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 [book_author]达尔文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563403 [book_dec]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著。该书是达尔文继《物种起源》后探讨人类起源的一部重要著作。列举了大量生物学中的事实,运用比较胚胎学和生理学知识,证明人与动物在解剖结构、生理功能和胚胎发育上存在着密切关系,尤其是人与灵长类动物更有着惊人的一致。因此,人与其他动物一样,也是一个进化的产物。人类起源于一个“身体多毛的、有尾的四足兽,大概具有树栖的习性”的祖先。考察了人类独特的心理能力及语言、智力关系,发现高等动物同人类的心理能力虽然程度不同,但性质无异,是能够进步的,而人的智力、道德属性的取得和发展同样受制于生物界普遍适用的客观法则即自然选择原理。在此基础上,讨论了性选择在生物发展史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对哺乳类、鸟类、爬行类、鱼类、昆虫以及家养动物、栽培植物的研究和比较,讲述了性选择的表现形式和机制,并从探讨人类性选择表现形式入手,得出了人类的生理结构、功能甚至人类的道德都是性选择推动的产物,所以,“生存斗争过去是,现在依然是重要的力量”。人的各种社会本能的出现应归之于自然选择。由此确立人类是从猿进化而来的思想。这一思想对基督教神学是一个极为沉重的打击。达尔文有关人类进化的思想的提出,一方面有助于西方思想界冲破基督教中“人类中心论”的羁绊,使人类重新回归大自然;但另一方面,它也导致达尔文抹杀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混淆人类进化与动物进化的不同规律,从而为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兴起埋下了伏笔。 [book_img]Z_9283.jpg [book_chapter]序 [book_title]第二版序言 · fieface to the Second Edition· 本书第一版自1871年问世之后,连续重印数次,于是我得以进行了几处重要的改正;现在,更多的时光流逝过去了,我曾尽力从本书所经历的严峻考验中吸取教益,并且对于我认为是正确的批评全部加以利用。我还非常感激大量和我通信的人,他们提出的新事实和意见之多实足惊人。这些事实和意见的数量如此之多,以致我只能采用其中比较重要者;关于这些,以及比较重要的改正,我将附列一表。新加了一些插图,有四幅旧图代以更好的新图,这些都是伍德(T.W.Wood)先生写生的。我必须特别唤起读者注意:关于人类和高等猿类的脑部之间的差异,有些观察材料系得自于赫胥黎教授,其文作为附录载于本书第一部分之末,对此谨表谢忱。我特别高兴转载这些观察材料,是因为最近几年来在欧洲大陆上发表了几篇有关这个问题的研究报告,在某些场合中它们的重要性都被一些普通作者过于夸大了。 我愿借此机会表明,我的批评家们常常设想我把身体构造和心理能力的一切变化完全归因于对那种所谓自发变异的自然选择;恰恰相反,甚至我在《物种起源》第一版中已经明确谈到,关于身体和心理,重大的影响必须归于使用和不使用的遗传效果。我还把一定的变异量归因于变化了的生活条件的直接而长期的作用。偶尔发生的构造返祖也起了一份作用,千万不要忘记我所谓的“相关”生长,其意义为:体制的各个部分在某种未知的方式下而彼此密切关联,以致当某一部分发生变异时,另一部分也跟着发生变异;如果某一部分的变异由于选择而被积累起来,其他部分就要发生改变。再者,还有几位评论家说,当我发现人类身体构造的许多细小部分不能用自然选择来解释时,我便发明了性选择;然而我在《物种起源》第一版中对这一原理已经作了相当清楚的概述,我在那里已经提到,这一原理也可应用于人类。本书以充分的篇幅讨论了性选择这个问题,这只是因为我在这里第一次得到了这样的机会。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许多对性选择的批评是半赞同的,这和对自然选择的最初批评颇为相似;例如,这些批评家们说,性选择只能解释少数的细小构造,而不能应用于我所运用的那样大的范围。我对性选择力量的信念还是坚定的;但此后也许会发现我的结论有错误,这是可能的,几乎是肯定的;当第一次讨论一个问题时,这是在所难免的。当博物学者们熟悉了性选择的概念之后,我相信它被接受的部分当会增多;若干有才能的专家们已经充分赞同这一原理了。 1874年9月于肯特郡贝克纳姆的党豪斯别墅(Down,Becken ham,Kent) [book_title]绪论 .Exordium. 本书的唯一目的在于考察:第一,人类是否像每一个其他物种那样,是由某一既往存在的类型传下来的;第二,人类发展的方式;第三,所谓人类种族彼此差异的价值。 ▲叫鸟(Palamedea)在每张翅上都装备了一对距,这是一种非常可怕的武器,据了解,只要用它一击就会把狗打得哀号而逃。但在这种场合或在某些具有翅距的秧鸡类(rails)的场合中,雄鸟的距并不见得比雌鸟的大。 对本书的写作过程加以简短说明,将会使其主旨得到最好的理解。多年以来,关于人类的起源或由来,我集聚了一些资料,却没有就这个问题发表著作的任何意图,毋宁说已决定不予发表,因为我考虑到,我如果发表此项著作,只会增添一些偏见来反对我的观点而已。在我的《物种起源》第一版中已指明,这一著作将使“人类的起源及其历史清楚明白地显示出来”,我觉得指明这一点似乎就足以说明问题了;这暗示着,关于人类出现于地球之上的方式,人类同其他生物必定一齐被包括在任何的一般结论之中。现在情况已完全改观了。一位像卡尔·沃格特(Carl Vogt)那样的博物学家,以日内瓦国立研究院院长的身份,竟敢在其演说(1869年)中大胆表示,“至少在欧洲,恐怕已无一人仍主张物种是独立创造的了”,显然,至少是大多数博物学者必须承认,物种乃是其他物种的变异了的后裔,年轻而朝气蓬勃的博物学者们尤其如此。多数人已承认自然选择的作用,虽然有些人极力主张我过高地估计了它的重要性,这是否公正,未来必会作出定论。在自然科学界年高可敬的诸位领袖人物中,不幸还有许多人依然以各种方式反对进化论。 进化观点现已为大多数博物学者们所采纳,而且正如在一切其他场合中那样,最终亦将为科学界以外的人士所遵循,因此,我才把有关资料编在一起,以便看看在我已往著作中所得出的一般结论,在多大程度上可以适用于人类。因为我从来没有审慎地把这些观点应用于单独一个物种,所以这一工作似乎更加需要了。当我们把注意力局限于任何一种生物类型时,我们便丧失了把整个生物类群连接在一起的亲缘关系性质所导出的重大论据,如生物过去和现在的地理分布,生物在地质上的演替。所余者,还有一个物种的同源构造、胚胎发育以及残迹器官可供研究,无论其为人类或任何其他物种,我们都可把注意力对准这些方面;不过在我看来,这几大类事实提供了充分而确定的证据。以支持逐渐进化的原理。然而,来自其他论据的支持,也应时刻留心。 本书的唯一目的在于考察:第一,人类是否像每一个其他物种那样,是由某一既往存在的类型传下来的;第二,人类发展的方式;第三,所谓人类种族彼此差异的价值。由于我的考察仅限于这几点,所以无须详细描述若干人类种族之间的差异——这是一个巨大的课题,已在许多有价值的著作中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人类的高度悠久性最近已为许多卓越人士的工作所证实了,其中以布歇·德·佩塞(Boucher de Perthes)为始,对于理解人类的起源,这是必不可少的基础。所以,我认为这一结论已经确立,并且奉劝读者们阅读查理士·莱伊尔爵士(Sir Charles Lyell)、约翰·卢伯克爵士(Sir John Lubbock)以及其他人士的令人钦佩的论著。至于人类和类人猿之间的差异量,我也没有必要再加以说明,因为,最有能力的评论家们认为,赫胥黎教授(Prof.Huxley)对此已经无可争辩地加以阐明了,在每一个可见的性状上,人类与高等猿类之间的差异小于高等猿类与同一灵长目(Primates)的低等成员之间的差异。 关于人类,本书简直没有任何崭新的事实,但是,当我写成一个初步草稿之后,我所得出的结论对我来说还是有趣的,我想它也许会使其他人感到兴趣。常常有人自信地断言,人类的起源决不可知;但是愚昧无知往往要比渊博学识更会招致自信;正是那些所知甚少的人们,而不是那些所知甚多的人们,才会如此肯定地断言这个或那个问题决非科学所能解决。人类和其他物种都是某一个古远的、低等的而且灭绝的类型的共同后裔,这一结论在任何程度上都不是新的了。拉马克(Lamarck)很久以前就得出了这一结论,晚近又为几位卓越的博物学者和哲学家所坚持。例如,华莱士(Wallace)、赫胥黎、莱伊尔、沃格特、卢伯克、比希纳(Büchner)、罗尔(Rolle)等,⑴特别是赫克尔(Hckel)。最后这位博物学者,除了他的巨著《普通形态学》(Generelle Morphologie,1866)外,最近又发表了《自然创造史》(Natiirliche Schpfungsgeschichte,1868年初版,1870年再版),他在这一著作中充分讨论了人类的系谱(genealogy)。如果这一著作发表在本书脱稿之前,我大概永不会再继续写下去了。我发现,几乎所有我得出的结论,都被这位博物学者所证实,他的学识在许多方面都比我渊博得多。凡是我根据赫克尔教授的著作所补充的任何事实和观点,均在本书中指明其出处;其他叙述则一如本书原稿的本来面貌,间或在脚注中注明他的著作,以证实比较含糊的或有趣的各点。 多年来我一直觉得非常可能的是,性选择(sexual selection)在使人类种族分化上起了重要作用;但在我的《物种起源》(第一版,199页)中,仅仅暗示这一信念,当时已使我感到了满足。当我开始把这一观点应用于人类时,我发现对整个性选择问题进行充分详细的探讨⑵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本书探讨性选择的第二部分,同第一部分相比,便显得过于冗长,但这也是无法避免的。 我曾打算在本书中附加一篇有关人类和动物的各种表情的文章。许多年前查理斯·贝尔(Charles Bell)爵士的一本可称赞的著作唤起了我对这个问题的注意。这位杰出的解剖学者主张,人类被赋予的某些肌肉专为人类的表情之用。由于这一观点显然地反对人类是从某一个其他低等类型传下来的信念,因此我有必要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我还愿查明,不同人类种族在多大程度上是以同样方式来表情的。但是由于本书的篇幅有限,我以为把这篇文章留待他日单独发表为宜*。 * * * ⑴前几位作者的著作如此驰名,以致我无须再举其书名,但后几位的著作在英国却不甚为人所知,我愿把这些书名提一下:《达尔文学说六讲》(Sechs Vorlesungen iiber die Darwin'sche Theorie),比希纳著,1868年再版;1869年译为法文,书名为“Conférences sur la Théorie Darwinienne”。《由达尔文学说所显示的人类》(Der Mensch,im Lichte der Darwin'sche Lehre),冯·罗尔博士著,1865年。我不想把那些在这个问题上和我站在一边的所有作者一一举出。例如,还有卡内斯垂尼(G.Canestrini)发表过的一篇很奇妙的论文,讨论同人类起源有关的残迹性状[原载《摩德纳自然科学协会年报》(Annuario della Soc.d.Nat.,Modena)1867年,81页]。巴拉哥(F.Barrago)博士用意大利文发表过另一篇著作,名为《人类既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成的,也是按照猿的形象造成的》(Man,made in the image of God,was also made in the image of ape)。 ⑵在本书最初问世之前,赫克尔教授是唯一的一位对性选择进行了讨论的作者,在《物种起源》出版后,他就看到了它的充分重要性,他在各种著作中以非常漂亮的方式处理了这一问题。 *于1872年出版,名为《人类和动物的表情》(Expression of the Emotions in Man and Animals)。——译者注 [book_chapter]第一部分 人类的由来或起源 [book_title]第一部分 人类的由来或起源 · The Descent of Otigin of Man· 我曾着眼于两个明确的目的,其一,在于阐明物种不是被分别创造的,其二,在于阐明自然选择是变化的主要动因,虽然它大部分借助于习性的遗传效果,并且小部分借助于环境条件的直接作用。然而,过去我未能消除我以往信念的影响,当时这几乎是一种普遍的信念,即各个物种都是有目的地被创造的;这就会导致我不言而喻地去设想,构造每一细微之点,残迹构造除外,都有某种特别的、虽然未被认识的用途。一个人如果在头脑里有这种设想,他自然会把自然选择无论过去或现在所起的作用过分夸大。有些承认进化论但否定自然选择的人们,当批评我的书时似乎忘记了我曾着眼的上述两个目的;因此,如果我在给予自然选择以巨大力量方面犯了错误——这是我完全不能承认的,或者我夸大了它的力量——在其本身来说这是可能的,那么我希望,至少我在帮助推翻物种被分别创造的教条方面作出了有益的贡献。 ▲雌极乐鸟的色彩暗淡而且缺少任何装饰物,反之,雄极乐鸟大概是所有鸟类中最精于装饰者,其装饰如此多种多样,以致见者无不赞叹。 [book_title]第一章 人类起源于某一低等生物类型的证据 有关人类起源证据的性质——人类和低于人类的动物的同源构造——有关一致性的各点——发育——残迹(退化)构造,肌肉,感觉器官,毛发,骨骼,生殖器官等——这三大类事实同人类起源的关系 如果一个人想要决定人类是否为某一既往生存类型的变异了的后裔,他最初大概要问,人类在身体构造和心理官能(mental faculties)方面是否变异,哪怕是轻微的变异;倘如此,则这等变异是否按照普遍适用于低于人类的动物的法则遗传给他的后代。还有,就我们贫乏知识所能判断的来说,这等变异是否像在其他生物的场合中那样,乃是同样的一般原因的结果,并且受同样的一般法则所支配;例如,受相关作用,使用和不使用的遗传效果等等法则所支配?作为发育受到抑制、器官重复等等的结果,人类是否会变成同样的怪相,并且人类的任何畸形是否表现了返归某一先前的、古远的构造型式?自然还可以这样问,人类是否像如此众多的其他动物那样,也产生彼此仅有微小差异的变种(varieties)和亚族(sub-races),或者产生差异如此重大的种族(race)而必须把它们分类为可疑的物种?这等种族如何分布于全世界;而且,当他们杂交时,他们在第一代和以后各代彼此发生作用吗?此外,还可追问其他各点。 追问者其次将问到重要之点,即,人类是否以如此迅速的速度增加,以致不时引起剧烈的生存斗争;结果导致无论身体或心理方面的有益变异被保存下来了,而有害的变异被淘汰了。人类的种族或种(species)无论用哪个名词都可以,是否彼此侵犯,相互取而代之,因而有些最终归于灭绝?我们将会看到,所有这些问题一定可以按照对低于人类的动物的同样方式得到肯定的回答。就大多数问题来说,的确显然如此。但对刚才所谈到的几个需要考虑的问题暂时推迟予以讨论,可能是方便的。我们先看一看,人类的身体构造在多大程度上或多或少明确地显示了一些痕迹,以说明他来自某一低等类型。在以后数章,将对人类的心理能力(mental power)在与低于人类的动物的心理能力的比较下加以考察。 人类的身体构造 众所周知,人类是按照其他哺乳动物同样的一般形式或模型构成的。人类骨骼中的一切骨可以同猴的、蝙蝠的或海豹的对应骨相比拟。人类的肌肉、神经、血管以及内脏亦如此。正如赫胥黎和其他解剖学者所阐明的,在一切器官中最为重要的人脑也遵循同一法则。比肖夫(Bischoff)⑴是一位站在敌对方面的见证人,连他都承认人类的每一个主要的脑裂纹和脑褶都同猩猩(Drang-outang)的相似;但他却接着说,它们的脑在任何发育时期中都不完全一致;当然也不能期望它们完全一致,否则它们的心理能力就要一样了。于尔皮安(Vulpian)⑵说:“人脑和高等猿类的脑的差别极其轻微。我们对这种关系不应有错觉。就脑部的解剖性状来看,人类之比类人猿,不但较近于类人猿之比其他哺乳动物,而且较近于类人猿之比其他猿类,如绿背猿(Des guenons)和猕猴(Des macaques)。”但是,在这里进一步详细地指出人类在脑的构造和身体其他一切部分上同高等哺乳动物的一致性,则是多余的了。 可是,对于构造没有直接或明显关系的少数几点加以详细说明,还是值得的,这种一致性或彼此关系借此会得到很好的阐明。 人类容易从低于人类的动物那里染上某些疾病,如恐水病*、天花、鼻疽病、梅毒、霍乱、疱疹等⑶,而且容易把这些病传给它们;这一事实证明了它们的组织和血液既在细微构造上也在成分上都密切相似,⑷这比在最优良的显微镜下或借助于化学分析来比较它们还要明显得多。猴类像我们那样,常患许多同样的没有传染性的疾病。例如伦格尔(Rengger)⑸,曾在巴拉圭卷尾猴(Cebus azarae)的原产地对它进行过仔细的观察,它容易患黏膜炎,具有通常的症状,如经常复发,就会导致肺结核病。这种猴还患中风、肠炎和白内障。幼猴在乳齿脱落时常死于热病。药物对它们产生的效果,同对我们一样。许多种类的猴对茶、咖啡、酒都有强烈的嗜好,我自己亲眼见到,它们还吸菸取乐。⑹布雷姆(Brehm)断言,非洲东北部的土人把装有浓啤酒的器皿放在野外,使野狒狒(baboons)喝醉以捕捉它们。他曾看到他自己圈养的几只喝醉的狒狒,他对它们的醉态和怪相做过引人发笑的描述。醉后翌晨,它们非常易怒而忧郁;用双手抱住疼痛的脑袋,作最可怜的表情;当给它们啤酒或果子酒时,它们就厌恶地躲开,但对柠檬汁却喝得津津有味。⑺一只美洲蛛猴(Ateles),当喝醉了白兰地酒之后,就会永远不再碰白兰地酒,这样,它就比许多人都更聪明了。这些琐事证明了人类和猴类的味觉神经是多么相似,而且他们的全部神经系统所受到的影响又多么相似。 人类的内脏会感染寄生虫,时常因此致死,并且受到外部的寄生虫的侵扰,所有这等寄生虫同感染其他哺乳动物的寄生虫都属于同属(genera)或同科(families),至于疥癣虫,则属于同种。⑴人类有如其他哺乳动物、鸟类甚至昆虫那样,受一种神秘的法则所支配⑵,这一法则使某些正常过程,如妊娠、成熟以及各种疾病的持续,均按月经期进行。人类的创伤按照同样的愈合过程得到恢复,人类截肢后的残余部分,特别是在胚胎早期,也像在低等动物的场合中那样,有时具有某种再生的能力。⑶ 像物种繁殖这个最重要机能的全部过程,从雄者的最初求偶行为⑷到幼仔的出生和哺育,在所有哺乳动物中都是显著一样的。猴在幼仔时不能自助的情况几乎同我们的婴儿一样;在某些属中,猴仔在外貌上完全不同于成猴,犹如我们的子女不同于他们的充分成熟的父母一样。⑸有些作者极力主张,作为一种重要的差别,人类幼儿的成熟期要比任何其他动物迟得多。但是,如果我们注意看一看居住在热带地方的人类的种族,其差别就不大了,因为,猩猩据信在10~15岁时才达到成年。⑹男人同女人在身材大小、体力、体毛多少等方面以及在精神方面都有差别,许多哺乳动物的两性也是如此。因此,人类同高等动物,特别是同类人猿在一般构造上、在组织的细小构造上、在化学成分上以及在体质上的一致性是极其密切的。 胚 胎 发 育 人是从一个卵发育成的,卵的直径约为1英寸的1/125,它在任何方面同其他动物的卵都没有差别。人类胚胎在最早时期同脊椎动物界其他成员的胚胎几乎无法区分。此时动脉延伸为弓形分支,好像要把血液输送到高等脊椎动物现今不具有的鳃中,虽然在他们的颈部两侧还留有鳃裂(图1,f,g),标志着它们先前的位置。在稍晚时期,当四肢发育时,正如杰出的冯·贝尔(Von Baer)所指出的,蜥蜴类和哺乳动物的脚,鸟类的翅膀和脚,以及人的手和脚,都是由同一个基本型式发生的。赫胥黎教授说:“在相当晚的发育阶段,人类幼儿才同幼猿有显著的差别,而猿在发育中同狗的差别程度,正如人在发育中同狗的差别程度一样大。看来这一断言好像要令人一惊,但它的真实性是可以证明的。”⑴ 图 1 上图:人的胚胎(采自埃克);下图:狗的胚胎(采自比肖夫) a.前脑:大脑半球等;b.中脑:四叠体;c.后脑:小脑,延髓;d.眼;e.耳; f.第一鳃弓;g.第二鳃弓;h.在发育过程中的脊椎和肌肉;i.前肢;k.后肢;l.尾或尾骨。 由于本书的读者可能从来没有看过有关胚胎的绘图,所以我刊登了一幅人的和一幅狗的胚胎图,约在同一早期发育阶段,这幅图是从两部无疑正确的著作⑵中仔细复制的。 当举出了如此高水平的权威人士所做的以上叙述之后,我再借用别人的详细材料来阐明人类的胚胎密切类似于其他哺乳动物的胚胎,就是多余的了。然而却可以补充说明,人类的胚胎同某些成熟的低等类型在构造的种种方面同样也是类似的。例如,心脏最初仅是一个简单的搏动管,排泄物由一个泄殖道(cloacal passage)排出,尾骨(Os coccyx)突出像一条真尾,“相当地延伸到残迹腿之外”。⑴在所有呼吸空气的脊椎动物胚胎中,被称为吴耳夫氏体(corpora wolffiana)的某些腺与成熟鱼类的肾相当,并且像后者那样活动。⑵可以观察到,甚至在较晚的胚胎时期人类和低于人类的动物也有若干显著的相似性。比肖夫说,整七个月的人类胎儿的脑旋圈(convolutions)与成年狒狒的处于同样的发育阶段。⑶正如欧文教授所指出的,“大脚趾当站立或行走时形成一个支点,这在人类构造中恐怕是一个最显著的特性”⑷;但是在约一英寸长的胚胎中,怀曼发现“大脚趾较其余脚趾都短;不是同其余脚趾平行,而是从脚的一侧斜着伸出,这样,它就与四手类动物(Quadrumana)这一部分的永久状态相一致了”。⑸我用赫胥黎的话来做结束,他问道:“人类是按照不同于狗、鸟、蛙或鱼的途径发生的吗?”然后他说,“立刻可以作出肯定的回答:毫无问题,人类的起源方式以及他们的早期发育阶段同在等级上直接处于其下的动物是完全相同的;毫无疑问,人类与猿类在这等关系上远比猿类与狗要近得多”。⑹ 残 迹 器 官 这个问题虽然在本质上不及上述两个问题重要,但由于几点理由,还要在这里更充分地予以讨论。⑺我们举不出任何一种动物,它们的某些器官不是处于残迹状态的,人类也不例外。必须把残迹器官同新生器官(nascent organs)区别开来,虽然在某些场合中把它们区别开是不容易的。残迹器官要么是绝对无用的,如四足动物雄者的乳房或反刍动物的永远不会穿出齿龈的切齿(incisor teeth);要么就是对其现今所有者仅有如此微小的作用,以致我们无法设想它们是在现今生活条件下发育出来的。处于后一状态的器官并不是严格残迹的,但有趋于这个方面的倾向。另一方面,新生器官虽然不是充分发育的,对其所有者却是高度有用的,而且能够进一步向前发展。残迹器官变异显著,关于这一点,可以部分地得到理解,因为它们无用,或近于无用,所以不再受自然选择所支配。它们往往完全受到抑制。当这种情形发生时,它们还是容易通过返祖而偶尔重现——这是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情况。 致使器官成为残迹的主要动因,似乎是由于在这个器官被主要使用的那个生命时期(这一般是在成熟期)却不使用它了,同时还由于在相应的生命时期的遗传。“不使用”这个名词不仅同肌肉活动的减少有关,而且包括血液流人某一部分或器官的减少在内,后一情形是由于压力交替较少或者由于其习惯性活动以任何方式变得较少所致。然而,在某一性别中表现为正常的那些器官,在另一性别中却可能成为残迹;这等残迹器官,像我们以后将要看到的那样,常常以不同于这里谈到的那些残迹器官的发生方式而发生。在某些情况中,器官是由于自然选择而被缩小的,因为由于生活习性改变,它们变得对物种有害了。缩小的过程大概还常常借助于生长补偿和生长经济(compensation and economy of growth)这两项原理;但是,当不使用对器官的缩小完成了所有作用之后,而且当生长经济所完成的节约作用很小时,⑴器官缩小的最后诸阶段是难于理解的。在已经成为无用的而且大大缩小了的一个部分最后地、完全地受到抑制的情况下,如果生长补偿或生长经济都不能发生作用,这大概只有借助于泛生论(pangenesis)的假说才可以得到理解。但是,关于残迹器官的整个主题,我在以前的几部著作中已经讨论过了,而且举出过例证,⑵在这里我无须就此点再多加赘述。 已经观察到,在人类身体的许多部分中有各种处于残迹状态的肌肉,⑶可以偶尔发现,正常存在于某些低等动物中的不少肌肉,在人类身体中却处于大大缩小的状态。每一个人一定都注意过许多动物,特别是马抽动皮肤的能力,这是由肉质膜(panniculus carnosus)来完成的。现已发现这种肌肉的残迹以有效的状态存在于我们身体的种种部分中,例如双眉借以抬起的前额肌肉。在我们颈部非常发达的颈阔肌肌样体(platysma myoides)就属于这个系统。爱丁堡的特纳(Turner)教授告诉我说,他曾偶尔发现五个不同部位——即肩胛骨附近的腋下等——的肌肉束(muscular fasciculi)都一定同肉质膜有关系。他还阐明了,“胸骨肌(musculus sternalis)不是腹直肌(rectus abdominalis)的延伸,而与肉质膜密切近似,在600个人中,3%以上有胸骨肌”。他接着说,关于“偶现的和残迹的构造特别容易变异的论述,这种肌肉提供了一个最好的例证”。⑷ 有少数人可以收缩头皮上的表面肌肉,这等肌肉是处于变异的和部分残迹的状态的。小德康多尔(M.A.de Candolle)写信告诉我一个有关长期连续保持或遗传这种能力并且异常发达的事例。有一个家族,其族长在幼年时能够仅靠头皮的动作就可以从头上把几本沉重的书扔开,他用耍这个把戏去打赌,而赢得赌注。他的父亲、叔父、祖父以及他的三个孩子都同样具有这种能力,而且均达到异常程度。这个家族在八代以前分为两支,所以上述一支的族长同另一支的族长是七世的从堂兄弟。这位远房的从堂兄弟在法国的另一地方居住,当问到他是否也具有同样的这种能力时,他立即作了表演。这个例子很好地说明了,一种绝对无用的能力可以多么持久地传递下去,这种能力大概来自我们遥远的半人类祖先,因为许多种类的猴都具有而且常常使用这种能力,它们可以上下自如地充分移动它们的头皮。⑴ 为移动外耳服务的外在肌肉(extrinsic muscles)和使不同部分活动的内在肌肉(intrinsic muscles)在人类中都处于一种残迹状态,而且它们都属于肉质膜的系统;它们在发育方面,至少在机能方面也是易于变异的。我曾见过一个人能够把整个耳朵向前拉;另外一些人能够把耳朵向上拉;还有一个人能够把耳朵向后拉;⑵根据其中一人向我说的,只要经常触动我们的耳朵,这样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它们,大多数人在反复试行中大概都能恢复移动耳朵的一定能力。把耳朵竖起并使它们朝不同方向移转的能力对许多动物来说,无疑都是最高度有用的,因为,这样它们可以觉察危险来自何方;但我从来没听到过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一个人所具有的这种能力对他会有什么用处。整个外耳以及各种耳褶和突起(如耳轮和对耳轮、耳屏和对耳屏等)都可以被看做是残迹的;在低等动物中,当耳朵竖起时,它们在不给耳增加很大重量的情况下起到加强和支持耳的作用。然而,有些作者猜想,外耳的软骨有向听神经(acoustic nerve)传导振动的作用;但是,托因比(Toynbee)先生在搜集了所有关于这个问题的已知证据之后,断定外耳并没有独特的用途。⑶黑猩猩(chimpanzee)和猩猩的耳同人类的耳异常相似,而且其特有的肌肉同样也是非常不发达的。⑷伦敦动物园的饲养员们向我保证,这等动物从来不移动或竖起它们的耳朵;所以,就其机能而言,它们的耳处于和人类的耳相等的残迹状态。为什么这等动物以及人类的祖先失去了竖立耳朵的能力,我们还无法说明。可能是,由于它们在树上生活的习性而且力量大,它们面临的危险很小,因此在长时期内它们很少移动耳朵,这样就逐渐失去了移动它们的能力,但我并不满意于这种观点。这大概同下述事例是类似的,即,那些大型而笨重的鸟类由于居住在海洋岛上,不面临食肉兽的攻击,因而失去了使用双翅来飞翔的能力。然而,人类和几种猿虽不能移动耳朵,却可以从在水平面上自由移动头部以捕捉来自各方的声音而部分地得到补偿。有人断言,唯独人类的耳具有耳垂;但“在大猩猩(gorilla)中发现有它的残迹”⑸;我听普瑞尔教授说,黑人不具耳垂者并不罕见。 著名的雕塑家伍尔纳(Woolner)先生告诉我说,他时常在男人和女人中观察到外耳有一个小特征,而且他觉察到这很有意义。最初引起他注意这个问题的是当他雕塑莎士比亚剧中顽皮小妖精(Puck)的时候,他曾给这只小妖精雕塑了一个尖耳。这样,他被引导去考察各种猴的耳,此后又更加仔细地对人类的耳进行了考察。这一特征为一个小钝点,突出于向内折叠的耳边,即耳轮。如有这个特征,在婴儿一生下来它就是发达的,按照路德维格·迈耶(Ludwig Meyer)教授的说法,具有这一特征的,男多于女。伍尔纳先生为其制作了一个精确的模型,并把本书的附图见赠(图2)。这个突出点不仅朝着耳的中心向内突出,而且常常稍微突出于它的平面之外,因而从正前方或者从正后方去看头部时,都可以见到这个突出点。它们在大小上是有变异的,在位置上也多少有点变异,稍微高一些或者低一些,且有时呈现于一耳,而不见于另一耳。并不仅限于人类才具有这一特征,因为我看到伦敦动物园里的一只蛛猴(Ateles beelzebuth)也具有这种特征。兰克斯特(E.Ray Lankester)先生告诉我说,汉堡动物园里的一只黑猩猩是另一个例子。耳轮显然是由向内折叠的最外部耳边形成的,这一折叠部分似乎多少同整个外耳被持久地压向后方有关联。在许多等级不高的猴类中,如狒狒和猕猴属(Macacus)的一些物种⑴,耳的上部是微尖的,而且耳边全然不向内折叠;但是,如果耳边向内折叠的话,那么一个微小的点必然要朝着耳的中心向内突出,而且可能稍微地突出于耳的平面之外。我相信,在许多场合中这就是它的起源。另一方面,迈耶教授在其最近发表的一篇富有才华的论文中主张,整个情形不过仅仅是变异性的一种而已;那个突出点并不是一个真的突出点,而是由于那个突出点两侧的内软骨没有充分发育所致。⑵我十分乐意承认,对许多事例来说,这是一个正确的解释,如在迈耶教授所绘的图中,耳轮上有若干微小的点,即整个耳边是弯进弯出的。通过唐恩(L.Down)博士的好意帮助,我曾亲自看到一个具有畸形小脑袋的白痴人的耳,在耳轮的外侧、而不是在向内折叠的边上,有一个突出点,所以这个点同既往存在的耳的尖端并无关系。尽管如此,在许多场合中我的本来观点,即那个突出点是既往存在的直立而尖形的耳之顶端,在我看来大概还是很可能的。我之所以这样认为,是由于它们的屡屡出现,而且由于它们的位置同尖耳顶端的位置一般是符合的。有一个例子——我曾得到它的照片:那个突出点如此之大,以致遮盖了全耳的整整三分之一,倘若按照迈耶教授的观点,则必须假定,软骨要在耳边的全部范围内有同等发育,才能使这样的耳完成。我还从通信中得知两个例子,一个发生在北美,另一个发生在英国,表明上部耳边全然不向内折叠,而是尖形的,因此,它在轮廓上同一只普通四足动物的尖耳密切类似。此二例之一,为一个幼儿的耳,他父亲把这个幼儿的耳同我在一幅图中⑶举出过的一种猴、即黑顶猿(Cynopithecus niger)的耳作了比较,说道,他们的轮廓是密切相似的。在这两个例子中,如果耳边以正常方式向内折叠,那么一个内向的突出点一定会形成。我还可以补充另外两个例子,表明耳的轮廓依然留有稍微尖形的残迹,虽然上部耳边是正常向内折叠的——其中一只向内折叠得很狭。下面的木刻图(图3)是依据一只猩猩胎儿相片的原样仿制的[蒙尼采(Nitsche)博士好意见赠],从这幅图中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耳的尖形轮廓同其成长时期的状态是多么不同;当成长时,它的耳同人的耳一般是密切相似的。显然,这样一只耳的尖端折叠起来,除非它在进一步发育中发生重大变化,将会形成一个向内突出的点。总之,我依然觉得,所讨论的那个突出点在无论是人类或猿类的某些事例中很可能都是既往状态的残迹。 图 2 人类的耳 (伍尔纳先生雕塑并制图) a.突出点 图 3 一只猩猩的胎儿 (表明这一生命早期的耳的形态) 瞬膜(nictitating membrane),即第三眼睑(third eyelid)及其附属的肌肉和其他构造在鸟类中十分发达,而且对它们有很大的机能重要性,因为它能迅速地把整个眼球遮盖起来。有些爬行动物和两栖动物,还有某些鱼类如鲨鱼,也有瞬膜。在哺乳动物的两个低等的门类(division)、即单孔目(Monotremata)和有袋目(Marsupials)中,以及在少数某些高等哺乳动物、如海象(walrus)中,瞬膜也是十分发达的。但是,在人类、四手类以及大多数其他哺乳动物中,如所有解剖学者所承认的,瞬膜不过是一种被称为半月褶(semilunar fold)的残迹物而已。⑴ 嗅觉对大多数哺乳动物来说,都是最高度重要的——如对反刍动物,用于警告危险;对肉食动物(Carnivora),用于搜索所要捕食的动物;还有,如对野猪,则上述两种意义兼而有之。但是,嗅觉甚至对黑色人种,如果还有一点用处的话,也是极其微小的,而黑色人种的嗅觉远比白色人种的嗅觉还要发达得多。⑵尽管如此,嗅觉并不为黑人警告危险,也不引导他们去找食物;它不阻止爱斯基摩人睡眠于恶臭的空气之中,也不阻止许多未开化人吃半腐烂的肉。在欧洲人中,各个人的这种能力差别很大;这是一位卓越的自然学者向我保证的,他具有高度发达的嗅觉,而且注意过这个问题。那些相信逐渐进化原理的人们不会轻易地承认,现今状态的嗅觉乃是由人类最初获得的。他从某一早期祖先遗传了这种处于衰弱而残迹的状态下的能力;对其早期祖先来说,它是高度有用的,而且要不断地使用它。在那些嗅觉高度发达的动物中,例如狗和马,对于人和地方的记忆是同它们的气味高度联系在一起的;这样,我们恐怕就能理解,如莫兹利(Maudsley)博士所正确指出的,为什么人类的嗅觉“在生动地追忆已经忘却的景色和地方的概念和影像时是异常有效的”。⑴ 人类几乎裸而无毛,这是同所有其他四手类的显著差别。但是在男人的大部分身体上还有少量散在的短毛,在女人身体上也有纤细的绒毛。不同种族在毛的多少上差别很大,同一种族中各个人的毛不仅在多少上,而且在部位上都是高度变异的。例如,有些欧洲人的肩部完全无毛,而另外一些人的肩部却生有茂密的丛毛。⑵这样散在于全身的毛乃是低等动物的均匀一致的皮毛的残迹,则是没有多大疑问的。这一观点从下述事实来看就越发可能是确实的了,即,我们知道,四肢和身体其他部分的“纤细的、短的、淡色的毛”,当在长久发炎的皮肤附近受到异常营养时,偶尔会发育成为“茂密的、长的、粗而黑的毛”。⑶ 詹姆斯·佩吉特(James Paget)爵士告诉我说,一个家族常有几个成员,他们的眉毛中有几根要比另外的长得多;所以说,甚至这种微小特性也是遗传的。这种长眉毛似乎也有它们的代表,因为黑猩猩和猕猴属的某些种在其眼的上方裸皮上生有相当于我们眉毛的很长的散毛;在某些狒狒中,有相似的长毛突出于眉脊(superciliary ridge)毛皮之外。 人类胎儿在六个月的时候,全身密布羊毛般的细毛,这就提供了一个更加奇妙的事例。在五个月的时候,眉端和脸上的毛、特别是口部周围的毛开始发育,口部周围的毛比头上的毛还要长得多。埃舍里希特(Eschricht)曾观察到一个女胎儿生有这种小胡子,⑷但这件事情并不像最初看来那样令人惊奇,因为在生长早期男女两性的一切外在性状一般都是彼此类似的。胎儿身体所有部分的毛的趋向和排列同成年人的一样,不过受更大的变异性所支配。整个皮肤表面,甚至前额和双耳,都有毛密布其上;但有一个意味深长的事实,即,手掌和足蹠则完全是裸而无毛的,有如大多数低等动物的四个足蹠一样。因为这简直不能是一种意外的巧合,所以人类胎儿的羊毛般的覆毛大概代表着那些生来就是多毛的哺乳动物的最初永久性的毛皮。关于人生下来在其整个体部和面部就密布着细而长的毛,曾经记载过三四个事例;这一奇怪的状态是强烈遗传的,而且同牙齿的畸形相关。⑸亚历山大·勃兰特(Alex.Brandt)教授告诉我说,他曾将一位具有这样特性的35岁男人的面毛与一个胎儿的胎毛做过比较,发现它们在组织上是完全相似的;所以,如他所指出的,这种事例可以归因于毛的发育受到抑制以及它的继续生长。儿童医院里的一位外科医生向我保证说,许多病弱的儿童在背部生有十分长的细毛;这等事例大概可以纳入同一个问题之下。 最靠后的那个臼齿,即智齿,在人类比较文明的种族中好像有变为残迹的倾向。这等齿比其他臼齿小得多,黑猩猩和猩猩的相应齿也是如此;而且它们只有两个分叉的牙根。到17岁左右,它们才穿出牙龈,有人向我保证,它们远比其他齿容易龋坏,而且脱落也要早得多;不过有些著名的牙医否认这一点。它们还远比其他齿容易变异,无论在构造上或是在它们的发育时期上都是如此。⑴在黑色人种(Melanian races)中,智齿通常具有三个分叉的牙根,而且一般健全;它们同其他臼齿在大小上还有差别,不过其差别要比在高加索种族(Caucasian races)中要小。⑵沙夫豪森(Schaaffhausen)教授以文明种族的“颚的后齿部一直在缩短”⑶来解释各种族之间的这种差别,我设想,可以把这种缩短归因于文明人惯常地吃软的和煮过的食物,这样,他们就较少使用颚部。勃雷斯(Brace)先生告诉我说,在美国把儿童的某些臼齿拔掉,已成为十分普通的常事,因为颚部长得不够大以容纳完全发育的正常齿数。⑷ 关于消化道,我看到一则报道,记载着唯一的残迹物,即盲肠的蛆型附属物。盲肠为肠部的一个分支或膨部(diverticulum),末端成一盲管(Cul-de-Sac),在许多以植物为食的低等哺乳动物中,它是极其长的。在有袋的树袋熊(koala)*中,其盲肠实际上要长于整个体部的三倍以上。⑸它有时延长而成为一个长的逐渐变细的尖端,而且有时部分阻塞。看来好像是食物或习性的改变,致使各种动物的盲肠才大大地缩短了,蛆型附属物作为缩短部分的残迹物而被留下来了。我们从这一附属物的小型以及根据卡内斯垂尼就人类盲肠变异性所搜集的证据⑹,可以推论出这一附属物是一种残迹物。偶尔它完全不存在,偶尔却非常发达。其通道全长的一半或三分之二已完全闭塞,末端为一扁平实心的膨胀体。猩猩的这种附属物是长而盘曲的;人类的这种附属物从短的盲肠一端长出,其长度通常为4~5英寸,其直径仅为l/3英寸左右。它不仅是无用的,而且有时是致死的原因;关于这样的事,我最近听到两个例子;这是由于小而硬的东西,例如种子,进入它的通道而引起炎症所致。⑺ 在某些低等的四手类中,在狐猴科(Lemuridae)动物中,在食肉类动物中,以及在许多有袋类动物中,有一个孔道位于上膊骨(humerus)的下端附近,叫做上髁状突起孔(Supra-condyloid foramen),前肢的大神经从此孔通过,大动脉也常常从此孔通过。人类的上膊骨一般都有这一孔道的残迹,它有时发育得相当良好,由一个下垂的钩状骨突形成它的一部分,并由一束韧带使其成为一个完善的孔。曾经密切注意过这个问题的斯特拉瑟斯(Struthers)博士⑴现在阐明这一特性有时是遗传的,因为有一位父亲有此特性,在他的7个孩子中不下4人也有此特性。当这一孔道存在时,大神经一律要通过那里,这就明显地表示了,它是低等动物上髁状突起孔的同源部分和残迹物。特纳教授估计,如他告诉我的,现今人类骨骼有这一孔道的约占1%。但是,如果人类这一构造的偶尔发育是由于返祖——看来这似乎是可能的,那么它是返归到很远古的状态,因为它在高等四手类中是不存在的。 人类的上膊骨偶尔还有另一个孔,可以称为髁间(inter-condyloid)孔。这个孔发生于各种类人猿以及其他猿类⑵,但不经常,许多低于人类的动物也有此孔。值得注意的是,人类有此孔的在古代要比在近代多得多。关于这个问题,巴斯克(Busk)⑶先生搜集了如下的证据:布罗卡(Broca)教授谈到,“在巴黎的南方墓地中搜集到的臂骨中,具有这个孔的占4%~5%;奥罗尼洞窟(Grotto of Orrony)的遗物属于青铜器时代,那里的32只上膊骨中就有8只具有这个孔;不过他认为这一异常大的比例可能是由于这个洞窟是一种‘家族墓地’。还有,杜邦(M.Dupont)在属于驯鹿时代(Reindeer period)*的莱塞(Lesse)山谷的洞穴中发现有30%的骨有这个孔;勒盖(M.Leguay)在阿尔让特伊(Argenteuil)的史前墓的遗迹(dolmen)中看到25%的骨有这个孔;普律内尔-贝(M.Pruner-Bey)发现来自沃雷阿尔(Vauréa1)的骨有这个孔的占26%。可不要忽视普律内尔-贝所说的,在瓜契(Guanche)的骨骼中这种状态是普遍的”。在这个场合或另外几个场合中,古代种族比近代种族更加时常呈现一些类似于低于人类的动物的构造,这是一个有趣的事实。一个主要的原因似乎是,古代种族在漫长的系统线上距他们遥远的动物般的祖先,站得多少要近一些。 人类的尾骨以及下述某些其他椎骨,虽然已经没有作为尾巴的功能,却明显地代表着其他脊椎动物的这一部分。在胚胎的早期,它是游离的而且超出足部之外;如人类胚胎图(图1)所示。在某些罕见的、异常的场合中,⑷据知甚至在降生后,还会形成一个尾状的外在小残迹物。尾骨是短的,通常只包含四个椎骨,所有都胶和在一起;这些椎骨都处于残迹状态,因为除去基部的一节外,其余仅由椎体(centrum)构成⑸。它们附有一些小肌肉;特纳教授告诉我说,其中的一块小肌肉曾被锡尔(Theile)明确描述为尾部伸肌(extensor)以残迹状态而重现,这块肌肉在许多哺乳动物中是非常发达的。 人类的脊髓仅仅伸延到最后一个脊椎(dorsal vertebra),即第一腰椎(1umbar vertebra);但一种线状构造(中尾丝,filum terminale)却沿着脊髓管的荐骨部分的轴、甚至沿着尾骨之背,向下伸延。这种线状体的上部,如特纳教授告诉我的,无疑是同脊髓同源的,而其下部显然纯粹是由软脑脊膜(pia mater)、即脉络被膜(vascular investing membrane)构成的。甚至在这时还可以说尾骨具有像脊髓这样一种重要构造的残迹,虽然它已不再被关闭在骨道之中了。下述事实仍承蒙特纳教授告知,它阐明尾骨同低等动物的真尾是多么密切地一致;卢施卡(Luschka)最近发现在尾骨之端有一个很特别的卷曲体,与中部的荐动脉(Sacral artery)相连接;这一发现引导克劳斯(Krause)和迈耶对一只猴(猕猴)和一只猫的尾进行了考察,发现在二者之中都有相似的卷曲体,但不是位于尾端。 生殖系统提供了各式各样的残迹构造,但这等残迹构造在一个重要方面同上述事例有所不同。这里我们所涉及的并不是某一物种的处于无效状态的那一部分的残迹,而是在某一性别中是有效的、在另一性别中却仅仅是残迹的那个部分。尽管如此,根据各个物种是分别创造的信念,此等残迹物的出现有如上述事例,还是难于解释的。此后我势必还要谈到这些残迹物,并将阐明它们的存在一般仅仅依靠遗传,这就是说,依靠某一性别所获得的部分曾被不完全地传递给另一性别。在这里我所举出的不过是几个有关这等残迹物的事例而已。众所周知,所有哺乳动物的雄者,包括男人在内,都有残迹的乳房。在几个事例中,这等残迹的乳房变得十分发达,而且分泌丰富的乳汁。它们在男女两性中本质上是相等的还可由下述事实得到阐明,即,在感染麻疹期间,男女双方的乳房都偶尔呈交感的增大。可以观察到,许多雄哺乳动物都有前列腺囊(vesicula prostatica),现已普遍承认它同雌者的子宫以及与其相连接的管道都是同源的。读过洛伊卡特(Leuckart)对这个器官所做的富有才华的描述和他的推论,而不承认他的结论的正确性,是不可能的。这在那些具有分叉的真正雌性子宫的哺乳动物中尤其明显,因为这等雄性哺乳动物的前列腺泡同样也是分叉的。⑴在这里还有另外一些属于生殖系统的残迹构造⑵可以引述。 现在列举的这三大类事实的意义是清楚明白的。但是,再反复陈述我在《物种起源》中详细提出来的一系列论点,就完全是多余的了。如果我们承认同科的诸成员来自一个共同的祖先,并且承认它们继此之后曾适应于多种多样的外界条件,那么,同科诸成员整个身体的同源构造就是可以理解的了。根据任何其他观点,则人或猴的手、马的足、海豹(Seal)的前肢、蝙蝠的翼等等之间的模式何以相似,就是完全不可解释的了。⑶断言他们一切都是按照一个同样的理想计划而造成的,并不是一个科学的解说。关于发育,根据这样的原理,即变异是在很晚的胚胎时期中随后发生的,而且是在相应的时期中遗传的,那么,我们就能清楚地理解为什么那些差异大得惊人的类型,其胚胎依然多少完全地保留着它们共同祖先的构造。人的、狗的、海豹的、蝙蝠的、爬行动物的胚胎彼此之间最初简直无法被区别开,对这样奇异的事实,从来没有过任何其他解释。为了理解残迹器官的存在,我们只能假定先前的一位祖先曾具有完善状态的这等部分,并且在生活习性改变了的情况下大大地缩小了,这或者是由于简单的不使用,要么就是由于那些最少是受多余部分之累的个体受到了自然选择,而且得到上述其他手段的帮助。 这样,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人类和其他脊椎动物都是按照同样的一般模型被构成的,为什么他们都通过同样的早期发育阶段,而且,为什么他们都保留着某些共同的残迹物。因此,我们就应该坦白地承认它们的由来的共同性;如果接受其他观点,则无异于承认我们的构造以及我们周围的所有动物的构造仅仅是设下的一个陷阱以诱使我们的判断落入其中。如果我们注意一下整个动物系统的成员,并且考虑一下从它们的亲缘关系或分类、它们的地理分布和地质上的演替所得到的证据,上述结论就被大大加强了。使我们祖先宣称他们是从半神半人传下来的后裔,并且引导我们去反对上述结论的,不过是我们蒙昧的偏见和骄傲自大而已。但是,终有一天不久会到来,到那时,十分熟悉人类和其他哺乳动物的比较构造和比较发育的自然学者们如果还相信各个物种乃是分别创造作用的结果,那就会被认为是奇怪的事了。 [book_title]第二章 人类自某一低等类型发展的方式 人类身体和心理的变异性——遗传——变异性的原因——人类的变异法则和低于人类的动物的一样——生活条件的直接作用——各部分增强使用和不使用的效果——受到抑制的发育——返祖——相关变异——增长的速度——对增长的抑制——自然选择——人类是世界上最占优势的动物——人类身体构造的重要性——导致人类变为直立的诸原因——由于直立而发生的构造变化——犬齿的缩小——头骨的增大及其形状的改变——无毛——无尾——人类不能自卫的情况 显然,人类现今依然受强大的变异性所支配。在同一个种族中没有任何两个人是完全相像的。我们不妨把无数面孔加以比较,而一个面孔一个样。在人类身体各部分的比例和大小方面也有同等大量的多样性,腿的长度是最易变异的诸点之一。⑴虽然在世界的某些地区一种长头颅是普遍的,在另外一些地区一种短头颅是普遍的,但是,甚至在同一个种族的范围内头的形状还有巨大的多样性,如美洲和澳洲南部地区的土著居民就是这样——后一种族的“血统、风俗以及语言在现存各种族中大概是最纯粹、最均一的”,甚至像区域如此狭窄的桑威奇群岛(Sandwich Islands)上的居民也是如此。⑵一位著名牙科医生向我保证说,牙齿的巨大多样性差不多同面貌的一样。主动脉如此常常地在歧路上循行,以致发现从1040具尸体中计算出循行路线的出现次数对解决外科问题是有用的。⑶肌肉是显著容易变异的,例如,特纳教授发现,在50具尸体中没有两具尸体的足部肌肉严格地相似,在有些尸体中其离差是相当大的。⑷他接着说,司掌运动的能力一定适当地按照若干离差而有所改变。伍德(J.Wood)先生曾做过如下记录:在36具解剖用的尸体中,有295个肌肉变异,在另一组同样数目的解剖用尸体中不少于558个变异,而且在身体两侧发生的变异只作为一个计算。⑸在后一组36人中,“查明并无一人与解剖学教科书中所做的肌肉系统的标准描述完全一样”。其中一个尸体竟有25个独特的畸形肌肉,数目之大,令人惊奇。同一块肌肉有时以多种方式发生变异,例如,麦卡利斯特(Macalister)教授描述过副掌肌(palmaris accessorius)的独特变异不少于20个。⑴ 著名的老一辈解剖学者沃尔夫(Wolff)坚决主张,内脏比外部器官更容易变异,“人体内部没有一部分不变异的”。⑵他甚至写过一篇专论,陈述如何选择内脏的典型标本作为代表。他讨论了肝、肺、肾等的至美,犹如人类外貌的至美一样,这一讨论听起来够奇怪的了。 人类同一种族心理官能(mental faculties)的变异性或多样性是如此为大家所熟知,以致无须在这里多赘,至于人类不同种族之间的更大差异,就更不必谈了。低等动物也是如此。所有管理过动物园的人们都承认这一事实,而且我们在家狗以及其他家养动物中可以明显地看到这一点。布雷姆特别坚决主张,他在非洲驯养的那些猴中,每一个猴都有它自己特殊的气质和脾气;他提到有一只狒狒,以它的高度智力而著称;伦敦动物园管理员曾向我指点过一只属于新世界(New World)*的猴,同样以它的智力而著称。伦格尔(Rengger)也坚决主张,他在巴拉圭所养的同种的猴的各种心理特征(mental characters)也是多式多样的,他接着说,这种多样性一部分是先天的,一部分是它们受得何种待遇或教育的结果。⑶ 关于遗传的问题,我在他处⑷已经做过非常充分的讨论,在这里简直没有什么再需要补充的了。关于人类最细微的以及最重要的性状之遗传,我们所搜集到的事实比对任何低等动物的都多;虽然关于后者的事实也足够丰富的。至于心理属性(mental qualities)亦复如此,它们在家狗、家马以及其他家养动物中的遗传也是显著的。除了特别的嗜好和习性以外,一般的智力、勇气、坏脾气和好脾气等等肯定都是遗传的。至于人类,我们在差不多每一个家族中都可以看到相似的事实;通过高尔顿(Galton)⑸先生的令人钦佩的工作,我们现在知道,天才也倾向于遗传,所谓天才就是高度才能的异常复杂的结合;另一方面,同样地,癫狂以及退化的心理能力肯定也在一些家族中得到遗传。 关于变异性的原因,就所有情况来说,我们都是很无知的;但我们还能够领会,在人类和低等动物中变异性的原因同各个物种在若干世代间暴露于其中的外界条件有某种关系。家养动物比那些处于自然状况下的动物更多变异;这显然是由于支配它们的外界条件性质的多样化和变化所致。在这方面,不同的人类种族同家养动物相似,同一个种族的各个人当居住在像美洲那样的辽阔地域时也同家养动物相似。我们看到在比较文明的民族中多样化的生活条件所产生的影响;因为属于不同阶层的而且从事不同职业的成员比野蛮民族的成员有更大的性格差距。不过,未开化人的一致性往往被夸大了,而且在某些场合中简直不能说有这种一致性存在。⑴即使我们仅注意到人类所暴露于其中的外界条件,要说人类远比任何其他动物更加“家养化”⑵,也是一种错误。有些未开化种族,如澳洲人,并不及分布范围辽阔的许多物种的生活条件更为多样化。在另一个远为重要的方面,人类与任何严格家养的动物都大大不同;因为人类的生育从来没有通过有计划的或无意识的选择而长期受到控制。没有一个人类的种族或个人会被另外的人所完全征服,以至某些个人由于以某种方式在对主人有用方面胜过他人而被保存下来,这样便受到了无意识的选择。除去普鲁士掷弹兵那个著名的事例外,没有某些男人和女人被有意识地挑选出来而令其婚配;在普鲁士掷弹兵这一事例中,就像可以预期的那样,人服从于有意识选择的法则;因为有人断言,在掷弹兵及其高个子妻子所居住的村庄中曾经养育出许多高个子的人。在斯巴达(Sparta),也采用过一种选择方式,因为曾经颁布过这样的法律:所有婴儿在降生后不久就应受到检查,外貌良好而健壮的被保存下来,其余的则任其死亡。⑶ 如果我们把所有人类种族都视为单独一个物种,那么其分布范围是非常广阔的;不过有些与世隔离的种族,如美洲印第安人和波利尼西亚人(Polynesians),也有很广阔的分布范围。有一条法则是众所周知的,即分布范围广阔的物种远比分布范围狭窄的物种更加容易变异得多;把人类的变异性同分布范围广阔的物种的变异性相比较,比把他们同家养动物的变异性相比较,更加准确可靠。 看来人类和低于人类的动物的变异性不仅是由同样的一般原因所诱发的,而且二者身体的相同部分也以密切近似的方式受到影响。这一点已由戈德隆(Godron)和夸垂费什(Quatrefages)充分详细地予以证明了,所以在这里我只要提一下他们的著作⑴就行了。逐渐成为轻微变异的畸形在人类和低于人类的动物中同样也是如此相似,以致同样的分类和同样的名词可以通用于二者,小圣·伊莱尔(Isidore Geoffroy St.-Hilaire)⑵,对此已有所阐明。我在有关家养动物变异的那部著作中,曾试图以粗略的方式把变异的法则安排在如下的各个项目中:改变了的外界条件直接而一定的作用,这种作用可以由同一物种的一切个体或几乎一切个体在同样环境中按照同样方式发生变异而被显示出来。各个部分长期连续使用和不使用的效果。同源部分的结合。复合部分的变异性。生长补偿。不过关于这一法则,我还没有找到有关人类的良好事例。某一部分对另一部分的机械压迫的效果,如婴儿的颅骨在子宫中所受到的骨盆压迫。发育的抑制,导致诸部分的缩小或其生长受到抑制。通过返祖,长久亡失性状的重现。最后,相关作用。所有这些所谓的法则可以同等地应用于人类和低等动物,其中大多数法则也可以应用于植物。在这里对所有这些法则一一加以讨论将是多余的。⑶不过其中有几项法则是如此重要,以致还必须以相当篇幅加以讨论。 改变了的外界条件直接而一定的作用 这是一个最错综复杂的问题。不可否认,改变了的外界条件对所有种类的生物都会发生某些作用,有时是相当大的作用;最初看来很可能是,如果有充足的时间,这将是必然的结果。但是我没有能够得到支持这一结论的明显证据;而在相反方面却可以提出正当的理由,至少有关适应于特殊目的的无数构造是如此。然而无可怀疑,改变了的外界条件可以引起几乎无限的彷徨变异,而整个组织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变为可塑的了。 在美国,参加最近一次战争的一百万以上的士兵受到了身体测量,而且对他们的降生和成长时所在的州进行了登记。⑷根据这一数量大得惊人的观察,可以证明某种地方性影响对身材直接发生作用;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大部分身体成长时所在的州以及表明其祖先系统的降生时所在的州似乎对身材有显著影响”。例如,已经证实,“当成长时居住在西部各州,有使身材增高的倾向”。另一方面,海军生活会延缓其成长,正如下述所阐明的那样,“十七八岁的陆军士兵和海军士兵的身材有巨大差别”。古尔德先生力图查明这样对身材发生作用的影响因素的性质,但他只得到了反面的结果,即,它们同气候、土地高度、土壤没有关联,甚至同生活的富裕和贫困也不以任何支配的程度相关联。这后一结论用维勒美(Villermé)根据法国不同地方应征士兵身高的统计所得出的结论直接相反。如果我们把波利尼西亚酋长和同岛低层人民的身材差别加以比较,或者把肥沃的火山岛居民和同海洋⑴低处的荒瘠珊瑚岛居民的身材差别加以比较,再把生活资料很不相同的火地岛(Tierra de Fuego)东海岸和西海岸居民的身材差别加以比较,那就不可避免地会得出如下结论:较好的食物和较大的生活舒适确可对身材产生影响。但是,上面的叙述阐明了要得出任何确切的结果是何等困难。比多(Beddoe)博士最近证明,关于英国居民,城市生活和某种职业对其身高有一种退化的影响;并且他推论这一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是遗传的,在美国同样也有这种情况。比多博士进一步相信,“如果一个种族的身体发达到最高顶点,其身体精力和精神活力也要升到最高峰”。⑵ 外界条件对人类是否产生任何其他作用,现在还不知道。可以预料,气候的差异将会发生一种显著影响,因为肺和肾在低温下的活动要加强,而肝和皮肤在高温下也是如此⑶。以前认为,皮肤的颜色和毛发的特性是由光或热来决定的;虽然简直无法否认由此产生的某种效果,但几乎所有观察家们现在还一致认为这种效果是很小的,即使多年暴露于其中也是一样。在我们讨论人类不同种族的时候,还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更适当的探讨。关于家养动物,有理由相信寒冷和潮湿对毛的生长有直接影响;但是,在人类的场合中,我还没有遇到任何有关这个问题的证据。 各部分增强使用和不使用的效果 众所周知,使用可以使一个人的肌肉加强,而完全不使用,或破坏其专有的神经,则可使肌肉减弱。当眼受到破坏时,视神经常常变得萎缩。当一条动脉被结扎时,其侧脉管的直径不仅在增大,而且管壁的厚度和强度也有所增加。当一个肾因病停止作用时,另一个肾就要增大,而且加倍地工作。骨如果负担较大的重量,不仅厚度、而且长度都有所增加。⑷经常从事不同职业可导致身体各部分的比例发生变化。例如,美国“联邦委员会”(United States Commission)⑸查明,参加最近这次战争的海军士兵的腿比陆军士兵长出0.217英寸,虽然海军士兵平均要矮些;而海军士兵的手臂却短1.09英寸,所以,就其矮缩的身高而言,手臂的减短已越出了比例。海军士兵手臂的减短显然是由于它们的使用较多所致,这是一个料想不到的结果;但海军士兵的手臂主要用于拉牵,而不是用于支持重量。海军士兵的颈围和脚面厚度均较陆军士兵的为大,但其腰围、胸围和臀部则较小。 如果在许多世代中都遵循同样的生活习性,那么,上述几种变异是否会变为遗传的,还不知道,但这是可能的。伦格尔⑴把巴拉瓜河流域的印第安人(Payaguas Indians)的细腿和粗臂归因于他们一代连一代地几乎在独木舟中过一辈子,而下肢无所运动。另外一些作者对相近的事例作出了相似的结论。按照曾同爱斯基摩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克兰兹(Cranz)⑵的说法,“当地人相信捕捉海豹时的机灵和敏捷(他们最高的技艺和美德)是遗传的,这确乎有些道理,因为一位著名的海豹捕捉手的儿子虽然幼年丧父,也显示了他的英雄本色”。在这一场合中,看来心理能力和身体构造都同等多地得到了遗传。有人断言,英国工人婴儿的手在降生时大于贵族婴儿的手。⑶根据四肢发育和颚部发育之间所存在的相关作用——至少在某些场合中是如此,⑷那些不大用手和脚劳动的阶级,其颚部由于这种原因可能缩小。优雅文明人的颚部一般小于辛勤劳动者或未开化人的颚部,乃是确定无疑的。但是,关于未开化人,如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⑸先生所说的,在咀嚼粗糙的、未烹调的食物时较多地使用颚部,将会以一种直接方式对咀嚼肌及其所附着的骨发生作用。远在降生以前的胎儿,其足蹠的皮肤比身体其他任何部分的皮肤都厚;⑹简直不能怀疑,这是由于压力在一长系列世代中的遗传效果。 众所周知,钟表匠和雕刻匠容易近视,常过户外生活的人,特别是未开化人,一般是远视的。⑺近视和远视肯定都有遗传的倾向。⑻同未开化人相比,欧洲人的视力以及其他感官都较差,这无疑是在许多世代中减少使用之积累的和遗传的结果;因为伦格尔说过,他曾反复地观察过同未开化的印第安人一起长大的、并同他们一起度过终生的欧洲人;尽管如此,这些欧洲人的感官在敏锐性上还不能同印第安人的相比。⑼同一位自然科学者还观察到,美洲未开化人头骨上容纳几种感觉器官的腔比欧洲人的为大;这大概暗示着这等器官本身在大小上的相应差异。布鲁曼巴哈也曾谈到美洲未开化人头骨上的鼻腔很大,并且把这一事实同其显著敏锐的嗅觉能力联系在一起了。按照帕拉斯(Pallas)的材料,北亚平原上的蒙古人具有异常完善的感官;普里查德相信,他们的穿过颧骨(zygomas)的那一部分头骨非常宽阔,系由于他们的感觉器官高度发达所致。⑽ 奎丑印第安人(Quechua Indians)居住在秘鲁的巍峨高原上;杜比尼(Alcide d'Orbigny)说,由于不断地呼吸稀薄的空气,他们获得了异常大的胸和肺。其肺部细胞也比欧洲人的大而多。⑾这些观察材料曾受到怀疑,不过福布斯(D.Forbes)先生对一个近似种族亚马拉人(Aymaras)进行过多次身体测量,他们也在10000到15000英尺的高地上生活;他告诉我说,他们在身体的粗细和长短方面都同他所看见过的所有其他种族的人有明显的差别。⑴在他的测量表格中,每一个人的身高定为1000,其他测量数据则按此标准缩减。该表说明,亚马拉人的伸直的双臂比欧洲人的为短,比黑人的更短。同样地,他们的双腿也较短;他们表现了这样一种显著的特征,即每一个受到身体测量的亚马拉人,其股骨(femur)比胫骨(tibia)为短。平均计算,股骨长度同胫骨长度之比为211∶252,而同时受到测量的两个欧洲人,其股骨长度同胫骨长度之比则为244∶230,在三个黑人中,其比例为258∶241。同样地,前肢的肱骨也相对的要比前臂短些。和身体最近的四肢那一部分的这样缩短,如福布斯先生向我提示的,似乎是同躯干长度大大增加有关的一种补偿的情形。亚马拉人还呈现一些其他独特的构造之点,例如,脚后跟的凸出部分很小。 这些人如此彻底地适应了他们的寒冷而高峻的居住地,先前西班牙人把他们带到低下的东部平原时,现在为高工资所诱、下来淘金时,以致死亡率有了可怕的提高。尽管如此,福布斯先生还找到了少数幸存了两代的纯粹家族;他观察到,他们依然遗传了其固有的特性。但是,甚至用不到测量,也可明显看出这些特性完全缩小了;通过测量,发现他们的身体已不像居住在高原者的身体那样长;同时他们的股骨却变得多少长一些,胫骨也有所增长,但程度较轻。至于实际测量数据,查阅福布斯先生的研究报告便知。根据这些观察,我以为毫无疑问的是,在一个非常高的地方居住了许多世代,直接地和间接地有诱使身体比例发生遗传的变异的倾向。⑵ 人类在其后期生存阶段,虽然通过诸部分的增强使用或减弱使用没有发生很大变异,但以上所举的事实阐明,人类在这一方面的倾向并没有消失。我们确知,同样的法则也适用于低等动物。因此,我们可以推论,当人类的祖先在远古时代处于变迁状况之下时,并且当他们由四足动物变成两足动物时,身体不同部分的增强使用或减弱使用的遗传效果很可能对自然选择起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发育的抑制 受到抑制的发育同受到抑制的生长有所不同,诸部分在前一状况下继续生长、同时依然保持其早期状态。各种畸形可以纳入这一项目之下,有些畸形,如裂口盖(cleft-palate)据知是偶尔遗传的。对我们的目的来说,只要谈谈沃尔格的研究报告⑶中所描述的畸形小头白痴的受到抑制的脑部发育就足够了。他们的头骨较小,而且脑旋圈(convolutions of the brain)不及正常人的复杂。额窦(frontal sinus),即眼眉上部的突起,非常发达,颚部以“异常”的程度向前突出,所以这等白痴同人类的低等模式多少相类似。他们的智力以及大多数心理官能,都极其薄弱。他们不能获得说话的能力,而且完全不能长久地注意,但很善于模仿。他们是强壮的,而且显著地活泼,不停地嬉戏、跳跃和做鬼脸。他们爬楼梯时常手脚并用,而且非常喜欢攀登家具和树木。这就使我们想起,几乎所有的小孩都喜欢爬树;这又使我们想起,原本为高山动物的小羔羊和小山羊多么欢喜在小丘上跳来跳去,不管这小丘是多么小。白痴在其他一些方面也同低于人类的动物相类似,例如,他们在吃每一口食物之前,都要小心地嗅味,对此已有几个事例的记载。有一个白痴被描述常用口帮助双手去捉虱子。他们的习性往往是猥亵的,没有礼貌的感觉;他们的身体显著多毛,⑴关于这一点曾经发表过几个事例。 返  祖 这里所举的事例有许多大概可以纳入上述项目之下。如果一种构造在其发育时受到了抑制,但仍继续生长,直到它和同一类群(group)的某些成熟的低等成员的相应构造密切类似,那么,在某种意义上就可把这一构造看做是一个返祖的事例。一个类群的低等成员对其共同祖先大致是如何构成的,向我们提供了某种概念;简直不能相信一个复杂的部分在胚胎发育的早期阶段受到抑制后,还会继续生长到终于可以执行其固有功能,除非它在某一较早的生存期间获得了这种能力,而现今异常的,即受到抑制的构造在那时还是正常的。一个畸形小头白痴的简单头脑,就其同一只猿的头脑相类似来看,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它提供了一个返祖的事例。⑵还有另外一些事例可以更加严格地纳入现在这个返祖项目之中。在人类所属于的那一类群的低等成员中正常发生的某些构造,偶尔也会在人类中出现,虽然在正常的人类胚胎中并没有发现过这等构造;或者,这等构造如果正常存在于人类胚胎中,但它们都变得异常发达,竟达到这一类群的低等成员的那种情况,虽然在后者这是正常的。下述例证将会使这些论述更加清楚明白。 各种哺乳动物的子宫都是由一个具有两个明显的孔和两个通道的双重器官,如在有袋动物中那样,渐渐变为一个单独的器官;它除去有一个微小的内褶以外,如在高等猿类和人类中那样,一点也不是双重的了。啮齿动物显示了这两个极端状态之间的一个完整的累进系列。所有哺乳动物的子宫都是由两个简单的原始的管发展而来的,在这两个管下方的部分形成了两个角;按照法尔(A.Farre)博士所说的,“这两个角在其下端的愈合,形成了人类的子宫体;在没有子宫中央部分或子宫体的那些动物中,这两个角依然保持不相愈合的状态。在子宫发展的进程中,这两个角逐渐变短,最后终至消失,或者可以说,它们被吸收入子宫体之中。”甚至像低等猿类和狐猴类那样的高等动物,其子宫依然具有两个角。 且说,成熟的子宫具有两个角或者部分地分为两个器官的这等异常事例在妇女中并不罕见;按照欧文的说法,这等事例再现了某些啮齿动物所达到的那种“集中发育(concentrative development)的阶段”。关于胚胎发育受到简单的抑制,以及继之而来的生长和完全的功能发育,我们在这里所看到的恐怕就是这种事例;因为这种局部双重的子宫每一边都能执行固有的妊娠功能。在另外一些更罕见的事例中,两个明显的子宫腔被形成了,每一个腔都具有它的固有的孔和通道。⑴在正常的胚胎发育期间从来不通过这等阶段;很难相信,虽然这也许不是不可能的,两个简单的、微小的、原始的管会知道如何(如果可以使用这一名词的话)生长成两个明显的子宫,每个子宫具有一个构造良好的孔和通道,而且还具有无数的肌肉、神经、腺和血管,如果它们不是像在现存有袋动物的场合中那样地曾在以往经历过一个相似的发育过程。谁也不会妄想,像妇女的畸形双重子宫那样的一种如此完善的构造仅仅是偶然的结果。但返祖原理——据此一种长久亡失的构造会被召回重生——大概可以用来说明其充分的发育,即使这种发育是在间隔了非常悠久的时光之后进行的。 卡内斯垂尼教授在讨论了上述事例以及各种相近的事例之后,得出了同上述一样的结论。他提出另外一个例子,是关于颧骨的,⑵这种骨在某些四手类动物以及其他哺乳动物中正常是由两个部分构成的。当人类胎儿在两个月的时候,颧骨就是这种状态;通过发育的抑制,有时在成年人中、特别是在突颚的低等种族中还保留着这种状态。因此,卡内斯垂尼断定,人类某些古代祖先的这种骨一定正常地分为两个部分,而在以后却变得融合在一起了。人类的额骨是由单独一片构成的,但在胚胎中、在小孩中而且在差不多所有低等哺乳动物中,额骨是由两片构成的,由一条明显的缝分开。在人类达到成熟期之后偶尔还多少明显地保留着这条缝;这种情形在古代的头盖骨比在近代的头盖骨中更加常见,特别是如卡内斯垂尼所观察的,在那些从冰碛(drift)中发掘出来的、属于短头模式的头盖骨中尤其常见。在这里就像在颧骨的近似事例中那样,他再次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在这个事例中,以及在就要谈到的另外一些事例中,古代种族比近代种族在一定性状上,更加常常接近低等动物的原因,看来是由于后者在漫长的系统线上距离他们的早期半人类祖先多少要远一点儿。 人类的同上述多少相似的各种其他畸形,曾被不同作者提出来作为返祖的事例;不过对此等事例似乎还有不少疑问,因为,在我们发现这等构造正常存在以前,我们势必在哺乳动物系统中下降到极低的地位。⑴ 人类的犬齿是完全有效的咀嚼工具。但他们的真正犬齿性状,如欧文⑵所说的,为“齿冠呈圆锥形,其末端为一钝点,外面凸形,内面扁平或稍凹,内面基部有一个微小的突起。黑色种族、特别是澳洲土人最好地显示了这种圆锥形齿冠。犬齿较切齿埋植得更深,而且牙根更强固”。然而,对人类来说,这个齿已不再是为了撕裂敌物或猎物的特殊武器了;所以,就其固有的机能而言,不妨把它视为残迹的。在人类头骨的任何大型采集品中,如赫克尔⑶所观察的,总可以找到犬齿相当突出于其他齿之外的一些头骨,其方式就像类人猿的犬齿一样,不过程度较轻而已。在这等场合中,一颚的齿间空位是留待容纳另一颚的犬齿。瓦格纳(Wagner)所绘的卡菲尔人(Kaffir)头骨的齿间空位异常宽阔。⑷同近代头骨比较,古代头骨受到检查的非常之少,但至少已有三例表明前者犬齿非常突出,这确是一个有趣的事实;据说脑雷特人(Naulette)的颚是异常大的。⑸ 在类人猿中,仅雄者具有充分发达的犬齿;但在大猩猩(gorilla)中并且程度较轻地在猩猩(orang)中,雌者的犬齿也相当地突出于其他齿之外;所以,我所确信的妇女有时有相当突出的犬齿这一事实,对于相信人类犬齿偶尔非常发达乃是返归猿类般的祖先,并不是一个严重的障碍。如果有人轻蔑地拒绝相信他自己的犬齿形状以及其他人的偶尔非常发达的犬齿乃是由于我们早期祖先曾经装备有这等可怕的武器,那么他大概在冷笑中却揭示了他自己的由来。因为,人类虽然不再打算或者没有能力再使用这等齿作为武器,但还会无意识地收缩他的“嗥叫肌”(snarling muscles,贝尔爵士命名⑴),以便把犬齿露出,准备动作,就像一只狗准备咬架那样。 四手类或其他哺乳动物所固有的许多肌肉偶尔也会在人类发育。沃拉克威契(Vlacovich)教授⑵检查过40个男性尸体,发现其中19人具有一种被他称为“坐耻肌”(ischiopubic)的肌肉;3人具有代表这种肌肉的韧带(1igament);其余18人连一点这种肌肉的残迹都没有。在30个女性尸体中,仅有2人在两侧具有这种发达的肌肉,另外3人只有残迹的韧带。所以,这种肌肉在男性中看来远比在女性中普遍得多;根据人类起源于低等生物类型的信念,这个事实就是可以理解的了;因为在几种低于人类的动物中,曾发现过这种肌肉,凡是具有这种肌肉动物,它的唯一作用即在于帮助雄者的生殖行为。 伍德先生在他的一系列有价值的论文中,⑶详细地描述了大量的人类肌肉变异,这等肌肉都同低等动物的正常构造相类似。同我们最近亲属四手类动物所正常存在的肌肉密切类似的那些肌肉真是多得举不胜举。有一具男性尸体,体格强壮,头骨构造良好,在其身上观察到的肌肉变异不下七处之多;所有这些都明显地代表了各种猿类所固有的肌肉。僻如说,这具男尸在颈部两侧各具一块直正的、强有力的“锁骨提肌”(1evator claviculae),就像我们在所有猿类中所看到的那样,据说在60具人类尸体有一具有这种肌肉。⑷再者,这具男尸还有“一块特殊的趾蹠骨展肌(abductor of the metatarsal bone),正如赫胥黎教授和弗劳尔(Flower)先生所阐明的,高等的和低等的猿类普遍具有这种肌肉”。我仅提出两个补充的事例;在所有低于人类的哺乳动物中都可以找到肩峰底肌(acromiobasilar muscle),而且它似乎同四足行路的步法相关,⑸在60具人类尸体中有一具有这种肌肉。布雷德利(Bradley)先生⑹发现一个男人的两只脚都有一块“第五蹠骨展肌”(abductor ossis metatarsi quinti);在此之前没有记载过人类具有这种肌肉,但它在类人猿中却是永远存在的。手和臂——这是人类特性非常显著的部分——的肌肉极端容易变异,结果变得同低于人类的动物的相应肌肉类似。⑺这种类似或是完全的,或是不完全的;在不完全的场合中,它们显然具有过渡性质。某些变异在男人中较普遍,另外一些变异则在女人中较普遍,对此还不能举出任何理由。伍德先生描述了大量变异之后,作出如下意义深远的陈述:“在诸器官的沟中或沿着各个方面延伸的肌肉构造显著脱离正常的模式,一定暗示有某种未知的因素,这对于一般的、科学的解剖学的全面知识有极大的重要性。”⑴ 这一未知因素乃是返归以往的生存状态,可以被认为是有最高度可能性的。⑵人类和某些猿类之间如果没有遗传的连接关系,要说一个人的畸形肌肉同猿类的肌肉相似者不下于七处之多,系出于偶然,则是完全不可相信的。另一方面,如果人类是从某一猿类般的动物传下来的,那么就举不出任何有根据的理由来说明某些肌肉为什么不会经过成千上万的世代之后而突然重现,其方式就像马、驴、骡经过数百代、更可能经过数千代在腿部和肩部突然重现其暗色条纹一样。 这等各式各样的返祖事例同第一章中所举出的残迹器官事例的关系是如此密切,以致把其中的许多事例放在那里或这里,都无可无不可。例如,一个具有角的人类子宫可以被说成是以一种残迹状态代表某些哺乳动物同一器官的正常状态。人类的某些残迹部分,如男女两性的尾骨以及男性的乳房,是一直存在的;还有另外一些残迹部分,如髁上孔(supracondyloid foramen),仅偶尔出现,因而可以被纳入返祖项下。这几个返祖的构造以及那些严格是残迹的构造揭示了人类是从某一低等类型以准确无误的方式传下来的。 相 关 变 异 人类就像低于人类的动物那样,他的许多构造如此紧密关联,以致当某一部分发生变异后,另一部分也要跟着发生变异;在大多数场合中,我们对此还不能举出任何理由。我们无法说,是否这一部分支配那一部分,或者,是否二者受某一较早发达的部分所支配。各种畸形,正如小圣·伊莱尔所反复坚决主张的那样,就是这样紧密地连接在一起的。同源构造特别容易一齐变异,就像我们在身体两侧和上下肢所看到的情形那样。梅克尔很久以前就曾说过,当手臂肌肉脱离其固有模式时,它们几乎永远模拟腿部的肌肉;相反的,腿部肌肉也是如此。视觉器官和听觉器官,齿和毛,皮肤和毛的颜色,体色和体质,或多或少都是相关的。⑶最初是沙夫豪森教授注意到显然存在于肌肉结构和眶上脊(supra-orbital ridges)之间的关系,眶上脊乃是人类低等种族的显著特性。 除了多少可能地纳入上列项目中的变异以外,还有一大类可以暂时称为自发的变异,因为就我们的无知程度来说,它们似乎是在没有任何激发的原因下发生的。然而可以阐明,这等变异无论具有微小个体差异,或者具有强烈显著而突然的构造离差,其决定于生物体质远比决定于它所处的外界条件性质要多得多。⑴ 增 长 速 度 文明国家的人口据知在适宜条件下,如在美国,25年可增加一倍;按照尤勒(Euler)的计算,12年稍微多一点就可增加一倍。⑵如果按照前一项增长速度,则现今的美国人口在657年间就会如此稠密地布满整个水陆形成的世界,以致四个人只能占一平方码的面积。对人类不断增长的首要的或基本的抑制,是获得生活资料以及舒适生活的困难。根据我们所看到的,可以推论情况确系如此,例如在美国,那里生活容易,而且有大量房屋。如果在大不列颠(Great Britain)这等生活手段突然加倍,那么我们的人口也会迅速加倍。在文明国家里,这种首要的抑制主要是以限制婚姻来完成的。在最贫困的阶级中,婴儿的较大死亡率也是很重要的;拥挤而蹩脚的房屋中的一切年龄的居民,由于各种疾病同样也有较高的死亡率。在位于适宜条件下的国家里,严重的流行病和战争很快会起到平衡作用,甚至超过平衡。移民也有助于暂时的抑制,但对极贫困的阶级来说,这在任何程度上都没有作用。 正如马尔萨斯(Malthus)所指出的,可以有理由设想,野蛮种族的生殖力实际上低于文明种族。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肯定不知道,因为对未开化人没有进行过人口调查;但从传教士以及其他同这等民族长久相处的人士所提出的一致证据来看,他们的家庭通常是小的,大家庭不多见。那里的妇女据信给婴儿哺乳的时期很长,上述情形由此或者可以得到部分的解释;但,高度可能的是,未开化人要经历很大的苦难,而且不会得到像文明人那样多的营养丰富的食物,他们的生殖力实际上大概要差一些。我在前一著作中⑶曾指出,所有我们家养的四足动物和鸟类以及所有我们的栽培植物,其能育性均比处于自然状况下的相应物种为高。动物突然被供给过剩的食物,或者长得很肥,以及大多数植物突然从很瘠薄的土地被移植到很肥沃的土地上,都会或多或少变为不育的;以此来反对上述结论是毫无根据的。所以,我们可以预期,文明人的生殖力要比野蛮人的为高,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文明人是高度家养的。文明民族的增高了的生殖力,就像我们的家养动物那样,变成一种遗传的性状,也是非常可能的;至少已经知道,人类产双胞胎的倾向在一些家族中是向下传递的。⑷ 尽管未开化人的生殖力低于文明人,毫无疑问他们还会迅速增加,如果他们的人数没有在某些方面受到严格限制。关于这个事实,桑塔尔人(Santali)或印度山区部落最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例证;因为,正如亨特(Hunter)先生所阐明的⑴,自从施行种牛痘、其他瘟疫有所缓和以及战争切实受到遏制之后,他们以异常的速度增加了。然而如果这等未开化人不是进入邻接地区做雇工,他们人口的增加大概是不可能的。未开化人几乎都结婚;但有某种谨慎的约束,因为他们一般都不在最早可能的年龄结婚。年轻人常常需要显示出他能够养活一个妻子后才可以结婚;他们一般需先挣得她的身价,以便从她父母那里把她买来。获得生活资料的困难,对未开化人远比对文明人以更加直接得多的方式偶尔限制其人口的数量,因为所有部落都周期地遭受饥饿的危害。这时,未开化人被迫去吃更恶劣得多的食物,他们的健康难免受到损害。关于他们在遭到饥饿之后或在饥饿期间肚子凸出和四肢消瘦,已经有过许多记载。于是,他们被迫到处游荡,如我在澳大利亚听到的,这时他们的婴儿要大量死亡。由于饥饿是周期的,主要决定于非常的季节,因而所有部落的人口数量一定波动很大。他们不能稳定地、有规律地增长,因为那里的食物供给不会人为地增加。未开化人当穷迫过甚时,就彼此侵犯领地,结果引起战争,其实他们同邻近部落的战争几乎不绝。他们在陆地和水上寻觅食物时,容易遇到许多意外事情;在一些地方他们受到猛兽的危害很大。在印度由于虎患,有些地区的人口减少了。 马尔萨斯曾讨论过这几种抑制,但他对很可能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抑制,即杀婴、特别是杀女婴以及堕胎,却强调得不够。今天,世界上许多地方都盛行此事;据伦南(M'Lennan)先生说,以往杀婴的规模还要更大。⑵此事的发生与其说由于未开化人认识到养活所有生下来的婴儿是困难的,毋宁说是不可能的。淫乱生活也可以加入上述抑制;不过这还是被作为生活手段所引起的;但有理由相信,在某些场合中(例如在日本),这是作为一种控制人口的手段而有意地受到鼓励。 如果我们回顾一下极其远古的时代,在人类还没有达到人的地位以前,他大概要比今天最低等的未开化人更多地受本能而更少地受理性所引导。我们早期的半人类祖先不会实行杀婴或一妻多夫制;因为低于人类的动物决不会如此违反常情,⑶以导致它们经常地杀害自己的后代,或全然无所妒忌。那时婚姻不会受到谨慎的限制,男女双方在年龄很轻的时候就会自由结合。因此,人类的祖先就趋向于迅速增殖;但某种抑制,无论是间歇的或经常的,一定曾经使其数量下降,甚至比对现今的未开化人还要剧烈。这等抑制的确切性质是什么,我们还无法说出,就像我们对大多数其他动物的情况无法说出那样,我们知道,马和牛不是极其多产的动物,当最初纵放于南美时,它们便以极大的速率增殖。象,为所有已知动物中繁育最慢者,在几千年之内其子孙便可充满整个世界。各种猴的物种的增殖一定要受到某种方法的抑制;但不像布雷姆所说的,是由于猛兽的侵袭而受到抑制。谁都不会假设美洲的野马和野牛的实际繁殖力最初以任何明显的程度增大了,其后由于它们充满了各个地区,这同样的繁殖力便缩小了。毫无疑问,在这一场合以及在所有其他场合中,多种抑制同时发生作用,而且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有不同的抑制作用;因不良季节而发生的周期的饥饿可能是所有抑制中最重要的。对人类的早期祖先来说,亦复如此。 自 然 选 择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人类的身体和心理都是可变异的,这等变异就像在低等动物的场合中那样,是由同样的一般原因直接地或间接地所引起的,并且服从同样的一般规律。人类广布于地球的表面,在他们不断的迁徙期间⑴,一定接触到多种多样的外界条件。在这一半球的火地、好望角、塔斯马尼亚(Tasmania)的居民,以及在另一半球的北极地区(Arctic regions)的居民,当到达他们现今的家乡之前,一定经历过多种气候,而且多次改变了他们的习惯。⑵人类的早期祖先还像所有其他动物那样,一定趋向于增殖到超越他们的生存方法以外;所以他们一定不时进行生存斗争,因而要受严格的自然选择法则所支配。所有种类的有利变异将这样偶尔地或经常地被保存下来,而有害变异则被淘汰。我所指的并非强烈显著的构造离差,这只是间或发生的,我所指的仅是个体差异而已。例如,我们知道决定我们运动能力的手与足的肌肉,就像低等动物的那样⑶,是容易不断变异的。那么,如果居住在任何地方的、特别是居住在外界条件发生了某种变化的一处地方的人类祖先分为相等两部分,其中一部分的所有个人由于他们的运动能力最适应于获得生存资料或保卫自己,他们就会比天赋较差的另一部分平均存活的人数较多,而且生下来的后代也较多。 即使现今在最野蛮状况下生活的人类,也是这个地球上曾经出现过的最占优势的动物。他比任何其他高等生物类型分布更广;所有其他生物都屈服在他的面前。这种巨大的优越性显然归功于他的智能,而且归功于他的社会性——这引导他去帮助和保卫他的伙伴,同时还归功于他的身体构造。这等特性的异常重要已由生活斗争的公断所证明。通过他的智力,有音节的语言发展了;他的惊人的进步主要取决于此。正如昌西·赖特(Chauncey Wright)先生所指示的,“语言官能的心理分析阐明,语言的最小熟练程度比任何其他方面的最大熟练程度可能需要更多的脑力”。⑷他发明了而且能够使用各种武器、工具、陷阱等等,借此他保卫自己,杀死或捕捉动物,并且用其他方法去获得食物。他曾建造木筏或独木舟从事捕鱼,或渡海到邻近肥沃的岛屿。他曾发明取火的技术,借此,把坚硬而多纤维的植物根弄成可消化的,并且把有毒的植物根或根部以外的部分弄成无毒的。取火的发明始于有史以前,这大概是人类在语言以外的最大发明。这几种发明乃是他的观察、记忆、好奇、想象以及推理诸种能力的直接结果,处于最野蛮状况下的人类凭借这些发明就可以变为最优秀超群的了。所以,我不能理解华莱士(Wallace)先生为什么要主张:“自然选择只能把略优于猿类的脑赋予未开化人。”⑴ 对人类来说,智力和社会性虽然具有最高的重要性,但我们必须不要低估他的身体构造的重要性,本章下余部分将专门讨论这个问题,关于智力和社会性即道德官能的发展,将在以下两章进行讨论。 甚至准确地使用锤子,也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每一个学过木工的人都会承认这一点。像火地人那样,把一块石头准确地投掷在目标上,以保卫自己或击毙鸟类,则需要手、臂、肩各种肌肉高度完善的协同动作,而且,进一步还需要敏锐的触觉。一个人投石或掷枪以及进行许多其他动作,必须双足站稳;这又需要许多肌肉的完善的相互适应。把一块燧石削成最粗糙的器具,或者用一块骨头制成钩枪或钓针,则需要使用完善的手;因为,正如最有才能的鉴定家斯库克拉夫特(Schoolcraft)先生⑵所指出的,把碎石片制成刀、矛或箭,表明要有“异常的才能和长久的实践”。原始人实行分工的事实在很大程度上证明了这一点;并非每一个人都制造他自己的石器或粗糙的陶器,而是某些人似乎专门从事这种工作,无疑用此来交换他人狩猎之所得。考古学者们相信,在我们祖先想到把削碎的燧石磨成光滑的器具之前,曾经历了非常悠久的岁月。几乎谁都不会怀疑,一种类人的动物,如果具有充分完善到可以准确投掷石块的手和臂,或者可以把一块燧石制成一种粗糙的器具,仅就机械技能而言,就能通过充分的实践制作文明人所能制作的差不多任何器物。在这方面,手的构造可以同发音器官的构造相比,猿类的发音器官用于发出各种带有信号的叫声,有一个属,可以发出音乐般的声调;但是在人类,密切相似的发音器官通过使用的遗传效果却适于发出有音节的语言了。 现在我们转来谈谈人类的最近亲属,也就是我们早期祖先最好的代表;我们发现四手类*的手是按照人手的同样一般形式构成的,但对多种多样用途的适应,则远远不够完善。用于行进,它们的手不及狗的脚;从黑猩猩和猩猩那样的猴类可以看到这种情形,它们用手掌的外缘或指关节(knuckles)行走。⑴然而它们的手却极好地适于爬树。猴类用拇指在一边、其余四指和手掌在另一边以抓住细树枝或绳索,其方式和我们的一样。这样,它们还能把相当大的东西,如瓶颈,举到嘴边。狒狒用手翻转石头,挖掘树根。它们可以用拇指对着其余四指抓住坚果、昆虫或其他小东西,这样,它们无疑还会从鸟巢中掏取鸟卵和小鸟。美洲猴用树枝碰打野生橙,直到果皮裂开,然后用双手的指头把果皮撕去。它们以一种狂暴的状态用石块把坚硬的果实砸开。其他猴用拇指把贝壳掰开。它们用手指拔出身上的树棘和果刺,而且彼此捉身上的寄生虫。它们从高处把石头滚下,或者向它们的敌对者投掷石块;尽管如此,它们在做各种这样动作时却非常笨拙,就像我亲眼所见的那样,它们完全不能准确地把石头投出去。 有人说,因为猴类“抓握东西非常笨拙”,所以“一种专化差得更多的抓握器官”对它们来说,其用处和它们具有现在那样的手是同等美好的;⑵在我看来,这种说法非常不正确。相反,我看没有理由可以怀疑,一双构造更加完善的手,如果不致使它们因此爬树较差,大概对它们还是有利的。我们可以猜想,完善得像人类那样的手,大概不利于攀登;因为世界上大多数树栖的猴类,如美洲的蛛猴(Ateles)、非洲的疣猴(Colobus)以及亚洲的长臂猿(Hylobates),或者拇指缺损,或者足趾部分地结合,所以它们的四肢已变成纯粹用于把握的钩状物了。⑶ 灵长类(Primates)一大系的某些古代成员,由于谋生的方式发生变化,或者由于周围环境发生某种变化,一旦达到较少树栖的地步,它的惯常的行进方式就会跟着改变;这样,就要使它更加严格地四足行动或二足行动。狒狒出没于丘陵区或山区,只是在必要时,才攀登高树;⑷所以它们获得了差不多像狗那样的步法。仅有人类变为二足动物,我以为,我们可以部分地了解他怎样取得最显著特性之一的直立姿势。没有手的使用,人类是不能在世界上达到现今这样支配地位的;他的手是如此美妙地适于按照他的意志进行动作。贝尔爵士坚决认为,“人手提供一切工具,手与智慧相一致便使人类成为全世界的主宰”。⑸但是,只要手和臂惯常地用于行进和支持身体的全部重量,或者,如上所述,只要手和臂特别适于爬树,那么,它们就几乎不能变得完善到足以制造武器或把石头和矛枪准确地投掷到目标上的程度。手的这种简单使用,还会使触觉变钝;而手的妙用大部分取决于触觉。仅仅由于这些原因,变为二足动物对人类也是有利的;不过双臂和整个身体上部的自由,对许多动作的完成乃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为了这个目的,他必须稳固地用脚站立。为了得到这种巨大利益,人类的脚变得扁平了;而且大足趾发生了特殊的改变,但这使它几乎完全失去了把握的能力。因为手变得完善到适于把握,脚就应变得完善到适于支承和行进,这同通行于整个动物界的生理分工原理是相符合的。然而在有些未开化人中,脚还没有完全失去它的把握能力,他们的爬树方式以及手的其他用法阐明了这一点。⑴ 无可怀疑,用脚稳固地站立以及手与臂的自由对于人类是一种利益,这已由他在生活斗争中的卓越成功所证明,那么,要说人类变得愈来愈直立或二足行动对他的祖先没有利益,我看是没有任何理由的。这样,他们便能用石块或棍棒去防卫自己,攻击他们所要捕食的动物,或用其他方法获取食物。从长远观点来看,构造最好的个体将会取得最大的成功,而且大量生存下来。如果大猩猩和少数亲缘关系密切的类型灭绝了,那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争辩:一种动物不能由四足的逐渐变为二足的,因为处于一种中间状态的所有个体都非常不适于行走;而这一争辩是具有巨大的说服力和明显的真实性的。但是我们知道(这是值得好好思考的),类人猿现在实际上是处于一种中间状态;而且总的看来,无疑它们是很适应于它们的生活条件的。例如,大猩猩以左右摇摆的蹒跚脚步奔跑,但在行进时通常是用两只弯垂的手来支撑。长臂猿有时把双臂用做好像拐杖一般,它们的身体在两臂之间悬摇而前,某些种类的长臂猿在不经教导的情况下就还算能迅速地直立而行或奔跑;然而它们行动笨拙,远远不及人走得稳当。总之,在现存的猴类中,我们看到一种介乎四足动物和二足动物之间的行进方式;但是,正如一位没有偏见的鉴定家⑵所坚决主张的,类人猿在构造上距离二足动物比距离四足动物更近。 由于人类的祖先变得越来越直立,他们的手变得越来越适于把握和其他用途,他们的脚和腿同时变得适于稳固地支撑和行进,所以构造上其他无穷的变化就是不可避免的了。骨盆势必加阔,脊骨特别弯曲,头安置在已经改变的位置上,一切这等变化都是人类所曾经完成的。沙夫豪森教授主张,“人类头骨上强有力的ru头状突起就是他的直立姿势的结果”;⑶猩猩、黑猩猩等都没有这等突起,大猩猩的比人类的为小。在这里还可以接着谈谈与人类直立姿势有关联的各种其他构造。很难确定,这等相关变异有多大程度是由于自然选择的结果,有多大程度是由于某些部分增强使用的效果,或者,有多大程度是由于某一部分对另一部分所起的作用。毫无疑问,这等变化方式经常是协同进行的。例如,某些肌肉及其所附着的骨节当由于惯常使用而扩大时,这就阐明了某些动作是惯常进行的,而这等动作一定是有益的。因此,进行动作最好的个体乃有较多数量生存下来的倾向。 臂和手的自由使用,部分是直立姿势的原因,部分是其结果,这似乎以一种间接的方式导致了构造的其他改变。如前所述,人类的早期男性祖先大概具有大型的犬齿;但是,由于他逐渐获得了使用石块、棍棒或其他武器以同敌对者或竞争者进行战斗的习惯,他们就越来越少地使用他们的颌(jaws)与牙。在这种情况下,颌与牙将会缩小,无数近似的事例使我们感到差不多确实如此。在此后一章中,我们将会遇到非常类似的例子,表明雄性反刍动物犬齿的缩小和完全消失显然同角的发达有关系,而马类,则同它们用门牙和蹄进行斗争的习惯有关系。 正如吕蒂迈尔(Rütimeyer)⑴和其他人所坚决主张的,在成年的雄类人猿中,正是由于颌肌的非常发达对头骨所产生的效果,才使它在许多方面同人类有如此重大差异,并且使这种动物的容貌确实可怕。所以,在人类祖先的颌与牙缩小之后,成年者的头骨就会越来越同现存人类的相类似。正如我们以后将要看到的,雄者犬齿的缩小几乎肯定要通过遗传对雌者牙齿发生影响。 由于心理官能的逐渐发达,脑几乎肯定要变大。我推测没有人会怀疑,人脑体积与其身体的比例大于大猩猩或猩猩的脑体积同其身体的比例,是与人类的高度心理能力密切关联的。在昆虫方面,我们遇到密切近似的事实:蚁类的脑神经节(Cerebral ganglia)异常之大,所有膜翅目(Hymenoptera)的脑神经节比智力较差的目、如甲虫的脑神经节要大许多倍⑵。另一方面,没有人会想象任何两种动物或两个人的智力可以由脑壳的容积准确地测定出来。肯定的是,有极小的一点纯粹的神经物质,就可进行非凡的心理活动。例如,蚁类令人吃惊的各种各样的本能、心理能力以及感情是众所周知的,而它们的脑神经节还不及一个小针头的四分之一那样大。从这个观点来看,蚁脑乃是这个世界上的最不可思议的物质原子之一,也许比人脑更加不可思议。 关于人脑的大小同智能的发达之间有某种密切关系这一信念,得到了未开化人和文明人的头骨比较以及古代人和近代人的头骨比较的支持,而且得到了从整个脊椎动物体系所看到的相似现象的支持。伯纳德·戴维斯(J.Barnard Davis)博士⑶根据许多仔细的测量证明了,欧洲人头骨的内容积为92.3立方英寸;美洲人为87.5;亚洲人为87.1;澳洲人仅为81.9立方英寸。布罗卡教授⑷发现,巴黎坟墓中的19世纪头骨大于12世纪墓穴中的头骨,其比例为1484:1426;而且根据测量所确定的,增大部分完全在头骨的前额——智能的活动中心。普里查德相信,不列颠的现代居民比古代居民具有“宽阔得多的脑壳”。尽管如此,还必须承认,有些极其远古的头骨,如尼安德特人(Neanderthal)*的一个著名的头骨,也是非常发达而且宽阔的⑸。关于低等动物,拉脱特(M.E.Lartet)⑹根据对同一类群的第三纪哺乳动物和近代哺乳动物的颅骨比较,作出如下值得注意的结论,即在较近代的类型中,一般脑要较大些,脑旋圈要较复杂些。另一方面,我曾指出,家兔的脑体积同野兔或山兔的脑体积相比较,前者是相当地缩小了;⑴这大概可以归因于它们被严密地禁闭了许多代,因而很少运用它们的智力、本能、感觉以及随意运动(voluntary movements)。 脑和头骨重量的逐渐增加一定会影响作为支柱的脊骨的发达,特别是当变得直立的时候尤其如此。当带来这种姿势变化之后,脑的内压又要影响头骨的形状;因为许多事实阐明了头骨会多么容易地受到这样影响。人种学者相信,婴儿所睡的摇篮种类就会使头骨改变。肌肉的经常痉挛以及严重烧伤的疤痕,都会使面骨永久改变。青年人的头由于疾病向一边偏歪或向后歪,一只眼睛就要改变位置,而且头骨形状显然由于脑压朝着新方向发生作用而有所改变。⑵我曾阐明,关于长耳兔,甚至像一支耳朵向前垂下这样一种微小的原因,也会把几乎每一个头骨都朝着那一边向前拉;因而相对一侧的头骨就不严格对称了。最后,如果任何动物在一般体积上,大幅度地增加或缩减而心理能力不发生任何变化,或者,如果心理能力大幅度地增加或缩减而身体体积不发生任何重大变化,那么其头骨形状几乎肯定要发生改变。我是根据对家兔的观察作出这一推论的,有些种类的家兔变得比野兔大得很多,还有一些种类的家兔保持了同野兔差不多的大小,但是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它们的脑同身体体积相比,都大幅度地缩小了。当我最初发现所有这等家兔的头骨都变长了、即长头(dolichocephalic)的时候,使我大吃一惊;例如一只野兔的头骨和一只家兔的头骨,其宽度差不多相等,但前者的长度为3.15英寸,而后者的长度却为4.3英寸。⑶不同人类种族之间最显著的区别之一,就是有些种族的头骨是长形的,有些是圆形的;家兔事例所提供的解释,在这里也适用;因为韦尔克尔(Welcker)发现,矮个子“常倾向于短头(brachycephaly),而高个子则倾向于长头”。⑷高个子的人可以同身体越来越大的家兔相比拟,所有这等家兔都是“长头”的。 根据这几个事实,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人类如何获得了大的而多少圆形的头骨,而人类同低等动物相比,这正是最显著不同的性状。 人类和低等动物之间另一个最显著的差异为人类的皮肤无毛。鲸和海豚(鲸目,Cetacea),儒艮(海牛目,Sirenia)以及河马都是无毛的,这对它们滑游于水中可能是有利的;而且这不会散失体内热量而对它们有害;凡栖息在寒带的物种,都有一厚层脂肪保护身体,其效用同海豹和水獭的毛皮一样。象和犀牛几乎是无毛的;以往曾在极其寒冷地区生活过的某些绝灭种却被有绵状毛或茸毛,因此这两个属的现存种失去它们的毛被似乎是由于暴露在炎热之中的缘故。因为印度的象生活于高寒地带者比生活于低地者被有较多的毛⑴,所以上述好像越发可能了。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这样推论,人类之所以失去他们的毛是由于原本居住在某一热带地方吗?现今男人主要在胸部和面部保存有毛,无论男人和女人还在四肢同躯干连接处保存有毛,这就支持了人类在直立以前就失去了毛的这样一种推论;因为现在毛保存得最多的部位,正是那时保护得最好而不受太阳热辐射危害的部位。然而,头顶却提供了一个奇特的例外,因为无论在任何时候它一定都是最暴露的部分之一,而它却密被头发。可是,人类属于灵长类,而灵长类的其他目(order)的成员虽然栖息于各式各样的热带地方,却周身有毛,一般朝上的表面最厚⑵,这一事实同人类通过日光作用而变得无毛的假设恰恰相反。贝尔特(Belt)先生⑶相信,在热带地方,无毛对人类是一种利益,这样可以避免大群的扁虱(螨,acari)和其他寄生虫,这些寄生虫常常侵扰他,而且不时引起溃烂。但是,这种弊害是否会大到足可以通过自然选择而导致他身体无毛,尚可怀疑,因为在栖息于热带的许多四足动物中,据我所知,没有一种获得了解除这种痛苦的手段。在我看来,最可能的观点是,男人、更确切地说是女人最初失去他们的毛,如我们将要在论“性选择”中所看到的,是由于装饰的目的;按照这一信念,人类同所有其他灵长类动物在毛发方面表现有如此重大差异,就不足为奇了,因为,通过性选择获得的性状在关系密切的类型中,其差异往往达到异常的程度。 按照普通的印象,以为尾的缺损乃是人类的显著特点;但是,同人类关系最近的那些猿类也没有这一器官,因此它的消失并非专与人类有联系。在同一个属内,尾的长度常常有巨大差别。例如猕猴属的某些物种的尾比它们的整个身体还要长,由24块椎骨形成;而在另外一些物种中,它仅是一个刚刚看得见的德根,只包含3~4块椎骨。有些种类的狒狒,它们的尾包含25块椎骨,而山魈(mandrill)的尾只有10块很小的、发育不全的尾椎,或者,按照居维叶(Cuvier)的说法,有时只有5块尾椎。⑷尾无论长的或短的,几乎永远在末端逐渐变细;我假定这是由于末端肌肉通过不使用而萎缩的结果,一齐萎缩的还有它的动脉和神经,因而导致了末端椎骨的萎缩。但是,关于它的长度常常发生的巨大差异,现在还无法提出解释。然而,这里我们所特别关注的却是尾的外部完全消失。布罗卡教授⑸最近阐述了,所有四足动物的尾均由两个部分组成,一般彼此截然分开;基部所包含的椎骨就像正常椎骨那样地具有多少完善的骨沟和骨凸(apophyses);而端部则不具骨沟,几乎是平的,简直不似真正的椎骨。虽然看不见人类和类人猿外部有尾,实际上却是存在的,而且其基部和端部以完全一样的形式构成。形成尾骨的端部椎骨完全是残迹的,其体积和数量大大缩减。基部椎骨同样也很少,牢固地结合在一起,发育受到抑制;但它们因此比其他动物的尾的相应椎骨宽阔得多而且扁平得多,它们构成了布罗卡所谓的副荐椎(accessory sacral vertebrae)。对于支持某些内在部分和在其他方面,它们具有机能上的重要性;而且它们的变异同人类以及类人猿的直立姿势或半直立姿势直接相关联。由于布罗卡以前持有不同的观点,而现在他已放弃,所以这一结论更可信赖。因此,人类以及高等猿类的基部尾椎的变异是直接地或者间接地通过自然选择而完成的。 但是,关于尾端部残迹的并且容易变异的椎骨,即形成尾骨者,我们将说些什么呢?有一种见解曾经常常受到嘲笑,无疑今后还会受到嘲笑,即认为尾的外部的消失同摩擦多少有些关系,而这一见解最初看来好像并不那样荒谬可笑。安德森(Anderson)⑴博士说,褐猴(Macacus brunneus)的极短的尾是由11块椎骨形成的,嵌在肉里的基部椎骨也包括在内。尾端是腱质的,并不含椎骨;继此之后为5块残迹的椎骨,它们如此之小,其长度合在一起也不过一“赖因”(1ine)*半,而且永久弯向一边成钩状。尾的自由部分的长度仅为一英寸稍强,只包含4块更小的椎骨。这个短尾可以直竖,但其全长的约四分之一向内折叠于左方;包括钩状部分在内的这一末端用于“填充老茧皮上方分开部分的间隙”;这种动物坐于其上,这样便使它成为粗糙的并且起老茧。于是安德森博士总结其观察所得如下:“在我看来,对这等事实只能有一种解释;由于这种尾是短的,当猴坐下来的时候,便可随心所欲地放置它,当猴取这种坐势时经常把它置于其下;因此尾不能伸出坐骨隆(ischial tuberosities)的末端之外,最初好像按照这种动物的意愿,将其尾弯成圆形置于老茧皮间的空隙,以避免在地面和老茧皮之间受到挤压,当弯曲变为永久性的时候,把它坐在下面自能适合。”在这种情况下,尾的表皮变得粗糙和起老茧,就不足为奇了,穆里博士⑵在伦敦动物园里曾仔细观察过这个物种以及另外三个尾巴稍长的密切近似的类型,他说,当这种动物坐下来时,它们的尾“必定要伸到臀部的某一边;无论它是长的或短的,尾根因而都容易受到摩擦或擦伤”。关于肢体损伤有时会产生遗传效果,⑶现在我们已有证据;因此,在短尾猴中,尾的突出部分既在机能上无用,且由于不断地受到摩擦或擦伤,经历许多世代之后变为残迹的和弯曲的,看来并非是很不可能的事。我们看到褐猴尾的突出部分就是这种状态,而叟猴(M.ecaudatus)以及几种高等猿的尾的突出部分则是绝对发育不全的。最后,就我们所能判断的来说,人类和类人猿的尾是由于其末端在悠久的岁月里受到摩擦的损伤而消失了;嵌在肉内的基部缩小了而且变异了,以致可以适于直立的或半直立的姿势。 现在我已尽力阐明了,人类某些最独特的性状多半是直接地、或者更加普通的是间接地通过自然选择而获得的。我们应该记住,构造或体质的变异,如果不能使一个有机体适应于它的生活习性、它所消费的食物,或者被动地适应于环境条件,就不能这样获得之。但决定什么变异对每种生物是有用的,我们切不可过于自信:我们应该记住,对于许多部分的用途,或者对于血液或组织中的何种变化可以使一种有机体适合于新的气候或新的食物种类,我们所知道的是何等之少。我们也一定不要忘记,相关作用的原理,如小圣·伊莱尔在人类场合中所阐明的那样,把构造的许多奇特离差都束缚在一起了。与相关作用无关,某一部分的一种变化通过其他部分的增强使用或减弱使用,常常会导致具有一种完全意想不到的性质的其他变化。对于下述事实加以思考将是有好处的,如一种昆虫的毒物可以招致一些植物奇妙地生长树瘿,饲喂某些鱼类或注射蟾蜍的毒物可以使鹦鹉的羽衣颜色发生显著变化;⑴于是我们可以知道,组织系统的体液如果为了某种特殊目的而发生改变,就会引起其他变化。我们应该特别记住,为了某种有用的目的在过去时期内获得的而且不断使用的变异,大概会牢稳地固定下来,而且会长久地被遗传下去。 这样,就可使自然选择的直接的和间接的结果扩展到巨大而无限定的范围;读了内格利(Ngeli)的有关植物的论文以及各位作者的有关动物的议论,特别是读了布罗卡教授最近写的那些文章之后,现在我承认我在《物种起源》最初几版中,也许归功于自然选择或最适者生存的作用未免过分了。我对《物种起源》第五版已作了一些改动,以便把我的论述局限在构造的适应性变化方面;但是,甚至最近几年所得到的事实也使我确信,在我们看来现今似乎无用的很多种构造今后将被证明是有用的,因而将会处在自然选择的范围之内。就我们现在所能判断的来说,有些构造的存在既是无益的也是无害的,对此我以前没有给予充分的考虑,我相信在我的著作中这是迄今所发觉的最大失察之一。作为某种借口,或者可以允许我这样说:我曾着眼于两个明确的目的,其一,在于阐明物种不是被分别创造的,其二,在于阐明自然选择是变化的主要动因,虽然它大部分借助于习性的遗传效果,并且小部分借助于环境条件的直接作用。然而,过去我未能消除我以往信念的影响,当时这几乎是一种普遍的信念,即各个物种都是有目的地被创造的;这就会导致我不言而喻地去设想,构造每一细微之点,残迹构造除外,都有某种特别的、虽然未被认识的用途。一个人如果在头脑里有这种设想,他自然会把自然选择无论过去或现在所起的作用过分夸大。有些承认进化论但否定自然选择的人们,当批评我的书时似乎忘记了我曾着眼的上述两个目的;因此,如果我在给予自然选择以巨大力量方面犯了错误——这是我完全不能承认的,或者我夸大了它的力量——在其本身来说这是可能的,那么我希望,至少我在帮助推翻物种被分别创造的教条方面作出了有益的贡献。 就我所能知道的来说,所有生物,包括人类在内,可能均有无论过去或现在都是毫无用处的。因而不具任何生理重要性的构造特点。我们还不知道各个物种的诸个体之间的无数微小差异何以产生,因为返祖只不过把这个问题向后推移了少数几步,但每一个特点一定都曾经有过它的生效的原因。不管这等原因是什么,如果它们在一个长久时期内比较一致地和有力地发生作用(没有理由可以反对这一点),其结果大概不是仅仅的微小个体差异,而是十分显著而稳定的变异,虽然它们不具生理重要性。变化了的构造如果完全是无益的,就不能通过自然选择而保持一致,虽然变化了的有害构造将因此而被淘汰。然而,性状的一致性自然是起于激发原因的假定一致性,同样也是起于众多个体的自由杂交。在连续的时期内,同一个有机体可能以这种方式获得连续的变异,只要激发原因保持不变而且自由杂交如故,则这等变异将以差不多一致的状态被传递下去。关于激发原因我们所能说的,就像谈到所谓自发变异(spontaneous variation)时那样,只是,它们同变异着的有机体体质的关系要比同其外界条件性质的关系密切得多。 结  论 我们在这一章里已看到,人类在今天,就像每一种其他动物那样,容易发生多种多样的个体差异,即微小的变异,人类的早期祖先无疑也是如此;这等变异在以往同现在一样,都是由同样的一般原因所引起的,并且受同样的一般而复杂的法则所支配。由于所有动物的增殖都有超出其生活资料的倾向,所以人类的祖先一定也是如此;这就要不可避免地导致生存斗争和自然选择。后一过程大大受助于身体诸部分增强使用的遗传效果,这两种过程彼此相作用,永无止息。还有,如我们以后将要看到的,人类似乎是通过性选择获得了各种不重要的性状。此外还有无法解释的变化,只好把它们留给那些假定的未知力量的一致作用,这种作用在我们家养生物中偶然会引起强烈显著而突发的构造离差。 根据未开化人以及大多数四手类的习性来判断,原始人而且甚至人类的似猿祖先大概都是过社会生活的。关于严格社会性的动物,自然选择不时通过保存有利于群体的变异而对个体发生作用。一个群体如果包含大量禀赋良好的个体,就会增加其数量,而且就会战胜其他天赋较差者;即使个别成员并不优于同群的其他成员,也是如此。例如,群居昆虫所获得的许多奇异构造,如工蜂的花粉采集器或蜇针,兵蚁的巨大颚部,对于个体来说都是用处不大或者毫无用处的。关于高等社会性的动物,我还不知道有任何构造专为群体的利益而发生变异,虽然有些构造变异对于群体具有第二位的用途。例如,反刍动物的角、狒狒的大型犬齿,由雄者获得似乎是作为进行性竞争的武器,但也用于保卫兽群。至于某些心理能力,如我们在第五章将要看到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因为这等能力的获得主要是甚至专门是为了群体的利益,而个体不过因此同时间接地得到了利益而已。 上述这等观点常常遭到反对,谓人类乃是世界上最不能自助和自卫的一种动物,在其早期和不甚发达的状态下,他还要更加不能自助。例如,阿盖尔公爵(Duke of Argyll)⑴坚决主张,“人类的体制同兽类的构造之分歧,是在身体的较大的不能自助性和软弱性那个方面的。这就是说,在其他一切分歧中,这是最不能把它归因于单纯的自然选择的”。他提到,身体无毛和无保护的状态,缺少用于自卫的大型牙齿或爪,人类的力气小而且速度慢,以及用嗅觉去发现食物或避免危险的能力薄弱。在这些缺点中似乎还可以加上一个更为严重的缺点,即人类不能迅速登攀以逃避敌对者。体毛的消失对热带居民来说大概不是什么重大损害。因为我们知道,不穿衣服的火地人在恶劣气候下也能生存。当我们以人类的不能自卫状态同猿类相比较时,我们必须记住,猿类所具的大型犬齿,只是在其充分发育时专为雄者所有,而且主要用于与其他雄者争取雌者的斗争;雌者虽不具此,也照样生存。 关于体格大小或体力强弱,我们还不知道人类究竟是从黑猩猩那样的某一小型物种传下来的呢,还是从强有力的大猩猩那样的物种传下来的;所以我们不能说,人类较其祖先变得更大更强些,还是变得更小更弱些。然而我们应该记住,正是体格大的、力量强的而且凶猛的、像大猩猩那样可以保卫自己不受一切敌对者危害的一种动物,也许未曾变为社会性的:恰恰是这一点最有效地阻止了高级心理属性——如对其伙伴的同情和热爱——的获得。这对于人类发生于某种比较软弱的动物,乃是一种巨大的利益。 人类的力气小、速度慢,本身不具天然武器等等,可由下列几点得到平衡而有余,即,第一,通过他的智力,他为自己制造了武器、器具等,即使依然处于野蛮状态下,也能如此。第二,他的社会性导致了他和同伴们相互帮助。世界上没有一处地方像南非那样地充满了危险的野兽,没有一处地方像北极地区那样地呈现了可怕的物质艰难,然而,一个最弱小的种族——布什门族(Bushmen)*屹立于南非;矮小的爱斯基摩人(Esquimaux)则屹立于北极地区。毫无疑问,人类的祖先在智力方面,大概也在社会性方面,均劣于现存的最低等未开化人;但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如果他们在智力方面进步了,同时逐渐失去了他们的野兽般的能力,如爬树等,他们也会生存下来,甚至繁盛起来。如果这些祖先当时居住在温暖的大陆或大岛如澳大利亚、新几内亚(New Guinea)、婆罗洲(Borneo)**——这些地方正是猩猩的现在故乡,即使他们远比任何现存的未开化人更加不能自助和自卫,也不致遭遇任何特别的危险。在上述那样广阔的区域里,由部落与部落之间的竞争而引起的自然选择,再加上习性的遗传效果,在适宜的条件下足可以把人类提高到现今他在生物等级中所占据的那样高上位置。 [book_title]第三章 人类同低于人类的动物的心理能力比较 最高等猿类同最低等未开化人在心理能力上的巨大差异——某些共同的本能——各种情绪——好奇心——模仿性——注意力——记忆力——想象力——理性——向前改进——动物使用工具和武器——抽象作用,自我意识——语言——审美感——神的信仰,心灵作用,迷信 我们在以上两章中看到,人类在其身体构造上带有来自某一低等类型的明显痕迹;但也许可以这样说:由于人类在其心理能力(mental power)上同所有其他动物的差别是如此之大,因而这一结论一定还存在某种错误。毫无疑问,这一方面的差别是巨大的,即使我们把一个最低等未开化人——他没有表示四以上数目的任何字眼,并且对普通事物或感情也几乎不会使用任何抽象的名词⑴——的心理同一只最高等猿的心理加以比较,也是如此。纵然一种高等猿类改进或开化到像一只狗超出其祖先类型狼或豺(jackal)那样的程度,二者之间的差别无疑还是巨大的。火地人可以列为最低等的野蛮人,在英国皇家军舰“贝格尔”(Beagle)号上有三个火地土人,他们曾在英国住过几年,并且能说一点英语,这三个人在气质和大多数心理官能(mental faculties)上同我们如此密切相似,以致经常使我感到惊奇不已。如果除了人类以外没有一种生物具有任何心理能力,或者,如果人类的心理能力性质完全不同于低于人类的动物的,那么我们永远不能使自己相信人类的高等智能乃是逐渐发展而来的。但可以阐明,二者基本上没有这种差别。我们还必须承认,一种最低等鱼类如七鳃鳗(1amprey)或文昌鱼(1ancelet)同一种高等猿类在心理能力上的间隔要比猿类同人类在这方面的间隔广阔得多,而这一间隔是被无数级进(gradations)填补起来的。 就道德倾向(moral disposition)来说,像老航海家拜仑(Byron)所描述的那个野蛮人,因其子倾落一篮海参,就把他撞死在岩石上,以之比霍伍德(Howard)*或克拉克森(Clarkson)*,其间的差别诚然不小。就智力来说,一个几乎不会使用任何抽象名词的野蛮人和牛顿(Newton)**或莎士比亚(Shakspeare)**之间的差别,亦复如此。最高等种族的最高等人士和最低等未开化人之间的这种差别,彼此是由最细小的等级连接起来的。因此,它们由这一端变化和发展到另一端,是可能的。 这一章的目的在于阐明,在心理官能上人类和高等哺乳动物之间并没有基本差别。这个题目的每一部分都可以扩充为一篇单独的论文,但在这里只能简短地加以讨论。因为关于心理能力还没有一种普遍被接受的分类方法,所以我将按照最适于我的目的的顺序来安排我的论述;并且选用那些给我印象最深的事实,我希望它们对读者会产生一些影响。 关于等级很低的动物,我将在讨论“性选择”时补充一些事实,以阐明它们的心理能力之高远远超出我们的意料之外。同一物种中诸个体的心理官能变异性,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重要之点,所以要在这里举出少数例证。但关于这个问题,我不准备详加讨论,因为我根据多次调查得知,所有那些长期对许多种类动物甚至鸟类注意观察过的人们都一致认为,个体之间的每一种心理特性,都有重大差别。要问心理能力在最低等有机体中最初是以怎样方式发展起来的,就如同问生命本身是怎样起源的一样,目前还是没有希望得到解答。如果这些是人确能解决的问题,那也有待于遥远的未来了。 由于人类具有和低于人类的动物同样的感觉,所以人类的基本直觉(intuitions)一定也是同样的。人类和低等动物还有某些少数共同的本性,如自保,性爱,母亲对新生儿女的爱,新生儿女吸乳的欲望,等等。不过人类所具有的本能也许比低于人类的动物所具有的本能要稍微少一些。东印度群岛的猩猩以及非洲的黑猩猩,均筑平台作为宿所,由于这两个物种遵循这同样的习性,或许可以这样辩说:这是出于本能,但我们无法肯定,这不是由于这两种动物有相似的需要而且有相似的推理能力的结果。像我们所设想的那样,这等猿类不吃许多种热带的有毒果实,而人就没有这种知识。但是,我们的家养动物当被带到异地时,在春季第一次把它们放出去之后,常常会吃毒草,不过以后它们就避免吃了;我们还无法肯定,猿类不会从它们自己的经验中或者从它们双亲的经验中去选吃什么样的果实。然而,像我们即将看到的那样,猿类肯定有怕蛇的本能,并且可能还有怕其他危险动物的本能。同低等动物的本能相对照,高等动物的本能显著地比较少而简单。居维叶主张本能和智力彼此成反比,有些人以为高等动物的智能是从它们的本能发展而来的。但普歇(Pouchet)在一篇有趣的论文⑴中阐明,这种反比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具有最奇异本能的那些昆虫肯定是最有智力的。在脊椎动物的系列中,智力最差的成员如鱼类和两栖类,都没有复杂的本能;在哺乳动物中,以其本能著称的动物如河狸(beaver),则有高度的智力,每一个读过莫尔根(Morgan)先生的优秀著作⑵的人都会承认这一点。 虽然按照赫伯特·斯宾塞先生⑶的说法,智力的最初端绪是通过反射作用(reflex actions)发展而来的,虽然比较简单的本能逐渐变为反射作用而且二者几乎无法区别,如幼小动物的吮乳,但更加复杂的本能的起源,似乎还是与智力无关。然而我绝不是否认本能活动会失去其固定的和不学自会的特性并且可以由自由意志(free will)所助成的其他特性所代替。另一方面,有些智力活动进行了几代之后,还会转变成本能而被遗传下去,如海洋岛上的鸟类学会避人就是这样。于是这等活动可以被说成是特性的退化,因为这种活动进行不再通过理性或经验了。但是,大多数比较复杂的本能似乎是以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被获得的,即由于比较简单的本能活动的变异受到了自然选择。这等变异似乎是由作用于脑组织的同样未知原因而发生的,引起身体其他部分发生微小变异或个体差异的就是这等原因;由于我们的无知,这等变异常常被说成是自然发生的。我以为,关于比较复杂的本能的起源,我们还作不出任何其他结论,如果我们考虑一下不育的工蚁和工蜂的不可思议的本能,而它们却不留后代以承继它们的经验和改变了的习性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虽然我们从上述昆虫和河狸认识到高度的智力同复杂的本能确是共存的,虽然最初随意学得的动作不久可以通过习性以一种反射作用迅速而准确地进行之,但自由智力(free intelligence)和本能之间还有一定程度的抵触——后者含有脑的某种遗传变异。关于脑的功能,我们所知者甚少,但我们能够觉察到,当智力变得高度发达时,一定有最自由沟通的而且极其错综复杂的渠道把脑的各部分连接在一起;因此,每一个独立部分恐怕要较差地适于以一种确切的和遗传的——即本能的——方式去回答特殊的感觉或联想(associations)。甚至在智力的低级程度和形成固定的、但不是遗传的习性的强烈倾向之间似乎也存在着某种关系。因为一位有洞察力的医生告诉我说,稍微有点低能的人每一行动都倾向于按照常规、即习性,如果给他这种鼓励,就会使他非常高兴。 我以为这种离题之论还是值得一提的,因为,当我们把高等动物、特别是人类的以记忆力、预见力、推理力和想象力为基础的心理能力活动和低于人类的动物以本能来执行的完全相似的活动加以比较时,我们也许容易地对前者的心理能力估价得过低;在低等动物的场合中,执行这等活动的能力是通过心理器官在各个连续世代中的变异性和自然选择逐步被获得的,而与动物所表现的任何有意识的智力无关。正如华莱士先生⑴所辩说的,人类所完成的很多智力工作无疑是由于模仿,而不是由于理性;但人类的活动和低于人类的动物的许多这等活动之间的重大差别,即在于此。这就是说,人类不会通过他的模仿力在最初一试中就能制造比如说一只石斧或一条独木舟,人类必须通过实践去学习工作;另一方面,一只河狸筑造它的堤堰或水道*,一只鸟筑造它的巢,在最初一试中其完善程度就可以像它年老而有经验时一样,或者差不多一样,而一只蜘蛛在最初一试中所织成的网同其年老而有经验时所织成的就完全一样地完善了。⑵ 现在回到本题上来:低等动物像人那样也会感到快乐和悲伤,幸福和苦难。幼小动物如小狗、小猫、小羊等在一起玩耍时和我们的小孩一样,没有比它们在这时所表现出的幸福感更加明显的了。甚至昆虫,如卓越的观察家于贝尔(Huber)⑶所描述的,也像许多种类小狗那样地在一起玩耍,他曾看到一些蚁相互追逐,彼此假相咬啮。 低于人类的动物可以被和我们同样的感情所激动,这个事实已经如此充分地得到证明,以致没有必要再详加说明而引起读者厌烦。恐怖对它们发生作用的方式就同对我们一样,会引起肌肉颤抖,心脏跳动,括约肌(sphincters)松弛以及毛发竖立。猜疑是畏惧的产物,它是大多数野生动物的显著特性。坦南特(E.Tennent)爵士关于用做诱捕其他象的雌象行为写过一篇报道,我想凡是读过这篇报道的人不可能不承认这些雌象是有意识地在玩弄欺诈,而且深知它们在干什么。勇敢和怯懦在同一物种的诸个体中是极端容易变异的属性,这在我们养的狗中有明显的表现。有些狗和马的脾气坏,容易生气,还有一些狗和马的脾气好,这等属性肯定是遗传的。谁都知道动物多么容易狂怒,而且表达得多么明显。关于各种动物经过长久期间后还会狡猾地进行报复,已经发表过许多逸事,看来这大概是真实的。伦格尔和布雷姆⑴说,他们所养驯的美洲猴和非洲猴确会施行报复。动物学家安德鲁·史密斯(Andrew Smith)爵士的严格认真是众所周知的,他给我讲过一个他亲眼所见的故事:在好望角有一位军官经常虐待一只狒狒,某星期日当这只狒狒看到他列队前进时,便把水倒入一个小坑里,急忙和些稠泥,当这位军官走近时,它熟练地把稠泥向他猛砸过去,于是逗得许多旁观者发笑。很久以后,每当这只狒狒看到这位受害者的时候,还表现出胜利的欢欣。 狗对主人的爱是众所周知的,一位往昔的作者⑵富有风趣地说道:“在这个世界上,狗是爱你甚于爱它自己的唯一动物。”据知,狗在临死的极度痛苦中还抚爱它的主人,大家都听说过,正在被解剖中的一只狗还去舐解剖者的手;除非这次解剖确可增加我们的知识,要不,除非解剖者心如顽石,否则他必将悔恨终生。 休厄尔(Whewell)⑶有理由地问道:“一切民族的妇女的母爱同一切雌性动物的母爱如此经常地联系在一起,以致读过这等动人事例的人,能够怀疑在这两种场合中的行为原则不是一样的吗?”我们看到在微小细节上所表现出来的母爱,例如,伦格尔观察到一只美洲猴(卷尾猴,Cebus)小心地把打扰母猴的幼儿的蝇子赶跑;迪沃塞尔(Duvaucel)看到一只长臂猿(Hylobates)在一条小河边为它的幼儿洗脸。雌猴失去它们的幼儿时,其悲痛是如此剧烈,以致布雷姆在北非圈养的某些种类必定因此而死去。早孤的幼猴总是由其他雄猴和雌猴收来抚养,并且受到小心保护。有一只雌狒狒,它的心肠如此宽宏,不仅收养其他物种的幼猴,而且还偷取小狗和小猫,随时把它们带在身边。然而,在把它的食物分给受抚养的幼猴方面,它就不那样仁慈了,这使布雷姆感到惊异,因为它养的猴总是把每一件东西十分公平地分给它亲生的幼猴。一只受抚养的小猫把这只富有深情的狒狒抓破了,这只狒狒的智力肯定是敏锐的,因为它对被抓破感到非常惊讶,随即检查小猫的脚,立刻把它的爪咬去。⑷伦敦动物园的一位管理员告诉我说,在那里有一只老狒狒(C.chacma),它抚养一只猕猴(Rhesus monkey),但是,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