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那么现在该干什么了呢
[book_author]福克纳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37168
[book_dec]散文集《那么现在该干什么了呢》收录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在其四十年写作生涯中公开发表的散文作品共三十六篇,这些文章分为三辑:第一辑是以《记舍伍德·安德森》《阿尔贝·加缪》《论批评》为代表的随笔作品;第二辑是福克纳为自己的作品集撰写的序言;第三辑则是以《美国喜剧:尤金·奥尼尔》《美国戏剧:抑制种种》为代表的书评和剧评。每篇文末均注有文章写作时间及原始出处,读者可据此对福克纳的阅读、写作生活作一整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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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记舍伍德·安德森[1]
那是在新奥尔良,有好几个月,我们总是边走边聊,不然就是安德森聊,我听。有一天,我发现他坐在杰克逊广场的一张长凳上,独自发笑。我的印象是他这样已经有好一阵了,就一个人坐在长凳上暗自发笑。这不是我们经常碰头的地方。我们根本没有这样的地方。他住在广场北边,我们事先并没有特别约好,我中午吃过一些东西之后,知道他准也吃完午饭了,我就朝广场的方向走去,如果没有见到他已经在散步或是坐在广场某处,我就干脆在能看见他家门口的街沿石上坐下来,一直等到他穿着他那身鲜艳的、一半像赛马骑手一半像穷艺术家穿的衣服,从家里走出来。
这一次他已经坐在长凳上暗自笑开了。他立刻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一个梦,昨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牵了一匹马在乡间路上走了许多里路,他想用这匹马换来一个夜晚的睡眠——并不是光换能睡一个夜晚的一张床,而是睡眠本身;现在有我在听了,他就从这里编开了,添枝又加叶,把它编成一件艺术品,用他写所有的作品时的那种啰唆得(这个故事似乎有点把握不定,实则不然:它是在探索,在寻求)几乎折磨人的耐心与谦卑在编,我在听可是连一个字都不相信:根本不相信那是人睡着的时候做的一个梦。因为我知道得很清楚。我知道那是他凭空想出来的,他编造的;大部分或至少有一些是我在那儿看着他听着他的时候现编的。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非得要说,至少是需要去说那是一个梦,为什么非得把梦和睡眠扯上关系不可,但是我知道。这是因为他已经把他的整个一生都写成了一件逸事或者说一个寓言:那匹马(起先是匹赛马,可是现在又变成了一匹干活的马,有犁,有车,有鞍,身强力壮,却缺少有文字记录的家谱)代表着那片广袤、富饶、强有力而又柔顺的密西西比河谷,代表着他自己的美国,而穿着扎眼的蓝色赛马衬衫、打着有朱红斑点的温莎领巾的他,正在以幽默、耐心和谦恭的姿态,不过主要还是耐心和谦恭的姿态,建议以此来换得他自己实现那个写出纯粹、完美、坚实、源源不绝的作品与成就的梦想,而他的《俄亥俄州的瓦恩斯堡镇》和《鸡蛋的胜利》正是这样的征兆和象征。
他自己是永远也不会说这样的话,用语言来这样表达的。他甚至可能永远也认识不到这一点,要是我打算向他点明,他肯定会加以否认,态度说不定还很激烈。但这并不足以说明这个看法可能是不正确的,也不足以说明不管这看法本身正确与否,他的不信是有道理的。事实上,正不正确,他信还是不信,这都关系不大。他肯定会加以否认,其出发点恰好是他性格中的大悲剧。他希望别人取笑他,嘲弄他。他希望在地位、成就、机智以及别的任何方面都无法与他比肩的人能使他显得愚蠢可笑。
这就是为什么对他所写的每一篇东西他都如此孜孜矻矻、不厌其烦和不知疲倦地下功夫的原因。这好像是他在对自己说:“这至少是、将是、必定是无懈可击的。”仿佛他写作甚至都不是出于那种耗费精力、永不休止、难以餍足的对荣誉的渴望(为了这样的荣誉,任何一个正常的艺术家都不惜消灭自己年迈的母亲),而是为了对他来说是更加重要更加迫切的东西:甚至还不是为了不值一提的真理,而是为了完美,为了无与伦比的完美。他没有麦尔维尔的力度与冲劲,麦尔维尔是他的祖父;也没有马克·吐温对生活的旺盛的幽默感,马克·吐温是他的父亲;他也没有他的兄长德莱塞对种种细微差别的粗暴的蔑视。他的特点是追求精确,在有限的词汇范围之内力图选用最恰当的词句,他内心对简朴有一种近乎盲目的崇拜,他要把词与句都像挤牛奶一样挤得干干净净,总是力图要穿透到思想的最深的核心里去。他在这上面费了那么大的力气,到最后他的作品里剩下的只有风格了——风格成了一种目的而不是手段。接下去他很快又相信,只要他竭力使这种风格纯粹、不走样、不变化与不受污染,它所包含的内涵就必定是第一流的——无法不是第一流的,他自己因而也必定是第一流的。
在他一生中的这个时期,他无论如何得相信这一点。他的母亲曾是一个契约女奴,他的父亲是一个临时工;这样的背景使他明白,他所得到的安全与物质上成功的总和是,也必然是生活的答案与目的。可是他在中年以后放弃了这一切,舍弃与抛弃了这一切,他当时的年龄比做出献身艺术与写作的决定时的大多数人的年龄都要大得多。可是当他做出这样的决定时,他发现自己不过是一个只有一两部作品的人。他必须相信:只要他努力使自己的风格纯而又纯,那么这种风格的内涵也必定是纯而又纯、最为优秀的。这就是他必须要捍卫自己风格的原因。这就是他因为海明威写了《春潮》而感到不快与愤怒的原因,也是他对我稍感不满的原因,之所以程度稍轻是因为我的错误不是写了一整本书而是仅仅出版了一本自己印刷、自己发行的小书,在我们这个新奥尔良的小圈子之外不会有多少人能看到或听说过这本书,这是一本斯普拉特林的漫画集,书名我们叫作《舍伍德·安德森与其他著名的克里奥尔人》,我给这本书写了一篇序言,用的是安德森的初级读本式的风格。我们俩——我指的是海明威与我——谁也不可能损害、嘲弄他的作品本身。可是我们使得他的风格显得可笑;那是在他写完《邪恶的笑声》之后,他已经到了应该搁笔的阶段,他却在不惜一切代价地保卫自己的那种风格,因为时至今日,他内心也必定已经知道,除了这件东西之外,他别的什么也没有了。
这是一种纯而又纯的精确,或者说是一种精而又精的纯粹,随你怎么说都行。在对待人民的态度上,他是一个滥情主义者,在如何看待他们的问题上往往不正确。他相信人民,但是好像仅仅在理论上如此。他对他们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虽则每一次他还要重新准备感到失望,准备受到伤害,好像这样的事以前没有发生过似的,好像他能真正相信可以相处的人唯有他自己笔底下创造出来的那些人物,是他自己探索地做着的梦里的虚构品与象征物。在他的作品里,他有时是一个滥情主义者(莎士比亚有时候也是如此),可他从来不是一个掺假的人。他从来不语焉不详,从来不庸俗化,从来不走捷径;从来都是怀着一种谦卑,甚至是一种宗教般虔诚的态度来对待写作,以一种几乎让人怜悯的至诚、忍耐、甘愿臣服和自我牺牲的态度来对待写作。他仇视下笔千言;如果人家写得很快,他认为里面准保掺假。他有一次告诉我:“你有太多的才能。你可以轻而易举地写出东西来,而且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如果你不小心,你会什么也写不成的。”在那些下午,我们总是一起在旧城区散步,我听,他讲,对我或是对别人——我们在街上、码头上任何地方遇到的任何人,或是晚上坐在什么地方共对一瓶酒,他在我的小小配合之下幻想出牵着马的睡不着的人那一类稀奇古怪的角色。其中的一个据他说是安德鲁·杰克逊的后裔,查尔梅特战役之后就留在了路易斯安那州的沼泽地带,再也不是半马半鳄鱼,现在成了半人半羊后来又成了一半是鲨鱼,它——我的意思是整个故事——到头来变得那么古怪又是(至少我们是这样想的)那么有趣,我们决定把它写下来,用相互通信的方式,就仿佛是一支动物考察队的两个暂时分开的队员。我把他写的第一封信的回信交给他。他读了之后说:
“你自己满意吗?”
我说:“怎么啦?”
“你对这封回信满意不满意?”
“为什么不满意?”我说,“这封信里没说的我可以放在下一封信里说。”这时候我明白他心里相当不高兴了:他变得态度生硬、严峻,几乎都要发火了。他说:
“要么把它扔掉,咱们不进行下去了,要么把它拿回去重写。”我接过了信。我足足写了三天才重新交给他。他再次读了,读得很慢,像他素常的那样,这以后他说:“现在你满意了吗?”
“不满意,先生,”我说,“不过我也不知道怎么才能写得更好了。”
“那咱们就让它通过吧。”他说,把信放进他的兜里,他的声音重新变得温暖、圆润、洪亮而带有笑意,准备再一次相信别人,再一次受到伤害。
我从他那里学到的比从这件事里学到的要多,至于我有没有也一直遵照着他其他的教导实行,那是另一回事。我学到的是:作为一个作家,你首先必须做你自己,做你生下来就是那样的人;也就是说,做一个美国人和一个作家,你无须必得去口是心非地歌颂任何一种传统的美国形象,像安德森自己与德莱塞所独有的让人心疼的印第安纳、俄亥俄或衣阿华州的老玉米或是桑德堡的畜栏以及马克·吐温的青蛙。你只需记住你原来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你必须要有一个地方作为起点,然后你就可以开始学着写,”他告诉我,“是什么地方关系不大,只要你能记住它也不为这个地方感到羞愧就行了。因为,有一个地方作为起点是极端重要的。你是一个乡下小伙子;你所知道的一切也就是你开始自己事业的密西西比州的那一小块地方。不过这也可以了。它也是美国;把它抽出来,虽然它那么小,那么不为人知,你可以牵一发而动全身,就像拿掉一块砖整面墙会坍塌一样。”
“有水泥和灰胶的墙可不会坍塌。”我说。
“是的,不过美国还没有抹上水泥与灰胶呢。人们还在建造美国。正因如此,一个血管里有墨水的人不仅仍然能而且有时还必须在美国内部不断地走来走去,不断地走来走去边倾听边观察边学习。正因如此,像你我这样的没有学问、没有学历的土老帽不仅有机会写,而且还必须写。美国所要求的一切就是观察它、倾听它、理解它,如果你做得到的话。不过理解也还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相信美国,即使你并不理解它,接着试着叙说美国,把它写下来。文章绝不会一下子就很精彩,不过总还有下一次呢;墨水和纸张总不会缺,也总有你想理解和要告诉别人的东西。这一次说不定也还是不完全对头,不过它也有下一次嘛。因为到了明天美国将变成截然不同的另一样东西,一样更丰富更新颖、值得你去观察、倾听并试图理解的东西,即使是你不能理解、无法相信的东西。”
要相信,要相信纯的价值,要更多地相信。不仅相信价值,而且要相信忠诚与完整的必要性;为艺术选中并甘愿忠于艺术的人是幸运的,因为艺术的报酬是不会落到邮差头上去的。安德森把这些道理推向极端。这在表面上当然是不可能的。我的意思是,在往后的年月里,当他也许终于承认剩下的只有风格时,他写作时是那么努力,那么费劲,那么不惜牺牲自己,他有时候竟显得比原来的自我更高一些,更大一些。他热情、慷慨、善良、开朗,喜欢开怀大笑,不乖戾也不妒忌,只有追求完美时才是例外,这种对完美的追求,他相信任何一个对自己的行当有兴趣的人都是必须具备的;他随时愿意慷慨地帮助别人,只要他相信这个人是怀着他自己的那种谦卑与崇敬心情来从事这门行当的。在新奥尔良的那些日子里,我逐渐明白世界上真的有人是愿意整个上午都关在屋子里的——关在屋子里努力工作。到了下午安德森会出现,于是我们就在市里走来走去,边走边聊。到了晚上我们又会再次见面,这回是共对一个酒瓶了,现在才是他倾心而谈的时刻;在任何一个阴凉的庭院里,只要那儿杯瓶碰撞发出叮当声,棕榈树在微风中沙沙作响,那里就是这样一个小世界。第二天上午他又把自己关起来了——在写作呢;于是我对自己说:“要是当一个小说家只需花这样的代价,那么这种生活对我来说也是合适的。”
于是我开始写一本小说:《士兵的报酬》。我认识安德森太太在先,后来才认识安德森。我有一段时间没看见他们了,有一天我在街上遇到了安德森太太。她问起这一晌怎么没见到我。我说我正在写一部小说呢。她问我要不要给舍伍德看看。我回答了,我记不清原话是怎么说的了,反正意思是如果他想看我也没有意见。她让我写完了把稿子交给她,我照着做了,那是在大约两个月之后。过了几天,她捎话叫我去。她说:“舍伍德说他想跟你做一笔交易。他说如果他可以不看的话,他愿意跟里弗赖特(霍雷司·里弗赖特:当时他自己的出版者)说一声,让他接受出版。”
“成。”我说,事情的全部经过就是这样。里弗赖特出版了这本书,这以后的几年里我只见过安德森一次,因为那个不愉快的漫画事件也就发生在这先后,好几年他都不愿见我,一直到有一天下午在纽约的一次鸡尾酒会上;可是那又碰上了他比他写过的任何作品都要显得高显得大的时刻。这时候我记起了《俄亥俄州的瓦恩斯堡镇》《鸡蛋的胜利》还有《马与人》里的某些篇章,我知道我在看着、注视着的是一个巨人,他所在的世界上居住着的大部分——绝大部分——人都是侏儒,虽然他只做出过两次或是三次与巨人身份相称的举动。
(原载《大西洋》一九五三年六月号,此处文本系根据福克纳打字稿。)
* * *
[1] 最初发表时,福克纳将标题定为《舍伍德·安德森:一份评价》。——原注
[book_title]密西西比
密西西比发源于田纳西州孟菲斯一家酒店[1]的大堂,朝南伸展,直抵墨西哥湾。它一路上为一些小镇所点缀,那里游荡着马匹与骡子的幽灵,早年间,这些骡马总是给拴在县法院四周那一个个拴马桩上的;而且几乎可以说,这条河只有那两个方向,也就是北和南,因为就在没多少年之前,你都无法走水路朝东朝西行进,只能靠徒步或是骑那些骡马;即使是那孩子的少年时期,要去距离三十英里的东边或是西边毗邻的县城,都是非得朝三个方向,顺着不同的三条铁路,坐上九十英里的火车,方能到达。
最初,那儿是一片荒野——往西,沿着那条大河,是一片片淤积的沼泽地,由一条条黑黢黢、几乎纹丝不动的臭水沟镶边,这里密不通风,长满了芦苇、藤蔓、柏树、梣树、橡树与橡胶树;往东,是阿帕拉契亚山脉逐渐消失处,是野牛在那里啃啮青草的阔叶林山脊与大草原;往南,是长有松树的贫瘠土地,那里还有挂满苔藓的栎树和面积更大、地更少水更多的沼泽,处处潜伏着鳄鱼与水蛇,日后,路易斯安那州将在这里开始形成。
在这里,最初出现的是携带着简陋器具匍匐前进的先民,他们垒起了土墩然后就消失湮没了,只留下了土墩。在这些土墩里,接踵而来有史可稽的阿耳冈昆族裔会留下他们战士、酋长、婴儿和猎杀的熊的头颅,瓦罐的碎片和斧头、箭镞,偶尔还会有一只沉甸甸的西班牙银马刺。那时,成群麋鹿不加警觉地如烟雾般飘忽而至,在矮树丛里和溪谷的底部,则有熊、狼、美洲豹以及各种小一些的动物——浣熊、负鼠、河狸、水貂和沼鼠(不是麝鼠,是沼鼠);二十世纪初,这些兽类仍在那儿出没,有些地方仍未开发,当时,那男孩自己也就是在这地方开始打猎的。但是,除了偶尔在某张白人或黑人的脸上可以寻见印第安人的一些血统之外,奇克索人、乔克托人、纳齐兹人和亚祖人都如先民一样迁走了,现在和男孩一起匍匐前进的是沙多里斯、德·斯班和康普生家的后裔,这几个家族曾经指挥过马纳萨斯、夏普斯堡、夏洛、奇克莫加这几个团,匍匐前进的人中还有麦卡斯林、艾威尔、霍尔斯顿与霍根贝克家的后裔,这几个家庭的父辈祖辈曾经充当过那几个团的兵员,匍匐的人里偶尔也会有个把姓斯诺普斯的,因为到二十世纪初,斯诺普斯家的人已经是无处不在了:不光是站立于开设在湫隘小街主要由黑人光顾的小铺的柜台后面,而且也坐在银行董事长办公桌、食品批发公司经理办公桌的后面,身居浸礼会教堂的执事席中,他们买下许多所摇摇欲坠的乔治式住宅,把它们分隔成一个个可以单独出租的套间,而在自己弥留之际,又立遗嘱将加出来的披屋与洗礼盆捐献给教会,好让大家记得他们,不过这也许纯粹是出于恐惧。
他们也参加打猎。他们也进驻打猎营地,在那里,德·斯班、康普生、麦卡斯林和艾威尔家的人按门第的高低次序当头儿,他们射杀母鹿,既不管法律,也不管头儿说这样干是要不得的,他们射杀母鹿甚至都不是因为需要鹿肉,他们把肉扔下,由森林里的食尸禽兽来享用,他们之所以屠杀,只是因为母鹿躯体大、会移动,是样稀罕物件,与湫隘街巷的小铺及那里的蝇头小利相比,是更早时代的产品;男孩如今已长大成人,论资排辈当上了营地的头儿,现如今他得操心,不是为猎物越来越少、地盘越来越小的原始森林,而是为姓斯诺普斯的那伙人,他们正在把留下的不多的东西毁灭殆尽。
他们选举比尔波家的人并且不遗余力地为姓瓦达曼的人拉票,在这两人下台后又推举他们的儿子上台;他们的出发点是对黑人的刻骨仇恨、恐惧以及经济上的冲突对抗,那些黑人紧挨着他们的地块种着不大的田地,因为黑人记得自己根本未曾获得自由,因此能够珍惜已经得到的那些,去斗争以保留住不多的那一些,并且教会自己如何凭借不多的东西去获得较多的东西——花不多的钱,吃不多的食物,用较少较差的生产工具来种植较多的棉花;一直要到姓斯诺普斯的逃离农田进入湫隘支街上开设的小铺,他才能不再与黑人在耕作上较劲,在小铺里,他可以不再紧挨着黑人生活,却可以依赖他们为生,靠了以次充好,抬高价格,把劣质的肉、粮食、糖蜜卖给黑人,黑人反正是连价码上的数字都认不得的。
最初,那个过时的人,明天他还要遭到已经过时的人的剥夺:那个原始的阿耳冈昆人——也许是奇克索人、乔克托人、纳齐兹人和帕斯卡戈拉人——他从密西西比河旁高高的悬崖绝壁上往下俯望,盯着一艘载有三个法国人的奇珀瓦独木舟——这印第安人几乎来不及旋过身子看背后有一千个西班牙人从大西洋那边横穿大陆而来,他还余下一点时间有幸看到各种外族人交替进进退退,速度快得像魔术师手中那些转瞬即逝的纸牌:法兰西人待了一秒钟,接着西班牙人待了大约有两秒钟,然后法兰西人又待了两秒钟,接着又轮到西班牙人了,然后又是法兰西人了,他们在这里还没来得及吸进最后的半口气,盎格鲁-撒克逊人又来了,他们是要在这儿待下去死活也不走的了:那个高高的汉子,高声吟诵新教经文,散发出浓浓的威士忌酒气,一只手里捏着《圣经》和酒壶,另一只手里,让人想象不到的是,竟握着一把印第安战斧,他吵吵闹闹,脾气暴躁,对女人倒是百依百顺,还主张一夫多妻:可以说是个结过婚却不屈不挠保持着独身的男人,他只知行进,却不明白目的地在哪里,让他那腆着大肚子的老婆、丈母娘的大半个家庭紧随在他的身后,进入连车辙都没有的荒野,让他的孩子在树丫支着的来复枪后面呱呱坠地,在他们再次出发之前又让老婆怀上另一个,与此同时,还把他永不枯竭的其他种子下在三百英里黑黢黢的腹地里——也同样是既不贪婪,又无热情与预谋——他砍倒一棵需要二百年才能长成的树,仅仅为了把一只熊撵下来或是往帽子里盛满野蜂蜜。
他活了下来,即使在他自己也成了过时人物之后,在弗吉尼亚与卡罗来纳种植园主的小些的儿子们[2]前来取代了他之后。他们是赶着大车来的,车中满载着黑奴与靛蓝种子,走的倒仍然是他当年用印第安战斧(他也没有其他工具可用)砍伐出来的道路。接着,有人给了某位纳齐兹巫医一颗墨西哥棉花种子(没准里面已经潜伏有棉虫了,因为这害虫跟斯诺普斯家族一样,也是把南方整片土地全都占领了的),从而改变了密西西比的面貌。奴隶们现在很快把处女地清理出来——那里当时(一八五〇年)仍然出没着默雷尔、梅森、黑尔和哈普两兄弟[3]的幽灵呢——使它变成能生财致富的种植园,而那个已经过时、被取代的人,对这片土地所打的主意,仅仅是打几头熊和鹿,弄些蜂蜜甜甜嘴巴而已。可是他仍然留了下来,仍然好歹活着;甚至一直到那男孩进入中年,他仍然待在那个地方,住在不断缩小的原始森林边缘处的一所原木、木板或铁皮搭成的小屋里,完全是靠了种植园主的容忍,有时甚至是慷慨大度,才能赖在这儿,对于他们来说,尽管他桀骜不驯并维持着某种程度的尊严与独立性,实际上也只是个会阿谀奉承的无赖而已,如今熊与美洲豹已基本上绝迹,他打的便是浣熊和沼鼠了,他仍然是暴殄天物,仍然会放倒一棵有二百年历史的老树,虽然如今树上只有一只浣熊或是一只松鼠了。
时间到来时,他参加进去,不是进马纳萨斯和夏洛团,而是加盟非正规的帮派团伙里去,这些帮派团伙并不忠于任何人与任何目标,之所以纠集在一起仅仅是为了一件事、一个目的,那就是从联邦纠察线那里盗窃马匹;他们还是抓空当干这件事的,主要的时间还是用在袭击(或打算袭击)种植园上,那些房子就属于他原来靠了几句阿谀奉承的花言巧语得以投靠的种植园主,而且以后他还是会去投靠的,倘若战争结束,假如老爷会从他在夏普斯堡或是契克莫加的少校、上校或是别的任何什么军职上退役回来的话;他打算袭击种植园,那就是说,在少校或是上校的妻子、姑妈姨妈、丈母娘(她们把银器埋藏在果园里,庄园还留下了几个上了年纪的黑奴)阻止了他并把他赶走之前,必要时这些女眷甚至会朝他开枪,用的是离家的丈夫、侄子、外甥或是女婿所留下的猎枪或是决斗时用的手枪——这些女人,她们才是不屈不挠、没有被征服、从来没有投降的,她们不让人把北军的流弹从走廊柱子、壁炉架或是窗框里挖出来,也正是南方的女人,在七十年之后,在看电影《乱世佳人》时,一听到谢尔曼[4]的名字,便会站起来退出影院;她们仍然是不可妥协、怒气难消的,仍然对这事说个没完,其实打过仗输掉了的疲惫不堪、心灰意懒的男人早就连叫她们闭嘴都懒得说了。即使到了那男孩的时代,早在他记得别人大谈圣诞老公公之前,他自己就已经对维克斯堡、科林斯如数家珍,也知道第一次马纳萨斯战役中他祖父所在的团驻扎在何处了。
在那些日子里(一九〇一、一九〇二、一九〇三和一九〇四年),圣诞老公公只在圣诞节那天才出现,可不像现如今,在一年的其余日子里孩子们都能玩他们找得到的、想得到的或是做得到的一切,虽然他们也跟今天,跟一九五一、一九五二、一九五三、一九五四年一样玩,仍然是模仿显示在他们面前,让他们听到、看到或是最受震动的那些事,只是规模缩小了许多而已。我们笔下的这个孩子的时代背景和实际情况正是这样的:那些不屈不挠、永不言败的老太太在三十五和四十年之后仍然抱成团,还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干家务活的老黑奴,也是女的,她们像白人老太太一样,拒绝、坚决不愿放弃旧的生活方式,不愿忘记古老的痛苦。那孩子自己就记得她们当中的一个:卡罗琳,解放那么多年了却仍然不肯离去。她也始终不愿意在星期六收下她一周的全部工资,这家人始终也弄不懂她干吗非得这样不可,唯一的解释只能是:她仅仅是乐于让全家人经常记得,她可是他们的债主,她迫使孩子的祖父接着是孩子的父亲最后是轮到孩子自己,不仅得当她的银行家而且还需为她管账,不知怎么搞的八十九这个数字进入了她的脑子,虽然这个数字也会起变化,有时候多些,有时候少些,有时候一连好几个星期她自己又会成了欠债的一方,但这样的情况倒是始终不会改变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大抵是家里大部分人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会有个小孩,白皮肤的或者是黑皮肤的,跑来带上这样的口信:“大妈说让你别忘了还欠着她八十九块钱呢。”
即使在那时,对于那个孩子来说,这黑妇人好像已经比上帝还要老了,她管他的祖父叫“上校”,但是对孩子的父亲、叔叔、姑姑,则除了他们的教名之外,别的什么都不叫,即使他们自己也都已经当了爷爷和奶奶:卡罗琳自己也当了祖奶奶,下面的子孙有二十个之多(此外大概还有十个她也记不得了,或是先她而死了),其中之一也是个男孩,到底是曾孙或者仅仅是孙子连她自己都弄不清了,那是和我们的这个白人男孩在同一星期出生的,起了同样的名字(用的是白人孩子祖父的名字),都吃同一对黑色乳房的奶,睡在一起,吃在一起,玩也在一起,玩的游戏要算是那个白人孩子当时所知道的最最重要的事情了,因为在四岁、五岁和六岁时,他的世界仍然是一个女性的世界,他记忆中就没听说过还有别的方面的事情:用几个空卷轴、一些残渣碎片和小树枝,再挖出个小沟,里面灌上些井水权当是那条大河,一次又一次地玩微缩的战争游戏,打那几场无法挽回的战役——夏洛战役、维克斯堡战役以及布赖司十字路口战役,那个路口离孩子(两个孩子)出生地不远,那孩子因为自己是白人,便硬要当邦联军的将军——彭伯顿、约翰斯顿或是福雷斯特——反正他当两回,黑孩子当一回,要是三回还轮不上的话,黑孩子就压根儿不跟他玩儿了。
说的不是那个高个子男人的事,他仍然当他的猎人,当他的森林之子;也不是那个奴隶的事,因为他现在是自由人了;而是说那颗墨西哥棉籽,是某个人给了纳齐兹巫医的,它现在快快地为自己清理好土地,犁开地面,那上面覆盖着东部大草原的牛草和中部丘陵地带沟底河床的荆棘与芦苇,并且把那条大河,也就是老人河边上三角地带整片整片的淤积土变成干地:人类筑起尽可能长的堤坝,时间尽可能长地把大河挡开以播种和收获庄稼:不过人类在旧的河床里把它阻拦一英尺,它就会在新的领域里开拓出另外的一英尺:于是装载了打成包的棉花运往孟菲斯或新奥尔良的汽轮便仿佛是径直朝天上爬去似的。
另外也还有小一些的轮船在小一些的河流里爬行,它们沿着塔拉哈奇河直抵杰弗生北边的怀利渡口。不过从那个地段以及东边一些的地段运棉花并不能得到经济回报,从那里运更便捷的走法是继续往东去到通比格比,然后往南去到莫比尔,然后走陆路用骡车拉到孟菲斯;怀利渡口的一处悬崖绝壁上有一处驿站——一座乱七八糟的小客栈、一家铁匠铺和几间东倒西歪的小木屋——正好在从杰弗生出发或是继续行进的一辆或一队装了棉花的大车必须要停下来过夜的那个地方。或许连小客栈都算不上,不如说是个兽窟,里面的居民白天无影无踪,他们隐匿在河床的荆棘矮树丛里,只是在晚间出来,而且也只是在打尖的赶棉花大车的车夫毫无戒心地坐在炉火前时,他们才短暂地出现在客栈的厨房里,于是车夫、大车、骡子和棉花便会统统不见:尸体没准给扔进了河里,大车一把火烧了,骡子几天或是几星期后在孟菲斯一处牲口市场给卖掉,而身份不明的棉花则已经走在去利物浦棉纺厂的路上了。
与此同时,在杰弗生十六英里之外,有一个前斯诺普斯时期的人,其实是高个子男人里的一个,事实上就如巨人一般:这是个虔诚的未获神职的浸礼会牧师,但他热衷的不是梦寐以求要进入天国乐园,甚至也不主张有什么统一圣职的做法,更反对用大写的“O”[5]字来标明了,他只主张简简单单地让公民的安全得到保障。每一个人都警告他别上那儿去,因为他不仅仅是什么都不能完成,他试着去做时还很可能丢掉自己的性命。可是他却去了,单身一人,不宣讲福音也不提上帝甚至都不说道德的事,而光是挑选那里个头最大、最凶狠,一看就知道是最为歹毒的人,对这人说:“我要跟你打架。要是你打败了我,你可以把我身上的钱全都取走。要是我打败了你,那我可要给你洗礼,让你入教。”接下去便把那人打败,揍得体无完肤,让他改邪归正,变得老老实实,然后再挑战下一个个头最大、最为凶狠的人,接着又收拾再下一个;下星期天来到时他已经把河边整个无法无天的地区收编进教会了,从此棉花大车可以靠人力船只摆渡过怀利河,安全通过并毫无阻挡地直达孟菲斯了,一直到铁路通行,火车开来从大车上载走一包包的棉花。
那是七十年代的事。黑人现在是自耕农与政治上的实体了;有一个黑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签,却在杰弗生当上了联邦警察局长。后来,他成为镇上正宗的私酒贩子(密西西比州和缅因州一起,是最早从事这一高贵试验的地方里的一个),而且也恢复了——他从来就未真正割断过——对老主人的忠诚,并且从一棵巨大的老树那里取到了自己做生意时用的姓——马尔伯雷(桑树),那棵树矗立在哈伯瑟姆大夫的药店的后面,在树根之间那些包厢般的一个个地洞里,他藏匿他商业上的瓶装货物。
很快,他(那个黑人)在经济竞争中甚至会领先斯诺普斯家族,这个家族即将把成群的族人打进三K党——不是内战混乱、无望的结束阶段那个老的、原始的组织,以当时无望的时代背景来衡量,那至少是个有自己无望目的的诚实、严肃的组织,而是一个二十年代沿用了老名称的后来出现的卑劣组织,它与老组织的共同点也就是那个名称了。此时,地方上出现了用很少的钱修铁路的事,引进的是六六年当过“毡包客”[6]的一个人,此时他已然是规规矩矩的公民了;他的子孙日后将用一种柔软的、不发辅音的黑人腔调说话,就跟父母从约翰·史密斯上尉的时代起便生活在波托马克河与俄亥俄河以南的那些孩子一样,这些孩子总是要吹嘘自己的南方遗产。在杰弗生,便有那样的一个人,他姓雷蒙德。他找来了资金,而沙多里斯上校则用这笔资金修起支路,和从孟菲斯到大西洋的主路联通了起来,从而使本地的棉田走向欧洲——这是一条窄轨,跟玩具似的,有三辆小机车头,也跟玩具似的,以沙多里斯的三个女儿的名字命名,每个机车头的油罐上有一块银牌,分别刻着三位小姐的教名。那些标准规格的货车在枢纽站上像玩具似的被千斤顶顶起,然后落放到窄轨上,此时,小火车头被它拉的货遮盖住,让人看不见,因此,一辆辆货车是以这样的程序出现的,在它们为之服务的棉田里被一股傲慢的羽毛状的黑烟和一声傲慢的汽笛发出的尖叫,拉扯着往前行进——那个雷蒙德,在一场不可避免的争吵之后,终于开枪把沙多里斯打死在杰弗生的一条街道上,他之所以做出这样极端的事,大家相信,是因为傲慢与不宽容,也正是因为这同样的傲慢与不宽容,才使沙多里斯上校那个团的官兵在第二次马纳萨斯和夏普斯堡之役后的秋季选举时把沙多里斯从上校的职务上拉了下来。
因此,现在陆地上有了铁路;原来得坐马车去大河码头乘轮船并按老习俗去新奥尔良度蜜月的新婚夫妻,如今便可以搭乘火车上几乎任何地方去了。而且很快这儿也有了普尔曼式卧车了,一路从芝加哥和那些北方城市开过来,那里有的是钞票现金,使富有的北方人能舒舒服服地南下,而且是认真地开发起这片土地来了:用他们北方佬的金元在南方松木林地带开设了巨大的伐木场与工厂,也使五十年来都没有任何变化的由小村落组成的小镇一夜之间发达起来,在一片星星点点般布满树桩的荒瘠土地上膨胀成大都市,这里本来会一直荒下去的,除非当地人出于简单的经济垂死挣扎,自己学会了种植松树,一如在其他地区人们已经学会了种植玉米、棉花一样。
在三角洲上也出现了北方人开的伐木场:现在是二十年代中期,在三角洲,棉花业还有伐木业都很蓬勃。但最为蓬勃的还是金钱本身:金钱滋生出一种穴居人,而他又繁衍出一对双胞胎的穴居人:欠债与破产,这三者如此迅速地让金钱在这片土地上大逞淫威,现在的问题变成了如何在它旋风般使你窒息之前赶快将其摆脱掉。直到出现某种几乎像是自我保卫的手段,不仅是为了有地方可以花钱,而且还为了把单纯要花掉的钱所衍生出的钱可以赌掉,在七八个较大一些的三角洲地区的镇子里形成了一支棒球联队,很快,它就同样四处远征——而且也大获成功——对投球手、游击手和费劲的外场手来说都是如此,就像那两个主力联队一样,那个男孩,现在已经是个青年了,与这个联队以及一家北方人开的大伐木公司关系都很熟,不仅是凑巧跟这两者都熟,而是因为跟一家熟了自会促使他跟另一家也熟悉起来。
此时,那个年轻人的心态与世界上大多数别的年轻人的心态是一样的——这些年轻人在一九一七年四月正好是二十一岁光景——虽然间或他向自己承认他也许用那天自己十九岁这件事作为借口,认为自己应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他正越来越清楚,这还将永远成为他真正的正业,那就是:当一名流浪汉,一个与世无争、一无所有的漂泊者。反正,他已经足够成熟,能和一个律师交上朋友了,早先,这律师住的镇上,一家伐木公司正好想消消停停地宣布破产,这位律师被委派为破产事宜的仲裁人:这人的家庭和那年轻人的家庭素来相稔,他比年轻人稍大几岁,可是却喜欢上了这年轻人,于是便邀请年轻人搭乘自己的车子出游。他正式的身份是充当译员,因为他略通法语而那家快要倒闭的公司恰好与欧洲有些关系。但是从来没见他干过什么翻译工作,因为这名随员并未被派去过欧洲,他去的倒是孟菲斯一家酒店的某一层楼,在那里的所有人——包括那位翻译——都有特权可以签个字便免费取得食品、戏票甚至是私酿的酒(当时田纳西州正值禁酒季),只要那些小厮有本事弄得来,当然不是从几英里外刚过密西西比州界处那几处挤在一起的外表十分老成持重的房子里弄来,那里的轮盘、骰子和二十一点都是要玩就有得玩的。
接着,塞尔斯·韦尔斯先生也突然参加进来了,并且把棒球联盟也随之带了进来。那个年轻人始终不知道韦尔斯先生跟破产有什么关系(如果有的话),他也不真正费心去琢磨,更不用说去关心与打听了,不仅是因为他已经对业余爱好——他知道这是他真正的爱好——培养出了一种noblesse oblige[7]的观念,这作为理由已经算得上是很充分的了,而且还因为韦尔斯先生本人在三角洲已经成为一个传奇了。他是个庄园主,这庄园不以英亩而是以英里来计量,而且被认为是棒球联盟里的一个球队的独一无二的老板,至少是绝大多数球员,肯定包括接手、偷垒的游击手和点三四〇打击的外场手的老板,据说这个外场手还是从芝加哥兽崽队里挖来或是抢来的呢,这个韦尔斯先生一星期七天照例不变的打扮是:两三天都不剪的胡子、一双糊满泥浆的高筒靴以及一件灯芯绒外套,流传的那个故事或是传奇里说,一天深夜,他就以这副打扮进了圣路易的一家时髦酒店,要开一个由穿晚礼服的侍者伺候的房间,那侍者一见那把胡子、那双沾满泥浆的靴子,不过主要还是看到了那张脸,便说酒店已经全部客满:一听这话韦尔斯先生便问买下这家酒店得多少钱,对方非常傲慢地告诉他,得多少多少万,于是——那故事是这么说的——他从灯芯绒后屁股兜里掏出一叠千元大钞,足够买下开价一个半酒店的,接着便吩咐那侍者十分钟之内把楼里的每一个房间都给他出清。
这自然是启示录般离奇的故事,不过下面这件事倒是那个年轻人亲眼看见的:韦尔斯先生和他某天中午在孟菲斯的酒店里正懒洋洋地吃着早餐,突然间韦尔斯先生记起他私人的打球俱乐部那天下午三点钟就要在六十英里之外的一个小城里进行一场至关重要的球赛,他打电话给火车站,要求三十分钟里准备好一次特别列车,包括一辆机车和一个守车。列车大约三时抵达科厄霍马,那儿离球场还有一英里的路:有个老兄(那个钟点火车站前是不会有出租车的,而且那会儿全密西西比州哪儿都没几辆出租车)坐在一辆脏兮兮但总算还完整的凯迪拉克的驾驶盘后面,韦尔斯先生开口了:
“这玩意儿要卖多少钱?”
“什么?”车子里的那人问道。
“你的汽车。”韦尔斯先生说。
“十二又五十。”
“行啊。”韦尔斯先生说着便去拉车门。
“我的意思是一千二百五十元。”那人说。
“行啊。”韦尔斯先生说,接下去的话是对那年轻人说的:“跳进去。”
“是拦路抢劫吧,先生。”那人说。
“车子我已经买下了。”韦尔斯先生说,自己也爬上了车子。“去球场公园,”他说,“要快。”
年轻人此后再也没有见到那辆凯迪拉克,虽然在接下去的几个星期里,当联队三角旗赛进行得越来越激烈时,他对那机车与守车倒是变得很熟悉了,韦尔斯先生经常调用孟菲斯调车场的这辆特别列车,就像二十五年前住在城里的一个百万富翁头一点随时拦下一辆两匹马拉的出租马车一样,因此在那年轻人看来,他们不定什么时候就要再次朝三角洲另一场棒球比赛冲去,回孟菲斯去消停消停的念头暂时就作罢了。
“我什么时候也该有点发言权的吧。”有一回他说。
“那你就发言吧,”韦尔斯先生说,“就说说这混账的棉花市场明天会有什么走势,这样我们俩都可以不再紧着去追赶这个没一点、没有一点点希望的业余球队了。”
棉籽与伐木场横扫着三角洲其余的地方,把残余的原始森林更深、更深地朝南边挤压,一直挤到大河与丘陵的V字形地带。当那个如今十六七岁的年轻人,初次被允许参加日后他按辈分将成为首领的那个狩猎队时,坐骡子拉的大车去鹿、熊和火鸡满地跑的猎场,走上一天或一个夜晚也就到了。可是现在他们坐汽车去:他们得走上一百英里接着是二百英里,往南再往南,而原始森林已经退缩到亚祖河与那条大河(亦即老人河)的交汇处了。
老人河:也包括所有给它提供水源的被河堤拦起的小支流,它们和大河一起,只要老爷子犯了脾气,便将那些堤坝全然置之不理,它们差不多每一代都涓滴不弃地收集水源,从蒙大拿一直到宾夕法尼亚,让滔滔洪流冲入它的受害者那可怜巴巴、毫无希望的人工内脏,水一点儿一点儿升高,速度倒不算很快:只是很坚决,毫无妥协的余地,留出足够多的时间让人测量它的浪峰有多高并且往下游打电报,甚至还能准确预报几乎是具体到哪一天洪水会冲进屋子,把钢琴冲出去,把墙上挂的照片、图画统统冲掉,甚至把房子本身也都冲走,如果它跟地面不是联系得非常紧密的话。
既无情又是不慌不忙地,洪水泛过一条条给它供水的小支流,把水往它们的河道里挤压进去,以致一连好多天,小河里的水会倒流,往上游涌去:一直要抵达杰弗生还要过去的韦利渡口。小河也筑有堤坝,但偏僻处住的都是单干户:是那个高个子男人的后裔或遗孤之类的人物,现在以务农为生了,还有就是姓斯诺普斯的那些人,他们比个体户还要个人主义:他们是斯诺普斯族人,因此当大河边上那些占地千亩的庄园主团结得像一个人似的和他们的黑人佃户和雇工在用沙包和机器对付灌涌与豁口时,这里的一二百亩大小农场的主人是一手挟着只沙袋一手持枪巡视他的河段堤岸的,免得住在他上游的那个乡邻会炸毁他的河堤以保全自己(在上游)的那个农场。
大河把水往上挤涌,与此同时,白人和黑人轮班肩并肩地在泥和雨里苦苦奋斗,为他们助战的有汽车车前灯光、汽油火把、小桶小桶的威士忌以及在刷干净并煮过消毒的五十加仑的汽油桶里煮沸的咖啡;河水拍溅着,试探性地、几乎是没有恶意地、仅仅是坚定不移地(它可不着急哟)在那些惊恐万状的沙包的下面和中间拍打着,最后还是从上面翻越而过,仿佛它唯一的目的仅仅是让人类再次得到一个机会去证明,不是向它而是向人类证明,人的身体能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忍受、坚持与苦熬;这以后,让人证明了这一点之后,便做出这几个星期以来任何时间里只要想做它都能做到的事情:像蜕皮时的有气无力的蛇那样,既不匆忙也不特别邪恶与愤怒地把一两英里长的防洪堤、咖啡桶、威士忌罐、火把一下子全扫个精光,然后,有一小会儿,在棉田休耕地之间闪着沉闷的光,直到田地消失,同时消失的是大路、小巷,最后是一个又一个的城镇本身。
消失了,进入到一大片苍苍茫茫无声无息的黄色广袤之中,从那里只伸出来一些树顶、电线杆和人类居所的首级,像是肮脏镜面上出于神秘莫测、无法揣摩的设计而呈现的谜一般的物件;还有几座先民垒的土墩,上面,在散乱的鹿皮鞋之间,熊、马、鹿、骡、野火鸡、牛以及家养的鸡都在相互休战的状态中耐心地等待着;至于防洪堤本身,那里,在恋老婆的男人般黏成一团的漂浮物当中,小孩继续出生,老人照常死去,不是因为生活在露天里,而是简单、正常的时间次序与生死规律,仿佛说到底,人和他的命运还是要比河流更强,即使河流曾经剥夺过他,他毕竟是在变化中所不可改变与征服的呀。
这以后,对这一点也做过证之后,它——那条老人河——要后撤了,可不是退却:是归于平息,告别陆地,慢慢地也是坚定地,让支流和沼泽退回到它们古老的引以为豪、满怀希望的脏腑中去,不过是那么的慢那么的徐缓,仿佛不是洪水后退而是平坦的陆地自身在上升,它整个平面成片地重新爬回到阳光与空气中来:在电话杆与轧棉机厂房、房舍、店铺的墙壁一个恒定的高度上留下一条黄褐色的印记,这条线像是某只大手一笔划成的,只是当中有些间断而已,土地本身因淤积物而增高了一英寸,肥沃的泥土也深了一英寸,在五月灼热阳光的炙晒下干得龟裂:但是这情景不会维持多久,因为几乎紧接着犁头来了,犁地与下种已经迟了两个月,不过这也不打紧:棉花到八月仍然会再一次长得像人一般高,到摘棉桃时自会更白更密,仿佛那条老人河说了这样的话:“我想怎么做,什么时候想做,便那样做。不过我可是为了我的所作所为出了价的。”
自然啦,还有那些小船。它们把影子投落在那片黄黄的稀湿土地上,甚至还在它上面移动:渔夫和猎人用的小筏子、管理防洪堤协会的美国工程师学会的汽艇以及一艘吃水浅的汽船,荒唐地在棉田之间来来往往,它的船员可不是河工而是一个知晓水底下何处有围栏的农民,桅顶瞭望处则是个手持钢钳的机械师,他见到电话线就把它们剪断,以便船能从烟囱群之间穿过去:其实也算不得是荒唐,因为这种船在大河上本来就很像是一所房子,现在来到这里跟所穿过的周围那些没有底部的房子也没有什么区别,有时它还要让轮机把马力开到最大一挡以便超过别的房子,那模样活像急于要追上飞逃的母野鸭的一只公野鸭。
不过光这样是不够的,眼看就不够了;老人河这一回来真格的了。于是此刻从海湾[8]好几个港口调来了捕虾的拖网船、娱乐用的游艇和海岸警卫队的小艇,这些船的底部过去只认得咸水与咸潮河口,船还是由原先的海上水手来掌管,但怎么走还得请教知悉水底下哪儿是路哪儿有围栏的人,原因很简单:这些人一辈子都在顺着这些标志或是以它们为终点赶骡拉犁,这些船航行在马、骡、鹿、牛和羊的涨肿的尸体之间,从树木和轧棉厂房、棉花仓库、漂浮的小屋、房舍的二层楼窗户与办公室楼房之间,去捞取老人河上很有耐心的漂浮物,那就是黑人与白人的尸体了;接着——这些习惯与咸水打交道的人,对他们来说,陆地或者是毫无特色、不长树木的盐碱沼泽地,或者是蛇与鳄鱼出没的湿地,都因长满了喇叭藤与西班牙苔藓而无法穿透;这些人之中,有一些甚至都从未见过支撑他们所住的房子的木桩所敲进去的土地——这些人仍然留了下来,即使这里已经不再需要他们了,仿佛要等着看从水里冒出来的到底是怎样的一片土地,他们所拯救的人——男人和女人,黑人与白人,黑人甚至比白人还多,十比一恐怕还不止——赖以生存的经济活动就是在这片土地上面进行的;赶紧看看这片土地,再晚骡子和犁头可就要改变它们的面目直至洪水退却的边线了,然后便回到大河上去,否则那些拖网船、巡逻船和小艇也会跟废弃的鸡舍、牛棚与茅房一起,变成歪歪扭扭、没法再用的垃圾的;回到老人河上去,这条河已经再次缩回到它往常的堤岸里去了,在打瞌睡,甚至还显得很清白无辜,仿佛改变了,至少是在某个短暂时期里改变了毗邻地区全部面貌的不是它而是别的什么东西似的。
他们此刻是在朝回家的途中行进,经过了一些河边城镇,有一些在南密西西比是一片西班牙统属的蛮荒之地时很有点儿名气:像格林维尔、维克斯堡、纳齐兹以及大小海湾(现今已经消失不见,连遗址亦都采用了别的名字),那地方曾使梅森和哈珀兄弟里的至少一个威名赫赫,而雷尔[9]也曾以此地为据点发动他那场流产的黑奴起义,企图把白人从这片土地上清除干净,剩下他一个当皇帝,那片土地已经沉落在防洪堤之外,如今你已经无法说清原先水开始于何处陆地止步在什么地方了:只知道这片草木葱茏茂盛、阳光灿烂的热带草原再也承受不了你的体重了。一条条河流如今不再往西,而是往南流淌了,不再是黄色或褐色的,而是黑色的了,穿越好大的一片黄色盐碱沼泽地,从那里乘着一股吹向海洋的微风,一团团蚊子像云雾一般飞来,在发痒与感觉疼痛的苦恼心态里,你似乎觉得确实能见到蚊群隐隐约约怀有越过陆地去与潮水然后是无法消解的盐分相遇的愿望:倒还不是真想飞向墨西哥海湾但至少是要去列岛——船、号角与小森林的列岛——长长屏障后面的那片海峡,拖网船、巡逻船等等此刻都已回去,待在灯塔、运河标志与船坞之间,在晒网和维修机器,准备去捕鱼。
我们所说的那个人从他年轻时起也记得那件事:在几艘小船里好端端地被风刮了整整一个夏天,因为他们家已有好几代是在密西西比北部腹地出生与长大的,在他遇到此次风暴之前他根本不知风暴边缘为何物。第二年夏天他又回来了,因为他发现他喜欢有这么多的水,这一次他是作为一个拖网船的渔民而来的,他记得:前甲板上安放着一只烧得通红的煤炉,上面架着只四加仑大的铁锅,里面煮的是揪去脑袋的虾,汤里撒进去一把把盐与黑胡椒,里面从来没有空过,也从来不洗,光是不断地往里面添虾,因此你便成天随便吃,就像是在吃花生米似的;他还记得:破晓前的那一刻,眼看就要让强烈得几乎像能听到的爆炸声似的近亚热带的黄红色的白天所打破,但暂时还会黑暗上一瞬间,此时,那条幽黑的船偷偷地潜入虾群出没的地区,船尾磷光般不出一声地转动着,活像乱哄哄的一团昏昏欲睡的萤火虫,那少年脸朝下躺在船头上朝黑黢黢的水里望去,只见受惊吓的虾飞快地如逐渐隐退的扇一般往四下射出去,划出了小火箭般的轨迹。
他对屏障般的列岛也有了些认识;作为五个半内行水手中的一个,他驾了艘大单桅帆船参加出海比赛,他不仅学会了怎样让船壳不脱离它的龙骨往前行驶,而且也弄明白了怎样让船从一个地方去往另一个地方,再把它带回来:于是,作为一个老水手,他如今住在新奥尔良,当了一条机动小艇的拿工资的船长,船是属于一个私酒贩子的(当时是二十年代),船员包括一名黑人厨子兼甲板工装卸工,以及那个私酒贩子的弟弟:那是个二十一二岁的瘦瘦的意大利人,有一双猫一样的黄眼睛,穿一件丝衬衫,衣服有点儿鼓出来,因为胳肢窝底下挂了把手枪,口径太小干不了什么大事也就够杀尽他们哥儿几个的,即使船长或是厨师在万一可能出事时梦想过反抗或是讨厌惹出什么麻烦事儿,他们也只会把枪从皮套里抽出,尽快地藏起来(也并非真的隐藏起来:仅仅是扔到机器底下油污的积水里,即使皮特很快就发现枪在何处,那也会很安全,因为他是怎么也不愿意把手和胳膊伸到油污的水里去的,而只会躺到舱位上去生闷气);把小艇开过庞恰特雷恩湖,沿着利戈莱兹河直达墨西哥海湾与海峡,然后停下,一点灯光都没有,直到海岸巡逻队的汽艇(它几乎总是按规定时间来的;那些大兵的工作也未免太平淡了,甚至于,相对地说,是太没有干头了)趾高气扬地朝东飞快驶去,是去莫比尔参加舞会的,哥几个总是倾向于这样认为。接着,哥几个仗着指南针的点拨来到岛上(它只比沙嘴大上一点点,上面有一行松树,那模样真是惨不忍睹,在岛外缘真正的海湾强风的呼啸抽打下,树的枝条时时刻刻都在不断地挥动),在这里,加勒比的纵帆船会埋下一箱箱绿玻璃瓶装的酒精,而住在新奥尔良的私酒贩子的母亲则会更换包装,贴上标签,将其转变成苏格兰威士忌、波旁威士忌或是杜松子酒。岛上还有几头野牛,那倒是他们不得不防的,那黑人负责挖掘,皮特还在生闷气,绝对拒绝帮忙,因为他有那把枪,而船长则时刻注意着牛的进攻(他们可不敢冒险点灯),每上三四回货,总有一回得挨牛的进攻——那些枯瘦凶狠、看不真切的形体会突然向他们冲来,事前丝毫没有警告,他们转身就在噩梦般的沙滩上乱跑,一蹿身跳进了小艇,接着让船与岸边平行行驶,那几只牲畜则亦步亦趋,追随在后面,直到他们敲钟让它们知道船已走远,然后让黑人再次回到岸上去搬剩下的箱子。接着他们就再次停航,一动不动,直到汽艇回来往西开去,仍然是横冲直撞不可一世,舞会这时显然已经结束了。
那儿也是密西西比,虽然与孩子从小所熟悉的不是一回事;这儿的人是天主教徒,他们的西班牙、法兰西血统还可以从他们的名字与脸庞上显现出来。但是影响不算深,如果你不把大海与小船计算在内的话;一片弯弯的海滩,一行细细的绵延不绝的房产与公寓旅馆,那是来自芝加哥的百万富翁所拥有与居住的,与这些大房子背靠背的是一行稀稀拉拉的建筑,这可是廉租住宅了,里面住的是黑人但也有白人,他们驾驶小船或是在鱼品加工厂里干活。
接下去开始接触到的便是年轻人熟悉的那个密西西比了:在败落中的城市边缘住着一些人,这是年轻人很熟悉的,因为在他的家乡也有这样的人:是高个子男子这类人的子孙,至少是精神上的后裔,他们不在工厂里干活,不种地,甚至连卡车般大的菜地都不种,他们不依靠土地而是依靠那上面生长的东西为生:当捕鱼的向导和专业的捕鱼个体户,当设陷阱逮麝鼠和鳄鱼的猎户,还偷猎麋鹿;如今土地升高了,再次成了干地而不是一半是水的沼泽,这里不久将像花毯似的布满长叶松树,有了北方来的资本,它们会转化成存进俄亥俄、印第安纳和伊利诺伊银行里的钞票。虽然并非全都如此。有一部分会把本地的村舍和集镇变为城市,甚至还会一夜之间在平地上造出些崭新的城市,起的是密西西比的名字,但那格局可是俄亥俄、印第安纳和伊利诺伊的,因为它们比密西西比的集镇规模要大,今天还升起并屹立在缔造了它们的高大松树之间,到了明天(是那么的快,那么迅速,那么的似箭如梭),与周围的矮壮的老树一比,它们便成为高耸云天的纪念碑了。因为这儿的土地生产了一种庄稼:此处的土壤太细太软,种棉花并不真的合适;后来人们发现这里可以栽种别处的土地不宜栽种的作物:番茄、草莓和制糖的甘蔗,不是北边和西边的县份里的那种高粱,在真正种甘蔗的地带,人们是把这种高粱称作猪食的,而是真正的甜甘蔗,人们把这种庄稼提炼成家用糖浆。
在密西西比人看来是大集镇,而我们则管它们叫城市:哈蒂斯堡、劳雷尔、默里迪恩和坎顿;还有些城镇名字起得与俄亥俄关系更加远了:科西阿斯科,这名称是从一位波兰将军那里来的,此人认为希望自由的人都应该得到自由,还有个地方竟起名叫埃及,因为在老太太们仍然不肯认输的上一次的那场战争中闹饥荒的岁月里,别处都没有粮食唯独这地方有,还有个地方竟叫费拉德尔菲亚,在这里,尼肖巴(这里的县仍然沿用这个名字)族印第安人没有迁走,道理很简单,他们认为他们不在乎与别的民族一起和平共处,不管别人的肤色或是政治信仰如何。下面说的便是丘陵地带了:有个县叫琼斯县,这里有个老纽特·奈特,是本地的大地主、第一公民或曰固定居民,你爱怎么叫都悉听尊便,他在一八六二年脱离了邦联,在美国的疆界内竟然建立起第三个共和国,直到一支邦联军队在他那个破败不堪的木头堡垒首都里将他剿灭;还有沙利文谷:一个长而狭窄的幽谷,在这里几个有北爱尔兰与苏格兰高原姓氏的家族按照旧时卡洛登[10]战役前的那种方式彼此明争暗斗,不过也是按卡洛登战役之前的方式,一遇任何外来者便立即联合起来共同御敌:按照有关缉私官员搜索非法威士忌蒸馏器的传说,他们把抓到的犯人关在一个马厩里,让他们像一对拉犁的骡子那样干活。没有一个黑人会让自己天黑后仍然留在沙利文山谷里的。事实上,这一带黑人极少:这是一条延伸到我们那个年轻人自己家乡的狭长地带,是个偏僻的处所,黑人极少经过,要走也是匆匆穿过而且只有在大白天才肯出行。
这片土地并不宽阔,因为再往东马上就是草原地区了,那里的河水都流入亚拉巴马和莫比尔湾,此处有古老、紧凑、各户人家相互通婚的市镇与庄园大宅,房子有柱子和门廊,是按弗吉尼亚和卡罗来纳那种传统的乔治王朝样式盖的,与纳齐兹受西班牙、法兰西影响的房屋迥然不同。这些市镇起的名字是哥伦布、阿伯丁、西点和舒克拉克,这里很重视对鹌鹑射击的训练,也培养出了优秀的叼鸟猎犬——还有马匹,当然还有猎人;“跳舞的兔子”[11]也是出在这儿的,在这里签订了乔克托人与美国之间的条约,该条约剥夺了土著对密西西比的统治权;这些市镇之一里住着年轻人的一个亲戚,如今已不在人间,但愿他能安息:这可是个坚持到底、不可救药的单身汉,是跳高替洋舞[12]的班头和冥顽不灵的外出就餐者,因为不论何时但凡还缺一位单身男客,女主人首先想到的总是非他莫属。
不过他也真是位人中之人,不只如此:他还是年轻人中的顶尖人物呢,他与本地的单身汉、婚姻上的变节分子(年岁仍然不算太老,对婚姻牢笼还能抗上一阵)一起玩牌,一起拼酒;他外出散步时不仅穿上鞋罩,拎上手杖,戴上黄皮手套与一顶洪堡礼帽,而且还摆出一副愤世嫉俗、决不信神的架势,直到有一天他不得不最终还是祈祷能救自己一命:一天晚上,用过晚餐后他与一帮旅行商人一起坐在吉尔默酒店前便道的椅子上,等着看那天晚上是否会有什么(万一真有的话)热闹出现,这时有两个年轻的单身汉开了辆T型福特车经过,他们停下邀他一起越过州界上亚拉巴马山区弄一加仑私酿威士忌来。他们还真的去了也弄到手了。不过他们要找的那个蒸馏器并不在山区,因为那地方并非山区:而是阿巴拉契亚山脊的残余尾部。可是由于T型车的引擎非得开得很大才能让车头灯亮起来,对于上山这倒是两全其美、相得益彰的一件事,特别是在他们不得不用了好一阵子低速排挡之后。作为前汽车时代的一员,他从来没有想到回来时会有什么两样,直到他们弄到那加仑酒喝了一口掉转车头往山下走时,他才反应过来。也许是威士忌的关系,他说的时候这样插了一句:那辆小汽车在一层淡淡的、比两只萤火虫发出的光大不了多少的光亮的后面越来越快地往前冲,绕过一个又一个凸出的巉岩,车速愈快,遇见的巉岩也愈多,而且还愈加尖利,愈加凸出,一直到车子几乎以九十度拐过弯路,面对一堵直立的峭壁,而另一侧则是几百英尺深的空荡荡的夜空,这时,他也只好祈祷了;他说:“上帝啊,您很清楚,我都有四十多年没打扰过您老人家了,只要您平平安安把我送回哥伦布市,我保证下一回再也不惊动您老人家了。”
如今,那个年轻人,他现在已是中年人了,至少是正在走向中年,他也回到了家乡,在那里,那些改变了他少年时沼泽与森林的人现在又在改变土地本身的面貌了;他记忆中的密不通风的河床上的莽林与肥沃的农田如今成了一片二十五英里长的人工湖泊:有一个可控制的浇灌装置,是为大土堤坝下面的棉田服务的,湖面上每年都会有几艘马达安在船尾外的渔船来此游弋,最后竟还驶来了一条帆船。在从家里前往镇子的路上,那个进入中年的人(如今是个职业小说家了:他是想继续当他年轻时想做的流浪汉与无业游民的,可是时光与成就还有动脉的硬化打败了他)会从一位当医生的朋友家的后院穿过,这朋友的儿子在哈佛大学念书。有一天,那个大学生拦住他,请他进去,让他看一艘二十五英尺长的单桅帆船尚未完成的外壳,并且说:“等我把船做成了,比尔先生,我可要请你帮我一起驾驶它的呀。”这以后,每回他走过,大学生都会重复地说:“记住了,比尔先生,等它一下水,我就会要你帮我开船的呀。”对于这样的请求,那正进入中年的人总是这样说:“行啊,亚瑟。通知我一声就成。”
接着有一天他从邮局出来,有个声音叫住他,声音发自一辆出租汽车,在密西西比州的小市镇里,哪个不愿受拘束又想开车的年轻人如果想拥有一辆汽车,那就必定是一辆出租汽车了,他授予自己一辆出租汽车,就像拿破仑授予自己大皇帝的称号一样;和司机一起坐在车子里的还有个年轻人,其父亲不久前在西部某处失踪,因为他当董事长的那家银行倒闭了,车子里那第四个年轻人则是个到处都不缺的那类人:本城的小丑和滑稽演员,他的幽默倒不带恶意而且经常是机智与妙趣横生的。“它下水了呢,比尔先生,”那个大学生说,“你现在准备好能上船了吗?”他准备好了,那艘单桅帆船也准备好了;大学生是用他母亲的缝纫机把一张张帆缝拼起来的;他们费了不少劲儿把船弄到湖上去,把索具什么的都装好拉紧,突然之间,那个正进入中年的人觉得自己的一部分不再在船上,而是在大约十英尺之外,在看着他所看到的那些:一个哈佛大学生、一个出租汽车司机、一个逃亡银行家的儿子、一个小地方的小丑,还有一个正进入中年的小说家,他们驾驶一艘家制的小船航行在密西西比北部小山之间的一个人工湖上,他想:这种事倒是不会在你一生中遇到两次的呀。
又回家了,回到他的故土;他是这里出生的而他的骨殖也将在这儿的泥土里沉睡;爱这里即使同时也恨这里的某个部分:爱河边的莽林和四周的群山,在这里,当他还很小时便已坐在马背上父亲的身后,跟着系了铃铛的猎狗去追逐乱窜的野猫、狐狸、浣熊或是任何别的猎物,在这里,当他已成年,别人放心地交给他一支枪后,他便单独去打猎,此时泥泞的湖底每年都逐渐升高,因为积淀了又一层的啤酒罐、瓶盖和丢失的软木塞——一大堆杂物,在林子里生活的两个星期,住宿野营,吃粗粝的食物,胡乱睡上一阵,人和马和猎狗生活在人和马和猎狗当中,不是去猎杀野兽而是去追赶它们,接触一下便放它们走,从来不会贪得无厌——如今得越走越远了,得超过那片低地、那个平坦的三角洲,因此那列足足有一英里长的火车似乎在这片土地上一气儿就会越过两三个起了印第安名字的小村落,火车在田野上奔驰,几英里以外都看得清清楚楚,田野上种的是棉花,二月里抵押出去,三月里种下,九月里收获,十月里申请农场借贷以便还清二月的抵押金,这样明年才能有资格再作抵押,那个年轻人年纪够大,可以放心地把枪交给他了,他便参加了一年一度对老班的朝拜:那是只老龄的大熊,一只脚被兽夹夹伤,因此替自己获得了一个外号、一个头衔,好像它是个大活人似的,它威名赫赫,因为流传着许多故事,说它如何捣毁陷阱与捕兽夹,杀死过多少条猎犬,身上中过多少发子弹,最后,它终于被少年的父亲所雇的马夫领班布恩·霍根贝克杀死,为了救一条心爱的猎犬,这个马夫领班不顾一切地冲上去,用猎刀将大熊送上了归途。
可是,他最最痛恨的还是不宽容与不公正:是对黑人的私刑处死,不是因为他们犯了什么罪而是因为他们皮肤黑(他们在这里的人数正变得越来越少,很快就会一个都没有了,可是罪行已经犯下再也无法取消,因为今后再也没有可以补偿的对象了);是那种不平等:他们当时所上的可怜的学校,如果他们还有几所的话;他们不得不住的小屋,除非他们愿意露宿野外;他们可以崇拜白人的上帝只是不能在白人的教堂里;在白人的法院里交税可是却不能在里面投票也不能为它投票;按白人的钟点干活还必须得按白人的计算方法领工资(乔·汤姆斯上尉是三角洲的一个种植园主,虽然不是大种植园主中的一个,他在某年的一次歉收之后从银行里领出一千个银圆,把他的佃户一个一个地叫进他的餐厅,餐桌的灯下散乱地摊放着那笔钱里的二百元,他说:“哎,吉姆,这些就是咱们今年的所得了。”于是那黑人说:“好上帝呀,乔上尉,这些钱都是我的吗?”于是汤姆斯上尉说:“不,不,只有一半归你。另外的一半是我的,你不记得了吗?”);我们能够在送往华盛顿某些参议员、众议员的含有偏见的报告里主张在不比杰弗生大的地方建造五座不同教派的教堂,可是却划不出一平方英尺的地方来让儿童玩耍并让老人坐着看他们玩耍。
可是他爱这个地方,这个地方是他的,他记得:试图并且必须待在床上直到破晓的第一丝亮光带来圣诞节以及别的几乎与圣诞节同样美好的日子;三点钟被人叫醒在灯光底下用早餐为的是驾四轮马车进城上车站去孟菲斯待上三四天,在那里他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汽车,而在一九一〇年那阵子,当时他十二岁,他看到约翰·莫伊桑[13]将一架装了自行车轱辘、没有副翼(你得扭曲整个翼尖使飞机斜飞或是保持平飞)的布莱略特单翼飞机降落在孟菲斯跑道的内场上,那以后他就永远地知道总有一天自己也必须得单独驾机飞行;还记得:他的第一个心上人,才八岁,长得胖乎乎的,一头蜜色头发,端庄大方,名字叫玛丽,他们俩紧紧挨着坐在厨房的台阶上吃冰淇淋;还有另一个心上人,这回的名字是明尼了,是个老山民的孙女儿,他长大后就是从这老山民手里买私酿威士忌的,他十七岁时进城找到一份工作,是在药房苏打水柜台后面卖东西,瞅着她那么童贞、那么天真、那么不自觉地把可口可乐糖浆往举起的玻璃杯里倒,她把大拇指钩进缸子的把手,那只举平的上臂以一个不停顿的动作将缸子前后晃动,姿势跟他见到她祖父一千次从一只缸子里往外倒威士忌时的动作是一模一样的。
即使有时也恨这个地方,因为尽管有那么些有二百银圆的乔·汤姆斯和那么些将睡袍套在脑袋上[14]的斯诺普斯,这里还有这样的事儿呢:他记得纳特,一八六五年出生于后院的一所小木屋,那还是这人的曾祖父正进入中年时候的事儿,纳特活得比他们家三代人都要长久,他不仅因为那么多年、那么经常和这三代人一起说话、走路,以致在说话、走路上都与他们相像,而且他还有两只大箱子,里面装满了那三代人穿过的衣裳——不仅有带铜纽扣的蓝呢子礼服和高顶礼帽,那会儿他是曾祖父和祖父的马车夫,而且还有曾祖父自己穿过的黑布料外套,祖父时代流行的燕尾服,以及父亲时代的短外套,那中年人还记得,这些衣服都是度着那几个人的背部裁制的,此外还有八十年的风气嬗变所遗留下来的各种帽子:因此,在懒洋洋地朝书房窗外上下打量时,那个中年人能看见那个背部、那种步姿、那件外套和那顶帽子在步下车道朝大路走去,此时,他的心里就堵得发慌甚至翻江倒海起来。他(纳特)如今已八十四岁了,这几年里头脑开始稍稍有点不清楚了,不仅会把这中年人叫成“老爷”,而且有时还会叫成“默雷老爷”,这可是对中年人父亲的称呼呀,有时还叫“上校”,大约一星期有那么一回,从厨房走进客厅时,或是已经在客厅时,他会说:“这儿正是我打算躺一会儿的地方,就在这里,我可以面向那扇窗户。我也希望今天天气晴朗,阳光就可以照进来晒在我的身上。而且我还希望你能宣讲那段布道词。我要你给我倒一丁点儿威士忌,你自己也躺下,然后宣讲你最为得意的那段布道词。”
还有卡罗琳呢,这也是那中年人从阶级制度那里继承下来的,无人知悉她到底有一百零几岁,不过她可不糊涂:她什么都没有忘记,仍旧叫这中年人为“妹咪”,这可是五十多年前他那几个弟弟对“威廉”发不准音时对他的称呼;他的小女儿,也就是四五六岁的样子吧,会跑到屋子里来说:“爸爸,大妈要我告诉你别忘了你还欠着她八十九块钱呢。”
“我不会忘记的,”中年人会说,“你们都在忙什么呢?”
“在拼一条被面呢。”女儿回答说。她们确实是在干这个活儿。她的小屋现如今已经通了电了,可是她不愿用电,坚持要点她一直很熟悉的煤油灯。她也不用眼镜,只是在用作装饰品时把它架在脑门前面一块洁白无瑕的包头布上——其实她现在已经没有头发了。她也不需要眼镜。不论冬夏,炉灶里都用草木灰煨着小火,里面烤着甜薯,炉子的一边,一把小型摇椅里坐着那个五岁大的白人小姑娘,那个比她个子大不了多少的黑人老太太坐在另外那把摇椅里面,她们之间放着一只篮子,里面是颜色鲜艳的碎布头布条,在那样微弱的光线下那个中年人不戴眼镜是连自己的名字都看不清楚的,而那一老一小两个却凭着微光不厌其烦一针针一线线地把灿烂的星星、方块与菱形拼缀成别致的花样,以便叠起来夹在香柏木薄片里收进大箱子。
接着七月四日来到了,早餐后厨房门就关上好让厨子与男仆打理出一顿丰盛的野餐来,在酷热的小晌午,黑老太和白人小女孩到菜园里去采集青西红柿,蘸上盐吃,那天下午,在后院的桑树底下,把大半只十五磅重的冰西瓜吃掉的也正是这一老一小,就在那天晚上,卡罗琳第一次中风。那本该是她最后的一次,医生是这么判断的。可是天亮时她竟然好起来了,那天上午,她生下的那一代开始来到,从她自己的七十、八十多岁的儿女,一直到他们的曾孙、曾曾孙——中年人从来都没见到过那些脸,人多得小屋里再也挤不进了:于是妇人与小姑娘睡室内的地板,男人和小男孩则在房前空地上睡,卡罗琳时不时会变得清醒并且在床上坐起来:她什么都没有忘记:她是祖奶奶,君临一切,不仅如此,她还变得专横跋扈起来:深夜十点甚至十一点了,那个中年人已经脱掉衣服躺在床上看书了,一点儿不错,他又听到穿袜子或是连袜子都不穿的光脚慢慢、轻轻地登上后扶梯;紧接着一张陌生的黑脸——绝对不是一两晚之前或是两三晚之前那同一张——会从门口探进来看着他,于是那文静、彬彬有礼却绝不是卑躬屈膝的声音会说:“她要冰淇淋呢。”于是他只好起来,穿上衣服,开车往村子里驶去;他甚至会直直地穿过村子,虽然他很清楚那里的店铺全都打烊了,他前天晚上来的时候就是那样的:他一直在主干道公路上开了三十英里接着又前前后后到处搜索这才找到一个还在营业的快餐店或是热狗摊子,买到一夸脱的冰淇淋。
不过,这次中风还不是致命的那一次;不久以后,她又站起来了,甚至,她不理那个男佣下的不让她接近汽车的“死命令”,居然和他的母亲,亦即那中年人的母亲,一起坐车直奔市镇,一边滔滔不绝,中年人捉摸必定会是这样,讲那些陈年旧事,他的父亲、他自己以及三个弟弟旧时的事情,有两个弟弟娶了媳妇,那两个弟妹加在一起都未曾超过二百磅,却和五个男人挤在一幢房子里吵吵闹闹:不过没准她们并不觉得自己在吵吵闹闹,因为女人跟男人不一样,她们学会了仗着那种感情主义简单地生活着。不过,好像卡罗琳自己知道,夏天的那次中风,就好像是子夜或中午敲响之前,那座老祖父钟内里的那阵嗽嗓子似的声音,因为她再也没有去动那张没有拼完的被面。很快,被面也不见了,没有人知道它在哪里,天气转凉,白昼越来越短时,她开始越来越长久地待在屋子里,不是她的小木屋而是大房子,坐在厨房的一个角落里,那原来是厨子和男佣待的地方,接着又在中年人的妻子做针线活儿的那个房间里,一直待到全家人聚在一起用晚餐,男佣把她的摇椅搬进来让她坐在这儿,看着大家吃晚饭:接着突然之间(这时眼看圣诞节就要到了),她非得在做晚饭的时候就要坐在客厅里,直到晚饭做好,谁也不明白干吗要这样,直到她终于通过中年人的妻子告诉大家:“海斯特尔小姐,在那帮黑小子把我埋进土的时候,我可要你让我有一顶新帽子戴,一条新围裙围的呀。”那就是她的告别演说词了;圣诞节过后两天,又一次中风,这回可是真的了;两天之后,她戴了新帽子,围了新围裙,这些她自己可看不到了,躺在客厅里,而那个中年人果真摆好样子念起布道词即悼词来了,希望轮到他自己大限来到时,世界上会有某个人感激地提起他曾经写过这篇悼文,这篇文章完全是为她而作的,她曾经是,如他自己从孩提时起的那样,生活在忠诚、挚爱与正直的氛围与尺度之内。
深深地爱着这里虽然他也无法不恨这里的某些东西,因为他现在知道你不是因为什么而爱的;你是无法不爱;不是因为那里有美好的东西,而是因为尽管有不美好的东西你也无法不爱。
(原载《假日》一九五四年四月号,此处文本系根据福克纳打字稿刊出。)
* * *
[1] 据卡尔文·S.布朗(Calvin S.Brown)的A Glossary of Faulkner's South一书称,这家酒店指的是Peabody Hotel,这是孟菲斯市最豪华的一家旅馆。密西西比河自然并非起源于此处。福克纳这样说可能与他起念写这篇文章于该处有关。
[2] 按照当时的习俗,产业由长子继承,小些的儿子得离开老家另打天下。
[3] 这几个是当时在这一带横行不法的歹徒。
[4] 谢尔曼(William Tecumseh Sherman,1820—1891),美国内战时北方将领。
[5] 代表“order”一词,“圣职”之意。
[6] 毡包客(carpetbagger),拎毯制手提包的投机家(指美国内战后重建时期到南方去投机的北方人)。
[7] 法文,贵人行事理当高尚。
[8] 指墨西哥海湾。
[9] 这里提到的几个人都是曾活跃在纳齐兹小道上的不法之徒。
[10] 卡洛登(Culloden),一七四六年此地发生了一次战役,在这次战役中詹姆斯党人的军队惨败于英格兰军队之手。
[11] 跳舞的兔子(Dancing Rabbit),一位印第安酋长的名字。
[12] 高替洋舞(cotillion),十八世纪一种流行于法国的轻快舞蹈。
[13] 约翰·莫伊桑(John Moisant,1868—1910),美国早期的飞行表演家。
[14] 这是三K党的通常装扮。
[book_title]做客新英格兰印象
给我留下印象的倒不是这片土地,而是这里的人——男人、女人,他们都那么有个性,他们把个性的完整与个人的隐私权看得那么高,那么珍贵,就如同他们看待个人的自由一般;他们把那些看得那么高,因此自然而然地认为所有别的男人、女人也都是“个人”,也是这样对待他们,做法很简单,那就怀着绝对、全然的尊敬与礼貌,让他们去自行其是。
不妨举个例子。一天下午(那是在十月,正值新英格兰美妙无比的印第安小阳春),马尔科姆·考利[1]和我驾车行驶在康涅狄格和马萨诸塞州西部偏僻的路上。我们迷失方向了。我们所处的地方,照密西西比人的说法应该是山区了,但是新英格兰人却称之为丘陵地带;路况还未开始变坏:仅仅是更崎岖、人迹更少了,而且除了继续向上,进入山谷,再不通往别处。最后,就在我们马上要掉头往回走时,我们发现了一所房屋、一只邮箱以及两个人,是农民或者说是穿着农民衣服的人——镶边羊毛翻出来的外套,带耳罩的帽子——他们站在邮箱旁边,静静地观察着我们,我们驱车上前,停了下来,他们显得彬彬有礼。
“下午好。”考利说。
“下午好。”两个人中的一个说。
“这条路穿过这座山吗?”考利问。
“是的。”那人说,仍然是彬彬有礼的。
“谢谢你。”考利说,接着便开车继续往前。那两个人仍然是静静地看着我们——大约走了五十码,考利突然刹住车,说了句“等等”。接着便重新朝两个人仍在那里看着我们的邮箱那儿倒回去。“我能开着这辆车翻过去吗?”考利说。
“不能的,”还是那个人说,“我想你们是不能的。”于是我们掉转车头从原路开回去。
我想说的意思是这样的。在西部,加利福尼亚人只是在出于“爱好”的借口下才会承认自己是农民的,他真正热爱的事业与职业是销售汽车,他会向我们保证,我们的这辆车绝对不可能翻过山口,但是他不仅有一辆能爬山路的车子,而且那还是落基山脉以西能翻过山口的唯一一辆车;倘若在中部各州与东部呢,人家就会告诉我们如何从山脚下绕过去,路标都是些不起眼的土路路岔啦,远处几所房屋啦,那儿西北烟囱上插着的一根避雷针啦,还有那个小溪渡口啦,如果你仔细辨认必定能看出四十年前桥梁倒塌的残迹。这些路标是连天使长也没法记清的;若是在我自己的老家南方,还不等考利合拢嘴巴重新启动汽车,就会有两个密西西比人揽下我们的事,说(其中的一个说,而另外的那个必定已经爬进车子了):“嗨,没有任何问题,这位吉姆会陪你们去的,我呢,会打电话给山那边的外甥,让他驾辆卡车到你们开不动的地方去等你们;卡车能让你们顺利通过,他还可以带上个新的曲轴箱,没准你们需要替换呢。”
可新英格兰人却并不是这样,他尊重你的保留隐私与自由意志的权利,说话时只回答你所询问的,别的话连一句也不多说。如果你想试试能否驾着你的车通过,那是你的事,无须他来问你为何要这样做。如果你想毁掉自己的车,用一个夜晚徒步朝着离自己最近的有亮光的窗子或是受惊扰的看家狗走去,那也是你自己的事,因为车子是你的,腿也是你的,如果你想知道这辆车能不能翻山,你必须得问这件事。因为,他是自由与有个性的,如此的性格并不是土地贫瘠多石所造成的——这里土地贫瘠,冬季艰苦漫长——照说这会影响他的命运,不过恰恰相反:他出于自愿有意地选择了那样严峻的土地与气候,因为他知道自己足够壮实,能够应付这一切;他是由悠久的传统培育成长的,这传统将他从古老、破败的欧洲送出来,使他可以得到自由;它教会他相信,没有什么过硬的理由,证明生活必须是舒适、柔和与易于控制的,有个性,有隐私权,这才是至关重要的,倘若一个人无法适应任何地方的任何环境,那么他从一开始起最好别来侍弄泥土。
他屹立于那片环境之上,环境曾折磨过他,但是失败了,使得他不仅战胜了环境而且还成了它的主人。自然,他常常离开故土,但他也将故土带在身边。你会发现他在中西部,你会发现他在伯班克、格伦代尔和圣莫尼卡,戴着太阳眼镜、穿着草编拖鞋,衬衫尾巴拖在裤子外面。可是撩开夏威夷睡衣挠他几下,你就会发现那片贫瘠的土地、那些岩石、漫长的雪季以及那个压根儿未被逐出故乡的人,因为他是作为胜利者离开故乡的,那股精神是跟随着他的逐渐凉下来、慢下来的血液而离开的,如今他仅仅是将他来到的那片神秘的、占星学家的、拜火者的和爱生吃胡萝卜的人的不真实的土地,权当晚年的一种消遣而已。
(原载《新英格兰进程第二期》,密歇根州迪尔伯恩,一九五四年;此处文本标点根据福克纳一份未校改的打字稿改定。)
* * *
[1] 马尔科姆·考利(Malcolm Cowley,1896—1989),美国文学批评家。
[book_title]一个傻瓜在林克沙德[1]
空荡荡的冰显得很疲惫,虽然它不应该是这样的。人们告诉我,冰是十分钟前一场篮球比赛结束后刚刚铺上的,冰球赛完,十分钟内冰又将重新运走以腾出地方好让别的比赛进行。可是冰显得不在期待什么,却是很听天由命,就仿佛是圣诞节橱窗里那些用小镜片装成的冰块,还不是在微型枞树、驯鹿和舒适的亮着灯光的小房舍给安上去之前,而是在它们全都拆下来搬走之后。
接下来这里便为动作与速度所充塞了。对于从未观赏过这种比赛的那个傻瓜来说,它显得不和谐与不连贯,它怪异而又自相矛盾,那劲头有如一些没有重量的甲虫在几潭死水上疯狂乱窜。接着它又打散了,通过一种儿童玩具万花筒的旋转格式,化成一个几乎算得上是美丽的花样,一个图案,仿佛有个极有天分的舞蹈设计师在训练一组很听话、很有耐心、工作很努力的舞者——编织出一个花样,一个图案,打算告诉他什么,对他说些一秒钟前曾是非常迫切、重要与真实的话语,但随着动作与速度的加快它已在膨胀鼓起,并且开始分化瓦解。
此时他明白了要找到那个小圆盘似的冰球并且得时时追踪它。然后,一个个球员也区分得开来了。他们不会以足球队史前穴居人般一个个满头是汗、光着手的庞然大物的形态出现,相反,流畅、迅疾、潇洒,有如剑的猛然出击,又如电的划破长空——那个理查德,真带点儿蛇一般致命、诡异的激情与粼光闪闪的风姿呢,而那个杰弗里昂,很像是个灵活、凶狠、早熟的孩子,也许别的什么都不会干,不过也无须他去干别的事;还有其他的队员——老将拉普雷德,一副深沉老到、挥洒自如的模样。不过他现在也还是有时间的,或者不如说是时间已经掌握了他,但余下的时间可不能那样轻率、随意、满不在乎地胡花了;剩下的已经不多,无法以之去换取新的激情和新的大获全胜了。
激动人心:男人迅速、猛烈地贴身搏斗,不是仅仅徒手格斗,而是武装以刀片形的冰刀和坚硬、快速、灵活的球杆,这种木棍用得不好是足以使人骨折的。他注意到观众中女士着实不少,一瞬间他想到了原因或许在此——在这里,会流动着真正的男人的血液,不是来自一记重拳的闷捶,而是来自武器的迅如风雷般的灵巧出击,它很像欧洲的长剑或是边民所用的手枪,只是尺码要小一些,而且有些地方鼓出来以适应激情与意志的发挥。但是想开去的那个瞬间真是很短,因为他,那个傻瓜,也并不喜欢这个想法。这种比赛存在的理由与意义是:以冰球为催化剂的那种速度与优美确实是让人激动。
他观看着比赛——冰上划出的一个个闪光的数目字,那些作同心圆状往高处延伸的一排排座椅,它们被球迷俱乐部手写招牌划成不同的区域,座椅则一直消失在为屋顶罩住的那重浓浓的烟雾之中——屋顶挡住并罩住了所有的专注、紧张的观战,让它们聚集到下面瞬息万变的闪光冰面上去;直到速度、行动的副产品——它们的暴力行为——没有机会在上面空间处自我消耗殆尽,而仅仅在冰面上留下飞快变化着的闪光图样。于是他想起了,也许美国体育界正在发生着什么事情(假设这样一个定义:体育是某件你自己从事的活动,独自一人的或是集体性的,因为这件事很有趣),而那件事就是我们正往它和它们的上空置放的屋顶。溜冰、篮球、网球、田径赛甚至是越野赛跑都已经移到室内进行了:足球和棒球则是在弧光灯下进行,很快也会变成不怕风雨与严寒的了。余下的还有这些:准确无误地把装有鱼饵的钩子甩到有鳟鱼的水面上去,趁猎狗将鸟群轰起时瞄准目标,把子弹端端正正地射入一只鹿甚至是更大的野兽的身体,因为你不伤它它也会伤你的。可是时间也不会太长:要不了多久这些也会在室内进行的,灯光打亮,在观众吐出散发不出去的烟雾的笼罩下,同心圆的一个个区域标明着狮子和鱼的名字,同样也标明持望远镜瞄准具猎枪或是四盎司钓竿的理查德、杰弗里昂的名字。
可是(重复一遍)时间不会太长,因为那个傻瓜也不太相信这一点。我们——美国人——喜欢观看比赛;我们喜欢替别人把激动、胜利或是成功的狂热情感发泄出来。不过我们也喜欢自己参加比赛:好发泄掉自己的胜利或是畏惧的感情,当自己确实策马来到一堵石墙跟前的时候,当驾驶着一艘挂满各种帆的单桅船的时候,或是考验当真来临,需要证明自己是能及时将枪上的两点与前面那只野牛连成一线的时候。球赛的观众中也必定有一些小男孩,他们火冒三丈,恼恨时光过得太慢,简直折磨人,渴望那一天快快来到,好让他们来当理查德、杰弗里昂或是拉普雷德——跟在乔·路易相片前模仿做拳击状的小黑孩一模一样,那傻瓜在自己密西西比家乡小镇上是亲眼见到过这么一个小孩的——还有那些挪威小男孩,他见到过他们,于七月里的一天在奥斯陆北面小山包没有积雪的山坡上模仿地做了霍尔曼科伦式的一跃。
只是他(那个傻瓜)确实不懂,一场职业冰球比赛,其目的无非是为双方的老板赚取可观、合理的利润,与我们的国歌又有什么相干。我们到底惧怕什么?是不是我们那么不相信我们的国民性格,那么惧怕关键时会对它把握不住,以致我们不仅不敢举行一次专业的体育比赛、一次美女表演或是一场地产拍卖,而且还必须以一次商业会所竞赛的形式来展示污水排放小姐,并且举行的大可打个问号的土地出售活动,以提醒我们,不是得自荣誉与牺牲的自由,不是依靠恒久的戒备、不懈的荣誉心与需要时便再次甘愿牺牲才得以保持的自由,从一开始起便不值得拥有?或者,每逢十个、十二个、十八个或是二十二个年轻人为争得一只冰球、一只皮球而一本正经地开打时,或者仅仅是有位穿游泳衣的姑娘在灯光明亮的T形台上款款而行时,我们便对着自己把这首歌吼上一遍又一遍,我们是不是希望多次重复便能使歌词与曲调磨平与挖空,这样我们听到时就不会因为那个梦幻般的境界而心烦意乱了。在这个境界里,“荣誉”只是一个休止符号,而“真理”仅仅是一个角度。情况是不是这样呢?
(原载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四日《体育画报》,此处文本系根据福克纳打字稿。)
* * *
[1] 马克·吐温著有幽默游记《一个傻瓜在海外》,福克纳在此处显然是套用了马克·吐温的书名。
[book_title]肯塔基:五月,星期六[1]
赛前三日小记
三天之前
这片土地见到过布恩[2]:这片蓝色的草地、处女地,从阿勒格尼山口——当时都还未命名呢——一浪紧似一浪地向西面延伸,众多的麋鹿与野牛徜徉在盐碱地和石灰石矿泉水附近。这种水日后将用来酿造上好的波旁威士忌;这里还有野人——有红皮肤的也有白皮肤的,白人也必须带点儿野性,这样才能挺住与生存下来,他们艰苦存活的痕迹遂得以留在荒野上——布恩斯堡啦,欧文斯镇啦,哈洛兵站和哈伯兵站啦;肯塔基:这可是块阴郁、血腥的地方呢。
这片土地也认识林肯,在这里,古老、久经风雨、结实的原木围栏圈起了圆山包翠绿、圣洁的步履,山头上耕耘的痕迹早已弥合不见,苍老的大树把浓荫泼洒在只有一个房间的古老小木屋上,在这里,那个小娃娃初次睁开眼睛见到阳光;如今,风声和鸟鸣依旧,娃娃初次面对大路时听到的其他声音却已阒寂无存,这条大路将把他引向名声显赫,引向从容赴义——除非你愿意想象那个人的声音仍然回响于某个地方,向他诞生地的景物诉说着什么,用的是明澈、无可比拟的散文,他曾用这样的散文提醒我们需履行什么职责与义务,如果我们希望国家仍然是统一的话。
这片土地也认识斯蒂芬·福斯特[3]以及他的歌里的砖砌大宅;如今它已经不是记忆中那片阴暗、血腥的土地,而已经是我那肯塔基的老家了。
两天之前
即使仅仅是从马厩前走过,你便已经会把马匹浓烈、静静的香味——擦剂、阿摩尼亚和干草的气味,传到自己身上了。还不等我们来到跑道跟前便已经听到马匹的声音——马蹄轻快而坚实的急急的叩击声,它刚在逐渐加强却又已经很快地变轻。此刻,在灰蒙蒙的拂晓微光中,我们能看出它们了,在遛它们的马童的驾驭下两三只地或是成群地轻跑着。接着,单单有一匹,它一下子感到很孤独,脾气上来了,开始全速奔跑,在御风而行了,骑手按快跑时该采取的姿势上身下伏,像个瘤子似的不甚牢靠,不是马匹身子的一部分,仅仅是(暂时地)附着于它——谁知道呢,也许两者,既包括人也包括马,都在做梦:马呢,梦想与希望至少在那一瞬间活像名马“旋风”或“荣光”,而那个小伙子呢,这一刻至少认为自己和骑手阿尔卡多或山德伯爵不相上下,没准已经依稀闻到置放在他膝前的那只胜利花环的香气了呢。
而我们自己呢,此刻也踩在了跑道上,不过还是小心谨慎地退回到栏杆边上,以躲开马匹:到此时,集结的已经不再是谈论着休假、起跑点与十分之一秒的那三五个人了,人已经有百十来个了,而且还有不断新来的,脖子倒都朝着一个方向扭去:马匹出来的那个口子。接着,仿佛那片灰蒙蒙、阴暗、有点潮滋滋的拂晓后的天空自身在我们的头顶上空说话。这回,遛马的是个黑人少年,他移动胯下的坐骑时全然不顾马术学校里教程上经过深思熟虑的那一套,就只是快快把马扭过来扳过去,让它离开跑道走出大路,他嚷叫道,不是冲着我们而是对着周围的世界:“你们这会儿全都给我闪开,大马这就要出来了。”
现在,我们全都可以看到那匹马由一个马夫手持皮带牵引着走入出口处。马夫松开皮带,于是两匹马走出此刻空荡荡的出口处,朝此刻同样是空荡荡的跑道走去,等待与期盼着的人群的外圈升起了一阵叹息,一声吁叹,真切得几乎能让人听见。
此刻它从我们身边经过(照说是两匹,是两匹马与两个马夫,但我们眼中只见到一匹),不光是职业赛马行话里所指的“大马”的意思,而是它看上去确实很大,比我们知道它的实际情况还显得大,因此我们那天早上所见到的其他马匹与它一比,都成了小种马了。那匹马头小小的,几乎显得很温和,脚也小小的,挺利落的,骹骨节很细很精致,看得出古老的阿拉伯马血统的痕迹,星期六要骑它的那个人(是阿尔卡罗本人)将像一只苍蝇、一只蟋蟀似的趴在它的肩隆上。它甚至都不是在走路,它是在闲逛呢。因为它是在朝四外东张西望。不是在看我们。人它见得太多了;多少次,人类阿谀奉承的叫好声在它嘚嘚蹄声的停歇后逐渐消隐,我们这些人又哪里能引起它注意呢。它也不是在看跑道,因为跑道它也见得多了,跑道从这个角度看(刚进非终点直道的那一段),通常都跟这一条一样,也是空荡荡的。它来看这条跑道,对它来说这是条陌生的跑道,就跟障碍赛马的参加者步行考察自己稍后会骑在马上比赛时要走的那条新路线一样。
它——他们——往前走,款款而行,终于消失在运动场另一边的大型记分牌后面;现在,望远镜也调试过了,秒表也拿出来用过了,但是接下去就什么事儿也没有了,此时有人喊了一句:“他们把它牵出来让它看过场地了。”我们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因为我们此刻有在前面放哨的了:看台上零零落落的有那么几个人,他们看得见大门,能及时给我们发出警告。他们的确这样做了,尽管当我们看见马的时候,因为有那么大的一块记分牌挡着,马已经在大步快跑了,看上去像是一只身子稍稍前伛而变得肚子扁平的巨大的褐色鹰隼,贴着围栏的上端飞掠而过,在拐到俱乐部建筑后面时仍在飞奔;接下去像是出了件什么事;并没有稍稍减缓或是迟疑不前,虽然我们只是在事后才明白,它是看到了入口巷子深处的那扇大门,有一瞬间它在想,不是想“阿尔卡罗会不会要我们进那儿去呢?”而是想“我要不要在这儿拐弯呢?”在接下去的一秒钟里决定(决定的是两者之中的一个:或者是马,或者是人)不了,现在它又重新飞奔起来,扑向我们然后又掠过我们,仿佛出于它自己的意志似的要把犹豫不决所耽误的工夫,那一秒钟或是两三秒钟,完全挽回来,一个冲刺,一个前扑,那个动作既是长长的又有点做作,还稍稍有点笨拙;里面有股突然的爆发力;那动作不够精致,并不是缺乏风度,还没有忙到顾不上风度的地步,只是动作像个大个子猎人在忙于干活,它再一次出现,就贴着围栏的上端飞掠过去,仿佛是只正要消失的鹰隼,坚定不移,认准方向绝不偏离,目的并非是夺取兽肉而是为了追求速度与距离。
前一天
老亚伯[4]那些风吹日晒、油漆褪尽的栏杆桩如今成了百万富翁树立在肯塔基青翠、缓坡的小山包上尺画的一般直的栅栏的挡板;在井井有条、花园似的溪谷之间养着一些母马,它们的家谱年代悠久,一般人都想象不出也懒得去管,站在它们脚边的小马驹价值连城,比贫民窟里的小娃娃可要金贵得多了。昨天晚上下过雨,灰蒙蒙的空气仍然是潮滋滋的,充满着一种光质,透亮透亮的,仿佛飘浮在空中的每一颗小水珠仍然是光的分子,于是,原本就任何时刻都主宰着周围景色的那座塑像,现在更像是个发暗的太阳了,连空气本身都在由它管辖了,它又高又大,压在我们头上,到最后,它都像是金的了——一匹金色骏马的金色塑像,在那个爱它却比它没多活太久的黑人马夫心里,它的名字是“大红”,那就是“大红”的塑像了,以古时军功显赫的国王那种恬淡的傲气俯视着这片土地,在这里,它的子孙像小娃娃一样地嬉戏着,直到星期六下午那一刻,它们将在镁光灯的闪烁下披上红玫瑰编就的毯子;这个铜像不单单是“大红”自己的造型,而且也是一个谱系的象征,从最早的“阿里斯蒂德”,经过“旋风”“弗里兹伯爵”,一直到“英勇的狐狸”和“荣光”:简直就是对马的神化与圣化呀。
那一天
因为此刻天已放晴,我们便移动、会合,朝着并穿过那个乔治王朝兼殖民时期样式的铺得很开的入口处,那个富丽堂皇的接待大厅,去启用这场盛典中我们这些助祭自己的办公室。
在过去,马是用来把人自己的身体、他的生活用具与商业上的生财用品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如今,它所移动的仅仅是人的银行账目的局部或是全部了,不是通过对马的赌博,便是通过试着对它的拥有与饲养。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马不像人所驯服的其他动物——牛、羊、猪、鸡和狗(我没有将猫包括进去;人类从来也未曾驯服过猫)——在经济上它已经过时了。然而马仍然存在,而且说不定会继续如此,只要人类存在,它也会存在,一直到牛、羊、猪、鸡,以及控制与保护它们的狗都已消失,它还会存在。由于别的家畜家禽(包括看守它们的动物)仅仅是向人类提供食物,食物嘛,某一天科学也许会通过合成气体的方法向人类提供,从而消灭了它们所起的经济上的功能。但是,马向人类提供的却是满足感情本能需要的更深层次的东西。
除非人的本性起了变化,马是会一直存在下去的。因为掰着大拇指你几乎就可以算出来,只有为数不多的几种人,才在生活、记忆、经验与生理发泄等等方面,没有让马占上一席之地。无非就是这样的人吧,他们不喜欢在机会、技巧或是不可预料的有关问题上进行赌博。还有就是那样的人,他们不喜欢观看东西移动,那又大移动得又快的东西,不论那是什么东西。还有就是这样的人,他们不爱观看比人更活跃更强大的动物的表演,而且那又是在那么矮小猥琐的人的意志的控制之下进行的,做的又是人在视、听与速度上都太虚弱太无能,因此是完成不了的动作。
但是这些人里又不包括那些并不喜欢马的人——他们不愿意碰或是挨近一匹马,他们从来未登上过马背也根本没有登的意思;但是为了一匹从未见到过的马他们可以赌上他们的那几件衬衫,他们的确这样做了,冒过险了并且输掉了那几件衬衫。
因此,有这样一些人,他们除了在中央公园的出租马车处以及小贩展示货物的马车之外,从未见到过一匹马,但他们会参加赌马。或者是:没有人是能看着马不断在眼前跑过去,自己手里又很方便正好有一只同注分彩计算器,却连一次都不赌的。但是也的确有人是会不赌的,甚至连一次都不赌。
因此,不仅仅是赌博用钱来证明你运气好或你所说的判断力正确,才把人们吸引到马赛上来的。原因要深刻得多。那可是一次升华,一次移情:人们怀着对速度、力量,对远远胜过自己所能的身体能力的崇拜心理,把自己对超常体力和胜利的渴念投放到某个代理者那里——棒球队、足球队或是拳击手那里。但是更多的情况下是投放到赛马里去,因为这里面并不存在拳击比赛的残酷性,也没有足球与棒球比赛的稀释特点——它们需要较长时间才能使胜利的兴奋高潮出现,而在赛马这里,这仅仅是几分钟的事,从来不超过两三分钟,而且在一个下午能重复六次、八次或者是十次呢。
下午四时二十九分
更何况还有这个呢:那支歌,那座砖楼房,这是与整个神化行动相配的一个部分:当铜管乐队宣布,所有星期六下午中的那个特定的星期六下午,所有可能的四点钟过后的那个特定的四点半,真的即将来到时,连斯蒂芬·福斯特也成了神化了的“马”的侍婢了。喧闹的和弦升起、充塞与消失在人头攒动的运动场和看台的上空,十匹马列队走向起跑线——在接下去的两分钟里,这十只动物不仅将作为象征而且将承担责任与充当判断是或非的明证,不仅要显示它们自己三年来的生活情况,而且要显示把它们带进这辉煌的两分钟,使其中之一脱颖而出而其他那些走向惨败的那一代又一代的选择、喂养与训练、关心,是否有当——带入到这个时刻,对于骑手来说也极端重要,会是他一生的顶峰,他出生至今不管用什么方法计算,也才二十一岁,刚走进人生的开端。这就是他为到达高峰而必须付出的代价了;也是他必须要参加的赌博。不过,又有哪一个二十一岁的青年人会为了如此大的获取而拒绝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呢?
仅仅是稍稍超出两分钟:大门迸开时响起了一种同时发出的金属撞击的声音。虽然你并不真正知道你所听到的是什么:到底是金属撞击声呢,还是众多马蹄初次跳跃同时发出的雷霆般的声音,或是万众所发出的惊呼声与欢叫声——不管那是什么,马匹的踩踏声此时还区分不出来,它有如一股褐色的浪头,上面点缀着碎片般的骑手鲜亮的丝绸衣服,沿着栏杆向我们卷来,一点点来近,直到我们开始能分清不同的个体,此刻大浪又化作单独的一匹匹马从我们身边一拥而过——那些马(包括骑手在内)倘若站住不动的话,大约是八英尺高十英尺长,现在却像有两倍那么长、不到一半那么厚实的一支支箭,从我们面前射过,在透视消失后重又聚集成一团,然后在朝非终点直道转过去时再次成为一匹匹单独的马,挤成一团,最后一次朝终点直道拥去,然后又成为单独一匹匹的马,单独的一匹,单独的一匹,啊,就是那一匹了:时间是:2:01:4/5分。
此刻,这匹马站在大型玫瑰花幕面的下面,闪光灯亮了又亮,电影胶卷在录下这永恒的时刻。这就是那伟大的时刻,这就是要攀登的高峰与顶尖了;从此时起,一切便都是退潮了。我们这些观看马赛的人见得多了:期待、生理心理上的压力,大得令人难以长期忍受;黄昏时刻来到了,不仅是白天的黄昏而且还是情感容受能力的黄昏;《军靴与马鞍》还会奏响两次,有所简化的灯光、动作程序还会随着马和骑手的动作再次展示。可是人与马将像是在梦中移动,是在作一次反高潮性质的演出;我们此刻必须把身子转开片刻了,哪怕仅仅是为了融入与习惯于我们见过与经历过的一切。虽然我们还未能从那个时刻里解脱出来。的确,这能成为一种途径,通过它我们能融化进并且忍受这个:嘈杂声与人的聊天声,在机场与车站上,我们要从那里分散回到等待中的我们从前的生活里去,在飞机、火车与客车里,这些交通工具将把我们带回到像旧帽子、旧外衣似的老一套、舒适的生活惯例中去:看门人、客车司机和小速记员,他们省吃俭用整整一年,说不定连圣诞节都过得很简单,为了能说一句“我去看过德比马赛了”,而那些体育版的编辑,一星期来说话、吃喝全离不开马,此时只想赶紧回家戴上双层睡帽倒到床上去——所有的人都在说话,都有自己确凿有据、值得再三再四重复的意见:
“那是次意外事件。等着瞧下一次好了。”
“什么下一次?他们会启用哪一匹马?”
“要是让我来当骑手,情况就会大不一样了。”
“不,不,那个骑手骑法还是对的。是下了那场小阵雨使得跑道发黏,倒像是在加利福尼亚了。”
“没准那场雨还吓着它了呢,洛杉矶是不下雨的,对不对?没准它发现脚湿了,以为自己会下沉,所以赶紧一跳,好踏上干的地面,对不对?”
聊啊聊啊,聊个没完。因此这毕竟不是那一天。仅仅是第八十一届的德比赛马日而已。
(原载一九五五年五月十六日《体育画报》)
* * *
[1] 此文是福克纳应《体育画报》之约为该年的“肯塔基德尔比”而写的。“德尔比”原指英国的大马赛。“肯塔基大赛”创始于一八七五年,每年五月第一个星期六在肯塔基州路易斯维尔市丘吉尔丘陵草地举行。限用三龄马,赛程现为一又四分之一英里。
[2] 布恩(Daniel Boone,1734—1820),美国边民、传奇式英雄。
[3] 斯蒂芬·福斯特(Stephen Foster,1826—1864),美国著名作曲家,《我的肯塔基老家》系其流传最广的作品之一。
[4] 指亚伯拉罕·林肯。他有一个外号,叫“劈开栏杆桩子的人”。
[book_title]论隐私权
美国梦:它出了什么问题?
这曾经是美国的梦想:地球上存在着庇护个人的一处避难所,存在着这么一种状况,进入了这种状况他不仅可以逃避像重物似的压在他头上的那种专制势力经营已久、组织严密的等级制度,而且还可以摆脱那件重物,教会与国家的专制力量在那团重物里压制他、束缚他,使得他个性丧失殆尽,毫无活力。
这个梦想同时产生自不同的个人,他们如此分散、如此松散,因此互相没有关联,与旧世界那些古老国家里的那些梦想与希望难以匹比,那些国家的存在,不是建立在公民制而是在臣民制上,它们之所以能存在下去,仅仅是因为有这样的前提:子民的众多与驯服;前面所说的那些个人,那些男男女女,他们像是用同一个声音说:“我们要建立一片新的国土,在这里人们可以认为,每一个个人——不是集体的人而是作为个人的人——在一个尊崇个人勇气、可尊敬的工作与共同负责的组织之中,具有对他个人尊严与自由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这不仅仅是一个观念,而且还是一种生存状态:一种活生生的人类生存状态,被设计好要与美国自身的诞生一起诞生,而且还打算与美利坚的空气乃至国名一起,要在同一时间内产生,在那一个时刻,那一个瞬间,美利坚将如同空气与光线那样,在一次同时发出的叹息中,覆盖整个世界。它这样做了,它成功了:光芒四处辐射,甚至也照亮了那些古老、疲惫、被遗弃、仍然在受奴役的国家,直到四面八方的人——他们连美利坚这个名字都仅仅是听说过,对于它在什么地方,更是一无所知——能够起来响应,他们不仅有意愿而且也有了希望,而就在昨天,他们还不知道——至少是不敢记住——他们是有权拥有意愿与希望的。
在这样的一种生存状态里,每一个人不仅当不成国王,他甚至还不愿去当呢。他甚至都无须自找麻烦,想去当与国王地位相当的什么角色,因为此刻他已经摆脱了国王以及所有他们的那类角色了;不仅没有了那样的象征而且也没有了由傀儡象征所代表的古老的专制等级制度本身——朝廷、内阁、教会、学院——对于那个制度,他过去之所以有价值,不是因为作为个人,而是作为整体中的一分子,他的价值是在于他在自己全然不在意的总数中所占的永恒的比例,是他所属的没有意志、驯顺的集团的那种动物性的增长。
我们的祖先并未将那个梦想、那个希望、那个生存状态传给我们——他们的继承人与受让人,却是将我们——他们的继承人,去传给了那个梦想与那个希望。我们那时甚至都没有得到机会去接受或是拒绝那个梦想,因为在我们出生时,那个梦想已经拥有我们。那不是我们的遗产,因为我们倒是它的遗产,我们自身一代又一代,因梦想的理念,被传给了这个梦想。而且不仅是我们,祖辈们在美国出生长大的孩子,而且还有在古老的被抛弃的异域出生长大的人们,也感觉到了那股气息,那阵新鲜空气,听见了那个许诺,那个建议,知道有这样一件东西,那就是作为个人的希望。而那些古老的国家本身呢,那么古老,在对人的陈腐观念上早已定型,都已认定自己再也没有任何改变的希望,但它们也对人的新观念的新梦想做出祭献,送来纪念碑与别的礼物,以宣扬昭示那个不可分割的权利与希望:“这里有空间,可以容纳从世界各处来到此地的人,那些在个性上无所归属、受到压制与受到剥夺的人。”
那些做出过集体努力也曾承受过个体压力从而创造出这个理想的人,把这样的一件礼物无偿地留给了我们;我们——他们的后代——甚至都无须做出努力来得到它,显示出有资格获得它,我们自然而然就赢得了它。我们甚至都无须去给它浇水施肥。我们只需记住,既然它有生命,自然也会死亡,因此必须在紧急关头得到保护。我们中的一些人,也许还是数目占多数的人,都无法用定义来证明我们是理解它的确切内容的。不过我们也无须如此:正如无须给我们呼吸的空气下定义一样,对它,同样无此必要,也不用解释这个词的意思,这两者,单凭同时存在——呼吸着创造了美国的那种美国空气——便一起在美国存在的第一天产生与缔造了那个梦想,如同空气和运动在时光开始的第一天里创造出了温度和气候一样。
因为那个梦想是人的希望所在,“希望”一词,在这里是以其真正的意义而被运用的。那不仅仅是他心灵的盲目与无声的希望:那根本就是他的肺所吸进的空气,是他的光,他生命之所在与永不休止的代谢作用,正因如此我们确实是赋予了那个梦想以生命。我们并不是存活在那个梦想里:是我们使那个梦想本身得以生存,正如我们不单是生活在空气与气候之中,我们还使空气与气候有了生命;我们自身就是梦想的以个人形式出现的体现,而梦想本身在那强大与不受抑制的声浪中是清晰可闻的,那声浪并不在乎以最高的声调发出一些陈词滥调,它赋予陈词滥调以这样的外在形态,如:“不自由毋宁死”,或是“所有的个人都生而具有相互平等的权利,这是不言自明的”,这一类的话反正永远都是正确的,设若那里所说的希望与尊严都是真实的,也是陈词滥调所未曾使之虚幻化与遥远化的话。
这就是那个梦想了:它所说的人生而平等的意思指的并非是:不管一个人肤色是黑是白,是棕还是黄,他都注定终身不可逆转地具有这样的权利——换一句话说也就是,人的自由并非是命中注定有的,而是蒙上天保佑才得到的,他自己连举手之劳都未出,相反却是蜷曲着身子在温暖、不通风的“自由”的襁褓之中酣睡,仿佛还是子宫里的一个胚胎似的;我这里指的是这样的自由,在这种自由中,任何人都和所有其他人一样,在朝平等进发时拥有一个平等的起点,它是这样的一种自由,在那里面,通过个人的勇气、有尊严的工作与相互之间的责任,一种平等能得以卫护与保存。但后来我们丧失了它。它抛弃了我们,它曾支持、保护与捍卫我们,当我们的按照人类生存的新观念建立起来的新国家在地球上众多国家之间有了足够坚实的立足点之后,它不向我们要求回报,只要我们永远记住,既然自由有生命,它也是会消亡的,因此必须怀着勇气、尊严、自重与谦虚之情,永远怀着不间断的责任感和警惕性来加以保护。现在它消失不见了。我们打盹,入睡,于是它便弃我们而去。在此刻的那种真空状态中,响起的不再是强而有力的声音,这声音不仅仅是无所畏惧的而且甚至都不知道世上有畏惧一事,这声音相互一致地说出一个共同的希望与意愿。因为,我们如今所听到的是一种刺耳的声音,它混杂着恐惧、安抚、妥协的意思,含混不清地嘟哝着说出这样的意思;我们终于觉醒,便尽力试图掩盖这种损失以不让我们自己察觉,我们用来掩盖的则是一些响亮而空洞的词语——自由、民主、爱国主义等等——那些已为我们阉割了其可能具有的一切意义的响亮而空洞的字眼。
我们的梦想遭遇过一些事情。所遭遇的事情还真的不少。我认为,下面的症状是其中之一。
大约十年前,与我交情颇深的一个老朋友,一位有名的文学批评家与散文家,告诉我,有一家资金雄厚、销路很广的每周出版一次的画刊,以丰厚的酬金向他约稿,让他来写一篇关于我的文章——不是写我的工作或作品,而是写作为个别公民,作为个人的我。我说不行,并且解释了为何不行:我是相信,对一位作家来说,只有他的作品是属于公众领域的,是可以讨论、探讨并为之而写文章的,作家自己把作品交付出版,也为此接受了稿酬,因此作品便被放在了那个位置上;他因此不仅仅应该而且是必须接受公众对作品所希望说或是做的一切,从称赞一直到焚毁。但是,除非是作家犯了法或是要竞选公职,他的私生活完全是属于他自己的;不仅他有权保卫他的隐私,公众也有责任这样做,因为一个人的自由必须严格地止步于另一个人的自由开始之处;而且我还相信,每一个有品位与责任感的人,都是会同意我的看法的。
可是我的那位朋友却说不对。他说:“你错了。这篇文章如果由我来写,我可以写得很有品位与责任感。可是如果你拒绝我,迟早会有另外一个人来做这件事的,他可不会去讲什么品位与责任感,他对你,对你的作家、艺术家的地位,根本置之不理,只把它看作是一个商品、一件货物,是可以出卖的东西,好让文章更好销,并且多挣一些钱。”
“我不相信,”我说,“除非是我犯了法或是宣布要竞选一个公职,他们是绝对不可能在我事先警告之后还来侵犯我的隐私权的。”
“他们不仅是能够,”他说,“而且一旦你在欧洲的声誉传回美国并且使你在经济上也相应有所收益之后,他们便会有所动作的。你等着瞧好了。”
我便照他的话去做了。我既是在等着又是在瞧着。两年前,我偶尔与出版我的书的那个出版社的一位编辑聊天,这才知道还是那同一家刊物,已经在着手进行八年前我拒绝过的那同一个项目了。我不知道出版社是正式收到通知的抑或跟我一样,是偶尔听说的。我再次表示了反对,概括地讲了讲我所主张的那同样的理由,我仍然相信那甚至都是不容任何一个有出版权的人反驳的,因为品位与责任感,那可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素质,一家刊物得具有它才能站得住脚并生存下去。那位编辑打断了我的话。
“我同意你的意见,”他说,“而且,你也无须向我一一列举你的理由。你不愿意这样做,理由就足够了,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要不要我来帮你办这件事呢?”于是他便这样做了,或是试着这样做了。因为我那位批评家朋友仍然是对的。于是我说:
“再跟他们去试试。就说‘我请你别这样做’。”接着我把同样的“我请你别这样做”的意思,向要去做这件工作的作者做了表示。我不知道他是编辑部里分配去做这件事的一个成员,还是自告奋勇要这样去做的一位作者,说不定这主意还是他卖给老板的呢。虽然在我的记忆中,他的回答大致意思是:“我没法不干呀。倘若我拒绝,他们会开除我的。”这倒没准是真的,因为我就曾因为同样的问题从另一家刊物的编辑部一个编辑那里听到过同样的回答。如果情况确实如此,如果那位作家,作为献身文学艺术的一分子,也同样受害于曾加害于我的那同一势力——这完全是对出版自由(人类尊严与权利的最为有力与宝贵的捍卫者与保存者)这一权力的不负责任的运用,因而也是滥用并且进而成了一种背叛——那么,剩下来我唯一能够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便是拒绝合作,拒绝与这一计划发生任何关系了。虽然时至此刻,我已经知道,这样做并不能拯救我,我怎么做也是阻止不了他们的了。
或许是他们——那位作家和他的老板——不相信我,无法相信我。也许是他们不敢相信我。也许时至今日,没有任何一个美国人会相信,有哪一个不畏惧警方通缉的人是真的不想——再说那又不需要他掏钱——让自己的名字和照片刊登在任何一个出版物上的,不管那出版物在档次、名气与销路上是多么的低微。虽然也许事情还没有达到这一步:他们双方——出版者与那位作家——从一开始就知道,不论我是否知道,我们三方面,他们两个与我这个受害者,全都是受害者,害我们的则是美国文化中的那个错误(就地质学家用这一术语时的意义来说),它每一天都对我们说:“可得小心呀!”我们三方就像一个人似的面对着一种意念、一种选择原则,去区分高级趣味与低级趣味,区分有责任感还是没有责任感的意念与选择原则,我们面对的是我们美国生活中的一个事实、一种状态,在它的面前,我们三方(至少在目前)都是无能为力的,都是仍然注定了要加以忍受的。
于是,那位作者来了,带了他那些部下、助手、各色人等,到处挖空心思地收集材料,然后走了,后来文章也发表了[1]。但是问题不在这里。作家是不应该受到责备的,因为他两手空空,倘若不写他是会丢掉饭碗的(如果我没有记错他说过的话),这就剥夺了他在高级与低级趣味之间进行选择的权利。同样也不能怪那个老板,因为为了保住自己(虽说是老板)风雨飘摇的地位,作为一个完整单位的头头与首脑,他也不得不勉强自己按照时下的规矩行事,这样他才能在出版界占有一席之地呀。
这不是那位作者的原话,但那就是他的意思。他——他们——将那篇文章登在一家声誉确立的刊物上,那家刊物为了能做到声誉确立与今后仍然是声誉确立,便按照自以为是的某几条坚定不移的标准行事;将文章发表出来,非但不顾所写到的对象的抗议,而且还对之全然不理;采取这种全然置之不理的态度的不仅仅是刊物自身,而且买刊物为之提供利润的公众事先就是采取了这种态度的。令人惊骇(已经不能仅仅说是“震惊”了;我们不会因它而震惊,因为我们允许它出生,看着它成长,宥恕它,让它有法律依据,甚至个人在有需要时还为了我们自身的目的而利用它)的事情是,它居然会在那样的情况之下发生。它居然能在所写到的对象事前都未获任何通知的情况之下发生。而且甚至他,那位受害者,事先已偶尔得知此事了,但是仍然毫无办法阻止其发生。而且在事情发生后,不像对亵渎神圣或是性侵犯行为那样,受害者甚至都无任何办法可以倚仗,因为我们没有反对低劣趣味的法律,或许是因为在一个民主社会里,制定法律者中的多数见到低劣趣味现象时对之并无认识,或者是,在我们的民主制度中,低劣趣味已经被商业帮会转化为一种可以出卖因而可以抽税因而可以由政客们操纵的商品,那些帮会在同一时间之内创造了市场(不是购买的欲望:那是无须制造的,只需加以撮合就可以了),也创造了提供给市场的产品,而低劣趣味只需提供溶剂,便能得到纯化并且被吸收。而且即使可以有办法采取某种措施,你总还是计算不过他的,因为出版者是可以把打官司与费用算在操作损耗的上面,却把轰动所导致的销路增长算到资本投资这上头去的。
问题是在于:在今天的美国,任何一个组织或是团体,只需打出一个旗号,叫出版自由或是国家安全或是反颠覆联盟什么的,便可以自以为有权全然歪曲任何人的个人自由——个人的隐私权,可是没有了隐私权他也就不成其为个人了呀,没有了这种个人特点他就什么都不是,也不值得拥有与保留任何东西了——这样的个人并非那些组织与团体的成员,那些组织数目多、财力足,完全可以使那些势力退避三舍。那样的机构自然不会是作家、艺术家的机构;艺术家从来都是个人主义者,连两个艺术家都合不到一块儿,更不用说合成一大群了。而且,艺术家在美国是无须非得有隐私权不可的,因为对美国来说,他们也不是非当艺术家不可的。美国不需要艺术家,因为他们对美国来说是无足轻重的;艺术家在美国没有地位,一如星期画报编辑部的老板在一个密西西比小说家的私人生活中也没有任何地位一样。但是有另外两个行当,它们对美国生活来说却是至为珍贵的,是需要有隐私权以便让它们能生存下去、存活在世的。它们是科学与人文科学,亦即指科学家与人文学者:他们是继续生存、机械技术、自我约束与技艺的科学的先驱。林白[2]上校即是其中的一位,但他最后被迫放弃隐私权,而让他放弃的却是他的国家与文化,它们的传统习俗之一就是具有一种不可分割的权利来侵犯个人的隐私权(而不是保卫个人隐私权的那种不可侵犯的权利),他的国家自以为有不可分割的权利擅自对他的名声加以荣耀化,可是却认为自己没有权力保护他的孩子也没有责任分担他的烦忧;奥本海默[3]博士是另一位拯救国家这一简单科学的先驱。他也曾因为这样的社会习俗而受到束缚与责难,直到他的隐私权被剥夺殆尽,最后剩下的仅有的个人特点就是我们自诩有别于其他动物的那一点点了——那就是对善意的感激、对友谊的忠诚、对女性的骑士风度以及对爱的能力的具备——在这一点点残留物的面前,连博士的官方审查通过的迫害者也觉得束手无策了,他们不好意思地转开身子(我们希望如此),仿佛这整个事情都与忠诚不忠诚、安全不安全毫无关系,而仅仅是为了粉碎并完全剥夺他的隐私权的问题,但没有了隐私权他根本不可能成为为数不多那几个能够在别人都干不了的时刻为国家做出贡献的人中的一个,也因此而终于被降低为无个性的无隐私权的芸芸众生里的一个,这大概就是我们的目的了吧。
但是即使那样也仅仅是一个偏离原旨的问题。因为那一病症有着更深的历史根源。问题要追溯到美国历史上的那个时刻,当时我们认为那些古老的简单的道德准则(对于它们,品位与责任总是主宰者与控制者)已经过时,可以抛弃。问题要追溯到那个时刻,当时我们拒绝承认我们的父辈对“解放”与“自由”这些字眼所下的定义,他们正是依据、依靠、忠实于这些字词而创建了这个国家与这个民族的,而我们自己呢,在今天,所保留的仅仅是字词的外在发音了。问题要追溯到那个时刻,那时我们取代了自由的位置,用许可证——采取任何行动的许可证,它们使我们在法律褫夺的范围之内得以行动,而这些法律又是许可证的批准者与物质利益的收获者组成的议事机构所颁布的。问题还得追溯到那个时刻,当时我们取代了自由,以对索债的任何行动的听任放纵,只要那行动是在自由一词的毫无意义的外在发音的庇护之下进行的,那就可以了。
在那一瞬间,真理也同时消失不见了。我们未曾废除真理:这一点连我们也都是做不出来的。真理干脆离开了我们,它扭头走开了,并不鄙视与小看我们,甚至都没有(我们但愿如此)感到失望。它只是简简单单地走开了,没准它愿意在出了什么事儿的时候回来——在挨受苦难时,在发生全国性的大灾难时,甚至居然是(倘然再也找不出其他原因的话)在军事上遭遇失败时——教会我们,要珍惜真理,愿付出任何代价,接受任何牺牲(哦,对了,我们也是很勇敢与坚强的呀;我们只不过是打算把时间拖得尽可能晚一些而已)以便重新获得它,保有它,像是从未让它离去过一样:而且按照它自己所设定的没有商量余地的品位标准与责任标准。真理——那是一根线,长长的、干净、清楚、简单、不容偏离、不容怀疑的笔直而光亮的线,在它的一边,黑的就是黑的,在它的另一边,白的就是白的,如今这根线已经成为一个角度,一个视点,它与真情甚至事实都没有关系,却仅仅决定于你看它时是站在什么立场上。或是不如说——这样说更好一些——你能设法让那人站到你可以愚弄或是迷惑他的那个点儿上去,当他在凝视真理的时候。
实际上,桌子前面堆着的是一笔连赌本带赢到的钱的大通押,是一组每日出现的三角同盟:真理、解放与自由。曾经让自由任意翱翔的美国天空,曾经让解放通畅呼吸的美国空气,如今已成为一股紧紧推挤以消灭自由与解放的巨大压力,通过消灭人的隐私权的最后痕迹(没有隐私权人也不成其为人了),进而消灭人的个性。就是我们的建筑本身,也在向我们发出警告。从前,你既不能透过我们住房的墙,由里向外或从外向里窥看。现在呢,你能透过墙从里向外张望了,但是仍然不能从外向里窥看。将来会有那一天,从两头你都能看得透透的。到那时隐私权便真的不复存在了;倘若有个很个人化的人想有点儿隐私权,以便背着人换件衬衫或者躲起来洗个澡,他就会受到一个舆论一律的美国声音的诅咒,说他是在颠覆美国生活方式与亵渎美国国旗。
我很担心,(到那时)那些墙壁自身,透明的也好不透明的也好,还能够立住,对抗得了那阵强风,那股力量,那种猛烈冲劲,它如晴天霹雳般直刺以多种面目出现却又相互关联的美国苍穹,借它们的那些怒气冲冲、自己免疫的大祭司的嘴大声喊出一个又一个的字词:“安全”“颠覆”“反共”“基督教”“繁荣”“美国生活方式”“旗帜”。这些字词的任何意义早已被阉割掉,它们仅仅被当作工具与手段,用来进一步约束人的个性。
在势均力敌的状态下(自然,时不时得加上一点点脚下使绊的功夫),一个个体是能保卫自己,不受另一个体因保护个人自由而对他的个人自由的侵犯的。可是当强大的联盟、组织、统一体,像出版集团、宗教派别、政党、立法机构,能让它下面的一个工作单位免除道德责任的限制时,用的手法是玩弄流行口号,如“自由”“解放”“安全”“民主”等等,在它的全面赦免下那些领工资的具体工作人员便再也没有什么个人的责任与约束,逢到这样的时候,我们便得有所警惕了。那时,倒轮到奥本海默博士、林白上校和我这样的人(给画报写文章的那位编辑部人员也应包括在内,如果他的确必须在高级趣味与饿饭之间做出选择的话)必须结成联盟以保护自己的隐私权了,因为只有拥有这种权利,艺术家、科学家与人文学家才能够工作。
或者说是能够保存生命本身,能够呼吸;不仅艺术家、科学家和人文学家是如此,而且也包括骨科医生的父母亲与岳父母。自然,我此刻想到的是最近被定罪的那个凶残的克利夫兰医生,他野蛮地杀害了他的妻子,妻子的三个长辈——她的父亲和他自己的父亲母亲——除了一个之外都没有能活到审判告一段落的那一天。全国性的报纸对这一悲惨事件大多用头版连续报道,直到最后,新闻界自身现在都已宣布,对事件是做了与其本身价值与重要性不相称的过度报道了。我想到的是那三位受害者。并非指那个给定了罪的人:他倒肯定是还会活上一个长时期的;而是那三位长辈,其中的两位已经故世——至少是其中的一位——因为,引用报纸自己的话来说,“对生活已经厌倦”,而那第三位,那是一个母亲,还是用自己的手结束生命的,仿佛她说了,我再也受不了这些了。也许他们纯然是因为那次犯罪而死的,尽管令人不解的是,他们的死何以不紧接着发生在谋杀之后,却发生在案件被大肆炒作之后。而且如果不单单是因为那场悲剧本身,受害者中的一个“对生活已经厌倦”(引原话),而另一个显然说了“我再也受不了这些了”——如果他们有比这一个更多的理由要结束甚至是(其中的一位)要放弃生命,而那个医生又如陪审员所说的那样是有罪的,那么,所谓新闻自由的那股势力——它在任何文明、文化中必须被视为有献身精神的骑士,通过其不屈不挠的忠勇行为,真理得以宣扬,正义与慈悲得以伸张——它所做过的中世纪式的驱巫活动又起了什么宽宥与教唆作用,使得罪犯的长辈被从地面上消灭以抵偿罪犯的罪孽呢?如果那人如他自己所宣称的那样是无罪的,那么为弱者与被压迫者伸张正义的那股力量,又参与了什么罪行呢?
也许(再重复一遍)艺术家并不包括在内。美国还没有为艺术家找到位置,让艺术家只处理人类精神方面的活动,除非是利用自己的知名度来促销肥皂、香烟、自来水笔,或者是为汽车、乘船出游与休假酒店做广告,再不就是(如果他能很快学会扭曲自我以达到标准的话)进入广播界与电影界,在那里他能使公司交出足够多的所得税让人刮目相看。但是科学家与人文科学家,是的,科学界里的人文学者以及人文学者中的科学家,他们还来得及拯救文化,而那些说是正在抢救的专业人士——出版家们,他们放纵自己对人的欲念与愚蠢的玩弄,政治家们,他们宽恕自己在人的愚蠢和贪婪上进行的交易,还有教会人士,他们轻轻放过自己在人的恐惧与迷信上所玩的把戏——却似乎显示出他们在这上面根本就是一无所能。
(原载一九五五年七月号《哈泼斯》,此处文本系根据福克纳打字稿。)
* * *
[1] 指发表在一九五三年九月二十八日与十月五日《生活》周刊上的罗伯特·库格林的长文《威廉·福克纳的私人生活》与《福克纳神话后面的那个人》。
[2] 林白(Charles Lindbergh,1902—1974),美国飞行员,因一九二七年单独完成横越大西洋的不着落飞行而闻名于世。
[3] 奥本海默(J.Robert Oppenheimer,1904—1967),美国理论物理学家,曾负责原子弹制造工作。
[book_title]日本印象
引擎早已减慢了速度;云层慢慢沉下去,又向上泛起,倒像是与速度无关,直到你突然看到飞机的影子在棉团般的小山丘上急急掠过;此时快速度又回来了,飞机与影子互相追逐,仿佛都要一头朝共同的毁灭撞去似的。
穿过密密云层,再次把它的阴影投下,投向一个岛屿。它像陆地,跟任何一处空中寻见的着陆地点没有什么不同,可是你知道那是一个海岛,几乎就像在同一瞬间你瞥见了它为海水围裹住的两胁,清晰得像张透明幻灯片;在偏僻的水域里发现这个海岛甚至比威克岛、关岛的发现更加神奇,因为这里存在着一种文明,存在着一种有等级纪纲、源远流长的人类族裔。
那是看得见听得见的,也是有人说有人写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交流工具,因为有人在说它;你听见与看到了它们。可是对于我这个西方人的耳朵与眼睛来说,它却什么意义都没有,因为它与西方人的眼睛所见过的一切都无共同之处;你没有可以与之相比照的东西,没有让记忆与习惯能加以联想并且可以一说的东西:“啊,这倒很像表示房子、家庭或幸福的那个词儿呢。”不仅仅是深奥玄秘而且还藏头露尾,仿佛那些字的四下溅洒开去的象征符号不仅包含着想与人交流的意思,而且还有超乎信息之外的某种急迫重大的意义,它简直就蕴含着某种终极智慧或是与人类赎救秘密有关的知识了。可是能说说的也就是这些了,因为这里面不存在西方人记忆中可以用来比照衡量的东西:因此并非是心灵在领会,而仅仅是耳朵在聆听,聆听儿童嘴里所学的鸟的啁鸣声以及妇人、少女嘴巴所发出的音乐声。
这一张张的脸庞:凡·高与马奈必定是会喜欢不已的:那位朝山进香者的脸,他拄着棍杖,背着香袋,因长途跋涉而风尘仆仆,在晨曦中一步步拾级朝寺庙攀登;那位俗家弟子甚至是帮工,他把袍子的一角掖在腰间,蹲在院子大门边上,从法事开始前就这样蹲着,说不定事前的准备工作就是他做的,正是他使这一天的佛事活动得以启动的呢;还有那位老妇人的脸,她在大门口设摊卖花生给旅客,让他们拿来喂鸽子:那可是一张因生活与记忆而疲累不堪的脸呀,仿佛一个人的一生不够久长,还需要把单独的每一下呼吸都蚀刻进所有那些细密繁多的皱纹里去似的;这张脸很耐久,如今甚至都成为她的一个慰藉了,仿佛时至今日,它已经可以把那张脸内里所曾挨受过的痛苦烦恼与难以释怀的一切,全都洇开并化为虚无:至少此地有一位老太,她从未读过福克纳,对福克纳一无所知也不关心他为何来日本,至于福克纳怎么看待厄内斯特·海明威,那更是跟她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屁事一桩了。
他忙得很,根本没时间考虑自己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福,他脏兮兮的,大约有五岁,过去的经历对他来说是茫然一片,显然也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父母亲的照料,他自顾自在沟里玩弄一个香烟屁股。
群山环抱的平湖上,强风呼呼地刮个不止,像是置身在风洞里一般;好久以来我们都在忖度,此刻再把主帆收紧怕是已经迟了:可是主帆仍然大张着。这仅仅是一条小舟,可是在那个西方人的眼里,它如同一艘中国平底帆船一样,是经得起风浪的,是全然来自域外的,它由一台装在舷外的美国造引擎推动,乘客中包括一位穿和服的妇人,还撑着纸伞,若是晴天在英国泰晤士河的某一段上,那倒也无可厚非,可是在刮着强风的那只蓝碗的中央,她既脆弱又坚韧,简直就是置身于风暴眼的一只蝴蝶了。
艺伎那一大团像是刷了蓝黑色漆的头发盔甲般地围住了那张抹了厚粉的脸,像白金汉宫的卫兵所戴的熊皮高帽,压在、套在那纤巧身躯所作的千娇百媚的种种姿态之上,看上去真不是那细细的粉颈所能支撑得住的呢,在矫揉造作的舞姿之上的那张画出来的表情呆滞的脸也是纹丝不动,仿佛超越了七情六欲:然而在那张重墨粉彩、了无生气的面具的后面,却隐藏着某种迅捷、生动与鬼精灵的因素:甚至还不仅仅是鬼精灵:是调皮,甚至还不仅仅是调皮:是讥诮与嘲弄,是演喜剧的天赋,而且还不止如此,是演滑稽戏与作漫画的天才:是蓄意要在人的种族问题上作一次尖酸刻薄、充满恶意的报复呢。
和服。从咽喉到脚踝将她全身裹住;摆出的姿态如同插一枝花那样有女人味,或是像怀抱乳儿一般地母性十足,连双手也能藏进袖筒,再进一步她简直就能以完美无瑕的圣杯般的谦卑来显示她的女性美了,若是一丝不挂,也无非说明她是雌性的哺乳动物罢了。这样的谦卑却也是在炫示自身的高傲呢,有如从阳台窗子里抛下一朵红玫瑰的恰恰是一只倏忽一现的纤纤素手——谦卑,再没有比这显得更加高贵的了,因此那是一个女人最最珍惜的财宝;为护卫它,她可以不惜一死。
忠诚。穿上她的西式服装、衬衫和裙子,她只不过是又一个矮矮胖胖、毫无特点的年轻女子罢了,可是一旦换上和服,以灵巧、平衡的碎步在地面上快速滑行,她马上就承袭到她的那份女性魅力方面的民族遗产。当然她承袭的不仅仅是这一点;她和这片土地上的女子一样具有其他一些素质,这些可不是因为穿不穿什么衣服才拥有的,这些素质是:忠诚、坚贞、诚信,并非为贪图回报才这样,当然我们也希望这样做以后并不是得不到回报。她不懂得我的语言,我也不懂得她的,然而两天之内她便明白我的乡下人的习惯是天一亮就会醒来,于是每天早上我一睁开眼睛便已有一只放有咖啡壶的托盘置于阳台的小桌子上了;她明白我散步回来喜欢在清洁的房间里用早餐,于是便一切都按我的意思办好:房间整理好了,桌上早餐摆好了,报纸也准备好了;她不用说话便知道我今天为什么没有衣服要送去洗,不用说话便征得我的同意帮我钉扣子和补袜子;她跟别人提到我的时候总说我是智者,是老师,其实我两者都不是;她以有我这样一个客人而很自豪,并且很高兴——我希望是这样——我也尽量表现得好一些,以配得上她的自豪,绅士风度显得足一些,以对得起她的忠诚。在这片国土上,广义上的忠诚多的是。即便是极少量的一点点也极其珍贵、不容忽视。我非常希望它们全都得到很好的接受至少是受到赞赏,像我想做的那样。
这是稻田,在国内的阿肯色州、密西西比州与路易斯安那州,同样的水田我也曾见过,但是在那儿它时不时与棉花套种。这儿的地块要小一些,种得也稍稍密集一些,一直延伸到单独的一行豆子那里,灌溉渠的每一边都植有一行豆子,在这里,活儿都是手工做的,而在我们那里,则是让机器代劳的,因为我们那里机器有的是,人力却不足;自然条件是一样的:不同的仅仅是经济方式。
用的名字也是一样的:也叫乔纳森、瓦因赛普与德里修斯;八月间厚重的叶子变成了灰蓝色,因为让农药喷过,而喷的亦即我们所用的同一种药水。但是相同之处也仅止于此了:树上的每一只苹果都让砂纸包得严严实实的,直到整棵树让西方人的眼睛一看,都像西方人宗教仪式中的圣诞节一样,具有重大的节日纪念意义了。只不过树在此地意义更为重大:在西方,一个家庭只用一棵人工痕迹很深的树,从泥土里生生给强扯出来,挂满了节日饰品,然后让它干死,仿佛这树并非礼仪的主角,倒是一场祭祀的牺牲似的,可是在这里,并不是一家一棵树,而是所有的树都得到修剪与打扮,用以纪念与礼赞比基督更为古老的神祇:司丰收与谷物的女神得墨忒耳与刻瑞斯。
我此刻应该更简洁明快一些了,因为旅程即将结束:一枝黄花[1]映衬在一排高高的竹篱前,像在密西西比州时那样,勾起人们对尘土、秋天与干草热的联想。
景色美丽宜人,但让人更加赏心悦目的却是那一张张脸庞。
年轻姑娘弯身鞠躬,用的是矫捷、柔韧、恰到好处的优雅姿势,直起身子时动作也是同样的优雅流畅,比起压制她的刻板的文化来真可算是柔中有刚,更胜一筹了,强风又能把柳枝怎么样呢?顶多就是使它飘飞得更加高一些罢了。
他们用的工具令人想起,诺亚造方舟时用的工具必定也是大致如此的,可是房屋的框架都立起在地面上了,接合处却好像连钉子都不用,看来这里是根本不用钉子的,似乎人在建造居所时是倚仗了某种法术、某种艺术的,而我们西方人的祖先因为要不断迁徙,故而把这种法术遗失在某处了。
还有就是总也离不了水,总是有水声,水的泼溅声与滴答声,看来,正如某些民族迷信运气一样,这是一个一贯崇拜水的民族。
人们是多么善良,客人只要会说三句话,便能到任何地方都不愁活不下去了,这三句话是:Gohan(多多关照)、Sake(酒)和Arrigato(谢谢)。不过还有最后一句呢:
明日此时,飞机忽然变轻,再过一会儿,轮子将挣脱地面,甚至还不等轮子收起,飞机就已经拖着自己的影子钻入云层,接着又穿出云层,陆地,那个海岛,已然不见,它将永远留存在记忆中,即使视觉的记忆已变得茫然。Sayonara(再见)了。
(原系一九五五年驻东京美国大使馆的新闻发布件;后收入《福克纳在长野》,一九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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