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金钵记
[book_author]亨利·詹姆斯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426244
[book_dec]《金钵记》是亨利·詹姆斯所著的最后一本长篇小说,与另外两本小说《鸽翼》和《使节》并列为他后期创作成熟阶段的三大重要著作。长相俊帅的亚美利哥是意大利没落贵族的后裔,他凭着王子的头衔,迎娶了美国大富翁亚当·魏维尔的千金——本不识愁滋味的单纯女子玫姬。夏萝是玫姬自童年就保持着联系的好朋友,但玫姬不知道的是,她和亚美利哥是旧日的恋人。当亚当·魏维尔续弦娶了夏萝为妻,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微妙起来……夏萝正式进了魏维尔家门后,越来越不避嫌地与王子俨然以男女主人之姿现身。玫姬难道对于丈夫与继母间的行为真的不知不觉吗?但由于缺乏实质证据,她无从得知真相。直到有一天,玫姬买下一只古董金钵作为送给父亲的生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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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chapter]第一部
[book_title]序言
一 引言
“我们在黑暗中奋力拼搏——我们竭尽全力——我们倾情奉献。我们的怀疑就是我们的激情,而我们的激情则是我们的使命。剩下的就是对艺术的痴迷。”亨利·詹姆斯短篇小说《中年岁月》里那位小说家在弥留之际的这句肺腑之言,也是亨利·詹姆斯本人的座右铭。
詹姆斯的创作凝结着厚重的历史理性、人文精神和诗学意义,他的主题涵盖大西洋两岸的人们在社会、历史、文化、伦理、婚姻乃至意识形态等诸多方面的交互影响和碰撞,即所谓“国际题材”。他殚精竭虑地探索的问题是:什么是真实的生活,什么是理想的生活,更为重要的是,如何在艺术上再现这种生活。他强调人性、人情、人道,以及人的感性、灵性、诗性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意义。在刻画人物的内心世界和社交活动时,常运用边界模糊甚至互为悖反的动机和印象展现人物的精神风貌,通过“由内向外”的描写反映变幻莫测、充满变数的大千世界和人的生存价值。他的叙事艺术和语言风格独树一帜,笔意奇崛,遣词谋篇精微细腻,具有高度的实验性,对人物、情节和场景的描摹颇具印象派绘画的特性,甚而有艰涩难解、曲高和寡之嫌。他是欧美现实主义向现代主义创作转型时期重要的小说家和批评家,是美国现代小说和小说理论的奠基人,是开创二十世纪西方心理现实主义小说先河的文学艺术大师。他曾三度(一九一一年、一九一二年、一九一六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并于一九一六年获得英王乔治五世授予的功绩勋章。他卷帙浩繁的著作、博大精深的创作思想和追求艺术真理的革新精神,对二十世纪崛起的西方现代派乃至后现代派文学具有深远的影响。
二 亨利·詹姆斯小传
亨利·詹姆斯于一八四三年四月十五日出生在纽约市华盛顿广场具有爱尔兰和苏格兰血统的名门世家。他的祖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1771—1832)于美国独立战争之后不久从爱尔兰移民美国,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为纽约州奥尔巴尼市赫赫有名的银行家和投资家。他的父亲老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 Sr.,1811—1882)继承了其父的巨额遗产,是一位富有睿智、性情豁达的哲学家、神学家和作家,是美国超验主义哲学家兼诗人拉尔夫·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1803—1882)和哲学家兼诗人和散文家亨利·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1817—1862)等大文豪的知心好友。他的母亲玛丽·沃尔什(Mary Robertson Walsh,1810—1882)出身于纽约上流社会的富裕人家。他的哥哥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1842—1910)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教育家和实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是二十世纪初最具影响力的哲学家和“美国心理学之父”。他的妹妹艾丽斯·詹姆斯(Alice James,1848—1892)是日记作家,以其发表的众多日记而闻名遐迩。
由于老亨利·詹姆斯信奉“斯威登堡学说”[1],认为传统教育模式不利于个性发展,应当让子女得到世界性教育,亨利·詹姆斯幼年时的教育主要是在父母和家庭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后来又经常跟随父母往返于欧美两地,偶尔就读于奥尔巴尼、伦敦、巴黎、日内瓦、布洛涅、波恩、纽波特、罗德岛等地的学校,并在父亲的带领下面见过狄更斯和萨克雷等英国大作家。詹姆斯自幼便受到欧洲人文思想和文化环境的熏陶,且博闻强识,尤其注重吸收科学和哲学理念,这使他从小就立下了要从事文学创作的远大志向。在一八五五年至一八六〇年举家旅欧期间,他们在法国逗留时间最长,詹姆斯得以迅速掌握了法语。詹姆斯早年说英语时略有口吃,但法语却说得非常流利,从此不再结巴。
一八六〇年,他们从欧洲返回美国,居住在纽波特。詹姆斯开始接触法国文学,系统阅读了大量法国文学作品。他尤其喜爱巴尔扎克,称巴尔扎克为“最伟大的文学大师”。巴尔扎克的小说艺术对他后来的创作影响甚大。一八六一年秋,詹姆斯在一场救火事件中腰部受伤,未能服兵役参加美国南北战争。这次腰伤落下的后遗症在他一生中仍时有发作,使他怀疑自己从此丧失了性功能,因而终身未娶。一八六二年,他考入哈佛大学法学院。但他对法学不感兴趣,一年后便离开了哈佛大学,继续追求他所钟情的文学事业。此时,他与威廉·豪威尔斯(William Dean Howells,1837—1920)、查尔斯·诺顿(Charles Eliot Norton,1827—1908)、安妮·菲尔兹(Annie Adams Fields,1834—1915)等美国文学评论家和作家交往甚密。在他们的鼓励和引导下,詹姆斯于一八六三年开始撰写短篇小说和文学评论,作品大都发表在《大西洋月刊》《北美评论》《国家》《银河》等大型文学刊物上。
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看护》(Watch and Ward)于一八七一年开始在《大西洋月刊》连载,经过他重新修润后,于一八七八年正式出版。这部小说描写主人公罗杰·劳伦斯如何收养幼女诺拉,将她抚养成人,最后娶她为妻的艳情故事:罗杰是波士顿有闲阶层的富豪,诺拉的父亲兰伯特因生活所迫,曾向他借钱以解燃眉之急,却遭到了他冷漠的拒绝。兰伯特在隔壁房间自杀身亡,罗杰深感懊悔,收养了他的女儿诺拉。诺拉时年十二岁,体质羸弱,模样也很难看。在罗杰的悉心照料下,诺拉很快成长起来。罗杰想把她抚养成人后让她做自己的新娘。岂料,诺拉出落成如花似玉的美少女后,却被另外两个男人疯狂追求:一个是风流成性、心怀叵测的乔治·芬顿,另一个是罗杰的表弟、虚伪的牧师休伯特·劳伦斯。涉世未深的诺拉经历了一系列富有浪漫色彩的冒险之后,终于上当受骗,落入芬顿设下的圈套,在纽约身陷囹圄。罗杰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挽救了诺拉,两人终成眷属。
《看护》展现了詹姆斯早期朴直率性的写作风格和他对言情小说的喜爱。这部小说的情节看似错综复杂、扑朔迷离,但对诺拉由丑小鸭成长为美天鹅的发展过程写得过于平铺直叙,对卑鄙下流的恶棍芬顿的刻画显然囿于俗套,故事的叙事进程也平淡无奇,甚至不乏隐晦的色情描写,皆大欢喜的结局也缺乏应有的审美张力。詹姆斯一八八三年在选编他的作品选集时,不愿把《看护》收录其中。但小说却把艳若天仙的美少女诺拉刻画得栩栩如生、魅力四射,令人赏心悦目,对纽约社会底层生活场景的描摹也入木三分,显示出作者对社会和伦理问题细致入微的关注。小说的语言也优美流畅、睿智幽默,富有诗情画意,深得读者喜爱。《看护》预示着一位文学大师即将横空出世。
由于发现美国太讲究物质利益,缺乏文化底蕴,不利于艺术创新,詹姆斯于一八六九年离开美国,开始了他人生第一次在海外自我流放的生活。在一八六九年至一八七〇年间的十四个月里,他游历了伦敦、巴黎、罗马等欧洲大都市。一八六九年侨居在伦敦时,他结识了约翰·拉斯金、狄更斯、马修·阿诺德、威廉·莫里斯、乔治·爱略特等英国著名作家和文学评论家,与他们过从甚密。此外,他还与麦克米伦等出版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由出版商先预付稿酬分期连载他的作品,而后再结集成书出版。鉴于这些分期连载的小说主要面向英国中产阶级的女性读者,出版商希望他创作出适合年轻女性阅读口味的作品。尽管必须满足编辑部提出的种种苛求,但他在创作中仍坚持严肃的主题和审美标准。此时的詹姆斯虽然蛰居在伦敦的出租屋里,却有机会接触政界和文化界的名流雅士,常去藏书量丰富的俱乐部与朋友们交谈。在此期间,他结交了亨利·亚当斯(Henry Brooks Adams,1838—1918)、查尔斯·盖斯凯尔(Charles George Milnes Gaskell,1842—1919)等欧美学者和政要。在遍访欧洲各大都市期间,他对罗马尤为喜爱,想在罗马做一名自食其力的自由作家,后来成了《纽约先驱报》驻巴黎的特约记者。由于事业不顺等原因,他于一八七〇年回到纽约市,但不久后又重新返回伦敦。一八七四年至一八七五年间,他发表了《大西洋两岸随笔》(Transatlantic Sketches,1875)、《狂热的朝香者和其他故事》(A Passionate Pilgrim and Other Tales,1875)、长篇小说《罗德里克·赫德森》(Roderick Hudson,1875),以及若干中短篇小说。在这一阶段,他的作品具有美国小说家纳撒尼尔·霍桑的遗响。
《罗德里克·赫德森》写成于詹姆斯侨居罗马的那段日子里。詹姆斯自认为这才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这是一部心理成长小说(Bildungsroman),描写血气方刚、才华横溢、豪情满怀的美国马萨诸塞州年轻的法学生、雕塑爱好者罗德里克·赫德森如何在意大利迷失在各种情感纠葛、物欲诱惑,以及理性与现实的矛盾和冲突之中,渐渐走向成熟,后又死于非命的故事。小说以罗马为背景,以生动的笔触描写了这座名人荟萃的艺术大都会的社会风貌、文化气息、人情世故和美不胜收的雕塑艺术馆,鞭辟入里地揭示了欧美两地价值观的冲突,探讨了金钱与艺术、爱情和精神追求之间的关系。小说中所塑造的欧洲最美丽的姑娘克里斯蒂娜·莱特,后来又再次成为他的长篇小说《卡萨玛西玛王妃》(The Princess Casamassima,1886)中的女主人公。
一八七五年秋,詹姆斯离开伦敦前往巴黎,居住在位于塞纳河左岸的拉丁区。在此期间,他结识了福楼拜、屠格涅夫、莫泊桑、左拉、都德等大作家,与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巴黎生活了一年之后,他于一八七六年再次返回伦敦。在此后的四十年里,除了偶尔返回美国和出访欧洲外,他大都生活在英国。他勤于思索,对文学艺术已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且潜心于笔耕,保持着旺盛的创作势头,写出了长篇小说《美国人》(The American,1877)、《欧洲人》(The Europeans,1878),评论集《论法国诗人和小说家》(French Poets and Novelists,1878)、《论霍桑》(Hawthorne,1879),以及《国际插曲》(An International Episode,1878)等一系列中短篇小说。一八七八年出版的中篇小说《黛西·米勒》(Daisy Miller)奠定了他在文学界的崇高声望。这部小说之所以在大西洋两岸引起巨大轰动,主要是因为小说所着力刻画的女主人公的行为举止和个性特征已经大大超出当时欧美两地传统的社会准则和伦理规范。他的第一部重要长篇代表作《一位女士的画像》(The Portrait of a Lady,1881)也创作于这一时期。
一八七七年,他首次参观了好友盖斯凯尔的家园、英国什罗普郡的文洛克寺。这座始建于公元七世纪的古寺历尽沧桑的雄姿及其周围的广袤原野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寺内神秘的浪漫气氛和寺院后宁静修远的湖泊,成了他日后所创作的哥特式小说《螺丝在拧紧》(The Turn of the Screw,1898)的基本背景和素材。在这一时期,詹姆斯仍遵循法国现实主义小说家,尤其是左拉的创作思想和叙事风格。霍桑对他的影响已日渐减弱,取而代之的是乔治·爱略特和屠格涅夫。他自己的创作思想和艺术风格业已日渐成熟。一八七九年至一八八二年间,詹姆斯相继发表了长篇小说《一位女士的画像》《华盛顿广场》(Washington Square,1880)和《信心》(Confidence,1880),游记《所到各地图景》(Portraits of Places,1883),以及《伦敦围城》(The Siege of London,1883)等中短篇小说,这些作品大多为“国际题材”小说。
一八八二年至一八八三年间,詹姆斯遭受了数次痛失亲朋好友的打击:他母亲于一八八二年病逝,他父亲也于数月后离世。他们家族的老友和常客、著名思想家和文学家拉尔夫·爱默生也于一八八二年逝世。他的良师益友屠格涅夫于一八八三年与世长辞。
一八八四年春,詹姆斯再次离开伦敦前往巴黎,常与左拉、都德等作家在一起切磋交谈,并结识了法国著名自然主义小说家龚古尔兄弟。詹姆斯似乎暂时放下了“美国与欧洲神话”,开始潜心研究法国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文学,发表了他的文学评论集《论小说的艺术》(The Art of Fiction,1884)。一八八六年,他出版了描写波士顿女权主义运动的长篇小说《波士顿人》(The Bostonians)和以伦敦无政府主义者的革命故事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卡萨玛西玛王妃》。这两部社会小说融合了法国自然主义文学的思想倾向和叙事方法,但当时的评论界和图书市场对这两部作品的接受状况并不令人满意。在这一时期,詹姆斯不仅博览群书,而且结交了欧美文坛诸多卓有建树的文学艺术家,不少人成了他的知心好友,如英国小说家兼诗人罗伯特·史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1850—1894)、旅欧美国画家约翰·萨金特(John Singer Sargent,1856—1925)、旅欧美国女小说家兼诗人康斯坦斯·伍尔森(Constance Fenimore Woolson,1840—1894)、英国诗人兼文学评论家埃德蒙·高斯(Sir Edmund Gosse,1849—1928)、法国漫画家兼作家乔治·杜·莫里哀(George du Maurier,1834—1896)、法国小说家兼文学评论家保罗·布尔热(Paul Bourget,1852—1935)等人,并与美国女作家伊迪丝·华顿(Edith Wharton,1862—1937)保持着长期的友谊,还发表了文学评论集《一组不完整的画像》(Partial Portrait,1888)。
一八八九年冬,詹姆斯开始着手翻译都德的著名三部曲《达拉斯贡的达达兰历险记》(Les Aventures prodigieuses de Tartarin de Tarascon,1872)中的第三部《达拉斯贡港》(Port Tarascon)[2]。这部译著于一八九〇年开始在《哈泼斯》连载,被英国《旁观者周刊》誉为“精品译作”,并由桑普森出版公司于一八九一年在伦敦出版。十九世纪八十至九十年代末,詹姆斯曾数次跨过英吉利海峡,在法国、德国、奥地利、瑞士等欧洲国家搜集创作素材。一八八七年,他在意大利居住了很长一段时间。他的著名中篇小说《反射器》(The Reverberator,1888)和《阿斯彭文稿》(The Aspern Papers,1888)即写成于这一年。
除上述作品外,詹姆斯在这一时期发表的主要作品还有:短篇小说集《三城记》(Tales of Three Cities,1884),中篇小说《大师的教诲》(The Lesson of the Master,1888),短篇小说集《伦敦生活及其他故事》(A London Life and Other Tales,1889),长篇小说《悲惨的缪斯》(The Tragic Muse,1890),短篇小说《学生》(The Pupil,1891),短篇小说集《活生生的东西及其他故事》(The Real Thing and Other Tales,1893),短篇小说集《结局》(Terminations,1895),短篇小说《地毯上的图案》(The Figure in the Carpet,1896)、《尴尬》(Embarrassment,1896),长篇小说《波英顿的珍藏品》(The Spoils of Poynton,1897)、《梅芝知道的东西》(What Maisie Knew,1897)等。尽管詹姆斯在这一时期仍遵循以左拉为代表的法国自然主义文学流派的表现手法,但他更关注社会和政治问题,作品的基调和主题思想更接近都德的小说。他的创作在这一时期的突出特点是:中短篇小说较多,而且在多方面、多维度进行实验,他认为这种叙事方法更适合于传达他的艺术观。但这些作品当时并没有得到评论界的好评,销路也不佳。于是,他开始尝试剧本创作。一八九〇年至一八九五年间,他一连写出了《盖伊·多米维尔》(Guy Domville)等七个剧本,上演了两部,但都不太成功。这使他从此对剧本写作心灰意冷。然而戏剧实践却为他后来的小说创作提供了戏剧表现手法、场景布设安排以及书写人物对话的技巧。
一八九七年至一九一四年,詹姆斯从伦敦搬迁至英国东南部萨塞克斯郡风景秀丽的海滨小镇莱伊(Rye),居住在他自己出资购置的古色古香的兰姆别墅[3],在这里潜心创作,写出了他构思精巧、极具艺术张力的名篇《螺丝在拧紧》和中篇小说《在笼中》(In the Cage,1898)。一八九九年至一九〇一年间,他出版了长篇小说《左右为难的时代》(The Awkward Age,1899)、《圣泉》(The Sacred Fount,1901)和短篇小说集《软边》(The Soft Side,1900)。一九〇二年至一九〇四年间,他连续发表了三部具有开创意义的心理分析小说:《鸽翼》(The Wings of the Dove,1902)、《专使》(The Ambassadors,1903)和《金钵记》(The Golden Bowl,1904),以及若干中短篇小说,如《丛林猛兽》(The Beast in the Jungle,1903),短篇小说集《更好的一类》(The Better Sort,1903)等。
一九〇四年,詹姆斯应邀回到美国,在全美各高校讲授巴尔扎克等法国作家及其作品,并在《北美评论》《哈泼斯》《双周书评》等文学刊物发表了一系列文学评论和杂文。他的《美国景象》(The American Scene)于一九〇五年至一九〇六年陆续在《北美评论》等杂志连载了十章,并于一九〇七年结集成书出版。《美国景象》真实记录了他一九〇四年至一九〇五年在美国的观感,严厉抨击了他亲眼所见的处于世纪之交的美国狂热的物质至上主义、世风日下的伦理价值体系和名不副实的社会结构,以及种族和政治等问题,引发了广泛的批评和争议。他在这本书中所论及的美国移民政策、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种族与地区冲突等热点话题,至今仍有可资借鉴的现实意义。一九〇六年至一九一〇年间,他的游记《意大利时光》(Italian Hours,1909)、长篇小说《呐喊》(Outcry,1910)以及若干中短篇小说也相继发表在《北美评论》等文学刊物上。此外,他还亲自编辑出版了“纽约版”二十四卷本《亨利·詹姆斯作品选集》。他为书中的几乎每一篇(部)作品都撰写了序言,追溯了每一部小说从酝酿到完成的过程,并对小说的写法进行了严肃的探讨。这些序言既是他的“审美回忆”,也是富有真知灼见的理论阐述。一九一〇年,他哥哥威廉·詹姆斯去世,他回国吊唁,但不久后再次返回英国。由于他在小说创作理论和实践上所取得的突出成就,哈佛大学于一九一一年授予了他荣誉学位,牛津大学于一九一二年授予了他荣誉文学博士称号。自一九一三年开始,他撰写了三部自传:《童年及其他》(A Small Boy and Others,1913)、《作为儿子和兄弟的札记》(Notes of a Son and Brother,1914)和《中年岁月》(The Middle Years,1917)[4]。
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詹姆斯做了大量宣传鼓动工作支持这场战争。由于不满美国政府的中立态度,他于一九一五年愤然加入了英国国籍。一九一六年,英王乔治五世亲自授予他功绩勋章。由于过度劳累,健康每况愈下,数月后突发中风,后来又感染了肺炎,詹姆斯于一九一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在伦敦切尔西区溘然长逝,享年七十三岁。按照他的遗嘱,他的骨灰被安葬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剑桥公墓,墓碑上铭刻着“亨利·詹姆斯:小说家、英美两国公民、大西洋两岸整整一代人的诠释者”。一九七六年,英国政府在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的“诗人墓园”为他设立了一块纪念碑,以缅怀他的丰功伟绩。
三 屹立在欧美文学之巅的经典小说家
詹姆斯辛勤耕耘五十余载,发表了二十二部长篇小说、一百一十二篇中短篇小说、十二个剧本,以及多篇(部)文学评论和游记等作品。他的小说大多先行刊载在欧美重要文学刊物上,经他亲自修润后,再正式结集成书。他精通小说艺术,笔调幽默风趣,人物塑造独具匠心,心理描写精微细腻,作品中蕴含着深厚的历史理性和人文情怀,是欧美现代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我们精心选取翻译的这六部长篇小说、四部中篇小说和两辑短篇小说,是詹姆斯在他漫长、多产的文学生涯中不同时期所创作的最具代表性的优秀作品,希望我国读者对这位多才多艺的文学巨匠有更深入、更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一)长篇小说
《美国人》是詹姆斯第一部成功反映“国际题材”的长篇小说,描写英俊潇洒、襟怀坦荡、不善交际的美国富豪克里斯托弗·纽曼平生第一次游历巴黎时亲身经历的种种奇遇和变故。小说以纽曼对出身高贵、年轻漂亮的寡妇克莱尔·德·辛特雷夫人由一见钟情到热烈追求,到勉强订婚,直至幻想破灭、孑然一身返回美国的过程为主线,深刻揭示了封闭保守、尔虞我诈、人心险恶的欧洲与朝气蓬勃、乐观向上、勇于开拓创新的美国之间的差异和冲突。纽曼在亲眼见证了欧洲文明灿烂美好的一面和阴暗丑陋的一面之后,终于明白,欧洲并不是他所期望的理想之地。
《美国人》是一部融合了喜剧和言情剧元素的现实主义小说。作者以优美鲜活的笔调和起伏跌宕的情节将巴黎的生活图景和世相百态淋漓尽致地展露在读者眼前。故事虽然以恋爱和婚姻为主线,但作者并没有刻意渲染两情相悦的性爱这一主题。纽曼看中克莱尔,只是因为她端庄贤淑,非常适合做他这样事业有成的富豪的配偶。至于克莱尔与她第一任丈夫(比她年长很多)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读者并不知情,作者也未过多描写她对纽曼的恋情。小说中唯有见钱眼开的诺埃米小姐是性感迷人的女性,但作者对她的描写也较含蓄,且多为负面。即使按维多利亚时代的伦理准则来看,詹姆斯在性爱问题上如此矜持的态度也令人困惑不解。美国公共电视网一九九八年再次将《美国人》改编拍摄为电视剧时,在剧情中添加了纽曼与诺埃米、瓦伦汀与诺埃米的性爱场面。
詹姆斯创作这部小说的初衷原本是为了回应法国剧作家小仲马的《外乡人》[5],旨在告诉读者:美国人虽然天真无知,但在道德情操方面远高于阴险奸诈的欧洲人。小说中所塑造的主人公纽曼是一位充满自信、勇于担当、三十岁出头的美国人,他的诚实品格和乐观精神代表着充满活力、蓬勃向上的美国形象,因而深受历代美国读者的青睐。纽曼与克莱尔的弟弟瓦伦汀·德·贝乐嘉之间的友谊描写得尤为真挚感人,作者对巴黎上流社会生活方式的描摹也栩栩如生,令人回味无穷。在当今语境下读来,《美国人》依然散发着清新的艺术魅力,比詹姆斯的后期作品更易接受。
《一位女士的画像》是詹姆斯早期创作中最具代表意义的经典之作,描写年轻漂亮、活泼开朗、充满幻想的美国姑娘伊莎贝尔如何面对一系列人生和命运的抉择,最终受骗上当,沦为老谋深算的奸宄之徒的牺牲品的悲情罗曼史。伊莎贝尔在父亲亡故后,被姨妈接到了伦敦,并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她先后拒绝了美国富豪卡斯帕·古德伍德和英国勋爵沃伯顿的求婚,却偏偏看中了侨居意大利的美国“艺术鉴赏家”吉尔伯特·奥斯蒙德,不顾亲友的告诫和反对,一意孤行地嫁给了他。但婚后不久,她便发现,丈夫竟然是个自私、贪财、好色、心胸狭窄的猥琐小人,“就像花丛中隐藏起来的毒蛇”,奥斯蒙德与她结婚只是为了得到她所继承的七万英镑的遗产。她继而又发现,他们这桩婚姻的牵线人梅尔夫人原来是奥斯蒙德的情妇,还生了一个女儿(潘茜),而且梅尔夫人和奥斯蒙德正在密谋策划利用伊莎贝尔把潘茜嫁给沃伯顿。伊莎贝尔阻止了他们的阴谋。她本可逃出陷阱,因为沃伯顿和古德伍德仍深爱着她,但她还是强忍内心的痛苦,对外人隐瞒了自己不幸的婚姻,毅然返回了罗马。
《一位女士的画像》展现的依然是詹姆斯历来所关注的欧美两地的文化差异和冲突,并深刻探究了自由、责任、爱恋、背叛等伦理问题。天真无邪、向往自由和高雅生活的伊莎贝尔尽管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却没能躲过工于心计的奥斯蒙德和梅尔夫人设下的圈套,最终失去了自由,“被碾碎在世俗的机器里”[6]。故事的结尾尤为引人深思:伊莎贝尔在得知真相后仍毅然返回罗马的举动,究竟是为了信守婚姻的诺言而做出的高尚的自我牺牲,还是为了兑现她对潘茜所做的承诺,要拯救她所疼爱的这个继女脱离苦海,然后再与奥斯蒙德离婚?这个悬念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思索空间。
在这部小说中,詹姆斯将心理分析推向了新的高度。他将大量笔墨倾注在人物的内心世界,着重描写人物的理想、愿望、思绪、动机、欲望和冲动,人物的行为则是这些思想和意识活动的结果和外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故事情节的发展变化也是通过这一中心人物的思维活动表现出来的。读者只有在伊莎贝尔彻底认清她丈夫的本质后,才对奥斯蒙德和梅尔夫人的真实面目有了全面的了解,而伊莎贝尔也在层层递进的内省和反思中获得了对周围世界的感知,在心理和性格上逐渐走向了成熟。詹姆斯对人物内心世界的探索(尤其在第四十二章中)采用的是理性的内心独白,既没有突兀的变化,也没有时空倒错,不同于后来的意识流写法。此外,他善用精湛的比喻来描绘人物的心理,这些比喻十分贴切,具有艺术形象的完整性,而且与故事情节密切联系,优美流畅的语言和对欧洲风情的生动描写也使经受过詹姆斯冗长文体考验的读者格外喜爱这部小说。如果说詹姆斯是心理现实主义小说的创始人,那么《一位女士的画像》则是心理现实主义小说的典范。
《华盛顿广场》主要讲述的是憨厚、温柔的女儿凯瑟琳与她那才气横溢、感情冷漠的父亲斯洛珀医生之间的分歧和冲突。小说以第三人称全知叙事视角审视了凯瑟琳的一生。凯瑟琳是一个相貌平平、才智一般、纯洁可爱的姑娘,始终生活在与她最亲近的人的利己之心的团团包围之中:她的恋人莫里斯·汤森德只觊觎她的万贯家财;她的姑妈只会爱管闲事地乱点鸳鸯谱;她的守护神父亲则用讽刺挖苦和神机妙算来回报女儿对他的热爱和钦佩之情。故事以凯瑟琳出人意表地断然将莫里斯拒之门外而告终。
《华盛顿广场》是一部结构紧凑的悲喜剧。故事最辛辣的讽刺是英明干练、功成名就的斯洛珀医生对莫里斯的准确评判,以及他为保护涉世未深的爱女而阻挠这桩婚事所采取的严厉措施。倘若斯洛珀看不透莫里斯是个游手好闲的恶棍,他骗财骗色的行为未免会落于俗套。斯洛珀虽然头脑敏锐,智略非凡,但自从他那美丽聪慧的妻子去世后,他就变成了一个冷漠无情、清心寡欲的人。凯瑟琳终于渐渐成熟起来,能实事求是地看待自己的处境:从她自己的角度来看,在她的人生经历中,重要的事实是莫里斯·汤森德玩弄了她的爱情,还有她的父亲隔断了她爱情的源泉。没有什么能够改变这些事实,它们永远都在那儿,就像她的姓名、年龄和平淡无奇的容貌一样。没有什么能够消除错误或者治愈莫里斯给她造成的创伤,也没有什么能够使她重新找回年轻时代对父亲怀有的情感。她虽不及父亲那样出色,但她学会了擦亮眼睛看世界。
《华盛顿广场》张弛有度的叙事技巧、晓畅优雅的语言风格、对四个主要人物形象鲜明的刻画,历来深受读者喜爱,甚至连围绕着“遗嘱”而展开的老套、简单的故事情节都盎然有趣,耐人寻味。凯瑟琳由百依百顺成长为具有独立精神和智慧的女性的过程,是这部小说的一大亮点,赢得了评论家和读者的普遍赞誉。尽管詹姆斯自己对这部小说不太满意,没有将它编入“纽约版”《选集》,但它一直是詹姆斯最脍炙人口的佳作之一,曾多次被改编拍摄成舞台剧、电影和电视剧。
《鸽翼》描写的是一场畸形的三角恋爱。女主人公米莉·西雅尔是一位清纯美丽的美国姑娘,是庞大家族巨额财产的唯一继承人,因身患不治之症来欧洲求医和散心。英国记者默顿·丹什和凯特·克罗伊是一对郎才女貌、倾心相爱的英国情侣。因苦于没钱而不能成婚,凯特竟策划并唆使默顿去追求米莉,以图在她死后继承遗产。米莉在得知他们的阴谋后在意大利凄凉去世,但她在临终前还是原谅了他们,把全部财产给了默顿。事实上,默顿在米莉高尚品质的感化下已逐渐悔悟,虽然继承了米莉的遗产,却无法再与凯特共同生活下去。这部扣人心弦的小说揭示了人在面对爱情与金钱、真诚与背叛、生与死等伦理问题时所经受的严峻考验和他们最后的抉择。
《鸽翼》是詹姆斯后期作品中最受欢迎的经典之一。小说通过对人的内心世界深入细致的剖析,尤其是米莉对围绕在她身边的各色人物所具有的感化力,将男女主人公塑造得活灵活现、真实可感,令人不得不紧张地关注他们各自的命运和归属。米莉丰富细腻的心理活动,很像多愁善感的林黛玉,米莉客死他乡的场景与林黛玉魂归离恨天的情景也颇为相像,凯特也颇似工于心计的薛宝钗。据说连素来不太喜欢詹姆斯作品的英国名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也对这部小说十分青睐,一口气读完了《鸽翼》,并因此大病一场[7]。美国“现代文库”于一九九八年将《鸽翼》列为“二十世纪百部最佳英语小说”第二十六位。
《金钵记》是詹姆斯后期作品中最受评论界关注的“三部曲”之一。小说以伦敦为背景,描写一对美国父女与他们各自的欧洲配偶之间错乱的人伦关系,全面透彻地审视了婚姻、通奸等伦理问题。故事中这位腰缠万贯、中年丧偶的美国金融家和艺术品收藏家亚当·魏维尔和他的独生女玛吉都具有十分高尚的道德情操,而且心地纯洁,处事谨慎。他们在欧洲分别结婚后,却发现继母夏洛特和女婿阿梅里戈(破落的意大利王子)之间早就存在不正常的关系。父女两人不露痕迹地解决了这个矛盾:亚当把妻子带回美国;阿梅里戈发现自己的妻子具有这么多的美德,从此对她相敬如宾。小说高度戏剧化地再现了婚姻生活中令人难以承受的各种重压和冲突,颂扬了这对父女在自我牺牲中所表现出的哀婉动人的单纯和忠诚。
《金钵记》的篇名取自《圣经·旧约全书·传道书》第十二章:银链折断,金罐破裂,瓶子在泉水旁损坏,水轮在井口破烂,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传道者说,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8]从广义上说,《金钵记》是一部教育小说:玛吉由幼稚纯真的少女逐渐成长为精明强干的女性,并以巧妙的手段解决了一场随时有可能爆发的婚姻危机,因为她已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不能再依赖父亲,而应承担起成年人应尽的职责;阿梅里戈虽然是一个见风使舵、道德败坏的欧洲破落贵族,但他由于玛吉忍辱负重地及时挽救了他们的婚姻而对妻子敬重有加;亚当尽管蒙在鼓里,但他对女儿的计策心领神会,表现得非常明智;夏洛特原为玛吉的闺蜜,是一个美丽迷人、自作聪明的女性,但她最终却不再泰然自若,反而变得利令智昏。詹姆斯对这四个人物特色鲜明的刻画,尤其对玛吉和阿梅里戈意识活动深刻、精湛的描述和分析,赋予了这部小说以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对幽闭恐惧症的特殊感受。故事中的许多场景和人物对话均显示出詹姆斯最成熟的叙事艺术,能给读者带来情感冲击力和美学享受。美国“现代文库”于一九九八年将《金钵记》列为“二十世纪百部最佳英语小说”第三十二位。
《专使》是一部颇有黑色幽默意味的喜剧,是詹姆斯后期重要代表作之一,描写主人公兰伯特·斯特雷特奉其未婚妻纽瑟姆夫人之命,前往巴黎去规劝她“误入歧途”的儿子查德回美国继承家业的过程。斯特雷特来到欧洲,完全被“旧世界”的文化魅力所打动,继而发现查德与其情人玛丽亚的交往并不像他母亲所说的那样有伤风化,查德在这位法国女人的影响下,已由粗鲁的少年成长为举止儒雅、文质彬彬的青年。这位“专使”非但没有劝说查德回国,反而谆谆嘱咐他“不要错过机会”,继续在法国“尽情地生活下去”。这与斯特雷特所肩负的使命和查德母亲的愿望恰恰相反,于是,她又增派了几个专使来到巴黎,其中一个是能够吸引查德的美少女,第二批专使似乎能完成这一使命。最后,斯特雷特只身返回了美国。
如果说《鸽翼》和《金钵记》颂扬的是美国人的单纯、真诚和慷慨大度,表现了美国人的道德情操远胜于欧洲人的世故奸诈,那么《专使》的主题则相反,表现的是具有深厚文化素养的欧洲人远胜于庸俗、急功近利、物质利益至上的美国人。詹姆斯在“纽约版”前言中称《专使》是他“从各方面讲都最完美的作品”,这不仅就主题思想而言。这部小说始终贯彻了詹姆斯著名的“视角”(Point of View)论,以斯特雷特的“视角”展开,以这位“专使”为“意识中心”,其他人物的性格特征和故事的发展进程都通过他的视野呈现出来,作者则隐身在幕后,读者的了解和感悟跟随着这个中心人物的了解和感悟。这种写法突破了传统小说的“全知叙事视角”,对二十世纪的小说创作产生了很大影响。《专使》也突出表现了詹姆斯的文体特色:句子结构形式多样,比喻和象征俯拾皆是,人物的对话富有戏剧意味,但詹姆斯在力求精细、准确地反映内心深处的思想感情的同时,文句也越写越冗长,附属的从句和插入的片语芜杂曲折,读者须细细品味,方可厘清来龙去脉,揣摩出蕴藏在字里行间的悬念和韵味。《专使》自出版以来,一直深受评论家的广泛关注。美国“现代文库”于一九九八年将这部小说列为“二十世纪百部最佳英语小说”第二十七位。
(二)中篇小说
《黛西·米勒》是詹姆斯的成名作,描写清纯漂亮、活泼可爱的美国姑娘黛西·米勒在欧洲游历、最终客死他乡的遭遇。黛西天真烂漫、热情开朗,然而她不拘礼节、落落大方地出入于社交场合和与男性交往的方式,却为欧洲上流社会和长期侨居欧洲的美国人所不能接受,认为她“艳俗”“轻浮”,“天生是个俗物”。但故事的叙述者、爱慕黛西并准备向她求婚的旅欧美国青年温特伯恩却对“公众舆论”不以为然。黛西死后,温特伯恩参加了她的葬礼,并了解到黛西虽然与“不三不四”的意大利人来往,但她本质上是一个纯洁无瑕、心地善良的好姑娘。小说真实展现了欧洲风尚与美国习俗之间的矛盾冲突,鞭辟入里地揭露了任何传统文化中都司空见惯的种种偏见,并力图对所谓的品德教养做出公正的评判。
《黛西·米勒》既可视为对一个怀春少女的心理描写,又可视为对社会传统观念的深入分析,不谙世故的黛西其实就是“社会舆论”的牺牲品。小说将美国人的天真烂漫与欧洲人的老于世故进行了对比,以严肃的笔调审视了欧美两地的社会习俗。小说优美流畅的语言代表着詹姆斯早期的文体特色,男女主人公的名字也具有象征意义:黛西(Daisy)原意为“雏菊”,象征“漂亮姑娘”,故事中的黛西也宛如迎风绽放的鲜花,无拘无束,洋溢着青春的气息,而温特伯恩(Winterbourne)的原意是“间歇河,冬季多雨时节才有水流而夏季干涸的小溪”。鲜花到了冬季便香消陨灭,黛西后来果然在温特伯恩与焦瓦内利正面交锋之后不久在罗马死于恶性疟疾。詹姆斯虽然一生未婚,却很擅长写女性,对女主人公的形象和心理的描写非常娴熟。这部小说一出版便赢得了空前广泛的赞誉,成为后来各类小说选集的首选作品之一,并多次被改编拍摄为电影、广播剧、电视剧和音乐剧。
《伦敦围城》描写一位向往欧洲文明的美国佳丽试图通过婚姻跻身于英国上流社会的坎坷经历。故事的女主角南希·黑德韦是个野心勃勃、意志坚定、行事果敢的女子,尽管有过多次结婚、离婚的辛酸史,但她依然风姿绰约,性感迷人,是“得克萨斯州的大美人”。她竭力掩盖自己不堪回首的往事,施展各种手段向英国贵族阶层发起了一次次进攻,终于俘获了涉世未深的英国贵族青年亚瑟·德梅斯内的爱情。德梅斯内的母亲始终怀疑这个未来的儿媳是个“不正经的女人”,千方百计地想查清她的身世和来历。然而知道内幕的人只有南希的美国朋友利特尔莫尔,但他对此讳莫如深,没有泄露她不光彩的隐私。南希向来对人生的各种机缘持非常现实的态度,而且一旦认准目标就勇往直前。她深知亚瑟是她跻身欧洲上流社会的最后机会,便处心积虑地实施着她的既定计划。亚瑟终于正式与她订婚,两人即将走向婚姻的殿堂。
《伦敦围城》是詹姆斯早期作品中优秀的中篇小说之一。作者以幽默的笔调讽刺了英国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和浮华之风,展现了思想开放的美国人与封建保守的英国人之间的道德和文化冲突。故事画龙点睛的一大看点是:尽管利特尔莫尔自始至终都在维护南希的名声,对她的罗曼史一直守口如瓶,但他最终还是出人意料地向德梅斯内夫人透露了实情。他这样做只是想给傲慢、势利的英国贵族阶层一记具有爱国情怀的沉重打击,但他并没有明说,也非心怀歹意,他只是告诉德梅斯内夫人,即使她知道了真相,也于事无补。
《在笼中》是一篇构思奇崛的中篇小说,故事的女主人公是一个不具姓名的英国姑娘,在伦敦闹市区的一家邮政分局担任报务员。她的工作地点虽为“囚笼”般的发报室,但她常常可以从顾客交给她发报的措辞隐晦的电文中破译出他们不可告人的隐私,窥看到上流社会各种鲜为人知的风流韵事。久而久之,这位聪慧机敏、感情细腻、记忆力超强、想象力丰富的报务员终于发现了一些她本不该知道的秘密,并身不由己地“卷入”了别人的爱情风波。她最终同意嫁给她那个出身于平民阶层的未婚夫马奇先生,是她对自己亲身体验过的那些非同寻常的事件深刻反省的结果。
《在笼中》所塑造的这位女主人公堪称詹姆斯式的艺术家的翻版:她能从顾客简短含蓄的电文里捕捉到常人难以察觉的蛛丝马迹,从中推断出他们私生活的具体细节,并以此为线索,勾勒出一个个错综复杂、内容完整的故事,这与詹姆斯常根据他从现实生活中捕捉到的最幽微的启发和联想创作出鲜活有趣的小说的本领颇为相似。这篇故事的主题并不在表现阶级冲突,而在于女主人公终于认识到,上流社会的青年男女也都是活生生的人,并不像她在廉价小说中所看到的那么美好。作者通过对这位不具姓名的报务员细致入微、真实可感的描绘,准确传神地再现了一个劳动阶层女性的形象,并对她寄予了深厚的同情,赢得了读者和评论家们的普遍赞誉。《在笼中》的叙述手法与《螺丝在拧紧》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对女主人公的塑造更立足于现实生活。
《螺丝在拧紧》是一篇悬念迭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哥特式小说。故事的主体是一个不知姓名的年轻家庭女教师生前遗留的手稿,由一个不具姓名的叙述者听朋友讲述这份手稿引入正题。这位家庭女教师在其手稿中记述了自己如何在一幢鬼影幢幢的乡村庄园与一对恶鬼周旋的恐怖经历。她受聘来到碧庐庄园照料迈尔斯和芙洛拉这两个小学童,却看到两个幽灵时常出没于这幢充满神秘气氛的古庄园。她怀疑这对幽灵就是奸情败露、已经死去的男仆昆特和前任家庭女教师杰塞尔的亡魂,意在腐蚀、毒害这两个天真无邪的孩童。随着怀疑的加深,她继而又发现两个幼童似乎与这对恶鬼有相互串通的迹象,她自己也撞见过这两个恶鬼,这使她越发相信,事情已经到了危急关头。但女童芙洛拉却矢口否认见过女鬼杰塞尔,而且显然已精神失常,只好被送往她在伦敦的叔叔家去。家庭女教师为了护佑男童迈尔斯在与男鬼昆特交锋时,却发现这孩子已经死在她的怀里。
《螺丝在拧紧》是詹姆斯最著名的一部哥特式小说或志怪故事。在这部小说中,詹姆斯再次对他笔下女主人公的心理和意识活动进行了深入细腻的探究,家庭女教师所看到的鬼魂其实是她在意乱情迷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幻象,并试图把这些幻觉强加给她周围的人。詹姆斯素来对志怪小说情有独钟,但他并不喜欢传统文学作品中囿于俗套的鬼怪形象。他描写的鬼魂往往是对日常现实生活中奇异诡谲的现象的延伸,具有强大的艺术张力,能够使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甚至能左右读者的心灵。在叙事手法上,詹姆斯突破传统写法,采用了一个“不可靠叙事者”,拉近了作者、作品和读者三者之间的距离,书中所留有的许多空白可让读者根据其自身的人生经历和阅读体验去填补,因而故事可以有不同的解释。这也是这部小说自出版以来一直备受各派评论家争议的原因之一。
(三)短篇小说
詹姆斯认为中短篇小说是一种“无比优美”的文学样式。能否把多元繁博的创作思想和内容纳入这种少而精的叙事类型,简约凝练地再现出人类千姿百态的生活场面和深藏若虚而又波澜壮阔的内心世界,无疑是对作家诗学功力的一种考量或挑战。詹姆斯在他漫长的文学生涯中一直都在孜孜以求地探索中短篇小说的写作技艺,他的艺术造诣和所取得的成就几乎达到了前无古人的高度,并对后来的作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此外,他的中短篇小说往往也是对他的长篇小说的印证或补充,大都先行发表在欧美大型纯文学刊物上,再经他反复修润、编辑后,才汇集成册出版。
我们选译的这十八篇短篇小说均为詹姆斯在不同时期所创作的具有代表性的名篇佳作。就故事性而言,这些短篇小说有的以情节取胜,有的则以描写人物的心理和意识活动见长;在主题思想上,这些篇目有的歌颂圣洁的爱情和人性的美德,有的描写美国人与欧洲人在文化修养和价值取向上的巨大差异,有的讽刺和批判欧洲上流社会的世俗偏见和势利奸诈;有的揭示成人世界的罪恶对纯真烂漫的儿童产生的不良影响或摧残,有的反映作家或艺术家的孤独以及他们执着追求艺术真理的献身精神,有的刻画受过高等教育而富有情操的主人公在左右为难的困境中表现出的虚弱和无能为力,有的描写理想与现实、物质与精神之间难能取舍的困惑;在艺术表现手法上,这些作品有的洗练明快、雅驯幽默,有的笔锋犀利或刚柔并济,有的则细腻含蓄、用典玄奥、繁芜复杂,甚而有偏离语言规范之嫌。这些短篇小说与他的长篇小说交相辉映,体现了詹姆斯的创作题材和叙事风格的多样性、实验性和现代性,表现了他对社会生活和时代特征的整体性透视与评价,每一个具体场景的展现都确切灵动地反映了他对人的本性和生存环境的洞察力和他所寄予的关怀,能使读者获得启迪和美的享受。
四 亨利·詹姆斯批评接受史简述
毫无疑问,亨利·詹姆斯是欧美现代作家群体中写作生涯最长、著述最丰厚也最具影响力的一位文学巨匠。但长期以来,他的作品及其影响主要在受过良好教育、趣味高雅的读者和评论家范围内,不如马克·吐温那样雅俗共赏。学术界对他也各执其说,莫衷一是。
詹姆斯去世后,美国有些左翼批评家对他的创作活动颇有诟病,尤其不赞成他晚期作品中的思想倾向,认为他的小说是美国垄断资产阶级的精神产物,他的创作素材主要取自他所熟悉的上层社会,他的作品大多描写的是新兴的美国富豪及其子女在欧洲受熏陶的过程。美国传记作家兼文学批评家布鲁克斯在赞许詹姆斯的艺术成就的同时,也对他长期侨居欧洲、最终加入英国国籍的做法大为不满,认为他的后期作品佶屈聱牙、左支右绌,是由于他长期脱离美国本土所致[9]。但美国文学评论家豪威尔斯则认为詹姆斯是“新现实主义文学流派的杰出代表……他在小说艺术上与狄更斯和萨克雷为代表的英国浪漫传统分道扬镳,创立了他自己独具一格的样式”[10]。英国文学批评家利维斯极为赞赏詹姆斯的《一位女士的画像》和《波士顿人》,并称赞他是“举世公认、成就卓著的小说家”[11]。詹姆斯独特的语言风格,尤其是他后期繁缛隐晦、欲说还休的叙事话语,历来是评论家们众说纷纭的话题。例如,英国小说家E.M.福斯特就极不赞成詹姆斯在作品中对性爱和其他颇有争议的问题过于谨慎的处理方法,对他后期过分倚重长句和大量使用拉丁语派生词的做法也不以为然[12]。王尔德、伍尔夫、哈代、H.G.威尔斯、毛姆等英国作家也都批评过他空泛而又细腻的心理描写和艰涩难懂的文风,甚至连他的红颜知己伊迪丝·华顿也认为他的作品中有不少片段令人不堪卒读[13],但斯泰因、庞德、海明威、菲茨杰拉德等美国作家却对他称赞有加。美国文学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认为:“倘若我们撇开题材和体裁的迥然不同,把詹姆斯同十七世纪的戏剧家们相比,我们就能更好地欣赏他的作品,他的文学观和表现形式与拉辛、莫里哀,甚至莎士比亚是相通的。”[14]英国小说家康拉德则盛赞他是“描写优美、富有良知的史学家”[15]。
英国当代著名语言学家利奇和肖特以詹姆斯的短篇小说《学生》为例,深入讨论了他的作品的思想性和文体艺术特色,发现“詹姆斯更关注人的生存价值和相互关系……似乎更愿意使用非常正式、从拉丁语派生出来的语汇……詹姆斯的句法是奇特的,同时也是有意义的,需要联系作者对心理现实主义的关注加以评估。作者试图捕捉‘丰富、复杂的心理时刻及其伴随条件’……詹姆斯对不定式从句的使用尤其引人瞩目……由于不定式从句的所指往往不是事实,所以詹姆斯更多地用来编制心绪之网的,并不是已知的事实,而是可能性和假设”[16]。他们对詹姆斯文体风格的精湛分析同样也适用于评析他的其他作品。
事实上,自美国“第二次文艺复兴”,尤其是“新批评”流派出现后,评论界已开始重新认识詹姆斯,给予了他很高的评价,尊奉他为“作家中的作家”,是心理现实主义小说大师,是过渡到现代主义文学的一座桥梁。就思想性而言,詹姆斯在创作中的价值取向始终是颂扬人的善良与宽容,始终把优美而淳厚的道德品质和自由精神置于物质利益甚至文化教养之上。从艺术创作角度说,他一反当时盛行的粉饰和美化生活的浪漫小说,把人性的优劣和善恶作为对比,探索人的心理活动的复杂性。他的作品反映了具有深厚文化教养的知识分子的人文主义倾向,而不是人们所熟悉的对劳苦大众的人道主义同情。他的语言风格与他所要表现的内容、与他本人的思想境界和审美取向也是一致的,他力求以这种方式精微、准确、恰如其分地揭示和反映人的心灵深处最真实的思想和情感。如今,人们对这位文学大师的研究兴趣仍在与日俱增。
五 继往开来的一代宗师
亨利·詹姆斯的创作上承欧美现实主义、自然主义和超验主义,下启欧美现代主义,是现代文学史上继往开来的一代宗师。他不仅精通小说艺术,而且致力于小说艺术的革新。他创造性地拓展了传统小说的表现形式,使小说叙事实现了由“物理境”(Physical Situation)向“心理场”(Psychological Field)的转入,成功开辟了小说创作的新天地,同时也在现代小说的叙事方法和语言风格上烙上了他独特的印记。他破解了旅欧美国人的神话,并以工细的笔触将这种神话具象化地再现在他众多的“国际小说”中。他通过对人的内心世界和意识活动的深湛分析和描摹,为读者创造了一个心理现实与客观现实交互映射的艺术世界。
詹姆斯不仅是一位卓越的小说家和语言艺术家,也是一位富有真知灼见的文学批评家。他强调文学创作要坚持真善美的统一。他主张作家在表现他们对历史和现实的看法时应当享有最大限度的自由。他认为小说文本首先必须贴近现实,真实再现读者能够心领神会的生活内容。在他看来,优秀的小说不仅应当展现(而不是讲述)动态的社会风貌和生活场景,更重要的是,应当鲜活有趣、引人入胜,能使读者获得具有美学意义的阅读快感。他倡导作家应当运用艺术化的语言去挖掘人的心理和道德本性中最深层的东西。他认为一部作品的优劣与否,完全取决于作者的优劣与否。他在《论小说的艺术》等一系列专论中提出的很多富有创造性的观点丰富和发展了欧美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深远影响。他率先提出并运用在自己的创作实践中的“意识中心”论、“叙事视角”“全知视角”“不可靠叙事者”等文学批评术语,已成为当代叙事学的组成部分。我们在当今文化语境下重读詹姆斯的作品,更能深切体味到这位文学大师的创作观、人文情怀、审美取向、伦理精神,以及他独特的语言艺术的魅力,并能从中参悟人生,鉴往知来。
[book_title]作者序言
再度阅读《金钵记》,许多事情变得清晰,其中最为明显的,也许就是我总是以间接迂回的方式呈现人物的行为,这一根深蒂固的表达方式仍然很显著。除非我下定决心,说这就是最直接、最切近的处理方式,尽管从浅层的表面来看并非如此。这是公认的习惯,甚至引起了过多的评论。我偏好借助于某个观察者、某个讲述者,通过他的感知来表现我的主题,通过他的视角“看待我的故事”。他们多少有些抽身事外,并非全然介入其中,却又对它极感兴趣,而且足够聪明;他们在这里的主要贡献,是对主题作一定的评论或诠释。回顾这些作品,特别是我收进这个系列里的那些篇幅比较短的作品,它们似乎并非我对手上的事件的客观描述,而是一再地展现为某个人对它的印象,而我只是记录下来——这个人接近这事件的方式,他对这事件的评价,就自然而然地起到了强化兴味的作用。在我篇幅较短的故事中,我看到,这个观察者往往无名无姓,也没有正式的身份,除了倚仗内在的智慧,并无权参与其中,他是客观作者的具体的代言人,是个方便的替身,以阐释作者的创造力;否则,这创造力就会被遮蔽,得不到展现。我的直觉反复告诉我,经由某个代理人的意识,经由他的阐释,来一桩桩地展现事实,引介人物出场,这是获得有效的吸引力的关键,整件工作通过这一方式得到了丰富。换句话说,我一直倾向的想法是,某个相关的事件,加上近旁某个人的独特视角,这切近的状态,是那想象出来的观察者、那个敏锐的画家或诗人与这事件的密切联系;这场景呈现在他面前,让他备受吸引,尽管一般认为他的观察是次要的。简言之,我现在仔细想想,就表现的过程和效果而言,任何方式,在我看来似乎都好过不负责任地仅仅诉诸隐藏在后的作者的权威。而这也是我不可遏制的理想。我总是觉得,一个画家,一个民谣的吟诵者(随便我们如何称呼他),对他的作品,再怎么负责任都不够,甚至是每一寸画面,每一个音符。带着这样的想法,我跟随着自己的脚步,追寻事实,它们却无法控制,忽左忽右,快速转向,踮着脚尖,偷偷摸摸地奔向这样一个目标。它促使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最多而非最少的责任。
这是个让人为难的真理,但我给它应有的价值。尽管我已经朝这真理的方向瞥了许多次,对它了解了很多,然而如今,看到这样的表现手法成为《金钵记》所提供的乐趣最为生动的源泉,对于它我又有了新的体会。作者的权威仍然试图显现、统治这里,然而我又一次摆脱它,否认它装腔作势的存在;同时我走入场景之中,就如同走入竞技场的舞台,同场景中的那些人物一起生活,一同呼吸,一同交流,打成一片,和他们协力,为环形看台上的观众提供这一伟大游戏的娱乐。故事中,除了每个真正的参与者——那些深深卷入、沉浸其中,甚至是遍体鳞伤的参与者——没有其他不相干的人物,可我还是将整个故事严密地纳入两个人物的意识,通过它们来呈现,让自己做到至少用一只手,牢牢地把握住我的体系,这也是我钟爱的方式。在小说的前半部分,事实上王子看到的、了解到的、感悟到的,他展现给自己的一切,正是我们关心的;尽管他没有以第一人称来讲述,但几乎就像另外的讲述者或评论者对另外场景的讲述方式一样。他具有极其敏锐的意识,记录一切,让我们看到也许是最让我们感兴趣的事,通过他的意识映照出来,就像手握一片干净的玻璃,映照着构成我们这长长的故事的一个一个的“小故事”。尽管他从头到尾都是身处整个错综复杂的故事中的一个角色,他的命运是早就设定好的,就像一个写好的剧本中的演员,他的观察和叙述却丝毫没有偏见。在接下来的故事里,王妃的功能与他完全契合;她的意识密切地记录下来一切,就像王子一样。不仅如此,举例来说,她就像《阿斯彭手稿》中目睹了手稿毁灭过程的那位敏锐却毫无个体身份的客观观察者[18],或是《波英顿的珍藏品》[19]里那位极具个性、极为聪敏的女主角一般,事无巨细都能注意到。总而言之,王妃不仅感受到了她能感受的一切,恰如其分地扮演了她的角色,而且仿佛复制了她的价值,成为极佳的写作方式或源泉,并因此具有了内在价值。这两个人被赋予了令人赞赏的价值,回顾他们的命运以及我的手法,我再度感到,在写作中贡献的无尽的耐人寻味之处,以及不断值得从中获得的“乐趣”,这是真义所在。我觉得他们的叙述,就让我们不能忘记对多样性、对无穷尽、对极致优雅、对美妙的整体效果的追求是所有正确理由中最美好的一个,而在这一过程中,任何精巧的创意、缜密的谨慎,都不会浪费。
这里我还想说明其他几点,它们与我曾在别处提到的一个观点似乎有总体的关联,而那个观点我已充分说明其含义。但是我有另一件事想说,所以针对刚刚说过的那些话,我就只花一点时间回应一下可能会出现的反对声音——要是哪位读者真的如此热心关切这些,甚至全神贯注的话。你们可能会注意到,在以王子作为中心人物并且以他命名的那一卷里,他只有在艾辛厄姆太太的感知——恐怕读者有时会觉得她太好管闲事了——无法取代他的那些方面才具有全面深入的认知。然而,我计划里的这种差异性不过是表象而已,事情严格遵守着它自己的法则:一开始玛吉·魏维尔是通过她的追求者和丈夫的视角来加以呈现,接下来,王子通过他的妻子的视线以同样的强度呈现。这么做的好处在于,所呈现的这些人物的经历,不仅展现了富有感受能力的主体本身,同时用同样的笔触,以最贴近的方法达到了我所希冀的生动状态。正是王子开了那扇门,才使我们对玛吉有了部分的认识,一如正是她开了门,才使我们对王子本人有了部分理解一样;我们对两个人的其余印象,在这两种情况下,皆是直接来自人物的行为。同样,我们最初见到了夏洛特,然后见到了亚当·魏维尔,更别提见到了艾辛厄姆太太,以及其他的每个人和每件事,但是可以这么说,它们是作为与王子相关的事物才被我们看到的——我的意思当然是指,它们是作为与他本人的存在相关的事物而被他传递给我们的。而后我们再次看到了同样的人与事,完全是从玛吉的视角呈现,由她的展示呈现的魅力所决定。我说的这些,只不过列举了我的创作因素中极其有限的部分。因此,我自然得起而应付一个事实,也就是我可用的人物根本就很少——事实是,为数极少的、一只手都数得过来的几个人物,承载了大量的创作要求。我们看到,《金钵记》里的人物非常少,作为弥补,我的计划是在保证小说的形式清晰连贯的条件下,尽可能多地让他们出现。这就是我的问题和挑战[20]所在——要将手中仅有的价值全部实现,要让我的体系运转,要达到我所要求的特定的合宜性,要在兴趣的源泉上施加特定程度的压力,都是为了这一独创性本身可能达到的效果。构想出一个计划,并且看到了这一计划的高贵,就意味着将之付诸实施,而眼下的记事的“趣味”——再说一次,趣味,在我这里一直指的是所有种类兴味的集合——正是要看这一真诚的态度被应用到极致的时候,会产生什么后果。
仅针对重读的一些建议就说到这儿吧——因为我始终觉得有两个要求在等着我去处理,它们相较于我们刚才谈论的两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都更显迫切。可以说,一个是次要的,一个是主要的;我先来处理第一个。对于这部作品集,我已经做了深入彻底的阐述。但是,如果我对我们这个版本的一个如此突出的特色不发一语,那就不算深入了。这一版里有二十四张装饰性的“插图”。这套书的卷首插图所起的装饰作用本可以更大一些的,如果他们在复印阿尔文·兰登·科伯恩[21]先生拍摄的那些漂亮照片时没有将其缩小那么多的话;但那些没有缩小太多的照片,在我看来,依旧很美。无论如何,我都想对我们的总体意图做一简要回顾,将这一页创作历史,加到我的备忘录中。而我的备忘录,尽管已经卷帙浩繁,我却丝毫都不觉得难为情。若非篇幅所限,其实我很想在这里详尽地谈谈这个问题本身——也就是如今我们对于插图的普遍接受度问题,而这或早或晚都会出现。因为情况是,任何文本的作者——出于作品自身内在的优点——试图提出一些主张,要求文本能够产生一种插图的效果时,都会发现它们被另一种与之形成竞争的处理方式给排挤掉了。当然,任何文学作品的本质,都是要使文本充满可即时辨识的图像。无论如何,拿别人画的一张图,用嫁接或是慢慢“培植”的方式移植到我自己的图画上面,对于这样的提议,就我来说,也为了从事文学创作的同行们,我抱持怀疑的态度。在我看来,这始终是一种不能接受的行为。这充分说明,由于出版状况的影响,现在的英美小说,似乎越来越不可避免地呈现出“绘本”的特质,无论当事人心底有多不情愿,都不得不同意。但是再想一下,就可以看到其中的危险之处。
一位有责任感的作家会力图让笔下的文字足够优美、足够有趣,在需要的时候足够具有画面感。而任何东西,如果解除了作家的这种责任,那就是在帮倒忙,很可能引发文学爱好者对于这门艺术之未来的诸多疑问。身为作者,就应当靠他召唤出来的种种意象,将那些具有艺术倾向的读者带入一种幻境,而且不允许他停下来,直到读者已经注意到了这些意象,把它们记录下来,运用他自己的艺术,在他的头脑媒介中建构起与之类似的场景。我看,没有什么比这更符合下一道文学符咒的欲望和主张了。对于创作者而言,要能使笔下的人物或场景,一旦不能显现,就立刻好像不存在,这真让人向往;对于这个多面的操纵者,看到自己拥有如此力量,并且受到认可和肯定,就像播下的种子长出果实,也的确叫人向往。然而,他自己的花园是一回事,他促进培育的那个花园,放在另一个人手上,却是另一回事;也就是说,作家自己作品的架构没有为这样的情节提供空间,就像我们不会期待上菜时,鱼和肉会被放在同一个盘子里端上来。换句话说,作家会带着骄傲和喜悦的心情欢迎插图,但同时也会强调,如果自己的“文学嫉妒心”能充分地受到尊重,他的作品就应该作为一个单独而独立的出版主体,自立一旁,文本有其精神支撑,就如同文本本身也具有可塑的可能性,成为一个更荣耀的礼赞。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在说明,作家的写作“架构”不同于画家的“架构”,这挺招人讨厌的。尽管如此,我还是要腾出一些篇幅,谈谈科伯恩先生为每一册书所做的贡献——在一个完全不同的“媒介”中所做的贡献。这是因为,目前所提议的摄影研究都是在找寻方法——而且我觉得它们已经幸运地找到了——要使画面富于暗示,不要保留或假装保留任何戏剧性的步骤。严格地说,这么做它们就不再合格了;但是它们谨慎地否认模仿行为,用现代批评的分析式话语来说,这么做“无可厚非”。事实上,让一个作者觉得最有意思的,莫过于有机会猎取一系列可以再度加以呈现的主题——这与摄影最为契合;将这些影像与某部长篇小说或短篇故事联系起来时,不应过于明显,好像要与文学作品一争高下,相反,应当略带羞怯地为它辩护,说意象不过是视觉可见的象征或回声罢了,并没有表达文本中特定的内容,仅仅是呈现了这件或那件事的类型或理念。它们依然至多不过是小小的图片,呈现的是我们某个“特定”的舞台,却没有演员;但它们是最早构建起来的,这是最有趣的地方。
这涉及一次很有趣的探索,我很乐意在此尽情地怀想一番。因为在很大程度上,这次对伦敦街景的探索很偶然,但极有意义,而之前我并没有任何期待,也完全没有预料到。我和我的同行艺术家所钟爱的想法是,这些场景中事物的某一面,或是某些事物的组合,应当凭借其内在的优点,显现出与书中某些内容的关联,同时彰显着自身独特而妙趣横生的存在。当我在同行艺术家的陪伴下,带着这样的想法来看待这些场景时,它们就在我们眼前打开了丰富的宝藏。大家会注意到,我们的卷首插图系列“演示”的大多是伦敦街道的静态特征,这完全符合我们的需求;它们就在手边,很方便,同时效果又很惊艳,令人满意地装帧了这些书册。我得承认,我经常沉浸在探索伦敦街道的乐趣中,甚至忘了我原本的目的,是要来找寻能够“嫁接”到我书中的图像。而我的乐趣在找寻那些古玩珍品时,就会尤其兴味盎然;为了这些古董,热爱伦敦的人随时都会隐没入这座繁华都市的“背街陋巷”。我和我的同伴在探索的过程中并非总能直接发现我们要找的东西;事实是,我们在用眼睛搜寻的过程中,头脑却被这样一个问题占据:某个“主题”、某个“特征”、事物存留的感觉等等,是什么?又不是什么?如此一来,一旦我们的追寻得到回报,我要大胆地说,便是完美无缺的。举例来说,若是想用一帧图片给予《金钵记》第一卷以恰当的赞美,我们不难感觉到,没有什么比一幅展现那只钵第一次出现的小店的景象更合适的了。
这个问题因而很让人激动。这家小店不过是我们头脑中的一间店铺,存在于作者想象中关联有序的世界中;因此,它并不“取自”哪所具体的房子,只是一个精炼的、强化的意象,是从这类商铺中总体提炼出的一滴精华。然而,我们却需要(因为如我所言,照片本身也完全在为自己言说)一个具体、独立存在而又鲜活的实例;它要令人惊叹地恰巧符合文本,为我们效劳。这极不容易,最有可能的是,它的存在无法恰当地表现文本内容。只有伦敦,加上机遇,加上极端的不可能性才可能造就这样一间店铺;而且,它还必须能让我们从中真实地读到王子、夏洛特和王妃的光顾。需要这些条件,我们自然就很久都未碰到一间理想中的店铺。它虽然一直在躲避我们,却自始至终没有让我们的信心受损。我们相信,伦敦最后总是能够给予我们所要求的任何东西,所以它一定在某处等待着我们。事实上,它是在等着我们,不过我阻止自己开口说出地点,我觉得无论如何都无法让我说出它的位置。总之,同样明显的是,在这部小说的第二卷里,也没有什么能比那幅插图更气势恢宏地表现出波特兰道的总体景象。我们所处的状况是,其局限性及范围都在于,我们不同于可以肆意想象的设计家,我们不是要“创造”一幅图景,而仅仅是要辨识出它——也就是说,带着最细腻的感觉去辨识出它。重要的是要让波特兰道的景象自身呈现出一种总体的印象。而伦敦这座惊人的城市(我这么称呼它),也是以这样一种方式,偶尔辨识出并且呈现出种种似乎是施加了智慧的形式。这一切意味着,在某个时刻,这巨大、乏味、平庸的狭长街景,会自己上演一场奇迹,变得耐人寻味,在一个钟头的时间里变幻出辉煌的气氛,而只有伦敦知道它是怎么办到的;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在那个时刻去理解它。但是伦敦教我的这一课让我扯得太远了。
对于再次阅读本书的一些建议,以及有关再次表现的建议就说到这里,因为我觉得比起这些来,还有件事在更急迫地等着我去做。按写作顺序重新阅读自己近年写的这几部作品(全部都是相对近期的),我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我明显是从切实的、当下的角度,来感受我当初完成这一系列中最后这部作品(以及该系列后面收录进来的大部分作品)的过程;换句话说,我越来越清楚,自己目前注意力的推进与我的原初表达的推进,二者是重叠一致的。具体地说,在很多需要理解的地方,我的理解都完全契合,而且毫不费力,没有任何挣扎,当然也没有任何迷乱或痛苦。当年的我,就像是记录事件的历史学家,在看,在言说;而如今的我,作为一位读者,去理解历史学家的记述,就如同与他半路相遇,被动地接受他的影响,带着欣赏的眼光,甚至常常怀着感激的心。我不觉得有任何交流的障碍,或者感觉上的分歧,这真是幸运。对于历史学家,我心甘情愿做他温顺的读者,响应他,想他所想,我的脚步自在地陷入他的足迹中;他的所见就是我的所见,就好比一张剪纸上的图像,比对着墙壁上的影子,每个点都恰好对齐,不多不少,严丝合缝。这个事实使我清楚地意识到,相比之下,着手处理我较早期的作品,就是引领自己去跳一场非常不同的舞蹈;回到我的早期作品,产生出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意识。在重新回顾这些事件、回顾自己数十年前早期创作过程中的几乎所有事例时,我清楚地发现,这样主动的、积极的鉴赏过程是不可能只发生在明显的语言表达层面的——这得归因于我目前的行动模式和那些业已存在的足迹的运动模式之间频繁出现的不协调。就好像,我要探索的事物清楚明白,就像一片铺展在平野上的皑皑白雪,而我探索的步伐,却忘却了过去的老步调,很自然地换成了另外一种。这新的步调有时的确会多多少少符合原本的路径,但最常见的情况,或十之八九,是我会在其他地方开拓路径。无论如何,极为有意思的是,我非常自然地脱离了旧的步道,走上岔路,从而导致了若干差异。这不是我有意选择的结果,而是迫在眼前又绝对必要的,目的是解决我们此刻正在讨论的种种事情。
我目前的修订行为,就如同要重新占有那些作品,整个过程极其有趣,给我带来极大的愉悦。我很快就意识到,没有哪种前行能比这更加自信、更加自由了。它甩开了所有理论的枷锁,不再受困于那些迅速冒出头来、令人丢脸的犹疑不定,生机勃勃,意义重大,就如同一个哲思的心灵突然间领悟到了绝对真理。还有什么比得上在如此轻松的情况下就享有绝对真理更令人喜悦的呢?我当下的阅读与当初的写作之间的分歧和差异,当然也有可能避免;然而,大量的分歧就这样自然而然地出现了,从那一刻起,如我所言,它们就成了我认知的方式。我以前觉得“修订”现存作品,这个问题非同小可,有时候甚至似乎充满困难;但是现在我很高兴地知道了,那个阶段的焦虑不过是因为缺乏经验,或是一种既拖拖拉拉又听天由命的淡漠心态。因为这么多年以来,我所遵循的唯一法则是,要做到并保持在每写完一部作品后就将其抛诸脑后,而且还要尽可能地不要说到它或者提到有关它的事。因此,在那段乏味的过渡期,我感觉自己的作品是那么陌生,与此同时,一些关于作品原本可能是何种面貌的神奇想法却不知不觉地滋生和繁盛起来。更何况,处于这些骚动里,我信以为真地担心,任何想把那一窝怪异的东西打理收拾一番的举动,任何想去除积尘的行为,任何想把干瘪的脸孔清洗一番、把灰白的头发梳理一下,或是为了效果更佳,扯一扯过时的外套等等行为,都有可能使人陷入——是有这种说法——昂贵的整顿翻修中。我的第一部作品,我的头生子,如今要重新亮相。尽管我刚才用了年老病弱的形象,但其实我宁可将这件事看成一群别扭的婴儿,因为有关心的客人们亲切地要求探问,才不得不被从婴儿房带到客厅来亮相。若非继承了更好的东西——有更优秀和更协调的形式,有适于收藏的漂亮书型、页边留白和宽大的书页,还有整体庄重的气度,而非它们大部分时间凑合着用的摇篮,否则我是想不到它们会再度出现在人们眼前的。因此,我自然而然地认为这件事需要惯常的体面——有一道尽责的目光从上方望下来,一个婴儿接一个婴儿地看过去,手中的缝衣针焦躁地停不下来,快速闪过一丝亮光,你还可以察觉到肥皂水喷溅的声音;这一切都是因为,有别于婴儿房里暗淡的烛火,客厅里灯光明亮,暴露一切。为了让自己这窝孩子在那崇高光芒的照耀之下显得更体面些,我要么得补缀上一针,要么得拿着发梳将它们爬梳一番;对我而言,从那一刻开始,这一行为的原则就得到接受,并且确立了;而在那里等着我的,正是种种复杂难解之处。我也曾迷失,猜想哪些反对作者自由地修改之前的作品,反对他用针线补缀、用海绵清洁的言论,能声称自己是不武断的——恐怕这是在浪费时间吧。对他们而言,承认当初的败笔只会让自己显得令人厌恶。
“千万不要做保姆式的工作!”这是一条不通人情的禁令。事实是,只要你想认真地、庄重地,而不是随随便便、不负责任地再度发行你的作品,它就永远都起不了作用。也只有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句话才可以被完全理解。因此,我们不难发现,那些认为要遏制修改的言论,像是“完全不能”这种话,以及那些容许抹一把肥皂水的言论,就如同半开的门,给我们留下了足够的空间。有人反对客厅的规矩,反对净化,也就是说,纵容天真的童稚时光,如果要求他做一下判断,仁慈地掂量一下,这一整套净礼事宜该用多少水量才算恰当,就算有二十个理由,也势必会让他目瞪口呆。尽管如此,我要重申,在我备受困扰时,似乎也在困惑中做出了这样的请求;这要归因于我太想当然了,以至于没办法预测到会发生此等十足的美事,发现所有问题的答案其实一直都在等着自己。将这件事坦率地暴露于考验之中——换句话说,就是开始重新阅读——便是更靠近它所有的组成要素,并因此顺遂地感觉到每个疑虑都得到了清除。而我紧张兮兮地不断推迟这一可敬的行为,这也就是我刚刚提到的浪费时间。后来我意识到,这种尴尬难受的感觉,是因为我可怜巴巴地、轻率地接受了修订这个词在我的想象里所散发出的那股宏伟的气势,没有好好分析这个词的含义。修订就是再看一次,或是再检查一次的意思——如果是文字书写的事,那就是再读一次,仅此而已。然而,在我焦虑的苦思冥想中,却一直揪着一个念头想把作品重写一遍——就我有意识的思考而言,这与事实本身最终几乎没有丝毫雷同之处。我原本以为重写一遍太困难,甚至太荒谬,是不可能的事——而且,我的确也是用同样的模式,思考着重读一遍的想法。但考验之下得到的顺遂感受是,我事前难过地认为要费力做的两件事,其实是一件而已,况且也只有第一眼才觉得它是费力的。至于重写意味着什么,我到现在仍然不大清楚。而另一方面,我的修订行为——也就是再看它一遍的行为——则是,无论我看到哪一页,眼前都会自然而然地浮现出恰到好处的唯一表达,仿佛花儿绽放;目前这个版本里“被修订”的因素,就是这些唯一的词汇,是对我严格地重新细读当年文本的记录。有人说过,就某事物本身的特定印象,有很多接近的表达,而经验最终造就了唯一的可能。
真正很有趣的,正是去探索、追溯这一经验所达到的效果如何不断加强的历史,而且我敢说这也是一个令人赞叹的困难的过程。大批的措辞——感知性的和表达性的——不断地增长。它们以我刚才提到的方式,在句子、段落和页面中,俯视着业已存在的表达方式——或者说,就像警觉的有翼生灵,歇栖在那些越来越尖的峰顶,向往着更清冽的空气。对于比较成熟的心灵——首先当然要假设有一个能触及此类问题的心灵——追溯的结果就是,赋予此事一种充满臆测的兴味,或者说得通俗些,一种非比寻常的智性“消遣”:这些经验是如何、何时焕发出这强烈的光芒,而且持续闪耀不衰的?它又因何而生?这个问题耐人寻味,因为说真的,艺术家有一半的生命——或者说得更公道些,无疑地,是他全部的智性生命——似乎都牵连其中。昔日的旧作在那儿重新为人所接受,重新受到品鉴,重新被细腻地读进心里,也重新被享受一番——简言之,受到信赖,带着如昔日一般满含感激的信念(因为在某一特定事例中,无论这份信念在哪儿意识到疑虑的痛苦,我就会结束这件事,然后就将它抛在外头不去想了);然而,为了应有的证明,为了重申其价值,它们同时却仿佛被打通了无数的渠道,遭受到奇异而纤细、隐秘而积聚的力量的穿透。正是因为有如此这般氛围,基于这样的事实,这样一小段丰富的历史,我才被触动,在其中流连忘返。加上前面我略微提及的理由,这么做在某种程度上是追溯一个人“品位”的整个成长过程;而品位,一如我们的祖辈总是说的,是一个受到祝福且无所不包的名字,代表我们内心最深处的许多东西。基本上,只要他内在的诗魂超越了其他方面,诗人的“品位”就是他对生命的积极感受:遵循这一真相行事不背离它,就是握住他的意识迷宫中那条银色的线索。好样儿的,每当他感觉到意识中充塞着再次细读的回声——我如此称呼它们,他自己就会感受到这一点,辨识出它所附带的重要性;就眼前的情况,这情形一次又一次明显地出现在他身上,带给我们很大的启发。我看得出来,当能够取代原文的表达措辞凑巧是诗歌时,这情形最常降临在他身上,但那并不意味着这是特别的例子,因为就算头脑最有限的人也很清楚,对于那些热情地培养生命意象,以及以艺术(它总体来说是很有益的)来投射生命意象的人而言,我们给他的这个称号是大致应用得上且又合适的唯一称号。“诗人”是仅次于下凡神灵的观者与说话者,无论他以何种形式出现;而当他的形式配不上神的时候(无论这形式在名义上、表面上或通俗而言是什么),他就不是诗人了:如果是那样的情况,我们得立刻说,他根本不值一提。他的冲动和激情有多么广博,多么包容,他就有多么配得上它,神也会选择他,更加认可他这美好的职责与名号。这样的能量与激情提供了一个定义条款,使得诗的语言与普通的语言在光的场域里有了一点小小的区别。
诗人们,尤其是那些更有魅力的诗人,在手中握着的原有的文本基础之上,“记录”下眼前更新的画面;这样的例子有很多,足以证明那在深处运作着的吸引力——如我所说,意识感受到来自累积的“好东西”的更美好的呼吁,感受到着手处理的兴趣。至于我个人,我马上就要说,经历这次再度发行的整个过程,我意识到“着手”这件事只占据了其中最小的部分:我的双手刚一触碰源头,就已经收获满满;就这些累积的好东西而言,问题似乎变成了它们坚持一给再给。我的确曾提及,那种慷慨丰沛的情形有某些不足——或者说,起码在某些关联中,我发现自己不管在什么条件下都不太愿意再次接受它们。除此之外,这种获得感常伴左右,不曾停歇;这样的奢侈,开出来的唯一条件仅仅是需要我心智的关注。那些有福气的好东西端坐着,姿态千百种,只要给它新的关照,不管是什么,它都有反应,太令人感动了,好像在和我谈一笔愉快的交易似的,而且用的是尽可能少的字眼。“只要对我们有充分信心,你就等着瞧吧!”——它再复杂也不过那样而已,却会变得令人极其激动,那激越仿佛来自最深的深处。于是我看到了所见之事,以及这些数不尽的页面所清晰记载的东西,我对它们深信不疑。在这趟旅程的每个阶段,我都陶醉于记录下我追索原文时留下的那曲折坎坷的痕迹,这令我陶醉的感觉自始至终都主导着这件事。这情况本身就引出了悬而未决的迷人感受:在具体的情况下,文本中的词语,处于批评的眼光之下,会是什么样呢?是一连串等候着的令人满意的词语,抑或一连串不适合的词语?在更强烈的亮光下,那些不适合的词语却也显得积极而和谐,因为它们反衬了如此之多的妙语和代替的表达方式,就好像一枚硬币的两面一样,展现不同的传奇故事。但是大致说来,我完全没办法预测这些机会、改变和比例;在我行进的同时,它们可能也只会出示本来的面貌;事后的批评,会在它们身上找到引人入胜以及让人惊讶之处,感受到或者失望,或者得意的情绪。上述情况全都明显地意味着,这整件事是活生生的。
在修订的过程中,新的阅读心得,新的感觉传递方式介入,以获得恰当的整体感觉,其介入的频率就成了作者知性冒险的记录与写照,仿佛精彩的旋律。我们发展出一套不同的度量方式,来判定整体而言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构成一个适合得体的“表达”手法,其所及范围之广总是叫人觉得神奇不已。然而,我最常有意识地问自己的一个问题是,在“修订”引起的新的阅读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充满自信的、对原表达方式的攻击,作家们如何才能成功抵御?因为在绝大多数例子里都出现了这种攻击的迹象。最终以无上之姿“演示”出来的词语,是百花丛中最中心的那朵,因它自身的一条美丽律法而绽放(一刹那的时间常常已经足够);任何时刻,在人们几乎还察觉到,或错过它的存在之前,它就已经在那儿了——所以简言之,我认为我们永远都猜不到修订者的秘密是如何运作的,对他而言,此秘密的色彩与香味扰动着气氛,却又立即被理解同化掉了。我们无法预测,很明显也无从得知,理由很简单,我想不出有哪一位修订者曾经谈过这个问题。“没有人做这种事的。”我们记得在提及这个问题的时候,听过这句话被大声宣告过;换句话说,他们不是真的在重新阅读——非也,不是真的,他们的重读,只是看到过去的文章那被埋葬的、潜在的生命力,在重新触碰下,并未颤动出任何后续活动,无论如何都无法打破它已经定性又“陷滞”的表面。基于那样的结论,我要很快补充一句,情势会维持在简单的状态,他们的责任会静卧在他们的作品旁,就像狮子静卧在羔羊旁边一样。或者另外一种情况是,他们事先,而且一成不变地,已经把他们的耳朵、眼睛甚至鼻子全都蒙了起来,不听不见不闻。这后一种策略着实英勇,然而我纳闷的是,它能应用在哪些具体的事例上头。如我所言,在所有作者坦率承认的例子中,这一策略几乎全部是失败的。真正的反修订者(不管用哪种说法)人数当然很多,他们也有满肚子话要说。他们的信念很明显是伟大的,他们内心的宁静与平和也因而受到保护,从不会受到困扰。然而,让我备受引诱、备受折磨的修订者的形象,并非那个半吊子、零敲碎打的修订者,他对修订没有诚意,他的行为也不会产生什么重要的后果。我认为,这个晦暗但绝对有争议性[22]的形象在我眼前徘徊不去,主要是为了挑战我的信念。说到这一点,我们在各式各样有趣的散文体文学的什么地方见过他呢?为何我们都还未被逼到底,就要认为我们得对他有信心呢?
假使我转而寻求某个相反的形象,以获得对照和醒目的效果,我立刻就会遇到一个,那就是巴尔扎克,而且这个形象非常完整,在任何“昔日”的基础上,在任何“昔日”的生活面前,不存在任何缺失。巴尔扎克遭受到了那些替代词语再度发动的攻势,被更精细的渠道重新穿透——我们知道,这些都在他身后以非凡的速度生长着;他从来不曾看尽或说尽,也不曾停止奋力向前。他的情况具有同等的分量和权威——无论如何,我在其阴影的保护下,搜寻这些说法里比较简短的剩余部分。同时我们必须记得,我们对业已感知的结局的最伟大呈现,我们的虚构散文体书写最丰富、最庞大的遗产,都应归功于他的敏锐善感的永不绝灭的运行。对我来说,这情况本身就增强了关于那些重读过程中复苏的、产生的意象这一问题的兴趣——我自己个人的幸运经验(都是众人皆知的事情),倒是没有给我多少可想的东西,这一点我的读者很容易就能懂。恐怕在他看来,我简直是全神贯注于那一大堆晦涩难辨的东西;它们无疑是晦涩难辨的,因为其中包含了许多种微妙的事物,有的羞涩又虚幻,有的难以探究,有的无法解释,正是它们照看着那些既深邃又相当有把握的变化过程。不论什么情况下,近在眼前的演变就足够欺骗你或者让你着迷了,不用去探测那些陌生甚至很可能深不见底的水域。然而,心灵的愉快扰动和心绪不宁依然是振奋精神的来源,所以当我们焦躁不宁的时候,会有一句话在那里重复低吟:“但愿可以重写一次,但愿可以还一个公道给粗糙外表上的补丁,给那一点点很用心地保持得体的东西;它们悔不当初地责备着过往的愚蠢,吸引着人们的关注。”这样的反思,这样的渴求,我说,终会在某些时刻达到顶峰,发挥积极的作用。例如,它无疑在《美国人》中的很多地方达到了最大值。小说中有许多处理得不尽人意之处;鉴于既有的元素与本质,小说的主题愤愤不平,就好像长期穿着一件不合身的衣服,而且绣工低劣,完全配不上自己;这长久积存的不满,就因而发出了最恰如其分的悲叹。相反,在《专使》和《金钵记》等总体上以更好的文学书写方式呈现的作品面前,那种强烈的诉求,那种希望获得惩罚性损害赔偿或最起码文学公道的主张,就缩小到消失不见了。这样的作品还有很多,我还可以添进好几部篇幅更短的作品,将此书单大大扩增一番。
无可避免,在《美国人》里,良好的意愿被不可依赖的表现手法所欺骗,再加上太过迟到的经验,无法实施;《一位女士的画像》和《卡萨玛西玛王妃》的情况也的确如此,只是稍好一点。我只能一面走着——我是指阅读,一面在幻想中考虑整个过程;可以这么说,我把它沉浸在这幻想的媒介中,希望凭借评论家更新、更敏锐的感知的微妙运转,我重新面对过去的各种灾祸、意外事故,旧的伤口、损毁以及毁坏的容颜,就不是白白浪费气力。对于这个作品集里的很多其他作品,长的也好,短的也好,这样一个重新审视的过程所产生的效应也一样;我祈祷着更好的形式所散发的更细腻的气氛,足以在它们周围徘徊不去,并将它们修饰一番——起码是为了那些对气氛和形式充满好奇的读者,不管是否只有寥寥几人。我承认,在这一点上,在这最后几句话里,我觉得没有任何事比试图在这里散播几丝光线让我觉得有更压倒性的关联性。在这些光亮中,我的一些意象顽固而沾沾自喜地重复着,而其他一些意象则根据它们的种类和规则,欢乐而羞涩地更新着自己。这两者无疑都是内心无愧的方式,虽然对我而言,整体来说,一如我似乎弄清楚的,观看这意象的更新,其兴味之活跃,要远胜过一般接受的重复。我最想问的是,这件事就最糟糕的情形而言,也不过是急着想邀请读者和我一起再次做梦,目的是让他更多地吸收我的感觉,不是吗?重新阅读自己的作品,就自身来说,最重大的结果更多的是这样的感觉,在自己全部心力汇集而成的深海中,我的重读就好像漂流其中的闪着银光的鱼,而非抛撒一张最宽的鱼网时所能捕捞到的渔获量;而作家通常的好意殷勤会指出一条让那一感觉更具感染力的最好路径——一张美妙地纠缠在一起的网,它或许不如皇冠般辉煌,但那是作者用自己内心所珍视的信心编织的,那信心来自他的邀约或想象。他要回报那样的信心,因此是绝不可能对自己质押出去的名誉放任不顾的。
对作者而言,最理想的好方法,是在任何方面增加所有可能的娱乐来源——或者,再说得更大白话一些,要增加他所有得到乐趣的机会。(一切全都可以回到这个词上头,你的和我的“乐子”——假使我们对这个词做最大的意义延伸,回到这乐趣的产生过程上去,其中即便是最渺小的问题,诸如抑扬顿挫的细微差异或一个逗点的位置,都并非与之无关。)我们必须考虑一下再现的价值及其运作方式,而再现的价值,其重要的部分,就在于把提供给我们的东西当成具有若干面向的可见之物——尽最大可能地将它们转化为表象、图像、形体、物体等许多在构建这个世界时非常重要、非常基础的东西,以便在我们冒险前行的每个转弯处,在这再现性表面的每一个点上,都能立即感受到这一情况所产生的效应。我们需要向任何足以被称为展示的力量敞开大门,以看到那个将事物图像化且能胜任其工作的代理如何被立即召唤出来,发挥作用,战胜困难,奋勇前行。那样的笔触直接唤起画面并细腻地加以呈现,以获得相似性,获得吸引人的力量,获得说服力,制造逼真的幻觉,达到沟通的效果。我们也许会遇到大量的貌似展示性的文字,然而其中,一言以蔽之,这样的笔触却彻底缺失。这一切当然意味着,用寻常的话来说,读者被“出卖”了——可怜而又温顺的人啊,甚至在他读着自己该有的权益条款、被哄骗得糊里糊涂的时候,可能也只隐约知道点状况而已。出于同样的原因,我担心,他在大多数时候对其他事情也缺乏敏感性,特别是在阅读这件事上,他确实遭受欺骗,他所质押的东西不能确保他得到最尽兴的享乐,因为这样的体验只能从通过上述的诉求,从直接阅读里获得。几乎不需要提及的是,对于任何用“诗”——就这个词最广泛的文学意义来用它——的光芒构思出来的文学形式的最高考验,如果它无法以口述[23]的语言,用出声的阅读来表达,这种考验就该抽身而退,没有任何宽恕的借口。当然,我们在这里谈的并不是非诗歌形式,而是那些为了最高价值而要求有想象力、要求有心灵和美学图景的形式,是一颗被符咒与咒语俘虏的心灵,是一门难以估量的艺术。这种形式最重要的特色,就是它会将其最精致和难以计数的秘密释放出来,而且是以最感激的心,在最紧迫的压力之下释放出来——这压力就来自关注,来自清楚地发出声音的阅读。而对于那种无声的、“安静的”阅读,就让它尽可能多地去回报吧,能给多少就给多少,它依然会把自己的机会和成功“搞砸”,这挺令人难过的,依然不把心中升起的一股兴趣当作一回事,老实说,它向来没办法冷淡漠视那份兴趣,因为它没有先妥善安排自己,好将此效应所开出的花朵,归功于如此美好地向它索取最多的领悟的行动与过程。它于是准确无误且漂亮地给出了最大的回应,因为我没在别的地方见过下面这种奇怪的说法得到证实,即有趣的文章的正确价值,要全仰赖不彻底的检验——很抱歉和羞愧地说,仰赖于对它的粗略的、跳跃的、匆促的、稀里糊涂的阅读。居斯塔夫·福楼拜对这种关系有过一个绝佳的说法——意思是,任何的充满意象的文章,倘若它未能丰厚地回报有效的、充分的、出声的阅读,它就应被列为错误,因为它没能让自己处于“生活的种种景况之中”。整体来看,我们越是待在它们之中,就越能掌握更多的乐趣;其道德教训是(就这一点还有其他五十件相关的事可以说说),我发现修订著作一步步强化了我内心的那股冲动,急着想要很亲密地用我自己的方式,去回应那些生命的景况。
所有这些无非是说,生命全程的行进是由已做过的事情构成的,那些事回过头来也会引起其他的事,因而我们的行为和它结出的果实,本质上是一体、连贯、持久且无法遏止的,所以这行动有属于它自己的坚持方式、展现方式以及证明方式,也因此,在它和我们数也数不尽的行动之间,不存在任意的和毫无意义的区隔。我们越是有行动力,就越少为这种差异进行辩护;不管有任何能力,我们很快就能认清楚,要将事物“安顿”好,就永远是要怀着责任感去做它们。我们对它们的表达,我们借以了解它们的那些术语,这些几乎都属于我们的行为和生活,如同我们的自由中所包含的其他特征一样;事实上,这些事物会产出最精巧的材料,以供“实干”这一宗教来使用。不仅如此,我们的文学行动还享有我们的许多其他行为所不具有的那种显著好处,也就是说,即使它们前行进入这个世界,甚至在沙漠中迷路,它们也不会因此迷失自己;它们与我们的依附和指涉关系,不论有多紧张勉强,都不需要非终止不可——只要有那条绳子将我们和它们拴在一起,我们就可以做几乎任何自己喜欢的事情。换句话说,不论我们是否愿意,我们注定要抛弃许多至关重要的或社会性的行为并承受结果,我们注定要忘记它们,与它们断绝关系,并任由它们荒废——因为那些踪迹、记录和关联性,那些我们乐于保存的种种纪念物,我们几乎不可能将它们从那个大杂烩里解救出来。就算我们不愿意,我们还是会放弃它们——这并不是一个可以选择的问题。而另一方面,在文学行为这个更高、更值得重视的序列中,情况就不一样了,那些我们确实“做过”的事情,的确给了我们放肆地切断关联、断绝联系的权利,同时却并不把这一必要性加诸我们身上;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不再理会它们,却也并非一定要如此。我们和它们的关系在本质上是有迹可寻的,正因如此,我们觉得,艺术家享有无与伦比的奢华。不要背离他所相信的价值,不要“放弃”自己的重要性,一切全都在他自己。不要因为人们行为的一般模式,而甘愿被切断与已完成文本的联系,他必须感觉自己并未被切断;他最轻的触碰就能让整条关系与责任的锁链再次建立起来。因此,假使他总是在做事,那么按照他自己的衡量标准,他就几乎永远都不可能做完。这一切对他而言如同报复行为,因为它受到的是细致而公开的验证。我们受到注目的行为大抵是不尽人意的,因为它永远都会脱离我们的控制;我们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同意它赤裸现身——也就是说,经不住批评。但是,在任何地方,所有自称由一系列精妙法则控制的行为,都受到一个至高真理的支配——其谕令为:艺术若是没有示范性,那它就不足为道;艺术若不积极主动,那它就是什么都不在乎;艺术若是没有一贯性,那它就什么都无法完成;被证实的错误是恶劣的辩护行为,无助的悔恨是于事无补的评论,而“关联性”可以被应用在比仅仅瞠目结舌地悔恨更好的目的上。
亨利·詹姆斯
(姚小虹 译 陈丽 校)
[book_title]第一章
想到他的伦敦啊,王子心情就很好。跟现代罗马人一样,他认为比起他们留在台伯河[24]旁边的那个古老国度,泰晤士河[25]河畔景象中所呈现的真实性更令人信服。古城传奇受到全世界的颂扬,他成长于此熏陶之中;但是他看得出来,相较于当代的罗马,此时伦敦才真有那种气势。他心里想,假如问题关乎帝国霸权[26],或是说身为罗马人,希望能重温一点儿那种感觉,那么伦敦桥[27]上是个好地方;甚至五月天的晴朗午后在海德公园角[28]也行。我们谈到他的此刻,引领他脚步前进的倒不是因为对这两个地方其中哪一处有所偏好,毕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他就这么游荡到邦德街[29],在这儿他的想象力没法发挥得太好。有的时候他会在橱窗前停下脚步瞧瞧,里面的东西是又大又笨重的金银制品,有着各种形状,镶着宝石;要不然就是皮革、钢铁、铜等等材质的数以百计的东西。有用的、没用的,全都堆到一块儿,仿佛被傲慢的帝国当成从远方掠夺来的战利品似的。这个年轻人的动作显示出,他并没有刻意注意着什么——因为那件事的缘故,甚至连在人行道上,那些从他身边经过的一个个引人联想的脸庞,都没能令他多注意一会儿。那些脸有的遮在巨大的、装饰着缎带的帽子阴影下,有的更显雅致地遮在紧绷的丝质阳伞下;她们用诡异的角度撑着伞,等着小马车。王子漫无目的的思绪可不能等闲视之。因为尽管季节即将转换,街上熙来攘往的人群也渐渐消散,但这八月天的午后,那些引人联想的脸庞仍是此景中的特色之一。他太烦躁——那是事实——根本没办法专心,要是说有什么事跟他刚刚想的有任何关系的话,那就是“追求”这件事。
他已经追求了六个月之久,这是他这辈子不曾有过的事。我们和他在一块儿就知道,真正让他心浮气躁的,是要如何使人认为自己行之有理。追求最终会有战利品——或者他的另一个说法是,成功会奖赏有德之士。他想到这些事情,这会儿不仅无法开心起来,而且相当严肃。他五官长得匀称庄重而又英俊,神情却流露出好像在失败时才得见的肃穆,但很奇怪,他的表情同时又显得几乎是神采奕奕的。他深蓝色的眼睛、暗褐色的胡子,加上表达的方式,以一个英国人的眼光来看不像个“外国人”,反倒是有时候会被随意地凑合当成“有教养”的爱尔兰人。他的命运几乎已经确定了,那是不久前、不过三点钟才发生的事而已。就算想要假装对此事毫无异议,他当下还是有种感觉,好像牢固得不得了的锁,却插着一把冷酷的钥匙,嘎嘎作响。接下来倒是没有什么要做的,只觉得已经完成了某事,而我们这位主人公漫无目的地四处游走之际,正是感觉如此。仿佛他已经结了婚似的,三点钟的时候律师已经确确实实把日子给敲定,只剩没几天的时间。八点半他要和这位小姐用餐,伦敦的律师们已经代表她和她的父亲和他的法律代理人卡尔代罗尼于一派和谐气氛中达成协议。可怜的卡尔代罗尼才从罗马来又要赶着离开,这会儿一定正不可思议地被魏维尔先生亲自带着“看看伦敦”。魏维尔先生从容地处理着自己的数百万钱财,竟也担起这种小事,因为他做事的原则讲究互相有来有往。说到互相这一点,在这短短几分钟里最令王子吃惊的是,卡尔代罗尼竟得以有魏维尔先生陪伴一同观看狮子。假如有哪件事是这位年轻人此刻很清楚最想要做的,就是比起其他一堆与他有着相同身份的家伙,他要表现得更像个中规中矩的女婿。他想着这些家伙,他和他们在讲英文这一点上就颇为不同。他在脑子里用英文的词汇来描述自己的不同,那是因为早在最初幼年时期,他已经熟习这门语言,也因此他嘴里说的、耳里听的都没留着陌生的口音。他觉得这样在生活上很便利,可以有最广的人际关系。奇怪的是,他甚至觉得这样一来,连处理自己的关系都很方便——虽然他不是那么大意,不懂得随着时间过去,可能有其他人,包括更亲密的那个人,也许一股脑儿地说着更多的方言,或是把它说得更精炼……会是哪一种情形呢?魏维尔小姐曾对他说,他把英文讲得太好了——这是他唯一的缺点,而他即使想顺着她,也没办法讲得糟一些。“你知道,假如我想讲得糟一点儿,我就讲法文。”他这么说过,透露出依然是有差别的,因为那门语言无疑地最容易招惹不满。女孩记得这个话也让他知道,想到她自己的法文,她可是一直梦想着不仅要把它说好,还要说得更好;此外,他也清楚地感觉到在惯用语这部分,人得机灵些才行,这点她是无法办到的。王子对这类说法的回答是——温和、迷人,就像他回答各方有关他对这些新的安排一样——他正勤练美式英语,以便能恰如其分地和魏维尔先生谈话,宛如他们是平起平坐一般。他说他未来的岳父口才极佳,那会令他讨论任何事都居于下风。除此之外,他……呃,除此之外,他也把自己全部观察里的其中一个看法告诉那女孩,这让她大为感动。
“你知道,我认为他是个地地道道的正人君子[30]……‘错不了’。多的是假装出来的人。他简直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的人了。”
“嗯,亲爱的,他哪里会不是呢?”女孩问得好开心。
王子所想的正是这一点。那些物品,或者说,很多的物品,看来都足以使魏维尔先生被批浪费;但另一方面,他的其他事情,就这位年轻人所认识的人而言,都达不到那样的成就。“嗯,他的‘外形’吧,”他回答,“有可能会让人看不出来。”
“爸爸的外形?”她可没见过,“我觉得他什么形都没有。”
“他没有我的形……甚至连你的形也没有。”
“真谢谢你的‘甚至’啊!”女孩嘲弄着他。
“喔,至于你的嘛,亲爱的,可是好极了。不过你父亲有他自己的样子。我已经看出来喽。所以别怀疑。那就是他所散发出来的——重点在这儿。”
“他所散发出来的是善良。”我们这位小姐听到这儿不服气地说。
“啊,亲爱的,我想任谁也散发不出善良的样子。如果是真善良,它反倒会谨慎地隐而不露才是。”他颇热衷于自己的鉴别力,觉得挺有意思的。“所以不是。那是他的风格,是他所独有的。”
不过她依然很想知道。“是美国式的风格吧。没别的了。”
“正是如此——没别的了。那就是我的意思!那很适合他——所以,那对于某些事一定是有好处的。”
“你认为那对你有好处吗?”玛吉·魏维尔发问,面带微笑。
对于这个问题,他回答得再好不过了。“亲爱的,我感觉不出来你是否真的想知道,现在还有什么事可以伤害我或是帮助我。我就是这么个人罢了——你会亲眼看见的。但这么说吧,我是个正人君子——这点我是很衷心希望:我充其量就像只鸡一样,被剁成块、盖满酱汁;像奶油焗鸡[31]一般煮到入味,剩下的一大半都拿掉不用。你父亲则是一只在养鸡场[32]里跑来跑去放养的鸡。他的羽毛、他的动作、他的声音——就是我被拿掉的部分。”
“哎呀,说得也是……因为总不能把一只鸡活活吃掉吧!”
王子对这说法并无不悦,反而觉得不错。“嗯,我正把你父亲活活吃掉——只有这个办法能尝尝他的滋味。我想吃个不停,而且他用美式英语讲话的时候,最是显得神气活现的,所以啊,我一定得多花些心思在这上面,才会更有乐趣。其他任何语言都没法让别人这么喜欢他。”
尽管女孩不断提出异议也没什么关系——那不过是她在开心地玩闹罢了。“我想,就算他讲中文也能让你喜欢他。”
“倒不必这么麻烦了。我的意思是,他是什么人得归结于他根深蒂固的语调。我喜欢的当然就是那个调调喽……那使他变得好相处。”
“喔,在你受不了我们之前,”她笑着说,“你会听个够的。”
只有这一点真的令他稍稍皱起了眉头。“这是什么意思啊,拜托,你倒是说说看,我会‘受不了’你们?”
“哎,等你把我们全部看透了。”
他总能轻轻松松地把它当成玩笑话。“啊,我亲爱的,我就是这么开始的呀。我知道的够多了,多到我觉得再也不会被吓着。倒是你们自己,”他继续说,“才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我有两个部分,”没错,他开始侃侃而谈,“一部分是由其他人的历史、所作所为、婚姻、罪行、荒唐和极大的愚蠢[33]所构成——特别是他们无耻地把所有原本该归我的钱都给浪费掉了。那些事都有记载——一列列的书册成排摆在图书馆里;令人憎恶的事就这么大肆公开着。每个人都查得到它们,而你们两位却直接当面看着它们,真是奇妙。不过还有另外一部分,是小得多没错,可是代表我个人,既不为人知也微不足道,林林总总个人的事——我是微不足道,只有你们不这么想。这方面你们倒还没有发现什么。”
“算是好运吧,亲爱的,”女孩说得很有勇气,“届时我这份已经敲定了的职位[34]会变得如何呢?”
这位年轻人到现在依然记得她说话时,美丽的模样看起来多么特别,多么清晰……他想不出其他的说法。他也记得他接着回答了她的问题:“最快乐的朝代,是没有历史的朝代,你知道我们是这么被教导的。”
“呵,我才不担心历史呢!”这一点她挺确定的。“如果你喜欢,那就叫它是糟糕的那一部分好了——那一部分确实让你很醒目。还有其他什么事,”玛吉·魏维尔也说,“会让我一开始就想到你?可不是那个——我想你应该已经看出来——你说的不为人知、林林总总个人的事,你那个特别的自己,而是你背后的历代祖先的荒唐和罪行、掠夺和浪费的事迹——尤其是那位邪恶的教皇最为残酷,你家族的图书馆里有好多本书,都写着他的相关事迹。就算我只看了两三本,也一定会忍不住想看更多其余的部分——只要我一有时间。所以说,没有了你们的历史档案、编年史、不名誉的等等事迹,”她又对他再说一次,“你又会在哪儿呢?”
他回想起他对这段话答得颇为严肃。“我的财务状况可能会好些吧。”但至于问题中提到真实的他为何种面目,对他们而言其实无关紧要;他深深沉浸于自己拥有的优势,也就不在意那位小姐说了什么话。他正在水里飘飘然的,那些话不过是给水添加香甜的气息罢了——好像从一个有金色顶盖的小瓶子里,倒出些许香精来,微微将水晕染,让洗澡水变得香喷喷的。他可是第一个,从来未曾有哪一个人——甚至连那个无耻的教皇在内——可以好端端地坐着,让这样的洗澡水直漫到脖子上面。这表示他是家族中的一员,毕竟仍无法脱离历史。除了历史,特别是他们的历史,哪有什么能确保享用更多财富,多于当初建造宫殿者所能梦想的?这就是使他挺住的原因,而玛吉偶尔也在其中洒一洒她的精致的彩色水滴。它们的颜色……到底是什么呀?不就是非凡的美国式真诚吗?它们是她天真的颜色,然而同时也是她想象力的颜色;他们的关系以及他自己与这些人的关系中,布满她的想象力。那个时候他又说了些话——我们看到他一面闲荡,一面捕捉着自己思绪中的回音——他想起自己又说了什么;他幸运的地方在他的声音,那声音总让人听了舒坦。“你们美国人真是浪漫,简直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
“我们当然是啊。正因为如此,所有的事我们看起来都很好。”
“所有的事?”他纳闷地问。
“嗯,所有的事,只要是好的。这个世界、这个美丽的世界——或者说这个世界里面所有的事,只要是美的。我的意思是我们看了好多好多。”
他看着她一会儿——他很明白,说到这个美丽的世界,她带给他的感觉就是其中那个很美的也是最美的事物之一。但他的回答是:“你们看太多了——有时候那可能使你们变得难相处。不过呢,要是你们没看得太多,”他想了想,做了点儿修正,“你们又会看得太少了。”不过,他倒是自认为颇了解她的意思,他的警告也许只是多此一举。他已经见识过浪漫性情做出来的荒唐蠢事,但他们倒是看不出来有什么愚蠢的地方——认了吧,看出来他们只是天真的享乐、了无挂虑的享乐。他们的乐趣对别人是一种礼赞,但又无损于自身。他心怀敬意地提出,唯一有点儿怪的就是她父亲,虽然年纪更大,更有智慧,又是身为男人,但好的程度和她一样,不济的程度也相同。
“哎呀,他比我好,”女孩如此宣称,没什么避讳,“那也是他比较糟糕的地方。他和他喜欢的那些东西之间的关系——我认为这样挺美好的——绝对是浪漫的。他在这儿整个生活也是——那是我所知道最浪漫的事了。”
“你是指他想为他故乡做的事吗?”
“是呀——那些收藏,那个他希望捐赠的博物馆,你知道的,他满脑子都在想这件事。他一辈子心力都花在这上面,这也是他做每件事的动机所在。”
这年轻人的真实心情,大可使得他再度露出微笑——笑得很微妙,就像他那时对她展露的微笑一样。“使我拥有你也是他的动机吗?”
“是呀,亲爱的,没错——或者说,多少有点儿这个意思,”她说,“顺便一提,美国市[35]并不是他的故乡,因为和他比起来,它还年轻些……年轻一些啦,虽然他也不算老。他在那里发迹,对它有份感情,而且他说过,那地方发展得好像慈善演出的节目表似的。无论如何,你都是他收藏品的一部分,”她解释着,“一件只能在这里找得到的东西。你很稀有,是件美丽的物品,也是件昂贵的物品。你也许不是绝无仅有,但是你很有意思、出类拔萃,其他人太少像你一样——你属于一个阶级,有关它的大小事人们无所不知。你是他们所谓的精品[36]。”
“我懂了。我带着斗大的标志,”他大着胆子说,“上面标明我价值不菲。”
“我一点儿都没有想到,”她回答得很严肃,“你的价值是什么。”这一刻他好喜欢她说话的样子。这一刻甚至连他也觉得讲这些太俗气了。但他依然尽量把握住这个机会。
“假设问题是卖掉我,你难道不会发现吗?我的价值在那种情况下会被估量一番。”
她用她迷人的眼神笼罩着他,好像他的价值就在她眼前,一目了然。“没错,假设你是指,我宁可付钱也不愿失去你。”
这一点使得他又接着开口说话。“别再谈我啦……你才是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人。你是更勇敢、更有教养的人,就算把你摆在十六世纪[37]最辉煌的时刻,也毫不逊色。逊色的人是我,要是我对你父亲已经到手的东西认不得几件,我担心会受到美国市里那些专家的批评。反正你是想,”然后他一脸悲惨地问,“把我送到那儿以策万全吗?”
“嗯,我们大概不能不去。”
“你想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我们得先看看情况——只有非去不可的时候才去。有的东西,”她继续说,“爸爸没放在这里——当然是些又大又笨重的东西,它们被贮藏着,他已经贮藏了一大堆又一大堆,在这里还有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几个国家,放在仓库、地窖、银行、保险箱等等很隐秘的地方。我们就像一对海盗——活脱脱就像舞台上演的;那种海盗来到埋藏宝藏的地点之后,会向对方眨个眼睛,还要说‘哈哈!’,我们埋的宝藏几乎到处都有——除了那些我们喜欢看的,我们在旅行的时候就带着它们。这些东西,比较小件的,我们会尽量拿出来摆设,好让我们待的旅馆或租来的房子模样没那么难看。当然是有些冒险,所以我们得一直留意着才行。但是爸爸就爱精美的东西,像他所说的,爱它的优质;为了能有些他的东西来作陪,他愿意冒这个风险。我们倒是一直幸运得不得了。”玛吉是这么说的,“我们没掉过任何东西呢。最好的东西往往都是最小的。你一定知道,价值在很多情况下跟大小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不过,任何东西,不管有多小,”她如此总结,“我们都没掉过。”
“我喜欢,”他听到这里笑了,“你把我摆在这个等级!那些你在旅馆拆开的小东西里,我是其中一个;再糟也不过就是待在租来的房子里,像这个房子就很棒了,可以把我和家族照片、新的杂志摆在一块儿。但是东西不能太大,否则我一定会被埋住。”
“喔,”她回答,“除非你死了,亲爱的,才会被埋起来。当然啦,如果你把到美国市这件事称为埋葬。”
“那我得先看看我的坟墓之后,才能说是不是。”有个看法从一开始就在他唇边,却一直压抑着,但现在他又想起来了;若非如此,他会照着自己的意思结束他们的谈话。“不管是好,是坏,或是无所谓,我都希望能有一件事,是你可以相信我的。”
话说得连他自己听起来都颇为凝重,但是她倒一派轻松地带过。“哎,别把我就这么定在‘一件’事上面!你的事情我相信得可多了,亲爱的,就算大部分都粉碎破灭,仍足以留下少少的几件。那可是我一直关照着呢。我把对你的信心分装进密不透水的船舱。我们务必要想办法,可不要沉了。”
“你真的相信我不是伪君子?你看得出来我既不撒谎、不假装,也不会骗人?那也是密不透水的吗?”
这个问题他说得颇为激动,他记得她愣了一下,红了脸,仿佛这些话听在她耳里实在怪透了,这颇出乎他意料之外。霎时他了解到,任何触及真诚、忠贞,或是不真诚、不忠贞的严肃话题,都会让她措手不及,好像她不曾想过似的。他以前已经注意过这种情形:那是英文的关系,这种美式的话语使得口是心非这档子的事,就像“爱”一样,说的时候得开开玩笑才行,没办法“细究”的。所以说,他的提问算是……呃,这么说吧——草率了些;只不过,犯这个错倒也值得,因为看着她不由自主地、努力搜寻着稳当的答案,那副模样简直夸张而又滑稽。
“密不透水——船舱里就数它最大?哎,它是最大的客舱,是主甲板,是引擎室,也是服务员的食品储藏柜!它就是这艘船本身——这整个运输公司。它是船长的行程表,是一个人的所有行李——在这趟旅程里要阅读的东西。”她脑中有的那些图像是来自轮船和火车、熟悉的“航程”、派遣的“私家”车辆以及游历几大洲和海洋这类经验,那些事他目前还难以企及;他仍有待见识见识现代化的巨大机械和设备,但是以目前情况来看,可以想见它们未来势必会充斥于他的生活中,对于这一点他倒是坦然接受。
尽管他对这桩亲事甚感满意,也觉得他的未婚妻很迷人,但事实上构成我们这位年轻人“罗曼史”中主要部分的,正是他对那件家具的看法——这在某种程度上使他心中产生了落差,他挺聪明的,自然有如此感受。他是挺聪明的,觉得要相当谦卑,希望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强硬态度或是索求无度,交易的时候也不坚持只对自己有利;总而言之,就是警告自己不可显得自大和贪婪。但他操心的最后这件事其实挺怪的——从这点倒是可以看出对于其他危险,他心中所抱持的态度大致为何。他认为他个人并没有上述的败德情事——那是他很有利的地方。从另一方面来说,他家族中那类勾当可多着呢,不管如何,他彻头彻尾都是他家族的成员。它们表现于他身上,便如同一股甩也甩不开的气味,让他的衣服、整个人、双手,还有头发,都好像浸过什么化学药水似的:虽然说不出哪里特别,但是他觉得自己老是摆脱不掉这点。他很清楚自己出生之前的家族史,每个细节都一清二楚,这件事倒是让他未来的路更加顺畅。他心想,这么丑陋不堪的事他都能坦然加以批评,其中部分原因,难道不是希望能培养谦卑的胸怀吗?他刚刚采取的这个重要步骤,难道不就是希望能有些新的历史,而且只要一有机会——必要时当场没面子也在所不惜——不就可以对照那部旧历史了吗?如果这些起不了作用,那他就得另外有不同的作为才行。总是心怀谦卑的他再清楚不过了,要成得了大事,得靠魏维尔先生的万贯家财。他身无长物,什么也做不成;他之前努力过了——只得寻寻觅觅,然后认清真相。他很谦卑,但同时又不是那么的谦卑,仿佛他了解自己颇为轻浮,也挺蠢的。他有个想法——研究他的历史学家会觉得这个想法挺有趣的——明明已经知道情况为何,却仍然笨到去犯下错误。他这么一来也就没做错了——他的未来可能和科学有关。他本身是怎么都挡不住这件事的发生的。他是站在科学这一边的,因为科学不就是靠着钱才得以公正无偏颇的吗?他的生活将会充满机器,一帖对于迷信的解药,那对于文献的记载结果,或者说,对它所散发出来的信息而言,太重要了。他想到这些事——想到他不至于全然徒劳无功。想到他毫无异议接受即将到来的时代发展——弥补一下失衡状态,因为人家对他的看法是如此不同。等他发现自己真的相信,他已经不再在意徒劳无功这档子事的时候,才是最令他感到畏缩的时刻。就算有此信念,想法又荒谬,他依然能过得不错。这散漫的心境就是魏维尔一家的浪漫情怀。可怜又可亲的人啊,他们真的不懂,处于那种境况——徒劳无功的境况——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懂——他见识过,尝试过,也了解它的轻重。想起这件事其实只是拿来遮掩——就好像他一面走着,眼前出现一家店铺的百叶铁窗一样,在这无精打采的夏日早早关上,只要转动某个把柄,它就哗啦哗啦地下来了。那也是机器,跟厚玻璃板一样都是钱,也都是权力,有钱人的权力。嗯,现在他也身在其中,属于有钱人的一员,他是他们那一边的——要是能说成他们是他这一边的,那就更让人快活了。
不管怎么说,他一面走路,心里一面咕哝着的就是这类事。它大可说是挺莫名其妙的——因为这么个原因而有了这么个心情——要不是它多少符合此时此刻的沉重,也就是我开始记录的这份沉重压迫感。另一个特别的地方就是,从家乡来的代表团即将抵达。明天他要在查林十字[38]和他们见面:他弟弟,比他早结婚,但是他太太目前情况不适合旅行,她是犹太人,带来的嫁妆给这桩勉强的婚事镀了层金;他姐姐和她极度英国化的米兰人丈夫;一位母舅,外交官中最乏人问津的就属他了;还有他的罗马表哥唐·奥塔维奥,当过代表,也是亲戚中最有空的[39]——虽然玛吉要求婚礼尽量简单,也不过就这几个亲人来陪他进礼堂。这根本谈不上大阵仗,但比起新娘那边带得出的可能人选,这些人还真的明显算是多的。她没什么亲戚可以挑选,也没有随便发邀请函来加以弥补。他觉得这位小姐处理此事的态度挺有意思的,他也完全尊重她;这事仿佛使他得以一瞥她的眼光如何,而她的眼光正好和他的品位一致,这可令他欣喜不已。她解释过,她和她父亲没什么有血缘的亲戚,所以他们并不想做作,请一些人到现场假装亲友,或是去大街小巷随处搜寻。呵,没错,他们往来的朋友是够多了,但结婚毕竟是件私人的事。当你请了亲戚之后,也会请朋友来。你不只是请他们人来就好,还要他们为你遮遮掩掩,要他们假装成另一种人。她知道自己的意思,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而他会毫不迟疑地全盘接受,并在这两件事上见到好兆头。他期待,也很渴望她具备做他妻子该有的性格,越多越好,他一点儿都不担心。他早些年已经和很多具有此性格的人打过交道,尤其有三四个还是神职人员,其中首推他当红衣主教的叔祖,叔祖曾负责他的教育,也亲自教过他:这一切对他未曾有过不快的影响。所以他相当盼望,这位就快要和他成为最亲密伙伴的人能有此特色。只要这特色一出现,他便要鼓励一番。
因此,此时此刻他觉得,仿佛他的文件皆已就绪,仿佛他的户头都没有赤字了,这是他一辈子都没有过的情形,然后他可以啪的一声,把投资资产表给合上。等那群罗马来的人抵达之时,它当然会被再度打开;甚至连今晚他在波特兰道[40]用餐时,它也可能再被开启。魏维尔先生在那儿搭起了帐篷,就像是亚历山大大帝的帐篷一样,陈设着从波斯王大流士[41]那里抢来的宝藏。不过,如我所言,使他产生危机感的是接下来的两三小时。他一会儿伫立在角落,一会儿伫立在十字路口,想法一波接着一波涌现;我一开始就在谈的那个想法,来得又急又清楚,却也朦胧得望不到尽头——那个想法就是想为自己做点儿什么。什么都好,免得来不及。要是他和身边任何朋友提出这种想法,那反倒会成了像是大肆地嘲弄别人。不仅是他本人快要和一位极迷人的姑娘结婚而已,这桩婚事的好处可多着呢,而这位姑娘未来“钱”景之扎实,和她的娇美可人同样牢靠。那么他又是在干吗呀?他这么做倒不是全为了她。王子会如此这般,不过是因为他很自由没啥规则,爱想什么就想什么;过了一会儿,他眼前浮现了一位朋友清晰的影像,一位他觉得挺讽刺的朋友。他不再将注意力放在过往的脸孔上,而是将心中这份冲动慢慢累积。年轻的脸、美丽的脸都没能教他稍稍转一下头,但一想到艾辛厄姆太太,他立刻拦了辆小马车坐上去。她的年轻与美貌多少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如果在家的话,她会劝劝浮躁不安的他,那么他仍有时间会“做”的这件事,就有可能被顺势摆平了。她住在狭长的卡多根街[42],挺远的,想到这趟特别的朝圣之旅是否得体,已经令他的兴致稍减。依礼节是该正式向她致谢,而他正前往致意的时机也挺恰当的——这就对了,他在路上想着,这些事对他而言都很重要。他的确是昏头了,把刚才冲动的情绪误以为要另谋出路,要放弃他已经越堆越高的许诺。艾辛厄姆太太恰恰代表着他的许诺,她和蔼可亲,活生生就是股力量,使得那些许诺一个接着一个往上堆。她成就了他的婚事,如同当年他身为罗马教皇的先祖成就了他的家族一样……尽管他实在看不出来,她这么做所为何来,除非她也是满脑子的浪漫情怀。他既没贿赂她,也没说服她,连什么东西都没给过她——直到现在才要去道声谢。所以她得到的好处——想得俗气些——一定全都是从魏维尔家来的。
然而,现在离她家还远,他仍有时间提醒自己,他一点儿都不认为她会收受大笔酬劳。他完全确信她不会收的;假如某种人会收礼物、某种人不会收礼物,那么她当然是站在对的那一边,属于有骨气的阶级。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说,也唯有如此才显得她的无私,挺令人肃然起敬的——也就是说,隐含着深不可测的信心。她和玛吉很好,很亲近——有这么位朋友真可算得上是笔“资产”,但是她用自己的方式将他俩兜在一块儿,来证明自己的友情。她初见他是在冬季的罗马,后来又在巴黎遇见他,而且对他有“好感”,这是她打一开始就坦白让他知道的,她对她的年轻友人如是说,从此也就这么看他,没别的样儿。不过就算他对玛吉有兴趣——那才是重点——也不会有什么结果的,要不是艾辛厄姆对他有兴趣的话。他既无索求,也没有回报补偿,那种感情是由何而生呢?他又给了她——他也很想问问魏维尔先生这个疑问——什么好处呢?在王子的观念里,对女性的补偿——类似他对于具有吸引力的观念——差不多就是向她们示爱。现在他确信自己不曾对艾辛厄姆太太示爱,连一点点都没有过——他也不认为她曾经闪过这种念头。这几天他老想着那些他没有对她们示过爱的女人,将她们在一个时间点区隔开来:它代表一个迥异的生存阶段,他觉得饶有兴味;过后,他喜欢另外区分出那些他示过爱的女人。尽管如此,艾辛厄姆太太本人既不曾显得太热情,也没有过愤恨之色。那到底是何缘故,她看起来好像知道他挺落魄的呢?这些事情、这些人的动机都让人摸不着边际——反倒令人有些担心。单单他们这种莫名所以的尽心付出,就使他觉得自己是有好运道,这才稍稍说得通。他记得孩提时期读过爱·伦坡[43]的一个精彩故事,这个作家和他未婚妻是同乡——这件事也同样显示了美国人的想象力有多大能耐。故事讲的是戈登·皮姆遇上船难,在一艘小船上朝着北极——或是南极?——越漂越远,远至从未有人到过的地方。在某个时刻,他发现眼前一大片白色的空气,就像一道发着炫目光线的帘子,让人什么都看不见,宛如身处黑暗一般,只不过它是牛奶或雪的颜色。有时候他觉得自己的船就在这么个难解的谜团上移动着。他的新朋友们,包括艾辛厄姆太太本人,他们脑子里在想什么,都有如一道巨大的白色帘子。他见过的帘子都是紫色的,甚至紫得发黑——但是它们垂挂的地方都故意显得暗沉沉的,有种不吉利的预兆。它们打算把惊奇之处遮起来,而那些惊奇往往都挺吓人的。
这些从各个不同深处冒出来的吓人事,倒不是他忧虑的理由;他依然揣度不出来的,若硬要给它安个名字,则是寄托在他身上的信心之大小。过去这一个月,他常常站着动也不动,脑子里想着这件刚决定或生效、普遍受到期待的事——简略来说——而他是其中的主角。其不凡之处在于,与其说期待一件特别的事,倒不如说是在对若干优点作假设,这种假设既平淡又单调,没有什么主要的特质与价值可以加以注记。他仿佛是某个有浮雕图案的硬币,一枚已经不再流通使用的纯金钱币,上面印着光荣的徽饰,时间可溯至中古时期,精美绝伦,它的“价值”比起现在的零钱、金币或半克朗银币当然要大得多;但是正因为它有更好的用法,也就不必多此一举把它掰得分崩离析。他得以依赖的是展现在面前的安全感;他会为别人所拥有,但不至于沦落到孑然一身的地步。难道这不就特别意味着,他不必再受到磨炼或考验吗?难道这不就意味着,只要他们不把他拿去“兑现”,他们还真的不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换得了多少英镑、先令或便士吧?无论如何,现在这些皆是无解的问题;摆在眼前的是,他被赋予了若干象征性的特质。他被当成件大事严肃地看待。正因为他们如此严肃,使他如堕五里雾中。连艾辛厄姆太太也一样,虽然她常常表现出嘲讽的个性。他只能说,截至目前,他还没做出什么让人失了兴致的事。要是他今天下午坦率问她,说认真的,他们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他又该怎么办?这句话等于在问,他们指望他做什么。她可能会这么回答:“哎,你知道的,我们就要你这样啊!”对此说法他可一点儿办法都没有,也只能说他不知道。要是他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那会不会使魔力消散呢?事实上,他又知道什么呢?他也严肃地看待自己——把自己当回事不可轻忽,但这不单纯是幻想和做作的问题。有时候他按照自己的判断,想得出和他们打交道的方式;但是,早晚他们的判断——什么都有可能——会按照实际的证据来考究他一番。而实际证据,很自然会根据他一堆象征性特质的分量多寡而定,此时一衡量就会发现,老实讲,这个人是算不出来的。只有亿万富翁够格说拿什么来换亿万才算公平,不是吗?那算计方式就是被裹住的东西。等他的车子停在卡多根街的时候,他真觉得离那块遮着的布又更近了些。他简直已经打定主意,要扯扯那块布了。
[book_title]第二章
“这些日子可不好过啊,您了解的。”他对范妮·艾辛厄姆说。他已经先肯定地表达了自己很高兴她人在家里,然后一面喝着茶,一面让她知道最新的消息——那些一个小时前双方[44]所签署的文件,他的支持者已经在前一天早上到达巴黎,亲爱而又可怜的家伙们,还在那里停留了一会儿,仿佛以为这整件事是个大玩笑似的。“我们都是非常单纯的人,和你们比起来,不过是些乡下来的表亲。”他如此说道,“而巴黎对我姐姐和她丈夫来说,已经是世界的尽头了。因此伦敦也多多少少算是另一个星球。和我们许多其他人一样,此地一直是他们的麦加圣地呢,但这次是他们第一回篷车之旅;他们知道的主要是一间叫作‘老英格兰’的店铺,卖皮革和印度橡胶做的东西,他们在店里面会尽量往自己身上穿穿戴戴的。也就是说,你会看见他们满脸的笑意,所有人都是如此。和他们在一起,我们一定会非常自在的。玛吉人真是太好了——她准备的排场之大呀!她坚持要接待那对夫妻[45]和我舅舅。其他的人会来找我。我已经在饭店订了他们的房间,加上一个钟头前那些严肃的签名,我算是完全懂了这桩事。”
“你是说你害怕吗?”女主人发问了,她觉得挺有意思的。
“吓坏了。我现在只能等着怪兽出现。这些日子可不好过啊,这也不是,那也不是。真的,我什么东西都还没得到,却每件东西都要失去了。不晓得还有什么事要发生。”
有那么一会儿她笑他的样子,简直要让人烦躁起来;他幻想着那个笑容是从白色帘幕后方而来。那是她沉静深处的象征,但是它没有产生抚慰的效果,反倒令他心烦。毕竟他希望能够受到抚慰,能安然化解这波神秘的烦躁情绪,能有人告诉他该去了解什么、相信什么——这是他到这里的原因。“婚事哦,”艾辛厄姆太太说,“你称它怪兽吗?我承认就算再好,婚姻也是个让人害怕的东西;但是,看在老天的分上,假如你就是这么想,可不要离开溜掉了。”
“哎,离开它就是离开您,”王子回答,“再说,我告诉您好多次了,我是如何仰仗您渡过难关的。”她坐在沙发的角落里,他很喜欢她听到这些话的样子,于是他要把自己的真诚更充分地表达出来——因为是很真诚呀。“我要开始一段伟大的航程——穿越不知名的海洋;我的船已经装好船帆索具,配备齐全,货物收藏妥当,船员也都到齐了。不过我觉得要紧的是,我没办法单独航行;势必要有另一艘船为伴才行,在那片荒凉的水面,我一定要有个——你们是怎么说来着?——护航舰。我不要求您上船来和我待在一块儿,但您的船要在我的视线范围内,为我指引方向。我向您保证,我自己可一点儿都不懂指南针是怎么回事。但是只要有人带路,我就会稳稳地跟上。您务必要为我带路。”
“你又怎能确定,”她问,“我要带你去哪儿呢?”
“咦,就凭您已经把我带到安全地带这么远了。没有您,我绝不可能走到这一步。连船都是您给的;就算没看着我上船,您也很好意地送我到码头了。您的船就停在旁边,很方便,您现在可不能丢下我不管。”他看见她又被逗乐了的神情,甚至有点儿过了头,因为他似乎也令她有些紧张,这倒是让他挺惊讶的;毕竟她对待他的样子,好像他不是正在吐露实情,而只是说些漂亮的比喻逗乐她罢了。“亲爱的王子呀,我的船?”她微笑着,“这世上我哪有什么船啊?这间小房子就是我们的船了,鲍勃[46]和我的船——我们现在有了它甚感欣慰。我们已经漂流得够远了,日子过得嘛,你可以这么说,勉强填饱肚子后,也没剩下什么了。不过,我们归隐的时间也终于来到了。”
听到这里,年轻人发出了不平的抗议:“您才把我推进冒险之旅,就说要停下来休息?……太自私啦!”
她摇摇头,态度很清朗也很温和。“没有冒险——老天保佑!你有过你的冒险,我也有我的了;我的想法一直是,不管我们哪个人都不要再来一次了。我自己最后一次的冒险,没错,就是为你们做的这件事,你刚刚提到过的,说得很好。但我也只不过引着你前往停驻而已。你说到船,拿它们来比较并不恰当。你颠簸的行旅结束了——你已经差不多在港内了。这个港口,”她下了结论,“在黄金群岛[47]。”
他看了看房子,使自己更自在些;接着他犹豫了一会儿,仿佛考虑着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喔,我知道我在哪儿……我可不要被留下来,但我来的目的当然是要谢谢你。今天所有的预备手续都结束了,好像第一次这样,不过我感觉,要是没有您的话,恐怕什么都不会有了。一开始就全是您的功劳。”
“嗯,”艾辛厄姆太太说,“那些手续很简单啊。我见识过也经历过……”她微笑着,“更困难的。你一定有感觉,每件事都挺顺利。所以你一定觉得,接下来每件事也会顺利的。”
王子忙不迭地表示同意。“喔,很好!不过,当初您就有这个想法。”
“啊,王子,你也有!”
他专注地看了她一会儿。“您一开始就想到了,您想到的最多。”
她也回看了他,似乎不是太明白。“我喜欢这个想法,假如你的意思是如此。不过,你自己当然也很喜欢。要是说我很轻松地和你一起做件事,那我可不同意呢。我只有在最后——我觉得时机对了——为你美言几句而已。”
“那可不?但是您依旧留下了我,您留下我——您不再理我了,”他继续说,“然而,那也不容易,我不会被留下来的。”他又四处张望着,好好看了看这个漂亮的房间,她刚刚形容这是她最后的避难所,一对饱经世故的夫妻的平静之地,她和“鲍勃”在这里退隐不久。“我不要离这里太远。不管您说什么,我都需要您。您知道,我不会为了哪个人而放弃您。”他说得很笃定。
“要是你害怕——当然你不会啦——难道也要让我害怕吗?”她停了一会儿之后问。
他也等了一会儿,接着用一个问题回答她。“您说自己‘喜欢’那个想法,也就是一肩挑起给我定亲的责任。您这么做对我而言依然感觉很美好,很令人着迷,也难以忘怀。但更多的是它的神秘与惊奇之处。您这位令人开心的亲爱的女士,为什么会喜欢它呢?”
“我简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么个问题,”她说,“假如你自己到现在都还没发现,那我说什么对你又有何意义呢?难道你真的没感觉?”他什么都没说,于是她接着说,“每分每秒过去,难道你不晓得,我交到你手中的是个多么完美的人吗?”
“每分每秒——都心存感激,不敢忘却。不过那正是我的问题所在。这件事不仅仅是您把我奉上而已——您把她也给奉上了。跟她命运相关的程度,比起我的要大得多。没有哪个女人会像您一样把她想得那么好,然而,照您的说法,您倒是挺乐意帮她冒冒险。”
他说话的时候,她眼睛不断直视着他,看得出来,她执意要重复这个动作。“你是想吓我吗?”
“哎呀,那种看法太傻气——我真是个俗人啊。很明显,您不明白我的诚意,也不明白我谦逊的一面。我是个谦卑得不得了的人,”年轻人很坚持地说,“那就是我今天的感觉,因为每件事都完成了,都准备妥当了。您不会认真地把我当一回事。”
她仍然继续面对着他,仿佛他真令她有些难受。“呵,你这个深沉的意大利佬!”
“这就对啦,”他回答,“这就是我要您讲出来的。那才是有经过背书的话。”
“没错,”她接着说,“假如你是个‘谦卑’的人,那你一定也是个危险人物。”她停了一会儿,而他一个劲儿地微笑;接着她又说:“我一点儿也不想看不见你。不过,就算我看不见你了,我也会觉得不对劲。”
“我要谢谢您这么说——这就是我需要您的地方。毕竟我相信自己和您待在一起越久,就越是能把事情搞清楚。世上我唯一想要的只有这样。我挺行的,我真的考虑得很周到——只有一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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