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联邦党人文集 [book_author]佚名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310247 [book_dec]美国建国初期自称为联邦党人的政治家、宪法学家汉密尔顿同麦迪逊、杰伊等人,共同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从1787年10月在纽约报刊上发表一系列论文,后由汉密尔顿汇编成集于1788年出版。这是一部全面为新诞生的美国宪法辩护的著作,多为汉密尔顿执笔。文集反复论证了建立统一的强有力的联邦政府的必要性,不仅对美国各州的和平自由、保卫美国不受欧洲强国的统治侵略至关重要,而且也是促进大规模商业和经济繁荣的必经之途;与流行的自然权利学说不同,书中提出在任何社会中都存在两类人的观点,即上等人由少数富人和显贵组成,下等人为穷人或人民大众,前者富有知识与才能,后者则强横和反复无常,因而需要使少数派在政治上享有特殊的永久地位,依照洛克和孟德斯鸠分权学说,提出了牵制与平衡的原则,把权力均分至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并相互控制,如总统对议会有否决权、司法部门有宪法解释权、议会对行政和司法人员有弹劾权、最高法官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议会采用两院制;由于历史和阶级局限,其论著集中体现了大资产阶级大奴隶主利益的保守的反民主的政治法律思想。这部著作是近代西方有关资产阶级代议制政府的重要文献,也是研究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参考资料,对19世纪后西方诸国宪法的形成产生过很大的影响。 [book_img]Z_10595.jpg [book_title]出版说明 1787年5月,根据美国邦联国会的邀请,在乔治·华盛顿的主持下,在费城举行了全国代表会议。会议的原定目的是:修改执行已有八年之久的《邦联条例》。但是,经过了近三个月的秘密讨论以后,会议不仅否定了这个条例,而且重新制定了一部取而代之的新宪法。因此,这次会议就成了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制宪会议。 新宪法在费城会议通过后,要由十三个州的代表会议分别批准,而且规定,有九个州的同意,即可生效。但是,在各州的批准过程中,对新宪法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拥护,一种反对。因此,就发生了美国历史上一场最激烈的论战。本书就是这次论战的产物。它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三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共同以“普布利乌斯”(Publius)为笔名而发表的一系列的论文文集。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1757—1804),原为律师,以后曾任华盛顿总司令的军事秘书和革命军团长;参加过被称为制宪会议前驱的安那波利斯会议,是制宪会议成员;新政府成立后,任首任财政部长。本书半数论文由他写成,或者是在他参与下写成的。 约翰·杰伊(John Jay)(1745—1826),律师兼外交家。主要从事外交活动,是1783年订立美国独立条约的签订人,也是1793年中立宣言的起草人;1794年,曾同英国签订解决和约签订后争端的“杰伊条约”。新政府成立,曾任临时国务卿,后任第一任司法部长,以及纽约州长等职。 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1751—1836),独立运动的主要人物之一。曾参加第一届大陆会议;在费城制宪会议中作用卓著,并且保存了最完整的会议辩论记录,有“宪法制定人”之称。新政府成立时,任众议院议员;在第一届国会期间,他在拟订关于宪法第一次十项修正案(即人权法案)时,担任重要角色;后来又任国务卿和第四届总统。 以上可以看出,本书三位作者都是美国建国初期起过不同作用的资产阶级历史人物。他们当时自称联邦党人,坚持拥护在新宪法中得到体现的、以代议制为基础的联邦共和国制度。因此,本书是全面为新宪法辩护的一部著作。它一方面反驳了反对派对新宪法的各种责难和抨击,另一方面也对新宪法和建立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所依据的基本原则作了分析与说明。它从不同方面说明了1781—1787年间邦联的缺点与存在的问题,强调建立联邦主义和国家主义相结合的这样一种联邦共和制的必要性和优越性;说明了联邦应有的权力、联邦机构的设置、联邦各部分之间,如国会、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之间的关系和权力划分的原则;以及联邦各机构首脑的职责及任免,等等。总之,本书的中心论点是阐明需要建立中央相对集权的强大的联邦政府,以保证政治上的统一,实现国内安定,促进经济繁荣,但也不过多地侵犯各州和个人的权利。这同邦联政府的权力不能集中的软弱情况相比,更能符合获得独立后的资产阶级当时的政治愿望。所以,本书对各州批准新宪法起了促进作用。一般认为,它是对一直沿用到今天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联邦政府所依据的原则的精辟说明。美国最高法院曾把它作为宪法的来源加以引证。美国一般律师也有这种看法。曾任首席法官的马歇尔说:“其实质上的优点使它具有这种崇高的地位。”在资产阶级的政治学史上,尤其在代议制政体的理论方面,都被认为是一部重要著作。它对后来不少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制定,也有相当影响。因此,对于我们了解,研究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尤其是美国的政治制度,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书包括论文共八十五篇:第一篇发表于1787年10月21日,最后一篇发表于1788年8月16日。各篇论文均无标题,仅冠以“联邦党人第××篇”字样。1788年,开始在美国出版由汉密尔顿编的两卷本,此后即大量在美国印行。1792年,在巴黎出版法文译本;1840年,在里约热内卢出版葡萄牙文译本;1864年,在不来梅出版德译缩写本;1868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出版西班牙文译本。现在这个中文译本是根据纽约《现代文库》的版本翻译的。目录及内容提要均系原书所有。 1979年11月 为《独立日报》撰写 [book_title]第一篇 (汉密尔顿) 致纽约州人民: 对目前邦联政府的无能有了无可置疑的经验以后,要请你们为美利坚合众国慎重考虑一部新的宪法。这个问题本身就能说明它的重要性;因为它的后果涉及联邦的生存、联邦各组成部分的安全与福利,以及一个在许多方面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引人注意的帝国的命运。时常有人指出,似乎有下面的重要问题留待我国人民用他们的行为和范例来求得解决: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如果这句话不无道理,那么我们也许可以理所当然地把我们所面临的紧要关头当做是应该作出这项决定的时刻;由此看来,假使我们选错自己将要扮演的角色,那就应当认为是全人类的不幸。 这个想法会在爱国心的动机之外又增加关怀人类的动机,以提高所有思虑周到的善良人士对这事件的关切心情。如果我们的选择取决于对我们真正利益的明智估计,而不受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事实的迷惑和影响,那就万分幸运了。但这件事情与其说是可以认真预期,还不如说是只能热切希望而已。提供给我们审议的那个计划,要影响太多的私人利益,要改革太多的地方机构,因此在讨论中必然会涉及与计划的是非曲直无关的各种事物,并且激起对寻求真理不利的观点、情感和偏见。 在新宪法必然会碰到的最大障碍中,可以很容易地发现下列情况:每一州都有某一类的人,他们的明显利益在于反对一切变化,因为那些变化有可能减少他们在州政府中所任职位的权力、待遇和地位;另外还有一类人,他们出于不正常的野心,或者希望趁国家混乱的机会扩大自己的权力,或者认为,对他们来说在国家分为几个部分邦联政府的情况下,要比联合在一起有更多向上爬的机会。 然而,对于有这种性格的人,我并不打算详述我的意见。我清楚知道,不分青红皂白,随便将哪一路人的反对(仅仅因为他们所处地位会使他们可疑)都归结于利益或野心,不是实事求是的。天公地道,我们必须承认,即使那样的人也会为正当目的所驱使。毋庸置疑,对于已经表示或今后可能表示的反对,大多数的出发点即使不值得敬佩,至少也无可厚非,这是先入为主的嫉妒和恐惧所造成的正常的思想错误。使判断产生错误偏向的原因的确很多,并且也很有力量,以致我们往往可以看到聪明而善良的人们,在对待社会最重要的问题上既有站在正确的一边,也有站在错误的一边。这一情况如果处理得当,可以给那些在任何争论中非常自以为是的人提供一个遇事实行节制的教训。在这方面,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理由,是从以下考虑得来的:我们往往不能肯定,那些拥护真理的人在原理上受到的影响是否比他们的对立面更为纯洁。野心、贪婪、私仇、党派的对立,以及其他许多比这些更不值得称赞的动机,不仅容易对反对问题正确一面的人起作用,也容易对支持问题正确一面的人起作用。假使连这些实行节制的动机都不存在,那么再也没有比各种政党一向具有的不能容忍的精神更不明智了。因为在政治上,如同在宗教上一样,要想用火与剑迫使人们改宗,是同样荒谬的。两者的异端,很少能用迫害来消除。 然而,无论这些意见被认为是多么确凿有理,我们已有充分征兆可以预测,在这次讨论中,将会发生和以前讨论一切重大国家问题时相同的情况。愤怒和恶意的激情会像洪流似的奔放。从对立党派的行为判断,我们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们会共同希望表明自己意见的正确性,而且用慷慨激昂的高声演说和尖酸刻薄的谩骂来增加皈依者的人数。明智而热情地支持政府的权能和效率,会被诬蔑为出于爱好专制权力,反对自由原则。对人民权利的威胁过于谨慎的防范——这通常是理智上的过错,而不是感情上的过错——却被说成只是托词和诡计,是牺牲公益沽名钓誉的陈腐钓饵。一方面,人们会忘记,妒忌通常伴随着爱情,自由的崇高热情容易受到狭隘的怀疑精神的影响。另一方面,人们同样会忘记,政府的力量是保障自由不可缺少的东西;要想正确而精明地判断,它们的利益是不可分的;危险的野心多半为热心于人民权利的漂亮外衣所掩盖,很少用热心拥护政府坚定而有效率的严峻面孔作掩护。历史会教导我们,前者比后者更加必然地导致专制道路;在推翻共和国特许权的那些人当中,大多数是以讨好人民开始发迹的,他们以蛊惑家开始,以专制者告终。 同胞们,在以上的论述中,我已注意到使你们对来自任何方面的用没有事实根据的印象来影响你们在极为迫切的福利问题上作出决定的一切企图,加以提防。毫无疑问,你们同时可以从我在以上论述的总的看法中发现,它们对新宪法并无敌意。是的,同胞们,我承认我对新宪法慎重考虑以后,明确认为你们接受它是有好处的。我相信,这是你们争取自由、尊严和幸福的最可靠的方法。我不必故作有所保留。当我已经决定以后,我不会用审慎的姿态来讨好你们。我向你们坦率承认我的信仰,而且直率地向你们申述这些信仰所根据的理由。我的意图是善良的,我不屑于含糊其辞,可是对这个题目我不想多作表白。我的动机必须保留在我自己的内心里。我的论点将对所有的人公开,并由所有的人来判断。至少这些论点是按照无损于真理本意的精神提出的。 我打算在一系列的论文中讨论下列令人感兴趣的问题:联邦对你们政治繁荣的裨益,目前的邦联不足以维持联邦,为了维持一个至少需要同所建议的政府同样坚强有力的政府;新宪法与共和政体真正原则的一致,新宪法与你们的州宪是相类似的,以及,通过新宪法对维持那种政府、对自由和财产的进一步保证。 在这次讨论过程中,我将要尽力给可能出现、并且可能引起你们注意的所有反对意见提出满意的答复。 也许有人认为,论证联邦的裨益是多余的,这个论点无疑地已为各州大部分人民铭记在心,可以设想,不致有人反对。但是事实上,我们已经听到在反对新宪法的私人圈子里的私下议论说:对任何一般性制度来说,十三个州的范围过于广阔,我们必须依靠把整体分为不同部分的独立邦联。(1) 这种说法很可能会逐渐传开,直到有足够的赞成者,同意公开承认为止。对于能够高瞻远瞩的人来说,再也没有比这一点更为明显了:要么接受新宪法,要么分裂联邦。因此首先分析联邦的裨益以及由于联邦分裂各州会暴露出来的必然弊病和可能的危险,是有用的。因此这点将成为我下一篇论文的题目。 普布利乌斯 为《独立日报》撰写 [book_title]第二篇 (杰 伊) 致纽约州人民: 当美国人民想到现在要请他们决定一个结果必然成为引起他们注意的最重要的问题时,他们采取全面而严肃的主张显然是适宜的。 再没有比政府的必不可少这件事情更加明确了;同样不可否认,一个政府无论在什么时候组织和怎样组织起来,人民为了授予它必要的权力,就必须把某些天赋权利转让给它。因此,值得考虑的是,究竟哪种办法对美国人民更为有利:他们在一个联邦政府治下,对于总的目的说来,应当成为一个国家,还是分为几个独立的邦联,而把建议他们交给一个全国政府的同样权力授予每个邦联的首脑。 直到最近,有这样一种公认的、毫无异议的意见:美国人民的幸福,有赖于他们持续不断的牢固团结,而我们最优秀、最聪明的公民们的希望、愿望和努力,也是经常朝着这个目标的。但是现在出现了一些政治家,他们坚持认为这个意见是错误的,还认为我们不要在联合中寻求安全和幸福,而应该把各州分为不同的邦联或独立国,在这种体制内寻求这些东西。这种新说法无论怎样离奇,但仍有人拥护;有些人从前对此非常反对,现在却也加入赞成者的行列了。不论使这些先生们的思想和言论产生这种变化的论据或动机是什么,一般人民在没有确信这些新的政见是以真理和正确的政策为基础时,就去接受它们,那肯定是不明智的。 我常常感到欣慰的是,我认识到独立的美国不是由分散和彼此远隔的领土组成,而是一个连成一片、辽阔肥沃的国家,是西方自由子孙的一部分。上帝特别赐给它各种土壤和物产,并且用无数河流为它灌溉,使它的居民能安居乐业。连接一起的通航河流,围绕边界形成一种链条,就像把这个国家捆绑起来一样。而世上最著名的几条河流,距离适当,为居民们提供友好帮助互相来往和交换各种商品的便利通道。 我同样高兴的是,我经常注意到,上帝乐于把这个连成一片的国家赐予一个团结的人民——这个人民是同一祖先的后裔,语言相同,宗教信仰相同,隶属于政府的同样原则,风俗习惯非常相似;他们用自己共同的计划、军队和努力,在一次长期的流血战争中并肩作战,光荣地建立了全体的自由和独立。 这个国家和这种人民似乎是互相形成的,这似乎是上帝的计划,就是说,对于被最坚韧的纽带联合在一起的同胞来说,这份非常合适和方便的遗产,决不应当分裂为许多互不交往、互相嫉妒和互不相容的独立国。 迄今,在各个阶层和各个派别的人们当中,仍然流传着同样的意见。总的说来,我们是一个和谐如一的人民,每个公民到处享有同样的国民权利、特权并且受到保护。作为一个国家,我们创造过和平,也打过仗;作为一个国家,我们消灭了共同的敌人;作为一个国家,我们同外国结成联盟,签订条约、合同和公约。 对于联合的价值和幸福所产生的强烈意识,很早就诱使人民去建立一个联邦政府来保持这种联合,并使之永远存在下去。他们建立这种政府差不多是在政治上刚刚存在的时候;不,是在居民们正被烈火燃烧的时候,是在许多同胞正在流血的时候,是战争和破坏正在进行、无暇在为自由人民组织明智而正常的政府以前必须进行冷静地探索和成熟地思考的时候。在如此不祥的时候组成的政府,在实践上发现许多缺陷不足以符合原定的目的,这是不足为怪的。 我们智慧的人民发觉这些缺陷,深感惋惜。由于对联合和自由依然有同样的爱好,所以他们认为立即会有威胁前者的危险,在遥远的时候就会威胁后者。由于相信只有在一个比较明智地组成的全国政府中才能为二者找到充分保证,所以他们一致同意召开最近的费城制宪会议,来考虑这个重要问题。 会议担负了这项艰巨的任务,参加的成员,都是取得人民信任的人物,很多人是在考验人们的意志和感情的时刻以爱国精神、品德和智慧而出名的。他们在平静的和平时期,头脑里不思考其他问题,几个月来,逐日进行连续不断地、冷静地协商。他们除了对国家的热爱,没有受到任何权力的威胁或任何感情的影响,最后把他们共同努力和全体一致同意而产生的方案提供给人民,并向人民推荐。 由于事实如此,所以要承认这个方案只是推荐,不是强加于人。然而也要记住,这既不是要盲目批准,也不是要盲目否定。而是要进行认真而坦率的考虑,这是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的需要,而且应当得到这样的考虑。但是,对这个问题能够得到这样的考虑和研究(如本文所指出的),与其说可以期待,不如说只能期望而已。前一次情况的经验告诉我们,对这种希望不能过于乐观。人们还没有忘记,由于充分理解到迫切的危险,美国人民才组成了著名的1774年的大陆会议。这个机构把一些措施介绍给选民,事实证明了他们的智慧。然而不久,报纸、小册子和各种周刊就群起反对这些措施,这种情况我们记忆犹新。不仅许多专为个人利益打算的政府官员,而且还有其他一些人或者出于对结果的错误估计,或者由于迷恋过去的不正当影响,或者由于其野心的目的不符合公共利益,他们都在不屈不挠地作出努力,说服人民反对这个爱国会议的建议。的确,有许多人受骗上当,但绝大多数人通情达理,而且作出了明智的决定;他们回想起自己这种做法是很高兴的。 他们考虑到,大陆会议是由许多明智和有经验的人组成的。这些人来自全国四面八方,带来了各种有用的情况,而且互相进行了交换。在他们一起研究和讨论本国的真正利益的那段时间内,他们必然会得到有关这个问题的非常准确的知识。他们每人非常关心公众的自由和幸福,因此他们的爱好和责任同样会使他们经过深思熟虑以后,只推荐那些自己真正认为慎重而可取的措施。 这些和诸如此类的考虑,当时促使人民非常信任大陆会议的判断和诚实。尽管有人使用各种策略和手腕来阻止他们接受会议的建议。他们还是接受了。如果一般人民有理由信任参加大陆会议的人(其中完全经过考验或一般知名的人寥寥无几),那么他们现在有更多的理由来尊重这次制宪会议的判断和建议,因为大家知道,那次大陆会议的一些最著名的成员也是这次制宪会议的成员;他们经过了考验,并以自己的爱国精神和才干得到公认;他们的政治知识已臻成熟,他们把累积的知识和经验带到了这次会上。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第一届大陆会议,而且以后的各届国会,以及最近的制宪会议,都和人民共同认为,美国的繁荣取决于自己的联合。保持全国的联合并使之永存,就是人民召开这次会议的伟大目的,也是会议建议人民接受这个草案的重大目的。因此,有些人在这个特别时期企图贬低联合的重要性,难道有什么正当理由和善意的目的吗?为什么有人提出三四个邦联要比一个好呢?我相信,在这个问题上人民的考虑一向是正确的,他们对联合事业普遍一致的向往,是有重大理由作为根据的,我将在以后的一些论文中对这些理由加以发挥和说明。那些主张用几个不同的邦联代替制宪会议草案的人,似乎清楚地预料到,否决这个草案会使联合继续处于极大的危险状态。事情必然如此,所以我真诚地希望,正如每个善良的公民清楚预料的那样,联合一旦瓦解,美国将有理由引用诗人的名言高呼:“再见吧!永远再见吧!我的伟大的一切。” 普布利乌斯 为《独立日报》撰写 [book_title]第三篇 (杰 伊) 致纽约州人民: 任何国家的人民(如果说像美国人一样聪明而见多识广),很少会接受而且多年来不断坚持一种与自己的利益有关的错误意见,这已不是什么新的看法了。考虑到这一点,自然会使人们尊重美国人民长期以来一致持有的高见:那就是不断牢固地团结在一个被授予足够权力来达到所有一般性和全国性目的的联邦政府下面,是非常重要的。 我愈是细心考虑和研究产生这种意见的种种理由,我就愈是相信这些理由是中肯而毋庸争论的。 在一个明智而自由的人民认为必须注意的许多事物当中,为自己提供安全看来是首要的事情。人民的安全无疑是同各种情况和需要考虑的事实有关,因而给予那些希望正确而全面地说明它的人以很大的自由。 目前我只打算把安全问题作为同确保和平与安定有关的东西来研究,既要保证防御外国军队和势力的威胁,也要保证防御由于国内原因而出现的同样威胁。因为前者首先出现,所以应该首先予以讨论。为此让我们着手考察一下人民的如下意见是否正确:在一个有效率的全国政府领导下,一个和谐的联邦能为他们提供可以想象的对付外来的战争的最好保证。 世上业已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战争次数,会经常同引起战争的或真或假的原因的数量和重要性成正比例。如果这种说法是正确的,那么研究一下联合的美国可能提出的关于战争的理由正当是否同不联合的美国同样多,就成为有益的事了。因为假如结果是联合的美国提供的理由也许最少,那么结论就是联合在这方面最能使人民与其他国家保持和平状态。 战争的正当起因,多半由于违犯条约,或直接侵犯。美国至少已经和六个国家签订了条约,除普鲁士以外,这几个国家都是海军国,因此都能对我们进行骚扰和伤害。美国和葡萄牙、西班牙以及英国也有广泛的贸易关系,关于后两国,还要注意其周围情况。 美国对所有这些强国遵守国际法,对于美国的和平是有重大意义的。我觉得很明显,一个全国政府,要比十三个分散的州或三四个不同的邦联能够更完善、更正确地做到这一点。 因为一个有效的全国政府一旦成立,国内最优秀人物不仅会同意为它服务,而且也会普遍得到任命,从事政府的管理工作;因为虽然城镇或乡村或其他互相勾结的势力,可能把某些人安插在州议会的众议院或参议院,法院或行政部门,然而要介绍人们进全国政府的机关,就需要在才能和其他资格方面有更广泛的声誉,——特别是由于全国政府将有最广阔的选择范围,永远不会体验到缺乏合适人选的情形,而在某些州里这种情形却并非罕见。因此其结果是,全国政府的管理、政治计划和司法决定,都会比各州更明智、更系统、更适当,从而使其他国家更为满意,对我们自己也就更加安全。 因为在全国政府下面,条约和条约条款以及国际法经常会用一种意义去解释,并且用同样方式去执行,而在十三州或在三四个邦联里,对于同样条款和问题的判断往往不会一致;原因一方面是各独立政府所指定的法院和法官不同,另一方面是不同的地方法律和集团,可能对这些判断产生影响。制宪会议把这些问题交给一个由全国政府所指定、并且只对这个政府负责的法院来审理和裁判,其智慧是不能过于赞扬的。 因为当时的得失展望,往往会诱使一两个州的执政党越出诚实和公正的轨道;但是这些诱惑并未达到其他各州,因而对全国政府影响很小或毫无影响,所以诱惑就不会产生效果,诚实和公正也得以保全。同大不列颠签订和约的情况,大大增加了这个论断的分量。 因为即使一个州的执政党要想拒绝这些诱惑,然而,由于这些诱惑可能、而且常常是由该州的特殊情况引起的,而且可能影响许多居民;所以执政党即使愿意也不能经常阻止不公正事情的策划,或者惩罚侵略者。然而不受这些局部情况影响的全国政府,既不会受到引诱自己犯错误,也不缺乏权力或意图去阻止或惩罚别人犯错误。 所以,无论有计划的还是偶然的违反条约和国际法都会提供正当的战争理由;这些理由,在一个全国政府领导下,比在几个地位较低的政府领导下,可以少担忧一些,在这一方面,前者最有利于人民的安全。 至于由直接的非法侵犯所造成的那些正当的战争理由,我觉得同样明显的是,一个良好的全国政府在对付这类侵犯的危险方面,能比任何其他方面提供更多的保证。 因为这种侵犯往往起因于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的情感用事和私心,起因于一两个州而不是整个联邦的情感用事和自私之心。迄今为止,还没有一次印第安人战争是由于目前软弱无能的邦联政府的侵犯引起的;但是却有几个实例表明,印第安人战争是由于个别州的不当行为引起的,这些州不能或不愿意制止或惩罚犯罪行为,从而造成了对许多无辜居民的屠杀。 西班牙和英国的领土,同某些州接壤,而不同另一些州接壤,这就自然把争执的原因更直接地局限于接界的居民了。假若有的话,一定是接界各州被一时愤怒和短时间内感觉到的表面利益或损害所冲动,很可能用直接的侵犯挑起同这些国家的战争。再没有东西像一个全国政府那样有效地排除这种危险了,它的智慧和审慎决不会被直接有利害关系的人们的激情所削弱。 全国政府不仅提不出什么正当的战争理由,而且有更多的权力进行调停与和解。全国政府比较稳健而冷静,在这方面和在其他各方面一样,要比得罪对方的州更能深谋远虑地行动。各州的自尊心,和人们的自尊心一样,自然会使他们认为自己的一切行动都是正当的,并且反对承认、改正他们的错误与过失。全国政府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会受到自尊心的影响,但是会慎重而公平地考虑和决定最适宜于使他们摆脱威胁他们的困难的方法和手段。 此外,大家知道,一个团结的强国提出的道歉、解释和赔偿,往往被认为满意而接受,如果是由一个无足轻重或弱小的州或邦联提出的话,就会被认为不满意而加以拒绝。 1685年,热那亚州得罪了路易十四之后,曾竭力去抚慰他。路易十四要他们派遣首席执政官,由四名参议员陪同到法国向他请罪,接受他的条件。他们为了和平,不得不屈从这种要求。难道路易十四能在任何时候向西班牙、大不列颠或任何其他强国提出这种要求或得到这种屈辱性的表示吗? 普布利乌斯 为《独立日报》撰写 [book_title]第四篇 (杰 伊) 致纽约州人民: 我在前面一篇论文中提到几个理由,说明为什么联合最能使人民得到安全,不让他们遭到由于向其他国家提出正当作战理由而引起的威胁。那些理由还说明,一个全国政府提出这种作战理由的可能性比州政府或拟议的小邦联,不仅更少,而且更容易求得和解。 但是美国人民对外来力量威胁的防御,不仅取决于他们尽量不向其他国家提出正当的作战理由,而且取决于他们使自己处于或继续处于一种不致引起敌意或侮辱的境地;因为无须说,作战理由有正当的,也有虚构的。 事实如此,不管这是人性的多大耻辱,一般国家每当预料到战争有利可图时,总是要制造战争的。不,专制君主往往在他们的国家无利可图时,制造战争,为的只是私人打算和目的,例如渴望军事上的荣誉,报复私仇,野心,或者为了履行能加强或帮助自己家族或同党的私人盟约。这些动机以及其他各种各样只有首脑人物才会受到影响的动机,往往使他进行不符合人民的愿望和利益的非正义战争。但是,除了这些在君主专制国家里比较普遍而且值得我们好好注意的战争动机以外,另外还有一些动机不但影响君主,也影响国家;其中有些动机在分析时会发现是起因于我们的有关状况和环境。 我们和英、法两国是渔业上的竞争者,尽管他们竭力设法用奖励本国渔业而对外国鱼类征税的办法来进行阻挠,我们还是能够以低于他们的价格将鱼类供应他们的市场。 我们和英法以及其他大多数欧洲国家是航海业和运输业的竞争者。如果我们认为其中有任何国家会乐于看到我们这两个行业繁荣昌盛,那就想错了,因为我们的运输业的发展不可能不在某种程度上使他们的运输业削弱。他们的利益,尤其是他们的政策,将会限制而不是促进我们的这个行业。 在对中国和印度的贸易中,我们妨碍了不止一个国家,因为这种贸易能使我们分享他们以前在某种意义上独占的利益,并且为自己提供过去往往向他们购买的商品。 我们用自己的船只扩大本国商业,决不会使在本大陆或本大陆附近拥有领土的任何国家感到高兴,因为我们的产品价廉物美,加上地处近邻,以及我国商人和航海者的胆识和灵巧,会使我们获得比那些领土所提供的更多的利益,这就超出了有关国家元首的愿望和政策范围。 一方面西班牙认为对我们封锁密西西比河是适当的;另一方面大不列颠却把我们赶出圣劳伦斯河,两国都不允许位于他们与我们中间的河流成为互相来往和贸易的手段。 根据这些理由和诸如此类的理由(在符合慎重精神的条件下,还可更详细地陈述),很容易看出其他各国的人民和内阁可能逐渐感到嫉妒和不安,我们不能希望他们对我们在团结和海陆两方面的势力和影响的发展熟视无睹,处之泰然。 美国人民知道,战争的动机可能起因于这些情况,也可能起因于目前还不很明显的其他情况。他们还知道,当这种动机起作用的时机到来时,不愁没有进行掩饰和辩解的托辞。因此,美国人民明智地认为,联合和一个有效的全国政府是必要的,它可以使他们处于和保持在一种不致引起战争,而有助于制止和阻碍战争的状态。这种状态存在于尽可能好的防御状态之中,而且必然依赖于政府、军队和国家的资源。 由于全体的安全就是全体的利益,所以没有政府就不能提供安全,不论是一个政府,还是一个以上的政府,还是许多政府。让我们来研究一下议论中的问题:一个有效的政府在权能上是否不比任何其他数目的政府更加高强。 一个政府能够集中和利用在联邦任何地方发现的最优秀人物的才能和经验,它能按照全国一致的政策原则行事。它能使各部分和各部门互相协调,对它们进行保护,并使它们都能得到深谋远虑和谨慎从事的好处。签订条约时,它会照顾到整体利益和同整体利益有关的局部的特殊利益。它能把全国的资源和力量用于任何部分的防御,这要比州政府或分散的邦联政府能够做得更容易、更迅速,因为后者缺乏协调和一致的制度。它能使民兵统一训练计划,并且由于把民兵军官放在从属于总统的适当位置,它好像会使他们统一成一个军队,这要比分为十三个或三四个各自独立的军队更有效力。 如果英格兰的国民军服从英格兰政府,苏格兰的国民军服从苏格兰政府,威尔士的国民军服从威尔士政府,那么大不列颠的国民军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假如敌人入侵,这三个政府(假如它们完全一致),使用各自的全部兵力对敌作战,能否像一个大不列颠政府那样有效呢? 大不列颠海军,我们闻名已久,如果我们明智的话,终有一天美国海军也会引人注意。如果一个全国性政府不是这样管理大不列颠的航海事业,使之成为海员的培养所——如果一个全国性政府不把国家的全部财力和物力用来组织海军,那么英国海军的威风决不会被人赞美。假定英格兰拥有自己的海运和舰队,假定苏格兰拥有自己的海运和舰队,假定威尔士拥有自己海运和舰队,假定爱尔兰拥有自己的海运和舰队,假定不列颠帝国这四个组成部分由四个独立政府统辖,那么不难看出,不用多久它们都会变得比较无足轻重了。 把这些事例应用于我们自己的情况。假定让美国分为十三个,如果你喜欢的话,或者分为三四个独立政府,这些政府还能建立和维持什么样的陆军,他们究竟想要有什么样的海军呢?如果一个政府遭到攻击,其他政府会赶去援助,为保卫该政府而流血、花钱吗?难道不会发生如下的危险:其他政府由于花言巧语的阿谀奉承而保持中立,或者被过于爱好和平所引诱而拒绝拿自己的安宁去冒险,而且拒绝为邻人提供防御,也许它们妒忌邻人,乐于看到邻人的重要地位被削弱呢!虽然这种行为未必明智,然而仍然是合乎自然的。希腊各邦和其他各国的历史,充满着这类事例,以前时常发生的事情,在类似情况下,并非不可能重新发生。 即使它们愿意帮助被侵略的州或邦联,那么援助的人力和款项怎么提供,何时提供,又是按什么比例提供呢?这支联合军队由谁统率呢,统帅又将听命于哪个政府呢?和约条款由谁决定,万一发生争执,由谁仲裁,并且迫使它们默认呢?这种困难和不便是同这样的情况分不开的。而一个政府则会照顾到全面的和共同的利益,把全国的力量和资源结合起来,加以管理,它就会摆脱这些困难,从而为人民的安全做更多的事情。 但是无论我们的情况如何,无论是牢固地团结在一个全国政府下面,还是分为几个邦联,外国对情况的认识和看法必然和实际丝毫不差,并且将对我们采取相应的态度。如果他们看到:我们的全国政府能力高强,管理良好;我们的商业管理深谋远虑;我们的民兵组织适当,训练优良;我们的资源和财政管理细致周到;我们的信用已重新建立;我们的人民自由,满足而且团结;那么他们就更加愿意培养同我们的友谊,而不想激怒我们。另一方面,如果他们发现我们或者缺乏一个有效率的政府(各州做对或做错,全由统治者做主),或者分为三四个独立的、也许不够和睦的共和国或邦联,一个亲英、另一个亲法,再一个亲西班牙,也许三个国家彼此相互拆台,那么美国的形象在他们的眼中将显得多么卑贱,多么可怜!她怎么不该不仅被他们轻视,而且还遭到他们迫害呢。不用多久,这种付出重大代价的经验就会告诉我们,当一个民族或一个家庭处于这样分裂的状态时,必然是对自己不利的。 普布利乌斯 为《独立日报》撰写 [book_title]第五篇 (杰 伊) 致纽约州人民: 安妮女王在1706年7月1日致苏格兰议会的信里,对英格兰和苏格兰当时合并的重要意义,曾有论述,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我现在从中摘录一两段公之于众:“全面而完善的合并,将是持久和平的牢固基础。它将保护你们的宗教、自由和财产;消除你们之间的仇恨,以及我们两国之间的嫉妒和分歧。它必然会增进你们的力量、财富和贸易;通过合并,整个岛屿友好地联合在一起,免于利益不同的一切忧虑,能够抵抗一切敌人。”“我们最真诚地奉劝你们对这个重大事件采取冷静的、全体一致的态度,使合并达到令人满意的结果,因为合并是取得我们目前和未来幸福、使我们的和你们的敌人计划落空的唯一有效办法,因此敌人必然会想尽方法阻止或拖延这个合并。” 前一篇论文已经指出,本国的衰弱和分裂,会招致外国的威胁;没有任何东西比我们内部的团结、强大和有效的政府更能保护我们免遭威胁了。这个问题内容丰富,不容易探讨清楚。 大不列颠的历史,一般说来是我们最熟悉的一部历史,它给予我们许多有益的教训。我们可以通过他们的经验得到教益,而不必付出他们所付的代价。这样一个岛国的人民应该是一个国家,虽然这对常识说来似乎是显而易见的事情,然而我们发现,他们长久以来分为三个国家,而且这三个国家几乎经常发生争吵和战争。虽然他们的实际利益同大陆国家的利益是真正一致的,然而由于那些国家的策略、政策和惯例,使他们之间的互相嫉妒一直处于加剧状态。多年来,他们彼此造成的不便和麻烦,远超过了彼此的互相帮助。 假如美国人民分为三四个国家,难道不会发生同样的事情吗?难道同样的嫉妒不会发生,不会以同样方式存在吗?代替它们“友好联合”和“利益”一致的是,猜忌和嫉妒很快会使信任和友爱销声匿迹。它们的政策和所追求的唯一目的,将是每个邦联的局部利益,而不是整个美国的整体利益。因此,和其他大多数互相接壤的国家一样,它们不是经常卷入领土争夺和战争,就是经常生活于唯恐发生领土争夺和战争的状态之中。 最自信地主张有三四个邦联的人,也不能合理地推测它们在力量上会长期保持完全均等的地位,即使最初有可能使它们做到这一点;但是,即使这是可行的,那么人们又有什么办法继续保持这种均等状态呢?撇开那些能使一部分的权力增长而阻碍另一部分权力发展的局部条件不谈,我们必须想到一个政府在政策高超和善于管理方面,产生的效果可能比其他政府突出,因而破坏了它们之间在力量和重要性方面的相对均等状态。因为不能想象,这些邦联中的每一个成员在许多年内都能始终如一地遵守同样的健全政策,深谋远虑,居高望远。 不论何时,也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可能而且会发生这样的情况:这些国家或邦联中的任何一员,在政治重要性方面大大超过其邻国时,它的邻国就会对它采取猜忌和恐惧的态度。这两种感情都会使它的邻国支持,即使不是促进,任何能够降低其地位的行动,而且也会约束它们采取旨在增进、甚至保持其繁荣的各种措施。该国不需要很多时间就能够发现这些不友善的态度。它很快就会开始不仅对邻国失去信任,而且对它们怀有同样的恶感。怀疑自然会产生不信任,再没有什么东西比惹人憎恨的嫉妒和不正派的诋毁——不论是明显表示的或暗示的——会使诚意和善良的行为更快地改变了。 北方一般说是力量强大的地区,当地许多条件可能造成这样的情况:人们建议的邦联中最北面的一个,不要很长时间,无疑会比任何其他邦联更为强大。这个情形一经出现,北方蜂房立刻就会在美国的更南部激发起它以前在欧洲南部曾经激发起来的那些思想感情。这似乎也不是轻率的猜测:大群小蜜蜂往往受到引诱,到它们丰饶而又优美的邻国,在更加繁茂的田野和更为温暖的气候中去采蜜。 凡是仔细考虑诸如此类的分裂和邦联历史的人们,会发现许多理由来理解计划中的那些邦联决不是邻人,而是相互接壤的国家;它们既不会彼此相爱,也不会彼此信任,相反,它们会成为不和、嫉妒和互相侵害的牺牲品;简言之,它们会使我们真正处于某些国家毫无疑问希望看到我们所处的那种境地:就是说彼此只能成为劲敌。 由于这些理由,那些先生们似乎是大错特错了。他们认为在这些邦联之间可以成立攻守同盟,这类同盟又能使意志、武力和资源联合起来,这对它们保持防御外敌的强大防务是必不可少的。 大不列颠和西班牙从前所划分的那些独立国,在什么时候曾经结成这样的同盟,把它们的兵力联合起来抵抗外来敌人呢?拟议中的邦联将是一些各不相同的国家。每个国家会用与众不同的条约管理对外贸易,还因为它们的物产和商品不同,适合于不同的市场,所以这类条约本质上也不会相同。不同的贸易业务,必然会产生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外国当然会有不同程度的政治依附和联系。因此,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同南部邦联作战的外国,却是北部邦联最希望同它保持和平与友谊的国家。所以,这样一个同他们的直接利益相反的同盟,就不易建立,即使建立,也不会诚心诚意地去遵守和履行。 不,这是非常可能的,在美国,如同在欧洲一样,相邻国家被相反的利益和不友善的情感所驱使,往往发现各有各的立场。考虑到我们远离欧洲,这些邦联对相互威胁的担忧,甚于对来自远方国家威胁的担忧,就是更加自然的事情了。因此,它们当中的每个邦联更希望依靠外国联盟的帮助来防御其他邦联,而不是相互结盟,防御外国的威胁。我们不要忘记,把外国海军接入我们的港口,把外国军队迎进我国,要比劝说他们或迫使他们离开不知容易多少。罗马人以同盟者资格曾经征服过多少地方,他们又以同样资格给他们借口进行保护的政府带进了什么样的改革呢。 那么让正直的人士去判断吧:把美国分为几个独立国,是否有助于我们反对来自外国的战争和不合理的干涉呢? 普布利乌斯 为《独立日报》撰写 [book_title]第六篇 (汉密尔顿) 致纽约州人民: 本报最近的三篇论文中,已经详述了我们在不联合的情况下将会招致外国武力和诡计的种种威胁。我现在继续论述另外的一些也许更加惊人的威胁,这些威胁多半来自各州之间的纠纷,来自国内的派别斗争和动乱。凡此种种已在某些实例中略加讨论,但是还值得更详细、更全面地加以研究。 只有沉迷于乌托邦式幻想的人,才会真正对下列看法产生怀疑:假如这些州完全分裂,或者只联合为几个局部的邦联,那么它们所分成的各部分,彼此会经常发生激烈的斗争。假如把缺乏这类斗争的动机作为反对斗争存在的理由,那就是忘记人是野心勃勃、存心报仇而且贪得无厌。指望几个相邻的独立而未联合的国家一直和睦共处,那就是无视人类事变的必然过程,蔑视数世纪来积累的经验。 国与国之间敌对的原因不胜枚举。其中有些原因对社会集体会产生普遍的、几乎是持久的作用。属于这一类的是爱好权力或渴望出人头地并且获得统治权——妒忌权力或渴望平等和安全。另外一些原因,虽然在自己的范围内能起同样作用。但是影响就比较有限了。商业国家在贸易上的对抗和竞争,就是这类原因。还有一些原因,数量上并不少于上述两种的任何一种,它们完全起源于私人情感,起源于各团体领导人物的喜好、仇恨、利益、希望和恐惧。这种人,不论是皇帝的宠儿或是人民喜爱的人,在许多情况下滥用对他们的信任;他们擅自以某些公众动机为口实,毫无顾忌地为个人利益或满足个人欲望而牺牲国家的安定。 大名鼎鼎的希腊政治家伯里克理斯,依从一个妓女(2) 的愤怒要求,不惜牺牲自己同胞的大量鲜血和财富,攻打沙姆宁城,攻克以后又把该城毁灭。就是这个人,因为对另一个希腊国家米加伦兴人 (3) 的私怨,或者为了逃避菲狄亚斯雕像偷窃案的同谋犯嫌疑(4) ,或者为了摆脱对他提出的滥用国家基金收买人心的控诉(5) ,或者由于这一切原因的总合,发动了一场著名的悲惨战争——希腊史上有名的伯罗奔尼撒战争,这场战争经过种种变化、中断和恢复以后,以雅典国家的毁灭而告终。 那野心勃勃的红衣主教,亨利八世的首相,虚荣心重,一心想戴罗马教皇的三重皇冠,希望依靠皇帝查理五世的力量获得那个光辉灿烂的东西。为了得到这位大胆而有权势的皇帝的宠爱、并使他感到兴趣,他把英国投入对法战争,这种做法违反了最普通的策略原则,并且拿他自己统辖的王国和整个欧洲的安全和独立来作孤注一掷。因为,假使世上曾经有过一个君主,他有希望实现世界君主政体的计划,那么这个君主就是查理五世,华赛一度是他搞阴谋的工具,同时又是受骗者。 一个女人(6) 性情顽固,另一个女人(7) 爱闹别扭,再一个女人(8) 结党图谋,这些对欧洲大部分地区的当代政策、变乱和安定所起的影响,已是人们经常详细论述的题目,众所周知。 由于个人打算的行动而造成的重大的全国性事件,就其范围来说,国内外都有,过多列举这种事例也是不必要的浪费时间。只要对事例来源略知一二的人,就能想起各种实例;而对人性有一定了解的人,也不会一直需要这种事例来形成他们对个人所起作用的事实和范围的看法。然而,把最近在我们中间发生的一件事作为有助于说明这个一般原则的参考,也许是适当的。谢司如果不是一个绝望的债务人,马萨诸塞州是否会进入一场内战,是大可怀疑的。 尽管这方面的经验一致得到证明,但是仍然有些空想家或搞阴谋的人,一直准备鼓吹一种自相矛盾的论点,说各州虽然彼此分开,互不联系,彼此仍能保持永久和平。他们说,共和国的特征就是爱好和平;商业精神有一种趋势,它能使人们举止温和,而且能消灭常常引起战争的激情。像我们这样的商业共和国,绝不会互相进行毁灭性的竞争来消耗自己。它们会由相互利益来支配,会养成一种和睦友爱的精神。 我们可以问一问这些政治设计人:难道不是所有国家的真正利益培育了同样的慈善为怀的和合乎哲理的精神吗?假使这是他们真正的利益,他们事实上追求过吗?相反,不是常常发现,一时的愤怒和直接的利益,对人们行为的控制,比对政策、效用或正义的全面或长远的考虑,更为有力,更为专横吗?在实践中,共和国是否比君主国更不爱好战争呢?前者和后者难道不都是人们管理的吗?厌恶、偏爱、竞争,以及获取不义之物的愿望,不是对国家和对皇帝同样发生影响吗?人民议会不是常常受到愤怒、怨恨、嫉妒、贪婪和其他不正当的强烈倾向的驱使吗?议会的决定往往由少数被信任的人所左右,当然也就容易沾染这些人的情感和见解,这难道不是众所周知的事吗?到现在为止,商业除了改变战争的目的以外,还做了些什么呢?爱好财富同爱好权力或荣誉不都是一种凌驾一切和冒险的激情吗?自从商业成为各国的普遍制度以来,起因于贸易动机的战争,不是和以前由于对领土或统治权的贪婪而引起的战争同样频繁吗?商业精神在许多情况下不是给予这两种欲望以新的刺激吗?让人类判断最不易产生错误的指南——经验,来回答这些问题吧! 斯巴达、雅典、罗马、迦太基都是共和国;其中雅典和迦太基两国是商业性质的国家。然而它们进行战争的次数,不论是进攻战或防御战,都不亚于它们同时代的邻近君主国。斯巴达不比一个管理良好的军营好多少;而罗马对于残杀和征服是从不满足的。 迦太基虽然是一个商业共和国,在那场以其自身灭亡而结束的战争中,却是侵略者。汉尼拔(9) 在斯奇庇奥在迦太基领土上把他打败,并且征服那个国家以前,曾率领军队直捣意大利心脏,兵临罗马城下。 后来,威尼斯不止一次地在争取功名的战争中出了名,成了意大利其他各国的目标,直到教皇朱理二世设法结成那个庞大的联盟(10) ,使这不可一世共和国的力量和威风受到致命的打击。 荷兰各领地,在债务和赋税不堪负担以前,在欧洲的历次战争中,总是担任主要的和特殊的角色。它们为了取得海上霸权,曾经同英国进行过多次激烈的斗争,同时也是属于路易十四最顽强的不共戴天的敌人之列。 在大不列颠政府中,人民的代表组成全国立法机关的一部分。多少年来商业是该国的主要职业。然而,很少有国家在战争次数方面超过该国;而且它所进行的战争,在许多场合下是由人民引起的。 如果我可以这样说,那么民间战争和皇家战争几乎是同样的频繁。国人的呼声以及他们代表的要求,在许多场合下违反了君主的本意,有时违反国家的真正利益,把君主拖入战争或者使他们继续进行战争。在敌对的奥地利皇室和波旁皇室之间为争夺优势而进行的,使欧洲长期烽火连天的著名斗争中,大家都知道,英国人憎恶法国人,他们支持所喜爱的领袖(11) 的野心,或者毋宁说是他的贪婪,把战争扩大到正确政策所规定的范围以外,而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违反了朝廷的本见。 最后提及的这两个国家的战争,多半是由于商业方面的原因——不是在某个交通部门,就是在贸易和航海的总的利益方面排挤别国的愿望以及被别国所排挤的恐惧。(12) 从对其他各国——它们的情况和我们国家的情况很相似——对所发生的事件所作的这个概述来看,我们有什么理由相信诱使我们期望目前邦联成员在分裂的情况下仍能和睦友爱的幻想呢?那些利用消除社会上各种缺点、弱点和邪恶事件的诺言,使我们得到宽慰的毫无根据的谬论和夸张之词,我们不是已经见得够多了吗?现在难道不是应该从黄金时代的欺人迷梦中醒来的时候吗?我们和地球上其他居民一样,离开具有完善的智慧和道德的幸福王国还很遥远,把这一前提当作指导我们政治行为的实际准则,难道还不是时候吗? 让我国的尊严和信用已经下降到的那个不景气的极端,让那些由于政府管理松懈和不善而到处感到不便,让北卡罗来纳州的局部暴乱,让宾夕法尼亚州最近发生的带有威胁性的动乱,以及马萨诸塞州真正的暴动和叛乱去说明问题吧! 有些人竭力缓和我们对各州一旦不能联合时的不和与敌对所感到的忧虑,他们的教义与人类一般常识相去很远,所以人类对社会发展的长期观察,就成了政治上的原理。这就是:周围或接近的国家是天然的敌人。一位聪明的作者,就这个问题表示意见说:“邻国自然而然地彼此为敌,除非它们的共同弱点迫使它们组成一个联邦共和国,它们的宪法防止友邻之间发生分歧,消除那种使各国以牺牲邻国来抬高自己的隐藏的嫉妒之心。”(13) 这一段话,在指出了祸患的同时,也提出了补救办法。 普布利乌斯 为《独立日报》撰写 [book_title]第七篇 (汉密尔顿) 致纽约州人民: 有时候人们好像很得意地问道:各州如果不联合,会有什么动机能使彼此作战呢?这个问题可以用以下说法来做充分回答:这些动机就是在不同时候使世界各国血流成河的那些同样的动机。但是对我们说来,不幸的是,这个问题可以有比较特殊的答案。在我们直接想到的范围内,有种种不和的原因,即使在联邦宪法的约束下,我们也有足够的经验去判断,如果去掉这些约束我们能够想象得到的那种趋势。 领土争端无论何时都被认为是国与国之间发生敌对的最常见的原因之一。造成大地荒芜的绝大部分战争,大概都是由于这个原因。这个原因将在我们中间发挥充分威力。在我们合众国境内,还有广阔的未定领土。有几个州之间仍有不一致的、尚未解决的领土要求,而联邦的瓦解,就会给各州之间提出同样要求打下基础。大家知道,以前它们曾经就革命时未经分封、俗称王室领地的土地权进行过认真而热烈的讨论。那些属于殖民地政府的各州,要求把那些土地作为它们的财产。其他各州则争辩说,王国政府的这种权利应移交给联邦;特别是关于西部的全部领土,这部分土地或者是真正的领地,或者由于印第安领主的屈服,均由英王管辖,直到签订和约时才放弃。据说,这无论如何是邦联通过同外国签订条约而得到的收获。国会的谨慎政策,是通过说服那几个州,要它们为了整体利益对合众国让步,从而平息这种争端。迄今为止,已经做到了这样一步:在联邦继续存在的情况下,为和睦结束这场争论提供了明确的前景。然而邦联如果分裂,这场争论就会重新发生,而且还会在同一问题上造成其他争论。现在,即使不是由于任何以前的权利,至少也是由于让与,西部很大一部分空旷土地已成为联邦的公共财产了。如果联邦不再存在,那么让与土地的各州,就会根据联邦妥协的原则,在让与的目的不再存在时,很容易要求归还已让与的土地。其他各州也必然运用代表权利,坚持一定比例。他们的论据将是:一旦让与就不能收回;对邦联共同努力所获得的土地的分享始终是公平的。如果跟预料相反,所有各州都承认每一个州都可以分享公股的一份,就仍然会有尚待克服的困难,那就是关于分配的适当规定。为此,各州会制定出不同的原则。由于这些原则会影响各方的相互矛盾的利益,所以也不容易获得和平的调整。 因此,我们看出,西部领土的广阔地区,就是提出敌对要求的广大场所,没有任何仲裁人或共同裁判在争执各方之间进行调停。从过去推论未来,我们有充分理由担忧,有时会诉诸武力来仲裁他们的争执。康涅狄格州和宾夕法尼亚州关于怀俄明土地的争执情况告诫我们,对这种争执切勿抱有容易和解的乐观期望。邦联条款强迫双方将问题提交联邦法庭裁决。法庭判决宾夕法尼亚州胜诉。但是康涅狄格州对此判决表示强烈不满,而且也没有表示完全屈从,一直到通过谈判和协商,获得它认为和自己所受损失相等的东西为止。这里所谈的丝毫没有非难该州行为的意思。它必然深信自己是受了这项判决的伤害;而各州,如同个人一样,往往非常勉强地接受对它们不利的裁决。 凡是有机会看到关于本州和弗蒙特地区发生争执的进展情况报告内容的人,都可以证明我们遭到的各州的反对,其中包括同这种争论有关的州,也包括同这种争论无关的各州。他们还能证明,如果这个州打算用武力维护自己的权利,邦联的和平可能遭受威胁。在反对者当中有两个主要动机:一是对我们将来的力量感到妒忌;另一个是邻近各州内某些有势力人物的利益,他们在该地区的现有政府下获得了土地让与证书。即使那些要求同我们相反的几个州,对肢解本州似乎比确认自己的要求更加热心。这几个州就是新罕布什尔、马萨诸塞和康涅狄格。新泽西州和罗得岛,一直对弗蒙特州的独立表示非常热心;马里兰州由于和加拿大发生来往而感到惊恐,在此以前,该州非常同意同样的主张。这些州虽小,但是却用不友好的眼光看待我们日益强大的前景。回顾这些事件,我们可以找出如果各州最后不幸分裂,会使它们发生纠纷的一些原因。 商业上的竞争是造成纠纷的另一重要原因。处境较差的州,渴望摆脱不利的地位,并且分享比较幸运的邻州的利益。每个州,或独立的邦联,都会实行一系列独特的商业政策。这样就会造成差别、特惠和排外,从而引起不满。从我国成立的最初时期开始,我们就习惯于在权利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交往,有这种习惯要比自然摆脱这种习惯更能加深不满的理由。我们准备把那些实际上是独立国家图谋特殊利益的正当行为称为损害。美国商业方面所特有的进取精神,曾不失时机地表明自己没有改变。这种不受约束的精神,根本不可能尊重某些州竭力使自己的公民获取专有利益而制定的通商条例。一方面要违犯这些条例,另一方面要努力防止和抵制这种违犯行为,这就会自然引起暴行,暴行又引起报复和战争。 某些州借助于通商条例,有机会使其他州从属于自己,这会使处于屈从地位的各州不能忍受。纽约、康涅狄格和新泽西三个州的相互处境,可以提供这种范例。纽约州由于税收需要,必须征收进口税。大部分进口税,必须由其他两州的居民以我们进口商品的消费者身份来负担。纽约州既不愿意也不可能放弃这种利益。纽约州公民不会同意为了顾全邻州公民而应当豁免他们所付的关税。即使没有这种障碍,在我们自己市场上对顾客作出辨别,也是行不通的。难道康涅狄格和新泽西两州甘愿被纽约州为其独占利益而长期对它们征税吗?难道应当允许我们长期停留在宁静而不受干扰的大都市的享受中吗?从这种大都市所得到的利益对邻州来说难道不是非常可恨,而且在他们看来也是非常暴虐的么?难道我们能够保持这个地位一方面去对付康涅狄格州的无法推卸的压力,另一方面又去对付新泽西州的合作压力么?这些问题,只有最大胆的人才会作出肯定的回答。 联邦公债将是各州或各邦联之间发生冲突的另一原因。先是分担,然后逐步偿清,同样都会产生不愉快和仇恨。怎么可能达成一条大家均感满意的分摊原则呢?简直没有一项建议在实际上完全没有异议的。这些异议往往会被利益相反的各方加以夸大。关于偿还公债的一般原则,各州也有不同意见。有些州,或者是对国债的重要性印象不深,或者因为它们的公民对这个问题的关心不怎么迫切,所以使人感觉到,它们对于按任何比例支付内债即使不是极为反感,也是漠不关心。这些情况会加大分配公债的困难。另外一些州,它们的许多公民团体都是公家的债权人,债务数量超过该州在国债总数中所占的比例,这些州就会为制定某些公平合理和切实有效的规定而努力。前者的拖延会引起后者的不满。同时,真正的意见分歧和人为的耽误,会拖延决定规定的时间。利害相关的各州公民会大叫大嚷,外国就会强迫我们满足他们的正当要求,各州的和平会遇到外国侵略和内部争论的双重危险。 假如商定规定的有关困难得到克服,国债已分摊完毕,那么仍有很大余地可以设想,已经通过的规定在试行时会发现某些州的负担比另一些州重。负担重的那些州,自然要设法减轻负担。其他各州当然无意修改规定,因为修改结果会增加它们自己的负担。对于叫苦的各州来说,它们的拒绝借口过于貌似有理,因而无法拒付自己的份额。这种借口必然会由于贪婪而加以利用;这些州不服从规定会成为激烈讨论和争吵的理由。即使所采用的规定在实践中证明原则上是公平的,某些州由于其他种种原因仍然会拖欠支付。这些原因有:确实缺乏财源,财政管理失当,政府管理工作的偶然紊乱;此外,人们在渡过危机以后,总是不愿意再为此而出钱,并且会影响迫切需要的供给。不论由于什么原因而拖欠,总会引起怨言、互相责备和争吵。也许没有任何事情比以下情况更能扰乱一些国家的安定了:几个国家约定为着某一个共同目的共同作出贡献,而这一目的却不能对各国产生平等和一致的利益。因为这是一条平凡而确实的真理:没有任何事情比付钱更容易使人们意见不合了。 违背私人契约的法律,因为等于侵犯了其公民蒙受损失的那些州的权利,从而可以认为引起敌对的另一原因。我们以前看到过各州玷辱自己法律的许多实例,所以我们无权期望,今后如果不用任何其他限制进行约束,各州会用比较开明和公平的精神统帅立法工作。我们看到过由于罗得岛立法机关穷凶极恶的作为而引起的康涅狄格州的报复措施。因此,我们可以合理地推论:在其他条件下发生类似情况时,真枪实弹的战争,而不是文字上论战,将会惩罚这类万恶的违背道义义务和社会正义的作为。 不同的州或邦联和不同的外国结成互不相容的联盟的可能性,以及这一情况对整个和平的影响,在前面几篇论文中已有充分的阐述。从根据这些论文对这方面的问题所表示的见解,可以得出结论说:美国如果完全不联合,或者仅用简单的攻守同盟软弱无力地联合在一起,那么就会由于这种不调和的同盟的活动,逐渐被卷入欧洲的政治和战争的一切有害纠纷中去,而且由于它所分成的各部分之间的破坏性争斗,它可能变成各部分敌对国家的阴谋诡计的牺牲品。分而治之必然是怀恨或害怕我们的每个国家的箴言。(14) 普布利乌斯 原载1787年11月20日,星期二,《纽约邮报》 [book_title]第八篇 (汉密尔顿) 致纽约州人民: 因此,让我们把以下情况假定为既成事实,再来简要分析这种情况所能造成的某些后果:各州如果不联合,或者这种联合是在一般性联合的废墟上偶然形成的,它们将受到战争与和平、相互友好与相互仇视交替发生的情况的支配,这些都是一切未联合在一个政府下面的友邻国家命中注定的东西。 各州之间在各自存在的初期进行战争,所带来的灾难,要比在那些早已通行正规军事建制的国家里通常造成的灾难严重得多。欧洲大陆上经常保持的训练有素的军队,虽然对自由和节约是有害的,但在以下两方面却有极大好处:其一是,使突然征服成为不可能,其二是,能防止有常规军以前经常作为战争进展标志的土地迅速荒芜的现象发生。建筑防御工事曾经有助于达到同样目的。欧洲各国的国境周围,都有一连串能相互阻挠入侵的防御工事。为了进入敌国,就得为攻陷两三个边防要塞耗费多次战役。每一步都有同样的障碍,来消耗侵略者的兵力,拖延它的进展。从前,入侵军队侵入邻国心脏的速度几乎同该国得到其入侵者逼近的消息同样迅速;但是现在,一支较小的训练有素的防御部队,依靠阵地的帮助,就能阻挡并且最后挫败一支强大得多的部队的冒险企图。地球上那个地区的战争史,已不再是一部国家被征服和国家被灭亡的历史,而是城市的争夺史,是起不了决定作用的战役史,是退却比取胜更为有利的历史,是费力大而收获少的战争历史。 我国的情况完全相反。对军事工程的妒忌,会把这些任务尽可能长久地搁置起来。由于没有防御工事,一个州的边境对另一州是完全开放的,所以便于入侵。人口众多的州,能轻而易举地侵略人口较少的邻州,易于征服,但同样也难于防守。因此,战争将是到处乱打的战争,而且具有掠夺性质。非正规军会进行抢劫和蹂躏。个人灾难会成为表示我们战绩特征的各种事件的主要图景。 这一图景并非过分渲染,虽然我承认,它不会一直成为恰当的图景。不受外来威胁,是治国最有力的指导者。即使对自由的热爱,过一个时期以后,也会服从于它的指挥。伴随战争发生的生命与财产的强烈破坏,以及连续不断的危险状态所带来的不断的努力和惊恐,迫使最爱慕自由的国家为了安宁和安全而采取有破坏自身民权和政治权利倾向的制度。为了更加安全,它们最后宁可冒比较不自由的危险。 这里提到的制度,主要是常备军以及军事机构的相应附属物。据说新宪法中并不禁止常备军;因此可以推论说,在新宪法下面是可以有常备军存在的。(15) 然而,常备军的存在,从它的提法来看,至多是可疑的和不肯定的。(16) 但是可以这样回答:常备军的产生,必然是邦联解体的结果。经常的战争和不断的恐惧,要求一种同样不断的准备状态,这就必然会引起常备军的产生。比较弱小的州或邦联,首先依靠常备军来使自己同比较强大的邻人平起平坐。它们会设法用比较正规而有效的防御制度,用训练有素的军队,用防御工事,来弥补人口和资源的劣势。它们同时还需要加强政府的行政权,这样做的时候,它们的宪法会逐渐趋向君主政体。战争有一种牺牲立法权力增加行政权力的性质。 上述种种办法,不久就会使利用它们的那些州或邦联取得超越其邻人的优势。小州,或自然力量薄弱的州,在坚强有力的政府下面,有训练有素的军队的帮助,往往能战胜没有这些长处的大州,或自然力量更雄厚的各州。而较重要的州或邦联,无论出于自尊或安全,都不会长期屈从于这种使人遭受耻辱和偶然产生的优势。它们会迅速采用和那些行之有效的方法相同的方法,以便恢复已经失去的优越地位。这样,我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看到在我国各地建立起同样的、已经成为旧世界灾难的专制机器。这至少是事物的自然过程;而我们的推论愈符合这个标准,就愈可能正确。 这些推论并非从宪法中想象的,或者从推测的缺点中得出的含糊推论。宪法的全部权力掌握在人民或人民代表手中;但是,这些推论是从人类事务的自然和必然的发展中得出的具体结论。 也许有人为了反对这点而问道:为什么常备军并未从时常烦扰古希腊一些共和国的争斗中产生呢?对这问题可以作出不同的、但是同样令人满意的回答。目前人民勤勉的习惯——一心一意追求利润,热衷于改进农业和商业——同古希腊一些共和国人民的真实情况,即全国皆兵的情况,是不一致的。由于金银和工艺品增多而大量增加的税收,以及现代的产物财政学与各国的习惯一起发生作用,使战争制度发生彻底的改革,并使不同于公民团体的训练有素的军队成为经常敌对的分不开的伴侣。 此外,由于处境关系很少受到内部侵略的国家的军事建制,同经常受到内部侵略、并且经常为此担忧的国家的军事建制,有很大不同。前一种国家的统治者,即使这样想的话,也不可能有充分的借口维持人数众多的军队,而后一种国家却必须维持那么多的军队。在前一种情况下,这些军队受命为内部防御而采取行动的情况,即便不是完全没有,至少也是罕见的。人民没有遭受军事性专政的危险。法律也没有为顾全军事需要而习惯于松弛状况。民治国家依然生气勃勃,既不腐败,也不同其他国家的原则或倾向相混淆。军队规模之小,使社会的自然力量就能胜过它。公民不习惯于指望军事力量进行保护,也不甘受其压迫,对军队既不爱也不怕。他们把军队看作是必然的灾祸,怀着妒忌的心理予以默认,并且准备反抗那种他们认为可能损害自己权利的势力。在这种情况下,军队往往帮助行政长官镇压小规模的派别活动,或偶然发生的暴动或叛乱,但是不能侵犯大规模的人民团体的联合力量。 在最后论述的那种国家里,所发生的情形完全相反。永久存在的危险,迫使政府经常准备抵御;它为了刻不容缓的防御需要,必须有足够的军队。对军队服役的不断需要,提高了军人的重要性,相应地就降低了公民的地位,军政就高于民政了。居民的土地往往成为战场,他们的权利不可避免地经常遭到侵犯,从而削弱了他们的权利观念,逐渐使人民不仅把军人看作自己的保护人,而且看作自己的长上。从这种倾向过渡到把自己当作主人,既不是遥远的事,也并不困难;但很难说服有这种想法的人勇敢或有效地抵抗由军事力量支持的篡夺行为。 大不列颠王国属于第一种。岛国的地位和强大的海军,很可以防御外国可能的侵犯,因而没有必要在国内建立人数众多的陆军了。一支充足的兵力在民兵有时间集合和编成一体以前,能迎头击败来自海上的突然入侵,被认为是全部的必需了。国家政策既没有要求,舆论也不会容忍国内编制上有大量的军队。长期以来,列入内战结果的其他种种原因,几乎没有起作用的余地。这一特别幸运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保持该国至今还享有的自由,尽管还普遍存在贪污和舞弊。假如相反,大不列颠位于大陆上,而且由于这种情况,不得不(它必然会如此)使其国内的军事建制与欧洲其他列强的军事建制共同扩张起来,那么大不列颠在今天多半会同这些列强一样成为个人专权的牺牲品。这个岛国的人民有可能——虽然并不容易——由于其他原因而遭受奴役;但是不可能被其国内通常维持的少数军队的威力所奴役。 假使我们十分明智,把联邦维持下去,我们就可以长期享受和一个岛国情况相同的利益。欧洲离我们很远。我们附近的欧洲殖民地,看来仍然会因力量悬殊而不可能给予我们任何危险的骚扰。在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庞大的军事结构来保障我们的安全了。如果我们四分五裂,而各个组成部分或者保持分裂状态,或者结成两三个邦联——这是非常可能的,那么,我们在很短时间内就会处于欧洲大陆列强的围困之中,我们的自由就会成为用以反对彼此野心和嫉妒的自卫手段的牺牲品。 这种看法并非肤浅或毫无价值,而是稳健而有分量。无论哪个党派的每一个谨慎而诚实的人,都值得予以严肃而慎重的考虑。如果这样的人严肃认真地想一想,冷静地思索一下这个有趣的看法的重要性;如果他们反复考虑这种看法的各方面,并研究其一切后果,他们就会毫不踌躇地放弃其对宪法的无关重要的反对,因为否决宪法基本上会使联邦结束。某些反对联邦的人的胡思乱想中掠过的空虚幻想,很快就会让位给各种更具体、真实和难以克服的危险了。 普布利乌斯 为《独立日报》撰写 [book_title]第九篇 (汉密尔顿) 致纽约州人民: 一个牢固的联邦,对于各州的和平与自由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是分裂和叛乱的障碍。在阅读希腊和意大利一些小共和国的历史时,对于一直使它们不安的骚动,以及使它们永远摇摆于暴政和无政府状态这两个极端之间连续不断的革命,没有恐怖和厌恶的感觉是不可能的。如果它们显示出偶然的平静,那只不过是接着而来的狂风暴雨的暂时对照。假如时常出现幸福的间歇,我们看到时还是有惋惜之感,因为想到我们眼前的愉快景色不久就会被暴乱和激烈党争的巨浪所淹没。假如在幽暗中有时放射出瞬息的光芒,当这些转瞬即逝的光彩使我们眼花缭乱时,同时也使我们悲叹,政府的弊病会使这些光辉的才能和崇高的天赋走上邪路,黯然失色,而这些产生它们的幸福土壤已经得到应有的歌颂。 专制政治的拥护者,从玷污那些共和国历史的动乱中提出论据,不仅反对共和政体的各种形式,而且反对公民自由的原则。他们污蔑一切自由政府都是与社会秩序不协调的,并且对自由政府的赞助和拥护者表示幸灾乐祸。对人类来说,幸运的是,在自由的基础上建立起来、多年来欣欣向荣的巨大组织,用少数光荣的事例就驳倒了他们的悲观诡辩。我相信,美国将是另外一些同样壮丽的大厦的广泛而坚固的基础,这些大厦将是他们的错误的同样永久的纪念物。 但是也不容否认,他们所描绘的共和政体的形式,也只是他们采用的原件的副本。如果发现这对于设计一种更完善的结构是行不通的,那么开明的自由的赞助者由于无法辩护,只得被迫放弃那种政府的奋斗目标。然而,政治学和其他大多数学科一样,已经大有进步。各种原理的效果,现在可以了解得清清楚楚,但对老年人说来,不是全不了解,就是一知半解。把权力均匀地分配到不同部门;采用立法上的平衡和约束;设立由法官组成的法院,法官在忠实履行职责的条件下才能任职;人民自己选举代表参加议会——凡此种种,完全是崭新的发现,或者是在现代趋向完善方面取得的主要进步。这些都是手段,而且是有力的手段,通过这些手段,共和政体的优点得以保留,缺点可以减少或避免。不管某些人觉得多么新奇,我敢冒昧地在有助于改善民治政府制度的各种情况以外,再提出当作反对新宪法根据的一个原则。我说的是扩大这些制度的运行范围,或者是一个州的各个方面,或者是几个小州结成一个大的邦联。后者同考虑中的事情直接有关。然而,对这一原则应用于一个州的情况加以考察,将是有益的,这一点要在其他地方予以注意。 邦联在镇压内乱,保卫各州内部的平静以及在增加各州的对外力量和安全等方面的用处,实际上并不是一种新见解。它已在不同的国家和时代得到实践,并且取得了最受称赞的政论家的承认。反对已经提出的方案,不厌其烦地引证和传播孟德斯鸠关于实行共和政体版图必须狭小的论述。但是他们似乎并不知道这个伟大人物在其作品的另一部分里所表示的意见,也未想到他们那么轻率同意的原则所产生的后果。 当孟德斯鸠提出共和国范围要小时,他心目中的标准比这些州中差不多每一个州的范围都要小得多。无论弗吉尼亚、马萨诸塞、宾夕法尼亚、纽约、北卡罗来纳或佐治亚,决不能同他所论述的典型和他在论述中应用的条件相比拟。因此,如果我们把他在这一点上的意见当作真理的标准,我们就不得不作出以下抉择:要么立刻投入君主政体的怀抱,要么把我们自己分裂成许多互相嫉妒、互相冲突和动乱的小州,成为不断冲突的不幸温床和普遍怜悯或藐视的可耻对象。某些站在这个问题的对立面的作者,似乎知道这进退两难的情况,他们甚至敢于暗示把较大的州分开是一桩令人想望的事情。这种糊涂政策,这种自暴自弃的权宜之计,通过微不足道的职位的增多,可能符合某些没有才能把自己的影响扩大到私人阴谋的狭小圈子以外的人的观点,但是决不可能增进美国人民的伟大或幸福。 如前所述,我们将在另一场合研究这个原则,所以在这里谈谈以下一点就够了:根据那位被随时强调引证的作者的意思,就是下命令减少许多联邦成员的面积,但不妨碍它们全都包括在一个联邦政府之中。这才是我们现在的讨论所关心的真正问题。 就孟德斯鸠反对一般性的各邦联合的建议而论,他明确地把联邦共和国当作扩大民众政府范围、并使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利益调和一致的手段。 他说(17) :“假如人类没有创造出一种政体,它既具有共和政体的内在优点,又具有君主政体的对外力量,那么很可能,人类早已被迫永远生活在一人统治的政体之下了。我说的政体就是联邦共和国。 “这种政府形式是一种协约。依据这种协约,几个小邦联合起来,打算建立一个更大的国家,并且同意作这个国家的成员。所以联邦共和国就是几个社会联合而产生的新社会,这个社会还可以因其他新成员的加入而扩大,直到他们的力量能够为这个联合体提供保障的程度为止。 “这种共和政体能够抵抗外来力量,可以自己维持下去而内部不致腐化。这种社会的形式能够防止一切麻烦。 “如果一个成员企图篡夺最高权力,他不可能在所有的联合起来的各邦中具有同样的权力和威信。如果他对一个邦影响太大,就会使其他各邦惊惶不安。如果他征服了一部分,那些仍旧保持自由的部分,就可能利用被他篡夺的力量以外的力量来反对他,并且在他篡夺成功以前把他打败。 “如果在联邦的某个邦里发生民众叛乱,其他各邦就能把它镇压下去。如果某一部分发生弊端,其他仍然健全的部分就能予以纠正。一个邦可能有一部分被破坏,而另一部分可能幸免;联邦可以解散,各邦则保留自己的主权。 “联邦既由小共和国组成,它便享有各共和国的内部幸福,至于对外情况,由于联合,它具有大君主国的一切优点。” 我认为大量引用这些有趣的段落是合适的,因为它们包括了赞成联邦的主要论据的通俗易懂的摘要,并且一定会有效地消除误用这部作品的其他部分而有意造成的错误印象。同时,它们与本文更直接的目的有着密切的联系,这就是说明联邦有镇压国内分裂和叛乱的趋势。 在联邦和各州的合并之间有一种与其说确切毋宁说细微的差别。前者的主要特征据说是限制其成员的集体权力的权威,而不限制组成联邦的个别成员的权威。争论者说:国民议会应该同内政的任何事情没有关系。参政权在各成员之间完全平等,也已经坚持下来,作为邦联政府的主要特征。这些见解基本上是武断的;既没有原则也没有前例予以支持。的确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这种政府通常的活动方式,是注意到差别是它们本质上所固有的;但是在大多数政府的实践上却有大量的例外,从而证明,就事例所涉及的范围来说,在这个问题上没有绝对的准则。在这次研究的过程中,将会清楚地表明,当争论的原则已经普及时,它就成了政府中无法矫正的混乱和愚蠢无能的原因了。 联邦共和国的定义,看来就是“一些社会的集合体”或者是两者或更多的邦联合为一个国家。联邦权力的范围、变化和对象,都是需要慎重对待的问题。只要其成员的独立组织不撤销,只要这种组织为了局部目的和机构上的需要而存在,虽然它会完全服从联邦的总的权力,但在事实上和理论上,它仍然是几个邦的联合或者是一个邦联。新提出的宪法,非但没有表示要撤销各州政府,而且要使州政府成为国家主权的构成部分,准许它们在参议院有直接代表,而且让它们拥有某些独有的、非常重要的主权。就这一措词的合理含义而论,这同联邦政府的思想是完全符合的。 在包括二十三个城邦或共和国的吕西亚同盟里,最大的城邦在全盟大会中有三个表决权,中等城邦有两个表决权,最小城邦有一个表决权。全盟大会有权任命各城邦的法官和行政长官。这的确是干涉它们内政的一种最巧妙的手段,因为如果有什么看来是擅自独占地方职权的事情发生,那就是任命它们自己的官员。然而孟德斯鸠在论及这种联合时说:“如果要我提供一个极好的联邦共和国的典型,那么这个典型就是吕西亚同盟。”于是我们看出,所坚持的那些差别,并不属于这位开明的民法家的考虑范围。我们从而可以得出结论说:它们是一种错误理论的新奇推论。 普布利乌斯 原载1787年11月23日,星期五,《纽约邮报》 [book_title]第十篇 (麦迪逊) 致纽约州人民: 在一个组织良好的联邦能够保证的许多利益中,再也没有比制止和控制狂热分裂的趋势值得更正确地加以发挥了。平民政府的赞助者,从未感到对平民政府的性质和命运的担忧会有他仔细考虑其危险弊病的倾向时那样严重。因此,他对于能恰当地矫正这种弊病而不违反他所遵循的原则的任何计划,不会不给予应有的评价。不安定,不公正和带进国民会议里的混乱状态,事实上是使平民政府处处腐败的不治之症;而这些情况始终是自由的敌人赖以进行最为华而不实的雄辩的特别喜爱和效果最好的题目。美国宪法对古今民主典型所作的宝贵改进,并不值得过多地赞颂,但如果硬说宪法像人们所期望的那样有效地排除了这方面的危险,那也是不公正的偏颇。到处可以听到我们最关心而善良的公民以及拥护公众信用和私人信用、公众自由和个人自由的人们抱怨说:我们的政府太不稳定,在敌对党派的冲突中不顾公益,决定措施过于频繁,不是根据公正的准则和小党派的权利,而是根据有利害关系的占压倒多数的超级势力。无论我们多么热切希望这些抱怨毫无根据,但是已知事实的证据,不容我们否认,这些抱怨在某种程度上是正确的。的确,在认真检查我们的情况时会发现,我们遭受的某些痛苦,曾被错误地归咎于政府的工作;但同时也会发现,其他原因也不能单独说明我们许多最大的不幸,特别是不能说明普遍的、日益增长的对公共义务的不信任和对私人权利的忧虑,从大陆的一端到另一端,均有这种反应。这一切即使不完全是,也主要是党争精神用来败坏我们公共管理的那种不稳定和不公正的影响。 我理解,党争就是一些公民,不论是全体公民中的多数或少数,团结在一起,被某种共同情感或利益所驱使,反对其他公民的权利,或者反对社会的永久的和集体利益。 消除党争危害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消除其原因,另一种是控制其影响。 消除党争原因还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消除其存在所必不可少的自由;另一种是给予每个公民同样的主张、同样的热情和同样的利益。 关于第一种纠正方法,再没有什么比这样一种说法更确切了:它比这种弊病本身更坏。自由于党争,如同空气于火,是一种离开它就会立刻窒息的养料。但是因为自由会助长党争而废除政治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由,这同因为空气给火以破坏力而希望消灭动物生命必不可少的空气是同样的愚蠢。 第二种办法是做不到的,如同第一种办法是愚蠢的一样。只要人类的理智继续发生错误,而且人们可以自由运用理智,就会形成不同意见。只要人们的理智和自爱之间存在联系,他们的意见和情感就会相互影响,前者就会成为后者依附的目标。人的才能是多种多样的,因而就有财产权的产生,这种多样性对于达到利益一致来说,不亚于一种无法排除的障碍。保护这些才能,是政府的首要目的。由于保护了获取财产的各种不同才能,立刻就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和各种各样的财产占有情况;而由于这一切对各财产所有人的感情和见解的影响,从而使社会划分成不同利益集团和党派。 党争的潜在原因,就这样深植于人性之中;我们看到这些原因到处根据人类社会的不同情况造成不同程度的行动。热心于有关宗教和政体的不同意见,以及其他许多理论和实践上的见解,依附于各种野心勃勃、争权夺利的领袖或依附于其财产使人们感觉兴趣的人,相继把人们分为各种党派,煽动他们彼此仇恨,使他们更有意于触怒和压迫对方,而无意为公益而合作。人类互相仇恨的倾向是如此强烈,以致在没有充分机会表现出来时,最琐碎、最怪诞的差别就足以激起他们不友善的情感和最强烈的冲突。但是造成党争的最普遍而持久的原因,是财产分配的不同和不平等。有产者和无产者在社会上总会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债权人和债务人也有同样的区别。土地占有者集团、制造业集团、商人集团、金融业集团和许多较小的集团,在文明国家里必然会形成,从而使他们划分为不同的阶级,受到不同情感和见解的支配。管理这各种各样、又互不相容的利益集团,是现代立法的主要任务,并且把党派精神和党争带入政府的必要的和日常的活动中去。 没有一个人被准许审理他自己的案件,因为他的利益肯定会使他的判断发生偏差,而且也可能败坏他的正直为人。由于同样理由,不,由于更充分的理由,人的团体不宜于同时既做法官又做当事人。然而许多最重要的立法案件,难道不是那么多的司法判决,不过不是同个别人的权利有关,而是同庞大的公民团体的权利有关吗?而各种不同的立法者,还不是他们所决定的法案的辩护者和当事人吗?曾经有人提过一条有关私人债务的法律吗?这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各为一方的问题。法官应当在他们之间掌握平衡。然而政党本身是,而且必然是法官;人数最多的党派,或者换句话说,最有力量的党派当然会占优势。本国工业是否需要以及在何种程度上通过限制外国工业而得到鼓励?这是土地占有者阶级和制造业阶级会采取不同决定的问题,可能两者都不会专门关心正义和公益问题。对各种财产征税的分配,是一条看来需要极其公平的法令,然而恐怕没有一条法令能为居于统治地位的党派提供更大的机会和诱惑来践踏正义的准则了。它们每使处于劣势的派别多负担一个先令,就给他们自己的腰包里节省一个先令。 开明的政治家能够调整这些不一致的利益,使之有利于公共福利,这种说法是徒劳的。开明政治家不会经常执掌大权。在许多情况下,如果不作间接和长远的考虑,根本也不能作出这样的调整,而那种长远的考虑也很难胜过一个党派不顾另一党派的权力或全体人民的福利而争取眼前利益的打算。 我们的结论是,党争的原因不能排除,只有用控制其结果的方法才能求得解决。 如果党争所包括的人不是多数,可用共和政体的原则来求得解决,这就是使多数人用正规投票的方法来击败其阴险的企图。党争能妨碍行政管理,能震撼社会,但不能在宪法的形式下进行,并掩饰其激烈的情况。另一方面,当党争包括大多数人在内时,民众政府的机构能使他们把公益和其他公民的权利当作占统治地位的感情或利益而作出牺牲。因此,我们所要探究的重大题目就是,保护公益和私人权利免遭这种党争的威胁,同时保持民众政府的精神和形式。让我补充说,这是使这种形式的政府摆脱长期受到的耻辱最为迫切需要的东西,从而能使这种政府为人们尊重和采用。 用什么方法才能达到这个目的呢?显然只能用两个方法当中的一个。要么必须防止大多数人同时存在同样的情感或利益,要么必须使具有同样情感或利益的大多数人由于他们的人数和当地情况不能同心协力实现损害他人的阴谋。如果冲动和机会巧合,我们深知,无论道德或宗教的动机都不能作为适当控制的依据。在个别人的不义和暴力行为上,找不到道德和宗教的动机,而随着人数的增多,它们的效果就相应地减少,也就是说,按照效果需要的程度而变化。 这样来看问题,可以得出结论说:一种纯粹的民主政体——这里我指的是由少数公民亲自组织和管理政府的社会——不能制止派别斗争的危害。几乎在每一种情况下,整体中的大多数人会感到有共同的情感或利益。联络和结合是政府形式本身的产物;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止牺牲弱小党派或可憎的个人的动机。因此,这种民主政体就成了动乱和争论的图景,同个人安全或财产权是不相容的,往往由于暴亡而夭折。赞成这种政府的理论政治家错误地认为,如果使人类在政治权利上完全平等,同时他们就能在财产、意见和情感上完全平等。 共和政体,我是指采用代议制的政体而言,情形就不同了,它能保证我们正在寻求的矫正工作。让我们来研究一下它和纯粹的民主政体的差别,我们就能理解矫正的性质以及它必然会从联邦得到的功效。 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两大区别是:第一,后者的政府委托给由其余公民选举出来的少数公民;第二,后者所能管辖的公民人数较多,国土范围也较大。 第一个区别的结果,一方面是通过某个选定的公民团体,使公众意见得到提炼和扩大,因为公民的智慧最能辨别国家的真正利益,而他们的爱国心和对正义的热爱似乎不会为暂时的或局部的考虑而牺牲国家。在这样的限制下,很可能发生下述情形:由人民代表发出的公众呼声,要比人民自己为此集会,和亲自提出意见更能符合公共利益。另一方面,结果也可以适得其反。捣乱成性的人、本位主义者或别有用心的人,可能用阴谋、贿赂以及其他方法首先取得参政权,然后背叛人民的利益。结果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对于选举公共福利的适当保护人来说,是小共和国好呢还是大共和国好;从以下两个明显的理由可以清楚地决定是后者较好。 首先,应该指出,共和国无论多小,为了防止少数人的结党图谋,代表必须达到一定数目;同时,共和国无论多大,为了防止人数过多的混乱,代表必须限于一定数目。因此,在这两种情况下,代表人数并不同两个共和国的选民人数成比例,在小共和国所占的比例就大一些。结果是,如果大共和国里的合适人选的比例并不小于小共和国,那么前者将有较大的选择机会,从而就有较大可能作适当的选择。 其次,由于选举每一个代表的公民人数,大共和国要比小共和国多,所以不足取的候选人就更难于成功地采用在选举中常常采用的不道德手腕;同时由于人民的选举比较自由,选票也就更能集中于德高望重的人的身上。 必须承认,在这种情况下,如同在其他许多情况下一样,折中看来,两者都有麻烦之处。如果把选举人的数目增加得太多,会使代表很不熟悉他们当地的一切情况和次要利益;如果把选举人数减得太多,会使代表不适当地关注这一切,而很少了解和追求重大的全国性目标。在这方面,联邦宪法使两者恰当地结合起来,把重大的集体利益托付给全国的和地方的特别是州的立法机关。 另一个区别是,共和政府能比民主政府管辖更为众多的公民和更为辽阔的国土;主要就是这种情况,使前者的派别联合没有后者那么可怕。社会愈小,组成不同党派和利益集团的可能性就愈少;不同的党派和利益集团愈少,发现同一党派占有多数的情况就愈多;而组成多数的人数愈少,他们所处的范围就愈小,他们就更容易结合起来,执行他们的压迫人民的计划。把范围扩大,就可包罗种类更多的党派和利益集团;全体中的多数有侵犯其他公民权利的共同动机可能性也就少了;换句话说,即使存在这样一种共同动机,所有具有同感的人也比较难于显示自己的力量,并且彼此一致地采取行动。除了其他障碍以外,可以指出,即使意识到不正当的或卑鄙的目的,相互交往也往往由于需要赞同的人数相应地不信任而受到阻挠。 因此,很清楚,共和政体在控制党争影响方面优于民主政体之处,同样也是大共和国胜于小共和国之处,也就是联邦优于组成联邦的各州之处。优点不是在于能选拔见解高明、道德高尚,因此使他们能超出局部偏见和不公正的计划的代表吗?不能否认,联邦的代表最可能具有这些必要的才能。优点是否在于党派的种类较多,能更好地防止一个党派在数量上超过其他党派而且压迫它们呢?同样,在联邦内组成的种类更多的党派,加强了这方面的保证。总之,优点不是在于给不讲正义和图谋私利的多数人以更大的障碍,反对他们协调一致,完成其秘而不宣的愿望吗?这里又是联邦的辽阔广大提供了最明显的便利。 党派领袖的势力,可能在他们各自的州里燃起烽火,但是不能使它蔓延到其他各州。一个教派可能变为邦联某一部分的政治派别;但是散布在邦联四面八方的各种教派,必然会保护全国议会不受来自那里的任何威胁。对纸币、对取消债务、对平均分配财产、或者对任何其他不适当的或邪恶的目的的渴望,比较容易传遍联邦的某一成员,而不容易传遍整个联邦;正如这样的弊病更可能传遍某一个县或地区,而不容易传遍全州一样。 因此,我们发现,在联邦的范围和适当结构里,共和政体能够医治共和政府最易发生的弊病,根据我们赞成共和政体,并以此自豪的程度,我们应该以相应的热情拥护联邦党人的精神,并支持他们的人格。 普布利乌斯 为《独立日报》撰写 [book_title]第十一篇 (汉密尔顿) 致纽约州人民: 联邦的重要性,从商业方面来看,是很少持有异议的论点之一,而且在实际上得到对这个问题有所了解的人的最普遍的同意。无论同外国交往或相互来往,这个论点都是适用的。 有种种迹象使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推测:美国商业特征所表现的冒险精神,已经使欧洲的几个海上强国感到不安了。它们似乎对我们在运输业方面造成的太多干扰感到忧虑,而运输业却是它们航海业的支柱和它们的海军力量的基础。几个在美洲有殖民地的国家,担忧地期待着我国可能发生的变化。它们预见到,自己在美洲的领地由于邻近美国而可能遭受威胁的危险;美国有建立一支强大海军所必需的一切,而且拥有一切手段。这种想法自然会表示需要鼓励我们分裂并且尽可能阻止我们独立地从事积极的贸易的政策。这样就能符合以下三项目的:阻止我们干扰他们的航海事业,独占我们的贸易利益,剪掉我们的翅膀,使我们无法飞到危险的高度。如果不是谨慎阻止我详细说明,不难根据事实把这项政策的制定追溯到内阁部长们的身上。 如果我们继续联合在一起,我们就能抵制一种在各方面对我们的繁荣非常不利的政策。我们可以利用全国各州同时实行的限制性条例,迫使各国为取得我国市场的特权而互相竞争。凡是能够理解下面两点的人,决不会认为这个主张是幻想:其一是,三百万人(并且还在迅速增长,大部分地方专务农业,而且由于地区条件,看来会继续务农)的市场对任何工业国的重要性;其二是,这样一个国家用本国船只直接运输和用别国船只间接运送其产物往返美国,对于该国的贸易和航海业是有极大区别的。例如,假定我们美国有一个政府,能把大不列颠(我们目前同它没有通商条约)赶出我们所有的港口;这个措施对它的政策可能起什么作用呢?难道它不能使我们为在该国领土上取得最有价值和最广泛的商业优惠而进行最有成功希望的谈判吗?当这些问题在其他场合提出时,得到的答复貌似有理,但并不可靠或令人满意。有人说,我们这方面的禁令,不会使大不列颠的制度产生变化,因为它能通过荷兰人同我们进行贸易,荷兰人将是英国供应我们市场所需商品的直接顾客和付款人。但是大不列颠的航海业在这种贸易中难道不会因丧失自运货物的重要利益而遭到很大的损失吗?难道其主要利益不会被荷兰人从中截取,作为他们的代理人和冒险的补偿么?难道只是运输机会会有相当大的减少吗?由于增加我们市场上的英国商品价格,并将这一部分有趣的大不列颠商业转让给别人经营,那么这种迂回曲折的交往不是助长了其他国家的竞争吗? 慎重考虑这些问题所涉及的事情,可以证实如下信念:这一情况对大不列颠的真正不利,加上国内大多数人偏爱对美国的贸易,再加上西印度群岛的不断要求,就会使她目前的制度松弛,并且使我们享有西印度群岛以及其他各地市场上的特权,我们的贸易因此可以取得最实际的利益。这一论点来自大不列颠政府,不可能设想在我们的市场上没有同样的免税,因此可能对其他各国的管理发生相应的影响,它们不想看到自己完全被排挤在我们的贸易之外。 影响欧洲各国在这方面对我们的态度的另一个方法,来自建立一支联邦海军。毫无疑问,只要联邦在一个有效率的政府下面继续存在下去,不要很久,我们就有能力建立一支海军,这支海军即使不能同海上强国的海军竞争,至少在放到敌对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天平上时也有相当的分量。这在有关西印度群岛的战斗中尤其如此。舰队中的几艘军舰,及时地派去增援某一方,往往足以决定一次战役的命运,该战役的结果可以造成极其重大的影响。从这方面看,我们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如果在这种考虑以外,我们还考虑到从本国运出的物品在西印度群岛作战时的用处,可以很容易地看出非常有利的形势能使我们在争取商业特权的谈判中居于优势。不仅要确定我们的友谊代价,而且还要确定我们的中立代价。我们只要坚定地依靠联邦,不久就可以指望成为欧洲各国在美洲的仲裁者,并且能够依据我们的利益来左右欧洲各国在美洲的竞争的胜负。 如果与此良好情况相反,我们将发现各地方的对抗会使它们互相牵制,并且会破坏大自然在我们这个地区为我们提供的一切迷人的有利条件。我们的商业处于一种微不足道的情况,会成为互相作战国家粗暴干涉的牺牲品;它们什么也不怕我们,一遇机会就会毫无顾忌地或毫无怜悯地掠夺我们的财产以供应他们的需要。中立的权利只有在有足够的力量进行保卫时才会受到尊重。一个衰弱而卑下的国家,连中立的权利都会丧失殆尽。 在一个生气勃勃的全国政府下面,国家的自然力量和资源都导向共同的利益,能够挫败欧洲各国因妒忌而联合起来阻止我们发展的图谋。这种情况由于指出了这种联合不可能成功,因而还能消除联合的动机。于是活跃的贸易,大规模的航海事业和蓬勃发展的海军,将是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必然产物。对于小政客们企图控制或改变不可抗拒和无法改变的自然进程的小小伎俩,我们可以置之不顾。 但是在不联合的情况下,这些结合可能存在,并且能够成功地起作用。海运国家有力量利用我们各方面的无能,来规定我们政治上存在的条件。由于他们都有意运输我们的货物,更希望阻止我们运输他们的货物,所以他们多半会联合起来用实际上造成破坏的方式来扰乱我们的航海事业,而且限制我们只能从事依赖外国船只的进出口贸易。于是我们只好满足于我们商品的第一个价格,眼看我们的贸易利润被夺走,我们的敌人和迫害者因而发财致富。表明美国商人和航海家天禀的那种举世无双的进取心本身就是国家财富的取之不尽的来源。这种进取心会受到压制和丧失,贫困和耻辱就会在一个利用智慧就能受到全世界羡慕和妒忌的国度里蔓延出来。 对美国的贸易来说,一些非常重要的权利,也就是联邦的权利——我指的是渔业,西部湖泊的航运和密西西比河的航运。邦联的瓦解,会产生有关这些权利将来存在的一些棘手问题,比较强大的伙伴的自身利益必然会使这些问题的解决对我们不利。西班牙对密西西比河的处理,无须加以说明。法国和大不列颠在渔业上同我们有关系,他们认为渔业对他们的航海业是非常重要的。他们当然不会长期地对经验已经证明为我们在这一有价值的贸易部门中占有的明显优势漠不关心,而且由于这种优势我们就能够在他们自己的市场上低价出售商品。他们打算把这样危险的竞争者从名单上除去,难道还有比这更加合乎自然的事情吗? 不应该把这方面的贸易看作局部利益。一切航海的州都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参加而且是有利可图的;在扩大商业资本的情况下也会这样做的。这种贸易作为海员的培养所,现在已经是,或者到了各州的航海原则更加相似的时候,就会成为普遍的手段了。对于建立海军来说,这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建立海军这一伟大的全国目标来说,联邦将在各方面作出贡献。每一个组织的生长和发展都是同集中用于创立并维持该组织的资财数量成比例的。建立合众国的海军这一目标,由于它能利用全国的资源,要比任何一个州建立海军或部分邦联建立海军能更快地达到,因为后二者只能利用部分的资源。的确,联邦美国的各部分,对于这个重要组织各有其特殊的有利条件。更靠南部的几个州,生产较多的柏油、沥青、松脂精这几种海军必需品。这些州生产的建造军舰用的木材,质地也比较坚固耐久。组成海军的军舰,如果主要用南部木材来建造,其耐久性的差别,无论从海军力量或国家节约的角度来看,都是非常重要的。南部和中部的某些州产铁较多,质量也较好。大部分海员必须从人口密集的北部去招募。对外贸易或海上贸易需要海军保护,正如这种贸易能助长海军的繁荣一样,无须特别阐明。 各州之间毫无限制的来往,通过各自产品的交换,能促进各自贸易的发展,交换的产品不仅相互要供应国内的需要,而且还要出口到国外市场上去。各地商业的血脉将得到补充,并且从各地商品的自由流通中得到更多的力量和动力。由于各州产品的不同,商业企业的范围将要广大得多。当某一州的主要产品因歉收或毫无收获而失败时,它可以求助另一州的主要产品来接济。出口商品的多样性,和其价值的多样性一样,能够促进对外贸易活动。由于商业上的竞争和市场的波动,用特定价值的大量物品进行对外贸易,要比用同样价值的少量物品进行贸易的条件好得多。特殊商品在某些时期可能需要很多,可是在其他时期却没有销路。但是,如果商品种类繁多,不至于发生在同一个时间完全处于滞销状态,因此商人的买卖就不大可能遇到任何大的障碍或停滞。投机商人会立刻体会到这些论点的说服力,而且也会承认合众国商业的总盈余有希望比不联合或部分联合的十三州的商业总盈余搞得更多。 也许有人对这个问题会作出这样的回答,不论各州是否联合,各州之间仍然会有密切的来往,这种来往能达到同样目的。但是由于许许多多的原因,这种来往会受到束缚、阻碍和限制。这几篇论文曾对这些原因作过详细说明。商业利益的一致,和政治利益的一致一样,只能通过统一的政府才能达到。 这个问题还可以从另外几个鲜明而生动的观点来加以研究。但是这些观点会把我们远远引到未来的领域,而且会牵涉到一些不适于在报刊上讨论的问题。我简单地说:我们的地位要求我们,我们的利益也促使我们要在美国事务的制度上力争上游。全世界可以在政治上和地理上划分为四部分,各部分都有独特的利益。对其他三部分来说,不幸的是,欧洲借助于自己的军队和谈判,借助于武力和欺骗,已在不同程度上对其他三部分施展统治。非洲、亚洲和美洲相继感到欧洲的统治。欧洲长期保持的优势,诱使它想自诩为全世界的主人,而且认为其余的人类都是为它的利益而创造的。作为渊博的哲学家而受人称赞的人,曾直截了当地把一种天然的优越性归于自己的居民,而且郑重声明:一切动物,包括人类在内,在美洲是会退化的,就是狗,只要在我们的空气中呼吸一会儿,也就不会叫了(18) 。事实是长期支持欧洲人这种妄自尊大的借口的。维护人类的荣誉,教育那个傲慢的弟兄谦虚一点,就是我们的事情了。联邦会使我们做到这一点。不联合会给它的胜利增加新的牺牲品。但愿美国人不屑于做大欧洲的工具!但愿十三州结成一个牢不可破的联邦,同心协力建立起伟大的美国制度,不受大西洋彼岸的一切势力或影响的支配,并且还能提出新旧世界交往的条件! 普布利乌斯 原载1787年11月27日,星期二,《纽约邮报》 [book_title]第十二篇 (汉密尔顿) 致纽约州人民: 联邦对各州商业繁荣的效果业已详述,我们现在要研究的题目是联邦对增加岁入的裨益。 目前,所有的开明政治家都看出并承认,商业的繁荣是国家财富的最有效和最丰富的来源,因而成为他们政治上关注的主要对象。由于报酬手段的增多和促进人们贪婪和冒险的心爱物品——贵重金属的采用和流通,商业繁荣有助于活跃和刺激工业系统,使之更加活跃和兴旺地运行。孜孜谋利的商人,劳苦的农民,勤勉的技工和积极活动的工厂主——各阶层的人都日益高兴地热切期待着对他们辛苦工作的这种令人愉快的酬报。农业和商业之间的那个时常引起争论的问题,根据无可置疑的经验已经得到解决,从而制止了两者之间一度存在的对抗;使双方的同情者均感满意的是:这种解决证明,双方的利益是密切融合并且交织在一起的。在不同的国家里都可以看到,土地价格随着商业繁荣而提高的情形。怎么不会是这样呢?为大地产品取得更加畅通的出路,对土地的开发提供新的刺激,这难道不是增加一个州的货币数量的最有效的手段么?——总之,各种形式的劳动和工业的忠实仆役,难道不使源源不绝地生产他们加工的绝大部分物品的大地增值吗?令人惊奇的是,如此简单的真理也会有人反对。这是大量证据中的一个,它证明:不恰当的妒忌,或过于抽象的概念和过于细致的推理,是多么容易使人背离合乎情理而又令人信服的最平常的真理。 一个国家的纳税能力,必须经常在很大程度上同该国的货币流通额和货币流通速度成比例。既然商业有助于达到这两个目的,它一定使纳税更加便利,并且促进国库的必要收入。德国皇帝的世袭领地包括面积广大、人口稠密的肥沃的可耕地,而且大部分位于气候温暖的富饶地带。在这些领地的某些地方,还能发现欧洲最好的金矿和银矿。然而,由于对商业力量缺乏鼓励,皇帝的岁入微不足道。他有好几次为了保存自己的重要利益不得不向别国借债,而且无法依靠自己的财力来维持一次长期的或持续的战争。 但是不只是从问题的这一方面来看,成立联邦将有利于税收。从另外几个观点来看,成立联邦的影响会显得更加直接更有决定性作用。从我国的情况、从人民的习惯、从我们在这一点上已有的经验来看,很明显,用征收直接税的办法来筹集巨款是行不通的。增加征税法收不到效果;试图用新方法征税,也是徒劳,公众的期望同样落空,各州的财库依然空虚。民主政府所固有的民主管理制度,再加上由于贸易萧条零落而出现的资金缺乏,使迄今为止的每一次大规模征税尝试均遭失败,终于使各种立法机关认识到,作这种尝试是愚蠢的。 凡是熟悉其他各国发生的情况的人,没有人会对这种情况感到惊讶。在大不列颠那样富裕的国家里,向超级富豪征收直接税,一定比在美国更容易接受,并且由于政府的力量强大,也比在美国切实可行;然而国家岁入的绝大部分却来源于间接税、关税和消费税。进口商品的关税构成后一种税收的很大一部分。 在美国,显然我们在一个长时期内必须主要依靠这几种税作为岁入的财源。在美国的大多数地方,必须把消费税限制于狭小的范围内。人民的天性难以容忍消费税法那种寻根究底和专横强制的精神。另一方面,如果用不受欢迎的方式对农民的房屋和田产征税,农民不会慨然解囊,而会斤斤计较。而且动产又是很不稳定和不易看见的一种资财,除用无法觉察的消费税以外,别无他法可以采用。 如果这些说法有点根据,那么最有利于增加和扩大这个宝贵财源的事态,必须最好地适合我们的政治利益。毋庸置疑,这种事态必须以成立整个联邦为基础。正因为成立有利于商业,所以同样也有助于增加来自商业的税收。正因为成立联邦能使税收规则更为简化和有效,所以同样也能达到税率相同而税收增多并且使政府有权增加税率而不影响商业等目的。 各州的有关状况,各州间相互交叉的河流和冲刷海岸的河湾的数目,各方面交通的便利,语言和风俗的类似,相互交往的习惯——凡此种种都会使各州间的非法贸易成为没有什么困难的事情,并且保证经常逃避彼此的通商条令。由于互相嫉妒,各州或各邦联就需要用降低税率的办法来避免那种贸易的诱惑。我们各州政府的性质,在长时期内不允许采用欧洲各国用以防范从水陆两方面进入各国的严密预防办法;即使在那些国家里,这些办法也不足以遏制贪婪的冒险计谋。 在法国,经常雇佣一批巡逻队(他们是这样称呼的),以维护财政法令,不让走私商钻空子。纳卡先生估计这些巡逻队的人数在两万以上。这表明:在有内陆来往的地方,要防止那种贸易是非常困难的,而且明确地认为,如果美国各州不联合,各州的相互关系就像法国与其邻国的关系一样,美国的税收就会遇到种种不便。巡逻队必须具备的那种专横的和令人烦恼的权力,在一个自由国家里是不能容忍的。 如果相反,各州之上只有一个政府,那么,就我们商业的主要部分而言,就只有大西洋沿岸这一边需要守卫了。直接从外国驶来、载有贵重货物的商船,很少敢于冒着复杂和严重的危险,试图在进入港口以前卸货。他们不得不提防沿岸的危险,以及到达最后目的地前后被发觉的危险。普通程度的警戒,就能够防止任何严重违犯税收权利的情况。在我们的港口适当地驻扎几艘武装船只,就能够以少量开支有效地维护法律。政府既然对防止各地犯法行为同样关心,那么各州将对政府的措施将采取合作态度,这样会产生一种强大趋势来使这些措施行之有效。在这方面,我们应当通过联邦来保持大自然提供我们的一种便利,这种便利会因各州不联合而丧失。合众国远离欧洲,同愿意和我们有大量对外贸易联系的所有其他地方也有相当距离。从他们那里到我们这里的路程,要像法国和大不列颠或其他邻近国家海岸之间的来往那样,在数小时内或一夜之间走完,是办不到的。这可以很好地防御同外国直接走私,但是通过一个州来对另一个州进行迂回走私,是容易的而且也安全。从国外直接进口,利用内陆交通的更多便利,通过邻州根据时间和机会,小宗地间接进口,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对于每个有辨别能力的人来说,一定是一目了然的。 因此,很明显,一个全国政府能够以极少费用进一步扩大进口税,这同各州单独地、或局部邦联所能做到的,简直不能相提并论。至今,我认为,我可以有把握地说,这种关税在任何一州都没有超过百分之三的平均数。在法国,这种关税估计大约为百分之十五,在大不列颠则超过这个比例。(19) 在我国,将这种税款至少增加到目前总数的三倍,看来是没有问题的。根据联邦的规定,单是烧酒一项,就可以提供相当多的税收。根据本州的进口比率输入合众国的酒类总额估计为四百万加仑;每加仑以一先令计算,就能提供二十万英镑的税收。这种商品是负担得起这个税率的;如果这种税率会减少烧酒的消费量,那么这种结果将同样有利于农业、经济、道德和社会健康。也许,再没有一种东西会像烧酒那样为国家造成这样大的浪费了。 如果我们不能充分利用所讨论的财源,后果将会如何呢?一个国家没有税收是不能长期存在的。如果没有这个重要的支柱,它就一定会丧失独立,降到一个省份的地位。没有一个政府会选择这条绝路。因此,无论如何税收是非有不可的。在我国,如果税收的主要部分不是来自商业,它就必然会大大加重土地的负担。前面已经指出,消费税就其真正意义来说,太不得人心,所以不能大量利用这种征税方式。的确,在那些完全从事农业的州里,适合征收消费税的物品也不够多,不可能用此种方式得到大量收入。动产(前面已经讲过),由于难于查究,除了征收消费税以外,是不能用任何其他方法大量征收的。在人口众多的城市里,也许还能对动产进行估计,从而给个人造成苦恼,但对国家并没有很大的好处。不过在这些领域以外,动产在很大程度上一定会逃过征税人员的眼和手。然而,由于国家的需要总得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得到满足,其他财源的缺乏必定会把公共负担的主要重量加在土地所有人的身上。另一方面,由于政府的需要永远得不到充分供给,除非所有财源都对政府的需要开放,在这样困难情况下的社会财政,是不能同政府的威望或安全相适应的。因此,我们不会得到国库充足的安慰,并以此补偿从事土地开发的那个可贵的公民阶层的苦恼。而公私双方同遭不幸;对导致不联合的那些建议的迷恋,将共同感到悔恨。 普布利乌斯 为《独立日报》撰写 [book_title]第十三篇 (汉密尔顿) 致纽约州人民: 作为税收问题的继续,我们可以适当地考虑节约问题。从一件事上节约下来的金钱,可以有益地应用到另一件事上,而人民的荷包里就可少掏出这么多的钱。如果各州联合于一个政府下面,那么全国只要负担一份公务人员的薪金;如果各州分为几个邦联,就需要负担许多份不同的公务员薪金,而且其中的每一份,就主要部门而论,范围与全国政府所需要的同样广大。把各州分为十三个各不相关的独立国,是一个过于奢想的计划,而且充满危险,不会有许多人拥护。那些考虑肢解这个国家的人们的意见,一般倾向于组成三个邦联——一个包括北部四州,另一个包括中部四州,第三个包括南部五州。组成更多邦联的可能性是很小的。按照这样的分配,每个邦联所包括的领土面积就大于大不列颠。没有一个见多识广的人会认为,这样一个邦联的事务,可以由一个在组织机构方面没有制宪会议提出的那么广泛的政府来适当地进行管理。当一个州的面积达到一定大小时,它对政府能力和管理方式的需要,和一个大得多的州是一样的。这种意见不可能精确地予以证明,因为没有一个尺度可以用来衡量管理一定人数的政府必需的统治权的分量。但是当我们想到大不列颠岛,面积大小同每个设想的邦联差不多,大约包括八百万人,当我们考虑到,把这么庞大的一个社会上的热情引向公益事业需要多少权力时,我们就没有理由怀疑,同样一份权力在人数多得多的社会里执行同样的任务是绰绰有余的。统治权,如果组织适当、运用适当,就能够把它的力量发挥到很大的限度;而且通过对其从属机构的适当安排,在某种意义上能在一个大国的各个部分得到扩大。 假定可能由各州划分成的每个邦联需要一个没有人们提议的那样庞大的政府,那么这一假定可以用另一假定来充实。这一假定比用三个邦联代替一个总的联邦的可能性更大。如果我们结合各州的习惯和偏见,专心注意地理上和商业上的考虑,就可以使我们得出如下结论:在分裂的情况下,各州会非常自然地联合在两个政府下面。东部四州,由于形成全国同情和全国性密切联系的那些原因,一定会联合起来。纽约州由于它所处的地位,决不会愚蠢到用反对得不到支持的软弱侧面来对抗那个邦联的压力。另外还有其他明显的理由会促使它加入那个邦联。新泽西州作为反对这个仍然比较强大的邦联边界是太小了,这个州加入这个邦联似乎也没有什么障碍。甚至宾夕法尼亚州也有加入北部联盟的强烈动机。以自己的航运业为基础进行积极的对外贸易,是它的真正政策,而且是符合其公民的意见和性格的。地位更靠南部的各州,由于情况不同,也许对鼓励航海不感多大兴趣。他们也许喜欢这样的制度:一切国家都可无限制地成为他们商品的运送者和购买者。宾夕法尼亚州也许不想在一种与自己的政策相反的联系中破坏自己的利益。既然该州必然要成为边疆,它会认为最安全的是使自己无掩蔽的一面与其朝着力量较大的北部邦联,不如朝着力量较弱的南部邦联。这样会使它有最好的机会避免成为美国的佛兰德。无论宾夕法尼亚州的决定如何,如果北部邦联包括新泽西州在内,该州的南面不像会有一个以上的邦联。 十三个州要比一半、三分之一或任何小于十三个数目的州能更好地维持一个全国政府,再也没有比这更清楚的事了。这个意见在排除对现有计划的反对方面一定有很大的影响,这个计划是以消费原则为基础的。这种反对意见,如果我们仔细加以研究,在各方面都是站不住脚的。 如果除了考虑到好几份公务员薪金以外,我们还要考虑为了警卫各邦联间的内陆交通,防止非法贸易而必须雇用的人数,这些人由于税收的需要,迟早会产生的。如果我们还考虑到由各州划分而成的各国之间的猜忌和冲突所不可避免地产生的军事机构,我们将会清楚地发现,分裂对于经济的危害,不亚于对于各部分的安定、商业、税收和自由的危害。 普布利乌斯 原载1787年11月30日,星期五,《纽约邮报》 [book_title]第十四篇 (麦迪逊) 致纽约州人民: 我们已经知道联邦的必要性,因为它是防御外来危险的堡垒,是我们的和平保卫者,是我们的商业和其他公益的保护者;只有联邦才能代替破坏旧世界自由的军事机构,才能适当地医治党争的弊病,这种弊病证明对其他民主政府是致命的,而且在我们自己的政府中也已显出严重征候。在我们探究的这个部门之内,还有一个反对意见需要注意,这种反对意见是由于联邦的范围太大而产生的。就这个问题表示一些意见是比较合适的,因为我们看到,新宪法的反对者为了利用想象中的困难来弥补他们努力寻找而又无法找到的牢靠的反对理由,就利用了对于共和政府在实践方面的流行偏见。 把共和政府只限于一个狭小区域的错误看法,在以前几篇论文中已经予以阐明和驳斥。我只在这里说明,这种错误看法的产生和传布,似乎主要由于把共和政体和民主政体混淆起来,并且把根据后者的性质得出的推论应用于前者。两种政体的真正区别已在前面论及。在民主政体下,人民会合在一起,亲自管理政府;在共和政府下,他们通过代表和代理人组织和管理政府。所以,民主政体将限于一个小小的地区,共和政体能扩展到一个大的地区。 除了这种偶然产生的错误以外,还有一些名作家的伎俩,他们的作品在形成现代政见的标准方面有很大分量。作为君主专制政体或君主立宪政体的人民,他们竭力设法夸大这些政体的优点或掩饰其弊病,把它们同共和政体的弊病和缺点进行比较,并举出古代希腊和现代意大利的骚乱的民主政体作为后者的标本。由于名称的混淆,很容易把只能应用于民主政体的评论转用于共和政体;其中就有这样的评论:共和政体只能在生活于小范围国土上的少数居民中建立起来。 这样的谬误很少为人们察觉,因为古代大多数民众政府属于民主政体的类型;即使在代议制的创始地现代欧洲,也看不到一个完全民主、同时完全建立在这一原则基础上的政府实例。如果欧洲有在政府中发现这种伟大的机械动力的功劳,那么通过能把这个最大的政治团体的意志集中起来的简单机构,并且把它的力量引向公益所需要的任何目标,那么,美国就有权要求这样的功劳:它把这种发现变成了范围广大的纯粹共和政体的基础。可叹的是,任何公民都希望剥夺美国的另外的功劳,也就是在建立目前正在考虑的广泛制度方面发挥其充分效用的那种功劳。 由于民主政体的自然范围是从中心点到达这样的距离:它正好使最远的公民能因公务需要而经常集合,包括的人数不超过能参加那些公务活动的人数;所以,共和政体的自然范围,就是从中心点到达刚好使代表能因管理公务需要而集合的距离。能够说合众国的范围超过了这个距离吗?大西洋沿岸是美国最长的一边,十三年来,各州代表几乎不断地集合,距离最远的各州议员并没有由于比国会附近各州的议员中断出席会议的时间更长而有什么过失,凡是有这些想法的人,是不会这样说的。 让我们根据联邦的实际面积,对这有趣的问题作一比较恰当的估计。和约确定的疆域是:东到大西洋,南达纬度三十一度,西至密西西比河,北是一条不规则的界线,有些地方超过四十五度,其他地方低到四十二度,伊利湖南岸就在这个纬度的下面。计算从三十一度到四十五度的距离,总共九百七十三英里;计算从三十一度到四十二度的距离,共有七百六十四英里半。取平均数作为距离,共有八百六十八又四分之三英里。从大西洋到密西西比河的平均距离,大概不超过七百五十英里。把这个范围与欧洲几个国家进行比较,看来可以证明我们的制度是可以适应这个范围的。我们的领域并不比德国大很多,在德国有一个代表整个帝国的国会是经常集会的。它也不比最近被肢解以前的波兰大很多,那里的最高权力掌握在国会手里。且不说法国和西班牙,我们发现,大不列颠面积可能小一些,可是这个岛国北端的代表到达国会的行程,和美国最遥远部分的代表到达国会所需要的行程同样遥远。 这样来看问题也许是受人称赞的,但还有一些意见会放在更加令人满意的位置上。 首先,必须记住,全国政府并未赋予制定和执行法律的全权。它的职权仅限于某些固定的同共和国所有成员有关、而任何个别条款却又不能达到的对象。下属政府能够管理那些可以分别予以考虑的其他事物,并将保持其应有的权力和活动。如果制宪会议的方案提议撤销各州政府,那么方案的反对者就有反对的理由,虽然不难指出,如果各州政府被撤销,全国政府就不得不根据自卫原则恢复它们固有的权限。 其次要说明的是:联邦宪法的直接目的是保证最初十三个州的联合,我们知道这是做得到的;此外,再增加由十三州内部产生、或十三州附近的其他各州,也是同样做得到的,这一点毋庸置疑。至于对我国西北边境上那些零碎领土所需要的安排,必须留给进一步的探索和经验能使那些更适合于这种工作的人去进行。 第三点要说明的是:新的改进将便利整个联邦的相互交往。各处的道路会缩短并且保持更好的状态;旅客的招待设施将会增多和改善;东部的内河航运将在十三个州的整个范围内全部、或几乎是全部开放。西部地区和大西洋沿岸地区之间以及这两个地区内部的交通,借助于大自然恩赐我国的纵横交错的许多水道,将愈来愈便利,用人工连接这些水道并把它完成是没有什么困难的。 第四点更加重要的理由是:差不多每个州都有一面是边境,因此,对自己安全的关注会诱使它为了全面防御而作出某些牺牲。所以离联邦中心最远、平时分享联邦利益可能最少的各州,同时将是外国的紧邻,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最需要联邦的兵力和资源。对于佐治亚州或西部或东北边境诸州来说,派代表参加政府可能是不方便的;但是它们单独和入侵敌人作战,甚至单独支付防备邻国的不断威胁的全部费用就更感麻烦了。所以,如果它们从联邦取得的利益在某些方面比较近各州少,在其他方面却能取得更大的利益,这样就保持了适当的平衡。 同胞们,我把这些意见提交你们,深信常常表示你们的决定特点的良知,会承认这些意见的应有重要性和意义的;我还深信,困难无论怎样可怕,困难赖以产生的谬误无论怎样风靡一时,你们决不会让困难把你们驱入阴暗可怕的境地,这正是赞成不联合的人们要把你们引入的那种境地。切勿听信那种不合情理的说法,它告诉你们:被许多感情的联系结合在一起的美国人民,再不能像一个家庭的成员那样生活在一起;再不能继续互相保护他们的共同幸福;再不能作为一个可尊敬的和繁荣昌盛的伟大国家的同胞了。切勿听信这样的说法,它无礼地告诉你们:推荐给你们采纳的那种政体,在政治领域里是一种新奇的东西;它在最狂热的设计者的理论中没有地位;它轻率地尝试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不,同胞们,别听这种胡言乱语。别让这种语言带来的毒素毒害你们的心灵。美国公民的血管里流通着同源的血液,他们在保卫神圣权利时鲜血又流在一起,这就使他们的联合神圣不可侵犯,那种把他们变成外人、敌人或仇人的主张,会使人们不寒而栗。如果要回避新奇事物,那么请相信我,所有最惊人的新奇事物、所有最不切实际的计划、所有最轻率的尝试,都是为了保持我们的自由和增进我们的幸福而给我们带来分裂。为什么扩大的共和国的尝试会遭到反对,仅仅因为它包含有新东西么?当美国人民对以前的和其他国家的意见加以适当考虑的同时,却不让对古人、惯例或名声的盲目崇拜压倒自己良知的建议,压倒对自己处境的认识和自己的经验教训,这难道不是他们的光荣吗?美国舞台上出现了许多有利于私人权利和公众幸福的新变革,子孙后代会因这些变革、全世界也会有所借鉴而感激这种大胆精神。如果革命领袖不采取前所未见的重要步骤,也不建立一个并无先例的政府,合众国人民可能至今还是被错误指导的议会的悲惨牺牲品,最好的情况也不过是在某些破坏他人自由的政体的压迫之下从事艰辛的劳动。这是美国的幸福,我们相信,这也是全人类的幸福,美国人民在追求一种新的和更为崇高的事业。他们完成了一次人类社会史上无可比拟的革命。他们建立了地球上尚无范例的政府组织。他们设计了一个伟大的邦联,他们的后继者有义务改进它,并使它永存下去。如果他们的工作有不完善的地方,那么我们会因他们的缺点太少而感到惊奇。如果他们在于联邦的结构上犯了最大的错误,是由于这是最难完成的工作;你们的制宪会议的决议为这项工作提供了新的形式,而你们现在要讨论和决定的正是那个决议。 普布利乌斯 为《独立日报》撰写 [book_title]第十五篇 (汉密尔顿) 致纽约州人民: 同胞们,在前几篇文章里,我力求用清楚而令人信服的说明向你们提出联邦对你们的政治安全和幸福的重要意义。我曾向你们说明:如果你们让联结美国人民的神圣纽带被野心或贪婪、妒忌或谬论切断或解开,你们就会面临错综复杂的危险。在以后的共同探讨中,我们宣扬的真理将从以前未曾注意的事实和论据中得到进一步的证实。如果你们要走的道路在某些地方使你们觉得乏味或厌烦,你们就要想到,你们正在寻求能引起自由人民注意的一个最重要问题的知识,你们必须通过的原野本身是辽阔广大的,而诡辩法在路上设置的迷宫又不必要地增加了旅程的困难。我的目的是,尽可能用简单扼要的方式清除你们前进道路上的障碍,而不使速度影响效果。 在实行我为讨论这个问题所拟定的计划时,需要考察的下一个论点是“目前的邦联政府不足以维持联邦”。也许有人要问:何必要用推论或证明来说明一个根本无人辩驳或怀疑、各阶级的人一致同意、实质上为新宪法的反对者和赞成者一致承认的论点呢?必须老实承认,不管他们在其他各方面看法多么不同,一般说来在如下的意见上至少是一致的:就是说我们的国家制度存在着实质性的缺陷,必须设法使我们摆脱迫在眉睫的混乱状态。支持这个意见的种种事实,已不再是猜测的了。这些事实一般人民都已感觉到,而且终于迫使那些对使我们陷入困境的错误政策应负主要责任的人勉强承认,我们联邦政府的计划中的确存在着那些缺陷,它们早已为联邦的明智的赞助者所指出,并且深表遗憾。 其实,我们可以正确地说,现在几乎达到国家蒙受耻辱的最后阶段了。凡是能伤害一个独立国家的尊严或降低其品格的事情,我们差不多都经历过了。在人们中间难道还存在由于我们受到各种约束而必须履行的高尚保证吗?这些保证经常遭到恬不知耻的破坏。在保持我们的政治存在的危急存亡之际,我们不是向外国人和本国公民借过债吗?对于偿清这些债务依然未作任何适当的或令人满意的准备。某个国家不是占领着我们宝贵的领土和重要的要塞,而这些按照明确的规定不是早就应该交出了么?这些地方依旧被保留,既有损于我们的利益,同样有损于我们的主权。我们能够表示愤慨或者打退这种侵略吗?我们既无军队,又无钱财,也无政府。(20) 我们能够庄严地提出抗议吗?首先必须洗刷同一条约使我们的信用蒙受的污损。根据自然条件和条约我们有资格参加密西西比河的自由航行吗?西班牙把我们排除在这种航行之外。在发生公共危险的时候,公共的荣誉不是不可缺少的应变能力么?我们似乎认为它的动因无望和不可挽回而放弃了。商业对国家财富难道不重要吗?我们的商业已衰败到了极点。外国列强心目中的威望,不是能够防备外国的侵略吗?我们的政府低能,甚至禁止他们同我们进行谈判。我们的驻外大使,只是模拟的主权的装饰品。土地价格暴跌不是国家穷困的征象吗?我国大部分熟地的价格大大低于用市场上荒地数量来说明的价格,而且只能用缺少私人的和公共的信用来充分说明,这个情况在各个阶层中间流行,非常惊人,并且有一种降低各种财产价格的直接趋势。私人信用不是工业的朋友和保护人吗?有关借贷的最有用的那种信用,被缩小在最小的范围内,这主要是认为货币的不可靠甚于货币的缺少。为了把这些既不会给予我们欢乐,也不会给我们教益的详情细节减缩一下,总的说来,我们可以这样提出问题:凡是能降临像我们这样特别享有优越自然条件的社会的全国性混乱、贫穷和无意义的征象,还有什么没有成为我们普遍不幸的悲惨事实呢? 这就是那些原理和议论把我们引入的忧郁境地,现在它们又要制止我们接受新提出的宪法;它们并不满足于把我们导向悬崖的边缘,似乎决定把我们投入那种在下面等待着我们的深渊。同胞们,在这里由于应该影响一个进步民族的每种动机所迫,让我们为我们的安全、平静、尊严和名誉坚持我们的立场吧!让我们最后把那长期以来引诱我们脱离幸福和繁荣道路的具有致命魔力的事物摧毁吧! 前面业已指出,种种难以歪曲的事实的确使人们对我们国家制度中存在着实质性缺点这一抽象命题产生了一致同意的看法;但是联邦措施的宿敌方面所作让步的效用,却被他们对矫正方法的坚决反对所破坏,他们反对能给予一个成功机会的唯一原则。他们在承认合众国政府无能的同时,却反对授予政府补充此种能力所需的各种权力。他们似乎依然指望相互矛盾和互不相容的事情;指望加强联邦的权力而不减少州的权力;指望联邦享有统治权,而各个成员又享有完全的独立。总之,他们似乎仍然盲目崇拜主权内的主权这种政治上的怪物。这就必须充分指出邦联政府的主要缺点,以便证明我们所经历的祸患并非来自局部的或细小的缺点,而是来自这个建筑物结构上的基本错误,除了改变建筑物的首要原则和更换栋梁以外,是无法修理的。 目前邦联政府结构上的主要弊病,在于立法原则是以各州或各州政府的共同的或集体的权能为单位,而不是以它们包含的各个个人为单位。虽然这一原则并没有贯穿到授予联邦的全部权力之中,然而它却渗透到并且支配着那些决定其他权力的效率的权力之中了。除了按比例分配的规则,合众国还有一种征调人员和征收款项的并不明确的处置权;但是各州却无权通过约束美国公民个人的规定实现以上目的。这种情况的结果是,虽然在理论上他们的有关这些问题的决定在宪法上是使联邦成员受约束的法律,但在实际上只不过是各州随意遵守或不遵守的一种劝告罢了。 这是人类思想不合情理的一个突出的实例,在我们从经验中得到有关此问题的所有告诫以后,仍然会发现有人反对新宪法,因为它脱离了一项原则,而该原则却是旧宪法的致命伤,本身显然是与政府的观念不相容的;简言之,该原则如果终于要执行的话,必然要用粗暴的武力来代替温和的政令。 独立国之间为了某些特定的目的而订立同盟或联盟的主张,决不是不合理的或行不通的,同这些目的有关的时间、地点、情况和数量等方面的一切详情细节均由盟约予以明确规定,什么事情也不留待未来酌定,盟约的履行要看双方的诚意。所有文明国家之间都有这种盟约,它们遭受战争与和平的经常变迁,订约国家既有遵守的也有不遵守的,要视其利益或情感而定。本世纪初,此种盟约在欧洲风行一时,当时的政治家一厢情愿地希望从盟约中得到好处,结果并未实现。为了要建立世界那一部分的力量平衡与和平,用尽了一切谈判方法,成立了三国联盟和四国联盟。但是这些联盟总是刚一订立就被破坏,这就给予人类一种有益而苦恼的教训:那些除了诚意的义务以外别无其他制裁手段、而且使和平与正义的一般考虑与任何直接利益或情感冲动相对立的盟约是多么的不可靠啊。 如果使我国的某些州处于同样的相互关系,并且放弃一种普遍的随意监督计划,那么此方案的确是有害的,会使我们遭到第一个题目下面所列举的一切祸患;但它至少会有不是自相矛盾而又切实可行的优点。放弃对邦联政府的一切看法,就会使我们组成一个简单的攻守同盟;就会使我们处于敌友关系交替变化的境地。因为由外国的阴谋滋养而成的相互嫉妒和对抗要求我们这样做。 但是,如果我们不愿处于这种可怕的境地,如果我们仍然坚持全国政府的计划,或者同样坚持由立法机关指导的监督权,我们就必须决定把那些构成同盟和政府之间主要区别的成分加入我们的计划;我们必须使联邦的权威达到政府的唯一真正对象——公民个人的身上。 政府意味着有权制定法律。对法律观念来说,主要是必须附有制裁手段;换言之,不守法要处以刑罚或惩罚。如果不守法而不受处罚,貌似法律的决议或命令事实上只不过是劝告或建议而已。这种处罚,无论是什么样的处罚,只能用两种方法来处理:由法院和司法人员处理,或者由军事力量来处理;行政上的强制,或者武力上的强制。第一种方法显然只能应用于个人;后一种方法必然要用来对付政治团体、社团或各州。显然没有一种司法程序能够作为强迫遵守法律的最后手段。对渎职者可以宣判,但这类判决只能用武力来执行。当总的权力限于组成这种权力的社团的集体机构时,每次违反法律必然造成战争状态;武力强制执行必然会成为人民遵守法律的唯一工具。这种事态当然不配具有政府的名义,任何慎重的人也不会把自己的幸福托付给它。 过去曾经有人告诉我们说,不至于会发生各州违犯联邦当局规章的情形;公益感会主宰成员的行为,并使它们完全依从联邦宪法的一切要求。目前,当我们将要从智慧和经验的至理名言当中得到更多教训时,这种言辞同我们现在从同一个地方听到的大部分的说法一样,都将被认为荒诞不经。这种说法总是暴露了全然不知驱使人类行为的真正动力,并且违背了建立民权的原来动机。究竟为什么要组织政府呢?因为如果没有约束,人的情感就不会听从理智和正义的指挥。是否已经发现人的团体的作为比个人更加正直或更加无私的呢?人类行为的正确观察家已经作出与此相反的结论,而且此种结论是有明显的理由作根据的。就名誉而论,当恶行的臭名由许多人分担时,其影响要比单独落在一人身上要小一些。党争精神容易玷污人们的所有团体的思想,往往会促使组成团体的个人行为不当而且过度,而他们以私人身份对此是会感到羞愧的。 除此以外,在统治权的本质中有一种对控制的急躁感,因而使那些受权行使统治权的人用一种邪恶的眼光来看待一切外来的约束或指挥其行动的企图。由于这种精神,在每个根据共同利益的原则由若干较小统治权组成的政治团体中,在从属的轨道里会发现有一种离心趋势,由于这种趋势的作用,每个团体一直在力求脱离共同的中心。这种趋势是不难说明的。它起因于对权力的爱好。被约束的或被削减的权力,几乎经常是用以约束或削减那种权力的对手和仇敌。这个简单的道理将教育我们,作出这样期望的理由是多么的不充分:受托管理邦联某些成员的事务的人,将随时准备非常乐意、毫无偏见地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