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闲人遐想录
[book_author]杰罗姆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77879
[book_dec]作者是杰罗姆.克.杰罗姆,主要讲述了作者将日常生活中普遍、平常的话题,如吃喝、天气、服装、虚荣、恋爱等等做成文章,读来颇耐人寻味。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幽默文集。作者将日常生活中最普遍、最平常的话题,如吃喝、天气、服装、虚荣、恋爱等等做成文章,读来颇耐人寻味。我国三十年代著名散文作家梁遇春曾这样评价此书:集里所说的都是拉闲扯散、瞎三道四的废话,可是自带有幽默的深味,好似对于人生有比一般人更微妙的认识同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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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序
这些文章的手稿我给一两位友人看了,他们认为很不错;我亲戚里还有人答应如果出版准购置这本书,所以我觉得没有权利延迟发表。要不是这种可称之为公众的要求,我也许不会大胆地把这些只是自己的“胡思乱想”作为精神食粮奉献给全世界讲英语的各国人民。现代读者要求一本书应能发挥教导人、改善人和提高人的作用。这本书呢,连奶牛也不会有所提高。我无法真心实意地推荐它,说它有什么用处。唯一能做的只是建议你在阅读“一百本最佳著作”感到厌倦的时候,不妨拿这本书来看半个小时。这也是换换口味。
[book_title]谈悠闲
这个题目呢,我认为自己确实能够胜任。我小时候有位先生教我接受知识的洗礼,每学期收九几尼学费——没有额外多收,他常说,从未见过一个花费时间更多而完成作业更少的学生。我还记得可怜的祖母有一次在讲解祈祷书的用途时偶然说过,我极不可能去做许多不该做的事,然而她深信不疑的是,每一桩该做的事我都会丢下不做。
亲爱的老奶奶的预言,我恐怕或多或少连一半也未实现。老天救救我吧!我虽然很懒,但做了许多不该做的事。然而从许多不该疏忽而我却疏忽的事来看,我却完全证实了她判断的准确。安享悠闲一向是我的优点。我不能把它归功于我自己——这是一种天赋。具有这种天赋的人寥寥无几。懒惰的人和慢条斯理讲课的教师多的是,但是真正的闲人却很罕见。他并不是手插衣袋、没精打采、到处闲逛的人。恰恰相反,随时忙得不可开交倒是他最惊人的特征。
没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就不可能充分享受悠闲。假如无事可做,那么不干事就并无乐趣可言。浪费时间便成了唯一的消遣,而且是最令人精疲力尽的消遣。悠闲好比接吻,一定要偷来的才香。
很多年以前我还是个年轻小伙子,那时害了一场重病——我压根儿看不出得了那么严重的病,不过是重感冒罢了。但我想病情一定非常严重,因为大夫说我一个月前就该去找他,还说如果这病(不管是什么病)再持续一周的话,他就不能对后果负责。这是一桩非同小可的事,可是我从不知道有哪位大夫因治病而吃官司的,不过这也表明再耽搁一天,治疗就会毫无希望。我们的医师、哲人和朋友都像闹剧里的主角,总是恰巧在最关键的时刻出现在舞台上,既不早也不晚。这是天意,现实生活就是如此。
好,我刚才讲啦,我得了重病,要我去巴克斯顿住一个月,并且严禁我在此期间做任何事。“你需要的是休息,”大夫说,“彻底的休息。”
这似乎是一个令人高兴的前景。“这个人显然了解我的病情,”我说,心里为自己描绘出一段快乐的时光——四个星期的安逸生活,其间一点点小病。病得不太多,但恰到好处——足够使人有点儿受苦的滋味,使生病富于诗意。我可以很迟起床,一口一口地抿巧克力,穿着拖鞋和睡衣吃早餐。我可以到花园里的吊床上去躺着,阅读结局悲惨的感伤小说,直到书本从我疲倦的手里滑落掉下,而自己就斜倚在那里,两眼轻柔地凝望着深蓝的天空,看羊毛似的白云像船上白帆一样在天空深处飘然而过,耳边听着小鸟愉快的歌唱,树叶刷刷的低语。或者,因身体虚弱,没力气到户外去,我便背靠枕头坐起身来,面对着底楼前敞开的窗户,露出一副消瘦而引人注目的面容,因此凡是经过这里的漂亮姑娘都会发出一声叹息。
此外,每天两次还要坐着轮椅到下面柱廊疗养所去喝矿泉水。啊!那种矿泉水!当时我对那种水一无所知,还以为这主意蛮不错呢。“喝矿泉水”听起来又时髦,又高贵,所以我想我应当喜欢它。可是,呸!喝了三四个早晨就简直无法忍受!山姆·韦勒[1]形容这种水“有一种热熨斗的味道”,他还没有把那种令人恶心的可怕味道描绘出来。如果说有个办法能促使病人迅速康复的话,那就是告诉他每天得喝一杯这种矿泉水,直到身体复原为止。我接连六天都喝纯矿泉水,险些儿送了我的命。不过,自那以后我就采取一个对策,就是喝完矿泉水后马上再来一杯浓浓的白兰地加水,这样才觉得痛苦减轻了不少。从此各种杰出的医学专家都一再告诫我,酒精一定把矿泉水中铁的作用完全抵消了。我很高兴幸好做得对。
然而“喝矿泉水”仅是在那可纪念的一个月里我所经受折磨的一小部分,而那一个月,没有例外,却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日子。在其中最好的日子,我虔诚地遵循大夫的指示,任何事都不干,只是在屋子和花园四处闲游,每天坐轮椅到外面去消磨两个小时。这一来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生活的单调。坐轮椅闲逛令人感到的兴奋劲儿——特别是你不习惯于这种令人振奋的运动——比漫不经心的旁观者看来要强烈得多。坐在轮椅上心里随时都有一种危险的感觉,这是局外人体会不到的。他时时刻刻都确信,最为担心的事就是翻车,每当前面出现一条沟或一条新修的碎石马路,这个信念就变得尤其鲜明。他预期着来往的每辆车都会撞在他身上;在上山或下山时总是不知不觉马上产生碰碰运气的侥幸心理,料想——看来完全有此可能——掌握他命运的那辆脆弱的车子竟会失去控制,撒手不管呢。
但不久,即便是这种消遣也不再令人精神振奋,而无聊的心绪又叫人完全无法忍受。我觉得我的心在这种压迫下退却了。它不是一颗坚强的心,所以我认为使它负担过重并不明智。因此,大约在第二十天早晨,我很早就起床,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便迈步直接前往坐落在金德斯考特山脚下的海菲尔德——那是一个欢乐而繁忙的小镇,到达那里要经过一个美丽的山谷,那山谷里有两位非常漂亮的女人。至少她们当时是非常漂亮的;一个是在桥上不期而遇,我觉得她向我一笑;另一个是站在敞开的门边,正在亲吻一个脸色红润的婴儿,进行一桩无利可图的亲吻投资。但这已是很久以前的事。我敢说,自那时以来她们俩已变成体态臃肿、脾气急躁的娘儿们了。返回的路上,瞧见一个老头儿在砸石头,这事激起我十分强烈的欲望,也想使用一下胳膊,因此一口允诺请他喝酒,好让我来代他干活。他是心地善良的老人,答应了我的要求。我便把积蓄了三周之久的气力全用来对付那些石头,半小时干的活儿比他一整天完成的还多。可是这并没有引起他的嫉妒。
大胆尝试了这一回,我便愈来愈放肆,每天早上出去进行长时间的散步,每天傍晚则到凉亭去听乐队演奏。但不管怎样,日子还是过得慢腾腾的。最后一天到了,我从心底里感到高兴,于是旋风般离开了那个治痛风病、结核病的巴克斯顿,返回伦敦,伦敦的工作和生活都是严格而苛刻的。傍晚火车驶过亨登,我抬眼瞭望车外。大城市的上空一片火红的闪光似乎在温暖我的心;后来我雇辆马车嘎吱嘎吱驶出了圣潘克拉斯站。这时,往日熟悉的嘈杂喧嚷正在四周逐渐蔓延,听起来竟是多日以来从未听见过的最美妙的音乐。
这一个月的悠闲我确实没享受到。我喜欢在不该悠闲的时候来一次悠闲,而不是在悠闲成了唯一非干不可的事情的时候。这是我愚顽的天性使然。在桌上的催款信堆得最高而又必须在下次邮班前作出答复的时候,我最喜欢背靠炉火站着,一面计算欠账有多少。晚上有一大堆工作要做的时候,我喜欢在饭桌上磨蹭得最为长久。如果由于某种紧急原因,第二天早上应特别早起,那么正是此刻,比了其它任何时候,我都爱在床上格外多躺半小时。
啊!侧身又入睡:“只睡五分钟”,那是多么香甜呀。除了主日学校那些“儿童故事”里的主角外,我不知道有谁会自愿起床。有些人要他在适当的时刻起床,那简直就是办不到。假如八点恰是他们该起床的时刻,那么他们一直要睡到八点半。假如情况有改变,八点半对他们够早的话,那么要到九点才能起床。他们就像某位政治家,据说他总是迟到半小时,准确得很。他们尝试所有各种办法。购置闹钟(这是一个巧妙的发明,它总是在错误的时刻鸣响,把错误的人吵醒)。吩咐萨拉·简来敲门唤醒他们,到时候却咕哝着说:“走开!”然后又舒舒服服继续酣睡。我认识一个人,他确确实实起了床,而且还洗了个冷水澡;但即使如此,还是无济于事,因为他为使身体暖和,后来又跑回床上去了。
我想我自己倘若一旦起身,准能不再回床去,我发觉最难的是把脑袋从枕头上挪开,头天晚上下了再大的决心也无法更容易办到。我消磨了整个晚上,然后对自己说:“好啦,今晚我不想再干任何工作;明天早晨早些起床”;于是下最大决心非办到不可——当时确是如此。可是第二天早上对这个想法就不太那么热情,心想要是昨晚不上床睡觉,那么事情就会好办得多。于是想到穿衣的麻烦,而且这事考虑得愈多,你就愈想把衣服脱掉了事。
床,这个模拟的坟墓,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我们只消把疲倦的躯体四肢往上面一躺,就会那样悄然无声沉入寂静,得到安息。“床啊,床啊,甜蜜的床,对于倦怠的脑袋你就是人间的天堂,”正如可怜的胡德[2]所吟唱的,对我们这些躁动不安的少男少女来说,你就是仁慈的老保姆。不管是聪明的还是愚笨的,淘气的还是听话的,你都一概搂在你那慈母般的怀抱里,把我们任性的哭叫一一止住。身强力壮的人有重重忧虑,身患疾病的人有种种痛苦,小姑娘为了不忠的情郎而哭泣——我们这些人都像小孩子一样把疼痛的脑袋靠在你雪白的胸前,你就轻轻地安抚着我们进入梦乡。
在你转身离开,不愿安抚我们的时候,我们的苦恼确实烦人。不能入睡时,黎明的到来似乎是多么缓慢啊!哎!那是多么可怕的夜晚,我们翻来覆去觉得浑身又发烧又疼痛,我们像死人中间的活人躺在那里,瞪眼凝望着那些黑暗的时光在我们和光明之间那么慢吞吞地流走消逝。哎呀!还有更可怕的夜晚,我们痛苦万分地坐在另一人的身旁,时不时地听见炉火里燃完的灰烬忽然落下就吓一大跳,而时钟的滴答声则似乎是一把锤子正在把我们守护着的这条性命不停地敲碎。
好,关于床和卧室已经谈得够多了。我跟它们待在一起的时间太久,即使对闲人也是如此。让我们出去,抽一口烟吧。这也同样是消磨时间的好办法,看来还不太坏。烟草对我们这些闲人自来就是一种福音。瓦尔特爵士[3]时代以前的那些文官们用什么东西占领他们的心灵,这是难以想象的事。我认为中世纪年轻人爱吵架的性格完全归咎于缺少这种具有安抚作用的烟草。他们无事可做,又不能抽烟,所以总是不停地斗殴和吵架。假如由于非同寻常的机会而无战事的话,那么他们就跟邻居挑起不共戴天的家族世仇;尽管如此,假如仍然有点空闲时间,他们就会全部用来讨论谁的意中人长得最漂亮,而双方所使用的论据都是战斗用的斧子、棍棒等等。当时鉴赏问题很快就能解决确定。12世纪的青年人谈恋爱,他并不后退三步,直瞪着女方的眼睛,告诉她长得太美了,不该活着。他却说要走到外面去断定美不美的问题。假如他出去遇见一个人而且打破他的头——我指另外那个人的头——那么这就证明他的——第一个人的——意中人是个漂亮的姑娘。假如另外那人打破了他的头——不是他自己的,你知道,而是另一人的——对第二人来说的另一人,这是因为另一人当然只能是对他而不是对第一人来说的一个人——好啦,假如他打破了他的头,那么他的意中人——不是另一人的而是这个人的——好,这么说吧,假如A打破了B的头,那么A的意中人就是个漂亮的姑娘;但假如B打破了A的头,那么A的意中人就不是个漂亮的姑娘,而B的意中人才是。这就是他们进行艺术批评的方法。
如今,我们点燃烟斗抽烟,让姑娘们彼此之间通过打斗去自行判断吧。
姑娘们干得很不错。我们所有的工作她们都在干呢。她们当大夫,当律师,当艺术家。她们管理剧场,提拔骗子,编辑报纸。我盼望着这一天早些到来,到那时我们男人将无事可做,只好在床上睡大觉直到十二点,每天可读两本小说,下午五点的可口小茶点全归我们独自享用,而且还不必费脑筋去思考更难的问题,而只讨论一下最新的下装款式如何,辩论一番琼斯先生的上衣是什么料子做的,以及这种上衣是否适合他穿。这是一个光辉灿烂的前景——对于闲人来说。
【注释】
[1] 狄更斯小说《匹克威克外传》中一个喜剧性的人物。
[2] 胡德(Thomas Hood1799-1845),英国诗人。
[3] 瓦尔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1771-1832),英国19世纪历史小说家、诗人。
[book_title]谈闷闷不乐
我能欣赏忧郁的感觉,而生活的极端贫困也有不少令人满意之处,可是没有人喜欢忽然发作的闷闷不乐。不过,人人都有这种时刻。尽管如此,却没有人能说出理由。这种事简直无法解释。你继承了一笔可观的遗产,第二天就很可能出现这种情绪,恰像你在火车上丢失了新绸伞的第二天一样。它给你带来的后果跟牙痛、消化不良和感冒头疼同时迸发所可能产生的后果有些近似。你呆头呆脑,坐立不安,动辄生气;你对生人态度粗暴,对朋友气势汹汹;你举止笨拙,感情脆弱,吵吵闹闹;你对自己,对周围每个人都成了讨厌的家伙。
在此期间,你不能做任何事情,不能思考任何问题,虽然同时又觉得非做点事不可。你不能静静地安坐着,因此戴上帽子出去散步,可是还没走到街口又后悔不该出来,于是转身回去。你翻开书本,试图读下去,可是发现莎士比亚陈腐平庸,狄更斯枯燥乏味,萨克雷[1]惹人生厌,卡莱尔[2]过于感伤。你一面抛开书,一面咒骂那些作家。接着“嘘”一声把猫儿赶出房间,它走后一脚把门踢过去关上。你想写信,于是提笔就写:“最亲爱的姑母——我现在正好有五分钟的空闲时间,所以马上写信给你,”然后面对这句话呆了一刻钟,再也想不出另外一句话,只好把信纸揉成一团塞进抽屉,把湿漉漉的笔往桌布上一掷,于是站起来,决定出去看看汤普森一家。但是在戴手套的时候,忽然想起汤普森这家人都是糊里糊涂的;他们从不开晚饭;他们预料到你会把他们的婴儿惊醒。于是你咒骂这家人,决定不去看他们。
到此刻,你觉得自己已完全垮了。你把脸埋在手里,心想宁愿现在就死吧,到天堂去。你幻想自己躺在病床上,周围站着亲戚朋友,都在哭泣。你向大家祝福,特别向那些漂亮的年轻人。你心里暗想,在你离开人世后,他们会看重你,而且很晚才省悟他们失去了什么。你恨恨不平地把他们当时假装对你的尊敬跟平时对你的根本不尊重作了一个比较。
这些感想使你的兴致稍微好些,但也仅是短暂的片刻;因为后来又想,你一时间以为你一旦出事旁人就会表示惋惜,这说明你本人准是个傻瓜。你是不是炸死,或吊死,或结婚,或淹死,谁会表示一点点关心呢?(不管那一点点关心有若干斤两)没有人关心你。你从未受到过任何特别的人恰如其分的赏识,从未碰见任何特别的人对你的优点给予应有的评价。你回顾过去整个一生,看到一个令人痛苦的明显事实,就是:从摇篮时期以来你一直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半小时的沉溺于这样的思索促使你心中升起一股狂怒,要去反对一切人和一切事,尤其是自己,但由于生理构造的缘故,你唯独不能起脚踢自己。睡觉时间终于到了,这一来可拯救了你,免得你轻举妄动。你跑上楼,脱掉衣服,任它丢在屋里各处,然后吹灭蜡烛,跳上床,仿佛下了一笔大赌注似的,急着抢时间完成整个睡眠过程。你睡在床上翻来覆去,辗转反侧大约两个小时,为了改变一下这种单调无聊,有时还把被子猛甩下床,然后又起身捡起来盖上。后来终于进入了一阵阵不安稳的睡眠状态,做了许多噩梦,第二天早上醒来,时间已很迟了。
至少,这就是我们这些可怜的光棍在这种情况下所能做的一切。至于结了婚的人,他们可以欺凌老婆,晚饭时叽叽咕咕抱怨不休,而且坚持要孩子们上床睡觉。所有这一切的确会造成全家骚乱,不得安宁,可是对一个闷闷不乐的人来说,这样做准会使他获得莫大的宽慰,因为大吵大闹是他唯一感兴趣的娱乐形式。
这种病在各人身上差不多是同样的征兆,但是对于苦恼本身却有各种不同的说法。诗人说:“有一种忧伤的情绪向我袭来。”哈利私下对杰米说,他心里闷得发慌,这是指他那颗古怪的心翻腾得厉害。你妹妹说,她不知道今晚为啥不对劲儿。她总觉得浑身不舒服,希望不要出事才好。一个普通青年“看见你非常高兴,老兄,”因为他“今晚的确觉得很不自在”。
至于我本人,通常总是说:“我今晚有一种奇怪的、不安的情绪,”接着就说:“我想我要出去。”
顺便提一下,除了傍晚的时候,这种情绪是决不来找你的。在阳光普照下,全世界都在生机勃勃地奔腾向前,这时我们不能停下来唉声叹气,满腹愠怒。干活的日子里,吼叫声淹没了那些精灵鬼怪的低语声,虽然他们老在我们耳边唱着低调的哀怜之歌。白天我们可以发怒、失望,或者愤慨,但决不会“闷闷不乐”,决不会感到忧郁。上午十点,事情进行得不妙,这时我们——或毋宁是你们——就会开口骂人把家具踢到四处;可是,如果不幸之事在晚上十点来到的话,那么我们就读诗,或呆坐在暗处,心想这是一个多么空虚的世界啊。
不过,照例我们产生忧郁并非因为有了麻烦的缘故。现实是太顽强的东西,不允许人产生伤感。我们在一幅画前流泪不肯离去,但看到真实的情景就会马上掉头把眼睛挪开。真正的痛苦并不包含引起伤感的东西,真正的悲哀并不含有任何奢侈的成分。我们不会把利剑作为玩具来玩耍,要选择也不会挑选咬人的狐狸来紧抱在怀里。要是一个男人或女人总爱对某件悲哀的往事沉思默想,而且时刻留心着保持记忆犹新,那么你可以拿稳那件事对他们已不再是痛苦的事了。尽管他们开初可能感到非常悲伤,但现在回忆起来已变成一桩乐事。许多亲爱的老太太每天都要打开薰衣草薰过的抽屉,拿出那双小巧的鞋子来瞧瞧,想到自己这双小巧的脚已走完了信步漫游的路程就黯然泪下;年轻漂亮的小姐每晚把一束原来长在少年脑袋上的头发放在枕下,而那少年却早已在海浪的拥抱亲吻中死去;这样的女人会骂我是个不怀好意、愤世嫉俗、人面兽心的家伙,说我在胡言乱语。然而我相信,假如她们老老实实问一下自己,这样念念不忘往日的悲痛是不是很不愉快,那么她们就会被迫回答:“不!”对某些人来说,眼泪和欢笑是同样甜蜜可爱。天下闻名的英国人,据我们从老编年史家弗瓦萨[3]那里得知,能用伤感的态度对待快乐,而英国女人则更进一步,能在伤感本身中获得快乐。
我并不是进行嘲讽。凡能有助于在这艰难的古老世界上保持人心温柔的任何事,我一分钟也不会嘲讽。我们男人对待一切是足够冷冰冰的、合乎常情的;我们不愿意看到女人也是如此。不,不,亲爱的女士们,你们一定要像目前这样永远多愁善感、温情脉脉——成为我们粗糙干硬的面包皮上起安慰作用的奶油。何况,多愁善感之于女人正如玩笑之于我们。她们不喜欢我们的幽默,所以我们若拒绝她们的悲伤,这确实很不公平。谁能说她们的享乐方式不如我们的合理?一种方式是身躯弯着,脸扭曲而发紫,张大的嘴巴迸发出一连串嘶声尖叫;另一种方式是沉思的脸偎依在又小又白的手掌上,泪花朦胧的温柔眼睛透过时光的黑暗通道回顾着消逝的往昔;为什么要认定前者比后者是更高明的幸福境界呢?
我高兴地看见有懊悔作为朋友伴随而行——我所以高兴是因为我知道泪水里的盐分已洗净,而充满悲哀的美丽面庞上的刺儿也一定早已拔掉,因此我们敢于把她苍白的嘴唇紧贴在我们的嘴唇上。时间已用它回春的妙手治好了创伤,所以我们可以回顾曾令人昏晕的痛苦,而不会有任何苦涩或绝望涌上心头。负担不再是沉重不堪,对过去的种种苦恼,我们现在只有欣喜和惋惜交织一起的一种甜蜜的感受,正如读到年迈的、富有骑士心肠的纽可姆上校[4]在盛大点名仪式时应声回答“有”时一样,或者读到汤姆和玛吉[5]兄妹穿过分开他们俩的迷雾而重新携手,互相拥抱着沉入暴涨的弗洛斯河的波涛中时一样。
谈到可怜的汤姆和玛吉兄妹,我想起了乔治·艾略特有一句跟忧郁这个主题有关的名言。在不知什么地方她曾谈到“夏日黄昏带来几多惆怅”。这个说法是多么美妙而真实啊!——正像她生花妙笔下的任何事物一样。谁没体验过夕阳余晖惹人惆怅的迷醉情景?整个世界统归忧郁所有,这时它像眼睛深陷的沉思少女不喜欢白昼的耀眼光芒。等到“暮色苍茫,乌鸦向左右摇曳的树林飞去”的时候,她才会从树林里偷偷跑出来。她的宫殿位于昏暗的国土,所以就在那里迎接我们。她站在影影绰绰的大门边,拉着我们的手,跟我们并肩走过那神秘莫测的土地。我们看不见她的身影,似乎只听见她扑打翅膀时的飒飒声。
即使在城市的劳碌奔波的平凡生活里,她的精神也会来到我们身旁。一条漫长而沉闷的街道会呈现出她灰溜溜的脸色;黑乎乎的河流像鬼怪般爬行着从昏暗的桥洞里经过,仿佛泥泞的波浪底下暗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在静悄悄的乡间,随着夜幕的降临,树林和篱笆逐渐阴暗模糊,蝙蝠在我们面前飞来飞去,秧鸡在田野里凄凉地呼叫不停,这时有种魔力更加深入我们心坎。顷刻之间我们似乎站在某个看不见的死人的床头,而在榆树的摇摆晃动中则听见了即将逝去的一天的叹息。
一种神圣的悲哀笼罩着一切。一片深沉的寂静围绕在我们四周。在这种环境下,我们白天工作中的烦恼变得微不足道,而面包和奶油——哎,即使亲吻也罢——也似乎并非值得努力奋斗的唯一目标。万千思绪我们不能用言语表达,而只能侧耳倾听它向我们潮水般涌来。我们静悄悄站在这黑洞洞的地球大厦下,觉得自己比渺小的生活伟大。这世界由于周围挂上了漆黑的帷幔,也就不再只是一个阴暗的工场,而是一座庄严的神庙,人们可以在里面做礼拜;有时在朦胧的微光中,人们探索的手还可能接触到上帝的手呢。
【注释】
[1] 萨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1811-1863),英国小说家。
[2] 卡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英国散文作家及历史学家。
[3] 弗瓦萨(Jean Froissart1333-1400),法国编年史家。
[4] 萨克雷《纽可姆一家》中的人物。
[5] 英国女作家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1819-1880)的小说《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中的主人公。
[book_title]谈拮据
这是一桩挺了不起的事。我坐下来满怀热望地准备写点高明而有创见的文章;可是要我的命也想不出任何高明而有创见的东西——至少这会儿是如此。我现在能想到的唯一的一桩事就是手头拮据。我想这是因为我把手伸进了衣袋才想起这事的。我坐着的时候总要把双手插在衣袋里,在有我的姊妹、表姊妹或姑母姨母在场时除外;因为她们总要大吵大嚷——应该说就此问题进行了“很有说服力的告诫”——所以我不得不低头服从,请它们出来——我指的是手。她们异口同声地反对说,这种习惯不像绅士风度。我死也不明白这是什么缘故。人们认为你把手放进别人的衣袋(尤其在他人威逼之下)决非绅士风度,这一点我能理解,可是,你们这些坚持要像这样、像那样做的拘谨的人啊,一个人把手放在自己衣袋里怎么能使他不太像绅士呢?不过,也许你们是正确的。现在一想到这事,我就记起以前曾听到有些人一面把手插进衣袋,一面穷凶极恶地抱怨。但他们大多数都是年老的绅士先生。我们年轻小伙子若不把手放在衣袋里,照例是不会感到十分舒畅的。我们还没成熟,情感易变。我们就像音乐厅演出的歌剧里那个“滑稽雄狮”不戴帽子的模样,如果那种情况能想象得出的话。可是,我们若把双手插进裤袋,右手握着一些零钱,左手拿着一串钥匙,那就可以从容面对邮局里那位女营业员了。
你囊空如洗的时候,要知道如何处置哪怕是放在裤袋里的那双手也颇为困难。多年以前,我的全部资财有时少得来只有“如京城里人们所说的一个‘包不’[1]”,这时我就毫不在乎地花掉一个便士,目的只为了得到找补的零钱全是铜币,因而能弄得叮当作响。你衣袋里装着十一个便士就几乎觉得不像有一先令那么拮据了。冒充绅士的穷小子常遭到我们这些高傲人士极尖刻的讽刺,假如我是那穷小子,我就要把一便士换成两个半便士。
我谈拮据这个题目是颇有权威性的。我曾在外省当过演员。如果还需要进一步的证据——我想不见得需要吧,那么可以补充一条:我曾经是个“跟报界有联系的作者”。我曾靠着十五先令生活了一周。我还靠十先令度过了一周,欠下另外五先令;我还靠着一件大衣生活了半个月。
真正的拮据能使人对家庭经济状况有何等深刻的洞察,这是很耐人寻味的。你若要弄清楚金钱的价值,那就依靠十五先令生活一周吧,看看你还能剩下多少钱来购买衣服和从事娱乐。你会发现,为着四分之一便士的找补而耐心等候是值得的,为着节省一便士而走一英里的路是值得的,偶尔喝杯啤酒是一种纵情享受的奢侈,一条衣领可以一连戴上四天。
请你先试试这样的生活,然后才结婚吧。这是一种最好不过的实践。让你儿子兼嗣子也先试试这样的生活,然后再送他上大学吧。那时他每年得到一百镑零用钱就不会发出怨言。对某些人来说,这样做会带来巨大的好处。有那么一种娇生惯养的花朵,他不能喝低于九十四英镑一瓶的红葡萄酒,可是经过这样生活后不久,他也会想到吃猫食等于吃平常的烤羊肉了。偶尔,你确实会碰见这些可怜的小坏蛋,不过足以使人类增光的是,他们主要局限于只有女作家才知道的那种可怕而奇妙的社会里。我从未听见这些家伙中有谁谈论过菜单上开列的菜肴,但我却有一种强烈渴望,要拉他去伦敦东区[2]一家普通酒馆,把一顿六便士的正餐灌进他的喉咙——牛排布丁四便士,土豆一便士,半品脱黑啤酒一便士。今后回忆起这一餐(啤酒、烟草和烤猪肉等的混合香味,通常会给人留下生动难忘的印象)可以促使他少一点鄙视摆在他面前的任何饮食。此外,还有那么一种慷慨大方的人,给乞丐带来欢乐的人,他随随便便抛撒零钱,却对自己的欠债从不考虑偿还。这个办法甚至也能教育他懂得一点普通常识。日前我在摄政大街跟一个年轻的政府官员共进午餐,他向我解释:“我总是给服务员一先令。你知道,对这种人不能给得太少。”他还认为要收回十一便士又半便士的找头是绝对办不到的,对这一点我倒表示同意;可是同时我却决计哪一天引诱他到一家我记得在考文特花园街附近的馆子去,那里有个服务员,为了把服务工作搞得更好,跑堂时只穿衬衫——快到月底时那件衬衫变成极脏的东西了。我认识那个服务员。假如我那朋友给他的小费只要超过一便士,这人当时当地就会坚持要跟他拉拉手以示尊敬;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关于拮据的窘况,人们已讲过和写过好多可笑的故事,但不管怎样,现实情况却并不可笑。为了几便士讨价还价并不可笑。被人认为小气、吝啬并不可笑。衣衫褴褛而自惭形秽并不可笑,不,贫穷并没有什么可笑之处——对穷人而言。对于敏感的人,这简直就是人间地狱;许多英勇的绅士可以面对大力神海格立斯般的重活而不怕,可是贫穷的小小灾难却可以使他心碎肠断。
至于难于忍受的,并非实际生活的困难本身。如果说艰苦不过指生活困难的话,那么略为艰苦的生活谁会介意呢?鲁滨逊·克鲁梭对裤子上的补丁会介意吗?——他穿裤子吗?我忘记了;或者他走路做事是不是像演哑剧一样?假如脚趾从鞋里钻出来,这对他有什么关系呢?假如他的雨伞是布的,那又怎样?只要能遮雨就行。他衣衫褴褛并不会让他烦恼,因为四周没有任何朋友可以讥笑他。
生活贫困只是小事一桩。人家知道你是穷光蛋,这才是令人痛苦的刺。一个没穿大衣的人在路上匆匆忙忙行走,并非因为天气冷。他告诉你,他认为大衣对健康不利,而且原则上他也从不带伞,他说这番话时满面通红,并非因为说谎而感到羞愧——他明知人家不会相信他的谎活。贫穷并非罪恶,说起来简直容易得很。的确不是;如果是的话,人们就不会为此而感到羞耻。不过,贫穷总归是个大错,所以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穷人在世界各地都遭到鄙视;基督徒和老爷同样瞧不起他,政客和仆人也同样嗤之以鼻,而经常为笔墨弄脏的青年所抄录在笔记本上的那些格言也不全是尊敬他的话。就社会舆论而言,外表确实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一个人只要衣着华丽就可以和臭名昭著的流氓手挽手一同在皮卡迪利大街[3]行走,可是为了和衣衫褴褛的绅士说句话,却要偷偷溜到背街小巷里去。这位衣衫褴褛的绅士明白这一点——没有人更明白了——所以为了避免碰见熟人,他宁愿绕道多走一英里。在他境况富裕时认识他的那些人,根本不必操心把眼睛转向别处。比了他们,他更一千倍地急于想要避免他们瞧见他呢。至于他们的援助,他最怕的莫过于人家提出这事了。他唯一需要的是被世人忘记,一般说来,他在这方面倒是十分幸运,能够获得他所需要的东西。
在奇妙而古老的顺势疗法大夫——时间的治疗下,一个人会逐渐习惯于手头拮据,正如逐渐习惯于任何别的事情一样。你一眼就可以看得出老手和新手之间的区别。老手有着多年凑合应付和拼命奋斗的习惯,已是无动于衷的人,而新手却是可怜虫,他竭力掩盖自己的穷困,而且经常处于怕旁人发现的痛苦之中。再没有比他们每个人拿表去典当的方式更能明显地展示出这种区别了。正如诗人在某处所说:“典当时的真正轻松感来源于艺术,而不是机会。”老手走进他“叔父家”,神情自如,跟走进裁缝铺一样——多半还更为神气些呢。店员甚至彬彬有礼地侍候他,这立刻会引起旁边柜台女营业员的愤慨,她讽刺地说:“如果是经常的老顾客,多等一会儿没关系。”啊唷,这笔交易进行得愉快而认真,看得出很可能是一笔利息3%的好买卖。可是,第一次进当铺的生手是如何完成他的作业啊。相比之下,小学生第一次提出问题倒是信心百倍的了。他在铺子外面来回徘徊,直到他成功地引起了附近街道上所有无业游民的注意,同时也使巡警的心里产生极大的怀疑。他先对着橱窗里陈列的商品细细观赏,故意让过路人产生一个印象,以为他准备买钻石手镯或这类微不足道的东西,然后终于抬脚进店,努力做出昂首阔步、满不在乎的样子,而实际上却流露出绅士打扮的扒手的神情。到了店里,他说话的声音太小,完全让人听不清,所以不得不再重复一遍。他东拉西扯讲到他有一个“朋友”,随即提出“贷款”的问题,这时店里便马上叫他上右边院子,转拐处再上二楼。他出来时那张脸简直可以点燃你的烟,而心里只留下一个坚定的印象,觉得全区居民都在观看自己。到了正确的地点,他却忘记了自己的姓名和住址,整个神态显示出无可救药的愚笨无能。人家厉声问他“这东西”是怎样来的,他结结巴巴述说一阵,前后自相矛盾;若不坦白承认是当天偷的,那才是一个奇迹呢。因此,店里告诉他,他们不跟这类赃物打交道,而且劝他最好赶紧脱掉干系,越快越好。他摆脱这家当铺倒是快得很,同时脑子里什么也回忆不起来,直到不知不觉跑到三英里以外的地方,而他怎会跑到那里去,自己一点儿也不明白。
这里顺便说一下,非要去酒馆和教堂询问时间不可,这又是何等尴尬的事。酒馆的时间一般都太快,教堂的时间则太慢。此外,在酒馆外面努力瞥一眼里面的时钟总有极大困难。
假如你轻轻把回转门推开一条缝,瞪眼往里一瞧,你就会招来女招待的蔑视的眼光,她马上就把你归入本地偷偷摸摸行乞要钱的那号人物里去。你还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在座一部分已婚顾客的担心忧虑呢。时钟你倒没瞧见,因为它挂在店门后面,但你想轻轻退出来的时候,脑袋却让门夹住了。另外一个唯一的办法就是在窗外跳起来瞧。街道上的年轻居民们看见了会怀着期待的心情聚集起来,可是在这套动作做完之后,你却没有拿出班卓琴来开始唱歌,他们就会大失所望。
在你的表刚送去“修理”不上半小时,准会有人在街上挡住你详详细细询问时间,我倒很想知道这究竟是哪条神秘的自然规律在起作用?你身边带着表的时候,却没有人对这个问题表示一丁点儿的好奇。
亲爱的老太太、老先生由于对拮据的滋味一无所知——但愿他们永远如此,为这些白发苍苍的老人祝福吧——所以他们便把当铺看作堕落的最后一个阶段;可是对此事懂得较多的人(这一点读者无疑早已注意到了)则像一心想上天堂的小男孩一样,经常在那里碰见许多人都是原先未曾料到会看见的,因而惊奇不已。就个人而言,我认为这样做是一个比伸手向朋友借钱更自主得多的办法;熟人当中有些人每每倾向于“需要两英镑度过明后天”,我总要竭力点醒他们这一点。不过他们大都不愿听取。有一次他们当中有一人说,他反对典当所遵循的原则。我想他如果说他所反对的是利息,那么他的意思就更接近实情了,因为25%的利息的的确确是太重。
经济拮据有各种不同的程度。我们大家,或多或少,都感到缺钱——大多数人程度更甚。有的人由于差一千英镑而拮据;有的人则因少一先令而窘困。恰在这会儿我自己就急需一张五英镑的钞票。我只需用一天或两天。我有把握充其量不出一星期就定能偿还。读者当中若有哪位女士或先生愿意借给我的话,我将不胜感激之至。他们可以把钞票寄给我,信封上写“菲尔德、吐尔两先生收”,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得仔细地把信封贴牢。我可以给你一张借据作为抵押。
【注释】
[1] 原文bob,俚语,即一先令。
[2] 伦敦东部港口附近地区,多为工人住宅。
[3] 伦敦一条繁华街道,以其时髦的商店、俱乐部、旅馆和住宅著称。
[book_title]谈虚荣
一切皆虚荣,[1]而人人都有虚荣心。女人的虚荣心最重。男人也是一样——可能还更重些。儿童也是如此,特别是小孩子。恰好这会儿就有个小家伙在捶打我的小腿。她想知道我对她那双新鞋觉得如何。坦率地讲,我认为并不太好,它缺乏对称和曲线,一副难以形容的笨重模样(我相信她把鞋子的左右穿错了)。可是这些我都没有讲。她需要的不是批评,而是赞赏;所以我就滔滔不绝地讲了许多连自己也觉得是卑劣的热情话。对这个自负的小天使来说,其它东西是不会令她满意的。有一次,我试图像真诚的朋友那样敷衍她几句,但没有成功。当时她要求我对她的整个行为举止作出评价。她的原话是:“乙(你)觉得我什(怎)么样?乙(你)喜乐(欢)我吗?”我想这是一个好机会,可以针对她最近的德行讲几句有益的意见。我说:“不,我不喜欢你。”我让她回想一下当天早上的所作所为,而且问她,作为一个基督徒小孩怎么能期望又聪明又善良的叔叔对这样一个小孩儿的行为感到满意呢?她每天早晨五点钟就把全家人吵醒,七点钟把水罐子打翻,并跟着它跌跌撞撞地滚到楼下;八点钟拼命把猫儿按在澡盆里洗澡;九点三十五分一屁股坐在她父亲的帽子上。
她是怎样反应的呢?是不是因为我直言不讳而感谢我呢?是不是考虑我这番话,决定吸取教益,马上从这一小时开始过一种更美好、更高尚的生活呢?
不!她大声号叫。
叫完之后,开始骂人。她说:
“乙(你)顽皮——顽皮的坏大叔——乙(你)坏蛋——我告妈去。”
她果然去了。
从此以后,每逢她来问我的意见,我多半都把真实的想法隐藏在心里,宁肯对这年轻人的行为表示无限的钦佩,而不管行为的实际如何。这时她就会赞许地点点头,然后跑去把我的意见向全家人广为宣传。看来她是以此作为一种凭证以达到有利可图的目的,因为随后我听见远处传来声音:“大叔说我是个乖孩子——得给我两块饼干。”
如今她再来这一套,就会欢喜若狂地盯着自己的鞋尖,一面抱怨说:“可惜”——这就是身高两英尺十英寸的傲慢和虚荣,且不谈其它种种恶行。
小孩子全是一样。记得有天下午天气晴朗,我坐在伦敦郊外一个花园里,忽听见一个尖锐刺耳的嘶叫声从顶楼窗子那里传来,正对着一个看不见的孩子呼喊着,大概那孩子就在另外一个花园里:“嘉玛,我是乖娃娃,非常乖的娃娃,嘉玛;我坐在爸爸的灯笼裤上呢。”
哎,甚至动物也有虚荣心。摄政广场一家商店入口处有一面镜子,前些天我看见一只纽芬兰大狗坐在镜子跟前端详自己,那副得意洋洋的自满样儿,除了在教区集会上,我在别处还从未见过呢。
有一次我在一家农场小住,正值那里庆祝一个盛大的节日。我记不得那是什么节,但好像是庆祝五月节,或季度结账日,或那类日子的盛会;那天人们把花环戴在一头奶牛的头上。这一下可好,那个荒谬的四脚兽整天得意洋洋走来走去,好比女学生穿了一件新上衣;人家把花环取走的时候,它非常生气,而且非要重新给它戴上才肯一动不动地站着,让人挤奶。这不是柏西[2]搜集的逸闻奇事,而是一个明明白白、毫不夸张的事实。
至于猫,它们的虚荣心几乎和人类的相等。我知道有一只猫,它只要听到来访客人对它那类动物说了一句不恭敬的话,马上就会起来到户外去,然而一句措词巧妙的恭维话却会使它们得意地咪咪叫一个小时。
猫儿我确实喜欢。它们是那么不自觉地逗人开心。在它们身上有这样一种滑稽的尊严,这样一种“你敢!”“滚开,别摸我”的神气。可是狗身上却没有丝毫的傲慢。它们碰见任何人,汤姆也好,迪克也好,或哈利也好,都是“你好,人啊,幸会,幸会”。我遇上熟人的狗,总要拍拍它的脑袋,用骂人的形容词称呼它,让它翻身仰卧着;而它这样卧着,目瞪口呆地望着我,一点儿也不在乎。
想想看对猫儿能来这一套吗!哼,这一辈子它都不会再跟你讲话。的确如此,所以要赢得猫的欢迎,你必须注意行动,而且要小心行事。假如你不认识这只猫,最好一开头就说:“可怜的小猫咪”,然后再用安抚和同情的语调补充说“唔唔哼”。你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猫也同样不明白,可是你表达的感情似乎说明态度对头,这一来一般都能深深触动它的感情。只要你礼貌周全,外表也过得去,它就会拱起腰来,用鼻子在你身上擦。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你就可以大胆抚弄它的下巴,搔搔它的面颊,这聪明的小动物这时就会伸出爪子来抱你的腿;这一切无非表示友谊和感情,正如下面诗句中所美妙地描绘的那样——
我爱小猫咪,它的衣裳多温暖,
若不惹恼它,它就不会抓我脸;
我要爱抚它,轻拍它,把它喂个饱。
猫咪所以爱我,是因为我待它好。
诗的最后两句能使我们十分真实地洞察小猫对于人类友好的想法。显而易见,照它的意见,所谓友好就是爱抚它,轻拍它,拿食物喂它。不过,这个关于美德的狭隘观点,恐怕不限于小猫独有。我们大家在估价旁人的时候,也倾向于采用类似的标准。好人就是对我们友好的人,而坏人则是不按我们要求去做的人。说真的,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与生俱来的信念,认为整个世界,包括一切人和一切物在内,都是作为我们的一种不可少的附属品而创造出来的。我们的男女同胞生下来就是为了羡慕我们,照顾我们的不同需要的。亲爱的读者,你和我,照各自的看法,各人都是宇宙的中心。考虑周到的老天爷让你出生于世,照我的理解,正是需要你来阅读和购买我写的东西;而我呢,照你的看法,则是一个降生于世、写文章供你阅读的家伙。星星——这是我们对无数其它世界的称呼,那些世界正在永恒的寂静中从我们身旁飞过——星星安置在太空中正是为了我们晚上可以观赏美妙有趣的夜空。月亮的阴森莫测和神秘面孔正是特意安排来为了我们在它下面谈情说爱的。
恐怕我们大多数人都像波伊泽太太的矮脚公鸡,它认为太阳每天早上升起就是为了听它喔喔啼的。“推动世界运转的正是虚荣”。我不相信曾有过毫无虚荣心的人。如果有的话,那么他跟任何事物打交道都会是个极不自在的人。当然,他可能是个好人,我们应当对他十分尊敬。他也可能是个令人羡慕的人——?一个可以置于玻璃盒里作为样品供人参观的人——?一个可以放在画架上,像学校里练画那样供人临摹的人——?一个值得尊敬,但不值得爱的人,更不是我们愿意紧握他手的人类兄弟。天使们,就他们自己的习惯而论,也许可说是无比优秀的一种人,可是我们这些可怜的凡人,在目前情况下,很可能觉得他们是极其无聊的伴侣。甚至仅仅是好人的那种人也颇令人丧气。我们彼此冒犯,并找到同情正是基于我们的缺点和失败,而不在于我们的美德。对于高尚的品质,我们意见分歧很大。恰是对愚蠢的行为能取得意见一致。我们当中有些人虔诚,有些人慷慨。没有几个人诚实,更没有几个人可能说真话。可是在虚荣以及类似的弱点上,我们大伙儿却能携手联合。促使世人互相成为亲人的正是大自然的手段之一——虚荣。从腰间挂着头皮而感到骄傲的印第安猎手,到胸前挂满勋章奖章而自以为了不起的欧洲各国将军,从辫子很长而高兴非凡的中国人,到忍受痛苦以便使腰身形成陀螺状的“职业美女”,从打着破阳伞,拖着又脏又湿的长裙,大摇大摆走过七日规广场[3]的小波利·斯蒂金斯,到穿着尾裾达四码长的裙子在客厅里横扫而过的公主,从讲庸俗笑话赢得同伴们高声欢笑的哈利,到耳听唱高调的句子刚完就响起欢呼声而兴高采烈的政治家,从用稀有的油脂和象牙换取玻璃珠子来挂在脖子上的黑皮肤非洲人,到为二十颗小钻石和为自己姓氏前添加空洞头衔而出卖纯洁肉体的基督徒少女——所有这些人莫不是在虚荣的花里胡哨的旗帜下行进、打斗、流血乃至丧命的。
哎,哎,虚荣才是真正推动人类前进的原动力,而阿谀奉承则是车轮上的润滑油。你若想在当今世界上赢得感情和尊敬,那就必须对人奉承。不论位高或位低,富有或贫穷,聪明或愚笨,都要一概恭维。这样你就会一帆风顺,获得成功。称赞这个人的美德,那个人的罪恶吧。恭维任何人的任何事吧,尤其是他们没有的东西。对小伙子表示羡慕他们的英俊,对傻瓜表示羡慕他们的智慧,对乡巴佬表示羡慕他们的教养。这一来,你的观察能力和聪明才智就会给人吹捧上天。
每个人都可以被阿谀奉承所征服。那位“腰扎皮带的伯爵”——我想,“腰扎皮带的伯爵”是正确的说法。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除非是指束裤带以代替背带的伯爵。有些人是这样的装束。我本人并不喜欢皮带。你非得把它扎得很紧才能有用,那样会令人很不舒服。反正不论腰扎皮带的伯爵是哪一种特殊的伯爵,我敢肯定,阿谀奉承都能征服他,如同征服任何人一样,从伯爵夫人到猫食小贩,从农家孩子到诗人——而诗人比农家小孩更容易征服,因为奶油透进白面包比渗入燕麦饼更容易。
至于爱情,阿谀奉承正是维持其生命的必不可少的东西。你若把爱情装满一个人的心坎,那么满得溢出来的就有你一份,这是一位机智而讲真话的法国人说的。他的名字打死我也想不起来。(真讨厌,我需要的人名老是回忆不起)你若对一个女孩子讲,她是天使,而且比天使还更像天使;她是女神,而且比普通女神更优美、更庄严、更神圣;她比提泰妮娅[4]还更像仙后,比维纳斯[5]还更美丽,比帕尔忒诺珀[6]还更迷人;一句话,比曾经有、现在有、或可能有的任何其他女人更值得崇拜,更亲切可爱,更光彩夺目,那么你在她那颗深信不疑的小小心里就会留下非常美好的印象。可爱的天真女孩子!你说的每句话她会信以为真。要哄骗女人就是如此容易——只是在这方面。
这些亲爱的小心眼儿,她们会对你讲,她们可讨厌阿谀奉承;于是你就说:“啊,亲爱的,对你的情况,这不是什么阿谀奉承,而是明明白白、不加渲染的事实。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你确确实实是自从地球上有人类以来最美丽、最善良、最迷人、最神圣、最完美的人儿啊。”这时她们就会平静而赞许地嫣然一笑,并靠在你结实的肩膀上喃喃道,你毕竟是个可爱的好人。
天啊!试想想一个男人在谈恋爱时竟然严格遵守讲老实话的原则,决心永不说一句仅仅表示赞美或夸张的话,而要一丝不苟地局限于准确的事实!试想想他欣喜欲狂地注视着情人的眼睛,轻声向她耳语,竟说她在少女中大体上还不算难看!试想想他拉着她的小手,竟然要她相信那手是浅黄褐色、有些地方还是红肿的;他拥抱她时竟对她说,她那种向上翘的鼻子似乎相当漂亮;他觉得,在他的判断力看来,她的眼睛完全达到了普通一般的标准!
他呀,大概很有希望战胜另一位对手,因为那人会对女孩子这样讲:她的脸蛋儿像鲜红的玫瑰花,她的头发像一束漫游的阳光被她的微笑扣留在那里,而她的眼睛则好比两颗黄昏星。
阿谀奉承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当然,你的风格必须适应你的主题。有些人喜欢言过其实的夸奖,所以这就不需要多少艺术。可是对于敏感的人却必须表达得非常巧妙细致,多用暗示,少用具体的话语。有很多人喜欢恭维外面蒙上一层骂人话,譬如——“啊,你真是个十足的傻瓜,你真是。刚碰见一个面黄肌瘦的叫化子,就连最后的六便士也要给他。”有些人只有通过作为中间人的第三者向他转达才会相信;因此,假如C要向属于此类型的某A表示奉承,他就必须对A的特殊朋友B私下讲:他认为A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而且恳求B不要把这话说出去,尤其不要向A讲。不过,要注意B应是个可靠的人,否则他不会去讲的。
有些漂亮而健壮的约翰牛[7]“讨厌阿谀奉承,先生”,“决不让任何人用阿谀奉承来打败我”,如此等等。对付这种人,方法非常简单。只消对他们没有虚荣心这一点大肆恭维,你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利用他们了。
说到底,虚荣既可以是美德,也可以是罪恶。背诵几句正确无误的格言来攻击它的罪过,这倒很容易,然而它却是一股激昂的感情,既可以促使我们为善,也可以为恶。雄心壮志不过是高尚化的虚荣而已。要赢得赞誉和钦佩——或者如我们爱说的所谓名声——我们就要写出伟大的作品,画出辉煌的图画,唱出美妙的歌曲;而且心甘情愿地在书房里、机器旁和实验室里辛勤劳动。
我们巴不得变成富翁,目的并不是为了享受舒适和安逸——这一切富翁中任何一人都可以品尝到,而且每年只要有两万英镑的进款也可以上任何地方买得到——而是为了自己的住宅能比邻居的更大,陈设得更华丽、更俗气;自己的马匹和用人能更多;自己的妻子女儿能穿上可笑而昂贵的服饰;自己有能力请客吃贵菜,尽管自己一个人连价格一先令的菜也不吃。而且为此目的,我们便繁忙地开动清醒的头脑,对世人的工作助以一臂之力,把商业扩展到世界各国去,把文明带到全世界各个角落。
因此,我们莫要滥用虚荣,毋宁说我们应当利用它。荣誉本身不过是虚荣的最高形式。这个本能不光是那些带头穿时装的男男女女所独有。既有孔雀式的虚荣,也有山鹰式的虚荣。势利小人有虚荣心,然而英雄豪杰同样也有虚荣心。啊,来吧,年轻的花花公子兄弟们,让我们一齐都爱虚荣吧!让我们携起手来,互相帮助以增加虚荣吧。我们显示虚荣不是在裤子和发式方面,而是在勇敢的心和勤劳的手、在真理、在纯洁、在高尚这些方面。让我们过于虚荣,因而不屑于去做任何卑污龌龊的事;过于虚荣,因而不需要卑劣的自私和狭隘的嫉妒;过于虚荣,因而不说一句伤人的话,不做一件亏心的事。在这个流氓无赖的世界上,让我们为做一个真诚而正直的人而感到虚荣吧。让我们为具有崇高的思想,从事伟大的事业,过着高尚的生活而感到骄傲吧。
【注释】
[1] 意指:一切皆空。
[2] 柏西(Thomas Percy1729-1811),英国民歌搜集家及诗人。
[3] 七日规广场(Seven Dials):伦敦一处街口广场,由此辐射出七条街,那一带因肮脏、下流、犯罪、堕落而臭名远扬。
[4] 提泰妮娅(Titania):莎士比亚《仲夏夜之梦》中的仙后。
[5] 维纳斯(Venus):罗马神话中爱和美的女神。
[6] 帕尔忒诺珀(Parthenope):希腊神话中用歌声迷人的女仙之一。
[7] 约翰牛(John Bull):英国人的绰号。
[book_title]谈出人头地
闲人考虑这样的问题是很不恰当的,是不是?不过,你知道,旁观者清,所以我坐在路边凉棚下,满意地抽着水烟筒,懒散地嚼着落拓枣甜叶[1],便可以开心地瞧瞧那些旋风般的人群在人生道路上连滚带跌地匆匆经过我的身旁。
这支疯狂的队伍是永远不会完结的。日日夜夜你都能听见无数急速赶路的脚步声——有些人在奔跑,有些人在步行,有些人暂停一会儿后又一瘸一拐地走下去;可是全都争先恐后,全都渴望参加这场狂热的赛跑,全都在尽量使用生命、手足、心思、灵魂去接近那成功的地平线,而它却不停地往后退着。
注意看他们潮水般地汹涌向前——男的和女的,年老的和年轻的,高贵的和低贱的,美的和丑的,富有的和贫穷的,快乐的和忧愁的——全都在飞奔着、喧嚷着、争抢着。强者把弱者挤在一旁;狡猾的从愚笨的身上爬过;后面的用肘挤开前面的;前面的边跑边踢后面的。倘若仔细观察,你还可以看见一种转瞬即逝的场面。这里有一个老头子不停地喘气,那里有一个怯生生的小姑娘被一个冷酷无情、满脸凶相的主妇差来唤去;这里有一个用功的青年,一边读着《怎样出人头地》,一边让旁人一一超过,而他本人却跌跌撞撞地行走着,眼睛始终没离开书本;这里有一个满腔厌恶神情的男人,由一个装束时髦的妇人轻推着他的胳膊走着;这里有一个少年回头用恋恋不舍的目光凝视着那快活的乡村,因为今后再也看不到了;这里有一个宽肩膀的男人迈着坚定而轻松的步伐,高视阔步向前进;这里有一个面孔精瘦、弯腰弓背的家伙一路上偷偷摸摸、躲躲闪闪地拖着脚步走着;这里有一个诡计多端的流氓,眼睛死盯住地上,一路细心巧妙地从这边窜到那边,自以为在往前走呢;这里站着一个面容高贵的青年,眼睛望着远方的目标和脚下的泥泞而踌躇不前。
一会儿又看见一位漂亮的姑娘,她每走一步那俊俏脸蛋儿上的皱纹就增多一条;一会儿又来了一个忧心忡忡的男人,一会儿又是一个满怀希望的小伙子。
真是五花八门的一大群——无所不有的一大群啊!王子和乞丐,罪人和圣徒,屠户、面包师和蜡烛商,补锅匠和裁缝,农夫和水手——大伙儿都互相挤撞着一齐往前走。这里有戴假发、穿长袍的律师,还有卖布的犹太老头子,他用发臭的头巾盖着布匹;这里有身着红色军装的军人,这里还有丧葬承包人所雇用的送丧者,他们头上戴着带丝飘带的帽子,手上戴着破烂不堪的棉手套;这里有老朽的学者在笨手笨脚地翻弄着褪了色的书页;这里有满身香味的演员在炫示令人耀眼的官阶头衔。这里还有油嘴滑舌的政客在大声兜售立法的万应灵药;这里还有江湖小贩高举着假药,吹嘘可以包医百病。这里是油头粉面的资本家,那里是肌肉发达的工人;这里是科学家,那里是擦皮鞋的小工;这里是诗人,那里是收水费的职员;这里是内阁部长,那里是芭蕾舞演员。这里有个红鼻子酒店老板在大声喊叫酒好得很;那里有个戒酒宣传员,每晚讲演一次就能挣五十英镑。这里有法官,那里有骗子;这里有牧师,那里有赌徒。这里有穿戴宝石的伯爵夫人,满面笑容,雍容华贵;这里还有身材瘦弱的客店老板,对着菜肴大发脾气;这里还有水性杨花、体态臃肿的女人,化妆和衣着都花里胡哨,庸俗不堪。
他们脸挨着脸,拼命向前。他们一边高喊着、咒骂着和乞求着,大笑着、唱着歌和呻吟着,一边并排着奔跑过去。他们的速度永远不会减慢,而这场赛跑也永远不会停止。对他们来说,路旁的歇脚休息是没有的,清凉泉水边的短暂停留是没有的,绿荫树下的暂时歇凉也是没有的。向前,向前,向前——冒着酷热,穿过人群,通过尘埃——向前,不然就会被人踩在脚下而完蛋——向前,脑筋在不停颤动,手脚也在战战兢兢——向前,直到心脏出现毛病,两眼模糊昏花,嘴里叹息呻吟,告诉后来者可以上前去填补空缺。
然而,尽管步速令人精疲力竭,道路上布满大小石块,但除开懒汉或笨蛋外,谁又能离开跑道呢?谁见了这种疯狂的喧哗骚动而不被吸引参加呢?——正如那个天黑还在赶路的旅客,他停下来观看仙女们的狂欢,后来抓起魔杯一饮而尽,自己也一头跳进那旋风般旋转的圆圈中去了。拿我来说,我就不会这样。我承认,路边的凉棚啦,满意的烟斗啦,以及落拓枣叶啦,全是不恰当的比喻。它们听起来很美而且富于哲理,可是在外面进行着好玩的事儿的时候,我恐怕就不再是坐在凉棚里抽烟的那号人了。我想我更像那位爱尔兰人,他看到一群人聚集一起,便叫小女儿去打听是不是要吵架——“因为呀,要是这样的话,你爸倒乐意去吵一通呢。”
我热爱激烈的斗争。我喜欢观看这种斗争。我喜欢听人讲述人们如何进行斗争——勇敢而公正地杀出一条路来——换言之,并不靠运气或阴谋诡计蒙混过去。这一来就会激起你身上那种古代撒克逊人的好斗血性,就像学生时代听那些“跟可怕的巨大势力打仗的骑士”故事一样,令人激动万分。
参加人生的战斗也就是跟可怕的巨大势力作战。当今19世纪[2]也有本世纪的巨人和怪龙,而它们所守护的金匣子并不像故事书里那样容易到手。你瞧,阿尔杰隆向祖先宅第最后久久地看了一眼,一滴眼泪夺眶而出,于是离家外出——三年后返回家园,他已是腰缠万贯。作者没有告诉我们“那是怎样获得的”,真是遗憾,因为那种事一定十分激动人心。
但另一方面,千年以来没有哪位小说家把小说里主人公的真正故事告诉过我们。他们用十几页篇幅细细描写茶会的情景,而总结一生的历史却只有一句话:“他终于成了商业界的巨富之一”或“他如今是伟大的画家,全世界都受他的支配。”哎呀,吉尔伯特[3]的滑稽歌谣里任何一首所包括的真实生活都比迄今出版的一半传记小说里的还多。他向我们叙述一个勤杂工通过所有各种步骤层层高升,成为“女王陛下的海军统帅”;他向我们解释一个无人聘请的律师如何想方设法变成了正直的大法官,“准备审判这桩毁约赖婚案”。生活中有趣的事就在这些细枝末节,而不是在伟大的结局里。
我们真正需要的倒是这样的小说,它能向我们展示一个野心勃勃的人在事业上的一切看不见的暗流——他的斗争、失败、希望,以及他的失望和胜利。这样写准会获得巨大的成功。我相信向命运求爱会证明是十分有趣的故事,就像向一位有血有肉的少女求爱一样。不过顺便说一句,这种故事读起来绝对是一模一样的;因为命运,如古人所描绘的,确实很像女人——虽然不是那么不讲理和反复无常,但也好不了多少——而这个人追求它和那个人追求它差不多是同样的。本·琼生[4]的双行诗——
向情人求爱,她会拒绝你;
不理她,她就会来追求你——
概括地说明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一个女人要等到情人不再关心她的时候,才会全心全意地去关心他;直到你在命运的脸上打了一巴掌,而且拔脚离开的时候,命运才会对你微笑。
然而到那个时候,你已经不怎么关心她是微笑还是皱眉了。她的微笑能叫你狂喜不已的时候,她为什么不笑呢?世界上,样样事情都是来得太迟啊。
善良的人们说,情况既然如此,那也完全合乎情理,而且恰好证明雄心是个坏东西。
简直是瞎说!善良的人们完全错了。(照我的意见,他们往往是这样。对任何问题,我们总是意见分歧。)我倒很想知道,世界上没有野心勃勃的人,那会是个什么样子?哎呀,世界就会像诺福克汤圆[5]一样松软无力。野心勃勃的人是发酵剂,可以促使世界膨胀成为有益健康的面包。没有野心勃勃的人,世人就会待在床上决不起身。这种人是好事之徒,一大清早就四处活动,捶呀,喊呀,把火炉用具弄得叮当响,结果屋里的人想继续待在床上一般说是绝不可能的。
的的确确,有野心是错误的啊!他们弯着腰,流着汗开辟出平坦大道,人类一代一代跨过它直奔前方,他们做错了啊!他们运用上帝赋予他们的才干——辛勤劳作,而其余的人却在玩耍,他们做错了啊!
当然,他们追求的是报酬。人类并没有被赋予那种神也似的大公无私,事事只为别人的好处着想。不过在为自己工作的同时,他们也在为我们大家工作。我们是如此紧密地联系一起,一个人不可能只为自己干活。他代表自己进行的每一下敲打都有助于这个大千世界的形成。河水在拼命向前奔流的时候,便推动了磨坊的车轮;珊瑚虫在建造小小巢穴的时候,便把大陆彼此联结起来;野心勃勃的人在为自己建立地位的时候,便为后代留下了丰碑。亚历山大和恺撒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四方征战,可是这样做却把文明的腰带缠绕了半个地球。斯蒂芬森为了发财致富,便发明了蒸汽机;莎士比亚写剧本,为的是好让莎士比亚太太和小莎士比亚们有个舒适的家。
那些心满意足、毫无野心的人,他们过那样的生活倒也蛮不错。他们能构成一种干净而有用的背景,人家可以在上面绘制出不少伟大的肖像画;他们还是一群体面的、虽非特别聪明的观众,当代积极有为之士可以在他们面前表演节目。只要这些心满意足的人们保持沉默,我就不说一句反对他们的话。可是,看在上帝的面上,莫让他们东奔西跑——这是他们最爱做的事——到处大声嚷嚷:他们才是全人类的真正模范。唷,他们呀,无非是些吃粮不干事的闲人,大蜂巢里的雄蜂,闲荡街头、目瞪口呆地望着旁人干活的群氓。
还有,莫让他们以为——这也是他们爱做的事——他们自己才是最明智和最达观的人,并以为知足乃是一件非常聪明的事。“知足的人在任何地方都觉得快乐,”这固然是真实的,但是一匹耶路撒冷的小马驹也是这样的呀,结果不外乎他们二者皆可放在任何地方听人任意摆布。“啊,你不要为他操心,”人们常这样说:“他这个人呀,非常知足;打扰他会是一件憾事。”这一来,这位知足者便受到忽视,而不满足者却得到了他的位置。
假如你的愚蠢程度足以使你遇事知足的话,那么别表露出来,而要跟着大伙儿一起发牢骚,抱怨不休;假如你有了很少一点就可以过得去的话,那么一开口就要求很多。因为倘若不这样做,你就什么也得不到。在这个世界上,有必要奉行原告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所遵循的原则,提出比你愿接受的数目高出十倍的要求。假如一百英镑能使你感到满意的话,那么一开头你就坚持要一千英镑;假如开口就建议赔一百英镑,那你就只能得到十英镑。
可怜的让——雅克·卢梭所以遭到不幸,就是因为没有采用这个简单的方法。他把人间幸福的最高境界确定为生活在果园里,有一位亲切的女人做伴,再加上一头奶牛,可是就连这些他也从未得到。他确实有了果园,但那女人却不亲切,她带来了自己的母亲,而并没有什么奶牛。所以说,假如他打定主意拥有乡下一大块领地,有一屋子的天使,牛也多得可以办展览会,那么他这辈子就可能拥有自己的菜园子,一头牲口,而且甚至可能遇上那罕见的东西——?一个真正亲切的女人。
对知足的人来说,生活准是一桩多么枯燥乏味的事!他们的时间一定多得难以排遣!要是有思想的话,他们究竟能思考些什么呢?读报和抽烟看来就是他们大多数人的精神食粮,而精力旺盛的人则再添上吹吹笛子和讲讲近邻的闲话罢了。
他们从不知道期待之中的那种兴奋感觉,也不知道努力完成一桩事所必然带来的愉快心情,这些东西对一个胸怀大志、希望和计划的人能激起脉搏急速的跳动。对于野心勃勃的人,生活就是一场辉煌的竞赛——这场比赛要求他运用所有的策略和精力,以及胆量——这场比赛,归根结底,只有眼快手稳的人才能取胜,不过在此过程中也有足够的机会感受到因胜负未卜而激起的光辉热情。他在竞赛中感到欢欣鼓舞,恰像游泳健将在汹涌的波涛中,运动员在角逐中,士兵在战斗中一样。
假如被打败,他也领略到了严酷斗争的快乐;假如赛跑中失利,他至少也参加了赛跑。工作之后失败总比在睡梦中虚度一生要好。
因此,请进,请进,请进。女士们,先生们,请进吧!男孩子们,女孩子们,请进吧!表现你们的技巧,试试你们的力量;冒着命运的危险,证明你们的勇气。请进吧!表演是永远不会结束的,比赛随时都在进行。这是唯一真正的比赛,全部是公平的竞争,先生们——这是极其体面的、严格遵守道德的比赛——这是由贵族、僧侣和绅士所资助的比赛。它成立于公元第一年,先生们,迄今为止一直长盛不衰!——请进吧。女士们,先生们,请进去一显身手吧。对大家都备有奖品,大家都可以参赛。对成年人赠以黄金,对小孩子奖以名声;对少女赐以身份,对傻瓜给予乐趣。所以请进吧,女士们,先生们,请进吧!——人人都有奖品,没有不得奖的;因为,获胜者人数虽不多,但其余人呢,喔——
你追我赶中的兴奋狂喜,
那就是败北者所获得的奖品。
【注释】
[1] 落拓枣(lotus):希腊神话,吃了这种果实会做极乐的梦,因而忘记尘世的痛苦。
[2] 本节出版于1886年。
[3] 吉尔伯特(William Schwenck Gilbert1836-1911),英国剧作家、诗人。
[4] 本·琼生(Ben Jonson1573-1637),英国剧作家、诗人。
[5] 诺福克(Norfolk):英国英格兰的一个郡,诺福克汤圆是一种用面团做成的不带馅的汤圆。
[book_title]谈天气
事情总有点儿不顺心。我必须想出一个特别新颖而出奇的题目作为这些文章中的一个篇名。“我要写一篇彻头彻尾全新的文章,”我暗自寻思,“那是以前任何人都从未写过或谈过的东西;这一来我就可以随心所欲,挥笔成篇。”这些天一直踱来踱去,搜索枯肠;结果还是想不出题目。昨天,在我家干杂活的女工卡廷太太来了——说出她的名字并不要紧,因为我知道她不会看这本书的。这种轻浮浅薄的读物她是不屑一顾的。除了《圣经》和《洛氏周报》外,她什么也不读。其它所有的作品她认为都是不必要的和邪恶的。
她说:“天啊,先生,你的样儿好像很着急呀。”
我说:“卡廷太太,我在苦苦思索一个题目,将来讨论起来会让全世界都觉得它能使人大吃一惊——这个题目是以前任何人一句话也未讲过的——这个题目会以其新奇而吸引人,又以其惊人的创见而鼓舞人呢。”
她哈哈大笑,说我真是个爱开玩笑的人。
我再次碰上了倒霉的事儿。我说正经事的时候,人家总是暗自发笑;我企图讲笑话的时候,却无人能领会。上周我讲了一个很漂亮的笑话。我认为它很妙,对它加工整理后,在一次宴会上巧妙地端了出来。具体是怎样引起的我忘了。当时大家正在谈论莎士比亚对待基督教改革运动的态度问题。我讲了几句话,便立刻补充说:“哈,这使我想起一桩事。这样可笑的事几天前发生在怀特查佩尔。”“啊,”他们说,“那是什么事呀!”“啊,非常可笑的事,”我回答说,自己也格格地笑起来,“那会叫你们哄堂大笑的。”于是就对他们一五一十讲了。
我讲完后,全场一片死一般的沉默——这笑话属于那一类冗长的笑话——于是,末了有人说道:“这就是那个笑话么?”
我向他们保证这确是笑话。他们非常客气,对我的话信以为真,唯独有位老先生,他坐在餐桌的另一头,想知道是哪一个笑话——是他对她讲的,还是她跟他讲的;于是经过争辩,大家弄清楚了真正的笑话是谁讲的。
有些人就是太喜欢跟人家过不去。我曾认识一个人,他对任何事情都有一种天然发笑的倾向,而且那倾向还非常强烈,假如你打算和他谈正经事儿,那就必须事先声明你准备讲的话是不会令人高兴的。除非你让他彻底明白这一点,否则他会对你讲的每个词发出阵阵的笑声。我知道有一次人家问他什么时间,他便在马路中间忽然止步,拍一拍大腿,然后爆发出一阵哈哈大笑。对此人你简直不敢和他讲点真正可笑的事。一个像样的笑话很可能当场就送掉他的命。
面对眼下的情况,我措词激烈地驳斥了卡廷太太所谓轻浮浅薄,而逼着她出点有实用价值的主意。她陷入沉思,然后斗胆建议我谈“刺绣样本”;还说如今从未听见有人谈论这些样本,可是她小时候这种东西倒是非常流行的呢。
我婉言谢绝了她的样本,恳求她再想一想。她双手端着茶盘,默默思索了好一阵,最后建议我谈天气,因为她相信近来的天气一直都恼人得很。
自她提出这个荒唐的建议以来,我一直无法把天气赶出,或把其它事物纳入我的脑袋。
眼下确是最糟的天气。无论如何,就在我提笔作文的这会儿就是如此。如果说在文章写完让人阅读时天气还不是特别令人讨厌的话,那么过不多久准会这样。
在我们看来,天气自来都是糟糕的。天气就像政府一样,总是不对。夏天,我们说天气很闷热;冬天,我们认为天气会冷死人;春天和秋天,又找天气的岔子,说既不热又不冷,而希望它打定主意。假如是晴天,我们就说农村里缺少雨水会遭殃;假如真的下雨,我们又祈求天气快晴起来。假如十二月里不下雪,我们会愤愤不平地要知道过去那种老样子的美好冬天究竟到哪里去了,言谈之间仿佛我们花钱买来的东西被人骗走了似的。真的下雪了,我们这时所使用的语言会叫基督教国家丢脸。不到每个人制造出自己的天气,而且只他一个人知道的时候,我们决不会感到满意的。
要是不可能遵循我们的安排,那就宁愿什么样的天气也不要。
不过,我想只是我们这些城里人才觉得各种天气都不受欢迎。在大自然的家乡——农村,它的各种脾气都是可爱的。雪花神秘地、静悄悄地轻轻飘落,把田野和树林打扮成一片白,仿佛神仙要举行婚礼,有什么能比这种景象更美!冰冻的大地在我们摇晃的脚步下嘎嘎作响,这样的散步是多么愉快!——这时,冒着罕有的刺骨寒风,我们给刺激得非常兴奋,耳边隐约听见远处牧羊犬的叫声和孩子们的欢笑声,宛如阿尔卑斯山的钟声在空旷的山间回荡!其次还有溜冰!乘着钢铁翅膀飞速掠过摇摆不稳的冰层,而飞过之际还引起音乐般的呼呼声响。啊!春天是多么美丽——这是自然女神18岁的可爱时节!这时,满怀希望的小幼芽探头张望,显得那么新鲜而嫩绿,那么纯洁而发亮,恰像青春少年怯生生地朝向繁忙的世界蜂拥而进;这时,果树开花,有的粉红,有的雪白,好似乡村姑娘穿着节日的盛装,它们把粉刷过的每家农舍笼罩在一片脆薄的五光十色之中;布谷鸟的歌声随着微风从森林里阵阵传来!到了夏天,到处都是一片又深又浓的碧绿,还有令人昏昏欲睡的蜜蜂嗡嗡声——这时,雨滴向着谛听的树叶悄悄述说着神圣的密语,夕阳晚霞逗留在小巷里迟迟不归!秋天来了!啊,那是一种多么凄凉的美,到处闪耀着黄金般的光辉,秋色笼罩的森林展示出一片即将逝去的庄严宏伟——血红的落日,黄昏时鬼怪般的雾霭,还有那忙着抢收的割麦者的喃喃低语,果实累累的果园,采摘者的呼唤声,以及欢庆丰收的节日!
那些雨水啦、雨夹雪啦、冰雹啦看来不过是大自然的有用的奴仆,它们在农村里履行着很简单的职责;而东风也并不比我们在篱笆之间碰见的吵吵嚷嚷的朋友更坏。
可是在城里呢,没有让我们着迷的自然景色,因为这里墙上的灰泥雕塑经过油漆后,在烟雾般的阳光照射下生泡膨胀;被煤烟弄脏的雨水带来的是烂泥和泥淖;脏兮兮的积雪东一堆西一堆;冷飕飕的狂风在昏黑的街道上呼啸而过,到了煤气灯下的街口还发出厉声尖叫。天气在城里好比百灵鸟在会计室——不得其所,而且碍手碍脚。城市应该有所遮盖,应该用热水管保暖,应该用电气照明。天气是乡下的大姑娘,她在城里抛头露面会于己不利。我们很爱跟她在干草堆的田野里调情,但在蓓尔美尔大街[1]上遇见她,她就似乎不是那么富于魅力了。在大街上她简直让人受不了。那种坦率的、自由的欢笑,以及亲切悦耳的声音在牛奶场里听起来很惬意,可是对城市培养出来的矫揉造作的生活却很不协调,所以她的举止就显得令人极难受。
就在这几天,她很优待我们,接连下了几乎三周的雨;而我呢,正如曼塔里尼先生所说,竟成了,一个该死的、潮湿的、渗水的、令人不快的家伙。
我们的隔壁邻居不时从菜园子后门出来瞧瞧,他说这对农村非常有利——不是指他从菜园后门出来,而是指天气。其实他对天气一窍不通,可是自去年搭起种黄瓜的架子以来,他就把自己视为农业专家了,而且讲起话来也就这么荒唐,一心要使住在这斜坡地带的邻居们都以为他是退休的农民。我仅希望他唯有这次正确,而天气也确实给人带来了好处,因为它就给我带来了相当大的损害。它既损坏我的衣服,又破坏了我的脾气。说到脾气,我倒负担得起,因为我有着充分的供应,但最令人痛心的是看到亲爱的旧帽子和旧裤子疲沓下垂,在冰冷世界的风吹雨打下提前磨损而破败。
还有我那套崭新的春装。本来是非常漂亮的衣服,如今却挂在那里,溅满那么多稀泥,我简直不忍心瞧它一眼。
这是杰姆的错,确是他的错啊。那天晚上要不是为了他,我决不会穿这套春装出去的。他进来的时候,我正在试穿这套新衣。他一看见便马上把双手高举,发出一声狂叫,高喊着说:“又看到这种式样啦!”
我说:“从背后看来也合身吗?”
“可漂亮啦,老兄。”他回答说。于是很想知道我是否准备出门。
最初我说“不”,但他驳回了我的意见。他说一个人穿上像那样的服装就没有权利待在家里。“每个公民,”他说,“对社会都要尽一份义务。只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每个人都应当对大众的快乐做出贡献。出去吧,让女孩子们乐一乐。”
杰姆好用俚语。我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学来的。肯定不是从我这里。
我说:“你认为这套衣服果真会使她们高兴吗?”
他说会的,就像带她们去乡下玩一天一样。
这样便使我下了决心。那是一个可爱的傍晚,我因此出去了。
回家以后,脱掉衣服,用威士忌遍擦全身,用热水烫脚,把芥末硬膏贴在胸口上,喝了一大盆粥和一杯热威士忌加水,把油脂敷在鼻子上,然后上床睡觉。
这些及时而有力的措施,再加上天生的强壮体魄,便是我保全生命的办法;可是那套衣服呢!哎,瞧吧,已不再是衣服,它已成了一块挡泥板。
那套衣服我当时确实喜爱。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在这世界上我决不特别喜爱任何事物,除非它遭遇了可怕的事。小时候我有一只温顺的老鼠;我爱那只小动物恰像只有小孩子才会爱老的水老鼠一样。有一天,它掉进一大盆奶油拌醋栗中去了,那是送到厨房来凉一凉的。没有人知道这可怜的小动物究竟怎样了,直到后来请客人再吃一点时才发现了它。
我确实讨厌城里的雨天。至少,我所反感的与其说是下雨,倒不如说是稀泥。不知什么缘故,我好像对稀泥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在道路泥泞的日子,我只要在街上一露面,就会被稀泥覆盖一半。稀泥所以跑来是因为受到吸引的缘故,正如老太太看见闪电落在面前时所说的一样。旁人在刮风下雨天出门,一连步行好几个小时,身上连一粒尘土也不会粘上;而我呢,就是到街对面去一趟,回来时给人看见准是个丢尽了的脸的东西(小时候,我可怜的亲爱母亲常对我这样讲)。如果说全伦敦只能找到一小块稀泥的话,我深信我会从全体竞争者手里把它夺走的。
我希望对这种感情有所回报,可是恐怕永远也办不到。我对人们所称的“伦敦特色”心怀恐惧。一遇上刮风下雨的日子,我整天都觉得又难受又闷热,所以脱掉衣服,跳上床,完全回避这种日子实在是一大解脱。天一下雨,诸事都不遂心。我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不过我总是觉得下雨天行人啦、狗啦、儿童车啦、出租马车啦、货车啦到处都比其它时候要多,而且都更加挡着你的道,个个都非常令人不快——除开我自己——这情形的确叫我发狂。还有呢,不知为什么,我发觉自己雨天携带的东西总比晴天要多;你有一只手提袋,三个小包和一份报纸。这时突然下雨,你却无法把伞打开。
这又叫我想起了天气的另一面,也是我所不能容忍的一面。那就是乍雨乍晴的四月天(所以这样称呼,是因为它总是从五月开始)。诗人以为这种天气很美。由于它在总共五分钟内都拿不定主意,所以人们把它比作女人;正因为这个缘故便设想它非常迷人。就个人来说,我并不欣赏它。女孩子有着如此闪电般易变的性格,可能会令人非常喜悦。跟这样一种人打交道无疑是极其开心的事——他一会儿无缘无故咧开嘴笑,一会儿又同样无缘无故恸哭流涕;他一会儿笑逐颜开,一会儿愁眉苦脸;在一分钟内他又是粗鲁又是温情,又是坏脾气又是快活,又是吵闹又是沉默,又是热情又是冷淡,又是袖手旁观又是行动笨拙(请注意:这些都不是我说的,而是那些诗人的措词。据认为他们是这方面的行家);然而在天气身上,这样自成体系的缺陷还更明显。女人的泪水不能使人浑身湿透,但是雨水却办得到;女人的冰冷不会给人埋下气喘和风湿的病根,但是东风却往往如此。对正规的坏天气,我可以做好准备,耐着性子逆来顺受,可是像这种半便士一般的日子却不合我的口味。湿淋淋一身走在路上,抬眼却看到头上一片蔚蓝而清澈的天空,这就叫人更加气恼,一场淋得人浑身湿透的阵雨过去,太阳出来了,那副笑嘻嘻的样儿真有点叫人恼怒,它似乎在说:“老爷啊,我爱你,你的意思不是说被淋湿了吧?喔,我倒觉得奇怪。哎呀,这不过是开个玩笑罢了。”
在英国的四月,这种天气还不让你有时间打开或关上雨伞,尤其它若是“自动”的话——我指的是伞,不是四月。
我曾在四月买了一把“自动伞”,在它身上确实花了不少时间,当时我需要伞,于是走进一家斯特兰德大街上的商店,讲了我的需要,店里的人说——
“是啊,先生;你需要什么样的伞呢?”
我说需要一把能遮雨又能防止丢失在火车上的那种伞。
“那就请买‘自动伞’吧。”店员说。
“什么是‘自动伞’啊?”我说。
“啊,这是一种很精巧的设计,”店员答道,口气里流露出一点热情,“它可以自动打开关上。”
我于是买了一把,发现他说的话完全正确。它确实能自动打开,自动关上。我却无论如何不能控制它。天开始下雨了,当时的季节每隔五分钟就会下一次,我试图把这个机器打开,可是它动也不动;于是我站住跟这讨厌的东西搏斗一番,摇晃它,咒骂它,这时已是倾盆大雨。后来雨刚一停,这个荒唐东西忽然猛地一下向上打开,而且再也不愿下去;我只好把伞举在头上,在蔚蓝而清澈的天空下走着,巴不得又开始下雨,以免我看上去像个疯子。
它真的关上了,却关得出人意外,竟把你的帽子一下弹得老远。
我不明白它为什么会这样,但有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没有什么能使一个人像失掉了帽子那么极端可笑的了。一个人突然意识到自己头上光光的,会感到一种可怜无助的疼痛感沿着背脊直往下窜,这种感受是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极惨痛的灾祸之一。于是你就发狂似的飞奔去追赶帽子,小狗容易兴奋,也跟着在一旁奔跑,它以为这是一场比赛呢。在追赶当中,你准会撞倒三四个无辜的小孩——且不说小孩的母亲——还会把一位胖老先生撞翻在童车上面,把一队女学生像排炮般轰到一个湿漉漉的扫烟囱人的怀抱里去。随后,看热闹的人群像白痴一样欢笑喧嚷,帽子捡起来已破烂不堪,显得也并不太重要了。
总而言之,因为三月有大风,四月有阵雨,而五月的鲜花全然不存在,所以在城里春天算不上有成就。在乡下一切都非常美好,这点上文已经讲过,然而城里的人口远远超过万人,因此春天该一笔勾销倒是肯定无疑的了。这个世界是个阴森森的工场,春天在里面就像儿童在里面一样——很不适宜。在满地尘土、到处喧嚣的环境里,它显不出自己的优点。看到满脸污垢的小家伙试图在闹嚷嚷的庭院和泥泞的街道上玩耍,这显得多么凄凉。可怜的、无人照顾、无人需要的小家伙,他们简直不是小孩。小孩有明亮的眼睛,圆圆的脸蛋儿,怯生生的模样。他们却是些肮脏邋遢、尖声刺耳的小鬼,一张张小脸都是干枯憔悴的,而婴儿般的笑声又都是粗嗄嘶哑的。
生命的春天,和一年里的春天一样,应当在大自然的绿色怀抱里抚育成长。对我们这些住在城里的人来说,春天带来的不过是寒风和细雨。若要领略春天的快乐气息,谛听春天的静寂声音,那就必须到光秃秃的树林里,到长满荆棘的小巷里,到荒原的沼泽地里和静止不动的大山上去寻找。那里才有万象更新的春天。飞跑的白云啦,空旷冷清的原野啦,骤然刮起的大风啦,清新明朗的空气啦,这些都会激动你,使你产生出朦胧的干劲和希望。生活像四周的风景一样,似乎更大、更宽、更自由——它是一条彩虹道路,它的尽头还是个未知数。天空里有不少银色的罅隙,透过那里我们似乎瞥见了伟大的希望和豪华正出现在这悸动不已的小世界的周围,而其芬芳气息还随着三月的狂风吹送到我们身旁。
许多连自己也不明白的奇怪思想不断在心中骚动。许多声音在召唤我们做出巨大努力,干一番宏伟的事业。可是我们还不懂其中的含意,我们愿意作出的回应隐藏在心里还在挣扎,表达不清,而且哑口无言。
我们像小孩子一样向阳光伸手,企图抓住自己也不知道的东西。我们的思想,正像丹麦歌曲里那个男孩子的思想,是十分漫长而又漫长,而且非常模糊;我们看不见它的尽头。
情况必然是如此。所有超出这个狭隘世界的思想只能是模糊的、没有形状的,而不可能是其它样子。我们能明确掌握的思想都是十分细小的思想——2加2等于4;饥者易为食;诚实是上策;而一切伟大的思想对我们可怜的幼稚的头脑都是不明确的、无边无际的。我们的生命是时间环绕的孤岛,外面包围着一层浓雾,我们透过浓雾只能见到模糊的影子,并且只能听到大海那边波涛滚滚的声音。
【注释】
[1] 伦敦的一条大街,许多俱乐部都开设在这里。
[book_title]谈狗和猫
今天早上我因为它们而吃的苦头,没有人能说得出。事情是从古斯塔夫斯·阿道弗斯开始的。古斯塔夫斯·阿道弗斯(楼下大家简短地管它叫“古斯蒂”)是一条非常好的狗,那是指它在广阔的田野里或在相当宽敞的空地上,可是我不要它待在屋里。虽然它用意很好,但这房子配不上它那么硕大的身躯,它伸直了身子能把两把椅子和其它家具统统挤到一边去。它摇一摇尾巴,屋里看上去就像有排山倒海的军队经过似的。它呼出的气能把炉火吹灭。
午饭时,它爬到餐桌下躺了一会儿,然后突然起身,我们得知它行动的消息是从餐桌传出来的,因为餐桌似乎变活了,想要翻跟头。我们大家赶忙疯狂地按住餐桌,竭力使其保持平衡,而它得出的印象却以为在策划恶毒的阴谋反对它,因此挣扎得非常厉害,最终常会出现这样一个场面:餐桌被推翻,饭菜被糟蹋而倒进了男女两层的夹缝当中,而所有人都怒火冲天,正在地板上爬呢。
今天早上它进来时也是平日那样的派头,看来这是在学美国飓风的派头。它做的头件事就是用尾巴把我的咖啡杯从桌上扫下来,把里面的咖啡全泼进我的背心。
我赶忙从椅子上站起来,口中骂一声“该死的”,然后朝它飞快地跑过去。在我到达前它早已奔向房门,在门口遇上正端着鸡蛋进来的伊丽莎。伊丽莎叫一声“呸!”一屁股坐在地板上,鸡蛋从不同的方向掉在地毯上,外壳打烂露出蛋白,而古斯塔夫斯·阿道弗斯则离开了房间。我在后面呼唤它,严厉告诫它直接滚下楼去,而且一小时左右不要让我见到它。它似乎同意我的意见,闪开了煤勺子的打击,逃出去了。这时我转身回来,把身上擦干,然后吃完早餐。我拿稳它到院子里去了,可是过了十分钟我往走廊里一瞧,却看见它坐在楼梯口上。我命令它马上下去,它却边叫边跳,所以我就过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是蒂图姆丝,它正坐在楼梯口台阶上,不让大狗过去。
蒂图姆丝是我们的小猫咪。它的身躯恰好是一便士一个的面包那么大。这时它正拱起腰,口中骂个不停,活像医科大学生。
它骂起人来确实令人害怕。我有时也会那样骂人,但跟它相比,不过是业余水平而已。对你讲真话吧——请注意,这事只能你我知道,切勿外传;我不该让老婆知道这是我说的话,女人家是不懂这些事情的,不过你我私下说说,你知道,我认为骂人对男人来说大有好处。骂人,这是安全阀,通过它坏脾气可以化成无害的蒸汽逃掉,不然的话就很可能对大脑产生严重的内伤。一个人说:“上帝保佑你,亲爱的、可爱的先生,是什么太阳、月亮、星星使你这样粗心大意(假如允许我使用这种表达方式),竟会让你轻快脆弱的脚步用这么大的气力踩在我的鸡眼上?难道你根本不明白自己朝哪个方向走吗?你这可爱的、聪明的年轻小伙子——你!”他说完这番话或类似的话,就会觉得好受一些。咒骂,跟大家熟知的摔打家具或砰地关门这种做法一样,会对愤怒情绪产生同样的缓解作用。除此以外,价格也便宜得多。咒骂会把人清扫干净,好比一便士的火药会把洗衣房的烟囱打扫干净一样。对二者来说,偶尔来一回爆炸都并非坏事。一个人从不破口大骂,或狂暴地踢脚凳,或用不必要的猛力拨弄炉火,这样的人我倒有点儿信不过。生活中经常产生的苦恼会令人愤愤不平,若没有一个发泄出口,这股愤怒往往会在里面疼痛溃烂。恼人的琐事非但没被我们抛开,反而守候在我们身旁,发展为悲哀;对微不足道的委屈我们又闷闷不乐地加以思索,在沉思默想的温床里小小的委屈会发展成巨大的伤害,而在其有毒的阴影下我们马上会产生仇恨和报复心。
咒骂可以释放感情,这就是咒骂的功能。有一次我向姑母解释这一点,可是并没得到她的响应。她说我毫无必要产生那种感情。
这就是我对蒂图姆丝讲的话。我告诉它,既然在基督教家庭里长大,它也该感到惭愧呀。听见一只老猫骂人,我倒并不怎么介意。可是看到没有多大的小猫就如此放肆,我简直不能容忍。年纪轻轻的就这样,似乎很可悲啊。
我把蒂图姆丝放进衣袋里,重新回到书桌旁。我暂时忘记了它,后来抬眼一瞧,发现它已蠕动着身子跑出了衣袋,爬上书桌,而且正试图吞下我的笔;接着又把腿伸进墨水池里,把它打翻;接着舐它的腿;接着又开始骂人——这一回是冲着我来的。
我把它放在地板上,在那里蒂姆马上跟它发生争吵。我实在巴不得蒂姆不要管闲事。小猫干了些什么事,这不关它的事呀。此外,它自己也不是圣徒。它只是两岁的猎狐小狗,它样样事都要出面干预,做出一副苏格兰白头大牧羊犬的神气。
蒂图姆丝的妈妈进来了,它抓了一下蒂姆的鼻子,这事使我非常高兴。我把它们三个一起赶到走廊去,现在它们正在那里打架呢。
我给墨水搞得一团糟,因此大发雷霆。假如这天早上再有狗或猫任何东西前来愚弄我的话,那么它最好把丧葬承包人带在身边。
不过,一般说来,我确实非常喜爱狗和猫。它们是多么开心的小家伙啊!作为伴侣,它们比人类高明得多。它们不跟你吵架或争辩。它们决不谈自己,而是静听你谈论你自己,而且始终保持对谈话很感兴趣的样子。它们决不发表愚蠢的评论。它们决不会在用餐时向对面的布朗小姐说,它们原先一直很了解她对琼斯先生十分要好(琼斯先生刚与鲁滨逊小姐结婚)。它们决不会把你妻子的表哥误认为她的丈夫,而幻想着你是岳父大人。它们决不会向一个案头上放着十四本悲剧、十六本喜剧、七本闹剧和两本滑稽剧的年轻作家,问他为何不写剧本。
它们决不说令人伤心的话。它们决不把我们的过错告诉我们,“即便是为了我们自身的好处。”它们不会在不方便的时刻温和地提醒我们过去的愚行和错误。它们不会说:“啊,不错,如果真的需要你,那你的用处可就大啦”——这类讥讽话。它们决不会像我们的情人有时那样,告诉我们现在已不如从前那样可爱。我们对它们是始终如一的。
它们总是很高兴看到我们。不论我们的心情如何,它们总跟我们在一起。我们高兴的时候,它们就快活;我们严肃的时候,它们就安静;我们伤心的时候,它们就悲哀。
“喂!高兴起来,玩乐一阵吧!好啦,让我来服侍你。我在这里,在你身旁活泼蹦跳;我会跳,会叫,会旋转,随时任你怎样取乐都可以。你若不信,瞧瞧我的眼睛吧。你需要什么?如果在客厅里嬉闹玩耍,就别管那些家具吧;要不,去外面新鲜清爽的空气里飞奔一趟吧。跑过田野,跑下山冈,莫让那老工头的鹅群知道这是什么时间。啊呀!快来吧!”
或者,你想静静待一会,思考一番。那很好啊。小猫会坐在椅子扶手上,满意地咪咪叫着。蒙特莫雷西会在地毯上蜷缩成一团,眯眼望着炉火,但同时又用一只眼望着你,准备着万一你心血来潮向它指示老鼠出没的方向。
我们把脸埋在双手里,心想要是不出生世上多好。这时它们并不把身子坐得笔直,指出这一切全是咎由自取。它们甚至也不希望对我们发出这样的警告。它们只是轻轻走上前来,用脑袋一个劲儿推我们。假如是一只猫,它会站在你肩膀上,一边弄乱你的头发,一边说:“老爷啊,我为你的老人感到难过。”仿佛人说话一样明白易懂。假如是一条狗,它会用真诚的大眼仰望着你,眼里在说:“喔,你永远有我在你身边,你知道的。咱们将共同经历人世坎坷,永远站在一起,不是吗?”
狗是非常轻率的啊。它决不认为有必要弄清楚你是正确的抑或错误的,也决不费心打听你在人生阶梯上是往上升还是朝下降,也决不问一声你是富翁还是穷鬼,是傻瓜还是聪明人,是罪人还是圣人。你就是它的好朋友。对它来说,这就足够了。不论是好运或霉运,好名声或坏名声,荣誉或耻辱,它都准备紧跟着你,而且安慰你,保护你,必要时还会把生命贡献给你——真是又愚蠢、又没头脑、又没灵魂的狗啊!
哈!坚定可靠的老朋友,你有清澈深沉的眼睛,明亮快捷的目光,人还来不及把心里话说出来,你就能领悟一切,你是否知道你仅仅是动物,而且没有心灵?你是否知道外面那儿靠着电杆斜站着的那个眼神迟钝、满身酒味的蠢人在智力上却比你无限优越?你是否知道每个心胸狭隘、自私自利的坏蛋都是靠欺诈蒙骗而谋生口,从未做过一桩好事或说过一句好话,他们的思想没有一个不是卑鄙的,他们的欲望没有一个不是下流的,他们每个行动都是欺骗,每句话都是谎言;你是否知道这些爬来爬去、东躲西藏的人们(世上这种人数以百万计),你这个可敬的、大胆的、毫不自私的畜生,你是否知道他们全都比你优越得多,像太阳胜过烛光?他是人类,你知道的;人类呀,是整个广袤而永恒的宇宙中最伟大、最高贵、最聪明、最优秀的生物。任何人都会对你这样讲的。
是啊,可怜的小狗,跟我们这些聪明的人类相比,你是非常愚蠢,确实蠢得很。我们懂得一切政治和哲学,总而言之懂得一切,只有一件事除外,那就是我们是什么,我们从哪里来,我们到哪里去,以及这个小小世界以外的一切和其中大多数东西又是什么。
不过,小狗和小猫啊,你们可不要介意,正因为你们愚蠢,所以我们对你们俩更加倍地喜爱。我们大家都喜欢愚蠢的东西。男人不能容忍聪明的女人;女人的理想伴侣也是她能称之为“亲爱的老笨蛋”的那种男人。碰见比自己蠢的人是件愉快的事。由于是这种人,所以我们一见面就会爱上他们。这个世界对聪明人来说一定是个颇为艰苦的地方。普通人不喜欢他们,而他们自身之间呢,又极其真诚地互相憎恨着。
不过话说回来,聪明人是微不足道的少数,所以他们不高兴确实无关紧要。只要能使愚人们生活得舒服,这个世界作为一个整体就会相当地平安无事。
猫享有比狗较为世故的声誉——较多地追求自身的利益,而不太盲目地为朋友的利益而献身。所以我们男男女女对这样的自私自利理所当然地感到震惊。猫确实热爱厨房里铺有地毯的家庭胜过那没有的家庭:要是周围小孩很多,它们更喜欢到邻居那里去消磨空闲时光。不过,总起来说,猫是受到诽谤的。假如它跟一个人交上了朋友,不论任何艰难险阻,它都会紧跟着你。我喂养过的所有的猫始终是最坚定的伙伴。我曾有过一只猫,它跟着我到处走,甚至走到令它最难为情的地方,因此不得不恳求它,作为个人的恩惠,不要陪我再往商业区大街走下去了。每当我回家很晚,它总是熬更守夜等着,还要到走廊上来迎接我。这使我觉得仿佛是个结了婚的人,只是它决不问我到哪里去了,而且听我一一告诉它后,也不相信我说的话。
我还有过一只猫,它天天总是喝得醉醺醺的。它可以一连几小时守候在地窖门边,一待有机会就溜进去,用嘴去舐啤酒桶漏下的酒滴。我提到它这个习惯并不是要称赞这种猫,而只是为了说明它们当中有一些差不多已具有人性了。假如灵魂转世是事实的话,那么这个小动物肯定有资格迅速无比地转变成基督徒,因为除开酗酒外,它最爱的是虚荣。每次捉到一只特大的老鼠,它都会拖进我们大家在座的屋里来,把尸体陈列在大伙儿中间,期待大家的称赞夸奖。天哪!女孩子们的尖声高叫多么刺耳呀!
可怜的老鼠!看来它们的生存仅仅是为了使猫和狗捕杀它们而赢得声誉,使化学家发明消灭它们的特效毒药而大发其财。然而它们也有引人入胜之处。人们把超自然的神秘力量牵强附会加在它们身上。它们是那么狡猾顽强,数量之多那么吓人,而且那么残酷,那么诡秘。它们聚居在荒无人烟的房子里,那些破烂窗框悬吊在墙脚腐朽、摇摇欲坠的墙壁上,房门在锈蚀的门链上播晃着,吱吱作响。它们知道船要下沉,便会全体离船逃走,谁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或者逃往何处。它们在潜藏之处互相悄悄耳语,说是一场厄运将如何降临到庄园头上,而某某有名人士将如何一命呜呼,被人遗忘。它们在阴森可怖的尸骨存放所能干出许许多多可怕的事来。
恐怖故事里缺少了老鼠就说不上是完整的故事。在鬼怪和谋杀故事里,它们会在回声荡漾的屋里四处奔跑;在护壁板后面会听见它们牙齿啃咬的声响;在虫蛀的地毯洞里看得见它们闪光的眼睛在窥视;深更半夜它们发出刺耳的、非人间的尖叫,这时凄惨的阴风呜咽着,围绕倾圮的塔楼扫过,然后像嚎咷恸哭的妇人从无人居住的、空荡荡的卧室里一穿而去。
关在令人厌恶的土牢里的犯人,临死时透过可怕的昏黑,可以瞧见它们血红的小眼睛好似燃烧着的炭火一般;在死一般的寂静中,他们可以听见它们爪子样的脚的急速奔跑声;在黑暗里,他们还会忽然失声惊呼,一下站起来,而整个恐怖的深夜都在留心观察呢。
我爱读有关老鼠的故事。它们会使我汗毛直竖,惊吓万分。我喜欢那篇关于哈托主教与老鼠的故事。那坏心肠的主教,你知道,一向拥有那么多粮食堆积在粮仓里,却不愿让挨饿的饥民动用一星半点。他们来向他祈求施舍粮食的时候,他就召集他们到粮仓里去,然后把他们关在里面,放火焚烧,把大伙统统烧死。可是第二天来了成千上万的老鼠,它们是被派来审判主教的。哈托主教赶忙逃到位于莱茵河中央的那座坚固的塔楼里,把自己锁在里面,以为十分安全。可是那些老鼠呀!它们游过河,沿厚石墙打开一条路,啃穿钻进去,把藏身其中的主教活活咬死。
它们用石头把牙齿磨得锋利无比,
如今正在啃咬着主教的躯体;
它们把四肢的肉啃得一丝不剩,
因为派它们来正是对他审判公正。
啊,这真是一篇可爱的故事。
其次,还有那个哈默林镇上花衣吹笛人的故事,他如何用笛声把老鼠赶跑,后来镇长背约失信,他又用笛声把镇上所有小孩子拐走,进入大山。这是多么奇妙的古老传说啊!我不知道这传说意味着什么,或者它是否有任何含义?似乎有一种离奇而深奥的东西隐藏在那波动起伏的旋律里。我心里老是萦绕着这样一幅景象:古时候那个古怪而神秘的花衣吹笛人,正吹着笛子经过哈默林镇的狭窄街道,后面跟着许多小孩,手舞足蹈,脸上显出沉思、渴望的神情。乡亲们试图要他们留下,可是孩子们根本不理睬。他们听见了那超自然的、有魔力的音乐,就非跟着走去不可。玩耍游戏尚未结束,他们就纷纷离开,玩具也漫不经心地从手里掉落。他们不知道匆匆忙忙赶往何处去。那神秘的音乐在呼唤他们,他们就跟着跑去,既不注意,也不问去哪里。那音乐扰乱着、震撼着他们的心,其它声音则愈来愈微弱。就这样,他们漫游在花衣吹笛人经过的街道,终于离开了哈默林镇。
我有时不禁想到那花衣吹笛人是否真的死了,或者他是否仍在大街小巷漫游,不过现在他的笛声非常轻微,只有小孩子才听得见。他们为什么暂停嬉戏,站在那里,全神贯注,张大眼睛,小脸蛋儿显得那样严肃而神圣?我们问他们,他们只把长着卷发的脑袋摇一摇,笑着赶快跑到伙伴那儿去。可是我个人幻想,他们刚才是在谛听古时候花衣吹笛人的神秘音乐,也许他们明亮的眼睛甚至还看见了他那奇形怪状的模样,不被注意地在繁忙的人群里溜走了。
甚至我们这些长大成人的小孩子不时也会听见他的笛声。可是那渴望的曲调离我们太远,这个闹嚷、狂暴的世界里的吼叫声太大,因而那梦幻般的旋律给淹没了。总有一天,那又甜蜜又悲哀的曲调会高昂而清晰地奏响,我们也会像小孩子一样,把所有的玩具抛开,跟着跑去。亲人的手伸出来,叫我们留下,我们一向乐于听从的声音向我们高呼,叫我们停步。可是我们会轻轻地把那些亲切的手挡回去,走过悲伤的房子,经过敞开的大门径自出去。因为那疯狂的奇怪音乐会在我们心里鸣响,到那时我们将明白歌声的含义。
我希望人们爱小动物不要带有痴气,这是很多人都难以避免的。在这方面,女人的毛病最严重不过,但有知识的女性由于荒谬的崇拜,也常把宠物变成讨厌的东西。不少多情善感的少女读了《大卫·科波菲尔》,也要学样喂养一条不知什么品种的长毛小狗,这狗却有一种令人恼怒的习惯,经常批评男士们的裤子,最终它的评论就只是用鼻子嗅嗅而已,聊以表示鄙视和厌恶。她们还用娘儿们的一连串无意义的甜言蜜语来对狗谈话(这时任何人离她们都很近,足以听在耳里),她们还以极其动人的姿势吻狗的鼻子,把它未曾洗刷过的脑袋抬上来偎依在自己的脸颊上。不过,正如上面所说,这些爱抚动作主要是在年轻男士在她们身边逗留纠缠时才做出来的。
其次,还有些老太太对长卷毛的胖狗很崇拜,尽管那狗喘不过气,而且满身跳蚤。我从前认识一对上年纪的处女,她们养了一头德国香肠似的四条腿动物,她们互相之间管它叫狗。每天早上,她们要用温水给狗洗脸。早餐时,那狗照例吃一份羊肉片。每逢礼拜日,其中一位去做礼拜,另一位则留在家里做狗儿的陪伴。
有许多家庭,他们整个生活的乐趣全集中在狗身上。顺便说一句,猫很少受到过分的谄媚讨好。猫对这种可笑的行为有着十分公正的判断力,它会用爪子善意而坚定地制止任何这类无聊的举动。可是狗却似乎很喜欢。它们会鼓励主人干这种蠢事,因而就出现这样的结果:在我所说的这个圈子当中,从早到晚持续不断讨论的主题便是“亲爱的菲多”已经做了什么,现在做什么,将来做什么,不愿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过去做过什么,目前在做什么,准备要做什么,叫它做什么,不叫它做什么,大概准备要做什么等等。
这一切其实全是愚蠢行为的糟粕所组成的谈话,都是对着这个该死的畜生讲的。家里的人整天围坐成一圈,观察它,评论它的行动,互相讲述有关它的故事,回忆它的美德,而且眼泪汪汪的记起了有一天它丢失了整整两个小时的情景。当时有个屠夫的小孩极凶狠地把它拖回家来,有人看见他一路上一只手捉了狗的颈皮,一只手用巴掌打狗的脑袋,打得啪啪响呢。
从痛苦的回忆中恢复过来后,他们又对畜生的赞美展开了相互竞争,后来有一位成员,热情超过了通常的程度,他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猛然向这不幸的四脚兽扑去,在狂喜之下一把抱在怀里,伤感得无以复加。看到这种情形,其他成员嫉妒得发狂,也站起来,一下跑到狗面前,尽量抓住第一位贪婪者为他们所剩下的部位,口中还喃喃说着赞美和崇拜的词句。
这种人中间,要办任何事都得通过狗。假如你想追求大女儿,或要老人把辗草坪机借你一用,或要母亲向剧院交响乐队严禁独奏演员戴桂冠协会捐款(无论如何也没有这种协会,真遗憾),那你都得先从狗开始。你必须受到狗的欢迎,他们才会听你说话。假如这动物对你表示友谊的序幕报之以恶毒猛咬——这是完全可能的,那么你的事情就算永远完蛋了,因为狗的开朗性格早已被其接受的不自然的对待给歪曲了。
“任何一个人菲多若是不亲近他,”父亲事先就已创见性地指出,“我说呀,那个人准是信不过的。你知道,玛丽亚,这话我已经说过好多次。啊哟!它知道,上帝保佑它。”
让它见鬼去吧!
真想不到那头粗暴无礼的畜生原先本是天真无邪的小狗,腿脚敏捷,头脑灵活,很会逗乐嬉戏,而且野心勃勃要长成又大又好的狗,像妈妈一样会吠叫。
哎哟!生活把我们大家全变了,真可悲。这世界似乎是一台巨大而可怕的研磨机,一头送进去的东西是新鲜、光明、纯洁的,另一头出来的却是老迈龙钟、脾气乖戾、满面皱纹。
即使是严肃庄重的狗,请你瞧瞧它吧。它的目光呆滞,昏昏欲睡,走路又庄重又缓慢,神态既尊严又拘谨;谁能想到它一度曾是蓝眼睛、会旋转、会奔跑、会翻跟头、像烟火般疯狂的小动物,我们管它叫小狗儿。
小狗儿具有何等奇妙的生命活力啊!在小动物身上,生命洋溢的样子确实有一种美。它们到处跑,咪咪叫,跳跳蹦蹦;用后脚跳舞,用前脚抱东西,在地上不断地滚呀、滚呀、滚呀,仰卧着用脚踢个不停。它们不知道拿自己怎样办,它们洋溢着那么多的生命。
读者啊,你可记得你我感觉到同样这种事的时光吗?你还记得风华正茂的青春期的光辉日子吗?那时踏着月光沿大路回家,我们浑身充溢着太多的生命,不愿缓缓步行,而要边走边跳,像波浪般摆动着胳膊,大声呼叫着,以致那些等候迟迟未归的丈夫的农民老婆以为——而且有充分的理由以为——我们疯了。她们紧靠在篱笆旁守候着,我们到那里也止步站住,瞧她们那么急匆匆跑开就放声大笑,使她们一阵毛骨悚然,跑开时还惊呼一声呢。这时不知为什么泪水却涌进了眼眶。啊,那是多么辉煌的年轻生命啊!它使我们登上了全世界帝王的宝座;它在每条激动的血管里奔流,我们走路时也飘飘欲仙;它穿过我们跳跃的脑筋,要求我们奋勇直前去征服全世界;它涌入我们年轻的心,因而我们渴望伸出手臂去把所有劳动的男女和小孩统统抱在怀里。而且爱他们大家——爱所有的人。啊!那些美妙而充实的日子全是快乐的时光。那时,未来的生命像看不见的风琴在我们耳际奏着神奇而充满渴望的音乐;我们热血沸腾,高声呐喊,好比出征的战马。啊,如今,我们的脉搏跳得缓慢而平静,老骨头关节患了风湿,我们热爱舒适的座椅和烟斗,对少年的热情则嗤之以鼻。可是,咽!但愿那神仙似的生活再短暂出现片刻吧。
[book_title]谈害羞
所有伟大的文人都害羞。我本人是文人,但旁人却告诉我,说看不出我有害羞的样子。
我很高兴看不出来。有段时间,我害羞却表现得特别明显,成了自己很痛苦、周围人人都很难受的原因——特别是朋友中的女士们对此抱怨得顶厉害。
一个害羞的人,他的命运不可能是快乐的。男人不喜欢他,女人鄙视他,他自己也不喜欢和瞧不起自己。耐心并不能减轻他的痛苦;除开时间以外,这是无可救药的事。不过有一次我碰巧看到了克服这种不幸病症的一个妙方。它刊登在一家小型周刊的“答读者问”一栏里,原文如下——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要采取一种轻松的、愉快的态度,尤其是对待女士。”
可怜的害羞者啊!我可以想象得到他读到这条忠告准会一笑置之。“要采取一种轻松的、愉快的态度,尤其是对待女士。”说得对极啦!亲爱的害羞的年轻朋友,你可千万别采取这种态度。你试图装出跟自己性情不同的任何其它性情,必然会使你的热情变得荒唐可笑,使你的冒昧令人讨厌。如果显示你天生的自己,那么旁人只能认为你这个人乖戾和愚蠢罢了。
害羞者所遭受的折磨是社会施加予他的,因此他对社会也确实略为施加报复。他能在一定程度上让别人体会到他的痛苦。别人怎样吓唬他,他就怎样吓唬别人。他能使全屋子里的人大为扫兴,而且只要有他在场,即使性情最快活的人也会精神沮丧,紧张不安。
这种情况大多是由于误会而产生的。许多人把害羞者的胆怯误认为过分傲慢,因而感到震惊和侮辱。他的局促不安被看作无礼怠慢而令人不满。开口对他讲第一句话,他就惊恐万状,热血马上冲昏头脑,完全丧失说话能力,这时人家就把他看作一个控制不住感情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坏家伙。
然而,随时随地被人误解确是害羞者的命运。不论他竭力想造成何种印象,他要表达的总是跟心里想的恰恰相反。他讲的笑话,人家认为跟事实不符,纯属虚构,因而会大肆责备他不说老实话。他的讽刺,人家认为那确是他的见解,因此他赢得了蠢驴的名声。另一方面,假如他为了向人讨好而斗胆说几句恭维话,那就会被看作是挖苦讽刺,而且从此以后永遭别人的怨恨。
这些,以及害羞者的其它苦恼,在旁人眼里总是非常好笑的;所以自古以来害羞者就为滑稽作品提供了素材。可是若深入观察,我们就会发现事情还有可感叹的,几乎也可说是悲剧性的一面。害羞的人其实就是一个孤独的人——一个跟所有同伴、跟整个社会割断联系的人。他在世上活动,却没有和世人汇合一起。在他和同胞之间永远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一堵看不见的坚固的墙。他白费工夫试图攀越,结果只碰得鼻青脸肿。他瞧见对面那些悦人的面孔,听见那些动人的声音,可是不能把手伸过去握住别人的手。他站在那里,眼睁睁看着那些欢乐的人群,自己也渴望说说话儿,表示自己跟他们并无分别。然而,他们从旁走过,对他理也不理,只顾相互愉快地谈笑,而他却无法请求他们停一停。他试图接近他们,但他带着监狱似的高墙一同前去,因而四面八方都给包围住。在繁忙的大街上,在挤满人群的屋子里,在枯燥乏味的工作中,在一阵旋风似的欢乐里,在人数众多或人数稀少的场合;不论人们在哪里聚会,不论音乐般的人声在哪里响起,人们的眼睛在哪里射出思想的光芒,那害羞的人总是被人躲开而成为孤零零一个人,他站在一旁,活像麻风病人一样。他心里充满热爱和渴望,可是世人并不知道。他脸上始终戴着一副羞涩的铁面具,因此别人看不到他的真面目。他口中随时想说些友好的话语和热情的问候,但在铁罩下面那些听不见的喃喃声马上就消失了。他的心为萎靡不振的弟兄感到痛苦,但他的同情却哑口无言。坏事、错事激起他的鄙视和义愤,但这些感受堵塞在喉头,找不到安全阀门可以用激烈的言辞爆发出去,所以只能重新回到内心,使自己遭殃受害。人们咒骂害羞者是性情深奥的人。他的一切憎恨、藐视和热爱不是表露于外,而是在内心郁积、腐烂、发酸,最终使自己变成了孤独者和愤世嫉俗的人。
是啊,害羞的人好比丑女人,在人间的日子很不好过,因为要在人世上生活得舒适非有犀牛的厚皮不可。事实上这层厚皮就是我们的道德外衣,若没有它,我们文明社会的各个角落都不宜让人瞧见。一个可怜的家伙,气喘吁吁,脸红筋胀,脚在发抖,手在抽搐,在人人眼里他无非是个痛苦的形象。假如他不能自动治好这毛病,那最好还是赶快上吊吧。
这种病是可以治好的。为了使害羞者得到宽慰,我可以用亲身经验向他们保证这一点。我不喜欢谈我自己,这点或许已为人看出,可是为了人类的缘故,我这次愿意谈一谈。我坦白承认自己曾一度像《巴布歌谣集》[1]里那个年轻人所说的“害羞者当中最害羞的人”“每当人家介绍我认识一位漂亮小姐,我的膝盖就会相互碰撞不停,仿佛心里很怕惧。”如今我也会——不,已经干出这种事,就在前天。我孤零零独自一人(正如中学生翻译《高卢战记》中的句子)在铁路小吃部对那个藏在窝里不出来的年轻女招待公然表示不满。我用半痛苦半遗憾的措辞责备她待客冷淡,连恩赐态度也缺乏。我还态度客气、语调坚定地坚持要得到尊重和关照,这是英国旅行者应享的权利;最后睁大眼睛直端端盯着她的脸。我还需要再说什么呢?
然后,没等吃任何东西便马上离开了小吃部,这是千真万确的,看来这个行动很可能显得非常仓促。不过这是由于我改变了主意,而并非因为我被吓住了的缘故,你是明白的。
害羞的人可以聊以自慰的是:害羞肯定不是愚蠢的标志。无知的笨蛋讥笑神经紧张,这是很容易的事,可是最高贵的人也并非必然是在道德上脸皮最厚的人。马并不是比公麻雀还不如的动物,而森林里的鹿也并不低于猪。害羞不过是极其敏感而已,根本与自我意识或自命不凡毫不相干,尽管哲学中的鹦鹉学舌派总是不断坚持害羞与此二者有关。
其实,自命不凡乃是医治害羞的最快捷的方法。你一旦开始悟到你比世上其他任何人聪明得多,那么害羞的感觉就会受到震撼而离开你。你若能对满屋的人环视一遍,心想跟你的智力相比,他们个个只是小孩子,那么你就不会在他们面前感到害羞,正如不会在一群杰出的喜鹊或猩猩面前害臊一样。
自命不凡,这是一个人能披上的最漂亮的盔甲。在它牢不可破的光滑外壳上,怨恨和嫉妒刺来的微不足道的刀剑只能从旁擦过而不会造成伤害。要是没有那片胸铠,能人志士的剑就不可能在人生战斗中杀出一条路,因为来自各方的打击不仅必须承受,而且还要对付。当然,我说的自命不凡并非指鼻子翘得高,用假嗓子说话的那种表现。那并不是真正的自命不凡,而只是在扮演自命不凡而已,就像小孩子扮演国王和王后,插上羽毛,拖着长裙,高视阔步走路一样。真正的自命不凡不会使人变得讨厌。相反,往往会使人显得亲切、善良、单纯。他无须装模作样。他对自己的性格感到是那么样儿的满意;他的自豪植根深厚,全然不表露于外。对赞美和谴责都同样毫不在乎,所以能做到真诚、忠实。他在想象中觉得自己远在其他人之上,而不去计较他们的细微区别,因此不论和公爵或水果小贩在一起都同样自由自在,毫无拘束。他看重的不是旁人的,而是自己的标准,所以决不会受诱惑去做出那种可怜的假模假样,而那些不太自信的人却在邻居意见的神灵面前每时每刻做出这样的献祭呢。
另一方面,害羞的人是谦卑的——对自己的见解虚怀若谷,对别人的看法却迫不及待地要弄个明白。不过,就年轻人的情况而言,这样做无疑是正确的。他的性格尚未形成,正慢慢地经过怀疑和不相信的混乱状态而变化发展。随着洞察力和经验的不断增长,这种缺乏自信的现象就会逐渐减少。一个人过完了青少年时期就很少害羞了。即使他的内心力量还不能摆脱掉,但社会的磨练通常也会把害羞消除掉的。你一生很少遇见一个真正害羞的男人——除非在小说里或舞台上,在那里,顺便说一句,他倒是很受崇拜的,尤其受女人的青睐。
在那里,在那个超自然的地方,他是以一头金发和圣人模样的年轻人而出现的——在舞台上,金色头发总是跟心地善良配套成龙的。只有前者而无后者,任何体面的观众都不会相信。我认识一个演员,他有一回把假发不知放到哪里去了,因此不得不以自己本来的乌黑头发急忙跑上去扮演主角,那些坐在顶楼廉价座位上的观众对他所有的高尚情操都捧腹大笑,因为在他们的印象里他是一个恶棍。他——这位害羞的青年——爱着女主人公,啊,爱得如此忠诚(不过只是在旁白里,因为他不敢向她表白),他本人又是如此高尚和大公无私,说话时声音如此低微,而对母亲又如此孝顺;剧中的坏蛋们讥笑他,嘲弄他,可是他对这一切都温文尔雅地予以接受,最终人们才知道他是如此聪明的一个人,尽管先前还无人知道,于是女主人公对他说,她爱他;他是多么惊异,而且,啊呀,多么高兴啊!这时每个人都表示爱他,请求他的原谅,他于是用几句得体而讽刺的话宽恕了他们,并祝福他们;看来他通常都过着如此快乐的生活,以至所有不害羞的年轻小伙子都渴望害羞了。不过,真正害羞的人不至于相信这种事。他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那么快活。他在现实里并不像小说里那么风趣十足。他稍微笨拙些和愚蠢些,稍微不太那么忠诚和文雅,而头发却乌黑得多,所以这一切加在一起就大大改变了事情的面貌。
有一点他确实跟那理想人物很相似,那就是真诚可靠。我毫不犹豫地认为害羞的人具备这样的美德;他对爱情始终不渝。理由呢,并不难寻找。事实上,他正眼瞧一个女人已耗尽了全部的勇气,所以要他经受第二个女人的苦难折磨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他对整个女性害怕得要死,因而无须跟许多女人鬼混。对他来说,一个就足够了。
可是,对于不害羞的年轻人,情况就大不相同。他会遇上那害羞兄弟决不会碰上的种种引诱。他举目四望,到处都看见调皮的眼睛和笑眯眯的嘴唇。在这么多的调皮眼睛和笑眯眯嘴唇当中,他自然而然地会搞得糊里糊涂,暂时忘记了自己该属于某对调皮眼睛和笑眯眯嘴唇,而错误地跑去追求另外一对。害羞的人,他的眼睛只盯着自己的靴子,而不看其它的,所以没瞧见任何人,不会受诱惑。害羞的人真幸运啊!
但是,害羞者本人却宁愿不要那样的幸运。他渴望跟旁人一起去“玩乐”一番,而天天咒骂自己没有这种能力。他不时也会做出巨大努力,鼓起勇气投身于那种调皮的活动中去。但结果总是一场惨败。经过一两次微弱的挣扎后,他重新爬出来,已是没精打采,可怜兮兮的了。
我说“可怜”,虽然旁人恐怕决不会可怜他。有些不幸的事一方面使受害者遭到巨大痛苦,一方面却又不能使其获得同情。丢失雨伞,堕入情网,牙齿疼痛,眼睛打肿,以及帽子给人坐在屁股底下——这些都可以举出来作为例证,然而其中最主要的却是害羞。人家把害羞的人看作活生生的笑话。他遭受的折磨是客厅这个舞台上的娱乐,通常会给人指点出来加以热烈讨论。
“瞧呀,”窃窃发笑的观众相互呼唤着,“他脸红啦!”
“注意他那双腿呀。”一人说。
“你留意到他是怎样坐的么?”另一人补充说,“简直是坐在椅子边上。”
“看来他脸上的血色真不少啊。”一位军人模样的绅士讥笑说。
“他的手也那么多余,真可怜,”一位上年纪的女士喃喃说,双手平静地重叠放在膝盖上,“那双手把他弄得心慌意乱。”
“离开他脚一码远,会大有好处,”一位喜剧人物插话说,“尤其在他似乎竭力要把脚藏起来的时候。”
接着另一人提出建议,说像他那样的嗓音早该去当海船上的船长。一些人叫大家注意他抓住帽子的那绝望的姿势。一些人对他有限的谈话能力大加品评。另些人指出他的咳嗽含有讨厌的性质。如此等等,直到他的特征被在座所有人都一一说完为止。
对这可怜的少年,他的亲戚朋友把事情搞得更不愉快(亲戚朋友享有特权可以比其他人更难于相处)。他们不满足于相互之间对他开玩笑,还坚持要他明白可笑之处何在。他们模仿他的动作并加以滑稽夸大,目的是让他本人受到启迪。有一个假装模仿他的人,先去外面,然后做出神经紧张得可笑的模样再走进来,于是向他解释那就是他——指害羞的人——走进屋里的模样;或者掉头对他说:“这就是你握手的姿势。”然后跟屋里其余的人一同演出一场滑稽哑剧,他握住每个人的手,仿佛那是一个滚烫的盘子,马上软弱无力地甩掉。接着,他们问他为什么脸会红,为什么结结巴巴讲不出话,为什么老是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话,仿佛他们认为这是他故意做出来的。接着,其中一人挺起胸膛,在屋里高视阔步地走起来,好像凸胸鸽一样,神情非常严肃地说,这才是他应该采取的姿态。老头子拍拍他的背,说:“大胆些,我的孩子。不要怕任何人。”母亲说:“要是你从不做任何感到羞耻的事,阿尔杰农,那你就决不需要对所做的任何事感到羞耻。”一面对他温柔地微笑,一面似乎对自己清晰明确的逻辑感到惊奇。男孩子们告诉他,说他“比女孩子坏”,而女孩子则愤愤不平地大喊,说他们一定知道任何女孩子都不愿有一半那么坏,借以驳斥话语中暗含的对女性的诽谤。
她们是完全正确的,任何女孩子都不愿意那样。女人害羞这种事是压根儿没有的,或者,无论如何我从来没碰见过;等到碰见之后,我才会信任她们。我知道普遍公认的看法恰恰相反。一般认为所有女人都像怯生生、易受惊吓的小鹿,有人瞧她们时会满脸通红,忙把温柔的目光瞧着下面;有人向她们讲话时会拔脚跑开;而我们男人,一般认为是胆子大、爱欢闹的一种人。可怜的、亲爱的小女人因此敬佩我们,但又非常惧怕我们。这种理论很不错,可是,正如最普遍公认的理论一样,不过是胡说八道而已。一个12岁的女孩子已有自我控制能力,冷静得如谚语所说的像黄瓜一样,而她20岁的哥哥跟她一比较,却结结巴巴的,连话也说不清。有个妇人迟迟进入举办音乐会的房间,打断演出,干扰在座所有听众,她本人丝毫不动声色,而她丈夫跟在后面,卑躬屈膝,连连道歉,一副狼狈不堪的可怜相。
在有关爱情的一切问题上,从初次暗送秋波直至蜜月结束,女人都有超凡的胆量,这一点早为世人所公认,所以无须加以评论。上面所举的也不是公正的例子,因为情况并不完全等同。爱情是女人的事业,而在“事业”当中,我们大家都会把天然的弱点抛开——我一生中所认识的最害羞的人是个兜售照片的家伙。
【注释】
[1] 英国作家吉尔伯特的一本幽默歌谣集。
[book_title]谈婴儿
是啊,关于婴儿我确实知道得不少。我本人就曾当过婴儿——尽管时间不长,还不如我的衣服那么长。我记得,那时的衣服非常长,我要踢腿蹬脚总受到阻碍。为什么婴儿需要那几码不必要的布呢?这不是一个谜。我确想弄个明白。我永远也无法理解。是不是做父母的对孩子的大小感到羞耻,因而希望假装他比实际的要长些?有一次我问一个保姆为什么是这样。她说:
“天哪,先生,他们自来都穿长衣服的呀,愿上帝保佑他们的小心灵。”
她的答复虽然对她本人的感情带来了光荣,但很难消除我的疑难,我向她说明这一点的时候,她答道:
“天哪,先生,你总不会要他们穿短衣服吧,可怜的小心肝?”她说这话的语调似乎暗示我提出了一个卑劣的冒犯人的问题。
从此,我就觉得就这个问题提出询问很难为情,所以这原因——若有的话——至今对我仍是一个谜。不过,照我的想法,给婴儿穿任何衣服的确都是荒谬的。天知道,即使必要时才开始穿衣,人一生需要穿衣和脱衣也已经够多了;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生活在床上的人,无论如何,能免受这份折磨。为什么早上把可怜的小家伙叫醒,把一套衣服脱掉,又把另一套衣服穿上,再把他们放回床上,然后晚上又再把他们拖出来,仅仅为了把所有的衣服又换转去?我倒很想知道,这样变换以后,婴儿晚上穿的和白天穿的究竟区别何在呢?
但很可能我会让自己成为笑柄——我常干这种事,这是旁人告诉我的——因此不愿再谈衣服的问题,不过有一点必须一提,假如采用某种时装可以使你能分辨男孩和女孩的话,那就会对你带来极大的方便。
在这一阶段上,这种区分是极其棘手的。无论头发,服饰,或谈话都无法提供最小的线索,所以只好由你自己去瞎猜。根据神秘的自然规律,你必然会猜错,这一来所有的亲属和朋友都会把你看作傻瓜兼恶棍的混蛋,因为称男婴为“她”和称女婴为“他”,都是同等的罪大恶极。一个具体的小孩恰好不属于你所说的任何一性别,旁人都会以为这是一个令人不齿的行为,而口中一讲出来,全家人都会视为对他们的人身侮辱。
你既然珍视自己的美名,那就别试图在谈话中使用“它”[1]来回避这个难题。要完成不该做的事或可耻的事,你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杀掉名门望族一大家人,然后又把尸体存放在自来水公司的蓄水池里,你就会在犯罪的街道附近臭名远扬,甚至抢劫教堂也会使你遭受大家由衷的讨厌,尤其受到牧师的厌恶。可是,你若渴望把一个同胞所能为你端来的一杯斟得最满的蔑视和憎恨一口喝光的话,那么让年轻的母亲听见你称呼她亲爱的婴儿叫“它”吧。
最好的办法是称呼这小东西叫“小天使”。“天使”这个名词属中性,因此完全适合这种场合,而那个修饰语准会受欢迎。“宝贝儿”和“美人儿”也可作为换用的称呼,但“天使”这个词能使你的聪明懂事和美好情意受到最高的赞赏。在说这个词之前,先要简短地发出格格笑声,说时要伴以尽可能多的微笑。接着,不论你做什么,千万别忘了说小孩子的鼻子简直像他爸。这样做比任何事情都能“迷住”父母(请允许我使用俗语)。开头他们会假装笑你这种说法,一面说:“啊,废话!”然后你一定要显得十分激动,而且坚持说这是事实。对这个问题你用不着有什么真正的顾虑,因为小东西的鼻子的的确确像父亲——不论如何,它也完全像自然界里任何其它东西——实际上它不过是很小的一团肉而已。
朋友们,请你不要瞧不起这些提示。也许将来有一天,妈妈在一边,姥姥在一边,后面一群面带羡慕的年轻小姐(不过不是羡慕你),前面一位秃顶的高明大夫,你会因为知道有什么话可说而感激万分呢。一个人——指没有结婚的——在经受“看看婴儿”的严峻考验时,再没有比这种处境更叫他难堪的了。一听见这个提议,他马上就觉得一阵冷战爬过背脊,面带苦笑说他将感到非常高兴,那种笑容肯定该使慈母心大受感动,除非,如我倾向于所想的那样,这整个安排无非是个计谋,做妻子的通常就用这种办法来阻拦单身汉朋友的拜访。
但不论什么借口,这总归是个冷酷的诡计。铃声响了,叫人去告诉保姆把婴儿抱下楼。这是一个信号,要求所有女性都出场来开始谈论“婴儿”。这段时间里,你只好独自想自己的伤心事,忽记起那桩重要的婚约,于是猜测它是否行得通,以及自己有极大可能获得信任,如果自己也表示信任的话。你正在编造荒谬得不可信的关于第三者的故事的时候,房门开了,一个身材高高的、神情严肃的妇人走进来,手里抱着一个乍看之下仿佛是特别小的长枕头,里面的羽绒全集中在一头。但本能告诉你,这就是婴儿,你马上站起来,可怜兮兮地试图做出急不可待的神情。这个东西首先受到女性的热情奔放的接待,到热情逐渐平息下来,女士们当中同时开口的人数减少到通常的四个或五个以后,这个裙裾翻飞的圆圈便两边分开,留出一个通道,好让你走上前去。你走上去的那副神态恰像通过两排房屋的小街去码头的样儿,心里说不出的难过,同时庄重地站定,目不转睛地盯着小孩儿。这时是死一般的沉默,你知道人人都在等待你开口说话。你努力思索着想讲点什么,然而可怕的是你发现自己丧失了推理能力。这简直是绝望的时刻,而你身上的恶魔便抓住这个机会向你提出一个人所能胡诌的最傻不过的话语。你带着一副低能儿的笑脸环顾四周,然后低声窃笑着说:“他的头发长得不多,是不是?”一时之间无人回答。最后,那位神态庄重的保姆十分严肃地说:“五个星期的小孩子通常是不留长发的。”说完之后又是一阵沉默,你觉得这是给你的第二次机会,于是利用它来询问小孩子是否能走路,或者用什么东西喂养。
到这时,人家不得不认为你脑筋有问题,而对你唯一感到的只是可怜而已。但保姆拿定主意,不论你是否精神错乱,决不能逃避责任,而应让你把任务彻底完成。她以高级祭司的语调,导演宗教神秘剧的方式,一面把那个小包递给你,一面说:“请你把她抱在怀里,先生。”你已经完全被打垮,没有力量反抗,因此乖乖地接下包袱。“请把你的手抱在中间下面一些,先生。”高级祭司说。于是大家往后退,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你,仿佛你准备用它来变戏法似的。
这时你不知道该怎么办,正如刚才不知道该怎么说一样。不过,你得做出点什么,却是肯定无疑的,而你一时间想到的唯一的做法就是把这不高兴的婴儿上下起伏地摇动,口中同时哼着“啊哟哟——刮刮叫”或同样内容的话语。“要是换了我,先生,就不会那样摇她,”保姆说,“稍微一摇,她会觉得心烦的。”你马上决计不摇她,并真诚希望你现在所做的还不算太过分。
到这时,小孩子本人一直带着又惊恐又厌恶的表情望着你,她为了结束这种胡闹,便开始大声号叫起来。祭司一听见,马上冲到你面前,猛地一把就将小孩抱过去,一面说:“好啦,好啦,好啦!他们干了些什么呀?”“这是多么反常啊!”你愉快地说。“究竟什么事使她那么又哭又叫呢?”“啊,你准是对她干了些什么呀!”母亲愤慨地说,“这孩子不会无缘无故那么哭叫的。”显然,他们以为你刚才用别针在刺她。
这小鬼终于安静下来,而且无疑会一直不声不响的了,只是有个恶作剧的好事之徒又重新指着你问道:“小孩儿,这是谁啊?”聪明的小孩认识你,便张口嚎哭,声音比任何时候都大。
这时候,一个胖老太太发表议论:“小娃娃不喜欢人真是怪事。”“啊,他们明白,”另一个人神秘莫测地说。“这简直是一桩不可思议的事,”第三人又添一句;于是人人都斜眼看你,深信你就是彻头彻尾的恶棍;他们得意洋洋有了一个绝妙的想法:你的本来面目未曾被你的同胞猜到,可是一个小娃儿的未受教育的本能却发现了。
然而,婴儿尽管有自己的罪过和错误,却也有自己的用途——的确大有用处,他们能填补空虚的心;还有用处,听了他们的呼唤,爱的阳光会在愁云密布的脸上透露出来;还有用处,他们的小手指能把皱纹熨平变成微笑的脸。
这些小人儿多奇妙啊!他们是世界大舞台上不自觉的喜剧演员。人生的戏剧太沉重了,他们为之提供幽默快乐。他们每个人都是个儿小而决心大的反对常规的家伙,所以总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用错误的方式,干错误的事情。小保姆叫珍妮去看汤米和托蒂在干什么,“告诉他们不准那样,”这说明她很懂得儿童的天性。要是给普通小娃儿一个很好的机会,但他却不去干那不该干的事,那么就应当马上去请大夫。
他们有一种天赋,能做出最可笑的事,而且做的时候带着一种严肃的、达观的态度,令人无法抗拒。他们中有两人手牵手,摇摇晃晃往东跑去,而着急的大姐姐却向他们吼叫,要他们跟着自己往西走,他们那副认真的神态真叫人无比开心——也许大姐姐除外。他们绕着一个军人转,以极大的好奇心瞪眼瞧他的腿,并且戳戳他,看他是不是真实的。他们不听任何论证,也不怕旁人难为情,大胆地硬说那个站在车尾的青年人是“爸爸”。在他们心目中,行人拥挤的大街街口正是尖着嗓子讨论家务事的最佳场所。过街时刚走到街中央,他们会忽然心血来潮跳起舞来,而且总是选择繁忙的商店前的台阶作为坐下脱鞋子的地方。
在家里,他们发现屋里最大的手杖或雨伞——最好是打开的——十分有用,能帮助他们上楼。他们发觉要向玛丽·安表达热爱恰恰是在这忠实的用人用黑铅磨炉子的那会儿,而且除开当时当地就去拥抱她外,他们的感情是无法得到慰藉的。至于饮食,他们最喜爱的佳肴莫过焦炭和猫食了。他们把小猫搂在怀里抛上抛下,对狗儿表示喜爱则是扯它的尾巴。
他们会带来数不清的烦恼,把一个地方搞得肮脏不堪,而且需要一大笔钱才能供养他们;然而你仍觉得屋里少不了他们。家里没有他们的吵闹声,没有他们恶作剧的行为,那就不成其为家了。听不见他们啪啪嗒嗒的脚步声,屋子里不是显得太清静么?假如没有孩子们天真声音呼唤着你们相聚一起,你不是会离走迷失么?
事情应该如此,但有时我又想他们那双小手似乎是个起分离作用的楔子。跟母爱发生争执,这是一种粗暴行为,因为母爱是人类情感中最纯洁的感情,也是促使女人一生十分圆满的感情。那是一种神圣的爱,我们这些质地粗糙的男人很难理解,然而它根本用不着吞没其它所有的感情呀。我这样说,请不要认为我对它缺乏尊重。婴儿用不着占领你整个心灵,不必像富翁那样把沙漠里的水井用围墙圈起来。难道没有另外一个口渴的旅客站在旁边吗?
在渴望做好母亲的同时,请莫忘了也做个好妻子。不必把全部心思和照顾仅花在一人身上。可怜的埃德温每当需要你出来一会儿的时候,你都别怒冲冲地回答:“什么,离开孩子!”别把你所有的晚上都消磨在楼上,也别把你的谈话完全局限于百日咳和麻疹。亲爱的小女人,孩子每次打喷嚏的时候,他不会死。你每次出大门的时候,房子不一定会失火,保姆也不会跟着某个军人逃跑。你刚一离开床边,猫儿也不一定马上会跑进去坐在宝贝心肝的胸口上。为了那个孤独的小人儿,你忧虑重重,同时也使其他人个个担心。假如你努力想想其它责任,那么你那张漂亮的脸蛋儿就不会老是出现那么多皱纹,而客厅也将和婴儿室一样充满快乐的气氛。稍微想想你的大婴儿吧。同他跳跳舞;用好听的名字骂骂他;不时对着他哈哈大笑。只有一个婴儿,才会把女人所有的时间占完。有五个或六个就差不多无须给予像照顾一个那样多的注意了。不过在此之前灾祸已经发生。家里好像没有立足之地,老婆忙得根本无法想到他,因此家庭对这不可理喻的丈夫失去了吸引力,他倒学会到别处去寻找慰藉和陪伴去了。
可是,好了,好了,好了!假如再用这种语调谈下去,我就会被看作讨厌婴儿的家伙了。天晓得我并不是这种人啊。瞧着那些天真无邪的小脸蛋成堆地围聚在通向这个世界的大门口,那副怯生生的、孤立无援的样儿,谁还能讨厌他们呢?
这个世界!这个又小又圆的世界!在婴儿的眼里,一定是个广阔无垠、神秘莫测的大地方啊!屋后菜园子看来就是人迹罕至的大陆啊!在楼梯下面的酒窖里,他们进行着多么神奇的探险啊!他们带着何等的惊恐凝望着那漫长的街道,恰像我们这些大婴儿凝望着星星,好生奇怪哪里是尽头啊!
望着那条其长无比的大街——那条展现在他们面前的又长又暗的人生旅途,他们投去的目光显得多么严肃、大人味十足!有天晚上,我在索霍区看见一个小家伙坐在破屋门前的台阶上,煤气街灯照在他干瘪的脸上,那副神情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是了无生趣的、绝望的神情,仿佛从肮脏的院子开始,像鬼魂般展开了下流生活的前景,这真叫他怕得要死啊。
踏在崎岖不平的旅途上的小脚多么可怜啊!我们这些老旅客早已在路上走了老远,只能停下来向你们招招手。你们从黑黢黢的云雾里走出来,我们回过头看见你们在远远里那么微小站在山梁上向我们伸出胳膊。但愿上帝帮助你们走快一点!我们愿意停下来,牵着你们的小手,但我们不能停留。我们必须赶快下山,因为那些朦胧的船正等着要拉起黑帆开航呢。
【注释】
[1] 英语中对婴儿可以用中性的it来指称。
[book_title]谈吃饭和喝酒
我自来就非常喜欢吃喝,甚至从很小的时候起就是如此——尤其喜欢吃。那时我的胃口很好,消化力也很强。记得有一次一位眼睛呆滞、肤色铁青的绅士来我家吃晚餐。他观察我吃饭大约有五分钟之久,好似着迷一般,然后面向我父亲说:“你的小孩儿得过消化不良没有?”
“我从没听他说过这方面的毛病呢,”父亲回答说,“你得过消化不良吗,科利瓦布斯[1]?”(家里叫我科利瓦布斯,但这并不是我的真名。)
“没有,爸,”我答道。说完之后,又添了一句:“什么是消化不良呀,爸?”
这位肤色铁青的朋友瞪眼瞧着我,一脸又惊奇又嫉妒的表情。接着便以一种无限怜悯的语调慢条斯理地说:“你将来会知道的——总有一天啊。”
可怜的母亲常说,她喜欢看我吃饭。我准在这方面给予她极大的满足。从此一想到这点,便不禁对自己产生一种愉快的感想。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健康的小孩,经常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再加以小心控制着自己,不太醉心于学习,所以,一般来说,他的摄食能力都能满足预期中的最高要求。
瞧男孩子们吃饭倒是一件赏心乐事——指你不用替他们付账的情况下。照他们的想法,一顿丰盛的饭菜应包括一磅半炸牛排,外加五至六个顶大的土豆(油腻腻的更好,因为这样更实惠),各种各样的菜蔬,四块厚实的约克郡布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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