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阿拉伯之夜谋杀案 [book_author]迪克森·卡尔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204350 [book_dec]阒静无人的伦敦午夜街头,展示神秘东方文物的博物馆外,先后出现了两名不速之客。一名白须飘逸的老头盘踞在围墙上袭击巡逻警察,在遭到警察反击后昏倒地面,然而他却在警察离开求援的转瞬间消失无踪;五分钟后另一名年轻绅士大力拍击博物馆的青铜大门,当另一名到此巡视的警察出面劝阻时他却高举手杖朝警察砍击…… 苏格兰警场的卡鲁瑟巡官接获报告决定前来一探究竟。巡官悄悄来到博物馆,不动声色的进到大厅,不意出现在眼前的却是管理员绕着一方棺椁跳舞的鬼魅景况,随即又惊悚地发现一具东方男尸蜷伏在古代马车里。这是神秘的东方信仰?还是残酷的献祭仪式? 卡鲁瑟巡官拖着疲惫身躯展开大半夜的侦讯活动。谁杀了这名东方人?暴躁易怒的馆长老韦德、冷静尽责的助理何姆斯、魅力四射的韦德小姐、外貌苍老的小韦德,还是行为诡谲的管理员普恩……而卡鲁瑟巡官能独力解决这件奇案吗? [book_img]Z_10910.jpg [book_chapter]序 [book_title]序 言 兄弟高台街1号宅邸的大书房里,四个男人围着圆桌而坐。过去这几年当中,在吊灯下的这张桌子上,曾摆了许多令人啧啧称奇的古怪展示品,好让菲尔博士来细查一番。比方说会跳舞的发条玩具,那个锡制小玩意儿的旋转舞姿,在“威瑟比农庄”事件中提供了解决问题的线索;或是那6枚青色钱币,它们绞死了摄政街的波尔顿。不过,今晚放在桌上募集而来的陈列品,倒是少见的不搭调。但在鼎鼎大名的“阿拉伯之夜谋杀案”中,它们扮演的角色却是呈堂物证。这些物证共有6件,头一件是一本食谱,最后一件是两对假络腮胡。 照射在桌上的灯光强烈,颇有聚光灯的效果。除了已点燃以供通宵聚会(如有需要的话)之用的炉火外,房间内并无其他光源。基甸·菲尔博士在最大张的椅子上就坐,他一边看着大桌旁放满雪茄和烈酒的小茶几,一边面露微笑。在法国南部待了四个月后,博士的精神可说是非常充沛,健康状况也是好得不得了。也许大家还记得,在解决了牵连两名英国女孩的“吉拉德毒杀案件”后——那是一桩令人身心俱疲的麻烦事——他就前往坎城了。之后,他在蔚蓝海岸无所事事地闲逛,一方面治疗气喘病,但主要目的是要在自然放松的情况下恢复身心健康。在吊灯下看起来,他现在的脸色比以往还要红润。而在系着宽黑缎带的眼镜后方,他的小眼睛闪闪发亮;咯咯笑声使好几层肉的下巴生气蓬勃,连带抖动了水桶腰。就像那送圣诞礼物的鬼魂一样,在这个房间里,他巨大的身躯似乎是无所不在。他一只手放在拐杖上,另一只手捏着气味浓炽的雪茄,并且指着桌上的展示品。 “是的,我很感兴趣,”他在愉悦的喘气声中承认。“是什么样的案子,能把一本食谱和两对假络腮胡凑在一块儿,我愿意花整晚来听听看。我注意到了,一对是白色,另一对是黑色。不过我说啊,海德雷,其他这些物证是怎么回事?”他伸手指了指。“它们几乎都给人不舒服的感觉。我认得出来那是一把弯曲的刀子;它的模样看起来很锋利。但这些照片是干什么用的?这一张看起来像是一排足迹。而这一张嘛——嗯,像是一张拍东区摊贩或市场的照片,门上方的墙面上还有一大块泼溅的黑色污迹。啊?” “的确如此。那个嘛,”总探长海德雷面有忧色,“是某人把煤块扔在墙上的。” 菲尔博士将雪茄往嘴巴送的动作在途中停住。他的脑袋向一侧稍微倾斜,导致夹杂灰丝的大把蓬乱头发盖住了一耳。 “把煤块扔在墙上?”他复述一遍。“这是为什么呢?” 分区巡官卡鲁瑟以沮丧的口气插嘴。 “是的,先生。除非总探长他的案情重建是全然错误,否则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线索。还有,和那块污迹一联想起来,您就会注意到这黑色的假络腮胡。您瞧,首先这上头有乙醇粘剂,说起来这一点又更重要了。” “闭嘴,行吗?”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大声喊道。这位知名企业家凭着自身才干,如今已是伦敦警署的助理警务署长。“你看不出来整个事件被你越说越乱了吗?你给我闭嘴,你们俩都给我安静一下,让我来解释说明。听着!菲尔,我们现在的处境相当棘手,所以最后只好来求助于你。情况是十分古怪,没有人能搞清楚状况。” “你勾起我的好奇心了,”菲尔博士说道。“请继续。” 他环顾桌前的三位客人。虽然这几位各据一方的大不列颠子民,如今都聚集在这同一张桌子上,不过他们叙述或甚至思考此事件的方式,却大不相同。 约翰·卡鲁瑟,爱尔兰人,怀因街的分区侦查组巡官。他是新一代的警官:年纪未及三十五,拿到奖学金荣誉的大学毕业生,运动健将,个性温文有礼,想像力非常丰富但时而会脱离常轨。他很快就学到如何遏止自己的想像力,虽然这般自我抑制常教他难为情。他身上惟一不像爱尔兰人的特点,是拥有能识破别人心眼的能力,而这种能力有时却会让人感到不舒服。除此之外,你看到的是一张瘦长、黝黑、幽默的脸庞,嘴角叼着一只烟斗,讥讽的眼眸上方有阴郁的双眉皱在一块。 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秃头佬,过度肥胖的体型,是深不可测的英格兰人。他的坐姿像是那位公牛医生(Dr.Bull),而且人如其名地表现出忠贞不贰、多愁善感、愤世嫉俗、亲切爽朗、饶舌多嘴、暴躁易怒,以及顽固倔强等人格特质。他厌恶自己那副德行,却对本身偏颇的价值观自豪不已。他的脾气一触即发,但对人完全无害,透过警界神秘的管道,这种脾气让他在背地里赢得唐老鸭这个抱歉的绰号。但最关键的是,他永远都会扮演一个好朋友的角色,在“阿拉伯之夜谋杀案”中,至少有某个人可以为此作证。 第三位是来自推卫德河以北的总探长大卫·海德雷。他是菲尔博士最要好的朋友,而博士也知道他是个平庸之辈;不过呢,你永远不会知道在什么地方会需要他的帮忙,菲尔博士时常有此感受。在外表上,他小心谨慎、冷静沉着、行事合乎逻辑,但其实他时而笨拙、时而精明,时而痴呆迟钝、时而乖僻古怪。他那镇定迟钝的一面——有个故事仍在传诵中,说他如何单枪匹马走入白杨木东区最恶名昭彰的贼窟,以模型枪逮捕迈尔斯和贝利,然后背对着一个个恶徒指节铜套的伺机而动,冷静地押解他们离去——他的麻木迟钝,掩饰了即使在无人有意蔑视的情况下,他也会迅速反击的易怒倾向。他是个庄重的居家男人,厌恶流言蜚语,而且自尊自重至无以复加的地步。他的想像力说不定比前两位还要丰富,虽然他会生气地否认。最要紧的是,任何陷入大麻烦的人,无论是不是朋友,他都不会拒绝伸出援手的。 菲尔博士看了看这伙人,心里觉得纳闷。 “听我说,”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击桌说道。“韦德博物馆发生的事件非解决不可。过去这四个月来,你一定没看过英文报纸,所以对这个事件一无所知吧?好极了!那就更棒了!我们会轮番把事情始末逐一说给你听。我们这里的三个人,都经手碰过此案,结果却在得意洋洋中一败涂地。” “一败涂地?”海德雷说道。“还不至于如此吧。” “好吧,总之,就法律上来说,算是一败涂地。事情大致上是这样的:卡鲁瑟先是突然见鬼似的,碰上一件案情似乎无人能解的凶杀案。接着由我接手,我们将案情理出了头绪——但凶杀案本身仍是一头雾水。然后换海德雷上场,于是凶杀案的解释是有了——结果每件事还是完全说不通。他妈的这案子就像蛹一样,每剥掉一层皮,就会出现一种解释,最后在底层上面看见的字却是‘你被骗了’。煤灰!”阿姆斯特朗悲痛地说道。“煤灰!” 菲尔博士略显茫然恍惚。 “我们被耍得团团转,”阿姆斯特朗暴躁地继续说道,“但我们还是得重新仔细检视整个混乱情势。不管你喜不喜欢,飞毯你是坐定了。我们会轮流叙述案情,并对前一位叙述者的难题加以解说。故事听到最后,我们究竟该怎么办,你必须提出你的建议来。也就是说,如果你有想法的话;不过我是很怀疑啦。好了,卡鲁瑟,开始吧。” 卡鲁瑟似乎局促不安。他伸手到海德雷的手肘边,取得一堆蓝色封面的打字纸,接着转动既阴沉又滑稽的眼眸环视众人,最后叼着烟斗晃动的嘴巴终于露齿而笑。 “恐怕我是把事情搞砸了,”他说道。“然而,长官,整个过程当中,我似乎没给自己惹来不当的麻烦,所以我还可以略微心安。市场里头的说书人,都是坐着讲故事的。我建议您倒满酒杯,戴好帽子,长官,因为我们就要开始了。 “我的第一个预感,是有些事不太对劲——” 译注:Tweed,从苏格兰南部流经英格兰境内而注入北海​ [book_chapter]第一部 阿拉伯之夜的爱尔兰人 巡官约翰·卡鲁瑟陈述 [book_title]第 1 章 消失的髯须客 我的第一个预感,是有些事不太对劲,而这个不对劲的感觉是起于霍斯金巡佐——各位一定还记得,他是一位穿制服的警官。不过即使是在那当下,除了有个疯子在墙上做出怪诞行为外,此事件中也很难再看出其他端倪。虽然我们常接到抗议怀因街喧哗狂欢的投诉,尤其是那些穿晚礼服打白领结的男士狂欢达旦、通宵喝酒之时,但作奸犯科之徒也很少会戴着长长的白络腮胡现身亮相。 6月14日星期五夜晚的11点15分,我碰上了霍斯金。那天我比较晚到局里,所以手上还有事要做;在继续埋头苦干之前,我打算外出到潘顿街去向流动摊贩买杯咖啡和三明治。当我站在街灯下,转头朝干草市场略作休息之时,差一点就和霍斯金撞个满怀。他是那种老派的警察,个性阴沉严肃,留着一撮拿破仑式的小胡子,而且我从未见过他如此激动失控。 呼吸沉重的他,把我拉到阴暗处说道: “您瞧,长官,”霍斯金说道,“25年来,他们搞那什么恶作剧我一直看在眼里,但这一次的恶作剧却叫我前所未见。那个家伙还戴上长长的白络腮胡,即使它们根本是假的!我会扯掉他的胡子!”霍斯金不怀好意地说道。“您瞧!”他指着自己的颈子。在他衣领上面,我看见又长又深的抓痕。“您知道克里夫兰街的韦德博物馆吧,长官?” 和大多数人一样,我老早就听过韦德博物馆这个地方。我心中常隐隐约约地想,哪天一定要进去那里头逛逛,不过却从未付诸行动。我们分局收到严令要好好看守那地方;施加压力的不仅有韦德本人,还有警界的高层人士。人们一定听过老杰佛瑞·韦德这个名字,即使可能只知道他是个非常出色的银行家。然而,这个说法可无法让他满意。虽然我没见过他,但我听说他这个人暴躁易怒、离经叛道,并且堪称是“世上最会引人注目的大老板”。此外,我还知道他在圣詹姆斯街上拥有一些房地产,包括帕尔摩街的一栋公寓大楼。 大约在10年前,他资助了一家小型的私人博物馆(开放给大众参观),并担任该馆的馆长。虽然我记得在哪儿读过一篇文章,其内容说到馆中也存放一些早期英国四轮大马车的上好展示品——这是一种迎合老人家脾胃的混合变体物——但我老以为那是一间以亚洲或东方为主题特色的博物馆。这间博物馆位于克里夫兰街,同时和圣詹姆斯宫殿隔着广场相望。而延伸至街道东端尽头的该馆部分,却被那些幽暗小广场和从18世纪以来似乎就无人居住的建筑物所包围。纵使是白天,在那邻近地区也找不到一丝热闹气息——只有许多空荡荡的回音——到了晚上,说那地方有多诡异,它就有多诡异。 因此,霍斯金一提起那里,便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跟他说别这么气急败坏,把事情经过说给我听。 “我正在巡逻,”霍斯金昂首挺直身体,说道,“而且沿着克里夫兰街往西走。时间差不多是11点钟,长官。我正要朝下一个据点出发——帕尔摩街的巡逻区域——去和那儿的警员交接。当时我正路过韦德博物馆。您看过那地方吧,长官?” 那地方我曾经路过好几次,记忆中那是一栋面朝大街的两层楼石屋,两旁各有狭长的高墙。此外,石屋有着高贵的青铜门,围绕门沿的是可能称之为阿拉伯碑文的带状雕刻装饰:这就是为何令人注意到那地方的原因。我和霍斯金都放下趾高气扬的官架子;在那种地方,恐怕我也嚣张不了太久。 “所以我在想,”霍斯金以亲密的口吻嘶哑地继续说道,“我在想,我可以去检查一下门,确认巴顿是否没忘了关门。嗯,长官,门都锁得很紧。于是我不假思索地亮出手电筒,您知道的,长官;我把灯光往上一照——”他话声暂歇。“哎呀,我吓了一跳,但我确定自己没有眼花。因为他正在上面,人就坐在墙上。他是个体形高瘦、戴着高顶丝质礼帽、身穿礼服大衣的老头。而且,他还留着长长的白络腮胡。” 我打量着霍斯金,不知道该笑还是该作何反应;我若是对他不够熟悉的话,我就会发誓这是某种精心设计的恶作剧。但此人的态度,却是无可救药地认真。 “是的,长官,我是说真的!他就坐在墙上。我把灯光打在他身上,理所当然会让我吓一跳——他那种年纪,斜戴着帽子,以及有些醉醺醺的模样,就像是——我出声叫他:‘哟呼!你在上面干什么?’然后我瞥了一下那家伙的眼睛,我必须承认——” “你太神经过敏了,警官。” “好吧,长官,你可以嘲笑我,”霍斯金阴郁地说道,像是早已料到会有这种反应地点点头,“但您没看见他的人。他戴着一副大框架的眼镜,瞪着我的样子像是丧心病狂。他的脸型瘦长,络腮胡留得不太自然,细长如蜘蛛般的小腿悬挂在墙上……突然间,他跳了下来。砰!我还以为他是往我身上跳呢。长官,您看过传递捐献盘的教会执事吧?他看起来就像是那副模样,只不过他失心疯了。他跌了个狗吃屎,但马上站起身来。然后他对我说:‘你这个手段高明的骗子,你杀了他,你会为此被吊死的。我看见你在马车里头。’接着他就伸出双手向我袭击。” 此时的霍斯金并未喝醉酒(他朝着我的脸上气不接下气,所以我可以分辨出来);而且他的想像力,也不可能捏造出如此可怕的怪物。 “八成是个大块头的老人,”我说道。“后来呢?” 霍斯金语带歉意。 “最后,我只好赏了他一拳,长官。从他老迈的容貌来看,此人是个急性子,所以这是我惟一的对策。嗯,为了让他安分,我打中他的下巴,随后他便安静下来了。接着我发现一件最怪异的事情——他的络腮胡是假的。我可以对天发誓,长官,我说的是真的。胡子是用某种黏合剂固定上去的,而且是整排一起松脱。我无法好好看清他的脸,因为他试图踢我,结果竟然踢中我的手电筒,于是那一带的街道就变得有些阴暗。” 说到浑然忘我之处,霍斯金脸上露出笑容。 “好吧,长官,我自己这么想:‘哎呀,这不就是你喜欢的怪异事件吗?’‘这个可以称之为相貌堂堂的老家伙,把我搞得束手无策(我是如此认为),他戴着一对假络腮胡,躺在离帕尔摩街不到百码之处的地方,像一块门前供人拭除鞋底泥土的垫子仰卧着!’嗯?我可以告诉你,眼前这般情景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傻瓜。我惟一能做的,就是去叫警车来。就在此刻,我想起自己正在巡视途中,并打算去见帕尔摩街的詹森警员。所以我想,我去打电话的时候,可以请詹森看守这家伙。好了,长官,我在排水沟旁把他扶起来,并将他的头颅靠在路边石上面,如此一来,他就不会大量出血了,而且这么做或许不会让他更加疯癫。我转身走开,但顶多只走了20来呎,我回头望去——只是要确认他有没有好好躺在那里……” “结果呢?” “不妙,长官,发生了状况,”霍斯金郑重其事地答道。“他不见了。” “不见了?你是说他站起来,然后一溜烟地跑掉?” “不是的,长官。他那时已陷入昏迷状态;这一点我可以对着《圣经》发誓!我的意思是说他消失了。咻!”霍斯金一边以丰富的想像力说道,一边紧张地摆动手臂。“长官,我所说的全属事实,”他故作神气地挺直身体,显然某件事刺痛了他的心灵。“您是个聪明的绅士,长官,我知道您会相信我的。詹森警员他,他不相信我所说的话,而且还嘲笑我这个上司。‘不见了?’他说道。‘那他这会儿在哪里?莫非是可恶的小妖精把他抬走了?’他如是说。‘假络腮胡!’詹森说道。‘假络腮胡个头,无聊!也许他穿着轮式溜冰鞋,撑着绿色洋伞呢。老兄,你回到局里之后,最好是别提起这个故事。’但我还是说了,因为这是我的职责所在,而且我忠于自己的职责!何况,根本没有地方能让那家伙平白无故地消失。”深呼吸一阵子后,霍斯金积抑已久的不满愤慨终于平息下来。“您瞧,长官。那家伙当时就躺在路中央,离任何一道门都有几呎之遥。再者,如此安静的情形下,若有任何人一走近,我一定听得到声音的;任何人影我也看得到,因为街上不像这里那么暗,而且我发誓我最多只走开30呎。但我什么都没看见,我也没听到任何声响,就在那10秒钟的光景里,那家伙就——咻!长官,如果这不叫做假面具之谜(Maskylene Mysteries),那我就不知道要怎么称呼了。不见了!从他无法消失的地方凭空消失,这点我可以对着《圣经》宣誓。但困扰我的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该怎么办?” 我喝着咖啡,告诉他先回局里冷静一下。我越严肃看待眼前的情况,越发现其中必有文章,而这里头的文章,可能会助我在伦敦西区立下第一件大功,然而一认真思索髯须客消失的难题,就无法不把霍斯金警官当傻子看待。和霍斯金警官一样,我能怎么办?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霍斯金碰上的不是一个巧妙的恶作剧,那么全盘否决这桩可疑滑稽且引人不快的事件,其实是无济于事的。虽然我不断提出问题对霍斯金穷追猛打,但他依然信誓旦旦地表示,髯须客不可能在他没看见或没听到的情形下,遭人用任何方式抬走;他十分确信那家伙已经昏迷不省人事。眼前看来,能做的只有一件事:继续喝我的咖啡。 我回到局里时,情况已有新的发展,在那当下看来,这个该死的事件是更加棘手了。霍斯金警官在门口遇上我;他值班时间结束,刚换回便服,但仍逗留不去,并窃自欣喜地用拇指指向他身后一脸忧郁表情的詹森警员。 “这家伙,运气不错嘛,长官,”他私下通报。“现在换詹森在巡逻路线上被整得一头雾水了。” “你是说髯须客又出现了?” 忧郁的詹森行礼致敬。他似乎显得忐忑不安。 “不是的,长官,不是同一个家伙。是另外一个人在巡佐离开不到五分钟后,在韦德博物馆开始大呼小叫惹麻烦。当我来到这家伙身边时——他也想找人打一架,”他皱起眉头。“我猜您会想和他谈谈。我还没有控告他,但万一您想要以某个理由把他扣押的话,我是可以这么做:这个骗子,他试图以手杖攻击我。我只是请他安静快步来和您谈一下。他这会儿人在您的办公室里头。” “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嘛,长官,”詹森挪动了一下身体,“我正在负责的路线上巡逻——经过了那间博物馆——当时我看见这家伙背对我站在外头;他似乎正用手在青铜门上摸索。那是一位穿着晚礼服、非常赶流行的年轻绅士;他的肌肉发达,看起来像是那种你会骂他混账的电影演员。我大声叫住他,并问他在做什么。他说:‘我想要到里面去,你看不出来吗?’我说:‘你知道这里是博物馆吧,先生?’他说:‘我知道,这就是我要进去的原因。门铃在这里的某处,过来帮我找找吧。’嗯,我告诉他博物馆已经关门了,里面没有任何灯光,他最好还是回家吧。他转过身来,怒气冲冲地说道:‘这跟你有啥关系,我是受邀来参加一个私人展示会;我就是不离开,你能拿我怎么样?’我就说,我必须逮捕他。”詹森鼓胀双颊。“接着他说——除了看电影之外,这是我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听到这样的话——他说:‘该死的不要脸东西’(大概是这么说的),然后他就举起手杖,试图朝我砍下来……” “依我看,情况似乎是有点让人感到莫名其妙。您觉得呢,长官?”霍斯金巡佐搔着胡子,沮丧地说道。 “说下去,詹森。” “我抓住他的手杖,当然是以客气口吻问他可否移驾警局一趟,因为巡官想请教他一些问题。他的态度起了180度的转变。他安静下来。什么样的问题呢?——那是他想弄清楚的事。我说:‘和一桩失踪事件有关。’我觉得他的神情很怪异,但他没有任何抱怨,只是如我期望地跟着我走,并且接二连三地问我问题。长官,我什么都没说。他现在就在您的办公室里面。” 詹森下了班就走了;整个事件听起来开始有些古怪,我庆幸他已离去。我沿着回廊走回办公室,打开了房门。 有关这些我们必须打交道的人物,今晚您将听到多种描述他们人格特质的说法。我只能给您我自己的判断。那位一直坐在我的旋转椅上、随后起身仿佛不知该如何招呼我的男子,是个相当抢眼的角色,尤其在我那间肮脏的办公室里头更显醒目。在那一瞬间,他让我隐约有股似曾相识的感觉,因此我断定我以前曾见过他。这股朦胧暧昧的感觉始终挥之不去,一直到后来我才明白是怎么回事。这个站在我眼前的男人,是许许多多短篇小说中会出现的英雄典范。他是虚构的小说英雄,但栩栩如生到不可思议的地步,而且凭着自身细心的努力,把自己调和至与真实合而为一的境界(这点他自己也知道)。举例来说,他体形高大,肩膀宽阔,脸部线条坚毅而棱角分明,纠葛的双眉下有着淡蓝色的眼眸,短发黝黑且浓密,如此英俊的容貌,可说是女性小说家心目中的最爱;我还可以断言,他的古铜色皮肤甚至是晒出来的。套用任何想得到的陈腔滥调,包括完美的晚礼服、与虎相搏的过人气度,用这些话来形容他都不为过。然而,最夸张的是他的神态。你只要想像他一边摆手,一边说:“哼,侍从!”心里就会有一股荒谬感油然而生——那种感觉会让人不太舒服,仿佛侍从会跳出来敬礼似的。若非散放着真诚的迷人风采,他那外表会是个道貌岸然的傲慢之徒,宛若他在表面之下,试图抑制那吹嘘自夸、精力十足、容易激动的自我特质。在轮廓分明的古铜色脸庞上,那双明亮眼眸打量着我(他大概28岁左右);因此我有一种感觉:在那坚毅顽固的面容下,他心里正在权衡斟酌,并因内心的强烈兴奋感而愕然颤抖。他用手杖致意,显然他决定摆出亲切的态度,并在笑容中露出一口好牙。 “晚安,巡官,”他说道。他的声音听起来一如所料,陈腔滥调倒是说得更多,表情则是一派不拘小节。“我一定得先提醒你,我以前待过警察局,还有一些令人不舒服的拘留所也待过。但从未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待在这种地方。” 我不去计较他摆出来的姿态。 “好啦,先生,假如你想要增广阅历的话,”我说道,“我们这里的拘留所倒是蛮不错的。请坐。抽烟吗?” 他再度坐回我的椅子,并接受了一支烟。他稍微倾身向前,双手叠放在手杖上,纠葛的眉毛下打量我的眼神是瞪视而专注,这使他几近成了斗鸡眼。但笑容再次开展,他等着我为他点燃一根火柴。 “我不禁在想,”我点燃火柴的时候,他以全然自信的口气继续说道,“你们那名警员是有点乱了分寸。我当然会跟他一道走的——你知道我喜欢冒险,而且我好奇想瞧瞧会发生什么事。”(这是一种虚张声势的奇怪癖好)“巡官,伦敦是个无聊的地方。但我还是不知道自己去过哪儿、干了啥事。”他迟疑了一下。“劳勃说是有关于‘失踪’的事情。” “是的,是有那么一点关系。你是——” “曼勒宁,”他说道。“葛莱格里·曼勒宁。” “曼勒宁先生,你的地址是?” “贝瑞街的爱德华大宅。” “曼勒宁先生,你的职业是?” “喔,就说是——职业军人吧。” 就算不去理会他轻蔑与充满魅力的率直态度,我还是觉得他这番回答酸味十足;但我仍是充耳不闻。他接着说道: “咱们来把事情弄清楚吧,巡官。也许你可以给我一个答案,因为我真的如坠五里雾中。事情是这样的:今天中午我接到一个邀请——一个私人的邀约——今晚11点,邀请我到韦德博物馆一趟。” “我明白了。那么,你认识杰佛瑞·韦德先生啰?” “事实上,我和他素昧平生。不过我想,我会有机会好好认识他的,因为我正巧是他将来的女婿。蜜丽安·韦德小姐和我——” “我明白。” “你究竟是什么意思,‘我明白’?”他非常镇定地问道。 我的随口一答,让他的双眉皱成V字形。他直瞪着我的时候,目光狐疑且半斜着眼;但他还是克制下来,并露出笑容。 “抱歉,巡官。我承认我是有点不爽。我到了那儿后,发现那个鬼地方乌漆抹黑的,一片沉寂——但我不明白蜜丽安怎么会搞错日期。她今天下午打电话给我的。一些有头有脸的人都会出席,包括爱丁堡的伊林渥斯——一位亚洲学者——你可能听过他;他是个常在集会中演说的教会圣职人员……此外,由于我在东方见过一些微不足道的世面,所以蜜丽安认为——”他的情绪突然转变。“天啊,我跟你说这些干嘛?总之,这些问题与你何干?万一你一无所知——” “为了把事情理出个头绪来,曼勒宁先生,我再请教你一个问题就好,”我缓和地说道。“你们聚集在博物馆的目的为何?” “这个嘛,恐怕我没有办法告诉你。馆方发现了一些东西,是私密的东西。这么说吧,我们打算去盗墓……你相信有鬼吗,巡官?” 他的情绪转成为难困惑。在这样的变化下,我们之间的关系又和善起来。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曼勒宁先生。不过我们有一位警官,今晚他相信有鬼存在;老实说,这就是你被请到这里来的原因。鬼会戴上假的络腮胡吗?”我看着他,突然觉得不太对劲。“这个特别的鬼魂当时正安安静静地躺着,然后在警官的视线下突然消失;他被移走了。不过,鬼是可以提出某种程度的控诉……” 我随口乱掰出这番道地的蠢话,试图借此隐藏我出丑闹笑话的实情,同时纳闷着曼勒宁为何低头,而且任随身体在椅子上稍微滑落。他慢慢地低下头来,仿佛在思考似的;椅子咯吱咯吱地往后退,而我看见他的脑袋瓜柔软地往旁边一摆。银头手杖从他手中脱落,先是掉在他的膝盖上,然后再坠落于地。香烟也随后掉落。我大声叫他。由于我的声音凄厉,所以我听到外面回廊有人跑了过来。 当我拉拧葛莱格里·曼勒宁先生的肩膀时,我才知道他早已颓然昏迷。 [book_title]第 2 章 哈伦·拉希德的妻子 我硬把笨重的曼勒宁拖到长凳上,将他摊平在上面,然后叫人送水来。他的脉搏虚弱,但仍有呼吸气息。我不禁怀疑起来,这家伙如此健壮刚猛,心脏居然这么差。急遽的敲门声之后,霍斯金巡佐走了进来,他凝视着曼勒宁,然后转移至帽子、手杖,以及地板上的香烟。他把香烟捡了起来。 “瞧!”霍斯金一边端详香烟,一边粗暴地说道。他对香烟的兴趣,比长凳上的男人来得浓厚。“那间博物馆一定有古怪!” “是有古怪,”我说道。“我们已经插手介入了;只有上帝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要过去那里打探。你留在这里陪他,看看能不能把他弄醒。不管他说了什么,通通都记下来。我一提起你的朋友髯须客,他就昏倒了……现在这个时刻,有什么法子可以进得去博物馆?那里有守夜之类的人吧?” “有的,长官。老普恩在那里。博物馆晚上也开放,但一周只开放三个晚上,时间是7点至10点;这是老先生的奇想,您知道的,长官。在那三小时之内,普恩担任的是管理员,之后就变成夜间看守人了。不过,您从前门是别想引起他的注意。如果要让他听见您的敲门声,您得从后面——帕默围场那个方向绕过去。” 我记得,帕默围场是一条通往圣詹姆斯街的小巷,其巷尾与克里夫兰街平行。霍斯金承认没想到可以把普恩叫出来,因为他没把如此惹人注意的轻率行为,与韦德博物馆这般有社会地位的机构联想在一块。然而,当我将手电筒放入口袋,走到外头去发动车子时,我心里面想到的是:这下子是可以用几分认真态度,来处理髯须客的失踪难题了。 依常理来说,一个昏迷不醒的人,要突然从空旷的街道中央消失,方法只有一个。此方法很难称得上是光彩有格调,甚至会非常滑稽可笑;但为什么我们会认为犯罪必须是有格调的呢?瞧,即使之前我认为这是一个疯子恶搞的事件,但现在我已经把它当做一桩犯罪行为来看待。11年前我进入警界时,我接到的第一个指示是把幽默感丢掉;并对任何来自南郡(County Down)的人,要能随时随地表现出最佳状态。 我沿着干草市场行驶,来到了行人绝迹的帕尔摩街。在晚上这个时候,伦敦是找不到一个像圣詹姆斯街尾端这般孤寂的地方。月光皎洁,宫殿门上的镀金钟指着12点5分。朝克里夫兰街西边开去,周遭阴沉且鬼影幢幢。我没有照霍斯金的建议绕到后头,反而把车直接停在博物馆前面,下了车,用手电筒在人行道上摸黑前进。在路边石的边缘附近,我搞清楚了霍斯金和他碎裂的灯遗漏掉什么东西:人行道上有个圆洞,上面有个铁盖松弛地覆盖着。 换言之,那个失踪的疯子,一定是被拉入地下煤库而迅速消失的。 诸位先生,别笑我。身处渺无人迹的阴暗广场中央,看着博物馆的青铜门闪烁着阴森光芒,这般令人反感的情景你们可没亲眼见到。髯须客像是精灵回到酒瓶似的滑入地下煤库。我把手电筒照向博物馆。这是一栋正面有80呎高、并且面街而立的大型建筑物,房子本身有两层楼,建材是精炼优美的石块。一楼窗户是由石头砌出,二楼窗户为法国式样的铁格子窗。六级宽阔但低矮的阶梯通往正门;门上方有篷盖,以两座石墩撑起,在我的灯光照耀下,篷盖下青铜门上的一团阿拉伯文闪闪发亮。这么一栋奇异怪诞的房子被塞入伦敦街市之中,这般景象连天方夜谭的故事里也没出现过。约莫6呎高的围墙在房子两侧伸展。右墙上方有个东西,我想那应该是树梢;它很可能只是伦敦常见的悬铃木,但在想像力的作祟下,轻而易举地为它添加了异国风味。 我回到小煤库,抬起铁盖,用手电筒往下照。煤块滑道已经收走了。在死寂的夏日里,下面的煤块所剩不多,而且是非常非常地少。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做了应该做的事。我身体往下探——双手像做单杆运动似的攀在洞口边缘,因此我可以将铁盖几乎拉回原位盖好,免得哪个暴躁的陆军上校稍后在回家途中一脚踩空摔了下去——然后我就松手了。 下面有一些盒子和货箱。我悬空吊着时,双脚几乎可触碰到它们。显然它们是被随意塞入此储煤地窖中,不过它们也形成一种平台,毫无疑问是某个站在上面的人,把髯须客拉下来的。此外,储煤地窖的门是朝内开的,铁扣上面挂着一具已打开的笨重挂锁,钥匙还插在里头。这时我踢到一口箱子,发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隆隆噪音,我跌跌撞撞地走入地窖中最大的区域。 这地方潮湿、暖和,而且不通风。我手电筒的光线在石灰白墙上游走;地上堆满了更多的货箱,而且几乎布满了刮屑和细长刨屑。往遥远的尽头走去,那儿有一具废弃的火炉,上头有包着石棉的导管延伸出来:我可以断定,这整个地窖约莫有100呎长。就在火炉的上方,有三面活板窗高高固定于后墙上。火炉的左边是一个大型煤块储藏室,它是一种由木制墙高高围起的栅栏所形成的空间,其门正对着地窖前门,里头仍存放着堆积如小山的煤块。我四处张望髯须客的身影,希望能寻得上帝所明白之事;我甚至还到那储藏室里面巡视,但没有发现他的踪迹。然而,我的不安感渐增。就算不是他本人,也一定有某个东西存在于此处。我单手举高,以免头撞上火炉导管。我发现有个悬挂的电灯泡,而且灯泡还是温热的。某处传来脚步拖曳的声音,因此我可以断定我听到有人在走动。 向右方走去,那儿有一段混凝土阶梯。从阶梯的方向延伸出去,就是地窖所占据的空间。阶梯盖得像是一座纪念碑,犹如一道宽大的隔墙,将这一边狭窄区域与另一侧较大的储藏室区域切分开来。而阶梯的方向,恰与我进来的方向相反。我登上阶梯,关上手电筒,但随时戒备准备亮灯。阶梯顶端有个钢制的防火门,但上了漆之后反而像是木头门,上面还装了一具压缩空气阀,以避免门会砰地一声关上。我小心地转开球形把手,机关阀发出像是咻咻的噪音;这个意外响起的声音,让我半途僵在门缝中。 在黑暗之中,我的前方看起来像是个铺着大理石地板的大厅。而大厅中央,有个人正在手舞足蹈。 我说的一点也不夸张。邪恶踢踏舞的咔嚓声与翻筋斗声,空荡荡地引起共鸣回响。朝着博物馆的正面望过去,整个大厅有绝大部分都在我的左侧;我还可以看到白色大理石楼梯的回栏。头顶上方有电灯的微光闪烁,灯是静止不动的,但它却让白色大理石地板显得鬼影幢幢,其投射而出的条纹回旋灯光绕着某个东西打转——那是一口矩形货箱,约莫7呎长3呎高,崭新的钉头闪闪发亮。有个矮小的人影绕着它跳跃、踢踏、叩敲,并在那阴暗处嬉戏雀跃不已。更怪异的是,小矮子穿着合身的蓝色制服,以及管理员才有的黄铜纽扣;他摇头时,精巧蓝帽上的漆皮帽舌也发出亮光。他跳完最后的曳足舞步,狂欢的激情止于透不过气的喘息声中。他踢着箱子,天花板下是一团轰隆回声大作。他开口说了话,但声音听起来却像是在窃窃私语。 “哈伦·拉希德的妻子!”他非常轻柔地说道。“哈,哈,哈!精灵,我召唤你!精灵!” 我现在说给各位听的故事,都是在冷静清醒情况下的所见所闻,但这些叙述却令人难以置信。就像是卡通电影里面的无生命角色,在天黑以后突然活了过来似的;我一直以为,博物馆的管理员是世上最没有活力的人了。但他那带着鼻音的语调是真实的。发出几个喘着气的轻笑声后,他呆滞地重整制服,从口袋里取出扁酒瓶,摇晃了一下,然后仰头便喝。 我转亮我的手电筒。 光束横越大厅,停在他通红起皱像火鸡般的颈子上。光线的照射,使得他上下移动的喉结清晰可见。他凝视我的时候,手臂兀自下垂晃动。他眯着眼睛,神情似乎是惊讶而非惊慌。 “那是——”他说道,语调变了另一个样,“是谁在那里?” “我是警察。请你过来。” 正常的神智再度归位。他的态度变得强硬起来,表情变得暴躁和轻蔑;他退缩瞪视,但举止依然毫不惊慌。甚至他方才的愉悦之情仍隐然可见。他拎起提灯,一面曳步前进,一面低声嘀咕,脖子还左右摆动不已。我看见一张骨瘦如柴的脸庞,脸上满是皱纹,红色面疱甚至蔓延到高高的鼻尖上;他的面容严峻,眼镜垂落于鼻梁上,他歪着头仰望我,瞪着我的眼睛周遭则绷出皱纹来。此刻,他正在生自己闷气。 “哦,你是,是什么来着?”他以迂回的讽刺方式询问。然后开始摇头晃脑,仿佛暧昧的猜疑已获得证实,接着就清起嗓子来。“请教一下,这是在开什么玩笑,你这是非法入侵吧?你是打哪儿来的?开什么玩笑嘛!” “省省吧,”我说道。“这里今晚发生了什么事?” “这里?”他追问道,仿佛是我改变了话题似的。“这里?没事啊。除非那些不宜刊印在目录上的木乃伊,从它们可憎的棺材里逃出来了——不过,我可没看到它们。为什么问?没事啊。” “你叫做普恩,是不是?好吧。你想要被安上绑架罪名吗?不想的话,就告诉我那个一小时以前在这里戴着框边眼镜的高个儿老头怎么了?”我正要提起假络腮胡之时,突然感到一股恶心。“你把他怎么样了?” 他发出狐疑的声音,其中还夹杂着嘶哑的欢笑声。这时他瞪着我的眼神中,其蔑视之情似乎缓和了下来。 “你疯了,老兄,”普恩先生坦率地说道。“瞧,你还没去过‘狗和鸭’(Dog and Duck)那区绕一绕吧,喂,对不对?‘戴着什么来着的高个儿老头——’噢,我现在是很客气地跟你说!喂,拜托!告诉你,老兄:你还是回家去吧,好好睡个觉。” 我把我的手放在他的肩头上。我暗自纳闷,是不是我还没疯,所以才想把他瘦巴巴的脖子扭断。 “很好,那么,我们可以以谋杀罪名起诉了,”我说道。“最起码,你要和我走一趟警局。” 他的防线当场崩溃,声音也变得尖锐起来。 “喂,等一下,我说——且慢!我又没犯法。” “这里今晚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打从我10点钟关起门之后,就没有人待在这里了!”(最糟糕的是,这话听起来像是真话。) “今晚11点的时候,这里举办一个私人展示会,或是类似的聚会——不是吗?” 光线似乎给了他挣脱的希望。 “喔,那个啊!那件事啊!你干嘛不早说呢?”他变得干劲十足。“是的,本来是有这么一个展示会;但后来没了,取消了。(喂,我说啊,长腿老哥,我给您赔不是,无意冒犯,真的!)是的,他们是打算要看一些东西,而且伊林渥斯博士本人也要来这里检视它们。这个展示会有多重要你就知道了。不料在今天的最后关头,韦德先生——是那位年岁较长的先生——你该不是打算从他那儿讨一顿结结实实的骂吧!是那位老先生,不是年轻的韦德先生——他必须出城一趟。所以今天下午就取消了。事实就是这样。根本没有人在这里。” “或许吧。无所谓,把灯打开,我要四周查看一下。” “乐意之至,”普恩得意地咯咯发笑。他看着我。“我们之间,来个开诚布公吧,你以为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有人抱怨吗?”我迟疑了一下,他便得意洋洋地乘胜追击。“没有,没人抱怨,嗯?哎呀,我说嘛!既然没人提出申诉,那你是领人薪水来干非法入侵的勾当啊?” “你是拿人薪水,”我说道,“在夜半绕着货箱跳舞啊?那箱子里面是什么?” “那箱子里面没东西啊,”他摇着头,以严肃但欣喜的口气表示。“我知道你一定怀疑那里面装了个死掉的男人,其实啊,里面甚至连个死掉的女人也没有。我只是在说笑。那箱子里头没有东西!” 在我弄清楚怎么回事之前,他已经一边晃着手上的提灯,一边温吞吞地走入黑暗中,然后在楼梯的另一侧消失无踪。接着响起一连串的咔哒声,随即在天花板沿墙的飞檐处快速亮起一道柔和的光线。隐藏的灯泡发出类似月光的和蔼白热光,照亮了大厅。 灯火通明之下,这地方并未因此而减少诡异的气氛。大厅极其辽阔高耸,地板铺满了大理石,还有两排通往正门的大理石柱——两排石柱相隔10呎。大厅之中,前往公共展览室的路线上并无任何陈设。在大厅后方,与大门呈直线对望的是一座宽敞的大理石楼梯,通往二楼的两间开放式陈列室。整片屋顶全是绿黄相间成格子状的光滑瓷砖。我在此处搜集许多奇怪线索的过程中,得知这种色彩和巴格达清真寺的圆屋顶如出一辙。 边墙上有四座无门拱道,两边各有两座;拱道上方有细薄的烫金字:“波斯陈列室”、“埃及陈列室”、“市集陈列室”和“八座天堂陈列室”。除了这几座拱道,以及正面的大型青铜门之外,另外还有三扇门。第一扇门,就是我进入此地之门,面对楼梯时,它就位于楼梯左侧。第二扇门,和第一扇门十分相像,只不过它是在楼梯右侧。第三扇门几乎就在右手边墙的最末端(当面对楼梯之时),门上面有烫金字“馆长,私人专用”,而且此门离标示着“八座天堂陈列室”的拱道最近。 虽然大厅里的展示物实在有够少,但我的目光仍被几样展览品给吸引住。右手侧的边墙上——仍面对着大厅后方——挂了几张大型壁毡,其花样图案会让人看得魂不守舍,你会发现自己的视线是立刻被牵引去注视它们的。我无法具体描述这种感觉。它们不单是色彩丰富、构图繁复,图像宛若人嗑药后会产生的幻觉(事实上,它们大部分的图案,都是散播在地上的花丛罢了),而且还拥有阴沉迟缓与栩栩如生的特质,为这地方增添了怪异的不真实感。沿着大厅中央平直排列的,是内置武器的玻璃柜,让人的眼睛,会出于本能地从壁毡转移到刀刃上。 朝左手侧的边墙望去,心中感到的是慰藉放松。在边墙和一列石柱之间,放置的展览品原本不甚搭调,但又因某个理由而不尽然如此:公共马车或私人马车。它们共有五座,在月光似的白热下,阴森森地既庞大又丑恶。正前方离我最近的那一座马车,是一个体型低矮、色泽庸俗、看起来笨重累赘的无盖式车厢,牌子上写着:“由古立安·布纳建造,此人乃伊莉莎白女皇的马车夫,也是第一位将马车引入英格兰者,时间约于1564年。所用之皮革缰绳,代表了皇族背景,但尚未用到拉手吊环。”我接着观察下去。有一座17世纪的玻璃马车;一座俗丽的烫金法国马车,红绿相间的椅子扶手散发着波旁王室风味;以及一辆狄更斯式的邮车,其门板上刻着字体“易普威治电信”。最后的一辆马车位于正中间,体积巨大、外观涂成黑色、车盖几近呈黑皮革冠顶状,仅有类似窥视孔的小玻璃窗,马车以弓形弹簧撑起离地5呎高。 韦德博物馆一楼平面图 楼梯从地窖通往博物馆的门 发现尸体的马车 普恩所坐的位置 铁制旋转楼梯,可通往二楼 沾有煤灰污迹的墙 盥洗室,窗户开向后院 门后走廊通往博物馆后门 主要楼梯,可通往二楼 玻璃柜,匕首是从这里取出来的 我四处走动,脚步声在大厅里回荡着,突然一股嘲弄的语气把我惊醒。 “一切都没问题吧?”普恩出言询问。他起皱的眼睑,在满是皱纹的脸上一张一合。他的帽子高高翘起,双手放在臀上。“没找到被绑架的受害者吧?没发现死尸吧?我就说嘛!没有任何迹象——” 他的话声猝然中断,因为我再度往前走到青铜门附近,看见了某种痕迹。这道痕迹从正门开始笔直延伸进去,长度大概有6呎,并在大理石地板上留下一连串黑色污斑。我亮起手电筒察看。它们是足迹;虽然不是十分清楚,但从角度和脏点来看,这显然是某人从正门走进来,然后在污斑变淡前走了两码左右所留下的足迹。半个脚后跟的印痕清晰可辨,所以此人穿的是尖头鞋。此外,构成这些印痕的材料是煤灰。 “有什么发现吗?”普恩突然大叫。接着我听见他哗啦哗啦的脚步声。 “是谁,”我说道,“留下这些足迹?” “什么足迹?” “你自己看。你不是跟我说今晚这里没人吗?” “但,就这些玩意儿?”普恩说道,“我说的是,10点钟博物馆关门之后,这里就没有人了,仅此而已。关于这些足迹,我怎么会知道呢?稍早的时候,这里有几十个人——你别笑,是有几十个人!这里很受欢迎的,我是说真的!” “你值班时候的位置在哪里?我的意思是说,你站在哪里或坐在哪里?” 他指着一张位于青铜门左侧的椅子(面朝博物馆后方)。从那个位置可看到的视野,包括大厅内那一列马车的右侧边,以及我从地窖上楼时所进入的门,但那扇门有一半不到的面积看不见。 “你就坐在那个地方。你没看见任何人留下这些足迹?” “没有,我没看见。” “这个鞋底沾了煤灰的人,是怎么从大街上走进来,我猜想,这件事你可以解释给我听吧?” 普恩的细边小眼镜后面,忽隐忽现着某种意味,仿佛他虽忐忑不安,却是心意已决。此刻,他的下嘴唇翻动。 “我请教你,只是请教你一下,这事跟我有关吗?这是你的事情吧。脚印?拜托你好吗?”他的语调愈渐高亢。“说不定你正在找的尸体进来时还活得好好的,嗯?搞不好是我拿刀刺了他,嗯?然后我随便把他塞入某个马车,或者是丢到市集陈列室里面的某个隔间,也有可能是在八座天堂陈列室里头,或是放到楼上的阿拉伯陈列室……到目前为止听起来如何?” 我的喉间感到异样。我跨步——相当迅速地——走过那一列马车,将普恩丢至身后任他颤抖唠叨。结果是中间的马车让我停步:那是一座有着秘密窗户、光亮黄铜门把的黑冠顶巨大马车。门把上挂了个牌子,上面写着:“英国巡回马车,19世纪初期为欧洲大陆之旅而建造,可确保绝对的隐私权。” 普恩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老天啊!”他出言嘲弄。“老兄,你碰它的时候千万要当心啊。里面有个死掉的男人!那个流着血的超大号尸体,就躺在——” 他的声音随即上扬,变得像是一种尖叫声。 我爬上马车,用力扭开门把。某样东西几乎朝我迎头撞来,犹如从魔术箱里面跳出来似的,我随即看见那东西的眼睛。接着它穿过我的肩头;它的鞋子被卡在马车的阶梯上;然后它从我旁边滑过,最后啪的一声坠落于大理石地板上。 这具高大的男尸,这会儿正直挺挺地仰躺于地,四肢张开像展翼而飞的廉价鹰饰物;此外,有一本棕色封皮的书从他手中掉落。这男子就像姜饼似的毫无生命力。他穿着深色长大衣;说来古怪,在大衣左胸口之处,宛若帐篷似的隆起。我拉开他大衣左侧,看见一支有着白色握柄的刀子刺入湿透的衬衫。但叫我目不转睛的,并非眼前这般情景,也不是他头上紧戴着大礼帽的画面。 这场梦魇发展至此的极致,是这具死尸戴着假的络腮胡:而那一把生硬邋遢的胡须,几乎要从他的下颚脱落。然而,这把假络腮胡却是黑色的。 译注:哈伦·拉希德是《天方夜谭》一书里的哈里发,亦即回教国的国王。​ 译注:位于英格兰东部的城市​ [book_title]第 3 章 博物馆内的尸体 各位先生,我承认我理性的脑袋有好几次无法有条理地展开运作,我只想整理归纳眼前所见的每个细节,但在那当下我的思考能力却使不上来。如果这样的说辞听起来过于抽象,或太像是胡言乱语(就一个警察而言),那我可以告诉各位,换成是你们在过了午夜25分待在韦德博物馆那里碰上了假胡须这等怪事,你们也不会当场弃之不理的。 我检视每个细节,并留意当下的时间。虽然受害者打扮得像是一位年纪颇大的老人,甚至连假胡须还刻意涂上一丝灰白的色调,但他的实际年龄似乎应该介于35至40岁之间。尽管相貌有些卤莽,但他仍不失为一位英俊男子;即便人都已经死了,不过他脸上仍看得出爱挖苦人的率真。压在他深色头发上的大礼帽虽老旧不堪,但仍小心地经过梳理。棕色的眼睛瞪得老大,鼻梁是又高又挺,肌肤有一点黝黑。他留着一撮黑色的髭须(这部分倒是真的)。在下颚和腮帮子下方,仍可看出胶水痕迹的反光,而整片黑色络腮胡只有6便士硬币大的面积粘在左颚上。他的嘴巴洞开。依照我的判断,他死亡的时间至少有一个小时,但顶多不会超过两小时。 他的长大衣像帽子一样旧,衣袖有破损,不过已周密地修补过。我戴上手套,再次拉开死者大衣。一条系着一对镜片的黑缎带绕过大衣衣领,然后垂放在大衣里面。他穿的是晚礼服,款式一样老旧,背心上面有颗纽扣不见了;他的亚麻布衬衣也很旧,意外的是衣领很新,不过对死者来说却太大了些。虽然从外观上来看,他一定是当场毙命——在他胸口比心脏位置稍高一点的血渍中,一支笨重的象牙握柄突出有5吋高。我仔细检查他掉出东西的右手,并且打量那本从他指间滑落的书。书的封面质料是磨损的小牛皮,有几页扭成一团地在地上平摊着,这意味着书中藏有可解开谜团的不可告人秘密。 我把它捡起来,然后翻阅它。这是一本食谱。 各位,怪事就到此为止了。那本书的书名是《艾德瑞琪夫人的家庭烹饪手册》,而我注意到的第一个章节是一段小讲义,内容是有关调制羊肉清汤的正确做法。 我小心翼翼地放下食谱,然后为了一睹车内的景象,我攀上车厢的高台阶。在手电筒的照耀下,显示出车内是清扫干净而无尘灰。黑皮革的装饰,一尘不染的木制地板,但就是没有最近一位乘客所留下的痕迹。他一定是脸颊靠在门板上,脑袋俯身朝下,整个人以跪姿支撑着,以至于从外头无法看见他。地板上有些血迹,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了。 针对眼前这个混乱的局面,我必须先确定第一个要点。那就是死者的身份。这么说来,除非有两件事是明显弄错,否则这个胸口上面插着刀子的男人,不可能是那个11点钟出头在博物馆外面攻击霍斯金巡佐的人。是的,他是高个子。没错,他的身材属于瘦子这一型。维多利亚时代的政治家所偏爱的老式礼服大衣,也可能会和这么一件普通长大衣混淆不清。然而,要把黑胡须和白胡须、缎带系镜片和大框架眼镜通通搞错,这似乎说不太过去;在这两项重要特征的描述上,霍斯金不可能全然搞错。当然了,除非是基于某个荒唐的原因,有人给他来了个乾坤大挪移的掉包。 我跳下车厢,随即去刮擦死者的鞋底。他的鞋底有一层相当厚的煤灰。 这事儿是怎么开始发生的,现在可不是思索的时候;甚至也不是去想白髯须客的那句疯言疯语的时候——在许多人当中,偏偏是对霍斯金说的——“你这个手段高明的骗子,你杀了他,你会为此被吊死的。我看见你在马车里头”。在这当下,事情非得先搁到一旁。我转身面对普恩。 “你说得对极了,”我说道。“里头是有个死人。” 他隔了一段距离站着,一边用手背擦嘴,一边用另一只手把装杜松子酒的扁平酒瓶紧握在胸前,同时还泪眼汪汪地凝视我。在那一瞬间,我以为他即将要号啕大哭。但他却是平静地开口说话。 “我不知道,”他说道。“皇天在上,这事我不知道。” 嘶哑的声音,仿佛是从远方传来。我拿走他手中的酒瓶,并把他拉向前来。他抖得相当厉害。 “你还是坚持今晚在这儿只有你一个人?”我说道。“若是如此,那当然是以谋杀罪起诉了。” 接着是一阵犹豫。 “没办法,警官。我还是得说——就是——我——是的,只有我一个人。” “过来,靠近一点。你认识这个人吗?” 他使劲把头转开,掩饰表情的速度快得出人意表。 “他?我以前从未见过他。不认识。他看起来像个外国佬。” “看看那把刀的握柄。以前见过吗?” 普恩转身用力瞪着我,固执的眼神依旧是泪水汪汪。 “见过。是的,我就老实跟你说吧,这把刀我见过千百回了。因为它是这里的东西,所以我才会见过它,这就叫做物尽其用!瞧,我来证明给你看!”他大声地说,仿佛我一直在怀疑他似的,然后他拉着我手臂往前走,一直来到大厅中央,接着他用手指戳着玻璃柜。“它是从这里拿出来的。他们叫它‘可汗枷’(khanjar)——这是一种波斯匕首。你知道这玩意儿吗?我敢打赌你不知道!这把可汗枷啊,是卖地毯的推销员会携带的东西。它是一种弯刀。从玻璃柜不见的这把可汗枷,是用来——”犹如在将一段话再三重复似的吟诵,他又恢复平常熟悉的说话方式;但当他意识到自己在说些什么时,却眨起眼睛来,颤抖,然后压抑自己。 “所以,你早就知道它不见了?” 又是一阵犹豫。 “我?不是的。我的意思是说,我现在才知道它不见了。” “等我拨完电话后,我们再来谈这件事。这里有电话吗?好极了。对了,你还是要宣称杰佛瑞·韦德先生出城去了?” 他口风不改,但口气变得粗暴。他还告诉我说,馆长不在的时候,博物馆的负责人是一位罗纳德·何姆斯先生。何姆斯先生的住处离这儿不远,是在帕尔摩街一间有提供杂勤服务的公寓。普恩还以几近恶鬼般的热心态度,怂恿我应当马上和他联络。他一边喋喋不休,一边领路带我走向标示“馆长”字样的房门。当他按下门边墙上的开关时,房里的模样让他当场吓了一跳。我敢说眼前的景象对他对我,都是一样陌生。 虽然房内没有其他尸体,但显然发生过相当暴戾的行为。这是一间宽大舒适的办公室,地上铺满着仿制的库德斯坦地毯。里头有两张桌子,一张是置于房间中央的大型桃花心木平顶桌,另一张是在角落被文件柜包围、状似事务性用途的打字桌。椅子是红皮革所制,墙面是摩尔式的回纹装饰,挂在墙上的有框照片看起来别有异国风味。桃花心木桌上摆了本摊开的小册子,旁边是个装满烟蒂的烟灰缸。 然而,你会先意识到的事情,其实是房里的通风气流。在左手边墙壁的尽头,是一扇敞开的门,门里面是一间小盥洗室。这间盥洗室后墙的洗脸盆上方,高高开了一扇窗,此刻窗正打开着。我环顾周遭。桃花心木桌前的地毯上,有一面小型可携式镜子碎了一地。某些特殊场合可摊在地毯上用的毛皮围毯,也扭曲成一团。但惨状还不仅是如此。 我走进来的房门右手边墙上,盖了一座电梯。电梯设有双扇门,每一扇门上面各用金属线撑起一面小玻璃窗,而这会儿这双扇门皆打开些许空间。其中的一面玻璃窗破裂,显然是从电梯内部遭到击碎。地上有飞溅的玻璃碎片、短柄小斧头,以及一面原本挂在电梯门外头、上面写着“故障”的牌子。我注意到有一片铁闩锁在电梯外头横过双扇门,有了这片锁,电梯门从外面可以像从里面一样拴住。情况看起来,像是某人被监禁在电梯里头,而且采取简略的破坏行动逃了出来。 我把门推开。面朝主要大厅的电梯墙上,其高处有个通风口,光线就从这通风口的长纱窗渗透进来。电梯里头除了一个翻倒的木箱外,就空无一物了。 “我一直在跟你说,这里的事情我一无所知,”普恩无可奈何地说道。“我今晚没待在这地方。这里的电梯故障了一个礼拜;好像没人会修理它,老天爷知道我也不会修啊。老先生为这事骂个没完没了,因为他断言是有人蓄意破坏电梯的,但实情绝非如此,不过这电梯是应该要修复,因为当老先生搭乘它的时候,看起来心情就没那么盛怒了,也不会气得再度要昏倒;但眼前这混乱的景象,他要是看到了——哇!” “老先生?你是指韦德先生?对了,他长得什么样子?” 他直瞪着我看。 “长得什么样子?韦德先生啊,他的外表看起来蛮不错,即使他的身高是属于矮个儿型。火爆脾气。非常喜欢炫耀;啊哈!留着大把炫耀的白髭须;非常严守纪律。是的,他还有权有势得很!他拿到政府的正式许可、支援,以及批准,在波斯的回教国王宫殿挖了两年。没错。此外——”他突然噤嘴不语、怒目瞪视,而且火气越说越大。“你干嘛要知道这些?你为什么不打电话呢?电话就在你前方的桌上。打呀!” 某个一直困扰着我的模糊想法——也就是说,搞不好是火爆脾气的韦德先生本人,戴上一对假的白络腮胡,然后在自己的博物馆里嬉戏喧闹——似乎被“矮个儿”的特征描述给驱除了。我拨电话至怀因街,把状况解释给霍斯金听,接着告诉他把摄影师、指纹专家,以及法医等人派遣到现场来。在发愣了一阵子后,霍斯金以挖到宝的得意口气说道: “长官,曼勒宁那家伙……” “把他也带过来。你不会已经放他走了吧?” “他还在,长官。我会带他过去,没问题的!”霍斯金低语。“而且,我拿到证据了。长官,他的口袋里掉出一张便条。这张便条可以证明有一桩凶杀案存在。您会明白的。凶杀案和阴谋——” 为了顾及普恩的权益,我重复“便条证实有阴谋存在”这句话,然后果断地用力挂上听筒。 “这样大概就搞定了,”我给普恩忠告。“在我带你离开之前,你什么都不用说,除非是你自己想说。我们已经掌握内情。这里面有个阴谋,对吗?所以你谋杀了他?” “没有!谁说的?是谁这么说来着?” “干嘛否认?我们在葛莱格里·曼勒宁的口袋中,发现一张可作为证据的便条。” 他的态度突然转变;这个名字似乎真的让他很迷惑。 “曼勒宁?”他低声嘀咕,眨着双眼。“胡扯!曼勒宁!哎呀,最不可能的就是他,根本不可能……” 我举手示意安静,因为我们俩都听到脚步声。盥洗室后墙的窗户大开,而声音似乎是从外头传来。我警告普恩他要是发出任何声响,下场就是吃不完兜着走。然后我进入盥洗室,爬上洗脸盆,从窗口望出去。 在博物馆的后方,有个铺满草地的庭院以及一座高墙。墙上的铁栅门面对的就是一条叫做帕默围场的巷子。某人正松开栅门的锁,随即走了进来。月亮仍高挂在天上,我可以分辨出那是个女人的身影。关上身后的栅门,她的步伐加快了。她看见我在窗口映出的脑袋剪影,从她挥手的动作来看,显然她预料到这儿会有人在。 “你留在这里,”我对普恩说道,“假如你偷看的话——往后面要怎么走?” 他似乎不担心让我知道他会偷窥。他对我解释说明,要走到后门那里,要先穿越大厅,接着通过楼梯右侧的门。门后有个会经过他宿舍的短通道,然后便可抵达后门。我走出办公室来到大厅,按照他的指示走到阴暗的短通道时,那女子正好打开了后门。当她伸手摸索着垂吊的电灯之际,借着月光我看见了她的侧影。紧接着,电灯就亮了。 各位先生,那儿就站了一名女子。我看过一些气质高雅容貌更为美丽的女人,但从未有这么一位美女是如此魅力四射,叫人目不转睛、心荡神驰。你可以感觉到她的存在。在明暗交错的光线下,那一瞬间我看见她静止不动,踮着脚尖单手举高,眨着眼以适应突如其来的亮光。她身上披着暗色披肩,披肩里头穿的是暗红色的低胸晚礼服。她个子不高,身材其实一点也不丰满。各位,我知道我讲得不清不楚,但是我可以再详述说明,因为后来我无意之间跟她变熟了。然而,正如同我所说,她却给人家一种丰满的印象。在她浓密的黑发周遭,似乎有光环萦绕;她细长的黑眼眸,在眼睑下看起来像是上了蜡似的分外明亮;她有一张朱唇和纤细的玉颈。眼睛仿佛是紧绷着,毫无疑问地,她的情绪当然是焦虑不安。不过,尽管是处于紧张状态,但她可以说是极度充满生命力的女人——兴高采烈、笑容满面、活泼任性——这些特质使她和红色礼服一样在那通道中显得艳丽耀眼。她头上的电灯泡摇晃不已,使得她的身影忽隐忽现。就这样,她和我隔着那条通道四目交注。 “我说啊,罗纳德,”她开始兴奋地说道,“我看到你这儿有亮光,但我想你不应该在这儿的啊。我以为你已经回你的公寓去了;我正要过去那里呢。有什么不——?”她突然闭嘴。“是谁?谁在那里?你想干嘛?” “小姐,”我说道,“我并无冒犯之意,我只是要查明在这间精神病院里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是哪位?” “我是蜜丽安·韦德。你是谁?” 我的答复让她睁大了眼睛,并且趋近几步以便看得分明。但在她深邃的眼眸中,只看得见困惑与恐惧。 “警察,”她复述了一遍。“你在这里做什么?发生了什么事?” “凶杀案。” 起初她没听懂我的话,仿佛我应该说的是:“停车超过20分钟的限制了。”当蜜丽安·韦德终于恍然大悟时,她开始笑了起来,而且她越笑越歇斯底里,同时还打量着我。她紧握的拳头伸到嘴边,接着又高举至脸颊旁。 “你在说笑……” “我没有。” “你是说——有人死了?谁死了?不会是——?” “韦德小姐,这就是我要查明的事情。你可否进来一下,看看你是否认得他?” 她仔细端详我的脸,犹如在搜寻一句书中找不到的话;在她长长的眼睫毛下,予人一种心神不宁的强烈印象,而呆滞的眼神里又有一股慎重警戒的特质。 “当然可以,”她终于勉为其难地说道。“我还在想你不是认真的吧,但我可以进来看看。我想要——我是说,我从来没看过——会不会很可怕啊?你不能先透露些什么让我知道吗?是谁叫你来的?” 我走在她前面带路进入大厅。我尚未指出陈尸处之前,她就先看到一件头朝向我们的横卧陈列物。看到她猛然后退,有一件事我绝对可以确定:这并非她预期会看到的景象。她打起精神,重新振作起来,双臂在身体两侧伸直。她走向前方,看着那张脸,然后驻足停步。她突然俯身弯腰,仿佛是要屈膝下跪似的,但却于中途停住。在仿如月光的白热光照射下,她的脸蛋真是秀美动人,但此刻这张脸蛋,却和掉出尸体的马车车盖一样木然呆板。所谓的木然呆板,却又基于某些原因而呈现出微妙的圆熟气息。此刻情况有了转变,宛若有一种呜咽声响起;不过随即又坚强起来,有一度我以为她的瞳孔蒙上了一层泪光,但只是眨眼即逝。 她僵硬地起身,然后平静地说道: “不,我不认识他。我有必要再多看他一眼吗?” 这是什么话?我认为地上这个相貌有点像是吃软饭的男人,他的可笑死状或磨损的晚礼服,其中都有古怪之处。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她。 “别撒谎,”我说道。“你要是说谎的话,只会让我更难办事。” 她几近虚弱不堪地微笑着,双手在身体两侧上下移动。 “你人很好心,”她说道,“但我没撒谎。他让我想起某个人——如此而已。看在老天的分上,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他是怎么进来的?碰上了什么事?那把刀——”她一看见刀子,就激动地指着它,声音也变得尖锐起来:“那把刀是山姆——” “那把刀是山姆——?” 仿佛对我的话充耳未闻似的,她转身去瞧地上一口模样有些难看的长形货箱,那就是普恩绕着它起舞的箱子。但她将疑问放在心里。接着她转身朝向我,风情婀娜多姿,但这份迷人风采却没有软化她脸上伪装的神情,也未能抑制胸口剧烈的起伏。 “不用管我。既然把我拉进来认尸,你就不能期待我的表现非常理智,不是吗?老实说,我那句话没任何意思。山姆——山姆·贝克特,此人是我的朋友——他很欣赏那把刀。刀子是放在这里的某个柜子内或某处。山姆老想向我父亲买下那把匕首,好挂在他房间的墙上,他还说它有一股非常邪恶不祥的——” “镇定,别急,韦德小姐。我们不要待在这地方,”我抓着她的手臂,领着她走向楼梯。“你今晚为什么来博物馆?” “我没有!我是说罗纳德·何姆斯——他是我父亲的助理——罗纳德今晚在他的公寓要举办一场小派对,而我正要过去他那里。我每次来这附近的时候,都会把车停在帕默围场,因为这么一来,就不用把车停在大街上,也免得警察过来说——总之,我将车子停在那儿,然后我看见你这里的灯光。所以我以为罗纳德一定是有事耽搁了。” 她每说一个字,就远离死尸一步,而我则是亦步亦趋,以当下的情况来看,仿佛我是在跟踪她似的。这会儿她正越过大厅右手边的石柱。她伸出手来,摸着身旁墙上的大型波斯挂毡;挂毡的艳丽色彩是由螺旋状的斜纹形式来呈现,而她纤细的手掌在挂毡表面上抚摸,仿佛它能给她心灵上的慰藉。 “你要去参加在何姆斯先生公寓举办的派对,”我复述她的话。“但你的未婚夫没有同行吗?” 接着是一阵踌躇犹豫,于是我得出言提示。 “据我了解,你和葛莱格里·曼勒宁先生订婚了,不是吗?” “喔——是的,是那种非正式的婚约,”她以含糊语气很快地随口回答,仿若此事一点也不重要;但当她不知不觉再度望向那具尸体时,她的眼睛透露出惊慌的神态。“小葛!我说,小葛和此事有何关连?他可没看到——那东西,是吧?” “我的确以为他……听着,韦德小姐,我不想欺负你,也不愿突然搬出神秘内情来吓你。”虽然这么做是不智之举,但我还是一五一十地告诉她当晚所发生的事情。她似乎在绞尽脑汁地思索,就像女人在衣柜里头仔细搜索一样,而我可以发誓听到她说:“地窖窗子。”但我只是继续说道:“重点是,我提出一个有关戴着假络腮胡的男子失踪的陈述说明,却因杂乱无章而没人能听懂——然后你的未婚夫就昏倒过去了。这样你明白了吗?” 但她似乎对此不感兴趣。 “警察,”这时她说道,“你们警察看见有一名男子,戴着白色——‘络腮胡’这字眼怎么听起来这么好笑?——戴着白色络腮胡的男子,指控他是杀人凶手?”她的声调渐微;不知为何,她的态度比先前冷静了些,而思绪也回到我之前的问题上。“昏倒过去?哦,那个小子!你不了解的。小葛会昏倒,是因为他——只要你认识他,你就会知道他这个人有多好笑!小葛曾在西班牙宪警队(Spanish Civil Guard)任职,他隶属于外国军团,每当他们在哪儿碰上麻烦的时候,他就像个密探混在那些阿拉伯人之中,因此他是有过一段辉煌灿烂的时光……只不过,你知道的,问题就出在他的心脏;他必须服用洋地黄素药片。这就是为什么他得放弃那份差事的原因。如果他能发挥所长,或是可以积极努力的话——你是说,他和警察发生口角,对吧?——一定是哪儿弄错了。才上个礼拜吧,他用背脊扛着一只大皮箱上楼,就因为罗纳德·何姆斯跟他打赌,说是没有人可以强壮到能独力搬动它,于是他就采取行动了。他非常地强壮;在失足而让皮箱滑落之前,他可是背着它足足爬了两段楼梯。皮箱里头只装了一些古旧的瓷器,但父亲可是生气得要命。小葛会昏倒,是因为有人向他说了几句话!这太荒谬了。你明白的,对不对?” “但今晚的事情,他怎么会搞错呢?你知道的,他在这里撞门,还坚持说博物馆里有个聚会要举行……” 她直视着我。 “他可能没收到我的口信,就这样而已吧。今晚稍早我打电话到他的住处;他外出不在,他们说他几分钟后就会进来,而且打包票会把我的口信转述给他。我说聚会已经取消,改成去罗纳德位于帕尔摩街的公寓。” “在这个聚会中,本来有谁会出席?” “就我父亲——你知道,我想要在一个合适的情况下,介绍他和小葛见面;他们俩从未正式碰过面;小葛甚至不认识我大哥……”她拼命说出一连串顾左右而言他的话,而我却随她便,因为我希望能从她气喘吁吁的长篇大论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我在说什么啊?喔,对了。只有我父亲、小葛、罗纳德,以及伊林渥斯博士——此人是一位苏格兰牧师,你知道的,他是个道德极为高尚的正人君子,却对《一千零一夜》非常感兴趣。” “《一千零一夜》?” “是的。你知道的。就是阿里巴巴、阿拉丁,还有那些人啊。不料我父亲的一番话惹恼了我,他说伊林渥斯博士要是明白《一千零一夜》只是故事的话,就不会有兴趣了。伊林渥斯博士甚至不知道它们是故事传说;他还想考究出它们的历史缘由之类的。《亚洲杂志》登过一篇他的文章,我记得自己曾试着去读那篇文章,内容提及天方夜谭的故事中,有男人变成了鱼——白色、蓝色、黄色,或是红色的鱼,你记得吧,这是根据他们是回教徒、基督徒、犹太教徒,或者是袄教僧侣的身份来转变的。伊林渥斯博士还写道,这个故事象征的是1301那年,埃及伟人穆罕默德下令回教徒、基督徒、犹太教徒所戴上的头巾颜色。我不是很懂那是什么意思,不过感觉上是非常博学,但又乏味令人生厌。” 她的手指头交缠在一起,试图装出一副轻松悠闲的姿态,但又非常渴望让我从某个话题上面分心。那会是什么话题呢? “在你父亲必须离城之前,”我说道,“他们今晚本来要打算检视什么东西?” “检视?” “是的。据我所知,这可不是一个社交联谊的聚会。事实上,曼勒宁先生告诉我说:‘我们打算去盗墓’,而且他还问我是否相信有鬼。” 此刻,青铜大门上响起急遽的捶击声,轰隆隆的回声使她吓了一跳。当空洞的敲门回声响遍整间博物馆时,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她眼中的恐惧。而这就是我在那地方所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 译注:一种强心剂​ 译注:原文版的《一千零一夜》有许多露骨的情色描写​ [book_title]第 4 章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 我赶紧过去把大门的门闩推开。髭须竖立的霍斯金走了进来,他摆出一副期盼在门槛发现一具尸体的架势。跟他一起进来的有分局法医马斯登医师、指纹专家柯思比、摄影师罗杰斯,以及两名警员。先提醒他们对煤灰污迹加以留意,并吩咐罗杰斯拍下那些脚印的照片,然后我就下达了一些例行指令。警员马丁留守在门口,而另一位警员柯林斯则到外头搜索(结果很可能是无济于事)。罗杰斯和柯思比立即围着尸体干活,因为这些例行事务尚未完成之前,我是不能检查受害者的口袋。 霍斯金把我拉到一旁。 “我把那位大爷带来了——我是指曼勒宁先生——他在外面的车子里头,”他的声音低沉响亮,口气是神秘兮兮的。“我现在就叫詹森把他带进来吗?” “且慢。他苏醒时说了些什么?” 巡佐似乎是困惑不解。 “他说他的心脏不好,还拿了一瓶药片给我看。至于我先前所受到的惊吓,长官,哎呀,他的态度举止可是有180度的大转变。当我告诉他白髯须客的事情,以及这白髯须客对我干了啥事——” “你把这些事告诉他?” “当然啰,长官!当人家问你为何拘留他的时候,不这么做根本就没辙嘛……这个,喔,长官,这样就让他手足无措了吗?才不呢!他笑了,而且是笑个不停,”霍斯金绷脸皱眉。“仿佛昏厥之事已经全部抛至脑后。后来,您来电通报凶杀案和黑髯须男子的事情时,他可是既关心又兴奋,而且和我一样一点也不惊慌。他一直多管闲事地告诉我们,说什么发生在伊拉克还是哪里的一桩涉及宗教暗杀的命案中,他曾协助警方侦办缉凶,不过啊,”霍斯金闭着单眼像是有秘密相告似的说道,“我只跟您私下说,我认为他是个假惺惺的骗子。您瞧,长官,光凭那张便条,我们已经可以正当合法地逮捕他……现在,我可以叫詹森带他进来了吗?” “我们先来解决一些事情。跟我来,告诉我这个人和在博物馆外面试图勒死你的家伙是不是同一个人。” 霍斯金啪踏啪踏地疾走。蜜丽安·韦德仍倚身靠在织锦挂毡上,而我朝她做了个放心的手势。一看见韦德小姐,霍斯金就吹起了口哨。我跟他说明她的身份,从他脸上表情可清楚得知,他认为这真是倒霉啊。然后他凝视着尸体。 “不是,长官,”斜眼一瞪后,他大声说道,“不是同一个人。” “你确定?” “非常确定,长官!听我说!眼前这个家伙有一张圆脸,鼻型是那种犹太人的鼻子。而那个从墙上跳下来的老头——” “喂,你肯定他是个老头?” 霍斯金鼓起腮帮子说道: “不——不能肯定,长官,不是那种百分之百准没错的肯定,您知道的。这事我一直反复思索,现在您既然问起来了,不过这会儿我也想明白了。那个人的脸瘦长像马一样,鼻子是扁平的,和眼前这家伙一点都不像。我可以对天发誓,他们不是同一个人。”他又变得生气勃勃。“长官,还有其他指示吗?现在不是我的值班时间,不过,既然我已不小心卷入这个案子了。” 好吧,这件事似乎算是解决了。有两个戴着假络腮胡的人在此处游荡。我无法判断这个结论对本案来说是更好还是更糟;可能是更糟吧。此案所呈现的阴森情景是这样的:深夜时刻,一群戴着假络腮胡的俱乐部会员在一间东方博物馆聚会。这该不会是…… “让我瞧瞧那张便条!”我说道。 霍斯金小心翼翼地把它拿出来。那是一张普通的便条纸,对折两次成为一个叠得很平的正方形,其中有一边很脏。我展开便条。打字机打出来的字体没什么特别,标题很随便地写着“星期三”,其后就是内容相当不寻常的文字叙述: 亲爱的G: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尸体不可。我来设法弄出一场谋杀,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将可派上用场,要不然,勒杀似乎是比较好的方法(接下来的字句都被X画掉遮盖住,便条的内文就此结束)。 看着这张便条,我试图理出个头绪来。霍斯金警官明白我的心思。 “他这个家伙啊,多少有点轻率随便,对吧,长官?”他问道。“谋杀,呸!‘和你在里昂碰面喝茶’——他还以为是那样随兴啊?” “妈的,霍斯金,这里头有些不对劲。这东西读起来,有那么一点像是凶手向老天乞求牺牲者的味道,你以前有看过类似的情况吗?” 霍斯金想了一下。 “这个嘛,长官,要说凶手向上帝乞求牺牲者的情况我有多清楚,这我倒是不敢这么说啦。就这便条读起来,他好像应该还要再虔诚一点。不过嘛,我得承认这东西对我而言,读起来是挺恶劣的。” “你是在哪儿找到它?” “我抬起曼勒宁先生的双臂,上下摇动试图叫醒他的时候,便条就从他的大衣口袋掉出来了。我还没跟他提起这件事;我想这事就由您来做主。不过,什么是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啊?”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这段话真的有够恶劣。我和跟在身后的霍斯金走向位于大厅中央那一列有玻璃盖的容器,寻找匕首是归属于哪个展示柜。答案很容易就揭晓了。是从前面数来第三个展示柜,上面的标签写着“近代波斯”,暗蓝色的天鹅丝绒上面有一块约莫10吋长、呈弯匕首形状的中空凹处。展示柜是合上的,而且没看到铰链的踪迹;我纳闷着——每次到了博物馆里头,我就时常感到如此纳闷——这些玻璃柜要怎么打开呢?我戴上手套,仔仔细细地察看。在木制框架的一边,有个极小的锁,里头没插着钥匙。显然这一边可以像门一样整个打开,只不过现在它是上锁的。于是我们可以这样假设:拿走那把匕首的人,就是拥有钥匙的人;如此一来,马上就联想到韦德家的人或他们的合伙人。“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这么说来,谋杀只是这个荒诞计划中的小小一个环节? 当然了,由这个迹象显示,最有可能拿走匕首的人就是老普恩。但这里头会有一些争议。我不相信——即使我是陪审团的一员,我也不会相信——普恩会知道这桩谋杀案的任何讯息。 “我们得去干活了,”我对霍斯金说道。“你去缠住你的管理员朋友普恩,他这会儿人在馆长办公室里头。把他带到别的地方去——我需要那间办公室来询问其他证人——然后反复盘问他今晚发生的任何事情。问他这把匕首的事,他何时得知匕首不见了,还有其他一切相关事项。你看见那边那个货箱没有?弄清楚普恩今晚干嘛绕着它打转跳舞,以及他说的‘哈伦·拉希德的妻子’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哈伦·拉希德是谁,这事跟他老婆扯得上什么关系,霍斯金毫无来由地压根儿不想知道。这时候我隐约想到,这个哈伦大概是8世纪的巴格达回教国王,也是《天方夜谭》里头的知名人物,喜欢乔装出巡找冒险刺激的乐子。有人曾经跟我说过,“哈伦·拉希德”转译过来的意思是“正统的亚伦”——听起来似乎颇叫人有点失望。你可能会猜想他有一个妻子;至少,这算是个明显的提示吧。曼勒宁曾提到博物馆方面发现了一些东西,所以有个秘密的活动聚会,还说他们打算去盗墓。难道说,杰佛瑞·韦德(普恩描述此人“在回教国王宫殿挖了两年”)发现了、或是自以为发现了哈伦·拉希德妻子的灵柩?但是,普恩兴高采烈地声明那货箱里面没有东西啊。不过呢,再试着想像一下,那具手中拿着食谱、脸上戴着假络腮胡的尸体,和那口箱子相比起来,大小尺寸是多么相称啊! 我向霍斯金提出这个新的可能性,他瞪着那口巨大的货箱,压低嗓子说道: “长官,您是说,”他问道,“那里头装的是木乃伊?是电影里面那种会爬出来走动的东西吗?” 我指出回教国王都是回教徒,他们和每个人一样也是棺木下葬的,这样的说法似乎让霍斯金放宽心。他看待木乃伊的眼光非常疑神疑鬼;由于受到电影中飒飒风声的影响,他天马行空的想像力把它们想成虽然没有生命,但仍不肯好好躺下。 “既然不是木乃伊,”霍斯金说道,“您要我做什么,长官?把里头的东西挖出来看看?您是这个意思吗?” “是的,如果普恩没意见的话。馆长办公室里面有一把斧头。如果你没从普恩身上套出任何话来,就把箱子劈开来看,但要小心点。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一个对这地方了如指掌的人。” “这个嘛,长官,就算老韦德先生不在,一定会有人接替他当家做主的。您不用打电话叫那个人过来吗?” 那个人就是罗纳德·何姆斯。然而,与其打电话叫他过来,我倒是有个更好的主意。根据蜜丽安·韦德的说法,罗纳德·何姆斯那时候正在举行一场派对,和这博物馆有关的人八成都在那里。他就住在帕尔摩街,离这儿走路不用5分钟。我只消花个10分钟,趁消息传到他们那边之前赶过去,说不定事情就可以水落石出了。 “这里交给你负责,”我对霍斯金说道。“我应该不会去太久,而且我会把何姆斯带过来。幸好这里的空间够大,假如还找到其他的证人,可以将他们安置在不同的隔间。同时,把那个女孩带到馆长办公室去,由马丁负责看管。不要让她跟任何人交谈,也不许曼勒宁跟她接触,即使他大发雷霆也不行。还有——” “那位小姐哪儿去了?”霍斯金猝然问道。 我们俩急忙转身。墙上的波斯挂毯旁已空无一人;我突然有种感觉,仿佛是行驶中的轮胎失去了控制。她不可能跑向正门,因为马丁警员正在青铜门前站岗。我穿过大厅冲向馆长室。门是关着的,但我可以隐约听见里头有含糊不清的讲话声。是在对普恩说话吗?隔着铁门什么话都听不见,但就在我头顶上方——也就是铁门旁边上方——有通风口,通风口那边是墙内的电梯。 我伸手一推,门应声而开,而且马上就听见好几个清楚的字眼。 再一次地,整个事件看起来怪异而不可理喻。蜜丽安·韦德坐在桃花心木桌后面,朝着电话俯身弯腰。我听到她说:“白厅区,0066。我要找哈莉特·克尔顿。”但她用手帕覆盖在话筒上——显然是要掩饰她自己的声音,因为和她平常的语调比较起来,这会儿她说起话来像是颤抖深邃的女低音。当时她看着我,猛然挂上听筒,然后脸色不悦地站了起来。 “你!”她大声叫道,而且上气不接下气。“你这个——可恶——该死——偷偷摸摸管人家闲事!鬼鬼祟祟!” “好啦,好啦!”我说道。碰到这种任性的家伙,我总忍不住要说“好啦,好啦”,而这个任性的女子,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专制傲慢的梅萨丽娜,只不过她嘴里吐出来的话却破坏了这种印象。“你在打电话啊。怎么不继续讲呢?” “不关你的事。” “在眼前这种情况下,我一定得问,你打电话给谁?” “你听见了,不是吗?我打给哈莉特,我最好的朋友。她和我坐船回国的。她——” “真的吗?你打电话给最好的朋友时,通常都会掩饰自己的声音吗?听着,韦德小姐,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我以为她要拿起青铜烟灰缸丢我的头。结果她却是克制住冲动,将双手按在丰满的胸脯上,然后刻意以冷淡轻蔑的语气,明确地道出我可以采取什么行动。 “白厅区,0066,”我说道。“谁的电话号码?我可以从总机那里查出来的,这你是知道的。” “那是罗纳德·何姆斯公寓的电话号码。你不相信我,对吧?”(我拿起了电话簿)“你不会相信的。但我没有骗你。”她的眼眸变得朦胧缥渺。“你非得把我留在这里不可吗?你以为我和外面那——东西,以及其他事物共处一室时,会感到舒服吗?你不能放我走吗?或是让我再打个电话?我可不可以跟我哥联络?” “你哥现在人在哪里?” “在罗纳德·何姆斯的公寓。” 既然她想要跟她哥联络,为何刚才不打电话给他,反而是打给哈莉特·克尔顿?这问题是如此显而易见,我甚至不用开口问她。不过关于那个电话号码,她说的倒是实话:罗纳德·何姆斯,摄政亲王巷,帕尔摩街,电话簿上面登记的是白厅区,0066。放下电话簿,我首度察觉到普恩不在房间里面;但已料到我意念的她,态度是镇定而苛刻高傲。 “他在盥洗室里头,”韦德小姐解释道。“我拨电话的时候,就叫他到那里面去。好啦,脓包老家伙!你现在可以出来了。” 愠怒且困窘的普恩打开门,旁若无人地慢慢走出来。从他注视她的眼色来看,他对那女子的态度是近乎爱慕之情;他似乎在找话题,好让附近有谁可以和他交谈。我朝门口的霍斯金和警员马丁招手。 “你来接手,马丁,待在这里看着韦德小姐,直到我回来为止。电话发生故障了,明白吗?”那女孩绷着脸,往一张红色皮革椅子坐下。我接着对她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请在这里放轻松待个几分钟。我会跟你哥联络,而且我们会把他带过来,然后事情便可以解决了。我很快就回来。” 我离开办公室之际,正好听到她口出秽言,话里面的内容会让我那住在贝尔法斯特的叔父叔母强烈抨击指责。走到大厅中央的旅行马车附近时,我停住脚步。罗杰斯已完成尸体的拍照工作,但柯思比仍在搜寻指纹,而马斯登医师也正在彻底检视。匕首已经从伤口中抽拔出来。柯思比用手帕拿着它。那是一把险恶的弯刀,刀身有10吋长,刀刃两侧皆锐利,刀头呈尖角状。他们已将匕首擦拭过了。 “长官,这上面有许多指纹,”柯思比指着象牙握柄报告。“但都是模糊又重叠在一起,仿佛有好几个人碰过它。我会把它放大,看看是否能找出清晰的纹路。马车里面有一些清楚的指纹……还有,这个人的名字好像叫做‘雷蒙·潘德洛’。他的背心口袋里放了两张名片,帽子里头也印了同样的名字。” 他取出两张沾有血迹、印着“雷蒙·潘德洛”的名片,其字体是那种街角名片行让你等候时所压印的样式。我看着马斯登医师,平常他是沉默寡言,现在却是发出咕哝声。 “能告诉你的不多,”马斯登说道。“那把刀子是致命原因,直接刺中心脏,而且是当场死亡。”他僵硬地站了起来。“死亡时间嘛——你什么时候发现他的?12点25分。哦,现在还不到12点45分。虽然还有些容许的误差,但我想他是死于10点半到11点半之间。”他迟疑了一下。“喂,卡鲁瑟,给你一个提示,虽然这确实并非我的专长。看见那把刀的形状没?不具备医学知识的人,没几个能将刀子精准地插中心脏。像那样戳刺出来的伤口,要么是意外歪打正着,不然就是凶手知道该从哪里刺进去。” 我屈膝跪下,摸索死者的口袋,里头只有七便士铜币、一包十支的香烟,以及磨损的剪报。剪报内容是某种八卦专栏,所占篇幅是版面的上缘,该报的日期还看得到是“5月11日”,这约莫是一个月前的报纸。上面写着: 年轻貌美、不受传统束缚的蜜丽安·韦德小姐,离开了伊拉克恐怖的酷烈气候,并于今天回到英格兰的府邸。18个月前起程出发的时候,谣传她和亚伯斯里勋爵之子“山姆”·贝克特定下婚约,此人一度是情色画家(请参见1931年5月9日的本专栏),但如今是开罗的英国公使馆新崛起之星。韦德小姐之父杰佛瑞·韦德乃学者暨收藏家,留着长髭须,常在学术会议中高谈阔论,下周他将是注目焦点。相信位于巴格达的回教国王宫殿之探查计划,将可以—— 我折好剪报,连同在曼勒宁身上找到的邪恶字条,一块夹入我的笔记本中。这份剪报并未明白厘清所谓的情色画家,究竟指的是亚伯斯里勋爵或是他的儿子;但我们认为指的是后者。这是另外一个环节的问题。至于这位雷蒙·潘德洛,他是何方神圣、住在什么地方,从其衣物查不到任何蛛丝马迹。他的套装闻得出樟脑丸的味道,仿佛和防蠹丸一起摆了很久,而且内侧的口袋上绣有标签“葛帝恩,英国服装店,梅尔歇比大道27号,巴黎”。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线索了。 我指示罗杰斯和柯思比检查馆长室里面一团乱的电梯,然后便外出去找罗纳德·何姆斯。在博物馆外头,一辆警车停在路边,葛莱格里·曼勒宁和詹森正在车内激烈争执;我不想蹚这浑水,于是快步离开,并沿着帕尔摩街往东走。此刻,整座城市犹如无人居住的空城,人行道上泛起空洞的微光,远方传来的汽车喇叭声仿佛近在耳旁。帕尔摩街是个短窄的巷子,通往大街的一端有一座宛若深邃隧道的拱门。我走到拱门,看到远处有一堆黝黑的建筑物,其中有一栋高耸狭隘的公寓,上面发出“摄政亲王巷”字体的霓虹灯光,里头有一道狭长的走廊,尽头处是一台自动电梯座厢。放眼望去,看不到走廊门房的身影,只见到一位睡眼惺忪的年轻服务员对着电话打呵欠,准备要下班了。看来,还没有必要暴露我的身份。 “何姆斯先生家里的派对仍在进行吧?”我说道。 “是的,先生,”无精打采的服务员,试图表现出军人的敏捷帅气。他伸手去拿电线欲插入接线总机座。“您的大名?” 我说了个假名蒙骗过去。 “且慢!别说出我的名字。我打算用力敲门,然后宣称我是警察。我要上楼去了,是D号,没错吧?” 他顺从地露齿而笑,回答我是E号,还说听到声音我就会知道是哪一间的。于是我跨进电梯,接着以“顺便问一下”的态度停住脚步。 “他们在上头待了多久?” “整个晚上,”服务员答道。“大概从9点钟就开始了吧。注意踏板,先生。” 电梯咯吱咯吱地摇摆上升,最后停了下来,这时我果然听到声音。我身处于阴暗的窄回廊,两侧墙壁漆成绿色,空间只够我容身跨入。在带着宗教意味的昏暗光线下,远端的房门传来微弱但诚挚的口琴旋律,低沉的歌声以悠缓虔诚的热情应和着。模糊的和声庄严地唱着: 我们是混沌无秩序的一群, 树丛中传来繁音节拍的旋律, 我们无法抗争,也不能齐步前进, 天生我才所为何用? 当我们—— 我以门环大声叩门;声音之大,让里面的人显然认为有人为噪音而来抗议了,因为歌声仿佛是硬生生被打断似的停了下来。接着响起关门的沙沙声和脚步声。随后,一个手上拿着玻璃杯的瘦子打开了门。 “我要找罗纳德·何姆斯先生……”我开口说道。 “我就是,”他说道。“有什么事?” 他站在一旁,室内光线因而洒入回廊里。我看见他戴的是大框架眼镜。 译注:Aaron,亚伦乃摩西之兄,犹太教最初的祭司长​ 译注:Messalina,罗马皇帝克劳狄一世的第三个妻子,淫乱阴险,因与情夫阴谋夺取政权而被克劳狄处死​ 译注:Belfast,北爱尔兰首都​ [book_title]第 5 章 匕首玻璃柜之钥 他一退入房间,我就紧跟着进去。这个房间很小,空旷而井然有序,不过却不像在开音乐会的样子。此刻,远端紧闭的对门处突然响起一阵笑声,并伴随着一段颇具巧思而有实验性的口琴音律。这里惟一的光源,是来自套着黄色灯罩的灯盏,其投照在洁亮桌面的反射光,亦照亮了这位东道主的脸庞。 他的眉毛微微上扬,带着些许好奇心;除此之外,就别无其他反应了。他的身材中等,体格精瘦,有一点驼背。他生硬卷曲的头发呈微黄色,剪得短短的贴在长长的脑门上。镜框后的淡蓝眼眸盯着我看;他有一张瘦长的面容、鲜明的五官,脸上的表情略显抱歉之意。他穿着深色的家居服,衣领僵挺,但深色领带却皱巴巴的。他的年纪大概三十出头;不过当他转头面朝灯光时,我看见他光亮的额头上有数条深印的细纹。他虽没酩酊大醉,但看起来好像已喝了一些酒。清了清嗓子后,他才开始有所动作:先低头看了手上的杯子,用修长的手指头摇晃它,然后再度抬起头来。在他客气的声音中,有一种介于道歉和强硬之间的奇特语调。 “什么事?”他开口。“有什么不对劲吗?我不认识你吧?我们好像见过面——” 远方门后传来一名女子的声音。刚开始音量还算普通,尔后竟暴增为一种像是抱怨但实为欢喜的吼叫声。 “林克,是你吗?”那声音叫道。“林克,你这个混蛋!是你到了吗?”紧接着响起的声音,是女子为了加强语气而用脚跟快速跺地的噪音。 “里面的人安静!”何姆斯出其不意地转头喊叫。“不是林克。”他又转过头来,安静地等着我回应。 “是吧?我觉得你看起来挺面善,不过——” “我们应该没见过面,何姆斯先生。我是巡官卡鲁瑟,我来这里的目的,是要请教你关于韦德博物馆今晚所发生的事情。” 何姆斯整个人站着动也不动,而我只能看见他头部的侧影。他站着不动的这段时间里,你可以从一数到十。 “抱歉,我失陪片刻,”他简洁地说道。 他的动作是如此迅速,以至于在他放下杯子、安稳平静地走向室内门、打开它、并消失在里头之前,我都还来不及开口讲话。在惊鸿一瞥之间,我只看见里头烟雾弥漫,而且沙发上横陈着女人的长腿。我听到他在里头说话,但能听见的字眼没几个;然后他再度走出来,并且把门关上。 “他们实在太吵了,”他满怀歉意地解释道,“害我们听不到彼此的交谈。好啦,那么,巡官,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来请教我有关——”他停顿了下来。“老天,是这样吗?不会是遭小偷了吧?” “不是的。没有任何东西失窃。” “不然,你是说发生了火灾?” “不是。” 何姆斯从他胸前口袋掏出手帕来,仔细擦着脸。他的目光在手帕底下,一再地打量着我。然后他笑了。 “那我可就如释重负了,”他说道,“不过我还是不懂。呃,你要来一杯威士忌苏打吗,巡官?” “谢谢你,先生,”我说道。我是非常需要来一杯。 他一边说,一边拿着自己的杯子走到餐具架,取出另一个杯子后,随即在每一个杯子里倒了刚好三指宽的威士忌。 “咱们好像仍在玩滑稽问答游戏,”他清清嗓子继续说道。“据我所知,今晚博物馆没发生任何事情呀,除非是韦德先生突然回来了。我并不在那里。我——一直待在这里,这不是什么秘密了。到底发生什么事?” “凶杀案,”我说道。 此刻,他正要开始挤压苏打虹吸管的握柄,结果一失手,苏打水并未滴入杯中,反而是全泼溅至橡木餐具架上。他立刻掏出手帕。在转身之前,他一直忙着用手帕擦抹餐具架。不过当他转身回来时,他的太阳穴附近已浮现出些许螺旋状的条纹。 “笨手笨脚的,”他低声嘀咕。“不可能,你在开玩笑吧,还是你想要——?喂,谁被杀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个叫做雷蒙·潘德洛的男子。今天晚上,他被一把博物馆展示柜里、有着象牙握柄的匕首给杀了。我在大厅内那座大型封闭的旅行马车中,发现了他的尸首。” 何姆斯颤抖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才变得镇定下来。他的眼神温和依旧,只不过透露着困惑意味。那时候我才注意到,餐具架上方的墙上挂了一幅加框的画。画里的背景是森林地,画里的那名男子穿着长袍,而此男子留着一把极为精心保养的白络腮胡。这个案子无论你怎么看,到处都有络腮胡的存在。对我而言,它们已演变成一场梦魇和一种妄想。 “潘德洛,”何姆斯重复着这个名字,我可以断定他的语气是真的茫然迷惑。“雷蒙·潘德洛!这个名字对我没有任何意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在那里干什么?是谁杀了他?还是说,你也不知道是谁下的手?” “何姆斯先生,你这些问题的答案,我们都一无所知。不过,也许你可以协助我们。关于那把杀了人的匕首……” 一提起匕首,何姆斯的眼神首度犹豫了起来。 “根据普恩的说辞,那把有着象牙握柄的弯刀,叫做‘可汗枷’……” “普恩!”何姆斯叫了出来,仿佛他是忘了什么事似的。“呃——是的,没错。普恩跟这事情有何关系?他说了些什么?” “他坚称今晚除了他,博物馆里面没有别的人。所以,无可避免的,情况对他似乎不利。”我让这句话在他心中留下印象。“好啦,说到那把匕首,打开大厅展示柜的钥匙是在谁的手上?” “在我手上。但要是它被偷了——” “还有谁有钥匙?” “这个嘛,当然了,韦德先生有。不过——” “匕首没有被偷。它是被某个有钥匙的人从柜子里拿出来,而且柜子又被锁上了。” 何姆斯的语气非常平静。他机械似地从餐具架上拿起两只杯子。我当场作出推却的手势,因为你怎能和一个你会对他提出控诉的家伙一起喝酒。然而,他以简单明理的口吻说“别傻了!”然后继续用同样低沉的嗓音说道: “一定有把复制的钥匙。我只能告诉你,这事不是我干的,我这辈子从未听过雷蒙·潘德洛这个人。我和我的朋友整晚都待在这里。” “对了,你这里有哪些人?” “韦德先生的儿子杰瑞·韦德,我们一位叫做贝克特的朋友,以及克尔顿小姐。你不会认识他们的。我们一直在等韦德小姐和她的朋友曼勒宁。” “还有其他人吗?” “现在没了。本来还有别的人,但他们已经走了。听我说,你要我把杰瑞·韦德叫过来吗?” 我朝着那房门紧闭的房间望过去。现在那里头是引人疑窦地安静;自从何姆斯在那儿短暂地一进一出后,气氛便一直是如此这般了。就在此时,一名女子的歌声传来,试图唱的是《茗荷介岬角的水手》一曲。起初只有昂扬的旋律,但随即却是猛嘘她的噪音。 “失陪片刻,”我对何姆斯说道。我走到门前,敲门,接着开门。 我走进那像是鹦鹉笼的房间时,房内先是愕然的寂静,然后才响起各种声音。这个房间和前面的房间几乎一样小,光线差不多亮,只不过正弥漫着青烟。正对房门的沙发上,蜷缩着一位苗条长腿的金发女子,她醺醺然地眨眼使眼色,手肘靠在椅背上握着一杯鸡尾酒。她那张神圣高贵的脸蛋显得白里透红,眼眸是水汪汪的中国蓝,你们在前拉斐尔派的作品中可以看到这副长相。此外,她有突然倾身向前的习惯,仿佛是有人推她一把似的。 桌上的酒瓶堆积如山。站在一旁的年轻人体型矮胖,发色火红,身上穿的晚礼服极为正式标准。他嘴角叼着香烟,一只眼眯起来透过烟雾端详自己手上黏稠的鸡尾酒搅拌器。我一进来,他就急忙转身瞪着我,并试图摆出一副庄严如石头般的坚毅表情;但某件事使这份尊严打了些折扣:某人取下巧克力盒上面的狭长红缎带,倾斜地挂在他的胸前,并且用安全别针钉住。更何况,这时他还是一副受到惊吓的模样。 第三个人坐在矮椅上,手上正忙着擦亮口琴。我只能这么形容:他分明是个年轻人,偏偏有一副老头的相貌。虽然年岁不到三十,但露齿而笑和沉思阅读时,他的脸上皆是皱纹满面;除了我们的朋友菲尔博士之外,他那副面容,是我见过最和善爽朗的脸。他看起来一副容易兴奋的样子,即使手根本没动,却似乎予人招手示意的感觉。这小矮子穿着老旧的花呢大衣,一头黑发剪成德国式造型,他躺回椅背上,殷勤地挥手招呼。 一阵沉寂,然后鹦鹉笼才苏醒过来。哈莉特·克尔顿以一种受到鼓舞的愉悦态度缩头,接着高亢地唱起歌来,她那张嘴洞开的程度可让人见到前拉斐尔派的扁桃腺,而且歌声好像要震裂天花板似的。 是谁在敲我的门? 是谁在敲我的门? 是谁在敲我的门? 金发少女如是说道。 红发年轻人站起身来,以口含着威士忌的男中音说道: “我说啊,就这样贸然闯进来,是最要不得的行为……” 老头脸的年轻人把手伸平,营造出一种朦胧幽暗的氛围,仿佛要将我催眠似的。 “‘你万万不能指控我,’”他的声音低沉。“‘不要摇晃我身上那血污的锁。’‘尤金·亚兰步行其中,脚镣套在腕关节上。’‘哦,山米,山米,我们没有不在场证明吗?’”接着他用口琴吹奏出浑厚的乐音,再咧嘴一笑,然后以不矫情做作的语调补充道:“晚安,老兄,请坐。来一杯吧。苏格兰警场里头那些戴假络腮胡的人,现在都怎么样了?” 在这番不知所云的言论中,何姆斯那冷静平缓的声音插了进来: “看在老天的分上,别再瞎扯胡闹了。” 仿佛真的有冰水迎头泛滥而至似的,我从没遇过有哪个团体可以这样就当场肃静下来。老头脸的年轻人静静地将口琴放在椅边,然后抬起头来。 “哎哟!”他停顿了一会儿才说道。“我说,这是干啥,小罗?你的口气听起来,像是要粉饰太平似的。” “抱歉就这样闯入你们的聚会,”我对他们说道,“不过这件事很重要。这里有哪位认识一个叫做雷蒙·潘德洛的人?” 红发仔一脸茫然。小矮子张开嘴,几经思量后,又把嘴合上,从他的模样看来,就算他说了什么也不会有所贡献。但哈莉特·克尔顿绝对知道这个名字,这一点我非常有把握。她似乎有点喝醉了。她纹丝不动,身子仍然坐着,手臂呆滞地倚在扶手上,但在灯光的照耀下,我看到她紧握高脚杯的手指甲变得苍白无血色。不过,此刻并非摊牌的时候。 “没有人吗?”我催促着。 没人说话。在这无声时刻,我有一种背水而战的奇怪感觉。何姆斯插嘴了,他的语气相当不屑: “卡鲁瑟巡官告诉我,这位潘德洛被谋杀了。别打岔。他今晚被刺死在博物馆里头——巡官,如果我说错的话,请纠正我——凶器是一把从展示柜拿出来、有着象牙握柄的刀子,”何姆斯逐字仔细地说道。“我跟他说,从九点钟开始,我们整晚都待在这里,但他似乎仍然认为——” “谋杀,”红发仔复述了一遍,并且抖着手擦脸。他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了,而这件事如同汽车失事般的碰撞巨响把他给惊醒了。他的手势很怪异,仿佛想要在脸上拂去某个东西,或是在上面寻找某物。他那被太阳晒得通红的相貌,看起来虽颓废浪荡,但仍不失为良善之辈,棕色眼眸则逐渐锐利起来。“谋杀!老天啊,这真是可怕!你是说凶案地点是在博物馆吗?什么时候的事?何时发生的?” 他开始以指关节敲桌子。但何姆斯平和舒缓的声音一如往常地接着陈述: “——但他似乎仍然认为,我们是一群凶恶之徒。喔,是的,容我向大家介绍。克尔顿小姐,这位是卡鲁瑟巡官。贝克特先生,”他朝红发仔颔首示意,后者嘴里正嘟囔着象牙刀子什么之类的话。“还有小韦德先生。”这位长相臭老的年轻人,以客气的讥讽姿态欠身鞠躬。而何姆斯则继续说道:“所以当各位被询问时,请避免言不及义,否则大家可能就会有麻烦了,即使是我们似乎有所谓的‘共同的不在场证明’。” “我们当然有,”哈莉特·克尔顿说道,随即摇摇晃晃地笑了起来。“我们和这件事究竟有何关连?” 小韦德挥手示意安静。他那如小妖精般的眼睛起了皱纹。 “想要检视毫无道理可言的谜团,”他慢条斯理的说话方式,和他兴奋的举动成一对比,“这种渴望会让人的心灵腐败凋零。闭嘴,上帝会降祸于你们的!”他拿起口琴,猛然吹奏出长音以强调自己的声明。他瞪了山姆·贝克特一眼后,转身向着我。“好啦。第一个问题——” “喂,老头,听我说,”贝克特打岔,“我来请教一个问题,然后请巡官回答。他什么时候被杀的?” “他被杀的时间,”我说得很缓慢,“是介于10点30分至11点30分之间。” “你指的是晚上?”贝克特抱着死缠烂打的希望问道。 “我指的是晚上。” 接着是一阵沉寂。贝克特坐了下来。我并不急着问他们问题,因为不强逼猛催地施压,他们泄露的才会更多。被他们称为老头的小杰瑞·韦德似乎明白这个道理;在友善而不拘小节的态度下,他的表现甚至比何姆斯更为忧心忡忡。他显然心里有了主意;他牙齿顶着口琴,来回挪动,这时我看见他的双眼开始绽放精光。 “巡官,”他突然说道,“这个潘德洛是什么人?他长得什么样子?” “我们不知道他是谁。除了几张名片外,他身上没有任何辨识身份的文件或特征。事实上,他的口袋中,只有一份和蜜丽安·韦德小姐相关的剪报。” “见鬼了!”克尔顿小姐说道。 贝克特抬起头,眼神冷酷无情。 “无风不起浪,是吧?”他那男中音的语调更加地圆滑,简直是一副外交人员的派头,但在他胸前斜钉的巧克力盒缎带的衬托对照下,这派头却变得怪异可笑。“抱歉,巡官,请继续。” “关于他的外形相貌,身高大约6呎,圆脸,鹰钩鼻,皮肤是橄榄色,黑发和黑髭须。这些描述对你们哪位有意义呢?” 很明显地,至少对这三个男人来说,那些描述是完全没有意义的;或者对我而言,情况看来似乎是如此。韦德眼神的光彩黯淡了下来,并且眨起眼来。但我的下一句话,引发了非常明确的效果。 “他最后的模样,是胸口插着那把匕首,”我接着说道,“脸上戴着一副假的黑色络腮胡。” 韦德闻言一跃而起。 “黑色络腮胡!”他大声叫道。“你是说黑色络腮胡吗?” “是的。实际上,”我说道,“你还以为他的络腮胡是白色的,对吗?” 这番话让他乱了阵脚。 “我亲爱的巡官,”他面露老气横秋的笑容,“我很严肃地跟您说,对那络腮胡我并无任何预设立场。我没把络腮胡放在心里考量。甚至我压根儿想都没想过它。不过您如此强调‘黑色’的重要性,让我以为这里头有着不祥的意味,仿佛我们大家都要上绞刑台似的。”(这个小妖精的想像力比其他人丰富,而且我认为,假如他开始发挥所长的话,他会是一位老练的说谎家。)“一具戴着假络腮胡的尸体!还有别的东西吗?” “等一下,我们先来谈谈络腮胡这件事,”我提议道。这会儿是对敌人发动攻击的时候了。“这个案子是一场噩梦,我们最好还是把它弄个清楚。比方说,何姆斯先生,你在外面那个房间挂着——就在餐具架的上方——一幅某人穿着长袍、脸上留着白色络腮胡的人物画像。它有点像是戏剧协会之类的业余画作。画像里头的人是谁?” 何姆斯张开嘴,犹豫了一下,目光掠向房间对面。结果回答问题的是杰瑞·韦德。 “噢,那个啊,”他不假思索地说道。“那个人是我。” 译注:Eugene Aram,历史上的悬案凶犯,1704年生于英国约克郡,自学成功,并在语言学方面极有成就,杀人后过了14年才被逮捕处死,执行时是1759年。​ [book_title]第 6 章 同舟共济的朋友 “您说得对极了,”韦德继续说道。“那是一幅牛津大学戏剧协会的画作,您所看到的我,扮演的是名角李尔王。您并不惊讶吧?请好好端详我干燥的脸庞,您就没什么好惊讶的了。有人告诉我说,我看起来是日渐年轻啊……您为何对它这么有兴趣呢?您该不会是要追捕每一个有络腮胡的人吧?” “我正有此意。这么办吧,咱们来开诚布公。我把我们目前知道的事情告诉你们,而你们则尽可能地协助我。” 我环顾众人。一提及黑色络腮胡,哈莉特·克尔顿的表情变得和其他人一样茫然。甚至连何姆斯那斯文而轻蔑的态度都荡然无存了,而且跟着干瞪眼起来。我接着说道: “案情是如此离奇古怪、毫无头绪可言,所以一定有人知道某个合理的线索,即使那个线索听起来是愚蠢不堪。 “今晚11点钟刚过没多久,怀因街分局的一位巡佐正好路过韦德博物馆。当时有个穿着礼服大衣、戴着大框架眼镜、脸颊上用胶水粘着白色络腮胡的高个儿男子,坐在墙上咆哮。他对巡佐大声叫道:‘你这个手段高明的骗子,你杀了他,你会为此被吊死的。我看见你在马车里头。’然后他就发疯似地冲向巡佐,试图勒死我们这位巡佐。巡佐为了让他安静下来,不得已只好出手把他打昏。接着,当巡佐去求援时,这个不省人事的男子——从外观上来看——却从空旷的街道中央消失无踪。” 这时候,众人是听得紧张兮兮而心神不安。哈莉特·克尔顿开始无法抑制地发笑,然后她一边以湛蓝的眼眸望着我,一边用手掩嘴。 “我从没听说过那一带的圣詹姆斯街有精灵出没,”小韦德若有所思地说道。“不过也许是我错了。请再说下去。” “几分钟之后,一个非常自大的年轻人来了,他在无人的博物馆大门上用力捶敲,并且因大呼小叫而被带至警局。他自报姓名是葛莱格里·曼勒宁,并且表示他和蜜丽安·韦德小姐订婚了。”(此时贝克特的脸色很难看,但何姆斯只是点点头,而韦德仍是一脸严肃。)“他还说,他被邀请参加今晚馆内的一场私人展示会,主办人是杰佛瑞·韦德先生,受邀者之中有一位爱丁堡的伊林渥斯博士……” “难怪曼勒宁没来这儿,”何姆斯说道。“他现在人在警察局?”他注视着天花板,面露如神游梦中的满足感。“嗯,巡官,为什么博物馆那里没人,这个问题就很容易解释了。我们在曼勒宁的住处留了口信。你知道——” “是的,”我说道,“这件事还有别的原因。我知道韦德先生突然必须离开。” 贝克特霍然起身。 “你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他厉声问道。“是曼勒宁说的吗?” “且慢。这事是真的吗,何姆斯先生?” “的确如此,但并非事出突然。事情大概是这样的,韦德先生最近才刚从伊拉克回来。他在巴格达外的底格里斯河西边做了两年里昂羊肚蕈(Morel of Lyons)的研究工作。你知道的,那里是回教国王的旧城所在;现代的巴格达是在东边。很不幸地,有一些废墟被清除掉了,而且那地方的绝大部分都埋在地下,所以要跟官方当局交涉挖凿工作,这过程中是有一些麻烦。在这两年期间,他挖出相当多的东西,其中大部分都已经用船运回这里了。另外有一件东西是跟着韦德先生船运回来,本来是这个礼拜初就会抵达。那是一件庞然大物,一件非常像是巴别塔的堡垒所遗留下来的回教徒砖砌碎片,上面还有一排碑文——不过,你不必分神来听这些。” “你没有让我分神。继续说吧。” 何姆斯好奇地看着我。当他谈及砖块的时候——假设那些是波斯砖块——他温和的眼睛流露出某种像是狂热的神采。他迟疑了一下,清清嗓子,继续说道: “嗯,就是这么回事。如我所说,船期预计在星期二抵达英格兰。然后我们接到消息,说是轮船被耽搁了,而且要到星期六才会抵达。但今天我们又听说船会在今天下午入港。所以韦德先生立刻南下南安普敦,亲自去察看大板条箱搬上岸的情况——它有一部分是砖瓦,你知道的,而且容易损坏——然后再亲自把它带回伦敦来。他说今晚的聚会,延后至星期六或星期日就行了。” “我明白了。再问几个涉及私事的细节问题。韦德先生是何时回到英格兰的?” “大概三个礼拜前。我想,那天是5月20号。” “而蜜丽安·韦德小姐早了一周回来,那是在11号左右吧?” 贝克特又站了起来。他猛然伸手拿起苏格兰酒,在鸡尾酒杯里倒足了量,接着用酒杯指着我。 “这玩的是什么把戏?”他问道。“你要是问我意见的话,我会说你们警方的查案程序真是可笑到了极点。蜜丽安跟这命案有何关系?她整个晚上都待在家里。那个身上插着匕首、戴着假络腮胡,而且我们都没听过他大名的人,会和蜜丽安有什么关连?” 众人皆直盯着我看,但这时候我把话题岔开。 “和曼勒宁先生比起来,”我说道,“韦德小姐与本案的关系没那么密切。”这话说得步步为营,因为我还不想把她扯进来。“大致上是这样的。曼勒宁先生和她订了婚;但据我所知,他没见过她父亲,也不曾和她哥哥打过照面。这是怎么回事?” 老头韦德那明亮机灵的小眼睛,从口琴后方直盯着我不放。他以逮住我漏洞的口气说道: “啊哈!演绎法。我懂了。你心里想的是,严厉的父亲和狰狞的兄长,正试图拆散这桩在后院围墙外秘密滋长、令人嫌恶的姻缘。‘去你的,先生,你那卑微的血统,想和老韦德的血脉结合,门儿都没有!’巡官,我倒认为情况刚好相反,”他皱起眉头。“事实上,在我们这群人当中,惟一可称之为出身名门正派的人就是曼勒宁。某个清楚他家族背景的人告诉我老头。我从自己的管道听到,曼勒宁是这世上谎言说得最天花乱坠的骗子,但他的祖先是真的参加过十字军圣战。这件事我欣然相信,因为我知道什么骑马冲入战场、挥剑一斩就杀死300多个回教徒的漫天大谎,就是他们这些人编出来的。曼勒宁家族的格调隐约可见……不,我认为我老头对这桩婚事倒是乐见其成,而上帝明白我根本就无所谓。” 贝克特喉咙咯咯作响。 “别紧张,山姆,”杰瑞·韦德温和地说道。“我是站在你这边的,老弟,但女孩儿家得自己做决定。回到咱们的话题,巡官,我家老头没跟他碰过面,这纯粹是意外。你知道——” “哦,闭嘴,你——你这个发育过度的侏儒!”哈莉特·克尔顿突然叫道。 韦德略微脸红;就我看来,这话严重地伤害了他。接着是一阵寂静,其间韦德坐了下来,而脸也跟着涨红的女孩则吞吞吐吐地说道: “我——我很抱歉,老头,”她继续说道。“我的意思并非——我只想指出,你根本是在胡说八道!”她转身向我。“蜜丽安在回国的船上认识了曼勒宁,当时我就在她身边。对于他这个人,我完全摸不透,真的。后来,我们一到英格兰,蜜丽安就被送去诺福克的姑妈家作客两周——” “你刚说‘送去’?”我连忙提示问道。 “喔,她有时候会去探望她姑妈,”杰瑞·韦德以理所当然的口吻插嘴(他老像是个小圆盾,伺机来插嘴干涉)。他咧嘴一笑。“我知道在侦探小说中,这个动机会叫人难以置信,不过实情的确是如此。” “等一下,先生。克尔顿小姐,你刚说的‘送去’,那是什么意思?” “没有任何意思!这只是个平常的措词而已,不是吗?老天啊,我话里头会有什么意思吗?她父亲认为在他回来之前,她应该待在她姑妈身旁——她母亲已经过世,你知道的——于是她姑妈在码头等候,所以她根本溜不掉。结果我也跟着去了。”她那傲慢纯真的脸上,露出伯恩-琼斯偏爱绘制的表情。“你现在问的是有关小葛·曼勒宁的问题,不是吗?嗯,他打电话去那里要求见她。然后呢,两周后她一回到这里,小葛就打算摆出他最佳的姿态来拜见老爹——地点是约在蜜丽安位于海德公园的住处——不料他那天中午来得太早。于是他又开始卖弄炫耀,捧着一个装满旧瓷器的大皮箱耍戏法,结果一个不小心让箱子松脱滑落,掉到地上摔个稀里哗啦。”她脸上似乎转为一种恶作剧的神情;她睁大眼睛,然后眉开眼笑。“噢,那般情景,真是乱得一塌糊涂!所以我们想,最好赶紧把他弄出屋子,直到老爹气消后才让他进屋来。之后,她打电话给他——” 女孩突然住嘴,擦拭前额,好像想起了什么事似的。她再度动容,但这次变成惧意。 “蜜丽安人在哪里?”她倏然尖声问道。我不作回复,于是她伸手指着我。“蜜丽安在哪里?你们这些家伙听着,你们记得——刚才没多久之前——罗纳德说有个女人打电话来这里找我——声音还是经过伪装——然后又突然挂掉了?那通电话是谁打来的?蜜丽安出了什么事?为何你提的问题都绕着她打转?” 我看着他们,然后微微一笑。 “我只要一提到曼勒宁,”我对他们说道,“你们就似乎老想把话题带回到韦德小姐身上。听我说!看来我再否认也没用了,我们手上是有证据,可以证实他可能和今晚的命案有关。” 这番话让他们呆若木鸡。接下来是一阵沉寂,但我仍可感受到沉寂之中(这真是糟糕),夹杂着理智的混乱及全然的不可置信。罗纳德·何姆斯从我身后的门边慢慢走入房内,这样的举动似乎是想取得主控权。他一屁股坐在椅子的扶手上,手中把玩着杯子,目光盯着自己摇摆不定的足尖。 “证据,”与其说他提出问题,不如说他是在指定问题。“什么证据?” “我会回答你这个问题,不过趁着你还没转移话题之前,我想先听听你‘个人的看法’。你们正打算要打开哈伦·拉希德之妻的灵柩,这事是真的吗?” “喔,天啊!”贝克特出声抱怨,而何姆斯制止了他。后者似乎是感到惊讶,但口气仍然沉稳。 “不,不是真的。请问,你究竟是从哪儿得到这样的想法?是曼勒宁告诉你的吗?” “有一部分是。首先,他提到你们正打算去‘盗墓’。” “别急,老头!”何姆斯望着天花板。“这是干什么?他干嘛跟你说这样的话?不,我可不是精神错乱了吧;这个深奥的难题可引起我的兴趣了。哈伦·拉希德之妻的灵柩!” “先别管这个深奥的难题。你说这事不是真的。何姆斯先生,你再仔细想想。” 他转身向我,面带狐疑的苍白笑容,使得他看起来像是在做鬼脸。 “我们俩都该仔细想想,”他提议道。“告诉我,你对巴格达有什么样的认识吗?” “一无所知。” “哈伦·拉希德宠妾的墓碑,苏贝蒂——我猜你指的是这一个——正被埋在旧城的地底下,距离马鲁夫教主的墓碑不远。它是巴格达最重要的纪念碑之一;它是1000多年前建造的,而且好几任回教统治者都非常小心地加以整修。其实啊,根本没人见过苏贝蒂的灵柩。回教徒很少让人直接一睹它的模样;到麦地那去看穆罕默德墓碑的观光客,都得隔着栅栏观看,而且也只能见到这位先知的墓碑外部。苏贝蒂先被放入一具铅制棺材,再一起置入一具金制的棺材内,除了这一点之外,世人便一无所知了。至于有人可以——不,不,不可能!” 他更为激烈地摇着头。 “想像某人从圣保罗纪念碑偷走纳尔逊的灵柩,或是从某个公共纪念碑偷出某位名人的棺材。这事听起来已经怪可怕了,但和亵渎神圣相较之下,还算是小儿科呢——天啊!那是回教徒的圣地!这和古埃及完全无关,你知道的;这是一种生活上的狂热嗜好。再说,要去盗那样的墓,那叫做痴心妄想,一点机会都没有的!”他双手一摊,耸耸肩。尽管他在眼镜后方的目光炯炯发亮,但我觉得他的态度超乎必要地夸大,尤其是这时候他扫视其他人并补充说道:“想当然耳,这太荒谬了。我觉得奇怪的是,曼勒宁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 “我倒希望这事是真的,”贝克特有点幸灾乐祸地说。灌下刚才那一大杯酒后,让他的表情开朗许多。他双手插着口袋坐了回去,视线直盯着酒瓶看。“你要是问我的话,我会说这让事情变得非常有趣。我记得那座墓碑;那是个用砖砌成的地方,有个圆锥体的屋顶。我从开罗飞到那里的时候,老爹就亲自带我去瞧它。相形之下,去看墓碑还比较有意义得多。” “和什么比较?”我质问道。“如果不是灵柩的话,你们是想要检视什么呢?” 何姆斯表情古怪地望着其他人。 “巡官,你听过安东尼·加兰德这个人吗?” “没听过。” “但他的成就世人都已经耳闻了。1704 ~1712年间,他将阿拉伯文的《一千零一夜》转译成法文,而现在这个法文译本已落入我们手中。韦德先生对《天方夜谭》特别感兴趣,因为他也同意它们是直接取材于波斯故事集《赫扎尔·艾福萨纳》——或称为《一千个故事》——虽然整本书从头到尾谈到的都是阿拉伯人。因此,当他有机会买到加兰德的前200页原始翻译手稿,以及注释和增补素材时——” “等一下,”我说道,“你的意思是说,把大家找来聚在一起的目的,只是要看看那些手写稿?” 真是抱歉,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审慎理性的人,但在那个节骨眼上,我居然体会到自己对今晚的怪事真的乐在其中,同时也发觉何姆斯的解释颇让人失望。何姆斯瞥了我一眼,惊讶之情似乎写在他脸上。 “是的,没错。伊林渥斯博士会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这个原因。有了注释和增补素材,你知道……” “就这样?” 杰瑞·韦德倾身向前,他的神情始终愉快从容、面带关注之意,目光则是遥望远方。 “握个手吧,巡官,”他极力主张。“我也是心有戚戚焉啊。可以这么说吧,在你的心灵深处,沮丧把你阅读《金银岛》的童稚之心给摧毁了。你对灵柩的幻想遭到破灭,这一点我也是感同身受的,骗你我会遭到天谴。假如这个家伙有意识到——” “无论如何,我意识到我们的作为并无失当之处,”何姆斯说道。他冷淡的语气让我赫然清醒,回过神至现实状况中。“别忘了,这儿终究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一件货真价实的凶杀案。”他面带愁容转身向我。“就这样了吗?还有什么问题?咦,老兄,难道你不明白……那可是加兰德的手写稿呢!”他摆出一个语焉不详的手势,仿佛我问的是“何谓文明世界?”之类议题太大而难以回答的问题。“浩瀚的历史观点将会指出——” “历史观点是个屁,”杰瑞·韦德说道。“我才不吃这一套。‘凶杀案已经发生了。’好吧。但对用凶恶眼睛看着我们的卡鲁瑟巡官来说,这事可不太寻常,因为我们大伙儿既不烦恼,也不为这素昧平生之人的死感到悲伤。我直截了当从人性观点来看,这个事件还真耐人寻味;《天方夜谭》的故事在人世间上演了。你的麻烦在于你对故事丝毫没有兴趣。你只对苏丹如何谋杀六名妻子这般哗然耸动的内幕有兴趣,因为它指出了巴士拉的哈桑银匠在1401年所处时代下的婚姻习俗。我已经从你和老爹那里取得一些零星琐碎的资料,因此我可以谈论它,也可以协助林克·巴特勒写一部侦探小说。但在我的内心深处,对于这些亚洲人,我只知道他们实在很精明,穿着可笑的服装,谈论着安拉,然后为了偷取神的遗物,跟人家混熟后就把他杀掉。这真是够了。至于印度来的波斯回教徒,这我是不懂啦。但我知道如果我不当心的话,小妖精就会逮住我,所谓人生中刺激有趣之秘密,尽在于此。” “别激动,韦德先生,”当他兴奋地单足跳在椅子上,并用手指着何姆斯时,我赶紧插话。“你的意思是说,你和博物馆毫无瓜葛?” 何姆斯笑了。 “没错。老头惟一的工作就是看书;一本接一本看那些无用的故事传说。他的心态便是由此而生——心理学者称之为防卫机制。他想像出一个世界,在那里,一切平凡琐事皆会有些失控走样:有人看见牧师在教堂的落水管上攀爬,还有王室队伍想要路过圣殿纪念碑时,伦敦市长竟然出人意料地说‘不行’。真是会胡思乱想!我不知跟他说了多少次,事情没有必要弄得更有趣,因为如此一来,世界会变得颠倒混乱、真假不分。而事实就清楚摆在眼前,老头,真实的世界可不是那样啊。” “不是吗?”我说道。“我倾向于同意韦德先生的看法。” 一阵沉默之后,哈莉特·克尔顿以焦虑迷惑的激昂口气对我说道:“喔,你不告诉我们找我们干嘛吗?”她大声叫道。“为什么一直拖着不说呢?而且——而且——我不知道原因,但我总觉得哪里很不对劲,这——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小姐,很有可能你们其中一位正在说谎。说到怪异的行为,和博物馆管理员一边绕着货箱跳舞、一边唱着哈伦·拉希德之妻的歌比较起来,牧师爬在落水管上的举动根本就不足为奇。要不然,尸体的手上拿着一本食谱,这件事听起来怎么样?你们到现在还是没话跟我说吗?” “没有!” 我简略地道出实情,引起了贝克特低声嘟囔和猛然捶桌。然而,他们情绪的失控,大部分似乎是因为我提到了食谱。何姆斯仍力持镇定,但面容已是苍白震怒。他朝杰瑞·韦德转身过去。 “如果有我不晓得的——”他话到嘴边,却又忍了下来。“听起来,这像是你的荒唐杰作。一本食谱!我开始相信,你和这件事一定有关连。” “别急,小罗,”贝克特的口气突然变得威信十足。他伸长了颈子。“听着,老头。我是说——你和这事无关吧,对吗?——到底——” “信不信由你,这件事我根本一无所知,”杰瑞·韦德简单明了地答道(但他似乎非常不安)。“以我的风格来说,食谱这玩意儿还不够独树一格。哦,老天爷帮帮我们吧!这里头一定大有文章。别理我,可以吗?我得好好想想。那家伙该不会是外国厨师之类的吧?” “嗯,就算他是,”贝克特咕哝着说,“他也不会拿走某某夫人家里的烹饪食谱吧?我的意思是说,关于如何准备卡曼纽拉蛋白牛奶酥,或是别的高档食品,他不可能从这一类的许多指示中,就让自己变成好像无所不知的高手吧。除非那是一种密码或暗号。譬如我说‘牛排和洋葱’,意思就是指‘快逃,事情已经全然曝光了’。说不定这倒是他妈的一个好方法。” 何姆斯站了起来。 “你们这些人都喝醉了,”他铁青着脸冷静说道,“还是你们天生碰到这种事就会像小孩一样,不然你们的脑子怎么没感到事态严重呢?” “真实的情况是,”杰瑞·韦德沉着地回答,“其实我们都吓坏了。巡官,你的葫芦里还有别的药吗?关于这个牧师爬行在落水管上的案子,如果我们不搞定它——” 他突然闭嘴噤声,目光投向门口,而其他人也跟着他转移视线。我正好站在门的内侧,所以新来的人看不到我。此刻,一具警察头盔探入了房间。 来者是个高大的警员,身上挂着值勤的白色臂带。他瞪视着房里的人。 “谁有3英镑又6便士?”他问道。“我要用来付计程车车资。身上有小红花的,你叫什么名字?今晚可好了!有大麻烦发生了,别在那边睁眼发呆,快拿3英镑又6便士来,行吗?” 译注:莎士比亚原著中的主人公​ 译注:古代巴比伦所建未成的通天塔​ 译注:Norfolk,英格兰东部的郡名​ 译注:Burne Jones,1833 ~1898,英国画家和设计师​ 译注:Horatio Nelson,1758 ~1805,英国名将,特拉法尔加海战的胜利者​ 译注:引导屋顶雨水之用​ [book_title]第 7 章 踢头盔的警察 在他看到我之前,或者说在我出面处理这个状况之前,新来的人非常严肃地摘下头盔,拿它当做足球抱着,接着大脚一踢让它越过房间。它险些撞到灯,然后击中墙面,随即几乎往回滚至我的脚边。哈莉特·克尔顿边叫边站了起来。 “滚出去,你这个笨蛋!”她叫道。“这里有一个真的——” 新来者急忙转身。我看见他衣领上的号码,当下就明白怎么回事了。这名孔武有力的年轻人,原本有一张和善的圆脸,但这时却显得呆滞而焦躁不安。他的黑头发稀稀疏疏,其中有几根垂落在额头上,看得出来他快要秃头了。他一再用白臂带擦拭前额;眼角因苦恼而出现了皱纹,眼睑下的淡灰色眼眸不再睡眼惺忪,并露出警戒神色,松弛亲切的嘴角也垮了下来。他貌似能干、懒散,而且给人家一种不安定感;但仍旧讨人喜欢。他的出现,至少帮我针对今晚这个梦魇找到了部分解答,而且也让我明白如何将那些最令人困惑的片断组合起来。他一见到我,先是犹豫了一下,接着迅速环视周遭,然后挺起胸膛,像是戴上面具似的换了一张表情。他缩起下巴,目光阴沉地斜瞅着我;他接下来的动作,大概是要把拇指伸入想像中的背心袖孔。 “喂!”他的声音变了,变得粗声粗气地。“喂喂——” “得了吧,”我说道。“我隶属于怀因街警局。你是哪个分局的?” 他仍纹丝不动,大声喘着气。 “是的,”他答非所问。“是的,没错。你知道的。” “根本没有ZX105这样的号码。你叫什么名字?你从哪儿弄到这件制服?你为什么要冒充警察?” “你们谁啊,给我一根烟吧,”此人半转肩膀要求道,手臂悬空摆动。“干嘛,警官?只是开个玩笑嘛。我姓巴特勒——理查·巴特勒。我可是一位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哦,”他勉力一笑,却仍显得局促不安。“这是怎么回事?参加化装派对又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哪里的化装派对?” “拜托,林克,说话小心点,”哈莉特·克尔顿喋喋不休,不知是该站还是坐着,苦恼的她几乎是在沙发上直跳脚。“他刚才在跟我们大家说,有一件凶杀案推断是发生在博物馆中;但我们告诉他,我们对命案毫无概念,而且也没跑到博物馆去,但他仍认为……” “噢?”巴特勒的视线仍停留在我肩头上。 “哪里的化装派对?” “啊?喔,这个嘛,只是一些朋友,”他又迟疑了一下,脸色随即变得阴郁暧昧。“这样看着我是什么意思?好像是我杀了人似的。干嘛我一走进来,就全冲着我来?” “先生,如果你可以跟我走一趟的话,待会儿我会把详情告诉你的。我要离开这里了,如果可以耽误你几分钟跟我走一趟韦德博物馆——” “噢,”巴特勒的声音依然郁闷。他短上衣下的肩膀缓缓摇晃。“如果我不去呢?” “你不用去,”何姆斯冷静地插嘴。“假如我打电话给韦德先生的律师——” “嗯,先生,巴特勒先生他过虑了,”我说道,“不过我认为,他最好跟我走一趟,就算会惹上你们的律师,这个风险我还是得担一担。还有,”我看着何姆斯和杰瑞·韦德,“两位,希望你们也能跟我走一趟。”鹦鹉笼里开始尖声四起。“喂,你们这些可恶的毛头小子!安静片刻,听我说。我不会硬要你们大家走一趟博物馆,但我为何要引起这些不必要的骚动呢?好奇心人皆有之,这应该会让你们尽其所能地提供协助;如果你们不想帮忙,官方当局会大发雷霆的——倘若老韦德先生会说的事情,你们却只字不提。” 打出老爹这张牌,堪称是幸运的一击。何姆斯住嘴,伸手拨过头发,然后认真地颔首示意。杰瑞·韦德以一副缅怀过去的黯然神态,吹奏了一两个小节《因为他是个快活的好人》的口琴旋律。至于巴特勒呢,他仍用衣袖擦着额头上的汗水,嘴里还呵呵笑个不停;他似乎是乐不可支,但在其欢笑背后,我好像看到他迅速转动的眼眸中,流露出奋勇一搏的决心。那双淡灰色的眼睛锁定了目标,虽然他本人的态度是和蔼可亲。 “你说得对,老兄,”他同意道。“我不晓得你所谓的凶杀案是怎么一回事,也不懂为何我突然变得如此重要。不过我还是赶紧跟你走一趟,只要有人给我3块6来付车资就行。司机还在楼下等候,门房也已经下班了,所以没人付钱。” “林克!”女孩叫道,“你还不懂吗?他会去质问那名司机啊!你还看不出来他为何要你下楼吗?” “噢,就这样?”巴特勒双手一摊问道。“那就让他去问啊。说不定我还可以请他帮我付账呢。喂,在我走之前,赶快给我钱吧,可以吗?” “我们大家一块儿去,”仿佛有人提起有个派对似的,贝克特心血来潮地说道。“我们全部都去,大伙儿枪口一致对外。” 我费了些力气才阻止这个提议;我可不想让贝克特和女孩跟来,结果情况搞得我暴跳如雷。好不容易,我这三位“客人”率先走了出去(巴特勒早已取回头盔,并猛然灌下一杯酒)。静默无声之中,我们下了楼,面无表情地望着彼此,这情景若让旁人看了,会以为这些人是在电梯里头挤得无法动弹而面面相觑。计程车司机——一个驼背有着红鼻子的憔悴男子——一直不敢贸然离开,他正在楼下大厅等候。韦德付钱给他时,我也开始干活。 “这位乘客是在哪里上你的车?” “这么说来,他不是警察啰,”司机以一副果然不出他所料的得意口气说道,“你才是。我就知道。啊哈。是在肯辛顿大街的欧克尼饭店。” “多久以前?” “大约20分钟前吧。” “他是从饭店走出来的吗?” “不是的。他独自一人走在人行道上。怎么了,长官?” 我看着巴特勒,他正一脸心满意足的无辜表情。 “不对,我不在饭店里头,”他说道。“听我说,司机大哥,这位罗勃·皮尔爵士不相信我去参加化装舞会。你来点醒他吧,拜托啰?” 司机的态度变得毕恭毕敬。 “不用想也知道,他绝对是去参加化装舞会的,罗勃爵士,”他对我这么说。“隔两三扇门左右,大概是潘尼顿吧,那里有一场化装舞会,稍早也只有那儿有声音传出来。好像是篮织工协会还是什么之类的……” 从我心中正在发展的推测看来,我越来越相信这个推论正确无误。尽管我又追问下去,但却一无所获,于是我记下他的姓名地址后便放人了。我们重新启程,韦德和何姆斯以几步之隔走在后头,所以我只能对巴特勒展开质询。 帕尔摩街很少出现如此奇特的行列。这三人处于一种极端焦躁的紧张状态,由此可证此事的发展走向不太对劲。某种程度上来说,或许巴特勒所言有部分是已获得证实;不过我认为,焦躁的主要原因是出于:这是他们有生以来,首度即将与真实的被害尸体打交道——虽然没有血流成河或血肉横飞的场景,但这却是一桩令人毛发倒竖的邪恶命案——他们会震惊得躲回家去,而且吓得缩成一团打哆嗦。杰瑞·韦德仍吹着口琴,他演奏的曲子是《两两成列行走的动物》,我发现我们的步伐宛若某种注解似的在配合旋律,并且像士兵一样保持步调一致。品行端正的何姆斯,虽然没说出什么不符合他黑领带与织绒常礼帽身份的评论,却轻狂地对其他人的议论加以讪笑。月亮高挂之下,死寂的暗褐色街道吞噬了怪异的欢闹之情,这是因为与死亡邂逅的期待已将结束;随后,一个肥胖的老先生从俱乐部阶梯走下来,而巴特勒突然屈身大叫“哇!”来吓他,此时此景变得非常索然无趣。 “舞会好玩吗?”为了不让这种噪音再度萌生,我开口问道。“咱们来谈谈吧。我猜,你会说你是出席了篮织工协会的舞会。你为何要去参加呢?” “没错。因为那里有漂亮的金发篮织女工——”他注意到我的表情,便住嘴不语。他的脸上又出现精明狡猾的神色;他准备好要决斗,甚至老早就已全副武装。“听我说,巡官,你是个好警察,所以我愿意告诉你实情。我的确是去参加篮织工协会的舞会。事实上,那是一家汽车制造公司;然后呢,刚好有个长相标致的金发女子,她说明天可以跟我碰面。不过,我会跑到那里去,绝对是有理由的。” “理由?” “是的。这是一种策略。我帮美国黄皮杂志——就是所谓的廉价杂志——写冒险故事,故事中充满阴森可怕的刺激情节,有时候老头韦德会协助我构思。博物馆有收藏一些关于诅咒时母,或是某某人的无价资料。但我想探讨的是,这事是否真的如此引人入胜,而且在民间被渲染成何种风貌。我请教你,闲荡时要避免被人识破的危险,除了穿上警察制服之外,还有什么法子更好呢?” 他以夸耀的语气越说越起劲,我敢说这套说词是他几分钟前才想到的。他转身望着我,眼中似乎在施放一种催眠力量;虽然他的厚嘴唇粲然一笑,但我觉得那股力量犹如月光下的街道般空洞悚然。 “你现在这番话,”我说道,“总而言之是要告诉我,今晚你没去过韦德博物馆吧?” 他突然语塞。 “韦——?啊?是的,没错,我没去过那里。” “你能提出证明你身在何处吗?” “可能有点难。舞会中大家都戴着面具,然后我在街上闲逛,虽然可能可以找出那位金发女子,”他仿佛是在自言自语。“妈的,这么说来,你可以证明我人在博物馆啰?到底那里发生了什么事?我甚至不知道要为了什么事情自我澄清辩白。山姆·贝克特嘀嘀咕咕尽说些莫名其妙的话,他说有个叫做潘德洛的男子,被人用一把象牙握柄的匕首杀死了,但这件事我根本一无所知。你可以证明我在案发现场吗?” “或许可以。有人看到你了,你知道的。” 他猛然停住脚步,肩膀急倏回转,但我催促他前进,以至于其他人还无法跟上我们。身后响起的口琴旋律,仿佛是在为我们航行月光海湾而歌颂着,不过和音符对照之下,巴特勒的脸色却显得阴沉可怖。 “看到我?”他复述了一遍。“卑鄙的谎言。谁说他看到我了?是谁看到我了?”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