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英国史
[book_author]特里维廉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624523
[book_dec]英国通史专著。乔·麦·特里维廉著。1926年出版。后多次再版。中译本193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钱端升译。乔·麦·特里维廉(George Macaulay Trevelyan 1876—?),英国史学家,曾任剑桥大学现代史教授。主要学术著作有《英国史》、《安娜女皇治下的英国》、《英国社会史》、《十九世纪英国史》、《加里波第和意大利的形成》以及布赖特、格雷等人的传记。本书分为6卷,前有著者序,后附1770年以来的内阁和参考书目。中译本约60万字。第1卷:种族的混合,自最古迄诺曼征服;第2卷:民族的造成,自诺曼征服迄宗教改革;第3卷: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及海权,推铎尔时期;第4卷:国会的自由及海外膨胀,斯图亚特时期;第5卷:海权华族政治及工业革命的初期、自乌得勒支迄滑铁卢;第6卷:机器时代的海权及民主政治的趋近,汉诺威王朝的后期。本书内容丰富,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方面,并广泛采用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和可以收集到的各种史料,行文流畅生动,但作者是英国资产阶级自由派历史学家,也有很大局限性。书中赞美英国的议会制度和政治制度,颂扬自由党及其活动家,为英国的殖民政策作辩护,完全不谈英国的阶级斗争和人民运动,否认历史发展的规律性。本书作为英国通史专著曾颇受推崇,广泛为欧美选为英国史大学教材,至今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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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chapter]序
[book_title]译者序
单本的英国历史以我所知最佳者有三本,一为伽地纳的《学生用的英国史》,二为格麟的《英吉利人民的短史》,三即我现在所译屈勒味林·乔治·马可雷著的《英国史》[1]。三位著者都是英国名史家,三书亦各有特长之处。格麟的《短史》因能注重于全民的生活,因能不限于政争,兵争,及君主政客的起伏,故为著史者辟了一个新的途径,而为他自己博得了极大的声誉。伽地纳的书固属于课本一类之书,但他为精博宏通的史家,且其取材的宏富,抉择的精密,条理的清晰,究非一般教科书所可比拟,故我亦不能因其为教科书而遽不列它为最佳的单本历史之一。然而无论你怎样推崇伽地纳或格麟,无论你怎样力称它们特有的优点,如同伽地纳之宜于初学,及格麟之特辟一径,屈勒味林的《英国史》一出版而最佳单本历史之誉便舍它莫属。
屈勒味林自己于序言中尝提过于数百页中记述英国整部历史之不易,它深恐所著者不成为教科书,便成为一篇极长论说。实则他无须虚衷过甚,无须怀着恐怕。他的书同时是一部很好的教科书,及一篇极佳的论说——或者我们可说中含无数篇无数段极佳论说的长文。它没有教科书的流弊,它也没有论说的缺陷;熟知英史者可以读之而多所启发,而稍具英史知识者亦可读之而完全了解。有人也许不肯承认它是教科书,但这是一种主观的见解,我们不易赞同,也不易否认。如果教科书定须是一本没有读过英国历史的人可以彻悟的书,那屈勒味林的当然不是,但伽地纳的又何尝是?一些英国历史不知道的人读伽地纳时也不见得能全懂。如果书之能给读者以整个的有系统的简单知识者便是教科书,那么屈勒味林的确是一部很好的教科书。以和伽地纳的比起来,它有新颖准确之妙,而伽地纳的则已嫌陈旧。
但《英国史》决不单是一部教科书,一个课本而已,它的最优之点也不是课本的优点。乔治·马可雷的父亲乔治·鄂图(George Otto)为一名史家,而乔治·鄂图则为马可雷贵族的外甥,所以乔治·马可雷可当系出史家之名而无愧。他自己又终身致力历史,而不像他父兄[2]之有志政治。他的史作极富。他固尝以关于意大利的历史著作著名,然这只是说他为英人治意大利史者中之首屈一指者,并不是说他关于本国史的著作尚不及关于意大利的之佳。而且1926年的《英国史》,除了被推为近10年来英国最伟大的著作[3]外,一般人更公认为屈勒味林一生的巨著。名史家名著的价值于此盖不难推想而知。
《英国史》这样被世推崇的原因甚多,其最重要者,一为范围的广大,举凡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变迁无不包纳在内;二为材料的宏博,凡1926年以前出版的书籍,发现的文书,地下的掘获皆在直接或间接利用之列;三为文笔的卓绝,流畅的叙述,生动的摹绘及深刻的论评无一或缺;四为涵义的深长,著者绝不是平铺直叙之人,更不好为武断之语,故其令人深长思之处为独多。格麟以能注重社会史的方面得名,其行文亦极佳,但无论在哪一方面,屈勒味林,据我观察所及,实胜他几筹。世人每称耶教《圣经》为万书之书,而孔子则为圣之时者也,我如以“英史中之时者也”称屈勒味林我想也不会有人愿驳我罢!
但《英国史》的完美为一事,而我的译本又为一事。屈勒味林的应译为一事,而译文的好坏又为一事。屈勒味林之书本为能读英文之人——尤其是英美之人——而作,故译成中文后,即使译笔极佳,了解上势必有不少的困难,何况像我那样不敏更何敢有绝无困难之望?
译书者的两大责任,一为忠实,又一为通顺,至于文章格调之宛如原著则已是一种应有而不易有的奢侈品。我的首要的关心在忠实。关于此点我相信我还没有多大的失败。遗漏之处即绝无仅有,牵扯误会之处我自信也不至于多——如果有的话。至于第二点——通顺——我已没有如许多的把握。我当然力求通顺;我固不欲以文害意,因求通顺而失了忠实,我也绝不敢专事直译致有文字不通,真义无可索解之苦。我所用的是语体文,但也不是纯粹的语体。我以为中国人读书,不论出声或不出声,其实总和朗声循读无别,如果语体文所习用之“的”“底”“吗”“呢”一套虚字太多,则读时极难顺口——至少在今日能读稍深之书的一代。但为准确不涉含糊起见,我有时于一句中所用的字——以此为例——常有三四之多。为不失原意起见我又常被迫而用西文“·”“——”等等的符号,及造句方法有类德文的长句。我明知这些与读书时的流畅有妨害,但它们都是为忠实而有之不得已的牺牲!说到格调,我更不敢说什么话。如果细心的校读者,以为我的译文于有几处尚多少带些原文的文气,那我只能以意外的鼓励视之了。
末了还有关于翻译的几件琐事要说一说。原书中对于年月日无一定的规则,有时放在本文之内,有时则附注于页边,译本亦大多照样办理,未多变更。原文中的附注亦十之九仍旧,但一部分被并入正文,更有一部分则因无关重轻而被节去。原书中暗射经典说部之人名地名及事迹之处甚不少,在英人读之固不难了解真义,但在我人读之不免有味同嚼蜡之感,一方为保存原书本来面目,一方又为助读者的理会起见,好些文学及历史上的暗射,译者另于附注中加以说明。为保存本来面目起见,诗歌等等亦一仍原来的排印方式,没有删去,也没有改穿散文的服装。不过我要声明,旧时的格式非但不适于准确的译文,也非译者之所能,而新诗则译者更是门外汉,故译文中的诗虽穿了诗的服装,恐怕也只能以散文看待。又著者所引用的诗文词句往往没有注明出处所在,译者择其重要者特为查出注明,但亦未能全数加以注明。地名人名之难译在语言庞杂的我国为极难解决的问题,在本书中凡习用的名辞概从习惯,其余英法德三种的名辞从其原文之音,而别种文字的则从其英文的译音。凡从人名地名变化来者,如詹姆斯主义(Jacobitism)等,左旁俱加“——”,但从普通名辞演化出来者,如罗拉特主义(Lollardry)及呼格诺徒(Huguenots)等俱无“——”的记号。地图中的地名亦概用中译,但懂西文者自以参看原图为易于认识。
《英国史》译成中文后已成60万言的巨著,翻译中错误,矛盾,及其他不妥之处自是难免。译者极欢迎读者们的指正。
钱端升
1931年,4月,于北平
* * *
[1] S.R.Gardiner:A Student History of England;T.R.Green:A Short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George Macaulay Trevelyan;A History of England.
[2] 乔治·鄂图为格拉德斯吞(Gladstone)内阁中的阁员,他的长子查理爵士(Sir Charles),即著者之兄,则尝长首次及二次的工党内阁。
[3] 见1926年的《泰晤士报》文学副刊,或同年的《每年记事》(Annual Register)的文学部分。
[book_title]著者序
英国全部历史本非数百页(译者按,原文共703页)的一册书籍所能尽载无余。欲以数百短页而襄括《英国史》的全部,不流为一部教科书,即难免成为一篇长论说。本书采记事式的体裁,依年代的顺序,叙述要人大事的经过;同时又不忘以国家的经济状况,政治制度及海外事业为根据而论列到社会发展的种种。由前者言,本书尚未脱教科书的模样;由后者言,则本书又类似一篇长论。
关于苏格兰,爱尔兰,威尔士,及海外各属地的历史,我虽自问尚能一体顾及,尚不致过分偏向英国人的立场,然本书(尤其是前几篇)势不能不以英吉利为中心,否则,便难求一贯。我不欲因命名较广而令读者起一种不易满足的奢念,故仅以《英国史》名此书。
1924年春季,我应罗威尔学会(Lowell Institute)之请,在波士顿讲演英史。本书实由当时之演稿增润而成。兹谨以献给哈佛校长罗威尔先生及当日其他的东道主人。
剑桥大学克拉判(Clapham)博士及厄力奥特(Claude Elliott)先生俱有功于此书。前者所著的《不列颠近代经济史》于未出版前我即得细读而充分利用。后者则为我详校此书的前半,更从而加以指导。对二君我当于此深表谢意。
屈勒味林·乔治·马可雷。
1926年,4月,于柏克哈斯退特(Berkhamsted)
[book_title]绪论
我国国史由来已久,我国人民的开化盖远在阿尔弗勒(Alfred)朝以前。但为世界领袖国之一,却近在依利萨伯(Elizabeth)朝以后,故不列颠大国的历史比较甚暂。一久一暂之故可于地图中追寻而得。古时的制图者,无论为亚历山大里亚城的学者,或中古寺庙中的教士,无不把不列颠放在西北的极边,但自美洲及到非亚的航线发现后,不列颠顿居海运的中心。此地理上的变迁,不列颠人民亦能充分利用。在斯图亚特(Stuart)时代时不列颠不特已成海洋贸易的中心,抑且为金融及实业的重镇。科学昌明以后,国人更以机械用于制造,于是工业革命以起,而不列颠在世界上所占的地位益形优越。当时移民海外之举亦已发生重大影响。十三州虽离英独立,但不列颠帝国仍日增月盛,俨然为有史以来最大的帝国。
最近数世纪的不列颠不特因物质上的进步而执世界之牛耳,知识上之发育亦为前此所未睹。在中古时,不列颠虽可以比德,倍根,巧塞,威克里夫(Bede,Bacon,Chaucer,Wycliffe)等自豪,然当时国人对于科学及文艺的贡献和莎士比亚以来的造诣比起来尚瞠乎其后。伦敦一跃而为新世界,新海洋的运输中心时,亦即国人致力于文艺复兴及宗教改革的盛世。文艺思想上的成绩愈著,不列颠岛国人的本能亦因而益彰。
在政治上说起来,不列颠向以“国会的母”著称于世。政府本不易兼有行政的效能,民众的管束,及个人的自由;普通国家恒患顾此失彼之病。然而不列颠竟能依据它的民风民气,逐步改善,随时变化,而蔚成一种兼有三长的政制。此亦不容世人不加注意。
国会起源于中古时代;因国会的奋斗而得通行于英语各国的通常法亦肇始于中古。厌恶政治上之专制,各阶级的分辖政权,公团生活之注重,公团得举代表以参加政治:凡此种种本为中古政治的特长,而国会的所由起。在推铎尔(Tudor)斯图亚特及汉诺威(Hanover)数朝代中,国会之制既移植于新大陆,而又能力拒弥漫欧陆之罗马政治思想侵入不列颠。是时不列颠的政治史,益不与欧陆的政治生活浮沉。法及西班牙固亦尝有等级会议之设,但此种等级会议始终不能适合于近代情况。封建制度陵夷以后,继而起者为君主专制;拉丁各国统视君主专制为新时代应有的政制,而马基亚弗利(Machiavelli)的君权主义竟能风靡全欧,无一新兴国家得获幸免。只有不列颠尚能藉国会的宿威,抵御狂澜,更从而树立民选议会统辖帝国的盛治。自1689年以迄1815年,各大国间的商战兵战此仆彼起,不可胜数,而我国的货品,战舰,军队,无一落人之后。工业革命而后,各国间的竞争视前益烈,然我国的地位仍不稍坠。于此,益见国会自由国比君主专制国能顺人民的意志,得人民的欢心,而效能亦大了。
至19世纪时,国会制度之运用,其难尤数倍于昔日。工业革命而后,社会状况本日趋复杂;而日增月大的帝国复引起许多民族的问题。民族愈繁多,相差愈剧烈,则统治亦愈困难。然而国人幸能权衡短长,以国会制治理白色人种,以公平正直之道待遇未能自治之民族;庞大之帝国因而得以保全。
综上所言,最近四世纪实为不列颠历史中最特出之一部分。无论物质的进步,种族的繁殖,政治或社会制度的发达,文艺或思想方面的贡献,俱在此四世纪中有一日千里之势。我于此时期的史乘独详者正以此故。但推铎尔以前的历史我亦决不敢过于忽略。无1066年以前入侵不列颠的种族及因入侵而生的种族大混合,则乌有今日之不列颠民族?无诺曼及不兰他基奈(Norman,Plantagenet)两代雄主之守土固疆,使一国之文物制度得以循次树立,则500万之不列颠人民又乌能于依利萨伯朝时利用海洋间之新发现及知识界之新运动而建数百年来之大业?全书三分之一悉以追述推铎尔以前的古史者,即所以表明古史的不容轻忽。
不列颠自古即和海洋,港湾,河流结不解缘。它在近代为海上霸王,能役使海洋。它在古代则因海洋而为人所役;它的运命每系于逐波而来之异族。自伊比利亚人(Iberians)及塞尔特人(Celts)以迄萨克森人(Saxons)及丹麦人(Danes),自腓尼基(Phoenicia)商人以迄罗马及诺曼的战士:举凡强有力的侨民,舟子,农人,商贾,无不随海浪而由欧陆远适不列颠,而移居此地,而充实旧有居民之文化。论人民,国性以及言论,不列颠实以由东岸登陆的条顿及斯干的那维亚人为主干。论文化及组织能力,则不列颠又深受由南岸侵入之地中海各民族的影响。
萨克森王克弩特(Canute)时不列颠曾和斯干的那维亚共休戚。此种亲密的关系因诺曼征服(Norman Conquest)而中止。此后数百年间诺尔狄克(Nordic)人(即条顿及斯干的那维亚人)的岛国遂受治于操法语的贵族及操拉丁语的僧侣。在异姓的领袖之下,浓厚的国家观念欲得以萌芽,而特异的政法制度亦日渐发达。在巧塞及威克里夫时,虽《百年之战》方大肆其残杀之能事,我们已可窥见不列颠渐渐离欧陆而自成一国。且此新国又决非萨克森时之旧国所可比拟。新国实由多种种族及多种文化相混合而成。经过数百年天时地利之调剂后,此混合的国家已溶化成一新国。迨至宗教改革,脱离拉丁族的指导之后,不列颠更自成一系,亦不须重和斯干的那维亚及条顿各国相亲近了。
此时——和欧陆关系日趋疏远之时——实英国文化政治发展上的一大关键,也可说是一大危机。幸而苏格兰适于此时与英格兰合而为一,而新发现的世界亦畀岛民以四出活动的机会。英人为岛国国民,然而他又具有万象的经验和世界的眼光者,亦实因三百余年来,他能称雄海上,足迹遍新旧两大陆的各岸之故。
由此以观,在早时,不列颠和海的关系是被动的,吸受的;在近时,是主动的,进取的。早时也好,近时也好,海是不列颠历史的关钥。
[book_chapter]第一卷 种族的混合 自最古迄诺曼征服
[book_title]概说
人人知道不列颠民族是许多种族参合而成的。这些种族如何混合起来,何时混合起来,何以要混合起来,我希望在这第一卷中能一一说明。
我们不妨开始就说诺曼征服是异族侵入不列颠的最终一幕。诺曼征服的自身本富于社会及文化性的弥漫,而薄于种族性的兴替。自海斯顶斯之战(Battle of Hastings)而后,更绝无大批异族以武力强入不列颠的事端;我们所见者仅佛来铭人(Flemings),呼格诺教徒(Huguenots),爱尔兰人等等或为虐政所逼,或为饥寒所迫,和平地移居不列颠而已。此种移民当然不会遭旧有居民的反抗。
在诺曼征服以前侵犯不列颠为极易之事,以后,则又为极难之事;因为不统一,无守备的不列颠最易引敌入寇,而有守备,又统一的不列颠则又最易防御。在诺曼征服以前,即在阿尔弗勒及哈罗德(Harold)时国家仍漫无组织,水师也弱小无力,再以前,则简直无国家及水师之可言。所以古时的不列颠除了罗马海陆军驻在时代以外,实在是最易招寇不过。自诺曼征服以后,国家也统一了,军备也整饬了,于是敌人极难越英吉利海峡而寇不列颠,即以西班牙之腓力,法之路易十四及拿破仑之雄师也不能徼幸成功。固然,推铎尔·亨利(Henry Tudor,即亨利七世)及奥伦治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即威廉三世),也曾率师袭取王位,但他们是受民众欢迎而来的。不受欢迎的敌国连局部的侵入也是不可能的。
自诺曼征服往上追溯,种族混合史约占千年之长。此千年的历史我们不甚看得清晰。塞尔特人,萨克森人,及丹麦人来时的情形,以及来后的种种犹如马克柏司(Macbeth乃莎士比亚戏曲之一)在草原上的战役,我人但闻巫觋的预言,云雾中的角声,以及战士的哗声,有时我人幸得窥见一二伟丈夫的形影,然而总不能确知当时之底细。但我们也不要忘了耕者们的手锄原田,及樵夫们的开山伐树;我们更不要忘了四岸的怒涛声,及乘风破浪而来的海舶。耕者,樵夫,及航船者纵不及战士之有声有色,然在历史上他们实居更重要的地位。
[book_title]第一章 始祖 伊比利亚人及塞尔特人
不列颠岛
不列颠未成海岛以前种种地质上的变化,火山及岗岭的起灭,满植煤树的热带湿地,以及海底白垩冈地的长成等等:我不预备在此记述。我也不想分别自“皮尔当人”(Piltdown Man)起,在间冰期中漫游不列颠之各种原始猎人的族类。有灵气的真人(Homo Sapiens)大概在冰河末期之后,乘北欧春暖之时,始随大冰北退,而践今不列颠之土。当时不列颠尚为大陆之一部,故徒步并不为难。最普通之鸟兽,花草,树木殆于此时与人类同来。此种以猎射马,驯鹿,及大象为生之人类殆为我人之始祖,因为我们所承认的祖先,在移殖不列颠时难保不和此辈早在该地之猎人有生聚的关系。当此时候,介乎多维(Dover)及加莱(Calais)间之白垩高原仍成连续不断之形势,泰晤士河则流入莱因河之下游,而莱因本身则经今已沉埋北海之水草地而入北冰洋。至今在洋中之暗沙(Dogger Bank)上有大象及驯鹿之残骨甚多,即当时莱因河出口时所遗留者。
不列颠在冰河末期以前既和北欧其他各部同沉沦于大冰之下,则前此的动植物自亦同归于尽,而后此繁殖于空地的动植物自亦同一种原。所以不列颠的动植物,除了特产的一种红松鸡(grouse)外,与北欧的动植物极少出入。反之,爱尔兰在多维一带的白垩冈地沉为海峡以前,即已和英格兰断绝,所以它的哺乳类,爬虫类,及树草种类要比英格兰为少。
自海峡将它和大陆分离后,不列颠又历数世纪尽为森林,树枝接树枝,可连数百哩之高山平地而不断。林木茂盛,枝叶丛生;地潮苔生,终岁不见日光。每当夏日晨晓,微风吹动的时候,树枝声声作响,而亿兆禽鸟亦随之而歌。这种清歌美乐,只食肉衣皮的猎人可得闻见。然猎人亦为数极少。他们偷偷的穿过深林,而觅野兽时,固为野兽所惧,但他们自己也是无识无知;不知自己是岛民,更不知此满布池沼之潮湿林地以外,尚别有世界。
我们展阅任何的地势图,就会看出不列颠向欧陆的沿岸平坦多港湾,又多河流;稍进则为高下起伏之平原,交通亦易。只有西北两岸地高多山,较难探入;然如塞汶(Severn),底(Dee),麦尔齐(Mersey),克来德(Clyde),及其他港湾亦尚且为历史之所由成。至于平易无阻的东南两岸,既无峻岭在后,又无水师为护,实不能不令漫游欧洲海岸之海盗,海商,及游民辈见而色喜,不啻是一种最有力的引诱。
岛之富饶
罗马以前,地中海之商人似乎已知不列颠之富于明珠,金,锡;慕这类宝物而来者当然不乏其人。然亦有因土壤肥饶,气候佳胜而来者。不列颠之高地终岁常青,而霜冻之期亦较北欧为暂;在未知海湾暖流作用之古人观之,不啻是一仙地,所以来者益众,而既来则安亦为常事。
不列颠的森林极富飞鸟野兽,此亦正合人意,因当时之人是个猎者。今日之许多陆地在古时为绝大之浅池;今之剑桥及林肯间之区域实为最大池地之一。池地中禽鱼繁殖,猎取不竭。无数代之渔翁猎叟曾将渔猎用之石片遗掷在水中,或水旁之细石滩上,一若预为近代之考古家留佐证者。及至牧羊时代,则南部绿草丛生之冈地最得古时人之欢心,而牧豕中之有胆量者且随猎人而入更南之丛林。
白垩石巨人像
燧石产地极广,最好的燧石矿则深埋在白垩之下。最古之矿工以红鹿角为斧,以肩骨为铲,斩开白垩,使成壁隙,然后探取于生活不可缺少之燧石。此种白垩矿穴有时深至30呎,亦可见古人之苦心孤诣。古石器时代之石器甚粗劣,新石器时代之石器则极精巧。然两时代间蜕化甚渐,几不可截然分开。
约在耶稣纪元2000年以前,不列颠人知用铜器,再过千余年后,知用铁器。铜铁金属藏蓄甚富,而熔化金属的木材则尤取之易如。木材更可为造屋取火之用。清水散布亦广,而在高地尤易觅得。在人民知有凿井引水之前,清水在高地本较英之南部易得,所以自最早的茅屋村以迄《土地调查书》(Domesday Book)中所载之萨克森市镇,凡村落之所在必靠近有清水的地方,即在高地,也是如此。
到了农业时代,不列颠东南部土地的肥沃尤有绝大帮助。农业所引起的变化比渔猎畜牧尤大,因为它可使耕者有一定的田地和住居,使他得以繁殖,使他得以聚家为村落,因此更使创造及变化轻而易举。但耕种之普及极渐。一直要到了萨克森时期之后半,不列颠方确实走进农业时期,到了这时,现代之村落始大部成一雏形。在前史时期,即有少许农业,也只限在几处最宜于耕种之地方。一定要没有水草,没有森林,又非丛树漫生之瘠地,前史之人方能耕耘。
地势及入侵者
这富饶宜人之岛屿,佳胜之处既如是之多,而又为自诺威以至卫松(Ouessant),长凡2000哩之半圆形海岸之中心,凡善于航海,而又出没于上述海岸的种族自然要以不列颠为最相宜的目的地,或战利品。而且民族的移动在欧洲本采自东徂西的方向,不列颠既位在西端,不畏海的诸种族或为冒险的天性所使,或为在后方之种族所迫,向不列颠的东南两岸挺进更为自然的举动。因此,自诺曼征服远溯至有史以前之数千年间,不列颠实时见这种种族的先后光临。
客民在东南岸登陆之后,其始所遇者大抵为林地及水沼,这都不难通行。逢森林太密或山谷太湿之地,则他可由无树之白垩地或多矮树之平地绕道而行,或荡舟直达。在今日羊群及涉水鸟所丛集之高地中,我们尚可发见上古人民所用野营,所辟途径,所掘露池之遗痕,于此可见在森林未清除,水谷未汲干以前,无林的冈地实为上古人民的天堂,且为生存所必需。
客民初登不列颠之东南岸时,可以前进无阻,一直要到他的儿孙时代,进到岛之西北部时,始发生重大障碍。英格兰西北及威尔士,苏格兰之高山峻岭殊不易飞渡,犯境者不易再进,而原居者则有险可守。如果不列颠全岛尽如东南之平坦,则入侵的种族,可一举而占全岛,一转瞬间,弱者旧者尽死,而今日所有的种族区别将无从存在。我们通常以威尔士及苏格兰高地为塞尔特不列颠,而以东南部为萨克森不列颠;如无高山为阻,则最初的萨克森人早已直冲威尔士,甚或在第六世纪中即越海而占爱尔兰。塞尔特人及伊比利亚人亦可侵略全岛,而灭先来种族之迹。但威尔士有高山,所以英人至12世纪时始克征服爱尔兰。反过来说,如果不列颠之东南岸即有高山峻岭,则入寇将为极难之事,而不列颠亦不会变成欧陆各强悍种族的目的地。地理诚为历史之所由成,尤其在人类未能驾驭造物以前,在最初移民之时,历史可说完全由地势所定。
早期的不列颠人
公元前3000年左右,新石器时期的部落已从欧洲,可能是伊比利亚半岛,横渡海峡来到不列颠。早期的不列颠人以狩猎和采集为生。顺时针方向依次为:不列颠最早的居民、皮克特人、德鲁易祭司和不列颠战士。
因为不列颠的地势是这样,所以各种族侵入后传播之状况如出一辙。他们必先留居于东南肥沃之低地,旧有之居民不受杀戮,则受制服,再不然则退至西北之山地或康华尔(Cornwall)半岛之瘠地。凡自今之法,或荷,或德,或斯干条那维亚,移居不列颠之种族,自最早以迄丹麦人,盖无不循此步骤。
伊比利亚人及其文化
熟知不列颠的地势即不难解释上古时各种族在不列颠分播的情形。我们今日称呼康华尔,威尔士,及苏格兰高地为不列颠岛之塞尔特边陲,实则这些地方的居民大半属于塞尔特人移来以前之种族,即爱尔兰也是这样。塞尔特人躯干魁伟,发作红色或浅色,至西欧时本已甚晚,至不列颠时则距凯撒的西征仅数百年而已。今人所误称为塞尔特人者,大半发色黝深;他们的祖先,先塞尔特人数千年即已光临不列颠。他们即安诺德(Mathew Arnold)在他诗中所称为“深色伊比利亚人”,他们殆和腓尼基海商同时光降。
巨石阵
为便利计,我们把先于塞尔特人而来归的人统统叫做“伊比利亚人”,虽然他们实在也不止一个种族,他们中也有发不黝深的。我们英人,殆个个含些伊比利亚人的血分,威尔士人更多,爱尔兰人最多。此种伊比利亚人并非野蛮不可教之人。居不列颠的数千年中,他们已能由野蛮人进入文明生活的初步。在经济生活方面言,他们初来时仅为能用石器之猎夫;继为牧人,能利用马牛羊,鸡犬豕;到了铜器时代,他们于业农而外,且能织物及其他手艺。在政治生活方面言,起初他们只知聚数百人族居以抵抗熊,狼,及邻近的人类,厥后,他们有颇进化之政治组织。离道彻斯忒(Dorchester)不远,有地叫做“首建堡寨”(Maiden Castle)者实为坚固的军事建筑,而斯吞痕治(Stonehenge)的营造亦非等闲的工程可比。他们用的船只最初虽不过油浸布架,及独木舟之流,然后来他们已能制造浅长之战船。
大部分的新知新能,尤其是农业,金属器,长船等等,大概是从来自极南之商人那边学来,或者从大陆上各种族转学得来。靠地中海东岸各地(The Levant)本为欧洲文化的策源地,美索不达米亚,埃及,及克里特(Crete)早已先希腊,罗马而知业农,用金属,造船只,及其他技艺。这种人类征服天然的知能当会由商人,或移民种族转辗传递,由东而西,由南而北,经森林遍地,民智未开之北欧而达以产锡著名之北海孤岛,或则径由商船,经直布罗陀海峡而直传至不列颠。
贸易及贸易路线
不列颠和地中海东岸各地间的贸易实远在塞尔特征服以前。今日尚可在西班牙觅到之英产黑玉,在纪元前2500年即有留于今日西班牙者;埃及细珠之留于今之英国者亦当在纪元前1300年。所以在那时,或许还要早些,地中海之商人即已发现不列颠而与之交通,以他们的珠宝金玉,易不列颠之金属各矿。东方商人灌输文化之功固不小,然伊比利亚人之能善效法,能取东方商人之所长,则尤为不列颠进化之一大关键。
不列颠最早的铜类武器殆由商人或入侵的种族自欧洲带来。制器之青铜本由铜矿及锡搀合而成;不列颠到处产铜锡,康华尔更富,且浅藏易取。土民不久即知炼铜之法,于是悠长之石器时代亦不得不告结束。而铜铁相继为生活之主。岛民有极精于金工者,制器之精,一时无比。伊比利亚人所产之涂泑铜器至今仍无能出其右者。古代文化中心如斯吞痕治等,往往因富于金,锡,铜诸矿,故虽土地贫瘠,而能蔚为重地。
伊克尼尔德驿道
横穿英格兰的著名史前小道。从诺福克郡到威尔特郡,途经东安格利亚山岭、奇匀特恩丘陵和伯克郡山陵。初指伯克郡西部路段,现泛指泰晤士河以北的路。
住居不列颠之各部落间因有通商关系,故通商地点,及通商路线随之以起。沿岸更有输入爱尔兰金子及输锡至欧洲之商埠。沿冈地或山岭恒有道路以联络被泽地及森林所隔绝之文化中心。堡寨则大半位于道路中之空地。道路恒在冈地之沿边,在高原之下,而在泽地及森林平地之上。后代朝谒坎忒布里(Canterbury)者所必经之名路(‘Pilgrim’s Way’)实即当时沿北冈地(North Downs)南边之道路。这路之起距今已四五千年,然有些部分行人至今尚可涉足。
离塞尔特人来时尚有好久以前,有一条路叫做易克尼尔特路(Icknield Way)在契尔忒恩(Chilterns)山脉之下,沿了白垩,再沿了泰晤士河南面的冈地,一直西行至阿味柏立(Avebury)及斯吞痕治。这条路实联接东盎格力亚(East Anglia)农业社会的泽地及商贾辐凑人口繁多的阿斯两地。阿斯两地位处冈地,左近既无丛林,复无水泽,故人民极易于生聚。路之两旁则仍大树参天,丛林密布,除了大胆的猎夫外,没有人敢问津。即遵路而行的人们亦须惊心吊胆,时时提防熊、狼、野兽之来袭,每闻其他部落之人声则更惴惴不安。然而文化之传布则全在这种行人们之手中。
塞尔特人之来
耶稣降生前之第七世纪并第三世纪时,原先居住于德意志西北部及尼德兰(Netherlands)之塞尔特各部落始多方开向不列颠。耶稣纪元后的数世纪中,居住于较塞尔特人更东地方的条顿部落如同一辙的开向不列颠。在此两大民族移动之间,则有罗马人之大征服,而不列颠亦遭波及。
在古时塞尔特人移殖的能力不弱于任何种族。他们一部分留居于法国,故高尔(Gaul)民族(即法国民族)含有不少塞尔特人的血泽。在南欧的一支塞尔特人则留居于波河(Po)流域,曾击败原在意大利之伊特剌斯坎(Etruscans)人,且于纪元前387年左右几掠夺罗马。据神话所说,罗马幸赖鹅之掩护得免于难。塞尔特人更有西入西班牙,东移巴尔干者。约在同时,北部一大支族则渡海而人不列颠,征服原有居民,而以塞尔特语言为不列颠之语言。但塞尔特人之入侵不列颠并非在短时期中完成,更非同时移居。入侵者部落极多,先后相继,往往互相仇视。所以塞尔特人固可屠戮原有之伊比利亚人,并把余众逐至西北之深山,但亦可同样待遇先至之塞尔特人。且各族有各族的方言。不列颠至今尚有厄斯(Erse),加里克(Gaelic),及威尔须(Welsh)等等方言,即古时伊比利亚语及塞尔特之各族方言所蜕化而成者。
至少有两大族的塞尔特人我们可特加注意。其一为加尔人(Gaels)或高台尔人(Goidels),其二为辛利人(Cymri)及不列东人(Brythons)。前者约自纪元前600年后移来,至今仍可见诸爱尔兰及苏格兰;后者威尔士今日仍有。在不列东各族中有所谓比利格人(Belgae)者,凯撒远征时曾见之于英格兰南部,他们同隔海之高尔人似为近亲。不列东人在亚历山大(马其顿)时似乎已留居此岛,因为希腊旅行家皮西亚(Pytheas)曾于亚历山大时由马赛出发,北游今之不列颠;他于游记中已称不列颠为“普列颠岛”(Pretanic Isle)。
在纪元前六个世纪中蹂躏欧洲之塞尔特人,躯干伟大,发色甚浅;勇于战,而善制铁器,其他手艺亦不弱,所以今之考古家恒称道他们的技艺。塞尔特人中也许有品质较劣者,但侵入不列颠的各族则确是这样优越,所以他们来到后即以优等之战胜民族自居。不过结果也并不是新者存而旧者亡,结果是新旧混合。究竟塞尔特人及伊比利亚人以何种之比例而混合,我们不能确定。从体格及色泽上看起来,似乎康华尔,爱尔兰及苏格兰高地要以伊比利亚人的血分居多,而塞尔特人的居少,威尔士人则更少塞尔特人的成分。至于东部不列颠人在罗马征服及萨克森人入侵时究占多少塞尔特的血分则更无法推测。在经济及社会组织方面,塞尔特人对于伊比利亚人有何种影响我人亦无从知道。据考古家所目,在威尔士一带地方,塞尔特人曾以一部分之村舍留作自用,而以又一部分给被征服之人使用,但须完纳重税。考古家深信有此制度,且找出证据,但证据是否可信诚一问题,而不列颠之其他部分是否有此制度,更无从臆测。或者在东部奴隶及田奴制度较为普通,亦未可知。
凯尔特[1]战士青铜头盔
凯尔特战士青铜像
塞尔特文化
塞尔特人和伊比利亚人一样,他们始终聚族而居,始终脱离不了血统的关系;血统是塞尔特社会的道德基础。他们不像继他们而起之萨克森人;他们始终没有领土的观念,更没有封建的组织,因此在萨克森人征服不列颠之1000年后,威尔士,爱尔兰,及苏格兰高地中社会仍多少带些部落生活的模样。我们因此也可推知在塞尔特主宰不列颠时,所谓“王”者不过是部落的酋首,而不是一地或封建的君主。所谓王法或直道(Justice)亦不过是部落的王法或直道,对于本部落的人民则施以保护或刑罚,对于别的部落或则以战争定曲直,或则以勒索赎罪过。当罗马人来时,塞尔特的部落往往甚大,有大至近代几郡以上者,然仍互相交斗,岁无已时。
徽章与项圈
不列颠北部的凯尔特人,以制造精巧而专业的装饰品而自豪,如图所示青铜徽章及麻花状金属项圈。
凯尔特人村寨
塞尔特人的农业
农业在铁器时期之发展,并不快于在铜器时期时,虽然塞尔特人已代伊比利亚而兴。塞尔特人时,主要农产为小麦及雀麦,前者在南部,后者在较北一带之地,一如今日。塞尔特人颇喜饮一种由麦及蜜搀合而成之甜酒,以博一醉,且资兴奋。然可耕之地总计甚少,因为树林尚未斧除,而泰晤士及屈稜特(Trent)等流域之沃地,仍成一片大泽国,未经汲干。是时户口亦甚稀少。
成千成万之豕群漫游于未经斩伐之橡林间,为萨克森及诺曼时代之景色,在塞尔特时代及更古时当亦如是。英人至今酷嗜猪肉,这和欧洲大陆不相同;在上古时,猪肉不特为爱尔兰之主要食品,在不列颠正复相同。羊及牛殆为当时生财之大道,物易之主要货品。塞尔特酋长之兵车由马拖拉,但耕田则用牛。
以不列颠全部而论,农业要到萨克森及中古时代始算旺盛。塞尔特人仍以渔,猎,牧,织,养蜂,铁工,木工为主要业务,而打仗尤为人人所喜,人人所能。在泽地未经泄水,森林未经斧除,人口稀少,幅员广大之塞尔特不列颠,这种结果本亦当然。塞尔特人房屋之构造亦至简陋,所用材料以木材,枝条,或泥土为主,所以每经战争,毁灭极易。聚许多房屋则成所谓村庄(Trev)。在不列颠之西部居民时常将村址搬移,如此便可找到新的牧场和新的猎地。这种搬家的习惯威尔士人一直到了中古的末期尚未脱除。
维诺格拉道夫(Vinogradoff)以为像这样一些的农业不能使人民和土壤发生密切的关系。这在户口稀少,树木参天的西部中部是再确不过,在植麦之东部南部或者不尽确当。但即在东部南部,也无人能证明塞尔特人已采用村民公耕制度,或已成立镇市。要到萨克森人来到这个产麦区域后,我们方确见市镇的勃起,和耕制的进步。就全岛的大部而论,在塞尔特时期,我人但见塞尔特人散处于乡野,以家族为单位,大家族则分为小家族;每个家族又各有村庄,位在环地之中心,环地外则另有多少荒地。家族既不断的分裂,村庄也永无成为市镇之一日。
在塞尔特不列颠中,文化最高的地方要推南部及西南部。这一带既是最好的五谷地,又有冈地可供畜牧,色塞克斯林地(Sussex Weald)又盛产铁矿,加上英吉利海峡各埠,则可作与地中海及别地塞尔特人通航贸易之用。此时虽尚无真正的城市生活,然和今日圣奥尔班(St. Albans)及科尔彻斯忒(Colchester)相近处已有不小之茅屋村落。在纪元前150年左右,南部之不列颠人且模仿马其顿王之金币而开铸金币。纪元前之1世纪中不列颠之比利格人则和高尔北部之同种人发生政治上的关系,一部分人且曾一度承认大陆上比利格人之王为宗主。因此,罗马人北上攻克北欧高尔各部落时,他们竟敌忾同仇,派遣战船与兵士以共御凯撒,更因此而召凯撒入侵之祸。
凯尔特人灵魂的居所——头颅
凯尔特人认为头颅(或骷髅)具有神秘的力量。他们相信头颅是灵魂的居所,是人类力量的源泉,因此头颅格外受到尊崇。他们喜欢在祭奠仪式中展示整个头颅;他们喜欢将一些有纪念意义的头颅钉在房间或城镇的大门上以用来驱灾辟邪。
塞尔特人的宗教
伊比利亚人及塞尔特人之宗教我们所知正如凤毛麟角,只能于耶稣时代时塞尔特人的民歌中灼知一二。不论是泉源,山洞,峰岭,森林,或是别的天然景物,都有男女土神。这种土神历年久后便成本地的神仙或水神。关于当时塞尔特人的宗教,凯撒在他的《高尔之战》中言之甚详。在他的心目中,塞尔特教士(叫做德鲁易 Druids)组织之坚强,势力之伟大,实足惊人;在高尔已可惊,在不列颠更可惊。他们(德鲁易)有教育权,有司法权,更可置违教之人民于教会禁令之下。据《高尔之战》所记,“遭受这种处分的人们,众不与语,亦不相会,且须受神罚。”罗马此时尚未降服于东方僧侣阶级之前,凯撒对于德鲁易当然有不胜愤愤之概。他更说:“高尔民族深中迷信之毒,所以人民每逢灾难,或战争,或危急时,每牺牲生人以祷神,或许牺牲生人之愿,而德鲁易即司这种宗教仪式之事。”“日耳曼人则与高尔人大不相同,他们没有德鲁易代掌宗教之事。”凯撒所见很合实情。塞尔特人和后来者之盎格鲁萨克森人及诺斯人(Norsemen)虽同奉邪教,但塞尔特人之邪教基于人民的害怕及僧侣的包办,而其他种族则并不如是。如果凯撒熟知盎格鲁萨克森人及诺斯人之宗教,一定会对于他们和对于日耳曼人有同样之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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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书中译作塞尔特,现通行译法为凯尔特,全书图注皆以现通行译法为准。——编者注
[book_title]第二章 罗马不列颠
哈德良长城
罗马人保卫不列颠省西北边疆的一道连绵不断的屏障,用以防御蛮族入侵者。长城由一个海岸延伸到另一个海岸,横跨不列颠省。
罗马人和不列颠
罗马人占据不列颠在塞尔特人入侵之后,萨克森人入侵之前。如没有罗马人,萨克森人殆可早来200年。罗马人和塞尔特人,萨克森人,丹麦人都不同,后数者之来为移殖,所以须屠戮或驱逐旧有人民;前者之来为侵略,为征服,所以只求能统治旧有人民。罗马人好比近今在非洲之欧人,而不像移居美洲之清教徒。但不列颠之居民非非洲土民可比,他们与罗马人同为白人,他们采纳拉丁文化要比黑人采纳欧洲文化容易些。同时罗马人之同化不列颠及高尔人亦无同化东方人民,如希腊人或地中海东部人之难,因为不列颠人并无多大固有文化可言。罗马人所至之地,稍一掠夺之后,便从事于同化工作。在高尔,这项工作竟完全成功,即欧洲的历史亦始于高尔的拉丁化。在不列颠,这项工作初似有效,而终归乌有。研究罗马占领时代考古学之大家哈味飞尔德(Haverfield)曾说:“罗马人虽统治过我们,而遗迹则几乎一点都没有。”
罗马人所流传于我们者只有三事足道:一为威尔士的耶教,这倒可以使凯撒,阿基柯拉(Agricola),及哈德良(Hadrian)辈一班罗马英雄失笑或受惊;二为罗马大道;三则基于第二而来,即几个新城址,尤其是重要之伦敦。城市,别墅,艺术,文字,以及罗马的政治组织俱为拉丁文化中的明光,但在不列颠则如昙花一现,早已不留痕迹。我们所可称述者,就是罗马没有能把不列颠拉丁化。这个消极的事实,倒是不列颠古史中最重要的一个事实,正像欧洲古史中最重要的是法国拉丁化的一件大事。
凯撒的入侵
凯撒·朱理益斯(Julius Caesar)以两大事业垂名千古:一为罗马的中兴,一为扩张罗马势力于北欧。地中海民族的权力所以能远植于阿尔卑斯山的北部,所以能变高尔为拉丁国家,乃全基于凯撒的武功。同时,他更知削平内乱,修明政治,使罗马人的目光由小而大,由近而远,使罗马人的精神由萎靡而振作,使风雨漂摇的,由自私的贵族和卑劣的民众互为上下的罗马共和国,一变而为有纪律的,有威权的,又专制,又得民的罗马大帝国。继他而起者亦能悉遵成规,以他的目的为目的,因此罗马在西方得更有500年的运命,在近东得更有千五百年的国祚。凯撒的帝国实为古世及今世的联络者,古今文化的沟通者;欧洲各民族的所以能绍述希腊罗马的余绪而得有共同的文化者,盖即罗马帝国之功。即耶教的传播亦赖有罗马帝国所树立的势力。罗马既奉耶教之后,新信仰得藉帝国的道路而普及四方,更得藉帝国的军队而有所保护。
以先后论,凯撒在高尔的功业不过是建立大帝国的初步,高尔不征服则其他伟业亦无从进行。在高尔未尽征服以前,凯撒忽见高尔之北尚有白垩为壁之海岛,与高尔又是一苇可航。拿破仑于2000年后曾望悬崖而兴叹,但凯撒则并无拿破仑胸中的难题,因不列颠此时尚无防御可言,入侵时既不会有人阻挡,退出时更不会有人截拦。但他当时更重要之工作甚多,不列颠之行是否合算到不能不加思索。
他虽决定入侵不列颠,但他并不希望在岛国建立一个罗马政府。他在高尔的军事地位尚不十分巩固,他在意大利的政治前途则更惨淡无光;他决无时间及人力可使他建立政府于不列颠。但因为他自己不为罗马政客所喜,因为他是反政府派的首领,他更不能不广立武功以自炫,以博好胜好奇的罗马人之欢呼。此外他也需要钱帛奴隶之流以赏私党而充军实。凡以上各种欲望,他细细一想,俱可藉入侵不列颠而满足。且高尔北部及不列颠南部的部落为亲密的同盟,胜此亦可以胁彼;如能克服不列颠人,使纳贡品,使畏罗马,则高尔亦可以臣服而不敢妄动。征服不列颠的功效至少也可得些关于政治地理的知识,而这种知识又为日后统治高尔者所不能不具的。
恺撒大理石塑像
英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源于罗马人侵入。公元前55年,恺撒第一次横渡英吉利海峡到达不列颠岛,但他遇到了当地人的顽强抵抗和恶劣的天气,返回高卢。直到大约1个世纪后的公元43年,罗马皇帝克劳狄将不列颠纳为罗马的一个行省。
从军事的眼光看起来,他第一次的渡海可说是一无成就。他的队伍太小;进至距岸10哩许即返高尔。次年,他以大军入寇,胜数战,当敌而涉泰晤士,因深入卡塔维洛尼人(Catuvellauni)之王卡息维洛奴斯(Cassivellaunus)之领地(在今之赫特福德邑Hertfordshire)。卡塔维洛尼人素向称雄于南部,为其他部落所嫉恨,因有转和罗马人联合而攻之者。在朱理益斯时如此,在百年以后,克劳第乌斯(Claudius)入侵时亦如此。但大多数的不列颠人,连肯特(Kent)的人民在内,则力拒寇军,不稍畏怯,罗马的师团(Legion)本步骑混合而成,既锐又坚,当然非不列颠漫无纪律的步兵所能抵抗,然而当黄发尚武之塞尔特贵族,坐于前装利镰的兵车上而冲锋陷阵,奋勇杀敌,一若荷马(Homer)所形容的英雄时,即久经战阵之罗马将士亦且为之动容。不幸兵车的时代早成过去,受希腊文化薰陶的东方早已摈弃不用,即高尔之塞尔特人亦知兵车之无用。以兵车当罗马军万无幸理。不列颠之酋长们虽勇猛有余,而不知利用马匹,练成骑兵,实为大憾。骑兵在平地为最有用的武力;不列颠一直要到了诺曼时代始因习见中古武士,而有骑兵之制。在诺曼以前,不列颠几无可守者。
恺撒到达不列颠
纪元前54年的北征,虽不像上年一样的徒劳,也不是了不得的成功。如远征为有名之不列颠金子,则所得金子无多,即凯撒的知友西塞禄(Cicero)亦嫌太少。如远征为俘虏,则所得之奴隶,因太愚笨之故,不值重价。凯撒在高尔时,惯将敌人举族运走,以全族售诸市。在不列颠时则既无时间,又无方法,可以执行这样大规模的买卖。所以此次的远征并无永久的结果,连进贡亦不久停止。此次远征仅留英吉利海峡两岸之人以一种纪念而已。此后,进一步的计划,如果凯撒曾经有过的话,也无从实行;因为味辛泽托立克司(Vercingetorix)在高尔的造反已酿成重大战祸,凯撒不能不用全力对付。随后罗马亦起严重的内战,奥古斯都(Augustus)及提比留斯(Tiberius)又为改组帝国之事而忙,所以不列颠得有百年的闭门自得。
拉丁文化的传播
凯撒·朱理益斯在高尔的功业是永久的。高尔拉丁化后,不列颠南部诸部落亦渐入拉丁文化的轨道,因为他们和高尔北部的诸部落本为同宗,而后者都已变成罗马臣民,甚有为罗马公民者。因此之故,拉丁化之人民渐渐移居我岛,拉丁文化亦渐渐侵入。自朱理益斯以迄克劳第乌斯的百年本为世界史中最重要之一部分,最多事之一世纪:有朱理益斯的被刺,有凶党的惩处,有安多尼(Antony)及克利奥佩特剌的互爱,及因此而酿起的东西关系问题,有奥古斯都的经营帝国,有耶稣的传教,有保罗的皈依。际此纷纭多事之秋,即鄙野之不列颠岛亦并非无善可录。此时罗马侨民及商人正不断的从拉丁化的高尔搬居于不列颠的内地,有的且深得土酋的器重,而为克劳第乌斯时罗马重征不列颠的张本。
莎士比亚戏曲中的利尔(Lear)为神话但他的辛俾林(Cymbeline)则实有其人。自耶稣纪元5年至40年辛俾林为卡塔维洛尼人之王。是时他的部落已执不列颠南部的牛耳,他于所铸的金币中因自号为“不列颠之王”(Rex Brittonum)。他既和罗马帝奥古斯都及提比留斯关系甚亲善,王号用拉丁文本亦不足为异。辛俾林一方鼓励罗马人来通商侨居,一方使本族之要人和拉丁文化接近,其事颇和守教者爱德华(Edward the Confessor)之召诺曼武士及教士入居英国,并用法文为宫廷用语相类。二者的结果亦复相同。辛俾林因亲近罗马人,而引起罗马之觊觎,正和爱德华因重用诺曼人而引起诸曼之入寇。辛俾林本建都于微剌拉米(Verulamium),近今日之圣奥尔班,征服屈利诺凡提斯人(Trinovantes)后,即改都于后者之地卡穆罗陀努(Camulodunum,即今之科尔彻斯特)。居新都后,他遂大铸罗马式的金币。
塞尔特及罗马时代的伦敦
伦敦城大概即在辛俾林朝时肇始。从泰晤士河河底的发现臆测起来,似乎在罗马征服以前,而罗马势力已到之时,泰晤士河上已有木架的伦敦桥。也许在辛俾林时,伦敦即在此桥的北岸。无论如何,在克劳第乌斯入侵之时,伦敦确已诞生。
伦敦到了罗马人当权时代始成重要。“伦敦”本塞尔特名,但在伊比利亚及塞尔特时代,它是无足重轻的。即在凯撒时候,甚至凯撒以后,弥得尔塞克斯(Middlesex)尚完全是森林,而后代的伦敦尚大半是一片水草之地。但筑桥只消凭一片石崖,桥址并不难觅。有桥后,自肯特诸港起的道路即可经泰晤士河,北向西向,以达内地。再者,伦敦的地位亦深合于商船起卸货物之用,自大陆航行至泰晤士河之船只亦以伦敦为商埠。商埠的地点与路桥的地点刚在一起,是伦敦伟大的一大原因。
罗马于征服不列颠之后很能利用上述的地利。他们所造的道路,无论在桥南或在桥北,俱以伦敦桥为中心点,从伦敦便可出发到各处。他们更以伦敦为海运的中心,自大陆来之船只,皆令开入泰晤士河,而起卸货物于伦敦,再由此遵道路而运入内地。罗马人所筑的道路本以不列颠全省的需要为标准,而不以各部落的利便为依归,所以罗马所需要的货物能由道路而荟萃于伦敦,罗马所要行销的货物亦能由伦敦而转达各地。向遭漠视的泰晤士河亦骤形发达。当时不列颠的主要输出品为锡,皮革,奴隶,珠子;有时五谷也有出口。输入的则大都是奢侈品。
在罗马时代,伦敦的盛大远非罗马人去后所可及,一直要快到诺曼征服时,它始更见盛大。罗马时代之伦敦城约与中古时代之伦敦城同大小;中古时代的伦敦城墙实即罗马时代伦敦城墙之重建而已。惟在罗马及中古时代,伦敦仅一商业中心。在罗马政治的系统中它的地位尚不及一个微小不重要之市之高。
克劳第乌斯的武功
凯撒渡海之1世纪后,在克劳第乌斯朝时,不列颠始真被罗马征服。诗人贺拉西(Horace)告诉我们,这回的远征曾经过多次的请求和多年的计划,徒以时机未熟,而未即着手。克劳第乌斯承诸大帝之后,既无内忧外患,复具雄材大略,自不能忘情于不列颠,自必谋纳不列颠于罗马帝国的版图,方才可保高尔的安全。留居于岛国的商人,以及佞臣武将之流亦以图谋不列颠之财富,奴隶,土地,官禄之故,怂恿当局之出师,而且他们都说不列颠不难攻取。这最后一点确合事实,一来因为不列颠东南部的各酋长大都已罗马化,二来因为大家因嫉妒卡塔维洛尼人称霸之故,殊不愿共御外侮。罗马人之推翻辛俾林的古国真如摧枯拉朽,仅泰晤士河口一战及向科尔彻斯忒稍一挺进而已。再经一二年的作战,尉尔次(Wilts)及索美塞特(Somerset)的比利格人,及多塞特(Dorset)的度洛屈立格人(Durotriges)已随他们伟大的泥土堡寨而倾倒。从巴克斯(Bucks)到窝立克(Warwickshire)的密德兰(Midlands)一带此时仍为人口极稀的林地,更说不到抵抗。一直要进到威尔士的山地及北方的荒地时,罗马兵队始不易再进;这也正和先前入侵民族的所遇一样。在纪元后60年时,罗马人尚未解脱难关的初步。当他们军队绕过司诺登(Snowden)高山后,在盎格尔栖(Anglesey)小岛上屠戮德鲁易及其徒众之时,他们忽接到后方发生变叛的噩耗。
克劳狄塑像
克劳狄(前10—54),罗马皇帝(41—54),他把罗马统治扩及北非,并使不列颠成为一个行省。公元43年,他决定入侵不列颠,并且御驾亲征,横渡泰晤士河,攻占了科尔切斯特。这尊1世纪时的雕塑将克劳狄表现为主神朱庇特,借此突出皇帝无尽的权力并弘扬他的荣耀。
波阿狄栖亚之变
波阿狄栖亚(Boadicea)之变正可证明不列颠东南两部之易于征服,因为除此而外,几无其他抵抗可言。爱栖奈人(Iceni)及屈利诺凡提斯人本与罗马无恶感,但战胜者对待他们之残暴几不能形容;把他们财产尽数劫夺后,更把他们整个当做俘虏。尤可恨者战胜者更侮辱爱栖奈人女王波阿狄柄亚及其家人的身体。至是而塞尔特人[1]之怒不可复遏。他们仇视罗马,更仇视罗马化之不列颠人。聚居于科尔彻斯忒,味剌拉米,及伦敦之此类不列颠人,无论男女老幼,被害者当以千计,被害之情形亦极残忍。被害之人数国人向称有7万之多,这当为过甚之辞。但从此亦可见南部一带地方在征服前早已逐渐罗马化,不然17年(自43至60)的短期中,罗马化的不列颠人决不会这样的众多。
布狄卡驾马雕像
布狄卡(?—60),公元60年领导反罗马统治起义的不列颠王后。丈夫是爱西尼(今诺福克境内)国王普拉苏塔古斯。公元60年普拉苏塔古斯临死前,因无男嗣,即指定两个女儿和罗马皇帝尼禄为其私人财产的继承人,以求罗马皇帝保护他的家庭。罗马人却趁机吞并了爱西尼王国。因此,布狄卡在整个东英吉利举行起义,焚毁卡穆洛杜南(科尔切斯特)、维鲁拉米翁、伦迪尼乌姆(即伦敦)市场和几个军事哨所,杀死罗马人和亲罗马的不列颠人7万人(根据塔西佗《编年史》),并粉碎了罗马第9军团。后战败,服毒或中风而死。
罗马军队闻知后方有变后,即疾行而返,以一战而破未经训练的塞尔特叛徒。罗马人更以怨报怨,以屠戮答屠戮;爱栖奈人之在诺福克(Norfolk)者,遭残杀者不计其数;其田地经数代后尚不能恢复原状。波阿狄栖亚则服毒自杀。罗马的制度重复建立于不列颠之东南两部。惟自此而后,罗马人待土著较前公允。爱栖奈人所毁灭的市镇兴复甚速,且比未毁前更盛。伦敦则年盛一年,为北欧商业的中心。易代而后,不列颠人亦尽弃战士之旧习,而知效法罗马人之所为,服罗马之服,言罗马之言,礼貌文艺亦无一不仿罗马。
西北边陲
爱栖奈人虽又告克服,但西北的边陲问题则仍待解决。欲保护东南平原之城市,及别墅中无武装之平民,先得制服威尔士山地及北方荒地之乱氓,不然后者常可长驱直下,抢夺劫掠,而前者的安宁永不可保。
罗马军队曾竭数代的心力以应付好战的西北土著。罗马军队和塞尔特,萨克森及丹麦之战士迥不相同,和诺曼时代的封建部队也不类似。他们长期从军,操练无间,纪律亦严。有事时作战,无事时,亦须筑路,造桥,修建堡寨,无得休息。罗马人并不像入侵不列颠的别种民族,须恃乱屠滥杀,丘壑为墟,方克征服岛人;他们也不带进大批农民,留居降地,或鼓励私人建造堡寨。他们克土的办法是建筑有系统之军用道路于全岛,在要害之点则设立要塞,并调正式军队常川驻防。罗马之所以能即制服威尔士的山民,而萨克森之所以永不能,诺曼之所以于首几世纪时不能者,原故即在军用路及要塞之有无。罗马人虽不能把山地视同东南而使之罗马化,虽不能起造城市于司诺登及普林林梦(Plynlymmon)山系之麓,然经过纪元后60年之一小挫折而后,仍能进行不暇;于登陆后之35年内已把威尔士完全征服。
罗马人以得文(Devon)及康华尔面积甚小,隔离又远,故不甚热心于征服之工作。厄克塞忒(Exeter)以东罗马人之遗痕极少。但索美塞特一带之地则繁而且要。侵入后之6年内,政府已在开取门狄普(Mendip)的铅矿。亚夸·索利斯(Aquae Solis)因有水利,故今日之巴斯(Bath)为罗马·不列颠人之社交中心,习尚嗜好胥于是起。居此者生活华丽,有如罗马。此时罗马化之不列颠社会,虽明知不列颠之天气总不能及意大利之清朗,而凡人力可及之处,则无不惟罗马的矞皇典丽是则是型。
但北陲的问题则始终没有满意的解决。泰因、恒伯(Tyne,Humber)两河之间,向为大片泽地,满植野草树及一种白草;在古时更间以短树,桦木,或矮橡的森林。这种森林在羊毛贸易盛行以前即已斩除,但在古时则足使北地更为凄凉荒野。住居于此地之布立干提人(Brigantes)凶野好战,不畏罗马人,亦不受他们的羁縻。再往北则为今之苏格兰,居民为喀利多尼亚人(Caledonians),匹克人(Piets),及其他种族,大半都带些塞尔特种苗。他们和布立干提人同样难于征服;且因为远在极北而所居又多崇山峻岭之故,比后者更是可怕。
苏格兰
罗马人曾数次用兵于苏格兰。阿基柯拉(即名史家塔西佗Tacitus之岳父)为不列颠总督时,曾获胜仗(纪元后84年)于格牢比乌斯山(Mons Graupius),大概靠近苏格兰高地的南边。安托奈那·比乌斯(Antoninus Pius)为罗马帝时亦曾进攻一次(纪元后140年)。哈德良曾从索尔威湾(Solway)起至泰因河口止,筑一长城(纪元后123年)。塞维剌斯(Severus)帝于纪元后210年亦尝亲攻苏格兰,但亦仅能重建哈德良之长城而已。故哈德良长城实为罗马时代的北陲。终罗马之世,罗马人不得逞志于苏格兰,犹之终不兰他基奈之世,英人不得逞志于苏格兰。罗马人之所以不克逞志,一半固由于高山茂林之天险,空谷洪水之掩护,及匹克人的抵抗,半亦由于布立干提人之时在后方骚动。终了因为地势的关系,罗马人不得不放弃喀利多尼亚;不然阵线太长,自恒伯河起,到处可受敌人的袭击。
罗马人在苏格兰所留的遗迹,一为有壕基的帐宿,再为安托奈那的草泥墙的毁址而已。除此而外,匹克各部落的新团结也可以说受罗马人之赐,如果没有同拒罗马的敌忾,没有同毁罗马的城墙要塞及一切建筑物的意志,匹克人的团结力决不会如当时的紧凑。至于爱尔兰则罗马人始终没有想到去征服它。
拉丁文化的势力范围
这样说起来,罗马所真正占据的地方差不多即今之英格兰及威尔士;泰因河以北的几个罗马要塞,是无足重轻的。但这被占据的地方可以截然分为两部:一是拉丁化的东部南部,一是野蛮的西部北部。
帝国修建的道路简图
罗马修建的道路,更多基于军事需要。罗马人侵入不列颠后,他们克土的办法是建筑有系统之军用道路于全岛,在要害之点则设立要塞,并调正式军队常川驻防。此罗马之所以能即制服威尔士的山民,而萨克森之所以永不能,诺曼之所以于首几世纪时不能者,即在军用路及要塞之有无。
恒伯河及屈稜特河以北之地,塞汶河及厄克斯河以西之地尽为野草丛生之荒地,然几占不列颠之一半。居住此地之人民,疏野好斗,犹未脱上古伊比利亚塞尔特人之遗风。在此地之卫戍军终罗马时代不敢有一日之虚。卫戍军额达四万人之多,占罗马帝国军队全数几十之一,以约克,彻斯忒,及卡利温(York,Chester,Caerleon)为二大重镇,每镇各有坚固的堡垒,及师部。在威尔士,盆宁士山系(Pennines),昆布兰(Cumberland),及诺森伯利亚(Northumbria)戎服的步兵经兵工道上前进后退,往来于营地之间,成为习见之事。罗马在西北的势力几完全是军事的占据,而没有进一步的发展。得文及康华尔因地僻之故仍为塞尔特部落所有,罗马军队并不光顾。在富饶之东南平原则情境一反于荒漠之西北高地。东南之人民好和平而慕拉丁文化。罗马之城市及别墅生活在此地风靡一时,户口繁盛,人民亦安居乐业,几不知有被征服之苦。罗马兵士整队而过在此地亦为希见之事。
因为罗马不列颠分作文化绝不相同的两个部分,所以日后萨克森人来侵时未能将全国征服。他们所能蹂躏者仅拉丁化之东南,罗马式之都市生活。在塞尔特人势力尚存,塞尔特生活尚未改变的威尔士,康华尔,斯特剌斯克来德(Strathclyde)及郎卡邑(Lancashire),他们仍不得丝毫逞志。换言之,在罗马化的部分,罗马的势力被萨克森人摧残净尽;而萨克森人所不能摧残的地方,则罗马势力从未到过。于此我们更可知罗马势力所以不能在不列颠留根的原故。
罗马势力所以能在高尔持久而不能在不列颠持久,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法兰西南部即靠地中海,而不列颠则离地中海极远,如把靠地中海的文化,如意大利的都市生活,以及市场,讲坛,广场的热闹移植在太远的北方,未有不冰冷垂毙者。要知古代是地中海文化之世界,中古才为欧洲文化之世界。在古代时,最高的文化在地中海,地中海的三面,利凡特(Levant即东面之意),北非洲,以及希腊罗马尽是文化极盛之地;到了中古时,利凡特及北非洲渐次失了重要,而德意志则进入耶教世界之内,于是文化的重心由地中海而移至欧洲。在古时不列颠实处极边,在中古时则离耶教文化及封建文化之中心不远。因此之故,诺曼之势力可以久长,而罗马人之势力不能不暂。移居不列颠之意大利人或其他地中海人亦渺乎其少,对于旧有文化不能根本有所变换。然罗马人之势力既如是不能生根,而东南沃土上他们的成功又冠绝一时,则亦至可惊异。
都市生活
罗马人以武力传播的地中海文化实为都市的文化,以都市为根基。此则既和罗马文化所排除的塞尔特文化不同,又和代替罗马文化的萨克森及封建文化不同。罗马帝国本自罗马城市国扩大而成;它一方征服沿地中海的许多其他城市国,一方又建立许多城市于高尔。罗马帝国是数百有城都市的帝国,而以军路为命脉,为联络这许多城市,团结这尾大不掉的帝国的工具。受命于罗马的官吏则高坐城中而谋村野的感化和发展。在不列颠南部罗马人的第一件大事当然也是筑城。
英格兰巴斯的罗马城
位于英格兰巴斯的罗马城建于公元1世纪,其繁荣主要利益于当地的温泉。这些建于公元2世纪的浴室曾埋没数百年,直到十八九世纪时才被发现。
除了伦敦及其他大都会而外,罗马人更筑了许多较小之城,如息尔彻斯忒(Silchester)等。城市大都围以石墙,且作长方形。市民类能操拉丁语,能读亦能书写,即工人亦非例外。考古家所掘到的瓦片及壶片常见镌有拉丁字语;据考古家言,此种字语即工人于制造时当作好玩而随意镌上者。当时不列颠之文化实一很高之文化,为此后数世纪所莫能及。但无论高到怎样,它只是罗马文化之一小部分,而不是本地人自然进化的结果。无论一部分人民怎样乐从,而总难以生根。
罗马的文化以城中为最浓厚,自附郭之别墅以迄僻野的乡地,离城渐远,则罗马文化亦逐渐稀薄,驯至而尽为塞尔特之部落世界。附郭之乡间,多精美的罗马别墅,墅以石筑,采意大利式,壁画,嵌砌画,以及浴场亦无一不备。附于别墅则有庄田,由奴隶或“移民”耕种。“移民”(Coloni)自海外贩来,与地主有主奴的关系,且不能离所耕地而他适,处境和中古之农奴相伯仲。是时人民无自由而有治安,所以东南各区虽无军队卫戍,而乡屋仍不需堑壕为保护,更无庸堡垒以防贼。平民不知战,兵戎之事概由正式军队负责。此亦东南各部所以易被入侵者所克服的一个原因,因为人民既不知自卫,罗马军队设有不可靠时,此罗马化之东南部实等于无备之国。
在多西特郡发现的罗马马赛克画
南部有几郡中古罗马之别墅时有出土者,有几郡中则尚无发现。有时我们更掘得几个罗马时代的塞尔特村庄。村屋的基面及模型完全采塞尔特人的原样,但住民所用的陶磁及其他器皿则作罗马式。由此可见萨米(Samia)及意大利其他地方的用具,因享盛名之故,已代土货而入时,犹之今日欧洲制造品之排挤亚非两洲之土物;虽然这种兴替不必定为世界之福。但当时乡野之塞尔特人究操何语,他们的生活习惯,农耕方法,以及田土制度是否因和罗马人接触而生变化,变化至何种程度,则我们无从知道。哈味飞尔德及维诺格拉道夫为最邃于罗马占据之学者,但对于上述诸问题,他们的意见亦极不一致。
农耕
耕地在罗马时代拓大不少,林地及泽地也有开垦者:至少在剑桥邑(Cambridgeshire)等几处地方是如此。但即在那些地方,开垦也不过方在发动而已,至于密德兰自巴克斯至窝立克则仍是一匹大林。泰晤士及屈稜特流域间仍是水多陆少,亦无重要之市镇村廛可以联络起来。
罗马开始了伐树及汲水的工作,但要等到能耐勤劳的萨克森人及丹麦人来后方有真正开垦之可言,且须工作千年方见成效。但在罗马时代已垦之地亦足敷罗马人种谷外输大陆之用。
罗马时代的灯塔
在英国,许多罗马人留下来的建筑使人想起罗马帝国时代。这座眺望英吉利海峡的灯塔位于肯特郡的多佛尔,是罗马人于公元1世纪或公元2世纪时建造的。
都市政治
不列颠的政府并不严整划一。罗马帝国固然是一个以武力为用,以奴隶为本的专制国家,在有些地方却也能充分尊重自由。依照帝国成例,不列颠有几个城市且能得自治的殊典。城厢而外自治市可以统属和近代之郡差不多大小的乡地。这种自治市共有五个,即维剌拉米,科尔彻斯忒,林肯,格罗斯忒(Gloucester)及约克。商业中心的伦敦虽大于一切城市,却没有高的地位。
部落政治
除了自治市以外,其他已开化的区域则分为好多的区(Canton)。大半的区以旧时塞尔特各部落的疆域为疆域,以部落的旧名为名,以罗马人所建的市镇为行政中心。罗马之长处即在能利用旧时部落的观念为新朝羁縻的利器,所以旧时之部落不须剪除,只求他们能感觉罗马文化之优越而已。凡可以诱致塞尔特土酋之处罗马人无不焦心殚虑。土酋们之衣罗马服装,说罗马言语,诚服罗马政府者俱得以罗马官吏的资格统治旧有的土民,因此仍不丧失其土酋的地位。这种怀柔政策表面上似乎过于因循姑息,足长旧部落之焰,实则是改革塞尔特人之最好政策,以心服人是真能服人。区制亦采用于高尔,经佛郎克人(Franks)之征服后区之名及区之疆域仍得留传。萨克森人较佛郎克人更善破坏,所以不列颠经萨克森的蹂躏后,区之遗痕全失。
宗教
近代国家往往严密限制属地人民之一举一动。罗马帝国则对于征服地人民的一般风俗习惯向采放任主义,它只取缔和政治权力冲突的风俗习惯。对于习俗如是,对于宗教亦如是。黑暗时代及中古之耶教对于异教仇视甚深,而罗马则向不过问人民之思想或宗教,它只取缔危害国家的团体,如德鲁易之阶级及耶教之组织。罗马之虐待异教实并不因其为异教,而因其为政治上之危险分子。但罗马在耶教初起时对于教权断断续续之攻击,虽其用意不在仇视异教,且没有宗教意义,但因之而发生的结果,不但十分不好,且于宗教仍有莫大的影响。因为耶教在微弱时受过种种屠戮压迫,所以它本身也沾染了这种恶习;一到强盛时竟以身受者还施诸人,为耶教之诟病者历千五百年之久。耶教在不列颠势力极小,所以罗马人的压迫大概也不厉害。然圣奥尔班殉教的事迹已足见即不列颠也免不了有诛戮压迫之事。
罗马人本信多神教,所以各属地之一切多神教他们也能包容,只消这种宗教并没有不利于帝国威力之处。罗马人的神衹本就不是清一色的神祇,本和希腊的神祇附合而成;而希腊之薛乌斯(Zeus)及罗马之朱匹忒(Jupiter)亦俱无惟我独尊之概,所以罗马人到了不列颠,便把本地的土神和罗马的神祇附会牵合在一起。一切的多神教本可视为一种宗教,因为并合起来仍是宗教,不像犹太教,耶稣教,及回教之有我无人,有人无我。所以罗马人尽管雷厉的铲除危及政府的德鲁易,而不列颠之土人则可自由将土神及罗马神祇一心共祀。驻防军队在墙壁上所画的神祇除罗马神最为普通外,几包括一切神衹,即波斯日神密司剌斯(Mithras)也得崇奉之信徒。密司剌教在地中海西部本已日趋时髦,不久且为罗马帝国中通行宗教之一。
圣阿尔班像
圣阿尔班,活动时期约3世纪,据传在不列颠维鲁拉米翁,第一个在不列颠岛上被害的基督教徒。据史学家贝德记载,他在罗马军队服役,保护逃亡的教士并在这位教士的感召下信奉基督教。他同这位教士互换服装,替他殉教。
罗马军队退出不列颠之100年前君士坦丁(Constantine)已立耶教为国教,但新教之传播并不怎样迅速,而在边远省分更慢;在罗马不列颠之市村遗址下掘出的耶教痕迹之寥寥可为佐证。在威尔士掘起的遗迹要比较多些,因为罗马军队及官吏撤退之后,耶教教士仍有流落于威尔士而继续工作者。
* * *
[1] 今后“塞尔特人”作通俗解,即指塞尔特人及伊比利亚人之混合种。
[book_title]第三章 诺尔狄克人侵占的初幕
盎格鲁萨克森征服
诺尔狄克人和不列颠
诺尔狄克种族之入居我岛为支配不列颠全史的大事。自萨克森海盗于第3世纪时侵略罗马不列颠之沿海起,至1020年克弩特(Canute)藉萨克森人丹麦人之交欢而完成斯干条那维亚征服止,盎格鲁·萨克森人及朱特兰人(Jutes),丹麦人及诺斯人无数次的寇边,无数次的入侵,俱可视为一章中之事,自章首至章末间,岛民因起种族上的大变动而形成近代的不列颠民族。此后,诺曼,佛来铭,呼格诺,犹太,爱尔兰及其他人种之移民来岛,虽亦引起少许变化,然大体上则克弩特时候形成的民族从未受根本的改易。
克努特像
克努特(一世)(?—1035)又称克努特大帝。来自丹麦的英格兰国王(1016—1035)、丹麦国王(称克努特二世,1019—1035)和挪威国王(1028—1035),11世纪欧洲政治舞台上受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和教皇尊重的权力人物。
诺尔狄克人之侵占,不特比罗马人短时期之占据为重要,且比诺曼征服更为重要。罗马因人数过少,所以拉丁文化代替塞尔特文化的野心终归无成。诺曼·法兰西的贵族和僧侣想把英吉利高尔化的野心固然成绩好些,且有深远的影响,然因种族势力悬殊之故,亦不能不中道而废;好像英国人因始终不能把爱尔兰英吉利化,而于数年前放弃那种野心一样。诺尔狄克人侵占英格兰后所以能发生持久重大的结果者,良因他们能在最肥沃的农业区域挤走塞尔特人而永永占住。近代英吉利人显著的种族性质是诺尔狄克人的性质,再加上些威尔须人(Welsh)的特性;并不是威尔须人的性质,再加上些诺尔狄克人的特性。从种族上说起来,苏格兰的人种则以塞尔特成分为强,但诺尔狄克人的言语及性质亦通行于苏格兰。
诺尔狄克种族
有人或会因“诺尔狄克”(Nordic)之词为后代所杜撰的一种历史称呼而加以反对。此层我们不难答辩。为正确的了然于不列颠之历史起见,我们本不能不采用一辞以包括日耳曼人,盎格鲁·萨克森人,及斯干条那维亚各种族。我们如用“条顿”或“日耳曼”一词则犯偏重全体中之一部之嫌。居于莱因河及南欧一带,而罗马人称为日耳曼或条顿的那种人和盎格鲁·萨克森人及斯干条那维亚人同种同化,我们自应有一可以包括三者的总名。我们如以“条顿”或“日耳曼”为名,我们马上会联想到居于罗马帝国西部南部,而专以剥削帝国疆土为务的一种陆地民族:如征服高尔的佛郎克人,侵入西班牙,巴尔干,非洲,及意大利的哥德人(Goths),汪达尔人(Vandals),及伦巴人(Lombards),及留居于发源地的日耳曼人。然而我们所欲详加讨论的盎格鲁·萨克森人及斯干条那维亚人,与上述的条顿人不同。他们的故居在条顿人所居的东北,好航海,更有别种不同的特性。所以如用“日耳曼”或“条顿”来包括一切,来做大种族的总名,极易发生误会,甚至于会把今后侵占不列颠的民族看做那种陆地民族之旁支。
我们所谓“诺尔狄克”种族实一包括斯干条那维亚人,盎格鲁·萨克森人,佛郎克人,及条顿人的大种族。它的支系极繁;且四散各处,时而移居,时而攻略;西自爱尔兰,东至君士坦丁堡,北自格林兰(Greenland),南至萨哈拉沙漠,盖无处没有诺尔狄克人的踪迹。然而支系虽繁,而本质无异,故仍为同族。
诺尔狄克人原依波罗的海而居。但佛郎克人,汪达尔人,及哥德人之始祖则已远在耶稣以前之千年内向西南两方移居。属于诺尔狄克之各族,相同之点极多。他们的言语相类。他们都崇奉叨尔及窝登(Thor,Woden)等一班神祇;英人每周七日之名大多数至今仍以这班神祇得名,德人亦有几日以神祇得名者。他们流传的长诗也为歌颂同一英雄而起;从挨斯兰(Iceland)到巴威里(Bavaria),到处皆有栖谷德或栖格夫里(Sigurd,Siegfried);贝奥武尔夫(Beowulf)在丹麦及斯干条那维亚所立的丰功伟业则英人有诗称颂。他们装饰武器,珠宝,及日常用品的艺术甚高,物样既富又美,和塞尔特人的不同,和希腊·罗马人的更有殊别,然在他们的各支间则小异而大同。他们行军,作战,及耕种土地的方法,虽各地间也微有出入,然大致则极类似。不过我们亦不可忘了时间性。昔日的史家恒喜以恺撒及塔西佗(Tacitus)摹写耶稣时居于莱因河之日耳曼部落的情况为盎格鲁·萨克森人在第5世纪时居于北海及波罗的海的情况。这实是一种错误,近代考古学家已能以铲锹所获纠正随意读书,不加细考而生之流弊。
法兰克人
盎格鲁·萨克林人
入侵不列颠的各族
大部分的不列颠自福耳司(Forth)河起至康华尔边界止,皆为盎格鲁·萨克森人的居留地;朱特兰人则在肯特及外特岛(Isle of Wight)栖止。盎格鲁·萨克森人究是同一种族,或两种不同的种族,学者的议论不一:附和比德(Bede)之说,以盎格鲁人及萨克森人为两种人者不乏其人;但近今学者中亦很多人主张盎格鲁·萨克森人是单一种族。至少我们敢断定盎格鲁人及萨克森人在移往不列颠之时同住于今之丹麦及德国沿岸,在易北河(Elbe)口之两岸地方;他们的言语风俗亦相差极微。朱特兰人为较小之族,虽和盎格鲁·萨克森人为同宗,而区别较大。他们或许从他们旧家,丹麦北部之朱特兰(Jutland)半岛移居不列颠,或许从他们之新居法里西亚(Frisia)群岛及莱因河口左近渡海而至我岛。
入侵民族的生活状态
自新石器时代以来欧洲东北部人民向知业农。盎格鲁·萨克森人之移至不列颠者很多为贪沃饶之耕地而去,因欧洲北岸之地大多为砂冈地,野草地,水草地,及森林地,极不宜于耕种。但亦有许多人则为不畏风浪,履海如夷之深海渔夫,或猎海狗者,或捕鲸鱼者;他们即当时北海中所习见之海盗及海杰。他们勇武多力,在水面为海盗,在陆地为绿林;但亦知尚义好侠,事主忠而待族人厚。在首领统率之下,他们时出没于诺威至法里西亚之海岸而不稍畏怯;有所得则挟归以共诸族人。从古代遗留下来之记事诗中,我们亦稍可窥见他们武侠的一斑。
古斯堪的纳维亚人的船只
侵扰不列颠达1世纪之久的丹麦人或古斯堪的纳维亚人(通常称为“北欧海盗”),他们好航海,不畏风浪,在海上如履平地,精于制造各种船只,且他们的船只几乎全部是用斧子砍削出来的,甚至于甲板和船底板的刨光也用斧子,如图所示的船只剖面图。
入侵民族的政制
这些民族在耶稣生后头几世纪时固然雄心勃勃,喜欢移动,但他们留居一地后,便知从事于农作,故我们不能以游牧民族视之。至于盎格鲁·萨克森人之政治体制则采独裁的君主制,独裁的限度则随部落的习惯,战士的性情,及君主本身的品格而变化。君主的家属大众视为神祇的遗裔,但战士自尊自立,亦绝少奴隶性。惟有人以为我们的“条顿”远祖在始迁时尚为一种平民政治,则实出于悬臆;当时的盎格鲁·萨克森人已有贫富贵贱,及主奴之分,全体人民又早已受治于同一的君主。
那时最有名的一个君主要推盎格尔(Angel)王奥法(Offa)。他的生平虽见于神话及诗歌者较多,然近代史家大都相信历史上真有其人。他曾和条顿部落在挨德尔(Eider)河口岸作战。该地在今丹麦之什列斯威(Schleswig),在昔则为盎格尔的南陲,再以南为条顿各部落所居。富于幻想之徒甚可把奥法之战役视为英人末一次的进击德人。
除非等到更可纪念的一年,
除非等到越加黑暗的一日,
再不会有同样的恶战。
盎格鲁·萨克森人西渡时已有君主及贵族,他们不能算为“共和农夫”(“Farmer republicans”)。原始德谟克拉西惟一可能的基础是筑于血统关系之上的。凡亲族必团结甚坚,而同族者又灾难相助,始有德谟克拉西之可能;不然农民因保护无人,灾难无援之故,必因而负债,更必因而不能自立,或竟流为奴役。这些条件盎格鲁·萨克森人在移居不列颠以前已渐次丧失;个人主义已代部落生活而继起,血属关系已变为首领及战士之关系,亦即贵族及封建制度的基础。这种由血属关系变为主臣关系的倾向自移居后更为显著,因为移居时之首领率皆雇用不止一部落的战士,甚有借材于异种族者。英格兰之英吉利人向以漠视疏亲远戚闻于世;苏格兰人的亲戚观念极浓则殆因他们含有较多的塞尔特血分之故。
入侵民族的作战能力
盎格鲁·萨克森人移殖不列颠之乌士(Ouse),屈稜特,或泰晤士等河口时,恒以战士为先驱。如作战胜利,而地又宜于农耕,则同部落之农人及妇孺亦随往作久居之计。战士之组成,无论为海军或为陆军,不重血统关系,而以上令下从为原则;船员及军队的纪律极严厉,士卒对于领导远征之首领则矢忠矢勇,无敢或贰。首领头戴豕盔,身穿网甲,胸悬宝刀,宝刀殆为传家之宝。每船船长他赠以军刀一柄;每个战士则赐以木制圆盾,及槐制长矛各一。矛尖以铁制,可以杀人。在冬令时,首领日在他的狭长木制之大堂中置酒享战士,诸凡面包,肉食,以及醉酒之类无或稍吝,盖取同乐同甘苦之意。战士们亦心悦诚服。备感德意,甚或誉之为天人,因为他如贝奥武尔夫(Beowulf)一样,“他永不会醉后失手杀同志的”。一到夏天温暖之时,他便率领子弟们出去攻城掠地,为财富亦为农地。
我们可以朱特兰人征服肯特时之领袖亨季斯特(Hengist)为这种草莽英雄的代表,虽然他到底是否真有其人,或事业如何,我们也无正确的史料可以作答。这些草莽英雄今日已漫无稽考;但他们为图利及冒险起见,竟然
啸聚了无数的无赖,
同去建功立业,
为了图谋一饱。
这样,他们竟不期然而然的建立了英国以及英国此后的一切。在“早期盎格鲁·萨克森丛墓”中,介于生锈的盾面及矛尖之间,我们今日时可发现无名英雄之残骨。我们固知他们曾驱罗马人回欧陆,逐塞尔特人至西部,我们也知他们中定有今日所谓天才或俊杰者,然除此而外,我们竟漫无所知。我们如能确知此中一人之真正历史,确知何以他及其部下决定渡海远征,他们在何处登陆,他们如何作战,行为如何,思想如何,则我们之欣慰将不可限量,而后期的史籍倒一点没有什么稀奇了。
历史上的空白
不幸的,过去是铁面无情的缄默着!我们既没有萨克森征服的大事记可资浏览,而逃往威尔士山地的不列颠人又堕落为野蛮人,如塞尔特时期一样。传教士季尔达斯(Gildas)以拉丁文替他们代作的《愁思录》(Bool of Lamentations)只多哀感之辞,而很少历史的材料。入侵之萨克森人本有一种变相的罗马字母(Runic alphabet),但只能用以画符于刀,刻名于石,而不能以之记大事,或录长歌。萨克森人本富于记事的长歌,遇喜庆宴会时,则令乐者歌唱于堂中以志宴乐。这些歌中定有不少赞颂萨克森人渡海西征的辞句,可惜亦未留一字足供后人参考。
能指历史家之迷者只有两道灵光,然即此两者也不大了然。第一道为第4世纪末叶时秩序井然的罗马·塞尔特世界之开始沉落下去。第二道为第6世纪末叶时纷乱鄙野的萨克森·塞尔特世界之渐渐复入眼帘;同时我们更听见圣奥古斯丁(St. Augustine)及其徒众之且行且唱圣歌;拉丁字母及记事习惯之重又恢复。在此二时期间,则一团尽是黑暗,而我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几页竟成空白。亨季斯特,服替根,刻狄克,及亚叟尔(Vortigern,Cerdic,Arthur)通常故视为此时间中之伟人者,然他们之有无尚在神话和事实之间,他们的史迹更不足道。因历史极模糊,故借助于考古学,然历史及考古学并合起来仍不能使我们确知当时之时日,领袖,登陆地,以及战役等,我们所得藉以测知者仅罗马不列颠灭亡时及英吉利人兴起期中战役之大概性质而已。
“萨克森岸”
在第3世纪末年罗马人已特设舰队以防御萨克森海盗之漂劫高尔及不列颠诸岸。此时,罗马帝国因诸帝争立,将士互战之故,内部亦呈杌陧不安之象。驻在不列颠的各师亦往往随统军官而牵入内战,甚或宣告独立。此中最有名的一个军官要算卡劳栖乌斯(Carausius)。他本是防御萨克森人之海军守备司令,但自286年至293年竟脱离帝国而独立,且自号为王。因为他有海军保护,故罗马亦无可奈何。自戴克里先(Diocletian)及君士坦丁两帝中兴帝国后,不列颠重为行省之一,且重获一度的黄金时期,亦即末度的黄金时期。此时萨克森海寇之出没更甚于前,为防护起见,罗马特置一个海疆防护长官,叫做“萨克森岸之伯”(“Count of the Saxon shore”)者,专司防护自窝什(Wash)海湾至朴资茅斯(Portsmouth)之海岸;并设要塞10处,调向驻西北军队之大部分区卫戍。位于肯特之李治布洛(Richborough)实为10大要塞之最重要者。要塞各在海港所在,故俱得遣派舰队,袭击海寇。沿海低地因此得免遭萨克森人之蹂躏者又历50年。在第4世纪之上半期中,别墅的建造和住居要比任何时期为多;不列颠之谷可运至莱因河流域,而不列颠之布则可在利凡特行销。这种物质发达的象征是否可视为不列颠社会之经济状况优于其他各省的罗马侨民的象征或明证,则我们不敢决定。
罗马不列颠的衰败
到了第4世纪下半叶罗马不列颠重又衰败。考古学家可以证明,在低地之生命财产此时已不安全。自北来侵之匹克人及布立干提人,或自西方尚未罗马化各地成群来侵之爱尔兰部落(此时通称为斯科特人Scots),俱以焚掠别墅为能事。但这种灾难并不由于本地方武力上的不济事,而由于帝国中央的颓败。罗马本身不振后,远适不列颠的军民数亦日少而质亦日劣。罗马人在不列颠之势力日渐衰退,则塞尔特人之势力日渐膨涨。塞尔特势力之复活起初固极微渐,过后则日趋显著;即在萨克森人大举毁灭拉丁文化以前,这种新势力已可明白看出。不列颠和地中海人之关系愈疏远,则威尔士,喀利多尼亚,及爱尔兰未受罗马化之塞尔特人之蜂拥而至者亦愈众。罗马人之息尔彻斯忒固因萨克森人之攻击而始放弃,但在放弃以前,街市中已有塞尔特文的石碑,叫做“奥干石”(Ogam stone)者之设立。凡曾见息尔彻斯忒过去之繁盛者早因此石而兴禾黍离离之慨。
欧甘碑铭
欧甘文字,公元4世纪时的一种字母文字,用以在石碑上刻写爱尔兰语和皮克特语。这种铭文,似乎比其他资料更易说明爱尔兰早期情况。
在四百年至四百三四十年中,罗马帝国渐次放弃不列颠而任罗马化之不列颠人自御外侮,放弃之详细步骤则已不可考。在第5世纪之下半期中萨克森人之入寇者究有何种成功,我们难以决定,但至第5世纪初年,萨克森人确已大批来侵,且比前更为胆壮。罗马不列颠在前世纪下半仅为居西北之塞尔特人所蹂躏,在今后之三四十年中则萨克森人继起自东南侵扰,且为主要的外侮。每当萨克森人掳获回乡,置酒庆功之时,他们殆必讨论到不列颠经匹克人及斯科特人蹂躏后纷崩灭裂之情况,罗马统治之解体,罗马将士的归国或败绩,耶教士如圣泽美那斯(St. Germanus)等之继起守卫等种种要事。讨论之余,他们必会互问何以只知取其可取,掠其可掠,而不再进一步?不列颠之气候既暖,地又富饶;有草地,又有清水,有橡林,又多鹿豕;可以植五谷;又可以狩牧;与其每年一次之侵略,何如率众移殖而永居其地?而况当时空虚之情形亦实宜于大举的移民?
征服的方式
萨克森人到底如何征服不列颠,我们固无佐证可寻,但我们至少可以想到两种不同的征人:第一种为战士,第二种为妇孺及农民。不有前者则无从征服;不有后者则无从久居。战士去时大概不会有妇孺相随,因为初去之时须应战,破土寨,轰石城,焚市镇,毁别墅,见罗马化之不列颠人,则驱之出境,遇凶野好战之塞尔特人则逐之回喀利多尼亚及爱尔兰:战事既繁,焚毁又多,战士之行动,无论走道或渡河,俱利在敏捷,所以不容妇孺相随。但局面稍定之后,则战士之家属以及性较和平之农夫亦必大批移往,不然战士亦不能长住下去。
上述两种不同的百姓缺一便不成其为盎格鲁·萨克森征服,缺一也不能了解诺尔狄克侵占之性质。盎格鲁·萨克森人和阿尔弗勒时之丹麦人同为好杀嗜斗之海寇,以毁灭高于他们自己之文化为乐,但他们亦非毕世杀人劫掠者流。他们性好农耕,于克敌之后,便弃兵而农。这也和丹麦人相似。他们如不凶野,他们必不会毁灭罗马之文化;他们如非开路良民,则他们的种族也永不能产生比罗马更好的文化。
那时的河流要比今日深而易航;英吉利人[1]之深入内地因恒藉河流。考古学家所掘起之盎格鲁·萨克森古坟恒紧靠通航之河流,此即一明证。然他们究如何登陆则我们无从探考,我们只能以所知于阿尔弗勒时丹麦人登陆之状况而推测前人的经验。丹麦人过北海时所用之船无甲板而浅,所以可以沿河而上,直至腹地。船只既到腹地后,则派人驻守于泽地中之洲上,或伐树为栅而驻兵于中,以监护之,余众则可登岸驰骋全国,或以刀杀人,或以火焚城。丹麦人所用之方法如此,盎格鲁·萨克森人当亦如此。
盎格鲁·萨克林英格兰重要地点分布图
罗马的军用道路是可以两用的。在罗马军力充实时代,道路是行军的利器;到了罗马武备解体之后,道路转足以促灭亡而助敌寇。固然萨克森人最早之遗物在河旁而不在路旁,但道路之有功于全国的征服则当无疑义。我们可以想象他们在路上摇摇摆摆,缓步徐行,所携赃物多于甲胄的情形,我们更可想象他们正在得意忘形之时,在树林隐约见一别墅,于是又稍停为劫掠焚烧之举。别墅中美观而贪食之雉鸡,罗马人本运来作点缀楼台之用,今则震于海寇之呼号,遂于火焰中远走高飞而窜入深林。这雉鸡日后变为野鸟之一,历数百年为猎射之佳品,为社会史之重要角色。
萨克森人之后裔好战而不尚武,能战而不重军备;当萨克森战士之初登历史舞台而促人注意时,亦只好战而不知军事。人人得而有者仅一矛一盾,用刀者已甚少,戴盔者更少,擐甲者则千人一而已。以如许武器而能征服不列颠,亦至奇异,因拉丁化之不列颠人应可以纪律森严之步队,罗马末期之骑兵,以及弓箭甲胄之类抵抗海寇。也许抵抗海寇者已不是拉丁化之不列颠人,也不用罗马之战术,而是野蛮之塞尔特人,所用者也是塞尔特之士法,有如神话中所传亚叟尔率领塞尔特子弟抗拒北海蛮人的一套裨史。我们可不问不列颠人如何作战,征服他们之人确是没有受过军营训练之步兵,既无甲胄,亦无弓箭等可以放射的武器;所有者只无限的精力及坚决的目的而已。不列颠当时尚满布坚固之营幕,石筑之城郭,以及木寨为顶之土堡,抵御者尽可依险而守,但乘长船而来之半武装之蛮兵竟能攻城略地,所向无敌。
在前章中我们曾述及罗马全盛时代之一种特殊制度。是时住居东南两部的人民毫无自卫之训练或能力。这和后代封建时之情形刚刚相反。封建时代的贵族本人既能作战,而又有随从之士卒及可守之堡寨,但别墅之主人则仅是一个太平民,也没有任何御敌的设备。罗马时之城市中本可扼坚固之石墙而严守,但市民又非中古时之民军可比,他们也不能作战。罗马时之文化固然高于中古的文化,但罗马时地方人民自卫之能力则要低于中古时之人民。罗马时之人民一遇中央政府或正式军队发生问题,便有不知所措之概,此所以欧洲在蛮族转辗蹂躏之中会发生封建制度以补社会制度之缺陷。
丹麦人侵入不列颠的证物之一
丹麦人对英格兰和爱尔兰的劫掠一直持续到9世纪。他们施行的暴力和掠夺给当地带来了巨大的破坏。这件物品原本属于一位英格兰主教,但很可能在一次抢劫中被盗,后发现于瑞典的黑尔戈。
照最新的萨克森征服史之学说,不列颠之毁灭不由于各部落在各地之局部举动,而由于许多部落,在联合的统率之下,一致的行动。我们知道阿尔弗勒时之丹麦人的确联成一个大群,拥戴一个人为首领后,再糜烂全岛,但丹麦人的历史仅可当作测度的规范,而不能视为萨克森人大帮联合的证据。惟我们更有季尔达斯在540年左右所著之《哀感录》可供参考,虽则该书著作后于入侵之当真开始有百余年之久,且含混之处亦多。季尔达斯似乎相信自东南以迄岛之中部,萨克森人进取极速,毁灭亦极快;但一到西部海岸后,则寇军立即东退,西部之地被毁后遂阒无人迹。如果在第5世纪中及下半叶真有此种事情发生,我们大可藉以解释中部及中西一带罗马城市及别墅之被毁远在英吉利人永久住居以前之故,因为寇军夷中西两部为灰烬后不即住在该地。古物学家之研究已证明巴斯远在萨克森人居留以前,已成一片废地,一度入时的澡池则满生荆棘而为水禽出没之所,然照不尽可信之《益格鲁·萨克森编年纪》(Anglo-Saxon Chronicle)则巴斯的征取至577年而始为确定。巴斯亦不过示例而已,其他中西部地方之类似者尚多。我们如能采纳先有荡毁,继以撤退,终始居留之说,则巴斯等地有一长时期之人烟断绝实不难索解。中部(密德兰)各地在罗马时本即人口稀少,在拉丁文化已亡之后,萨克森文化未至之前,概须经过若干时之荒废更无足奇。所以照最新的学说,萨克森人之大队在第一次大举之后,即自西部撤退而散居于东部,各个部落建立各个的王国,并从事于土地之耕种及家庭之生活。
大队始进继退之说有三种根据:一为丹麦人入侵之比拟;二为季尔达斯之叹息语(季尔达斯全书尽是伤感不列颠灭亡之语);三为各地在早年即遭毁灭之事实。我们不能证明这学说一定是确,也不能证明其一定不确,不过它在现时要比格林(Green)在《英吉利人民略史》(A Short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所采用之旧说流行较广而已。格林之说基于《益格鲁·萨克森编年纪》,此书为阿尔弗勒钦定,所记丹麦人之行动当然可靠,但关于前4世纪之萨克森征服,则大半皆悬拟之辞,极少根据。照此书所说,萨克森人之毁灭不列颠由入侵各部落在各该地域中分头进行;他们建设不列颠时亦依此情形。也许此说及新说都含有相当真实,因为两说并不彼此不能兼容。自福尔司河以迄海峡,地域极广,征服所需之时间亦长,尽可发生多种不同办法之可能。但我们不必武断。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我们还以不知为妥些。
都市的毁灭
不列颠的毁灭无论为各部落联合的行动或分头的工作,萨克森人的破坏能力确是至乎其极。我们可据威尔士之被毁为例。教士季尔达斯之语如下:
所有的城市及居留地尽被攻陷,尽成灰烬。在满地尽是刀光火焰之环境中,举凡平民及教士尽遭屠戮无余。在街道中可见自高处坠下之塔顶,石砌之高墙,神圣之祭坛,灭裂之尸首则满覆淡黄色之血块而横列错陈于道中,真有玉石不分之概;此情此景实令见者色为之变。……劫余的人或则遁入山中,但最后仍被俘获而屠戮;或则为饥饿所迫而投降为奴,永世莫能超脱……更有痛哭流涕而远渡重洋以避逆锋者。
早日的盎格鲁·萨克森人并不惯于城居,所以他们毁灭罗马城市及别墅之工作即周又到,无城不毁,亦无城不尽毁。他们除了贩奴海外外亦无经商的天性。他们本好海行,但在内地得到良沃之农地后,亦瞬忘旧好。他们最高尚,最开化的欲望即是居留于可耕之地,而使邻里蔚成所谓农村“市集”(“township”)[2],同时更采用庄农三地(或二地)轮流公耕之法。这倒是新英吉利文化的绝好基础。为农耕的天性所驱使,盎格鲁·萨克森人开始于地主之木屋附近兴建自用之木屋。将林木劈开,使之一一直立便成木屋之壁,因是时木材既富,而人民亦非怠于工事者。他们在故国时所住之屋本即如此,他们来新土后仍恋恋不忘于碎橡木之异香及木壁之特致。罗马人优美之别墅及便利之城居,虽设备周全,而他们视之如敝屣;不然他们于埋葬尸首,扫除庭院之后,尽可大享其现成之福。
最可靠之学者告诉我们:“萨克森人占住罗马别墅之事尚绝无闻见。”[3]日后也许有人会掘出萨克森人占住的证据,但其数一定不会众多。在别墅如是,在坡市亦如是;新来者绝不喜欢住在石城之内,也不喜欢任何人住在里边。有几个城市之所以不能长久荒废,乃因城址所在,或得天然之地利,或为罗马道路之集中地点。彻斯忒,巴斯,及坎特布里不久重见人烟,伦敦,林肯,及约克则或竟始终没有完全放弃,虽然它们都经过数代之无足重轻。伦敦及剑桥等许多地点因居罗马道路之中心,且为河流之所及,故一至文化复萌之时,即重成要地。蛮人可以消灭罗马人其他一切的成绩,但要地终究是要地,这一点成绩蛮人是无法永久否认的。
有许多旧日城市,如息尔彻斯忒,洛克塞忒(Wroxeter),及微剌拉米等则永为废墟,再无人居。今之圣奥尔班与微剌拉米故址隔岸而立,相距仅半哩许,一若后人有意放弃故址者。在今日之农地,牧地,或荒地中,罗马城市及别墅之故址固时有出土者;但在罗马不列颠灭亡后之数百年内,那些故址一定为人人得见之景物,其状有如斯图亚特时之无顶教堂,日间或可看做石矿,晚间则可使萨克森农民惴惴生惧,但恐被先人屠戮之种族之怒鬼冤魂会来作祟。也许好多旧址没有重起城市,重有人居之缘故,就是恐怕罗马衣冠之厉鬼来复仇罢!
分割及纷乱
在最先的而且最凶的破坏潮流稍退以后,即在第6世纪时,一大堆独立而衔接的盎格鲁·萨克森王国一一兴起。南自威塞克斯(Wessex),北至诺森伯利亚之贝尼息亚(Bernicia),尽是这些国家;他们的疆土时变,国号时更,五花八门,不易记忆。但今日英格兰东南各郡之名,如厄塞克斯,色塞克斯(Essex,Sussex)及肯特等,仍可追溯到古时的国名。英格兰之西半部虽亦遭萨克森人之蹂躏,但当时仍在塞尔特人之手。
早期的英吉利各王国除互哄而外,更须时与野蛮之威尔须人作战。[4]但威尔须各族亦彼此不能相容,永有内哄。我们如信季尔达斯的话,则亚叟尔时之罗马·不列颠人常因互哄及变叛而为外人所乘。当罗马势力消灭,塞尔特部落主义恢复时,塞尔特人好乱之性亦随以俱来。照比德所说,这种好乱心及缺乏团结性亦适以促进萨克森人之征服。
萨克森人征服之时即罗马行省之和平及统一归于乌有之时。不列颠在第5第6世纪时四分五裂,群雄互斗之状态一定十分可惊;而在各个部落或王国之中,各族互相残杀之惨状亦必不亚于大团体之互斗。各族间之私斗大概到了不可忍受之程度时,才会于全民公会(folkmoot)中判给“赔偿金”(“weregild”)中止互杀,而言归于好。私斗乃当时之俗尚,而非例外的行动。然在此大纷乱中英国的基础居然逐一树立了。
大规模的移殖
征服一经就绪后,盎格鲁·萨克森人即挟家人妇孺以俱来;局面愈定,则妇孺之数亦愈增。照比德时的传说,盎格鲁人(Angles)既举族渡海迁居后,他们的旧国顿成空地。他们的王族亦自旧盎格鲁王国(Kingdom of“Angel”)在今丹麦之什列斯威Schleswig)移至新“盎格鲁国”(“Engle-land”)即英吉利,而为麦细亚(Mercia)国之王。神话中所称颂的奥法一世(Offa I)即是这个王族中最英迈的的名主。住居于今称瑞典之丹麦人则由瑞典移居于空虚之古盎格鲁王国。由丹麦南部之什列斯威至英吉利道路甚远,移运数千数万家之人口由此至彼实为古时野蛮人移动史中不可多见之事。我们如更忆及当时船只为无甲板,无舱位之长船,而妇孺须经长期之风霜雨露,则尤不能不令我们起敬佩之心。
奥发像
奥发(?—796),早期盎格鲁·萨克森人在英格兰的最强大的国王之一。作为麦西亚国王(757—796),他使英格兰南部达到迄至那时为止最高水平的政治统一。曾兴建了著名的奥发大堤。他的最大成就也许还是制定新币,币面铸有国王的名字和称号。图为约787年银便士上的奥发像。
因为英吉利人有伟大的移殖毅力和凶横的毁灭本性,所以不列颠文化及种族上之变动要远过于在同时期中之其他诺尔狄克人之侵占。在意大利之哥德人及伦巴人,在高尔之佛郎克人,对于被征服者之都市生活,耶稣宗教,及拉丁言语都没有毁灭。可是在不列颠,则都市,耶教,及罗马·塞尔特言语一一消灭。土人部落固有的疆界,及罗马之行政区分亦随以俱亡;城市村落之地址,纵非全体,亦大概移易,名字则十之九为萨克森新名。这许多事实综合起来可以证明种族上大有更动,虽然种族是否完全改变过来,尚一疑问,而常人之说往往近于过甚。
罗马文化的消灭
但罗马·不列颠文化因萨克森人入侵,及塞尔特人复盛,两重野蛮人之夹攻,而遭受之摧残则实至乎其极,而无法过甚其辞。文化茂盛之地本为低地,而低地各处则适当萨克森野蛮人之冲。由文明地逃入威尔士山地及康华尔荒地之人则因与城市及别墅隔绝,与不甚开化之塞尔特人同居之故,在一二代之后瞬亦忘了他们本有的技能及宝贵的遗传。他们向恃文化以鄙视野蛮的萨克森人,瞬亦无所可恃。所以萨克森人征服之第一结果即是罗马技艺,科学及学术之失传。以全岛统算起来,人口及可耕之地亦骤形减少。劫余的塞尔特人及新来的萨克森人都是粗鄙不堪之野蛮人。不过萨克森人因为占有地利的缘故,因为住在肥饶的低地,所以能创造一种新的文化,经数世纪之演进而后,且优于威尔士山民的文化。地理使文化已开之塞尔特人野蛮,而使野蛮的萨克森人文明;地理诚能颠倒历史的过程。
西部的逐渐征服
威尔须人之自沃地他迁,一半也由于他们的性情使然。他们能降服于罗马人,因罗马人为文明的高等族类;但他们决不能臣事萨克森野蛮人。因为不臣事萨克森人之故,他们甘愿死战,或越海而逃至高尔之阿摩立卡(Armorica),而树立新的不列颠尼(Brittany),或避居于威尔士之荒山。他们痛恨萨克森人无所不至,所以连耶教他们也不愿传播,任萨克森人为邪教徒。《福音》之传至英吉利乃从罗马及苏格兰,而不从隔一塞汶湾之威尔士。比德时之萨克森人且以此而责威尔须人之不尽责任。威尔须人虽未必尽为游牧性质之人,但至少有几处威尔须“村庄”之居民确未脱游牧性质,所以很易躲避可恶之萨克森人。威尔须人对于所在土地之牵系远不及部落观念之深,而部落则固可随时移居的。
上面已经说过,萨克森人第一次自东徂西之大举受了挫折后即退居于东部。此后,萨克森人及威尔须人间的边衅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在这个长期乱战之中有两件主要的事变:一为威塞克斯之英吉利人取到塞汶河口之海岸(传说在格罗斯忒邑的对奥兰Deorham in Gloucestershire之胜之后。对奥兰之战则在577年);二为诺森伯利亚之英吉利人取得麦尔齐(Mersey)河口及底(Dee)河口间之海岸。此事在613年彻斯忒废址附近一胜之后,彻斯忒即古时罗马师部所在之地。萨克森人既到爱尔兰海峡后,在斯特剌斯克来德,威尔士,及得文半岛之威尔须人遂孤立不相联接,亦不与平原之生活相贯通,成为塞尔特部落生活之二大孤岛。
历数百年连续不断之推进,萨克森人及继起之斯干条那维亚人得以陆续征服,且居留彻邑,郎卡邑,昆布兰,卫斯特摩兰,塞汶流域,索美塞特,(Cheshire,Lancashire,Cumberland,Westmoreland,Severn valley,Somerset),最后则得得文;但得文之移殖要至第9或第10世纪始告完成。在此期内,萨克森人日见文明,而威尔须人亦逐渐习惯和他们邻居。距英吉利人前进到西岸还有好久以前,萨克森人及威尔须人都已成了耶教教徒。所以在较西各地塞尔特种族及习惯之得获保留者并不为少。但塞尔特人之语言文化只在康华尔及威尔士之深山方算保全极多。
英吉利人的血统
威尔须及诺尔狄克之血分究成怎样的一种比例,即在任何一个地方的人民中,已极难确定。但我们可立一个原则:我们自东往西,愈西则诺尔狄克的成分愈弱,而威尔须的成分愈厚。这个原则,不论在南在北都是确的。它只有两种例外:在东部象泽地(fen-country即剑桥邑等地方)及赫特福德邑(Hertfordshire)一带,间有几块地方,威尔须人始终没有逃避,故威尔须人的成分特重;而在极西沿岸,像南威尔士及北郎卡邑等一带,尤其是在湖地一带,也间有几块地方,因日后被诺斯人自海船直接开来占领之故,诺尔狄克的成分特重。
在威塞克斯及麦细亚,虽然语言也经更改,而留存之威尔须人则仍比东方各地为多,因为东方各地早日即为萨克森人之居留地。威塞克斯之萨克森王伊涅(Ine)在693年颁布之法律中承认威尔须人为另一种阶级,他们可以有地权,他们也可以服军役。时威塞克斯已包括索美塞特及多塞特(Dorset)。即在最早占据之肯特及东盎格利亚,旧日之种族也必有因妇女而遗传者;因为初期来英之朱特兰人及盎格鲁·萨克森人必不能随带众多之妇女,而不需与降服或被俘之威尔须妇女交婚。
毕竟虎口余生之威尔须人共存多少,言人人殊,我们亦无法决定。英吉利言语中所用的塞尔特字仅有五六个;若以文字而论,威尔须人之留存者自当极少。但单从文字方面看是靠不住的,塞尔特人的爱尔兰今日所用者亦为英语。若云爱尔兰的所以用英语乃因于学校之设立及印刷品之流传,则中古时之苏格兰人固丝毫未尝学问,何以亦能采用英语?苏格兰人亦大半为塞尔特种。由此可见用某族之语言者不必定即为该族之人。
还有一种说法也否认威尔须人有多量之留存。这是因为英吉利的地名大多是诺尔狄克。除了几种自然界之名字,如以“Coombe”表山谷,以“Bredon”名山,以“Avon”名河,有时仍为塞尔特文字,除了初期盎格鲁·萨克森之地名,如“Deira”,“Bernicia”及“Lindsey”等,亦为塞尔特,更除了威尔须人始终未逃的地方以外,所有的城市村落之名很少有萨克森人未来以前之遗痕。这当然也是彻底征服,完全动摇的一种有力的表示。然即以地名而论,我们也得明察细微;因为盎格鲁·萨克森地名之首尾往往隐藏塞尔特文字之根语,如Trumpington字中之ington及Madingley字中之ingley。而且纯粹萨克森文之地名如Walton,Wallington及Walworth,说者以为即“威尔须人Welsh的家”之意,诺威文之地名Birkby即“不列颠人Britons之家”之意。于此可见名虽诺尔狄克,而人犹塞尔特,亦属可能之事。
我们英吉利人不象日耳曼人或斯干条那维亚人,他们是纯种,而我们是混合种,虽则混合的成分我们永远不会知道。所谓英吉利人之后裔大概总会带些塞尔特人或前于塞尔特人各种族的遗血。这种血分对于英吉利人的性情脾气多少要有些影响。此外,千余年久居于气候不同的海岛,安定的社会及政治生活,和自1066年以来不见外祸,也足以使英吉利人之有别于日耳曼人及斯干条那维亚人。但英吉利诗艺之特出我们仍乐于归功于塞尔特人之不羁和幻想,及诺尔狄克人深刻的感情和完善的意识;两者相并而后有英吉利之诗艺。莎士比亚即产生于塞汶流域之一邑,而为威尔须人及萨克森人冲突不已之地。不过猜度总是猜度,臆想仍是臆想,到底这些与事实有何种关系,我们亦不敢顾问。
罗马人的遗留
塞尔特人之遗留固然不见得怎样充富,然罗马人竟不复重见于不列颠之历史。上面已经说过,罗马人所留下之永久事迹仅有三种:一即伦敦之故址,二为罗马道路,三是威尔须人之耶教。
伦敦城址
究竟伦敦在萨克森征服战祸最烈时,曾否完全放弃,确乎是一个永不能决之问题。即令它也曾经一度的荒凉,过了不多时后,萨克森人必又在原址重立市肆,因为在比德时候(700年),它又重被称为商业中心,固然此时之商业不能和罗马时比拟。此时伦敦之规模更不能与前时并论。我们总可视罗马人为伦敦之创始人,因为有了他们把路网中心安在泰晤士河上,才使伦敦得了优越的地位;罗马人可以走,而道路决不能随之以俱去,因之伦敦之地利仍存。由此观之,无论伦敦曾否经过一度的中断,而伦敦之所以为伦敦,罗马人总是有功。
罗马大道
罗马人虽走,罗马路之重要仍无减于昔日。一直要到18世纪时,英国才有新的大道,在此以前,罗马路仍为惟一的交通孔道。当黑暗时期及中古初期,不列颠成为纷崩灭裂的野蛮世界;幸有罗马的石路可资往来,萨克森人,丹麦人,及诺曼人之征服亦因而可以较捷。且萨克森及诺曼各王之得逐渐统一英吉利,造成英吉利国家,亦得力于罗马路者更多;无论武功文治俱须有赖于交通之孔道。因为受了罗马人之赐,不列颠在萨克森七国(Heptarchy)时,倒比斯图亚特时有较好之国路,虽然在斯图亚特时支路较多。帝国时代之石路横亘大海,高出于地往往有数呎之高:它们大都沿高地而行,但必要时亦有直穿池沼或森林而其直如矢者。大路之桥梁可因失修而坍毁,但津口铺石之处则历久而犹存。罗马人去后之数世纪内,野蛮之部落虽日日践踏凯撒之道路,然对于凯撒本人则仅知其为神话之资料而已,因之替他的道路起了许多如滑特林街(Watling Street),黄鼬街,及壕沟路等种种古怪名字。惟道路经久不修后,石块亦逐渐颓落,而路愈不象路。在中古时代,英人以木材日见稀少之故,房屋之以石筑者日多,旧时之石路竟被当做石矿看待,而石渐绝迹。所以最早之车马大道经久而变为载重骡马之走道,终则与荒地及耕地混为一片而莫可辨认。到了今日有几段则经重建为汽车路,于是汽车可以飞驰于古时罗马军队所往来之大道上;但亦有几段,且为最可爱的几段,则始终未经毁灭,留为后人缓步徐行之胜地。后者在今日都成绿茵断径,为英格兰四乡之绝好点缀;往往有不知何处起,不知何处止之美。
伦敦长方形会堂内部素描
图为伦敦的长方形会堂内部的素描,它根据考古发掘而绘,表现了意大利以北任何一个罗马城市中,最大的大会堂(长500英尺)的雄伟与庞大。这个罗马会用作市政厅局和法院。
罗马大道
图为英格兰北约克郡荒野上,蜿蜒曲折的罗马大道。
威尔须耶教
罗马人第三种的遗赐即威尔须耶教。罗马文物制度之移植于不列颠者极多:以重要言,耶教仅居次位;以时间言,耶教且居最后;然而罗马势力消灭后,只有耶教得获传留,岂不可异?且耶教之传留只限于威尔须人所居之地,而罗马·不列颠之世界,以考古家发掘所得判断起来,似乎从未十分浸染于耶教,则更令人诧异。我们推求其故,或可得下述的解释。军事及政治制度随罗马人离开不列颠后永不再返;但耶教传教士则仍从拉丁化之大陆不时渡海过来,以慰问并援助无告的,同教的威尔须人。诺森伯利亚之长城既破后,当黑暗时期时,正匹克人及苏格兰人自西来侵之时;同时,萨克森人则从东南杀来;无告之威尔须人此时与文明之世界完全隔绝;只有传教士尚不时远来。圣泽美那斯即此中之一人。据传说,他在430年率领耶教教徒口唱哈唎呀,而战胜匹克人及萨克森人之联合军队。更据传说,他本是高尔的一员罗马大将,奉命到不列颠来削除皮雷吉阿斯的异说教徒(Pelagian heretics);但到后便又放出英雄本色,率领惊怯之不列颠人,一战而克可怕的强寇。这件事情,除了传说外我们一无所知,泽美那斯的功绩很可以是张大其辞,但也很可以当做那个时代的象征。当罗马军人政客已退之后,不列颠最缺乏有知识,有阅历的人物;有之,则推耶教传教士。在忧患余生之际,威尔须人竟能得到这种优秀人物之帮助,无怪在罗马时代为国教时,耶教不能深得不列颠人之信仰,而在此时则耶教转能深得威尔须人之信仰。萨克森人日后遭受丹麦人及诺斯人之压迫时,亦深信耶教者,正亦同一理由。近代英国人做礼拜时,“上帝!在我们之世,给我们和平!”“因为除了你以外再没有人能替我们尽力,上帝!”之赞词似乎有些不堪入耳,因为这好像以上帝为惟一的同盟者,可是在举世皆非之时又不能算一个了不得的监护者。然在第5世纪时威尔须人,或第9世纪时萨克森人之耳中,则不啻是真诚的呼号或祷告,因为在被迫于萨克森人,或丹麦人之时,上帝的确好比一个绝大的援助。
华特灵大道
华特灵大道(Watling Street),英国一条罗马道路。道路从伦敦向西北,经圣奥尔本斯至罗克斯特。为罗马时期和罗马时期以后英国的道路干线之一。华特灵本为当地盎格鲁·萨克森人对罗马城维鲁拉米翁(即今圣奥尔本斯)的称呼。9世纪后,泛指整个这条罗马时期道路。中世纪后,出于好古,将此名用于其他主要道路成风。
在这种情形之下,第五六世纪之威尔须人竟渐以耶教为他们的特点。因为他们能信耶教,且能爱诗歌音乐,所以他们的居地尽管日促,尽管不能立足于平原而逃亡于“野威尔士”之深山荒地,他们仍以优种自居,仍鄙视野蛮之萨克森人。古时威尔须诗人曾预卜不列颠人之将来而歌一诗。照该诗所云:
他们将永远地赞美他们的上帝,
他们将永远地保存他们的言语,
他们的土地除了野威尔士外将一律遗弃。
在西威尔士(即康华尔)半岛,塞尔特耶教亦有同样的发展。多锡之荒地上,多树之溪流边,多石之山隙中,皆教士之驻锡地;闻名本地之圣徒在此兢兢业业;故至今康华尔各村落仍多以他们之名为名。诚如威尔士诗人所言,不列颠文化可以灭亡,而不列颠之耶教转于灰烬中有蓬勃之气象。康华尔是时之宗教史固不可考;然当和对岸高尔阿摩立卡之宗教史有极密的关系。阿摩立卡本为拉丁化之高尔人之地,因不列颠人逃避萨克森人而移来者极众,遂称不列颠尼,且为塞尔特文化之逋逃薮。更因此之故,不列颠尼终不能与拉丁法兰西的其他部分完全一致,即在法国大革命全国一切皆变之时,不勒通人(Bretons即不列颠尼人)仍奋力抵拒革命的怒潮。[5]
* * *
[1] 自盎格鲁·萨克森人来不列颠后,该地即称英吉利(England),盎格鲁·萨克森人亦可混称英吉利人(English)。译者有时也用英格兰,则完全指地名而无国土的意义在内。
[2] 旧英之“Township”和法之Commune及德之Gemeinde有相同的意义。三者皆基本之地方区域,可市亦可乡。其意至为难译,不得不从文意而作“市集”及“乡区”等不同的译法。
[3] 见Haverfield,Roman Occupation第274页。
[4] “威尔须”(Welsh)在萨克森文本作外国人解。此后我即依萨克森人之用法,凡旧日种族之窜入斯特剌斯克来德(Strathclyde),威尔士,及得文半岛者悉称为“威尔须”。
[5] 关于盎格鲁·萨克森人及朱特兰人的原始,可读:
Cambridge Mediaeval History,Vol.1,384—385.
Chambers. R. W. Widsith,pp. 237—247.
Chadwick,H. M. Origin of the English Nation.
Fox,Cyril. Cambridge Region,pp. 238,284—286,296.
Leeds,E. T. Archaeology of Anglo-Saxon Settlements.
Haverfield在Roman Occupation第274页中尝谓“萨克森人住居罗马别望之事绝未找出”。此言尚无人能加以否认,但Cyril Fox之言亦可供参考。Fox于Cambridge Region第282—283页中说:“在剑桥一带盎格鲁·萨克森人的居留地和罗马人故址相同之佐证已有若干。除了剑桥本身外,Litlington,Bartlow,Wymondley(H)及Stansted(E)等处罗马房屋适处于盘格鲁·萨克森人中心的附近。但我们不能便以为两种人间有连续的痕迹,也许这完全出于经济上自然的选择”。
[book_title]第四章 地中海势力的重起 耶教的回复
古时社会进化的必要条件
原始社会如要从闭塞,贫乏,及纷乱互争的状态,进步到开通,富有,及太平自由的佳境,绝不能循德谟克拉西的平等途径,而必须藉贵族,君主,及僧侣的力量。原始的野蛮部落尽管是比较的平等,同部落之人尽管是贫乏相若,但它决不能进到较高的文化,或取得个人的自由。在全体社会很穷之时,必须先有几个富有之人,而后财富能集中,而后文化可资发达。在全体社会很闭塞之时,也必须先有几个多知多识之人,而后教育能有开导,而进步可期。在这种原始社会中,少数人之权势日增为组织之起点,而特权殊利为惟一巩固组织之道;不有少数人之垄断即不会有组织;不有特权殊利,组织也不会永久。当此之时,迷信与教育分离不开,而有宗教也即有教士之擅作威福,欺凌平民。我们试一读比德的《宗教史》便知梗概。我们因习惯于平等精神及科学观念之故,也许有人会以古代社会进步的条件为奇怪,然那些条件实即古代英吉利史的秘密之一大部分。研究那时历史最深邃的学者说:
如果我们把数世纪视为封建时期,那么封建制度从我们的眼光看起来,实是我国历史中自然的,而且应有的一个阶段。如果我们希望第8世纪的英国能一跃而为第16世纪的英国,而又不须经过若干时期之封建制度,那我们一定须假设人类的天性及环境能发生许多重大的及根本的变化。所以我们如从广义讲,封建封度(我们之被野蛮种族征服早成不可更改的事实)实即文化;分业、分工、国防的所以有,艺术、科学及文学的所以生,以及学者的所以能从容求学,皆基于封建制度而来。不特诸侯之堡寨为封建制度的成绩,即大教堂,抄录室,及图书馆亦同为封建制度的异采。所以封建时代的势力——无论其为克服农民阶级,使之听命于封建地主的势力,或为废除农村自由,而代以米地及农奴制的势力,或其他势力——并不是变态的,退步的势力,也不是一种病态,而在大体上是常态的,健全的进步。我们之为此言绝无象乐观者流否认文化的进行为一种残酷的进行之意。我们当知19世纪的英国离11世纪的英国,要比离第7世纪的英国近许多——差不多近400年。[1]
以上是大史家迈特兰(Maitland)在30年以前所说的话,本书中述及盎格鲁·萨克森及诺曼时期之诸章大半可说是上述“旨言”(“deep speech”)的发挥而已。君主,封建,及宗教的组织都属于一种共同的运动,且为那运动的协调部分。国王,诸侯,及主教三者,虽时相敌视,到底仍是互相援助的。三者都为中古无告社会之榨取者,但也同为那社会之援救者。在丹麦征服时及随后的一时期中为摹写君主及封建发展史之最好时期,虽然在萨克森征服期中已可见两者的肇端。但在本章中,我们应先估测宗教变化的重要,无论怎样难于估测,因为归依耶教本是英吉利人进于文明的第一步,而在本章所及到的时期中——自萨克森征服起至外琴人(Vikings)来侵止——宗教的变动又为最重要的一桩大事。
《英国法律和文艺复兴》书封
梅特兰(1850—1906),英国法学家和英国法律史学家。他的特殊贡献是运用历史的和比较的方法来研究英国的制度。他的著作有《爱德华一世时代以前的英国法历史》(2卷,1895)及《英国法律和文艺复兴》(1901)。
耶教的功用
罗马征服及耶教征服同为地中海势力之入侵;但前者以武力,以政治,而后者则用文化侵略的形式。曾见罗马军队上岸及下船之肯特诸埠亦即罗马之奥古斯丁(Augustine)及塔苏斯之狄奥多(Theodore of Tarsus)登岸之处。罗马帝国虽已灭亡,而其政治组织之原理则为此辈传教士所取法,他们在英国所建立之所谓宗教政治(hierarchy)亦一如罗马帝国政府之上下相承,整齐严密。过后,英吉利之诸王且取法于新成立的宗教政治而建设新国家的各种政治机关。除此而外,耶教回复后,学问亦随以复兴。拉丁字母的重兴发生极重大的结果。有了字母,才有看读写作的风气,有了看读写作的风气,野蛮种族才得由原始文化进而至于政治及法律的文化。
林迪斯芳福音书中的圣马太像
耶教所引入的许多新奇观念,不特诺尔狄克人所完全不知,即古罗马人亦大部视为奇异。它(耶教)教人以慈悲谦逊为怀,以自抑自制为养;它要人类的良心多活动,且须时感不安;它教人注意于肉体及灵魂的分别,须侧重后者,而更要用心于心灵之事;它教人须对来生秉种种的戒心及希望,并对今生谨慎将事,因为今生足以影响来生;它又教人墨守教条,且令世俗凡人受制于教士,——半因后者较智,半亦因迷信于教士之大权。耶教原为主张博爱的宗教,但后来竟以虐待邪教及异端著名者,亦因太重教条之故。中古之宗教,很像君主及封建制度,它们都不是只降福而不遗祸的。但它们并合起来却能使随随便便的诺尔狄克人本性丕变,而成千年后推铎尔时代沉毅有为的英吉利人。我们如果说在墨美特客店(Mermaid Tavern)[2]中的祖先要比萨克森酒堂(即歌人威得息司Widsith辈歌唱之处)中的远祖有思想些,懂事多些我们也不会负毁蔑远祖的嫌罢!
托尔神的锤子护身符
这是10世纪的托尔神的锤子护身符。尽管那时基督教在瑞典很重要,但这一类的东西却证明了至少一直到10世纪,古代北欧宗教与基督教共同存在着。
盎格鲁·萨克森人的旧宗教
原始盎格鲁·萨克森及斯干条那维亚人所崇奉的倭丁(Odin)及叨尔教实为俗人的宗教,战士的宗教,而非信士或平民的宗教。信教之人类皆不思想,不学无术,无动于心灵的一班宽宏大量之伟男子。诺尔狄克人种本以勇敢,宽大,忠义,朴实著称;他们的神话亦充满这种美德。今日英国学生社会差不多也以这种美德为准则;也许青年时代的民族性即远代国人民族性的反照罢。丹麦有一语,叫做“奸佞”(niding voerk),专以表示不勇,不忠,不信及其他一切类似的劣性。“奸佞”与违法的罪恶不同,且更为公论所不容;“奸佞”者或撒谎者比杀人者更要受世人的鄙视。荷马及贝奥武尔夫所摹写的社会本大致相同,然两者所推崇的英雄则绝不相同;多才多计的奥狄秀斯(Odysseus)决不能做诺尔狄克人之英雄;至于雅各(Jacob)则更不能得他们的崇拜。挨斯兰在耶教将到之前有一英雄叫做业亚尔(Njal)以从不撒谎得名;诺尔狄克战士之英雄要以业亚尔当之庶几近似。
新旧两教的互触
当窝登教及耶稣教初次相遇时,以奴隶俘虏为牺牲之习惯在欧洲大陆尚未完全消灭,但在萨克森英格兰则已无遗痕可寻。牺牲牛羊之俗在英格兰仍极流行。此间更有吃神宴及喝神酒的习尚;此种习惯后奉教皇格列高里(Gregory)之命,变为教堂宴及“教堂酒”(“Church ales”)。
诺尔狄克人的宗教并不是基于畏惧,害怕,妖术,及诅咒仇人的宗教。它只教人勇于战,不畏死;它不会于神寺内作壁画以摹写恶人或仇人应得之极刑。它的理想是登英雄于神祇之堂,使英雄能近似神祇;在胜利及宴乐时如此,在危亡时亦如此。他们的神祇并不是永不受危险的,神祇与英雄同在运命之手中。照斯干条那维亚人所预想的情形,在世界将亡时,神祇会一一奋勇作战,和恶势力奋斗而死,临死时,忠勇之气犹炳然如平时。他们所知于神祇者如此,所望于英雄者也是如此。他们的宗教是不完全的宗教,但也不是淫教。它有它的特长。诺尔狄克人的使命即在将这些特长之处介绍于近代之文化,并把它们渗入耶教的本身。
但长处尽有好多,而萨克森人及丹麦人的宗教究不过是野蛮人的宗教;它本质既没有可以自长自进的原力,它也没有足以感化异教的机械。它的信徒日后自动的皈依耶教等于它自承无用。它可算种族性的一种表示,但它不是能左右那种族性的一种势力。凡比较不易行的美德,如慈悲,如谦逊,它绝不劝人奉守。且它绝不养成任何形式上的奉教热诚;它也不会仇视异教。所以当耶教教士传教之时,绝不闻有被杀于盎格鲁·萨克森人之事。耶教来侵略时,它绝无自卫之能力;它的僧侣则散漫无组织,无团结力,亦无特殊地位。今举一例以明当时之情形。当保来那斯(Paulinus)首次来到诺森伯利亚而向其王爱底温(Edwin)传布耶教时,约克邑一带窝登教之主教魁飞(Coifi)宣言他忠事神衹并不得到丝毫好处,连朝中的首位也得不到。于是他即率领人民,捣毁他自己住持的寺庙,而皈依耶教。
埃德温像
埃德温(?—632),英国历史上诺森布里亚的盎格鲁·萨克森国王(616—632)。当时英格兰最强大的统治者和第一位诺森布里亚的基督教国王。
比德在《宗教史》中还记录了另一篇赞成耶教的言论。这是出于爱底温的一个豪贵(thegn)之口,调儿要比魁飞的唱得高些,但两者是在同一贤人会议(Witan)中发表的。
我王呀!我们这世的生命和冥中的生命比较起来,真有如冬日飞燕之穿射我王冬日宴处之殿屋。当我王和诸长老(Ealdorman)及诸豪贵饮宴之时,屋中固因赤火而暖热,但户外则仍雨雪纷飞,朔风载号。飞燕穿过室中时固无冬冷之苦,但一转瞬间,又须在严寒之气候中过生活。我们之生活正如飞燕之穿射室中,一转瞬而无所睹;生前生后为何物,我们竟无所知。新教既能助我们稍知过往未来之事,使此生之前因后果较为确定,我们自应采纳。
关于宇宙之创造及天堂地狱之一切,如何可以入前者而避后者,耶教传教士有肯定的教旨为依归,不像旧教之含混其辞,游移无定;这诚一极大之便利,因为可藉以祛除人民的疑惑。旧教关于来世无定说,仅就人民之迷信而加以诗歌式之穿插而已。我们可以埃斯兰《业亚尔被焚记》(Burnt Njal)中之故事证明此点。照此书所说,和格尼(Hogni)曾听见他的父亲干那(Gunnar)在石冢中大哼其最后之一战。
有一天晚上,和格尼及斯卡裴丁(Skarphedinn)正散步过干那石冢之南。是晚星月甚明,但有时仍略见烟云当头而过。突然间,他们自以为目见石冢洞开,而干那则向明月而直立。他们自以为目见火光四道燃于冢中,但无一有影。他们看见干那意兴甚浓,且面有喜色。他唱一歌,歌声甚宏;他们即站在远些也会听见。歌曰:
热血如雨滴的纷飞,
脸润而心坚如铁,
赐人戒指如掷土,
和格尼的父亲临终是如此;
于是盔帽罩没了眉睫,
手执战盾而口说:
“我将死战士之死,
宁死而不愿让步,
是的,宁死而不愿让步,
歌声寂而石冢重又闭合。
上段记载可以看做旧日邪教社会的临死哀歌,因为过了没有几年后,耶教教士即来埃斯兰传教,埃斯兰本为诺尔狄克邪教最后的一个根据地,至是岛中的优秀分子,连从不撒谎的业亚尔也在内,一齐皈依正教,誓为之助。
威尔须耶教的入英
盎格鲁·萨克森邪教的灭亡比斯干条那维亚的更早400年。从地势论,耶教之入侵英吉利本应早于丹麦,诺威,及埃斯兰。英吉利人的窝登(Woden)教在第7世纪即被耶教势力所围攻而推翻。自北来者有苏格兰哥仑巴及爱丹(Columba,Aidan)之教;自南来者有罗马格列高里及奥古斯丁之教。威尔须耶教本可自西就近侵入英格兰,但威尔须耶教徒痛恨萨克森人至于极点,所以连仇族的灵魂也不愿代为超度。
圣巴屈里克
但威尔须人仍间接的有功于英吉利之耶教化,因苏格兰之耶教传自爱尔兰,而爱尔兰之圣士圣巴屈里克(St. Patrick)固一罗马化之不列颠人。他早年的家大概在塞汶河的下流。在第5世纪初叶,爱尔兰斯科特人侵入威尔士时把他俘至爱尔兰。随后他把爱尔兰变为耶教国(432—461)。哥仑巴自爱尔兰传耶教至苏格兰西部(563),而爱丹又自苏格兰西部传至诺森伯利亚(635)。所以英格兰北部之皈依耶教后于奥古斯丁在肯特登陆(597)仅三四十年而已。
哥仑巴及爱丹所传来的爰尔兰耶教日后固与格列高里及奥古斯丁所传来的罗马耶教相抗衡对立,但巴屈里克初无创立教社[3]以与罗马对抗之意。他本是罗马帝国的公民,他爱罗马或重视罗马人之权利初不下于圣保罗自己。他的名字也即罗马名巴屈立沙斯(Patricius)。他本求学于高尔,并在高尔领得传教证书。是时之耶教教社虽尚不承认罗马主教为教社中之元首,但遇疑问时已有不时请示于他之习惯。巴屈里克既为笃信耶教之士,自亦知尊重罗马之威权。他虽不是一个了不得的学者,却把拉丁文带至爱尔兰。塞尔特人不久即得充分利用此不可限量之宝物,而从事于学问之工作。宗教方面及世俗方面之学问俱因而大有进展。然他并无创立特异文化的野心,他和派往斯拉夫种族传教之大教士息立尔(Apostle Cyril)不同。他甚想把爱尔兰归入罗马耶教及罗马文化之版图。罗马帝国在此时尚未断气,当时之世人本把罗马及耶教看做一起。爱尔兰人之所以采纳耶教,一部分亦因为野蛮人对于罗马及其一切,即在罗马已亡之后,仍有无限的敬仰,好比近世非洲人之所以采纳耶教,一半因为耶教可以代表欧洲的文化。
爱尔兰耶教及寺院主义
但巴屈里克去世后,他所建立的教社便离罗马而向另一途径前进。西罗马帝国之灭亡,邻岛不列颠上拉丁文化之荡除,海外法兰西及意大利之被野蛮人所征服,都使爱尔兰一时无法与地中海势力相接触,于是本土的塞尔特耶教及文化亦相继而起。野蛮人之势力要到第9世纪外琴人时始入爱尔兰,所以早期爱尔兰耶教的美术的,意像的,及文学的生活得以从容不迫的滋长。
爱尔兰耶教虽滋生于爱尔兰社会,而不能变更它的性质,不像盎格鲁·萨克森耶教之能变更盎格鲁·萨克森社会。罗马式之宗教政治不宜于爱尔兰之社会组织,至于牧区之制(Parish system)则更不相宜。外琴人入侵以前爱尔兰无城市,斯屈龙波(Strongbow)来到以前爱尔兰无封建制度。初期之爱尔兰人仅有相争不已之部落:部落以血统为基础而各有酋长;在他拉(Tara)之所谓“大王”(“HighKing”)者对于这些酋长只有宗主权而没有统治权。因此之故,爱尔兰耶教亦只能迁就部落的系统。它不能有牧师各辖一区或罗马人主教各掌一地之制,虽然当时也有无数无足重轻,且没有领土之主教。爱尔兰耶教之真正生命寄于寺院(Monastery),而通常之寺院都与部落相关,它的僧正殆不受任何人之管束。
圣巴特里克大教堂内部
圣巴特里克,将基督教传入爱尔兰并部分参与比克特人和盎格鲁·萨克森人的基督教化。有关巴特里克的资料仅有他自己的两篇短的著作:一为《信仰的声明》;一为谴责不列颠人虐待爱尔兰基督教徒的《书信》。到7世纪末,他已成为传奇人物,流传说他向不信教的人显示三叶的苜蓿花,用这种植物的三叶共一叶柄比拟上帝三位一体。三叶苜蓿是今日爱尔兰国花,每年3月17日圣巴特里克节,爱尔兰人都在襟上佩戴此花。
塞尔特人的寺院生活和圣本泥狄克特(St. Benedict)的理想不同。所谓寺院生活实即是深山弧岛上许多隐士集合同居而已。寺僧各有各的茅舍,以枝条泥草造成,大仅可容身。为守望相助,彼此照顾计,许多茅舍因聚于一处而有堡垒以为防护,且都受僧正之指挥。寺僧之事务极杂,他们可以一身而兼隐士,学者,战士,美术家,及传教士的生活:有外出传教,或调解部落间的斗争,或率领部落以应战者;有留居寺中而任抄录稿本,或文饰书页者;亦有迁居远处而更求隔绝者。圣卡司柏特(St. Cuthbert)所居之林狄斯斐因(Lindisfarne)本已荒僻异常,后来竟会离僧众而远迁斐因群岛(Farne Islands),这即一例。
第一次去罗马航海途中
圣本尼狄克·比斯科普(约628—689或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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