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致悼艾米丽的玫瑰
[book_author]福克纳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30654
[book_dec]本书收入威廉·福克纳最具代表性也最经典的短篇小说十二篇,包括《致悼艾米丽的玫瑰》《干旱的九月》《夕阳》《红叶》《纵火案》《昔日的女王》《荒野老熊》《沃什的怒火》《幻恋症》《雪》《卡尔卡索纳》《猎熊趣闻》。同名短篇《致悼艾米丽的玫瑰》,英文名为 A Rose for Emily ,大多译者翻译为“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但实际上,这朵玫瑰花是在艾米丽去世后,在她葬礼上献上的。取名”致悼艾米丽的玫瑰“力图突出”我们“对艾米丽这座”倒塌的丰碑“的哀悼之意,以及整部作品盖棺定论式的叙事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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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译者序
一
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1897—1962年)是一个很多中国普通读者也耳熟能详的名字。这个出生在美国密西西比州的著名作家,早年接受的学校教育相对有限,但文学兴趣十分广泛,同时又熟谙美国南方社会状况、历史与文化传统,年轻时就积累了丰富的文学创作素材。他热爱诗歌,曾以诗歌创作起步,但并不成功,自称是“失败的诗人”,后来转入小说创作,从此一发不可收。自20世纪20年代后期开始,他陆续出版了《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等重要代表作,以及其他一系列名篇佳作,最终以“伟大小说家”的身份而名载史册。
福克纳曾是一位“孤独的天才”。1928年至1942年是他的创作鼎盛时期,一些作品问世后也受到不少好评,然而在“红色三十年代”的大背景下,美国文坛对斯坦贝克等左翼作家格外青睐,发出另类声音的福克纳并不受待见,倒是大洋彼岸的法国作家安德烈·纪德、萨特等人更早地就对他的小说推崇备至。由于绝大部分作品不再重印,福克纳一段时间里在经济上陷入困境,出于为五斗米的生计着想,他不得不撰文卖钱。长时间为商业杂志、好莱坞电影公司写作,加上其几近不堪的酗酒恶习,福克纳的文品屡遭圈内人士诟病,文学声誉长期不尴不尬。直到1946年批评家马尔科姆·考利编选的《福克纳读本》出版后,他才声名鹊起,并得到了美国评论界的广泛承认。1950年,福克纳被授予了194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1949年评选时为空缺),使“威廉·福克纳是20世纪美国乃至西方的文坛巨匠”名至实归。此后,他又摘得1951年、1955年两届美国国家图书奖桂冠,还成为1955年、1963年两届普利策小说奖得主。福克纳去世后五十多年其文学的影响力早已遍及世界各地。
福克纳最为评论界津津乐道的就是他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系列小说了。他一生创作了长篇小说十九部,短篇小说一百二十篇左右,其中十五部长篇与绝大多数短篇的故事都发生在一个叫“约克纳帕塔法郡”的地方。福克纳在一次采访中说:“巴尔扎克完整地创造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二十部巨著全都脉络相通。”他的“世系小说”同样如此,而且丝毫不逊色于巴尔扎克的“长河小说”。“世系小说”围绕几大家族(萨多里斯家族、康普生家族、斯诺普斯家族、萨德本家族等)的兴衰沉浮,描写了贵族与贫民,白人、黑人与印第安人,以及不同阶层女性人物的酸甜苦辣与人生境况,展现了万花筒般的南方社会生活画面。在这些作品中,福克纳对南方古老文化传统的衰落发出了深沉的喟叹,对20世纪现代人的精神困境做出了深刻的反思,并且将人性深处最为隐秘、最不为人知的部分暴露在读者面前。
考利曾在《约克纳帕塔法的故事》一文中说:福克纳的小说都是关于美国南方的“传奇或神话”。实际上,这些故事也是关于人类社会的“传奇或神话”,六百多个有名有姓的人物更是整个人类的缩影。1955年,福克纳在访问日本时说:“从《萨多里斯》开始,我发现我那邮票般大小的故土很值得写,而且不论我多长寿也不可能把它写完……我喜欢把我创造的世界看作是宇宙的某种基石,尽管它很小,但如果它被抽去,宇宙本身就会坍塌。”“世系小说”既集中凝练,又博大精深,既以小喻大,又以大见小,如此独树一帜的艺术创新极大地影响了萨特、马尔克斯、莫言等后来多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在英语现代文学史上,福克纳与乔伊斯、伍尔夫并称为“20世纪三大意识流小说大师”。翻译家李文俊先生认为,福克纳“比乔伊斯更进一步地运用意识流手法,深入表现人物的内心活动,包括梦魇、幻想与潜意识”。在美国文学中,福克纳也是唯一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主义小说家,经常被誉为“伟大的实验主义者”。 除了“意识流”技巧外,福克纳还使用了神话结构、象征隐喻、对位结构、时序颠倒、多元视角、悬念跌宕、荒诞夸张、几近村俗的幽默等艺术手法。国内评论界对此早有深入论述,此处不再赘述。
二
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威廉·福克纳,授奖词中对他的评价是他“对美国现代小说艺术做出了无与伦比的巨大贡献”。虽然这里的“小说”主要是指长篇小说,但其实福克纳在短篇小说创作领域所取得的艺术成就同样无与伦比。在福克纳看来,短篇小说是“仅次于诗的要求最严苛的艺术形式”。他的短篇小说之所以不太受评论界重视,其主要原因可能有以下两点:一是其长篇杰作的耀眼光芒掩盖了短篇小说的亮丽色彩;二是他的短篇故事大多出于商业目的写成,不少人想当然地将它们与其他肤浅、低劣、媚俗的作品混为一谈,却没有意识到福克纳这些短篇作品与长篇一样,具有高度的严肃性与深刻的艺术性。
1931年,福克纳出版第一本短篇小说集《这十三篇》,最早收录了《致悼艾米丽的玫瑰》《红叶》《夕阳》《干旱的九月》《卡尔卡索纳》等作品——它们已被公认是英文短篇小说宝库中的经典佳作。1950年,福克纳自选了四十二部短篇,结集出版为《福克纳短篇小说集》。此书于翌年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在布鲁姆《西方正典》的“附录:正典书目”中,《福克纳短篇小说集》也赫然名列其中。1979年,约瑟夫·布洛纳又编选出版了《福克纳未编短篇小说选》。这三大选集中的近百个故事基本代表了福克纳短篇小说创作的最高艺术成就。
福克纳的短篇小说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被译介到中国,50年代也有两个短篇被翻译成中文,但是都没有引起国内读书、评论界的关注。直至1979年,《外国文艺》刊登了福克纳的三个短篇:《纪念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本书译作《致悼艾米丽的玫瑰》)、《干旱的九月》《烧马棚》(本书译作《纵火案》),才开启了国内福克纳短篇小说译介的新纪元。此后三十多年来,大陆出现了多部福克纳短篇小说的中译本,其中最有影响力的当属斯通贝克选编的《福克纳中短篇小说选》(1985年)、陶洁选编的《福克纳短篇小说集》(2001年)、李文俊选编的《外国中短篇小说藏本:福克纳》(2013年)。不过,后两个选本基本沿用了三十年前的旧译,很多经典篇目几无重译或新译。
从文学翻译的角度来看,时代的变迁、现代中文的发展、阅读语境的不同、文学理念与学术认知的变化,使得“经典重译”必不可少!经典名著每隔三四十年推出新译本,应该是一个合理的做法,而且在国外也比较通行。就福克纳而言,一百二十篇左右的短篇小说中,被翻译成中文的仍然是少数。各个选本的篇目数从未超出二十,更不要说全集了。
作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和上海雅众文化合作策划的“悦经典”系列译著之一,本书不可能、也无意搞一个大而全的选集。我们只选译了福克纳的十二个短篇,其中十篇为经典重译,最后两篇《幻恋症》与《雪》在国内尚属首译。福克纳的不少短篇小说都有不同的版本,本书主要以《福克纳短篇小说集》(1950年)、《福克纳未编短篇小说选》(1979年)中的原文作为翻译底本。
本书选定这十二个短篇,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因素:第一,《干旱的九月》《致悼艾米丽的玫瑰》《夕阳》《红叶》《纵火案》《曾经的女王》等经典是绝无可能遗漏的必选篇目,不同版本的福克纳短篇小说选集几乎都有收录。第二,福克纳的短篇与长篇的关系错综复杂,不少短篇后来被改写、扩写并融入长篇中,但它们的文学价值绝不亚于那些带有后现代拼贴特点的长篇“母体”,而本书选译了《荒野老熊》《沃什的怒火》这两个短篇,意在突出它们独立自主、自成格局的短篇品性。第三,一些短篇不太为国内选家重视,却能充分反映福克纳短篇小说艺术风格多样化的特点,如《猎熊趣闻》《卡尔卡索纳》《幻恋症》《雪》等。
三
中国当代作家莫言说过,翻译作品都是“翻译家嚼过的馍”。实际上,译者是先把馍嚼碎了,然后又做了一个馍而已。也许,很多译者自以为保留了大部分的“原汁原味”,但此馍已非彼馍也。这一差异是信奉解构主义翻译观的人所着力强调的。从理论上讲,这样的非本质主义认识论无可厚非,但是在翻译实践中,本质主义翻译观仍然是无法抛弃的。对译者或读者而言,原作总是先在地隐含了主旨、人物、情节、风格、隐喻、意象、象征、反讽等丰富的艺术要素,这些要素构成了艺术作品的结构性特征,是特定文本的“本质性”“规定性”内核。在翻译过程中,忠实于这些约定俗成的“本质性”“规定性”内核,应该是翻译理念或翻译伦理中的题中应有之义吧。有鉴于此,本书对福克纳短篇小说的翻译,主要遵循当下国内翻译界的普遍做法,即严格对照福克纳的原文逐字逐句翻译。“忠实于原文”的准则是从不敢轻易放弃的,希望译出来的东西能经得起中英文双语对照。当然,译文是供中国读者来阅读的,“耐得住读”也是时时挂记在心上的不变准则。
一百多年前,翻译家严复曾发出过“译事难”的沉重感叹,大凡译者,莫不感同身受,而且各有各的难处。翻译福克纳,最难之处莫过于那些如幽灵般频现的繁复悠长的句式了。这些长句,乍一粗看,酷似剪不断理还乱的一团乱麻;定睛细看,又如同难以破解的复杂密码,无情挑战着译者的中文能力与翻译理念。作为译者,是要根据“意群”将长句截断、分割成不同的短句,然后用清晰晓畅的中文转译和传达,还是甘冒被中文读者指责为“生硬”“翻译腔”“食洋不化”的风险,保留那繁复悠长、回环往复的文体特点?真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信”与“达”永远是一对纠缠不清的冤家,即使是在译界公认的名家名译中,也不难发现顾此失彼的蛛丝马迹。
本书对几个短篇的译名作了变通处理,似有必要略作说明。a rose for emily可能是中国读者最为熟悉的福克纳短篇了。大多译者将篇目译为“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但这个译名易被误解。这支“玫瑰”不是某个情人送给艾米丽表达爱意的玫瑰。这个标题说的是“我们镇上的人”在艾米丽去世后,要在她的葬礼上献上一朵玫瑰以示悼念。杨岂深先生的中译名“纪念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比较切合原意,但很遗憾,后来不少选本都将“纪念”置换成了“献给”。本书取译名“致悼艾米丽的玫瑰”,力图突出或重申复数叙述者“我们”对艾米丽这座“倒塌的丰碑”的哀悼之意,以及整部作品盖棺定论式的叙事蕴含。
the bear也是不少中文读者百读不厌的名篇佳作。不多的几个中译文取译名为“熊”,似乎没有体现篇名中定冠词“the”的特殊含义。如果直译的话,应该是“那头熊”,也就是作品中那头名闻遐迩、在很长时间里神龙见尾不见首的“老本熊”了。取译名《荒野老熊》是斗胆“迁就”一下中文语境约定俗成的表达习惯,同时也试图强调这个短篇与《去吧,摩西》中的同名章节并不相同的主旨内涵。这里不妨看一看福克纳在作品中是如何描述这头老熊的:“在老熊的名号下,奔跑着的甚至不是一头终有一死的动物,而是一只不合时宜的怪兽;它不屈不挠,不可征服,仿佛来自一个已经消亡了的古代,是古老荒野世界中的一个幽灵,一个缩影,一个神灵。渺小的人类蜂拥而至,带着愤怒、憎恨与恐惧开垦着荒野上的土地,犹如侏儒们围住一头昏昏欲睡的大象的脚踝忙碌着。而那头老熊显得孤寂,不可征服却孑然一身,没有伴侣,没有子女,永生不死——如同耄耋之年的普里阿摩斯失去了耄耋之年的妻子,却比他的所有儿子活得还要长寿。”另外,《猎熊趣闻》《沃什的怒火》与原作篇名也不一致,其用意也大致如此。
本书的两个短篇《猎熊趣闻》和《昔日的女王》分别由我的博士研究生李翼、硕士研究生曹思宇执笔译出,笔者曾对照原文仔细校译过。另外,黄辉辉、陈军、韩海琴、胡妍等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生、硕士生曾对部分译文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在此深表谢忱!
[book_title]干旱的九月
1
整整六十二天大旱无雨后,有一桩谣言,或者说一个传闻,不管你叫它什么吧,就像干草堆里扔进了一簇火苗,迅速燃烧蔓延,穿透了九月残阳如血的黄昏。那是关于米妮·库柏小姐和一个黑奴的事儿。什么强暴啊,侮辱啊,恐惧啊——就在那个星期六的晚上,人们聚集在理发店里,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天花板上的吊扇没有吹来清爽的凉风,而是不停地搅动着浑浊的空气,将一股股浓烈的洗发水和润发膏的陈腐味儿,还有人群中呼出来的污浊气息和身上散发出来的汗馊味儿,又源源不断地吹回到他们的身上。
“这事儿绝不是威尔·麦斯干的!”理发师说。他人到中年,身形偏瘦,褐色皮肤,神情和善。他正在给一位顾客理发。“我了解威尔·麦斯,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黑奴。我也了解米妮·库柏小姐。”
“你了解她什么?”第二个理发师说。
“她是谁?”那位顾客问,“一位年轻姑娘?”
“才不是!”理发师说,“她的年纪在四十岁左右。还没结婚呢。所以我为什么不相信……”
“什么信不信的,见鬼去吧!”一个大块头青年破口大骂。他身上的丝绸衬衫汗渍渍的。“你宁可相信黑鬼的话,也不相信白种女人的话吗?”
“我不相信威尔·麦斯会做出这种事情来!”理发师说,“我了解威尔·麦斯。”
“兴许你知道是谁干的。兴许你已把他送出镇子了,你这个该死的亲黑鬼的家伙。”
“我不相信真有那么一回事。我觉得什么事也没发生。伙计们,你们想想看,要是女人岁数大了还没结婚的话,她们会不会对男人胡思乱想……”
“你真是一个混账的白人!”理发的顾客呵斥道。他在裹身的围布下动了动。大块头青年跳起脚来。“你不相信?”他反问道,“你是在指责白种女人撒谎吗?”
那个顾客几乎站了起来,理发师只好将剃刀停在半空。他并没有回头。
“全怪这该死的天气。”另一个人说,“碰到这种鬼天气,男人们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甚至对她也能干得出来。”
谁也没笑。理发师用温和而坚定的语调说:“我可没有指责别人的意思。我明白,你们也都明白,一个女人怎么会……”
“你这个该死的亲黑鬼的家伙!”年轻人骂道。
“住嘴,布奇!”另一个人说,“我们还是把真相查清楚,回头再行动也不迟啊。”
“谁去查?谁去查清真相?”年轻人说,“真相,见鬼去吧!”
“你真是个优秀的白人青年。”顾客说,“难道不是吗?”他的胡须上涂满了泡沫,看起来就像是动画片中的小跳鼠。“你告诉他们,杰克,”他对大块头青年说,“如果这个镇子上的白人都死光了,你们还可以把我算进来,尽管我只是一个推销员,而且还是外乡人。”
“你说的对,伙计。”理发师说,“首先得把真相查清楚。我了解威尔·麦斯。”
“得了吧,我的上帝!”年轻人大叫,“想不到,这个镇子上还有一个白人——”
“住嘴,布奇!”第二个开口说话的人说,“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来查啊。”
那位顾客抬了抬屁股,朝他看了过去:“难道你认为,黑鬼强暴了白人是可以饶恕的吗?难道你想说,你是白人却赞成这样的事情吗?你最好滚回北方去,从哪儿来滚回到哪儿去。南方不需要你这样的人。”
“什么北方北方的?”第二个人说,“我可是土生土生的本地人!”
“嗨!我的上帝啊!”年轻人感叹。他用紧张而困惑的目光朝周围扫视着,仿佛尽力回忆起他想说的话和想做的事情来。他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珠。“该死的,我绝不会让一位白种女人——”
“你告诉他们,杰克,”那位推销员说,“看在上帝的份上,要是他们——”
理发店的纱门被砰的一声撞开了。一个人走了进来,他叉开双腿站在那儿,身形笨重,姿态轻松。他身穿白色衬衫,领口处敞开着,头上戴着一顶毡帽。他用咄咄逼人的目光打量着人群。这个人的名字叫麦克兰顿,曾在法国前线做过指挥官,因为作战英勇获得过荣誉勋章。
“喂!”他大喊,“难道你们打算就干坐在这儿,任凭黑鬼在杰弗逊的大街上强奸白人吗?”
布奇又跳了起来。他的丝绸衬衫紧紧地粘在宽大的肩膀上,两个腋窝下都渗出了淡褐色的半月形汗渍。“我刚才就是这么跟他们说的!我刚才就是——”
“真的发生强暴了吗?”第三个人反问道,“就像霍克肖说的那样,她可不是第一次被男人惊吓了。想想一年前吧,说什么有个男人躲在厨房的屋顶上,偷偷摸摸地看她脱衣服呢!”
“你说什么?”理发的顾客问,“那是怎么回事?”理发师又慢慢地把他按回到椅子上。他斜靠在椅背上,依然仰着头,理发师继续用力往下按着。
麦克兰顿突然转头冲第三个说话的人喝道:“有没有发生强暴,真他妈的有那么重要吗?难道你们就这样放过这帮黑鬼,干等着事情真的发生吗?”
“我刚才就是这么说的!”布奇大喊。他漫无目的地乱骂了一通。
“嗨、嗨。”第四个人说,“声音小点。不用大喊大叫。”
“对!”麦克兰顿说,“根本没必要再啰唆什么了。该说的话我都说了。谁愿意跟我走?”他踮一踮脚尖,眼睛朝四下打量着。
理发师把推销员的头往下按住,剃刀停在半空:“还是先把事情查清楚吧,伙计们。我了解威尔·麦斯。绝对不是他干的。我们还是把警长找来,不要冤枉了好人啊。”
麦克兰顿突然把愤怒而僵硬的脸转向他。理发师的目光并没有躲开。他们俩就像是来自两个不同的种族。正在理发的其他理发师也停下了手中的活。“你的意思是说,”麦克兰顿喝问,“你宁可相信黑鬼的鬼话,也不相信白种女人的话吗?真他妈的,你这个该死的亲黑鬼的——”
第三个说话的人起身抓住麦克兰顿的胳膊。他本人也当过兵。“得了,得了。我们还是把事情搞清楚再说。有谁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吗?”
“搞清楚个鬼!”麦克兰顿把自己的手臂挣脱开了,“愿意跟我走的人站出来。不愿跟我走的人——”他朝四下扫视着,同时用衣袖在脸上抹了一把。
有三个人站了起来。推销员在椅子上坐直了身体。“还有我呢!”他一边说着,一边扯着脖子上的围布,“把这块破布从我身上拿开。我跟他去。我可不是这儿的人,上帝啊,要是我们的母亲、妻子、姐妹……”他用围布在脸上擦了一把,随后丢到地上。麦克兰顿站在那儿,对着其他人骂骂咧咧。又一个人站了起来,朝他走去。剩下的人坐立不安,彼此不敢对视,随后也一个接一个站了起来,加入到他的行列中。
理发师从地上捡起了围布,整齐地叠了起来。“伙计们,可不能这么做啊。威尔·麦斯绝对没有干!我了解他。”
“去你的吧!”麦克兰顿说完,猛地转过身子,裤子口袋里露出了一把笨重的自动手枪的枪柄。他们走出理发室,身后的纱门砰地关上,在死寂的空气中发出了一声闷响。
理发师小心迅速地擦好剃须刀,把它放了起来,然后跑步来到后室,从墙上取下帽子。“我会尽快赶回来的。”他对另外两位理发师说,“我可不能让——”他快步走了出去,一路小跑着。两位理发师追着他来到门口,纱门正好反弹了回来。他们探身出去,目送他一路远去的背影。空气凝固而沉闷。舌根处能感受到金属的味道。
“他赶过去能有啥用呢?”第一个理发师说。第二个理发师小声嘟囔着:“上帝啊, 上帝!可不要把麦克兰顿给惹恼了呀,要不然霍克肖就和威尔·麦斯一样惨了。”
“上帝啊,上帝!”第二个理发师一直喃喃自语。
“你觉得真是威尔·麦斯干的吗?”第一个理发师问。
2
她的年纪约莫三十八九岁。她的母亲身有残疾,行动不便。她的姨妈体形瘦小,面色枯黄,但吃苦耐劳。她们三人住在一栋矮小的木板房内。每天上午十点至十一点,她都会出现在走廊上,头戴一顶花边女帽,坐在门廊的秋千上荡来荡去,一直荡到中午时分。午饭后,她总会在床上躺上一会儿,直到下午天气变得凉爽起来。午后时分,她会从每年夏天新买的三四套薄纱连衣裙中,挑出一件穿上,然后前往镇中心的商铺,与其他几位女友一道消磨整个下午。她们在店铺里挑挑拣拣,叽叽喳喳、毫不留情地讨价还价,却根本没想过要买点什么。
她的家境殷实——尽管不是杰弗逊小镇上最富裕的人家,但也还算宽裕。她身材依然苗条,但长相一般;虽然面色亮堂,可神态却略显憔悴。年轻时,她身材秀颀,体态健美,浑身迸发出内在的活力。曾有一段时间,她在同辈人参加的高中舞会和教会联谊会中,借着美貌登上了小镇社交生活的顶峰,只是当年她还少不更事,尚未形成阶级意识。
然而芳华岁月逐渐消失,她却始终未能明悟。那些才华与外表略逊一筹的同辈人当中,男的开始对她冷落不屑,并以此为乐;女的对她心生报复,且乐不可支。打那时起,她的面色虽然亮堂,但神态却变得憔悴了。她仍然带着这个既像面具又像旗子的面容,继续参加昏暗的门廊与夏日的草坪上举办的各种舞会,拒不接受亲眼看到的事实,内心深处却满是困惑与恼怒。有一天晚上,她在舞会上听见一位男同学和两位女同学的闲言碎语后,就再也没有接受任何邀请了。
她眼看着与自己一道长大的女友们一个个结婚嫁人,生儿育女,但是却发现始终没有一个男人钟情于她。没过几年的光景,女友们的孩子开始用“阿姨”来称呼她了。孩子们的母亲用愉快的声音对孩子们说,米妮阿姨年轻的时候真是人见人爱啊。这时候,镇子里的人开始发现每个星期天的下午,她和银行的一位出纳员同车兜风了。他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鳏夫,肤色黝黑,身上总有淡淡的洗发水或威士忌的味儿。他是镇子上第一个买汽车的人,那是一辆红色小型敞篷车。而米妮则是镇子上第一个头戴汽车软帽和面纱的人。那会儿,镇子上的人议论纷纷“可怜的米妮啊!”“她的年纪可不小了,应该能照顾自己了。”也就在这个时候,她开始让女友的孩子们不再叫她“阿姨”,而改叫“表姐”了。
公共舆论谴责她与男人勾搭成奸,已经是十二年前的事了。那位出纳员到孟菲斯的银行工作,算来也有八个年头了。他每年圣诞节回来一趟,参加河边狩猎俱乐部举办的年度单身聚会。邻居们透过窗帘能够看见这帮人打门前经过。她们在圣诞节串门访友时,顺便跟她讲了出纳员的情况,说他面色如何红润啦,说他在孟菲斯如何春风得意啦。她们一边说着,一边用明亮的眼睛偷偷打量着她那既亮堂又憔悴的面容。通常在那段时间里,她的呼气中会散发出威士忌的味儿。威士忌是一个年轻人——苏打水小店的一个伙计卖给她的。“是的。是我卖给这个老姑娘的。我觉得她有权让自己乐呵一下吧。”
她的母亲整日闭门不出,枯瘦的姨妈打理着整座房子。在那样的情况下,米妮穿着亮丽的衣裙,在闲暇和空虚中打发时光,算是与现实严重脱节了。每天晚上,她都要去看看动画片,只和女友、邻居一道。每天下午,她就挑出一件新衣服穿上,自个儿到闹市区闲逛。那些年轻的“表妹们”在午后的街道上嬉戏玩乐,她们的头发精美光滑,手臂纤细,屁股故意扭动着。她们要么自个儿凑在一起玩着,要么与苏打水小店里的男孩一道嘻嘻哈哈,大喊大叫。她从这群孩子的身旁经过,打满街的店铺门前走过,门廊里坐着或斜躺着的男人们已经不再用目光追随她的身影了。
3
理发师快步来到街上,稀疏的路灯上飞虫盘绕,生硬刺眼的强光照亮了死寂的空气。白天已经在阴沉的灰霾中死去,漆黑的广场上覆盖了一层疲惫了的灰霾。广场上方的天空犹如铜钟的内壁一样清澈,内壁上挂着一轮明亮硕大的圆月。
他赶过去的时候,麦克兰顿和另外三个人已经登上了停在巷子里的汽车。麦克兰顿低下肥硕的脑袋,从车窗朝外面看过来。“你改主意了,是不是啊?”他问,“该死的这可太好了!上帝啊,明天镇子上的人都会传你今晚说过的话。”
“好了,好了。”退役士兵说,“霍克肖没问题。来吧,霍克肖。上车吧。”
“绝不是威尔·麦斯干的,伙计们。”理发师说,“说不定什么事也没发生。其实呀,你们都和我一样明白,我们镇子上的黑人比其他镇子上的黑人老实多了。你们都明白,有的女人喜欢对男人胡说八道,那常常是毫无来由的。话说回来,米妮小姐——”
“没错!没错!”退役士兵说,“我们只是过去跟他说道说道,没别的。”
“说道个鬼呀!”布奇说,“我们就是要干掉这个——”
“别乱说!看在上帝的份上!”退役士兵说,“难不成你想让镇上的每一个人——”
“就是要让他们知道,我对上帝发誓!”麦克兰顿说,“好好警告这帮兔崽子们,竟然对白种女人——”
“我们走吧,走吧。还有一辆车子到了。”第二辆车呼啸地开了过来,在巷子口掀起了一团尘土。麦克兰顿启动了他的车子,开在了前面,腾起的尘土犹如下了一场浓雾。街道两旁的路灯泛起了一轮轮的光晕,如同浸泡在水中一般。他们的车子径直开出了镇子。
凹凸不平的巷子向右拐去。巷子里弥漫着尘土,地面上也是如此。黑魆魆的制冰厂矗立在夜幕的天空下。黑奴麦斯是这家制冰厂的值夜看守。“我们最好把车停在这儿,好不好?”退役士兵说。麦克兰顿没有理睬他,他将车子猛地开了过去,随后戛然停住,汽车前灯的强光照在光秃秃的墙壁上。
“听我说,伙计们,”理发师说,“如果他还在这儿的话,正好说明事情绝不是他干的,是不是啊?如果真是他干的,他早就跑掉了。你们难道看不出来吗?”第二辆车子开过来,也停了下来。麦克兰顿下了车,布奇也跳下车,站在他的身旁。“听我说,伙计们。”理发师说。
“关上车灯!”麦克兰顿说。无声无息的夜幕笼罩着四方。黑暗中万籁寂静,只听见这群人粗重的呼吸声。过去两个月来,他们一直生活在这令人窒闷的尘土中。不一会儿,麦克兰顿和布奇的细碎脚步声渐行渐远,随后传来了麦克兰顿的呼喊声:“威尔!威尔!”
夜幕笼罩的天空中,惨白而泛红的月晕越来越大。月亮在山峦的上方喘息着,给天空,给尘土镀上了一层银色的亮光。他们仿佛浸泡在一碗融化的铅液中,呼吸着,苟活着。四周既没有夜鸟的叽喳声,也没有昆虫的吱吱声,一切悄无声息,只有他们的呼吸声,还有车身外壳收缩时发出的轻微嗒嗒声。他们的身体挨到一起的时候,流出来的热汗似乎干涸了,身上已经不再湿滑。“上帝啊!”一个声音在说,“我们下车吧。”
可是他们没有动,直到黑暗的前方传来模糊的嘈杂声。这时,他们下了车,在悄无声息的夜幕下紧张地等待着。随后又传来了另一种声音——大口喘气的呼呼声。麦克兰顿低声咒骂着。他们站了很长一会儿,然后朝前跑去。他们踉踉跄跄地跑着,好像逃避着什么。“杀了他,杀了这兔崽子!”一个声音在低吼。麦克兰顿用手拦住了他们。
“别在这儿。”他说,“把他弄上车。”“杀了他,杀了这个黑崽子!”那个声音继续咕哝着。他们将黑人拖上了车。理发师一直等在汽车旁。他能感觉到自己在流汗,他知道他的胃就要难受了。
“怎么回事啊,上尉?”黑人问,“我什么坏事也没做呀。我对上帝发誓,约翰先生。”有人掏出了手铐。他们围着他手脚并用,好像他只是一根柱子。他们谁也没说话,专心致志、碍手碍脚地忙活着。黑人把手伸向了手铐,迅速而不断地打量着眼前一张张模糊的脸。“那是谁呀,上尉?”他边说边俯下身子,凑到别人的脸上查看着,连他的呼气都能听到,脸上的汗馊味儿都能闻到。他叫出了一两个人的名字。“你们都以为我干过什么呀,约翰先生?”
麦克兰顿将车门砰的一声拽开。“进去!”他命令道。
黑人没有动弹。“你们要把我怎么样,约翰先生?我什么坏事也没干啊。白人先生们,上尉,我什么坏事也没干啊。我对上帝发誓!”他又叫出了另外一个名字。
“进去!”麦克兰顿喝道,随后抬手打了黑人一拳。其他人吐出一口气,吭哧吭哧地拥上来,一顿乱拳砸在他的身上。他感到一阵头昏目眩,开始破口大骂,双手挥舞着手铐隔挡在脸前,并重重地打在理发师的嘴巴上,理发师也回敬了他一拳。“把他弄上车。”麦克兰顿喊道。他们用力推搡着他。他不再挣扎了。上车后,他一声不吭地坐着,其他人也都上了各自的车子。他夹在理发师与退役士兵中间,蜷缩着身子,不想碰到他们。他的眼睛不停地转动着,迅速打量着车内的一张张面孔。布奇站在脚踏板上。车子开动了。理发师掏出手绢捂在嘴巴上。
“你怎么啦,霍克?”退役士兵问。
“没什么。”理发师说。车子开回到公路上,离开了小镇。第二辆车拉开了一段距离,躲避着前车扬起的尘土。他们朝前行驶,不断加速,最郊外的房子也被抛在了车后。
“该死的,他身上有股臭味儿!”退役士兵说。
“我们会摆平的。”与麦克兰顿一起坐在前排的推销员说。站在脚踏板上的布奇诅咒着那一阵阵火热的干风。理发师突然向前俯过身子,碰了一下麦克兰顿的胳膊。
“让我下车,约翰。”他说。
“跳出去吧,亲黑鬼的家伙。”麦克兰顿说道,头也没回。他飞快地开着汽车。第二辆车的耀眼灯光照亮了前车腾起的尘土。不一会儿,麦克兰顿把车子开到了一条小路上。这条小路已很久不用,上面坑坑洼洼。它的远端是一座废弃的砖窑——那儿有一座座泛红的小土墩,还有一排排无底的窑炉,里面杂草丛生,藤蔓缠绕。这个地方曾被人当作牧场,直到有一天牧场主人走失了一头骡子。尽管他用长长的竹竿朝窑炉里仔细捅过,但是窑炉深不见底。
“约翰!”理发师说。
“你就跳车吧。”麦克兰顿一边说,一边沿着坑坑洼洼的小路把车开得飞快。坐在理发师旁边的黑人叫着:“亨利先生!”
理发师把身子朝前挪了挪。狭窄的路面朝汽车冲过来,随后被甩在了车后。迎面的疾风犹如从熄火的熔炉中吹过来一般,热度不再,却令人窒息。车子在坑坑洼洼中颠簸前行。
“亨利先生!”黑人叫着。
理发师开始用力踹着车门。“小心,留神!”退役士兵说。但是理发师已经把车门踢开,晃晃悠悠地站到脚踏板上。退役士兵歪过身子,越过黑人,想抓住他,但是他已经跳下去了。车子没有减速继续朝前开去。
跳车时的冲力带着他冲过积满灰尘的草丛,最后摔进了一条壕沟中。周围的尘土噗地飞腾起来,干枯的草叶发出了清脆、恼人的断裂声。他躺在那儿,感到气闷而恶心。直到第二辆车子开过去,马达声逐渐消失,他才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走着,来到马路上,转身面对镇子的方向。他用手掸了掸身上的泥土。月亮升得更高了,终于越过低空的尘埃,显得格外清澈明亮。不一会儿,尘土笼罩下的小镇泛出了亮光。他一瘸一拐地向前走去。这时,他听到身后传来了汽车的轰鸣声,以及越来越亮的刺眼灯光。他离开了马路,再次蜷缩在草丛中,直到车子远去。随后,麦克兰顿的车子也开过来了。车上只有四个人了,布奇也坐到车子里。
汽车继续向前开去。尘土吞没了车身,灯光与轰鸣声也慢慢消失了。车子掀起的尘土在空中飞舞了好一会儿,但是没过多久,又回落到永恒的地面上。理发师回到马路上,跛着脚朝镇子走去。
4
那个星期六的傍晚,她在饭前更衣时,浑身感觉像发了烧一样。她的双手扣着衣扣,却不停地颤抖;她的眼睛里露出发烧时的神情;梳头时,鬈曲的头发发出了脆脆的噼啪声。女友们过来找她的时候,她还在更衣打扮。她们坐了下来,看着她穿上轻薄透明的内衣和长筒袜,换上了一件崭新的薄纱连衣裙。“你今天这状态能出门吗?”她们问她,明亮的眼睛中闪过一丝忧虑。“等你的状态完全恢复了,一定要告诉我们究竟发生了什么。他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全都告诉我们。”
她们穿行在昏暗的树阴下,朝广场的方向走去。这时,就像是游泳的人即将潜水一样,她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起来,直到浑身不再哆嗦发颤为止。四个人步履缓慢,一来是因为天气异常炎热,二来是为了消除她的焦虑。就在快要走到广场的时候,她的身体又开始哆嗦起来。她仰着头朝前走着,用握紧的双拳抵在太阳穴上。身旁的女友们窃窃私语,眼睛里也闪烁着发烧一般的神情。
她们走进广场。米妮身穿崭新的连衣裙,夹在女伴中间,显得十分柔弱。颤抖越来越严重了,步履也越来越缓慢了,就像是吃着冰激凌的孩子。她高昂着头,憔悴面容上的那双眼睛依然炯炯发光。她在经过旅馆的时候,那些袒露上身坐在椅子上的小贩们纷纷转头朝她看去。“就是那个女的,你瞧见了吗?中间穿粉红色衣服的那个。”“真的是她?他们把那个黑鬼怎么着了?他们把他——?”“没怎么着,他没事。”“真的没事吗?”“是的。他只是作短暂旅行而已。”她们走过药店的时候,连在门廊上闲逛的年轻人也抬帽示意,只是他们的眼睛却盯上了她扭动的屁股和双腿。
她们从这些举帽示意的男人身旁经过,窃窃私语声便戛然而止,人们不再信口议论,而是显得小心翼翼。“你看到了吗?”女友们一边说着,一边发出了长长的、啧啧称奇的感叹,声音里透着得意,“广场上没有一个黑鬼。一个也没有了!”
她们来到了电影院。那儿仿佛是一个微缩版的仙境。大厅里灯火通明,彩色海报上所描绘的是变化无常、既可怕又美丽的人生境况。她的嘴唇抖动了起来。等灯光熄灭电影开映的时候,情况就会好转的,所以她尽力憋住发笑的冲动,不至于过早地笑出来。她加快了步子,人们纷纷转头朝她看去,并发出了低沉的惊讶声。她们找到了熟悉的老位置,那儿可以看见强光照耀下的过道,可以看见成双结对的青年男女们走进来。
灯光骤然熄灭,银幕上闪着光,此刻展现在眼前的是人生的美丽、激情或悲伤。年轻男女们依然在不断进场,半明半暗中能闻到他们身上的香水味,能听见他们的喁喁私语声,他们的背影显得雅致润泽,秀颀敏捷的身体略显笨拙,却透着青春的活力。银幕上的梦想在不断演绎着,无可阻挡地延续着。就在这时,她放声大笑起来。她本来想憋住笑声,可是却发出了更大的笑声,惹得观众纷纷回头看。在狂笑中,女友们把她扶起来,带着她出了电影院。当她站到人行道上的时候,依然狂笑不止,声嘶力竭。出租车来了后,女友们把她扶上了车。
女友们替她脱下粉红色的连衣裙、透明的内衣和长筒袜,把她扶到床上躺下,在她的太阳穴放上碎冰,派人去叫医生。医生一下子没有找到,她们只好留下来照料她,这会儿她又时断时续地大笑起来。她们不断地更换碎冰,替她扇风降温。在冰的作用下,她止住了笑声,静静地躺了一会儿,只发出轻微的呻吟声。可是没过多久,她的狂笑再次爆发,那声音变成了歇斯底里的尖叫。
“嘘嘘嘘!嘘嘘嘘!”女友们一面劝止,一面更换冰袋。她们捋顺了她的头发,查看着她头上的白发。“可怜的姑娘啊!”她们交头接耳起来,“你们觉得真有那么回事吗?”她们的眼睛忽明忽暗地闪烁着,既神神秘秘,又不无动容。“嘘嘘嘘!可怜的姑娘啊!可怜的米妮!”
5
麦克兰顿开车回到自己漂亮的新居时,已经是午夜时分。他的房子方方正正,小巧玲珑,就像一只鸟笼儿一样。墙上刷着绿白相间的油漆,显得干净整洁。他锁好车门,登上门廊,进了屋子。他的妻子从台灯旁的椅子上起身相迎。麦克兰顿停下脚步,瞪着眼睛看她,直到她目光垂下。
“你看一看那钟!”他边说边抬手指了过去。他的妻子站在他的面前,低垂着头,手里拿着一本杂志,她脸色苍白,神情紧张,看起来很疲劳。“我不是跟你说过吗,不要这样熬夜等我,看我什么时候回家?”
“约翰!”她一边说着一边放下手中的杂志。他却稳稳地站在那儿,脸上淌着汗,用通红的眼睛直瞪着她。
“我不是跟你说过吗——”他朝她走去,她抬头看他。他一把抓住她的肩膀,她只好一动不动地站着,眼睛仍然看着他。
“不要这样,约翰!我睡不着……天气太热了,也不知道怎么了。请你不要这样,约翰!你弄疼我了。”
“我不是跟你说过吗——”他松开手,半推半搡地把她扔到躺椅上。她躺在那儿,静静地看着他离开房间。
他穿过屋子,一把扯下衬衫,站在屋后屏蔽的门廊里用衬衫擦着脑袋和肩膀,随后将衬衫扔在一边。他从裤袋里取出手枪,把它放到桌子上,然后坐到床上,脱下鞋,站起身,又将裤子褪了下来。他的身上流了很多汗,于是又弯下腰,气呼呼地找着刚刚扔掉的衬衫。终于找到了,又用衬衫擦了擦身子,最后靠在满是尘土的墙壁上。他站在那儿,大口喘着气。四周没有动静,没有声音,甚至也没有虫声。在冰冷的月光下,在群星的凝视下,这个黑暗的世界似乎被击倒了。
[book_title]致悼艾米丽的玫瑰
1
艾米丽·格瑞尔森小姐去世了,我们全镇的人都去参加葬礼。男人们怀着某种敬意去瞻仰这座倒塌的丰碑,女人们则大多出于好奇,想窥一眼深宅老院的内貌。除了那个老黑奴——艾米丽的园丁与厨子外,镇里的人至少有十年光景没进她的家门了。
这是一座方方正正的大宅子,一度漆成白色。圆形屋脊,尖顶装饰,涡轮形状的阳台带有七十年代的明快风格。它坐落在小镇曾经最考究的街道上,不过,修车铺与轧棉厂已经将这条久负盛名的老街蚕食殆尽。只有艾米丽小姐的老宅硕果仅存,在棉花车与加油泵中间显得桀骜不驯,撩人眼球,但其衰败破落之状极为丑陋,难看之极。此时此刻,艾米丽小姐也加入到小镇作古名人的行列,静卧在雪松环抱的墓园中。这座墓园里还安葬着杰弗逊战役中阵亡的南北双方无名士兵的遗骨。
在世的艾米丽小姐曾是小镇传统的化身,象征着责任与关爱。她是小镇世袭下来的某种义务。早在1894年的某日,萨多里斯上校——那位最早下令黑人妇女不穿围裙不得上街的镇长——就免除了她的赋税,而且从她父亲去世之日算起,终身有效。艾米丽小姐并不情愿接受这一慈善之举。于是萨多里斯上校虚构了一个貌似相关的理由,声称小镇曾向艾米丽小姐的父亲借过一笔款子,因此决定用豁免税赋的方式作为回报和补偿。上一代人中,只有萨多里斯这样有想法的人能编出这样的说辞,也只有女人们才信以为真。
后来,具有更多现代思想的人当上了镇长和议员,大家对免税之事颇有微词。第一年的一月,他们寄来了税单。到了二月,都没有收到她的反馈。于是他们又发了一封正式公函,敦请她方便时去一趟郡长办公室。一周后,镇长亲自执笔写信,提出要主动登门拜访,或安排专车把她接来。她在一张老式便笺上写了回信,字体纤细流畅,字迹暗淡,大意是说她从不出门会客,并随信退回了税单,对之未置一词。
于是小镇议员们召开了特别会议,成立专门小组登门拜谒。可是她在八年或十年前不上瓷画课的时候起,就已经闭门谢客了。那位老黑奴开门纳客,将他们领进灰暗的楼道内,而楼梯的上方笼罩在更加灰暗的阴影中。屋子里尘埃扑鼻,潮气袭人。黑奴领着他们进了厅堂,只见满屋的家具全都裹着皮革;老黑奴打开百叶窗时,大家发现皮革上满是裂痕。他们落座时,只见微小的尘埃在身下冉冉腾起,在一缕阳光的照射下缓慢地转动着。火炉前生锈的镀金画架上,矗立着一幅艾米丽小姐父亲的蜡笔画像。
她走进厅堂的时候,大家起身示意。她身材矮小,通体肥胖,一袭黑衣,一根细细的金链子垂落腰间,消失在皮带内。她拄着一根乌木手杖,镀金的杖头锈迹斑斑。她的脑袋干瘪瘦小,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吧,同样的丰腴对她而言就变成了肥硕。她的外表显得臃肿,肤色惨白,仿佛是死水中长期浸泡过的尸身。她的脸部堆满了脂肪,双眼眯缝在皱纹中,如同两颗细小的煤球被塞进了一大块面团。来访者说明来意的时候,只见她的双眼在大家的脸上睃过来睃过去。
她并没有请大家坐下。她自己就站在门旁,静静地听着,直到说话者结结巴巴地停下。这会儿,大家能听见金链子的末端传来看不见的怀表的滴答声。
她说话的声音干涩,语气冷淡:“我在杰弗逊是不用纳税的。萨多里斯上校亲口说的。只要你们找到相关记录,这事儿自然就清楚了。”
“我们找过。我们就是政府派来的代表,艾米丽小姐。你没有收到郡长签名的纳税单吗?”
“哦,我收到过一份文件。”艾米丽小姐说,“谁知道他是不是冒充的郡长……我在杰弗逊是不用纳税的。”
“可我们在档案里查不到任何记录。你瞧,我们必须遵守……”
“你们去找萨多里斯上校吧。我在杰弗逊是不用纳税的。”
“可是,艾米丽小姐——”
“你们去找萨多里斯上校吧。”(萨多里斯上校已经死了快十年了。)“我在杰弗逊是不用纳税的。托比!”黑奴应声而来。“送一送这些先生们。”
2
就这样,她干净利落地打败了他们,犹如三十年前她在臭味一事上打败了他们的前任一样。
当时,她父亲去世刚满两年,她的心上人——我们本以为会跟她结婚的心上人——刚刚抛弃了她。父亲死后,她很少出门。心上人弃她而去后,人们就根本见不到她了。一些女士们冒冒失失地去拜访她,但是都吃到了闭门羹。老宅内唯一能表明生命存在的就是那位黑奴了——当时他还是个小伙子呢——只见他提着购物篮进进出出。
“还有哪个男人能把自家的厨房收拾好?”女人们风言风语。因此,当臭味越来越大的时候,她们并没有感到惊讶。这是熙熙攘攘的世界与傲慢自大的格瑞尔森家之间的另一种联系。
邻家一位主妇向年届八旬的镇长斯蒂芬森法官投诉了。
“可是,你能让我怎么办呢,夫人?”他问。
“嗯,告诉她呀,不能再这样下去了。”那位主妇说,“不是有法规吗?”
“我看没有必要吧。”斯蒂芬森法官说,“可能只是黑鬼在院子里打死了一条蛇,或打死了一只老鼠而已。我去跟那个黑鬼说说看。”
第二天,他又接到了两份投诉,其中一位男士谨慎地提出了抗议:“我们必须得做点什么,法官先生。我是天底下最不愿意打扰艾米丽小姐的人了,但是我们必须得做点什么。”那天晚上,全体议员开会商讨。议事会里有三位老者和一位年纪稍轻者。
年纪稍轻的议员说:“事情很简单。告诉她把房子内外清扫一遍。给她一个期限,如果她不能……”
“算了吧,先生。”斯蒂芬森法官说,“你能当面指责一位女士说她身上有臭味吗?”
于是,第二天晚上,午夜过后,四个男人穿过艾米丽小姐的草坪,仿佛窃贼一般查探着她的老宅,或沿着墙根一路嗅探,或是在地窖的入口处用鼻子闻闻。其中一个人像播种一样不时从肩上的口袋里掏出点什么。他们撬开地窖的门板,朝里面撒上了石灰,在老宅周围也撒上石灰。当他们再次穿过草坪时,一扇本来漆黑的窗户亮起了灯光,艾米丽小姐坐在房间里,灯光照在她的身后,只见她直立着上身一动不动,宛如木偶一般。他们蹑手蹑脚地从草坪上返回,没入老街槐树的阴影中。一两个星期过后,臭味消失了。
打那时起,大家开始对艾米丽小姐感到非常歉疚。我们镇上的人都还清楚地记得,她的姑奶奶怀厄特老太太最后是如何发疯的。大家相信,格瑞尔森家里的人总把自己看得比别人高出一等。镇上的年轻人没人能配得上艾米丽小姐。我们始终把这一家人看成是一幅合影图:身材苗条、身穿白衣的艾米丽小姐站在后排,她父亲的高大身形矗立在前排,手攥着马鞭挡在她的身前,老宅的大门框构成了合影图的边框。因此,当她年届三十却依然单身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幸灾乐祸,反而觉得我们的看法得到了验证。这家人虽然有精神病史,可是要真有谈婚论嫁的好机会出现,她也不至于白白错过呀。
她的父亲去世后,留给她的唯一遗产就是那幢老宅了。不过,大家反而感到高兴了,他们终于能够同情艾米丽小姐了。她孑然一身,不名一文,已经变成了普通人。眼下她也能体验到因一分钱而兴奋或因一分钱而绝望的心情了。
她的父亲去世那天,镇上的妇女全都赶往老宅,以示哀悼并施以援手。艾米丽小姐遵照风俗,在门口迎接了她们。她依然如平时一般打扮,脸上毫无哀恸之色。她对大家说,她的父亲并未辞世。一连三天如是重复。牧师们不断去找她,还有医生们,想尽力说服她,好让他们去处理遗体。正当他们打算诉诸强制措施的时候,她就没再坚持了。人们迅速将她的父亲下葬。
我们不是说她那时候就已经疯了,我们只是相信她不得不那样做。我们也没有忘记他的父亲将所有求婚的年轻人赶走之事。我们还知道一无所有的她只能对这个曾经剥夺她婚恋权利的人恋恋不舍。这也是人之常情嘛。
3
她从此久病不起。当我们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她的头发已经被剪短,看起来更像是一位少女——那样子依稀与教堂彩窗上的那些天使们颇为相似——神情中既有悲伤,也有安详。
镇子里签订了铺设人行道的合约。她父亲去世的那年夏天,项目开工了。建筑公司带来了黑鬼、驴子与筑路机器,还有一个叫荷马·柏伦的建筑队队长。他是个北方佬,身材魁梧,肤色黝黑,动作敏捷,大嗓门,眼睛比脸色还要浅淡。男童们喜欢成群结队地跟在他的身后,看他声色俱厉地训斥那些黑鬼,看黑鬼们随着铁镐的起落齐声唱着号子。时间不长,他就认识了镇子上的每一个人。无论何时,只要你在广场附近听到串串笑声,荷马·柏伦肯定是人群的中心人物。没过多久,每个星期天的下午,我们开始看见他与艾米丽小姐驾着那辆黄色双轮马车,还有一辆出自马房的褐色辕马一同进进出出了。
起初,我们很高兴艾米丽小姐心有所属了。镇子上的女人们絮叨起来“格瑞尔森家的人当然不会嫁给一个北方佬,一个干粗活的人。”不过,也有其他人,那些年长的人说“即使是悲伤,也不会让真正的淑女忘记什么叫‘尊贵品行’”……当然,他们并没有直接称之为“尊贵品行”。他们只是说“可怜的艾米丽!她的亲戚应该来陪陪她呀。”她在亚拉巴马州还有一户亲戚,但是多年前,她的父亲因为疯老太太怀厄特的房产问题与他们大吵过,两家从此再没有往来。对方甚至连她父亲的葬礼也未参加。
只要老人们说一句“可怜的艾米丽”,人们就交头接耳起来。“你认为情况真是这样的吗?”他们相互交谈着,“当然是。难道还有别的……”他们用手捂着嘴,窃窃私语。阳光灿烂的星期天下午,那一对辕马驶过街道时传来了轻快的嗒嗒声,人们便关上遮阳的百叶窗,长长的丝缎窗叶发出了簌簌的声音“可怜的艾米丽!”
她将头高高昂起——甚至当我们相信她已经堕落的时候。她仿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想保持格瑞尔森家族最后一个人的尊严,仿佛这份尊严还需要接一点地气来确保密封性。她在购买老鼠药,也就是砒霜的时候就是如此。那时候离人们感叹“可怜的艾米丽”已有一年多了,她的两位表妹也正要来看望她呢。
“我想买点毒药。”她对药剂师说。当时她刚过三十,尽管略显单薄,但身材仍然苗条。那张脸上有一双冷淡而傲慢的黑色眼睛,太阳穴和眼窝的肌肉绷得很紧。你能想象到的灯塔守望人的脸应该就是这样。“我想买点毒药。”她说。
“好的,艾米丽小姐。哪一种?毒老鼠用吗?我推荐——”
“我要你们这儿最好的。我不在乎哪一种。”
药剂师说了好几种。“这些毒药的毒性都很强,可以毒死大象。但是你想要的是——”
“砒霜。”艾米丽小姐说,“它的毒性强吗?”
“是砒霜吗?好的,夫人。可是你要的——”
“我要的是砒霜。”
药剂师低头看着她。她也朝他看去,直着身子,她的脸就像绑紧的一面旗子。
“哦,当然可以。”药剂师说,“如果这就是你想要的。可是根据法律,你要说明一下你买砒霜派什么用场。”
艾米丽小姐只是盯着他看,仰着头,逼视着他的眼睛,直到他把目光移开。他离开柜台取出砒霜,然后包好。跑堂的黑人男孩把包好的砒霜拿给她,药剂师本人却没有回前台。她回家后打开包裹,只见盒子上骷髅标记的下方写着“毒鼠用”。
4
第二天,我们大家都在议论“看来她要服毒自杀了!”我们还说,如果能这样就最好不过了。我们第一次看见她和荷马·柏伦在一起的时候,我们都在说“她就要嫁给他了。”接着我们又说“她终究会说服他的。”荷马亲口说过他喜欢男人。众所周知,他在埃尔克斯俱乐部与更年轻的男人一起喝酒。他还说过他并不想结婚。后来,我们就在百叶窗的后面感叹了“可怜的艾米丽!”每个星期天的下午,他们俩乘坐在靓丽的马车上,艾米丽小姐高昂着脑袋,荷马·柏伦斜戴着帽子,嘴里叼着雪茄,手戴黄色手套,紧握着缰绳和马鞭。
那时候,一些女士们议论纷纷,认为这是小镇的耻辱,他们给年轻人树立了一个坏榜样。男人们却不想横加干涉,但是在女人们的压力下,浸礼会的牧师——艾米丽家的人隶属圣公会——被迫去找了她。那次见面到底发生了什么,牧师绝口不提,但是拒绝再去找她。第二个星期天,他们俩照样坐着马车招摇过市。次日,牧师的太太给艾米丽小姐在亚拉巴马州的亲戚写了封信。
她的两位亲戚又一次来到她家。我们静观着事态的发展。起初,什么事也没发生。接下来,我们确信他们俩打算结婚了。我们知道艾米丽小姐去过首饰店,订制了一套男人用的银首饰,每一件首饰上都刻有“荷”“柏”的字样。两天后,我们还知道了她买过一整套男人的衣服,包括睡衣。我们真的很高兴,说“他们俩就要结婚了!”我们很高兴,是因为与艾米丽小姐相比,那两位堂姐妹更带有格瑞尔森家族的遗风。
因此,当荷马·柏伦走了后,我们并没有感到惊讶——因为马路边的人行道早就完工了。我们略感失望的是,他们俩的关系并不是公开破裂的,但是我们相信他继续准备着艾米丽小姐的到来,或者给她一个机会撵走那两个堂姐妹。(当然,这是一次共谋。我们都是艾米丽小姐的盟友,都想帮助她除掉那两个堂姐妹。)富有成效的是,一周后她们俩就卷铺盖走人了。正如我们大家所期待的那样,荷马·柏伦不到三天就回到了小镇。一天傍晚,一位邻居看见黑奴打开厨房的门,让他进了老宅。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到荷马·柏伦。有一段日子,我们还能见到艾米丽小姐呢。黑奴提着购物篮进进出出,但前门一直紧闭不开。偶尔,我们会看见她在窗前待上片刻,就像撒石灰的那个晚上人们所看见的那样。然而,几乎有整整六个月的时间,她都没有上过街。当时,我们知道这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她作为女人的一生因为父亲而屡受挫折,她父亲那种性格的影响仿佛因为太过狠毒、太过暴躁而久久难以消失。
当我们再次看到艾米丽小姐的时候,她已经发胖,头发渐成灰白。随后的几年里,她的头发越来越灰白,直到完全变成了银灰色,此后才不再变色了。在她七十四岁去世的那天,头上仍然是充满活力的银灰色,犹如脑袋灵活的人的头发。
打那时起,她家的正门始终紧闭不开,这种状况维持了六七年的光景。直到她四十岁时,她才开始出门教授瓷画课程。
她在楼下的房间里开设了一间画室。萨多里斯上校那代人的女儿、孙女们被定期送到那儿。她们兴高采烈,如同星期天送她们去教堂做礼拜一样。她们还将二十五便士投入募捐的盘子中。与此同时,艾米丽小姐的税务已经被免除。
后来,更新的一代人成为小镇的骨干和灵魂。学画的学生们长大了,离开了画室,却不再让她们的孩子带着颜料、枯燥的画笔以及从贵妇人杂志上剪下来的图片去她那儿学画了。老宅的正门在送走最后一位学生后关上了,而且是永远地关上了。当小镇提供免费邮递服务时,唯独艾米丽小姐拒绝人们将铁质门牌与邮箱安在她家的大门上,而且她也根本听不进别人的劝说。
时光飞逝,岁月荏苒。我们眼看着黑奴的头发越来越白,背越来越驼,还依然提着购物的篮子进进出出。每年十二月,我们照例给她寄去税单,一周后保准被邮局退回,上写“无人领取”。偶尔我们会透过一楼的窗户看见她——她显然已经把楼上的房间封存了起来——如同神龛里的半截雕像。她的眼睛到底是在看着我们,还是没有看我们,我们一直分辨不清。就这样过了一代又一代,她是那么尊贵、安宁、怪异,让人捉摸不透,又无法回避。
现在她去世了。她在布满尘埃与阴影的老宅内一病不起,只有那个老黑奴服侍着。我们甚至都不知道她生病了。我们早就不从老黑奴那儿打听她的事情了。他从不主动和别人说话,可能也从不和她说话。他说话大声,嗓音粗粝,干巴滞涩,仿佛很长时间都没说过话了似的。
艾米丽小姐是在一楼的房间里过世的。她躺在笨重、挂着床帏的胡桃木床上,头发灰白的脑袋枕在黄色的枕头上,枕头因为常年不见阳光已霉迹斑斑。
5
老黑奴在正门迎接第一批女士的到来,开门让她们进屋。她们保持着肃静或发出咝咝的声音,眼睛迅速而好奇地朝室内扫视着。老黑奴随后不见了。他径直穿过厅堂,朝后屋走去,此后就再也没有见到他了。
那两位堂姐妹也赶来奔丧。她们在第二天举办了葬礼。我们全镇的人都来了。艾米丽小姐的身上覆盖着一簇簇的鲜花;灵柩上方的蜡笔画上,她的父亲正深沉地凝视着。镇上的女人们有的窃窃私语,有的神情骇然。镇上的老人们——有的穿上了整齐的邦联军服站在门廊或草坪上,议论着艾米丽小姐的一生,仿佛他们都是同代人似的。他们还以为自己当年同她一起跳过舞——也许还追求过她呢,殊不知把数学般精确推进的时间给搞混了。老人们向来如此。在他们的眼里,过去的时光不是一条越走越窄的小道;相反,它是一块不受冬天侵袭的巨大草地,与他们的现在之间只隔着十来年岁月的狭窄瓶颈。
我们都知道,老宅的楼上还有一间卧室,四十年了无人得以一见,现在将不得不强行把它打开。直到艾米丽小姐体面下葬后,人们才破门而入。
大门被用力撞开时,卧室内弥漫着腾起的灰尘,带有刺鼻味的薄薄帷幕布满了整个房间,层层叠叠。仿佛是一场婚礼的装饰物——褪了色的玫瑰红帷幔布帘、玫瑰红灯台、梳妆台、一排精致的水晶饰品,还有那个男人用过的银制梳洗用品——早已锈蚀斑斑,上面刻过的“荷”“柏”字样已模糊不清了。这些物品中放着一副领子与领带,仿佛刚从身上取下来。拿起来后,桌上灰尘的表层留下了苍白的新月状。一把椅子上挂着一套西服,小心摆放着。椅子底下有两只无声的鞋子,还有被丢弃的袜子。
躺在床上的正是那个男人。
我们久久地站在那里,俯瞰着凹陷的、无肉的骷髅上的笑容。遗骨的姿势表明他曾经被人拥抱过。但是现在,永世的长眠超越了爱情,甚至征服了爱情的煎熬,最终与他做伴了。他在睡衣下面的肉身早已腐烂干净,与他躺卧的床榻难以分离了。在他的遗骨上、旁边的枕头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均匀的灰尘。
这时,我们注意到了第二个枕头上有人睡过的凹痕。有人从枕头上捡起了什么。我们探身过去,骷髅的洞窟中散发出淡淡的刺鼻味儿——我们看到了一绺长长的深灰色发丝。
[book_title]夕阳
1
杰弗逊的星期一与其他工作日并没有什么不同。街道的路面早已铺好。电话公司、电力公司砍掉了越来越多的遮阳大树——橡树、枫树、槐树、榆树,为了给拉电线的铁杆子腾出位置来。这些铁杆子上挂满了一束束、鼓鼓囊囊、幽灵一般没有血色的葡萄。每逢星期一的早晨,小城新开的一家洗衣房的员工就会走街串巷,收揽一堆堆的衣物,把它们放进明亮的专用汽车内。这些积攒了一个星期的脏衣服,如同幽灵一般,消失在刺耳烦人的电喇叭后面。汽车的橡胶轮胎摩擦着沥青路面,发出了长长的噪音,犹如丝绸被撕裂时发出的声音。那些恪守着古老传统仍然替白人洗衣的黑人妇女们,甚至也开着汽车上门取衣、送衣了。
然而,十五年前的星期一早晨,浮尘四起、浓荫蔽日的街道上挤满了黑人妇女。她们将一捆捆的衣服扎在一起,犹如巨大的棉包一样,稳稳地顶在包着头巾的脑袋上,连手也不用扶一下,就能从白人的厨房门前一直送到“黑人山谷”棚户区的黑色洗衣盆内。
南希总是把收集到的衣物顶在头上,随手在衣物的顶端扣上一顶黑色的水手草帽。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她都戴着这顶帽子。她个儿高,额头宽,满面愁容,牙齿脱落的地方略有凹陷。有时候,我们会一路跟着她走过那条小巷,穿越牧场,注意到她头顶上的一大包衣服平稳不动,那顶帽子也从不摆动或摇晃,甚至在她上沟下沟或弯腰钻过篱笆的时候也是如此。她总是四肢着地,爬过豁口后站起身来,继续向前走去,那脑袋一动不动地向上挺着,头顶上的一大包衣服稳如磐石,又轻得像只气球。
有时候,洗衣女工的丈夫们替她们取衣、送衣,但是杰西却从来没有帮过南希——甚至在父亲还没有警告他离我家远点,在狄尔西生病,南希来我们家做饭的时候,他也没有帮过。
多半时候,我们会直接走过那条小巷,赶往南希的住处,叫她过来做早饭。我们总会在水沟边停下来。父亲警告过我们不要与杰西——他又矮又黑,脸上还有一道剃刀划破后留下的伤疤——有任何来往。我们就朝她家的房子扔石子,直到南希在门口露面。她把头靠在门框上,身上什么衣服都没穿。
“你们砸我家的房子,搞啥名堂啊?”南希说,“你们这几个小家伙搞啥名堂啊?”
“父亲说让你过来做早饭。”凯蒂说,“父亲说了有半个钟头了,你必须马上赶过来。”
“我不晓得要做早饭的。”南希说,“我的觉还没睡好呢。”
“我敢打赌你喝醉了。”杰森说,“父亲说你喝醉了。你是不是喝醉了,南希?”
“谁说我喝醉了?”南希说,“我的觉还没睡好呢。我不晓得要做早饭的。”
过了一会儿,我们不再扔石子,只好回家。当她最后赶来的时候时间已经很晚,我来不及吃就上学了。
直到那天她被抓起来送去坐牢,我们一直都以为她喝的是威士忌。南希从斯托瓦尔先生身边经过时——斯托瓦尔先生是银行的出纳员,是浸礼会的一位执事。她开口问道:
“你啥时候把钱付给我,白人?你啥时候把钱付给我,白人?你有三次没付给我一分钱了——”斯托瓦尔先生把她打倒在地,但是她还是说个不停,“你啥时候把钱付给我,白人?你有三次——”斯托瓦尔先生用脚后跟猛踢她的嘴巴。治安官把斯托瓦尔先生抓走后,南希躺在地上,纵声大笑。她把头转过来,吐出鲜血和牙齿,口中喃喃说道:“他有三次没有付给我一分钱了。”
从那时起,她就没了满嘴的牙齿。那一整天,人们争相说着南希和斯托瓦尔先生的事儿。那天晚上,经过牢房门口的路人都能听见南希又唱又叫,能看见她的双手紧抓着牢房窗户的铁条。许多人在栅栏旁停下脚步,听见了她的歌声与喊叫,听见了狱卒试图让她闭嘴的呵斥。可是她一直没有住口。天亮前,狱卒听见楼上传来砰的碰撞声与哗啦声,上楼查看时才发现南希悬在窗户的铁条上上吊了。狱卒后来说,她服的是可卡因,而不是什么威士忌,因为黑鬼一般是不会自杀的,除非服了大量可卡因。服了大量可卡因的黑鬼就不再是黑鬼了。
狱卒割断了绳索,放她下来并救活了她,随后便拼命地揍她,用鞭子抽她。她是用衣服拧成绳子自杀的,她本来拴得很牢,可是被捕的时候,只穿了一件裙子,所以没有办法把双手绑起来,双手还没有从窗台上松开,狱卒就听见响声跑了过去,就看见南希悬吊在窗户的铁条上,全身一丝不挂。
狄尔西卧病不起的时候,南希来我们家做饭。我们看见她的围裙那儿鼓出来了。当时父亲还没有警告杰西不要到我们家来,杰西在厨房里帮忙干活,他坐在火炉的后面,黑脸上的剃刀疤痕就像是一条脏兮兮的细绳子。他说南希的衣服下面藏着一个大西瓜——当时可还是冬天。
“大冬天的,你从哪儿弄来的西瓜?”凯蒂问。
“可不是我弄出来的。”杰西说,“那西瓜可不是我给她弄出来的。但是我能把它摘下来,就像以前一样。”
“你在这些孩子面前胡扯些什么呀?”南希说,“你为啥不接着干活啊?活做完了吗?你想让杰森先生看见你在厨房里吊儿郎当,跟孩子们闲聊胡扯吗?”
“‘胡扯闲聊’?”凯蒂说。
“我不会在白人的厨房里吊儿郎当的。”杰西说,“但是白人倒是可以在我的厨房里这么做。白人可以闯进我的家,但是我却挡不住。白人闯进我家的时候,我就没有家了。我挡不住他们,但是他们也不能一脚把我踢出去。他们不能那样做。”
狄尔西还在生病,卧床不起。父亲警告杰西要离我们家远点。狄尔西一直生病,久病不愈。晚饭后,我们都去了书房。
“南希还没有干完活吗?”母亲问,“我觉得,都这么长时间了,她应该洗好盘子了。”
“让昆丁去看一看吧。”父亲说,“你去看一看南希是否干完活了,昆丁。告诉她可以回家了。”
我来到厨房,南希忙完了。盘子洗好放了起来,炉火关了。南希正坐在椅子上,靠近冰冷的炉子。她朝我看过来。
“妈妈想知道你活干完了没有。”我说。
“干完了。”南希边说边瞅着我,“我已经干完了。”她还是瞅着我。
“怎么回事?”我问,“怎么回事?”
“我只不过是个黑鬼罢了,”南希喃喃道,“可这不是我的错啊。”
她瞅着我,坐在椅子上,靠近冰冷的炉子,头上戴着那顶水手的帽子。我又回到书房。厨房里只有冷冰冰的炉子,你不要以为厨房是温暖、忙碌与充满快乐的地方,那儿只有冷冰冰的炉子。所有的盘子都放好了,可没有人愿意这个时候到厨房里吃饭。
“她干完活了吗?”母亲问。
“干完了。”我说。
“那她现在在干什么呢?”母亲问。
“没干什么。她忙完了。”
“我去看看。”父亲说。
“也许她在等杰西接她回家。”凯蒂说。
“杰西走了。”我说。南希对我们说过有一天早上醒来后,她发现杰西走了。
“他把我给甩了。”南希说,“他去了孟菲斯,我想。是要躲一躲城里的警察,我想。”
“也好,没人烦你了。”父亲说,“我希望他待在那儿别回来。”
“南希怕黑。”杰森说。
“你也怕黑。”凯蒂说。
“我不怕。”杰森说。
“胆小如猫。”凯蒂说。
“我不是!”杰森说。
“别说了,凯蒂!”母亲呵止。父亲回来了。
“我去把南希送过那条巷子。”他说,“她说杰西回来了。”
“她见到他了吗?”母亲问。
“还没。有个黑人传话说杰西已经回到镇上了。我很快就回来。”
“你送南希回家,丢下我一个人?”母亲问,“在你眼里,她的安全比我的安全更重要?”
“我很快就会回来的。”父亲说。
“那个黑人就在这附近,你走了谁来保护这些孩子呀?”
“我也去。”凯蒂说,“我跟你去,父亲。”
“一个人很不幸雇了黑人来干活,那又有什么办法呢?”父亲说。
“我也想去。”杰森说。
“杰森!”母亲喊道。她是喊给父亲听的,从她喊叫的方式就能听得出来。在她眼里,父亲要做的事正是她最不喜欢的,她知道父亲很快就会想明白的。我没有吭声,因为父亲和我都明白,如果母亲及时想到的话,她就会让我留下来陪她。所以父亲并没有朝我这边看。我岁数最大。当时我九岁,凯蒂七岁,杰森五岁。
“别啰唆了。”父亲说,“我们很快就会回来的。”
南希戴上帽子,我们来到巷子口。“杰西对我一直很好。”南希说,“他如果有两块钱,就必定给我一块钱。”我们走在巷子里。“要是能过了这条巷子,”南希说,“我就没事了。”
那条巷子总是黑乎乎的。“万圣节的时候,杰森就在这儿给吓破了胆。”凯蒂说。
“我没有。”杰森说。
“难道蕾切尔姨妈不能劝劝他吗?”父亲问。蕾切尔姨妈年纪很大,她一个人住在南希家附近,头发花白,整日里坐在屋子里吸着烟袋。她不再工作了。人们都说她是杰西的母亲。有时候,她自己说是,有时候又说自己与杰西没有任何亲戚关系。
“你就是被吓破胆了。”凯蒂说,“你比弗洛尼胆小,甚至比提普还要胆小,跟黑鬼比更是胆小得厉害呢。”
“没有人能劝得住他的。”南希说,“他说过,我把他身上的魔鬼叫醒了,只有一件事能再让它睡过去。”
“好了,他已经走了。”父亲说,“你现在没有什么好怕的。只要你们不去招惹白人。”
“不去招惹什么样的白人?”凯蒂问,“怎样才算不招惹呢?”
“他没去别的地方,”南希说,“我能感觉到。我能感觉到他就在这条巷子里,正在听我们说话呢,能听见每一个字。他就藏在这儿,正等着呢。我看不见他,再也看不见他了,那一次我可是看见他拿着那把剃刀呢。那把剃刀系了根绳子,背在他身上,藏在衬衫里。我甚至一点儿也不感到吃惊。”
“我没有被吓破胆。”杰森说。
“如果你检点自己的话,就不会有这种事情了。”父亲说,“不过,现在一切都好了。如今,他兴许就在圣路易斯,兴许又娶了一个老婆,早把你给忘了。”
“要真是那样,最好别叫我给撞见。”南希说,“我就站在那儿,只要他一动手搂她,我就砍断他的胳膊,砍断他的脖子,开膛破他的肚子,撞坏他的——”
“别说了。”父亲说。
“开膛破谁的肚子,南希?”凯蒂问。
“我没有被吓破胆。”杰森说,“我一个人走这条巷子也不会怕的。”
“哼,”凯蒂说,“如果不是和我们走在一起,你保准不敢在巷子里走一步的。”
2
狄尔西一直生病,所以我们每天晚上送南希回家。直到有一天,母亲说:“你们这样做什么时候才是头啊?你们送一个被吓破胆的黑人回家,却把我一个人丢在这栋大房子里吗?”
后来我们在厨房里给南希搭了张床。一天夜里,我们醒来后就听到了那个声音——不是哼唱声,也不是喊叫声——从漆黑的楼道里传过来。母亲的房间里亮起了灯,我们听见父亲朝楼道走去,下了后面的楼梯。凯蒂和我来到楼道上,地面很冷。我们站在地板上屏息聆听那个声音的时候弓起了脚趾头。这个声音很像是哼唱声,但又不是哼唱声,很像是黑人们经常弄出来的怪声。
有一会儿,声音停了。我们听见父亲走下后面的楼梯。我们走到楼梯口的那会儿,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在楼梯上,声音不大。南希站在楼梯正中的地方,身子靠在墙上。我们看见了她的眼睛,那眼睛就像猫眼一样,就像一只靠在墙上的大猫的眼睛,也在注视着我们。我们下楼走过去的时候,她不再发出那个声音了。我们站在那儿,直到父亲从厨房里赶过来,手里拿着手枪。他和南希又下楼去了,回来时带回了南希的床铺。
床铺被搭在了我们的房间里。母亲房间里的灯熄了后,我们又能看见南希的眼睛了。“南希。”凯蒂低声问,“你睡着了吗,南希?”
南希咕哝了一句,说的是“噢”或是“不”——我不知道是哪一个。那声音好像不是从人的口中发出来的,不知道来自哪里,又传播到哪里去了,好像南希根本就不在那儿一样。就像你盯着太阳看过后闭上眼睛,眼睛里还有太阳的亮光一样,好像我在楼梯口紧盯过她的眼睛,所以她的眼神就刻在我的眼睑上了。“耶稣啊,”南希在低语,“耶稣。”
“你是说杰西吗?”凯蒂低声问,“他是不是要进厨房?”
“耶稣啊。”南希说,说出来的声音很像是“耶耶耶耶耶耶——稣稣”,直到声音消失,就像一根火柴或一根蜡烛熄灭了一样。
“你能看见我们吗,南希?”凯蒂低声问,“你能看见我们的眼睛吗?”
“我只不过是个黑鬼罢了。”南希说,“上帝知道。上帝知道。”
“你在厨房里看到了什么?”凯蒂低声问,“是什么东西要进来呀?”
“上帝知道。”南希说,我们能看见她的眼睛,“上帝知道。”
狄尔西的病好了,她来我们家做午饭。“你应该在床上多躺一两天。”父亲说。
“为什么呀?”狄尔西说,“我要是在床上再多躺一天,这个地方就完全给毁了。现在都出去,我要把我的厨房好好收拾一下。”
晚餐也是狄尔西做的。那天晚上,天还没黑,南希走进了厨房。
“你怎么知道他回来了?”狄尔西问,“你并没有见过他呀。”
“杰西是个黑鬼。”杰森说。
“我能感觉到。”南希说,“我能感觉到他就藏在那道水沟里。”
“今天晚上?”狄尔西问,“今天晚上他就藏在那儿?”
“狄尔西也是个黑鬼。”杰森说。
“你还是吃点东西吧。”狄尔西说。
“我啥也不想吃。”南希说。
“我可不是个黑鬼。”杰森说。
“喝点咖啡吧。”狄尔西说,她给南希倒了一杯咖啡,“你知道他今天晚上就藏在外面?你怎么知道就是今天晚上呢?”
“我知道。”南希说,“他就藏在那儿等着呢。我知道。我和他生活了那么长时间,他想要干啥,我比他还要清楚呢。”
“喝点咖啡吧。”狄尔西说。南希将杯子端到嘴边,朝杯子里吹着。她的嘴撅起来的样子,很像蝰蛇张开的嘴巴,也像是一张橡皮嘴巴。她吹着咖啡的样子,仿佛要把嘴唇上的颜色全都吹走一样。
“我可不是个黑鬼。”杰森说,“你是黑鬼吗,南希?”
“我是地狱里生的,孩子。”南希说,“过不了多久,我就啥也不是了。我从哪儿来的,很快就要到哪儿去了。”
3
她开始喝着咖啡。她喝咖啡的时候,双手握着杯子,又开始发出那个声音来。她朝着杯子发着那个声音,咖啡溅了出来,洒在她的手上和衣服上。她的双眼看着我们,她坐在那儿,双肘支在膝盖上,双手握着杯子,透过湿漉漉的杯子看着我们,发出了那个声音。
“你看看南希。”杰森说,“南希现在不能帮我们做饭了。狄尔西的病现在好了。”
“你住嘴!”狄尔西说。南希双手握着杯子,眼睛看着我们,又发出了那个声音,好像变成了两个人似的:一个用眼睛看着我们,另一个发出了那个声音。“你们为什么不让杰森先生给警长打个电话?”狄尔西问。南希这时停了下来,长长的棕黑色的双手端着杯子。她想再喝一点咖啡,但是咖啡从杯子里溅了出来,洒在她的双手和衣服上。她把杯子放下。杰森看着她。
“我咽不下去。”南希说,“我咽了,却咽不下去。”
“你回房间吧。”狄尔西说,“弗洛尼会给你搭个床铺,我不一会儿就回去。”
“黑鬼们是不会拦住他的。”南希说。
“我可不是个黑鬼。”杰森说,“你说呢,狄尔西?”
“我想不是。”狄尔西说道,边看着南希,“我想不是。你想要干什么呢?”
南希看着我们。她的目光很快扫过,仿佛害怕自己再也没时间看了,身子几乎一动不动。她看着我们,同时看着我们三个人。“你还记得我住在你们房间的那个晚上吗?”她问。她讲了当时我们在第二天一早是怎么醒来,怎么一起玩耍的情形。我们就在她的床铺上悄悄地玩着,直到父亲醒来,那会儿她该下楼做早餐了。“你去问一下你的妈咪,让我今晚留在这儿。”南希说,“我不需要床铺。我们可以多玩一会儿。”
凯蒂问了母亲,杰森也去了。“我不能让黑人留在家里过夜。”母亲说。杰森大哭。他一直哭个不停,直到母亲威胁说,如果他还哭个不停的话,那就三天不让他吃甜点。杰森只好说,如果狄尔西做巧克力蛋糕的话,他就不哭了。父亲也在那儿。
“你为什么不想点办法啊?”母亲问,“那些警察来我们这儿做什么?”
“南希为什么害怕杰西?”凯蒂问,“你害怕爸爸吗,妈妈?”
“他们能有什么办法?”父亲说,“如果南希压根儿没见过他,警察又怎么能找到他呢?”
“那她为什么这么害怕?”母亲问。
“她说他就藏在那儿。她说她知道今天晚上他藏在那儿了。”
“我们可是纳过税的。”母亲说,“你送黑女人回家的时候,我只得一个人待在这所大房子里等你。”
“要知道,我可没有拿着剃刀躲在外面。”父亲说。
“如果狄尔西做巧克力蛋糕,我就不哭了。”杰森说。母亲让我们出去。父亲说他不知道杰森能不能吃到巧克力蛋糕,但是他知道杰森很快就要挨骂了。我们回到厨房,把办法跟南希说了。
“父亲说了,你回家把门锁上,就不会有事的。”凯蒂说,“不会有事的。南希,你把杰西给惹恼了吗?”南希双肘撑在膝盖上,双手捧着杯子夹在两腿之间。她凝视着咖啡杯。“你做什么事把杰西给惹恼了?”凯蒂问。南希松开杯子。杯子落地后没有摔坏,但咖啡洒了出来。南希坐在那儿,双手仍保持着捧杯的姿势。她又发出了那个声音,声音不大,既像是哼唱,但又不像是哼唱。我们注视着她。
“好了,”狄尔西说,“别那样。你是自己吓唬自己呢。你在这儿等着。我去叫沃什送你回家。”狄尔西走了出去。
我们看着南希。她的双肩不停地颤抖着。不过,她已经不再发出那个声音了。我们看着她。“杰西能把你怎么样呢?”凯蒂说,“他早就走了。”
南希看着我们:“那天晚上,我们玩得很开心,是不是呀?”
“不对。”杰森说,“我玩得不开心。”
“你睡着了。”凯蒂说,“你当时不在。”
“咱们到我家去,再多玩一会儿。”南希说。
“妈妈不会让我们去的。”我说,“现在太晚了。”
“不去管她。”南希说,“我们明天早上告诉她。她是不会在意的。”
“她不会让我们去的。”我说。
“别去问她。”南希说,“现在不告诉她。”
“爸爸妈妈没说过我们不能去。”凯蒂说。
“我们没问过。”我说。
“要是你们真去了,我就向爸爸妈妈告密。”杰森说。
“我们会玩得很开心的。”南希说,“他们是不会在意的。只不过是去我家玩呗,我替你们家干活那么久了,他们是不会在意的。”
“我跟你去,我可不怕。”凯蒂说,“害怕的人是杰森。他会告密的。”
“我不怕。”杰森说。
“你怕。”凯蒂说,“你会告密的。”
“我不会告密的。”杰森说,“我不怕。”
“杰森跟我去,是不会害怕的。”南希说,“你害怕吗,杰森?”
“杰森会告密的。”凯蒂说。那条巷子黑乎乎的。我们走过牧场的大门。“我敢打赌,要是门后面蹿出来什么东西,杰森一定会吓得大叫的。”
“我不会。”杰森说。我们穿过巷子。南希的嗓音很大。
“你为什么要大声嚷嚷啊,南希?”凯蒂问。
“谁?是我吗?”南希问,“听好了,昆丁、凯蒂和杰森说我大声嚷嚷。”
“你说起话来,好像我们有五个人似的。”凯蒂说,“你说起话来,好像父亲也在这儿呢。”
“谁?我大声嚷嚷,杰森先生?”南希问。
“南希管杰森叫‘先生’了。”凯蒂说。
“我们听听凯蒂、昆丁和杰森是怎么说话的。”南希说。
“我们可没有大声嚷嚷。”凯蒂说,“你说起话来,倒像是父亲——”
“嘘!”南希说,“嘘!杰森先生。”
“南希又管杰森叫‘先生’了——”
“嘘!”南希说。我们跨过水沟,弯腰穿过篱笆的时候,她说话的声音依然很大。当年她可是顶着一大包衣服从这儿过篱笆的。随后,我们就到了她家。当时我们走得很快。她打开屋门,屋子里的味儿就像是油灯里发出来似的。南希身上的味儿就像是灯芯发出来似的,房子里的味儿和南希身上的味儿混在了一起。她点亮了油灯,关上了屋门,插上了门闩。这时她不再大声说话了,只是用眼睛看着我们。
“我们玩什么呢?”凯蒂问。
“你们想玩什么呢?”南希反问。
“你说过我们会玩得开心的。”凯蒂说。
南希的屋子里有某样东西,这个东西是可以闻到的,甚至连杰森也闻出来了。“我可不想待在这儿。”他说,“我想回家。”
“那你就回家吧。”凯蒂说。
“我不想一个人走回去。”杰森说,
“我们会玩得很开心的。”南希说。
“怎么玩?”凯蒂问。
南希站在门旁。她看着我们,一双眼睛看起来很空洞,仿佛这双眼睛以后再也不用了似的。
“你们想玩什么呢?”她问。
“给我们讲个故事吧。”凯蒂说,“你能讲个故事吗?”
“好的。”南希说。
“那就讲吧。”凯蒂说。我们看着南希。“你没故事可讲。”凯蒂说。
“有。”南希说,“我有故事讲。”
她走过来,在壁炉前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壁炉里的火还没熄,但她又生了一些。屋子里已经很热了,我们不需要生火,火熊熊地燃烧起来。她讲了一个故事,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好像是在盯着我们。对我们说话时,那声音好像不属于她——她就像是整个人不在屋内,而是身在别处在等什么人,只有那声音在,那个身影——那个顶着一大包衣物就像顶着轻飘飘的气球、并稳稳地钻过篱笆的南希的身影还在。不过,一切都仅此而已。“就这样,女王朝水沟边走去,可那个坏蛋就藏在那儿。她边走边说:‘但愿我能跨过这道水沟啊。’她就是这么说的……”
“什么水沟?”凯蒂问,“和外面那道水沟一样的水沟吗?女王为什么要过水沟?”
“她要回家。”南希说,她看着我们,“只有跨过那道水沟才能回家呢。”
“她为什么要回家,还要插上门闩?”凯蒂问。
4
南希看着我们,不再说话了。她看着我们。杰森坐在南希的腿上,杰森的腿从裤管里笔直地伸出来。“我觉得这个故事不好听。”他说,“我想回家。”
“兴许我们真应该回家去了。”凯蒂说,“我敢打赌,爸爸妈妈正在找我们呢。”她从地板上站起来,朝门口走去。
“别那样。”南希说,“不要开门。”她很快站起身,从凯蒂身旁赶过去。她没有碰大门,也没有碰木门闩。
“为什么呀?”凯蒂说。
“回到油灯这儿来吧。”南希说,“我们会玩得很开心的。你没必要现在就回家。”
“我们应该回去了。”凯蒂说,“除非还有很多好玩的。”她和南希回到油灯下。
“我想回家了。”杰森说,“我要去告密。”
“我还知道一个故事呢。”南希说。她站在油灯旁边。她的眼睛看着凯蒂,仿佛是在看鼻梁上平放着的一根棒子似的。她低头看着凯蒂,可是眼神就是那副样子,仿佛正在维持那根棒子的平衡。
“我不想听故事了。”杰森说,“我要在地板上跺脚了。”
“这个故事很好听的。”南希说,“比刚才讲过的那个要好听。”
“什么故事呀?”凯蒂问。南希站在油灯旁,把棕褐色的手放在灯上。在灯光照耀下,那只手显得单薄而细长。
“你的手放在发热的灯罩上了。”凯蒂说,“不觉得灯罩烫手吗?”
南希看着玻璃灯罩上的那只手,随后缓慢地把手撤了回来。她站在那儿,看着凯蒂。那只细长的手绞动着,好像手腕上拴着一根绳子似的。
“我们玩点别的什么吧?”凯蒂说。
“我想回家。”杰森说。
“我有爆米花。”南希说。她看了看凯蒂,随后又看了看杰森,随后又看了看我,最后又朝凯蒂看去。“我有爆米花。”
“我不喜欢爆米花。”杰森说,“我想吃糖。”
南希看着杰森,说:“你可以拿着爆米花锅。”她的手还在绞动着。那只手又长又细又黑。
“好的。”杰森说,“要是让我拿爆米花锅,我就再待一会儿。凯蒂不能拿。要是凯蒂拿的话,我就想回家了。”
南希把壁炉里的火烧大了一些。“你们看,南希把手伸到火里去了。”凯蒂说,“怎么回事呀,南希?”
“我们做爆米花。”南希说,“我们做一点爆米花。”她从床底下拿出爆米花锅,可是锅已经坏了。杰森哭了。
“哎呀,我们吃不到爆米花了。”他说。
“说起来,我们应该回家了。”凯蒂说,“走吧,昆丁。”
“等一下。”南希说,“等一下。我能修好的。你们不想帮我一块儿修好吗?”
“我不想帮你修。”凯蒂说,“真的太晚了。”
“你来帮帮我,杰森。”南希说,“你不想帮我吗?”
“不想。”杰森说,“我想回家。”
“嘘!”南希说,“嘘!你看,你看着我,我能修好它,这样杰森就能拿它爆玉米花了。”她找来一根铁丝,绑好了爆米花锅。
“这样会不稳的。”凯蒂说。
“很稳的。”南希说,“你们看。你们帮我剥点玉米吧。”
玉米也在床下。我们剥好后放进锅中。南希帮杰森捧着锅放在炉火上。
“爆不了了。”杰森说,“我想回家。”
“你等一会儿。”南希说,“会爆好的。爆出来后很好玩的。”她坐到火炉边上。油灯被拧高后开始冒烟了。
“你为什么不把灯拧小一点?”我说。
“没事的。”南希说,“我会把它弄干净的。你们等一等,爆米花很快就要好了。”
“我不信很快就能好。”凯蒂说,“说起来,我们应该回家了。爸爸妈妈会着急的。”
“不会。”南希说,“马上就要爆出来了。狄尔西会跟他们说你们在我这儿。我为你们家干活那么长时间,你们在我家玩,他们是不会在意的。就等一等吧,随时都有可能爆出来了。”
这时,杰森的眼睛让烟给熏了,他哭了起来,将爆米花锅丢进了火里。南希拿来一块湿布,帮杰森擦了擦脸,可他还是在不停地哭着。
“别哭了。”她说,“别哭了。”可是他还是在哭。凯蒂从火里把爆米花锅取了出来。
“烧焦了。”她说,“你只好再拿一些玉米来了,南希。”
“你把所有的玉米都放进去了吗?”南希问。
“是的。”凯蒂说。南希看着凯蒂,接着她拿过爆米花锅,打开盖子,将烧焦的爆米花倒进围裙,开始翻拣着。她的双手又长又黑。我们注视着她。
“你没有爆米花了吗?”凯蒂问。
“有。”南希说,“还有。你瞧,这些爆米花还没有烧焦,只要把它们——”
“我想回家了。”杰森说,“我要去告密。”
“嘘!”凯蒂说,我们都听着。南希的头已经转向栓好的大门,眼睛里满是红色的亮光。“有人来了。”凯蒂说。这时,南希又发出了那个声音,声音不大。她坐在那儿,俯瞰着炉火,双手垂在双膝之下。突然,大滴大滴的泪珠从她的眼睛里涌出来,从脸上流淌了下来,火光映在一滴滴的泪珠上就像火花一样,最后从她的下巴上掉了下去。“她不是在哭。”我说。
“我没有哭。”南希说。她的眼睛合上了。“我没有哭。外面是谁?”
“我不知道。”凯蒂说。她走到门前,朝外面看去。“我们现在得走了。”她说,“是父亲来了。”
“我要去告密。”杰森说,“是你们让我来的。”
泪珠仍然从南希的脸上往下流。她在椅子上转了转身子:“听我说。你跟他说吧,跟他说我们会玩得很开心的,跟他说我会照看你们,一直到明天早上,跟他说让我陪你们回家,我就睡在地板上。跟他说我不需要再搭一张床铺。我们会玩得很开心的。你们难道不记得了,上一回我们玩得多么开心啊!”
“我玩得不开心。”杰森说,“你弄疼我了。你用烟熏了我的眼睛。我要去告密。”
5
父亲进了屋。他看着我们。南希没有起身。
“跟他说啊。”她说。
“是凯蒂让我们来的。”杰森说,“我可不想来。”
父亲来到炉火旁,南希抬头看他。“你不能去蕾切尔姨妈那儿待一待吗?”他说。南希看着父亲,双手放在双膝之间。“他不在这儿。”父亲说,“要不然我就能看见他了。可我连他的影子也没见着啊。”
“他就藏在水沟里。”南希说,“就藏在那儿的水沟里等着呢。”
“别胡说了。”父亲说。他看着南希。“你怎么知道他藏在那儿呢?”
“我得到了信号。”南希说。
“什么信号?”
“我得到了信号。我进屋时,它就在桌子上——是一根猪骨头,上面还血肉模糊,就在台灯的边上。所以他就藏在外面。你们一出门,我也要西去了 。”
“你要去哪儿,南希?”凯蒂问。
“我是不会告密的。”杰森说。
“别胡说了。”父亲说。
“他就藏在外面。”南希说,“眼下他正朝窗户里面看着,就等你们离开呢。我就快没命了。”
“别胡说了。”父亲说,“你把门锁上,我们带你去蕾切尔姨妈家。”
“不管用的。”南希说。她现在不看父亲了,父亲低头看着她,看着她细长、单薄、颤动的双手。“算了吧,不管用的。”
“那你想怎么办呢?”父亲问。
“我不知道。”南希说,“我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算了吧,做什么都不管用的。我想我是逃不掉了,偏让我摊上了这事儿,那也是没有办法的。”
“你摊上什么事儿了?”凯蒂问。“没有什么办法?”
“没什么。”父亲说,“你们几个都应该睡觉去了。”
“是凯蒂让我来的。”杰森说。
“去蕾切尔姨妈那儿吧。”父亲说。
“那也是不管用的。”南希说。她坐在炉火前,双肘支撑在膝盖上,细长的双手放在双膝间。“待在你们家的厨房也是不管用的,连睡在你孩子房间的地板上也是不管用的。第二天一早,我就死翘翘了,还有血呢。”
“嘘!”父亲说,“锁上门,灭了灯,上床睡吧。”
“我很怕黑,”南希说,“我很怕在黑暗中命就这么没了。”
“你是说,你就这么点着灯一直坐在这儿呀?”父亲说。这时,南希又开始发出那个声音。她坐在炉火前,双手放在双膝间。“唉,见鬼了。”父亲说,“我们走吧,孩子们。过了睡觉时间了。”
“等你们回到家,我也归西了。”南希说。眼下,她的语气很平静,脸上的表情也很平静,手也不动了。“不管怎么说,我早把棺材钱存在洛夫莱迪先生那儿了。”
洛夫莱迪先生又矮又脏,他是专做黑人保险生意的。每个星期六的早上,他都要转到黑人的小屋或厨房那儿,收取十五美分的保险费。他和老婆住在旅馆里。有一天早上,他的老婆自杀了。他们有一个孩子,是个小姑娘,他把那个孩子带走了。一两周后,他又一个人回来了。每个星期六的早上,我们又能看见他出没在偏街小巷中。
“别胡说了。”父亲说,“明天早上,我肯定在厨房里第一个见到你。”
“你见到谁就是谁呗,我想。”南希说,“可是,要真有什么事发生,那只有上帝说了才算。”
6
我们只好走了,听任她坐在炉火边。
“过来把门插上吧。”父亲说。可是她没有动弹。她不再看着我们了,只是安静地坐在油灯与炉火间。我们走到那条巷子时,隔着一段距离回头看去,还能从敞开的大门中看见她。
“父亲,”凯蒂问,“这个样子会出事吗?”
“不会。”父亲说。父亲驮着杰森,所以杰森比我们所有的人都高。我们走下水沟。我看着水沟,没有说话。在月光与阴影交会的地方,我看不太清楚。
“要是杰西真的藏在这儿,他是能看见我们的,是吧?”凯蒂问。
“他压根儿就不在这儿。”父亲说,“很久很久以前他就走了。”
“是你让我来的。”杰森说。他身在高处,在天空的衬托下,父亲仿佛有两个脑袋似的,一个小脑袋,一个大脑袋。“我原本是不想来的。”
我们从水沟下面走上来,仍然能看见南希家敞开的大门,可是我们却看不见南希了。她坐在炉火边,大门就这么敞开着,因为她累了。“我真的是太累了。”她说,“我只不过是个黑鬼罢了。可这不是我的错呀。”
可是我们能听见她的说话声,因为她说话的时候,我们正好从水沟里走上来。她又发出了那个声音,既像是哼唱,又不是哼唱。“以后谁来帮我们洗衣服呀,父亲?”我问。
“我可不是黑鬼。”杰森说。他身在高处,趴在父亲的脑袋上。
“你比黑鬼还要差劲呢。”凯蒂说,“你就是告密鬼。要是有什么东西迸出来,你准会被吓破胆。”
“我才不会呢。”杰森说。
“你准会被吓哭的。”凯蒂说。
“凯蒂!”父亲呵止。
“我才不会呢!”杰森说。
“你就是只胆小的猫咪。”凯蒂说。
“凯蒂!!”父亲大声呵止。
[book_title]昔日的女王
1
爱尔诺拉走出自己的小屋来到后院。悠长的午后,这座四四方方的大房子和整个院子都沉浸在一片困倦与安谧之中。自从约翰·萨托里斯从卡罗莱纳迁来此地破土建屋,它已这样度过了近百年的光景。老萨托里斯和儿子贝亚德都死在这座房子里。贝亚德的儿子约翰和孙子小贝亚德入土下葬前,他们的灵柩也先后悬停在此。不过后者并不是在这座房子里过世的。
因此,眼下的寂静是女人们的寂静。穿过后院走近厨房门前的时候,爱尔诺拉回想起十年前每到这个时候,她同父异母的哥哥老贝亚德(尽管他们自己,甚至他们的父亲也可能不知道他们是兄妹)会在后廊来回踱步,朝马厩叫嚷着让黑人男佣备马。可如今老贝亚德早已去世,他的孙子小贝亚德也在二十六岁那年英年早逝。连当时的黑人男佣们也已不在了;爱尔诺拉母亲的丈夫西蒙如今也被埋在墓地里;爱尔诺拉的丈夫卡斯比因盗窃被收监;她的儿子乔比去了孟菲斯,穿着考究地在比尔大街上游手好闲。因此,家里人丁稀少,除了老萨托里斯的妹妹弗吉尼亚——如今已是九十岁高龄,整天都坐在轮椅上望着窗外的花园,就只剩小贝亚德的遗孀娜西萨和她的儿子。弗吉尼亚·杜·普利是卡罗莱纳州老家的独苗,是1969年来到密西西比州的。她当时除了身上的衣服,就只挎着一个装着几片老家彩色窗玻璃的篮子,还有几束剪下的花枝和两瓶葡萄酒。她眼看着自己的兄长、侄子、侄孙和两个曾侄孙先后离世。如今,她和曾侄孙的妻子和儿子住在这座缺少男丁的房子里。曾侄孙的儿子叫鲍里,可她却坚持管他叫约翰尼——那是他在法国丧命的舅舅的名字。至于黑佣,就剩下爱尔诺拉负责做饭,她的儿子伊松看管园地,女儿萨蒂睡在弗吉尼亚边上的小床上,像照看婴儿一般看护她。
可是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可以照顾她。”爱尔诺拉穿过后院时思忖着。她是个个子高大,有着咖啡肤色的女人,小巧精致的脑袋总是高高地扬起。“我不需要帮助。”她大声地自言自语,“因为这是萨托里斯的家务事。上校去世时就心知肚明,嘱咐我照顾她。他把任务托付给了我,而不是托付给城里来的外人。”她正在思考那件让她不得不提前一个小时到房子去的事情。当时她正在自己的小屋里忙碌着,看见小贝亚德的遗孀娜西萨带着十岁的儿子在下午时分走过草地。爱尔诺拉来到门口看着他们——男孩和穿着白色衣衫的年轻妇人在炎热的午后穿过草地朝小溪走去。她并没有像白人妇女那样对她们去哪儿、为啥去感到好奇。但她只有一半黑人血统,看着那白人妇女时,她的脸上会显出静穆严肃的鄙夷神情。一个人静静盘算时,她脸上是这种表情;甚至以前老爷还在世时,她听女主人发号施令也是这种表情。就在两天前,娜西萨说要去孟菲斯待一两天,让她单独照料姑婆的时候,爱尔诺拉也是这副表情。“好像我不是一直在单独照料她似的。”爱尔诺拉不屑地想着,“自从你来到这个家,为别人做过什么呀?我们从来都不需要你,你怎么就不明白呢?”不过这话没有说出口。她只是心里埋怨着,帮娜西萨预备好旅途所需,默不作声地看着马车朝城镇和车站方向驶去。“你也用不着回这个家了。”爱尔诺拉心里咒怨着,望着马车消失在视野中。可今天早晨,娜西萨却回来了,绝口不提为啥突然远行又突然返回。刚到下午,爱尔诺拉从自己的小屋门口看见这妇人和男孩顶着六月炙热的阳光穿过草地。
“唉,到哪儿去是她自个儿的事,”爱尔诺拉走上厨房的台阶,大声地说道,“就像她跑去孟菲斯,只留下黑鬼们照看坐轮椅的珍妮小姐。”她想了一会儿,又大声接着说:“她出门我不觉得奇怪。我只是奇怪她怎么又回来了。不,那也没什么奇怪的。既然到这个家来了,她就不会离开的。”最后她平静地大声感叹,语气中既无怨恨也无激情:“垃圾。城里来的垃圾。”
她走进厨房。女儿萨蒂坐在桌旁,一边吃着盘子里的冷芜青拌青菜,一边看着一本满是脏手指印的时尚杂志。“你在这儿干吗?”爱尔诺拉对她说,“为什么不待在能听见珍妮小姐招呼你的地方?”
“珍妮小姐什么都不需要。”萨蒂回答说,“她就在窗户边上呢。”
“娜西萨小姐到哪儿去了?”
“我不知道。”萨蒂说,“她和鲍里去了什么地方。现在还没回来。”
爱尔诺拉嘟囔了一声。她的鞋子没系鞋带,两下就蹬脱了,离开厨房,走到安静的有穹顶的前厅,那里氤氲着花园的芳香和六月午后令人昏昏欲睡的万种声响。接着她走到书房敞开的门前,一位老妇人坐在窗边的轮椅上。窗帘已经拉了上去,她的脑袋和上半身在窄边的卡罗莱纳彩色玻璃的映衬下,好似一幅悬挂着的肖像画。她挺着背脊坐着,纤细的身形,玲珑的鼻子,还有如白墙一般颜色的头发。她两肩搭着一条和头发一样纯白的羊毛披肩,穿着一身黑色服饰。她看着窗外,侧面看去,她的脸高高地拱起,纹丝不动。爱尔诺拉进屋时,她转过头,带着急迫和疑惑的神情看着这位黑人女佣。
“他们没从后院进屋,是吗?”她问道。
“没有。”爱尔诺拉一边回答一边朝轮椅走去。
老妇人又朝窗外望去:“不得不说我真的无法理解。娜西萨小姐突然频繁地往外跑。就在……”
爱尔诺拉走到轮椅边。“这样好极了。”她用冷冷的、平静的声音说道,“她这么个懒女人不在眼前闲晃。”
“就在……”老妇人话说一半停住了,“不准你这么说她。”
“我说的可都是实话。”爱尔诺拉说。
“那就把这些话藏在你心里吧。她是贝亚德的妻子,是萨托里斯家的女人,现在依然是。”
“她永远也成不了萨托里斯家的女人。”爱尔诺拉说。
老妇人看着窗外。“就在两天前,她突然跑到孟菲斯过了两个晚上。打从儿子出生,她从没扔下他一个人,自己在外过夜。想想看,丢下儿子整整两个晚上,也不交代是为什么,然后回到家,大中午的又带着孩子到小树林里逛荡。儿子倒是没想念她。她不在的时候,你觉得他会想念她吗?”
“不会。”爱尔诺拉说,“少了谁,萨托里斯家的男人都能撑下去。”
“他当然不会想念她。”老妇人看着窗外。爱尔诺拉站在轮椅后面。“她们穿过草地了吗?”
“我不知道。她们走远了,看不清,还继续走着。朝小溪方向去了。”
“朝小溪方向?这到底是要做什么呀?”
爱尔诺拉没有应答。她站在轮椅后面,依然笔直地站着,更像是一个印第安人。下午的时光渐渐过去,太阳正落到窗台线的下方,水平的光线洒在花园里。不用多久,园里的茉莉花就要散发出傍晚的香气,阵阵芳香缓缓地飘进屋内,似乎触手可及;花香浓郁甘甜,甜腻刺鼻。两个女人在窗边一动也不动,老妇人坐在轮椅里,身子微微前倾;轮椅后面的黑人女佣也不移动分毫,笔直的身形好似一根雕像柱。
花园里的光线开始变成黄铜色。那妇人和男孩进了花园,朝房子走来。轮椅上老妇人的身体立马向前探去。在爱尔诺拉看来,老妇人探身的那一瞬间好似摆脱了瘫痪躯体束缚的囚鸟,要飞过花园去迎接那男孩。爱尔诺拉自己也向前微微探了探身子,可以看到老妇人脸上慈爱、急切、忘我的表情。那两个人穿过了花园,将要走进房子的当口,老妇人突然猛地朝后靠在椅背上。“怎么回事,他们都湿透了!”她说,“看看他们的衣服。他们衣服也没脱就走到溪水里去了!”
“我得去准备晚饭了。”爱尔诺拉说。
2
爱尔诺拉在厨房里准备莴苣和土豆,把面包切片(不是纯玉米粉面包,连烤软饼也算不上)。是那个女人教她如何烤这种面包的。除非万不得已,她可不想提那个女人的名字。伊松和萨蒂坐在靠墙的椅子上。“我对她没有成见,”爱尔诺拉说,“我是黑鬼,她是白人。和她比起来,我的孩子虽然是黑皮肤,但他们的身上有更多这个家族的血统,也更有教养。”
“在你和珍妮小姐的眼里,除了珍妮小姐,谁都没有地道的血统呢。”伊松说。
“是这样吗?”爱尔诺拉问道。
“珍妮小姐和娜西萨小姐相处得可不坏。”伊松说,“依我看呐,她有资格说娜西萨小姐的不是,可我从没听她说过。”
“因为珍妮小姐教养出众。”爱尔诺拉说,“那就是原因。这事儿你是没法子弄懂的,因为你生得太晚,除了她谁也没见过。”
“依我看呐,娜西萨小姐的教养和别人一样好。”伊松说,“我没看出什么差别。”
爱尔诺拉突然离开了桌子。伊松立马跳了起来,把自己的椅子移开,为母亲让出路来。可她只是走到碗橱那儿,随手拿了一只大餐盘,然后又回到桌边接着打理土豆。“算不算萨托里斯家的人,有没有教养,不是看名分,而是看举止。”她用平缓、不起波澜的声音说着,柔软、灵巧的棕褐色双手忙碌着。说起那两个女人,她总是不加区分地用“她”指代,但说到珍妮小姐时,声调最为平缓。“她一个人长途跋涉来到这儿,当时还到处都是北方佬。从卡罗莱纳一路来到这儿,亲人全都丢了性命,只有老约翰还在世,住在相隔两百英里的密西西比州……”
“从这儿到卡罗莱纳不止两百英里,”伊松说,“学校里教过,差不多有两千英里呢。”
爱尔诺拉的双手没有停下,似乎根本没有听到他的话。“北方佬杀了她的老爹和丈夫,放火烧了卡罗莱纳的房子。那火就在她和她母亲的头顶这么烧着。她一路独自来到密西西比州,来投靠世上仅剩的亲人。到这儿时赶上了大冬天,身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篮子、一些花种、两瓶酒,还有几片彩色玻璃。老约翰把这些玻璃装在书房的窗户上。透过这些玻璃向外望去,让她感觉好像还在卡罗莱纳一样。她在圣诞节那天黄昏来到这儿。老约翰和他的孩子们还有我的母亲在门廊下迎接她,而她坐在马车上,高昂着头,等着老约翰把她扶下车。他们甚至没有当着亲人的面亲吻。老约翰只是说‘唉,珍妮’,而她也只是说‘唉,约翰尼’,接着他牵着她的手走进屋里,直到别人看不到他们,她才开始哭了起来。老约翰抱住她。毕竟,她长途跋涉了四千英里……”
“从这儿到卡罗莱纳没有四千英里。”伊松说,“只不过两千英里。学校的书本上是这么写的。”
爱尔诺拉压根没理会他,手上的活儿也没停下。“她哭得非常伤心。‘那是因为我不习惯哭哭啼啼了。’她说,‘我早就没了哭哭啼啼的习惯了。我可没工夫哭哭啼啼。那些该死的北方佬,’她说,‘那些该死的北方佬。’”爱尔诺拉又朝碗橱走去。她赤着双脚,似乎那安静的脚步带她走出了自己的声音范围。尽管话已说完了,但声音却在安静的厨房里回荡。她拿了一个大盘子,回到桌旁,又在土豆和莴苣中间忙活开了,而这些东西她自己却不能吃。“可她现在(她指的是娜西萨,两个孩子都对此心知肚明)却突然跑到孟菲斯去寻欢作乐,把她一个人留在这儿两个晚上,只有黑佣照看她。住在萨托里斯家的屋顶下,吃着萨托里斯家的饭,一晃就是十年了,这个时候却突然像个黑人一样大老远跑到孟菲斯去,也不说明白去干吗。”
“我以为你说过,珍妮小姐只需要你一个人照顾就行了。”伊松说,“我想你昨天还说,你压根不在乎她回不回来呢。”
爱尔诺拉发出刺耳的声音,并不响,但带着鄙夷:“她不回来?她用了整整五年时间才把自己嫁给贝亚德,她会不回来?贝亚德去当兵打仗的时候,她整天缠着珍妮小姐,可没少下功夫。我都一直盯着她呢。一个星期来个两三次,让珍妮小姐以为她是来看望自己的。可我心里明白着呢,她到底在图谋着什么,我心里一清二楚。因为我了解那些垃圾,我知道垃圾怎么在上等人身上下功夫的。上等人被她们蒙骗,因为她们有教养。我可看得明白得很。”
“那么鲍里肯定也是垃圾了。”伊松说。
爱尔诺拉转过头,但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伊松已经离开了座位。“闭上你的嘴,快去准备开饭。”她看着他走到水槽边准备洗手。接着,她转头面对桌子,纤长的棕褐色双手在红色的土豆和淡绿色的莴苣中间灵巧地忙活着。“谈什么需要,”她自言自语道,“不是鲍里需要她,也不是老夫人需要她,是死去的家人需要她。是老约翰、上校、小约翰和小贝亚德需要她。这些死人带不走她,只有那些死人才需要她。我要说的就是这个意思。除了坐在轮椅上的老夫人,和我这个在厨房里干活的黑鬼,其他人都不明白。我对她没什么成见。我只想说让上等人和上等人交往,下等人去找下等人。你现在去把衣服穿上,这儿都预备好了。”
3
是那男孩把经过告诉了她。她坐在轮椅上,身体微微前倾,透过窗户看着那妇人与男孩穿过花园,消失在房子的拐弯处。她依旧保持前倾的姿势,望着窗外的花园,听到两人走进屋内,穿过书房的门,登上了楼梯。她仍望向花园,视线落在了茂密的灌木丛上。她从卡罗莱纳带来的灌木幼苗当时不过火柴般大小。她和那个日后嫁给她曾侄孙并生下儿子的年轻妇人,就是在这座花园中相识的。那还是在1918年的时候,年轻的贝亚德和兄弟约翰仍在法国。约翰牺牲前,她在花园里打理花草,娜西萨每周都会从镇上到这儿来看望她两三次。“她和贝亚德早就定下婚约却从不告诉我,”老妇人思忖着,“就算有什么事她也很少会跟我提。”她心里想着,眼睛望着窗外的花园披上了一层暮光。她有整整五年没进过花园了。“任何事都很少说给我听。有时候我真闹不明白,她这么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到底是怎么攀上贝亚德这根高枝的。或许就是碰巧在恰当的时机出现了,就像她收到那封信一样。”那件事就发生在贝亚德回家前不久。一天,娜西萨到这儿待了两个钟头,临要走的时候把信拿了出来。信上没有署名,内容不堪入目,尽是些胡言乱语。她当时就劝娜西萨把这封信交给贝亚德的祖父,让他好好查一查写信的人到底是谁,非得好好惩罚一下。可娜西萨却不肯。“我把信烧了,就当没这回事。”娜西萨说道。“好吧,这是你自己的事,”老妇人说,“但这样的事决不能容忍。一位正派的女人绝不能被一个男人这样摆布,哪怕被信件骚扰也不行。正派的男人会信以为真的,会有所动作的。而且,如果你不做点什么的话,他还会故伎重演的。”“那到时候我会把信交给萨托里斯上校。”娜西萨说。她举目无亲,兄长也在法国。“难道您不明白吗?我不能让任何人知道竟然有人对我有这么龌龊的念头。”“我宁可让世人知道有人对我有这种龌龊的想法,然后因此被马鞭子狠狠地抽一顿,也不能叫他不受丝毫惩罚地这么继续下去。不过,这是你自个儿的事。”“我会把信烧了,就当没这回事。”娜西萨仍这么说。之后贝亚德回来了,没过多久娜西萨和他完婚,搬到这所房子居住。然后她有了身孕,孩子还没出生,贝亚德在一次空难中丧了命。接着他的祖父老贝亚德去世,孩子出生。两年过去了,老妇人才又想起向曾侄孙的媳妇询问,有没有再收到过那种信。娜西萨告诉她说没有。
于是从那以后,她们在这间大房子里过着安静的、没有男人的生活。她时不时会催促娜西萨再嫁,可后者总是淡淡地拒绝。就这样,两个女人和一个男孩一起度过了许多年,而老妇人坚持管那孩子叫他死去的舅舅的名字。一星期前的一个晚上,娜西萨有一位客人来吃晚饭。在得知来宾是个男人时,老妇人在轮椅上静静地坐了许久。“啊,”她暗自思索,“终于发生了。罢了,终究要发生的。她还年轻。要她孤零零地在这儿守着一个卧床不起的老太婆……唉,我不能非让她和我一样守活寡,我不指望她会那么做。她毕竟不是萨托里斯家的女人。她和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和他们这些愚蠢自大的鬼魂没关系。”客人来了。她坐着轮椅被推到饭桌边上时,才看见他的模样。那男人秃顶,看上去年纪不大,长着一张机灵的脸,表链上拴着一把钥匙,上面刻着“φ、β、κ”等希腊字母,还有“哲学指导生活”字样。她不知道那把钥匙的含义,但立马就明白他是个犹太人。他和她说话时,她从气愤转为盛怒,好像发动攻击的蛇一般猛地朝椅背靠去,这一动作力量之大,足以将轮椅从桌边弹开。“娜西萨,”她说,“这北方佬来这儿做什么?”
三人就这么僵在亮着烛光的餐桌旁。后来,那男人打破了沉默:“夫人,如果连你们南方女人都和我们兵戎相见,北方佬早就死绝了。”
“你用不着对我说这些,年轻人。”她说,“你应该感谢上苍,和你的祖辈们打仗的只是南方的男人们。”接着她叫来伊松把她从桌边推走,连晚饭也没吃,甚至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她也不准别人开灯。娜西萨端上楼来的饭菜,她连碰也不碰。她坐在昏暗的窗前,直到陌生的客人离去。
三天后,娜西萨突然神神秘秘地跑到孟菲斯,在那儿待了两个晚上。自从孩子出世,她还从来没有扔下他一个人过夜。无论是在离家前还是回来后,她连一句解释也没有。眼下,老妇人刚刚注视着她和儿子穿过花园,身上的衣衫还是湿漉漉的,好像是在溪水里待过的。
那男孩把经过告诉了她。他走进她房里,已换好干净衣服,头发虽已梳理齐整,但仍然潮湿未干。他走进房间来到轮椅边上时,她沉默不语。“我们下到溪水里了,”他说,“不过没有游泳,只是坐在水里。她让我指给她看能潜水的深洞。不过我们没游泳,我猜她不会。我们只是穿着衣服坐在水里,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她想这么做。”
“啊,”老妇人说,“嗯,那一定很有趣。她一会儿下楼来吗?”
“是啊。换好衣服就下来。”
“好吧……晚饭前你可以出去玩一会儿,如果你想的话。”
“我可以在这儿和您待在一起,如果您愿意的话。”
“不用了,你出去玩吧。萨蒂过来前我一个人待着没事的。”
“那好吧。”他离开了房间。
夕阳西下,窗前的光线也慢慢暗了下来。老妇人一头银发也渐渐暗淡,好似餐柜上静止不动的摆件。花纹稀疏的窗玻璃如梦如幻,万千意蕴,悠扬沉寂。她听到曾侄孙的媳妇下楼的声音,静静地坐在那儿,注视着房门,直到年轻妇人走进屋来。
她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穿着白色衣衫,身材高大,周身泛着暮光,显出一种雕像般的英武风姿。“要为您开灯吗?”她问。
“不,现在还不需要。”老妇人说。她笔直地坐在轮椅里,一动不动,注视着年轻妇人从屋子的一头走到另一头,白色衣裙缓缓飘动,英气逼人,好似庙宇正面的女雕像柱变成了大活人。年轻妇人坐了下来。
“这是那些……”她说。
“等等,”老妇人打断她,“先别讲话。那茉莉花的香味,你闻到了吗?”
“是的,这是那些……”
“等一下。每天都是到了这个时候才传来花香。六月里,每天这个时候就开始飘香。到今年夏天,已经整整五十七个年头了。我把茉莉花种从卡罗莱纳带到这儿,就装在一个篮子里。我记得头一年的三月,我通宵不眠,在花根周围烧报纸保温。你闻到香味了吗?”
“是的。”
“如果是结婚的事,我已经说过了。五年前我就告诉过你,我不会责怪你的。一个年轻的女人,一个寡妇,即使你有孩子。但我告诉过你,只有孩子是不够的。我说过,不会因为你没有像我一样一辈子守寡而责怪你,这些我都说过的吧?”
“是的,但情况并没有那么糟。”
“没有吗?还能怎么糟?”老妇人坐得笔直,脑袋微微向后仰,瘦削的脸庞与暮光融为一体,庄重典雅。“我不会责怪你。我告诉过你的,你不需要为我考虑。我这辈子就这样了,我没什么要求,那些黑佣都能照料我,不需要为我操心,你听明白了吗?”年轻妇人没有回答,也是一动不动,颇为平静。暮色中,她们的声音似乎在两人之间变成了实物,好像既不是从口中,也不是从纹丝不动、渐渐模糊的脸上发出来的。“可到了那个时候,你得告诉我实情。”老妇人说。
“是关于那些来信的事。十三年前的信,您还记得吧?就在贝亚德从法国回来前,您当时甚至还不知道我们订婚了。我给您看过其中一封,您想把它交给萨托里斯上校,让他查查寄信的人是谁,我不肯那么做。您说正派的女人绝不允许自己收到匿名情书,无论她自己是有多么渴望。”
“是的。我说过宁愿让世人都知道一个女人收到了那样的信,也别让那个男人暗地里对她抱有龌龊的想法而不受惩罚。你对我说你把信烧了。”
“我撒了谎。我保留了那封信。然后我又收到了十封。我没有告诉您是因为您所说的关于正派女人的看法。”
“啊。”老妇人应了一声。
“是的,所有的信我都保留着。我自以为把信藏在了永远没人会找到的地方。”
“然后你又去读了那些信。你时不时就把那些信拿出来读一读。”
“我自以为我把信藏得很好。可您记得吗?贝亚德和我结婚后的一个晚上,有人闯进了我们在镇上的房子,就在同一个晚上,萨托里斯上校的银行记账员携款潜逃了。第二天早上,那些信也不翼而飞,于是我就知道了那些信是谁寄来的了。”
“是的。”老妇人说。她依然没有动,光影中渐渐暗淡的头部像是一件了无生气的银器。
“这么一来,那些信就落在别人手里了,就在世上的某个地方。有一阵子,我快急疯了。想到人们,尤其是男人们会读到这些信,不仅在信上读到我的名字,还会发现我一遍又一遍读信时留下的泪痕。我当时真要疯了。贝亚德和我度蜜月时我就觉得要发疯了,我甚至不能一心一意地想着我的丈夫。那感觉就好像我不得不同时和世界上所有男人上床一样。
“大约十二年前,我生下鲍里,我原以为自己可以放下了,习惯那些信件在别人手里的事实。我也许还想过,那些信已经不存在了,被毁掉了,我已经安全了。我时不时会想到那些信,但鲍里似乎挡在信和我之间,是他在保护着我。好像只要我留在这里,好好对待鲍里和您……可十二年过去了,一天下午,那个男人跑来看我——就是那个犹太人,那个来吃晚饭的男人。”
“啊,”老妇人说,“是有这么个人。”
“他是联邦调查局的探员。他们还在追捕那个偷银行的窃贼。那个探员得到了我的那些信,记账员那天晚上逃跑时,把信弄丢了,或随手扔了,是那个探员找到了它们。他追查这件案子十二年了,信一直在他手里。最后他来找我,想知道那个窃贼的下落。探员觉得既然他给我写那种信,我肯定知道些情况。您还记得他吧,您当时盯着他说,‘娜西萨,这北方佬是谁?’”
“是的,我记得。”
“那男人手里有我的信。我的信曾经在他手中整整十二年。他……”
“曾经在他手中?”老妇人问道,“曾经?”
“是的,我现在拿到那些信了。他没把信交给华盛顿,除了他没人读过那些信。”她停顿了一下,轻轻吸了口气,神情平静。“您还不明白是吗?他掌握着信里的所有信息,他不得不把那些信交给调查部门。我求他把信还给我,可他说必须把信上交。于是我问他能不能在孟菲斯见面后再作决定。他问为什么要在孟菲斯,我把原因告诉了他。我知道没法用钱把信从他手里买回来,这就是我去孟菲斯的原因。我十分尊重您和鲍里的感受,所以得到别的地方去。事情就是这样。无论他们的想法是对是错,男人都是一副德行,那些蠢货。”她轻声呼吸着。接着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彻底松了口气。然后她止住哈欠,再次看着面前一动不动、渐渐模糊的银灰色脑袋。“您还不明白吗?”她说,“我非这么做不可。那些信是我的。我必须拿回来。这是唯一的办法。即使付出再多我也在所不惜。现在我拿到了,我把信都烧了,再也没有人能读到它们了。那探员没法把这事抖出来,哪怕提到曾经有过那些信,他也会毁了他自己的,他甚至可能被关进监狱。现在那些信已经烧掉了。”
“是的,”老妇人说,“所以你回到家里,带着约翰尼出去,两个人一起坐在流淌的溪水中。像是在约旦河,是的,就像是密西西比州乡间草场后面的约旦河。”
“我必须把信拿回来。难道您不明白吗?”
“是的,”老妇人说,“是的。”她笔直地坐在轮椅上。“噢,我的主啊。我们这些可怜愚蠢的女人……约翰尼!”她的话音尖厉,不容置辩。
“怎么了?”年轻妇人问,“您需要什么东西吗?”
“不,”老妇人说,“把约翰尼叫来。我要我的帽子。”年轻妇人起身说:“我去拿。”
“不用,我要约翰尼替我拿。”
年轻妇人站在那里,低头看着她挺着背坐在轮椅上,头发好像一顶暗淡的银色王冠。她离开房间,老妇人仍旧纹丝不动。她坐在暮色之中,直到男孩走进房间,手里拿着一顶旧式黑色小圆帽。每当老妇人感到不安时,她就叫人把这顶帽子拿给她。她会把帽子戴在头顶正中,然后一个人坐在窗边。男孩把帽子交给她,他的母亲就在他身旁。黄昏已经完全降临,除了那头银发,老妇人完全被暮色吞噬。“现在需要为您开灯吗?”年轻妇人问。
“不用。”老妇人说,她把圆帽戴在头顶,“你们都去吃晚饭吧,让我休息一会儿。去吧,全都去吧。”她们听话离开,留她一人坐在那儿。只能从银发闪现的亮光中依稀分辨出轮椅中瘦削笔直的身形,身旁的窗户镶嵌着从卡罗莱纳带来的花纹稀疏的装饰玻璃。
4
从八岁起,男孩便坐在餐桌一头属于已故祖父的座位上。可今晚,他的母亲重新调整了座位。“今晚只有我们两个人,”她说,“过来坐我身边。”男孩犹豫着。“求你了,好不好?昨晚在孟菲斯,没有你我觉得好孤单。我不在,你觉得孤单吗?”
“我和珍妮姑婆一起睡的,”男孩说,“我们过得很开心。”
“求你坐到我身边来吧。”
“那好吧,”他答应了,动手把椅子移到她身边。
“坐近些,”她说着,把椅子挪得更近。“我们以后再也不这样了,再也不会了,好吗?”她向他凑近了些,握住了他的手。
“不会什么?你指坐在溪水里吗?”
“再也不分开了。”
“我倒不觉得孤单。我和姑婆一起挺开心的。”
“答应我,答应我,鲍里。”他的名字应该是本鲍,这是她娘家的姓氏。
“好吧。”
穿着夹克衫的伊松为她们开饭,然后回到厨房。
“她不下来吃晚饭吗?”爱尔诺拉问道。
“不吃。”伊松回答,“就坐在窗边,黑漆漆的。她说不想吃。”
爱尔诺拉看看萨蒂:“你最后去书房的时候,她们在干什么?”
“她和娜西萨小姐在说话。”
“我去通知开晚饭的时候,她们还在说话。”伊松说,“我告诉过你的。”
“我知道。”爱尔诺拉说。她的声音既不尖厉也不温和,好像发号施令一般,轻柔却又冷淡。“她们在说些什么?”
“我不知道。”伊松说,“是你教我不能偷听白人谈话的。”
“伊松,她们在谈些什么?”爱尔诺拉问。她用严肃专注、发号施令般的目光注视着他。
“有人要结婚了。珍妮小姐说‘我早就告诉过你,我不会责怪你。像你这样的年轻女人,我希望你结婚,别和我一样。’她就是这么说的。”
“我也猜她想要结婚了。”萨蒂说。
“谁要结婚?”爱尔诺拉问,“她要结婚?为什么?要她放弃在这儿的一切?这不可能。真想知道上个星期到底发生了什么……”她不出声了,朝房门转过头去,似乎听到什么动静。从餐厅传来年轻妇人的声音,但爱尔诺拉似乎在听别的东西,然后她离开了厨房。她的脚步并不匆忙,但悄无声息迈开大步,瞬间消失在视线里,好似一个了无生气的人坐着轮椅离开了舞台。
她轻声走上漆黑的大厅,穿过餐厅的门,桌边的两人没有注意到她。他们紧挨着坐在一起,妇人身体靠向男孩,正在说话。爱尔诺拉脚步不停,一声不响,身体在阴影重叠之下,她那略显光亮的脑袋好似悬空飘浮一般,她的眼球也微微发白。突然,她停下了脚步。还没走到书房门前,可她却停住了,身体没入在漆黑与寂静之中。黑暗中几乎消失的脸上,一双眼睛突然闪过一丝亮光。她开始轻声唱着:“噢,主啊。噢,主啊。”然后她迈开步子,迅速走向书房门,往屋内望去。仅凭银发上微弱的亮光方能依稀分辨,老妇人一动不动地坐在死寂昏暗的窗边,似乎九十年的生命已在瘦削笔直的躯体内慢慢消逝。尽管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但消失殆尽前仍会徘徊萦绕片刻,在头顶周围闪现微弱的光芒。爱尔诺拉只朝屋里看了一眼,然后转过身,重新迈着急促无声的步子回到餐厅门前。年轻妇人仍旧靠向男孩,正在说话。他们没有立即注意到爱尔诺拉。身材高大的她就站在门口,没有靠着门框。她一脸茫然,目光涣散,似乎在自言自语。
“我想,你最好快过来一下。”她说着,声音依然是轻柔的,冰冷的,好似发号施令一般。
1. beale street,黑人蓝调音乐史上很重要的发展地区,常有黑人在这条街上表演。
2. 原文“phi beta kappa”是三个拉丁字母的读音,意为“哲学指导生活”。这里代表美国优等生荣誉协会。
[book_title]红叶
1
两个印第安人穿过种植园,朝黑人居住区走去。两排用泥砖搭建用石灰粉刷过的房舍相对而立,里面住着属于这个部族的黑奴们。两排房子中间是一条灰暗的过道,赤脚踩过的地面上留下了一道道印记,几只自制的木偶默默无语地躺在尘土中。这里看不到一丝生命的迹象。
“我就料到了会出现这种情况。”第一个印第安人说。
“还有我们料不到的呢。”第二个印第安人说。尽管到了中午,那过道里仍然见不到一个人影儿。房舍的门敞开着,里面悄无声息,那满是裂缝的泥灰烟囱里也没有冒出炊烟。
“是啊。头人的父亲去世时,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了。”
“你是说曾经的头人吗?”
“嗯。”
第一个印第安人的名字叫“三只筐”,他可能有六十岁了。这两个人矮墩墩、胖乎乎的,看上去挺壮实,模样像个布尔人,挺着个大肚子。他们脑袋可不小,那土灰色的大脸上带着某种不易察觉的安详,就像是暹罗或苏门答腊岛上断垣残壁中的人头雕刻,在迷雾中显得影影绰绰的——这是烈日与浓荫造就而成的。他们的头发就像是被烤干了的大地上的莎草。三只筐的耳朵上还夹着一只珐琅鼻烟壶。
“我早就说了这个法子很不好。过去既没有黑人居住区,也没有黑鬼。那时候,时间都是自个儿的,每个人都有空。可如今,人们不得不花掉大把的时间,去给那些喜欢出臭汗的家伙们找活儿干。”
“他们干起活来像牛像马。”
“在这个斤斤计较的世道,他们什么都不像。除了喜欢出臭汗,他们什么都不在乎,他们比白人还要糟糕呢。”
“总不能让头人亲自为他们找活儿干吧。”
“是啊。我可不喜欢养黑奴。这个做法很不好。在过去,这个法子还行,可如今就行不通了。”
“你也不记得老法子是什么样子的了。”
“我听那些记得的人说过,我也试过。人不是生来就是干苦活的。”
“是的。看看他们的身子都成什么样了。”
“嗯,黑不溜秋,还带有苦味。”
“你吃过?”
“就一次。那时我还年轻,胆子大,胃口好。如今情况变了。”
“唉,现在他们很值钱,不能吃了。”
“他们的肉有股子苦味儿,我可不喜欢。”
“总归现在太值钱不能吃了。那些白人愿意拿马匹来交换。”
他们走进了过道。默默无语、瘦骨嶙峋的木偶——那些用木头、破布和羽毛扎成的玩偶——躺在生锈的门槛旁的尘土中,周围都是些吃剩下的骨头和打坏了的葫芦餐具。一间间小屋内悄无声息,也没有脸从门后面露出来。自从伊赛提贝哈昨天死后,就一直如此。可是他们早就料到会出现什么情况了。
居住区的中央有一间屋子,比其他所有屋子都要大一些。到出现某种月相的时候,黑鬼们都要来这里聚会,搞点什么仪式,然后趁着夜幕赶往小溪的下游。他们将手鼓存放在这间屋子里,与其他一些小物件儿——那些神秘的装饰物,还有用红土涂抹了各种符号以记录仪式过程的木棍子。屋子的正中有一个灶台,上方的屋顶露出了破洞,炉膛里几根燃尽的木块已化成了冷灰,灶台上还吊着一口铁锅。百叶窗没有被打开。两个印第安人从刺目的阳光中猛一进屋,什么也看不清了,只感到眼前一阵晃动,闪过一片阴影。他们随着阴影转了转眼珠,才发现屋子里倒是挤满了黑鬼。他们俩站在门口。
“嘿,我说过这个法子不好。”三只筐说。
“我可不想待在这儿。”第二个人说。
“你能闻到黑人身上的恐惧味儿,它与我们身上的味儿是不一样的。”
“我可不想待在这儿。”
“你身上的恐惧也有一股臭味儿。”
“我们闻到的也许是伊赛提贝哈身上的味儿。”
“嗯。他心里是清楚的。他料到了我们会在这儿扑空的。他死的时候也料到了我们今天会扑空的。”在昏暗发臭的屋子里,黑鬼们的目光与臭味将他们包围了起来。“我叫三只筐,你们都认识的,”他对屋子里的人说,“我们是头人派来的。我们要找的人是不是跑了?”黑鬼们没人说话。他们身上的臭味在炙热、凝滞的空气中翻滚起伏着,他们似乎沉思着某个遥远而神秘的物体。他们就像是一只只的章鱼,又像是被挖出来的巨树的根须——粗壮而散发着腐臭味儿的根须纠结在一起,刚刚脱离暗无天日、受尽践踏的日子,却又被翻开的泥土压在了身上。“嗨!”三只筐嚷道,“你们都知道我们的差事。我们要找的人是不是跑了?”
“他们在想什么呢?”第二个人说,“这个地方我可不想待了。”
“他们肯定知道实情。”三只筐说。
“他们是不是把他藏起来了,你觉得呢?”
“不是。他跑了。昨天晚上就已经跑了。头人的爷爷去世时,也发生过,我们花了三天才把他逮住了。杜姆可是在地上躺了三天呢,嘴里还不停地说着‘我看见我的马和狗了,可是我没有看见我的黑奴呀。你们把他怎么样了,为啥不让我安安生生地躺着?’”
“他们是不想死啊。”
“嘿,他们可真是难缠,总给我们带来麻烦。不懂荣誉、不懂礼仪的民族,总归是一个祸害。”
“我可不喜欢这儿。”
“我也不喜欢。只不过嘛,他们都是野蛮人啊。别指望着他们能派上用场。所以我说这个法子是很糟糕的。”
“是呀。他们确实难缠,宁愿头顶着太阳干活,也不愿跟着酋长入土为安。他还是跑了。”
黑鬼们一言不发,没人吭声。他们的白眼珠子转动着,充满野性,又带着克制。他们身上的臭味儿既强烈,又刺鼻。“是的,他们害怕了。”第二个人说,“现在怎么办呢?”
“我们回去吧,把情况禀告给头人。”
“莫可塔布会听咱们的吗?”
“那他能怎么办?他不喜欢听我们的禀告,可如今他是部族的头人了。”
“是的,他是头人了。他现在可以穿那双红跟的拖鞋了。”他们转身朝室外走去。门框上没有门。这里的小屋都没有门。
“反正他以前是穿过那双鞋的。”三只筐说。
“那是背着伊赛提贝哈穿的。不过,鞋子如今归他了,因为他做头人了。”
“嗯,听人说伊赛提贝哈不喜欢。我还知道他跟莫可塔布说过‘等你做了头人,鞋子就归你了,在你做头人前,鞋子是我的’。眼下莫可塔布成了头人,他可以穿了。”
“可不是吗,”第二个人说,“他现在是头人了。他以前瞒着伊赛提贝哈偷偷穿过,谁搞得清伊赛提贝哈知不知道这回事。伊赛提贝哈死了,年纪可不大,但鞋子归了莫可塔布,因为他如今是头人了。你怎么看这件事呢?”
“我才不想这件事呢。”三只筐说,“你呢?”
“我也不想。”第二个人说。
“很好。”三只筐说,“你很明智。”
2
头人的宅子坐落在小山丘上,橡木林环绕四周。宅子的前端是一艘蒸汽船的甲板室,有一层楼高,那是伊赛提贝哈的父亲杜姆带着黑奴从船上拆下来的。他们把它架在柏木做的滚木上,从十二英里的陆地上一路拖回来的。他们前后花了五个月的时间。那会儿,他的宅子可只有一堵砖墙。他把蒸汽船的侧舷对着那堵墙组装了上去。如今,洛可可式的飞檐上,镀金的色泽早已剥离,变得暗淡,昔日的光彩已经不再。圆拱的下方,百叶窗舱门的上方,那刻有船舱名称的金字还依稀可见。
论出身,杜姆不过是一个副酋长,一个明戈部落的族人。他是酋长家族中的三个外甥之一。他年轻的时候,新奥尔良还是一座欧洲人聚居的城市。他搭了一艘货船做了一次旅行,从密西西比的北部来到新奥尔良,遇上了“金发塞奈·维特里骑士”。从表面上看,这个人和杜姆的社会地位旗鼓相当。在新奥尔良,杜姆混迹于河滨地带的赌徒和恶棍中,最后在这个庇护人的教导下成了一名头领,做了头人,成了那块父系家族土地的继承人和所有者。维特里骑士最先管他叫“杜霍姆”,后来他的名字就成了“杜姆”了。
这两人终日里形影不离——印第安人杜姆,身材矮胖,长着一张粗犷、神秘而缺乏教养的脸;巴黎人维特里,侨居国外,据说是卡隆德莱特的朋友,威尔金森将军的至交。后来,这两个人销声匿迹了。他们去了经常光顾的暧昧场所后,便不见踪影了,留下了杜姆在赌博中赢得巨款的传奇故事,以及与一位年轻女子有染的传言。这个女子出生在一个家境殷实的西印第安人家庭。杜姆失踪后,她的儿子和兄弟们带着一把手枪在杜姆经常光顾的地方找了他好一阵子。
六个月后,这个年轻女人登上了一艘叫“圣路易斯号”的货轮后也失踪了。某天晚上,这艘货船在密西西比河北岸的一个木码头靠了岸,她在一个女黑奴的陪护下离船而去。四个印第安人架着一辆马车前来迎接。他们的马车走了三天,速度很慢,因为她已有孕在身,挺着个大肚子。当她抵达种植园后,发现杜姆已经是酋长了。他从来不提自己是怎么当上酋长的,只是说他的叔叔和堂兄暴亡身故了。那会儿,房子不过是靠着黑奴们日夜赶工造起来的一堵砖墙搭起来的茅草披棚而已。披棚被分隔成好几个房间,里面骨头与垃圾遍地。这座宅子位于万亩森林的中央。在这个无可匹敌的公园内,一头头野鹿犹如家畜一般觅草进食。杜姆和他的女人就是在这座宅子内完婚的。婚后不久,伊赛提贝哈就呱呱坠地了。一位既是巡回牧师又是奴隶贩子的人主持了他们的婚礼。他是骑着毛驴赶来的,驴背上扎着一把棉布伞,还驮着三加仑的瓶装威士忌酒。此后,杜姆开始蓄养更多的黑奴,而且像白人一样开荒拓土,但他从来都找不到足够的活儿让他们干。这些从非洲丛林里被贩运而来的黑奴们,大多时候打发着闲散、无所事事的日子。有时候,杜姆为了款待宾客,放出了猎犬,把他们当作猎物来追赶。
杜姆死后,十九岁的儿子伊赛提贝哈成了这片土地的头人。黑奴的人数翻了五倍,可这对他而言毫无用处。尽管他拥有头人的名号,但是他的许多堂兄弟与叔伯们在不同层级统管着这个部族。这些人聚到了一起,自始至终蹲在地上,蹲在蒸汽船金字门匾的下面,就黑奴问题开过一次秘密会议。
“他们的肉不能吃了。”一个人说。
“为什么不能吃?”
“他们的人数太多了。”
“那倒是真的。”第三个人说,“真要是吃起来,就应该把他们全部吃光。吃那么多的肉食,对身体可没啥好处。”
“也许他们的肉跟鹿肉一样,不会对你的身体有害。”
“我们可以杀掉一些,但不吃肉。”伊赛提贝哈说。
他们齐刷刷地看了他片刻。“可为什么呢?”一个人问。
“真是这样。”第二个人说,“我们不能那么做。他们太值钱了。想想看,他们给我们带来那么多的麻烦,我们还要给他们找活儿干。我们得像白人一样。”
“怎么样?”伊赛提贝哈问道。
“开垦更多的土地,蓄养更多的黑奴,种植玉米养着他们,然后把他们卖掉。我们开垦土地,种庄稼,养黑鬼,然后把他们卖给白人来赚钱。”
“可是我们要钱干什么呢?”第三个人问。
他们想了一会儿。
“以后再说吧。”第一个人说。他们蹲在地上,沉思着,表情凝重。
“这意味着要干活。”第三个人说。
“让黑鬼们去干吧。”第一个说。
“好啊,让他们去干吧。流汗可不好。浑身湿漉漉的,毛孔都张开了。”
“到了晚上,寒气也就钻进去了。”
“嗯,那就让黑鬼们去干吧。他们好像很喜欢出臭汗的。”
就这样,他们用黑鬼们开垦了土地,种上了庄稼。直到那时,黑鬼们还居住在犄角旮旯处一个搭有披棚斜顶、如同猪圈一样的大畜栏里。不过如今,他们造好了居住区,搭建了房舍,把一对对年轻的黑鬼们放进去交配。五年后,伊赛提贝哈将四十头黑鬼卖给了孟菲斯的奴隶贩子。他带着这笔钱出了国,他的新奥尔良舅舅安排了这次旅行。那时候,“金发塞奈·维特里骑士”年岁已高,住在巴黎,戴着假发,穿着紧身外套,满口无牙,一张苍老的脸显得小心谨慎,表情怪异而凄惨。他向伊赛提贝哈借了三百美元。作为回报,他把伊赛提贝哈引荐给了上流社交圈。一年后,伊赛提贝哈带着一张镶金大床、一副大烛台和一双红跟拖鞋回国了。据说,国王路易十五的情妇蓬巴杜侯爵夫人曾经在这副大烛台下梳过妆,路易十五还隔着她的香肩对着镜子窃笑傻乐过呢。可那双拖鞋太小,并不合脚。伊赛提贝哈回到新奥尔良前——包括出国期间,从来都没穿过它。
他把这双鞋包在纸巾中带回家,存放在装满雪松刨花的鞍囊空袋内,偶尔会拿出来让他的儿子莫可塔布玩一下。三岁的莫可塔布长着一张宽大、扁平的蒙古脸型。这张脸整日都是一副极端无精打采、昏昏欲睡的神情,直到这双鞋摆在了他的面前。
莫可塔布的母亲曾是一位眉清目秀的姑娘。那天,伊赛提贝哈在她上工的瓜地里看见了她,立刻止住脚步,目不转睛地注视了良久。她的大腿宽大而结实,后背圆润,面色安详。当时他正走在去溪边钓鱼的途中,之后却再也挪不开半步了。他兀自站在那儿,凝望着这个毫无察觉的女孩,心中也许想起了自己亲生母亲的遭遇:一个城里女人私奔了,带着凉扇、细软和黑人血统,还有那低俗卑鄙、令人遗憾的绯闻。就在那一年,莫可塔布降临人世。长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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