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达摩流浪者
[book_author]凯鲁亚克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43268
[book_dec]《达摩流浪者》是杰克·凯鲁亚克的一部自传性小说,“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这句话,就出自本书。故事的背景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讲述“我”(雷蒙)与贾菲的交游以及“我”的几次穿梭于北美大陆的旅程(贾菲的原型为加里·斯奈德,美国著名诗人、作家)。“我”与贾菲一见如故,谈论诗歌、女孩,参加朗诵会,涉足人迹罕至的险峰,“我”着迷于贾菲对许多事物的见解,并在贾菲的建议下前往喀斯喀特山脉深处的孤凉峰担任林火瞭望员。除了与贾菲的交游,小说中也有“我”独自搭车横穿美国大陆以及纵贯美国西海岸的精彩旅程,当中不时伴随着“我”对于孤独、自由、真理的思考。这部小说具有对生活的感人热情,故事更有凝聚力,讲述了两个年轻人对佛法或真理的激情探寻。他们的冒险集中在对禅的追求,这最终引导他们攀上内华达山脉,去体悟孤独之道。所谓“达摩流浪者”,就是将自己放逐于天地人世间,追寻自由、感悟人生真谛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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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1
一九五五年九月下旬的一个正午,我跳上一列从洛杉矶开出的货运火车,扒进一节无盖车厢,躺下来,头枕着帆布包,然后交叉着双腿,对着天上的云朵沉思。火车正向北方驶往圣巴巴拉市。这是趟区间慢车,我打算当晚睡在圣巴巴拉的海滩上,第二天一早扒上另一趟区间慢车前往圣路易斯—奥比斯波,或在晚上七点乘直达快车到旧金山。在靠近卡玛利奥市,一个能让查理·帕克[查理·帕克(Chrlie Prker,1920—1955),绰号“大鸟”,波普爵士风格的奠基人,历史上最伟大的爵士乐萨克斯手之一。]着迷又放松到恢复健康的地方,有个年迈瘦小的流浪汉爬进我的车厢,当时我们的列车正开上边轨,给另一列火车让道。看到我他有点儿惊讶。在车厢另一头,他给自己拾掇出地方躺下,头枕那小得可怜的包裹。他面对着我,什么也没有说。等那辆往东开的货运火车轰隆隆驶过主轨后,他们吹响了信号哨,我们的火车再次开动。此时空气越来越冷,雾气从海上吹过温暖的海岸峡谷。我和小个子流浪汉,在多次尝试穿着贴身衣裤、蜷缩在冰冷的铁皮车厢里入睡不成后都爬了起来,各自在车厢一头来回走动,上蹿下跳,拍打双臂。很快,我们在一个铁路小镇上再次开上边轨。我觉得自己需要一小瓶匈牙利葡萄酒,好打发掉寒冷的黄昏时分赶去圣巴巴拉的这段路。“我跑去那边买瓶酒,你能帮我看下包吗?”
“当然行。”
我从一边跳下车,横穿101号公路,来到商店。除了酒,我还买了点儿面包和糖。跑回那趟火车时,它还要停十五分钟。此刻温暖、晴朗,但时近傍晚,天气肯定很快就要变冷了。小个子流浪汉盘腿坐在他那头,准备吃只有一罐沙丁鱼的可怜的一餐。我同情他,就走过去说:“喝点儿葡萄酒暖暖身子怎么样?要不来点儿面包和奶酪,配你的沙丁鱼?”
“当然行。”他的喉头滚动着小小的温顺的声音,在远处回答道,像是害怕,或是不愿坚持自己的主张。奶酪是我三天前在墨西哥城买的,之后我坐着廉价大巴,穿过萨卡特卡斯、杜兰戈和奇瓦瓦这三千多公里的长路,来到边境上的艾尔帕索。他满怀热情和感激,吃了奶酪和面包,喝了葡萄酒。我很高兴,再次提醒自己《金刚经》里说的一句话:“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不住于相。[原文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第四品。]”那段时间,我特别虔诚,把我的信仰之心修炼到几乎完美的状态。打那以后,我对自己的空口无行就有点儿挑剔,有点儿疲惫,有点儿愤世嫉俗了。现在我年岁见长,看开了……可那会儿我真的很相信布施善心、谦卑、热忱、心定、智慧、狂喜那一套,也相信自己就是披着现代衣装的古代比丘,在世间(通常在纽约、墨西哥城和旧金山组成的巨大三角地带)漫游,转着达摩[达摩,梵文Dharma一词的音译,佛家语,指佛法。]的法轮,累积善果,以求来日成为佛陀(悟道开化者),成为天堂里的英雄。那时我还没遇上贾菲·赖德[贾菲·赖德(Japhy Ryder),小说中的重要人物,原型为美国诗人、作家、演说家、环保主义者、佛学研究者加里·斯奈德(Gary Snyder,1930—)。他也是一位翻译家,曾将中国禅僧诗人寒山的诗作译介入英文世界,给包括凯鲁亚克在内的垮掉派作家带来了巨大影响。],下个礼拜我就会遇上他,就会听说有关“达摩流浪者”的事,尽管在那时我已然是一个完美的达摩流浪者,并自视是一位虔诚的行脚僧了。车厢里的小个子流浪汉也坚定了我的信仰。他喝酒暖了身子,起了谈兴,最后抽出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圣特蕾莎修女[圣特蕾莎修女(Saint Teresa of Avila,1515—1582),16世纪西班牙天主教女圣徒,赤足加尔默罗修会创始人。]的祷文,祷文称她死后会沐浴在玫瑰雨中从天上回来,为所有生灵永驻人间。
“你从哪儿搞到这个的?”我问。
“哦,我几年前从洛杉矶一间阅览室里的杂志上裁下来的。我总是带着它,随身带着。”
“那你就蹲在车厢里读?”
“几乎每天都读。”他没有多谈这件事,也没有展开谈圣特蕾莎修女的话题。他对自己的信仰很谦逊,也不谈自己的生活。他就是个瘦小安静的流浪汉,即便在小破巷里都没人会多注意的那种,更别提在大马路上了。假如有警察驱赶他,他就会被赶走,然后消失。要是火车驶离时大城市的铁路货场上有一堆人,他们大概也不会瞧见这个瘦小的人躲在草丛里,在阴影中跳上车。当我告诉他我计划第二天晚上扒一辆“拉链头”[拉链头(Zipper),又称埃及拉链头,是美国机车铸造公司于1937年开始生产的一款流线型火车。]头等列车时,他说:“啊,你是说‘午夜鬼魂’。”
“你管‘拉链头’叫这个?”
“你肯定做过铁道工人。”
“做过,我以前是南太平洋铁路公司的拉闸员。”
“好吧,我们流浪汉管它叫‘午夜鬼魂’,是因为你从洛杉矶上了车,一路上就没人能看见你,直到一早到了旧金山,这家伙飞得特别快。”
“直道上一小时一百三十公里,老爹。”
“没错,可你飞过加维奥塔北面那片海岸,还有瑟夫那块儿的时候,晚上会特别冷。”
“瑟夫,没错,然后就是玛格丽塔南面的山区。”
“玛格丽塔,是了,不过我想我搭午夜鬼魂的次数都多到数不过来了。”
“你离家有多少年了?”
“大概久得我都不想去算了。我是从俄亥俄州来的。”
但火车启动了,风再度变冷,雾气也弥漫开来,我们在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里竭尽自己的体力和意志做运动,以免被冻伤或牙齿颤得太厉害。在温暖中——真正神赐的温暖——我会蜷缩身子冥想来抵挡寒冷,然后上下跳动,手舞足蹈,唱歌。但小个子流浪汉比我更有耐性,他只是躺在那里,在孤绝的苦思中反复咀嚼食物。我牙齿在打战,嘴唇冻青了。天黑时,我们看见圣巴巴拉周围的山脉逐渐浮现出轮廓。很快,火车就会停下,我们将在温暖的星夜里,在铁轨旁暖和起来。
在轨道交叉口,我和圣特蕾莎修女的小个子流浪汉跳下火车,彼此道别,然后我裹着毯子在沙子里过夜。那是在沿海滩往下很远的一座悬崖下,警察不会看到我,把我赶走。我在新砍下又削成签的木棍上串上热狗,在一大丛篝火的木炭上烤着,在篝火炽热的中空处加热一罐豆子和一罐芝士通心粉,喝掉我新买的葡萄酒,为度过人生最惬意的一晚而感到极度愉悦。我踩水入海,浸湿部分身体,站着仰望壮丽的夜空,那是由黑暗和钻石组成的观世音菩萨十方大千世界。“好啊,雷,”我高兴地对自己说,“只剩下几公里路了,你又做到了!”很开心。我只穿着游泳短裤,光着脚,披散着头发,在红色火光映照的黑暗中唱歌,大口喝酒,大口喷吐,跳跃,奔跑——活着就该这样。在能听到不远处大海吐息的沙滩,在沙滩柔软的沙子中,我独身一人,自由自在,如水母输卵管般温暖而闪耀的星光反射在更远处如羊水般的湾流上。如果你的罐头烧红发烫,烫到你没法用手拿,用美好的铁道工手套就行了。把食物放放冷时,我一边享用一些红酒,一边漫想着。我盘腿坐在沙滩上,思考起自己的人生。好吧,那么这回又发生了什么改变呢?“往后在我身上又会发生什么?”而后葡萄酒在我的味蕾上起了效用,很快我就得开始猛吃热狗,直接从烤棍尖头咬下来,大口咀嚼,然后用旧勺子探进两只美味的罐头里,舀出大块黄豆和猪肉,或舀出酱汁冒着热气的通心粉,还可能混了些沙子。“这沙滩上有多少粒沙子?”
我在想,“哦,沙滩上的沙子就像天上的星星那么多!”(嘴里嚼嚼)如果是这样,“那自打无始创世的瞬间开始,这世间有多少人来过?有多少生灵来过?哦,我猜你得在一万大千世界中每一个里面,数出这沙滩上的每一粒沙、天上的每一颗星。这沙子的数目哪怕IBM或巴勒斯[即威廉·巴勒斯(William Burroughs,1855—1898),美国发明家,世界第一台计算机器的发明者。]也没法算出来,哦,我没法确切知道——”。(闷一口酒)“我没法确切知道,但肯定有很多个无数个万亿个兆亿个人失去信仰,然后爆开成多到无法计数的玫瑰簇,正是甜美的圣特蕾莎修女和那年迈的小个子流浪汉此刻混着百合花一起撒在你头上的。”
吃完饭后,我用红花手帕擦了擦嘴,在含盐的海水中洗了盘子,踢掉沙里的几方沙块,在周围走了走,把东西擦干净、放好,把旧勺子插回沾了盐的旅行包,躺下蜷缩在毯子里,好好睡他一觉。半夜我醒了。“哇,我在哪儿?在我人生的老宅里,我身边的这些女孩像玩篮球一样在玩的永恒游戏是什么?这老房子没着火吧?”但那只是汹涌的海浪把潮头越聚越高,也越来越靠近我毯子做的床而已。“我就像一颗海螺壳那样又老又硬。”我又睡去,梦见自己在睡觉,呼吸间吃掉了三片面包……啊,可怜的人心,孤独的人独自在这沙滩上,我得说上帝肯定面带善意的微笑看着……我梦到了很久以前在新英格兰家乡,我的猫“小奇巧”想要跟着我走过几千公里横穿美国,我母亲背着一个包,我父亲追在转瞬间就无法赶上的火车后面奔跑。我梦着梦着,在灰色的黎明中醒来。看到这光景,我嗤之以鼻(因为我看到了地平线的变换,仿佛一个负责布景的舞台工人匆匆换上布景,让我相信这就是现实),又翻身睡去。“都是一回事。”我听到我的声音在睡眠时可以充分拥抱的虚空里如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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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特蕾莎修女的小个子流浪汉,是我遇上的第一位真正的达摩流浪者。第二位则是所有达摩流浪者里的头号人物,贾菲·赖德,实际上正是他创造了“达摩流浪者”这个名号。贾菲·赖德,一个来自东俄勒冈的孩子,在树林深处的一间小木屋里由父母和姐妹抚养长大,从小就伐木,做过樵夫,做过农夫,对动物和印第安传说深感兴趣。最终他用不知什么办法上了大学,那时他已有足够的准备,先是研究人类学,然后是印第安神话,读的是真正的印第安神话文本,最后他学会了中文和日语,成了一名东方学家,发现了达摩流浪者中最伟大的那些人——中国和日本的疯癫禅僧。同时,作为一个来自西北部、心怀理想主义的男孩,他迷上了世界产业工人联盟[世界产业工人联盟(I. W. W.,即Industrial Workers of the World),1905年于美国芝加哥成立的激进劳工组织。]那一套老式的无政府主义思想。他学会了弹吉他,把劳工号子和他的印第安歌谣或他喜欢的民谣混在一起唱。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礼拜以后的旧金山街头。(在我搭顺风车绕了大段的长路、跑完从圣巴巴拉到旧金山的剩余旅程后,让我搭车的——尽管可能没人信这件事——是一位年轻美丽的金发女郎。她穿着一身无肩带的白色泳装,赤着双脚,脚踝上戴着金镯子,开着一辆最新款的褐红色林肯水星。她需要来点儿苯齐巨林[苯齐巨林(benzedrine),安非他命的一种,属于兴奋剂,用于醒酒等。]才能一路开进城,而我说我的旅行包里正好有点儿,她大喊“疯了”。)我看见贾菲用登山时那种奇怪的阔步来回走着,背着个小肩包,里面装着书和牙刷什么的,那是他的“进城专用”小肩包,区别于他满满当当的大背包——里面塞了睡袋、斗篷和炊具。他留着一小撮山羊胡,一双绿色的斜眼让他看起来有几分奇怪的东方味道。但他长得一点儿也不像波希米亚人,行事风格也远非波希米亚人那样(围绕艺术装模作样)。他身材颀长,皮肤晒得黝黑,看起来精力充沛、心态开放,到处跟人打招呼,开心地交谈,甚至对街上的流浪汉高喊“你好”。你问他问题时,他总是以一种欢快的方式,费劲儿思索并很快给出一个精妙的回答。
“你在哪里遇上的雷·史密斯?”当我们走进“那地方”——海滩附近的爵士乐迷们最喜欢的酒吧——时,他们问他。
“哦,我总是会在街上遇见菩萨!”他喊道,并点了啤酒。
那是一个伟大的夜晚,一个历史性的夜晚,从多个层面来看都是如此。他和其他一些诗人(他也写诗,还把中文诗和日文诗翻译成英文)计划在城里的六号画廊举行一场读诗会。他们会在酒吧齐聚,一起找乐子。可当他们或站或坐在我身边时,我发觉他是那群人中唯一一个看起来不像诗人的,尽管他确实是个真正的诗人。其他诗人,要不就像是披散着黑色长发、戴角质架眼镜的知识分子型爵士乐迷,比如阿尔瓦·高保[即美国诗人艾伦·金斯堡(Allen Ginsberg,1926—1997),和凯鲁亚克同为垮掉派核心人物,阿尔瓦·高保是其在本书中的化名。];要么就是看起来纤弱、苍白、英俊,比如艾克·奥谢[美国垮掉派诗人迈克尔·麦克卢尔(Michael McClure,1932—2020)在本书中的化名。](穿着西装);要么看起来像是超凡脱俗、气质文雅的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人,比如弗朗西斯·达帕维亚[美国诗人菲利普·拉玛蒂(Philip Lamantia,1927—2005)在本书中的化名。](他看起来像个年轻牧师);要么是打着领结、头发蓬乱的老派无政府主义者,比如雷诺德·卡考依瑟[美国诗人、作家、批评家、旧金山文艺复兴先驱、垮掉派先行者肯尼斯·雷克思罗斯(Kenneth Rexroth,1905—1982)在本书中的化名。];要么是一位戴眼镜的笨拙残疾人,就像华伦·库格林[美国诗人、佛学家、旧金山文艺复兴代表人物菲利普·惠伦(Philip Whalen,1923—2002)在本书中的化名。]。其余希望成为诗人的家伙们则站在周围,衣着各异:袖边磨损的灯芯绒夹克,磨坏的鞋子,从口袋里冒出来的书本。但贾菲穿着粗糙的工人装,那是他从慈善商店买来的二手衣物,是给登山、远足、在夜间的旷野里打坐、生篝火以及搭车往返漫游海岸准备的行头。实际上,他的小肩包里还有一顶滑稽的绿色登山帽。通常在走到山脚下要开始千百米的攀登时,他会一边哼着瑞士约德尔调小曲,一边戴上这顶帽子。他穿着登山靴,很贵的登山靴,他骄傲和快乐的源泉,意大利造的。他穿着靴子,像个老派伐木工那样,踩着重步在酒吧地板上走来走去。贾菲个头不高,也就一米七出头,但很强壮,瘦长结实,健步如飞,浑身肌肉。他颧骨突出,面孔悲伤,但在山羊胡上方,他那双闪着精光的眼睛,就像是咯咯笑的中国老圣人的,这抵消了他英俊面孔上的粗野之感。他的牙齿有些发黄,这是早前粗放的荒野生活的结果,但人们不会在意,而他听到笑话时也会张口大笑。有时他会安静下来,忧伤地盯着地面,像一个正在削木头的人,但更多的时候,他是开心的。他对我显出赞同的兴趣,也对圣特蕾莎修女的小个子流浪汉的故事和我讲给他听的其他一些故事深感兴趣,那些故事讲我自己扒货车、搭顺风车,或在林中漫步。他马上把我称作一个伟大的“菩萨”,意思是“大智者”或“大智慧天使”,说我在用自己的真诚点亮这个世界。我们也共享同一个最爱的佛教圣人:观世音菩萨,或日语所说的“十一面观音”。他对中国、日本甚至缅甸的佛教都十分了解,但我立刻告诫他我对那些神话传说、名相和各国佛教的差异没什么兴趣,我感兴趣的只是释迦牟尼四谛[释迦牟尼四谛是佛教各派共同承认的基础教义,形成较早,相传佛陀悟道的核心就是四谛,也是初转法轮的根本内容。“四谛”亦称“四圣谛”,意为“四条真理”,即苦、集、灭、道。]中的第一谛:众生皆苦。在某种程度上,我感兴趣的还有第三谛:苦是可以消除的——而我在当时并不是很相信这一点(我还没有消化《楞伽经》,它最终会告诉你世界本是空无,唯在自己一念,因此一切皆可能,包括灭苦)。前面提到的笨拙的老好人华伦·库格林,是贾菲的哥儿们,浑身上下一百六十斤“诗歌之肉”。贾菲对我吹嘘(咬耳朵)说,他比看起来可要厉害多了。
“他是谁?”
“他是我在俄勒冈时块头最大关系最好的朋友,我们认识很久了。一开始你会觉得他慢吞吞蠢兮兮的,但实际上他是一块闪亮的钻石。你会看到这一点的。别让他把你撕成碎片。他随口冒出一句话,就能惊得你天灵盖飞走,伙计。”
“为什么?”
“他是一个神秘的大菩萨,我觉得他就是旧世纪大乘佛教先贤无著[无著(Asagna),音译为阿僧伽,生于公元4或5世纪,古代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创始人之一。]的转世化身。”
“那我是谁呢?”
“不知道,也许你是山羊。”
“山羊?”
“也许你是泥面。”
“泥面是谁?”
“泥面就是你那张山羊脸上的泥巴。如果有人问你‘一条狗身上有没有佛性’,还‘汪’一声,你怎么说?”
“我会说,那是禅宗的一通蠢话。”这让贾菲沉吟了一会儿。“听我说,贾菲,”我说,“我不是禅宗佛教徒,我是个严肃的佛教徒,我是一个老派、爱幻想的小乘教徒,对后来的大乘佛教感到畏惧。”我们就这样谈着话进入了夜晚。我的论点在于,禅宗佛教没有专注于行善,而是迷惑智者,让他们浪费力气去感知万物的幻象。“这很卑鄙,”我抱怨道,“所有禅宗大师都把弟子们丢到泥坑里,就因为他们答不出弟子蠢兮兮的问题。”
“那是因为他们想让弟子明白,泥巴比修辞更好,伙计。”不过我没法完全复述(会试试)贾菲的精妙回答、反驳和诱导,他用这些办法让我一直如坐针毡,最终在我晶体般的头脑里插进了什么,让我不得不改变人生计划。
不管怎样,我当晚就跟着这一大帮嚎叫诗人去了六号画廊的读诗会。那一夜具有多重重大的意义,其中之一便是旧金山诗歌复兴的诞生之夜。每个人都在那里。一个疯狂的夜晚。我就是那个让夜晚跳动起来的人,因为我一直在跑来跑去,从那晚站在画廊里极为呆板的一群听众手里收集角币和分币,然后带回三大罐加州葡萄酒,让他们都喝高了。因此到了十一点,阿尔瓦·高保醉醺醺地大张双臂,颂出、吼出了他的诗《哀号》[《哀号》(Wail),艾伦·金斯堡的著名诗作《嚎叫》(Howl)在本书中的代称。]时,每个人都在大喊“来!来!来!”(就像一场音乐会的即兴演奏),而老头子雷诺德·卡考依瑟,这位旧金山诗歌之父在擦拭他喜悦的泪水。贾菲朗诵了他美妙的诗篇,写的是郊狼——北美高原印第安人的神(我是这么想的),至少是西北印第安人之神,夸扣特尔人[夸扣特尔人(Kwakiutl),北美西北太平洋沿岸的印第安人部族。]什么的。“操你!郊狼唱道,然后跑了。”贾菲对这群出色的听众朗诵着,他们全都高兴地大吼,这真的很纯粹,“操”这个脏词竟能如此干净地冒出来。他也有温柔抒情的诗句,比如讲熊吃浆果,呈现出他对动物的爱;还有那些很神秘的句子,有关蒙古路上的公牛,展示了他的东方文学知识,他甚至说到玄奘这位伟大的中国僧人,他从中原出发,手中拿着一炷香,一路西行。然后贾菲突然亮出他的酒吧幽默感,读出他的诗句,写郊狼带回来好吃的。还有他的无政府主义理念,讲美国人都不知道该如何生活,写上班族被电锯砍倒的树困在房间里(这里也显露出他在北方做伐木工的背景)。他的声音深厚又洪亮,某种意义上说也很勇敢,就像一位旧日的美国英雄和演说家的嗓门。他身上有某些诚挚、坚强、充满人性希望的东西,而其他诗人要么太讲究唯美辞藻;要么太歇斯底里、愤世嫉俗,没法怀抱期冀;要么太抽象内敛;要么太政治化;要么就像库格林的作品,太让人费解,没法读懂。(大块头库格林谈论“未被澄清的过程”,但库格林也的确说过,悟是非常个人化的事。我察觉到贾菲身上强烈的佛性和理想主义的感觉。在大学一起厮混的时光里,他和好心肠的库格林分享了这些感觉,正像我和阿尔瓦在东部诗歌圈子[本书作者凯鲁亚克曾是哥伦比亚大学一员,参与纽约诗歌社群。]里分享观念那样。我也和其他人分享过这些感觉,只不过没有那么能给人启示、直击要害,但也没有变得煽情又伤感。)
此时,一大群人围站在暗下来的画廊里,拼命想听到这场不可思议的读诗会里的每句诗、每个词;而我从一群人窜向另一群,面向他们,背朝舞台,强迫他们大口灌酒,或者晃回去,坐在舞台一边,喊出“哇”或者“耶”来叫好,甚至会回应大段的评论。尽管没有人邀请我发言,但在这愉悦的气氛中也没有人反对。那是一个很棒的夜晚。纤美的达帕维亚也读了写在精美的薄光纸上的诗,纸页是黄色或粉色的。他用修长纤白的手指小心地翻动它们。他读了他去世的密友,在奇瓦瓦吃了太多仙人掌(或死于小儿麻痹症,同一回事)的奥特曼的作品,但一首自己的诗也没读——这本身就是一首献给他死去的青年友人的迷人挽歌,感人到可以让第七章里的塞万提斯落泪。他用精妙的英式口音读着,让我带着内心的笑声哭起来,而之后我慢慢开始了解了弗朗西斯,也喜欢上了他。
在听众中站着的有罗茜·布坎南,一位短发姑娘,红头发,干瘦,好看,一位真正动人的妞儿,她能和海滩上每一个不同背景的人交朋友,她能当画家的模特,或者自己当一位作家。当时她兴奋得浑身冒泡儿,因为她和我的老朋友科迪正沉浸在爱河中。“很棒,对吗,罗茜?”我朝她喊道,她从我的酒罐里喝了一大口酒,双眼发光地看着我。科迪就站在她身后,双手搂着她的腰。在一群诗人中,雷诺德·卡考依瑟打着领结,穿着一身破旧的外套,他会站起来用那假里假气的搞笑嗓门发表一小段演说,然后引介下一位朗诵者。不过,大概十一点半的时候,所有的诗都读完了,每个人都在绕圈子来回走着,畅想着刚刚发生了什么,对美国诗歌来说下面会发生什么,而卡考依瑟正在用他的手帕擦着双眼。我们和他聚到一起,所有的诗人们分坐几辆车进了中国城[旧金山中国城就在哥伦比亚大道边,离垮掉派诗人基地城市之光书店和六号画廊不远。],准备吃一顿超棒的大餐。餐会在贾菲最喜欢的中餐馆,南园馆,他教我怎样点菜,怎样用筷子吃饭,给我讲东方疯癫禅僧的奇闻异事,这一切最终让我开心得(我们桌上有瓶葡萄酒)跑到厨房门口问厨子:“为什么达摩祖师打西边来?”(达摩祖师是把佛教往东传到中国的印度人。)
“我不在乎。”这个老厨子合上眼说。我告诉了贾菲,他说:“完美的回答,绝对完美。现在你知道我说的禅是什么意思了吧。”
我还有很多要学的东西。特别是怎么和姑娘们打交道——贾菲那种无可比拟的疯癫禅僧的方式,我在下一个礼拜就亲眼见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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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伯克利[伯克利(Berkeley),著名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所在地,加州文化名城。],我和阿尔瓦·高保住在他那间玫瑰掩映的小屋里。小屋又在一座大房子的后院,大房子则坐落在米尔维亚大街[米尔维亚大街(Milvia Street),位于伯克利市西北角,是当地诗歌运动的核心地,现伯克利城市学院的一部分,也是伯克利诗歌节举办地。]上。老朽的门廊斜伸到地面,藤蔓间有一把舒适的老摇椅,我每天早上都坐在上面读我的《金刚经》。院子里种满了即将成熟的西红柿,和薄荷、薄荷以及一切闻起来像薄荷的东西。还有一棵老树,我很爱坐在树下,在加州凉爽的十月那些完美的星夜中冥想,那样的星夜世上其他地方都比不上。我们有一间完美的小厨房,里面有煤气炉,但没有冰盒[冰盒(icebox),在电冰箱尚未普及的年代,放入冰块以保存食物的箱子。],不过这没关系;有一间完美的小浴室,里面有浴缸和热水;有一间主卧,里面铺满枕头、草编的地毯、可以睡的床垫,还有书,书,成百上千本书,从卡图卢斯[卡图卢斯(Catullus,前84—前54),古罗马诗人。]到庞德[即埃兹拉·庞德(Ezra Pound,1885—1972),美国诗人,现代主义诗歌奠基人之一。]到布莱斯[即R.H.布莱斯(Reginald Horace Blyth,1898—1964),英国作家,传播日本文化的大师,以翻译俳句和禅宗著作著称。],还有从巴赫到贝多芬的唱片(甚至有一张摇摆舞曲风的艾拉·菲兹杰拉德[艾拉·菲兹杰拉德(Ella Fitzgerald,1917—1996),美国爵士乐歌手,爵士乐史上最伟大的歌手之一。]专辑,很有趣的是,里面是克拉克·泰瑞[克拉克·泰瑞(Clark Terry,1920—2015),美国爵士小号手,出身于海军军乐团,为多个著名乐队吹奏小号,亲历爵士乐史诸多流派的高峰期。]吹的小号),还有那台超棒的韦博科牌三速留声机,声音响得能把屋顶轰下来。屋顶是三合板做的,墙也是。在某个和那些疯癫禅僧们喝大的夜晚,我开心得挥拳击穿了那面墙,而库格林以我为榜样,把头顶进墙里五厘米深。
离此处不到两千米,沿米尔维亚大街一直走,上坡往加州大学方向前进,在一条安静的街道(希莱加斯大街)上的另一座大房子后面,贾菲就住在他的小棚屋里。那屋子比我们的小很多,大概只有四米见方,里面什么也没有,除了显示贾菲对简单生活信仰的随身用品——连把椅子都没有,哪怕是把多愁善感的摇椅。他家只有草席。角落里是他那著名的大背包、洗干净的炊具——一只套一只全都很贴合地挤在收纳箱里,捆好收拾利落,包在一条打了结的蓝色大方巾里。然后是他的日本木屐,他从来没穿过;一双黑色的分趾袜,正好够四个脚趾在一边,大拇指在另一边,可在他漂亮的草席上轻柔地踩来踩去。他有一大堆橙色纸板箱,里面装满了漂亮的学术书(有些是用东方语言写的)、所有伟大的经书、经书注本、铃木大拙[铃木大拙(1870—1966),日本著名禅宗研究者与思想家,其著作在全球具有广泛影响。]的全集,还有精美的四卷本日本俳句集。他还收藏了很多珍贵的诗集。事实上,如果有贼破门而入,那里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是书。贾菲的衣服都是二手店买来的旧货,带着又呆又快乐的“好心人”或“救世军”门店[好心人(Goodwill)和救世军(Salvation Army),欧美国家常见的慈善组织,收集转卖二手旧衣物。]标记:补过的羊毛袜、染了色的内衬衣、牛仔裤、工装衫、鹿皮鞋,还有几件翻领毛衣。这些毛衣,他会一件套一件穿在身上,度过在加州塞拉斯山、俄勒冈与华盛顿州喀斯喀特山那些寒冷的夜晚。他经常只在背包里带几斤干粮,踏上那些不可思议的远行,每次往往持续好几周。他有一张由几只橙色纸箱组成的桌子。一个洒满阳光的下午,到他家时,我看见一杯冒着热气、令人平和的茶就在这桌上,而他正严肃地低着头,读着诗人寒山[寒山(Han Shan,生卒年不详),唐代僧人、诗人,自号寒山子。]的诗。是库格林给了我这个地址。我到了他家,在大房子前的户外草坪上看到第一辆贾菲式自行车——这大房子是他的女房东住的,然后是几方奇怪的假山岩石、一些搞笑的小树,这些都是他在山中远足时采集的,用来装饰他的“日本茶园”或“茶室花园”。正好,有一棵应景的松树在他的居屋前被风飒飒吹响。
我从没见过那样平静的景象。在那散着冷意、微微发红的傍晚,我直接推开门,往里面瞧,看到他在小屋的尽头,盘腿坐在草席上一个涡纹花呢坐垫中,戴着他的眼镜,这让他看起来老成、智慧,富有学究气,很配得上他膝上的书本、他的小茶壶和在他身边冒着热气的陶瓷杯。他很平和地抬头看了看,看到进来的人是谁后,说“雷,进来吧”,又垂下目光看书。
“你在做啥?”
“翻译寒山的伟大诗作《寒山》,写于一千年前,有一些写在离人间居所几百公里远的悬崖峭壁上。”
“哇哦。”
“进这间屋你得把鞋脱掉,看到那些草席了吗?你的鞋会把它们毁了的。”我脱下我的软底布鞋,尽责地把它们齐整地摆在门边。他扔给我一个坐垫,我则盘腿靠着小木板墙坐下。他给我倒了杯热茶。“你读过《茶经》吗?”他说。
“没有,那是什么书?”
“那是用两千年的酿茶经验写成的学术性制茶论著,里面有对第一口、第二口、第三口茶的描述,写得真的很野,让人狂喜。”
“那些家伙啥也不用就能嗨上,是吗?”
“你只要喝一口茶,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这是上好的绿茶。”茶真的很可口,我立刻感到平静和温暖。“要我给你读读寒山诗的段落吗?要不要我给你讲讲寒山?”
“好啊。”
“寒山是中国的一个士大夫,他厌倦了大城市和俗世,就离开躲进了山中。”
“啊,那听起来就像你。”
“那时候你真的可以这么做。他住在离国清佛寺不远的一个山洞,在东天台山,他唯一的人类朋友是有趣的狂僧拾得[拾得(783—891),唐代僧人、诗人,与寒山并称“寒拾”。]。拾得的差事就是拿把扫帚打扫佛寺。拾得也是位诗人,但他没有写下太多诗作。时不时地,寒山会从他隐居的寒岩下来,穿着他的树皮衣服,走进暖洋洋的后厨等吃的,可是没有一个和尚会给他吃的,因为他不守寺规,也不会响应一天三次的打坐铙钹声。你看,这就是为什么在他的表述里,比如——听着,我会从这里,从中文里念给你。”我侧身把头伸向他的肩膀,看着他从一堆涂鸦似的中文符号里读出:“爬上寒山的山径,寒山的山径绵延无尽。长长的峡谷塞满碎石和巨岩,宽阔的山间绿草蒙蒙。青苔湿滑,但与雨无关;松树鸣唱,但与风无关。谁能超脱世俗羁绊,与我坐在白云中呢?”[此诗为寒山《登陟寒山道》,原诗为:登陟寒山道,寒山路不穷。溪长石磊磊,涧阔草蒙蒙。苔滑非关雨,松鸣不假风。谁能超世累,共坐白云中。]
“哇哦。”
“这是我自己从中文翻译到英文的。你看,每一行有五个中文字,我得放上西文里的介词和冠词之类的。”
“你为什么不能照原样翻译,五个字符,五个单词?头五个字符是什么?”
“表爬山的字,表向上的字,表寒冷的字,表山脉的字,表路径的字。”
“好嘛,那就翻译为‘爬上寒山路’。”
“对,但你拿表长的字、表峡谷的字、表堵住的字、表洪流的字、表卵石的字怎么办?”
“这些在哪里?”
“在第三行,你得读成‘长谷塞崩石’。”
“好嘛,这样岂不更好翻译!”
“好吧,没错,我想过那法子,但我得让翻译得到这边大学里的汉学家的认可,又得在英文里表达清楚。”
“伙计,那可是很棒的事情。”我边说边望向小屋,“而你只一个人,安静地在这儿,在这个安静的时刻戴着眼镜研习……”
“雷,你要做的就是快和我一起登一座山。你觉得登马特洪峰[马特洪峰(Matterhorn),通常指阿尔卑斯著名山峰之一,位于瑞士与意大利之间的边境。此处的马特洪峰,指美国贾比奇山脉的最高峰,位于俄勒冈州,海拔1429米。]怎么样?”
“太棒了!那山在哪儿?”
“在连绵的塞拉斯山上。我们可以和亨利·摩利[美国独立出版人、编辑约翰·蒙哥马利(John McVey Montgomery,1919—1992)在本书中的化名。]一起去,坐他的车,带上我们的背包,从湖那边起步。我可以在我的帆布背包里带上所有的食物和其他我们需要的东西,你可以借用阿尔瓦的小背包装备用的袜子和鞋子之类的。”
“这些字符是什么意思?”
“这些字符说的是,寒山在云游山间多年以后,下山见他的乡人,他说:‘近来我一向待在寒岩,昨日我呼唤家人亲友,半数已归黄泉。’黄泉代表死亡。‘如今一早我形单影只,泪满双眼无法研读。’”[原诗为:一向寒山坐,淹留三十年。昨来访亲友,太半入黄泉。渐灭如残烛,长流似逝川。今朝对孤影,不觉泪双悬。]
“那不也和你一样,贾菲,泪满双眼研读。”
“我的双眼可没充满泪水!”
“很久很久以后会吗?”
“肯定会的,雷……看这里,‘山中很冷,不是今年如此,而是向来都是’,你看,他住的山真的很高,也许有三四千米高,或者更高,高高地在那里。他说:‘重叠的峭壁上总是凝着雪,幽深溪谷中的树林吐着烟雾。草在六月的尽头仍在抽芽,树叶在八月初开始掉落,而我在这里高了,像个嗑药男——’”[原诗为:山中何太冷,自古非今年。沓嶂恒凝雪,幽林每吐烟。草生芒种后,叶落立秋前。此有沉迷客,窥窥不见天。此处,贾菲将“沉迷客”翻译为“Junkey”,有“瘾君子”之意。]
“像个嗑药男!”
“那是我自己的翻译,他实际上说的是‘我在这里像山下城中沉迷感官的人一样高了’,但我把它变得有现代感了,往高里译。”
“很棒。”我很想知道为什么寒山是贾菲心目中的英雄。
“因为,”他说,“他是个诗人,一位山人,一位献身于冥思万物要义的僧人,顺便说下,他也是个素食者,不过我还没有把那一套捡起来,因为我琢磨着在现代社会做一个素食者有点儿太计较了,原本众生皆食可食之物。而他也是一个隐居孤绝之人,能够自己行动起来,也能纯粹真实地为自己活着。”
“那听起来也很像你。”
“也很像你,雷,我还没忘了你告诉过我的,你怎样从北卡罗来纳森林里的冥思中走出来。”贾菲看起来非常难过、压抑。我从没见过他如此安静、忧伤。他体贴的嗓音温柔得就像一位母亲,像是从很远的地方在和一个可怜又渴望的生灵(我)说话,这个生灵渴求他发出的讯息被听到,而他什么也没有发出,陷入了恍惚状态。
“你今天有没有冥思过?”
“有,我早上起来,早饭前第一件事就是冥思,而且我总是在下午冥思很长时间,除非我被打断了。”
“谁打断你了?”
“哦,那些人呗。有时候是库格林,昨天阿尔瓦来了,还有罗尔·斯特拉森。我让姑娘来玩雅雍。”
“雅雍?那是什么?”
“你都不知道雅雍,史密斯?我以后会告诉你。”他看起来太悲伤,没法谈论雅雍这件事,而我在几晚之后才搞明白。我们又谈了一会儿寒山和他峭壁上的诗,当我准备离开时,他的朋友罗尔·斯特拉森,一位高挑好看的金发男孩,来和他讨论即将开始和他共行的日本之旅。这位罗尔·斯特拉森对京都相国寺里的龙安石庭[龙安石庭(Ryoanji rock garden),日本京都禅宗古寺龙安寺中的石庭,日本园林的代表。此处指龙安石庭位于相国寺,有误。]很感兴趣。那园子也不过就是一些老卵石,用某种神秘美学的方式排列起来,每年都会吸引成千上万的游客和僧人跑来,盯着那些石头,以获得内心的安宁。我以前从未见过这些奇怪但严肃、热忱的人。我后来再没见过罗尔·斯特拉森,他不久后就去了日本。不过我没法忘记他讲的关于卵石的那段话。我问他:“是谁用那么伟大的方式把它们摆起来的?”
“没人知道,很久以前的某个僧人,或一群僧人。不过石头的排列方式确实很有神秘之处。只有通过形,我们才能意识到空。”他给我看了照片,卵石在仔细耙好的沙里,看起来像是海里的岛屿,像是它们长了对眼睛(斜的),四周是精细挑选、精心设计的寺院中庭。然后,他给我看了那些石头阵列的轮廓投影图,还给我展示其中的几何逻辑之类的。他提到了“孤独的个体”这一说法,以及这些石头是“推向空间的肿块”,有一种禅宗公案的意味,对此我并不像他,尤其是好心肠的贾菲,那个在吱吱作响的汽油炉上给我煮茶、不时几乎像东方式鞠躬那样给我添茶的贾菲那么感兴趣。那感觉和诗朗诵会那晚非常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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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第二天晚上,大概半夜时分,库格林、我和阿尔瓦在一起,决定买一大缸的葡萄酒,去贾菲的小屋里喝个大醉。
“他今晚要干吗?”我问。
“哦,”库格林说,“也许在研读,也许在胡搞,我们去瞧瞧就知道了。”我们买了酒,从沙塔克大街[沙塔克大街(Shattuck Avenue),南北纵贯伯克利市的繁华大街。]走了很远才到他家。我又一次在草坪上见到他那辆可怜的英式自行车。“贾菲总是背着他的小背包,整天骑着这辆车在伯克利跑上跑下。”库格林说,“他以前在俄勒冈的里德学院[里德学院(Reed College),位于俄勒冈州波特兰市,也是史蒂夫·乔布斯读了一年就退学的高校。]也这样。他在那儿是个平常角色。那时候我们会搞喝酒派对,招姑娘们来,往窗外跳,到城里到处搞大学男生的那些恶作剧。”
“天,他可真怪。”阿尔瓦说,咬着嘴唇,带着赞叹的语气。阿尔瓦也在用心研究我们这位奇怪的、时闹时静的朋友。我们走进那扇小门,贾菲从他埋头研读的书中抬头看了看。这回他读的是美国诗歌。他戴着眼镜,除了“啊”的一声——带着奇怪又生硬的腔调——什么也没有说。我们脱了鞋,踩过一点五米长的小草席,坐在他身旁。我是最后一个脱鞋的,手上拿着酒瓶。我从屋子另一头转过身,展示给他看。贾菲突然大吼一声“呀!”,从他盘坐的姿势中跳起,横跨房间向我而来,用一种击剑的姿势着地,手上突然现出一把匕首,尖头刺向酒瓶,发出轻微却清晰的“叮”一声。除了古怪的杂技表演,那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惊人的跳跃。他看上去就像一只山羊,他真的就是,现形了。那也让我想起了日本武士,那种高喊,那种跳跃,那种姿势,还有他朝我做鬼脸时眼中鼓起的那种漫画式的怒意。我感觉到,那的确是对我们打断他研读的一种抗议,也是对葡萄酒的抗议,这会让他喝醉,错失计划好的晚间阅读。然而,他毫不犹豫地动手打开酒瓶盖,直接灌了一大口。我们盘腿坐下,在四个小时里朝彼此大吼新鲜的事,真是最好笑的夜晚之一。有几段对话是这样的:
贾菲:“好嘛,库格林,你个老屁猴,最近在做什么?”
库格林:“啥也没做。”
阿尔瓦:“这都是些什么奇怪的书?嗯,庞德,你喜欢庞德吗?”
贾菲:“除了这个老屁蛋用日语名字称呼李白,以及诸如此类出名的胡扯外,他还行——实际上,他是我最喜欢的诗人。”
雷:“庞德?谁要把那个做作不堪的疯子看作最喜欢的诗人?”
贾菲:“再喝点儿酒,史密斯,你讲的没道理。阿尔瓦,你最喜欢的诗人是谁?”
雷:“为什么没人问我最喜欢的诗人是谁?我对诗歌懂得比你们几个加起来都多。”
贾菲:“那是真的吗?”
阿尔瓦:“也许是真的。你有没有看过雷在墨西哥写的新诗集——‘肉的概念之轮在颤动中转向虚空,驱走了痉挛、豪猪、大象、人群、星尘、傻蛋、胡言……’”
雷:“不是那么写的!”
贾菲:“说到肉,你们有没有读过这首新诗……”
如此这般,如此这般,最后降格成一场谈话会,一场嚷嚷会,最终变成了赛歌会,几个人在地板上大笑、打滚儿。散场时,我和阿尔瓦、库格林在这条安静的学院街道上勾肩搭背,步履蹒跚,用最大的音量唱着《艾利,艾利》[《艾利,艾利》(Eli Eli),犹太希伯来语童谣,阿尔瓦(艾伦·金斯堡)是犹太人。],直接把空酒瓶丢在脚下,摔成玻璃碴,而贾菲的笑声从他的小门边传来。不过,我们让他错失了他计划好的研读时间,对此我感觉不太好,直到第二天晚上,他突然带着个漂亮姑娘造访我们的小屋。他让她脱衣服,她立刻就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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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贾菲关于女人与做爱的理论一致。我忘记说了,那天下午在那位摇滚艺术家造访他之后,另一个女孩接着来了,一位金发女郎,穿着橡胶靴和缀有木头纽扣的外套。寒暄时,她问起我们登马特洪峰的计划。她说:“我能和你们一起去吗?”因为她自己差不多也是个登山者。
“当然可以。”贾菲用他讲笑话的嗓门说,那是又洪亮又沉重的声音,模仿他在西北部认识的一位伐木工的嗓门,实际上他是一个护林员,叫伯尼·拜尔斯。“当然行,跟我们一起来吧,我们会在三千米高的地方上你。”他说这话的时候很随意很搞笑,但他是认真的。那女孩听了一点儿也不惊讶,某种程度上还挺开心。在同样的精神下,他把这位姑娘“公主”带到我们的小屋。当时大概是八点钟,天很暗,阿尔瓦和我在安静地饮茶读诗,或在打字机上敲诗,两辆自行车就这么来到了我们的院子:贾菲骑着他的车,公主骑着自己的。公主有一双灰色的眼睛和一头黄发,看上去很漂亮,只有二十岁。“你原先不知道雅雍吗,史密斯?”贾菲用他洪亮的嗓音说道,一边拉着公主的手,踏着他的靴子跨步跑来,“公主和我来就是为了给你看雅雍怎么回事。”
“正合我意,”我说,“不管那是什么。”我之前就认识公主,在城里时喜欢她喜欢得发疯,大概一年前。只是又一个很惊人的巧合,她恰好认识贾菲,爱上了他,也爱得发疯,她会做他说的任何事。不管什么时候有人来造访我们的小屋,我都会把我的大红巾盖在壁灯上,关掉顶灯,创造一个好看的暗红色灯光的场景来坐着喝酒、聊天。我这么做了,然后去厨房拿来一瓶酒,回来时不敢相信我看到了什么。我看到贾菲和阿尔瓦脱下各自的衣服,随手一扔,看到公主全身一丝不挂。当傍晚的红光照在她身上时,她在暗红光下的皮肤像雪一样白。“这他妈都是什么?”我说。
“这就是雅雍,史密斯。”贾菲说道。他盘腿坐在地上的坐垫上,对公主说话。公主面对着他,坐在他身上,双臂环绕他的脖子。他们就这样坐在一起,好久都没有说话。贾菲一点儿都不紧张,也没有丝毫尴尬,只是坐在那里,用他应有的完美体态。“他们在寺庙里就是这么做的。这是一种神圣的仪式,就这样在一群唱诵的祭司面前坐着。旁边的人祈祷,念诵‘唵嘛呢叭咪吽’,意思是暗空之中的雷电,阿门。我是雷电,公主是暗空,明白吧。”
“可我没法那样盘腿打坐。”贾菲坐成一个完满的形态,叫莲花座,两脚脚踝交叉搭在两条大腿上。阿尔瓦坐在床垫上,想要把他的脚踝拉上大腿来摆体位。最后,贾菲的腿开始疼了,他们一起在床垫上打滚。我仍旧不敢相信。
“脱了你的衣服一起来,史密斯!”但在此之上,在我对公主的欲望之上,我也会禁欲一整年,原因是我感觉到欲望是生育的起因,而生育又是受苦和死亡的起因。我一点儿也没有说谎,我将欲望视为一种冒犯,甚至是残酷。
“漂亮姑娘是掘墓人。”每当我不由自主转身凝视那美丽得无可比拟的墨西哥印第安姑娘时,这就是我的口头禅。而清空自己身上活跃的欲望也给了我一种新的宁静生活,我对此非常受用。但眼前这事太过分了。我仍旧害怕脱掉我的衣服,而且我从不喜欢在多过一个人面前做爱,特别是有个男人在跟前的时候。但贾菲毫不理会这一套,很快他就让公主开心了,然后轮到了阿尔瓦(他严肃的大眼睛盯着昏暗的灯光,而他一分钟前还在读诗)。因而我说:“我从她的胳膊开始如何?”
“来吧,很好。”我就那么做了。躺倒在地板上,还穿着衣服,亲吻她的手臂,然后是她的手腕,再继续往上亲吻她的身体,而她笑起来,不管是谁作用在她身体何处都能让她几乎带着快感呼喊。我的宁静禁欲,佛学的那一套一下子全泡汤了。“史密斯,我绝不相信任何一种会压制性爱的教义,或者哲学,或者社会体系。”贾菲带着学究的口吻悄悄说。现在他完了事,裸身盘腿打坐,给自己卷了一根牛杜兰烟草装的卷烟(他在他的“简单生活”中也这么做)。最终几个人都在厨房里泡起欢乐的咖啡。公主躺在厨房地板上,双手抱膝,躺在一侧,什么也不做,只是因为她想这样。后来,我和她在浴缸里洗了个温暖的热水澡,我们能听见阿尔瓦和贾菲在另一个房间谈论欢喜佛。
“嘿,公主,我们每周四晚来一次,好吗?”贾菲喊道,“这会是我们的常规活动。”
“好的!”公主从浴缸里喊。我敢说,她是真的很高兴做这事。她告诉我:“你知道吗?我感觉自己像万物之母,我得照看我的孩子们。”
“你真是个年轻美丽的尤物。”
“可我是大地之母,是观世音菩萨。”她有点儿疯癫,可当我听到她说“观世音菩萨”时,我意识到她真的很想成为一个像贾菲那样的信佛之人。作为一个姑娘,她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表达。这种方式在雅雍仪式里也算是个传统,所以一切都很好。
阿尔瓦感到很满足。他全心同意“每周四晚”这个主张,而现在我也同意。
“阿尔瓦,公主说她是观世音菩萨。”
“她当然是。”
“她说她是我们所有人的妈妈。”
“观世音女菩萨在古印度部分地区,”贾菲说,“在寺庙,有时在举行仪式的洞穴里被收供,被当作圣妃,这样能够积下大德,而且他们也会冥思。他们所有人,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都会冥思,很快,也会像这样聚会,然后就回来吃吃喝喝,谈天说地,四处漫游,雨天住毗诃罗[毗诃罗(viharas),梵语,即僧院、精舍之意。梵语原义指散步的场所,后来转为指佛教或耆那教僧侣的住处。],干旱的天气住在户外,在性这件事上从来没有什么问题,这就是我一直喜欢东方宗教的地方,也是为什么我一直在自己国家研究印第安人……你知道当我还是个俄勒冈州小孩的时候,我丝毫不觉得自己是个美国人:住在郊区,压抑性欲,读大都很枯燥的报纸,灰色的审查机制过滤掉我们身上任何一点儿有人性的地方,但当我发现了佛教,我突然就觉得我有过前生,在无数世纪以前,但现在因为前世犯下的罪孽,我被责罚轮回进一种更痛苦的存在,而我的报应是生在美国,一个没人能活得有趣也没人相信任何事情的地方,特别是没人相信自由。那也是我为什么一直同情各种自由运动,比如西北边的无政府主义,比如埃弗雷特大屠杀[埃弗雷特大屠杀(Everett Massacre),美国20世纪左翼工人运动中的标志性事件,于1916年11月5日发生在华盛顿埃弗雷特,起因于经济衰退,导致前述“世界产业工人联合会”与当地警方派出的民兵组织对峙,最终当局一方开枪导致五人当场死亡,几十人受伤。]里昔日的英雄,诸如此类。”这把我们带向一场冗长的关于这些议题的讨论。最后公主穿上衣服,和贾菲一起骑车回家了。阿尔瓦和我则坐在昏暗的灯光中彼此相看。
“可你知道,雷,贾菲这个人一直很尖锐——他是我们遇见过最野最疯最尖锐的一个。我爱他的地方在于,他是一个西海岸的大英雄。你知道吗?到现在我在这儿待了两年了,从没遇见过一个值得认识的人,或者任何有真正发光智慧的人,我几乎都打算放弃对西海岸的希望了。除此之外,他所有的背景,拿着东方研究的奖学金、庞德、服用仙人掌致幻、他的登山经历和比丘丐僧经历,哇哦,贾菲·赖德就是美国文化里最伟大的新英雄。”
“他是挺疯的!”我同意阿尔瓦说的,“另外我喜欢他的地方是,他那些安静悲伤的时候,当他不多说什么的时候……”
“老天,我想知道最后在他身上会发生什么。”
“我想他会像寒山一样独自住在山里,在峭壁上写诗,或者对他山洞外面的人群念诵那些诗。”
“或者,也许他会去好莱坞变成一个电影明星,你知道他有一天说的,他说阿尔瓦,你知道我还从没想过去拍电影,当明星,你知道我什么都能做,我还没试过那方向。我相信他说的,他什么都能做。你看到他让公主挂在他身上的样子了吗?”
“是的,确实。”那晚,阿尔瓦睡去后,我坐在院子的树下抬头看天上的星星,或者闭上眼睛冥思,想让自己安静下来,回到原本的自己。
阿尔瓦睡不着,跑来平躺在草地上看天空。他说:“大块气腾腾的云在黑暗的天上来来去去,这让我意识到我们住在一个真实的行星上。”
“闭上眼,你就会看到更多东西。”
“哦,我不懂你那一整套说法到底是什么意思!”他气冲冲地说。他总是被我那些三昧[三昧(Samadhi),来源于梵语,意思是止息杂念,使心神平静,是佛教的重要修行方法,借指事物的要领、真谛。]喜悦的说教弄得很烦。那是一种你停止一切活动、一切思考后所进入的状态。你真的能闭上眼睛看到一种永恒的电光群簇,在一个只有苦相、苦形、苦物的地方哀号,而那一切,当然只是幻象。如果你不相信我,过一百万年再回来否定这景象的存在。而时间这东西又是什么?“你不觉得像贾菲那样泡姑娘、研读、享受好时光,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蠢兮兮地坐在树底下更有趣吗?”
“不会。”我这么说,也这么认为,我也知道贾菲会同意我说的。“贾菲所做的一切是设想自己活在‘空’中。”
“我觉得不是这样。”
“我敢打赌他就是。我下个礼拜会和他一起去登山,我会搞清楚的,回来告诉你。”
“好吧(叹气),那我自己呢,我就继续做我原来的阿尔瓦·高保,让这套佛教狗屎见鬼去吧。”
“有一天你会感到遗憾的。你为什么从来不去理解我想告诉你的东西:是你的六感愚弄了你,让你不仅相信自己有六感,还相信能用它们去接触外在世界。如果没有你的眼睛,你就看不见我。如果没有你的耳朵,你就听不到飞机飞过。如果没有你的鼻子,你就闻不到半夜的薄荷。如果没有你的舌头味觉,你就尝不出A和B之间的区别。如果没有你的身子,你就感受不到公主。可实际上,没有我,没有飞机,没有感念,没有公主,什么也没有。看在老天的份上,你难道要继续受愚弄,在你生命的每一分钟里都受愚弄吗?”
“对,这就是我想要的,我感谢上帝那些个东西能从虚空中冒出来。”
“好吧,我可有新鲜的告诉你,实际上完全相反,是从那些个东西里冒出了虚空(万物皆空),那些个东西是法身,是真谛的身子,而虚空就是这道理,还有这一大堆胡说八道。我上床睡觉去了。”
“好嘛,有时候我从你说的东西里面还能看到一些闪光点。但是相信我,我从公主身上得到的顿悟,远比我从说辞里得到的多。”
“那是你愚蠢肉体的顿悟,你这个色鬼!”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救赎主(redeemer),语出《圣经·旧约·约伯记》19:25,原文:“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了必站在地上。”]是谁。”
“什么救赎?什么主?”
“哦,我们别谈了,活下去就得了。”
“胡扯,当我像你那么想的时候,阿尔瓦,我也会和你一样悲苦不堪,只想抓着救命稻草。你一心只想着入世,有几个娘儿们睡,然后被这世界打得遍体鳞伤,被骗得七荤八素,然后老去生病,被六道轮回来回折腾得撞墙,你他妈这副不断轮回的永恒肉身,你也就配得上那样。”
“这么说可不好。每个人都是含泪伤怀的,只想靠他们所能拥有的东西过下去。你的佛教修行让你变得刻薄了,雷,也弄得你在一场简单健康的性爱前害怕脱衣服。”
“好吧,我最后不还是脱了吗?”
“可你上之前假正经了好久!”
阿尔瓦去睡了,而我坐在那里闭上眼睛,想着“这思路可以停了”,但因为我有那么多可想的,没有什么思路能停下来。但想到这种微小的扰动只不过是一个早已结束的梦,我还是感到一阵快意。我根本不用担心这种事,因为我也不是“我”,我祈祷神或者如来会给我足够的时间、足够的感知和足够的力量去告诉人们我心中所知(而我此刻却没法恰当地做到这一点)。因此他们会知道我知道什么,用不着那么绝望。老树随我默默沉思,那是一个活物。我听到花园杂草里有老鼠大喊。伯克利的排排屋顶看起来像活着的肉身,庇护悲痛的幽灵逃开它们所惧怕的上天之永恒。当上床睡去时,我一点儿也没有想到公主,想到对公主的欲望,或者想要任何人赞许的欲望。我很高兴,睡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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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到了我们隆重的登山时间。贾菲近傍晚时骑着自行车来接我。我们拿出阿尔瓦的背包,放在他的车篮里。我拿出了袜子和毛衣。但我没有登山鞋,能用得上的只有贾菲的网球鞋,很旧但很坚固。我自己的鞋子太松软,磨损不堪。“那可能更好,雷,穿着球鞋你的双脚更轻,你可以从一块大石头跳到另一块,一点儿也不难。当然,在特定的时候我们也会换鞋子,走完全程。”
“吃的怎么办?你带了什么?”
“好吧,在我们谈食物以前,雷诶诶诶(有时候他叫我的名,他这么叫的时候总是拖长了音,叫雷诶诶诶,好像他在担心我的福祉),我备好了你的睡袋,不像我那个鸭绒的,重很多,但穿着衣服睡,再点一大丛火,你在山上会很舒服。”
“和衣没错,但生火嘛,这才十月。”
“对,但山上在零度以下,雷啊雷,十月就那样。”他伤感地说。
“你是说晚上?”
“对,晚上,而白天的时候很暖和、很舒服。你知道老约翰·缪尔[约翰·缪尔(John Muir,1838—1914),美国自然学家、地质学家、环境科学家和作家。世称“山脉之子约翰”“国家公园之父”。加州优胜美地国家公园的发现者,美国森林与环境保护国策的创立者。一生常在加州山地考察,进行野外生存。]以前总空着手,只穿着军大衣,带一纸包干面包上山。他穿大衣睡觉,想吃了就把面包在水里泡泡。他就这样几个月几个月地到处漫游,然后不定期回几次城。”
“我的天,他肯定是一个很坚韧的人。”
“现在说吃的,我到市场街和水晶宫市场买了我最喜欢吃的干酪、碎干麦,那是一种保加利亚式的压碎的粗小麦,我会把几片培根塞进去,做成小方块,那会是我们三个的美好晚餐,摩利还有我俩。我还会带上茶,在寒冷的星夜你总会想喝一杯热茶的。我还会带真正的巧克力布丁,不是那种假冒速食的,是真真上好的巧克力布丁。我会带上它,在火上煮一煮、炒一炒,然后让它在雪里冰冻。”
“哦,伙计。”
“所以这次就不带米了,虽然我通常都带。我想给你做点儿好吃的,雷诶诶诶,碎干麦也是,我会配上从滑雪店买的各种干蔬菜块。我们早饭和晚餐就吃这个。能量餐的话,这一大袋是花生和葡萄干,那儿还有袋杏脯和干梅,足够解决我们剩下的问题。”他给我看这几个小小的袋子储存着的重要食物,要供三个成年大男人二十四小时或更长时间的高海拔登山之行食用。“登山的首要任务是把重量尽可能减下来,这些包会越来越重。”
“可是天啊,那么小的袋子,食物不够啊。”
“够了,加了水就会膨胀的。”
“我们带葡萄酒吗?”
“不,在山上没用。你在高海拔地带累了不会想喝酒。”我不相信这一点,但什么也没说。我把自己的东西放上车,然后沿人行道推着车走,穿过校园去他那边。那是个凉爽的《一千零一夜》里的傍晚,加州大学的钟楼向柏树、桉树还有其他各种树木投下清晰的黑影。钟声在某处敲响,空气清脆。“山上会很冷的。”贾菲说。但那个晚上,他感觉很不错,在我问起下周四和公主的计划时笑了。“你知道我们在那晚之后又玩了两次雅雍,不管白天还是黑夜,她随时都会到我的小屋来。”贾菲什么都想谈,包括他在俄勒冈的少年时代。“你知道,我父母还有我妹妹在那个小木屋里一起过着很原始的生活,早上洗冷水澡,我们都会在炉火前面穿衣服、脱衣服,我们没的选,所以我脱衣服的时候不会像你那样,我是说我根本不会害羞什么的。”
“你在大学里都做了什么?”
“夏天,我会做一个政府的林火瞭望员——史密斯,明年夏天你应该体验一下——而在冬天,我不时会去滑雪,还会拄着拐杖在校园里神气地散步。我爬过一些又漂亮又高的山,包括雷尼尔山的长途之旅,我差点儿就可以爬到顶峰,刻上自己的名字。有一年,我终于做到了。你知道,峰顶上没几个名字。我还爬遍了喀斯喀特山,淡季旺季都爬过。我还做过伐木工。史密斯,我想告诉你所有西北伐木的浪漫故事,就像你一直在说的铁路之旅。你真应该去看看那儿狭窄的铁轨,那些落雪的冬日早晨,伙计,当你的肚子里装满烤薄饼、糖水和黑咖啡,你举起你的双刃斧头砍向早上第一根原木时,没有什么比这感觉更好的了。”
“那就像是我梦中的伟大西北。夸扣特尔印第安人,西北骑警……”
“好吧,加拿大有那种骑警,在不列颠哥伦比亚,过去我在山路上遇见过几个。”我们推着车经过无数大学“巢穴”和饭堂,经过罗比餐馆时,想看看里面有没有什么认识的人。阿尔瓦正在那里做他那份兼职勤杂工。在校园里,贾菲和我穿着我们的旧衣服,有点儿异域风情,实际上贾菲在校园里被当成一个怪人,这在学院和大学里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大学什么也不是,就是个毫无特征的中产阶级的培养学校,它最完美的体现就在校园外围近郊住宅区那一排排富庶的房子,客厅里摆着电视,每个人都在同一时间看同样的东西想同一件事,而同时这世上的贾菲们在旷野上潜行,听着那狂野的呼喊之声去寻找星空中的狂喜,寻找在这没有面孔、平淡无奇、饱食终日的文明起源处那些黑暗神异的秘辛。“那些人,”贾菲说,“家里都有白陶瓷坐便器,他们带着又脏又臭的东西比如啤酒进山,但平时什么东西都会很方便地从有人监管的下水道冲走,没有人会再想起屎,也不会意识到他们的起源就是屎、麝猫和海里的渣滓。他们成天拿奶油一样的肥皂洗手,恐怕都想偷偷在厕所里吃了那肥皂。”他有无数个想法,他真的无所不想。
我们来到他的小屋时,天黑了,空气中可以闻到柴火和树叶烧出的烟味。我们把所有东西都仔细收拾打包好,走到街上和摩利会合,他开来了车。亨利·摩利是个戴眼镜的学究气哥儿们,不过也是个怪人,比贾菲在校园里看起来更古怪更荒诞。他是一个自由主义者,没几个朋友,但确实是个登山者。他自己的一室小屋在伯克利背后的草坪上,里面装满了书,无数登山照片散落在背包、登山靴和滑雪板之间。我对他的谈话感到惊讶,他讲话就和批评家雷诺德·卡考依瑟一模一样,后来我才发现他们已经做了很久的朋友,一起爬过山。不过我没法说是摩利影响了卡考依瑟,还是反过来。
我感觉到摩利是施加影响的那一个——他说的话有着同样的挖苦、反讽,极为诙谐,精心酝酿,带着成千上万个意象。比如,当我和贾菲走进屋时,有一群摩利的朋友聚在那里(十足古怪、充满异域风格的一群人,包括一位中国人和一位德国来的德国人,还有其他同类的学生们),摩利会说:“我要带上我的充气床垫,你们俩如果愿意可以睡在冰冷的地上,但我得有充气的辅助器材,为此我跑到奥克兰陆海军用品商店那野地方花了十六美元,还一路装着开回来。一路上,我都在想如果你穿上滚轮溜冰鞋或者吸盘,从技术上说,你是不是就可以把自己当作一辆车。”或者其他什么对我来说完全无法理解的(对其他所有人而言也一样)他自己编的神秘笑话。实际上也没什么人去听他,他一直说个不停,好像在对自己说话,不过我立刻就喜欢上了他。我们看到他想把那么大一堆垃圾带上山时不得不叹了口气:除了他那橡胶气垫以外,还有鹤嘴镐和其他稀奇古怪的装备,全是我们根本不需要的,甚至连罐装食品都有。
“你可以带上那把镐,摩利,不过我觉得我们不会需要它,但罐装食品就是一大罐水,你得背上山,你没发现我们需要用的水都在山上吗?”
“好吧,我只是觉得这么一罐中国炒菜会很可口。”
“我带了足够我们三个人吃的食物。我们走吧。”
摩利花了很多时间讲话、找东西,终于收拾完他那笨重的硬框背包。我们终于能和他的朋友说拜拜,钻进摩利的那辆英国小车里发动起来。大概十点钟,我们开往翠西城,开上桥港市,从那里我们继续开十三公里就能到山脚下的湖。
我坐在后排,他俩在前排聊天。摩利真的是个疯子,他会跑来(后来)给我塞一升蛋奶酒,期望我喝了,而我会让他开往一家酒水铺,而他真实的意图是出去看某个姑娘。他会叫我陪着,充当某种协调人的角色:我们跑到姑娘家门口,她开了门,当看到门口的人时她猛然关上门,而我们一路开回小屋。“那是怎么回事?”“好吧,说来话长。”摩利含糊地说。我从来没搞懂他到底想达到什么目的。而且,看到阿尔瓦家里没有弹簧床后,有一天晚上他像个鬼一样出现在门口。在我们无辜地起床给他煮咖啡时,他给我们展示了一张巨大的双人弹簧床,那张床后来我们费了好大劲儿才藏进谷仓。他也会带来各种奇形怪状的木板和各种古怪的玩意儿,还有没法想象的书架,各种东西。多年后,我进一步和他一起踏上三傀儡[三傀儡(Three Stooges),美国著名杂耍喜剧丑角三人组,在20世纪20至70年代一直在美国巡回演出。]式的冒险之旅,去他在康特拉科斯塔县[康特拉科斯塔县(Contra Costa),美国加州湾区东部的一个县。]的房子(他买下租出去了),度过了很多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下午。他付我两美元一小时让我一桶又一桶地拖石灰泥,而他拿石灰泥动手修避洪水的地窖,弄得自己浑身是泥,灰头土脸,但脸上带着小精灵一样高兴的微笑。后来,在回家的路上,我们经过某个小城,他想吃蛋筒冰激凌,我们就拿着蛋筒冰激凌走到商业街(在拿着桶和耙子走过公路之后)的人行道上往别人身上敲,就像一对老式好莱坞默片里的喜剧演员,脸上涂着白粉全副行头的那种。无论怎么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用什么老眼光看,他都是一个特别奇怪的人。现在他开着车行驶在四车道高速路上前往翠西城,路上的话大多也是他讲的。每次,贾菲有什么正经话要说的时候就会变成这样:贾菲说几句比如“神见证下我最近很勤学,我想下礼拜我会读点儿鸟类学论文”,而摩利会说“要是身边没个一身里维埃拉[里维埃拉(Riviera),指地中海南岸地区。]日晒肤色的姑娘,谁会不勤学呢”。
每一次要说什么的时候,他都会转头看贾菲,用面无表情的脸传达他的疯话。我没法理解在加州的天空下,他到底是怎样一个奇怪、神秘、博学又巧言善辩的小丑。或者当贾菲提到睡袋时,摩利会扯一大堆,说“我会拥有一只浅蓝色的睡袋,轻便,鹅绒,我觉得买了肯定没错,在温哥华找到的——对加拿大来说完全是错的型号,不过给黛西梅[黛西梅(Daisy Mae),美国与加拿大诸多报纸连载的讽刺漫画《莱尔·艾布纳》中的人物。]睡真不错。大家都想知道她爷爷是不是那个遇见过爱斯基摩人的探险家。我自己就是北极人”。
“他在说什么?”我从后座问。贾菲说:“他就是台挺有意思的磁带录音机。”
我告诉那哥儿俩,我有轻微的静脉血栓炎,我脚上的血管里有血栓,我有点儿害怕明天的登山,虽然这不会让我成为瘸子,但是下山的时候会严重起来。摩利会说:“静脉血栓炎是不是用来和尿尿押韵的奇怪词语?”当我评论西方人的时候,他会说:“我是个蠢笨的西方人……看看偏见都把英国变成了什么样。”
“你疯了,摩利。”
“我不晓得,也许我是疯了,不过如果我真的疯了,我会留下很好的遗嘱。”然后没头没尾的,他会说:“好嘛,我能和两位诗人一起去登山很开心。我自己也会写本书,写本关于萨古拉的书,那是一个中世纪晚期的城邦国家,这国家解决了阶级问题,给了马基雅维利[马基雅维利(Niccolò Machiavelli,1469—1527),意大利政治学家,著有《君主论》等。]一个书记的职位,在整整一代人的时间里,那个国家的语言都被黎凡特[黎凡特(Levant),今中东叙利亚、黎巴嫩一带。]用作外交语言,这当然是因为要和土耳其人较劲。”
“当然。”我们说。
他会高声问自己问题:“你能在原来的旧的红烟囱只剩大约一千八百万秒时确保圣诞节到来吗?”
“没问题。”贾菲笑着说。
“当然,”摩利边说边在蜿蜒的山路上驾驶,“在塞拉斯山野深处,离一个原始汽车旅馆将近一万米处,他们在赶驯鹿上车,上‘灰狗大巴[灰狗大巴(Greyhound),遍及美国的廉价长途客运大巴,穷人的旅行首选。]特别路线’去一场赛季前的心连心开心大会。比起分析报告里的更新,这不像看上去那样简单。如果你丢了回程票,你就能变成一个矮人地精,穿上特别可爱的地精服,有传言说演员协会大会吸干了从罗马军团里喷出来的超量液体。不管怎样,当然会的,史密斯(转过头对我说),你寻着路回到令人激动的荒野的途中肯定会收到一件礼物……从某个人那里。你喝点儿枫糖浆会感觉好点儿吗?”
“当然,亨利!”
那就是摩利。这时,汽车开始爬上山麓某处,我们来到各式各样阴森森的小镇。我们在小镇里停下加油,路上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个穿蓝牛仔裤的“猫王”,等着抓住什么人揍一顿。不过在小镇的前方,是怒吼的新鲜山涧,让人觉得高山就在不远处。那是一个纯粹甜美的夜晚。最终我们开上一条很窄的乡间柏油路,确凿地向上升方向开去。高高的松树开始在路两旁出现,偶尔也会见到几处石崖。空气凛冽而盛大。这一晚恰巧也是狩猎季的开幕之夜,在我们停下喝点儿酒的酒吧里,有很多猎人戴着红帽身穿羊毛衫,看起来傻乎乎的,不停地喝酒。他们车上都装着枪支弹药,热切地问我们有没有看见鹿。我们当然见到了一头鹿,就在我们到达酒吧之前。摩利一直在开车说话,他说:“好啊,赖德,也许你可以来我们在西海岸这边的网球帮,你可以做我们的阿尔弗雷德·丁尼生[阿尔弗雷德·丁尼生(Alfred Tennyson,1809—1892),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最受欢迎的诗人。],他们会管你叫波希米亚人,拿你和圆桌骑士相比较,当然,得扣除阿玛迪斯大王[阿玛迪斯大王(Amadis the Great),中世纪浪漫骑士小说《高卢的阿玛迪斯》中的人物,但是和亚瑟国王圆桌骑士并非同时代。],也得排除充满非凡光辉的摩尔王国,他们最后以一万七千头骆驼和一千六百名步兵的价格被卖给了埃塞俄比亚,在恺撒还在喝妈妈奶的时候。”突然,路上出现了一头鹿。它看着我们的头灯惊住了,而后跳进路边的灌木丛,消失在突然出现的一大片森林中金刚钻般的寂静里(我们在摩利关掉引擎后才听得到),只剩下它惊慌的鹿蹄声,奔向山上迷雾中那些吃生鱼片的印第安人所给予的庇护之地。我们身处真正的荒野地带,摩利说现在海拔有一千米高了。我们不用看就可以听到下方山涧有水流冷冷地泻过寒冷星光下的岩石。“嘿,小鹿啊,”我朝这走兽喊道,“别担心,我们不会开枪打你。”现在,在我的坚持下,我们停车来到这家酒吧(因为在这样寒冷的北方乡村,午夜时再没有什么比一杯温暖的红波特酒更能让一个男人的灵魂舒爽,那波特酒重得就像阿瑟爵士的枫糖浆)——
“好吧,史密斯,”贾菲说,“不过看起来我们登山前不该喝酒。”
“啊,谁会在乎那件事呢?”
“好吧,不过你看我们这一整个周末买便宜干粮省下来的钱,都得被你喝了。”
“这就是我们生活的故事,或富或穷,绝大多数时候是穷,是真正的穷。”我们走进酒吧,那是一间得州路边餐馆,改造成内地山区的式样,就像一间瑞士山舍,墙上挂着驼鹿头,卡座上有鹿头的设计图案,酒吧里的人们就是最好的狩猎季广告。不过,当我们进来时,他们都喝大了,成了吧台昏暗灯光下一团纵横交错的黑影。我们找了三张凳子坐下,点上了波特酒。波特酒在好饮威士忌的猎人之乡是个奇怪陌生的选择,不过酒保还是尽力找出一瓶陈年的基督兄弟会牌波特,给我们用两个短饮用的宽口红酒杯盛上(摩利实际上是个禁酒主义者),贾菲和我喝下去就觉得好多了。
“啊,”贾菲为他的酒和午夜暖身说,“很快我就会回北方,造访我童年待的湿林子,那云雾腾腾的山,我那群苦闷的老知识分子朋友,还有喝得不成样的伐木工朋友们,老天,雷,如果你没有在那山上住过就算白活了,和我一起,或者没有我也行。然后我会去日本,在那个到处是山的国家到处走,去找那些古老的小庙,那些藏在山里被遗忘的小庙,还有那些上年纪的先贤们,他们都有一百〇九岁高龄,在小木棚里朝着观音祈祷、冥思,久而久之,他们从冥想中出来的时候就可以笑对所有活物。不过那并不意味着我不爱美国,老天,我以为我很讨厌这些猎人,他们只会端平了枪指着一只沉默无助的生灵,谋杀掉它,这些混蛋每杀掉一个活物、一个生灵后都会重生一千次在轮回中受苦受难,对他们真是好报应啊。”
“听到他说的了吗,摩利,你怎么想?”
“对我来说,佛教只不过是他们已画好的生活图景里一个挺温和的、不讨喜的爱好。不过我得说,有时候雷诺德·卡考依瑟会在他的登山诗里冷不丁插一个佛学注解,可我对涉及信仰的那部分不是很感兴趣。”实际上这信仰也没给他带来什么实质性的不同。“我是中立的。”他说,开心地挤出一个热切又满足的奸笑。贾菲吼道:
“中立不是佛家本性!”
“好吧,这波特酒能让你下狠心戒了酸奶。你知道我是更有理由失望的,因为这里没有本笃会甜酒也没有修道院啤酒[本笃教会(Benedictine)和修道院派(Trappist),基督教派别,并无酒类叫这两个名字。],只找得到基督兄弟会的圣水和生灵。无论如何,坐在这间奇怪的酒吧里也没有觉得多豪气。这里像是恰尔迪和面包诗人大会[面包诗人大会(Bread Loaf),由美国著名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在米德尔伯里学院发起的诗人会,被认为是美国最古老也最受崇敬的作家大会。],还有所有美国杂货商的大本营,像是一群本心良善的新教徒正在组织一场寻欢远足,他们很想找到机会戴避孕套,但是不懂得怎样戴。”他在补充说明中突然揭批道:“这些人肯定都是混球,这里产的牛奶肯定不错,但是牛比人还多。这肯定是英国裔里的另一个种族,我并不特别欣赏他们的体貌。这里跑得最快的小孩肯定能跑五十五公里一小时。好吧,贾菲,”他总结说,“如果你有机会做份正式工作,我希望你搞一套布鲁克斯兄弟牌[布鲁克斯兄弟牌(Brooks Brothers),发源于纽约,美国最老牌的男装正装品牌之一。]的正装,不要最后混到装逼艺术派对里去,那场合——我想说……”正好进来了几个姑娘。“年轻的猎人们……这就是为什么婴儿房一年四季都开张。”
不过猎人们并不喜欢我们这样挤在一堆,友好地悄悄说着各种私密话题。他们都凑了过来,很快谈话就变成了椭圆形吧台上一场漫长有趣的高谈阔论,谈的是鹿的方位、从哪里登山、该做什么。听到我们来到这乡间不是为了猎杀,而只是来登山之后,他们直接把我们当作怪人丢在一边。贾菲和我喝了两杯酒,觉得很舒服,就和摩利回到车里开走了。车越开越高,树也越来越高,空气也越来越冷。我们一直向上攀升,直到大概凌晨两点,他们说我们到桥港市和山脚下还有很长的一段路,所以还不如拿睡袋出来在这片森林里睡一觉,暂停今天的旅程。
“我们会在清早起来出发。同时,我们可以吃点儿黑面包和奶酪。”贾菲边说边准备着他最后一分钟才丢进包里的黑面包和奶酪,“这可是很好的早餐,我们可以省下碎干麦和好吃的东西在三千米高处做明天早上的早餐。”好吧。我们仍旧聊着天,摩利把车开离路边一点儿,停在一块极为广袤的自然公园式的树林下的松林里,有些冷杉和黄松有三十米高。这是一片静谧、布满星光的林地,地上结着霜,周遭一片寂静,只有偶尔从灌木丛里传来的踢踏声,或许是一只兔子听到我们的声音惊得站住了。我拿出睡袋铺开,脱了鞋,当我开心地边喘气边把穿着袜子的双脚伸进睡袋时,我高兴地张望四周的树木,一边想着:“啊,这将是多么真实、甜美的睡梦之夜啊!在这乌有乡浓郁的静默中,我将获得怎样的冥想啊!”贾菲从车里朝我喊:“我说,看起来摩利先生忘了带他的睡袋。”
“什么?那现在怎么办?”
他们晃着手电筒在寒霜中讨论了一会儿,然后贾菲过来说:“你得从睡袋里爬出来,史密斯,我们现在只有两床睡袋,得把它们用拉链连在一起,铺开,组成一床给三个人睡的大毯子,该死的,那样会很冷的。”
“什么?那样冷气会从底下钻进来的!”
“好吧,亨利没法睡在车里,他会冻死的,没有暖气。”
“可是该死的,我都进入状态准备好享受这一晚了。”我一边抱怨一边钻出睡袋,穿上鞋。很快,贾菲就把两张睡袋放在斗篷上连在一起,准备好睡觉了。我们抛硬币决定我得睡在中间。这时,温度远低于零度,星星像冰冷的冰锥一样嘲笑着。我躺下了,而摩利,我能听见这个疯子在吹胀他那张荒唐的充气床垫,这样他才能在我旁边躺下,不过他刚弄完,就开始翻来覆去,长吁短叹。在另一头,贾菲背对着我;在另一头,在这冰冷的星空下可爱的景致中,贾菲打起呼噜,并没有向所有这些疯狂的起伏臣服。最终摩利根本睡不着,起身钻进车里,用他那种疯子的路数和自己聊天。而我乘机眯了一会儿,不过几分钟后他又回来了,浑身冰冷地盖着睡袋躺下,来回不停地翻身,嘴里还骂了一会儿,或是叹气,就这样一直不停,仿佛持续到了来世。我察觉到的第一件事情是,曙光女神像是用木篱笆围起了阿弥净土的东半边,很快我们就不得不起床了。那个疯子摩利!而这只是这位超凡之人一系列不幸遭遇的开始(你现在可以看到了),这位超凡之人或许是世界历史上唯一一位忘带睡袋的登山者。“老天啊,”我想,“他为什么没有忘带他那张笨头笨脑的充气床垫呢?”
[book_title]7
自打我们见到摩利的那一刻起,他就不时迸出一段段瑞士约德尔小调,和我们的冒险保持节奏一致。他通常唱的是一段简单的“优德莱兮”,但总会在最奇怪的时候、最奇怪的场合下冒出来。比如有几次是他的中国和德国朋友还在一旁的时候,后来是在车里,和我们坐在一起的时候:“优德莱兮!”再后来是从车里去酒吧的时候:“优德莱兮!”现在则是当贾菲醒来看到天亮了,跳出睡袋奔向木柴,颤抖着升起一堆小火时,摩利从他简短又紧张的黎明睡眠中醒来,打着哈欠,喊出:“优德莱兮!”这一嗓子从远处峡谷中传来回声。那是我们在一起唯一能做的事情,你只能蹦蹦跳跳,拍打胳膊,就像我行驶在南海岸线的无盖车厢里遇见的那位悲伤流浪汉一样。不过很快贾菲往火里添入更多的圆木,那火一下子变成了一大团怒吼的篝火,我们暖了一会儿后,背向火焰大喊着聊天。那是一个美丽的早晨,初阳崭新的红光从山上照来,像教堂的光线,泻向冰冷的树木。雾气升起,与太阳合一。山涧里,可能还有水塘上,坚实的冰块崩塌,发出巨大神秘的怒吼。到这乡间来钓鱼一定很棒。很快我自己也跟着喊上了:“优德莱兮!”当贾菲去寻找更多木柴时,我们有一阵子没见到他,摩利又喊道:“优德莱兮!”而贾菲从不知何处回应道:“虎!”他说那是印第安人用来呼喊大山的,更动听。所以我也开始喊:“虎!”
随后我们钻进车,开动了。我们吃了面包和奶酪。这个早晨的摩利和昨晚并没有什么不同,除了他的嗓音,通常他操着那种高等文化养育出的假模假样的搞笑音调,喋喋不休地高声说着一大堆话。而现在,他的嗓门混在早晨的新鲜气息中还挺可爱的,就像人们早起时的嗓音那样,微弱的嘶哑中带着点儿热切与渴求,准备好开始新的一天。很快,太阳就暖和起来了。黑面包很好吃,是肖恩·莫纳罕老婆烤的,肖恩在科特马德拉[科特马德拉(Corte Madera),近加州西海岸的小城,距旧金山北面不远。]有一座小房子,我们随时都可以住,他不收房租。奶酪是强劲的英式车达干酪,不过这顿饭并没有让我满足。当我们深入乡间再也看不到房子和其他任何东西时,我开始渴望一顿上好的早餐。我们跨过一座小溪上的桥,看到一幢令人愉快的小小村舍立在路旁。在巨大的松树下,烟囱冒出一股青烟,门口和橱窗上的霓虹招牌都表示这里有煎饼和咖啡卖。
“我们去那儿吧,天,我们得吃一顿真正的男人早餐,我们要爬一整天山呢。”
谁也没有反对我的主张。我们走进村舍,坐在卡座上,一个很客气的女人身上透着偏远乡村人说话时的那种唠叨劲,给我们点了单。“你们几个小伙子早上出来是要打猎吗?”
“不,女士,”贾菲说,“我们只是来爬马特洪峰的。”
“马特洪峰,为什么?哪怕有人给我一千块我也不会去。”
与此同时,我走到屋外的厕所,在水龙头下洗了洗脸。水又冷又爽,让我的脸感到刺痛。我又喝了点儿水,仿佛有液态的冰雪钻进我的胃里。我坐在那儿感到很舒服,又喝了一点儿水。脏兮兮的狗在泻向冷杉与黄松的金红色阳光中叫唤。我可以看见远处盖着雪的山顶。它们中的一座就是马特洪峰。我钻回村舍,煎饼已经做好了,热腾腾地冒气,我把糖浆倒在三块黄油上,切开黄油,搅动着咖啡,吃了起来。亨利和贾菲也一样——头一次没有谈话。我们用无与伦比的冷水把早饭冲下肚时,穿着狩猎靴和羊毛衫的猎人们纷纷走了进来。但他们没有一个是醉醺醺的,每一个都是准备早餐过后就去狩猎的严肃猎人。紧挨着的地方有个酒吧,但这个早晨没有人想沾酒精。
我们回到车里,开过另一座溪桥,穿过一片有牛和小木屋的草地,开上了一片平地,从那里可以清晰地看到马特洪峰拔地而起。这座最高的锯齿形山峰就在南面,令人生畏。“它就在那里,”摩利很自豪地说,“它很美不是吗?难道不会让你想起阿尔卑斯山?我有几张雪山顶的照片,你到时候得看看。”
“我就喜欢真实的东西。”贾菲说着,严肃地盯着大山。在他极目远眺的眼神中,我又看到了他在家时的那种隐秘自叹。桥港是一座仍然带着睡意的城市,坐落在那片平原上,却很奇怪地有点儿像新英格兰。两家饭店、两座加油站、一所学校全都坐落在395号公路两旁。这条公路从毕肖普开始横穿城市,一路通向内华达州卡森市。
[book_title]8
现在,又一次不可思议的拖延发生了。摩利先生决定去看看桥港市有没有什么店是开着的,可以买到一个睡袋,或至少一面帆布铺盖,或柏油帆布之类的,以应对今晚在海拔两千八百米高处的露营。他从昨天海拔一千两百米高处的睡眠判断今天肯定会特别冷。同时,贾菲和我坐在学校草坪上,在十点钟温暖的太阳下等待,看着不那么繁忙的公路上偶尔经过的汽车,关注着一位往北走的年轻的印第安搭车旅行者运气如何。“那就像我,到处搭便车游历,感到很自由,可以想象作为印第安人要那么做会有多难。该死的,史密斯,我们过去和他聊聊,祝他好运。”这位印第安人不是很健谈,但也还算友好,他告诉我们他在395号公路上走得挺慢的。我们祝他好运,与此同时,在这个弹丸小镇完全看不到摩利的踪影。
“他在干啥,在弄醒一位床上睡着的店主?”
最终摩利回来了,他说什么也买不到,只能去湖边旅馆借两床毯子。我们钻进车里,又回公路上开了几百米,然后转向南方,朝蓝天下发光的无痕雪堆进发。我们开过一组美丽的双子湖,来到湖边旅馆,那是一幢又大又白的木屋酒店。摩利进去后给了五美元押金,换来两张毯子一晚上的使用权。有个女人站在门廊里双手叉腰,狗叫唤起来。一路尘土飞扬、脏兮兮的,但湖水蓝得纯粹,湖面上完美地映射出峭壁和山麓。这条路正在大修,我们可以看到前面滚滚的黄色尘土。从那里我们得沿着湖走一会儿,然后在湖的尽头穿过山涧,从灌木丛中一路向上。在此之上,就是登山路的起点。
我们停车,拿出所有装备,在温暖的太阳下收拾好。贾菲把东西放进我的背包,告诉我要么好好背着,要么跳湖。他显得很严肃,很有领导气质,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高兴的。然后他的男孩子气又回来了,他走到路上的尘土堆旁,用鹤嘴镐画了个大圆圈,在圆圈里画起图来。
“那是什么?”
“我在做一个法力曼陀罗,这不光能帮我们爬山,再画几个符念几句经,我就能从里面预测未来。”
“曼陀罗是什么?”
“曼陀罗是佛教的图案,总是在圆圈里画东西,圆圈代表虚空和万物幻象,明白吗?有时候你会看到观世音菩萨头上画着曼陀罗,你可以从里面研究出他的历史。”
我穿的是网球鞋,现在我掏出要戴一整天的登山帽,这是贾菲托付给我的,一顶法式小贝雷帽,用一种俏皮的角度戴在我头上。我背起背包,准备好出发。我穿着网球鞋、戴着贝雷帽,感觉自己更像一位波希米亚画家,而不是登山者。而贾菲穿着他优质的大靴子,拿着顶上插着羽毛的绿色小瑞士军帽,看起来像个小精灵,却很坚韧。我看过他在山里这副打扮的照片:那景象是在高耸、干燥的塞拉斯山中,远处动物的皮毛清晰可见,与磐石兀立的山对照成影,更远处是大雪覆盖的积雪山顶,近处则是缩成灌木形的松树。贾菲站在那里戴着小帽子,背上顶着他的大背包。他独自踏着重步前行,不过他的左手边有一朵花绑在胸前的背包绑带上。绿草生长在大堆石块和卵石之间,远处能见到被吹起的小石子,嵌入这个早晨的一边。他的眼睛闪着喜悦的光芒。他出发了,他心中的英雄是约翰·缪尔、寒山、拾得、李白、约翰·巴勒斯、保罗·班扬[保罗·班扬(Paul Bunyan),美国神话中的人物,传说中的巨人樵夫,力大无穷,伐木快如割草。],还有克鲁泡特金[克鲁泡特金(Peter Kropotkin,1842—1921),俄国革命家和地理学家,无政府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是个小个子,大步前进时肚子显得很可笑,但那不是因为他肚子太大,而是因为他的脊柱有点儿弯曲,不过这也为他雄健的大步所抵消,他实际上能迈出一个大个子的步长(我在山路上跟着他时发现的)。他的胸膛很深,肩膀很阔。“金子一样,对吧,贾菲,我觉得这个早晨太棒了。”我说。三人一起下了车,背着包沿湖边摇摆前进。三人走得零零散散,分别占据了路的两边和中间,像是一队散兵。“这不比在‘那地方’酒吧好多了吗?有这么清新的早晨,在那地方你只会喝高,眼睛迷糊,想吐,而现在我们在这里沿着纯美的湖行走,在这样的空气里,天啊,这本身就是一首俳句!”
“比较是可憎的,史密斯。”他头也不回地引用塞万提斯的话说,也在做着禅宗式的观察。“你是在‘那地方’喝酒还是在马特洪峰登山,没有什么他娘的不同,全是同一套空,伙计。”我细想了一下,觉得他是对的。比较是可憎的,其实什么都一样,不过这会儿确实感觉很棒。现在我意识到(尽管脚上的血管在肿胀)这样行走会给我带来很多好处,会让我远离滥饮,也许会让我领会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
“贾菲,我很高兴认识了你。我会跟着你学怎样收拾登山背包,学会要做什么,还有当我对现代文明感到厌烦了就躲到这山里来。实际上,我真的很感激能认识你。”
“好吧史密斯,我也很感激能认识你,你让我学会了自发性写作[自发性写作(write spontaneously),凯鲁亚克开创的垮掉派作家的标志性写作方式,金斯堡称之为“最初的思绪,最好的思想”,强调写作时“心灵的顿悟、体验和启示”,往往带着直觉和即兴的思路在打字机上不停顿地连续敲击,一气呵成。]之类的。”
“啊,那不算什么。”
“对我来说很重要。快走吧兄弟们,快点儿,我们没有时间可浪费了。”
不久以后,我们到了尘土翻腾的地方。挖土机在四处搅动,一个肥胖的大个子施工队员根本看不到我们,一边干活儿一边骂个不停。对他们来说,若是让他们爬山,你得付他们双倍、四倍的工钱,今天可是周六。
贾菲和我这么想着都笑了。我觉得头上这顶贝雷帽让我略显尴尬,但是戴着安全帽的施工队员根本没有看我们。很快,我们就把他们甩在身后,走近山脚下最后一间小旅店。那是间小木屋,刚好坐落在湖的尽头,正好被V字形的大山麓夹住。我们在那儿的台阶上停下,休息了一会儿。我们已走了大概六公里,不过都是在完好的平路上。我们进小店买了糖果、饼干、可乐什么的。六公里的路程,摩利一直在说话。他那一身行头看起来特别搞笑,一个大包袱里卷着床垫之类的东西(现在放了气),头上也没有戴帽子,看起来和他在图书馆没什么两样,只不过穿着某种松垮的裤子。突然,摩利想起来,他没有抽干曲轴箱。
“所以,他忘了抽干曲轴箱。”我说着,意识到他俩的惊恐,而我对汽车也了解不多,“所以,他忘了‘曲干抽轴箱’。”
“不,这意味着如果今晚冷到零度以下,那该死的水箱就要爆了,我们就没法开车回家,得走二十公里到桥港,我们全都得耽搁下来。”
“好吧,也许今晚不会那么冷。”
“不能冒那种风险。”摩利说。当时我对他特别生气,他总是能变着法子用自己都想不到的方式忘事、搞砸、干扰、拖延,还让我们在早该开始的简单登山行程里绕圈子。
“你要怎么办?我们要怎么办?再走六公里回去?”
“只能这么办了,我自己走回去,抽干曲轴箱再回来,在山路上赶上你们,今晚和你们在营地会合。”
“我会生一大堆篝火,”贾菲说,“你看到火光就唱你的约德尔小调,我们会给你引路。”
“那很简单。”
“可你得加把劲在天黑前赶到营地。”
“我会的,我这就赶回去。”
“如果那东西今晚冻住了可就得让我亏大钱了,史密斯,我觉得我现在最好往回赶。我有很多很好的思路,让我跟上你们今天一天可能会谈起的事情,啊,我现在就得往回赶了。注意别对蜜蜂吼叫,也不要伤害杂种狗,如果遇到网球帮聚会,大伙儿都赤着膊,别在探照灯下使眼色,否则太阳会踢一个姑娘的屁股来报复你,还有猫之类的,有几箱水果和橙子会丢过来。”他还说了一些诸如此类的声明,然后没有说声再见,就挥手上路了,一路上对着自己咕哝着说话,我们只能喊:“再见亨利,赶紧的。”他没有回应,只是耸耸肩。
“你知道,”我说,“对他来说也没什么区别。他只要能到处乱走、乱丢东西就满足了。”
“还会拍拍自己的肚子,看到事物的原形,有点儿像庄子。”看着被遗弃的亨利摇晃着走在我们刚走完的路上,孤独而气恼,贾菲和我笑了一阵。
“好,我们上路吧。”贾菲说,“我背这个大背包,背累了我们就换换。”
“我现在就准备好了。兄弟,来吧,把那包给我,我感觉有背点儿重物的意愿。你不知道我感觉有多好,来吧!”我们换了背包,开始行路。
我们俩都感觉很好,不停地聊天,什么都聊,文学、山脉、姑娘、公主、诗人、日本、我们过去的生活经历。我突然意识到,摩利忘记抽干曲轴箱是某种乔装的祝福,否则贾菲一整天都没法插进来说一句话。多么幸运的一天,我终于有机会听听他的想法。他做事的方式,比如徒步远行,让我想起了自己儿时的伙伴麦克,那也是个爱领路的人;一个真正严肃的家伙,就像巴克·琼斯[巴克·琼斯(Buck Jones,1891—1942),20世纪20至40年代美国著名影星,以出演西部片著称。],总是眼望着远方的地平线;就像纳蒂·班波[纳蒂·班波(Natty Bumppo),美国作家詹姆斯·库珀的西部拓荒五部曲小说《皮袜子故事集》的主人公。],总是警示我小心刮来刺人的树枝,或者“这里太深了,我们沿着山涧走,找一段涉水过去”,或者“那地下肯定有淤泥,我们最好绕过去”,严肃到死,也很快乐。我在贾菲行走的样子中看到了他在东俄勒冈森林里度过的童年。他走路就像他说话。从他背后,我能看到他的脚趾朝内而不是朝外翻,和我一样。但要攀爬时,他就转成外八字,就像卓别林,从而在跋涉时更容易着地。我们沿着密密的水生灌木和几棵垂柳横穿河底,爬上河对面后身上有点儿湿,那里是山路的开始。山路显然被标记、命名过,也看得出近来被修路工翻修过。可当我们走到某处时,有块石头滚下来。他很小心地把石头扔走,说:“我曾经在修路队干活儿,我看不到有哪条路像这样考验人,史密斯。”当我们登高时,湖看起来落在了我们下方。突然,我们可以看见清澈的蓝色湖面上有几个深洞,那是湖上的泉眼,就像一口黑井。我们也能看到一队队鱼群掠过水面。
“哦,这就像一个中国的清晨,而我在无始的时间里刚刚才到五岁!”我高唱出来,很想坐在山路上抽出我的小笔记本,把这感觉的概要写下来。
“看那边,”贾菲喊道,“黄山杨。刚好给了我写俳句的冲动……‘谈文学生活——黄山杨。’[此处原文是贾菲用英文填充日文俳句音节格律的内容,日文俳句以三句十七音为一首,首句五音,次句七音,末句五音。其本源是中国汉朝乐府绝句。后文俳句类此。]”在这样的山间行走,你能领悟远东诗人写下的俳句里的完美瑰宝,在山中永远不用喝高,只须顺着新鲜思绪像孩子那样写下自己看到的东西,不用修辞手法,不用浮华辞藻。我们一边爬山一边写俳句,越爬越高。现在来到了倾斜的半山坡。
“崖异侧之石,”我说,“何不崩解而坠下?”
“那可能算是俳句,也可能不算。可能有点儿过于复杂了。”贾菲说,“一首真正的俳句就得像一碗粥那么简单,却能让你看到真实的东西,好比最伟大的俳句也许都只会这么讲:‘雀沿游廊跳,双足湿。’正冈子规[正冈子规(1867—1902),日本明治时代著名歌人、俳人。本名常规,别号獭祭书屋主人、竹之乡下人。现代日本俳句的启蒙者。]写的。你看,湿脚印会在你脑中留下一个景象,而你从寥寥数语里也能读出那天止不住的雨水,几乎能闻到湿松针的气味。”
“我们再来一首。”
“我自己作一首,我想想:下方湖……黑洞泉眼造。不,这不是俳句,去他的,写俳句的时候再小心也不为过。”
“你凭感觉快速作一首怎么样,自发性?”
“瞧这儿,”他开心地喊道,“山鲁冰花,看那小花朵精妙的蓝色。那里有一些加州红罂粟。这片草地真是铺满了颜色!上面这一边是棵正宗的加州白松,现在都不太看得到了。”
“你真的很懂树和鸟什么的。”
“我一辈子都在学习。”之后我们继续爬山,变得越来越随意,聊着愚蠢搞笑的话题,很快我们就到了山路的一处拐弯。那里,林荫突然变得阴暗,令人愉快。一条巨大的激流在浮渣似的岩石上冒着泡沫猛烈拍打,上下翻腾。在水面上,一根落下的树桩正好形成一座完美的桥。我们爬上那桥,面朝下趴着,把头猛扣进水中打湿头发。水拍过脸时,我们深深喝了几口,就像把头伸到大坝泄洪口。我躺在桥上整整一分钟,享受这突如其来的凉爽。
“这就像雷尼尔山啤酒广告里那样!”贾菲说。
“我们坐一会儿,享受这一刻。”
“兄弟,你还不知道我们前面有多长的路要走。”
“好吧,我一点儿也不累。”
“你会累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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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继续前行。我看到山路有着一副不朽的样貌,感到极大的快意。现在是下午的开始。山铺满草,像被古老的金色尘埃围绕着。石头上扑腾着飞虫。风吹过灼热的岩石,在微微发光的舞动中叹息。突然,山路被大树遮蔽,进入一片阴凉。此处光线更深了。在这里,我们山下的湖变成了玩具的模样,黑色的泉眼依旧清晰可见,湖面上有巨大云朵的影子。我还能看到绕离湖面的那条悲伤小路,摩利正在上面往回走。
“你从这里往下能看到摩利吗?”
贾菲看了很长一段时间。“我看到一圈扬尘,可能那是他在往回走。”但看起来,我似乎见过这个山路上古老的下午,从草地上的岩石、鲁冰花束,到突然重现的咆哮水流、水流所拍打的横断小桥和水面下的大片绿植。在我内心的某处,有一种无可言喻的破碎,仿佛我曾在这里栖居,也曾走过这条山路,在相似的状况下和同辈菩萨一起,或许是在一次更重要的旅程中。我很想在山路边躺下,仔细回想这一切。这些树木带给你的就是那种感觉,它们看起来都很熟悉,早已远逝,像一位早已死去的亲人,像一场旧梦,像一首被遗忘的老歌漂浮在水面,最重要的是,像一种逝去的童年或逝去的成年记忆里的金色永恒,所有的生者和死者,以及一万年前他们所有的心碎,而头顶飘过的云朵(以它们孤独的相似感)似乎在印证这种感觉。我甚至觉得,在突然闪现的记忆中,在大汗淋漓昏昏欲睡的感觉中,我就像躺在草中做梦。我们越爬越高,也越来越累,像两个真正的登山者,不再谈话也不需谈话,心中却很开怀。实际上,贾菲提到了这一点,弄得我缄默了半个小时。“这就是我喜欢的样子,你行走时根本无须聊天,好似我们是两只动物,只用沉默的心电感应交流。”因此,我们蜷缩在各自的思绪里,继续踏步前行。贾菲像我之前说的那样,跨着一种哥萨克舞般的阔步走着,而我在寻找着真正属于自己的步伐,那是短步慢行,耐心地用两公里的时速爬山,因而我总是落后他三十米。如果他偶得什么俳句,我们会前后来回呼应。很快,我们就到了山路顶端。再没有路了,前方是一片梦境般的草地,上面有美丽的池塘,而再往前是块块山石。除了山石,无有他物。
“接下来我们识路的唯一标志,就是‘鸭’。”
“什么‘鸭’?”
“看到那边的山石了吗?”
“看到那边的山石了!老天,我看到通往山上的八公里路都是山石。”
“看到松树旁那块大石头旁的一堆小石头了吗?那就是一只‘鸭’,是其他登山者摆起来的,里面说不定有一块是我放的,大概在一九五四年的时候,我记不太清了。我们只会从一块大石走到另一块,现在我们得睁大眼仔细找‘鸭’,这样才能有个行路的大概方向。不过我当然知道该怎么走,那边那块面朝上的悬崖就是我们的高地所在。”
“高地?我的天,你是说那还不是山顶?”
“当然不是,那后面我们得走上高原和碎石堆,然后是更大一片石头堆,然后我们会到最后一个高山湖,不比这个小池塘大,然后是最后的攀登,超过三百米,几乎笔直向上。兄弟,那才是世界之巅。你会看到整个加州和一部分内华达州,那里的风会吹透你的裤子。”
“哦,那还得走多久?”
“那就是为什么我们今天只能到那块高地扎营。我管它叫高地,可它实际上根本不是,那只是两处高岭之间的横隔板。”
但这山路的尽头是多么漂亮的一个地方。我说:“兄弟,看这儿……”一片梦境般的草坪,尽头处的松树、池塘,空气清新,下午的云闪着金色匆匆飘过……“我们今晚为什么不睡在这儿,我们以后恐怕再也见不到这么漂亮的地方了。”
“啊,这里啥也不是,当然是很好看,但明天一早我们兴许会发现有九十个学校里的老师骑着马过来,在我们的后院煎培根。我们接下来要去的地方,我可以赌上性命保证不会有一个人在那里,如果有,我就变成一头斑点马的屁股。或者也许有一两个登山者,不过在一年里的这个时候,我觉得不会有。你知道大雪随时会下来,如果今晚下来,你我可就拜拜了。”
“好吧,拜拜贾菲。不过我们在这里休息一会儿,喝点儿水,欣赏一下这草地。”我们感觉很累也很棒。我们在草地上分开休息,互换背包绑上身,准备好再次出发。几乎在草丛消失的时候,大石块出现了。我们爬上第一块石头。从那以后,我们只能从一块大石跳到另一块,逐渐攀爬,攀爬,穿过一条八公里长的峡谷,里面的大石越来越陡,两面都是巨大的峭壁,组成了峡谷两侧的墙壁。看起来,我们到悬崖之前得一直这样跃过大石。
“那悬崖后面是什么?”
“那里有高草丛、灌木丛、散落的卵石、美丽蜿蜒的山涧——上面浮着冰,甚至到下午都有,几片雪,大树,还有一块大石头,有两个阿尔瓦的木屋叠起来那么大。它会往一侧倾斜,形成某种凹进去的山洞,这样我们就可以在里面扎营,生一丛大篝火,对墙投射热量。再往后,草丛和树林就没了。那里海拔大约两千八百米。”
我穿着球鞋,在一块块卵石间敏捷舞动,简直易如反掌。但过了一阵,我才注意到贾菲的身姿是多么优雅啊。他缓步跳过一块块石头,有时故意双腿左右交叉做出舞蹈般的动作。有一阵,我学着他的每个舞步,但后来发觉还是找到属于我的石头跳我粗陋的舞步更好。
“爬这种山的秘诀,”贾菲说,“就像禅宗。不要想,随之起舞就行。这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情,实际上比在平地上走路还容易,而那可是很单调的。这里每一步都会出现可爱的小问题,但你从不犹豫,让自己跳上又一块没什么缘由就选中的大石,就像禅宗一样。”就是那样。
我们没聊太多。腿上的肌肉感到厌倦了。我们花了很长时间,大概三小时,穿过那片很长很长的峡谷。不知不觉,便是傍晚了,阳光变成了琥珀色,影子凶狠地落在峡谷中干燥的大石上,但并没有让你感到害怕,而是让那种不朽的感觉再次到来。“鸭”一堆堆都摆在容易看到的地方:你在一块站立的石头上,往前看,会看到“鸭”(通常是两块石头叠在一起,上面的那块是圆形的,为了装饰),你朝那个方向走去。这些“鸭”被前辈登山者摆放的目的,是让你省去在巨大峡谷中乱绕的两三公里。而冲我们咆哮的山涧还在那里,只是现在更细、更安静了一些,从悬崖开始又在峡谷中奔流了两公里,成了灰色岩石带中我能辨认出的一条黑斑。
背着沉重的背包,从一块大石跳到另一块而从不掉下来,这比听上去要容易。只要你进入那舞蹈的节奏,就不会掉下来。我有时回望峡谷才发现我们已攀上了如此惊人的高度,也看到了山下更远的地平线躺在那里。我们山路尽头的美丽公园看起来像阿尔丁森林[阿尔丁森林(Forest of Arden),位于英国华威和塔姆沃斯之间。莎士比亚曾长期居住在其间的斯特拉福德地区,在作品中对这片森林多有描绘。]中的细小幽谷。之后,攀爬的路更陡峭,太阳更鲜红了。很快,我就在石块之间的背阴处看到一片片雪地。我们来到悬崖崖面若隐若现的那块地方。某一刻,我看到贾菲丢下背包,我一路跳着舞,朝他奔去。
“好了,我们就在这儿放下装备,得从这里开始沿着峭壁一边爬那一两百米高的悬崖,你看有一处浅一些的地方,我们可以在那里扎营。我记得那里。实际上,你可以坐在这里休息,打个飞机都没关系。我会在这块地方到处走走。我喜欢一个人乱走。”
好的。我坐下来,换掉我的湿袜子,脱掉湿透的内衣,换上干的,然后盘腿坐下休息,吹了大概半小时口哨,那是一种让人很快活的消遣。然后贾菲回来说,他找到营地了。我以为到我们的休整处只要走一小会儿,但实际上我们又在石头间跳了一个小时,有一些还得爬上去,才能到悬崖所在的高地。从那里,只多多少少有几片草的地方,再走大约两百米就到了有一块巨大的灰岩斜倚向松树的地方。此处的大地是一片华丽的景象——雪覆盖地面,在草地上融得斑驳,山涧有水汩汩流动,两侧各有一座巨大、沉默的石山,风吹来石楠花的气味。我们涉过一条可爱的小溪,只有手掌那么浅,水流清澈,如珍珠般纯粹,然后到了那块巨石下。那里有其他登山者烧过的圆木。
“马特洪峰在哪里?”
“你从这里看不到,不过——”他顺着高地更远处指向右边扭曲的乱石滩说,“大概从那里再走三公里左右,我们就会到马特洪峰山麓。”
“哇哦,见鬼,呼,那要让我们再走一整天!”
“跟着我走就不用,史密斯。”
“嗯,那就好,我没问题。”
“好的,史密斯君,现在我们放松一会儿,享受一下,煮一顿晚饭,等摩利这老家伙怎样?”
我们拿出背包里的东西铺开,抽了会儿烟,感觉很棒。现在山脉染上粉色的气息,我是说那些石头,它们只是些坚固的石头,盖着灰尘原子,从无始之时就立在那里。实际上,我有点儿害怕罩在我头顶的那些锯齿形的嶙峋石山。
“它们都好沉默啊!”我说。
“是啊兄弟,你知道对我来说一座山就是一位佛。想象那种耐心吧,几十万年就这样坐在这里,完全沉默无声,就像在沉默中为所有生灵祈祷,只等待我们停下所有的烦扰和愚行。”贾菲拿出茶叶,中国茶叶,把它们撒进锡壶,同时生起了火,开始只是一小团。太阳仍旧照着我们。他在几块大石头下紧紧地扎入一根长木棍,给自己做了一个挂茶壶的架子。水很快就煮开了,他把开水倒入锡壶,我们用锡杯倒了几杯茶。水是我从溪流里取来的,又冷又纯粹,就像雪和天上盖着水晶的眼睛一样。这是我此生到目前为止喝过最纯粹最解渴的茶,让你越喝越想喝。那茶能平息你的渴意,像是热流在你肚子里游了一圈泳。
“现在你懂得东方人对茶的热情了吧?”贾菲说,“记得我和你说过的那本书吗?里面说啜的第一口是喜悦,第二口是快乐,第三口是诚心,第四口是痴狂,第五口是迷醉。”
“就像老朋友一样。”
我们扎营的石块是一个奇迹,大约九米高,底座也九米见方,几乎是完美的正方形,扭结的树枝穿过上面成为穹顶,偷偷俯视我们。石头从底座处向外凸出,形成一个凹穴,如果下雨,我们大部分都能被遮到。“这块狗娘养的超大家伙到底是怎么跑这儿来的?”
“它被留在这儿,可能是冰川后退的结果。看到那上面的雪地了吗?”
“嗯哼。”
“那就是冰川留下来的。如果不是,那就是这块石头从不可思议的史前某座我们根本不了解的山脉上滚到这里的,或者是这操蛋的山脉在侏罗纪地形隆起期自己从地里喷出来的,然后落到这儿了。雷,当你待在这里的时候,可不像坐在伯克利的茶室。这里是世界开始和结束的地方。看,那些耐心的佛陀正坐在那里看着我们,什么也不说。”
“而你一个人来过这里……”
“连续待了四个礼拜,就像约翰·缪尔,独自一人沿着石英矿脉爬着爬着爬到这儿,要么给我的营地弄几束花,要么就唱着歌裸身到处走,一边给自己做晚饭一边大声笑。”
“贾菲,我必须承认你的长处,你是世上最快乐的一只小猫,也是最伟大的一只,天啊,你真的是。能从你身上学到这一切我真的很开心。这地方让我有倾心献身的感觉,我是说,你知道我有一句祷词,你知道我祈祷用的那句话吗?”
“什么?”
“我坐下来,嘴里念过我的朋友、亲戚,甚至敌人,不带一丁点儿愤怒和感激,什么也没有。我说,比如‘贾菲·赖德,同样的空,同样的被我所爱,同样是一位即将修成的菩萨’,然后我继续说,‘大卫·塞尔兹尼克[大卫·塞尔兹尼克(David Selznick,1902—1965),20世纪40至60年代好莱坞著名制片人,制作有《乱世佳人》《蝴蝶梦》等电影。],同样的空,同样的被我所爱,同样是一位即将修成的菩萨’,不过我不会用大卫·塞尔兹尼克这样的名字,我只用我认识的人,因为当我说‘同样是一位即将修成的菩萨’时,我要能想到他们的眼睛,比如你想着摩利,他眼镜背后那双蓝眼睛,你想着这‘同样是一位即将修成的菩萨’,你就想着那双眼睛,那样你就真的能突然看见隐秘的、真正的诚心和这位即将修成的菩萨的真谛。然后你想想你的敌人。”
“了不起,雷。”贾菲说着,掏出他的笔记本,记下祷词,惊奇地晃晃脑袋,“真的非常了不起。我将拿着祷词给我在日本遇到的僧侣看。你没有什么错,雷,你唯一的麻烦就是,你从未想过来到这样的地方,你只是让这个世界的马粪将你淹没,让你烦恼……尽管我说过比较是可憎的,但我们现在所说的却是事实。”
他将碎干麦、两袋干蔬菜之类的全都倒进锅里,准备黄昏时煮沸。我们准备聆听亨利·摩利的约德尔调小曲,但他没有出现。我们开始为他担忧。
“所有这些最麻烦的是,该死的,如果他掉下卵石摔断了腿,没有人能帮到他。这样很危险。我能自己走,因为我很擅长这样走,我就是一头山羊。”
“我有点儿饿了。”
“我也饿了,该死的。我希望他早点儿赶到这里。我们到处走走,吃点儿雪球,喝点儿水,等着。”
我们如此做了,调研了平坦高地的上半部分,又走回来。此时,太阳已经消失在峡谷西侧的石崖背后,天越来越暗,越来越粉,越来越冷,更多深红色的光线开始嵌入塞拉斯山的山间缺口。天空很深。我们甚至看到了微弱的星星,至少一两颗。突然,我们听到了一声遥远的“优德莱兮”,贾菲一跃而起,跳上大石之巅,高喊:“虎虎虎!”“优德莱兮”又回应过来。
“他有多远?”
“我的天啊,从声音的距离判断他都还没起步。他甚至都没到卵石峡谷开头的地方。他今晚根本不可能赶到。”
“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走到大悬崖边,坐着喊他一小时。我们带上这些花生和葡萄干,一边嚼一边等他。也许没有我想的那么远。”
我们走到山岬处,从那儿可以看到整个峡谷。贾菲用完美的莲花座在石面上盘腿打坐,拿出他的护身木念珠祈祷。就是那样,他只是把念珠放在手中,双手下垂用大拇指触摸着,直接开始念经,身上一块骨头也没动过。我在另一块石头上尽力坐下。我们彼此没有说话,只是冥思。只有我在冥想时闭上双目。四周静默,像是尖锐的喧闹。从我们坐的地方,山涧的声音,这汩汩流动拍打的山涧言说,被我们的石头挡住了。我们又听见几声忧伤的“优德莱兮”,我们回应了那声音,但每次听来都越来越远。当我张开眼,粉色的阳光变得越来越暗紫。星星开始闪光。我陷入深深的冥想,确凿地感觉到那些山都是佛陀和旧友。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在这巨大的山中只有三个人:神秘的数字三。应身、报身和法身[应身(Nirmanakaya)、报身(Sambhogakaya)、法身(Dharmakaya),合称三身,佛学术语。身即聚集之义,聚集诸法而成身,故功德法之聚集称为应身,智法之聚集称为报身,理法之聚集称为法身。]。我为可怜的摩利的安全,实际上也为他永恒的幸福祈祷。
我曾张开双眼,看到贾菲坐在那里,如山石般纹丝不动。我想笑,他看起来真好笑。但是大山如此无边庄严,贾菲也一样,就此而言,我自己也是,就算笑声也一样庄严。
那场景很美。粉色的光线消失,只剩下深紫色的黑暗。静默的喧闹就像一阵金刚钻浪潮穿过我们耳朵上的流动门廊,足以安抚一个人一千年。我为贾菲祈祷,祈祷他未来的安宁幸福以及他能最终成佛。那是完全的严肃、完全的致幻、完全的快乐。
“石头就是空间,”我想道,“空间就是幻象。”我转过了一百万个念头。贾菲也有自己的念头。我对他双眼圆睁的冥想方式感到惊奇。最让我作为凡人深感惊讶的是,这位身怀巨大力场的小个子男人能如此热切地研读东方诗歌、人类学、鸟类学,以及所有从书上可以学到的东西。这位山路上和山脉里的小个子冒险家会突然掏出他那副慈悲又美丽的念珠在此庄严祈祷,十足一位沙漠里的旧时圣人。在美国这片载满钢铁丛林和飞机场的土地上,能见到他这么一位人物真是让人惊叹。这世界还没那么糟,当你有贾菲的时候,我这么想着,心里感到高兴。肌肉里所有的疼痛和腹中所有的饥饿都已足够糟糕了,而在这周遭暗淡的石群中,没有什么东西能像被亲吻过的柔软词语那样安抚你,除了这位坐在那儿为这个世界冥思祈祷的热忱青年——这件事本身就值得你为之生而向死,如我们所有人一般。而某些起源自银河系中的永恒之物会在幻境中,在我们不偏不倚的双眼前展开,我的朋友。我有种冲动,想和贾菲诉说我念头里的一切,不过我知道那不重要,并且贾菲无论怎样都已知道我要说的一切。沉默就是一座金山。
“优德莱兮。”摩利唱道。现在天完全黑了,贾菲说:“好吧,从那声音听来他还是很远。他应该有足够的理智知道要在下方自己扎一个露营地。我们回营地做晚饭吧。”
“好的。”我们安慰性地喊了几声“虎!”后,不再想可怜的摩利今晚抵达的可能。他确实有足够的理智,我们知道。实际上他真的有,他自己扎了露营地,把他那两床毯子裹在充气床垫上,在那片无比欢愉的草地上陪着池塘和松树睡了一晚。这是第二天他终于赶上来时告诉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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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忙活着捡了一堆小木块作为引火料,然后到处跑着捡来更大的木块,最后去找巨大的圆木,在那里到处都是,很容易找到。我们生了一大丛火,大得足以让摩利在八公里外都看得到,只是我们在很高处,在悬崖背后,他的视线被挡住了。篝火对着石壁投出巨大到爆炸的热量,石壁吸收了热量又反射回来,这样我们几乎身处一个热烘烘的房间里,除了鼻尖是冷的,那是我们不时出去取木材和水时冻的。贾菲开始把碎干麦和水放进锅里煮,不停搅拌,同时忙活着搅混巧克力布丁,把布丁放入从我背包里拿出的另一个更小的锅里。他也泡了新鲜的茶。然后他掏出两双筷子,我们的晚饭很快做好了,我们笑着。那是世上最美味的一顿晚饭。我们可以看到远方头顶的天空中泛着橙色的光晕,由无数星星组成的诸多巨大的星系,或独自燃烧,或躲在金星低垂的光带里,或待在大到超出人类理解范畴的银河系中,全都冰冷地发着光,呈蓝色或银色,但我们的食物和篝火是粉色的,是美味的。贾菲的预见完全正确,我没有丝毫要沾酒精的欲望,我把酒这回事全忘了。这里海拔太高,这体验太沉重,这空气太轻快,这空气本身就能让你像醉汉那样沉醉。那是一顿美妙的晚餐,食物顺着夹紧的筷子一头吃进嘴里总是更美味,不会有狼吞虎咽的吃相,因此达尔文的生存法则在中国得到最好的体现:如果你不知道在全家共食的大锅里怎样操弄一副筷子,你就会饿死。反正到最后,我是把锅里好吃的都用手指捞起来了。
吃好晚饭,贾菲拿着把钢丝刷辛苦地刷锅,让我去取水。我在倒映着星星的消防水池里浸湿之前的登山者留下来的一只罐子,还带回一只雪球,贾菲把它煮开后洗了餐具。“我通常不洗盘子,只用大花帕包起来,因为那样也没关系……不过那些在麦迪逊大道生产马油香皂的建筑里的人是不会欣赏这点儿智慧的,那个英国公司叫什么来着?厄博与厄博?管他呢,去他娘的,伙计,全都颠倒了。这会儿,我要是不想把我的星图拿出来,看看今晚天上的这群东西,显显真本事,我肯定得憋出毛病来。兄弟,天上这一大堆比你最爱的《楞严经》还无穷无尽。”他掏出他的星图,转了几下,调整一番,看了起来,然后说:“现在准确时间是晚上八点四十八分。”
“你怎么知道的?”
“要不是八点四十八分,天狼星不会处在现在天狼星的位置……你知道吗,雷,我喜欢你的地方在于,你把我唤醒了,让我懂得这个国家真实的语言,那劳动者的语言,铁路工的,伐木工的,你有没有听过他们说话?”
“我肯定听过。我有个哥儿们,一个石油钻塔工,有天晚上差不多半夜时候,开着卡车在得克萨斯州休斯敦接上了我。那时,有个小基佬,是个汽车旅馆老板,和我耍了各种花样,在那种很装模作样的,哦不对,在那种花里胡哨的汽车旅馆里,跟我说如果我搭不到车就进去睡在他的地板上。于是我在空荡荡的路上等了一小时,这辆钻塔拖车来了,开车的是个切罗基[切罗基(Cherokee),北美印第安人部族,以勇武著称。]人,至少他说自己是,不过他的名字叫约翰,要么就是阿里·雷诺兹之类的。他说话从一段演讲开始,好像是说:‘嗨,伙计,在你知道河水是什么味道之前,我就离开我妈妈的房子,往西开,在东得克萨斯的油田里开疯了。’然后是各种带韵律的段子。每和着一段节奏,他就踩一下离合器,摆弄各种仪器,让卡车跳起来,让这辆车的全副载重在路上轰出一百一十公里的时速[美国公路的时速通常限定在90至105公里之间。]。他讲的故事跟着他一路滚滚而行,太壮观了,那就是我称作诗的东西。”
“那就是我要说的。你必须得听听伯尼·拜尔斯在斯卡吉特乡下说段子,雷,你必须得去那里听听。”
“好,我会的。”
贾菲跪在那里研究他的星图,他侧着身子,透过挂在头上的扭结老石上长出的树,望向天空。他留着山羊胡,加上背后孔武有力的石头,让他看起来简直就像我想象中现身荒野的中国老禅师。他跪着向前探身,向上张望,仿佛手握神圣的经书。很快他从雪堆里拿来巧克力布丁,布丁现在冻成了冰,美味得无法形容。我们把它消灭一空。
“要不然我们给摩利留点儿?”
“啊,留不下来,早晨太阳一出就得化掉。”
当篝火停止咆哮,只剩红色的炭块,但其中大块的得有两米长,夜晚越来越让人感到它水晶般的寒意,但圆木散发的烟味仍和巧克力布丁的气味一样美。我沿着浅水小溪独自走了一小会儿,然后对着一大堆尘土坐下来冥想。峡谷两侧巨大的山壁,像是静默的观众。天太冷了,甚至没法待上一分钟。我回来时,我们的橙色篝火在大石上投出一圈光晕,贾菲跪着瞧向天空,所有这一切都在这整个咬牙切齿的世界三万米以上,那是一副平和理智的画面。贾菲的另一面也让我惊叹:他巨大而温柔的布施性。他总是在给予东西,总是在践行佛家所称的布施波罗蜜[布施波罗蜜(Paramita of Dana),佛家六波罗蜜之一。波罗蜜是梵语渡彼岸之意。六波罗蜜中,檀波罗蜜又称布施波罗蜜,如《菩萨本缘经》云:“菩萨摩诃萨行布施波罗蜜时,不见此是福田此非福田,亦不分别多亲少疑。是故菩萨若布施时,或多、或少、或好、或恶,应以一心清净奉上,莫于受者生下劣心。”],也就是完美的布施。
现在我回来坐在火边,他说:“嗯,史密斯,现在该你拥有一副念珠了,拿上这串。”他递给我那串棕色的木念珠,那是由一根结实的绳子串起来的,又细又黑的绳子,与末尾一颗大珠子一同构成一个漂亮的圆环。
“啊,你不能就这样给我了,这可是日本的不是吗?”
“我有另外一串黑的。史密斯,今晚你给我的那段祷词就值这串念珠,无论如何你可以拿着。”几分钟后,他吃完剩下的巧克力布丁,但我其实已经吃了大部分。他给我们清理好的大石垫上树枝、铺上雨披并躺下,确保我的睡袋比他的离火更近,也更暖和。他总在践行布施。实际上,就是他教会了我。一周后,我给了他我在好心人商店找到的新内衣,他转身就给我做了个礼物,一个盛食物的塑料盒子。我开了个玩笑,把阿尔瓦院子里的一束花当礼物给他,一天后他庄严地给我一束伯克利街边采来的花。“你也留着这双球鞋,”他说,“我有一双旧的,但是一样好穿。”
“啊,我不能拿你这么多东西。”
“史密斯,你没有意识到能践行布施是一种特权。”他践行的方式很有魅力,没有什么华丽的圣诞节般的意味,只有悲伤,有时候他的礼物是个老朽破旧的东西,即使这样,那些东西也带着他赋予的用处与悲伤。
大约十一点,我们钻进各自的睡袋。现在已经很冷了,我们又聊了一会儿,直到其中一人不再从枕头边回应。很快,两个人都睡着了。他打呼噜的时候我醒了,睁开眼看着星星,感谢神让我来登这一趟山。我的腿感觉好点儿了,我觉得整个身子很强健。将熄的圆木发出“噼啪”声,像是贾菲在对我的幸福感发表评论。我看着他,他的头深埋进他的鸭绒睡袋里。他紧缩的身体是方圆两公里的黑暗中我唯一能看到的东西,那是如此充满行善欲念的一个人。我想:“人是多么奇怪的造物啊……就像《圣经》里说的,谁知道人的灵魂是向上望的[语出《圣经·旧约·传道书》3:21。原文:“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此处作者置换了动词。]?这个可怜的孩子比我小整整十岁,却让我看起来像个蠢瓜,让我忘记了我之前懂得的种种理想和喜悦,那是我从最近几年令人失望的酗酒生活中得来的。要是没钱,他也不会在乎:他不需要钱,他所需要的全部就是他的背包,里面装着那几塑料袋干粮和一双好鞋。有了这些,他就能上路,就能来到这样的地方,享受一个百万富翁才能享受的特权。况且又有哪个害痛风病的百万富翁能爬到这块大石头上来?这里让我们爬了一整天。”我对自己承诺,要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我将背着背包,足迹遍及整个西方、东方的山脉和沙漠,实践一种纯粹的道路。”我把鼻子埋进睡袋,继续睡着,在黎明时颤抖着醒来。地面的冰冷穿透了雨披,也穿透了睡袋,我的肋骨应付着一种比冰冷床铺上的湿气还要湿冷的寒意。我的呼吸都变成了水汽。我翻身枕着另一侧肋骨继续睡。我的梦是像冰水一般纯粹的冷梦,是快乐的梦,绝非噩梦。
当我再次醒来时,阳光是一片纯粹清新的橙色,自东方洒向峭壁,洒在我们那散发芳香的松枝上。我感受到了孩提时的感觉:是时候起床,穿着背带裤,玩上一整个星期六了。贾菲已起身,唱着歌,对着火烘手。地上结着白霜。他冲出去大喊一声“优德莱兮”,老天,我们听到摩利的回应直接传回我们耳中,比昨晚更近。“他已经在来的路上了。醒来吧,史密斯,喝一杯热茶,这对你有好处!”我起身从睡袋里捞出球鞋,它们一整晚都存在那里保暖。我穿上鞋,戴上贝雷帽,跳起来,跑过几片草地。浅溪全结了冰,除了中间有一小段叮咚叮咚地滚滚流动。我肚子贴地,深深地喝了一口水,湿了我的脸。这世上没什么比得上在大山里的清晨时分用冷水洗脸了。然后我走回去,贾菲加热昨晚剩下的晚餐,仍旧很美味。我们走到峭壁边沿,对摩利连声大喊:“虎!”突然,我们就看见了他,石头峡谷中三公里外的一个小小身影。他走动着,像是在巨大虚空中一个小小的活泼生灵。“那边那个小黑点就是我们机智幽默的朋友摩利。”贾菲用他伐木工的搞笑嗓门响亮地说。
大约两小时后,摩利来到了能够和我们说话的范围。他直接开腔,和此刻在暖阳下坐在大石头上等待的我们聊天,好似在和最后几块卵石商谈。
“妇女援助协会[妇女援助协会(The Ladies’ Aid Society),美国一非政府组织,属于慈善机构。]说我应该上来看看你们两个小伙子是否愿意在衬衫上挂蓝缎带,她们说仪式上还剩下很多粉柠檬水,蒙巴顿爵士[路易斯·蒙巴顿爵士(Louis Mountbatten,1900—1979),英国著名政治家、军事家。“二战”时先后任盟军联合作战司令和东南亚盟军总司令。后曾任印度最后一任殖民地总督和独立后第一任政府总督。]都等得超级不耐烦了。你觉得她们得调查最近中东的麻烦事,或者得学会更好地品鉴咖啡,我觉得有像你们两位这样精通文学的先生在,她们就应该学会更好地注重自己的礼仪……”如此这般,毫无来由地在早晨蓝天下的石群中喋喋不休,他的浅笑渐渐消散,身上冒着在早晨一路跋涉而来的热气。
“好吧,摩利,你准备好爬马特洪峰了吗?”
“我只要换掉这双湿袜子就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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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中午左右出发,把我们的大背包留在营地里,反正那里大概明年才会有人来。我们只带一点儿食物和一只急救包穿过石头峡谷。峡谷比看起来的还要长。没一会儿就下午两点了。太阳现出越来越浓的金色,风吹了起来,我开始想:“天啊,我们今晚怎么才能爬上那山呢?”
我跟贾菲说了这个问题。他说:“你是对的,我们得赶快了。”
“为啥不干脆算了,直接回家?”
“啊,加油吧勇士,我们要跑步前进,爬上那山头,然后就能回家。”峡谷很长很长很长。最顶端的一头变得非常陡,我开始有点儿害怕掉下去。石头都很小,越来越滑,而我的脚踝还在紧张的肌肉作用下一直作痛。不过摩利一直在走着聊着,我意识到他有巨大的忍耐力。贾菲脱了裤子,好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印第安人,我是说他一丝不挂,除了一条护着要害的三角绷带,走在我们前方大约四百米处。有时,他会停下来等一会儿,给我们时间赶上,然后继续走。他走得很快,只想今天爬上山头。摩利第二位,一直在我前头大约五十米处。我一点儿也不急。然后便到了傍晚,我走得更快了,决定超过摩利,赶上贾菲。现在,我们的海拔高度大约三千四百米,山上很冷,东边有一大片雪。我们可以看见巨大的雪顶盖子,还有在此之下整一层的山谷。我们实际上已在加州之巅了。有一刻,我不得不像其他两位一样,在狭窄的岩架上,绕着石头孤丘艰难爬行,这可真吓到我了:一掉下去就有一两百米,足够摔断你的脖子,然后另一块小岩架会把你弹回来一分钟,为再次坠落三百米直接拜拜做准备。风现在吹得像是鞭抽。可整个下午都充满了旧日的预感或回忆,比其他时候都多,好像我曾去过那里,在那些石头中爬过,为了更古老、更严肃也更简单的一些目的爬过。我们终于到了马特洪峰山脚下,那里有一个最美丽的小湖,世上绝大多数人都未曾眼见,只有一小群登山者见过。在三千四百多米高处的一个小湖,湖边是雪、美丽的花和美丽的草地。那是一片高山草甸,平坦而充满梦幻。我直接脱了鞋,把自己扔在草地上。我到的时候,贾菲已在那里待了半小时。此刻很冷,他又穿上了衣服。摩利跟在我们后面爬上来微笑着。我们坐在那里,注视着陡峭的碎石斜坡,那是通向马特洪峰的最后一块峭壁。
“那看起来没什么,我们可以做到。”现在我高兴地说。
“不,雷,比看上去更难。你没发觉那有三百多米高?”
“那么高?”
“除非我们一路跑上去,速度加倍,否则我们没法在天黑前赶回营地,也没法在明天早晨以前赶回停车的旅店,嗯,明早前的半夜。”
“哦。”
“我累了,”摩利说,“我觉得我没法爬了。”
“嗯,对啊,”我说,“我们这趟登山的目的不是炫耀你能爬到山顶,而是置身于这片野外乡间。”
“好吧,我得上去。”
“好啊,如果你要上去,我跟着你。”
“摩利?”
“我觉得我上不去了。我会在这儿等着。”风很烈,太烈了,我觉得一旦我们往陡坡上再爬几十米,风就会妨碍我们继续爬。
贾菲拿出一小袋花生和葡萄干,说:“这就是我们的汽油,兄弟。雷,你准备好速度加倍跑上去了吗?”
“准备好了。要不然我该怎么向‘那地方’的兄弟们交代?一路来到这儿,在最后一分钟放弃了?”
“已经很晚了,我们赶紧。”贾菲开始飞快地走,有时甚至小跑。在那段路,必须沿着石堆中山脊的左侧或右侧攀爬。石碓很长,由滚石和沙滑坡组成,那很难爬过去,一路上总有一阵阵的山体滑坡。每走几步,我们看上去就像是坐着一部恐怖电梯逐渐升高。我转身回望时,看到了整个加利福尼亚州在蓝天下,在组成骇人的行星系的云层下,往三个不同的方向延展;看到了远处峡谷甚至高原的巨大全景,而我知道整个内华达州就在这全景之外。俯视是很可怕的,我看到摩利成了梦一般的小黑点,在湖边等着我们。“哦,我为什么没和老亨利待在一起?”我想。现在我开始对再爬高哪怕一步都感到害怕,那是对绝对高度的恐惧。我开始害怕被风吹走。我做过的所有噩梦中那些从大山或陡峭高楼坠落的情景,在我脑中无比清晰地掠过。况且每向上走二十步,都会让我们两人完全精疲力竭。
“那全因为现在在高海拔地带,雷。”贾菲坐在我身边喘着气说,“所以我才带来了葡萄干和花生,你会看到这些东西怎么给你加油的。”
每次它们给我们加了一大把油后,我们便二话不说跳起身,又爬二十步、三十步,然后再次坐下喘气,在冷风中大汗淋漓。在高高的世界之巅,我们的鼻子冻得青红,就像在冬天的星期六下午必须玩完最后一场游戏的小男孩的鼻子。现在,风开始号叫,就像异域电影里的风。陡峭的程度开始超出我的能力了;我现在感到害怕,不敢往后看;我偷看,甚至没法看到小湖边的摩利。
“赶紧,加快!”贾菲从前方三十米处喊道,“已经太晚了。”我张望着峰顶。它就在那里,我能在五分钟内爬上去。“就剩下最后半小时了!”贾菲吼道。我没法相信,爬了五分钟后坐下来张望,峰顶看起来还是那么远。我不喜欢峰顶的地方在于,全世界的云都从那里径直吹过,就像雾一样。
“反正在上面什么也看不到,”我咕哝着,“哦,为什么我要让自己走这一遭?”贾菲现在在我前面很远处,他把花生和葡萄干留给了我。他现在沉浸在某种孤寂的庄严中,决定向顶峰冲刺,哪怕那会让他送命。他不再坐下休息。很快,他离我有一整个足球场那么远,一百米,看起来越来越小。我就像罗得的妻子[《圣经》中,罗得的妻子在逃离所多玛时,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就变成了一根盐柱。]那样回头看。“这太高了!”我恐慌地向贾菲喊。他没有听到。我冲了几步,觉得腹中力尽,又滑下去一点儿。“这太高了!”我喊。我真的害怕了。如果我开始一直往下滑,这堆碎石会开始滑坡。那只该死的山羊贾菲,我能看到他在我前方茫茫大雾中的块块石头间跳过,向上,向上,只看到他闪现的靴底。“我哪能跟得上这样一位疯子?”但我还是带着疯癫的绝望,跟上了他。最终我来到一块岩壁架上,在这里我可以平坐下来,而不必抓着什么才能止住往下滑。我把全身挤进那块岩架,让它紧紧托住我,如此风才不会把我驱逐。我向下边和四周看看,终于觉得受够了。“我就留在这儿!”我对贾菲喊。
“加油史密斯,只剩五分钟了。我只剩几十米要爬了!”
“我就留在这儿!这太高了!”
他什么也没有说,继续爬。我看见他倒下来喘气,然后再次起身冲刺。
我把身体挤到岩架更里面,闭上眼,心想:“哦,这都是什么样的生活啊,我们当初被生下来,难道只为了让自己那可怜柔弱的身躯躺在这片无可置信的恐怖中,比如这座大山、石头和空旷的空间中?”我心存惊怖,想起有名的禅宗说法:“当你爬上山巅,继续爬。”这句话让我的头发直立。这是阿尔瓦草帽上一句可爱的诗。现在这句话足够让我的心脏狂跳,让我的心脏可以为生而为人而流血。“实际上,当贾菲爬到峭壁的顶端,他会继续攀爬,就像风会继续吹一样。这位老哲学家就待在这里。”我闭上了眼睛。“除此以外,”我想,“休息吧,带着善心,你无须证明任何事情。”突然,我在风中听到一声美丽破碎的约德尔小调,带着奇怪的音律和神秘的张力。那是贾菲站在马特洪峰峰顶释放他的喜悦,唱着他征服大山后的凯旋曲。那声音很美,也很好笑,站在那并不怎么好笑的加州之巅,在所有那些飞驰而过的雾气中。但我必须向他致敬,他的勇气,他的忍耐力,他的甜美,而现在这个疯狂的人在高唱:在冰激凌上搅奶油。我没有足够的力气去回应他的约德尔小调。他在山巅的平地上跑动,直到不见了,去调查向西伸展出几米后直接下坠的某个小平顶(他说的),就像我会在意弗吉尼亚城[弗吉尼亚城(Virginia City),美国内华达州一城市。]撒满木屑的地面那样。那很疯狂。我听到他朝我喊叫,但我只在我的藏身处更深地藏起身子。我向下往摩利躺着的小湖望去,见他嘴里叼着一根草。我高声说:“现在这三个人的业[业(karma),佛教用语,意为造作,泛指一切身心活动。]都现形了:贾菲·赖德想要成功到达山顶,他做到了。我几乎做到了,但不得不放弃,藏身于一个他娘的山洞。但三人里最聪明的,是这位诗人中的诗人,他躺在那里交叉着双腿对着天,躺在汩汩流动的河边嚼着朵花。该死的,他们再也别想把我弄到这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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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真的很为摩利的智慧惊叹。“他,还有他那些该死的瑞士阿尔卑斯山雪顶下的照片。”我想。
随后一切突然像是爵士乐一般,全都发生在疯狂的一两秒之间:我抬头仰望,看到贾菲用六米一跃的步子冲下山顶,跑着,跳着,用脚跟极妙地移动着地,反弹跳起一米半左右,然后继续跑,唱出又一声疯狂的约德尔小调,一路冲回世界边沿。在那闪现的身形里,我意识到你不可能摔下山,你这个蠢货。于是,我唱着自己的约德尔小调,突然起身,随他一起冲下山,跃着一模一样的大步,同样极妙地跑和跳。在大约五分钟的时间里,我估摸着贾菲和我(穿着球鞋,直接把我的脚跟踏进沙土、石块、卵石,我不再在乎了,急切地想走下去,离开那片地方)大步跳跃着、喊叫着,就像山羊,或者我得说,像一千年以前中国的狂人,足以让在湖边冥想的摩利头发直竖。他说他往上望去,看到我们飞了下来,简直没法相信。实际上,带着最宽阔的跳跃和最响亮的喜悦呼喊,我直接飞到了湖边,把我穿着球鞋的脚跟插入泥土,直接坐下来,开心。贾菲已脱掉他的鞋子,倒出沙子和碎石。那很棒。我也脱掉我的球鞋,倒出几粒火山岩砂,说:“啊,贾菲,你最终给我上了最重要的一课,你不可能摔下山。”
“而那就是他们说‘当你爬上山巅,继续爬’的本意。”
“你那该死的约德尔凯旋曲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美的东西。我多想有个录音机把它录下来。”
“那种东西不是给山下人听的。”贾菲生硬、严肃地说。
“天啊,你说得对,那些在坐垫上久坐的流浪汉听到破山人胜利的呼喊,他们不配。但是当我抬头,看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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