[book_name]罗马史
[book_author]蒙森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534800
[book_dec]德国蒙森(Theodor Mommsen,1817~1903)著。作者是19世纪欧洲最杰出的历史学家,其著作共有1500多种。本书共分5卷。1854~1856年,作者执教于瑞士布勒斯劳大学期间,陆续出版了前3卷,叙及史事始自远古,止于罗马共和制时期的结束。第四卷共分为十三章,主要讲述的是开始走下坡路的罗马共和国的内忧外患。第5卷出版于1885年,记叙了从奥古斯都到戴克里先时期300年间罗马各行省的历史。作者认为,罗马崛起为世界霸主并没有创造一个帝国的完整计划,它的逐渐扩张有时是为环境所迫。他赞扬罗马人推行内外政策的技巧,借古喻今,美化武力削平群雄,促成罗马统一的凯撒是“功业巍巍的伟人”。指出罗马由分裂走向统一,由共和制走向帝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企图以此来影响并推动当时德意志的统一事业。在研究方法上,本书精于原始资料的搜集、考证,多方引证从古文物中得到的史料,诸如铭刻、古钱币、器物、工艺品以及古罗马的典章制度,加上叙事条理清晰流畅,使之成为超过所有前辈史学家的同类著作,体现了19世纪西方史学专业化的最高成就。1902年,作者因本书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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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chapter]第一卷
[book_title]第一章 引论
古代史
地中海分支众多,深入欧洲大陆,构成了大西洋最大的海湾。海面有时因星罗棋布的岛屿或延伸的陆地而变窄,有时又向四面扩展而一望无垠。它将旧世界[1]一分为三,同时又将它们连成一体。在古代,这个内海的沿岸栖息着不同民族。从民族志学[2]和语言学的角度来说,他们属于不同的种族。但从历史的角度而言,他们却构成一个整体。这个历史整体通常被称为古代世界史。这一名称其实并不十分恰当。事实上,它是地中海诸民族的文明史,相继展现了四大发展阶段:居于南岸的科普特人或埃及人的历史;占据着东岸并延伸至亚洲内陆,远及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的阿拉米人[3]或叙利亚人的历史,以及孪生民族希腊人与意大利人的历史,后两者传承了欧洲沿岸地区的文明。不同民族的文明在其早期都与其他地区和历史发展周期息息相关,但很快便进入了各自的发展轨道。其周遭各民族有些与他们是异族,有些与他们是同宗。如非洲的柏柏尔人和尼格罗人,亚洲的阿拉伯人、波斯人和印度人,欧洲的凯尔特人和日耳曼人。他们都曾与居住在地中海沿岸的民族有着复杂的联系,但在各自的发展上,互相之间均未造成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若文化圈容许划分,那么这个用底比斯、迦太基、雅典和罗马表示文明顶峰的文化圈可以被视为一个整体。这四个名称所代表的四个民族,在各自的发展道路上形成了独特的宏伟文明以后,相互间又建立了纷繁复杂的关系,并巧妙阐述和充分发展了人性的一切元素,最终使其文化圈得以形成。以前如波浪冲击海滩一般冲击地中海沿岸各国领土的新民族,如今从两岸泛滥开来,切断了南北两岸的历史,将文明中心从地中海转移至大西洋。因此,古代史与近代史的划分不仅仅是偶然事件,也并非只是为了便于编年。所谓的近代史实际上是一个新文化圈的形成,它在几个发展阶段与地中海各国正在消亡或已经消亡的文明相联系,正如地中海文明与印度日耳曼族的原始文明相联系,但像之前的旧文明一样,注定要转入自己的轨迹。而且,它也注定要经历种种盛衰荣枯,走过生长、成熟和衰老各个时期,展现其在宗教、政治与艺术方面创造的光彩,享受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所带来的安适。或许有一天,它也会因达到目标而自鸣得意,从而导致创造力渐衰。但这一目标只是暂时的,文明所处的庄严体系有自己的发展轨迹,其进程可能会有终点。但人类却不同,每当人类似乎达到目标时,旧任务就会在更广的范围内,以更深远的意义重新出现。
意大利
我们如今的目标是要展示这出伟大历史剧的最后一幕,叙述一个从北方大陆伸入地中海的中央半岛的古代史。此半岛由西阿尔卑斯山向南分出的山系——亚平宁山系所构成。亚平宁山位于地中海西部较宽阔的海湾和东部较狭窄的海湾之间,先是向东南延伸,然后在东部海湾附近的阿布鲁齐山达到最高点,但甚少达到终年积雪线的高度。亚平宁山脉从阿布鲁齐山继续向南延伸,起初高大雄伟,并无分支,接着下倾,形成丘陵村野。后来分为两支,东南方向,为较平坦的高地,正南方向则为较陡峭的山丘,两者均在结尾处形成狭窄的半岛。
在北方,阿尔卑斯山与亚平宁山之间的坦荡平原一直延伸至阿布鲁齐,在地理上它与南部的山地和丘陵不相连接,即使在历史上也是到相当晚的时期才与之发生联系。南部的山地和丘陵就是指意大利,我们在这里要研究的正是它的历史。直到罗马纪元七世纪,从锡尼加利亚到里米尼的沿岸地区才被并入意大利,波河流域则到罗马纪元第八世纪才归其所有。意大利古代的北方边界并非阿尔卑斯山,而是亚平宁山。亚平宁山的山势十分平缓且占地很广,山谷和高原甚多,一些易于通过的隘口将它们连接起来,非常适于人类居住。附近的缓坡及东南西三面的沿岸地区更宜安家立业。东海岸为阿普利亚平原,阿布鲁齐山将其北部与外界隔断,放眼望去,只有加尔加努山脊孤独地耸立着。这片平原平坦舒展,但海岸与河流都不甚发达。南岸有一片广阔的低地延伸于亚平宁山脉尾部的两个半岛之间,那里港口虽少,但水量充足且土壤肥沃,与内陆的丘陵旷野相接。西岸则幅员辽阔,有大河贯穿其间,尤其以台伯河为其主流。由于洪水及往日众多火山的作用,该地形成了各式各样的山谷、港口和岛屿。埃特鲁里亚、拉丁姆和坎帕尼亚诸区都在这里形成了意大利国土的核心。在坎帕尼亚南部,山前的丘陵地逐渐消失,蒂勒尼安海几乎与山脉相接。而且,正如伯罗奔尼撒属于希腊,西西里岛则属于意大利。西西里岛是地中海面积最大、风景最美的岛屿,腹地为山岳和部分荒地。岛屿的四周,尤其是东、南两面,则为宽阔而美丽的海岸,主要由火山作用而成。从地理的角度来看,西西里的群山是亚平宁山的余脉,几乎未被狭窄的海峡所隔断。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西西里自古就是意大利的一部分,正如伯罗奔尼撒是希腊的一部分一样。此地不仅是相同民族的必争之地,而且是相似的高尚文明的发源地。
意大利半岛山丘平缓,气候温和,空气新鲜,这些与希腊半岛相似,在山谷和平原这类地貌中大抵也是如此。然而其海岸的发展却不及希腊。意大利尤其缺乏岛屿众多的海洋,希腊人正是由于拥有这种海洋而成为了航海民族。但意大利也有优于其邻国的地方,它拥有广阔的冲积平原和肥沃多野草的山坡,宜于农业和畜牧。意大利和希腊一样是块宝地,能激发人类的积极性,并予以回报。对于壮志满怀的人,它会为其远行铺路,而对于安于宁静的人,它也能提供稳定的谋生途径。
但是,希腊半岛倾向东方,意大利半岛则倾向西方。伊庇鲁斯和阿卡纳尼亚沿岸地区在希腊仅居次要地位,阿普利亚和梅萨皮亚沿岸地区在意大利也是如此。希腊的历史发展主区阿提卡和马其顿都面向东方,而意大利的伊特鲁里亚、拉丁姆和坎帕尼亚则面向西方。因此,这两个半岛虽然是非常亲近的邻邦,形同姐妹,但似乎是相背而立。尽管用肉眼就能从奥特朗托望见阿克罗科劳尼山,然而意大利和希腊最初发生密切接触,却并非经由亚得里亚海这条捷径,而是借助其他途径。自古以来,各民族所占的地理位置通常预示了其肩负的使命,意大利和希腊也不例外。这两个孕育了古代世界文明的伟大民族,其光辉和种子则一个投向东方,一个投向西方。
意大利史
本书所要叙述的是意大利全史,而不仅仅是罗马城的历史。虽然从正式的国家法看来,罗马的公民先是获得了意大利的主权,然后征服世界。但从较高的历史意义看来,这一观点并不成立。所谓的罗马人征服意大利,实则是把意大利的所有民族统一成一个国家。罗马人毫无疑问是这些民族中最强大的一支,但终究只是其中一支而已。
意大利的历史分为两个主要部分:一部分是内部史,从最早期一直到意大利人在拉丁民族的领导下归于统一;另一部分是意大利统治世界的历史。本书前两卷叙述第一部分,我们将要讲述的是意大利民族如何定居于这个半岛;其民族与政治受到何种威胁,开化较早的异族,即希腊人和埃特鲁斯坎人,如何争夺他们的部分领土;意大利人如何反击这些异族,并予以消灭或征服;最后,意大利的两大民族,即拉丁族和萨莫奈人,如何为争夺这个半岛的霸权而展开斗争,以及公元前四世纪(罗马纪元五世纪)末,拉丁族如何获得胜利。第三卷和之后各卷为第二部分,从布匿战争[4]开始,所述内容包括:罗马领土迅速扩张到意大利的天然界线,后来又越过了这条界线,罗马帝国的悠久历史,以及这个大帝国的灭亡。
* * *
[1]旧世界是指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欧洲人认识的世界,包括欧洲、亚洲和非洲三部分。——译者注
[2]民族志学:民族志是人类学独一无二的研究方法,是建立在人群中田野工作基础上第一手观察和参与的关于习俗的撰写。或者通常说是关于文化的描述,以此来理解和解释社会并提出理论的见解。民族志既是一种研究方法,也是一种文化展示的过程与结果。——译者注
[3]古代阿拉米人主要分布在今天的西亚的两河流域到地中海东岸一带。这一地区在后来又称为黎凡特地区。阿拉米人属欧罗巴人种地中海类型,北非和南阿拉伯的一部分人混有尼格罗人种特征。古代的阿拉米人在被属于古闪米特人的亚述人征服之后,逐渐与阿摩利人、亚述人、巴比伦人融合,形成公元前4世纪到公元3世纪活跃于黎凡特地区的亚兰人。至于他们的语言亚兰语一度成为西亚西部地区的公共用语。亚兰语直到今天还残留在黎巴嫩和叙利亚的偏远村庄里。——译者注
[4]布匿战争(Bella punica,或译布匿克战争)是公元前264—前146年在古罗马和古迦太基之间的三次战争,名字来自当时罗马对迦太基的称呼Punici(布匿库斯)。第一、二次布匿战争是作战双方为争夺西部地中海霸权而进行的扩张战争,第三次布匿战争则是罗马以强凌弱的侵略战争。布匿战争的结果是迦太基被毁灭,罗马争得了地中海西部的霸权。——译者注
[book_title]第二章 最早迁入意大利的移民
意大利的原始民族
关于最早迁入意大利的移民,我们一无所知,甚至没有传说可考。古人们普遍认为,意大利与其他地区一样,最早的居民都是原住民。至于不同种族的起源以及气候对种族多样性的影响,这些问题当然要留给博物学家去解答。从历史的观点来看,确定一国最早见于记载的居民究竟是原住民还是移民,这既不可能,也没有任何意义。但对于史学研究者来说,揭示各国人民如何陆续分化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以便从尽可能久远的时代起,追溯文明的形式如何渐趋完美,以及无力发展文化或文化较落后的民族如何被文化较发达的民族所压迫。
意大利非常缺乏原始时代遗留下来的古物,在这一方面,它与其他文明地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根据德意志考古学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在印度日耳曼族还未在英格兰、法兰西、德意志北部和斯堪的纳维亚定居之前,有一个民族,也许属于蒙古人种[1],曾在这些地区居住过,或更确切地说是漫游过。他们靠打猎和捕鱼为生,用石头、陶土或骨头制造工具,并以动物的牙齿和琥珀加以装饰,但不会耕作及使用金属。同样的,在印度日耳曼族人定居印度之前,也有一群不甚开化的黑色人种居住在那里。但是在意大利,我们不仅没有发现被驱赶民族的痕迹,如凯尔特—日耳曼人领域中的芬兰人和拉普人,以及印度山区中的黑色人种;而且迄今为止仍没有发现已经灭绝的原始人留下的任何遗物遗址,如同从德意志所谓的石器时代遗留下来的异样骸骨、聚会场所和古墓所昭示的那样。有人推测,在人类学会耕作和冶炼金属之前,就有人在意大利居住,但至今仍未发现任何证据以证实这一推测。如果人类确实曾在意大利境内进入了文化的原始阶段,即我们通常所说的野蛮状态,那么这一事实早已无迹可寻。
各个民族是构成最古老历史的要素。后来在意大利定居的民族,有些是外来移民,例如希腊人;有些是同化的异族,例如布雷提人和萨宾地区的居民,他们都得到了历史的证实。除了这两类外,还有一些民族,他们的移民过程已不能凭史料来加以证明,而只能靠演绎和推测。并且,他们的民族性是否由于外来因素而发生了剧变,也不得而知。确定这些民族的个性是我们探究的首要目标。在此次研究中,如果我们只依靠纷繁复杂的民族名称和杂乱无章的所谓的历史传说,那么我们很可能会认为这一研究毫无希望,并宣告放弃。其实这些号称史实的传说,不过是有文化的游客写的一些有用的游记,以及大量毫无价值的传闻。这些传闻通常是由不懂历史和传说的人拼凑起来的。但是,传说的另一个来源是可供我们参考的,从这一来源获得的信息虽然残缺不全,但却真实可靠,那就是自古以来居住在意大利的各民族的本土语言。这些语言随着民族的发展而发展,并已经被深深印上了发展的痕迹,以至于后来的文化没有将其完全磨灭。虽然意大利的语言为我们所熟知的只有一种,但其他几种语言遗留下来的残迹足以为我们研究各种语言和各个民族的存在,以及他们之间的亲缘关系,提供一个根据。
这样,通过语言学的研究,我们可以分清三个原始的意大利语系:耶皮基语,埃特鲁斯坎语,以及我们所谓的意大利语。意大利语又分为两大支,一支为拉丁语,另一支则是翁布里亚人、马尔西人、沃尔西人和萨莫奈人说的方言所属的语言。
耶皮基人
关于耶皮基人,我们知之甚少。在意大利东南端的梅萨皮亚或卡拉布里亚半岛,人们发现了大量用一种已经绝迹的特殊文字[2]刻写的铭文。毫无疑问,这是耶皮基人使用的方言所留下的遗迹,流传下来的资料很明确地将他们与拉丁人和萨莫奈人区分开来。根据可信的陈述和种种迹象,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这种语言是阿普利亚的本土语言,这个民族是阿普利亚的土著民族。我们如今对这一民族所掌握的资料足以证明,他们与其他意大利人有所不同,但并不足以断定他们及其语言在人类历史上应占据何种地位。铭文还没有被破解,也几乎不太可能有破解的一日。所有格的形式aihi和ihi与梵文的asya和希腊文的oio相当,说明这种方言属于印度日耳曼语族。除此之外还有其他迹象,如使用送气的辅音时,不用字母m和t作尾音,表明耶皮基语不同于意大利语,而在某些方面与希腊方言相符。在耶皮基铭文中出现了许多希腊神明的名字。耶皮基人比较容易希腊化,他们在这一方面与其他意大利民族的迟疑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些都进一步印证了耶皮基人与希腊人关系非常密切这一推断。在蒂迈欧时代(罗马纪元400年即公元前354年),阿普利亚仍被描述成蛮荒之地。到了罗马纪元第六世纪,虽然希腊人并未直接在这里定居,但此地已经完全希腊化了,甚至野蛮的梅萨皮亚人也在许多方面出现了类似的倾向。我们已经知道了耶皮基人与希腊人存在一般的亲缘关系或特殊的亲密关系,但这并不足以断定耶皮基语是一种粗俗的希腊方言。在得出更明确、更可靠的结果之前,我们的研究至少在现时必须告一段落了[3]。资料的匮乏并不是十分严重的问题,因为这个民族在我们历史的起始阶段就已经开始走向没落,我们看见的只有它的退缩和消逝。无力奋起抵抗的耶皮基人很容易被其他民族吞并,有人假设这个民族是意大利最早的移民,或是在意大利土生土长的原住民。他们居住地的地理位置增加了这一假设的可信度,其民族性又恰好与假设相符。毋庸置疑,各民族的迁移最初都是在陆地上进行,向意大利的迁移更是如此。由于只有技艺精湛的水手才能航行至意大利的海岸,因此,希腊人在荷马时代仍然对意大利一无所知。但是,如果早期的移民曾越过亚平宁山来到这里,那么,历史学家就能像地质学家根据山峰的层次来推断其起源一样,大胆猜测南行最远的民族是意大利最早的居民,并且我们就是在意大利的东南端发现耶皮基人的。
意大利人
我们根据可靠的传说尽可能地向前追溯,就能看到这个半岛的中部居住着两个民族,更确切地说,是同一民族的两个分支。他们在印度日耳曼族中的地位比耶皮基人的地位更加明确。可能将这个民族称为意大利人比较恰当,因为它承载着这个半岛的历史意义。这个民族分为两支——拉丁人和翁布里亚人,后者还包括其南部分支,即马尔西人和萨莫奈人,以及萨莫奈人在古代分出的移民。对这些民族的本土语言所作的语言学分析表明,他们所说的语言共同构成了印度日耳曼语系中的一环,并且后来到了比较晚的时期,它们仍然是一个整体。在这几种语言的发音体系中,都有特殊的摩擦音f,它的用法与埃特鲁斯坎语相同,但却与尚未开化的希腊族的语言和梵语截然不同。希腊人始终保留着送气音,埃特鲁斯坎人也保留了更为刺耳的送气音。而意大利语中本来就没有这种音,于是便用这些音中的一个成分来代替,或用带声破裂辅音,或用单送气的f或h。希腊人尽可能多地省掉了s、w、j等轻摩擦音,意大利语却几乎原封不动地将其保留了下来,且在许多情况下加以发展。意大利人和一些希腊人、埃特鲁斯坎人所使用的语言中,都有重音后移的现象,从而导致了语尾遭到破坏。但在意大利人中,这一现象涉及的范围比在希腊人中要大,而比在埃特鲁斯坎人中要小。翁布里亚语的语尾非常混乱,这与语言的固有本质当然并无关系,而是后来在演变过程中出现偏差所造成的结果,这种趋势也同样出现在了罗马,只是没有那么明显罢了。因此,在意大利语中,尾音的短元音通常被省略,长元音也多被省去。然而,在拉丁语中,结尾的辅音被坚持保留了下来,在萨莫奈语中则更是如此,但翁布里亚语连这种音都省略了。由此我们发现,动态在意大利语中只留下了些许痕迹,并终被加r构成的特殊被动语态所代替,而且大多数语态都是与词根es和fu组合而成。而希腊语的语尾更为丰富,增音的方式使其能在很大程度上省去助动词。意大利语与伊欧里斯方言一样,都省略了双数词,但普遍保留了希腊语省去的夺格,方位格也基本保留了下来。意大利人的逻辑十分严谨,似乎并不赞同将复数的概念分为双数和多数,但他们仍非常精确地用词形变化来表示各词的关系。意大利语具有一个特征,这是在梵语中不曾出现的,那就是变动词为动名词,使动词有名词的性质,这种变化在意大利语中的体现比在其他任何语言中都更加彻底。
意大利人与希腊人的关系
这些从大量类似现象中选出的例证足以确立意大利语的独特个性,并将它与印度日耳曼语族的其他语系区分开来,同时表明,意大利语与希腊语在语言学上关系最为密切,正如意大利与希腊在地理上是亲近的邻邦一样。希腊人和意大利人是至亲兄弟,凯尔特人、德意志人和斯拉夫人则是他们的堂兄弟。意大利和希腊这两大民族早已清楚地意识到,所有意大利的语言和种族与所有希腊的语言和种族一样,在本质上都是一致的。因为我们在罗马的语言中发现了一个令人费解的古文词汇Graius或Graicus,这个字是用来表示所有希腊人的。同样,在希腊语中也有类似的称呼Opikos,用来表示希腊人在早期所见到的拉丁人和萨莫奈人,但绝不会用在耶皮基人或埃特鲁斯坎人身上。
拉丁人与翁布里亚—萨莫奈人的关系
在意大利语系中,拉丁语与翁布里亚—萨莫奈方言对比明显。的确,在这三种语言中,我们只对其中两种——翁布里亚方言和萨莫奈方言或奥斯坎方言,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而且这种了解还只是基于极其不完备和不确定的资料之上。其余的一些方言,如马尔西语和沃尔西语,保留下来的唯有只言片语,我们根本无法据此了解它们的特征,或准确笃定地将各种方言分门别类。而还有一些语言,如萨宾语,除了作为方言特色在地方拉丁语中留下了些许痕迹之外,如今已经完全销声匿迹了。然而,综合语言和史实的具体情况来看,以上所有方言无疑都属于意大利语族中的翁布里亚—萨莫奈分支。虽然这个分支与拉丁语的关系比与希腊语的关系要亲近得多,但它与拉丁语还是存在非常明显的差异。遇到代词和其他情况时,罗马语用q的地方,萨莫奈语和翁布里亚语通常用p,如用pis表示quis,这正是联系密切的语言之间存在的差异。例如,p是布列塔尼和威尔士地区的凯尔特语所特有的,而K是盖尔语和爱尔兰语所特有的。在拉丁语和多数北方方言中,双元音被大量省去,而在南意大利方言中,这一情况则比较少见。因此,在构词中,罗马人弱化了严格保留下来的语根元音,这种变更在同类语族中从未出现过。在这个语族中,以a结尾的词的所有格与希腊语一样,都是以as结尾,在发展成熟的罗马语里,则以ae结尾;以us结尾的词的所有格,在萨莫奈语中以eis结尾,在翁布里亚语中以es结尾,在罗马语中则以ei结尾;方位格越来越多地从罗马语中消失,但在其他意大利方言中却依然运用广泛;以bus结尾的间接受事格的复数形式如今只见于拉丁语。翁布里亚—萨莫奈语中以um结尾的不定式在罗马语中很少见,奥斯坎—翁布里亚语仿照希腊语,用es作词根所组成的将来时态已经差不多从拉丁语中消失了,可能已完全不见其踪迹,取而代之的是简单动词的祈愿语态或类似的fuo(amabo)构造。然而,在许多此类例子中,两种语言只有在完全成形后才会存在差异,它们在初始阶段则是一致的。因此,虽然意大利语独立于希腊语而存在,但其分支中的拉丁方言与翁布里亚—萨莫奈语的关系,有点类似于伊奥尼亚语与多利安语的关系,它与奥斯坎语、翁布里亚语和同类方言之间的差异,也可与西西里和斯巴达两地的多利安语之间的差异进行比较。
以上所有的语言现象都是历史所导致的结果,也是证明其存在的依据。这些现象使我们确定无疑地得出一个结论:在人类和语言共同的发祥地,孕育了一个种族,其中包括希腊人和意大利人的祖先;之后,意大利人从这个种族中分离出来,然后分成了东、西两个分支,再后来,东支又细分为翁布里亚人和奥斯坎人。
这些分裂到底发生于何时何地,我们当然无法从语言中找到答案;在这些巨变中,最早的一次无疑发生在意大利人的祖先越过亚平宁山进行迁移之前,至于其经过,我们不敢妄加揣测。但是,如果我们对这些民族的语言进行准确谨慎的比较,就能大致了解在民族发生分裂之时,他们的文化已经达到了何种程度,我们借此就会明白,历史的开端只不过是文明的发展而已。因为语言——尤其在其形成时期——是反映文化发展程度的真实写照和表达工具;它像档案库一样,保存着艺术和风俗发生的巨大变革;有了它的记录,关于那些毫无直接传说可考的时代,我们一定能从中找到信息和资料。
印度日耳曼族的文化
当如今已四分五裂的印度日耳曼民族还是一个说着同种语言的统一整体时,他们已经达到了某种文化程度,并拥有与之对应的词汇。许多民族将这些词汇作为共同财产一代代地传承下去,并以此为基础,按照约定俗成的原则加以运用,进一步发展完善其结构。在这些词汇中,我们不仅发现了表示存在、动作和直觉的最简单词汇,如sum、do、pater,它们都是对外部世界在人脑中形成印象的原始反映;还发现了一些表示文化的词语,这些词语无论从词根还是从约定俗成的形式来看都是文化的代名词,它们是印度日耳曼族的共同财产,既不能用一致发展的原则加以解释,也不能用后来的相互借鉴进行说明。于是,我们通过固定不变的家畜名称,获得了远古时代畜牧生活发展的证据:牛在梵语中作gaus,在拉丁语中作bos,在希腊语中作bous;羊在梵语中作avis,在拉丁语中作ovis,在希腊语中作ois;马在梵语中作asvas,在拉丁语中作equus,在希腊语中作ippos;鹅在梵语中作hansas,在拉丁语中作anser,在希腊语中作chein;鸭在梵语中作atis,在拉丁语中作anas,在希腊语中作neissa;同样地,pecus(牲畜)、sus(猪)、porcus(豕)、taurus(雄牛)、canis(犬)都是梵语词汇。从荷马时代直至今日,人类智力所赖以发展的那个民族,早在远古时代就已经超越了文明的最低阶段,即渔猎时期,并且至少有了相对稳定的住所。另一方面,关于这一时期是否存在农业,我们还没有确凿的证据加以证明。在这一问题上,语言更偏向于持否定的观点。拉丁语和希腊语中的谷物名称都没有出现在梵语中,只有zea一词除外,它在语言学上表示梵语中的yavas,但在印度语中表示大麦,在希腊语中则表示赤小麦。与家畜名称的一致性截然不同,作物的名称具有丰富的多样性,我们必须承认,这种多样性绝对无法让我们排除存在共同的原始农业这一推测。在原始时代,植物的运送和对环境的适应性较动物更加困难;印度人的稻谷种植,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小麦、赤小麦种植,以及德意志人和凯尔特人的黑麦、燕麦种植,都可以追溯到一种共同的原始农耕体系。然而,一种谷物在希腊语和印度语中名称相同,最多只能证明印度日耳曼族在分裂之前,收割和食用的是生长在美索不达米亚的野生大麦和赤小麦[4],而不能证明他们已经开始种植谷物了。虽然我们由此并没有得出任何确定的结果,但这一问题通过观察研究还是取得了进展:我们发现,许多与这个文化领域相关的重要词汇都出现在了梵语中,但其指代的都是一般意义。在印度语中,agras泛指平地;kurnu表示磨碎了的东西;aritram表示桨和船;venas泛指令人愉悦的东西,尤其指备受青睐的饮品。这些都是非常古老的词汇,但在民族最早发生分裂之时,它们还未更确切地运用于田地(ager),运用于有待磨碎的谷物(granum),运用于像破浪的船一样在土地上开凿沟渠的工具(aratrum),运用于葡萄汁(vinum),所以它们的意义在后来被引申到不同的情况中也就不足为奇了。例如,有待磨碎的谷物和用来碾磨的磨(在哥特语中作quairinus,在立陶宛语中作girnos),它们的名称都是源自梵语中的kurnu一词。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原始的印度日耳曼族还不知道农业,即使知道,农业在其经济中也仅居非常次要的地位。因为,如果农业当时占据的地位与后来在希腊人和罗马人中占据的地位同等重要,那么它在语言中一定会留下更深的印记。
另外,印度日耳曼族的房屋和茅舍建筑在以下名称中得到了证实:在梵语中作dam(as),在拉丁语中作domus,在希腊语中作domos;在梵语中作vesas,在拉丁语中作vicus,在希腊语中作oikos;在梵语中作dvaras,在拉丁语中作fores,在希腊语中作thura;而且,带桨小船的建造有小船的名称为证:在梵语中作naus,在拉丁语中作navis,在希腊语中作naus;桨的名称,在梵语中作aritram,在希腊语中作eretmos,在拉丁语中作remus,tri-res-mis;用车和动物拉车运物,在梵语中作akshas(车轴和车),在拉丁语中作axis,在希腊语中作axon,am-axa;在梵语中作iugam,在拉丁语中作iugum,在希腊语中作zugon。表示衣物的词,在梵语中作vastra,在拉丁语中作vestis,在希腊语中作esthes;还有表示缝补和纺纱的词,在梵语中作siv,在拉丁语中作suo;在梵语中作nah,在拉丁语中作neo,在希腊语中作netho,这些词在印度日耳曼族的所有语言中都是相似的。然而,对于更高层次的技艺——织布,就不能如此断言了[5]。学会用火烹制食物和用盐调味,是印度日耳曼族从原始时代传承下来的方法;同样,人们最早用金属制造器具或装饰品的技艺也是如此。至少在梵语中出现了铜(aes)和银(argentum),或许还有金的名称,在人类懂得提炼和使用矿石之前,这些名称是不可能出现的;梵语中的asis和拉丁语中的ensis实际上都显示了,人类在原始时代已开始使用金属武器。
我们还发现,印度日耳曼族各国最终所赖以发展的基本观念也可追溯到这个时期,如夫妻的相对地位,氏族制度,家长的祭司制度,独特的祭司等级以及各种姓的划分的缺失,奴隶制度的合法化,每逢新月和月圆之时公开举行的审案日。另一方面,积极组建政体,解决君主与地方之间、王室贵族世袭特权与公民在法律上的绝对平等之间存在的争议,都是后来才开始的。
科学和宗教的一些要素甚至也有同源的痕迹。数字从一到一百都是相同的(在梵语中作satam,ekasatam,在拉丁语中作centum,在希腊语中作e-katon,在哥特语中作hund);月亮在所有语言中的名称都是由于人们靠它计时而得来的(mensis)。神的概念本身(在梵语中作devas,在拉丁语中作deus,在希腊语中作theos)与许多最古老的宗教和自然象征概念一样,都属于各民族继承的共同遗产。例如,人们将天奉为万物之父,将地奉为万物之母;诸神在节庆日乘坐自己的战车,沿着平坦的道路在各地巡视;认为人死后,灵魂会继续存在于世上,这些都是印度、希腊和罗马神话的基本观念。恒河上的一些神灵的名称甚至与伊利索斯河和台伯河信奉的神灵相同:希腊人的乌拉诺斯(Uranus)就是伐楼拿[6](Varunas),他们的宙斯(Zeus)就是约维斯·巴特(Jovis Pater),狄斯匹特(Diespiter)就是《吠陀经》[7]中的朱斯庇达(Djauspita)。近期对古印度神灵的研究,意外地使人们对希腊神话中错综复杂的形象有了一定了解。头发灰白、充满神秘色彩的复仇女神(Erinnyes)[8]并非由希腊人创造,而是随着最古老的移民从东方传播过来的。神圣的印度猎犬萨罗摩(Sarama)为天神守卫着金色的群星和阳光,并替他把天牛,即滋养万物的雨云聚集起来挤奶,它还忠实地带领去世的虔诚信徒前往极乐世界。这个神灵在希腊人那里却变成了萨罗摩的儿子萨罗梅耶(Sarameyas),也就是赫尔梅耶(Hermeias);那个令人费解的盗窃太阳神(Helios)神牛的希腊故事,毫无疑问与关于卡库斯的罗马传说有关,如今,我们可以将这个再也不会为人们所理解的传说,看作是充满幻想、意义深远的古老自然观的最后一声回响。
希腊—意大利族的文化
无论如何,确定印度日耳曼族的文化在民族分裂之前达到了何种程度的任务,应该属于上古世界通史。而意大利史的特殊任务就是,尽可能弄清在希腊人和意大利人分道扬镳之时,希腊—意大利民族处于何种状况。这一任务并不是多余之举;借助这项研究,我们可以找到意大利文明的开端,也就是意大利史的起点。
农业
印度日耳曼人可能过着畜牧生活,只知道野生谷物。所有的迹象都表明,希腊—意大利民族当时已经掌握了种植谷物的方法,甚至懂得种植葡萄。支持这个结论的证据并不仅仅在于两个民族都掌握了农耕的技巧,因为总的来说,我们不能由于这两个民族都从事农业就断言他们同宗同源。印度日耳曼族的农业与中国人、阿拉米人和埃及人的农业之间存在历史联系,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这些民族要么与印度日耳曼族毫无关系,要么就是在人类知晓农业之前就与印度日耳曼族划清界限了。事实上,在古代比较发达的民族与在现代一样,经常会彼此交换工具和农作物;中国的编年史将中国农业的起源归功于某位帝王于某年引进五谷,这种说法至少从总体上来看,准确描述了远古文化时期存在的种种关系。两个民族有共同的农耕方式,就像有共同的字母、战车、领导阶层以及其他工具和装饰品一样,这更能证实两个民族在古代交往密切的推断,但并不能证明他们是同宗同源。而谈到希腊人和意大利人,我们对这两个民族彼此间的关系相对比较了解,有人推测意大利的农业、文字和钱币最初是由希腊人传过来的,这种说法完全是不可信的。另外,要证明两个国家的农业是否存在最密切的关系,可以看它们在农业方面是否有相同的古老用语:ager与agros;aro aratrum与aroo arotron;ligo与lachaino并存;hortus与chortos;hordeum与krithei;milium与melinei;rapa与raphanis;malva与malachei;vinum与oinos。同样,希腊和意大利在农业方面具备的许多共同点,也证明了这两个民族在农业上关系十分密切。例如,从刻在古阿提卡和古罗马遗迹上的犁的图案来看,其形状完全相同;两个民族选择的最古老的谷物都是粟、大麦和赤小麦;他们都习惯用镰刀割麦穗,然后将麦穗铺在光滑的打谷场上,用牲口将谷粒踩出来;最后,两个民族做饭的方式也相同:puls poltos,pinso ptisso,mola mulei;由于很久以后才发明出烘烤的方法,所以在罗马的祭祀中,通常用生面团或面糊,而非面包。意大利有“酒国”(Oinotria)之称,这一名称可追溯到希腊的航海者最早到达意大利之时,这也证明了意大利在第一批希腊移民到来之前就开始种植葡萄了。因此,一定是在印度人离开各民族共同的发祥地之后,在希腊人与意大利人解除旧有关系之前,印度日耳曼族才从畜牧生活过渡到了农耕生活,或更确切地说,是将农业与之前的畜牧业结合起来了。而且,在农业的肇始时期,希腊人与意大利人似乎不仅彼此联合成了一个整体,而且与这个大家庭的其他成员也联合了起来;以下至少是事实:最重要的农耕用语并未出现在亚洲的印度日耳曼语系中,但为罗马人、希腊人、凯尔特人、德意志人、斯拉夫人和立陶宛等民族所共有[9]。
在风俗和语言方面,各民族继承的共同遗产以及后来各自所取得的成果之间,远不能依据其细节和层次的不同来进行区分。目前几乎还未从这一角度研究过语言,对原始时代的历史研究主要不是取材于丰富的语言宝库,而是需要从浩如烟海但大部分都毫无价值的传说中去搜寻。因此,我们目前虽然只能指出,印度日耳曼族聚居时代的文化与希腊—意大利族尚且和平共处时代的文化之间所存在的差异,但这已经足够了。将欧洲的印度日耳曼各族所共有而亚洲的印度日耳曼族所没有的文化成就,与欧洲一些族群,如希腊—意大利族群和德意志—斯拉夫族群为了自身发展而创造的文化成就区分开来,这一任务如果真有可能完成,也只能等到语言学和历史学研究取得更大进步之后。毫无疑问,对于希腊—意大利民族和其他所有民族而言,农业成为了民族生活和人民个人生活的萌芽和核心,而且这一观念一直深植于这些人民的心中。农夫建造房屋和固定的炉灶,以取代牧人的简陋茅舍和经常移动的火炉,这在精神领域有所体现,并在女神维斯塔(Vesta或Estia)的身上得以理想化,维斯塔女神是唯一一位不为印度日耳曼族所共有的神灵,她一开始就为希腊和意大利两个民族所共有。意大利民族最古老的传说之一就是该族人民从畜牧生活到农耕生活的过渡,这一转变要归功于国王意大卢斯(Italus),或者如意大利人曾经说过的,维大卢斯(Vitalus)或维图卢斯(Vitulus),并巧妙地将他与最初创立意大利法制一事联系起来。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种说法:萨莫奈民族的传说将一头公牛当作他们原始聚居地的领袖,在最古老的拉丁民族的名称中,这个民族被称为“刈谷人”(Siculi,亦作Sicani)或“耕田夫”(Opsci)。所谓的罗马起始时期的传说将一个渔猎民族描述成一座城市的缔造者,这与神话并不相符。意大利与希腊的传说和信仰、法律和风俗,从始至终都与农业息息相关[10]。
不经过任何测量,即使是非常粗略的测量就进行耕种是难以想象的。与农业一样,两个民族测量土地面积和划分地界的方式也建立在同样的基础之上。奥斯坎人和翁布里亚人以一百平方英尺为一佛苏(vorsus),正好与希腊人的普列特隆(plethron)相同。他们划分地界的原则也是相同的。测量土地的人根据一个基点调节方位,然后先画两条线,一条自北向南,另一条自东向西,他就站在这两条线的交叉点(templum)上;接着按固定距离画几条与那两条交叉线平行的线,这样就将土地分成了若干个矩形,再把界桩(termini,在西西里的铭文中写作termones,通常作oroi)立在这些矩形的四角上作为标记。埃特鲁斯坎人可能也使用这种划分土地的方法,但他们并不是创始者。我们发现罗马人、翁布里亚人和萨莫奈人都使用这种方法,在塔兰托的希拉克略特人的远古记载中也出现了这一方法,这既不可能是希拉克略特人从意大利人那里借鉴的,也不可能是意大利人从希拉克略特人那里引进过来的,而是各族自古就共同拥有的。另一方面,罗马人具备一个独有的特色,他们严格实行正方形原则,即使有的地方有海岸和河流作为天然界线,他们也不会以此为界,分配土地时,最后一块也必须是正方形。
希腊与意大利经济的其他特征
希腊人与意大利人极为亲密的关系不仅体现在农业方面,在人类其他的早期活动中也有所体现。根据荷马的描述,希腊人的房屋与意大利一直保持的建筑模式相差无几。拉丁人的房屋中,最初用来居住的整个内房是其主要部分,叫做atrium,也就是“黑室”的意思,摆放有家族祭坛、婚床、餐桌和灶台;这些与荷马史诗中所描述的megaron正好相同,里面也有家族祭坛、灶台和被烟熏黑了的天花板。然而,两个民族在造船方面就不尽相同了。带桨的小船为古印度日耳曼族所共有,但发展至帆船并加以应用不太可能是希腊—意大利时期所发生的事,因为我们发现除了印度日耳曼族共有的航海用语之外,希腊人和意大利人根本没有任何相同的航海用语。另外,意大利人在原始时代有共进午餐的习惯,神话将这一习惯的起源与农业的引进联系起来,亚里士多德则把它与克里特岛人的共餐制(syssitia)相比较;在用餐习惯方面,古罗马人还与克里特岛人和拉科尼亚人相同,他们是坐着吃饭,而不像这两个民族后来那样斜倚着长榻吃饭。用两块不同类的木头相互摩擦来生火的方法是各族人民通用的,但两片取火木在希腊语和意大利语中的名称是相同的,这绝非偶然:“磨木”作trypanon,terebra,“垫木”作storeus eschara,tabula(可能是从tendere,tetamai演变而来的)。同样,两个民族的服装也基本相同,tunica与chiton完全相同,fuller只不过是一件比较肥大的himation。这两个民族在战争中所使用的武器,虽然在不断变化改进,但至少他们主要的进攻武器都是标枪和弓箭;就罗马而言,这一点明确地表现在最古老的战士名称(pilumni-arquites)之中[11],而且这些武器适合于最古老的作战方式,但并不适于近距离战斗。因此,在希腊人和意大利人的语言和风俗中,所有与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有关的事物,都可以追溯到相同的基本要素;当这两个民族还是一个统一的民族时,他们就已经共同解决了世界对人类提出的最古老的问题。
意大利人与希腊人的性格差异
在精神领域,情况就另当别论了。人类面临的一个大问题就是,如何有意识地与自身、与同类、与同属一个整体的人和谐共处,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之多,不亚于古代帝国的郡县数量;人与人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在性格上的差异都表现在这里,而不是物质方面。造成这种本质差异的原因,在希腊—意大利时代肯定还未显露,直到希腊人和意大利人分离,这种根深蒂固的精神差异才显现出来,并且其影响一直持续到现在。在意大利和希腊,家庭、国家、宗教和艺术在各自的发展过程中,特色如此鲜明,民族性如此彻底,以至于这两个民族在这些方面所依靠的共同基础犹如藤蔓爬满墙壁,几乎被完全覆盖,不为我们所见。希腊人的性格特点是:为个人牺牲全体,为城镇牺牲国家,为公民牺牲城镇;他们所追求的人生理想是善和美,但又经常安于怠惰;其政治通过加强各地区原有的地方独立性而取得了发展,但最终导致了地方政权的内部瓦解;其宗教观念最初使神灵具有人性,后来又否认神的存在;他们允许青年人赤身裸体地运动,充分伸展四肢,使其最宏伟、最可怕的思想得以自由发挥。罗马人的性格特点是:严格规定子敬父、臣敬君、人敬神;除了卓有成效的行为之外,他们别无所求,也不尊重任何东西,并敦促所有公民在其短暂的一生中无休止地劳动;男孩有责任蔽体遮羞;他们认为企图表现得与众不同的公民都绝非良民;国家是至高无上的,扩张国家领土的欲望是唯一不会遭到谴责的崇高理想。谁能想到这些对比鲜明的思想差异,溯其源头,竟然是始于最初的统一。两个民族的统一为其发展铺平了道路,并最终使其成为独立的个体。妄想完全揭开他们的面纱,实在是有些荒诞愚昧;我们只需尽力概述意大利民族的起源以及他们与古代的联系,以便为独具慧眼的读者指引思考的方向,而不是将自己的判断强加给读者。
家族与国家
在希腊和意大利,国内所有可以被称作家长制的要素都建立在同样的基础之上。其中主要包括社会生活中道德上和礼仪尊卑上的安排[12],即丈夫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妻子如不恪守妇道则会受到重罚,母亲享有很高的家庭地位,以彰显男女平等和婚姻神圣。另一方面,不顾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而粗暴地扩展夫权,尤其是父权的现象在希腊从未出现,它是意大利所特有的;道德上的服从唯独在意大利转变成了合法的奴隶制。同样,罗马人无情地坚持着一个原则,即完全剥夺奴隶的合法权利,这一原则涉及到了奴隶制的本质,罗马人还把奴隶制造成的一切后果加以发挥;然而在希腊,减少奴隶制残酷性的措施早已在实践和立法中得到了实施,例如承认奴隶婚姻的合法性。
家族是氏族的基础,氏族即同一祖先繁衍的子孙后代的共同体;在希腊和意大利,国家产生于氏族。但由于希腊政治的发展十分薄弱,氏族在很长时期以来,一直拥有与国家政权相对立的民社势力;意大利的政权在诞生之初就已经非常完备,因此在国家权威面前,氏族完全失去了作用,国家是公民的集合,而不是氏族的集合。相反地,希腊人在氏族面前获得的精神独立和个人发展自由,相较于罗马要更早且更为彻底,这一事实十分明显地体现在希腊和罗马的人名上,两族的人名起初非常相似,后来却渐渐相差甚远。在希腊较早期的人名中,氏族的姓氏通常是以形容词的形式加在个人的名字之后;而与此相反,罗马的学者发现他们的祖先最初只有一个名字,就是后来的个人名字。虽然在希腊,作形容词用的氏族姓氏早就消失了,但后来在罗马和意大利,氏族的姓氏成为了人名的主要部分,个人的名字却成为了它的附属。与希腊人丰富而饶有诗意的名字相比较,意大利人尤其是罗马人的个人名字却毫无意义且数量在不断减少,这种现象似乎表明,后者的特点是将所有人民的个性都泯灭了,而前者的特点是促进个性的自由发展。我们可以设想,在希腊—意大利时代,家族共同体在族长的领导下联合在一起,这可能与后来意大利和希腊的政体大不相同,但一定已经包含了两个民族未来法律的萌芽。在亚里士多德时期仍然实施的“意大卢斯王的法制”可以说明,这两个民族的制度大致相同。这些立法必定包括共同体内部秩序的维持和司法的执行,应对外敌的军事组织和军事管制,族长的统治,元老会议,征召善战的自由公民以及某种宪法。审判(crimen,krinein)、赎罪(poena,poinei)、报复(talio,talao tleinai)都是希腊—意大利时期的概念。严苛的债务法规定,债务人要以其人身对自己所欠的债务负责,这是意大利人和诸如塔兰托的希拉克略特人都要遵守的法律。罗马宪法的基本思想——国王、元老院[13]以及仅有权批准或驳回国王、元老院提案的全民大会——都没有像亚里士多德在论述克里特古代宪法一文中那样表达得如此透彻。几个之前独立存在的民族(symmachy,synoikismos)在政治上友好交往甚至是合并为较大联盟的萌芽,同样是两个民族所共有的。对于希腊和意大利政治的相同基础,应该引起更大重视,因为它没有蔓延到其他印度日耳曼各族;例如,德意志的地方组织绝不像希腊和罗马那样始于选举君主政体。但在意大利和希腊,建立在这个共同基础之上的政体到底有多大区别,两个民族政治发展的全过程又如何完全为各自所独有[14],这些在下文将会予以说明。
宗教
宗教方面也是如此。在意大利和在希腊一样,蕴藏于同一象征与寓言宝库中的自然观是民众信仰的共同基础;因此罗马与希腊的神鬼和精神世界大致相似,这将在后来的发展阶段中变得非常重要。在许多特有的概念中,在之前提及的宙斯—狄奥维斯(Zeus-Diovis)和赫斯提亚—维斯塔(Hestia-Vesta)的形象中,在神殿(temenos,templum)的概念中,以及在各种祭祀和庆典中,可以看出两个民族的敬神方式一致,这绝非偶然。然而,在希腊和在意大利一样,敬神的方式采取的是一种极具民族性且非常独特的形式,以至于保存下来的极少数古代共同遗产至今仍然依稀可辨,其中大部分还被人们所误解或根本完全无法理解。情况也只能是如此,因为正如两个民族本身存在的巨大差异,这种差异在希腊—意大利时期并未得到发展,但在民族分裂后却明显地开始发展演进,因此在他们的宗教观念里,概念和形象也发生了分歧,而在那之前,它们在精神世界中都是一体的。当云朵从空中飘过时,地里的农夫会将这一现象解释为是诸神的猎犬在把一群受惊的母牛赶到一起。希腊人忘了,母牛其实就是云朵,但却将仅仅为了某个目的而设想出来的诸神猎狗之子,变成了随时听候诸神差遣的机灵使者。当雷声响彻山谷时,他仿佛看见宙斯在奥林匹斯山上挥舞着雷神之锤;当蔚蓝的天空再次放晴时,他似乎注视着宙斯之女雅典娜明亮的眼睛;他自己创造的形象对其造成的影响非常之深,以至于他很快便把它们都看作了被自然之力的光辉所笼罩和照耀的人类,并根据美的规律随意地对它们进行塑造和改进。意大利民族用另一种方式表达了深植于自己心中的宗教观念,这种表达方式也同样十分强烈,他们坚守概念,且不能忍受任何形象来掩盖概念。希腊人献祭时会抬头望天,而罗马人却用纱布盖头,因为前者的祈祷是瞻仰,后者的祈祷是沉思。在整个自然界中,他崇拜的是精神的普遍存在。灵魂存在于世间万物,不管是人类、树木、国家还是仓廪,从其诞生到其灭亡,灵魂始终都伴随着它们而存在,成为自然现象在精神领域的反映。男子有阳性的保护神(Genius),女子有阴性的保护神朱诺(Juno),疆界有界神(Terminus),森林有林神(Silvanus),周而复始的年岁有岁神(Vertumnus),依此类推,万物皆有其主宰。在行动和办事时,每个步骤都被神化了。例如,在为农夫祈祷时被召唤的神灵有休耕神、犁田神、犁沟神、播种神、覆土神、耙掘神,以至收运神、贮藏神及开仓神等。同样,结婚、生育和其他所有自然事件都被赋予了神圣的生命。抽象概念所包含的范围越大,神灵的地位就越高,人类对神也愈加敬畏。朱庇特和朱诺代表抽象的男性和女性;荻雅女神(Dea Dia)或刻瑞斯(Ceres)代表创造力;密涅瓦(Minerva)代表记忆力;玻娜女神(Dea Bona)或萨莫奈人的居普罗女神(Dea Cupra)代表仁慈。对于希腊人来说,一切事物都有具体的形态,而罗马人却只能运用清晰明了的抽象规则;希腊人在极大程度上抛弃了原始时代的神话宝库,因为这些神话将概念表达得太明显了;罗马人保留下来的神话则更少,因为神圣的概念即使被蒙上最薄的寓言之纱,他们都觉得过于隐晦了。在罗马人当中,就连最古老、最普遍的神话都已经无迹可寻,如在印度人、希腊人,甚至是闪米特人中颇为流行的关于从洪水中幸存下来的人类共同祖先的故事[15],在罗马人中已经找不到任何踪迹。罗马人尊崇的神灵不像希腊人的那样可以结婚生子,它们不能隐形匿迹于凡人之中,也不需要琼浆玉液。但是,它们的灵性——对于理解力不强的人来说虽然平淡无奇——对人类的思想却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其影响力可能超过了希腊人依据人类形象创造出的神灵;历史虽未对此进行说明,但罗马人表示信仰的Religlo一词可以为证,Religlo意为“约束”,这个词和类似的概念都是希腊所没有的。正如印度和伊朗虽拥有相同的文化遗产,但前者发展出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神圣史诗,而后者却发展出玄妙的波斯古经《阿维斯塔》[16](Zend-Avesta);因此,希腊神话以人为主,罗马神话以概念为主,前者重自由,后者重必然。
艺术
最后,适用于真实生活的事物,也同样适用于玩笑和游戏所捏造的生活,无处不在的玩笑和游戏,尤其是生活非常丰富而又朴素的远古时代的玩笑和游戏,并不排斥庄重的成分,只是进行掩饰而已。在拉丁姆和希腊,最简单的艺术元素是完全相同的:威严的战士舞蹈;“跳跃”(triumpus,thriambos,dithyrambos);“饱食者”(satyroi,satura)的化装舞会。他们披着绵羊皮和山羊皮,以玩乐的方式作为节庆日的结束;最后是笛子用合适的旋律来为肃穆或欢乐的舞蹈伴奏和调节气氛。希腊和意大利之间极为亲密的关系大概在这一方面表现得最为明显,但两个民族在发展过程中,从未在其他方面出现如此大的分歧。拉丁姆的青年教育仅仅局限于非常有限的家庭教育;然而在希腊,人们渴望形式多样而又能协调地锻炼身心的教育方式,于是创造出了健身术和教育学这两门学科,国家和个人对此十分重视,并将之视为最高福祉。艺术发展欠缺的拉丁姆几乎处于未开化民族的水平;希腊却飞速地从其宗教概念中发展出了神话以及尊崇的神灵,并从这些事物中开拓出一个诗歌与雕刻的奇妙世界,历史中再未出现过类似的奇妙世界。在拉丁姆,对于公共和私人生活而言,除了智慧、财富和权势之外,没有任何东西能对其产生影响;只有希腊人才会去感受那令人愉悦的美的魅力,以似有情欲又似有理想的热忱去侍候娈童情侣,高唱神圣的战歌以重振颓丧的士气。
古文明在这两个民族中都达到了顶峰。两个民族虽属同宗,但发展却大相径庭。希腊人胜于意大利人的地方是更能为人们所普遍了解,并且其光辉更为明亮灿烂;但是,意大利人深知每一个个体都是整体的一部分,具备为了公共利益牺牲自己的献身精神,对自己尊崇的神灵笃信不疑,这些都是意大利民族丰富的珍宝。两个民族都获得了片面的发展,各自得以完成其发展历程;因雅典人不知道如何像法比氏(Fabii)和瓦勒里氏(Valerii)那样建国而去责备雅典人,或者因罗马人不会像菲狄亚斯(Pheidias)[17]那样精于雕刻和像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18]那样善于作诗而去责备罗马人,这都是狭隘之见。事实上,正是由于希腊人具备独特的优良品质,所以如果他们不同时将自己的政体改为专制政体,就不可能从民族统一发展至政治统一。美的理想世界对于希腊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并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了他们在现实世界中所缺乏的东西。希腊各地出现的民族统一倾向都不是直接建立在政治因素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竞技与艺术之上:奥林匹亚的竞技比赛、荷马的诗歌和欧里庇得斯的悲剧是使希腊人团结起来的唯一纽带。另一方面,意大利人为了自由毅然放弃个人的意愿,并学会听从父命,这样才会知道如何服从国家。在服从的过程中,个人发展可能会受到阻碍,最美好的人性之花的幼苗可能会夭折,但意大利人从中获得了强烈的爱国情感,这种情感是希腊人从未有过的。而且,在古代所有的文明民族之中,只有意大利人在自治的基础上建立了政体并实现了民族统一。意大利统一后,不仅把四分五裂的希腊民族的统治权,而且把全世界的统治权都最终掌握在了意大利人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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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蒙古人种,又称黄种人、亚美人种或蒙古利亚人种,是历史上人类分类学说里的一种人种,一般以多地起源说为基础。由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人类学界已放弃了必须为人类分类的观念。人种特性现多被认为具有连续性。蒙古人种主要分布于东亚、中亚和东南亚,以及美洲与大洋洲。——译者注
[2]我们可由一些墓志铭来推知它的发音,例如theotoras artahiaihi bennarrihino和dasiihonas platorrihi bollihi。
[3]有人假定耶皮基语与现代阿尔巴尼亚语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比较语言所依据的论点无论如何都是不够的,且对于如此重要的事实更是绝对不够的。如果这种密切联系能够得到证实,并且由于阿尔巴尼亚人也属于印度日耳曼族,与希腊人和意大利人同辈,希腊半开化民族的遗迹遍布整个希腊,尤其是北部各省。因此,如果从另一方面来说,阿尔巴尼亚人是希腊半开化民族的残余,那么,我们就可以证朋先于希腊人的民族就是先于意大利人的民族。但我们目前仍不能据此推断耶皮基人曾渡亚得里亚海迁移至意大利。
[4]大麦、小麦和赤小麦都野生于幼发拉底河右岸的阿那哈西北部(阿尔封斯·康多尔,《分类植物地理学》卷2,934页)。巴比伦历史学家贝鲁苏斯也提到过,大麦和小麦都野生于美索不达米亚。
[5]如果说拉丁语中的vieo,vimen与德语中的weben及其他与之相近的词来源相同,那么,当希腊人与意大利人分离时,该词必定仍有一般的“编织”之意。这一含义直到后来可能在互不相属的地区才转变成“织”的含义。亚麻的种植虽然由来已久,但还不能上溯到这一时期,因为印第安人虽然熟知亚麻种植,但直到现在仍只用它来做亚麻油。意大利人知道大麻可能比知道亚麻更晚,至少cannabis一词看起来很像是一个以后借来的词。
[6]伐楼拿(Varunas),印度教吠陀时代神话中的神灵,象征神权。他是天界的统治者。维持宇宙法则和道德律法,领导众阿底梯耶(Aditya)行使这种职权。——译者注
[7]《吠陀经》是印度教的著名经典。在印度传统中,有关宇宙的神秘知识称为吠陀(韦达),意思相当于知识、知道、智慧、智力、思想和看到真理的人。印度那些记述了吠陀知识精华的圣书,都称为《吠陀经》。《吠陀经》中包含了戏剧、历史、深奥的哲学,以及有关礼仪的简单课程、军事礼节的介绍和乐器的用法。——译者注
[8]Erinnyes(厄里倪厄斯)复仇女神(古希腊语:,字面意思为“愤怒”),是希腊神话中的复仇女神。在古典时代的阿提卡地区,人们举行祭祀仪式时从不直接提到这些女神的名字,而使用其别名欧墨尼得斯(,意为“善良”)。在罗马神话中,厄里倪厄斯的对应者是孚里埃(Furiæ,“愤怒”)。——译者注
[9]因此,aro,aratrum又见于古德意志语的aran(犁耕,土语作eren),erida,斯拉夫语的orati,oradlo,立陶宛语的arti,arimnas,凯尔特语的ar,aradar。所以,拉丁语中的ligo相当于德语中的rechen,拉丁语中的hortus相当于德语中的garten,拉丁语中的mola相当于德语中的muhle,斯拉夫语中的mlyn,立陶宛语中的malunas,凯尔特语中的malin。在这些事实面前,我们不能断定,居住在希腊各地区的希腊人单单以畜牧为生。在希腊和意大利,人们都以牲畜的数量,而非土地的大小作为衡量一切私有财产的基础和标准。这并不是因为农业引进得比较晚,而是由于农业最初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当然,在希腊人与意大利人分离之前,任何地方都不存在纯粹的农业经济,而是畜牧业与农业相结合(孰多孰少因地而异),其范围比后来要广阔得多。
[10]在这一方面,最具重要意义的莫过于在最古文化时期,农业与婚姻及城市的建立都有密切的联系。所以,在意大利,与婚姻有直接关系的神是凯雷斯和泰卢斯,在希腊是得墨忒尔。古希腊的套语中称得子为arotos(收获)。的确,罗马最古老的婚礼形式confarreatio(献麦饼),其名称和仪式都来源于谷物的种植。在建立城市时使用犁,这是众所周知的。
[11]在双方最古老的武器名称中,几乎都没有肯定地显示出其相互联系,虽然意大利语中的lancea毫无疑问与logchei相关,但该词在罗马语中出现得较晚,可能是从意大利语或西班牙语中借用过来的。
[12]甚至在细节上也表现出这种一致性,如合法婚姻被称为“为生育合法子女而缔结的婚姻”(gauos epi paidon gneision aroto,matrimonium liberorum quaerendorum causa)。
[13]罗马元老院(拉丁文,senatus)是一个审议的团体,它在罗马共和国与罗马帝国的政府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元老院运作,像百人会议与部族会议,但有别于平民会议,是受到宗教约束的。它只能在献祭的神殿开会,通常在霍斯提里乌斯会所(新年第一天的庆典,是在邱比德神殿,战争会议则在柏洛娜神殿召开),之后会议只能在祈祷礼、献祭、占卜举行之后进行。元老院每天只能在日出与日落之间开会,而且不能在其他会议进行时开会。——译者注
[14]我们当然不能忘记,在任何地方,相似的既有条件往往导致相似的制度。例如,罗马的平民阶级是在罗马国家的内部成长起来的,这一点毋庸置疑。然而,他们发现无论何处,只要有居民团与市民团同时发展起来,就会有与罗马相似的制度。当然,机遇对此也起到了促进作用。
[15]即诺亚方舟的传说,在基督教圣经的《创世记》和亚伯拉罕诸教中,诺亚方舟相传是一艘根据上帝的指示而建造的大船,其建造的目的是为了让诺亚与他的家人,以及世界上的各种陆上生物能够躲避一场上帝因故而造的大洪水灾难,记载中诺亚方舟花了120年才建成,这段故事分别被记录在《创世记》(包括《旧约圣经》和《希伯来圣经》)以及伊斯兰教的《古兰经》第6章。——译者注
[16]《阿维斯塔》文献现包括用帕拉维文撰写的诗歌文集《阿维斯塔》和其他一些宗教典籍,它是波斯最古老的诗歌文集,也是波斯神话传说最集中的作品。该书内容广泛,涉及历史、政治、宗教、文学,特别是有关神话传说的内容丰富,只因许多散失,现神话传说的作品主要保存在《亚什特》全部和《万迪达德》的一部分中。——译者注
[17]菲狄亚斯(古希腊文:,英语:Pheidias)被公认为最伟大的古典雕刻家。雅典人,其著名作品为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宙斯巨像和巴特农神殿的雅典娜巨像。——译者注
[18]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约公元前446—前385年)古希腊早期喜剧代表作家,雅典公民,生于阿提卡的库达特奈昂,一生大部分时间在雅典度过,同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有交往。相传写有四十四部喜剧,现存《阿卡奈人》、《骑士》、《和平》、《鸟》、《蛙》等十一部。有“喜剧之父”之称。——译者注
[book_title]第三章 拉丁人的定居
印度日耳曼族的迁移
印度日耳曼族的故乡坐落在中亚的西部,一部分从这里向东南方延伸至印度以外,一部分向西北方延伸至欧洲以外。要更精准地确定印度日耳曼族的原始居住地是十分困难的,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地点一定在内陆,远离海洋,因为亚洲和欧洲的印度日耳曼族都没有出现过海洋的名称。许多迹象表明这一地点位于幼发拉底河一带,因此,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两个最重要的文明民族——印度日耳曼族和阿拉米族的原始居住地几乎在同一个地方。这种情况证实了这两个民族最初关系密切的假设,但即使他们的关系确实曾如此密切,也必定发生在有迹可循的文化发展和语言发展之前。我们无法更精准地确定他们的原始发祥地,也无法跟随各民族迁移的脚步。欧洲的印度日耳曼族在与印度人分开后,可能在波斯和亚美尼亚停留过很长一段时间,因为从种种表象来看,这个地区是农业和葡萄种植业的发源地。大麦、赤小麦和小麦都是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本土作物,葡萄原产于高加索山脉和里海以南,李子、胡桃和其他易于移植的果树也都是当地的土产。值得注意的是,在欧洲的大多数民族中,如拉丁人、凯尔特人、德意志人和斯拉夫人,海洋的名称是一致的;因此,他们一定在分裂之前曾一起抵达黑海或里海的沿岸地区。意大利人从这些地区出发经哪条路线到达了阿尔卑斯山脉?当他们与希腊人还是一个整体时,曾在何处定居?要想解答这些问题,必须先弄清希腊人是经哪条路线到达希腊的,到底是从小亚细亚出发,还是从多瑙河流域出发?不管怎样,可以确定的是,意大利人像印度人一样从北方迁移到了他们的半岛。
翁布里亚—萨贝利族从北向南沿着意大利的中部山脊前进,这次迁移留下的痕迹依然清晰可见;的确,迁移的最后几个阶段完全属于有史可考的时期。关于拉丁人迁移的路线,我们知之甚少。他们大概朝同样的方向沿着西海岸前进,而且极有可能早在萨贝利族开始迁移之前就已经出发了。河流淹没低地后,才涌上高坡,我们只有假设拉丁人早已在海岸上定居,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萨贝利人会甘心定居在崎岖的山区,后来他们才移出山区,只要有机会,就挤进拉丁各族的聚居之地。
拉丁族在意大利的扩张
众所周知,一支拉丁族定居在台伯河左岸至沃尔斯克山的乡村地带,但最初迁移至此时,人们似乎完全忽视了沃尔斯克山地,因为当时拉丁姆和坎帕尼亚的平原还可容人居住。根据沃尔西人的铭文来看,后来占领这里的民族与萨贝利人的关系比与拉丁人的关系更加亲密。另一方面,拉丁人可能在希腊人和萨莫奈人迁入之前就已经定居于坎帕尼亚,因为意大利的名词Novla或Nola(新城),Campani Capua,Volturnus(该词源于volvere,如Iuturna源于iuvare),Opsci(农夫),这些词汇的出现早于萨莫奈人的入侵。这表明希腊人在建立库迈时,占领坎帕尼亚的欧松人就是一支意大利族,也可能是一支拉丁族。后来被卢查尼尔人和布鲁蒂伊人占领地区的原始居民,即意大利人(Itali,雄牛国的居民),据最杰出的观察家看来应属于意大利族,而不是耶皮基族;我们可以将他们归入拉丁族,虽然这些地区在意大利政治发展开始之前就已经希腊化了,但由于后来萨莫奈人蜂拥而至,因此这里古代民族的活动痕迹早已荡然无存。非常古老的传说将同样绝种的西库里人与罗马联系起来。例如,意大利第一位史学家——锡拉库扎的安提奥卡斯告诉我们,一位名叫悉开洛的男子从罗马逃亡至意大利(即布鲁蒂伊半岛),投奔国王摩格斯(Morges)。这位史学家认为,西库里人(在修昔底德时期,意大利仍有西库里人)与拉丁人同种,所以就以此作为叙述的依据。西西里岛希腊语中某些方言词汇与拉丁语非常接近,这可能是由于罗马人与西西里岛的希腊人在古代曾有贸易上的往来,而不是因为西库里人和罗马人的语言自古以来就相同。然而种种迹象表明,在原始时期,不仅是拉丁姆,就连坎帕尼亚和卢卡尼亚地区、塔兰托湾和劳斯湾之间的意大利以及西西里岛的东半部,可能都居住着拉丁族的各个分支。
这些拉丁族各支的命运截然不同。那些定居在西西里岛、大希腊和坎帕尼亚的居民无法抵抗希腊人的文明,于是开始与希腊人接触交往,因此,他们要么像在西西里岛那样完全希腊化了,要么变得不堪一击,以至于后来在面对新势力萨宾部落时,还未作出明显抵抗就举手投降了。所以,西库里人、意大利人、摩格特人和欧松人在这个半岛的历史上从未起过积极作用。然而在拉丁姆情况却有所不同,我们在那里没有发现希腊的殖民地,而且那里的居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战胜了萨宾人和北方相邻的部落,得以保住他们的领地。让我们将目光投向这个地区,它注定会大大影响古代世界的命运,其影响力是其他地区所不能比拟的。
拉丁姆
在原始时代,自然界最伟大的冲突与碰撞在拉丁姆平原上演,缓缓流过的河水和不时喷发的大火山把土地层层堆叠,这片土地将决定世界的霸权掌握在谁的手中。拉丁姆的东部耸立着萨宾山和埃基山,这两座山都属于亚平宁山脉;南部是高达四千英尺的沃尔斯克山,它与亚平宁山的主脉之间隔着赫尼克人的故土萨科(即利里斯河支流特累鲁河)高原,沃尔斯克山向西一直延伸到特拉西那岬;西部临海,沿岸有少数无关紧要的海港;北部渐次融入埃特鲁里亚广阔的丘陵地带。这片壮丽的平原被包围其中,从翁布里亚山区流出的有“山溪”之称的台伯河,以及发源于萨宾山区的阿涅内河贯穿其间。小山丘像一座座岛屿分布于平原之上,有些是陡峭的石灰岩,如东北部的索拉克特山,西南部的基尔刻岬,同样还有罗马附近较低矮的贾尼科洛山;还有的是高耸的火山,已经熄灭的火山口成为了湖泊,许多至今仍然存在;其中最重要的是阿尔巴山,这座山四面广阔无垠,屹立于沃尔斯克山脉和台伯河之间。
在这里定居的民族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拉丁人,后来为了将他们与拉丁姆境外的拉丁民社区分开来,又称之为古拉丁人(prisci Latini)。然而他们所占领的拉丁姆地区,只是意大利中部平原的一小部分。台伯河以北的所有地区在拉丁人看来都是外国,甚至是充满敌意的,他们与那些地区的居民不可能结成长久的联盟,也不可能共建和平,而且双方的休战似乎总是只能维持相当短的时间。台伯河自古便是北方的疆界,关于这道如此重要的界线是在哪一时期、何种情况下建立的,在历史上或比较可靠的传说中都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我们发现在历史的肇始时期,阿尔巴山以南的平坦沼泽地带是归翁布里亚—萨贝利族的鲁图尔人和沃尔西人所有;阿尔代亚和维利特雷不再属于拉丁的原始城镇。拉丁姆只占这片地区的中间一部分,周围是台伯河、亚平宁山支脉、阿尔巴山和海洋,面积约700平方英里,略大于现在的苏黎世州。在卡沃峰上极目远眺,它是一片“平原”[1]。虽然这个地区是平原,但并非一马平川。除了部分因台伯河冲积而形成的海滩外,这片平原到处都是石灰岩山丘,海拔不高,但通常十分陡峭,还有一些深壑横亘其中。丘壑交错的地形在冬季形成了许多水潭;夏季,随着温度的升高,潭内一些腐烂的有机物散发出恶臭,产生有害的瘴气,这种气体在古代使当地的居民感染疾病,直至今日依然威胁着人们的健康。罗马共和国的最后一个世纪,在教皇的错误领导下,农业发展受到了忽视,认为瘴气的产生最初是因农业凋敝而导致的想法是错误的。其成因更主要的是由于积水无法自然排放,它所带来的影响从几千年前一直持续到现在。但大范围耕作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瘴气,虽然我们对这一做法的依据还未能作出充分解释,但一部分原因是,在地表进行耕作能加快积水的蒸发速度。在拉丁姆平原以及锡巴里斯和米太旁登的低地地区,有一种现象让我们一直觉得不可思议:这些地区现在根本没有健康人口存在,旅客连一个晚上都不愿意逗留,可当时这里的农业人口却十分密集。我们必须牢记,处于较低文明阶段的人,一般能很快察觉到自然界的需求,并且能迅速作出反应来满足自然的要求;或许他们的身体素质比较灵活,更容易适应自己的居住环境。在撒丁岛,农业现今仍在完全相似的自然条件下进行;引发疫疾的瘴气仍然存在,但农民在穿衣、饮食和劳作时间的选择上格外谨慎,因此避免了瘴气的感染。事实上,避免瘴气感染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披着动物的皮毛,并燃起烈火;这就能解释为什么罗马的农民出门总是穿着厚厚的毛织衣服,而且从来不让自己的炉火熄灭。在其他方面,这个地区对移居的农民一定很具吸引力:这里的土壤用锄头和耙很容易耕作,即使不施肥也能生产,但是以意大利的标准来看,这种土地的产量并不高,小麦平均可以种一收五[2];好的水源并不丰富,因此,居民们非常重视每一汪清泉,将之视为神圣。
拉丁人的殖民地
在后来因拉丁人而得名的地区里,关于他们是以何种模式生活的,历史记载中已无任何说明,我们几乎只能靠推论来进行揣测。然而,这样也许能得到一些信息,或至少可以作出具有一定可能性的推测。
氏族村落
远古时期,罗马的领土被划分成了许多个氏族村落,它们后来便形成了最早的“乡区”(tribus rusticae)。我们从传说中得知,克劳狄区起源于阿涅内河畔的克劳狄亚氏族的定居地;最早划分的其他地区的起源也是如此,这从它们的名称来看就能断定。这些地区不像那些后来新增的地区以聚居地来命名,而是无一例外地以氏族名称命名;那些用自己的名称为最初罗马境内的各乡区命名的氏族,只要还未完全灭绝(像迦米利氏、伽勒里氏、勒蒙尼氏、波利氏、普庇尼氏、沃尔提尼氏那样),都是罗马最古老的贵族,如埃米利氏、科尔涅利氏、法比氏、贺拉提氏、梅涅尼氏、帕比里氏、罗密利氏、塞尔吉氏、沃图利氏。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氏族没有一个是在后来才定居于罗马的。每一个意大利地区,当然还有每一个希腊地区,肯定像罗马的地区一样,根据地理位置和氏族被划分成了许多个集体;这样的氏族聚居地就是希腊人所谓的“家”(oikia),他们的村落(komai)和邻里(demoi)通常就是来源于这个“家”,就像罗马的部落(tribus)一样。同样,意大利语中相应的名称“家”(vicus)或“区”(pagus,源自pangere)也表示氏族的聚居地,而且后来转化成了日常用语中所指的小村庄或村落,这一转化并不难理解。就像每家每户都有属于自己的土地一样,每个氏族或村落也有属于自己的氏族土地,这种土地一直到相当晚的时期依然存在,按家族共管土地的方式,也就是土地共有制来进行管理。氏族家族是否在拉丁姆本土发展为氏族村落,或拉丁人是否在迁入拉丁姆时就已经联结成了氏族,这些问题我们无法回答,我们也同样无法确定这样一种组织所要求的集体经济采取的是何种形式[3],除了同宗的世系之外,氏族在多大程度上收容或结合了与它没有血统关系的外人。
政区
然而,这些氏族从一开始就没有被视为独立的群体,而是被当作政区(civitas,populus)的组成部分。这个政区最初是一些同种族、同语言和同风俗的氏族村落的集合体,共同遵守法律,互相给予法律援助,并携手抵御侵略及加强防守。这样的一个区就像一个氏族一样,因此非常有必要设立一个固定的地方中心;但是,由于氏族的各个成员,或者说是政区的成员都住在各自的村落里,所以政区的中心不可能是狭义的聚居地——城镇,而只是一个共同的集会场所。那里有法庭和神庙,政区的居民们每隔8天都会来此交流和娱乐,如遇战事,这个集会场所就是他们及其牲口的避难所,使他们免受入侵者的伤害,人们在那里比在村落里要安全得多;一般情况下,集会场所完全无人或鲜少有人居住。古代同一种类的避难所极为相似,如今在瑞士东部高地的几座山峰上依然能够看到它们。在意大利,这种地方被称为“高冈”(capitolium,如希腊语中的akra,意为“山顶”),或“要塞”(arx,源自arcere);它最初并不是一个城镇,但随着房屋自然地集聚在要塞周围,后来又有围墙(urbs,与urvus,rurvus和orbis相连)将它环绕,它便成为了城镇的核心地区。要塞与城镇明显的不同之处在于大门的数量,要塞的门尽可能少,城镇的门却尽可能多,前者通常只有一道门,而后者至少有三道门。这些要塞是政区体制的基础,该体制在城镇形成以前就已经在意大利盛行了。意大利有些省份直到后来才达到城镇聚居的阶段,有些至今仍未完全达到,比如马尔西人的居住地和阿布鲁齐的小政区,在这些省份,古代政区体制的本质在某种程度上还清晰可辨。埃魁库利人即使到了罗马帝国时期仍不在城镇居住,而是住在无数个完全开放的村落里,那里有许多古老的团城,这些“荒城”和庙宇令罗马以及现代的考古学家感到惊讶不已,因为他们没想到居然能在那里发现人类的居住地。罗马的考古学家认为那里曾居住着原始居民(aborigines),现代的考古学家却认为那里曾居住着佩拉斯吉人。如果不把这些建筑看作是围墙四立的城镇,而将其看作是该区居民的避难所,那么我们一定会更加接近事实,这样的避难所在古代肯定遍布整个意大利,只是建筑风格没有那么具有艺术性。当各族完成了向城市生活的过渡时,人们自然会用石墙将他们的城镇围住,那些仍然居住在完全开放的村落的居民也会用石墙来代替要塞的土墙和栅栏。在全国进入和平状态以后,人们不再需要这样的堡垒,于是这些避难所就废弃了,不久便成为了后代们的一个谜团。
最古老政区的所在地
这些政区有许多要塞作为其中心,且包括一些氏族在内,它们在意大利史的起始时期形成了原始的政治单位。至于这样的政区于何时在拉丁姆形成,以及占据多大的范围,我们无法得到确切的答案,这一问题也并不具备特殊的历史价值。与世隔绝的阿尔巴山是拉丁姆的天然屏障,为移居者提供了最洁净的空气,最清澈的河水和最安全的住所,新移民当然首先就要占领这个地方。
阿尔巴山
在帕拉佐拉上方的狭窄高地上,阿尔巴城从阿尔巴湖(即卡斯台洛湖)延伸至阿尔巴山(即卡沃山),它通常被认为是拉丁族的原始居住地,也是罗马和古拉丁其他所有群体的母城;在这座山坡上,还坐落着拉丁远古的政区中心拉努维乌姆、阿里齐亚和图斯库隆。人们在这里发现了一些远古的建筑物。这些建筑物通常标志着文明的发端,并像站在那里的目击者一样,向后世证明帕拉斯·雅典娜现身时确实已经长大。在阿尔巴下方,往帕拉佐拉的方向到处都是悬崖峭壁,卡沃山山势险峻,从南边难以到达,从北边也同样不易接近,只有东、西边有两个狭窄的隘口可以自由进出,因此这里易守难攻。最重要的是一条地下大隧道,其深度达一人之高,它贯穿6000英尺厚的坚固火山岩壁,使阿尔巴山旧火山口所形成湖泊里的水得以排泄,降到了现在的水位,并且山上有了一大片可供耕种的土地。
萨宾山的余脉诸峰是拉丁平原的天然屏障,那里的政区要塞后来成为了大城市提布尔和普雷内斯特。在阿尔巴山、萨宾山和台伯河之间的平原上,还有拉比奇、伽比和诺门图姆;台伯河上的罗马以及海岸上的劳伦图姆和拉维尼姆,都或多或少地成为了拉丁族的移民中心,至于其他那些不太著名,甚至有些几乎已经被遗忘的地区,在此就不必赘述了。
拉丁族联盟
原始时期,上述这些政区在政治上都拥有各自的主权,且由其亲王统治,元老会和战士会议加以辅佐。然而,源于同一血统和同种语言的民族情感不仅普遍存在于所有人心中,而且还表现在重要的宗教和政治制度,即所有拉丁族政区的永久联盟之中。最初,根据意大利人和希腊人的惯例,最高领导权归联盟中集会所在的政区所有;阿尔巴区一般被认为是拉丁所有政区中最古老和最尊贵的,因此拥有了最高领导权。有权参加这个联盟的州郡起初有30个,我们发现在希腊和意大利,组成一个共同体的成员数通常都是30个。哪些政区是最初的30个古拉丁民社之一,或者当提及阿尔巴的首府权利时,哪些政区是阿尔巴30个殖民地之一,对此历史上没有记载,我们也无从考证。与派欧尼亚人和爱奥尼亚人在希腊类似的联盟中举行集会一样,这个联盟会举行“拉丁节”(Feriae Latinae),地点在“阿尔巴山”(Mons Albanus,即卡沃山),日期每年由最高首领指定,这一天,全族会杀一头公牛供奉“拉丁神”(Jupiter Latiaris)。所有参加典礼的民社都必须交纳规定数量的牲口、牛奶和乳酪作为祭品,并得到一块献祭的烤肉。这些习俗沿袭了很长时间,人尽皆知。关于这种联系在法律上比较重要的影响,我们只能加以揣测。
自远古时代以来,与阿尔巴山上举行的宗教庆典相关的,还有一些民社代表在附近的拉丁司法机构所在地举行的集会,位于菲伦提那河源处(马里诺附近)。实在难以想象,这样一个联盟在不具备某种管理权和适用于整个地区的法律体系的情况下,居然能够保存下来。据可信的传说记载,联盟对违反联盟法律的行为具有审判权,并且在这样的案件中甚至可以判处死刑。后来各拉丁民社共享合法权利,并在一定程度上允许通婚,这被视为原始联盟法律的一部分,因此,任何一个拉丁男人与任何一位拉丁女人所生的孩子都是合法的,可以获得地产,并能在拉丁姆的任何地方开展贸易活动。联盟还设立了一个联盟仲裁法庭,以解决政区之间的争端;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联盟对各民社媾和与宣战的主权曾加以限制。同样,毫无疑问,联盟的体制表明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防御战甚至是发动进攻战,这样就必须要有一个公爵来当统帅。但我们没有理由去设想在这样的情况下,每个民社依据法律一定要派兵出征,或者相反地,任何民社都禁止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发动战争,甚至是攻击联盟成员。然而有迹象表明,在拉丁节庆活动期间,拉丁姆全境范围内实行“神命休战”[4],希腊联盟在举行庆典期间也是如此;即使是正在交战的部落也似乎相互保证安全通行。
我们更加无法确定拥有领导权的政区所享有特权的范围,我们只能肯定的是,没有理由将阿尔巴拥有的领导权看作是对拉丁姆实行的一种真正的政治霸权,而且阿尔班在拉丁姆的地位有可能,甚至很有可能还比不上伊利斯在希腊的名誉首领地位[5]。从总体上来看,这个拉丁联盟的范围及其司法权限可能总是反复变动;但它从始至终都不是彼此或多或少有些陌生的各民社的偶然结合,而是拉丁族的民族关系公正而必要的代表。拉丁联盟可能并不是在所有时期都包含了一切拉丁民社,但它至少从未赋予非拉丁族加入联盟的特权。在希腊,与之对应的不是德尔菲的庙邻会(Amphictyony),而是皮奥夏人或埃托利亚人的联盟。
以上这些粗略的概述应该足够了,如果再试图将线条描绘得更加清晰,那只会篡改这幅图画。那些最古老的政治单元,即各政区由于没有善于传唱记载之人,其休戚与共或反目成仇的纷繁表演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我们如今只能满足于了解以下一个不朽的事实:各政区拥有一个共同的中心,但他们的独立地位并未因此而丧失,他们非常珍视并不断增进同一民族的共属感。有了这些共有的东西,他们才得以为从政区地方主义向民族统一迈进铺平道路,每一民族都必然以政区地方主义为其开端,每一民族的历史都以民族统一为其归宿,或至少应该以此为归宿。
* * *
[1]如同latus(边)和platus(平地)一样,它指平地,与萨宾的山地有所不同,正如Campania虽指“平原”,但与萨莫奈不同。Latus以前作stlatus,与此无关。
[2]一位法国统计学家杜罗·德·拉·马勒(《罗马人的政治经济学》,第2卷,226页),将法国奥维涅省的利马涅与罗马的坎帕尼亚相比。利马涅是一块地形复杂且不平坦的广袤原野,地表为火山石与火山灰分解而成,都是死火山的残留物。该地的人口每16平方公里至少有2500人,是农业地区中人口最为密集的一个地方。地产一分再分,小到极点。耕田几乎完全依赖于人工,或使用铁锹、双齿耙,或使用锄头,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用轻犁代之,由两头母牛来拉。农妇经常亲自拉犁,以代替一头母牛。这两头牛既能产奶,又能犁田。农民每年收获两次,谷物一次,蔬菜一次,田地终年都不休耕。每亩耕地的平均年租为100法郎,如果不是这样的土地,而是分属六个或七个大地主,由管家和短工耕种,以代替小自耕农,那么,一百年后,利马涅一定会如现在的坎帕尼亚一样,成为一块荒凉惨淡的不毛之地。
[3]在斯拉沃尼亚,父权制家庭一直延续至今,全家人生活在一起,家庭成员通常达到50人甚至是100人,听命于由全家选出且终身任职的家长(Goszpodar)。主要由牲畜构成的家产都归家长管理,剩余的则按家族分支分配。个人的工业和商业所得仍归私人所有。脱离家庭的例子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在男人身上。例如,男子入赘到一个异族家庭,这种情况可能与最古罗马人的情况大同小异。在这种情况下,家庭与民社相似。
[4]拉丁人的节日被称为“休战日”,节庆期间不允许开战。
[5]古往今来,人们经常宣称阿尔巴曾以攻守同盟的形式统治拉丁姆,但经过进一步探索,又没有充分的证据加以佐证。一切历史都不始于民族的统一,而始于民族的分裂。罗马经过几个世纪的奋战才终于解决了拉丁姆统一问题,阿尔巴决不可能早就解决了。值得注意的是,罗马虽然继承了阿尔巴,但从来没有自称是拉丁各民社的霸主,而仅仅满足于名誉首领的地位。当罗马有了实力并实现统一后,名誉首领的地位便使它有了口实。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没有真正的证据,而菲斯图斯的《论执政官》和哈利卡纳索斯的《狄奥尼修》中的几段,不足以使人们认为阿尔巴是拉丁人的雅典。
[book_title]第四章 罗马的起源
罗马纳人
自台伯河[1]河口以北约十四英里,河流两岸都是海拔不高的丘陵,右岸的丘陵稍高一些,左岸的稍低矮一些。至少两千五百多年来,罗马人就与左岸的群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然,“罗马”这个名字出现的具体原因以及出现的确切时间我们无从知晓,但可以确定的是,当地人最早的称呼不是“罗马人”,而是“罗马纳人”。在一种语言的发展早期,这种音变十分常见,但在拉丁语中,这早就停止使用了[2],所以这足以证明,该名字产生于十分远古的时期。关于这个名字我们无法给出确切的推论,但很可能“罗马纳人”就是“河畔居民”的意思。
替提人与卢克雷人
然而生活在台伯河沿岸丘陵上的并不只有罗马纳人。在最原始的罗马公民结构中,有证据表明,该结构是由罗马纳人、替提人和卢克雷人这三个原先各自独立的行政区域融合而成的统一体,换句话说,罗马是并区为城[3]产生的,这与雅典起于阿提卡[4]如出一辙。公社三分法[5]距今年代十分久远,这一点也许在罗马社会事务,尤其是与国家法相关的事务中体现得最为明显。比如罗马常用tribuere(三分)和tribus(三分之一)等字眼来表示“划分”和“部分”的概念,而且后一种表达(tribus),正如英语中的“quarter”一词,早就失去了原本表示数量的含义。
三个曾经各自为政的公社,在合并以后,成为一个公社的三个部分,虽然照旧各占公地的三分之一,并且平均摊派民军和元老会议成员,但是几乎所有最为古老的团体,比如贞女团、舞蹈团、田夫团、狼神团以及鸟占团等,它们的成员人数都是三的倍数,这可能也来源于三分法。甚至有观点认为,罗马民族是混合民族,这种观点还以三分法为佐证,持这种观点的人曾尝试用种种方法来证明,远古时期罗马就是由意大利的三个种族所构成的,他们竟然声称这个在语言、宗教和国家制度的发展中都独具特色的民族(其他民族鲜少能做到这一点),是由埃特鲁斯坎人[6]、萨贝利人[7]、希腊人,甚至还有部分佩拉斯吉人[8]组成的松散联盟。
暂且不论那些自相矛盾、毫无根据的假设,我们可以用几句话来概括构成原始罗马共同体各个组成部分的民族特点:罗马纳人属于拉丁族,这一点毫无疑问,因为新的罗马共同体就是因罗马纳人而得名,所以这个联合起来的民社,它的民族特征也主要取决于罗马纳人的民族特征。
关于卢克雷人的起源,我们一无所知,但正如我们将罗马纳人归类为拉丁族那样,我们也可毫不费力将卢克雷人归类为拉丁族之列。然而,公社中的第二个民族——替提人,人们一致认为其发源于萨宾那,这种观点最早可追溯到替提祭司团所保留的一项传说,据说替提人在加入联合公社时,为保留萨贝利人的特殊祭献仪式,创立了这个祭司团。因此,可能在远古时期,拉丁人与萨贝利人的语言风俗差异远不如后来罗马与萨莫奈人[9]的语言风俗差异那样悬殊,萨贝利人的一个公社可能加入了拉丁人的州郡同盟。而且正是由于在更古老、更为可信的传说中,替提人始终占据着优于罗马纳人的地位,很可能是入侵的替提人强迫旧有罗马纳人接受并区为城的做法。因此,不同民族的混合理所当然地发生了,但这种民族混合造成的影响甚至还不及几世纪后萨宾人阿图斯·克劳苏斯(即阿庇乌·克劳狄乌)率领族人和他的门客进入罗马所带来的影响。不能因为后来罗马人接纳吸收了克劳狄人,就说罗马是混合民族,同理也不能因为之前罗马纳人接纳吸收替提人,就把这个组合而成的群体划分为混合民族。
也许除了在宗教仪式中流传下来的零星民族传统之外,罗马民族中的萨贝利人成分已消失殆尽;尤其是在拉丁语言中,根本找不到任何证据可以证明罗马是混合民族等此类猜想[10]。如果说因为某个与拉丁人有着密切亲缘关系的个别种族的加入,拉丁人的民族性就会受到明显的影响,那真是令人匪夷所思了。另外,我们首先应当记住的是,在替提人与罗马纳人联袂共存的时候,拉丁民族是以拉丁姆而不是罗马为基础的。这个三合一的新罗马共同体,尽管有些原属萨贝利族的成分,但并未改变其罗马纳人公社的性质,即拉丁民族的一部分。
罗马—拉丁姆商业中心
早在台伯河河畔的城市聚落兴起之前,罗马纳人、替提人和卢克雷人可能先是各自为政,而后联合起来,占据了罗马山丘上的要塞,并且开垦了村子周围的土地。昆克提人在帕拉丁山举行的“狼神节”庆典很可能就是从这些原始时代流传下来的;狼神节是农民和牧民的节日,它最完好地保存了父系社会的淳朴娱乐活动,而且令人不解的是,在后来信奉基督的罗马,在所有异教节日中,这个节日保留的时间却是最长的。
罗马的地理特征
之后的罗马就是由这些聚落发展而来的。当然严格来说,罗马的建立并不像传说中认为的那样:罗马不是一朝一夕建成的。但是,罗马为何那么早就能在拉丁姆境内于政治方面崭露头角,这一点也会引起我们对这个问题的探讨,而根据当地的地理特征,我们只能得到与事实相异的推论,即罗马不可能在政治方面举足轻重。同大多数古老的拉丁城市相比,罗马所在地没有那么兴盛和丰饶。罗马城周围的葡萄和无花果都生长得不甚茂盛,且缺乏丰富的水源。卡佩纳门前面的卡美尼甘泉以及后来圈在图里亚努监狱的卡庇托尔水井,水量也不是十分充足。
此外,河流经常泛滥,由于河床十分平缓,雨季山洪暴发时,不能迅速将河水排入海里,于是丘陵间的谷地和低地时常是一片汪洋,随后这些地方就成了沼泽。对于移居到这里的人们来说,这个地方确实乏善可陈。在古代就有观点认为,在这个得天独厚的地区,只有罗马的所在地土壤贫瘠、环境恶劣,最早迁徙到这里的农民选择居住地时,肯定不是出于自愿;罗马城建立在这里,也肯定是迫不得已,或者其间有某些特殊的缘故。甚至传说都对这一点流露出惊奇的意味:一群从阿尔巴逃出来的人,在阿尔巴公爵的两个儿子罗慕路斯和雷穆斯[11]的率领下,建立了罗马城。这不过是太古稗史上的一次不成熟的尝试,想借此说明罗马建立在十分恶劣的条件之下,并把罗马的起源同其作为拉丁姆的首都联系起来。这些被认作是历史的故事,其实不过是不甚高明的粗浅解释,历史的首要任务恰恰是避开它们;但历史或许会更进一步,先考虑当地的特殊性,不关心这座城市如何发源,而就给它带来迅速高度繁荣,以及对它在拉丁姆所处的特殊位置提出积极猜测。
罗马的早期疆域范围
我们先来看看罗马最早的地理边界。罗马城的东面城镇有安腾尼、费登尼、凯尼那和伽比等,有些城镇离塞维亚城墙不到五英里,罗马的边界就在离城门不远处。罗马城南面十四英里处坐落着图斯库隆和阿尔巴这两个强大的公社,在南边,罗马的城区范围似乎从来没有超过距城五英里处的克琉利亚壕沟。同样,罗马西南方与拉维尼姆交界处距罗马城从未超过六英里。在内陆方向,罗马处处受到地域偏狭的限制,但在向海地那一面,罗马城自古就可以畅通无阻沿着台伯河两岸一直伸展入海。在罗马与海岸之间,古代没有任何行政中心,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那儿曾是行政区的边界。
从对世间万物都能追本溯源的传说,我们了解到,台伯河右岸的罗马领土,即“七小村”,以及台伯河河口的大盐场,都是罗慕洛王从维爱人手里夺来的;安库王曾在右岸的耶努山修建了桥头堡,在左岸的“河口”修建了被称为罗马庇雷阿的海港城市(奥斯提亚)。但比传说更为可信的证据,足以证明台伯河埃特鲁斯坎河畔曾是罗马的原始领土;因为正是在这个地方,即后来通往海港大道上的四英里处,坐落着罗马生育女神、丛林和田夫祭司团的早期活动场所。实际上自远古时代以来,很可能曾一度作为罗马各氏族之长的罗密利氏就活动在这一带;而耶努山则是罗马城的一部分,奥斯提亚则是公民聚居地,或者换句话说,是郊区。
台伯河及其交通优势
这种情形绝非偶然。台伯河是拉丁姆交通的天然航道,这一带海岸缺乏海港,台伯河河口就成了航海家们所必需的下锚之处。此外,自从远古时代开始,台伯河就是拉丁民族抵御北方外族入侵的边防线。罗马不仅是内河贸易和海上贸易的集散地,还是拉丁姆沿海的边防要塞,再没有比它更合适的建城地点了。罗马的位置兼有易守难攻和临近河道这两大优势;从河流两岸一直到河口,都在罗马城的控制范围内,对沿台伯河或阿纽河而下的内河船夫以及当时驾驶船型不大的航海者来说,罗马的地理位置都是十分便利的;而且与紧靠海岸的地方相比,罗马能更加有效地防御海盗。
如果罗马的建立不是凭借其地理位置的商业优势和战略优势,那么至少罗马的繁荣是得利于此的;关于这一点还有很多线索可循,这些线索的重要性是历史小说的记载所无法比拟的。因此罗马很早就和凯雷建立了和谐的关系,凯雷对埃特鲁里亚的意义恰如罗马之于拉丁姆,所以凯雷是与罗马关系最为和睦的邻国,也是罗马最重要的商业伙伴。因此跨越台伯河的桥梁,以及罗马共同体中桥梁的建造都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于是桨帆船成为了罗马军的战舰。因此古罗马开始对进入奥斯提亚的货物征收港口税,刚开始的时候仅对兜售的物品征税,船员自用的物品免税,所以港口税实际上是一种商业税。之后罗马就出现了较早的硬币,并与海外国家缔结了商业协议。就这个意义上来说,很可能就像传说的那样,罗马也许并不是逐渐发展起来,而是创建而成的城市;罗马是拉丁城市中最年轻,而非最古老的成员。毫无疑问,在台伯河的拉丁边界商业中心兴起之前,这个地区已经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开化,阿尔巴山脉以及很多其他高地上也已建立起许许多多的堡垒。罗马城的建立,到底是出于拉丁同盟的决议,还是某位名不见经传、目光远大的缔造者的功劳,抑或是因其交通条件自然发展起来的,对此任何一种猜想都无法得到验证。
罗马的早期城市特征
但与罗马所在地是拉丁姆的商业中心相关的另一种看法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当历史的帷幕从我们面前徐徐拉开,与罗马是拉丁社会的联盟这一说法相比,它更像是按契约成立的城市联合。拉丁人习惯居住在农场,只在节日、集会或者特殊情况才会用到公共城堡,这种习惯可能最早在罗马受到了限制,而拉丁姆的其他地方后来才慢慢限制起来。
罗马人并非不亲自经营农场,也并非不以农庄为家,但是坎帕尼亚的环境恶劣,这必然使罗马人尽可能选择居住在更加通风更加洁净的山城上。除农夫外,自古以来就有很多外地和本地非农业人口住在山城中。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古罗马人口稠密,据估计,它的面积最多不超过115平方英里,其中还包括沼泽地和沙砾地。甚至在最早建制的时候,罗马城就拥有一支由3300名自由人组成的民防军,所以当时那里的自由居民至少已经上万。但进一步来讲,熟悉罗马人以及罗马历史的人肯定知道:罗马人公共活动和私人生活的特点,都是以其城市生活和经商之道为基础的,罗马人和其他拉丁人以及一般意大利人的区别正如城市人和乡下人的区别。当然罗马不是科林斯[12]或迦太基[13]那样的商业城市,因为拉丁姆实际上是一个农业地区,而罗马从来都是一个拉丁城市。但罗马和其他众多拉丁城市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商业地位,以及由此产生的罗马市民精神。如果罗马是拉丁姆的商业中心,我们就不难理解,罗马在发展拉丁农业的同时,当地的城市生活也得到了强劲迅猛的发展,这为罗马的辉煌历程奠定了基础。
与分析远古时期无足轻重而又大同小异的公社这种收效甚微的方式相比,研究罗马城在商业和战略上的发展过程,显得更加重要,也更加切实可行。罗马城的发展过程,在有关罗马逐渐形成的城墙和防御工事的传说中依然依稀可见,这些城防建设的发展过程,与罗马共同体作为一个城市而愈来愈具重要性的过程,肯定是保持一致的。
帕拉廷城
罗马在几百年的过程中发展成为城市。根据可信的证据,罗马最初的城址仅包括帕拉廷山丘,因为帕拉廷山丘呈不规则正方形,所以后来称罗马为“方形罗马”。直到罗马帝国时代,原来环城的城门和城墙都还清晰可见:其中两座城门的故址目前仍然为我们所知,一座是维拉布罗圣乔治附近的罗马门,另一座是位于提图凯旋门的慕吉奥尼门。塔西佗曾经亲自考察了帕拉廷的外墙,至少看到朝向阿文廷山和凯利乌山的那两面,并对考察到的内容作了记录。很多线索显示,这里曾是罗马城的原址和城市中心。在帕拉廷山上,发现了该聚居地的神圣标志,即所谓的“贮藏室”,最早定居于此的人将充裕的家用必需品囤积在这个地方,另外还存有一块来自故乡的土壤。这里还有一座建筑,所有的家族因祭祀或者其他目的聚集在这个地方,在各自的炉灶旁议事。在这山上也有舞蹈团的集会所,里面保存着战神的神圣盾牌,“狼神”圣地和朱庇特祭司住所也在这里。
罗马建城的传说主要来自帕拉廷山及附近地区:罗慕路斯的茅草屋,罗慕路斯养父浮斯图卢斯的牧人小屋,盛着孪生兄弟罗慕路斯和雷穆斯的摇篮漂流停靠的神圣无花果树,建城者罗慕路斯从阿文廷山上投出的长枪,越过竞技场,落在围墙里,于枪柄里长出来的一株小茱萸树。还有很多这样的圣迹,都一一呈现在信奉者们面前。在当时,真正意义上的庙宇还不存在,因此帕拉廷山没有这类原始时期的遗址。而且公社的集会场所早就换到了其他地方,所以那些地点的原址都已经找不到了。我们只能猜测:贮藏室周边的空地,也就是后来所谓的阿波罗广场,是远古时期公民团和元老院的集会场所,在贮藏室上方搭起的台子,可能就是罗马公社早期的审判场。
七山
“七山节”保留了人们对帕拉廷山周围逐渐扩大的居住地的记忆。这些聚居地,也就是罗马的郊区,一个接一个地成长起来。它们有彼此分离且单薄的围墙作为防护,就像沼泽里外堤汇集到主堤上那样,这些围墙最终汇集于原先帕拉廷的围墙。所谓的“七环圈”,就是帕拉廷山本身;切玛卢山,即帕拉廷山坡,面对着绵亘于它与卡皮托尔山之间通向河流的一片低地;维利亚是连接帕拉廷山与埃斯奎林山的山脊,但在后来的帝国时期,这里几乎完全被建筑物占据;法古塔尔、欧庇阿乌和基斯庇乌,是埃斯奎林山的三座山峰;最后,苏库萨,又称苏布拉,是建在东面防御土墙外保护卡里纳山上新城的要塞,位于埃斯奎林山和奎里纳尔山之间凹陷地带文柯利的圣彼得寺下方。在这些明显是逐渐发展起来的建筑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清楚地揭示帕拉廷罗马最早期的历史,尤其是与人们把后来根据这些最早期的行政划分而建立起来的塞维亚区划相比,情况更是如此。
帕拉廷与苏布拉地区的早期聚落
帕拉廷山是罗马公社的原址,是原先罗马城最古老,也是唯一的围墙。然而罗马城兴建的地址,和别的地方一样,不是在城堡里面,而是在城堡脚下。我们熟知的最早聚居地,也就是我们后来称为罗马城塞维亚区的第一、第二区,都位于帕拉廷山周围。这包括切玛卢山坡上的聚居地,还有托斯坎人街(这里保留了大约罗马建在帕拉廷山上的山城时期,凯雷人和罗马人频繁贸易往来的记忆),以及维利亚山上的聚居地。这两个聚居地后来与城堡所在的山丘合并成了塞维亚城中的一个区。
此外还有构成第二区的部分聚落,也就是凯利岛山上的郊区。该郊区可能仅包括大剧院上方凯利岛山山顶这一部分;卡里纳山上的郊区,是由埃斯奎林山伸向帕拉廷山的山梁;最后是苏布拉山山谷和苏布拉山前堡,整个地区都是因这个地方而得名。这两个区一起,构成罗马城的雏形;罗马城的苏布拉区,从堡垒下君士坦丁凯旋门一直延伸到文柯利的圣彼得寺,并跨越下面的山谷。这个区似乎比后来按塞维亚体制并入帕拉廷区的各聚居地更为重要,也更古老,因为说到各区的排列,苏布拉区总是排在帕拉廷区的前面。有一件值得注意的往事,勾起人们对这两个城区抗争的记忆,保存在后来罗马的一种十分古老的宗教习俗中,每年在大校场上举行十月马祭典:直到后来,每逢这个节日,苏布拉区人和神圣之路的人竞相争夺马头,根据前者或是后者获胜,将马头钉在苏布拉区的麻密利塔(旧址已无考),或者钉在帕拉廷山下的宫殿。古罗马城的两个城区就是这样开始平等竞争的。所以当时的埃斯奎林山(狭义的埃斯奎林山不包括卡里纳在内)是名副其实的“外部建筑”,或者说是郊区:在之后的城区划分中埃斯奎林山属于第三区,而且总被认为没有苏布拉区和帕拉廷区那样重要。
附近的其他丘陵,比如卡皮托尔山和阿文廷山,很可能也一度被七山民社所占据;尤其是搭在台伯河沙洲天然桥墩上的“桩桥”,那时候一定就已经存在了,仅造桥祭司团就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还有埃特鲁里亚河岸的桥头堡,耶努山高地肯定也经历了同样的命运,但罗马人并没有将这两个地方纳入他们的防御工事之内。建桥必须完全用木头,而不能用铁,这种规定流传了相当长的时间,成了人们遵循的惯例,这显然说明这些原来是用作浮桥的,便于随时拆除或者焚毁。由此我们可以认识到,在很长时间里,罗马对河道的控制并不稳定,还常常失去掌控权。
这些逐渐形成的城市聚居地与罗马共同体自远古以来按国家法划分的三个民社之间的关系已经无法考证。由于罗马纳人、替提人和卢克雷人原先似乎是相互独立的公社,它们最初的聚居地肯定也是相互分离的;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三个公社在七山上并不是各居一城,古代和现代对此的假设构想,明达的学者一定会将其与塔尔皮亚[14]的动人故事和帕拉廷战争看得同样重要。反之,罗马纳人、替提人和卢克雷人这三个部落肯定都分属在罗马古城的苏布拉区和帕拉廷区以及郊区,这也许可以联系到后来,不仅在苏布拉区和帕拉廷区,而且在随后并入罗马城的地区,都有三对阿格尔庙。七山上的帕拉廷城可能在那个时候已经有了一段历史,关于这段历史,只有一些传说证明其存在过。正如林中的叶子悄无声息地落下来,迎接春天的蓬勃生长。七山上无人知晓的帕拉廷,将光芒和荣耀留给了闻名历史的罗马。
奎里纳尔的山丘罗马人
但帕拉廷并不是古代历史上唯一一个被纳入塞维亚城的城市。另一个是不远处位于帕拉廷对面、坐落在奎里纳尔山上的城市,该城的“旧堡”有朱庇特、朱诺和密涅瓦的圣殿,还有忠贞女神庙。那里公开保存着国家的条约,它显然是后来与卡皮托尔的构造相对应而建的。卡皮托尔山上也有朱庇特、朱诺和密涅瓦神庙,以及似乎同样用作国际法档案库的罗马信义庙,这确实可以证明,奎里纳尔也曾是一个独立公社的中心。这一点也可以从帕拉廷和奎里纳尔都信奉战神推导出来,因为战神是战士们的楷模,也是意大利公社最为古老的主神。与此相关的另一种情况是:战神的侍奉者,也就是“舞蹈团”和“狼神团”这两个远古祭司团,都并存于后来的罗马。帕拉廷有舞蹈团,奎里纳尔也有舞蹈团,帕拉廷的昆克提有“狼神团”,还有神殿很可能就建在奎里纳尔山上的“法比狼神团”[15]。
所有这些迹象,它们本身就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确定已知七山的帕拉廷城区范围,原先不包括奎里纳尔在内,后来塞维亚时期的罗马城,前三个区相当于之前的帕拉廷城,而奎里纳尔和附近的维米纳尔组成第四个区。正因如此,我们了解到,坚固的苏布拉外寨为什么建在埃斯奎林山与奎里纳尔山之间峡谷的城墙外。实际上这个地方正是这两个地区的交界处,帕拉廷罗马人在占领低地之后,必须在这里建一座堡垒以防御奎里纳尔人。
最后,奎里纳尔人用来区分自己与其邻近的帕拉廷人的名称,并没有在历史的烟波中被遗忘。正如帕拉廷城又叫“七山”城,帕拉廷的居民自称为“山人”,虽然罗马城的其他高地也会以“山”字自居,但这主要是指帕拉廷山。所以,虽然奎里纳尔山峰,以及邻近的维米纳尔山实际上都高于帕拉廷山,但它们在语言习惯上只被称作“山丘”。在祭祀记录中,奎里纳尔常常被干净利落地称作“山丘”,没有任何附加的表述。同样,这个山城通往其他地方的门通常称为“山丘之门”;住在这里的战神祭司被称为“丘僧”,以此区别于帕拉廷,由奎里纳尔山构成的第四个塞维亚城区,称为“丘区”[16]。罗马人的名称最早与当地产生联系,很可能正是来源于“丘人”和“山人”,而“丘人”也许曾经自称为“山丘罗马人”。这两座相邻城市存在的这种差异,可能源于它们属于不同的种族;如果说罗马公社是外族人在这块拉丁土地上建立起来的,那么就奎里纳尔公社来说,这个命题是完全站不住脚的[17]。
帕拉廷与奎里纳尔公社之间的关系
在这个时期,罗马共同体的所在地依然被帕拉廷的罗马山人和奎里纳尔的罗马丘人割据为两个独立的公社。它们水火不容,而且经常处于敌对状态,在某种程度上与如今罗马的孟提加尼族和特拉斯太维里尼族的关系有些相似。后来七山城的新城和郊区扩展得更大,在塞维亚城区规划中,罗马丘人不得不处于较低的地位,由此我们也许可以推断,七山上的公社很早就凌驾于奎里纳尔的公社之上了。但即使是在帕拉廷城内,也很难将这里各个不同组成部分真正完全融合起来。前文已经提到过苏布拉和帕拉廷每年如何争夺马头了;每座山城,甚至每个区,可能都感觉它们是分离多于联合,城市里没有公共的城灶,虽然各区的区灶同在一个地方,但却是并列放置,不会共同使用;所以,整个罗马与其说是一个统一的城市,不如说是众多城市聚居地的联合。
似乎很多迹象可以表明,旧日大家族的府邸多多少少仿照堡垒的风格建成,具备防御能力,这种预防被认为很有必要。相传罗马城这座宏伟的城垣是国王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18]修建的,最开始不仅包括帕拉廷城和奎里纳尔城,还包括原先不在城区范围内的阿文廷山地和卡皮托尔山地,国王将它们全都纳入一个单一的大城墙之内,于是就有了新罗马,闻名历史的罗马。但在着手这项伟大工程之前,毫无疑问,罗马与周围地区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彻底的改观。因为当时罗马七山上的农民,像拉丁姆其他山上的农民一样,从事耕耘,只有平时空置的山顶避难所才可能有比较固定的居住地雏形,这个时期相当于拉丁族还没有出现商业活动的远古时代;后来帕拉廷和“七环圈”的聚居地渐渐繁荣起来,这与罗马公社占据台伯河口同时期发生。同样在这个时期,拉丁人发展到了可以进行更加活跃和自由的往来,尤其是在罗马,已达到城市文明的阶段;而且在单个公社和整个罗马共同体中,政治联合也可能得到了巩固。所以塞维亚城墙的修建,是这座大一统城市形成的基础,也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在这个时期内,罗马城有能力争取,并最终取得拉丁联盟的霸主地位。
* * *
[1]台伯河(英:Tiber River,意:Fiume Tevere),又称特韦雷河,是仅次于波河和阿迪杰河的意大利第三长河。源出亚平宁山脉富默奥洛山(Fumaiolo)西坡,向南穿过一系列山峡和宽谷,流经罗马后,于奥斯蒂亚(Ostia)附近注入地中海的蒂勒尼安海。全长405公里。——译者注
[2]类似的音变在下列十分古老的形式中一览无余:-pars- -portio-,-Mars- -Mors-,-farreum- ancient form for -horreum-,-Fabii- -Fovii-,-Valerius- -Volesus-,-vacuus- -vacivus-。
[3]并区为城并不完全是指一个地区的实体聚落,而是指此前都居住在各自的土地上,在并区为城后只有一个国会大厅以及一个法庭。
[4]希腊中东部区名,南和东面濒爱琴海。面积3375平方公里。雅典是阿提卡地区历史最悠久的城市,自从黑暗时代起就显示有连续的历史,有些考古学家认为其他阿提卡城市也都是雅典城殖民的产物。该地区的文朋以丰富的墓葬而闻名。历史上很少有派系斗争的记录,可能要归功于克勒斯忒涅斯(Cleisthenes)的改革,建立了139个地方社区以分配权力。——译者注
[5]我们甚至可以回顾阿提卡的trittus以及安布利亚的trifo,发出这样一个疑问:公社三分法也许并不是希腊—意大利人的基本制度。因为罗马公社三分法无法解释一度独立的部族为何发生融合。但是要建立起这一命题,必须完全背离流传史料,假设这种三分法可能事实上在希腊—意大利地区更为普及,作为基础模式无处不在。安布利亚人很可能在罗马统治的影响下,才采用“三分法”一词,无法确定是起源于奥斯坎语。
[6]公元前9世纪和公元前8世纪,意大利半岛上出现了两个新民族:埃特鲁斯坎人和希腊人。古人认为埃特鲁斯坎人来自东方的安纳托利亚,今天的一些考古发现也证实了这一点。从起源看,他们似乎不是古意大利人,正如他们的语言也并非印欧语系一样,他们的文朋混合了来自东西方的各种因素。——译者注
[7]萨贝利人(Sabellian)是罗马崛起之前生活在意大利中部及南部的意大利人部落中翁布里亚—萨贝利人中的一支,包括萨宾人在内。首先使用这个专名的人是德国历史学家尼布尔,其中包括萨宾人、马西人、马鲁奇尼人和维斯提尼人。——译者注
[8]古代希腊人,对公元前12世纪前住在希腊的前希腊民族的称呼。若干希腊作家(包括荷马、希罗多德和修提底斯)都提到佩拉斯吉人是个特殊民族,据说他们曾在色雷斯、阿戈斯、克里特和哈尔基季基(Chalcidice)等地居住过;前5世纪时他们遗留的村庄显然还保存着一种共同的非希腊语言。后来希腊语中这一名词被用来指所有土生土长的爱琴海居民。——译者注
[9]萨莫奈又译为萨谟奈、萨莫尼乌姆等,是罗马时代位于意大利中部到南部的山岳地区。——译者注
[10]虽然在传统上,拉丁语被认为是希腊语以及其他非希腊元素组合而成的混合语言,但如今已全方面与之剥离,甚至有开朋的研究者(比如施维格勒《罗马史》,第1卷,蒂宾根版184、193页)仍然试图在拉丁语中找寻两种紧密关联的意大利方言的混合。但是遍查语言学或历史学的研究成果,并不能找到能够佐证这一假设的证据。一种语言表现出与其他两种语言存在相互关联,任何语言学者都知晓,这种情况更多是因为机体的自身发展,而非外在的互相交融。
[11]罗慕路斯(Romulus,约公元前771年出生,约公元前717年逝世)与雷穆斯(Remus,约公元前771年出生,约公元前753年逝世)是罗马神话中罗马市的奠基人。——译者注
[12]科林斯(Corinth)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的东北,临科林斯湾。是希腊本土和伯罗奔尼撒半岛的连接点。同时又是穿过萨罗尼科斯和科林西亚湾通向伊奥尼亚海的航海要道。不仅是贸易和交通要地,同时又是战略重地。有旧科林斯和新科林斯之分,旧科林斯主要指希腊罗马时期的一个古希腊城邦,约在现在科林斯市的内陆8公里处。新科林斯则指的是现在的科林斯市。——译者注
[13]迦太基(,该词源于腓尼基语,意为“新的城市”,英语:Carthage)坐落于非洲北海岸(今突尼斯),与罗马隔海相望。最后因为在三次布匿战争(Punic Wars)中两次失败,被罗马打败而灭亡。它是到突尼斯旅游的必游之地。位于突尼斯城东北17公里处,濒临地中海,是奴隶制国家迦太基的首都。——译者注
[14]塔尔皮亚,维斯塔贞女之一;同时也是罗马守城总督之女,后背叛罗马引敌军进城。——译者注
[15]传奇作家表朋昆克提家族出自罗慕路斯,法比族出自雷穆斯,由此看来,昆克提的“狼神团”地位高于法比“狼神团”(奥维德《时日篇》,2373—2374页;奥理略·维克托《论起源》,22页)。法比族在奎里纳尔山丘上献祭,无论这一祭祀是否与“狼神节”相关,均可表朋法比族是罗马山丘人。此外,昆克提狼神团的狼神在铭文中,称之为Lupercus QuinctialisVetus,人名Kaeso(见《罗马研究》,1卷,517页)很可能与狼神崇拜有关,这一人名仅存在于昆克提族和法比族中。因此著书立说者通用的Lupercus Quinctialus和Quinctianlus都是误用,昆克提团并不是晚期的Quinctialieren,而是属于相对而言十分古老的昆克提。书中还提到阿尔巴各氏族如Quinctier或Quinctilier(哈利卡纳索斯的《狄奥尼修》,3卷29页)时,则应该使用后者,Quinctische应该被视为古罗马的一个氏族。
[16]“奎里诺山丘”以后虽常用来表示山丘罗马人所居住的高阜,但我们无须因此认定Quirinus一词原本就是奎里纳尔人的专有称谓。因为一方面,如上所述,从十分古老的迹象看来,他们似乎都被称为“丘人”(Collini),另一方面,奎里人(Quiriten)从始至终的含义仅指“有正式公民权的公民”,与“山人”和“丘人”的区别没有任何关系(比较下文第五章)。后来奎里纳尔人的名称是基于执战矛的死神(Mars quirinus)本来是帕拉廷和奎里纳尔共同供奉的,在后世所谓奎里努斯神庙中出土的古铭文仅将其称为mars(战神),为了区别二者,特称山地罗马人的神为Mars(战神),而称山丘罗马人的神为Quirinus(奎里努斯)。奎里纳尔山有时被称为“祭丘”(collisagonalis),但这仅能说朋它曾是罗马丘人的祭祀中心。
[17]对于拉丁疆域内有外族居住这一说法,人们(例如参见施温格勒《罗马史》,第一卷,480页)提出的论据大致基于瓦罗(Varro)所倡导的关于语源学和史学的假说,后人照例遵循他的说法,认为拉丁文的quiris和quirinus与萨宾城名Cures(库雷斯)有密切关联,所以奎里纳尔山丘居住着的是库雷斯人。从语言角度上说,这两个词的确存在着亲缘关系,但是以此来断言历史的真相,朋显是不足为据的。此前有人表朋这座山上的古圣地(除此之外,这里还有“拉提阿尔山丘”(Collis Latiaris))是萨宾族的,但是找不到任何证据可言。Mars quirinus,Sol,Salus,Flora,Semo Sancus和Deus Fidius无疑都是萨宾人的神祇,显然都形成于拉丁人与萨宾人尚未分离之时。Semo Sancus之类的名称与后来逐渐衰败的奎里纳尔圣地有所关联(参见由此而来的Porta Sanqualis),此外,台伯河的沙洲上也有这类名称,每一位不偏不倚的学者只要能够将这一点视为这种崇拜由来已久,而非借鉴邻国。这并不能否认古老的种族区别对此已经毫无价值,但如果情况确乎如此,那么在我们看来,古老的种族区别已经不复存在了。当代人关于罗马国民中有萨宾人的成分,常见的说法仅有助于严肃警告人们不要空穴来风,进行此类研究。
[18]公元前578年到公元前534年是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统治时期,此间,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推行改革,改革内容包括:将能服兵役的公民按财产划分为5个等级,每个等级提供数目不等的军事百人队,共计193个百人队。创立百人队大会,取代了库里亚大会的宣战、选举、审判权力。193个百人队,每队有一票表决权。把氏族部落按地区划分为4个。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的改革完成了古罗马由氏族制向国家的过渡。——译者注
[book_title]第五章 罗马的原始政制
罗马的家庭
父母、子女、家宅、奴仆和动产,这些在任何情况下——包括一夫多妻制或一妻多夫制下,只要母亲的独特地位未因此丧失——都是构成家庭的天然成分。但在各民族的文化兴起之后,他们对家庭表现出来的理解和对待方式,存在着天然的差异,往往会造成很大的差别。有些民族对此理解深刻,有些则很肤浅;有的更多注重道德层面,有的更注重法律观念方面。但没有任何一个民族能像罗马人那样,朴实而严谨地遵循自然本身体现的法律原则。
家庭是最小单元。这个最小单元包括父亲过世后成为一家之主的自由男子,经过祭司用神圣盐饼庄严婚配、同甘共苦的妻子,还有他们的儿孙、儿媳孙媳、未出嫁的女儿和儿子的女儿,以及这些成员的所有财物。然而,女儿的孩子则不在本家庭范围之内,因为,如果孩子是正常婚姻产下的,孩子就是男方家庭成员,若非婚生,就不属于任何一个家庭。在罗马公民心目中,人生的目的和本质似乎就是自有家世、儿孙满堂。死亡并非灾祸,因为死亡无法避免;但一个家庭或一个氏族的消亡,对公社来说却是灾难。因此很早的时候,公社就为无子女者开创了收养子女的方式,以避免这种祸患。
一家之主与其家庭
罗马家庭从一开始就享有较高的文化条件,家庭成员之间以道德伦理为纲纪。只有男人可为一家之长。实际上女性在财产获得方面,其地位并不低于男性;女儿和儿子有平等的继承权,母亲和其子女平等。但女性必须永远属于家庭,而不属于公社;在家里女性也不得不处在从属地位——女儿从属于父亲,妻子从属于丈夫[1],失去父亲而尚未婚嫁的女儿从属于血缘关系最亲的男性亲属;在必要时,女性如果受审,是由这些男性来审判,而不是国王。然而在家庭内部,女性的角色不是奴仆,而是女主人。按照罗马人的观念,碾谷和烹饪是仆役的工作,罗马主妇不用做这些,她们主要督导女仆,再做些纺织;纺织对女人来说,其意义正如耕作之于男人[2]。同样,罗马民族对父母于子女的道德义务,有充分深刻的认知,如果忽视对孩子的教育,或者放纵他们,甚至任由他们挥霍家财,贻害后代,都被认为是罪过。
但从法律角度来看,“一家之父”的意志是唯一、至高无上的,全家都要绝对听从他的指示和管理。在家中一切对他来说都没有权利可言,不但牲畜、奴隶是这样,妻子儿女也是如此。因为女孩是男方自由选择的结婚对象,所以生下的孩子抚养与否,都由男方决定。这一公理并不是因为罗马人漠视家庭而生,恰恰相反,在罗马人的观念中,成家立业和生儿育女在道德上有其必要性,也是公民的义务,他们对此铭记在心。在罗马,公社对家庭扶助也许仅有这样一项规定:如果遇到一产三胞胎的情况,孩子的父亲应该受到救济;宗教上禁止遗弃男婴(畸形儿除外)以及至少头胎女婴,由此可以看出罗马人对弃婴的态度。不论弃婴看起来对社会有多大危害,弃婴者从一开始会受到政府惩罚或宗教谴责;因为毕竟父亲是完全至高无上的一家之主。父亲不仅对家庭成员有最严厉的管理权,而且有制裁的权力和义务,可以按自己的判断予以死刑或肉刑的惩罚。
成年男子可以另立门户,或者像罗马人自己说的,从父亲手里获得分给他们的“自己的牲口”;但从法律上来说,儿子所得的一切,不管是自己劳动所得,还是他人所赠,不管是在父亲家里还是自己家里,一概属于父亲的财产。只要父亲还活着,在法律上从属于他的人就不能拥有自己的财产,所以没有父亲的授权,财产不可以出让或赠送他人。从这方面来说,妻子、儿女的地位和奴隶没有任何区别,而奴隶可以不时获得自营家业的许可,经主人授权,也可以转让自己的财产。而且父亲可以将儿子当作财产转让给第三者,和出卖奴隶没有区别:如果买者是外族人,被买走的儿子就成了外族人的奴隶;如果买者是罗马人,因为一个罗马人不能成为另一个罗马人的奴隶,被买走的儿子至少可以称作是奴隶的替代品。除了上述关于对弃婴的限制外,父母的权利只在一些最恶劣的罪行发生时,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或者宗教的谴责。涉及这些罪行的规定有:不得出卖自己的妻子或已婚的儿子;父亲,尤其以丈夫的身份,在行使家庭裁判权时,在与本人或妻子的近亲商洽之前,不得对他的妻子和孩子判罪,这是家庭管理的惯例。但后一种规定并没有削减父权或夫权,因为行使家法时召集而来的亲属并没有审判权,而只能为主持审判的一家之主提供建议。
一家之主的权力在本质上不受限制,不对世间任何人负责,而且只要他活着,这种权力就不会更改、牢不可破。根据希腊和德意志法律,成年男子实际上不仅在家庭关系上脱离父亲而自立,在法律上也是独立的;但在罗马,只要一家之主健在,他的权力就不会因年事已高或者精神失常而被剥夺,甚至是出于自己的意愿也不可以。只有这种权力的持有者会发生改变,因为儿子当然可以通过过继,转到另一位家主的权力支配之下;女儿可以经过合法婚姻脱离父亲的掌控,归于丈夫的管束之下,脱离自己宗族和神祇的护佑,加入丈夫的宗族,并受到其神祇的护佑,从此以后她就听命于丈夫,正如出嫁前听命于自己的父亲。根据罗马法,奴隶脱离主人得到自由,比儿子脱离父亲获得自由更容易;奴隶重获自由很早就得到了许可,形式也很简单;儿子要脱离父亲获得自由却到后来才得以实现,而且过程还很复杂。实际上,如果同时一位主人卖了自己的奴隶,一位父亲卖了自己的儿子,而买主将这两者都释放,奴隶因此可以获得自由,但儿子解放之后,却照旧受到父亲的管教。因此罗马人一贯厉行父权和母权,并将其变成真正的所有权。
一家之主对妻子儿女的权力虽然近乎于他对奴隶和牲畜的所有权,但在实际上和法律中,家庭成员和家庭财产之间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一家之主的权力,不但在家庭范围内有效,而且是暂时的,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代表性的。妻子儿女并非只为了一家之主而存在,其性质与财产因财产所有者存在、专制王国的臣民只为国王而存在不同;家庭成员确实是一家之主施展合法权力的对象,但他们同时也有自己的权利;因为他们不是物品,而是人。但他们的权利在当下是潜存的,不会见诸行使,只是为了维持家庭的团结,一家需要有个统一的代表来管理;但一家之主离世后,儿子立即接替其地位,父亲原先支配妇孺、财产的权力就尽归新主所有。但主人的逝世对奴隶的法律地位不会产生任何改变。
家庭与家族
家庭的团结十分紧密,所以在一家之主离世后,家庭并不会一哄而散。儿女因为父亲的逝世获得独立,但在很多方面仍会视自己为同一个家庭的成员;在很多事上都遵循这一原则,比如处理继承人和其他家族关系,尤其是在调整寡妇和未婚女子的地位方面。按照较早期的罗马观念,女人不具有管理自己和他人的权力,因此,管理她们的权力,或者委婉地说,对她们的“监护权”,仍属于她们所在的家庭;在一家之主离世后,这一权力由血缘最近的男性亲属行使,因此,通常是儿子监管母亲,兄弟监管姐妹。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家庭一旦建立,其结构就不会有所改变,除非男性后裔消亡殆尽;只是一代一代发展下去,家族关系肯定会渐渐疏远,到最后原来的“本是同根生”都无法证明了。
家族和氏族,或者按罗马人的说法,Agnati和Gentiles,它们的区别就在于此,也仅在于此。这两个词都指男系;但是家族有共同的祖先,一代代往上追溯,能够找出世代的次序;而氏族虽然也自称有共同的祖先,但已经不能完全指出具体的世代关系,所以不能确定亲疏。这在罗马人名表里表现得非常明白:例如“昆图,昆图之子,昆图之孙等等……昆图氏”,将所有祖先一一追溯,就是家谱;家谱记录完之后,补述的就是氏族的,表示这些人出自同一个祖先,“昆图子孙”的名字由他传给所有后裔。
家庭的附庸
此外,除了这些紧密团结的、受在世的一家之长掌控的家庭,或从这些家族分裂产生的氏族外,还有客民。“客民”这个词指的不是宾客,而是外族相同阶层的人,暂时居住在别人家中;他们不是奴隶,因为奴隶在法律上被视为家庭的财产,而不是家庭成员;但是客民虽然不是某个公社的自由公民,但在所处的公社里却可以受到保护享有自由。这些人包括在他乡受到接纳和保护的难民,以及主人暂时不限制、有实际自由的奴隶。这种关系就其性质来说,与主宾关系或主奴关系不同,没有严格的法律关系,客民仍然不是自由人,但信义和习惯让他们的不自由状态有所减轻。因此一家的“客民”和严格意义上的奴隶构成听命于“恩主”的“仆从”。
按照原始的规定,主人有权收回客民部分或所有的财产,在遇到突发情况时,有权将客民重新贬为奴隶,甚至处以死刑;但事实与规定还是有出入的,主人不会像对奴隶那样,对门客行使家法;另一方面,主人在道义上有责任扶持和保护自己的门客,所以实际上门客的处境比奴隶更自由。特别是在门客的这种关系已经维续几代的情况下,他们事实上已接近法律上的自由了。如赦免者和被赦免者都去世了,赦免者的法定继承者要求再对被赦免者行使主人的权利,一定会被冠以大不敬的骂名。于是在家庭内部逐渐形成一群寄人篱下的自由人,他们既与奴隶不同,又与氏族中享有完全平等权利的人也不同。
罗马公社
在组织成分和形式方面,罗马城邦以这种罗马家庭为基础。罗马公社正是起源于罗米列人、沃尔提尼人、法比人等氏族的联合(不管以什么形式联合)。这些氏族的土地总和就是罗马的领土范围。这些氏族的每一位成员都是罗马公民。凡是在这个范围内正常缔结的婚姻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罗马人婚姻,由此诞下的儿女享有公民权。凡是非法婚姻,或者未婚生育的孩子,不属于公社的成员。因此,罗马公民称自己为“有父之子”,因为从法律上来说,只有他们是合法婚姻下的产儿。氏族,以及包含在氏族中的所有家庭,直接融合成为城邦。在国家之中,家庭和氏族仍然存在;但男人在家庭和氏族中的地位并不影响他与公社的关系。在家里,儿子从属于父亲,但在政治权利与义务层面,父亲和儿子是平等的。
当然,这个时候寄人篱下的门客的地位会有所改变,恩主按自己的意愿收留被赦免的奴隶和门客,才会受到公社的包容;实际上他们仍然直接受到原属家庭的保护,他们不享有自由民的正当权利,也不需要尽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在公社的宗教仪式和节庆活动中,并不完全被排除在外。这种方式将其更为广泛地应用于全体公社成员所涉及的事务中。由此可见,城邦和家庭一样,都是由原始成员和依附者,即“自由民”和“门客”构成。
罗马国王
氏族是以家庭为基础的,而城邦是由氏族组成的,因此罗马政体不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仿照罗马家庭的模式。父亲是自然形成的家庭首领,家庭因为父亲而产生,因为父亲的离世而消亡。但公社是不会消逝的,公社也没有自然形成的领导者;至少在罗马公社,不存在天赋人权的领导者,罗马公社由自由平等的农人组成,不存在血统高贵的贵族。所以由他们自己当中的某一个人出任领袖,成为罗马公社的主人;正如后来在其住宅及附近地区,经常可以看到常年不熄的炉灶、封锁严密的公社库房,罗马维斯塔女神庙和珀那忒斯神庙,所有这些都可以表明,整个罗马曾统一置于一个至高无上的领袖领导下。王位一旦空缺,早已指定好的继承人便会立即依法履行君主职权;但只有在继任者召集所有能服兵役的自由人,正式要求他们宣誓效忠后,全体公社成员才对国王有绝对忠诚的义务。在此之后国王才完全具有发号施令的权力,就像一家之主在家庭中一样;并且与一家之主一样,国王是终身统治。国王的权力饱含神秘色彩,他与公社的神灵相通,征询神的旨意,平息神的愠怒,任命所有的男祭司和女祭司。国王以公社的名义与外族签订的协议对全体罗马人具有约束效力,但在其他情况下,与非公社成员签订的协议不会对公社成员有任何影响。无论是在和平时期还是战争时期,国王的“谕令”总是雷厉风行,所以每次他因为公事出面,在任何场合下,都有“校尉”手持斧钺和棍棒在前面开路。只有国王有权力向公民演讲,公共财产库的钥匙也只有国王拥有。
和作为一家之主的父亲一样,国王具有惩戒和审判的权力。对于扰乱秩序的人,国王可以处以刑罚,尤其是有人违反军队纪律时,国王会予以鞭笞。国王对一切民事和刑事案件都有审判权,他可以决断生死,也可以决断一个人自由与否,国王可以剥夺一个自由人的公民身份,将其当作奴隶交给另一个自由人;国王甚至有权将自由民卖作奴隶,换句话说,就是将其流放。在判下死刑的处决后,国王有权力批准人们请求赦免的呼声,但他并没有必须这么做的义务。战争时期国王召集公民抗战,并且统领军队作战;尽管身负重任,在火情警报响起的时候,国王还是会亲临火场。
正如一家之主在家里是唯一至高无上的权威,国王是罗马城邦唯一至高无上的权威。国王可以将那些对宗教规则和政治法则特别熟悉的人召集起来,组成专家小组,要求他们献言献策;为了使权力更加方便有效地施行,国王也可以将某些职能委托他人,比如向公民发布通知的权力,在战场上指挥作战的权力,一些无关紧要的决策权,以及审理罪犯等;尤其是在不得不离开城内的时候,国王可以留下一个“城守”,全权代理国王的职责;但所有王权周围官吏的权力都来自国王的权力,只有得到国王的任命才能任职,得到国王的欢心才能留任。
远古时期的所有官吏,特派的城守,以及步兵和骑兵统帅,都只是国王的委任官员,而不是后来意义上所谓的官吏。在法律上,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对王权外加的限制;在公社内部,没有人敢来评价公社统治者的所作所为,正如在家庭内部没人敢评头论足一家之主。国王的权力是终身的,至死方休。元老院掌握着新王选举权,遇到王位空缺的时候,王权暂由元老院行使。在国王被提名之后,自由民才正式参与国王的选举;从法律上来说,王权是建立在永久存在的父老团基础上的,父老团通过国王空缺期的掌权,将王权过渡到新王手中,新王终身在位。“举世闻名的罗马因崇高的神佑而得以建立”,于是这一神佑便有第一个接受神佑的国王承继,连续不断地传给继任者,虽然当权的人持续在发生变化,但国家政权的统一却得到了维护。
在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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