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返璞归真
[book_author]C. S.路易斯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59021
[book_dec]《返璞归真:纯粹的基督教》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应邀到英国广播公司发表的战时系列讲话,在生命如芦苇般脆弱的时代,讲述超越不同派别基督教的纯粹信仰。 《返璞归真》将信仰的真谛娓娓道出,被公认为是路易斯最受欢迎的著作,并被誉为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宗教著作之一。本书将带我们回到路易斯给成千上万处于动荡不安的战争中的人们带来更新的时代,他的话语在今天仍和往日一样与我们的生命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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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译者序
本书的作者C.S.路易斯(C.S.Lewis)是牛津和剑桥大学杰出的英国文学教授、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基督教诗人、儿童文学作家、科幻小说家和通俗神学家,素有20世纪英国最有力的基督教代言人、“向怀疑者传福音的使徒”之称。本书是他的代表作,在2000年《今日基督教》杂志评选的“改变20世纪的一百本基督教书籍”中排名第一,自1952年问世以来一直是畅销书籍,每年销售量约25万册。2005年去世的教皇若望·保禄二世曾称自己深受本书影响。前白宫“打手”、尼克松总统的特别顾问、令美国最有权势的政客也闻声色变的查尔斯·科尔松,在因“水门事件”入狱前夕读到本书,皈依基督教,当时《波斯顿环球报》报道说:“如果科尔松都能够悔罪,则人人都有希望。”科尔松出狱后创立“(国际)监狱团契宣教会”,致力于在囚犯、刑满释放人员及其家人中宣教,至今已30余载。
C.S.路易斯1898年11月29日出生于北爱尔兰的贝尔法斯特,1963年11月22日去世,同一天美国总统肯尼迪遇刺身亡,这一举世震惊的消息冲淡了大西洋两岸路易斯的忠实读者对他去世的哀悼。路易斯从小受到古典文化的熏陶,大学就读于牛津,获古典人文学科、哲学、文学三个优等学士学位,为牛津大学史上所罕见。他少年时背弃基督教,此后浸淫于北欧神话、神秘学、新黑格尔主义等各种哲学思潮,中年时重新皈依基督教,自此开始了他的护教生涯。路易斯集坎坷的经历、坚定的信仰、不懈的热情、渊博的学识、深刻的洞见、严密的逻辑、清楚的语言、丰富的想象力及多种文学天赋于一身,善于借助不同的体裁——神话、童话、书信、科幻小说、奇幻文学、通俗神学著作等等——传达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信息,为基督教作了极其有力的辩护和极其清晰的解说。除《返璞归真》之外,他的《魔鬼家书》(亦作地狱来信)和《纳尼亚传奇》(七卷)也入选“改变20世纪的一百本基督教书籍”之列。后者自上个世纪50年代陆续问世以来,销售大约一亿册,堪称西方儿童文学的经典,已经被翻译成30多种语言。2006年在中国上映的迪斯尼影片“纳尼亚传奇”即是根据该系列的第一部——《狮子、女巫和魔衣柜》改编拍摄而成,该片在美国的票房收入达10亿美元。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遭受纳粹轰炸时,路易斯曾多次应邀到英国皇家空军基地和英国广播公司(BBC)就人类面对苦难和死亡如何坚定信仰发表演讲,极大地鼓舞了英国军民的士气,当时英国人最熟悉的声音除首相丘吉尔之外,便是C.S.路易斯。他在英国广播公司的讲话后来结集出版,便是这本《返璞归真》。在该书中,路易斯以平信徒之身份,用极其通俗的语言、生动的类比、缜密的推理,阐述了“各个时代几乎所有的基督徒都共同持守的信仰”。
如果你对基督教不甚了解,却又对这门拥有世界人口三分之一信众的宗教感到好奇,《返璞归真》是最好的为你解释基督教信仰的书籍之一。如果你是一位知识分子,对基督教有所了解,但从理性上又无法接受,这也许是最适合你对之进行理性思考的书籍。在这里,你会发现一位和你一样重视理性的严肃学者在剖析基督教信仰的合理性,这个人以一种开放的态度说:“一个人若经过最慎重的推理,得出结论说基督教信仰没有充分的根据,我请求他不要接受基督教。”如果你是一位基督徒,本书对于你将是一个灵性的源泉,因为路易斯对真理的执著和他来自深刻的信仰体验的洞见,会让你从中汲取众多的滋养。
《返璞归真》出版至今,半个世纪已经过去。因为它谈论的是永恒的话题——上帝、信仰、自我、性、爱、罪、宽恕、救赎、道德律等等,今天读到它时,我们会发现其内容仍然切合时代,与我们息息相关。读路易斯的书,尤其是这部代表作,你会欣赏到一代文学大师简练、优美、准确的语言,触摸到他深邃睿智的思想,相信你会和很多人一样,读到精彩之处,不禁击节叫好。这本书曾引发无数人去郑重地思考宇宙、人生和自我存在的意义,从而改变了他们的生命,希望它对你也具有同样的价值。
本书的书名采用的是余也鲁教授译本的译名,因为本书讲述的是“核心”、“纯粹”的基督教,书名似乎没有比“返璞归真”更简洁准确的了。在本书翻译的过程中,译者对余教授的译本时有参考,对何可人小姐在《从岁首到年终——C.S.路易斯经典选粹》中涉及本书内容的翻译也有所借鉴,在此对二位表示感谢。中国人民大学的何光沪教授出于一个学者的责任和高深的情怀,对本书的翻译给予了鼓励和协助,台湾的林鸿信教授也对本书的新译本抱有很高的期待,在此谨向两位学者表示敬意。本书译稿承蒙汪永美小姐辛苦打印,在此对她表示感谢。
[book_title]原序
这本书要求读者在阅读时联系其历史背景,把它看作是在一个疯狂的世界讲述故事、医治创伤的勇敢举动。1942年,在一场毁灭了整整一代年轻人的残酷战争之后仅仅24年,英国再次卷入战争。这一次,遭受苦难的是普通的平民百姓,在臭名昭著、改变战争面目的闪电空袭中,这个小小的岛国一夜遭到400架飞机的狂轰滥炸,一座座城市变为前沿阵地。
C.S.路易斯年轻时曾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服役,蹲过可怕的战壕。1940年纳粹开始轰炸英国时,他肩负起自己的责任,担任空袭民防队员,向英国皇家空军发表演讲。他知道在执行13次轰炸任务之后,大多数的皇家空军将被宣布死亡或者失踪,他们的处境促使他去谈论苦难、痛苦和恶的问题。由于这些演讲,英国广播公司(BBC)邀请他于1942至1944年间就基督教信仰发表一系列战时广播讲话。这些讲话后来结集成书,便是我们今天所知道的《返璞归真》。
这本书的内容不是学术性的哲学沉思,而是战时对普通大众的讲话。当时人们每天打开收音机,听到的都是死亡和战争造成的难以形容的破坏,突然间他们听到一个充满智慧、幽默、探究的声音谈论公道、正当人道的行为、明辨是非的重要性,可以想象这是多么地奇怪。应英国广播公司邀请,路易斯承担起向自己的同胞解释基督教信仰的任务,仿佛这是世界上最简单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工作。
路易斯的“纯粹的”基督教不是一种可供考虑、争论的哲学,甚至不是神学,可以收拾起来写入书中,束之高阁。它是一条生命之道,要求我们时刻记住:“不存在普通人,我们嘻笑、共事、结婚、冷落、剥削的对象都是不朽的人。”路易斯相信,一旦我们的行为符合这样的现实,我们就敞开了自己,充满想象力地改变了自己的生命,邪恶就会减少,良善就会得胜。这是基督在道成肉身、既而要我们向彼此彰显上帝时要求我们做到的。
世界也许让你觉得这一切似乎不可能,路易斯却坚持认为这是可能的。即使“在一个充满了庸俗的嫉妒和毫无意义的争吵的家庭中长大、深受其害”的人,也可以确信,上帝知道“你努力驾驶的那辆车有多破”,他只是告诉你要“继续努力,尽自己所能。”路易斯所拥护的基督教富有人情味,但实践起来并不容易:它要求我们认识到,这场宗教大战不是在引人注目的战场,而是在普通人的内心展开。每天早晨当我们睁开双眼,感到这一天的压力蜂拥而至时,我们必须决定自己希望做什么样的不朽者。也许它会帮助我们记住,正如它帮助那些最初听到这些讲话、因战争而筋疲力尽的英国人记住的那样,对那些不惜一切代价追求权力的人,上帝向他们开了一个极大的玩笑。路易斯以他惯常的风趣和幽默提醒我们,“古往今来的大暴君、大征服者千篇一律地相像,而那些圣徒却令人瞩目地不同。
凯思琳·诺瑞斯
[1] 关于空袭和英国皇家空军飞行员,参看William Griffin所著《C.S.路易斯——戏剧性的一生》(Holt & Rinehart出版社,1986)中1941与1942年的部分。
[2] 引自《返璞归真》。
[4] 引自路易斯1941年6月8日的讲道,题目为“荣耀的重负”。
[5] 引自《返璞归真》。
[6] 引自《返璞归真》。
[book_title]前言
这本书的内容最初在广播节目中播出,后来以《广播讲话》(1942)、《基督徒的行为》(1943)和《超越人格》(1944)的名字分作三册发表。在付梓成书时,我对原先在广播中所讲的内容作了一点补充,其他地方基本保持了原貌。我认为,广播讲话应该尽量接近真实,听起来不应该像在朗读文章,所以,在广播讲话中我采用了平常谈话中使用的省略形式和口语。出书时,我又把它们还原了回去,用do not代替了don’t,we have代替了we’ve。在广播讲话中,我想突出一个词的重要性时就加重这个词的语气,在成书时这些词都改用了斜体表示。现在我几乎认为这是一种错误,是在说话的艺术和写作的艺术之间进行了一个不恰当的糅合。讲话者为了强调应该使用不同的语气,他的表达手段很自然地让他使用这种方法。但是,作家不应该为了同样的目的而使用斜体,他有其他的方式来引出关键词,应该利用这些方式。在这个版本中我又增加了省略形式,把原先用斜体词的大部分句子都重新改写了一下,(希望)没有改变我一直想要保持的那种“通俗的”或者说“熟悉的”口吻。对有些问题,我认为自己的认识比十年前更深刻,原先的版本有些地方遭到了误解,在这些地方我都作了一些增减。
我应该提醒读者,对任何一个在基督教的两个“教派”之间犹豫不决的人,我不能给他提供任何帮助,从我这里你无法获悉自己应该成为圣公会教徒,还是卫理公会教徒、长老会教徒或天主教教徒。我有意在自己的书中省略了这一部分。我丝毫不隐瞒自己的立场,我是英国国教会的一个极其普通的平信徒,既不属典型的“高派”,也不属典型的“低派”,或任何其他典型的派别。但是,在本书中我并不想劝说别人站到和我同样的立场上来。自从成为基督徒以后,我就一直认为,我为那些不信教的“邻人”所能做的最好的事,可能也是唯一的事就是向他们解释各个时代几乎所有的基督徒都共同持守的信仰,并为这个信仰辩护。我之所以持这种观点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那些让基督徒之间产生分裂的问题往往涉及高级神学,甚至教会历史,这些问题应该永远留给真正的专家来讨论。这些问题我自己也不能理解,我非但不能帮助别人,自己还需要帮助。其次,我认为我们必须承认,讨论这些有争议的问题根本不可能将一个教外人士引领到基督教会中来。对这些问题,无论我们写什么、说什么,我们不但不大可能让他加入我们的团契,还极有可能妨碍他进入任何一个基督教团契。除了在那些已经相信存在着一位上帝、耶稣基督是他的独生子的人面前,这些分歧永远都不应该讨论。最后,我认为,讨论这类有争议的问题的作家无论在数目上还是在天赋上,都远远超过了为“纯粹的”基督教辩护的作家(“纯粹的”基督教一词出自巴克斯特)。我认为自己能够发挥最佳作用的阵线也是看上去最薄弱的阵线,所以我理所当然地加入了那段阵线。
我认为自己的目的就是这些。在一些争议性的问题上我保持沉默,如果你们不因此作一些臆想的推测,我会感到非常高兴。
这种沉默不代表我自己抱一种骑墙的态度。基督徒之间争论的有些问题,我认为还没有人告诉我们答案;有些问题我也许永远不会知道答案。倘若我问这些问题,即使在一个比现在更好的世界里,(就我所知)我得到的答复也可能与一个远比我伟大的提问者得到的相同,那就是,“与你何干?你跟从我吧!”但是有一些问题我确实有自己的看法,只是没有说出来,因为我写作的目的不是要阐述“我自己的宗教”,而是要阐述“纯粹的”基督教,那种不管我是否喜欢,在我出生之前就已这样,现在仍然这样的基督教。
我只在声明基督由童贞女所生时才提到圣母马利亚,有些人便由此得出一些没有根据的结论。我对圣母马利亚不作更多的谈及,原因不是很明显吗?多说就会立刻将我卷入极有争议的领域,基督徒之间在这点上的争议最需慎重。在这个问题上,天主教徒不但以所有真诚的宗教信仰都普遍具有的那种热情持守着他们的信念,而且还(很自然地)以一种独特的,在某种程度上说侠义的敏感来持守它们,这种敏感是男人在自己的母亲或爱人的名誉受到威胁时即会产生的。所以,当你和他们意见有分歧时,他们就很难不把你看作异端,外加无礼之徒。恰好相反,新教徒在这个问题上的对立观点唤起的情感可以追溯到所有一神教的原始根源。在激进的新教徒看来,造物主和造物(无论它多么神圣)之间的区别有被抹杀的危险,多神教又复活了。所以,当你和他们意见有分歧时,他们就很难不把你看得比异端还坏,你就是一个异教徒。若有什么话题绝对能使一本有关“纯粹的”基督教的书身败名裂,若有什么话题能使尚未相信那位童贞女之子即是上帝的人读了而全然无益,那无疑就是这些了。
奇怪的是,从我对争议性的问题保持沉默当中,你甚至无法断定我究竟认为它们重要还是不重要。因为是否重要本身就是一个争议性的问题,基督徒之间的分歧之一就是分歧的重要性问题。两个不同教派的基督徒往往争议不了多久,其中一个就会问:某某问题是否“真的重要”?这时另一个人就会回答说:“重要?这绝对是最根本的问题。”
我讲这一切只是想让读者明白这本书的性质,我无意隐瞒自己的信念,也无意逃避对其所负的责任。对于这些信念,我前面说了,我毫不隐瞒,引用大家常说的话就是:“这些信念都写在公祷书中。”
这样带来的危险是显然的,我可能会把英国国教会特有的,(更糟糕的是)把我自己特有的东西作为基督教共同的东西提出来。为了尽量避免这种危险,我把本书第二部的原稿寄给了四位教士(圣公会的、卫理公会的、长老会的和天主教会的),征求他们的批评。卫理公会的教士认为我对“信”讲得不够充分,天主教会的教士认为我在解释赎罪时过分贬低了理论的重要性,其余的内容我们五个人观点都一致。我没有请人对这本书的其他部分进行类似的“审查”,因为这些部分的内容基督徒之间可能会产生分歧,但是这些分歧只存在不同个人或不同思想方式之间,而非不同教派之间。
根据书评及收到的大量的来信判断,这本书(不管在其他方面有怎样的缺陷)至少成功地向人们展现了一个大家均认可的,或者说共同的、核心的、“纯粹的”基督教。这样,人们可能就不会认为,省略了那些争议性的问题之后,剩下的就只是一个含含混混、没有生气的最大公约数。实际上,这个最大公约数不但明确而且醒目,它和一切非基督教的信念之间有一条深渊之隔,基督徒之间最大的分裂也无法真正与这条深渊相比。倘若我没有直接为基督教的团结事业作出贡献,我或许让人们清楚地看到了团结的必要性。从其他教派坚定的信徒那里我几乎没有遇到想象的神学方面的反对意见,对我的反对更多地来自英国国教会内部或外部的边界人群,即那些没有明确地归属任何教派的人。这对于我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安慰。在她的核心,在她真正的子民聚集的地方,各教会在灵里面(倘若不在教义上)彼此最为接近。这说明尽管有种种信念的分歧、种种性情的差异、种种相互迫害的记忆,在每个教会的中心都有一个东西或一个人在用同样的声音说话。
我对自己在书中不谈教义的解释即到此。本书的第三章论及道德,在此我对有些问题也避而不谈,是另有原因的。自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在陆军服役,我就非常讨厌那些身处安全舒适之中、激励前线士兵的人。因此,我不愿意多谈自己面临不到的诱惑,我想,没有谁会受到引诱去犯一切的罪。那种促使男人去赌博的冲动我碰巧没有(毫无疑问,我也为此付出了代价,我缺乏某种良好的冲动,赌博的冲动就是这种冲动的一种过度或变态的形式),因此,我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就赌博合法性问题提出建议(假如有合法的赌博的话),因为我连是否存在合法的赌博都不知道。我对计划生育也没有发表任何意见。我不是女人,甚至没有结婚,也不是牧师。我认为我不适合在自己不会遇到的痛苦和危险和无须承担任何代价的事情上持坚定的立场。我也不担任教职,没有责任这样做。
对我用基督徒这个词来指接受了基督教共同教义的人,有人可能更加反对,实际上已经有人表达出了这种反对。他们问:“你是谁,竟然可以确定谁是基督徒,谁不是基督徒?”或者问:“比起那些相信这些教义的人,很多不信的人岂不更像真正的基督徒,更接近基督的精神吗?”这种反对从某个角度来说很正确、很宽容、很灵性化、很敏锐,它具备了一切可能的性质,唯独不具备实用性。按照这些反对者希望地去使用语言,就必然会产生严重的后果。我想通过回顾另外一个词的历史来阐明这点,这个词在重要性上远不及“基督徒”这个词。
绅士这个词最初代表一种标识,指的是一个佩带盾徽、拥有地产的人。称一个人为“绅士”,不是向他表达敬意,只是在讲述一个事实。说他不是“绅士”,也不是在侮辱他,而是在告诉一个信息。在那个时代,说约翰撒谎,同时又说他是绅士,一点也不矛盾,就像我们现在说詹姆士是傻瓜,又说他是文学硕士不矛盾一样。后来,有些人说(这种说法很正确、很宽容、很灵性化、很敏锐,什么都好,就是无用):“可是,毫无疑问,对于一个绅士来说最重要的不是盾徽和土地,而是行为,不是吗?无疑,行为举止与绅士的头衔相称,才配称为真正的绅士,不是吗?从这个意义上说,爱德华当然比约翰更像绅士,不是吗?”他们的想法很好。正直、谦恭、勇敢当然比佩带盾徽强得多,可是这不是一回事,更糟糕的是,这不是大家的共识。在这种新的、纯净的意义上称一个人为“绅士”,实际上已经不是在告诉人们有关他的信息,而是在赞扬他,否认他是“绅士”就是在侮辱他。当一个词不再用作描述,纯粹表示赞扬时,它就不再告诉你有关对象的事实,只是告诉你说话者对那个对象的态度。(一顿“不错的”饭菜指的只是说话者喜欢的饭菜。)绅士这个词一旦被灵性化、纯净化,脱离了它原来粗俗的、客观的含义,指的几乎就是说话者喜欢的人,所以,绅士现在变成了一个无用之词。我们已经有很多表示赞扬的词,不需要再用它来表示赞扬。另一方面,假如有谁(比如说,在历史著作中)想要在过去的意义上使用这个词,他就必须作一番解释,因为这个词的含义已经发生改变,无法再表达它过去的意思。
现在,我们一旦允许人们将基督徒这个词的含义灵性化,使它变得深邃纯净,它也很快就会变成一个无用之词。首先,基督徒自己将永远无法将这个词运用在任何人身上。我们没有资格说谁在最深层的含义上接近或不接近基督的精神,因为我们看不到人的内心,不能论断别人,上帝也不允许我们论断别人。如果我们说谁是或不是这种纯粹意义上的基督徒,我们就太傲慢了,这种傲慢是有害的。显然,一个永远无法运用的词用处不大。至于非信徒,他们无疑很高兴在纯粹的意义上使用这个词,在他们的口中这只是一个表示赞扬的词,称一个人为基督徒,即意味着在他们的心目中这个人是好人。但是,这样来使用这个词绝不是丰富了语言,因为我们已经有了好这个词。同时,基督徒这个词的意思也已发生改变,不能如实地表达它原来的含义。
所以,我们必须保持它当初字面的含义。“基督徒”这个名称始于安提阿(《使徒行传》11:26),指“门徒”,即那些接受了使徒教导的人。我们可以用这个词来专指那些从使徒的教导中充分获益的人,也可以把它引申到指那些从纯粹、灵性、内在的角度说,远比其他的门徒“更接近基督之精神的人”。在此涉及的不是神学或道德的问题,只是用词的问题,我们要让所有人都明白大家谈论的是什么。当一个人接受了基督教教义,行事为人却与之不相称时,说他是不好的基督徒比说他不是基督徒,意思要清楚得多。
到达自己的房间后,你一定要友好地对待那些选择了与你不同之门以及仍在门厅等候的人。他们若错了,就越发需要你的祷告;他们若是你的仇敌,你要遵行诫命为他们祷告,这是整座房子共同遵守的一条规则。
[1] 巴克斯特(1615-1691),英格兰基督教清教牧师。——译注
[2] 指耶稣的门徒彼得。——译注
[3] 参见《约翰福音》21:22。——译注
[4] 指普世教会。——译注
[5] 参见《路加福音》6:27—28——“你们的仇敌,要爱他;恨你们的,要待他好;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凌辱你们的,要为他祷告。”——译注
[book_title]第一章 是与非——发现宇宙意义的线索
人性法
人人都听见过别人争吵,争吵有时候听起来很可笑,有时候只会令人不快。但是不管听起来如何,我相信,从他们所说的事情中大家都能够认识到很重要的一点。他们说:“别人若这样对你,你有何感受?”“这是我的座位,我先坐在这儿的。”“随他去吧,又不会妨碍你什么。”“你为什么插队?”“给我吃点你的橘子,我把我的都分给你了。”“得啦,你答应过我的。”人们每天都说诸如此类的话,不管是有文化还是没文化的人,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这些话让我觉得有意思的是,说话人不仅在说对方的行为碰巧令他不高兴,他还在诉诸他认为对方也知道的某种行为标准。对方很少回答说:“让你的标准见鬼去吧。”他差不多总要极力证明自己做的事实际上并不违反这个标准,即使违反了,也有特殊的理由。他假装眼下有特殊的理由使先坐这个座位的人不该再坐在这里,或声称对方在分给他橘子时情况与现在大不相同,或出现了变故,他可以不信守自己的诺言。实际上,双方看上去都像知道且都认同某种有关公道、正当的行为、道德等法则或规则似的,否则二人就可能像动物那样去打架,而不会在人类的意义上去争吵。争吵的意思是极力表明对方错了,假如双方对是非没有某种共识,只极力表明对方错了毫无意义,正如没有共同认可的足球比赛规则,说一个球员犯规毫无意义一样。
这个规律在过去被称作自然法,因为人们认为人人天生就知道它,无需教授。当然,他们的意思并不是说你不会偶尔发现一个不知道它的怪人,就像你偶尔会发现几个色盲或音盲的人一样。但是就人类整体而言,他们认为,对何谓正当的行为人人都清楚明白。我相信他们是对的,倘若不对,我们对这场战争发表的一切言论都是无稽之谈。倘若纳粹和我们不一样,不知道“是”客观地存在,应该在行动中体现出来,我们说敌人错了有什么意义?倘若他们根本不知道我们所说的“是”指的究竟是什么,我们可能仍需与他们作战,但不能为此责备他们,就像不能因他们头发的颜色责备他们一样。
我知道有人会说,我们没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所有人都知道自然法或正当的行为规则,因为不同的文明、不同的时代有截然不同的道德观。
这样说不对。他们的道德观确实有差异,但是这些差异从来就没有达到迥然相异的程度。若有人肯花功夫去比较古埃及人、巴比伦人、印度人、中国人、希腊人、罗马人有关道德的教导,他会对这些教导之间以及这些教导与我们自己的教导之间的相似而感到惊讶。有关这方面的证据我集中在另外一本书——《人的消解》的附录中,就眼下讨论的话题而言,我只想请读者去思考何谓截然不同的道德观。想象这样一个国家,在那里临阵脱逃受人钦佩,一个人为欺骗所有对自己极其友善的人而感到自豪。你若能想象这样一个国家,你还可以想象一个2+2=5的国家。人在应该对谁无私这点上看法不一——是只对自己的家人、自己的同胞,还是对每个人——但是人人都认为你不应该把自己放在第一位,自私的品质从未受人钦佩。人对一个人应该娶一个妻子还是四个妻子看法不一,但是人人都认为你不能喜欢谁就可以占有谁。
可是最奇怪的事情是,无论何时你听见一个人说他不相信有真正的是非,你会发现他很快就自食其言。他可以不履行对你的承诺,但是你若想不履行对他的承诺,他立即就会抱怨说“这不公平”。一个国家可以说条约算不了什么,但转眼之间,他们就会出尔反尔,说他们想要撕毁的条约不公正。如果条约算不了什么,如果不存在是与非这类的东西,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自然法,公正的条约与不公正的条约有何区别?他们岂不是自露马脚,表明了无论说什么,自己都和别人一样确实知道自然法吗?
看来我们必须相信真正的是非确实存在。有时候人们可能会在这个问题上犯错误,不辨是非,就像有时候计算会发生错误一样。但是正如乘法表,是与非不只是个人的喜好与观点,它是客观的存在。大家如果都同意这点,我就开始进入下一个话题,那就是,没有人真正地遵守了自然法。你们当中若有人例外,我向你们表示道歉,你们最好去读别的书,因为我下面要说的内容与你们无关。现在,我们针对的是没有遵守自然法的普通人。
我希望你不要误会我下面要说的话。我不是在说教,上天作证,我并非假装自己比别人好。我只想请大家注意一个事实,那就是,今年,或者这个月,更有可能就在今天,我们希望别人做到的事自己没有做到。我们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借口:那次对孩子很不公平是因为当时你太累了;那笔钱来得有点不正当(这件事你差不多都快忘记了)是因为当时你手头非常拮据;你答应了某某的事/却从未替他去办,唉,早知道自己这么忙就不答应他了;至于你对妻子(或丈夫)、妹妹(或弟弟)的行为,你会说,我若知道他们如此令人恼火,就早有心理准备,不以为怪了。话说回来,我究竟是谁?我和大家一样。也就是说,我也没有彻底地遵守自然法,一旦有人向我指出,我会立即加以搪塞。现在的问题不在于我们的借口是否恰当,关键是这些借口再次证明,不管我们是否愿意,我们对自然法都深信不疑。倘若不相信有正当的行为,我们为何要这样急于为自己行为不当寻找借口?事实是,我们深信有正当的行为,这个法则或律让我们良心不安,我们无法面对自己违反了它这一事实,因此我们竭力想推卸责任。因为你注意到,我们寻找所有这些借口都是为不当的行为辩护,我们只把坏性情归因于疲劳、焦虑、饥饿,而把好性情都归因于自己。
如果这两个事实是基础,那么,在进一步讨论之前我最好稍作停顿,巩固一下这个基础。听众的来信表明,很多人对这种人性法、道德律或正当的行为规则究竟是什么感到难以理解。
例如,有些人在来信中说:“你所谓的道德律不就是人的类本能吗?它岂不是和其他的本能同样发展起来的吗?”我不否认人可能有一种类本能,但是这不是我所说的道德律。我们都清楚人为本能,如母爱、性本能、饮食的本能驱使时的感觉。本能意味着你感到一种强烈的需要或欲望,想要以某种方式去行动。当然,我们有时候确实感到有帮助别人的欲望,这种欲望无疑来自类本能。但是,渴望帮助与你不管是否愿意都应该帮助,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觉。假如你听到一个身处险境的人呼救,你可能同时产生两种欲望,一种想要帮助(出于类本能),另一种想要避开危险(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但是你会发现,在你心里除这两种冲动外,还有另外一样东西,它告诉你应该服从帮助的冲动,抑制跑开的冲动。这个在两种本能间作判断、决定鼓励哪种本能的东西,自身不属其中任何一者。你若认为它是本能,你也可以说,告诉你在某一刻该弹哪个琴键的乐谱本身也是琴键之一。道德律告诉我们该弹的旋律,我们的本能只是琴键。
顺便说一句,这一点具有重大的实际意义。一个人所能做的最危险的事就是从自己的本性中任意选择一种冲动,将它作为自己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去服从的东西。若以冲动为自己绝对的向导,没有一种冲动不会将我们变成魔鬼。你可能认为普遍地爱人万无一失,其实不然,如果不考虑正义,你会发现自己“出于人道”而毁约,在法庭上作伪证,最终变成一个凶狠狡诈之人。
还有一些人来信说:“你所谓的道德律不就是教育灌输给我们的社会规范吗?”我认为此处有一种误解。提这个问题的人常常想当然地认为,一样东西只要学自父母和老师,就一定是人的发明。事实当然不是如此。我们在学校里学过乘法口诀表,独自在荒岛上长大的孩子不知道乘法口诀表。我们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乘法口诀表只是人的一种发明,是人类为自己杜撰的,如果愿意,人还可以创造一个不同的口诀表,对不对?像其他的学习一样,我们也是从父母、老师、朋友、书本那里学习正当的行为规则,这一点我完全赞同。我们学习的东西有些只是规范,规范是可以改变的,如,我们学习靠左行走,我们同样可以规定靠右行走。但是还有些东西,如数学,是客观的真理。问题是:人性法究竟属于哪一类?
有两点理由可以证明它和数学同属一类。首先,正如我在上一节所说的,虽然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之间的道德观念有差异,这些差异其实远非像大多数人想象的那样巨大,你可以看到这些观点中贯穿着同样的法则。但是像交通规则、服装类型这种纯粹的规范,任何程度的差异都可能存在。其次,你在思考不同民族间的道德差异时,是否认为一个民族的道德要高于或低于另外一个民族?是否有些变化可以称作进步?你若不认为一个高于或低于另一个,当然也就永远不存在道德的进步。进步不仅意味着变化,进步还意味着变得更好。倘若没有哪一套道德比其他的道德更正确或更好,那么,选择文明道德,抛弃野蛮道德,选择基督教道德,抛弃纳粹道德,是毫无意义的。事实上,我们当然都相信有些道德高于另外一些道德,我们的确相信,一些努力改变自己那个时代道德观念的人可以被称为改革家或先锋,他们对道德的理解比他们的“邻人”更深刻。所以,只要你说一套道德观念可能比另一套更好,你实际上在拿一个标准衡量它们,在说其中一个比另一个更符合那个标准。但是,用来衡量二者的那个标准自身不同于其中任何一者。你实际上是将二者与某个“真道德”进行比较,承认存在着一个客观的“是”,它不随人们的想法而改变,有些人的观念比另外一些人更接近这个客观的“是”。换种方式来说,如果你的道德观念更正确,纳粹的观念不那么正确,那么,必定有某个东西——某个“真道德”在那里,你们的看法正确与否是相对它而言。你对纽约的看法可能比我的正确,也可能不及我的正确,那是因为纽约是一个真实的地方,独立于我们对它的看法而存在。倘若我们说的“纽约”指的只是“我自己的头脑中想象的一个城镇”,孰是孰非怎能断定?这样一来,就根本不存在正确或错误的问题。同样,如果正当的行为规则指的只是“每个国家碰巧认可的任何东西”,那么,说一个国家的认可比其他国家正确就没有意义,说世界的道德可以不断地提高或不断地下降也没有意义。
因此,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虽然人们对何谓正当的行为看法有异,这些差异常常让你怀疑根本不存在客观的、自然的行为律,但是,对这些差异注定要作的思考实际上却让我们得出了恰恰相反的结论。在结束本节之前我还有一点想要说明。我遇到过一些人,他们夸大这些差异是因为没有区别道德的差异与对事实的认定方面的不同。例如,有个人对我说:“三百年前英国人对巫师处以极刑,这是你所谓的人性法或正当的行为规则吗?”毫无疑问,我们今天不对巫师处以极刑是因为我们不相信巫师存在。如果我们相信,如果我们真的认为周围有人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魔鬼,从他那里换取超自然的能力,用它来伤害邻人的性命、将邻人逼疯、带来恶劣的天气,我们大家肯定会一致同意,若有人配处以极刑,那一定是这些卑鄙地出卖灵魂的人了,对不对?这里不存在道德原则的差异,只存在事实的差异。不相信巫师可能是知识上的一大进步,当你认为巫师不存在的时候,不对他们处以极刑不是道德上的进步。如果一个人相信自己的房子里没有老鼠,所以不再安置捕鼠夹,你不会因此称这个人很仁慈。
这个律真实存在
我现在回到“人性法”那一节结尾所讲的内容上去,即人类有两点奇怪之处。第一,人认为自己应当采取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可以称作公道、正当、道德、自然法,这种正当行为的念头常常萦绕在人的脑际。第二,人实际上没有这样采取这种行为。我认为这两点很奇怪,有人可能对此感到不解,在你们看来这也许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一件事,你甚至觉得我对人类的要求太苛刻。你可能会说,我所谓的违背是非律或自然法说到底不过是指人非完人,我有什么理由期望人是完人呢?如果我现在是要决定,人没有达到自己对别人的要求,当受多大的责备,你所说的就很对。但是那不是我目前的工作,我现在关心的不是责备,而是要发现其中的真相。从这个角度来看,某个事物不完美、不是它应该是的样子,就会是自然的结论。
如果你考虑的是一块石头或一棵树,它就是它本身的样子,要求它是别的样子似乎没有道理。当然,如果你想用这块石头来堆假山,你可以说它的“形状不对”,一棵树没有像你希望的那样给你遮阳,你可以说这棵树不好。但是,你所说的无非是这块石头或者这棵树碰巧不适合你的用途,你不会为此责备它,除非开开玩笑而已。你知道得很清楚,鉴于这样的气候、这样的土壤,这棵树不可能长成别的样子,我们从人的角度称作“不好的”树与一棵“好”树一样,都遵从着自己的自然规律。
你注意到随之而来的结论了吗?这就是,我们通常称为自然规律的东西,如气候对树的影响,实际上可能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规律,只是一种说法而已。说下落的石头总是服从万有引力定律,与说这个定律指的实际上就是“石头永远都会做的事”不是差不多吗?你不会真的认为,在你松手的那一刻,石头忽然记起自己是遵从命令落下的,你的意思实际上只是说它的确落下了。换句话说,你不能确信是否有什么东西高于这些事实本身,除实际发生的事外,是否还有什么律规定什么样的事应该发生。作用于石头或树上的自然规律指的可能只是“自然实际上所做的事”,但是论到人性法或正当的行为律,情况就不同了。这个律指的绝对不是“人实际所做的事”,因为正如我前面所说的,很多人根本没有服从这个律,没有一个人完全服从了这个律。万有引力定律告诉你,一旦扔下一块石头,石头就会做什么,但是人性律告诉你的是,人应该做却没有做的事。换句话说,谈到人的时候,有一个超出实际事实之外、在其之上的东西介入进来,除这些事实(即人实际的行为)之外,你还有其他的东西(即人应该采取的行为)。对宇宙中其他事物而言,有事实就已足够,无需其他的东西。电子和分子以特定的形式运动,产生特定的结果,一切可能就是如此。但是,人以特定的方式行动却不尽如此,因为自始至终你都知道他们的行为应该是另一副模样。
这一点真的很奇怪,我们都不由自主地极力想把这件事解释过去。例如,当你说一个人不应该做他实际上已做的事情时,我们可能会极力证明说,你的意思和你说一块石头形状不对实际上是同样的,也就是说,他做的事碰巧给你带来了不便。但是,这种想法绝对错了。一个先上火车坐到拐角座位上的人,与趁我转背移包时溜到我座位上的人同样都给我带来了不便,可是我责备第二个人,不责备第一个人。一个人不小心将我绊倒,我不会对他生气(也许在我失去理智的那一刹那,我会),一个人一心想把我绊倒,即使他的愿望没有得逞,我也会生他的气,可是让我摔疼的人是第一个,而不是第二个。我称作不好的行为有时候非但没有给我带来不便,还恰恰相反。打仗时双方可能都觉得对方的叛徒对自己有益,但是尽管利用他、奖赏他,他们仍视之为人类的败类。所以你不能说,对别人而言,我们称为正当的行为就是恰巧对我们有利的行为。至于我们自己的正当行为,我认为它指的显然不是能带来好处的行为:本可以赚300英镑,赚了30先令也很高兴;作弊很容易,却老老实实做自己的功课;想和一个女孩做爱,却不去骚扰她;想去更安全的地方,却留在危险之地;不想信守诺言,却坚持信守;宁愿像傻瓜,却坚持讲真话。对我们自己而言,正当的行为指的就是这类的行为。
有人说,正当的行为指的虽然不是在具体的时刻给每个具体的人带来好处的行为,它指的仍然是给整个人类带来好处的行为,因此,对它我们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人毕竟有理智,明白除非一个社会人人都讲公道,否则便不可能有任何真正的安全或幸福。正因为明白了这点,人才努力端正己身。当然,认为安全和幸福只能来自个人、阶级、国家之间对彼此的诚实、公正、友善是完全正确的,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真理之一。但是,如果用它来解释我们为何对是与非持现在这种看法就不正确了。我们问:“我为什么不应该自私自利?”你回答说:“因为这对社会有益。”我们紧接着可能就会问:“这件事若不碰巧对我个人有利,我为什么要在意它对社会是否有益?”这时你就只好说:“因为你不应该自私自利。”这样的回答只会让我又回到了出发点。你说的是真话,但是对解决这个问题无益。如果一个人问踢足球有何意义,你回答说:“为了得分。”这没多大用处,因为足球比赛本身就是要得分,得分不是比赛的原因。你的回答无异于说足球是足球,话虽没错,但是不值得一说。同样,如果一个人问行为正当有何意义,你回答说“为了对社会有益”,也没有用处,因为想对社会有益,换句话说,不自私自利(因为“社会”归根结蒂指的就是“别人”)是正当行为的体现之一。你所说的实际上只是“正当的行为就是正当的行为”,这与你说“人不应该自私自利”之后便就打住是一样的。
我也就此打住。人不应该自私自利,应该公正,这不是因为人非自私自利,也不是因为人喜欢不自私自利,而是因为人应该不自私自利。道德律、人性法不仅仅是人类的实际行为,不同于万有引力定律,万有引力定律仅仅是,或者说是重的物体的实际表现。另一方面,道德律也不只是一种幻想,因为我们无法摆脱它。若能摆脱,我们关于人的大多数事情所说、所想的都变成了无稽之谈。道德律也不仅仅是一种陈述,告诉人们,为了于己方便我们希望别人如何行动,因为我们称为不好或不公正的行为与我们发现于己不便的行为不完全一致,甚至相反。因此,这条是非标准或人性法(你称它为别的什么也可以)必定是一个真实的东西,确实存在在那里,不是我们杜撰出来的。然而,它又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事实,与我们说“我们实际的行为是一个事实”意义不一样。由此看来,我们好像必须承认不止存在一种现实,必须承认在人这种特定的情况下存在某个东西,它高于并超出人类普通的行为,但又是绝对真实的。这是一个真实的律,不为我们任何人所创造,却左右着我们的行为。
若没有我下面要谈的这点,这些问题将无法得到解答。在整个宇宙中有一样东西,只有一样东西,我们对它的认识超出了我们从外在的观察获得的知识。这就是人。我们不仅观察人,我们自己就是人,可以说,对于人我们掌握了内部资料,熟知内情。正因为此,我们才知道人发现自己受道德律的约束,这个道德律不由人创造,人想把它忘记也不能够完全做到,人知道自己应该服从这个律。请注意以下这点。任何人像我们研究电或者卷心菜那样从外部研究人,不懂我们的语言,因而不能够对我们有内在的认识,只观察我们所做的事,都永远得不到一丁点证据,证明我们拥有这个道德律。他怎么能够得到呢?他从观察中看到的只是我们实际做的事,而道德律要求的是我们应该做的事。同样,对于石头或天气而言,如果在观察到的事实之上或背后存在什么东西,我们仅凭外部的研究也永远不能期望发现这个东西。
宇宙也是如此。我们想知道宇宙是否没有任何原因只是碰巧是现在这样,还是在它背后有一种力量使之成为现在这样。既然那个力量(如果它真的存在)不是可以观察到的事实,而是创造这个事实的现实,仅凭对事实的观察我们不可能发现它。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我们才能知道宇宙之外是否存在别的东西,那就是我们自身的情况。从我们自身的情况出发,我们发现确实还存在别的东西。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如果宇宙之外存在一个控制的力量,这个力量不可能以宇宙中的事实的形式向我们显现,就像房子的建筑师不可能是房子的一面墙、一段楼梯、一个火炉一样。我们唯一可以预料他显现自己的方式是在我们自身之内,以一种促使我们以某种方式来行动的影响力或命令的形式显现。而这正是我们在自身之内发现的东西。这不能不引起我们怀疑,是不是?在唯一一个你希望能够找到答案的地方,你找到了一个肯定的答案,在其他找不到答案的地方,你明白了为什么找不到答案。假如有人问我,看到一个穿蓝色工服的人沿街挨家挨户在门口放小纸口袋,我为什么就认为这些口袋里装着信?我会回答说:“因为他每次给我放类似的小口袋时,我发现里面都装着信。”他若反驳说:“你认为别人收到的那些信,你可是从来没有见过呀。”我会说:“当然没有,我也不指望见过,因为那些信不是写给我的。我只是用我有权拆开的口袋来解释我无权拆开的口袋。”我们现在所谈的问题也是这样。我现在唯一有权拆开的口袋就是人。当我拆开的时候,尤其是当我拆开这个称作“我自己”的特定的人的时候,我发现我不是独立地存在着,我受到一个律的约束,某个人或某个东西要求我以某种方式去行动。当然,我不会认为,倘若我能进入一块石头或一棵树里面,我会有完全相同的发现,就像我不会认为街上的人和我收到的信有着相同的内容一样。例如,我有可能发现石头必须服从万有引力定律(这位发信人只是嘱咐我服从我的人性律,但是却迫使石头服从它的自然规律)。但是,在两种情况下我都有可能发现,比如说,一位发信人,一个事实背后的力量,一个指导者,一个向导。
不要把我的进展想象得过快,我离谈基督教神学中的上帝还非常遥远,我现在得出的结论只是:存在着某个东西,这个东西指引着宇宙,以一种律的形式在我心中显现,敦促我行善,在我做恶的时候让我自责不安。我认为,我们只能把它看作更像一个思想,而不太像我们知道的任何其他的东西,因为我们所知道的唯一一个其他的东西说到底就是物质,你很难想象物质能够指导人。当然,这东西不必很像思想,更不必像人,在下一节里我们要看看对这个东西我们是否还有其他的发现。在此我要提醒大家一句,在过去的几百年间人们对上帝有过很多的溢美之辞,我要带给大家的不是这些,你尽可以不必考虑这些。
附注:广播讲话时为了让这部分篇幅简短,我只提到了唯物主义的观点和宗教的观点。但是为全面起见,我应该提一下中间观点,这种观点我们称为生命力哲学或创化论、突变论。萧伯纳在其著作中对这种观点进行了最巧妙的解释,但是解释得最深刻的是柏格森的著作。持这种观点的人说,地球这颗行星上的生命经过细微的变化从最低级的形式“进化”到人,这些细微的变化不是出于偶然,而是出于一种生命力的“努力”或者说“有目的性”。当人们这样说的时候,我们一定要问,他们所谓的生命力指的是有思想还是没思想的东西。如果他们说有思想,那么“一个将生命带入存在,又引导它趋向完美的思想”实际上就是神,因此,他们的观点和宗教的观点是同一的。如果他们说没有思想,那么,说一个没有思想的东西“努力”或有“目的”有何意义?我认为这是他们的观点的致命之处。很多人发现创化论很有吸引力,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它给人很多由信仰上帝而来的情感安慰,但又不会给人带来任何不愉快的结果。在你身体健康、在阳光照耀、你不愿意相信整个宇宙只是原子的机械跳跃的时候,能够想象这种巨大的神秘力量历经数个世纪不停地涌动向前,将你推上它的峰巅是一件愉快的事。另一方面,如果你想干什么很卑鄙的事,这种盲目的力量、没有任何道德观和思想的生命力永远不会像我们小时候知道的那个爱找麻烦的上帝那样干涉你。这种生命力是一种顺服的上帝,想要的时候你可以开启它,但是它不会打扰你,你可以享有宗教给予人的一切兴奋而不必付任何代价。这种生命力岂不是有史以来最佳的异想天开的杰作?
我们有理由感到不安
在上一节结束的时候,我谈到在道德律中物质世界之外的某个人或某个存在触及到我们。我想,听到我这样说有人就已经感到厌烦,甚至认为我对你们耍了个花招,我一直小心翼翼包装成哲学的东西原来不过又是一种“宗教说教”。你也许觉得,我若谈什么新东西,你还打算听一听,但是我谈的若只是宗教,这个早已有人谈过,你不能让时钟倒转。若有人持这种观点,我想对他说三件事。
第一,让时钟倒转的问题。如果我说你可以把时钟倒转回来,钟若走得不对,让它倒转是一件明智之举,你认为我是在开玩笑吗?我现在不谈时钟。大家都希望进步,进步的意思是距离目的地更近。你若转错了弯,前行并不能接近目的地。走错了路,向后转回到正道才是进步,谁最早向后转,谁就是最进步的人。做算术时也是如此。如果一开始就算错了,越早承认这一点,返回来重新计算,算得就越快。顽固不化、拒绝承认错误无进步可言。我想,观察一下今日的世界,大家就很清楚人类一直在犯一个重大的错误。我们走错了路,走错了路就得返回,返回是最快的前行方式。
第二,我所说的还不是“宗教说教”,我们还没有谈到任何实际宗教中的上帝,更没有谈到基督教这门具体宗教中的上帝,我们只谈到道德律背后的某个人或某个存在。我们没有从圣经或教会中搬来什么内容,我们在看凭自己的努力对这个“某个人”能发现点什么。我想明确指出一点,那就是,我们凭自己的努力发现的东西令我们大吃一惊。对这个“某个人”,我们掌握了两点证据。一是他创造的宇宙。仅以此为线索,我想我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他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因为宇宙是如此地美丽),他很无情,对人类不友好(因为宇宙是如此地危险、恐怖)。第二点证据是他安放在我们心中的道德律。这个证据比第一点更确凿,因为它是内部资料,听一个人谈话比看他建造的房屋让你对他有更多的了解。同样,对上帝,我们从道德律中比从泛泛的宇宙中了解的更多。从第二点证据中我们得出结论:宇宙背后的那个存在非常注重正当的行为——公道、无私、勇敢、诚实、无欺、正直。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应该同意基督教和其他一些宗教的说法,即上帝是“善的”。我们不要走得太远。道德律没有给我们任何理由,让我们认为上帝的善指的就是“迁就、心软、有同情心”。道德律中没有任何迁就的成份,它铁面无私,要求你做正确的事,似乎不在意这会给你带来多大的痛苦、危险和困难。上帝若像道德律,他就不会心软。在目前这个阶段,说你所谓的“善的”上帝是一个宽恕的上帝没有用处。你的意识超前了,只有人才能宽恕,我们还没有谈到人格的上帝。我们只谈到位于道德律背后的一种力量,它不大像其他的东西,更像一个思想,但它可能与人相差甚远。它若是非人格的纯粹的思想,请求它体谅你、放过你可能没用,就像计算错了,请求乘法口诀表放过你毫无用处一样,你的答案一定会错。你说如果存在这样一种上帝——一个非人格的、绝对的善,你就不喜欢他,决定不理他,也没有用处。因为问题在于,你有一部分站在他一边,真心赞同他反对人的贪婪、欺诈和剥削。你可能希望他给你开个特例,这次放过你,但你心里明白,除非宇宙背后的这种力量真正地、坚定不移地憎恶那种行为,否则,他就不可能是善的。另一方面,我们知道,如果确实存在一个绝对的善,我们大部分的所作所为必定令它憎恶。这就是我们所处的可怕困境。宇宙若不由一个绝对的善来掌管,我们一切的努力最终都付诸东流。但是宇宙若由它来掌管,我们自己又每日与它为敌,明日也不可能有所改善,因而同样处于绝望的境地。没有它不行,有它也不行。上帝是唯一的安慰,也是最大的恐惧,我们最需要的东西也是我们最希望躲避的东西,他是我们唯一可能的盟友,我们又与他为敌。有些人谈论与绝对的善相遇,仿佛这是一件有趣的事,他们需要三思,他们还是在与宗教玩游戏。善要么给你带来极大的安全,要么给你带来极大的危险,究竟是安全还是危险,视你对它的回应而定。而我们对它的回应都是错误的。
第三,我选择以这种迂回的方式进入真正的话题,并不是要对你耍什么花招,而是另有理由。这理由是,你若不面对我一直向你描述的那种事实,基督教对你毫无意义。基督教叫人悔改,答应宽恕他们,因此,对那些认为自己没什么需要悔改、不需要宽恕的人,它(据我所知)无话可说。只有在你意识到存在着一个真正的道德律、在它背后存在着一种力量,意识到你违背了那个律、与那种力量敌对之后,只有这时候(早一刻也不行),基督教才开始说话。你知道自己病了才会听从医生的吩咐,意识到我们的处境近乎绝望才会开始明白基督徒所讲的道理。他们向你解释,我们是如何陷入现在这种对善既爱又恨的状态,上帝怎么可能既是道德律背后的那个非人格的思想又是一个人。他们告诉你,你我都无法满足这个律的要求,告诉你上帝自己如何降身为人,替我们满足了这些要求,救我们脱离了上帝的忿怒。这是一个古老的故事,你若想追究它,无疑应该去请教那些比我更有权威的讲述者。我只是叫人们面对这些事实,明白基督教声称自己可以解答的那些问题。这些事实很可怕,我真希望自己能谈点更愉快的事,但是我必须说出我认为是真的东西。当然,基督教最终能给人带来一种无法描述的安慰,这点我完全同意。但是,它并非始于安慰,而是始于我一直在描述的那种沮丧,未经那种沮丧就直接享受那种安慰毫无用处。正如在战争和其他事情中一样,在宗教中你不可能靠寻找得到安慰。寻找真理,你或可以找到安慰,寻找安慰,你既得不到安慰也得不到真理,开始时你得到的是甜言蜜语和不切实际的幻想,最终得到的是绝望。许多人已经摆脱了战前对国际政治所抱的不切实际的幻想,如今我们也该摆脱对宗教的幻想了。
[1] 第二次世界大战。——译注
[book_title]第二章 基督徒的信念
两种对立的上帝观
电台让我谈谈基督徒都相信什么,我首先要谈谈基督徒不必相信什么。作为基督徒,你不必认为其他宗教全盘错误,你完全可以认为,所有的宗教都至少含有些许的真理。在做无神论者时,我必须竭力说服自己:全世界一切宗教的核心观念都是巨大的谬误,大部分人在那个对他们最至关重要的问题上始终认识错误。成为基督徒之后,我采取了一种比较开放的态度。当然,做基督徒确实意味着,在基督徒与其他宗教不同的地方,你会认为基督教是对的,它们是错的,就像做算术,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其他答案都是错误的,但是,有些错误答案更接近正确答案。
若对人类进行划分,我们首先可以将它分为两大类:信神的人和不信神的人。从人口统计上看,信神的人占大多数,他们相信某一种神或多个神,不信神的人占少数。在这点上,基督教与古希腊人、古罗马人、现代的野蛮人、斯多葛派、柏拉图主义者、印度教徒等同属一列。
根据所信的上帝,我们可以对人类进行进一步的划分,对上帝人们持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上帝超越善恶。我们称一件东西好、另一件东西坏,有些人认为这纯粹是我们人类的观点,人越有智慧就越不愿意就好坏发表意见,越清楚地看到每一件东西都是一方面是好的,另一方面是坏的,一切皆如是,没有例外。因此,这些人认为,在你远未用类似上帝的眼光看问题之前,好坏的差别就彻底消失了。我们说癌症不好,因为它会让人死去,他们说,你也可以称一位技艺高超的外科医生不好,因为他让癌症死去。一切都取决于你看问题的角度。另外一种对立的观点则认为,上帝绝对地“善”,或者说“公义”,上帝有他自己的立场,他爱爱、恨恶,他要求我们以特定的方式去行动。第一种观点,即认为上帝超越善恶的观点被称作泛神论,普鲁士伟大的哲学家黑格尔、(据我所知)印度教徒持这种观点,犹太教徒、基督教徒则持另外一种观点。
伴随着泛神论与基督教的上帝观之间这一巨大差异,往往还有另一种差异。泛神论者通常认为,正如你使自己的身体有了生命一样,上帝(可以说)也使宇宙有了生命,宇宙几乎等同于上帝,宇宙若不存在,上帝也就不存在,你在宇宙中看到的每一样东西都是上帝的一部分。基督徒的观点则与此不同。他们认为,就像画家画画、作曲家作曲一样,上帝发明、创造了宇宙。画家不等同于他的画,画毁了,画家仍在。人有时候可能会说:“他在画中投入了自己很大一部分生命。”但是这句话的意思只是说,这幅画的美及其魅力来自他的头脑,他的技巧在画中体现的方式与在他的头脑中,甚至手中存在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我想大家都已看出,泛神论者与基督徒在这点上的区别与上述区别联系在一起。不严格区分好与坏,你就很容易说你在这个世界上看到的每一样东西都是上帝的一部分。但是,你若认为有些东西的确是坏,上帝的确是善,你就不可能那样说。你一定会认为上帝独立于这个世界,我们在世界上看到的一些事情违背了上帝的意愿。面对癌症或贫民窟,泛神论者会说:“你若从上帝的角度看,就会认识到这也是上帝的一部分。”基督徒会回答说:“别说这种该死的鬼话。”基督教是一种战斗的宗教。它认为上帝创造了世界,就像人创作故事一样,上帝“从自己的头脑中创造出”空间、时间、冷、热、各种颜色和味道、所有的动植物。但是基督教也认为,在这个上帝创造的世界有很多东西偏离了正道,上帝向我们大声疾呼,坚决要求我们回到正道上来。
当然,这也引起了一个很大的问题。世界若由一个善的上帝创造,它怎么偏离了正道?有很多年,我拒绝听基督徒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因为我始终认为,“不管你怎么说,不管你提出的理由多么巧妙,说这个世界不由一位智慧的力量创造岂不更简单、更容易吗?你们一切的理由不都是为了否认那些显而易见的东西,结果越解释越复杂吗?”可是,这又将我推入了另外一种困境。
那时我不相信上帝的存在,理由是:这个宇宙看上去非常残酷、极不公正。可是,这个公正与不公正的概念来自何处?一个没有直线概念的人不会说一条线弯曲。我称这个宇宙不公正时,在拿它和什么作比较?如果整场演出从头到尾都很糟糕、毫无意义,我作为这个演出的一部分,为何对它有如此激烈的批评?人落入水中会觉得身湿,因为人非水中生活的动物,鱼就不会。当然我可以说,公正不公正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不必执著于此。但是这样一来,我不相信上帝的理由就坍塌了,因为这一理由正是以世界的确不公正、而非碰巧不合我意为基础。因此,就在极力证明上帝不存在,换句话说,证明整个现实毫无意义时,我发现自己必须承认,有一部分现实,即我的公正观念是完全有意义的。倘若整个世界没有任何意义,我们永远不会明白这点,就像宇宙中若没有光,因而也就没有长着眼睛的生物,我们就永远不知道宇宙黑暗一样,因为“黑”这个词没有任何意义。
进攻
现在我要告诉你另外一种极其幼稚的观点,这种观点我称为“掺水的基督教”。它只说天上有一位善的上帝,世间万物皆好,根本不提罪、地狱、魔鬼、救赎这些既难理解又令人害怕的教义。这两种观点都极其幼稚。
但是,采取这种愚蠢做法的人往往不是愚蠢之人,而是有意无意想要摧毁基督教的人。他们推出一种适合六岁儿童的基督教,以此作为攻击对象。当你极力向他们解释受过教育的成人真正信仰的基督教义时,他们就抱怨说这太复杂,把他们给弄糊涂了,如果真的有一位上帝,他们相信他会把“宗教”弄得简单,因为简单是一种美,等等。你必须提防这些人,因为他们随时都会改变自己的立场,只会浪费你的时间。还要注意他们认为上帝会“把宗教弄得简单”的观点,在他们看来,“宗教”仿佛是上帝的发明,不是他对我们的启示,让我们了解他的一些永不更改的本性。
根据我的经验,现实不仅复杂,往往还很奇怪。现实不是整齐划一、显而易见的,现实常常出乎人的意料之外。举例来说,当你知道地球和其他行星都绕着太阳转的时候,你就很自然地认为所有的行星生来就是相称的。比如说,彼此间的距离相等,或是有规律地加大;体积相等,或是随着距离太阳的远近体积增大或缩小等等。实际上,你发现它们的体积、距离(至少在我们看来)无规律或理由可寻,有些行星有一个卫星,有一颗行星有四个,还有一颗有两个,有些行星一个也没有,还有一颗行星有光环。
现实实际上往往令人无法测透,这是我相信基督教的原因之一。基督教是一种令人无法测透的宗教,它向我们展示的宇宙若一直在我们的预料之中,我会认为基督教是人编造出来的。事实是,它不是谁都可以编造的东西,它具备了真实事物的那种奇异的曲折复杂性。让我们抛弃所有那些幼稚的哲学,那些极其简单的答案。这个问题不简单,答案也不会简单。
这个问题是什么?这个问题是:存在一个这样的宇宙,其间有很多显然是恶的、从表面上看毫无意义的东西,但是也有像我们这样知其是恶的、毫无意义的造物。面对这一切的事实,我们只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基督教的观点。基督教认为,这是一个善的世界,这个世界偏离了正道,但是还记得自己应有的样子。另一种观点是二元论。二元论认为,在一切事物的背后都有两种相互独立、势均力敌的力量,一种是善的,另一种是恶的,这两种力量彼此间永无休止地争战,宇宙就是它们的战场。我个人认为,除基督教之外,二元论是现今存在的最大胆、最合理的一种信念,但是其中也隐藏着危机。
这两种善恶的力量,或者说精神应该是绝对独立的。他们都是从永恒之中就存在,谁也没有创造谁,谁也不比谁更有权利称自己为上帝,谁都认为自己是善的,另一位是恶的,一位喜欢仇恨和残暴,另一位喜欢爱和仁慈,每一位都坚持自己的观点。既然如此,当我们称其中一种力量为善,另一种为恶时,我们指的究竟是什么意思?我们可能只是说自己更喜欢其中一者,就像说啤酒与苹果汁相比,我们更喜欢啤酒一样。我们也可能是说,不管这两种力量如何看待自己,也不管我们人现在碰巧喜欢哪一个,其中一个视自己为善确实是错误的。如果我们的意思只是说我们碰巧喜欢前者,那就不要再谈善与恶,因为善指的是你应该喜欢的东西,不管在某个具体的时刻你碰巧喜欢什么。如果“行善”指的只是你站到自己碰巧喜欢的那一边,没有任何真正的理由,善就不配称作善。所以,当我们称一种力量为善,另一种为恶时,我们的意思一定是说其中一种确实是错的,另一种确实是对的。
基督徒相信一种邪恶的势力统治着今日的世界。当然,这又引发了几个问题:这种局面符不符合上帝的意愿?如果符合,你会说这真是一位奇怪的上帝;如果不符合,你会问:既然他拥有绝对力量,怎么还有违背他意愿的事情发生?
宇宙的情况或许也如此。上帝创造了具有自由意志的造物,这意味着造物既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有些人认为自己能够想象一个造物既自由又没有作恶的可能性,我不能够。造物既可以自由地行善,也就可以自由地作恶。自由意志使恶成为可能。既然如此,上帝为什么要赋予他们自由意志?因为自由意志虽然使恶成为可能,也唯有它才可以产生值得拥有的爱、善和喜乐。一个机器人的世界,造物在其中像机器一样机械地行动的世界几乎不值得一造。上帝为他的高级造物们设计的幸福,是在极度的爱与喜悦中自由主动地与他及彼此联合,与这种极度的爱和喜悦相比,世上男女之间最销魂蚀魄的爱也不过平淡如水。人要得到这种幸福就必须自由。
当然,上帝知道人若滥用自己的自由会产生怎样的结果,显然他认为这个风险值得一冒。我们可能不大乐意赞同上帝的观点,但是不赞同上帝的观点很难。他是你一切推理能力的源泉,正如溪流不可能高过它的源头,你也不可能对,上帝不可能错。你与他辩论实际上就是与赐给你辩论能力的那种力量辩论,这就像你坐在一棵树枝上,现在要砍掉这棵树枝一样。倘若上帝认为,为了自由意志,即为了创造一个活生生的世界,而不是一个只有他扯动绳索才会动换的玩具世界,在这个世界中造物可以真正地为善为恶,真正有价值的事情可以发生,以宇宙这种战争的状态为代价是值得的,那么,我们也应该认为这是值得的。
明白了自由意志之后,我们就可以看出,问这样的问题(有人曾这样问过我)有多愚蠢:“上帝为什么要用这样破烂的材料造物,让它可以走上邪道?”殊不知,造物所用的材料越好,也就是说,造物越聪明、越强健、越自由,它走正道时就比其他的造物更好,走邪道时就比其他的造物更坏。奶牛不可能太好,也不可能太坏;狗可以比它更好,也可以比它更坏;孩子比狗更进一步,普通的大人比孩子又要进一步,天才之人比普通人再进一步,超自然的灵是一切之中最好或者最坏的。
这种黑暗的势力如何偏离了正道?这个问题人类无疑不能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但是,我们可以根据自己偏离正道的经验作出一种合理的(也是传统的)猜测。人一旦有了自我,就将自己放在首位,想成为中心,实际上想成为上帝。这就是撒但的罪,也是他教给人类的罪。有些人认为人的堕落与性有关,这是一种错误。(《创世记》讲述的那个故事勿宁说是暗示我们:性本性的败坏随着人的堕落而来,是人堕落的结果,不是人堕落的原因。)撒但在我们始祖的头脑中灌输了这样一种观念,那就是,他们可以“像神一样”,依靠自己独立,仿佛自己创造了自己,可以做自己的主人,为自己发明一种在上帝之外、离开上帝的幸福。我们称为人类历史的一切——金钱、贫穷、野心、战争、卖淫、阶级、帝国、奴隶制——几乎都源于这种徒然的努力,人类历史是一个漫长、可怕的故事,讲述了人怎样企图在上帝之外寻找能给自己带来幸福之物。
这一努力之所以永远是徒劳,原因在于上帝创造了我们。像人发明引擎一样,上帝发明了我们。汽车以汽油为动力,靠别的无法正常运行。上帝将人这台机器设计成靠上帝自己来运行,将我们的精神设计成以他为燃料、为食粮,没有别的可以替代。所以,请求上帝让我们以自己的方式获得幸福,却不作任何宗教的委身,是绝对行不通的。上帝无法在自身之外给予我们幸福与平安,因为幸福不在他以外,不存在在他以外的幸福。
这是历史的关键。人类花费巨大的心血建立起文明,设计出美好的制度,但是每次总有东西出错。某种致命的错误总是将自私、残酷的人类推上巅峰,随后一切又滑回到痛苦和毁灭之中。实际上,人这台机器出了故障,发动时好像还不错,开不了几步就坏。人类企图让它靠错误的燃料来运行,这就是撒但对人类的所作所为。
在此,我希望大家不要像有些人常做的那样,对基督作一些极为愚蠢的判断。他们说:“我乐意承认耶稣是一位伟大的道德导师,但是我不承认他是上帝。”这种话我们不应当说。耶稣所说的话倘若出自一个凡人之口,你就不可能称他为伟大的道德导师,他不是疯子(和称自己为荷包蛋的人是疯子一样),就是地狱里的魔鬼。你自己需要选择,这个人要么那时是、现在仍是上帝的儿子,要么是疯子,甚至连疯子还不如。你可以把他当作傻瓜关押起来,把他当作魔鬼,向他吐唾沫,处死他;你也可以俯伏在他的脚下,称他为主、为上帝。但是,千万不要说他是伟大的人类导师这类的废话(这样说,你还以为是对他的抬举)。他没有给我们这种选择,也无意于做一位伟大的道德导师。
完美的赎罪者
这样我们就面临着一个可怕的选择,我们谈论的这个人要么那时是(现在仍是)他自己所宣称的上帝,要么是疯子,甚至连疯子都不如。我认为他显然不是疯子,也不是魔鬼,所以,只能相信他那时是、现在仍是上帝,不管这显得多么奇怪、多么可怕、多么不可能。上帝以肉身降临到了这个敌人占领的世界。
记住:这种悔改、甘愿受辱、经历死亡不是上帝重新接纳你的条件,也不是他若愿意你就可以免做之事,这只是对你回归上帝的过程的描述。不悔改就让上帝重新接纳你,等于自己不回去,却叫上帝让你回去。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必须经历悔改这个过程。因为恶,我们才需要悔改,而恶又使我们无力悔改。如果上帝帮助我们,我们能悔改吗?能。可是,说上帝帮助我们究竟是什么意思?我们的意思是,上帝把他自己放一点到我们里面。他将自己的思维能力借给我们一点,我们就可以思考;他把自己的爱放一点到我们之中,我们就可以彼此相爱。教孩子写字时,你握住他的手,教他一笔一划地写,也就是说,孩子之所以能一笔一划地写是因为你在写。我们之所以有爱、有思想是因为上帝有爱、有思想,我们这样做时,上帝握着我们的手。假如我们没有堕落,一切都会这样顺利地进行下去。不幸的是,我们现在需要上帝帮助我们做他照自己的本性从来不做的事——投降、受苦、顺服、死亡,上帝的本性中没有一点与这一过程相符。所以,我们现在最需要上帝指引的路,是上帝照他的本性从未走过的一条路。上帝只能与我们分享他拥有的,而这个过程是他的本性中没有的。
这是我对基督徒所说的救赎的看法。但是请记住,这只不过又是一幅图像,不要错把它当作事实本身。它若不能给你帮助,就不要理会它。
实际的结论
基督经历了完美的顺服和十足的羞辱,完美是因为他是上帝,顺服和羞辱是因为他是人。基督徒相信,如果我们和他一起谦卑、受苦,我们也将和他一起战胜死亡,在死后得到新的生命,在新的生命中成为完美的造物,获得完美的幸福。这意味着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努力听从基督的教导上。人们常问:生命的新阶段——超越人的阶段何时到来?基督教认为,这个阶段已经到来,在基督中一种新人已经出现,在基督中开始的新生命也将进入我们里面。
基督的生命通过三种方式传递给我们:洗礼、信仰和圣餐(这是一种神秘的做法,基督徒对其称呼不一:圣餐、弥撒、主的晚餐等等)。至少这是三种常见的方法。我不是说不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在有些情况下基督的生命只通过其中一种或两种方式传递给我们。我没有时间去讨论特殊的情况,对此了解得也不多。如果你想用几分钟的时间告诉一个人怎么去爱丁堡,你会告诉他坐火车,当然他可以坐船或飞机去,但是你不大会提这两项。我也不是在讨论这三者中哪一个最基本。卫理公会教徒希望我多讲一点信仰,(相应地)少讲一点其他两个方面,我不涉及这个问题。实际上,任何一个宣称传授基督教教义的人都会叫你三种方法都使用,这对于我们眼下的讨论来说就足够了。
我自己也不明白这种新生命为何要靠这些方式来传递。同样,若不是有人了解了性知识,我也永远不明白一次的肉体快乐与新生儿的诞生之间有何联系。我们必须按照现实本来的面目来接受它,说它应该怎样,或我们原以为怎样,都毫无意义。尽管我不明白新生命为什么这样传递,但我可以告诉你,我为什么相信它是这样传递的。我在前面解释了我为什么必须相信耶稣那时是(现在仍是)上帝。他告诉门徒说新生命以这种方式传递,这似乎是一个显然的历史事实。换句话说,我的相信来自他的权威。不要被“权威”这个词吓倒。相信权威的意思是,你之所以相信某事,是因为说话者是一个你认为可以信赖的人。我们相信的事情有百分之九十九来自权威。我相信有纽约这个地方。我自己没有见过纽约,也不可能通过抽象的推理证明这个地方一定存在,我之所以相信,是因为有可以信赖的人告诉了我。一个普通人相信太阳系、原子、进化、血液循环,他的相信来自权威,因为科学家是这样说的。我们对世界上每一起历史事件的相信都来自权威。在座的没有人见过诺曼底征服,也没有人见过西班牙无敌舰队的惨败,没有人能像在数学中那样通过纯粹的逻辑证明这些事。我们相信它们确实发生,是因为这些事件的目击者留下了记录,这些记录告诉了我们,我们相信的实际上是权威。像有些讨厌宗教权威的人一样,讨厌其他权威的人也不得抱怨自己一辈子一无所知。
我提出洗礼、信仰和圣餐,但并不是要你用这些东西代替个人效法基督的努力。人的自然的生命来自父母,但这并不是说,人无需做任何事,生命就会自动延续。你可能会因疏忽大意丧失生命,也可能用自杀来强行结束生命,你必须供给生命以所需的营养,看护生命。但是要永远记住:你不是在创造生命,只是在保持从别人那里得来的生命。同样,基督徒也会失去在他里面的基督的生命,必须努力保持这一生命。但是,历史上最好的基督徒也不是靠自己来行事,绝不可能凭自己的努力获得这一生命,他只是在滋养它、保护它。这具有实际的意义。只要自然的生命还存在你的体内,它就会采取很多措施来修复你的身体,受了刀伤,它能在一定程度上愈合,死去的身体则不能。活着的身体不是永远不会受伤,而是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自行恢复。同样,基督徒不是永远不会犯错,而是有能力忏悔,每次跌倒后能够振作起来,重新开始,因为基督的生命在他里面,一直在修复他,使他能够(在某种程度上)重复基督自己经历的那种甘愿死亡的过程。
基督徒与其他努力行善的人不同,原因即在此。后者希望,如果存在一位上帝,他们的善行能够取悦上帝,如果没有上帝,他们至少能够博得好人的赞扬。基督徒认为,他所行的一切善都来自他里面的基督的生命,上帝不是因为我们好而爱我们,因为他爱我们,所以才使我们好,正如温室的屋顶不是因为明亮才吸引阳光,而是因为阳光照射,它才变得明亮。
我想明确一点,那就是,当基督徒说基督的生命在他里面时,他们指的不只是思想或道德方面的东西。当他们说自己“在基督里”或基督“在他们里”时,这不只是说他们思考基督或效法基督,他们指的是基督确实通过他们做工,全体基督徒是基督借以行动的有形的身体,我们是他的手指、肌肉、体内的细胞。这也许解释了一两件事情。它解释了为什么这种新生命的传递靠的不但是信仰这类的纯思维活动,还有洗礼、圣餐这类的身体活动。这种新生命不只是观念的传播,它更像进化,是一种生物上的或超生物上的事实。人想比上帝更加精神化是没有用处的,上帝从来没有打算让人成为纯精神的造物,所以,他借助面包和酒这类的物质赐予我们新的生命。我们可能认为这很粗鄙,不超凡脱俗,但是上帝不这样认为,他发明了饮食,他喜欢物质,发明了物质。
还有一件事以前常常令我困惑,那就是,唯有那些听说过基督,因而能够相信他的人,才可以获得这种新生命。这岂不是太不公平?事实是,上帝没有告诉我们他对其他人的安排。我们知道,不藉着基督无人可以得救,但我们不能肯定,是不是唯有知道基督的人才藉着他得救。同时,如果你替那些没有听说过基督的人担忧,你自己不接受基督就是极不明智的。基督徒是基督的身体,是他借以工作的有机体,这个身体每扩大一点,他就可以多做一些工作。如果你想帮助那些外面的人,你自己就应当作为一分子加入到基督的身体当中,因为唯有基督才可以帮助他们。想让一个人多做工作,却又截掉他的几个手指头,这是不可思议的。
还有人可能提出这样的异议:上帝为什么要乔装降临到这个被敌人占领的世界,创建一种秘密的团体来暗中破坏魔鬼的工作?他为什么不带着大批的天军降临,大举进攻这个世界?是因为他的力量不够强大吗?基督徒认为,上帝将来是要带着大批的天军降临,只是我们不知道这事何时发生。但是我们猜得出他推迟这一行动的原因:他想给我们机会,让我们自愿加入他那一方。一个法国人如果一直等到盟军进驻德国时才宣布站在我们一边,我想你我都会看不起他。上帝会大举进攻,但是我想知道,那些要求上帝公开、直接干预世界的人,是否充分意识到上帝果真干预时是一幅怎样的情景。此事发生之时也就是世界终结之日,剧作家走上舞台时,戏就结束了。上帝是将大举进攻,没错。但是,当你看到整个自然的宇宙如梦幻般消逝,某个别样的东西——你从未想过的、对有些人来说如此美丽、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如此可怕的东西——直闯进来,谁都没有选择余地的时候,宣布自己站在上帝一方有何益处?因为此时出现的不再是乔装的上帝,而是某个势不可当的东西,它让每个造物都切身感受到不可抗拒的爱或恐惧。那时再选择站在哪一方就为时已晚,在你已经站不起来的时候,说“我选择躺下去”是没有用处的。那已经不是选择,而是发现自己真正选择了哪一方的时候(不管以前你是否意识到了这种选择)。现在,今天,此刻,就是我们选择正确一方的机会,上帝推迟行动为的是给我们这个机会,这个机会不会永远留在那里,我们不把握它就是放弃它。
[1] 指撒但。——译注
[5] 指基督教会。——译注
[book_title]第三章 基督徒的行为
道德三部分
有一个故事讲到一个小男生。有人问他“你认为上帝是什么样子”,他说据他所知,上帝“总是到处窥探,看是否有人开心,发现了就极力制止。”一提到道德,很多人可能都产生这种联想,道德是个干涉你、不让你开心的东西。实际上,道德准则是人这台机器的用户指南,每一条道德准则的存在,都是为了避免这台机器在运转过程中发生故障、负荷过度、产生摩擦,所以,这些准则一开始似乎总与我们的天性作对。你在学习怎样使用这台机器时,师傅会不断地告诉你:“不,别这样做。”因为有很多事情在你看来是正常的,理所当然应该用这种方式来操作,可是实际上却行不通。
有些人喜欢谈道德“理想”,不喜欢谈道德准则,喜欢谈道德上的“理想主义”,不喜欢谈道德实践。诚然,我们无法达到道德的完美,从这个意义来说,道德是一种“理想”。从这个意义来说,一切的完美对于人类都是一种理想,我们不可能做一个完美的驾驶员、完美的网球选手、画出绝对笔直的线。但是从另外一种意义来说,称道德的完美为一种“理想”着实令人误解。当一个人说某位女性、某座房子、某艘船或某座花园是他的“理想”时,他并不意味着(除非他是个十足的傻瓜)人人都应该和他有同样的理想,在这些事情上我们可以有不同的爱好,因而有不同的理想。但是,称一个谨守道德律的人为“具有崇高理想的人”是危险的,因为它会让你觉得道德的完美是他个人的爱好,其他的人没有必要和他有同样的爱好。这是一个极其严重的错误。十全十美的行为也许像开车时准确的换挡一样无法达到,但是,它是人这台机器的本性为所有人规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理想,就像准确的换挡是车的本性要求所有驾驶员都具备的理想一样。一个人若因自己努力做到绝不撒谎(不是偶尔撒谎)、绝不犯奸淫(不是偶尔越轨)、绝不欺侮别人(不是适度地欺侮),便认为自己“具有崇高的理想”,这就更加危险。它会让你自命不凡,觉得自己很特别,认为别人应该为你的“理想主义”庆贺。倘若如此,你每次计算时力求把题算对也该值得庆贺了。计算正确是“一种理想”,有些计算难免会出错误,但是,每次计算时力求做到每一步正确没什么值得炫耀,不去努力是愚蠢的,因为每一个错误都会给你以后带来麻烦。同样,每一个道德错误肯定都会给你自己,还可能给别人带来麻烦。不谈“理想”和“理想主义”,改谈准则和实践有助于提醒我们注意这些事实。
我们再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人这台机器可能出现两种故障。一种是个体之间彼此疏远或相互冲突,以欺骗或欺侮的方式彼此伤害。另一种是个体内部出现故障,他的各个部分(不同的官能、欲望等等)或各行其道,或相互干预。把人类想象成一支列队行进的舰队,你就可以明白这点。要想航行胜利,首先,船只之间不能相互碰撞,不能阻挡彼此的航道;其次,每艘船自己必须经得起风浪,引擎良好。实际上,这两者缺一不可。如果船只不停地发生碰撞,它们很快就再也经不起风浪;另一方面,如果船只自身的操舵装置失灵,船只之间也难免相互碰撞。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把人类看作一支演奏的乐队。若想演出成功,需要具备两点:每个乐手的乐器必须音调准确,每种乐器必须在恰当的时刻加入进来,和其他乐器一起演奏。
但是有一点我们尚未考虑,我们没有问这支舰队到底要去哪里,这支乐队想演奏哪一首曲目。这些乐器音调可能都准确,也都在恰当的时刻加入了进来,但是如果他们应邀演奏舞曲,结果却演奏了“葬礼进行曲”,演出仍然不能成功。这支舰队无论航行多么顺利,如果其目的地原本是纽约,结果却抵达了加尔各答,这次航行仍然失败。
我认为我们也不能停留于第二点,我们现在该谈不同的宇宙观引发不同的行为这个问题了。乍一看,停留在凡有头脑的人都一致同意的道德,不深入到宇宙观的层面,是很明智的。可是,我们能不往前思考吗?不要忘记,宗教包含了一系列对事实的陈述,这些陈述或正确或错误。如果正确,它对人类这支舰队正确航行就会有一套相应的结论,如果错误,相应就会有一套完全不同的结论。以上述那个人为例,他说一件事只要不伤害别人就不为错,他很清楚自己不应该损害舰队中其他船只,但是他也确实认为,他对自己的船只做什么纯属私事,与别人无关。但是,这艘船是否是他私人的财产难道不至关重要吗?我是自己的身体和思想的主人,与我只是一个佃户,应该向真正的主人负责,难道没有重大的区别吗?如果别人为了他自己的目的创造了我,我对他就要尽很多的义务,而这义务在我属于自己时是不存在的。
节制这个词在现代限指饮酒已经产生了巨大的危害,它让人们忘记了一点,那就是,对许多其他的事,人们完全可能同样没有节制。一个以高尔夫、摩托车为生活中心的男人,一个一门心思扑在服装、桥牌或狗身上的女人,与一个每晚都醉酒的人一样,都“没有节制”。当然,这不那么容易在外表显露出来,迷恋桥牌、高尔夫不会让你倒在马路中间。但是,上帝不会为外表所骗。
这种区分很重要,因为如果我们想到的只是具体的行为,我们就可能助长三种错误的观点:
(2)我们可能认为上帝只要求我们遵守一套规则,而他要求的实际是具有特定品质的人。
(3)我们可能认为“德性”只对于今生必要,在彼岸世界我们无需正义,因为在那里我们无需为什么争吵,也没有危险,所以无需勇敢。确实,在彼岸世界可能没有场合需要我们作出正义或勇敢的行为,但是随时随地我们都要做正义的人、勇敢的人,我们只有今生作出正义或勇敢的行为,才能成为那样的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你没有具备特定的品质上帝就不允许你进入他的永恒世界。关键在于,人自身之中若连这些品质的萌芽都不具备,任何外在的条件都不可能为他营造“天堂”,也就是说,不能使他们对上帝为我们预备的深深的、强烈的、稳定的幸福感到满意。
社会道德
对基督教关于人际关系的道德我们需要澄清的第一点是:在这方面基督没有倡导任何全新的道德。新约的金规则(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实际上是对众人都认可之事的一个总结。真正伟大的道德导师从来不引进新的道德观念,只有江湖骗子和怪人才会这样做。正如约翰逊博士所说:“相对于教导来说,人更需要不断的提醒。”每一位道德导师的真正职责都是反复不断地将我们拉回到那些古老而朴素的原则中来(这些原则是我们都渴望回避的),就像把马拉回到它拒绝跳越的篱笆前,把孩子拉回到他想要逃避的那部分功课前来一样。
第二点需要澄清的是:基督教没有,也不声称自己有一个详细的政治计划,要把“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这一点在具体的时间应用到一个社会中。基督教不可能有这样的计划,基督教面向的是所有时代的整个人类,适合一个时代或地区的具体计划对另一个时代或地区未必适合,总之,基督教不以这种方式发挥作用。基督教告诉你要给饥饿的人提供饮食,但不教你如何烹饪;它告诉你读圣经,但不教你学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甚至英语语法。基督教无意取代、废除普通的人文学科和科学,毋宁说,它是一位指挥,如果愿意服从它的调度,它会给这些人文学科和科学分配恰当的任务。它还是力量的源泉,赋予它们新的生命。
人们说“教会应当领导我们”。如果他们对教会和领导的理解正确,这句话就对,如果理解错误,这句话就不对。他们所说的教会应该指在行为上实践基督教导的全体基督徒;“教会应当领导我们”应该指一些基督徒,那些具备合适才能的人,应当做经济学家和政治家,所有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家都应当是基督徒,他们在政治和经济学上所作的一切努力都应当以实施“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为目的。倘若这一切真的实现,其他的人也乐意接受这一事实,我们很快就能找到基督教解决我们各自社会问题的答案。但是实际上,当人们要求教会领导时,大多数人的意思是希望神职人员提出一个政治计划。这是愚蠢的。神职人员是教会内部接受特殊训练的一批人,他们专门负责有关我们永生的事务,而我们却叫他们从事一项完全不同的工作,在这方面他们没有接受训练。这项工作实际上应该由我们平信徒来承担。将基督教的原则应用于工会工作或教育上,这应该由身为基督徒的工会领导或校长来做,正如基督教文学由基督徒小说家和戏剧家创作,而不是由主教们业余时间聚集在一起创作一样。
尽管如此,新约(虽未详细描绘)向我们清楚地展示了一个全面的基督教社会的面貌。这个社会中有些东西也许我们不能接受。新约告诉我们,在这个社会中没有吃闲饭或不劳而获的人,不做工者不得食。每个人都靠自己的双手劳动,每个人的劳动都会生产有用的东西,而不是生产愚蠢的奢侈品,然后再用更加愚蠢的广告劝诱人去购买它们。在这个社会没有人“摆阔气”、“摆架子”。从这个角度来说,基督教社会类似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左翼”社会。另一方面,这个社会始终主张服从(以及表示尊敬的外在行为),主张人人服从合法任命的行政长官,孩子服从父母,妻子服从丈夫(这一点恐怕很不受欢迎)。第三,这是一个其乐融融的社会,到处充满着歌声和欢乐,在这里人们视忧愁和焦虑为错误。礼貌是基督徒的美德之一,新约不喜欢所谓的“好管闲事”之人。
假如确实存在一个这样的社会,你我在参观之后会产生一种奇怪的印象:我们会觉得它的经济生活具有强烈的社会主义的色彩,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它是“先进的”,但是它的家庭生活和行为规范却很传统,甚至有些仪式化、贵族化。我们每个人都会喜欢这个社会的某些方面,但是恐怕很少有人喜欢它的所有方面。如果基督教是人类这台机器的总规划,人们对它作出的反应可能亦如是。我们每个人都从不同的角度偏离了这个规划,对它进行了修改,都企图证明修改后的规划就是原始规划本身。你会一次又一次地发现,凡属真正基督教的东西都经过了这样的修改,每个人都为其中的一小部分吸引,想要挑取这部分,放弃其他部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为什么为截然相反的目的而战的人都说自己在为基督教而战的原因。
还有一点。古希腊的异教徒、旧约中的犹太人、中世纪伟大的基督教导师都给了我们提出忠告,告诫我们,借贷不要取利。但是现代的经济制度完全违背了这一忠告,这(我们称之为投资)已经成为我们整个经济制度的基础。这未必说明我们错了。有些人说,在摩西、亚里士多德以及基督徒一致主张禁收利息(他们称之为“取利”)的时代,他们没有预见到股份公司的出现,只考虑到个体的放债人,因此,我们不必在意他们的话。在这个问题上我没有最终的发言权,我不是经济学家,不知道投资制度是否该对我们今天的道德景况负责,正是在这点上我们需要基督徒经济学家。但是,我若不告诉你,作为我们整个生活基础的那个东西在三大文明中都一致(至少乍看起来如此)遭到谴责,我便是在撒谎。
不良的心理材料不是罪,而是病,人不需要为之忏悔,只需要将它治愈。顺便说一句,这点非常重要。人根据外在的行动来评判彼此,上帝则根据人的道德选择来评判人。一个对猫怀有病态的恐惧的精神病患者,出于善意鼓足勇气拎起一只猫,在上帝的眼里,他很可能比一个心理健康、获得维多利亚十字勋章的人更勇敢。一个从年轻时就被教坏、视残忍为正当之人,如果他行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善举,或冒着可能被同伴嘲笑的危险,避免做一件残忍之事,在上帝的眼里,他的行为可能胜过你我为朋友舍命。
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谈这个问题。我们当中有些人似乎很好,但实际上几乎没有发挥一点自己优良的秉赋和养育,这样的人比我们眼中的坏人更坏。倘若我们和他们一样有着不良的心理条件,接受了不良的养育,又掌有希姆莱那样的权力,我们能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那样吗?所以,圣经教导基督徒不要论断别人。我们只看到一个人在已有的原材料的基础上选择产生的结果,但是上帝不是根据原材料,而是根据他利用原材料作出的行为来判断他。一个人的心理结构很可能大部分都来源于他的身体,身体死了,一切心理结构也都离他而去,而那个真正的核心的人,那个作抉择、使原材料发挥最佳或最差作用的东西却赤裸裸地站立在那里。一切我们认为属于自己,实际上却得自良好的胃口的好东西都会离我们而去,一切由体弱、不良的心理产生的不好的东西也会离别人而去。那时,我们才第一次看到每个人的真实面目,我们会为之惊讶。
这样我们就到了我要谈的第二点。人们往往把基督教道德看成是一种讨价还价,上帝说:“你若遵守这种种的规则,我就奖赏你,若不遵守,我就惩罚你。”我认为这不是对基督教道德的最佳认识,我更愿意说,每次你作选择,你都使你核心的那个部分,即作选择的那个部分发生了些微的改变。纵观整个人生,通过无数次这样的选择,你一生都在逐渐地将这个核心的东西转变为神圣或邪恶的造物,转变为与上帝、其他造物及自我和谐,或与上帝、其他造物及自我敌对交战的造物。成为前者即是进入天堂,拥有平安、喜乐、知识和力量;成为后者则意味着疯狂、恐怖、愚蠢、暴怒、无能、永远的孤独。我们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向前者或后者迈进。
这解答了我过去对基督教作家一向抱有的疑惑。他们有时候显得极其严格,有时候又极其宽松,纯粹心里的罪在他们看来无比严重,而最可怕的凶杀和背叛在他们看来仿佛只需忏悔就可以得到赦免。现在我开始认识到他们是对的。他们考虑的始终是行为在那个小小的核心的自我上面留下的痕迹,这个痕迹今生没有人看到,但是,每个人都得永远忍受或者享受它。人所处的地位各不相同,一个人的愤怒可能引发几千人流血,另一个人无论如何愤怒可能都只会招来嘲笑。但是,愤怒留在灵魂上的痕迹可能非常相似。除非忏悔,否则两个人在下次遇到可气之事时都更难控制自己不发怒,一旦发怒,就更将暴烈。倘若真心转向上帝,两个人都能将核心的自我中扭曲的部分恢复直,否则,两个人最终都只能走向灭亡。事情表面上的大与小不起真正的决定作用。
最后一点。还记得我前面说的吗?正确的方向让人不仅获得平安,还获得知识。人在变好时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自身残留的恶,在变坏时越来越认识不到自己的恶。一个中等程度坏的人知道自己不太好,一个彻头彻尾坏的人认为自己样样都好,这是常识。人在醒着时知道何为睡眠,睡着时却不知道;在头脑清醒时能发现算术中的错误,在犯错误时却发现不了;在清醒时知道什么是醉酒,在醉酒时却不知道。好人知善又知恶,坏人既不知善也不知恶。
我们可以换一种方式来看这个问题。你可能会召集到一大群人来看脱衣舞,即看一个女孩子在舞台上作脱衣表演。现在,假定你来到一个国家,在这里你只要拿一个盖着的盘子走上舞台,慢慢揭开盖子,在灯光熄灭前的一刹那让每个人看到盘子里装着一块羊排或一点熏肉,就可以吸引满满一剧院人,你不觉得那个国家的人食欲出了问题吗?同样,我们的性本能所处的状态,对于任何一位在另外一种环境中长大的人来说,不也是很奇怪吗?
有一位听众发表评论说,如果他发现在哪个国家上述情况很普遍,他就断定这个国家的百姓处于饥饿状态。当然,他也想暗示跳脱衣舞这类的事情不是源于性堕落,而是源于性饥饿。我同意,如果在某个奇怪的国家,揭开一个装着羊排的盘子就可以吸引一大群观众这类情况很普遍,我对此所作的一种解释是饥荒。但是紧接着我们就应该验证这种猜测,看看那个国家的人民消费的食物究竟是多是少。如果有证据表明那个国家的人民消费了大量的食物,我们就应该否定饥饿这一猜测,极力寻找其他原因。同样,在将跳脱衣舞归为性饥饿之前,我们也应该寻找证据,看看我们这个时代是不是比跳脱衣舞这类的事情闻所未闻的时代禁欲更加严格。当然,我们没有找到这类的证据。避孕用具已经使婚内的纵欲代价比以前大大降低,使婚外的纵欲更加安全;舆论对非法同居,甚至同性恋的反对,自非基督教时代以来也最为和缓。对跳脱衣舞的原因的猜测不限于性饥饿一种,人人都知道,像其他欲望一样,性欲也随着纵容增涨。饥饿的人可能总惦记着食物,贪食者也如此,吃得过饱的人像挨饿的人一样,喜欢挑逗自己的食欲。
再有一点,你发现很少有人吃实际上并非食物的东西,也很少拿了食物不吃而派作其他用场。换句话说,食欲变态的情况极为罕见。但是,性本能变态的情况却很多,很难医治,十分可怕。我为自己深入这些细节感到抱歉,但我必须这样做,因为你我在过去的二十年里整天听到有关性的彻头彻尾的谎言,人们不厌其烦地告诉你,性欲望和其他自然的欲望处于同样的状况,只要我们抛弃过去维多利亚时代禁止谈性的愚蠢观念,性花园中的一切就会变得美丽。这不是真的。你只要不听舆论宣传,看看事实,就会明白这不是真的。
人们告诉你说,今天的性混乱是由于过去禁止谈性引起的。可是在过去二十年中我们并没有禁止谈性,性整天被人挂在口上,但是仍然很混乱。如果禁止谈性是性混乱的根由,敞开谈性应该能将其纠正,结果却没有。我认为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人类起初之所以禁止谈性,是因为性已经变得非常混乱。现代人总是说“性没有什么可羞耻的”,这句话可能有两种意思。一种意思可能是:“人类以性这种特定的方式繁衍没有什么可羞耻的,性给人带来快乐也没有什么可羞耻的。”倘若说话人指的是这种意思,他们就是对的,基督教也这样说。问题不在于性本身,也不在于快乐。古代基督教的导师们说,人类如果没有堕落,性给人带来的快乐非但不比现在少,反而会比现在更多。我知道一些糊涂的基督徒言谈之间给人一种感觉,仿佛基督教视性、身体、快乐本身为恶,这是错误的。在各大宗教中,基督教几乎是唯一一个彻底肯定身体的宗教。基督教相信物质是善的,上帝自己就曾经以血肉之躯来到世间,甚至将来在天国,上帝也会给我们以某种形式的身体,这个身体将是我们的幸福、美和活力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基督教对婚姻的赞美超过了一切其他的宗教,世界上几乎所有伟大的爱情诗篇都出自基督徒之手。如果有人说性本身是恶的,基督教会立刻予以反驳。当然,人们说“性没有什么可羞耻的”,也可能指“性本能如今所处的状态没有什么可羞耻的。”
如果他们指的是这个意思,我认为他们就错了,性本能如今的状态是完全可耻的。人享用食物无可羞耻,但是如果世界上有一半人以食物为人生的主要旨趣,将时间都花在观赏食物的图片、垂涎欲滴、咂嘴舔舌上,人们就要以此为耻。我不是说,你我个人应该为性本能当今的状况负责。我们的祖先遗传给我们的身体在这方面就是扭曲的;我们在一个崇尚不贞洁的宣传环境中长大;有些人为了从我们身上牟利,希望能不断地煽起我们的性本能(因为鬼迷心窍的人几乎没有任何拒买力)。上帝知道我们的境况,他不会认为我们无任何困难需要克服,并以此来评判我们。真正重要的是,我们要有诚心和毅力,愿意克服这些困难。
我们在得到医治之前,首先要有想得到医治的渴望,真心希望获得帮助的人最终会得到帮助。但是很多现代人连这份希望都很难拥有,人很容易在自己并不真心希望得到什么时误以为自己希望得到它。很久以前一位著名的基督徒告诉我们,他年轻时常常为自己的贞洁祈祷,几年之后他才意识到,当他口中不停地说“噢,主,求你使我贞洁”时,他的心里其实一直在暗暗地说“但是,请你不要让我现在就贞洁。”我们在为其他的德性祈祷时可能也如此。如今我们渴望(更不必说达到)彻底的贞洁尤其困难,原因有三。
基督徒的婚姻
我在上一节谈到的主要是消极方面——人的性本能所出的问题,对性本能积极的作用,即基督徒的婚姻谈得很少。我不太想谈婚姻出于两个原因:第一,基督教关于婚姻的教义极不受欢迎;第二,我自己一直没有结婚,因此只能从局外人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尽管如此,我觉得谈基督教的道德不能省略这个话题。
基督教的婚姻观建立在基督的教导之上,基督说丈夫和妻子应该被视为一个单一的有机体(这就是“一体”这个词在现代英语中的意思)。基督徒相信,当基督这样说时,他不是在表达一种观点,而是在陈述一个事实,正如一个人说锁和钥匙是一个装置,小提琴和琴弦是一种乐器时,他是在陈述事实一样。人这台机器的发明者告诉我们,它的两半——男人和女人——生来就是要成对地结合在一起,这种结合不只是性方面的,而是整体的。婚姻之外的性关系之所以可恶,是因为那些沉溺其中的人试图将一种结合(性方面的)与其他方面的结合分离开来(这些结合原本应该和性结合在一起,共同构成一个整体)。基督教的婚姻观并不是说性快乐有什么错,正如饮食上的快乐没有什么错一样。基督教的意思是,你不应该将这种快乐孤立起来,只想得到这种快乐本身,正如你不应该只想得到品尝的快乐,却不想吞咽、消化,嚼一嚼就把食物吐掉一样。
因此,基督教教导说婚姻要维持一生一世。当然,在这个问题上不同教会的观点不一,有些教会绝不允许离婚,有些只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才勉强允许。基督徒在这种问题上意见不一确实令人非常遗憾,但对于普通的平信徒来说,需要注意的是,教会之间在婚姻问题上达成的共识比任何一个教会与外界达成的共识要多得多。我的意思是,它们都认为离婚就像一场外科手术,像把一个活生生的身体切开,有些教会认为这个手术太大,不宜进行,另外一些教会承认这是万不得已时铤而走险的一个补救措施。它们都同意这不像生意上的散伙,甚至不像战场上做逃兵,这更像锯去人的双腿。它们都不赞同现代人的离婚观,即认为离婚只是更换伴侣,任何时候大家觉得彼此不再相爱,或其中一方爱上别人,都可以离婚。
在考虑这种现代观念与贞洁的关系之前,我们千万不要忘记考虑它与另外一种德性,即正义的关系。如前所说,正义包括信守诺言。每一个在教堂结婚的人都当众许下郑重的诺言,要与伴侣白头偕老。信守这一诺言的义务与性道德没有特别的关系,它与其他的诺言一样,都必须履行。倘若真如现代人一向所说,性冲动与一切其他的冲动没有区别,那么,我们也应该像对待其他的冲动一样对待它,其他冲动的放纵要受诺言的约束,性冲动的放纵也应该如此。如果像我认为的那样,性冲动不同于其他的冲动,而是受到可怕的煽动,我们就应该特别小心,不要让它导致我们的不诚实。
对于这点,有人可能回答说,他(她)认为在教堂许下的诺言只是一种形式,他(她)根本没打算信守这个诺言。那么,我想问,他(她)许诺到底想欺骗谁?欺骗上帝吗?这也太不明智了。欺骗自己吗?这也明智不了多少。欺骗新娘或新郎或对方的双亲吗?这是背信弃义。我认为,更多的时候这一对新人(或其中一方)想欺骗的是大众。他们想不付代价就享有婚姻带来的那份体面,也就是说,他们是骗子,骗了人。他们若仍以骗人为乐,我对他们无话可说,谁会将贞洁这个既高尚又艰难的义务加在那些连诚实都不愿做到的人身上呢?倘若他们醒悟了,想要诚实,已经许下的那份诺言会约束他们。大家看到,这个问题属于正义而不是贞洁的范围。对于不相信永久婚姻的人,未婚同居也许比空许诺言要好。诚然,(在基督教看来)未婚同居是犯了奸淫罪,但是两错相加不等于对,发假誓无助于人的贞洁。
“相爱”是婚姻持续的唯一理由,这种观点实际上没有给婚姻作为契约或承诺留下任何余地。倘若爱是一切,承诺便不能增添什么,承诺若不能增添什么,便不应该去承诺。奇怪的是,当相爱的人真的继续相爱时,他们自己比那些谈论爱的人更清楚这一点。正如切斯特顿指出的,相爱的人有一种自然而然的倾向,要用承诺来约束自己。全世界的爱情歌曲都充满着永远坚贞的誓言。基督教的律法不是要在爱这种情感之上强加某种异于这种情感自身本质的东西,它要求相爱的人严肃地看待这种情感本身推动他们去做的事。
这一点难以解释是因为,有很多人我们无法让他们认识到B比C好时,A可能比B更好。他们考虑问题往往只从好与坏的角度,不从好—更好—最好或坏—更坏—最坏的角度。他们问你是否认为爱国是件好事,如果你回答说“爱国当然远比个人自私自利要好,但它不及博爱,爱国若与博爱相冲突,爱国应当让位于博爱”,他们就会认为你在回避这个问题。他们问你怎样看待决斗,如果你回答说“宽恕一个人远胜过与之决斗,但是,和一辈子与之为敌、暗地说他的坏话以泄私愤相比,决斗又要好得多”,他们就会抱怨你不愿意直接告诉他们答案。我希望以下的内容不要引起任何人的误解。
当然,如果你不赞同我的观点,你会说:“他没有结婚,对爱一无所知。”你很可能是对的。但是在说这句话之前,你一定要确信,你对我的判断确实源于你自己的亲身体验和对朋友的生活的观察,而不是来自小说和电影中的观念。这点并不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容易做到,我们的经验彻底地受到书籍、电影、戏剧的浸染,要想把自己确实从生活中学到的东西分离出来,需要耐心和技巧。
人们从书本上得到这样一种印象,那就是,如果找到了合适的人结婚,他们就可以期望永远“相爱”下去。结果,当他们发现自己不再“相爱”时,就认为这证明自己找错了对象,因而有权利更换伴侣。他们没有意识到,更换伴侣之后,新的爱情就像往日的爱情一样会立刻失去魅力。生活的这个领域与一切其他领域一样,开始时会有一些激动,但这些激动不会持久。小男孩第一次想到飞行时很激动,等到加入英国皇家空军、真正学习飞行时,就不再有这份激动;你第一次看到某个可爱的地方时很激动,当你真正住到那里时,那份激动就会消逝。这是不是说不学飞行、不住在美丽的地方更可取呢?绝对不是。在以上两种情况下,只要你坚持下去,逝去的那份最初的激动都会通过一种更内在、更持久的兴趣得到补偿。更重要的是(我很难用言语告诉你,我认为这是何等地重要),正是那些乐意接受逝去的激动、安于这种冷静兴趣的人,才最有可能在一个全新的领域发现新的令人激动的事物。那位学会飞行、成为一名出色飞行员的人突然发现了音乐,那个定居在美丽的风景区的人发现了园艺。
在结束离婚这个话题之前,我想区别两个经常混淆的问题:一是基督教的婚姻观;另一个与这颇不相同,即,如果基督徒成为选民或议会成员,通过将自己的婚姻观体现在离婚法中,他们应该将这些观念在社会上普遍推广到何种程度。很多人似乎认为,如果你自己是基督徒,你就应当想方设法阻止别人离婚。我不这样认为。我的观点是,教会应当坦率地承认,大多数英国人不是基督徒,因而我们不可能期望他们过基督徒的生活。婚姻应该分为截然不同的两种:一种由国家通过全体公民都必须遵守的规定来管理,另一种由教会通过会众必须遵守的规定来管理。这两种婚姻应当泾渭分明,这样人们就知道谁的婚姻是基督教意义上的婚姻,谁的婚姻不是。
对基督教关于永久婚姻的教义就讲到此。下面我还要讲一条更不受欢迎的教义:身为基督徒的妻子答应顺服自己的丈夫,在基督教婚姻中男人被称为“头”。这显然带来两个疑问:(1)为什么应该有“头”,为什么不是平等?(2)为什么这个“头”非男人不可?
(1)“头”之必要源于基督教的婚姻观——婚姻要维持一生一世。当然,只要丈夫和妻子意见一致,就不存在谁为“头”的问题。我们希望这是基督徒婚姻的正常状态。但是,真的发生争议时应该怎么办?当然,好好谈一谈。假定双方好好谈过,仍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该怎么办?这件事不能通过多数票决定,因为在只有两名成员的“议会”中不存在大多数。那么,只能出现两种情况:双方分离,各奔东西,或者其中一位投决定票。如果婚姻要维持一生一世,其中一方最终必须掌握家庭中的决策权,一个没有章程的联盟不可能永久存在下去。
(2)如果必须有“头”,这个“头”为什么应该是男人?首先我要问:有没有谁真心希望这个“头”是女人?如前所说,我自己没有结婚,但据我所见,即使在自己的家中做“头”的女人,往往也不欣赏邻人家里出现的同样情况。她极可能会说:“可怜的X先生!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允许那个可怕的女人那样使唤他。”我想,倘若有人提到她在家中做“头”,她也不会觉得很自豪。妻子管辖丈夫一定有什么地方不自然,因为除受管辖的丈夫外,她们自己对此也感到有点羞愧。还有一点原因,作为单身汉,我在此很坦率地说出来,因为这个原因局外人比局内人看得更清楚。家庭与外界的关系(我们可以称之为家庭的外交政策)最终必须依靠男人,因为男人对外人始终应当(通常也确实)比女人公正得多。女人主要为自己的孩子和丈夫与外界抗争,对她来说,他们的权利高于其他一切权利是很自然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几乎是对的,他们的利益特别委托于她。丈夫的责任是确保妻子这种自然的偏爱不随意而为,为了保护其他人不受妻子这种强烈的“爱家主义”的侵害,丈夫有最后的决定权。若有人对此表示怀疑,我想问你一个简单的问题:如果你的狗咬了邻居的孩子,或是你的孩子伤了邻居的狗,你首先找谁解决此事?是男主人还是女主人?你若是一位已婚女士,我想问你这个问题:尽管你很钦佩自己的丈夫,你不说他的主要缺点就在于往往不像你那样维护自己和你的权利、与邻居抗争吗?你不说他有点做和事佬吗?
前面有一节说到贞洁是基督教美德中最不受欢迎的美德,可是现在我有点怀疑自己是否正确了。我相信还有一种更不受欢迎的美德,它在基督教“应当爱人如己”的准则中规定了下来。因为在基督教的道德中“邻人”包括“敌人”,所以我们就面临着宽恕仇敌这份可怕的责任。人人都说宽恕这个主意不错,可是,真等到有什么需要宽恕时(像我们在这场战争中遇到的那样),人们就不再这样说,稍提这个话题就会招来一片怒吼。这不是因为人们视宽恕这种美德太高尚、太难实行,而是因为人们视之为可恶可鄙,他们说:“说那种话让人恶心。”我想,现在你们当中已经有一半人想问我:“如果你是波兰人或犹太人,我想知道你怎么看待宽恕盖世太保这个问题?”
我也想知道,很想知道,就像当基督教告诉我,哪怕刀架在脖子上,我也绝不可以否认自己的信仰时,我很想知道真的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会怎么做一样。本书不是要告诉你,我能做什么,我能做的很少,我是在告诉你基督教是什么。这不是我的杜撰,在那里,在基督教的核心部分,我发现了“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这句话丝毫没有暗示,我们是在其他条件下得到宽恕的。很显然,我们若不宽恕别人,自己也得不到宽恕,在此没有其他路可行。我们该怎么办?
我常常想,倘若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我和一位年轻的德国士兵同时杀死了对方,死后不久发现彼此又见面了,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想我们对彼此都不会有一丝的怨恨,甚至不会感到一点尴尬,只会大笑一场。
万恶之首能够潜入我们宗教生活的核心,这真是一件可怕的事,其中的原因不难理解。其他稍轻的罪都是魔鬼利用我们动物的本性工作的结果,但是,骄傲利用的绝不是我们动物的本性,骄傲直接来自地狱,是纯粹精神上的罪,因而更狡猾、更致命。正因为如此,骄傲才常被用来制伏那些较简单的罪。实际上,老师常常利用孩子的骄傲(他们称之为自尊)让他行为规矩,人克服懦弱、贪欲、坏脾气,是因为他们学会了视这些缺点为有失自己的尊严,即他们通过骄傲来克服了这些缺点。魔鬼笑了。只要能在你的心中始终树立骄傲的独裁统治,他很乐意看到你变得贞洁、勇敢和节制,就像如果你允许他让你患上癌症,他很乐意看到你的冻疮痊愈一样。骄傲是癌症,它吞噬了人去爱、知足、甚至具备常识的可能性。
在结束这个话题之前,我必须提醒读者注意几种可能产生的误解:
(1)因为受到赞扬而快乐不是骄傲。孩子因作业完成得好受到夸奖,女人因美貌受到爱人的赞扬,得救的灵魂被基督夸为“好”时,都感到快乐,也应当快乐,因为这种快乐不在于你本身如何,而在于你取悦了一个你想取悦(也理应取悦)的人。但是,一旦你从“我让他高兴了,这很好”这种想法转为“我做到了这点,可见我多棒!”时,问题就来了。你越沾沾自喜就越不在乎赞扬,变得越来越糟。当你只为自己感到喜悦,根本不在乎赞扬时,你就糟糕到了极点。所以我们说,虽然虚荣是最明显的一种骄傲,它实际上是最轻微、最可原谅的骄傲。虚荣的人过于渴望赞扬、掌声、钦佩,总是千方百计想得到这些。虚荣是一种缺点,但它是幼稚的缺点,甚至(从一种奇怪的角度来说)表现了人的谦卑。它表明你还没有完全满足于孤芳自赏,还很看重别人,希望他们注意到你,你还可以算作是人。当你到了看不起别人、不在意他们对你的看法时,那才是真正如魔鬼般邪恶的骄傲。当然,如果我们出于正当的原因,即如果我们认为上帝的看法要比人的看法重要无数倍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是对的,我们还常常有义务这样做。但是,骄傲的人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却出于另外的原因。他说:“我为什么要在意那些贱民的掌声,仿佛他们的意见真有价值似的?即使有价值,我是那种像初次参加舞会的黄毛丫头那样听到一句赞扬就兴奋得脸红的人吗?不,我是一个成熟稳重的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对得起自己高尚的良心,弘扬家族的传统,一句话,是因为我就是‘那种人’。那班贱民们如果喜欢,那就让他们喜欢去吧,我才不在乎他们。”通过这种方式,真正彻底的骄傲也许可以起到遏制虚荣心的作用,因为如前所说,魔鬼喜欢“改正”你的小缺点,换给你一个大缺点。我们应当努力克服虚荣心,但是千万不要引进骄傲来克服它。
(2)在英语中,我们说一个人为他的儿子或父亲、学校、军团“骄傲”,有人可能要问:这种意义上的“骄傲”是不是罪?我认为这取决于“骄傲”这个词的真实含义。在这类的句子中,“骄傲”指的往往是“真心地仰慕”,这种仰慕当然绝不是罪。但是,“骄傲”也可能指这个人因为自己有一个显赫的父亲,或因为自己身为一个著名军团的成员而趾高气扬,这显然是缺点,但即便这种骄傲也胜于单纯地为自己骄傲。虽然我们对上帝的爱和仰慕若不超出其他的事物,我们便称不上为好,但是,爱、仰慕自己以外的东西是远离彻底的精神毁灭的第一步。
(3)我们千万不要认为,上帝因为自己对骄傲反感才禁止我们骄傲,上帝要求我们谦卑是因为这样才能体现他的尊严,仿佛上帝自己骄傲似的。上帝根本不用为自己的尊严担忧。上帝禁止骄傲,是因为他希望你认识他,希望将自己给你。上帝与你处于这样一种关系之中:只要你真正与他发生一点关联,你就会变得谦卑,快乐地谦卑,你会彻底抛开维护自己尊严的那一套愚蠢鬼话(这套鬼话让你一辈子焦躁不安、郁郁寡欢),感到无限轻松。上帝竭力让你谦卑是为了使这一刻成为可能。我们所有人都给自己套上了一大堆丑陋傻气的化装服,穿着它像小丑一样高视阔步,上帝竭力想帮助我们脱掉它。我真希望自己多一点谦卑,那样,也许我就可以多给你们谈谈脱下化装服、摆脱虚假的自我以及“瞧我”、“我不是很棒吗”这类的装腔作势之后的轻松舒适。即使只接近谦卑片刻,那感觉也如同荒漠中的人饮到了清凉的甘泉。
若有人想做到谦卑,我想我可以告诉他怎样迈出第一步:他首先应当意识到自己的骄傲。这也是相当大的一步,因为至少在迈出这一步之前,人什么都做不了。你若认为自己不自负,这恰恰说明你实际上非常自负。
第一步,承认自己的情绪会发生变化这个事实。第二步,如果你已经接受了基督教,每天一定要有意识地在自己的脑海中重温基督教的主要教义。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每日祷告、阅读宗教书籍、去教堂做礼拜是基督徒生活必不可少的几部分。对已经相信的东西我们需要不断地得到提醒,无论是基督教信仰还是其他的信仰都不会自动在我们的思想中存活下去,我们必须给它提供养料。实际上,考察一百个丧失基督教信仰的人,有多少是被真实的论据说服,放弃信仰的?大多数人岂不是随着岁月的流逝日渐丧失的吗?
现在我要转向“信”的第二层含义。这是我所谈的内容中最难的一部分,我想回到谦卑这个话题,从它入手谈这个部分。你可能还记得我说过,意识到自己的骄傲是迈向谦卑的第一步。现在我要说,下一步就是努力去实践基督徒的美德。努力一个星期不够,第一个星期事情往往一帆风顺。努力六个星期,到那时,就你所见,自己已经彻底跌回到了起点,甚至比起点还低。那时,你就会发现自己的一些真相。一个人不努力去行善,就不知道自己有多坏。现在流行一种愚蠢的观点,即认为好人不懂得何为诱惑。这显然是一个谎言,只有那些努力抵制诱惑的人才知道诱惑的力量有多大。说到底,你是通过对敌作战而不是通过投降才知道德军的实力,是通过顶风而行而不是通过躺下才知道风力。一个五分钟后即向诱惑妥协的人当然不知道一小时后诱惑会变成怎样。这就是为什么从一种意义上说,坏人对坏知之甚少,因为他们一直靠妥协过着一种苟且偷安的生活。不努力与内心的恶念作斗争就不清楚它的力量。基督因为是唯一一位从未向诱惑妥协的人,所以也是唯一一位彻底明白诱惑的含义的人,是唯一一位彻底的现实主义者。好,我们从努力实践基督徒的美德中得知的重要一点就是我们失败了。若有谁认为上帝是在让我们考试,考好了就可以取得好成绩,这种观念必须摒弃;若有谁认为这是一种交易,我们履行了合同中自己这方的义务就可以要挟上帝,使他纯粹为了公平起见履行他那一方的义务,这种观念必须清除。
我想,每一个对上帝有着朦胧的信仰、尚未成为基督徒的人,头脑中都存在考试或交易的观念。真正信仰基督教的第一个结果就是粉碎这种观念。有些人在发现这种观念遭到粉碎时就认为基督教是假的,放弃了信仰,在他们看来上帝的头脑太简单。实际上,上帝当然知道这一切。粉碎这种观念正是基督教注定要做的事情之一,上帝一直在等待这个时刻。在这一刻,你发现不存在考试及格或要挟上帝的问题。
随之而来的是另外一种发现,你发现自己的一切能力——思考的能力、自由活动四肢的能力——都是上帝赋予的。即使你将整个生命的每一时刻都用于侍奉上帝,你也不可能给予上帝任何额外的东西,在某种意义上说,一切都已经属于上帝。所以,当我们说一个人为上帝做了什么或给了上帝什么时,我告诉你,这就像一个孩子走到父亲那里,对他说:“爸爸,给我六便士,我要给你买份生日礼物。”父亲当然会答应他,也会为孩子送他的礼物感到高兴。这很好,很合情合理,但唯有傻瓜才认为父亲在这桩交易中净赚了六便士。一个人有了这两点发现之后,上帝才能真正开始工作,真正的生命才开始,此时人苏醒了。接下来我们可以谈信的第二种含义。
我知道“交托给上帝”这句话可能会引起误解,但是目前我们还只能这样说。对基督徒而言,交托给上帝意味着彻底信靠基督,相信基督会以某种方式让他也具有那种完美的人的顺服(基督从出生到受难一生都体现了那种顺服),相信基督会使他更像基督自己,在某种意义上说,变他的缺点为优点。用基督教的语言来说,基督要与我们分享他“儿子的名分”,让我们和他一样成为“上帝的儿子”。在第四部分我会尝试进一步分析这些词的意思。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这样说:基督给予却不索取,他甚至给予一切而一无所得。在某种意义上说,基督徒的整个生命就在于接受这份丰富的馈赠。可是,要认识到自己已做的和能做的一切都算不了什么却很困难,我们更愿意上帝数算我们的好处、不计较我们的坏处。在某种意义上你还可以说,只有等我们不再努力去战胜诱惑,即承认失败时,我们才战胜了诱惑。但是,你不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就不能以正确的方式、没有正当的理由“停止努力”。在另外一种意义上说,将一切交给基督当然不意味着你停止努力,信靠他一定意味着照他吩咐的一切去做。信任一个人却不听从他的劝告,是不可思议的。因此,你若真正把自己交给了基督,就必定会努力遵从他。但是,这种努力是以一种新的方式,以一种不那么忧虑的方式进行的。你做这些事不是为了得救,而是因为基督已经开始拯救你。你不是要以自己的行动换取进入天堂,而是不由自主地以特定的方式去行动,因为天堂最初一缕依稀的曙光已经照到了你里面。
圣经出人意料地将信心和善行放在一个句子中,好像确实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个句子的前半部分是:“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看上去好像一切都取决于我们和我们的善行。但是,后半部分接着说:“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看上去好像一切都由上帝来做,我们无能为力。我们在基督教中碰到的可能就是这种情形。我对此虽有些不解,但并不感到惊讶。瞧,我们现在极力想弄明白的是:上帝和人在一同工作时,上帝做些什么,人又做些什么。我们极力想把二者区分开来,使二者分属不同的领域,互不相干。当然,我们一开始就认为这像两个人合作,你可以说:“他干了这点,我干了那点。”但是这种观点行不通,因为上帝不是那样,他既在你之外又在你之内。即使我们能弄明白谁做了什么,我想人类语言也无法恰当地表达。在试图将它表达出来时,不同教派的说法可能不一。但是你会发现,即使那些极力强调善行的人也会告诉你:你需要信心;即使那些极力强调信心的人也会告诉你:要去行善。无论如何,我能告诉你的就是这些。
[3] Guts的意思是“勇气”、“胆量”。——译注
[4] 参见《马太福音》7:12。——译注
[6] 参见《以弗所书》4:28。——译注
[7] 参见《马太福音》25:32-46。——译注
[9] 德国纳粹政客,第三帝国第二号权势人物。——译注
[12] 参见《约翰福音》12:24“一粒麦子若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译注
[14] 参见《马太福音》6:12。——译注
[15] 参见《路加福音》3:14。——译注
[16] 参见《马太福音》7:22-23。——译注
[17] 参见《申命记》11:1。——译注
[book_title]第四章 超越人格——三位一体教义初阶
造与生
大家都告诫我不要谈本书最后一部分的内容,他们说:“普通的读者不想要神学,给他讲点浅显易懂的、实际的宗教。”我没有采纳他们的建议,我认为普通的读者不是这样的傻瓜。神学指的是“关于上帝的科学”,我想,凡愿意思考上帝的人都希望尽可能获得对他最清楚、最正确的认识。你们不是孩子,为什么要把你们当作孩子看待?
换句话说,神学很实际,尤其在今天这个时代。过去,接受教育的人少,讨论也少,一个人对上帝有一点简单的认识可能就够了。但是今天不同,人人都读书,人人都听到各种各样的讨论。因此,不听神学不代表你对上帝没有任何认识,它意味着你对上帝有很多错误的认识,这些认识过时、混乱不堪。很多今天自以为标新立异、四处炫耀的上帝观实际上几个世纪前就已经被真正的神学家考证弃绝,信奉现今英国流行的那种宗教如同相信地球是平的,是一种思想上的倒退。
因为你若认真思考就会发现,这种流行的基督教观念不就是:耶稣基督是一位伟大的道德导师,只要接受他的教导,我们就可以建立更好的社会秩序,避免下一次战争吗?告诉你,这很对,但它远远没有告诉你基督教的全部真理,也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但是,只要你阅读真正基督教的著作,你就会发现,它们谈论的与这种流行的宗教截然不同。它们说基督是上帝的儿子,相信基督的人也能够成为上帝的儿子,他的死救我们脱离了罪恶(当然,这些话有多种含义)。
抱怨这些话难以理解毫无用处。基督教宣称它告诉我们的是另外一个世界,是在我们能够看见、能够听到、能够触摸的世界背后的某种东西。你可以认为这种宣称是错误的,但是,假如它是对的,它告诉我们的就必定难以理解,至少像现代物理学一样难以理解,难以理解的原因也是同样的。
三位一体的上帝
上一节谈到生与造的区别,人生出的是孩子,造出的只是塑像,上帝生出的是基督,创造的只是人。以这种方式,我只说明了上帝的一点,即天父上帝所生的是上帝,所生的与他同属一类。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与人类的父亲生下同样是人的儿子相似。但是这两者并不完全相似,所以,我必须稍作进一步的解释。
今天有很多人说:“我相信上帝,但是不相信具有人格的上帝。”他们认为,位于其他一切事物背后的那个神秘的存在一定不只是一个人。这点基督徒完全赞同,但是唯有基督徒能够告诉你,一个超越人格的存在可能是什么样子。其他人虽然也都说上帝超越了人格,但是他们头脑中的上帝实际上是非人格的,即低于人。如果你寻找的是某个超人的存在,那就不是在基督教的观点与其他观点之间选择的问题,你能找到的只有基督教的观点。
还有些人认为,在此世或几世之后人的灵魂将“融入”上帝之中。在试图解释自己的意思时,他们似乎认为人融入上帝就是一种物质融入另一种物质,他们说这就如同一滴水落入大海(当然,那也就是那滴水的生命的终结)。我们的命运若是如此,融入上帝也就意味着不再存在。唯有基督徒知道,人的灵魂如何被带入上帝的生命之中,同时又保持自己的个性,实际上,比以前具有更强的个性。
大家知道,在空间上我们可以朝一个方向运动——左或右、前或后、上或下。任何一个方向都不外乎这其中的一种,或是它们之间的折衷,我们称这三个方向为三维。注意,利用一维,你只能画一条直线;利用二维,你可以画一个图形,如,正方形,正方形由四条直线组成。再进一步,如果有三维,你就可以搭起一个固体,如,立方体——一个类似骰子或方糖的东西,立方体由六个正方形组成。
基督教若是我们的虚构,我们当然可以把它设计得简单一些。但它不是虚构,在简单性上我们无法与杜撰宗教的人相比。我们怎么能够呢?我们面对的是事实,一个没有任何事实需要考虑的人当然可以把宗教设计得很简单。
时间与超越时间
在上一节中,因为内容的需要,我涉及到祈祷问题,趁你我对这个问题都还记忆犹新,我想解决一个与祷告有关的难题。有一个人这样对我说:“我完全可以相信上帝,但是,认为上帝可以同时倾听几亿人对他说话,这个我难以接受。”我发现很多人都有这种想法。
现在,首先要注意的是,这个难题的关键集中在“同时”二字上。大多数人都能够想象,只要祷告的人一个接一个地来,上帝就可以倾听他们,不管祷告的人数有多少,上帝都有无尽的时间来倾听他们。所以,位于这个难题背后的,实际上是上帝必须把太多的东西纳入到一刻中来这一想法。
这当然是我们的经验。我们的生活一刻接一刻地到来,这一刻消逝,下一刻到来,每一刻只能容下很少的事。时间就是这样。所以,你我往往想当然地认为,这个时间系列,即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排列,不仅是我们的生活到来的方式,也是一切事物实际存在的方式。我们很容易想当然地认为,整个宇宙以及上帝自己都和我们一样,总是从过去不断地走向未来。但是,很多学者并不赞同这种观点。神学家们首先提出有些东西根本不在时间之内,后来哲学家也继承了这种观点,现在科学家们也这样认为。
我们几乎可以肯定,上帝不在时间之内,他的生命不是由一个接一个的时刻构成。假如今晚十点三十分有一百万人向他祷告,他不必在我们称为十点三十分的那一刻倾听所有人祷告,对他而言,十点三十分与自创世以来的任何时刻都是现在。如果你愿意这样表达,你也可以说,他在整个永恒之中倾听一位飞行员在飞机坠毁的那一刻所作的几分之一秒的祷告。
我知道这很难理解。我来给你举个例子,这个例子与上帝倾听祷告的情形不完全一样,但有点相像。假如我在创作一部小说,我写道:“玛丽放下手中的活儿,紧接着就听到一阵敲门声!”对于故事中生活在想象的时间里的玛丽来说,放下手中的活儿与敲门声之间没有时间间隔。但是,我——玛丽的创造者却不生活在那段想象的时间里,在写这句话的前后两半之间,我可能端坐了三个小时,专心致志地考虑玛丽的事。我可以把她当作仿佛是书中唯一的人物来考虑,想考虑多久就多久,我考虑的那几个小时根本不会出现在玛丽的时间里(亦即故事的时间里)。
当然,这不是一个很贴切的例子,但是,从中你可以对我所认为的事实略窥一斑。上帝不在这个宇宙的时间长河之中,被它挟裹着前进,正如作者不被他自己小说中想象的时间挟裹着前进一样。上帝有无限的注意力分给我们每个人,他不必集体解决我们的问题,你可以单独和他在一起,仿佛你是他唯一的造物。基督的死也是为你个人而死,仿佛你是世界上唯一的人。
这种观点对我帮助很大,倘若对你没有帮助,就不要理会。伟大智慧的基督徒一直持这种观点,它与基督教没有任何冲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是一个“基督教的观点”,但是圣经和信经都没有提到它。不接受这种观点,或者根本不考虑这个问题,你仍然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基督徒。
好的感染
同样,我们也必须把子想象成(可以说)自父源源不断地流溢而出,像光发自灯,思想出自大脑。他是父的自我表达,是父的必说之言,从未有一刻父不在言说。你注意到了吗?所有这些光或热的画面都给你一种感觉,仿佛父与子是两样东西而不是两个位格。所以,归根结蒂,新约用父与子来描述这两个位格,比我们想要采用的一切其他的替代词都要准确得多。人若离开圣经的语言,就会使用一些其他的替代语,为了阐明某个要点,暂时离开圣经的语言是对的,但是你应该永远回到圣经中来。上帝自然比我们更清楚如何来描述他自己,他知道父与子的关系最接近第一位格与第二位格之间的关系。最重要的是,他知道这是一种爱的关系,父喜悦子,子尊重父。
在继续往下讲之前,请大家注意一下这种关系的实际重要性。各种各样的人都喜欢重复基督教中的这句话:“上帝是爱”,但是他们似乎没有意识到,除非上帝至少包含两个位格,否则,“上帝是爱”这几个字便没有任何真正的意义。爱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怀有的感情,上帝若只有一个位格,创世之前他便不是爱。当然,当那些人说上帝是爱时,他们指的往往是另外一种意思。他们指的实际是“爱是上帝”,即我们所怀有的爱的感情,不管是如何产生、在哪里产生、会带来怎样的结果,都应该受到高度的尊重。这些感情也许应该受到高度的尊重,但是这与基督徒所说的“上帝是爱”截然不同。基督徒相信,生生不息的爱的活动永远在上帝中进行,创造了其他的一切。
这个第三位格用神学术语来说就是圣灵,或上帝的“灵”。如果你发现自己对它(或他)的认识比对那两个位格更朦胧模糊,不要着急或惊讶,我认为这是有原因的。在基督徒的生活中,人通常不是看着圣灵,圣灵总是透过人来行动。你若把圣父看作远远地在你前方,把圣子看作站在你身旁,帮你祈祷,努力将你也变成上帝的儿子,那么,你就应当将这个第三位格看作在你之内或在你身后。对于有些人,从第三位格开始,逆向去理解第二、第一位格可能更容易一些。上帝是爱,这个爱透过人,尤其透过整个基督徒群体来发挥作用,但是,这个爱的灵自永恒之中就是在父与子之间运行的爱。
人应当怎样与上帝联合?我们如何才能进入三位一体的生命之中?
上帝让全人类发生了怎样的改变?因为他的工作,人类得以成为上帝的儿子,从一个被造物变成受生物,从短暂的生物性的生命过渡到永恒的灵性的生命。原则上说人类已经“得救”,我们每个人必须去分享这份救恩,但是真正艰巨的工作,我们自己无法完成的工作,上帝已经替我们做了。我们不必自己去攀登进入灵性的生命,这个生命已经降临到人类当中,只要我们愿意向充满这个生命的那一位人(他是上帝,也是一个真正的人)敞开自己,他就会在我们心中为我们做工。记住我前面说的“好的感染”,我们人类当中有一个人拥有了这种新的生命,靠近他,我们就可以从他获得这种生命。
当然,你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表达这点。你可以说基督为我们的罪而死;可以说因为基督替我们承担过犯,所以父赦免了我们;可以说羔羊的宝血洗净了我们;可以说基督已经战胜了死亡。这样说都是对的,如果有哪种说法你不喜欢,不必在意,选择你喜欢的说法。但是,无论你选择哪种,都不要因为其他人采取了与你不同的说法,而与之争吵。
两点注释
为了避免误解,我在此对上一节出现的两个问题做一点注释。
(1)一位善于思考的听众写信问我:如果上帝想要的是儿子而不是“玩具兵”,他为什么不一开始就生出许多儿子,而是先造出玩具兵,然后再通过这样一个艰难痛苦的过程让它们获得生命?这个问题的答案有一部分很容易理解,另一部分则可能永远无法为人类所知。容易理解的部分是,倘若人类在数世纪之前没有背离上帝,从造物变成儿子的过程不会那么艰难痛苦。人之所以能够背离上帝,是因为上帝给了人自由意志;上帝给人自由意志,是因为一个只由机械的人构成的世界永远不会去爱,因而也永远不知道无限的幸福。这个答案难以理解的部分在于,所有的基督徒都同意,在最原始、最充分的意义上说,“上帝的儿子”只有一位,我们若坚持要问“本来可以有多个吗”,就会发现自己陷入了困境。“本来可以”这几个字用于上帝身上有意义吗?你可以说一个有限的事物“本来可以”与现在不同。这种不同是因为另一个事物与现在不同;另一个事物与现在不同,是因为又有另一个事物与现在不同,以此类推下去。(印刷商如果使用红色的油墨,这页纸上的字就是红的;印刷商使用红色的油墨,是因为出版社要求印刷商印成红字;以此类推。)但是当你谈论上帝,亦即谈论一切事物赖以存在的最根本、不可简约的事实时,问它可否是另一副样子毫无意义,它就是它现在所是,这个问题到此为止。除此之外,我发现,父从永恒之中生出众子这一想法本身也有问题。要想有“多”,子与子就必须彼此不同。两个便士形状相同,为何是二?因为它们位于不同的地方,所含的原子也不相同。换句话说,要将它们视为不同,我们就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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