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走出非洲
[book_author]布里克森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224237
[book_dec]发表于1937年,是丹麦女作家伊萨克·迪纳森的自传体小说,叙述了她在肯尼亚悲欢离合的生活,缠绵悱恻,扣人心弦。作者充满深情地回忆了非洲的自然景色、动物和人,字里行间体现出作家对非洲风土人情的熟悉和眷恋,处处洋溢着散文的内涵之美。 迪纳森的作品朴素清新,富于幻想,具有“荷马史诗”和《天方夜谭》的风格,引人入胜,颇有国际影响。英国评论家约翰·达文波特赞扬道:“在我们这个时代很少有作家像她那样写得少而精。”海明威在接受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金的典礼上还说过:“如果这笔奖金授予美丽的作家伊萨克·迪纳森,我会更高兴。” 《走出非洲》以丹麦文和英文同时写成,出版后,不仅在东非和英语国家畅销,还被翻译成多国语言数次再版,1985年根据原著改编的同名电影也大获成功。《走出非洲》虽是散文,但兼有游记、速写、抒情小品、小说等各种文体的特点,但又突破了其中任何一种 文体的固有格局。她以游记的手法写景状物,颇富神 韵。以速写笔法捕捉瞬间,神采飞扬。以小说手法写人 物,极富个性,呼之欲出。以散文手段抒情,诗意盎然。 《走出非洲》自问世以来,在全世界特别是东非国家畅销 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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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恩贡农场
在非洲的恩贡山脚下,我有一座农场。恩贡山向北绵延一百多英里[1],赤道在这儿横贯而过。农场海拔超过六千英尺[2]。这儿的早晨和傍晚清朗安谧,能见度极高。白日里,你会觉得自己站得很高,太阳近在咫尺。到了深夜,则气温骤降,清冷无比。
凭借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海拔高度,恩贡山呈现出一幅地球上绝无仅有的风景画卷。这里的土地并不肥沃,也没有繁茂的植被,好似一片被净化过的非洲土地,飘浮在六千英尺高空中,散发着浓郁的非洲气息,凝聚了非洲大陆的精华。整体色调干黄焦黑,酷似陶器的色彩,零落散布着一些高大的树木。树木的叶子单薄脆弱,树冠的形状与欧洲的不同,不是弓形或圆形的,而是层层叠叠地向水平方向延伸,看起来有点像棕榈树,又像是一艘艘马上要扬帆远航的帆船,全部笼罩在一种浪漫的英雄气概中。如果是一片树林,林子的边缘就会呈现出一种奇特的形态,远远看去,好像整片树林都在轻微地颤抖。光秃秃的老荆棘树弯弯曲曲地散落在辽阔的草地上;草儿散发着芬芳的香气,闻起来很像百里香和桃金娘,有时候味道特别浓烈,几乎有些冲鼻子了;花儿都小小巧巧的,像是长在小山包上一样。不论是草地上的,还是原始森林里匍匐植物和藤蔓上的花儿,都是如此。只有在长雨季开始的时候,才会有硕大的百合花骤然开放,散发出浓郁的香气。站在这片土地上,视野极其开阔,你看到的一切都显得非常伟大、非常自由,给人一种无与伦比的尊贵感。
天空,是恩贡山的主要特色,也是在这儿生活的独特魅力所在。蓦然回首在这片非洲高地上的旅居生活,心中会陡然生出这样的感觉:我可是在空中生活过一段时间啊。这儿的天空永远都是淡紫或淡蓝色。天空的蓝蕴藏着勃勃生机,把不远处的山脉和树林都涂上一层鲜活的深蓝。大团大团轻盈的云朵在高空飘浮游移,不断变幻出各种形状。正午时分,大地上的空气开始躁动,像熊熊燃烧的火焰,又像潺潺流动的溪水,闪烁着,起伏着,发出灼灼光芒,映照着万事万物,在天空中变幻出各种宏伟壮观的海市蜃楼。身处这样的高空,整个人都会呼吸顺畅,踌躇满志,身心轻松。每当早晨醒来,你会想:我来了,这里就是我应该生活的地方。
恩贡山连绵悠长,自北向南一路延伸,四座主峰宏伟庄严,犹如静立在高空中的深蓝海浪。山体海拔八千英尺,东部高出周围国家两千英尺,西部陡然下跌,垂直跌入东非大裂谷中,山势险峻无比。
风常年从东北偏北的方向吹来,然后一路向下抵达非洲和阿拉伯半岛海岸,那儿的人们把这种季风称为“东风”,古以色列国王所罗门的爱骑就叫这个名字。站在这里,你能感到劲风扑面而来,好像地球母亲正带着你飞向太空。恩贡山正面迎风,山坡是滑翔机起飞的绝佳之地。乘着风势,滑翔机可以不断上升,最终越过山巅,冲向云霄。云朵也随着风飘浮而来,或撞向山腰,环绕周围,久久不愿离去;或被山尖捉住,瞬间消散,化为雨水落入大地;或选择高空航线,远远地避开山脉,向西飘浮,最终在大裂谷炙热的大漠上空消散。很多次,我从家里出发,一路追随着这支庞大的游行队伍,然后惊奇地看着它们骄傲地向前飘移,越过山巅,然后很快融入碧蓝的天空,消失无踪。
自农场远眺,山峰在一天里可谓千变万化,多姿多彩。有时,它们似乎近在咫尺,有时却又好像远在天边。傍晚,天色渐渐暗下来,凝望群山,你会看到天空中有一条细细的银线,勾画出黑色山脉的轮廓。等到夜幕降临,你会感觉四座主峰变得平整、圆润了许多,好像群山正在把自己拉平,正在向四周蔓延。
站在恩贡山上,你能看到世界上绝无仅有、独一无二的美丽风景。南边,是野生动物王国里的大平原,平原一望无际,一直延伸到乞力马扎罗山;东边和北边是平缓的小山坡,山坡后面是原始森林,看起来很像是城市里的公园。基库尤人保留区也坐落在这个方向。保留区地势崎岖不平,一直向肯尼亚山绵延,一共有一百英里,中间散布着玉米田、香蕉林和草地,远远看去像是一块块的小马赛克。保留区里有很多村落,村落里的屋顶都是尖尖的,看起来像是一个个鼹鼠丘,时不时会有蓝色的炊烟从这间或那间房子的屋顶上飘出。西边则陡然跌落,是典型的非洲低地国家地貌,干燥荒凉,极似月球表面。在这一地带,可以看见深褐色的沙漠,沙漠中间零落散布着一簇簇荆棘,远远看去像是一个个小小的斑点;也有弯弯曲曲的河床,上面有暗绿色的小径蜿蜒穿过,那是一片片小树林;树林里长着含羞草似的树木,树枝向四处伸展,树干有长刺,像钉子;也能看见仙人掌;还有长颈鹿和犀牛,这里是它们的家园。
走下恩贡山,步入山间,你会发现,这里地势开阔、风景优美,而且充满神秘。这里的地形变化多端,有长长的山谷,有茂密的丛林,有绿色的山坡,有林立的峭壁。甚至在某座高高的主峰下,还能发现一片竹林。山涧散落着清泉和泉眼,我曾在它们附近露营过。
我在非洲的时候,山里还有大羚羊和犀牛。当地的老人说,以前这里还有大象出没。恩贡山没有全部被划入野生动物保护区内,这一直让我觉得很遗憾。保护区的边界是南边主峰上的灯塔。随着殖民地的繁荣发展,首都内罗毕逐渐成了一座大都市。恩贡山本来可以成为一个举世无双的内罗毕野生动物公园的,但我在非洲的最后几年里,每逢周日,就会有大量年轻的内罗毕商贩骑着摩托车冲进山里,看见什么就杀什么。慢慢地,体型较大的动物就被迫离开恩贡山。它们穿过荆棘丛生的灌木林和石头地,向南方迁徙去了。
在恩贡山的山脊和四座主峰峰顶上走路相当轻松。这儿的草矮矮的,很像草坪,偶尔会看到灰色的石头蹿出草地,露在外面。一条地势平缓的、狭窄的之字形小径沿着山脊爬向峰顶,之后又蜿蜒而下。一天清晨,我在山间露营。当我沿着这条小径往前走的时候,竟然发现了一群大羚羊的新鲜粪便和脚印。我想,这些性情温和的大体型动物应该是在日出时分就来到了这儿。它们排着长长的队伍,向前逶迤而行,应该是为了爬到峰顶,去俯瞰两侧山峰下的大地吧。除了这个,真想不出它们会有什么别的目的。
我们在农场种咖啡。但这儿的海拔对于咖啡来说有点高,不太适宜它们生长。因此,我们从来没有因为种咖啡而变得富有,反而每天都被各种关于咖啡种植的事务缠身,似乎每分每秒都有事情要做,而且无论我们怎么努力,都赶不上工作的脚步。
但是,能够在一片地形极不规则的荒凉土地上,看到这么一大片根据种植规律生长着、铺展着的咖啡,感觉还是相当不错的。当年,我在非洲大陆上空飞翔,从空中慢慢熟悉着咖啡园的样子,内心充盈着骄傲和自豪。它们静静地躺在灰绿色的大地上,显得那么苍翠青葱。此时,我才意识到,人类是多么地热爱几何图形。内罗毕周围所有的村庄,尤其是北部,都被咖啡园覆盖。生活在这儿的人们天天思考着,讨论着咖啡的种植、修剪和采摘,晚上躺到床上,还要考虑怎么发展壮大自己的咖啡工厂。
种植咖啡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瓢泼大雨中,年轻的你满怀希望从温室里搬出一箱箱亮闪闪的咖啡苗,和农场上的工人们一起,把它们整整齐齐地栽进已经提前挖好的、早已湿漉漉的坑里,然后拾起掉落在地上的灌木枝,为幼苗搭上厚厚的凉棚,防止日光暴晒。要知道,享受阴凉可是幼小东西们的特权。在这个过程中,你对咖啡的收成一定有很多想象,但现实并不如你所想。首先,咖啡成熟挂果需要四到五年的时间。挂上果之后,又可能会有大旱或病虫害。其次,咖啡园里可能会到处长满野草,它们会在园子里肆无忌惮地生长。有种野草叫“黑杰克”,它的果壳又长又粗糙,从它们中间走过,衣服和袜子上就会粘上很多。再次,在地里栽咖啡苗的时候,有一些苗可能会种不好,主根会弯曲。在这种情况下,咖啡树刚刚开花就会死掉。另外,一般人可能只会种六百棵咖啡树,我却种了六百英亩[3]。我的老黄牛日日拉着耕耘机,行走在一行行咖啡树中间,爬上高坡,再下来,就这么走过上千英里,耐心等待着即将到来的犒赏。
种植园里也有美不胜收的时候。当雨季来临,咖啡树开花时,在毛毛细雨中,在薄雾的笼罩下,好似有一团白垩云飘浮在六百英亩的土地上,那景象真是美得摄人心魄。咖啡花味微苦,闻起来颇似黑刺李花儿的味道。咖啡果成熟后,整个咖啡园就变成了一片红色的海洋。男人、女人和被称为“托托”的孩子们全体出动,一起采摘咖啡果。然后,他们再用马车和手推车把果子运到河边的加工厂。虽然工厂里的机器经常出问题,但因为它是我们自己设计建造的,所以我们对它还是很满意的。有一次,一场大火把工厂烧了个精光,我们就又重新建造了一座。工厂里有巨大的咖啡烘干机。它转啊转啊,咖啡豆在它硕大的铁肚子里发出隆隆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海浪在冲刷海滩上的鹅卵石。有时,咖啡豆会在午夜被烘干出炉,此时的场面可谓美丽壮观,令人惊艳:厂房高大壮观,本来漆黑一片,此时亮起了数不尽的防风灯;灯光下,有蜘蛛网和咖啡壳在厂房里飘荡飞扬;无数黑色面孔围在烘干机的周围,虽然满是焦灼,但也神采奕奕、容光焕发。此时此刻,我们的工厂宛如埃塞俄比亚人耳垂上的宝石,在非洲大地浩瀚的夜幕中,闪闪地发出耀眼的光芒。咖啡豆被烘干后,会经过手工剥壳、分级、挑选的一系列程序,然后再被装入麻袋。工人们再用马具商用的针把麻袋口缝起来。
最后,清晨天色未亮时,马车会驮着这些麻袋前往内罗毕火车站。我躺在床上,能听到马车出发时的声音,还会听到工人们的吵吵嚷嚷和喋喋不休。每辆马车上高高地堆着十二包咖啡麻袋,总重大约有一吨,由十六头牛拉着,沿着工厂所在的山路向上爬去,目的地是内罗毕火车站。赶车人在马车边上跟着马车往前跑。还好,他们只需要爬一段向上的山路,因为我们的种植园要比内罗毕城高出上千英尺。想到这一点,我由衷地感到开心。傍晚时分,我走出屋子,就能看到回程的队伍——疲惫的牛儿们脑袋低垂,由一个神态萎靡的小托托牵着,走在马车的前面。马车空空的,后面跟着几乎虚脱的赶车人,他们拖着鞭子,走在马车后的尘土中。到了这一步,我们已经完成了咖啡种植的所有工作。在这之后的一两天内,咖啡豆就会在海上旅行了。而我们在这段时间能做的,就是祈祷它们在伦敦卖出个好价钱了。
我共有六千英亩土地,除了咖啡园,还有大片闲置。这些闲置的土地中,有一部分是原始森林,还有一千英亩是非法棚户[4]的土地,他们把这片土地称为“他们的香巴田[5]”。这些非法棚户是非洲的原住民,他们和家人一起占据着某个白人农场主的几英亩土地,每年为主人工作一些日子,作为回报。但我农场上的非法棚户们可不这样看待自己和白人们的关系,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及其父辈都在这片土地上土生土长。在他们眼里,很可能我才是他们田产上的非法棚户,而且占据的土地更大更多。他们的田地要比农场上的其他地方更有生机和活力,会随着四季的变化而变化。当你走在被踩得硬硬实实的狭窄小径上,两侧的玉米像高大的绿色军团,没过你的头顶,发出沙沙的声音,成熟的时候会被收割。豆子成熟之后,女人们就会收割集中,然后使劲敲打,最后把豆茎和豆荚堆在一起焚烧。于是,在某个季节,你就能看到有细细的蓝色烟柱从农场的这儿或那儿冒出来。基库尤人还会种红薯。红薯的叶子长成藤条状,在地上匍匐蔓延,看起来就像是一大片纠缠交错的厚垫子。他们也种各种各样的大南瓜,这些南瓜或黄或绿,上面带着很多斑点。
在基库尤人的香巴田里行走,你首先看到的会是某位矮小老妇的臀部,她挥动着耙子在地里劳作,看起来像是一只鸵鸟把头埋入了沙地里。每个基库尤家都有几座小小的圆形尖顶小屋或石头屋,屋与屋之间的空地上总是很热闹,这儿在磨玉米,那儿在挤羊奶,孩子们和小鸡们一起到处跑。空地上的地面被踩得实实的,硬得像水泥一样。傍晚时分,当天空还是蔚蓝色的时候,我会提起猎枪,去他们周围的红薯地里打一种叫鸡鹑的野禽,还会看到欧鸽站在树上咕咕地大声歌唱。这些树的树干高高的,开着穗状的花朵,曾经是覆盖整片农场的原始森林的一部分,现在却零零落落地散布在香巴田中。
农场有几千英亩草地,草都长得很高,大风来时,它们像海浪一样匆忙地向远处奔跑、逃窜。基库尤牧童常常在这里放牧。天气转冷时,他们会从家里带来一个柳条篮子,里面装着煤块,然后到草地上烧煤取暖。有时就会引来漫山大火,这对牧场来说可是一场大灾难。干旱时节,会有斑马和大羚羊来到这片草场。
我们归内罗毕城管辖。内罗毕坐落在十二英里外的一片平原上,周围群山环抱。城里有政府大厦和其他中央办公机构,官员们就在这些办公楼里管理着整个国家。
一座城市不可能不影响一个人的生活。不管你觉得它是好是坏,它都像是精神领域里的万有引力,深深吸引着你。夜晚,内罗毕上空笼罩着一层薄雾,闪闪发光,从农场都能看得到。看着它,我就会思绪远游,回忆起欧洲的那些大城市。
刚到非洲的时候,肯尼亚还没有汽车。所以,每次去内罗毕,我们或是骑马,或是套上六头骡子,赶上马车去。到了城内,我们把马或骡子拴在一个叫“高地运输”的旅店的马厩里。那时候的内罗毕杂乱无章,能看到漂亮的新型石头建筑,也能看到满是波纹铁皮的商铺、办公楼和小平房的街区;街道两侧的桉树长长地向前延伸,空荡荡的路面上尘土飞扬;法院、本地事务部和兽医部的办公楼都是脏兮兮的,真是佩服这里的政府官员,竟然能在这些熔炉一样的小黑屋里处理任何事务。
但它毕竟是一座城。在这儿,你能买到各种东西,能听到各种各样的新闻,能在饭店里享用午餐和晚餐,还可以去俱乐部跳舞。这里生机盎然,像奔腾的流水一样充满活力,像所有年轻的生命一样时时刻刻都在成长,每一年都有新的变化。即使只是出去游猎一段时间,你都能感受到这种变化。一座富丽堂皇、豪华气派的新政府大楼落成了,还配有精致的舞厅和漂亮的花园;几座大酒店拔地而起;各种农业展览、花卉展览令人印象深刻。内罗毕说:“尽情地享受我,享受好时光吧。我们不会再在如此年轻的时候相遇了。抛去一切束缚,让我们一起贪婪地享受吧。”我和内罗毕是心灵相通的。有一次,我在街道上开车的时候,突然就有了一种感觉,觉得如果没有内罗毕的这些街道,整个世界就不存在了。
内罗毕的原住民和有色人种移民所生活的城镇比白人的城镇大得多。斯瓦希里市位于通往穆海咖俱乐部的路上。它的名声不太好,肮脏艳俗,却始终充满活力,几乎每一秒钟都会有事情发生。这里的居民把装煤油的罐子砸平,搭建起房屋,房屋上有着各种斑驳的锈迹,看起来很像珊瑚石,就在这样僵硬的石化结构中,高级文明的精神逐渐消失了。
索马里市离内罗毕很远。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他们要把妇女们藏起来的缘故。我在非洲的时候,有几个漂亮的索马里女人几乎全城闻名。她们聪慧迷人,就住在集市区,给内罗毕的警察们带来了不少麻烦。但普通的索马里女人可都是忠厚老实、规规矩矩的,从来不会到城里抛头露面。在索马里市,四面都有大风吹来。街上光秃秃的,毫无遮阴之物,到处尘土飞扬。这样的环境一定会让索马里人想到自己家乡的沙漠。但欧洲人可不一样,即使他们几代人都住在这里,也不能像索马里这个游牧民族一样,完全无视周围的环境。这儿的房屋毫无规则地散布在光秃秃的地上,好像是用一蒲式耳[6]的四英寸[7]长铁钉钉在一起的,看起来很不牢固,只能支撑一个星期。但当你走进这些房屋,你会发现,室内整洁清新,弥漫着浓郁的阿拉伯熏香。房间的地上铺着雅致的地毯,墙上挂着精美的帘幔,还摆着各种铜器、银器,以及刀刃锋利、带着象牙刀柄的宝剑。索马里女人们高贵优雅,热情快乐,笑起来像银铃一般。我有一个索马里仆人,名字叫法拉·亚丁。在非洲的时候,他一直跟在我左右。因为他,我在索马里村落里就像回到家一样悠闲自在。我参加过村里的很多宴会。索马里人的婚礼隆重盛大,带有强烈的民族风情。有一次,我以贵客的身份进入新房参观。新房的墙上和婚床上都挂着各种古老的编织物和绣品,微微地发着光芒。新娘有一双乌黑的眼睛,身体拘谨僵硬,穿着沉重的绸衣,头上挂满了金饰品和琥珀,看起来好似某个元帅的权杖。
肯尼亚的索马里人都是牲口贩子和商人,他们在村里养了一些小灰毛驴和骆驼,用来驮运货物。骆驼出自沙漠,它们傲慢坚韧,能够忍受人世间所有的苦难,像仙人掌,也像索马里人。
索马里各部落之间存在严重的纷争,这给他们带来很大麻烦。不过,他们对这件事的感受和看法与局外人不一样。法拉属于哈布尔·尤尼斯部落,在部落纷争方面,我自然是站在他这一边。有一次,索马里市的杜尔巴·汉蒂斯和哈布尔·查奥罗之间发生了大规模枪战。当时枪声不断,还有人放火,造成十到十二个人死亡。最后政府介入,枪战才停止。法拉在部族里有一位年轻的朋友,名字叫赛伊德。这个小伙子文质彬彬的,常到我们的农场找法拉。仆人们有一天告诉我,赛伊德去拜访一个哈布尔·查奥罗部族的家庭,刚好碰到一个暴怒的杜尔巴·汉蒂斯族人。这个人向墙上乱放枪,子弹穿墙而过,刚好射中了赛伊德的腿部。听到这个消息后,我心里感觉很难过,就去安慰法拉,他生气地大喊:“什么,你说赛伊德?他的命真大。真想不通,他为什么非要跑到一个哈布尔·查奥罗人家里去喝茶?”
内罗毕市场区的大型商业中心全部被印度人占据。像杰范吉、苏莱曼·弗吉和阿利迪娜·维斯拉姆这些印度大商人,都在城郊置办有小别墅。他们偏爱石雕式的楼梯、栏杆和花瓶。所用材料是从肯尼亚质地松软的石材上切割下来的,有些粗制滥造,看起来很像小孩子用粉红色玩具砖搭建出来的。就连茶餐派对上的印度糕点都是雕花式的,和他们的别墅一样。他们经常在花园里举办茶餐派对。印度人聪明、文雅,爱四处游历,但非洲的印度人都是贪婪的商人,面对这样的人时,你根本不知道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还是一个公司的头目。我曾经去过苏莱曼·弗吉的家。有一天,我竟然在他家的商铺大院里发现他们在降半旗。我赶紧问法拉:“苏莱曼·弗吉去世了吗?”“半死不活了。”法拉回答。“难道他们在半死不活的时候下半旗?”我又问。“苏莱曼死了,可弗吉还活着。”法拉说。
接管农场之前,我非常喜欢打猎,也常常出去游猎。但接管农场之后,我就把猎枪收起来了。
马赛族是一个游牧民族,几乎家家养牛。他们是农场的邻居,就住在河对岸。那时,常常有马赛人过来找我,跟我抱怨说狮子把他们的牛吃了,求我拿枪去把狮子打死。如果能做到,我一般都会去。有时,我会在周六到奥朗吉平原上打一两头斑马,给农场上的工人们开荤。此时,我的身后总是跟着很多基库尤年轻人,他们对打猎常常抱着乐观的态度。我也会在农场上打鸟。在所有的鸟类里,麻雀和珍珠鸡是最好吃的。
后来的很多年,我都没有出去打猎。但我们还是会常常谈起那段出去游猎的日子。当时的露营地依旧深深印在脑海里,就好像你已经在那儿生活了很久。甚至连在草地上留下的车辙,都记得一清二楚,就像一个好朋友的容貌一样。
在游猎的日子里,我见到过一个水牛群,一共有一百二十九头。它们通体黑色,体型巨大,像是很多铁疙瘩,头上的角威猛有力,不断地在水平方向摇晃着。它们一头接一头地从古铜色的天空下走过,走出晨曦中的薄雾,看起来好像不是一步步接近我,而是就在我眼前突然被创造出来,然后被派到了凡间。我也见过在茂密的原始森林里穿行的象群。阳光透过繁盛的藤蔓斑斑驳驳地洒下来,象群缓缓地向前行进,好像是要去世界的尽头赴一场约会,看起来极似一条放大了的波斯地毯边线——地毯古老且价值连城,边线由绿色、黄色和深棕色渲染而成。我还多次见到过横穿平原的长颈鹿队伍。它们浑身散发出一种奇特的、独一无二的、植物式的优雅,就好像不是一群动物在行走,而是很多花朵在缓慢移动。这些花朵硕大无比,非常罕见,带着长长的茎和斑点。我也看到过两只犀牛在清晨漫步。晨间的空气太过寒冷,它们的鼻子有点受不了,总在那儿吸气喷气。它们像两颗有棱有角的巨石,在长长的山谷里互相嬉戏,一起享受着生活。我甚至还见到过高贵的丛林之王——狮子。有时是在日出时分,当弯弯的残月还挂在当空时,草丛在月色下泛着银光,平原一片灰蒙蒙。狮王猎杀归来,满面红光地穿过平原,向家的方向走去,像一道黑线一样从草丛中掠过。有时是在正午时分,狮王的家族躺在低矮的草丛里午睡,它就躺在正中央。我还见到过它躺在自家非洲花园的金合欢树树荫下小憩,树荫面积巨大,地上柔软无比,躺在上面如在春日般凉爽。
每当在农场上感到无聊的时候,我就会想想这些,然后心情就会愉快很多。现在,这些巨大的野生动物依然在自己的王国里好好地生活着,如果我愿意,我就可以走出农庄,去拜访它们。它们近在咫尺,给农庄平添了一丝明亮和欢悦。法拉对农庄的事务越来越感兴趣,但他仍然和其他一些土著老仆人一样,期待着再次出去游猎。
在旷野中,我学会了尽量避免突发性的动作。猎物们通常很温顺,但也很警惕,它们可以在你最不注意的时候迅速逃匿,这是它们的天赋。在保持安静这方面,任何家禽都比不过野生动物。文明世界中的人类已经丧失了这种技能,他们必须安静地向大自然学习,才能被大自然接受。尤其是猎人,他们需要学习的第一项技能就是慢慢移动,不要有任何突然的行为。带着摄像机狩猎的猎人们更需要这项技能。狩猎时,猎人们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前进,而是要跟着风的方向,依照地形的色彩和气味,和大家保持一致的速度向前。有时候,猎物会把某个动作重复很多遍,那猎人们就要跟着它们一起动。
一旦捕捉到非洲的节奏,你就会发现,这种节奏适用于非洲的一切事物。我从狩猎中学习到的技能对我和土著居民的相处很有帮助。
热爱女人和女性气质,是男性的特征;热爱男人和男性气质,是女性的特征。同样道理,热爱南方国家和民族,是北欧人的特征。诺曼人就爱上过很多南欧国家,先是英国,后是法国。在18世纪史书和小说中,会经常出现一些贵族,他们不厌其烦地到意大利、希腊和西班牙游历,虽然身上没有任何南欧人的特质,但却被南欧的那些完全不同于自己国家的事物深深吸引。在古代,每当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的画家、哲学家和诗人们第一次来到佛罗伦萨和罗马,他们都会双膝跪地,对这片土地顶礼膜拜。
北欧人极其没有耐心,但对异邦世界却极其包容,这看上去很奇怪,很不合逻辑。但这就像女人们很少能真正激怒男人,男人一般也不会特别讨厌或彻底拒绝女人的逻辑一样。所以,急躁轻率的红发北欧人虽然无法忍受国人和亲人的荒谬无聊,却可以无限度容忍赤道上的国家和民族。他们以极大的谦卑和温顺,接受了非洲高原的干旱、中暑,家畜的瘟疫和仆人们的无能。尽管对方与自己之间存在差异,但还是可以与之融为一体,并融洽地和他们相处交往。在对这种交往融合的可能性的坚持中,北欧人逐渐失去了个体意识。但南欧人和混血民族就缺乏这种坚持,他们对此不屑一顾,甚至还会指责和咒骂。这就像男人们总会瞧不起那些坠入爱河,整日唉声叹气地思念恋人的男人;也像对自己男人不愿意付出耐心的理智女人会对格丽泽尔达的行为表示愤慨一样。
而我,刚到非洲几个星期,就爱上了当地人。这种爱,是一种不分年龄阶段、不分性别的强烈包容。对于我而言,发现这些黑色人群极大地拓宽了我的个人世界。想象一下,一个天生喜欢小动物,却在没有任何动物的环境里长大的人,某天突然有机会接触到了动物;一个天生喜欢树林和森林的人,在二十岁的时候才第一次踏进森林;一个天生对音乐敏感的人,在成年之后才第一次听到音乐。来到非洲之后的我,就是这样的人。开始与非洲土著人交往后,我常常会去听管弦乐队的演奏。
我的父亲曾在丹麦和法国军队担任过军官。有一次,他从杜佩给家人写信。当时他还是一名中尉。在信里他这样写道:“回到杜佩后,我就是一名军官了,要带领一个纵队。这个活儿其实挺辛苦的,但是感觉特别棒。我们热爱战争,这是一种激情,就像对其他事情的激情一样。你爱手下的士兵,就像爱年轻的姑娘,而且爱到发狂。这两种爱互不排斥,这一点姑娘们都知道。但是,对姑娘们来说,你每次只能爱一个;而对士兵的爱,则可以辐射到整个兵团,如有可能,你还希望范围可以再扩大一些。”我和当地土著的相处也是如此。
想要了解土著人是很不容易的。他们的耳朵很灵,很容易逃得无影无踪。如果你惊吓到他们,他们会在一秒钟内遁入自己的世界,就像野生动物突然受到惊吓,逃跑消失一样。即使你和他们熟悉后,如果你问他们一个问题,他们也不可能直接告诉你。比如,你如果直接问他,你有多少头牛,他们会故意逃避着回答:“就像我昨天告诉你的那么多。”欧洲人觉得这种回答很伤感情,但这种直接的询问同样也会伤到土著的感情。如果你死缠烂打地问下去,非要他们解释自己的行为,他们会尽可能对你让步,让你陷入一种古怪的、可笑的空想中,把你引入错误的方向。就连土著小孩,都有这种老扑克牌玩家似的技能。这些玩家不会在意你是高估还是低估他们手中的牌,只要你猜不透真正的牌就可以了。如果你突破防线,进入他们的生活,他们就会用蚂蚁的方式来对待你。蚂蚁们会在你用棍子指进它们巢穴时,以极大的耐性,默默地、迅速地把被破坏的地方清理干净,就像要抹掉某种不得体的行为一样。
我们无法知道,也想象不出他们究竟害怕我们身上的什么东西。我自己的感觉是,他们对我们的害怕,就好像是对一种突然响起的、可怕的声音的害怕,而不是对痛苦或死亡的恐惧。但具体到底是什么,就真的很难确定了,因为他们跟动物一样,非常善于伪装。在香巴田里,有时会在清晨遇到母鸡鹑。看到你,它会直直地冲到你的马前,那样子看起来就好像是翅膀断了,又好像它很害怕被猎狗咬到。但事实上,它的翅膀并没有断,它也不怕狗,因为它会选择一个时机,在它们面前呼呼地飞走。它这么做是想要吸引我们的注意力,因为它的孩子就在附近。土著人很像这些母鸡鹑,很可能是假装害怕我们。至于他们这么做的原因,或许是我们猜不到的某种深层恐惧,又或许是他们在给我们开玩笑,只是方式比较奇特,而事实上这些害羞的人并不怕我们。他们的危险意识要比白人差很多。在游猎的途中或在农场上面临险境时,在我和身边的土著伙伴们眼神交汇的那一刻,我就意识到我们之间存在着很大的距离,他们好像在猜测为什么我会对面前的险境如此恐惧。这让我觉得,或许对于他们而言,生活已经融入了他们的每一颗细胞中。他们就像是深水中的鱼儿,完全无法理解我们对溺水的恐惧。而我们是永远都无法做到这一点的。他们之所以能够如此笃定,之所以能拥有游泳这项技能,大概是因为他们拥有着一种特殊的智慧。而这种智慧,即使是我们最古老的祖先,都不曾拥有过。在地球的各大洲中,只有非洲会这样教你:神和魔是一体的,它们是世间最高的权威,永生不灭且共生共存,永远都不会单独存在。非洲土著人不会糊里糊涂地看待他人,也不会孤立地看待事物。
在游猎的途中,在农场上,我和土著人之间的关系逐渐稳定,最终建立了亲密的私人关系,成了好朋友。我知道自己永远都不可能了解或理解他们,但他们却彻头彻尾地了解我,甚至在我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我下一步会做出什么决定。有一段时间,我在吉尔吉尔经营一个小农庄。我在那儿支了一个帐篷,平时就生活在里面。回恩贡山或是去小农场的时候都要乘坐火车。如果吉尔吉尔开始下雨,我就可能会临时决定回农场,这可是突然间做出的决定。但每次在我走到基库尤车站时,都能看到农场上的土著人牵着毛驴在那儿等我。然后,我就会坐着毛驴回去。这个车站是铁路线上的一个小站,离农场有十英里路。我问这些土著,他们怎么知道我要回农场。听到这个问题,他们会望着远处,表情看起来很不自在,像是害怕你,又像很烦你,就像一个聋子逼着你给他解释一场交响乐时你的反应一样。
如果土著人适应了我们突然间的动作,或突然发出的声音,他们就会敞开心扉,非常坦诚地与我们聊天交谈。而他们的坦诚度要远远高于欧洲人交流时的坦诚。他们永远都不值得信赖,但却非常真诚。在土著人的世界里,名声是非常重要的东西,他们称之为“威望”。一旦大家对某个人都赞誉有加,以后就不会有谁再去质疑他。
农场上的生活有时是非常寂寞的。在寂静的夜晚,时间一分一分地从钟表里滑落,生命也随之一点一点地从我们的身体里消逝。每当此时,我就希望身边能有一位可以聊天的白人朋友。至于身边的土著人,虽然他们沉默无声,似乎一直处于阴影中,但我一直都能感受到他们的存在。他们始终和我是平行的存在体,只不过是处于不同的生命层面上。我们相互之间是心有灵犀的。
土著人是非洲血和肉的化身。这些在广袤的风景画中生活的小人儿,要比大象、长颈鹿、生长在河边的那些高大的含羞草式的树木,以及在大裂谷上空高高耸立的隆戈诺特死火山更能真实地反映非洲。所有的人都在表达同一个核心思想,都是同一个主题的不同表现形式。他们不是由不同元素堆积而成的统一体,而是由同类元素堆积而成的异类体,就像橡树叶、橡子,以及橡树上的其他物质,都是源自橡树。我们这些穿着长靴、整日形色匆匆的欧洲人,与周围的这幅风景画完全不协调,但土著人就与周围的一切非常协调。这些有着黑皮肤、黑眼睛,个子高高瘦瘦的人,无论是在旅途中还是在田地里,无论是在放牧,还是举办大型舞会或者是讲故事,都恰似活脱脱的非洲在散步,在跳舞,在招待你。土著人外出旅行时,常常是一个接一个地排着队走路,因此非洲土著人的道路都很狭窄,即使是最好的路也是如此。在这片高原上,你会想起这句诗:
高贵着的,永远是土著人;
平凡着的,永远是迁徙过来的人。
殖民地一直都在变化,现在已经与我初到那儿时大不一样。我将尽可能地准确记录下我在农庄的生活经历,包括这个国家的一切,包括在平原和丛林里生活的居民。这样的文字应该还是有几分历史价值的吧。
[1]1英里约等于1.6千米。
[2]1英尺约等于0.3米。
[3]1英亩约等于0.004平方千米。
[4]在非洲殖民地时期,大批缺乏可耕地的黑人农牧民移居到白人农场主的地产上占有土地,向白人农场主缴纳实物或货币。
[5]原文为斯瓦希里语,意思是“田地”。
[6]容量单位,1蒲式耳约等于35.2升。
[7]1英寸约等于2.54厘米。
[book_title]一个土著小孩
卡曼特是一个基库尤小男孩,父母是农场上的非法棚户。农场上非法棚户的孩子们总是到我房子周围的草地上放羊,因为他们总觉得这里会有有趣的事情发生。他们也和父母们一起为我干活。我对他们很熟悉。在我遇到卡曼特之前,他一定在这儿生活了很多年,但我总觉得他一定是过着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就像一只生了病的小动物。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正骑着马要穿过农场上的草原。他当时正在放羊,看起来像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人。头很大,身子却出奇地瘦小,胳膊肘和膝盖突出得很明显,像是棍子上的疙瘩。双腿长满脓疮,从大腿到脚跟,全部都是。在广袤的草原上,他显得特别特别微小。但在如此微小的一个点上,竟然集中了如此多的苦难,这实在让人感觉很震撼。我停下来和他说话,他没有理我,好像没有看到我似的。他那张扁平的、棱角分明的脸上布满了痛苦,却又显露出极大的耐性。脸上那双眼睛黯淡无光,像是死人的眼睛,看起来他好像活不了几个星期了。你甚至会依稀看见几只秃鹰在他头顶盘旋,天空昏暗,似乎要燃烧起来。在非洲的大草原上,哪里有死人,哪里就会看到秃鹰。我让他第二天上午到我的房子里来,看能不能帮他治好腿上的脓疮。
上午的九点到十点,我是农场上土著人的医生。就像所有优秀的冒牌医生一样,我也有许多病人,每天基本上都会有两名到十二名病人来我这儿治病。
基库尤人能够坦然面对意料之外的事情,他们习惯了意外。在这一点上,他们和白人们完全不同。大多数白人在生活中都是努力不让意外发生,也很习惯与命运做抗争。但黑人们与命运永远都是友好相处,他们一生都被命运女神死死地控制着。在某种程度上说,对于黑人,命运女神就是他们的家,就是小屋里那熟悉的黑暗,是深深地埋在地下的庄稼根上的霉菌。他们能够从容面对任何命运的改变。正因为如此,他们最期待在主人、医生或上帝的身上看到的品质是想象力。可能也是因为这种期待带来的力量,所有的非洲人和阿拉伯人都把哈伦·拉希德哈里发看作是最理想的统治者。没人知道他下一秒会做些什么,也没人知道会在哪里见到他。每当非洲人提到上帝的性格的时候,他们就好像在讲《一千零一夜》或是《圣经·约伯书》的最后几章。上帝震撼他们的,也同样是想象力带来的无穷力量。
因为土著人的这种特质,作为医生的我受到了大家的欢迎,或者说名声很不错。第一次来非洲时,和我同船的有一位著名的德国科学家。那是他第二十三次到非洲尝试治疗昏睡症。他带了一百多只小白鼠和豚鼠上船。他告诉我,非洲土著根本不怕疼,也不害怕大型手术,但他们特别讨厌程式化的、重复性的或是步骤性极强的治疗,这才是给土著居民看病时最难克服的困难。这位著名的德国科学家很不理解这一点。和土著人熟悉之后,我最喜欢的恰恰就是他们的这种特征。他们对险境是发自内心地喜爱,这是一种真正的勇气,是对造物主命运安排的真实回应,是天堂在大地上的回音。有时候我会想,其实在他们内心深处,他们真正害怕的是我们的迂腐,是我们的书呆子气。在这些人手里,他们会死得很痛苦。
我的房子外面有一块铺平了的空地,病人们一般会蹲在上面等待。瘦骨嶙峋的老头们流着眼泪咳嗽着,眼睛骨碌碌地四下里看;打过一场架的瘦高年轻人平静了下来,眼睛黑漆漆的,嘴巴青肿淤紫;母亲们抱着发烧的孩子,这些孩子像是干枯的小花儿,挂在母亲的脖子上。我经常要治疗一些烧伤病人。基库尤人喜欢在小屋里的火堆边睡觉,正在燃烧的木堆或木炭有时会坍塌,然后滑到他们身上。储存的药物用完之后,我发现蜂蜜是一种很好的治疗烧伤的药膏。那块空地上很热闹,气氛极其火爆,就像欧洲的娱乐场合。他们叽叽喳喳地小声聊着天,一旦我走出来,这股欢快的小溪流就立刻断了水,空地上也安静下来。这种安静孕育着所有的可能。接下来,“一切皆有可能”的时刻就要来了。他们每次都由我确定第一个接受治疗的病人。
其实我根本不懂医术,只是从一般急救护理课堂上学到一点点医学知识。幸运的是,我竟然治好了几位病人。从那之后,我的医生名声便传播开来,即使之后有好几次都犯了严重的错误,这种声誉也丝毫未受到影响。
但是,如果那时我每次都能把病人治好,谁知道找我看病的土著人会不会越来越少。当然,我会获得专业名医的声望——这完全就是一位来自沃拉亚的医术高超的医生,但他们还会觉得上帝与我同在吗?他们所知的上帝,存在于大旱的年月中,存在于夜晚大草原上的狮群中,存在于孩子单独在家时徘徊在附近的豹子身上,以及不知道从哪儿蜂拥而至,但一旦飞过,连一片草叶都不留下的蝗虫群中。另外,飞过玉米田,却没有做任何停留的蝗群——这种难以置信的事情带给他们无比的喜悦,春天很早就降临的雨水,田野和草原上开放的花朵,长得绿油油的庄稼,都让他们感受到了上帝的存在。当他们考虑到生活中这些重大事件时,我这个来自沃拉亚的神医恐怕也就成了一个外来者。
第二天早上,我吃惊地发现,卡曼特站在我的房子外面。房子外面还有三四个病人,但他没有和他们在一起,而是身子挺得笔直站在一边,脸上是一副马上就要死掉的表情。他对生命毕竟还是留恋的,决心要抓住最后一次机会。
在以后的时间里,他变成了一位非常优秀的病人。我让他什么时候来,他就什么时候来,从来不会出错;我让他每隔三四天必须来一次,他也会准时过来。一般的土著人很难做到这一点。治疗脓疮的过程极其痛苦,但他每次都很坦然很淡定地忍受下来,我从来没见到过这样的病人。鉴于此,我本应该把他树立成一个榜样,供其他病人效仿,但我没有这么做,因为他同时也让我心里感到很不安。
我真的很少会遇到这样野性十足、完全与世隔绝的人类。他坚定而决绝地放弃和周围世界的接触,把自己与周围的人完全隔绝开来。他从来不会主动和我说一个字,也从来没有直视过我,只有在我问他问题的时候,他才会开口回答。在伤口被清洗和包扎的时候,其他孩子会哇哇大哭。对于这些孩子,他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同情或怜悯,而是低声笑着,笑声里带着轻蔑,带着一种“我太了解这种疼痛”的意思。他一眼都没看过这些孩子。他没有欲望与周围世界以任何方式进行交流,因为他所体验过的交流方式都太过残忍。他像古代的勇士一样,坚韧不拔,不屈不挠,直面痛苦。不论事情变得多糟糕,他都丝毫不会有所触动。他的工作和生活哲学教会了他时时刻刻都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但这样的行为通常都是颇宏大和庄重的,会让人想起普罗米修斯对自己信念的宣言,例如:“痛苦是我的名分,狠毒是你们的本性;现在来折磨我吧,我毫不在乎。”再例如:“好吧,尽你狠心做,你原是无所不能。”卡曼特是如此瘦小的一个孩子,这种行为在他身上出现,总是会让人感觉不舒服,会失去对生活的信心。真不知道上帝在面对这个小孩子的这种生活态度时会作何感想。
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他第一次主动看着我,和我说话时的情景。当时,我放弃了第一种治疗方案,正在尝试从书中找到的一种新方法——把一种膏药热敷在脓疮上。所以,我和他已经相当熟悉了。我有点心急,想赶紧做完,就把药膏做得太热了。当我把药膏敷上轻拍的时候,卡曼特说话了:“姆萨布……”然后深深地瞥了我一眼。非洲土著们把白人妇女称作“姆萨布”。这本是一个印第安词汇,他们把发音稍微改变,把它变成了一个非洲词汇,听起来感觉就很不一样。卡曼特的这声喊,是在求助,同时也是在提醒我,像是一位忠实的朋友在提醒你放弃一件不值得做的事情。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想到这个词,我的心里就充满了希望,然后就雄心勃勃地要成为一名好医生。因为把药膏弄得太烫,我对他感到很抱歉,但心里还是愉快的。因为他的这一瞥,预示着我和这个小野孩开始互相理解了。这个孩子可以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受难者,除了苦难,他对生活没有任何期待。但在我身上,他已经不再期待苦难了。
我尽心尽力地为他治疗,但效果一直不理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坚持为他清洗和包扎伤口。但这种病我确实治不了。有时这儿的脓疮好了,别的地方又长出新的。最后,我决定把他带到苏格兰布道会里接受治疗。
这个决定非常重要,它代表的是希望。卡曼特虽然感到很震惊,但他一点儿都不想去。不过,因为他的放牧生活和生存哲学,他对很多事情都不会太反抗。于是,我就开着车把他送到了布道会,带着他走进了长长的医院。对他而言,周围的环境是陌生的,而且充满了神秘,他浑身都在颤抖。
苏格兰布道会的教堂位于农场西北十二英里处,海拔比农场高五百英尺,算得上是我们的邻居。农场东部十英里处是法国的天主教布道会,海拔比农场低五百英尺,而且地势比较平整。我本人不怎么支持这两个布道会,只是跟他们的私人关系比较好。这两个布道会之间有着很深的敌意,这让我觉得很可惜。
法国的神父们和我是好朋友。为了能说说法语,也为了能享受一次愉快的骑行,我和法拉常常会在周末的早晨骑马去他们那儿做弥撒。路上,我们要穿过一个金合欢种植园,而且要走很久。这个园子是属于林业局的,已经建好很多年了。走在园子里,空气中弥漫着清新而浑厚的松香味,甜蜜得直想让人欢呼。
不管去哪儿,罗马天主教堂都会把它那种独特的感觉带到那儿,这一点颇令人叹服。这里的神父们在当地土著人的帮助下,自己设计和建造了这座教堂,他们是有理由为此感到自豪和骄傲的。这是一座精致的灰色大教堂,顶部是一座钟楼,坐落在一座宽大的庭院里,脚下是一座平台和台阶。而庭院,则坐落在教会的咖啡园正中央。这是殖民地最古老的咖啡园,管理得相当不错。院落的两侧是带有拱廊的餐厅和女修道院。不远处有一条小河,河边坐落着教会学校和磨坊。河上有一座拱桥,骑马穿过这座桥,沿着一条马路一路向上,就到了教堂。拱桥用灰色石头堆砌而成。如果你在桥上下马观看周围,你会发现,整座桥干净整洁,周围的景色迷人至极。你会感觉自己正身处瑞士的南部或意大利的北部,而不是非洲。
神父们都很友好。弥撒结束后,他们会站在教堂门口等我,邀请我去喝杯红酒。我们穿过庭院,走进宽敞凉爽的餐厅。对于这片殖民地上发生的事情,这些神父们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甚至发生在犄角旮旯的事情,他们都很清楚。所以听他们讲话是很有意思的。他们很擅长用甜蜜、亲切的交谈套取你所有的信息。他们简直就是一群精力旺盛、整日粘着花朵采蜜的小蜜蜂,而且还是全身褐色、毛茸茸的蜜蜂,因为他们都长着又长又密的胡须。虽然他们对殖民地的生活如此感兴趣,但却仍然过着一种法国人的流亡生活,对某种高级的神秘力量一直耐心、愉快地保持着敬重。一旦接到“任务解除”的命令,他们会立刻把所有事情留给当地人,以最快的速度飞回巴黎。所以,你会感觉,如果不是这股不知名的神秘力量,他们应该就不会来到这儿。如果是这样,那座用灰色石头砌成的、带有钟楼的教堂,以及餐厅里的那些拱廊,还有学校、整洁有序的种植园以及传教基地,也就都不复存在了。
无论是在教堂还是去餐厅,法拉总会把我们的两匹小马牵在手里。在回农场的路上,他一定能感觉到我愉悦的心情。他是一个虔诚的伊斯兰教徒,从来不喝酒,所以他觉得我喝的酒和我做的弥撒一样,在我的宗教仪式中占有一样的地位。
这些法国神父们有时会骑上摩托车到我的农场吃午饭。在农场上,他们给我讲拉封丹寓言故事,还给我提出了很多关于咖啡种植的好建议。但我对苏格兰布道会就不太熟悉了。那儿的地势极高,站在教区内向四周的基库尤村落观望时,视野极其不错,但整个教区基地却总是给我一种“失明”的感觉,就好像除了它自己,就再也看不见别的了。他们竭尽全力说服土著人穿上欧洲人的服装,我觉得这么做没有任何好处。但他们的医院是很不错的。当时,院长是亚瑟医生,他乐善好施,聪敏过人。我的咖啡园里很多人都得到了他们的救治。
卡曼特在苏格兰布道会的医院里住了三个月。在这三个月里,我只见过他一次。当时,我骑着马去基库尤车站,路上经过教会医院。去车站的路离医院的空地很近,与其平行着向前延伸。我看到卡曼特在空地上站着,与正在锻炼恢复的病人们保持着距离。他的腿好多了,可以跑了。看到我,他奔向空地的篱笆旁,跟着我一直跑到了篱笆尽头。他沿着篱笆向前跑着,像是我骑着马吸引过来的一头小马驹,在一个小型牧场里奔跑。他向前跑着,眼睛一直盯着我的小矮马,但始终没有说一句话。跑到空地的尽头,他不得不停了下来。走过空地之后,我回头看他。他笔直地站在那儿,头抬得高高的注视着我,很像一匹小马驹盯着远去的骑马人。我抬起手臂向他挥手,第一次他没有任何反应,我挥了好多次之后,他的手臂才突然像泵杆一样直直地指向空中,而且也只指了一次。
复活节上午,卡曼特回到了农场。他带给我一封信,是医生写的。信里说,卡曼特的腿已经痊愈,以后再也不会复发了。我看信的时候,卡曼特盯着我的脸,没有想和我讨论的意思,他肯定早就知道里面写什么了。他应该在想更重要的事情。卡曼特平时总是很镇定,或是表现出一种内敛的庄重,但这次却明显看得出他在强忍欢喜,整个人看起来神采奕奕。
土著人非常喜欢戏剧性的效果,卡曼特也是如此。为了让我感到惊喜,他用旧绷带把自己从脚后跟到膝盖裹个严严实实。很明显,他觉得这个时刻很重要,倒不是因为他运气好康复了,而是因为他慷慨地想把这份快乐传达给我。他可能还记得,我因为治不好他的腿而整日心烦意乱。而且也很清楚,医院的治疗结果一定会让人大吃一惊。他慢慢地,慢慢地把绷带从膝盖开始拆掉,然后露出来光滑的双腿,他的腿上竟然只留下了一些依稀可见的灰色伤疤。
看到这样的效果,我大吃一惊,感到特别开心。平静庄重地享受了我的反应后,卡曼特又让我震惊了一次。他居然告诉我他现在已经是基督徒了。“我跟你一样了。”他告诉我,然后又要求我一定要给他一卢比,因为耶稣在这一天复活了。
之后,他就回家看妈妈去了。他妈妈是一名寡妇,住在离农场很远的地方。后来,这位女士在聊天时告诉我,卡曼特这天的行为很不同寻常,他完全敞开了心扉,告诉了她很多在医院里见到的奇人奇事。去过他妈妈的小屋之后,他很快就回到了农庄,他觉得自己现在理所当然是属于农场的。之后,他就一直在农场上为我工作,直到最后我离开非洲。这期间,一共有十二年时间。
我第一次见到卡曼特的时候,他看起来只有六岁。他有一个兄弟,看起来有八岁。但兄弟俩都告诉我,卡曼特是哥哥。我想,卡曼特应该是因为长期的腿疾而发育迟缓。所以他那时应该已经九岁了。后来他长大了,但整个人看起来还是很矮小,或者说某些方面发育畸形,但至于什么地方畸形,还真说不出来。日复一日,他有棱有角的脸庞慢慢变得圆润,走起路来也相当轻快。我以造物主的眼光审视他,倒并不觉得他难看,只是他的双腿太细了,永远都像是两根棍子,所以整个人看起来也就有点古怪,有点像小丑,又有点像魔鬼。如果稍微改动一下,我想他就可以坐在巴黎圣母院的钟楼上俯视民众了。他的身上带着一种鲜明的活力和生机,如果是在一幅画中,他一定是需要浓笔重墨的那一笔。有了他,我在农场上的大家庭显得独特而别致。他的头脑总是不太正常,或者至少是形容白人时所说的“特别古怪”。他是一个喜欢思考的孩子。或许是因为常年的苦难生活,他习惯了遇事就思考,然后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来得出自己的结论。他一直就是一个特立独行、与世隔绝的人。做同一件事情,他的方式绝对与别人不同。
我在农场上办了一所学校,然后轮流从罗马天主教会、英国教会和苏格兰教会请来土著教师为孩子们上课。肯尼亚土著的教育严格地控制在宗教范围内。当时,除了《圣经》和一些圣歌集之外,还没有别的书被翻译成斯瓦希里语。在非洲的时候,我一直计划着把《伊索寓言》翻译过来,供当地的土著居民阅读,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时间实施这项计划。这所学校是我在农场上最喜欢的地方,是农场上人们精神世界的中心。学校就在一座由波纹铁皮搭建的仓库里,整个仓库是长形的,也有些岁月了。在这儿,我度过了无数美好的夜晚。
卡曼特会跟我一起到学校上课,但从来不和孩子们一起坐在板凳上,而是站在离他们稍远的地方,好像是故意要让耳朵听不到老师讲课的声音,故意无视其他被允许进来听课的孩子们的狂喜似的。后来,我看到过他躲在我的厨房里,努力回忆着从黑板上看到的字母和数字,一笔一画地、慢慢地抄写和临摹,往往字母和数字都是倒着的。我觉得,即使很想去学校上学,他也不会和其他人一起去。在童年时,他的内心已经扭曲或封闭起来了。长大后,对于他而言,不正常的事儿才算正常。真正的侏儒在灵魂深处是傲慢自大的,他们认为,自己之所以与其他人不同,是因为其他人都是扭曲的。卡曼特就是以这样的心理来面对被孤立这件事情的。
卡曼特在金钱方面极其精明。他平日的花销很少,而且很成功地和一些基库尤人做了几次山羊买卖,在很年轻的时候就结婚了。在基库尤族里,结婚可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他曾经像哲学家似的告诉我,金钱这个东西真是一文不值。这话听起来既透彻又富有原创性。他基本上和生活保持着一种很奇特的关系:他是它的主人,但却从不赞美它。
他天生就不会赞美别人,即使对于动物的智慧,他也只是认可和“觉得还好”。我和他认识那么长时间,只听他赞美过一位索马里女士。没过几年,这位女士就来到我的农场上生活了。只要听到别人说出什么自信的话或豪言壮语,卡曼特就会发出一种低低的、带有嘲弄的笑声,而且完全不分场合。所有土著人的内心都带着一股强烈的恶意,看到谁做错事情,就会发出尖锐刻薄的笑声。听到这种笑声,欧洲人会觉得很受伤,心里会很反感。卡曼特更是把这种特质发挥到了极致,把它演变成了一种很特别的自我讽刺。利用这种方式,不论是在面对自己的还是他人的失望和灾难时,他都能够从中寻找到乐趣。
我在许多土著老妇身上也能看到这种心理,比如被火烧了好多次的老妇,再比如血液里已经流淌着宿命感的老妪。不管在哪里见到她们,只要她们嘲讽我,我都能听出来。但我心里很同情她们,只当是某个亲姐妹在嘲讽自己了。我常常让仆人们在周末早晨给老妇们发鼻烟,那时我一般还没起床。土著人把鼻烟叫作“汤博科”。于是,每到周日的早晨,就有一群奇奇怪怪的人围在我的房子周围,院子也变成了一个凌乱不堪、破旧的养鸡场,里面挤满了瘦骨嶙峋的秃毛老母鸡,“咯咯咯”地叫个不停。因为土著人不太习惯大声说话,所以她们的声音都很小。尽管如此,声音还是会穿过卧室开着的窗户飘进来。在某个周日的早晨,基库尤老妇的这股温和、活泼的小溪起了涟漪,突然变成了一条欢笑的瀑布。一定是有什么特别好笑的事情发生了。我把法拉叫进来问他怎么回事。他不怎么情愿地告诉我,他忘记买鼻烟了。老妇们走了很远的路,到了之后却什么也没拿到,她们说自己真是“布里”。这件事后来成了这群基库尤老妇的笑料。如果在玉米地的小路上碰到她们中的某个人,她就会停下来,定定地站在我面前,用一根弯曲的、瘦巴巴的手指头指着我,那张又黑又老、布满皱纹的脸上就绽开了笑容,脸上的皱纹也折叠在了一起,像被一根看不到的绳子牵着一样。看到她们这样,我就会想起那个周日的早晨,她和姐妹们走啊走啊,从山下走到我的农场,却发现我忘记买鼻烟了,她们最后连一粒都没拿到!哈哈哈,姆萨布!
白人们总说基库尤人不懂感恩,但卡曼特绝不是这样的人,即使对于他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他都会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在我们认识后的很多年里,他主动帮我做过很多事情,而我并没有要求他去做这些事。我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说如果不是我,自己可能早就没命了。他也会通过其他方式表达他的感激。比如,他对我特别友善和热心。更准确地说,是特别耐心。这可能是因为他觉得我们信仰的是同一个宗教的缘故。但实际上,我觉得在他的心里,我应该是属于傻瓜世界最傻的那群人。从他来到农场为我工作,和我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之后,我就总能感觉到他投射在我身上的犀利眼神,好像他正在对我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公正而明确的批判。我甚至觉得,打一开始,他就把我不怕麻烦地为他治疗这件事当成了一种怪癖,而且这是不可救药的。饶是如此,他一直没有对我失去耐心,一直非常可怜我,试图通过各种详细的解释,指导我摆脱无知。有时,在面对某个问题的时候,他会思考上很长时间,就是为了好好地准备这个问题的解释,好让我更加容易理解一些。
卡曼特刚到农场时,他只是帮我喂养家犬,后来成了我的医务助理。从那之后,我就发现他的双手非常灵巧,但单从这双手看,你不会这么觉得。我让他到厨房做个小学徒,给老厨师埃萨帮工。后来,埃萨被人杀害,他就接替了他的工作,并一直在农场做这份工作。
土著人一般对动物没有什么感觉,但卡曼特不是这样,作为专门养狗的仆人,他是专业和权威的,甚至把自己都当成了狗群中的一员。他常常会跑过来跟我交流,告诉我它们想要什么,在思念什么,以及它们对事情有什么看法。在他的照料下,狗的身上没有长过跳蚤这种非洲害虫。有很多次,我和他在半夜被狗的嚎叫惊醒,然后一起在防风灯的灯光下,一个个地捉狗群身上的大蚂蚁。这种凶残的蚂蚁在斯瓦希里语里叫“赛富”。它们总是排成一队,碰到什么吃什么。
在教会住院期间,他一定也睁大双眼留心观察过,因为他可是一位细心体贴、很有创新性的医务助理,虽然对那儿的医疗技术,他没有什么敬畏或偏爱之心,表现得像平常一样。在离开这个职位后,他有时也会从厨房里走出来,参与某个病人的治疗,给我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议。
作为厨师,他又表现出了完全不同的模样,你完全无法把他与其他厨师相提并论。在他身上,大自然完全无视“能力”与“才华”出现的先后顺序,直接大步迈向“才华”。在他身上发生的事情慢慢地变得不可思议和不可理解,这样的事情通常只有在天才身上才会发生。在农场厨房这个小烹饪世界里,卡曼特显示出了作为天才厨师的卓越才华。甚至“江郎才尽”这种天才的无力感在他身上也是看不到的。如果卡曼特出生在欧洲,经过聪慧老师的调教,那他很有可能会名声大噪,成为历史上有名的幽默大师。不过,他在非洲已是相当有名,对待厨艺的态度简直就是一位大师级人物。
我很喜欢烹饪。从非洲第一次回欧洲后,我拜了一位名叫佩罗什特的法国厨师为师,他在一家非常著名的饭店工作。那时,我觉得如果能在非洲把这些美食做出来,那一定是很有意思的事情。看我如此痴迷于烹饪,佩罗什特先生还曾邀请我和他一起经营他的饭店。现在,我只要看到卡曼特,就感受到了这种熟悉的痴迷感,而正是这种痴迷彻底地攫住了我的心。在我看来,和他一起工作的前程简直是不可估量。这个“野蛮人”身上竟然具备烹饪西方食物的天赋,这是我见过的最神秘的事。这不得不让我开始重新审视人类文明,因为它很可能是天赐的,是命中注定的。我感到自己像是一个本来不信上帝存在的人,在一位颅相学者给我指出“神学雄辩术”在大脑中的位置后,就又重新开始相信上帝的存在。如果“神学雄辩术”是确定存在的,那么神学也就存在。如此一来,上帝就一定是存在的。
只要与烹饪有关的领域,卡曼特都展示出了娴熟的能力,非常令人震惊。在他那双黑瘦弯曲的手里,厨房里的各种花样食物和精品菜式都是不足为奇的小把戏。这双手深谙有关鸡蛋饼、肉馅大酥饼、调味酱和蛋黄酱的一切。他有一种能够把事情化繁为简的特殊才能,就像传说中的幼年基督一样,用泥巴捏了几个小鸟,就能让它们飞走。他鄙视所有复杂的工具,就好像无法忍受它们独立地完成工作似的。我给他买了一个打蛋机,他硬是把它扔到一边,任它生锈,然后一直用那把我用来清除草场上杂草的刀去搅蛋清。他搅出来的蛋清层层叠叠的,像是轻盈的云朵。他的双眼极富洞察力,似乎受到过神灵的启示,能在整个养鸡场里挑出最肥的那只;他认真地用手掂掂鸡蛋,就知道它是什么时候下的;他会制定计划,帮助我改善伙食;他不知道通过什么交流方式,从一位朋友手里拿到了一种非常好的莴苣品种的种子,这个朋友住在离农场很远的小村里,也是一位医生的助理。许多年来,我一直在寻找这种种子,但却一直没有找到过。
他能熟记各种菜谱。他不认识字,也不认识英语,烹饪书对他来说毫无用处。他一定是掌握了一些我不清楚的系统分类法,然后把学到的所有烹饪知识存储在了那颗不太漂亮的头颅里。他用当天看到的突发事件来为菜品命名。比如,他有时把酱汁叫作“闪电劈树”,有时又叫作“灰马死掉”,而且从来都不会混淆。但无论我怎么努力,他总是记不住上菜的顺序,这是唯一一件我无法让他做到的事情。因此,每当有客人来,我就必须为我的厨师画好上菜的顺序,就好像要提供一份图画式菜单一样:首先是个汤盘,然后是一条鱼,然后是一只鹧鸪或一个洋蓟。我觉得这不太可能是因为他记忆力不好,而是因为他觉得万事万物都有个度,如此微不足道的事情根本不值得他浪费时间。
和这个小魔鬼一起工作的场景非常令人感动。这个厨房名义上是属于我的,但在准备饭菜的过程中,它以及我们身边的整个世界都掌控在他的手中。在这里,他完全能够理解我的意愿,甚至有时我还没有说出口,他就已经做了出来。我不太清楚他是怎么做到的,也不清楚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对于自己一无所知的事情,对于连他自己都鄙视的事情,他竟然都能够成功地完成。我很奇怪竟然有这样的人。
卡曼特对欧洲人的菜肴的味道毫无感觉,他虽然已经有所转变,和西方文明有了接触,但内心深处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基库尤人。他的根深深地扎在自己的部落里,扎在对族人的信任里,就好像只有这样,他才活得像个人。有时,他也会品尝一下自己烹饪的食物,但下一秒脸上立刻就出现了一种不信任,那神情像极了一个巫婆在品尝自己做的肥皂汤之后的表情。
有时,他的聪明才智似乎失去了作用,会给我拿来一些基库尤人的美食,有时是一个香甜的烤红薯,有时是一块肥羊肉。就像一个与主人生活了很久的小狗,虽然也算是受了文明世界的熏染,但依然会把一根骨头当作礼物,放在你面前的地板上。我总感觉,在卡曼特心里,我们肯定是精神失常了,才会把美食弄出这么多复杂的工序。
在很多事情上,卡曼特会很坦诚地告诉我自己的想法,但每当我尝试询问他对自己所做食物的看法时,他却总是守口如瓶,一字不提。于是,我们就在厨房里肩并肩工作,不再理会对方对烹饪重要性的看法。
内罗毕有家穆海咖俱乐部,那儿的很多厨师都是我的好朋友。每当他们有新的菜式出来,我就把卡曼特送过去,跟着他们学习。卡曼特还是学徒时,我家就因美味佳肴而在殖民地出名。这真是让我感到非常开心,我渴望自己的艺术品能够有人欣赏。因此,每当朋友们来和我一起吃饭时,我都很高兴。卡曼特对别人的赞赏毫不在意,但能记住常来农场就餐的客人们的口味。“我要为伯克利·科尔先生做一道白葡萄酒鱼。他自己带了白葡萄酒,让我做鱼的时候放进去。”他说这话时,语气里满是沉重,好像刚刚提到的是一个神经错乱的人。为了得到美食专家的意见,我邀请居住在内罗毕的老朋友查尔斯·布尔佩特先生来和我们共餐。布尔佩特先生是老一代的旅行家,斐利亚·福格[1]都比他晚出生好多年。他周游世界,尝遍各地美食,是那种只管享受当下,不管未来会如何的人。早在五十年前,就有关于运动和登山的书籍记录了他的事迹,包括他在做运动员时的探险活动,以及他在瑞士和墨西哥的登山壮举。有一本名字叫《来得容易去得快》(Light Come Light Go)的书,专门记录了世界上著名的打赌活动。书里记载,老先生有一次跟别人打赌说,他可以身着晚礼服,头戴高礼帽游过泰晤士河,结果他真的这么做了。更富有戏剧性的是,他后来竟然效仿利安得[2]和拜伦勋爵[3],横游了达达尼尔海峡。能和这样的人面对面用餐,我就感到很幸福了,现在居然可以用自己做的美食招待这个自己喜欢的人,这份幸福感就又多了一层。作为回报,他和我分享了自己关于食物的看法,还聊起了他对世界上很多事物的想法。最后,他告诉我,这是迄今为止他品尝到的最美味的佳肴。
更让我感到荣幸的是,威尔士亲王[4]也曾驾临农庄用餐。他对我们的坎伯兰调味酱赞不绝口。土著人非常敬重国王,很喜欢谈论他们。因此,当我给卡曼特转述威尔士亲王对调味酱的赞美之词时,他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对别人的赞美表示了兴趣。甚至好几个月过去之后,他竟然还想再听听亲王的赞美。他像一本法语课本一样问了我一个问题[5]:“那位苏丹王的儿子真的喜欢那种猪吃的调味酱?他是不是全部吃了?”
出了厨房,卡曼特依旧对我很关心。他常常想帮助我,当然是根据他自己的判断,比如什么事情对我有利,什么东西很危险。
有天晚上,已经过了午夜,他突然提着防风灯无声无息地走进了我的卧室,好像在值夜班似的。那应该是他刚来农场不久的事情,因为那时候他还很小。他手里提着灯,站在我的床边,看起来就像是一只迷路的蝙蝠,两只大大的耳朵向外铺开,又像是一小团非洲鬼火。他非常严肃地说:“姆萨布,你最好赶紧起床。”我坐起来,头晕乎乎的,心里想着,即使是再严重的事情发生,也该由法拉来叫我起床。我让他离开,但说了两遍,他还是站在那儿没有动。“姆萨布,”他又说,“你最好赶紧起床,我想上帝来了。”我起身下床,问他为什么这么说。他郑重其事地把我带到餐厅,从这儿我们能看到西边的山峦。此时,透过餐厅的玻璃门,我看到了一幅奇特的画面。是山火。熊熊的火焰在山上燃烧,火舌舔着草地,从山顶一直延伸到山脚的平地。从我住的房子这儿望过去,简直就是一条垂直的火线,看起来确实像是某个巨人在移动,在向我们走来。我静静地在门前站了一会儿,凝视着外面的山火。卡曼特就站在我的旁边,也在注视着这股山火。我怕他被吓住,就安慰他,跟他解释外面发生了什么。但不管我怎么解释,对他好像都不起什么作用。很明显,他把叫醒我看成了自己的传教使命。他说:“是呀,或许是这样吧。但我想还是要叫醒你,如果真的是上帝来了呢。”
[1]法国科幻小说家凡尔纳的小说《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主人公。
[2]希腊神话中爱上女祭司海若的小伙子。他每天晚上游过达达尼尔海峡与海若相会。最终,他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溺水而亡,悲痛的海若也跳海自杀身亡。
[3]Lord Byron,即英国著名诗人拜伦。他在1809年离开英国前往土耳其,1810年抵达达达尼尔海峡西岸。为了追忆希腊神话中的利安得和海若,他跳进海中游到对岸。之后,他在自己的长诗《恰尔德·哈罗尔德游记》中描述了此事。
[4]1301年英格兰吞并威尔士后英王赐予长子的头衔,并一直沿用至今。等同于英国王储。
[5]语言课本中常常会为读者在课后设置很多问题。
[book_title]我屋子里的野蛮人
有一年,雨季没有来。
这是一种很可怕的体验。熬过这场大旱的农夫绝对一辈子忘不了这一年。即使是离开非洲很多年,住在一个气候温和湿润的北方国家里,当夜里听到大雨倾盆的声音,他也会突然惊醒,然后大喊:“终于下雨了,终于下雨了。”
一般情况下,在每年三月的最后一个星期,长雨季就开始了。雨季会持续到六月中旬。雨季来临前夕,天气一天比一天热,一天比一天干旱,就像欧洲的暴风雨来临前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有一群马赛人住在我农场的河对岸。为了雨季过后平原上能长出嫩草供牛羊享用,马赛人会在雨季来临前在干燥的平原上放火。大火很快就会熊熊燃烧,平原上空的空气随之翩翩起舞;边缘镶嵌着层叠彩虹的烟雾沿着河岸滚滚向前蔓延;燃烧产生的热气和味道像是要从熔炉里逃窜一样,慢慢地飘进农田。
雨季来临前,会有大朵大朵白云不断在灰色的草场上空聚集,然后再消散;远处倾盆而下的大雨给地平线镶嵌上一条蓝色的斜纹。此时此刻,整个世界似乎都只在想一件事情。
在日落之前的傍晚,似乎周围的一切都在向你靠近。被清澈的靛蓝和深绿色包围的群山慢慢地向你走来,它们生机勃勃而又充满禅意。再过上几个小时,如果从屋子里走出去,你就会发现,群星已然落幕,晚风轻柔而深沉,孕育着无尽的恩惠德泽。
当急促的奔跑声在你的头顶响起,而且声音越来越大,那是风在森林里的大树顶上奔跑,不是雨来了;当这个声音开始贴着地面奔跑,那是风正在灌木丛和长草中穿行,也不是雨来了;当这个声音变成了地上的沙沙声或嘎嘎声,那是风跑进了玉米田里。这种声音听起来特别像雨,以至于你不断上当受骗,甚至好像感受到了雨滴的存在,好像你终于看到了一丝希望,你期待许久的戏剧马上要在舞台上上演了。但同样地,雨依然没有来。
终于,大地开始嘶吼,声音深沉浑厚,就好像从共鸣板上弹回一样;周围的整个世界也开始歌唱,歌声环绕在上空,盘旋在大地上。这才是雨来了!这种感觉就好像你与大海分离已久,终于又回到了她的怀抱,回到了爱人的怀抱一样。
有一年,雨季始终没有到来,好像是宇宙都把你抛弃了。天气一天比一天凉爽,有些日子甚至会感到一丝寒冷,但空气并不湿润。万物一天比一天干燥,一天比一天硬实,就好像所有的自然力量和优美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这样的天气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但确实是对季节更替的否定,就好像这种更替被无限期延长了。萧瑟的冷风像是气流般盘旋在你的头顶,周围所有一切都失去了色彩,变得黯淡无光;田里和森林里再也没有燃烧的味道;你会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那就是,大自然的各种强大的力量并不喜欢我们。在南边,被焚烧过的平原上有白色和灰色的灰烬,呈现出灰白相间的条纹,但整体是黑色的。它躺在大地上,变成了荒野。
每天,我们都在等待雨季的到来,但每天都在失望。对农场的期望和期待也逐渐地淡化、消失。最后几个月的犁地、播种和剪枝完全就是傻子所做的无用功。农场上的工作进度逐渐慢了下来,最后终于停止。平原和山谷里的泉眼干涸了,有很多陌生的野鸭和野鹅跑到农场上的池塘里。这座池塘位于农场的边缘。有时,会有两三百头斑马排着长长的队伍,在清晨到这儿散步,在日落时到这儿饮水。小马驹们也会跟着妈妈来到这儿,当我骑着马走到它们中间,它们竟然丝毫都不害怕。我们每次都要把这些动物赶走,因为池塘里的水越来越少,要留给农场上的牲畜喝。不管怎样,来到这里总是让人心情很愉快。池塘的泥里长着灯芯草,棕褐色的大地上就多出了一个绿色的小斑块。
我总觉得土著人要比我了解更多雨季来临的预兆,但当我向他们询问时,他们总是一语不发。在这样的大旱天气里,虽然他们的生存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但他们却一直保持着沉默。他们应该很清楚,在大旱年间,有九成牲畜都会死去,他们的祖先就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他们的香巴田干巴巴的,剩下了不多的红薯和玉米,还都蔫头耷脑的,马上要枯萎了。后来,我也学会了他们的这种态度,不再令人厌烦地到处谈论这艰难的季节,也不再抱怨。但我毕竟是从欧洲来的,在这片土地上还没有生活多长时间,不像在非洲生活了几十年的欧洲人,已经学会了土著人的这种彻底的被动。况且,我那时还很年轻,出于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我觉得自己必须铆足劲头去做些事情,否则很可能就会和农场小路上的尘土或是平原上的烟雾一样,被大风卷走。我开始在晚上写故事、童话和浪漫的爱情故事。这样的写作把我的思绪带到很远的地方,带到其他国家,以及其他时代。
如果有朋友来农场拜访,我就会把这些故事讲给他们听。
夜晚,当我起身走到门外,就能感觉到凛冽刺骨的风呼呼地吹。天空清澈明朗,点缀着成千上万颗明亮的星星。所有的一切都是干燥的。
刚开始的时候,我只在晚上写作,后来在早上也会写。其实在早上我是习惯去农场干活的,但在大旱季节里,我总是没有办法决定,是先爬到高处的玉米地里再次翻地和播种,还是到咖啡园里把已经干了的咖啡豆从树上摘下来,只把咖啡树保留下来。我就这样犹豫着,每天都无法做决定,于是就一日一日地往后推迟。
那时,我常常坐在餐厅里写作,稿纸会铺满整个餐桌,因为我在写故事的间歇里,还要算账,要为农场做预算,要回复农场经理饱含凄凉的便条。仆人们问我在做什么,我告诉他们我在写书。他们就把这项工作当成了拯救农场的最后一次尝试,所以对我的写作抱着极大的兴趣。后来,他们会问我的写作进展,还会走进我的房间,长时间地站着,监督我的写作。房间的墙壁镶嵌有黑色的护墙板,他们的头发颜色和护墙板的颜色很像。到了晚上,靠墙站着的他们看起来就像是一件件白袍子陪伴着我。
我的餐厅面西而坐,开着三扇窗户,外面是石铺的阳台、草坪和森林,有一个斜坡直通到小河边。河水是农庄和马赛族人领地的边界线。站在餐厅里虽然看不到小河,但能看到它蜿蜒的河道——河边有暗绿色的阿拉伯大橡胶树沿着河道向前延伸。站在餐厅里,可以看见它们。河水的对岸是一片树林,地势要高出河岸许多。树林上方就是绿色的大平原,它一直延伸到恩贡山脚下。
“倘若我的信念能够移动大山,我希望能把这座山移到我的身边。”
风一般从东边吹来,餐厅的门面向西面,而且总是开着,所以农场上的土著人都喜欢在房子的西侧活动。他们在周围转悠着,时刻注意着餐厅里我的动向。土著牧童们也不例外,他们把山羊赶到附近,让它们在这里吃草。
这些牧童整日赶着父辈的羊群在农场上游逛,为羊群寻找草源。他们把房子里的文明生活与“野蛮人”的生活连接在了一起。我的仆人们并不信任他们,所以不喜欢让他们进屋,但他们偏偏极其热爱屋子里的文明世界,而且并不觉得有什么危险,即便是有危险,他们也可以随时离开。餐厅里挂着一座古老的德国布谷鸟钟,对于他们而言,它就是我们这个文明世界的核心。在非洲高原上,钟表完全就是一件奢侈品。在这儿,一年四季都可以通过太阳的位置判断时间。这儿没有铁路,所以根本不用按照火车的时间安排生活,想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全凭你自己的意愿。所以,有没有钟表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只是这座钟表确实很有意思。钟表里有一只布谷鸟,它站在一簇粉红色的玫瑰花中,每到整点,它就撞开前面的小门,把自己扔出来,再用清晰、傲慢的声音为我们报时。每次这个古怪的小东西出现时,都能给农场上这些小男孩们带来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愉悦。这些男孩可以根据太阳的位置准确判断时间。每到中午十二点十五分左右,我就能看到他们跟在羊群的后面,从房子周围慢慢走过来,他们是不敢把羊群扔下不管的。他们和羊群在灌木丛和森林的长草里移动着,露在外面的脑袋颇似池塘里青蛙的头。
然后,他们会把羊群留在外面的草场上,光着脚无声无息地走进来。他们中最大的十岁,最小的才两岁,但都非常礼貌,保持着一种他们自认为得体的礼节:可以在屋子里自由活动,但不能触摸任何东西,也不能坐下,不能说话,除非我和他们讲话。当钟表里的布谷鸟跳出来向他们冲去,他们脸上立刻露出狂喜的神情,然后就低声地笑了起来。有时候会有年纪特别小,对羊群不怎么上心的男孩在大清早一个人跑过来,一言不发地在钟表前站很久,然后用基库尤语对着钟表唱赞歌,表达自己对它的爱,之后再庄重严肃地离开。仆人们总是笑话这些孩子,他们对我说,这些孩子真是无知,居然相信那只布谷鸟是活的。
但当我开始用打字机之后,这帮仆人们就像这些牧童一样,蜂拥来到我的房间里观看打字机怎么工作。有时,卡曼特会在晚上来到房间,靠着墙站在那儿,一站就是一个小时。他的眼睛在睫毛下像黑色水滴一样,绕着打字机前后左右滴溜溜地转着,仿佛要把它彻底弄个明白,好把它拆成碎片,再重新组装起来。
有一天晚上,我抬头看到了他满是专注和意味深长的眼神。过了一会儿,他开口说道:“姆萨布,你相信自己能写书?”
我说我也不知道。
和人聊天时,卡曼特习惯在每说一个词组之前,都留下一个长长的、意味深远的停顿,好像是为了对对方负责似的。因此和他聊天时,每说一个词,我在心里就要想象出有这样一个停顿。所有土著人都是停顿大师,他们习惯了在说话前停顿一会儿,然后再对某个谈话发表自己的看法。
果然,听到我的话后,卡曼特停顿了很久才说:“我不相信。”
说实话,我和别人还没有讨论过自己的书。听他这么说,我就把稿纸推到一边,问他为什么这么想。这时我才发现,他其实已经思考过这个问题了,而且这次还是有备而来的。
他把一本书从背后拿出来,是《奥德赛》(The Odyssey),然后把它放在我的桌子上,说:“姆萨布,你看,这才是一本好书。每页纸和其他页都牢牢地粘着,你使劲摇,也不会散开,变成一页一页的。写这本书的人一定很聪明。但你看你,”他说着,语气里开始有了嘲笑,并且还带有朋友般的怜悯,“你写的书都是这儿一页那儿一页的,如果忘了关门,它们肯定被风吹得到处都是,还会被吹到地上,你那时候肯定会很生气。所以,你写的肯定不会是好书。”
我跟他说,在欧洲会有人把这些稿纸钉在一起。
“那你的书会像这本书这么厚吗?”他用手掂了掂《奥德赛》,又问。看到我有点犹豫后,他就把这本书递给我,让我自己判断。
我说:“不会,我写的书没这么厚。不过你也知道的,图书馆里很多书都很轻,而且也没这么厚。”
“那你的书会像这本一样这么硬么?”他又问。
我回答说,要是把书做得这么硬,书会很贵的。
他不说话了,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然后对我表达了他对这本书的期待。之后,或许是因为对自己的质疑感到后悔,他把散落在地上的稿纸一张一张捡起来放在桌子上。做完这一切后,他还是没走,而是站在桌子旁,等了一会儿,才郑重其事地问我:“姆萨布,这些书里都写了什么?”
我从《奥德赛》中挑出英雄奥德修斯和独眼巨人波吕斐摩斯的故事给他讲解。我告诉他,奥德修斯说自己叫“没有人”,他把波吕斐摩斯的独眼戳瞎,然后躲在公羊的肚子下面逃走了。
卡曼特一边津津有味地听着,一边表达着他的看法。他认为那只公羊和他在内罗毕家畜展览会上见到的埃尔门泰塔的朗先生的羊是一个品种。然后他又把话题转移到波吕斐摩斯身上。他问我,这个巨人是不是像基库尤人那么黑。我说“不是”之后,他又想知道奥德修斯是不是来自我的宗族或家族。
然后又问我:“他是怎么说‘没有人’这个词的?是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吗?你说一下我听听。”
“他说的是‘乌提斯’”,我告诉他,“他把自己叫‘乌提斯’,在他的语言里,意思就是‘没有人’的意思。”
“你也要写这些吗?”他接着问我。
“不是,”我说,“你可以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任何东西都可以。我可能会写你。”
卡曼特本来是很自由自在地在说话,听到我这么一说,突然就变得扭捏起来。他低下头小声问我,我会写关于他的什么事情。
“我可能会写你以前生病时出去放羊的事情,”我说,“你那时候在想些什么?”
他抬起头,双眼在屋子里上上下下地看了一会儿,然后很含糊地说:“塞朱利。”意思是“我不知道”。
“你那时候害怕吗?”我问他。
他没有立即回答,停顿一会儿才肯定地说:“是的,大平原上的孩子都会有感觉害怕的时候。”
“那你害怕什么?”我问。
他静静地站在那儿,表情慢慢变得镇定深沉,双眼凝视着前方。
然后,他说:“乌提斯,这儿的男孩们都害怕乌提斯。”
几天后,我看到他在跟其他仆人们聊天。他告诉仆人们,我写的书到了欧洲会被粘在一起,而且也可以做得像《奥德赛》那么厚,不过要花费一大笔可怕的费用。说完,他还把那本《奥德赛》拿给小伙伴们看。他表示他不相信这本书会卖得好。
卡曼特有一种独特的才能,这在我的房间里对他特别有用。那就是,他只要想哭,就立刻能哭出来。
每次我认真地批评他的时候,他就会一动不动地站在我面前,双眼直直地看着我的脸,脸上一副伤痛欲绝的表情,里面还夹杂着一丝警惕和警醒,这种表情土著人随时都能做出来。随后,他的双眼会慢慢蓄满泪水,然后大颗大颗地流出来,顺着脸颊滚落。我心里很清楚,这绝对是鳄鱼的眼泪,如果是别人,绝对一点儿都影响不到我。但看到卡曼特这样,我就会受不了。因为此时此刻,他那木刻般毫无表情的扁平脸庞,会重新陷入黑暗和无止境的孤独世界中,而他已经在这样的世界里生活了很多年了。在他幼年被羊群环绕时,脸上很可能就挂满了这种无声的、沉重的泪滴。看着它们,我感到很不安,就会试着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待他的错误。而一旦我这么做,他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会降低很多,于是我也就懒得再追究了。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眼泪很容易让我放松警惕,让我丧失斗志。但不管怎样,我坚信我们之间存在着一种真正的默契。他一定很清楚,我完全能看出他泪水中的悔恨,除此之外,我不会再想别的。而他其实也并不是想拿这些眼泪来欺骗我,他应该是把它们看作是面对更高权威时的一种仪式。
他总说自己是一个基督徒。我不知道他为这个称呼赋予了什么含义,所以就总是去问他。但问了好多次,他就只是说,我信仰什么,他就也信仰什么。当然,我自己很清楚我在信仰什么,所以也就没必要再去问他了。后来我发现,他这么说完全不是借口,而是他自己乐观向上的一种方式,或者是一种信仰声明。他把自己交给了白人们的上帝,并随时准备执行上帝的命令,但他不会主动去寻找某套工作制度背后的原因,因为这些工作制度很可能会和白人自己的一些制度一样,既不合理又不可理喻。
有时,我的某些行为会与苏格兰教会的教诲冲突。卡曼特是属于苏格兰教会的,所以碰到这种情况,他就会问我谁的才是对的。
土著人很少会有偏见,这一点很令人吃惊,因为人们总觉得原始部落里会有许多严格的禁忌。我想这大概有两条原因。一是他们与许多不同的种族和部落已经非常熟悉,二是因为非洲东部的人际交往活动比较活跃。这种交往活动的大门,首先是由旧时代的象牙商和奴隶贩子打开的。到了现代,欧洲的移民和大型野兽狩猎者再次打开了这道门。从高原上的牧童到成年人,几乎每个土著人都面对面地见过许多自己种族外的人。他们见过英国人、犹太人、波尔人、阿拉伯人、索马里印度人、斯瓦希里人、马赛人、卡维朗多人。这些人对于他们,就相当于西西里岛人对于爱斯基摩人。我们甚至可以说,土著人是世界居民,而不是通常人所认为的土气的乡下人、粗野的居民或传教者,后者从出生开始就生活在一个统一的群体内,脑袋里有一套固定的观念。白人和土著人之间之所以会有很多误解或误会,就是因为他们不了解这一点。
如果土著人把你当作是基督的代表,那你做事就要小心谨慎了。
农场上有个从基库尤保留区过来的土著小孩,名字叫基塔乌。他喜欢思考,喜欢观察,做事情也很专注。我很喜欢他。刚来农场三个月,他就跑过来问我要推荐信,说想要跟着我的老朋友阿里·比·萨利姆工作。阿里·比·萨利姆是一位酋长,同时也是蒙巴萨沿海地区的一名官员。他来我家做客的时候,基塔乌见过他。但那时,他还刚到农庄不久,对这儿的一切才刚刚熟悉,所以我不太想让他离开。我说可以给他涨薪水。但他拒绝了,说自己想离开并不是想要高薪水,而是在这儿待不下去了。他告诉我,在保留区的时候,他就已经决定好了,以后一定要成为一名基督徒或者伊斯兰教徒,但具体是哪种教徒,他还不确定。他从保留区来到我这儿,就是因为我是一名基督徒。他在农场生活了三个月,已经见识到了基督徒的“特斯特德”,即基督徒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现在他想通过我,再到蒙巴萨的阿里酋长那儿生活三个月,去看看伊斯兰教徒的特斯特德,然后再决定自己到底要皈依哪个宗教。“我的上帝啊,基塔乌,你刚来这儿的时候为什么不告诉我呢?”我大呼。我相信,即使是一位大主教,在面对这样的事情时,他也会这么说,或者至少心里会这么想。
伊斯兰教徒是不吃动物肉的,除非这只动物是某个伊斯兰教徒以正统的宗教礼俗划破喉咙死掉的。但这在游猎过程中就很难实现了,因为大家几乎不带任何补给,都只能吃被枪杀的猎物。想象一下,当你端起猎枪打死了一只狷羚,你的伊斯兰教随从们立刻像长了翅膀一样奔向它,要在它死去之前用刀划开它的喉咙,而你只能两眼冒火地站在一旁等着结果。如果你看到他们站在狷羚身边,双臂和头无精打采地耷拉下去,那就说明在他们跑到之前,狷羚已经死去了。那你就得继续赶路,去猎杀另外一只狷羚,否则,为你扛枪的这些伊斯兰随从们就要饿肚子了。战争刚开始的时候,我有一次准备赶牛车出去打猎。出发前的那天晚上,我在偶然间碰到了一位从基贾贝来的穆罕默德后裔,我请求他豁免我的伊斯兰教徒,允许他们在狩猎开始和结束的过程中做平时不能做的事情。
这位年轻的穆罕默德后裔非常聪慧。他和法拉以及伊斯梅尔聊了聊,然后就宣布:“这位女士是耶稣基督的信徒。每次开枪,她都会说,或者至少会在心里默念‘以上帝的名义’这样的话,她的子弹与信仰正统的伊斯兰教徒的刀就是一样的了。在你们的游猎途中,你们可以吃被她的猎枪打死的动物。”
在非洲,各基督教会之间缺乏容忍和宽容,这一点降低了他们在非洲的威信。
每当圣诞节来临,我就会开车到法国布道会去听子夜弥撒。每年的这个时候,天气一般都很炎热。开车穿过篱笆围起的种植园时,就能听到教会的钟声划破清新、温暖的空气,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到达之后,你会看到一群开心、活泼的人围在教堂周围。从内罗毕来的法国和意大利老板们携家眷来了,女修道院的修女们来了,穿戴着各色艳丽服装的土著人也来了。漂亮精致的大教堂被几百支蜡烛点亮,玻璃窗上有着各种图案,都是神父们自己画上去的。
那是卡曼特来到农场后的第一年,圣诞节来临前,我告诉他我要带他去做弥撒,因为他也是基督徒。我像神父一样,给他描绘了他将要看到的那些美丽的东西。很认真地听完之后,卡曼特心动了,他换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但车子刚开到门口,他就突然激动起来,说他不能跟我一起去。但他却不告诉我原因,我问他的时候,他躲躲闪闪不肯回答。到了最后,他终于回答了。他不可能去,因为他刚刚知道,我要带他去的是法国布道会。他在苏格兰教会医院的时候,曾经被严厉地警告过,要坚决抵制法国教会。我给他解释说,这一切都是误会,他必须跟我去。听到我这样说,他在我面前立刻就变得像石头一样。他“死了”——眼睛往上直翻,只剩下眼白,脸上也开始出汗。
“不行,不行,姆萨布,”他有气无力地说,“我不跟你去,那座教堂里面,我知道,我知道得很清楚,里面有一个很‘姆巴亚萨纳’——特别坏的姆萨布。”
听到他这么说,我心里很难受,但我觉得还是要带他去,好让圣母玛利亚亲自开导开导他。神父们在教堂里摆了一个蓝白相间的圣母玛利亚纸板像,有一人那么高。虽然土著人很难理解这个纸板像的含义,但它确实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告诉卡曼特,我会保护他的,而且会一直让他跟在我身边。但是,当他亦步亦趋地跟着我走进教堂后,就完全忘记了之前的担忧和害怕。刚好,那一年是法国布道会主持过的最漂亮、最盛大的圣诞弥撒。教堂里布置了一个非常大的“耶稣诞生地”:一个刚从巴黎运来的洞穴,里面是圣人一家[1],头顶是蓝色的天空,天空中镶嵌着许多闪闪发光的星星。在星星的照耀下,洞穴异常明亮。洞穴的周围堆着一百个动物玩具,有木头做的牛,有棉花做成的雪白的小羊,比人都小不了多少,基库尤人卡曼特对这些动物非常着迷。
自从卡曼特成为基督徒后,他就敢摸尸体了。
他以前是不敢的。曾经有个人被担架抬到我房前的平台上后,就死在了那儿。卡曼特和其他人一样,伸手帮大家抬了一下担架。但他不像别人一样退到草地上,而是呆呆地站在旁边的路上,像一尊黑色的小纪念碑似的。白人们害怕死亡,但却能够从容地处理尸体;基库尤人丝毫不畏惧死亡,却非常害怕尸体,从来不去触摸。作为前者中的一员,我很难理解基库尤人。在这件事上,你会再次感到他们与我们的不同。尽管如此,所有的农场主都很清楚一件事,那就是:在死亡这个领域,你永远不要想去控制基库尤人,如果你放弃这个想法,就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因为基库尤人宁愿去死,也不会改变自己的做事方式。
现在,卡曼特对尸体的恐惧感慢慢地消失了,还去嘲笑自己的亲戚,整个人看起来有点炫耀和卖弄,好像要借此鼓吹一下上帝的力量似的。在我和卡曼特一起生活的日子里,我有好几次机会考验卡曼特的信仰。我们有三次需要抬死人。第一次是一个基库尤小女孩,她在我房子外被牛车从身上碾压过去。第二次是一个基库尤年轻男人,他在森林里砍树的时候被压死了。第三次是一个白人老头,他来到农场生活之后,就成了农场的一部分,最后死在了这里。
这是一个双目失明的老人,叫克努森,来自丹麦,是我的同乡。有一天,我在内罗毕,他摸索着走到我的车前,向我介绍了他自己,然后说他在这个世界上实在没有落脚之地了,请求我在自己的领地上给他一间房子住。那时候,我的农场正在削减白人工人,刚好空出了一间小屋,于是就把那间小屋给了他。他来到了农场,在那间房子里住了六个月。
在我们的这座高原农场上,他显得特立独行,就好像我们养了一个断了翅膀的老信天翁。他被艰难的生活、疾病和酒毁掉了,整个人佝偻弯曲,一头红发也在慢慢变白,头上的颜色看起来很奇怪,好像他自己在头上撒了一把白灰似的,又好像是为了显露自己的独一无二,他把头发泡在盐里腌制了。但在他的体内,还有一簇遏制不住的火苗一直在燃烧,永远不会被任何灰烬覆盖。他来自一个丹麦的渔民家庭,曾经做过水手,也是最早登上非洲大陆的先驱者之一,真不知道是什么风把他给吹到这儿的。
老克努森一生尝试过很多事业,他尤其钟爱那些关于大海、鱼或鸟的事业,但他从来没有成功过。他告诉我,他曾经在维多利亚湖畔经营过一家渔业公司,公司里有在湖里面绵延好几英里的世上最好的渔网,还有一艘摩托艇。战争开始之后,这一切都化为了乌有。他在讲述这段悲惨的往事时,总会提到生命中的某个黑暗时刻,比如一次致命的误解,再比如被朋友背叛等。至于具体是什么经历,我就不清楚了,因为他已经把这段故事讲了无数遍,每一遍都不太一样。而且,每当这段“独奏会”开始后,他的精神状态总是不太好。但他的故事中也有真实的部分,因为在他来到农场之后,政府为了补偿他的损失,给了他每天一先令的抚恤金。
这些故事都是他到我屋里来找我的时候告诉我的。他在那间小屋里住得不太舒服,所以总是来找我。我曾派几个土著男孩给他做仆人,但他总是笨手笨脚地拎着拐棍,伸着头冲向他们,所以他们一个个地都被吓跑了。精神好的时候,他会坐在我的走廊里,和我一起喝咖啡,给我唱丹麦的爱国歌曲。和他一起说丹麦话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因此我们总是在一起谈论一些农场上发生的小事情,享受一起聊天的感觉。但我也不是每次都能耐心地对待他,因为他每次来都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离开。你可以想象,在我们的日常交往中,他的表现很像古代的水手,或者是海洋上的老人。
他是一位编织渔网的巧手,总说自己编的渔网是世界上最好的。但到了农庄,他就只能在那间小屋里编织“基博科斯”了,这是一种土著人用的鞭子,是用河马皮做成的。他一般从奈瓦沙湖周围的农民和土著那儿购买河马皮,如果一切顺利,他可以用一张河马皮编出五十条鞭子。我现在还保存着他送给我的一条马鞭,这确实是一条很不错的鞭子。因为做这件工作,他的小屋周围常年散发着一股恶臭,就像一只死在巢里很久的老鸟散发出的腐尸味。后来,我在农场上挖了一口池塘,我们就常常发现他在池塘边沉思,水面上垂直倒映着他沉思的模样,让他看起来很像一只被关在动物园里的海鸟。
老克努森虽然胸膛凹陷、身体孱弱,但内心却像一个非常喜欢打架的小男孩,性格简单、暴躁易怒,有着一颗狂野的小心脏。他是一个罗曼蒂克式的霸王,一个多情的战士,也是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优秀的“仇恨家”。面对他遇到的任何人或事,他动辄大发雷霆。他大喊着,上帝呀,请降下大火,请泼下硫磺雨,毁灭这些人吧。他会像我们丹麦人所说的,“把魔鬼画在墙上”,而且还颇具米开朗琪罗壁画的宏伟和壮观。任何时候,只要他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成功,他都会非常高兴。他就像一个小男孩一样,总是想让两只狗打架,或让狗去欺负一只猫。他经历了那么长时间的艰难生活,最后终于被生活的洪流冲入了一条安静的小溪,可以放松下来,不再继续航行。在这种情况下,他那颗心竟然还像小男孩一样,如此渴望敌人,渴望灾难,这不得不让人佩服和敬畏。我尊敬他的这颗心,感觉它就像是巴萨卡[2]的心一样。
提到自己时,他总是用第三人称“老克努森”,而且常常是牛皮吹上天,大话说到头。他说,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老克努森完成不了的,没有哪位冠军勇士是老克努森打不倒的。只要提到别人,他就是一名腹黑的悲观主义者,不管他们做什么事,他都会预言悲惨的结果马上就要来,而且这种结果完全是他们咎由自取。但一旦提到他自己,他就变成了一个热烈的乐观主义者。在他去世之前不久,他给我透露了自己的一项伟大计划,但前提是我要保密,不说出去。他说这项计划会让老克努森成为百万富翁,让老克努森的仇人们自惭形愧。他告诉我,老克努森要把奈瓦沙湖底的上千吨鸟粪捞出来,要知道,这些鸟粪可是从创世纪那天就开始被那些游禽丢在这儿的。他还用尽了平生最大的力气,从农场走到奈瓦沙湖,试图去构思这份伟大事业的具体细节,但他最终倒在了它的光环中。这份事业拥有了老克努森心中期望的所有元素:深水、鸟、深藏的财富,甚至有一种不应该告诉女人的意味。想象这样一幅画面:老克努森站在湖水上空,手持三叉戟,用心灵之眼,控制着湖水的波浪。但至于他怎么把湖水底部的鸟粪捞出来,他倒是没有跟我提起过。
老克努森滔滔不绝地跟我说着他的伟大功绩、成就和他在所有事情上的成功,可再看他本人,孱弱、无力,且已垂垂老矣,与他提到的那些功绩真的不太相符。听到最后,你会觉得,自己面对的是两个独立的、完全不同的人。那位永远打不倒、永远成功、永远是冒险活动主角的强大老克努森站在隐秘的幕后,而我所面对的、所熟知的则是一位弯腰躬身、衰老不堪的老仆人,他不厌其烦地给我讲述着关于他的故事。这个谦卑、瘦小的老男人似乎把鼓励和赞美“老克努森”这个名字当作了他生命中的主要任务,甚至到死都没有改变过。因为除了上帝,只有他见到过真正的克努森,在他死后,所有人都不会记得这里曾经还住过如此乖僻的一个人。
直到他去世前的几个月,我才第一次听到他用第一人称称呼自己。他本来就有很严重的心脏病,他也是因为这个病去世的。当时,我已经有一个星期没看到他了,所以就去了他的小屋,想去看看他怎么回事。小屋里空空荡荡,又脏又乱,散发着河马皮的臭味。他躺在床上,脸成了土灰色,眼睛深陷在眼窝里,双眼暗淡无光。我跟他说话,我问他问题,他都一声不吭。过了很久,在我准备起身离开时,他突然开口说话了,声音微弱且沙哑:“我病得太厉害了。”在那一刻,他没提“老克努森”,这可是一位从来都不会生病或被打倒的人。只是在这一刻,这位老仆人才允许自己表达个人的不幸和痛苦。
他在农场上总是觉得很无聊,所以就会时不时地锁上门,离开农场,从我们的视线中消失一段时间。我感觉,他应该是听到了某位老朋友来到内罗毕的消息后才会离开农场的,这些朋友都是过去光辉岁月里的拓荒者。他每次大概会离开一周到两周,然后等到我们快要忘记他的时候才回来。回到农场的他总是疲惫不堪,病重得厉害,几乎是把自己一路拖回来,勉强打开了小屋的门。之后,他就会自己在屋里待上几天。我觉得,这时候他可能有点害怕我,因为他心里一定觉得我不同意他这种突然离开,如果这时看到我,我就刚好能从他病弱的境况中渔利,然后彻底制服他。老克努森偶尔会赞美那些热爱大海的水手的新娘,但他在心底对女人是不信任的。他本能地觉得女人是男人的敌人,会遵守某些原则而阻止他享受生活的乐趣。
他去世的那一天,已经离开了农场两周。谁也不知道他已经回来了。他那次应该是想破例一次,到我家找我,因为他就倒在了从他家去我家的路上。那条路穿过咖啡园,他跌倒之后,就死去了。那时已经是四月的天气了,长雨季马上就要开始,平原上刚刚长出新草。傍晚,我和卡曼特出门想到新长出的草里找点蘑菇,却发现了老克努森躺在那条小路上。
还好,发现他的土著人是卡曼特,因为在农场上的所有土著人里,只有卡曼特对他还有点怜惜之情。卡曼特平时很关心他,这完全是一个异类对另外一个异类的关心。偶尔,他会给老人送去一些鸡蛋,也会留意着照顾老人的小托托,不让他们溜走。
老人仰面躺在地上,眼睛还没有完全闭上,帽子应该在他跌倒的时候滚在了一旁。死去的老人看起来特别镇定。“老克努森,”我想着,“你的生命终于走到了尽头。”
我想把他抬回屋里,但心里也很清楚,任何在周围走动或在附近香巴地里劳动的基库尤人都不可能帮我,他们一旦看到尸体,肯定会立刻跑开。所以,我命令卡曼特跑回家,去叫法拉来帮我。但卡曼特没有动。
“你为什么要我跑回去?”他问道。
“你看见了呀,”我说,“我自己搬不动这位老先生,你们基库尤人都是些傻瓜,竟然不敢抬死人。”
卡曼特低低地笑出声,语气里满是嘲笑。他说:“姆萨布,你又忘了,我是基督徒。”
于是,他抬起老人的脚,我托着老人的头,把他向他的小屋抬去。我们时不时地要停下来,放下他歇一歇。每当这时,卡曼特就会站得笔直,双眼紧盯着老克努森的脚。我想,这应该是苏格兰教会对待死人的仪式。
我们把老人放在他的床上,卡曼特在屋里转了几圈,然后又走到厨房里,想去找块毛巾把老人的脸盖上,但他最终只找到了一张旧报纸。“在医院的时候,基督徒们都是这么做的。”他给我解释。
老人去世很久之后,卡曼特还会因为我当时在小路上的“无知”而洋洋得意。他和我在厨房里做饭的时候,会偷偷地乐上半天,然后突然大笑着说:“姆萨布,你还记得吗?你那时候居然会忘记我是个基督徒,还觉得我会害怕和你一起把‘米松古姆塞’抬回家。”米松古姆塞是白人老头的意思。
成为基督徒之后,卡曼特就不怕蛇了。我曾经听到他对其他男孩说,在任何时候,基督徒都能脚踏巨蛇蛇头,把它踩得粉碎。我倒是没见到过他这么做,但有一次,一条鼓腹毒蛇出现在厨师的小屋屋顶上,我看见他站在不远的地方,面对着毒蛇站得笔直,脸部僵硬,双手背在后面。孩子们围着小屋站成一圈,哇哇哇地大哭着,身子颤抖得像风中的筛糠。法拉走到屋里拿出我的猎枪,把毒蛇打死了。
一切结束,农场重新变得风平浪静。马夫尼奥雷的儿子问他:“卡曼特,你为什么不踩着那条坏蛇的头,把它踩碎呢?”
“因为它在房顶上啊。”卡曼特回答道。
有一段时间,我尝试用弓箭打猎。我是很有力气的,但还是无法把万德罗博弓拉开,这是法拉给我找的。不过,练习了很久之后,我最终成了一名技术很好的弓箭手。
卡曼特那时还小,我在草坪上练习的时候,他会站在旁边看着,脸上挂着一副不相信我的表情。有一天,他问我:“用弓箭射动物的时候,你还是基督徒吗?基督徒不是应该用来福枪吗?”
我给他看了一本绘画版的《圣经》,里面有“夏甲的儿子”这个故事的插图:“神保佑童子,他就渐长,住在旷野,成了弓箭手。”
看了这幅画,他说:“好吧,他跟你一样。”
卡曼特不仅善于治疗土著人,也对治疗动物非常在行。他曾经从一条狗的爪子里取出过很多碎片,还治好了一条被毒蛇咬过的狗。
有一段时间,我在屋里养了一只断了翅膀的公鹳。这是一只性格坚定果断的鹳。它常在我的屋子里走动,每当走进我的卧室,它就进入了决斗状态,一会儿跟我的长剑厮打,一会儿又神气活现地拍打着双翅,与镜子里的自己厮杀。它常常尾随着卡曼特,从这间屋走到那间屋。看着它走路的神态,你没有办法不相信它是在故意模仿卡曼特僵硬、有规律的步伐,更何况他们的腿还是一样的细。土著小孩们天生就有一双欣赏滑稽漫画的眼睛,每次看到卡曼特和鹳同时出现,他们就在一边哈哈大笑,还大喊大叫。卡曼特明白他们在笑什么,但他从来不关心别人对他的看法。他只是吩咐小男孩们去沼泽地里捉些青蛙给鹳吃。
露露也是卡曼特照顾的。
[1]即圣婴耶稣、圣母玛利亚和圣约瑟。——原注
[2]Berserk,字面意思为“披着熊皮的人”,是北欧神话中的狂战士。他受到主神奥丁保护,在战争中会极度兴奋,用肉体去打击敌人,且没有疼痛和恐惧感,严重者会陷入癫狂而死。
[book_title]一只小羚羊
卡曼特从草原上来到我家之后,露露才从森林里来到农场。
我的农场东面是恩贡山森林保护区,当时这里几乎全部都是原始森林,后来它们都被砍掉,种上了桉树和银桦树。每当想起这个,我就感觉很伤心。如果不是这样,这儿早就成为内罗毕一个风景独特的休闲胜地。非洲的原始森林是一个充满神秘的地方。走进它的深处,就像踏上一块古老的挂毯,虽然随着岁月的流逝,有些地方掉色,有些地方变黑,但绿色的部分永远都不可思议地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走在森林里面,你完全看不到天空,阳光以各种奇怪的方式跳跃着,从树叶中坠落下来。树上的灰色菌类,像是树的长长胡须,低垂着。爬藤植物到处攀爬、悬挂,给森林带来了一丝隐秘、一丝深邃。农闲时节,我和法拉常常会在周日的早晨骑马来这里游逛。我们骑着马上坡、下坡,穿过森林中蜿蜒的小河。空气像溪水一样清冽,充满着植物的芳香。如果长雨季开始,爬藤植物开了花,那简直就是在大团大团浓郁的香气中骑马穿行。林中有一种非洲瑞香,淡黄色的花朵小小的,黏黏的,香气浓郁,闻起来很像丁香花,也像山谷里的野百合。基库尤人为了采蜜,用绳子把许多空树干悬挂在树枝上,吸引蜜蜂飞过来筑巢。林中到处都可以看到这些空树干。有一次,我们在林中刚一转弯,居然看到一头花豹横卧在路中央,浑身的毛皮看起来像极了非洲挂毯。在离地面很高的空中,居住着一群永远吵吵闹闹,一刻也不安分的家族——小灰猴。不管是哪儿,只要是它们经过,周围的空气中就会久久地弥漫着一种腐臭,闻起来很像老鼠的味道。骑马前行,会突然听到头顶有快速跑动的飕飕声,那是有猴群经过,它们正在自己的路上跑呢。如果停下来安静一会儿,你可能会看到一只猴子一动不动地坐在树上。没过一会儿,它的家族就都来了,周围的森林也因此而活跃起来。它们像是挂在枝丫上的果子,每个果子都带着一根长长的尾巴,悬在空中。因为阳光照射的角度不同,它们有的看起来是灰色的,有的则是黑色的。它们会发出奇怪的声音,听起来很像是一个响亮的吻,外加咳嗽的声音。如果你在地面上模仿这种声音,猴群就会受到影响,就会把头转来转去地寻找你;如果你突然一动,它们就会在一秒钟内消失。它们拨开树顶的枝叶,像鱼群消失在波浪中一样,迅速消失在树林里,你还能听到渐行渐远的窸窸窣窣声。
在这片森林里,我还遇到过极为罕见的巨林猪。那是非常炎热的正午,我走在茂林的一条小径上。突然,一头公巨林猪从我身边跑过,后面还跟着它的妻子和三个孩子,它们跑得非常快,看起来好像是一个从黑色纸张上剪下来的,由大大小小不同形象组成的整体,而背景,则是笼罩在一片阳光中的绿。这个场景太震撼人了,像是森林水塘里的倒影,又像是一件发生在几千年前的事情。
露露是薮羚家族中的小羚。薮羚应该是非洲羚羊中最漂亮的一种了,它们比欧洲小鹿的体型略大一些,主要生活在树林和灌木丛中,个性腼腆善变,不像非洲大草原上的其他羚羊一样常见。恩贡山和周围的国家非常适合薮羚生活。如果你在山上露营,早上或傍晚出来打猎的时候,就会看到它们从树丛中走到林中的空地上。阳光洒落,它们的皮毛泛着古铜般的红光。雄薮羚的头顶长着一对弯角,带着优美的弧度。
露露是这样成为我们中的一员的:
一天早上,我开车去内罗毕。不久前,农场上的磨坊被大火烧毁,我开车去了好多次内罗毕索要保险和赔款。这天早上,我一边开车,一边在脑子里想着各种数字和估价,车子沿着恩贡路向前跑着。突然,有一群基库尤孩子在路边喊我,他们抱着一个很小的薮羚让我看。他们可能是在灌木丛中发现这只“小鹿”的,想把它卖给我。但我在内罗毕有约会,这会儿已经迟到了,我没心情管这些事儿,就没有停车。
晚上开车回来时,我又经过了这个地方,又听到有人在路边大声喊我。我一看,还是那帮基库尤孩子。他们看起来有点累,脸上也写着满满的失望。他们可能想把那只“小鹿”卖给其他路人,但没有成功,现在急切地想在日落之前结束这笔交易。他们把“小鹿”举得高高的,想引起我的注意。但我已经在内罗毕忙了一整天,赔偿金上还存在很多问题,我根本不想停下来跟他们说话,所以我就又直接从他们身边开了过去。到家后,我把他们给忘了,吃完晚饭就上床睡觉了。
但是,恰恰就在我刚刚进入梦乡的那一刻,我被一阵强烈的恐惧感惊醒。那些基库尤小男孩和那头小鹿的形象在我眼前逐渐聚拢,逐渐由模糊变得具体、清晰,最后变成一幅画立在我的面前。我坐在床上,心中充满了惊骇,就好像有人卡住了我的脖子,要让我窒息一般。我在想,那只小薮羚已经落在了它的“捉拿者”手里一整天,而这群“捉拿者”在烈日下站了一整天,他们还把它双腿交叉托得那么高,它现在怎么样了?它那么小,肯定不可能自己去找东西吃。我自己在同一天时间里开车经过它两次,对它而言几乎就是牧师和利未人[1],但却连想都没想过它。现在,都这个时间了,它在哪儿?我起床,陷入了一阵恐慌中。我把庄园里所有的男仆叫醒,命令他们必须在天亮之前找到那只“小鹿”,把它带到我面前,否则我会把他们全部解雇。他们立刻按照我的命令开始行动。那天,和我一同乘车去内罗毕的还有两名小男仆,但他们都没有注意那群孩子和那只“小鹿”。此时,他们冲在了战斗的最前线,为其他仆人们提供了一份有关这次事件的长长清单:地点、时间和基库尤小男孩的特征等。那是一个洒满月光的夜晚,我的仆人们全体出动,在外面的风景画中四散走开,然后互相传播信息,激烈谈论着当前的形势。我听到他们非常详细地向对方解释,如果找不到那只羚羊,他们全部得被解雇。
第二天早上,法拉给我端来了早茶,朱马跟在他后面,臂弯里躺着那只“小鹿”。这是一只雌鹿,我们叫它露露。他们告诉我,在斯瓦希里语中,这个词的意思是“珍珠”。
那时,露露还跟一只小猫一样大,长着一双安静的紫色大眼睛。它的双腿特别纤细,在蹲下和站起的时候,你会担心它们能否承受住来来回回的弯折。它的双耳非常光滑,看起来像绸缎一般,而且非常善于表达。它的鼻子像松露一样黑,蹄子小小巧巧的,给它平添了一丝中国旧私塾里小姐的气质,这些小姐们都有着小巧的缠足。能够双手抱着这样完美的东西,真是一种非凡的体验。
很快,露露就适应了这座房子,也与房子里所有的人熟稔起来。在这里,它就像在家里一样无拘无束。在最开始的几个星期,房间里光滑的地板对它来说是生活中的难题。它刚从地毯上迈出步子,四条腿就朝四个方向劈开,看上去惨烈无比。但它好像并不怎么担心,最后终于学会了在这光光的地板上走路,脚下还发出一连串声音,听起来颇似人微怒时打出的响指。在所有的生活习惯中,它都表现得优雅而喜整洁。虽然它像小孩一样任性,但是当我阻止它想要做的事情时,它就会表现出一副模样,让你感觉它好像在说:你想怎样都行,就是不要发脾气。卡曼特用奶瓶给它喂奶喝,晚上会把它关在屋里,因为天黑之后,花豹常常会在我的房子周围出没,所以我们必须要小心。它很听卡曼特的话,总是跟在他左右。有时,卡曼特会拒绝做它想做的事情,它就会低下那颗小头颅,往他那两条细细的腿上撞。它真是太漂亮了,每当看到他们两个在一起,我就会想起“美女与野兽”的故事,他们这个矛盾体真是这个故事新的写照。凭借着它无与伦比的美丽和优雅,露露在这座房子里获得了绝对的权威,得到了所有人的绝对尊重。
在非洲,除了苏格兰猎鹿犬外,我没有养过其他种类的狗,因为再也没有比这种狗更高贵和高雅的了。它们肯定是与人类生活了好几个世纪,已经能够用自己的方式理解和融入人类的生活,并适应这个世界的生活环境。古代的绘画和挂毯里都有它们的形象,而它们自己也非常善于利用自己的外貌和行为,把周围的环境变成一幅漂亮的挂毯。它们浑身上下都笼罩在中世纪的封建气息中。
我的第一只苏格兰猎鹿犬叫达斯克,这是我的结婚礼物。自从乘坐我的“五月花号”来到非洲之后,它就一直跟着我。它性格敦厚,但也不失勇敢。在战争开始的前几个月里,它一直跟着我和牛车在马赛保留区里为政府运输物资。可惜的是,几年后,它被一只斑马咬死了。露露住到我家之后,我还养着它的两个儿子。
苏格兰猎鹿犬和非洲的景色很协调,和非洲土著也相处得很好。但当它们到了和海平面持平的蒙巴萨岛时,就显得与环境不那么协调了。所以我觉得这应该是因为海拔的缘故,同样的非洲高原旋律在它们三者之间流淌着。在这里,大地空旷、辽阔,有平原,有山丘,也有河流,但如果没有苏格兰猎鹿犬,这里仍然是不完整的。所有的猎鹿犬都是好猎手,它们的嗅觉比灰狗要灵敏得多,但它们常常依靠视觉狩猎。观看两只苏格兰猎鹿犬一起狩猎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我到野生动物保护区骑马的时候都会带上它们,虽然这是不允许的。在保护区里,它们把斑马和牛羚群惊得四散逃跑,就好像天上的星星在天空中撒野狂奔一样。每次到马赛人保留区里狩猎,只要带上它们,所有被猎枪打中的猎物都不可能逃脱。
在原始森林里,它们看起来也很舒服,深灰色的皮毛与昏暗、阴沉的绿荫相得益彰。它们中的一只还咬死了一只大个子老狒狒,还是只雄狒狒。打斗过程中,它的鼻子被老狒狒咬穿,高贵的尊荣受到了损害。但农场上的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很光荣的疤痕。狒狒是一种破坏力极大的野兽,农场上的土著都很讨厌它们。
我的这些苏格兰猎鹿犬很聪明,它们知道我的仆人中谁是伊斯兰教徒。伊斯兰教徒是不能摸狗的。
在非洲的最初几年里,我有一个专门为我扛猎枪的索马里仆人,他叫伊斯梅尔。他去世的时候,我还在非洲。他是古老的扛枪族人,现在已经没有这样的人了。他跟着世纪初的那些有名的老猎人长大成人。那时候,非洲几乎就是一个天然的鹿苑。他从狩猎场里开始接触并熟悉文明世界,说的英语也是狩猎世界的话,所以他会跟我谈论我的大大小小的来福枪。他回到索马里兰后,我收到了他的一封信,信是寄给“母狮布利克森”的,拆开之后,里面写着:尊敬的母狮……伊斯梅尔是一名很虔诚的伊斯兰教徒,一生都不能触摸犬类,这给他的职业生涯带来很多困扰。但达斯克是个例外。他毫不介意达斯克和我们一起坐在双轮轻便驴车里,甚至也允许达斯克睡在他的帐篷里。他说,因为达斯克知道他是伊斯兰教徒,从来不会碰他。他还跟我保证说,是不是真正虔诚的伊斯兰教徒,达斯克一眼就能看出来。有一次,他跟我说:“我现在知道了,达斯克和你是一个种族的,它会朝人笑呢。”
我的猎犬们也很清楚露露在我家的权利和地位。和露露在一起的时候,这两只傲慢的猎犬会变得温柔似水。当它们正在喝碗里的牛奶时,露露会把它们推开;当它们正在自己最喜欢的地方——壁炉前休息时,露露会过来把它们赶走。我在露露的脖子上系了一个小铃铛。有一次,它们听到了叮当叮当的声音从其他房间传来,立刻就像是听到命令一样,从壁炉前的温暖睡床上起身,走到房间别的地方躺了下来。露露走过来,在壁炉前躺下,姿态之优美真是无人可比,就好似是一位完美无瑕的女士,以一种任何人都不可能学会的优雅姿态,端庄而认真地整理自己的衣裙。它喝着碗里的牛奶,姿态略显挑剔,但也非常客气礼貌,好像是因为女主人的过分恩宠而压抑着自己。它喜欢让人挠它的耳背,每当此时,它都表现得极有耐心,就像是一位年轻的妻子开心地享受丈夫的爱抚一样。
露露长大了,似一朵含苞开放的漂亮花朵,身形修长,优雅丰满,从鼻子到脚趾都散发着一种无与伦比的美丽。德国诗人海涅曾在他的诗歌中歌颂过恒河河畔的瞪羚,它们睿智且温顺。我们的露露就像是为这首诗所画的插图,画面细腻无比。
露露的温顺只是表面上的,它的内心其实藏着一只魔鬼。它的身上明显地显露出那种时刻都处于防御状态的、排斥他人的女性特征,而且还把这种特征发挥到了极致。当它真心真意、孤注一掷地要和人对抗时,它是在专心地维护自我的完整性。可是,它到底是要对抗谁呢?它是在对抗整个世界。它的心情完全不受控制,也无法预料。我的马一旦惹怒它,它就会跑过去攻击它。我记得来自汉堡的老哈根贝克曾经说过,在所有的动物中,包括食肉动物,鹿是最不能信任的,你甚至可以信任一头花豹,都不能信任它们。如果你哪天信任了一头雄鹿,它迟早会在背后给你沉重的一击。
在我们这座房子里,露露绝对是我们的骄傲,即使它有时候表现得像卖弄风情的女人。但我们总是不能让它开心。它有时会离开房间好几个小时,甚至是整个下午。当它来了情绪,对周围的环境极度不满时,它会在房子前的草地上跳起一种之字形的战舞来发泄,看起来就好像是在向撒旦做一个简单的祈祷。
“啊,露露呀,”我心里想着,“我知道你非常强壮,你能跳得比你自己都高;也知道你现在正在跟我们生气,想让我们都去死。如果你不嫌麻烦想要杀掉我们,我们真的愿意去死。你觉得是我们把你跳高的障碍板设得太高,但我的跳高能手啊,我们怎么可能这么做?我们根本就没有给你设置障碍。露露,真正的力量在你身上,真正的障碍在你心里,只是现在一切圆满的时机还没有到来而已。”
有天晚上露露没有回家,我们找了它一个星期,还是没有找到。这对我们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这座房子里最清晰的一个音符丢了,这座房子也就变得跟其他房子一样了。我想到河边会有花豹出没,就在一天晚上把这个担心告诉了卡曼特。
在回答我之前,他像往常一样静默了一阵,忍受着我的短浅的见识。几天后,他来到我身边,和我谈论这件事情。“姆萨布,你是觉得露露已经死了吧。”他说。
我不想这么直白地说出自己的想法,就告诉他,我在想它为什么还不回来。
卡曼特说:“露露没有死,它结婚了。”
这真是一个令人吃惊的好消息,我急忙问他是怎么知道的。
“噢,”他说,“它确实结婚了。它现在正在森林里和它的‘博瓦纳’一起生活呢。”卡曼特是说它的丈夫,或者主人。“但是它没有忘记农场上的人。有好几个早晨,它都回来过。我在厨房的后面撒了一些玉米面,太阳出来之前,露露就从树林里回来,把玉米面儿吃了。它的丈夫就在后面跟着它,但它没有见过我们,所以还有点儿害怕。它总是远远地站在草地另一侧的大白树下,不敢往房子这边走。”
听他说完,我跟他说,如果露露再来,就带我去看它。几天后的一个早晨,太阳还没有出来,卡曼特来了,他让我出去看。
那是一个非常可爱的早晨。我们等待着露露的到来。最后几颗晨星从天际隐去,天空澄澈晴朗,但周围仍然一片昏暗,寂静无声。地上的草湿漉漉的。树下有一斜坡,斜坡上是草地,草叶上挂满了露珠,闪着昏暗的银色光芒。空气清冽,有一种微微刺痛的感觉。在北方国家,只有离树林不远的地方才会有这种感觉。我心里想着,自己虽然对这种感觉已经很熟悉了,但总是没法相信,现在我们还在树荫下感受着如此清冷的空气,几个小时后,就会因为太阳的炙热和天空的刺眼而感觉难以忍受。远处的山峦笼罩在灰色的薄雾中,显露出奇怪的形状。如果水牛这会儿在山坡上吃草,就会像在云中一样,它们一定会觉得冷得厉害。
头顶的苍穹慢慢清晰起来,看起来就像装满了酒水的玻璃瓶。突然,山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温柔地捉住了第一缕阳光。它立刻就害羞起来,满脸变得通红。大地逐渐向太阳靠拢,山脚下的草坡慢慢变成了金黄,马赛人的树林在下降。在靠近农庄的河岸上,高高的树顶开始变红,泛着一层红铜似的光芒。这时,栖息在对岸的紫色大林鸽也飞过河水,来我们这边树林里的好望角美树上寻找坚果吃。他们每年只在这里停留很短的时间。林鸽群飞起来时速度快得令人吃惊,就像空气组织了一队骑兵来攻击一样。内罗毕的朋友们很喜欢在这个季节的早上打林鸽。为了能够在日出之前赶到这里,他们常常早早地起床开车往这儿赶。甚至在绕过我家车道时,他们的车灯依然亮着。
我们就这样静静地站在树荫下,抬头就能看到金色的山峰和清澈明亮的天空。那种感觉真像在海底漫步,身边有水流涌过,抬头看到的,是海面。
有鸟儿开始歌唱,我听到不远的林中响起了铃铛声。是啊,这真让人开心。露露回来了,回到了它的老家!它慢慢地走近,步伐很有节奏,我还能感受到它动作的变化。它在走,它停了下来,它又继续往前走。最后,它转过一个男仆家的小屋,来到我们面前。看着一只羚羊如此靠近我的房子,我突然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心里觉得特别愉悦。露露停在那儿不动了,它似乎对卡曼特的出现并不吃惊,但对我却并不是如此。但它没有逃走,而是定定地看着我,脸上毫无惧色,好像忘记了我们往日的冲突,忘记了它的忘恩负义——没有告诉我一声就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回归丛林的露露高傲而独立,它的心已经变了,已经是心有所属。这么说吧,比如我以前认识了一位流亡中的小公主,她一心念着要在某天登上王位。突然有一天我们又相遇了,而此时的她终于获得她应有的权力,完全拥有了女王的身份。我和露露的再次相遇就与此类似。法国国王路易·菲利普曾经宣称,国王已经忘记了奥尔良公爵的恩恩怨怨。而此时的露露,就和这位国王一样,完全没有表现出任何小气的心态。它现在是一个完整的露露。它身上的那种攻击性已经不见了。现在还要攻击谁呀,为什么还要攻击呢?它静静地站在那儿,拥有着神授的权力。它完全记得我,也很清楚不用害怕我。它站在那儿,整整盯了我一分钟。那双紫色的、雾蒙蒙的眼睛一眨不眨,没有任何信息。我记得众神从来不眨眼,所以感觉此刻自己面对的是牛目天后赫拉。它向我走来,它走过我身边,低头轻轻咬了一片草叶,又轻巧地、优雅地小跳了一下,直接向厨房后面走去,卡曼特已经在那儿撒了很多玉米。
卡曼特用一根手指碰了一下我的胳膊,然后指向树林。我朝他指的方向看去,在一棵高高的好望角美树下,一只头顶长有漂亮羚羊角的雄羚一动不动地站着,就像树干一样。在森林的边缘多了一幅小小的、黄褐色的剪影。卡曼特观察了它一会儿,就笑了。
他说:“它正在看我们呢。露露已经告诉过它丈夫,不要害怕来我们房子这儿,但它仍然不敢来。每天早上,它都会想,它今天会来的,但是看到我们的房子和这儿的人之后,就好像有一块冰冷的石头掉到了它的胃里。”土著人经常胃痛,他们常常因为胃疼影响农场的工作进度。“然后它就站在树下不动了。”
有很长一段时间,露露都在早晨的时候回来。如果听到它身上清脆的铃铛声,我们就知道太阳已经升起来了。那时,我常常躺在床上等它回来。有时它也会消失上一到两周。我们就开始想念它,会找那些到山间打猎的人去问它的消息。但很快,就会有仆人大声喊着:“露露在这儿呢。”这种感觉就像是结了婚的女儿回娘家省亲一样。还有几次,我又看到了那头雄羚在林间的剪影。卡曼特说得对,它一直都没有勇气直接走到我们的房子这儿。
有一天,我从内罗毕回来,卡曼特站在厨房门外面等我。看到我,他走过来,很兴奋地说,露露已经来过农场了,它有托托了。也就是说,它有孩子了。几天之后,我很荣幸地在男仆们的小屋空地上遇到了它。但它非常警惕,看起来不敢随便惹的样子。有一只小小的动物站在它的腿边,动作优雅而缓慢,很像我们最初看到露露时的样子。此时,高原上的雨季刚刚结束。在这样的夏日里,露露通常会在早晨和下午来到我们房子周围。偶尔也在正午的时候过来,但只在房子的阴影里活动。露露的孩子不怕我们的猎犬,会任由它们从头嗅到脚,但它不习惯和土著仆人或我接触。如果我们试着去抱它,它会和妈妈一起马上跑开。自从露露第一次长时间离开农场之后,它再也不和我们靠近,一点儿都不让我们碰它。但在其他时候,它对我们还是很友好的,它明白我们想看看它的孩子,如果我们递给它一根甘蔗,它也会凑上来吃。有一次,它走到了餐厅的门前,从开着的门里望向模模糊糊的厨房,但是没有跨过厨房的门槛。就是这次,它脖颈上的铃铛掉了。之后,它回来或者离开,都是静悄悄的。
仆人们建议我把露露的孩子抓回来,像当初养露露一样养着它。但我觉得这种行为太粗鲁了,如果这么做的话,露露刚刚和我们建立起来的高贵信任感就又没了。
现在,露露和我的房子之间有一种很自由的联盟关系,这种关系非常罕见,非常值得尊重。它能够从原始的自然世界里来到我们这儿,这表明我们和大自然的关系非常融洽。正是因为它,我的房子和非洲的风景才融为了一体,人们再也看不到它们之间的分界线,看不到哪里是开始,哪里是结束。露露知道巨林猪的家在哪儿,也见到过犀牛们的交配。在非洲的大热天里,有一种布谷鸟会在森林里歌唱,听起来就像是这个世界的响亮的心跳声。我运气不好,从来没有见过它们,我认识的人里也没有谁见过它们,因为没有人能说出它们的样子。但是,当它们蹲在某棵树的某根枝丫上歌唱时,露露很有可能正从树下的绿色小径上走过。那时,我正在读一本书,是关于中国的慈禧老太后的。书中说,这位姓叶赫那拉的太后在生下第一个儿子后,乘坐一顶带有绿色吊穗的金色轿子,从紫禁城出发,回娘家省亲。我觉得,我的房子就像是这位年轻皇后的娘家。
那两只羚羊,一大一小,在这个夏日里常常在我的房子周围游逛。有时候会隔上两周来一次,有时会是三周。即使它们不回来,我也能天天见到它们。第二个雨季开始了,我的仆人们跑过来告诉我,露露又带了一个孩子回来了。但这次,露露和两个孩子再也不靠近我的房子了,所以我没有看到新生的小羚羊。后来我在森林里看到了它们三个。
露露以及它的孩子和我房子之间的这种联盟关系一直保持了很多年。羚羊们常常在我的房子周围游逛。它们自丛林中来,然后再回去,就好像我的这片土地就是它们野生王国的一部分。大多数时间,它们会先在附近的树林里活动一阵,然后在日出前来到我们这儿。远远望去,它们就像是黑色枝丫上的黑色剪影,精美雅致。它们从树林里走出时,就已经是下午了。它们在附近的草地上吃草,午后的阳光洒在它们身上,皮毛泛出一层红铜色的光芒。露露就是它们中的一员。它常常会跑到我的房子周围,安静地在这里踱步,一辆汽车来了,或我们打开了某扇窗,它就会竖起耳朵去听。猎犬们也很熟悉它。随着年龄的增长,它浑身的皮毛会变得更黑。有一次,我和朋友开车来到房子前,竟然发现平台上站着三只羚羊,它们正围着盐粒吃盐,这些盐本来是撒给牛吃的。但是很奇怪,除了露露的“博瓦纳”曾昂头站在那棵好望角美树下,再也没有其他雄羚羊来过我的房子周围。我们好像接触到了一个森林里的母系社会。
猎人和自然主义者们对我房子周围的羚羊都颇感兴趣。有一位监督狩猎的官员还专门开车来到农场看望它们,他最终也如愿以偿。一位记者还专门为它们写了一篇报道,发表在《东非标准报》(East African Standard)上。
露露一家在我家周围游逛的那些年,是我在非洲最快乐的时光。我把和这些非洲羚羊的相识看成是生活的恩惠,是我和非洲友谊的象征。整个肯尼亚也是如此。它代表的是吉兆,是古老的约定,是一首歌:
我的良人哪,求你快来。如羚羊或小鹿在香草山上。[2]
在非洲的最后几年,我越来越难见到露露和它的家人。离开前的一年里,它们都没有来过。那时,很多事情都变了,农场南边的地分给了其他农场主,原始森林不在了,房屋建起来了,拖拉机在原来的林中空地里爬上爬下。来这里居住的新居民大多数都是户外运动迷,所以常常能听到来福枪在旷野中歌唱。我觉得,野生动物们应该都在向西撤离,进入马赛保留区的树林里了。
我不知道羚羊的寿命有多长,或许露露早已经去世了。
很多个黎明,我都在期待,期待着能听到露露脖颈上的铃铛声。在睡梦中,我常常是心里充满欣喜,醒来后,就希望有什么或新鲜或美好的事情能够立刻发生。
我躺在床上想着露露,不知道它在林中生活的时候,有没有梦到过那个小铃铛。在它的小脑瓜中,会不会像水面留下倒影一样,留下我的农场上的人和狗的样子?
如果我会唱一首非洲之歌,歌里有非洲的长颈鹿,有挂在它身后天空的新月,有田里的犁,有咖啡采摘工脸上的汗珠,那非洲是否会唱一首关于我的歌曲?平原上的空气是否会因我穿过的某种颜色而颤动?孩子们是否会在玩以我的名字命名的游戏?天空的满月是否会在车道的砂石路上洒下我的影子?或者,恩贡山的山鹰是否会在天空追逐我的踪影?
我离开非洲之后,再也没有听到关于露露的消息,但我与卡曼特和其他男仆们的联系却没有断。就在不到一个月前,我还收到了卡曼特的信。对于我而言,和非洲的这种联系总是有些奇怪,有些不真实,感觉就像影子,或是海市蜃楼,而不像从真实世界来的消息。
因为卡曼特不会写字,也不懂英语。如果他和仆人们想要给我传达消息,就要去找专业的写信人。写信人中,有的是印度人,有的是土著人。他们通常就坐在邮局门外的一个桌子前,桌上放着纸、笔和墨水。卡曼特他们会告诉写信人信里要写什么。但这些所谓的专业写信人其实并不怎么懂英语,甚至根本不能写,但他们自己认为他们能写。为了炫耀文采,他们会给信的内容增添很多修饰性的词语,这让我的阅读变得很困难。他们还有一个习惯,就是写信的时候,会用三到四种不同的墨水。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这样总给人一种印象——他们很缺墨水,总会把墨水瓶里的墨水用个光,一滴都不剩。做了所有的努力后,他们写下的就是如德尔斐神谕般难以理解的信。每次我都觉得信的内容很有深度,能感觉到信的内容对于写信人非常重要,像一块大石头一样压在他的心头,所以他才从基库尤居住区走那么远的路到邮局寄信。遗憾的是,这些内容似乎都隐藏在黑暗中。这些旅行了上千英里,已经变得脏兮兮的廉价纸张好像一直在说啊说,甚至都在朝你尖叫,但却似乎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而卡曼特在写信时又总是会别具一格,他做事时就是这样,总是要特立独行,与其他人不一样。他会把三到四封信一起放到一个信封里,然后在上面标明:第一封、第二封等。可是所有的信里面的内容都是一样的,都是在重复再重复。他可能是想通过重复让我加深印象。跟我说话的时候他也是如此,如果他有特别想让我理解或记住的事情时,他就会不断地重复再重复。又或者是因为,他觉得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和一位朋友联系,停下来不写是很困难的。
卡曼特在信里说,他已经失业很久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并没有感觉很吃惊,因为他就是一种与众不同的鱼子酱。我调教出了一位宫廷御厨,却把他丢在了一块新建的殖民地上。对他来说,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就像是“芝麻开门”这个咒语,让他看到了一个新世界。现在,他又失去了这个世界——那座石头门,连同洞里神秘的宝藏,永远朝他关闭了。当这位优秀的、博学的厨师若有所思地走路时,旁人看到的不过是一个有着罗圈腿、扁平脸,且脸上永远毫无表情的小矮人。
当他走到内罗毕,站在那些贪婪又目空一切的印度写信人面前时,他到底说了什么了?信里的字一行一行都歪歪扭扭的,所用的词语也是颠三倒四。但卡曼特那颗伟大的心灵有着一种能力:熟悉他的人,即使是从一首声音嘶哑、音调混乱的曲子里,甚至是牧童大卫的竖琴的回声里,也能清晰地听出其中的音符。
这是他的“第二封信”:
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姆萨布,尊敬的姆萨布。现在,你所有的仆人天天都很不开心,因为你离开了这个国家。如果我们是鸟,我们就会飞过去看你,然后我们再飞回来。然后是你的农庄,它过去对母牛、小妞、黑人都是好地方。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没有牛、山羊、绵羊,什么都没有了。现在,所有坏人心里都很高兴,因为你的老仆人们又变成了穷人。现在,上帝在心里已经知道了这一切,他有时会帮助你的仆人。[3]
在“第三封”信里,他向我展示了土著人对别人的宽容和厚待,他写道:
如果你要回来,写信告诉我们。我们觉得你会回来。因为什么?因为我们相信你从来不会忘记我们。因为什么?因为我们相信,你仍然记得我们的脸和我们妈妈的名字。
白人在写信恭维某个人时,他们会说“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而非洲人则会说“我们不相信你会忘记我们”。
[1]《圣经》中以色列利未支派的祖先,是雅各和利亚的第三个儿子。利未的后代称为利未支派,后代中最著名的人是摩西,带领几百万希伯来人逃出古埃及,使他们摆脱了被奴役的悲惨生活。作者这里的意思是,她本来可以成为小羚羊的解救者。
[2]原文为 Make haste, my beloved and be thou like to a roe or to a young hart upon the mountain of spices,见《圣经·旧约·雅歌》8:14。——原注
[3]信中内容原文如下:I was not forget you Memsahib. Honoured Memsahib. Now all your servants they never glad because you was from the country. If we was bird we yand see you. en we turn. en your farm it was good place for cow small calf black people. Now they had no anything cows goat sheep they has no anything. Now all bad people they enjoy in their heart because your old servant they come poor people now. Now God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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