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长眠不醒 [book_author]雷蒙·钱德勒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24018 [book_dec]一个古怪的父亲,一对儿古怪的姐妹。菲利普·马洛第一次登场,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家庭。老迈而富有的将军请马洛去寻找他的女婿,他的两个女儿却一直阻止马洛采取进一步行动,花痴一样的妹妹甚至偷偷爬到马洛的床上。诱惑力十足的姐姐则送上双唇。 只认识钱的混混儿、最有情意的流氓、租售淫秽书籍的同性恋……马洛本来只是找一个不见的人,结果确见了这么多人。他要一个一个和他们打交道,用他利如刀锋的语言和拳头、手枪。 这是雷蒙德·钱德勒第一部长篇小说,他把迈克尔·凯恩开创的黑色小说和达谢尔·哈米特开创的硬汉小说结合在了一起,从此将自己的名字铸在侦探小说的门楣上,并铺下了通往今日的苏·格拉夫顿、以及CSI等犯罪电视之路的第一块砖。 [book_img]Z_10890.jpg [book_title]一 十月中旬的一天上午,十一点钟光景,没有阳光照耀,山脚下的空地雨色迷蒙。我一身粉蓝色套装,里面是深蓝色衬衫,打着领带,胸前的口袋里露出一角手帕,脚上是黑色拷花皮鞋和绣有深蓝色边花的黑色羊毛袜。我干净整洁,刮了胡子,毫无醉意,至于有谁知道这点,我根本不在乎。一个时髦的私家侦探该是什么样,看我就全知道了。我要去见一位身家四百万的富豪。 斯特恩伍德府进门的大厅有两层楼高。入口足以容一队印度象通过,上方一大块彩色窗玻璃,画着一个身穿黑色铠甲的骑士正在营救一位小姐,她被绑在树上,一丝不挂,只有一头长发恰好遮羞。骑士不忘礼节,打开了面罩;他拨弄着把那位小姐同树绑定的绳结,却毫无进展。我站在下面,心想若是我住在这房子里,迟早得爬上去帮他一把不可。他好像并没有真的在尽力。 大厅后面是两扇落地玻璃窗,门外一大片翠绿的草地,通往一间白色的车库。屋前,一个绑着油亮裹腿、身材瘦削的年轻黑人司机正在刷洗一辆褐紫色的帕卡德敞篷车。车库那边种了一些树装点环境,都当成贵宾犬似的细细修剪过。更远处是一座巨大的圆顶暖房。往后又是树,极目望去,看得到山麓那连绵起伏的柔顺轮廓。 大厅东边有段独立式样的楼梯,铺着瓷砖;拾级而上,是一条装有精美铁栏杆的长廊,又一块镶着传奇故事的彩色玻璃出现了。靠四周墙面,摆放着铺有红色毛绒圆坐垫的硬背大椅子。看样子,那些座椅从来没人坐过。西墙正中有个空荡荡的大壁炉,炉前的挡板是由四块铜片铰接成的。壁炉上方是座大理石炉台,角上立着丘比特像。炉台向上是一大幅油画,油画再往上是两面骑兵矛旗,破破烂烂,也不知是枪打的还是虫蛀的,交叉挂在玻璃框里。画中人一身大约墨西哥战争时期的戎装,僵硬地摆出军官的标准造型。那军官蓄着一绺匀整的黑色帝髯,两撇黑色髭须,一双炽热而锐利的眼睛黑如煤炭,通常说来,跟这种模样的人打交道总是有好处的。我心想此人可能是斯特恩伍德将军的祖父。不太可能是将军本人,哪怕我听说他早已一把年纪,可两个女儿才二十多岁,正是惹是生非的时候。 我还在盯着那双炽热的黑眼睛,身后远处楼梯下的门开了。不是管家回来了。是个女孩子。 她二十来岁,身材娇小,看上去却很强韧。穿一条浅蓝色便裤,非常适合她。她走起路来像在飘浮。她一头漂亮的褐色鬈发,比时下流行的那种发梢向内烫卷的齐肩发型要短很多。她的眼眸是蓝灰色的,看我的时候几乎毫无表情。她走到我跟前,咧嘴笑笑,露出几颗又小又尖的虎牙,跟橘子皮内衬一样白,跟瓷一样富有光泽。它们在她那两片过于紧绷的薄嘴唇间闪闪发亮。她面无血色,样子不大健康。 “个子挺高的嘛?”她说。 “我可不是故意的。” 她瞪圆了眼睛。她犯难了。她在动脑筋。连我这个刚认识她的人都看得出来,动脑筋对她而言向来是件麻烦事儿。 “还很帅,”她说,“你一准儿知道自己帅。” 我嘟哝了一声。 “你叫什么?” “赖利,”我说,“道格豪斯[1]·赖利。” “这名字真滑稽,”她咬咬嘴唇,头别过去了一点,用余光打量着我。她眼帘低垂,等睫毛快要触到面颊才又缓缓抬起,犹如剧场的幕布。我有点知道她玩的什么把戏了。是要让我四脚朝天,仰面在地上打滚。 “你是拳击手吗?”见我没有反应,她问道。 “不算是吧。我是私家侦探。” “私——私——”她气愤地摇摇头,在那条宽敞走廊的昏暗灯光下,她的头发泛着艳丽的色泽。“你在拿我开心。” “嗯——哼。” “什么?” “走吧,”我说,“你听到我说什么了。” “你什么也没说。你就是特喜欢捉弄人。”她竖起一根大拇指,咬了咬。那根大拇指奇形怪状的,又细又小,像多长出来的,缺了一个关节。她咬住手指,慢慢吮了起来,像婴儿吸奶嘴一样,把它在嘴里转动着。 “你可真高啊。”说完,她心中窃喜,咯咯笑着。接着,她脚也不抬,缓慢而灵巧地转过身去。她两手一垮,垂到身侧。她踮起脚尖,朝我仰靠过来。她直愣愣倒进了我的怀里。要么扶住她,要么由她在大理石地面上摔个头破血流。我抓住她的腋下,她腿一软,立马瘫倒在我身上。我只好抓紧她,托她起来。她头一贴上我的胸膛,就打着圈蹭了起来,还冲我傻笑。 “你真可爱,”她咯咯笑着,“我也可爱。” 我不做声。正在这个时候,管家刚巧不巧穿过落地窗回来了,看到我抱着她。 他对此好像无动于衷。他高大瘦削,满头银发,六十岁上下。一双蓝眼睛冷漠得无以复加。他的皮肤光滑亮洁,看动作,应该是个身强体壮的人。他缓步穿过大厅向我们走来,那女孩急忙从我怀里跳了开去。她飞奔到房间那头的楼梯脚下,像只小鹿般上去了。我还没来得及深吸一口气再呼出来,她就消失了。 管家语调平板地说:“将军现在要见您,马洛先生。” 我把下巴从胸前抬起,朝他点点头。“那人是谁?” “卡门·斯特恩伍德小姐,先生。” “得让她改掉这毛病。她看上去不小了。” 他恭敬地看着我,不苟言笑,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 [1]英语中,道格豪斯(Doghouse)是“狗窝”的意思。 [book_title]二 我俩出了落地窗,踏上一条铺红石板的光滑小径,这条小径一直绕到车库前那片草坪的最远端。眼下,车库外停着的成了一辆镀铬的黑色大轿车,那个面带稚气的司机正在擦拭它。沿小径一直走,我俩到了那座暖房的侧面,管家为我打开门,站到一旁。进门是一间前厅,暖和得就像一个文火慢烧的烤炉。他后脚进了屋,关上外间的门,打开里间的门,让我俩入内。这下是真的热了。空气浑浊潮湿,蒸汽弥漫,混杂着茂盛的热带兰花腻人的香味。玻璃墙面和屋顶都结着浓厚的水雾,大颗大颗的水珠泼溅到下面的植物上。灯光带着一种不真实的绿色,像是从鱼缸玻璃里透出来的。这地方种满了植物,整整一大片,尽是恶心的肉状叶子和犹如刚洗净的死人手指般的花梗。那股味道就像在毯子下面焖烧酒精,难闻极了。 管家带我穿行其间,尽他所能帮我避开那些要打到人脸上的湿叶子。片刻之后,我们来到了植丛中央的一块空地,头上便是圆顶。眼前,在六面旗帜围成的六边形区域中,铺着一块陈旧的红色土耳其地毯,地毯上是一部轮椅,轮椅上有个行将就木的垂垂老者,他看着我们,那双黑眼睛早已黯淡无光,却依然如炉台上方画中人的眼眸那样墨黑,那样率直。他脸的其余部分简直是一张铅制面具:毫无血色的嘴唇,尖鼻子,凹陷的太阳穴和渐渐腐烂、外翘的耳垂。包裹他细长身体的——在这样的高温下——是一条旅行毯和一件褪色的红浴袍。他的手鸟爪一般瘦骨嶙峋,松弛地交叠在毯子上,指甲呈紫色。几绺干枯的白发死死扎根于他的头皮,好比野花在不毛的岩石上奋力求生。 管家站到他面前,说:“这位就是马洛先生,将军。” 那老者没动也没说话,连头都没点一下。他只是了无生气地看着我。管家把一张湿漉漉的藤椅推到我的腿肚子边,我坐了下去。他娴熟地一抄手,拿走了我的帽子。 这时老者把声音从井底一路慢腾腾提了上来,说道:“上白兰地,诺里斯。你要怎么喝白兰地,先生?” “怎样都行。”我说。 管家走进那堆讨厌的植物丛中。将军又缓缓开口了,谨小慎微地用着他的气力,仿佛失业的舞女在用她最后一双像样的袜子。 “我从前喜欢喝加香槟的。香槟要像福吉谷[1]一样冰冷,底下倒上三分之一杯的白兰地。你可以把外套脱了,先生。对身体里还有血液在流动的人来说,这里太热了些。” 我起身脱去外套,摸出一块手帕擦了擦脸、脖子和手腕背面。八月里的圣路易斯跟这儿相比何足道。我重新坐好,不由自主想掏香烟,一转念手缩了回去。那老者注意到了这个小动作,隐隐笑了。 “可以抽烟的,先生。我喜欢烟草味。” 我点上一根,朝他喷出一大口烟,他像只鼠洞前的猎狗一样嗅着。一抹笑容若隐若现,牵起他阴暗的嘴角。 “事到如今,只好让别人代劳来放纵自己的恶习,倒也挺好,”他干巴巴地说,“你眼前的,是个纸醉金迷过后、麻木不堪的幸存者,是个双腿瘫痪、下身只剩一半的残疾人。我几乎什么也不能吃,已经无所谓睡觉不睡觉,跟醒着快没了区别。我好像基本靠高温才活着,如同一只刚出生的蜘蛛。那些兰花是建暖房的借口罢了。你喜欢兰花吗?” “不太喜欢。”我说。 将军眯起眼睛。“它们是污秽的东西。它们的肉跟人类的肉很像。它们的香味里闻得到妓女的腐败芬芳。” 我张嘴注视着他。温和潮湿的热气像棺罩一样包围着我俩。老者点点头,他的脖子好似生怕承受不住脑袋的重量。管家推着一辆茶具车拨开植丛回来了,他给我调了一杯苏打白兰地,用一块湿毛巾裹好铜冰桶,徐徐钻进兰花丛,走了。植丛后面,门开了又关上了。 我抿了一口酒。那老者盯着我,一遍又一遍舔起嘴唇来,先缓缓描一片唇,再跨到另一片上,庄严专注得像葬礼上的殡仪员在干洗双手。 “谈谈你自己吧,马洛先生。想来我有权知道?” “当然,不过没啥可说的。我三十三岁,上过大学,有需要的时候,也可以拽两句文。在我这行里,这种时候不是很多。我以前在地方检察官王尔德先生手下做探员。他的探长,一个名叫伯尼·奥尔斯的人打电话来说您想见我。我未婚,因为不喜欢警察的老婆。” “你还有点玩世不恭,”老者笑了,“你不喜欢为王尔德做事?” “我被开除了。因为违抗命令。这门功课我得了高分,将军。” “我以前也总这样,先生。很高兴听你这么说。关于我的家庭你了解多少?” “听说你丧偶鳏居,有两个女儿,都很漂亮,性子也都很野。一个女儿结了三次婚,最近一次嫁给了一个以前贩卖私酒的人,道上的名字是拉斯蒂·里根。我就听说这么多,将军。” “有没有你听了觉得不一般的地方?” “也许是拉斯蒂·里根那部分吧。不过我自己也总跟贩卖私酒的人打交道。” 他淡淡一笑,很节约力气。“我好像也是。我非常喜欢拉斯蒂。是个克朗梅尔来的爱尔兰人,卷头发、大块头,还有一双忧郁的眼睛,笑的时候嘴巴咧得跟威尔希尔大道[2]一样宽。第一印象觉得他也许就是你认为的那种人:一个偶然沾了‘天鹅绒’[3]的投机家。” “你肯定很喜欢他,”我说,“都学会行话了。” 他把苍白干瘦的手插进毛毯边缘。我拿掉唇间的烟蒂,喝光了酒。 “他是我生命的元气——他还在的时候。他几小时几小时地陪着我,像头猪一样汗流浃背,用夸脱瓶喝酒,跟我讲爱尔兰革命的故事。他是I.R.A[4]的军官。他留在美国甚至是非法的。那桩婚事当然很荒唐,可能就维系了不到一个月吧。我把家里的秘密告诉你了,马洛先生。” “秘密到我这里依然是秘密,”我说,“他后来怎么了?” 老者木然看了我一眼。“一个月前,他走了。事出突然,没有给任何人留话。没有向我道别。有点伤人,不过他是在一所乱哄哄的学校里长大的。总归会有他的音信的。其间我又遭人敲诈了。” 我说:“又?” 他的手从毯子下面抽出来,捏着一只棕色信封。“拉斯蒂在的那阵,谁要是妄图来敲诈我,只能认栽。他来的几个月前——就是说九、十个月前吧——我给了一个名叫乔·布罗迪的人五千块,让他放过我的小女儿卡门。” “啊。”我说。 他纤细的白眉动了动。“‘啊’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我说。 他继续盯着我,眉头半皱。接着说道:“把信拿去仔细看一看。酒请自便。” 我从他膝盖上拿过信封,又坐下了。我擦干掌心,捏着信封翻转过来。收信人是:“加利福尼亚州西好莱坞区,阿尔塔·布雷亚新月街道3765号,盖伊·斯特恩伍德将军。”地址是倾斜的印刷体墨水字,像出自工程师之手。信封已经撕开。我打开信封,取出一张棕色名片和三条硬纸片。那是一张薄薄的棕色亚麻名片,印着金字:“阿瑟·格温·盖革先生”。没有地址。左下角有行极小的字:“珍本书和豪华版本”。我把名片翻过来。背面又是一段倾斜的印刷体字:“亲爱的阁下:虽然按照法律,随此信附上的借条无法索取,但白纸黑字,赌债的立据想必您是希望承兑的。A·G·盖革敬上。” 我看了看那几条笔挺的白纸片。是些填了墨水字的本票,有好几个日期,都是上个月,即九月上旬的。“一经要求,本人保证奉还阿瑟·格温·盖革先生或其指定方一千美元($1000.00),无利息。款项收讫。卡门·斯特恩伍德。” 这段话像是弱智写的,字迹凌乱,七扭八歪,该画句号的地方尽是小圈。我又给自己调了杯酒,抿了一口,把证物搁在旁边。 “你的推论?”将军问道。 “还没有呢。这位阿瑟·格温·盖革是什么人?” “我一点头绪都没有。” “卡门怎么说的?” “我还没问她。不打算问。要是问她,她就会不好意思地咂自己的大拇指。” 我说:“我在大厅里遇见她了。她就冲我那样。她还要坐到我大腿上来。” 他的表情丝毫没有变化。他交错的双手安详地搁在毯子边缘,待在那样的高温里,我觉得自己快成了一盆新英格兰大餐[5],可他好像连暖和都谈不上。 “我说话得客气一点吗?”我问道,“还是随意就好?” “我可没觉得你有什么顾忌啊,马洛先生。” “姐妹俩常一起玩吗?” “应该不是。她们各走各的,通向毁灭的道路也略有不同。维维安被宠坏了,挑剔、精怪,心肠很硬。卡门还是个孩子,喜欢扯掉苍蝇的翅膀。她们不讲是非,就跟只猫一样。我也不讲。斯特恩伍德家的人都不讲。接着说。” “想必她们受过良好的教育。她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维维安上了几个嫌贫爱富的好学校,然后进了大学。卡门上了半打学校,一家比一家开明,最后跟刚入学时没啥两样。所有那些惯常的恶习,相信她俩都染上过,至今还没改掉。如果身为家长的我听起来有些歹毒,马洛先生,那是因为我的生命已危在旦夕,容不下一点维多利亚时代的虚伪了。”他的头向后一靠,眼睛闭上,又突然睁开来。“我也不必再多说,对于一个五十五岁才第一次当父亲的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我抿了一口酒,点点头。看得见他苍白瘦削的喉头有脉搏在跳动,频率却缓慢得几乎根本称不上是脉搏了。一个老人,三分之二已入了土,还坚定地相信自己撑得下去。 “你的推论?”他突然厉声发问。 “是我的话,我会付他钱。” “为什么?” “这是花一点小钱就能解决一大堆麻烦的问题。内情是一定有的。但没人能伤您的心,除非您现在已经伤心了。而且得许许多多骗子花许许多多时间不断讹诈您,您才会有吃亏的感觉。” “我是有自尊心的,先生。”他冷冷地说。 “有些人就指着这点呢。捉弄你们这是最简单的办法。要么利用自尊心,要么靠警察。除非您能揭穿骗局,盖革完全可以用这些字据讨债。但他没有那么做,反而把字据寄赠给您,还承认这些是赌债;即便字据他还留着,这样也给了你辩护的机会。如果他是个恶人,他思路很清晰;如果他是个老实人,只是兼职做点贷款罢了,这笔钱应该归他。刚才说的那个让您付了五千块的乔·布罗迪是什么人?” “某个赌徒。我记不太清了。诺里斯应该知道。我的管家。” “两个女儿手上有钱吗,将军?” “维维安有,但并不很多。卡门还没成年,将来能拿到母亲的遗产。我给她俩零花钱很大方。” 我说:“如果您想摆脱这个盖革,我能办到。不管他是谁,手里头有什么把柄。在付给我的酬劳之外,还会让您损失一点钱。当然您也落不着什么好处。他们这种人不是靠收买能顶事的。您已经进了他们的优质人选名录了。” “知道了。”他耸了耸褪色红浴袍里宽阔瘦削的肩膀,“刚才你说要付他钱。现在你又说我落不着什么好处。” “我的意思是,忍受一定程度的敲诈还是相对划算和容易的。就是这样。” “恐怕我是个相当缺乏耐心的人,马洛先生。你怎么收费?” “二十五块一天,外加其他开销——碰上走运的日子。” “知道了。这价格就能除掉背上的肿瘤,好像挺公道的。这手术是个细致活儿。但愿你明白这点。你做手术的时候会尽可能不惊动病人吧?瘤子有好几个呢,马洛先生。” 我喝掉第二杯酒,抹了抹嘴巴和脸。两杯白兰地下肚,高温却不见丝毫缓解。将军朝我眨着眼睛,拽了拽毯子边缘。 “如果我觉得这家伙人还算正派,可以同他做交易吗?” “可以。事情现在交给你全权处理。我从来不做半吊子的事。” “我会解决他的,”我说,“让他感到大难临头。” “相信你会的。现在得请你包涵了。我累了。”他伸手按下轮椅扶手上的电铃。电线接入深绿色木箱边蜿蜒盘绕的一根黑色电缆,兰花在箱子里生长,溃烂。他合上眼,又睁了开来,炯炯有神地盯视了片刻,一靠,舒舒服服埋进软垫里。他的眼皮再一次耷拉下来,不再关心我的存在。 我站起身,从湿漉漉的藤椅椅背上拎起外套,走进兰花丛,出了两扇门,站到屋外,深深吸了两口十月的清新空气。车库那边的司机已经不在了。管家踏着红石板路而来,脚步轻盈畅快,背挺得像块烫衣板。我缩拢身体穿上外套,看着他走过来。 走到离我两英尺时他停下了脚步,正色道:“在你离开前,里根太太想见见您,先生。至于报酬,将军吩咐我尽管按合适的数目给你开张支票。” “怎么吩咐你的?” 他显得有点困惑,随后笑了。“啊,明白了,先生。显然您是个侦探。听他的电铃声就知道了。” “你代他开支票?” “我有这一特权。” “那你应该有钱买块像样的墓地了。现在不收钱,谢谢。里根太太为什么要见我?” 他的蓝眼睛平静祥和地看了我一眼。“她对您到访的目的有所误解,先生。” “谁告诉她我来了的?” “从她房间的窗户看得到暖房。她看见我俩进去了。我必须告诉她您是谁。” “我可不喜欢这样。”我说。 他的蓝眼睛顿时充满寒意。“您是想告诉我我的职责是什么吗,先生?” “不是。只是觉得猜你到底在管哪些事很好玩。” 我们注视了对方片刻。他悒悒地瞪了我一眼,转身走了。 [1]ValleyForge:美国“革命圣地”,以刺骨的严寒著称。1777年,费城陷落,华盛顿率领败兵残将在此修整,冻死、开小差的士兵不计其数,是整个独立战争里最艰难的时光。 [2]WilshireBoulevard:位于加州洛杉矶,商业枢纽,区域内的路段至少有4条车道。 [3]“天鹅绒”(velvet),也指投机赚得的意外之财。 [4]即爱尔兰共和军,全称为IrishRepublicanArmy,是谋求爱尔兰脱离英国独立的秘密组织,1936年被爱尔兰自由邦宣布为非法组织。 [5]美国新英格兰地区传统正餐,以腌牛肉或熏肩肉火腿搭配卷心菜和其他蔬菜烹煮而成。 [book_title]三 那房间太大,天花板太远,门太高,从屋子一边铺到另一边的白色地毯就像箭头湖[1]刚积起的一场雪。到处都有大穿衣镜和水晶小摆设。象牙色的家具镀了铬,窗前一码的地方,一块巨大的象牙色窗帘垂到白地毯上。白色让象牙色显得有点脏,而经象牙色一衬,白色白得好像流光了最后一滴血一样。窗户正对着渐渐阴沉的山脚。快下雨了。气压已然很低。 椅子铺了厚厚的软垫,我坐在边缘,望着里根太太。她大有看头。她能兴风作浪。她脱了拖鞋,手脚伸开躺在一张现代主义风格的卧榻上,那双穿了透明长筒丝袜的腿令我目不转睛。膝盖以下都露了出来,有一条腿更是变本加厉。膝盖颇为肉感,有浅浅的小窝。腿肚很漂亮,脚踝细长,线条优美得足以谱出一首交响诗。她身材高挑,四肢修长,看上去挺健硕。她头靠一只象牙色缎面软垫。头发又黑又挺,中分,那双炽热的黑眼眸神似大厅里的画中人。她有着标致的嘴和标致的下颌。她的嘴略带郁闷地垂着,下唇很丰满。 她在喝一杯酒。她举杯吞下一口,从杯沿上面从容冷静地打量着我。 “说来你是个私家侦探,”她说,“原来世上真的存在,我还以为只是书里才有呢。不然就是躲在酒店周围、四处窥探的油头垢面猥琐男。” 这话我全不在意,所以听过就算,没接茬儿。她把杯子放在卧榻平坦的扶手上,亮出一颗翡翠,摸了摸头发。她缓缓道:“你觉得我爸爸怎么样?” “我很喜欢他。”我说。 “他喜欢拉斯蒂。你大概知道谁是拉斯蒂吧?” “嗯——哼。” “拉斯蒂有时会挺粗俗不雅,但非常真实。他给爸爸带来了很多乐子。拉斯蒂不该那样一走了之的。爸爸心里很难过,虽然嘴上不说。还是他已经说了?” “提到了一些。” “你不怎么爱说话是吧,马洛先生?但他想让你找到拉斯蒂,对吗?” 我在说话的间歇礼貌地注视着她。“是也不是。”我说。 “这不太能算是回答。你觉得能找到他吗?” “我没说要去找。为什么不试试失踪人口调查局呢?他们有一个组织。这不是靠一个人能做成的事。” “噢,爸爸不想让警方参与进来。”她隔着杯子又平和地看了我一眼,喝光酒,按了一下电铃。一个女仆从侧门走了进来。是个中年妇女,一张和蔼的长脸,面色泛黄,长鼻子,没有下巴,泪汪汪的大眼睛。她像一匹忠厚的老马,在长久的劳作后终于被主人放出去吃草了。里根太太对着她晃了晃空酒杯,她又调了一杯酒递上去,便走出了房间,一句话不说,扫都不往我这边扫一眼。 伴着关门声,里根太太开口了:“唔,那你准备怎么开始?” “他是什么时候,又是怎么溜掉的?” “爸爸没告诉你吗?” 我脑袋歪向一边,冲她咧嘴笑笑。她脸红了。她炽热的黑眼睛冒出怒火。“我不明白有什么可吞吞吐吐的,”她厉声道,“而且我不喜欢你的做派。” “可你的做派我也没有爱得发狂啊,”我说,“我并没要求见你。是你叫我来的。你怠慢我也好,喝掉一整瓶威士忌当午饭也罢,我都不在乎。我不在乎你露出腿来给我看。这两条腿漂亮极了,能认识它们真荣幸。你不喜欢我的做派,我也不在乎。确实烂透了。漫漫冬夜,我常为此伤心难过。但别浪费时间试图盘问我了。” 她把杯子猛地一放,下手太重,酒洒到了靠垫上。她两条腿晃悠着沾了地,站起来,眼睛喷火,鼻孔大张。她张着嘴,皓洁的牙齿亮得刺眼。她的指关节都绷白了。 “没人跟我这么说话。”她有点口齿不清。 我坐在那儿,朝她咧着嘴笑。她徐徐合上嘴巴,低头看了看泼开来的酒。她在床沿上坐下,屈拢一只手掌托着下巴。 “天哪,你这个禽兽,偏偏又高大、黝黑、帅气!我真该搬辆别克车砸死你!” 我拿出火柴在指甲上一划,一下就燃了。我往半空里吐着烟,等待她开口。 “我讨厌专横的人,”她说,“就是讨厌。” “你到底在害怕什么,里根太太?” 一时间,只见她的眼白增多了。接着黑色部分又渐占上风,直到瞳孔好似撑满了眼眶。她的鼻孔紧紧收着。 “他想让你办的事,”她紧张的声音里余怒未消,“根本跟拉斯蒂无关。是不是?” “最好还是去问他吧。” 她又发起火来。“出去!滚你妈的,出去!” 我站起来。“坐下!”她呵斥道。我坐下了。我手指轻弹掌心,等待着。 “拜托,”她说,“拜托了。你能找到拉斯蒂的——只要爸爸希望你去找。” 我还是不吃这一套。我点点头,问她:“他什么时候走的?” “一个月前的一天下午。他什么话也没留下,直接开车走了。他们在某处的一间私人车库里找到了他的车。” “他们?” 她露出狡黠的神情。整个身体都似乎松弛了下来。她得意地朝我一笑。“原来他没告诉你啊。”她的声音都有点雀跃了,仿佛靠智慧战胜了我。或许确实如此。 “他跟我聊了几句里根先生,没错。他要见我不是为了那个。这就是你一直想从我嘴里套出来的话吧?” “你说什么我根本不在乎。这一点我相当确定。” 我又站了起来。“那我走了。”她不说话。我走到进屋时穿过的那扇大白门前。回头一看,她正咬住嘴唇用力撕啃着,就像一只小狗在啃咬地毯的流苏边。 我出了门,走下铺瓷砖的楼梯到了大厅里,管家不知从哪里飘了过来,拿着我的帽子。我戴帽的当儿,他为我打开了大门。 “你弄错了,”我说,“里根太太并不想见我。” 他把银发苍苍的头略微一低,谦恭道:“抱歉,先生。我经常弄错事情。”他关上我背后的门。 我站在台阶上,一边吞云吐雾,一边看着下方层层低下去的花坛和修剪整齐的树,尽头是环绕庄园的一圈铁栅栏,高耸,布满镀金尖刺。一条车行道蜿蜒而下,从挡土墙通到两扇敞开的铁门前。栅栏外面的几英里山路尽是斜坡。在这片模糊不清的遥远平地上,我隐隐看到几个破旧的木头井架,斯特恩伍德家族当年就是靠底下的油田发财的。油田的大半如今已辟为公园,是斯特恩伍德将军派人拾掇干净后捐给市政府的。但少数几组油井还在生产,每天能抽满五六桶。斯特恩伍德一家早已搬到山上居住,他们再也闻不到腐臭的污水和石油的气味,却依然可以望向窗外,看看曾经的摇钱树。他们有兴致的话。我不认为他们还会想这么做。 我在一条砌砖的小路上一层接一层走下花坛,沿栅栏内侧前进,出了大门直奔我停在街头一棵胡椒树下的车。山麓下雷声大作,顶上的天空是黑紫色的。要下大雨了。空气潮湿,雨意已浓。我打开顶篷,发车进城。 她长了双美腿。这点我不得不承认。她和她父亲是两位模范公民。也许他只是在考验我;他交给我的活儿应该律师做才对。哪怕经营“珍本书和豪华版本”的阿瑟·格温·盖革果真是要敲竹杠,那活儿还是应该交给律师。除非有很多内情一时还看不出来。要说随便瞥一眼之后的感受嘛:探明真相的过程想必很好玩。 我开车去了好莱坞公共图书馆,把一本枯燥的书——《著名初版书大全》——粗略研读了一阵。读了半个小时我就饿得想吃饭了。 [1]LakeArrowhead:南加州旅游胜地。 [book_title]四 A·G·盖革的店是个临街铺子,在靠近拉斯帕尔马斯[1]的那条大道北侧。店门开在中间,嵌得很深,橱窗上镶了铜边,后面摆着中式屏风,所以我看不见店里的样子。橱窗里有不少东方风味的旧货。我不知道那些是不是好东西,毕竟我除了没付的账单,从不收藏古玩。大门是平板玻璃做的,但我在门前依然看不太清里面,因为店里太暗了。与之毗邻的一边是一栋大楼的入口,另一边则是一家金光灿灿的信贷珠宝行。店老板站在门口,踮起脚跟晃悠着身子,一脸倦怠;他是个高大帅气的白头发犹太人,穿着修身的黑衣服,右手上戴了总该有九克拉的钻石吧。看我拐进盖革的店,他唇角一扬,露出会心的笑容。我将身后的门轻轻一带,走上铺满整个地板的蓝色厚绒毯。屋里放着几张蓝色皮安乐椅,旁边都有烟架。几套皮装书陈列在光洁的狭长桌子上,两侧由书立挡着。墙上的玻璃橱里还有另一些皮装书。是那种企业大亨会一本接一本买回去,还叫人贴上藏书票的养眼货。后面是间漆了花纹的木隔间,正中一扇门,锁了。隔间和墙面围出的角落里,有个女人坐在一张小桌后头,桌上放了一盏木雕灯笼。 她缓缓起身,婀娜地向我走来,紧致的黑套裙泛不出一丝光亮。她大腿很长,步态里透着某种在书店里难得一见的东西。她灰金色头发,淡绿眼睛,睫毛上点缀着小珠子,波浪发丝柔顺地披在耳后,乌黑硕大的纽扣耳环闪闪发光。她的指甲涂成了银色。即便穿戴光鲜,她还是会带给你这样的印象:此人一开口八成是穷酸腔。 她走近我身旁,性感得能搅乱一场生意人的饭局;她把头一歪,拨弄着一绺有点散乱却又不太散乱的柔亮鬈发。她的笑容迟疑不决,但加以争取,便能转为甜美。 “要买什么吗?”她询问道。 我把牛角镜架的墨镜戴了起来。我故意尖着嗓子,学鸟叫声说话:“你会不会刚巧有1860年的《宾虚》[2]?” 她嘴上没说“啊?”但心里是想说的。她惨然笑笑:“是初版吗?” “第三版,”我说,“第116页上有个印刷错误。” “恐怕——暂时没有。” “那1840年的‘谢瓦利埃奥杜邦’[3]呢?要全套的,当然。” “呃——暂时没有。”她的声音像小猫叫唤,刺耳地呜呜了两声。她的笑容已然挂在齿边和眉梢,不知道等这抹笑彻底掉落时,什么东西会遭殃。 “你是卖书的吗?”我用恭敬的假声问道。 她打量了我一番。笑容不见了。眼神略带敌意。站姿非常笔挺僵硬。她朝那几面罩了玻璃的书架挥了挥银指甲。“你看里面的东西——难道像葡萄柚吗?”她挖苦道。 “噢,我对那类东西不大感兴趣,你知道的。也许带成套的复刻钢版画,彩色的两分钱,黑白的一分钱。俗气玩意儿,不稀奇的。不要。抱歉。不要。” “知道了。”她恨不得用起重机把笑容顶回脸上去。她痛苦得像个害了腮腺炎的市参议员。“也许盖革先生会——但他暂时不在。”她的眼睛细细端详着我。要她谈珍本书,难度就跟让我摆布一群跳蚤表演差不多。 “他之后会在的?” “恐怕得到很晚。” “可惜,”我说,“啊,太可惜了。这些椅子挺招人喜欢,我坐会儿抽根烟吧。一下午怪没劲的。净在想我的三角学课程了。” “是啊,”她说,“是啊,当然啦。” 我四仰八叉躺在一张椅子上,用烟架上的镍打火机点了一根烟。她仍旧站着,牙齿抵住下唇,眼里隐约有些不安。最后她点了点头,缓缓转过身,走回了角落里的桌子后面。她在台灯后面盯着我。我搭起双脚,打了个哈欠。她把银指甲伸向桌上的电话机,却并没有碰它,而是放了下去,轻轻敲打着桌面。 大约五分钟的沉默。门开了,来了个满脸饥渴的高个家伙,拿着手杖,鼻子很大;他灵巧地进了屋,用力关上身后装有闭门器的门,径直朝那个角落走了过去,往桌上放了一个包裹。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黄金包角的海豹皮钱包,向那个金发女郎出示了什么东西。她按了按桌上的一个电钮。那高个家伙走到隔间门前,打开刚能容身的一条缝,溜了进去。 我抽完手上的烟,又点了一根。时间缓慢地挨过去。大道上有刺耳尖利的汽车喇叭声。一辆红色的市际大轿车隆隆开过。交通灯鸣锣警示。金发女郎倚在手肘上,一只手掌拢成杯状放在眼前,注视着我。隔间的门开了,那撑着手杖的高个子溜了出来。他手里又有了个包裹,看形状是本大厚书。他走到桌前付了钱。他离开的样子跟来的时候一样:踮着脚走路,张着嘴呼吸,经过时用余光飞快地扫了我一眼。 我站起身,脱帽向金发女郎告辞,跟着他出了门。他向西边走去,手杖紧贴着右脚上方摆动着,弧度又小又急。要跟住他很容易。他的外套是鲜艳非凡的古董布料裁成,肩部非常宽阔,从衣领里戳出的脖子就像一根芹菜茎,脑袋还随着步伐摇摇晃晃。我们走过了一个半街区。走到高地大街的红绿灯前,我在他身旁立定,让他瞧见我。他先是漫不经心斜乜了我一眼,随后一怔,目光锐利起来,立马别过头去。绿灯了,我们穿过大街,又走了一个街区。他迈开他的大长腿赶路,到街角时,他在我身前二十码。他向右转了。往山上走了一百英尺,他停下了,把手杖挂在手臂上,从内侧袋里摸出一只皮制烟盒。他往嘴里塞了一根烟,擦燃火柴,一边点烟一边回头望,看到我在街角盯着他,他登时挺直了背,活像被人从身后踹了一脚。他笨拙滞重地大跨步往前走,手杖戳到了人行道上,简直要弄得尘土飞扬了。他又向左转了。等我赶到他转弯的地方,他至少领先我一整个街区。我追他追得直喘气。眼前是条林荫窄道,一边是挡土墙,另一边是三座花园平房的院落。 他不见了。我在小道上晃悠,这里那里打量着。走到第二座院子,有所发现了。那地方叫“拉·巴巴”,昏暗静谧,有两排树影下的平房。正中间的路两旁种了意大利柏树,都修剪得粗短敦实,有点像“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里的油罐。第三个“油罐”后头露出一叶图案花哨的袖子,它动了一下。 我倚在路旁的一棵胡椒树上,等待着。山麓那边又响起了隆隆的雷声。南边,层峦叠嶂的乌云上映出闪电的火光。几滴试探性的雨滴打在人行道上,留下五分硬币大小的水印。没有一丝风,空气如斯特恩伍德将军的兰花暖房里一般沉静。 树后的袖管又出现了,紧接着露面的是一个大鼻子、一只眼睛和没戴帽子的几绺浅棕色头发。那只眼睛注视着我。它不见了。另一只眼睛却又像啄木鸟似的出现在了树的另一边。五分钟缓缓过去。他忍不住了。这类人都是胆小鬼。我听到一声火柴的划擦,接着响起了口哨。那模糊的人影轻快地沿着草地溜到相邻的树前。随后他走到路上,径直朝我过来,一边甩手杖一边吹口哨。刺耳的口哨声里带着不安。我抬起头,茫然看着暗沉的天空。他经过我身旁,与我相距不到十英尺,却完全没看我。现在他安全了。他把东西藏好了。 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后,我迈上“拉·巴巴”中央的小路,扳开第三棵柏树的枝杈。我抽出一本包裹着的书,夹在腋下,离开了那地方。并没有人喝令我放下东西。 [1]LasPalmas:通常指北大西洋东部西属加那利群岛港市,在此处显然不可能。文中指的当是加州中部城市弗雷斯诺(Fresno)下属的一个地区。 [2]美国作家华莱士(LewisWallace,1827—1905)的代表作,事实上初版于1880年。改编而成的电影1959年上映,获1960年第32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最佳导演)。 [3]指的是美国鸟类学家、美术家奥杜邦(JohnJamesAudubon,1785—1851)的七卷本巨著《美洲鸟类图谱》(BirdsofAmerica),由谢瓦利埃(J.B.Chevalier)和奥杜邦共同出版。 [book_title]五 回到大道后,我走进一家杂货铺的电话亭,查了阿瑟·格温·盖革的地址。他住拉维恩街,是条月桂峡谷大道外的半山路。我投进硬币拨他的号码,纯为闹着玩。无人接听。我翻到分类广告栏,发现附近街区有好几家书店。 我来到的第一家店在街北,是个很大的地下楼面,专卖文具和办公用品,夹楼里胡乱摞着很多书。看来没找对地方。我穿过马路,向东走了两个街区,找到另一家。这回比较像了,是家逼仄杂乱的小店,顶天立地堆满了书,有四五个顾客正慢吞吞翻书,在崭新的书衣上留下指纹。完全没人在意他们。我用背推门挤进店里,穿过一个隔间,看见有个矮小的黑皮肤女人正在桌子后面读一本法律书。 我打开钱包扔在她桌上,让她看别在翻盖上的徽章。她看了一眼,摘下眼镜,靠在椅背上。我拿走了钱包。她的脸打扮得很精致,分明是个才智出众的犹太女人。她凝视着我,一言不发。 我说:“能否帮我一个忙,一个小忙?” “不好说。是什么忙?”她的声音嘶哑却很顺耳。 “你知道盖革的店吗,就在街对面,往西过两个街区?” “也许经过过吧。” “是家书店,”我说,“不是你这种书店。你很清楚。” 她稍微撇了撇嘴,没说话。“见到盖革你认得出吗?” “抱歉。我不认识盖革先生。” “就是说你没法告诉我他长什么样?” 她又撇了撇嘴。“我干吗要告诉你呢?” “没有任何原因。如果你不想,我没法强迫你。” 她朝隔间门外放眼张望了一下,又靠回椅背上。“那是警徽,对吗?” “荣誉代表罢了。啥也算不上。就值一根便宜的雪茄。” “明白了。”她伸手拿了一包烟,摇出一根后用嘴叼了起来。我为她点上火。她谢过我,又向后一靠,在烟雾缭绕中打量着我。她谨慎地说: “你想知道他长什么样但并不想同他面谈?” “他不在那儿。”我说。 “总会在的吧。那是他的店。” “我暂时还不想跟他打照面。”我说。 她再次朝隔间门外望去。我说:“懂珍本书吗?” “你可以考考我。” “你这儿有没有1860年的第三版《宾虚》,第116页上有一行是重复的?” 她把法律书推到一旁,拿起竖放在桌上的一册厚书,匆匆翻阅着,找到她要的那一页后,查看了一番。“谁都不会有的,”她头也不抬地说道,“根本不存在这么本书。” “没错。” “你到底想说什么?” “盖革店里的姑娘对此却一无所知。” 她抬起头。“懂了。我隐约觉得你这人有点意思。” “我是个私家侦探,正在查一桩案子。也许我问得太多了。不知怎么的,我自己倒好像不觉得多。” 她吐出一个绵软的灰色烟圈,手指穿了进去。那烟圈顿时化成了飘渺的一缕缕游丝。她平和冷淡地说道:“他四十出头,我估计。中等身高,胖乎乎的。体重一百六十来磅。肥脸,陈查理[1]那样的八字须,松软厚实的脖子。一身松软的肥肉。穿着考究,来去不戴帽子,假装是古董行家,其实啥也不懂。噢,对了。他左眼是颗玻璃球。” “你去当警察一定是把好手。”我说。 她把参考书放回桌子尽头的敞开式书架上,重新在面前摊开那本法律书。“还是不当了吧。”说完,她戴上了眼镜。 我谢过她便离开了。开始下雨了。我腋下夹着那本包好的书,奔跑起来躲雨。我的车停在朝向大道的一条小路上,对面差不多就是盖革的店。跑过去时我身上已经星星点点淋湿了。我连滚带爬钻进车里,拿出手绢擦干包裹,打开来。 我知道里面会是什么,当然。一部厚重的书,装订考究,精美活字印刷,纸张上乘。书里穿插着貌似风雅的整页照片。照片和文字都污秽得难以形容。这不是本新书。前衬页上加盖了借出和归还的日期。是本专供出借的书。那原来是一家专借精美淫秽书籍的图书馆。 我把书重新包好,锁进座椅后面的箱子。这种见不得人的店堂而皇之开在大道上,似乎说明背后有不少人撑腰。我坐在那儿,浸在自己吐出的毒烟里,听着雨声,陷入了思考。 [1]CharlieChan:美国作家比格斯(EarlDerrBiggers)笔下的华人探长。 [book_title]六 雨水注满了排水沟,在人行道上溅得齐膝高。大个子警察披着炮管般油亮的雨衣,乐此不疲地把咯咯傻笑的姑娘们抱过水塘。雨点重重地砸在车盖上,修补过的顶篷漏了。车底板上聚起了一汪水,正好让我搁脚。秋天下这种雨,太早了些。我费劲地穿上雨衣,冲向最近的杂货店,买了一品脱威士忌。回到车里,我一下喝了不少,为的是暖暖身子,保持注意力。我停车早就超时了,但那些警察抱姑娘吹口哨都忙不过来,没功夫管我。 尽管在下雨,或者说,正是因为下雨,盖革的店里顾客盈门。门口停着很高档的车,衣冠楚楚的客人进进出出,离开时都带着包裹。不全是男的。 大约四点钟,他出现了。一辆米色小轿车在店门口停下,他闪身下车走进店门时,我瞥见了那张肥脸和那两道陈查理式的八字须。他没戴帽子,穿着有腰带的绿皮雨衣。隔这么远,我看不到他的玻璃眼睛。一个穿无袖紧身外套的高个俊俏小伙子走出店门,把车开到旁边的小路里停好。他步行走回来时,闪亮的黑发沾上了雨珠。 一个小时又过去了。雨气氤氲的商铺灯火浸没在漆黑的街道里。有轨电车暴躁地叮当打着铃。五点五十分左右,那穿紧身外套的高个小伙子撑着伞踏出盖革的店门,走到那辆米色轿车后面。他让人把车开到门口,看盖革出来了,小伙子忙在他光秃秃的头顶上方打起伞。他收好伞,甩了甩水,递进车内。他奔回店里。我把车发动了起来。 小轿车在大道上往西行驶,害我只好左转,还结了不少仇家,其中有一个电车司机,他冒雨伸出头来痛骂了我一顿。追赶到离它只差两个街区时,我开始进入状态了。我希望盖革是在回家。有两三次我看见了他的车,在他向北转入月桂峡谷大道时我终于追上了。爬了半条坡道他左转了,驶入了一条潮湿的曲线水泥路,名叫拉维恩街。那是条窄路,一边是高高的堤岸,另一边散布着类似棚屋的房子,它们沿下坡而建,所以屋顶并不比路面高出多少。屋子正面的窗户掩映在树障和灌木中。放眼望去,尽是湿漉漉的树在滴水。 盖革亮起了灯,我却没有。我加快速度,在一个弯超了他的车,经过一座房子时还顺便记下了门牌号,开到这段路的尽头后把车转进了一条小路。他已经停车了。他的灯光从一幢小房子的车库里斜射出来;屋前有片方形的黄杨树障,刻意设计过,把正门完全挡住了。我看他撑着伞走出车库,穿过树障进去了。他好像并不觉得有人在跟踪他。屋里亮起灯。我空挡向北滑行到下一座房子,里面好像没人,但屋外并没有悬着什么牌子。我停下车,打开窗户通通风,举起酒瓶喝了几口,坐着。我不清楚自己在等待什么,但冥冥中知道要等。一分钟一分钟又慢吞吞挨过去。 两辆车开上山来,朝山顶而去。那条街似乎非常安静。六点稍过,又有几束明亮的灯光扫破暴雨。此时天已漆黑。一辆车在盖革家门前缓缓停下。灯丝逐渐暗了下去,熄灭了。车门打开,下来一个女人。她身材苗条,戴着阔边毡帽,披着透明雨衣。她穿进迷宫似的树障。隐约一声门铃,雨中透出灯光,门慢慢关上,阒无声响。 我伸手从车上的置物袋里拿出手电,走下去看了看那辆车。是辆帕卡德敞篷车,不是褐紫色就是深棕色。左边的车窗没摇上。我摸到了驾照夹,用手电一照。车主信息是:卡门·斯特恩伍德,西好莱坞区阿尔塔·布雷亚新月街道3765号。我回到车上,坐了又坐。车顶上的雨滴到我的膝盖上,威士忌在我的胃里灼烧。山上不再有车辆的踪影。我车前的那幢房子没亮灯。要在这一带干点坏事,似乎正合适。 七点二十分,盖革家射出一道强烈的白光,犹如一阵夏日的闪电。正当黑暗再次将它笼罩将它吞没时,一阵微弱细碎的尖叫从屋内回荡了出来,消失在雨水淋漓的树丛间。我赶紧下车,可走在半路,回声已经退散了。 那尖叫声里没有恐惧。有的是惊喜参半的语气,酒醉迷离的腔调,十足弱智的口吻。那声音令人作呕。让我想到栅栏窗户里的病床上那些身穿白衣、手脚绑着皮带的人。等我走进树障的豁口,闪身绕过遮挡前门的部分时,盖革的老窝已经复归寂静。狮口里的铁圈便是门环。我伸手抓了上去。就在这一刻,似乎有人在等信号似的,屋里传出三声枪响。好像有谁粗粝地长叹了一声。接着,忙乱中有什么软软的东西重重摔在了地上。屋里响起急骤的脚步声——有人逃跑了。 门前的马路很窄,好比架在水沟上的步行桥,为了解决围墙和堤岸边缘之间的缺口。没有走廊,没有空地,也没有路可以绕到屋后。后门开在一段从下方小巷似的街上筑起的木台阶顶上。我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听见了“哒哒哒”踏下台阶的脚步声。接着突然传来汽车发动的轰鸣声。那声响很快没入了远处。好像又有一辆车发出了声响,但我不能确定。眼前的这座房子如墓穴般死寂。不必着急了。里面的东西跑不了。 我骑在车道一边的围栏上,朝挂了帘子却没有装纱幔的落地窗探出身去,透过两块窗帘中间的缺口尽量向内张望。我看到墙上的灯光和书橱的一角。我回到车道上,助跑了整条车道和一段树障,用肩膀狠狠撞上门去。加州的房子,你唯一没法走的大概就是正门。我只落得个肩膀剧痛,急火攻心的下场。我再次爬上栏杆,踹碎落地窗,用帽子裹着手,差不多拔干净了底下的碎玻璃。这下我可以把手伸进去拉开扣住窗户和窗台的插销了。剩下的事很简单。窗户顶上没有插销。锁扣开了。我翻进去,扯掉贴到脸上的帘子。 对于我是怎么进来的,屋里的两个人都毫不在意,虽然其中只有一个是死人。 [book_title]七 那房间很宽敞,占足了整幢房子的宽度。天花板很低,有房梁支撑,棕色的灰泥墙上点缀着细长的中国刺绣,还有装着花纹木框的中国画、日本画。有几个矮书架,还有一条厚实的浅粉色中式地毯——一只沙龟满可以在里头待上一星期,鼻子一次都不会探到绒毛外面来。地上铺了软垫,零落的丝织品扔得到处都是,住在这幢房子里的人仿佛有个习惯:非得有东西可以伸手摩挲才行。有张低矮宽敞的卧榻,披着陈旧的玫瑰花毯。上面放着一叠衣服,其中有丁香色的蚕丝内衣。有盏带基座的雕花大台灯,另外的两盏灯则装着翡翠绿灯罩和长长的流苏。一张黑色书桌,桌角雕刻着异兽;桌后是一把光亮的黑色椅子,扶手和椅背都雕琢过,上面摆着黄色的缎子靠垫。屋里交织着各种怪味道,眼下最明显的似乎是无烟火药燃过后的刺鼻气味和令人作呕的乙醚香气。 房间一头,一处类似矮平台的地方有张高背柚木椅,卡门·斯特恩伍德小姐端坐其上,身下垫着一块流苏镶边的橘色披巾。她坐得笔挺,手放在椅子扶手上,膝盖并拢,僵直的身姿犹如埃及女神,下巴收平,小巧洁白的牙齿在微启的双唇间闪闪发亮。她双目圆睁。眼球幽深的暗蓝色已然吞没瞳孔。那是一双疯子的眼睛。她好像丧失了知觉,但失去知觉的人又不会是那种坐姿。看起来她似乎正想象自己在做什么非常重要的事,而且大获成功。她嘴里发出一串尖细的笑声,可笑归笑,她的表情毫无变化,连嘴唇也纹丝不动。 她戴着一对狭长的玉耳环。那是对精致的耳环,也许价值好几百块。除此之外,她全身上下一丝不挂。 她的身体很美:玲珑,柔软,紧致,结实,丰满。灯光下,她的皮肤焕发出珍珠般的光泽。她的腿不像里根太太的腿那样妖冶魅人,却也非常漂亮。我上下打量着她,既不觉尴尬也没起色心。在这屋里的根本算不得一个裸女。她只是个白痴。在我眼里,她从来只是个白痴。 我不看她了,把目光移向盖革。他仰天躺在地毯流苏旁的地板上,身前是一根图腾柱一样的东西。它外形像一只鹰,又大又圆的眼睛是照相机镜头。镜头正对着椅子上那个赤条条的姑娘。柱子一侧夹着一个发黑的闪光灯泡。盖革穿着带厚毛毡鞋底的中式便鞋,腿上是黑缎睡裤,上身一件中式刺绣外套,前襟沾满了鲜血。他那颗玻璃眼珠亮晶晶地对着我发光,目前看来,这是他身上最有生机的东西了。草草一看,那三枪都没有打偏。他死得很透。 我之前看到的那道闪电便源于这闪光灯泡。疯癫的尖叫声是这赤条条的傻姑娘看到亮光后的反应。三声枪响则是其他人的主意,想让事情有个出人意料的转折。就是那个走下后门台阶,砰地关上车门逃走的家伙。我可以借他的视角看清真相。 那张黑色桌子一头的红漆托盘上,摆着两只精巧的金丝玻璃杯,旁边是盛着棕色液体的大肚酒瓶。我摘掉瓶塞,嗅了嗅那液体。闻着像乙醚混合了别的什么,可能是鸦片酊。我从来没这样混合过,不过这瓶东西倒是同盖革家很搭。 我听着雨点打在屋顶和北窗上。除此没有别的声响,没有汽车声,没有警笛声,只有雨点滴答滴答响个不停。我走到卧榻前,脱掉雨衣,乱翻着那女孩的衣物。有条淡绿色的中袖粗羊毛套衫。我寻思着这件衣服我倒是可以帮她穿。内衣还是算了。倒不是故作矜持,只是看不得自己给她穿内裤扣胸罩。我把套衫拿到平台上的柚木椅子前。斯特恩伍德小姐身上也散发着乙醚味,在几英尺开外都闻得到。她还在细声细气地咯咯傻笑,嘴角的一丝涎沫顺下巴淌着。我扇了她两个耳光。她眨眨眼,不笑了。我又扇了她两下。 “快,”我声音响亮地说,“乖。咱穿衣服吧。” 她凝视着我,暗蓝色的眼睛空洞得好似面具上的孔眼。“咕咕嘟得哩。”她说。 我又掌掴了她几下。她满不在乎。挨了打,她并没有回过神来。我开始给她穿衣服。对此她也不放在心上。她由着我抬起她的手臂,还把手指张得很开,好像这样有多可爱似的。我抓着她的手穿进袖管,帮她把背后的衣服往下拉,再扶她起来。她痴笑着跌进我的怀里。我将她抱回椅子上,为她穿好鞋袜。 “我们走两步吧,”我说,“乖乖走两步。” 我们走了几步。一半时间她的耳环重重砸在我的胸口上,一半时间我俩一齐迈步,犹如一对“慢板”[1]舞者。我们走到盖革的尸体前,再返回。我让她看了看他。她觉得他很可爱,傻笑起来,很想告诉我这点,却只是咯咯笑个不停。我领着她走向卧榻,让她四肢伸展仰躺在上面。她打了两个嗝,笑了几声,睡着了。我把她的东西塞进口袋,走到那根图腾柱后面。里面确实装了照相机,但机器里找不到暗盒。我在地上四顾找了找,心想他被枪杀前没准把它拿了出来。找不到暗盒。我握住他松垮冰凉的手,稍稍翻动他的身子。仍旧找不到暗盒。这样的事态发展我不喜欢。 我走进屋子后面的过道,搜查起这幢房子来。右边有间浴室,后面是一扇锁着的门和一间厨房。厨房的窗户被人撬开了。纱窗不见了,看得到窗台上有个地方的挂钩被扯掉了。后门没锁。我由它保持原样,去过道左边的卧室里看了看。那卧室整洁、花哨、女里女气的。床上铺着镶荷叶边的罩子。三面镜子的梳妆台上放着香水,旁边是手帕、一点零钱、男士用的头刷和一串钥匙。壁橱里是男式衣服,床罩的荷叶边下方是男式拖鞋。是盖革先生的房间。我拿着钥匙串回到起居室,翻检起书桌来。抽屉很深,里面有只上锁的钢盒。我用一把钥匙打开了盒子。盒子里没什么东西,只有一本带索引的皮面本子,里面写了很多密码,正是那种倾斜的印刷体字,跟之前斯特恩伍德将军收到的一模一样。我把笔记本放进口袋,擦干净钢盒上我碰过的位置,锁好桌子,收起钥匙,关掉壁炉里的圆木形煤气炉,穿上雨衣,想叫醒斯特恩伍德小姐。可办不到。我拿起那顶毡帽硬戴到她头上,给她裹好雨衣,把她抱去了门外她的车里。我回到屋里,灭掉所有的灯,关上门,从她提包深处掏出钥匙,发动了那辆帕卡德。下山时我们没开车灯。不消十分钟就到了阿尔塔·布雷亚新月街道。卡门睡了一路,打着呼噜,朝我脸上喷着乙醚味的鼻息。我没法把她的脑袋从我肩上挪开。我能做的,最多就是不让它贴着我的大腿了。 [1]表演古典芭蕾双人舞时,女伴在男伴托扶下表演的各种缓慢优美的舞蹈动作。 [book_title]八 斯特恩伍德府侧门的狭长花饰铅条玻璃窗后面透出昏暗的灯光。我在门廊下面停好帕卡德,把口袋里的东西一股脑儿清在座椅上。那女孩在角落里鼾声阵阵,帽子邋遢地斜扣着鼻子,双手松沓地垂在雨衣的褶缝里。我下车按响门铃。脚步声来得迟缓,仿佛路途遥远,快走不动了。门开了,那位站姿笔挺、银发苍苍的管家看着我。在大厅灯光的映照下,他的头发宛若一圈光轮。 他很客气:“晚上好,先生。”说完看向我身后的车。他收回眼神,看着我的眼睛。 “里根太太在家吗?” “不在,先生。” “我想将军已经睡了吧?” “是的。傍晚是睡觉的最佳时间。” “里根太太的女仆呢?” “玛蒂尔达?她在的,先生。” “最好叫她过来。这活儿需要女人动手。去看一眼车里,你就知道为什么了。” 他往车里看了一眼,转身走回来。“明白了,”他说,“我会叫玛蒂尔达来的。” “玛蒂尔达应该知道怎样妥善照料她。”我说。 “我们都会尽力妥善照料她的。”他说。 “我猜你是练过手的。”我说。 他没接茬儿。“好了,晚安,”我说,“交给你了。” “很好,先生。要给您叫辆出租车吗?” “当然不要。”我说,“其实我根本没来过这里。你看到的都是幻觉。” 听到这里他笑了。他朝我点了点头。我转身走下车道,跨出大门而去。 我沿着风雨凄厉的蜿蜒街道整整走了十个街区,头顶上的枝杈间不停淋下水来,路过庞大阴森的院落,巍然的楼宇窗户亮着,隐约看见一簇簇屋檐和三角墙,山坡的高处也有窗子亮着灯,渺远,可望不可即,仿佛森林里女巫的房子。我来到一个加油站。里头的灯光明亮得毫无必要,雾蒙蒙的玻璃后面有个服务员,他头戴白便帽,身穿深蓝防风茄克,驼着背,坐在凳子上读报纸。我都迈步朝里走了,转念一想,还是继续赶路。我已经浑身湿透。像这样的晚上,等你打到出租车保准胡子都留长了。而且这种时候坐车,司机格外记得住你。 我健步走了半个多小时,回到了盖革家门前。那里没有人,路上也没有车,只有我自己的车停在他邻居家门口。我的车凄凉得犹如丧家之犬。我从车里摸出那瓶酒,把余量的一半倒进喉咙,坐进车里点了根烟。我抽掉半根烟,一扔,又从车里出来,向盖革家走去。我打开房门,踏进静谧温暖的黑暗中,站在那儿,任由身上的水轻轻滴在地板上,听着雨声。我摸到一盏灯,点亮了。 我留意到的第一点是墙上少了两三条绣花丝绸。总数我没点过,但有几处棕色的灰泥墙面裸露了出来,很是显眼。我往前走了几步,打开另一盏灯。我看了看图腾柱。柱脚下,那条中式地毯的边缘旁本是光秃秃的地板,现在铺上了另一块毯子。那儿原本没放毯子。放的是盖革的尸体。现在,盖革的尸体不见了。 我惊呆了。我抿紧嘴唇,斜眼看图腾柱上的玻璃眼。我又在屋里四处走了一圈。一丝一毫都没有变化。盖革不在铺着荷叶边床罩的床上,也不在床底下,更不在衣柜里。他既不在厨房也不在浴室里。走廊右边那扇门还是锁着。盖革的那串钥匙里有把匹配的。进屋一看很有意思,跟盖革那间全然不同。是间粗犷质朴、阳刚十足的卧室:光洁的木地板,两块印第安风格的小地毯,两把直背椅,带花纹的深色木头梳妆台,台面上是一套男式洗漱用品和两根插在一英尺高烛台上的黑色蜡烛。床很窄,看上去硬邦邦的,盖着褐紫红色的蜡仿印花布床罩。屋里寒气逼人。我重新锁好门,用手帕擦去门把上的指纹,回到图腾柱前。我跪在地上,眯起眼端详从脚下到门口的地毯绒毛。我想我看到了两条平行辙子,像是脚后跟拖出来的。干这事儿的人是动了真格的。死人的分量可比破碎的心更沉重。 不是警察干的。是警察的话,他们保管还在屋里,摆弄着绳子、粉笔,准备好相机、扑粉,抽抽劣质雪茄,这时刚做好热身运动呢。准已经忙得热火朝天了。也不是凶手干的。他离开得太匆忙。他肯定看到那女孩了。至于那傻子能否看到他,他没法确定。估计他正在逃往远方。答案我猜不到,但要是有人希望盖革失踪而不是仅仅遭到谋杀,我倒不介意。这让我有机会确认是否真的可以排除卡门·斯特恩伍德的嫌疑。我锁好大门,上车点火,开着尾气滚滚的车回家洗了把澡,换了身干燥衣服,吃了顿迟来的晚饭。之后我坐在房间里,喝了很多香甜热酒[1],绞尽脑汁想破解盖革那本带索引的蓝色笔记本里的密码。唯一能确定的是,那是一串人名和地址,也许是顾客的。有四百多个。敲诈勒索的事儿肯定很多,暂且不论吧,这买卖做得也挺大。名单上的任何人都有可能是凶手。等这本册子交到警察手里,可有得他们辛苦了。 我喝了一肚子威士忌,心灰意冷地上了床;梦见一个身穿血淋淋中国式褂子的男人在追逐一个戴细长玉石耳环的女孩,我跟在他俩后面跑,举着一台没装胶卷的相机要拍照。 [1]hottoddy:白兰地或威士忌等加糖和香料用热水冲泡后的饮料。 [book_title]九 第二天早上天清气朗,阳光和煦。我醒来时觉得嘴里好像塞了一只电机操作工手套[1]。喝了两杯咖啡,翻了翻晨报。没有关于阿瑟·格温·盖革先生的信息。我甩着昨晚的湿衣服,想把褶皱弄平,这时候电话铃响了。是伯尼·奥尔斯,地方检察官的首席探员。就是他让我去找斯特恩伍德将军的。 “嗳,那老小子怎么样?”他开腔道。听口气就知道他刚睡了个好觉,也没怎么欠人钱。 “我昨晚喝多了,还没醒。”我说。 “啧啧!”他心不在焉地笑笑,随后转换成谨小慎微的警察口吻,有点冷淡得过了头:“见过斯特恩伍德将军了?” “嗯——哼。” “为他做了什么吗?” “雨太大了。”我答道,如果这也算回答的话。 “他们家里人好像总摊上事儿。某个他们家里人的大别克车掉进里多渔轮码头那边的海里去了。” 我紧紧攥着听筒,简直要把它捏碎。连呼吸也屏住了。 “就是这样,”奥尔斯兴高采烈道,“一辆呱呱叫的全新别克轿车,沾了一身的沙子和海水……噢,差点忘了。车里有个人。” 我缓缓呼出一口气,我的呼吸好像就悬在嘴唇上方。“是里根?”我问道。 “啊?谁啊?噢,你是说他们家大女儿勾搭上还私奔结了婚的那个前走私酒贩吧。我从没见过他。他在那地方干吗?” “别废话了。去那种地方,谁能真有什么可干的呢?” “我不知道,哥们儿。正要去看看呢。想一起去吗?” “好啊。” “赶紧的,”他说,“我在办公室等你。” 刮完脸,穿好衣服,稍微吃了点早餐,不到一个钟头我已身在法院。我坐电梯到七楼,一径走到地方检察官下属们的那排小办公室。奥尔斯那间屋不比别人的大,不过是单人间。他的桌上没别的东西,只有一本吸墨纸、一套廉价钢笔用具、他的帽子和他的一只脚。他是个中等身材的金发男子,两道僵直的白眉,一双镇定的眼睛,牙齿养护得很好。他就像某个你在大街上擦身而过的路人。我刚巧知道他打死过九个人——其中三人一拿枪瞄准他便丢了性命,或者说,有人是这么认为的。 他站起身,把一扁盒“幕间休息”牌小雪茄放进口袋,留了一根叼在嘴里,上下颠着,脑袋后仰,视线沿鼻梁扫过来,仔细看着我。 “不是里根,”他说,“我查过了。里根是个大块头,跟你一般高,比你还重一点。是个半大孩子。” 我没说话。 “里根为什么出走?”奥尔斯问道,“你很想知道这点吧?” “不见得。”我说。 “一个本来干贩卖私酒勾当的家伙娶了有钱人家的女儿,之后却抛下富婆,放弃几百万合法的财产——连我都不禁要想这是怎么回事。估计你觉得这是人家的秘密。” “嗯——哼。” “行,你就不松口吧,小伙子。我不记仇。”他绕到桌前,拍拍口袋,伸手拿帽子。 “我没在找里根。”我说。 他锁好办公室门,我们下楼走进法院的停车场,上了一辆蓝色小轿车。我们驶出日落大道,不时碰到红灯便鸣警笛冲过去。那是个凉爽的早晨,空气里的寒意恰如其分,让生活显得简单又甜蜜,如果你没有太多心事的话。但我有。 沿海岸边的高速公路走上三十英里就能到达里多,前十英里往来车辆比较多。这段路奥尔斯开了四十五分钟。最后我们在一座褪色的灰泥拱门前刹了车,我把腿迈出车厢,同他走下车。安有“二英寸乘以四英寸”[2]白色栏杆的狭长码头从拱门一路向大海伸展开去。一群人在远端探身看着什么,有个摩托骑警站在拱门下面,拦住要冲上码头的另一群人。公路两旁都停着车,这一众热衷观赏惨剧的人,有男也有女。奥尔斯向骑警出示了警徽,我俩走上码头。下了一晚上的雨,那股扑鼻的鱼腥味还是臭气熏天,丝毫没有变淡。 “车在那儿——在电动驳船上。”奥尔斯说,一边用手里的小雪茄指着。 码头末梢的桩子旁,一辆低矮的黑色驳船蜷伏着,它的驾驶舱却像拖船上的那种。甲板上有个东西在晨曦里闪闪发光,原来是辆车身涂了铬的黑色大轿车,还绑着吊索呢。锁链的吊臂向后收拢了,跟甲板齐平。轿车四周站着人。我们走下湿漉漉的台阶,上了甲板。 奥尔斯跟一个身穿绿色卡其布制服的警长和一个便衣男子打了招呼。驳船上的三个船员靠在驾驶舱前,咀嚼着烟草。其中一人正用一条肮脏的浴巾擦着湿头发。应该就是他跳进水里给车绑上吊索的。 我们将车上下打量了一番。前保险杠折了,头灯碎了一盏,另一盏撞弯了,但玻璃没碎。散热器的盖子有个大凹坑,车身的颜料和涂层伤痕累累。坐垫湿透了,黑魆魆的。轮胎倒好像都没破。 司机还瘫坐在驾驶座上,头耷拉着,与肩膀形成一个别扭的角度。他是个瘦削的黑头发孩子,不久之前准还漂漂亮亮的。如今他的脸青里透白,低垂眼皮下的双眼暗淡无神,嘴里含着沙子。额头左侧,泛白的皮肤上有块暗沉的淤青,很显眼。 奥尔斯后退两步,清了清喉咙,用火柴点燃那根小雪茄。“怎么回事?” 那个穿制服的一抬手,指了指码头末梢东张西望的人群。其中有一个人正指着那些白色栏杆上的一处大豁口。开裂的木材露出黄色的干净内里,犹如刚砍断的松木。 “从那儿穿过去的。肯定撞得很凶。雨早就停了,大概昨晚九点钟吧。撞断的木头里面是干的。说明是雨停后撞上去的。车子冲下去的位置水挺深,不然摔得更严重。但水位不会比半潮时高,不然车会漂得更远,而且应该发生在退潮的时候,不然车会撞到桥桩上。说明是昨晚十点左右。也许九点三十分吧,不会更早。今天早上小伙子们过来钓鱼时,车从水里露头了,我们就叫来驳船用吊索把车拉了上来,结果发现里面有个死人。” 那个便衣警察用脚尖摩擦了一下甲板。奥尔斯斜眼朝我看过来,手指把那根小雪茄当香烟似的摆动着。 “喝醉酒了?”他问道,也不知道究竟是在对谁说话。 之前在用毛巾擦头发的那个人走到护栏前,大声清了清嗓子,引得大家都来看他。“嘴里进沙子了,”说着他啐了一口,“没那个小子吃得多——但也不少。” 穿制服的那位说:“可能喝醉了。在大雨里一个人卖弄车技。醉鬼什么都做得出来。” “喝醉了,见鬼,”便衣说,“手动油门杆拉下了一半,那家伙的脑袋一边被砸伤了。要我说就是谋杀。” 奥尔斯看看拿着毛巾的那位。“你怎么看,老弟?” 那个拿着毛巾的人一副很荣幸的样子。他咧嘴笑着。“我觉得是自杀,老兄。这事跟我无关,不过既然你问我嘛,我觉得是自杀。首先,那家伙开车冲下码头,车辙是笔直的。附近都能看到他的车胎印子。说明时间是下过雨后,就像警长说的那样。然后他干净利落地狠狠撞上码头,不然不会撞穿栏杆,而且右侧车身朝上落到水底。更可能翻了好几个身。所以他是加足了马力,径直向栏杆撞去的。油门杆不止下了一半。他可能是落水时伸手拉的,脑袋也可能是落水时弄伤的。” 奥尔斯说:“看得很仔细,老弟。搜过他的身了吗?”他问那警长。警长看看我,又看看靠在驾驶舱上的船员们。“得,免了吧。”奥尔斯说。 一个戴着眼镜、一脸倦容的小个子拎着一只黑包从码头上拾级走了下来。他在甲板上挑了一个干净的位置,放下了提包。接着他脱下帽子,摸摸颈背,向大海放眼凝望着,仿佛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又是来干吗的。 奥尔斯道:“你的生意来了,医生。昨晚掉下码头的。九十点钟左右。我们就知道这么多了。” 那小个子阴着脸看了看车窗里的死人。他伸出手指碰了下死人的脑袋,端详了一番太阳穴上的瘀伤,用双手托起那颗脑袋转了两下,摸了摸他的肋骨。他抬起死人一只松弛的手掌,注视着指甲。他放掉那手掌,看着它坠落的样子。他退后几步,打开提包,拿出一本印好的D.O.A[3]表格,在一张复写纸上写起来。 “脖子断裂显然是死亡原因,”他边说边写,“就是说他体内不会进很多水。就是说现在他处在空气里了,应该很快就会变僵硬。最好在他变僵硬前把他从车里弄出来。等僵硬后再弄就很麻烦了。” 奥尔斯点点头。“死了多久了,医生?” “我还不知道。” 奥尔斯机敏地看看他,从嘴里拿出那根小雪茄,转而机敏地看着它。“很高兴认识你,医生。一个验尸官如果五分钟内估不出死亡时间,我只好认输了。” 那小个子苦笑两下,把本子放进包里,笔夹回马甲上。“要是他昨晚吃了晚饭,我就可以告诉你——要是我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吃的晚饭。但五分钟肯定不够。” “他的瘀伤是怎么来的——摔的?” 那小个子又看了一眼伤痕。“我觉得不是。重击来自某样包裹住的东西。而且他还活着的时候,皮下已经出血了。” “金属棍棒,嗯?” “很有可能。” 验尸官点点头,从甲板上拎起包,沿着台阶走回码头了。一辆救护车正在灰泥拱门外倒车,想找一个合适的位置停下。奥尔斯看了我一眼,说道:“走吧。基本上白来了,是吧?” 我们沿码头原路返回,再次上了奥尔斯的车。他在高速公路上吃力地调了个头,顺着一条被雨洗净的三车道公路返城。连绵起伏的山丘掠过两旁,黄白相间的沙土上长满一重重粉色的苔藓。海那边,几只海鸥在空中盘旋,突然猛扑向浪花上的什么东西;很远处有艘游艇,仿佛悬挂在天际。 奥尔斯朝我一戳下巴,说道:“认识他吗?” “当然。斯特恩伍德家的司机。昨天我在那儿见过他,当时他擦的就是这辆车。” “倒不是要盘问你,马洛。就说他跟你那件事有没有关系吧?” “没有。我连他名字都不知道。” “欧文·泰勒。我怎么知道的?说来有意思。大约一年前,他因为触犯《曼恩法案》[4]蹲了班房。好像是他带着斯特恩伍德的傻女儿,年纪小的那个,逃去了尤马[5]。大女儿一路追赶,逮回了他俩,把欧文送进了大牢。第二天她却又来找地方检察官,非让他替那孩子向州检察官说情。她说那孩子要娶她妹妹,是真心的,只是她妹妹不明白。她只想着在酒吧痛快喝上几杯,给自己弄场派对。所以我们就把那孩子放了,至于他们是否还要他回去做事,我们就不管了。过了一阵华盛顿发来了他的指纹的例行报告,原来他在印第安纳州有过前科,大概六年前企图抢劫。他坐了六个月牢,关他的就是迪林杰[6]越狱的那个看守所。我们把报告交给斯特恩伍德家的人看了,可他们还是留他当司机。对此你怎么看?” “这家人好像挺古怪的,”我说,“昨晚的事他们知道了吗?” “没有。这就得去通知他们。” “尽量别惊动老人吧。” “为什么?” “他的麻烦够多了,而且病了。” “‘麻烦’是指里根?” 我沉下脸。“之前说了,我对里根一点也不了解。我没在找里根。就我所知,没有人在操心里根。” 奥尔斯说:“噢。”他若有所思地凝望着窗外的大海,都快把车开到路外面去了。剩下的返城路上,他几乎一言不发。到达好莱坞后,他在中国戏院附近放我下了车,随后调头向西边的阿尔塔·布雷亚新月街道驶去。我找了家店,在柜台上吃了午饭,看了一眼午后的报纸,没有找到任何有关盖革的消息。 吃完饭我在大道上往西走,准备再去盖革的店里瞧一瞧。 [1]原文作“Iwokeupwithamotorman’sgloveinmymouth”,显然不可能是实际的情况。此处的表达应该是在极言大量饮酒后醒来时感到的干渴。 [2]two-by-four:指截面为2英寸×4英寸的木材。 [3]即DeadOnArrival的缩写,意为“病人送到时已经死亡”。 [4]1910年美国国会通过的一项法案,禁止州与州之间贩运妇女。 [5]美国亚利桑那州西南部城市。[6]JohnDillinger(1902—1934),美国土匪头目,多次结伙抢劫银行,1933年被联邦调查局宣布为“头号公敌”。 [book_title]十 那个瘦削的黑眼睛信贷珠宝商站在店门口,姿势跟昨天一模一样。看我转进盖革的店,他向我投来一模一样的会心眼神。店里看起来也是一模一样。同一盏台灯在屋角的小桌上亮着,穿着同一件黑色麂皮套裙的同一个灰金色头发姑娘从桌后站起,脸上挂着同一抹羞怯的笑容向我走来。 “是要——?”她话说半截停下了。她银色的手指甲在身侧扯动着。她的笑容背后透着些紧张。其实那根本不是笑。是一脸怪相。她以为自己在笑罢了。 “又回来了,”我快活地朗声说道,还挥了挥手里的香烟,“盖革先生今天在的吧?” “恐——恐怕他不在。不——恐怕他不在。我想想看——你是要……” 我摘下墨镜,用它优雅地轻轻敲打着左手手腕内侧。若是一个人真能在体重达一百九十磅的同时翩然若仙,我正尽力而为。 “上次提到的那几本初版书,不过是在装装样子,”我低语道,“我说话得谨慎点。我这儿有他想要的东西。他想要了很久的东西。” 她的银色指甲越过戴着小小的乌黑纽扣耳环的一边耳朵,摸了摸头发。“噢,是销售员啊,”她说,“行——你明天来吧。明天他应该在的。” “别装蒜啦,”我说,“我也是干这行的。” 她眯起眼睛,直到它们缩小成淡绿色的光点,就像森林里深深掩映在树影之后的一潭池水。她的手指挠着手掌心。她盯着我,急促地吐出一口气。 “他生病了?我可以上他家去,”我不耐烦道,“事儿有点急。” “你——呃——你——呃——”她喉头哽塞住了。我觉得她简直要面朝地倒下去。她浑身颤抖,脸四分五裂,活像新娘子和的馅饼皮。她把脸慢慢拼接起来,仿佛纯粹凭借意志力在抬一件重物。那抹笑容重现了,边边角角却是破烂的。 “不行,”她喘着气说,“不行。他不在城里。那样——白搭。你不能——明天——来吗?” 我张开嘴,刚想说点什么,小隔间的门却露出一英寸的缝隙。那个身穿紧身外套的高个帅小伙向外望了望,他面色苍白、嘴唇紧闭,一见我在,迅速关上了门,但我已经看到他身后的地上有很多木箱,里面衬着报纸,散乱地装着书。一个穿着簇新工作服的男子正在箱子间忙活。是盖革的一些存货正被运走。 看门关了,我重新戴好墨镜,碰了一下帽子。“那么就明天吧。我给你张名片好了,但你也知道,我们的名片是怎么回事。” “是,是的。我知道你们的名片是怎么回事。”她又颤抖了一小阵,明亮的嘴唇间发出轻轻的吮吸声。我出了店门,在大道上向西走到街角,再沿着马路往北走到那排店面背后的巷子。一辆两边有金属栅栏的黑色小卡车背对盖革的店停着,车上没有印字。那个一身崭新工作服的男子刚把一个箱子搬上卡车后挡板。我返回大道,在与盖革的店相邻的街区沿途发现消防栓旁停着一辆出租车。一个一脸稚气的小伙儿正坐在方向盘后面读一本恐怖故事杂志。我把头探进车窗,给他一块钱。“盯不盯梢?” 他打量了我一番。“警察?” “私家的。” 他咧嘴笑了。“你算找对人了,老兄。”他把杂志塞在后视镜上面,我上了车。我们绕过那个街区,在盖革店铺后面的小巷对过停下车,旁边是另一个消防栓。 这时车上已经装了十来个木箱,那个穿工作服的男子关上铁栅栏门,翻起后挡板固定好,随后坐上驾驶座。 “跟着他。”我对司机说。 那穿工作服的男人发动了卡车,上下扫了一眼巷子,往另一个方向飞驰而去。他向左拐出了巷子。我们也一样。我瞥见卡车往东转上了富兰克林大街,便对司机说稍微跟紧点。他没跟紧,也可能是办不到。等我们驶上富兰克林大街时,我看到卡车在前方两个街区。之后的一段路程我们没让卡车离开视线:跟着它到了藤街又穿行而过,一路去往西大道。过了西大道,我们只见着两回那辆卡车。车来车往很多,那毛头小子跟得太靠后了。我骂着粗话说他太慢了,这时那辆遥遥领先的卡车又向北转了。他拐弯的那条路叫布列塔尼街。而当我们到达布列塔尼街的时候,卡车已经不见了。[1] 那毛头小伙在隔板那头说着安慰我的话,我们以四英里的时速驶上山坡,在灌木丛后面寻找那辆卡车的踪影。往上两个街区,布列塔尼街向东拐弯,在一处山岬与兰德尔街交汇。山岬上有栋白色公寓楼,正门开在兰德尔街,地下车库的入口却在布列塔尼街。我们驱车经过,那小伙子对我说卡车不会走远的,这时候我朝车库的拱门里看了一眼,只见那辆卡车就停在昏暗的一角,后门又打开了。 我们绕到公寓楼正门前,我下了车。大厅里没有人,也没有电话转接台。一张木桌靠墙放着,墙边的板壁上挂着许多镀金信箱。我浏览了一遍住户名字。有个叫乔·布罗迪的男子住在405室。有个叫乔·布罗迪的男子收了斯特恩伍德将军五千块,才跟卡门断掉往来,换了别的小姑娘厮混。这两人可能是同一个乔·布罗迪。我都想押注赌一把了。 我一个急转弯拐过墙角,走到铺了瓷砖的楼梯底下,眼前是电梯井。此时的电梯顶端与地板持平。电梯井旁有扇门,门上印着“车库”。我打开门,沿着促狭的台阶走进地下室。电梯门被撑开着,那个穿崭新工作服的男人正在里面堆放木箱,一边不停嘟嘟囔囔。我站到他身旁,点上一根烟,看着他。我看得他很不舒服。 过了一会儿我说道:“当心东西超重,老弟。这电梯只能装半吨货。送去哪儿?” “布罗迪家,405室,”他嘟哝道,“你是楼管?” “是啊。看起来是些值钱货。” 他用眼圈泛白的眼睛瞪着我。“都是书,”他吼道,“一百磅一箱,费劲啊,七十五磅重的东西就够我背的了。” “嗯,当心东西超重,老弟。” 他往电梯里搬了六个木箱,关上门。我踏着台阶回到大厅,走到街上,坐出租车返城,去了我的办公大楼。我给了那个毛头小伙一大笔钱,他给了我一张皱巴巴的名片;只有这一回,我没有把这种东西顺手丢进电梯口旁边盛着沙子的上釉陶罐里。 七楼靠后的位置有我的一间半房间。那半间办公室一隔为二成了接待室。只有接待室的门上印了我的名字,没有别的内容。接待室的门我从来不锁,生怕有客户驾临,想坐着等我回来。 果然有客户上门。 [1]根据地图稍微对这几条街道的方位作一简要的交代:富兰克林大街(FranklinAve)东西走向,当车由西向东行驶时,该大街先后与藤街(VineSt)和西大道(WesternAve)两条南北走向的干道相交。 [book_title]十一 她穿着棕色斑点花呢衣服,男子气的衬衫外打着领带,脚上是一双手工雕花徒步鞋。她的长筒丝袜和昨天一样薄,不过腿露出得没有那么多。她乌黑发亮的头发上戴着一顶棕色的罗宾汉式帽子。那帽子也许足足值五十块钱,但看起来就像你能单手用一张吸墨纸折出来似的。 “嗬,你终于起床了。”说着她皱皱鼻子,眼睛扫过那只褪色的大红长靠椅,那两只不成对的小安乐椅,那块亟须清洗的网眼窗帘和那张像是男童用的阅览桌。桌上放着几本正儿八经的杂志,好让这地方带点专业范儿。“我都开始这么想了:也许你是在床上干活的,跟马塞尔·普鲁斯特一样。” “他是谁啊?”我叼起一根烟,注视着她。她脸色有点苍白,有点紧张,但看她的样子,应该是能够扛着压力做事的。 “一个法国作家,最擅长描写堕落之徒。你不会想认识他的。” “啧,啧,”我说,“来我的‘闺房’里谈吧。” 她站起身,道:“昨天我俩相处得不太愉快。也许是我无礼了。” “我俩都挺无礼。”我说。我打开连通两间房间的门,为她撑住门板。我们走进这套间余下的区域,屋里有赭色的地毯,已经不太新了;五个绿色文件夹,其中三个装满加州的气候信息;广告日历,印着五胞胎[1]在天蓝色的地板上滚来滚去,她们都是一身粉红连衣裙,暗褐色的头发,那一双双机敏的黑眼睛就跟特大号的李子一般大。有三只仿胡桃木椅子,一张常见的书桌,上头摆放着常见的吸墨纸、全套钢笔用具、烟灰缸和电话机,桌后是一把常见的吱嘎作响的旋转椅子。 “你倒也不是特别讲究派头。”她说着,在属于客户的桌子那头坐了下来。 我走到信箱前,从里面拿出六个信封、两封信件和四份广告传单。我把帽子挂在电话机上,落了座。 “平克顿事务所的侦探也不讲究,”我说,“如果为人老实,在这行当里发不了财。如果你好摆派头,那说明你发财了——或者很想发财。” “哦——你为人老实吗?”她问道,一边打开了包。她从一只珐琅烟盒里拈出一根烟,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上了火,随后把烟盒和打火机往包里一扔,任由包口敞着。 “勉强老实着。” “你是怎么干起这肮脏的行当来的?” “你又是怎么嫁给一个走私酒贩的?” “老天啊,我俩可别又吵起来啦!一早上我都在打你电话。往这儿打也往你家里打。” “为欧文的事?” 她的脸猛地紧绷了起来。她的声音很轻柔。“可怜的欧文,”她说,“这么说事情你都知道了。” “有个地方检察官的手下带我去过里多了。他觉得我或许知道一些内情。结果他知道的比我多。他知道欧文想娶你妹妹——一度。” 她一口一口抽着烟,不作声,用那双黑眼睛定神端详着我。“也许那不是个坏主意,”她静静说道,“他爱上她了。在我们的圈子里这种情况不多。” “他有前科。” 她耸耸肩。随后无所谓地说:“他交友不慎。在这个充斥着犯罪的堕落国度,前科的意思就是交友不慎。” “我不想扯那么远。” 她脱下右手手套,咬了咬食指的第一节,目不转睛看着我。“我来找你不是为了欧文。现在你觉得你能告诉我父亲为什么要见你了吗?” “未经他同意,不能说。” “是跟卡门有关吗?” “连这点也不能说。”我塞好烟斗里的烟草,用火柴把它点着。她盯着那缕上升的烟看了片刻。接着她的手伸进敞开的包,拿出一只厚实的白信封。她把信封掷过书桌。 “不管怎么样,你最好还是看一下这个。”她说。 我拿起信封。收信人地址是打字机打的:西好莱坞区阿尔塔·布雷亚新月街道3765号,维维安·里根太太收。用的是邮政快件,邮戳显示是上午8:35寄出的。我打开信封,抽出一张闪亮的4.25英寸×3.25英寸照片。里面没有别的东西。 照片上,卡门坐在盖革家平台上的高背柚木椅子上,戴着耳环,赤条条像从娘胎里刚出来。她的眼神甚至比我记忆中的样子更癫狂。照片背面是空白。我把它放回信封里。 “他们开价多少?”我问道。 “五千——换回底片和剩下的照片。交易今晚就得了结,不然他们就把那些玩意儿寄给花边小报。” “你是怎么知道他们的要求的?” “有个女人打我电话,大约半个钟头后,信就送来了。” “花边小报什么的不用担心。现在谁要那么做,陪审团都不用走下陪审席就能判他们有罪。还说了别的什么?” “非说了点别的什么不可吗?” “没错。” 她略带困惑地注视着我。“有的。那女人说,这照片还跟一桩刑事案件有关,我最好赶紧交钱,不然我就要隔着铁窗跟我妹妹说话了。” “这句比较有用,”我说,“什么刑事案件?” “不知道。” “卡门现在在哪?” “在家。她昨晚病了。她还没起床吧,我想。” “她昨晚出门了吗?” “没有。我出门了,但用人们说她没出去。我去了拉斯奥林达斯,在艾迪·马尔斯的柏树俱乐部里玩轮盘赌。输了个精光。” “这么说你喜欢玩轮盘赌。那是得输个精光。” 她交叉起两腿,点上另一根烟。“是的。我喜欢轮盘赌。斯特恩伍德家的人都喜欢玩啥输啥,比如轮盘赌,比如嫁给会抛弃妻子的男人,比如在五十八岁的年纪还参加越野赛马,结果被马踩成了终身残疾。斯特恩伍德家有钱。但那么多钱买来的只是一张眼下难以兑现的凭据。” “昨晚欧文开着你的车干吗去了?” “谁知道呢?他未经允许就把车开走了。他休息的日子,我们总是准许他把车开出去的,但昨晚没轮到他休息。”她一撇嘴巴,“你是觉得——” “他知道这张裸体照吗?我怎么能下定论呢?只是不能把他排除在外。你能立马拿出五千块现金吗?” “不能,除非告诉爸爸——或者借。也许我能问艾迪·马尔斯借。他应该对我很大方,天知道。” “最好还是去借吧。这回你是有急用了。” 她往后一靠,手搭在椅背上。“报警怎么样?” “好主意。但你不会报警的。” “是吗?” “不会。你得保护你父亲和你妹妹。你拿不准警察会查出点什么来。也许是某个他们绕不过去的问题。虽然他们查起勒索的案子来向来拼命。” “你能帮上忙吗?” “我想可以。但我没法告诉你为什么要帮或者怎么帮。” “我喜欢你,”她突然说,“你相信奇迹。想在办公室里喝一杯吗?” 我打开上锁的深抽屉,拿出那瓶我在办公室喝的酒和两个小玻璃杯。我在杯子里倒上酒,我俩喝了起来。她啪嗒关上包,把椅子往后一推。 “我会弄到五千块的,”她说,“我一直照顾艾迪·马尔斯的生意。他会对我好,还有另一个原因,你不见得知道,”她朝我笑了笑,可还没等眼眉露出笑意,嘴上的笑竟已经消失了,“艾迪的金发老婆就是那个跟拉斯蒂私奔的女人。” 我什么也没说。她紧紧盯着我,加了一句:“对此不感兴趣?” “这样一来,应该能更容易找到他了——如果我确实在找他的话。你觉得他跟这破事儿没关系是吧?” 她把空酒杯推到我面前。“再来一杯。从没见过口风像你这么紧的家伙。连一点耳边风都吹不了。” 我给小杯子倒上酒。“你已经从我这儿打听到所有想知道的东西了——知道我没在找你丈夫,你应该很高兴。” “拉斯蒂不是坏人。就算他走过邪道,也并不是为钱。他身上有一万五千块现钞。这笔钱他称之为‘应急钱’。跟我结婚时他带着这笔钱,离我而去时还是钱不离身。不会——拉斯蒂不会干这种掉价的勒索勾当。” 她伸手拿了信封,站起身来。“我会跟你保持联系,”我说,“如果你想给我留言,就跟我家公寓楼里接电话的姑娘说好了。” 我们朝门口走去。她用信封轻轻敲着指关节,说道:“你还是觉得不能告诉我爸爸——” “我必须先去见他。” 她抽出照片,站在内侧的门口看着它。“她娇小的身材很漂亮,对吧?” “嗯——哼。” 她稍微靠过来了一点。“你应该看看我的。”她认真地说。 “可以安排一下吗?” 她突然尖声大笑起来,半个身子出了门,随后转过头来冷冷说道:“头一回见到像你这么冷血的禽兽,马洛。还是说我可以叫你菲尔[2]?” “当然可以。” “你可以叫我维维安。” “谢谢,里根太太。” “噢,去死吧,马洛。”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我轻轻甩上门,手撑在门上兀自站着,眼睛盯着手。我的脸有点烫。我走回办公桌旁,藏好酒,洗干净那两只小玻璃杯,收了起来。 我拿掉电话机上的帽子,拨通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的电话,找伯尼·奥尔斯。 他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小天地。“嗯,我没惊动那老头,”他说,“管家说他或者女仆会告诉他的。这个欧文·泰勒住在车库楼上,我翻了翻他的东西。父母住在衣阿华州迪比克。我给那边的警察局长发了电报,让他帮忙问下他们需要我们做些什么。费用由斯特恩伍德家来承担。” “是自杀?”我问。 “不好说。他什么纸条都没留下。他无权把车开出去。昨晚除了里根太太,每个人都在家。她去了拉斯奥林达斯,跟一个名叫拉里·科布的花花公子厮混。我查过了。我认识他们赌桌上的一个小伙儿。” “那种豪赌你应该禁掉一些的。”我说。 “在这么个辛迪加黑帮横行的国家,我去禁赌?别孩子气啦,马洛。那小伙子头上遭棍棒击打的伤口让我想不太通。在这点上,你肯定帮不了我吗?” 我喜欢他这么说话。让我可以说不,却不必真的撒谎。我们道别后,我离开办公室,买齐了三份午后报纸,坐着一辆出租车去法院,把车从停车场里开了出来。三份报纸上都没有提及盖革。我又看了一眼他的蓝色笔记本,可那堆密码还是像前一天晚上那样难以破解。 [1]指的应该是加拿大的迪翁五胞胎姐妹(TheDionneQuintuplets),出生于1934年,是有史以来首例存活过婴儿期的五胞胎。在钱德勒写作《长眠不醒》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后期,迪翁五胞胎名声很大,许多印刷品上都能看到她们的形象。 [2]“菲利普”的昵称。 [book_title]十二 拉维恩街较高一侧的树经过雨水的冲洗,叶子仿佛换上了鲜绿的新装。透过凉快的午后日光,我看到山上的陡坡,也看到凶手在黑暗中开完三枪后疾奔而下的那段台阶。下方有两幢临街的小房子。那两家人可能听到了枪声,也可能没听到。 不管是盖革家门前,还是这个街区的其他地方,都没有动静。黄杨树障碧绿、平静,屋顶上的木瓦片还是湿漉漉的。我驱车缓缓驶过,始终在思忖一件事。前一天晚上我没去查看车库。发现盖革尸体不见了的时候,我并没有真的想找到它。当时我还没准备好,去找的话太勉强。不过想让别人几天甚至几个礼拜都找不到盖革,那把他的尸体拖去车库,再拖上他的车运去洛杉矶周边那上百条荒凉偏僻的峡谷中的一条确实是个好主意。这么做要有两个前提:凶手有他的车钥匙和家门、车库的两把钥匙。这么一来,搜索范围就变小了很多,尤其是尸体消失时,他身上那串钥匙已经在我口袋里了。 我没有机会看一眼车库。门关着,还上了锁,当我走到跟树障并排的位置时,树后面竟有什么东西在动。一个女人从曲径里走了出来。她穿一件绿白相间的格子外套,柔软的金发上戴一顶小圆帽子,两眼发直地看着我的车,好像没听到它上山似的。接着她迅速一转身,不知闪到哪里去了。是卡门·斯特恩伍德,当然了。 我又往上开了一段,停好车走回来。光天化日,这么做好像在暴露自己,很危险。我穿进树障。她笔挺地站在那儿,默然靠着上锁的大门。她把一只手慢慢抬到嘴边,啃咬起奇形怪状的大拇指来。她眼睛下面有紫色的污斑,紧张不安折磨得她脸色惨白。 她朝我似笑非笑,说:“你好。”声音又细又尖。“什——什么?”她的嗓门越来越低,又啃起拇指来。 “记得我吗?”我说,“道格豪斯·赖利,就是那个长得太高的家伙。记得吗?” 她点点头,一抹痴呆的笑容在脸上飞掠而过。 “我们进去吧,”我说,“我有钥匙。厉害吧?” “什——什么——?” 我把她推到一边,拿钥匙开了门,推她进屋。我重新关上门,站在那儿闻着。阳光照射下,那地方很可怕。墙上的中国旧货,地毯,花里胡哨的台灯,柚木家具,难分难解的各种颜色,图腾柱,盛放乙醚和鸦片酊的大肚瓶——白昼里的这一切透着一股见不得人的肮脏,好比一场同性恋派对。 那女孩和我站在那儿面面相觑,她努力想保持住一丝可爱的笑容,但她的脸已经太累了,没这份耐心。所以她仍旧面无表情。她的笑转瞬即逝,犹如海水冲刷走沙滩上的痕迹,她痴呆愚蠢的空洞眼睛下是苍白的皮肤,带着粗糙的颗粒质地。一条泛白的舌头舔着嘴角。这是个被宠坏的漂亮小姑娘,脑子不太灵光,明明犯了大错,却没人采取任何措施。有钱人都去死吧。他们令我恶心。我手指间翻转着一根香烟,推开挡道的几本书,坐在那张黑色书桌的一头。我点上烟,吞云吐雾,静静看着她啃了一会儿拇指。卡门站在我面前,就像一个坏女孩站在校长办公室里。 “你在这儿干吗?”最后我问她。 她扯着外套的一块布,没有作答。 “昨晚的事,你还记得多少?” 这次她回答了——眼里升腾起狡黠的亮光。“记得什么?昨晚我病了。我在家。” “在家个鬼啊!” 她的眼珠子飞快地上下转了转。 “在你回家之前,”我说,“在我送你回家之前。这儿。在那把椅子上,”——我指了指椅子——“坐在那块橘黄色披巾上。你肯定记得的。” 她的脖子渐渐红了。太好了。说明她是会脸红的。混浊的蓝灰色眼球下面出现了一丝白色。她用力咬着大拇指。 “你——是那个人?”她轻声说道。 “是我。你还记得些什么?” 她茫然道:“你是警察?” “不是。我是你父亲的朋友。” “你不是警察?” “不是。” 她轻轻叹了口气。“什——你想知道什么?” “是谁杀了他?” 她肩膀抽搐了一下,但表情还是毫无变化。“还有谁——知道?” “关于盖革?我不知道。警察也不知道,否则他们已经来驻扎了。也许乔·布罗迪知道。” 这是黑暗中盲目的一击,却让她惊叫起来。“乔·布罗迪!他啊!” 接着我俩都沉默了。我管我抽烟,她管她咬大拇指。 “别自作聪明,看在上帝分上,”我催促她,“现在要的只是一点点老派的直截了当。布罗迪有没有杀他?” “杀谁?” “噢,老天爷啊。”我说。 她一脸委屈,下巴放低了一英寸。“是的,”她正色道,“是乔杀了他。” “为什么?” “我不知道。”她摇摇头,让自己相信她确实不知道。 “最近经常见他吗?” 她两手一垂,用力绞着,打成了一个个白色的小结。“就见过一两次。我恨他。” “这么说你知道他住在哪儿。” “是的。” “你再也不喜欢他了。” “我恨他!” “那么你是愿意让他去坐牢的。” 又陷入了片刻的茫然。我催问得太紧了。要跟她的思路保持一致很难。“你愿意告诉警方凶手是乔·布罗迪吗?” 她顿时害怕得双颊通红。“当然了,我是说如果我能不让拍裸照的事抖出来的话。”我用抚慰的口气加了一句。 她咯咯笑了。这令我心生厌恶。她尖叫也好,大哭也罢,哪怕是一个猛子扎到地上昏死过去,都没问题。可她就是咯咯傻笑。她突然就觉得非常好玩。明明她在相机镜头里活像伊希斯[1],照片也叫人偷走了,有人当着她的面打死了盖革,而且当时她醉得比聚会上的退伍军人还厉害,突然这一切竟成了乐趣十足的事了。所以她要咯咯笑。非常可爱。笑声益发响了,萦绕在房间四角,仿佛墙壁里乱窜的老鼠。她发起疯来。我飞快跳下书桌,走到她面前给了她一个耳刮子。 “跟昨晚一样,”我说,“我俩就是一对活宝。赖利和斯特恩伍德,俩配角,在找一个喜剧演员。” “你的名字不是赖利,”她严肃地说,“是菲利普·马洛。你是个私家侦探。维维安告诉我的。她给我看了你的名片。”她摸着吃了我耳光的那边脸。她朝我笑笑,好像我是个好伙伴。 “行啊,你记性倒不差,”我说,“你回来是为了找照片,可你进不了屋子。对不对?” 她的头猛地一低,又抬了起来。她笑得更厉害了。 我吸引了她的目光。我也成了个滑稽可笑的傻帽。不消一分钟,我就该大叫:“噫嚯!”然后邀她一起去尤马。 “照片不见了,”我说,“昨晚带你回家前我找过。兴许是布罗迪拿走了。关于布罗迪的事你没骗我吧?” 她真诚地摇摇头。 “这事很简单,”我说,“你不需要有丝毫犹豫。别告诉任何人你来过这儿,不管是昨晚还是今天。连维维安也别说。彻底忘掉你来过这儿。交给赖利来处理。” “你的名字不是——”她刚起了个话头就住口了,剧烈地摇着头,不知是对我说的还是自己刚想到的表示同意。她把眼睛眯得几乎只剩下黑色的一条线,薄得仿佛小餐馆托盘上的一层瓷漆。她有了一个主意。“现在我得回家了。”她说道,好像我俩刚才在喝茶聊天。 “没问题。” 我没动。她又娇媚地瞥了我一眼,朝门口走去。她刚把手放到门把上,我俩就都听到了汽车的声响。她看着我,眼里满是疑惑。我耸耸肩。车开到房子正前方,停下了。她吓得脸都歪了。一阵脚步声传来,门铃响了。卡门扭头盯着我,手紧抓门把,害怕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门铃还在响。接着门铃声断了。门锁里有把钥匙在轻轻转动,卡门见状赶忙跳了开去,呆立一旁。门一下子开了。一个男子健步走了进来,猛地立定,静静注视着我俩,丝毫不见慌张。 [1]Isis,古代埃及司生育和繁殖的女神。 [book_title]十三 是个穿灰色衣服的男子,一身灰,除了那双精致的黑皮鞋,还有灰色绸缎领带上那两颗犹如赌盘装饰的鲜红钻石。他的衬衫是灰色的,外面套着的双排扣法兰绒上装质地柔软、剪裁漂亮。看到卡门,他便摘下那顶灰色帽子。他的头发柔顺得仿佛用网纱筛过。他浓密的灰色眉毛透着股难以名状的放荡不羁。他长下巴,鹰钩鼻,那双深邃的眼睛总像在斜眼看人,其实是上眼睑的皮肤褶皱垂下来盖住了眼角的缘故。 他彬彬有礼地站在那儿,一只手摸着身后的门把,另一只手用帽子轻轻拍打着大腿。他看上去挺冷酷,却不是硬汉的那种冷酷。更像一个饱经风霜的骑手的那种冷酷。可他不是骑手。他是艾迪·马尔斯。 他推上身后的门,手插进缝了叠口的外套口袋,把大拇指留在外面,好让它在屋内昏暗的光线里闪闪发亮。他朝卡门笑笑。他笑起来亲切而随和。她舔了舔嘴唇,注视着他。她脸上的恐惧消散了。她也报以微笑。 “原谅我贸然闯进来,”他说,“好像没人听到门铃声。盖革先生在吗?” 我说:“不在。我们不知道他在哪里。看到门开了条缝,我们就进来了。” 他点点头,用帽檐轻触着长长的下巴。“你们准是他的朋友吧?” “就是生意上的相识。我们顺道来拿一本书。” “一本书,嗯?”这句话他说得又快又机灵,在我看来,还带着一点心照不宣,好像他对盖革的书一清二楚。接着他看了一眼卡门,耸耸肩。 我朝门口走去。“我们这就走了。”我说。我抓住她的手臂。她正盯着艾迪·马尔斯看。她喜欢他。 “有没有话要捎带——如果盖革回来?”艾迪·马尔斯柔声问道。 “不麻烦你了吧。” “那太遗憾了。”他的话意味深长。他灰色的双眸闪闪亮,而当我走过他身旁去开门的时候,他的眼神陡然露出寒光。他用随意的口气补了一句:“这姑娘可以走了。我想同你稍微聊两句,当兵的。” 我放开她的手臂,茫然盯着他。“耍花招是吧,嗯?”他和气地说,“别白费力气了。外面的车里坐着我的两个小兄弟,我说往东他们不会往西。” 卡门在我身旁嘟囔了一声,飞快地窜出门外。她向山下奔去,脚步声旋即消失了。我没看到她的车,看来准是停在下面了。我开口道:“到底他妈的——” “噢,别骂骂咧咧了,”艾迪·马尔斯叹了口气,“这地方有点不对头。我准备查一查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你要是不想肚子上挨拳头,就照我说的做。” “行,行,”我说,“算你厉害。” “只在有必要的时候才厉害一把,当兵的。”他不再看我。他在屋里走来走去,眉头紧锁,注意力根本没在我身上。我透过正面窗户残碎的玻璃朝屋外望去。树障上露出一个车顶。马达在空转。 艾迪·马尔斯看到了那只大肚瓶和桌上那对金丝玻璃杯。他闻了闻玻璃杯,又嗅了嗅大肚瓶。他唇间泛起一抹厌恶的笑容。“死变态。”他语调平板地说。 他看了一眼那几本书,咕哝了两声,继续向前绕过书桌,在那根装有摄像头的小图腾柱前站定。端详完那柱子,他的目光落到了它前面的地板上。他伸脚挪开那块小地毯,敏捷地弯下腰,身体紧紧绷着。他趴了下去,单膝跪地。我看他的视线被书桌挡住了一部分。一声尖叫传来,他又站起了身。只见他的臂膀迅速探进外套里,掏出一把黑色的卢格尔手枪[1]来。他细长的棕色手指握着枪,枪口既没有对准我,也没有对准任何东西。 “有血,”他说,“那边的地板上有血,就在地毯下面。很多血。” “是吗?”我说道,一副颇感兴趣的样子。 他哧溜一下坐进书桌后面的椅子里,曲指将那台桑葚色的电话机勾近身前,把卢格尔枪换到左手。他诡诈地蹙额看着电话机,两道灰色的浓眉拧出了交集,那只鹰钩鼻顶上的沧桑皮肤出现了深深的褶皱。“我想我们应该报警。”他说。 我上前踢了踢那块地毯。那个位置原本躺着盖革的尸体。“血是以前的,”我说,“干了的血迹。” “那我们照样得报警。” “为什么不呢?”我说。 他眯起了眼睛。他已然蜕去伪装,露出本性:一个衣着光鲜、手握卢格尔枪的冷血郎君。我的附和让他很不高兴。 “你到底是什么人,当兵的?” “我名叫马洛。是个侦探。” “没听说过。那个姑娘是谁?” “客户。盖革想给她下套,讹她一笔。我们来跟他谈谈。他不在。见门开着,我们便进来等他。是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了?” “倒是真巧,”他说,“你们没有钥匙,门却正好开着。” “是啊。那你的钥匙是哪里来的?” “这关你什么事,当兵的?” “我可以把它当作我的事。” 他不自然地一笑,向后推了推灰色头发上的帽子。“我也可以把你的事当作我的事。” “你不会乐意的。报酬太低了。” “好吧,聪明人。这房子是我的。盖革是我的房客。现在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你结交的人可真不错。” “我是来者不拒的。各色人等都有。”他低头扫了一眼手枪,耸耸肩,把枪塞回了腋下。“有什么好想法吗,当兵的?” “想法很多。有人开枪打盖革。或者盖革开枪打完别人,逃走了。或者是别的两个人。或者盖革在搞某种膜拜仪式,对着那根图腾柱举行血祭。或者他晚饭准备吃鸡肉,而他偏偏喜欢在客厅里杀鸡。” 那一身灰的家伙脸色阴沉地看着我。 “我不猜了,”我说,“还是给你城里的朋友打电话吧。” “我不明白,”他厉声道,“我不懂你这是玩的哪一出。” “别等了,打电话叫警察吧。他们的反应肯定很激烈。” 他琢磨了一番,人没动。他一脸怪相:嘴唇收拢,紧紧包住牙齿。“我还是不明白你意思。”他有点神经质地说。 “也许今天你运道不好。我认识你,马尔斯先生。拉斯奥林达斯的柏树俱乐部。给大款们提供豪赌的地方。当地的警局你都搞得定,洛杉矶那一路也早已买通。换句话说,有保护伞。盖革干的买卖也需要那个。既然他是你房客,没准你会不时帮他一把。” 他嘴唇都白了,歪成杀气腾腾的怪模样。“盖革干了什么买卖?” “非法租售淫秽书籍。” 他逼视着我,足足有一分钟。“有人铆上他了,”他柔声说,“这你也略知一二。今天他没在店里现身。他们不知道他在哪里。打电话过来也没人接听。我过来看看出了什么事。结果在毯子下面的地板上发现了血迹。还碰上了你和那个姑娘。” “稍微有点站不住脚,”我说,“不过你这故事大概还是卖得出去,愿者上钩嘛。然而你漏掉了一小点。今天有人从他店里把书运走了——就是他租出去的那些好书。” 他轻快地打了个响指,说道:“我应该想到这点的,当兵的。你好像知道真相。那你觉得是怎么回事?” “我觉得盖革被人害了。我觉得那是他的血。书正在转移出去,所以要先把盖革的尸体藏上一阵。有人正在接管盖格的买卖,需要一点时间做安排。” “他们办不到的。”艾迪·马尔斯气愤地说。 “谁说的?靠你和你外面车里的那几个杀手?我们这个城市现在变大了,艾迪。最近来了一些非同寻常的狠角色。这就是人口增长酿成的苦果。” “你的话太他妈多了。”艾迪·马尔斯说。他露出牙齿,急促地吹了两声口哨。门外有扇车门砰一下关上,接着是奔跑的步伐穿过树障。马尔斯一个轻巧的动作,又把枪拔了出来,指着我的胸膛。“开门。” 门把手一阵响动,有人在外面喊。我没动。卢格尔枪的枪口如同第二街上的地道入口,但我没动。我必须渐渐习惯一点:我并不是子弹打不透的金刚之身。 “你自己去开吧,艾迪。你凭什么对我吆五喝六?态度好点儿,没准我还会帮你一把。” 他僵硬地站起身,绕过桌子尽头,走向门口。他开了门,眼睛却始终盯着我。两个男人跌跌撞撞进了屋,急匆匆伸手往腋下掏。其中一个小伙子显然是打拳击的,脸色苍白,鼻子歪斜,一边耳朵像块小牛排。另外那个身材瘦长,顶着一头金发,面无表情,两只无神无色的眼睛靠得特别紧。 艾迪·马尔斯说:“看看他身上有没有带枪。” 那个金头发的家伙唰地拿出一把短管手枪,站在那儿,枪口对着我。那拳手慢腾腾侧身走过来,仔细搜着我的口袋。我转身任他搜,像个倦怠的美女正在展示一件晚礼服。 “没有枪。”他粗声粗气地说。 “看看他是什么人。” 那拳手伸手轻轻探进我的胸袋里,把我的钱包抽了出来。他翻开钱包,端详起里面的东西来。“名叫菲利普·马洛,艾迪。住在富兰克林大街的霍巴特大厦。私家侦探执照,副职警衔徽章,还有些别的东西。是个探子。”他把钱包塞回我的口袋,轻轻拍了拍我的脸,转身走了。 “走吧。”艾迪·马尔斯说。 那俩打手又走出屋子,关上了门。传来他们上车的动静。他们发动马达,重新让它空转起来。 “行。说吧。”艾迪·马尔斯厉声道。他两边眉毛的顶端弯成了两个尖角,像两座山峰抵着额头。 “我还没准备说出来呢。杀死盖革来霸占他的生意是个昏招,就算盖革已经被人杀了,我也无法肯定事情就是那样的。但我敢肯定,书现在到了谁手里,谁就知道真相,我也敢肯定,准是发生了什么事,叫盖革店里的那个金发女郎吓破了胆。至于谁得到了那批书,我有个猜想。” “谁?” “这就是我还没准备说出来的那部分。我有个客户,你知道的。” 他皱了皱鼻子。“那个——”他迅速掐断了话头。 “我还以为你认识那个姑娘呢。”我说。 “谁得到了那批书,当兵的?” “还没准备说,艾迪。我凭什么要说?” 他把枪放到桌上,用张开的手掌心拍了拍。“凭这个,”他说,“我可以让你觉得不吃亏。” “这才像话嘛。枪就算了。钱的声音一来,我耳朵总是最灵。你愿意出什么价?” “你能为我做什么?” “你想要办什么事?” 他狠狠捶了一下桌面。“听着,当兵的。我问你一句,你也问我一句。这样就成兜圈子了。我想知道盖革在哪里,我自有我个人的理由。我不喜欢他的买卖,也没有保护他。我正巧是这里的房东。我又不是非得立马知道真相。我相信,不管你知道了什么,这一切肯定都还没见光,要不然这鬼地方周围早有一群警察在蹲点了。你没什么可以待价而沽的东西。依我看,需要一点保护的是你自己。所以老实交代吧。” 他猜得不错,但我不打算让他知道这点。我点上一根烟,把火柴吹灭后往图腾柱上一弹。“你说得对,”我说,“如果盖革出了什么事,我就必须向警方兜底交代。这样一来,一切都公之于众,我自然没什么可以待价而沽的东西。所以你允许的话,我就告辞了。” 他久经曝晒的皮肤竟黑里透出白来。有那么片刻,他看起来卑鄙、狡诈而冷酷。他作势要举枪。我云淡风轻地补充道:“顺便问一句,马尔斯太太这两天可好?” 一度我都觉得这玩笑开得有点过头了。他的手朝着枪猝然一动,颤抖着。僵硬的肌肉绷长了他的脸。“滚,”他的声音非常轻,“你要去哪,去了之后准备干吗,我压根不在乎。但听我一句劝,当兵的。不管你有什么打算,别来招惹我,否则你会宁可你姓墨菲[2],住在利莫瑞克。” “啊,那倒是跟克朗梅尔离得不远,”我说,“听说你有个哥们儿就是打那儿来的。” 他俯身靠在桌子上,眼神呆滞,一动不动。我走到门口,打开门回头望着他。他的目光一直跟着我,但他瘦长的灰色身体并没动。他眼里透着恨意。我出了门,穿过树障,一径上山钻进车里。我调转车头,驱车翻过山顶。没人朝我开枪。开过几条街后我拐了个弯,熄掉火,坐了好一阵。也没人跟踪我。我往好莱坞开了回去。 [1]Luger:一种德国半自动手枪。 [2]“墨菲”(Murphy)是爱尔兰常见姓氏,常带有戏谑的贬义。后文的“利莫瑞克”(Limerick)和“克朗梅尔”(Clonmel)都是爱尔兰的城市。 [book_title]十四 四点五十分,我在兰德尔街那栋公寓楼的大厅入口附近停了车。一些窗户亮着灯,收音机在暮霭里呜呜地响。我坐电梯上到四楼,沿一条铺着绿色地毯、镶着乳白色墙板的过道走。通往安全出口的门开着,习习凉风透过门上的纱帘吹进过道里。 标着“405”的房门边有一个乳白色的小按钮。我在上面按了按,感觉等了好一阵。门悄无声息地开了大约一英尺。开门的人腿长腰也长,高肩膀,深棕色的眼睛,脸上毫无表情,应该是很久以前就掌握了逢人变脸之术。头发像鬈曲的钢丝,发际线很高,露出半球形的棕色额头,粗看之下,那颗脑袋仿佛装满了智慧。他阴沉的双眼冷淡地打量着我。他细长的手指扒着门的边缘。他并不说话。 我说:“是盖革吗?” 看不到他脸上有任何波动。他从门背后拿出一根烟,塞进嘴里,吸了一小口。一阵阵既慵懒又轻蔑的烟扑面而来,接着一个冷漠从容的声音开口了,平板得像是法罗牌玩家发牌时的语气。 “你说什么?” “盖革。阿瑟·格温·盖革。就是那个手里有书的家伙。” 他不慌不忙地思索着。他低眉瞥了一眼香烟的顶端。那只原本扒着门的手落了下去,不见了。看他肩膀的态势,暗处的那只手大概在做什么动作。 “不认识哪个叫这名字的人,”他说,“他住在附近吗?” 我笑笑。他看不惯我的笑容,眼里泛出恶意。我说:“你是乔·布罗迪吗?” 那张棕色的脸沉了下来。“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有钱赚吗,老弟——还是纯粹逗自己玩儿呢?” “这么说你是乔·布罗迪,”我说,“你却不认识哪个名叫盖革的人。怪事一桩啊。” “是吗?也许是你的幽默感比较怪吧。还是留着你的怪幽默感去别处寻开心吧。” 我靠在门上,对他暧昧一笑。“你手上有书,乔。我有潜在客户名单。我们应该好好谈谈。” 他的目光没有离开我的脸。他身后的屋里有轻微的声响,好像是挂窗帘的金属环在金属杆上轻轻刮擦。他斜眼朝屋内瞟了一眼,敞开了门。 “为什么不呢?既然你说手上有些东西。”他冷冷道。他让到了门一边。我从他面前走过,进了屋。 那房间很亮堂,摆着高档家具,数量却并没有多得过头。后面那堵墙上开着落地窗,通向一个石头阳台,俯瞰着对面山脚的薄暮。落地窗不远处,西墙上有扇门关着,同一面墙靠近大门的位置还有一扇门。这最后一扇门的过梁下装着一根细细的铜杆,上面挂的毛绒帘子挡住了整扇门。 最后我看了看东墙,墙上没装门。背靠墙面中间放着一只长沙发,我坐了上去。布罗迪关好门,向一张饰有方形钉子的橡木书桌蟹行而去。书桌的下层面板上搁着一只镀金铰链的杉木盒子。他拿着盒子走到西墙的两扇门中间的安乐椅前,坐了下来。我把帽子放在长沙发上,等他开口。 “行,我在听了。”布罗迪说。他打开雪茄盒,把手上的烟蒂扔进身旁的垃圾桶。他往嘴里塞进一根细长的雪茄。“来根雪茄?”他拿起一根,在半空中朝我挥了挥。 我伸手拿烟。布罗迪从雪茄盒里抽出一把枪,指着我的鼻子。我看了一眼那把枪。是一把黑色“警察”点三八[1]。我目前还不想同它做对。 “干脆利落吧?”布罗迪说,“给我起来站一会儿。再往前走两步。趁这个时候,你可以抓紧呼吸呼吸。”他的声音是电影里硬汉的那种嗓音,带着刻意为之的冷淡。电影让他们都成了那个样子。 “啧啧,”我说话归说话,丝毫没有动,“镇上尽是动枪的,就没几个动脑子的。几个钟头前,刚有个人这样对待我;你们好像觉得只要手里有枪,世界就尽在掌握了。放下枪吧,别犯傻啦,乔。” 他的眉毛虬在了一起,下巴朝我一挺,眼里射出凶光。 “前面那个名叫艾迪·马尔斯,”我说,“听说过他吗?” “没有。”布罗迪手里的枪还是对着我。 “要是让他知道你昨晚冒雨去了哪里,他会像赌场里扒拉筹码的人那样把你一下给抹了。” “艾迪·马尔斯知道我多少底细?”布罗迪冷冷问道。不过他把枪放低到了膝盖上。 “根本不记得有你这么个人。”我说。 我们注视着彼此。我故意不去看左边门口绒毛帘子下面露出的那只尖尖的拖鞋。 布罗迪静静说道:“别误会。我并不是流氓——谨慎罢了。至于你是谁,我是一百个不知道。要我说你看着像个杀手。” “你还不够谨慎,”我说,“盖革的那些书叫你给搞砸了。” 他缓慢地深吸一口气,又悄无声息吐了出来。随后他往后一靠,跷起二郎腿,握紧那把柯尔特搁在膝盖上。 “别骗自己说我不会动枪,那是我还没给逼急,”他说,“你想说点啥?” “叫你那位穿着尖头拖鞋的朋友出来吧。憋了这么久的气肯定累了。” 布罗迪眼睛不离我的肚子,喊道:“出来吧,艾格尼丝。” 帘子拉开,盖革店里那个绿眼睛、灰金色头发、走路爱扭屁股的妞儿加入了我俩的交谈。她看我时眼里带着哀怨的恨意。她鼻孔收缩,眼里笼着重重阴影。她看上去极其不高兴。 “我就知道你准是个大麻烦,”她朝我厉声说,“早对乔说过,常在河边走得留心脚下。” “他该留心的不是脚下,而是屁股后面。”我说。 “你这是在说笑话对吧?”那金发妞尖声道。 “本来是,”我说,“但现在大概不是了。” “别插科打诨了,”布罗迪劝说道,“我布罗迪对脚下留心得很呢。开点灯吧,该打死他时我得知道朝哪儿开枪啊。” 那小妞啪嗒一下点亮一盏方形立式大台灯。她坐进台灯旁的一张椅子里,坐姿却很僵硬,好像腰带束得太紧一样。我把雪茄塞进嘴里,咬掉烟屁股。我拿出火柴点烟的时候,布罗迪的枪口紧紧瞄着我。我尝了一口烟,说道: “我说的那份潜在客户名单是用密码写的。我还没能破解,但上面大概有五百个名字。据我所知,你有十二箱书。里面至少有五百本。应该还有很多本出借了,就说得保守点吧,算你统共有五百本。如果那份名单切实有效,算你可以让其中百分之五十的客户借一圈你的书,总共的租赁便是十二万五千次。你女朋友对此一清二楚。我只是在猜测。租金有多低廉随便你说,但总不会少于一美元一本吧。做买卖需要投入资金。靠单本一美元的租金,你能到手十二万五千块,但本钱依然在。我是说,盖革的本钱依然在你手里。仅凭这点,就足以构成杀人的动机了。” 那灰金色头发的小妞急叫道:“你疯了,你这该死的傻——” 布罗迪嘴巴一歪,朝她咬牙咆哮:“安生点儿,看在上帝分上。安生点儿!” 她勉强安静了下来,一脸愤愤然,交织着渐渐袭来的悲伤和奋力强压住的怒火。她的银指甲挠着膝盖。 “这买卖不是菜鸟能做的,”我对布罗迪说道,语气都有点温情脉脉了,“得是个像你这样的熟手,乔。你得替客户严守秘密。那些花钱借二手色情书来消遣的人往往紧张得如同找不到公共厕所的老太太似的。就我看来,敲竹杠是大错特错的。我反对那一套伎俩,坚持合法的售卖和租赁。” 布罗迪那双深棕色的眼睛圆睁,盯着我的脸上下看。他那把科尔特还在垂涎我缺一不可的生命器官。“你这人真可笑,”他没有语调地说,“谁在做这桩好买卖?” “你呗,”我说,“几乎可以这么说。” 那金发妞一时语塞,抓了抓耳朵。布罗迪啥也没说。只是看着我。 “什么?”那小妞喊道,“你往那儿一坐,竟然要告诉我们盖革先生在一条大街上开店做那种生意?说什么疯话呢!” 我礼貌地斜睨了她一眼。“我确实是那个意思。人人都知道那种生意存在着。干那一行,好莱坞人杰地灵。如果说那类东西非存在不可,那大街上就是每个讲求实际的警察希望它存在的地方。出于同样的道理,他们喜欢有红灯区。这样一来,只要他们想,就能把你一锅端。” “我的天,”那小妞带着哭腔道,“你就放任这个大头鬼坐在那儿侮辱我吗,乔?明明你手里拿着枪,而他就夹着根雪茄跷着大拇指!” “说得挺好,”布罗迪说,“这家伙脑瓜清楚。给我闭上嘴,好好安静一会儿,不然我用这玩意儿帮你闭。”他四下轻轻掂着枪,姿态越来越随意。 那金发妞倒抽一口气,转过脸去对着墙壁。布罗迪看着我,诡诈地说:“你倒说说看,那批好货我是怎么弄到的呢?” “你杀了盖革弄到的。昨晚下雨的时候。那种天气太适合开枪杀人了。问题在于你杀他时他不是一个人。要么你没注意到这点——这好像不太可能;要么你心虚,落荒而逃了。但拿走盖革相机里的底片,事后再回去藏匿他的尸体的胆量你还是有的,这么一来,你便能在警察知道有桩命案要调查之前收拾好那些书。” “唷!”布罗迪轻蔑道。那把柯尔特在他膝盖上颤动。他棕色的脸庞棱角分明像块木雕。“你这是在搏命啊,先生。算你运气好,我没有杀盖革。” “就算没有杀他,你照样要倒霉,”我兴高采烈地对他说,“你注定逃不掉罪名的。” 布罗迪的声音有点沙哑。“觉得你抓住我的把柄了?” “没错。” “怎么说?” “有人会像刚才那样告诉警方。说了当时有目击者。别把我当傻子,乔。” 这下他抓狂了。“那个天杀的小骚货!”他大叫,“她会的,这天杀的!她会的——就是那样!” 我往后一靠,朝他咧嘴笑笑。“好极了。我还以为她那些裸照在你手里呢。” 他一言不发。那小妞也一言不发。我给他们思考的时间。布罗迪的脸上渐渐云开雾散了,虽然脸色还有点灰。他把枪搁在椅子旁的桌上,右手却依然紧靠枪托。他把烟灰点落在地毯上,眼皮眯成一条线,明亮的眸子注视着我。 “大概你觉得我是傻瓜。”布罗迪说。 “作为骗子,不过尔尔。拿照片吧。” “什么照片?” 我摇摇头。“昏招啊,乔。装无辜救不了你。要么昨晚你在那儿,要么你从某个去了一遭的人那里搞到了裸照。你知道她在场,因为你让你女朋友威胁里根太太说要叫她吃官司。你之所以有把握这么做,若非亲眼目睹发生了什么,便是知道手里的照片是何时何地拍的。还是老实交代吧,聪明点儿。” “不让我赚点油水是不行的。”布罗迪说。他微微转过头,看着那个绿眼睛的金发妞。现在她那双眼睛都不绿了,只剩下一头徒有其表的金发。她没精打采得像只刚死的兔子。 “没有油水。”我说。 他苦恼地皱着眉。“那你凭什么要我交代?” 我啪地翻开钱包,让他看了眼警徽。“我在调查盖革——受一个客户所托。昨晚我就在屋外,淋着雨。我听见枪声,冲了进去。没见到凶手,但别的我都看到了。” “然后口风闭得很紧。”他讥笑道。 我收起钱包。“是的,”我承认道,“到目前为止。照片能给我了吗?” “关于这些书,”布罗迪说,“我还是不大明白。” “我是从盖革的店追踪到这里的。我有个目击者。” “那个小阿飞?” “什么小阿飞?” 他又皱起眉头。“那个在店里打工的小子。卡车开出来后他就溜走了。艾格尼丝连他去了哪儿都不知道。” “这条信息有用,”说着我朝他咧嘴一笑,“这一点倒令我有点担心。昨晚之前,你俩有谁去过盖革家吗?” “连昨晚也没去过,”布罗迪厉声道,“所以是她说我开枪打死盖革的,嗯?” “拿到那些照片的话,我没准能说服她是她弄错了。拍照前她喝了点酒。” 布罗迪叹了口气。“她恨透了我。我甩了她。没错,我得到了报酬,但不管怎样我还是只好那么做。对我这么个普通人来说,她太古怪了。”他清了清嗓子,“稍微来点油水吧。我穷得叮当响了。我和艾格尼丝得过活啊。” “我的客户是不会给的。” “听着——” “交出照片吧,布罗迪。” “噢,见鬼,”他说,“你赢了。”他站起身,把手枪塞进侧边口袋里。他左手一抬,伸进外套。他的手握住了照片,厌恶得脸都歪了。这时候,门铃响了。而且响个不停。[1]全称“柯尔特官方警察点三八”(ColtOfficialPolice.38),是一款经典左轮手枪。作者在后文与其他作品中常把这种枪简称为“柯尔特”。 [book_title]十五 他不喜欢这阵门铃声。他虎出了上面一排牙齿,咬住下嘴唇,眉毛猛地缩拢,眉心紧皱。顿时他的整张脸透着机警、狡狯和卑鄙。 门铃依旧响个不停。我也不喜欢这阵门铃声。如果来客偏巧是艾迪·马尔斯和他的手下,那光凭我在场这一点,他们就得把我打个半死。如果是警察,这时候落到他们手里,我什么也提供不了,只能报以微笑和承诺。如果是布罗迪的某些朋友——假设他有朋友——没准他们比他还要粗野。 那金发妞也不喜欢这阵门铃声。她气势汹汹地站了起来,用一只手在空中胡乱劈着。因为神经紧张,她的脸变得又老又丑。 布罗迪一边看我,一边猛地拉开了桌上的一个小抽屉,拿出一把骨质枪柄的自动手枪。他把枪递给那女人。她走到他跟前,接过枪,人却在发抖。 “坐到他旁边去,”布罗迪怒声道,“用枪对着他,枪口低一点,离门远一点。如果他耍花招,你看情况办。我们还没输呢,宝贝。” “噢,乔!”金发妞带着哭腔道。她走过来坐在长沙发上,挨着我,拿枪指着我的大腿动脉。我不喜欢她眼里那股蠢劲。 门铃歇了,木门上响起了一阵急促而不耐烦的敲击声。布罗迪把手伸进口袋,握着枪,走到门前用左手打开门。只见卡门·斯特恩伍德拿一把小手枪抵着他纤薄的棕色嘴唇,将他推回了屋。 布罗迪从她面前退了回来,嘴里犯着嘀咕,一脸惊恐的表情。卡门关上身后的门,既不看我也不看艾格尼丝。她紧跟布罗迪不放,舌头从齿间微微探出来。布罗迪的双手都从口袋里抽出来了,作势要她冷静。他的眉毛不由自主扭成了古怪的线条与角度。艾格尼丝调转原本对着我的枪口,朝卡门瞄去。我猛地伸出手,把手指紧紧压在她的手上,用大拇指去扳保险栓。原来本来就闭着。我没动它。对于这一阵短暂的无声扭打,布罗迪和卡门都没注意。枪到我手里了。艾格尼丝喘着粗气,从头到脚都在发抖。卡门的脸颧骨突出,好像还有伤痕,呼吸声嘶嘶作响。她的声音平板至极,开口道: “我要我的照片,乔。” 布罗迪咽了口唾沫,强作欢笑。“没问题,孩子,没问题。”如今他的声音变得纤弱含混,同之前跟我说话时相比,犹如脚踏车对上一辆载重十吨的卡车。 卡门说:“你杀了阿瑟·盖革。我看到是你。我要我的照片。”布罗迪脸都绿了。 “嗨,等一下,卡门。”我大喊。 艾格尼丝回过了神,猛冲上来。她低下头,狠狠咬住我的右手。我又挣扎了一番,把她甩到一旁。 “听着,孩子,”布罗迪哀求道,“就听我说一句——” 那金发妞朝我啐了一口,扑向我的腿,想咬上去。我用枪砸她的头,下手并不太重,一边奋力站起来。她贴着我的腿蜷缩下去,顺势抱住了它们。我仰面倒在了长沙发上。不知是爱疯了还是怕疯了,或许两者皆有,那金发妞力气很大,也可能她本来就力气大吧。 布罗迪伸手去抓那把跟他的脸近在咫尺的小手枪。没抓到。那把枪突然“砰”的一响,尽管刺耳,声音却不大。子弹打穿了一扇折叠着的落地窗玻璃。布罗迪骇人地呻吟着,倒在地上使劲拉扯卡门的脚。她蜷作一团摔了下去,那把小手枪滑向了屋角。布罗迪膝盖撑地跳将起来,把手伸进口袋。 我又给她脑袋上来了一下,这一次不再那么温柔了。我踹开她,不让她再抱着我的腿,站起身来。布罗迪朝我使了个眼色。我给他看手里的枪。他不再老想着掏摸口袋了。 “老天啊!”他哀叫道,“可别让她杀了我啊!” 我大笑起来。我笑得像个白痴,刹也刹不住。艾格尼丝直起身子坐在地上,手掌撑着地毯,嘴巴张得很大,右眼上方挂着一绺锃亮的金发。卡门匍匐在地,依旧嘶嘶喘着气。她那把小手枪的金属枪身贴着墙角的护壁板闪闪发亮。她不顾一切地爬向墙角。 我朝布罗迪挥了挥“分配”给我的那把枪,说道:“别动,你很安全。” 我走过那匍匐前行的女孩身旁,拾起那把枪。她抬头看看我,傻笑起来。我把她的枪放进口袋,轻轻拍她的背。“起来吧,小乖乖。你都像条哈巴狗啦。” 我走到布罗迪跟前,用枪抵住他的上腹部,从他的侧边口袋里缴了他的柯尔特。这下但凡看得到的枪械都归了我。我把它们统统塞进口袋,朝他伸出手。 “交出来。” 他点点头,舔着嘴唇,眼里还是惊魂未定。他从胸袋里掏出一个鼓囊的信封,交给我。里面有一张冲洗好的底片和五张光面照片。 “保证这些就是全部?” 他又点点头。我把信封放进自己的胸袋,转过身去。艾格尼丝正靠着长沙发在捋头发。她眼里冒着蘸满恨意的绿色毒液,恨不得一口吞下卡门。卡门也站起身了,伸着手朝我走来,还在傻笑,“嘶嘶”个没完。她嘴角挂着一小团白沫。她小巧洁白的牙齿贴着嘴唇闪闪发光。 “现在可以把照片给我了吗?”她羞涩一笑,问我道。 “我来替你保管。回家去吧。” “回家?” 我走到门口,朝外望去。夜晚的习习凉风平静地吹过走廊。门口没有兴致勃勃看热闹的邻居。一把小手枪走火打穿了窗玻璃,但这样的声响如今已不值得大惊小怪。我撑住打开的门,朝卡门一扭脑袋。她朝我走来,捉摸不定地笑着。 “回家去等我吧。”我安慰她道。 她竖起大拇指。接着她点点头,步履轻盈地经过我身旁,溜进走廊。半途中她用手指摸了摸我的脸颊。“你会照顾卡门的,是吗?”她低语道。 “放心。” “你真可爱。” “你看到的根本不稀奇,”我说,“我左边大腿上还纹了个跳舞的巴厘岛姑娘呢。” 她瞪圆了眼睛,说:“真淘气。”说完朝我摇摇手指。随后她低声道:“枪能还我吗?” “还不行。晚点再说。我会带给你的。” 她突然一把勾住我的脖子,吻了上来。“我喜欢你,”她说,“卡门很喜欢你。”她飞奔着穿过走廊,欢快得像只鸫鸟。跑到楼梯口时她朝我挥了挥手,随后跑下楼梯不见了。 我回到布罗迪的屋里。 [book_title]十六 我走到那扇折叠着的落地窗前,瞧了瞧上半截那块被打坏的小玻璃片。子弹从卡门的枪里射出,好比有人挥起拳头,砸裂了玻璃。没有明显的弹孔。灰泥墙面上倒是有个小洞,眼尖的人还是很容易看到的。我拉上窗帘,遮住裂开的玻璃,从口袋里掏出卡门的枪。是把“银行家特别版”点二二口径左轮手枪,装凹头子弹。枪柄镶满珍珠,尾端贴了块圆形银牌,刻着:“欧文赠予卡门。”原来她把他们都耍得团团转。 我把枪放回口袋,靠近布罗迪坐下,盯着他阴郁的棕色眼睛。一分钟过去了。那金发妞借一面随身镜打理着脸面。布罗迪夹着一根香烟四下摸索着,突然开口道:“满意了?” “暂时还行。你为啥找里根太太敲竹杠,而不找那老头?” “管他要过一回。大概六七个月之前。估计他气得不轻,去报警了。” “你为什么觉得里根太太不会把事情告诉他呢?” 他细细考虑起这个问题来,嘴里抽着烟,眼睛盯着我的脸。最后他说道:“你跟她有多熟?” “见过她两次。你跟她肯定比我熟悉多了,才敢冒险用照片去敲诈。” “她轻描淡写地提过好几次。大概她有几处软肋不想让那老头知道。我以为她很容易就能凑到五千块。” “有点站不住脚,”我说,“不过先不深究了吧。你没钱了是吧?” “手里那两个钢镚儿我都摇晃了一个月了,想让它们结婚生子呢。” “你靠什么过活?” “做保险。我在富尔怀德大厦的普斯·沃尔格林公司有间办公室,圣莫尼卡的西大道上。” “既然开口了,索性开到底吧。书在这屋里?” 他猛地咬住牙,挥舞起一只棕色的手。他举手投足间的自信逐渐回来了。“妈的,不在。藏起来了。” “你先让人把书带过来,然后又立马找仓储公司来运走?” “当然。我肯定不想让那些书直接从盖革的店里去那边,对吧?” “你很聪明,”我敬佩地说,“店里还有什么罪证吗?” 他又露出了忧虑的神色。他急促地摇摇头。 “那很好。”我对他说。我看向那边的艾格尼丝。她已经把脸收拾干净,这时正眼神空洞地盯着墙壁,没怎么听我们的对话。一路过来,又是摸爬滚打又是担惊受怕,她已是一脸倦容。 布罗迪机警地眨眨眼睛。“怎么说?” “照片你怎么来的?” 他面露不快。“听着,你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代价还很低。你干得很不错。现在去向你的主子要赏金吧。我清清白白。我根本不知道什么照片不照片的,是不是,艾格尼丝?” 那金发妞睁开眼睛,看着他。很难讲她眼里带着什么深意,反正不是好感。“聪明?只聪不明的家伙罢了。”说着她厌倦地“哼”了一声,“我早看透了。没有哪个家伙是从头至尾都聪明的。一个都没有。” 我冲她咧嘴一笑。“把你脑袋打得很疼吧?” “你,还有我遇上的其他男人。” 我回头看布罗迪。他在捏指尖的香烟,伴着不时的抽动。他的手好像有点颤抖。他棕色的脸上毫无表情,平静如旧。 “我们得口径一致,”我说,“比方说,卡门没来过。这非常重要。她没来过。你们看到的是幻象。” “嘿!”布罗迪讥笑道,“你要这么说的话,伙计,你要——”他伸出手,手掌平摊,蜷起手指,拇指在食指和中指上轻轻摩擦着。 我点点头。“可以考虑。也许会有你的一小份。但五千块就别指望了。现在可以告诉我照片哪儿来的了吧?” “别人给我的。” “嗯——哼。一个你在街上碰到的路人。从此再不会有交集。之前也从没有见过他。” 布罗迪打了个哈欠。“照片是从他口袋里掉出来的。”他斜着眼道。 “嗯——哼。有昨晚的不在场证明吗,面瘫?” “当然。昨晚我就在这里。艾格尼丝跟我在一起。没错吧,艾格尼丝?” “我又要开始为你感到难过了。”我说。 他一下瞪大了眼睛,松弛地耷拉着嘴皮,香烟粘在下唇上颤颤巍巍。 “你以为你很聪明,其实你笨得要命,”我对他说,“就算你幸免死在圣昆廷[1],后面也有漫长的日子等着你独自煎熬。” 他嘴上的香烟猛地一抖,烟灰落在他的背心上。 “想想你能有多聪明吧。”我说。 “出去,”他突然咆哮道,“滚。我跟你聊够了。走吧。” “行。”我起身走到那张高脚橡木桌前,从口袋里拿出他的那两把枪,并排放在吸墨纸旁边,让两根枪管完全平行。我伸手从长沙发旁的地板上拿起帽子,向门口走去。 布罗迪大喊:“嗨!” 我转身等他说话。他嘴上的烟微微颤抖,犹如弹簧上的玩偶。“一切太平,是不是?”他问道。 “哎,当然。这是个讲究自由的国家。要是你一心想蹲大狱,没人会逼你出去。就是说,只要你是本国公民。你是公民吗?” 他只是盯着我,抖动着那根烟。艾格尼丝缓缓转过头来,也盯着我看,目光与他齐平。他俩斜睨的眼神一模一样:交织着狡诈、狐疑和挫败的怒气。艾格尼丝突然抬起她的银指甲,拔下一根头发,只见她手指愤懑地一扭,把指间的发丝扯断了。 布罗迪紧张地说:“你肯定不会去找警察的,老弟。既然你在给斯特恩伍德家做事。我知道太多那家人的事了。照片你拿到了,口风该把好。走吧,别多管闲事。” “想好了再说啊,”我说,“你叫我滚,我都在出门了你又喊住我,那我不走了,现在我又得上路了。你就希望这样?” “你没有我的把柄。”布罗迪说。 “也就区区两桩谋杀。不过是你混迹的圈子起了点小变化罢了。” 闻罢布罗迪跳了起来,其实跳了不到一英寸,却好像足有一英尺那么高。他的眼里,深棕色的眼球周围的眼白全显了出来。灯光下,他棕色的皮肤染上了一层淡绿。 艾格尼丝像头动物般发出一阵低声的啼哭,一头埋进沙发一端的软垫里。我站在那儿,欣赏着她大腿的绵长线条。 布罗迪缓缓舔了舔嘴唇,道:“坐,哥们儿。也许我还能提供点什么给你。你刚开玩笑说两桩谋杀,是什么意思?” 我靠在门上。“昨晚七点半左右,你在哪里,乔?” 他闷闷不乐地垂下了嘴皮,低头盯着地板。“我在监视一个家伙,一个有好买卖可做、没准还缺合伙人的家伙。是盖革。我时不时地监视他,看看他有没有厉害的帮衬。我估摸着他在生意上有伙伴,也可能这次的买卖搞得不像平时那样开诚布公。但他们没有去他家。进出他家的都是女人。” “你监视得不够紧密,”我说,“不过继续说吧。” “昨晚我就在盖革家后面的街上。雨下得很大,我坐在车里,衣服扣得严严实实。盖革家门前有辆车,还有辆车停在山上不远处。所以我才待在下边。我停车的地方再往下还有辆大别克,过了一会儿,我走过去朝车里张望了一眼。车主是维维安·里根。没有任何动静,我便走了。讲完了。”他挥了挥手里的烟。他看着我的脸,眼神上下慢慢游移。 “你说的倒可能不假,”我说,“知道那辆别克现在在哪儿吗?” “这我怎么知道?” “在法院的车库里。今天上午,那车刚被人从里多渔轮码头的水下十二英尺给捞上来。车里有个死人。他遭到了棍击,车冲出了码头,手刹是放下的。” 布罗迪喘着粗气。他一只脚烦躁地点着地。“老天,伙计,这事你可不能安在我头上。”他口齿不清地说。 “怎么不能?是你说的,那辆别克就停在盖革家后面。哎,开车出去的不是里根太太。是她的司机,一个名叫欧文·泰勒的小伙子开的车。他跑去那儿是要找盖革谈谈,因为欧文·泰勒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