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见闻札记
[book_author]华盛顿·欧文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23157
[book_dec]美国作家华盛顿·欧文的散文和故事集。初版时欧文化名“杰弗里·克雷翁”(法语:“铅笔”的意思)。本书以高超的艺术技巧把浪漫主义奇想与日常生活场景的真实描写、幽默和抒情结合在一起。其中最著名的是《瑞普·凡·温克尔》和《睡谷的传说》两篇故事,皆取材于荷兰移民的古老传说。瑞普·凡·温克尔是个游手好闲的懒汉,饮了仙酒,一觉睡去,醒后已过20年。正是“洞中方七日,世上几千年”,周围现实发生了巨大变化:美国在独立战争中获胜,建立了共和国。可是摸不着头脑的瑞普却仍旧称英王乔治三世陛下的臣民。这个人物的名字在美国已成了普通名词,用来表示懒惰和因循守旧。《睡谷的传说》写一个怕鬼的乡村穷教师爱上一个富家美女,正当自鸣得意时遭到“鬼”的袭击。原来这个“鬼”是他的情敌装的,永远打消了他对美人的痴心妄想。《见闻札记》中的故事也有写英国生活的,写美国印第安人习俗的。这些故事都具有浓厚的民间口头文学色彩,情节怪诞离奇,充满浪漫主义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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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第1章 作者自述
我与荷马有此同感:正如蜗牛一脱壳就变成一只蟾蜍,便不得不造一个凳子坐在上面;离开故乡四处漂泊的游子也会很快变成这副可怕的模样,不得不按自己的生活方式改变其居所,住在能够居住的地方,而不是愿意居住的地方。——黎里《尤弗伊斯》
我总是喜爱游览没有去过的新地方,去观察奇异的风土人情。
我甚至在孩提时代就开始游历了,在我故乡之城的生疏与未知的区域里多次进行过探索之旅,时常让我的父母担惊受怕,也让巡查街道的人为找寻我而获得一点酬金。到长大一些的时候,我的观察范围也有所扩大。我把假日的下午都耗费在周围乡村间的漫游中。我逐渐熟悉了乡村的历史和传说中那些著名的地方;我知道每一处发生谋杀和抢劫的现场,或者出现过鬼怪的地方。我探访过邻近的村庄,通过留意人们的风俗习惯以及同当地的贤达人士和著名人物交谈,我极大地增加了自己的见识。在一个漫长的夏日里,我甚至爬上了最远处的一座小山的山顶,从那里极目远眺好几英里之外的无名之地,惊异地发现自己栖身的地球是多么辽阔无边。
这漫游的癖好随着我年岁的增长而增强。航海和旅游的书籍成了我的热情所系,由于如饥似渴地阅读这些书籍,我荒废了学校的正规功课。在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我在码头流连,望着船舶起碇,驶往遥远的地方,心里充满了多么热切的向往啊!我凝视着它们逐渐变小的片片帆影,让自己在想象中漂泊到天涯海角,我的目光中充满了怎样的渴望啊!
尽管后来的阅读和思考使得这种朦胧的癖好进入了更合理性的范围,却也只是使它更加坚定。我游览过自己国家的各个地方;假如我仅仅是喜爱美丽的风景,那我就不会有多大的欲望到别的地方去寻求满足了,因为再没有别的国家比美国拥有更丰富奇异的大自然的魅力。她巨大的湖泊就像银光闪烁的海洋;她的群山映照着大气明亮的色调;她的山谷布满了丰盈的野生之物;她的大瀑布在幽寂之地发出雷鸣般的轰响;她无边无际的大草原自然地涌动翠绿色的波浪;她的河流既深且广,庄严静穆地滚滚流入海洋;她那人迹罕至的森林草木丰茂,景色壮丽;她的天空,燃烧着魔幻般的夏日云彩和灿烂阳光——不,一个美国人绝不需要到祖国之外去寻找雄伟壮丽的自然景色。
不过,欧洲却具有引发人对历史和诗歌产生联想的种种魅力。
在那儿可以看到艺术的杰作,高度文明社会的优美精致,古代和地方性习俗的奇异特点。我的祖国有青春的美好前景;欧洲有世代积聚的丰富宝藏。她的每一处废墟都讲述着往昔不同时代的历史,每一块残碑断石都是一部编年史。我渴望到那些曾建立丰功伟绩的圣地去漫游——不妨这样说,去踏踏古人的脚印——去徜徉于倾颓的古堡——去对着坍塌的塔楼沉思冥想——总而言之,我想从当今平庸的现实中超脱出来,忘情于幽暗朦胧的雄伟壮丽之中。
除了这一切,我还有见一见世间伟人的热望。确实,我们在美国也有自己的伟大人物:没有一个城市没有伟大人物。我曾经混迹其间,在他们给我投下的阴影中,我自惭形秽;因为对小人物来说,没有什么比淹没在一个大人物的阴影下更为有害的了,尤其是一个城市中的大人物。不过我却渴望去见见欧洲的伟大人物,因为我从不同的哲学家的著作中读到:一切动物在美国都退化了,人也在其中。因此,我想,一个欧洲的伟人肯定比美国的更优秀,就像阿尔卑斯山的高峰之于哈得孙高地一样;看到许多英国游客在我们当中那么神气活现、趾高气扬,这种想法就得到了印证,而我深信,这些人在自己国内也只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我想,我要去造访那块神奇的土地,看看那个巨人种族,而我就是从他们那里退化出来的。
让自己漫游的热望得到了满足,这要么是我的福分,要么是我的厄运。我游历过许多不同的国家,见识了许多人世沧桑的景象。我不敢说自己以哲人的眼光进行过研究,只是像那些风景画的卑微爱好者,从一家画店的橱窗前走到另一家的橱窗前,漫步观看;时而被美妙的描绘所吸引,时而对扭曲变形的漫画注目,时而在赏心悦目的风景前流连。既然现代旅行家们游历时必手执一笔,回家后速写盈箧,已然蔚成风尚,我也乐于拿出几幅来供友人之娱。不过,当我浏览自己为此目的而记下的提示和备忘录之类时,心里却几乎陷于绝望,发现每位意欲著书立说的正规旅游家都会研究的重大目标,却都因散漫的习性而导致自己有所忽略。我担心自己就像一个不幸的风景画家那样令人失望——尽管在欧洲大陆旅游过,但因为任随自己游移不定的脾性,只草草描画了一角一隅和穷乡僻壤。于是,他的速写本里塞满了茅屋、风景和无名废墟,却忽略了要描画圣彼得堡大教堂、罗马大剧场、特尔尼瀑布或者那不勒斯海湾,在整个画集里竟没有一条冰川,也没有一座火山。
[book_title]第2章 航程
船啊,船啊,漂游在大海中央。
我远远地把你们眺望,我要前来询问你们,你们在守护着什么?又在筹划着什么?你们的终点和目标在何方?第一艘漂洋过海做生意,另一艘留下来守卫海疆,第三艘满载着财富返航。
嗨!我的幻想啊,你又将去向何方?——古诗对一个造访欧洲的美国人而言,他不得不经历的漫长航程是一次绝好的准备。暂时脱离了尘世生活和公务杂事,会产生一种特别适宜接受新鲜生动印象的心境。浩瀚的海洋把地球分隔成两半,就
像在书中夹进了一页白纸。这绝不是逐渐变化的过程,而在欧洲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就是因为这种逐渐变化,不同特色的风土人情几乎会在不知不觉中融汇一体。从你离去的故土在视野中消失的那一刻起,直到你踏上另一边的海岸为止,只有一片空阔,然后你即刻就被投入另一个世界的喧嚷和新奇之中。
在陆地上旅行,景物是连续变换的,人物事件也结成一个首尾相连的序列,可以延续那人生的故事,也可以减弱离别分隔之苦。的确,我们在旅途中的每次迁徙,手里都还拉着“一根不断延长的链索”,而这根链索是不会断裂的:我们可以一环又一环地回溯,我们会感到最后一环依然把我们紧紧地和家园维系在一起。可是在空阔的海洋中航行却把我们猛地分隔两方。它让我们意识到自己从稳妥安宁的生活中被抛了出来,漂泊到了一个令人疑虑的世界里。它让我们和家园之间横亘了一道深渊——这道深渊会充满风暴、恐惧和动荡不安,使人感到远在天涯而归期未卜。
至少,我自己的情况就是这样。当我看到故土的最后一抹蔚蓝像天际的一片孤云逐渐消失,我便感到,这个世界和一切有关的事物就像一卷书那样合上了,而在打开另一卷书之前,我有时间来进行一番冥想。此刻我眼前正在消失的这片土地,承载着我人生中最珍爱的一切,在我重返故土之前,它会发生怎样的变迁呢?我自己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啊!当一个人开始出门漂泊的时候,谁能说得清生活变幻莫测的潮流会把他驱赶到何处,什么时候能重返故乡,或者是否有缘重访他曾度过童年的景象?我前面说,在海上只有一片空阔,对此我要有所修正。对于一个好做白日梦、沉溺于幻想的人来说,在海上航行却充满了可以冥思遐想的事物。而正是深海和天空的种种奇观,渐渐让人的心境抛开尘世杂务。在风平浪静的日子,我喜欢懒洋洋地斜靠着船尾的栏杆,一连几个小时对着夏日宁静的海面沉思;我喜欢凝望那刚刚露出地平线的一堆堆金色云彩,幻想它们是一片仙境,那里住满了我所想象出来的人物;我喜欢观望那轻柔起伏的海面,翻卷起银白的浪涛,仿佛要消失在幸福的海岸上。
我从令人眩晕的高处俯视深海中的怪物粗鲁地嬉戏,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安全与恐惧相混杂的有趣感觉。成群的海豚围绕船头翻滚;逆戟鲸在海面上慢慢抬起它巨大的身躯;贪婪的鲨鱼像幽灵一样从蓝色的海水里蹦跳而出。我在想象中唤起了自己所听说过的、阅读到的有关海底世界的一切记忆:在深不可测的海谷中漫游的鱼群,潜藏在大海底部的无形怪物,还有充斥于渔夫和水手的故事中的怪诞幽灵。
有时候,遥远的一片孤帆在大海边缘滑过,又会激起另一番漫思随想。世界的这一小块碎片正急匆匆地赶着加入到千万人的生活之中去,是多么有趣啊!它是多么辉煌的一座人类发明的纪念碑啊!
它具有一种战胜狂风巨浪的气度;它使天涯海角融为一体;它让人类的福祉互惠,把南方的富饶物产倾注进北方的贫瘠地区;它传播知识的光辉和文明的慈爱;它借此把散落的人类聚集为一体,尽管大自然仿佛在人类之间设置了不可逾越的障碍。
一天,我们看见远处漂流着一个形状不清的东西。在大海上,
只要出现任何足以打破周围单调景象的东西,总会引起注意的。原来那是一根桅杆,一定是属于一艘失事船舶的,因为桅杆上还残留着手巾,那是水手们用来把自己拴在桅杆上,以免被海浪冲走。找不到任何可以确定船名的痕迹。这根桅杆的残骸显然已经在海上漂流了好几个月,上面结着一簇簇贝壳,侧面挂着长长的海草。可是,我想,水手们如今在哪里呢?他们的拼死挣扎早已结束,他们已经在风暴的咆哮中沉没,他们的骸骨正躺在海底深渊中慢慢变白、寂静、湮没,就像海浪一样被覆盖,没有谁能讲述他们最后的故事。在这条船后面,曾经飘荡着怎样的叹息!在家中冷寂的火炉旁,曾经响起过怎样的祈祷?情人、妻子、母亲,怎样在每天的报纸里细细搜寻,期盼偶然找到这艘航船的消息!然而,期盼终由暗淡而变成焦虑,焦虑又变为恐惧,恐惧再变成绝望!啊!没有一件纪念品会送回来供亲爱者珍藏爱惜。所能知道的一切,不过是船驶离了港口,“从此杳无音信”!
看见这根桅杆的残骸,就像通常那样,令人心中涌起许多阴郁的逸事。到了傍晚更是如此,这时候本来一直晴朗的天气开始变得阴沉可怖,预示着在夏季风平浪静的航行中会突兀而至暴风骤雨。
当我们围坐在船舱里一盏灯的四周时,那暗淡的光线使得阴郁的气氛显得愈发可怖,每个人都讲述了自己沉船遇难的故事。船长讲的一个简短的故事尤其使我感动。
“有一次,
”他说,“我驾着一艘坚固的好船驶过纽芬兰岛的海岸。经常笼罩那个地方的浓雾使得大白天也看不清前方的情况。到了夜里雾气更是浓密,在两个船身的长度之外就什么也看不清了。
我吩咐在桅杆顶端一直保持光亮,还派了个人一直瞭望前方,当心那些惯常停泊在岸边的小渔船。风吹得啪啦啪啦地响,我们的船穿过海浪疾驰向前。突然,瞭望员惊叫一声:“前面有条帆船!
”话音未落,我们就撞了上去。那是一条停泊着的双桅纵帆船,船舷正对我们。水手全都睡着了,忘记要升起信号灯,我们正好端端正正地拦腰撞上了它。撞得那么猛,我们的船又大,一下子把帆船压进了海水里,从它上面驶过,继续向前疾驰。就在帆船四分五裂的残骸在我们的船下沉没的时候,我突然瞥见有两三个半裸着身子的可怜虫从船舱里冲出来。他们刚从床上爬起,就尖声号叫着被浪涛吞没了。我听见风声中夹着他们溺水时的呼叫。一阵狂风刚把呼叫声刮过我们耳边,立即又把它带走,再也听不见了。我永远忘不了那阵哭叫声!我们的船冲得那么快,花了好一阵子才掉过头来,凭着猜测尽可能靠近帆船刚才停泊的地方。我们在浓雾里来回巡航了几个钟头,放了信号枪,仔细倾听是不是有幸存者的呼叫声。然而只有一片沉寂——我们再也看不见他们的身影,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了。
”我得承认,这些故事有一阵子把我所有的美好想象都打破了。
夜色渐深,风也愈加狂暴。大海掀起了巨浪狂涛,阴郁可怖的浪涛声汹涌激荡,起伏回应。从天突降的闪电在泛起泡沫的海浪边沿上颤动,把头顶上的团团黑云撕成碎片,使得随之而来的黑暗显得加倍的可怕。雷声在狂涛巨浪上咆哮,如山的浪涛与之回应,响起了悠长的回声。我看到船摇摇晃晃,一头扎进咆哮的浪涛深谷中,却又奇迹般
地再度获得平衡,重新浮出水面。有时候帆桁会淹没在水中,船头也几乎埋到了波涛下面。有时候会有一股激浪冲击过来,眼看就要把船吞没了,但只需把舵轮灵巧地一转,就能避开浪头,平安无事。
我回到船舱里,那可怕的景象却仍然紧随着我。在帆索间呼啸而过的风声,听上去就像是丧礼上的哀泣。船在翻腾起伏的海浪中挣扎航行,船桅在嘎嘎作响,舱壁在苦苦呻吟,这都令人心惊胆战。
当我听见浪涛击打着船身的两侧,咆哮声震撼着我的耳膜,就觉得仿佛死神在围绕着这座漂浮的监狱大发雷霆,正在寻找它的猎物:只要有一颗钉子松动,只要出现一条裂缝,死神就会乘虚而入。
然而,接着却是晴朗的一天,波涛不兴,微风习习,所有阴郁的思绪都很快烟消云散。明丽的天气和海上的和风令人心情畅快,其影响力简直无法抗拒。当甲板上扬起所有的风帆,每一面帆都被风满满涨起,船欢快地划破翻卷的波浪前进,它显得是多么高傲,多么威风啊——看起来就像是君临大海的统治者!
我简直可以把海上航程中的奇思妙想写成整整一卷书,因为它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我脑中萦绕——不过现在是登岸的时候了。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从桅顶传来令人激动的一声喊叫:“陆地!
”一个美国人第一次看见欧洲,心中顿时激情涌动,这种感觉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有所体会。仅仅是“欧洲”这个名称,就足以引人浮想联翩。这是希望之乡,充满了他童年时代听说过的和学生时代默想过的种种事物。
从那一刻起直到登岸时为止,我心中一直激动得如痴如醉。战舰就像巨人卫士沿着海岸巡游,爱尔兰海岬一直伸进海峡,威尔士群山高耸入云——所有这一切都激起我强烈的兴趣。船驶进墨西河的时候,我用望远镜观看河岸。我欣喜地仔细观看带有整齐灌木篱笆和碧绿草地的洁净茅舍,看着一座被常春藤覆盖的颓败古寺的废墟,还看见一座乡村教堂的尖塔耸立在近旁小丘的斜坡上——所有这些景物都具有英格兰特色。
顺潮顺风,船片刻间就靠上了码头。码头上人潮涌动,有些是无所事事的看客,有的人则急切地等待着朋友或者亲属。我能辨认出那个接收船上货物的商人,我是从他眉宇间流露出的精心算计的特征和焦躁不安的神情看出来的。他把两只手插进衣袋里,若有所思地吹着口哨,来来回回走动着。人群给他让出了一块小小的空地,以对他在此刻具有的重要性表示敬意。岸上和船上的朋友之间彼此认了出来,总是会相互不断欢呼致意。我特别注意到一位衣着朴素但举止不俗的年轻女子。她在人群中探身向前,当船靠近岸边的时候,她的眼光急迫地朝船上搜寻,想要找到自己渴望的那张脸。她似乎变得既失望又焦虑,这时候我突然听见有个微弱的声音呼叫着她的名字。
那是一个可怜的水手发出的呼喊,他在整个航程中一直生病,激起了船上每个人的同情。天气晴朗的时候,同伴们就在甲板的阴凉处替他铺开一张床垫,不过近来他的病情日益恶化,就只得在吊床上躺着了。他说自己只希望在死前能再见妻子一面。我们驶入内河的时候,大家把他抬到甲板上来,现在正斜靠在桅索上,面容是那么憔悴、惨白和可怕,难怪妻子充满爱意的目光也没能把他认出来。可是她一听
到他的声音,目光就紧盯着他的脸,顿时显现出无尽的哀伤。她双手紧握着,发出一声微弱的尖叫,在无言的哀痛中站在那儿绞扭着自己的双手。
现在处处是一片忙乱和喧闹。熟人间在见面交谈,朋友间在相互致意,商人们在洽谈事务。只有我被撇在一边,孤独而闲散。我没有朋友要见面,也没有欢呼可接受。我踏上了先祖的土地——可是我觉得自己在这片土地上是个异乡人。
[book_title]第3章 圣诞节
老迈的、慈祥的圣诞老人走了吗?只留下了他漂亮的白头发和胡子吗?好吧,我就把它们收好,既然我无法得到他更多的东西。
——《圣诞后的呼喊》圣诞节,你且看,家家厅堂多欢腾,炉火压倒冬日寒,无论老幼皆饱餐。
邻里友好请进门,人人真心受欢迎,门外穷人勿责骂,只因古节又来临。
——古歌在英格兰最令我愉快遐想的事,莫过于至今尚存的古代节日风
俗和乡间游戏了。它们使我回忆起青春年少时常常在想象中勾画的图景,那时候我还只是通过书本去认识这个世界,相信世上的一切就像诗人所描绘的那样;它们无不带有往昔岁月的淳朴风味,或许出于同样的误解,我总是认为那时候的世界比现在更朴实、更友善、更欢乐。很遗憾,这些风俗与游戏正一天天渐趋衰微,被时光一点点消磨殆尽,更被现代时尚湮没得了然无痕。它们就像在乡间各处可见的美轮美奂的哥特式建筑的残迹,部分因岁月荒芜而崩塌毁损,部分因后世的增建改造而面目全非。然而,诗歌却满怀爱意地紧紧依恋着乡村游戏和节日狂欢,从中衍生出了许多题材——这正像常春藤用繁茂枝叶缠绕着哥特式拱门和倾颓的尖塔,把那摇摇欲坠的断垣残壁紧抱在一起,仿佛要以一派葱绿来疗治它们的衰朽,满怀感激地报答它们对自己的支撑。
不过,在所有的古老节日中,圣诞节却能唤起最强烈、最动人心弦的联想。有一种庄严神圣的感情基调融汇在我们的欢乐之中,把精神提升到圣洁崇高的境界。圣诞节期间的教堂仪式极富柔情并激励人心。这些仪式详细讲述关于我们信仰起源的美丽故事,以及牧羊人听到宣告基督降临的情景。在基督降临节期间,宗教仪式逐渐增进热情与悲怆的情绪,终于在为人们带来和平与祝福的早晨达到狂欢的极致。倾听大教堂里全体唱诗班和洪亮的管风琴奏唱圣诞赞美诗,巍峨的大教堂每个角落都充满了欢快和谐的乐声,我感到再没有哪一种音乐能对人的道德情感产生更为宏大深远的影响了。
这个节日原是为了纪念和平与爱的宗教宣告建立,却也从久远之时开始就有一个美妙的安排,使它同时也成了家族成员团聚的季节,使由于人世忧乐而逐渐松弛了的亲属间的感情纽带变得紧密起来;把浪迹天涯、天各一方的孩子们召唤回父母身边、会聚在慈爱的家园,在童年珍贵的回忆中重新变得年轻和爱意绵绵。
颇有意思的是圣诞节恰在一年的冬季,这也给它增添了一份魅力。在其他时节,我们大多仅仅从自然之美中获得欢乐。我们的情感在阳光明媚的景物中萌动抒发,我们“漫游田野,无所不至”。鸟鸣婉转,溪水潺潺,春花馥郁,夏日妖娆,金秋华美;大地覆盖着欣欣向荣的绿草,天穹蔚蓝深邃,云海壮丽,无不使我们充满无言的强烈欢乐,使我们享受感官的盛宴而狂欢迷醉。但在隆冬季节,大自然的一切魅力均已消失,被凛冽冰雪包裹得严严实实,于是我们转而向精神源泉汲取欢乐。景色荒凉幽暗,白昼短促阴沉,夜晚一片黑暗,在限制我们游踪的同时也封闭了我们外出漫游的心情,使我们更强烈地渴求社交的乐趣。我们的思想更加专注,我们友善的同情心益发滋长。我们更加敏锐地感受到彼此交往的魅力,因相互依存获得共同欢乐的需要而团结得更紧密。心呼唤着心,从一口口慈爱的深井中汲取欢乐,而这些深井就存在于我们心灵的静谧深处,只要常去造访求取,它们就会奉献出天伦之乐的清醇泉流。
室外漆黑阴郁,所以走进傍晚时分炉火光焰熊熊、暖意融融的室内,心中就会豁然开朗。鲜红的火焰在整个室内营造出一个人造的
夏天和灿烂阳光,照得每一张面孔都洋溢着友好的热情。除了在冬天的炉火旁,哪里能见到好客的诚挚面孔显露出更开朗真诚的微笑?哪里能见到爱人羞涩的目光更甜蜜、更意味深长?当冬季沉闷咆哮的狂风穿堂入室,拍打着远处的门扉,在窗棂旁呼啸而过,窜下烟囱呜咽作响,我们以安宁无虑的心情环顾舒适的房间和充满家庭欢乐的景象,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心满意足呢?由于乡村习俗在社会所有阶层中广为流行,英国人对令人愉快地打破宁静乡居生活的各种节日总是特别喜爱;他们过去特别对圣诞节的宗教和社交礼仪信守不渝。读到某些古学研究者描写节日庆典的种种幽默趣事、滑稽表演、放纵狂欢、亲密融洽的情景,即使是枯燥细节的叙述,也令人精神振奋。节日仿佛打开了千家万户的门,也开启了千万人的心扉。它把农民和贵族聚集在一块儿,把各个阶层的人们融汇进一股欢乐与慈爱的暖流中。在城堡和庄园的古老大厅里,回响着竖琴与圣诞欢歌的声音,餐桌因殷勤款客的丰盛菜肴而不堪重负。哪怕最贫寒的茅舍,为了迎接节庆也挂满了月桂和冬青的绿色装饰——欢乐的炉火从格栅中探出光焰,邀请路过者开门进入,加入炉边闲聊的人群,讲述传说笑话和老生常谈的圣诞故事以消磨漫漫长夜。
现代文明最令人不快的后果之一,就是已对热诚健康的古老节日风俗造成了巨大破坏,把古老习俗美化生活的鲜明特性和精神调剂作用荡涤得一干二净,把社会表层打磨得更加平滑光洁,当然也就更少了些特色。圣诞节的许多游乐和礼仪已经全然消失,就像老福斯塔夫的雪利酒囊一样,成了众多注释家猜测和争辩的对象。这些习俗在精神充实、体力强健的时代曾经盛极一时,那时人们对生活的享受粗陋简朴,却热诚真挚、充满活力。那些年代粗犷豪放、多姿多彩,给诗歌提供了最丰富的素材,给戏剧提供了最具魅力的各种人物和风情。如今的世界变得更世俗了,恣情放荡多,乐趣欢愉少。欢乐的溪流更宽了,却更浅了,而且已经摒绝了许多幽深静谧的航道,原来它们曾甜蜜地流经家庭生活的安宁怀抱。社会被涂抹上一层更文明更优雅的色调,却丧失了许多强烈的地方特色、乡土感情、纯真的家庭欢乐。淳朴的古代传统风习、封建时期的慷慨好客、王公贵族的酒宴欢歌,也随着举行庆典的贵族城堡和华丽庄园一起消失了。
它们同幽暗的大厅、巨大的橡木走廊、装饰着帷幔的起居室和谐一致,却与现代别墅里轻俏华丽的沙龙和鲜艳花哨的客厅不相协调。
尽管现在圣诞节似乎已经消减了古老节日的光彩,但在英国,它仍然是一段愉快兴奋的日子。看到在每一个英国人心中占据如此重要位置的家庭感情被完全激发起来,令人颇感欣慰——到处都在为宴饮亲朋做准备,要让大家再次团聚;高兴地馈赠和回赠礼物,象征着敬意,促进着友情;房屋和教堂处处插上常绿植物,那是和平与欢乐的标志——所有这一切都具有最令人愉快的效力,激发起慈爱的同情心。甚至沿街唱圣诞颂诗的人的歌声也许难听,但在冬天的午夜突然响起,也会产生完美和谐的效果。当我在“人们正深沉入睡”的静谧肃穆时刻被这歌声唤醒,怀着静默的喜悦倾听着,联想到这个神圣欢乐的时节,我几乎把这歌声想象为另一种向人类宣告和平与美好祝愿的仙乐了。
当想象力受到这种精神影响的激发,从而把万事万物都变为和谐完美,这是多么愉快啊!在乡村的一派深沉寂静之中,有时会听见雄鸡的鸣叫声在“向母鸡报时”,人们认为这是在宣告这一神圣节日的来临:有人说到了那个时节,我们欢庆救世主诞生,报晓鸟总会彻夜长鸣,那时节,人们说,没有鬼魂敢出没;夜间很安宁——没有行星带来厄运,没有妖精来显灵,没有女巫能迷人,那时节,一切美好蒙神恩。
当祝福的呼声笼罩着这个时节,使人精神活跃、爱心涌动,谁能无动于衷?的确,这是个使人感情重新焕发的季节——不仅殷勤好客的大厅里炉火熊熊,而且真诚慈爱的烈焰也在人们心中燃烧。
早年的爱的景象越过岁月的荒漠,又在记忆中显现出葱绿;家园之思中充满天伦之乐的芬芳,使颓丧的精神重新昂扬;犹如阿拉伯的微风会时时给沙漠中倦怠的朝圣者送来远方田野的新鲜气息。
我在这个国家仅仅是陌生人和匆匆过客——尽管没有围炉交谈的火焰为我燃烧,没有好客的家庭为我打开大门,也没有人在门口温暖友好地紧握我的手表示欢迎,但从周围人们欢乐的神情中,我感受到了节日的气氛像阳光一样照进我的心灵。确实,幸福也像阳光一样可以反射;每一张焕发笑容、洋溢着纯洁欢乐的脸,就像一面镜子向别人射出至高无上、永远辉耀的慈爱的光芒。有的人会对同胞的幸福粗鲁地掉头不顾,当周围的人们喜气洋洋时,他会在黑暗中孤坐着,满怀怨愤;他也许有时会激情洋溢、自得其乐,但他却缺少构成欢乐圣诞魅力的那种亲切友好、与人共鸣的同情心。
[book_title]第4章 驿车
人尽欢畅抛却忧愁此时勿读书。
时光可贵一去不返此时且尽欢。
——古老的节日校歌在前面的一篇文章里,我写下了对英格兰圣诞节的某些概括的观察,现在我有意记录在这个国家过圣诞节的一些见闻以作实例。
在阅读这些见闻的时候,我殷切希望读者抛开理智的严峻,怀抱真正过节的心情,能容忍胡闹狂欢,只求娱乐消遣。
十二月,我在约克郡旅行,圣诞节的前一天,我坐上一辆公共马车开始一段漫长的旅程。车厢里外都挤满了乘客,听他们交谈,好像大都是赶往亲友家去赴圣诞晚宴的。马车也满载了装着礼物的筐子、盛着珍馐美味的篮子和盒子;车夫座位边还吊着些野兔,长长的耳朵在晃荡着,这些都是远道前往的朋友们为即将到来的宴会准备的礼物。车厢内的旅伴中有三个面颊红润的漂亮男孩,正像我在这个国家所见到的男孩子们那样身体健壮、富于男子气概。他们正兴高采烈地回家去度假,正期盼着能尽享无穷的欢乐。听着这些小家伙谈论自己寻欢作乐的宏伟计划,在从书本、教鞭、教书匠可恨的奴役下解放出来的六个星期里将要实现的不切实际的丰功伟业,我不禁颇感兴趣。他们急切盼望见到家人和家里的一切,直到猫和狗;他们想象着把塞满口袋的礼物送给姐妹们时,会有多么快乐;不过,他们最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的是“班顿”——我发现那原来是一匹小马驹,而根据他们的谈话来看,从亚历山大大帝的战马布斯费拉斯算起,班顿具有的优点超过了任何骏马。你看它怎样碎步小跑!你看它怎样撒蹄奔驰!它还能那样跳跃——简直就没有哪一道篱墙它不能一跃而过!
他们受到车夫的特别关照,一有机会就要问车夫一大堆问题,还宣称他是全世界最好的人之一。的确,我也不禁注意到车夫那超乎寻常的忙碌而自傲的神气。他的帽子朝一边稍稍倾斜,上衣纽扣洞里插着一大束圣诞冬青枝叶。他从来就是一位担负众多操劳和重大事务的大人物,而每逢这个季节他就更是如此,因为他身负重任,有如此多的礼物要相互传递。我在此简略描写一下这位车夫,把他作为这类人数众多而又举足轻重的从业人员的一般代表——一般不出门旅行的读者不会不接受吧——他们有自己独特的、流行于同行中
的服装、做派、语言和神态,因此无论在什么地方看到英国的公共马车夫,都不会把他错认为从事任何别的行业技艺的人。
他长着一张平常的圆盘大脸,布满引人注目的红色斑纹,仿佛因为过度饮食而把血液压进皮肤的每条血管里去了。因为经常喝麦芽酒,他的身躯可笑地鼓胀着,加之穿了许多层衣服而更显臃肿,就像一棵被密密包裹着的花椰菜,最外面的那件大衣一直拖到脚后跟。
他戴着宽边低顶的帽子,脖子上的彩色围巾裹成一大团,时髦地挽了一个结,塞在前胸里;在夏季他会在纽扣洞里插一大束花——很可能是他倾心的某个乡下姑娘送给他的礼物。他通常穿着浅色调带条纹的背心,里面的衣服会一直拖到膝盖以下,连接着半腿高的一双马靴。
这全副装扮会保持得精确无误。他会因为穿着质地考究的服装而自鸣得意;他尽管显得粗俗,却仍然看得出一个英国人几乎与生俱来的那种整洁得体;他一路上受人尊重敬仰,不断有乡村主妇们和他攀谈,把他看做非常值得信赖和依靠的人,而他同每一个长着明亮眼睛的乡村姑娘也关系友好。一到该换马的地方,他颇为矜持地把缰绳一抛,把马匹交给旅店的马夫去照料;他的职责只是把马车从这个驿站驾到下一个驿站。他一跳下驾驶座位,就把两只手插进大衣口袋,带着一副高傲之极的派头在旅馆院子里闲逛。他身边总是围绕着一群崇拜者——马夫啊,马厩小工啊,擦靴匠啊,还有那些充斥于小旅店酒馆的形形色色的人物——跑腿的、干各种零活儿的、靠厨房酒吧的残羹剩炙过日子的。这些人都把他尊崇为神明,把他的行话切口牢记在心里,在他谈论马匹和念叨马经时随声附和,尤其是对他的神情举止都极力仿效。每一个小混混,只要还能穿一件衣服,都会把双手插进口袋,学他的步态走路,学他的粗俗行话,仿佛都是正在孕育之中的车夫。
或许因为自己的心情充满了愉悦平静,我觉得在整个旅程中看见每一张脸都洋溢着欢乐。不管怎么说,一辆公共马车总是满载着活泼生机,它向前疾驰的时候也带动了整个世界。在进入一个村庄时响起的号角声总会激起一片忙碌。有人急忙上前来迎接朋友;有人忙着找地方放置箱包行李,因为一时匆忙而没能和陪送的人们话别。
与此同时,车夫却有一大堆琐事要处理。有时候他要交送一只野兔或者野鸡;有时候他会把一个小包或者报纸扔到酒馆的门口;有时候他会带着狡狯的眼神或者说句别有深意的话,递给某个半带娇羞笑着的女仆一封乡下爱慕者写来的古怪情书。驿车从村边辘辘驶过,每个人都会跑到窗前,于是处处都会瞥见乡下人饱满红润的面庞和咯咯发笑的花季少女。街角处总是聚集着村上的一伙闲汉和有见识的人。他们守在自己岗位上的重要目的是要看着旅客们经过。不过最有见识的那伙人通常是待在铁匠铺里,驿车经过会引得他们浮想联翩。铁匠膝上放着马蹄铁,驿车疾驰而过的那一刻他会暂时住手;围在铁砧旁的西克罗普
们手中铿锵作响的铁锤也会停下,任由通红的铁块冷下来;头戴牛皮纸帽、奋力拉风箱的那个满脸煤灰的鬼怪,也会靠在风箱拉柄上歇一歇,让那患气喘病的机器长长舒一口气,他会透过铁匠铺浓重的烟雾和含硫的火光瞪大眼睛往外张望。
或许因为即将到来的节日给乡村带来了异于平日的生气,我觉得似乎每个人都容光焕发、喜气洋洋。在村子里,野味家禽和其他种种珍馐美味的交易很是兴旺;杂货铺、肉铺、水果铺里顾客盈门;家庭主妇们都忙里忙外,把屋子收拾整洁,缀着鲜红浆果的闪闪放光的冬青树枝也出现在窗口上。此情此景让人想起一位古代作家对圣诞节准备活动的描写:“阉鸡、母鸡,外加火鸡、鹅鸭,还有牛和羊——它们都必须死去——因为在十二天里成千上万的人们要吃下的可不是一点点。梅子、香料、糖和蜂蜜都要调进馅饼和肉汤里。马上要给乐器调好音,因为年轻人得跳舞唱歌来把身子弄暖,而老年人则可以坐在火炉旁。乡村女仆离开市场走到半路上又被吩咐再回去——假如她忘了买一副圣诞夜用的扑克牌。不管说话算数的是老爷还是太太,为了冬青或者常春藤的事总会争吵不休。掷色子和打扑克会让管家颇有收益——如果厨子不笨,他也会有手气好的时候。
”小旅伴们的一阵喊叫声把我从联翩思绪中唤醒了。在快到家的最后几英里路上,他们一直从车窗往外张望,辨认着每一棵树,每一座茅屋,现在一齐欢呼起来:“那是约翰!那是老卡洛!那是班顿!
”这些快乐的小家伙一边喊叫着,一边拍着手。
一条小路的尽头站着一个身穿制服、神情庄重的老仆人,正在等候他们;伴在他身边的是一条老迈的猎狗,还有那令人敬畏的班顿——一匹老瘦的矮种马,鬃毛粗乱,长着铁锈色的长尾巴;它静静地站在路边打着盹儿,完全没想到会有好一阵忙乱等待着它。
几个小家伙喜滋滋地围着那个稳重的老仆人蹦蹦跳跳,又钟爱地拥抱着那条猎狗,使它高兴得浑身扭动,我看到这一切不禁心中油然而喜。可是班顿才是孩子们最感兴趣的对象,每个人都想立刻骑到它背上去,约翰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安排好他们按顺序骑马——年龄最大的最先骑。
他们终于起程了:一个骑在马上,猎狗在马前边叫边往前冲,另外两个牵着约翰的手,马上打开了话匣子,连珠炮似的问他家里的事情,讲学校里的趣闻。我望着他们的背影,心中涌起的不知是欢快还是忧郁,因为这让我想起了往昔的时光,那时候我也像他们一样无忧无虑,放假就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后来我们停留了一会儿让马喝喝水,接着就继续赶路,道路拐了个弯,眼前出现了一座整洁的乡村别墅。我隐约看见门廊里有一位太太和两个少女的身影,还看到我的小旅伴们和班顿、卡洛以及老约翰一起沿着车道前行。我探身到车窗外,希望目睹欢聚的场面,可是一丛小树挡住了我的视线。
傍晚时分,我们到了一个村子,我原定在那里过夜的。驿车一驶进旅店的大门,我就看见一侧的厨房窗口里闪耀着令人振奋的熊熊火光。一走进去,我不禁第一百次地赞叹英国旅店厨房的那一幅舒适、整洁、宽敞和令人愉悦的图画。厨房的空间很大,四周悬挂着擦得锃亮的铜锡器皿,处处装点着圣诞节的青枝绿叶。天花板上垂吊着火腿、熏舌、腌肉;一架烤炙机在火炉旁不停地发出铿锵声;一架时钟在屋角里滴答作响。厨房的一边摆着一张搽洗得干干净净的松
木桌子,桌上放着一块圆形的冷牛肉和其他各种美味佳肴,高高挺立的两只泛着泡沫的啤酒壶就像两个守卫在站岗。不那么懂规矩的旅客正在准备向这顿盛宴美餐发起攻击,而另一些人则坐在火炉旁的橡木高背长靠椅上,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抽烟、聊天。收拾得很整齐的女仆们在一位精神饱满、忙忙碌碌的女店主的指点下,来去匆匆地干着活儿,不过间或还是能同火炉边的那群人说上一句俏皮话,或者笑闹一番。这种情景可谓逼真再现了可怜的罗宾对冬至时节舒适生活的朴实想象:树木脱下枝叶茂密的帽子,向冬季的闪闪银发致敬;漂亮的女主人,欢乐的男主人,有一壶啤酒,一块烤面包,有烟草,还要有熊熊炉火,在这个季节,这些东西不能少。我进旅店不久,又有一辆驿车驶到门口。一个年轻人下了车,我借着灯光看见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我走上前去想近距离地看看,这时他的目光和我相遇了。我没看错,他正是弗兰克
·布雷斯布里奇,曾与我在欧洲大陆结伴旅行的一位生气勃勃、性情和善的年轻人。再次相见非常亲切,因为昔日旅伴的面容总是会令人回忆起许多快乐的情景、奇特的冒险和绝妙的玩笑。在旅店短暂的会晤是无法叙谈这一切的;他发现我时间并不紧迫,只是要做一次观光旅行,于是坚持要请我到他父亲的乡间别墅住上一两天,而他也正要去那儿度假,况且那儿距此也只不过几英里而已。“这要比你孤孤单单地在一家旅店吃圣诞晚餐好一些,
”他说,“我保证你会得到带有盎然古风的热忱欢迎。
”他的话很有道理,令人信服;我不得不承认,看到人们都在为普天同庆、万民欢乐的节日做准备,不禁油然而生一缕难以忍受的孤独感。于是我立即接受了他的邀请,驿车驶到门前,片刻间我便在前往布雷斯布里奇家宅的路上了。
[book_title]第5章 圣诞夜(1)
圣弗兰西斯和圣本尼迪特啊,保佑这个人家不受邪恶侵害,没有梦魇也没有妖怪,小精灵罗宾也不来祸害。
让他们避开一切邪恶精灵,令妖精、黄鼠狼、老鼠和白鼬远离:从晚钟响起,直到天明时。
——卡特赖特那是个月色皎洁的夜晚,却又极其寒冷。我们的马车在结冰的地面疾驰着,车夫不断地挥舞着鞭子,有时候几匹马简直就在飞奔。
“他明白自己要上哪儿,”我的同伴大笑着说,“所以急切地想准时赶到,去参加仆役厅里寻欢作乐的活动。你知道,我父亲是个冥顽不化的老派的人,总以恪守古老英国的好客礼俗而自豪。你现在已经很难遇到纯粹的英国旧式乡绅,而他倒可以算是一个够格的典型了。
因为富有人家往往很多时候都生活在城里,流行时尚又大量传入乡间,所以古代乡村生活强烈而丰富的特点几乎消失殆尽。不过,我父亲从早年起就把可敬的皮赞姆而不是切斯特菲尔德的著作当做自己的教科书。他坚信,没有什么生活能比一个乡绅固守祖传故土更荣耀、更可羡慕的了,因此他决定要在自己的田庄上度过一生。他坚持不懈地倾力复兴古老的乡村游艺和节日庆典,并深入钻研那些探讨这一主题的作家的著作,无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确实,他最喜欢阅读的是那些活跃在至少两个世纪之前的作家;他坚持认为这些作家的写作和思考比后继者更像真正的英国人。他有时候甚至遗憾自己没有早出生几百年,那时的英国人还保持着本色,具有其特有的风度和习俗。因为他居住在僻远的乡间,远离通衢大道,周围又没有堪与匹敌的乡绅,所以他享有英国人最令人艳羡的所有福分,得以不受干扰地随心所欲行事。他作为这一带最古老家族的代表,而大多数农民又是他的佃户,所以很受尊敬,人们对他的称呼通常也只是‘老爷’——那是久远以来对一家之主的称呼。我想最好还是先让你对我可敬的老父略有了解,对他的种种怪癖有所准备,否则你会觉得有些荒唐可笑。
”我们有一阵沿着一处花园的围墙行驶,最后马车在大门前停下来。大门是厚重而豪华的古老式样,镶着铁条,顶部有奇异的图纹和花饰。支撑着大门的方形巨柱的顶端刻着家族的盾形徽记。紧挨着大门的是看门人的小屋,被幽暗的枞树覆盖着,灌木丛几乎把它完全遮掩了。
车夫拉响硕大的门铃,铃声在寂静的寒风中震响,远处有几只狗应声叫了起来,看来宅邸是由看家狗护卫着。一个老妇人随即出现在门口。因为月光明亮地照着她,我清楚地看见那是一位个子瘦小、模样老派的女人,衣着是最古朴的式样,围着一条整洁的头巾,穿着胸衣,雪白的便帽下露出几绺银发。她谦恭有礼地走上前来,说了许多见到少爷很高兴之类的话。看来她丈夫正在仆役厅里张罗着圣诞夜的事;缺了他可不行,因为他是全家上下最擅长唱歌和讲故事的人。
我的朋友建议下车步行,穿过花园到大厅去,因为路途并不很远,而让马车跟在后面。我们沿着一条美丽的林荫道曲折前行,月亮在澄净无云的苍穹中巡游着,透过道路两旁光秃秃的树枝闪耀着明亮的光辉。旁边的草坪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雪,月光照射在霜花似的雪片上,有些地方便发出熠熠光芒。可以看见远处有一层稀薄而透明的水汽从低洼的地面飘浮起来,好像会慢慢地把大地包裹起来。
我的同伴激动地环顾着四周,说:“当年在学校放假回家的时候,我常常蹦蹦跳跳地跑上这条林荫道!孩童时代我常常在这些树下面玩耍!我对它们怀有某种程度的孝敬之心,就像仰望着童年时代曾抚爱过我们的人一样。我父亲对我们的假期安排总是一丝不苟,在家庭的节庆日一定要我们待在他身边。他常常指导和监督我们游玩,那种严格程度就像有些父母督察子女读书一样。他特别要求我们按照原初的方式去玩古老的英国游戏,对每一种游戏,他都要参阅古籍查找先例,引经据典。不过我敢保证,再没有什么学究气比这更让人愉快的了。这位好心的老绅士的用心,就是要让他的孩子感到家庭是世界上最快乐的地方。我珍惜这种美妙的家庭感情,把它视为做父母的所能赐予的最珍贵的礼物之一。”一阵狗吠声打断了我们的谈话,那是一群种类不同、体形不等的狗——杂种犬、幼犬、猎犬,以及各种劣种犬,它们被门房的铃声和辘辘的车轮声所惊扰,张开了嘴,穿过草坪冲了过来。
“这些小狗——特雷、布兰奇、小甜心——瞧啊,它们都朝我叫呢。”布雷斯布里奇高喊着,一边大笑。一听见他的声音,狗吠声立刻变成了快乐的狺狺声,瞬刻间他就被这些忠诚的动物包围起来,几乎被它们那股亲热劲压倒。
现在我们面前展现着这座古老宅邸的全貌:它的一部分隐没在浓密的阴影中,一部分则被凄冷的月光照亮。这座建筑规模很大,却并不规则,似乎是由不同时代的建筑组合而成的。一翼的房屋显然非常古老,带有粗重石柱的弧形窗户向外突出,上面爬满了常春藤,在浓密的枝叶之间,一片片小块的菱形玻璃窗在月光下闪闪发亮。建筑的其余部分带有查理二世时期的法国建筑风味,我的朋友告诉我,一位在复辟时期随国王从法国归来的祖先对这所房子进行过维修和改造。房屋四周的地面也按照古代的风格进行了设计,有人工花圃、修剪过的树丛、垫高的台地,还有沉重的石头栏杆,装饰着一些花盆,一两个铅灰色的雕像,以及一处喷水池。据说老绅士特别留意要把这种老式的精美风貌原封不动地保存下来。他赞赏这种园林风格:它具有一种华贵的格调,优雅而高贵,符合古老望族的气派。现代园林艺术夸耀对自然的模仿,乃源于现代共和观念,却不适合于君主政体,它带有平等制度的意味。听到这种把政治引入园林艺术的观点,我禁不住微微一笑,也对老绅士多少有些褊狭的信条表示出一点担心。不过弗兰克向我保证,他听见父亲搅和政治问题也就仅此一例,他相信父亲是从一位同他共处了几个星期的国会议员那里获得这种观念的。他那些修剪过的水松和整齐的台地曾不时受到现代园林师的抨击,所以老绅士听到任何为之辩解的言论都会感到高兴。
我们走近屋子的时候,听到从建筑的一端传来音乐声,还不时爆发出阵阵哄笑声。布雷斯布里奇说,那一定是从仆役厅传来的。在圣诞节期间整整12天里,老爷允许甚至鼓励他们在里面狂欢作乐,只要做每件事情都能符合古制。这里依旧保存着捉迷藏、钉马掌、蒙眼摸人、偷面包、咬吊着的苹果、抓龙之类古老的游戏;圣诞劈柴和圣诞蜡烛依旧按照规矩燃烧着,装饰圣诞节的带白浆果的冬青也挂起来了,让漂亮女佣们个个觉得危险迫在眉睫。仆人们玩游戏太专心了,我们反复按了几次铃他们才听见。老爷一听说我们到了就出来迎接,另两个儿子陪同在他身边——一个是请假回家的年轻军官,一个是刚毕业的牛津大学学生。老爷是位相貌堂堂、体格健壮的老绅士,几绺银白的鬈发围绕着开朗而红润的面庞。观相学家如果像我一样有幸预先了解到他的一星半点情况,有可能从他的相貌上发现奇思怪想和仁厚慈爱两种成分的奇异混合。
家人相见显得温暖而深情。因为时间已近入夜,老爷不让我们换下行装,立即就要带我们去见聚集在一个老式大厅里的许多人。
其中包括了庞大家族中为数众多的不同支系,有通常的老年叔伯姑姨,有婚嫁得宜的太太们,有年老色衰的老姑娘,有正当花季的乡下姑表姐妹,有羽毛未丰的小伙子,还有读寄宿学校的双眼闪亮的顽皮女孩。他们各自在忙着自己的事:有的正在玩牌,有的围着火炉在闲谈,在大厅的一端有一群年轻人,当中一些将近成年,另一些还处于稚嫩的青春时期,正全神贯注地玩着一种快乐的游戏。地板上堆满了木马、小喇叭、撕破了的玩偶之类,显示出有一群调皮的小精灵欢乐嬉戏了一整天,现在已经被打发去安安静静地睡觉了。
在年轻的布雷斯布里奇同亲戚们相互致意的时候,我趁机把室内仔细打量了一番。我之所以把它称为大厅,是因为往昔它想必就是这样。老爷显然曾经竭力要恢复它原初的面貌,向前突出的厚重壁炉上方悬挂着一幅画像,画中是一个全副甲胄的武士伫立在一匹白马旁边。对面墙上则悬挂着一副头盔、圆盾和长矛。大厅一端的墙上嵌着一对巨大的鹿角,鹿角的枝丫作为钩子挂着帽子、鞭子和马刺;墙角里堆放着鸟枪、渔竿和其他渔猎用具。家具大都是些旧式的笨重的手工制品,不过也增添了几件现代舒适实用的东西,橡木地板上也铺了地毯。所以,大厅的总体面貌是起居室和客厅的奇怪结合。
[book_title]第6章 圣诞夜(2)
宽大突出的壁炉已经拆掉了铁炉栅,以便烧木柴,炉膛中央有一段大圆木正在熊熊燃烧,发射出巨大的热气和光焰。我知道这就是圣诞柴,是老爷遵照古代风俗特意搬来,好在圣诞夜里烧的。
我看到老绅士坐在他家传的扶手椅上,旁边是温暖的祖传壁炉,像太阳环顾众星一样望着周围的人们,把温暖和欢乐送到每个人心里,确实有种愉快的感觉。甚至在他脚下伸展身体躺着的那只狗,每当他懒懒地挪动一下位置和打个哈欠,也会深情地抬起头来望望主人的脸,挨着地板摇摇尾巴,因为信任主人的慈爱和保护,便又伸展四肢重入梦乡。从他心底弥漫出真诚的好客之情,虽然难以言传,却可以直接感觉到,即刻能使陌生客人变得从容自如。我并没有在这位可敬老骑士的舒适壁炉旁坐多久,就有宾至如归之感,仿佛自己就是他们家中的一员。
我们到达之后不久,就听说晚餐时间到了。晚餐摆在一个宽敞的橡木房间里,房间的板壁打了蜡,光彩熠熠,墙壁上挂着几幅家人的肖像,用冬青和常春藤装饰着。除了惯常的灯光外,还有两支被称作圣诞蜡烛的绕着绿色枝叶的大蜡烛,插在家庭常用盘碟中间一个锃亮的烛台上。餐桌上摆放着非常丰盛的菜肴,但老爷却以香甜牛奶麦粥为晚餐,那是用牛奶煮小麦片再加上很多调料制成的,是旧时圣诞夜的一道标准的常备餐。
在主菜上完之后,我很高兴地看到又来了一位“老朋友”——碎肉馅饼。我发现这道菜绝对正统,所以无须为自己的偏好而羞耻,便像通常迎接一位可敬的老相识一样热情地欢迎它。
有一个古怪的人用幽默的表现大大增添了大家的欢乐,布雷斯布里奇先生总是用“西蒙少爷”这个奇怪的称呼来叫他。他长得矮小精悍,一副十足的老光棍的神气。他的鼻子就像鹦鹉的尖嘴,脸上长着几粒麻点,还有一块永不褪色的干红斑,好像秋天被霜打过的一片树叶。他的目光敏锐而活泼,隐含着一种令人忍俊不禁的滑稽可笑的神情。他显然是家族中的才子,常常和女士们开些隐晦曲折、旁敲侧击的玩笑,反复谈论一些老话题来激起大家无限的欢乐。不幸的是,因为我对这个家族的历史一无所知而无法欣赏。晚餐时他邻座有一位年轻姑娘,尽管她很惧怕满面怒容地坐在对面的母亲,西蒙还是一直逗得她拼命忍住才没大笑出来,而他自己却从中感到极大的快乐。的确,在座的年轻人都把他视为偶像,他的一言一行,他表情的每一次变化,都会引起他们的一阵哄笑。我对此并不奇怪,因为在他们眼里他肯定是位才艺超群的人物。他会模仿木偶剧里的角色潘趣和朱迪,能用一只手再加上一个烧焦了的木塞和一张手帕做出一个老太婆的形象,又能把一个橘子切成怪异好笑的形状,让一帮年轻人笑得差点断了气。
弗兰克
·布雷斯布里奇给我简述了他的身世。他是个老单身汉,有一笔微薄的收入,只要精打细算倒也足以维持生计。他在这个大家族中转来转去,就像一颗流浪的彗星在轨道上运行,时而拜谒这一支亲戚,时而又走访另一门远亲,这正是英国那些亲戚多而钱包小的绅士们通常的境况。他生就一种活泼健谈的性情,总是能欣赏眼下生活的乐趣;因为他的见识和交游甚广,所以没有沾染上一般老鳏夫常被人挑剔指责的那些迂腐偏执的脾性。他简直像一部家族编年史,熟知整个布雷斯布里奇家族的谱系、历史和通婚情况,这使他很受老年人的宠信。在所有年长的太太们和年老色衰的老处女眼中,他是个花花公子,这些女士总认为他还算得上是年轻小伙子,而在孩子们当中他又是寻欢作乐的大师。因此,在他往来活动的范围之内,没有人比他更受欢迎了。近年来他几乎全住在老绅士这儿,成了他的当差,以风趣地谈古忆旧或者哼唱一两句适合各种场合的老歌曲来博取老人的欢心。他后面这种才能眼前就有一个例证。晚餐刚一撤下,圣诞节喝的香料酒和其他饮料刚端上来,西蒙少爷就被召唤来唱一首美好的古老圣诞歌了。他略一思索,接着就双眼发光,用颤音唱出一首古老的小调,嗓音绝对不差,只不过间或会变为假声,像一支破芦笛的声音:圣诞节已经来临,让我们把鼓敲响,请左邻右舍光临,等他们一齐登场,让我们纵情欢乐,让风雪寒冷跑光……晚餐让大家兴高采烈,接着又从仆役厅里招来一个弹竖琴的老头,他整个晚上都待在那儿胡乱弹奏着,看来也一直在享用老爷的家酿美酒。有人告诉我,他在邸宅里类似食客,尽管表面上是本村的居民,其实他在老爷厨房里吃喝的时候比在自己家里还要多,因为老绅士喜欢听“大厅里演奏竖琴”。
这时候跳的舞就像晚宴后的大多数舞蹈那样,是一种欢快的舞。一些年龄比较大的人也参加进来,老爷也和一个舞伴跳了几曲双人舞。他肯定地说,将近半个世纪以来自己每个圣诞节都同这位舞伴共舞。西蒙少爷似乎是连接新旧两个时代的环节,不过舞姿多少倾向于老旧风味。他显然对自己的舞技很自负,竭力用脚跟脚尖舞、里格顿舞和其他一些老派优雅舞蹈来博取荣誉;但他不幸和一个寄宿学校的顽皮姑娘配对,她活泼而野性,弄得他极度紧张,使他表现优雅舞姿的企图彻底破灭——老派的先生们常常不幸遇到这种配对不当的情况。
那位年轻的牛津大学毕业生则正相反,他领着未出嫁的姑母中的一位与他共舞。这个淘气鬼对她耍了许多可以不受惩罚的小滑头。他最喜欢恶作剧,以逗弄姑母和表妹为乐事。不过,就像一切鲁莽的年轻小伙子一样,他也得到女性的普遍宠爱。舞会中最有趣
的一对是那位年轻军官和受老爷监护的一位17岁的爱脸红的漂亮姑娘。在当晚我几次注意到她那羞涩的流盼,由此猜想他们之间正在萌生一点柔情蜜意,而那位年轻军人也确实是那种能迷住一位浪漫姑娘的英雄。他身材修长,相貌英俊,并且像近年来大多数英国青年军官一样,在欧洲大陆学会了各种各样的雕虫小技——他能讲法语和意大利语;会画几笔风景画;歌唱得蛮不错,舞也跳得相当好。不过尤其重要的是他曾经在滑铁卢负过伤。一位熟读诗歌和浪漫故事的17岁的姑娘,哪能抗拒这样一位兼备骑士精神和完美才艺的象征人物啊!
舞会刚一结束,他就抓起一把吉他,懒懒地靠着古老的大理石壁炉,以我多少觉得做作的姿态弹起法国游吟诗人的一支小曲。可是老爷却宣称圣诞夜除了英国古老的好歌曲之外不能有任何别的歌曲。年轻的游吟诗人听到这番话,眼光往上看了片刻,似乎在努力回忆,然后改为另一首歌,以一种迷人的风流神态唱起赫里克的《献给朱丽亚的夜曲》:她的双眼像萤火引着你,天上的流星伴随你,小精灵的眼睛也闪着亮光,就像火花一样,前来亲近你。
没有磷火照错你的路,没有毒蛇蜥蜴来咬你。
走啊,走你的路,片刻也别停留,因为没有鬼魅来吓唬你。
别让黑暗阻拦你,尽管月儿在沉睡,夜晚的星星,会借给你亮光,就像明亮的烛光数不完。
然后,朱丽亚,让我向你求爱,就这样,就这样走到我面前,当我触到你白银似的双脚,我的灵魂将涌进你的身体。
这首歌有意无意间是向美丽的朱丽亚传情的,因为我发现他的舞伴正是叫朱丽亚。不过她并没有察觉到这种含义,她对唱歌的人
根本就没有瞧上一眼,一直低垂目光盯着地上。的确,她的脸上泛起了美丽的红晕,胸脯也在微微起伏,不过所有这一切无疑是跳舞的运动引起的。她确实是那么无动于衷,竟然把一捧温室培育的美丽花束一片片摘下来取乐,到歌唱完的时候,花束已经一片狼藉地躺在地板上了。
晚会因为夜深而结束了,人们遵循温情的古老习俗握手告别。
在穿过大厅回卧房的路上,圣诞劈柴的余烬还仍然放射着暗淡的火光,假如这不是“幽灵也不敢外出”的时刻,我倒想半夜溜出房间,窥视一下小仙女们是不是在火炉边狂欢呢。
我的卧房位于这座邸宅的旧建筑那一端,室内的笨重家具大概是远古时期制作的了。房间檐口的镶板刻着繁复的花饰,是花朵和奇形怪状的面孔交织成的图案,一排色彩阴郁的肖像画里的人物悲哀地从墙上凝望着我。一张床上铺着富丽但已褪色的锦缎,架着高高的顶盖,放在正对一面弧形窗户的凹壁里。我刚上床就听到窗下似乎响起了一缕音乐声。我侧耳细听,发现是一个乐队在演奏,这肯定是附近某个村子里的流浪乐手。他们围着这座建筑转圈,在窗户下演奏乐曲。我把窗帘拉开,想听得更清楚。月光从窗户上方泻下,照亮古色古香的房间里某些地方。音乐声渐渐远去,变得更加轻柔而缥缈,仿佛与那一派静谧以及月光融为一体。我听着听着——音乐声变得愈发轻柔邈远,当它渐渐消逝,我便把头深深埋进枕里,沉沉睡去了。
[book_title]第7章 圣诞日(1)
黑暗而沉闷的夜晚,从此飞逝,给这个日子赋予荣耀,让十二月向五月转变。
为何凛冽的冬日清晨,像丰饶的玉米田般微笑?又像新剪过的草地突然散发清香?快来看啊,为何万物都变得这样芬芳?——赫里克当我第二天清晨醒来时,昨夜的一切情景仿佛是一场梦,只有这个古老的房间能让我相信它们都真有其事。我在倚着枕头沉思冥想,突然听见门外有一双小脚走路的啪嗒声,还有商议什么事情的窃窃私语声。随即响起了一阵童声合唱,唱起了一首古老的圣诞颂歌,歌尾的叠句是——欢乐啊!我们的救世主已经诞生,就在这圣诞日的早晨。
我轻手轻脚地爬起来,匆忙穿上衣服,突然把门打开,看见几个只有画家才能想象出来的最美丽的小仙子。他们是一个男孩和两个女孩,最大的还不到六岁,真像天使一样可爱。他们正在房屋里绕着圈,在每个房间的门外歌唱,而我的突然出现却惊吓得他们羞红了脸默不作声。有一阵子他们站在那儿用手指拨弄着自己的嘴唇,不时抬起头羞涩地偷看我一下,随后仿佛在一阵冲动下突然蹦跳着跑掉了;他们在走廊的一角拐了个弯,这时我听到他们因胜利逃跑而发出的大笑声。
在这个保存着古老好客传统的城堡里,每一事物都会唤起慈爱快乐的感情。我房间的窗户俯瞰着田野,到夏天一定是一派秀丽的景色。有一片倾斜的草坪,草坪脚下曲折流淌着一条清澈的小溪,再过去可以看见花园的一条小径,花园里长着高大的树木,还有群群麋鹿。远处有一个齐整有序的小村庄,农舍的烟囱里冒出的炊烟缭绕在村庄上空。明澈寒冷的天幕鲜明地映衬出一座带有黑色尖塔的教堂的轮廓。环绕着邸宅四周按照英国习俗种上了冬青,几乎呈现出一派夏季景象。不过清晨时分却异常寒冷,前一天晚上的薄雾因为严寒而凝结,所有的树木和每一片草叶都蒙上了美丽的冰晶。灿烂的朝阳之光在闪亮的簇簇草叶间反射出炫目的光辉。紧靠着我的窗前有一棵挂着串串红浆果的山桉树,顶上栖息着一只知更鸟,正舒舒服服地晒着太阳,偶尔抱怨地尖叫几声;在下方台地的小径上,有一只孔雀正炫示着它灿烂的长尾巴,像西班牙显贵一样骄傲而庄严地高视阔步。
还没等我穿好衣服,一个仆人就来邀请我去参加家庭祈祷了。
他引我到邸宅古老建筑那端的一个小礼拜堂,我发现家族的主要成员都已齐聚在一个类似走廊的地方,里面放置着坐垫、跪垫和大本祈祷书,仆人们则坐在下方的长凳上。老绅士坐在走廊前排一张桌子后面读着祈祷文,西蒙少爷则充当执事,在教义问答中做应答。我应当公正地说他履行职责颇为庄重得体。
早祷之后接着是唱圣诞颂歌,这是由布雷斯布里奇先生本人根据他所喜爱的作家赫里克的一首诗谱写的,又由西蒙少爷把它改编成古老的教堂乐曲。因为家中有几个人嗓音很好,歌唱的效果很是动听。不过我特别感到满意的是,老绅士在唱到某一段的时候激情洋溢,感恩之情突然迸发,双眼发光,唱得乱了节拍走了调:是你让我的火炉熊熊燃烧,充满了纯洁的欢乐,是你赐给我圣诞的酒宴,让酒香满溢了酒杯,主啊!是你慷慨的双手,让我的田地肥沃,我播下一升种子,你赐我一斗的收获。
我后来才了解,一年到头每个礼拜天和圣徒节都会做这种早祷,或者由布雷斯布里奇先生主持,或者由家里某个成员替代。这种早祷仪式在英国贵族士绅的邸宅曾几乎蔚为风气,因为参加早祷的即使是最迟钝的人,也会由此感受到家庭中所弥漫的井然有序、宁静安详的氛围,而不时地在清晨施行这一美好的礼拜形式,仿佛会为整天生活的情绪确定基调,把每个人都调适到精神和谐的境界;但非常令人惋惜的是这一习俗现在日趋衰微,渐渐被人遗忘。
我们的早餐由老绅士称之为真正古老的英国食物构成。他坚持认为现代由茶和烤面包组成的早餐很是糟糕,指责这种早餐是造成现代人体质委靡和神经衰弱、使古代英国人的强健体魄江河日下的原因之一。尽管他也允许桌子上摆放现代早餐,以适合客人们的口味,但餐具柜上的冷肉、葡萄酒、啤酒之类却很丰盛。
早餐之后,我和弗兰克
·布雷斯布里奇、西蒙少爷(或称西蒙先生,除了老爷之外别人都这么称呼他)一起在庭院里散步。护卫我们的是一群仿佛在邸宅周围闲荡的有绅士风度的狗:从活泼欢跳的长毛垂耳狗到步伐稳重的老捕鹿狗都有,而捕鹿狗是从早得无法记忆的时候起家里就有的一个品种。它们全都听从西蒙少爷挂在纽扣洞里的一只唤狗哨子的指令,哪怕是在它们嬉戏的时候,也会时不时地朝他手里拿的一根小鞭子瞥上一眼。
这座古老的邸宅在黄灿灿的阳光下显得比在灰白的月色中更令人肃然起敬。我不能不感受到了老绅士的理念的力量,整齐的台地,厚重的铁铸栏杆,修剪过的紫杉树,都带有一种高傲的贵族气派。
庭院里似乎到处都有为数众多的孔雀,有几只正在阳光照耀的墙下晒太阳,我在谈论中提到“一群”孔雀的时候,却被西蒙少爷委婉地纠正了措辞的错误。他告诉我,依据最古老和普遍认可的狩猎著述,我应该说“一队”孔雀。“同样,”他用略带迂腐的神气继续说道,“我们会说‘一列’鸽子或燕子,‘一窝’鹌鹑,‘一拨’鹿、鹪鹩或鹤,‘一群’狐狸,‘一丛’白嘴鸦。”接着他又告诉我,根据安东尼·菲兹赫伯特爵士的研究,应该认为孔雀“既有理解力,又有荣耀感;因为它一旦受到赞赏就会马上竖起尾巴,多半还会正对阳光,以便让你更能看清它的美丽;然而等到叶落之时它的尾巴也会脱落,它便会心怀悲戚,藏进角落里,直到尾部长出新羽毛,像过去一样”。
对这种在怪诞问题上炫耀琐细学识的做派,我忍不住冷冷一笑。不过我倒是发现,孔雀在这座宅子里是举足轻重的鸟;因为弗兰克告诉我,他父亲对孔雀极其喜爱,对养育孔雀真是煞费苦心。部分原因在于它们具有骑士气概,为古代豪门盛宴必不可少;另一个原因则是因为它们具有富丽堂皇的气度,与古老家族的邸宅极为相配。他经常说,再没有什么比一只栖息在古色古香的石栏上的孔雀更有尊严华贵的风度了。
这时西蒙少爷不得不匆匆离去,因为他在教区教堂与村庄的合
唱队有个约会,他们将演出由他选定的一些乐曲。这位小个子男人随时流露出精力弥满的欢乐情绪,确实很令人愉快;对他能贴切地引用并非一般人日常阅读范围内的某些著作,我得承认自己也有些惊奇。我上次曾向弗兰克
·布雷斯布里奇提到这一点,他微微一笑,告诉我西蒙少爷的全部学问仅限于老绅士给他的六七本古代作家的著作,而他在雨天或漫长冬夜里有时会兴致勃发,翻来覆去读这几本书。安东尼
·菲兹赫伯特的《农书》、马克汉姆的《乡村乐事》、托马斯 ·科克因爵士的《狩猎论》、依萨克
·沃尔顿的《垂钓者》,再加上两三本诸如此类的古代知名文人之作,就是他的权威典籍。他也像所有只读过几本书的人一样,把这几个作家视为偶像,任何时候都要引用。至于他那些歌曲,主要是从老绅士图书室里的古书里摘引出来的,再配上前个世纪曾经风行于上流人物中的曲调。不过,他把残章断句加以拼凑运用的本领,确实让附近所有的马夫、猎人和喜好渔猎的小伙子们把他当做博览群书的奇才呢。
我们正在闲谈的时候,听见远处村庄里传来一阵钟声。弗兰克告诉我,老绅士特别讲究全家上下在圣诞节早晨上教堂,认为这一天是尽情感谢神恩和享受欢乐的日子。正如老塔瑟所说:圣诞节要纵情欢乐,也要感谢神恩,要宴请你的穷邻里,无论贵贱高低。
“如果你愿意到教堂去,”弗兰克·布雷斯布里奇说,“我保证你能领略到西蒙堂兄的音乐成就。因为教堂缺一架风琴,他就把乡村业余音乐爱好者组成了一支乐队,还成立了一个音乐俱乐部来提高他们的水平。他还把唱诗班的歌手分类编组,就像他按照杰维斯·马克汉姆的《乡村乐事》的指导把我父亲那群猎犬分类编组一样。在那群乡下佬中,他把所有嗓音‘深沉庄重’的人挑出来唱男低音,把嗓音‘嘹亮清脆’的人挑出来唱男高音。至于音色‘甜美’的歌手呢,他则按特殊趣味从附近一带最漂亮的少女中进行选拔,尽管他声称后一类歌手最难唱得合调。要知道漂亮女歌手总是特别任性和变幻莫测,而且很容易出现意外情况。
”清晨的天气尽管非常寒冷,却很是晴朗而明丽,因此家里大多数人都步行上教堂。教堂是一座极古老的灰白石头建筑,靠近一座村庄,离花园大门约有半英里。教堂连接着一幢低矮舒适的牧师住宅,看来和教堂是同时代的建筑。住宅正面完全被沿着墙面种植的紫杉树遮蔽着,繁茂的枝叶间留了一些缝隙,让光线能够照进古色古香的小格子窗户。当我们走过这个荫蔽的住所时,牧师迎上前来为我们领路。
我预期会见到一位油光水滑、营养充足的牧师,就像在教区富有的供养人的餐桌上常常见到的那种舒舒服服地过日子的人物,但结果却令人失望。这位牧师是个矮小、瘦弱、皮肤黧黑的人,头顶上的灰色假发过于宽大,在两耳旁边远远地分开,于是脑袋仿佛在假
发中间缩小了,就像一枚在硬壳里被风干了的榛子。他穿了一件破旧的外套,下摆很宽,口袋大得能装下教堂的《圣经》和祈祷书;脚下穿着一双装饰着巨形扣子的大鞋,使得他本来就短小的双腿越发显得短小了。
弗兰克·布雷斯布里奇告诉我,这位牧师是他父亲在牛津大学时的好友,父亲来接管产业后不久他就来做牧师了。他对黑体活字印刷的古书如痴如醉,几乎不读罗马字体印刷的任何书籍。他最喜爱的是卡克斯顿 和温金·德·沃德的版本,他孜孜不倦地研究这些因为毫无价值而遭人遗忘的古代英国作家。也许是因为敬重老布雷斯布里奇先生的观念,他对往昔的节庆礼仪和风俗曾进行过勤奋钻研,就像良朋好友一样满怀热情地向老先生询问请教。不过那仅仅是种埋头苦干的精神而已,一些性情沉郁的人就像这样一门心思探究学问,仅仅因为它叫做“学问”,完全不管它的内在性质如何,它所阐明的是古代智慧还是糟粕污秽。他如此专心致志地一头扎进故纸堆里,以至面容上仿佛也有所反映;假如面容确实是内心的标志,那么他的相貌就可以比做一面黑体字古书的扉页了。
我们抵达教堂的门廊时,看见牧师正在指责头发花白的教堂司事在装饰教堂的绿色植物当中使用了槲寄生的枝叶。他指出这是一种不圣洁的植物,因为被都伊德教教徒在秘密仪式中使用过而受到了玷污。虽然在大厅和厨房里用作节日装饰倒也无伤大雅,但教会长老们曾认为它亵渎了上帝,完全不宜用于神圣的场合。他是那样固执己见,可怜的司事不得不扯掉了许多适合自己口味的微不足道的装饰物,牧师这才同意开始当天的礼拜仪式。
[book_title]第8章 圣诞日(2)
教堂的内部庄严而朴素。墙上有布雷斯布里奇家族的几件纪念雕刻,紧靠祭坛是一座古代工艺的陵墓,上面放置着一尊身披甲胄、两腿交叉的武士雕像,这表明他曾经是一位十字军战士。我得知他是家族的一员,曾在圣地崭露头角,大厅壁炉上方悬挂的那幅画画的也是同一个人。
在礼拜仪式进行中,西蒙少爷站在长凳上,非常响亮地反复唱着圣歌的应答部分,足以显示一位老派绅士和一位古老家族的亲戚所应有的恪守礼仪的虔诚。我也注意到他用华丽的动作翻动着一页页对开本祈祷书,可能是为了炫耀一枚硕大的戒指,它使得他那只手指大为增色,而且看上去像是件家族遗物。不过他最牵挂的显然还是礼拜仪式中的音乐部分,眼光一直专注地死盯着合唱队,用繁多手势和强调动作打着节拍。
管弦乐队待在一个小廊道内,乱七八糟的一堆脑袋聚集在一起,一个重叠着一个。我特别注意到其中的一个乡下裁缝,他脸色苍白,前额和下巴往后退缩,他吹单簧管似乎把自己的脸都吹成了一个圆点。还有一个矮胖子,弯腰弓背地用力拉着低音提琴,这样就只能出一个圆圆的秃头顶,就像一枚鸵鸟蛋。女歌手当中倒有两三张漂亮脸蛋,凛冽清晨的刺骨寒风给它们平添了一份鲜艳的红晕。而合唱
队男歌手的挑选,显然就像选老克里蒙纳提琴,更多地根据音质而不是品相;再加上几个人合看一本乐谱,古怪的面孔凑成若干组,和我们在乡村墓碑上时常见到的一群群小天使不无相似之处。
例行的唱诗仪式安排得倒也不错,声乐部分总是有点落后于器乐部分,几个懒懒散散的提琴手不时异常敏捷地滑过一小节乐句,又再跳过几节来追赶丢失的时间,身手比眼看到猎物要被猎犬咬死时的猎狐人还要快捷。不过最大的考验是演唱西蒙少爷编写并寄予厚望的一首赞美诗。很不幸,刚开头就出了大毛病,乐师们一片慌乱,西蒙少爷心急如焚,乐曲演奏得跌跌撞撞、杂乱无章。直到合唱部分开始“齐声合唱”,就仿佛给各个声部下达了一个信号,全体歌手陷入一片嘈杂混乱;每个人都随意变调变速,都想尽量唱好——或者说想尽量快地唱完,只有一位戴副角质眼镜、鼻子一张一缩发出悠长而洪亮的鼻音的老歌手例外。他站在离别的人稍远处,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歌声里,一直用颤音唱下去,一边摇着头,含情脉脉地看着他的乐谱,最后用至少有三小节长的鼻音独唱来结束全曲。
牧师给我们做了一次最为渊博的布道,他谈到圣诞节的诸种礼仪,以及我们过圣诞节不仅仅因为这一天是感恩的日子,它应该也是欢乐的日子,并且用教会最古老的习俗来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性,还援引恺撒的西奥菲勒斯、圣西普里安、圣克里索斯托姆、圣奥古斯丁以及一大群圣徒和教会长老等权威人士来加强论证的力量,进行了一番广征博引。看到他如此洋洋洒洒地加以论证,而在场听众似乎没有谁对此有意质疑,我不免感到有点困惑不解。可是我很快就发现这位好人是跟一大群假想中的敌人在斗争。他在探讨圣诞节这个问题的过程中完全卷进了革命时代的宗派纷争中去了,那时候清教徒们对教会仪式进行如此猛烈攻击,经由国会宣布将可怜的古老圣诞节驱逐出去。这位可敬的牧师还生活在往昔,对现实已不甚了解。
他隐退在古老的小书斋里,被关闭在虫蛀朽坏的旧书卷中,对于他而言,往昔的断简残篇就是当天的日报,革命时代就是当代的历史。他忘记了那已经是近两个世纪前的事了,当时举国上下曾对可怜的碎肉馅饼进行疯狂的迫害,当时梅子粥被斥为“纯粹罗马天主教之物”,烤牛肉则被指责为反基督的东西,而随着欢乐的查理二世朝廷的复辟,圣诞节也已经胜利地恢复了。他满怀战斗的狂热,面对着一群必须与之论战的假想敌而激动得热血贲张。在圣诞节庆问题上,他同老普林和另外两三个已被人遗忘的圆头党战士进行了顽强争斗。最后,他以最为庄严动人的态度敦促他的听众们,务必恪守父辈的传统风俗,在此一年一度的教会欢乐节日里开怀宴饮,纵情欢乐。
我还很少知道参加一次布道能即刻产生如此明显的效果,因为会众离开教堂的时候都充满了他们的牧师热忱地为他们祈求的精神欢乐。年长者一群群聚集在教堂院子里,彼此打招呼和握手,孩子们四处奔跑,喊叫着乌勒!乌勒!嘴里反复念着某种奇怪的韵文。来到我们身边的牧师告诉我,这段韵文是从古代流传下来的。老绅士经过时,村民们纷纷脱下帽子,以发自内心的真诚致以节日的美好祝愿,而他则邀请他们到家中做客,吃点东西来抵御冬季的寒气;我还听见几个穷人嘴里喃喃道出祝福的话语,这使我相信,这位可敬的老绅士在自己欢乐之际也没有忘记慈爱这种真正的圣诞美德。
在我们回家的路上,老绅士的心中似乎满溢着慷慨和喜悦的感情。当我们越过一个可以眺望远景的高地时,乡村欢乐的音乐不时传到我们耳中,老绅士驻步片刻,环顾四周,神态中含有一种不可言传的慈祥和蔼。这一天此时此刻的良辰美景,本身就足以激发人的博爱之情。尽管清晨天气严寒,太阳在晴朗无云的天穹中运行,已有足够的热力去消融覆盖在南面坡地上薄薄的积雪,让那些甚至在隆冬季节也点染着英格兰景物的鲜活青草显露出来。大片大片仿佛在微笑的翠绿草地与阴面坡地和山谷的炫目银白形成了强烈对照。从每一道阳光照耀、绿荫覆盖的堤岸下,都有凛冽而清澈的银白小溪涌流出来,光芒闪烁地穿过湿漉漉的草丛,并蒸发出轻薄的水汽,加入到悬浮在地面上的薄雾之中。融融暖意和翠绿生机战胜了严冬的奴役,真有一种令人精神振奋的作用,这正如老绅士所说,它是圣诞节殷勤好客的象征,它打破了拘谨和自私的寒气,把每一颗心都融化为一股暖流。他高兴地指着那欢乐的象征——从舒适的农舍和低矮的茅屋的烟囱里升起的袅袅炊烟,说道:“我喜欢看到这个不论贫富都能过得快活的日子,一年中至少有这么一天,你能肯定自己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受到欢迎,仿佛整个世界都向你开放,这就是件了不起的事情。我真愿意和可怜的罗宾一起诅咒这个纯真节日的每一个粗鄙的敌人——那些人在圣诞节还要抱怨唯愿把节日之欢匆匆了结,但愿他们同汉弗莱老公爵共餐, 要不然让科契老爷送他们完蛋。老绅士继续表示对圣诞节期间游戏娱乐的不幸衰落深感惋惜,这些娱乐曾经盛行于底层人物中间,同时受到高层人士的鼓励。那时候城堡和邸宅的古老大厅白天一律敞开大门;那时候餐桌上都摆满了腌野猪肉、牛肉和滋滋作声的啤酒;那时候竖琴和圣诞颂歌之声终日不绝;那时候无论贫富都一样欢迎登堂入室狂欢取乐。他说:“我们的古老游戏和本地习俗影响巨大,使得农民眷恋家园,而士绅们对此的鼓励提倡又使他们喜爱主人。这些游戏习俗使圣诞节期间变得更加欢乐、慈爱和美好,我的确可以像我们的一位古诗人那样说——我酷爱它们——而有些人却很古怪,那么刻板拘谨,装得一本正经,试图把这些无害的游乐从此禁绝,把古老的淳朴真诚抛得干干净净。
“我们这个民族变了,
”他接着说,“我们淳朴真诚的农民几乎消亡殆尽。他们和上流阶层已经分裂开来,似乎认为彼此的利益并不一致。他们变得过于世故,开始阅读报纸,听啤酒馆政客的说辞,议论改革。我认为,在此艰难时期要让农民保持淳朴性格的方式之一,是让贵族士绅更多地待在自己的田庄里,更多地与村民们打成一片,让充满欢乐的古老英国游艺重新盛行起来。
”这就是好心的老绅士平息社会不满的方案,确实,他也曾一度试图把他的原则付诸实行,前几年他便在节日期间按照古老风俗开门迎客。然而村民们却不懂在主人慷慨好客的场合下如何举止得当,发生了许多行为粗野的情况;乡野游民把邸宅挤得满满当当,一个星期里聚集在附近的乞丐,叫教区行政官花一年时间也赶不走。从此以后,他只好满足于邀请附近那部分正派体面的农民在圣诞日到大厅里来,而把牛肉、面包、啤酒之类分赠给穷人,这样他们可以在各自家中欢度节日。
我们回家不久,就听见远处传来一阵音乐声,接着就看见一群乡下男孩沿着林荫道走过来。他们没穿外套,衬衫袖子很古怪地用丝带扎着,帽子上装饰着绿树枝叶,两只手里拿着棍棒,后面还跟着一大群村民和农夫。他们在大厅门前停了下来,奏响了一种音调特别的乐曲,男孩子们开始表演一种奇怪的复杂舞蹈,准确地配合着音乐节拍前进、后退,一齐敲响手里的棍棒。其中一个人头上古怪地顶了一张狐狸皮,狐狸尾巴低垂在背后,他在舞队的外围蹦跳着,用许多奇怪的手势把一只圣诞匣子敲得嘎嘎响。
老先生怀着极大的兴趣和快乐看着这种奇特的表演,并向我详尽地讲述了它的起源,那要追溯到罗马人占领英国时期。他明白无误地说明这是古人剑舞的直系传承。他说,这种舞如今已濒临绝迹,但他曾在附近偶尔见过一些残迹,并对于它的复兴予以鼓励。不过说句老实话,这种舞到了晚间太容易转变为粗鲁的棍棒游戏,把人打得头破血流。
等到舞蹈结束,全班人马得到了腌野猪肉、牛肉和家酿烈酒的丰厚款待。老绅士本人也置身于村民之中,而村民们则以种种笨拙的方式对他表示尊敬和问候。我确实看到有两三个青年农民每当老绅士转过身去就把大酒杯举到嘴边,还做着鬼脸相互眨眼睛;但他们一碰上我的目光就换上严肃的表情,装得无比的正经。不过他们和西蒙少爷在一起似乎就自在多了。西蒙少爷变化丰富的职业见闻和娱乐消遣早就使他远近闻名。他造访过每一家农舍和茅屋,同农夫和主妇们闲聊,同他们的女儿嬉闹玩耍,就像昆虫中的流浪单身汉野蜂一样巡游乡间,从玫瑰花蕾的嘴唇上采集蜜糖。
主人兴致勃勃、和蔼可亲,客人们的拘谨羞涩也就一扫而空了。
下层阶级感受到来自上层的慷慨与亲切,被激发出的欢笑会含有诚挚真情,感激的暖流会注入他们的快乐之中。保护人坦率道出的一个亲切的字眼或者一句小小的玩笑话,比美酒佳肴更能使依附者心中充满欢乐。老绅士退出以后,欢乐情绪愈发高涨,纷纷开起玩笑。
尤其在西蒙少爷和一位精神矍铄、面色红润的白发老农之间最为热闹,后者看来是村庄的才智之士,因为我观察到他的伙伴们都张大嘴巴等着他对西蒙反唇相讥,不等完全听明白他的话就无缘无故地爆发出哄堂大笑。
整个邸宅确实像沉浸在纵情欢乐之中。当我回到自己房间去换上晚宴服装时,又听见从小院传来一阵音乐声,从窗户往下一望,我看到一支由拿着排箫和长鼓的游吟乐师组成的乐队。一个漂亮而富于风情的女佣和一个英俊的乡下小伙子正跳着快步舞,还有几个仆役站在一旁观看。在他们嬉戏之时,那个姑娘突然瞥见我在窗前,顿时涨红了脸,淘气地装出慌张的样子跑开了。
[book_title]第9章 圣诞晚宴(1)
看哪,我们最快活的宴会已来临!
让每个人都感到欢欣,每个房间都装点了紫杉叶,每根柱子都挂上了冬青。
所有邻里的烟囱都在冒烟,圣诞柴都在熊熊燃烧;所有烤炉里都塞满了烤肉,炙叉都在转个不停。
把忧愁都挡在门外,假如它因为严寒被冻死,就把它埋进圣诞馅饼里,这样就能永远快乐欢喜。
——威瑟斯《少年读本》
我梳洗完毕,正和弗兰克
·布雷斯布里奇在藏书室内闲逛,突然听见远处传来“啪”的一声响。他告诉我这是晚宴上菜的信号。老绅士要厨房和大厅都一样遵循古老习俗,厨师用擀面杖敲打食具柜,召唤仆人们前来端菜。
这时候厨子敲三响,侍者们瞬刻动起来,遵照命令忙上菜;每人手里捧盘碟,犹如随从列队来,致敬如仪即走开。
——约翰 ·萨克林爵士晚宴设在大厅里,老绅士总是在那里举行圣诞宴会。层层堆积的圣诞柴噼里啪啦地燃烧着炫目的火焰,让开阔的大厅里暖意融融。
熊熊火焰迸发着火星,卷腾着扑进张着大嘴的烟囱里。在这种场合,十字军骑士的大幅画像和他的白马都用青枝绿叶豪华地装饰着,对面墙上的头盔和武器也同样环绕着冬青和常春藤,我明白这些武器装备都属于那同一位勇士了。顺便说说,我得承认,对于那幅画像和那副甲胄是否真属于那一位十字军骑士我甚感怀疑,它们显然具有晚近年代的印迹。可是别人告诉我,那幅画从不知什么时候起就被认为是十字军骑士的肖像了,至于说那副甲胄,却是老爷在一间杂物库房里发现的,并被摆放在现在的位置。他一见到这副甲胄立即就断定它属于那位家族英雄,因为他在自己家族里是这类问题的绝对权威,所以他的意见也就获得了普遍认同。在骑士的战利品正下方还放着一个橱柜,上面的陈设品大概可以与伯沙撒在圣殿展示的器皿争奇斗胜(至少在品种丰富方面):有酒壶、罐子、小酒杯、大酒杯、高脚杯、盆子、水罐等等。这一套齐整的豪华器皿是经过许多代快活的女管家逐渐积攒起来的。器皿前面立着两支圣诞蜡烛,像两颗第一等级的星辰光芒四射,另外还有些蜡烛则分布在树枝上,整个大厅布置得就像银光闪耀的天穹一样。
随着一阵吟唱之声,我们被领进宴会厅,老竖琴手坐在壁炉旁边的一张凳子上,他拨弄琴弦奏出的声音与其说是婉转动听,倒不如说是强劲有力。从来没见过圣诞宴席上展示了这么多漂亮而文雅的面孔。那些长相不算漂亮的人至少心里是快乐的,而快乐则具有一种不可多得的改善作用,会使其貌不扬的面容也变得好看起来。我一贯认为,一个古老的英国家族就像荷尔拜因的肖像画集或阿尔伯特·丢勒的版画集一样值得研究,由此可以获得许多古代文物和旧时观相学的知识。或许是因为那一排排古老家族肖像不断在眼前展现——在这一带乡村的世家邸宅里这类肖像收藏甚丰——祖先的特征常常沿着古老家系可靠地保存下来,也就理所当然了。我曾穿过整个画廊追踪过一个古老宗族的鼻子,它保持着正统谱系一代接一代相传,几乎可以追溯到威廉征服英国的时代。相似的情况从我身边可敬的同伴身上也可以观察到。他们许多人的面孔显然起源于哥特时代,然后由自己的一代代后裔依样复制。特别是一位端庄稳重的小姑娘,长着罗马人的高鼻子,带着一副老派的尖酸神态,是老爷非常钟爱的人,因为据他说这个女孩是彻头彻尾的布雷斯布里奇家族成员,简直是他的一位在亨利八世朝廷中赫赫有名的祖先的翻版。
牧师先做感恩祈祷,那可不是不拘礼仪的日子里常见的对上帝的那种简短而亲切的祷告,而是一通老派的冗长、庄严、用字考究的祷告。祈祷之后稍稍停息了一会儿,似乎在等待什么,接着男管家突然显得有点忙乱地走进大厅,两侧各跟随了一个拿着大蜡烛的仆人。他手捧一只银盘,盘里放着一只硕大的猪头,猪头上装点着迷迭香,猪嘴里含着一个柠檬,接着他以极其恭谨的态度把银盘放在桌子上端。
这时候一列古装演出队伍出场了,竖琴手奏起一曲华彩乐段,乐曲一结束,那位年轻的牛津大学毕业生在老绅士的示意下,带着极为滑稽的严肃表情唱起了一支古老的圣诞颂歌。第一节歌词是这样的:我今献祭赞美上帝。
我手捧野猪头佩上花环迷迭香。
愿在座诸君,大家同声歌唱。
尽管我预先被告知主人有特殊癖好,因此早有目睹各种小小的古怪行为的思想准备,但我不得不承认,圣诞宴会中如此古怪的一种菜肴多少有些使我困惑。直到后来我从老绅士和牧师的交谈中才了解到,这是要表示献祭一只野猪头,而过去在圣诞节把这道菜肴端上大餐桌的时候会有许多仪式,还伴有音乐和歌唱。“我喜欢古老风俗,”老绅士说,“不仅仅因为它本身庄重高贵和令人愉快,也因为这些风俗是我在牛津大学受教育时所奉行的。每当我听见唱起古老歌曲,就会想起自己年轻快乐的时光,想起宏伟而古老的学院礼堂,想起身穿黑袍四处闲逛的同学,可怜的小伙子啊,他们当中许多人如今已经躺在坟墓里了。
”不过牧师心里却并没有浮起这类联想。他一贯更注重歌词而不是情感。他反对那位牛津毕业生对圣诞颂歌的改编,断言在学院里唱得不一样。接着,他像一个冷峻的固执己见的评论家,在说明学院所唱的歌词时还附带做了种种注释讲解。他先是向在场的所有人发表演讲,可后来发现人们的注意力逐渐转向别的话题,他的听众越来越少,就压低了自己的声调,最后,他低声向坐在身旁一位肥头胖脑的绅士总结了自己的评论,而那位先生正默不作声地沉浸在关于一大盘火鸡肉的讨论之中。
餐桌上的菜肴实在很丰盛,足以体现在这个季节里乡村富饶、家家都贮藏充盈。一个尊贵的位置特别用来摆放东道主称之为“古老的牛腰肉”的一道菜,他解释说这是“古老英国热情好客、高朋满座、充满希望的标志”。还有几道菜也点缀得很别致,其装饰显然也有些历史渊源,不过我不喜欢显得过分好奇,所以没再问什么。
但我不得不注意到有一种馅饼,用孔雀羽毛模仿孔雀尾巴加以富丽堂皇的装饰,盖过了餐桌上的许多菜肴。老绅士有点踌躇地坦承道,这只是一只野鸡馅饼,尽管孔雀馅饼才算得上是最正宗的,可是在这个季节孔雀死得太多,所以他不忍心让自己哪怕杀一只孔雀。
对于这位可敬的颇有幽默感的老绅士为了竭力追随古雅习俗(尽管还小有差距)而采用的另一些代用品,假如我继续一一列举,或许聪明的读者会感到沉闷;虽然我对这些古怪过时的东西稍有癖好,读者却未必有这种愚蠢的喜好。不过,看到他的子女亲属对他的怪诞行为表示出的敬重,我却感到很有意思;他们的确很快就能领会这些行为的精髓,对自己该扮演的角色十分熟悉,这无疑是经过多次排练的结果。看见管家和仆役们无论被指派履行多么古怪的职责态度都极为严肃,我也觉得很有趣。他们都有一副老派的神气,这多半是因为他们受到这个家庭的抚育,在这古色古香的邸宅及其主人的气质熏陶下成长,很可能把老人所有的稀奇古怪的规矩都视为确定无疑的荣耀家规了。
宴席撤下以后,管家端上一只工艺罕见而奇特的大银杯,放在老绅士面前。大家见到这只著名的圣诞节庆典祝酒杯,便立刻爆发出一阵欢呼声。杯中盛的饮料是老绅士亲自为自己准备的,因为调制技巧颇为考究,所以他特别为之自豪,宣称它过于深奥复杂,普通仆役是无法领悟的。这种饮料由几种最醇厚和纯度最高的葡萄酒混合而成,加上浓郁的香料和甜味,表面还浮着烤苹果,酒徒见到它会激动得心跳不已。
老绅士轻轻晃动着这只大酒杯,安详的神态中透出喜悦的光彩。他把酒杯举到唇边,衷心祝愿所有在场者圣诞快乐,然后把满满的酒杯传给一起就餐的人们,让每个人都按照古老的方式像他这样做;他说这杯酒是“心心相印的美好感情的古老源泉”。
这只作为圣诞快乐的真诚象征的酒杯被人们相互传递着,女士们则差涩地吻吻它,这时笑声和喧闹声一片沸腾。酒杯传到西蒙少爷手中,他用双手举起,带着欢悦的友爱态度,唱起了一支古老的祝酒歌。
棕色的酒杯,欢乐的棕色酒杯,一位传给另一位,斟满酒再斟满,人人说出心里话,个个举杯尽情醉。
深深的酒杯,深深的欢乐杯,开怀畅饮自无妨,唱起歌,跳起舞,人人快活似国王,个个欢乐笑声扬。
宴席间的很多谈话都会转到家事上面,我却是个局外人。不过西蒙少爷成为嘲弄的主要目标,说他同某位风流寡妇有瓜葛。这场攻击本来是由女士们发难的,但坐在牧师身旁的那位肥头大耳的老先生则一直把它延续到整个晚宴。他开起玩笑来简直不知疲倦,有一股坚韧不拔的劲头,就像一只动作缓慢的猎犬,虽然狩猎开始时颇为迟钝,但穷追到底的本领却无与伦比。大家的交谈只要一停顿,他就用同样的词语重新开始取笑西蒙,每当他认为击中了要害,就使劲朝我眨眼睛。而西蒙真就像一般老光棍那样,别人拿这个话题取笑他似乎还沾沾自喜;他找了个机会低声告诉我,大家提及的那位女士乃是一位绝色佳人,还亲自驾驶她自己的轻便马车。
晚宴时间在无伤大雅的持续欢闹中过去了,尽管古老大厅里许多次回荡起过于嘈杂喧嚣的声浪,但我觉得这种坦率真诚的欢乐恐怕并不多见。一个慈爱的人多么容易地就把欢乐传遍了四周,一颗仁慈的心真正是快乐的源泉,能使周围的一切焕发生机、充满微笑!可敬的老绅士的快活性情充满了感染力;他自己快乐,又愿意让所有人都快乐。他的那些小怪癖,不过是以某种方式为他慈爱之心的甜蜜增添了更多的韵味罢了。
女士们退出以后,谈话也就像通常那样变得更加活跃了。许多好事在晚宴时就已想到,但确实不便让女士们听见,等到这时候话匣子才打开。尽管我不敢断言他们的谈话算得上妙语迭出,但我此前听过许多充满精妙话语的论辩,引起的笑声却要少得多。说到底,妙语毕竟是一种非常辛辣的作料,对某些人的胃口来说太酸涩了;而坦诚善意的幽默在欢聚时刻却是润滑油和开胃酒,玩笑虽然开得不大,笑声却起伏不息,再没有比这更愉快的聚会了。
[book_title]第10章 圣诞晚宴(2)
老绅士讲了几个很长的早年在学院胡闹和冒险的故事。其中有些事情牧师也是参与者,不过看牧师那副模样,真需要费些想象力才能相信这个小个子、黑皮肤、瘦得皮包骨的人竟曾经是一个莽撞胡闹的坏家伙。的确,这两位大学时代的好友足以说明人会被不同的命运铸造成怎样不同的形象。老绅士离开大学后就在父亲的领地上快活地过日子,朝气蓬勃地享受着富足而充满阳光的生活,直到老年仍然精神矍铄;而那位可怜的牧师却正好相反,他在幽暗寂静的书斋里、在尘封的书卷包围中慢慢干瘪萎缩。不过,在他灵魂深处似乎仍有行将熄灭的火焰会偶尔闪耀一星微弱的火花,当老绅士影影绰绰地讲起他们在埃西斯岸边遇见的一位漂亮挤奶女工跟牧师有段隐秘故事时,老牧师显露出了某种“面容文字”,而我根据观相术加以破解,坚信那是笑容的征象——说真话,我还很少遇见一位老年绅士为强加于自身的少年时代风流韵事而真正恼怒的。
我发现纵酒狂欢的潮水很快就淹没了人们清醒判断力的陆地。
宾客们的笑话变得越来越乏味,而他们却闹得越发欢快和喧嚷。西蒙少爷也开始唧唧喳喳说个不停,就像一只灌满露水的蚱蜢;他的古老歌曲变得情绪热烈了,还开始伤感地谈起那个寡妇来。他甚至唱起一首向寡妇求婚的长长的歌曲,还告诉我那是他从一本名为《丘比特的求爱者》的绝佳的黑体字古书中搜集到的,书里有对单身汉的大量忠告,并许诺会把这本书借给我。第一节歌词大意如下:向寡妇求婚,你可不能闲调情,要趁热打铁,可不能虚度光阴;别站在她身边没动静;我要,我要大胆地说,寡妇啊,你必须是我的人。
这首歌激励了那位肥头胖脑的老年绅士,他几次试图讲一个来自乔·米勒的相当粗俗的故事,跟这首歌的意义很是贴切。不过他总是讲到半途就打住了,因为除他自己以外人人都记得后半部分的内容。牧师也开始表现出美酒佳肴所产生的影响,渐渐安定下来打盹儿了,假发莫名其妙地偏在头顶的一边。正在这时候,我们被召唤到客厅去,我怀疑这是主人私下示意的,他的欢快似乎总是会受到适当礼仪的节制。
餐桌撤走以后,大厅就让给了家族的年轻成员,他们在那位牛津大学毕业生和西蒙少爷的鼓励下开始狂欢喧闹;当他们顽皮嬉戏的时候,弄得大厅古老墙壁之间回荡着一片欢声笑语。我喜欢看孩子们嬉戏,特别是在这欢乐的节日期间,所以听见他们爆发出一阵阵笑声就忍不住悄悄溜出了客厅。原来他们在玩捉迷藏。西蒙少爷是他们欢乐游戏的领袖,似乎在一切场合都充当古代圣诞狂欢的主持角色,正蒙着眼睛站在大厅中央。孩子们在他四周忙碌着,就像福斯塔夫身边那些捉弄人的假扮的精灵一样,掐他捏他,拉他外套的下摆,或者用稻草搔他的痒。有一个大约13岁的蓝眼睛漂亮姑娘,一头亚麻色的秀发优美地散乱着,快乐的脸蛋儿红扑扑的,连衣裙一半从肩头脱落,简直是一副顽童模样,捉弄人最厉害。看到西蒙少爷狡猾地避开孩子们那些顽皮的小动作,却把这个疯疯癫癫的小仙女赶到墙角,逼得她尖叫着从椅子上跳过去,我怀疑这家伙蒙上眼睛也一样便捷灵活。
我回到客厅后,发现人们围坐在炉火旁,正在听牧师讲话。牧师深深地坐进一把古代能工巧匠制作的高背橡木椅子里,这把椅子是从藏书室搬来专供他用的。这件古老家具同他单薄得像影子的身体和黧黑干枯的面孔精妙地相互匹配。他也就从这把椅子开始,讲述附近乡村流行的迷信与传说中的奇异事件,这些是他在钻研古代学问的过程中了解到的。我多少认为这位老绅士自己也带有一些迷信色彩,就像那些在僻远乡间隐居治学、穷究古典的人很容易充满奇幻和超自然的思想一样。他给我们讲述了附近农民幻想中的几桩逸事,内容与教堂圣坛旁边墓穴上的那个十字军武士塑像有关。因为它是这附近乡村唯一的纪念雕像,所以村子里的主妇们总带着迷信眼光来看待它。据说在暴风雨之夜,特别在打雷的时候,这尊塑像会从坟上站起,绕着教堂墓地兜圈子。有一个老太婆的茅屋紧挨着墓地,她就曾在月光明亮的夜晚透过教堂的窗户看见塑像在走廊里慢慢地走上走下。人们相信,有些死者生前含冤未雪,或者埋藏着一些珍宝,会使鬼魂一直处于焦躁不安的状态。有些人说那座墓中埋藏着金银珠宝,由鬼魂看守着。还有个关于古代教堂执事的流行故事,说他在夜里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打开了通往棺柩的墓门,可是刚走到棺柩前面就被那个大理石雕像用手一记猛击,把他打得躺在石板路上不省人事。这些故事常常会受到乡村壮汉的耻笑,可是一到晚间许多最不信邪的人也还是不敢冒险独自踏上穿越教堂墓地的那条小径。
从这些以及后来听到的奇闻逸事看,这个十字军武士似乎是附近一带流传的鬼魂故事中最受大众喜爱的主角。仆役们认为他那幅挂在大厅里的肖像有些不可思议,因为他们注意到,你无论走到大厅的哪个地方,这位武士的眼睛都在盯着你。老看门人的妻子也住在门房里,她在这家出生并长大,是女仆中最爱瞎聊胡侃的,她也声称年轻时常常听人讲,在仲夏日前夜所有的妖魔、鬼怪和仙灵显形和外出散步的时间,那位十字军武士常常骑着马从画中走下来,在宅子周围转,沿着林荫道到教堂去察看坟墓。这时候教堂大门会恭恭敬敬地自动打开;他倒是无须开门,因为他能骑着马穿过大门甚至石墙,有个奶场女工还曾见他把身体缩得像一张薄纸,从花园大栅栏门的两条铁条中间穿过去。
我发现所有这些迷信传说都很受老绅士鼓励,尽管他自己并不迷信,却非常喜欢看到别人如此。他极其认真地倾听周围的人所聊的每一个鬼怪故事,看门人的妻子因为颇有讲神奇故事的才能,于是很受他的青睐。他本人也酷爱阅读古老传说和浪漫故事,常常惋惜自己读了而不能信以为真,因为他认为一个迷信的人一定生活在某种仙境之中。
我们正在聚精会神地听牧师的故事,突然听到大厅里爆发出一片杂乱的喧闹声,其中混杂着类似粗野的流浪歌队敲打出的叮当声,还混合了一阵阵轻微的叫喊声和女孩子的笑声。门突然被推开,一群人排着队走进屋里,几乎让人误以为是从魔幻王国冲出来的仙怪精灵。
西蒙少爷具有忠实履行圣诞主持职责的孜孜不倦的精神,想出了圣诞化装表演或者假面舞会的主意,便把牛津毕业生和年轻军官叫来帮忙,而这两位对任何狂欢嬉闹也同样兴致盎然,立即就付诸行动。他们又求助于年老的女管家,把旧衣橱翻箱倒柜细搜了一番,翻出来祖宗留下的几代不见阳光的华丽服饰;年轻些的同伴们从起居室和大厅悄悄地集合到一起,所有人都模仿古代化装舞会滑稽地装扮起来。
西蒙少爷化装成古代圣诞老人在队伍前面领头,一身打扮离奇古怪:戴着轮状皱领,披了一件短斗篷,看样子很像那位年老女管家的衬裙,戴的那顶帽子可以充当乡村教堂的塔尖,无疑是长老会盟约时代流行的东西了。他的鼻子从帽子底下弯曲着向前突出,冻得通红,仿佛是从十二月狂风中夺得的战利品。那个蓝眼睛顽皮女孩伴在他身旁,她装扮成“碎肉馅饼夫人”,穿一身褪色锦缎的华贵服装,长背心,尖顶帽,高跟鞋。年轻军官则扮成罗宾汉,穿一身绿色袒胸呢猎装,戴一顶有金色丝带的军便帽。
可以肯定,这套服饰证明他在这方面并无深入研究,显然只着眼于是否漂亮花哨,对于一个在情人面前献殷勤的年轻人来说自然如此。美丽的朱丽亚挽着他的胳膊,她穿一套漂亮的乡下衣衫,扮成“少女玛丽安”
。其他人则装扮成各种不同的样子——女孩子穿起了布雷斯布里奇家族古代美人的华丽服饰,小伙子则用烧焦的软木塞涂出络腮胡子,郑重其事地穿上长袖宽摆衬衣,戴上垂肩假发,扮演“烤牛肉”、“梅干布丁”和古代化装舞会中其他一些著名角色。所有人都由牛津毕业生指挥,他本人则恰如其分地扮成圣诞司仪,我看到他手拿指挥棒用很顽皮的姿势对表演队伍中的小角色挥舞了一下。
这支五光十色的队伍按照古代风俗敲着鼓突然闯进来,使喧嚣狂欢达到了高潮。西蒙少爷作为圣诞老人,同那位无可匹敌的扮演“碎肉馅饼夫人”的女孩子跳起了狐步舞——尽管她一直咯咯地笑——并以其庄重的风度博得赞誉。接着全体角色跳了集体舞,众人的衣饰五光十色,仿佛这个古老家族一幅幅肖像中的人物从画框里跳了下来,加入到游戏中。几个世纪的各种各样的舞步都出现了,有双手交叉的,有忽左忽右的;有中世纪的脚尖旋转舞和跳跃对舞;随后伊丽莎白时代的快步舞又穿越随后几个时代,欢乐地跳到大厅中央。
可敬的老绅士怀着淳朴的兴味和孩子气的喜悦注视着这些异想天开的游戏,看着自己那些古老服装重见天日。他站在那儿,搓着双手咯咯地笑着,牧师说的话他几乎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尽管牧师一直极具权威地谈论着古老而高贵的孔雀舞,认为小步舞即起源于此。而我看到眼前出现的各种各样随心所欲、纯真欢乐的场面,也一直处于激动之中。狂欢极乐和热情好客的情绪冲破了冬季的寒冷阴郁,老年人也摆脱了迟钝淡漠,再次焕发出青春欢乐的朝气。目睹这种情景真让人精神振奋,我想到这些正在迅速消逝的习俗很快就会湮没无闻,而在英国也许只有这唯一的家族还上下一致恪守旧俗,更觉得兴味盎然。
而且,在这一切狂欢作乐中又融入了一种古雅的奇趣,从而给欢乐增添了一种特别的风味,很切合眼下的时令和场合;当这古老的邸宅几乎因嬉闹和欢宴而摇晃震颤时,它仿佛回响着消逝了的久远岁月的欢乐。
不过,圣诞节及其庆典狂欢已经说得够多,现在是我停止饶舌的时候了。我觉得仿佛听到严肃的读者在问:“这一切要达到什么目的呢?这一番谈论怎么能使世人变得更明智呢?
”唉!教诲世人的至理名言不是够多了吗?即使并非如此,致力于改良社会的大手笔不是成千上万吗?——然而,让人快乐比教诲人要愉快得多——当人的良友比充任导师也要愉快得多。
无论如何,在知识的海洋里,我能加进多少滴水呢?我自认为最明智的结论又怎么有把握去指导别人的见解呢?不过,假如我以写作自娱遭遇失败,唯一的害处只是自己失望。而在这不幸的时代,如果我侥幸能抹平别人烦恼的眉头上的一丝皱纹,或者在别人心情沉重的时候能给予抚慰,如果我有时候能刺穿人们包裹自己的愤世嫉俗之膜,促动人性中的慈爱观念,使读者以更良好的心境去对待友伴和对待自己,确确实实,我所写的一切就不至于全然徒劳无益了。
[book_title]第11章 英国的乡村生活
啊!善待人对尽善尽美的追求,善待思想、美德与和睦,以及富于乡村乐趣的家庭生活!
——考珀一位想要对英国人的性格获得正确见解的异乡人,绝不能把自己的观察局限在大都会。他应该深入到乡村里去;他应该旅居于各地的村舍;他应该访问古堡、别墅、田舍、茅屋;他应该在公园和花园里去漫游,穿越树篱绿径;他应该到乡村教堂附近去流连,参与到教区的节庆和集市以及其他乡村喜庆宴乐活动中,去跟人们打交道,了解他们所有的生活状况、一切风俗习性和脾气性格。
在某些国家,大城市吸纳了全国的财富和时尚,成为高尚文雅的上流社会人物的固定居所,而乡村里居住的则几乎全是粗鲁的农民。
在英国,情形恰好相反,大都会只是上流社会的临时聚集之所或通常的会晤之地,他们一年之中只有一小部分时间来到这里,匆匆享受欢乐放纵之娱,在沉溺于这类狂欢之后,就回归到乡居生活的显然更加惬意的习惯中去。因此,社会各个阶层都遍布于英国的整个国土之上,即使你在最偏僻的穷乡僻壤,周围也能见到不同社会阶层的各色人物。
事实上,英国人在农村感情方面具有强烈的禀赋。他们对于大自然的美拥有敏锐的感受力,对于乡居乐趣和农耕劳作也有很深的爱好。这种热情仿佛是与生俱来的。即使是城市居民,出生和成长于砖墙闹市之间,却很容易培养起乡村生活的习惯,显示出各种乡村职业的技能。商人在大都会近郊都有舒适的休憩之地,他们在那里营造花园、培植果木,所显示出的巨大自豪感和热忱,并不逊色于他们在生意经营上的作为和在商业发展上的成功。甚至那些命运较差的人,注定了只能在喧嚣拥挤的市廛之中度过时日,也要尽力在周围栽种些花木,能随时提醒自己想到大自然绿意盎然的面貌。在城市最阴暗邋遢的区域,客厅的窗台看上去总像是开满鲜花的坡地。每一处可以栽植的方寸之地都有草圃和花坛,每个广场都有仿建的园林,布局富于诗情画意,青翠绿意悦目怡情。
我们只在城市里看到的那些英国人,其社会性格很容易让人形成不好的印象。在大都会里,要么他的身心都深陷在事务当中,要么就被许多耗费时间、思想和感情的约会弄得心神不定。因此,他通常是一副匆匆忙忙、心不在焉的模样。无论你在什么地方碰见他,这一
刻他恰好正要到别的什么地方去;此刻他在和你谈论某个话题,可他的思想正转向别的事情;他对你做一次友好拜访的时候,却正在盘算自己要如何节省时间,以便赶赴安排在上午的另外几场访问。像伦敦这样的特大都市,简直是刻意要把人变得自私而无趣。他们在一些偶尔和短暂的会面中,除了几句简单的客套话之外,很难再多说什么。他们表现出来的只是其性格表面的冷漠——至于性格中种种丰富仁厚的品质还来不及暖热起来往外流溢。
正是在乡村生活中,英国人的天然感情才得到真正发挥的天地。他欣然从城市冷漠消极的礼仪客套中摆脱出来,抛开沉默含蓄的习惯,变得欢欣和开放起来。他会设法把上流社会的一切便利和优雅的事物都聚集在身边,却把它的约束丢掉。他的乡村居所中有的是满足各方面要求的条件,无论是幽居潜心读书、满足艺术享受还是从事野外运动都行。书、画、音乐、犬马和各种打猎器械,都触手可及。他对自己和对客人都不会加以任何限制,而以真诚的东道之谊提供种种娱乐的条件,让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地参与其中。
英国人在农田耕作和所谓园林景观上所表现的情趣,是无与伦比的。他们热切专注地研究大自然,对于她的美丽形象与和谐协调培养起了一种精微感觉。大自然的魅力在其他国家往往大量散见于荒郊僻野之间,而在这里却被收聚在人们的家园生活的居所附近。他们似乎把自然界的一切不轻易示人的优美仪态全都捕捉在手,然后犹如凭借魔力一般使之展现在自己的乡居住宅周围。
没有什么比英国园林景物的壮观更能给人以深刻印象了。宽广的草地像鲜明的绿色地毯伸展开来,其间或点缀着丛丛巨树,浓密枝叶层层叠叠;庄严壮观的灌木丛和林地沼泽,不时有麋鹿成群结队地寂静漫游,野兔蹦跳着逃窜到隐蔽处,野鸡突然扑腾着振翅飞起;一条小溪被安排得蜿蜒流淌,颇富天然之趣;幽静的一泓池水,倒映着树木摇曳的身影,落叶静静安睡在水面上,鳟鱼无所畏惧地巡游在澄澈的水波中;一些乡村寺庙和林间雕像,虽然因年久而长满绿苔或者阴湿发霉,却也给这幽僻之境增添了某种古典神圣的趣味。
这些只不过是园林景色的几种特色而已,最使我喜爱的则是英国人那种善于对中产生活朴素无华的居所加以装点的创造才能。最粗陋的房屋,最不堪造就的一小块贫乏土地,到了一位有品位的英国人手里,都能变成一个小小的乐园。凭着他那善于分辨取舍的眼光,他能立即捕捉到它的一切潜在可能,并在头脑里勾画出未来的一片风景。原来的荒芜贫瘠之地在他的手下变得可爱了,然而产生这一切效果的匠心经营又几乎让人不能察觉。某些树木需呵护培植,其他一些又需细心修剪;花卉树木必须善于参差布局,以形成柔和优雅的扶疏枝叶;有的地方应该形成芳草茵茵的绿草斜坡,有的地方又要让人窥见遥远的一片蓝天或者一片银光闪耀的水波:所有这一切都颇费意匠经营,无处不在但又含蓄不露刻意之痕,正像画家完成一幅得意之作时那具有魔力的勾描点染。
富人雅士们营造的乡间居所,在乡村社会中播散出某种程度的审美情趣和优雅气质,一直影响到最低的阶层。从事农耕劳作的人,只不过拥有一间茅屋和一小块土地,也会留心对生活环境加以美化。树篱修剪得整整齐齐,门前有草坪,小小的花坛周围环以黄杨,墙壁上爬满忍冬,花朵垂吊在花格窗前,窗台上放置着花盆,房屋周围栽植冬青,为的是它在冬季可以让人忘却那种荒凉凄清,仿佛向室内投射进夏日的葱茏绿意,更使壁炉散发出融融暖意:这一切都证明了从上层发源的情趣品位浸淫于社会思想的下层。如果诗人所歌咏的爱神也乐于光临人间的草棚茅屋,那必定是英国农家的村舍乡居了。
英国较高阶层对乡村生活的喜爱,对于民族性格产生了巨大而有益的影响。我没见过比英国士绅阶级更优秀的一类人了。不像其他大多数国家高层人士所特有的那种柔靡和娇弱,他们显示出一种优雅与力量、健壮体格与鲜活气质的统一,我倾向于把这归因于他们有那么多时间生活在户外,那么热切地追求乡村的增益精力的活动。
这些艰苦的体力锻炼也培养了思想与精神的健康气质,以及举止气度上的雄健与单纯,即使是城市生活的荒唐放浪也不能轻易使其堕落,更不能完全将其摧毁。同时,乡村里不同的社会阶层似乎更能自由地相互接近,更容易彼此融合与和谐相处。乡村里社会阶层之间的分别似乎不像城市里那样明显和不可逾越。以小地产和农庄的形式构成的财产分布格局,建立起了一种规范的等级秩序,从贵族开始,然后是士绅阶层、小土地业主、殷实的农场主,一直到从事耕作的农民;这一方面把社会阶层的两端联合起来,同时也向每一个中间阶层注入了独立的精神。必须承认,这种情况现在已不像从前那样普遍,在最近的萧条年代里,较大的产业兼并了较小的产业,而且在这个国家的一些地方,几乎消灭了强健坚实的小农场主阶层。不过我相信,这些只是我刚才提到的总体制度中的偶然断裂而已。
从事乡村的工作与消遣并无卑贱可耻之处,它把人带入具有天然宏伟壮丽的景物之中,让他自己心灵的机能受到最纯洁最高尚的外界影响的陶冶。处于这种环境中的人或许是简单和粗鲁的,但不会低俗。因此,一位具有高度修养的人士在跟乡村里地位较低的人们交谈时,不会有任何的优越感,这与他同城市下层人们偶尔往来时的感受不同。他会把平日的矜持与含蓄抛在一边,欣然放弃忘却地位的差别,去享受那种普通生活的真诚淳朴之乐。确实,乡村的种种娱乐的确会使人们越发紧密地聚集起来,狩猎时的号角声与犬吠声会把人们的所有感情融入一片和谐。我相信,在英国贵族乡绅阶层在地位较低的阶层中较之其他国家更受欢迎;而后者尽管承受着过度的生存压力和极端困境,对财富分配不公与特权却并无普遍的怨愤,这应该是重要原因之一。
贯穿在英国文学中的乡土感情,或许也要归因于文明社会与乡村社会的这种混杂状况。英国文学中经常采用乡村生活的图景,那些从乔叟的《花与叶》延续下来的、充溢于英国诗人笔下的对大自然的无与伦比的描写,给我们的书房带来了清新田园图景的活色生香,这一切无不与此有关。其他国家的田园作家似乎对大自然只是偶一光顾,对它一般的美丽魅力只不过稍有领略;但英国诗人却是与大自然一起生活、共享欢乐——他们在她最常去的隐秘地追寻——观察她那最细微的变幻无定的风貌。一枝在微风中摇曳的枝条——一片扑簌坠地的落叶——一滴鸣溅于溪涧的钻石般的水滴——一缕发自野生紫罗兰的幽香——一朵在清晨绽放出腥红色花蕾的雏菊——这一切无不被多情而细腻的观察者注意到,精心锤炼成优美而富于意蕴的景象。
高雅之士奉献给乡村生活的这种热忱,对于这个国家面貌的影响是令人惊叹的。这个岛国的大部分地区地势相当平坦,假如没有人工开发所赋予的魅力,只会是单调乏味的,但是它看上去却似乎处处点缀和镶嵌着古堡宫殿,装饰着园林庭院。英国的宏伟壮丽的天然景物本不丰富,其特色在于乡村休憩和荫蔽幽静的家庭田园风光。
每座古老的农舍和每间长满苔痕的茅屋都是一幅图画,因为道路总是不断地迂回曲折,眼界总是被丛林绿篱阻断,人工营造的可爱的小块风景延续伸展,绵延不断,的确令人赏心悦目。
不过,英国风景的最大魅力却是仿佛弥漫于其间的一种道德感情。它的风景之美让人们在心中联想到秩序、宁静、合理构建的原则,以及久远的习惯与自古尊崇的风俗。这里的每件事物似乎都是在世世代代规范与和平的生活中孕育出来的。早期建筑的古老教堂,有着低矮厚重的门廊,巍峨的哥特式钟楼,精心保护的嵌满花格与彩色玻璃的窗户。昔日武士与名人的堂皇墓碑,他们是下面这块土地如今的主人们的祖先;而累累坟冢记载着它历代坚毅茁壮的自由民,他们的子孙仍然耕种着同一的土地,崇奉着同一的信仰。这里的牧师住宅形状最为奇特不一,一部分属于往昔的建筑,但遵循若干世代的各届主人的欣赏品味屡经翻修改建;——自教堂墓地延伸出篱墙与小径,依照已不可记忆的通行权,跨越怡人的田野,顺着绿荫树篱延伸;——临近的村庄,历史悠久的茅舍令人肃然起敬,树荫下的公共草地,当代居民的祖先们曾经在此游乐嬉戏;——旁边一座古旧巨宅独立于小块乡村土地上,以巍然的保护者的气度俯瞰着周围的景物。
总之,所有这一切普普通通的英国景观,都显示着一种淡泊宁静、安全无虞之感,以及淳朴之风与乡土之情的世代传承,都深切动人地讲述着这个民族的道德风尚。
每逢礼拜天清晨,当钟声正把它庄重的乐音传遍宁静的田野,你会看到村民们都穿上了最精美的服装,面色红润,怀着有节制的欢欣,成群结队安静地沿着绿径走向教堂,那景象实在令人愉快。更令人愉快的是在傍晚看到村民们聚集在自己的家宅门前,似乎在欢乐地欣赏他们简陋的舒适居所和一切点缀装饰,而这一切都是他们亲手造就制作的。
正是这甜蜜的家园感情,这对自己乡土景物的安宁恬适的感情,才真正是人们最持久不渝的美德与最淳朴的乐趣的来源。一位现代英国诗人对这一点表达得最为恰当,我觉得在此引他的诗作来结束这篇漫谈,是再合适不过了。
不论什么等级,从城堡内的殿堂,都市的拱顶,绿树荫翳的别墅,特别是那无数的朴素的邸宅,从中产阶级生活的乡镇村庄,直到山谷间的农舍和茅屋;这西方岛屿因风光而久享盛名,家庭幸福在这里得以栖居;而家庭幸福,像一只纯洁无邪的白鸽,(光荣与甜美的爱抚一直将它呵护)它能把飞遍人间去寻觅的欲望全都聚集在一个宁静的小窝中;它能在世界逃逸时,自享一个世界;无须别的见证,而由共享者自成天堂;它就像深藏在悬崖里的一朵花,独自微笑,尽管只仰望着天空。
[book_title]第12章 乡村教堂
一位绅士!
是一包羊毛,还是一箱白糖?是天鹅绒带子?用磅还是码来叫卖你的绅士身份?——《乞丐的蓬头》对于人的性格研究而言,很少有别的地方比在英国的乡村教堂里更适宜的了。一次,我在一位友人家度过了几个星期,他家正好位于一个外观特别引起我喜好的教堂附近。这是那种为英国景物赋予特殊魅力的一处小小的古意盎然的遗迹。它矗立在一片住满古老家族的乡间,而在教堂冷清而寂静的侧廊里,安放着许多高贵家族世代留存下来的遗骸。教堂的内墙上镶满了不同年代和风格的墓碑。窗户的彩色玻璃上雕饰着富丽的纹章盾徽,使透进的日光变得暗淡了。教堂各处都有骑士和贵妇们的坟墓,工艺精湛,墓上还有彩色大理石雕像。目光所及,比比皆是在渴望中度过一生的人,皆是人类自尊在自己同类的遗骸上、在最谦卑宗教的这座寺庙中树立起的傲然纪念物。
教堂会友由不同的人们组成:有些是附近地区有地位的人,他们坐在有华丽的衬里和软垫、配有镀金祈祷书的靠背长椅上,在座位的入口处装饰着他们各自的家族徽章;有些是村民和农夫,他们坐满了教堂后排的位子和风琴旁边一个小走廊;还有教区的贫民们,他们排坐在侧廊里的长凳上。
礼拜仪式由一位老用鼻子吸气、养得肥肥胖胖的教区牧师主持。他在教堂附近拥有一所舒适的住宅。在街坊四邻的餐桌上,他是位享有特权的客人,曾经是本乡最敏捷的猎狐手,后来年龄和舒适生活使他不能再狩猎了,只能骑马陪同猎犬出猎,并在聚餐会上分享猎物。
在这样一位牧师的管领之下,我觉得自己的思绪难以进入能与此时此地的情景相和谐的境界。于是,就像其他意志薄弱的基督徒一样,借助于把自己的懈怠之罪归咎于他人而求得心安理得的办法,我便全副身心地开始观察周围的邻居去了。
我在英格兰迄今仍是个异邦人,总怀着好奇心去注意观察上层社会人们的行为举止。如往常一样,我发现最能受到人们一致敬重的人,却最少虚伪做作。例如,一个有众多子女的高层贵族家庭就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他们的外表再简朴和谦逊不过了。他们去教堂通常总是衣饰简单,且是步行。他家的年轻小姐们会在途中停留,以最亲切的态度跟农民们交谈、爱抚小孩、倾听卑微的村民们讲他们的琐事。她们的表情开朗而美丽动人,表现出高度的优雅,同时又流露出发自内心的欢乐与和蔼可亲。她们的兄弟身材高挑,体态优雅。他们穿着入时却又很朴素,严谨整饬、十分得体,没有半点矫揉造作和浮华气息。他们整个举止随和自然,那种高尚的优雅和高贵的率直,表明他们自由的心灵在成长过程中从未受过自卑感的挫伤。对于真正的高贵而言,他们具有一种健康的坚毅性,并不惧怕与地位卑微的人们接触交往。只有那种虚假的自尊才是病态而敏感的,才畏惧与外界接触。我看到这些贵族子弟饶有兴味地跟农民谈论乡间事务和野外活动,这样的态度真让我高兴。在他们的交谈中,见不到一方的趾高气扬,也见不到另一方的卑躬屈节,只是由于农民们习惯性的尊敬态度,才让你察觉到双方的地位差异。
与他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个积攒了大笔财富的阔佬之家。
这个阔佬从附近一位破落贵族手中买下产业和邸宅之后,便竭力模仿当地世袭贵族的一切作风气派。这家人上教堂的时候,总是摆出一副“王公贵族”的派头。他们耀武扬威地坐在装饰了徽章雕饰的马车上奔驰。马具上凡是可能贴放纹饰的地方都不空下,到处银光闪闪。驭手座位上坐着一个肥胖的马车夫,头戴镶有华丽花边的三角帽,一副亚麻色假发卷曲地紧贴在他那张红润的脸庞上,身旁还躺着一条健壮的丹麦犬。两个身穿豪华制服的男仆拿着巨大的花束和顶端镶金的手杖,懒洋洋地跟随在他身后。马车车厢在长长的弹簧片上起伏弹跳,显出一种特别堂皇的动感。拉车的马匹咬着马嚼子,拱起马脖子,睥睨的眼光都比普通马匹更显得高傲。或许因为它们多少接受了这家人的熏陶,再不然就是缰绳勒得比普通马匹更紧了。
这列壮观的队伍就以如此声势抵达教堂庭院的大门,令我赞叹不已。马车转过一处墙角的时候,制造出巨大的效果——马鞭噼啪一响,马匹全力奋进,马具光芒闪耀,车轮闪电般飞碾过沙石地。此刻正是马车夫得意扬扬、卖弄虚荣的时候。他一会儿策马飞奔,一会儿又勒紧缰绳,直到把马折腾得口吐白沫。马匹甩开四蹄向前腾跃,冲击得碎石飞溅。那些静静地步行前去教堂的村民们仓促之间往道路左右闪躲,在茫然的惊羡之中目瞪口呆。到了门前,马车夫猛地一勒缰绳,车子戛然停下,几乎使马匹跪落在地。
一个男仆急忙跳下马车,放下脚踏板,为这个尊贵家庭降临地面做好一切准备。那位年长公民首先把他红彤彤的圆脸露出车门外,带着自负的神态环视四周,仿佛一位惯于操纵交易所的大亨,点点头就足以震撼股票市场。他的配偶——一位漂亮、肥胖、神情舒畅的夫人紧跟在后。我必须承认,她的神态里似乎不带多少傲气。
她呈现的是一幅宽宏、诚实和世俗享乐的图画,这个世界对她而言万事如意,于是她也就很喜欢这个世界。她有漂亮的服饰,舒适的住房,华丽的马车,称心的子女,对她来说一切都很好。她要做的无非是坐车兜风、访友做客、聚会欢宴而已。生活对于她来说,就是永恒的寻欢作乐,就是一个长长无尽的“伦敦市长节”。两个女儿跟随着这一对好夫妻。她们当然长得漂亮,可是有一种目空一切的神气,难以引起别人的赞赏,也让旁观者的眼光变得挑剔。她们的穿戴过于时髦,尽管谁也无法否认她们打扮得富贵华丽,却会质疑这样是否适宜于一座乡村教堂的朴实无华。她们倨傲地从马车上走下来,迈着对自己脚踏的这块土地而言过于优雅的步子,走过一行农民的队列。她们那散漫的目光向四周扫射,淡漠地从农民们壮实的脸庞上一掠而过;而当她们的目光同哪个贵族家庭成员的目光相遇时,她们的脸上却立即露出明朗的笑容,赠与最殷勤、最优雅的致礼;对方的还礼则显示出彼此不过是泛泛之交而已。
我不应该遗忘我们这位雄心勃勃的公民的两个儿子:他们带着随车侍从,坐着漂亮的双驾两轮马车来到教堂。他们的打扮堪称时尚之极致,这种服饰上华而不实的卖弄,标志着一个人的着装品位仅为追求虚荣矫饰。他们完全与其他人脱离,目光轻蔑地斜视着每一个走近他们的人,仿佛在估量别人是否值得尊重;而他们彼此之间也不交谈,只是偶尔说上只言片语的无聊话。甚至他们的动作也是僵硬造作的,因为他们的身体要随时尚的反复变化而矫正,已经毫无从容和自由可言。为了把他们打造成时尚男士,人工技艺已经尽其能事,可是造化却无法赋予他们那种无可言说的优雅。他们生来就形体粗陋,同那种为生存而劳作的普通人一样,可是他们又摆出一副在真正的绅士身上绝对看不到的目空一切的自负神情。
我相当详尽地描绘出了这两个家庭的图画,因为我认为他们是这个国家里常见的两种类型——谦逊质朴的伟大者和傲慢骄横的渺小者。我绝不一味尊崇头衔地位,除非那些人同时具有真正高贵的心灵;不过我发现,在一切存在着人为的等级区分的国家里,最高阶层的人通常总是最有教养和最为谦逊的人。那些对于自己的地位具有充分自信的人,是最不会凌驾于他人地位之上的;而那些以羞辱自己的邻人来抬高自己的庸俗意图,却是最令人厌恶的。
既然我对这两个家庭进行了一番比较,就还应该注意到他们在教堂里的表现。那个贵族之家安静、严肃而专注;这并不是说他们对任何事物都有虔诚的热情,而是他们具有与其良好教养不可分割的对神圣事物和神圣处所的一种敬畏。而另一家则恰好相反,他们一直坐立不安,窃窃私语。他们一心要炫耀那些华丽服饰,野心勃勃地想在乡村教徒当中出尽风头,这番心思真是太拙劣了。
那位老绅士是唯一专心致志做礼拜的人。他承担起全家人表达虔诚之心的重任,站得笔挺,以整个教堂都能听见的声音应答着牧师的祈祷文。显而易见,他是属于那种彻底主张教会与王室结合一致的人,把虔诚与忠贞的概念熔为一炉。他们认为,无论因为什么缘故,政府党派和宗教融合为同一种神性,是“一种必须支持和维护的无与伦比的东西”。
当他高声地加入到礼拜的祈祷问答中去的时候,似乎更像是正在为低下阶层的人们树立榜样,似乎要向他们表明自己尽管如此有地位,如此富有,但在宗教信仰上仍然谦卑虔诚。这就像我曾目睹一位被鳖汤养肥的市参议员当众吞食下一碗救济汤,每喝一口都要咂咂嘴说这是“穷人的佳肴”。
礼拜结束后,我好奇地观察着两家人不同的离去方式。因为天气晴朗,贵族青年和他们的姐妹更愿意一边同村民们聊天一边穿越田野,漫步归家。另一家人的离去正如来时,又一次张扬踔厉。马车隆隆驶向大门,再一次响起马鞭的啪啪声、马蹄的嘚嘚声,还有马具锃亮的闪光。马匹几乎是一跃而起,村民们又一次急忙左右避让,车轮后腾起一阵尘土,这自命不凡的一家人像旋风般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
[book_title]第13章 乡村葬礼(1)
这里只有几朵鲜花!但到午夜会更多:草叶上带着夜的凉露;是坟墓最好的点缀——你们就像凋谢的花;甚至我们在墓上撒下的草叶,也会凋谢。 ——《辛白林》 在英格兰的某些地方至今仍然保留着一些美丽而质朴的乡村习俗,其中之一就是在葬礼前要撒布花朵,并在故去的朋友墓地上栽种花草。据说,这是原始教会某些仪式的遗风。不过,它其实具有更为久远的历史,曾经为希腊人、罗马人所奉行,并经常为他们的作家所提及。而且,毋庸置疑,这是远在艺术还没有承担起把忧伤化为哀歌或者记叙于碑文的任务之前产生的,是本真情感的自发献祭。如今, 只有在这个王国最边远、最偏僻的地方才能看到这一习俗,在那里时尚与革新还未能蜂拥而入,把古代一切奇妙有趣的遗迹践踏殆尽。
在格拉摩根郡,我们听说停放尸体的床上要覆盖鲜花,在题为“奥菲利亚”的原始的哀伤组诗中,有一首就提到这个习俗:他的尸衣像高山积雪般洁白,撒满了芬芳的花朵;在哭泣声中走进坟墓,伴着真心挚爱,泪如滂沱。
在南方某些僻远的乡村,在年轻的未婚女性的葬礼上也要遵循一种极其雅致和优美的习俗:由一位在年龄、形体和容貌上与死者最相似的姑娘,在死者面前佩戴上白色的花冠,随后再把花冠悬挂于死者在教堂里常坐的座位上方。有时候,这些花冠是用白纸仿制真花做成的,在花冠里通常要放上一双白手套。它们象征着死者的纯洁和她在天堂得到的光荣的桂冠。
在乡村的某些地方,死者也在圣歌和赞美诗的伴唱声中被抬往墓地。这是一种凯旋的象征,用伯恩的话来说:“是为了表明他们已经欢乐地走完了人生旅程,成为了胜利者。”我听说这是北部某些郡、尤其是诺森伯兰一带的习俗。在寂静的夜晚,在荒寂的乡村环境中,听到远处传来的送葬挽歌的哀伤旋律,看到送葬行列在田野里缓缓前行,有一种尽管忧郁却也悦耳的效果。
就这样,就这样,我们围绕着你那无瑕而又无人光顾的墓地,我们一边唱着你的挽歌,一边把水仙花和别的花朵放置在我们爱的圣坛——你的墓碑之上。
——赫里克就连过往的旅客,对在这些与世隔绝的地方经过的葬礼行列也会致以肃穆的敬意,因为在大自然宁静的居所出现的这种场面足以让人铭心刻骨。当送葬行列临近时,行人会停下脚步,摘下帽子,给它让路。他接着会默默地跟随在后面,有时候他会跟随到墓地,有时候会随行数百码,在对死者默哀致敬后再转身继续赶路。
渗透在英国人性格中并给它赋予某种最感人肺腑、最能使情感崇高化的那种浓厚的忧郁气质,充分体现在这些哀婉动人的习俗之中,体现在普通民众对一块令人尊敬的宁静坟地的牵挂之中。一个最卑微的农民,无论他有生之年地位如何低下,也渴盼人们对他的遗体给予哪怕是些微的敬重。托马斯·奥维贝利公爵在描写“漂亮而快活的挤奶姑娘”时写道:“她就这样活着,她操心的只有一件事,就是能在春天死去,有许多鲜花堆积在她的灵床上。
”与民族感情共呼吸的诗人们,不断地提到这种对于墓地的深切挂虑。在博蒙特和弗莱彻合著的《少女的悲剧》里就有这类情感的一个很好的例证,它描述一个愁肠寸断的少女的变幻莫测的忧思:当她看见一道堤岸上,开满了鲜花,她叹息一声,告诉她的仆从,这是个多么美好的地方,正好将爱侣们埋葬;她让她的侍女采摘花儿撒遍她全身,就像装饰尸体那样。
装饰坟墓的习俗曾经风靡一时:上方的柳枝被小心地折弯下来遮罩着墓地,以免草皮受到损伤,四周再种上冬青和鲜花。伊夫林在《林木志》中这样写道:“我们用鲜花和芬芳的植物装点他们的坟墓,它们是一个人生命的象征,在基督教《圣经》里,生命被喻为那些虽然扎根于耻辱之地,却在荣耀中复生的逝去的美好事物。
”这种做法在英格兰现在已变得十分罕见了,但在威尔士山区偏僻乡村的教堂墓园里或许还能见到。我回忆起位于美丽的克鲁伊得河谷源头的拉申小镇上的一个类似情景。我也听到一位参加过格拉摩根某个年轻姑娘葬礼的朋友说过,死者遗体一入土,侍女们就会把围裙里装满的鲜花插在坟墓周围。
他注意到有几座坟墓都用同样的方式装饰。因为花只是插在泥土里而不是栽种下的,很快就枯萎了,而且可以看出其衰败的程度不一,有的干枯下垂,有的则凋落殆尽。之后这些花就被冬青、迷迭香和其他长青植物所取代,后者在某些墓地上长得很繁茂,把墓碑也覆盖了。
从前,这些具有乡土气息的祭奠品的布置方式充满忧郁的想象,富于真正的诗意。玫瑰常常与百合交织在一起,构成对脆弱易逝的生命的象征。“这种甜美的花,”伊夫林说,“长在一根带刺的枝条上,与百合花相伴,是我们变幻不定、焦虑而短暂的生命的自然形象,它曾一度如此美好,却又难免遭受荆棘与磨难。
”鲜花的种类和颜色,以及捆扎花束的缎带,通常与死者的品格或生平存在特定的联系,或者表达着悼念者的感情。在一首题为《柯里顿的忧伤钟声》的古诗里,一位恋人就详细说明了他想用的装饰品的含义:我要编成一个花环,用人间和天然的技艺,那五颜六色的花儿,象征着我的心意。
还有五颜六色的缎带,配在花环上一起奉献;不过多半是黑色和黄色,伴随她走进坟墓。
我要用花朵装点她的坟墓,它们为世间所稀有;我要用骤雨般的泪水,浇灌得它们永远鲜艳青翠。
据说,白色的玫瑰要栽种在处女的墓旁,她的花圈是用白色缎带来捆扎的,用以象征她的纯洁无瑕,不过有时候为了表达生者的哀思,其间也夹杂黑色的缎带。红玫瑰也偶尔用来纪念生前以善行著称的死者,但总的说来,玫瑰花适宜缀饰恋人之墓。伊夫林告诉我们,在他那个年代,在他居住的萨里郡附近,这一习俗并未完全消失。
“在那里,少女们年年栽种玫瑰花,并用玫瑰花丛装饰她们已故恋人的墓地。 ”卡姆登在他的《布列塔尼亚》里也有类似描述:“很久以前这里也流行某种习俗,即在墓地上种植玫瑰花,尤其是那些失去情侣的青年男女,因此这里的教堂墓地现今遍地盛开着玫瑰。
”当死者曾在爱情上遭遇不幸,就会用更具阴郁特征的紫杉和柏树来做标志。如果要点缀花朵,那它们会是最忧郁的色彩。因此,在托马斯
·斯坦利先生的诗集(出版于1651年)里有这么一节诗:而你插在我凄凉坟墓上的却是这样的祭奠品——被遗弃的柏树和悲哀的紫杉;因为多情的鲜花无法诞生或成长在这么不幸的土地上。
在《少女的悲剧》里萦绕着一缕哀婉的气息,说明对爱情上失意的女性死者,会采用这一种方式来装饰丧礼:在我的灵车上放一个花环,用悲伤的紫杉来编扎,佩戴柳枝的少女们会说我死得忠贞。
我的爱是一种错误,但我爱得坚定,自从我出生的那刻起,直到柔软的泥土轻轻地覆盖上我被埋葬的躯体。
哀悼死者的自然结果是使心灵得到净化与升华;整个殡葬仪式中所渗透的纯洁感情和毫不做作的美好情思,使我们获得了明证。
因此,在葬礼中要特别留意,除了散发清香的常绿植物和鲜花之外,别的花木是不能使用的。看来这是旨在减轻人们对坟墓的恐惧,诱使人摆脱因生命消亡而产生的颓丧思绪,让人把对死者的记忆同大自然最精致、最优美的事物联系在一起。在墓地葬礼阴郁地进行过程中,在来自尘土的死者又复归于尘土之前,想象力躲避着,不敢对此进行思考;而在我们面前绽放青春与美丽的鲜花会唤起美好的联想,我们则力图带着这些联想来思念我们所爱着的死者的形象。莱奥提斯在为他的处女妹妹下葬时说:“把她放进泥土里”
——从她娇美贞洁的躯体里,但愿会长出紫罗兰!赫里克也在他的《耶弗他的挽歌》里以死者在生者的记忆中永生不朽的写法,倾泻出一股充满诗意的思绪和形象的泉流。
你安睡在宁静中,在你香气氤氲的床上,使这个地方成为了天堂:愿甜美生长!从此散发出浓郁的乳香。
让香膏肉桂散发芬芳来自你少女般的墓碑之上。
愿所有羞怯少女时常前来用鲜花把你的墓地撒遍!
愿女孩们,当她们来哀悼时,把香炷焚烧在你的祭坛上!然后返回,把你留在坟墓中安眠。
我本可以连篇累牍地摘录更早的英国诗人在这些习俗更为盛行之时乐于反复提及它们的那些诗篇,不过,我已经引用得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尽管如此,我还是忍不住要引一段莎士比亚的诗——即使它或许会显得平凡无奇——用它来说明这些华丽颂辞时常表达的象征性内涵;同时,它也具有莎士比亚那声誉卓著的语言魔力和意象的贴切:带着美丽的花朵,趁着夏季,趁我还在这儿,菲德丽,我要缀饰你悲哀的墓地;你不能缺少如你容颜的淡白色报春花;也不能缺少如你气质的天蓝的蓝铃花;不,也不该没有多花野蔷薇的枝叶;并不是要贬低它们,它们香不过你的呼吸。
在这些当场采撷的、自发的大自然奉献物中,的确具有比最珍贵的艺术纪念品更令人感动的东西。在心中满怀温情时,亲手撒布鲜花,在感情凝结在草地四周的柳树上时,泪水洒落在墓上。与之相反,悲怆之情会在镌刻的凿子缓慢的劳作中泯灭,会在大理石雕像的冰冷的自傲中冷却。
[book_title]第14章 乡村葬礼(2)
这样真正优雅动人的习俗已经普遍消失,只存在于最偏僻、最无足轻重的乡间,的确令人深感遗憾。不过,似乎富于诗意的习俗总是被有教养的社会阶层拒之门外。人们变得越是有教养,就越是缺乏诗意。他们谈论诗歌,但学会了压抑诗情的自由冲动,怀疑诗中迸发而出的感情,用装模作样的形式和浮华的礼仪去取代诗歌最动人、最形象的表现手法。再没有什么典礼比英国城镇中的葬礼更堂皇和更冷漠的了。葬礼无非是一场景观展现和阴郁的炫示:送丧的车辆、马匹、羽饰和把悲情当儿戏的雇来的哀悼者。杰里米·泰勒 说:“坟墓挖好,一场庄严的丧礼,左邻右舍人声鼎沸,但等到一切结束,就再也没有谁还记得了。
”在欢乐和拥挤的城市里,朋友很快就会被遗忘;纷至沓来的新知交和新欢乐会把他从我们的脑海中抹去,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交往圈子在不停地变化。可是乡村丧礼却肃穆而感人。在乡村的环境中,死亡的震撼力传送得更广,它在乡村宁静划一的生活中是一桩令人敬畏的事件。丧钟的鸣响传进每个人的耳中,钟声让阴郁的气氛弥漫山冈峡谷,使田野树林罩上一片愁云。
乡村那恒定不变的风貌,也使我们对某位曾与之同享的朋友的怀念得以永存:他是我们逍遥尘世之外的散步伙伴,曾给每一处僻静的景物赋予生气。他的思想总与大自然的每一点迷人的力量相联系,我们会听到他过去愉快的呼喊所激起的回响;他的幽灵会在他生前曾时时涉足的丛林中出没,在荒凉高地的一片僻静中,或者在峡谷的忧郁美景中,我们会想起他。在愉悦的清晨那一片清新中,我们会回忆起他那容光焕发的微笑和欢跃的快乐;当寂静的黄昏带着聚集的阴影和柔和的宁静降临时,我们心中会浮起许多在轻声交谈和甜蜜心灵深处的忧郁中度过的许多光影朦胧的时刻。
他会重回每一处孤寂之地,泪水总会适时地为他洒落,他会被爱戴,除非生活的魅力泯灭,他会被哀悼,除非怜悯本身也消亡。
在乡间,对死者的缅怀得以长存的另一原因在于,生者能更直接更经常地接触和看到他的坟茔。他们在前去祈祷的途中会经过它,他们在内心被虔诚的礼仪所柔化时会看到它;在安息日,当心中摈弃了一切尘世杂念,思绪从当前的欢乐和爱恋转开去,而在对往昔的严肃回忆中静坐时,他们就正在它旁边流连。在北威尔士,农夫们会在故去友人下葬后的几个礼拜天里跪在坟前祈祷;而在撒布和种植鲜花等温情习俗尚存的地方,在复活节、降灵节和其他一些能把往昔共享欢乐的伙伴鲜活地带回记忆中的节日里,这种习俗总会再现。而且它始终只能由最亲近的亲友们来履行,绝不允许假手于奴仆或者雇来的人。假如有邻里来给予协助,会被看做是因为对死者生前有某种亏欠而作出补偿,那是一种侮辱。
我之所以要详尽描述这一美好的乡村习俗,是因为它既是一种最后残存的、也是最神圣的爱的献礼。坟墓是对真诚情感的严峻考验。在那里,灵魂中的神圣激情显示出它比纯粹动物性情感的本能冲动更为高尚。后者必须依靠所爱对象的存在而保持其鲜活生动,然而灵魂深处的爱则能存活在久远的回忆中。单纯的感官欲望会随着激起它的死者一起凋萎消亡,因此会带着畏惧和厌恶避开墓地。可是正是在这里,真正的内心情感却会从每一种感官欲望中得以升华,像一团圣火照亮并净化生者的心灵。
对死者的悲痛之情是我们唯一不愿摆脱的感情。其他任何创伤我们都试图加以治疗——其他任何痛苦我们都试图把它忘却;唯有这一个创伤,我们却认为不应该使之愈合——唯有这一种痛苦,我们会将它珍藏,在孤寂中为之沉思。有哪一个母亲情愿忘掉在她怀中像鲜花一样凋谢的婴儿,尽管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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