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蛮族入侵 [book_author]德尔布吕克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268018 [book_dec]《蛮族入侵》追溯了罗马军事体系的崩溃和日耳曼民族的入侵。作者讨论了日耳曼人早期部落的社会组织、政治组织和军事组织,并将其与早期的罗马军团进行比较。他通过分析罗马-日耳曼战争的宏观战略局势,推断条顿堡森林会战的战场。条顿堡森林会战惨败后,日耳曼尼库斯临危受命,作者深入地分析了他做决策的政治前提,并精细入微地分析了其对手阿米尼乌斯在战场上的心理活动,重构了当时战事发生的经过。接着,他讨论了当哥特人、汪达尔人、勃艮第人迁居罗马后,罗马人的战术和策略是如何发生变化的,罗马人是如何组成一个不稳定的联盟的。最后考察了罗马-日耳曼军事体系的衰落和封建制度的兴起。 [book_img]Z_10701.jpg [book_title]第一篇 古罗马人与日耳曼人的冲突 1 早期日耳曼民族 为了理解日耳曼人[1]的军制和军事,我们必须首先了解日耳曼人的政治-社会结构。 与高卢人一样,日耳曼人没有实现政治统一,而是各部落(Völkerschaften; civitates)分治,每个部落平均控制2000平方英里(约5200平方千米)左右的范围。由于有受到敌人突袭的危险,各部边境无人居住,因此只需一天左右的时间便能从一个部落最外侧的定居点来到部落的主要聚落。 由于森林和沼泽覆盖着大片土地,居民实际开垦的范围并不大。他们主要以鲜奶、奶酪、畜肉为生,人口密度不会超过每平方千米4.2人到4.6人。因此,每个部落通常有2.5万人左右,大部落有3.5万到4万人。这样算来,成年男性的人数就在0.6万到1万之间,即使按最大的数目算,减掉1000名到2000名缺席的人,一个人说话也能让全部落的成年男子听到,因此仍然可以组织统一的议事大会。部落的最高主权就由这样的全民大会行使。 部落(tribe)是由氏族(clan)组成的,也叫“百户”(Hun-dred)。氏族之所以叫氏族,是因为它们不是随意编成的,而是由自然的繁衍关系结合起来的。完全不存在可以让年轻人流入并在那里组成新社会关系的城市。每个人一直都要生活在他出生的团体中。不过,氏族也会被称作“百户”,因为每个氏族约有100户战士。1当然,实际数目往往会比100大,因为日耳曼人对“百”的用法是宽泛的约数,即大的数目。除了数目,“百户”还有族长的意味,因为氏族成员之间的实际亲属关系毕竟相当稀薄。氏族不可能起源于若干住在附近的夫妇,然后这些夫妇经历数个世纪的开枝散叶,发展成一个大的氏族,而只能起源于这样一个事实:规模太大、一个地方供养不了的氏族会分裂。于是,一定的规模,一定的数目——大约是100——既是群体的基本单元,也是群体的起源。因此,氏族的性质取决于户数的程度不次于氏族的起源。氏族(Geschlecht)和百户(Hundertschaft)是等同的。 接下来,我们可以将一个氏族或者说百户的总人数估计在400到1000人之间,个别多的可能到2000人,其控制的土地叫作“宗域”(district),面积为20平方英里(约52平方千米)左右,也可能有几倍大。全族聚居在一个村庄里。日耳曼人修屋子时不会彼此紧贴在一起,而是视场址、森林、泉水便利自建。不过,我们不能将其理解成今天威斯特伐利亚(Westphalia)地区常见的那种独立农庄,而是一大片松散的聚落。耕种的活计主要由女人和不适合打猎参战的男人承担,他们的收获非常微薄。为避免土地贫瘠,聚落地点经常变更。即便到了比较晚的时候,日耳曼的法律也不将房屋视作不动产,而是视为动产。我们前面说过,每平方千米居住的平均人数为4.2人到4.6人,于是,一个750人的村庄相应就有60平方英里(155平方千米)左右的土地。2除非定期迁移,否则实际利用的可耕种土地不会太大。尽管日耳曼人已经不再是游牧民了,但他们与土地的联系仍然相当松散。 在战时,氏族成员——同时也是同村的村民——共同组成一个单元。因此,直到今天,挪威语里还将一支军队称为“Thorp”;在瑞士,“Dorf”这个词的意思是一群人,“Dorfen”的意思是召开集会。实际上,德语词“Truppe”(军队)也有着同样的渊源,是由法兰克传到拉丁,最后回传到日耳曼的。这个词保存了我们的先祖在尚无任何文字记载时代的记忆。外出作战的是平时聚居的村民,因此,“村庄”(Dorf)和“军队”(Truppe)这两个词都来自同一个词。3 因此,古代日耳曼社区从定居方式来看是村庄,从居住区域来看是宗域,从人数规模来看是百户,从人际关系来看是氏族。土地不是私产,而是公产,属于关联紧密的社区。用后来的说法来看,它形成了一个“公社”(communal march)。 罗马人没能完全对应上述现象的词汇,因此只能片面描述。本来最接近的一个词“ǵens”,已经几乎完全形骸化,其对说拉丁语的人来说几乎没有实在意义。于是,恺撒将日耳曼氏族称作“居住在一起的部族和父系家族”(ǵentes coǵnationesque hominum, qui una colerunt),以表达这些聚落中的真实血缘关系。塔西佗说,“家族及其亲属”(familiae et propinquitates)一起下地劳作,社区(universi)占有可耕作土地。保罗执事(Paulus Diaconus)也觉得没有一个拉丁语词能真正表达出日耳曼人的状况。在他用拉丁文写成的书里,保罗照搬了日耳曼人的词汇“fara”[家庭,这个词也是pario(我生下)及其过去时形式“peperi”的词源],同时附上3个译词:ǵenerationes(种族、家庭)、lineas(家系)和prosapias(家庭)。4用来描述村庄的词汇也有同样的困扰。罗马人的村庄(vicus)面积很小,而且像城市一样密集建设。为了表示日耳曼村庄面积更大、建筑更松散的性质,塔西佗用了“村庄与乡野”(vici paǵique)这个词。 每个社区有一名选举产生的首脑,被称为“长老”(Altermann)或百户长(hunno),就像同一个社区既被称为“氏族”,也被称为“百户”一样。乌尔菲拉(Ulfilas)[2]用“百户长”(Hundafaths)来指称《圣经》里的百夫长(centurion)。盎格鲁-撒克逊人有Ealdorman,挪威则有Herredsköniǵe或Hersen。在整个中世纪,“Hunno”这个词都继续存在于德意志的许多地方,意思是村长,具体形式有Hunne、Hun和Hundt,甚至一直流传到当代锡本布尔根(Siebenburgen)方言中的Hon。 长老(hunni)在平时领导和管理村庄,在战时指挥男丁。但是,他们与村民们生活在一起。在社会中,他们与其他所有人一样都是普通公民。他们的权威不足以在发生重大纠纷或罪行时维持和平,其地位和眼界也不足以发挥政治引领的作用。每个部落都有一个或几个地位远高于普通大众的贵族,他们享有特殊的地位,自称是神的后裔。公民大会从贵族中选出若干“酋长”或“为首者”(principes),他们巡回于各宗域之间(“per paǵos vicosque”:“穿过村庄与乡野”)开庭断案、对外交涉、共议大事,还可能为了推动提案在公民大会通过而与百户长们磋商。开战期间,一名酋长还会出任总指挥,名为“公爵”(duke)。 通过瓜分战利品、贡品、礼品、强迫劳作的战俘和有利可图的联姻,贵族们积攒了日耳曼人眼中的巨大财富。5凭借这些财富,他们能够维持一支由自由人组成的扈从。扈从是最勇猛的战士,对领主宣誓效忠,至死方休,与主人同吃同住,平时显示威仪,战时护卫襄助(“in pace decus, in bello praesidium”:“平时充当依仗,战时作卫士”)。不管酋长走到哪里,扈从都为他的话语增添权威和力度。 明确规定只有贵族才能当选酋长的法律当然是不存在的,但在现实中,贵族已经与大众截然分开,平民想跨入精英圈子是不容易的。大会为什么要选一个不比其他人更有地位的老百姓当酋长?尽管如此,平民家族连续出了几代百户长,赢得超乎寻常的声望乃至财富,并因此被贵族阶层接纳的例子并不罕见。事实上,贵族家庭本身可能就是这样形成的,杰出父亲的儿子在选举官员时具有天然的优势,之后逐渐转变为一种惯例:酋长去世后,人们都觉得老酋长的儿子有资格继任并被选为新酋长。酋长身份带来的种种优势又会提升酋长家族的地位,以致其悬隔于大众,于是其他人竞争的可能性就越来越低了。如果说这种心理-社会过程在当代公共生活中只有微弱的迹象,那是因为望族阶层的自然发展过程受到了其他强大力量的抗衡。在古代日耳曼人中间,世袭制无疑是从起初的选举制中发展而来的。在被罗马征服的不列颠地区,出身旧贵族的酋长成了国王和公爵。在本卷讨论的时代,上述关系依然在发展过程中。贵族阶层无疑已经上升为高出平民的群体,但百户长仍然属于群众,而且欧洲大陆的百户长从来没有取得过特殊的单独阶层地位。 罗马人似乎将酋长与百户长的集会视为日耳曼部落的元老院。地位最高的家族的子弟自幼便被赋予贵族的威仪,他们还会旁听长老议事。在其他情况下,这些努力追求不平凡、异于平民寻常生活事物的年轻贵族会由扈从负责教导。 只要大权掌握在一名酋长之手,或者其他酋长都被一名酋长消灭或压制,酋长共治就会转变为王制。因此,就其自身而言,这套制度的根基和精神还没有转变,因为最高的、最终的权力仍然掌握在全体战士出席的大会中,一如旧制。酋长统治和国王统治的区别很小,以至于有一次,明明有两名酋长同时在位,但罗马人竟然将其中一人称作国王。6另外,王位与酋长一样不是世袭相承的,而是能者居之,由人民投票和欢呼拥戴产生。在这个过程中,有身体或精神问题的继承人是有可能也确实会被选下去。如果说国王和酋长只有数量上的区别,那么领导和指挥的权力由一人或多人掌握的自然差别就仍然是巨大的。从现实角度看,国王独治完全排除了反对势力、公民大会权衡不同方案、提出各种建议的可能性。公民大会的主权渐渐变成了单纯地拥戴新王。但即便对国王来说,这也是必不可少的。哪怕有国王在场,日耳曼人仍然保留着自由民的高傲和质疑精神。“在日耳曼人究竟能多大程度接受他人统治上,”塔西佗在《日耳曼尼亚志》(13.54)写道,“他们都是国王(in quantum Germani reǵnantur)。” 宗域与邦国的关系相当松散。一个宗域迁居到远方,以至于逐渐脱离了原先所属的邦国,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参加公民大会比以前麻烦了,去的人也少了;两群人渐渐不再有共同利益了。至此,宗域与邦国之间就只剩下同盟关系了,而且随着迁居氏族逐渐壮大,也会形成新的邦国,先前的百户长家族则变成酋长家族。另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各个宗域被分给若干酋长管辖,这些酋长将手下的宗域联合起来,建立王国,与母国脱离关系。这一点在文献里没有被直接证明,但却反映在流传至今的文献中的常见的含混用语上。在我们看来,车茹喜人(Cherusci)和卡狄人(Chatti)好像是民族(civitates)意义上的部落,但他们的地域极其广大,以至于其实可以被视为邦国联盟。在名目繁多的部落中间,我们也大可以怀疑它们或许不过是宗域而已。反过来看,“宗域”(paǵus)这个名称可能常常指的也不是一个百户,而是一名统辖多个百户的酋长的领地。最稳固的关系在团结的百户(氏族)内,百户的成员以类似公社的方式共同生活,并且不容易由于外部和内部因素而解体。 2 日耳曼战士 本书第1卷中说过,军事成就不止有一个而是有两个差别极大的根源:第一个根源是显而易见的,即单个战士的勇猛和体魄;另一个根源是个体战士要结成坚固的阵形,也就是战术单元。尽管这两种力量——单兵战力和集体团结——的性质不同,但后者绝不是与前者无关。一个全由懦夫组成的单元,不管他们操练得多么熟练,都是做不成事的。然而,如果一群人有中等的勇气,再加上团结组织的成分,那他们的战斗力就要高于纯粹的个人勇武。希腊公民的方阵粉碎了波斯骑士的胆气。古代战争艺术史的主线就是方阵这种战术单元发展完善、推陈出新、形成梯形战术和大队战术的过程。罗马人之所以不断取胜,不是因为他们比所有对手都更勇敢,而是因为他们有纪律,由此形成了更坚固的战术单元。通过这段发展史,我们就能明白从起初死板的方阵演进出各种更小、更灵活的战术单元是多么重要,又多么困难。 只要记住古代战术史的历程,再加上对日耳曼人组织形式的了解,我们一眼就能明白日耳曼人必然蕴含着强大的军事力量。在贴近自然的原始蛮荒生活中,在不断与野兽和相邻部落的战斗中,每一个日耳曼人都养成了高绝的个人勇武。他们生活的团体既是氏族,又是邻居,大家在经济、社区和军事方面都同心一致,而且领导者的权威在日常生活中融入整个团体。不论平时还是战时,百户长统率的日耳曼百户所具有的凝聚力,都让纪律最严格的罗马军团望尘莫及。日耳曼百户和罗马军团蕴含的心理因素完全不同,但结果却别无二致。日耳曼人不做操练,百户长几乎没有明确的处罚权,更别提严厉惩戒部属了。日耳曼人甚至没有真正的军事服从概念。但是,整个团体有着牢不可破的团结。百户的团结是如此坚实巩固,以至于历史文献中也会用村庄、社区、同志和氏族来称呼百户。与文明民族不得不通过纪律打造的人为团结相比,这种天然的团结还要更强。论列阵严整、行军有序、进攻时队伍不偏不散,罗马的百人队要优于日耳曼的百户。但是,日耳曼百户内在的就有团结,人人士气高涨,彼此真心倚靠。哪怕是在外部形势混乱、队伍完全被打散以至于经常出现撤退的情形下,日耳曼百户的内在团结也足以维持阵势。百户长的每一声高呼——我们就不用“命令”这个词了——部属都会听从,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其他人会听从。凡是缺乏训练的战士群体,真正的弱点都在于惊慌失措;但是,日耳曼百户即使是在撤退时也能听从酋长号令,不再后退,反身再上。1 因此,前一章先阐明百户长与长老,宗域、氏族、百户与村庄长老两者的同一性是有意义的。这不是抽象政治-法律状况的一个争论点,而是要探索世界史上的一个重大因素。现在有一点是清楚的:百户长统率的不是一支人员构成和组织形式变动不居、依据具体形势而遴选出来的队伍,而是天生就统领一个自然形成的单元。百户长的名号和战时职能与罗马百夫长相似,但两者的区别就好比自然天成与琢磨造就。一名平时不行使族长管理职责的百户长,到了战场上的效果就和平时不操练的百夫长一样。但因为他是族长,所以他不需要部属宣誓效忠、军法或严密管控部属,就能拥有等同于罗马百夫长必须通过最严厉的管教才能达到的组织性,以及类似于后者的服从性。 罗马人有时会说日耳曼人没有秩序,2日尔曼尼库斯(German-icus)为鼓励军团士兵时也说过“他们撤退起来毫无羞耻之心,也不听长官号令”(“sine pudore fiaǵitii, sine cura ducum abire”)。可按照罗马人的标准,这些话并不属实。但这从反面证明了日耳曼人强大的凝聚力,在斗志高昂的领导下,他们可以在看起来毫无秩序、暂时后退、没有真正的命令式指挥的情况下维持作战,而不至于阵形瓦解,甚至不会吃大亏。 日耳曼步兵采用的战术被古人称作“cuneus”,近代学者将其译为“楔形战术”(Wedge)。但这个词是有误导性的,就像我们说的“纵队”一样——从技术角度来看,“纵队”大概是cuneus最准确的译法。如果一个人想要比较“纵队”和“横队”两个概念的区别,那么他会指出,“横队”是宽度大于深度的阵形,“纵队”是深度大于宽度的阵形。但是,如果说这些概念运用到现实中已经有模糊的地方了,那么实际用词更是远远超出了“横队”与“纵队”的基本概念划分。例如,我们会将一个深度只有6人、宽度为12人至40人的阵形称作“连纵队”。同理,我们发现罗马人将概念上肯定属于“方阵”和“横队”的阵形称作“楔形阵”(cuneus)。以李维对坎尼会战的记载为例,参战的迦太基中军被称作“很浅的楔形阵”(cuneum nimis teneum),而实际上,它不仅肯定是线形阵,甚至——按照李维的形容——是很浅的线形阵。Cuneus的意思甚至往往不过是“队伍”而已。3 进一步看,如果从“Cuneus”这个词不能得出确切含义,那么这个词除了笼统描述,同样有具体精确的用法,这也是无可置疑的。 “民族大迁徙”(Völkerwanderunǵ)时期[3]的几名作者似乎懂得这个词的精确含义。韦格蒂乌斯(Vegetius,3.19)将cuneus定义为“步兵阵形,前窄后宽,向前推进以打破敌军阵线”。据阿米亚努斯(Ammianus,17.13)[4]记载,罗马人——蛮族人组成的罗马军事单元——以“军人般的直接”(soldatische simplicitas)发起攻击,采用“野猪头阵形”,“前端缩成一个点”(desinente in anǵustum fronte)。阿加西亚斯(Agathias)[5]写道,与纳尔西斯(Narses)作战时,法兰克人摆出了三角形的楔形阵(embolon)*。因此,楔形阵通常是这样的:前端是一名最优秀的战士,第二列有3人,第三列有5人,以此类推。但稍加详查就会发现,这个概念是不现实的。不管楔形顶点的那个战士的身体有多强壮,装备有多完善,当他击倒正面的敌军时,后者左边或右边的敌人总能发现侧面出击的机会。为保护前出战士免受两面夹击,唯一的办法就是第二列的战士尽快上前。但阵形接下来不断展开:现在楔形阵的顶端有3人,他们受到5人的攻击。于是,第三排的战士必须尽快冲到前面。简而言之,楔形阵并不能打穿敌军正面,而是在两军接触的那一刻就开始摊平,并在很短时间内由纵转横。原本为了保持楔子形状而有意留后的侧翼士兵全都冲向前方;三角形的底边开始向前推,端点则向后退,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侧翼的士兵原本身前空荡荡,现在变成了身后空荡荡。因此,楔形阵不仅达不到预期效果,估计顶端反而要比侧后士兵还在向前冲的时候损失更惨重。楔形阵可谓愚不可及。一群人不管团结得多么紧密,终究是个体的总和,往前推进当然做得到,但不能像铁锋一般将侧方的全部压力集中于一点或刃上。 古典时代的文献中有两处对楔形阵的正确描述,一处是塔西佗,另一处也是在民族大迁徙晚期,即莫里斯(Mauricius)皇帝或托名为莫里斯皇帝的某人撰写的《战略》(Strategicon,成书年代或为公元579年)。《战略》[6]中写道,“金发人”——法兰克人、伦巴第人(Lombards)等类似民族——的进攻阵形深度和宽度相等。4塔西佗(《历史》4.20)则提到了巴达维亚人(Batavians)的“楔形阵”:“四面紧密,前后侧翼皆坚固”(“densi undique et frontem terǵaque ac latus tuti.”)。如果“四面人数相等,不仅前后相等,左右也相等的紧密队伍”是方阵,那么,深宽都是20人,总人数就是400人;深宽都是100人,总人数就是1万人。这样的阵形不会是正方形,而是一个前窄后宽的四边形,因为在行军过程中,横排间距会拉大到纵列间距的两倍左右。如果队长,或者说酋长走在深度这么大的纵队前方,身后或两旁是扈从的话,那么队伍看起来就像方阵前面探出一个点。与现代作比较的话,我们可以说它类似于一个骑兵旅进攻时的情形:旅长带头,身后有3人——副官加上两名司号员——再后面是两名团长及其副官和司号员。接着依次是8名中队长及其司号员、32名排长和其余士兵。我们可以用三角形来描述它,但它只是阅兵阵形而已。按照条令规定,骑兵旅并不是渐次插入敌军正面,真到打仗的时候,尽管军官排在前面,但他们会号召士兵冲到自己前面,从而全体同时冲入敌军。日耳曼“野猪头阵形”的尖角同理。当日耳曼酋长或北欧领主(thane)领着扈从走在士兵方阵前方时,他会利用先锋的位置发起冲锋,带动和激励全体战士随自己向前。但那杀入敌军大概是同时发生的。顶点的任务并不是率先楔入,而是在两军整体相撞的那一刻随队长冲锋,发挥冲击单元的作用。即使前端没有一个顶点,深纵队也会呈现为三角形。如果这样一个楔形阵——假设长宽都是40人,总数为1600人——向一个宽大的正面冲锋,那么受威胁最大的位置就是第一排的两端,因为这两个人在两军相撞时不仅要对付前方的敌人,还要招架敌方最近的纵列敌人发起的侧面攻击。因此,前排侧翼的士兵进攻时会比较谨慎,稍向后退,于是最先接战的就是前排中部。另一方面,后排靠外的纵队进攻时很容易被挤到外面。这样一来,本来就狭长的纵队前部就会给人留下尖角的印象。但这并不是好事,与其说是结阵,不如说是解阵。在冲击和推挤敌军时,整个阵形越齐整越好。前排侧翼士兵越勇敢,其他人就越不会怀疑他们是畏葸不前。后排士兵越能掩护好纵队,冲击力就越强。毫无疑问,队长们会尽可能确保士兵发起冲击时的深度与宽度协调。 当日耳曼人以纵队冲锋时,战士们会唱响“战歌”(baritus),同时将盾牌举到嘴巴前方,利用回声来扩大音量。“一开始像是单调的低语,”塔西佗告诉我们,“音量随着激烈的战斗而越来越大,直到如惊涛拍岸一般。”5我们之前发现斯巴达方阵的随军笛手是其行军有序的证据(参见第1卷),同理,战歌也能证明日耳曼楔形阵的秩序性。 如果日耳曼楔形阵冲向另一个类似的单元且双方都没有被冲散,那么,双方后部的士兵都会往外冲,试图包抄对方。如果楔形阵冲击的是方阵,要么楔形阵突破了敌阵,这时敌军很可能不是被砸开了一个点,而是被撕开了一条线;要么方阵稳住了阵脚,这时楔形阵除了继续战斗就别无选择,只能尽快从后面拥上前去,拓宽正面,同样转换成方阵。 罗马百夫长有固定的位置,在方阵前排的右侧行军。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发挥自己的职能:维持与敌军间距,下令齐掷标枪后近距离突击。日耳曼百户长则是昂首挺胸地走在楔形阵的前方。当几个氏族共同组成一个大的楔形阵时,每个小阵形只有两三列宽,彼此紧挨着,百户长走在各自小阵的前面,酋长带着扈从走在大阵前面。由于不需要下令齐掷标枪,因此也不需要维持间距,发起攻击时与敌军的距离要长得多。队长不需要担心友邻单位的情况,也不需要维持特定的方向,只需要找准最有利的路线,抓住偶然出现的机会,领着身后的士兵向前猛冲。 日耳曼最初的战术单元是略呈方形的深纵队,正如古希腊罗马最初的战术单元是窄长的方阵[7]。再次强调:这两种阵形不是完全对立的关系。毕竟,方形阵的行列数不一定要相等,就算纵列数大约是横行数的两倍——比如宽度为140人,深度为70人,总共9800人——目的同样能够达到。我们仍然可以将这样的阵形称作“方形阵”,而且事实上也必须这样做,因为70人的深度已经足以独立护卫侧翼了。6借用塔西佗的说法,它仍然是“四面紧密,前后侧翼皆坚固”。反过来看,大纵深的希腊方阵也是有记载的。这样来看,两种阵形之间就没有明确的界限,会有交叉。但这并不会泯灭它们在理论上的对立关系。而且,我们也不难明白古希腊、罗马和日耳曼最初采用不同阵形的原因。 希腊方阵比楔形阵优越的地方在于,它直接投入战斗的武器更多。10排纵深、1万人的希腊方阵,第一排有1000人;换成100排纵深的楔形阵,一线人数就只有100人了。如果楔形阵不能立即突破方阵,那么其马上就会被四面合围。希腊方阵是一种可以执行包抄的阵形。 反过来看,希腊方阵的弱点在于侧翼:一侧受到的强大压力会将阵形卷起来并被击垮。骑兵尤其适合施加这样的侧翼压力。但日耳曼人有强大的骑兵,希腊人和罗马人则没有。因此,日耳曼人偏好大纵深阵形,以加强和保卫侧翼。而对希腊人和罗马人来说,这种需求的重要性就小得多了,他们可以冒险让纵深变浅,从而将更多的武器推到一线。 另一个事实也必然起到了强化双方各自倾向的作用:日耳曼人的护甲质量和数量都不及工业发达的希腊人和罗马人。因此,日耳曼人惯于只将少数装备最好的战士放在前排,以便尽可能增强大纵深带来的冲击效果。楔形阵内部那些装备低劣的士兵并不能造成太多杀伤。 最后,楔形阵还有行动便捷的优点,地形破碎也不会使其陷入混乱,而希腊方阵快步前进时只能走很短的一段距离。 问题在于日耳曼方形阵的规模有多大?平常是结成一个大阵,还是分散成几个或许多个小阵作战?总体阵形又是什么样的? 恺撒说过(1.51),在与阿里奥维斯塔作战时,日耳曼军队是按部落(ǵeneratim)结阵的,阵与阵之间等距排列:阿鲁得斯人(Harudes)、马克曼尼人(Marcomanni)、得里布契人(Triboci)、汪琼内斯人(Vangiones)、内美德斯人(Nemetes)、塞都尼人(Seduni)和苏维汇人(Sueves)。可惜的是,我们不知道这支部队的人数(参见第1卷)。恺撒带上战场的军团规模大概在2.5万到3万人,而日耳曼一方无论如何都要弱得多,因此不妨估计为最多1.5万人。那么,排除骑兵和部署在阵前的轻步兵,日耳曼人共摆出了7个楔形阵,每阵2000人,长宽各为40人左右。他们以极快的速度冲了上来,罗马百夫长甚至来不及照例下令投掷标枪,士兵就将标枪丢掉,立即持剑格斗。恺撒接着写道,日耳曼人马上照例转为方阵(“Germani celeriter ex consuetudine sua phalanǵe facta impetus ǵladiorum exceperunt”:“日耳曼人很快就按照习惯,结成方阵来迎战罗马人刺出的剑”)。我对此的解读如下:当方形阵没有突破罗马人的战线(恺撒自然地命令第二梯队上前支援),罗马人插入己方阵形空隙,要从侧翼打垮楔形阵时,最后排的日耳曼战士冲到前面补空,于是形成了希腊式的方阵。这个过程肯定会有混乱,而且恺撒下面一句的“方阵”用了复数形式,或许可以解读为:日耳曼人没能组成一整条连续的战线。后排战士冲到前方的行动是表现日耳曼军个人勇武的一个光辉例证,因为楔形阵既然没有突破罗马军的方阵,那么日耳曼军的强项便失去了基础,战局遂转向不利。面对人数占据优势、阵脚稳固且更加严整的罗马大队,日耳曼人也没有丧失勇气。7 塔西佗对战况的记载与恺撒描述中得出的图景相符。根据塔西佗(《历史》4.16)的说法,西威利斯(Civilis)将手下的坎宁尼法提斯人(Canninefates)、弗里斯人(Friesians)和巴达维亚[8]人各自编成了楔形阵。在另一场战斗的记载中(5.16),他特意提到日耳曼军不是一字长蛇阵,而是楔形阵(“haud porrecto aǵmine, sed cuneis”)。 由于形状的原因,日耳曼楔形阵很容易集结,且不需要专门训练就能运动自如。当普鲁塔克(《马略传》19)说安布罗尼斯人(Ambrones)一边有节奏地敲击盾牌,一边迅速进入战斗时,我们不应该按照字面理解,以为他们的脚步像阅兵队列一样精准,而是可以大致将其理解成由一种自然倾向所驱使的动作。另外,日耳曼人也能够轻易将整齐的阵形打散,向前冲锋,或者迅速以零星队伍甚至单兵的形式退入森林或原野。尽管如此,他们这时显然保持着结阵的精髓:不管是出于本能还是队长的号召,内部都具备团结意识,他们相互信任、一致行动。我们前面就讲过,这种精髓决定了一切,它比表面上的秩序重要得多。与由天生的领袖——百户长或长老——统领的、天然形成的日耳曼部落相比,纯粹依靠军纪掌握该精髓的难度要大得多。因此,日耳曼人不仅会酣战,更擅长小股战斗、林中突击、奇袭、诈败和各种形式的游击战。 日耳曼人装备有限,而且缺少金属。诚然,他们早就从青铜时代发展到了铁器时代,但与地中海地区的文明民族乃至凯尔特人不同,他们还不懂得按照自身的需要来延展坯料,自由地赋予其样式与形制。8令人惊讶的是,在某些方面,相比共和国时期罗马人的武器,我们对日耳曼人的武器要了解得更多,因为日耳曼人与凯尔特人一样会把武器随葬,于是我们今天可以挖出来,而罗马人没有这种习俗。对罗马人来说,武器只是一件制成品,就像他自己在支队里的地位一样,只是一个单位——几乎只是一个数目,征兵官安排他在哪里,他就在哪里。日耳曼人和他的武器是一体的,武器是主人的一部分,因此,日耳曼人的武器会和尸体一起下葬。我们甚至可以按这个意思更进一步来想。大部分随葬武器都被折弯过,不能使用。有人说这是为了防止盗墓贼把武器偷走。这种解释大概没抓住重点,因为单纯被折弯过的武器很容易被修复。再说了,随葬品里还有珍贵的珠宝呢。真正的原因应该是,人死后就什么都做不成了,他的武器也随之失去了力量。对墓葬内容的仔细调查与比对确实修正了一部分罗马人对日耳曼人装备的认识,但总体来说是确证了罗马人的观点。罗马人告诉我们,有头盔或铠甲的日耳曼人极少。他们最重要的防具是覆革大盾,其材质有整块木头的,也有编织而成的。他们头上裹着生皮或皮革。塔西佗(《编年史》2.14)中有一段日尔曼尼库斯的战前讲话。这名罗马统帅说,日耳曼人的军队只有第一排的人(acies)装备了长矛,其他人只有“用火烧出尖的棍子或者短矛”(“praeusta aut brevia tela”)。当然,这是鼓舞士气的夸张说法,如果大部分日耳曼人真的只有尖木棍的话,那他们的勇气在从头保护到脚的罗马士兵面前也是无用的。塔西佗在《日耳曼尼亚志》第6章中有更准确的记载。他开头也说日耳曼人的长矛和刀剑都很少,接着说他们的主要武器是夫拉矛(framea)。他在其他地方(《日耳曼尼亚志》6、11、13、14、18、24)常常提到这种武器并对其有过描述,说它是一种矛,类似于旧式的希腊重装步兵矛。战斧是后来才出现的武器。9 至于长矛和短兵器如何在楔形阵中配合,这一点颇多疑问。在前面提到的日尔曼尼库斯讲话中,他宽慰手下士兵说,日耳曼矛在森林中不如罗马人的短剑标枪灵便。我们或许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日耳曼人的矛的长度与萨里沙长枪和16世纪德意志地区雇佣兵“国土佣仆”(lansquenet)的长枪相当,这似乎也不是不可能的。 长矛是双手武器,因此长矛手不能持盾,于是我们必然得出一个结论:长矛手是穿盔甲的。他们站在最前列——大概与起保护作用的牌手混编——形成楔形阵的突击矛头。当他们凭借强大的冲击力突破敌军正面,让对方陷入混乱时,装备夫拉矛的战士就会从后面冲上去,快速进入战线的缺口。如果没有短兵器的密切配合,长枪在近身肉搏中就毫无用处。因此,长矛手自己也必须装备长剑或匕首作为副武器,以便继续作战,直到战斗结束。 如果我们认为罗马人对日耳曼超长矛的记载是夸大其词,只是因为日耳曼矛比罗马标枪长的话,那么情况就简单多了。如果日耳曼矛只有12英尺到14英尺(约3.66米到4.27米),可以单手使用并配盾,那么它与夫拉矛的区别就不会大到两者无法在方形阵中混编的程度。这似乎是合理的看法。 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希腊人、罗马人和后世的骑士都为肉搏战配备了优质防具,日耳曼人没有防具怎么能打仗呢?我曾长期认为,日耳曼人是裹着兽皮作战的,只是兽皮在坟墓中腐烂了。但无数流传至今的日耳曼战士图画中从来没有这样的形象10,反而佐证了文献的说法,即他们的防具几乎只有盾牌。问题的答案大概在于作战方式的差别。日耳曼楔形阵的意图是凭借深度打垮敌军,与之相比,希腊方阵和罗马军团对单兵格斗的要求就高得多了。如果日耳曼人打垮了敌军,接下来就只是追击了。因此,只有外围士兵需要配备防具,后来的瑞士军队也是如此。另外,在机动战和小股作战中——日耳曼人要考虑这种作战的情况甚至比考虑楔形阵还要多——运动灵便极其重要,以至于盾牌以外的防具都被放弃了。 日耳曼人经常使用标枪。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弃用了弓箭。在青铜时代,日耳曼人有过弓箭,而再次使用弓箭要到公元3世纪了。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的观点是一致的。11 3 古罗马降服日耳曼 随着罗马人打败高卢人,以莱茵河为国界,他们就承担起了保护新臣民不受日耳曼人侵扰的职责。为免被蛮族奴役,高卢人归顺了恺撒,而罗马称霸高卢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率领罗马和高卢联军驱逐了阿里奥维斯塔。但是,开启的战端就此延续了下去。野蛮的日耳曼部落屡渡莱茵河,世界帝国罗马的新属地在和平条件下越是繁盛,了解自身实力的原始森林之子们对战利品就越是蠢蠢欲动。尽管罗马人对雾气笼罩的蛮荒之地没有多大兴趣,但在他们看来,应对这种持续性威胁的最有效手段就是效法高卢,派兵进剿,为日耳曼人的自由画上句点。 奥古斯都[9]平定帝国内地,降服阿尔卑斯山区,将帝国边界推进到多瑙河(Daunbe)后,先是派年轻的养子德鲁苏斯(Drusus)去征服从莱茵河到易北河之间的各民族,德鲁苏斯身殁后又将同样的使命托付给了提比略(Tiberius)。面对艰难的任务,罗马人自有一套方略。 单个日耳曼部落的人数很少,即便许多个部落组成联军,人数也多不到哪里去,就算真组织起了浩大军势,他们也不会运用(参见第1卷中的《罗马针对蛮族的战法》一章)。尽管如此,不管在什么地方,每一个日耳曼人都是战士。除了发动紧密阵形的大军征讨,罗马人面对这些不畏死伤的野蛮人也没有别的办法。但是,供给深入日耳曼内地的大军是非常困难的。当地的农业水平很有限,粮食只够很少的人吃。陆上辎重队长途跋涉对组织力的要求很高,而且除了日耳曼人以惊人的勤劳和智慧在沼泽上架起的少数栈道,那里全无现成的道路。德鲁苏斯第一次远征日耳曼腹地因粮草不济而撤兵后,建立了两座前进基地。罗马人在莱茵河下游的主要据点是位于克桑滕(Xanten)附近、利珀河(Lippe)与莱茵河交汇处对面的维特拉(Vetera,今比尔滕,Birten)。在春季和其他季节的部分时间里,小船几乎可以一直上溯到利珀河的发源地。于是,公元前11年,德鲁苏斯在利珀河上游建立了补给点阿里索堡(Aliso,今帕德博恩大教堂)。 如果有人觉得设置堡垒,不管规模大小,是征服和统治周边部落的一种手段,那真是大错特错。对于某些人群和某些情况来说,也许就是估计不会真正爆发战争的情况,或者征服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只有小规模叛乱需要镇压的情况,派军戍守或建立据点有可能起到控御作用。那么,这就不是战略问题,而是警备问题。但是,举个例子,日耳曼人与今天的黑种人不一样,只要一小支驻扎于固定据点的机动部队就能控制后者一大片区域。要是日耳曼人也能这样,罗马人肯定会松一口气。首先,只有通过大规模战争才能征服日耳曼人,而且只要日耳曼人没有降服,堡寨守军的使命就只能局限在确保自身及周边狭小区域的安全而已。恺撒在高卢也是如此,除了为守卫莱茵河大桥所建的一座堡寨,他从来不修建堡寨,因为建了堡寨就要派人去守。他总是集结兵力,从不分兵,以便在野战中凭借绝对优势击败高卢人,使其溃逃。 图1 日耳曼地图:莱茵河到易北河之间 有人还认为,德鲁苏斯在利珀河旁修建堡寨是为了确保一处持续可用、安全的渡口,于是他才到利珀河下游寻找堡寨的位置。利珀河是一条中等规模的河流,两侧都有不少路,就算这些路不是直接通到岸边,但这也算不上决定性的因素。即便利珀河岸多沼泽,人沿着路走往往走不远,但罗马人有许多辅助器材,还有绕路这个更简单的办法,日耳曼人根本无法阻止其渡河。因此,利珀河堡寨甚至连桥头堡都谈不上。 要是把依赖水路的补给状况考虑进来,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水运需要一个目的地,一个补给点,以便船只卸货,辎重队支取,供大军深入内陆之用。如果大军不必从莱茵河开始就随身携带粮食和肉类,而是径直沿着利珀河上游行进,只带行军150千米所需的辎重,视形势需要在补给点补充给养,那么日耳曼内陆的战事就是另一番局面了。在高卢,恺撒不必营建补给点并从军团中拨派士兵把守。补给事务交给了降服部族和盟友负责,罗马补给官从旁协助。在日耳曼地区,罗马人被迫改变了这种基础的组织形式。德鲁苏斯建造阿里索堡不是为了控制周边区域——那样的话,成效会很差——而是为罗马军在日耳曼内陆的行动建立一个巩固的基地。(参见下文中对阿里索的专门研究。) 堡寨建成后,自然会服务于其他用途,如接治病患、观察地方及当地居民,从而在罗马势力所及的范围内行使一定的警备功能,既对周边部落起到威慑作用,也是一处庇护所。然而,堡寨的首要意义还是凭借其水路转陆路的便利,发挥水路补给站的作用,堡寨的整体特点和选址原因都在于此。 除了阿里索堡,德鲁苏斯据说还在莱茵河上修了50座堡寨。1乍看起来,这似乎违背了征服日耳曼地区的方略,因为驻守50座堡寨会分散一大部分可用兵力,而且如果日耳曼人成功被征服,堡寨就会被废弃。可能性最大的解释是:正规军开拔的时候,堡寨会由民兵接防,为平民提供避难所,以防日耳曼人在罗马军队面前守不住土地时,就打进罗马人的地盘,用这样迂回的策略来减轻所受压力。另外,野战部队大概也会驻扎在大规模的永备军营中,以备救援。 除了从莱茵河出发、沿利珀河行进,进军日耳曼内陆的路线还有一条:先走海路,再顺着通海的河流前进。德鲁苏斯成为日耳曼地区统帅后的第一次行动就是修建莱茵河-艾瑟尔河(Yssel)运河,这样就能通过须德海(Zuider Zee)直抵日耳曼北海沿岸。德鲁苏斯运河(fossa Drusiana)至今犹存,苏埃托尼乌斯[10]称之为“宏大壮观的建筑奇迹”(“novi et immensi operis”)(《克劳狄乌斯传》1)。2罗马人在北海的贸易用不着靡费如此,但从战略角度就能理解了。公元4年,提比略向易北河进军时,陆军在易北河口与一支“装载着大量的各种补给品”的舰队会合。3罗马舰船远达日德兰半岛,与日耳曼人发生了无数次内河交战。4在后来的西威利斯战争(the Civilis War)期间,布鲁克特里人(Bructeri)俘虏了罗马海军司令的一艘旗舰“禁卫军三层桨战舰”,沿着利珀河把它拖往上游,好献给他们的女祭司和女先知维莱达(Velada)。5 据说早在德鲁苏斯时期,威悉河(Wesser)口乃至易北河口处就修建了堡寨。后来,我们有了确切证据表明,罗马在威悉河口有驻军。6这些工事为罗马海军和商船队提供了基地。7 经过上述精心筹备,罗马人大获全胜。首先,德鲁苏斯迫使沿岸的弗里斯人和考契人(Chauci)降服罗马;接下来,提比略甚至没有大动干戈就收服了直到易北河为止的所有部族。按照兰克提出的一个令人瞩目的推测,罗马人达成目标轻松得令人吃惊,其原因与高卢人倒向恺撒的情况类似:在那段时间,马克曼尼人(Marcomanni)首领马罗波多斯(Marobodus)恰好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日耳曼王国,从波希米亚一直延伸到易北河下游。为了摆脱马罗波多斯,威悉河沿岸部族遂主动与罗马人结盟(公元前11年至前7年)。 起初,双方还是自由结盟的关系。入冬后,罗马军就会撤到莱茵河畔或周围地区。这样转场显然有很大弊病。只要罗马人不敢冒险在当地过冬,日耳曼人就不会认为自己已经不可逆转地降服于罗马。这一解释同样只能从补给状况来理解。 即便在夏天,穿过北海后沿埃姆斯河(Ems)、威悉河、易北河上溯的航程也是危险的;到了冬天更是完全停航。于是,我们会看到今天这里有一个、明天那里有一个日耳曼部落必须重新被征服的记载。直到公元4年,第二次被派到北方的提比略似乎才终于征服了这些反叛的部落。这一次,他冒着风险在利珀河源头,也就是阿里索堡附近率军过冬。 罗马人建立了城镇和市场,日耳曼人似乎也适应了新的生活方式,他们会去集市做买卖,与入侵者进行贸易往来(迪奥·卡西乌斯,《罗马史》56.18)。没过多久,罗马人就准备连位于波希米亚、由马罗波多斯统治的日耳曼人王国也征服了。美因河(Main)沿岸的顺服部落会提供作战基地。这场战争没有打起来。当时,不久前通过类似方式征服的多瑙河以南诸部发起了一场大起义,罗马不得不投入全部兵力打了3年。即便是这段时期,北部日耳曼人依然完全没有动静。 但是,当罗马人在瓦卢斯(Varus)总督的统领下要动真格建立霸权的时候,日耳曼部落大起义终于在易北河与莱茵河之间爆发了。 4 条顿堡森林会战 就其本身而言,确定条顿堡森林会战的地点对研究战争艺术史并无直接意义。如果要考察这个被反复研究过的问题,我们的关注点不会放在地形问题上,恰恰相反,我们会关注罗马-日耳曼战争的宏观战略局势,而战略局势对寻找战场必然会起到指引的作用。 首先,我们必须确定瓦卢斯夏季营地的地点。 我们已经确定的是,罗马人作战的根基有二:一是海路;二是利珀河水路和阿里索堡。走过阿里索之后,他们必须翻越莱茵河与威悉河的分水岭奥斯宁山区(Osning)。 如果罗马人要越过利珀河地区,下一步就是与阿里索堡直线距离约为50千米的威悉河了。在阿里索和威悉河之间的山区建立据点毫无意义。不过,在大河威悉河畔扎营就能同时控制上游和下游,而且至少能从水路运来一部分草料、木材和日耳曼人提供的给养(兽肉、奶酪、奶、鱼)。因此,罗马人的基地肯定建在威悉河边,而且与帕德博恩(阿里索)离得尽可能近,有利于交通顺畅。 威悉河自中游以下形成了一个半圆,从贝沃恩(Bevern)到雷赫姆(Rehme)之间的城镇与利珀河谷的距离都大致相等。因此,我们无法通过利珀河来确定威悉河罗马据点的位置。但对威悉河畔的罗马人来说,与北海方面联系的重要性不亚于与利珀河水道的联系。在威悉河口考契人的地盘有一支罗马驻军,瓦卢斯战败后依然坚守到公元14年为止。北海交通的因素让我们不得不得出一个结论:在所有与阿里索等距的合适备选地点中,营址只会在最北边的一点,既与阿里索距离最短,最便于沟通,又尽可能接近威悉河口。 图2 条顿堡森林会战区域示意图 这一点就是威斯特伐利亚隘口(Westphalian gate),位于今雷赫姆村南口,邻近明登市北口。 阿里索堡与雷赫姆的直线距离约为33英里(约53千米)。这条古路从一处名为德伦峡谷(Döre,亦称“门陉”,Door)的深垭口穿过奥斯宁山区,开通时间已不可考。路径上至今还有许多石堆路标,几代人之前还要多得多,它们证明了古路的存在。古路起于韦勒河谷,紧贴山壁,蜿蜒经过几条汇入森讷河(Senne)的山中深溪,最后抵达阿里索。古人有在行军公路旁建坟丘的习俗。罗马人从利珀河地区进入北德平原只有这一条路可走。 威斯特伐利亚隘口是两条深入日耳曼内地的战略通道的交会处,天然就适合建立控御威悉河流域的基地。这里有两条通往国内的安全通道。维持当地部落的恭顺对罗马人特别重要,而隘口正在地区中枢的位置。另外,如有必要,罗马军既可顺流而下,亦可逆流而上,可凭借河流转运物资,亦可在河上架设坚固的桥梁,穿梭于左右两岸。早已有人提出瓦卢斯大营位于此处,实际地点无疑也在此处。可是,多番考察却依然找不到确切地点。大营可能在威斯特伐利亚隘口的上方,也可能在下方,可能在威悉河的左岸,也可能在右岸。但当时没有沿河右岸延伸的道路。河边上就是悬崖峭壁,直到十七八世纪才炸开一部分山体,这才有足够的修路空间。不过,左岸隘口上方、雷赫姆附近有一处地方似乎是专门为罗马军营而设的。 雷赫姆本身是洼地,因此不适合筑营。但在村对面的韦勒河北岸,韦勒河与威悉河交汇的地方有一座平顶山,名叫“斗鸡山”(Hahnnenkamp),它拥有一切建造大型罗马军营的有利条件。南侧和东侧有河流屏护,北边朝隘口的方向山势陡降,只有西边通过一处垭口与平缓地段相连。于是,斗鸡山只有西侧暴露于攻击之下。另外,它与两条河河岸的距离,论近足以控制水道,论远又有从船上卸货和设立码头的空间。尽管如此,发掘工作迄今为止得出的结论是,除非斗鸡山的地形经历过巨大变动,否则这里肯定从来没有建过罗马军营。不仅没有发现陶器或类似的直接证据,而且发掘队员在多个地点挖了纵横交错的沟,如果确实有罗马军营的战壕,沟与壕肯定会有相交,但结果表明地表以下的土从来没有被挖起来过。当然,发掘工作有另一个重要发现:在柱洞中发现第一座炭化角梁残骸的早期日耳曼人村落——塔西佗将其描述为独立分散的住人地洞。 如果瓦卢斯大营不在斗鸡山上,那就只能到隘口下方找了。这一边背靠隘口小径,安全性当然要差一些,但更适合立即发起攻击,气势也更雄壮。罗马人可能在维特金山(Wittekind Mountain)建了一座堡寨把守小径,现在的条顿堡森林会战纪念碑就树立在那里。但目前为止同样没有发现任何踪迹,而且遗迹很可能——甚至可以肯定——已经永远湮灭了,就像阿里索堡原址现在是帕德博恩市一样,军营原址现在成了明登市。罗马人觉得适合建工事的位置,后人当然也会觉得是好地方,于是建起了村庄和城镇。因此,古迹在今天是再也找不到了。罗马人在日耳曼地区至少建了50座堡寨军营,但目前只发现了寥寥几座。 尽管罗马人在隘口附近修建的营地有双重交通线的便利,但他们还是不愿意冒险留在威悉河过冬,于是撤到莱茵河,也可能撤到利珀河畔的哈尔滕(Haltern),在那里发现了一座大型军营遗址。瓦卢斯大营只是夏季营地。即便罗马人立即着手改善道路——这种假设是可能成立的——但道路仍然要穿过深谷密林,而大军倚仗持续供给,自会努力确保与基地的冬季交通线绝对可靠。 当瓦卢斯接到偏远部落叛乱的消息时,他正在威悉河夏营,于是亲率全军前往镇压,行军纵队中还混杂着大批妇孺、奴隶、货车、驮兽。这支队伍明白无误地显示了行军的路线。不管瓦卢斯作为野战指挥官是何其庸碌,他绝不可能带领这么一伙人深入日耳曼的森林。在日耳曼内地供给行军已经够难了,如果一个罗马将军踏上这样的路程时竟然会带上非绝对必要的人员物资,那是不可想象的。我们可以怀疑文献记载是不是文学夸饰,但从整体语境来看,这次行军确有其事。战斗发生于秋季,这是确切的事实。毫无疑问,瓦卢斯不打算回威斯特伐利亚隘口的营地过冬。废弃了营地的他只能把所有人都带上,而且这一点对战斗本身的记载极其重要,不可能是虚构的。同时,瓦卢斯也不可能不走通往利珀河与阿里索的大路。他要平定的部落估计也在这个方向上,即阿里索堡以南或以西。若非如此,他就会认为自己还在友方地域,因此很可能只会派一支小部队掩护平民辎重去阿里索堡,同时亲自率领军团赶赴目的地,他的补给辎重应付一场短时间远征还是绰绰有余的。不管他要征讨的是布鲁克特里人、玛尔西人(Marsi)、卡狄人还是别的部族,军队和辎重行进的路线都是确定无疑的,因为迪奥·卡西乌斯记载,罗马人要在遍布深谷、崎岖不平的密林山区行进,甚至还没等敌人进攻就整日忙于开路、砍树和搭桥。不过,要是从这段描述就得出整条路线皆为蛮荒的结论,那就错了。修建道路和沿路行军不可能同时进行。砍倒一棵老树、建起一座桥梁都需要好几个小时。如果大军真要穿过连小路都没有的原始森林,那肯定要先派一支小分队到前面开路或修路,同时大部队扎营休息。先开一段路,大军再跟进,每次几千米,分段进军。迪奥·卡西乌斯的记载必然是极大的夸张,而学者们从中得出的结论——行军路线是无路的蛮荒之地——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只要我们回想一下随军队伍是多么不同寻常。 如果我们更平实地看待文献中的夸张修辞,而不是进一步推衍的话,那么我们很快就会意识到,文献中描述的路线是通往阿里索堡的。雷赫姆以南的黏质土地属于利珀河流域,名叫“莱姆戈”(Lehmgau),当时无疑是一片原始森林,直到今天也有一部分是森林。大军没有走有太多沼泽的韦勒河谷,而是直接向南,翻越中间有几道深谷的丘陵地带。一场骤雨风暴降临到行军纵队头上,让地面变得又软又滑。我们一定不能把这条路想象成完善的罗马行军大道,而只是一条罗马人先前通过搭桥、修栈道、排水等方式局部改善过的普通森林小路。罗马人的统治时日尚短,在利珀河上都没有建起真正牢固的大道,更别提这里了。1由于恶劣天气,小路有许多处不可通行,只好绕一点路,大概还需要砍树开路。风暴冲垮了桥梁,将枝条刮了下来,还会将大树连根拔起,扔到纵队面前。日耳曼人可能也参与了拆桥,尽可能阻碍罗马人前进。 尽管塞格斯特斯(Segestes)[11]提出过警告,但瓦卢斯还是没有采取任何专门的安全措施。士兵们没有做好战斗准备,而乱糟糟的辎重队大概位于中部,前后都是军队。突然间,日耳曼人从森林里杀了出来,扑向长长的纵队。 根据罗马的记载,瓦卢斯准备镇压的叛乱是日耳曼密谋者蓄意挑起的。有一种解读是,日耳曼人计划将瓦卢斯从牢固的行军大道诱入适合伏击的地方。 这种看法是错的。日耳曼地区到处是适合伏击的地方,但将一支敌军引诱到某个具体的遥远地点,又能让自己的部队神不知鬼不觉地、恰好在敌军经过的那一天守在那个地点,这样的计策根本不可行。另外,对阿米尼乌斯(Arminius)的计划来说,最合适的地点莫过于从威斯特伐利亚隘口去阿里索堡的大路。 假如密谋者确实与起事有关,他们的目标大概也不是将罗马人引诱到某处,而是集结自己一方的战士,打着支援瓦卢斯的幌子进军。 罗马军有3个军团、6个盟军大队和3个骑兵队(alae)。文献中明确补充说,由于分兵要把守各个堡寨、护卫辎重、处决犯人和追捕劫匪,罗马军的力量被大大削弱。但我们不清楚的是,这里讲的削弱指的是军团本身被削弱,还是占少数的辅助部队被削弱。因此,除了开战时罗马军的战斗人员数大概在1.2万至1.8万之间,以及为了加强这支部队,瓦卢斯曾打算到预计交战地区额外征募日耳曼辅助部队之外,我们没有什么好说的。正是这些“盟军”突然倒戈,扑向混乱无序的纵队。 纵队遇袭的地点是赫尔福德(Herford)附近的“黑色荒原”,即萨尔茨乌夫伦-朔特玛(Salzufeln-Schöttmar)一带。当时纵队中包括全部辎重,又缺乏行军纪律,总人数估计在1.8万至3万人,总长度为9英里(约14千米),遇袭前很可能长达9英里到12英里(约14千米到19千米)。 日耳曼人发起袭击的喊声响起后,罗马军自然马上停了下来。罗马军选择了一处相对开阔的地面,建起一座有围墙与壕沟保护的营地,后面的部队和辎重逐渐聚拢过来。瓦卢斯或许考虑过要不要退回刚刚放弃的夏营,那里的防护效果当然要好得多。后方很可能还有一座驻军越冬营寨。但是,日耳曼人不仅可能已经打败守军,攻占了夏营,而且罗马军手头的给养也不足以抵挡长时间的围困。再说了,继续向前并不比撤回去更危险。于是,瓦卢斯下令把多余的物资和货车统统烧掉,次日开拔——当时的队伍比前一天更有秩序了——希望能抵达目的地,阿里索堡。整顿军队、筛选和焚毁多余辎重都需要一定时间,所以他们大概很晚才开拔。第一段路程是开阔地,但仍然蒙受了部分损失。从罗马军还能往前走的事实得出一个结论:日耳曼人的攻击力度尚弱,而且没有多少骑兵。尽管文献中没有提到骑兵,但战场上肯定是有骑兵的,因为日耳曼人毕竟以骑兵见长,而罗马军中也有三队骑兵。一方面,假如日耳曼人完全没有骑兵,那他们根本靠近不了罗马纵队,早就被罗马骑兵赶跑了。另一方面,假如日耳曼人的骑兵很强,那罗马人根本走不成,因为一支军队不能同时交战和行军。这一点从卡雷会战和鲁斯皮纳会战中就知道了。同理,日耳曼人在首日的袭击肯定还很弱,可以说是在试探;否则,又长又混乱的罗马纵队甚至连森林都走不出去。 罗马军在次日行军谨慎,又是紧密队形,因此前进速度可能很慢。最终,他们又来到了一片不便军队行动的林区。 哪怕是在今天,我们也能从地貌中窥见当年罗马人一会儿在开阔地、一会儿在森林的行军过程。黏质地面到萨尔茨乌夫伦附近为止,接下来是多沼泽的沙地,山毛榉到处都是但长势不好,只有一些零散的地方适合橡树生长,现在的大片沙地松树林则是晚近才有的。因此,罗马人当年从萨尔茨乌夫伦附近就进入开阔地了。但是,奥斯宁山前不远处的沙地中有几条与大山平行的贝壳石灰岩山脊,与奥斯宁山的山脊一样,当时它们无疑也是林木茂密。我们不妨设想,那是傍晚时分,罗马军已经走了整整9英里到10英里(约14千米到16千米),总算来到树林和德伦山谷,却发现关口被日耳曼人占领了。此时最好的办法大概是全军突击,冲关破阻,因为日耳曼军的力量在不断加强,而且他们可以趁夜布置更多障碍物。但冲关需要侧翼迂回,两者都要耗费时间。另外,投入战斗前一定要先设防保护手无寸铁的辎重队。 我们还是不要想象了,比如,设想罗马军能够以紧密阵形突破关口,奋力挡住敌军的进攻。如果他们白天在开阔地行军时已经蒙受了惨重损失,那么他们根本就不可能继续朝着两边山上都有敌军把守的关口前进。要想冲过去,罗马军必须在酣战中、在没有手无寸铁的随军队伍妨碍的情况下驱逐守关敌军,在敌军有机会从后方赶上来之前迅速通过。于是,瓦卢斯决定再次安营扎寨,明天再强行破关。 发生在这里的第三日战斗过程只有极少的相关记载。但我们已经从马拉松会战中明白,如果我们熟悉交战双方的装备和战法,那么地形就是我们了解战斗性质的一个富有说服力的重要因素,以至于我们可以大胆地去重构战斗过程的整体轮廓,因为战斗结果毕竟是无可置疑的。 德伦山谷是奥斯宁山脉的一处深垭口,最窄的地方也有300步宽。奥斯宁山脉的山体由钙质硬岩构成,两侧和山路都有沙丘。德伦山谷大部覆盖着厚厚的沙子,常年没有树木生长。山路不经过中间的沙地,人们贴着两边的峭壁走。山谷和山路上的沙丘局部生长着茂盛的帚石楠,谷内散布着一些黏质土地。山谷是两条水系的分界线,谷内有一条向北流的小溪,也有一些沼泽和泥泞的区域。 山谷虽然宽,但通过难度相当大,要么踩着厚厚的沙子过去,要么翻越一个个沙丘。不妨设想,阿米尼乌斯从第一天起就派人砍树把关口堵住了。 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承认罗马军没有直接正面攻击关隘有其合理性,也必须假定他们曾试图绕远通过这座绝非无路可走的山。根据历史记载,罗马人成功拿下了山谷入口处的前几座沙丘,将日耳曼人赶了下去。但沙丘后面还有沙丘。开阔丘陵地带的边缘与狭窄关口之间大约有1.5千米的距离,而罗马人越是深入,就越是暴露于来自真正的山上的两侧、居高临下的攻击。这正好体现了日耳曼人的勇武:纵然缺盔少甲,仍然能正面对抗阵形紧密的罗马重装步兵。日耳曼人被击退后虽化整为零,但并没有惊慌失措,反而利用装备轻便的优势,迅速从一处制高点撤下来,占据后方近处的另一个制高点。暴雨再次降临,增加了罗马人进攻平缓沙丘以及在潮湿的森林地面上前行的难度。日耳曼骑兵在关口中没有用处,阿米尼乌斯大概从一开始就让他们不要进谷,而去骚扰后方的敌人,阻滞意图包抄的敌军纵队。罗马人是在往前走,但并没有冲破关隘,只觉得自己被困在了关里。 就这样,攻势最终停滞了。倾盆大雨不仅妨碍行动,更令士气沮丧,心志低沉。罗马大队刚刚后退一步,日耳曼百户就从四面高处冲下来,将其彻底赶回了营寨,从此回天乏术。骑兵离开了,希望从别处越过大山。瓦卢斯和一批高级军官自杀了。一名掌旗官见军旗已经保不住了,他至少要保住军团的荣誉,于是带着鹰旗一起跳进了沼泽,以免它落入敌手。 残部在掌营官凯戎尼乌斯(Ceionius)的带领下无条件投降。投降谈判期间,瓦卢斯的忠仆们想要将主人尸身火化,以免受辱,最后将烧了一半的尸体下葬。但阿米尼乌斯把尸体刨了出来,割下首级后送给了马克曼尼王——马罗波多斯。 一位更晚的作者告诉我们2,阿米尼乌斯有一次将战死敌人的头插在矛上,摆上城头,以震慑罗马守军。这段话讲的大概不是德伦山谷中的最后一座营寨,因为被围困的守军早已知道了情况。不过,它有可能讲的是这场战役中发生的事,也许是展示给威斯特伐利亚隘口营寨的留守部队或者阿里索堡的守军看的。 成功突破日耳曼人的包围圈、穿过德伦谷或翻越大山逃脱的罗马人去了阿里索堡,在那里遭受了长时间的围困。粮草终于耗尽时,他们试图用智慧对抗日耳曼人的戒备。在一个风暴肆虐的漆黑夜里,意志坚定的老战士、掌营官兼首席标枪手L.凯厄迪西乌斯(L.Caedicius)率领守军突破包围圈,最后还用计策躲过了追兵:他们用号声引起了日耳曼人对即将到来的罗马援军的恐惧。3一千多年后,被普鲁士军队围困的条顿骑士团守军用同样的方法逃出了城堡。当时,巴滕施泰因(Bartenstein)城堡守军在敌境中穿行70英里(约113千米),最后安全抵达柯尼斯堡(Königsberg,参见第3卷第三篇第7章)。分散在日耳曼内陆的其余罗马守军和分遣队全部落入起事者手中,因此,从现实角度来看,瓦卢斯的3个军团被彻底消灭了。 我们对条顿堡森林会战的了解全都来自溃兵的报告,就连战场的名称——尽管它位于日耳曼地区中部——大概也起源于罗马人,而非日耳曼人。没有一部中世纪编年史和历史书提到过条顿堡森林的名字。它的唯一来源就是塔西佗的一段话(“saltus Teutoburgienesis”,《编年史》1.60),之所以能进入现代地理,是因为17世纪的学者。但是,我们今天应该来理解它、澄清它的源头了。 德伦山谷东南方约4英里(约6.4千米)处有一大一小两道圆墙,大的在山顶,小的在山顶以下几百步的坡上,感觉像是早期日耳曼工事。4小的可能是酋长驻地,大的则是给群众避难用的,也就是避难要塞。这种避难所平时无人居住,但在紧急情况下能收容整个区域的人口。许多地方都有此类遗址,最大的一处大概是孚日山脉圣奥蒂勒山(Mount Saint Odile)庇护所。 “条顿堡”(Teutoburg)一词最有可能的含义是“人民堡”(Volksburǵ),它的词干(Teuto)与附近的提特马勒斯(Tietmallus,今代特莫尔德市)的名字的第一个音节(Tiet)是相同的。专指名称经常是逐渐从这种一般性名称中衍生出来的。在本例中,条顿堡或许不是日耳曼人而是罗马人的叫法。罗马人问当地人,山上那一圈比酋长城堡高的大石墙是什么,听到的回答是“条顿堡”,于是就用这个词来指代罗马行军大道穿过的那片森林山丘了。 现在,条顿堡也叫“大堡”(Grotenburg),大圆围墙的中心竖立着阿米尼乌斯(亦称赫尔曼)的纪念碑。 纪念碑的选址是正确的。如果它曾经是塞格斯特斯的堡垒,塞格斯特斯从这里带着图斯内尔达(Thusnelda)[12]投奔罗马人——这种设想是可能的——那选址就再正确不过了。 这场会战还有两件遗物。1868年,希尔德斯海姆(Hildesheim)附近地下9英尺(约2.74米)处出土了一件精美绝伦的银器,它无疑被放在瓦卢斯的桌子上,作为战利品分给了一名车茹喜酋长。波恩博物馆收藏着战友兄弟为纪念第18军团百夫长M.凯利乌斯(M.Caelius)所立的墓碑,凯利乌斯在“瓦卢斯战争”中被杀,墓碑上有墓主和两名忠实仆人的肖像,铭文中写道那两名仆人没能将主人的尸身下葬。 5 日尔曼尼库斯与阿米尼乌斯 罗马人没能马上报条顿堡森林的一箭之仇。诚然,罗马唯一堪此重任的统帅提比略迅速赶到了莱茵河,但他不适合投入一场长达数年的战争。由于他的皇位继承权能排在奥古斯都的孙辈前面完全是凭借收养关系,因此老皇帝去世时,他必须亲自在罗马才行。于是,提比略只能确保莱茵河一线,将部队补充满员和重振士气而已。直到5年后,听到奥古斯都驾崩,提比略上台的消息后,德鲁苏斯之子、提比略的侄子兼养子日尔曼尼库斯才开始复仇会战,要重新征服直到易北河为止的日耳曼部落。 我们对日尔曼尼库斯征战史的了解完全来自塔西佗。塔西佗的记载尽管全面,却依然不充足。除了修辞花哨,以至于忽略和抹杀了客观合理性,它还有一个令人烦心的特点。虽然塔西佗花大力气全面描述了日耳曼人,但他对日耳曼地理的认识显然很模糊。《日耳曼尼亚志》中写道,现实中居于北海海滨、威悉河口的考契人与住在黑森(Hesse)的卡狄人是邻居,尽管两个部落之间还有一个大部落——车茹喜人,更别提其他不太出名的部落了。1 据塔西佗记载,公元15年,罗马军从埃姆斯河沿海岸返回莱茵河的途中来到了威悉河。 公元16年,日尔曼尼库斯率军在埃姆斯河畔登陆。这段话之后紧跟着的一句是:“扎营期间,他接到报告说,安格里瓦利人在后方发起了叛乱。”但安格里瓦利人(Angrivarii)明明住在威悉河沿岸。曾有学者试图订正这个明显的谬误,有人将前一段话(公元15年……)里的“威悉河”改为荷兰境内的一条小河——翁西尼斯河(Unsingis,今亨泽河,Hunze),有人将后一段话(公元16年……)里的“安格里瓦利人”替换成“安普西瓦里人”(Ampsivarii)。但剩下的内容就很难这样修改了,并带来了无法解决的困难。我们必须接受一个事实:塔西佗确实犯了这些错误,而且从心理角度看,这些错误并非不可思议。它们与塔西佗的整体视角紧密相关。他关心的不是真实的、客观的关系。对他来说,偶尔混淆两条日耳曼河流或两个日耳曼部落的名字没什么要紧。当然,我们马上就能发现。目前的大体趋势是承认塔西佗在第一段话里漏记了公元15年,罗马军撤回莱茵河之前曾派人侦察过威悉河口一事;第二段话则漏记了公元16年,罗马军从埃姆斯河去威悉河后又折返一事,因为他觉得这段经过与不平常的大事件无关。上述变通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但就塔西佗的资料作为军事史料来源的可靠性而言,这些解读并不能让人更放心,甚至会让人更不放心,因为这样一来,问题就从偶尔走神变成了根本不上心。一支大军从埃姆斯河去威悉河后又折返,即使途中没有发生战斗,那也是极其重大的事件,是关注整体战略局势的作者绝不会漏记的事。不论如何,我们研究这些战役时必须首先懂得一点:尽管第一流的史学家留下了详细的记载,但我们仍然没有一份对这些事件的客观可靠的记述,而且如果我们真能做到的话,一定要做出大的订正才能取得融贯的认识。 在恺撒的情况下,他首先与高卢人半心半意地和平共处了一段时间,之后集结优势兵力在野战中击败了高卢的军队,征服了高卢的城镇,通过这种方式镇压了高卢的起义。高卢有大量耕地,而且总有几个忠于罗马的部落,有能力为罗马进军班师供应粮草。 在日耳曼,任务就完全不一样了。日耳曼人没有城镇,如果有的话,罗马人将其夺取和摧毁后,日耳曼人就有可能过来商量。就连恺撒都没有能力迫使维钦托利直接交战,日耳曼人在原始森林和沼泽中就更容易回避与罗马交锋了。但罗马大军完全不可能就地自给,这一点必须再次特别强调。当地人口稀疏,主要以畜牧为业,农业成分很小。因此,日耳曼没有大量可供征收或购买的粮食。如果日耳曼人不应战,罗马人就别无选择,只能搜寻和烧毁日耳曼村落。但这对日耳曼人算不上大的损失。毕竟,如果有时间提前转移家产的话,他们本来就会经常换地方住。最严重的损失是牲畜被俘,但抓到牲畜并不容易。罗马人不能将大军分成小股部队去搜查树林,寻找日耳曼人的藏身处和财产。这样的小部队肯定会被日耳曼人伏击。就连几千人的队伍都会遇到数量占优势的敌军,然后迷失在走不到头的地形中。于是,罗马人发现自己面对着一项极其特殊的战略任务,一项我们这本军事通史在前面的讲述中从未遇到过的任务。 早在公元14年秋季,日尔曼尼库斯就在利珀河以南玛尔西人(Marsi)的地盘有过一次损耗巨大的行军。由于遭到了突然袭击,日尔曼尼库斯大胆地将部队分成4路,这样一来,按照最好的估计,他们能够通过和掠夺的区域宽度就达到了45英里(约72千米)左右。班师途中,罗马军遭到了前来支援玛尔西人的布鲁克特里人、图班特人(Tubantes)和乌西皮特人(Usipetes)的攻击。但秩序井然、筹备周全的罗马人击退了攻势,尽管4个军团加起来只有1.2万多人,再加上26个盟军大队和8个骑兵中队。如果将盟军估计在8000人到1万人,骑兵在1000人到1500人的话,那么全军大概就有2万人。 公元15年的春征 次年(公元15年)春,日尔曼尼库斯侵入卡狄人的地盘,一直打到埃德尔河(Eder)。这次行动的出发点必然是美因茨(Mainz),罗马军队在莱茵河上游的大本营,从这里去埃德尔河的直线距离是150千米,或者90英里(约145千米)。一支在日耳曼森林中行军、一边采取最严密的安保措施、一边烧杀掠抢的军队日均直线行军距离大概不会超过5英里(约8千米)。因此,这次远征肯定要耗费5周到6周的时间。远征军由4个军团和1万名辅助部队组成,如果考虑到军团不满员的话,那么战斗人员总数就在3万人;要是加上辎重队的话,全军就是接近5万人。为5万人提供5周到6周的补给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单是粮草就需要3000辆双轭马车运输,总长达27英里(约43千米)。2不过,有迹象表明日尔曼尼库斯在此次战役中用到了水运。塔西佗记载道,远征开始时,日尔曼尼库斯重建了一座由他的父亲建立后被摧毁的陶努斯山(Taunus Mountain)堡。通常认为这座要塞就是萨尔堡(Saalburg),这倒也不是全无可能。 当时的道路大概是从美因河-尼达河谷(Main-Nidda)开始的,经过堡寨扼守的陶努斯关后进入兰河河谷。日尔曼尼库斯本人从美因茨出发时可能只带着一部分军队,其余部队和辎重一起从科布伦兹(Coblenz)启程走兰河水路。陶努斯山一路的主力对兵力远远不及日耳曼军的兰河偏师起到了间接保护作用。两路罗马军可能在抵达魏尔堡(Weilburg)之前就已经会师了。现在,罗马人可以通过兰河将给养便利地运到马尔堡(Marburg),接下来从马尔堡以北的兰河河湾出发,再走20千米便可直达埃德尔河。因此,美因茨到陶努斯山萨尔堡的直线距离是70千米,陶努斯山萨尔堡被赋予的使命是:确保罗马大军回程时关口畅通、囤积给养、尽可能阻碍日耳曼人在陶努斯山南北两侧的交通。 上面讲的过程即使不是完全不可能,但可能性也不大。对于从美因茨出发去征讨埃德尔河,“陶努斯山上”(in monte Tauno)还有另一处堡寨选址要有利得多。那就是弗里德贝格镇(Friedberg)。它所在的山脊仍然可以视为陶努斯山脉的一部分,而且后来罗马人以美因茨为起点、途经韦特劳地区(Wetterau)、通往埃德尔河的修建的大道就沿着这道山脊。山脊北坡陡峭,中世纪时期建有一座城堡。因此,这座堡寨相当于阿里索堡的翻版:与水路相通的前进补给点。由此去埃德尔河只有55英里(约89千米)左右——看起来不远,但对一支身处日耳曼地区的大军来说,需要异乎寻常的筹备和努力才能走完这段路。 日尔曼尼库斯从西南方向攻打卡狄人的同时,凯基纳(Cae-cina)率领莱茵河下游的军团从维特拉出发,溯利珀河而上,阻止车茹喜人援救卡狄人。卡狄人不敢冒险与之争锋。凯基纳与前一年家园被蹂躏过的玛尔西人打了一仗。 远征归来时,日尔曼尼库斯接见了塞格斯特斯派来的使节,他们说自己的酋长又与阿米尼乌斯反目了,后者正围攻他们。罗马统帅立即动身,再次沿着利珀河路线进军,赶走了塞格斯特斯的敌人,然后护送他和部下回到莱茵河。塔西佗没说日尔曼尼库斯与车茹喜人有过交战,因此塞格斯特斯被围攻的城寨肯定在车茹喜部的边界上。假如日尔曼尼库斯曾深入车茹喜部所居的山林,我们很难相信阿米尼乌斯会让他不经一战就打道回府。这样的行动同样需要大量准备工作和装备。据载,阿里索堡在次年遭到日耳曼人围攻,因此我们只能认为罗马人在公元15年重建该城并辟为补给站,大概是趁着凯基纳还在当地,可以保护施工时进行的。如果在利珀河上游没有一座物资充裕的补给站,上面提到的远征是不可能说走就走的。塞格斯特斯的堡寨很可能就是条顿堡(亦称“大堡”),距离阿里索不超过14英里(约23千米),所以这次行动不算大,但光靠阿里索的守军还是不够的,必须派遣一支真正的军队将车茹喜人吓退。车茹喜人主要生活在威悉河的另一边,一直延伸到哈尔茨山区(不伦瑞克地区的希尔德斯海姆)。 公元15年的大战 春季战役中,罗马军不仅对利珀河与美因河之间的日耳曼部落构成了严重威胁,而且重修了阿里索堡,从而为第二场更大的战役做了铺垫。在前一次战役中,两路罗马军只是间接协作。现在,罗马要集合全军的力量,以泰山压顶之势发力了。第一个目标是利珀河以北的日耳曼部落的布鲁克特里人,然后转向车茹喜人。 日尔曼尼库斯率领人数较少的一路,共4个军团上船,从德鲁苏斯运河驶入北海,再溯埃姆斯河而上,从北边攻打埃姆斯河上游两岸的布鲁克特里人。其余的军团在凯基纳的率领下走利珀河一线,从南边的维特拉进发。骑兵则专门走一条穿过弗里斯人地盘的路线。文献中没有写骑兵为什么不与凯基纳同行。无论如何,分兵三路表明罗马人预计不会在埃姆斯河以西发生战斗(参见图3)。 从时间和空间来看,全军从维特拉出发,摆出平行的几路推进当然大有好处。因为日耳曼人不会在开阔地应战,也不会让敌军包围自己,因此罗马军单走一路还是分兵数路其实无关紧要。但分兵的好处是,日尔曼尼库斯可以随军水运补给。我们可以这样设想:日尔曼尼库斯走到离布鲁克特里人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可能是哈瑟河(Hase)与埃姆斯河交汇处的梅彭(Meppen)附近——将大部分船只和回程所需的补给品留在一座坚固城寨中,然后只带着若干装载粮草的特制平底船继续向埃姆斯河上游进发。 塔西佗说罗马诸军在埃姆斯河会师,但我们只能将其理解为两军建立了联系而不是真正合兵一处,否则就违背作战目标了。只要罗马人预计不会与日耳曼人决战,那么与其将部队集中起来,不如分成几路,尽可能多地扫荡、摧毁和劫掠敌境。扫荡的区域越大,找到敌人隐匿起来的物资的可能性就越高。化整为零不仅能触及更大的地面范围,对作战效果也有好处。唯一的顾虑就是,每支纵队都要有独立抵挡日耳曼人进攻的实力。塔西佗接着写道,利珀河到埃姆斯河之间整个沦为废土。与前面一样,这句话不能理解为罗马人的行动范围仅限于两河之间,因为在罗马人的文献里,这片地方的宽度连9英里(约14千米)都不到。塔西佗的记载中很可能是专门出现两条河的名字,因为布鲁克特里人主要就居住在两河之间,但他们的地盘还包括正北部的密林群山,以及群山与河间地之间的山谷(今奥斯纳布吕克,Osnabrück所在地)。这两片区域很可能也被罗马人尽力扫荡过了。 图3 阿里索堡区位图 当罗马军沿着奥斯宁山区前进,去往埃姆斯河的源头和布鲁克特里区的边界时,他们来到了瓦卢斯当年的战场附近。几个月前,日尔曼尼库斯去解救塞格斯特斯时也曾到过附近,但他当时没有直接过去。他为什么没有去祭拜亡灵?有人问过这个问题。答案是很明了的。没错,德伦关口与阿里索堡的距离只有14英里(约22.5千米)左右,与条顿堡的距离只有5英里(约8千米),对要去解救塞格斯特斯的罗马军来说是很近的。但是,要想完整地办一套葬礼,日尔曼尼库斯就必须去威斯特伐利亚隘口旁的瓦卢斯夏季大营,从阿里索堡过去要3天到4天的时间,因为他们在那片区域行动时必须万分谨慎。收集遗骸和举行葬礼又需要几天时间。因此,行动总共至少需要10天到12天的时间,调动大军同样需要大量准备工作。但最重要的是,日尔曼尼库斯想要的不只是匆匆寻访惨败之地,安葬死者,然后打道回府。更重要的是,他希望将祭拜亡灵与重振罗马声威、一雪瓦卢斯战败耻辱的战功结合起来。现在,他已经狠狠教训了当年参战的一个部落,几乎将他们全部赶走,让日耳曼人再也不敢冒死守护家园,他这才来凭吊死者。他安葬了战死将士的尸身,为他们立起了一座坟丘。 塔西佗记载道,当罗马军抵达布鲁克特里地区的边界时,凯基纳先被派去侦察密林山区,并在沼泽地上搭建栈道桥梁。这段文字并没有排除罗马军一部沿着从阿里索堡起始、途经德伦山口的原有道路行军的可能性,因为条顿堡森林正下方的森讷河流域当时是林木丛生的泥潭,沼泽化程度很可能比现在还要高,而且日耳曼人大概早就拆掉了先前修好的罗马栈道和桥梁。无论如何,只会有一部分罗马军队走这条路。北路军大概会经过比勒菲尔德(Bielefeld)关口,那里之前没建过工事,所以要新修。近年来甚至有人声称找到了凯基纳的工事遗迹。 直到目前为止,文献中都没讲阿米尼乌斯的活动。尽管塔西佗接下来说日尔曼尼库斯尾随阿米尼乌斯进入无路荒野,然后打了一场不分胜负的战斗,但这段话并没有给我们多少信息,因为他没说阿米尼乌斯退却、日耳曼尼库斯尾随的方向是什么。唯一的参照点就是,日耳曼尼库斯最后率军回到了埃姆斯河。如果罗马人追击车茹喜人时渡过了威悉河,日耳曼尼库斯当然不会撤回埃姆斯河,而是会去近得多的阿里索堡,他在那里有补给站,走利珀河回莱茵河很方便。因此,我们认为可能性高得多的情况是,日耳曼人不是在罗马人前方集结,而是在后方——这符合他们的本性——途经条顿森林堡,来到威斯特伐利亚关隘前。接下来,日尔曼尼库斯从威斯特伐利亚隘口再次转向西边,到维恩山(Wiehen Mountains)和奥斯宁山区搜捕阿米尼乌斯。一部分罗马军估计在雷赫姆至奥斯纳布吕克之间的山间活动,另一部分从明登翻山向北去布拉姆舍(Bramsche)。罗马军接近阿里索时,辎重队大概在那里补充了给养,以供深入原野之需。无论如何,阿米尼乌斯成功躲过了罗马人。日耳曼尼乌斯最终粮草耗尽,只好撤军。他亲率一半人马去埃姆斯河上船。罗马军估计在梅彭附近的营地接到了送来的给养,不管营地是在埃姆斯河畔还是在哈瑟河畔。由于附近有日耳曼军队,之前独自穿越弗里斯人领地的骑兵部队——路线可能是从埃默里希(Emmerich)至赖讷(Rheine),也可能是从阿纳姆(Arnheim)至林根(Lingen)——在上船点之前只能与日尔曼尼库斯同行。由于船只装不下骑兵,直接返回的路线又被布尔唐沼泽(Bourtang Moor)阻挡,所以骑兵绕到了沼泽北面,沿着海岸线回莱茵河。3 分兵后,凯基纳率领的一路罗马军径直走陆路去了维特拉。阿米尼乌斯动手的时机到了。凯基纳部要走一条极其危险的通道。这条木排道穿过丘陵林区,是罗马统帅L.多米提乌斯·海诺巴布斯(L.Domitius Ahenobarbus)几年前搭建的。为了找到这些罗马人口中的“长桥”,人们已经用尽了办法,但迄今为止还是毫无进展。古条木排道的数量太多了,最近甚至在罗马人从未涉足的西普鲁士都有发现。如果严格从字面上去理解塔西佗的文字,我们就只能认为全体罗马军来到了埃姆斯河畔,而且之前从来没有分兵。这样一来,长桥就必然位于埃姆斯河左岸,科斯费尔德(Coesfeld)附近的某地。但正如前面所说,塔西佗的记载并没有牢靠到可以做这样确切的理解。凯基纳早就与日尔曼尼库斯分开了,且“长桥”位于奥斯纳布吕克以南的伊堡(Iburg)附近,这也不是完全不可能。4 这个地理问题对我们的军事史研究不是很重要。唯一重要的是,日尔曼尼库斯手下8个军团加辅助部队,人数很可能多达5万的大军既没有迫使日耳曼人进行大决战,也没有将其包围。恰恰相反,当罗马人出于后勤因素不得不分兵撤军时,阿米尼乌斯找到了进攻其中一路,即凯基纳部的恰当时机和地点。根据罗马人自己的报告,阿米尼乌斯让他们陷入了万分危急的境地,要不是日耳曼人的不守纪律和贪婪心理破坏了阿米尼乌斯的计划,他们有可能重蹈瓦卢斯的覆辙。在另一名车茹喜部酋长、阿米尼乌斯的叔叔音吉奥美路斯(Inguiomerus)的劝说下,日耳曼人去强攻罗马营寨,结果被久经战阵的凯基纳打败。正如恺撒在阿莱西亚所做的那样,凯基纳明白当时必须做什么,在正确的时机发动了一场突袭。日耳曼人遭遇惨败。走水路的日尔曼尼库斯一部也因为风暴和恶劣天气损失惨重,但最终与凯基纳一样回到了大本营。 6 战争的高潮与结束 我们已经知道了阿里索堡对罗马军作战的重要性。公元16年,阿米尼乌斯发动了新战役,首先就要拿下阿里索。但是,当日尔曼尼库斯率领6个军团逼近时,阿米尼乌斯没有迎战,而是撤围退兵,再次将主动权让给了罗马人。 塔西佗对这一年战事的记载甚至比前面的内容还要不确定。事实上,该记载包含着一处极大的内在矛盾,若无彻底订正,简直就完全无法理解。一开始,塔西佗清晰地讲述了日尔曼尼库斯对战略局势的判断。在酣战和野战中,他打败了日耳曼人;日耳曼人也有“帮手”,是森林和沼泽,是短暂的夏天,是早早降临的冬季。长途跋涉和物资损失对罗马士兵的伤害比战斗更大。高卢人对供应马匹感到了厌烦。无穷无尽的运输队是伏击的好靶子,防守也很难。不过,如果走水路的话,军队就能突然地、出乎意料地抵达想去的地点,可以更早开战,一起运输军团士兵和后勤补给,骑兵和战马也能够在日耳曼腹地精神饱满地展开行动。综合上述考量,日尔曼尼库斯建造了1000艘船。据塔西佗记载,他和以前一样溯埃姆斯河而上,然后上岸,从埃姆斯河长途跋涉到了威悉河。1这次行动与前一次战役的重大区别是,全部军队都是由船只运输的,而非只有一半军队。但是,此一变化没能给罗马军带来好处,因为将全军集中于一点必然会让行动比前一年凯基纳部驻于利珀河的时候更困难。事实上,回想一下日尔曼尼库斯在前一年曾率领6个军团来到阿里索附近这件事,他现在的行动就变得完全不可理解了。从阿里索去威悉河,行军只需不到4天。而据记载,他先退了回来,上船去埃姆斯河,又从埃姆斯河一带的山脉北边出发,行军至少8天到10天抵达威悉河。对于节省战马劳苦,将士兵精神饱满地带到日耳曼腹地来说,这实在是一种奇怪的方式。 此外,塔西佗全然没有记述罗马军从埃姆斯河至威悉河的行进过程,而只是写他们先在埃姆斯河上岸,然后直接就到了威悉河。 只有一种解释能将这一团乱麻解开,那就是塔西佗弄混了埃姆斯河与威悉河的名称。我们知道,德鲁苏斯和提比略曾乘船驶入威悉河和易北河。我们还知道,威悉河口的考契人一直忠于罗马,即便是瓦卢斯战败后,当地还有一支罗马驻军坚持到公元14年(参见前文)。塔西佗笔下的阿米尼乌斯后来对同胞发表了一次演说,他说罗马人之所以选择绕远走海路,是为了避免自己刚抵达就被迎头一击,一旦战败也能免于被追击。如果罗马军是从埃姆斯河出发,经陆路长途跋涉而来,这番演讲就说不通了。我们在前面引用过的一段话表明,塔西佗对日耳曼地区诸河流的地理关系没有概念,因为他将一支从埃姆斯河去莱茵河的军队说成从威悉河出发。他在这里肯定是把河流搞混了。日尔曼尼库斯驶入的不是埃姆斯河,而是威悉河,在那里上岸后直接就到了车茹喜部的边境。不过,不管是4个军团还是只有两个军团,走海路的罗马军当然不是全部,而只是一部分。两个军团看起来有点少,但几乎肯定是正确的数字。哪怕阿里索堡的6个军团中只有一小部分先走路去莱茵河,然后入海经威悉河抵达威斯特伐利亚隘口,个中所需的努力都是我们很难明白的。2对全部注意力都放在日尔曼尼库斯本人身上的塔西佗来说,省略不归日尔曼尼库斯率领的一路并非不可理喻。那一路的规模肯定要大得多,但没有发生任何值得记述的事情。哪怕这一路的人数较少,日尔曼尼库斯决定亲自指挥整场战役最困难也最重要的海路行动一事证明了他的领导素质。 海路行动的全部意义就是通往威悉河的流动补给站。随行士兵的必要性只在于保卫安全。如果这一路真的只有两个军团,那么可能只有这两个军团是满员的,而其他6个军团都留下了一部分守卫堡寨和莱茵河边境所需的兵力。另外,这两个军团很可能还有一支盟军劲旅随行,之后他们又在威悉河与考契人会合。塔西佗在后文中(2.23)中明确写道,日尔曼尼库斯回军时派遣了一部分兵力经陆路去冬季营地。 因此,我认为在日尔曼尼库斯率军——可能占总兵力的多数,也可能占少数——向威悉河上游进发的同时,其余部队也在沿着阿里索-德伦隘口路线向他行进。两路在威悉河中游会师,可能是在明登附近。 罗马军主力停驻阿里索堡,等待舰队抵达威悉河的时间颇久。他们用这段时间修建一条将阿里索与莱茵河直接连起来的坚固公路,以此保卫阿里索地区的安全。3 如果说我们通过上述订正为这场战役找到了一个显而易见且清晰的基本战略构思,接下来的战役过程就绝不是清晰可辨了。塔西佗写道,日尔曼尼库斯在两场大战中击败了日耳曼人,一场在威悉河畔的伊迪斯塔维索(Idistaviso),另一场还是在安格里瓦利部和车茹喜部交界处的岸边。尽管此处似乎给出了很好的地理参照点,但各次行动之间的关系很不清晰,以至于学界既不知道战斗地点应该在威悉河的左岸还是右岸,也不知道第二次战斗发生在罗马人进军的时候,还是撤军的时候。罗马人自称取得的大捷极其可疑,因为大捷没有带来益处。另外,根据塔西佗本人在后面的记载,阿米尼乌斯与马罗波多斯交战时的形象不是一个被罗马打败的人,而是一个打败了罗马的人。战斗经过的细节不仅模糊而前后矛盾,而且在战术上是不可能的。我之后会对此做详细阐发。这两场战斗对我们没有多大意义,因为我从一开始就不得不质疑其存在。 阿米尼乌斯怎么可能在酣战中正面对抗罗马全师?我们已经看到,直到现在为止,这位车茹喜部酋长本人对罗马人的强项和弱点都有非常正确的判断,回避正面交锋,等待突袭的时机。即便我们假定他同时通过外交手段大大拓展了联盟,掌握的军队规模远远大于前一年,上面的分析也依然成立。这一年里,罗马军没有带上规模庞大、容易遭到日耳曼人伏击的辎重队。车茹喜部躲着罗马人,罗马人只能在其领地里穿行,劫掠破坏,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为了相对方便地执行这项任务,他们只好分兵。无论如何,与跟罗马全军打防御战相比,这样能够给日耳曼人带来更多有利的战机。在防御战中,不管日耳曼人在什么位置,庞大的罗马军——很可能有压倒性的数量优势——都能够发起包抄,或许还能将日耳曼军消灭。 后续事件中根本看不出罗马军大捷的样子,由此可见,罗马军不可能取得了决定性的重大胜利。另外,在塔西佗本人之后的记载中,阿米尼乌斯的形象一直是没有被打败过的人。4同样,罗马人也不可能吃了败仗,因为那样就不会有多少罗马人能回到莱茵河。两场大战确实存在,只是同样不可能有胜负未分的情况。首先,在所有确实发生过大战的情形下,胜负未分的战斗必然损失惨重,以至于哪怕在塔西佗纯粹的一面之词中都会有所表现。其次,如果真有一场大战,罗马人只要不胜,就等同于彻底的战略失败。他们将全部兵力都派上了场,这支军队在酣战中的必胜把握不仅是其军事行动的基础,也是其整体政治姿态的基础;不仅对日耳曼人如此,而且对全世界都如此。 因此,我认定伊迪斯塔维索和安格里瓦利这两场大战属于传说。罗马人的记载不足以让我们信服,因为后续事件不能确证其存在,又有各种反对的理由。小规模战斗是有可能发生的。有人提出过一个假说,认为塔西佗对日尔曼尼库斯征战经历的记载直接或间接源自一首诗歌。我认为,这个假说的可能性很大。5塔西佗的文字中充斥着冒险情节和生动的场景,很符合战争史诗作者的调性:阿米尼乌斯与弟弟弗拉维乌斯(Flavus)的隔河对话;日尔曼尼库斯夜巡军营,听见手下士兵称赞自己;奥德赛式的渡海归国旅程。另一方面,他对战略和地理关系的处理却漫不经心,这些内容几乎不可能出现在平实史家的文字中。 因此,这些细节我全部不采纳。我相信,尽管有种种问题,但了解战略大环境、通过分析整体形势来还原真相并非不可能。 我们研究的对象毕竟不是临时起意,有可能基于假情报行鲁莽之举,而是由一群素养最高、经验最丰富的军人详尽综合各方面因素、最终分析敲定的战役方案。即便文献里对年轻统帅日尔曼尼库斯的个人能力或有夸大,但奥古斯都和提比略都对人性有着敏锐的判断力,肯定为他配备了一支由经验最丰富的军官组成的参谋团。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作战方案不只是前线大营的共识,也会被送给提比略审批。但提比略可是一位卓越的将领,而且熟知日耳曼的情况,我们可以假定作战方案是明智合理的。如果从确切记载的事实中能得出多种符合逻辑的可能性,那我们确实无法决断。但我认为,在假定战略为精心制订的前提下,只有一种能够解释整体局势的可能性。因此,我们必须接受这唯一的可能性。 据塔西佗记载(《编年史》1.58),塞格斯特斯投奔罗马时提出,他可以做罗马人与日耳曼同胞的中间人。 即使没有正面的信息,我们也必须设想塞格斯特斯说了这样的话。纵观历史,从雅典僭主西庇阿斯[13]到大革命时期的法国贵族,再到1848年的德意志共和主义者[14],流亡者中间都有一种常见的幻想:他们在流亡期间总以为自己在国内有一大批追随者,只等他们回归追随者就加入自己。公元15年底,塞格斯特斯的兄弟西基默尔(Sigimer)也投奔了罗马。我们或许可以相信,这两位车茹喜部酋长曾向日尔曼尼库斯保证,只要他率领一支雄壮的军队出现在威悉河边,车茹喜人就会抛弃阿米尼乌斯,投靠塞格斯特斯兄弟和罗马人。事实上,我们不仅可以假定这个因素对日尔曼尼库斯的作战计划起了作用,而且应该认为这是一个必然的假设。若非如此,对罗马人来说,将战区转向车茹喜部就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错误。公元14年和公元15年,罗马人蹂躏了玛尔西人、布鲁克特里人、卡狄人部落,大概也包括这些部族之间的小部落。我们实在不知道布鲁克特里人是怎么挺过了公元15年那样的大扫荡的。假如罗马人连续几年重复这样的行动,受到打击的部落肯定要么饿死,要么远走,要么降服。通过这种方式,罗马人无疑就能步步为营地从莱茵河推进到威悉河。现在,除非罗马人预计能毕其功于一役,让车茹喜部降服,否则罗马人会让这些部落有了休养生息、与车茹喜部合力的机会,两头都顾不上。这不可能通过几次大战达到。日尔曼尼库斯没有比公元15年迫使阿米尼乌斯交战的更大的把握,而且大战也并没有发生。但日耳曼尼库斯身边有阿米尼乌斯的兄弟弗拉维乌斯,而且尽管塔西佗没有明说,但肯定还有阿米尼乌斯的岳父塞格斯特斯及其岳父的兄弟西基默尔。如果这三位车茹喜部酋长能成功分裂部落,哪怕只让一部分部民转投罗马人,阿米尼乌斯肯定就会支撑不住,最后要么归顺罗马,要么逃到易北河外。罗马人会接纳和饶恕其他酋长手下的车茹喜人,这样的功绩肯定会让莱茵河与威悉河之间的各部落更亲罗马。一击之下,易北河以西的地域就会建立起罗马的霸权。 从阿米尼乌斯和其兄弟弗拉维乌斯隔着威悉河的假想对话中,我们能发现这条计策遭到了拒绝。我们不能被记载中阿米尼乌斯对今后行动的设想带偏,从其心理角度看,他绝不可能有这样的设想。如果兄弟对话的情节不全是虚构的话,那也是对双方既有交锋也有商谈这一事实的诗意描绘。我们不知道他们商谈到了什么程度,但要是认为塞格斯特斯完全没有试图履行居中协调的承诺,以此恢复自己在本国的权势,那也是不可能的。否则的话,罗马人的记载中根本不会出现塞格斯特斯的提议。 将一个没有直接文献记载的观点插入一场战役中似乎有些莽撞。持此看法的人会认为那只是一个假说。但是,只有把这个观点加进来,一个明摆着的错误才会消失:日尔曼尼库斯在解决玛尔西人和布鲁克特里人之前就去攻打车茹喜人。另外,我们现在可以这样说:一名真心想成就伟大功业的罗马统帅肯定也会像日尔曼尼库斯那样做。但是,由于这场战役的基本政治前提并不成立,因此他的大业注定失败。车茹喜人肯定明白自己深陷危局,也受到了很大的诱惑,尽管有部落上层贵族叛逃,但阿米尼乌斯的强大人格足以让车茹喜人站在自己一边并把士气维持住,这种情形类似于当年安东尼征讨帕提亚。罗马诸军在威悉河畔的威斯特伐利亚隘口成功会师,而且很可能已经渗透到了车茹喜部境内,也有可能渡过了兰河乃至阿勒尔河(Aller),与这两条河上的补给船只会合。由于车茹喜部的亲罗马派既无表现,又无成绩,再加上居住于威悉河中游、考契部与车茹喜部之间的安格里瓦利人再次起事,罗马军不得不再次折返。至于撤军的原因,塔西佗只说了夏日已尽。有人质疑过这个理由,因为据塔西佗记载,日尔曼尼库斯在同年秋天还兴大兵征讨卡狄与玛尔西两部。如果他确实像传统观点认为的那样,乘船回到了埃姆斯河,上述质疑就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我们认为整场远征都发生在威悉河,那一切就都说得通了。罗马统帅不可能无故拖延时日,让庞大的运输船队白白暴露于秋季的北海风暴之下。但他还是遭遇了风暴,因此我们不妨这样假设:他考虑到大军已经走了这么远,又仍然希望能制服日耳曼人,于是在车茹喜部境内停留了太长时间,有可能一直等到9月。即便他回到莱茵河的时间不早于9月底,他还是可以在10月份对边境部落发起两次远征。 如果我们认同塔西佗写这场战役的资料来源是一部战争史诗,从一开始就与政治因素或战略思路不搭调的话,那么他自然就不会写这些内容了。即便这一假说没有根据,但他拔高日尔曼尼库斯的倾向也足以解释他不写战略和政治方面的原因。如果他写了局势的这个方面,他当然只好承认日尔曼尼库斯的失败。但这场战争要被写成一场胜利才行,作者也确实给人一种大捷的印象。将车茹喜人写成被两场大战打得几乎灭族,而罗马人撤回莱茵河只是季节原因,季节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阻止罗马军队停留于日耳曼内地的理由。 我们会再一次认识到设立日耳曼内地据点对罗马军队的意义。哪怕已经打了两场军事意义上的胜仗,日尔曼尼库斯依然不敢冒险在阿里索过冬,更别提威悉河一带了。他必须撤回莱茵河。只要利珀河南北的布鲁克特里部和玛尔西部没有被征服,没有接受罗马统治,冬季在利珀河河源扎营就会带来极大的危险与不便以及得不偿失的小规模伤亡。 战争结束 纵观日尔曼尼库斯历次战役的结果,即便罗马人在军事上占了上风,最后一次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战役显然也是失败的。尽管如此,此战并非一无所获。塔西佗写道,安格里瓦利人最终归顺了罗马,还赎回了其他部落手里的罗马战俘,以此讨好罗马人。由于弗里斯人和考契人已经与罗马结盟,于是罗马人在威悉河上有了一个对车茹喜人施加巨大压力的立足点。安格里瓦利部归顺一事或有疑点。既然领地一直延伸到易北河口的考契人已经与罗马人交好,我们实难知晓安格里瓦利人是从哪些部落赎回海难俘虏的。不管这是怎么回事,一支罗马大军出现在了威悉河与易北河之间。尽管罗马人在班师途中遭受海难,损失惨重,但他们必然对车茹喜部领地造成了巨大破坏。无人可以阻挡罗马人次年复归。 当年恺撒进入高卢后便不曾离开,甚至大败的时候也是如此。现在,罗马人不得不屡次从日耳曼撤回莱茵河,因为森林和草地供养不了大军。若要继续深入,他们大概也不会一开始就再讨伐车茹喜部,而是会彻底打败布鲁克特里人和玛尔西人。当然,这需要极强的实力;只有数个军团组成的大军才能冒险深入日耳曼地区。但是,高卢战争结束时的恺撒手中至少有11个到12个军团,而日尔曼尼库斯只有8个。我们很难明白罗马帝国为什么不能连续多年派遣数量相当,甚至更多的军团越过莱茵河,也不知道日耳曼边境诸部要如何抵挡这样的大军。每一次远征都是昂贵而凶险的,但绝非不可能做到。从长远来看,如果对手的实力不足以造成双方集结兵力、打一场大规模战术决战的形势,那必然是要失败的。此外,与先前的高卢人一样,日耳曼人中间的各种倾向都有利于亲罗马派系的形成。公元16年秋季,玛尔西部酋长马洛温杜斯(Malovendus)便叛族投敌,将玛尔西人藏匿条顿堡森林会战俘获鹰旗的地点告诉了罗马人。塔西佗说,罗马军确定敌方已经在动摇和考虑求和,战争在第二年夏天就会结束。尽管我们完全不采信罗马人两次大败车茹喜部的说法,但这段记载或有几分真实。 对此的解释不仅要在战区里寻找,更要到罗马帝国各个统治集团之间的关系中寻找,兰克(Ranke)早就明白了这一点。提比略登上皇位只是通过收养关系,他不是奥古斯都的血亲。日尔曼尼库斯与奥古斯都的关系类似于奥古斯都与恺撒的关系:他是奥古斯都姐姐的外孙,又娶奥古斯都外孙女阿格里皮娜(Agrippina)为妻,日尔曼尼库斯夫妇的儿子是奥古斯都的血亲后代。纵然按照罗马的法律,养子与亲子享有同样的权利,而且提比略也将日尔曼尼库斯收为养子,但皇帝与日尔曼尼库斯一家仍然关系紧张,这对双方都构成了持续的威胁。为自身安全起见,提比略不能容忍日尔曼尼库斯与日耳曼军团在多年征战中发展出罗马共和国时期恺撒与高卢军团之间的那种关系。条顿堡森林会战与日尔曼尼库斯的3次战役已经表明,日耳曼人是性格倔强的“自然之子”,征服他们是一项艰难到可怕的任务。只有位高权重、兵精粮足、放手经年征讨的统帅才能结束这场战争。提比略派不出这样的统帅;事实上,他也不会允许自己派出这样的统帅。观察战况两年之后,他将日尔曼尼库斯召回,于是日耳曼人保住了自由。 对后世来说,日耳曼人一直处于罗马势力范围之外而没有像凯尔特人那样罗马化这一事实有着无比重大的意义。要真正理解其中的因果关系,我们必须分两面来看;在大事上不糊涂的塔西佗对此洞若观火。他的记载有很多方面不能让我们满意,文风里暗藏的思想感情更是主观挂帅。但是,不管他的观点如何,他确实点出了根本。他一方面认为,若非疑心的提比略召回日尔曼尼库斯,罗马会取得胜利;另一方面认为,阿米尼乌斯无疑是日耳曼的解放者。这两个判断都是正确的。 在条顿堡取胜后,阿米尼乌斯将瓦卢斯的首级送给了马克曼尼国王马罗波多斯。这一举动只能被理解为是号召日耳曼各部团结起来,共同对抗罗马。马罗波多斯拒绝加盟,将瓦卢斯的头送给奥古斯都安葬。正是此事让我们得知了真相,而且确证无疑。没过多久,以阿米尼乌斯为一方,马罗波多斯为另一方的日耳曼内战就爆发了。当时与伦巴第人结盟的车茹喜部首领无疑取得了胜利,但阿米尼乌斯本人最后却在内战中死于背信弃义的亲属之手。他是日耳曼人的解放者,一位在一个世纪后记载了这些事件的罗马作者说,蛮族人依然在歌谣中赞颂他。尽管如此,有没有可能他后来被同胞遗忘,1500年后才因为学者的研究而重新为人所知?语文学界宣称找到了阿米尼乌斯身后声名的些微踪迹,尽管我们永远无法真正证明,但它本身就具有不可忽视的诗性的力量。 我们不知道这位车茹喜部国王的日耳曼语名字;他的日耳曼语名字与“赫尔曼”(Hermann)一词没有关联。阿米尼乌斯是他在罗马城获封骑士时获得的罗马名字。不过,他的父亲名叫西基默尔,而在日耳曼人中间,儿子的名字经常是随着父亲起的。那么,阿米尼乌斯的名字有没有可能是齐格弗里德(Siegfried)?史诗《尼伯龙根之歌》的主角齐格弗里德的父亲就叫齐基蒙德(Sigemund)。据塔西佗记载,车茹喜部还有一位酋长叫齐基蒙杜斯(Segimundus)。毫无疑问,这一组名字都属于阿米尼乌斯一族。齐格弗里德的传说可以追溯到日耳曼神话,而且也包含与罗马时期有关的内容,因为齐格弗里德父亲的首府在克桑滕,而克桑滕只有在罗马大营维特拉设于此处时才是要地。与阿米尼乌斯一样,齐格弗里德在事业的巅峰时刻英年早逝,原因也是亲属的妒忌和背叛。他的妻子一直忠于他,而不从娘家人。害死齐格弗里德的凶手哈根是独眼龙,这一点在《尼伯龙根之歌》里没有提及,却出现在另一份文本中。剧中有一段情节和阿米尼乌斯之弟、在罗马一方作战的弗拉维乌斯的事迹如出一辙。在阿米尼乌斯去世后的争斗中,除了弗拉维乌斯的一个儿子(他当时在罗马境内),车茹喜部酋长的家族都死绝了,正如尼伯龙根的所有酋长。 如果阿米尼乌斯就是齐格弗里德,对阿米尼乌斯个性的记忆以最光明磊落的男子汉形象被保存了下来,那就是一个民族献给民族英雄的最崇高的纪念。事实上,对有血有肉的历史人物来说,史诗中的形象大概是过于伟岸了。因此,我们还是只把它当成一个笼罩在遐想面纱下的传说。 7 古罗马与日耳曼的僵持局面 条顿堡森林会战与日尔曼尼库斯历次战役的结果是,罗马人与日耳曼人僵持不下。囊括四海的罗马帝国无法在边界以外的广阔森林、山峦和沼泽地带征服富有勇气、热爱自由的蛮族部落;而日耳曼人在正面对决中无力对抗罗马,也不能主动进攻。 尽管如此,罗马帝国并未停止扩张。它继续扩张了一个多世纪,在之后的一个世纪里仍然有过扩张的想法,做过扩张的努力。日耳曼人的勇气太旺盛,土地太闭塞,而罗马人则成功征服了不列颠岛上凯尔特人居住的地盘,还在多瑙河下游以北的平原(今匈牙利和罗马尼亚)新建了一个大省——达西亚(Dacia)。最后,在公元2世纪初,罗马与帕提亚再次爆发大战,征服了美索不达米亚。 罗马人之所以等了一个半世纪才为克拉苏和安东尼报仇,原因与罗马人最终放弃降服日耳曼人的想法是一样的。我们不能设想帕提亚人的力量足以抵挡罗马举全国之力的全面进攻。但是,一场新的“亚历山大远征”必须有一位新的亚历山大。马克·安东尼当初想当新亚历山大,结果没有成功。究其原因,既非安东尼缺乏必要的素质,亦非这件事本身不可能做成,而是因为他制订了一个具体的方案,由于情势不利,他的方案失败了,然后他就放弃了新的尝试。罗马人或许本来可以步步为营,首先将目标局限在征服美索不达米亚上。即便如此,这仍然是一场浩大的行动,必得亲征方可。皇帝本人必须精力充沛、能征善战、权位稳固,并将帝国治理得遵序守法,从而可以放心地常年离开首都,全身心投入遥远边境上的战争。尤利乌斯-克劳狄乌斯王朝(Julian-Claudian)与弗拉维王朝(Flavian)诸帝或者才能不足,或者形势不利,直到图拉真[15]在位时期(98-117),罗马才出了一位满足全部条件的皇帝。 当他受召回朝,准备以养子身份继承皇位时,图拉真正在美因茨大营统领莱茵河上游的罗马军团。我们会觉得,如果他想要发动战争,为罗马增添荣光,为帝国驱逐未来的隐患,那么他肯定会致力于完成征服日耳曼人的功业。但他不想冒这个险。阿庇安(Appian)[16]告诉我们,罗马之所以没有征服不列颠岛北部,是因为那片土地毫无价值。只要帝国朝廷讨论吞并日耳曼是否明智和必要,这个理由就会被搬出来。图拉真更倾向于达西亚,最后又转向帕提亚。他确实将亚美尼亚和美索不达米亚并入帝国,但在作战期间他去世了,随后罗马立即开始了新一轮处理内政与对外交战的交替。即位的哈德良帝位不稳,不能亲自继续指挥帕提亚战争,也不能把这件事交给将军,于是议和并放弃了图拉真征服的土地。罗马人之后确实又多次来到和越过底格里斯河,但每次都只能短暂停留。 让易北河成为帝国边界的计划再也没有被实施,于是,提比略召回日尔曼尼库斯成了世界史的一大转折点。从那以后,罗马不再大举进犯日耳曼,将主要目标局限于维持和保护边境。但是,边境防御为战争艺术提出了一个本质上的全新挑战。 提比略叫停日尔曼尼库斯的征讨后,罗马军团并没有全部撤回莱茵河左岸,而是继续驻守右岸的若干地区和堡寨1,甚至会有些许推进。莱茵河与美因河交汇处的温暖地带和兰河一带发现银矿的吸引力是如此之大,以至于罗马人最后占领此地并留了下来,从而延伸到了莱茵天堑以外,不得不建立人工的边境防御体系。韦特劳地区和位于莱茵河、多瑙河夹角之间的奥登瓦尔德(Odenwald)和施瓦茨瓦尔德(Schwarzwald)也被纳入了这块突出部。 这就是当时的边防问题。 即便日耳曼人无力进攻一直由枕戈待旦的军团守卫的罗马帝国,他们也绝没有因此成为安分的邻居。为了在大规模野战中击败和驱逐日耳曼人,也为了平时保护边境免遭劫掠,罗马需要维持一支常备军。就算蛮族国家想要做出停止劫掠的外交承诺,他们也做不到,因为他们对手下好战的部族的管控力有限。 在永远好战的敌人面前守卫长达数百英里的边境线难度极大。入侵可能在任何一点、任何一天发生。如果将边防部队平均分派到整条边境线上,那就处处薄弱,全挡不住集结起来的敌军。如果将兵力集中于几个点,那就有大片土地敞开,无人看管。 在莱茵河下游,罗马自保的方式是与河对岸的日耳曼部落长期结盟,包括巴达维亚人、坎宁尼法提斯人和弗里斯人。这些部落有大批子弟当罗马的兵,领罗马的饷。此举能确保他们安分守己,甚至能约束他们在老家的亲属。双方偶尔发生的龃龉都被解决了。 在更上游,大致相当于普鲁士莱茵省的地方,双方一直以莱茵河为界,但罗马人在右岸制造了一条广阔的无人地带,不许日耳曼人来定居。尽管日耳曼人只要一天就能穿过无人区,然后渡过莱茵河,进入罗马境内,但如果罗马的巡哨和岗哨警惕性比较高的话,想要做到其实也不容易。当然,需要特别关注自东向西流的各支流河口对岸,日耳曼人可以乘船突然出现在这些地方。 在波恩(Bonn)与科布伦茨(Coblenz)之间,新维德(Neu-wied)下游的地方,边界伸入莱茵河右岸,“长城”(limes)在这里开始修建。“长城”在美因河与莱茵河交汇点上游14英里(约22.5千米)处的法兰克福越过美因河,然后延伸到多瑙河畔的凯尔海姆(Kehlheim)。凯尔海姆位于源出拉蒂斯邦(Ratisbon)的阿尔特米尔河(Altmühl)河口处。于是,莱茵河与多瑙河之间的突出部就被横贯其间的“长城”保护了起来。 “长城”是在不同时间,以不同方式分段修建的。内卡河有一段相当长的旧墙,至今依稀可辨;后来在旧墙的前方又修了一段新墙。凡是有大河——美因河或内卡河的拐弯处——构成边界和提供保护的位置,那里就不修“长城”了。 由于近年来的勘探工作,我们不仅能相当准确地追踪这一存续至今,俗称“鬼墙”“围栏”的边防体系的走向,还能追溯它的历史。因此,用一位目光敏锐的研究者的话说,这一伟大工程不再是僵死的纪念碑,如今焕发了青春,它的发展历程中处处都是有意思的点。 提比略和之后几位皇帝在位期间,针对日耳曼人的防御工事尚未连成线。韦斯巴芗(Vespasian)[17]将工事从莱茵河上游向前推进,越过黑森林,直到内卡河为止,以此缩短多瑙河与莱茵河之间的交通距离。占领这些地区毫无困难,因为本来就几乎无人居住。但到了内卡河一线,罗马人与日耳曼人离得就近了。韦斯巴芗之子图密善(Domitian)与卡狄人打了一仗,然后占领了韦特劳地区(Wetterau)。于是,罗马人就有了一条漫长的陆地边界需要守卫,而且边界在韦特劳地区呈突出部形态,更增大了防御难度。 图密善占据了这片区域,并建设了一套完整的堡寨体系。狭义的“长城”,也就是将各堡寨彼此相连的连续防线,可能就是在图密善时期或之后形成的。这条最早的“长城”是一系列犬牙交错的树篱(vineae)。 哈德良将树篱换成了木栅,又过了几代人的时间,木栅才被壕沟土墙所替换或完善。“长城”新增的最后一段很可能完成于3世纪初,那是一道位于多瑙河以北、罗马与雷蒂亚(Raetian)交界处的高耸石墙。于是,之前大体依地形而建的防线被尽可能地拉直了,以便观察和示警。根据目前可以确定的几处遗迹,雷蒂亚石墙的高度不低于2.5米。 下文中会区分“上莱茵长城”和“雷蒂亚长城”。前者起于莱茵河畔的新维德,绕过韦特劳后,在斯图加特(Stuttgart)以东的符腾堡地区(Württemberg)洛尔希(lorch)镇结束;后者从洛尔希沿东西方向延伸,直到拉蒂斯邦(Ratisbon)附近的多瑙河滨。 直到今天我们依然能发现,上日耳曼地区的“长城”主要由土坡加壕沟组成,雷蒂亚长城则是由切割好的石块堆叠而成。前者沿线每隔约5分钟距离就有一处小型瞭望哨,墙后不远处是大大小小的永备堡寨,间距不超过9英里(约14.48千米),通常可供一个大队驻守。起初是土堡配木哨,后来改造成了石制工事。雷蒂亚长城沿线的堡寨往往不是紧邻城墙,而是在后方4千米到5千米的地方。尽管上日耳曼长城和雷蒂亚长城有很大区别,但我们不能得出两者设立目的不同的结论。它们的差异可以部分由地质条件来解释。一边土质松软,所以会堆土坡、挖壕沟,另一边石头多,于是就修石墙。此外,统帅们对两种工事适用性的主观认识也是一部分原因。上日耳曼长城偶尔也有石墙遗址,不全是土制工事。 现在可以抛弃过去的通行观点——“长城”的用途是直接防御的,因为人们已经认识到,是不可能据守长达300多英里(约480多千米)防线的。此外,某些发现的工事不是土坝,而是将一部分山体劈开,且垂直面不是朝日耳曼人一边,而是朝罗马一边2;还有的土坝修在沼泽靠外而不是靠内的一侧。有的学者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彻底否认这些工事的军事目的,认为它不过是用来收取关税的。这种看法是矫枉过正了。与贫穷的日耳曼人贸易没有那么重要,不至于如此兴师动众。它确实是军事工事。 首先,这道墙是针对尤其危险的骑马入寇者的重要屏障。另外,用古斯塔夫·施罗德将军(Gustav Schröder)的话说3,这道墙可能是为了妨碍日耳曼人撤退的。每个瞭望哨大概有3个人,他们挡不住成群的日耳曼人侵犯罗马土地,却能发现入侵者并传出示警信号。瞭望哨都布置在至少能看清前方几百米的地方,而且可以联络后方的堡寨。图拉真柱上也绘有烽火台,目的显然是示警。看到信号后,部分堡寨守军就会立即出发,拦截入侵者。墙在这里就有大用处了,因为它能拖住被追击的日耳曼人。他们不能迅速翻过墙去,至少没法很快将抢来的财物、牲畜、俘虏和车辆运走。4如果追击的士兵来自多个方向,他们可以从一开始就协同抓捕,墙下擒敌。规模更大、带有战争性质的入侵同理。一个堡寨乃至多个堡寨的守军都不足以对付这些入侵,而需要从远处的大营赶来的军团。若能将敌军压迫到墙下,胜利就能变成歼灭战。 城墙对边境的直接防御也有意义,因为它对罗马巡逻兵和部队有庇护和掩护作用,防止他们被直接发现。逼近城墙的日耳曼人永远不会知道,他们选择的越境地点背后会不会藏着一支守株待兔的罗马军队。 从莱茵河至多瑙河一线,同时有人驻守的堡寨总数约为50个。算上小型瞭望哨的侦查员,总共大概最多有2.5万人,长城上的守兵可能只有1.5万人。5这些部队并非罗马军团,而是盟友的部队,因此甚至会有一部分日耳曼人。军团驻扎在更后方的莱茵河畔,主力在美因茨大营,另有一部分在斯特拉斯堡(Strasbourg),早期(公元105年之前)在苏黎世附近的温迪施(Windisch)。若干中等规模的堡寨可能由支队驻守。下日耳曼军团的驻地有波恩、诺伊斯(Neuss)、奈梅亨(Nijmegen),尤其是维特拉-克桑滕,它一直是下日耳曼省的首府。上日耳曼和下日耳曼各有4个军团,雷蒂亚一个都没有。于是,罗马在北海-莱茵河-“长城”-多瑙河-帕绍(Passau)一线驻扎了8个军团,再加上盟军,总兵力为7万左右。罗马边防体系的基础不是直接和绝对地防御边界线本身,而是一种间接防御。通过将边界推进到天然屏障,也就是河流,或者创造人工屏障,也就是墙,然后清理屏障前方地带的手段,罗马人在一切可能的地方提高了跨越边境的难度。日耳曼人并非完全不可能跨越这些障碍,但凭借组织完善的观察和报警体系,罗马人总能及时采取惩戒行动。日耳曼人必须明白,尽管他们有可能在对面劫掠成功,但把抢来的东西和自己带回来可就难了。 在真正的战争中,面对攻来的大军,边墙不仅毫无保护作用,甚至会带来危险,因为它会把可用的部队平摊在一条警戒线上,彼此远远分开。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边境是一定要守的。考虑到这种可能性,军团没有被拉到警戒线上,而是作为总预备队驻扎在后方的莱茵河一线。 我们现在知道,日耳曼人集结起大军并不容易,罗马在日耳曼也不缺报告大军行动的探子。因此,即便面对大规模入侵,罗马人也总能将临近盟友编入军团,形成足够的兵力及时做出反制。 原始森林和盘踞着一个野性强悍民族的荒野就在紧邻的地方,罗马人在戍边军团的庇护下过着优雅文明的生活。直到今天,罗马人留下的遗迹依然让我们赞叹,尤其是特里尔(Trier)。 罗马人渐渐觉得自己安全了,于是在2世纪中期将莱茵河沿线军团的数目从8个减到4个,两个控制莱茵河上游,两个控制莱茵河下游。 8 古罗马帝国的军队建制与军人生活 我们的任务不是介绍古罗马军事体系的形式与遗产,但我们仍然必须去理解这个庞大组织日常生活中的各主要方面。 奥古斯都颁布的《奥古斯都谕令》(Constitutiones Auǵusti)是一套全面系统的军队条令,确定了罗马军队的建制。尽管《奥古斯都谕令》今已不存,但通过多处引文还是能够分辨出大概。 内战时期,军团数目不断增加。恺撒留下了40多个军团,后三头同盟又新增了几个,反对后三头同盟的共和派也有23个军团。公元前36年,屋大维和安东尼共有超过75个军团。在共和国早期,只有罗马公民会被编成军团。这条基本原则不仅被逐渐废弃,更被颠倒了过来:进入军团者会被授予罗马公民身份。就连恺撒手下的军团里,出生时就是罗马公民的士兵都只占少数,后三头同盟手下的军团肯定更是如此。在许多这些军团里,罗马公民成分只是表面上的。维吉尔直言不讳地将定居意大利的退役士兵称作蛮子。1当奥古斯都成为无人挑战的唯一统治者时,他留意到先前的原则,并以一种着实巧妙的方式来运用它们,以适应这个以罗马城和拉丁民族为内核的世界帝国的状况。他没有一刀切地将公民组成的单位和非公民组成的单位分开,但与国家的政治格局一样,军队也是按照不同的民族来组织的。如果军队继续不加区分地混编罗马人和非罗马人,那么,每个单位的拉丁人成分都会相当薄弱,既不能同化其他成分,又不能主导之。在如此疏松的制度下,军队战斗力必然会受到影响。 起初,奥古斯都似乎将军团数目砍到了18个,他去世前增加到了25个,塞提米乌斯·塞维鲁(Septimius Severus)[18]时期又到了33个。内战时期,通常只有轻步兵和骑兵作为辅助部队配合军团作战,而现在对重步兵也做了区分,一边是罗马特色鲜明的军团,一边是按照民族编为大队的辅助部队。进入军团服役则自动获得罗马公民身份的原则被保留了下来。因此,被分配到军团里的士兵绝非清一色的天生公民。但我们可以设想,军团中的非公民肯定已经一定程度上罗马化了,尤其要懂得拉丁语,以免偏离军团总体的罗马特色。 尤利乌斯王朝时期,西部军团仍然主要由意大利土著构成。这一状况从韦斯巴芗时期逐渐走向终结2,意大利人之后基本只被编入罗马城的禁卫军。军团士兵在驻地省份征募;从铭文资料来看,就连日耳曼人都越来越多地进入军团。3在一份流传至今的铭文中,一名禁卫军士兵和维吉尔一样提到了“蛮族军团”。从血缘来说确实如此,但从精神、习惯和语言来说,尽管这些人出身蛮族,但是如今的军团都是从帝国境内已经罗马化的民族中征募兵员,服役期间更是如此。 只有一小部分百夫长出自军团本身,这进一步确保了军团的罗马性。百夫长大多是从意大利人组成的禁卫军调来的。4此外,从铭文尤其是墓碑能发现,百夫长经常在军团之间调动,从而维护并加强了全军军官队伍的团结精神。 辅助部队中无疑有个别罗马公民服役,但主体是由尚未罗马化的罗马属民组成的。武器、战法和纪律与军团一致。军官和士官是罗马人。执行任务时使用拉丁语,日常交际大概是用土话。5因此,辅助部队和军团只有相对的区别,而且区别在逐渐消失。这些辅助部队构成了与按民族编成的轻步兵和骑兵部队,以及纯蛮族之间的一道桥梁。在纯蛮族与罗马人的关系中盟友关系多于隶属关系;蛮族是带着自己的武器、组织和长官加入罗马人的。当然,这里也有转化程度的差异。 一方面,塔西佗的《阿古利可拉传》(Aǵricola)第28章中写道,一支驻扎在不列颠岛的乌西皮特人大队哗变,杀害百夫长和“掺入他们的支队,传授军纪,被视为榜样和教员”的罗马士兵,然后企图乘着3条船回老家。由此可见,罗马人曾试图强迫顽固的日耳曼人完全接受罗马军事体系的形式。 另一方面,在西威利斯领导下起事的巴达维亚人尽管表面上是大队,却显然纯粹是按照部族编成的。但此事之后,罗马人更谨慎了,不再将同乡的日耳曼人编为一队,而是将其打散,派到远离家乡的地方。他们还任命罗马人当军官,不再由本部酋长一族统兵。现在的驻印英军就类似于这些罗马辅助部队。 上级部队编制对罗马军队的性质而言极为重要。每个军团都配属了数量不等的辅助大队,但后者的规模通常不会大于军团本身,而且通常要小得多。即便这套制度在实际应用中做不到整齐划一——比如,前面讲过的雷蒂亚就没有军团,只有辅助部队——但上述编制确实可以视为基本情况。我们来想一想:假如蛮族大队被集中部署或全部作为独立单位的话,一切将会有多么大的不同。那样一来,罗马人的成分与非罗马人的成分就是并立关系,有着同等的权利;罗马人的成分会被占据数量优势的蛮族压倒。通过将军团布置在罗马化蛮族辅助部队之间,而非与其打成一片,以及围绕军团布置尚未开化或开化不久的蛮族辅助部队,这样就使得罗马人的成分在整体编制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大队的编制分散独立,民族又不统一,共同的纽带只有军团而已。从最核心的罗马人开始,军团的罗马化过程必然会逐步向外层推进。 军团规模沿袭旧制,满员6000人左右,加上配属的骑兵和辅助部队,总兵力平均估计在0.9万到1万人。 从法律和原则上讲,普遍兵役制依然在实行,但现实中主要是志愿兵和募兵。入伍后,服役年限为20年(禁卫军为16年),但通常会大大延期。我们知道有一些人尽管力竭体衰,却依然留在军中,有些人甚至已经可以正式退伍了。他们有不用干杂务的特权,而且很可能会划出军团编制,组成独立的小单位“别营”(vexillationi)。这样做的原因大概不是招募和训练新兵困难,而是要尽量利用老兵的好处。 有时大概也会有募兵不满员额、要靠征兵补足的情况。被选中者可以找一人代役,这当然就意味着确实有人愿意当兵。唯一的区别在于,绕了个弯子以“代役”身份入伍的人能拿到国家酌情发放给这位或那位富家青年的奖金。 奴隶不得参军,违者处死。 上述状况在小普林尼(Pliny)与图拉真皇帝的通信中表现得非常清楚。时任比提尼亚(Bithynia)总督的小普林尼在新兵中发现了两名已经宣誓但尚未被分配的奴隶,就问皇帝要不要处罚他们。皇帝的答复是,那要看他们是志愿兵、征兵还是代替别人服役。如果是应征入伍,那就是官员的失误;如果是代替别人服役,那应该惩罚的是正丁;如果是志愿参军,那他们自己就要受到处罚。如果两人并非被分配,这一点则不在考虑范围内。 近年来影响很大的“军人身高标准”在古罗马就有了。在帝国时期,它被称作“incomma”。学者们对具体标准的观点有很大差异。一名学者相信,从一则俏皮话中能得出“5罗马尺(1.48米)就被认为是相当高了,甚至对军人也是如此”6——于是,罗马人就成了小矮子,因为这比最矮的法国或德国士兵还要低6厘米。另一名学者认为平均身高是5英尺10英寸(1.725米),比普鲁士禁卫军的标准还高。7其实,他引用的原文(韦格蒂乌斯,1.5)里只说,第一大队要有5英尺10英寸(1.725米)高,这就与后面一段话中给出的5英尺7英寸(1.651米)对上了。8征兵数目少时,当然会选最威武的人,于是“大高个”就成了统帅的门面。文献中写道,尼禄为自己征召了一个全员身高6英尺(1.774米)的军团9,命名为“亚历山大大帝方阵”,准备将其派去里海隘口(Caspian Gates)[19]。 只有很少几支部队驻扎在城镇或村庄中。罗马城虽然有较多守军,但整个禁卫军军团和各城防大队加起来依然不超过1.2万人。罗马城外另有几支驻军。高卢全境只有首府里昂有1200名驻军。其余帝国内地省份均无驻军。军团驻地都在边境附近的坚固大营。在大营不远却也足够远的地方留出一圈空地,并修有围墙,平民聚落(canabae)在这里很快就会形成并逐渐发展成城市。10 辅助大队主要驻扎在大小不等的一线边防堡寨。 尽管士兵要服役到40岁或50岁,却不准娶妻。如果他们组成了家庭,家人也不许随营生活。既然不是“合法婚姻”,当局在部队换防时也不会考虑这个因素。 禁婚令也适用于百夫长。哪怕是位阶最高的统帅,只要离开罗马城或受命统军,也要把妻子留在家里。 高级军官(保民官和司令)出自罗马城和省城的贵族家庭。与共和国时期一样,他们还不是单纯的军人,而是承担司法、行政、军事等各项职责的官员。唯一的资质要求就是地位崇高和贵族心态,他们有信心做好任何事,所以什么事都能做。卢库勒斯(Lucullus)曾率领一支军队去征讨米特拉达梯,据说他以前对军事一窍不通,靠行军途中上课读书来准备作战。11他很好地完成了使命。马略确实曾在罗马人民面前大肆贬低这种指挥官12,恺撒在作品中也不常夸奖手下的保民官。在这一点上,奥古斯都通过新设掌营官(camp prefect)在罗马社会结构与军事需要之间求得了平衡。顾名思义,掌营官起初大概是大营留后,但其数目和职责很快就增多了。掌营官获得了监察和把控军队行政事务的职责,这些事务是专业素养参差不齐的保民官做不来的。掌营官是职业军人,从百夫长提拔而来,是令人畏惧的风纪纠察员。后来到了3世纪,他们完全融入了司令的职务,成为军团的长官。 与共和国时期一样,军队的中坚力量是百夫长,我们曾将其描述为担任连长职务的士官长。不过,共和国时期的百夫长全部起于行伍,而现在受过教育的年轻人也会通过向皇帝申请百夫长的职位之后再晋升为军官的途径参军。前一种百夫长被叫作“军靴百夫长”(ex caliǵa),后一种叫“罗马骑士百夫长”(ex equite Romano)。 后来,军官不再被严格划分为两个层次。士兵出身的军人可以升到百夫长乃至掌营官,百夫长出身者可以升到保民官,而顶级家门的子弟,尤其是元老的儿子,一进来就是保民官,可以做到司令的位子,相当于现在的将官。或许从恺撒的时候起(1.456),每个军团就有一名常设的司令了。后来,可能在奥古斯都时期,也可能在哈德良时期[20],保民官也成了大队的常设长官;事实上,早在马略时期的军事原则就已经要求这样布置了。军团一贯设6名保民官和10个大队,而韦格蒂乌斯明确记载,大队一部分由保民官指挥,一部分由队官(praepositi)指挥。于是,我们可以设想这里也存在背景方面的平衡,从现实角度出发,4个大队的指挥权交给了提拔上来的百夫长。因此,队官大概是百夫长与掌营官之间的一个职位。13在帝国军队中,相当于今天的一等兵到士官这一级的军人被叫作“初级军官”(principales)。最干练、最勇敢、教育程度较好的士兵会根据一套明确流程铨叙晋升。与共和国时期一样,最重要的岗位——掌旗官(siǵnifer)、百夫长副手(optio)和巡营官(tesserarius,负责文书保管)——是候选百夫长或基层单位的长官。初级军官不仅能被提拔为百夫长,也能当军队里的文职人员和高级军官的参谋,最后还能成为帝国文官。14 共和国时期,军团士兵的报酬是年薪75第纳里加上通常为45第纳里的补助(frumentum)。恺撒把军饷翻了一番。奥古斯都在位晚年更是增加到了最初的3倍,也就是225第纳里(合195马克)。从生活状况完全相同的辅助部队年薪不到三分之一(75第纳里)中就能看出来,给予军团士兵的军饷是很大方的。然而,禁卫军——他们不住军营,而是驻扎在罗马和其他几处舒适的地方——的军饷超过军团士兵的3倍,也就是750第纳里(合650马克),补助另算。 除了常规收入,士兵们在新皇即位和其他特殊场合时会获得赏赐,退伍时还有一笔津贴,军团士兵不低于3000第纳里(合2600马克),禁卫军不低于5000第纳里(4300马克)。军人的另一项福利不是金钱,而是一块农田。不过,有人会怀疑一个从18岁就参军、40岁或45岁才退伍的人还能不能心满意足地过小农生活,这项特殊福利只属于军团和禁卫军士兵,辅助部队是没有的。 图密善将军团士兵的年薪提到了300第纳里,康茂德(Com-modus)375第纳里,塞提米乌斯·塞维鲁500第纳里。增加军饷的实际效果无法确定。由于塞提米乌斯·塞维鲁时期的第纳里含银量只有奥古斯都时期的一半,所以看似巨大的报酬涨幅可能只是表面文章。但是,这种货币的购买力很可能有所提高,从而大大提高了军饷的实际价值。考虑皇帝对士兵的倚赖,这一点是很自然的。15 百夫长的军饷在共和国时期只有普通士兵的两倍,在帝国时期则增加到了5倍,与普通人的差距比以前拉得更大了。 一整套外在的嘉奖表彰体系被用来提升军人自豪感,共和国时期就是这样,帝国时期亦然,有赏矛,有锦旗,有赐盾,有佩戴在胸前或马具上的勋章,有手环,有颈环,有头冠,有花环。16整支部队也会获得同样的嘉奖或其他的荣誉称号。 军团和大队肯定为医生和医院(valetudinaria)配备管理员和护士(qui aeǵris praesto sunt,指“为病患服务的人”)。17 文献中还提到了马医。 每个大队都有一笔储蓄金,还有多笔小额应急基金,特别是安葬基金,均由掌旗官负责。士兵必须把一部分军饷,特别是赏赐存到储蓄金上,至少要存满一定金额才能不存。佩森尼尔斯·奈哲尔(Pescennius Niger)曾下令禁止士兵上阵时携带金币或银币,而是要统一存起来,战后再取出。 若无非常精确的记账制度,是管不了拿钱打仗的部队的。在古埃及的纸莎草文献中,除了大量其他资料,还有几份涉及军务的资料。一份公元81年至公元87年的拉丁文档案详细记录了每名士兵的军饷、执掌、告假等信息,记录者是一名百人队的文书。18 每天傍晚,全体号手会到营中的帅帐集合吹号,直译过来的话,就是归营号(tattoo)。然后,巡夜兵就上岗了。19 军纪保持了罗马早期的性质与严厉程度:偶有松弛,但很快总会出现一名统帅来整肃。据塔西佗记载(《编年史》11.18),科尔布罗(Corbulo)曾整顿纪律松弛的军团,重申克劳狄乌斯皇帝时代的传统,当时有一名士兵在边墙工作时没有按规定佩剑,所以被处死了,另一名士兵只带了匕首,所以也被处死了。 与18世纪的我国军官一样,百夫长手里总是拿着戒条,也就是一根藤条,打起来毫不留情。在奥古斯都去世后爆发的大规模军团哗变中,一名百夫长和许多其他军官一起被士兵活活打死。士兵们以前给他起了个绰号,“再来一根”(cedo alteram),因为他每次打士兵脊背把藤条打断时,都会要别人再给他一根。在腓特烈大帝的军中,由于连长出身贵族,与手下有某种主仆关系,既有责任照顾手下,也有部分责任找人替换老兵,于是上级任意体罚下级的权利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限制。这些缓和因素在罗马百夫长那里全都没有。他只有长官的身份,他要亲自监督日常执勤,而且他本人就出身行伍,因此尤其严苛。 但罗马军队和罗马国家并不是单纯依靠严刑峻法和抽象的军事荣誉概念而团结起来的。凭借主体民族的政治智慧,罗马不仅成了世界帝国的政治中枢,更是宗教中心。毫无疑问,罗马人允许被征服的民族保留本族神祇,但除了地方神,到处都建起了为罗马诸神与皇帝威严献祭的神庙祭坛。罗马军营的情形与此类似,但有些许差异,没有供奉罗马诸神的祭坛。军团崇拜传统的卡皮托利欧山诸神,朱庇特、朱诺和密涅瓦;辅助部队崇拜本族神祇,但所有部队都有专门歌颂皇帝天纵英才的祭祀活动。随着辅助部队逐渐丢掉原有的部族特性,老兵被来自各个地方的新兵替换,随着罗马化程度的提高,他们也接受了罗马诸神。战神马尔斯的崇拜者尤其多。人们也为无数其他神祇或人格化的抽象事物,比如胜利神、命运神、荣耀神、美德神、忠诚神、纪律神、土地神、校场神、军营神等,建起了祭坛。20专门为罗马城而设的祭坛很少,而且直到3世纪才有。民间宗教与军营宗教的区别体现了军队在国家中的政治地位:军队主要是皇帝之军队,非国家之军队,而且事实上,皇帝的位子是由军队赋予的。 从来没有神学上的表述去讲清楚皇帝的神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