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道德情操论
[book_author]亚当·斯密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282947
[book_dec]情感主义道德哲学著作。亚·斯密著。1759年出版,曾连续重版10余次。周辅成编、商务印书馆1987年出版的《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有选译。亚·斯密(Adam Smith 1723—1790),英国近代经济学家,伦理学家。本书以人的同情感为基础建立了道德哲学。1.把同情作为人性的核心部分,认为美德起源于人与人之间的同情。认为人不仅是自私利己的,而且人性中还有一种同情或怜悯他人的情感。这种同情感是人类本性中最基本,也是包含内容最广泛的道德情感,它是人类道德行为的基础,由此而形成人们自觉的道德认识、内在的道德良心和普遍的道德律令与一般原则。2.指出道德评价的基本对象是人们情感之间的合宜性,人们同情感的一致便是道德赞许的基础。既然人的道德情感源于人们之间的相互同感。人们行为的道德品质也应从人们的相互同感中作出判断,看人们的相互同感是否运用得“合宜”。所谓合宜,就是人们相互同感感情的一致与相称,也就是行为者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社会的良好影响和道德后果)的一致性,实际上就是以一般人的普遍同情作为评判道德的标准。3.阐述了人从自爱到仁爱的过程。认为人爱集体甚于爱自己,爱国家甚于爱集体的道德情操是人类仁爱的天性使然的。完善的人性是节制自私感情,是仁慈仁爱的光大。认为按照完美的谨慎,严格的正义和合理的仁慈的规则而行动的人,可以说是具有最完美德性的人。这就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同情同感,仁慈公正,作为人们行为的最高准则,体现了一种博爱的道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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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道德情操论目录
道德情操论
亚当.斯密著
蒋自强钦北愚朱钟棣沈凯璋译
胡企林校
译者序言
告读者
第一卷:论行为的合宜性
第一篇:论合宜感
第一章论同情
第二章论相互同情的愉快
第三章论通过别人的感情同我们自己的感情是否一致,来判断它们是否合宜的方式
第四章续前章
第五章论和蔼可亲和令人尊敬的美德
第二篇:论各种不同的适宜的激情程度
第一章论从肉体产生的各种激情
第二章论由于想象的某种特殊倾向或习惯而产生的那些激情
第三章论不友好的激情
第四章论友好的激情
第五章论自私的激情
第三篇:论幸运和不幸对人们判断行为合宜性所产生的影响;以及为什么在一种情况下比在另一种情况下更容易得到人们的赞同
第一章虽然我们对悲伤的同情一般是一种比我们对快乐的同情更为强烈的感情,但是它通常远远不如当事人自然感受到的强烈
第二章论野心的起源,兼论社会阶层的区别
第三章论由钦佩富人和大人物,轻视或怠慢穷人和小人物的这种倾向所引起的道德情操的败坏
第二卷:论优点和缺点;或,报答和惩罚的对象
第一篇:论对优点和缺点的感觉
引言
第一章任何表现为合宜的感激对象的行为,显然应该得到报答;同样,任何表现为合宜的愤恨对象的行为,显然应该受到惩罚
第二章论合宜的感激对象和合宜的愤恨对象
第三章不赞同施恩者的行为,就几乎不会同情受益者的感激;相反,对损人者的动机表示赞同,对受难者的愤恨就不会有一点同情
第四章对前面几章的扼要重述
第五章对优点和缺点感觉的分析
第二篇:论正义和仁慈
第一章两种美德的比较
第二章论对正义、悔恨的感觉,兼论对优点的意识
第三章论这种天性构成的作用
第三篇:就行为的优点或缺点,论命运对人类情感所产生的影响
引言
第一章论这种命运产生影响的原因
第二章论这种命运产生影响的程度
第三章论这种情感变化无常的最终原因
第三卷:论我们评判自己的情感和行为的基础,兼论责任感
第一章论自我赞同和不赞同的原则
第二章论对赞扬和值得赞扬的喜爱;兼论对责备和该受责备的畏惧
第三章论良心的影响和权威
第四章论自我欺骗的天性,兼论一般准则的起源和效用
第五章论道德的一般准则的影响和权威,以及它们被公正地看作造物主的法则
第六章在什么情况下,责任感应该成为我们行为的唯一原则;而且在什么情况下,它应该同其它动机一起发生作用
第四卷:论效用对赞同情感的作用
第一章论效用的表现赋予一切艺术品的美,兼论这种美所具有的广泛影响
第二章论效用的表现赋予人的品质和行为的美,以及关于这种美的概念可能在
何种程度上被看成一种原始的赞同原则
第五卷:习惯和风气对有关道德赞同和不赞同情感的影响
第一章论习惯和风气对我们有关美和丑的看法的影响
第二章论习惯和风气对道德情感的影响
第六卷:论有关美德的品质
引言
第一篇:论个人的品质,就它对自己幸福的影响而言;或论谨慎
第二篇:论个人的品质,就它可能对别人的幸福发生影响而言
引言
第一章论天性致使个人成为我们关心和注意的对象所依据的次序
第二章论天性致使社会团体成为我们慈善对象的次序
第三章论普施万物的善行
第三篇:论自我控制
第六卷结论
第七卷:论道德哲学的体系
第一篇:论应当在道德情感理论中加以考察的问题
第二篇:论已对美德本质作出的各种说明
引言
第一章论认为美德存在于合宜性之中的那些体系
第二章论认为美德存在于谨慎之中的那些体系
第三章论认为美德存在于仁慈之中的那些体系
第四章论放荡不羁的体系
第三篇:论已经形成的有关赞同本能的各种体系
引言
第一章论从自爱推断出赞同本能的那些体系
第二章论把理性视为赞同本能的根源的那些体系
第三章论把情感视为赞同本能的根源的那些体系
第四篇:论不同的作者据以论述道德实践准则的方式
译后记
[book_title]译者序言
亚当斯密(1723-1790)不仅是一位经济学大师,而且是一位杰出的伦理学家。他一生从事学术研究,留下了两部传世佳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以下简称《国富论》)与《道德情操论》。他在《国富论》中建立的“富国裕民”的古典经济学体系,已为我国思想理论界所熟知,但他在《道德情操论》中阐明的以“公民的幸福生活”为目标的伦理思想,却很少引起我国思想理论界的关注;特别是这两部著作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未被人们正确理解。早在19世纪中叶德国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就提出了所谓的“亚当斯密问题”,即《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对比悬殊、相互矛盾的问题。他们认为,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把人们的行为归结于同情,而在《国富论》中却把人们的行为归结于自私。他们说,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把同情作为社会行为的基础,而在《国富论》中,由于受到法国“唯物主义”思想家的影响,从利他的理论转向利己的理论。从此以后,几乎所有论及亚当斯密著作和思想的论著,差不多都把斯密看作是伦理学上的利他主义者,经济学上的利己主义者。这种观点,似乎成了研究亚当斯密的传统“信条”。例如,在我国流行颇广的卢森贝所著《政治经济学史》就认为,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研究道德世界的出发点是同情心”,而“他研究经济世界的出发点”则“是利己主义”。这种所谓的“亚当斯密问题”,其实是出于对斯密著作的误解,尤其是对《道德情操论》的误解。
这里,仅就斯密生平和《道德情操论》的创作及修订再版,以及《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的关系,即所谓的“亚当斯密问题”,作一概述。
一、斯密生平和《道德情操论》的创作及修订再版1723年6月5日,亚当斯密出生于苏格兰法夫郡的卡柯尔迪。他的父亲是当地海关的审计员,在斯密出生前几个月就去世了。母亲是大地主的女儿,一直活到90岁,仅比斯密早死6年。斯密生前丧父,童年体质孱弱多病,又无兄弟姐妹,一生未曾娶妻,同母亲相依为命。在长达60年的岁月中,斯密对母亲孝顺侍奉,报答了她的养育之恩。
斯密接受启蒙教育是在卡柯尔迪市立学校,这所学校在相当有名望的戴维米勒的领导下,造就了一批卓越人才。幼年的斯密在学校中以对书籍的热爱和超人的记忆而引人注目。斯密在卡柯尔迪度过了中小学生活。工场手工业和外贸相当发达的卡柯尔迪,使斯密对苏格兰社会有了一个朦胧的认识。
1737年,斯密以出色的成绩进入格拉斯哥大学学习。他在该校的3年中,学习了拉丁语、希腊语、数学和伦理学等课程。他当时最喜欢的是数学和自然哲学,然而,这却不是他在其中显示才华的科学。出类拔萃的道德哲学教授哈奇森以渊博学识与高尚人格给斯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哈奇森似乎注意到了他的天资,把16岁的斯密介绍给了当时正在写作《人性论》的哲学家大卫休谟。
1740年,斯密作为斯内尔奖学金的获得者被推荐到牛津大学深造。在那里,他致力于钻研拉丁语和希腊语的古典著作,认真研究了《人性论》等当代和古代伟大思想家的作品,打下了坚实的古典哲学与当代哲学的基础。
1748年秋,他担任爱丁堡大学讲师。1749年编写过一份经济学讲义。在1750-1751年的冬天,讲授过一学期经济学。1751年,他被选为格拉斯哥大学的逻辑学教授。从1752年起,他又继承他的老师——哈奇森博士任该校的道德哲学教授,直到1764年辞去教职为止。他经常回忆起这13年,说这是他“一生中最有用和最幸福”的时期。这个时期是他学术思想形成的重要时期。
1759年4月,斯密以《道德情操论》为题出版了他的伦理学名著。在斯密那个时代,“道德情操”这个词是用来说明人(被设想为本能上是自私的动物)的令人难以理解的能力,即作出判断克制私利的能力。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就是阐明具有利己主义本性的个人怎样控制他的感情或行为,尤其是自私的感情或行为,以及怎样建立一个有确立行为准则必要的社会。
《道德情操论》出版后,亚当斯密在格拉斯哥最后4年的学术研究,向着两个重点方向发展。其一,继续深入研究伦理道德理论。在这方面,他听取了一些研究哲学的朋友们的意见,对《道德情操论》作了较大修改,于1761年出了第二版。他在这一版中所作出的具有重大价值的修改,是他发展了有关公正的旁观者的理论,明确指出良心是一种社会关系的产物。其二,加强了对法学和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于1763年在格拉斯哥大学作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斯密在这个演讲中,论证在经济自由的条件下,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能够迅速地推动财富的积累,并围绕这个中心,初步分析了当时英国经济生活的基本问题,阐述了政治经济学的一系列基本原理,从而确定了他经济研究的总的方向及其经济理论体系的中心思想。因此,可以把斯密在这次演讲中所阐明的基本思想,看作是他后来在《国富论》中所建立的古典政治经济学体系的雏形。
《道德情操论》和《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这两部著作,是亚当斯密在教授生涯中进行学术研究所取得的两项重要成果。
1763年11月,斯密接受英国财政大臣查尔斯汤申德的聘请,辞去了大学教授职务,作为汤申德的养子年轻的巴克勒公爵出国旅行的家庭教师,进行了为期近3年(1764年2月至1766年10月)的欧洲大陆之行。在此期间,他访问了法国和瑞士的一些重要城市,考察了各地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开展了广泛的学术交流活动。
1764年3月至8月,斯密陪同这位年轻的公爵先后访问了法国的南方城市图卢兹、波尔多和蒙彼利埃。在这期间,斯密感到比较空,于是他就在长期酝酿、构思的基础上,根据他已积累的资料,开始撰写他的经济学著作。1764年7月5日,斯密在图卢兹给休谟的信中写道:“为了消磨时光,我已开始写一本书。”他在这封信中所讲的已开始写的这本书,就是《国富论》。
1765年10月至12月,斯密访问了日内瓦。他怀着很大的兴趣观察了瑞士的共和制度,并多次到离日内瓦约7公里的费尔奈会见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并同他就政治制度问题交换意见。
在这次欧洲大陆之行中,对斯密获益最大的是对巴黎的访问。他在巴黎逗留的十个月间(1765年12月-1766年10月),曾会见了许多著名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如百科全书派成员狄德罗、达朗贝、孔狄亚克、霍尔巴赫、爱尔维修,重农主义者魁奈、杜尔哥、奈穆尔、老米拉波等。在形形色色的沙龙、定期或不定期的宴会等社交场合以及个人交往中,斯密经常同他们交谈经济学、哲学、文学、政治等方面的问题,从中汲取了不少思想资料。在经济理论方面,对斯密影响较大的是魁奈和杜尔哥,在巴黎期间,斯还曾将他正在创作中的《国富论》一书的某些观点,征求过魁奈、杜尔哥等重农主义者的意见。
1766年11月初,斯密从巴黎回到了伦敦。在伦敦停留的半年时间内,他曾利用当时刚刚建立的英国博物馆所藏的丰富资料,继续进行《国富论》中所要论述的一些重要问题的研究,其中包括殖民地行政管理问题的研究等。1767年5月他回到了自己的出生地卡柯尔迪,直到1773年4月的7年间,他一直在从事《国富论》的著述工作。
1773年春,斯密携带已经完成的初稿前往伦敦,原来打算稍加修订和润饰便交给出版商出版,但是,他在那里看到了许多新的资料,包括1774年以后杜尔哥特地寄给他的被称为“稀世珍本”的《关于课税的备忘录》,特别是1773年以后不断加剧的北美殖民地对英国殖民统治的反抗和1775年爆发的美国独立战争,引起了他对殖民地问题的极大关注。为此,他决心继续进行自己的研究,而不急于发表此书,他又用了3年时间阅读资料,继续研究有关问题,对初稿进行了广泛的修改和补充。到1776年3月9日,《国富论》这部经济学巨著终于问世了。斯密在《国富论》中创立了富国裕民的古典经济学体系,这在经济思想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斯密在创作《国富论》的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放下伦理道德理论的研究。正当斯密从法国和伦敦搜集了有关资料回到卡柯尔迪集中精力着手撰写《国富论》之际,1767年,他又修订出版了《道德情操论》第三版。在这一版中,实质性的修改虽较少,但和第二版相比改动还是相当多的。这一版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将《论语言的起源》这篇蕴含着巨大才能的文章,首次附印于该版的第437-478页中。
1774年,当《国富论》进入定稿阶段时,斯密又修订出版了《道德情操论》第四版。在这一版中,也作了一些实质性的和非实质性的修改,其中包含一些有关词汇现代化的修改。
1778年1月,由于巴克勒公爵的举荐,亚当斯密被诺思首相任命为苏格兰海关专员及苏格兰盐税专员。斯密在担任这两项公职期间,从未停止过学术研究和著述活动。在任职的第一年,他就利用担任海关和盐税专员所获得的实际知识,增补、修订了《国富论》中有关论述公共事务的部分,出版了该书的第二版。
1781年,斯密又修改了《道德情操论》中不完美的细节,出版了该书的第五版。
1784年,斯密又根据从事海关专员所获得的确切资料,更详细地论述了苏格兰的渔业奖励制度、特许公司和非特许公司以及东印度公司等有关部分,出版了《国富论》第三版。
1786年,亚当斯密又为《国富论》增写了《序论及全书设计》置于卷首,出版了该书的第四版,这是斯密生前审订的最后一个《国富论》版本。
斯密的《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这两部学术名著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及其对社会发展所产生的深远影响,给他的母校格拉斯哥大学增添了光彩。为此,格拉斯哥大学师生在1787年11月和1788年11月两次推选斯密担任该校名誉校长(每次当选任期一年),给了他极高的荣誉。
斯密为了报答人民对他的奖励,实现他理想的“文明社会”,热切地希望能做更多的事情、写作更多的东西。他曾对一位朋友说起,除了伦理学和经济学著作外,他还打算写关于文学、哲学和修辞学方面的以及关于法律、政治理论和科学发展史方面的大部头著作;试图建立一个庞大的理论体系,系统地阐明生存在宇宙中的这个无限而又联系着的人类活动体系的整个过程,以及人类社会这架大机器的运行机制;揭示作为自然的人和作为社会的人的本性及其生活的终极目的、过程和形态。可是,他年事已高,身体愈来愈衰弱,实际上已不可能实现自己的全部写作计划了。为此,他深感遗憾地说:“我原打算写更多的东西,我的原稿中有很多可以利用的材料,但现在已经不可能了。”
斯密在其生命的最后几年里,仅完成了《道德情操论》第六版的修订工作。
这次修订是该书1759年出版以来规模最大的、也是最具有实质性的一次修订,
这是他长期深思熟虑的结果。1788年3月15日,斯密在致托马斯卡德尔的信中谈到这次修订的情况时说:“我现在正在紧张地专心用功”对《道德情操论》的“每一部分作增补和订正”,其中特别是:增写了第一卷第三篇第三章《论由钦佩富人和大人物,轻视、怠慢穷人和小人物的这种倾向引起的道德情操的败坏》;重新改写了第三卷的第二、第三章,在这两章的新增材料中包含对良心、公正的旁观者理论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对“自我控制”这一主题的论述;增写了整个第六卷,论述了道德理论的实际运用,尤其是对谨慎、正义、仁慈和自我控制等美德的论述;重新改写了第七卷第一篇第一章,将散见于以前各版中的斯多葛哲学,集中起来进行论述,并更充分地解释了其他有关学派的学说,在这一卷第四篇的新增材料中,还进一步阐述了他关于诚实与欺骗的观点。在这一版的开头,斯密还有一个题为《告读者》的新增前言,简要地介绍了本版所作的主要改动情况,以及重申他为什么仍要保留该书最后一段,即关于撰写阐明法和政府一般原则的著作的愿望。
由于斯密意识到这次修订是对《道德情操论》的最终审订,是使该书“定型”,成为一个最完美的版本,因此,他做得非常细致。他在1788年3月15日致托马斯卡德尔的信中写道:“我是个迟钝、非常迟钝的作者,每一篇作品在我能勉强满意它之前,至少要写上六七遍。”因此,修订工作进展缓慢,交稿日期比预期的要迟得多,大约在1789年12月才修订完毕,到1790年斯密逝世前几个月,这个新版本才出版。这一版新增内容的“极大部分是斯密在重病之下写成的”。
这说明贯串在这个新增部分中的道德原理,对斯密产生了多么大的兴趣与责任。
正如杜格尔德斯图尔特所说:“这些崇高的真理在他年轻时离开学院之际,第一次激起了他的天才的热情,他最后的精神努力也是寄托在这方面的。”
179o年7月17日,斯密在爱丁堡与世长辞。
二、《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的关系——简评所谓“亚当斯密问题”
以上介绍了斯密的生平和《道德情操论》的创作及修订再版情况。下面在此基础之上,结合本书中阐明的伦理思想,谈谈我们对所谓“亚当斯密问题”的看法。我们认为,《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这两部名著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其论述的侧重点虽有所不同,但就本质而言,却是一致的。
这种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从《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的交替创作、修订及其整个研究、写作计划来看,决不能否认斯密学术思想体系在本质上的一致性。
上面,我们在论述斯密生平和《道德情操论》的创作、修订再版过程时,已提到1752-1764年间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主持的道德哲学讲座中,曾充分利用他在爱丁堡大学讲授经济学时所编写的讲义,以及他参加格拉斯哥经济学俱乐部等学术活动中所得到的启发与资料;而《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又都是在他的道德哲学讲稿的基础上创作而成的。1759年4月,斯密对道德哲学讲稿第二部分进行加工整理,以《道德情操论》为书名首次出版了对其一生具有重大影响的著作。这部杰出著作不仅从现在所说的伦理道德的角度,而且从哲学、法学、心理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对有关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各个领域作了探讨。从1759年到1774年,《道德情操论》共出了四种不同的版本(第一版1759年,第二版1761年,第三版1767年,第四版1774年)。在对该书这四个不同版本进行修订的过程中,斯密又在道德哲学讲稿第四部分以及他1763年在格拉斯哥大学所作的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的基础上,酝酿创作了《国富论》。
《国富论》初版于1776年问世。1778年,他又修订出版了《国富论》第二版。
《国富论》出版之后,斯密并没有停止对《道德情操论》的修订工作,1781年,他就出版了《道德情操论》第五版。1784年和1786年出版了《国富论》第三、第四版后,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即1790年,他又最终完成了《道德情操论》第六版的重大修改和出版工作。
从《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的交替创作、修订再版过程,可以看出这两部著作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决不能任意把它们割裂开来,以至对立起来看待。
《道德情操论》第六版中吸收了《国富论》的一些内容,是显而易见的。
《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不仅是斯密进行交替创作、修订再版的两部著作,而且是其整个写作计划和学术思想体系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道德情操论》所阐述的主要是伦理道德问题,《国富论》所阐述的主要是经济发展问题,从现在的观点看来,这是两门不同的学科,前者属于伦理学,后者属于经济学;但按照当时苏格兰大学中的学科分类法,以及在斯密的学术思想体系中,它们则属于“道德哲学”这一门学科,而且不是这门学科的全部,只是该学科的两个构成部分。当时苏格兰“道德哲学”这门学科,实际上包括了后来社会科学的许多门学科。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讲授这门课程的内容,就包括神学、伦理学、法学和政治学四大部分,而政治学这一部分,又包括了当时所称的政治经济学。这部由四个互相联系的部分所组成的庞大讲稿,构成了斯密学术思想体系的基础和出发点。
斯密原来计划要分部地研究和写出“道德哲学”这一学科的全部内容,以揭示作为自然的人和作为社会的人的本性及其生活的终极目的、过程和形态,从而建立一个庞大的学术思想体系;即使他到了晚年,眼看已不可能实现其全部写作计划,他仍坚持想实现他所谓的“道德哲学”的实用部分,即伦理学、法学和政治学部分。他在1790年临终前几个月,为《道德情操论》第六版写的新增前言《告读者》中写道:“在本书第一版的最后一段中,我曾说过,我将在另一本论著中努力说明法律和政治的一般原理……不仅涉及正义,而且涉及警察,国家岁入,军备,以及其它任何成为法律对象的东西。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我已部分地履行了这一诺言,至少在警察,国家岁入和军备问题上。我长期以来所计划的关于法学理论的部分……虽然我年事已高,很难指望如愿以偿地完成这个大事业,但我并没有完全放弃这个计划……因而我把3o多年前写的这段话未加改动地放在这里。”斯密的这一论述清楚地表明:他把《国富论》看做是自己在《道德情操论》中论述的思想的继续发挥。因此,我们不能认为这两部著作之间存在什么基本矛盾。(二)从对人的行为动机的分析来看,《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都是从人的利己本性出发的。
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谈到本性贪婪和自私的地主的行为动机时说:“富人只是从这大量的产品中选用了最贵重和最中意的东西。他们的消费量比穷人少;尽管他们的天性是自私的和贪婪的,虽然他们只图自己方便,虽然他们雇用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的唯一目的是满足自己无聊而又贪得无厌的欲望……”。在《国富论》中,斯密又谈到唯利是图的资本家的行为动机。他说:“把资本用来支持产业的人,既以牟取利润为唯一目的,他自然总会努力使他用其资本所支持的产业的生产物能具有最大价值,换言之,能交换最大数量的货币或其它货物。”
在斯密看来,个人利益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出发点;而从利己出发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就是斯密所假设的“经济人”(主要是指资本家)。正因为斯密把利己主义作为“经济人”活动的根据,所以,西方某些研究者既把斯密看成是古典
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又把他看作是一个信奉“适者生存”的被现金交易关系和残忍的竞争所支配的理论家。
当然,斯密本人是否认这种说法的。他在《道德情操论》中把这种基于个人利益的利己主义称为“自爱”(self-love)。他指出,支配人类行为的动机有自爱、同情心、追求自由的欲望、正义感、劳动习惯和交换倾向等;人们自爱的本性是与同情心相伴随的,然而,人在本能上又是自私的,总是在自爱心的引导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从而妨碍同情心的充分发挥。他还肯定了利己心的社会作用。
他认为,“自爱”是人类的一种美德,它决不能跟“自私”相混淆。他把人们追求自身利益的“自爱”看成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必要条件。斯密在《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中,就从这种“经济人”活动的利己主义出发,探讨了人类沉缅于“对财富的追求”的原因。他认为,原因主要有这样两个:第一,人性的本能迷恋发明、改良和革新。斯密把人们追求财富的动因首先归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他认为,“经济人”天生具有一种创造欲望和创新能力,它驱使他展开经济活动,促使财富增加。斯密以有的人对时间的准确性并不严格,对手表计时的准确性却十分挑剔为例,来论证人天生具有的创造性,或曰对发明、改良和革新的“迷恋”。斯密认为,正是这种“迷恋”激起了人们辛勤工作的热情,鼓励着人类去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他在《道德情操论》中写道:“天性很可能以这种方式来欺骗我们。正是这种蒙骗不断地唤起和保持人类勤劳的动机。正是这种蒙骗,最初促使人类耕种土地,建筑房屋,创立城市和国家,在所有的科学和艺术领域中有所发现、有所前进。这些科学和艺术,提高了人类的生活水平,使之更加丰富多彩;完全改变了世界面貌,使自然界的原始森林变成适宜于耕种的平原,把沉睡荒凉的海洋变成新的粮库,变成通达大陆上各个国家的行车大道。”斯密对人们追求利得的这种论述,在他的《国富论》中是当作一种常识加以接受,并进行发挥的。
第二,为追求财富而“极度”地工作是出于实现和维持他的社会地位的需要。
在斯密看来,人需要同伴的同情,而同伴的同情更倾向于同情自己的快乐而不是悲伤,所以在旁观者面前,每个人都把夸耀财富、掩饰贫穷作为动机。他说:“按照我们所说的人生的伟大目标,即改善我们的条件而谋求的利益”,就是“引人注目、被人关心、得到同情、自满自得和博得赞许”。他认为,人们肉体所需的必需品,“最低级劳动者的工资就可以满足”,他们之所以拼命追求财富,是由于“虚荣而不是舒适或快乐”。他说:“富人因富有而洋洋得意,这是因为他感到他的财富自然而然地会引起世人对他的注意。……相反,穷人因为贫穷而感到羞辱。……尽管这会产生一种约束力,……然而,人们认为,这使大人物变成众人羡慕的客观对象,并补偿了因追求这种地位而必定要经历的种种辛苦、焦虑和对各种欲望的克制”;为了取得它,宁可失去“一切闲暇、舒适和无忧无虑的保证”。
从斯密的这些论述看来,他实际上是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出发来研究人们追求财富的动因的;但他却把人类经济活动的动因归于道德的、情感的因素,这就使他的研究偏离了正确轨道。这正是斯密的阶级局限性的反映。尽管在《国富论》中着重了经济因素的分析,他的这些弱点得到一定程度的克服,但在《道德情操论》中它却表现得非常明显。在斯密看来,只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才是合理的完美的,因此,他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人格化的“经济人”(主要是指资本家)描绘成富有“同情心”并有种种美德的人。
无论怎样,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论证“经济人”的出发点,和《国富论》是相同的,一致的,即都是从人的利己主义的本性出发的。例如,他在《道德情操论》中写道:“毫无疑问,每个人生来首先和主要关心自己”。他把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看作“人生的伟大目标”。这种论述在《国富论》中发展成为表述自利行为动机的名言:“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可见,《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这两部著作,在论述的语气、论及范围的宽狭、细目的制定和着重点上虽有不同,如对利己主义行为的控制上,《道德情操论》寄重托于同情心和正义感,而在《国富论》中则寄希望于竞争机制;但对自利行为动机的论述,在本质上却是一致的。
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是把“同情”作为道德判断核心的,而其作为行为的动机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他承认有种种行为动机,不仅有一般的行为动机,而且有善良的行为动机。这些动机包括自爱,这也就是《国富论》开头所说的自利,而不是“自私”。他是在轻蔑的意义上使用“自私”这个词的,他把“自私”和“贪婪”相提并论,而赞扬“对我们自己个人幸福和利益的关心”。
在斯密生活的那个时代,“道德情操”这一短语,是用来说明人(被设想为在本能上是自私的动物)的令人难以理解的能力,即能判断克制私利的能力。因此,斯密竭力要证明的是:具有利己主义本性的个人(主要是指追逐利润的资本家)是如何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中控制自己的感情和行为、尤其是自私的感情和行为,从而为建立一个有必要确立行为准则的社会而有规律地活动。
斯密在《国富论》中所建立的经济理论体系,就是以他在《道德情操论》的这些论述为前提的。
(三)《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之间的有机联系,还集中表现在斯密对那只“看不见的手”的统一论述中。
斯密对利己心的论述,十分强调“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一只看不见的手”
这一著名短语,在《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中各出现一次。在《道德情操论》中,他写到富人为了满足自己贪得无厌的欲望,雇用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但是他们还是同穷人一起分享他们所作一切改良的成果,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需品作出几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所能作出的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并为不断增多的人口提供生活资料。”
这只“看不见的手”被描述为对财富的追求或获取欲。这种获取欲是从荣辱之心一类的私利出发的,是受人们的个人感情和爱好驱使的,但是,人们在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追求狭小的私人目的时,却始料未及地实现着增进人类福利的更大的社会目的。在《国富论》中,斯密谈到,把资本用来支持产业的人,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自己能在什么程度上促进这种利益,他所盘算的只是自己的利益,而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在这里,这只“看不见的手”是用来比喻说明竞争过程的有益后果的。而在《道德情操论》中,这只“看不见的手”却被用来说明另外的问题,即对财富的获取欲本身如何实现促进人类福利这一更大的社会目的。可见,在《道德情操论》中,这只“看不见的手”所起的作用比在《国富论》中所起的作用更为基本。
在斯密看来,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是从个人利益出发的,而在那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必将促进社会繁荣。社会利益就是以个人利益为基础的。斯密的这一理论反映了当时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要求,他力图以人与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来抨击封建主义超经济强制的不合理性。同时,也正是由于那只“看不见的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使社会经济达到“自然平衡”。因此,一些西方学者认为,斯密是一位早期控制论思想的实践者。
斯密在论述通过那只“看不见的手”达到社会经济“自然平衡”的同时,还论述了通过那只“看不见的手”达到人类社会政治平衡的思想。斯密认为,在现实世界中,不仅存在着协调不同人的经济利益的问题,而且还存在着协调不同人的政治价值的问题。在《道德情操论》第二卷第三章中,他首先指出,在人们可以幸福地生存的社会里,希腊式的感情——爱、友谊和感激之情占据优势;然后,他进一步考虑到在缺乏这种感情的社会是如何继续存在的?表面上他承认神的存在。他说过,对伟大宇宙体系的管理,对一切有理性和感觉生命的普遍幸福的关心,是神而不是人类的事。实际上,他是以神的存在和人们“跟神的协作,并尽其所能地促成神的意图”来论证那只“看不见的手”在政治平衡中的作用。他明确指出,人类社会即使缺乏希腊式的感情,但是通过社会法规的建立,“可以在人们相互之间缺乏爱或感情的情况下,像它存在于不同的商人中间那样,存在于不同的人中间;并且,虽然在这一社会中,没有人负有任何义务,或者一定要对别人表示感激,但是社会仍然可以根据一种一致的估价,通过完全着眼于实利的互惠行为而被维持下去。”这里,斯密通过互利的交换的现实来阐明其政治观点。他坚信在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中,也存在一只“看不见的手”。他表面上虽然承认上帝的存在,实际上却否定宗教原则是人类行为唯一的合宜动机。他说:“在人类社会这个大棋盘上每个棋子都有它自己的行动原则”。这个原则就是斯密所强调的利己主义原则。而且,社会法规正是作为那只“看不见的手”的具体表现,使不同利益的人得以和平共处,达到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平衡。
从以上的简要分析可以看出,“看不见的手”是一种对从利己出发的活动进行调节、从而使私利与公益协调的力量。这种力量在经济生活中表现为经济规律,在政治生活中表现为社会法规;它的作用是实现经济均衡、政治均衡。这种思想,可以说是一种早期的控制论思想和社会均衡思想。
总之,《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这两杰出著作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无论是对其学术思想体系和对人的行为动机的分析,还是对那只“看不见的手”的论述,都涉及人的本性是利己的。因此,所谓“亚当斯密问题”实际上是由于误解其著作而产生的。那种把他看成在《道德情操论》中“研究道德世界的出发点是同情心”,在《国富论》中“研究经济世界的出发点是利己主义”的观点,不仅割裂这两部著作之间的有机联系,而且曲解了斯密的学术思想体系。
[book_title]告读者
自从很久以前即1759年初《道德情操论》第一版问世以来,我想到了其中可作的一些修改,以及有关该学说的种种很好的说明。但是,我一生中的种种偶然事件必然使我全神贯注于各种工作,直到现在都妨碍我常想以小心谨慎和专心致志的态度进行的修订这一著作的工作。读者将在这一新版中,在第一卷第三篇的最末一章中,以及在第三卷第四篇的第一章中,看到我已作出的主要改动。第六卷,正如它在新版中呈现的那样,完全是新写的。我把大部分论述斯多葛哲学的段落集中在第七卷中,而在以前各版中,它们散见于此书的不同部分。同样地,我尽力更充分地解释、更明确地考察那著名流派的某些学说。在同一卷的第四篇也是最后一篇中,我已集中给予诚实的责任和原则少量附加的评论。此外,在该书的其他部分,也有少量不重要的其他改动和修订。
在本书第一版的最后一段中,我曾说过,我将在另一本论著中努力说明法律和政治的一般原理,以及它们在不同的社会时代和时期所经历过的不同革命;其中不仅涉及正义,而且涉及警察,国家岁入,军备,以及其它任何成为法律对象的东西。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我已部分地履行了这一诺言,至少在警察,国家岁入和军备问题上。我长期以来所计划的关于法学理论的部分,迄今由于现在还在阻止我修订本书的同样工作而无法完成。我承认,虽然我年事已高,很难指望如愿以偿地完成这个大事业,但我并没有完全放弃这个计划,从打算做到自己能做的事情这种责任感出发。我希望能继续完成它,因而我把30多年前写的这段话未加改动地放在这里。
[book_title]第一卷论行为的合宜性
(本卷共三篇)
第一篇:论合宜感
第一章:论同情
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而感到高兴以外,一无所得。这种本性就是怜悯或同情,就是当我们看到或逼真地想象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时所产生的感情。我们常为他人的悲哀而感伤,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不需要用什么实例来证明。这种情感同人性中所有其它的原始感情一样,决不只是品行高尚的人才具备,虽然他们在这方面的感受可能最敏锐。最大的恶棍,极其严重地违犯社会法律的人,也不会全然丧失同情心。
由于我们对别人的感受没有直接经验,所以除了设身处地的想象外,我们无法知道别人的感受。当我们的兄弟在受拷问时,只要我们自己自由自在,我们的感觉就不会告诉我们他所受到的痛苦。它们决不、也决不可能超越我们自身所能感受的范围,只有借助想象,我们才能形成有关我们兄弟感觉的概念。这种想象力也不能以另外的方式帮助我们做到这一点,它只能告诉我们,如果身临其境的话,我们将会有什么感觉。我们的想象所模拟的,只是我们自己的感官的印象,而不是我们兄弟的感官的印象。通过想象,我们设身处地地想到自己忍受着所有同样的痛苦,我们似乎进入了他的躯体,在一定程度上同他像是一个人,因而形成关于他的感觉的某些想法,甚至体会到一些虽然程度较轻,但不是完全不同的感受。这样,当他的痛苦落到我们身上,当我们承受了并使之成为自己的痛苦时,我们终于受到影响,于是在想到他的感受时就会战慄和发抖。由于任何痛苦或烦恼都会使一个人极度悲伤,所以当我们设想或想象自己处在这种情况之中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同我们的想象力的大小成比例的类似情绪。
如果认为这还不够清楚的话,那么大量明显的观察可以证实,正是由于我们对别人的痛苦抱有同情,即设身处地地想象受难者的痛苦,我们才能设想受难者的感受或者受受难者的感受的影响。当我们看到对准另一个人的腿或手臂的一击将要落下来的时候,我们会本能地缩回自己的腿或手臂;当这一击真的落下来时,我们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感觉到它,并像受难者那样受到伤害。当观众凝视松弛的绳索上的舞蹈者时,随着舞蹈者扭动身体来平衡自己,他们也会不自觉地扭动自己的身体,因为他们感到如果自己处在对方的境况下也必须这样做。性格脆弱和体质层弱的人抱怨说,当他们看到街上的乞丐暴露在外的疮肿时,自己身上的相应部位也会产生一种搔痒或不适之感。因为那种厌恶之情来自他们对自己可能受苦的想象,所以如果他们真的成了自己所看到的可怜人,并且在自己身体的特定部位受到同样痛苦的影响的话,那么,他们对那些可怜人的病痛抱有的厌恶之情会在自身特定的部位产生比其它任何部位更为强烈的影响。这种想象力足以在他们娇弱的躯体中产生其所抱怨的那种搔痒和不适之感。同样,最强健的人看到溃烂的眼睛时,他们自己的眼睛也常常由于相同的原因产生一种非常明显的痛感;眼睛这一器官在最强壮的人身上,要比最虚弱的人身上的其它任何部位更为脆弱。
引起我们同情的也不仅是那些产生痛苦和悲伤的情形。无论当事人对对象产生的激情是什么,每一个留意的旁观者一想到他的处境,就会在心中产生类似的激情。我们为自己关心的悲剧或罗曼史中的英雄们获释而感到的高兴,同对他们的困苦感到的悲伤一样纯真,但是我们对他们的不幸抱有的同情不比对他们的幸福抱有的同情更真挚。我们同情英雄们对在困难之时未遗弃他们的那些忠实朋友所抱有的感激之情;并且极其赞同他们对伤害、遗弃、欺骗了他们的背信弃义的叛徒们所抱有的憎恨之情。在人的内心可能受到影响的各种激情之中,旁观者的情绪总是同他通过设身处地的想象认为应该是受难者的情感的东西相一致的。
“怜悯”和“体恤”是我们用来对别人的悲伤表示同感的词。“同情”,虽然原意也许与前两者相同,然而现在用来表示我们对任何一种激情的同感也未尝不可。
在某些场合,同情似乎只来自对别人一定情绪的观察。激情在某些场合似乎可以在转瞬间从一个人身上感染到另一个人身上,并且在知道什么东西使主要当事人产生这种激情之前就感染他人。例如,在一个人的脸色或姿态中强烈地表现出来的悲伤或快活,马上可以在旁观者心中引起某种程度相似的痛苦或欣喜之情。一张笑脸令人赏心悦目;悲苦的面容则总是令人伤感。
但并非情况总是这样,或并非每一种激情都是如此。有一些激情的表露,在我们获悉它由以产生的事情之前,引起的不是同情,反而是厌恶和反感。发怒者的狂暴行为,很可能激怒我们去反对他本人而不是他的敌人。因为我们不知道他发怒的原因,所以也就不会体谅他的处境,也不会想象到任何类似它所激发的激情的东西。但是,我们清楚地看到他对其发怒的那些人的情况,以及后者由于对方如此激怒而可能遭受的伤害。因此,我们容易同情后者的恐惧或忿恨,并立即打算同他们一起反对使他们面临危险的那个发怒者。
倘若正是这些悲伤或高兴的表情使我们产生一定程度的相似情绪,这是由于这些表情使我们心中浮起有关落在我们所看到的人头上的好的或坏的命运的一般念头;由于这些激情足以使我们有所感动。悲伤或高兴只影响感觉到那些情绪的人,它们的表露不像愤恨的表情那样能使我们心中浮起有关我们所关心的任何他人以及其利益同他对立的人的念头。因此,有关好的或坏的命运的一般念头会引起我们对遭遇这种命运的人的某种关切;而有关暴怒的一般念头却激不起我们对被触怒的人的任何同情。天性似乎教导我们更为反对去体谅这种激情。在知道发怒的原因之前,我们对此都是打算加以反对的。
甚至在知道别人悲伤或高兴的原因之前,我们对它们的同情也总是很不充分的。很明显,一般的恸哭除了受难者的极度痛苦之外并没有表示什么,它在我们身上引起的与其说是真正的同情,毋宁说是探究对方处境的好奇心以及对他表示同情的某种意向。我们首先提出的问题是:你怎么啦?在这个问题待到解答之前,虽然我们会因有关他不幸的模糊念头而感到不安,并为弄清楚对方的不幸遭遇而折磨自己,但是我们的同情仍然是无足轻重的。
因此,同情与其说是因为看到对方的激情而产生的,不如说是因为看到激发这种激情的境况而产生的。我们有时会同情别人,这种激情对方自己似乎全然不会感到,这是因为,当我们设身处地地设想时,它就会因这种设想而从我们自己的心中产生,然而它并不因现实而从他的心中产生。我们为别人的无耻和粗鲁而感到羞耻,虽然他似乎不了解自己的行为不合宜;这是因为我们不能不因自己做出如此荒唐的行为而感到窘迫。
对人性稍存的那些人来说,在使人面临毁灭状态的所有灾难中,丧失理智看来是最可怕的。他们抱着比别人更强烈的同情心来看待人类的这种最大的不幸。
但那个可怜的丧失理智的人却也许会又笑又唱,根本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幸。因此,人们看到此种情景而感到的痛苦并不就是那个患者感情的反映。旁观者的同情心必定完全产生于这样一种想象,即如果自己处于上述悲惨境地而又能用健全理智和判断力去思考(这是不可能的),自己会是什么感觉。
当一个母亲听到她的婴孩在疾病的折磨中呻吟而不能表达他的感受的时候,她的痛苦是什么呢?在她想到孩子在受苦时,她把自己的那种无助的感觉,把对孩子的疾病难以逆料的后果的恐惧同婴孩的实际的无助联系起来了。由此,在她自己的忧愁中,产生了有关不幸和痛苦的极为完整的想象。然而,婴孩只是在这时感到不适,病情并不严重,以后是完全可以痊愈的,缺乏思虑和远见就是婴孩免除恐惧和担心的一副良药。但是成人心中的巨大痛苦,一旦滋长起来却是理性和哲理所无法克制的。
我们甚至同情死者,而忽视他们的境况中真正重要的东西,即等待着他们的可怕的未来,我们主要为刺激我们的感官但对死者的幸福不会有丝毫影响的那些环境所感动。我们认为,死者不能享受阳光,隔绝于人世之外,埋葬在冰凉的坟墓中腐烂变蛆,在这个世界上消声匿迹,很快在最亲密的朋友和亲属的感伤和回忆中消失,这是多么不幸啊!我们想,自己确实不能对那些遭受如此可怕灾难的人过多地表示同情。但当他们处在被人遗忘的危险之中时,我们的同情溢美之词似乎就倍增了;通过我们加在死者记忆中的虚荣感,为了自己的悲切,我们尽力人为地保持自己有关他们不幸的忧郁回忆。我们的同情不会给死者以安慰,似乎更加重了死者的不幸。想到我们所能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想到我们无论怎样消除死者亲友的悲哀,无论怎样消除他们对死者的负疚和眷恋之情,也不会给死者以安慰,只会使我们对死者的不幸感到更加悲伤。死者的幸福决不会因之而受到影响;也不会因之而扰乱自己静谧的安眠。认为死者自然具有阴沉而又无休无止的忧郁心理,这种想法盖起源于我们与因他们而产生的变化的联系之中,即我们对那种变化的自我感觉之中;起源于我们自己设身处地,以及把我们活的灵魂附在死者无生命的躯体上——如果允许我这样说的话;由此才能设想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所具有的情绪。正是这个虚幻的想象,才使我们对死亡感到如此可怕。这些有关死后情况的设想,在我们死亡时决不会给我们带来痛苦,只是在我们活着的时候才使我们痛苦。由此形成了人类天赋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对死亡的恐惧——这是人类幸福的巨大破坏者,但又是对人类不义的巨大抑制;对死亡的恐惧折磨和伤害个人的时候,却捍卫和保护了社会。
第二章:论相互同情的愉快不管同情的原因是什么,或者它是怎样产生的,再也没有比满怀激情地看到别人的同感更使我们高兴,也没有比别人相反的表情更使我们震惊。喜欢从一定的细腻的自爱之心来推断我们全部情感的那些人,根据他们的原则,自以为全然说明了这种愉快和痛苦的原因。他们说,一个人感到自己的软弱和需要别人帮助时,看到别人也有这种感觉,就会高兴,因为他由此而确信会得到那种帮助;反之,他就不高兴,因为他由此而认定别人会反对自己。但是,愉快和痛苦的感觉总是瞬息即逝的,并且经常发生在那种毫无意义的场合,因而似乎很明显,它们不能从任何利已的考虑中产生。当一个人尽力去逗引同伴之后,环顾四周发现除了自己之外没有一个人对他的俏皮话发笑,他就感到屈辱;相反,同伴们的欢笑则使他至为愉快。他把同伴们的感情同自己的感情一致看成是最大的赞赏。
虽然他的愉快和痛苦的确有一部分是这样产生的,但是愉快似乎并非全部来自同伴们表示同情时所能增添的欢笑之中,痛苦似乎也不是全部来自他得不到这种愉快时的失望。当我们反复阅读一本书或一首诗以致不能再从自己的阅读中发现任何乐趣时,我们依然可以从为同伴朗读中得到乐趣。对同伴来说,它充满着新奇的魅力。我们体会到在他心中而不再能在我们心中自然地激发起来的那种惊讶和赞赏;我们与其说是用自己的眼光,不如说是从同伴的角度来仔细玩味它们所描述的思想,并由于我们的乐趣跟同伴一致而感到高兴。相反,如果同伴似乎没有从中得到乐趣,我们将感到恼火,并且在向同伴朗读它们时也不再能得到任何愉快。这里的情况与前面的事例相同。毫无疑问,同伴的欢乐使我们高兴,他们的沉默也的确使我们失望。虽然这在一种场合给我们带来了愉快,而在另一种场合给我们带来了痛苦,但是,任何一者都决不是愉快或痛苦的唯一原因;而且,虽然我们的感情与别人相一致看起来是愉快的一个原因,它们之间的相背似乎是痛苦的一个原因,但是不能由此说明产生愉快和痛苦的原因。朋友们对我的高兴所表示的同情由于它使我更加高兴而确实使我感到愉快,但是他们对我的悲伤所表示的同情,如果只是使我更加悲伤,就不会给我带来什么快乐。不管怎样,同情既增加快乐也减轻痛苦。它通过提供另一种使人满足的源泉来增加快乐,同时通过暗示当时几乎是唯一可接受的合意感情来减轻痛苦。
因而可以说:我们更渴望向朋友诉说的是自己不愉快的激情而不是愉快的激情;朋友们对前者的同情比对后者的同情更使我们感到满足,他们对前者缺乏同情则更使我们感到震惊。
当不幸者找到一个能够向他倾诉自己悲痛的原因的人时,他们是多么宽慰啊!由于他的同情,他们似乎解除了自己的一部分痛苦,说他同不幸者一起分担了痛苦也并非不合适。他不仅感到与不幸者相同的悲痛,而且,他好像分担了一部分痛苦,感到减轻了不幸者的重压。然而,通过诉说自己的不幸,不幸者在某种程度上重新想到了自己的痛苦。他们在回忆中又想起了使自己苦恼的那些情况。因而眼泪比从前流得更快,又沉浸在种种痛苦之中。但是,他们也明显地由此得到安慰,因为他们从对方同情中得到的乐趣更能弥补剧烈的悲痛,这种痛苦是不幸者为了激起同情而重新提起和想到的。相反,对不幸者来说,最残酷的打击是对他们的灾难熟视无睹,无动于衷。对同伴的高兴显得无动于衷只是失礼而已,而当他们诉说困苦时我们摆出一副不感兴趣的神态,则是真正的、粗野的残忍行为。
爱是一种令人愉快的感情,恨是一种不愉快的感情;因此我们希望朋友同情自己的怨恨的急切心情,甚于要求他们接受自己友谊的心情。虽然朋友们很少为我们可能得到的好处所感动,我们也能够原谅他们,但是,如果他们对我们可能遭到的伤害似乎漠不关心,我们就完全失去了耐心。我们对朋友不同情自己的怨恨比他们不体会自己的感激之情更为恼火。对我们的朋友来说,他们容易避免成为同情者,但对同我们不和的人来说,他们几乎不可能避免成为敌人。我们很少抱怨他们同前者不和,虽然由于那一原因有时爱同他们进行别扭的争论;但是如果他们同后者友好相处,我们同他们的争论就非常认真了。爱和快乐这两种令人愉快的激情不需要任何附加的乐趣就能满足和激励人心。悲伤和怨恨这两种令人苦恼和痛心的情绪则强烈地需要用同情来平息和安慰。
无论怎样,因为当事人对我们的同情感到高兴,而为得不到这种同情感到痛心,所以我们在能够同情他时似乎也感到高兴,同样,当我们不能这样做时也感到痛心。我们不仅赶去祝贺取得成功的人,而且赶去安慰不幸的人;我们在同能充分同情其心中的一切激情的人的交谈中所感到的快乐,好像极大地补偿了一看到他的境况就使我们感到的苦恼。相反,感到自己不能同情对方总是不愉快的;并且,发现自己不能为对方分忧会使我们感到痛心,而不会为免于这种同情的痛苦而感到高兴。如果我们听到一个人为自己遭到不幸大声痛哭,而设想这种不幸落在自己身上时不可能产生如此剧烈的影响,我们就会对他的悲痛感到震惊;并且,因为我们对此不能体谅,就把它看做胆小和软弱。另一方面,另一个人因交了一点好运而过于兴奋和激动,按照我们的看法就会对此表示愤怒。我们甚至对他的高兴表示不满;并且,因为我们不能赞同它,就把它看做轻率和愚蠢。如果同伴们听到一个笑话大声笑个不停,超出了我们认为应有的分寸,我们甚至会大发脾气。
第三章论通过别人的感情同我们自己的感情是否一致,来判断它们是否合宜的方式在当事人的原始激情同旁观者表示同情的情绪完全一致时,它在后者看来必然是正确而又合宜的,并且符合它们的客观对象;相反,当后者设身处地发现前者的原始激情并不符合自己的感受时,那么,这些感情在他看来必然是不正确而又不合宜的,并且同激起这些感情的原因不相适应。因此,赞同别人的激情符合它们的客观对象,就是说我们完全同情它们;同样,不如此赞同它们,就是说我们完全不同情它们。一个对加害于我表示不满,并看到我确实同他一样对此表示愤恨的人,必然赞同我的愤恨。一个对我的悲痛一直保持同情的人,不能不承认我伤心是合乎情理的。那个对同一首诗或同一幅画表示赞美而且同我的看法确实一致的人,必然认为我的赞美是正确的。那个对同一个笑话发笑,并且与我一起大笑的人,没有理由否认我的笑声是合宜的。相反,在这些不同的情况下,那个与我的感受不同、也不能体会我的情绪的人,不可避免地会非难我的情感,这是因为他的感情同我的感情不一致。如果我的仇恨超过了朋友相应能有的义愤,如果我的悲伤超过了朋友们所能表示的最亲切的体恤之情,如果我对他的赞美太高或者太低以致同他本人不相吻合,如果当他仅仅微笑时我却放声大笑,或者相反,当他放声大笑时我却仅仅微笑;在所有这些场合,一旦他在对客观对象的研究中开始注意到我是如何受此影响的,就必然会按照我们感情之间的或多或少的差别,对我产生或多或少的不满:在上述所有场合,他自己的情感就是用来判断我的情感的标准和尺度。
赞同别人的意见就是采纳它们,采纳它们就是赞同它们。如果同样的论点使你信服也使我信服,我自然赞同你的说理;如果不是这样,我自然不会对此表示赞同;我也不能想象自己会赞同你的意见而不接受它。因此,人们都承认,是否赞同别人的意见不过是说它们同自己的意见是否一致。就我们对别人的情感或激情是否赞同而言,情况也是这样。
确实,在一些场合,我们似乎表示赞同而没有任何同情或一致的情感;因而,在这些场合,赞同的情感似乎与这种一致的感觉有所不同。然而稍加注意,我们就将相信,即使在这些场合,我们的赞同最终也是建立在同情或这种一致的基础上的。我将从极其普通的事情中举出一个例子,因为在这些事情中人们的判断不大容易为错误的体系所曲解。我们经常会对一个笑话表示赞同,并且认为同伴的笑声十分正确而又合宜,虽然我们自己没有笑,因为或许我们是处在悲伤的情绪之中,或许注意力恰好为其它事物所吸引。可是,我们根据经验知道,什么样的笑话能在大多数场合令人发笑,并知道它属于哪一类。虽然就当时的心情来说,我们不可能轻易地对此表示谅解,但是由于我们感到在大多数场合自己会由衷地同大家一样发笑,所以我们赞同同伴的笑声,感到这种笑声对于客观对象来说是自然的和相称的。
对其它一切激情来说,同样的情况也经常会发生。在街上,一个陌生人带着极为苦恼的表情从我们身边走过;并且我们马上知道他刚刚得到父亲去世的消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可能不赞成他的悲痛。然而也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即:我们并不缺乏人性,可是我们非但不能体谅他这种强烈的悲痛,而且几乎不能想象对他表示最起码的一点点关心。我们也许根本不认识他和他的父亲,或者正忙于其它事务,没有时间用我们的想象力描述必然使他感到忧伤的各种情况。
可是,根据经验,我们了解这种不幸必然会使他如此悲痛,而且我们知道,如果我们花时间充分地在各个方面考虑他的处境,我们就会毫无疑问地向他表示最深切的同情。正是在意识到这种有条件的同情的基础上,我们才赞同他的悲痛。即使在并未实际发生那种同情的那些场合也是如此;在这里,一如在其它许多场合,从我们的情感通常同它一致的我们以前的经验中得到的一般规则,会纠正我们当时不合宜的情绪。
产生各种行为和决定全部善恶的内心情感或感情,可以从两个不同的方面或两种不同的关系来研究:首先,可以从它同产生它的原因,或同引起它的动机之间的关系来研究;其次,可以从它同它意欲产生的结果,或同它往往产生的结果之间的关系来研究。
这种感情相对于激起它的原因或对象来说是否恰当,是否相称,决定了相应的行为是否合宜,是庄重有礼还是粗野鄙俗。
这种感情意欲产生或往往产生的结果的有益或有害的性质,决定了它所引起的行为的功过得失,并决定它是值得报答,还是应该受到惩罚。
近年来,哲学家们主要考察了感情的意向,很少注意到感情同激起它们的原因之间的关系。可是,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判断某人的行为和导致这种行为的情感时,往往是从上述两个方面来考虑的。当我们责备别人过分的爱、悲伤和愤恨时,我们不仅考虑它们往往产生的破坏性后果,而且还考虑激起它们的那些微小原因。或许,他所喜爱的人并非如此伟大,他的不幸并非如此可怕,惹他生气的事并非如此严重,以致能证明某种激情如此强烈是有道理的。但假如引起某种激情的原因从各方面来说与它都是相称的,我们就会迁就或可能赞同他的激烈情绪。
当我们以这种方式,来判断任何感情与激起它们的原因是否相称的时候,除了它们和我们自己的一致的感情之外,几乎不可能利用其他的规则或标准。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就会发现它所引起的情感同我们的情感吻合一致,由于同激起它们的客观对象相符相称,我们就自然赞同这些感情;反之,由于过分和不相称,我们就自然不会对此表示赞成。
一个人的各种官能是用来判断他人相同官能的尺度。我用我的视觉来判断你的视觉,用我的听觉来判断你的听觉,用我的理智来判断你的理智,用我的愤恨来判断你的愤恨,用我的爱来判断你的爱。我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其它的方法来判断它们。
第四章续前章在两种不同的场合,我们可以通过别人的情感同我们自己的情感是否一致来判断它们是否合宜;一是当激起情感的客观对象被认为与我们自己或我们判断其情感的人没有任何特殊关系时;二是当它们被认为对我们当中的某个人有特殊影响时。
1.关于那些被认为与我们自己或我们判断其情感的人没有任何特殊关系客观对象;当对方的情感无论何处都跟我们自己的情感完全一致时,我们就认为他是一个品性风雅,鉴赏力良好的人。美丽的田野,雄伟的山峰,建筑物的装饰,图画的表达方式,论文的结构,第三者的行为,各种数量和数字的比例,宇宙这架大机器以它神秘的齿轮和弹簧不断产生不断展现出来的种种现象;所有这些科学和鉴赏方面的一般题材,都是我们和同伴认为跟谁都没有特殊关系的客观对象。我们会以相同的观点来观察它们,并且没有必要为了同有关的客观对象达到感情和情感上最完美的一致而对它们表示同情,或者想象由此引起的情况的变化。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常常会受到不同的影响,这要么是我们不同的生活习惯使自已容易对复杂客观对象的各个部分给予不同程度的注意造成的,或者是我们的智能对这些客观对象具有不同程度的天赋敏锐感造成的。
当同伴对这类对象的情感和我们对它们的情感明显和容易一致,以及对此我们或许从来没有发现过某个人会和我们不同时,毫无疑问,虽然我们必然会赞同他,然而他似乎不应该因此而得到赞扬和钦佩。但是当他们的情感不仅同我们的感情一致,而且引导我们的情感时,当他在形成感情时似乎注意到我们所忽略的许多事情,并且面对着这些客观对象的各种情况调整了自己的感情时,我们就不仅会表示赞同,而且会对其不寻常和出乎意料的敏锐和悟性感到惊讶和奇怪,他由此似乎应该得到高度的钦佩和称赞。这种为惊讶和奇怪所加深的赞许,构成了宜于称作钦佩的情感,对这种情感来说,称赞是其自然的表达方式。一个人断定如花的美人比最难看的畸形者好看,或者二加二等于四,当然会为世人所赞同,但肯定不会令人钦佩。只是那种具有欣赏力的人的敏锐和精确的鉴别能力——他们能识别美人和畸形者之间那种几乎察觉不到的细微差异;只是那种熟练的数学家多方面的精确性——他们能轻易地解答最错综复杂和纠缠不清的数学比例;只是那些科学和鉴赏方面的泰斗——他们引导着我们的感情,他们广博和卓越的才能使我们惊讶得瞠目结舌,只是他们才激起我们的钦佩,看来应该得到我们的称赞;我们对所谓明智睿见的赞扬,很大一部分就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
有人认为,这些才能的有用性,是最先赢得我们称赞的东西;毫无疑问,当我们注意到这一点时,会赋予这些才能以一种新的价值。可是,起初我们赞成别人的判断,并不是因为它有用,而是因为其恰当正确、符合真理和实际情况;很显然,我们认为别人的判断富有才能不是因为其它理由,而是因为我们发现自己的判断跟它是一致的。同样,起初鉴赏力表示赞同,也不是因为其有用,而是因为其恰当和精确,同鉴赏的对象正好相称。有关这一切才能的有用性概念,显然是一种事后的想法,而不是最先赢得我们称赞的那些东西。
2.关于以某种特殊方式影响我们或我们判断其情感的人的那些客观现象,要保持这种和谐一致就既很困难,同时又极为重要。对于落在我身上的不幸或伤害,我的同伴自然不会用同我用来看待它们的一样的观点来对待它们。它们对我的影响更为密切。我们不是站在同观察一幅画、一首诗或者一个哲学体系时所站的一样的位置来观察它们,因此我们容易受到极其不同的影响。但是,我多半会宽容自己的同伴对于同我和他都无关的一般客观对象所具有的情感同我的情感不一致,而不大会宽容自己的同伴对于像落在我身上的不幸或伤害那样的同我关系密切的事物所具有的情感同我的情感不一致。虽然你看不起我所赞赏的那幅画、那首诗、甚或那个哲学体系,但是我们为此而发生争论的危险却很小。我们中间没有人会合乎情理地过多关心它。它们跟我们中间的随便哪一个人都无关紧要;所以,虽然我们的观点也许相反,但是我们的感情仍然可以非常接近。而就你我都受到特殊影响的那些客观对象而言,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尽管你的判断就思辨来说,你的情感就爱好来说同我完全相反,我仍然很可能宽容这些对立;并且如果我有心调和,还可以在你的谈话中甚至在这些题材上找到一些乐趣.但是,如果你对我遭到的不幸既不表示同情也不分担一部分使我发狂的悲伤;或者你对我所蒙受的伤害既不表示义愤也不分担一部分使我极度激动的愤恨,我们就不能再就这些题材进行交谈。我们不能再互相容忍。我既不会支持你的同伴,你也不会支持我的同伴。你对我的狂热和激情会感到讨厌,我对你的冷漠寡情也会发怒。
在所有这种情况下,旁观者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着某些一致的情感。首先,旁观者必定会尽可能努力把自己置于对方的处境之中,设身处地地考虑可能使受害者感到苦恼的每一种细小情况。他会全部接受同伴的包括一切细节在内的事实;力求完善地描述他的同情赖以产生的那种想象中变化了的处境。
然而作了这样的努力之后,旁观者的情绪仍然不易达到受难者所感受的激烈程度。虽然人类天生具有同情心,但是他从来不会为了落在别人头上的痛苦而去设想那必然使当事人激动的激情程度。那种使旁观者产生同情的处境变化的想象只是暂时的。认为自已是安全的,不是真正的受难者的想法,硬是频繁地在他脑海里出现。虽然这不至于妨碍他们想象跟受难者的感受多少有些相似的激情,但是妨碍他们想象跟受难者的感情激烈程度相近的任何情况。当事人意识到这一点。但还是急切地想要得到一种更充分的同情。他渴望除了旁观者跟他的感情完全一致之外所无法提供的那种宽慰。看到旁观者内心的情绪在各方面都同自己内心的情绪相符,是他在这种剧烈而又令人不快的激情中可以得到的唯一安慰。但是,他只有把自己的激情降低到旁观者能够接受的程度才有希望得到这种安慰。
如果我可以这样说,他必须抑制那不加掩饰的尖锐语调,以期同周围人们的情绪保持和谐一致。确实,旁观者的感受与受难者的感受在某些方面总会有所不同,对于悲伤的同情与悲伤本身从来不会全然相同;因为旁观者会隐隐意识到,同情感由以产生的处境变化只是一种想象,这不仅在程度上会降低同情感,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在性质上改变同情感,使它成为完全不同的一种样子。但是很显然,这两种情感相互之间可以保持某种对社会的和谐来说足够的一致。虽然它们决不会完全协调,但是它们可以和谐一致,这就是全部需要或要求之所在。
为了产生这种一致的情感,如同天性教导旁观者去设想当事人的各种境况一样,天性也教导后者在一定程度上去设想旁观者的各种境况。如同旁观者不断地把自己放在当事人的处境之中,由此想象同后者所感受到的相似的情绪那样,当事人也经常把自已放在旁观者的处境之中,由此相当冷静地想象自己的命运,感到旁观者也会如此看待他的命运。如同旁观者经常考虑如果自己是实际受难者会有什么感觉那样,后者也经常设想如果自己是他处境唯一的旁观者的话,他会如何被感动。如同旁观者的同情使他们在一定程度上用当事人的眼光去观察对方的处境那样,当事人的同情也使他在一定程度上用旁观者的眼光去观察自己的处境,特别是在旁观者面前和在他们的注视下有所行动时更是这样;并且,因为他作了这样的设想以后,其激情比原来的激情大为减弱,所以在他面对旁观者之后,在他开始想到他们将如何被感动并以公正而无偏见的眼光看待他的处境之后,他所感觉的激烈程度必然会降低。
因此,不管当事人的心情如何被人扰乱,某个朋友的陪伴会使他恢复几分安宁和镇静。一同他见面,我们的心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平息和安静下来。同情的效果是瞬息发生的;所以我们会立即想到他将用来观察我们处境的那种眼光,并开始用相同的眼光来观察自己的处境。我们并不期望从一个泛泛之交那里得到比朋友更多的同情;我们也不能向前者揭示能向后者诉说的所有那些详细情况;因此,我们在他的面前显得非常镇静,并且倾注心力于那些他愿意考虑的有关我们处境的概要说明。我们更不期望从一伙陌生人那里得到更多的同情,因此我们在他们面前显得更为镇静,并且总是极力把自己的激情降低到在这种特殊的交往之中可以期待赞同的程度。这也不仅仅是一种装出来的样子;因为如果我们能在各方面控制自己,则一个点头之交在场确实比一个朋友在场更能使我们平静下来,一伙陌生人在场确实比一个熟人在场更能使我们平静下来。
因此不管什么时候,如果心情不幸失去控制的话,那么交际和谈话是恢复平静的最有效的药物;同样也是宁静、愉快心情最好的保护剂,宁静的心情对自足和享受来说是不可或缺的。隐居和好深思的人,常在家中郁闷地想自己的悲伤事或生气事,虽然他们较为仁慈、宽宏大量并具有高尚的荣誉感,但却很少具有世人所常有的那种平静心情。
第五章论和蔼可亲和令人尊敬的美德在这两种不同的努力,即旁观者努力体谅当事人的情感和当事人努力把自己的情绪降低到旁观者所能赞同的程度这样两个基础上,确立了两种不同的美德。
在前一种努力的基础上,确立了温柔、有礼、和蔼可亲的美德,确立了公正、谦让和宽容仁慈的美德;而崇高、庄重、令人尊敬的美德,自我克制、自我控制和控制各种激情——它们使我们出乎本性的一切活动服从于自己的尊严、荣誉和我们的行为所需的规矩——的美德,则产生于后一种努力之中。
旁观者的同情心似乎反映出他对同自己交往的那些人的全部情感,他为他们的灾难感到悲伤,为他们受到的伤害表示不平,为他们的好运感到高兴,他看来是何等和蔼可亲啊!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地想一下他的同伴们的处境,我们就会同情他们对他的感激,并体会他们从一个如此充满深情的朋友的亲切同情中肯定会得到的那种安慰。并且,由于相反的原因,其冷酷无情的心只是同情自己,而对别人的幸福或不幸无动于衷的人,看来又是多么令人厌恶啊!在这种场合,我们也体谅他的态度在同他交往的每一个普通人身上所引起的痛苦,特别是在我们最容易同情的那些不幸者和受害者身上所引起的痛苦。
另一方面,我们从那些在自己的处境中尽力做到心境平静和自制——这构成了一切激情的尊严并使自己的激情降低到别人能够体谅的程度——的人的行为中,可以感到多么高尚的礼貌和情理啊!我们厌恶那喧扰不已的悲痛——它缺乏细腻之情,用叹息、眼泪和讨厌的恸哭来要求我们给予同情。但是我们对有节制的悲哀、那种无声而恢弘的悲痛却表示敬意,这种悲痛只是在红肿的眼睛、颤抖的嘴唇和脸颊以及隐约的但是感人的全部行为的冷漠中才能发现。它使我们同样地沉默。我们对它表示敬意,抱着不安的心情注意我们的一切行为,唯恐我们不得体的举止扰乱这种和谐的宁静——它需要作出巨大的努力来保持。
同样,蛮横无礼和狂暴的愤怒,在我们听任猛烈的怒火无休止地发作时,是最令人讨厌的客观对象。但是我们钦佩那种高尚和大度的憎恨,它不是按照受害者心中容易激起的狂怒,而是根据公正的旁观者心中自然引起的义愤来抑制随着最大伤害而来的愤恨;这种高尚和大度的憎恨不允许言语、举止超出这很合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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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正是这种多同情别人和少同情自己的感情,正是这种抑制自私和乐善好施的感情,构成尽善尽美的人性;唯有这样才能使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和激情协调一致,在这中间存在着人类的全部情理和礼貌。如同像爱自已那样爱邻居是基督教的主要教规一样,仅仅像爱邻居那样爱自已,或者换一种结果相同的说法,仅仅像邻居能爱我们那样爱自已,也成了自然的主要戒律。
如同鉴赏力和良好的判断力,当它们被认为是那种应加赞扬和钦佩的品质时,应该是指一种不常遇到的细腻感情和锐利的洞察力那样,情感和自我控制的美德也不被理解为存在于一般的品质之中,而是存在于那些绝非寻常的品质之中。仁爱这种和蔼可亲的美德确实需要一种远比粗俗的人所具有的优越的情感。
宽宏大量这种崇高的美德,毫无疑问需要更高程度的自我控制,它远非凡人的菲薄力量所能做到。一如平常的智力之中无才智可言,普通的品德中也无美德可言。
美德是卓越的、决非寻常的高尚美好的品德,远远高于世俗的、一般的品德。和蔼可亲的美德存在于一定程度的情感之中,它以其高雅、出人意料的敏感和亲切而令人吃惊。令人敬畏和可尊敬的美德存在于一定程度的自我控制之中,它以其使人惊异地优越于人类天性中最难抑制的激情而令人吃惊。
在这一方面,在那些应该得到钦佩和赞颂的品行和那些只应该得到赞同的品行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在许多场合,最完美合宜的行为,只需要具备大部分凡夫俗子所具有的普通程度的情感或自我控制就行了,有时甚至连这种程度的自我控制也不是必要的。举一个非常粗俗的例子,例如,在普通场合,当我们饥饿的时候吃东西当然是完全正当和合宜的。因此,每个人都会表示赞同。然而说吃东西就是德行,却是再荒唐不过的了。
相反,在那些并不是最合适的行为中往往会存在一种值得注意的美德;因为这些行为在一些场合可能比人们所能合理地期望的更加接近于尽善尽美,在这些场合,要达到尽善尽美是极其困难的;在需要竭尽全力进行自我控制的那些场合,就常出现这种情况。有些情况对人类的天性发生的影响如此剧烈,以致像这样不完善的生灵所有的最大程度的自我控制,不能完全抑制人类虚弱的叫声,不能把强烈的激情降低到公正的旁观者完全可能体谅它们的适当程度。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受难者的行为虽然不是完全合宜,但仍然可以得到一些称赞,甚至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称做有道德的行为。这些行为还可以表明大部分人所不能做到的宽大和高尚的努力;虽然它未达到尽善尽美,但是同在这种困难场合通常可以看到或可以预料的行为相比,仍然大大接近于尽善尽美。
在这种情况下,当我们决定对某一行为进行责备或称赞的程度时,经常会运用两个不同的标准。第一是关于完全合宜和尽善尽美的概念。在那些困难情况下,人类的行为从来不曾、或不可能达到完全合宜和尽善尽美;人们的行为同它们相比,总是显得应该受到责备和不完美的。第二是关于同这种尽善尽美接近的程度或相距多远的概念,这是大部分人的行为通常达到的标准。无论什么行为超过了这个标准,不管它同尽善尽美相距多远,似乎都应该得到称赞;无论什么行为达不到这个标准,就应该受到责备。
我们还以同样的方式来判断所有那些致力于想象的艺术作品。当一个批评家研究大师们的诗歌和绘画等作品时,有时可以在自己心中运用这一作品和其它作品从未达到过的尽善尽美这一概念作为标准来加以考察;并且,只要他用这个标准来同大师的作品相比,他就除了缺点和不完美之外什么也看不到。但是,如果他开始考虑这位大师的作品在其它性质相同的作品中应占的地位,他就必然会把它同一个非常不同的标准,即这一特殊艺术中通常达到的一般优秀程度相比;而当他运用这个新的尺度来判断它时,因为它同大部分可以与之媲美的作品相比更显得接近于尽善尽美,所以常常应该得到最高的赞赏。
第二篇论各种不同的适宜的激情程度引言
显然,同我们有特殊联系的客观对象所激发的每一种激情的合宜性,即旁观者能够赞同的强度,必定存在于某种适中程度之内。如果激情过分强烈,或者过分低落,旁观者就不会加以体谅。例如,个人的不幸或受到的伤害所引起的悲伤和愤恨容易变得过分强烈,并且大多数人都是如此。同样,它们也可以过分低落,虽然这种情况较少发生。我们把这种过分的激情称为软弱和暴怒,而把过分低落的激情叫做迟钝、麻木不仁和感情贫乏。除了见到它们时感到惊讶和茫然失措之外,我们都不能加以体谅。
然而,这种蕴含着有关合宜性观点的适中程度因各种不同激情而各不相同。
它在某些激情之中显得强烈,而在另一些激情之中显得低落。有些感情不宜强烈地表现出来,即使在公认为我们不可避免地会极为强烈地感受到它们的场合也是如此。另外有些极其强烈地表现出来的激情,或许即使其本身并不一定达到如此强烈的程度,在许多场合仍然是极其合乎情理的。前一种激情因某种理由而很少得到或得不到同情;后一种激情因另一种理由却得到最大的同情。如果考察人性中所有的各种激情,我们将发现人们把各种激情看作是合宜或不合宜的,完全是同他们意欲对这些激情表示或多或少的同情成比例的。
第一章论从肉体产生的各种激情l.对于因肉体的某种处境或意向而产生的各种激情,作任何强烈的表示,都是不适当的,因为同伴们并不具有相同的意向,不能指望他们对这些激情表示同情。例如,强烈的食欲,虽然在许多场合不仅是自然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但总是不适当的;暴食通常被看做是一种不良的习惯。然而,对于食欲甚至也存在某种程度的同情。看到同伴们胃口很好地吃东西会感到愉快,而所有厌恶的表示都是令人生气的。一个健康人所习惯的肉体的意向,使得他的胃口很容易——如果允许我这样粗俗地表达的话——同某一个人保持一致而同另一个人却不一致。
当我们在一本关于围困的日记或一本航海日记中,读到对极度饥饿的描写时,我们会对由此引起的痛苦产生同情。我们设想自己身处受难者的环境之中,从而很容易想象必然使他们痛苦的忧伤、害怕和惊恐。我们自己在一定程度上也感受到这些激情,因此产生同情;但是即使在这种场合,由于我们阅读这种描写时并没有真的感到饥饿,就不能合宜地被说成是对他们的饥饿表示同情。
造物主使得两性结合起来的情欲也是如此。虽然这是天生最炽热的激情,但是它在任何场合都强烈地表现出来却是不适当的,即使是在人和神的一切法律都认为尽情放纵是绝对无罪的两个人之间也是如此。然而,对于这种激情,人们似乎还会产生某种程度的同情。像跟男人交谈那样去和女人谈话是不合宜的;人们希望和她们交往会使我们更加高兴,更加愉快,并且更加彬彬有礼;而对女性冷漠无情,则使人在一定程度上变得可鄙,甚至对男人来说也是如此。
这就是我们对肉体所产生的各种欲望所抱有的反感;对这些欲望的一切强烈的表示都是令人恶心和讨厌的。据一些古代哲学家说,这些是我们和野兽共有的激情,由于它们和人类天性中独特的品质没有联系,因而有损于人类的尊严。但是还有许多我们和野兽共有的其它激情,诸如愤恨、天然的感情,甚至感激之情,却不因此而显得如此令人难受。我们在看到别人肉体的欲望时感到特别厌恶的真实原因,在于我们不能对此表示谅解。至于自己感受到这些欲望的人,一俟这种欲望得到了满足,他对激起它们的客观对象就不再欣然赞同了,甚至它的出现常常会使他感到讨厌;他徒劳地到处寻找刚才还使他欣喜若狂的魅力,现在他可能会像别人一样对自己的激情毫不同情。我们吃过饭以后,就会吩咐撤去餐具;我们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待激起最炽烈、最旺盛欲望的客观对象,如果它们正是肉体所产生的那些欲望的客观对象的话。
人们恰如其分地称为节制的美德存在于对那些肉体欲望的控制之中。把这些欲望约束在健康和财产所规定的范围内,是审慎的职责。但是把它们限制在情理、礼貌、体贴和谦逊所需要的界限内,却是节制的功能。
2.正是由于同样的理由,肉体的疼痛无论怎样不可忍受,大叫大喊总是显得缺乏男子气概和有失体面。然而,即使肉体的疼痛,也会引起深刻的同情。如前所述,当我看到有人要猛击一下他人的腿或手臂时,我会自然而然地蜷缩和收回自己的腿或手臂;当这一击真的落下时,我在一定程度上也感受到这一击,并像受难者一样因此受到伤害。可是,我所受到的伤害毫无疑问是极其轻微的,因此,如果他大喊大叫的话,由于我不能体谅他,我肯定会看不起他。从肉体产生的一切激情都是这样:不是丝毫不能激起同情,就是激起这样一种程度的同情,它同受难者所感受到的剧烈程度完全不成比例。
对那些从想象中产生的感情来说,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况。我的身躯只可能因我同伴身上发生的变化而受到轻微的影响;但是我的想象却很容易适应,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我很容易设身处地地设想我所熟悉的人们的形形色色的想象。
由于这一原因,失恋或雄心未酬同最大的肉体不幸相比可以引起更多的同情。那些激情全部产生于想象之中。那个倾家荡产的人,如果他很健康,就不会感到肉体上的痛苦。他所感到的痛苦只是从想象中产生的,这种想象向他描述了很快袭来的尊严的丧失,朋友的怠慢,敌人的蔑视,从属依赖、贫困匮乏和悲惨处境等等;我们由此对他产生更加强烈的同情,因为同我们的肉体因对方肉体上的不幸而可能受到的影响相比,我们的想象也许更容易因对方的想象而受到影响。
失去一条腿同失去一个情人相比,通常会被认为是一种更为真实的灾难。但是,以前一种损失为结局的悲剧却是荒唐的。后一种不幸,不论它可能显得怎样微不足道,却构成了许多出色的悲剧。
没有什么东西会像疼痛那样很快被人忘掉。它一经消失,全部痛苦也就随之而去,就是想到它也不再给我们带来任何不快。这样,我们就不能理解先前怀有的忧虑和痛苦。一个朋友不经意说出的一句话会使我们久久不自在。由此造成的痛苦决不因这句话的结束而消失。最先使我们心烦的不是感觉的对象,而是想象的概念。由于引起我们不自在的是概念,所以直到时间和其他偶然的事情在某种程度上把它从我们的记忆中抹去为止,因想到它而产生的想象将持续不断地使我们烦恼和忧虑。
疼痛如果不带有危险,就决不会引起极其强烈的同情。虽然我们对受难者的痛苦不表示同情,但是对他的害怕却表示同情。然而,害怕是一种完全来自想象的激情,这种想象以一种增加我们忧虑的变化无常和捉摸不定的方式,展现我们并未真正地感受到,而今后有可能体验到的东西。痛风或者牙痛,虽然疼痛异常,却得不到多少同情;很危险的疾病,虽然没有什么疼痛,却引起最深切的同情。
有些人一看到外科手术就会昏晕和恶心呕吐;而且划破肌肉所引起的肉体疼
痛似乎会在他们中间激起最强烈的同情。我们想象产生于外部原因的痛苦。比我们想象来自内部身心失调的痛苦更为生动和明确。当邻居为痛风或胆结石所折磨时,我几乎不能够形成有关他的痛苦的概念;但是我非常清楚地知道他因一次剖腹手术、一个伤口或者一处骨折而必然遭受的痛苦。然而,这些客观对象对我们产生如此强烈的影响,其主要原因就是我们对它们具有新奇感。一个曾目睹十来次解剖和同样多次截肢手术的人,以后看到这类手术就不当一回事,甚至常常无动于衷。我们即使读过或者看过不下五百个悲剧,对于它们向我们展示的客观对象的感受,也不会减退到如此彻底的程度。
一些希腊悲剧企图通过表现肉体上的巨大痛苦来引起同情。菲罗克忒忒斯因遭受极大痛苦而大声叫喊并昏厥过去,希波吕托斯和海格立斯都是在最严重的折磨下行将断气时出现在我们面前的,这种折磨似乎连刚毅的海格立斯也难以忍受。可是,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吸引我们的不是疼痛而是其它一些事实。合乎想象的不是菲罗克忒忒斯疼痛的双脚,而是使我们受到感染并弥漫于令人着迷的悲剧、弥漫于罗曼蒂克荒野的孤寂。海格立斯和希波吕托斯的极度痛苦之所以吸引人,仅仅是因为我们预见到死亡是他们的结局。如果那些英雄重新复活,我们就会认为其受苦的表现非常荒唐。以一次绞痛的痛苦为主题的悲剧算是什么悲剧啊!痛苦并不会因此而更为剧烈。通过表现肉体痛苦来引起同情的这种企图,可以看作对希腊戏剧已经作出榜样的合宜性的严重违反。我们对肉体的痛苦并不感到同情,是忍受痛苦时坚忍和忍耐克制的合宜性的基础。受到极其严重的折磨的人,毫无软弱的表现,不发出呻吟声,不发泄我们完全不能体谅的激情,这样的人得到我们高度的钦佩。他的坚定使其同我们的冷漠和无动于衷协调一致。
我们钦佩并完全赞同他为此目的所作的高尚努力。我们赞成他的行为.并且根据自己对人类天性中的共同弱点的体会,对此感到惊奇,不知他何以能如此行动以致博得人们的赞赏。惊奇和叹服混合并激发出来的赞赏,构成了人们合宜地称为钦佩的情感,如前所述,赞扬是钦佩的自然表达方式。
第二章论由于想象的某种特殊倾向或习惯而产生的那些激情甚至从想象产生的各种激情,即产生于某种特殊倾向或习惯的激情,虽然可以被认为是完全自然的,但也几乎得不到同情。人类的想象,不具备特殊的倾向,是不可能体谅它们的;这种激情,虽然在一部分生活中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但总有几分是可笑的。两性之间长期的倾心爱慕自然而然地产生的那种强烈的依恋之情,就属于这种情况。我们的想象没有按那位情人的思路发展,所以不能体谅他的急切心情。如果我们的朋友受到伤害,我们就容易同情他的愤恨,并对他所忿怒的人产生愤怒。如果他得到某种恩惠,我们就容易体谅他的感激之情,并充分意识到他恩人的优点。但是,如果他堕入情网,虽然我们可以认为他的激情正如任何一种激情一样合理,但决不认为自己一定要怀有这种激情,也不会为他对其怀有过这种激情的同一个人这样做。除了感到这种激情的人以外,对每一个人来说,它同客观对象的价值似乎完全不成比例;爱情虽然在一定的年龄是可原谅的,因为我们知道这是自然的,但总是被人取笑,因为我们不能体谅它。一切真诚而强烈的爱情表示,对第三者来说都显得可笑,虽然某个男人对他的情人来说可能是美好的伴侣,但对其他人来说却不是这样。他自己常意识到这一点;只要他继续保持这种清醒的意识,就会尽力以嘲弄和奚落的方式来对待自己的激情。这是我们愿意听人陈述这种激情的唯一方式,因为我们自己只愿以这种方式谈论它。
我们渐渐讨厌考利和佩特拉克的严肃、迂腐而又冗长的爱情诗,它们没完没了地夸张强烈的依恋之情;但奥维德的明快、贺拉斯的豪爽却总是令人喜欢。
但是,虽然我们对这种依恋之情不抱有真正的同情,虽然我们在想象中也从来没有做到对那个情人怀有某种激情,然而由于我们已经或准备设想这种相同的激情,所以我们容易体谅那些从它的喜悦之中滋生出来的对幸福的很大希望,以及担心失恋的极度痛苦。它不是作为一种激情,而是作为产生吸引我们的其它一些激情——希望、害怕以及各种痛苦——的一种处境吸引我们;一如在一本航海日记所作的描述中,吸引我们的不是饥饿,而是饥饿所引起的痛苦。虽然我们没有恰当地体谅情人的依恋之情,但我们却容易赞同他从这种依恋之情中产生的对罗曼蒂克幸福的期待。在一定的境况下,我们感到这种期待对于一个因懒惰而松懈的、因欲望很强烈而疲劳的心灵来说是多么自然,渴望平静和安宁,希望在满足那种扰乱心灵的激情之后找到平静和安宁,并想象一种安静的、隐居的田园生活,即风雅的、温和的和热情的提布卢斯兴致勃勃地描述的生活;一种如同诗人们所描写的“幸福岛”中的生活,一种充满友谊、自由和恬静的生活;不受工作、忧虑和随之而来的所有扰乱人心的激情的影响。甚至当这种景象被描绘成所希望的那样而不是所享受的那样时,也会对我们具有极大的吸引力。那种混合着爱情基础或许就是爱情基础的肉体的激情,当它的满足远不可及或尚有一段距离时,就会消失;但是当它被描绘成唾手可得的东西时,又会使所有的人感到讨厌。因此,幸福的激情对我们的吸引力比担心和忧郁的激情对我们的吸引力小得多。我们担忧这种不管怎样自然和令人高兴的希望可能落空;因而体谅情人的一切焦虑、关切和痛苦。
因此,正是在一些现代悲剧和恋爱故事中,这种激情显示出极为惊人的吸引力。在悲剧《孤儿》中扣人心弦的与其说是卡斯塔里埃和莫尼弥埃的爱情,不如说是那种爱情所引起的痛苦。那位通过在一幕非常安全的场景下直陈两人之间的相互爱慕来介绍两位情人的作者,会引起哄笑而不是同情。虽然这种场景竟然载入一幕悲剧之中,多少总是不合宜的,但观众们仍能忍受,这并不是因为对剧中所表现的爱情抱有任何同情,而是因为他们关注自己预见到的随同爱情的满足可能到来的危险和波折。
社会法律强加在女性身上的节制,使得爱情在她们看来更特别痛苦,也正因为这样,它才更为深切动人。我们迷恋于《菲德拉》的爱情,恰如在同名法国悲剧中表现出来的那样,尽管一切放纵的行为和罪过随之而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正是那些放纵的行为和罪过使得爱情受到我们的欢迎。她的恐惧,她的羞涩,她的悔恨,她的憎恶,她的失望,因此而变得更加自然和动人。所有这些由爱情场面引出的次要感情(如果允许我如此称呼它们的话)必然变得更狂热炽烈;确切地说,我们同情的仅仅是这些次要的感情。
然而,在同客观对象的价值极不相称的一切激情中,爱情是唯一显得既优雅又使人愉快的一种激情,甚至对非常软弱的人们来说也是如此。首先,就爱情本身来说,虽然它或许显得可笑,但它并不天然地令人讨厌;虽然其结果经常是不幸的和可怕的,但其目的并不有害。其次,虽然这种激情本身几乎不存在合宜性,但随同爱情产生的那些激情却存在许多合宜性。爱情之中混杂着大量的人道、宽容、仁慈、友谊和尊敬;对所有这些别的激情,我们都抱有强烈的同情,即使我们意识到这些激情有点过分也是如此。其原因如下。我们对它们所感到的同情,使随之而来的爱的激情不会不令人感到愉快。并且尽管许多罪恶随之而来,在我们的想象中还是可以忍受;虽然爱的激情在一方身上必然导致最终的毁灭和声名狼藉,而在另一方那里不会带来致命的损害,但随之而来的几乎总是工作的无能,职责的疏忽,对名誉甚至对普通名声的轻视。尽管如此,被认为同爱的激情一起
产生的敏感和宽容的程度,仍使它变成许多人追求虚荣的客观对象;而且,他们如果真的感到爱的激情,也喜欢表露出自己能够想到怎么做是不光彩的。
正是由于同样的理由,我们谈论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学习,自己的职业时,必须有一定的节制。所有这些都是我们不能期望以相同于自己的同伴吸引我们的程度来吸引他们的客观对象。并且正是由于缺乏这种节制,人类中的这一半就很难同另一半交往。一个哲学家只能和一个哲学家作伴;某一俱乐部的成员也只能和自己的那一小伙人为伍。
第三章论不友好的激情另有一类激情,虽然来自想象,但在我们能够体谅它们之前,或者认为它们是通情达理或合适的之前,总是一定把它们大大降低到未开化的人性可能产生它们的程度。这就是各种不同形式的憎恶和愤恨之情。我们对于所有这类激情的同情,为感觉到这些激情的人和成为这些激情的客观对象的人所分享。这两者的利益是直接对立的。我们对感到这些激情的人所怀有的同情可能唤起自己的希望,对后者的同情可能导致自己担心。由于他们两者都是人,所以我们对两者都表示关心;并且对一方可能遭受痛苦的担心,减弱了对另一方已经遭受痛苦的愤怒。
因此,我们对受到挑衅的人的同情,必定达不到他自然激发的激情的地步,不仅是因为那些使所有富于同情的激情低于原来激情的一般原因,而且是因为那个独特的特殊原因,即我们对另外一个人的相反的同情。因此,必须使愤恨所自然达到的程度低于几乎一切其他激情,才能变得合乎情理并使人同意。
同时,人类对于别人所受的伤害具有一种非常强烈的感受能力。我们对悲剧或浪漫文学中的恶徒感到的愤慨,一如我们对其中的英雄感到的同情和喜爱。我们憎恨伊阿古,一如我们尊敬奥赛罗。我们对伊阿古受到的惩罚感到的高兴,也一如我们对奥赛罗的不幸感到的悲伤。但是,虽然人类对自己的兄弟所受的伤害抱有如此强烈的同情,他们对这种伤害的愤怒仍往往不会大于受害者对此表示的愤怒。在极大多数场合,倘若被害者并不显得缺乏勇气,或者他克制的动机不是害怕,那么他越是忍耐,越是温和,越是人道,人们对伤害他的那个人的愤怒也就越强烈。被害者温和可亲的品质加剧了人们对残忍的伤害的感觉。
然而,这些激情被看成是人类天性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一个温顺地忍受和顺从侮辱,既不想抵制也不图报复的人,会被人看不起。我们不能够体谅他的冷漠和迟钝,把他的行为称为精神萎靡,并且如同被他敌手的侮辱激怒一样,真的被这种行为激怒。即使一般群众看到某人甘心忍受侮辱和虐待,也会对此感到愤怒。他们希望看到对这种侮辱的愤恨,希望看到受害者对此表示愤恨。他们向他大声叫喊要他自卫或向对方复仇。如果他的愤怒终于激发出来,他们就会热忱地向他欢呼,并对此表示同情。他的愤怒激起他们对他的敌人的愤怒,他们欣喜地看到轮到受害者来攻击他的敌人,并且倘若这种复仇并不过火,他们就像自己受到这种伤害一样,真正地为受害者的复仇感到高兴。
但是,虽然人们承认那些激情对个人的作用具有侮辱和伤害自己的危险;虽然这些激情对公众的作用像后面要说明的那样,同保护正义以及实施平等一样,并不是不大重要的;但这些激情本身仍然存在一些令人不快的东西,这种东西使它们在另外一些人身上的表现成为我们嫌恶的自然对象。对任何人表示的愤怒,如果超出了我们所感到的受虐待程度,那就不仅被看作是对那个人的一种侮辱,而且被看成是对所有同伴的粗暴无礼。对同伴们的尊敬,应该使我们有所克制,从而不为一种狂暴而令人生厌的情绪所左右。这就是这些令人愉快的激情的间接效果;直接效果就是对它们所针对的那个人的伤害。但是对(人们的)想象来说,
使各种客观对象变得令人愉快或者不快的是直接效果而不是间接效果。对公众来说,一座监狱肯定比一座宫殿更为有用,监狱的创建人通常受一种比宫殿的创建人更为正确的爱国精神指导。但是,一座监狱的直接效果——监禁不幸的人——是令人不快的;并且想象要末不为探索间接效果而耗费精力,要末认为它们距离太远而不受其影响。因此,一座监狱将总是一个令人不快的客观对象;它越是适合预期的目的,就越是如此。相反,一座宫殿总是令人愉快的;可是它的间接效果可能常常不利于公众。它可能助长奢侈豪华,并树立腐朽的生活方式的榜样。
然而.它的直接效果——住在里面的人所享受的舒适、欢乐和华丽都是令人愉快的,并使人们产生无数美好的想法,那种想象力通常都以这些直接效果为依据,因而很少再深入探究一座宫殿所具有的更为长远的后果。以油漆或粉泥仿制的乐器或农具等纪念品,成为我们大厅和餐厅中一种常见和令人愉快的装饰品。由外科手术器械、解剖刀、截肢刀组成,由截骨用的锯子、钻孔用的器械等组成的同样一种纪念品,则可能是荒诞而又令人震惊的。可是,外科手术器械总是比农具擦得更为铮亮,并且通常比农具更好地适用于其预期的目的。它们的间接效果——病人的健康——也是令人愉快的;但由于它们的直接效果是疼痛和受苦,所以见到它们,总使我们感到不快。武器是令人愉快的,虽然它们的直接效果似乎是同样疼痛和受苦。然而这是我们敌人的疼痛和痛苦,对此我们毫不表示同情。对我们来说,武器直接同有关勇敢、胜利和光荣的令人愉快的想法相联系。因此,它们本身就被设想成服装中最精华的部分,它们的仿制品就被设想成建筑物上最华丽的一部分装饰品。人的思想品质也是如此。古代斯多葛哲学的信奉者认为:由于世界被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和心地善良的神全面地统治着,每一单独的事物都应看作宇宙安排中的一个必需部分,并且有助于促进整体的总的秩序和幸福;因此,人类的罪恶和愚蠢,像他们的智慧或美德一样,成为这个安排中的一个必需部分,并且通过从邪恶中引出善良的那种永恒的技艺,使其同样有助于伟大的自然体系的繁荣和完美。不过,无论这种推测可能怎样深入人心,也不能够抵消我们对罪恶的出乎本性的憎恨——罪恶的直接效果是如此有害,而它的间接效果则相距太远以致无法以人们的想象力来探索。
我们正在研究的这些激情也存在相同的情况。它们的直接效果是如此令人不快,以致当它们极其正当地激发出来时,仍然使我们感到有点讨厌。因此,如前所述,正是这些激情的表现,在我们得知激起它们的原因以前,使我们不愿意也不打算同情它们。当我们在远处听到痛苦的惨叫声时,不会容许自己对发出这种声音的人漠不关心。当这种声音一传到我们耳中,我们就会关切他的命运,并且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我们几乎会身不由己地飞跑过去帮助他。同样,见到一副笑脸,人们的心情甚至会由忧郁变为欢乐和轻快,从而使人们乐于表示同情,并且分享其所表现的喜悦;人们会感到自己原来那种忧虑、抑郁的心情,顷刻之间豁然开朗和兴奋起来。但是,就仇恨和愤恨的表现来说,情况却全然不同。当我们在远处听到刺耳、狂暴和杂乱的发怒声时,我们既感到恐惧也感到嫌恶。我们不会像向由于疼痛和痛苦而叫喊的人飞跑过去那样,向这种声音奔去。女人和神经脆弱的男人,虽然知道自己不是愤怒的客观对象,也会吓得颤抖不已。不过,他们是由于设身处地地设想才怀有恐惧之情。甚至那些意志坚强的人也感到烦恼;的确,虽然这种烦恼不足以使他们产生害怕情绪,但是足以使他们愤愤不平;因为愤怒是他们设身处地地设想才会感到的一种激情。就仇恨而言,情况也是如此。光是表示怨恨只会使人厌恶作这种表示的人。这两种激情都是我们生来就嫌恶的。它们显示出的那种令人不快和猛烈狂暴的迹象决不会激起、也决不会导致
我们的同情,反而经常阻碍我们表示同情。悲伤并不比这些激情更为有力地使我们为在其身上见到悲伤之情的那个人所吸引,如果我们不知道这些激情的起因,就会嫌恶和离开他。使人们互相隔阂的那些很粗暴和很不友好的情绪难以感染,很少传递,好像正是天意。
当音乐模仿出悲伤或快乐的调子时,它或者在我们身上现实地激发这些激情,或者至少使得我们处在乐于想象这些激情的心情之中。但是,当音乐模仿出愤怒的音调时,却使我们产生恐惧。快乐、悲伤、热爱、钦佩、忠诚等都是天然地具有音乐性的激情。它们天生的调子都是柔和、清晰和悦耳的;它们自然而然地以被有规则的停顿区别开来的乐段表达出来,并很容易有规则地再现和重复。
相反,愤怒的声音,以及与此类似的一切激情的声音,都是刺耳和不和谐的。表现它们的乐段也都不规则,有时很长,有时又很短,并且被不规则的停顿区别开来。因此,音乐很难模仿所有这些激情;而确实模仿这些激情的音乐并不非常令人愉快。整个演奏可以由模仿和善的令人愉快的激情的音乐组成而不会有任何不合宜。要是全部由模仿仇恨和愤恨的音乐组成,就会成为一次古怪的演奏。
如果那些激情使旁观者感到不快,那么对感受到这些激情的人来说也是不愉快的。仇恨和愤怒对高兴愉快的心情极为有害。正是在那些激情的感受之中,存在着某些尖刻的、具有刺激性的和使人震动的东西,存在着某些使人心烦意乱的东西,这些东西全然有害于心灵的平静和安宁——这种平静和安宁对幸福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它又凭借感激和热爱这种相反的激情而大为增进。宽宏大量和仁慈的人深感遗憾的不是由于与之相处的人的背信弃义和忘恩负义而受到的损失。无论他们可能损失什么,缺少它通常还是会非常幸福的。最使他们不快的是对自己产生背信弃义和忘恩负义的念头;并且在他们看来,这种念头所引起的不和谐和不愉快的激情,构成了他们所受伤害的主要部分。
为了使愤恨的发泄变得完全令人愉快,为了使旁观者充分同情我们的报复,需要多少条件呢?首先,惹人恼火的事必须很严重,若不在某种程度上表示忿怒,就会受人鄙视。老叫人侮辱。较小的过错最好是不计较;再也没有什么比在每一细小事情上发火的刚愎倔强和吹毛求疵的脾气更为可鄙的了。我们应当根据有关愤恨的合宜性的意念、根据人类期待和要求于我们的意念而愤恨,而不是因为自己感受到那种令人不快的猛烈的激情而愤恨。在人心所能感到的激情中,我们最应怀疑愤恨的正义性,最应根据我们天生的合宜感仔细考虑是否可以放纵愤恨的激情,或最应认真考虑冷静和公正的旁观者会是什么感情。宽宏大量,或者对维持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尊严的关心,是唯一能使这种令人不快的激情的表现高尚起来的动机。这种动机必然带有我们全部的风度和品行的特征。这种特征必定是朴实、坦白和直爽;有决断而不刚愎自用,气宇轩昂而不失礼;不仅不狂妄和粗俗下流,而且宽宏大量、光明磊落和考虑周到,甚至对触犯我们的人也是如此。简言之,我们全部的风度——用不着费力矫揉造作地表现这种风度——必然表明那种激情并没有泯灭我们的人性;如果我们顺从复仇的意愿,那是出于无奈,出于必要,是由于一再受到严重挑衅。愤恨如果受到这样的约束和限制,甚至可以认为是宽宏大量和高尚的。
第四章论友好的激情在大多数场合,就像我们刚才提到的使全部激情变得如此粗鄙和令人不快的一种不一致的同情那样,也存在着另一种与此对立的激情,对这些激情,剧增的同情几乎总是使其变得特别令人愉快和合适。宽宏、人道、善良、怜悯、相互之间的友谊和尊敬,所有友好的和仁慈的感情,当它们在面容或行为中表现出来,
甚至是向那些同我们没有特殊关系的人表现出来时,几乎在所有的场合都会博得中立的旁观者的好感。旁观者对感到那些激情的人的同情,同他对成为这些激情对象的人的关心完全一致。作为一个人,他对后者的幸福所产生的兴趣,增加了他对另一个把感情倾注在同一对象身上的人所具有的情感的同情。因此,我们对仁慈的感情总是怀有最强烈的同情倾向。它们在各个方面似乎都使我们感到愉快。我们对感到这种仁慈感情的人和成为这种感情对象的人的满足之情都表示同情。就像成为仇恨和愤恨的对象比一个勇敢的人对敌人的全部暴行可能产生的害怕情绪更令人痛苦那样,在为人所爱的意识中存在的一种满足之情,对一个感觉细致灵敏的人来说,它对幸福比对他希望由此得到的全部好处更为重要。还有什么人比以在朋友之中挑拨离间,并把亲切的友爱转变成人类的仇恨为乐的人更为可恶呢?这种如此令人憎恨的伤害,其可恶之处又在什么地方呢?在于失去如果友谊尚存他们可望得到的微不足道的友爱相助吗?它的罪恶,在于使他们不能享受朋友之间的友谊,在于使他们丧失相互之间的感情,本来双方都由此感到极大的满足;它的罪恶。在于扰乱了他们内心的平静,并且中止了本来存在于他们之间的愉快交往。这些感情,这种平静,这种交往,不仅是和善和敏感的人,而且非常粗俗的平民也会感到对幸福比对可望由此得到的一切微小帮助更为重要。
爱的情感本身对于感受到它的人来说是合乎心意的,它抚慰心灵,似乎有利于维持生命的活动,并且促进人体的健康;它因意识到所爱的对象必然会产生的感激和满足心情而变得更加令人愉快。他们的相互关心使得彼此幸福,而对这种相互关心的同情,又使得他们同其他任何人保持一致。当我们看到一个家庭由于互相之间充满热爱和尊敬,那儿的父母和孩子彼此都是好伴侣,除了一方抱着尊重对方感情的心情,另一方抱着亲切的宽容态度进行的争论之外,没有任何其它的争论;那儿的坦率和溺爱、相互之间善意的玩笑和亲呢表明没有对立的利益使得兄弟不和,也没有任何争宠使得姐妹发生龃龉,那儿的一切都使我们产生平静、欢乐、和睦和满意的想法,这一切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乐趣呢?相反,当我们进入一个冲突争论使得其中一半成员反对另一半成员的家庭;那儿,在不自然的温文尔雅和顺从殷勤之中,猜疑显而易见,而突然的感情发作会泄露出他们相互之间的炽烈的妒忌,这种妒忌每时每刻都会冲破朋友们在场时加在他们身上的一切拘束而突然爆发出来,当我们进入这样一个家庭时,又会如何局促不安呢?
那些和蔼可亲的感情,即使人们认为过分,也决不使人感到厌恶。甚至在友善和仁慈的弱点中,也有一些令人愉快的东西。过分温柔的母亲和过分迁就的父亲,过分宽宏和痴情的朋友,有时人们可能由于他们天性软弱而以一种怜悯的心情去看待他们,然而,在怜悯之中混合着一种热爱,除了最不讲理和最卑劣的人之外,决不会带着憎恨和嫌恶的心情、甚至也不会带着轻视的心情去看待他们。
我们总是带着关心、同情和善意去责备他们过度依恋。在极端仁慈的人中间存在着一种比其他任何东西更能引起我们怜悯的孤弱无能。这种仁慈本身并不包含任何使其变得低级卑俗或令人不快的东西。我们仅仅为它和世人不相适应而感到惋惜,因为世人不配得到它,也因为它必然使具有这种特性的人作为牺牲品而受虚伪欺诈的背信弃义者和忘恩负义者的作弄,并遭受痛苦和不安的折磨,而在所有的人中间,他最不应该遭受、而且通常也最难忍受这种痛苦和不安。憎恶和愤恨则完全相反。那些可憎的激情的过分强烈的发泄会把人变成一个普遍叫人害怕和厌恶的客观对象,我们认为应把这种人像野兽那样驱逐出文明社会。
第五章论自私的激情除了那两种相反的激情——友好的和不友好的激情之外,还存在另一种介乎
两者之间的处于某种中间地位的激情;这种激情有时既不像前者那样优雅合度,也不像后者那样令人讨厌。人们由于个人交好运或运气不好而抱有的高兴和悲伤情绪,构成了这第三种激情。甚至在它们过分的时候,也不像过分的愤恨那样令人不快,因为从来不会有相反的同情会使我们反对它们;在同它们的客观对象极其相称的时候,也从来不会像公正的人道和正义的善行那样令人愉快;因为从来不会有双倍的同情引起我们对它们的兴趣。然而,在悲伤和高兴之间存在着这样的区别———我们通常极易同情轻度的高兴和沉重的悲哀。一个人,由于命运中的一些突然变化,所有的一切一下子提高到远远超出他过去经历过的生活状态之中,可以确信,他最好的朋友们的祝贺并不都是真心实意的。一个骤然富贵的人,即使具有超乎寻常的美德,一般也不令人愉快,而且一种嫉妒的情感通常也妨碍我们出自内心地同情他的高兴。如果他有判断力,他就会意识到这一点,不会因为自己交了好运而洋洋自得,而尽可能地努力掩饰自己的高兴,压抑自己在新的生活环境中自然激发的欣喜心情。他装模作样地穿着适合自己过去那种地位的朴素衣服,采取适合自己过去那种地位的谦虚态度。他加倍地关心自己的老朋友,并努力做到比过去更谦逊,更勤勉,更殷勤。以他的处境来说,这是我们最为赞同的态度;因为我们似乎希望:他应该更加同情我们对他幸福的嫉妒和嫌恶之情,而不是我们应该对他的幸福表示同情。他是很难在所有这些方面取得成功的。我们怀疑他的谦卑是否真心诚意,他自己对这种拘束也逐渐感到厌倦。因此,一般说来,不要多久他就会忘记所有的老朋友,除了一些最卑鄙的人之外,他们或许会堕落到做他的扈从;他也不会总是得到新的朋友;恰如他的老朋友由于他的地位变得比自己高而感到自己的尊严受到冒犯一样,他的新交发现他同自己地位相等也会感到自己的尊严受到了冒犯。只有坚持不懈地采取谦逊态度才能补偿对两者造成的屈辱。一般说来,他很快就感到厌倦,并为前者阴沉和充满疑虑的傲慢神气、后者无礼的轻视所激怒,因而对前者不予理睬,对后者动辄发怒,直到最后,他习以为常地傲慢无礼,因而再也不能得到任何人的尊敬。如果像我所认为的那样,人类幸福的主要部分来自被人所爱的意识,那么命运的突然改变就很难对幸福产生多大的作用。最幸福的是这样一种人:他逐渐提升到高贵的地位,此前很久公众就预料到他的每一步升迁,因此,高贵地位落到他的身上,不会使他产生过分的高兴,并且这合乎情理地既不会在他所超过的那些人中间引起任何对他的妒嫉,也不会在他所忘记的人中引起任何对他的猜忌。
然而,人们更乐意同情产生于较不重要原因的那些轻度快乐。在极大的成功之中做到谦逊是得体的;但是,在日常生活的所有小事中,在我们与之度过昨夜黄昏的同伴中,在我们看表演中,在过去说过和做过的事情中,在谈论的一切小事中,在所有那些消磨人生的无关紧要的琐事中,则无论多么喜形于色也不过分。
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比经常保持愉快心情更为优雅合度,这种心情总是来自一种对日常发生的事情所给予的一切微小乐趣的特殊爱好。我们乐意对此表示同情;它使我们感到同样的快乐,并使每一件琐事以其向具有这种幸福心情的人显示的同样令人愉快的面貌出现在我们面前。因此,正是青春——欢乐的年华才如此容易使我们动情。那种快乐的倾向甚至似乎使青春更有生气,并闪烁于年青而又美丽的眼睛之中,即使在一个性别相同的人身上,甚至在老年人身上,它也会激发出一种异乎寻常的欢乐心情。他们暂时忘记了自己的衰弱,沉缅于那些早已生疏的令人愉快的思想和情绪之中,而且当眼前这么多的欢乐把这些思想和情绪召回他们的心中时,它们就像老相识一样地占据了他们的心,——他们为曾经离开这些老相识而感到遗憾,并因为长期分离而更加热情地同它们拥抱。
悲伤则与此完全不同。小小的苦恼激不起同情,而剧烈的痛苦却唤起极大的同情。那个被每一不愉快的小事搞得焦躁不安的人;那个为厨师和司膳最轻微的失职而苦恼的人;那个感到在无论是给自己还是给别人看的最重要的礼仪之中存在每一不足之处的人;那个为亲密的朋友在上午相遇时没有向他道早安,也为他的兄弟在自己讲故事的全部时间内哼小调而生气的人;那个由于在乡下时天气不好,在旅行中道路恶劣,住在镇上时缺少同伴和一切公共娱乐枯燥无味而情绪不佳的人;这样的人,我认为,虽然可能有某些理由,但很难得到大量的同情。高兴是一种令人愉快的情绪,只要有一点理由,我们也乐意沉缅于此。因此,不论何时,只要不因妒嫉而抱有偏见,我们就很容易同情他人的高兴。但是悲伤是一种痛苦的情绪,甚至我们自己不幸产生这种情绪,内心也自然而然地会抵制它和避开它。我们或者根本不会竭尽全力去想象它,或者一想到它就立即摆脱它。的确,当由于微不足道的事情而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时,对悲伤的嫌恶不会老是阻碍我们去想象它,而由于同样微不足道的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时,它却时常妨碍我们对此表示同情;因为我们同情的激情总是比自己原有的激情易于压制。此外,人类还存在一种恶念,它不仅妨碍人们对轻微的不快表示同情,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拿它们消愁解闷。因此,当同伴在各方面受到逼迫、催促和逗弄时,我们喜欢取笑并乐于见到同伴的小小的苦恼。具有极其普通的良好教养的人们,掩饰任何小事可能使他们受到的痛苦;而熟谙社会人情世故的那些人,则主动地把这种小事变成善意的嘲笑,因为他知道同伴们会这样做。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人对于别人会如何看待同自己相关的每一件事情已养成一个习惯,这习惯使他把那些轻微的灾难看成在别人看来是同样可笑的,他知道同伴们肯定会这么看。
相反,我们对深重痛苦的同情是非常强烈和真诚的。对此不必举例。我们甚至为一个悲剧的演出而流泪。因此,如果你因任何重大灾难而苦恼,如果你因某一异常的不幸而陷入贫困、疾病、耻辱和失望之中,那么,即使这也许部分地是自己的过失所造成的,一般说来,你还是可以信赖自己所有朋友的极其真诚的同情,并且在利益和荣誉许可的范围内,你也可以信赖他们极为厚道的帮助。但是,如果你的不幸并不如此可怕,如果你只是在野心上小有挫折,如果你只是被一个情妇遗弃,或者只是受老婆管制,那么,你就等待你所有的熟人来嘲笑吧。
第三篇论幸运和不幸对人们判断行为合宜性所产生的影响;以及为什么在一种情况下比在另一种情况下更容易
第一章虽然我们对悲伤的同情一般是一种比我们对快乐的同情更为强烈的感情,但是它通常远远不如当事人自然感受到的强烈虽然我们对悲伤的同情不太真诚,但是它比我们对快乐的同情更引人注目。
“同情”这个词,就其最恰当和最初的意义来说,是指我们同情别人的痛苦而不是别人的快乐。一个已故的、机灵的和敏锐的哲学家曾认为必须通过争论去证明:我们对快乐具有一种真诚的同情,以及庆贺是人类天性的一种本能。我相信,决没有人认为有必要去证明怜悯也是这样一种本能。
首先,我们对悲伤的同情在某种意义上比对快乐的同情更为普遍。虽然悲伤太过分,我们还是会对它产生某些同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感到的确实不等于完全的同情,也不等于构成赞同之心的感情上的完美和谐与一致。我们不会跟受难者一道哭泣、惊呼和哀伤。相反,我们感到他的软弱和他那过分的激情,但是因为他的缘故仍然会经常感到一种非常明显的关心。可是,如果我们完全不谅解和不赞同另一个人的快乐,我们就不会对其抱有某种关心或同情。那个因为得到我们所不赞同的过分的和毫无意义的快乐而手舞足蹈的人,是我们藐视和愤慨的对象。
此外,无论是心灵的还是肉体上的痛苦,都是比愉快更具有刺激性的感情。
虽然我们对痛苦的同情远远不如受难者自然感受到的痛苦强烈,但是它同我们对快乐的同情相比,通常更为生动鲜明,正如我即将说明的那样,后者更接近于天生的、原始的快乐之情。
更重要的是,我们常常努力控制对别人悲伤的同情。无论什么时候,当我们没有注意到受难者时,为了自己的缘故会尽可能抑制这种同情,但是这并不总是成功的。相反的做法以及勉强的屈从必然会迫使我们对此特别注意。而对快乐的同情却从来不必采取这种相反的做法。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存在某种妒忌,我们就决不会对此感到丝毫的同情;如果不存在妒忌,我们就会毫不勉强地对此表示同情。相反,因为我们总是对自己的妒忌感到羞愧,所以当我们因为那种感情令人不快而无法这样做的时候,就经常假装、有时还真的愿意同情别人的快乐。也许,在我们心中真正觉得过意不去的时候,我们会说自己由于邻人交了好运而感到高兴。当我们不愿意对悲伤表示同情时,我们会经常感到它;而当我们乐于对快乐表示同情时,我们却往往不能感到它。因此,按照我们的想法,如下一点是理所当然的:对悲伤表示同情的倾向必定非常强烈,对快乐表示同情的倾向必定极其微弱。
然而,尽管存在这种偏见,我还是敢于断言:在不存在妒忌的情况下,我们对快乐表示同情的倾向比我们对悲伤表示同情的倾向更为强烈;同在想象中产生的对痛苦情绪的同情相比,我们对令人愉快的情绪的同情更接近于当事人自然感到的愉快。
对于我们全然不能赞同的那种过分的悲伤,我们多少有点宽容。我们知道,受难者需要作出巨大的努力才能把自己的情绪降低到同旁观者的情绪完全协调一致。因此,虽然他没有成功地做到这一点,我们多半还是原谅他。但是,我们对过分的快乐却不会这样宽容。因为我们认为,把它降低到我们能够完全同情的程度,并不需要作出如此巨大的努力。处于最大的不幸之中而能控制自己悲伤的人,看来应该得到最大的钦佩;但是诸事顺遂而同样能够控制自己快乐的人,却好像几乎不能得到任何赞扬。我们感到,在当事人必然感到的和旁观者完全能够赞同的之间,在前一种情况中存在的距离比在后一种情况中存在的距离更大。
还有什么可以增加一个身体健康、没有债务、问心无愧的人的幸福呢?对处于这种境况的人来说,所有增加的幸运都可以恰当地说成是多余的;如果他因此而兴高彩烈,这必定是极为轻浮的轻率心理引起的。然而,这种情况可以很恰当地称为人类天然的和原始的状态。尽管当前世界上的不幸和邪恶使人深为悲痛,但这确实是很大一部分人的状况。因此,他们能够毫无困难地激发他们的同伴在处于这种境况时很可能产生的全部快乐之情。
不过,人们虽然不能为这种状况再增加什么,但能从中得到很多。虽然这种状况和人类最大的幸福之间的距离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它和人类最小的不幸之间的距离却大得惊人。因此,与其说不幸必然使受难者的情绪消沉到远远不如它的自然状态,不如说幸运能够把他的情绪提高到超过它的自然状态。所以,旁观者一定会发现完全同情别人的悲伤并使自己的感情同它完全协调一致比完全同情他的快乐更为困难;而且他在前一种情况下一定会比在后一种情况下更多地背离自己自然的和一般的心情。正是因为这样,虽然我们对悲伤的同情同对快乐的同情相比,前者常常是一种更富有刺激性的感情,但是它总是远远不如当事人自然产生的感情强烈。
对快乐表示同情是令人愉快的;无论哪里妒忌都不会同它对抗,我们心满意足地沉缅于那极度的欢乐之中。但是,同情悲伤却是令人痛苦的,因此我们作此表示总是很勉强。当观看一场悲剧的演出时,我们尽可能避免对它所激发出来的悲伤表示同情。最后,仅仅在无法回避的时候才放弃努力。甚至在那个时候,我们也尽力在同伴面前掩饰自己的关心。如果我们流泪了,也会小心翼翼地擦去它们,唯恐不能体谅这种多愁善感之情的旁观者们把它看作是女人气和软弱的表现。因自己遭到不幸而请求我们同情的那个可怜的人,因为感到我们的谅解可能十分勉强,会带着担心犹豫的神情向我们诉说他的悲伤。他甚至掩盖了部分悲伤,并因为人类心肠冷酷而羞于发泄出他的全部痛苦感情。那个因高兴和成功而放荡不羁的人恰恰相反。无论在哪里妒忌都不会引起我们对他的反感,他期望我们完全同情自己。因此,他不怕以大声欢呼来表达自己的高兴,充分相信我们会由衷地对他表示赞同。
为什么在朋友面前哭泣会比欢笑更使我们害羞呢?虽然我们可能经常有理由欢笑,同样有理由哭泣,但是我们总感到,旁观者更有可能对我们的快乐而不是对我们的痛苦表示同情。甚至当我们身负最可怕的灾难时,鸣冤叫屈也总是使人难以忍受。但是,胜利的狂喜并不总是粗野的。确实,谨慎往往告诫我们要以相当节制的态度去对待自己的成功,因为谨慎教我们避免这种狂喜而不是其它任何东西更易激起的妒忌。
下层民众从不妒忌比自己优越的胜利者或公开竞赛的参加者,其所发出的欢呼声多么热烈!面对一次死刑的判决,他们的悲伤通常又多么平静和有节制!在一次葬礼中,我们的哀伤表情通常只是某种做作的肃穆;但是,在一次施洗礼仪式或婚礼中,我们的欢乐总是出于内心而没有任何虚假。在这些场合以及所有这样的欢乐场合,我们的愉快虽然并不持久,但往往同当事人的愉快一样大。每逢我们热诚地向自己的朋友表示祝贺时,他们的高兴确实使我们同样高兴。这时,我们会像他们一样幸福,情绪高涨,内心充满真正的欢乐,眼里闪耀着快乐和满足之情,并且脸部的每一个表情和身体的每一个姿态都显得生动愉快。然而,当这种做法有损于人类的天性时,我们很少这样做。
相反,当我们安慰处在痛苦之中的朋友时,我们的感受又会比他们的感受少多少呢?我们坐在他们旁边,看着他们,当他们向我们诉说自己不幸的境况时,我们严肃而专心地听着。但是当他们的叙述不时被那些自然发作的激情打断(这种激情往往使他们在叙述中突然说不出话来)时,我们内心滋长的倦怠情绪和他们的激动又多么不协调啊!与此同时,我们可能感到他们的激情是自然的,并不比我们自己在相同的情况下可能具有的激情强烈。我们甚至可能在心灵深处责备自己缺乏感情,或许因此在自己身上激起一种人为的同情,不过,可以想象,假若这种人为的同情激发出来,它也总是极其脆弱和转瞬即逝的;并且,一般说来,一旦我们离开那个房间,它就会消失不见,一去不返。看来当神使我们承受自己的痛苦时,她认为有此已经足够,因此,不要求我们进一步去分担别人的痛苦,至多鼓励我们致力减轻别人的痛苦。
正是由于对别人的痛苦感觉迟钝,在巨大痛苦之中的高尚行为总是显得非常优雅合度。一个能在众多的小灾小难中保持愉快的人,他的举止总是彬彬有礼和惹人喜欢。但是,他似乎还胜过能够以这种态度忍受极为可怕的灾难的人。我们感到,为了使那些在他的处境中必然激动不已的剧烈情绪平静下来,需要作出巨大的努力。我们看到他能完全控制自己大为惊异。同时,他的坚定和我们的冷漠完全一致。他并不要求我们具有那种很强烈的感觉,这种感觉是我们发现自己不具有的,并为此深感羞辱。在他的情感和我们的情感之间存在着一种非常完美的一致,因此他的行为也极为合宜。根据我们对人类天性中通常具有的弱点的感受,我们不能合乎情理地认为他一定能坚持。我们看到那种能作出如此高尚和巨大努力的内心力量大为吃惊。同叹服和惊奇混合而激发出来的完全同情和赞同的感情,如同不止一次地提到的那样,构成了人们恰当地称为钦佩的感情。加图在遭到敌人的包围,无法抵抗又不愿投降的情况下,因奉行那个时代的高尚格言而陷入必死的境地;但是,他决不因自己遭到不幸而畏缩,也决不用不幸者悲痛欲绝的叫声、或我们总是很不愿意流的那种可耻的、引起人们同情的眼泪去哀求;相反,加图用男子汉的刚毅精神武装自己,就在捐躯之前,他以平时那种镇定的神态,为了朋友们的安全发出了一切必要的命令;对那个冷漠的伟大的布道者塞内加来说,这显然是连众神也会带着愉快和钦佩的心情来注视的一种景象。
在日常生活中,每逢碰到这种英雄的高尚行为的榜样,我们总是深为感动。
这样,我们很容易为这种具有英雄的高尚行为而自己似乎无所感受的人哭泣和流泪,而不会为那些不能忍受一切痛苦的软弱的人掉一滴眼泪。在上述特殊场合,旁观者表示同情的悲伤似乎超过了当事人的原始激情。当苏格拉底喝下最后一服药水时,他的朋友全都哭了,而他自己却神情平静,显得极为轻松愉快。在所有这样的场合,旁观者没有也没有必要为克服自己充满同情的悲伤作出任何努力。
他并不担心它会使自己做出什么过分和不合适的事情;相反地,他喜欢自己心中的那种感情,并且带着满足和自我赞赏的心情浸沉在自己的感情之中。因此,他愉快地沉迷于这种令人伤感的想法,它能够自然地促使自己关心朋友的灾难,或许,在这种亲切而充满悲伤的爱的激情之前,他从未对朋友产生过如此强烈的感情。但是,当事人却完全不是这样,他被迫尽可能不去注视在他的处境中必然是既可怕又令人不快的事情。他担心过分认真地注意那些情况,会由此受到十分强烈的影响,从而不再能适当地控制自己,或者使自己变成旁观者完全同情和赞同的对象。因此,他把自己的思想活动集中在那些只是令人愉快的事情上,集中在由于自己的行为壮烈和高尚而即将得到的赞扬和钦佩上。感到自己能作出如此高尚而又巨大的努力,感到自己在这种可怕的处境中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他就会意气风发,陶醉在快乐之中,并能保持那种仿佛沉浸在胜利之中的狂喜。这样,他就使自己摆脱了不幸。
相反,那个由于自己的某种不幸而陷入悲伤沮丧之中的人,总是多少显得庸俗和卑劣。我们不可能设身处地地对他的自我同情表示同情(或许,如果我们处在他的境地,同样会同情自己)。因此,我们看不起他,如果有什么感情可能被认为是不公正的话,那么,这或许是由天性不可抗拒地决定的、从各方面来说,脆弱的悲伤决不会显得令人愉快,除非当它来自我们对别人的同情,而不是来自我们对自己的同情时。一个儿子,在宠爱他而且值得他尊敬的父亲逝世之际,可能沉浸在这种悲伤之中而无可非议。他的悲伤主要建立在一种对他死去的父亲表示同情的基础上;而且我们也乐意体谅这种充满人情的感情。但是,如果他由于只涉及自己的不幸而听任上述脆弱的感情泛滥的话,那么他就再也得不到任何这样的宽容。即使他倾家荡产沦为乞丐,或者面临极为可怕的危险,甚至被带去公开处决,在绞台上流下一滴眼泪,在所有那些勇敢高尚的人看来,他也会使自己永远蒙受耻辱。他们对他的同情仍然是非常强烈和真诚的。但是,因为这种同情不会达到同这种过分的软弱相适应的程度,他们还是没有原谅这个在世人眼中显得如此脆弱的人。他们对于他的行为与其说是感到悲伤,不如说是感到羞耻。在他们看来,他由此给自己带来的耻辱是他的不幸之中最可悲的境遇。那个曾在战场上经常冒死亡危险的、勇敢的比朗公爵,当他看到国家被自己毁掉并回忆起因自己的轻率而不幸地失去爱戴和荣誉以致在绞台上流泪时,这种脆弱使他大无畏的名声蒙受多大的耻辱呢?
第二章论野心的起源,兼论社会阶层的区别我们夸耀自己的财富而隐瞒自己的贫穷,是因为人们倾向于同情我们的快乐而不是悲伤。我们不得不在公众面前暴露出自己的贫穷,并感到我们的处境虽然在公众面前暴露无遗,但是我们受到的痛苦却很少得到人们的同情,对我们来说,再也没有什么比这更为耻辱了。我们追求财富而避免贫困,主要不是出于这种对人类情感的关心。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辛苦和劳碌是为了什么呢?贪婪和野心,追求财富、权力和优越地位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是为了提供生活上的必需品吗?那么,最低级劳动者的工资就可以提供它们。我们看到工资为他们提供食物、衣服和舒适的住房,并且养活整个家庭。如果仔细地考察一下他的经济,我们就会发现:他把大部分工资都花在生活便利品上,这些便利品可以看成是奢侈品;并且,在特殊的场合,他甚至会为了虚荣和荣誉捐赠一些东西。那么,是什么原因使我们对他的情况感到嫌恶呢?为什么在上层生活中受过教育的那些人,会把被迫跟他吃同样简单的伙食、住同样低矮的房屋、穿同样破旧的衣服——即使无需从事劳动——的生活,看得比死还坏呢?是他们认为自己的胃更高级些,还是认为在一所华丽的大厦里比在一座茅舍里能睡得更安稳些呢?情况恰恰相反,而且实际上是显而易见,谁都知道的,尽管没有人说出来过。那么,遍及所有地位不同的人的那个竞争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按照我们所说的人生的伟大目标,即改善我们的条件而谋求的利益又是什么呢?引人注目、被人关心、得到同情、自满自得和博得赞许,都是我们根据这个目的所能谋求的利益。吸引我们的,是虚荣而不是舒适或快乐。不过,虚荣总是建立在我们相信自己是关心和赞同的对象的基础上。富人因富有而洋洋得意,这是因为他感到他的财富自然而然地会引起世人对他的注意,也是因为他感到,在所有这些由于他的有利地位而很容易产生的令人愉快的情绪之中,人们都倾向于赞同他。想到这里,他的内心仿佛充满了骄傲和自满情绪。而且,由于这个缘故,他更加喜爱自己的财富。相反,穷人因为贫穷而感到羞辱。他觉得,贫穷使得人们瞧不起他;或者即使对他有所注意,也不会对他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产生同情。他为这两个原因而感到羞辱。因为,虽然被人忽视和不为人所赞同完全是两码事,但是,正如微贱使我们得不到荣誉和赞许的阳光照耀一样,感到自己不被人所注意必然会抑制非常令人愉快的希望,使得人类天性中最强烈的愿望落空。穷人走出走进无人注意,同被关闭在自己的小茅舍中一样默默无闻。那些微末的照料,以及其处境招来的令人难堪的关心,并不能提供挥霍寻欢的乐趣。他们不再把他放在眼里,或者即使他的极度痛苦使他们不得不注视他,那也只像是从他们中间藐视一个令人很不愉快的客观对象。幸运和得意的人对陷入不幸境地的人竟敢在他们面前傲慢无礼,并以其令人讨厌的惨状来扰乱自己的从容享受幸福,会感到惊奇。相反,享有地位和荣誉的人举世瞩目。人们都急切地想一睹他的风采,并想象(至少是抱同情态度)他的处境必然在他身上激起的那种高兴和狂喜。他的举动成为公众关注的对象,连一句话、一个手势人们也不会全然忽视。在盛大集会上,他成为他们注视的中心人物;他们似乎把全部激情都寄托在他的身上,以便得到他给予他们的鼓励和启示。如果他的行为不是全然荒诞可笑,他就时时刻刻有机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并使自己成为众人观察和同情的对象。尽管这会产生一种约束力,使他随之失去自由,然而,人们认为,这使大人物变成众人羡慕的客观对象,并补偿了因追求这种地位而必定要经历的种种辛苦、焦虑和对各种欲望的克制;为了取得它,宁可永远失去一切闲暇、舒适和无忧无虑的保证。
当我们以想象力易于描绘的那些迷人情调来考虑大人物的状况时,这几乎都是对一种完美和幸福状态的抽象的想象。正是这种状态在我们所有的空想和虚幻的梦想之中,被概略地描述成自己一切欲望的终极目标。因此,我们对那些处于这种状态的人的满足抱有一种特殊的同情。我们赞同他们的一切爱好,并促成他们的一切希望。我们认为,任何损害和毁坏这种令人愉快的状态的举动都多么令人遗憾!我们甚至希望他们永存于世;并简直不能想象死亡会最终结束这种完美的享受。我们认为,强迫他们从显贵的地位落向那个卑贱的、然而却是好客的家——这是神为他的孩子们提供的——是残酷的。“伟大的国王万寿无疆!”是一种恭维,虽然这是一种东方式的奉承,但如果经验没有使我们懂得它是荒谬的话,也会欣然作出这种荒谬的举动。落在他们头上的灾难,加在他们身上的伤害,在旁观者心中所激起的同情和愤恨,比起他对那些可能发生在别人身上的同样事情的感受来要多得多。只有国王的不幸才为悲剧提供合适的题材。在这方面,它们和情人们的不幸有些相象,两者都是在剧场里吸引我们的主要情节。因为,带有偏见的想象喜欢这两种情况有一个胜过其他一切的幸福结局,尽管所有的理智和经验可以告诉我们相反的东西。妨害或制止这种完美的享受,似乎是一切伤害中最残酷的一种。人们认为,企图杀害君主的卖国贼是一个比其他任何凶手更为残忍的人。内战中所流的全部无辜的鲜血所引起的愤恨,尚不及人们对查理一世之死所产生的愤恨。一个不熟悉人类天性的人,看到人们对地位低下的人的不幸漠不关心,看到人们对地位比他们高的人的苦难感到遗憾和愤慨,就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地位较高的人同地位较低的相比、前者对痛苦更难忍受,他们在死亡时的痉挛也更令人可怕。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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