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美丽的青春
[book_author]黑塞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39749
[book_dec]本书收集了抒情诗人黑塞的中短篇小说中最脍炙人口的五篇名作。《秋之旅》描写一个在流浪和怀念之间徘徊的心灵。《忆童年》刻画缅怀往昔盘旋在脑海的天使、奇迹和童话。《婚事》表现出黑塞写作风格的另一面,描述一个常年在结婚生活港口的遥远处,围绕梭巡的男人为婚姻而奋斗的故事。《大旋风》中,少年多梦的日子尚未逝去,爱的幼苗已开始,思春期的烦恼,难堪难耐。《美丽的青春》是一篇讴歌青春期心灵的作品,勾画了少年向往流浪却又怀念家乡;憧憬浪漫自由生活却又希求安定归宿的美梦。篇篇意境隽永,充满幽默和警世意味,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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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译者序
漂泊——怀念——孤独,是黑塞作品一连贯的题材。在漂泊中,怀念起故乡和童年、少年时的岁月,这里虽充满青春的甜蜜梦想以及形形色色的憧憬,但人生的悲哀和痛苦也已幻化为各种形式窥伺于身心内外;在怀念中,兴起人生的虚幻无常和深深的孤独感。由是他不断地探究人生的意义和生存的方法,他一再在作品中强调“人生就是生存”,尤其须注重“精神的安定”。
他的主题应是属于严肃一面的,并且还带点儿教训的意味,但黑塞以他独特的笔触写来,只是让读者深深沉浸于他那感伤而超俗的气氛中,丝毫不觉出他的严肃和说教。因为他能把人类真正的感情率直地描写出来。黑塞的魅力在此,他的作品仍能为许多“现代人”所喜爱的原因也在于此。
更可珍视的是这些都是他的生活体验,是他历尽心灵彷徨、历尽人世沧桑的血泪结晶。黑塞也许无意板着脸孔唱高调,只是以他切身的经验,使他不能不告诉世人些什么。
其实,若以世俗的眼光或标准来衡量,黑塞一生中有许多外在行为,大悖社会常轨,是属于病态,丝毫不足取法的。童年时期的他,也许就正如他在《忆童年》所描述的:“孩提时,我实在顽皮骄纵得厉害,从我幼时起,父亲不知为我耗了多少劳苦,母亲不知为我付出多少忧愁和叹息!”14岁时,黑塞考进了很难获录取的墨尔布隆神学校,因忍受不住“内心的风暴”,因不耐呆板枯燥的学校教育,半年后,便擅自放弃学业,逃离学校。15岁小小的年纪,竟闹自杀(黑塞父子、兄弟似乎都有“忧郁性精神分裂症”的倾向,他的弟弟汉斯,在50多岁时死于自杀),16岁进入高等学校就读,虽然学业成绩优异,但已学会抽烟,并且经常夜晚出游,致被师长所厌恶,一年后便遭退学处分。嗣后,他就不曾再受正规的学校教育。他当了3天书店店员,又逃回家里;做过工厂学徒,也干过磨塔钟齿轮的工人……多乖异的行径,多让人操心的孩子呵!以他的所行所为,称之为“问题少年”或“不良少年”并不为过。《在轮下》(心灵的归宿)就是黑塞这段时期心身状态的现身说法,他在这里提供了一项很值得重视的教育问题:教育,最重要的是对受教育者身心状况的理解,尤其对聪慧而早熟的孩子,更是急切而不容稍有疏忽的课题。
此外,黑塞的婚姻情形,也很不寻常、耐人寻味,他的第一任妻子钢琴家玛利亚·贝鲁娜,比他大9岁,这种罕有的“老妻少夫”的现象,是由于受他父母婚姻生活的影响,(他的母亲是以再醮寡妇之身嫁给他的父亲约翰涅斯,并且比新郎大5岁,当时约翰涅斯27岁。)亦为黑塞注重精神生活的心理所形成?外人恐无由得知。
对于一个性格内向的人而言,他内在的活动应比外表的行为,来得确切。我们若要对黑塞作更深一层的了解,只有从他的作品着手。在这里,我们只简略介绍他的生平和主要作品,聊供参酌对照之用。
黑塞,出生于有“诗人之乡”之称的南德修瓦本地方的小镇卡尔夫,他的祖父原居于北德的叶司德兰多,曾任医师及官员,在当地颇富名望。黑塞的父亲自18岁丧父后,开始从事传教工作,曾远赴印度传教达3年之久,因长年在酷暑地区来往奔波,影响健康,不得已才返回故乡。1873年由教会的指示前往卡尔夫,协助赫尔曼·根德尔特从事出版工作,因而认识他孀居的女儿玛利,两人志同道合,遂在1874年举行婚礼。玛利家的先世都是虔诚的基督徒,她的父亲根德尔特出身墨尔布隆神学校(即后来黑塞所曾就读的神学校),并在大学专攻神学,毕业后投身英国人所经营的传道事业,赴印度传教多年。玛利即是在印度出生,她幼年时曾一度被遣回卡尔夫附近的哥伦达尔接受新教的宗教教育,15岁时再赴双亲的任所,不久,因父亲罹病,举家迁回德国,在卡尔夫帮忙父亲的出版工作。后来,她与英籍德裔传教师伽路若·爱森巴格结婚,婚后,偕同夫婿再度起程赴印传教,不数年,因伽路若染上瘟疫,只好携着病夫弱子回到卡尔夫,未几,丈夫病逝,留下两个儿子(各为三岁和一岁)。当时玛利年28。从此,她一边充任父亲的助手,一边抚养遗孤。后来,约翰涅斯来到此地,由于一起工作,耳鬓厮磨,并且两人都有在印度传教的经验,彼此谈得很投机,终由相爱而结合。梅开二度的玛利,当时是32岁,新郎约翰涅斯27岁。
婚后第二年(1875年)长女亚德蕾诞生,1877年生下黑塞,其下还有两个儿子,均不幸早夭,再次是妹妹玛拉和弟弟汉斯。
黑塞的父亲,个性沉默,抑郁寡欢,似乎是个严肃得不太容易亲近的人;反之,他母亲既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同时也具有强烈的艺术家素质,喜爱音乐,善于说故事,在黑塞幼时,常说一些神奇有趣的故事给他听。但黑塞对他们,一样的敬爱,在后来他的回忆文章中,不管对父亲或母亲,他只有感谢和怀念。
婚后的约翰涅斯夫妇,大都是在瑞士巴瑞尔的传道馆任职,直到黑塞10岁时才迁回家乡。所以,故乡美丽的风土,成为黑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写作泉源;所以,黑塞早年的心灵中即孕育着世界和平的思想。他毕生崇尚和平,反对战争,憎恶侵略者,当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他正旅居瑞士,曾写了好几篇反战论的文章,如《朋友们!不要骚动》《向国防部部长进言》《战争与和平》《如果战争再延长两年的话》等文,分寄各有关单位,同时毫不客气地抨击那些盲目的爱国主义者,与法国高举反战旗帜的罗曼·罗兰遥遥呼应,两人并因此而结下深挚的友谊。这两位杰出的文豪,都曾一时很不获国内同胞的谅解,认为他们不爱国。其实,他们的爱心是超越国界的,是真正的人道主义者,这点,总算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才让德国国民体悟到他所持态度的正确。总之,随即荣膺诺贝尔文学奖(1946年),为德国带来的荣誉,更赢得了全体国民的尊崇。
黑塞在14岁时,考进墨尔布隆神学校。据后来他在《自述》(1925年)中表示,那时,每当听到“你们应该如何如何”的字眼时,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这点,正和尼采本来出身宗教家庭,后来却成反基督教者相似,为此,他很崇拜尼采。
接着,他所表现的就是逃学、自杀未遂、逃工、被退学等等一连串被人认为“完全不可救药”的行为。到底他的兴趣或志向在哪里呢?他在《自述》中曾写道:“从13岁以后,我就立志要成个诗人,否则,其他什么事情也不想做。但我曾想过很多的难题——教师、牧师、医师、工匠、音乐家、画家、建筑家等,从事任何职业,都有路可走,有它的准备条件,有教授初学者的学校,唯独要做诗人却没有可资遵循的道路。但世上确有诗人的存在,并且那是很光荣的事情,然而他们却以抱憾而死的居多。所以,我知道自己很不可能成个诗人,凭我,竟想当诗人,实属可笑可耻的事。”
黑塞生性即不愿受人帮助,也不愿受人限制,事事依赖自己,写作,正是最适合他的工作。18岁时,他在杜宾根的哈肯贺书店任店员,因工作关系,经常出入杜宾根大学,结交若干爱好文学的朋友,从此确立献身文学工作的方针,开始大量阅读文学书籍并执笔创作。
22岁时,他自费出版处女诗集《浪漫之歌》,但毫无反应;同年出版散文集《午夜后的一小时》,虽获里尔克等的赞赏,销路却奇差。他仍不气馁灰心,不断地磨炼自己的文笔,并两度赴意大利旅行,同时因为健康关系,也使他的性格更趋内向。直到出版《乡愁》(1904年)才脱颖而出,一跃而成名作家。
这一年,他和比他大9岁的玛利亚·贝鲁娜结婚,定居莱茵河畔的小村,闭门写作,写下了《在轮下》、《生命之歌》及若干中、短篇。黑塞似乎生具流浪汉的性格,贝鲁娜则成天爱弹钢琴,他们间的婚姻生活并不太和谐,遂有1911年的东南亚之行。在黑塞来说,固然一则是为了来瞻仰他所向往已久的东方古文明,同时也是在逃避那种不谐调的生活气氛。然而,完全殖民地化的东南亚诸地,与他心目中的文化古国已大异其趣,他失望得连印度本土都没踏进(那是他母亲的故乡),只到锡兰、新加坡等地绕了一匝,便赶回国。回国后,移居瑞士首都伯恩,1914年出版的《艺术家的命运》以画家为主角,描写他们婚姻生活的破裂,这正是他自己的写照。后来,他与玛利亚·贝鲁娜分开而居,直至1923年才正式离婚。翌年,与女作家罗特·威兰结合,这次的婚姻只维持3年又告破裂。54岁时(1930年),他与专攻美术史的妮侬·多宾结秦晋之好,才算“白首偕老”。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他因发表反战论的文章,而被指责为叛国者。但他心中坦荡,仍自动携带大批书籍,慰问德军俘虏,所可告慰的是,因此而得与罗曼·罗兰缔结深交。由于战争所带来的切身体验,加上父亲病殁,三儿子马尔丁病重,妻玛利亚·贝鲁娜精神病恶化等一连串的严重打击(1928年),致使黑塞的心身均感不胜负荷,他的作品也一改前期的那种富于柔和的旋律,转而描述心灵分裂的苦恼(如《彷徨少年时》《荒原狼》),以及寻求佛教解脱的秘密(如《流泪者之歌》)。
1931年以后,他与妮侬夫人在瑞士南部的村庄过着安定而清静的写作生活。但外界的政治波纹已逐渐扩大,1933年希特勒政权成立,法西斯党也渐强化。黑塞对这种现代文化的根本,怀着深深的疑惑,于是执笔长篇巨著《玻璃珠游戏》,这是一本批判现代文明的小说,费时10年才脱稿(1943年)。在战争期间,他还不遗余力地协助从纳粹德国逃出的流亡者。1946年,花开并蒂,同时荣膺歌德奖和诺贝尔文学奖。战后,他虽不再写小说,但仍勤于写诗、小品和回复读者的信。1962年8月2日,这位终生贯彻精神主义的作家,终以85岁的高龄静静地与世长辞。
黑塞的短篇小说仍保持他一贯的独特风格,意境隽永,令人回味无穷。本书选译五篇他的前期作品:《秋之旅》(1907年)描写一个在流浪和怀念之间徘徊的心灵,重游旧地的感怀,有人生虚幻无常的感叹,也充满孤独的深沉哀伤;《忆童年》(1907年)刻画一个脑海充满“天使”“奇迹”和“童话”的儿童,所体验到的惊奇和悲伤;《婚事》(1908年)表现出黑塞写作风格的另一面,描述一个常年在婚姻生活港口的遥远处围绕逡巡的男人,为婚姻所作的努力,字里行间充满幽默和警世的意味;《大旋风》(1916年)象征男孩子身心成长间所经过的一道关口,少年多梦的日子尚未逝去,爱的幼苗已开始面对大旋风来临前的阴郁,爱的心理,微妙繁复,思春期的烦恼,难堪难忍;《美丽的青春》是勾画一个青年冀图开拓命运而又怀念家乡、憧憬浪漫自由而又希求安定归宿的故事(附记:《大旋风》与《美丽的青春》两篇,系由郭明过先生执笔翻译,我不敢掠人之美,特此注明)。
陈晓南 元旦于台北
[book_title]秋之旅
渡湖
那是一个凛冽的黄昏,阴郁,沉寂,萧索,夜色也来得特别早。我从山上走下来,经过一条斜陡的小径,来到湖畔,独自在寒风中瑟缩伫立。对岸的山丘雾霭濛濛,雨势已渐停,随着风的吹拂,滴滴答答无力地飘落着。
湖岸边放着一艘平底的小舟,半个舟身露在沙滩上。这一艘小舟似乎造得非常考究,摇桨是全新的,油漆色彩涂得很鲜丽,舱底也没一滴积水。舟旁有一间枞树板搭成的看守寮子,门是敞开着的,但连个人影也没有。入口的门柱上,用小锁系着一支黄铜铸的旧喇叭,我凑上嘴试着吹一下,随即迸出一声有如临死前的惨嗥声,迟钝地朝对方响着。我又吹了一次,这次的吹奏声比较高,也比较长。然后,我跳进舟中,等着看看有没有摆渡的人来。
湖水微微荡漾,微弱的波纹拍着薄薄的船缘,响起低微的吧吧声。寒意有点儿砭人肌肤,我紧裹着被雨水濡湿的大斗篷,两手贴着肋下,注视湖面。
湖心铅灰色的水中浮出一座小岛,那岛屿看来仅如大岩石一般大。如果它是我所有的话,我将在那里盖一座里边附设几间屋子的方形塔,有卧室、书房、客厅、饭厅的塔子。
然后雇一个管家,让他整理些东西,每晚负责在最上层的屋子点上灯。我虽常年在外旅行,但他知道那是我休憩和隐居的场所,时时刻刻都在等待我的归去。游踪所至,我还要告诉所认识的少女们有关这座塔的故事。
“那里有院子吗?”也许有的小姐会这样问,我便答说:“唔!我自己也记不清了,因为我已好久好久没回去过。一起去看看怎么样?”
听这话,那小姐也许会笑笑,眼眸不断地眨动。她的眼睛也许是碧绿色的,也说不定是黑色的。她的皮肤可能是茶褐色,大概是穿着边缘饰缀着毛皮的深红色衣服。
这鬼天气!别这么冷好不?
可笑!这黑色的岩岛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它实在小得可怜,看来只不过比鸟粪大一丁点儿而已,根本无法在那里盖房子。再说,我为何要盖那玩意儿?即使世上真有我所幻想的那种少女,即使我真正拥有那种塔形城堡得以向人夸耀的话,这样做又有什么意义?那个少女是金发也罢,是茶褐色肤色也罢,她的衣服是缀着毛皮边缘也罢,缀着花边也罢,抑或普通装束地缀着绦带也罢,与我何干呢?缀绦带的少女不是满街都是吗!
算了吧!别尽不着边际地胡思乱想了吧!为了心灵的宁谧,我得把缀饰的毛皮啦,小岛啦,方形塔等等统统放弃。我虽然这样一再指责自己,但脑里的幻像不仅未曾消逝,反而愈来愈厉害。“唔!”少时那位少女又问道:“那你为什么要在那种地方落脚?离开村落那么远,岸边成天被湖水溅得湿湿的,不是很冷吗?”
这时,湖滩上响起沙沙声响,有人远远地出声向我招呼,那是摆渡的船夫。
“久等了吧!”他问道。我帮他把舟推到水中。
“等不短的时间了!来,我们走吧!”
我们各取一对摇桨放在桨架上,合力把舟划出岸后,两人试着配合划动的拍节,绕了一匝,然后默默地猛力向前划行。手脚已渐渐暖和起来,身子轻快、规律地活动着,因寒冷的折磨而来的那一股恼意,早已烟消雾散,脑海中出现的是另一种精灵。
船夫瘦骨嶙峋,须发已斑白。我认得他,几年前我曾搭过好几次他的渡船。不过,他对我已不复记忆了。
这一段水程须半小时,驶到中途时,天色已全黑。我左手的摇橹,每当划动时就擦到桨架,发出轧轧声响,船舷下,微弱的水波敲着舟底,不规则地响起“噗!噗!”的空洞声音。身体热起来,我先脱下斗篷,接着连外衣也脱下,放在身侧,划近对岸时,身子已微微沁汗。
湖周围的灯火忽明忽灭,远看仿佛在黑暗的水面跳跃着,显得有点儿刺眼。
抵达对岸后,船夫将舟子系在木桩上,渡口的检查员持着灯笼从一座黑色拱形门出来。我一边付钱给船夫,一边将斗篷递给检查员检查,同时整整自己的衬衣袖子。
刚要迈步离开的刹那间,我突然想起这位船夫的名字。“晚安!汉斯·罗德芬。”我向他招呼过后就走开。他把手按在头上似乎有点儿惊讶,嘴里念念有词,一直目送着我。
投宿
离岸后,经过那座高高的拱形门,我开始向古老的小镇走去。这是我此次旅游的第一站。从前,我曾待在这里一段短时间,经验过种种惬意或辛酸的事情。现在,旧地重临,也许还会踏遍旧时的每一个足迹。
街道上,住家的窗口透出微弱的灯光,我在街头漫步着,擦过古色古香的山形墙壁,穿过门房前的石阶或突出的墙角。狭窄弯曲的小路旁,几家古式宅第前的夹竹桃,庭院前专供闲时休憩用的石凳,以及餐馆的招牌,街灯的木柱等,都使我情不自禁地停目凝注。我离开此地已10年了,我自己也很觉奇怪,这些老早就该忘怀的风物,在我心中似乎永远无法消逝。一时间,那多彩多姿的青年期的前尘往事,不由齐涌上心头。
这时,我正好经过城堡旁边,这是有几座黑色塔和四角形红色窗户的城堡,周遭是骤雨欲来的秋夜,威凛森严地窥伺着。记得,10年前青春年华的我,每当黄昏经过此地时,经常会幻想着,在那塔的最上层房间里有一个伯爵千金独自凄凄哭泣着,于是,我利用斗篷和软绳,攀登这陡峭而危险万状的墙壁,爬到她的窗户旁。
“你是我的救星!”她惊喜而哽咽地说道。
“不,我是你的奴仆。”我向前鞠了一躬答道。然后,小心翼翼地用绳梯先将她安全地送下地面——我“哇”的叫了一声,绳子断了。我摔倒在尘埃中,脚折断了,手触到她那柔软美丽的玉手。
“啊!你怎么啦?我该如何帮助你呢?”
“小姐!你赶快逃吧!我已叫一个忠实的仆人在后门接应你。”
“那么你呢?”
“我没什么,你放心好了。遗憾的是我今天没法再陪你了。”
后来,据新闻报道,此城曾一度发生火警,但至少照今晚看来,一切仍依旧,并没一点儿火灾的遗迹。我浏览一会儿这古代建筑物的轮廓,然后拐到前面的小巷。
转过角,跟从前一样,那张画着怪形怪样的金狮子的旅馆招牌,仍挂在那里。我决定投宿这家旅馆。
宽敞的店口传来混杂的骚嚷声,包括音乐声、叫嚷声、欢笑声、仆欧的穿梭来往、碗盘交错。前院中并排着几辆除去马具的马车,里面放着用枞树枝和人造花配成的花环。当我进入时,才知道大厅、客厅,连候客室都挤满洋溢着愉快笑容的婚礼贺客。我预料得到,今天,已无法像往日那样,在这里悠闲地吃顿晚餐,也无法一边浅斟慢酌一边沉浸于幸福的回忆中,更无法安适地早早上床睡觉。
一打开大厅厅门时,突然有一只小狗从我脚下穿过,跑进屋里去。这只两耳尖挺的黑色小狗像发疯一般发出欣喜的吠声,在桌底下穿梭,向主人跟前突进。它的主人正笔直地站在桌旁,因为他正在演讲。
“——所以,诸位亲爱的朋友。”他正红着险,大声吼着时,那条狗像旋风一般扑在他身旁,汪汪地发出愉快的吠声,致使演说中断下来。贺客中响起笑声和叱骂声,演说者不得不将狗牵出外边去。那些“亲爱的朋友”,对这扰人的闹剧,似乎颇感有趣,纷纷噗笑出声,举酒干杯。我悄悄向旁走去。等到小狗的主人回到席上,重新开始演讲时,我已走到候客室,并且已将帽子和斗篷脱下,坐在一张桌旁的椅子上了。
今天的菜肴很丰盛,在我一个劲儿吃烤羊肉的时候,已从邻席人口中听出有关今天婚礼的梗概。我虽然不认识新婚夫妇是谁家儿郎,倒是大部分贺客都是熟面孔,他们大多喝得半醉了。借着灯光,我略一打量周围的人们,大家或多或少都变了,变老了。昔日目光怯生、身子纤瘦的毛头小伙子,如今已蓄着胡子,叼着香烟,谈笑风生,俨然成人一个。从前,为了“接吻”案件,几乎愚蠢地走向自杀末路的一位年轻人,现在已是满脸络腮胡,在太太的陪同下,正兴高采烈地大谈地价跌涨以及火车时间表变更的事情。
虽然一切都改变了,奇怪的却是我仍可辨认出他们来。唯一可喜的是,这里特产的香醇葡萄酒和餐馆可口的菜肴,仍丝毫未变。酒,仍是带着涩味,在平底杯中愉快地流动着,泛着琥珀色的光辉。看到这,不禁唤起我心底的朦胧记忆。过去,不知有多少次的夜晚在酒馆中犯下失态的事情。但是,现在竟没一个人认得我了,我置身在喧扰的贺客中,像个偶然漂流而来的异乡人,陌生地加入他们的谈话圈。
午夜时分,我因口渴又喝了一两杯,过后,几乎跟人家大打出手。事情的起因第二天已忘记,只知那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接着三四个醉醺醺的男人,怒气汹汹地冲着我咆哮着。我也喝得差不多了,也毫不示弱地站起身。
“各位!我虽然不曾打过架,但照样可奉陪。不过最好别让那位先生上场,他患肝脏病恐怕不堪一击。”
“你怎么会知道呢?”他虽仍粗声暴气的,但显然已有点儿色厉内荏。
“我是个医生,看你的脸色就知道了。你今年45岁吧!”
“不错!”
“约在10年前,你曾患过一场严重的肺炎。”
“患过。这就奇了!你到底怎么知道的?”
“只要功夫深,就不难知晓。时间不早了,各位!晚安。”
他们都客客气气地跟我招呼,那位患过肝脏病的男人还对我点头为礼。实在,我对他了解甚深,连他的名字、太太的名字,都能一口道出,因为从前在工作完后,我们曾交谈了好几次。
我回到卧室,先洗一把脸,然后隔着窗户眺望青碧湖面好一会儿,才上床。宴会的骚扰声虽已徐徐平抑,仍隐约可听到,但我因疲倦所袭,一觉就睡到天亮。
风暴
第二天上午,继续踏上我的旅程。出门时已不算早,满天阴霾,一片片灰色或淡紫色的云朵在天空疾驰,强风迎着我的脸颊。不多久,我已爬到山脊,湖畔就躺在我的脚下,瞭望远处的小镇、城堡、教堂和小舟渡口,小得就像玩具一般。此时,胸中突然浮起曾经在这里所做的许多好玩有趣的事情,自己竟情不自禁地笑了出来。到了这里,也就是告诉我已快接近旅游的目的地,但不知怎么的,心胸突感烦闷阴郁。
在冷风呼啸的空气中行走,步子特别快。烈风呼啸过耳,我一边在山脊的小径继续走着,一边眺望眼前那逐渐扩展的雄伟景致,顿感心旷神怡,心胸欢欣跃动。东北角上空的天色已转澄明,远远望去,群山连绵,层峦叠嶂,一片苍翠。
愈爬愈高,风势也愈强。风,忽笑忽呻吟地歌唱着,像疯狂、捉摸不定的秋天一样。人虽也是情绪无常,但比起它,就真是小巫见大巫了。片片飘浮的云朵,布满天空,形成好几道平行线,在风声陪衬下,仿佛是古代诸神矗立云端,用一种前所未闻的远古话语,在我耳畔叫嚷着。它们似乎无比强横霸道,连群山也在它们之下恭顺地屈服。
这一阵风声的呼啸以及远山的瞭望,已把我心底的稍许不安和窒塞,涤除净尽。整个大地充满蓬勃之气,对于自己青春的消逝以及往日疯狂的兴奋,已不再悬念于心,也不觉有什么值得留恋惋惜。
中午过后不久,我已顺着山脊小路走到顶端,站在那里休息。我的视线越过宽坦的平地,再飞到遥远的彼方。那里是一片黛绿的山峦,再过去连接着黄澄澄的岩山和重重叠叠的丘陵地带,再往后矗立着陡峭嶙峋的岩壁和金字塔形白皑皑的雪山。脚下是宽广的湖面,两艘帆船在湖面轻快地滑行,浪花飞溅,景致一如海洋。岸边呈绿色和茶褐色,那里有黄得像火焰一般的葡萄园,有彩色的森林,有闪闪发光的铁路,有果树包围的农村,有肃杀的渔村,有位于丘陵地带间色彩明暗不一的小镇……当褐色的云朵飘过时,那清澈湛蓝的天空,就像被撕得片片一般。积云中的太阳形成彩色的扇子。一切都在流动着,连群山也似乎在移动,阳光下斑斑驳驳险峻的阿尔卑斯山山顶,也是不安定得像在跳跃一般。
随着那一阵旋风和云的疾驰,我的感情和欲望也热切地浮动,渴望飞到那遥远的地方去,拥抱那遥远如锯齿状的雪峰,或跳进淡绿色的湖中稍作休憩。往日漂泊时各种令人神往的感情,像云影一般多彩多姿,络绎不绝地在我心灵疾走;想起未竟的雄心壮志,想起孤零零的一身以及多年来寻求故乡的心情,这一切似乎已被空间和时间完全隔离,不由你不感叹人生的短暂和世界的丰裕。
湖面的巨浪徐徐消逝,已听不到泪声,也不激起泡沫。我的心也逐渐平静,苍空像服帖的鸟一般,一动不动。
于是,我带着微笑和眷恋的心情,回头转视附近那极熟稔的弯路、森林的圆形顶端以及教会的尖塔。我美丽的青春期所住的故土,仍以往日的亲切眼神对我凝视,我热血沸腾,内心感动之余,涌出一种安全感。我就像一个战士在地图上找寻昔日戎马的痕迹,在这秋天的景色中,我也读到许多令人惊讶的愚蠢行为,以及如今看来仿佛传奇般的恋爱故事。
往事
我在一块避风的大岩石旁吃午餐,果腹之物是黑面包、香肠和乳酪——在强风吹拂的山峦步行数小时后,再来啃几口三明治,这也是一种莫大的乐趣,少年期最纯洁的欣悦,也是有这股沁人心脾的甘美,令人满心舒畅。
明天,明天也许要经过橡胶森林区,这是我的初吻纪念地,那是尤小姐给我的初吻。为了她,我特地加入当地市民所举办的一次远足会,远足完毕,随即脱离。
不巧的话,也许后天会在半途中邂逅她。她已和一个名叫海薛尔的富商结婚,生下三个子女,其中一女,长相与她极为酷似,仍取名为尤。我所知道的就是这些,但已嫌太多了。
我还记得很清楚,经过一年的漂泊后,我曾经从异乡寄一封信给她,大意是说,今生我已无指望获取高官名位和财富,要她不必等我,及早另适良人。她回信说,希望我不要说些无谓的话,徒然增加彼此心灵的苦恼,不论或迟或早,只要我回去的话,她一定会等待我。岂料,半年后,她又来信称她已与海薛尔结婚,可还我自由之身等语。我一时恼怒万分,也不愿写信,只倾我所有的一点儿钱,打一通交际电报向她祝贺。
人生就是这么无聊!也许是偶然,也许是命运的嘲笑,也许是绝望所产生的勇气——在恋爱的幸福破碎之后,前此所渴望而不可得的成功、利益、金钱等,竟像被魔法所驱使似的,轻而易举地获得,但这又有何用呢?我想,命运之神真是反复无常的怪物,因此,和朋友们连喝了两天两夜,把口袋里装得满满的钞票花得干干净净。
以后所发生的事情,我倒没再仔细回想下去。吃过饭后,我把包食物的空纸袋,迎风投去后,立刻裹着斗篷躺下休息。此刻脑中所萦绕的倒是我俩热恋时的情景以及她的风姿。她,脸容修长,眉毛如黛,眼睛乌黑晶亮。接着又浮起那天在橡胶林中的事情:她先似欲推拒,但还是听了我的话,我吻下去时,她身体震颤一下,终于互换了一吻;她睫毛里还浮着泪光,像刚从睡梦中醒来似的,嘴角留着极微的微笑。
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这里最可贵的是,此后我们并没再接吻过,没再在黄昏时一起去散步,也没做出越轨的事情。最可贵的是我曾为这次恋爱所流出的力量,为她而奋斗,不惜赴汤蹈火也引以为快乐的那股力量。只要能博得她的微笑,即使要我牺牲几年的岁月也在所不惜;只要为她一瞬间的幸福,即使要我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这样对我而言,也是一种快乐、一种幸福。
我站起身,吹着口哨继续走着。
下坡走到山脊对面的河畔,注视一会儿广阔的湖水,不得不动身离开时,西沉的太阳已在和钝重的黄色云块作最后的挣扎,战斗,黄云用面纱次第将太阳包围吞噬。我在那里伫立休息片刻,欣赏天空的奇妙移动。
淡黄色的光束从重重叠叠的云层边缘向东方和直上空发射,偶尔迸出火红的光线,霎时,天空仿佛燃烧一般一片赤黄色,同时,所有的山岭也有如染上绀青色,湖岸枯萎的芦苇犹似野火般地燃烧着。接着,大地的黄色全部褪尽,红色光线也趋柔和,在薄如面纱的云朵周围飘浮着,穿过那灰蒙蒙的雾霭,宛如无数的细血管。然后,灰色和红色徐徐混合起来,呈现紫丁香花的色调,那种美实在无可言喻。
这夕阳美景,像起痉挛似的消失了。我总觉得,广阔的地平线上所呈现的这种像燃烧一般的颜色以及迅速而无常的现象,似乎具有某种奔放的东西,足以攫夺人心。想着想着,我回首向山野方面看去,才惊觉谷中景色已带着暮色的肃杀,寒气森森。走到一棵大胡桃树下时,不经心踩到一颗胡桃,我即俯身捡起,剥开壳子。这是一颗新鲜、水汪汪的淡褐色胡桃,我咬了一口,一股浓郁的芳香喷出来。这霎时,又撩起了我的一丝回忆。那就像一片镜子的反射光线,出其不意地照进黑暗的屋中一样,那些早已成过去和早已忘怀的生活片段,突然无缘无故地点上火苗,照进现实生活之中,不由你不感到惊吓恐惧。
12年了!也许还久一点儿,每当回忆想来,对我,那是非常值得珍惜,同时也令我感到痛苦的一次体验。那时,我大约是15岁,在外乡读高中。秋季的某一天,母亲特地来学校看我。我那时的心理也跟一般同学一样,大有身为高中生就自觉不可一世之慨,所以,对母亲的态度非常冷淡骄傲,似乎一举一动,任何微细的事情都大伤母亲的心。第二天,母亲要赶回家乡了,动身前,又来到学校,在教室外边等候我们下课休息的时间,待我们熙熙攘攘地飞奔出教室时,她已站得远远的,用那美丽温柔的眼神朝我微笑。但是当着许多同学面前,我只得慢吞吞地走过去,并且也只是微微向她颔首。母亲的神情似乎想对我作吻别或者说些祝福的话,至此也只好作罢了。母亲虽然很伤心,但仍是尽量装出笑容,半晌,她突然急匆匆地越过马路,走进一家冰果店,买来一磅的胡桃,将纸袋塞进我手中,然后才搭火车回去。我愣愣地看着她拎着款式过时的小手提袋的背影,直到在街角消失为止,一时,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我悲伤后悔,后悔自己的愚蠢和粗暴。那时刚好有一位同学从我眼前经过,这位同学经常和我闹别扭。“哦!袋子里是巧克力糖吗?”他话中带刺地笑问道。我立刻又绷着险,伸出手将纸袋递给他,他并没接受。后来我便把那些胡桃,一个不留全部分给低年级同学。
[book_title]忆童年
几天前,远方的褐色森林,已呈现出微微浅绿的明朗气色。今天,我在黄土的小路上,发现樱草的花已微微绽放。带着水汽的澄澈天空中,平稳的四月云,正做着好梦。几乎完全没下种的广大田地,光秃秃一片黄褐色,好像对着和暖的空气有所渴求一般地伸展着。仿佛祈求上苍毫不吝惜地给予它成长的力量,俾能繁衍为茎叶繁茂硕壮的绿野平畴。在这微热的气候里,一切的生物都热切、无言地等待着萌芽、茁长。
幼芽对着太阳,云彩对着田地,嫩草对着微风——每年的这个时节,我总怀着焦躁和憧憬的心情等候着期待给我特别的一瞬间,让我能开启新生的奇迹之钥;或者,在什么时候能给我一个钟头的时间,让我清晰地看到并能完全理解力和美的启示,我的生命带着欢笑飞出大地,对着光线张开少年人的大眼睛,一起去体验它们——每年每年,奇迹总是带着呼声和香味从我身旁通过,我以崇敬、羡慕的眼神目送它——但无法理解。奇迹总算出现了。
幼芽的覆皮破裂,阳光中泉水温柔地颤动,四处的花朵突然绽放,明灿的树叶带着如泡沫般的白花闪耀着;鸟儿发出欢呼声,画出美丽的弧形,在暖和的青空中飞翔。虽然我看不到它何时来临,但奇迹毕竟成了事实。森林枝叶繁茂呈大圆形,遥远的山顶呼啸着。人们准备着长鞋、钓竿、摇桨等等,享受着欢乐的春天。我总觉得春天似乎比往年都来得美,去得也匆匆——从前,当我还是孩童的时候,春天是多么的漫长,仿佛长得无休无止。
在这大自然所赐予,使我们衷心欢跃的时间中,我经常躺在湿湿的草地上,或者攀上近旁高耸的树木,在树枝间荡秋千。或闻闻花蕾的树脂香味,或看看头顶上枝网、绿茎以及云层纠结盘错的苍穹。像个梦游病患者一般,在童年时代的幸福庭园中做个沉静的客人,一边呼吸着早晨的新鲜空气,一边追踪寻找表现力和美的奇迹的童年世界。不过很难搜寻到,所以也弥足珍贵。
远山的林木,快乐、顽强地耸立空中,庭院中的水仙花和风信子,开着光辉灿烂般的美丽幼芽。童年,那时我们所认识的人还不多,但一般人,因为感觉到我们的光滑的额际还飘浮着肃穆的光彩,所以对待我们非常温和亲切。但我们本身对于那种肃穆的东西毫无所觉,在匆忙的成长中,终于,无意识地失去它。孩提时,我实在顽皮骄纵得厉害,从我幼时起,父亲不知为我耗了多少苦劳,母亲不知为我付出多少忧愁和叹息——但我的额际依然神光灿烂。我所看到的东西,都是生气蓬勃美丽无比的;我的所思所想或梦中的情景,即使那些并不是完全属于天真活泼的,但天使、奇迹、童话三者总是像兄弟一般在我的生活世界进进出出。
对我而言,从幼年时代起,我总会在田园的芳香中和森林嫩绿的新芽里,结合着某一个回忆,反复回味着春天时来造访我的那些不能理解且大半已忘却的时间。如今,我又想起了它。以下,我将尽记忆所及,叙述出来——
我们的卧室有一扇百叶窗。我在黑暗中似睡非睡地躺着,身旁的小弟正酣睡着,可听到均匀呼吸声。我虽然闭着眼睛,但很奇怪,我会看到各种色彩。先是圆形的紫色和暗浊的深红色,融进黑暗之中,然后不断地扩展,终于驱散黑暗,并且每一个圆形都镶着浅黄色的边线。我竖耳倾听风声,和风懒洋洋地从山那边吹过来,温柔地拂乱高高的白杨叶子,沉重地倚靠在不时发出嘎吱声的屋顶上。那天晚上妈妈忘了替我关闭百叶窗,我真想跑到屋外去,遗憾的是,耳中又响起爸妈一再叮咛的小孩子不能晚睡、不能外出、不能靠着窗边之类的话。
那晚的半夜,我醒过来了,悄悄起身,提心吊胆地走到窗户旁边。意外的是,窗外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黑暗和漆黑,还带点儿光亮。什么东西看起来都是朦朦胧胧、模模糊糊。大大的云朵横过天空;墨绿色的山峦,看起来像是满怀着不安,仿佛正准备逃避一场迫在眉睫的大灾祸似的,想要迁徙离去。白杨在沉睡,似乎已累得筋疲力尽,好像就快要死去,或者即将消失一般。只有中庭里的石凳、井边的水桶和果树仍是不变,不过显得有点儿疲惫和阴惨。我坐在窗上,眺望着眼前褪色的世界,也不知过了多长的时间,后来,附近响起一种令人胆寒的动物嗥鸣声,我也分不清那是狗或羊,抑或是小牛的哀鸣声。鸣声使我苏醒过来,在黑暗中,我实在感到恐惧不安。我急急奔回自己的房间,钻进被窝中,也不知是否该放声痛哭一下。但,终于在未哭泣之前沉沉入睡了。
有一晚,在那关闭的百叶窗外,那些像谜样的东西仍在窥伺着,我心想,如果向外探望的话,该也是很美,同时也是很危险的吧!那阴惨的树木,疲惫而模糊的淡光,静寂的中庭,状若逃离的山峦和云朵,天空褪色的线条,遥远的那一边隐隐约约的灰白国境等等,一一在我脑海中浮现出来。于是我幻想着,有一个身上披着大斗蓬大概是强盗模样的人,杀人后到哪里躲藏了。或者,有一个迷路的人,因天黑而感害怕,或因被猛兽追赶,正在哪里彷徨逡巡。那个人大概是和我的年龄相仿的孩童。也许他是离家出走,也许是被拐走,要不就是失去怙恃的孩子。他虽然勇气很够,但他大概会被即将逼近的夜之魔鬼所杀,或者被大野狼攫走吧!也许在森林中会被强盗掳走,然后,他自己也变成强盗,分配给他一把剑或是连发手枪以及大帽子和长统马靴。
如果我漫步走出去的话,就可进入我梦里的国度中,这中间,只有一步之差。现在,一切的东西虽都可用眼睛看到,用手抓到,但我只有徒自幻想而已。
我总是没法入睡,因为在那瞬间,有一道细微的赤红灯光,从父母的卧室穿过房门枪头的小孔流泻过来,霎时,微弱颤动的光线充满暗室,朦胧发光的衣橱门上,立即描上了锯齿状的黄色斑点。我知道这是父亲上床就寝的时候了,却听到父亲穿着袜子不断来回踱步的脚步声。紧接着传来深沉叹气的谈话声。父亲仍和母亲在谈话。
“孩子们睡觉了吗?”父亲问道。
“嗯!老早睡着了。”母亲回答道。我很不好意思,实际我并没睡着。之后,谈话声中断了一会儿,但灯光仍继续亮着。我觉得好疲倦,睡意已爬上我的眼睛。这时,母亲又开始出声。
“你听过布洛基的事情吗?”
“我去看过他的病了,”父亲道,“傍晚我去了一下,好可怜的孩子!”
“病况那么严重吗?”
“非常恶劣。死神已经显现在他的脸上,恐怕拖不到春天了。”
母亲道:“是不是让我们的孩子去看他一下?说不定对他会有点儿帮助。怎么样?”
“也好!你去告诉孩子吧!”父亲道,“话说回来,实际上也没必要。那么小的孩子什么事也不懂。”
“好了,休息吧!”
“嗯!睡吧!”
灯光消逝,空气的震动停止了,地板和衣橱的门又变成黑暗。一闭上眼睛,我又看到那些带黄色边线的紫色和深红色圆轮,像旋涡图形似的逐渐扩大。
爸妈已睡着,虽然四周非常静寂,但我的心境突转兴奋。爸妈的对话,我虽只了解一半,却如同落入池中的果实一般,跌落我的心田。一股不安的好奇心大举来袭,如今那急速变大的圆轮,已统统急促地飞掠过我的心。
爸妈口中所说的布洛基,几乎已从我的视界消失,充其量那只不过是褪了色,大半已消逝的记忆。我几乎想不起有这个名字。我在脑海中一再搜寻,才把它催促出来,于是出现了一张洋溢着愉悦的脸庞。最初,我只能想起,从前经常听到这个名字,我也叫过这个名字之类的事情。接着,脑中浮现起某一年的秋天,有一个大人送我苹果的事情,这样才想出那是布洛基的爸爸。往后一切便豁然开朗了。
我的眼帘浮现出一个很清秀的少年,他虽然比我大一岁,但个子并不比我高大。他就是布洛基。虽然大约在一年多前,我们曾是邻居,他是我的玩伴,但我的记忆始终不能想到这点。久久,他的轮廓才鲜明地显现出来。他经常戴着有两只角显得奇形怪样的手织青色毛线帽子,并且,口袋里经常装着苹果或面包片,还有,一碰到无聊时,他就有现成的主意和游戏提议出来。他平常总是穿着西装背心。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非常羡慕。起初,我并不以为他会有多大的力气,有一天,一个名叫巴罗勒的铁匠孩子,出言讥笑那顶他母亲手织的有角帽子,被布洛基揍得惨兮兮的,从那以后的一阵子,我对他怀着恐惧。他有一只养得很驯的乌鸦,因为在秋天时给它喂了太多的嫩马铃薯,终于死了。我们便帮他埋葬,用箱子权充棺材,但因为箱子太小了,怎么也没法盖上,最后也只得将就一点儿。我像牧师一般嘴里念着告别式的祭辞,布洛基竟听得哭出来,我的弟弟看了不禁笑出声来。于是他就打我弟弟,我不能眼看小弟无辜受欺,也挥手招架,弟弟呜呜地哭着,我们就这样不欢而散。后来,布洛基的母亲来我们家里,转告说布洛基已感后悔不迭,请我们在下午去他家里;他要用咖啡和自做点心招待我们,并且说点心已经上灶了。我去做客时,我们一边啜饮咖啡,布洛基一边说一段故事给我听。
现在我虽然已记不起那个故事的内容,但每当回忆及此,就不觉好笑。
这只是个开端而已,紧接着我的脑海里同时又浮起许多做过的事情。夏秋两季间,我们的交往最密切。大家都认为布洛基是我的好友。这几个月来,他就一直没来找我,我也几乎把他忘得干干净净。如今它们却从四面八方蜂拥过来,正如一到冬天五谷收成时,鸟类一齐群集过来一般。
有一次,那是一个晴朗的秋天,木匠家的老鹰从马车的车房逃出去了。那只鹰的翅膀本来被剪掉,后来又逐渐长了出来,终于挣脱嵌在脚上的小锁,飞出狭窄黑暗的车房,从容不迫地停在家对面的苹果树上。十余人站在他家前面的大街上,有的仰头上望,有的互相交谈,研究对策。威猛凶悍的老鹰静静地站在那里向下俯瞰着。布洛基以及我们这些小孩子们也挤在人群中,紧张得不敢喘一口大气。
“这下子可不会再飞回来了!”不知哪一个人大声说道。但男仆人格多洛普却说道:“若能飞的话,老早就飞越过山谷去了。”老鹰用爪紧紧地抓住树枝,好几次试着振动它的大羽翼。我们既恐惧又兴奋,不知道那只老鹰会飞走呢,还是只有盘踞在那儿。最后,格多洛普找来了梯子架上去,木匠自己攀登上去,伸手去抓那只老鹰。于是它又开始猛烈地挥动翅膀挣扎想要脱离树枝。我们这些小孩子都紧张得胸口怦怦跳动,几乎快要窒息,屏神静气地凝视不断振翅的美丽大鸟。之后,精彩的时刻来临了。那只老鹰挥动翅膀两三次,它大约是知道自己还有飞翔能力,便示威似的缓缓画一个大圆形,逐渐向高空上升,最后小得像麻雀一般,静悄悄地消失在闪耀的空中。虽然老鹰早已消失无踪,但大家仍伸长脖子,在那里凝立着,视线在空中搜寻。在那当儿,布洛基突然好像非常兴奋地跳起来,叫道:“飞吧!飞吧!你又可恢复自由之身了!”
——还有一次,事情发生在我们家附近的手推车店。
每当下大雨时,我们就蹲在那家手推车店避雨。在微暗的天色中,两个人挤在一起,倾听滂沱大雨的哗哗声,眺望着中庭的凹地,形成大小不一的河川和湖泊,雨水溢出相互交叉,变成各种形状。有一天,我们就那样蹲着,竖起耳朵。布洛基开口说道:“你看,快要形成诺亚(注:《旧约》所载人名,系一义士,因此当大洪水来临时,神特地指示他造一方形船,其家族及动物等因而幸免于难)的大水灾了!怎么办?雨水已涨到森林旁边来,附近的村庄快要被淹没了。”于是我们在倾盆大雨中,一边凝听远方轰隆汹涌的怒涛声,一边环顾中庭,各自绞尽脑汁,筹谋脱除水困的办法。我说,我们可用四五根木材编成木筏,这样两个人就可在水上漂游了!话刚出口就惹来一顿痛斥,他骂道:“是吗?如若那样,那么,你的爸妈和弟弟,我的爸妈和猫儿,该怎么办?难道你不想带他们一起走吗?”兴奋和危险之余,一时我并没考虑到那么多的事情,我为替自己辩解,于是撒谎道:“当然,那是假定大家已经被淹死的情形下,才这样做。”但他似乎很认真地想象那种情景,悲伤地沉思着,好半晌,才说道:“再想想别种方法吧!”
他那只可怜的乌鸦还活着时,不论走到哪儿都是乱蹦乱跳的,有一次,我们把它带到我家的凉亭,把它摆在横梁上,它自己没法下来,常在梁上走来走去的。我把食指伸到它的前面,开玩笑地说道:“喏!雅克波!咬咬我的手指!”说着,它就啄了我的手指,虽然并不很痛,却把我惹火了,正准备打它几下作为惩诫。但布洛基扳住我的身子,直到他的宝贝鸟儿提心吊胆地走下屋梁,逃脱灾难,他还一直紧紧地抓住我。我挣扎嚷道:“放开我!那畜牲咬了我!”就这样两人扭成一团。
“是你自己叫雅克波咬你的嘛!”布洛基叫道,他坚决声明,鸟儿一点儿都没错。对他的强横,我也很气恼地答道:“随你的便吧!”暗地里下决心,要找个机会修理那只乌鸦。
随后,布洛基就走出庭院回家去,走到中途,又折转身来向我招呼,等候我。他挨近我身边说道:“喏!我已经和雅克波约法三章,以后再不会侵犯你了。”我默不作答,僵持好一会儿,他告诉我说要送我两个大苹果,我接受了,于是他才回家。
不久,他家院子所栽的苹果成熟了。他遵照诺言送来两个最大的苹果,这一来,我反而感到不好意思,毫不犹疑地拒绝了。最后,他说道:“请收下来吧!这不是因雅克波的事,我早就准备送给你了!你弟弟也给他一个。”
这样,我才收下来。
——有一段时间的下午,我们常在草坪上奔驰跳跃,从那里走进森林中。密林下长满柔软的青苔,玩累了,我们便坐在地上。几只苍蝇在菌上嗡嗡呻吟着,许多不知名的小鸟飞舞着,树枝吱吱嘎嘎响着。这时我们的心情非常愉快,几乎忘了交谈。如果有一方突然发现到什么特别的东西,就会指着那个方位,告诉对方。我们的身前,虽然有温和的绿色光线流动,但森林深处一片黑压压的,使人感到恐惧。簌簌的树叶声和着小鸟的鸣声,如同以魔法造成的童话秘境,形成一种神奇异样的声响,似乎蕴含着许多意味。
有一次,布洛基因为走得发热了,就脱下外套和西装背心,在青苔上躺着,躺了很久。当他翻转身子时,一边的颈子裸露着,白皙的肩膀上露出一道长长的红色伤痕,我很感惊奇。本想立即问他,那一道伤痕是怎么来的。以前,我常有“幸灾乐祸”心理,总喜欢打听人家不幸的事情。但不知怎么的,我突然不想过问,便装着什么也没看到的样子。同时,对布洛基带着这么大的伤痕,反而怀着怜悯的心情。心里想着,他那时一定流了很多血,疼得不得了吧!霎时,我觉得我俩之间似乎更亲近了,不过,我当时却没说出什么话来。之后,我们就一起离开了森林。一回到家里,我就到房间取出一把非常精致的玩具手枪,这把枪是用一种名叫“接骨木”的树干木头所制成,是我家男仆在以前做给我的。我又折转出去,准备把枪送给布洛基。起初,他说我是在开玩笑,后来仍一直不肯接受,还把双手绕到背后去。不得已之下,我只好把枪塞进他的口袋内。
——就这样,往事接二连三地复苏过来。我又记起在小河对岸的枞树林的事情。有一次,我看到枞树林里有小鹿出现,就招呼他跑到那边。那里,林木参天,林深荫广,踏进树干间褐黑平滑的地面,到处走遍,也看不到小鹿的影子,只看到在裸露的枞树根间,躺着许多大岩石,每一块岩石上都有一处约莫像手掌大的场所,茂茂密密地长着色泽明亮的细长青苔,好像是绿色的小痣一般。我正想把青苔揭下来,但布洛基急忙阻止道:“不行呀!你可不能取下它!”我问为什么,他解释说:“那是天使经过森林时所留下的足迹,天使一踏上岩石,石头上立刻会长出那种青苔。”那时,我们把找寻小鹿的事情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就在那里等候着,看看是否会碰到天使的来临。整座森林,又恢复死一般的寂静。黑褐色的地面上,太阳的明亮斑点遍地散落。远方笔直的树干,密集地并立着,有如高耸的红柱墙壁一般。仰头上望,繁茂的黑树冠上面,就是青色天空。凉风吹拂,风声微弱得几乎听不到,周遭一片死寂,我们俩都怀着严肃和不安的心情,心中自忖也许天使就快要来临了。过了半晌,两人突然一起默不作声地离开那里,穿过许多岩石和树干旁边,走出森林。踏出草原,越过小溪后,我们又回头向森林那边看了良久,才匆匆忙忙赶回家。
那以后,我曾和布洛基吵了一架,旋即言归于好。快到冬天时,布洛基病倒了,爸妈要我去探他的病,我去了一两次。他一直躺在床上,几乎不曾开口说话。他母亲给我半个橘子,但我总感到局促不安和无聊,探病的情形只是这样而已。那一段期间我就找弟弟、雇来的长工尼克尔或者女孩子们玩耍。这样经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雪下了又融,融解后又下;小河结冰了,又融解了,成茶褐色,然后又变成银白色;河水涨高了,从上游流下来许多溺毙的猪和木材;我家的母鸡孵出小鸡了,其中死掉3只;弟弟患了病,又治愈了;仓库的粮食已吃光,又开始下田耕种了;大人又在屋里纺纱织布——这一切都是在我和布洛基的交往中断时所发生的事情。如此,他在我生活里,逐渐远离,以至消失,终被我完全忘却——一直到现在,直到今晚微红的灯光从钻孔泻过来,我听到爸告诉妈说“没救了!恐怕拖不到春天!”为止。
在许许多多纠葛错综的回忆和感情中,我沉沉入睡。
第二天,一碰上一些琐碎忙碌的事情,对于业已不相往来的玩伴的记忆,也许将会消失无踪吧!纵有,恐怕也不能恢复先前那样新鲜强烈吧!然而,第二天吃早饭时,母亲随即问道:“你还记得从前经常和你一起玩耍的布洛基吗?”
我大声回答:“记得呀!”妈妈仍一如往日以她那温柔的口吻继续说道:“春天到来时,你们就可以一起去上学了。但是,现在他的病况很严重,到时恐怕没法去上课;你去看看他好吗?”母亲很严肃地说着。
[book_title]婚事
雄鹿胡同中有一家卖夏布一类的古朴布庄,这家店铺和附近的几家商店一样,还未受到时代新潮流的影响,但生意仍非常兴隆。这家布庄,在客人回去时,即使是二十多年来的老顾客,也会说声:“请下次再来惠顾!”偶尔,来了老太婆想以德制尺寸来买束发带或花边布之类的零碎布片,他们也不惮其烦,一丝不苟地拿出德制尺来应待。负责接待顾客的,是迟迟未嫁出的店家千金小姐和一个雇用的女店员。店主从大清早到晚间也在店里不停地忙着,但很难得开口说一句话。他大约是七十来岁的老人,身材出奇矮小,脸色红润如蔷薇色,斑白的胡须修剪得短短的。大概在早年就已秃顶的头上,一年到头覆着质地硬厚的帆布料圆形头巾,上面有草花和波浪形的刺绣。这位老人名叫安多拉斯·王格尔德,是这个镇上道道地地值得尊敬的老乡绅。
这位身材矮小沉默寡言的商人,任谁也看不出他有今天的成就,他数十年来一直是这个样子,年龄老迈时固是看不出,就是年轻时,也不会让人认为他会有什么特别。但安多拉斯·王格尔德也应该有过他的少年时代和青年时代。问问当地的父老,他们也仅能告诉你,他从前有个绰号“矮仔王格尔德”,在背后被人家叫得很响亮。实际上,大约在35年以前,他曾经有过一桩很不寻常的“事件”,虽然现在任何人都不会说出,不会去打探那件事的经纬,但在从前的格尔巴斯欧这一地带,可说是家喻户晓,无人不知。那就是关于他的婚事的曲折。
年轻时的安多拉斯,从学校时代起就很不喜欢和人来往和交谈,所以,不论在什么场合,总觉得自己似是多余的人,并且觉得好像大家都在盯着他似的。因而一开始就对人非常小心,非常客气,事事总是让步,不敢忤逆人家。对老师是出自衷心的尊敬,对朋友则是掺杂着欣羡的恐惧。别人绝不可能看到他在小巷中或游戏场所出现,仅能偶尔看到他在河里游泳。冬天时,只要看到少年朋友手里抓着雪块,他便吓得立刻蹲下去。他只有成天在家里抱着姐姐留给他的洋娃娃,快乐地玩着;或是在柜台上,用天秤称一称面粉、盐、沙等,把它装进小袋里,然后又倒出来,重新包好,再去称一称,就这样反复玩着。此外,他还喜欢帮母亲做一点儿家事,跑跑腿替母亲买东西,再不然便是在小院子里找寻附在莴苣上的蜗牛。
虽然同学们经常欺负他,戏弄他,但他绝不生气,几乎可说没有什么事情足以惹他生气的。大体来说,他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日子倒也过得很逍遥惬意。他把朋友之间可以发现到而无法给予他们的友情和感情,统统送给洋娃娃。他父亲早已过逝,他又是迟来的孩子,母亲虽希望他争气坚强一点儿,但仍是任其所好,对他言听计从,宠爱有加。当然,这种溺爱多少怀着几许同情之心。
自离开学校后,他这种不好也不算坏的状态,只是继续到在镇上的迪尔兰商店见习一年期满为止。那时他虽只有17岁,但那渴望爱情的心灵,开始走向截然相异的路径,一向羞怯腼腆的青年,也逐渐学会瞪大眼睛直盯着小姐们,在他的心胸中奠定起异性爱的圣坛。他的爱情愈是走上崎岖坎坷的路径,那种热焰愈发高涨燃烧。
他有许许多多认识和看到妙龄女郎的机会,因为年轻的王格尔德在见习期满后,就在他伯母开设的夏布庄工作。伯母无子嗣,他必是将来的继承人。这家布行,每天每天都有小孩子、女学生、年轻小姐、老处女、女婢或太太们前来,翻弄翻弄布料或发条,选选花边或刺绣之型,有的褒奖两句,有的嫌这嫌那,有的讨价还价,有当场成交的,也有因货色不如意又前来兑换的。安多拉斯总是腼腆而殷勤地接侍,一下子拉开抽屉,或上上下下脚垫子,取出货品;一下子又要折叠或包装,或是写写订单,告知价格。每一星期中,他就会对不同的女顾客寄以倾心。他红着脸颊怂恿人家买花边或毛线,写结账单时手脚颤抖,等到美丽的小姐爱理不睬地走出店门时,他心口扑扑跳动,手按着门框,说道:“欢迎再来惠顾!”
为了使自己所思慕的那些美丽小姐对他能有好印象,安多拉斯注意起打扮来了,并且学习各种礼节风度。
每天早上第一件事情就是缜密地梳起他那明亮的金发,衣服和汗衫弄得干干净净,焦急地等待着胡子赶快长得茂密。迎接顾客进来时,有他一套高雅的鞠躬姿势;对于递货品给客人时也有他的独到心得:左手手背平放柜台上,一只脚微微弯曲,用另一只支撑身体的重心;微笑时也能表现出充满幸福光辉的神色。此外,他还经常搜罗新鲜美妙的恭维辞。那些话虽然大抵都是由副词所构成,但他时时刻刻都不忘记,同时尽量想办法使那些词汇听来更新鲜,更悦耳。他原本不擅口才,也羞于开口,很早以来,就很难得说出有主语、有述语的完全语句,所以他便找出一种“与众不同”的用语来补救。他习惯说些不能完全表达意义或者毫无意义的话,认为这样可使听者以为是很“耐人寻味”的话,以为他是富于说话技巧的人。
如果有人对他说道:“你今天蛮有精神的嘛!”矮子王格尔德就答道:“的确——啊真的——总之——对不起——实际上——”女客人问说:“我可以拿走这夏布了吧!”他就答:“啊!是的,真的,当然,可以这么说,完全正确。”如果有什么人问他的身材模样,他就笑,“对不起——当然健康——非常快乐——”尤其在可让他出风头的场合,他总少不了说几句“尽管如此”“总之”之类的话。当此之时,他的全身,从弯曲的头顶到支撑着身体平衡的脚尖,都充分露出殷勤和聚精会神的表情。但最足以显现他的表情的是他的长脖子。瘦瘦细细的,青筋暴露,缀着大得惊人且不时转动的喉结,所以,这位又矮又枯瘦的店员断断续续地回答时,予人的印象是他的颈子几乎占身长的三分之一。
上苍造物,不会没有它的道理。王格尔德显著的颈子,虽然和他的口才不能相称,却也正是一个热情歌手必备的特征。安多拉斯的热爱歌唱,实非寻常可比,不管是说出那最美妙的恭维话时,或装出最高雅的商人姿态时,以至温婉地说出“总之”“话虽如此”时,他的心灵深处激荡的快感,恐怕还不如他唱歌时。他的这种才能在学生时期一直被隐藏着,但踏进青春期后,便逐渐扩展开来,虽然,他的精彩表现不超出门槛之外——总之,王格尔德一向都是小心翼翼、腼腆羞怯的,以他的素性,总是极端秘密地享受他内心的喜悦和艺术,绝不会让外人知道。
晚上,从饭后到就寝的一小时间,他便隐在自己的房间里,唱起抒情歌曲,深深陶醉其中。他的歌声属于相当高的男高音,功夫不到的地方,就设法以表情来弥补。那时,他眼睛里洋溢着微微湿润的光泽,梳得很漂亮的头微微后仰,随着歌曲的抑扬,喉结也跟着上下升降。他最喜爱的抒情歌是《燕子归去时》。当唱到“别了!啊悲伤的离别!”这几句时,他拉长颤抖的声音,有时,眼里还蕴满泪珠。
他在商场上的经历,进展得很顺利,本来他还想到大城镇去磨炼两三年,但不久后,他已成为他伯母店里不可或缺的助手,他伯母不放他离开。将来,他是该店的继承人,可以保证他一生表面的幸福,但他心灵的憧憬则不如此,尽管他秋波频送,尽管他装得彬彬有礼,但在一般小姐,尤其是美丽女性的心目中,他不过是个滑稽人物而已。在连遭失意之余,他几乎对任何女孩子都表中意,只要有小姐对他稍微有所表示,他都愿意将她迎娶过来。但依旧没有一个这样的小姐闯进来。虽然他的恭维词汇已逐渐洗练,漂亮衣服也愈来愈多。
只有一个例外情形,但他几乎是毫无所觉。有一个名叫琪夏西·波蕾的小姐,对他总是非常亲切,对他的事情似乎很关心。当然她长得并不美,也不年轻,年龄大他两三岁,可是非常忠厚纯朴。此外,她出身在一个富裕的手织加工家庭,居家勤劳,颇得邻里的赞扬。街上邂逅,王格尔德跟她打招呼时,她必定很亲切诚挚地回答,来到店里,也是很温文和气,毫不矫饰,使他应付起来毫不费力。而她,却把他的那一套商人的亲切款待,当做他的真情。总之,在王格尔德看到她时,只是不觉讨厌,除此外,对她根本没有过一点儿绮念。她离开店里时,不会使他惘然若失,她不过是少数不放在他脑海中的未婚少女之一。
有时,他把希望寄托在新买的高级皮鞋上,冀图引起女孩子的注意,有时寄托在美观大方的围巾上,对他那逐渐伸长的胡子更是珍惜无比,最后,他还从一个行脚商人手里购得一只镶着大猫眼石的金戒指。那年,他是27岁。
但一直到30岁,他依然带着满怀的憧憬,在婚姻生活港口的遥远处,围绕逡巡。母亲和伯母认为大有加以过问促使事情进展的必要。于是他那已达高龄的伯母,在谈话中就透露出,她希望在她还活着的时候把店务移交给侄子,但也希望他能顺利地找个镇上的女孩子结婚。这正和他母亲的心意不谋而合。两老协商的结果,一致认为最好让孩子去参加社团一类的组织,俾能学些和女性交际的事情。他母亲知道爱子非常喜爱歌唱,所以,话中隐隐暗示,要他申请参加歌唱会。
尽管王格尔德厌烦社交应酬,但原则上也同意这个意见,但他提议说,他比较喜欢属于严肃方面的音乐,希望能参加圣歌班。其实,真正的理由是玛格丽特·迪尔兰也是圣歌班的一员。她是从前王格尔德受雇见习时老板的千金,大约在二十岁左右,是个非常美丽又活泼的姑娘,最近,安多拉斯正在暗恋她。这也是因为好久以来,他始终找不到年龄相若的未婚小姐,最少是找不到美丽的小姐。
母亲对于圣歌班也颇表赏同。这个班在夜晚聚会,虽然热闹的程度比起一般歌唱会差一大截,但会费便宜得多,并且平常练习和正式演唱时,也不乏和良家少女聚集的机会。因此,他母亲立刻带着孩子来到主持人兼指挥的寓所。主持人是一位上了年纪的学校教师,他很亲切地接待他们母子。
“哦!王格尔德先生!”他问,“这么说,你是想加入我们的圣歌班一起学唱歌?”
“嗯!是的!请……”
“你从前唱过歌吗?”
“是的!但不当……”
“那么,你唱一首看看。任何一首你还记着的歌都可以。”
王格尔德又像少年时一样,满脸晕红,连一句也唱不出来。那位教师再三再四从旁劝说,最后似乎显得很不耐烦,大有生气的模样,他才抑住不安,望着静坐在旁眼中露出失望神色的母亲,开始唱起平素他所喜爱的一支歌。由于心神不集中,连最初的节拍也唱错了。
老教师以善意的眼色向他示意,他才郑重其事地唱起来。唱毕,老教师下评语说,他唱得很不错,也很能把握歌曲中的感情,但到底是偏向于流行歌曲方面的素质,何不到歌唱会中去一试求发展。王格尔德慌张失措地正结结巴巴地要作答,母亲随即热心地替他解释。她说,孩子的歌唱得并不坏,只是今天的表现有点儿紧张而已,如果能成为该会中的一员,那就感激不尽;普通的歌唱会根本是另一回事,说来并不怎么高尚,再说,她每年对教会也都有所捐赠。
总之,如能让她的孩子再练习一段时间,必定会有良好的成绩表现。老人试着劝慰他们说,唱圣歌并不是乐事,即使不如此,长时间站在练习台上的滋味也不好受,倒不如在家休息好些。但最后还是他母亲的滔滔雄辩获得胜利。三十来岁的男子竟来申请进圣歌班,并且带着母亲前来助阵,老教师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也是头一遭遇上。这种男人加入他的合唱队,是前所未有的例子,实际上也是很麻烦的事,但这一点一点仍使他暗暗心喜——那不是为了音乐。他告诉王格尔德,以后可以一同前来练习,然后脸带微笑地送他们离去。
礼拜三晚间,矮子王格尔德准时抵达练习教室,为复活节而做赞美歌的练习。陆续到来的男女歌手,对这位新会员都非常亲切地打招呼。玛格丽特·迪尔兰也来了,微笑着对他颔首招呼。虽然背后好几度传来窃笑声,但他已习惯于被认为是有点儿滑稽的男人,并不以为意。使他惊讶的倒是他发现琪夏西·波蕾也在座,不久,他又察觉到她竟是很受尊敬的歌手之一。她对自己的态度一向都很亲切和睦,唯独今晚出奇的冷淡,似乎在怪他不该挤进这种场合来。但,波蕾与他何干呢?
练习时,王格尔德态度极端慎重。学校时期所学的乐谱常识他还约略记得,所以还可跟在人家后头一小节一小节地低声哼哼,至于整首歌可就没自信全唱出来,他惴惴不安的,生恐被提出纠正。他的慌张神态看在指挥者眼里,既觉好笑也大为不忍心,离去时,安慰他道:“别紧张!耐心学下去,不久就会有进步的!”话说回来,那晚安多拉斯的座位紧挨着玛格丽特,已让他体味到饱餐秀色的满足。礼拜天前后的几天正式排练,在练习台席位中,计划将男高音的位置排在小姐们的后面,他心里乐不可支,心想从今以后到复活节期间,就可以这样站在玛格丽特附近,好好地欣赏她一番。但回头一想,自己的个子太矮,届时站在其他男歌手中间,恐将什么也没法看到,想到这里又不免心头怏怏。他终于期期艾艾地跟一个男歌手吐露,以后在练习台的席位中,他所处立场的困难,当然他并没说真正令他伤感的理由。这位同伴边笑边安慰他说,一定尽力替他争取个适当的位置。
练习完毕,大家匆匆打了招呼各自回家。有几个男人,送女友回到家后,便结伙去喝啤酒。王格尔德独个儿无精打采地在教室前的黑暗广场中伫立,露出怅然的神色目送别人,尤其玛格丽特回家。正好波蕾从面前走过,他一摘下帽子,她便问道:“要回去吗?我们一道路,一起走吧!”他心存感激,两人结伴并行,踏着三月寒意沁人、带着湿气的小巷,回到家中,但除了道声“晚安!”外,一路上都没交谈什么话。
第二天,玛格丽特来到店里,他出来接待。他把长尺挥动得像提琴弓一般,指指点点各种布料和丝绸,问她需要哪一种,说不出的殷勤,服务非常周到。他暗自希望着,她会跟他聊一两句有关昨晚的事情、圣歌班的事情或练习的事情。她果真提起那些话题了。跨出门槛时,她问:“王格尔德先生,真想不到你也喜欢唱歌!你一定唱很久了吧!”他胸口怦怦跳动,“是的——不如说——只是——对不起。”在他的吃吃答话中,她一边轻轻颔首,一边走出,身影消失在小巷中。
“看吧!看吧!”他暗中想着,编织未来的美梦,在整理收拾时,生平第一次把纯毛绦带和半毛质绦带弄错。
复活节已逐渐逼近,按往例星期五的耶稣受难节和礼拜天的复活节,都有圣歌合唱队的歌唱,因此练习次数增加,一星期中练习好几次。王格尔德总是照规定时间准时到场,为不让人家讨厌,他费尽最大的努力,不论对任何人总是善意相待。只有波蕾似乎对他有些不满。现在,这对他们来说不免引为不快。无论如何,她实在是他能够寄以全部信赖的唯一女性,而且他们俩经常结伴回家。他时常下决心想对玛格丽特说出要送她同家的话,终归提不起那种勇气。所以,他都是和波蕾一起回家。最初的几次,归途中都没谈过一句话,稍后,波蕾诘问他,说他为什么那么沉默,是因为害怕她吗。
“不是的!”他吃惊之余又结巴起来,“没这回事……莫若说……真的不是……倒是……”
她微带笑容,又问:“唱歌的味道怎么样?很有趣吧!”
“嗯!当然——非常的——实际上……”
她摇摇头,压低声音道:“你怎么老是在回避我的问话?王格尔德先生!我不能跟你好好地谈谈话吗!”他窘迫无比地凝视她,讷讷地说不出话来。
“我是为你着想才说的!”她继续说道,“你不以为是这样吗?”他猛点头。
“那么,我要问了。你就只会说:‘哪里!总之!对不起!’这一类的话吗?”
“不!我会说的。当然——实际上……”
“你看!又来了,又是‘当然’‘实际上’。请你告诉我,你晚上和母亲或伯母闲话家常不是用德语吗?就以那种语法、那种态度跟我们交谈不就得了!就可以说出有条有理的话了——你不会怪我吧!”
“哪里!哪里!当然,我也想那样做,一定——确实地——”
“那好极了!你仍是个很懂事理的人。那么可以谈谈了。我有一点儿话一直想出口。”
于是她就问起来。她说,一向难得听他唱歌,圣歌班队友的年龄也跟他相差一大截,彼此根本谈不拢,他参加圣歌班实在有点儿反常,到底有何企图?接着又问,在那里,大家经常以他为笑柄,难道他没察觉出吗?她的谈话内容,愈是使他哑口无言,他愈发深切体会出她那一番好意的亲切忠告。他一时也不知该冷淡地置之不答,还是该倾心感谢,犹豫难决之余,不知怎么的,竟感到泫然欲泣。这时,已走到她家门口,波蕾让他握着手,重申道:“晚安!王格尔德先生!你可不要生我的气呀!改天我们再好好谈谈吧!”
他带着满腹困惑,回到家里。想起她那一番直言无讳的话,实在是叫他万分悲伤,但居然有人那样诚恳,毫不矫饰,完全出于好意来告诉他,这是弥足珍贵,也是很足以自慰的事。
在那以后的归途中,他已经可以用一般德语很自在地跟她交谈,一如和母亲聊天时那样自然,这样一来,勇气和自信也随之俱增。在下一个的晚上,他已打算向她表白他的内心话,甚至下决心在必要时也把玛格丽特的名字说出来,然而总是说不出口。因为他知道,即使告诉她,她也不可能对他有所帮助。波蕾也没让他做到那种地步,她突然岔口切断他的告白,说:“你想结婚了吧!是吗?这样才不愧是聪明之举!说真的,以你的年龄而言。”
“年龄太大啦!”他感伤地叹道。但她只是微笑着。他以苦闷的心情回到家里。第二晚,他又把话题引到那些事情方面来。波蕾只是答说:“你是打算跟谁结婚呢?也应该明确地指出来。不过,以你在圣歌班所扮演的角色,显而易见至少对这方面不会有一点儿帮助。以一个年轻小姐而言,自己的爱人被人家当做笑柄,无论怎么说都是无法容忍的事。”
这几句话使他从心底着恼,同时,因为面临耶稣受难节的兴奋和准备,也潜藏着烦恼的阴影。那一天,王格尔德第一次夹杂在合唱队中出现在练习台上。那天早上,他特别细心地整理好服装,戴上装饰华丽的大礼帽,提前赶到教会。他的席位被指定之后,他曾向那位曾经答应说一定会为他的席位问题尽力奔走的同伴,再度提出申诉。实际上那位同伴似乎已把那件事情忘得一干二净,只见他踏在风琴的风箱上,向家人挤眉弄眼。他一边笑着一边搬出一个小箱子,放在王格尔德所站的位置,要他站上去。这样,他不论想看人家,或被人家看,都跟身材最高的男高音同样有利。只是那样站着,很费劲儿,也很危险,他必须要能精确地保持身体的平衡;一不小心跌下去就会滚落在站在胸栏旁边的女孩子们间,怕不要折足断腕?他想到这里,汗水就像雨点般吧嗒吧嗒落下来。因为管风琴的前面部分,是呈狭窄的急斜坡,一直向下延伸到会堂的中廊。但也有令他暗暗自喜之处,因为他的位置紧挨玛格丽特美丽光滑柔嫩的后颈,近得几乎令他窒息。歌唱和礼拜节目全部终了时,他似乎感到已筋疲力尽,窗户一开,钟声一响,他深深叹了一口气。
[book_title]大旋风
我18岁那一年,在我家乡附近一个小工厂里学习,从这一年离开故乡以后就没有再回去了。我那时,虽然每天仿佛有如鸟儿感觉到空气的存在一样,享受着在我周围的青春,但我并不觉得它的美好。上了年纪的人也许已记不清是哪一年,我们的家乡发生了一次大旋风,像这样大的旋风在我们那儿以前是没有见过的,使人难以忘怀。在暴风来临的前两三天,我的左手给一把钢凿凿伤了,手上破了一个洞,发肿起来,手上绑着绷带,因此不能到工厂做工。
我还记得那年的整个夏末,在我们的狭窄山谷中,天气非常炎热,偶尔间歇地夹杂着雷雨交加的天气。自然界充满燠热和不安,关于这种不安我虽然只是迟钝地、无意识地感觉到,是那时节的琐细生活,我仍然能详细地回忆出来。傍晚我去钓鱼时,看见许多鱼儿给炙热的天气刺激得太厉害了,互相杂乱地拥挤着,常常由那温暖的水里冲上水面,盲目地吞饵。等到天气凉快些时,它们才安静下来。雷电也比较少,清早时还微微感到一点儿秋意。
有一天早晨,我离开家,到外边游玩,口袋里放着一本书和一块面包,我从小就养成了这个习惯。我首先跑到屋后的花园,花园里还遮蔽着阴影,园里巍峨地耸立着许多松树,那是我父亲栽种的,它们像竿子那么细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松树下面堆着淡棕色的松针,那里几年来除了常绿树之外,没有生长其他的植物。在那附近却有一个狭长的小花圃,其中长着许多我母亲栽种的花木,茂盛而好看,我们每个星期日都从那里采集花束。那儿有一种植物,长着朱红的花蕊,名字叫做“热恋”;有一种娇嫩的灌木,在那细弱的花枝上悬挂着许多心形的红、白色的花。人们把这些花叫做“女人的心”;还有一种矮树叫做“孤独者”。附近又有高茎的菊花,可是还没有开放,菊花底下的地面上,蔓延着许多花刺轻弱的仙人掌和珍奇的马齿苋。这个狭长的花坛是我们的宠爱物,我们梦想中的花园,因为那里有各色各样的花儿长在一起,这些花比种在那两个圆花坛里的各种玫瑰,更令我们珍惜和爱好。当太阳照射着这里和对面攀附着常春藤的墙上时,各种花木都显出它们完全特殊的面目和美丽:菖蒲夸耀着鲜艳的颜色;向日葵现出灰白的面容,沉迷在它那浓郁的香气当中;狐尾草萎靡地倾垂下来;鸽鸠翘着足趾,身上的铃子声音响亮地摇动;在金钩花的近旁和翠绿的夹竹桃里面,嗡萦着许多蜜蜂;常春藤上面则爬着棕色的小蜘蛛;紫罗兰的枝头上,飞舞着许多蝴蝶,它们肥厚的身体,透明的翅膀,发出急远而不舒适的唧唧声——这些蝴蝶叫做“夜蝶”或“鸽尾蝶”。
我带着休假日的欢欣,在花丛里走来走去,闻着清香的伞形花,或者用手指小心地掰开蓓蕾,研究它的内部,观察那神秘的、灰白色的底部,脉络和花蕊的排列,轻毛的花丝和水晶体的导管。我又观察早晨多云的天空,空中浮泛着特别混乱的、带状的蒸气和羊毛般的块状云彩。我想,今天又会下一次雷雨。我打算下午去钓鱼,起劲地翻开路旁的几个凝灰石,希望能找到蚯蚓,可是只有一些灰色而干燥,生长在墙里的百足虫,忙乱地爬向各处。
我寻思着应当做什么事情,可是我不能马上想出来。一年以前,在我最后一个暑假时,我还像个小孩子。那时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用榛木的弓来射东西,放风筝,用火药炸田间的老鼠洞,这些事情现在对我已失去魔力,仿佛我精神的一部分已疲惫了,不能反应过去所爱好的,而且能给我快乐的那种情调。
我很惊异,而且感到一种宁静的痛苦。我走到小时候喜欢游玩的地方去瞧瞧。那小小的花园,那饰着花卉的露台,和那潮湿阴暗的院落,院落里的石路上长着绿色的青苔,都显现在我的眼前,它们的样子已经和以前不同了,甚至连那些花木也已失去了它们先前的无限魔力。花园的角落里有个旧水桶,桶上还有导水管,仿佛很无聊地站着。以前我曾费了半天的工夫把桶里的水放出来,装上一个木装的磨轮,在路上筑起水堤,开掘运河,并弄成一股巨大的水流,因此给我父亲惹出了许多麻烦。这个坏水桶过去是我最宠爱的和消遣时间的东西,现在看见它,有一种童年时欢乐的余味从我心里迸发出来,可是也含着一种愁闷的意味,这个水桶再也不是泉水、水流和尼加拉瀑布了。
我沉思着爬过篱笆,一朵蓝色喇叭花掠过了我的面孔,我把它摘下来,衔在口里。我决定散步,到山上去,由山上眺望家乡的城。散步也是相当有趣的娱乐,我以前却没有想到。小孩子是不散步的,他情愿到森林里去装扮强盗,装扮骑士或印第安人;到河旁去装扮船夫、渔夫,或做水车的工人;或者在草地上跑着捉蝴蝶或蜥蜴。所以在我看来,我的散步,好像一个成年人,不甚知道他应当做些什么事情时所做的散步,显得一本正经而又有些无聊。
蓝色的喇叭花不久就枯萎了,被我扔掉。我咬着一枝折来的树枝,它的味道很苦可是也有些香味。在那长着高高的金雀花的铁路堤上,有一只青色的蜥蜴在我脚跟前爬过去,我的小孩脾气又发作了,就跑着,偷偷地爬着,守候着,终于把这个胆小的动物捉在手里。瞧着它那白宝石般的小眼睛,我带着刚才捕捉小虫的余兴,感觉出这个柔软而有力的身体,和那坚硬的腿儿在我手指中挣扎着,抵抗着。但不久这趣味又消失了,我完全不知道我要把这动物捉来做什么。它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也没有什么趣味了。
我俯下身,把手打开,蜥蜴的腰部强烈地跳动着,在地上静止了一会儿,然后很快地在草丛中消失了。一列火车从发亮的铁轨上驶过来,驶过我身边,我一直看着它,随即很明显地感到,这里再寻不出使我真正快乐的事情了,我渴望着能搭这火车离开此地,到世界各地旅行。
我向四周观望,看看附近有没有火车驶来,我没有看到什么,也没有听到什么。于是,我跳过路轨,爬上那边红色高耸的沙石岩,岩上到处还能看到建筑铁道时炸的焦黑的洞,这种向上攀援的技能我是很熟练的,我紧紧地抓着那坚轫的开过花的金雀花枝。在这个红色岩石上面,流淌着一种干燥的太阳热,当我攀登时,灼热的沙子灌入我的袖子里,我抬头向上看,那温暖光亮的青天,紧紧地贴在峻峭岩崖之上。我突然向上爬,依靠岩石的边缘,把膝头向上伸,紧抓着一条细小的刺桐树干,爬到一块幽静的向上隆起的草地。
这块幽静的小荒地,是我以前喜欢玩的地方,火车为要缩短路程便由它下面驶过去。除了那柔韧而荒芜的,人们割不到的野草之外,这里还长着小小的花刺尖细的玫瑰树和几株萧条可怜的小刺桐树,阳光从透明的薄叶射过来。这个“草岛”从上到下被一面红岩把它与外面隔绝,我曾经装扮鲁滨逊在这上面居住过。这个僻静的地方并不属于什么人,凡是有勇气和冒险精神来攀援这危崖的人,都能得到它。我12岁时,曾在这里用凿子把我的名字刻在石块上,读过一本《泰伦堡的玫瑰》,创作了一本儿童戏剧,这戏剧是描写一个勇敢的印第安族酋长的故事。
被晒焦了的野草像一串串苍白的丝束挂在陡峭的山坡上,烧灼了的金雀花叶子在没有风的热空气中,发出强烈的苦味。我躺在干枯的地面上,看那些细小的刺桐树叶在蔚蓝的天空中休息着,它们非常精巧地排列着,太阳鲜艳地从叶缝中透射过来。我寻思着,觉得这时是计划我的生活和我的前途的最好时机。可是我仍然想不出什么新的计划,只看到显明的贫困胁迫着我,只感觉到那经验过的快乐和爱好过的思想现在已经暗淡无光了。我的职业对于我不愿意丢弃而又必须丢弃的东西、对于失去的童年欢乐来说,并没有什么补偿,我不大喜欢我的职业,我已经不再忠实于我的职业了。在我看来,除了作为一条道路引我到世界上之外,这职业并没有其他的用处;无疑地,在这世界上总有个地方能够找到使我满足的新事情。这种满足是属于哪一种呢?
人们能游览世界,挣得金钱;要做什么事情或尝试什么事情,也用不着询问父母;在星期日,人们还可以打弹球,喝啤酒。但像这些事情,我看得十分清楚,它只是附属的东西,决不是我所期侍的那种新生活。我所期望的是一种更美好、更深刻、更神秘的生活。我觉得它和姑娘、和爱情是有连带关系的。这里面蕴藏着一种深刻的快乐和满足,否则牺牲了小孩子时代的欢乐便没有意义了。
关于恋爱,我知道得不少:我曾经看过许多爱侣,读过许多令人陶醉的恋爱文学。就是我自己心里也曾爱过许多人,在梦中幻想一些甜蜜的事情。一个男子愿意为了这种甜蜜的事情而牺牲他的生命,这种甜蜜就是他的事业和奋斗的意义。我有许多同学,他们已经有姑娘伴着出门了。工厂里我也有许多同事,他们毫不畏缩地叙述星期日跳舞的事情,和夜间偷爬闺房的韵事。可是那时爱情对于我还是一所关着门的花园,在花园的门前,我畏怯而羡慕地守候着。
就在上星期,我的手给凿子穿伤以前,恋爱才第一次明显地呼唤我;从那时起,我沉溺于仿佛将要离乡的人的那种不安的情绪之中,过去的生活于我已成往事,我开始憧憬着自己的前途。有一天晚上,一个学徒把我拉去散步,在回家的路上他告诉我,有一个美丽而可爱的姑娘,她还没有爱人,她除我之外一个人也不爱,她织了一个丝袋,要送给我。他不愿意说出她的名字,他说我自己能够猜出来。我逼迫他,表示出轻忽的态度时,他便站着——我们那时恰好走到架在水上的水车小桥——低声说:“她正在我们后面走着呢!”我惶惑地转过头来,心里半惊半喜,还以为他在开我玩笑。果然在我们后边出现了一个纱厂做工的姑娘,正踏上小桥的台阶,她是贝达·芙格德琳,我确信礼拜那次的布道会上就认得她了。她站着,向我凝视微笑着,慢慢地泛起红晕,终于整个脸儿都发烧了。我却迅速地跑回家去。
以后,她遇见我两次,一次在纱厂里,我们正在工作;另一次是晚上,在回家的路上,她只说句问候的话,接着说:“您已经下工了吗?”这是表示她愿意同我谈话;可是,我只点点头,答应她说“是的”,就惶恐地走开了。
现在我就在思索这个事情,可是我的思想还是散乱无绪的。我本来很迫切地梦想着能爱上一个秀美的姑娘。现在却有一个,长得很漂亮,头发是金黄色的,比我略微大些,她愿意接受我的亲吻,躺在我的怀里,她长得又高又健美,她的面孔又白又嫩而又雅丽可亲,她的脖子上,颤动着诱人的卷发,她的眼光充满着希望与爱情。可是我从来没有思念她,也不爱她,在梦里也没有追求她,从来不曾在枕边低声唤着她的名字。只要我愿意,我可以抚摸她,可以占有她,可是我不能敬爱她,跪在她跟前祈求。由此将要发生什么事情呢?我应当怎样办呢?
我从草地上站起来,心里真是难过。啊,这烦闷的日子!我祈求上帝使我从明天起就结束我的工厂生活,远远地离开这里,开始新的生活,忘记这一切。
我要找点儿事情来做,只为了要感觉到我是生活着的,不管从这里爬上去是如何困难,还是决定爬到山顶去。高高地君临着这个小城,能看到遥远的地方。我冲锋似地爬上那山坡,一直爬到上边的岩石,又在石块当中攀援着,直到那块高地,荒芜不毛的山峰就在丛莽和崎岖不平的岩石当中。爬到这里我全身流汗,呼吸紧促,在这阳光照耀的高地上,吹着微微的风,觉得十分舒适。将要凋谢的玫瑰花松散地挂在蔓藤上;当我身体碰到它时,枯萎而褪色的花瓣便散落下来。满地长着小小绿色的覆盆子,在太阳照到的一边,闪烁着一种微弱的黄褐色光泽。花蝶悠闲地在幽静的热空气中飞舞着,在空中闪耀着绚烂的光彩。在一朵蓝色的、芳香的洋菊花上,栖息着无数的甲虫,身上带着红色和黑色的斑点,那是一种沉默的集会,它们机械地移动着瘦削的长腿。天空的浮云老早就消失了,现出一片纯蓝,附近山上黑黝黝的松梢显然把这片纯蓝割断了。
小学时,我时常在最高的岩石上放野火,我现在就站在那里,向四周观望。在那半遮着阴影的山谷深处,我看见河流闪着粼粼的水波,带着白沫的水车堤也在发光。山谷深处还躺卧着我们的旧城,城中有许多棕色的屋顶,烧午饭的蓝色炊烟,迟缓地从屋顶腾空而去。那里有我父亲的房子和旧桥,我的工厂也在那里,我还可看到熔炉的火,微小而发红地闪耀着。再沿着河流下去就是纱厂,纱厂的平顶上长着野草,工厂里面,贝达·芙格德琳和许多工人在一起工作。啊!她!我不管她的事情啦!
故乡的城里有许多花园,游戏场和十字街头,它们仿佛有一种旧友谊,很熟悉地向上对着我看。教堂钟塔的金字在阳光下闪耀着,在罩着阴影的水车的水路里,反映着房子和树木的阴影。只有我自己完全改变了,在我的面前好像张着一幅幽灵般的纱幕,隔开我和这景致。在这环绕着围墙、河流和树林的小城市里,我的生命再也不能安稳而满意地被关闭着;我虽然和这个地方还系着一条坚韧的线索,可是再也不能在这里生长起来,再也不能被羁留在这里了,我热烈地希望冲出这个狭窄的范围走到遥远的地方去。当我带着一阵特异的悲哀向下看时,我一切秘密的希望,我父亲的话语,我所崇拜的诗人的话语,以及我心底的盟誓都一起在我心中涌现;我觉得去做一个男子汉,积极地去操纵自己的命运,是一件正经而有价值的事情。这个思绪立刻像一道光线射透了那为了贝达·芙格德琳的事情而笼罩在我周遭的疑云。不管她如何美丽,她如何爱我,可是叫一个姑娘奉献出这样现成的、不劳而获的幸福给我,究竟不是我所希望的事情。
快到中午,爬山的快乐已经消失。我沉思着从那小径下来走回城里。我穿过那条小桥,以前每到夏天,我都在那繁盛的荨麻当中,捕捉孔雀蝶的黑色毛虫。我又从公共墓地旁边走过,门前有一株蒙着青苔的胡桃树,树下有一处阴影。大门开着,我听见从那里边传来潺潺的泉声。附近有一个供人们游玩的地方和集会所,在五月节和塞当纪念日时,人们总在那里吃喝或跳舞。现在这里很恬静,已经被人遗忘了,有一株古老而雄伟的栗树的阴影投射在场上,红色的沙土上散播着鲜明的阳光斑点。
山谷底下,太阳照着的沿河的大路上,流布着一种无情的中午热气。靠河一边,长着几株榛树和枫树,叶子很稀薄,而且现出夏末的黄色。照着习惯,我总是在河边走一走,看看河里的游鱼,在那玻璃般明亮的河水当中,那浓密的、多毛的水草波形地蠕动着;水草黄暗的地方,许多我很熟悉的洞穴里,孤独、倦怠而到处躲藏着的肥厚的鱼儿,鱼口都朝着水流,小鱼时常成群地冲上水面来。今天我本来不想钓鱼的,可是这空气、河水,以及雨块大圆石当中有一条幽黑的大鲤鱼在清澄的水里休息着,明显地告诉我今天下午可以钓到几条大鱼。我想到这一点,便向前走去。当我从那灼热的街道上走进我家大门,又走到像地窖那么凉爽的走廊时,深深地呼吸了一会儿。
“今天又有雷雨。”父亲坐在桌旁说,他有一种敏锐的天气预感。我反驳他说,今天一点儿云彩也没有,一点儿西风的气息也没有。可是他微笑着说:“你不感觉到空气那么闷热吗?我们等着瞧吧!”
天气确是十分闷热,水沟里的污水非常臭,像南风初起时。我因为爬得太累,吸入了更多热气,感觉很疲劳,于是在屋门外脸向着花园坐着。我带着睡意,而且断断续续地读一本哥登将军、赫尔登英雄的历史,这时我愈觉得雷雨将届。天空中虽呈现着纯蓝的颜色,空气却沉闷得仿佛遮掩了太阳似的,更加使人难受,可是太阳仍然在天空高处。下午两点钟,我便回到屋里,准备去钓鱼。当我找寻渔线和鱼钩时,我有一种对于钓鱼的兴奋感觉,很愉快地觉得我还能保留着这种娱乐。
那天下午异常的闷热和寂静,我现在还忘不了。我提着鱼罐顺着河流走到下游的小桥,这小桥已经给高屋的阴影遮住了一半。在纱厂附近,能听到单调而叫人倦睡的机器声,好像蜜蜂在飞舞,每一分钟里又从上边的水车场传来一阵刺耳的圆锯声。除此之外,一切都是死一般的沉寂,工人们已经回到工作场去了,路上一个行人也没有。水车场的岛上有一个小孩子赤裸裸地在那潮湿的石块当中爬来爬去。制车匠的工作场前面有许多木材靠在墙上,日光灼射着,发出强烈的气味,这干燥的气味直传到我身上来。
鱼儿也觉察到这种异常的气候,发着脾气。头一刻钟里,几尾石斑鱼就游来吃饵,一条沉重而肥硕的鱼,腹部有美丽的红鳍,当我快要把它抓在手里时,它竟扯断了我的钩绳。不久之后,这些鱼儿就表现得非常不安。石斑鱼都深深地钻入泥堆里去,再也不理我的钓饵了。在上游有几群小鱼,顺着河流游下来,好像在逃避什么灾难似的,这一切显示出另一种天气快要到来,可是天空仍然非常宁静,一点儿也不见混浊。
我以为一定是哪里的污水把鱼儿赶下来了。但我还不想停止钓鱼,便想到别的地方去钓,于是走到纱厂前边的运河。我刚刚在木屋旁边找到地方,把我的钓竿等物打开,就看到贝达从楼梯窗户探出头来,向我招手。我装着没有看到的样子,把头低向竿子那边。
那围着堤岸的运河里,黑油油的河水流动着,我的形影反映在颤抖着的水波上,我坐着,把头放在两脚的当中。那个姑娘还站在上边,叫起我的名字来,可是我仍然一动也不动地凝视着水面,并没有把头掉过去。
鱼儿急忙地游来游去,仿佛有什么紧急的事情。逼人的暑热使我疲乏,今天没有什么希望了。身后的纱厂大房子里面,嗡嗡地响着机器声音,运河里的波浪低声地冲击着那蒙着青苔的、潮湿的堤岸。我没精打采地带着睡意,却仍然坐着。我因为太疲乏了,懒得把钓绳打开。
大概过了半个钟头,在这个朦胧的薄暮里,我突然觉得有一种不安和忧虑的感觉。一阵强猛的风仿佛受压迫似的,很不舒适地打着旋。空气是混浊的,而且很臭,几只燕子怯生生地紧挨着水面飞去。我觉得头晕,心想大概是中了暑,水面好像发出一种强烈的气味,使我的肚里也有了难过的感觉,一直延入脑袋里去,浑身的汗水迸发出来。我把钓绳打开,使绳上的水点滴到手上,凉快了一下,然后把东西收拾起来。
我站起身来,看见纱厂前面广场上的灰尘打着滚,有如汇成了许多小小的云块,又突然腾空而去,合成了一堆大的云块。鸟儿在激动的空气中好像受了打击似的挣扎着,不久之后我又看见空中变成白皑皑的一片,仿佛下了一阵大雪。风也变得特别的寒冷,仿佛一个仇人向我扑来,把钓绳从水里刮起来,把我的帽子也刮落了,刮得我的脸孔好像被拳头打着一样。
这白色的暴风,刚才还像一阵白雪停在远远的屋顶上,现在蓦地环绕在我的周遭,刺入肌肤,它把运河的水浪激得很高,好像痴速转动着的水车冲击水面时所激起的泪花一样。钓绳已飞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的周围变成一片白色荒地,阴风呼呼,像要灭绝人似的狂吼着。我的头和手受到袭击,灰土在我的四周飞扬,沙砾和木块在空中飞旋。
这一切使我莫名其妙,我只觉得有一种可怕的事情会发生。我一纵就奔进木屋里去,在这稀奇可怕的现象中我完全是盲目的。我紧紧地握着一条铁柱,在好几秒钟内,我头昏目眩地、非常恐怖地呆立着,不久才恢复了知觉。像这样的暴风,我从未见过,也不相信会有,现在它却像魔鬼似的掠过去,在天空高处发出一种令人发抖的声音,在屋顶上和门口的地面上落了白皑皑一大堆冰雹,巨大的冰块直滚到我身边来。冰雹和暴风的骚乱声,非常可怕,河水被冲击得起了白沫,在堤边起落着。
[book_title]美丽的青春
就连我叔父,也很为我的回乡而欣慰——一个在异乡漂泊了几年的青年,一旦他衣锦还乡时,即使是老成持重的亲友父老们,也会含笑欢迎游子归来吧!
我的褐色小皮箱,上边有牢固的锁扣和发亮的皮带,箱里放着两件漂亮衣服,许多换洗衣裳,一双新皮鞋,几本书,几张照片,两根精致的烟斗,一把小手枪;此外,我还带着一只提琴箱,一个装着零用东西的背囊,两顶帽子,一根手杖,一把伞,一件短大衣和一双套鞋:一切都是新的,结实而耐用。尤其在我胸前的口袋里还装着200马克和一封信,凭着这封信,秋天到外国去便可以得到一个好差使。总而言之,我的行头是十分可观的。我已离开故乡多年,当时我还是个畏怯而需要人照顾的大孩子,现在却俨然以绅士的派头回到故乡来。
火车缓慢地转了几个大弯,驶下山坡。每转一个弯,山下城中的房屋、街道、河流和花园就越发移近,越发显明。不久我就能看见那些屋顶,辨别出其中我所熟悉的,甚至能够飞出窗户,认出鹳鸟的巢穴了。当火车开到平地时,心头不断地涌起孩提时代许多甜美的回忆,而我想向亲友们炫耀的心情反而消逝了,代之而起的是一种亲切的惊喜。几年来不再扰我的思乡之情,如今又强有力地支配着我。铁路近旁的每一丛金雀花和每一个熟悉的篱笆,我都觉得出奇的可爱,我请求它们原谅,原谅我长久以来遗忘了它们,离开了它们。
当火车在我家的花园驶过时,有人立在老屋的最高窗上,用一块大手巾挥动着,那必定是父亲;母亲站在屋门前,我家的丫头也在那里,围着一块头巾。从那最高的烟囱上冒出一缕蓝色的轻烟,那是煮咖啡的炉火发出来的,它升入温暖的空气里,然后缓缓消失在小城的上空。现在这一切又属于我,它等待着我,欢迎着我归来。
那个年老的蓄着胡子的行李部职员,和从前一样兴奋地在火车站跑来跑去,把铁道的人群驱散。我看见我的妹妹和弟弟站在人群里边,怀着无限希望东张西望地寻找我。我的弟弟带来一个手推车搬运我的行李,那小车是我们小时候一件得意的玩意儿。我们把皮箱和背囊装在车上,弟弟佛理慈推着,我和妹妹在后边走。她责备我不该把头发剪得那么短,但是她觉得我的胡子很好看,我的新皮箱也很精致。我们握着手,边走边谈,时常向佛理慈点头招呼,他在前面推车,不时掉过身来。他长得和我一样高,而且很魁梧。他在我前面走着,我突然想起来,我从前时常因为争吵而打他。我记起他的红脸颊,和他那受辱时的悲哀眼神,从而感到一种痛苦的忏悔;这种忏悔,在小时候,每当我愤怒平息时,总会发生的。而他现在已成年,在我面前迈着大步,颏下已经有初生的胡子了。
我们穿过那条林荫路,路旁栽植着樱桃树和画眉果树,我们挨着小路走。走过了那新开的商店和那些旧有的房子旁边。随后走到桥头,父亲的房子就在那里。房子的窗户开着,我听见我们的鹦鹉在里面叫着。于是我的心在回忆和愉快中跳动起来。我从那个阴凉的屋门和那个大石门进去,急速地登上楼梯,父亲就在楼梯上迎接我。他亲吻我,微笑着拍着我的肩膀,然后一声不响地拉着我的手,引我到上面走廊的门;母亲等候在门边,把我抱在怀里。
这时候,那个名叫克丽丝娣的丫头也跑来,伸手给我。我在这个预备好了咖啡的起居室里,看望那只鹦鹉宝丽。它马上认出我来了,它从笼顶的边缘跳到我的指头上,低下它那灰色美丽的头,让我抚摸。房里裱得十分新鲜,此外一切的东西,从祖父母的画像、玻璃橱柜起,直到那旧式的画着紫班花的座钟,都没有什么变动。几个杯子放在蒙着桌布的桌上,我的杯里插着一小束的香草,我把它拿来端详,然后戴在衣襟上。
母亲坐在我的对面,向我端详着,又把牛奶糕放在我面前;她叫我不要因为谈话而忘记吃东西,可是她自己却连接着提出问题来,这些问题都是我必须回答的。父亲默然听着,摸弄着他那灰白的胡子,透过眼镜露出和蔼的眼光看着我。当我并不过分谦虚地叙述我的经历、事业和成绩时,我觉得我首先要感谢这两位老人。
头一天,我只想去看看这所祖传的老家,其他的事情,明天还有充分时间去做。因此,喝完咖啡之后,我们便穿过各个房间、厨房、走廊和几个卧室,一切的东西大都和过去一样,有些东西在我看来是新的,别人却认为它已经陈旧。他们还争论着,这些东西是我在家时就有的,还是后来才有的。
我家的小花园靠近山坡,被爬满常春藤的墙垣包围着;午后的阳光照在园里洁净的道路和钟乳石的栏杆上,照在那装着半桶水的水桶上和那艳丽绚烂的花坛上,一切都在微笑。我们坐在廊下舒适的椅子上,温暖而带有绿意的太阳光,透过叶缝,泻到地上,几只找不到窝的蜜蜂在树叶间东摇西晃地嗡嗡飞着。父亲为了我的归来,脱下帽子向上帝祈祷感恩,我们合着掌,静静地立着;虽然这不寻常的祷告使我有些难受,我仍然愉快地听着那些古旧的祷词,而且虔诚地说一声“阿门”。
随后父亲走到他的书室里去,弟妹也跑开了,四周静寂,我和母亲坐在桌旁。我一向就害怕这种时刻到来,因为即使我回家来是愉快的,受人欢迎的,可是我近几年来的生活并不是洁白无瑕的。
母亲用美丽而温和的眼睛向我凝视着,端详着我的脸孔,或许她是在思考着她应当说些什么话和应当提出什么问题。我沉默着,心情迷乱,玩弄着指头,等待她拷问。母亲虽然不会问我不名誉的事,可是总有些令人羞愧的地方。
她静静地注视了我的眼睛好一会儿,接着把我的手放在她的秀丽的小手里。
“你有时候还作点儿祈祷吗?”她低声问。
“最近没有。”我不得不照实说,她有些忧虑地盯着我。
“你以后应当再学习祈祷才是。”她接着说。
我说:“以后再说!”
她沉默一会儿,终于说道:“可是你总要做一个正直的人吧!”
我只好说是的,而她也不再提出那些麻烦的问题了。她抚摸着我的手,对我点点头,仿佛表示信任我,甚且用不着我向她认罪。接着她问起我的服装和换洗的衣裳,因为近两年来,我都自己料理,没有拿回家来洗补。
“我们明天去各处看看。”当我回答了她的问题以后,这个拷问便这样结束了。
不一会儿,妹妹把我拉到屋里去。在那个“美丽的房间”里,她坐在钢琴旁边,拿出以前的乐谱来,这些歌曲我虽然很久没有听也没有唱了,可是还没忘记。我们唱着舒伯特和舒曼的歌、纪尔夏的歌,德国和外国的民谣,一直唱到晚餐时。当我和鹦鹉交谈时,妹妹正在收拾饭桌。
这只鹦鹉虽然叫做宝丽,是个女人的名字,却是一只雄的。它会说很多的话,模仿我们的音调和我们的笑声,它同每个人的交情有亲疏的不同:和我父亲最亲密,无论他要怎样,它都可以;其次是弟弟;其次妈妈;再其次是我;最后是妹妹,它不大信任我的妹妹。
宝丽是我们家养的唯一动物,二十年来就像个小孩住在我们家里。它喜欢听人说话,喜欢听人笑,喜欢听音乐,可是不能太靠近它。当它每次听见邻近房间热闹地谈话时,就仔细倾听着,并且会以亲切的、讽刺的态度,说着或笑着。有很多回,当它悠闲而孤零地蹲在它所攀登的铁条上时,空气是寂静的,阳光和暖地照在房子里头,它便会唱出一种好像吹笛的声音,用深沉而优美的音调来赞美生活,歌颂上帝。那声音含有庄严、敦厚而亲切的意味,仿佛一个单独游玩的小孩无心唱出来的歌声。
晚餐后,我浇灌花园花了半个钟头,当我把衣服弄得又脏又湿地走回来时,我听见从走廊那边传来有点儿熟悉的姑娘的声音。我赶紧用手帕把手擦干净,走了进去。那儿坐着一位大姑娘,身上穿着一件淡紫色的衣服,头上戴着一顶宽大的草帽。她站起来,注视我,把手伸给我,我认出她是海莲娜·克尔慈,她是我妹妹的女友,我曾爱恋过她。
“还记得我吗?”我愉快地问。
“绿蒂已经告诉我您回来了。”她和蔼地说。如果她只简单地说一个“是”字,那一定会使我更快乐的。她已经长得亭亭玉立。我不晓得再说些什么话才好;当她和母亲、绿蒂谈话的时候,我便往窗户旁边的盆花走去。
我睁眼望着街上,手指玩弄着天竺葵的叶子,但我的心思并不在那儿。我想起那年冬天的一个下午,天空是蔚蓝的,天气十分寒冷,我穿着冰鞋在河面上滑冰,两旁栽植着高大的赤杨树。我以生疏的姿态溜了一个半圆形,远远地跟着一位小姑娘,那时她年纪还小,不能滑冰,由一位女朋友拉着她走。
现在她的声音比先前更圆润、更动人了,虽然她现在就在我眼前,我却觉得十分生疏。她已经是个美貌的少女了,我则觉得自己没有长高,没有长大,仿佛永远只是15岁。她走时,我又同她握了一次手,而且不必要地向她深深鞠了一个躬说:“晚安!克尔慈小姐。”
“她是回家去吗?”她走了以后,我问妹妹。
“不回家到哪里去呢?”绿蒂这样说,我便不再往下说了。
刚到10点钟大门就关上了,父亲和母亲都已就寝。晚安亲吻以后,父亲把胳臂放在我的肩上低声地说:“很高兴你又回来了,你也高兴吗?”
大家都入梦了,丫头也道了晚安,把几个房门关闭了以后,整个房屋都沉入无边沉寂的幽静之中了。
我预先拿来一杯冰凉的啤酒,放在我房里的桌子上;因为我家的起居室不许抽烟,我只好在我房里装上一管烟,点燃起来。房里的两个窗户朝向那黑暗幽静的院落,院落里有一个石砌的台阶可通到花园,我看见黑漆漆的松林耸立在天空,星光在那顶上闪烁着。
过了一个钟头我还无法入睡,看见那些小小的飞蛾在灯火周围飞舞着,我慢慢地向着打开的窗户喷着烟。我的心田里掠过一长列优美的图画,那是我童年时在故乡的生活写照。它一幅幅地浮现,焕发着光彩,随即又消失,好像海上的波纹一样。
为了要使亲友们羡慕我,为了要证明我在外地的生活过得很好,而不是像穷鬼一样回到故乡来的,于是我在早晨便把最漂亮的服装穿上。夏天的天空显出蔚蓝的颜色,白色的街道上扬起了轻微的尘雾,驿站前面停放着几辆从森林村落里驶来的驿车,街道上的小孩们玩着水枪和羊毛球。
我首先走上那个旧石桥,那是这小城中最古老的建筑物。我看到桥边的歌德式的小礼拜堂,我曾经在它面前跑过几千百次。随后我靠在栏杆上,审视着那急流的河水的两岸景物。那个墙上画了轮子的旧磨坊已经不见了,一所新建筑的巨大的砖房代替了它,其余的东西没有什么变动;无数的鹅鸭和往常一样在岸边和水上漫游着。
在桥头上,我遇到第一个熟人,他是我以前的同学,现在做了皮匠。他围着一件发亮的橙黄色围裙,以不敢确定的试探态度对我注视着,没有完全把我认出来。我很愉快地向他点头,走了过去,他看着我的身影,显出寻思的样子。工厂的窗户旁有一个铜匠,他雪白的胡子十分好看,我向他打个招呼。随后又看到一个操作机的工人,轮带轧轧地作响,他拿一撮鼻烟给我。不久,我走到广场来,广场上有喷泉和幽静的市政大厅。那边还有个书店,虽然以前我曾因为从这家书店买过一本海涅的著作,而使我蒙了恶名,可是我仍然走进去,买了一支铅笔和一张风景明信片。从那里到学校并不远,我顺便去看看旧校舍。当我在校门附近闻到那种熟悉而沉闷的学校气味时,我便气吁吁地跑开了,往教堂和牧师的住宅跑去。
当我荡了几条小街道,在理发馆里刮了胡子之后,已经10点钟,我要拜访马太叔父的时间到了。我从那美丽的院落走进他那秀雅的住宅里去,在阴凉的走廊上我先把裤子上的灰土弹去,然后敲门。婶母在客厅里,两位堂妹坐在她的旁边,叔父已经出去办公了。房子里面的一切,散发出一种纯洁的、旧式的、能干的精神,虽然有些严峻刻板,而且太明显地倾向于实用,可是仍然令人感觉沉静、安全。这里的东西经常地洗涮、打扫、编缝、补丁和纺织是不待说的,但是姑娘们还是有时间来学习动听的音乐。这两位姑娘都能弹钢琴和唱歌,即使她们不认识最近的作曲家,可是她们对于巴哈、海顿、莫扎特的作品都很熟悉。
婶母跳起来欢迎我,堂妹也把针线放好,站起来跟我握手。她们把我当做贵客看待,把我引进那间华美的客厅里去,真使我诧异。贝尔达婶母毫不理会我的推辞,便端来一杯葡萄酒和一些糕饼放在我的面前。接着她坐在我对面的大椅子上,堂妹们在客厅外面继续工作。
昨天我慈祥的母亲问我的问题,她现在又提出来了,而我也不想把不甚端正的事情说得光明正大。我的婶母对于那些受人崇敬的传道士十分景仰,她仔细地问我关于我所到过城市的教堂和牧师的情形。当我用意志克服了某些悲哀感情时,我们共同惋惜在10年前死去的那位有名的牧师,如果他还活着的话,那我在斯徒嘉德一定可以听到他的布道。
话题转到我的命运、经历和前途,他们都觉得我运气很好,我所走的路是正当的。
“6年前谁想得到这个呢!”她感慨地说。
“那时候我那样令人悲观吗?”我忍不住地问。
“不像你所说的那样坏,不过那时候你的父母真是为你十分忧愁呢。”
我想说“我也是那样的”,不过她说的是好意,我便不再争论。
“的确是真的。”我诚恳地点着头。
“你差不多各种职业都试过了?”
“当然哪!婶婶。可是我并不懊悔。就是现在的职业,我也不愿意永远干下去啊!”
“不!别这样说,哪里能找到像这样好的职业呢?每月有200马克收入,年轻人有这种收入已经很不错了!”
“谁知道那能继续多久啊?婶婶。”
“别这么说!假如你好好地干,自然可以继续做下去的。”
“是的,但愿如此。不过我现在要到楼上莉德亚大伯母那儿去,回头还要到事务所去看叔父。再见,贝尔达婶婶。”
“再会,希望你再来玩。”
“好的,我一定会来!”
我向那两位堂妹告别之后,又在房门那儿向婶母告别。接着我登上那宽敞明亮的楼梯。如果说我刚才感觉有点儿旧式风味的话,那么我现在所感觉的风味,更要古老多了。楼上两间小房里住着一位80岁的叔婆,她和从前一样以温柔和殷勤来接待我。房里挂着大伯母双亲的水彩画像,玻璃珠绣的挂毡,还有上边绣着花卉和风景的荷包,椭圆形的镜框,空气里散布着檀香木的陈旧而迷人的香味。
莉德亚伯母穿着淡紫色的衣服,剪裁得十分朴素,除了她的眼睛近视,头部有点儿发抖之外,她还表现出惊人的壮健和年轻。她把我拉到一张小沙发上去,并不对我说起祖父时代的事情,却问起我的生活和意见,她对于这一切都很注意,很关心。她虽然年老了,虽然外貌上仿佛离开现世已经很久了,可是她在两年前还常常去旅行;对于现代的世界,她固然不完全赞同,却有一种明了而无恶意的观念,她会随时充实刷新着她的观念。所以她的谈话可爱而温雅;别人在她旁边时,她的话说个没完,但总是有趣而动人的。
当我起身要离开时,她吻我,用一种祝福的手势送我走,这种手势在别人身上是无法见到的。
接着我到事务所去拜访马太叔父,他在那里看报纸和货品目录。我本来打算来一下就走的,这样一来就使我容易实现原来的决心了。
“你又回到故乡来了?”他说。
“是的,又回来了。我离家已经很久了。”
“据说你现在混得很好,是吗?”
“还不错,谢谢!”
“你要去看看你的婶母吧?”
“我已经去过了。”
“好极了!好极了!”
接着他的眼睛又看到书上,把手伸给我,因为他伸得很准,我很快就握到他的手,然后愉快地离开。例行的拜访已经完毕,我回家去吃饭,家里为了款待我,特别为我做了米饭跟牛肉。吃完饭后,我的弟弟佛理慈把我拉到他的小房里去,那里有我从前采集的蝴蝶标本,用玻璃套着挂在墙壁上面。妹妹也想一起谈天,把头伸进门来,可是佛理慈神气活现地使了一个眼色说:“不,我们有秘密的事儿。”随后他以试探的眼光盯着我,因为他在我脸上已看出我的好奇心来了。他在床下拉出一个箱子来,箱盖上有一块铁板,还用许多坚硬的石子压着。
“猜猜,这里头是什么玩意儿?”他低声调皮地说。
我寻思着我们以前所喜好的东西和所做的事情,我猜着说:“蜥蜴。”
“不是。”
“蛇?”
“不是。”
“毛虫?”
“不,不是活的东西。”
“不是?为什么这箱子保护得这么周密?”
“里头有比毛虫还危险的东西。”
“危险的东西?啊哈——是火药吧?”
他没有答复我,就把盖子揭开了。箱子里像个小兵工厂,里面有各种火药做成的小粒、木炭、火绒、火绳、硫磺块,装硝石和铁屑的纸匣,“你看好不好?”
我知道,如果我父亲晓得他的房里有这些东西的话,那他晚上一定会吓得睡不着的,可是佛理慈喜不自胜,我慎重地表示这个意见,但经他劝慰之后,我也放心了。我在精神上已成为共犯者,我喜欢放花炮,如同学徒们喜欢圣诞夜一样。
“你也来做好吗?”
“好的,我们晚间可以在花园里放,不是吗?”
“自然可以。我最近在外边的草地上放了一个用半磅火药做成的炸弹,那炸弹打得好像地震一样。不过我现在没有钱了,我们还需要好多材料。”
“我出一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