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追忆似水年华 [book_author]普鲁斯特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2367671 [book_dec]法国小说家普鲁斯特的代表作。作家从1905年开始创作,全书共分为7部,15卷。第一部《通向斯万家的路》于1913年问世。1919年第二部《在少女们身旁》获龚古尔文学奖,作者 一举成名。此后陆续发表第三部 《盖尔芒特家》(1920~1921)、第四部《索多玛和峨摩拉》(1921~1922)。作者于1922年去世,生前写成的第五部《女囚》、第六部 《女逃亡者》、第七部 《重现的时光》都是作者死后发表的。小说主人公马赛尔生于富裕家庭,爱好艺术,常出入上流社会,结识了很多人,经历了情感上的种种波折。晚年逐渐平静下来,开始了文学创作,在作品中重新找到了失去的时光,虚度的岁月在艺术形式下才获得了新的意义。作品对贵族家庭和资产阶级家庭作了真实的描绘,还写了下层劳动者、音乐家、画家等各种人物。整部小说没有贯穿始终的情节,运用意识流手法,以心理时间结构作品,注重描写客观事物引起的内心感受,穿插了大量的观察、分析和议论,使外部现实和内心感受融为一体。作品还大量使用隐喻,造成 一种奇妙的效果。风格独特,语言优美、丰富、流畅。作品改变了小说的传统观念,对西方文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book_img]Z_10810.jpg [book_chapter]前言 [book_title]编者的话 马塞尔·普鲁斯特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法国伟大的作家。在法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他同巴尔扎克一样,都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特别是一九八七年以来,法国好几家有影响的出版社,竞相重新出版普鲁斯特的名作《追忆似水年华》;评论和研究普鲁斯特创作成就的各种学术活动,也在法国及欧美许多国家广泛地开展起来。这股热潮的重新出现,充分显示出普鲁斯特这部巨著的价值及其影响。 《追忆似水年华》以独特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文学创作上的新观念和新技巧。小说以追忆的手段,借助超越时空概念的潜在意识,不时交叉地重现已逝去的岁月,从中抒发对故人、往事的无限怀念和难以排遣的惆怅。普鲁斯特的这种写作技巧,不仅对当时小说写作的传统模式是一种突破,而且对日后形形色色新小说流派的出现,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对于这样一位伟大的作家,对于这位作家具有传世意义的这部巨著,至今竟还没有中译本,这种现象,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显然都是不正常的。正是出于对普鲁斯特重大文学成就的崇敬,并且为了进一步发展中法文化交流,尽快填补我国外国文学翻译出版领域中一个巨大的空白,我们决定组织翻译出版《追忆似水年华》这部巨著。 外国文学研究者都知道,普鲁斯特的这部巨著,其含义之深奥,用词之奇特,往往使人难以理解,叹为观止,因此翻译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为了忠实、完美地向我国读者介绍这样重要的作品,把好译文质量关是至关重要的。为此,在选择译者的过程中,我们做了很多的努力。现在落实下来的各卷的译者,都是经过反复协商后才选定的,至于各卷的译文如何,自然有待翻译家和读者们读后评说,但我们可以欣慰地告诉读者,其中每一位译者翻译此书的态度都是十分严谨、认真的,可以说,都尽了最大的努力,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了尽可能保持全书译文风格和体例的统一,在开译前,我们制定了“校译工作的几点要求”,印发了各卷的内容提要、人名地名译名表及各卷的注释;开译后又多次组织译者交流经验,相互传阅和评点部分译文。这些措施,对提高译文质量显然是有益的。 关于此书的译名,我们曾组织译者专题讨论,也广泛征求过意见,基本上可归纳为两种译法:一种直译为《寻求失去的时间》;另一种意译为《追忆似水年华》。鉴于后一种译名己较多地在报刊上采用,按照“约定俗成”的原则,我们暂且采用这种译法。我们期待着广大读者的批评与指正。 一九八九年一月 [book_title]序 安德烈·莫罗亚作 施康强 译 对于一九○○年到一九五○年这一历史时期而言,没有比《追忆似水年华》更值得纪念的长篇小说杰作了。这不仅仅因为普鲁斯特的作品象巴尔扎克的著作一样规模宏大。别的人写过十五部或二十部小说,有时还颇具才气,但是总不能给人以得到一种启示,读到一个总结的印象。这些作者满足于开发众所周知的“矿脉”;马塞尔·普鲁斯特却发现新的“矿藏”。《人间喜剧》把外部世界作为自己的领地;它囊括金融界、编辑部、法官、公证人、医生、商人、农民;巴尔扎克旨在描绘,他也确实描绘了整整一个社会。相反,普鲁斯特的一个独到之处是他对材料的选择并不在意。他更感兴趣的不是观察行动本身,而是某种观察任何行动的方式。从而他象同时代的几位哲学家一样,实现了一场“逆向的哥白尼式革命”。人的精神重又被安置在天地的中心;小说的目标变成描写为精神反映和歪曲的世界。 用普鲁斯特书里的事件和人物来说明这位作家的特点,其荒谬程度将不亚于把雷诺阿说成是一个画过妇女、儿童、花卉的人。雷诺阿之所以成为雷诺阿,并非因为他画了这些模特儿,而是因为他把任何模特儿都摆在某种虹彩一般绚丽的光线之中。普鲁斯特本人在写到贝戈特的时候曾经指出,作品的取材与天才的形成无关。天才能使任何材料增辉生色。贝戈特成长的家庭环境从表面上看是索然寡味的,但是贝戈特却用这个素材写出一部杰作。这是因为,借助他的大脑这部小机器,他能高翥远翔,从而象飞越沙漠的飞行员隐约看到在地面上看不出来的、埋在沙子底下的城廓一样,看到事物蕴藏的秘密。因此在谈论《追忆似水年华》之前,先要说明普鲁斯特为什么比任何人更善于“飞离”这个他似乎十分眷恋的世界。 一 他熟悉的天地由哪些成分组成?首先是博斯地区的一所小城——伊利耶,他童年时代每年都随家人在那里度假;是他的祖父母、父亲、母亲、兄长、叔父、舅父、婶母、姨母;是他在乡下的邻居。其次是一个巴黎社交圈子;他在孔多赛中学的同学、他父亲的朋友以及几个女人:洛尔·海曼、爱弥尔·斯特劳斯夫人、塞维尼伯爵夫人;还有阿芒·德·卡雅韦夫人、博兰古夫人、格莱福尔勃伯爵夫人的沙龙,后来又通过罗贝尔·孟德斯鸠的引荐,逐渐结识整个上流社会;通过他的韦尔舅舅们和他的外婆家,进入犹太人的圈子;通过卡布尔和比诺大街的网球场,与几位妙龄少女订交;至于平民百姓,他只见过几个仆人,几个开电梯的和当茶房的,服兵役时的几个伙伴和伊里耶城的几个店主;说到作家和艺术家,他只通过向纳托尔·法朗士、雷纳尔多·阿恩、马德莱纳、勒梅尔和埃勒,对他们的生活略有所知。总之他的见闻所及仅系法国社会一个很薄的剖面。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普鲁斯特将不是从广度,而是从深度上开掘他的“矿脉”。 好几项特征注定他日后要从事写作。他的气质是神经质的,敏感到病态的程度。他有一个令人钦佩的母亲,对他无比宠爱,因此他遇到最细微的不和谐也如同受到伤害,最淡薄的敌意或者最不经意的可笑行径都会在他心头留下痛苦的纪录。换了一个躯壳较厚的人,有些场景不会产生持久的印象,碰上他却会终生难忘,在他的思想里象地狱里受尽煎熬而找不到出路的灵魂一般骚动。(例如:某天晚上她母亲拒绝在他入睡前吻他,过后禁不住他的恳求又让步了。后来,为寻找意中人他曾深夜在巴黎街头奔走。还有他在社交场合遭受的一些屈辱,先是在《让·桑德伊》,后来在《追忆似水年华》里都有痕迹可寻。)“作家受到命运不公正的待遇之后,总要尽力寻求补偿。”我们这位作家尤其迫切地需要补偿、解释和安慰。 由于他患有慢性哮喘,虽说不是废人,却年纪轻轻就成为病人,每年有一定时间必须闭门谢客。这种隐居有助于把生活转化为艺术。“唯一真实的乐园是人们失去的乐园。”普鲁斯特以一千种方式重复这一想法。“幸福的岁月是失去的岁月,人们期待着痛苦以便工作。”他被逐出童年时代的伊甸园,失去了幸福,于是就企图重新创造幸福。 他的精神患病甚于肉体。早在少年时代,他已发现唯一吸引自己的爱情在人们眼里是反常的。他不比纪德①,敢向家里人挑战。“家庭啊,我恨你们”②这类表白完全违背他的本性。我们可以想象他怎样在内心经历长时间的、痛苦的斗争,终归战败;他怎样努力克制自己的欲望;怎样旧病重犯,最终确信自己无可救药。如果把普鲁斯特看做不道德的人,那就大错特错了。他诚然背离道德规范,但是他因此而痛苦。出于这层原因,他也有忏悔和分析自己的需要,而这有利于写小说。 ①安德烈·纪德(1869—1951),著名小说家,在法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②见纪德的《地粮》。 最后,这个怀有如此强烈的写作冲动的年轻人,正好具备从事写作的条件。他不仅秉有神经质人敏锐的悟性,从而获得宝贵的材料,而且掌握渊博的知识,从而知道怎样利用这些材料。他母亲嗜爱法国和英国的古典大作家,让他也寝馈其中。我们时代很少有人比他更熟悉圣西门、塞维尼夫人、圣勃夫、福楼拜、波特莱尔;他的拟作证明他与这些作家灵犀相通。他研究过他们的思想方式、创作手法和风格。他若不是我们时代最伟大的小说家,本可以当最伟大的批评家。对英国作家的了解使他有可能进行知识上的杂交,这对强化一个人的思想如同生理上的杂交能增强一个种族的体质一样有效。他曾指出自己从托马斯·哈代、乔治·艾略特、狄更斯,尤其从拉斯金得到一些教益。我们时代没有任何作家比他更有学问,更加懂行。 然而事情的奇妙正在于,他具备如此出色的条件本可以当一个威严的、多少有点学究气的传统作家,但他偏偏拒绝走这条现成的路子。在这里,他那位趣味高雅的母亲给他的教诲又起作用了。“对于应该怎样烹调某些菜肴、演奏贝多芬的奏鸣曲和殷勤待客,她自信能掌握最合适的分寸……况且对这三件事情来说,最合适的分寸几乎是相同的:手法简洁、朴实无华、饶有韵致。”普鲁斯特对于风格的看法并无二致。作为技巧出众的演奏家,他有时禁不住拖长一段曲子(电话接线小姐——山楂树——盖尔芒特王妃的浴缸)。最优秀的普鲁斯特,本色的普鲁斯特,却在风格上刻意求工的同时不失自然。没有人比他更精确地记录下口语的音乐性和每个阶层的人特有的语调。 他有那么多的东西要表达,不说出来简直会憋死。他长期寻找一个题材以便表达所有这一切,却一直没有找到。童年时代,他在维福纳河两岸漫步,曾经隐约感到在一幢房子的屋瓦底下或者一棵长条拂地的柳树下面隐藏着某些真相,有待于他去揭穿;二十五岁或三十岁时,他反复搜索记忆的宝库,还是没有找到他需要的东西。一八九六年,他发表一部短篇小说和诗歌合集《欢乐和时日》。这本书染上世纪末的颓风,使人想起《白色杂志》、让·德·蒂南和奥斯卡·王尔德。没有一个读者猜到作者有一天将成为我们最伟大的文学革新家。然后,从一八○九年到一九○四年,他悄悄地写满许多练习本:那是一部自传性长篇小说《让·桑德伊》。一气呵成以后,作者从未修改。 他没有发表这部作品,甚至想毁掉它:作品有许多页已被撕掉。今天我们在这部作品里发现了《追忆似水年华》中大部分为我们喜爱的优点。若干使普鲁斯特魂牵梦萦的场面,日后将以完善的形式记录下来,在这里已经初露端倪。透澈的分析、诗意的描写、对滑稽可笑言行地道的狄更斯式的描绘:这一切都非高手莫属。然而他当初不发表这部草稿是对的。他若那样做了,后来就不会以无比高超的技巧重写同一个题材。他写这部草稿的时候,他的双亲犹在,而且还可能是他最初的读者,所以他不能在作品里坦率处理他认为是最主要的东西。对于我们这些普鲁斯特迷来说,《让·桑德伊》是一部引人入胜的书,但是书中的人物和事件与原型相比变化不大,还不足以成为完美的艺术品。 《让·桑德伊》里的观察者已是一位大师。不过普鲁斯特不满足于观察。他认为美犹如童话里的公主,被某个可怕的魔法师关在一座城堡的塔楼里。为了搭救这位公主,我们打破一千扇门还是徒劳,而大部分人忙于享受生的乐趣,不久就放弃寻找。但是象普鲁斯特这样的人宁可放弃其他一切,也要找到被囚禁的公主。总有一天,他受到启示,福至心灵,确信自己已有把握。他将得到秘密的、令人目眩的报偿。他说:“人们敲遍所有的门,一无所获。唯一那扇通向目标的门,人们找了一百年也没有找到,却在不经意中碰上了,于是它就自动开启……” 二 这扇“唯一的”门通向什么呢?当它突然自动开启时,他隐约看到的那部“与《一千零一夜》和圣西门的《回忆录》篇幅相等”的作品究竟是什么样子呢?他有什么重要的话要说,不惜为之牺牲其他一切呢?普罗斯特浩瀚的交响乐里将出现什么主题呢? 第一主题,是时间。他的书以这个主题开端、告终。“假如假以天年,允许我完成自己的作品,我必定给它打上时间的印记:时间这个概念今天以不可抗拒的力量强迫我接受它。我要在作品里描写人们在时间中占有的地位比他们在空间中占有的微不足道的位置重要得多,即便这样做会使他们显得类似怪物……”我们周围的一切都处于永恒的流逝、销蚀过程之中,普鲁斯特无日不为这个想法困扰。“就象空间有几何学一样,时间有心理学。”人类毕生都在与时间抗争。他们本想执著地眷恋一个爱人、一位友人、某些信念;遗忘从冥冥之中慢慢升起,淹没他们最美丽、最宝贵的记忆。 古典哲学假定“有一种不变的信仰犹如精神的雕像形成我们的人格”,这座雕像在外部世界的冲击下坚定不动如磐石。但是普鲁斯特知道自我在时间的流程中逐渐解体。为期不远,总有一天那个原来爱过、痛苦过、参与过一场革命的人什么也不会留下。我们将在小说里看到斯万、奥黛特、希尔贝物、布洛克、拉谢尔、圣卢怎样逐一在感情和年龄的聚光灯下通过,呈现不同的颜色,就象舞女的白色衣裙在灯光下依次变成黄色、绿色或蓝色一样。沉溺在爱河中的自我不能想象,几年以后,同一个自我一旦从爱情中解脱出来,又会是什么样子。而且可叹的是“房屋、街衢、道路和岁月一样转瞬即逝”。我们徒然回到我们曾经喜爱的地方;我们决不可能重睹它们,因为它们不是位于空间中,而是处在时间里,因为重游旧地的人不再是那个曾以自己的热情装点那个地方的儿童或少年。 然而我们的历任自我并不完全消失,因为它们能在我们的睡梦中,甚而在清醒状态下重现。普鲁斯特在他的交响乐的第一乐章即陈述睡醒的主题,这并非事出偶然,而是有意为之。每天早晨,在片刻迷糊之后,我们重新拥有我们自身;这说明我们从未完全失去它。马塞尔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能在自己身上某处听到“小铃铛清脆的铁质铃声不时响起、无休无止、吵吵嚷嚷”,在他童年时代每次铃响总是宣告斯万来访。那必定是这个铃铛从未停止在他身上丁冬作响。因此时间看起来好象完全消逝,其实不然,它正与我们自身融为一体。由此产生了作为普鲁斯特作品的根源的想法,即追寻似乎已经失去,其实仍在那里,随时准备再生的时间。 这个追寻只能在人们视为“真实”的那个世界里进行。其实这个世界是不真实的,至少是不可认识的,因为我们看到的世界永远受到我们自身的情欲的歪曲。世界不是一个,而是成千上万;“每天清晨有多少双眼睛睁开,有多少人的意识苏醒过来”,便有多少个世界。因此,要紧的不是生活在这些幻觉之中并且为这些幻觉而生活,而是在我们的记忆中寻找失去的乐园,那唯一真实的乐园。“过去”便是我们每个人身上都存在的某种永恒的东西。我们在生命中某些有利时刻重新把握“过去”,便会“油然感到自己本是绝对存在的”。所以,除了第一个主题:摧毁一切的时间而外,另有与之呼应的补充主题:起保存作用的回忆。不过我们这里指的不是随便哪一种回忆;普鲁斯特的主要贡献在于他教给人们某种回忆过去的方式。 难道有好几种回忆过去的方式吗?至少有两种。人可以试图借助智力,通过推理、文件和佐证去重建过去。这一自主的回忆决不可能使我们感到过去突然在现在之中显露,而正是这种突然显露才使我们意识到自我的长存。必须发动不由自主的回忆,才能找回失去的时间。那么不由自主的回忆怎样发动呢?得通过当前的一种感觉与一项记忆之间的偶合。我们的过去继续存活在滋味、气息之中。普鲁斯特写道:“不要忘记,我生命中有个反复出现的动机……比对阿尔贝蒂娜的恋情还要重要的动机,即重温旧事,这也是献身艺术者的上好材料……一杯茶、散步场上的树木、钟楼等等。”马德莱娜甜饼便是出色的例子。 叙述者一旦辨认出这种形似海贝的饼干的味道,整个贡布雷便带着当年他曾在那里感受的全部情绪,从一杯椴花茶中浮现出来;亲身的经历使这座小城在他眼里倍觉动人。当前的感觉与重新涌现的记忆组成一对。这个组合与时间的关系,犹如立体镜与空间的关系。它使人们产生时间也有立体感的错觉。在这一瞬间,时间被找回来了,同时它也被战胜了,因为属于过去的整整一块时间已变成属于现在的了。因此艺术家在这种时刻感到自己征服了永恒。任何东西只有在其永恒面貌,即艺术面貌下才能被真正领略、保存:这就是《追忆似水年华》的根本、深刻和创新的主题所在。别的作家(夏多布里盎、钱拉·德·奈伐尔)曾经窥见这个主题,但是他们没有在自己的直觉的指引下走到底,没有敞开通向神奇境界的大门。唯有普鲁斯特发现,在第一个回忆的诱发下,人们以为已经永远遗忘的世界好象附丽在这个最初的回忆上面,会从一杯茶中整个涌现出来。 概括说,他的小说是一个聪明绝顶、敏感到痛苦地步的人的经历。这个人从小就出发寻找绝对的幸福,他在家庭里、爱情中、世界上都没有找到绝对幸福,最后象宗教神秘主义者一样到时间之外去寻找一种绝对存在。他在艺术中找到这个绝对物,因此小说与小说家的生平融为一体,而小说结尾时说叙述者找回了失去的时间,可以开始写他的书了。就这样,这部书象一条长蛇首尾相衔,绕成一个巨大的圆圈。 三 不由自主的回忆以其魔法唤醒过去之后,叙述者看到什么东西呢?居中一座乡下房子,是他们外祖母、他的父母、他的姑姑莱奥妮(与亲朋相处时富有喜剧性的人物)、女仆弗朗索瓦丝(妙不可言的肖像)以及几名配角。挨着贡布雷的住所涌现一所外省花园,夏天晚上一位邻居,斯万先生,没有斯万太太陪同,常来看望叙述者的父母。贡布雷周围伸展着一片既熟悉又神秘的地带。对于童年时代的叙述者来说,这片地带分成两“边”:斯万那一边,即斯万家的产业当松维尔,和盖尔芒特那一边,即盖尔芒特家的城堡所在地。盖尔芒特家系出贵族名门,马塞尔有时瞥见他们望完弥撒后步出教堂,视他们为高不可攀的天人;人家告诉他这一家人是热纳维也夫·德·布拉邦特①的后裔,他们过着神仙般的日子。就这样,生命以名字阶段开始。盖尔芒特家、斯万夫人、她的女儿希尔贝特·斯万:叙述者对所有这些人所知甚微,对于他来说他们只是些名字。 ①中世纪传说,热纳维也夫是布拉邦特公爵的女儿,齐格菲伯爵的妻子。伯爵出征,但不知妻子已怀孕。总管戈洛引诱热纳维也夫未成,遂诬告她与人私通。伯爵下令将她处死,仆人们没有执行命令,放她一条生路。后来夫妻相见,真相大白。 一个接着一个,这些名字将变成有血有肉的人。后来叙述者介入盖尔芒特家的生活圈子,这家人对他仍有吸引力,但是不复有英雄的威望。盖尔芒特公爵夫人酷似教堂里彩画玻璃上的女圣徒,后来成为马塞尔的朋友。马塞尔将发现,她虽然才思敏捷,但是思想浮浅,还有自私、冷酷的一面。盖尔芒特家别的成员,夏吕斯男爵和迷人的罗贝尔·德·圣卢,原先处于半明半暗的光线下得到美化,后来将依次在前台的强光灯下暴露原形。叙述者逐渐发现,这些人物曾如幻灯映出一般,组成了一个神奇世界,这些男人和女人的名字底下隐藏着时而残酷、时而平庸的现实。小说的材料不在现实世界之内,而是在现实世界和想象世界的差距之中。 在爱情领域,也有一个词语阶段。在这个阶段,人惑于古典或浪漫作品中对这一感情的描绘,追求不可能实现的心心相通。但是“爱情本身与我们对爱情的看法之间的差别判若天壤。”普鲁斯特试图以比传统小说家更多的真实性去描绘相遇相悦,离怀别苦、以及最终的冷淡。夏娃本是从亚当体内抽出来的:这个象征十分正确。我们入睡后一条腿的位置没有放对,便有心爱的女人翩然入梦。我们在邂逅相逢时用我们自身的想象做材料塑造的那个恋人,与日后作为我们的终生伴侣的那个真实的人毫无关系。斯万娶了从他梦中走出来的奥黛特为妻,结果面对的契黛特却是一个他不爱的人,“与他根本合不来。”叙述者马塞尔起先认为阿尔贝蒂娜俗不可耐,其貌不扬,但是因为她“不可捉摸”,周身笼罩着神秘的光晕,便对她产生依恋之情,最终爱上她了。 爱情的对象被占有之后,只要怀疑依然存在,爱情可以保持不衰。我们发现自己曾经如此重视的东西原来纯属虚妄之后,如果嫉妒占据了我们心灵的荒漠,这一发现还不足以使我们痊愈。幸亏“回忆有时混乱,接着感情出现间歇”。最后,经过长期睽别,遗忘来临,驱除了爱情的种种幻觉。至于在《索多姆和戈莫尔》中致力描写的变态爱情,它与正常的爱情遵循同一条变化曲线。爱情的实际对象是马车夫,缝制背心的裁缝,还是妓女或公爵夫人,这都无关紧要,因为按照普鲁斯特的说法,爱情的本质在于爱的对象本非实物,它仅存在于情人的想象之中。 同样地,马塞尔童年时代的两条“边”:斯万那边和盖尔芒特那边,对于他曾是陌生、迷人、秘密的世界,后来他得以实地勘察这两个世界时,却在其中找不到任何东西能引起他强烈、持久的兴趣。追逐时尚与爱情一样令人失望。斯万渴望加入维尔迪兰的小圈子,马塞尔则想厕身盖尔芒特家的沙龙。一旦他们如愿以偿,认识并征服了小圈子和沙龙,两者便一钱不值了。唯一有吸引力的世界是我们尚未进入的世界。一切都比儿童的眼睛看到的要简单、平淡。从贡布雷看出去,两条“边”之间好象隔着一道鸿沟。不料它们竟在作品的顶上组成巨大的圆拱,最终汇合在一起:斯万的女儿希尔贝特嫁给盖尔芒特家的圣卢。两条边的对立原来也是假的。 现实在显露真相的同时烟消云散。 我是故意用圆拱这个词的。普鲁斯特的作品刚发表的时候,批评家们未能立即理解它的结构,不知道它在结构上与大教堂一样简单、稳重。作者自己是意识到这一点的:“当你对我谈到大教堂的时候,你的妙语不由使我大为感动。你直觉到我从未跟人说过的第一次形诸笔墨的事情:我曾经想过为我的书的每一部分别选用如下标题:大门、后殿彩画玻璃窗,等等。我将为你证明,这些作品唯一的优点在于它们全体,包括每个细微的组成部分都十分结实,而批评家们偏偏责备我缺乏总体构思。我若采用类似的标题,便能事先回答这种愚蠢的批评……” 确实如此,在完工的作品里有那么多精心安排的对称结构,那么多的细部在两翼相互呼应,那么多的石块在开工伊始就砌置整齐,准备承担日后的尖拱,以致读者不能不佩服普鲁斯特把这座巨大的建筑当作一个整体来设计的杰出才智。就象序曲部分草草奏出的主题后来越演越宏伟,最终将以勇猛的小号声压倒陪衬音响一样,某一《在斯万家那边》仅仅露了脸的人物将变成书中的主角之一。(例如:在外叔祖父家里见过一面的那位穿一身绯红的夫人,后来变成奥黛特·德·克雷西,又变成斯万夫人,最后成为福什维尔夫人;画家比施原是维尔迪兰的“小核心”的成员,后来成为伟大的埃尔斯蒂尔;在妓院里与叙述者春风一度的那个女子,日后重逢时改名拉谢尔,已是圣卢钟爱的情妇。) 就象一个巨大的桥拱跨越岁月,最终把斯万那一边和盖尔芒特那一边联接起来一样,翻过几千页书以后,将有别的感受一回忆组合与马德莱纳小甜饼的主题相呼应(叙述者在到威尼斯的旅途上见到的大小不等的铺路石块;他在盖尔芒特王妃的图书馆里见到上了浆、烫得挺括的毛巾时,巴尔贝克海滨顿时在他眼前重现)。整个建筑的拱顶石无疑是罗贝尔和希尔贝特的女儿圣卢小姐。这只是一件小石雕,从底下仰望勉强可见,但是在这件石雕上“无形无色、不可捕捉”的时间确确实实凝固为物质。圆拱从而连接起来,大教堂于是竣工。到这个时候,作者作为艺术家和作为人同时得救。从那么多的相对世界里涌现出一个绝对世界了。 因此普鲁斯特的小说是一种肯定,一种解脱。就象凡德伊的七重奏一样,其中两个主题——毁坏一切的时间和拯救一切的记忆对峙着:“最后,欢乐的主题取得胜利;这已不再是从空荡荡的天空背后发出的几乎带着不安的召唤;这是一种不可名状的快乐,好象来自天堂,这种快乐与奏鸣曲里的快乐差别之大,犹如贝里尼画中温和、庄重、演奏双颈诗琴的天使与米开朗琪罗笔下某一穿紫袍、吹大号角的大天使的差别。我知道我永远不会忘记快乐呈现的这个新的色彩,这个引导我们寻求一种超尘世的快乐的召唤……” 克洛德·莫里亚克写过一本关于普鲁斯特的出色的小书,他在书里强调普鲁斯特独特的欢乐概念很有见地:“因为和普鲁斯特在一起,我们除了知道感情有间歇,更知道幸福也是时而袭来,时而消失的。这一阵阵欢乐的清风来自什么地方呢?”来自艺术。大艺术家“为我们掀开丑恶与无聊的帷幕的一角,我们由于隔着这道帷幕才对世界失去好奇心”。象梵·高用一把草垫椅子,德加或马奈用一个丑女人做题材,画出杰作一样,普鲁斯特的题材可以是一个老厨娘,一股霉味,一间外省的寝室或者一丛山楂树。他对我们说:“好好看:世界的全部秘密都藏在这些简单的形式下面了。” 四 人生中有些出神入化的时刻,当前偶然获得的感觉使过去重现,于是我们快乐地感到自身存在的持久性;不过一个人一生中罕遇这种时刻。那么怎样才能在每一页书上都把被囚禁的美释放出来呢?这里用得着风格:“在一项描写中,人们可以无穷尽地罗列位于被描写地点的各种物体;但是真相仅在作家择定两件不同的物体、指出它们的相互关系的那个瞬间开始披露。艺术世界中这一相互关系类似科学世界中唯一的因果关系。作家还需要用美丽的风格形式的圆环把这两件物体关闭在内,他甚至围住了生命,当他举出两种感觉的共同特点,用一项隐喻把两件物体结合起来,从而显示它们的本质,使它们摆脱时间的影响,并用词的组合形式的不可描述的锁链把它们拴在一起……” 通过揭示某一陌生事物或某一难以描写的感情与一些熟悉事物的相似之处,隐喻可以帮助作者和读者想象这一陌生事物或这一感情。当然普鲁斯特不是第一个使用形象的作家。对于原始人,形象也是一种自然的表达手段。但是普鲁斯特比同时代任何作家更加理解形象的“至上”重要性;他知道形象怎样借助类比使读者窥见某一法则的雏形,从而得到一种强烈的智力快感;他也知道怎样使形象常葆新鲜。 既然比喻的目的是用熟知的事物解释未知的事物,那么比喻的第二项,即那个好象是透明的、可以透过现实被看到的东西就与我们熟悉的感觉之间有了联系。荷马有理由吟唱:“勇猛如怒狮……”因为他的听众曾经与狮子搏斗过。普鲁斯特指出现代的隐喻应该在事物后面唤起味觉、嗅觉、触觉这一类永远真实的基本感觉,或者展示作为任何艺术的首要成分的动植物形象(夏吕斯变成大黄蜂,絮比安化成兰花,盖尔芒特家的人变作禽鸟)。最后,它也可以从当代各学科中借用现实生活的形象。所以在普鲁斯特的文章里不时出现科学、心理学、政治学的形象。 我们任意打开几页书,便能采撷到一束新鲜的形象花束,如叙述者的母亲对弗朗索瓦丝说:“诺布瓦先生把她说成是‘第一流的统帅’,就象是国防部长在阅兵式结束后向将军转达一位路过的外国君主的祝贺……”马塞尔这个时候正爱上希尔贝特·斯万,他把与斯万家有关的一切都视作神圣;当他听父亲说到斯万家住的套房普普通通时,一种袤渎之感使他全身血液沸腾:“我本能地感到我的精神应该向斯万家的威望,以及我自己的幸福奉献必要的牺牲,于是不管我刚才听到什么,我内心作主,象笃信者摒弃勒南的《耶稣传》一样,永远不去想他们居住的套房平常得很,连我们也可以住进去的……”叙述者的母亲把斯万夫人为扩大她在社交界的联系而四出拜访比作一场殖民地战争:“现在特龙贝家已经就范,邻近的部落不久也要投降……”她在街上遇见斯万夫人,回家时说:“我看到斯万夫人进入战争状态;她想必准备出征马塞诸赛人、锡兰人或者特龙贝尔人,预期大获全胜……”最后一例:斯万夫人邀请一位好心肠但令人讨厌、喜欢串门的太太上门做客,因为她知道“这只活跃的‘工蜂’一旦戴上装饰羽毛的帽子,带着名片盒,能在一个下午光顾多少资产者家庭的花草……” 普鲁斯特另一个爱用的手法是借助艺术品说明实在的事物。在他生活的那个“想象博物馆”的时代,凡是有教养的人都能理解美术作品提供的参考依据。为了让读者领会奥黛特的美色,普鲁斯特提到波堤切利;为了描绘布洛克的古怪,他抬出贝里尼的《穆罕默德二世》。他把弗朗索瓦丝的谈话比做巴赫的赋格曲,把夏吕斯先生投向絮比安的眼色比做贝多芬戛然而止的乐句。大画家和大音乐家把我们领进位于词语之外的世界,没有他们我们不可能进入这个世界。普鲁斯特经由美学达到玄学。这条路选得不坏。 所以隐喻在这部作品里占据的地位相当于宗教仪式里的圣器。普鲁斯特眷恋的现实都是精神性的,但是因为人既是灵魂,又是肉体,他需要物质性的象征帮助他在自身和不能表达的东西之间建立联系。普鲁斯特最先懂得,任何有用的思想的根子都在日常生活里,而隐喻的作用在于强迫精神与它的大地母亲重新接触,从而把属于精神的力量归还给它。雨果出于本能也懂得这个道理,但是普鲁斯特通过智力和使用方法达到同一个目的了。 五 阿兰曾经指出,小说在本质上应是从诗到散文,从表象到一种实用的、仿佛是手工产品的现实的过渡。普鲁斯特是纯粹的小说家。没有人比他更善于帮助我们在自己身上把握生命从童年到壮年,然后到老年的过程。所以他的书一旦问世,便成为人类的圣经之一。他简单的、个别的和地区性的叙述引起全世界的热情,这既是人间最美的事情,也是最公平的现象。就象伟大的哲学家用一个思想概括全部思想一样,伟大的小说家通过一个人的一生和一些最普通的事物,使所有人的一生涌现在他笔下。 [book_title]试论《追忆似水年华》 (代 序) 罗大冈 马塞尔·普鲁斯特(1871—1922)的《追忆似水年华》(以下简称《似水年华》)确实是一部不同凡响的小说。不但在法国,即使在国际间,都认为《似水年华》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小说之一,这早已成为定论。英国的法国文学专家乔伊斯·M·H·雷德在他所编写的《牛津法国文学辞典》中,就是这样评价《似水年华》的。 人们早就说过,小说是生活的镜子,也是现实生活的横断面,是生物学或生理学上的切片。无论是短篇或长篇小说,在它的有限的范围的,强烈地深刻地反映某一个生活机体或生命机体的特性,而且不是一般的生活机体或生命机体,而是在特定的时间与空间条件下的典型的生活或生命机体。在世界各国一切文学产品中,小说是人类生活的最切实可靠的见证。然而在各国文学史上,能够负担这样重要任务的伟大小说并不多见。举例说,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是这样的小说。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也是。曹雪芹的《红楼梦》也是。普鲁斯特的《似水年华》也是这样的小说。这些伟大的作品都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活生生的横断面。几乎可以说:都是人类生活有血有肉的切片。 在中国,研究介绍法国文学的专家们很少提到普鲁斯特和他的《似水年华》。当然更没有人翻译过这部巨型小说。这是一部很难译的书,不但卷帙浩繁,全书七卷二百万字左右,而且文风别具一格,委婉曲折,细腻之极,粗心的读者匆匆读一遍不可能领悟其中奥妙。至于翻译,更非易事。 古人有言,人生五十岁以前周游世界,认识社会;博览群书,积累知识。五十岁以后,可以深居简出,闭门著述。法国文学史上有不少名作家大致是这样安排一生的:先游历读书,中年以后开始著述。十六世纪的蒙田(1533—1592)和十八世纪的孟德斯鸠(1689—1755)都是这方面著名的例子。普鲁斯特的一生基本上也是这样安排的,所不同者,第一,他的寿命较短,五十一岁就去世了;其次,他自幼体质孱弱多病,未能周游天下。他生长于巴黎“上流社会”的富裕家庭,从小养尊处优,过着绔袴子弟的生活。从青少年时期开始,出入于所谓上流社会的交际场合,成为沙龙中的宠儿。由于他聪慧俊秀,深得沙龙中贵妇人们的欢心,《在少女们身旁》①过安闲日子,积累了丰富的上流社会生活感受,从那时起,二十岁左右的普鲁斯特就产生终生从事文学创作的意愿。 ①《似水年华》第二卷书名,发表于1919年。 大约从三十五岁起,到五十一岁他去世,普鲁斯特由于患有严重的哮喘病,终年生活在一间门窗经常不打开的房间中。清新空气容易引起他犯哮喘,更不用说刮风下雨。他足不出户的自我禁锢生活,持续了十五年之久。在这十五年期间,普鲁斯特生活在回忆中,回忆他童年、少年以及青年时期的经历。由于他的身世,他所接触的大致是三类人:贵族家庭的后裔;非常富裕的财务金融界人士;少数享有盛名的文人与艺术家。十五年的禁锢生活,使这位身患痼疾的天才文人省悟到,他的前途就是在这间华丽舒适的病房同时也是囚室之中,等待死亡。他除了缓慢地,平静地等待死亡来临之外,他没有别的生活,没有别的前程。他是一个极其敏感的人,为什么他能在锦锈的床上,过着卧而待毙的“生活”十五年而不觉得沉闷、苦恼甚至烦躁不安,反而其乐融融呢?难道他整天躺在床上在做美梦吗?不,他自己知道生命已经没有前途的人决不可能做关于未来的美梦,所以老年人是不会做美梦的。普鲁斯特虽然只是中年人而不是老人,可是他早已知道他的痼疾难愈,所以对生活的前程已经不抱希望。他唯一的希望在于利用他的非常特殊的生活方式,写成一部非常特殊的文学作品。这部作品就是《似水年华》,全称《追忆似水年华》。在他的计划中,这是一部极其庞大的多卷本小说。果然,他用了十五六年的漫长时间,分秒必争地写完了这部小说的全稿。 由于疾病的限制,普鲁斯特被迫长年累月囚禁在斗室中,不能开展任何活动,久而久之,他的思想中充满对于过去生活的回忆,而且对于人生形成了一种非常奇特的概念。他认为人的真正的生命是回忆中的生活,或者说,人的生活只有在回忆中方形成“真实的生活”,回忆中的生活比当时当地的现实生活更为现实。《似水年华》整部小说就是建筑在回忆是人生的菁华这个概念之上的。 普鲁斯特是一位博览群书的作家。法国评论家们常常提到《似水年华》的作者受十九世纪末年风靡一时的法国唯心主义哲学家柏格森(1859—1941)的影响,这是完全可能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似水年华》是一部哲学意味深重的小说。正相反,这是一部生活气息极其浓厚,极具强烈的小说。在世界各国优秀的文学遗产中,令人读过之后永生难忘的、真正有价值有分量的小说,都是从热气腾腾的真实生活中出发,在生活的熔炉中锻冶而成的。从某一个哲学概念,或某一个政治概念出发的小说,既不可能有真实的人生价值,也不能有高度的艺术价值,即使由于某种特殊原因而名噪一时,也肯定经不起时间考验。我们赞赏和提倡“为人生而艺术”,反对“为艺术而艺术”,所以我们重视从真实生活中产生,有强烈的生活气息的名著《似水年华》。 《追忆似水年华选篇》的编选者,法国文学评论家拉蒙·费南代在《选篇》的前言中指出,“《似水年华》写的是一个非常神经质和过分地受溺爱的孩子缓慢成长的过程,他渐渐地意识到自己和周围人们的存在。”总的说,这是一部回忆录式的自传体的小说,从作者自己的童年生活开始,一直写到他晚年的心情。他三十多岁由于严重的哮喘与气管炎,怕见阳光,怕吹风,把自己囚禁在斗室中,白天绝对不出门,也尽量少接见来访者,实际上从那时起,他已经与世隔绝。《似水年华》,这是一个自愿活埋在坟墓中的人,在寂静的坟墓中回想生前种种经历与感受的抒情记录。 在拉封·蓬比亚尼出版社出版的著名《作家辞典》中,写普鲁斯特评传的乔治·卡都衣是这样给《似水年华》作者下定义的:“他对于遗忘猛烈反抗;这种为了生活在时间的绝对性中而进行的狂然与不懈的努力,就是《重现的时光》主要意义。”《重现的时光》是《似水年华》最后一卷的标题,是全部小说画龙点睛之所在。哪一个伟大的真正的艺术家,不用自己的血肉,自己的灵魂来创作使自己毕生事业可以传之后世的作品呢?一言以蔽之,艺术不是别的,而是对生命热烈的爱之表现。艺术作品不是别的,“美”不是别的,而是引起观赏者对生命热爱的一种手段。关于这一点,《似水年华》不是表现得很彻底,很动人吗? 阿纳多尔·法朗士(1844—1924)①是普鲁斯特在文学界的长辈和好友,对文坛上初露头角的普鲁斯特曾经起扶持作用。法朗士把普鲁斯特的小说比作温室中培养的花朵,象兰花一样,有“病态”的美。可是突然间,“诗人(指普鲁斯特)射出一支箭,能穿透你的思想和秘密愿望……。”这是指出小说家普鲁斯特的艺术手法和思想深度,决非一般泛泛之辈可比。 ①《似水年华》提到的作家贝戈特,就是影射法朗士的。 有二十世纪蒙田之称的哲学家、随笔家阿兰(1868—1951),认为普鲁斯特从不直接描写一件客观事物,总是通过另一事物的反映来突出这一事物。普鲁斯特一贯通过自己的感觉表现客观世界。他认为对绝对客观世界的研究是科学家该做的工作,文学家只能老老实实反映他自己感觉到的事物,这是最真实的表现方式。所以评论家莫理斯·萨克斯(1906—1945)说普鲁斯特是“奇怪的孩子”,“他有一个成人所具有的人生经验,和一个十岁儿童的心灵。” 一个深于世故的人可以成为事业家,政治家,可是成不了真正的艺术家。哪怕老态龙钟的艺术家,往往也保持着一颗比较天真的心,甚至带几分稚气。普鲁斯特就是这类人。在他晚年,离去世不久的日子里,他还津津有味回想在贡布雷的别墅中,早晨起来喝一杯泡着“玛德莱娜”①的热茶,使他尝到毕生难忘的美味。这种对往事亲切而多情的回味,是他创作《似水年华》的主要线索。这种情趣,读者在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中是找不到的。评论家把《似水年华》和《人间喜剧》相比,发现有许多相似之处,比如人物众多,主要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等等。但是《似水年华》和《人间喜剧》之间有明显的区别,那就是巴尔扎克着重于从事物的外部现象观察世界、描写世界;普鲁斯特则刻意突出内部世界,增加小说的画面的深度与立体感。这两位天才小说家表现客观现实世界的目的是一致的,然而他们观察与描写的角度往往不同。仅就这一点,《似水年华》与《人间喜剧》相比,显出早期的现代派艺术倾向,使《似水年华》成为二十世纪小说的先驱,与十九世纪小说的典型特点有很明显的分歧。 《似水年华》另一个艺术特点是“我”与“非我”的界限不是绝对不可逾越的。普鲁斯特曾经给友人写信时说:“我决定写这样一部小说,这小说中有一位‘先生’,他到处自称‘我’,我如何如何……”这位“先生”就是作者自己,这是无疑的。这么说,《似水年华》是一部自传体的小说吗?不完全是。小说贡彻始终的线索是“我”,但作者常常把“我”放在一边,用很长的篇幅写别人。正如哲学家阿兰指出,《似水年华》的作者要写“此物”时,必先写“彼物”对“此物”的反映。世界上没有不是彼此联系着的事物。没有绝对的“有我”,也没有绝对的“无我”。在这里,又可以指出《似水年华”的艺术手法与《人间喜剧》不同之处。巴尔扎克着重写“物”,这是众所周知的。巴尔扎克把作为他叙述故事的“物”的背景描写得仔细周全,凡是小说人物的住屋、屋子里的木器家具、人物的财产、现金帐目等等,巨细无遗,令人叹绝。可是巴尔扎克从来不写自然的背景,不写山水草木;也不写活的背景,也就是说,不写小说主人翁周围的其他活人。好象他心目中只有高老头、葛朗代等主要人物,把主要人物的形象塑造得非常深刻、生动。至于次要的人物,往往一笔带过,决不多费笔罢。其实巴尔扎克心中只有一个“钱”字。他写“物”也为了写“钱”,通过对房屋家具的描写,说明这些东西大概值多少钱,因此可以估计出有关人物的财产情况。普鲁斯特和巴尔扎克完全不同。《似水年华》主要写人,写小说中的主角,这是没有问题的,但也写作为陪衬的人物,而有时写得很仔细,比方他写家中的老女仆弗朗索瓦丝,一个农村出身的朴实妇女,头脑中充满农民的成见与迷信。这位老女仆在主人家已经服务了多年,主仆之间建立了感情关系。女主人很信赖她,喜欢她,往往拿弗朗索瓦丝的农民思想,天真和迷信的言论开玩笑,增加了小说的人情味。普鲁斯特有时也描写居室和室内的陈设,但都是一笔带过,简略而不烦琐;有时也写居室外面的庭园,甚至大门外的街巷,以及郊外的田野山川。这一切,都增加小说的人间气息,反映小说中的“我”的艺术家性格,诗人的敏感,以及他对生活的热爱。这一切可能使我国读者联想起曹雪芹不但精心描写了大观园中的主要人物,十二金钗,也写了几个有代表性的丫环,同时也以诗人之笔描写了大观园中的亭台楼阁,曲水回廊,琼林玉树,使人感到亲切浓郁的人间气息。《似水年华》第五卷《女囚》中,作者不惜大费笔墨,详细描写巴黎闹市上的各种声音,这是《人间喜剧》的作者无论如何想不到的。请问:到底是谁的“人间”味更浓厚呢? ①用面粉,鸡蛋和牛奶做成的糕饼。 作为回忆录式的自传体小说,《似水年华》和一般的回忆录以及一般的自传小说都有所不同。这不是一部普通的回忆录。作者对回忆的概念,对于时间的概念都与众不同。他把今昔两个时间概念融合起来,形成特殊的回忆方式。比如他在儿童时期早晨喝一杯热茶,把一块俗名“玛德莱娜”的甜点心泡在热茶里,一边喝茶,同时吃点心,他觉得其味无穷。等到他写《似水年华》的最后一卷《重现的时光》时,他重新提起这件事,好象回到二十多年前的儿童时代,把当时的生活环境和身边的人物都想起来了,好象“昔”就是“今”,“今”就是“昔”,“今”与“昔”结合,形成真正的生活。所谓时间,实际上是指生命延续。“延续”一词是柏格森哲学的重要术语①,所谓生命,就是延续与记忆②。如果没有记忆,思想中就没有“昔”的概念。没有“昔”也就没有“今”,“今”“昔”两个概念是相对而言的。没有“昔”与“今”的结合,就没有延续的概念,也就没有生命。所以有人说,普鲁斯特生命的最后十五六年是关在斗室中度过的,他把窗帘都掩上,室中无光,白昼点灯,他的时钟与我们的时钟不同,我们的时钟上的指针是向前走的,他的时钟的指针是向后退的。他愈活愈年轻,复得了失去的时光,创造了断的生命。 《似水年华》和传统的小说不同,它虽然有一个中心人物“我”,但没有贯彻始终的中心情节。只有回忆,没有情节。这是普鲁斯特对于法国小说的创新,但不是为创新而创新,而是为了表现他对于生命的特殊感受而创造的新艺术手法。 ①“延续”,法语Laduree。 ②柏格森的一部重要论著;《物质与记忆》发表于1897年。 笔者浅学寡识,不敢说世界各国的小说自从产生以来,毫无例外,必然是以故事情节为主体。但是在我国和法国文学史上,似乎可以肯定在二十世纪以前,并无不以情节为主体的小说。所以没有主要情节的小说《似水年华》是大胆的艺术尝试。本世纪五十年代法国文坛上出现了新小说派,引起国际间广泛注意。新小说派作品的共同特点之一就是没有主要情节,只有支支节节的叙述。论者认为新小说派受了《似水年华》的启发。据笔者见到的材料中,新小说派作家并没有自称受普鲁斯特的影响。他们公然宣称反对法国传统小说的艺术模式,尤其是指名反对巴尔扎克的艺术路线,而这种反对的主要表现在于取消作为小说骨干的主要情节。由此可见,新小说派为创新而创新,所以和《似水年华》没有主要情节不能混为一谈。《似水年华》的创新是内容决定形式,由于作者心中酝酿新的内容,所以自然而然用新的形式来表现。 事实说明意图,客观效果说明动机。事实是风靡于五六十年代法国文坛的新小说派始终没有产生过一部有价值有分量的杰作。新小说派哗众取宠,喧闹一时,却没有创作过一部能与《红与墨》,《包法利夫人》之类的十九世纪小说名著媲美的作品,也没有产生过一部具有《似水年华》的艺术水平的作品。而七卷本的巨型小说《似水年华》在陆续出版过程中,它的清新的艺术风格,已经赢得当时重要评论家的同声赞美。作家A·纪德(1869—1951)在他的当代文学评论集《偶感集》①中写道:“普鲁斯特的文章是我所见过的最艺术的文章。艺术一词如果出于龚古尔兄弟②之口,使我觉得可厌。但是我一想列普鲁斯特,对于艺术一词就毫不反感了。”又说:“我在普鲁斯特的文章风格中寻找缺点而不可得。我寻找在风格中占主导地位的优点,也没有找到。他不是有这样那样的优点,而是一切优点无不具备……并非先后轮流出现的优点,而是一齐出现的。他的风格灵活生动,令人诧异。任何另一种风格,和普鲁斯特的风格相比,都显得黯然失色,矫揉造作,缺乏生气。”按说纪德是比较保守的资产阶级作家,以骄傲出名,他不屑读罗曼·罗兰的作品,曾经斥责罗曼·罗兰“没有风格”。纪德平时轻易不恭维人,为什么他对普鲁斯特赞不绝口呢?这也是“令人诧异”的。当然,纪德夸奖普鲁斯特的作品艺术性强,并不直接联系到有没有主要情节这个问题。但是纪德的艺术观是保守的,而传统的法国小说向来以主要情节为骨干。《似水年华》舍弃了主要情节的结构,没有引起纪德的反感,反而大受赞赏,可见小说去掉主要情节并没有损失其艺术魅力。在这方面,《似水年华》的艺术创新是成功的。顺便指出,纪德自己于1925年发表长篇小说《赝币犯》,也放弃一部小说中由一个主要情节贯彻始终的传统结构,而同时用几个情节并驾齐驱。只听人们说《赝币犯》新奇,却从来没有人说过《赝币犯》艺术美。这就从反面证明有没有主要情节与作品的艺术质量之高低优劣没有必然的联系。所以有必要从别的方面寻找《似水年华》的艺术价值受人肯定的理由。 ①《偶感集》于1924年由巴黎伽里玛出版社出版。 ②兄弟二人。兄,埃德蒙·龚古尔(1822—1896),弟,儒尔·龚古尔(1830—1870),两人共同署名,发表小说多种。 法国评伦家高度评价《似水年华》的艺术水平者不止纪德一人。本文不可能一一列举,只能略述数例。 法国著名传记文学家兼评论家A·莫罗亚(1885—1967)在1954年巴黎伽里玛出版社出版的《七星丛书》本的《似水年华》序言中写道:“一九○○年至一九五○年这五十年中,除了《似水年华》之外,没有别的值得永志不忘的小说巨著。不仅由于普鲁斯特的作品和巴尔扎克的作品一样篇帙浩繁,因为也有人写过十五卷甚至二十卷的巨型小说,而且有时也写得文采动人,然而他们并不给我们发现‘新大陆’或包罗万象的感觉。这些作家满足于挖掘早已为人所知的‘矿脉’,而马塞尔·普鲁斯特则发现了新的‘矿藏’。”这也是强调《似水年华》的艺术优点就在于一个“新”字。然而艺术发展的客观规律并不在于单纯的创新,也不在于为创新而创新,更不在于对于传统的优秀艺术传统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从零开始的创新。创新是艺术的灵魂,然而创新绝不是轻而易举的,绝不是盲目的幻想。《似水年华》的创新是在传统的优秀艺术基础上的发展。 法国诗人P·瓦莱里(1871—1945)和著名评论家、教授A·蒂博岱(1874—1936)都在他们的评论中夸奖《似水年华》的艺术风格继承了法国文学的优秀传统。纪德和蒂博岱都提到普鲁斯特和十六世纪的伟大散文作家蒙田(1533—1592)在文风的旷达和高雅方面,似乎有一脉相承之妙。还有别的评论家甚至特意提到普鲁斯特受法国著名的回忆录作家圣·西蒙(1675—1755)的影响。 本文笔者在读《似水年华》第一卷《在斯万家那边》对,就觉得作者的文笔给人以似曾相识的印象:不知在何处已经见识过这种娓娓动听,引人入胜的文章。愈往下读,这个印象愈明确,于是就想起十七世纪法国著名书简作家塞维尼夫人(1626—1696)的《书简集》。不料读到第四卷时,果然在小说中发现了塞维尼夫人的名字。原来普鲁斯特的外祖母酷爱塞维尼夫人的书简。每逢外出旅行,总要把厚厚几册塞维尼夫人《书简集》随身带走,抽空阅读。后来外祖母去世,普鲁斯特的母亲把塞维尼夫人《书简集》珍藏起来,视如传家之宝。她对普鲁斯特说,外祖母在世之日,给她女儿(即她本人)写信时,常常引述几句塞维尼夫人书简中的名句。可以想见,塞维尼夫人是普鲁斯特从小就比较熟悉的作家。 《似水年华》的作者逐渐构思这部小说大致在上世纪末年和本世纪初年。一九○七年他下定决心要创作这部小说,一九○八年他开始动笔,到一九二二年他去世前夕,匆匆写完最后一卷《重现的时光》。普鲁斯特创作《似水年华》的十余年间,完全禁闭在斗室中,与世隔绝。他全部精力与时间集中在回忆与写作上,毫不关心世事,所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及它对法国人民生活的强烈影响,在《似水年华》中几乎毫无反映。这部小说中反映的巴黎是十九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巴黎。十九世纪末叶是法兰西资本主义逐渐由垄断资本进入帝国主义的过程。二十世纪初年,法国资本主义已经达到最高阶段,即帝国主义阶段①。在这时期,法国社会出现了物质生活方面的极大繁荣。1900年巴黎举办震动全球的“世界博览会”,就表现出烜赫一时的繁荣景象。凡此种种,都没有引起在斗室中埋头写作的普鲁斯特注意。由此可见,就其所反映的社会生活而言,《似水年华》是十九世纪末年的小说,是反映临近巨大的变革与转折点时刻的法国社会的小说,因此可以说也是一部反映旧时代的小说。《似水年华》是法国传统小说艺术的最后一颗硕果,最后一朵奇葩,最后一座伟大的里程碑。 ①见列宁名著:《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 同时,由于《似水年华》在艺术结构与表现手法上的大胆创新,这部小说也预示着法国文学上一个新的时代将要来到。这个新时代,由现代派文学成为主流的时代,是在本世纪二十年代初期达达主义运动和超现实主义锣鼓喧天的呐喊声中开始的,也就是说,正在普鲁斯特在他的病床上细读《似水年华》最后一卷的校样之时,虽然他那时已经病入膏肓,奄奄一息,可是还勉强工作。 不用说,普鲁斯特不可能受超现实主义以及后来的五花八门的所谓现代派文学的影响。可是现代派文学,不但二、三十年代的现代派,就连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五、六十年代的现代派作家,不时地提到《似水年华》及其作者,好象他们不能不承认《似水年华》给予他们艺术革新的启发。 天才的文学家、艺术家,他们的杰作虽然不可能完全不受时代局限,但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天才作品,实质上总是超时代,超流派的。《似水年华》就给了我们具体的论证。 1988年2月 北京 [book_title]普鲁斯特年谱 徐继曾 编译 1871年 7月10日 马塞尔·普鲁斯特生于巴黎位于布洛尼林园与塞纳河之间的奥德伊市拉封丹街96号其外叔祖父路易·韦伊家。马塞尔为其父母的长子。其父阿德里安·普鲁斯特通过学衔考试,任医学院教授,其母让娜·韦伊,较教授年轻十五岁。马塞尔的父母住在巴黎罗瓦街8号。 1873年 5月24日 马塞尔的弟弟罗贝·普鲁斯特出生。 8月1日 普鲁斯特教授一家自鲁瓦街迁至马尔泽尔布路9号。 自1878年起 马塞尔每年随其父母前往厄尔-卢瓦尔省他父亲的出生地伊利耶度复活节假。他们住在教授的姐姐儒勒·阿米纳夫人家。伊利耶为普鲁斯特作品中贡布雷的原型,自1971年起改名为伊利耶—贡布雷。 约1881年 马塞尔首次患哮喘。 1882年 10月2日 马塞尔入丰塔纳中学五年级(中学最低年级),四个月后,该校恢复孔多塞中学名称。由于健康关系,马塞尔缺课颇多。 约1887年 马塞尔在香榭丽舍大街与政治家,后于1895年任第三共和国总统的费利克斯·富尔及玛丽·贝纳达基两夫妇的女儿们相识。 1887—1888年 在修辞班受业于马克西姆·戈谢。按当时法国中学生在读完五、四、三、二、一年级后,按文理科分班,文科再读修辞班一年,哲学班一年。 1888—1889年 在哲学班受业于阿尔封期·达尔吕。得“法文作文”(哲学论述)比赛第一名。 1889年 6月 通过中学毕业会考,获文学业士学位。马塞尔在孔多塞中学与雅克·比才日后成为剧作家并当选法兰西学院院士的罗贝·德·弗莱、后来成为史学家的达尼埃尔·阿莱维结识,并为校内刊物(《绿色评论》、《丁香评论》)撰稿。他开始出入于马德莱娜·勒梅尔、阿芒·德·加亚维夫人、斯特劳斯夫人的沙龙。加亚维夫人将他介绍给大作家阿纳托尔·法朗士;斯特劳斯夫人娘家姓阿莱维,为著名作曲家乔治·比才的遗孀,马塞尔在她家中结识花花公子夏尔·阿斯,后来成为其作品中夏尔·斯万的原型。 1889年 11月15日 普鲁斯特自愿在奥尔良步兵第76团入伍,与罗贝·德·利里结识。 1890年 11月15日 作为二等兵退伍。在法学院及政治科学自由学院注册入学。 1891年 9月 在芒什省冈市附近的卡堡度假。此处有海滨浴场,即普鲁斯特作品中的巴尔贝克。 1892年 3月 《宴会》杂志创刊,普鲁斯特为之撰稿。该刊于1893年3月停刊。 1893年 为《白色评论》撰稿。开始与诗人、艺术评论家、审美家、花花公子罗贝·德·蒙代斯吉乌交往。 1894年 准备文学士学位考试。在卡尔瓦多斯省特鲁维尔度暑假。 1895年 3月 取得文学士学位。 6月 经考试被马扎然图书馆录用为馆员。 7月 暂调国民教育部。12月获准长假,普鲁斯特从此不再担任公务员。 9月 与其友作曲家雷纳尔多·阿恩同游布列塔尼。 自1895年9月至1900年初 普鲁斯特撰写其第一部长篇小说,终未完成,直至1952年始以《让·桑德伊》之名发表。 1896年 6月12日 普鲁斯特的第一部作为《欢乐与时日》在加尔曼—雷维出版社出版,由法朗士作序,马德莱娜·勒梅尔作水彩插图,雷纳尔多·阿恩作与音乐有关的评注。这部作品的许多片段在此之前已在《白色杂志》、《每周评论》及《高卢人报》上发表。 1894年 2月 与让·洛兰决斗。 1898年 在德雷福斯案件中,普鲁斯特力主重审。 1900年 1月20日 英国艺术评论家兼社会学家约翰·拉斯金逝世。普鲁斯特在《艺术与珍品专栏》(1月27日)中撰文悼念。不久在《费加罗报》发表题为《拉斯金在法国的巡礼》的文章,4月又在《法兰西信使》上发表论文《拉斯金在亚眠圣母院》(该论文后来又重刊于拉斯金所著《亚眠的圣经》的法译本序中)。普鲁斯特在其母及雷纳尔多的英籍表姐玛丽·诺林格的帮助下从事拉斯金作品的法译工作。 5月 与母同游意大利。在威尼斯与玛丽·诺林格相逢。 10月 普鲁斯特全家迁居古塞尔街45号。 1903年 11月26日 父亡。 1904年 在《法兰西信使》中刊载拉斯金所著《亚眠的圣经》的法译本。 1905年 9月26日 母亡。 12月 普鲁斯特神经深受刺激,不得不在塞纳河上的布洛尼住院六周。 1906年 在凡尔赛小住一段时间后,普鲁斯特迁居奥斯曼路102号。失眠日益严重,为隔绝一切噪音,普鲁斯特于1910年请人将他卧室的墙壁全部加上软木贴面。——在《法兰西信使》中发表拉斯金另一部著作《芝麻与百合》的法译本,并冠以1905年6月15日已在《拉丁文艺复兴》杂志上发表过的一篇长序;此序日后稍加修改,在《什锦与杂记》中以《读书日》之名重新发表。 1907年 在卡堡度暑假;普鲁斯特以后每年都来此间,直至1914年。同年,乘汽车游览,由阿戈斯蒂耐里为其开车,参观了诺曼底诸教堂。 1908—1909年 在《费加罗报》发表一系列杂文,其题材为当时被揭露的冒险家勒穆瓦纳的种种骗局。 1909年 6月 普鲁斯特草拟论文一篇,反对圣伯夫所用批评方法,他久已有意通过这一途径来阐述他个人的美学原则。这篇论文终未完成,因为他多年间念念不忘重操小说旧业,他写的那篇《让·桑德伊》不过是这部巨著的一个梗概。 1912年 阿戈斯蒂耐里当上他的秘书。 1913年 写毕《追忆似水年华》中的三部,即《在斯万家那边》、《盖尔芒特家那边》、《重现的时光》,但无出版商愿意接受。贝尔纳·格拉塞后来同意出版,但应由作者出资;且不顾普鲁斯特的愿望,仅同意先出第一部,《盖尔芒特家那边》须在1914年,《重现的时光》则须在1915年始能问世。 11月8日 《在斯万家那边》印毕出版。 1914年 5月30日 阿戈斯蒂耐里在此之前已与普鲁斯特分手,学习驾驶飞机,是日驾一架单翼机在海滨阿尔卑斯省的昂蒂布海岸上空遇难身亡。 6月1日 《新法兰西评论》发表《追忆似水年华》第二卷摘录,该卷即将在贝尔纳·格拉塞出版社出版。这些摘录属于《在少女们身旁》。 7月1日 《新法兰西评论》再次发表《追忆似水年华》的摘录,系《盖尔芒特家那边》的第一卷中的梗概。 8月 贝尔纳·格拉塞应征入伍,《追忆似水年华》的出版工作中断。自1915年起,普鲁斯特改写小说的第二及第三部分,作了大量增补。1916年与格拉塞断绝交往,自此其作品即由新法兰西评论社出版。 1918年 11月30日 《在少女们身旁》在新法兰西评论社印毕。 1919年 3月28日 《什锦与杂记》在新法兰西评论社印毕。 6月 因原住所由银行收买,被迫迁出奥斯曼路,在洛朗—毕夏街8号甲女演员莱雅纳拥有的一所房子中 觅得一暂时栖息之所。 10月 迁入阿姆兰街44号,在此直住至逝世。 12月10日 《在少女们的身旁》以6∶4票通过获龚古尔奖。罗朗·多热莱斯的《木十字架》落选。阿尔封斯·都德之子、新闻记者与作家莱翁·都德在票选中起了重大作用。 1920年 8月7日 《盖尔芒特家那边》的第一卷在新法兰西评论印毕。 11月 在《巴黎评论》上发表《致友人(论风格)》。这是普鲁斯特为保尔·莫朗的中篇小说《细弱的储备》所作的序。 1921年 1月 在《新法兰西评论》中发表《谈福楼拜的风格》。 4月30日 《盖尔芒特家那边》第二卷及《索多姆和戈摩尔》的第一卷在新法兰西评论社印毕。 5月 在网球场博物馆参观荷兰画展时,普鲁斯特突感不适。 6月 在《新法兰西评论》上发表《谈波特莱尔》一文。 1922年 4月3日 《索多姆和戈摩尔》的第二卷在新法兰西评论社印毕。 11月18日 马塞尔·普鲁斯特与世长辞。 1923年 《女囚》在新法兰西评论社出版。 1925年 《女逃亡者》以《阿尔贝蒂娜不知去向》为名在新法兰西评论社出版。 1927年 《重现的时光》在新法兰西评论社出版。 自1950年起 “马塞尔·普鲁斯特与贡布雷之友协会”通讯出版。 1952年 《让·桑德伊》在新法兰西评论社出版。 1954年 《驳圣伯夫》,附《新杂记》,由新法兰西评论社出版。《追忆似水年华》评注本三卷,由伽里玛出版社在《七星丛书》中出版。 1970年 普鲁斯特《通信集》注释本第一卷在普隆出版社出版,由菲力普·戈尔勃评介。 1971年 普鲁斯特其他作品的评注本在《七星丛书》中出版,其中包括《让·桑德伊》一卷(附《欢乐与时日》)、《驳圣伯夫》一卷(附《什锦与杂记》及《随笔和文章》)。 [book_chapter]第一部 在斯万家那边 [book_title]第一卷 贡布雷 一 在很长一段时期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有时候,蜡烛才灭,我的眼皮儿随即合上,都来不及咕哝一句:“我要睡着了。”半小时之后,我才想到应该睡觉;这一想,我反倒清醒过来。我打算把自以为还捏在手里的书放好,吹灭灯火。睡着的那会儿,我一直在思考刚才读的那本书,只是思路有点特别;我总觉得书里说的事儿,什么教堂呀,四重奏呀,弗朗索瓦一世和查理五世争强斗胜呀,全都同我直接有关。这种念头直到我醒来之后还延续了好几秒钟;它倒与我的理性不很相悖,只是象眼罩似的蒙住我的眼睛,使我一时觉察不到烛火早已熄灭。后来,它开始变得令人费解,好像是上一辈子的思想,经过还魂转世来到我的面前,于是书里的内容同我脱节,愿不愿意再挂上钩,全凭我自己决定;这一来,我的视力得到恢复,我惊讶地发现周围原来漆黑一片,这黑暗固然使我的眼睛十分受用,但也许更使我的心情感到亲切而安详;它简直象是没有来由、莫名其妙的东西,名副其实他让人摸不到头脑。我不知道那时几点钟了;我听到火车鸣笛的声音,忽远忽近,就象林中鸟儿的啭鸣,标明距离的远近。汽笛声中,我仿佛看到一片空旷的田野,匆匆的旅人赶往附近的车站;他走过的小路将在他的心头留下难以磨灭的回忆,因为陌生的环境,不寻常的行止,不久前的交谈,以及在这静谧之夜仍萦绕在他耳畔的异乡灯下的话别,还有回家后即将享受到的温暖,这一切使他心绪激荡。 我情意绵绵地把腮帮贴在枕头的鼓溜溜的面颊上,它象我们童年的脸庞,那么饱满、娇嫩、清新。我划亮一根火柴看了看表。时近子夜。这正是病羁异乡的游子独宿在陌生的客舍,被一阵疼痛惊醒的时刻。看到门下透进一丝光芒,他感到宽慰。谢天谢地,总算天亮了!旅馆的听差就要起床了;呆一会儿,他只要拉铃,就有人会来支应。偏偏这时他还仿佛听到了脚步声,自远而近,旋而又渐渐远去。门下的那一线光亮也随之又消失。正是午夜时分。来人把煤气灯捻灭了;最后值班的听差都走了。他只得独自煎熬整整一宿,别无他法。 我又睡着了,有时偶尔醒来片刻,听到木器家具的纤维格格地开裂,睁眼凝望黑暗中光影的变幻,凭着一闪而过的意识的微光,我消受着笼罩在家具、卧室、乃至于一切之上的朦胧睡意,我只是这一切之中的小小的一部分,很快又重新同这一切融合在一起,同它们一样变得昏昏无觉。还有的时候,我在梦中毫不费力地又回到了我生命之初的往昔,重新体验到我幼时的恐惧,例如我最怕我的姨公拽我的鬈曲的头发。有一天,我的头发全都给剃掉了,那一天简直成了我的新纪元。可是梦里的我居然忘记了这样一件大事。直到为了躲开姨公的手,我一偏脑袋,醒了过来,才又想起这件往事。不过,为谨慎起见,我用枕头严严实实地捂住了自己的脑袋,然后才安心地返回梦乡。 有几次,就象从亚当的肋叉里生出夏娃似的,有一个女人趁我熟睡之际从我摆错了位置的大腿里钻了出来。其实,她是我即将品尝到的快感的产物,但是,我偏偏想象是她给我送来了快感。我在她的怀抱中感到自己的体温,我正打算同她肌肤相亲,正巧这时我醒了。同我刚才分手的那位女子相比,普天之下无论是谁都似乎不及她更可亲,我的脸上还感到她的热吻的余温,我的身子还感到她的肢体的重量。假如有时候也确有这种情况,梦里的女子赶巧同我在生活中认识的哪位女士相貌一样,那么我必全力以赴地达到目的:非同她梦里再聚不可,就象有些人那样,走遍天下也要亲眼见见他们心目里的洞天仙府,总以为现实生活中能消受到梦境里的迷人景象。她的音容笑貌在我的记忆中逐渐淡漠;我已忘却梦中人的倩影。 一个人睡着时,周围萦绕着时间的游丝,岁岁年年,日月星辰,有序地排列在他的身边。醒来时他本能地从中寻问,须臾间便能得知他在地球上占据了什么地点,醒来前流逝过多长的时间;但是时空的序列也可能发生混乱,甚至断裂,例如他失眠之后天亮前忽然睡意袭来,偏偏那时他正在看书,身体的姿势同平日的睡态大相径庭,他一抬手便能让太阳停止运行,甚至后退,那么,待他再醒时,他就会不知道什么钟点,只以为自己刚躺下不久。倘若他打瞌睡,例如饭后靠在扶手椅上打盹儿,那姿势同睡眠时的姿势相去更远。日月星辰的序列便完全乱了套,那把椅子就成了魔椅,带他在时空中飞速地遨游,待他睁开眼睛,会以为自己躺在别处,躺在他几个月前去过的地方。但是,我只要躺在自己的床上,又睡得很踏实,精神处于完全松弛的状态,我就会忘记自己身在何处,等我半夜梦回,我不仅忘记是在哪里睡着的,甚至在乍醒过来的那一瞬间,连自己是谁都弄不清了;当时只有最原始的一种存在感,可能一切生灵在冥冥中都萌动着这种感觉;我比穴居时代的人类更无牵挂。可是,随后,记忆象从天而降的救星,把我从虚空中解救出来:起先我倒还没有想起自己身在何处,只忆及我以前住过的地方,或是我可能在什么地方;如没有记忆助我一臂之力,我独自万万不能从冥冥中脱身;在一秒钟之间,我飞越过人类文明的十几个世纪,首先是煤油灯的模糊形象,然后是翻领衬衫的隐约的轮廓,它们逐渐一点一画地重新勾绘出我的五官特征。 也许,我们周围事物的静止状态,是我们的信念强加给它们的,因为我们相信这些事物就是甲乙丙丁这几样东西,而不是别的玩意儿;也许,由于我们的思想面对着事物,本身静止不动,才强行把事物也看作静止不动。然而,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的思想拚命地活动,徒劳地企图弄清楚我睡在什么地方,那时沉沉的黑暗中,岁月、地域,以及一切、一切,都会在我的周围旋转起来。我的身子麻木得无法动弹,只能根据疲劳的情状来确定四肢的位置,从而推算出墙的方位,家具的地点,进一步了解房屋的结构,说出这皮囊安息处的名称。躯壳的记忆,两肋、膝盖和肩膀的记忆,走马灯似的在我的眼前呈现出一连串我曾经居住过的房间。肉眼看不见的四壁,随着想象中不同房间的形状,在我的周围变换着位置,象漩涡一样在黑暗中,转动不止。我的思想往往在时间和形式的门槛前犹豫,还没有来得及根据各种情况核实某房的特征,我的身体却抢先回忆起每个房里的床是什么式样的,门是在哪个方向,窗户的采光情况如何,门外有没有楼道,以及我入睡时和醒来时都在想些什么。我的压麻了的半边身子,想知道自己面对什么方向,譬如说,想象自己躺在有顶的一张大床上,面向墙壁侧卧。这时我马上就会想道:“唷!我总算睡着了,尽管妈妈并没有来同我道晚安。”我是睡在已经死去多年的外祖父的乡间住宅里;我的身躯,以及我赖以侧卧的那半边身子,忠实地保存了我的思想所不应忘怀的那一段往事,并让我重又回想起那盏用链子悬在天花板下的照明灯——一盏用波希米亚出产的玻璃制成的瓮形吊灯,以及那座用西埃纳的大理石砌成的壁炉。那是在贡布雷,在我外祖父母的家里,我居住过的那个房间;离现在已经很久很久了,如今我却犹如身临其境,虽然我的睡意朦胧,不能把故物的情境想得清清楚楚;待我完全清醒之后,我能回忆得更细致些。 后来,新的姿势又产生新的回忆;墙壁迅速地滑到另一边去:我睡在德·圣卢夫人家的乡间住宅里。天哪!至少十点钟了吧。他们一定都吃过晚饭了!我这个盹儿打得也太久了。每天晚上,更衣用餐前,我总要陪德·圣卢夫人外出散步,回来后先上楼打个盹儿。自从离开贡布雷,好多年过去了。住在贡布雷的日子,每当我们散步回来得比较晚,我总能在我住的那间房间的窗户玻璃上,看到落日的艳红的反照。如今在当松维尔,在德·圣卢夫人的家里,过的却是另一种生活。而且我只在晚间出去,沿着我从前在阳光下玩耍过的小路,踏着婆娑的月影散步,我感受到另一种愉快。归来时,远望我住的那个房间,只见里面灯火明亮,简直象黑夜中独有的一座灯塔。回去后我并不急于更衣用餐,而是先睡上一觉。 这些旋转不已、模糊一片的回忆,向来都转瞬即逝;不知身在何处的短促的回忆,掠过种种不同的假设,而往往又分辨不清假设与假设之间的界限,正等于我们在电影镜①中看到一匹奔驰的马,我们无法把奔马的连续动作一个个单独分开。但是我毕竟时而看到这一间、时而又看到另一间我生平住过的房间,而且待我清醒之后,在联翩的遐想中,我终于把每一个房间全都想遍: ①电影镜:美国发明家爱迪生和他的助手狄克逊于1891年发明的一种放映影片的设备,状如柜,供一人观看。 我想起了冬天的房间。睡觉时人缩成一团,脑袋埋进由一堆毫不相干的东西编搭成的安乐窝里:枕头的一角,被窝的口子,半截披肩,一边床沿,外加一期《玫瑰花坛》杂志,统统成了建窝的材料,凭人以参照飞禽筑窝学来的技巧,把它们拼凑到一块,供人将就着栖宿进这样的窝里。遇到冰霜凛冽的大寒天气,最惬意不过的是感到与外界隔绝(等于海燕索居在得到地温保暖的深土层窝里)。况且那时节壁炉里整夜燃着熊熊的火,象一件热气腾腾的大衣,裹住了睡眠中的人;没有燃尽的木柴毕毕剥剥,才灭又旺,摇曳的火光忽闪忽闪地扫遍全屋,形成一个无形的暖阁,又象在房间中央挖出了一个热烘烘的窑洞;热气所到之处构成一条范围时有变动的温暖地带。从房间的旯旯旮旮,从窗户附近,换句话说,从离壁炉稍远、早已变得冷嗖嗖的地方,吹来一股股沁人心脾的凉风,调节室内的空气。 我想起了夏天的房间。那时人们喜欢同凉爽的夜打成一片。半开的百叶窗上的明媚的月亮,把一道道梯架般的窈窕的投影,抛到床前。人就象曙色初开时在轻风中摇摆的山雀,几乎同睡在露天一样。 有时候,我想起了那间路易十六时代风格的房间。它的格调那样明快,我甚至头一回睡在里面都没有感到不适应。细巧的柱子支撑住天花板,彼此间的距离相隔得楚楚有致,显然给床留出了地盘;有时候正相反,我想到了那间天花板又高又小的房间。它简直象是从两层楼的高处挖出来的一座金字塔,一部分墙面覆盖着坚硬的红木护墙板,我一进去就被一股从未闻到过的香根草的气味熏得昏头胀脑,而且我认定紫红色的窗帘充满敌意,大声喧哗的座钟厚颜无耻,居然不把我放在眼里。一面怪模怪样、架势不善的穿衣镜,由四角形的镜腿架着,斜置在房间的一角。那地方,据我惯常所见,应该让人感到亲切、丰硕;空洞的镜子偏偏挖走了地盘。我一连几小时竭力想把自己的思想岔开,让它伸展到高处,精确地测出房间的外形,直达倒挂漏斗状的房顶,结果我白白煎熬了好几个夜晚,只是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忧心忡忡地竖起耳朵谛听周围的动静,鼻翼发僵,心头乱跳,直到习惯改变了窗帘的颜色,遏止了座钟的絮叨,教会了斜置着的那面残忍的镜子学得忠厚些。固然,香根草的气味尚未完全消散,但毕竟有所收敛,尤其要紧的是天花板的表面高度被降低了。习惯呀!你真称得上是一位改造能手,只是行动迟缓,害得我们不免要在临时的格局中让精神忍受几个星期的委屈。不管怎么说吧,总算从困境中,得救了,值得额手称庆,因为倘若没有习惯助这一臂之力,单靠我们自己,恐怕是束手无策的,岂能把房子改造得可以住人? 当然,我现在很清醒,刚才还又翻了一回身,信念的天使已经遏止住我周围一切的转动,让我安心地躺进被窝,安睡在自己的房内,而且使得我的柜子、书桌、壁炉、临街的窗户和两边的房门,大致不差地在黑暗中各就其位。半夜梦回,在片刻的朦胧中我虽不能说已纤毫不爽地看到了昔日住过的房间,但至少当时认为眼前所见可能就是这一间或那一间。如今我固然总算弄清我并没有处身其间,我的回忆却经受了一场震动。通常我并不急于入睡;一夜之中大部分时间我都用来追忆往昔生活,追忆我们在贡布雷的外祖父母家、在巴尔贝克、在巴黎、在董西埃尔、在威尼斯以及在其他地方度过的岁月,追忆我所到过的地方,我所认识的人,以及我所见所闻的有关他们的一些往事。 在贡布雷,每当白日已尽黄昏将临,我就愁从中来,我的卧室那时成为我百结愁肠的一个固定的痛点,虽然还不到该我上楼睡觉的钟点,离开我同妈妈和外祖母分手、即使不睡也得回房去独自呆着的时间还差一大截。家里的人发觉我一到晚上就愁眉苦脸,便挖空心思设法让我开心。他们居然别出心裁地给我弄来一盏幻灯,趁着我们等待开晚饭的当口,把幻灯在我的房内的吊灯上套好,这东西跟哥特时代初期的建筑师和彩画玻璃匠那样,也是用捉摸不定的色光变幻和瑰丽多彩的神奇形象来取代不透光的四壁。绘上了传奇故事的灯片,就等于一面面彩画玻璃窗,只是它们光彩不定,忽隐忽现。可是我的悲愁却有增无减。因为我对房内的一切早已习惯,一旦照明发生变化,习惯也就受到破坏。过去除了睡觉使我苦不堪言之外,其他一切倒还过得去,因为我已经习惯。如今房内被照得面目全非,我一进去,就象刚下火车第一次走进山区“客栈”或者异乡旅馆的房间一样,感到忐忑不安。 心怀叵测的戈洛①从覆盖着小山坡的绿荫团团的三角形的森林中,一蹦一跳地骑马走来,又朝着苦命的热纳维耶夫·德·希拉特②居住的宫堡,一蹿一跃地走去。椭圆形的灯片镶嵌在框架中,幻灯四角有细槽供灯片不时地插换。弧形的边线把灯片上的宫堡的其余部分切出画外,只留下宫堡的一角;楼前是一片荒野,热纳维耶夫站着发愣。她系着蓝色的腰带,宫堡和荒野则是黄澄澄的。我不看便知它们必定是黄颜色,因为幻灯尚未打出之前,单凭布拉邦特这一字字铿锵的大名,就已经预示了这种颜色。戈洛驻马片刻,愁眉苦脸地谛听我的姨祖母夸张其辞地大声解说。他看来都听懂了,他的举止神情完全符合姨祖母的指点:既恭顺又不失庄重。听罢,他又蹦跳着继续赶路,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不慌不忙地策马前行。即使幻灯晃动,我照样能在窗帘上分辨出戈洛继续赶路的情状:在褶凸处,戈洛的坐骑鼓圆了身体;遇到褶缝,它又收紧肚子。戈洛的身体也象他的坐骑一样,具有神奇的魔力,能对付一切物质的障碍,遇到阻挡,他都能用来作为赖以附体的依凭,即使遇到门上的把手,他的那身大红袍、甚至他的那副苍白的尊容,便立刻俯就,而且堂而皇之地飘然而过;他的神情总是那么高贵,那么忧伤,但是对于这类拦腰切断的境遇,他却面无难色,临危不乱。 ①② 戈洛和热纳维耶夫是中世纪欧洲传说中的人物。戈洛是传奇英雄齐戈弗里特的宫廷总管,热纳维耶夫是齐戈弗里特的妻子。齐戈弗里特听信谣传,冤枉其妻与戈洛通奸,戈洛便乘机诱使热纳维耶夫充当他实现野心的工具。但热纳维耶夫忠于齐戈弗里特;可惜冤情大白时她因悲痛过度而死。 当然,我从这些光采奕奕的幻灯画面中,感受到迷人的魅力,它们象是从遥远的中世纪反射过来的昔日景象,让一幕幕如此古老的历史场面,在我的周围转悠着重现。但是,这种神秘、这种美,闯进了我的卧室,究竟引起我什么样的不安,我却说不清楚。我已经慢慢地把自我充实了这间卧室,以至于对房间本身早已置诸脑后,我总先想到自我,然后才会念及房间。如今习惯的麻醉作用既然停止生效,我于是动起脑筋来,开始有所感触,真要命!我的房门的把手,同天下其他房门把手不同之处,仿佛就在于它看来不需要我去转动便能自行开启,因为对我说来,把手的运行已经成为无意识的举动,它现在不是在权充戈洛的星体吗?晚饭的铃声一响,我赶紧跑进饭厅;饭厅里的大吊灯既不知有戈洛其人,也从未结识过蓝胡子①,它只认得我的父母和列位长辈,以及桌上的罐闷牛肉;它每天晚上大放光芒,把光芒投入我妈妈的怀抱。热纳维耶夫·德·布拉邦特的不幸遭遇,更使我感到妈妈怀抱的温暖;而戈洛造下的种种罪孽,则触动我更诚惶诚恐地检查自己的意识。 ①蓝胡子:民间传说中的人物。他杀死了六位妻子,第七位妻子在他尚未下手前发现了他前面六位妻子的尸体,骇极;后来幸亏她的两位兄弟及时赶到,杀死蓝胡子;救了她的性命。 用罢晚饭,唉!我得马上同妈妈分手了;她要留下陪大家聊天。遇到好天气,他们在花园里闲谈;若天公不作美,大家也只好呆在小客厅里了。我说的大家,其实不包括外祖母。她认为,“人在乡下,居然闭门不出,简直是罪过。”每逢大雨滂沱的日子,她都要同我的父亲争论,因为父亲不让我出门,偏要把我关在屋里读书。“你这种做法,’她说,“没法让他长得身体结实,精力充沛;而这小家伙尤其需要增强体力和锻炼意志。”我的父亲耸耸肩膀,聚精会神地审视晴雨表,因为他爱研究气象。而我的母亲呢,这时尽量蹑手蹑脚地少出声响,唯恐打扰了我的父亲。她温柔而恭敬地看着他,但并不盯住看,并不想看破他自鸣清高的秘密。我的外祖母却不然,无论什么天气,她都爱去室外,即使风雨大作,即使弗朗索瓦丝深怕名贵的柳条椅被淋湿,忽忙地把它们往屋里搬,外祖母也会独自在花园里,听凭风吹雨淋,而且还撩起额前凌乱的灰白头发,好让头部更加领受到风雨的保健功用。她说:“总算痛痛快快透一口气!”她还沿着花园里的小路,兴致勃勃地踩着小步,连蹦带跳地跑起来。那些小路新近由一位才来不久的园丁按照自己的设想拾缀得过分规整对称,足见他毫无自然感;我的父亲今天居然一早就请教此人,问会不会变天。外祖母的跑步动作,轻重缓急自有调节,这得看暴风雨癫狂的程度、养生学保健的威力、我所受的教育的愚昧性以及花园内对称的布局等因素在她心中所激起的各不相同的反应来决定。她倒根本不在乎身上那条紫酱色的长裙会不会溅上泥水,她从来没有这样的顾虑,结果她身上泥点的高度,总让她的贴身女仆感到绝望,不知如何才好。 倘若我外祖母的这类园内跑步发生在晚饭之后,那么只有一件事能让她象飞蛾扑火一样立刻回来。小客厅里亮灯的时候,准是牌桌上已经有饮料侍候,这时姨祖母大叫一声:“巴蒂尔德!快来,别让你的丈夫喝白兰地!”在园内转圈儿跑步的外祖母就会争分夺秒地赶回来。为了故意逗她着急(外祖母把一种完全不同的精神带进了我们的家庭中来,所以大伙儿都跟她逗乐,存心作弄她),我的姨祖母还当真让我的外祖父喝了几口他不该喝的酒。可怜的外祖母走进小客厅,苦口婆心地求他放下酒杯;外祖父一赌气,索性仰脖喝了个涓滴不剩。外祖母碰了一鼻子灰,伤心地走开了,不过她脸上依然带着微笑,因为她待人向来宽厚,从不计较面子得失,这种对人对己的胸怀在她的目光中化为微笑,同我们在别人脸上见到的微笑绝然相反,它除了自我解嘲之外毫无嘲讽的意味。这一笑对我们大家来说,等于是用目光代替亲吻;她的那双眼睛,见到她所疼爱的亲人,从来都只以目光传递她怀中热切的爱怜。姨祖母狠心作弄她,她苦口婆心劝说外祖父不要贪杯,偏偏她又心肠仁慈,落得自讨没趣。这种场面我后来是习以为常了,甚至还当作笑柄,嘻嘻哈哈地、毫不犹豫地同作弄她的人流瀣一气笑话她,还硬让自己相信这不算作弄。可是,当初我是气得要命的,恨不能去打姨祖母。然而那时我已经学得象个小大人,跟懦怯的大人一样,听到“巴蒂尔德,快来,别让你的丈夫喝白兰地”这样的叫声,我采取了我们长大成人后的惯常态度,也就是见到苦难和不平,扭过脸去以求得眼不见为净。我爬上书房隔壁紧挨着屋顶的那个小房间,躲在那里抽抽搭搭地哭起来。房间里有一股菖蒲花的香味,窗外还传来墙根下那株野生的醋栗树的芳香,有一枝开满鲜花的树梢居然伸进了半开半掩的窗户。凭窗远望,能一直望到鲁森维尔宫堡的塔楼;这间小屋原来派的用场更特殊也更平常,可是那些年里长期成为我的避难所,大概是因为它地处偏僻,我又可以把自己反锁在里面,所以一旦需要孤身独处,不容他人打扰的事要做时,我就躲到这里来,有时读书,有时胡思乱想,有时偷偷哭泣,有时自寻欢乐。唉!我当时哪里知道,我的外祖父在忌口方面往往不拘小节地出点差错,我又偏偏缺乏意志,身体娇弱,以至于一家人对于我的前途都感到渺茫,这些事儿着实让我的外祖母操了多少心。她在下午或者晚上没完没了地跑个不停,我们只见她跑来跑去,偏着脑袋仰望苍天,她那清秀的脸庞,鬓角下肤色焦黄,皱纹密布,年复一年地变得象秋后翻耕过的土地泛出紫色。她出门时,半遮的面纱挡住了她的腮帮,上面总挂着几滴由于寒风或忧思的刺激而不自觉地流下的眼泪,又惭渐让风吹干。 我上楼去睡,唯一的安慰是等我上床之后妈妈会来吻我。可是她来说声晚安的时间过于短促,很快就返身走了,所以当我听到她上楼来的脚步声,当我听到她的那身挂着几条草编装饰带的蓝色细麻布的裙子窸窸窣窣走过有两道门的走廊,朝我的房间走来的时候,我只感到阵阵的痛苦。这一时刻预告着下一个时刻妈妈就会离开我,返身下楼,其结果弄得我竟然盼望我满心喜欢的那声晚安来得越晚越好,但愿妈妈即将上来而还没有上来的那段空白的时间越长越好。有几次,妈妈吻过我之后,开门要走,我居然想叫她回来,对她说:“再吻我一次吧。”可是,我知道,这样一来她马上会一脸不高兴,因为她上楼来亲我,给我平静的一吻,是对我的忧伤、我的不安所作出的让步,已经惹得我的父亲不高兴了。父亲认为这类道晚安的仪式纯属荒唐。妈妈也恨不能让我早日放弃这种需要,这种习惯。她决不会让我滋生新的毛病,也不会允许我等她走到门口之后再请她回来亲亲我,况且,只要见到她面有愠色,她在片刻前给我带来的宁静也就受到彻底破坏。她刚才象在领圣体仪式上递给我圣饼似的,把她的温馨的脸庞俯向我的床前。我的嘴唇感受到她的存在,并且吸取了安然入睡的力量。总的说来,比起客人太多,妈妈不能上来同我说声晚安的那些晚上,她能在我房内呆上一会儿,哪怕时间很短,也总算不错了。所谓客人,平时只限于斯万先生。除了几位顺路来访的外地客人之外,他几乎是贡布雷屈趾舍间的唯一的客人。有时候,他以邻居的身分与我们同进晚餐(自从他同门户不相当的女子结婚之后,他很难得来了,因为我的长辈们不愿意接待他的妻子),有时候,他在晚饭之后不请自来。晚上,我们在房前那棵高大的板栗树下,围坐在铁桌的四周纳凉,忽听得花园的那一头传来声响,倒不是不打铃就进门的自家人弄响的那门铃声,丁丁当当地闹个不休,象劈头倒下的一盆雪水,弄得你晕头转向;这回我们听到的是专为来客设置的那种椭圆形的镀金的门铃声,它怯怯地丁冬两响。于是大家面面相觑:“有客人?会是谁呀?”其实大家心里明白,除了斯万先生,没有别人;我的姨祖母以身作则地大声数落开了,她力求说得自然:她教诲我们不该窃窃私语;让来人以为我们在议论他不该听到的事,是最不礼貌的行为。接着,我们看到,最爱找茬儿到花园里去走走的外祖母,已经走上前去侦察。她总乘机悄悄地把沿路的玫瑰花树的支架拔掉,让枝头的花朵显得更自然些,就象当妈妈的用手拨弄拨弄孩子的头发,把被理发师梳理得过于服贴的头发弄得蓬松自然些。 我们全都屏息静气,等待外祖母回来报告侦察到的“敌情”,好似我们身陷敌众我寡的包围,一时进退不定,难下对策。接着外祖父开口说话了:“我听得出,是斯万的声音。”确实,只有他的声音最好辨认,他那张脸却难以看清;因为怕招蚊子,我们在花园纳凉时尽量少点灯。斯万长着鹰钩鼻,绿眼珠,脑门儿很高,头发黄得发红,剪成勃莱桑那样的发式①。这时,我正要不动声色地吩咐仆人拿果子露来;我的外祖母认为用果子露招待客人最相宜,因为它不显得那么特殊,才更显得得体。期万先生虽说比我的外祖父年轻得多,却同他关系密切。我的外祖父是他的父亲的好朋友;他的父亲为人善良,就是古怪,据说,有时候一点儿小事就能使他的感情的冲动中断,思路改变。我在饭桌上每年都要听我外祖父提到好几次有关他的轶事,而且每次都一样,都是说斯万爷爷对他的妻子的死所采取的态度。他妻子病重时,他曾日夜在病榻前侍候。那时,我的外祖父已经好久没有同他见面了;听到斯万夫人的死讯他连忙赶到斯万家在贡布雷附近的庄园。为了不让他见到妻子入殓的场面,我的外祖父好不容易才把哭成泪人儿的他从灵房劝走。他们俩在阳光惨淡的花园里走了几步。斯万先生忽然拉住我的外祖父的胳膊,大声说道:“啊!老兄,这样好的天气,咱俩一块儿散步,有多好呀!你不觉得美吗?这些树,这些山楂花,还有你从来也没有对我夸过的那片池塘。你干吗愁眉苦脸?你没有感到这微风吹得人多舒服?啊!我说归说,总还是活着有意思呀,我亲爱的朋友阿梅代!”突然间,他又想起了死去的妻子。他怎么能在这种时候听任愉快的心情涌现出来?其中的原因若加以深究或许过于费事,所以他只拍拍自己的脑门儿,揉揉眼睛,擦擦夹鼻眼镜的镜片。每当遇到挠头的难题,他经常以此打发。然而,他并不能忘怀丧偶的痛苦,他在妻子死后又活了两年,他常对我的外祖父说:“也真怪,我常常想起可怜的妻子,只是不能一次想许多。”于是,“象可怜的斯万老爹那样细水长流”,成了我的外祖父爱说的一句口头禅,即使提到毫不相干的事儿,他也总把这句话挂在嘴边。我的外祖父是我心目中最公道的法官,他的判决对我来说等于量刑的准则,有些过错我本来倾向于严加谴责的,后来根据他的意见改为从宽发落。倘若外祖父不接着说,“怎么?他心眼儿好!”那我简直要把斯万爷爷看成混世魔王了。 ①勃莱桑发式:一种把头发剪成刷子一样长短的发式,类似我国的“小平头”,因著名演员勃莱桑留这种发型而得名。 他的儿子小斯万先生一连好几年——尤其在结婚以前——常来贡布雷看望我的姨祖母和外祖父、外祖母。他们根本没有想到小斯万已经不再同父辈的故旧世交们来往了,而且我们并不觉得斯万这个姓有多显赫,所以我的长辈们接待他简直象接待微服察访的贵人,完全不知道这位客人的真实地位,等于老实正派的旅店老板,无意中留宿了大名鼎鼎的江洋大盗,应该说不知者不罪。我的长辈们哪里想得到他们接待的这位斯万先生其实是跑马总会里数一数二的阔绰的会员,巴黎伯爵和高卢公爵所宠信的密友,圣日耳曼区上流社会中的一位大红人呢? 我们对斯万在交际场中的豪华生涯一无所知,显然部分原因是他本人守口如瓶、性格矜持,但还有部分原因是由于当时的布尔乔亚对整个社会抱有一种印度种姓式的观念,总以为社会是由封闭的种姓阶层组成的,一个人自呱呱坠地那天起,就永远属于他父母所在的阶层,除掉某些偶然情况外——譬如在某个行业中出人头地,或者同门第不相当的家庭联姻,此外再没有别的途径能跻身到高一等的阶层中去。斯万老先生是证券经纪人,小斯万注定一辈子属于那个贫富由收入决定的阶层,钉是钉铆是铆,就跟划分纳税等级一样分明。只要知道他父亲跟什么人交往,就可判断他同什么人交往,以及跟什么人交往才算地位相当。倘若他自己另结新交,那只能算作少不更事,他们家的老世交们,例如我的外祖父、外祖母,对此都能宽宏地视而不见,尤其是他在父亲死后,仍忠心耿耿地来看望我们,我们更应不予计较。但是,有充分理由肯定,他若在大街上遇到那些我们不认识的人,他决不会当着我们的面同他们打招呼的。如果有人硬要给他一个同他的个人情况相符的社会商数,那么,在地位同他父亲相当的其他经纪人的子弟当中,他的这个商数肯定是偏低的,因为他不讲排场,而且对古董和油画“着迷”之极。他如今住在一幢老房子里,家里堆满他收藏的宝贝。我的外祖母总想去参观参观,不过那座房子位于奥尔良滨河街,我的姨祖母认为住在那个地段有失身分。“您是行家吗?我这么问是为您好,因为您有可能弄到些商人转手的次货。”姨祖母曾这么对他说过;她也确实认为斯万是个草包,没有什么高明之处,甚至在智力方面也平平庸庸,这种人在交谈中往往对正经的话题避而不谈,却在琐细的小枝小节上精确到令人乏味的程度,不仅提到菜谱时他不厌其详,而且同我外祖母的两位妹妹议论艺术问题时,他也同样不知趣。她们要他谈谈见解,讲讲他认为某一幅画好在哪里,他居然闭口不谈,简直不顾礼节。要么——如果可能的话——他就提供一大堆具体细节,诸如这幅画由哪家博物馆收藏的,作于哪一年,等等。通常,他只是每次不重复地说段故事,来给我们解闷;不外乎他最近又跟谁遇到了什么事儿,他倒是总选择我们认识的有关人物,比如,贡布雷的药房老板,我们家的厨娘或车夫。不用说,那些故事逗得我的姨祖母笑出声来,但是,她弄不清是什么引她发笑的,是因为斯万总在那些故事中当尴尬角色呢,还是他的故事讲得俏皮:“您真算得上一位典型人物了,斯万先生!”我们家唯独姨祖母有点俗气,所以每当有人提到斯万,她都不惮费神地要提醒不谙内情的人,说斯万本来可以在奥斯曼大街或者歌剧院大街弄到一套住宅的,他是斯万老先生的儿子,父亲起码给他留下四五百万的家当,可是他偏偏乖张任性。我的姨祖母认为,一个人乖张任性,在别人眼里一定显得非常滑稽,所以有一回——那是正月初一,在巴黎,斯万先生送她一包冰糖栗子,当时不少人在场,姨祖母不失时机地问斯万道:“哎!斯万先生,您还住在酒库附近吗?您就是为了一旦去里昂不至于误了火车钟点吗?”说着,她从夹鼻眼镜的上面,用眼角扫了一眼在场的其他客人。 但是,倘若有人把下面的实情告诉我的姨祖母,她会更感到出奇的:这位斯万先生,作为斯万老先生的儿子,完全“有资格”受到“上层资产阶级的淑女名媛们”的款待(这类特权斯万似乎有意让女士们作主),巴黎最德高望重的公证人或法律事务代理人都可以出具担保,但是他却悄悄地过着另外的生活。在巴黎的时候,他说是要回家睡觉去,但一旦离开了我们的家,出门之后才走几步,便折到另外的方向,上别的经纪人或者合股人所不能光顾的沙龙里去玩。这种事情,我的姨祖母倘若知道,准会觉得非同小可,异乎寻常的程度相当于一位学识渊博的妇女同阿里斯泰①交情颇深,后来听说这位阿里斯泰同她促膝谈心之后,接着就钻进了忒提斯②管辖的汪洋王国,深入到凡人的肉眼所无法看透的海中洞府,而且据维吉尔③描述,他在那里受到了热烈的欢迎;或者,简单点说,象一幅异乎寻常的画,这倒更容易使我的姨祖母产生联想,因为,在贡布雷,我们的点心盘子上就有那样的画,阿里巴巴出现在我们的餐桌上,当阿里巴巴一旦发觉周围已无人在场时,他会钻进珠宝辉映的山洞里去,谁也想不到洞里竟有那么多耀眼的宝贝。 ①阿里斯泰:希腊神话中的人物;是教会人们养蜂的神仙。 ②忒提斯:希腊神话中的人物;海神。 ③维吉尔(公元前70年—19年):拉丁诗人。有关阿里斯泰的描述,见于他的诗作《农事诗》。 有一天——那时我们住在巴黎——他在晚饭后来看我们,他为自己穿了一身夜礼服而连连致歉。他走了之后,弗朗索瓦丝说,据车夫透露,他方才是同一位王妃“共进晚餐”的。“对,”我的姨祖母继续织着毛线,连眼皮都没有抬,只是耸耸肩膀,不动声色地挖苦说:“同一位身分不明的王妃。” 所以,我的姨祖母对他相当不客气。她认为,我们请他来作客,是给他面子;夏天,他每回来我们家,总提着一筐自己园子里出产的桃子和覆盆子,而且他每次从意大利旅行回来,总要送给我好几张美术名作的照片;这些,我的姨祖母认为都是理所当然的。 遇到要大摆筵席的日子,偏偏手头又没有制作风味酱汁或凤梨色拉的配方,我的姨祖母就托他想办法弄,但又不请他来赴宴;她居然不觉得这么做有什么不妥,反而认为他还不够体面,不宜请他在招待首次光临的贵客的席面上作陪。如果谈话的内容涉及到法兰西王室的几位亲王,我的姨祖母就对斯万说:“这几位大贵人,您跟我一样,咱们都永远高攀不上,还是不谈算了,您说是不是?”她哪里知道,也许当时斯万的口袋里偏巧正装着一封从特威克汉姆①寄来的信呢。赶上哪天晚上,我外祖母的妹妹表演唱歌,我的姨祖母就吩咐斯万推钢琴、翻琴谱,把这么一位斯斯文文的人支使得团团转,她那种不知深浅的粗放做法,就象是不识货的孩子,拿着古董当不值钱的东西玩,根本不知道爱惜。当时在俱乐部会员中那样赫赫有名的斯万,同我的姨祖母心目中所创造出来的斯万,说不定有天壤之别。晚上,在贡布雷的小花园中,铃铛怯怯地响过丁冬两声之后,我的姨祖母便用她所知道的有关斯万家的一切陈年掌故,来充实她所创造的那个默默无闻、毫无主见的人物,并使他生动起来,于是他在黑暗的背影中清晰地显现,我的外祖母则紧跟在他的后面。他只要一开口,我们就认出他是谁。但是,即使从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微不足道的小事来看,我们谁都不能构成在人人眼中都一样的物质的整体,总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的社会人格,其实是别人的思想创造出来的。甚至例如被我们称之为“看望熟人。那样简单的行为,就部分而言,也具有智力的性质。我们用我们所掌握的有关他的一切概念,来充实我们所见到的这个人的音容笑貌。我们的心目中有关他的全貌,不用说大部分包含了上述的概念。最终,那些概念使他的面颊丰满起来,而且贴切地勾画出他鼻梁的轮廓,进而把音量区分得那样纤毫不差,好似音量只是一层透明的外罩,我们每次看到这张脸庞,听到这种声音,我们就又遇上那些概念,并听从那些概念。也许,我的姨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们在勾画斯万的形象时,由于无知而删略了他在社交场中所具备的许多特点,而在别人看来,他的眉宇间充满了一股风流倜傥的英俊气息,只是这股潇洒之气,遇到他的鹰钩鼻,就象遇到了天然屏障那样驻足留连;但是,他们也能在斯万那张失去了魅力的脸盘上,在那片空荡荡的、开阔的眉宇间,在那双已经贬值的眼睛的深处,堆积起半是记忆半是遗忘、模糊而亲切的残迹,那是我们在乡居期间与芳邻每周一次共进晚餐之后,在牌桌边或花园里一起度过的闲暇时光所留下的残迹。我们的朋友的体态外貌,于是象有关他的父母的记忆一样,变得十分充实,当年的斯万成了一位完整的、生动的人。今天,当我在回忆中由我后来认识得相当准确的斯万,进而联想到早年的斯万,我简直好象是离开了一个人,去接近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人。在那早年的斯万的身上,我发现了我少年时代的可爱的错误,而且早年的斯万同后来的斯万相似之处很少,倒是更象我当年所认识的其他人,似乎人的一生无非同博物馆一样,其中同一个时代的肖像都具有一种家庭特征,一种相同的色调——早年的斯万,整日闲暇,散发出大栗树、覆盆果和蒿草叶的芳香。 ①特威克汉姆:伦敦西南郊的一个住宅区,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后,不少流亡英国的法王室贵族侨居在那里。 然而,有一天我的外祖母有事去求一位她以前在圣心教堂认识的太太帮忙(由于我们的门第观念,我的外祖母后来不愿意再同她来往了,尽管她们彼此都觉得很相投),出名的望族布永伯爵家的女儿维尔巴里西斯侯爵夫人对我的外祖母说:“我想您同斯万先生很熟吧?他是家的侄儿洛姆亲王家的好朋友。” 那天我的外祖母回家时心情很兴奋。她对维尔巴里西斯侯爵夫人劝她租一套房间住住的那幢门前有悦目园景的大楼赞不绝口,对在大楼院子里开铺子揽活儿的织补匠父女俩尤其满意。她有一条裙子在楼梯上挂破了,求织补匠修补。她说织补匠的女儿简直象颗珍珠,而那位父亲则是她生平所见到的最高雅、最无可挑剔的人,在我的外祖母的心目中,高雅同社会地位绝对无关。她最赏识织补匠的答话,她跟我的妈妈说:“塞维尼①都说不到那样高雅得体!”相反,当她说到她在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家遇到的那位侯爵夫人的侄子时,她的评语却是:“啊,我的孩子,那人太平庸了!” ①塞维尼(1626—1696):法国女作家,有《书简集》传世,文笔清丽,感情细腻,措辞委婉典雅。 至于侯爵夫人关于斯万的那席话,其效果非但不能抬高斯万在我的外祖母的心目中的身价,反倒使侯爵夫人降低了身分。我们根据外祖母的信仰,在给予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的评价中,为她定下一项义务:她不得做出违背身分的事情;而她居然认识斯万其人,甚至允许自己的侄子同他交往,这是有失体统的行为。“什么!她认识斯万?你不是说她同麦克——马洪元帅还沾点亲吗,她怎么能这样?”我的长辈们对于斯万的社交活动抱有的这种看法,后来更因他同声名狼藉的社交圈内的一位女子结婚而得到进一步的确定。那女子差不多是交际花一类的人物,斯万倒从没有打算把她介绍给我们认识。结婚之后他依然单独来我们家作客,只是来得不那么勤了。我的长辈们认为,仅就那位女子的地位而论,便足以推想斯万通常在什么圈子里鬼混;他们对那个圈子的内情并不知晓,但估计斯万是在那里遇到她的,后来又同她结婚。 但是,有一次我的外祖父从报上得知斯万先生是某某公爵家星期午餐席上忠实的常客。那位公爵的父亲和叔叔都是路易-菲利浦当政时显赫的国务要员。外祖父一向对小道消息很有兴趣,因为那些细枝末节能使他的思想潜入莫莱、巴斯基埃公爵和布洛伊公爵等人的私生活中去。他得知斯万同那些国务要员的熟人经常来往,不免喜出望外。我的姨祖母却相反,她对那条新闻的解释于斯万极为不利;凡是在自己出身的“种姓”之外,在自己的社会“阶层”之外另行选择交往对象的人,在她的心目中都等于乱了尊卑的名分,是很讨厌的。她认为,这是贸然放弃长辈们辛苦建立的实惠;有远见的家长们总为自己的儿孙体面地奠定下亲朋关系的基石,让他们日后坐享同牢靠的人亲密交往的成果,岂可轻率地掷置不顾(我的姨祖母甚至不再接见我们家的一位公证人朋友的儿子,因为他同一位亲王家的小姐结了婚,我的姨祖母认为,等于就此由受人尊敬的公证人儿子的身分,下降到据说有时会受到后妃们青睐的冒险家、贴身侍从或马夫之流的卑贱地位)。我的外祖父本打算在第二天晚上乘斯万来吃晚饭的时候,向他打听那几位要人的情况,因为我们新近发现原来他们都是他的朋友。姨祖母狠狠地批评了他的这种打算。另外,外祖母的两位妹妹——这是两位虽具备外祖母的高尚品性却不具备她那份聪明才智的老小姐——也毫不含糊地宣称,姐夫居然有兴致涉及这类无聊的话题,她们万万不能苟同。她们都是洁身自好的人,而且正因为如此,所以决不能对飞短流长的闲话感兴趣;即使具有历史意义的传闻,她们也从不过问;一般地说,凡是同审美与操行无直接关系的话题,她们从不答腔。对于直接或间接涉及到世俗生活的一切谈论,她们打心眼儿里不感兴趣。只要饭桌上出现轻薄的谈吐,或者仅仅是实惠的话题,而两位老小姐又无法把话题引回到她们所热衷的内容上来,她们就干脆暂停听觉器官的接受功能,让它处于开始衰竭的境地。那时,如果我的外祖父必须引起两位小姨的注意,就得求助精神病医生对付精神分散的患者所采用的物理刺激法:用刀刃连击玻璃杯的同时,大喝一声并狠狠瞪上一眼。精神病大夫往往在日常交往中也使用这类粗暴的方法来对付身心完全健康的人,也许是由于职业养成的习惯,也许他们把人们都看作有点疯病。 老太太们也有兴高采烈的时候,譬如说,斯万来我们家吃晚饭的前一天,亲自给她们送来一箱阿斯蒂出产的葡萄酒。我的姨祖母拿着一份登有“柯罗画展”消息的《费加罗报》,在一件展品名字的旁边,注上了“夏尔·斯万先生所藏”这几个字样。姨祖母说:“你们看到没有?斯万居然露脸,名字登在《费加罗报》上!” “我早就跟你说过,他是很有鉴赏力的,”外祖母说。 “你当然了,”姨祖母接过话来说,“你的看法总跟我们不一样。”她知道我的外祖母的看法从来跟她不一致,至于我们会不会赞成她,她并没有十分把握,所以她有意硬拉上我们一起来反对外祖母。她竭力想用自己的见解把我们统统纳入反对外祖母的阵营。但是我们偏偏谁都不接话,我的外祖母的两位妹妹表示要跟斯万提到《费加罗报》上刊登的那句小注,姨祖母劝她们千万免开尊口。每当她发现别人身上有个她所缺少的长处,哪怕微不足道,她也要坚决否定,认为不是长处,而是一个缺点;她不仅不会羡慕人家,反而觉得人家可怜。 “我认为你们这样做并不会使他高兴;我很清楚,我要是看到自己的名字这样显眼地登在报上,会觉得很扫兴的,倘若有人跟我提到这种事,我决不会沾沾自喜。” 不过她倒没有硬要说服我的两位姨祖母,因为她们俩最怕俗气,所以她们在影射到谁的时候,总能把话说得婉转曲折,达到不露痕迹的地步,甚至连当事人都察觉不到。至于我的母亲,她力求我的父亲答应不跟斯万提到他的妻子,而只跟他提到他所钟爱的女儿,因为据说斯万是为了女儿才同他的妻子结婚的。 “你可以只问一句‘她好不好’就行了,他的生活一定过得很不痛快。” 可是我的父亲不乐意:“我才不呢!你尽胡思乱想。这么说不招人笑话吗?” 我们当中只有一个人把斯万的来访当作痛苦的心事,那就是我。因为每当有外人来访,或者只有斯万一人作客,晚上妈妈就不到楼上我的卧室里来同我道晚安了。我总比别人先吃晚饭,然后坐在桌子旁边;一到八点钟,我就该上楼了。我只能把妈妈通常在我入睡时到我床前来给我的那既可贵又纤弱的一吻,从餐厅一直带进卧室;我脱衣裳的时候,还得格外小心,免得破坏那一吻的柔情,免得它稍纵即逝的功效轻易消散化为乌有。所以,越是遇到那样的晚上,我受妈妈一吻时就越有必要小心翼翼。但是,我又得当着众人的面,匆匆忙忙地接过那一吻,抢走那一吻,甚至没有足够的时间和必要的空闲对我的举止给以专心致志的关注:好比头脑不健全的人在关门的时候尽量不去想别的事情,以便疑惑袭来时用关门时留下的回忆来战胜它。 门铃怯怯地响起丁冬两声,那时我们都在花园里休息。我们知道是斯万来访;但是人人都带着疑问的表情面面相觑,并派遣我的外祖母前去侦察。 “别忘了,用明确的话感谢他送了酒来。你们也都知道,酒味很醇正,而且有一大箱,”外祖父叮嘱两位姨祖母说。 “你们又说悄悄话了,”姨祖母训斥道,“要是上谁家去,听到人家在窃窃私语,多不自在!” “啊!敢情是斯万先生吧!咱们呆会儿问问他,明天是不是大晴天,”我的父亲说。 我的母亲认为,她若一开口就会把我们全家自从斯万结婚以来可能在态度上使他感到的难堪统统消除。她找了一个空档,乘机把斯万领到一边。但是我跟在她后面,我舍不得离开她一步,心里想,呆会儿我要把她留在饭厅里了,我上楼去睡觉不能象每天晚上那样得到她亲一亲的慰藉了。 “哎,斯万先生,”母亲说,“您女儿好吗?我相信她一定象她爸爸那样。已经能鉴赏出色的艺术作品了。” 这时我的外祖父走过来,说:“快来呀,同我们一起坐到游廊里来。” 母亲只得把话打住,但是她从无可奈何中又萌生一个微妙的念头,好比优秀的诗人让蛮横的韵律逼出最美的诗句,“呆会儿咱们俩单独说说您女儿的近况吧,”我的母亲悄声对斯万说,“只有当母亲的才体会得到您的苦心。我相信她妈妈也一定会同意我的看法的。” 我们全都围坐在铁桌的四周。我真不愿意想到今天晚上我将无法入睡,独自熬过苦闷的长夜;我尽量说服自己,那些失眠的时刻没有什么了不起,因为明天一早我就会忘记得干干净净;我尽量让自己想到未来,这样,我就能象踏上桥梁似的越过令人心寒的深渊。但是我的思想跟集中了焦点的目光那样被心事绷得很紧,我全神贯注在母亲的身上,容不得半点无关的印象钻进我的心房。各种思想确实都能闯进我的脑海,但是,一切有可能扣动我心扉的美,或者干脆只是可能转移我的注意力的怪念头,统统都被我排斥在我的心扉之外,就象上了麻药的病人,医生给他动手术时他心里一清二楚,只是不感到疼;我也照样能背诵我喜爱的诗,照样能观察到我的外祖父为了诱导斯万谈及奥迪弗雷—巴斯基埃公爵而作出的种种努力,但是背诵的诗句并不能激起我的感情,观察外祖父的举止也不能使我开心。外祖父的努力终于毫无成效。他刚向斯万提到一个与他有关的问题,我的一位姨祖母马上觉得提得不合时宜,等于造成冷场,而她认为只有打破冷场的尴尬局面才是符合礼貌的行为,于是就对另一位姨祖母说: “你倒是想想看,弗洛拉①,我认识一位瑞典女教师,她把有关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合作社的最最有趣的细节,向我作了详细的介绍。咱们应该请她哪天来吃顿晚饭。” ①此处原文为“赛里娜”,似有误,应为“弗洛拉”,故从企鹅版的英译本改为“弗洛拉”。 “对了!”她的姐姐弗洛拉回答说,“不过我也没有白浪费时间。我在凡德伊先生家遇到了一位德高望重的学者,他跟莫邦很熟,莫邦向他详谈了创造角色的过程。这多有意思。他是凡德伊先生的邻居,我本来不知道!他非常彬彬有礼。” “只有凡德伊先生才有彬彬有礼的芳邻,”我的姨祖母赛莉纳高声接口道。由于她胆小怕羞,所以声音特别尖;更由于她深思熟虑,语气显得很不自然。她一面说,一面——用她自己的话说——有意朝斯万那边望了一眼,与此同时,我的姨祖母弗洛拉听出赛莉纳的弦外之音是对斯万送来阿斯蒂葡萄酒表示感谢,所以也望了斯万一眼,那神情既有感谢之意,又带点挖苦,也许她不过是想强调她的妹妹的措辞巧妙,也许她嫉妒斯万居然使她的妹妹如此开窍,善于辞令,更也许她情不自禁地要挖苦斯万几句,因为在她看来斯万已穷于对答了。 “我看,咱们可以请那位先生屈趾光临,来用晚餐的,”弗洛拉接下去说,“只要一提到莫邦或者马特纳夫人,他准能一气儿连谈几个钟头。” “那才动人呐,”我的外祖父叹了一口气说;他心想,大自然已经不幸地、彻底地排除了人们对瑞典合作社或者莫邦创造角色之类的问题产生浓厚兴趣的可能性,因为它忘了为我的两位姨祖母的才情增添一点佐料;若要把莫莱或者巴黎伯爵的私生活讲得有滋有味,就得添油加醋。 “既然说到这里,”斯万对我的外祖父说,“我下面要说的倒跟您问我的问题很有关系,虽然表面上看并不相干,但从某些方面看,其实并无太大的不同。今天上午,我重读了圣西门①的著作,其中有几句话您或许会觉得有点意思。那是有关他出使西班牙的那一卷;在他的全集中,那一卷写得并不出色,只是一本日记罢了,但作为日记,至少写得非常生动;仅就这一点而论,就同我们认为每天非看不可的乏味的报纸有所区别。” ①圣西门(1675—1755):法国作家,公爵,政治活动家,所著《回忆录》是路易十四当政后期以及摄政王时期的重要的历史见证。 “我不同意您的看法,有时候我觉得看报令人非常高兴,” 我的姨祖母弗洛拉打断了斯万的话,以此来表示她已经在《费加罗报》上看到了那句注解,说明柯罗的哪幅油画是由斯万所收藏的。 姨祖母赛莉纳连忙补充道:“就是说,当报纸上提到我们所关心的人和事的时候。” “倒也是,”斯万不免感到意外,答道,“我之所以说报纸不好,是因为报上天天让咱们去注意那些无聊的小事,而咱们一生中难得三四回读到含英咀华的好书,既然咱们天天早晨要急于看报,那么他们就应当把报纸办得好一些,增加一些内容,我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比如说,来一点帕斯卡尔①《思想集》之类的文章!(他故意调侃似地把《思想集》三字说得夸张其辞,以免显得学究气)那种切口烫金的精装书,咱们每隔十年不过翻上一回,”他补充一句,象有些社交界人士装得愤世嫉俗,对富丽堂皇的东西不屑一顾似的,“书里咱们又读到些什么?无非是希腊王后幸驾戛纳,莱昂公主举办化妆舞会,好象只有这样才合乎规矩。”说到这里,他又后悔失言,把正经事说得过于轻佻。他解嘲似地接着说道:“咱们的话题太高雅了,我不明白为什么咱们要谈论这样‘高深的尖端’。”这时,他转身对我的外祖父说:“还是说圣西门吧。书里说莫莱夫里埃居然有胆量向他的儿子们伸手。您知道,关于这位莫莱夫里埃,圣西门是这么说的:‘他简直象只厚壁酒瓶,里面只有起码的水份,粗俗而愚蠢’。” ①帕斯卡尔(1623—1662):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哲学家和作家,对现代实证主义、直觉主义哲学很有影响。 弗洛拉赶紧插话道:“酒瓶有薄有厚,我倒是知道有些瓶子里装着完全不同的东西。”她想乘机谢谢斯万,因为那箱阿斯蒂葡萄酒,斯万是送给她们姐妹俩的。 斯万一时十分尴尬,硬着头皮往下说:“圣西门是这样写的:‘我不知道他是无知呢还是存心犯傻,他居然想伸过手去,同我的孩子们握手,我幸亏及时发觉,没有让他得逞。’” 我的外祖父对于“无知呢还是存心犯傻”这种说法佩服得五体投地,可是赛莉纳小姐,由于圣西门这么一位文学家的大名没有让她的听觉功能完全沉入麻痹状态,听到这话顿时义愤填膺: “什么?您居然钦佩这样的描写?好!不过,这能说明什么问题?难道同样是人,这个人就不如那个人吗?人只要聪明、勇敢、善良,公爵也罢,马夫也罢,有什么关系?您的圣西门倒好,居然教他的儿子们不理睬正派人的友好表示,这也算教子有方?简直恶心!您居然敢引为经典!” 我的外祖父眼看谈话遇到这么多的障碍,非常扫兴,感到已不可能诱导斯万讲点他爱听的故事了,于是悄声对我的妈妈说: “上次你告诉我的那句诗是怎么说来着?碰到眼前这种情况,倒可以让我舒一口气。你提个头吧,啊,想起来了:‘主啊,有多少美德您教我们憎恨!’①唉,说得真好啊!” ①原诗应为:“天哪,有多少美德您教我们憎恨。”引自高乃依的悲剧《庞贝之死》。 我两眼盯住了妈妈,我知道,只得一开晚饭,他们就不会让我呆到晚饭结束,为了不使我的父系扫兴,妈妈不会让我当着大家的面象我在卧室里那样地亲她好几遍的。所以,在餐厅里,在就要开晚饭的时候,在我感到那时间即将来临的当口,我就先为那短促而悄然的一吻,从我力所能及的方面,作好一切准备:我用眼睛选定妈妈脸上的某一个部位,作为我的吻的落点;由于我在精神上已经有了吻的开端,所以我作好思想准备,以便在妈妈把脸凑过来的刹那间,我能充分地感受到我嘴唇贴着的她那部分的肌肤的温存;我好比一个画家要画幅肖像,但是描绘对象只能短暂地出现几次,画家在准备调色板之前,早已根据自己所作的笔记作好细致的回忆,即使描绘对象不在场,他也能画得维妙维肖。然而,晚饭的铃声还没有打响,我的外祖父却残忍地说(虽然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残忍):“这孩子看样子很累,该上楼睡觉去了,再说,咱们今天晚饭吃得晚。”我的父亲本来就不如我的母亲和外祖母那样一丝不苟地信守协议,这时说道:“是啊,快,睡觉去。”我想过去亲亲妈妈,就在这一刹那,晚饭的铃声响了。 “不必了,别麻烦你的妈妈了。这也就等于道过晚安了,这种表示本来就多余可笑。快点,上楼去!” 我等于连盘缠费都没有领到就得上路;我必须像俗话所说“戗着心眼儿”登 一级的楼梯,我的心只想回转到母亲身边去,因为母亲还没有吻我,还没有以此来给我的心灵发放许可证,让她的吻陪我回房。但是,我不得不违心上楼。这可恨的楼梯呀,每当我踏上梯级,总不免凄然若失,那股油漆味可以说已经吸收了、凝聚了我天天晚上都要感到的那种特殊的悲哀,也许正因为如此,一闻到它我才更感到痛心;我的智慧在这种嗅觉的形式下变得木然而丧失了功能。当我们沉入梦乡时,我们不会感到牙疼,只觉得仿佛有一位姑娘掉进水里。我们拚命把她从水里打捞起来,捞起又掉下,掉下又捞起,一连二百次;或者,好比有那么一句莫里哀的诗,我们不停地背诵。处于这种情况,我们只有醒来才能舒口气,我们的智慧才能使牙疼摆脱掉见义勇为的伪装和吟诵诗句的假相。当登楼时的悲哀以迅雷般的速度侵入我内心时,我所感到的却是舒心的反面。这种侵入几乎是顿时发生的,悲哀通过我嗅到的楼梯的特殊的油漆味,突然不知不觉地钻进我的心扉,这比通过精神的渗透更具有毒害心灵的功效。我一进卧室,就得把一切出入口全部堵死,把百叶窗合上,抖开被窝,为我自己挖好墓坑,然后像裹尸一样换上睡衣。那时正当夏令,由于我睡在罩着厚布床幔的大床上太热,他们就为我在房内另外放了一张铁床。我在尚未葬身铁床之前忽然萌生了反抗的念头,我要施个囚犯惯施的诡计,我给母亲写了一封信,说有要紧事要当面禀告,信上不便说,只求她上楼来见我。我只怕弗朗索瓦丝不肯为我送信。她是我的姨祖母家的厨娘,我住在贡布雷的时候,起居由她负责照料。我想,家里有客时要她给我的母亲递信,其难度之大正等于求剧院门房给正在台上演出的女演员送便条,几乎是办不到的。不过,能办不能办,弗朗索瓦丝自有一部严峻专横、条目繁多、档次细密、不得通融的法典,其间的区别一般人分辨不清,也就是琐细至极(所以她那套法典大有古代法律的风貌,那些古代法律残忍处可下令大批杀戮嗷嗷待哺的婴儿,可是有些条文却慈悲得连山羊羔的肉都禁止用母山羊的奶来炖,还禁止啃食动物大腿上的筋)。有时候,弗朗索瓦丝顽固地拒绝为我们干托她办的事;由此而论,似乎她的“法典”对于上流社会的复杂规矩和交际场合的种种讲究都有所估计,而这些,单凭她这样一个农村女仆的所见所闻,是得不到任何暗示的。我们只能说,她身上有一身非常古老、高尚、但又不为人们所理解的法兰西传统陈迹,好比我们在那些手工业城市中所见到的那样,陈旧的华屋证明往昔曾是王公幸驾之地,化工厂的工人们从事劳动的场地周围,有古老的雕塑珍品,主题有泰奥菲尔遇到圣母显灵,或者埃蒙四兄弟乘坐神马逞威①。 ①泰奥菲尔和埃蒙四兄弟均为传说中的人物,相传公元六世纪时僧侣泰奥菲尔曾把灵魂卖给了魔鬼,后追悔莫及,遂祈求圣母救助,终以诚心感动圣母,显灵勾销了卖魂契。十三世纪时游吟诗人吕特贝夫曾把这一传说编成诗体说唱,广为流传,后来壁画和浮雕等美术形式也采用这一主题。埃蒙四兄弟的故事见诸十二世纪法国英雄史诗《勒诺埃德·蒙多邦》。相传埃美公爵有四子:勒诺、阿拉尔、吉夏尔和里查,统称“埃蒙四子”(“埃蒙”为“埃美”的昵称或贱称),他们在同查理大帝作战时,勇武异常,有坐骑名巴雅尔,一跃千尺。 至于我当时的那个特殊情况该如何发落,弗朗索瓦丝的“法典”自有毫不含糊的规定:尊长敬客。所以除非发生火灾,她多半不可能为我这区区小儿去惊扰正陪着斯万先生说话的母亲大人。弗朗索瓦丝经常教训说:不仅对父母长辈要孝敬,对亡人、僧侣和王上要恭敬,还应该尊敬受到款待的宾客;这一套敬人之言倘若出自某部著作,我或许会深受感动,偏偏出自她的口中,我听了不免又气又恼,尤其是因为她说得那么一本正经,细声细气;尤其是今天晚上,她把请客吃晚饭看成神圣的礼仪,结果她必定拒绝惊扰宴会的礼仪。不过我还是要试试运气,于是我毫不迟疑地撒谎说,这封信并非我自己要写,我上楼时妈妈吩咐过,看看有没有她要找的东西,务必给她一个答复;要是不给妈妈捎句话去,她会生气的。我明明知道弗朗索瓦丝根本不信,她跟原始人一样,感觉比咱们灵敏得多,能从一般人觉察不到的征兆中一眼看透咱们企图掩饰的真相。她把信封足足端详了五分钟,好似单凭审察纸质和笔迹便可知道信封里的内容,换句话说,便可确定应按她那部“法典”中的哪一项“条款”来处置。随后,她无可奈何地走出房间,那表情等于说:“唉!有那样一个孩子,做父母的也真算倒霉!”转眼间她又回来了,说现在席上正在用冰冻甜食,大师傅无法当着众人的面把信递给我妈妈,得等到上漱口盅的当口才有法子送去。我的焦虑顿时得到冰释,顷刻间乾坤扭转,方才我离开母亲还意味着得等到明天才能重聚,可是呆会儿我的便条至少会把无影无踪的我,喜孜孜地带进妈妈所在的那间厅堂,而且会在我妈妈的耳畔悄悄地谈论我;虽然母亲看到便条肯定会不高兴(而且由于我的拙劣手段将使我在斯万的眼中显得十分可笑,她更会加倍地生气)。一秒钟之前,我还觉得餐桌上的冰冻甜食——“核桃冰淇淋”以及漱口盅之类的享受无聊透顶,邋遢可憎,因为我的妈妈是在我不在场时独自享受的。可现在,那间原来对我极不友好,禁止入内的餐厅,忽然向我敞开大门,就象一只熟得裂开了表皮的水果,马上就要让妈妈读到我便条时所给予我的亲切关注,象蜜汁一般从那里流出来,滋润我陶醉的心房。我与母亲已经不再相隔异处;屏障倒塌了,柔情的丝丝缕缕重又把我和她系到一起。而且,还不止如此,妈妈还一定会上来看我!。 我方才苦恼地想:斯万如果看到我给母亲的信,并且猜出我的用心,一定会瞧不起我;然而我后来才知道,他一生之中对类似的苦恼有过长期的体会,谁也比不上他更了解我。自己所爱的人在自己不在场或不能去的地方消受快乐,对他来说,是一件烦恼苦闷的事,是爱情教他尝到的滋味。那样的烦恼苦闷,从某种意义上说,本来就注定属于爱情,而且一旦落入爱情之手它就变得具有专门的含义;但是它钻进象我这样生活中还没有出现过爱情的人的心中,它实际上是对爱情的期待;它漫无目的、自由自在地游动着,并无一定的钟情对象,只为某一天出现的某种感情效劳,这种感情有时是对父母的依恋,有时是对同伴的友谊。 弗朗索瓦丝回来告诉我说,我的信即将交给母亲。那时我感到无比的喜悦。我在感情见习期所领受到的这种喜悦,斯万也早就体会过:这其实不过是哪位好心的朋友,或者我们心爱的女子的哪位亲戚,让我们空欢喜一场罢了。比如说,我们来到哪家公馆或者哪家剧院,知道我们的心上人也来这里参加舞会或者观看首场演出,这时有位朋友先是发现我们在门外踯躅,几近绝望地等待着同心上人接近的机会。那位朋友认出我们是谁,热心地过来招呼,问我们来这里有何贵干。我们就胡乱编套谎话,声称有要紧事必须告诉他的某位女亲戚或者某位女朋友。他连忙请我们放心,说这事再好办不过;他把我们领进门厅,答应五分钟之内一定送她下楼。我们多感激他呀——正等于这时我多感激弗朗索瓦丝!这样与人为善的中间人,仅凭一句话就改变了我们的心境:刚才我们还认为里面的灯红酒绿一定乌七八糟到不堪设想的地步,而且其中必有几股同我们作对的、邪恶的、盅惑人心的旋风把我们的心上人裹胁而去,让她嘲笑我们;可是顷刻之间,我们觉得这样的晚会还过得去,有人情味,甚至大有好处!若以那位向我们打招呼的朋友的态度来看(因为他也是晚会中的一员),我们可以推断其他宾客不至于会有多坏。原先我们不知道她在里面会享受到什么样的乐趣,那漫长的时辰可望而不可即,残酷地折磨人的感情,如今却出现了一个供我们潜入其间的缺口;在构成那些时间的序列中有那样一个时刻,同其他时刻一样真实,却又更为重要,因为它同我们的心上人关系更为密切,它活灵活现地出现在我们的眼前,我们占有它,参与其间,它几乎是我们自己创造出来的,这就是有人要去告诉她,我们就在楼下的那个时刻。也许,晚会的其它时刻同那个时刻并无本质的差别,并不更令人心醉而使我们痛苦万分,因为好心的朋友已经明白告诉我们:“她肯定会非常高兴下来的!跟您谈谈总比在楼上百无聊赖要好得多。”唉!斯万有过这方面的经验:感到她所不爱的人处处跟踪,甚至一直盯到晚会的门口,她岂能不生气?而第三者的好心并不能打消她的气恼,结果经常是只有那位好心的朋友一人下楼。 我的母亲没有来,甚至连一点面子(也就是不拆穿我编的那套找东西的瞎话)都不肯给,反倒让弗朗索瓦丝对我说:“不理!”后来我经常听到大旅社的门房或者游乐场的听差对可怜巴巴的姑娘说过同样的话。那姑娘惊讶地反问道:“什么?他不理?怎么可能呢?您确实把我的信交到他手里了么?那好!我再等等。”而且,这样的姑娘无一例外,都不需要门房给她另点一盏小煤气灯;她只在黑角落里静候,偶尔能听到门卫同跑堂嘀咕几句天气好坏之类的话,接着门卫就发觉时间不早,打发跑堂赶紧把某位顾客吩咐的酒拿去冰镇。——我当时谢绝了弗朗索瓦丝的好意(她自告奋勇要给我泡杯药茶),我也不要她留下陪我,只让她回配膳室去。我钻进被窝,合上眼睛,尽量不去听他们在花园里喝咖啡时的聊天声。这样过了几秒钟,我感到其实早在我给妈妈写信的那会儿,早在我不顾她会生气向她靠拢甚至以为马上就要同她聚首的那会儿,我已经把见不到妈妈我照常睡觉的路子给堵塞了。我的心突突乱跳,阵阵发痛,本指望以逆来顺受求得安宁,结果反而增添心中的骚乱。突然间,我的烦恼烟消云散,象服了一剂强烈的镇静药,到这时才开始见药效;痛苦消释,周身舒坦:因为我下了决心,不再勉强自己在见到妈妈前就入睡,我要等妈妈上楼睡觉时,不顾一切地去同她亲一亲,虽然这事肯定会惹得她接连几天同我生气。烦恼既消,平静使我感到异常的喜悦,那种异样的感觉,不亚于期待、饥渴和如临深渊的恐惧。我轻轻推开窗户,坐到床前,几乎一动不动,生怕楼下的人听到我的动静。窗外万籁也仿佛凝固在静寂的期待中,唯恐扰乱明净的月色;月亮把自己反射的光辉,延伸到面前的万物之上,勾画出它们的轮廓,又使它们显得格外悠远;风景象一幅一直卷着的画轴被徐徐展开,既细致入微,又恢宏壮观。需要颤动的东西,如栗树枝头的叶片,在轻轻颤动。但它颤动得小心翼翼、不折不扣,动作那样细密而有致,却并不涉及其它部分,同其它部分判然有别;它独行其是。远处的嗡嗡声扩散在不吸音的寂静之中,听来象是从市区那一边的花园中传来的,那么微弱又那么清晰,好比是轻声的演奏,象音乐学院的乐队十分高明地演奏轻音的乐段,每一个音符都象是从离音乐厅很远的地方传来的,但又都清晰可辨。音乐会上的常客侧耳倾听——倘若斯万请客,我的两位姨祖母也能有幸在座——他们似乎在一支军队还没有拐进特雷维斯街之前就已经能听到远处前进的脚步声了。 我心中有数,我当时把自己置于最不利的境地,最终会从我的长辈们那里得到最为严厉的处罚,其严厉的程度,外人实际上是估计不到的。他们或许以为,充其量是犯了真正丢脸的过错所造成的那种后果吧。但是,在我所受到的教育中,错误的轻重次序,同其他孩子所受的教育很不一样。大人们早已使我习惯于把一些错误看得比另一些错误严重(否则我或许没有必要受到那样细心的管教了)。我现在才明白,凡属严重错误都有一个共同的性质:那就是没有克制感情的冲动。不过当时谁都没有这么说罢了。谁都没有指出错误的根源,因为倘若说穿,我或许会认为自己情有可原,或者甚至认为自己本来就没有能力克制。不过对于错误的来龙去脉我并不陌生:在犯错误前,我必定先感到极其苦恼;犯错误后,我又必定受到严厉的处罚。我知道,我刚才的错误,与我过去因而受到重罚的错误属于同一性质,虽然程度上这次要严重得多。倘若等我母亲上楼睡觉时,我迎上前去,她见我为了同她说声晚安居然等候在过道里而一直没有睡觉,那么,她就会再不让我住在家里了。等天一亮,她会把我送去住校,这是一定的。唉!难道五分钟之后我只有跳楼吗?我倒宁可跳楼的。现在我的全部愿望是见到妈妈,同她说声晚安。为了实现这一愿望,我已经走得太远,再想回头已不可能。 我听到大人们送斯万出门的声音;门铃告诉我斯万已经走远。我伏到窗前,听妈妈问父亲:龙虾的滋味是否可口?斯万先生是否又添了一次咖啡腰果冰淇淋?妈妈还说:“我觉得龙虾味道一般,下次我要用别的香料来做。” “我都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总觉得斯万的模样变多了,”我的姨祖母说,“他都成老头儿了!” 姨祖母一向惯于把斯万看作一成不变的小伙子,一旦发觉斯万比她想象中的年纪要显老些,她就大惊小怪。而其他人则开始议论说斯万的这种老相不正常,太过分,有失面子,只有单身汉才这么老气横秋呢;对于那些单身汉来说,不是觉得大白天得过且过,没什么盼头,就是觉得大白天长得要命,因为他们心目中白天是空洞的永昼,没完没了的钟点自天亮之后就开始增多,他们却没有子女来共同分享这些时间。 “我相信,他那位爱卖俏的妻子够他操心的。在贡布雷谁不知道她跟一位夏吕斯先生同居呀?传得满城风雨。” 我的母亲倒发觉斯万先生近来脸色开朗多了:“他一不顺心,就跟他父亲当年一样,揉眼睛、摸脑袋。不过他近来这种动作少多了。照我看,他其实已经不爱他的妻子了。” “那是自然的,他已经不爱她了,”外祖父说,“我收到过他的一封信,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信上说到这件事。我尽量不把它当真,不过他在信里倒把自己的感情表白得很清楚,至少说明他对妻子的爱情已经淡漠下来,哎!你们俩呀你们俩!怎么不谢谢他送来的阿斯蒂麝香葡萄酒呢?”外祖父转身问他的两位小姨子。 “怎么?我没有道谢吗?说句良心话,我还以为自己转着圈儿已经对他委婉地表达了谢意呢,”姨祖母弗洛拉回答说。 “不错,你转弯抹角地说得很得体,我真钦佩你,”姨祖母赛莉纳说。 “你也一样,说得很有分寸。” “是的,我提到芳邻的那段话,连我自己都深感得意。” “什么?你们这也算感谢人家!”外祖父失声叫道,“这些话我倒都听到了,不过我怎么也想不到你们是说给斯万听的。你们不必怀疑,我认为他根本没有听出你们的弦外之音。” “看你说的,斯万可不是笨人,我肯定他领会到了。我总不能跟他提到几瓶酒、多少钱吧?” 我的父亲和母亲在花园里单独地坐了一会儿,后来父亲说:“咱们上楼睡去吧,好吗?” “你愿意上楼咱们就上楼吧,亲爱的,虽然我现在一点都不睏;倒不是冰淇淋里的那点儿咖啡弄得我这样精神,我发觉佣人的房间里灯还没灭,可怜弗朗索瓦丝一直在等我呢。我要去请她帮我解开紧身上衣后面的搭扣,你先更衣去吧。” 母亲打开了安着铁花条的门,走进正对着楼梯的门厅。我很快就听到她上楼关窗的声音。我蹑手蹑脚走进过道,心怦怦乱跳,激动得几乎寸步难移,不过这至少不是难过得心跳,而是提心吊胆,是过分兴奋。我看到楼梯井下烛光摇曳,那是我母亲秉烛上楼,接着我看到了妈妈,我扑上前去。她先是一愣,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随后她显出怒容,一声不吭,事实上过去为了更微不足道的过错她都能一连几天不理我。如果那时妈妈对我说一句话,这虽然意味着她不会不理我,但对我来说也许是更可怕的征兆,因为比起严厉的惩罚来,不理我、生气毕竟只能算不足挂齿的小事。她若开口,那就象辞退佣人似的,虽说得平心静气,但是下了决心的;送儿子出门的母亲,给儿子一吻是为了告别;而只想跟儿子生几天气就了事的母亲是不肯吻儿子的。然而这时妈妈听到已经换好衣裳的父亲走出更衣室上楼来了,为了避免父亲训我一顿,她急得呼哧呼哧对我说道:“快跑,快跑,别让你爸爸看到你象个疯子似的等在这儿!” 可是我还是反复地说:“来跟我说声晚安!”我一面说,一面提心吊胆地看着父亲的烛光已经照到楼梯边的大墙上。不过父亲越来越近倒正好可以被我用来作为一种讹诈的手段,我希望妈妈为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