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雀起乡到烛镇 [book_author]弗罗拉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254084 [book_dec]诗情画意的田园风光,温暖治愈的生活故事,触动你内心最柔软的记忆。 每一个经历过成长的人,都能在这本书里看到自己的影子。 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牛津郡,少女劳拉和父母、弟弟生活在贫困的小村雀起乡。尽管生活困顿不堪,各自也有许多不如意和烦恼,但劳拉一家人都很满足,日子惬意平淡,岁月静好。 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聪明好学的劳拉被家人送往八英里外的烛镇当学徒,在母亲好友掌管的邮局工作,由此开始了新的生活。 富饶美丽的烛镇,劳拉见识到了与雀起乡完全不同的景象,这儿有热衷八卦消息的太太,势力凉薄的乡绅,睿智活力的邮局女主人。面对这全新的一切,劳拉感到好奇又兴奋,做学徒的日子虽然忙碌但却格外充实。然而,随着一位年轻人的出现,劳拉的内心渐渐起了波澜和惆怅…… 许多年后,劳拉回想当时,两条迥异的道路曾在自己面前。能安稳地生活在自己熟悉的人的身边一定非常美好;能欣赏季节的花开花落也是赏心悦目。任时光荏苒,岁月变迁,那个留下了自己纯真回忆的小乡村总是让劳拉魂牵梦绕,惦念一生。 [book_img]Z_10928.jpg [book_chapter]第一部 雀起乡 [book_title]1 穷人的小屋 雀起乡坐落在牛津郡的东北角,这个盛产小麦的村落,藏在一片小小的丘林中。这个看起来颇具诗意的名字,其实只是因为有很多云雀,喜欢在这儿的田野上蹦蹦跳跳,在一排排未成熟的玉米地里筑巢。 和大多数英国农村一样,多变的气候让雀起乡的风光显得有些苍凉,一年有八个月都在刮风,放眼望去,每个角落都是坚硬的耕地,和被风蚀过的棕色土壤。只有短暂的春夏两季才有些田园风光:春风吹醒一抹绿色的麦苗,篱笆下紫罗兰探头探脑,田间的小溪上柳絮轻歌曼舞。几个星期后的夏末就更美:成熟的玉米连缀到小木屋门口,整个村庄仿佛是金色海洋里漂浮着的一个小岛。 尽管在孩子们的眼里村里的景致一向如此,但事实上,这些春种秋收的盛况也只是近几年的事。老人们还记得那些陈年往事:那时的雀起乡藏在茂密的柏树丛中,公共土地被石楠木包围。在圈地法案通过后, 这些地才开始有人耕种了。村里只有那些老顽固才把父辈传下来的地盖成房子,而不是用作耕种。所以偶尔还会看到有一两座房子突兀地出现在大片整齐的田埂上。 1880年的时候,村子约摸有三十个村舍和一家小客栈,星罗棋布围地成一个圈。村里唯一的主路环绕全村,上面满是深深的车辙印,甚至还有些零散的房子从小路一直连到上面。绕着这条路跑一圈,就可以参观完整个雀起乡。村里的主路,也是为了种田更方便才修建的,这样村民可以在周六去市场赶集。同时这条路也把雀起乡和牛津镇以及其他几个相近的村子连起来了。很少有车辆经过村子。偶尔一辆农用马车,堆满干草袋或一捆捆方形的稻草;一个农人骑在马背上或坐在轻便两轮马车上;面包师傅破旧窄小的货车;好多个裹着毯子的猎人,在清晨锻炼;一辆四轮马车,下午载着绅士阶层外出拜访。这就是全部了。 村里的房子本就不多,分布得也很稀疏。教堂和学校在主村里,离主路有一英半里远。平时唯一能买东西的地方,就是小客栈后面的一家杂货铺。 村里没有引擎的轰鸣,没有巴士的拥挤,偶尔有辆老式自行车经过,打破寂静的声音,都能让村民们涌到门前瞧个热闹。 那三十来个村舍,形态各异,个别的老房子还是茅草顶,配上白花花的外墙和菱形的窗,老房子都是圈地前遗留下来的,至今还被最初占用者的子孙保留着。大多数房子还是砖石砌成的“方盒子”,配上个蓝色石板的屋顶。一对老夫妇有辆驴车,赶集时用来驮蔬菜、鸡蛋和蜂蜜。有时他们租驴车给邻居,一天六便士。有间房子住着一个退休的庄园主管家,据说他在当管家的那些年里常常中饱私囊。另外一个老人拥有英亩的土地,他在上面居住劳作。这些人,杂货铺老板,还有一个每天去镇里工作的石匠,只有他们不是农工。 房子的拥挤,一直是让大人们头疼的问题。普通的村舍都一般是两层的平房,楼上有两间卧室,父母一间,几个子女一间。个别只有一间卧室的房子里,唯一的卧室会用屏风或者窗帘隔开,两边分别住着大人和一大家的孩子们。 只有节日是特例,家里年长些的姑娘们都出去帮忙了,卧室里才显得宽敞些。尽管如此,七八个甚至更多的孩子还是把卧室挤得满满当当。 家里年轻的小伙子往往是在楼下将就着睡,除非哥哥姐姐们外出打工了,才好腾出空余的卧室。 所以村民家里的老大一般在老幺出生前就自立门户了,家里的孩子不会同时在家。即使是这样,床和地铺都会把空间填满,孩子们像小囚犯似地要在床铺间穿梭才能找到自己睡的地方。 尽管如此,可千万别把雀起乡想成一个乡下的贫民窟。村民的日子过得挺惬意:村舍总是被水和肥皂刷得干干净净,只要天气好,家家都敞开门窗。只有刮风的日子,门窗才会紧闭。即使如此,村民们说,他们透过锁孔获得的新鲜空气绰绰有余。 村子这十年来闹过两次麻疹,地里两个伙计出了点意外被送到医院。这么多年来村民无灾无病,唯一的不幸就是一个村妇几个月内死于癌症。村民们平时吃的都是粗茶淡饭,也不会消化不良。更不像一些乡村小说里说的那样,出现什么精神病人。 差不多所有的村舍的楼下都只有一间房,多数还很简陋,家具只有一张桌子、几张椅子和板凳,装土豆的麻袋用旧了,铺在地上就是地毯。而其他的房间就要光亮舒适一些了,有装餐具的橱柜,有带靠垫的椅子,墙上挂着画,地上铺着色彩鲜艳的手工毯。窗台上摆着天竺葵,吊钟海棠,浓郁的檀香香气四溢。 年代久远些的老房子里还会有祖辈传下来的宝贝,类似古老的钟、雕花的桌子、一排排合金的器皿,都是些过去还富裕时留下来的器物。 村里每户的收入都是十先令一周,没有任何差别。所以大多数家庭房间的内饰只因家庭人口和主妇持家能力而略有差别。 从远处看村子,可以看到一个小屋对着邻居们的房子,仿佛要奔向田野。这栋灰色的石头小屋盖着茅草屋顶,绿色的门,墙边种着一颗李树。这栋房子被称作“末端小屋”,住着石匠一家。 这个家里最早有一个三岁的女孩劳拉和一个一岁半的男孩埃德蒙。孩子们的父亲比邻居挣得多些,母亲以前做过有钱人家的保姆,所以两个孩子被照顾得很好。孩子被教得懂礼貌,经常被带去散步,有牛奶喝,周六晚上定期洗澡,听完圣经故事后含一片薄荷糖入睡。 他们的衣服也体面些,因为妈妈品味不错,手又灵巧,条件好的亲戚也会寄给他们些衣服。别家的孩子拿劳拉底裤上的花边开玩笑时,劳拉就会把花边扯下,藏在稻草堆里。 开始带孩子的母亲总喜欢为孩子上学而担心:孩子们在学校会不会不听话,把衣服撕得破破烂烂,上学路上还要往返一英里半几个来回。但真等孩子入学了,母亲倒松了口气,因为五年一晃而过,家里的孩子越来越多。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末,家里就有了六个小家伙。 当姐姐劳拉和弟弟埃德蒙逐渐长大,他们开始问大大小小的惹人烦躁的问题。什么谁种下金凤花的啊?为啥上帝让麦子干瘪啊?在咱家之前,谁住在咱家房子里啊?他们家的孩子叫什么呀?大海是什么样的呢?大海会不会比村里的水塘大呢?为啥咱们不能坐着驴车去天堂呢?去天堂比去牛津还远吗?诸如此类的问题无休无止。这些小脑瓜们努力在他们的小小的世界里寻找方向。 这些让人头大的问题折磨着孩子妈妈的神经,也惹周围邻居嫌。于是“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别多嘴”的话被大人经常挂在嘴边。出了家门,更是如此: 比如,一个老奶奶摘了一片叶子给村里的小姑娘。 “这叫什么呀?”小姑娘没忍住问了句。 “这叫‘少管闲事’。给你片叶子让你娘回去给你种上。” 小孩子多嘴的毛病就会在这样的故事中被治好,很快就开始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就这样,孩子们对村子的过去和外面的世界知之甚少。他们没必要问他们每天瞧见的鸟儿、花儿和树木,因为他们下意识里早就知道这些名儿。 大人们的闲言碎语从来不在孩子面前避讳,所以周围发生的一切,对他们来说都不是秘密。大人们就假装孩子们不会听也听不懂。因为家家的房门都对大伙敞开,所以一切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孩子尖尖的小耳朵。 一周十先令的工钱,首先要解决的是房租。村舍都是镇上的小商人们所有,一周的房租从一先令到半克朗不等。邻村有些农场工人可以住上免费的农场小屋。但是雀起乡的人不羡慕,他们说:“住了别人的房,就要听别人的话,不然就被赶出来了。”他们觉得花上一两个先令换来自由是值得的,可以去自己喜欢的教堂,或者去干点自己喜欢的事。 村里的每户人家都有一片菜园,但住着三十户人家的村子只有三家有水源。多数村民要从村边的井里打水。村里没有公用水井和水泵,房东不管房子的供水。 所以雀起乡的每户人家都有一个收集雨水的水渠,这样省去了打水之苦。雨水可以用来洗衣和浇灌园子里的植物。女人们喜欢用雨水给自己和孩子们洗脸。村妇们相信雨水对皮肤好,在没有钱买护肤品的情况下,雨水起到了美容的作用。 村妇们风雨无阻地去井里打饮用水,一根扁担上晃荡着水桶。为了打发时间,一群围着白围裙和披肩的妇女们就趁着打水的当儿闲聊。 有些刚结婚的媳妇让丈夫晚上去打水,这被其他妇女看做是耻辱,因为丈夫劳累了一天,晚上应该好好休息,而不是去做“女人的活”。直到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男人打水成了常态,偶尔有个女人去打水却被当做异类了。 夏天枯水的时候,村民们就要从半英里外的农场水泵里取水。那些自家花园有井的村民也不愿和邻居分享水源,因为他们担心自己的水井也会枯竭。他们的水井紧锁,不管邻居或有或无的暗示。 简易的厕所建在花园后或者木棚边,被叫做“杂物间”。厕所就是一个深坑上摆着一个座位,半年才清理一次。到清理的时候周围的门窗都要紧闭,可惜封不上烟囱,那股味儿还是会直冲云霄。 厕所的特点说明了主人的性格。有些厕所就是一个可怕的大洞,有些坐垫被刷得雪白。有个老太太甚至在坐垫上刻了一行字。 白墙上有时用黄粉笔写着健康卫生的标语,有些还押韵。有些用声音替代了关键词语。有一个简单明了的口号是:“吃得好,工作好,睡得好,XXX一天一次。” 劳拉家厕所的墙上贴着从报纸上剪下来的画。每次粉刷墙的时候,就会换新的图片,比如“亚历山大港炮轰事件”的图片上黑烟一片,“铁路桥惨案”的图片上一列车厢挂在海边的铁轨上。那时候还没有新闻照片,手绘的图片给了艺术家极大的创作空间。后来墙上最显眼的地方换上了两排政治领袖的肖像,格莱斯顿先生 面色凝重,两眼炯炯有神。 家里养的猪是全家人的骄傲。妈妈每天都要花上好几个小时给猪准备食物,在那口热气腾腾的大锅里不断搅拌。孩子们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采摘苦菜、蒲公英、长草之类。在潮湿的傍晚时分,他们就游荡在篱笆边捡蜗牛用来给猪加餐。猪们痛快地享受这些美食,大声地咀嚼,心满意足地发出哼哼声。 有时,家里的钱不够维持一个星期的食物。家长们就会和面包师傅和面粉厂主商量好,用猪肉来还之前的赊账。最终一半的猪肉都会被用来还账。所以经常听见农妇说,咱要杀一半猪了。不明就里的人听了还以为剩下的一半猪还会在猪圈里跑呢。 一户人家一年宰一到两头猪,这样就可以有足够的熏肉用来过冬了。新鲜猪肉是稀罕物,偶尔周日的集市里有卖。价格倒是公道,买六便士的猪肉就可以做肉布丁了;要是赶上周六晚上大减价的时候买到的一小块猪肘,大人就会把肘子穿在草叉上,再抹上一小块猪油来烤了吃,让猪肉在火上翻滚时嗞嗞作响。 但是,最经典的做法叫“包肉”:把猪肉包上板油 炸成脆皮后慢慢炖,这样鲜美的汤汁就会被油包裹住。 所以村里的女人们说得一点不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要弄点新鲜猪肉,我的手艺一定没得说。” 等到猪被催肥了,宰猪的日子就开始了,宰猪可讲究了:按照村里的说法,宰猪的时日要选在上弦月。要是选了月缺的日子,做出的熏肉会在烹调的时候缩水。肉当然要饱满的才可口。选好日子就要安排杀猪人来了。杀猪人白天的工作是盖茅草屋,天黑之后的工作就是杀猪了。夜晚降临,灯笼亮起,稻草被点燃用来烧掉宰好的猪身上的硬毛。 杀猪是件费劲又血腥的活。猪会被吊起来放血以保证肉质的鲜美。要是杀猪人失手了,猪还会挣扎着跑掉。宰猪的那天,全村男女老少仿佛都变成了冷血动物,大家围成圈,看杀猪的热闹。 宰完猪之后,杀猪人把死猪放在火上微烤,然后揭下猪脚上被戏称为“鞋子”的猪蹄子。屠夫再把“鞋子”丢到孩子中间,引来一阵争抢。有幸抢到的孩子们不顾猪圈的污秽和被烤焦的部分,抓起猪脚就啃。 这一番混合着泥和血、光和影的情形,和非洲丛林的蛮荒凶残有得一比。睡在屋里的孩子偷偷爬起,把脸贴在窗上张望。“瞧呀,这是地狱,那些就是恶鬼。”村里最胆小的男孩埃德蒙指着正在等待美食的人群小声嘀咕着。更加担心的小姑娘劳拉觉得这景象让人恶心,于是爬回了床上为可怜的猪哭泣。 但孩子们看不到的是:数月的艰苦劳作和耐心坚持终于在宰猪的时候画上完美的句号。这是大人们欢庆的时刻,伴着无限量的啤酒和在锅里嗞嗞作响的第一盘猪肉。 第二天,猪被分割好,猪肘和猪肉被送到那些关系要好的邻居家里。小盘的油渣和猪下水也被当做人情送出去。这是村子里宰猪的惯例,每家人都不会忘记这个充满人情味的规矩。 宰完猪的日子,是主妇们最忙碌的时候。她们用盐水腌好火腿和熏肉,然后挂在靠近壁炉的墙上风干。猪油被晾干,肉布丁被做好,猪肠被依着老法子在水下连续冲洗三天。这时忙得不可开交的主妇们,心情却很舒畅。特别是哪家的猪要肥到猪油多得送人时,负责养猪的主妇也会因此自豪不已。 杀完猪后的第一个周日是“猪宴”,这时候就是一家老小欢聚一堂进晚餐的美好时刻。 因为房子的面积问题,有些村民家里并没有像样的地方能够安置烤炉,村里人就会向邻居借用厨房。在田埂上的老房子里,住着一对好心的老夫妇,他们家有个特别大的烤炉,大到像是带铁门的橱柜,用砖一直砌到墙里。 在大烤炉里,把成捆的木柴点起,直到烧得滚热才把炉门打开。然后炉灰被扫出,烤盘里装上猪肘、土豆、布丁、猪肉饼,有时还有一两块蛋糕,一并丢入炉中,就可以回到自己的厨房准备其他菜了。 主妇回到家里,炒上三四盆蔬菜,再配上早就烧好的肉布丁。等大烤炉的肉出锅,就可以开饭了。 除了作为正餐的烤肉外,肉布丁是村民们的最爱。烧好的肉布丁不用配菜,蘸点佐料,就是一大美味。虽然借用了“布丁”的名字,肉布丁实际上和水果、提子或者果酱做馅的甜布丁没有什么关系。这可是纯肉馅的布丁,只要吃上一口,平时的那些甜布丁是什么味道,马上就被抛到九霄云外了。 可惜这样奢侈的大餐一年只有一次,至多一年两次。更多的时候,村民们都在为一日三餐发愁,大多数人家里只用十先令就得过上一周。 当然,实际上这并没有那么艰难,一方面当时的食物比现在便宜得多。另一方面,熏肉蔬菜土豆之类的都是自家产的,也不至于挨饿。 所以,村里的人们都会以自家的花园和菜地为傲,经常比着谁家的蔬果最早成熟或是品相最好。圆滚滚的青豌豆,半便士大小的蚕豆,能给小孩子当靠椅的大菜花,还有豆角、卷心菜和甘蓝菜都被丢到杂烩锅里配着熏肉一起炖。 现在看来这些可都是绿色食品,自家种的现摘现吃。生菜、小萝卜和小洋葱长着梨形的头和细草般的叶子。只要配上几片面包和自制的猪油,用迷迭香调味,用村民的话说这些菜吃着特别清爽。 但家里毕竟有这么多长身体的孩子,买面包是项大开支。做布丁和蛋糕的面粉,能不再花钱当然是最好了。田里收割过后,妇女儿童蜂拥到田埂里捡遗漏的麦穗,回家做成面粉。这就是捡穗了。 捡穗是个辛苦活,人要反复来回地在田埂上奔忙,弓着腰,双眼直盯着地面,一手伸出捡穗,一手还要提着装穗的麻袋。这是项苦差事,要从天蒙蒙亮忙活到太阳下山,期间只有两次短短的休息时间。麦粒积少成多,一个农妇带着四五个壮实肯干的孩子,每晚都能扛着一大袋麦子回家。 伴着八月浅蓝色的天空,田埂上绿油油的苜蓿,篱笆上色彩绚烂的蔷薇果和山楂,以及驻足歇息的鸟儿们。这比读书有意思多了,所以孩子们很乐于做这事。 等到休息的时候,孩子们就沿着篱笆游荡,顺手摘下沙果和刺李,搜索蘑菇的踪迹。母亲们则斜倚着给婴儿喂奶,喝着冷茶,东家长西家短地闲聊,或者打个盹。 两三周后便接近拾穗的尾声了:把谷粒一颗颗地剥好,然后送到磨坊主那磨成面粉。赶上收成好的年景,磨出面粉进家的时候,足够让一大家子激动一阵了:一大筐,两大筐,那些干活卖力的家里,甚至有更多筐。用白色麻袋装满的面粉会被摆在客厅的一张椅子上展出好一段时间,经常有客人被请进屋参观,村民们喜欢他们的劳动成果被旁人仰慕,好像艺术家喜欢展出自己的画作,作曲家喜欢听自己的曲子被演奏一般。——“这不比啥画都好看多了吗?”男人们总说,女人们也觉得这话对极了。 门板上晾着的熏肉、花园里的蔬菜、还有麻袋里的面粉是一天一次大杂烩的三样主菜。有大杂烩的这顿饭,在村里被叫做“茶点”,其实就是当做晚饭。因为男人和孩子们只有晚上才能从田里和学校回来,大家没法中午回来吃“茶点”。 每天下午四点的时候,炊烟从烟囱里袅袅升起。火上搁着大铁锅或者三角锅,从烟囱上一直垂挂下来。所有食物都在一个容器里烹调:熏肉在每份食物里只加一点调味;卷心菜和其他绿色蔬菜包在一个网兜里,土豆在另一个网兜里,杂炖则裹在一块布里。在没有煤气和电子厨具的年代,这种原始的烹调方法听起来混乱不已。但要是火候和顺序掌握得当,这方法很管用,每份食物都完好无损,这样一顿让人食欲大开的饭就做好了。蔬菜碎末和土豆皮就是猪的美食了。 男人工作了一天回到家,就能看见餐刀和镶着牛角柄的餐叉整齐地摆在桌上,桌面上铺着洗得发白的干净桌布。黄色的大瓷盘盛着烧好的蔬菜,熏肉切成了丁,分发到每个人的餐盘里,最大块会留给辛苦了一天的男主人。 全家坐下后就开始享用一天的主餐。不是每个人都能在大桌子上有位子坐的,一些小孩子就坐在小板凳上,把椅子当餐桌,或者他们坐在门口,把盘子放在腿上。 餐桌礼仪是少不了的。孩子们分到什么吃什么,不准挑挑拣拣,吃饭的时候要安安静静,只允许说“请”和“谢谢”。只有爸爸妈妈偶尔会说说话,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会满意地专注于食物。爸爸会用餐刀把豌豆塞进嘴里。妈妈会从茶碟里喝茶。有些孩子会舔盘子。这也无伤大雅,想想谁能用叉子吃豌豆,谁能在烹饪的高温和忙乱后还有耐心等茶凉下来,谁能优雅地舔干净盘里的食物来表达对母亲的感激呢? 祈祷是每天饭后的必修课,享受完一天的美食,理应记得感恩:“感谢上帝赐我这么丰盛的晚餐。感谢父亲母亲。阿门。” 其他时候,餐桌上就是面包黄油这些简单的主食了,当然在雀起乡,更多见的是面包和猪油的组合,再配上当季的食材。毕竟新鲜黄油太贵了,只在夏天的时候偶尔会买上一磅,因为一到夏天集市上的黄油只要十便士。后来流行的人造黄油那时候才刚刚出现在市面上,少人问津。大家还是更喜欢猪油,尤其是自己做的猪油配上迷迭香叶。在夏天的每餐饭上,总有充足的绿色蔬菜和自制的果酱,要是鸡蛋没有在集市上全卖完,餐桌上还会有一两个鸡蛋。 在没有猪油配面包的时候,男人会用芥末抹面包。孩子会得到一些糖浆或者红糖。有些孩子喜欢把面包浸到开水里,再把水挤干蘸糖吃。 在雀起乡,牛奶可是个稀罕玩意,挤牛奶要去一英里半外的农舍。好在牛奶的价格不贵,一便士一罐。这种牛奶是手工脱脂,还是有小部分的油脂在。 有些村民会每天去打上一罐,但大多数人还是嫌麻烦。村里女人不喜欢在茶里加奶,那年月也意识不到孩子们需要喝牛奶。很多孩子从断奶到长大成人,甚至一直到走出村子,都从没喝过牛奶。即便如此,他们一样四肢壮实,面色红润,生龙活虎。 挤奶女工不在乎容器的大小,她只管把递来的容器填满,然后收一便士。一便士就能买一罐的牛奶,当然不值什么钱,最后卖不掉的牛奶大多拿去喂给了牛犊和猪。 村里爱贪便宜的一位老奶奶,每次都从家里找出最大的容器去买牛奶,最过分的一次,她带了家里烧水的锡水壶。其实这位老奶奶的家里只有她和丈夫两个人,很多目睹了这把锡水壶的孩子们,都在好奇她怎么喝得完这么多牛奶。 其中一个孩子说道:“我猜她用牛奶做成好吃的米布丁了吧。” “呦,用牛奶做布丁?我的天哪!”邻居奎妮回答,“我从不做米布丁。牛奶是我家猪的晚餐。” 贫困大大阻碍了雀起乡的发展。 “君子固穷也。”村里的人们总是这样宽慰自己。 可现实的问题摆在面前,要填饱肚子,还得有地方住,就算没有现代生活的享乐,也至少要过得心满意足吧。 雀起乡村民的实际情况还是有些窘迫,一先令一担的煤和一罐用来照明的石蜡都要从微薄的收入里挤出来。那些靴子、衣服、看病、养家、娱乐和房子翻修的开支就更不用说了。 这些钱都是怎么挤出来的呢? 男人在田里辛苦些,多挣了钱,买靴子就有指望了。发工钱的时候,不欠房租的家庭就能给全家买上新鞋穿。尽管如此,从父亲的衣服到婴儿的粉红色的小鞋子,即使会持家的女主人每天精打细算,往往还是缺钱花。 如何给家里的小男孩添置双新靴子的问题,都能让好多母亲晚上睡不安稳。 女孩们就更需要靴子了,那种质量好、耐穿、鞋底有鞋钉的靴子才适合在崎岖泥泞的路上走。有一次劳拉在新入教的宣誓会上问准备受洗礼的爱丽丝小姐:“现在,你确定为明天的受洗都准备好了吗?” 爱丽丝给了她一个有力的回答:“劳拉姐姐,我妈说你可能有双旧靴子可以给我穿,所以就不打算给我准备新鞋了。” 于是爱丽丝在这种情况下得到了一双不算旧的靴子。但这种好事可不是天天有。不过还好,村里的每个人还都有鞋,没人光着脚,只是偶尔有人的脚趾从鞋头探了出来。 真正难解决的是衣服。母亲们有时开玩笑地说干脆把孩子的屁股涂黑,这样就能光着身子省件衣服了。当然她们不会真的这样做,不过能穿得体面真的很难,更别说打扮得漂亮点出门了。 学校的女孩帮教会把布料做成衣服送给村民,可是样子完全不是时兴的款式。她们只会用没漂白过的印花粗布做成宽松的衬衫和灯笼裤,尽管做工不错,可是一点花边都没有。她们还会做质地厚实的背心和羊毛长袜。 这些不花钱的衣服,除了款式老套之外,还是挺不错的。收到这些衣服的人也很感激,因为这些衣服耐穿,尤其是印花粗布越洗质地越好。 外套就要指望在外给大户人家做工的女眷们了。她们往家寄的包裹里不仅有自己的衣服,还有从女主人那讨来的衣服。这些衣服被拿来穿,修修改改,缝缝补补,只要线没被彻底磨破,就会一直穿下去。 虽然生活捉襟见肘、忧虑不断,村民们过得也安适。日子贫困,却过得坦荡。他们常说:“总会苦尽甘来的。” 其实,比起祖辈来说,村民们已经过得还算不错了。他们靠着自己养活一家老小,在这个不算差的时代里,他们也能感受到和别人一样的幸福。毕竟大多数村民们除了工资之外,还能赚些零碎补贴家用。他们自制熏肉,捡稻穗,拾掇零星的小麦和大麦地,了解日常的草药和香料,还用山头田间的野果做成果酱果冻和酒。 他们的生活被即将消逝的乡村风光和田园牧歌围绕。这最后的回响微弱却甜美。 [book_title]2 村里的童年 牛津镇离雀起乡只有十九英里远。这连村里的小孩子都知道,因为村口主路上竖着一块醒目的路牌,上面写着:“距牛津十九英里。” 孩子们从小和大人一起散步的时候,妈妈就会把这行字念给他们听。 所以他们很好奇牛津镇是什么样的,也总是爱问大人。 大人们的回答是:“牛津,那可是个大城镇,听说那儿的人一周能挣二十五先令,但是光房租就要花掉一半的钱。而且那里也没地方养猪种菜,傻子才去那呢。” 一个去过牛津一次的女孩说,在那里一便士就能买一条长长的粉白相间的糖棍。她给婶婶家一个年轻的房客擦鞋,那个好心的先生给了她整整一先令。孩子们的妈妈说牛津已经可以算是城市了,因为有主教住在那儿,还有一年一度的游园会。其实妈妈们知道的也不过如此。 关于牛津的问题孩子们不会去问爸爸,虽然村里的很多男人都去过牛津,甚至有一个孩子的爷爷在牛津有家小旅店。但是孩子们早已经学会了不拿这些问题去打搅父亲。因为即使问了也不会有答案,还没等到父亲开口,母亲就会吓唬孩子说:“爸爸要发火了”,孩子们只好马上闭嘴了。 在孩子们眼里,牛津是一片朦胧,里面住着主教,穿着画里的白色大袖子,坐在高背椅上;那里有秋千和表演,演员们穿着椰子做的鞋;一个小姑娘吃着粉白色的棒棒糖,旁边一双皮鞋闪闪发光。但他们很难想象一个没有猪圈和菜园的地方是如何生活的,要是没有熏肉和卷心菜,大家吃啥呢? 绕过家门口的土坡,走上狭窄的村路,然后转弯就是通往牛津的主路了,这几乎是村里的妈妈带着孩子散步的固定线路。所以村里的孩子们从小就对这条路印象深刻。 母亲推着婴儿车,埃德蒙被绑在上面滑溜的座位上,直到比埃德蒙小五岁的小玫出生后,婴儿车又成了小玫的座驾。 这辆婴儿车是一辆黑柳条编的三轮车,从后面推起,看上去像个老式的浴室座椅。推过石子路的时候,它摇摇晃晃,咯吱作响。那时还没发明出橡胶轮,弹簧也是最原始的样子。这仍然是许多家庭最珍贵的财产,那种城里最时髦的婴儿摇车,只有小客栈老板的妻子才有一辆。那些没有婴儿车的母亲只能把孩子抱在怀里,婴儿被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小脸。 出了村口,走上连通外面世界的主路,那就完全是另一番景象了:平坦的棕色土地消失在身后,甚至连花儿都开得不一样。通往牛津镇的主路上下起伏,两边有宽阔的草坪,缀满野果的篱笆,枝叶茂盛的树木。看倦了村子里深色的泥潭,白色的路面都能让孩子们高兴好久。他们拍打稀薄的浅色泥巴,仿佛是烧菜用的面糊。他们还把脚放在细白的尘土里拖走,经常气得妈妈生气地赏他们好几个巴掌。 那时的主路上少有车流,沿着主路离雀起乡最近的村庄也有五英里远,也少有马车会经过这里——这条路在多年后被政府重新修整,铺好了沥青,在两旁摆上了低矮的篱笆,路上车流滚滚,三英里外,火车呼啸过高架桥。尽管村里人可以通过货车把货从集市送到更远的地方,但村里人对这一举措并不满意,因为路修好之后,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在路口被车撞死。他们说太多钱都花在修护这些路上,这钱花得不值得。 当然,当年的主路还没有这么危险,所以孩子们被允许在路边的草地上乱跑。劳拉的妈妈总是对孩子们喊“别跨到路上,在草坪上玩就好”。好多年后,劳拉才意识到当时妈妈用的词是有文化的人才会使用的古英语。 主路边也因此成了孩子们的乐园:篱笆丛里兔子的白尾巴若隐若现,白鼬从孩子们脚边一窜而过,灵巧无声,吓了孩子一跳。橡树上有松鼠,有一次孩子们还看见一只狐狸蜷在繁密的常春藤下睡觉。一群蓝色的小蝴蝶姿态翩然,颤抖着翅膀停落在草茎上。蜜蜂在白色的苜蓿花间嗡嗡,打破周围的寂静。安静的主路在那时仿佛已经被车辆遗忘。 劳拉最喜欢在主路边的草地上戏耍,因为草地里有村里见不到的小米草和风信子,菊苣有着灵动的蓝花和黑铁丝般的茎。 沿着主路一路向前,会经过一座小山谷,从村口跑到山谷是孩子们玩耍的全程,每当看见山谷,妈妈们就该带他们折返回去了。 路边偶尔会出现山谷的野蘑菇,纽扣大小的乳白色蘑菇上盛着晶莹的露珠。不管是不是蘑菇生长的季节,孩子们都喜欢在草丛里翻找蘑菇的踪迹。 有一两回,他们在山谷发现了比蘑菇还让人激动的事情——吉卜赛人。他们立起彩绘的大篷车,瘦骨嶙峋的老马低头吃草,篝火上放着一口锅,仿佛一条路都是他们的。吉卜赛男人钉木桩,女人编头发或是编织网兜,孩子们和狗们趴在地上。山谷里充满了黑暗狂野的生活气息,让村里的孩子觉得刺激又吓人。 孩子们见到吉卜赛人都躲到母亲和婴儿车背后。有传说很久以前,邻村的一个孩子被吉卜赛人偷走了。所以劳拉最害怕的就是吉卜赛人的篝火,她害怕他们躲在周围伺机把她偷走。 妈妈早就嘲笑过劳拉的担心毫无依据:“他们自己的孩子都多到管不过来了,怎会要你呢?”可是劳拉还总是不放心。 年幼的时候,对吉卜赛人莫名的恐惧给劳拉的生活平添了兴奋的滋味。孩子们放学回家的时候总爱玩“吉卜赛人”的游戏,一人走在前头,其他人跟在后面手牵手唱着“今晚别撞见吉卜赛!今晚别撞见吉卜赛!”到了藏身处,扮作吉卜赛的孩子突然跳出,抓住最近的一个孩子。虽然劳拉知道这只是个游戏,每到这时她都忍不住尖叫。 那时候劳拉的妈妈才二十多岁,面容姣好,双手细腻,脸庞泛出玫瑰色的红润,秀发在不同的光线下呈现出棕色或是金色。她喜欢穿着浅黄色罩袍,裙摆上绣着一圈圈棕色的天鹅绒花边,看上去就像一面钟。戴着插了金银花的帽子,那是她衣橱里第二美的帽子。但是当家里孩子越来越多,生活的繁重爬上她的肩头后,面颊的红润渐渐褪去,未出嫁时置办的漂亮衣服被穿旧,山谷边的散步也就不再进行了。 好在那时候埃德蒙和劳拉也变成了大孩子,可以去想去的地方。他们喜欢在周六和学校假期去远足,有时在公路的路碑边蹦来跳去,在篱笆丛里找黑莓和野苹果。 劳拉记得小的时候,除了妈妈,他们还和来作客的简姑姑散过一次步。那天埃德蒙和劳拉都穿着洁净笔挺的衣服,一边一个牵着姑姑。孩子们以前没见过这位姑姑,不免有点害羞。 这位简姑姑嫁给了约克郡的一个营造商,很久才来探访她兄弟一家。虽然感觉到母亲不太待见简姑姑,孩子们却挺喜欢她。妈妈说简姑姑穿衣服太讲究,有点装模作样。姑姑到的那个早晨,她的行李静静地躺在火车站,她穿着带褶的浅灰色长裙衫,围裙在身后打出一个漂亮的结,头上戴着三色堇图案的紫色天鹅绒小圆帽。 她的长裙摆掠过草尖的声音窸窸窣窣,过马路的时候她优雅地托高裙摆以免沾上尘土。孩子们就高兴地瞄见她带着紫色褶边的衬裙。劳拉想,等自己长大了,一定要有件一样的衬裙。 劳拉的弟弟埃德蒙对衣服没兴趣。他是个礼貌的小男孩,试图和大人进行对话。他向姑姑展示了他们发现死刺猬的地方和画眉鸟建的窝。他们走近路碑的时候告诉姑姑,那远方的隆隆声是火车驶过桥的声音。 “简姑姑,牛津是啥样呀?”埃德蒙开始问那个萦绕在心头很久的问题。 “牛津都有些老房子、教堂还有学院,有钱人家的孩子长大了就去那上学。” “他们在那学啥呢?”劳拉问。 “应该是拉丁语和希腊文吧。” “是不是所有有钱人家的孩子都去那呢?”埃德蒙严肃地问。 “也不是的,有些孩子去了剑桥,那也有学院。有钱人家的孩子要么去牛津要么就去剑桥。”姑姑笑着说,仿佛鼓励似地让他继续问下去。 四岁的埃德蒙沉思了几分钟,说:“我长大了去哪个学院呢?去牛津还是剑桥呢?”他天真而认真的小脸让姑姑不由地笑出声来。 “小伙子啊,没有适合你的学院。你上完中学就要去工作了。但要是你真有本事,就该去牛津最好的学院。”然后姑姑就给他们讲她母亲那边华灵顿家族的故事。 姑姑说她的一个叔叔是个作家,说不定埃德蒙长大了可以像他一样聪明。事后劳拉曾向妈妈说起这些事,妈妈摇摇头说从没听过叔叔写了什么书,即便他真的写了本书也是浪费时间。他又不是莎士比亚或者玛丽•布雷登之类的作家。 她希望埃德蒙别变得“聪明”。对工薪阶层来说,有个好使的脑子不是件好事。这种灵光劲只能让人不满足又不守本分,最后只能丢了工作。这种事她见过不是一两回了。 其实劳拉的妈妈是有自己想法的人,受过的教育也是中上。她的真名叫艾玛,在邻村的教堂墓地边的一个村舍里出生长大,小时候是个招人喜爱的金发小姑娘。 她常会和孩子们说,自己就像是诗人华兹华斯《我们七个》诗中的小姑娘。住在雀起乡教堂边的教区长和他的姐姐洛小姐都特别喜欢漂亮的小艾玛,洛小姐还总是在放学的时候请她来家做客。小艾玛有甜美的嗓音,不仅在洛小姐那学唱歌,还学会不少十八世纪末大家闺秀的礼仪。比如用精美的字体写信,还把字母S拖出一个漂亮的尾巴。 那时洛小姐已将近八十岁,后来她在劳拉两岁半前就去世了。劳拉还被妈妈带去见过年长的教区长。那次拜访是劳拉最早的记忆之一,她依稀记得屋里昏暗的灯光,墨绿的墙纸和屋外探到窗口的树枝。比较清楚的记忆是一双颤抖的布满经脉的手把一个冷而圆的物件放进她手里。后来劳拉才知道,这光滑而冷圆的东西是洛小姐上托儿所时用的瓷杯,算得上是一件古董了。这件白底绿叶的瓷杯在劳拉家的壁炉上陈列了很久。后来瓷杯碎了,对一向轻手轻脚的劳拉一家来说挺奇怪。但洛小姐把瓷杯精美的图案深深印在脑海里,之后洛小姐对绿白相间的迷恋也是源于此吧。 艾玛经常给孩子们讲她过去的故事:教区长,她在教堂庭院的家,唱诗班的人晚上拿出乐器排练的情形,她爸爸在里面拉小提琴。 她更喜欢给孩子们讲的是在另一个教区长家做保姆的故事: 教区长名叫约翰•斯通,不富有,家里房子也小,但还是请了三个佣人:一个厨子,一个女佣还有保姆艾玛。房子里住了教区长和妻子,九个孩子,三个佣人,还有三四个男学生。一天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定居的亲戚来英国探访,他们鼓动保姆艾玛一起去澳大利亚。艾玛本来都下了决心去的。结果之后的一天晚上大家不知为什么闲聊到了蛇,讲到澳大利亚的平房和花园常有蛇的踪迹。“有蛇?那我就不能去澳大利亚了,我忍受不了那可怕的动物。”艾玛说。 最后艾玛没离开英国,而是结婚了,变成了埃德蒙和劳拉的母亲。劳拉和其他孩子们都很庆幸,如果当时妈妈选择离开英国,就没有她了。 不过仿佛澳大利亚对艾玛有一种奇妙的召唤,后来她的二儿子成了昆士兰的一个果农,一个外孙如今是布里斯班的一个工程师。妈妈说这一大屋子人都特别欢乐,晚上在客厅里合唱。 教区长约翰•斯通家的小孩子总是相亲相爱谦逊有礼,从不无理取闹或自私自利,是艾玛家所有孩子的榜样。 但劳拉记得最后一次去拜访他们家时,一个年纪大些的男孩揪她的头发,冲着她做鬼脸,把她的玩具娃娃埋在果树下,还偷了厨子的围裙挂在脖子前装教皇。也许这家孩子在保姆艾玛离开后品行变坏了。最后是约翰•斯通家的大女儿莉莉小姐送他们离开的,莉莉小姐当时十九岁,跟着艾玛一家一路走到艾玛家,然后一个人在傍晚走回去。劳拉记得她为了省力坐在婴儿车前面,双腿在前轮上晃荡,路人见到这情景都窃窃私语。 年轻漂亮的莉莉小姐那时已经有了两个热切的追求者:乔治和洛克。这两个人都很优秀,一度让莉莉小姐难以取舍,她会和艾玛悄悄地吐露心声:“艾玛,乔治在追求我,已经有人向我妈反映了。”艾玛则说:“亲爱的莉莉小姐,你觉得他是真心的吗?” 或许他是真心的,因为莉莉小姐是个招人喜爱的女孩。但最后莉莉小姐选择了洛克先生,变成了艾玛一家的教母。她经常给艾玛家的孩子寄装满书和玩具的圣诞包裹,虽然她婚后搬离了雀起乡,没有什么机会见到保姆艾玛了,但她们还经常保持通信。 村子里还有很多孩子因为没到上学的年龄,每天就聚在一起玩耍。早上他们穿好衣服,手里拿上块吃的,就被打发去玩了。母亲们则开始忙家务。 冬天,这些孩子的小胳膊小腿被冻得发紫,他们跺着脚,装作自己是马匹或是引擎。夏天,他们在尘土里做泥饼,用口水和泥。如果他们跌倒或者弄疼了自己,也不会跑回室内找大人,因为他们知道大人只会漫不经心地说:“走路的时候自己小心点!” 他们像小马驹般地在草丛中打滚,大人给他们的关注也几乎和马驹一样。他们经常流鼻涕,手脚和耳朵上也会长冻疮。但他们很少会病得躲在室内,事实上他们非常壮实。看来他们适应这样的环境。他们的妈妈常说:“让他们坚强些。”的确,村子里的男男女女都身心健壮。 有时劳拉和埃德蒙也会出门和其他孩子玩。父亲不太喜欢这样,怕把两个孩子心玩野了。他们的妈妈艾玛则认为,孩子们快要去上学了,还是早点适应集体的氛围好些。艾玛总说“他们为啥不能出去玩,雀起乡就是穷点,风气又不乱。要是再乱,咱早就活不下去了。” 在妈妈的支持下,劳拉和埃德蒙每天都可以玩得很尽兴。他们用石块和瓷片建房子,用苔藓和石子来装饰;他们躺在尘土里,往干裂的土里瞄;在冬天堆雪人或是在水塘上溜冰。 当然,孩子们在一起的时候,也并不是所有的玩耍都是美好的。有时孩子们会吵架,又打又踢,村里的孩子都很强壮,就算是那些两岁孩子的小拳头打起人来都有些痛。 村里人都喜欢自己的孩子长得强壮一些,无论男孩还是女孩。劳拉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叫罗西•飞利浦的小女孩。她圆滚滚的,红脸蛋像个苹果,酒窝很深,头发像铜线。游戏的时候无论别的孩子怎么撞到她,她永远四平八稳坚如磐石。她拳头有力,小白牙尖尖的。 在这堆孩子中玩耍,埃德蒙和劳拉这两个比较斯文的孩子要是卷入了混战,总是最惨的两个。他们只能摆动长腿冲向自家花园的大门,身后石块飞起,其他孩子喊着“胆小鬼,两个胆小鬼!” 随着年龄的增长,劳拉和埃德蒙两个孩子的未来也总是被大人讨论来讨论去。比如埃德蒙该去学门好手艺,男人要是有门好手艺,生活就不愁了,比如当个木匠。劳拉可以去当老师,如果当不了老师,在一户好人家做保姆也不错。但最重要的是,这一家人都想从雀起乡搬到市镇上。 大人们搬走的念头不是一天两天了:当初父亲一人来到这个教区是临时接了份维修教堂的活计。后来因为娶了艾玛,两人才在雀起乡落了户。再后来孩子们出生了,大大小小的事情耽搁了搬家:比如他们不能在公共结算日前贴转租通告,又比如又有个孩子即将出生,还比如要把猪杀了还有把粮食收进来,总之各种各样的事耽误了他们的搬家计划。七年过去了,他们还住在这屋里,讨论着何时搬走。 直到五十年后,劳拉的爸爸过世了,母亲艾玛就独自生活在雀起乡。 劳拉快到上学年龄的时候,有关搬家的讨论更加急迫了。父亲不想让自家孩子和村里的孩子一起上学,母亲非常同意。但是两个人的出发点显然不同:父亲是觉得市镇的学校比雀起乡的教学质量好,母亲担心的则是村民的孩子会扯破自己孩子的衣裳,而且自家的孩子会从那些脏兮兮的孩子那儿染上感冒,更别提孩子上学要走一英里半的路程了。 他们甚至一度去市镇看房子,做好了搬家的打算。但是每次都有事情耽误他们的搬家。最终他们只好做出了一个更实际的决定:劳拉的爸爸在家教劳拉和埃德蒙读写,如果学校的人来问,他们就说最近要搬走。 劳拉的爸爸买回了两本《初级识字》,教两个孩子认字母表。但是在劳拉开始学单音节词的时候,他被派到远方干活,只有周末才回家。劳拉和弟弟才学会了几个单词,学业就已经中断了。她只好拿着书问做家务的妈妈:“妈妈,‘房子’怎么拼?‘w-a-l-k’是什么?”要是妈妈太忙或者太烦没空管她,她就坐下紧盯着那页纸,皱着眉头,仿佛只要努力集中精力,她就能弄明白书上的意思。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几周后,突然有一天,劳拉似乎看明白了书上的内容。虽然第一页还有不认得的生字,但是她能跳过生字弄清楚意思了。“我会读书了!我会读书了!”她高兴地宣布:“妈妈!埃德蒙!我会读书了!” 虽然家里的书比邻居们的多,但还是不够读。除去看不懂的“爸爸的书”,妈妈的《圣经》,还有《天路历程》和几本教区长约翰•斯通家留下的儿童读物。劳拉读了《格林童话》《格列佛游记》《雏菊花环》,还有《咕咕钟》和《胡萝卜》。 很快邻居们就知道劳拉可以看书了,这个小书虫手上时刻捧着本书。 很多邻居对此耿耿于怀,他们的孩子都是去了学校才认字的,还是在学校的要求下。想到劳拉不去学校就会读书,邻居们觉得她像偷跑了一样。于是他们借劳拉爸爸不在的时候来攻击劳拉的妈妈。“教孩子认字不是你们该做的事,学校才是教孩子的地方。要是学校校长知道了,一定会来找劳拉的爸爸麻烦。” 一些和善点的邻居则会说劳拉用眼过度,让劳拉妈妈别让她学了。可是刚藏起一本书,劳拉准能发现另一本,书对她的吸引力简直像铁遇见了磁铁。 埃德蒙没那么早认字,但是他开始学的时候学得特别仔细。他不跳过生字,也不猜测词义。他把每页书上的字吃得透透的。因为埃德蒙是妈妈的宝贝,所以妈妈对他的问题特别耐心。 如果这两个孩子能一直这样学下去并且有机会接触到适合的书,他们或许会比在学校学得还多。可惜孩子们如饥似渴学习知识的美好时光没能长久。 一个经常因为孩子逃课被请到学校的家长,向分管义务教育的老师报告劳拉家的“自学丑闻”。老师去了劳拉家,警告劳拉的妈妈,要是明早九点劳拉不出现在课堂,就会有各种处罚。 对埃德蒙而言,憧憬牛津剑桥的梦告以终结。除了公立的学校,他们别无选择。学校教育并没有教给他们更多的知识,除了偶尔可以从别的孩子身上学到点东西。其他的知识都是通过自己的阅读得来的,偶尔他们会从书里看到有的孩子会有截然不同的童年,那些孩子的育儿室里有摇马,他们参加各种聚会,他们去海边度假,还被鼓励做那些看起来挺奇怪的事情。每当此时,两个孩子总在想为什么自己会出生在雀起乡这个没前途的地方。 劳拉和埃德蒙开始意识到学校外面才是他们真正值得看、听和学习的地方。村里的人都挺有趣,几乎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经历。对劳拉来说,村里的老人们是最有意思的。他们告诉劳拉以前的故事,唱古老的歌谣,记得古旧的风俗,但即使是这样依旧不能满足劳拉的好奇心。她真希望泥土和石块能告诉她那些逝去的人的故事。她喜欢搜集各色各样的石头,她总幻想有一天触到一个神奇的弹簧,石头跳起来展示出一卷羊皮纸,上面清楚地写着当时的情形。 那时没有什么快乐是用钱买来的,即使有,也没有闲钱去买。不同时节的景色、音律和气味是村民们最单纯的快乐:春日,嫩绿的麦苗从地里抽出,云影投射而下;夏日,花果娇艳,麦粒饱满,雷声隆隆,大雨倾盆;秋日,地里一片丰收的盛况;冬日,积雪埋过篱笆,离群的鸟儿在村舍门口啄食零星的面包糠,野兔在猪圈边找寻残羹冷炙。 雀起乡的孩子有他们自己的娱乐方式,比如守护河谷边白色的紫罗兰,这是他们神圣的秘密。或者想象和天空般清浅梦幻的山萝卜,是被仲夏暴雨从天空裹挟而下的来客。还有个好玩的把戏是悄悄地潜伏在鸟儿栖息的枝头,趁其不备摸下鸟儿的尾巴。劳拉有次成功地摸到了鸟的尾巴,可惜当时只有她一个人,没人相信她真的摸到了。 孩子们长大了些,知道这里的人们和大地深厚的渊源,“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们觉得自己是大地的宠儿。他们在没旁人的时候在田里轻跃蹦跳,温柔地抚摸着大地,激动地叫着:“我们是大地的宠儿!大地的宠儿!” 虽然他们有这些大人所不知的浪漫幻想,但是最终他们没长成为多愁善感、郁郁不得志的文艺青年。或许,他们的血管里混上了农民坚韧不屈的血液,让他们比同代的孩子少了些娇气。当他们因为表现不好被家长揍的时候,他们会在心里记住下次别犯错,而不是心怀怨恨成年了还无法释怀。 劳拉十二岁的时候,误入了堆料场,一头牛神气活现地警告着她:这是自己的领地。她没躲,没逃,只是想着:“天啊!我还是趁牛的主人没发现我之前开溜吧。”在她眼里,牛存在的意义是为早餐提供黄油和牛奶,她自以为然地认为牛的主人不希望女人或者女孩在这么重要的场合出现。所以劳拉只是镇静地走了另一个方向,没觉得有何不妥。 两个孩子自上学后就融入了村里的生活,和小些的孩子一起学习嬉戏,从大孩子那里学刻薄或者甜美的话语。他们体会到生活在村里的欢乐、局限以及困难,但他们思想中特立独行的地方让他们无法接受所有孩子都认同的一些事。 有些别人不注意的小事让他们觉得有趣、高兴或者伤悲。旁人随意说的话他们牢记在心,别人的行为和反应深深地刻在他们的脑海里,成为他们幼小心灵里无法磨灭的印记。 长大以后他们自然而然地走到了外面的世界。埃德蒙去过南非、印度、加拿大,最后他当兵牺牲在比利时。他们在本书中是见证者,是生养他们的村庄最鲜活的记录者。 [book_title]3 男人在田间 劳拉母亲艾玛出生的地方,离雀起乡没多远,出了村口过一座桥,再转弯,就是福德洛村。一到福德洛,景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田地变成了草地、榆树和小溪。 这是个孤零零的小村子,比雀起乡更小,也没有商店、客栈或者邮局,离火车站六英里。一个没有尖顶和塔楼的小教堂蜷缩在墓地的后面,被高大的榆树环绕。过世的教区长被埋在苍翠的灌木间,烟囱顶在茂密的树丛间若隐若现。周围是都铎式的农舍,黑色的窗框,白色的墙壁。除此之外,牧羊人、铁匠和农场工人的小屋构成了村子的全部风光。这些房子排在道路两边,被茂密的树丛掩映,不注意的话,都感觉不到村子的存在。所以有个笑话说一个外村人穿过福德洛以后问福德洛村在哪。 雀起乡的人总嘲笑福德洛村是“寒酸的弹丸之地”,福德洛的人则嘲笑雀起乡有吉卜赛人的存在,所以是“蛮荒的村落”。 福德洛村有教堂、学校和农场,雀起乡的村民倒是经常会去。而雀起乡唯一有的就是个酒馆,所以福德洛的村民除了偶尔去雀起乡的酒馆小坐,就不会去那“吉卜赛人蛮荒的村落”。 除此之外,一年中的大多数时间,天一破晓,村上的男人们就得披上衣服,带着面包和猪油的早餐,拎着前一晚准备好的装晚餐的篮子,匆忙地去地里干活。 冬天的早晨,让孩子们起床是最恼人的。母亲要不断地又叫又摇,有时要叫上个十几回才能把他们从床上拖起来。 还有晾在墙边一整晚的靴子被冻得缩水了不少,而且硬得像板一样,要是穿上脚,都会被磨出冻疮。 所以小男孩们会因为穿鞋而哭哭啼啼,这时候妈妈就会在一旁鼓励说,幸好这是靴子,不是马裤。要知道从前的马裤都是皮革做的——以前人们冬天里穿上一条皮革马裤经常要花上一小时。 这个说法,也被孩子们照葫芦画瓢地学会了,后来每当有妈妈劝孩子说:“耐心点!想想圣经里的约伯是多么的耐心。” 孩子就会用这个典故来回嘴:“约伯怎会知道什么是耐心?他又不用穿皮革做的马裤。” 其实皮革马裤在八十年代就已经销声匿迹,也只有在故事里才听得到。 在当时,只有赶车人、牧羊人和一些年长的劳工还穿着传统的长罩衫,配上以前牧师戴的黑色的圆毡帽。比较时兴的穿衣方法是,穿挺括深棕色的灯芯绒外套,夏天穿灯芯绒裤和没漂过色的宽松的夹克。 即使是穿上了新式的衣服,村里的男人看起来,还是有着难以掩盖的乡土气。青壮年男人们都是中等高度、身强体壮、满面红光,他们以自己的力气为傲,还吹嘘身体从未酸痛过。而年纪大的则佝偻着背,双手粗糙而红肿,走起路来不稳当——多年在恶劣的天气里劳作,他们已经饱受风湿的折磨。老人们的下巴上留着一片银色的胡子,延伸到双耳。 年轻人喜欢留着海象般的胡子。偶尔一两个年轻人,会走在时尚前沿,把脸刮得干干净净。但是周日是人们唯一的刮脸日,所以周五周六的时候,所有人都是胡子拉碴的。 雀起乡的人们说话,喜欢把元音拖得很长。“男孩”里的“安”音,“煤”里的“诶”音,“桶”里的“翁”音都特别突出。有些词,音节模糊,几个词连在一块读,像“面包黄油”,直接成了“面儿黄”。 他们喜欢用各样的谚语和俗语,还经常用比喻。要是说东西冷、热或者有颜色,他们会说“热得像地狱”、“冷得像冰”、“绿得像草”、“黄得像块金币”…… 说人紧张是“像热锅上的蚂蚁”,说人火大是“火气大得像头牛”,说人“穷得叮当响”、“病得像条狗”、“声音像是公鸭嗓子”、“丑得影响市容”、“让人食指大动的牛奶”、“骄傲得浑身发臭”。喜怒无常的人是“没头苍蝇、上蹿下跳”。 这些方言要某些音域浑厚的中年男子说效果才最好,他们说起话来饱含深情,措辞地道。就像是BBC播音员弗雷德•吉斯伍先生播音时刻意使用的牛津口音。尽管播音员的语音让听众体验到了牛津英语的魅力,但这种刻意的模仿其实让土生土长的人们觉得非常别扭。 村里男人的工资都差不多,他们的境遇、喜乐和每天的工作也相差无几,但他们自己却会觉得和别人差别很大,大概就像城里人看乡下人的那种感觉。有些人聪明些;有些人接受新事物慢些;有些人好心又爱帮助人;有些自私自利;有些外向活泼;有些沉默寡言。 不过现在,要是有人还想见到这种典型的村里人,估计他是找不到了。也难找到那种苏格兰农夫喜欢的黑色幽默,或者作家托马斯哈代笔下威塞克斯地区 的幽默智慧。 那时的雀起乡村民,思想像是从重型的模子里倒出来的,一点也不转弯。偶尔还会来点冷幽默:曾有一个人见到埃德蒙在哭泣,因为他的喜鹊被从笼子里放出来后就没飞回去。他说:“小伙子,别难过。你去和多嘴的安德鲁太太聊聊天。然后你就能听到喜鹊叽叽喳喳地叫了。” 村民们最大的美德是坚忍,不在痛苦或困难前退缩。男人会说:“快要下暴雨了,田里的燕麦必须在晚上收进谷仓。大家加把劲,午夜前把最后一担燕麦收回去,直到最后人都累得没力气走回家了。但我们都尽了力,我们干得漂亮!”或者“一头牛低着头向我冲来。我没退缩。我扯下块铁条,向它打去”。 女人会说:“我连续六晚照顾我年迈的母亲,都是和衣而睡。但我一直在坚持,母亲也在坚持,最后她挺了过来。” 一个年轻的妻子生产后会和接生婆说:“我刚才没退缩吧?嗯,我坚持下来了。” 村子一直延伸出教区广阔的农场,是由以前好几个小农场合并的,现在归住在都铎农舍的年老的农场主。农场边的草地上养了马和牛。奶牛给农场主一家和周围的邻居提供了黄油和牛奶。有几块田被改成了草料场,用来喂牛。其他的田用来种玉米和小麦。 农舍边围着马厩、谷仓和装满肥料和农具的工棚。高大的谷仓足够把成垛的干草拖进去。堆料场上码着一垛垛整齐的干草,室内的挤奶场地方小工具却一应俱全。 大片的农场解决了村民们的就业问题。男孩们一从学校毕业就开始在农场上工作,退役的军人或者结婚成家的人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工作。用村里人的话说,多只手总归帮得上忙。村里的劳动力很便宜,所以总是地尽其耕。 平日里农场的景象总是热火朝天,马车夫在农场工人干活前一个小时喂好马。男人们分成几队开始耕种。 如果干活的时候下雨,农夫们就披上麻袋。天冷得结霜,他们对着手哈气,把胳膊抱在胸前取暖。如果饿了,就摘下萝卜充饥,或者啃几口给牛吃的油饼。有些淘气的年轻人还会尝尝油脂做的蜡烛。除此之外,母亲们担心儿子会饿,还总是准备半个冷煎饼或者昨天剩的杂烩给儿子当点心。 喊过号子之后,大伙们开始干活。男孩们坐在马车上,男人们走在车旁点上烟斗。在噼啪的马鞭声、嗒嗒的马蹄声和叮当的马具声的伴奏下,大队人马趟过泥泞的田间。 这里的每块田都有自己的名字,凭这些名字多少能猜出这块地的历史。“护城河”、“鱼塘”、“鸽舍”、“狗舍”和“兔场”是在农场被合并前起的名字。“雀山”、“布谷鸟丛”、“柳树”和“池塘”的名字源于地貌。“吉伯德”和“布莱克威尔”是为了纪念以前的主人。新开辟的田地根据面积被叫做“百亩”和“六十亩”。偶尔有一两个老人坚持要叫这两块地“石楠地”和“赛马场”。 农田的名字对庄稼人来说不过是个符号,真正重要的是土地是否肥沃松软、地势是否平坦。如果田地正对着风口无遮无拦,大雨倾盆的时候就会把男人们浇得湿透。如果土地坚硬如铁,男人们费了全身的力气也耕不开。 一般一块田有三四架犁,每架犁由三头马牵着,一个男孩指挥方向,几个男人跟在旁边。犁头在田间画出深色的线条。直到夕阳西下,田野呈现出深沉的天鹅绒般的紫色。 伴着男人们干活的号子 “加把劲啊!呦嗬!呦嗬!”羊群会在羊圈里咩咩叫,几只白嘴乌鸦则紧跟在犁边,捡食被翻到地面的虫子。鸟雀儿轻盈地在田间舞蹈,期待着分一杯羹。 男人们用马拉的磙子粉碎土块,留下一块块混着野草的土堆。那股草气和土味足够让人一辈子都难以忘怀。就这样,播种、耕耘、收获的轮回生生不息。 直到后来,工业时代来临,机器收割开始走上舞台。从此每年秋天都能看见收割机的身影,巨大的引擎驶过田野。一到收割的季节,一辆辆收割机在好几个农场奔忙,驾驶员就住在一个叫“盒子”的大篷车里。九十年代的时候,劳拉的弟弟们打算学习使用农用机器,以便在不同的地方工作。村里人对这样漂泊的生活方式大为惊骇。在他们眼里,操作农用机器的司机和扫地工、补锅匠一样卑微,把脸和衣服弄得脏兮兮很不体面。就像他们觉得城里的职员和推销员虽然衣着整洁,却只是 “卖货郎”。他们眼中体面的人是农场主、酒馆老板、农场工人、屠夫、面包师、磨坊主和杂货店老板。 多数农用机械是马带动的,有些田里还是得靠人力播种。男人在脖子上挂上一个盛满种子的篮子,两手播撒。尽管农用收割机越来越普遍,但是男人们还是喜欢用镰刀收割,女人在边上捆扎稻穗。 新式的脱粒机可以更快地剥出谷粒。也有不少家庭喜欢用原始的脱粒方法,把谷粒在风中从一个筛子倒到另一个筛子。 农场工人们有条不紊地忙活着。有些熟练的工人喜欢向外行人解释农活是门技术活,一切都要把握好时间火候,这需要用一生的精力去钻研。当然也有些人说:“我们一周挣十先令,干的就是体力活。”还有再懒的人,在田里和大家一起干活的时候都得努力跟上步子。 一部分人在田里开垦,一部分人在田里施肥、清理沟渠。几个干活熟练的中年人修理篱笆、给羊剃毛、给屋顶添稻草。 那些车夫、牧羊人和铁匠在农场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他们一周挣十二先令,还有一栋免费农舍住。 庄稼汉在田里不叫各自的名字。他们都有绰号“灌木”、“南瓜”或是“炸弹”。大家记不得这些绰号是怎么来的,有时候连主人公也不记得怎么有了这个绰号。有些是因为身体特征,比如“斗鸡”是因为斗鸡眼;“结巴”是因为说话口吃。有个人叫“饭桶”是因为他总要时不时地吃点零食。 有段时间埃德蒙在田里干活。车夫问了几个问题,埃德蒙都对答如流。车夫惊呼:“哎呦呦!你聪明地像个所罗门。以后我就叫你所罗门!”从此这个名字就传开了。有个小男孩被叫做“渔夫”。他偏爱男孩的妈妈叫他“渔夫之王”。 有时田间会响起低沉的嘘声,这是警告大家农场管家“老周一”来了。“老周一”是个干瘪的老头,脸色红润。他骑着瘦小的长尾灰马驹,长腿几乎碰到地面。他挥着烟斗喊着:“嘿!家伙们!你们在干嘛呢!” “老周一”尖刻地挑农场工人的毛病。他自己是个急性子,总是催着别人动作快点,这让农民们讨厌。 “老周一”的绰号来自于他的口头禅:“现在是周一十点啦!今天是周一,明天是周二,后天是周三。一个星期都过了一半,你们还什么活都没干!”当然这个绰号是大家背地里叫的。大家当着他的面都是毕恭毕敬的,“是的,莫里斯先生”,“不会了,莫里斯先生”,“我会尽力的,莫里斯先生”。但只要他一转身,有些人就会用手拍着自己的屁股说:“老混蛋终于走了。” 每天中午十二点,农民们去吃午饭。马被从车上解下,栓到马棚里,喂上草料。农民们分散坐开,在地上摆出冷茶摊出食物。运气好的话,有些人还有面包和冷熏肉:一大块自家做的面包上铺了一小块熏肉,熏肉上又加了一小块面包,这样手就不用触到熏肉了。用刀叉可以干净整洁地切好面包和肉块。稍差一点的话,就是用面包配上猪油或者奶酪。 食物总会被一扫而光,面包屑被用来喂鸟。男人们点上了烟斗,男孩们坐在篱笆上玩弹弓。年长些的人聊政治、最近的谋杀案或者当地新闻。有时候有人会带头讲起黄色笑话。 这些黄色笑话只限于田间,在一代又一代中流传。故事的内容极其下流,仅限于男人之间。有些年纪大的说:“我走了,再也听不下去了。他们脑袋凑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堆生殖器。”而有些偷听的年轻人掌握的内容不过是“他说”和“她说”,之后是一些人体器官的列举。 庄稼汉还会在田间地头唱起猥亵的小调。这种下流的小曲对仗工整,这些调调像是从土壤里生长出来的,听着都觉得作者是神职人员家斯文扫地的儿子。其实不过是男人们在教堂里听到了满脑子的赞美诗,进行了改编。 比如,有首小曲叫《神职人员的女儿》,说的是一个女孩在圣诞节的早晨去教堂通知父亲牛肉送到家了。她到教堂的时候礼拜开始了,大家在唱赞美诗。她挨到父亲身边吟唱道: “父亲,肉在家了,你想让妈妈怎么做?” 父亲回答到:“让她烤了肥的,煮了瘦的,猪油用来做布丁。” 这样简单的娱乐不能满足男人们。有个天赋异禀的人会挖掘出小曲里下流的地方加以改编,用上村里恋人的名字。虽然十之八九的人听了不舒服,他们只会说:“小心点,那些小孩子要听得到了!”或者“注意点!有女人走过来了。” 一天一个退役的军人回到家乡,听到这种猥亵的小调。他对唱歌的人说:“你最好离开去洗洗你的脏嘴。” 唱歌的人骂了几句。士兵跳起来抓住那人的领子,把他按到地上,往他嘴里塞上泥土和石子。“这下嘴里干净多了!”士兵最后踢了那人一脚。唱歌的人后来在篱笆后咳嗽吐沫了好久。 除了男人之外,有些女人也在田里干活,她们负责除草锄地,移开石头,捡萝卜和甜菜。雨天的时候,女人们在谷仓里修补麻袋。曾经有些在田里干活的女人因为浪荡,有了四五个私生子。所以后来“在田里干活的女人”有些贬义。 在雀起乡,全村有六七个女人在田里耕作,她们是正经的中年妇女,把家里照顾好后有空闲,在田里干活好挣些闲钱。 田里干活的女人们从早上十点干到下午四点,其他时间操持家务。工资一周四先令。她们带着遮阳帽,穿着靴子和男式的外套,围着粗布的围裙。斯派瑟太太第一个换下裙子穿上了丈夫的旧裤子,算是个先锋。其他不愿穿裤子的女人,就在裙子下面裹上用旧裤子做的绑腿。这些女人们健康结实,又很勤快,一天不干活都觉得不舒服,所以她们干起活来风雨无阻。 路人们看到弯腰在田里干活的女人会觉得好笑。其中唯一一个未婚的女人叫莉莉,粗壮黝黑得像个吉卜赛人,浑身散发着泥土的味道。几年前,她生下一个儿子后遭遇男人背叛,便发誓要自力更生,带大孩子后才结婚。邻居们觉得这誓言无足轻重,因为她长得实在不好看。 后来莉莉五十多岁依然孤身一人,每天的生活不过是干活、吃饭和睡觉。她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用她的话说:“做好饭、吃饭和收拾好都不用离开炉边。”她认识些字但是不会写。每次都是劳拉的母亲帮她给远在印度服役的儿子写信。 穿裤子的斯派瑟太太心直口快,独立正直,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她自夸不欠人一分一毫。她那妻管严的丈夫也对她崇拜得不得了。 面颊粉红的布拉比太太总在口袋里装个苹果或一块薄荷糖,见到喜欢的孩子就拿吃的哄人家。她特别爱读小说,她从微薄的工资里省下钱订阅了《蝴蝶铃》和《家庭先驱》。有一次布拉比太太遇见放学回家的劳拉,便绘声绘色地讲起小说《冰雪女王》的情节,说的是一个貌美富有、德性美好的女主角对男主角冷若冰霜,机缘巧合之下,佳人冰雪消融,男主角赢得美人归。故事里还有个坏人上校。“哎呦,我恨死那个上教了!”布拉比太太感叹说。 劳拉小心翼翼地纠正:“布拉比太太,那不是读‘上校’吗?” 布拉比太太面露不悦之色:“你在想啥呢?现在学校怎么教的啊?”为此,她生气了好几个星期,不再给劳拉薄荷糖。劳拉应该汲取不要纠正大人错误的教训。 有个叫“阿吉”的老人和女人们一起干活。他身体不好,只能干一半的活。他不是本地人,背景也无从可知。他高而瘦,佝偻着背,水蓝色的眼睛,红棕色的头发。他直起脊背的时候依稀能看见军队生涯的痕迹。阿吉喝得微醉的时候会提起“我当年在第一团的时候”,但是这句话总是没有说完。他的声音会突然爆破然后只能听到小小的吱吱声,即使如此,还是能看出他是个受过教育的人。他骂起人来也不像别人那样刺耳。 他现任的妻子二十年前是个寡妇。有一天阿吉在雷雨天敲了她的门求宿,从此就留下来了。他也不和自己的妻子讲起往事。据说他在田里干活第一天脚上就起泡流血。村里人起初对他都很好奇,渐渐地他就变成了大家眼中“穷困潦倒的人”,成了大家的笑柄。他干活尽心尽力,唯一偷懒的时候,是每次村里来了德国乐队。只要他一听到“砰砰”的鼓声响起,他就捂起耳朵,逃到没人看见的地方。 周五晚上收工后,男人们去农舍取工资。农场主从窗子里给农场工人们递出工资,领到工资的鞠躬致谢。农场主年纪大到骑不上马了,只能坐着马车在路上巡视一圈。发工钱的时候是他视察所有农场工人的时候。 农场主会借此机会表达不满:“你该清理河道的时候跑去树林里干吗?” 被训斥的人小心地说:“先生,我去上厕所了。” 有时他会更严厉地说:“我听说你最近干活不卖力啊。你要知道只有在这里卖力干活才能挣钱啊。” 当然最多的时候,他还是会说:“喏,这是亮闪闪的硬币。记得别一次花光啦!” 有时他也会询问农场工人妻儿的情况,或者风湿病有没有好转。农场主主要扮白脸,黑脸都是农场管家扮的。 农场主心眼不坏,也意识不到自己在压榨工人。毕竟这工钱够不够庄稼汉养家糊口不是他操心的问题。他觉得种地的人对生活要求也不高。反正他自己喜欢多汁的牛里脊和一杯上好的甜酒,熏肉和豆子是干苦活的人吃的。农场主一年请大家吃一次收割大餐,圣诞节有牛肘子,病人还能得到热汤和牛奶布丁,这样看来他对工人们也不坏。 只要大家完成了自己的活,农场主就不会干涉。他是个坚定的保守党,不会在投票的时候影响别人的选票。有些农场主喜欢操控农场工人投票,他觉得这样很卑鄙。他也不会逼手下的人去教堂,那是牧师的工作。 农场主经常被手下人糊弄,还被暗地里叫做“全能的上帝”。但是他是受人爱戴的。大家说:“他心肠不坏,尽心尽力。”最终,所有的怨恨都冲着农场管家“老周一”去了。 虽然薪水不多,发薪日还是让人激动的。口袋里多了几枚硬币,男人们脚步轻快,声音愉悦。一到家,他们就上交工资,妻子会给一先令的零花钱。 村里的习俗是男人工作挣钱,女人管家花钱。男人们在外面卖力地挣钱,女人们在家里烧饭洗衣,照顾孩子,精打细算。 很多丈夫吹嘘自己从来不过问妻子怎么花钱。只要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他们就心满意足。他们觉得自己这样慷慨信任的态度充满了男子气概。如果妻子不小心持家不慎,丈夫也只会委婉地责备说:“你做衣服也要看布料有多少啊。” 吃完晚饭后,男人们会在花园和菜地里忙活上一两个小时。他们是一流的园丁,并且相互较劲,看谁种的蔬果最早成熟、果实最好。 好收成除了要靠肥沃的土壤和猪圈的肥料,精耕细作也非常重要。他们经常翻土保持土壤的松软。这被叫做“挠痒痒”。“挠挠大地母亲的痒痒,她就让你丰收”。因此他们经常在菜地里这样打招呼:“刚刚挠完她的痒痒吧?” 男人们在田里奔忙一天后,在花园还是干劲十足。他们从不抱怨,似乎从不疲倦。春日的夜晚,经常有男人点上烟斗锄地的声音。伴着夏日的暮色,听着水浇灌土地的声音让人心旷神怡。缺水的时候要从远处挑水回来浇灌。有句话叫“要想收获,先下苦力”。 菜地一分为二,一半种土豆,一半种小麦或大麦。花园用来种绿叶菜、醋栗丛和一些鲜花。男人们都以吃自己种的芹菜、豌豆、豆角、菜花和栗子为骄傲。 此外,他们在土豆上也用尽心思,土豆可以供全家吃上一年。土豆都是传统的品种,比如早玫瑰、美国玫瑰、酒瓶子和白象土豆。白象土豆不容易剥皮,煮的时候会冒出白浆,但是巨大的果实让人看了满意。每年大家都把巨大的白象土豆带到酒馆里比大小,大家互相看着土豆猜重量。 村民们没有余钱花在种子上,他们主要用上一年收获的种子。为了保险起见,他们会和远方的朋友交换一袋做种子的土豆。偶尔周边的花匠会给几个新品种。男人们总是小心地耕种新品种,等收获的时候还会把新的品种送给邻居。 男人们锄地的时候喜欢哼上几句。那时候大家都喜欢唱歌。农夫在田间唱,马夫在马车上唱,卖面包、面粉和鱼的小贩在送货的路上唱,连医生和牧师也会唱上两句。当时的人们没有现在多彩繁复的娱乐生活,但是他们更快乐。让人快乐更多的是心态,而不是物质。 [book_title]4 “马车和马”酒馆 隔壁的福德洛有教堂、学校、年度音乐会和读书会,雀起乡并不羡慕,因为它这有一家叫做“马车和马”的酒馆。这是雀起乡的社交中心,温暖而有人情味。 男人们每晚都会去酒馆小坐,喝上半品脱,谈论当地新闻、国家政治和务农技巧。兴致浓的时候大家会唱上一曲。 男人们在酒馆都表现良好,不会醉酒闹事。因为啤酒要两便士一品脱,他们没有足够的钱,根本没机会喝醉。 一次教堂里的牧师在讲经台上痛斥喝酒的行为,把酒馆说成是“邪恶之穴”。一个老人不满意地说:“真可惜牧师看不到自己是什么样子。”一个年轻人鄙夷地说:“这牧师就爱多管闲事。”有个人平和地说:“不过呢,这是牧师的事。他的工作就是布道,他总要找些东西来批判一下。” 全村只有十多个男人滴酒不沾,有些是信教的,有些是舍不得花钱的。 男人们在酒馆都有自己的专座,就像在家一样。酒馆有着红窗帘、干净的器皿,炉火熊熊,比很多人的家还要温馨。并且男人们觉得在酒馆反而更省钱。因为他们不在家,妻子和儿女就可以早睡觉,家里就省了柴火。男人的零花钱是一周一先令,其中有七便士用来买酒。妻子们去杂货店的时候还会给丈夫买上一盎司的“黑人头”牌烟草。 酒馆是男人的天下,女人从不陪同。有时女人有了几便士的闲钱,会从酒馆后门买上一杯啤酒,悄悄地躲在一边听里面发生了什么。孩子们被差遣去酒馆后门的杂货店买蜡烛、糖浆和奶酪,小耳朵也喜欢偷听里面的动静。酒馆老板的孩子喜欢悄悄地从床上爬起,穿着睡衣坐在楼梯上偷听。有天晚上,一个白色的大鸟一般的东西从楼梯上滚落,吓了顾客们一跳。原来是老板家的小孩子在楼梯上睡着后跌落了下来。大家把受惊的孩子抱在膝上,靠着火炉取暖,很快孩子就不哭了。 酒馆的老板娘受人尊敬。顾客们在酒馆非常注意措辞。经常有人提醒“别说了,小心老板娘在呢”。那些在田间低头的下流话在酒馆也绝迹。 政治是酒馆的热门话题。当时每个家庭刚刚有了投票权,大家都特别仔细地行使新权利。温和的自由主义占多数。一个曾在北安普顿工作的人说自己是个激进派,酒馆老板说自己才是铁杆激进主义。在左右两派的协商讨论下,大家最后总能达成共识。 “三英亩和牛”、“秘密投票”、“帕内尔委员会”、“教堂的分解” 是当时的热门词。有时大家会大声朗读报纸上领袖的演讲。萨姆会满怀骄傲地说起自己和支持农工的约瑟夫•阿奇握手一事。他激动地说:“约瑟夫•阿奇 !约瑟夫•阿奇是站在农场工人一边的!”他小心地用酒杯敲着桌子,以免珍贵的啤酒洒出。 酒馆老板站在壁炉边,带着主人的态度说:“你们这些反对乡绅的小子是不对的。他们有地有钱。要是他们不给你们活干你们还不是去喝西北风?”此话一出,浇灭了昂扬的激情。有人大喊自由党人威廉•格莱斯顿的名字:“格莱斯顿!格莱斯顿! 伟大的人!人民的威廉! ”大家激昂地唱起: 上帝保佑人民的威廉, 让他带领着我们走向自由, 上帝保佑这伟大的老人。 偷听的孩子们喜欢大人们在酒馆里讲故事,故事里凝固的鲜血和恐怖的尖刺让孩子们觉得刺激。传说周围的桥上有个野鬼,闪着光在桥上走过。有个邻村的男人在给妻子取药的路上,遇见一条双眼如火的大黑狗,一定是恶魔的化身。还有关于绞架、无头女骑白马之类的传说。 一个寒冷的冬夜,大家在酒馆讲鬼故事。八十岁的老医生把马车拴在门口,进门点了白兰地。 一个人问道:“先生,您晚上出诊的时候经常路过那座桥。您什么都没见到过吗?” 医生摇了摇头:“没有。我没见过什么。不过有件奇怪的事。这几十年来,我这么多匹马过桥的时候都要抽。不知道是不是它们能看见我看不见的。不过也就这样吧。晚安了,小伙子们。” 除了这些流传的鬼故事外,还有去世的亲人回来报信的故事。大家都不信鬼,这样只是为了好玩。有几个胆大的晚上去闹鬼的地方,最后都说:“哎,既然活人都伤害不了我,死人也不能拿我们怎么样。天使不想回人间,恶鬼也逃不回人间的。” 有段时间,报纸上报道了骇人听闻的谋杀案。开膛手杰克在伦敦东区夜间行凶,凶残地伤害且解剖了数名女性。村民们乐此不疲地讨论凶手的动机。这名字让孩子们噩梦连连:父亲在棚子里敲敲打打,母亲在楼下忙东忙西,好像开膛手就躲在哪家的橱柜里一样。 还有,几年前,有人曾在村里的天空上看到一队迈着正步的士兵,带着军鼓和横笛。后来证实,这只是海市蜃楼,当时的确有一队士兵经过六英里外的比斯特村的道路。这种反常的自然现象也许是光散射的结果。 十八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村民的幽默感还比较原始。大家有时会搞些刻薄的恶作剧,对着一个人大喊外号。有位年老和善的妇人被叫做“不离不弃”。几年前的一个冬夜,雪深及膝,几个顽劣的年轻人敲老妇人的门,说她在三英里外的女儿卧病在床。 老两口穿好衣服,点着灯笼出发了,恶作剧的青年们尾随其后。他们一脚深一脚浅地在雪里举步维艰,老先生想退缩回家了。老妇人坚持要到女儿身边,她哄着丈夫说:“坚持一下,我们不离不弃!”从此“不离不弃”的外号就流传开了。 渐渐地,人们的品位开始改变。这类故事再也引不起哄堂大笑,听众多是安静地说:“这真不像话。这样捉弄可怜的老两口。咱们唱首歌忘了这件事吧。” 十八世纪八十年代处在一个新阶段,这是机械和科学发明的时代。价值观和生活条件日新月异,对村民的生活有很多改变。铁路缩短了距离,报纸走进每家每户,机器取代了手工,大家开始买商店里现成的食物。地平线被延展,一个五英里外的外乡人不再被当做稀罕的客人。 村里的风俗没有绝迹。村里小学生们还伴着歌谣做游戏,女人们还在田里拾穗,男人们还唱着民谣。大家如果在酒馆里唱起歌,曲目是新老混合的大杂烩。 聊天的时候小伙子插不上嘴。要是有哪个年轻人跃跃欲试地垄断谈话,会被年长的人一顿训斥。女人们说:“老公鸡不喜欢小公鸡叫。” 新歌开始流行,比如《花园墙上》《汤米,给叔叔腾地方》《漂亮的黑眼睛》之类诙谐或伤感的小调。有些歌从外面传来,有些是在一便士一本的歌本上学来的。唱歌的人时而愁肠百转,时而兴高采烈。 中年人喜欢哀伤的歌曲,比如《逝去的爱人》《夭折的孩子》《去世的母亲》。有时他们会把歌改得激昂向上: 不浪费,不贪求 这些道理记心底 说话严谨 做事小心 不让机会溜走 否则追悔莫及 这首歌很快会被打断,大家一起合唱起《麦堆谣》: 伙计们,我们喝上一小杯 我们喝着去麦堆 伙计们,我们喝着去麦堆 我们喝着去麦堆 添上一杯又一杯 喝得真欢畅 伙计们,我们喝着去麦堆 我们喝着去麦堆 大家反复地唱,把歌词里计量单位越唱越大,从一小杯到半品脱、一品脱、一加仑、一桶、一大桶、一条小溪、一口池塘、一条河、一片海洋。这首歌可以唱上一整晚。 合唱团还特别喜欢唱《亚瑟王》。这首歌也是最受欢迎的室外合唱歌曲之一,常常伴着驶过田间的马具叮当和马鞭呼啸。夜里独自赶路的行人也喜欢用这首歌给自己壮胆。歌词是这样的: 当亚瑟王才登基 他是个称职的国君 他带了三袋大麦粉 做个梅子布丁 布丁做好端上桌 梅子多得数不清 大块的板油香又腻 大到像手指 国王王后坐桌旁 勋爵伴左右 今晚剩下的收拾好 明早皇后做炸布丁 每次劳拉听到这首歌,眼前会浮现出一个头戴金冠的皇后,袖子卷起,一手端着碟子,一手扶着火上的煎锅。当然了,只有皇后才有炸布丁做早餐。普通老百姓的布丁永远不够吃,哪有多余的留到第二天炸着吃呢。 然后成年组唯一的单身汉卢克,会和上一曲: 我爹挖沟修篱笆 我娘纺线忙 我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生活真拮据 哎呦!这事咋能成这样? 哎呦!我该咋办好? 没人来求我的爱 也没人想把我来娶 人人都说我会成个老姑娘 这想法真震惊 待我人老珠黄时 也不是我的错 哎呦!这事咋能成这样? 哎呦!我该咋办好? 没人来求我的爱 也没人想把我来娶 鉴于卢克未婚的情况,这首歌特别有深意。他用谐谑的语气唱这首歌,让这首歌显得分外滑稽。有时为了换口味,大家会让可怜的老阿尔及来一首。他会用嘶哑的假声唱起歌谣,仿佛需要钢琴的叮当来配合: 你有没有去过半岛 没去的人还是待在老地方的好 要是你爱上个甜美的西班牙姑娘 她会让你知晓啥叫得不到 要是啥时候没人唱歌,准有人见缝插针地开始唱: 我想,我想,我痴心地想 我想再变成个小姑娘 可惜我永远回不去 要想时光往回流 就等到橘子长上苹果枝 年轻的小伙子,听听老人言 别把窝安在树枝顶 绿叶花朵易凋谢 美人容颜都不见 一个搬到村里二十五年左右的人,自己编了首曲子。他一想家就会唱: 德丁顿的小伙子都在哪里? 他们都在德丁顿耕地 要是不下田干活,他们就在家 他们把酒吧当成自己家 迟早会有人喊:“轮到老家伙们了。普莱斯先生,从《子承父业》《洛维勋爵站起身》《经得起时间考验》里挑首唱吧。”普莱斯先生站起来,用他叫做“第三条腿”的拐棍支撑起来唱道: 洛维勋爵站在城堡门前 安抚他的大白马 南希贝尔夫人走上前 祝她的爱人跑得快 洛维勋爵您上哪去? 我的爱人上哪去? 我要离开我的爱人 到远方的国度去 洛维勋爵您何时回? 我的爱人何时回? 我一年零一天就归来 回到我的南希身边 但是洛维勋爵过了一年零一天还没回来。他过了好久才回来,听到教堂的钟声: 洛维勋爵问路人 谁离开了人世? 旁人说是南希夫人 她已不在世 南希夫人今儿离世 洛维勋爵明儿就随后 夫人思念而去 勋爵伤心而去 夫人被葬在祭坛上 勋爵被葬在唱诗席 夫人墓上开玫瑰 勋爵墓上长荆棘 它们长到教堂顶 长到不能再长 它们结成爱人洁 让后世齐敬仰 大伙儿听完这首歌都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的杯子。一方面是这首歌让人感伤,另一个方面这时候杯里的啤酒越喝越少,剩下的半品脱要撑到酒吧关门。这时候有人说:“托夫雷先生在那角落干吗?晚上都没听到他出声。”有人会让老戴维唱《异国的骑士》。大家对这首歌早就烂熟于心,只是希望这八十三岁的老人趁着身体还硬朗能多唱几次。 这是老戴维唯一知道的一首民谣,他的祖父也爱唱这首歌。也许很多辈人都唱过这首歌,可惜戴维是最后一个会唱的人。毕竟,这首歌老掉牙,没人愿意再唱了。 异国的骑士北方来 向姑娘求爱 他说带她去北方 再把婚礼办 带上父亲的金子 带上母亲的钱币 骑上最好的两匹马 她带上父亲的金子 她带上母亲的钱币 骑上最好的两匹马 幸福无比 她骑上白马 他骑上灰马 两人骑到海边 三个时辰后天就亮 你这个天真的小姑娘 把白马给我 我已经淹死了六个姑娘 你将是第七个 脱下你白色的礼服 交给我 这衣服在海里 烂不了 如果要我脱下礼服 你要转过头去 一个裸体的姑娘 不该看到你这个恶棍 他转过身去 欣赏叶子碧绿 她一把抓住了骑士 丢进了大海里 他在海里上浮下沉 直到漂到海边 救救我啊美丽的姑娘 我就能娶你 你躺在海里吧负心人 替我躺在海里 六个姑娘入大海 你就是第七个 她骑上白马 牵着灰马 她回到家门口 一个时辰后天就亮 苍老沙哑的声音传出酒馆,女人们听到了说:“他们很快就要喝完酒回家了。老戴维开始唱那首老歌了。” 直到后来,无线电广播里的笑语欢歌取代了酒馆里的恣意演唱,人们从广播里知道中国和西班牙发生了什么。孩子们不再躲在酒馆外面听大人唱歌,他们可以在温暖的家里看书、听广播。老一辈还觉得那些歌的调子回荡在走廊间。唱歌的人在现在人的眼里粗鄙穷困,但是他们拥有从简单生活里获取快乐的能力。 [book_title]5 幸存者 雀起乡里的家庭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生活舒适的老夫妇,第二种是家里孩子越来越多的夫妇,第三种是刚刚建立的小家庭。 其余的那些境况惨淡的老人家没有自己的房子住。他们在退休后只有去贫民养老院或是挤到孩子家住。一个孩子家只能住进一位父亲或者母亲,连同时让两人住的地方都没有。除此之外,和媳妇或者女婿的关系也很难对付。经常有老人说:“希望自己在他们退休之后被上帝带走,这样就不用麻烦任何人了。” 生活富足的老年人的房子是村里最惬意的,其中 “老萨利家”最让人羡慕。虽然萨利的丈夫叫狄克,却从没有人叫他们家“老狄克家”。狄克成天都在花园里挖土、除草和浇水,他还养蜂。 狄克是个小个子的干瘪老人,工作服总是卷到腰上,裤子用带扣扎紧。萨利个子高,骨架大,一张大脸喜气洋洋,黑色的鬈发垂到耳边,头上戴着白色的小软帽。她年过八十,还健壮爱动,一直保留着她年轻时的打扮。 她在家里管事。要是你让狄克决定任何事情,他会紧张地退到一边说:“我进屋问问萨利怎么想。”或是“萨利说了算”。房子是萨利的,钱也归她管。狄克心甘情愿,享受被老婆骑在头上的感觉。这让他省了不少思考的时间,让他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在花园里奔忙。 老萨利家的屋子上搭着茅草的屋顶,屋檐下嵌着菱形的窗户,锈迹斑斑的走廊上种满了金银花。这栋房子是除了酒馆以外村里最大的房子。 房里楼下的一间做了厨具储藏室,堆满了锅碗瓢盆,一头放着一个红色的陶器水罐,另一头铺着晒干的豆子。一束束的香料从天花板上垂下,苹果被储藏在天花板下的架子上。储藏室的角落立着一个铜制的酿酒器,里面有上好麦芽,萨利时不时地翻下。发酵的酒味混合着苹果、洋葱、百里香和鼠尾草,还夹杂着肥皂水味。 这特殊的味道让孩子们印象深刻,他们一闻到这熟悉的味道就会激动地叫道:“这是老萨利家的味道!” 楼下另一间房子温馨舒适,墙有两英尺厚,百叶窗晚上拉上窗,红色窗帘,屋里有羽毛靠垫还有地毯。屋里摆着一张做工精良的橡木桌,梳妆台上配着脸盆,刻着柳树的花纹。 屋里还立着一座老钟,既能报时又能显示日期,还能显示月相。可惜月相那部分停转了,永远地停留在满月的时候。这座钟走得很准,半个村里的人都用它来校自家的时间。而村里另一半人用镇上酿酒商的汽笛校时间,老远都能听得见准点报时。这样村里就有了两个时间,对表的时候大家经常会问:“是汽笛时间呢,还是老萨利时间呢?” 老萨利家的花园很大,狄克把一角开辟成了菜地种玉米。屋子边上种着果树,周围环绕着紫杉篱笆,密实得像一堵墙,遮蔽着蜂巢和花朵。萨利种的鲜花品种繁多,香气扑鼻。其中有桂竹香、郁金香、熏衣草、石竹以及名字美仑美奂的玫瑰:七姐妹、绯红、苔藓玫瑰、月季、卷心菜玫瑰、血玫。其中最让孩子们欢喜的是一大丛红白相间的约克兰卡斯特玫瑰。仿佛整个雀起乡的玫瑰都汇合到了这个花园。别人家的花园往往只有一两株营养不良的玫瑰,村里没人家的玫瑰能和萨利家让人眼花缭乱的玫瑰相比。 村里人总不断猜测狄克和萨利如何在没有特别经济来源的情况下维持如此舒适的生活。这对夫妇好像只有靠花园和养蜂的收入,偶尔在外当兵的两个儿子会寄来几先令。萨利在礼拜天穿着黑丝绸的衣裳,狄克的香烟袋里也总有买种子的钱。有人嘟囔:“要是他们说说怎么过得这么滋润就好了,能过到他们家的几分之一我就满足了。” 但是狄克和萨利不怎么讲家事。大家只晓得房子是萨利的,她的祖父在这片地被开发之前就造了这栋房子。劳拉后来帮老两口写信才知道了这家更多的故事。其实两人都认字,狄克还能和自己孩子写信。有一天他们收到一封有些复杂的商务信件,他们去找劳拉帮忙。作为一个孩子,这是让劳拉最骄傲的事情了。在村里这么多人中,他们选了劳拉,足见他们对劳拉有多么喜欢。这样年仅十二岁的劳拉就成了他们家的会计,负责给种子商写信、取包裹、帮助狄克计算存款利息。她也借此了解了村里的很多往事。 萨利记得早年雀起乡是一片空旷的石楠丛的模样,还长着成片的杜松丛和金雀花,草地春意盎然。六座房子在空地上围成一圈,每家都有大花园、果树和柴堆。劳拉还去依稀辨认过这些老房子,在新建的房子异军突起后,这些房子有的由一间拆成了两间,有的拆了外墙。只有萨利家的房子保持原样。 等到劳拉长大后,终于有一天萨利的老宅也变成了耕地。要是萨利还在世,肯定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 萨利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村里的生活还不算困难。萨利的父亲养了牛、鹅、鸡鸭、猪,还有一辆拖货物去镇上的驴车。他能在造地放牧、烧柴还能给客户铺草皮。萨利的母亲做黄油,自家吃也拿去卖,还烤面包,做蜡烛。蜡烛照明度不够,但价钱便宜。 有时萨利的父亲帮人干一天活挣些买衣服和靴子的钱。他帮人盖茅草屋顶、建篱笆,还帮人收割作物。家里主要吃自己种的东西。饮料就是喝自家酿的啤酒。那时乡下不盛行喝茶,而且茶要卖到一磅五先令,是奢侈品。 爹妈干活从早忙到晚。萨利也不闲着,她的工作是放牛和赶鹅到操场去。个子小小的萨利追着气势汹汹的鹅跑,这是一幅滑稽的景象。经常一晃眼,鹅就消失无影无踪了。 萨利从没上过学,因为小时候周围没有学校。她的兄弟去附近教区一个牧师开的夜校。他教萨利拼写几个圣经里的单词。从此以后,她就在自学之路上跌跌爬爬,终于能写出自己的名字,读圣经和报纸的时候,她跳过那些超过两个音节的词语。狄克的读写水平高些,这得益于他后来上的夜校。 村里不少老人没上过学却还能认字。有的是小时候家长教的,有的是去家庭小学或夜校学的,有些是等孩子长大后自学的。当时文盲的统计数据和标准都还不准确,很多村民的读写水平只够日常生活。所以有些人明明会写自己的名字,在签文件的时候却只画个叉,一方面是紧张得写不出来,一方面是表示谦虚。 萨利的母亲去世后,她成了父亲里里外外的好帮手。萨利的父亲年老体弱的时候,狄克有时过来做些挖土和修猪圈的活。萨利喜欢讲他们两人运稻草、在阁楼里找鸡蛋的趣事。后来萨利的父亲年事已高,终于撒手人寰,留下了房子、家具以及账户里七十五磅的积蓄。 那时候萨利的两个兄弟都小有成就,所以这些财产都留给了萨利。狄克和萨利结婚后在那栋房子里住了将近六十年。日子过得勤俭节约。狄克在农场做工,萨利照顾家里。狄克退休的时候,账户里的七十五磅分文未动,还增加了不少。 他们家的规矩是每周一定要存点钱,就是一两便士都是好的。 年轻时的省吃俭用换来的是现在的舒适生活。萨利说:“要是家里有一大群孩子我们肯定过不了这么好。那么多张嘴吃饭真难喂饱。家里这两个孩子就花了我们所有的时间和精力了。”她对那些孩子成群的家庭颇有微词,一谈起这事就停不住嘴。 他们小心地分配着收入。从花园、家禽和养蜂里得到的收入都被仔细地使用。他们说:“这够咱用到入土啦。”果然,最后他们凭这收入活到了八十多岁。 两人过世后,他们的房子空置了几年。村里人口减少,新婚的夫妇都不愿意住茅草屋顶和石头地板的房子。住在附近的人就用萨利夫妇家的井取水,省了走远路。没人愿意在那里烧饭过日子,甚至没人愿意去捡院子里落下的苹果,也没人愿意把花园的原址改成育儿室。最后根本就没有人愿意住在那里。 直到二战前,劳拉回了趟村子,发现萨利家的老房子屋顶倾塌,篱笆疯长,鲜花残败,只剩下一朵粉红色的玫瑰在废墟中凋零。一切都没了,只有耕地边一块发白的石灰地留下一座房子存在的痕迹。 如果说萨利和狄克是村里旧时生活的幸存者。那么奎妮的生活则代表了一种被人们逐渐遗忘的生活状态。 奎妮住在劳拉家后面一栋茅草房子,虽然两家不并排,也叫做隔壁邻居。她是个瘦小的满脸皱纹的老妇人,脸色蜡黄,戴着遮阳帽。她在孩子们眼里看上去很老,实际却没萨利年纪大。奎妮和丈夫的境况不如萨利和狄克好,好在奎妮的丈夫还能偶尔做工,也能让日子过下去。 奎妮家简单舒适,一尘不染。她每天早上擦桌子和地板,把两个黄铜烛台擦得锃亮,看上去仿佛是金的。屋子面朝西,夏天一到,门窗都整天开着迎接阳光。 每次劳拉家的兄妹路过奎妮家的走廊,都要驻足听奎妮的羊头钟滴答响。 奎妮家的屋里总是一片寂静,奎妮干完家务后就趁阳光好的时候待在室外的蜂房。孩子们要去给她捎口信,就要去蜂房那找。奎妮坐在一个矮凳上,腿上垫着一个蕾丝枕头,有时做些活计,有时打个盹,紫罗兰色的遮阳帽遮住她的脸。 夏天阳光尚好的时候,奎妮喜欢坐在蜂房里看蜜蜂。她把工作和娱乐融为一体,要是蜜蜂嗡成了一群,她要小心地让蜜蜂归巢。要是蜜蜂安安静静地在巢里,奎妮就享受地坐在温暖的阳光下,嗅着鲜花,看看蜜蜂在巢里进进出出。 要是一群蜜蜂聚到空中打算向外飞去,奎妮就抓着一把铁锹或铁勺追着它们跑过卷心菜地。她有时敲着铁勺把蜜蜂赶回来。 奎妮说,要是蜂群飞出了自家院子,在别人那筑巢,蜜蜂就算是别人的了。那样可就损失惨重了,初夏的蜜蜂尤其金贵。她曾经教过孩子们一首歌谣: 五月的蜂群值草 六月的蜂群值银勺 七月的蜂群苍蝇价 所以奎妮戴着稻草篮、绿色的长面纱和羊皮手套保护脸和手,她挥舞着铁锹追赶着蜂群,就是她留给人们最多的印象。 到了冬天,奎妮会给蜜蜂喂糖水。她把耳朵贴在蜂箱上说:“这些小东西。这些可怜的小东西!它们肯定都要冻僵了。要是我能把它们带进屋让它们烤火就好了。” 孩子们喜欢看奎妮做蕾丝花边。线轴上丝线左右飞舞,看似无心,每个线轴都有个故事。孩子们听得多了,也烂熟于心。这个轴线是穿她小妹妹的蓝项链的,可惜这个小妹妹五岁就夭折了。那个轴线是奎妮母亲的,那卷黑线是母亲去世后才找到的。 有段时间做蕾丝花边是村里重要的经济来源。奎妮就是在刺绣中长大的。八岁的时候,她就会和妇女们学着缝花边。妇女们在冬天聚在一起做活计取暖,每人都带些柴火和煤,点燃后装进滚热的小陶土罐子来取暖。她们一整天都会坐在一起绣花边、拉家常、唱老歌、讲故事,直到该回家给丈夫烧饭才回去。当然会参加聚会的主要是年纪大的妇女和没结婚的姑娘,家里有小孩子的妇人还是得留在家里做活。 夏天,妇女们坐在房子的阴凉里缝花边。她们一边东家长西家短地闲聊,精美的花边就在指间翻飞。然后她们把完工的花边包在蓝色的纸里,等着送到班伯里集市上卖。 奎妮叹息:“那些日子真好!钱真经花!”她喜欢显摆自己用卖花边挣来的钱买的好东西:比如她最喜欢的一条裙子,用的是上好的印花布和亚麻,巧克力底色的裙子上印着白色花纹。后来奎妮还拿那条旧裙子做了被面。她还用卖花边的钱给丈夫买过烟管和烟丝,给孩子买了布娃娃和姜饼,给老人买了鼻烟。她还从市场买了猪内脏,放在锅里和洋葱一起炒。晚饭后,全家能喝上温热的接骨木果酒。一家人欢欢喜喜地入睡。所以每次卖完花边,奎妮回家的时候都是花光了所有的钱,满载而归。 如今时过境迁。奎妮眼看着这世界变得面目全非。这可恶的新式机器扼杀了手工花边的制造,集市上收花边的小贩也有十多年没出现,即使拿出好东西,大家也不识货。竟然还有人会说诺丁汉的机器花边比手工的更好,又宽图案又多。 后来奎妮也只是偶尔才做些花边以防手生。村里只剩一两个老太太还在用手工蕾丝给衣服镶边,把蕾丝作为给孩子的母亲的礼物。 可是靠手工花边过活的日子终究是一去不复返了。 在奎妮的口中,以前的好日子仿佛胜过当今。那时妇女们凭借做蕾丝花边的收入就能帮家里渡过难关。 老人们对当年的困顿都没什么印象,当然也可能是日子一向艰辛,所以就记不起来。 奎妮对幸福的定义就是一周有一英镑的进账。她说:“要是我一周能有一英镑,我才不管天上是下雨还是下刀子呢。”不过劳拉的妈妈的要求更低,她只希望一周能有三十先令:“要是一周能有三十先令,我能让家里舒适又整洁,还能买个像样的桌子!” 但事实上,奎妮一周的收入连半英镑都没有,因为她的丈夫退斯特是个懒骨头。用村民的话说,他是个“绝对不会把自己累死的人”。退斯特喜欢体育,要是周围有狩猎的时候绝不会工作。他喜欢和推销啤酒的人一起厮混,坐在马车后座,帮着开关马车的门,负责把马拴在酒馆门口。他已经因为年纪和风湿从农场退休了,偶尔会回去帮把手。农场主一定是很喜欢退斯特,他总在退斯特干活的时候送上半品脱的啤酒。好在这点免费的啤酒解决了奎妮的大问题,因为退斯特每天总是要喝上几杯才罢休。 退斯特是个小个的老家伙,乌鸦眼,细腿,穿一件旧绒布外套,圆礼帽上插一根孔雀毛,脖子上系一条红黄相间的领巾。据他说,这领巾是他以前带着一筐筐坚果去市场买的老物件。 他总在摊子上放开嗓子喊:“大果子卖喽!”一直喊得口干舌燥才罢休。然后他去附近的酒馆一顿畅饮,把剩下的坚果送了人。花光了兜里的钱,他才肯回家。 有时退斯特装傻就为了逃避责任,要是是他自己关心的事,那就不会有半点差错。他在外面为了能喝上啤酒不惜装疯卖傻,一回家就愁眉苦脸闷闷不乐,用别人的话叫“一回家就像是松了弦的弓”。 奎妮年纪大以后把退斯特收拾得服服帖帖的。他每个周六晚上必须要带几个先令回家。否则周日晚上一到,奎妮把桌布往桌上一摊,桌上空空如也,两人只能对望着过一晚。 四十五年前奎妮的日子不好过。丈夫一喝醉后就用栓裤子的皮带狠命地揍她。可怜的奎妮哭到睡着。不过她也没有就此心灰意冷,她想出个旧法子来治他。 一天早上,退斯特起床穿衣服,发现皮带不见了。他自知理亏,一言不发,用根绳子拴上裤子去上工。奎妮还在睡梦中。 晚上他回来吃饭的时候,桌前有个诱人的饼,烤得焦黄,饼上还有朵面粉花。这简直让退特斯产生了一点错觉,就像老话说的:“女人、狗和胡桃树,越打越听话。” 奎妮笑着说:“你来切吧,我特地为你做的。”然后她转过身,装作在橱柜里找东西。 退斯特切开饼,瑟缩了一下。饼里是一卷他用来打老婆的皮带。事后奎妮说他“脸色煞白,起身走出家门。但这治好了他,以后他再也不敢动我一个指头了!” 不过退斯特装疯卖傻的作风没变,后来,他变得有点疯癫,走在路上自言自语,手里拿着把打开的折刀。没人打算找个医生给他做检查,于是村里所有人都突然对他礼貌起来。 退斯特就是这时候让奎妮吓得魂都没了。有回她在花园里晾几件衣服,把最小的孩子放在摇篮里睡觉。她回来的时候看见丈夫的头埋在摇篮的篷子里,完全遮住了孩子。奎妮冲上前去,一度做了最坏的打算。可怜的神志不清的退斯特抬头,满脸泪水地说道:“他像不像小耶稣?他像不像小耶稣?”这时候婴儿醒来,咧嘴笑了。这是这个孩子第一次笑。 可退斯特的反常举动也不是总有美好的结局。他开始虐待动物,开始有暴露癖的倾向。村里人和奎妮说趁暴风雪来的时候把退斯特丢下算了。后来真到了暴雪来袭,整个村子和外界失去了联系。雪停后,村民们在铲雪的时候发现一辆被弃的马车,马还活着,但是负责这辆马车的男孩没了踪影。男女老少都去挖雪,试图找到被埋的男孩。退斯特首当其冲,从未干得如此卖力,精力惊人。最终他们没找到那个男孩,也许男孩早已弃下马车,走到了邻村。但可怜的老退斯特却因此得了肺炎,两周内就病死了。 他去世的那一晚,埃德蒙在自家房后给兔子屋堆草。他看见奎妮出了门走向蜂巢。 埃德蒙鬼使神差地跟着她。看着奎妮敲敲每个蜂箱的顶,说:“蜂啊,蜂啊,你的主人不在了。现在你们要为女主人干活了。”她见到埃德蒙解释说:“我一定要告诉它们,否则这些可怜的小东西也会死的。”这是埃德蒙第一次听见有人严肃地告知蜜蜂有人去世。 随后,虽然缺少了收入来源,教堂、朋友和孩子们多少给了奎妮些帮助,让她勉强能过活了。但她主要的难处是没了一周一盎司的鼻烟,缺少鼻烟的日子简直让她没法过。 那时候五十岁以上的妇女都吸鼻烟,这是他们苦日子里唯一的奢侈。她们说:“不吸上一点就没法过,这对我来说就是酒和肉啊。”她们从鼻烟盒里敲出一点鼻烟,说道:“亲爱的,来一点试试吧。” 年轻的女人对此拉下脸表示厌恶,吸鼻烟是旧习俗而且是个坏习惯。但劳拉的妈妈会出于礼貌用食指和拇指沾上一点,优雅地吸起。奎妮的鼻烟盒盖上有维多利亚女王和阿尔伯特亲王的图片。要是盒子空了,她会在空盒子里吸上几下说:“哎!这下好多啦。比一点没有强。” 奎妮每年最高兴的一天是小贩来收蜂蜜。厨房的走道上挂了一个大袋子过滤混着蜂巢的蜂蜜,下面一个红色的锅接滤好的蜜。孩子们见到收蜂蜜的人把蜂窝拖出来称重量。有一年收蜜人给每个孩子一块香气扑鼻的蜂窝。虽然只有过一次,但是孩子们每年都等着,这期待几乎和蜜一样甜。 劳拉小时候家边上住了个孑然一身的老人。大家叫他少校,因为他在军队服役很久。他去过很多地方,如今回到家乡养老,把一切弄得军队式的井井有条。他年老体衰后还挣扎着自己住。之后他病了几周,就住进了牛津的医院。 在他住院之前,劳拉的母亲一直照顾他并收拾好一切东西给他戴上。少校去了牛津后,只要有可能,劳拉的妈妈还是会去探望老人。可是她手头紧张,孩子又太小。她只好给他写信,每周寄份报纸。她说这实在微不足道,任何人都能做到。但是老人见过世面,并不将这小小的善意当做理所当然的事情。 有一个周六的晚上,老人从医院回来。第二天早上,劳拉早晨醒来看见枕头上有个奇怪的东西。她继续睡了,又起来,东西还在。她起来打开那个小木盒,里面装着一套娃娃的碗碟还有蜡做的食物:排骨、豌豆、土豆、果酱点心和蛋糕。这是哪来的呢?今天不是圣诞夜或者生日吧。 然后埃德蒙起来嚷嚷着说他有节引擎。这节小小的引擎也许只值一便士,但却给埃德蒙带来了无价的快乐。 妈妈进了屋,说老少校给大家从牛津带了礼物。她得到一块红色的丝绸手绢,可以围在外套领子里保暖。爸爸得到一只烟斗,小宝宝得到一个摇铃。能被人挂念的感觉真美好,能收到非亲非故的人的礼物真是幸运。 这个好心的老人不会被劳拉一家忘记。妈妈为他铺床整理房间,要是晚餐有什么好吃的,劳拉总被差遣去送上一盘。她敲响老人家的门,端庄地说:“先生您好。妈妈问您想不想尝一下这些?” 虽然劳拉一家和周围的邻居都努力提供帮助,但老少校年纪太大,再无法自己一人住了。老人病得厉害,又无亲无故。他只能去养老院,对他而言这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大家犯了个大错:他们把一个聪明而骄傲的老人当做一个衰老无药可救的老人。他们没有征求他的同意就让马车把他接走。当医生敲开他的门时,老人刚穿好衣服坐在火边。“今天是个好天气。我们带您出去兜兜风。”医生言语轻快,不由分说地把老人架上了马车。 劳拉瞧见车夫抽了马几下,绝尘而去。老人一意识到自己将被带到养老院,这位老兵、独立的单身汉、亲切的朋友一下哭得像个孩子。他被狠狠地打击了。六个星期后,他回到了自己家,无忧无虑,这次,他睡在了棺材里。 他没有亲属需要通知,葬礼的时间也没在村里宣布,只有几个老邻居在墓地给他送行。劳拉躲在墓碑后面,手里握着个奶罐,呆呆地看着。没有一队哀悼的人群尾随在棺材后面,她还是害羞地不敢上前。棺材被运到墓地的时候,牧师的女儿走了过来,手里拿着本祷告书,眼里流露着怜悯。她几乎不认识这位老人,因为老少校不去教堂。但是她见到这孤零零的棺材,就匆匆地过来道别。 日后,劳拉一因为牧师的女儿干涉别人生活而恼怒时,就会想想她曾经在墓地时善良的一面。 劳拉的外祖父母住在田里的一间小屋里。这是个圆形的房子,顶呈锥形。楼下有两间房,楼上有个阁楼。花园不在房子边上,却在路的另一边。园子里长满了加仑和醋栗丛、覆盆子,野花繁茂。外祖父母年事已高,无法修杆剪枝。劳拉在花园里度过了很多快乐时光,摘果子做果酱,最让她欢喜的是在园里读书做梦。她把一角垂着西洋李树和野花的地方叫做“绿书房”。 劳拉的外公是个高大的老人,有着雪白的头发和胡子,以及湛蓝的眼睛,当时他的身体还健康。劳拉的妈妈是他最小的女儿。那时候劳拉的几个叔叔阿姨已经有了宝宝,所以,劳拉的妈妈一出生就是小姨,她刚会说话,就要求两个比她年纪大的侄女喊她“艾玛小姨”。 外公退休前是个鸡蛋经销商,在村间骑着匹小马从农场和村舍收鸡蛋,然后卖到市场和店主那。房子后面有个小马厩,他的那匹叫多宾的小马住在那儿。孩子们喜欢躺在马厩里或是在屋梁间爬来爬去。 多宾老死后,外公就没法做生意了,因为他没钱再买匹马。他干脆就停下来在花园里忙忙,每天散散步,从自己家到劳拉家,从劳拉家去教堂,然后再走回自己家。 他是个虔诚的信徒。他不仅去礼拜日做平时的礼拜,教堂没有礼拜的时候,他也会独自去祈祷冥想。他曾做过这一片教区的传道者,周日晚上走上好几英里去其他村子传教。晚年的时候,他回归到英国国教 ,不是因为观点的改变,而是因为教区教堂离他够近,这样他就能参加礼拜和祈祷了。教条的差异不会让他觉得不舒服,因为他的信仰足够坚定。当地教堂的音乐虽然不怎么样,却是他能接触的所有音乐了。 他以前教会的成员还记得他感染人心的布道。有一次劳拉钻过篱笆的洞扯破了新围裙。这被一个卫理公会教的妇女看见了,她说:“有着这么好的外公,你该是个更好的姑娘。” 可惜外公去世的时候劳拉才十岁,还不懂得领会外公的好,也不晓得外公对小女儿和小外孙女的宠爱。这让妈妈免不了对劳拉一顿说教和批评。要是外公瞧见这撕破的围裙,也会惹得他老人家不高兴。劳拉对外公的印象也只停留在他比大多数人好这一层面。 他曾在区里的一个教堂唱诗班里拉小提琴。他还常在家庭聚会、邻居家用小提琴助兴,更年轻的时候,他在婚礼、宴会和集会上表演。 一天劳拉突然想起这回事,她问妈妈:“为啥外公现在不拉小提琴了?小提琴去哪了?” “哦,他的小提琴没了。一次外婆生病的时候急着用钱,他卖了小提琴。那是把好琴,还卖了五英镑呢。”妈妈不带声色地说。 妈妈说这话的口气好似卖了小提琴和卖了半头猪或一袋多余的土豆没什么区别。劳拉那时虽小,却觉得这并非小事。虽然她自己没有任何音乐天分,她想象得出对一个音乐家而言,他的乐器一定是最宝贵的财产了。 一次,她单独和外公一起,她问道:“外公,你想你的小提琴吗?” 老人飞快地看了她一眼,伤感地笑了,“我的小姑娘,我是想小提琴了。比起一切我失去的东西,最想念的就是那把琴。我还不是一点点地想,我一直在想,恐怕会一直想下去。但卖了它也是有道理的。人活着不能留住一切自己想要的,自私不好。”但劳拉不同意,他觉得外公理应拥有他亲爱的小提琴。没钱的悲哀似乎是所有问题的根源。 外公放弃的不止是小提琴。退休后,他也放弃了香烟,因为他和外婆要靠微薄的储蓄过活,偶尔他那个发达了的煤商兄弟会给些钱贴补家用。但这或许是更让他难以接受的事,他要接受别人的帮助,而不是帮助别人。 劳拉最早的记忆之一是外公穿过门,来到她们家的花园,穿着老样式的修身黑外套,戴着圆礼帽,胡子修得整齐,在阳光下闪光,胳膊下夹着个大西葫芦。 他每天早上都不会空手而来。有时带着一篮覆盆子和剥好的青豌豆,或者一小扎石竹和蔷薇,要不就是旁人给他的一只小兔子。 他进了屋,要是屋里什么东西坏了,他会去修。有时他从口袋里掏出只袜子开始补。他干活的时候会亲切柔和地叫他女儿的小名。有时劳拉的妈妈会向外公哭诉她的困扰,他站起身,抚摸着她的头发,擦干她的眼睛说:“这下好多了!哭出来就好了!现在你是我勇敢的小姑娘了!亲爱的,你要记住,上帝知道什么对咱们最好,虽然有时我们没法理会他的苦心。” 八十年代中期的时候,因为外公长年的风湿越来越严重,每日的探访就停下了。起初是教堂对他来说太远了;然后劳拉家也太远了,然后他自家的路对面的花园也是无法企及的了,最终,他的世界缩小到他的病榻。他没有睡在楼下那间有四柱床,铺着深红和橘红色丝绸的被子的卧室里,而是睡在阁楼那个朴素的白色的床上。 他在那睡了三年之久,为的是让睡在楼下的外婆不被他风湿发作时翻来覆去的声音吵醒。像多数老人一样,他醒得早,他会早起生火阅读圣经,等外婆醒了,给她端上一杯茶。 渐渐地,外公的四肢老化,要是没人帮忙,他在床上翻身都困难。不能服务别人却要靠别人帮助的生活太难捱。他在床上一躺就是好半天,疲倦的蓝眼睛定格在床脚那头墙上的一幅画上。除了这幅画有些色彩,整个房间都是一片白色。那幅画是耶稣被钉在十字架的场景,在耶稣荆棘的皇冠上写着字:这是我为你做的。在耶稣被刺穿流血的脚下写着“你为我做了什么?” 外公对长达两年的病痛折磨而毫无怨言,这种穿心刺骨的痛楚为他回答了“你为我做了什么?”的问题。 当外公睡着,躺着,被照料,凝视着那幅画的时候,外婆坐在楼下羽毛靠垫间读着《蝴蝶铃》《小说公主》或者《家庭先驱》。除了做家务的时候,她总是手不离书。她有一堆捆扎好的小说,随时准备和其他读者交换。 外婆汉娜年轻的时候非常美丽。村里人称呼她“霍顿村的美人”。她常告诉劳拉那时候她长及膝盖的金发,像件包裹她的金色斗篷。她还特别喜欢说自己和一个勋爵跳舞的故事。勋爵在他成年庆典的时候跳过了所有的朋友和佃户的女儿们,只挑了猎场看守人的女儿汉娜做舞伴。舞会结束前,他在她耳边轻语,说她是英国最标致的姑娘。 这样的赞美让她一生受用。不过此后就没任何下文了。勋爵是勋爵,汉娜只不过是个看守人的女儿。她是个穷女孩,但家长是正派人。真实生活中勋爵和穷人家的女儿不会有下文,在小说里就不同了。这也许是外婆喜欢小说的缘故吧。 劳拉实在难以把那个有着及膝的金发、穿着白罩衫和蓝丝带的少女与眼前的外婆联系起来。在她眼里,外婆是个瘦弱的老妇人,散开的银发,用梳子在耳边挽成一个髻。但外婆还是很耐看的。劳拉的妈妈说外婆的五官精致:“我妈妈躺在棺材里都好看。红润会褪去,头发会花白,但精致的五官会保持。” 劳拉的妈妈对劳拉的相貌非常失望。劳拉的外婆是公认的美人,她自己也美艳动人。自然她会期待自己的孩子承袭这种美貌。但劳拉是个姿色平平、身体瘦弱的孩子。村里人说她像只鹭,“净是腿和翅膀”,她的黑眼睛和大嘴在她的小脸上显得太突出。劳拉小时候唯一收到的称赞是个助理牧师说她“长着个聪明相”。但是所有的姑娘都宁可放弃这世上所有的聪明智慧来换鬈发和玫瑰花苞般的嘴唇。 外婆从未在周日晚跋涉十英里去听外公在一个小村的教堂里布道。她除了下雨、酷热、感冒或者衣服太寒酸的情况,每个周日都会去村里的教堂。她对衣着很挑剔,喜欢自己的一切都很漂亮。她的卧室有画、装饰品、羽毛靠垫以及丝绸被面的被子。 外婆去劳拉家的时候,家里最好的椅子被摆在壁炉前留给她,最好的茶被沏好摆在桌上。劳拉的妈妈从不向外婆倾诉困扰。要是妈妈偶尔说了些不顺心的事,外婆只会说:“男人多少都有些脾气。” 劳拉明白,有些女人,就像外婆一样总是被宠得娇气,一切麻烦和不顺心都和她沾不上边。要是小提琴是外婆的而不是外公的,那它一定不会被卖掉;反而是一家人凑钱给那把琴买个漂亮的盒子。 外公去世后,外婆搬去和长子住。外公家的老房子面临和萨利家一样的命运。如今那里是一片耕地。丈夫的自我牺牲、妻子的貌美浪漫,仿佛从未发生过一般,过往的故事,都如烟飘散。 村里住着些老人,被镇上的人叫做“土老帽”。阿什利老先生从父辈继承了房子和土地。他是为数不多的用古老的人力犁地的人,这原始的方法是让一个人拉着犁向前走。老先生的地上长着金雀花。只有以前的人们会用金雀花枝混上泥巴建成土墙。 有些老夫妇艰难地维持生计,担心被送入养老院。政府给老人一笔微薄的补贴,但是不够用来生活,还需要孩子的补贴。 二十年后,政府开始发放养老金,老人的生活才有了改观。他们不再为生计发愁。老人们去邮局领养老金的时候感动得热泪盈眶,激动地说:“上帝保佑!上帝保佑!”他们还给邮局负责发钱的女孩带去家里花园的鲜花和苹果以表示感谢。 [book_title]6 被包围的一代 当劳拉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村子看上去就像个堡垒。一个灰蒙蒙的三月午后,她放学回家,勉强在强风的侵袭下抬起头,突然对村里光秃秃的墙面以及岩板的屋顶有了新的认识。白嘴乌鸦被吹得要摔跟头,云朵在天空飞驰,炊烟被吹得低矮,衣服在晾衣绳上胡乱飞舞。 “这是个堡垒!这是个堡垒!”她激动地大喊。在回家的路上她唱着不成调的救世军的歌谣:“坚守住城堡,因为我要来到。” 其实村庄的确有堡垒的意味。它身处一片围攻之中,主要敌人便是欲望。就像长期处在围困中的人一样,村民早已习惯艰苦的环境。也能抓住转瞬即逝的小乐趣,偶尔还能以苦为乐。 从老人的旧生活进入“被围困的一代”的新生活,标志着村里的历史进入了新篇章。在穷人家里,唯一多的就是孩子。那些孩子身强体壮,过个几年就准备好担负起他们的责任,并给城市人口补充了新鲜的血液。与此同时,他们的父母必须倾其所有喂饱他们,给他们衣服穿。 那些父辈传下来的结实的老家具被廉价的新家具取代。一张擦得锃亮的桌子、四五把油漆剥落的温莎椅、茶几上的家庭照片、壁炉边几个板凳以及楼上的床就是家里所有的家具。 有的家庭父亲的专座是一张复古的温莎椅,镶着木扶手。壁炉架上摆着一台廉价的钟,走得不准。家里没钟的就指望男人的手表早起。男人上工的时候戴着手表,妻子就没有办法知道时间了。不过这给串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女人只要敲敲邻居的门问时间就能打开话匣子。 不够体面的陶器除了吃饭的时候会拿出来,其他时候都被放在橱柜里。锡合金的盘子也不时兴,几个剩下的器皿被丢在花园和猪圈。有时补锅匠见到破旧的合金盘子会花几个铜板买下来,熔了用来补锅。有时过路的小贩从村舍人家收购铜把手、橱柜和桌子。新的一代人不喜欢旧家具,把旧家具丢在门口任由风雨冲刷。渐渐地,旧家具在村里绝迹了。 女人们喜欢俗丽的玻璃花瓶、陶瓷动物、贝壳装饰的盒子和繁复的镜框。最受珍视的装饰品莫过于印着烫金字的“给一个好孩子的礼物”或者“来自布莱顿的礼物”之类的白瓷杯。在外做活的女儿经常带回家这样的纪念品,白瓷杯一字儿排开,让邻居艳羡不已。 有条件的人家贴上了有艳丽花朵图案的墙纸。买不起墙纸的用石灰水刷白墙壁或者用报纸糊墙。壁炉边的炉台上都挂着几条熏肉。杂货店老板给的年历被当做装饰画,镶上框挂在墙上。这些画一般都是一个系列,有着不同的主题,比如恋人的相聚和别离,新娘穿着婚纱,寡妇站在新坟边,孩子们在雪里乞讨或者在育儿室里和猫儿狗儿嬉戏。 能干的主妇可以用有限的资源把家里布置得温馨舒适。灶台雪白,自制的毯子色彩鲜艳,窗台上摆着天竺葵。有些人对这样费心力的装饰不以为然,不明白为什么要劳神劳心地做毯子,随便在地上铺块麻袋孩子照样玩得开心。 家里房子至少要一周打扫一次,这也是当地人爱干净的风气使然。有些村舍虽然寒酸简陋,但是每户人家都干干净净。 每天早晨,男人们去上工,大孩子们去上学,小孩子们去玩耍,婴儿在摇篮里酣睡。女人们把毯子垫子拿到屋外拍打,接着开始擦洗桌子和地毯。 虽然每户人家会在雨天准备刮鞋底的刮刀,但还是有些泥巴不可避免地被带进室内。所以赶上下雨天,女人们在刷地板之前,还要拿一柄钝刀刮起地面上的泥土。 同样是为了避免把泥土带进屋里,女人们去井边或者猪圈的时候都会穿上木头的鞋套,穿着这种鞋套走起路来噼里啪啦地响,走到哪儿大家都能听见。 这种木头鞋套一双只要十便士,可以穿很多年。可惜现在木头鞋套也渐渐地不时兴了。那些有身份或是爱时髦的人,比如牧师和农场主的妻子以及新结婚的女人都不会再穿它们。所以十九世纪初有句俗语“骄傲得不穿木鞋套”,等到十九世纪末,人们已经不记得什么是木头鞋套,这句俗语也就一起消失了。 女人们一边做着扫除一边隔着花园和邻居交谈。敲打垫子的响声宣告着清洁工作的开始,只要有一个女人开始做家务,其他的女人们必定不甘落后。有些勤劳的主妇恨不得前一天晚上就开始拍垫子,谁知道到底是在打扫卫生,还是只想给自己找点事做。 和男人们不同,女人之间是不起绰号的。只有年长的女性才会用教名来称呼,像老萨利,老奎妮或者戴沐。已婚的妇女都被称为某某太太,就是打摇篮里就认识的熟人都这么称呼。年长的男人被称作主人或者先生。除了几个特别受尊重的人外,一般年轻男子用绰号或者教名称呼。孩子叫所有大人都要用先生或者太太。 家家的扫除几乎都同时开始,但结束的时间各异。有些手脚麻利的主妇中午就打扫干净了,有些晚饭的时候还在进行。好的主妇都喜欢说:“天生操劳命,活儿永远干不完。” 让劳拉费解的是,虽然每家都每天打扫,有些人家的房子看上去就一尘不染,有些就脏兮兮的。她和妈妈专门探讨过这个问题。 “过来瞧瞧我擦的炉栅。看上去是不是擦干净了?但待会儿看就不是这么回事了。”妈妈反问道。 刷子上下翻飞在一格格的炉栅间。“现在再看是不是不一样了?”原来炉栅是干净,现在是光彩照人了。“这就是秘密了,别人觉得这随便擦下就完事了,只要多花点工夫,效果肯定不一样。”妈妈说。 那画龙点睛般的最后润色,对劳拉的母亲说来是自然不过,可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生养孩子的繁琐以及捉襟见肘的生活消磨了很多主妇的精力。考虑到生存的压力以及村舍的狭小拥挤,屋子里能保持清洁其实已经算得上非常不错了。 每天十点送信人来一趟村里。埋头于拍打门垫的妇女都会扭头朝着邮递员来的方向瞅去。有时来两三封信件,更多时候是一封也没有。虽是这样,大家还是满怀期待。这种期待简直是渴慕的状态。老邮递员慢悠悠地过田间的时候,一个妇女对另一个妇女说:“我知道没啥信来,但就是挺期待。”下雨天老邮递员撑着把鲸鱼骨做的绿色雨伞,在伞巨大的半径之下,他像是一棵动不了的蘑菇。不过最终他还会缓缓地走到翘首期盼的村民身边。 “教区长太太,没有你的信。你们家小安妮上个星期才给你写过信。她除了给家里写信还有不少别的事要做呢。”邮递员说,“诺尔斯太太,这有封你的信。你们家扎德挺忙啊,这么久才给他娘写封信。”有时他只对期盼已久的村妇们招招手,也不打算和她们有更多的接触。 然后他会去下个村子,撇下一群不满的村民。这个脾气阴郁乖戾的老邮差觉得给这些低微的村民服务是糟践了自己。他做邮差四十多年了,在各种天气里走过了无数里路,所以他的坏脾气可能要归结于他的扁平足和风湿病。当他退了休,一个精神又尽职的年轻人接了他的班,全村的人都特别高兴。 女人们收到女儿寄来的信时特别开心。偶尔有包裹里捎着衣服,让她们激动不已。邻居们一见到邮差给哪家送了包裹,她们就要到那家去瞧瞧,有时艳羡,有时会对包裹里的东西品头论足。 年纪大的妇女们对穿着没什么要求。除此之外,所有的女人们都对穿衣服的事特别仔细。日常的穿着,只要是干净整洁的,都要罩上件白围裙。 礼拜天要穿上最好的衣服。大家常说“落什么都不能落了潮流”。从外面寄来的包裹里如果有时髦的帽子和大衣,那是最让女人高兴的事了。不过雀起乡里有自己流行的趋势,对颜色和款式有严格的要求,一般会比外面的潮流晚个一两年。 在外的女儿或者回来探亲的女亲戚穿的衣服最容易引领潮流,因为她们放假回家的时候大家都瞧见过那些好看的衣服,也就把时尚传播到了村里。 那些在外做工的女人,会得到女主人给的衣服,这些衣服款式新奇,对村里的时尚感来说有些超前。有时候自己穿有些怪,于是干脆剪了给孩子穿。母亲们几年后总后悔当时该把那些衣裳给自己留着。 她们对颜色也有偏见。红罩衫!轻佻的女人才穿那么红的衣服。绿色肯定会招来霉运的!村里人觉得绿色不能穿,干脆把绿衣裳在家染成了蓝色或棕色。黄色和红色一样太招摇,那时候大家也不太时兴穿黄色。总的来说,他们喜欢深色或者中性的颜色。蓝色是百搭色,海蓝和天蓝都是最受欢迎的颜色,鲜亮又天然。 反而是女仆人裙子的色彩漂亮得多:紫罗兰、粉红、鹅黄和白色相间。这些衣裳适合小姑娘五朔节 和夏天去教堂穿。 对母亲们来说,剪裁比颜色重要。宽袖子就要足够宽,窄袖子就要贴身地窄。那时候的裙子都是长裙,一直到脚面。裙角可以有褶皱或者荷叶边的花样,或者将背后的裙摆束起来。妇女们会花上好几天改裙角改到恰到好处,把褶子的样式改来改去。 村里的潮流滞后无疑拯救了衣橱,那些外面淘汰了的衣服在这里还正在流行。许多没怎么穿过的衣服都会从包裹里寄过来。最初礼拜日必备的衣着是披肩,一件黑绸的小披肩或者一条有长流苏的披肩就很入时了。有些妇女和姑娘有这种披肩,他们骄傲地穿去教堂,或者主日学校的时候戴着披肩,胸前别上玫瑰或天竺葵。 帽子的样式则是烟囱型的,高高的稻草帽,窄帽檐,前面是装饰的假花。后来,帽型改成了宽沿和皇冠型的帽身。高帽子流行过,后来不时兴了,妇女们都不愿意戴了。 那时还用裙撑,现在想起不可思议,但确实是当时村里最时髦的穿法,而且流行的时间最长。做个裙撑基本不花钱,家里随便几块旧布卷成型就能垫在罩衫下了。很快,除了年纪大的妇女和年纪特别小的女孩以外,村里所有女性都得意地穿上了裙撑。埃德蒙还记得村里最后一个还在坚持穿裙撑的女人,连拎着猪食桶的时候还穿着裙撑。 对时尚的热爱为生活增添了乐趣,让贫困的生活不那么难挨。贫困却赶不走。有了天鹅绒的披肩却没像样的鞋子;有了漂亮的罩衫却没大衣。除了食物充裕,像孩子的衣服、床单毛巾,杯杯碟碟之类的物品总是不够用。 周一是大家的洗衣日,处处是忙活的景象。花园里和到井里取水的路上都回荡着“你觉得天气怎么样?”“ 衣服能干吗?”之类的对话。 洗衣日的早晨没人在角落东家长西家短地闲扯。那时还没洗衣皂和洗衣粉,要想衣服洗得干净就要花大力气搓洗。那时也没特殊的洗衣桶,只好用一只大锅在火上把水煮沸,用热水泡衣服。热水烧开的时候一屋子都是烟尘和水汽。小孩子在母亲裙边晃来晃去,碍着大人干活。母亲们时常被缠得又躁又火。 衣服洗好后被挂在晾衣绳上或者干脆在篱笆上摊开。天气阴湿的时候,只好在室内晾衣服。那样的话,一家人都会在湿答答的衣服里穿行好几天。 中午的粗茶淡饭一过,村妇们就有了点空闲时间。夏天,有些村妇会在屋檐下和其他妇女一起做针线活。其他的人在屋里做针线活或者看书,或者带着宝宝在花园透气。有些没有小孩的村妇喜欢在床上打个盹。屋门一锁,窗帘一拉,刚好能躲过外面热火朝天的闲言碎语。 不太招人欢迎的是年长的穆玲斯太太,她瘦弱苍白,把银发盘在脑后,无论冬夏都搭着件黑披肩。她手上挂着串钥匙,在村里到处晃荡。 那串钥匙不是好兆头,因为只要她一锁门必是准备好出门很久。“她这是要去哪家啊?”一个歇脚的妇女问另一个。“只有老天知道,但他也不告诉我们。”一个回答声,“幸好她见到咱们在这儿就不会上咱们家了。” 她轮流去每个村舍拜访,敲开人家的门,想着法子开始话题:什么问时间、借上几根火柴要不就要根针。有些主妇把门开条缝,巴不得她快走。但她总有本事迈过人家的门槛,晃着钥匙开始聊天。 她不说长道短。要是她扯些流言蜚语还能让她受欢迎些。 她就是不停地说天气、她儿子才写给她的信,她养的猪,要不就是她周日读的报纸的内容。村里有句话叫“站着闲扯耗时长”,这句话来形容穆玲斯太太一点不错。 “穆玲斯太太您不坐下吗?”劳拉的母亲要是自己坐着就会问上一句。 “谢谢啦,我不坐。我就耽搁几分钟。”可她的几分钟总是延长到一个多小时。直到最后不情愿的主妇会说“不好意思啊,我要赶紧去井里取水了”或者“我差点忘了要去田里摘棵卷心菜”。 就算这样穆玲斯太太往往还坚持要陪那家的主妇去,为的是在路上也能继续说话。 可怜的穆玲斯太太!她所有的孩子都离开村子了,家里一定是安静得让人难以忍受。她没个伴,又想找个人说说话,听听人声,就只好这样找人做伴了。她讲话的内容无聊,又让别人插不上话,才不招人喜欢。她在村民眼里是个麻烦,一个形单影只的麻烦。大家只要瞧见她的门钥匙和黑披肩,再热闹的闲话都会一哄而散。 而安德鲁斯太太则是个要命的长舌妇。大家原则上不欢迎她造访,但一般也不会为了赶她走,就每两分钟看次表或者编造出些活要干。 她像穆玲斯太太一样没有家庭要打理照顾,所以有的是闲工夫。但她和穆玲斯太太不同的是,任何事情在她嘴里都能成话题。 要是从她上次拜访你之后,村里都没发生新鲜事,她都能凭空造出些。 她经常以一些边角料为原料,用想象力吹出个气球,拿详尽的细节扎紧口,时刻准备好在村落的上空放飞以呈现给听众。 她仔细关注那些快要当妈妈的妇女的晾衣绳,要是没有婴儿衣服的踪影,她就评论说:“瞧瞧雷恩太太,孩子过一个月就要出世了,还没给孩子的衣服缝一针一线。” 要是她瞧见个衣冠整齐的陌生人在某家某口,她就一口咬定这人是郡法庭来送传票的,要不就是告诉那家的家长,“在外打工的小伙子吉姆因为钱的问题,和警察惹上麻烦了。” 在她眼里,每个在家休假的姑娘都有怀孕的身形。这种情况下,她用“她想”和“看上去”这些词来模糊事实,因为连她都知道,百分之九十九的情况下她的怀疑都毫无根据。 有时这位多事太太能让她的触角一直伸向上层社会。她“确信”威尔士王子给她的爱人一串有鸽子蛋般大小珍珠的项链。可怜的老女王,戴着皇冠,老泪纵横地跪下求他别把风流韵事带到温莎城堡。 村里流传说,只要安德鲁斯太太一开口,谎话就像溪流般源源不断地流出,没人相信她一字一句,就是她说的是真话也没人信。不过多数妇女还是喜欢和她聊天,用她们的话说是“给生活带来点不同的滋味”。 劳拉的妈妈背地里叫安德鲁斯太太“害虫”,或者在她讲故事到高潮的时候插一句:“安德鲁斯太太,您确定这是真的吗?”这话说得未免有些刻薄。毕竟,在一个没有剧院、无线电和少量读物的社区,长舌妇还是有存在的作用。 借东西是另外件让人头痛的事情。多数主妇只是偶尔借,有些人家在发工资前的过活全靠借。 通常的情况是一个羞涩而小声的敲门声响起,门一开,一个孩子说:“噢,太太,能借我妈妈一勺茶叶(或者一杯糖,或者半块面包)吗?等我爸爸发了工资一定还。”要是第一家不肯借,这个孩子就逐门逐户地敲,直到任务完成。 借去的东西一般都会还,否则,以后就再也借不成了。但有时候还的东西却是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最终导致了村里人对长期借东西的人心怀怨恨。但直接地抱怨他们也说不出口,生怕借东西的人记恨,毕竟村妇们还是希望与邻为善的。 劳拉的妈妈就很鄙视借东西这种行为。她说自己才开始管家的时候立了个规矩,要是有人敲门来借东西,她会说:“告诉你妈妈,我从来不问别人借东西,也不借人东西。但茶叶还是给你。我不会要回来了。告诉你妈妈不用谢了。” 可惜这招不管用。即使说了这样的话,要借东西的人还是会反复来敲门,直到她被逼无奈地说:“告诉你妈妈这次要还的。” 不过这样还是不管用。劳拉有次听见她妈妈对奎妮说:“这是有半块面包,要是你想借,就拿着吧。但我不能骗你,这是诺尔太太还回来的,东西可不一定好。我自己不太想要从她屋里还回来的东西。要是你不要,就只有丢到猪食槽里了。” 奎妮笑着回答:“亲爱的,这没事的。这给汤姆当茶点再好不过。他不会知道这是哪来的,即使知道了,他也不在乎。他只要吃得饱,其他啥都不重要。” 借有些朋友和邻居东西会让人舒服得多,少数情况下送给他们都有可能。这类人不会直接开口借东西,而是委婉地说“我可怜的茶罐空了”或是“我要等到面包师来的时候才能有面包吃”,他们这样暗示,要是别人有心借,那自然会借。若是不愿意借,也不伤大雅,毕竟他们没因为直接开口而避免了尴尬。 在雀起乡除了明显的闲言碎语,村妇们一些话里有话的暗示,更是毁人于无形中。 为了避免这样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的误会,村里人还是喜欢并且擅长讨论他们身边邻居的私事。少数村妇不愿嚼舌头,她们觉得有时闲话传得太过了就会不耐烦。他们说:“就到这吧,今天把她八卦得也太厉害了。”她们会转换话题,讨论他们的孩子、高涨的物价或者从女仆的角度说仆人的问题。 年轻人喜欢“小聚一下”,下午在某个村舍一起喝没加牛奶的浓茶。茶会都不是预先筹划好的。一个邻居先加入,然后又一个加入,另一个站在走道上的邻居被召唤着加入,还有人被找来解决某些争议。有人提议:“要不喝杯茶?”大家都从家取来一勺茶叶,一起沏出一壶。 雀起乡的美女很少。大多都是大嘴、高颧骨、朝天鼻的农妇长相。但所有的村妇都有着明澈的双眼,洁白的牙齿和红润的面色。她们比镇上工薪阶层的妇女要高些。要不是有身孕,她们的身形挺拔而柔软,虽然有些壮实。 那些四十岁以下的妇女就喜欢茶会。年长些的都不在乎茶会和闲聊之类的。女人们聊起天来就停不住,她们用的语汇在受过教育的人的眼里粗糙而土气。 她们在房里喝茶,有些妇女怀里抱着婴儿,刚会走路的小家伙们在围裙边嬉戏,有些手里做着针线或者编制的活计。她们穿着洁净的白围裙,头发编得光滑整齐,看上去恬静美丽。她们最好的衣服都留在礼拜天穿,平日就穿白围裙。 这样小小的茶会是女人们的专属时光。妻子和母亲们优雅地勾着小指饮茶,谈论着最新的时尚以及连载小说的情节。过不了多久,孩子们就放学回来,接着男人们嚷嚷着说着粗鲁的笑话进了屋,带着泥土和汗水的气味。 多数年轻的和一些年长的女人喜欢“读点什么”,她们爱读的就是连载小说。好几个村妇喜欢买每周出版的小说杂志,一便士一本。她们能读到书页全部变薄磨损。大家还能从邻村或是在外做活的女儿那得到小说看,民间的小说藏书颇为可观。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小说多是浪漫爱情故事,题材多是贫寒的女家庭教师嫁给了公爵,要不就是女贵族爱上的猎场看守员其实是个公爵或伯爵。这些故事里往往还要有一场盛大的舞会,身着一袭白裙的女主角迷倒在场所有男宾;或者身份低微的猎场看守员,在花房向主人的女儿求爱。这些故事都措辞精美,清新浪漫。 女人们虽都痴迷其中,但也知道读言情小说是个坏毛病,要背着男人们读,偶尔偷偷地和其他女读者讨论情节。 言情小说被妈妈们小心地藏起以防被孩子看到。但孩子总有办法在橱柜的顶上或者床下找到。他们找个地方偷偷地看。 八九岁的孩子可能会觉得言情小说肉麻。但对妈妈们来说,这些感性的故事情节帮她们从日常的琐碎中抽离出来。 有段时间,村里的读者喜欢有思想内涵的读物。老人们喜欢用圣经中的语句和典故给谈话增色。 每个家具齐全的房子里都有几排书,整齐地靠在有台灯、衣刷和家庭照片的桌上。有些家的藏书仅有圣经和一两本祈祷书;有些家多了几册父母家或者大甩卖的时候买来的:《天路历程》《德林考论死亡》,塞缪尔•理查森的《帕梅拉》,安娜•李的《女孩,妻子和母亲》,还有些游记和布道书 。 劳拉最大的发现是一本探险家贝尔佐尼的游记被一家人用来撑储藏室窗子。她去借这本书,人家慷慨地送给她了。她无比快乐地和作者探索金字塔下的墓穴。 一些借来的书皮里印带着原先主人的藏书章,或者掉色的题字: 此书属于乔治•维尔比 读书的人要诚心 浅尝辄止不可取 微言大义要用心 学习胜过房与地 土地财产易散尽 唯知识千金难易 或者: 乔治•维尔比是吾名 英格兰是吾国 雀起乡是吾村 耶稣基督救我身 当我永久长眠 身骨腐朽墓穴 此书为遗物 请君勿忘我 还有种警告偷书贼的题字也很受欢迎: 窃书可耻 书主之名在此 最后的审判日来到 我主叱喝偷书贼 “被窃之书在何方?” 书贼说不知道 我主贬贼下地狱 其实这些书都能随便借,因为书主从来不看。女人们真正看的只有言情小说。 除了书之外,报纸也是阅读的重要部分,每家或买或借,都有份报纸看。 男人读周日的报纸就能花上好久时间。《每周速递》《雷诺兹新闻》《罗意德新闻》是他们最喜欢的报纸,而有些人则是本地报纸《比斯特先驱报》的忠实读者。 劳拉的父亲喜欢读《每周速递》和《木匠和建筑工》。孩子们读《木匠和建筑工》这本书时,却意外地知道了莎士比亚。因为《哈姆雷特》里的一句话在学界向来有争议。就是那句:“我从手锯里知道一只鹰”。有些学者认为该断句成“我从苍鹭里知道一只鹰”。因为手锯是石匠和泥水匠的工具,匠人们出于对手锯的热爱还都双手赞成断成手锯。 在后来学校的日常阅读中,劳拉对莎士比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能够体会那句话的真正意思,但她还是坚定地支持木匠和建筑工的版本。 好附庸风雅的人们喜欢聚在一起读着小说喝着茶,其他的人则喜欢更热闹的聚会。女主人卡洛琳•阿莱斯那时候大概四十五岁,她高瘦而挺拔,黑眼睛闪着光,头发像弯曲的黑铁丝,脸颊像熟透的杏子。她是从外面嫁到村里来的,有传言说她有吉卜赛人的血统。 虽然阿莱斯太太已经是祖母级的了,她仍然每十八个月添个子女,这在村里人看来是不体面的。村子里有句话说“年轻的开始当妈,老的就该靠边站”。但阿莱斯太太除了自然法则外,啥规矩也不在乎。她宝贝每个新生儿,等到孩子会走路了就赶出门去让他们自己玩。孩子们三岁就被送去上学,十岁或十一岁就被送去做活。有些女儿十七岁就嫁人,儿子十九二十岁就成家。 维持生计的事她不愁。丈夫和儿子们干活卖力,做活的女儿至少一半的工资要寄回家。有的晚上她煎牛排洋葱当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