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达洛维夫人
[book_author]伍尔芙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36730
[book_dec]《达洛维夫人》(Mrs. Dalloway)是由弗吉尼亚·伍尔芙在1925年发表的一部长篇意识流小说。主人公的性格特征可能来源于作者的一位朋友奥托琳·莫瑞尔(Ottoline Morrell)女士。主人公达洛维夫人是个养尊处优,在现实生活中如鱼得水的女人,本书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情节就是她举办宴会,而宴会本身就代表了她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取得的成功,然而这又是一个在内心深处不满现实、渴望高尚,与生活现实矛盾重重的女人。她的旧情人彼得沃尔什从印度归来,这是一个我行我素,几乎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度理想化的男人,而他对世俗化的达洛维夫人的种种嘲讽更加剧了主人公内心对现实的不满。另外一个重要人物是战争的幸存者沃伦史密斯,他得了严重的战争后遗症炮弹震呆症(shellshock),完全处于疯狂与谵妄的状态,在达洛维夫人的宴会正热热闹闹地举行时,他自杀了。他的死意味深长,表面上看是一战残酷的持续效应,却也折射出当时知识分子对欧洲文明的幻灭感,是写实,也是象征。作者本人的生活中,死亡的阴影也是无处不在,以至于她最终在1941年选择了自沉于家附近的乌斯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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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达洛维夫人
达洛维夫人说她要自己去买花。
对露西来说,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活儿:门上的铰链要拆掉,好把门卸下来;朗波梅尔公司的人会过来。随即,克拉丽莎·达洛维突然感叹起来,这是怎样的一个早晨啊——这个早晨清爽得仿佛是特意为海边嬉戏的孩子们准备的。
多么新鲜!多么刺激!这样的感觉似乎总能让她回想起过去。她此刻仿佛就能听见,在铰链微弱的嘎吱声里,她猛然推开一扇落地窗,就此投入伯尔顿的大自然里。多么清爽,多么安稳,那时候的清晨,当然要比此时更为宁静,如海浪的起伏,如浪花的轻吻,寒凉、清冽,甚至有点肃穆的味道(对她这个当时才十八岁的姑娘家来说)。那时的她站在打开的窗户前,感觉好像有什么不祥之事即将发生。她看着花,看着烟雾缭绕的树,看着飞起又飞落的白嘴鸦。她站在那儿,痴痴地看着,直到彼德·沃尔什说:“在菜园子里沉思呢?”——是这么说的吗?——“与花椰菜比,我更喜欢人。”——是这么说的吗?他一定是在那天早上吃早饭时说的这些,当时她已走到外面的露台上——这个彼德·沃尔什。他很快就要从印度回来了,是六月还是七月呢,她记不清了,因为他的信写得实在是乏味。但他说的话却能够让人记住,还有他的眼睛、他的小刀、他的微笑、他的火爆脾气,还有……成千上万桩往事都已忘得干干净净——真是不可思议!——却偏偏记住了卷心菜之类的只言片语。
她在路边挺了挺胸,等着德特纳尔公司的货车驶过。一个迷人的女子,斯克罗普·帕维斯这么认为(他了解她,就像他们是同住在威斯敏斯特的隔壁邻居)。她身上有种小鸟的气质,像一只蓝绿的鲣鸟,轻盈、活跃,尽管她已五十出头,而且因疾病缠身而面色苍白。她停在那里,压根没瞧见他。她挺直身子,准备过马路。
由于一直居住在威斯敏斯特——多少年来着?有二十多年了吧——即便是在车来人往中或夜半醒来时,克拉丽莎都会确信人们会感觉到一种特别的宁静与肃穆,一种难以形容的停滞感,在大本钟敲响之前的焦虑感(不过,人们说那也许是因为她的心脏受到了流感的影响)。听哪!钟声隆隆。先是提示音,音色悦耳,再是报时声,势如破竹。沉重的钟声在空中环绕,直至消逝。我们多傻呀,她寻思着,穿过了维多利亚大街。只有天知道,为什么人们如此热爱生活,如此看待她,甚至要虚构她,不懈地美化她,然后又粉碎她,从而创造出每时每刻的新鲜感来。即使是邋遢透顶的女人,坐在门前台阶上那些最悲伤绝望的人们(酗酒使他们穷困潦倒)也一样。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就连议会制定的清规戒律也奈何不得他们:人们都热爱生活。对此,她深信不疑。在人们的眼中,在人们或轻盈或沉重或艰难的步伐中,在咆哮与喧嚣中,在马车、汽车、大巴、货车和身前背后挂着广告牌摇摇晃晃蹒跚而行的人中,在铜管乐队中,在管风琴中,在欢庆声中,在叮当声中,在头顶上一架飞机发出的奇特而尖利的呼啸声中,有着她热爱的一切:生活、伦敦,还有六月的这一刻。
已是六月中旬,战争结束了,只有像福克斯克罗夫特夫人那样的人还依然故我,她昨晚在大使馆里还是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因为她的宝贝儿子阵亡了,现在那座古老的庄园势必要落入她侄子之手了;还有贝克斯伯罗女士,人们说在她主持那场义卖开幕时,她手里还拽着那张宣告她爱子约翰战死的电报。不过战争毕竟结束了,感谢上帝——终于结束了。已经是六月了。国王与王后还好好地待在王宫里。尽管还是大清早,飞奔的赛马那欢快的嘚嘚声已是随处可闻,还有板球拍的扣击声。洛兹板球场、爱斯科特赛马场、拉内拉赫马球场,以及所有的游乐场所,都被笼罩在灰蓝的晨雾织出的一张柔网中。随着白昼的推进,晨雾将会散尽,草坪与球场上将会出现腾跃的赛马,它们的前蹄才刚着地就又迫不及待地跳起来。还有飞奔着的小伙子,欢笑着的姑娘们,她们穿着透明的薄衫,在通宵的舞会之后,此时也照样牵出怪模怪样的小毛狗出来溜达了。即使现在,在这么一个大清早,严谨刻板的老贵妇们也乘上了自己的汽车,飞驰着去完成她们那神秘的使命。店主们在忙乱地布置橱窗,将一枚枚钻石、人造宝石,还有海绿色的可爱的旧胸针放置在十八世纪式样的底座上,用来吸引美国佬(不过克拉丽莎必须节约,不能随便为伊丽莎白买这买那),可克拉丽莎自己也怀着可笑的热情,打心眼里喜欢这些珠宝,她属于这种生活,因为她的祖先曾是乔治王朝时期的大臣,而且,她要把自己打扮得光彩照人,在这个特别的晚上举行她的派对。可奇怪的是,一走进公园,她就置身于一片静谧中。薄雾迷离,远处传来低沉的嗡嗡声,快乐的鸭子在水中缓缓地游弋,大喉袋的鸟儿摇摇摆摆。那个背朝着政府大楼走过来的人会是谁呢。只见他手里提着一只印有皇家徽章的配送箱,真是再合适不过了,除了休·惠特布莱德还会是谁呢。她的老朋友休——令人赞赏的休!
“早上好呀,克拉丽莎!”休打趣地说道,因为他俩自小就认识了。“你上哪儿去呢?”
“我喜欢在伦敦逛,”达洛维夫人说,“比在乡下溜达真的有意思多了。”
他们刚到伦敦——不幸的是——他们是来看医生的。别人家是带着女儿来看电影的,看歌剧的,而惠特布莱德一家却是来“看医生”的。克拉丽莎不知道去疗养院探望过伊芙林·惠特布莱德多少次了。难道伊芙林又病了吗?伊芙林的身体一直不太好,休用一本正经的神气说,他穿着时髦,有男子汉派头,相当英俊潇洒,身体锻炼得很结实(他的衣着几乎总是过于花哨,不过实在也是理所应当,因为他是在宫廷里打杂的嘛),他的老婆身体总是有点不舒服,作为一个老朋友,克拉丽莎·达洛维非常理解,不会去要求他进一步说明病情。啊,对了,她当然理解啰,多烦人呀,一边还在想着自己的帽子,感觉很不好意思,也很尴尬。大清早戴这样的帽子不合适,对吗?因为休老是让她感觉,他那匆匆忙忙的态度,那相当夸张的举起帽子的动作,让她不由自主地感觉自己还只是个十八岁的姑娘,他今晚当然也会来她的派对,伊芙林坚决要他来的,不过可能要晚一些,他得先去宫廷宴会接杰米家的一个小子——和休在一起,克拉丽莎总感到有点小家子气,像个女学生似的,不过她依赖他,因为从小就认识他,不过她确实认为他是个行为独特的好人,尽管理查德几乎要被他逼疯了。至于彼德·沃尔什嘛,到目前为止他从来也没有原谅过她,因为她喜欢休。
她能够回想起在伯尔顿的一幕幕生活场景——暴跳如雷的彼德,当然啰,休无论如何都不是他的对手,但也不是彼德认为的那种积极的笨蛋,休不完全是一个木头人。有一次,休的老母亲让他放弃打猎什么的,陪她去趟巴思,他二话没说就一口答应了。他真的是个无私的人,至于别人说的,比如彼德说的,休是个没心没肺、没头没脑的废物,只知道一个英国绅士应有的礼仪与教养,那只是她那亲爱的彼德在心情不佳时的胡诌而已。休有时会让人无法忍受,有时简直不可理喻,不过,在这样一个清晨,要是有他陪在身边散步,那就太美了。
(六月使每一株树上都冒出了绿叶。皮姆里克区的母亲们在给婴儿喂奶。各种消息正从舰队街源源不断地传往海军部。阿灵顿街和皮卡迪里街似乎把公园里的空气都烤热了,滚烫的树叶被高高地托起,光彩夺目,克拉丽莎喜爱这热浪所代表的神圣生命力。去欢歌热舞,去策马扬鞭,她喜爱这样的热力。)
就好像他们已分开了几百年,她和彼德。她从没给他写过信,而他的信又写得枯燥乏味,但刹那间一切仿佛都回来了。如果他此时与我在一起,他会说些什么呢?——往日的时光,往日的生活,平静地将他送回到她身边,而且没有了往日的苦涩,那也许就是关心别人而得到的报酬吧。在这个美丽的清晨,在圣詹姆斯公园里,一切都回来了——真的都回来了。可是彼德——不管这是个多么美丽的一天,不管树木和花草有多么清新,不管穿着粉裙的小姑娘是多么可爱——彼德根本就不会去注意这些事情。如果她要求,他就会戴上眼镜,对周围看上一眼。但使他感兴趣的是世界的状态,瓦格纳、蒲伯的诗歌,永恒的人性,还有克拉丽莎自身的缺陷。他曾经多么严厉地叱责过她!他们曾经吵得多凶呀!她会嫁一个首相,站到人生阶梯的最高一级,而他把她称为地道的家庭主妇(她为此在闺房里哭得一塌糊涂),她身上有家庭主妇的所有气质,他说过。
于是,站在圣詹姆斯公园里的她感觉依旧在和他争论,依旧想要证明当时自己没有嫁给他是对的——是绝对正确的选择。因为婚姻就是一纸契约,对两个整天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人来说,必须要有那么一点点独立的空间。理查德给了她这个空间,她也给了理查德(比方说,他今天早上在哪儿呢?在某个委员会吧,她从来不刨根问底)。可如果换成彼德,那就会是一切都必须彼此分享,一切都必须讲得明明白白,这实在让人受不了。后来发生了小花园里喷泉旁的一幕,她只得与他分手了,要不然他俩会毁了自己,彼此都会受到伤害,她确信。尽管她为此伤心痛苦了好几年,好像有一支飞箭刺着她的心房。后来,有人在音乐会上告诉她,他娶了一个在去印度的船上遇见的女子,她又感到多么地恐怖!她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些往事!冷酷、无情、假正经,他对她如是评价。她永远都理解不了他的爱。但那些印度女人也许能理解吧——那些傻乎乎的、漂亮的、肤浅的女人。而她是在浪费自己的同情心,因为他很幸福,他向她保证——幸福无比,尽管他们谈论过的事他一件没做成,他的整个一生就是一场失败。想到这个就让她觉得来气。
她走到公园门口,在那儿站了一会儿,看着皮卡迪里街上往来穿梭的巴士。
如今她不会去这样那样地评论世界上的任何人。她感觉很年轻,同时又感觉有说不出的苍老。她如一把解剖一切的刀,但同时她又是个局外人,一个旁观者。她看着一辆辆出租车,有了一种永恒的疏离感,她仿佛越走越远,孤身一人地,一直走到遥远的海边。她老是有那样的感觉,哪怕只活一天都是非常非常危险的事。她并不觉得自己聪明,或者出类拔萃。靠丹尼斯小姐教给她的那点可怜的知识,她是怎么活下来的,她想不通。她什么也不懂,不懂语言,也不懂历史。如今,她几乎什么书都不看,除了躺在床上看回忆录。然而生活对她来说,还是有着绝对的吸引力,这一切,包括来往的出租车。她不会去评论彼德,也不会评论自己,说自己是这样那样的一个人。
她唯一的天赋是,仅凭直觉就几乎能看透一个人,她这样想着,继续往前走。如果你让她和某个人待在同一个房间里,她的背就会像猫一般拱起来,或者会喵喵地叫起来。德文郡的府邸,巴斯的府邸,瓷片上画着鹦鹉的府邸,她曾经看见过它们灯火辉煌的样子。她还记得西尔薇亚、弗莱德、萨利·西顿——她们一大帮子人,彻夜欢舞。她看着运货马车缓缓地朝着市场方向驶去,她驾车穿过公园回家。她记得她有一次把一先令扔进了公园里的蛇湖。不过大家都记得,她喜爱的是在她眼前的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比如出租车里的那位胖女士。那么,这有什么关系吗,她问自己,一边向着邦德街走去,这有什么关系呢,反正她最后注定是要离开人世的。没有了她,这一切都还会继续下去,她对此会有什么不满吗?抑或,相信死亡会了结一切烦恼,不也是一种安慰吗。不过,毕竟是在伦敦的街头,看尽了潮起潮落,跑遍了这里那里,她活了下来,彼德活了下来,活在彼此的心里。她相信,自己属于家乡的树木;属于家乡的房屋,尽管那幢房子已荒草丛生、丑陋荒芜;她也属于那些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她如一层薄雾,横陈在对她最为了解的人们中,他们将她高高托起,宛如树木将迷雾托起一般,她曾见过如此景象。可那层薄雾不断地伸展,直至那迢递之地,直至她的生活,她的自我。可在她看着哈查兹书店的橱窗时,她又在做着怎样的梦呢?她想要挽留住什么呢?在她读着那本摊开的书时,脑海里浮现出的是怎样一幅乡间晨曦的景象呢:
别再害怕烈日的烤灼
也不要怕严冬的肆虐。
这世界刚经历过的那些事情令他们每一个人,令每一个男人和女人,都泪如雨下。但他们有着泪水与悲痛,勇气与坚韧,绝对的正义感,如斯多葛教徒一般的忍耐力。想一想,比如说,她最为钦佩的那个女人,那个主持义卖的贝克斯伯罗女士。
橱窗里有《乔罗克斯的远足与欢宴》,有《肥皂海绵》,有阿斯奎斯夫人的《回忆录》和《尼日利亚狩猎记》,这些书全都摊开着。那里的书永远都琳琅满目,但似乎没有一本适合带给疗养院里的伊芙林·惠特布莱德看。没有任何东西会让她感兴趣,会在克拉丽莎进去的时候,让这个干瘪得不可言状的小女人看上去有一丝兴奋,哪怕只是稍纵即逝的一刹那,在她们如往常一样坐下来没完没了地谈论妇科病之前。她多么希望如此呀——在她走进去时别人的脸上露出快乐的神情,克拉丽莎一边想着一边调头向邦德街折回去,她觉得心烦意乱,因为做什么事情都要寻找无关的理由真的很傻。她更愿意自己能成为像理查德那样的人,他们做事只为了事情本身。然而,她一边等待过马路一边想,她做事往往没那么单纯,往往不是为了事情本身,而是为了使别人产生这样那样的想法。她知道那样做纯属荒谬(此时警察举起了手臂),因为根本没有人会信。哦,如果她的生活能够从头再来的话——她想着,一边踏上了横道线——就连她的容貌也会大为改观吧!
也许,她原本会像贝克斯伯罗女士一般黝黑,有如皱皮一般的肌肤,还有双美丽的眼睛。也许,她会像贝克斯伯罗女士一样,举止庄重沉稳,一副人高马大的样子,像男人一样对政治感兴趣,在乡下有幢府邸,很尊贵,也很诚恳。然而,她有的只是一副豆芽般的细长身材,一张滑稽可笑的小脸,如小鸟般的尖嘴。诚然,她保养得很不错,手和脚都很好看,穿得也好,尽管她在衣着上的花费并不大。可如今,她寄居的这具肉身(她停下脚步,看着一幅荷兰画)常常显得无足轻重——甚至像根本不存在似的。她有种古怪异样的感觉,感觉自己成了个隐形人,没人看得见她,没人认识她。再也不会有结婚生子这种事情了,剩下的唯有随着滚滚人潮奇怪而庄严地往前迈步,迈步走入邦德街。剩下的唯有达洛维夫人自己,甚至连克拉丽莎都不存在了,只剩下理查德·达洛维夫人。
邦德街令她着迷,在这个季节,这个清晨的邦德街。街上彩旗飘扬,一家家店铺,不张扬、不炫耀。在她父亲五十年来一直在那里买西服的商店里放着一卷斜纹呢,珠宝店里有几粒珍珠,鱼摊冰块上有一条三文鱼。
“就这些,”她看着卖鱼的摊子,自语道。“就这些,”她在手套店的橱窗前停留了片刻,再次说道。战前,你可以在那里买到几近完美的手套。她的威廉大叔以前常这么说,通过鞋子和手套你就能看出一个姑娘是否是淑女。在战争中的某天早上,大叔突然去世了。他曾说过:“我已经活够了。”手套与鞋子,她尤其喜欢手套。但她的亲生女儿,她的伊丽莎白,却对这两样全无兴趣。
全无兴趣,她一边想着,一边沿邦德街向一家花店走去。她每次举办派对,他们都会为她把花留好。而伊丽莎白最关心的是她的小狗,真的。今天早上,整幢房子里都闻得到一股柏油味。不过,可怜的小狗灰灰总比基尔曼小姐要好一点。犬热症、柏油,以及所有的不适,也总比枯坐在闷热的卧室里抱着本祈祷书要好!随便什么都比那好,她想这么说。可这也许只是人生的一个阶段,就像理查德说过的,每个姑娘都会经历这样一个阶段。也许是因为坠入了爱河。可为什么恋爱的对象偏偏是基尔曼小姐呢?当然,基尔曼小姐以前曾遭受过虐待,所以我们必须对她多加体谅,而且理查德说过她是个很有能力的人,有着不折不扣的历史学家的头脑。总之,她俩已到了形影不离的程度,而伊丽莎白,她的亲生女儿,还去参加了圣餐礼呢。克拉丽莎应该如何穿着打扮,应该以何种态度来面对那些前来领圣餐的人们,这些她都满不在乎,她的阅历告诉她痴迷于宗教会使人的性情变得冷淡(痴迷于任何事业都会如此),他们的感觉会变得迟钝。就拿基尔曼小姐来说吧,她愿意为俄罗斯人奉献一切,愿意为奥地利人忍饥挨饿,可在日常生活中她又绝对是个让人受不了的角色。她迟钝乏味,总是穿着她那件防水布的绿大衣。她年复一年穿着那件大衣,她浑身冒汗,只要她在房间里待上五分钟,你就准保会感受到她的崇高、你的渺小;感受到她是多么贫穷,你是多么富有;感受到她在没有一张垫子或床铺或地毯或随便什么的贫民窟里是怎么生活的。她的整个灵魂因浸泡在悲惨世界里而遭到了腐蚀,在战争期间她被学校免职了——这个可怜巴巴的、满心委屈的、不幸的女人啊!其实,人家讨厌的不是她这个人,而是她的那些个想法,它们会聚在一起,无疑会成为一种巨大的威胁,但威胁并非来自基尔曼小姐本人,而是她的思想。她的思想如人们在黑夜里与之搏斗的鬼魂,如骑在我们头上吮吸掉我们一半鲜血的鬼魂,如蛮不讲理的统治者、暴君。不容置疑的是,如果我们重新掷一回骰子,如果黑色取代白色成为了一切的主宰,她就会爱上基尔曼小姐的!可这个世界的现实并非如此。并非如此。
可是,这个残忍的魔鬼,在她的体内肆意翻腾,激怒了她!她听见了树枝折断的声音,感觉到沉重的马蹄声踩踏在枝繁叶茂的密林深处,这座灵魂的密林。从来也不会完全满足,或者有充分的安全感,因为这个残忍的恶魔随时随地都会搅动起你的憎恨,而它,尤其是因为她的疾病,拥有巨大的力量使她感觉身陷囹圄,脊背生疼。它使她的肉体痛苦,使得在优美、友谊、健康和爱情中感受到的快乐和她那个快乐的家庭发生了动摇、颤抖、扭曲,就好像确实有个魔鬼在挖墙脚,就好像整个华丽的装饰只不过是自恋而已!这股厌恶之情!
废话,废话!她冲自己大喊,一边推开了马贝利花店的旋转门。
她走进去,轻轻松松、人高马大、身子笔挺、圆脸的皮姆小姐立马跑上前招呼她。皮姆小姐的双手总是红彤彤的,就好像和鲜花一起浸过冷水一样。
店里有这些花:飞燕草;甜豌豆;一束束的紫丁香;康乃馨;大把大把的康乃馨;还有玫瑰;还有鸢尾花。啊,是的——她在这个人间乐园里尽情地吮吸着甜美的芬芳,她站在那里和皮姆小姐说话。皮姆小姐在帮她挑花,她想到,皮姆小姐真是个好人,多年前她就一直这么和善。可今年皮姆看上去老多了,她的头在鸢尾花和玫瑰花之间转来转去,她半闭着眼对着一簇簇的紫丁香点头,用力地嗅着。尽管大街上喧嚣嘈杂,店里却弥漫着怡人的花香,还有那优雅的凉爽。接着,她睁开眼,玫瑰看上去多清爽呀,就像在洗衣店柳条筐里放着的蕾丝亚麻毛巾。红色的康乃馨又浓烈又整洁,高傲地昂着头。甜豌豆在花瓶里伸展着枝丫。淡淡的紫色,雪花般的洁白,暗雅——宛如一个炎炎夏日后的黄昏,穿着薄衣的姑娘们出来采摘甜豌豆和玫瑰花,天空几乎是靛蓝色的,飞燕草、康乃馨、水百合都在盛开着。傍晚六七点之间的时刻,每一朵鲜花——玫瑰、康乃馨、鸢尾花、紫丁香——都鲜艳夺目,雪白、淡紫、艳红、橙黄。每一朵鲜花都仿佛在燃烧自己,在薄雾般的花床里温柔地、纯洁地燃烧着。她是多么喜欢穿梭在鲜花间的灰白的蛾子呀,它飞过了香水草,飞过了晚香玉!
她跟在皮姆小姐后面从一个花罐走到另一个花罐,选着鲜花。全是废话,废话。她自言自语着,感觉越来越温柔,就好像这份美丽,这片芬芳,这样的色彩,再加上皮姆小姐喜欢她,信任她,这股温柔的暖流将她浑身裹住,它战胜了憎恨,战胜了那个魔鬼,战胜了一切!它将她轻轻托起,越托越高,直到——砰!外面的街上突然传来一声枪响!
“天哪,这些汽车,”皮姆小姐说着,忙走到窗口张望,然后又走回来,带着表示歉意的微笑,手上捧满了甘美的豌豆花,就好像那些汽车,那些爆掉的轮胎,都是她的过错。
剧烈的爆胎声,令达洛维夫人大吃一惊,令皮姆小姐奔到了窗边并对此深感歉疚,来自一辆正停在马贝利花店橱窗对面的人行道边的轿车。当然啰,路人们停下了脚步,驻足观看,刚好看见淡灰色的车厢内露出一张要人的脸。一个男人随即拉上了窗帘,于是什么也看不见了,除了车厢内的一方灰暗。
然而,各种流言蜚语即刻传播了起来。那流言从邦德街中心一路传到了牛津街,又一路传到了阿特金森香水店。无形又无声的流言在传播着,如一团云雾在快速流动,如高山上的迷雾,这突如其来的庄严而宁静的一片云确确实实地罩住了一秒钟前还在那里困惑不已的人们的脸。可现在,神秘的翅膀拂过了他们的脸颊,他们听见了权威的声音。一股宗教的情绪蔓延开来,令她瞠目结舌。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看见的那张脸究竟是谁。是威尔士王子吗,是王后吗,是首相大人吗?是谁的脸呢?没人知道。
艾德加·杰·华特基斯,手臂上缠着一圈铅管,高声说道,当然是以幽默的口吻:“是朽相大人的叉子。”
塞普提默斯·沃伦·史密斯,被人流挡住了去路,听见了他说的这句话。
塞普提默斯·沃伦·史密斯,三十左右,脸色苍白,鹰钩鼻,穿着棕色的皮鞋,寒碜的大衣,淡褐色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忧虑的神色,陌生人要是见了他的这种眼神也会生出一份忧虑来的。世界已经举起了皮鞭,它会落向何方呢?
一切都已停滞下来。汽车引擎的扑扑声如不规则的脉搏在上下震响。阳光变得异常炽热,这时那辆汽车停在了马贝利花店橱窗的外面。坐在双层大巴顶层的老妇人们打开了遮阳伞,这里一把绿伞,那里一把红伞,啪的一声轻轻地打开了。达洛维夫人,手上抱满了甜豌豆,跑到窗口张望着,她那张粉红的小脸好奇地抬了起来。大家全都看着那辆汽车。塞普提默斯看着,骑自行车的小伙子们从车上跳了下来,车辆越积越多。那辆轿车就停在那儿,拉着窗帘,帘子上的图案很是奇特,像是一棵树,塞普提默斯这么觉得。在他眼前的所有事物渐渐地都被他本人的气场吸引了过去,就好像某种恐怖马上就要浮出水面,即将爆炸,即将燃烧,这景象把他吓坏了。世界在动摇着,在颤抖着,眼看就要变成一座燃烧的地狱。是我挡住了别人的路吗,他想到。别人不都在看着他,对他指指戳戳的吗?难道他不是像被钉在了人行道上一样,故意地僵立在那里吗?可他为什么要故意呢?
“我们走吧,塞普提默斯,”他妻子说。她是个小女人,菜色的尖脸蛋上长着一对大眼睛——一个意大利姑娘。
可卢克蕾西娅自己也忍不住看着那辆轿车,和它窗帘上隐约如树木般的图案。坐在车上的是女王吗——是女王出来买东西吗?
那个司机,刚才一直在那里打开、转动、又关上什么东西,此时坐回了驾驶室。
“走吧,”卢克蕾西娅说。
可她的丈夫,他们已经结婚四五年了,诧异地跳了起来,生气地说道:“好吧!”好像她碍了他什么事似的。
人们一定注意到了,人们一定看见了他俩。人们,她想,盯着那辆汽车瞅的人们——英国人,他们的孩子,他们的骏马,他们的服装,她还是比较欣赏的。可他们现在只是“人们”,因为塞普提默斯说过,“我会自杀的”,这句话真难听。如果被别人听见了咋办?她看着人群。救命,救命!她想向肉铺的小伙计和女人们呼救。救命!就在去年秋天,她和塞普提默斯还穿着一样的斗篷站在堤岸上,塞普提默斯只顾着看报纸,一句话也不说,她从他的手里把报纸抢了过去,当着一个路过的老头的面哈哈大笑起来!可人们通常会掩饰失败。她必须把他带走,带到某个公园里去。
“现在我们好过马路了,”她说。
她有权挽着他的胳膊,尽管已经没什么感觉了。他会把干瘦的手臂给她,而她如此单纯,如此热情,才二十四岁,在英国无亲无友,为了他,离开了意大利。
拉着窗帘的轿车,以一副隐藏着什么秘密的姿态向着皮卡迪里驶去。一路上依然受到人们的关注,依然以同样尊贵的、令人景仰的气质引得街道两旁路人脸上的表情起了变化,虽说没有人知道这景仰的对象究竟是女王、王子还是首相。刚才只有三个人看见了那张脸,不过只有那么短暂的一刹那。现在,甚至对那人的性别都起了争议。不过,坐在车上的是个伟人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伟人正经过此地,藏而不露,向着邦德街而去,离普通人只有一臂之遥。也许在人们的生命里,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与英国的权威人物,与这个国家的不朽象征近在咫尺。这个人物只有在好奇的考古学家对岁月的废墟进行一一筛选之后才会浮出水面,而到那时伦敦也会变成一条芳草萋萋的道路。在这个星期三的早晨,匆匆走在这条人行道上的所有人都会变作一堆白骨,在尸骨的尘土中间或许会掺杂着几枚婚戒,在难以计数的烂牙里掺杂着几粒金牙。轿车里的那张脸只有等到那个时候才会水落石出。
也许是女王,达洛维夫人想,一边拿着她的花走出了马贝利花店,是女王在车内。她站在阳光下的花店旁,看着那辆拉着窗帘的轿车从她身边开过,脸上一时露出了颇为庄重的神色。女王是要去哪家医院,女王是要去为哪场义卖剪彩,克拉丽莎想。
才这个时辰,交通已经拥挤成这副模样了。洛兹板球场、爱斯科特赛马场、赫林根马球场,今天有什么赛事吗?她想,因为已经开始封路了。坐在巴士顶层两侧的英国中产阶级人士,手里拿着包裹和阳伞,是啊,甚至在这种天气也有人依然穿着皮草,她想,无论你能想象出什么东西,都不会比这更荒诞、更怪异的了。女王本人也被拦下来了,女王本人也无法通过。克拉丽莎被堵在布鲁克街的一侧,约翰·巴克赫斯特爵士,就是那个老法官,被堵在另一侧,中间正隔着那辆车(约翰爵士多年来参与立法,他喜欢衣着入时的女士)。那个司机,微微地斜了一下身子,对警察说着什么,抑或是在给警察看什么东西,警察对他行了个礼,抬起胳膊,甩了甩头,把大巴诱导到路边,让那辆轿车通过。它缓缓地、悄无声息地开走了。
克拉丽莎猜到了,她当然知道了。她看见了那位男司机手里的那个白色的、圆形的、具有魔力的东西,是一张上面刻有名字的圆牌——是女王的,威尔士王子的,还是首相大人的呢?——它,靠着它自身的光彩,照亮了前进的路途(克拉丽莎看着那辆车渐行渐远,终于消逝不见了)。今晚它将在白金汉宫里,在枝形大烛台中间,在闪耀的明星中间,在佩戴着橡叶勋章的硬挺的胸膛之间,在休·惠特布莱德和他的同僚之间,在英国的绅士们中间,闪闪放光。克拉丽莎也一样,也要举办派对。她微微挺了挺身,她将以这种姿势站在楼梯口迎接宾客。
车子开走了,但在邦德街两边的手套、帽子和成衣店里激起了一阵微弱的涟漪。所有的脑袋都朝向同一个方向——窗口,大约维持了三十秒。正在选手套的——长度是到肘部还是肘部以上呢,颜色是要柠檬黄还是浅灰呢?——女士们停了下来。一句话刚说完,什么事情已经发生了。这种事情要是独自发生,就会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没有一种数学仪器,哪怕是能将震动传到中国去的仪器,能够记录下它造成的颤抖。然而要是事情会聚到一起就相当可怕了,它们能够激发起情感的起伏。因为在每一家帽店里,在每一家成衣店里,彼此陌生的人们互相瞅瞅,想到了死去的人,想到了旗帜,想到了大英帝国。在一条小巷里的酒吧间,一个来自殖民地的人侮辱了温莎王室,导致了争论,打破了啤酒瓶,大闹了一场,吵闹声异样地回响在街对面的姑娘们的耳朵里,她们在那里购买婚礼用的饰有纯白蕾丝的白内衣。因为那辆远去的轿车造成的表面上的激动渐渐消逝了,但某种更深层次的东西却又被搅动了起来。
那辆车灵巧地穿过皮卡迪里,拐进了圣詹姆斯街。身材魁梧的男人,体格彪悍的男人,穿着燕尾服、白衬衣,头发往后梳的时髦男士,为了什么难以分辨的理由,都站在布鲁克斯酒店的凸窗前。他们双手摆在燕尾服的后面,望着窗外,本能地觉察到有大人物正经过这里,不朽的伟人用白色的光芒罩住了他们,如刚才罩住克拉丽莎·达洛维一样。他们立刻站得更挺直了,手也挪动了位置,仿佛准备好了要为君王效劳。如果需要,他们会像那些先烈一般,甘愿献身。酒店后面的石膏半身像,放着几本《闲谈者》杂志和几只苏打水瓶的小桌子,都似乎在表示赞许,似乎代表着英国的五谷丰登和庄园府邸,似乎在反射那车轮的细微声响,如回音廊的墙壁反射出一个声音,又通过整个教堂的力量,使之宽广洪亮。披着围巾的莫尔·普拉特拿着鲜花站在人行道上,祝福那可爱的小青年万事如意(车内一定是威尔士王子),要不是看见警察在盯着她,动摇了她这个爱尔兰老妇人的忠诚,她就会把那一束玫瑰——相当于一罐啤酒的钱——扔到圣詹姆斯街上,仅仅是出于轻松的心情和对贫穷的蔑视。圣詹姆斯宫的岗哨敬了个礼,亚历山德拉王后的警察表示赞许。
与此同时,一小群人聚集在白金汉宫的大门外。无精打采的,然而又是自信满满的人们,他们全都是穷人,他们都等在那里,看着国旗飘扬的宫殿,看着维多利亚女王的雕像,站在基座上,裙裾飞扬,赞叹着在她旁边的一波波流水,还有她的天竺葵。他们在商业街来往的车流中,时而挑出这一辆,时而挑出那一辆,向开车出游的老百姓徒劳地表达着敬意,在这辆那辆车经过时,再把它们的敬意回收起来以便保鲜。他们一想到有王室成员在看着他们,就始终听任胡思乱想在他们的血管里会聚,刺激他们的大腿神经。女王在鞠躬,王子在敬礼,他们想到了天堂般的生活神圣地降临在国王们的头上,想到了侍从武官和屈膝礼,想到了女王幼时的玩偶馆,想到了玛丽公主嫁给了一个英国人,而王子——啊!王子!他们说,他像极了老爱德华国王,不过要比老国王瘦多了。王子住在圣詹姆斯宫,不过他今天早上可能会过来问候他母亲。
手里抱着孩子的萨拉·布莱切利这样说,两只脚一上一下地晃悠着,就好像是在皮姆里科自家的火炉围栏旁,可她的眼睛始终盯着商业街方向;而艾米莉·寇茨则在望着皇宫的窗户,想着侍女,不计其数的侍女,卧室,不计其数的卧室。一个牵着条阿伯丁猎狗的老绅士也加入进来,无业游民们也加入进来,人群越发壮大。矮小的鲍利先生,他在阿尔巴尼区有几处房产,他那深邃饱满的生命之泉已被蜡封了,但也可以被突然地、不合适地、感情用事地、诸如此类地解封——穷女人等着看女王经过——穷女人,可爱的小孩子,孤儿们,寡母们,战争——啧,啧——泪水竟然涌上了他的眼睛。一阵和煦的微风穿过稀疏的树林欢欢喜喜地吹向市场街,吹过英雄们的青铜像,吹得鲍利先生心中的英国国旗飘扬了起来。在那辆轿车转向市场街时,他举起了帽子,看见车子靠近他时,他把帽子举得老高。他直挺挺地站着,皮姆里科的穷母亲们挤到了他的身旁。轿车开过来了。
寇茨太太突然抬头仰望天空。飞机的轰鸣声不祥地钻入人们的耳蜗。一架飞机正飞在树林的上空,尾巴后面吐出一条白烟,它旋转翻腾,竟然是在写着什么!飞机在空中写字!每个人都抬起了头。
飞机猛然俯冲,随即又直上云霄,接着是翻筋斗斜飞,速度超快,忽而下降,忽而上升。无论它怎么飞,无论它往哪儿飞,尾巴后面总拖着一股波浪般的白色浓烟,白烟不住地翻腾,在空中形成了一个个字母。可是那是些什么字母呢?是字母A和C吗?是一个E,接着是一个L吗?这些字母只是稍作停留,立刻就会变幻、融化,最后消逝在空中。飞机向着更远的地方疾飞,又在另一片干净的天空里,写出了一个K,一个E,还有一个也许是Y吧。
“Glaxo,”寇茨太太凝望天空,以一种紧张、敬畏的语气说道,而她那个雪白粉嫩的小宝宝,乖乖地躺在她的怀里,也在仰头望天。
“Kreemo,”布莱切利太太嘟哝道,如一个梦游人。鲍利先生镇定自若地举着帽子,抬头望着天空。商业街上的每一个人都停下了脚步,望着天空。在他们举头仰望之时,整个世界变得一片宁静。一群海鸥掠过天空,先由一只海鸥领队,接着变成另一只。在这份美妙的静谧与祥和之中,在苍茫的天空下,在纯净的氛围里,钟声敲响了十一下,渐次消逝在那群海鸥中。
飞机随心所欲地掉头、疾飞、俯冲,如此迅捷,如此洒脱,如一个溜冰高手——
“那是个E,”布莱切利太太说——或许像个舞蹈家——
“那是toffee,”鲍利先生嘟哝道——(那辆轿车开进了大门,没有一个人在看它)飞机不再释放烟雾,它匆匆地飞向远处。烟雾消散而去,融汇在一大团一大团的白云之中。
飞机不见了,消失在云团后面。万籁俱寂。依附着字母E、G或L的云朵自由地飘荡,好像是注定要从西方飘到东方,去完成一项极其重要的使命。虽然那是个不可昭告世人的机密,但它确实是一项——一项最为重大的使命。接着,突然之间,飞机再次冲破云层,如一列火车冲出隧道,轰鸣声钻入商业街上的、格林公园里的、皮卡迪里街上的、摄政街和摄政公园里的每个人的耳朵里。一团烟雾尾随其后,它忽而俯冲,忽而高飞,写下一个又一个字母——但它写的是什么字呢?
卢克蕾西娅·沃伦·史密斯,坐在摄政公园林荫大道上的一把长椅上,挨着她丈夫坐着,抬头望天。
“看,看哪,塞普提默斯!”她喊道。因为霍姆斯大夫告诉过她,要让她丈夫(他其实也没得什么重病,只不过有点郁郁寡欢)别只关心自己,要对外界事物也感兴趣。
塞普提默斯抬头看,想道,他们原来是在向我发信号呀。并不是以实际的文字,就算是,他也看不懂那种语言。不过信号非常清楚,这么美丽,这么极致的美,泪水涌入了他的眼睛。当他看着烟雾写成的文字渐次模糊,融化在空中,在无尽的善意和含笑的仁慈中,将一个接一个超乎想象的美丽形象赐予他,向他发出信号,将他们的意图告诉他,他们就是要让他无偿地、永恒地只看到这份美,这份源源不断的美!泪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
那个词是“太妃糖”,他们是在给太妃糖做广告,一个保姆告诉蕾西娅说,她们一起拼了起来:t-o-f-
“K-R-”,保姆说,塞普提默斯听见她在他的耳旁念叨着“凯依、阿尔”,声音低沉、柔和,如优美的风琴声;但她的声音里也有一种如蚱蜢般的粗嗄,它美妙地刺激着他的背脊,将一波波的声浪传入他的大脑,震响着,破碎了。确实是一种神奇的发现——在某种气候条件下,人的声音(做人必须讲科学,科学高于一切)可以促进树木的生长!蕾西娅开心地把手重重地压在他的膝头,因而,他被压得动弹不得。要不然他看见兴奋的榆树上下飞舞着,上下飞舞着它那每一根闪亮的枝条,颜色忽浅忽深,从蓝色到浪谷的绿色,如马头上的鬃毛,如女士们头上的羽饰,它们在那里起起落落,如此骄傲,如此壮丽,会叫他发狂的。但是他不能发狂呀,他要闭上眼睛,他不想再看了。
可它们在呼唤着他,树叶是有生命的,树木也是有生命的。通过成千上万条纤维,树叶和他坐在椅子上的身体取得了联系,上下扇动着他的身体。树枝向前伸展,他也呼应着做出同样的姿态。麻雀在参差不齐的喷泉间鼓起翅膀上下翻飞,构成了画面的一部分。白色与蓝色的构图上,夹杂着一根根黑色的枝条。声音与冥想和谐共处,它们之间的距离与声音一样意味深长。一个孩子哭了起来,远处刚巧响起一阵号角之声,这一切合在一起,意味着一种新宗教的诞生——
“塞普提默斯!”蕾西娅说。他猛然惊醒。别人一定注意到他了。
“我到喷泉那边去下就来,”她说。
因为她受不了了。霍姆斯大夫也许会说这没啥大不了的。可她倒宁愿他已经死掉了!她不能这样坐在他的身旁,而他却在专注地瞪着什么,根本不看她,他这副样子使一切都变得可怕了。天空与树木;嬉戏着的孩子,拉着推车,吹着口哨,跌着跤——一切都显得可怕。他不会自杀的,而她又无法对人倾诉。“塞普提默斯向来工作太辛苦了”——她对自己的母亲也只能说这么多。爱使人孤独,她想道。她无人倾诉,现在甚至都不能对塞普提默斯说了,回过头去,她看见他穿着那件寒碜的大衣一个人坐在位子上,弓着背,瞪着眼。一个说自己想自杀的男人是个懦夫,可塞普提默斯曾经打过仗,他曾经是个勇敢的人,可现在的他已不是过去的那个塞普提默斯了。她戴上花边衣领,她戴上崭新的帽子,可他全不在意。没有她,他照样很快乐。然而没有了他,她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千真万确!他是个自私的家伙。男人都这样。因为他根本就没病。霍姆斯大夫说了他没事的。她把手摊开在面前。看呀!她的婚戒滑下去了——她瘦得不成样子了。是她在受苦受难呀——可她却没有一个人可以倾诉。
意大利在千里迢迢的远方,那里有乳白色的房子,她的姐妹们在那白色的房间里编帽子。每天傍晚大街上都有涌动的人潮,人们在散步,在放声大笑,不像这里的人总是死气沉沉的,蜷缩在浴椅里,看着花盆里稀稀拉拉的几朵丑陋的花!
“你们该去看看米兰的花园,”她大声说。可是对谁说呢?
一个人也没有。她的话语消逝了,如火箭升空而去。它的火花,冲入了夜空,被夜色掩埋。夜幕降临,笼罩住房屋和高塔的轮廓。苍茫的山坡渐趋朦胧,最后沉入了黑暗。可是,尽管一切都消逝了,但它们毕竟都存在于夜色之中。色彩退场了,连窗户都看不见了,但它们的存在却显得更为沉重,具有了光天化日里无法传达的意义——各种事物的忧愁与焦虑都会聚在黑暗中,在黑暗中抱作一团。晨曦带来的宽慰被一扫而尽,直到曙光再次将墙壁刷得灰白,照亮了每一扇玻璃窗,拨开了田野里的迷雾,现出在悠闲地吃草的棕红色奶牛。一切都重新上好了彩妆,呈现在人们的眼睛里,一切都重新呈现出生命的色彩。我孑然一身,我多么孤单!卢克蕾西娅在摄政公园里的喷泉旁感叹起来(同时注视着那个印度人和他的十字架),这也许就像是午夜时分,当一切的分界线全都消失不见,这个国家倒退回远古时的形象,仿佛罗马人登陆时看见的景象,天地一片混沌,山岳没有名字,河流蜿蜒着不知流向何方——她心中的黑暗就是这个模样。突然之间,就像不知从哪里漂来了一块岩石,她就站上去,诉说着自己是塞普提默斯的妻子,多年前在米兰成婚,是他的妻子,但她永远,永远也不会告诉别人他发了疯!在她转身之际,岩石倾倒了,她跌了下去,越跌越深。因为他离开了,她想——离开了,就像他所扬言的,去自杀了——去扑倒在车轮之下!可是没有,他还在那儿呢,还是一个人坐在位子上,穿着他那件寒碜的大衣,跷着二郎腿,瞪着眼,大声地自言自语。
不可以砍伐树木。上帝是存在的(他在信封的背面注意到了那样的启示)。要改变世界。不可以因憎恨而相互杀戮。让大家都了解这个(他把这句记了下来)。他等着。他听着。一只麻雀停在对面的栏杆上,唧唧喳喳地叫着“塞普提默斯,塞普提默斯”,连着叫了四五遍后,飞走了,然后又拉长了调子,用希腊语唱起清新又动人的歌,唱着人间没有罪恶。又一只麻雀参加进来,它们一起用希腊语拉长了调子唱起了动人的歌,唱到在那逝者游走的彼岸,在那生命的草原里,绿树成荫,唱到人间没有死亡。
他的手在这里,死神在这里。有什么白色的东西正在对面的栏杆后面聚拢起来。可他不敢看。埃文斯在栏杆后面!
“你在说什么呢?”蕾西娅坐回到他的旁边,突然发问。
又被打断了!她老是打断我的思路。
远离人群——他们必须远离人群,他说(跳了起来),马上去那边。那边的树下面有几把椅子,公园里的长坡道如一条浸满颜料的绵延绿布,飘在上空的蓝色和粉红的烟雾形成了一张天篷。远处不规则的房屋组成的壁垒在烟雾中一片朦胧,来往的车辆在环行道上嗡嗡作响。在右侧,暗褐色的动物把长长的脖子伸出了动物园的围栏,吼着,吠着。他们坐在那里,坐在一棵树下。
“看呀,”她恳求道,一边指着拿着板球门柱的一小队男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拖着步子,踮起脚尖转呀转的,就好像是在音乐厅里扮演小丑。
“看呀,”她央求道,因为霍姆斯大夫说了要让他意识到客观事物的存在,去听听音乐啦,打打板球啦——这项运动很适合,霍姆斯大夫说,是很好的户外活动,非常适合她的丈夫。
“看呀,”她重复道。
幽灵在吩咐他看,此时这个声音在和他交流,他是人类中最伟大的成员。塞普提默斯,刚刚经历过出生入死,他是来拯救人间的天主,他像条被单似地躺着,像条只有太阳能够摧折的雪毯,永不磨损,永远受难。替罪羊,永恒的受害者。可他不想扮演这种角色,他呻吟着,摇了摇手,要把那永恒的苦难、永恒的孤独甩掉。
“看呀,”她重复道,因为他不该在户外对自己大声说话的。
“哦,看哪,”她恳求他。可那儿有什么可看的呢?有几头羊。那就是全部。
去摄政公园地铁站——人们能告诉她去摄政公园地铁站怎么走吗?——梅齐·约翰逊想要知道,她两天前刚从爱丁堡过来。
“不是这条路——那边的那条!”蕾西娅大声说,挥手叫她走开,生怕让她看见塞普提默斯。
这一对人显得很古怪,梅齐·约翰逊想。一切都显得很怪。她第一次来伦敦,是到利登霍尔街她叔叔那里干活的。这天早上,她走过摄政公园,坐在椅子上的这一对男女让她吓了一大跳。那个年轻女子看上去像外国人,那个男人怪怪的。因此即使到了她老态龙钟的时候,也依旧会在记忆中翻腾出这一幕,依旧会记得在五十年前一个夏日的美丽清晨,她是怎样穿过摄政公园的。因为她只有十九岁,好不容易终于来到了伦敦。那时多么奇怪呀,她问路的这一对人,那姑娘受惊一般地直摇头,而那个男的——他显得极其怪异,也许是吵架了,也许是决定分手了。她知道,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而且,现在所有的人(因为她走回到了林荫大道),石池子,整齐的花,老头和老太太——大多是坐在轮椅上的病人——所有这一切,在她这个爱丁堡人的眼里,都显得十分怪异。而梅齐·约翰逊,当她加入到这些缓缓地走着,茫然地看着,微风吻着他们的人流时——松鼠栖在树上舔毛,麻雀在喷泉边觅食,狗儿在栏杆边欢闹,相互嬉戏追逐着。当柔柔的暖风沐浴在他们的身上,他们那呆板、漠然的眼神里又多了一种他们对生活的理解,就是怪异与平静——梅齐·约翰逊觉得她非得大喊一声不可:哦(因为椅子上的那个小伙子让她大吃了一惊,她知道,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
恐怖!恐怖!她想要大喊大叫(她离开了自己的家人,他们警告过她会发生些什么的)。
为什么她不留在家乡呢?她拧着铁栏杆上的圆把手,喊道。
那姑娘,丹普斯特太太想道(她经常在摄政公园里吃午饭,还时常用面包屑喂松鼠),还什么都不懂。在她看来,真的,一个人还是强壮些,懒散些,对自己的期望别太高比较好。她女儿珀西喝酒上瘾。是啊,还是有个儿子比较好,丹普斯特太太想。她曾经有过一段艰难的生活,看见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禁不住要笑。你会嫁人的,因为你很漂亮,丹普斯特太太想。结婚后,她想,你就会明白了。哦,那些厨师,诸如此类。每个男人都有自己的习惯。可如果我事先就知道了,我是否还会那样选择呢,丹普斯特太太想,她不禁想要对梅齐·约翰逊低语几句。让自己这张沟壑纵横的、皮肉松弛的老脸上也能感受到一个怜悯的亲吻。因为人一辈子都不容易,丹普斯特太太想。她还有什么没有奉献出来呢?玫瑰,身材,还有她的腿(她把臃肿的双腿藏到裙子底下)。
玫瑰,她讽刺地想道。一派胡言,天哪。真的说来,吃喝的事,做爱的事,好日子和坏日子,生活不仅仅是玫瑰色的,更有甚者,让我告诉你,凯莉·丹普斯特并不愿意和肯特镇上的别的任何女人交换命运!不过,她乞求怜悯。怜悯,为了那失落的玫瑰。她向站在风信子花坛旁的梅齐·约翰逊呼唤着的,就是怜悯。
啊,瞧那架飞机!丹普斯特太太不是老想着要去国外见见世面吗?她有个侄儿,是个云游四方的传教士。那飞机飞快地冲向云霄。她总是由马尔盖特出海,但从来不会去看不见陆地的远方,不过她受不了怕水的女人。那飞机迅疾地俯冲过来——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又重上云霄。一定是个可爱的小伙子在驾驶飞机,丹普斯特太太断定,飞机消逝在天际。它高高地飞过了格林尼治,飞过了所有的船桅,飞过了一座座灰色的教堂,飞过了圣保罗大教堂和别的教堂,直飞到伦敦的另一头。那里有辽阔的田野,深棕色的树林,爱冒险的画眉在那里大胆地蹦来跳去,眼睛飞快地一扫,叼起了一只蜗牛,往石头上猛敲,一下,两下,三下。
飞机越飞越远了,直至除了一个亮点外什么都看不见了。一份渴望,一份关注,一个象征(班特利先生这么认为,他正在格林尼治全力以赴平整一块草皮),人类灵魂的象征。班特利先生坚定地相信,一边清扫着雪松的四周,通过思想的方法,通过爱因斯坦、推理能力、数学、孟德尔法则,人类可以超越肉体,超越自己的居所——飞机继续向远处疾飞而去。
之后,一个衣衫褴褛、相貌平平的男子拿着一只皮包站在圣保罗大教堂的台阶上,踌躇不前,因为不知道进去会得到怎样的欢迎、怎样的安慰。有多少上面飘扬着旗帜的坟墓,它们是胜利的标志,但不是战胜了军队的标志,而是战胜了想要追求真理的精神,他想道。正是这种麻烦的精神造成了我现在没有立足之地的局面,而且,教堂提供的是伙伴,他想,邀请你成为这个团体的一员。伟人们属于这个团体,烈士们为它献身。为什么不进去呢,他想,把这只里面塞满传单的皮包放到圣坛和十字架之前,它们象征的是超越了追求、探索和文字的堆积之后的升华,从而成为一种彻底的精神食粮,成为虚无缥缈的、如幽灵般的存在——为什么不进去呢,他想道。正在他犹豫不决之时,那架飞机飞过了卢德门圆形广场的上空。
多么奇怪,多么宁静。除了车流声外,四围一片岑寂。飞机仿佛无人驾驶一般,全凭它自己的意愿疾飞。眼下,它正斜斜地飞着,又笔直地冲上云霄,如处于一种陶醉的状态中。只为了纯粹的狂喜,后面喷出一条盘旋的白烟,写出了一个T、一个O和一个F。
“他们在看什么呀?”克拉丽莎·达洛维问为她开门的女佣。
这幢房子的客厅如地窖一般凉爽。达洛维夫人把手罩在眼睛上面,在女佣人露西关上房门时,她听见了露西的裙子窸窣作响,她感觉自己像个远离了尘嚣的修女,感觉到面纱亲切地裹住了自己的脸庞,感觉到往日的虔诚得到了报偿。厨娘在厨房里吹口哨。她听见打字机的咔哒声。这就是她的生活,她在客厅桌子前垂下头来,沉醉在这份感动里,感觉到获得了祝福,得到了净化。她拿起记录着电话留言的便笺纸,自言自语地说道,这样的时刻就是生命之树上发出的新芽,是在黑暗中绽放的花朵,她想(仿佛是一朵可爱的玫瑰,只为了愉悦她的眼睛而绽放)。她一刻也没有信仰过上帝,但正因如此,她拿起便笺纸,想着,她就更必须在日常生活中对佣人们,是的,对狗儿和金丝雀,对高于一切的她的丈夫理查德心怀感恩。他就是她生活的基础——必须感恩那些快乐的声音,那些绿色的灯光,甚至要感恩那个吹口哨的厨娘,因为沃克太太是个爱尔兰人,整天都喜欢吹口哨——她想道,必须报答这些悄悄储存下来的美妙时刻。她拿起便笺纸,露西站在她旁边,想要向她解释:
“太太,达洛维先生……”
克拉丽莎读着便笺纸上的电话内容,“布鲁顿女士想知道,达洛维先生今天是否可以和她一起共进午餐。”
“太太,达洛维先生让我告诉您,他出去吃午饭了。”
“天!”克拉丽莎说,露西分享了达洛维夫人想要让她感受到的失望(但并没有和她分享痛苦)。露西感受到了她们之间的默契,领会了达洛维夫人的意思,想到了上流社会的人们是如何相爱的。她冷静地为自己的未来画好了蓝图,她毕恭毕敬地接过达洛维夫人手里的阳伞,就好像那是女神从战场上凯旋后丢下的一件神圣武器,将它放到伞架上。
“别再害怕了,”克拉丽莎说。别再害怕炽热的太阳,因为布鲁顿女士只邀请理查德而不邀请她这事所带来的震惊,使她置身于其中的这个时刻也战栗了起来,宛如河岸边的一棵小草因船桨的惊扰而摇曳不定。于是她慌张起来,颤抖起来。
米莉森特·布鲁顿没有邀请她,据说她的午餐会办得有声有色,很有意思。庸俗的嫉妒心并不能挑拨她和理查德之间的感情。但她害怕匆匆的时光,就像刻在冷漠石板上的日晷,她从布鲁顿女士的脸上看出了生命的枯萎。年复一年,她的生命被越切越薄。余下的时光已如此可怜,已无法再像青葱岁月时那样去尽情拓展,去吸取那生命的色彩、风味和韵律。想当初无论她走进哪个房间,那里都会因她而蓬荜生辉的。当她站在客厅门口稍作踌躇,她都会感觉到一种别致的悬念。就像一个潜水者在纵身跳下悬崖前所感受到的一般,大海在他的下面时明时暗,海浪眼看着就要汹涌而来,但结果却只是轻柔地拨开水面,银色的细浪翻卷着掀起海藻,再将其覆盖、淹没。
她将便笺纸放回到客厅桌上,然后手扶着栏杆,缓缓地朝楼上走去,仿佛刚刚辞别了一场派对,在那里不时有这个那个朋友使她感受到自己的音容笑貌。仿佛她关上门走了出来,独自站在门外,独自面对那恐怖的夜,或者更确切地说来,是面对着这个实实在在的六月晨曦。她知道,她也感觉到,对某些人来说,这样的晨光恰如玫瑰花瓣那柔和的光华。她在楼梯平台上开着的窗户边停下了脚步,外面传来帘子的啪啪声、狗的吠叫声。进来吧,她想道,就让白昼的侵轧、喧嚣和欣欣向荣之声统统进来吧。她突然间感觉到自己萎缩了,衰老了,乳房也瘪掉了,感觉到自己来到了室外,飘到了窗外,脱离了自己的身体,脱离了这个已经不中用的大脑。这些感受都是因为布鲁顿女士没有邀请她,据说她的午餐会办得有滋有味的。
像个引身而退的修女,又像是个在宝塔上探险的孩子,她走上楼去,在窗前停留片刻,然后走进了卫生间。地上铺着绿地毡,有一只龙头在滴水。生活的核心是一片空虚,是阁楼上的一个房间。女人必须脱下她们那华贵的衣饰。到了正午时分,她们就必须脱下睡袍。她把发针插到针垫上,将她那饰有羽毛的黄帽子放在床上。床单很干净,床角处的白色阔条纹镶边绷得笔挺。她的床会越变越窄。蜡烛已烧掉了一半,她曾躺在床上入迷地读过马尔博男爵的《回忆录》。她曾在深夜里读着关于莫斯科大撤退的描述。因为议会的会议总是开到很晚,理查德考虑到她的病体,坚持说她的睡眠不应该受到干扰。而其实,她更愿意在夜里看讲述莫斯科大撤退的书。他知道的。于是她的卧室被安排在阁楼上,一张窄窄的床。躺在那里看书,因为她的睡眠质量不好,她无法驱散那种生完孩子后还依然保留着的处女感,那感觉如床单般包裹着她。少女时代的她很可爱,可突然也会出现那样的时刻——比如那次在克里弗登树林下的河上——当时,由于这种冷漠的性情突然来袭,她让他失望了。接下来的一次发生在康斯坦丁堡,再后来发作的次数就越来越多了。她明白自己的缺陷在哪里。不是美貌,不是心灵。是某种渗透她全身的本质的东西,是一股冲破了表层的暖流,使男女间或女性间的冷漠关系激起了涟漪。她能够隐约地感触到这一点。她憎恨它,天知道这样的踌躇不安是从哪里得来的,她感到,或许是天性使然(她的天性向来都很明智)。然而她有时也会禁不住被女性的魅力征服,那魅力不是来自少女,而是来自于坦然相告的女人,她们常常对她倾诉,倾诉她们的困厄,她们的愚笨。不管是出于同情,还是被她们的美貌吸引,还是由于自己比她们年长,还是某种偶然的因素——如一阵淡淡的清香,或隔壁飘来的小提琴声(在某些时刻,音乐的力量是那么不可思议),她当时毫无疑问地体会到了男人们的感觉。这样的感觉虽然只在一时,但已足够。这是不期而至的启示,如脸上泛起的一阵红晕,你想要加以遏制,然而它已扩散开,你拿它束手无策,只得赶紧躲到偏僻的角落里,在那里暗自颤抖,感觉这个世界在向你逼近,这个世界因为某种奇异的意义、某种狂喜的压力而不断膨胀,挣破了稀薄的表皮喷涌而出,用超凡的抚慰能力,缝合了裂缝与剧痛!然后,就在那一刻,她看见了一幕幻景,在一朵藏红花中燃烧着的一根火柴,一种内在的意义几乎就要显露出来。可是,靠近中的世界撤退了,那份坚强也随之疲软了下去。结束了——这个时刻到此为止了。同这样的时刻(也包括同女人们在一起的时刻)形成对比(她放下了帽子)的是,这张床、这本马尔博男爵的书、这根烧得剩下半支的蜡烛。睁着眼睛躺在床上,地板在嘎吱作响。灯火通明的屋子突然间暗下来,如果她抬起头来,就能听见理查德小心翼翼地轻轻转动门把手时发出的咔哒声。接着,他脱掉鞋子悄悄地溜上楼,有时还会失手把热水袋掉在地上,随即就是一通咒骂!那时她会笑得合不拢嘴!
可是,这个爱的问题(她想着,一边把外衣摆好),这个关于爱上了女人的问题,就说萨利·西顿吧,她以前和萨利·西顿的那种关系。不管怎么说,难道不也是爱吗?
坐在地板上——那是萨利给她的第一印象——双手抱膝坐在地板上,抽着烟。会是发生在哪儿呢?在曼宁家吗?在金洛克·琼斯家吗?一定是在某次派对上(在哪里的派对呢,她记不得了),因为她清楚地记得,她问过那个当时陪着萨利本人的男子:“那人是谁呀?”,那男子也告诉了她,还说萨利的父母关系不和(她当时多么诧异——为人父母的竟然也会干架)。不过,她的视线整晚都不曾离开过萨利。那是她最为爱慕的超凡脱俗的美,黝黑的肤色,大大的眼睛,她总是羡慕那种气质,因为她自己身上没有——那种放纵的气质,就好像什么都能说,什么都能做。这样的气质在外国人身上很常见,但在英国女人身上却很稀罕。萨利总是说她血管里流着法国人的血,她有一个祖先曾经侍奉过玛丽·安托瓦内特,后来被砍了头,留下了一枚红宝石戒指。也许就在那年夏天,萨利来伯尔顿小住,有天晚饭后,她突然风风火火地闯进来,身上分文没有,着实把可怜的海伦娜姑妈搞得火冒三丈,以至于从此再也没有原谅她。原来是她家发生了一场争吵。于是那天晚上她就跑到克拉丽莎家来了,身上真的是一文没有——连路费都是当掉了一枚胸针换来的。她是在一怒之下离家出走的。那天晚上,她们整整聊了一个通宵。正是萨利使克拉丽莎头一次感悟到,伯尔顿的生活是多么闭塞。她对性一无所知——对社会问题也一窍不通。她有次看见一个老头摔死在农田里——也看见过刚产下小牛犊的母牛。可是,海伦娜姑妈从不喜欢谈论任何事情(萨利把威廉·莫里斯的书借给她时,还不得不用牛皮纸把封面包起来)。她们俩坐在顶楼上她的闺房里,一谈就是好几个钟头,她们谈论生活,谈论该如何去改造这个世界。她们想要建立一个废除私有制的社会,还确实写过一封关于这个想法的信,尽管没有寄出去。当然,这主意最初是萨利想出来的——不过,不多会儿她就和萨利一样兴奋起来——在早餐前还躺在床上读柏拉图,读莫里斯,甚至连着个把小时读雪莱的诗歌呢。
萨利的力量是惊人的,她有天赋,有个性。比如,她对待鲜花的方式就很独特。在伯尔顿,人们总是在桌子底下摆一整排难看的小花瓶。萨利跑出去,采来了蜀葵、大丽花——各种鲜花,人们从未看见过这些花被摆在一起的——剪下花朵,放在一只只水杯里,让它们漂浮在水面上。人们在日落时分进来用餐时,都会为那别致的效果而惊叹不已(当然,海伦娜姑妈认为那样对待鲜花实在是缺德)。还有次,她洗澡忘了拿海绵,就光着身子跑过走廊去取。从此,那个一本正经的老女佣艾伦·阿特金斯逢人就嘀嘀咕咕——“要是给哪位先生看见了该怎么得了?”她的行为着实令人咋舌。克拉丽莎的父亲则嫌她不修边幅。
回想起来,令人诧异的是,她对萨利的感情既纯洁又诚恳。这和她对男人的感情迥然不同。这种感情完全是无私的,而且,还有一种只存在于女性间的,尤其是刚成年的女性间的特质。在她这边,这感情是保护性的。它发自一种类似于同盟军般的感觉,一种终将有什么会来拆散她们的预感(她们谈起婚姻来,总说得像是一场灾祸),导致了这种骑士精神,这种想要保护对方的感情,这样的感情在她身上要比萨利强烈许多。因为在那些日子里,萨利无论做什么都全然不计后果。出于虚荣心,萨利会干下最出格的事,围着露台的女儿墙骑自行车,抽雪茄烟。荒唐,那时的她——实在是荒唐。可是,她的魅力也是毋庸置疑的,至少对克拉丽莎来说是的。所以她至今还记得自己手里拿着热水罐,站在位于顶楼的闺房里,大声地喃喃自语:“她和我在同一屋檐下……她和我在同一屋檐下啊!”
不,现在这些话对她来说已毫无意义了。往昔的感情,她甚至连一点余韵都捕捉不住。但她还能记得自己曾激动得浑身冰凉,在迷醉的状态下梳妆打扮(此刻,往日的感觉似乎又回来了,她拔下发针,放在梳妆台上,开始梳头)。在粉红的暮色中,有几只白嘴鸦飞上飞下,她穿戴好后走下楼去,穿过客厅时,她感到“如果此刻就能奔赴黄泉,那么此刻就是最幸福的时刻了”。那就是她的感觉——奥赛罗式的感觉,她感受到了,她相信自己的感受和莎士比亚笔下奥赛罗的感受一般强烈,这都是因为,她穿了一袭白衣走下楼去,要去和萨利·西顿一起吃顿晚饭呢!
萨利穿了件粉红的薄纱衫——怎么可能?总之,她看上去,光彩熠熠,生气勃勃,就像飞进来的一只小鸟或气球,暂时歇息在一根荆棘上。但在一个人恋爱时(如果这不算爱,那算什么呢),最难理解的莫过于他人的全然漠视。海伦娜姑妈一吃完晚饭就走开了,爸爸在看报纸。彼德·沃尔什也许当时在场,也许还有老小姐卡明斯。约瑟夫·布莱科普夫一定也在场,因为他每年夏天都来,可怜的老头,一住就是好几个礼拜,表面上是来和她一起读德语的,但其实是来弹钢琴,是来荒腔走调地演唱勃拉姆斯的歌曲的。
这一切与萨利比起来都不过是背景。她站在壁炉边,用她那使每一句话听上去都像爱抚一般的甜美嗓音,和克拉丽莎的父亲闲聊着,克拉丽莎的父亲不由自主地被她吸引住了(他永远都不会忘记,他曾借给她一本书,结果却发现那本书在露台上被雨淋得透湿)。此时她突然说道:“闷在屋子里多无聊呀!”,于是大家都来到外面露台上,这里看看那里瞧瞧。彼德·沃尔什和约瑟夫·布莱科普夫继续谈论着瓦格纳。克拉丽莎和萨利稍稍落在后面。她们经过一个鲜花盛开的石瓮,紧接着,她这一辈子里最为美妙的时刻就来到了。萨利停下了脚步,摘了一朵花,亲吻了她的唇。整个世界也许就此坍塌了!其他人都消失不见了,只剩下她和萨利。她感觉好像是收到了一份厚礼,一份包好的厚礼,要她保管好,不可以拆开来看——一粒钻石,某种无价之宝,包得好好的,在她们散步时(走过来走过去,走过来走过去),她把包装打开,或者是它的光辉射了出来,使她获得了启示,多么虔诚的感觉!——那时,老约瑟夫和彼德来到了她们面前。
“发什么呆呢?”彼德说。
感觉就像在黑暗中撞上了花岗岩的石墙!太讨厌了,太恐怖了!
不是为了她自己。她只是感觉萨利已经受到了伤害,受到了虐待。她感到他的敌意,他的嫉妒,他想要破坏她们间友谊的决心。她看见了这一切,就像在一道闪电下看见了眼前的风景——而萨利(克拉丽莎还从没这么佩服过她!)却像没事似的,依旧我行我素。她大笑,让老约瑟夫告诉她天上星星的名字,那恰好是他很乐意认真去做的事。克拉丽莎站在那里,她听着。她知道了那些星星的名字。
“哦,这个恐怖的家伙!”她自言自语,仿佛她向来都知道总有什么会来打搅她,会来破坏她的幸福时刻。
然而,她后来毕竟欠了彼德多少情呀。只要一想到他,她就会想起他们老是为了些琐事拌嘴——也许,是因为她太想得到他的好评了。他送给她两句评价:“伤感”“有教养”。她每天的生活就从这两句评价开始,就好像他时刻都在保护着她。一本伤感的书,一种伤感的生活态度。“伤感”,老是喜欢回忆过去,也许她确实是一个伤感的人。等他回来后,她不知道,他又会怎么想呢?
他会说她变老了吗?还是在他回来后,她会看出他心里在想她变老了呢?事实如此。自从生病以来,她的头发几乎全白了。
她将胸针放在桌子上,突然起了一阵抽搐,就好像,在她沉思时,冰冷的爪子趁机将她俘获了。她还没有老呢。她才刚刚步入五十二岁的行列。还有无数个月份依然摆在她面前。六月、七月、八月!每个月都几乎还保持着完整性。就像要抓住逝去的时光,克拉丽莎(走到梳妆台边上)的整个身心都沉入了这一时刻的正中央,使它停留在那儿——六月清晨的这个时刻,此外的每一个清晨都重重地压在它上面。她看着镜子、梳妆台,看着所有的新酒瓶,然后又将目光集中在自己身上(她看着镜子),看着一张优雅的、粉红色的、女人的脸,这个女人今晚要举办一场派对!那是克拉丽莎·达洛维的脸,是她自己的脸。
她曾成千上万次看过自己的脸,每次都看见同样细微的、收敛的表情!她看着镜子,撅起了嘴唇。这使得她的脸型尖了起来。那是她自己——尖尖的脸,如飞镖,棱角分明。那是她自己,在某种努力下,在某种要求她展露自我的呼唤下,她将脸上的零碎集中了起来,只有她知道那是多么不同,多么矛盾,多么沉着。这个世界成为了一个中心,一枚钻石。一个坐在梳妆台前给大家提供了聚会场所的女人,对于一些麻木的生命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光辉,也许还是一个孤独者所追求的避风港。她帮助了年轻人,他们对她心怀感激。她总想要保持一贯的形象,从来不会把她身上的其他方面显露出来——吹毛求疵、爱嫉妒、爱虚荣、爱猜疑,就比如布鲁顿女士不请她吃午饭这件事,她想(终于开始梳头了),这件事实在是卑鄙无耻!算了,她的衣服在哪儿呢?
她的晚礼服挂在衣橱里。克拉丽莎把手探入柔软的衣料中,轻轻地抽出那件绿色的连衣裙,把它拿到了窗前。裙子被撕破了。在大使馆的宴会上,有人踩到了这条裙子,她感觉裙腰的褶子处都要松开来了。在灯光下,绿颜色会闪闪发亮,但现在在日光下则发暗了。她自己来补吧。女佣们要干的事够多了。她今晚要穿这条裙子。她要拿上丝线、剪刀,还有什么来着,当然,还有针箍,去楼下的客厅,因为她还要写信,还要照料一切,使一切大致上能做到井井有条。
多奇怪,她在楼梯平台上停住脚步,想着,要把自己装扮成如钻石一般单纯的人,多奇怪,女主人对这一重大的时刻,对自己家的特性有如此的了解!微弱的声音沿着楼梯袅袅上升,有拖把的簌簌声,有轻叩声,有敲击声,有大门打开时的响声,有地下室里重复着一个口信的声音,有托盘上银器的叮当声,那是为晚餐会准备的干净的银餐具。一切都是为了派对。
(而露西,拿着托盘走进了客厅,将巨大的烛台放到壁炉架上,把银制的首饰盒摆在中间,把水晶海豚转了个向,朝着时钟。他们会来,他们会站在这儿,他们会用她也能模仿的装腔作势的调子说话,这些先生女士们。在所有人中,她的女主人是最可爱的一个——她是这些银器、亚麻织物、瓷器的女主人,因为太阳、餐具、拆下来的门、朗波梅尔公司的人都给了她一种成就感。此时露西将裁纸刀放在刻花桌子上。看哪!看哪!露西那时还对面包房里的一个老朋友说,凯特汉姆的面包房就是露西的第一份活,一边紧盯着玻璃窗。露西是安吉拉女士,是服侍玛丽公主的,克拉丽莎那时这样说过。此时达洛维夫人走了进来。)
“哦,露西,”她说,“这些银餐具实在太漂亮了!”
“还有,”她动了动水晶海豚使其站稳了,说道,“昨晚上的戏你觉得怎样?”“哦,戏还没演完,他们就不得不走了!”露西说,“他们十点钟必须要回去的!”她说,“所以他们不知道结局如何,”她又说。“真是太不走运了,”达洛维夫人说道(因为她的仆人可以留得晚一些,如果他们问她的话)。“真是太不应该了,”她说。她拿起沙发中央看上去光秃秃的旧垫子,塞到露西的手里,轻轻推了她一把,大声说道:
“把它拿走!去送给沃尔克太太,说我问她好!把它拿走!”她大声说。
露西在客厅门口停下脚步,拿着坐垫,脸涨得有点红红的,胆怯地说,让我补这条裙子不好吗?
可是,达洛维夫人说,露西手头要干的活已经太多了,不补裙子也已经够她忙活的了。
“不过,谢谢你,露西,哦,谢谢你,”达洛维夫人说。谢谢你,谢谢你,她不停地说这句(坐在沙发上,裙子铺在她的膝头,还有剪刀和丝线),谢谢你,谢谢你,她不停地说,主要是为了她的仆人们帮助她做成了自己,做成了她想要成为的那个人,做成了一个温和善良的人而表示谢意。她的仆人都喜欢她。好了,看看这条裙子吧——破口在哪里来着?此时她把丝线穿进了针眼。这是萨利·帕克很喜欢的一条裙子,几乎是她做的最后一条,因为现在萨利已经退休了,她住在伊令,只要我一有空,克拉丽莎想(但她再也不会有什么空了),我就要去伊令看她。因为她是个人物,克拉丽莎想,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她想到了萨利身上一些古怪的地方,但她做的裙子从来也没有什么古怪。你可以穿着它去哈特菲尔德,也可以去白金汉宫。她在哈特菲尔德穿过这条裙子,在白金汉宫也穿过。
宁静的氛围降临在她的四周,平和,满足。她轻巧地穿针引线,将柔滑的丝线拉到头,把绿褶子并拢在一起,非常轻柔地,将它们缝在腰带上。于是,在一个夏日里,波浪聚拢,散开,破碎;合拢后,又破碎。整个世界都似乎在越来越深沉地说着“只能如此了”,直到在阳光下躺在沙滩上的人们也在心里嘀咕起来,只能如此了。别再害怕,心里说。别再害怕,心里说,把沉重的负担交给大海,它会为所有的悲哀而叹息,也会复苏,重新开始,合拢,再破碎。只有肉体在倾听蜜蜂嗡嗡地飞过,大浪拍岸,犬吠,遥远的犬吠,不绝于耳。
“天哪,前门的铃声响起来了!”克拉丽莎喊,停下了手里的针线活。她站起来,侧耳倾听。
“达洛维夫人会见我的,”一个老头在门厅里说。“哦,是的,她会见我的,”他重复道,一边极为和善地轻轻推开了露西,匆匆地奔上楼梯。“是的,是的,是的,”他低声嘀咕着上楼。“她会见我的。在印度一待就是五年,克拉丽莎一定会见我的。”
“谁会——怎么会,”达洛维夫人听着楼梯上的脚步声,心里想(在她为晚上的派对繁忙地做着准备的早上十一点钟就来打搅她,实在是太过分了)。她听见那人把手放在了门上。她好像要把那条裙子藏起来,就像一个处女要保卫贞操,要保护隐私。此时黄铜的球把手转动起来。门打开了,一个男子走进来——她一时都想不起来他叫什么名字了!看见他,她有多惊讶呀,多开心呀,多腼腆呀,彼德·沃尔什就这么从天而降看她来了,她真的是被吓破了胆(她还没来得及看他的信呢)!
“你好吗?”彼德·沃尔什说,他真的在发抖呢。他握住她的双手,亲吻她的双手。她变老了,他不由得感慨,坐了下来。我应该对她变老了这件事,他想道,只字不提。她正看着我呢,他想,一阵突如其来的尴尬将他俘虏,尽管他已经吻过她的手了。他把手放进口袋,掏出一把小折刀,稍稍打开了一点。
他一点没变,克拉丽莎想,还是那种古怪的神情,还穿着格子西服。他的脸显得有点歪,比以前干瘦了一点,也许,不过他看上去气色棒极了,而且一点也没变。
“又能见到你,真太好了!”她欢呼道。他已经掏出了折刀。他就是喜欢那样,她想道。
他昨晚上刚到这里的,他说,还不得不马上去一趟乡下。一切都好吗?大家伙都好吗——理查德好吗?伊丽莎白好吗?
“这是怎么一回事呀?”他把小刀斜着指向绿裙子,问道。
他穿得很体面,克拉丽莎想,不过,他总爱批评我。
她正在补这条裙子,像平时一样补她的裙子,他思忖。我在印度的时候,她整天都坐在这里,补她的裙子;玩一会儿,去参加派对;跑去议会,再跑回来,诸如此类。他想到如此种种,他越来越烦躁,越来越激动。他认为,对有些女人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比结婚更糟糕的事了,参与政治,嫁给一个保守党的老公,就比如可亲可敬的理查德。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他思量着,他啪的一声合上折刀。
“理查德很好,他正在委员会里开会呢,”克拉丽莎说。
她张开剪刀,问他是否介意让她把补裙子的活干完,因为她家今晚要举办派对。
“我不会强求你来参加的,”她说,“我亲爱的彼德!”
不过听她这么叫他还是很享受的——我亲爱的彼德!真的,所有的一切都是一种享受——银餐具,椅子,一切都那么奢华!
为什么她不叫我参加派对呢?他问。
如今,当然啰,克拉丽莎想,他变得多有魅力啊!简直魅力难挡啊!我记得当初,要下定决心有多么困难——当初我怎么会下定决心——不嫁给他的呢?她搞不懂,那个恶劣的夏天。
“可你今天早上会来这儿,实在太不可思议了!”她的手放在裙子上,一只压着另一只,高声说。
“你还记得吗,”她说,“在伯尔顿时,百叶窗总是敲得啪啪响的?”
“是啊,”他说,他还记得独自和她的父亲一起吃早饭时的那种尴尬。她父亲已经去世了,他也没有写信慰问过克拉丽莎。不过,他向来和老帕里合不来,那个脾气暴躁、优柔寡断的老头,克拉丽莎的父亲,贾斯丁·帕里。
“我常希望自己能和你父亲交上朋友,”他说。
“可他从来不喜欢任何一个想要……任何一个我的朋友。”克拉丽莎说。她本应该管住自己的嘴,她这么说会提醒彼德,他曾想要娶她呢。
我当然想的,彼德心想,这事几乎让我的心都碎了。他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中,那悲伤如站在露台上仰望着初升的月亮,在落日余晖中散发着晶莹的幽光。从那以后,我再没有那么痛苦过,他想。他感觉好像真的坐到了露台上,朝着克拉丽莎稍稍挪近了些,伸出手去,举起来,又放下。在他们头顶上高悬着的,是一轮明月。她仿佛也坐在露台上,在月光下,坐在他旁边。
“现在伯尔顿归赫伯特所有了,”她说,“我再也不去了。”
然后,正如月光下的露台上会发生的情形一样,一个人因为厌倦而开始感到羞愧,而另一个人还是静静地坐着。他如此安静,忧伤地望着月亮,不想说话,只是动动腿,清清喉咙,注意到一只桌腿上的铸铁涡卷,碰碰一片树叶,但什么也不说——彼德·沃尔什现在就是如此状态。为什么要像这样回到从前呢?他想。是什么让他再次回想起那一段往事的呢?为什么还要让他受苦呢,她不是已经如此残忍地折磨过他了吗?为什么?
“你还记得那面湖吗?”她用生硬的口吻问,在俘获她心灵的激情的重压下,她的喉部肌肉发僵了,在说“湖”这个词时,连嘴唇也打起颤来。因为她既是一个孩子,站在父母中间,把面包扔给鸭子吃;同时又是一个成年女子,来到站在湖边的父母亲身边,双手紧紧拥抱住生活,在她靠近他们时,生活在她的手中越变越高大,直到成为一个完整的生活,一个充实的生活。她把自己的生活放下来,交到父母亲的手上,说:“这就是我的生活!就是这个!”她创造出来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呢?真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呢?不过是今天早上,坐在彼德的旁边,缝缝补补的生活罢了。
她瞧着彼德·沃尔什,她的目光,穿越了所有往日的时光与感情,迟疑地落到他身上。含泪的目光在他身上停驻,然后又升起来,飘走了,如原本栖息于一根树枝的小鸟,又振翅飞走了。她毫不掩饰地擦了擦眼。
“是的,”彼德说。“是的,是的,是的,”他反复说,就好像她已迫近到某个一定会伤害到他的表面。闭嘴!闭嘴!他想要大喊。因为他还不是老头子,他的生命还没有走到尽头。无论怎么说,都还没有。他才五十刚出头。我该告诉她吗,他寻思着,还是不该呢?他愿意把肺腑之言都向她倾吐。可她太冷淡了,缝缝补补的,拿着大剪子。他的戴西此时如果站在克拉丽莎旁边,一定会显得极为平庸。她会认为我是个失败者,按他们的标准,我确实是个失败者——按达洛维家的标准。哦,是的,他对此没有半点怀疑,与这一切相比,他是个失败者——雕花的桌子,带装饰的裁纸刀,海豚和烛台,椅套和珍贵的英国淡彩老版画——他是个失败者!我讨厌这全盘的矫揉造作,他想,是理查德的错,不是克拉丽莎的,更别说她嫁给了他(此时露西跑进房间,手上拿着银具,很多很多银具,但她看上去很可爱,很苗条,很优雅,他看着她弯腰放下银餐具)。这一切一直这么持续着!一周又一周,克拉丽莎的生活,而我——他思索着,此时,一切似乎都突然地降临在了他的身上——旅行,骑马,争吵,探险,桥牌会,情事,工作,工作,工作!而且他堂而皇之地掏出了刀子——他的那把牛角柄的老刀,克拉丽莎打赌他这三十年来一直用这把刀——把它紧紧地攥在手心里。
他这习惯多么与众不同呀,克拉丽莎想,总是把玩着刀子。也总让人感觉浮躁、空虚,他只是个喋喋不休的傻瓜,跟他过去一样。但我也一样呀,她想,随即拿起了针线,她呼唤着,就像一个因卫兵睡着了而失去保护的女王(他的造访使她很是惊讶——也令她颇为沮丧),所以任何人都可以信步走来,来瞧一瞧这个在缠绕的荆蔓下躺着的女人。不过,她要呼唤她取得的所有成就和喜爱的事情来帮助她——她的丈夫,伊丽莎白,她的自我。简而言之,现在的彼德根本就不了解她的自我,让所有的一切都来帮忙,来帮助她击退眼前的敌人吧。
“那么,你最近做些什么呢?”她问。在战斗开始前,战马趴在地上,摇晃着脑袋,腹部的纤毛在阳光下闪亮,脖颈歪斜。于是,彼德·沃尔什和克拉丽莎肩并肩坐在蓝色的沙发上,彼此较劲。一股力量在彼德的体内翻腾、汹涌。他把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种事情集中起来,有对他的赞美,也有他在牛津的职业。而他的婚姻,还有他是如何恋爱的,以及最后是怎么达到目的的,所有这些她都一无所知。
“千百万桩事情!”他高呼。此时,积聚起来的力量在横冲直撞,立刻使他感觉到恐惧与极度的兴奋,就好像被人们扛在肩头匆匆前行。他什么也看不见了,只能举起双手放在前额上。
克拉丽莎坐得笔直,屏住气。
“我恋爱了,”他说,但不是对她说的,而是对一个在黑暗中长大成人的女人说的,因此你触摸不到她,只能将你的花环放在黑黢黢的草地上。
“我恋爱了,”他再次说道,这次是用相当冷淡的语气对克拉丽莎·达洛维说的,“爱上了一个印度姑娘。”他已献好了花环。随便克拉丽莎怎么想好了。
“恋爱!”她说。他这种年纪的人,还戴着个小领结,居然也会被那个魔鬼吞掉!瞧,他的脖子上没一点肉,他的双手红彤彤的,更何况他还比我大六个月呢!她的目光转回到自己身上,但心里仍然觉得——他是在恋爱。他是的,她感觉到——他是在恋爱。
但是,那百折不挠的自以为是总是把反对它的大军踩倒在地,如一条河流般滔滔不绝地说着:前进,前进,前进!尽管它也知道,也许我们本来就没什么目标,但它仍然前进,前进。这种百折不挠的自以为是使得她脸颊泛红,使她看上去很年轻,很健康。她的眼睛很亮,身子微微颤抖地坐在那儿,那条裙子放在膝头,她把针把绿丝线拉到头后停下来。他在恋爱!但恋爱的对象不是她。当然,是某个更年轻的女人。
“那么,她是谁呢?”她问。
现在必须把这尊雕像从高处搬下来,放在他们中间了。
“不幸的是,她是个有夫之妇,”他说,“她丈夫是印度军队里的少校。”
他就这么荒谬地将她摆在克拉丽莎面前,脸上露出了古怪、嘲讽又甜美的微笑。
(不管怎么说,他确实是在恋爱,克拉丽莎想。)
“她有,”他实事求是地继续说道,“两个小孩,一男一女,我回来是为了找律师谈戴西离婚的事情。”
就这么回事!他想。你想怎样就怎样好了,克拉丽莎!就这么回事!在克拉丽莎揣摩他们的时候,他觉得他那个印度陆军少校的妻子(他的戴西)和她的两个小孩在分分秒秒间变得越发可爱了,仿佛他在用光打着盘子里的一只灰色小球,在他们那海盐风味浓烈的亲密关系中——他们那细腻的亲密关系——生长出一棵可爱的树(因为从某种角度说,没人像克拉丽莎那般理解他、同情他)。
那女人讨好他,欺骗了他,克拉丽莎想。她三刀就能刻出这个女人的形象,这个印度陆军少校的老婆。多浪费!多愚蠢!彼德的一辈子老是像这样上当受骗,开始是被牛津开除,后来是娶了个在去印度的船上搭识的女人,现在又是什么印度陆军少校的老婆——谢天谢地,她当初幸亏没嫁给他!不过,他是在恋爱!她的老朋友,她亲爱的彼德,是在恋爱。
“可你打算怎么办呢?”她问他。哦,林肯律师协会的胡帕和格雷特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他们会帮他搞定的,他说。此时,他竟然用那把折刀修起指甲来了。
看在老天的分上,别再弄你的刀子啦!在抑制不住的恼怒中,她暗自高呼,那是他愚蠢的反传统,他的弱点!他对别人的感觉简直无知无觉,她为此生他的气,老是生他的气。而现在,都到了他那把年纪,真荒唐!
我都知道的,彼德想,我知道我在面对着什么。他想着,一边将手指在刀刃上滑过,克拉丽莎、达洛维,还有他们所有人。但我会让克拉丽莎看到——接着,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一股在天空里游荡着的控制不住的力量突然向他袭来,他不禁流下了眼泪。他哭了,纵情地哭着,他坐在沙发上,泪水滚下他的脸颊。
于是,克拉丽莎倾身向前,握住他的手,把他拉向她,吻他——实际上在她能够压下在她胸中闪烁着银光的羽毛舞动之前,就已经感觉到了他的脸贴着她的脸——她胸中的羽毛如在热带飓风下翻滚的蒲苇,此时飓风渐渐平息,她抓着他的手,拍着他的膝,等到她坐回去时,她感觉和他在一起极为平和轻松。突然之间她想道,如果当初嫁给了他,这样的快乐就会每天都陪伴我呢!
对她来说,一切都结束了。床单绷紧了,床很窄。她独自上了高塔,任由别人在阳光下采摘黑莓。门已关上,在坠落的灰泥和零乱的鸟巢中,景色显得如此遥远,声音显得如此单薄、阴沉(有次在利思山上也这么觉得,她记得),理查德,理查德!她高喊,如一个在夜里惊醒的人,在黑暗中伸出手去寻求帮助。理查德正和布鲁顿女士共进午餐呢,她又想到这事了。他撇下了我,我永远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她想着,双手环绕着抱住了膝盖。
彼德·沃尔什站了起来,走到窗前,背对着她,左右挥舞着一条印花大手绢。他看上去心灵手巧,冷漠孤独,枯瘦的肩胛将大衣微微拱起,猛烈地抽着鼻子。把我带走吧,克拉丽莎冲动地想,就好像他即刻就要启程去做伟大的航行。接着,下一秒,就好像一出非常激动人心的五幕剧,现在画上了句号,就好像她一辈子都活在那出戏里,她私奔,她和彼德同居,但现在,一切都收场了。
现在,到了该行动的时候,就像一个女人收拾起她的东西,她的大衣,她的手套,她的望远镜,起身走出戏院,来到外面的大街上。她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彼德旁边。
这实在太奇怪了,他想,她怎么会至今仍拥有这份力量?她这么窸窸窣窣地跑过来,这么横穿过这间房间,她依然拥有那种力量,可以使月亮,他讨厌自己这么想,升起在夏夜里伯尔顿的露台上。
“告诉我,”他说道,一边抓住她的肩头。“你幸福吗,克拉丽莎?理查德他……”
房门开了。
“这是我的伊丽莎白,”克拉丽莎说,满怀深情地,有点夸张地,也许。
“您好呀,”伊丽莎白走上前来打招呼。
大本钟的半点报时以超凡的气势在他们中间响起,好像是个年轻人,强壮、冷漠、草率,在左右开弓地挥舞着哑铃。
“哈罗,伊丽莎白!”彼德高声说,一面把手绢塞进了口袋,飞快地向她走过去,说了声“再见,克拉丽莎”,看也没看她,便飞快地离开了房间,跑下楼去,打开了过道上的门。
“彼德!彼德!”克拉丽莎喊着追到了楼梯口。“我今晚的派对!记得我今晚的派对呀!”她喊着,不得不提高嗓门来对抗室外的喧嚣,但终于还是被车流及所有的钟声所淹没,在彼德·沃尔什的关门声中,她那句“记得我今晚的派对呀!”听上去十分细微脆弱,十分遥远。
记得我的派对,记得我的派对,彼德·沃尔什说着走到了大街上,他那有节奏的自言自语与大本钟有力的半点报时声十分合拍(沉重的声浪一波波地消逝在空中)。哦,这些个派对,他兀自寻思,克拉丽莎的派对。她为什么要办这些派对,他想。他并不是要责备她,也不是要责备这个正迎面走来的,燕尾服的纽扣眼里插着一朵康乃馨的镜像。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可能像他那样,沉浸在恋爱中。他就在这儿,这个幸运儿,就是他自己,这个反射在维多利亚大街汽车制造商的厚玻璃橱窗上的他的镜像。印度的一切都呈现在他身后:平原,山脉,霍乱的流行,面积是爱尔兰两倍的一个地区。他独自做出的那些决定——他,彼德·沃尔什,他现在真的是生命里头一遭,恋爱了。克拉丽莎的心变硬了,他想,而且还有点感情用事。他怀疑,看着那些了不起的万能汽车——用多少加仑汽油可以跑多少英里。他对机械还略知一二,在他生活的那个地区,他还发明过一种犁具,还从英国订购了一辆手推车,但那些苦力们不愿意用这些玩意,克拉丽莎对这些一无所知。
她说话的方式,“这是我的伊丽莎白!”——令他讨厌。为什么不简简单单地说“这是伊丽莎白”呢?这样说太虚伪了。而且,伊丽莎白也不喜欢她这么说(洪亮的钟声依然带着余音,回响在他的耳畔,半点钟,还早呢,刚刚十一点半)。因为他了解年轻人,他喜欢年轻人。克拉丽莎身上总有些冷冰冰的地方,他想。她总是这样,即使在少女时,也有些腼腆,人到中年后更是成为了一种习惯,随后一切都完了,一切都完了,他想,一边相当厌倦地注视着橱窗玻璃的深处,心想在那个时辰去拜会她是否惹她生气了。想到他刚才的行为像个傻瓜,他突然觉得羞愧难当:痛哭流涕,感情激动,把什么都告诉了她,就像过去一样,完全一样。
一朵云遮住了太阳,寂静降临在伦敦,也降临在人们的心里。不要再努力。时光轻抚着桅杆。我们就停在那儿,我们就站在那儿。就这么僵直地站着,只有习惯的骨架支撑着我们的躯体。这里什么也没有,彼德·沃尔什自言自语道,感情已被掏空,我们都是不折不扣的空心人。克拉丽莎拒绝了我,他想。他站在那儿想着,克拉丽莎拒绝了我。
啊,圣玛格利特教堂的钟声在感叹着,就像一个女主人在钟声响起的一刻走进了客厅,却发现她的客人们早已在那儿了。我没有迟到。不,现在是十一点半整,她说。然而,尽管她完全正确,她的声音,作为女主人一本正经的声音,却不愿彰显出她的个性。过去的一些伤痛使她隐藏起个性,还有对现时的一些顾虑。现在是十一点半,钟声在诉说着,圣玛格利特的钟声悄悄飘入心灵深处,掩埋在一圈又一圈的声波中,如一个有生命的存在,想要倾诉衷肠,想要排遣自我,想要在欢乐的战栗中获得安宁——就像克拉丽莎自己,彼德·沃尔什想。穿着一袭白衣,在钟声响起的那一刻走下了楼梯,这是克拉丽莎自己,他想,怀着深深的感情,异常清晰却又困惑不解地,想起了她,就像这钟声在多年前已经飘进了这个房间,他们曾坐在这里,享受着亲密无间的时刻,从此时到彼时,直至离别的一刻,如采蜜而归的蜂儿,满载着时时刻刻的记忆。可那是在哪个房间呢?在哪个时刻呢?钟声敲响时,他的内心又为何会感觉如此幸福呢?接着,圣玛格利特的钟声渐次零落,他想道,她一直病恹恹的,那钟声代表着虚弱与痛苦。她的心脏不好,他想起来。最后一记钟声猝然响起,如此嘹亮,仿佛是在风华正茂的生命中突然宣告了死神的降临,克拉丽莎在她站立之处倒下了,就在她的客厅里。不!不!他喊道。她没有死!我也不老,他喊着,大步走上了白厅街,仿佛他的未来在那儿召唤着他,如此强劲、永不停歇的未来。
他一点也不老,也不固执,也不乏味。至于别人对他的闲言碎语——达洛维呀,惠特布莱德呀,以及他们那种人,他都不在乎——一点也不在乎(尽管有时候,他也确实不得不考虑一下,理查德是否能帮他找份工作)。他大步向前,放眼张望,瞪着坎布里奇公爵的雕像。他曾被牛津开除——确实如此。他曾是个社会主义的信仰者,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个失败者——确实如此。然而,他觉得,文明的未来就掌握在那样的年轻人手上,像三十年前他那样的年轻人。他们喜爱抽象的法则,他们要的书籍会从伦敦出发,长途跋涉送达至他们所在的喜马拉雅之巅,他们研究科学,研究哲学。未来掌握在那样的年轻人手上,他觉得。
背后传来一阵窸窣,如林中树叶的沙沙,伴随着一阵瑟瑟,一阵有规律的嘚嘚声赶上了他,如鼓点般打乱了他的思绪,使他不由自主地跟上那节奏,亦步亦趋地走上了白厅街。穿着制服的一队男孩,扛着枪,眼望前方,大步行进着,行进着。他们的手臂僵直,脸上的表情如刻在雕像底座上的铭文,歌颂着尽职、感恩、忠诚,和热爱英格兰的精神。
彼德·沃尔什觉得,同他们保持一致的步伐是一种极好的锻炼。可他们看上去并不强壮。他们大多骨瘦如柴,十五六岁的样子,也许等到将来,他们都会站在摆着一碗碗米饭、一块块肥皂的柜台后面。现在,他们的手中拿着从芬斯伯里的大街上取来的花圈去往一座空坟,脸上的表情就和这花圈一般严肃,既没有感官享乐的愉悦,也没有日常琐事的烦恼。他们都已宣誓过。来往的车辆都在表示敬意,货车停下来为他们让路。
他们行进在白厅街上,彼德·沃尔什觉得自己跟不上他们了。确实如此,他们步伐坚定、不断向前,超过了他,超过了每个人,仿佛是同一个意志在指挥着他们的四肢统一行动。而生命,多彩的生命,喧嚣的生命,已被埋葬在由纪念碑和花圈构成的台阶之下,虽说纪律已经将它麻醉为一具僵尸,但它依旧在地底下瞪着双眼。人们必须尊重它,尽管你也许会嘲笑它,但你必须尊重它,他想。他们走过去了,彼德·沃尔什想着,在人行道边上停下了脚步。还有所有那些至高无上的雕像,纳尔逊、戈登、哈夫洛克,这些伟大战士那壮观的黑色肖像矗立在他们的头上,就好像他们也曾做出了同样的自我牺牲(彼德·沃尔什觉得,他也曾做过伟大的自我牺牲),被同样的诱惑所蹂躏,终于练就出石像般的冷漠目光。可是,彼德·沃尔什自己一点也不想要这样的目光,尽管他尊重别人的这种目光。他尊重男孩们眼中的这种目光。他们还不了解尘世的烦恼,他想。孩子们继续向着滨河大道前进,渐渐消失在他的视线中——他们对我所经历过的一切一无所知,他想道,穿过街道,站在戈登的雕像下,他小时候非常崇拜戈登。戈登孤单地站在那里,抬着一条腿,交叉着双臂——可怜的戈登,他想。
正因为还没人知道他已经到了伦敦,除了克拉丽莎,再加上经过海上旅行之后,陆地在他看来仍然像是一座岛屿,他独自一人,在十一点半的时候站在特拉法尔加广场上,精力充沛而又默默无闻,一种全然的陌生感浮上了他的心头。这是怎么回事?我在哪儿?究竟为了什么,人们要做那件事呢?他想到,离婚就如月光般虚无。他的心情顿时低落得如一片沼泽,有三股强烈的情绪同时将他击倒:领悟,大慈大悲,最后,是一种无法抑制的、极致的快感,如另两种情绪的衍生物。就好像他人之手在他的脑子里拉动了一根绳索,移开了百叶窗,而他虽与这些全然无关,却依旧站在那无尽的大道的入口,只要他愿意,他也可以前去漫游一番。他已有多年没有感觉这么年轻过了。
他逃脱了!彻底自由了——就像是挣脱了习惯的束缚,心灵如一束不羁的火焰,向四面八方尽情蔓延,眼看就要冲破牢笼而去。我已经多年没有感觉这么年轻了!彼德想,摆脱了过去的那个自我(当然,只有那么一个小时左右),感觉像个冲到了室外的小孩,一边跑一边看着,他那个老保姆弄错了方向,在另一边的窗口胡乱挥手呢。他穿过特拉法尔加广场朝干草市场方向走去,这时走过来一个年轻女子,她长得真是标致,他想。在她经过戈登雕像时,彼德·沃尔什觉得(他这人真是个多情种),她似乎褪下了层层面纱,终于成为了他心目中始终向往的那个女人:年轻,而又端庄;快乐,而又稳重;肤色黝黑,而又娇艳动人。
他挺直身子,偷偷地摸了摸他那把折刀,开始尾随着这个女人,多么刺激,似乎就连她的背影也在向他发光,这份光明将他俩联系在一起,这份光明只为他而来,就好像车流的杂乱喧嚣通过一双空空如也的手,在轻轻地呼唤着他的名字,不是叫他彼德,而是他在私底下为自己取的小名。“你”,她说,戴着白手套,抖了抖肩,只说了一个“你”字。接着,在她走过考克斯珀街上的登特商店时,清风拂动起她那件薄薄的长披风,焕发出一种包容众生的仁慈,一腔幽怨的柔情,仿佛一双即将张开的臂膀,要去拥抱疲惫的人们……
但她还是个未婚女子,她还年轻,很年轻,彼德想。在她穿过特拉法尔加广场时,他看见她戴着的那朵红色康乃馨,此时又再次在他眼中燃烧起来,使她的嘴唇显得格外红润。但她等在街边。她身上有种尊严感。她不像克拉丽莎那般世故,也不像克拉丽莎那般富有。她继续走着,他思忖着,她是否是个体面女子呢?聪慧,生着一片蜥蜴般挥洒自如的舌头,他想着(因为人们总要幻想,总要给自己找一点小小的乐趣),她有一种冷静的、潜藏的智慧,一种反应敏捷的智慧,而不是夸夸其谈的智慧。
她继续走着,穿过了大街,他尾随着她。他丝毫也不想引起她的窘迫。然而,如果她停下来,他就会说,“来吃客冰淇淋吧。”而她也会简单明了地答复他,“好的呀。”
但是,街上的行人隔在了他们中间,挡住了他,也遮住了她。他紧追上去,她的表情变了。她的脸颊上泛着红晕,眼睛里闪烁着嘲弄。他成了个冒险的登徒子,他想道,一个脾性鲁莽、身手敏捷、胆大妄为的家伙,简直可说是个浪漫的海盗(他昨晚刚从印度回来嘛),他才不管什么该死的繁文缛节,还有那商店橱窗里的黄色晨衣、烟斗、钓鱼竿之类,还有什么绅士风度啦、晚宴啦,还有那些在背心下面穿着白色紧身裤的干净老头。他是个海盗。她继续往前走,穿过皮卡迪里,走上了摄政街,依旧走在他前面,她的披风、手套和肩膀与橱窗里的流苏、花边和羽毛围巾相映成趣,构成了一道华丽而奇幻的风景,它从商店里飘落到外面的街道上,渐次褪色,犹如向晚时分在黑暗的树篱上摇曳着的灯火。
她开心地笑着,穿过了牛津街和大波特兰街,拐进了一条小巷,就在此时,就在此刻,伟大的时刻降临了!她放慢了脚步,打开包,朝他的方向看了一眼,但没有正眼瞧他,这是一个告别的眼神,它总结了整个形势,随后又得意洋洋地将其丢弃,永远丢弃。她把钥匙插入锁眼,打开了门,就此消失了!克拉丽莎的声音响起来:记得我的派对,记得我的派对。这句话鸣响在他的耳畔。眼前的这幢房子是那种庸俗的红房子,花篮垂挂在窗外,隐隐地透露出一股淫邪之气。他的浪漫之旅就此结束。
好吧,我已经得到了乐趣,我得到过了,他想,一边抬头望着白天竺葵的花篮在风中摇摆。它被彻底粉碎了——他的乐趣,因为那多半是编造出来的,他自己也很清楚的。它是幻想,与那姑娘的这场邂逅;是编造,就像人们喜欢把生活编造得更美好,他想——给自己编造出一份浪漫,编造出一个美人,编造出一份精美的乐趣,诸如此类。可它也很怪异,而且相当真实。人们从来也无法把它拿出来与人分享——因为它被彻底粉碎了。
他转身,走上大街,想要找个地方坐一坐,直到该去林肯律师协会——胡珀和格雷特利律师事务所——的时候。他该去哪里呢?无所谓。那么,就走上街去,就朝摄政公园走吧。他的皮靴在地面上橐橐地敲击出“无所谓”三个字,因为时辰还早,还早得很哩。
这也是个美好的早晨。如遒劲有力的心跳,大街上涌动着欣欣向荣的生命力。不要再摸索了,不要再犹豫了。就在那一刻,就在那儿,一辆汽车呼啸而来,猛然拐弯,准确地、准时地、悄悄地,停在了一个门口。一个姑娘,穿着长筒丝袜,戴着羽饰,娉娉婷婷地,但对他也没什么特别的魅力(因为他已有过自己的艳遇),走下车来。可敬的管家,中国种的小黄狗,铺着菱形的黑白地砖,飘动着白色百叶的大厅,彼德透过打开的房门看见了这一切,他对此十分赞许。毕竟,伦敦以它独特的方式取得了辉煌的成绩:社交季节,城市文明。他出生于一个可敬的驻印度的英国家庭,他家至少有三代曾管理过那片大陆的事务(多奇怪呀,他想,我竟会有那样的感情,尽管我如此讨厌印度,讨厌帝国,也讨厌军队)。有时候哪怕是这样的一种文明,也会像他的私人物品一般令他觉得亲切,为英国感到骄傲,为管家,为小黄狗,为安全有保障的姑娘。真够荒谬的,但确实是事实,他想。所有的医生们、生意人们、女强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他们遵守时间,小心谨慎,精力充沛,他觉得他们都值得钦佩,都是些好人,你可以把自己的生命托付给他们,他们可以成为和你探讨生活艺术的良师益友,可以和你风雨同舟。这里那里的场景,真的令人非常满意。现在,他要在树荫下坐下来,抽支香烟。
这儿是摄政公园。不错,他小时候在摄政公园里散过步——多奇怪,他想,童年的情景总会回到我的脑海里——也许是因为见到了克拉丽莎的缘故,因为女人比男人更容易沉湎于过去,他寻思。她们喜欢把自己和地点联系在一起,还有她们的父亲——女人总是为自己的父亲骄傲。伯尔顿是个好地方,一个非常好的地方,但我永远也无法和她的老头子搞好关系,他想。有天晚上我和克拉丽莎吵得简直不可开交——为了什么事吵了起来,到底为了啥,他记不起来了。想必是关于政治吧。
是的,他还记得摄政公园:那条笔直的、悠长的人行道,人们在那里买气球的位于左侧的小房子,在某个地方还有座刻着铭文的傻乎乎的雕塑。他在寻找一张空凳子。他不愿意有人上前来问他时间(他感觉有点昏昏欲睡),来打搅他。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保姆,带着个睡在童车里的小宝宝——那是他能找到的最佳位子了,他在老保姆坐着的那张长椅的另一头坐下来。
她是个长相古怪的姑娘,他想,他突然想起伊丽莎白走进房间站在她母亲旁边的那一幕。她个子高大,几乎已是个成熟女人了,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美女,但也相当漂亮了,她肯定还未满十八岁。她或许和克拉丽莎处不好。“这是我的伊丽莎白”——那种说法——为什么不简单地说“这是伊丽莎白”呢?——是为了向人家证明,她们母女关系没什么不好,就像大多数母亲的做法一样。克拉丽莎过分相信自己的魅力了,他想,她太自负了。
味道醇厚的雪茄烟被他舒舒服服地吸进了喉咙,然后又一圈圈地吐出来,刹那间放肆地迎着空气而上,蓝色的,圆形的——我要试一下,今晚要单独和伊丽莎白谈一谈,彼德心里盘算着——然后摇晃着变成为沙漏形,渐渐消失。它们的形状多奇怪呀,他想。他突然闭上眼睛,奋力举起手来,把粗壮的雪茄烟蒂扔掉了。一把大刷子柔和地拂过他的大脑,将摇曳的树枝、孩子的声音、沉重的脚步、过往的路人、辚辚的车流声,将所有的一切统统扫入他的脑海。他不断下沉、下沉,沉入了羽毛般柔软的梦乡中,沉入了酣甜之乡。
白发的保姆继续织着毛衣,彼德·沃尔什坐在她旁边暖烘烘的位子上,打起了呼噜。她穿着灰色的连衣裙,两只手不停地忙活,但又悄无声息,似乎是睡眠的捍卫者,是黄昏时在天空与树枝交相辉映的森林里飞舞着的幽灵。他好似一个孤独的旅人,出没于小径,惊扰了蕨草,踩坏了大毒芹。他抬头张望,突然看见了道路尽头一个硕大的身影。
也许他确信自己是个无神论者,对于一时的激动兴奋总会诧异不已。在我们的身体之外,只存在着一种心情,他想,一种渴望,渴望得到安慰与解脱,渴望在那些羸弱的、丑陋的、怯懦的男女那侏儒般的可怜肉身之外还存在着些什么。但如果他能幻想出她来,那她就会以某种形态存在,他思索着,走下了小道,仰望着天空与树枝,迅即将这些幻化成女人的身姿。他惊愕地发现她们变得多么严肃。微风吹动着,她们显得多么庄重,在枝叶隐隐地颤动中,散布着仁慈、理解与宽容,然后,她们在突然间飞向高空,将她们虔诚的外表与想要寻欢作乐的狂野内心混合在了一起。
如此景象,犹如给孤独的旅人献上了一只盛满水果的大羊角盘,或如在绿色海浪里嬉戏的海妖一般在他的耳边低语,又如一束束玫瑰在他的脸上轻拂,或像渔夫冲破巨浪想要去抱住的苍白面孔一般浮出了水面。
如此景象,不断地浮现,徘徊在身边,并将它们的脸庞置于真实事物之前。它总是占据着旅人的心,夺走他对大地的依恋,夺走他回归的愿望,给他以全面的平和作为补偿,就好像(他走下林间小径,如是想着)对生活的全部渴望都只是单纯的事,成千上万桩事情合成了一件事,而这个人形,这个由天空和树枝组成的人形,已经从汹涌的海面上升起(他年纪大了,都五十多岁了),正如一个也许是由海浪变幻而来的形体,从她那高贵的双手中撒下同情、理解与赦免。那么,他兀自思量:愿我再也不用回到那灯火辉煌的世界,再也不用回到起居室,再也不用写完我的书,再也不用倾倒烟斗里的烟灰,再也不用按铃让特纳太太来收拾房间。我情愿笔直走上前,走到这个伟大的人形面前,而她会甩一甩头,把我放在她的飘带上,让我与所有的一切都灰飞烟灭呢。
如此景象。孤独的旅人很快就要越过森林了,在那儿,一个年迈的女人来到门口,她的目光浑浊,也许是在期待他的归来,她举起手,身上的白围裙飘扬着。她仿佛(如此脆弱的一个人,却又那么震撼人心)是在沙漠里寻找她失散的儿子,寻觅一个被摧残的骑士,她仿佛是个在世界大战中战死沙场的儿子的母亲。于是,当孤独的旅人沿着乡间小道而下,女人们站在那里织绒线,男人们在菜园子里锄地,这个黄昏似乎透出不祥之兆。静止的人们,如同某种威严的命运——他们了解那样的命运,他们无畏地等待着它——即将如风卷残云般将他们抛入彻底的虚无。
在室内的日用品中,食橱、桌子,窗台上的天竺葵,突然出现了女房东的身影,她弯腰拿掉了桌布,在灯光下她的身影显得极其柔和,成为了一个可爱的化身,仅仅因为想起了冰冷的人际关系,才阻止了我们去拥抱她。她拿走了橘子酱,把它放进了食橱。
“今晚没别的事了吗,先生?”
可孤独的旅人究竟要对谁作出回答呢?
于是,老保姆在摄政公园里织毛线,小宝宝在一旁熟睡。于是,彼德·沃尔什在打鼾。
他在突然间醒了过来,自言自语说:“灵魂的死亡。”
“主啊,主!”他大声地自言自语,伸着懒腰睁开了眼睛。“灵魂的死亡。”这句话与他刚才梦见的某个风景、某间房间和某段过去联系在了一起。一切变得更为清晰了,他刚才梦见的某个风景、某间房间和某段过去。
那是在90年代初,那年夏天在伯尔顿,当时他正热恋着克拉丽莎。当时那里人丁兴旺,人们围桌而坐,喝茶、聊天、玩笑,房间里沐浴着黄色的灯光,香烟把房间里的每个角落都弄得烟雾缭绕。他们谈论着一个娶了家中女仆的男人,是一个住在隔壁的乡绅,他忘记那人叫什么名字了。乡绅娶了自家的女仆,并带她来伯尔顿拜访——那是次糟糕的拜访。那女仆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实在可笑,“像只花鹦鹉。”克拉丽莎曾模仿她的口气这么说过,而那个女人还老是说个没完。她唧唧呱呱,说个不停。克拉丽莎模仿她说话的样子。然后有个人问——是萨利·西顿——如果他知道她在婚前已有过一个孩子,那这事是否会影响他们的感情呢(在当时,在男女混杂的场合说出这种话,实属胆大妄为的事情)?他此时仿佛又看见了当年的克拉丽莎,她的脸涨得通红,恨不得有个地洞钻下去,她说道:“哦,我再也不想和她说话了!”于是,坐在茶桌边的所有人都似乎局促不安起来。那气氛真是尴尬极了。
他没有因为她介意这件事而责怪她,因为在那个时代像她那样被养育长大的姑娘基本上啥也不懂,但她的态度还是惹恼了他:害羞而又严肃,傲慢而又无趣,还有些呆板。“灵魂的死亡。”他刚才本能地说出了这句,像平日里一样,他把这个时刻贴上一张标签——灵魂的死亡。
每个人都慌里慌张。在她说话时,每个人都似乎在点头,然后又各说各的了。他能看到那时的萨利·西顿,像个喜欢恶作剧的小孩,身子前倾,脸红扑扑的,想要讲话,但又不敢,克拉丽莎真的把大家吓怔住了(她是克拉丽莎最要好的朋友,总是在克拉丽莎家玩,但她们俩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萨利·西顿是个迷人的女子,漂亮,黑肤,那时候大家对她的评价是胆大妄为,他常给她雪茄,她就在卧室里抽。她不是和谁订了婚,就是和家人闹了别扭,老帕里对她和彼德两个都不喜欢,这正是使自己和萨利间建立起了友谊的主要原因)。然后,克拉丽莎依然带着一副所有人都冒犯了她的神气,站了起来,找了个借口,一个人走掉了。她打开门,那条毛茸茸的大牧羊犬跑了进来。她一下子抱住了它,欣喜若狂。彼德感觉她好像是在对他说话——一切都是冲着他的,他知道——“我知道你认为我刚刚对那个女人的态度很荒谬,可你看看我是个多么有爱心的人呀,看看我有多喜欢我的罗布呀!”
他们总是有种奇特的沟通能力,不需要语言的沟通。她凭本能就知道他在批评她。接着她就会目的明确地做些什么来为自己辩护,比如与这条狗淘气——但这从来也骗不了他,他总是能看穿克拉丽莎。当然,他并不说穿这一点,只是闷闷不乐地坐在那里。他们之间的争执往往就是以这种方式开场的。
她关上门。他立刻变得极度沮丧。一切都似乎纯属浪费——继续爱着,继续吵着,继续装着。他独自溜达在外屋和马厩间,看着马匹(这地方很有些寒酸,帕里家从来也没富有过,但他家总有马夫和马童——克拉丽莎爱骑马——还有一个老车夫——他叫什么来着?——和一个老保姆,老穆迪,老古迪,别人好像都叫她这种名字,来找她的人会被带到一间小房间,那里挂着许多相片,还有许多鸟笼)。
这是个糟糕透顶的夜晚!他变得越来越沮丧,不仅仅因为那件事,而是因为一切。他无法面对克拉丽莎,无法向她解释,无法说出口来。那里总是有很多人——而她会表现得一如既往,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般。这是她身上恶魔般的部分——这种冷酷,这种呆板,埋藏在她的内心深处。今天早晨和她说话时他又再次感觉到了,她的心是那么深不可测。不过,上帝知道他爱她。她有一种挑拨人们神经的奇特力量,是的,她可以把你的神经挑拨成琴弦。
那天他很晚才进去吃晚饭,因为想让别人注意到他,他坐在老帕里小姐边上——就是海伦娜姑妈——帕里先生的姐姐,她应该是餐前祷告的主持人。她披着白色的羊绒围巾坐在那儿,脑袋对着窗户——一个令人畏惧的老太太,不过对他很和善,因为他曾给过她一些稀有的花卉。她是个了不起的植物学家,时常穿着厚重的靴子,一只黑色的标本箱扛在肩头,出外去观赏植物。彼德在她身旁坐下,开不了口。一切似乎都在他身旁飞逝而去,而他只能坐在那儿,吃着饭。饭吃到一半的时候,他才头一回朝克拉丽莎那里瞄了一眼。她正在和坐在她右边的一个小伙子说话。他突然来了一种预感。“她会嫁给这个男人的。”他自言自语说。他那时甚至连此人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呢。
在那天下午,就在那天下午,达洛维来了。克拉丽莎管他叫“威克姆”,一切就是这样开始的。某个人把他带了过来,而克拉丽莎搞错了他的名字。她用威克姆这个名字把他介绍给了大家。最后他纠正说:“我的名字是达洛维!”——那是他第一次见到理查德——他是个漂亮的小伙子,有点笨手笨脚的,坐在一把躺椅上,脱口而出道:“我的名字是达洛维!”萨利抓住这件事不放,以后就一直管他叫“我的名字是达洛维”!
他那时候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预感。这件事——就是她会嫁给达洛维这件事——在那时真的使他头昏眼花、招架不住。在她对待达洛维的态度里有一种——他该怎么说呢?——有一种轻松的感觉,一种母爱的柔情。他们在谈论着政治。整个晚饭过程中,彼德都在聚精会神地想要听出他们在谈论些什么。
他记得,后来他站在客厅里老小姐帕里的位子旁边。克拉丽莎走过去,举止高雅,像个正宗的女主人,想要把他介绍给某人——她说话的口气就好像他们从来也不认识一样,这实在让他光火。然而即使在那个时候,他也依然爱慕着她。他爱慕她的勇敢,她的社交本能,他爱慕她什么都能搞定的能力。“你像个正宗的女主人。”他对她说,她听得浑身抽筋。不过他想达到的正是这种效果。看到她跟达洛维在一起,他就千方百计想要伤害她。于是她离开了他。他有了那么一种感觉,他们都联合起来偷偷地反对他——他们在他的背后,有说有笑的。他站在那里,站在帕里小姐的位子旁边,仿佛是个木雕的人形,谈论着野花。他从没有,从没有受过这种地狱般的折磨!他一定是连要假装在听帕里小姐说话都忘记了,最后他清醒过来,他看见帕里小姐显得很是心烦意乱,一副异常愤怒的样子,她两只眼珠突出来,眼神定定的。他几乎要喊出来,他无法专心,因为他已身陷地狱了!人们纷纷走出房间。他听到他们在说去拿披风的事,还说湖面上很凉什么的。他们准备在月光下泛舟湖上——那是萨利出的一个疯点子。他能听到她在那里形容月色呢。大家都走了出去。只把他一个人留在了房间里。
“你不想和他们一起去吗?”海伦娜姑妈说——老小姐帕里!——她已经猜到了。他转过身去,又看见了克拉丽莎。她是回来叫他的。他被她的宽仁、她的善良感动了。
“来呀,”她说,“他们等着呢。”他这一辈子还从没有感觉这么开心过!不用说一句话,他们就和好了。他们走到湖边。他享受了二十分钟的完美幸福。她的音容笑貌、她的衣裙(轻飘飘的,红白相映)、她的活泼个性、她的冒险精神,都叫他倾倒;她让大家都下了船去岛上探险,她吓着了一只母鸡;她欢笑,她唱歌。而与此同时,他知道得很清楚,达洛维爱上她了,她也爱上了达洛维。不过那不要紧,什么都没关系。他们坐在地上说话——他和克拉丽莎。他们不用费力就能了解彼此的内心。那么,这事就在一瞬间结束了。他们上船时他自言自语说:“她会嫁给那个男人的。”语气呆板,没有丝毫怨恨的痕迹,但这是桩显而易见的事。达洛维会娶克拉丽莎。
达洛维把他们划回岸边。彼德一言不发。不过,人们还是看出了他的兴奋,只见他跳上自行车——得骑上二十分钟才能穿过树林呢——摇摇晃晃地骑下了车道,挥了挥手,走掉了,他显然本能地、极度地、强烈地感觉到了一切:那个夜晚,那份浪漫,克拉丽莎。达洛维应该得到她。
至于说到他自己,他很荒唐。他对克拉丽莎的要求(如今他明白这点了)很荒唐。他是在要求不可能的事。他出尽了洋相。然而,要不是他那么荒唐,她说不定还是会接受他的。萨利是这么认为的。她那年整个夏天里都在给他写长信:人们是如何谈论他的,她是如何赞扬他的,克拉丽莎是如何痛哭流涕的!那是个不寻常的夏天——书信呀,争吵呀,电报呀,他一早上就来到了伯尔顿,在附近闲逛,直到仆人们起床。早饭时,他心惊胆战地坐在老帕里先生的对面;海伦娜姑妈虽严肃,但和善;萨利强行将他拉到菜园子里去说话;克拉丽莎因头痛卧床不起。
最后的一场争吵,他相信那次可怕的争吵比他一生中的任何事件都来得更为重要(这么说也许有点夸张——但直到今天他还是如此认为的),发生在一个异常炎热的午后三点钟。一件琐事导致了它的发生——午饭时萨利说起了达洛维,还管他叫“我的名字是达洛维”,于是乎,克拉丽莎突然间僵住了,脸涨得通红,这种样子是她特有的,随后厉声说道:“我们已经听够了这个弱智的笑话。”那就是一切,但对他来说她刚才说的这句肯定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在和你逗乐罢了,我和理查德·达洛维之间才有着真正的默契”。于是,他接受了现实。他连着好几夜失眠了。“无论如何,这事总得有个了结。”他自言自语。他让萨利给克拉丽莎送了一张字条,约她下午三点在喷泉旁边见面。“有件很重要的事发生了。”他在字条末尾潦草地写道。
喷泉在一片小小的灌木林中央,离房子很远,四周围绕着大小树木。她早早来到那里,甚至在约定的时间之前。他们站在喷泉的两头,喷嘴(已经坏了)不住地滴水。有些景色会多么执着地逗留在人们的脑海里呀!比如,他始终记得,那明绿的青苔。
她一动不动。“告诉我实情。告诉我实情,”他不停地说。他感觉脑门似乎快要爆炸了。她整个人似乎都萎缩了,如木头人一般。她没有动。“告诉我实情,”他再次说道。那个老头布莱科普夫突然拿着《泰晤士报》从天而降了,他瞅着他们俩,一脸的茫然,随后走掉了。他们俩依旧一动不动。“告诉我实情。”他又一次说道。他感觉自己像在打磨什么质地坚硬的东西,她就是不肯屈服。她像块铁,像块燧石,挺直着背脊。当她说出,“没有用了,没有用了,一切都结束了。”——在此之前,他似乎已经一连说了好几个小时,直说得泪水打湿了面颊——他感觉脸上似乎挨了她一记耳光。她转过身去,从他身边跑开了。
“克拉丽莎!”他喊道,“克拉丽莎!”可她再也不会回来了,一切都结束了。他当天晚上就离开了。从此再没有见她。
太糟糕了,他怒吼着,糟糕,糟糕。
然而,阳光依然炽热。然而,人们依然会忘却伤心的往事。然而,生活依然会日复一日地继续下去。然而,他想道,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注意到——与他孩提时相比,摄政公园几乎没什么变化,只是现在多了些松鼠——然而,生活总会有些补偿的——这时小伊莉斯·米切尔,她刚才一直在捡鹅卵石,为了丰富她和哥哥摆在育儿室壁炉台上的卵石收藏,突然将一把卵石放在了保姆的膝盖上,然后飞奔而去,又一头撞在了一位女士的腿上。彼德·沃尔什不禁笑出声来。
可是,卢克蕾西娅·沃伦·史密斯此时正在自言自语:真是太恶劣了,凭什么我就该受罪呢?她问着自己,一边走下了那条大道。不,我不能再忍受下去了,她说着,眼下她已不在赛普提默斯身边了,他不再是那个她所认识的赛普提默斯了,你看他坐在那里的位子上,说着生硬、冷酷、恶毒的话,不是在喃喃自语,就是在和一个死人交谈。此时有个小孩一头撞在她身上,随即摔倒在地,哭了起来。
这个意外着实让她觉得安慰。她把那个小姑娘扶起来,拍了拍她的外衣,亲了她一下。
但对她自己来说,她并没有做错什么,她曾爱过赛普提默斯,她也曾经快乐过,她曾有一个美丽的家,她的姐妹们如今依旧住在那里,编织帽子。凭什么就该她遭罪呢?
那个小孩子跑回到保姆那边,蕾西娅看着保姆放下手上的织物,把孩子抱了起来,责备着她,抚慰着她,而那个慈眉善目的男人把自己的表给了她,让她打开来玩——可为什么自己就该孤苦伶仃呢?为什么不留在米兰呢?为什么要备受煎熬?为什么?
泪水使得在她眼前时隐时现的大路、保姆、灰衣男子和婴儿车都微微晃动起来。她命里注定要受这个恶毒的虐待狂的折磨。可是为什么呢?她犹如一只鸟儿,躲在一片薄薄的树叶里,树叶拂动时,它朝着太阳眨眼;枯枝断裂时,它惊魂不定。她孤苦伶仃,被一个冷漠世界里的巨树和乌云团团包围,失去了庇护,备受折磨。而她为什么该受罪呢?为什么?
她凝眉,她跺足。她必须再次回到赛普提默斯那里,因为他们去威廉·布莱德肖爵士那里的时间快到了。她必须返回去告诉他,必须回到他那里。他坐在树下的绿椅子上,自言自语,或者是在和死去的埃文斯交谈,她只在一家商店里和此人有过匆匆的一面之缘。他看上去是个沉默寡言的好人,是赛普提默斯的好朋友,在战场上牺牲了。可这样的事每个人都会遭遇到。每个人都有牺牲在战场上的好友。每个人在结婚时都必须放弃点什么。她放弃了自己的家。她来到这里,住在这个糟糕的城市里。可赛普提默斯放任自己想那些可怕的事,如果她想,她也可以这样呀。他变得越来越古怪了。他说有人在卧室的墙壁里面说话。菲尔默太太觉得他的话匪夷所思。他还会看见幻象——他在一株蕨草中看见了一个老妇人的脑袋。然而,只要他想,他还是能够得到快乐的。有次,他们坐在巴士顶层上去汉普顿宫游玩,就玩得很带劲。草地上开满了小红花与小黄花,他说它们如漂浮的灯火,他喜笑颜开,说个不停,还编造了许多故事。可突然,他又说道:“让我们去自杀吧。”当时他们站在河岸边,他看着河水的眼神真是奇特,当一列火车或一辆巴士从他们身边开过时,她也曾看见过他眼里的这种神色——一种似乎被什么东西蛊惑住了的眼神。她感觉他正在离她而去,于是她抓住了他的胳膊。可回家途中他又变得沉默寡言——变得非常理智。他会和她讨论一起去自杀的事,还解释说人类是多么邪恶,当人们在街上和他擦肩而过时,他一眼就能看出他们都是喜欢说谎的人。他说他洞悉他们所有的想法,因为他了解一切。他还说他了解这个世界的意义。
后来,他们回到家后,他几乎就不能走路了。他躺在沙发上,让她握紧他的手,别让他掉下去,掉下去,他高喊着,别让他掉进了底下的火海!他看见墙上有嘲笑他的鬼脸,那张脸在用各种恶毒龌龊的话骂他,纱窗上有无数只手在对他指指戳戳。然而房间里除了他们俩并没有别人。可他开始大声说话,回答着别人的问题,争论着,笑着,喊着,把自己弄得兴奋无比,还让她把他的话记下来。那纯粹就是胡言乱语,关于死亡,关于伊莎贝尔·波尔小姐。她再也受不了了,她要回家去。
此时她离他很近了,可以看见他在瞪着天空,嘀嘀咕咕,两只手紧紧握在一起。然而霍姆斯医生说他没什么病。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那么,为什么,她明明就坐在他的身边,可为什么他会感觉如此遥远呢,为什么他会露出惊恐的神色,对她皱着眉头,挪开身体,先是指着她的手,然后又握住它,惊恐万状地瞧着它呢?
是因为她摘掉了婚戒吗?“我的手变得这么瘦了,”她说。“我把戒指放在钱包里了,”她告诉他。
他甩掉她的手。他们的婚姻完结了,他想道,感觉既痛苦又宽慰。枷锁已然斩断,他翻身上马,他自由了,命里注定,他,赛普提默斯,人类的主人,应该得到自由。一个人(因为他的妻子已经扔掉了婚戒,因为她已经离开了他),他,赛普提默斯,孤身一人,在芸芸众生之前首先获得了感召,前去聆听真理,前去领悟意义,在经历了所有文明的苦役之后——希腊人、罗马人、莎士比亚、达尔文,现在轮到了他自己——现在,真理终于就要被完整地传给……“传给谁呢?”他大声发问。“传给首相大人。”他头顶上的一阵沙沙声回答道。这个最高机密必须向内阁汇报。首先,树木是有生命的;其次,罪恶是不存在的;再次,人间有爱,广博的爱。他喃喃低语,气喘吁吁,颤抖不已,痛苦地道出了这些深奥的真理,如此深刻,如此复杂,必须费尽心力才能将它阐明,但是这个世界也将因为它们而永远又彻底地改变。
没有罪恶,只有爱,他反复说道,摸索着寻找他的卡片和铅笔。正在此时,一只斯凯猎犬跑过来嗅他的裤脚管,他惊跳起来,害怕得要命。它正在变成一个人呢!他不能看着它发生!太可怕了,眼看着一条狗变成了人,实在太可怕了!那条狗即刻跑开了。
上苍是神圣且慈悲的,充满无限的善意。它宽恕了他,原谅了他的软弱。但究竟该用怎样的科学来解释呢(因为人必须把科学看得高于一切)?为什么他能够看透人心,看见未来,看见狗变成了人呢?也许是因为这滚滚的热浪,使得历经无数岁月的进化而变得分外敏感的大脑产生了幻觉吧。用科学的语言来解释就是,肉体溶化了,超脱了凡尘。他的肉体不断销蚀,最后只剩下一把神经纤维。它横陈在那里,如岩石上的一片薄纱。
他靠回到椅子上,筋疲力尽却又亢奋不已。他靠在那里休息着,等待着,直到再次恢复力气,去痛苦地向人类作出解释。他躺在高高的巅峰,躺在世界屋脊之上。大地在他脚下战栗。红花从他的肉体里长出来,僵硬的叶片在他的脑袋边簌簌作响。叮当的乐声响起,敲打着这里的岩石。那是远处街道上的汽车喇叭声,他嘟哝道。但在这儿,音乐在岩石间轰鸣,扩散开去,又在声波的震动中凝聚起来,光滑的音柱袅袅升腾(音乐也是看得见的,那可是个新发现),成为了一首赞歌,此时牧童的笛声也加入了进来(那其实是一个老头在酒吧门口吹着哨笛,他嘟哝道),牧童静立在那里,乐声从笛子里涌出,之后,自己爬到了更高的地方,听到笛声变得哀婉动人,听到底下嘈杂的车流声。牧童的悲歌交织着车流的杂沓,赛普提默斯想道。此时,他退隐至雪山之巅,玫瑰高悬在他的四围——它是盛开在我卧室墙上的大朵的红玫瑰,他提醒自己说。乐声戛然而止。他如此推断,那老头定是讨到了钱,去下一家酒吧了。
可他自己依旧待在巍峨的岩石之上,如一个沉船的水手倚靠着岩石。我靠在船只的边沿上,后来掉进了水里,他寻思。我坠入了海底。我曾经死去,然而现在又复活了,让我静静地休息吧,他乞求道(他又开始喃喃自语——太可怕了,可怕)。正如,在苏醒之前,鸟语与车声互相交织成一首奇特的和奏曲,乐声越来越嘹亮,梦中人觉得自己被领到了生命的岸边,于是他感觉自己受到了生命的吸引,阳光愈发灼热,呼喊愈发响亮,某桩宏大的事件即将开场。
他只得睁开眼睛,可眼皮上沉甸甸的,那是一种恐惧。他竭力挣扎,他冲破压力,他放眼瞭望,他看见了眼前的摄政公园。一长条一长条的阳光抚慰着他的双脚。树木摇来晃去,翩翩起舞。我们欢迎,我们接受,我们创造,世界仿佛在这么说着。真美啊,世界仿佛在这么说着。就好像是为了(科学地)证明美的无处不在,无论他看到的是房屋,是栏杆,还是跨越围栏的羚羊,美都会立即跃入他的眼帘。看着一片树叶在风中瑟瑟颤抖,他感到一种雅致的快乐。在高高的天上,燕子猛然俯冲,又急急旋转,尽情地飞来飞去,兜着圈子,却又总是处于完全的控制之中,就好像被一根橡皮筋牵住了一般;苍蝇也在飞上飞下;太阳戏弄般地时而照着这片树叶,时而又照着那片,以极为和善的脾气为树叶抹上一层柔美的金黄;不时有一些和谐的乐声(也许是汽车喇叭声),在一茎茎草梗上神奇地叮当作响——所有这一切,如此平静,如此合理,都是由平凡的事物得来,就是此刻的真理。美,就是此刻的真理。美,无处不在。
“时间到了,”蕾西娅说。
“时间”这个词撕开了它的外壳,将它那丰富的内在倾泻于他的全身,如贝壳一般从他的唇上坠落,如刨床里飞出的刨花,不用他费心去追求,严厉的、纯洁的、不朽的话语,飞去和一首光阴的颂歌融为一体,一首不朽的光阴颂。他放声歌唱。埃文斯在树木后面应和着他。死者在塞萨利,埃文斯在兰花丛中唱道。他们等在那里,直到战争结束,而如今死者,如今埃文斯本人……
“看在老天的份上,别过来!”赛普提默斯喊了起来。因为他不能正视死者。
可是树枝分开了。一个灰衣男子正在向他们走来。是埃文斯!可他身上没有烂泥,没有伤口,他一点也没变。我必须告诉整个世界,赛普提默斯喊着,举起手来(穿着灰西服的死者正在向他靠近),像一个双手抱头,脸上密布着绝望沟壑的巨人一般举起手来,他曾独自在荒漠中长年累月为人类的命运哀叹,如今在荒漠的边缘看见了光明,那光明扩散开去,照亮了黑乎乎的鬼影(赛普提默斯从椅子上欠起身子),无数人匍匐在他的身后,而他,这个哀悼的巨人,一时在他的脸上呈现出容纳一切的神情……
“可我是如此不幸,赛普提默斯,”蕾西娅说道,想要使他重新坐下。
数百万人在悲悼中,他们已经痛苦了好几个世纪。他要转过身去,他要告诉他们,过一会儿,只要再过那么小小的一会儿,告诉他们这份安慰,这份快乐,这份惊人的启示……
“时间,赛普提默斯,”蕾西娅重复说,“现在什么时间啦?”
他自言自语地说着,瞪着某个人,此人一定注意到他了。那人看着他们。
“我会告诉你时间的。”赛普提默斯说,说得很慢,有气无力的,还带着神秘的微笑。正当他坐在那里,朝着穿灰衣的死人微笑时,报时的钟声敲响了——十一点三刻。
他们很年轻,彼德·沃尔什走过他们身边时想道。真是糟糕的一幕——那个可怜的姑娘看上去绝望透顶——上午才刚过去一半呢。可究竟发生了什么呢,他寻思着,那个穿大衣的小伙子到底对那个姑娘说了些什么,使她的脸色那样难看;他们到底是陷进了怎样一个可怕的困境,会在这么清新的一个夏日之晨,把彼此都搞得如此绝望呢?回到英国的有趣之处在于,阔别了五年之后,这里变成这个样子了,总之在最初几天,一切在你眼中都显得像是从来也没见过似的:情人们在树荫下的吵嘴,公园里的天伦之乐。他从没见过伦敦像现在这样迷人——柔和的远景、丰饶的色彩、青翠的草地、高度的文明,对一个从印度归来的人来说,显得分外魅人,他一边沉思一边信步穿过了草坪。
毋庸置疑,风景能如此感染他正是他的致命弱点。已经到了他那样的年纪,却依旧像个小伙子似的,情绪反复无常,时而开心,时而沮丧,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看见一张漂亮的脸蛋就会觉得幸福,看见一个邋遢女人又会一下子陷入苦恼的深渊。当然啰,在去过印度之后,你会爱上遇见的每一个女人。她们身上有一种清爽的感觉,即使是穿着最寒酸的,也明显要比五年前好看。在他眼里,时装从来也没有像现在那么得体适宜的,黑色的长披风,纤细的身材,高雅的姿态,还有那显然已成为普遍风尚的华美的彩妆。每个女人,甚至连最高贵的也不例外,都如温室中盛开的玫瑰,唇形犹如利刃,鬈发如墨,到处都是人为的艺术。某种变化毫无疑问地发生了。小伙子们对此会作何感想呢?彼德·沃尔什自问。
那五年——从1918年到1923年——大概是最为关键的五年吧,他估计。人们看上去和以前不同了。报纸也看上去不同了。如今,比方说,有个人在一份有分量的周刊上公开发表了他对厕所的意见。十年前你是不可能那么做的——在一份有名的周刊上公然写什么厕所的事。还有就是在公共场合掏出一支口红,或一块粉扑打扮起来。在归乡的轮船上有许多年轻男女——他印象特别深刻的有贝蒂和伯迪——公开地打情骂俏,老母亲坐在一旁织着绒线,看在眼里却无动于衷。姑娘则静静地站在那里,在众目睽睽之下往鼻子上抹粉。而且他们也不兴订婚,只要开心就好,对哪一方都不会造成感情伤害。像她那么冷酷的人——贝蒂,是叫这个名字吧——,但也是个绝对的好人,到三十岁时,她会做个贤妻良母——等到时机合适她就会结婚的,嫁个阔老公,住在曼彻斯特附近的大房子里。
现在是谁已经达到了这个目的呢?彼德·沃尔什问着自己,转向了一条大路——谁已经嫁给了阔老公,住在曼彻斯特附近的大房子里呢?是某个最近给他写了封信的人,一封关于“蓝绣球花”的过分热情的长信。是看见了蓝绣球花才使她想起了他和往昔的岁月——萨利·西顿,当然啰!是萨利·西顿——世界那么大,你做梦都想不到偏偏是她嫁给了一个富翁,并且住进了曼彻斯特附近的一所大房子,这个狂野的、大胆的、浪漫的萨利!
但在所有的老一辈中,在克拉丽莎的朋友中——惠特布莱德、金德莱、坎宁安、金洛克·琼斯——萨利大概算最好的。总之,她尽量公正地对待一切。在克拉丽莎和其他人仍对休·惠特布莱德崇拜得五体投地时——这个令人赞赏的休——她就已经看穿他了。
“惠特布莱德?”他仿佛听见她说,“谁是惠特布莱德?哦,是那个做煤炭生意的呀。可敬的生意人哪。”
出于某种理由,她讨厌休。除了自己的外表以外,他对什么都不上心,她说。他应该做个公爵才对。那他就一定会娶个皇家的公主啦。当然啰,在彼德遇见的所有人里,休是对英国的贵族制最充满敬仰的,非常的、自然的、崇高的敬仰啊。即便是克拉丽莎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哦,可他又是多亲切的一个人,如此无私,为了取悦自己的母亲可以放弃去打猎——记得住他的姨妈们的生日,等等,等等。
萨利,说句老实话,看透了所有这一切。彼德记得最清楚的是一场争论,发生在某个礼拜天早晨的伯尔顿,是关于女性权利的(这个话题自打开天辟地起就从没有断过)争论,萨利蓦然间生气了,怒火冲天的,说休代表的是最可憎的英国中产阶级。她告诉休,她认为他应该对那些“皮卡迪里街上可怜的站街女”的生活现状负责——休,这个完美的绅士,这个可怜的休!——脸上露出了没有一个男人会有的那种恐怖。她后来说她是故意那么做的(因为她和彼德常常在菜园子里碰头,还相互交流些看法)。“他什么书也不看,什么想法也没有,简直麻木不仁。”彼德能够听到她用强调的语气说着,这句话比她以为的要传播得远多了。马童们都比这个休看上去有生气,她说。他是公学制度制造出来的完美典范,她说。除了英国,没有一个国家会产生出这样的人。她真的是出口伤人,出于某种理由,她对他怀恨在心。曾经在吸烟室里发生了一桩事情——彼德忘记是什么事了。休好像侮辱了她——是吻了她吗?难以置信!当然没有人会相信关于休的坏话的。谁会呢?在吸烟室里吻萨利!如果是某个尊贵的伊迪斯小姐或维奥莱特女士,那倒还有可能,但不会是这个衣着寒碜的萨利,因为在她的名下分文没有,只有一对喜欢在蒙特卡罗豪赌的父母。在彼德遇见过的所有人中,休是最势利的一个——最会溜须拍马的一个——不,他也并非是个十足的阿谀奉承之徒。因为他的自尊心不容许他做得那么彻底。把他比作一流的贴身男仆还是比较贴切的——某个老是跟在主人后头拎行李箱的角色,你可以放心地叫他去发电报,他一定是女主人不可或缺的好帮手。他也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事业——就是娶那个尊贵的伊芙林,就此在宫廷里谋到个小小的职位:看管国王的酒窖,把贵人们的鞋扣擦得锃亮,穿着长及膝盖的短裤和花饰繁复的上衣在皇宫里东跑西颠的。生活是多么残酷呀!宫廷里的一个小当差!
他娶了这位女士,这位尊贵的伊芙林,他们应该就住在这一带,彼德如是想道(看着那些能够俯瞰公园的豪宅),因为他曾经在那里的一家人家里用过午餐,那家人家也像休家一样,有一些别人家不可能有的摆设——也许是只放亚麻织品的柜子。你必须去看一下——你必须花上一点时间去不停地赞美一番——亚麻柜、枕头套、老橡木家具、图画,都是休从二手市场淘来的。但休太太有时也会露出马脚来。她是个不起眼的、如小老鼠般的女人,她崇拜高大的男人。她几乎无足轻重。然后在突然间她又会说出什么使人倍感意外的话——刺耳的话。她也许还保留着那么一丝贵族气派。煤炉的气味对她来说有些过于刺激了——它使空气变得污浊。因此他们住在那儿,和他们的亚麻柜,和古代大师的杰作,和蕾丝边的枕套生活在一起,过着年金收入大约在五千到一万镑的生活。而他呢,他还比休大两岁呢,却还在可怜巴巴地找工作。
他都五十三了,还不得不去求人家把他安置在某个秘书室里,帮他找份教小孩子拉丁文的助教工作,在办公室里对某个官僚老爷点头哈腰,干一份每年能带来五百块收入的差使。因为如果他娶了戴西,即使可以拿年金,钱也是无法维持他们的生活的。惠特布莱德也许会帮忙,或者是达洛维。他不介意去求达洛维。他是个大好人,虽然思想有点狭隘,脑子有点古板,这些都是事实,可他还是个十足的好人。无论做什么事,他都采取同样实事求是的、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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