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英国人的特性
[book_author]爱默生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62238
[book_dec]爱默生著,《英国人的特性》初版于1856年8月,此时作者53岁,正在进行从新英格兰到中西部的大范围演讲。书出版后,立即引起轰动,同年稍晚即开机再印。次年稍事修订后,第三次印刷。1870年并入《散文集》再版,1876年编入“小经典”再版。至1883年,其重印次数之多,已无法统计。全书只涉及一个具体的题材,不像爱默生的散文那样暧昧、松懈、思想肤浅,是一本生动的作品。 全书讲到了英国的国土、种族,英国人的才能、习俗,他们的真诚、性格,说到了英国的贵族,他们的大学、宗教、泰晤士报,历史遗迹巨石阵,还有英国历史上的传奇人物等等,精彩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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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第一章 初访英国
文学成就的前提就是对社会至高权威的打破,因为文学与自由结伴而行,道不同不相与谋。所以人们宁愿跋山涉水去追寻那些久负盛名的作家,而不与身边那些妇人见识、斤斤计较的酒店职员或农夫为伍。智者必然胸襟豁达、知足常乐、平易近人,其本人更优于其作品。
英国人耽于幻想,这似乎彰显了他们所标榜的自由。
他给人的印象是:他的思维是一种狭隘的、地地道道的英国式思维,他是以一种大众的平庸和顺从来凸显他可贵的高尚。当超出他熟悉的领域,他的观点就毫无价值了。
我曾两次到访英国。第一次是在1833年,告别了在西西里岛、意大利和法国的短暂旅行后,回国时我从布伦港(Boulogne)[1]横渡海峡,在伦敦塔码头上岸,由此踏上了英国之旅。与英伦三岛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令我喜不自胜,至今仍记忆犹新。那是一个阴暗的周日清晨,街上行人寥寥无几,与我同行的还有一位美国艺术家[2]。我们从伦敦塔出发,穿越齐普塞德(Cheapside)和斯特兰德大街(Strand),来到罗素广场边的一座大楼,那里已为我们安排好了十分考究的房间。这里的优雅和宁静,让我们不由得收敛起数月来在旅途中养成的喋喋不休的粗鲁习惯,也不敢再在大街上旁若无人地大声喧哗。这里的商店招牌用的是我们的母语,门牌也用我们的乡村名称来标识,无论是公共建筑还是私人楼宇也都给人一种似曾相识之感。
与当时的大多数年轻人相仿,我对爱丁堡人和《爱丁堡评论》(Edinburgh Review)的撰稿人[杰弗里(Jeffrey)、麦金托什(Mackintosh)、哈勒姆(Hallam)、司各特(Scott)、普莱费尔(Playfair)和德·昆西(De Quincey)]素怀敬仰之情。尽管他们的作品我涉猎不多而且颇为杂乱,但我却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目睹其中几位的尊容,他们是柯勒律治、华兹华斯、兰多(Landor)、德·昆西,以及最近在评论性杂志上最具实力的撰稿人卡莱尔(Carlyle)[3]。其时我正生病在家休养,之所以接受了外出旅行的建议,并且最后选择欧洲,我想正是受他们的魅力所吸引。假如歌德还健在,我一定还会去德国漫游。除上面提到的这些人(司各特已过世)及后来在威斯敏斯特修道院参加威尔伯福斯(Wilberforce)[4]葬礼时见到的惠灵顿公爵(Duke of Wellington)外,其他当代的英国作家我是不屑一顾的。年轻学者梦想着与那些洞察世事的学者比世而立,并以为幸运之至,殊不知他们其实已成为自己思想的囚徒,且冥顽不灵。文学成就的前提就是对社会至高权威的打破,因为文学与自由结伴而行,道不同不相与谋。所以人们宁愿跋山涉水去追寻那些久负盛名的作家,而不与身边那些妇人见识、斤斤计较的酒店职员或农夫为伍。智者必然胸襟豁达、知足常乐、平易近人,其本人更优于其作品。这是我的一贯主张。
爱默生
拉尔夫·瓦尔多·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1803—1882),美国散文作家、思想家、诗人。林肯称其为“美国精神的先知”、“美国的孔子”。“在十九世纪没有任何散文比爱默生的散文影响更大。”(马修·阿诺德语)爱默生的英国之行对他思想体系的形成具有很大影响。
重读1833年的旅行日记,我觉得值得发表的东西寥若晨星。但我摘抄了仅有的几篇拜访英国名流的记录,我的文字朴实无华,因为他们的声名显赫与备受尊崇足以让他们光辉的人格流芳后世,而无需娇柔粉饰。
在佛罗伦萨艺术界,我认识了一位美国籍雕刻家霍雷肖·格里诺(Horatio Greenough)[5]。他仪表堂堂,英俊潇洒。如果我说,他有梅朵拉那样漂亮的面孔、阿喀琉斯巨人般的体魄,绝非溢美。格里诺品格高尚、热情洋溢且能言善辩,他博学多才、见识过人。他认为古希腊人是以学派或社团的方式来研究学问的——天才般的大师为他的朋友设计出伟大的蓝图,由此激发他们的研究激情。于是,在他才智枯竭之时,后继有人。这样,前赴后继,激情洋溢,直到最后完成。这种一以贯之的作风在攻克一些坚如磐石的难关时显得尤为重要;并且他还认为只有远离孤僻和戒备,在艺术家的团结互助协作中,艺术才会繁荣昌盛。霍雷肖·格里诺是一位一丝不苟、涵养极深的绅士。他摒弃哥特派艺术,是古希腊文化的忠实拥趸者。他的思想处处闪烁着博大的光辉。1843年,他发表了一篇关于建筑艺术的文章,该文把罗斯金(Ruskin)先生的建筑道德观念奉为未来建筑艺术的圭臬,尽管他与他们关于艺术史的观点大相径庭。我曾收到他的一封亲笔信——虽说是后来,但也就是在同一时期——在信中他粗略地勾画出自己的理论轮廓:“我的建筑架构观点:房屋的空间和造型要据其功能和位置科学地设计;房屋在功能上的重要性要根据外观的比例有层次地彰显。房屋的颜色和装饰要根据建筑的根本规则来决定、排列或改变,每个决定要有充分的理由;而那些临时的和虚假的设计应该立即彻底清除。”
伦敦俯瞰图
泰晤士河畔的英国国会大厦和大本钟,建于公元750年,占地八英亩,是世界上最大的哥特式建筑。国会大厦也象征着英国历史悠久的民主制度。
格里诺从一个朋友那里给我带来了一张家住圣多米尼加迪菲索尔(Domenica di Fiesole)的兰多先生的请柬。5月15日,我有幸与兰多先生共进午餐。他的高贵典雅和彬彬有礼让我印象深刻,精美的图片把他的格拉德斯加别墅(Villa Gherardesca)里装扮得诗情画意,四周美景尽收眼底。从他的作品和一些趣闻轶事中,可捕捉到一种阿喀琉斯式的愤怒——一种桀骜不驯的粗犷。我不知传闻中对他的诋毁是否公正,但我可以肯定的是,5月15日这天的兰多先生绝对是位谦虚有礼、和蔼可亲、谈吐高雅的绅士。他赞美在佛罗伦萨野地里遍地生长的仙客来,崇拜华盛顿,敬重华兹华斯、拜伦、马辛杰(Massinger)、博蒙特(Beaumont)和弗莱契(Fletcher)。当然他固执己见,喜欢一语惊人,总是竭尽所能地以他那英国式的冲动畅谈永恒的过去。他说,“自古英雄身后皆寂寞”,“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当然菲利普和亚历山大除外,对菲利普更是推崇。兰多先生热衷于希腊艺术,尤其钟情于希腊雕塑。维纳斯雕像是他的最爱,其次就是摆放在陈列馆里的亚历山大头像;他最喜欢的雕塑家是波洛尼亚的约翰(John of Bologna),而不是米开朗基罗(Michael Angelo);绘画方面,他喜欢拉斐尔(Raffaelle),对佩鲁基诺(Perugino)和其他早期的大师们的兴趣也与日俱增。兰多先生认为只有希腊的史书才是唯一的经典之作,伏尔泰的作品紧随其后,稍稍逊之。他对马金托什(Mackintosh)和我最近结交的这些朋友毫不赏识,却对蒙田和沙朗[6]击节赞赏,这似乎有点黑白不辨。他认为德热兰多(Degerando)得益于《卢卡论幸福》(Lucas on Happiness)和《卢卡论神圣》(Lucas on Holiness)!他在我面前喋喋不休地谈论骚塞,但见鬼,谁知道骚塞是谁呢!
兰多先生邀请我周五去吃早餐。我和格里诺一同如期而至。兰多迫不及待地给我们背诵了五六行裘力斯·恺撒的六音部诗行以示款待——他告诉我们说,这首诗源自于《多纳图斯》(Donatus)[7]。他对切斯特菲尔德(Lord Chesterfield)勋爵赞美有加,但对伯克(Burke)和苏格拉底(Socrates)颇有微词。他把华盛顿、福西翁(Phocion)和提摩勒翁(Timoleon)称为三大伟人;像果树学家一样,在其目录表上选出三到六个最好的果种“来建立一个小果园”。他甚至不忘对他们名字相近的尾字母评论一番。“一个伟人,”他说,“一个伟人应该享以厚祭,宰杀一百头牛,别管它们是被上帝和英雄们享用或是被苍蝇美餐一顿。”在此之前,我拜访过阿米奇(Amici)教授,他让我参观他的显微镜,(据说)可放大两千倍,我向兰多谈及那些显微镜的用途。兰多蔑视昆虫学,但他却喜欢说:“细微之处见精神。”这和昆虫学精髓倒是英雄所见略同。我试图谈起最近风头正健的作家赫歇尔(Herschel)以示揶揄,可他却声称从未听说过这个人,甚至连这个名字也是头次耳闻。兰多先生有一间挂满了各种图片的房子。他喜欢向人展示他的图片,尤其是其中一幅,他站在那幅画前,说:“如果有人能证明这幅画是多梅尼奇诺(Domenichino)的真迹,我就赏他五十几尼。”其实我对兰多先生的图书室更为好奇,但据霍雷肖先生说,兰多先生喜欢把书送人,因此房间里的书为数不多。
柯勒律治像
萨缪尔·柯勒律治(Samuel Coleridge,1772—1834),英国湖畔诗人之一,著名评论家,浪漫主义思潮的主要代表。主要作品有《古舟子咏》和《忽必烈汗》等。爱默生认为柯勒律治的真正价值不在于他是一个哲学家和诗人,而在于他是一个评论家,尤其推崇他的文学评论。
英国人耽于幻想,这似乎彰显了他们所标榜的自由。而兰多先生把这种幻想推崇到了极致。他有一颗神奇的头脑,专横、狂暴,且永不枯竭。本来是块当兵的料,可造化捉弄人,让他成了一个文人。虽然他纵横驰骋于文学界,但他仍对英雄及其所为素怀一种英国式的喜好。事在人为,空谈误国。创新的思维和前进的脚步,远比那无谓的谴责更有意义。遗憾的是,兰多先生的价值在英国被埋没了,他被人们忽略,又常常在《评论》杂志上受到猛烈抨击。这些批评也许见仁见智,但很快就会被人们遗忘;而年复一年,学者们却一直在拜读兰多先生的文章,以期在他那优雅的字句中找寻那令人回味的智慧、聪颖和愤慨[8]。
8月5日,我从伦敦来到海格特(Highgate),给柯勒律治先生写了个便条,希望能有幸造访他[9]。快到中午了,他捎来口信告知他正在午睡,要我在一点钟以后拜访他,他乐意见我。一点时,我再次回来,见到了这位老人。他身材矮小结实,一双明亮的蓝眼睛,面容和蔼,气色不错,拄着一根拐棍。他满不在乎地吸着鼻烟,领带和整洁的黑色西装很快就弄脏了。柯勒律治先生问我是否认识奥尔斯顿(Allston),并热情洋溢地谈起他们在罗马相识后所知道的奥尔斯顿先生的优点和事迹,以及奥尔斯顿是个提香式的大师等等。随后柯勒律治先生又谈及钱宁博士(Dr.Channing)。叫人难以启齿的是,柯勒律治先生竟然炮轰一神论者。提及这点,他突然滔滔不绝地谈论一神论的愚蠢无知,——真是岂有此理,他随手从桌上拿起一本沃特兰(Waterland)主教的书,并充满激情地朗读了自己在扉页上写下的几段感想,——我相信这些段落收集在《思维的助手》中。趁他停下来喘口气时,我插言道:“尽管我高度赞赏他所有的辩解,我还是不得不告诉他,本人天生就是一个一神论者,而且是一个一神论者养育了我。”“不错,”他说,“我想是这样。”并照旧滔滔不绝。人们都在毫不迟疑地默许了圣保罗(St.Paul)的教义——三位一体的教义,根据菲洛·朱迪厄斯的说法,同样也是基督以前的犹太人的教义——这么多年后,这一小撮教士竟还挺身而出加以否认,这真是不可思议,等等。柯勒律治先生的确为钱宁博士——一个他所敬仰的人——不,说敬重未免欠妥,不如说他这么关注的人——竟然信仰那种观点而感到非常惋惜。柯勒律治先生见到钱宁博士时,曾暗示过他,但他可能是因为基督教那些可爱而美好的内涵而爱上它的。也就是说他爱的是基督教的善,而不是它的真。“先生,请听我说,据我所知,十人崇尚基督教的善,而只有一人爱它的真。但爱其真却是比崇其善更为伟大的一种美德。”柯勒律治先生熟知一神论,因为他曾是一神论的信徒,知道它只不过是一种骗人的行径罢了。他曾被人称为“正在升起的一神教之星”。他继续界定或者说是重新定义一神论:“三位一体教义是现实主义,上帝的观念不是本质的,而是超本质的。”接着他又大谈特谈起“三位一体论”和“四位一体论”来,而我只领会了其中一点,即“意志就是一个人赖以成为一个人的东西。因为,在街上如果有人推了我一下,而我却把身边的另一个人挤进了阴沟时,我会立即惊叫道,‘先生我并没有挤你。’也就是说‘我不是故意的’,以表明自己的清白。同样,在英国,如果你我各执己见,各自主张,那我的主张会更受欢迎”。
趁柯勒律治先生稍作停顿时,我告诉他说,他的宗教观在美国深受读者欢迎,然后我接着问他,在《朋友》第三期上的“摘录”是否源自独立派小册子里的真实引用。他回答说,的确是从他的一本题名为《一个独立者的抗议》小册上摘抄的,至少是受其影响的。我告诉他那段文字美妙绝伦,很期望能一睹原书。他说道:“是的,人类模糊了许多真理的概念,却不知上帝其实就是自然法则的创造者。不可否认你看到的文字比原文中的引言更能打动你,因为我已对原文进行了解析。”
当我起身告辞时,柯勒律治先生说道:“不知道你对诗歌是否感兴趣,我想给你背诵几首在今年的洗礼纪念日那天作的诗歌。”说罢,他站在那里,开始郑重其事地背诵了一二十行诗,开头是:
“上帝生了基督——”
柯勒律治先生还询问我曾游访过哪些地方,我告诉他曾到过马耳他和西西里,他便把这两个岛作了一番比较,并复述了他从这两个地方回来时对伦敦主教所说的话:西西里是一所优秀的政治经济学校,因为那里的每一个城镇只需问政府颁布什么政策,然后把它颠倒过来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因为那些法规完全与任何道德和智慧水火不容。政府只带给那个所谓的快乐花园三样东西:疥癣、梅毒和饥荒。然而在马耳他,法律和意志的力量是显而易见,它正在把那半阿拉伯居民的不毛之地变成人口密集、物产丰富的人间乐土。走出房间后,在另一房间他给我看了一幅奥斯顿的画,并告诉我,曾有一位名叫蒙塔古(Montague)的画商拜访他时看到这幅画,情不自禁地说道:“太棒了,你可弄到了一幅好画!”并认为这是一位古老的艺术大师的杰作。接着,背对着画布说话的蒙塔古用他的手指摸了摸这幅画,惊呼:“天啊!这幅画还不到十年。”——他的触觉可真灵敏。
我与柯勒律治先生聊了大约一个小时,但他说过的话绝大部分我都记不起来了,因为他的话经常就像他书中的段落,——也许就是照搬来的——很容易落入某种老生常谈的俗套。柯勒律治先生年事已高且心事重重,他听不进我的话,也不会接受我的观点。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那次访问与其说是一次谈话,倒不如说是开了一次眼界,却没有满足我的好奇心,了无生趣。
从爱丁堡出发,我又去了苏格兰高地。在回来时,途经格拉斯哥,去了邓弗里斯(Dumfries)。因急于转交一封从罗马带来的信件,我又参观了克雷根普托克(Craigenputtock)。那是尼思河谷(Nithsdale)的一个农庄,属于邓斯科尔教区管辖区,距邓弗里斯16英里。由于没有前往此处的公共马车,我从客栈租了一辆私人马车。到了那里,我才发现农庄的房子坐落在荒山野岭之中,那位孤寂的学者托马斯·卡莱尔原来在此滋养着他博大的胸襟。卡莱尔少年成名,是位敢于直抒胸臆的作家,他见多识广,虽隐退山林而不为人知,但他对伦敦的优劣有着自己独到的认识。他高而瘦,眉毛高耸,沉着冷静,能言善辩,操一口浓浓的北方口音,言谈之间总不乏生动的逸闻趣事,而且口若悬河,妙语连珠,一语中的[10]。他说的都是大家熟悉的一些话题,我很快就了解了他的思想和性格,我暗自窃喜,知道有一个美丽的神话将出现。话少人孤单,“除了邓斯科尔(Dunscore)牧师外,方圆十六英里内找不到第二个可以谈话之人”,因此书籍不可避免地成为他谈话的主题。
卡莱尔在谈话中所提及的一切事物,全都是他自己给它们取的名。《布莱克伍德月刊》是“沙子杂志”,与生活前景密切相关的《弗雷泽月刊》是“泥巴杂志”,用来表明某家破产企业的一条近道却是“最后六便士的坟墓”。当人们对某位天才人物的溢美之词把他激怒了,他便大声宣称他赞美他那只猪身上所展示的才华。他说他花费了不少时间千方百计想把那个可怜的畜生关在圈内的一个围栏里,可猪有非凡的判断力,知道如何拱掉一块木板并逃之夭夭。尽管如此,他仍认为人是地球上最富有创造力的动物。在所有历史之中,他最喜欢尼禄之死,“看我这个艺术家是怎样死的!”(“Qualis artifex pereo!”)他尊敬每一位手执真理之人。他曾一度研习了美国问题并阅读了大量有关美国问题的作品。兰多的原则只是叛逆,他担心的也是美国人的原则。据他所知,在美国最好的事情就是人们有了工作就有肉吃。他在斯图尔特(Stewart)的书中曾读到这样的事:他在纽约一家旅馆打听哪里可买靴子时,服务员给他指着街对面,结果他看见芒戈(Mungo)正在家里吃烤火鸡。
卡莱尔像
托马斯·卡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苏格兰散文家和历史学家,英国19世纪著名史学家、文坛怪杰。主要作品:《法国革命》(The French Revolution)、《论英雄、英雄崇拜和历史上的英雄业绩》(On Heroes and Hero-Worship)、《过去与现在》(Past and Present)等。
我们谈到书籍。卡莱尔不读柏拉图,且蔑视苏格拉底,但他奉米拉波(Mirabeau)为英雄,称吉朋(Gibbon)是“连接新旧世界的辉煌之桥”。他读的书可谓五花八门。《鲁滨逊漂流记》是最早的读物,之后《项狄传》(Tristram Shandy)也是他早期读过的作品之一,而罗伯斯顿的《美国史》是他早期的最爱,卢梭的《忏悔录》(Confessions)让他知道了自己并非愚钝之人。一个友人告诉他说他能在德语里找到他要找的东西,所以十年来他一直坚持学习德语。
此时此刻的卡莱尔对文学感到绝望并大加讽刺;他数落了大书商们在一年内所花费的不可思议的各种广告费数额。由此得出,现在报纸不可信了,书也没有人买了,书商们正濒临破产。
卡莱尔接着将话题转到英国的贫民,在这个人口密集的国度里,公职人员自私自利,玩忽职守。他说:“贫穷的爱尔兰人正在这些荒原上流浪,政府应对穷人进行适当引导。他们都是上帝的子民,我的爱人习惯把面包分给他们,并接济邻里乡亲。其实这里有成千上万亩良田供他们耕种,足以让他们过上好生活,在他们走上荒原四处流浪之前,是没有人迫使他们这么做的。但是他们烧毁一个个草堆,然后想方设法迫使富人照料他们。”
我们走到户外,沿着长长的山路漫步,看到了克里费(Criffel)。然后摘下帽子,朝着华兹华斯家走去。极目远眺华兹华斯的村落。我们坐在那里,探讨灵魂的不朽。我们讨论这个话题并不是卡莱尔的错,因为他天生排斥那种咄咄逼人的思想,也不愿意置自己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但他诚恳而真挚,深谙维系各个时代的微妙关系,并能预测现在的每一事件对未来产生的深远影响。“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那里修建了邓斯科尔教堂;教堂把你我联系在一起。时间只是一种相对的存在。”
卡莱尔先生一直以学者的眼光审视着伦敦,他说,伦敦是世界的中心,仅仅从其稠密的人口就能体现它的卓越。他喜欢伦敦的大机器,它们组成自动流水线,在每天固定的时间,面包房的伙计会准时把松饼送到窗台,这就是这个伦敦佬所知道并想知道的伦敦。卡莱尔先生真是一个善良的人。卡莱尔提及了一些人的名字,特别是他的一个伦敦备受优待的文友[11],他说是他所认识的最具有思想的人。
华兹华斯
华兹华斯(Wordsworth William,1770—1850),英国湖畔诗人之一,英国浪漫主义运动中最伟大和最有影响的诗人,也是英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诗人之一。主要作品有《抒情歌谣集》、《序曲》、《远游》等。
8月28日,我去赖德尔山(Rydal Mount)拜访了华兹华斯先生。他的女儿们把他叫了过来,华兹华斯先生是一个相貌平平、年近古稀的白发老人,并不怎么引人注目,又戴着一副难看的墨镜。他坐下来,话语十分简洁。他刚刚旅行回来,可见他有一副健康的体魄,只是有一次与两位律师散步时,摔了一跤,跌掉了一颗牙齿。华兹华斯先生开玩笑说这事幸好不是发生在四十年前,否则可就惨了,这种达观的态度让两位律师佩服不已。
说到美国他就精神十足,这是他更感兴趣的话题——社会因人们的教化而进步,但常常跟道德文化对它的制约不协调。他认为学校教育乏善可陈,环境教育其实更见成效。法律明文禁止的犯罪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未经法律条款描述的犯罪行为。罪恶是华兹华斯先生所畏惧的东西,而社会应该怎样做才能避免这种罪恶而不受到严重的伤害呢?他甚至说过这么一句似乎有悖常理的话:“美国需要一场内战,才能加强社会的凝聚力。”“或许,”他说,“或许美国人的举止是有些粗俗,但这并不可怕,他们只是体任自然而已。我担心的是恐怕他们拜金胜过关注政治。他们视政治荣誉为目的,而非手段。我认为他们缺少一个悠闲的阶层,——简言之,就是缺乏一个绅士阶层,——为社会增添一丝正直的风气。有人告诉我说美国社会的中等阶层把许多事情吹得天花乱坠,而上帝明白——这种事情在英国每天都在发生,人们只是心照不宣而已。我对美国有多少教堂或多少学校不感兴趣,我关心的是有些什么报纸。我的朋友汉密尔顿上校(Colonel Hamilton),曾在美国呆过一年,在山脚下郑重其事地告诉我说美国的报纸非常厉害,竟敢指控国会议员们偷汤勺!”他反对英国对报纸免税,——因为改革者们把对报纸收税说成是对知识收税——正因为此,导致低劣的报纸泛滥成灾。华兹华斯先生说,他之所以谈论政治问题是因他想给我和所有优秀的美国人留个好印象,即我们应该修身养性、处乱不惊等等,而并不是像刚刚在英国选举法改革案(Reform Bill)中所做的那样,——恰如德洛尔姆(Delolme)所预言的,以武力压服一切。华兹华斯先生还多次提及与最近拜访过他的学者钱宁博士的谈话(同时把手放在钱宁博士曾坐过的一把特殊的椅子上)。
华兹华斯故居——花园小路
这条幽静的小路曾给过诗人无限的灵感。
我们转而将话题转向书本。比起维吉尔(Virgil),他更尊重卢克莱修(Lucretius),这并不是因为卢克莱修那无可挑剔的理论体系,而在于他那无人能及的实证能力。信仰对于世事解读以及协调上帝的预知与人类的罪恶都是必不可少的。关于库辛(Cousin)(我们一直在波士顿听他的演讲),华兹华斯先生说他只听说过他的名字而已。
我问华兹华斯先生是否拜读过卡莱尔的评论文章或其译作,他说他认为卡莱尔有时是个蠢蛋。接着他又开始痛骂歌德的《威廉·迈斯特》,说书中充满了各式各样的通奸,就像空中乱飞的苍蝇在交媾。他看了第一部分就看不下去了,讨厌至极,随手把它扔到房间的某个角落里了。我劝他不必如此动怒,并说此书有些章节其实可堪一读,于是他礼貌地表示以后再读读此书。他说卡莱尔是个头脑聪明、思想深邃的家伙,但他公然蔑视公众的称赞,他的作品晦涩难懂,甚至不及柯勒律治先生清楚明了,尽管他经常批评柯勒律治先生的文章不够深入浅出。华兹华斯先生还领我来到他的花园,并参观了他曾在上面赋诗千句的砂砾小路。来到这,华兹华斯先生的眼睛变得神采飞扬。我的拜访除了让华兹华斯先生少读几页书之外,并未颇多打扰。因为他从不写散文,而要说写诗,他也是脑海里构思好了才开始下笔。他刚从斯塔法岛(Staffa)参观回来的时候,三天内就写了三首芬戈尔洞(Fingal’s Cave)的十四行诗。我来造访时,华兹华斯先生正构思第四首呢。他说:“如果你对我的诗感兴趣,你也许会愿意听听这些诗句。”我欣然赞同。于是他沉思了几分钟,然后朝前站立,一首接着一首,兴致盎然地把这三首十四行诗全部朗诵了一遍。我觉得第二首和第三首尤为优美,胜于他的平日所作。他说第三首是歌颂鲜花的,特别是繁盛于岩石上的牛眼菊;第二首暗指洞名,即“音乐洞”;第一首写轮船上熙熙攘攘的同伴游览那个岩洞时的情景。
给我背诵诗歌是我始料未及的,——年迈的华兹华斯先生,站在花园小径上为我朗诵,活像一位背诵课文的小学生,——起初我忍俊不禁,但我转而想到自己不远千里来拜访这位诗人,现在他为我朗诵他的诗歌,不正适得其所吗?我才意识到他是对的,而我错了,于是满心喜悦洗耳恭听起来。我告诉他说由于他的诗歌出版尚少,人们正迫切希望拜读他尚未发表的诗篇。他说他从不急于将新近创作的诗歌马上发表,因为他常要做大量的修改,而一旦出版,任何的改动读者都很难接受。但他承诺不论是生前死后,他的作品总有一天会出版问世的。我说他的《丁登寺》在大众中备受欢迎,但那些思想深刻的读者却更喜欢他的长诗《远游》的前几卷和《十四行诗集》。华兹华斯先生说:“是的,那些诗的确堪称佳作。”华兹华斯先生更喜欢自己那些能感人肺腑的诗歌。因为那些说教的文字——譬如社会理论之类的,会很快被人遗忘;当然,能将真理和感情相结合起来的文字是最好的,才能流芳百世(ktema es aei)[12]。他挑选了他最喜欢的十四行诗《一个高尚的西班牙人的情感世界》(我是这么理解他的)和《两个声音》;并且愉快地挑选了《致云雀》这首诗。在这方面,他说牛顿的理论也许有一天会被取代,或被遗忘,正如道尔顿的原子理论。
华兹华斯故居——室内
这间房子是诗人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大量优秀的诗篇即在此诞生。
我准备和他辞别时,他说他想顺便带我看看一个普通人在英国有何作为。于是我跟他来到他的文书——一位年轻人的围场里。他把这块地给了这位小伙子,小伙子尽显才智,饶有兴致地把它设计了一番。然后他说带我走一条便捷的路回客栈,并陪我步行了大半英里,我们边走边聊,华兹华斯先生还不时引经据典,直到最后不得不分手。他非常友好地与我道别,然后横穿田野回家去了。
华兹华斯以他对真理的无限忠诚而著称,他并不希望以此炫耀;他思想的严重局限性使人吃惊。单从这一次谈话来看,他给人的印象是:他的思维是一种狭隘的、地地道道的英国式思维,他是以一种大众的平庸和顺从来凸显他可贵的高尚。当超出他熟悉的领域,他的观点就毫无价值了。我们不难找到那些既富有同情心又喜好安逸之人,他们通过在其他方面都循规蹈矩,来缓和自己在某一方面对常理的背离[13]。
* * *
[1] 布伦港,Boulogne,法国北部一港口。——译者注
[2] 华尔(Wall)先生,新贝德福德(New Bedford)的一名年轻艺术家,爱默生先生曾和他一起从辛普朗山口(Simplon)穿越意大利。爱默生一直在研究的《麦可·安奇洛的命运》(Michacl Angelo’s Fates)的手稿就是由他印刷的。
[3] 爱默生曾说:“卡莱尔真是一个好朋友,也是一个好帮手……他积极向上,锲而不舍,处事沉着。”也多亏卡莱尔在《曼彻斯特考察者报》上的热情拥护和宣传,爱默生才有幸在利物浦和曼彻斯特宣传演讲,也才有幸到英国中部和北部巡回演讲。在卡莱尔那里他找到了思想的动力和勇往直前的勇气。关于他们之间交往的话题以下会有更多的记述。
这本书于1856年首次出版。卡莱尔如此称赞道:“我在英格兰高地收到了你寄来大作,那一天仿佛有一处美丽的瀑布,奇迹地出现在我的生命中。我没有看到这样的作品已有七年多的时间了。它的作者是个独具慧眼、不同凡响之士。他的心里充满了高贵、智慧、幽默和许多其他品质。这样的书在未来的十年甚至上百年里都难得一见。实际上,我相信它抵得上新旧英国历史上所有的作品。富兰克林(Franklin)可能从事过这方面的他作(以他自己的方式),但除他之外,别无他人。这本书对英国的认识非常深刻,其中在英国人的智慧部分论述得最精辟。”
[4] 威廉·威尔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匹特(Pitt)的朋友和助手,从赫尔(Hull)时期起就担任国会议员,他极力推荐废除奴隶贸易的法案,多年来他采取措施反对种植园主和批发商,直到最后取得胜利。
[5] 霍雷肖·格里诺(Horatio Greenough),1805年出生于波士顿,美国国会大夏前华盛顿雕像的设计者,还设计了邦克·希尔纪念碑(Bunker Hin Monument)。他和爱默生在意大利相识,在他短暂的一生里,他那高尚的人格和超前的思想引起了爱默生的极大兴趣。
[6] 皮埃尔·沙朗(Pierre Charron,1514—1603),法国先验哲学家和罗马天主教神学家。著有Traite des Trois Verites和Traite de la Sagesse。在1830年爱默生先生的记事中表明他一直在德·杰兰多(De Gérando)的《哲学系统的比较历史》(Histoire Comparée des Systèmes de Philosophie)一书中查找赫拉克利特(Heracleitus)、色诺芬尼(Xenophanes)、恩培多克勒(Empedocles)和其他古代哲学家的信仰问题。
[7] 这是我们现存的惟一一首恺撒大帝的诗作,后人在绥通纽斯(Suetonius)创作的泰伦西乌斯(Terentius)的一生的一节摘录里找到了它,并在多纳图斯(Donatus)对这篇诗歌所作的评论的序言里保存下来。(Deperditorum Librorum Reliquioe)
Tu quoque,tu in summis,o dimidiate Menander,
Poneris,et merito,puri sermonis amator.
Lenibus atque utinam scriptis adjuncta foret vis,
Comica,ut æquato virtus polleret homore.
Cum Græcis,neve hac despectus parte jaceres!
Unum hoc mæror ac doleo tibi deesse,Terenti.
用英语解释为:
Thou also art placed,and rightly,among the highest,O halved Menander,*lover of clear language,and oh that the comic gift had been added to thy graceful writing,so that thy power might be held in honor equal to the Greek,nor thou lie neglected on this account.This one thing I regret,and mourn thy lack in it,O Terence.
(诗的大意为:人们公正地把你奉为最高领袖,啊,你是米南德的化身,你的话语娓娓动听,你的天赋就是喜剧,你的作品优美动人,因此你也不会反对我们把你的才智和古希腊智者相媲美。这是我感到遗憾的一件事,为你的逝去而伤心,啊,泰伦斯。)
[8] 1841年爱默生先生在写给卡莱尔的一封信中说他是这么评价兰多的:“……我记得他的演讲不如他的作品吸引人。我喜欢他丰富多变的思想、广泛的兴趣、深邃的洞察力和富有诗意的高尚情操。在我看来,这些品质使他正朝着创作的最高境界飞腾,像天际的流星,也更像飞行的火箭,直到终点才会突然陨落。”
在此我们摘录出兰多在《公开信》里对爱默生的叙述所作的校正和评论。——
尊敬的爱默生先生:
你的《英国人的特性》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快乐;英国人本来就是这么做的,即使你并不怎么赏识我。我们在托斯卡纳别墅(Tuscan Villa)的短短交谈不足以全面评价我的性格和观点。我对其中的一些片断作了小小的改动。他们在你的书本中出现时,我就能够一目了然。23年的时间不能抹去我的记忆,这里有你当年访问时留下的踪迹。著名的博学多才的雕刻家有竖立雕塑的权利,它的目的在于维护美国的知识分子。
我对沙朗(Charron)的评判肯定有偏见吗?我从来都没有把他和蒙田(Montaigne)相提并论。但他十分聪明。早期的法国作家有多优秀,他就有多真诚。
我曾用骚塞(Southey)“骚扰”了你们,并使你们对“谁是骚塞?”这一问题感到不安,为此我深感抱歉。还是让我自己来回答这一问题吧。骚塞是当代英国或欧洲创作过最有想像力的诗章《柯哈迈的诅咒》(Curse of Kehama)的诗人。他还擅长散文,也是一位评论家,但他的评论中诚恳多于怨恨。让我看看其他没有刁难、自大或是诽谤的东西吧。
……
[9] 爱默生23岁时就非常喜欢柯勒律治,并在柯勒律治的影响下,对德国思想产生了浓厚兴趣。1829年,爱默生在写给他姑妈玛丽·爱默生的一封信中说,他对柯勒律治的“友情”深感快慰,“他(柯勒律治)的声音虽不那么洪亮,可他却魅力四射,学贯古今”,并称赞他是“哲学思想可与其他哲学思想相媲美,就如天文学可与其他自然学科相媲美一样;其立足点高,正如登峰望远,周围景色,一览无余”。
爱默生曾评论柯勒律治的真正价值“不在于他是一个哲学家和诗人,而在于他是一个评论家”。爱默生赞扬柯勒律治那“超过了所有一丝不苟的鉴赏家的敏锐细致的鉴别力”,并且“他对道德、才智和社会各方面进行了最广泛的研究,他的《传记文学》是所有用英语写成的最精辟的文学评论;不,我哪知道现代学者受惠于他的有多到什么程度?我最感兴趣的就是他的作品”。
[10] 爱默生曾对友人说卡莱尔的外貌使得“任何诡计在他面前都会被一一揭穿”。
[11] 指的是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卡莱尔赞他为“他所认识的最聪明的人,——思想纯正,能力非凡,对边沁主义有清醒的认识”。
[12] 原意是,永远的收获。
[13] 爱默生曾在致艾尔兰德先生的信中提到他的阿伯塞德(Ambleside)之行:“在我和华兹华斯度过了一个多小时的宝贵时光中,我看到,虽然已77高龄的华兹华斯身体硬朗,并且十分健谈,他甚至要和我步行去拜访玛蒂诺(Martineau)女士,可因天开始下着小雨,我不想淋雨,未去。”
1836年玛蒂诺女士在美国邂逅爱默生后写道:“美国有个不同凡响的人,可以说,不了解他就不能完全了解美国。我的意思是:他不仅魅力无穷,而且身为国家的一分子,他奉献了一份无限的价值,但是他的智力与性格却与那些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时代英雄相反。伟大的事业在期盼着他,正向他挥手致意。”
[book_title]第二章 赴英航行
据说英国国王时常在一艘军舰的舰舱里接见外国大使以示他的威严。我认为大西洋舰船的白色航道正是这个海洋民族通向他们王宫的生财之道。
当邮轮快靠岸时,那种显而易见的英国人的气息就扑面而来了。英国人的伤感、英国人的爱与恐惧、英国的历史和社会形态,重新出现在每个人的脑海之中。
我的第二次英国之旅源于兰开郡和约克郡一些技工学院之邀。这些独立的学院各自在组建上都与我们的“新英格兰学会”相似。但在1847年,它们合并为一个“联合学院”,覆盖了二三十个城镇,目前延伸到中部各郡,向北扩展到了苏格兰。这次邀请条件优越,要我去所有的学院作一次系列巡回讲座。这次邀请是靠曼彻斯特的几位好友促成的,他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保证尽全力给予帮助和支持。果然他们没有食言,报酬不低于当时英国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无论怎样,支付各种旅行开支已是绰绰有余。而且这个建议还给了我一次难得的机会英格兰和苏格兰的腹地看一看,我的一些知识界的朋友们都在那里安居乐业,每个城镇都有朋友在等候着我呢。
实际上我并不是很乐意去的,因我不善旅行,我觉得长途旅行并非是消磨时光的有效途径。但他们一再邀请,我又正好空闲,盛情难却,再加上我当时正被一些紧张的研究搞得精疲力竭,想换换新鲜空气,改变一下环境,能趁此机会使自己重新振作起来,于是有人建议我去英国。当然至少还有大海那令人敬畏的魅力和有益于身体健康的作用,于是我登上了“华盛顿·欧文”号邮轮,于1847年10月5日星期二从波士顿启程。
直到星期五中午,我们才航行了134海里,一个身手敏捷的印第安人都能游得比这远,但船长对我们能如期到达坚信不移。我们的船缓缓地航行,水面上漂浮着木板、原木和浪渣,这些都是随着缅因州(Maine)和新不伦瑞克州(New Brunswick)的洪流漂入大海的。
我们的船4天才走了原来一天的航程。终于,在周日晚上暴风雨来了,狂风呼啸,我们的船乘西北风飞速前进,这风把每根缆绳绷得紧紧的,风帆也全部张满。我们的船像一条大鱼,夜以继日地在海上穿梭。船在颠簸中飞速前进,驶过清澈的海面,越过一个个的海平线。邮轮穿过塞布尔角(Cape Sable)来到班克斯岛。陆地上的飞鸟又被抛在后面,我们看见海鸥、鹱、海鸭和海燕在四周嬉戏、潜水和盘旋,却不见渔民。我们的船驶过班克斯岛,追上了5艘帆船,它们上午还遥遥地在我们的东边,可日落时分它们已被远远地抛在身后,撂在黄昏的西边天际。——尽管人们说海上舰船尾追类似于马拉松,但我们仍然拼命地向前飞驰。从波士顿到利物浦最短的海程是2850海里,只有轮船才能走这条航线,可以减少150海里的航程。而帆船至少要走3000海里,且大多情况下航线还会更长。我们的好舵手把高高的轻帆和上上下下的翼帆一起挂到最后,一路上航向精准、径直前行,不失一厘。保持警戒是航行的规则,为了航海利益,也为了船上的生命安全,必须警戒再警戒。似乎从一艘轮船造好以后,船长上船后,连睡觉都一直是和衣而睡。“海上航行有诸多利益可图,”萨迪(Saadi)说,“但就是缺乏安全保障。”在我们匆匆驶过这些海域时,要说遭遇各种各样的危险的话,几乎每天都遭遇了几百海里的危险,其中不乏暴风雨、碰撞、海啸、海盗、严寒和雷电的突袭。危险随着时间的延续而递增,但轮船行驶的速度是安全的,航行中只有12天是危险的。
我们搭乘的这艘邮轮的注册吨位是750吨,加上所承载的货物大概总共有1500吨。从甲板到顶端,主桅大约有115英尺,从船头到船尾甲板也有155英尺。这艘船是有灵性的,每个人都这么想,每句话都是这么说:——她好像游在水上的鸭子,鼻子探在水中,两眼直视前方的港口,稳持方向,表现绝佳。这奇妙的“团队精神”(espritdu corps),使大家不分你我,只要是力之所及,齐心协力加以保护,使我们个个都成了为她保驾护航的战士。
在大家的赞扬声中,这艘灵性的邮轮一周之内航行了1467海里。现在黑夜已经降临,她似乎听见了被她抛在身后的那艘友船的声音。那是一艘今天凌晨两点离开波士顿的船,她调速航进,在阴凉的南风中正以每小时十一海里半的速度飞驰。海上荧光在她的尾波中闪闪发光,四周海面,哪里有波浪滚动,哪里就荧光四射。我借助这光亮,看到怀表上的时间为九点四十五分。在赤道附近,借助这种微光可看清蝇头小字。我用一只提桶吊上来一些磷虫,大副对它们的形状进行了描述:恰似卡罗来纳州的土豆。
我发现海上生活是一种逐渐养成的习惯,就像人们对西红柿和橄榄果的嗜好养成一样。这种类似囚禁的生活,沉闷、颠簸、喧嚣和怪味刺鼻,令人很难忍受。房间的地板有时会倾斜二三十度,我每天清晨醒来,总以为有人把我的床翘起来了。我们每天被大海无礼冒犯,搞得心神不宁,要么被堆挤到房间一角,搅得满地翻滚,要么被船底的污水、臭气、烹调的油烟闷得透不过气来。大家都忍无可忍。直到最后,我们终于对这些不适习以为常了,但对大海的敬畏却久久挥之不去。海洋是桀骜不驯的,充满了无穷的力量。看,在整个海面上到处漂浮着那些蛋壳状的东西,和我们的船一样,上面的人们时而惊恐万分,时而装腔作势自命不凡。因为海洋有时巨浪腾空,有时平静如镜。难道这个深邃的怪圈真是一座永恒的坟墓?在我们的墓园,我们挖好一个大坑,可这贪婪的海水却敞开一海里宽的口子和陷坑,一口就能吞掉一个舰队。对地质学家来说,海洋是惟一的一片天空;陆地在永恒地流动和变化,时而像一块鼓起的肿瘤,时而在一片陷坑中消失得无影无踪。数百年的观测发现它在不断地倾斜、隆起和塌陷。海洋却维持它古老的水平状态。如果说海洋的咆哮正使我们的传统归于沉寂,那么说人类的历史还刚刚开始也就不足为奇了。据科学家观测,海洋每一个世纪才上升一英寸,可是在陆地上,从东到西,它将一步步地、不知不觉地埋葬人类所有的城镇、建筑、尸骨以及人类的文明。如果海洋的魔力如此巨大而长久,那么它随时都会对人类造成危害。对于这一点,似乎陆上居民不像水手这么心存恐惧。就像船长和大副所说的那样,海上生活的这种不安和危险,其可怕程度不亚于我们去欧洲所需的昂贵费用。但所幸的是总会有奇迹出现,其实每个健康的人都可成为一名水手。在我们航行的第二天,一个只穿着一件衬衣的小男孩跑了出来。原来,当船停靠在港口时,他偷偷地藏进面包橱里。他当时身无分文,却想去英国。水手们给他穿上格恩西毛绒衫,并在他的腰带上扣上一把刀,他跟在水手们身后敏捷地攀爬。“他特别热爱这种工作,如果船长肯收留他,他立即就打算再坐这艘船回来。”大副说这就是所有水手的历史,他们十有八九都是些离家出走的孩子;他们对海洋都腻烦透了,但自尊迫使他们继续干下去。水手的一生是冒险的一生。他们经常受人侮辱,待遇不公。大副的情况稍微好些,但即便是船长也不见得会好到哪里去,每月100英镑算是不错的待遇了。如果他们能够心满意足地当水手,或者他们不是多次下决心不再出海的话,我也许会更敬重他们的。
当然,对那些一心一意想当水手的人来说,海上的诸多不便和种种恐惧就算不了什么。海水的脾性、寒带的冰冻、冰山、水雷可以把城里人的傲气击得粉碎。每个高尚的行为都为它自己创造机会。一位好水手必将兼具伟大的思想和博大的胸怀。海洋只会向优秀的博物学家敞开其无穷的奥秘。
每次旅行时可以利用这段闲暇时光随意地学点什么,而不至于老是沉湎于那些坏天气、坏伙伴和酒馆作乐之事以打发时光,这真是个好习惯。在家读诵那些古典作品时只感到昏昏欲睡,可要是在一家乡间酒馆或是一艘商船上读起来就别有滋味。我记得,许多年前过得最愉快、最有价值的时光是在船上看书的日子。当然我也知道在船上看书最不便之处就是船舱里的光线不足。
船上只有一间普通的图书室:那里,巴兹尔·霍尔(Basil Hall)、大仲马(Dumas)、狄更生(Dickens)、布尔沃(Bulwer)、巴尔扎克(Balzac)和桑(Sand)都成了我们的海神。旅客们职业有别、才气各异;我们相互交流自己的经历和平生所学。海上闲暇方便,闲谈最为热闹。有时,你长期以来久思不得其解的事情突然间真相大白,让你欣喜若狂,久久不能忘怀。但是,即使一帆风顺,海上航行也是对一个人最严厉的考验,这种考验之严峻程度连大学考试也相形见绌。在海上的日子简直就是度日如年——这些枯燥乏味、无聊至极的日子在我们的身边呼啸而过;但这些日子并不多——按照船长统计只有15天,我估摸着有16天。从我们驶离浅水区那刻开始算起,我们的速度非常快——船长用红笔在航海图上勾划着他的航线,以此来激励后来的航海者,或博得他们的羡慕。
据说英国国王时常在一艘军舰的舰舱里接见外国大使以示他的威严。我认为大西洋舰船的白色航道正是这个海洋民族通向他们王宫的生财之道。数百年来他们宣称自己为海上的霸主,强迫其他民族的船只交纳航税和下帆。直到荷兰人和其他后起的舰队发出挑衅,英国人才放弃对这一水域和其过往船只的特权。英国人说:“我们争夺的似乎只是一点点海洋,而不是它的地理位置或水域下的海床。海洋是以英王陛下的帝国为界的。”
当邮轮快靠岸时,那种显而易见的英国人的气息就扑面而来了。英国人的伤感、英国人的爱与恐惧、英国的历史和社会形态,重新出现在每个人的脑海之中。昨天,旅客们还在观察船舷边飞溅的浪花来测算邮轮的速度,可今天我们却以经过金塞尔(Kinsale)、科克(Cork)、沃特福德(Waterford)和阿德摩尔(Ardmore)来判断。那儿有伸展着的爱尔兰绿色海岸,就像太平洋沿岸某个富饶的海滨一样。我们能看到这里的城镇、塔楼、教堂和庄稼,但却看不见她在八百年的历史中所蒙受的灾难。
布莱顿皇家楼
布莱顿皇家楼是一座具有印度式外观、东方式室内的行宫,可能是欧洲最具异国风情也最奢华的皇宫。
[book_title]第三章 国土
英格兰是座花园,在灰色的天穹下,精耕细作的田地错落有致,好似艺术家笔下的精美画屏。完整的城镇建筑诉说着历代工业的辉煌。
如果说有一种公认的检测一个民族智慧的标准,那么就是成功;而如果说在近一千年里世界上谁是最成功的国家,我想答案非英国莫属。
英国是欧洲的一幅缩影。
阿尔费里(Alfieri)认为只有意大利和英格兰才是人类的乐土。前者拥有与生俱来的抗争精神,他们战胜了历届政府的邪恶施政,维护了意大利人的权利;后者凭借智慧征服了自然,把一块荒凉的不毛之地改造成了舒适富庶的人间天堂。英格兰是座花园,在灰色的天穹下,精耕细作的田地错落有致,好似艺术家笔下的精美画屏。完整的城镇建筑诉说着历代工业的辉煌。万物巨变。河流、山脉、峡谷,甚至大海都在造物主的掌握之中。长期以来,一个强大、智慧的民族在此繁衍生息。在这片土地上,人尽其才,地尽其利。可耕种的土地,可开采的矿石,大道,小路,浅水滩,可通航的水道随处可见;新技术的交流比比皆是。英国成了一个巨大的共产村庄法伦斯泰尔(Phalanstery)[1],人人都能按需分配。我乘坐的旅行快车,以近两倍于火车的速度,像一发炮弹飞奔而去。我们翻山越岭,忽上忽下,驶过河流和城镇,穿过许多三四英里长的隧道。在柔软舒适的车厢里,我静静地翻阅着《泰晤士报》,它上面的通讯和报道无所不及,似乎把全世界变成了一台可供它任意操作的机器。
在利物浦下船时我就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英伦岛能成为今天的大英帝国?英国领先世界的原因何在?如果说有一种公认的检测一个民族智慧的标准,那么就是成功;而如果说在近一千年里世界上谁是最成功的国家,我想答案非英国莫属。
英伦三岛地图
这个小小的岛国曾经是历史上雄霸世界的“日不落帝国”。同时这个小小的岛国也影响了整个世界的思想和价值发展。
一位智慧的旅行者自然会选择走访当今世界最强盛的国家,而一个美国人选择英国也有比其他人更充足的理由。在美国人正朝着正确的思想与实践已经完成和正在进行的事业中,我们遇到了一种业已久存且势不可挡的文明。当今世界的文化取向里,人们顶礼膜拜的是英国人的思想和志向。自艾格伯特(Egbert)[2]以来的一千年中,英国就非等闲之辈。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它早已称霸世界,在人类的知识、行为和权力的历史中留下了自己的辉煌篇章。那些反抗它的人,实际上却又在很大程度上为他折服,唯他是瞻。冰天雪地里的俄国人正以英国为目标;土耳其人和中国人也正艰难地朝英国行进。现代社会通行的常识,如劳动、法规、舆论、宗教等所遵循的功利主义方向,都来自英式思维的天赋才华。是的,法国人对现代文明的形成功不可没,但就最有益的影响而言,就相形见绌于英国人。而美国人的成就只是英国智慧在新环境下的延续,不过前者更幸运一些罢了。
看看我们的图书馆里堆放的书吧。我们读的每一本书,每本传记、戏剧、爱情故事,不论何种文体,都蕴涵着英国的历史和风格。因此,有位内行的英国人曾对我说:“如果你们不给我们版权,我们可要对你们不客气。”[3]
同样,在社会或道德方面,对英国加以品评是十分困难的。这就好像郡长请来一个陪审团审理一宗搅得整个社区鸡犬不宁的案件,而此时,每一个陪审团成员都发现自己与此案有牵联,政府官员、陪审员和法官只好官官相护。英格兰向每个民族都灌输了她的文明、才智和情趣,可是为了抵制英国文化的专横与偏见,每一个理智的民族都必须通过比较希腊和东方的远古文化,找到一种更为理想的价值标准来援助自己,英国文化更大的价值其实在于唤醒人们独立思想中的焦灼意识。
此外,如果我们要游览伦敦,当前是最佳时期,因为某些迹象表明伦敦已经达到了它的鼎盛时期。据观察,最近几年里,人们对英国人的兴趣有所减弱。因此,我们能感受到英国的势力如日中天,已达到顶峰,甚至已开始衰退。
踏上英伦岛你会产生一种错觉,这片加上威尔士也不过只有乔治亚州那么大的弹丸之地,却似乎延伸着整个的帝国[4]。星罗密布的小岛,接连不断的城镇、都市、教堂、城堡和宏伟壮观的庄园,一个个实力雄厚的贸易协会,威武雄壮的军队,成千上万的富人和社会名流,以及仆人和随从——所有的这一切吸引着你,让人目不暇接。这是一个在繁荣的景象和无尽的财富粉饰之下的太平盛世。
伦敦市内的主要街道——利德贺街
这是伦敦市的主要街道,路的两边是颇具英式风格的古老建筑,而这里每天都是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如果非要我说说哪些景致不能错过的话,我这样告诉你,——是啊,想要饱览英格兰恐怕需要一百年。不过据英国人声称,伦敦的约翰·索恩爵士博物馆(Sir John Soane’s Museum)堪称英国文明的精华——它修缮完美、保存完好。英格兰的每个角落和缝隙,都塞满了市镇、塔楼、教堂、别墅、宫殿、医院和慈善堂。在艺术的历史长廊中,从史前巨石阵到约克大教堂可谓历经漫漫,然而中间各个时期的艺术创作都可在这个包罗万象的小岛上追根溯源。
约翰·索恩爵士博物馆
它被视为私人博物馆的圣地,爱默生赞其为“英国文明的精华”。它原只是建筑大师约翰·索恩的住宅,其为了更好地存放自己的收藏作品对其重新设计和特别规划,然其独创也在于这一私宅竟被设计成一博物馆。
这是一片完美无缺的土地。这里的气候暖于同纬度的其他地区。这里冷热均匀,一年四季都适宜劳作。这儿没有冬天,最冷的时候也只不过像马萨诸塞州的十一月。这种气温让人精力充沛。查理二世(Charles the Second)曾说过:“不论是在一年里还是在一天中,英格兰人在户外的时间多过所有其他国家的人。”除了木材,英国拥有一个工业国家所需的所有资源。持续不断的降雨——在某些地方,大雨过后洪水暴涨——为星罗棋布的河流提供了丰富的水源,为农业的丰产也提供了保障。英国蕴藏着丰富的水资源、石料、粘土、煤、盐和铁。这片土地天生多产野生动物,在广袤的荒野或丘陵草地上,鹌鹑、松鸡和山鹬随处可见;河滨上水鸟成群;河流和周围的海域鱼类繁多;富人吃鲑鱼,穷人吃西鲱和鲱鱼。在北方的湖泊里,鲱鱼成群结队,不计其数。村民们说,一年中会有一个季节,湖里1/3是水,2/3是鱼。
阴暗的天空大概是工业便利造成的惟一缺陷。伦敦几乎日夜不辨,读书写字非常吃力,更可怕的还有煤炭的烟雾。在工业区的小镇,煤烟或“黑尘”铺天盖地,白羊变成了黑山羊,人们的唾液变成了黑糨糊,空气被污染了,许多植物被毒死了,纪念像和建筑物[5]也被腐蚀了。
伦敦的大雾把天空变得更加污浊不堪,有时正如一位英国智者所说:“晴天烟囱抬头可见,雨天烟囱脚下可寻。”利物浦的一位绅士也告知我说,他的客厅里一年四季都离不开火。据称,在这个岛上,人们对煤的大量消耗同样也影响着整个气候变化。
英国人改变了气候,也改变了它的地位。英格兰的地形恰似一艘船,但这艘船,即便最优秀的船长也掌不了它的舵,更无法帮它找到更优良的港口来停泊。约翰·赫歇尔爵士(Sir John Herschel)曾说:“伦敦是地球的中心。”用商业术语来说,这个商业大国的位置得天独厚。老威尼斯人最乐意听到这样的恭维话:威尼斯在北纬四十五度,恰好在极地和赤道的正中央,似乎那里就是帝国的中心位置所在。在遥远的古代,希腊人喜好编寓言,他们把地球比作一个动物,并认为特尔斐(Delphi)[6]就是地球的肚脐眼。犹太人则认为耶路撒冷是地球的中心。我曾见过一张棱镜矫视测量图,上面的设计显示费城(Philadelphia)和雅典、罗马、伦敦一样位于同一个热带上,以此推断,费城也和这些城市一样,位于同一帝国带上。这幅图由费城的一位爱国者绘制,当他拿出这张图让大家看时,切斯纳特街(Chestnut Street)的居民倒是看得津津有味。但当他把这张图拿到查理斯顿(Charleston)、新奥尔良(New Orleans)和波士顿时,那些聪明的学者们却满腹狐疑。
泰晤士河
泰晤士河是英国的母亲河,是“一部流动的历史”。千百年来,她默默地流淌,诚实地将伦敦昔日的繁华、落寞和今天的不甘落后写在脸上。
不列颠早期地图
但英国位于欧洲的一侧,恰好处于现代社会的中心地带。依据著名的维吉尔线,海洋把可怜的英国与其他世界完全分离开来,并从此也成了它联系世界各国的纽带。虽然书上没有相关记载,——仅仅在地质学上有所记录——在那个吉利的日子里,北海的一阵巨浪冲断了毗连肯特郡(Kent)、康沃尔郡(Cornwall)和法国之间的古老地峡,形成了一个宽达300英里不等、长达800英里不等的岛屿,以及岛屿四周固若金汤的海堤。播撒在这片幅员辽阔、独立无靠的土地上的,是一粒粒民族力量的种子。它近在咫尺,能明察欧洲大陆的丰收;它又远在天涯,只有最专业的并有强大的抗风雨能力的水手才能横越海峡。相比美洲、欧洲和亚洲,英国拥有在世界上最优越的商业位置,这必然也为他们的商品提供良好的销售市场。为了充分发挥这些优势,泰晤士河必须开掘一条从首都伦敦到出海口的特别航道,为不计其数的商船提供通道和码头,使人们能熟练、充分地利用所需要的船坞、货仓和驳船,为码头赢得更多的空间,给贸易提供一切便利。记得当詹姆斯一世(James the First)扬言要把王宫迁出伦敦以此来惩罚伦敦时,市长大人回击道:“在陛下离开臣子们之时,希望陛下把泰晤士河留给大家。”
《大宪章》文卷
它申明和体现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宪法精神,储安平曾在其《英国采风录》中如此形容“一部英国宪政史亦即等于一部争取自由史”。
英国是欧洲的一幅缩影。她的地表形态万千,有草原、森林、沼泽、河流、海滨;康沃尔(Cornwall)有矿山、马特洛克(Matlock)和德比郡(Derbyshire)有岩洞;达夫河谷(Dovedale)风光旖旎,托尔海湾(Tor Bay)海景迷人;苏格兰有高原,威尔士有斯诺登峰(Snowdon);小瑞士威斯特摩兰(Westmoreland)和坎伯兰郡(Cumberland),湖光山色足以饱人眼福、引人遐想。这是一个十分便利的小国。丰特内勒(Fontenelle)[7]认为大自然有时有点偏心,在这个发明家的国度里,人们的共同努力早已使它完美无缺,似乎从一开始大家就在打造一个更大的伯明翰。造物主对自己忠言相告:“罗马人早已作古。为了重建我的新王国,我将挑选一个粗犷、勇敢、强劲的民族[8]。我将不惜挑起一场男人之间最野蛮的争斗。让他们互相残杀,让牧场归最强者所有!为了我的事业,我必须拥有最坚强的意志和最充沛的体力。时而强劲时而温和的北风,必将赋予我昂扬的斗志和百般的警惕。海洋将这个民族与大陆隔离,并把他们磨炼得凶狠无比,他们将拥有广阔无边的商品市场。我将用贫困、边境战争、航海、海上冒险和收获的激动使他们长盛不衰。我要选的就是这个岛屿——这个面积不大,与欧洲和其他各大陆相称的小岛,这个人口不太多,没有人口过剩和相互竞争的小岛。”
当一个国家创造了惊人的成就,生产出丰富的商品,拥有充足的金钱,必然将向外扩大它的影响。与这种地理中心论并存的是埃曼努尔·斯维登堡(Emanuel Swedenborg)的精神中心论。他认为:“对于这个英语民族来说,他们的精英就是所有基督徒的核心,因为他们心灵深处闪耀着智慧的灵光。在精神领域里,这种智慧之光尤为耀眼。它源于他们的语言和文学作品,也源于他们的思想。”
* * *
[1] 法伦斯泰尔,Phalanstery,18世纪末19世纪初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设计的理想社会的基层组织形式。——译者注
[2] 艾格伯特(Egbert,802—839),中世纪英格兰西撒克斯国王。——译者注
[3] 这是指爱丁堡的威廉·钱伯斯。
[4] “加上南卡罗来纳州,你将会得到比苏格兰更为辽阔的土地。”——摘自第一版爱默生的注释。
[5] 爱默生对自己描述的那种凄惨生活十分了解,因为他头两个月是在“黑色国家”做过了演讲和访问。
[6] 特尔斐(Delphi),希腊古都,因Apollo(太阳神)的神殿而著称。——译者注
[7] 丰特内勒(Fontenelle,1657—1757),法国哲学家。——译者注
[8] “感谢他,把我们引向岛国,在棕色的大海上,在狂风暴雨中,安顿了咱们的不列颠弟兄。”
——丁尼生《威灵顿公爵之死的颂歌》(Ode on the Death of the Duke of Wellington)
爱默生先生写道,一个英国人对波斯驻伦敦大使说:“我听说在你们的国家,你们所崇拜的是太阳。”这位波斯大使回答说:“如果你曾经看见过他,那么你也会这么做的。”
[book_title]第四章 种族
他们是自由强健的民族,生活在一个安全而富饶的国度。他们不是靠机遇,也不是靠人多势众,而是靠他们的品质和个人非凡的能力,引领着当今世界的潮流。
英国人的成功并非源自天外飞钟或诺亚方舟,而是他们世世代代坚韧不拔和坚持人人平等的回报。
一个种族的优势并不在于他们宽实的肩膀、柔韧的肌肉,或高大的身材,而在于他们直通智慧深处的和谐。
一个种族所持有的世界观决定了他们的整个制度体系。无论信仰对精神或道德品质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它使人们独立于他们的种族之外,与众不同,并使这个民族的生存岌岌可危。
一位天才的解剖学家曾写过一部专著[1],论证种族不朽。然而种族是一种脆弱的政治体系,易受变更和破坏。这位解剖学家没有把他所假定的种族建立在任何必要的规则之上,因此也无法揭示这些种族在观念上、先验理论上存在的必然性。另一方面,他同样也未能对现有的种族进行准确统计,并界定它们之间的真正差异;也没有提出精辟的论点,没有得到各个种族的理论检验。同一种族,个体差异极大,就像狼和叭儿狗那样明显。然而各个种族之间又在寂然无声地相互转化,令你无法断定一个种族源于何处,止于何地。因此,有关种族的统计,五花八门,各不相同。布鲁门巴赫[2](Blumenbach)认为有五大种族,洪堡[3](Humboldt)认为有三大种族,而最近我们探险队的皮克林[4](Pickering)先生认为地球上的人类可以分为十一种。
据统计,1848年大英帝国的人口总数为二亿二千二百万人,也许占全球人口的1/5,领土面积达500万平方英里。迄今为止,不列颠人掌控着整个大英帝国,因为在二亿多人口中,土生土长的不列颠人达四千万之多。再加上在美利坚合众国,它还拥有二千万人口(奴隶不计算在内)、三百万平方英里的领土,尽管国外移民数量庞大,却也被迅速地同化了。于是具有英国血统和说英语语言的人口达到了六千万,他们统治着其余的二亿四千五百万人。
根据英国人口普查的准确统计,英国本土人口为二千七百五十万人。这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性在于它证实了这个不列颠人的优越性。他们是自由强健的民族,生活在一个安全而富饶的国度。他们不是靠机遇,也不是靠人多势众,而是靠他们的品质和个人非凡的能力,引领着当今世界的潮流。人们一直不相信英国竟然也是一个人才辈出的国家。信不信由你,这片国土上的确人才层出不穷,他们有最先进的发明创造,并能一一加以运用。他们身体健壮,他们的坚强毅力在战争或劳动中得到彰显。这种永不衰竭的活力满足了这个民族在全世界进行殖民扩张的欲望。1852年,走出国门的英国人每天以千数在增长,但英格兰能否为更多的英国人移民国外创造条件,人们拭目以待。英国人有着很强的通融能力,为海外殖民地人们所仿效。他们积极进取,善于宣传,在艺术和文化领域不断扩展他们的影响。他们的法律十分宽容,废除了奴隶制度,压迫的存在也只是偶然的和暂时的。可见,英国人的成功并非源自天外飞钟或诺亚方舟,而是他们世世代代坚韧不拔和坚持人人平等的回报。
我们是否能把这种力量归功于他们的种族性或其他原因?人们总是乐于谈论血统或种族的力量。每个人都想说他们的优势不是来自于空气、土壤、大海或矿山和采石场,也不是来自于他们的法律、传统或运气,而是来自于他们的智慧,这是对他们更好的赞赏。
罗杰·培根(Roger Bacon)
艾萨克·牛顿(Isaac Newton)
乔治·查普曼(George Chapman)
在种族学说中,我们期望找到某些类似生理学法则的东西,也就是说,在某个健康的个体身上所发现的骨骼、肌肉或基本器官,在它的同类身上同样也能找到。我们期望在子孙们的身上能够找到祖先们身上曾经拥有的每一种心理取向和道德品质。一个种族的优势并不在于他们宽实的肩膀、柔韧的肌肉,或高大的身材,而在于他们直通智慧深处的和谐。这样才会有人间奇迹出现,才会有美誉流芳百世。首先,我们对其血统加以考察,通过有意的观察与模仿,——他们吃什么样的东西,受到什么样的抚养,受过什么样的教育,进行过什么样的训练,造就了他们天生的聪颖、敏感的思维和健全的智慧?像阿尔弗雷德王(King Alfred)、罗杰·培根(Roger Bacon)、威克姆的威廉(William of Wykeham)、瓦尔特·罗利(Walter Raleigh)、菲利浦·悉德尼(Philip Sidney)、艾萨克·牛顿(Isaac Newton)、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speare)、乔治·查普曼(George Chapman)、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乔治·赫伯特(George Herbert)、亨利·韦因(Henry Vane)等这些人是怎么产生的?是什么造就了这些伟大人物?是空气?是海洋?还是他们的出身呢?毫无疑问,这些人是他们所处时代的典范。听话的耳朵与说话的舌头总是不离左右,天才是不可能遗世独立的,他们一定受到世人拥戴。
数百万印度人被置于这个遥远的北欧小岛的统治之下,难道这不是种族所为吗?据说,所有的凯尔特人是天主教徒,所有的撒克逊人都是新教徒;凯尔特人喜欢中央集权,而撒克逊人热衷于代议制原则,如果此话当真,那么种族观念发挥着重大作用。两千年来犹太人尽管饱经沧桑,但他们始终维系着同样的品性、从事着同样的职业,种族观念对他们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种族观念在黑人中间也至关重要。加拿大的法国人虽断绝了与本国人的来往,但仍保持着他们民族的禀性。不久前,在密苏里州,以及在伊利诺州的中部,我有幸拜读了塔西图[5](Tacitus)的《论日耳曼人的习俗》一书,发现赫西尼亚(Hercynian)山林的日耳曼人跟美国林地里的印第安纳州人(Hoosiers)、伊利诺州人(Suckers)和威斯康星州人(Badgers)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阿尔弗雷德王(King Alfred)
每一个种族都力图使自己长盛不衰,但同时也遭受到外族力量的抵制。文明犹如一种化学试剂,把一个种族一切远古的特性消融殆尽。今天的阿拉伯人依然是法老时代的阿拉伯人,但今天的不列颠人与往日的卡西贝鲁斯人(Cassibelaunus)或奥西亚人(Ossian)已截然不同。每个宗教派别都有其外貌特征:卫理公会教徒有卫理公会教徒的脸孔,贵格会教徒有贵格会教徒的脸孔,修女有修女的脸孔。从一个英国人的举止便可得知他是否是国教徒。各行各业的人们,从他们的外貌和着装上一看便知。英国人生活的某些细节也同样惹人注目,如充分的个人自由、充足的食物、上等的啤酒和羊肉、开放的市场或高额的劳动收入;高薪拢才——宜人的海岛生活,使才华横溢却怀才不遇的学士们在这里找到了无数大显身手的好机会;他们会出于政治或商业利益自主联盟或罢工;他们也会因优秀的工作业绩和战争的胜利而优越感与日俱增等等。
要想削弱一个种族的力量并非难事,信仰是一种主要因素。一个种族所持有的世界观决定了他们的整个制度体系。无论信仰对精神或道德品质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它使人们独立于他们的种族之外,与众不同,并使这个民族的生存岌岌可危。
可怕的种族学说的种种局限表明,当一个种族的根基尚未稳固时,其他外族会对它加以威胁和破坏。正如我们所见,种族的稳定性与不可替代性并不能为这些脆弱的民族界线的永久性提供充分的依据,因为我们的一切历史对于永恒的大自然来说,都只不过是昙花一现[6]。在我们的博物学中,像水果品种的改良和动物种群的繁殖这种微不足道而又最为孤立的事情,在地质年代的演进中也有其自身的价值。此外,尽管我们通过纯种族的传说来取悦个体及其种族的自恋,但我们所有的经历都不过是种族的演进历程,奇异的相似之处比比皆是。当我们在人类身上看到老虎和狒狒退化的器官时,我们就会明白种族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线,它们只不过是洪荒时代的大海里溅落到我们身上的几滴浪花而已。因此,当我们难以分辨马来人(Malay)和巴布亚人(Papuan)、塞尔特人和罗马人、撒克逊人和鞑靼人(Tartar)时,就不会感到迷惑和大惊小怪了。
低级的生物是最为简单的机体:要么是只有一个嘴巴,身体如一团乳胶的虫子,或只是一条线形状的蠕虫。随着体形的增长,这些机体也变得复杂起来。我们对纯血统之说兴趣盎然,而大自然则更青睐杂种。孩子的长相是其父母亲容貌的综合,有些特征还是从壁画上的祖先们那里继承而来。最优秀的民族必定是那些与外界广泛交融的民族。而促进世界性种族融合的航海业,成了推动各民族发展最强有力的动力。
英国人的多重性格显露了其复杂的血统。他们的每一特征都融合了相去甚远的众多因素。其语言是混杂的,人名也来自不同的国度——来自三四个国家的三种语言吧;他们的思想倾向也各自相对:长远规划与随心所欲,灵活创新的思维与呆板保守的思想,全球化的工作视野与偏执的生活陋习,进取自由、宽容法律与阶级对立;因战争和自然灾害而流离失所的人们却又对故土魂绕梦牵。这是一个多极政治力量分化的国度——公爵和宪章主义者并存,达拉谟的主教们(Bishops of Durham)和衣不裹体的煤矿工人共处——除了这些特例以外,这个国家没有任何地方值得赞扬,当然,她也没有什么地方需要我们去谴责。
很明显,这个民族不是源于一个纯种族系,然而他们却远远超过任何一个与之有渊源的种族。要对一个民族追根溯源实非易事。有谁能准确地说出英国现在还有哪些种族呢?有谁弄得清他们的历史渊源呢?有谁能从解剖学或心理学的角度把他们加以区分开来呢?
对于英国人种族的历史性问题很难得出一个称心的答案,无论他们源于哪一个祖先,站在我们面前却是货真价实的英国人。他们有着十分显著的特征,独一无二。——我想我还是暂且把他们的直系祖先搁置一旁。笛福曾愤言:“英国人是人类种族的泥巴。”我想他有他的道理:就像是水、石灰和沙卵混合起来变成了灰浆,各种性情相互结合,各种矛盾相互协调,形成了英国人果断的性格。总之,英国人的历史绝不是来源于同一个地方,或是基因相同的撒克逊人、朱特人或弗里西亚人(Frisians)中某一个或几个种族的历史,而是所有这些种族的相互融合。某些特性在英格兰传承下来了,就像果园的一百种梨树,有八种或十种适应果园的土质枝繁叶茂,其他品种则被淘汰。
《大不列颠帝国》扉页
1616年出版的《大不列颠帝国》的扉页,展现了历史上在英国生活过的几个古代民族:罗马人、丹麦人、撒克逊人和诺曼人。
由于英国人的血统源于多个民族的融合,因此他们需要大量的海陆空间来展示他们的才能和个性。也许海洋就像一极为酸、另一极为碱的原电池组,英格兰有意在美国培养自由主义者,在伦敦扶植保守主义者。而他们血统中的斯堪的纳维亚人仍自始至终都在聆听着他们的大洋母亲的娓娓絮语,不列颠人不改初衷默默厮守着他们祖祖辈辈的家园。
还有,我们这么说似乎只在强调非种族因素的影响作用,因为当我们谈及英国人的特性时,我们的确把她限制在一个狭小的区域内。撇开爱尔兰、苏格兰和威尔士不谈,只是简单地聊聊伦敦,我们只谈那里的过往行人。在伦敦学术展览馆墙上悬挂的那些肖像画,《笨拙》周刊[7]或俱乐部会所里的名士画像,橱窗上的版画,都独具典型的英国特色,而非美国特色,当然,也不是苏格兰或爱尔兰特色。这只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民族特色。当你来到北方,走进那里的工业区和耕作区,或走进那些从来足不出户的人群当中时,如约克郡或苏格兰,你将再也看不到世界公民式的英国人了。当你来到苏格兰,人们彬彬有礼的尊贵态度顿时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鄙俗的热情与精明。这个地区以贫穷和粗俗闻名,而这里的知识分子却走进了辩证法的死胡同里不肯回头[8]。爱尔兰的气候条件和土地资源与英格兰无异,可爱尔兰食物短缺,与欧洲大陆也没有正常的联系。那里在政治上处于从属地位,居民是小佃户,这完全是一个低劣或上帝安置不当的民族。
我们可以对其祖先及血统加以考察,因为没有什么比不列颠的繁荣更取决于她优秀的种族了。只有一个勤劳智慧的民族才能使这块方寸之地变成泱泱大国。我们可以这么说,在一场快艇赛中,如果双方的船只一样,要想夺魁就只有靠人了。最优秀的赛手不论上到哪一艘船上,他都能稳操胜券。
或许传统已经模糊不清,甚至湮没在传说之中,但我们的思绪仍可以清晰地追溯。这种传统已经扎根,不容动摇。厨房的壁钟要比我们观天记时更方便。我们必须使用常用的类别,就像我们使用的林奈[9](Linnaean)分类法那样,不求像他那样精确或不可更改,只是为了方便。否则,当一个种族固有的特性被某些新的人类学家宣称为他们的敌对势力所拥有时,我们顿时就骑虎难下了。
我发现英国人明显可以分为许多类型,一类肤色红润、白嫩丰满、体格健壮、面部轮廓分明,像一个骰子,操着浓厚的海岛口音;一类是诺曼底型,带有诺曼底人特有的心安理得。另一些人,从肤色和体形来看似乎是美国人,他们说话没有特色,思维迟钝,我们把这些人叫做撒克逊人。还有一种是肤色黝黑、具有三四种混合血统的罗马人。
1.关于英国人祖先的起源有三种说法。第一,英国人的祖先拥有世界上最古老的血统——凯尔特人的血统。有些民族只是昙花一现。希腊人现在何处?伊特鲁里亚人(the Etrurians)踪影全无,还有罗马人也销声匿迹。但凯尔特人或西顿尼德人(the Sidonides)是一个古老的民族,她的起源已无从考究。因为他们的坚韧和勤劳,他们还将世世代代繁衍下去。他们在不列颠的土地上耕种,给了海洋和山脉诗一般的名字,形成了自己天籁般的语言,他们在欧洲最古老的历史上留下光辉的一页。他们从不以暴力来掠夺财产,而是让庄稼汉拥有土地,自耕自足。他们拥有字母表、天文学、祭祀文化和崇高的信仰,他们才华横溢却深藏不露。在梅林之歌中,他们创造了中世纪最流行的文学故事和扣人心弦、趣味盎然的亚瑟神话。
2.只要我们还记得那个古老的传奇,就知道英国人主要源于过去210年间罗马人很难征服——甚至是不可征服——的日耳曼人。据说,在那个古老的帝国,凡是曾参与过征服这个民族的罗马人,都感到后悔万分。
查理曼大帝
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742—814),法兰克的国王,萨克森的征服者,圣罗马帝国的缔造者,欧洲史上最早的君主之一。他在位的14年期间,发动过对伦巴德人、撒拉森人、撒克森人等的大大小小50多场战争,控制了大半个欧洲的版图。
3.有一天,查理曼大帝带领大军在高卢纳波奈斯(Narbonnese Gaul)的一个小镇安营休息,他往窗外一看,北欧人的艇队正在地中海游弋。他们甚至潜入到他驻军的小镇港口。查理曼大帝大吃一惊,立即集合士兵,上船做好战斗准备。当他们再次航行出海时,大帝对他们凝视良久,泪水盈眶地说道:“他们必将给我的子孙们带来灾难。想到这我就备受煎熬。”英雄有泪不轻弹。北欧人建造了大船,发明了船具装置——绳索、风帆、罗盘和水泵,并在港口穿梭不停,他们想要得到的远不止于一艘船。除非现在把他们武装起来,每个港口由他们经营。因为即便他们在抛锚之处寡不敌众,只要稍做挪动,他们就会重获优势。波拿巴(Bonaparte)的战争艺术,也就是集中优势兵力攻坚作战的艺术,这一定是他们的战争艺术,因为他们是战争的发动者。在战争中,比起陆地民族来,他们从更有利的制高点投入战斗;从海上撤退时也似胜利凯旋一般。一旦敌方在海岸上严阵以待,他们的海盗行径不能得逞时,他们又故伎重演,勇敢地准备做起生意来了。
由史诺洛·史特拉森(Snorro Sturleson)辑录的《海姆斯克林拉》(Heimskringla),或《挪威列王传》(Sagas of the Kings of Norway),是英国历史的《伊里亚特》(Iliad)和《奥德赛》(Odyssey),就像荷马史诗一样,这个民族具有高度的个性化。《挪威列王传》描述了一个恰似斯巴达王国的君主政体共和国。在傲慢的市民面前,政府的形象荡然无存。在挪威,没有像波斯大军那样为拥戴国王而拼得你死我活的血腥战斗,但立法者和土地持有者发挥了关键作用。他们每个人,不论职位是自己挣来的还是世袭的,都被称为国王的朋友或亲信。并且由于人口稀少,每个人都会受到高度的重视。人们经常评论说某些少数人比一般人更有气派,这种特征把这一传奇与英国种族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还有就是英国人以物质利益为主导,他们坚信把功绩和土地联系起来是合情合理的。《挪威列王传》中的英雄不是南欧的骑士,也没有法国人和西班牙人的幻想,他们只是一些实实在在的农夫,在艰苦的岁月中奋起保卫自己的财产。他们果断地拿起武器,但绝不是为了行侠仗义,而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土地。他们是先进的务农能手,在贫瘠的海岸边上,过着水陆飘摇的生活,一半食物采自海洋,一半食物采自陆地。他们饲养大量的奶牛,酿制麦芽酒,种植小麦,熏制腌肉,制作黄油和干酪。他们在海湾捕鱼,在岛上猎鹿。在这些农夫之中,国王的权力常常变更,有时也不会超出一个州长的权力。国王由农夫们在各自的农庄轮流供养。就像我们某些农村地区安置冬季教师一样,一周于此,一周置彼,下两周又到了另一家农庄。国王把这戏称为住酒店。在一个贫穷的国家,一个贫穷的国王带领随从,离开自己的采邑,在全国上下收取赋税,只有这样,他才能活命。
斯堪的纳维亚人建造的船只
斯堪的纳维亚人能建造极好的船只,他们用结实的龙骨作框架,使船更适于航海。
这些北欧人大部分都是优秀的民族,他们思维敏捷,意志坚定,谈吐自如,行为果敢。但他们杀人成性,他们生存的主要目的就是杀人或被杀。船桨、大镰刀、渔叉、铁橇、泥灰刀和干草叉都是他们得心应手的杀人工具。有两个国王酒足饭饱之余就以比试谁能举剑刺穿对方来取乐,英弗(Yngve)和阿佛列(Alf)国王就有过此举。另有两位国王有一天上午骑马出去溜达,发现身边没有武器时,就取出马嘴中的嚼子互相打斗,直到拼得头破血流,阿尔里克(Alric)和艾利克(Eric)就是例证。北欧人看见一根帐篷绳或一段斗篷绳就想拿去杀人,即使对面站着的是自己的妻子、丈夫甚至最高贵的国王。只要农夫手里有把草叉,他会用它刺穿一个达格王(King Dag)。英格亚德王(King Ingiald)把六个国王灌醉后将他们在一间房子里一起烧死,心里感到特别爽快。从来没有哪位穷绅士像北欧人那样活得不耐烦,迫不及待地要了却一生。要不挑起事端,要不就像埃伊尔王(King Egil)一样,痛痛快快地让一头公牛把自己牴死,或者像奥农德王(King Onund)那样,让塌方来掩埋。奥丁(Odin)死于瑞典,但却因寿终正寝而成了人们的笑柄。对于战斗中的瑞典赫克王(King Hake)来说,只要他还能站起来,他就没有停止过厮杀敌人,他下令把阵亡战士们的尸首和武器装上战船,扬帆驶向大海,等甩开追兵之后,他便心满意足地躺在甲板上,点燃涂上焦油的木柴,海风把战舰吹离了大陆,熊熊燃烧的战舰船顺着风势穿过小岛,驶入海洋,那就是赫克王的最终结局。
早期的《挪威列王传》是充满血腥的海盗传奇,而晚期则是贵族的传说。历史很少给我们留下像十字军战士西格亚德王(King Sigurd)和他兄弟埃斯泰因王(King Eystein)(一个为战士,另一个为和平主义者)之间论辩时的精彩对白了。
读了诺曼人的历史,对那远古时代有蛮勇就有报偿的传说也确信无疑,读者这时一定会坚强如钢。古老的化石世界显示,最初在浑沌世界生存下来的是蜥蜴和其他一些大型的恐怖动物,而奠定新的文明基础的是最野蛮的人类。
从法国来到英国的诺曼人比160年前来到这个国度的诺曼人更坏。他们失传了自己的语言,学会了高卢人的罗曼语和粗野的拉丁语以及他们的各种恶习。诺尔曼人对英国的这次征服事件史称“悲痛的记忆”(memory of sorrow)。两万名贼寇在汉斯廷斯(Hastings)港登陆英国,成了英国上议院的创建者,个个都是贪婪凶残的魔鬼和海盗的后裔。他们个个如狼似虎,烧杀淫掳,无恶不作,直到英国的一切被他们糟蹋殆尽。然而这些只是古物和财产的幻灭,这些贼寇用那些与他们相似的猪、羊、狼、豹和蛇作为他们的象征,为他们的罪行披上合理化的外衣,而那些正派的达官显贵之流仍在为成为这些丑恶的贼寇的子孙歌功颂德。
威廉一世
威廉一世(William I,1027—1087),英格兰诺曼王朝第一任国王(1066—1087年在位),绰号“征服者威廉”。
在10世纪和11世纪,英国曾屈服于丹麦人和北欧人的统治,成了所有亡命之徒集结的场所。在挪威、瑞典和丹麦,青壮年劳力被持续地抓去充当兵役,讨伐海盗,全国上下已是精疲力竭,就像一棵壮年时曾经硕果丰存的果树,自此以后,青春不再,枯萎衰竭。在挪威,国力不再强盛,国内一片空虚。奥拉夫国王(King Olaf)说:“当我父亲哈罗尔德国王(King Harold)西征英国时,有多少挪威的勇士追随着他,现在的挪威已消耗殆尽,年富力壮的勇士已销声匿迹,尤其是再也找不到像哈罗德国王这么智勇双全的领袖了。”
正是这一事件,为英国后来入侵丹麦找到了借口:1801年,英国政府派纳尔森(Nelson)炮轰桑德海峡(the Sound)的丹麦要塞;1807年当整个丹麦舰队在哥本哈根停泊时(Copenhagen),卡思卡特勋爵(Lord Cathcart)将它全部俘获,并把军械库里所有设备运回英国。挪威、瑞典、丹麦国王经常会晤的小镇孔赫勒(Konghelle)现已租给一位不知名的英国贵族作狩猎场所。
经过数代人的努力拼搏,第一批乘风破浪而来的北欧海盗已经成为效忠嘉德陛下的高官显贵和名士勇夫,但他们每块闪光的勋章都与这艘舰船息息相关。在过去的历史岁月里,他们将过去的力量转变成他们的文明和信仰。盲童看见了光明,顽童有着健全的良知,这是一个不争的医学事实。许多卑怯、懦弱的小孩在青春期也会转变成为端庄豁达的青年[10]。
人们的循规蹈矩并未能完全消除那些奥丁(Odin)时代的特性;恰如某一生理结构虽然在成熟的老虎身上已经退化,却被高加索人传承下来。高加索民族粗狂而歹毒,有着野兽般的禀性、数世纪的规训与教化仍未使他们变得温顺。阿尔费里(Alfieri)说道:“意大利人的恶行正表明这个民族的优越性。”也许有人会说英格兰这块表是在坚石的碎片上转动的。未开化的英国人曾是个野蛮的民族,历史记录了他们惨绝人寰的罪恶行径。可贵的是英国人崇尚一种公正的、正大光明的搏斗。下流社会的那些残暴行为,如拳击、逗熊、斗鸡、处决死刑犯、街头斗殴滋事等等,各个阶层的人们都乐此不疲。伦敦街头的小贩们痛恨懦弱——“我们必须紧握拳头,我们绝不是吃素的。”公立学校成了锻炼胆量的斗兽场,并为这些狂暴之徒所青睐。以大欺小在学校里也司空见惯。在《雪莱传》(Life of Shelley)中梅德温(Medwin)写道,在一所军校里,学员们把一个年轻人卷进一个雪球,将他独自扔在一个房间,而他们却向着教堂扬长而去——结果这个年轻人从此终生残废。他们仍然强制征兵,士兵在舰船上遭到鞭笞,在军队里遭受鞭笞,在军校里也遭受鞭笞。部队纪律如此残暴,被判鞭笞的士兵有时宁愿乞求被处死也不愿忍受鞭笞。西欧部队里已废除了这种刑罚,但在威灵顿公爵(Duke of Wellington)支持下,鞭笞在这里仍然存在。直到现在,丈夫仍有权利变卖妻子。不论皇亲国戚还是平民百姓,犹太人都是他们最中意的迫害对象。亨利三世(Henry Ⅲ)把英国所有的犹太人抵押给他的兄弟康沃尔伯爵(Earl of Cornwall),用来作为向他借款的担保。严刑拷打和刑讯逼供渐渐被废除了。关于刑法,撒弥尔·罗密利爵士(Sir Samuel Romilly)也说:“我研究过所有国家的法规,而我们国家的法规是最糟的,可称之为人吃人的法规。”[11]在不久的议会上,下议院听取了在监狱里对犯人施用鞭笞和严刑拷打的详情介绍[12]。
刑具
1571年泰恩伯刑场的三杈树。经过精心设计,每个树杈有三米长,可同时吊死24个囚徒,死囚通常在漫漫的折磨中走向生命的尽头。
这块土地的地理环境表明,不论哪个民族踏上这片土地,他们马上就成了水手和全球的统治者。他们从小就在水中嬉戏、游泳,船是他们的玩具。关于造船资金,法官们制定了统一的摊派法规:“英格兰是一座岛屿,内陆诸郡一律按沿海各郡收取。”福勒(Fuller)补充说:“即使是内陆各郡的才子们也能灵巧地驱使着本地人。”自诺曼征服时期开始,英国就已经富甲天下,这就是英国商人在全球经商之故。
如今的英国人精力旺盛,耐力惊人,和他们相比,其他国民就显得瘦弱矮小,宛如病夫。他们身材比美国人高大。我相信,从大街上任意挑选100个英国人,他们的体重会比同样数量的美国人重不止1/4。然而,据我所知,英国人的骨骼并不比美国人的大。他们丰满、健壮而英俊,有一副健壮有力的骨架,至少整个上半身体型美观。记得我第一次在利物浦登陆时就被他们健壮的体魄所吸引:脚夫、车夫、马车夫、卫兵——个个体格壮实,品行端正,面目和善,服装得体,举止文雅。我走进那座古宅邸,里面育婴室的壁炉上挂着叔叔、阿姨和祖辈的画像,我觉得自己身处于他们之中。而颇让我心动的是他们的装束和神态都一模一样。
短小粗壮是英国人体型的缺陷,女人们也如此——英国人很少有高挑、纤细身材的,大多都又矮又胖。法国人认为英国女人非常笨拙。然而无论何时,他们都是一个优秀的种族。伦敦圣殿教堂(Temple Church)里翘起脚躺着的十字军战士的青铜纪念像,还有在伍彻斯特(Worcester)和索尔斯伯里大教堂(Salisbury Cathedrals)里的纪念像都有700年历史了,但他们仍和英格兰当今最帅气的男人一样——以同样的人格力量,集天资、英勇和精练于一体的多重完美品格,以及男性脸上特有的那种勃勃生气令人欢欣不已,而这样的面孔在伦敦大街上每日可见。
斯堪的纳维亚人的两大分支都是以俊美而著称。公元600年,圣格雷戈里(Saint Gregory)在罗马发现许多英俊俘虏的轶闻趣事,与500年后诺尔曼史家们的记载异曲同工,那些史家们对年轻的英国战俘那英俊的脸庞和飘逸的长发惊叹不已。同时,《海姆斯克林拉》也曾多次提及英雄们的仪表之美。当我们研究这个皮肤白皙、金发碧眼的种族其特性展示着什么样的人性、什么样的精神和道德力量时,——帝国的诞生标志着一个崭新而美好的时代,我们发现旧时的野蛮力量将最终臣服于人性的力量,并从此被人性力量所取代。这并不是一个故步自封的保守种族,而是一个充满希望和美好未来的种族。
英国人的外表果断沉着、皮肤白皙、眼睛碧蓝、性格开朗、脸色红润。他们热爱真理,多愁善感,感觉敏锐,善解人意。正直的撒克逊人,坦率、诚实、本分、多情。上帝是为了法律、贸易、文明、婚姻、儿童教育、大学、教堂、慈善机关和殖民地而创造了英国人,绝不是为山林创造野人,或为宗教法庭创造审判官或杀人凶手。
与其说英国人好战,不如说他们勇武。当战争结束时,摘掉面具,他们变成多情的女子,慈爱而温顺。这种多重品质的结合作为寓言故事写进了他们的民族传奇《美女与野兽》(Beauty and the Beast),或更早以前,写进了希腊神话故事《两性人》(Hermaphrodite)。这两种性别在英国人脑海中共同呈现。我想起了海洋和殖民地女王不列颠妮亚(Britannia),在小说里作者是这么描写她的:“她柔中带刚,刚中有柔。”英国人在既勇敢又温柔这种极度对立统一的性格中找到了乐趣。内尔森在特拉法加(Trafalgar)临终前,捎话问候科林伍德勋爵(Lord Collingwood),就像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睡觉前说:“亲亲我,哈代。”接着倒头便睡。他的好伙伴科林伍德勋爵生性多情而温顺。罗德尼上将简直有点弱不禁风,他表示自己非常容易产生恐惧心理,而只有在想到自己的荣誉和公众职责时心里才能平静。克拉伦登(Clarendon)说,白金汉公爵(Duke of Buckingham)非常谦虚有礼,有些朝臣们企图当众侮辱他,后来他们才发现他谦虚和礼让的后面正是他最坚定的决心。不久前一天,詹姆士·帕里爵士(Sir James Parry)提到约翰·富兰克林爵士(Sir John Franklin)时说:“如果他发现威灵顿海峡(Wellington Sound)没有冰封,他一定会探究一番,因为他决不是一个知难而退的人;但他又是那样柔情,甚至不忍心伤害一只虫子。”哪怕是英国的绿林大盗,据称也有同样的美德。罗宾汉(Robin Hood)被描写为mitissimus pradonum,即“最柔情的盗贼”,但他们知道他们的战犬卧在何处。克伦威尔(Cromwell)、布莱克(Blake)、马尔伯勒(Marlborough)、占丹(Chatham)、内尔森(Nelson)和威灵顿都不是等闲之辈,他们知道如何唤醒像码头和斗鸡场里牲兽般的残暴打斗,唤醒在肖尔迪奇(Shoreditch)、塞文戴尔(Seven Dials)、斯皮特尔菲尔兹(Spitalfields)市场上欺行霸市的潜藏在社会底层的残暴势力。
英国人体魄强健,中老年人仍健壮如初。老人们面色红润、鹤发童颜。在岛上,冰肌玉骨、明眸皓齿的老人随处可见。他们的饮食丰盛、讲究营养。工人们不会只靠水芹过活,牛肉、羊肉、混合粉面包和麦芽酒是优秀工人最常见的食物。人们认为“衣食无忧”是这个民族自豪感的一个主要方面。在英国人的漫画中,法国人穷困潦倒、食不果腹,德国人在喝着英国人的啤酒。这让塔西佗(Tacitus)感到惊奇不已:“原来他们把大麦或小麦发酵酿造一种类似白酒的饮料。”亨利六世时期,首席法官福蒂斯丘勋爵(Lord Chief Justice Fortescue)说道:“除非是在礼拜式或忏悔式等特定的时候,英国人是不喝水的。”在英国,再穷再苦的苦行者似乎也不会沦落到喝凉水的程度。古文物专家伍德(Wood)在描述一个英国耶稣会会员的贫穷和消瘦时,也不至于说该人没有啤酒喝。他说:“他的床就在一茅草屋顶之下,要爬梯子上去;他的饭食粗劣,喝一便士一加仑的啤酒。”
杜松子酒
这个民族对自己的自豪也体现其对念物的追求。他们在最穷困之时也不会使自己只喝凉水度日。图为在英国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也是用酒来解愁的。
英国人有着世界上最强的体力。与亨利·夸特尔(Henri Quatre)的观点一样,他们认为英勇的锻炼会成为理智战胜情感的基础,或者说这和阿拉伯人的观点一致,认为在狩猎中消耗的日子不应计入他们的生命历程。他们从北极航行到南极,打架、奔跑、射击、骑马、划船等无所不为。他们吃吃喝喝,随遇而安,天黑以后支起帐篷,就能踏踏实实地睡个安稳觉。他们健步如飞、疾驰如风,头向前倾,大有十万火急之势。法国人说,在街上英国人总是像疯狗似的在他们面前照直走着,男男女女,昏头昏脑。他们一旦学会用枪,打猎就成为每一个有地位的英国人的爱好。他们是古往今来最贪吃的食肉动物。每个季节贵族们将前往乡下去射猎和捕鱼。更有甚者,他们离开英国,奔赴欧洲、美国、亚洲、非洲和澳洲,用枪、陷阱、渔叉、套索、猎狗、马匹、大象或骆驼,恣意捕杀大自然中的所有生灵。像霍克(Hawker)、斯克罗普(Scrope)、默雷(Murray)、赫伯特(Herbert)、马克斯维尔(Maxwell)、卡明(Cumming)和一大批旅行者们定下了世界各国的猎物志,而守在家里的人们则沉溺于拳击、赛跑、跳跃和划船比赛。
猎狐活动
19世纪在英国风行的猎狐活动。“他们一旦学会用枪,打猎成为每一个有地位的英国人的爱好。”
我猜想,当狗和马看到人与它们长着一样粗壮柔软的肌肉时,它们一定会感谢上苍的恩赐。如果说每一个能力非凡的人首先是一只高级动物的话,那么英国人就是最好的品种,是一种富有、生机勃勃、胸怀宽广、沉浸在啤酒和欢乐之中而稍胖的世间生灵。像动物一样,具有兽性的人类也依赖他们的本能。英国人以狗和马为伴,他们对马的依附源于驾驭马匹所需的勇气和灵巧。马知道谁害怕它,且从不伪装。在英国,血气方刚的年轻职员和朝气蓬勃的大学生宁愿与马做伴也不愿与教授为伍。我想马是他们更好的伙伴,马的用途比布丰[13]记录的还要多。如果你走在大街上,每个公交车或大卡车的驾驶员都是恶霸;如果我要一支精兵,我就应当到马厩里去招募,把这些快乐的骑手们训练得更精练,你就具备了令上流社会的绅士淑女们望而生畏的品质。
撒克逊人奉亨斯特和霍萨[14]为他们种族的创始人,因而名正言顺地成了骑手的后代。他们种族的另一支为游牧部落鞑靼人。马是他们的全部财富,孩子们就是喝着马奶长大的。长期以来北欧人有在圣餐上吃马肉的习惯,这仍然使人想起鞑靼人的牧场。在丹麦人入侵时,这些掠夺者们一上岸就夺取马匹,立即武装成了一队老练的骑兵。
这种骑艺似乎曾一度衰退下来。两百年前,英国人的马从未在海外有过什么抢眼的表现;究其原因,英国人习惯于把马看成一种纯粹的脚力,而不让马做别的事情,就像人追求自己的纯粹性一样;而当他们骑马战斗凯旋归来时,他们又认为有一半的功劳是属于马的。但是在近两百年间,情况发生了变化。现在,他们吹嘘自己是世界上最懂得马的民族,马是他们的第二生命。
卡姆登(Camden)说:“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对动物的感情深过对人的感情,因此谁胆敢糟蹋他的猎物,他就要重重地罚他的款、判他的刑。”《撒克逊编年史》(Saxon Chronicle)上也与道:“他爱高头大鹿就像爱他的父亲。”有钱的英国人便趋之若鹜,他们量力而行,把侵占的耕地和公地变成了他们的狩猎区。英国有句谚语说:杀死一个人比打死一只野兔更安全。严厉的狩猎法当然表明这个国家过于看重马和猎手。绅士们总是高头大马,把他们的马装扮得美轮美奂。当然英国的赛马是人工育种的,赛马时可以看到一二十个骑手像马人怪一样从屋脊一样陡峭的山坡上飞驰而下,沿线的每间客栈外面成排地挂着各种马的图片;每个小时,人们用电报传达从纽马基特(Newmarket)和阿司各特(Ascot)发来的最新赛马消息;在“大赛马日”(Derby Day),连下院也要休会。
伊丽莎白主持议会会议
* * *
[1] 《种族,碎片》(The Races,A Fragment),罗伯特·诺克斯著,伦敦,1850。1862年以全名再版:《人类种族:种族对民族命运影响的哲学质疑》(The Races of Men,A Philosophical Inquiry into the Influence of Race over the Destinies of Nations)。
[2] 布鲁门巴赫(Blumenbach,1752—1840),德国解剖学家、生理学家和人类学家。——译者注
[3] 洪堡(Humboldt,1769—1858),德国自然科学家、自然地理学家、著述家、政治家,是近代气候学、植物地理学、地球物理学的创始人之一。——译者注
[4] 查里斯·皮克林(Charles Pickering)是一个自然主义者,参加了1838年由美国组织、由船长威尔克斯率领的探险队。他是《人类种族》(Races of Man)一书的作者,著有关于动植物地理分布的一些著作。
[5] 塔西图(Tacitus,约55—约120),古罗马历史学家,以历史著作名垂千古。——译者注
[6] 永恒的宽宏,
决不使她的诡计轻易得逞;
千万年的品质和职责,
激起一颗颗骚动的心房。
——摘自附录中“生活点滴”一诗
爱默生十分关爱他的梨树园,那是他在康科德定居下来不久后栽种的。每天早上只要天气好,在他学习以前,总是要到园子里转转,或是除草,或是抓虫、采果子。
[7] 《笨拙》周刊是英国一著名的幽默插画杂志。发行于1841—1992年和1996—2002年间,以刊登讽刺性幽默、漫画和卡通著称。
[8] 尽管爱默生赞赏柏拉图,他却不喜欢辩论这种方式,他觉得激烈的争辩会降低人的感知能力。他说:“如果都要靠争辩的话,真理也就不是真理了。”
[9] 林奈(Linnaean,1707—1778),瑞典博物学家,著有《自然系统》。——译者注
[10] 在一次关于英格兰的演讲中爱默生说:“那里来了哥特人、比利时人、撒克逊人、丹麦人和北欧人。查理斯五世说:‘所有的欧洲贵族都来自于斯堪的那维亚半岛,属于哥特族血统。’”
[11] 撒弥尔·罗密利爵士(1757—1818),法国胡格诺派教徒的后裔,1806年担任格伦维尔政府下的副检察长。在议会中,他勇于提倡政治改革,禁止奴隶贸易,支持天主教的解放运动和减刑,后因患抑郁症而自杀。所幸的是他死后他的改革方案得以实行。
[12] 查理斯·雷德(Charles Reade)的故事《补过永不为晚》是一本告诫英格兰民众关注暴行的小册子。爱默生的一个朋友和邻居约翰·S.凯斯(Jone.S.Keyes),一位米德尔塞克斯郡的执政官,读完此书深受感动,把它们复印发给东剑桥监狱的官员。这个小册子得以传播。
[13] 布丰(Buffon,1707—1788),法国博物学家、数学家、生物学家、宇宙学家和作家,布丰的思想影响了之后两代的博物学家,包括达尔文和拉马克。——译者注
[14] 亨斯特和霍萨(Hengst and Horsa),最早率领撒克逊武士定居英格兰的两个半传奇式的头领,Horsa这个词与英文的horse(马)有关,Hengst在德语中是指未阉割的雄马,尤指种马。——译者注
[book_title]第五章 才能
这里人杰地灵。谁来到这块充满魔力的土地,谁都会脱胎换骨。
这样一个民族,它的存在完全就像一件工艺品——一个原本是寒冷、贫瘠的北极小岛,被建设成为了整个世界上最盛产、最奢侈、最威风的国度。
他们的思维不会自我迷失,而是专注在结果上。
英国人眼界开阔,他们能握着很多股丝线却不会让它们缠绕在一起。他们讲究规律,井然有序;他们逻辑分明,绝对不会混淆轻重;他们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他们胸怀坦荡,海纳百川——这是一个“度”的科学。
撒克逊人和挪威人都属于斯堪的纳维亚人。由于没有确切的历史记载,我们无从知晓这两个名称的使用界限,但从居住在法国的这两个民族中的部分人群以及那片伟大土地对他们血统和习性的影响中,我们可看到这么一条规律:在英格兰,诺曼人一般用来代表贵族,而撒克逊人则代表平民。尽管如此,但有一点,我敢肯定,那就是,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都是由这两种人组成。不过我们在使用这两个名称时总是带有点神秘色彩:一个是指劳动者,一个是指享受者。
这个岛屿是对卓越种族的一个奖赏,曾有许多种族在这里轮流坐庄,对它实行统治。腓尼基人、凯尔特人和哥特人曾捷足先登,后来罗马人在其鼎盛时期也来统治过该岛。罗马人眼瞪瞪地看着这个后来又取代了他们的新种族。罗马军团登陆后,在岛上设营扎寨,但不久,意大利就传来噩耗,并每况日下,最后,他们不得不把建好的公路和城墙拱手相让,便匆匆离开了。而撒克逊人凭着日耳曼人的真诚和坚韧,在这块土地上定居下来,他们修屋建房、开垦土地、张网捕鱼,并开展贸易。后来丹麦人又来了,与他们划界而治。最后,诺曼人,也就是法籍丹麦人,到了这里,才算正式地征服、侵占和统治这个国家。一个世纪以后,才知道,撒克逊人在这片土地最为牢固也最长久,他们不仅仅使征服者使用这里的语言、接受被统治者的律法和行为规范,而且还迫使贵族们向诺曼国王陈述撒克逊人的办事规矩,并一步一步地创建和稳固了国民自由的基本保障。这一功绩来自于这个种族和这片土地的聪明才智。这个岛屿是属于自由劳动者的,其他人都不配拥有它。这个种族拥有如此非凡的智慧,致使一切封建王朝和军事政权都随着战争而灰飞烟灭。尽管撒克逊—丹麦人的力量在战争中受到了彻底的重创,以至于英国人的名字成了佃农的代名词,但这里的人民一直坚强不屈,迫使国王通过了民主宪章。一个理性和经济的社会必须由理性和经济来统治。银行家以7%的利率可以把贵族赶出城堡;皇家军队不能镇压具有精明科学意识的群体;斯蒂芬森和布鲁内尔为那些拥有蒸汽机的纺织厂主和一群魁梧的利物浦商人设计火车机头和圆管构桥,而血统联姻来对付他们又有何意义呢[1]?
大卫·劳的漫画
英国人勤劳、坚忍、自信,但同时也有着不可一视的自大。
正在工作的工厂工人
这幅壁画描绘的是英格兰北部纽卡斯尔港区工人努力工作的情景。
这些撒克逊人是人类的双手,他们对勤劳情有独钟,他们厌恶享乐和无所事事,即便收获十分渺茫,也同样感到喜悦。凭借各自独特智慧的打拼,他们成了财富的创造者。撒克逊人酷爱劳动,或者说是为自己而劳动,他们为了设法让自己去从事劳动,为了在这块贫瘠的不列颠土地上使自己惊人的价值展现出来,所有的羞辱、烦恼以及障碍都得清除干净,然后开始大展宏图。
斯堪的纳维亚人幻想自己的周围都是巨人——一种神通广大的怪物,有超强的工作能力和生产技艺,也许他们就是超凡的搬运工、木匠、收割者、铁匠和泥瓦匠等,他们会迅速地用金钱来回报他们所获得的每一次善行。通观英国历史,这一梦想在不断地实现。一些善变而聪明的人,以阿尔弗雷德、贝德、卡克斯顿、布莱克顿、克姆敦、德雷克、塞尔顿、达格堆尔、牛顿、吉本、布林德里、瓦特和维吉伍德[2]的名义,盘踞在不列颠的巨人山上,他们把辛劳的汗水变成了荣誉和力量。
这里人杰地灵。谁来到这块充满魔力的土地,谁都会脱胎换骨。荒芜的沙滩、恶劣的天气让每个探险者都不由自主地变成了劳动者,来到这里的流浪汉要么弯下腰来为财富拼死拼活,要么就会被这里的环境压得喘不过气来。强者生存,弱者消亡。就连英格兰的浪荡之徒和酒鬼之流也拥有某种坚韧顽强的性格。撒克逊人和撒克逊—丹麦人由此养成了一种坚强的气质,并影响到那些来到这片土地上的法国人和诺曼人。
在英格兰能发现许多令人钦佩的行事方法或手段,所有这些都被看作是这个种族扩张思想的发展或是其不可避免的衍生。具有这样头脑的人就是这样思维、这样行事的,他们乐意用平和的心态和公正的行为对待他的家仆和佃户,尽管这么做是多么违背他作为贵族所要表现出的一种权力意志。同样,他的邻居,即便很富有、位居高爵,也同样被这种思维所缠绕,拥有同样的想法。
在古代,这个岛屿就以饲养猛犬品种而闻名于世,这种猛犬特别凶猛,一旦它咬紧了牙关,只得砍下它的头来才会把牙齿分开。人如其狗。英国人就有那种强健、暴躁的气质。这一点医护人员很清楚,若要使具有这种气质的人屈服于他人的意愿,那是无论如何做不到的。英国人举行的比赛也是贴身肉搏,针锋相对,在公开的地方进行公平的竞赛——这是一项没有欺骗、不可逃避的较量,直到一方或双方都败下阵来。当埃塞瓦尔德国王在温波恩安顿下来时,他用他自己的语言说道:他“得二者选一,要么在这里生存下来,要么就在这里倒下去”。他们憎恨阴谋诡计,他们不会暗中下毒,不会设伏陷害,也不会冷箭伤人;就算有时互相打得鼻青脸肿,之后他们也会握手言欢,结成终生不渝的挚友。
在学校里、在农村集市上、在议员竞选活动中,以及在国会上,你都可以看到这些哥特式特质的踪迹。在这里,没有阴谋诡计,大家真诚相待,和平相处,甚至连无记名投票选举也难以容忍。在议会上,反对派的策略就是无情地抨击政府,抵制它的每一个主张;在商贸交易中,追逐利益是商家的命根子,然而他们一旦得知自己被人欺骗,那就是莫大的耻辱。
克勒尔姆·狄格比爵士是查理王朝和詹姆斯王朝的两代朝臣,曾取得过斯堪德隆海战的辉煌胜利,是当时英国人的英雄典范。“他相貌英俊,身材魁伟,善于雄辩,语言华美。无论他降临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会受到尊重。他精通六国语言,文韬武略博览贯通。”[3]克勒尔姆爵士写过一本书,名为《论肉体与灵魂》,他在书中指出:“推理孕育了不同的人生,可以说它本身就是七彩的人生,一步步推理就是我们人生道路的一级级阶梯。人,之所以为人,只不过就是在编织着人生的各个链条。人无论做什么,只要背离这种工作,他做什么都像背离人的天性一样不完善。然而,假如他除此之外不做什么,而是把自己解脱出来只关注各种各样的外在行为,他却能在简单言论的背后发现人生的艺术、缘由、规则、界限以及原型。”
是英国的天才们证实了这一点。他们认为凡事必须合乎逻辑。即便是喜从天降,如果不合逻辑,他们也不会喜欢——因为这种喜事与他们的自我价值判断相矛盾,使他们难以理解。他们有种出于本能的恐惧:如果他们的思想掺入各种各样的复杂关系,就会分散他们持续的专注力,因而他们妒忌那些能自由联想的心灵。他们对天才缺乏耐心,不能容忍那些冥思苦想的人,也无法掩饰对活跃思想的轻蔑,因为尽管这些思想有理有据,但常与他们步调不一。他们也不喜欢无休止的推理,因为他们非常看重事实根据,他们的推理就是这样一个逻辑:汤里放盐,锤子敲钉子,用桨划船,这是厨师、木匠、化学家遵循的自然逻辑。在这里,能言善辩是没有一点作用的。他们的思维不会自我迷失,而是专注在结果上。他们喜欢像大学博士塞缪尔·约翰逊这样的人,当他的主要命题处于危急之时,他会立刻跳出他“三段论”推理,不顾一切地去拯救它。英国人眼界开阔,他们能握着很多股丝线却不会让它们缠绕在一起。他们讲究规律,井然有序;他们逻辑分明,绝对不会混淆轻重;他们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他们胸怀坦荡,海纳百川——这是一个“度”的科学。在法庭上,法官的自主与起诉者的忠贞同样精妙;在议会里,自由是他们最妙的发明,这是一个合乎宪章的反对手段。就当法庭和议会都装聋作哑,起诉人也不会缄默不语。他们镇定而又有耐心,他们年复一年的答辩武器就是用累计和估价来顽强地再现他们的冤情。然而,与此同时,他们也在考虑他们的人头和开支,当无计可施时他们就会下定决心,就会亮出底牌——采取革命这种极端行为了。他们一定要看到他们的理想得以实现,就算斗争延续好几个世纪,他们也会坚持到底。
宪章运动请愿书
19世纪三四十年代英国宪章运动高涨,有数百万人在请愿书上签名,以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英国人的逻辑里还注入了正义的成分,这在其他民族中并不明显,——他们相信对立统一、公平竞争。在每个问题上,他们都要寻求各方的主张,直到事情水落石出。如果他们怀疑某一理论,就会对它不屑一顾,然而却对事实顶礼膜拜。这是一台机器吗?是一份特许状吗?是比赛场上的拳击手吗?是议员候选人吗?——英国人的普遍做法就是在得到验证之前不做出任何判断。他们不会被花言巧语所迷惑,他们需要的是一个能奏效的工作计划,一台有用的机器,一个可操作的宪章,他们会一直等到最后结果,并遵从其结论,摒弃所有臆测之论。政治上,他们会毫不客气地提出一些非答不可的问题:谁来纳税?采取什么方法来促进贸易?怎样提高粮食产量?要为纺织工人做些什么?
英国人这种独特的正义感及其影响令法国人惊诧不已。菲利浦·德康敏[4]说:“我认为,在我所知道的主权国家中,英国是最关注大众利益、最少对民众使用暴力的国家。”生命能得到保障,人权也有保障;如果没有安全感,谈何自由?然而在法兰西,“平等”、“博爱”和“团结”正是实施暗杀的口实。孟德斯鸠曾经说过:“英国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国度。在英国,哪怕一个人的敌人多如牛毛,他也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英国人自尊心强,相信因果,奉行现实逻辑,把目的与手段紧密结合,这一切,使他们成为了现代世界的领头羊。孟德斯鸠说:“除了英国人,其他民族根本就没有什么真正的常识。”这常识指的是对我们现实存在状况的一种感知,对可以说明的自然法则的一种感知,对不可以说明但能通过实践才能证实的自然法则的感知(当然,实践会出现差异也允许差异存在)。他们对所怀疑的理论不屑一顾,也不在乎那些让他们感到束缚手脚、枯燥乏味的权威部门;他们只注重事实,为了实现目的,他们会不择手段;他们工作起来就像蚁群和蜂群一样勤劳,令人钦佩。
改良羊的品种
都铎王朝时期,人们在改良羊的品种。
这个民族的偏爱就是热衷于实用。他们喜欢杠杆、螺丝、滑轮、佛兰德斯[5]的役马、瀑布、风车、水磨以及承载他们货船的大海以及风力。比起他们皇冠上闪闪发光的印度克伊奴尔大钻石,他们更喜欢比人聪明的天然粗水晶,它的两极指向地球的两极,它的轴线与世界的轴线相平行[6]。现在,英国人最热衷的就是蒸汽和电流。他们在精美雅致的艺术上显得笨手笨脚,但是在原生艺术方面却独具匠心;他们不是珠宝或是镶嵌方面的高手,但是在整个欧洲,他们是冶炼、采煤、羊毛加工、制革等方面的能手。他们致力于农业,致力于灌溉,学会了怎么抵制海水的侵蚀,怎么治理狂风、流沙以及寒冷的沼泽地;学会了捕鱼;学会了制造那些生活必需品,如盐、石墨、皮革、羊毛、玻璃、陶器、砖等,学会酿蜜和养蚕,并依靠他们紧密合作,他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一个工厂主穿着一套西服坐下来吃晚餐,而这套衣服在早上太阳刚出来的时候还是羊背上长着的羊毛呢。你和一位绅士共进美餐,桌上会摆着鹿肉、雉鸡、鹌鹑、鸽子、家禽肉、蘑菇、菠萝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出产于他的庄园。他们持家有道,所有家用或农用工具都得到妥善保管,不会缺失,也不会过多而浪费。在住和穿方面,他们注重和谐、适用。法国人发明了饰边褶裥,而英国人创造了更为实用的衬衣;当英国人穿外套时,他们会非常规矩地把扣子一直扣到下颚,尽管布料粗糙,但经久耐用。如果是一个贵族,他还会穿得更差一些。他们对朴素结实的帽子、鞋子以及外套的嗜好,影响了整个欧洲。人们认为他们的穿着非常得体、非常合身,但又不可能去刻意记住他们穿的到底是什么。
他们把这些精华深藏在日常饮食、艺术创作和生产制造之中。从每一件刀具的外形,我们就可以看出工匠们的想法和丰富经验。他们把钱都花在刀刃上,比如说花钱制造蒸汽轮船,花大价钱提高其机器的稳固性和轮船的动力。他们北极船队的装备令人钦羡不已,似乎要把伦敦带到了极地一样。他们修筑道路、水渠,建造暖和又通风的房子。他们直率而又务实的态度对现代文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在生意场上,英国人相信,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你也别想。他们还坚信,如果你不能为了生意准备一切,那么生意将使你一事无成。他们有着全局思维,注重细节,但也知道轻重缓急,不纠缠于一些细枝末节(德国人就是这样)。这使他们在生意场上灵活多变,这也是英国商业强盛之所在。
在战场上,英国人时刻注重自己的作战方法。他们持着他们的德国先祖西维利斯的观点,塔西佗是这样陈述西维利斯的看法的:“众神是站在强者一方的。”——这句话却被波拿巴想当然地翻译为:“他已注意到上帝总是偏袒最强的军队。”他们的军事科学也是这样认为的,当进攻军队的御重大于防守部队的时候,后者就会被消灭。因此,当威灵顿在西班牙军队带兵时,他首先把每个士兵和所带装备一起过磅,然后再称他们的净重。他相信,一个军队的战斗力取决于每个士兵的重量和能力,而不在于重枪大炮。帕默斯顿勋爵曾对下议院说,英国军队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军队都更关心士兵的健康和舒适程度,因此,“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当战争来临之时,英国军队就能比其他任何军队拿出更多的兵力。就在轰炸波罗的海丹麦军事要塞之前,尼尔逊亲自上船,花了许多天的时间,不辞劳苦地测量航道。爱尔丁著名的海战战略家约翰·克拉克的击破敌舰队列战术,只不过是把波拿巴集中兵力的作战原则应用于海战而已;尼尔逊前后夹击每一艘敌舰的战术,就是把舰队一部分安排在敌船的外前方,一部分安插在其尾部;科林伍德公爵经常告诉其麾下,如果他们可以在5分钟内发射3颗能直接命中敌舰侧舷的炮弹,那么,没有任何船舰能抵御他们的进攻,经过不断地训练,结果他们只用三分半钟就做到了这一点。
但是,英国人认为世上根本就不存在能与他们势均力敌的民族,所以他们只凭借最简单的手段,不喜欢采用一些困难繁琐的战略战术,而喜欢短兵相接来解决争端,因此,对他们来说,胜利就是依靠士兵的力量、勇气和耐力[7]。尽管他们尽力改善装备,提高性能,加强火力,但是他们心底里还是相信,海战的法宝就是把你的战舰靠近敌人,然后用全部火力进攻,决一胜负。这是古老的作战方式,无论是在英国还是其他国家,这种方式都不会过时。
英国人通常不会为了所谓的荣誉、宗教情绪或一时冲动去流血牺牲,而一般是为了财产,或与财产有关的权利才去造反闹事[8]。他们没有印第安人跳战斧舞的兴致,也不像法国人激情浪漫——为一个徽章或是为了一个什么宣言。英国人只是安安静静地干着自己的工作,挣他每天的工资。假如你想动他的工资、动他的牛群、动他享有的公共权利或是他的店铺,那么他会和你没完没了,一直拼到法庭上去见高低。大宪章、陪审团、人身保护权、星室法、船税、教皇制度、普利茅斯殖民地以及美国革命,所有这一切都是因为涉及到了一个自耕农基本生活的权利而产生的问题,如果不触及到这一点,就不会激起不列颠民族的愤怒和反叛。
特拉法尔海战
这是一场海军史上名垂青史的战斗,大英帝国因为此战的胜利而走上了海洋霸主的道路。图为英军与敌人短兵相接的场景。图为蒙·坦格·佐森的画作《特拉法尔海战》。
循规蹈矩和精于盘算是英国人的本能,当然我们也得承认他们拥有宽广的视野,但是放纵使他们付出代价、引起了危机,也使他们绞尽脑汁。一般来说,给马戴上眼罩,它会把活干得更好。英国人脑子里所考虑的事情也只不过就是我们日常的问题:“先生,请问,你呆在家里靠什么生活呢?”有关自由、课税、特权的问题,归根到底,都是钱的问题。那些牛高马大的家伙,天天沉溺于吃喝玩乐,已经变得耳目迟钝了。他们那昏沉的脑袋需要战争、贸易、政治甚至是迫害来刺激一下,他们只有在刀光剑影的烽火岁月中才能领悟这些真理。
塔西佗是这样评价德国人的:“心血来潮时他们会勇猛无比,但缺乏耐心和毅力。”这样一个受命运摆布的民族,如果头脑中没潜伏有一点耐心的话,他们也不可能建成伦敦城。我不知道是哪一个部落和哪一种习性影响了这个民族,致使他们形成了这种坚韧不拔的性格,但是我知道他们会把每一颗要钉的钉子钉得牢牢的。他们不会去碰撞运气,也不会急于求成,他们会花很多时间来做好准备工作,然后耐心地等待一点一点的回报。他们生产的皮革要在大缸中鞣制七年之久。在谢菲尔德,我参观了罗杰斯的工厂,看到了制造剃刀和小刀的整个过程。他们告诉我,在制造绝好钢材的时候,绝不能心怀侥幸,绝不能出现任何差错,只有这样,制造出来的刀子才万无一失,这也是他们在所有工作中的表现——多做少说。
神话传说,当托尔和他的同伴们到达乌特加德[9]时,有人告诉他们:“要想能在世间存活,不仅要身怀一技,还要胜人一筹。”[10]这个问题依然摆在托尔的子孙后代面前。一个劳作的民族,每个人都要学习掌握某种技艺或具体细节,并力图精益求精,胜人一筹。他们宁愿万事俱废,也要坚持把这一样事情做好、做精。我想没有一个民族能具备这样的彻底精神——全国上下,人人都想技艺精通。
在辩论中法国人最后会这样说:“这是为了显示我的能力。”英国人马上会反驳道:“不!这是为了全力以赴,促就事业成功。”塞缪尔·罗米利爵士拒绝在公众场合发言,他把自己限定在议会下院,在那里可以通过演讲来表达自己的提议。议会下院的事务主要由几个人来完成,但那是很繁重的工作。罗伯特·皮尔爵士“能把英国政府蓝皮书倒背如流”,而他的同事和政敌也能把《英国议会议事录》牢记心头。高级的行政和法律职务并不是一个个轻轻松松的岗位,而是一些需要惊人的脑力劳动的工作。许多伟大领袖,比如皮特、卡宁、卡瑟雷和罗米利,都在这个职位上心力交瘁过早而死。他们是鉴别一名优秀劳动者的行家,如果他们能找到一位像克拉雷登、菲利浦·沃里克爵士、威廉·科温特利爵士、阿什雷、伯克、瑟娄、曼斯菲尔德、皮特、艾尔顿、皮尔或是罗素那样的人,那再好的工作、再高的职位,都不为过。
英国人在追寻公共目标上有着极大的热情。个人在科学和文物考古上表现出来的顽强毅力就和这个国家在与欧洲结盟共同反对波拿巴帝国时的执着一样,一次次失败,又一次次东山再起,直到第六次最终把波拿巴拉下皇位。
约翰·赫歇尔爵士为了完成父业——他父亲制作了北半球星云图,他一人独自在好望角工作多年,完成了南半球的星云图,然后回到家,又花了8年的时间整理修缮,直到30年后其价值才显露出来,并从那以后,创了有史以来投入最高的一项记录。海军部每年都要派遣北极探险队搜寻失踪的约翰·富兰克林爵士[11],最后,他们绘制出了通过极地浮冰和白令海峡的航线,解决了一个地理学难题。埃尔金勋爵在雅典看到那些即将毁坏的希腊遗址,不顾别人的讽刺,自己搭起台架,用了5年的辛苦劳动,把它们收集起来,并把这些大理石搬上船只,途中又不幸触礁,船沉海底,他又花巨资,雇工把所有的东西打捞上来,并运至伦敦。他当时并没想到,就连海顿、福斯利、卡诺瓦以及世界上所有的知名学者后来都为他的壮举而喝彩。在同样的精神支撑下,查尔斯·法罗斯爵士和莱亚德分别对土耳其的赞西亚纪念碑和古巴比伦亚述王朝的尼尼微石刻做了研究和挖掘[12]。
这个民族就居住在他们所建造的伟大城市里,无论这里的人们住在凡·代曼(Van Dieman’s Land),还是住在开普敦,伦敦已经深深地扎根于他们的脑海之中。他们自己信守诺言,同时要求别人也一样言出必行,以此来表明大家平等相处。现代世界是他们的,是他们建造起来的,他们还在一天一天地建造这个现代世界。全球商业往来都被紧紧地吸引到伦敦来,世界上的每一元货币都助长了英国政府的实力。假如这个世界上的所有财富都在战争或洪水中被毁灭,英国人依然自信他们有能力把这所有的财富再次创造出来。
英国人通过他们的远航本领,证实了他们的撒克逊血统;通过他们世袭的铁器技艺,证实了他们是铁神欧丁的后代;通过他们的耕作和丰收,证实了他们的不列颠身份;通过他们卓越的本领和世界精神,证实了他们坐落在世界的中央。他们耕种土地、建造房屋、锻造金属、纺织布匹,他们把这个小岛变成了天堂,把伦敦变成了商铺、法庭、档案馆、科研中心,并吸引了世界各地的客人。这里是各种政治和宗教难民的避难所,几乎每个国家里每一位精力充沛之士,都会在某个时候意识到自己该去英国的伦敦看一看。
瓦特发明的蒸汽机
瓦特发明的蒸汽机开启了工业革命的先声,也开启了进入现代化社会的大门。
在现实生活的各个方面,他们都最为出色。任何战争的决胜要素,都在他们的股掌之中。瓦特的蒸汽机、斯蒂芬森的火车机头,还有罗伯茨的走碇棉纱机,皆服务于全人类。在文学、科学或实用技艺领域,他们都出版过一流的书籍。这就是英格兰,人们翘首以待她能为人类做出新的创造发明和科学进步。在这个巨大的帝国里,商业和政治关系相当复杂,他们采取协商和行动来处理每一个紧急事件。无论是灵光闪现的一念,还是精巧的发明创造,都在这个民族里凸现,这是他们的运气吗?是他们天生的智慧吗?——总之这就是他们的商业优势。他们是一个受命运眷顾的家族,班西[13]发誓说过,他们绝不会缺少男性后嗣。他们有大量的男性,可以从事一些重要的职位,而党派之争,又确保他们能够遴选出有能力、能胜任的人选。
大不列颠民族的活力体现在整个组织的高度人为的结构。我曾说过,这里的气候和地貌不是天然的,而像人工安排出来的,类似的东西遍及整个王国。培根说:“罗马是一个没有矛盾的国家。”而在英格兰恰恰相反,充满着对立和矛盾。这个国家的伟大之源就是那滚滚的波涛,自始至终,它就是一个不规则事物的博物馆。这个多雾多雨的国家为整个世界提供天文观测数据;它的河流虽短,没有多少水力资源,但是这片土地却在水车的轰鸣声中颤动;这里没有重要的金矿,但是英国的金子却是最多的;这里因靠近北极而无法种植葡萄,但是它的码头上却运来了世界各国的葡萄酒。法国的德·劳拉涅伯爵曾说:“除了将苹果烤熟之外,在英国找不到熟透的水果。”但是,伦敦橘子和菠萝的价格却像盛产水果的地中海一样便宜。《马克—莱恩快讯》或海关报告不折不扣地证实了蒲柏曾经所夸下的海口:
让印度去吹嘘她的棕榈吧,我们也不要忌妒
那多彩的琥珀,或者是香料树,
在我们的橡木舟上,满载着这些珍贵的物品,
那美丽的领土也受我们的支配。[14]
火车机头
英国人乔治·斯蒂芬森1825年制造完成的“旅行”号。
棉纺织工厂
19世纪英国的棉纺织工厂,从这里生产出的棉纺织品被运往世界各地。
这个岛上的家养牲畜绝种了,到处都是人工繁殖的品种。农学家贝克威尔为绵羊、奶牛和马匹设置了生长规律,喂养它们除了经济实惠,其他一概不管。奶牛贡献乳房、公牛捐献腰肉。牛在圈养中繁殖,牛厩变成了化学车间。河流、湖泊或水塘里的鱼由于过分捕捞或因工厂污染而越来越少,但是这里到处都是人工投放的鲑鱼、大比目鱼和鲱鱼的卵。
查特沼地[15]和林肯郡以及剑桥郡的沼泽地对人体有害,且贫瘠荒芜,无人愿意花钱租来开垦。但是通过修建一些柱状的排水沟并安装杜促胶管,这方圆五百万英亩的废地排干了积水,变成了良田,栽种着油菜和草皮。气候也是一样的,人们认为大量燃烧煤炭使气候变得暖和且干燥,现在听说连雾和暴雨也没有了。在一定的时候,整个英格兰会再把积水排干,让土地露出水面。然后就用蒸汽机来协助农业生产,蒸汽机就相当于一位英国公民,但我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把它送进议会去制定法律。蒸汽机可以用来纺纱织布、锻造金属、驱动锯子、进行锤打,还可以鼓风,而现在它则要为农民抽水、磨面、钻井、耕地了。由工业人口创立的市场把农业变成了一个巨大繁荣的消费产业。在英格兰,房价与地价基本是一致的。各种人造产品都比天然产品更廉价。有了一英里一便士的廉价列车,谁也不愿意去步行了。在城市数不清的高楼大厦里,煤气灯比日光还要便宜。在伦敦,家家户户必须为使用水而付费。英国人的商业贸易不仅出口本地产品,还有自己的加工制造业,出口世界其他地方无法生产的产品。他们为墨西哥人制造雨布,为印度人生产大手帕,给中国人栽种人参,给印第安人制造水珠,给比利时的佛兰芒人生产花边饰带,替天文学家制造望远镜,替国王铸造火枪大炮。
商务部从希腊和意大利引进了各种精良的生产样品,只要制造商需要,都可以得到这些样品;他们把慕尼黑、柏林以及巴黎最好的制造工艺翻译过来,并配上详尽的插图;他们搜遍意大利,寻找最新的款式,装饰本地生产的布匹、陶器和铸件,使之更加优雅美丽。
我们观察得越仔细,就越会发现这个社会体系的人为痕迹。他们的法律是一个虚拟的网络,他们的财产就是人们肉眼看不到的、能证明财产权的一张契约或证书;他们的社会阶层是由法律制定的;他们的权力或是代表比率也是依据历史传统或法律而定;最新的改革法案剥夺了一个坟墩、一个遗址、一堵石墙的政治权力,尽管伯明翰和曼彻斯特的工厂为英国出战欧洲战场出资,但是他们却没有得到一个席位。议会选举的纯洁性是通过花钱购买席位而得以保证[16]。殖民地的武装保证了在国外的权力,随时待命的警察部队则保证了国内的权力。乞丐过得比自耕农好,小偷过得比乞丐好,流放罪犯过得比在押罪犯好。罪恶也是人为的,如走私、偷猎、不信奉国教、信奉异教、叛国等等。他们说,在英国杀个人比杀一只野兔强。国家的海上主权通过强征水兵得到维持。艾尔顿勋爵[17]说:“强征海员是我们海军的生命线。”国家的偿付能力是通过国债来维持的。他们的逻辑是:“如果你不借钱给我,我怎么还钱给你呀?”在司法部,塞缪尔·罗米尼爵士清理大法官法庭事务欠款的权宜之计就是把大法官统统赶出法庭。他们的教育体系也是任人摆布,大学把已经消亡的语言激活,表现出一副活语言的模样。他们的教会也充满虚假,社会礼节和行为习惯也虚伪做作——做作的人,做作的举止——因此,整个都伯明翰化(Birminghamized)了。这样一个民族,它的存在完全就像一件工艺品——一个原本是寒冷、贫瘠的北极小岛,被建设成为了整个世界上最盛产、最奢侈、最威风的国度。
英国人甘愿成为一种政治经济的产物。在凄凉的荒野上,先是盖起一个工厂,然后银行开张,人群就如泄闸之水涌进来,这样城市就形成了。人成了伯明翰式社会的一颗纽扣。人口急剧增长始于瓦特发明蒸汽机时代。拥有大片土地的地主却认为:土地出租不赚钱,就用它来养羊!他们拆除房屋,把农业人口海运去美洲。这个国家对于顷刻暴富,一点也不惊奇。他们经济学家的座右铭就是:“英国现在的大多数财富是在最近12个月内靠国民的双手创造出来的。”但与此同时,三四天的雨水,会使伦敦街头饿殍遍地。
英国力量的另一个秘密就是他们彼此之间良好的理解力。当然聪明才智并非英国人所特有,其实所有的人都有灵智的一面。每个民族都会拥有自己的智慧,然而很多民族只拥有一种智慧。而英国的智力结构却能使知识和思想在他们所有人之间相互交流,每一个思想火花会把所有智慧融化在一起,把各自贮藏的力量汇集到一起,并运用于实际,发挥其效力。他们国家虽小,但他们自豪而仁爱,他们能紧密团结,互相依赖,互相信任。
哈维
威廉·哈维(William Harvey,15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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