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风险、不确定性与利润 [book_author]奈特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285026 [book_dec]弗兰克·H. 奈特(1885—1972),美国经济学家,芝加哥学派的创始人之一。本书是一本结合经济理论和经济现实的经典著作。奈特在书中阐述了为什么完全竞争不会使利润消失,风险和不确定性之间的重要区别,以及企业家在利润产生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本书在经济学界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book_img]Z_10965.jpg [book_title]初版前言 本书基本上没有什么新的内容,只是试图比以往更准确地阐述传统经济学说的基本原则,并更清楚地揭示其含义。这就是说,本书的目的在于改进而不是重建,是一种“纯理论”的研究。这种表达的背后动机有两个。第一,面对当前这个时代讲求实用和平庸的趋势,特别是我们这个国家思想上的特点,笔者本人希望,在社会问题领域中进行缜密的思考,对人类的福祉终究会有些意义。第二,笔者有种感觉,这个时代的“实用主义”只是一个过渡阶段,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只是一种姿态而已,即还存在一股对粗疏和浅薄思想的强烈不满的暗流和一种完全出于知识自尊的、对表述思想的流行学理与术语有更清晰的理解的真实渴求。本书会在合适的地方首先对这些假定进行适当的阐述或辩说。 一般经济学研究的“实用性”理由是,相信通过改善满足欲望活动的组织形式,人类生活质量也有改善的可能。更具体地说,多数社会改良的规划,都涉及到更有意识地用社会的或政治的控制形式,来替代私人财产和个人契约自由。当前这些研究所暗含的假设是,如果这种性质的变化对被提出要进行修正或替换的制度之本质和发展趋势有一个清楚的了解的话,那么,将为真正的改善提供更大的机会。因此,本书致力于对一个社会群体中,作为稳定和指导协作活动的制度和方式的自由企业的本质特征,进行梳理 和界定。这种努力要获得成功有一个必要的条件,即我们假设,对现象的描述和解释,一定要与对被研究的制度之批评和辩护彻底分开。我们首先希望,凭借指明这一体系是什么,能达到进一步揭示这一体系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目的。与此紧密相关的一个目的是,要对经济组织的问题、在经济组织中没有发生变化的东西、经济组织的状况以及组织运作的机制的各种数据,进行系统的阐述。为这些基本原理给出一个严谨而明确的概念,被视为是解答下列问题的必要基础,如什么是我们期望的合理的组织方式,这类组织是否会因为没能获得合意的结果而遭到责备;如果会出错的话,它会在什么地方出错;以及,哪种变化和替换为合理正当的改善试验提供了充足的机会。 这一研究的最终结果绝对不是对现存秩序的一种辩护,相反,它或许强调指出了自由企业与生俱来的缺陷。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谨慎的分析也让我们注意到了问题的根本难点和根据社会机制的区区变化过分乐观地进行预期的愚昧。只有这种特定的基础性东西,才在本书研究范围之内,或曰,包括在经济学理论的范畴之内。对于社会政策问题的最终裁决,要取决于对组织体系的其他可能性进行类似的研究,以及这些可能性与完成任务相关的自由企业的比较。这种“结论”或许下得有些冒险,因为,没有哪一种组织形式能够满足或胜任所有领域中的所有目的。毫无疑问,在一个基本社会里,所有能想到的组织形式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问题在于哪种形式最适用于已确定的任务和社会为达成这一任务的活动范围。 本书的主要目的是对企业家的作用,即对已获认可的这一组 织体系中的“中心人物”以及决定其职能报酬的各种力量,进行更全面更仔细的研究,以求对自由企业理论做出具体的技术贡献。 利润问题是1914年春季,康奈尔大学经济学教授艾尔文 · 约翰逊博士向笔者建议的博士论文题目。约翰逊教授离开康奈尔之后,笔者的这项研究主要由阿林.A.扬教授指导。在此我谨向两位老师表示诚挚的谢意。1916年6月,论文在康奈尔大学获得通过并于1917年提交哈特、沙夫纳和马克斯公司赞助的论文比赛,后在芝加哥大学教授J. M. 克拉克的编辑指导下,我又将论文全部重写了一遍。与我的同事C. O. 哈迪教授的讨论以及拜读他尚未出版的《关于风险与风险承担》一书,令我获益良多。芝加哥大学的雅各布 · 瓦伊纳教授非常友好地阅读了全书的校样。我还受惠于许多经济学家业已出版的著作,由于这些书范围太广,数量又多,所以未能详细列明,尽管这些著作在正文和脚注的参考文献中都有不尽完整的反映。 弗兰克 · H. 奈特 1921年1月于依阿华州依阿华市 [book_title]再版前言 本书初版售罄之后,伦敦经济学院给了笔者极大的荣誉,将本书列为重印系列中的一种。另外,他们还惠允我撰写新版前言。我想,与其详述本书的由来或是纠正一些错误,我宁可利用这一机会,就本书所陈述的经济学理论作一些评论,而且我还认为,按照被普遍接受的经济学原理进行思考的思路,也需要发展及修正。当然,我是假定这种努力还在继续进行。现在,我想提出几个问题以供本书现在的读者讨论。 一 首先,正如本书内容所揭示的,我对经济学的兴趣从一开始就特别集中在理论的含义、理论推论所必需的先决条件,以及理论前提与现实的偏离上。本书的大部分内容在1915~1916年康奈尔大学的博士论文中首次得到了体现,此后,本人的这一兴趣还在增长。这些年来,我的时间都花在大学课堂的“理论”课上了。如果说,这一时期的一般趋势是盲目地反对“古典主义”,那么,美国的情况尤为明显。这种环境加上欧洲民主国家疏远自由主义的政治趋向以及经济学的受宠,再加上还要向一大帮没有什么学术兴趣或社会兴趣的学生灌输经济学——所有这一切都激发了我的思考 和质疑。我一直特别致力于弄清经济学前景看好的各种“分析方法”,而对这一问题有这么多令人费解的议论。我颇为不安地承认,这是某种方法论“体系”,或各种方法论造成的结果。虽然用其他研究来替代经济学价格理论的提议似乎都站不住脚,但在某种程度上我也赞成与之相反的看法,我希望就价格理论能干什么和不能干什么,有一个完整的阐述,并且就相同论题提出的其他分析方法进行适当的考察。 基于功利主义假设的经济学理论,即从“经济学”一词的本义所说的所有经济学理论,是一种纯粹抽象和形式化、且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学说。一般来说,它讨论的是某种规范的“经济”原则,并不涉及要利用什么或是如何利用的问题;更具体地说,价格经济学讨论的是一种社会制度,在这种社会制度中,每个个人只把其他所有人和社会作为他自己这一个人经济(privatwirtschafter )的手段和条件、一种鲁滨逊经济的机械组织来对待。它讨论的是给定的“所有者”,根据给定的技术体系对给定资源的使用以满足给定的欲望的过程,如何通过完全的市场体系组织起来。任何在给定时间和地点所发现的问题,诸如资源和技术等,都一定会在制度史上找到答案,因为与市场关系本身的客观体系一样,所有这类事情都显然是文化史的产物。(确实,在某种意义上,“经济”动机和过程意味着,通过在每种易于产生“收益递减”的投资途径上,对资源正确配置的努力,使给定资源条件下的给定收益最大化,这种努力或许也是文化史的组成部分。参见下文。) 但是,这里还有另外一层更深的含义,即从驱动体系的欲望方面看,价格理论天生就没有实质内容。因为在这种分析中,欲望必 须视为对已生产出来的物品和服务从事买和卖以及消费的欲望。但重要的是,这种欲望既不现实,也太抽象。在一个非常有限的范围内,商品和服务缺乏内在属性;大体上,商品和服务就是社会关系或理想价值的象征性目标。古典经济学家犯了两个极为不幸的错误(其中一个稍后再论),这两个错误与把饮食当成一种经济利益相关。事实上,饮食本身也是一种极为重要的社会利益,但这里至少还没有提到“更重要”的欲望,比如说服装,因为这样会对分析带来不同程度的扭曲。当然,人们为了生理的舒适需要食物和具体的必需品,但是,满足这种需求所需要的手段实际上也要依靠历史上形成的社会标准。由于任何内在的性质对“商品和服务”的需求来说,都是一个最小的因素,所以绝大部分欲望都要通过市场获得满足。对经济生活任何合乎实际的论述,尤其是涉及到与经济生活相关的问题,都要求对动机的大小以及采用物理手段来实现目的的纯经济层次的范围,即所使用的手段的量的作用,有一个准确而清晰的认识。我们可以简单地举些例子来揭示这一问题的实质。 与生存和舒适相比较,欲望中有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就是审美因素(æsthetic)。在某种普遍意义上,审美的吁求要取决于其内在的本质,即在多大程度上它是文化的固定特征的结果,在多大程度上,它又是一个流行的或社会一历史的偶发事件的结果。长期以来,深藏于经济学讨论之内的这些问题才是最让我着迷的问题之一。与欲望中的审美因素交叠的大部分因素,是由具体的经济物品体现的纯粹的“社会”欲望,这与在竞技场上得分的渴望一样。社会欲望在很大程度上分属于这类两极化的形式,如相似与相异, 自由与权力,但在分析过程中,却从没有对此进行清楚的区别。另一个因素是想给人留下印象的愿望,这种印象可以是天使,也可以是恶魔,或两者兼有,或是一种中庸的形式。社会动机也很少与经济动机绝对不符。类似的还有亲近感和新奇感,对一些特别满意的活动和成就的兴趣,以及对较广泛的利益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因素。(在本书的不确定性分析中,我仍然觉得这一点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对许多学者坚持对可选择结果的不确定性进行分析感到困惑。他们分析不确定性,就好像是对一个已知的数学概率下赌注一样。尤其是,我可能说过,我对庇古教授在《福利经济学》附录一中将不确定性作为一个因素加以处理的方法实在不解,或者具体地说,对他的一般因素概念弄不明白。) 最后,动机中的非理性因素所具有的最大实际意义就是评估。在我看来,从某种意义上讲,大部分深思熟虑的行为(deliberate action)都受到要得当或做得正确之意愿的影响。但是,希望做得对,或尽可能解决问题,并不能归类为指望得到什么特殊的结果;一旦对一个问题感兴趣,人们甚至不愿意别人为他找出正确的答案。这一结论对经济学理论来说,更是意义深远。在某种意义上,它必定涉及到行为的目的,或者说,它与经济概念无涉,更不必说与经济问题有关。但是,根据科学数据能被视为目的的唯一概念,只是个人心中对一种可描述事物或现有状态的意愿。当前社会心理学中好几派理论都趋向于同一种看法,即大多数自觉意愿,说到底就是希望在人类社会中以某种方式起到一定作用,或成为某类人物而已。我们已经指出,个人和社会的理想不能从物理形态上加以描述,因此也不能纳入根据有关所谓“科学”的描述而获认可 的论题的范围之内。这些内容实际上已经属于意义和价值范畴(好或坏、聪明或愚笨不在考虑之列)。 但这并不意味着难题的解决。对任何社会理论来说,同样重要的是要认识到,我们对这类事情所作的描述,在自然科学的意义上是非科学的,我们同时也要明白,这种讨论还必须深入到从智性上讲更为棘手的领域。一旦人们开始讨论 这种理想,就会要求一种必须遵从的准则,即一种在规范的或道德的层面解决问题的因素。对理想的讨论不能局限在纯粹的描述中——虽然诸如此类的描述还是可能的。实际上,从不同的意义上说,所有的科学都是这样。科学描述的是观察者应该见到的事物,以及如果他观察正确的话,他将会看到的事物。选择何者作观察则纯粹是一种自我思想感情的流露,一种自我启示,与之相关的任何兴趣都是文学的,而非科学的。相应的是,任何社会科学都暗含对“真实社会价值”的识别与讨论。所有这一切的意义在于,经济学不能只是经济的而不包括政治和伦理学的内容在内。要获得这种具有科学性的方法,只有努力弄清不同层次的描述和评估的关系后才有可能。这里的困难在于,阐述者的趋向是完全相反的,对数据感兴趣的人力争用具体实际来进一步强化真实情况,对政策感兴趣的人则试图通过渲染其观点的科学客观性来增加自己的感染力。因此,对经济学理论在解释清楚价格与价值,或是解释清楚分析与宣传二者的关系上,进展得如此之缓慢,我们一点都不感到奇怪。 以不同的行为观为基础,或者,以那些多少受到专门注意的行为的不同方面或行为的各种要素为基础,我们大约有六种分析经济现象的主要方法。(1)排除主观的或人的因素,对具体数据,即 对商品和价格进行统计学分析。因为除了自然资财必然成为商品的一个类别之外,其使用也是这样,所以这种讨论只暗含了经济学,无法真正开展。(2)将动机看成一种事实而进行的分析。这是一种多少与传统经济学概念极为相似的概念,进行此种分析的学者不太重视政治取向。但因为与被观察的行为结果相关的动机,只能客观地进行定义和分类,所以,如果这种方法自称具有完全的客观性,那么就会撞上第一种方法。如果这种方法实事求是地对动机进行了分析,它就必须承认,相对于社会形态而言,这类分析方法是抽象的,而且通过两方面的谬误,即达成一个目标的错误和目标本身的概念上的错误,而迥异于实际的行为。(3)对动机、社会信条(social-symbolic)及伦理中的其他因素的识别,将使分析从人文意义上更实际、更真实,从客观的自然科学意义上讲,则少了一些科学性。 (4)上述第三种方法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社会政策的考察,但在这种分析中,由于政策和结果都是一种事实,所以这种分析也具有一定的客观可能性。然而,因为所讨论的方法本质上是诸种游戏规则以及不同游戏或社会制度的结果,所以,这些概念与自然科学的概念相去甚远。科学工具主义设想每个个人都竭力为了自己的私人目的而与他人竞争。这一点靠“科学的”手段是做不到的,因为,从技术上讲,这里主要采用的是强制、说服和蒙骗的手段,这种手段从人与客观对象的关系上讲,没有任何意义。社会结果的特征意味着无需对其进行评论。(5)对合乎制定者的心意或其所期望的社会政策进行公开鼓吹或是宣传。对作为一种科学的经济学来说,在有限的范围内,区别开期望的东西和合意的东西,是关 乎生与死的事情,但当前却有一种混淆两者的趋向。与(4)和(5)相关联,保存具体意义上的目的和社会关系形式上的目的之间的区别,也很关键。对一种抽象关系即自由的分析,造成了对古典经济学传统概念的严重损害。这些学者不仅是将对自由的鼓吹与对自由制度的分析相混淆,而且以一种极为错误的方式将自由设想成一种以极大化愉悦为目的的手段。从人类自身的经济福祉看,除了那些能让他们更为聪明地做决策,而不是为他们做决策的信条之外,人类所渴求的或许是,或实实在在就是自由。同样明显的是,人们或许会视自由为一种价值,一种责任,为禁止个人摆脱法律的约束,所有的西方法律制度都如此看待自由。(另外,在一个较为宽泛的限度内,人们或许会提倡将自由作为一种选择,即对政府因试图履行自己无法履行可能有益的职能而使自己元气大伤的一种选择。)古典思想家们似乎也忘记了,经济自由是使用经济权力的自由,其内涵涉及从奴隶制到依仗对经济权力的分配而奴役他人的诸多方面。古典思想家们甚至提请人们注意每个人改善自己状况的渴求,包括改善其继承人的状况的渴求,但他们没有注意到,用权力获得更多权力的自由,涉及到不平等的一种累积趋势。 (6)将注意力集中于历史和历史因果关系而产生的多种多样的“分析方法”。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一旦我们超越了静止经济的抽象前提条件进行讨论,或是讨论的内容发生了变化,涉及的就是这样一种分析立场。实际上,求助于经济动机来解释历史变化,是一种普通的做法,是所谓马克思主义信条的第一款,而这种做法也轻易就被那些从未对经济学概念作过审慎研究的历史学家囫囵吞下。(在历史学家对历史进行经济学解释的时候,经济学家 也在致力于经济学的历史解释,这有点像许多心理学家成为18世纪那种唯物论者,而物理学家却在唯理、唯心和空想。)简而言之,如果、且在一定程度上,经济条件的变化是“理性”节制(而不是 “等待”)和投资的结果的话,影响经济生活的条件之变化本身,就可以用经济学术语进行解释。这一点也适用于变化、情感需求、资源和技术三个领域。人们把对现在与未来的权衡,看做与其他经济比较相似的事情,并非没有意义。但是,除了已经提到的经济动机的视角的局限性以外,就未来所作的当前牺牲,也必然意味着一种直接的、确定的并可预见的牺牲,意味着从各个相反方面对人之未来的保障,意味着已经明白,这一未来主要存在于做出选择之人的生命期间之外。经济发展涉及的是“现在物品”永久性地 转变成收入,实际上,是短期内的大笔收入转变成长期内的小笔收入。值得提出的是,我们能否把“作为一个整体”的未来的利息,从经济上看做是完全合理的东西,实际上,如果这类利息在实际储蓄和投资上有什么作用的话,那也是很小的一种作用。即使这样,真实的动机差不多或完全就是真实的消费动机,也就是说,是象征性的和抽象的动机。 由于古典经济学没有能够,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现在也没有能够对既定条件下一种系统的运行,包括趋向于均衡的运动,以及既定条件或制度本身内在的变化,做出清晰而准确的理论区别,所以,我必须将此视为古典传统中一种主要的谬误。这种情况在涉及到这类历史变化时滥用经济动态概念的表现中得到反映,严格地说,这里涉及的只是既定条件下系统趋向于均衡的运动。古典经济学家没人用一种意思恰当的语句——一种可被视为历史变化 之定义的表述,来进行这种区分,尽管这里也涉及到不可改变的理念。一般来说,历史变化颇有些自我增强或累积的趋势。除非有某种大变故或不可思议的颓废的道德现象的干扰,否则,(任何方向的)进步总是开启更大的进步的途径。(如果没有指明历史的变化涉及两条截然相反的增长途径,即需求与供给水平,历史的变化就不能视为是增长。我们可能对两者给出一个确定的完整的定义,但我们仍然有必要对整体的变化与整体不变条件下的方向或形式的变化做出分析性的区分。) 二 现在我们简单地讨论一下在对历史地看所谓静止经济的分析中所使用的价格理论的详细内容,这里我想提出几种方法,我认为,依靠这几种方法,我们得到的材料会比通常的材料更为可靠、实际而且恰当。(其中的许多观点已通过我和其他人的著作,获得了一定的关注,但还没有被纳入公认的基本原理中。我不承认原创性——不管怎么说,经济学中任何完全原创的东西都会有错——但因为对这类研究的关注多于它们所应受到的关注,而且,读者或许也会回想起最近的讨论,所以我想说,十几年来,我就是按照这种思路提出问题的。) 1.除了在少数几个领域中,销售品失去了特性,生产是按照规格进行的之外,几乎所有经济物品和服务的供应者都享有某种程度的垄断。每位供应者都在某种具体的市场范围 内拥有一定的垄断,竞争的有效性只存在于市场与市场间的边际领域。均衡的 条件在增量成本和增量收益之间是均等的。价格,也就是说产品(见下述),在市场范围内,可能会有分类,也可能不会有分类。(a)一名供应者,不管是个人还是团体,都是一个商业单位,或一名厂商,所以,一定不会与技术单位或工厂设施相混淆(与庇古在《福利经济学》第219页的说法相反)。工厂的规模和范围,就像所有其他的机器或建筑设计一样,对商业单位来说,只是一种技术细节。公司的效率和规模之间的关系,是最为重要的理论问题之一,从本质上说,与工厂设施的关系相反,在很大程度上这是一个性质问题和历史事实,不是一种纯概念的一般原理问题。但问题之所以特别重要,是因为获取垄断收益的可能性,为公司持续和无限制 的扩展,提供了一个强大的刺激力量,但即使在存在界限竞争的条件下,这股力量也会随着规模的增大,受到某种导致效率降低(在货币收入的生产方面)的同样强大的力量的抵消。(b)一家公司是沿着几个方向或轴线扩展的,理论也需要在市场领域或供求领域概念上有所发展。地理范围上的细节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但我认为这还很肤浅,我认为更重要的是要关注商品或服务的范围,即通常意义之外的另一种“效用面”(utility surface)。事实上,商品必须通过确定其市场范围(或其他方面)而获界定;包括运输成本和林林总总的销售成本在内的所有成本,都与商品的范围相适应,而公司的规模则通过汇总其在不同价格水平或不同名称条件下销售的不论什么商品才能被人认识。(c)一般说来,公司的扩展(多少与规模的变化和不同规模的技术单位的重新分派有关)不能通过双向的职能关系来体现,因此,除了取决于最终的适应条件外,均衡的达成取决于这一过程中所有的偶然事件和错误。 2.当前在货币理论和经济周期理论方面的兴趣,显示出经济学理论在标准表述方面的重要缺陷。从科学上讲,这固然情有可原,但实际上却很严重,因为,甚至连经济学教授们通常都不具有科学头脑,公众们就更不用说了。不管怎样,这种情况表明我们需要重视货币的理论性难题。如果一个社会的交换媒介不具备真正的服务价值,那么,随着影响个人货币需求的不确定性的量被减少到零,流通的速度也必定接近于无穷大。如果货币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其价值也将接近价值的极限。 3.均衡的概念来自于力学。经济学中使用均衡暗含着这样一种假设,即经济系统内所有原因和结果的关系都可以用一组联立方程来表示。但这一方程要有意义,从准确的意义上说,方程必须是“动态的”。方程必须包含向均衡运动的某一过程,而不仅仅是描述均衡的条件,因此,方程必须类似于运动方程。这就要求在每一种所要表达的关系中,原因和结果实际并持续地并存。很明显,众多事实都不符合这一假设,而且,对理论尤为重要的是,这一假设还混淆了一些经济规模大小的概念。多数经济学理论的内容都与原因与结果间的滞后 相符,这一点不会通过仿效力学中加速的范式,靠玩弄概念而摆脱掉,更不必提他们根据“摩擦”这一掩盖了经济思想中那么多过错的有害比喻所作的差强人意的分析了。 我们有必要对力学范畴在经济分析中的应用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但在这里我们只能就现实的经济动态问题做一些提示。在经济学中,不存在类似于力学中的动量或能量、或是守恒定律那样的东西。对经济学而言,在力学的三个基本维度中,只有时间是真实的。这里不存在具有确定意义的经济空间(因此也没有方向 或速度),也不存在质量。从定量分析的角度看,在解释经济现象时,不可避免地要用到力和阻力的概念——实际上已经超出了力学的范围——分析均衡时也是一样。在复杂的关系中,甚至在一个完整的系统中,毫无疑问明显存在一种趋向于均衡的真实趋势。也存在多少有些类似于惯性和摩擦的东西,尽管这种惯性一定没有质量和摩擦,也没有能量转换。在均衡运动中,力和阻力的关系是心理上的,它会对消费者和生产资源的管理者与拥有者的学习过程(消除“谬误”的过程)产生影响。这种学习可分为对实现目标的新过程的学习,对截然不同的新目标(一种历史性变化)的“学习”,虽然这两者间尚未有清楚的界线。从行为这方面说,存在一种“黏滞度”(viscosity),这种黏滞度部分是依据其速度而产生物理变化的成本问题,而且多少是可适用于人类的、有形物体的确切替换期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使用期限取决于交付时的预期和使用的时间,另外我想重申刚才说过的另一点,经济均衡总是建立均衡的过程中各种偶然的细节以及最终支配条件的函数。) 就算对力学原理作一些表面研究,我们也会认识到,波动存在已经减弱或尚未减弱的多种可能性。仔细研究一下并行现象也一定会使我们对经济周期有深入的了解,再结合货币理论,我们也会对“特定的”经济周期有深入的了解。 4.下面将要提出的论题从另一个角度与维度(dimensions)问题相关,而且也关系到先前提及的第二个主要谬误,即将采集食物作为经济活动的一种。我们知道,基本的经济量(价值或效用)是服务,不是物品。本质上,这是一种时间的流量或流动,只有通过一个二重 过程,即(a)时间的集合和(b)资本化,才能成为一个绝对 的量,并在交换中得到表现。在某种形式和名称的某种物品的周转期或生命期非常短暂的情况下,比如食品,认为食品就是食品的服务,也不会产生过于严重的错误——除非这种物品实际上是累积的人的服务和耐用物品的具体体现。但从理论上讲,所有的财富都是同质的资本(那些一度存在、在数学限度内极为耐用的物品除外),任何物品的量则取决于为永久性维持(和置换)作了提留之后的净收益及利息率。服务的寿命也是计算的一个部分,因为它也是人们用以替换物品的形式,如果物品需要替换的话。资本化率(利率)则是由新投资的预期生产率决定的。我确信,除了劳动力成本的危害之外,任何其他谬误,对经济学思想产生的危害,都小于作为财富的生产的生产概念产生的危害。生产就是靠物品(财富)和靠人提供服务。财富(资本)的净增加或减少,必须根据唯一可能的会计方法,通过将维持(和补偿)费用与收入进行明确区分而表示出来。实际上,如果使用一些特殊术语来表示资本的净变化,那么,财富就可以跟与消费相关的生产和收入相区别。 5.对这些问题作过稍微准确的系统阐述后,古典体系(即前杰文斯一门格尔体系)在基本原理上的谬误,仍然是压在我们心头的重负。比如在成本问题上用绝对成本替代了相对成本(在涉及价格决定的时候);比如说作为分配份额的工资、利息和租金;比如说用对牺牲的赔付替代了对服务的赔付;比如说一方面用生产要素替代了具体的投入要素(自由人和所拥有的各要素),另一方面又用生产要素替代了所拥有要素中的抽象资本;还有,如果赋予单位(商品或)服务中的效用以任何含义而非纯粹抽象的、有效的推动力,那么效用的概念虽然更现代,但也同样有害;这类过时的陈 词还有很多。 三 由于一开始就坚持经济学必须对社会政策有一定的实际意义——除非经济学家靠提供纯粹的娱乐或教人们相互利用谋生——所以,最后我必须就相关的情况谈一些看法。从传统经济学的前景来看,或从自由主义时代认为是人类的主要历史成就的价值来看,我都无法乐观。放眼近来政府的方针政策,不管是国内还是其他地方的自由贸易政策,人们都无法因为政府受经济学家的指导,或是受精深的经济学理论,即“经济学”原理的指导,而对政府的前景感到鼓舞。再从整体上检视一下同时期发表的经济学理论,至少对我来说,想发现什么奥秘,或对我阐述的第一部分内容感到遗憾,都不太可能。但是,深入探究一下社会生活的现实及其问题,那么,从公众可以据之对我们的专业进行评判的教科书和文献的逐渐降格来看,或从开头提到的偏离“自由主义及其全部事业”的趋向看,都不再会有任何让人不解的神秘东西了——尽管我们或许还能感觉到这一点。 为要有一个更具实际意义的经济学,首要的一点是要简单谈谈经济学家们著书立说的种种原因。经济学家的著作和文章也是商品,是为了市场而竞相生产的商品,这种商品流动在一个较为宽泛的范围内,根据消费者和生产者利益的本质和相对重要性而具有明显的特征。另外,经济学家的行为也证明,只有通过自由讨论,才有正确提出问题的可能性。 经济学本身已经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之中。经济学为了博得大众承认并对大众施加影响,不惜降格俯就大众的思维水平,这样,为获取认可和影响力的竞争,替代了将事情弄明白的努力;最后,竞争中的成功变成了在自己专业中获得身份的条件。那么说“或许一直”有一批经济学同道,专心致力于解决感兴趣的问题,并团结协作,而不是通过搬弄他们“学术上的”差异,竞相向公众兜售自己的家伙事儿,可能毫无根据。这样的专业人士是否履行了社会领导者的职能,确切地说,能否按一般的形式提出问题,揭示出了“自由”社会里领导观上的一个根本矛盾。如果大众在公开的竞争中通过行使裁判的职能而选出自己的领导者,那么,大众就是它自己的领袖,这种方式当然也不折不扣地具有民主的含义,并且,这种管理事物的思维方式就是大众思维方式。个人的作用被限制在提出和宣传自己的理想和计划的范围内——如果这类事情真的可以由个人做的话。 现在,我们很难在普选政府中发现启蒙思想的实质。或许其主要因素就是这里有一种信念,即对财产和自由市场的热衷显然是根本用不着认真质疑的“真理”,这一信念将会把政府的作用缩小到一个极小的范围。至于相信任何意义上大众决定的程度,那些多多少少可以辩解的因素似乎以大众对人格——像诚实和能力——的判断为中心,是“喜欢”那些鼓吹从正确的步骤到正确的目标而非相反的人的一种基本的神秘能力,而无需理解有关论点。大体上,争论者似乎也有必要采用某种不同的、严肃认真的讨论方式,而不是纯粹的高谈阔论、插科打诨或收买。但除了裁定胜者之外,大众理所应当地还要决定争论的形式。争论者所采用的手法 (techniques),也应该是“起作用的”手法。(但是,或许民主信念本身就只是一种大众思维,因此,这种做法就像要在任何流行或疯狂的事情中寻找思想基础一样的无聊。) 从公正的分析或批评的角度考虑,现在有一件事很清楚,即大众极少“思考”,如果不是完全不思考的话。在政治运动的条件下,这一点尤为正确,因为,现代技术的结果之一,就是让管制的过程具有了更多的持续运动的特点,这种持续运动的首要原则就是创造公众心理。任何对公众心理有吸引力的事情,必须简单而离奇,其最喜爱的程式是credo quia impossibile [正因为它不可能,我才相信] [*] ,最爱用的政策是政治迫害(witch-hunting)。但是,这种做法除了表示出对“完整的经济学理论”的极度轻视之外,人们不能期望它再有任何表示,实际上,它对诸如犯罪学这类简单问题(primitive issue)的思考也并不适当。然而,讨论一旦开始,它自己也没有了“回避”的可能,也不可能回到原来那种不经思考就认可其领导地位的状况了。民主政治必定会有一些与生俱来的局限,否则它就会回归于专制政治。 这篇前言的含意在于,经济学的实用意义在于它基本是与制度史的基本原理相关的。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本书主题的核心仍然是意识与非意识作用的关系,以及理性因素与情感因素的关系,仍然是连贯而又变化的。对这一思路略作思考,一方面会使人们更难以接受“天真的经济主义”,另一方面会像美国的“制度主义者”习惯的那样,假设:(a)这完全是一种历史的力量,以及(b)经过 论文作者的打字机或演说者的扬声器,事情立刻就会发生变化。在我看来,这一点对作为基本制度,即一种基本的“工具”,同时也是社会生活和人类生活的要素,即理性交流和情感交流的工具,尤为重要。通常,经济学家的训练中并不包括多少语言学的训练,但我们可以提请学者们注意一些重要的事实。对规律的历史的看法与分析的看法之间的争论,当然也在经济学研究中得到了详细的讨论。除此而外,我们还需把握人的兴趣中一些非常复杂、捉摸不定、极度矛盾的特性,把握意识与无意识及其在行为模式的形成中与同样复杂的机械、生物、神经和精神过程的相互作用。这里的缺点是过于简单化,引人注意的领导者也与不善辞令的公众一样,对其过分痴迷。就拿博爱、权力欲和经济利益这类概念来说,这里唯一的问题是,作为一种理论或一种社会生活理想,是否一种理论就比另一种理论更不合理。 对经济学家最为中肯的是劝告他们对才智的作用要有一些合情合理的认识,不要忘记了他们自己与其他人的关系。我们多数人仍然为启蒙思想所陶醉,即陶醉于启蒙思想的性质及其重要意义,这种情况应该为当前对反智主义的看法负责。社会问题中存在一种智性的因素。这种智性因素有两个方面,即技术的改善和资源的正确配置,第二个方面则是经济学家的研究领域。在任何社会制度中,无论由谁作出了影响消费和生产的决策,经济和耗费间都会有一个差额,对此差额漠不关心是非常愚蠢的做法,所谓“边际主义”(不太恰当)原则,就是明智的政策的原则。但这些原则与内容,与具体要做的事情无关。 另外,从更深一层意义上说,人们也怀疑,谈论明智的政策或 政治智慧,到底有多大的可能性。准备摒弃聪明才智可以解决社会问题的看法,也是晚近的事情。科学自身的存在也需要一种科学的态度,这种态度是与江湖诈骗和一般骗术相对立的道德一审美的态度(在科学实验面前,这种骗术难以存在,但社会科学不太适宜进行实验,骗术就容易存在)。即使在“已知条件”下进行一般性的解释,也存在某种完全不受社会内部利益冲突影响的社会利益,而且没有什么“聪明才智”能够告诉任何人,在哪里或什么范围内,可以寻找到一种不同于一般利益的特殊利益。但是,绝大多数社会问题与“已知条件”有关,与使社会成其为社会的制度和法律有关,这种情况决定了协作与竞争的条件,以及最初双方都不具备的联合条件。(这三种形式常常混杂在任何一种问题境遇中。) 我们这些“知识分子”可能会出于不明智的(unintelligent)经济观而谴责大众心理,但我们应该认识到,更要紧的不是经济问题,而是面对经济利益时维护社会团结的问题。团结的基础并不在于才智,而在于习俗、情感和价值理念。如前所述,才智是一个非常含糊不清的概念。我们或许承认,在诸种社会关系中,才智可以使人更为有效地照章办事,尽管这种才智与证明数学定理或发明机器的那种才智截然不同。同样,才智也能使玩家的作弊行为更加高明,或干脆将游戏转变为一场争斗。社会问题是要保持对规则的尊重,并利用这种规则为所有玩家和旁观者提供一场最好的游戏。这是一个道德问题,不合情理地引申智性(intellectual)一词的含义会把它纳入道德范畴。确实,如果我们是从当今哲学上时髦的(美国尤甚,但却是整个功利主义传统的精髓,价格理论是其组成部分)工具主义的权力意义上运用智慧(以获得想要的东 西),那么,我们可以确定无疑地说,这种才智具有反社会的趋向。如果通过道德力量,它不能达到均衡(counter-balanced),这种才智的发展必然会扰乱社会。因为,一旦个人维护某种形式的社会秩序就能拥有他想拥有的一切,他就可能认识到这个事实,这个社会不会、也不用迈向任何特定形式的一致。历史地看,任何一个规模巨大的政治统一体,都起源于武力的征服,统一体的维持靠的是习俗,统一体的发展靠的是对其他社会群体的恐惧和敌对,统一体反对外敌所需要的宗教和道德在这里起着主要的作用。准确地说,社会问题比它在启蒙时代所表现出来、但现在已明显近于消失的问题更为费解,现在的社会问题具有非常不同的特点。 我认为,任何类似科学的经济学这样的学科在参与解决社会问题时,也拿不出什么明确而简单的处方。相反,有一件事情毋庸置疑,即它完全不可能具有自然科学的解决方法,除非政府打算成为我们从未见过的绝对意义上的专制政体,而且经济学家担任这种政府的顾问,否则,他所提出的解决方案绝不会直接影响到应该受该政策影响的公众身上。就已刊行的著作而论,这里有必要说明两件事情。第一,作者对他所扮演的角色要非常清楚,并且,一旦他将自己放到为社会进行思考的位置,他也要非常清楚他所介入的问题。(第二)这也包括,对与集体行为有关的集体思维过程有同样清楚的认识。所有这些问题都不轻松(如果人们意识到了这些困难,这些著作就不会成为畅销书了)。实际上,甚至最为一般的、类似于公理的研究,也会引起争论。当然,任何声称具有实用意义的阐述都假定,思想和表达不是一个机械的过程——尽管被认为是学者和科学家的人自称为“行为主义者”。 另外,群体思维或讨论涉及某种更高的——思想上更无法获得满足的——层次。讨论一定不能是这样的情况:(a)对一种偏好的维护——“我就要这样”;或(b)为了这种偏好而进行游说;或(c)将“谈论”本身仅仅当成一种竞相兜售的商品看待。(人们不会对此有反对意见,但他们对实用意义的渴望不置一词。)讨论一定是要解决问题的,因此必定要假设,存在 问题并有正确的解决方法,或起码好坏都有解决方法。这些解决方法从审美或道德上来讲,可能具有“真理”或“正确”的性质;但真理是一种正确的形式,正确也是真理的一种形式,但我们还对基于兴趣和努力两种思路的假设,存在矛盾的想法。对任何资料的理解在理论上至少都意味着操纵与控制的可能性,这种操纵和控制以资料本身决定论和从资料外部 来理解资料之主体的立场为先决条件,而理解资料之主体还不能陷入资料而无法自拔。当前,对任何问题——科学问题也是社会问题——的任何讨论,从一开始就不是在自欺欺人,这种讨论一定是由某些多少具有自决倾向或想法的人对他人发表谈话而引起的。我们不太了解这种关系的系统逻辑,这里的意思是说,我们无法对这种思想的基本悖论给出满意的答案:即人似乎同时就是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自然使人成为人,人被自然所控制;但在与造物者或改造者的关系上,人又超出自然,是自然的统制者。除非第二种关系被作为现实加以接受,否则,对自然或是对人的思考,不可能有意义。所以,对社会进行思考的思想者,如果采用的是自然科学的立场,他一定会假定,社会永恒不变地由其本质所决定,社会的变化只能来源于外部,来自于“奇迹”。但涉及到社会行为,他一定会有两个 假设,即社会可以作出改变自身的选择,同时, 他也可以参与这种选择,并且影响选择的实质——否则他必须假定,他外在于社会并能改变社会。但在第二种情况下,他的谈话就是一种控制的企图,不是讨论。与人一自然的悖论相同,我们面对的是同样荒谬的说法,即个人既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同时又外在于社会。 我认为,整个问题的症结存在于讨论的概念之中。一个明显的事实是,我们不与自然对象讨论问题,我们是,或许是,与人在讨论问题。但是,讨论肯定区别于说服,区别于直接影响他人的行为、信仰或情感等等的所有努力。讨论是一种客观上协作性的探求,是从“客观上”对客观问题的正确(或最佳)解决。讨论不能是试图对已经作出的解决方式进行“推销”,那样就不是讨论。我想指出,这种做法是现代文明的主要错误,或异端邪说,它代表着一种原罪。讨论的精神是科学精神的基础,但却与科学方法相对立。功利主义一实用哲学将科学方法而不是科学精神带入了社会关系,从而引致了这种致命的混淆。其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冲突,最终则是混乱与暴政,而不是互利基础上的和睦与统一。一般来说,工具主义的科学态度会变成相互利用的态度,共同发展则不具备逻辑的可能性。 但是话说回来,对他人的利用最初并不是经济上的利用,因为没有哪个特别的人类利益从一开始就是经济利益。从社会心理上讲,这些利益的核心都在于想要在某个具体社会中成为某种具体的人。真正的问题是,要成为“我”这种人和我这种社会,还是要成为所有人都接受的、理想的人和社会。然而,除非占上风的利益实际上从属于大家的共同利益,否则第二种选择并不能排除利益的 竞争。不过,人的“原始本性”会把人拽向其他方向。 我们简直找不到比经济学家的情况更妙且更为重要的实际例证了。实用或真实经济学的主观前提条件只不过是表明,其目的在于竭诚发现并揭示普遍的实用性和真实性(或是达到这种理想的最可能的途径),而不是个人利益的极度增长。实际上,为做到这一点,对于任何想让他人相信的东西,一定要尽力做到十全十美。对经济学的过激批评指责经济学阐释是为了一个阶级的利益而进行的宣传鼓吹。当然,人们也确实要求经济学权威就被视为因特殊利益而鼓吹的东西作出说明。对阶级利益进行详细地叙述或许在欧洲还有一点点 合法性,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欧洲还保存有封建的传统。但我认为美国并没有这种传统,因为在美国,阶级就是指的利益团体,不夸张地说,在美国不存在个人,只存在各种阶级。但无论如何,实际利益团体的“经济”特征,多半有些偶然,是一种表面现象。一个自相矛盾但却真实的情况是,在食物稀缺的时候,人们似乎很少为食物进行争吵,但在食物丰足到足以代表其他价值而不是它的实际营养价值时,人们就食物产生的争吵反而增多。当然,对有形的和实实在在的物的控制,一直都是个人和群体强化自己的一个模式和要素。但这绝不能算是经济学,也不是与经济学家一个时代以来必须捍卫的、在科学和自由上附加了宗教价值的利益相对的利益。 在我看来,人道主义的自由主义的第一个历史时期正在逝去,在不久的将来,西方文明将在很大程度上改而奉行中世纪的信仰,但在制定思想和行为的准则时,却是以政治正统派和神职人员的准则,取代宗教的准则。从自由讨论实际上采用的形式看,自由讨 论事实上已从经验上证明是一个失败。自由讨论从混沌走向了专制,或者从另一方面说,从专制走向了混沌。人们不会受到鼓励,也不被允许进行独立思考,除非他们能够从这一意义上,按照这一种途径,公正而正确地进行思考。但我想说明,失败是因为这样一个事实,即社会性的“讨论”与讨论的理想完全不符,社会讨论不是讨论,而是一种争吵,一种强化个人地位的竞争。(这里存在物质上的奖赏,但这一点不是这一问题的本质所在。)社会“科学”和经济学根本无法抵挡住这种天生具有功利主义、科学主义和工具主义含意的总的运动趋向。我们所能希望的最好的情况是,有一些人会吸取教训,将这种争论推进到另一个历史转折点,与此同时,“另一些人”,即那些具备了同样人性的人,那些热爱真理、追求正确、珍爱相互关系和真诚合作的人,才有可能得到另一次机遇。 弗兰克 · H. 奈特 1933年8月于芝加哥 * * * [*] 语出古代基督教第一位拉丁教父德尔图良。——译者 [book_title]1940年重印增记 前面那篇新版前言是在匆忙中写就的,不久之后我开始相信,根据生产时期概念建构的“经典”资本理论(庞巴维克的理论)是一个谬误,但在我充分认识到我在这一观点上的新立场之前,我还需要对与利润相关的不确定性理论进行重新阐述。那篇前言现在已经成了本书的一个组成部分,与本书一样,除非是丢弃它或对其进行重写,修订几乎是不可能的。值此重印之际,我想我最好提请读者注意一点,即如果现在打算重写本书的话,本书的论点或许会有很多根本的变化。这一点或许可以通过重印笔者一篇文章的一条脚注的内容而体现出来。该文发表于1935年的《经济学杂志》(第79—80页),论及的是投资理论。 在《风险、不确定性与利润》一书中发展出来的利润理论,依据的是企业家和工商管理者“现在”购买生产性服务并在未来出售产品的一般性观点。这一理论需要全盘重写。利润的计算一定是与某种确定的时间间隔相关,即与一个可长可短的会计期相关。这一时期内(或是任何会计账目上的贷方金额和借方金额之间),收入和支出的差额,要加上或减去这一时期企业或部门资产总值的变化。这里要强调的主要一点是,会计资产负债表上两边的项目都属于同一时间段,这一时间段或许会依某人的心愿而在一定程度上短到一个极限。其中决定性的因素是资产价值的变化——变 化可能会是因为资产增值或贬值、投资或减少投资所致。 正是通过资金账,不确定性合乎逻辑地成了生产管理的组成部分,特殊利润的问题就存在于资本的变化之中。资本,或称资产价值,始终是一个预期问题,它一直延伸到无法确定的未来,事实上,是延伸到无限远的未来。除非在某一给定时间内,在一个体系内,即任何形式的企业都只是其一个组成部分的经济体内,所有业务都有一个预期的总清算(“世界的末日”),否则不可能有例外。清算和任何具体的资金账的结算总是涉及到剩余资产向其他账户的转账。在资本全部由个人所有者消费的情况下也是这样;减少投资至少部分减少投资是通过资产向其他所有者的出售来实现的。 生产和消费之间是不存在时间的间隔的。任何生产行为或是支出总是绝对与生产本身同步,“立即”产生出结果,这一结果要么体现为供其消费的服务的形式,要么体现为资产即资本的净增长的形式。所有“设备”所使用的维持费用包括重置成本,都是通常被消费的服务的生产组成部分。这里出现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在任何一个时期中,追加资本的生产不能被视为这一资本的后续收益(subsequent yield)的现在生产。这一问题过于复杂,不适合在这里讨论。这里只需记住,我们讨论的这一未来收益可以被视为是延伸至无限远的未来的一个“流量”(stream),实际上,可被视为一个平均值的流,除非我们仍然认为,一个经济体在一个已知时期内从事其经济活动,是为了迎接总清算的到来。 弗兰克 · H. 奈特 1940年6月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 [book_title]1948年版前言 在本书再次重印之际,我很高兴地接受了编者要我“再说几句”的诚挚邀请。我虽然满意于人们对本书的需要,但也不乏忧虑,即本书现在是否值得人们进行研究——假定以前值得研究的话——或者本书从前可能做出了无论何种成绩,但现在应该悄悄地让位于后来者了。实际上,相对于历史的行进、经济学的进步(至少是在动)以及笔者本人思想的发展,本书在几个方面有些过时了。当前的情况已无法用1933年我为伦敦第一次重印时所写的前言来涵盖。在此15年中,从我们眼前流过的历史长河,多数时间浊浪滔天。加之,那篇 前言是一位疲劳的大学教师在学期之末急于赶去度假的情况下写就的。现在回过头来读那篇前言,有的部分简直就像是未完成的草稿,其内容也明显反映出笔者当时的一些成见。但我也略感满足,因为我注意到,事物的发展趋势几乎无法驳斥我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在1933年8月时的某些预感。1940年伦敦第五次印刷时我又加了一篇“增记”,该增记在理论分析上相对来说更为直接地切中题意,现在,我想再作些修正并进一步加以阐发。 [1] 将消费理论和包括资本生产在内的生产理论作为囊括了分析经济学主体(分配理论不过是个脚注而已)的两个主要论题,即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关系主要影响的是后一个部分。现在,我想对本书新的读者谈谈我的观点,尤其是在这一点上。风险和不确定性是围绕资本理论进行讨论的,这么多年来,我越来越觉得这一点是一般经济分析的中心以及初学者的难题(pons asinormum)。原文从现实生产的角度,发展出“风险、不确定性与利润”的理论,按照这一理论,“企业家”在一给定时间里购买生产服务,并将它们转换为在下一个时间出售的产品。这一观点表明了一种“生产期间”,尽管该观点并没有忠于由李嘉图发端、由庞巴维克发展并推广的理论。早在1930年代初,我已渐渐相信,这种关于生产和资本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因此当时我就开始发表文章提出我的看法。我也认识到,我的观点的改变也要求我对自己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理论进行重新阐述(参见1935年为《经济学杂志》撰写的文章,尤其是脚注,第79—80页)。现在事情似乎很明显,利润一定会根据某个既定时间段,即一个或长或短的会计时间推算出来。在这样一段时间内,一家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利润,就是实际收入与支出(包括定金和贷款)之间的差额,这一差额通过同一时间内资产总价值的变化而增大或减少。(在这一阶段内要假定固定价值的货币单位。)会计期可以按人的意愿在数学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短一些(以减少货币变动率的实际变化)。 由此我们立刻就能得出一个结论,不确定性和利润理论的关键问题就是资产价值及其变动问题。这就涉及到了资本以及资本利润率学说,但又区别于利息理论。因为,这些价值是靠对未来收 人流的资本化获得的。预期收益的大小和持续时间的长短以及资本化的比率,几乎都是不确定的,但所有这些数据显然都在已经结清而且平衡并显示出在某一特定时刻账目状况的账簿资产上,有合乎逻辑的体现。通常,价值包含了对未来可分配范围之外的东西的一种预期,严格地说,如果在一个确定的时间内采取一次总的清算的话(世界末日),就会出现另一种情况了。(实际的清算涉及某些资产向其他账户的转移。) 由此我们还能得出一个结论,不存在将生产和消费分割开的生产期间或时间间隔。如果两者的时间间隔相等(“静止经济”的通常含义),严格地说,两者也就是同时发生的;任何“投入要素”的维持和置换,都只是被耗费的“服务”的生产组成部分。消费可能超过生产,其间的差额代表着资本抽资、减少投资或资本的“耗费”。两者之混淆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个相反的事实,这一点在现代产业文明社会尤为典型,即生产超过消费,其差额代表的是资本的投资或资本的生产,这一点始终意味着超过维持的净生产,其中包括置换以及形式上的不管何种变化。根据表面的印象,人们或许会想当然地认为,资本品的生产以及随之用来产生收入的生产,是间接的未来产品的生产,资本的量将与间接的程度或是生产与消费间的时间间隔相一致。然而,稍为对其进行一下严格的探讨就会明白,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在一个静止的或进步的经济体中,投资实际上是永久性的,在现实中,几乎每一个投资项目都有永久性的承诺,甚至用收益进行的再投资也是这样——除非或直到其所有者因某些意外的事情需要对其进行清算。从整体经济的角度看,这也并不意味着真正的净清算。再者,与以前的投资相 比,对任何资本增值的有计划清算,也不存在一对一或整体对整体的具体的对应。资本的生产不能视作为其未来收益的间接生产,我们必须认识到,这是两种生产行为,尽管这涉及到了双重计算,在任何情况下,生产的结果不是消耗了服务就是资本有了增长,严格地说,这种结果总是与生产本身同时发生的。 另一种结果是,按照逻辑的分类,各种有用的投入要素都一定包括在资本之中,因此,我们可以放弃“基本”要素的概念。而明显的事实是,现实世界中所有的经济价值,从经济意义上说,都是过去生产出来的,除非预测或计算有误,否则相同价值的成本相等。甚至人类也只是在有限的程度上是一个例外。在奴隶社会中,这一点非常明显,也不会引出什么难题。但在自由社会里出现的问题,就没有简单的解决方法;因为,人既不能买又不能卖,对人的投资不能在一种极为相似的经济情况下进行,更为重要的是,我们无法将维持“一个工人”的消费,与工人有目的的消费本身,确切地区分开来。但有一点很清楚,人,尤其是人的生产能力,其生产、维持与替换是有经济成本的,因此本质上它与我们认可的资本品相似。就“自然要素”而论,其现在价值可以追溯到勘察、开发以及诸如此类的生产活动(投资),其中包括“等待”,为保证人类和其他利用过的资源的回报的一种牺牲,以及已付出的税赋和其他成本。这也适用于各种分类的要素,但因为预测错误或对冒险采取的积极或消极的情感态度,它不适用于特殊的要素。从长期看,只要它们体现的是严格意义上的误差,不是需要从正负两方面进行价值估算的某种“偏差”,我们就假定,它们是均衡的。 放弃经不住推敲的最终资财(ultimate resources)的概念,以 及作为中介产品的资本品的概念和生产期间的概念,对生产的正确描述就不应使用“经济循环”(Kreislauf )的概念,而应使用一个包罗一切要素包括人的与非人的复合投入要素的概念,这一复合投入要素不仅不断地维持着自身,而且还另外生产出一个可以用来消费或再投资的回报。由于是以唯一可能的衡量标准——价值为衡量尺度,所以这就是资本。资本的量则取决于资本的预期净收益(这要取决于经济中有影响力的所有条件)以及资本化率。其中所涉及的原理与鲁滨逊社会或一个以无论何种方式组织起来的社会相同。“自然”利率或均衡利率是单位资本除以成本的商,即牺牲了的消费和牺牲的任何新种类的每年每单位将会带来一份长期净收入的新资财除以成本的商。投入的新投资不仅有“资本品”(过程含义上的物品、机器等)、自然要素和人力,而且还有技术和科研、社会遗存和艺术品以及各种耗费,或是包括所有要素的服务在内的投资本身。在一个金钱社会里,如此决定并限定的回报率也确定了贷款的“自然”利率。应该注意的是,所有要素的收益和价值形式都取决于一种文化或文明的非物质方面,实际上,除了解剖学和生理学上的生物人以及某些类似物外,每样东西都和资本相同,是一种累积的历史产物。 *      *      * 本书给读者印象最为深刻的特征,也是本书最为明显的缺点,即它实质上缺乏对“经济循环”和类似问题的分析,实际上自1929年以降,经济循环作为商业活动中不确定性和利润——尤其是损失的主要的唯一的源泉,吸引了经济学家和公众的注意。这一论题也隶属于生产理论。就单独一本书的范围而言(尤其是,本书原 来是我1916年在康奈尔大学的博士论文),笔者仍然认为,采用一系列限制性的假设,是一种合乎逻辑的科学方法。无疑,对古典一新古典一派的批评是较为合理的,即古典一新古典面对这种问题时的反应,以及在思想体系中为这类现象找到一席之地的动作,是如此之缓慢和犹豫。由于缺乏相应的具体知识和训练,我感觉我的多数努力过于偏离了同样重要且需要努力耕耘的经济学的这一方向,笔者继续停留在就经济稳定和充分就业问题进行争辩的边缘,这些问题是自引发大萧条的大崩溃以来,最大程度地赢得了经济学家注意的问题。 这一问题在这一时期(1930年代早期)当然不是一个全新的论题,甚至在1915年我选择博士论文的论题时,也不是一个新问题了。古典经济学说的空白正由各国学者进行填补,但在美国,尤其是在1907年的恐慌之后,常常还有对以完全市场和“中性”货币以及资源的完全使用为基础的理论的无端攻击。然而,大萧条,尤其是1935年凯恩斯《通论》的出版,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本书只能就这些事件的最新进程(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扼要地作几点评论。对大多数这种发展,以及这种最新的“时新经济学”,我仍然持否定态度。这一点不仅尤其适用于“货币学派”利息理论,而且也适用于使货币理论成为系统经济学的核心和出发点的全部规则(将充分就业作为一个“特例”看待),在许多方面,这也尤为适用于凯恩斯学派的货币理论。这正是我们期望从凯恩斯著作中看到的进展,但我认为,这主要是在对引起混乱和非均衡的货币现象的重要作用进行的令人生厌的讨论,而不是对所提出的具体问题的解决。至于繁荣、萧条和失业理论中的诸种问题,我敢肯定,对这些 问题的分析将以这一事实为起点,即任何一个投机性市场通常都表现出不稳定均衡以及价格在一个不确定的有限范围内波动的趋势。相应地,周期被认为与易于引起投机的所有耐用品和专用物品的生产相关。“这种”周期的特殊问题就是与具体行业相对的经济整体中的扩张和紧缩问题,在具体行业中,人们认为一定时期和一定幅度内的差异可能会相互抵消。 我相信,在以货币表示的一般耐用品市场上所应用的相同原则中,我们能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也就是说,从对货币未来价值,即与不同物品的相对价值截然不同的货币未来价值的投机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这种投机大部分都不是有意识的,但因了这个原因,其结果往往更为重要。任何合理的货币理论以及一般经济周期理论的基础,是在“真实”货币(价值单位除外)的两种主要职能间,即,作为一种物物交换的支付中介和“价值储存”或持有财富的形式这两种职能之间,有一个明显的区别。在前一种职能中,支付主要是对服务的支付,其中也包括对储藏的财富和预期的财富的支付,作为一种已确立的支付的“制度”体系的职能,货币的流通速度相对来说较为稳定。然而,货币作为储存财富的功用,与真实物品和以货币表现的票据(obligations)相比,在假定货币量不变的条件下,其自然预期必定会因流通速度和价值的周期波动而有不同。无论价格什么时候上涨或将要上涨,所有持有这类看涨价格财富的人,都会通过将货币转换为物品,通过购置和建造——以及相反的行为,来促使其上涨。在这种条件下,与类似小麦这种商品的世界贸易截然不同(尽管小麦的价格也显示出相当幅度的起伏),这里不存在明确且众所周知的引导投机并限制波动幅度的 均衡条件。投机的不确定性以及随之而来的一般价格的变动幅度也相应很大,其原因部分在于影响货币和价格,包括现实世界中银行体系及政府行为的基本情况,也包括商品供需的“真实”因素。因此,人们通常宁愿根据当时的商业情操——别人认为其他人在想什么和计划什么——来制定企业策略,而不是根据最终决定价格的条件来计算价格应值几何。 我不同意凯恩斯货币理论的主要理由是,我根据这些事实——某些事实,或多数事实,或得到凯恩斯及其他人认可的所有事实——相信“流动性”的供需曲线没有牢固的基础,也不是行为的理性依据,而是一种有害且给人以误导的理论“假设”。我觉得,对于这些基本问题,庇古的方法较为合理,庇古指出,要靠稳定“信心”或逆从萧条到繁荣的商业心理趋势而行为,并由此而产生出一种必然反应,以维持价格的稳定。就萧条时期采用的政策而言,“乘数”的概念基于一种逆向逻辑,其目的在于减少囤积,而不是蓄意的直接的通货膨胀。所有的储蓄都是蓄意囤积的观点,甚至比幼稚地接受萨伊定理更为荒谬。将过多的储蓄视作为一种威胁是站不住脚的,如果人们愿意储蓄和囤积,那么实际上,在生产超过消费的范围内,有效的货币政策会使他们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因为,超额现金的供给成本是微不足道的。从政治上讲,稳定的问题就是依靠法治达到一定的目标。因为,除了政治障碍以外,管理者的过分谨慎也会毁掉人们信任的目标。 *      *      * 至于消费理论,即规范经济分析的另一主要分支,我预先要对新读者说的东西,一定会简明扼要。其部分原因在于,这一主题允 许人们进行不太确定的分析,因此,任何充分的讨论都会过于冗长。大约在凯恩斯的《通论》出版的同时,“效用递减”学说正好卷入了新一轮的争论之中。这场争论由希克斯、艾伦和亨利 · 舒尔茨等人发起,他们分别重新发掘出E. 斯拉斯基(E. Slutsky)的著作,并着手对其进行研究,而这些研究则主要通过数学阐释而广为传播。在本书中,我略带贬抑地对效用原理做了讨论(第三章),我相信,在某些方面,我把它归人了“有害的”学说范围之内。结合课堂上的讨论和对抨击该学说的新文献的批评性思考,深入的研究使我相信,近似于传统形式——但完全与享乐主义相分离——的效用理论是合理的,在一般经济学分析中也是必需的。但我们在描述、绘制和解释曲线时,必须谨慎从事。埃奇沃思和帕累托的无差异曲线与相对效用曲线基本相同,但在某些含义上略胜一筹。所有的平面曲线在表示两个以上商品的体系时,都有严格的限制,对用货币表示的单个商品的需求曲线,这一点尤为如此。我们不能假设所有“其他条件相同”,尤其是不能在必须假设所有其他价格不变和个人的实际收入不变这两者之间进行选择时,作出如此假设。与近来一些著述的倾向相反,我偏向于后一种选择,因为它有效地将货币问题与相对价格问题分离开来。 *      *      * 考虑到当前的历史趋势以及经济学和政治学思维中的动向,我最后想谈谈经济学原理的实际意义。本书所描述的经济学形态,是在启蒙运动的社会和政治哲学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使用的是理性主义和个人主义的语词,以自由和平等的理念为其特征。在一种于19世纪传播到全世界的社会体制中——始于英国,然后通 过英国的北美殖民地即美利坚合众国和法国的强力推动——这些理念获得了双重的体现:政治上,通过选举和责任代议制在普选政府中得到了体现;经济上,在自由市场和自由企业中得到了体现。长期以来,个人主义在政治和经济两方面都受到抨击,而且明显处于守势,尤其是最近数十年间,经济方面的个人主义还在退却。在英国,自由企业甚至遭到了李嘉图同时代人的抨击,已经成长起来的革命的社会主义始于《共产党宣言》出版的1848年,J. S. 穆勒的《政治经济学》也在那年出版。第一次世界大战之时,马克思主义在俄国取得了胜利,接下来是意大利和德国议会政体向反共产主义的政党投降,以及其他地方发生的类似变化。相同的症候还有英国和美国国内各种形式的经济国家主义的成长,在英国,这一点由社会主义政党获得了权力而表现出来。由于这里不准备就这么多变化所引出的大量问题进行讨论,所以,我想在这里谈一下与解读本书相关的一些评论。 首先,我必须着重强调一下在经济学的古典形态或价格机制形态(price-mechanics)方面常常表达的一种错误观点,其错误是如此之荒谬,以致它实际上只适用于经济上按照现代资本主义或自由企业模式组织起来的社会。这些不正确的观点的提出和强化,依据的是历史发展中在时间上巧合的一些事实,从许多分析细节上看,情况也的确如此。但就其根本来看,我们有两个理由认为它是错误的。第一,社会主义或独裁主义运动并没有试图提出,或是认真提出废除作为实际经济组织主要特征的、且是为了获取金钱而在(多少有些自由的)市场上所从事的商品和服务的买卖。而要做到一点,就必须从现代意义上的文明回复到原始的生活方式, 否则就没有可能。因为,资源的分配、生产的技术管理和产品的定量配给,都会成为无法解决的管理问题,即使对个人自由的关怀,也会被抛入垃圾堆。(这里甚至无需指明,对物品和服务开放的市场以及消费者和生产者双方的选择自由,才是唯一一种能够从双方利益出发,提供大规模协作的机制。)但是第二,分析经济学的一般原则,完全就是经济行为的原则,也就是不管什么社会和政治的形态,只不过是借助于所使用的手段,通过个人和群体,有效地达成自己目的的原则。甚至在将绝对的君权和对人的绝对的所有权以及对土地和财货的所有权集于一身的“专制君主”的统治下,人们还是一样要作出选择和决策,以使自己的活动更为有效,而不是浪费时间做无用功。而且,经济与组织的抽象原则也并不在乎是谁在作出决策,或者说,不在乎使用的是什么方法和技术,以及想要达到什么目的。 其次,我最后想就社会道德信念,即观念形态的立场,做一个简单的声明。我当然不相信字面意义上的“自由放任”,我也清楚没有哪位声誉卓著的经济学家相信这个字眼。实际上,斯密和李嘉图以及科布登(Cobden)和布赖特(Bright),都没有完全否定政府的职能,并将其职能只限制在保障个人自由和防御外敌的攻击上。人们都不否认“人是一种社会动物”的说法,事实上,社会创造人远甚于人创造社会,从审慎的思考和行动来说是意味深长的。但我相信,个人主义一定是德智兼修者的政治哲学。其选择在于两者之间,即允许人民通过双方同意而确定协作的一般形式和条件,或是让所有行为服从于某些对权力拥有法定权利基础的终极权威。理性及历史两方面的经验似乎表明,不管自由社会多不成 熟,无可置疑的事实是,独裁统治虽然较为糟糕,但多数人的统治或许才是最坏的暴政。对一位正常的成年人来说,对其自己负责,即“自己承担自己的错误”并担当起自己的一份社会责任,是一项正当的基本权利。与此相应,它也似乎证明,代议制政体与自由交换及自由企业制度两者,对于真正的社会道德秩序的一般架构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 所有这些都取决于道德评判或偏好,同时也很容易遭到一些人的反对,这些反对者要么相信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要么相信实行民主的集体主义可以保存个人的基本自由和责任感。英国和美国,或许还有别的一些国家,正趋向于国家全面参与管理经济生活,但表面上却在关注源自启蒙运动的理想,即在政治和经济上的自由与平等。这一问题也值得商榷;实际上,除非人们讨论到政治现实和历史经验的细节问题,理论才具有抽象的魅力。但我相信,从经济学上说,任何国家行为的重大扩张都与政治自由不相一致,这种“管制”会要求更多的管制,并趋向于陷入全面的严格控制——在没有走到极端之前,还要求对思想和言论进行严格管制——无论是否伴随着对权力的生死争夺,最终都会走向专制主义。此外,国家的扩张一定会损害到家庭以及民办和公办的机构,一定会使两国之间的冲突加剧,正是这样,一个巨大威胁,即人类的灾难性结局已经隐隐出现。 另一方面,自由企业本身也存在一种促使权力集中、不平等加剧的自然趋势,而政治行为似乎是仅有的一种抵御手段。通过把权力——物质的、知识的、组织的以及道德或心理的——交到人们尤其是普通人手中,自由主义在一个短时期内创造出的巨大的物 质进步和知识进步,已经超过了它自身公平地分配权力并明智地使用权力的范围,成了促使其自身毁灭的征兆。在不久的将来,现代文明的问题,只有通过在相互冲突的善与相互关联的恶之间争取最大可能的相互妥协来加以解决。需承担责任的公民需要具备大量且多种多样的知识和道德素养。诸如本书这类读物就是希望在一个适当而且基本的方面作出一些贡献,即将开放市场的机制作为一种协作方法来进行理解。因为这样一种组织形式既不同于蜂巢中的蜜蜂,也不同于棋局中少数巨头争夺权力的棋子,这种组织形式自人之成为人以来,肯定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弗兰克 · H. 奈特 1948年10月于美国芝加哥 * * * [1] 这篇新写的前言是两年前为西班牙文译本所写前言的定稿,西班牙文译本今年终于出版了:M. 阿吉拉出版公司(M. Aguilar),马德里。 [book_title]1957年版前言 我非常快慰地得知,人们认为本书完全有理由再出一个版本,而且我还应邀在1933年版和1948年版前言之后再加写一篇新的前言(1948年版前言中还包括一篇1940年重印增记)。现在的问题是,在允许的范围内,我说些什么为好。首先,我想恳请读者们读一下这些前言并考虑这样一个事实,即本书是一部年轻人的少作(Jugendarbeit );原本,它是旧时意义上的一篇“杰作”,凭借此书,一位初学者才有了登堂入室的资格。现在看来,实际上本书该倒过来成为这几篇前言的导论才对。 后来的几年中,我有时也根据本人的思绪记一些笔记。我的思考主要围绕着如何使学术化的经济学更有益于社会来进行。因此我趋向于强调基本原理,并用普通术语来简化经济学的表述,同时,我也强调相比较于现实问题的复杂性而言,理论问题的局限性,而不是去强调理论本身的缜密和精妙。这当然不是专业杂志的主流方向——统计模型建构和数学分析。这一方面的例证大家可以在两本文集中看到:一本是哈珀兄弟出版公司出版的《自由与改革》(Freedom and Refrom ,1947),一本是《经济学的历史与方法论文集》(Papers on the History and Method of Economics ,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56)。另外还有一篇讲稿,即《科学与社会:法律的形式》,刊载于《社会科学的现状》(L. D. 怀特编,芝加哥大学 出版社,1956)。就理论本身而言,我还可以举出刊登在《政治经济学杂志》第LII卷(1944)上的两篇关于基础理论的文章,一篇是《论投资收益递减》,一篇是《需求理论的现实性和实用性》。 沿着我们首先提到的这一思路所作的思考倾向于强调三个事实:第一,经济学必须教给社会的东西也是对政策,即主要有一些不言而喻的事情及显然具有实用性质的事情构成的政策来说,最为重要的东西。积极的行为必须通过实证调查,尽可能让这些事情具有量的内容。但从准确性或可靠性方面来看,这种分析的结果永远不可能媲美于物理学定理。第二,经济学家的结论只是在全面分析的路上迈出了一小步;第三,作为经济现实和经济学原理,其明显而可能的用途是,它们不断地在政治行为中——即使是形式上的争论或对其实用性的否认——受到嘲弄。最严重的问题是,为什么这种问题是一个问题。公众或公众选出的政治家(亚当 · 斯密称其为“阴险而狡猾的动物”)所关心的事情是,什么是管制政策,他们反倒不关心政策是否符合实际或是否恰当。为了支持一种客观的态度,经济学家必须面对与“偏见”斗争的任务。此外,在自由社会里,消费者至上的原则也适用于教育领域;公众理应得到他想要得到的东西。因此,任何人都能发现“经济学家”在某种程度上因了任何一种原因,对似乎能影响到选举结果的任何学说或政策进行吹嘘。所以,我们奉行的是诸如保守主义(对有益的专业化的阻碍)、“放松银根”(通货膨胀)以及人为稳定价格(为短缺或过剩提供法律依据)一类的政策。 由偏见引出的问题不在科学的经济学研究范围之内,但对于以教学和写作为生的经济学家来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他 们面对的令人生厌的问题是,在所叙述的真理和其实用性之间如何找到平衡点。经济学家需要了解控制舆论的心理和社会力量,需要面对“推销自己的想法”的问题。他们必须考虑到,因“不切实际地”假定人的行为是理性的而招致的“理论”抨击。他们无法据理驳斥偏见和教条主义,但他们必须抵制由供需理论给经济科学造成的太多的谬误。他们还必须认识到,理论上而言理性的经济学原理,在理论运行中,事实上已经受到利己主义的和社会的利益的“损害”——协调与冲突——因此不适于用曲线和函数进行分析。其中尤为重要的是,不符合理论中的“经济人”特征的对待工作和娱乐的态度。政治家并不关心“竞争”,但竞争性动机却极大地损害了必须利用科学的政治家的理性。所有这一切并没有否定经济规律的价值,或者破坏经济规律的实用性,但极大地复杂了我们的理论分析,并限制了理论的应用。 因此,历史学派及其在美国的继承者——制度主义者,对分析性理论的批判,在某种程度上切中肯綮。但是,如果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要对以合作替代了的“行为方式”(approaches)进行争论,他们还需要有大的改进。因为,这种争论最终会涉及到所有采用一定方法讨论行为的科学或学科。然而,经济学领域中的劳动分工问题相比较自然科学和技术上的劳动分工问题而言,其困难要大得多。 传统思路的价格理论(由于实证一计量的内容而更为完备)显然是研究有目的的人类行为的最为科学的学科,在引导社会行为方面也是最为实用的一种理论。它阐述简单,其不证自明的法则调节着消费中物品和服务的比例以及生产中生产投入要素或服务 的比例,它还支配着市场上的价格并通过价格力量调节生产组织和分配。按照自由社会都是经得住推敲的假设,即按照与任何能够想到的专制管理相比较,相信人们能管理好自己的事务(个人事务或自愿合作中的事务)的假设,这些法则无论在事实上还是理论上,都是有效的。它们能使一个社会按一种可能的方式,预测采用无效行为与有效行为的过程结果,如果社会愿意的话,这两者都比别的东西更为可靠,比如说刑法学,尤其是“政治学”。普通人是否值得信任主要看他的能力和他尊重他人自由的基本道德,但这一点也只在一定程度上管用,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情况也会有所不同。这一事实提出了部分社会经济行为的问题——维护自由的问题。虽然这是一个难题,但从总体上看还是一个小问题。更难的问题是社会抵御外敌的措施,只要“社会”从根本上说是指一个君主国家,在不远的将来,人们就会提出这一问题。与此相关的还有国际经济关系中的诸种问题,尽管这些问题大部分都是虚构的,而且,如果人们更理性一点的话,这些问题也就不复存在。 在人类生活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对一个国家来说)经济政策的主要问题起源于相互矛盾的公平分配的理想——由于最大限度地认识到了公平分配的不可能性。在这里,必要的妥协是一个评判的问题,而不是什么准则的问题。自由主义的社会哲学以法律的定义取代了公正的概念,以对法律进行批评而促其更为“公正”的想法,作为神圣的、永恒的、不可更改的——甚至包括因其解释和强制实行所具有的神所赋予的权威而获得认可。自由主义的社会哲学还以人与人之间的公正理想,取代了与遗传的社会地位相一致的公正概念,即一个阶级的公正。而个人意义上的公 正问题已经沦为一件不具有可能性但又不可或缺的事情——主要是因为一个社会只是部分由富有责任感的个人组成的。家庭在消费和生产中是一个最小的实际单位,在政治上也多半如是。在我们这个自由的文明社会里,人并不是生来就具有有效参与这种社会生活所必需的能力或素质,或者,生来即处于当然拥有这种能力或素质的状况。至关重要的自由是家庭的自由,即父母和不同单元的政治阶层之间,为了使自己的后代和行为结果具有一个公平的开端,进行传宗接代与责任分工的自由。另外,从一种尚可接受的标准来看,那些无力照顾自己的成人,为我们提出了更为紧迫的任务,超出了自愿救济的范围。而且,理想主义也不能止步于国境,因为国际关系问题或世界秩序问题已经愈发严峻并更为紧迫了。 从现实意义上讲,经济学肯定是“福利”经济学,因此它明显需要学科之间的合作。这就为我们提出了社会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手段的双重问题,但这些问题又常常不可分割地混在了一起。说不存在人与人之间的“效用”比较或需求比较,是荒谬可笑的。所有的社会问题都起源于利益的冲突,每一种评判都关系到与这种比较相关的社会政策。其起因当然在于征税,无论人们想用税赋去干什么,税收至少为政府活动提供了资金。而且,除了保障地域规定范围内的自由和秩序并促进分配的公平(实际上是家庭主义性质的)之外,还有大量的必须靠统一的组织行为执行的职能。许多基本物品也不能分配给个人。这样,分享的条件必定强加于所有生活在这一区域的人身上,这就是政治行为。通过平等参与的讨论,人们一定会就详细的政策措施达成协议 ,在一致同意的范围之 内,就不能“随意地”采取强制行为。一位明智的自由信奉者在理智地确定会出现这种收益之后,就会对组织行为的收益与不可避免的牺牲仔细地进行比较。 多数的行为问题是“经济学”问题,这就需要有效地利用各种手段,这就涉及到这些手段在可选择的使用模式间的配置(根据“最大化”所期望结果的方法,借助一定范围内的均等化)。很显然,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那些高级物品(higher goods),同样也适用于“低级物品”。社会行为在(a)比较不同个人(或作为整体的一个群体)产出物品的使用和(b)(在自由社会里)工具隶属于对其使用拥有假定控制权的个人方面是独特的。这些事实强制规定了一个社会(一致同意)的共同目标,即平衡不同的认知价值(传统上分类为真、美和善)的“福利”。控制着个人选择的偏好,在这里不起作用。与利益相对的主张虽然不能使人们意见一致,却一定会强化人们的对抗态度并驱使人们产生敌意。福利的实质内容有别于“道德”,是一个伦理的或社会伦理的问题。道德是在一种既定的社会秩序中,人与人的关系问题,而“伦理”,如我们这里的用法,探讨的是二者的改善,即社会的进步。在这一点上,我们用不着强调取得一致性的困难。 另一方面,问题可预见的一面是一个事实和一种描述性的规则(descriptive laws),从一种特殊意义上说,部分是科学的,部分是历史的。在这两个领域中,智力活动都需要只能在有限程度上拥有或具备的知识。要理解两种形式的因果性,一个群体需要采取的第一步,就是要了解两种形式的因果关系,即将不可改变的既定的东西,与可以由行为改变的东西区别开来。其中,历史的因果 关系尤为含糊,就算我们获得了这种知识,也很难对之进行解释并加以利用。自由社会本身就是近代史上的一个神秘产物。中世纪之后,一场壮阔的文化革命,即起始于科学和知识的探究,继之在经济学和政治学(自由企业和民主)领域中的运动,带来了个人自由。这一斗争只是在几代人之前才渐渐变得非同小可,而且事实上一直持续到了今天。新的人生观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以往所有时代基于对人、律法和政府的研究而总结出的传统原则和权威。社会变迁中的重复性或连续性因素,正是不同的社会科学的研究领域。因为经济政策基本上是指经济学和政治学——后者准确地说是法学的辅助学科。除了历史学和人类学之外,构成这一基础的还有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其他“行为”科学。 历史之前有史前史,史前史之前是人类的生物进化史。因为社会性的智力活动需要大量这方面的知识,而这些知识似乎是我们从未有过的。弄明白人类出于本能的社会生活如何被“文化”所取代,如何通过人为的传统(imitative inheritance)而传递,是一件特别有益的事情。这种文化和传统包括语言的发展,人类特有的精神、知识和情感的基础。与人类基本的生物一致性相反,进化在人身上所产生的是文化一语言和其他习俗以及价值取向的巨大差异。在历史上,文化决定论已渗入当权者——教会和国家的思想之中。在自由社会里,这些东西必然会被群众的智慧(mass intelligence)所取代。就其他一切来说,最根本的还是知识本身的问题,即对于社会的因果关系以及各种价值,我们能了解什么,又如何去了解。基本的情况是思想之间的符号传递(symbolic communication)。这是人通过人获得知识的主要直接来源,也是所有自 然知识的基础,因为知者并不能与自然交流,而自然也不可能知道他或利用他。 对社会政策问题进行任何客观的批评考察,其“教训”(moral)应是小心从事或慎思而行。智力活动的潜力是非常有限的;任何其他行为造成的结果,即使不是灾难性的,也可能是坏的多,好的少。要想明智地行为,人们必须约束自己爱对那些合意的变化和“做某事”匆匆作出不切实际的结论的习性。尤其是,他们必须学会尊重现有的最为扎实的知识,即简单明了的经济学真理,同时也要认识到它们的局限性。 与对智性行为的要求相比,迄今为止我所讨论的话题都是知识的有限性。这一话题与本书此次再版前言的话题,即“不确定性”的经济后果紧密相关。从理论上讲,这一讨论始于一个由于利润递减,即由所述原理定义的“纯”利润的递减,而趋向于均衡的理想的市场经济(误称为完全竞争)。在自由经济社会里,每个人所采取的完全理性而又有见识的行为,会使货币成本等同于销售价格,并在参与生产性投入的各要素之间分配全部产品。“企业家”不可能具有万能的先知先觉,他的职能就是增进知识尤其是改善预测能力,并承受知识有限所带来的后果。因此,论及利润理论的论文就成了对价格经济的分析,尤其在关系到企业家职能和收入——正的或负的,赢利或亏损——的问题时更是如此。如果要区别管理知识的缺乏和商业经营活动中的普通“风险”,“不确定性”一词似乎最合适不过了,因为通过归组案例的组织所运用的保险原则,普通风险即使不能排除,也有可能减少。因此不确定性可以解释利润和损失,但利润,当它发生时,并不完全是“承担风险的 回报”,尽管获利的期望是对企业家职能的一种激励。而且人们也并不将企业家职能与其他要素一样看成是“生产要素”,因为从根本上讲,它完全不同于可计量的或易于发生比例变化及边际估算价值的要素。因此,利润(正的利润)不是其收受者提供服务的价格,而是一种“剩余”,是分配中的真正的剩余。 我们在讨论中提到过一个分析上的缺陷——“生产期间”的谬论。在写作本书之时,我并不明白每一种生产行为都一定会立即产生出价值产物,要么是待消费的产品(至于服务,马上就消费掉了),要么就是资本的增值。(不然就不会有生产。)如果现在写作本书的话,这将是我要做的重要改变。除此以外,企业与利润理论不会有根本的改变。特别是,我也没有打算拿出更为详尽的不确定性理论。那样做需要一本论述科学和认识论的专著。我现在仍然相信,偶然性或“机遇”是一个无法进行分析的自然事实。这一点因物理学的发展而得到了普遍的承认。概率论只是在不能凭经验确定的条件下,计算“概率”(另一种未经界定的概念)分布的一门数学。比如说,我们可以谈论一种“完全公平”的赌博条件,但根本没有这种条件存在,或者根本就造不出这种条件。偶然性远甚于人类对“真正”绝对意义上的因果关系的无知,这种看法再怎么说,也是一种教条,一种知识的偏见。我们不可能对理想的概率分类(原子裂变“或许”是一种)以及与某种偶然因素相关的每一种知识或选择都有所了解。因此任何组合起来的情况都需要有某种补偿(offsetting)。我们无法确定完全的随机或是它与所述“误差”——不是“自由”——的关系。从这里看来,偶然性似乎是一种先决条件,而“自由”却与某种更为神秘的东西,或在一种独特的意 义上,与“意愿”的行为相关。 由这些关系所引出的问题确实也没有什么确切的答案,对它的回答在一定程度上也不太现实。也就是说,任何答案都可能荒谬之极,也不会获得人们的普遍认可。(没有人会对这种迫切要求得到答案的空想人士继续大量出现感到怀疑,相反,人们会热诚地让他们提出与其客观中肯的说法相关的问题。)偶然与不懂因果关系之间的区别,像自由选择与偶然或严格的因果性之间的区别一样,大概也可以“忽略不计”。这两种区别确实很小,小得超出了任何经验性考察所能涉及的范围。两者差别的大小也无关宏旨,因为我们熟悉的反应也会无限制地放大这种间断性变化的结果。 我力求在我的阐述中有一个稍微明晰一点的分析,我特别要强调指出的是,利润与财产的使用之间不存在任何联系。但我不能将利润与工资非常明确地分离开来。我在别处提出过两个人(“两个工人”)的例子,即两个人打算一起做一项工作,其间不涉及任何其他“要素”。他们也会有选择:要么他们事先会就每个人应做工作的诸项细节一一达成协议,并分享工作的成果;要么会采用一种更为简单的解决方法,即其中的一人负责这项工作,并确保另一人会得到一定的回报,他自己的“那份”(正的或负的)则取决于工作的结果。在自由契约社会制度下,除非双方当事人存在一种“家族”关系,否则,后者似乎是一种更合乎常情的办法。这一假设的例子说明了企业家职能与利润的所有理论实质。 弗兰克 · H. 奈特 1956年11月于芝加哥 [book_title]第一章 经济学理论中利润 与不确定性的地位 经济学,或更为准确地说,理论经济学,是社会科学中唯一的一门渴望以严谨著称于世的学科。在某种程度上,作为一门严谨的科学,人们在分享与其有关的荣耀的同时,也必须接受它的一些局限性,即它会因为力求严谨而变得像物理学或数学一样,必然具有几分抽象性和不现实性。事实上,它的严谨程度与物理学不同,因为虽然它不能弄得如物理学般严谨,但出于某些特殊原因,却会以更大程度的不现实性为代价,保证了其中等程度的严谨性。严谨科学的概念涉及抽象性,它的完美体现在分析方法上,分析和抽象实际上是一对同义词。我们交给自己的任务就是对大量复杂而相互关联的变化进行归纳和整理,也就是说,把这些复杂而相互关联的变化当成具有同一性,即所谓有规律的一连串事件或行为进行分析,并将各种基本的连续事件相互分离开来,以分别加以研究。 有时候,我们能感觉到,各种复杂现象的基本构成本质上就是完全或部分分离的;有时候,人们可能会单独地,或附带一些易于控制的条件,设想出一些虚构的经验。当然,后一种方法是物理学的典型做法。但将其应用于产业社会的研究,通常是行不通的。一般而言,我们必须探寻一下,在不同的结合条件下,复杂现象中不同因素的表现形式,或者,依赖于对一般原理的直观知识,并借 助于逻辑方法来探寻一连串个别事件的先后运行过程。 应用于任何一类问题上的分析方法总是非常不全面的。用这种方法来处理从数字上就占有极大比例并构成一般真实状况的各种复杂的因素,比如说,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必须应付的各种复杂问题,根本就是不可能的。方法的价值取决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在大多数问题中,各种情况的某些因素是共同的,这些因素也不仅仅只在每种单独情况中出现。而且,这些因素虽说数量很少,但其重要性却大得足以主宰控制整个情况。因此,少数这类因素的规律,使我们对这一总体情况的规律有了大致的了解。它让我们得以说明,在“理想的”条件下,即那种存在大量而多变、但不太重要而且我们的规律并不加以考虑的“其他事情”完全不存在的条件下,什么因素“会”有用或“可能”有用的问题。 这样,如果我们在物理学的模型和严谨的自然科学的范型中假设了经过简化的条件,并排除了所有让人烦恼的因素,很少几条切实可行的规则或原理就能告诉我们所要发生的事情。该简化条件包括对规模、质量、形状、光滑度、硬度、弹性的明确说明,以及通常作用于物体的参数(properties)和通常在事实上完全不可能认识到但绝对必须去认识的 特定性质的说明。而“令人不安的因素”则是任何没有包括在说明中的因素,或许,实际排除这些因素和认识这些因素大概同样是不可能的,因此,同样需要对这些因素进行假设 。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得到“规律”,即对不同现象和不同行为的原理进行描述。当然,这类规律在任何特定的情况下都不能准确无误地继续适用,因为这些规律并不全面,并没有将所有因素都包括在内。然而,它可以使我们明智地处理一些实际问题,因为它 近似于真实,并且我们知道该如何降低这种不全面性。只有凭借这种近似性、凭借对现象更为重要和更为普遍的诸方面的分析探讨,我们才能对大量现行行为有一种理性认识(intelligent conception),才能取得现在这种对自然力的不可思议的完全控制。 我们已经用相同方式发展出了一门讨论“趋势”的理论经济学,即在永远不会成为现实,但总是多少接近于现实的简化条件下,讨论“将会”发生什么的理论经济学,尽管出于种种原因,这种理论不是这么完整并让人满意。然而,理论经济学在创立有用的方法方面却不如理论物理学成功,其主要原因在于,理论经济学没能明确而清楚地表明它的特性和局限性(nature and limitation)。理论经济学研究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将会发生什么,但并没有及时讨论什么竞争是不完全的,所以,它留下了很多工作有待进行,比如要对下列问题形成一个系统而连贯的看法:什么是完全竞争的必要前提条件,这一条件在什么范围内、在哪些方面偏离了现实生活的情形,以及将其结论应用于实际情况时要相应地做些什么“修正” [1] 等等。 一旦涉及到理论方法的含义和运用,经济学家在此问题上的含混不清和模棱两可在不同的流行观点中表现得至为明显。从一个极端,即数理经济学家和纯理论家这方面来说 [2] ,如果有任何理 论处于作为普遍法则所假设的极少数前提条件的封闭的演绎体系之外,那么这种理论根本不被他们视为科学的经济学。在另一个极端,确实存在一股很强的、或许还在日渐增长的否定抽象和演绎的趋势,这一趋势主张一种纯粹客观的描述性的科学。在这两者之间是形形色色的观点。 按笔者的观点,要在两个极端看法之间找到对双方都公允的“中间道路”,并不困难。一种抽象的演绎体系虽然只是经济科学宏大领域中的一个小小的分支,但培育这一分支既有机缘,也极有必要。实际上,我们可以打一个比方,我们知道,理论机制是物理学的一个非常小的部分,但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部分。在某种意义上,是“首要”的部分,也是理解物理学的基础和先决条件。这一点也非常适合于经济学中的“纯理论”部分;对社会体系作实际的理解,就要离析并探究其逻辑结论,即在社会体系中所显露的为数较少的基本趋势,这或许是一小步,但却是首要 的一步。如果演绎和归纳确实在理论上有区别,那么,与其他科学一样,经济学需要大量使用这两种方法。正如穆勒所主张的那样 [3] ,我们必须尽可能进行演绎推理,并应该在每一阶段用所观察到的事实来核对结论。如果资料复杂到无法用这种方法进行把握,我们还要使用归纳法和公式化的经验法则,从推理上使这些资料与“行为学”(现在我们应该简单地称之为“人类行为”)的一般原则联系起来。这里要强调一下这两种情况下的限制条件,即使用演绎法时,所得的结论必须经常用所观察的事实进行印证,并根据印证的结果修正假 设条件,而从归纳中得出的经验法则,在人们确信它们的重大意义或可靠性之前,它们必须反过来显示出符合科学的一般原则的一面,这样我们可以看出,这两种方法是没有多大区别的。 [4] 经济学的方法就是所有研究领域的方法,即那些无论如何要应用分析并且不可能仅仅靠描述就行得通的领域的方法。这是一种科学的方法,一种不断接近真相的方法。 [5] 经济学研究始于只讨论研究对象的最一般方面的纯理论分支,并凭借在越来越受限制的现象上应用这些原则而传续下来。这一过程向前推展到什么程度,将取决于个人的旨趣和问题的现实需要。科学通常并不关注在细节上高度准确的严密法则。当演绎所考虑的要素的数量渐渐增多时,这一推演过程立刻变得无法掌握,而错误也悄然而至,这种种结果相较于在给定条件下通过对事实接近的描述而获得的结果,失去的是广泛意义上的普适性。因此,最好的办法是在各种要素过分地增多之前,就不再对各种要素分别进行分析,而是通过运用靠经验来确定的校正法,分析近似性的最后一步。 在对一般原则的完整而独立的研究中,纯粹形式的理论方法,由于严格排除了所有波动、调整和源自多种因素的各种偶然事件,而比在调查的任何特定阶段处于调查之中的理论方法,少了一些普遍性。我们的问题是,在经济学中,以一种极为苛刻的形式使用这种方法是否明智。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取决于在被研究的现象中,事实上能否发现一般原则的充分恒久性和重要性,以证明对其进行审慎的独立研究之合理。笔者坚决主张对这个问题一定要给予肯定的回答。经济学研究的是满足人类需要之活动的具体组织 形式,这一组织形式已经在西方各国逐渐盛行,并已推广到了绝大部分行为领域。这一组织形式被称为自由企业制度或者竞争性制度。很明显,这种竞争并不是完全的或充分的竞争,但毋庸置疑,它的一般原则 是自由竞争的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对一种完全竞争制度的研究,作为一种近似真相的研究——其中各种程度的种种差异都以抽象法排除掉了——清楚地显示了出来。实际上这种方法尤其表明,因为我们最重要的社会政策问题直接取决于“自然的”(natural)竞争结果的特性,所以,对竞争的趋势是被推进和补充,还是被阻碍和替代,都要存疑。 于是,在理论意义上,这种最接近的理论表明是一种着手处理问题的自然的逻辑方式,与我们的思维过程的运行相一致,这种方法也为这样的事实所充分证明,即自从这样一门科学或这样的社会制度得到研究以来,经济学家事实上一直在运用这种方法。当然,他们也因为这样做而一直受到指责,且是严厉的指责。但是依照笔者的看法,古往今来的理论家并不是因为遵循一定的理论方法并对简单化和理想化的竞争组织形式进行研究而受到公正地批评,而是因为没有以一种充分自觉的、审慎的和明确的方式遵循该理论方法而受到批评。实际上,在方法论讨论中,历史上的著名经济学家已尽可能明确而清楚地表明了他们的方法, [6] 至于方法的 运用,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就无法这样说了。 不言而喻,使用从简化的前提条件进行推理的科学方法,对于推理者以及那些打算正确地利用他的研究的人来说,必须弄明白的是,他的推理步骤如何?他有什么先决条件?过去,引起争论的两个至关重要的难题,就与方法相关。第一个难题是大众,甚至包括大部分“学者”,都对用一般词语进行思考很是反感;另一方面,第二个难题是与上述内容相关的事实,即那些在经济学中运用近似性方法的人,还没有让自己充分地、不断地认识到,自然更没有让读者明白,他们的结论的近似性特性,即他们的结论只是对趋势的一种描述,他们常常草率地将社会基本原理和商业政策建基于这种不完全的数据之上。他们没有着重指出经济学推测的理论特征将会带来的有害后果,这一点在实用经济学的每一个领域中都很明显。学者们在提出“基本原理”的时候,自己在心里都没有对假设进行清楚的定义,所以他们以及那些以此为自己的基础的实际工作者,当然会忘掉原先提出的不现实的假设条件,他们会全盘接过这种原理,并将这些原理运用到自己的具体实际中,再从中得出完全没有保证的结论。这种明显站不住脚而且常常是谬误的推论,自然是根据这种不真实的理论本身推出来的。这种做法当然不对,我们不能用永恒运动体系来质疑每一阶段都建基于永恒运动假设条件之上的理论机制的真实性。然而在经济学中,只要理论的先决条件是如此之模糊而且变幻不定,那么,对一般原理的怀疑,注定就像清晰的思维一样,都是不可避免的。理论或许无法弄得一清二楚,但这些简化的假设条件和生 活的复杂事实之间的差别,却有必要弄得像在力学中那样引人注目且为人所熟知。 本书意在向上述方向努力。我们将尽力找出并公布理论经济学先决条件的非现实性,我们这样做不仅仅是为了质疑这一学说,而且还希望弄清这一学说的理论局限。我们之所以特别强调将理论经济学规律的近似性特点和它的没有根据真实性状况作出经验校正的不适用性与力学规律加以比较,有几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历史的,已经在前面指出了。人们并不总是明白结论的局限性,理论家本人和实用经济学作者以及治国良才们,轻率地使用这种结论,他们没有认识到要使这种结论符合具体的实际,就必须对其进行校正。以永恒运动推理为基础,但又认识不到这一点 的政策措施一定失灵,而且是灾难性的失灵。 第二,对理论经济学进行斟酌和修正的必要性,远远大于对力学进行斟酌和修正的必要,这一点不可忽视的重要性相应地更为明显。而一般原理也并没能让我们更加接近于现实;因为在实际经济状况中,还存在大量易变和波动的因素。 再者,尽管与物质运动力学相比,在竞争机制的研究中,理论和现实之间还存在极大的差别,而且我们不太熟悉这种差别,也更容易忽视这种差别。我们一直以一种简单的方式对人类进行观察和把握,对这后一种现象的把握自人出现在地球上就已经开始了,但人们之间的竞争关系则只是在几代人之前才建立起来的。因此,按照科学方法进行清晰思维的习惯,对假设的使用和从具体事情中分离出基本原理的做法,在某种程度上已逐渐在人们心中、起码是在更有教养的一批人心中形成。或许,某种程度上在某些种 族里,甚至是一种本能的做法。 [7] 最后,与我们面对力学问题的情况不同,我们是否在人们中间广为传播了人类关系领域中的正确理念,实际上是有极大差别的。无论如何,在后一种情况下,我们要服从于民主管制政策,但在力学问题上,我们不见得要倚靠它。至于具体的结果,比如人们通常是否打心底里相信,能量能被创造出来,或者,炮弹落入大洋底之前是否半途会悬浮在那里,以及任何其他根本的误解,相对来说都不重要。至少,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重视知识和培训的传统,以及迫使无知之人遵从有识之士的判断的传统。在自然科学领域中,大众对那些他们既不知道也不重视的科学原理,可以、也会高兴地接受、运用,并以之来设计各种设备。要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证明这种事情,一般来说还是做得到的,因为“结果”就能实实在在地让人们折服。然而,在社会科学领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事情就不是这样了。我们所建立的全部传统公开主张“张三李四、阿狗阿猫”对社会事务的了解与“自以为有很高教养的人”一样多,由于缺乏一个自愿服从的传统,无知者通常也不遵从有识之士的看法,所以我们通常也无法给出一个客观的说明。如果我们的社会科学要 在改善人类生活质量方面做出成绩,那么大部分社会科学一定要首先“出售”给大众。因此,它不仅仅有必要让自己的文献准确并可信,而且要尽可能弄得“让傻子都能懂”。 不管是否像笔者相信的那样,在社会现象领域中也有必要使用严谨的科学方法,但毫无疑问,即使是反对这一观点的人也会承认,自当代经济学建立之日起,这种方法就已经 应用在大量的文献中了。人们也会承认,在我们的经济学指南和一般性讨论中,术语、概念和思维模式已经是、而且长期以来在很大程度上也一定是受业已建立的传统所左右。人们肯定也不会否认,如果 遵循了根据假设条件或简化的前提条件进行推理的方法,这种方法的运用一定由于强调了假设条件和符合逻辑条件的特点,或者由于强调了所获结论的大体正确而得到了完全的保障。如果人们没能很好地运用这种方法,那么,麻烦和误解就会因为对假设的不严谨使用和对结论不加约束的应用而接踵而来,这样,当下对这种研究的需要就得到了确认。 虽然最近我们也在正确的方向上有了显著的进步,但我们仍然可以在有关这一主题的文献中找到经济学理论部分与经验部分更为显著的分离趋向和更为明确的假设条件公式化倾向,我们已经提到过数理经济学家和非数理纯理论家的著作。大部分严格地、有意识地建立起来的“理论性的”(即一般的和近似的)学说值得人们尊敬,公正地说也令人满意,笔者认为,其中帕累托和威克斯蒂德的著作尤其值得一提。遗憾的是,人们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也没有在一般的科学进程中给予它们重要地位;数理经济学似乎只是一种旁门左道(cult)而已,是一种除了一些“入了门的人”, 其余所有人都一窍不通的理论。在浩如烟海的经济学文献中,确实仍然存在缺乏对一般性原理,甚至是对科学纲领(program)中一般原理的重要性和含义进行综合理解的迹象,也确实需要对实际生活条件的理论假设和对具体事实的理论结论进行彻底而审慎的对照和比较。经济分析方法的创造者和使用者一般来说必须明白,进行理论推论是必须的,这倒不是因为其完全真实——从严格意义上说,理论推理之所以有用,是因为它并不 完全真实——而仅仅在于,它们与完全真实是否具有某种关系,是否所有运用它做研究的人都一直考虑到这种关系是什么。人们一定会承认,即便是纯理论家通常也并没有坚持不懈地强调他们研究工作的实际意义,以及研究工作与科学之外的事情的关系,他们的兴趣过于集中在构建演绎推理体系(a priori system)上了,或许他们有一点倾向于将演绎推理体系视为与经济科学不太相称的一个部分了。这种偏向很自然,甚或也很有用,但是在一个从事理论探索的人和使用理论的人都没有在心里本能地对理论和实践的关系有所认识的领域中,凭借解释性著作对理论进行补充,就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这一领域中的进步迹象主要通过对英国马歇尔著作中的规范概念以及与之相关的美国J.B.克拉克教授所采纳的静态概念的讨论而体现出来。 [8] 按笔者的观点,对基本概念的含义和意义表述最为清晰者,非马歇尔莫属。但马歇尔本人却对基本原理采取 了一种审慎的,甚或是反理论(anti-theoretical)的态度,他拒绝进行阐述,拒绝遵从经过严格定义的假设条件,而是执着地坚持尽可能紧地贴近具体实际,并对与限制性趋势相反的“典型”条件进行了讨论。依我们的看法,从具体性和现实性中收获的东西,由于讨论的晦涩、含糊和缺乏系统性而遭到极大的抵消,因此,数不清的限定性条件和细节必然造成掩盖基本原理的结果。另一方面,克拉克教授明显精于理论,而且坚持抽象概念的审慎使用。然而,笔者至少在应该有些什么抽象概念以及运用这些抽象概念的方式上,不能同意他的看法。虽然他对理论形态的阐述要比马歇尔更明确、更周详,但在我们看来,他写的东西不怎么准确。 [9] 一般来说,对纯理论的反对主要出自对理论的不理解,其中最为常见的是对静态或一般假设的含义的误解。人们并没有认识到,科学的方法论中本来就要运用假设,事实上,运用假设在科学过程中是非常基本的。我们并不要求假设深奥难解或要有多少智性,我们只要求它符合实际常识。科学的目的旨在让我们的行为更为明智,因此要对未来进行预测。 [10] 如前所述,智性的预测要通过分析,要分离出一定条件下的不同力量或趋势,并对分离出来的每一个要素的特点和作用分别进行研究。因此,静态分析方法和推论是并存的。除非我们在给定条件下对一种力量或变化的作用或结果进行描述 ,否则我们无法对这种力量或变化进行讨论 。 经济学的“静态”分析方法就是这样。它探究的是现存的条件 是什么,研究在这些条件下产生的可识别的、运行中各种力量的后果(或是进步过程中的变化——我们对力一无所知,人们假设 力是变化的“缘由”,这是唯一的事实 )。它的“非现实性”只是它对问题的简化,即它只考虑比较而言吏为明显的力量和更为重要的条件,对其他条件和力量则暂时不加以考虑。我们心智的局限使得我们这样做。我们每次一定是先 讨论一种变化,并假定其他变化已经暂时停止,尽管这种变化与此同时正向其最终结果发展,然后,我们再努力将运行中的各种趋势合并起来,并评估它们的相对重要性,从而做出切切实实的预测。这就是我们的心智工作的方式;我们必须逐一解决问题。如果我们可以全面地处理一种复杂的条件——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了——“思想”就不会有存在的机会了。科学意义上的思想 和分析 是一回事。 提到了最终 结果,我们就有必要对它进行进一步的阐述。均衡 的概念与静态分析方法的概念是紧密相关的。众所周知,在既定条件下,每种变化自然都会有“最终”的结果,如果我们不对这些最终趋势进行阐述,对变化的描述就是不完整的。世界上的每一种运动都是,也可以清楚地视为一种趋向均衡的运动。水的流动寻求的是水平 状态,空气的流动趋向于等压,电趋向于均匀电位(uniform potential),辐射趋向于恒温 ,如此等等。每一种变化都是产生这种变化的合力的均衡化,每一种变化都趋向于引出一种不再发生变化的条件。水的持续流动和风的吹拂等等,都只不过是由于太阳的热力——太阳本身同样也在做着旷日持久的能量再分配——不停地修复由于这些运动本身的不断破坏造成的失衡。 经济现象中的情况同样如此。商品从需求少的地方流向需求 旺盛或价格 高的地方,每一种这样的运动都在消灭引发这种运动的价格差异。商品的持续循环是因为人类的生活(财富的生产)要有源源不断的供给。这一点也同样适用于生产能力从一种用途向另一种用途的转换。假定以一组组给定条件为先决条件,我们所研究的静态正和变化一样多。这样谈论与消费品的供给和需求(生产和消费)的给定条件相关的静态状态虽然武断,但还是较为合适的。我们将会看到,事实上还存在另外两个根本性的静态问题:第一是假设一定的消费品的供给,第二是在给定的一般条件下,生产品的创造和需求发生变化。第一个问题是市场或市场价格问题;第二个问题则是社会经济进步的问题,而且常常是与动态经济相关的。 本书的内容将以一般规范理念为中心,并将此视为是为了对竞争性社会经济组织的本质或一般原理进行单独研究而做的一种尝试。本书通过征引经典作家们的“自然价格”理论,意在导出经济思想史中假设或假说的内容。这样我们就能明白,古典经济学家的思想中不仅确实存有假设,而且有必要用假设来定义完全竞争的条件,这是古典思想的目的之所在,其意义在于构想出实际经济过程的有限趋势。 [11] 正如本书标题所示,我们的任务将按照分配理论中利润问题 的当前观点来进行构想。竞争的基本特征,就是消除利润 [12] 或损失并使经济物品的价值与其成本相等的一种“趋势”,这一点已获广泛认可,而且一目了然。或者说,因为成本在很大程度上与分配份额而不是与利润相等,所以我们可以用这种说法来表达同样的原理,即这是一种趋向于在对生产做出贡献的各种要素之间进行产品的无剩余分配的趋势。但在现实社会中,成本和价值仅仅是“趋向于”均等,事实上,只有在偶然情况下,它们才能确切相等,通常情况下,它们都是由一个或正或负的利润额区别开来。因此,利润的问题是考虑完全竞争和现实竞争之间差别的一个途径。 然而,我们对利润问题的初步研究将会表明,这一领域中的难题来自于一种混乱的观念,而这一观念又植根于我们的思想基础之中。我们将发现,这一团乱麻的关键都源于风险或不确定性概念,以及隐藏在其中的模棱两可的含义。因此,我们的讨论最终将重点围绕这一观念进行。对利润问题做出满意的解释,有助于厘清完全竞争理论和20世纪美国的实际竞争中所采用的间接方法(remote approach)之间的实质性区别。对此两方面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对不确定性概念及其对经济进程的影响的研讨来找出答案。 但是,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必须将不确定性与我们熟悉的风险概念,完全区别开来,而这两者从未被严格地区别过。“风险”一词,它在日常语言中不够严谨的用法和在经济学讨论中的用法,的 确是两种不同的东西,起码在功能上,在与经济组织现象的因果关系中,分属不同的范畴。这种概念混淆的性质在第七章中有详尽的讨论,但这里可以用几句话略说一下它的实质。最重要的事实是,在某些情况下,“风险”指一种能经受量度的量,而在另一些时候,它又明显不具备这一特征。取决于两者之中哪一种情况真正存在并起作用的现象,其意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区别。“风险”一词中也存在其他歧义,这一点将会在下文指出,而且这是最重要的。看起来,一种可量度的 不确定性,或准确地用“风险”这一我们即将使用的术语称之,与不可量度的不确定性是如此之不同,以致可量度的不确定性实际上根本就不能称其为不确定性。我们因而把“不确定性”一词限定在不可量度的范围内。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正是这种“真正的”不确定性,而不是风险,才是令人信服的利润理论的基础,才可以用来解释实际竞争和理论竞争之间的差异。 为了给有关不确定性的含义和因果关系的讨论提供一些背景材料,我们首先会对以往所提出的利润理论作一个简略的回顾。在对这一主题从古到今的历史做了简略的介绍之后,我们有必要稍微详尽地讨论一下最近进行的与以风险一词来解释利润相关的争论。在这一讨论中,可量度的风险和不可量度的不确定性之间的区别的重要特性,将渐趋明朗。 本书的第二篇(第三章到第六章)将致力于对一个理论上的完全竞争社会作一个概要性的研究。在讨论过程中,我们会日渐清楚,对事实上保证实际竞争只能“趋向”那些结果的完全竞争至为根本的,就是不存在不确定性(在真实的、不可量度的意义上)。其 他一些必须包括在内或隶属于它的预先假定还有,人们谅必明白他们正在做什么 ,而不仅仅是作出或多或少准确的猜测。因为人类是一种天生具有学习能力的生物,总想弄明白自己行为的结果,但只要人类还不可能做到全知全能,无法达成这一目标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趋向于完全竞争的“趋势”马上就得到了解释。又因为风险从一般意义上并不排除完全计划(perfect planning)(因为理由很容易就可以弄清楚),所以这种风险并不能阻止诸种竞争性力量之趋势的完全实现,或者利润的产生。 在结束了有关完全竞争的扼要讨论之后,我们将在结尾部分用稍短的篇幅来讨论完全竞争的局限性,而不是知识的不完全性,然后从第三篇开始对风险和不确定性概念进行细致的分析(第七章),接下来(余下的章节)则对两者的后果进行稍微详细的讨论,但我们主要集中研究经济组织中真实的或不可量度的不确定性及其在经济理论中的含义。风险的经济关系,即狭义的可量度概率,已经在相关主题的文献中得到过充分的讨论,这里就不再进行详细讨论了。我们主要关心的是作为一种已知变化的风险和真实的不确定性之间的差别,对前者的讨论是本书附带的目的。 * * * [1] 参看麦肯齐:《社会哲学导论》,第58页。另见白哲浩:《经济研究》,第一卷,《英国政治经济学的预设》。 [2] 数理经济学理论有三种类型或流派,分别与库尔诺、杰文斯和瓦尔拉斯相关。洛桑大学的维尔弗雷多 · 帕累托博士(瓦尔拉斯的继承人),是当今数理方法最杰出的代表人物。在“书斋”式纯理论家中,维克斯蒂德、熊彼特和潘塔莱奥尼最为突出。 [3] 《逻辑学》,第六卷,第IX章和第X章。 [4] 演绎与归纳间的关系十分密切,对这两种方法进行严格的区别和对比,会使人产生误解,对科学方法的基本原理更为详尽的讨论将在稍后进行(第七章)。我们将会明白,不存在像演绎那种得到普遍理解的事情,演绎是从个别到个别,概括总是一种推测,是一种省事的方法。然而,事实上我们可以根据假设对资料进行理性的和富有成效的研究,而假设的价值或多或少与假设所依据的先前的具体知识是相当的。科学的实际过程就是由设定假设和检验假设组成。任何领域中的第一假设通常都是“常识”的影响,即靠与世界的直接接触而强加给人的表面知识。根据假设来纠正或驳斥导向性的概括,也可以提出一种新的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加以评判和检验的观点,从事物质生产的组织化过程也是这样。概括的重要性出于这样一个事实,随着我们思想的形成,除非我们是带着需要解决的问题来接近现象,否则观察现象的尝试几乎是徒劳的。这就是说,假设其实就是一个问题。表面的观察提出了需要通过研究找出答案的问题。如果并且终于有了一个肯定的答案,并且这一答案与实际应用的检验或是一时的观察并不抵触,那么,我们就得到了一条自然法则,一个关于环境的真理,这一真理可以使我们在行为上理性地对环境作出反应。 然而,从培根意义上的全面而详尽的资料收集和校订上说,人们几乎用不上归纳,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归纳可能也是必须的,并且也有效果。另一方面,视演绎不仅仅是一种易于证实的有所指的假设,同样也没有用处。但是,这里要指出的是,在某些领域中,常识性的概括有很高的确定性,比如说,就外部世界而论,概括就给了我们一个数学的“公理”。这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在对人类现象的研究中常识或直觉的作用。在人类行为的大多数领域里,观察和直觉实在是难以区别清楚的行为。我们的知识基于内省观察,但内省观察过于直接,所以可称之为直觉。将这种直觉扩展到我们的同伴身上,还要基于我们对交流信号如言语、姿势和面部表情的理解,这就不仅仅是基于对行为的直接观察了。这一理解过程的特点大部分是本能和下意识的。因此,经济学的许多基本规则实际上是以“直觉”为起点的,所以它当然总是需要通过普通观察所做的归纳或是通过统计学处理的资料来进行修正。 与哲学问题打交道时,上面这些说法一定不在考虑之列。笔者与穆勒一样,是一位经验论者,认为所有的真理或公理最终是从经验归纳出的。作为一种分析方法的归纳是一种审慎的、科学的归纳,是以弄清实际例证“规律”为目的的有计划的研究。演绎则意指将一般规律应用于实际情况而获得的新的真理。以现在的观点看,这两种过程都只能视为提示性的,全面而彻底的归纳和结论性的演绎似乎都是不可能的。 [5] 读者会记起在孔德所建立的普遍性原理秩序中的科学解决方法。数学,这种空间和量上的抽象属性,虽然适用于所有的现象,但同样也没有告诉我们多少东西。物体与生命物体法则虽不具备普遍性,但却更加具体实际。同样的原理也适用于任何一门科学。 [6] 参见穆勒《论政治经济学的一些未定问题》第五篇,书中对这一问题已经论述得很详尽了。卡恩斯(J.E.Cairnes)在《政治经济学的性质和逻辑方法》中也对英国经济学家的方法论讨论做了详尽的论述。“经济人”的概念是强调科学假设的抽象特点和简化特点的一种方法。凯恩斯(Keynes)的《政治经济学的范围和逻辑方法》对这一主题的讨论绝对清晰且极具说服力。 [7] 必须承认,实际上仅有非常少的一部分人在力学领域中具有特别的理论感觉。事实上,绝大多数对力学有着基本经验的成年人对力的转换和等量的最基本的原理也没有真正理解。就他们自己的悟性而言,他们可以轻松地领会粗浅的永恒运动图式,在这件事情上,他们惊人的一致之处就是,他们宁愿坚持自己的看法,也不同意科学界的一致意见。国会中对这类问题的反复讨论是大家所熟悉的。某种力学上的“巧思”或许就是如此,这种巧思能在任何人头脑中出现,但就是很少在科学家脑海里出现。准确地说,这些能人是那些似乎最喜欢在明显荒谬的事情上浪费自己的生命和金钱的人。甚至大量称职的工程师也是既不理解也不欣赏物理理论。 [8] 静态思想在奥地利的熊彼特教授那里,沿着一条严密的理论思路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9] 我们试图指出,这里并没有如克拉克教授所主张的那样,表现出了古典经济学理论中隐含的假设。(见第二章。) [10] 参见杜威对作为社会诊治方法的推理的定义。 [11] 我们在这里无需特别提出这一明显的事实,即理论方法可以应用于垄断,也适用于竞争,并与两者均有关。当然,从理论上说,这也是一种理论上“理想的”垄断——真正的假设是完全竞争体系中完全垄断的一种特例。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差别以及前者的意义在两者情况下都是相同的,我们也要讨论本来就与此相关的完全垄断的含义。(见第六章。) [12] 应该指出,这里使用的“利润”一词,实际上是指“纯利润”,这是一种分配份额,不同于由于土地、劳动和资本的生产性服务而带来的回报。 [book_title]第二章 利润理论 [1] ,与利润相关的变化与风险 鉴于在导言一章中阐述了利润与理论经济学的关系,以及经济学者心中对基本假设的模糊认识这些事实,因此,对利润理论仍然是经济学说中最不令人满意且存在争议的部分,我们就不再感到奇怪了。然而,考虑到竞争有消除利润的“趋向”已获广泛的认同,那么,本书只将利润问题当成一个重要的特例 [2] ,没有直接对利润问题本身进行直接抨击,并探究一下事实上已获充分认识的完全竞争失灵的缘由,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会引起人们注意。其实,也就是在最近这几年,利润作为一种真实确切的份额的存在,已经逐渐得到确认,也由此提出了对利润进行解释的问题。 与多数研究对象就是人类活动的某些领域的科学一样,经济理 论也一直受到现实的很大影响,尤其是不严谨地使用日常生活中的语词,已经造成了术语学上的严重混乱。利润的概念与工业组织的某种形态有关联,即一种在不同的时间与不同地点、在不同程度上已实现的形态,一种一直在发生变化和发展的形态,有密切的关联。正当英国古典经济学派的经济学家们从事写作的时候——18世纪晚期和19世纪初期——股份公司相对来说并不重要,实际上,它只局限在一些银行和贸易公司的范围内。当然,也存在一些以获利为目的的贷款,但是,产业主(industry men)使用自己资本的主要形式还是雇佣劳动和从别处租来土地。管理的功能主要集中在资本家手中。此外,英国的工业是新兴工业,扩展极其迅速,竞争并没有得到高度的发展。在这种条件下,资本似乎是,也确实是占据了支配地位的因素。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资本的积累和金融机构的完善以及竞争的增长,才将利息的重心转移到了经商能力(business ability)上,这才使人在不直接拥有资本所有权的情况下,很轻易地或至少是普遍可能地,可以凭保证资本增值的能力而营利,绝大多数人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借来的资源也就很普遍了。 在这些早期的条件下,将产业经理人的收入与资本的所有权联系在一起,是很自然的事。在所有经典著作中,我们发现“利润”一词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混乱的深层根源就在于概念的含混以及早期作家思想中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观念的使用。触及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方法论的基本问题核心的一个区别,在研究的初期阶段,虽然不可能完全弄清楚,但当然而且必须搞明白。直到晚近,马歇尔才对长期规范价格作了分析,克拉克和熊彼特则分析了“静态”价格,也向经济学家们提出了一个更清晰的与什么是“自 然”或正常条件的真实含义相关的概念。对于早期的古典作家来说,这种含混的含义隐藏着资本家经理人的全部收入与合同固定利息之间的根本差别。在解释分配时唯一需要区别加以考虑的是,对用商业经理人收入理论来解释被认为是基本与合同固定利息相等的“正常利润”,要加以限定。另一个对利息与利润之间关系的系统阐述的障碍,就是缺乏对资本生产力的恰当理解,这些作者没能掌握资本生产力,也是最近几年才首次弄明白的。 然而,就古典的分析而论,对正常利润和利息的“近似的”或“实际的”性质进行确认,是很有必要的。甚至亚当 · 斯密及其追随者都认识到,即使在正常情况下,利润也包含一个不是出自于资本利息的因素。人们对工作的酬金和监管企业活动的酬金一直是有区别的。这里也涉及到了风险,但却是不能清楚地将利润与利息区别开来的资本损失的风险。 [3] 亚当 · 斯密对这些因素非常清楚,马尔萨斯和麦克库洛赫(McCulloch)则更是如此。穆勒则试探着指出,管理工作的工资决定方式与其他工资的决定方式完全不同,他还指出,所谓利润,也包含为风险进行支付的第三个因素以及管理工作的工资(和利息)。利润中包含利息的说法遭到了白哲浩的反对,也遭到了美国的沃克的反对,但在英国,对这一词汇 的使用如我们在马歇尔的书中所见,依然不甚严谨。即使在美国,随着股份公司会计制度的发展,管理工作的工资已经与利润分离开来,但利润与利息之间又出现了新的混淆。 早期的法国作家,从J.B.萨伊开始,对利润采取了不同的观点,或者至少是对这一术语有不同的用法,他们坚持将利润与利息分开,并明确地将前者定义为工资。按照冯 · 曼戈尔特的说法 [4] ,这两种提法之所以有差别,或许是因为典型的法国产业所具有的不同的特点,以及相对于资本来说经理人的个人能力更大的重要性。值得指出的是,在《政治经济学新概论》的第四版中,萨伊将利润作为是承担风险的奖励;但在前一版中,他将这一收入视为资本家获得的收入,现在他却将它转给了企业家。尤其值得提及的是库塞尔一塞纳耶的说法,他坚持认为利润不是工资,而是出于对风险的承担 [5] 。 从前的德国经济学家对待利润的观点十分不同。有些人的观点,比如舍夫勒的,或许最值得一提,他谨守“英国”的利润观点,将利润视为是对资本的回报。其他人,比如罗雪尔采纳的是“法国” 方法 [6] ,将利润看成为工资的一种形式。罗雪尔甚至不使用“利润”一词,而是用企业家工资(Unternehmerlohn )取而代之。其他著作家,如赫尔曼和劳(Rau)则或多或少采取了一种中间立场。 从本书的自的来看,还有另外一组更重要的人士,这些人主张,利润应该被视为是收入的唯一形式,而不是资本或劳动酬劳的扣减(reduction)。胡费兰 [7] 稍显犹豫地采纳了这种观点。而里德尔 [8] 则更为肯定些,但最著名的倡导者是屠能和冯 · 曼戈尔特。屠能在其大作《在农业和国民经济方面孤立的国家》 [9] 中,将利润定义为满足以下三项之后的剩余:(a)利息,(b)保险和(c)管理的工资,是恰当的。这一剩余由两个部分组成:(1)对某种风险的偿付,尤其是价值的变化和不能由保险承保的整个企业失败的可能性的偿付;以及(2)经理人劳动的超额生产力,这一超额劳动生产力是由于这样一个事实,即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在为企业筹划时所度过的“不眠之夜”。屠能将这些因素分别称之为企业主报酬 (Industriebelohnung )和企业主利润(Unternehmergewinn ),总起来称为工商业利润(Gewerbs pro fit )。 对利润最为详细且最为全面的分析体现在我们已经提及的冯 · 曼戈尔特的专著中。冯 · 曼戈尔特的研究是以产业组织形式的详尽分类为基础,并在对各种企业类型的经济优势进行讨论的基础上进行的。作者在分析中发现,工商企业的收入由一组独特的复杂要素组成。首先,他把这些要素分成三个部分:(1)对企业家承担的不能由保险转移的风险的酬金;(2)企业主的利息和工资,其中包括对除了企业主自己而他人不能使用的特别的资本形式或生产力的偿付;(3)企业主租金。最后这一部分又被分为四个子项:(a)资本租金,(b)工资租金,(c)大企业租金,以及(d)“狭义的企业主租金”。所有这些租金的存在都是由于特殊的能力或特性的局限性(最后一项是这种形式的特殊组合),因此被称为“对稀缺的酬金”(Seltenheits prämeien )。当然,这是一个回避问题的术语(尽管有许多作者都这样使用这个术语),人们之所以使用这一术语,是因为所有的收入都以同样的方式取决于它们所归属的投入要素的限度。似乎每一个可想象到的收入来源都包括进了这一缜密而巧妙的分类之中。 在利润理论史上,德国社会主义学派,即所谓“科学”社会主义者罗德贝尔图斯、马克思、恩格斯、拉萨尔及其追随者,应该拥有特殊的地位。这些著作家是从一种狭义的字面意义上采纳了英国古典经济学对利润的分析方法(人们肯定会说完全批评不当而且失之肤浅),因为他们的利润包括所有得益于资本的收入,再加上土地。由于他们将这种利润与同样难以理解的斯密和李嘉图创建的劳动价值论结合在一起,因此他们对收入作了简单分类,在这一分 类中,不是工资,而是利润,代表了对工人阶级的剥削。资本等同于财产,财产被视为是对其他人的经济活动起支配作用的权力,这种权力是由对劳动手段起支配作用的所有权的重要地位决定的。他们将其比拟于敛财大亨的贪心(robber baron’s crag),类似于天然道路上的过路费,或是政治上公民权的剥夺。皮尔斯托夫在提及上述观点的专著中,在批评了一些另类的观点之后,基本上是遵从罗德贝图斯的看法。 [10] 1871年,门格尔的《国民经济学原理》问世后,奥地利和德国对价值理论又产生了新的兴趣并出现了新的变化,在这两个国家中出现了一系列值得注意的对利润的讨论。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格罗斯 [11] 与马塔加 [12] 的著作,以及在舍恩贝格的《指南》中由米特霍夫 [13] 和克莱因韦希特 [14] 提出的分析方法,舍恩贝格《指南》一书的准 确书名已有提及。格罗斯以一个非常简单的事实作为他的出发点,即利润是商品成本与商品价值之间的差额,他从这一点出发,研究了企业主在两个市场上的地位,即在购买生产服务和原材料的市场上的地位,以及在出售最终产品的市场上的地位。他认为,利润受到了讨价还价本事的限制,当然,在讨价还价的本事中,他认为高人一筹的知识和前瞻能力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格罗斯并没有建立起一个对风险的含义或不确定性的本质进行分析的系统方法。他认为,根本不可能存在一笔因为承担风险而获补偿的收入,因为损失与收益一定是相互抵消的。其他一些作者也赞同这一观点。实际上,对格罗斯来说,利润是遵从经济规律的一个诱因,即尽可能最便宜地进行生产,并最大化商品的效用。 马塔加则是刻板地应用门格尔的效用价值理论对利润进行分析。他想用在制造不同的“低档商品”和不同的最终消费品时,“高档商品”的不同用途间的差别的方法,来解释价格差异。他的讨论除了对问题进行了一番叙述外,别无所获。 米特霍夫相信,企业主的收入由企业按市场价格提供的生产性服务所获得的租金、工资等,再加上“利润”而组成,利润可以被视为是因承担企业失败的风险而得的酬金。然而,他声称,这种利润充其量也就是一种抽象(abstraction),即一笔不确定剩余数字的综合,但从总体看,企业主收入具有确定的含义或现实的意义。 克尔纳是另一位用高人一筹的讨价还价能力来解释企业主收入的作者。他设想出一位塔楼上的看守人,概括地说,看守人的市场大于向其购买商品的那个人的市场以及他出售商品的市场,尤其大于他所雇佣的劳工的市场。这件事情的基本奥秘在于,为什 么其他类似的塔楼看守人的竞争没有减少他的特殊收益,这一点他没有提及。非社会主义的德国作家通常特别关注与社会主义者的争论,并为利润提供了社会的辩护理由。 克莱因韦希特是从社会的角度看待利润,他视利润为承担生产的两方面风险的赔付,即由格罗斯出于管理的目的作了区分的技术的风险和经济的风险。从个人的立场看,这是一种特殊的收益,这种收益是从经济物品价格与生产所需诸投入要素价格间的差异所获得的好处。在其书中关于分配的较为充分的讨论中,克莱因韦希特将大部分精力都放到了挖苦英国古典经济理论上了,按照他的说法,商品价格应该等于生产商品的成本,或是等于支付给用来生产商品的诸投入要素的工资、利息和租金的总和。但是,从书中有限的倾向性阐述而言,他既没有试图对这一理论进行认真的批评,也没有任何迹象显示出他理解该理论的真实意义。其总的结论是,利润的出现是理论诸条件和事实诸条件之差异的结果,而这正是我们当前研究的起点。当然,这只是问题的一种表述,而不是问题的解决;克莱因韦希特实际上是靠对必须加以解释的理念进行挖苦的方法来解释利润的。 除了德语国家以外,别的地方就没有这么多关于利润问题的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