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飞女郎与哲学家 [book_author]菲茨杰拉德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60188 [book_dec]此书是作者第一部短篇小说集,收入他已发表的八个短篇故事。作者以崭新的视角和鲜亮的文笔如实描绘一战后美国社会的生活景象,颂扬了年轻一代对旧道德的反叛心态和对美好未来的追求。《离岸的海盗》是个虚构的浪漫故事,女主角阿蒂塔简直就是飞女郎的形象代言人。她彻底反对平庸的生活,情愿生活在美丽的谎言里。《冰宫》弥漫着浓浓的诗意,作者用精美绝伦的文笔写出了美国南方与北方的差异,傲慢与偏见对人心的影响,许多重大主题都凝缩在这篇美丽的短篇里。《脑袋与肩膀》是集子里最为幽默的一篇。《刻花玻璃酒缸》是个令人难忘的故事,构思巧妙,主人公的一生都受到一只酒缸的影响。《伯妮斯剪掉了头发》是集子里最为著名的一篇,曾被改编为电视短片及舞台剧,这故事也折射出作者本人对飞女郎既欣赏又困惑的态度。《祝福礼》是集子里的一个另类,反映了作者对宗教思想及宗教仪式的敬畏与恐惧的复杂心态。《戴利林波的堕落》是篇笔调幽默的短篇,讽刺了当时冒险走捷径的时代风气。《四只拳头》是一则苦涩的幽默故事,反映了一个年轻人在成长过程中所遭受的四次刻骨铭心的打击。 [book_img]Z_10970.jpg [book_title]/离岸的海盗/ 一 这个颇有些虚幻的故事发生在大海上,那时的大海宛如一个蔚蓝的梦境,它的色泽如同蓝丝袜一般华丽,大海的上方是如孩童的虹膜一般碧蓝的天空。从西边的天际,太阳往海里抛洒下些许金光闪闪的圆盆——如果你仔细地瞧一瞧,就会看见这些圆盘在一个个浪尖之间跃动,直到与一条绵延半英里之宽的金色光环汇拢,最终化为一片令人目眩的夕阳。大约就在佛罗里达海岸和这条金色光环之间,停泊着一艘雪白的汽艇,又气派又优雅,在船尾的一顶蓝白相间的遮篷下,有一个金发姑娘斜倚在柳条躺椅里,读着阿纳托尔-法朗士[1]的《叛逆的天使》[2]。 她年纪在19岁上下,高挑而柔软的身材,一张被娇宠惯的迷人的嘴,一对灵活的灰眼睛里闪烁着好奇的光芒。她赤着脚跷在旁边另一张躺椅的扶手上,她的脚与其说穿不如说摆设在一双蓝绸的拖鞋里,这双拖鞋在她的脚趾上漫不经心地晃悠着。她一边看书一边还不时地用手里的半只柠檬让自己的味蕾小小地享受一番。另外那半只,已被吮干,躺在她脚边的甲板上,随着波涛的轻微起伏而悠悠地滚来晃去。 这半只柠檬也几乎没什么汁水了,金色的光环在骤然间寥廓了起来。蓦然,笼罩着汽艇的倦慵的寂静被一阵沉重的脚步声打破,一个穿着白法兰绒西服、发丝齐整的白发老人来到了舷梯口。他在那里稍稍驻足,直到眼睛适应了光线,随后看见了顶篷下的姑娘,嘴里发出一声埋怨的悠长呢喃。 如果他想因此而得到某种反应的话,那他注定要失望了。女孩平静地翻了两页书,又翻回去一页,硬撅撅地把柠檬举到伸嘴可及之地,接着打了一个虽微弱但也分明的呵欠。 “阿蒂塔!”白发老人厉声喝道。 阿蒂塔无所谓地咕哝了一声。 “阿蒂塔!”他又喊道。“阿蒂塔!” 阿蒂塔疲沓地举起柠檬,就在把它送入嘴里之前溜出了这么三个字眼。 “噢,闭嘴。” “阿蒂塔!” “什么?” “你能好好地听我讲话吗——还是要我在说话的时候派个佣人来摁住你?” 柠檬被鄙夷地缓缓放下。 “把你要说的写下来。” “你能把那本讨厌的书和那只该死的柠檬丢开一会儿吗?” “哟,你就不能给我一小会儿自由吗?” “阿蒂塔,我刚接了个来自岸上的电话……” “电话?”她首度表现出一丝兴趣。 “是的,那是……” “你的意思是,”她诧异地打断了他的话,“他们让你这里也接了根线好与外界联系吗?” “是的,就刚才……” “船不会撞上电线吗?” “不会,是架在海底的。五分……” “噢,太了不起了!天哪!科学简直就如黄金,是这么说的吧——对吗?” “你能让我把话讲完吗?” “说吧!” “是这样的——呃,我来是——”他哽住了,心烦意乱地咽了口口水。“喏,是这么回事。年轻的小姐,莫兰德上校又来过电话了,他让我再来和你确定一下带你去赴晚宴的事。他儿子托比打纽约远道而来就为了要见你一面,他还另外邀请了几个年轻人。我再问最后一遍,你是否……” “不,”阿蒂塔干脆地说,“我不去。我做这次该死的巡游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去棕榈滩,你知道的,所以我坚决拒绝去和一个该死的老上校或他该死的儿子托比或任何一个该死的小老头见面,我也坚决不去这个该死的州里任何一个该死的城镇。因此你要么带我去棕榈滩,要么就给我闭嘴走人。” “很好。这是最后一次警告。因为你对这个家伙的迷恋——这个因行为放荡而臭名远扬的家伙——你父亲甚至连你的名字都不许他提——别说你出生的上流社会唾弃你,就连花街柳巷都没有你的容身之地。从现在开始……” “我知道,”阿蒂塔讥讪地打断道,“从现在开始,我们桥归桥、路归路。这种话我听得多了。而且我认为这样子最好了。” “从现在起,”他煞有介事地宣称,“你不再是我的侄女。我……” “喔—喔—喔—喔唷!”阿蒂塔尖叫起来,带着失魂落魄的暴怒。“你别再打扰我好吗!你走开好吗!你还是跳下去淹死得了!你要我把书摔到你脸上去吗!” “如果你敢……” 嗖!《叛逆的天使》飞向空中,仅离他一鼻之隔,欢欢喜喜地跌落在舷梯口。 白发老者本能地退后了一步,紧跟着又小心翼翼地向前两步。阿蒂塔五英尺四[3]的个子腾地跳将起来,咄咄逼人地瞪着他,灰色的眼睛里燃起熊熊的火焰。 “滚远点!” “你好大胆子!”他怒吼道。||||| “我就敢,咋样!” “你简直叫人忍无可忍!你的脾气……” “是你造就的!没有人天生就是坏脾气,除非是她家庭的关系!无论我成了什么样子,都由你负责。” 她叔叔低声嘀咕了几句,然后转身向前去,大声命令抛锚。接着他又回到顶篷处,阿蒂塔重新在那里坐好了,注意力再次集中到柠檬上。 “我要上岸去了,”他一字一顿地说。“今晚9点我会再次外出。等我回来我们就出发回纽约,到那里我就把你移交给你婶婶,由她来管束你那所谓正常的,其实是极不正常的生活。”他打住话头,看了看她,面对她那无比天真的美丽,他的怒火如在突然之间被戳破了的轮胎,再次陷入了无助、困惑、虚幻的境界。 “阿蒂塔,”他口气软了下来说道:“我不是傻瓜。我见过世面。我了解男人。而且,孩子,风流成性的浪荡公子是不会改邪归正的,除非他厌倦了——而那样他就不是自己了——那样他就只剩下一个躯壳了。”他看着她,好像在期待着她的赞同,可是她面无表情、缄口不语,他只好接着讲下去。“也许那个人是爱你的——那也是有可能的。他爱过很多女人,今后还会爱更多。还不到一个月,就在一个月前,阿蒂塔,他还和那个红头发的女人,咪咪·梅丽尔,搞得沸沸扬扬、名声恶劣;他还答应要送她俄国沙皇给他母亲的钻石手镯。你知道的——报上都登了。” “心急火燎的叔叔说了个令人恐怖的丑闻,”阿蒂塔打着哈欠说道。“简直都能拍成电影了。狡黠的花花公子对着贞洁的轻佻女子眉来眼去。贞洁的轻佻女子最终被他那辉煌的罗曼史所勾引。她计划好了要在棕榈滩和他幽会。心急火燎的叔叔设法从中阻挠。” “你能告诉我你到底见了什么鬼非要嫁给他不可吗?” “我明确告诉你不能,”阿蒂塔简洁地说。“也许因为他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男子汉,不论好坏,他都是个有想象力、有勇气、有信念的人。也许是为了摆脱那些整天缠在我屁股后头无所事事的小傻瓜。不过说到那只大名鼎鼎的俄罗斯手镯,在那件事上你尽可放心。他打算在棕榈滩把它献给我——如果你能明白点事理的话。” “那个红发女人的事呢?” “他已经有半年没见过她了,”她气呼呼地说。“你不认为我有足够的自信来打发这种事吗?难道说你到现在还不清楚,我能够随心所欲地和任何一个该死的男人做任何一件该死的事吗?” 她把下巴高高昂起,就像那尊叫《觉醒的法国》[4]的雕像,接着重又举起柠檬,就此破坏了那个造型。 “是那只俄罗斯手镯吸引住了你吗?” “不是,我只是想给你一个你的智慧会感兴趣的话题而已。而且我希望你现在最好走开,”她说道,火气又蹿了上来。“你知道我不会改主意的。你已经连着烦了我三天,非等我发疯你才甘心吗?我不会上岸的!绝不!你听到没有?绝不!” “很好,”他说,“那你也休想去棕榈滩。在所有我见过的自私自利、娇生惯养、桀骜不驯、刁钻古怪、不可理喻的小丫头中……” 啪唧!半只柠檬正中他的脖子。与此同时,船边传来了一声吆喝。 “船已靠岸,法纳姆先生。” 法纳姆先生还有太多的话要说,还有太多的火要发,可是都因义愤填膺而哽住了。他向着他的侄女投去一个万般责难的目光,转身飞快地跑下了舷梯。 二 五点钟,太阳脱去了睡袍,无声地坠落于大海。金环已扩展为一座闪光的岛屿;倏然间,扫过遮篷的流苏和一只晃悠的蓝拖鞋的一阵清风带来了一片歌声。它来自一支和声悠扬、节奏舒缓的合唱队,伴随着歌声的是击打着蓝色水面的摇桨声。阿蒂塔仰起头来谛听。 “胡萝卜与豌豆, 膝盖上的青豆, 海洋里的猪猡, 幸运的伙计们! 送我们一阵微风, 送我们一阵微风, 送我们一阵微风, 用你们的风箱。” 阿蒂塔诧异地皱起了眉头。她安坐在那里,仔细聆听起已进入第二段的歌声。 “洋葱与青豆, 马歇尔与迪恩, 戈德堡与格林, 还有考斯特罗。 送我们一阵微风, 送我们一阵微风, 送我们一阵微风, 用你们的风箱。” 她惊叹一声将书扔向了甲板,书本摊开着趴在了甲板上,随即匆忙地奔向船舷。五十英尺外有一艘大划艇正向这里驶来,船上共有七个人,六个人摇桨,另一个人站在船尾用一根管弦乐队的指挥棒为他们的歌声打拍子。 “牡蛎和岩石, 木屑和短袜, ||||| 谁能用大提琴 造出时钟?……” 指挥的目光突然停驻在阿蒂塔身上,她正靠在栏杆上好奇又困惑地瞅着他们。他的指挥棒利索地一扬,歌声戛然而止。她注意到他是船上唯一的白人——那六个摇桨的都是黑人。 “啊嗬,水仙号!”他斯文地喊道。 “你们干吗要唱这种杂七杂八的歌呀?”阿蒂塔打趣地问。“你们是疯人院大学派出来的划艇代表队吗?” 此时划艇正擦着游艇的边缘,船头上一个慓悍的黑人回过身去抓起了一把扶梯。紧接着船尾的首领就行动起来,还没等阿蒂塔明白过来他的意图,他已经翻过扶梯跃到了甲板上,气喘吁吁地站在了她的面前。 “放了女人和小孩!”他厉声喝道。“凡是啼哭的婴儿立马扔下船去,男人全部用双链锁起来!”阿蒂塔的双手在裙子口袋里兴奋地哆嗦着,她注视着这个人,惊讶得瞠目结舌。他是这么一个小伙子,黝黑而敏感的脸上有着一张高傲的嘴,一副如新生婴儿般明亮的蓝眼睛。他的头发乌黑,湿漉漉的鬈发如古希腊的雕像,只是颜色更为深邃。他身材颀长,衣着时髦,动作如敏捷的四分卫[5]一般优雅。 “噢,我真见鬼了!”她惶惑地说。 他们冷眼相觑。 “你放弃这艘船吗?” “这么说是代表你有风度吗?”阿蒂塔问。“你是脑子进水了呢——还是刚加入了兄弟会什么的?” “我问你是否打算放弃这艘船。” “我知道这个国家是禁酒的,”阿蒂塔嘲讽地说。“难道你一直在喝指甲油吗?你最好立刻给我下船!” “什么?”小伙子明显没反应过来。 “下去!你听见我说的了!” 他盯着她瞧了一会儿,似乎在琢磨她说的话。 “不,”他那张倨傲的嘴缓缓说道;“不,我不会离开这艘船的。如果你想下去倒是允许的。” 他跑到栏杆边干脆地发号施令,划艇上的那一伙就推推搡搡地爬上了梯子,在他面前排好了队伍。队伍的一头站着个黝黑、魁梧的家伙,另一头则是个只有四英尺九[6]的黑白混血儿。他们看来是统一着装的,有点蓝荧荧的衣服,上面沾满了尘土,还破破烂烂;每个人的肩头都扛着一个体积虽小分量却看来很重的白袋子,腋下还都夹着一个硕大的黑箱子,显然是乐器匣。 “立—正!”小伙子一声令下,咔嚓一声并拢了脚跟。“向右看齐!向前看!贝比,出列!” 最矮小的那个黑人快速地向前一步,敬了个礼。 “由你指挥,到下面去,把船员抓住了都捆起来——除了轮机手不要捆。把他带上来见我。噢,把那些袋子堆到栏杆边上去。” “是-先生!” 贝比再次敬礼,随后转过身去示意另外那五个人在他身边集合。经过一阵窃窃私语的短暂商议后,他们一个挨一个蹑手蹑脚地走下了舷梯。 “这会,”年轻人得意洋洋地对阿蒂塔说,她已被刚才那最后一幕彻底惊呆而哑口无言了,“如果你能以一个轻薄女子的名义起誓——你的誓言估计也是一钱不值的——你会在接下来的48小时内闭紧你那任性的小嘴,那么你就能划我们的船上岸去了。” “如果我不答应呢?” “你不答应的话就只好和我们一起去海上了。” 小伙子微微吁了口气,就好像一场危机已圆满地化解,他坐在刚才还是阿蒂塔坐着的那张躺椅上,伸了个懒腰。他环顾一下四周,看见了阔线条的顶篷,锃亮的铜扶手,还有甲板上奢华的摆设,为了表示对这一切的欣赏,他那绷紧的嘴角终于松弛了下来。他的目光先是停留在那本书上,接着又转到了那只干瘪的柠檬上。 “嗯,”他说,“石墙·杰克逊[7]声称柠檬汁有提神醒脑的作用。你的大脑够清醒吗?” 阿蒂塔不屑于回答这个问题。 “我这样问是因为在五分钟之内你必须考虑清楚到底是去还是留。” 他从地上捡起书好奇地翻了起来。 “《叛逆的天使》。这名字听上去怪不错的。还是法语的,呃?”他第一次以饶有兴趣的目光望着她。“你是法国人?” “不是。” “你叫什么名字?” “法纳姆。” “全名呢?” “阿蒂塔·法纳姆。” “你看,阿蒂塔,站在那里咬牙切齿是不管用的。你应该趁着年轻改掉这个紧张时的习惯动作。过来吧,坐下。” 阿蒂塔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雕花的玉匣子,抽出一支香烟,故作镇静地点上烟,尽管她知道自己的手还在微微发抖;接着她袅袅婷婷、晃晃悠悠地走了过去,在另一张躺椅上坐下来,朝着顶篷吐出一大团烟雾。 “你不能把我赶下船去,”她坚决地表示;“如果你认为你能够就此远走高飞,那你一定是脑子发潮了。等到六点半,我叔叔就会用无线电通知整个海域。”||||| “嗯。” 她旋即朝他的脸望去,只见他嘴角上浮起一抹淡淡的颓丧,脸色也明显不安起来。 “对我反正都一样,”她耸了耸肩说。“这又不是我的游艇。我也不在乎去海上漂几个小时。我甚至可以把这本书借给你,那样在载你去新新监狱[8]的缉私船上你就不会太寂寞了。” 他鄙夷地笑了笑。 “如果那是你的忠告,那你多虑了。这是早在我知道有这艘游艇存在之前就考虑到的一部分。如果不是碰上了这艘,我们就会去袭击停泊在岸边的其他船只。” “你是谁呀?”阿蒂塔唐突地问。“你是干什么的?” “你决定不上岸了吗?” “我甚至一点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我们一共七个,”他说,“人家把我们称为,称为是‘柯蒂斯·卡莱尔和他的六个黑伙计’,我们之前是在‘冬园’和‘午夜狂欢’[9]里演出的。” “你们是歌手吗?” “迄今为止还是的。现在,因为你看见的放在那儿的那些白袋子,我们成了逃犯。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捉拿我们的赏金现在一定已经攀升到两万块了。” “那些袋子里装的是什么呀?”阿蒂塔好奇地问。 “呃,”他说,“我们暂时把它叫作——泥土——佛罗里达的泥土。” 三 柯蒂斯·卡莱尔和吓破胆的轮机手谈完话不到10分钟,水仙号游艇就拔锚启航了,在一个芳香四溢的热带黄昏里它冒着烟往南而驶。那个五短身材的混血儿贝比,看来是得到卡莱尔绝对信任的,在全权指挥着行动。法纳姆先生的仆人和厨子,这两人是船上除了轮机手以外仅有的船员,看来是反抗过那么一阵,后来终于认清了形势,被服服帖帖地绑在了底舱的床铺上。长号手摩西,那个最为伟岸的黑人,正拿着一罐油漆忙得不亦乐乎,他把船头上的“水仙号”几个字抹去,用“呼啦呼啦号”[10]取而代之,另外几个人则聚集在船尾,心无旁骛地玩起了掷骰子游戏。 吩咐下去准备饭食和七点半在甲板上用餐之后,卡莱尔又回到阿蒂塔那里,重新在躺椅上坐下,半闭着眼睛,进入了冥想的状态。 阿蒂塔小心地观察着他——轻而易举地就将他归类于一个浪漫的人物。他看上去是一个在虚弱的根基上建立起过分自信的人——在他每一个决定的表面下她都能觉察出一份迟疑,这与他翘起的嘴唇上那骄傲的曲线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他不像我,”她想,“反正和我有点不一样。”作为一个极端自私的人,阿蒂塔常常为自己着想;她从不会去质疑自己的自私,所以她的自私是以一种完全自然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而且这一点也没有诋毁她那理所当然的魅力。尽管她已经19岁了,她给人的感觉还是一个早熟而不羁的少女,在她那青春与美丽的光环的映衬下,所有她结识的男女都只不过是在她那任性的轻波里徜徉的浮木而已。她也接触过别的自私者——其实她觉得自私的人不像无私的人那样乏味——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人最终不被她征服,不对她俯首听命。 尽管她意识到坐在躺椅里的这个人也是个自私的家伙,可在她心里却没有感觉到她通常会有的关上心扉、去除杂念、准备战斗的必要;相反,她的本能告诉她这个男人是弱不禁风、不堪一击的。阿蒂塔之所以要去挑战传统——近来这已成为她主要的娱乐项目——是因为她有强烈的自我意识,而她感觉这个男人正与她相反,他满心想要去挑战的正是他的自我。 与她自己的处境相比,她对他的处境兴趣更浓,那对她的影响就像是获悉自己不久就可以去看场日戏对一个10岁孩子可能产生的影响一般。她对在任何情况下她都具有保护好自己的能力这一点充满了绝对的自信。 夜色渐浓。一轮惨淡的新月微笑着,伤感地在大海上升起。海岸的轮廓愈来愈模糊,在遥远的天边,乌云如叶片般翻卷,一大片朦胧的月光顷刻间笼住了整艘游艇,为它那迅捷的航程铺展开一条银光闪闪的道路。时不时有火柴明亮的光焰闪过,那是有人点上了烟,可是除了引擎依稀的扑扑声和船尾平静的流水声之外,这艘游艇犹如梦幻一般在灿烂的星光下宁静地驶入天堂。夜海的气息默默地萦绕在四周,带来了一种无比慵懒的氛围。 最后,卡莱尔打破了沉默。 “你是个幸运的姑娘,”他叹息道,“我总是想着要能发财就好了——就能够买下所有美丽的东西。” 阿蒂塔打了个哈欠。 “我情愿和你对调,”她坦率地说。 “你会的——也许只能维持那么一天。可你这个轻佻的女子却好像真的很有勇气。” [book_title]/冰宫/ 一 阳光照耀在屋子上,就像一只艺术花瓶上的金色油漆,四处的斑驳阴影只是增强了光线的力量。在一大片沉闷的树林后面,巴特华斯和拉金家的侧墙赫然在目;只有海珀家的房子完全暴露在阳光里,以一种心平气和的冷静态度整日面对着尘土飞扬的街道。这里是佐治亚州最南端的塔里腾市,时间是九月里的一天下午。 在她楼上卧室的窗口,莎利·卡罗尔·海珀那19岁的下巴枕在52岁的窗台上,看着克拉克·戴罗的那辆福特老爷车拐过了街角。车身很热——因为部分是金属造的,所以留住了所有的热量,不管是吸收进来的还是它自身散发出来的——克拉克·戴罗笔挺地坐在方向盘前,表情痛苦又紧张,就好像他把自己视为是个备用零件,而且极易发生损毁。老爷车费力地爬过两道满是尘土的车辙,轮胎轧上去发出愤怒的嘎吱声,接着他脸色阴沉地猛打了一下方向盘,就将自己和车子都送到了海珀家的台阶旁。一声轰鸣,如临死前的呻吟,紧接着是一阵短暂的宁静;随后,一声尖利的口哨刺破了宁静。 莎利·卡罗尔睡眼惺忪地朝下面望去。她想打个哈欠,却发现那根本做不到,除非她把下巴从窗台上抬起来。她改了主意,继续默默地看着那辆车,车主人风度翩翩地坐在那里,有点心不在焉地等待着对他的口哨的回应。稍顷,口哨声再度刺破了弥漫着尘土的天空。 “早上好。” 克拉克费劲地把他颀长的身体折过去一点,用扭曲的视线瞟了眼窗户。 “已经不是早上了,莎利·卡罗尔。” “是吗,你肯定吗?” “你在干吗呢?” “吃苹果。” “来吧,游泳去——想去吗?” “可以啊。” “那快一点好吗?” “好呀。” 莎利·卡罗尔长长地叹了口气,无比慵懒地从地板上爬了起来,原本她一直坐在地上,一会糟蹋着那只绿苹果,一会给她小妹的纸娃娃着色。她走到镜子前,快乐又懒散地打量了一下自己的面色,往嘴唇上抹了两点胭脂,往鼻子上扑了点粉,用一顶缀满玫瑰的遮阳帽盖住了她金色的短发。接着她踢翻了调色盘,说道,“噢,该死!”——可是也没顾上去收拾——就走出了房间。 “你好吗,克拉克?”她敏捷地钻进车子后立马问道。 “好极了,莎利·卡罗尔。” “我们去哪里游泳呢?” “去沃雷泳池吧。我跟玛莉琳讲好顺道去接她和乔·尤因的。” 克拉克肤色黝黑,身材细长,走起路来背总是有点驼。他的眼神有点恶毒,表情也有些阴郁,只有在他微笑时脸上才会有迷人的光彩,而他也时常微笑。克拉克有一份“收入”——这刚好够让他活得潇洒,让他的车里有汽油——自打他从佐治亚理工学院毕业后,他已经在家乡的懒散的街道上胡混了两年,整天想着该如何拿他的钱去做最好的投资,以最短的时间成为暴发户。 四处闲荡对他来说一点也没有难度;少女们都已长大,个个都出落得美丽动人,而迷人的莎利·卡罗尔更是花中之冠;她们都喜欢和他一起游泳,一起跳舞,喜欢在花儿芬芳的夏夜里享受他的爱情——她们都非常喜欢克拉克。在他腻味了这些女朋友的时候,总还会有五六个无所事事的男伙伴,所以他们会非常愿意和他挥几杆高尔夫,或者玩一局台球,或者喝一点“带劲的烈酒”。偶尔,这群同龄人中也会冒出一个家伙分别来和大伙道别,然后就去了纽约、费城或匹兹堡的某家公司,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还是呆在这个拥有梦幻天空、萤火虫的夜晚和喧嚣的黑人街市的懒人天堂里——这里还特产姿容高雅,嗲声嗲气的少女,她们都是用回忆培养成人的,而不是靠金钱。 福特车进入了一种愤怒不安的亢奋状态,克拉克和莎利·卡罗尔一路摇摇晃晃、丁零当啷地穿过瓦利大道,来到了杰弗逊街,从这里开始土路变成水泥路;他们沿着寂静的米利森区前行,那里有五六幢富丽堂皇的豪宅;进入了闹市区。从这里开始开车就有危险了,因为此刻正是人们出来购物的时间;闲杂的人流随意地穿越马路,低声哞哞叫着的一群牛被驱赶着从一辆平静的街车前经过;甚至连商店也似乎是在阳光下张开大门打着哈欠,打开窗户眨着眼睛,直到沉入一种暂时而彻底的昏迷状态。 “莎利·卡罗尔,”克拉克唐突地说,“你真的订婚了吗?” 她飞快地瞥了他一眼。 “你哪里听来的?” “这么说,是真的啰?” “问得真是好啊!” “姑娘们告诉我说你和一个去年夏天在阿什维尔[1]碰到的北方佬订了婚。”||||| 莎利·卡罗尔叹了口气。 “从没见过这么喜欢传播飞短流长的老城。” “别嫁给北佬,莎利·卡罗尔。我们这里需要你。” 莎利·卡罗尔沉默了片刻。 “克拉克,”她突然问道,“我究竟该嫁给谁呢?” “我愿意效劳。” “亲爱的,你可养不起老婆,”她开心地回答。“而且,我对你太了解了,不会爱上你的。” “可那也并不等于你就该嫁给北佬呀,”他坚持说。 “也许我爱他呢?” 他摇了摇头。 “不会的。他和我们太不一样了,方方面面都不一样。” 他把车停在了一栋污七八糟的老房子前,收住了话语。玛莉琳·韦德和乔·尤因出现在门口。 “哈罗,莎利·卡罗尔。” “嗨!” “你们都好吗?” “莎利·卡罗尔,”他们又上路了,玛莉琳问道,“你订婚啦?” “天哪,怎么搞的?难道我连看一眼男人都不行吗,除非按大家的意思去跟他订婚?” 克拉克直愣愣地注视着挡风玻璃上的一根叮当响的螺钉。 “莎利·卡罗尔,”他异常紧张地说道,“你不喜欢我们吗?” “什么?” “我们呆在这里的人?” “说什么呢,克拉克,你知道我喜欢你们的。你们这些男孩子我都喜欢的。” “那你为什么还要和一个北佬订婚呢?” “克拉克,我不知道。我也不清楚我要干什么——好吧,我想要去各处走走,接触各式各样的人。我想要增加点见识。我想要住在一个有大场面的地方。” “你是什么意思?” “噢,克拉克,我爱你,我也爱乔和本·阿洛特,我爱你们在这里的所有人,可你们——你们……” “我们都是失败者?” “是的,我不单是指金钱上的失败,而且是指某种——无奈和悲伤,还有——哦,我该如何来告诉你?” “你的意思是指因为我们呆在这里塔里腾吗?” “是的,克拉克;而且因为你们喜欢这里,从没想过要有所改变,要有自己的想法,要出去闯荡一番。” 他点头,她伸过手去握住了他的手。 “克拉克,”她柔声说,“随便怎样我都不会要求你改变自己的。你有你自己的活法,也有你自己的魅力。那些令你失败的事物也是我一向所喜爱的——活在回忆里,无所事事的日日夜夜,还有你的自由自在与慷慨大方。” “可你要离开这里?” “是的——因为我永远也不可能嫁给你。你在我心里有个没人能够取代的位置,可是一直困在这里我就会焦虑不安。我觉得我是在——浪费我的生命。我这个人有双面性的,你知道。你爱的是我嗜睡、传统的一面,还有一面是一种能量——它迫使我想要去做狂放的事。而我的这一面在某个地方也许是有用的,而且到我人老珠黄的时候它也不会改变。” 她以个性的方式突然收住了话头,叹了口气,“噢,我的小可爱!”她的心情就此改变。 她半闭着眼睛,头往后仰靠在了椅背上,任由美味的清风吹拂着她的明眸,拨弄着她那柔软拳曲的短发。现在他们已来到郊区,正疾驶在亮绿的矮林、杂草和大树丛生之地,树木在道路上垂下枝条,向他们致以凉爽的问候。他们不时会经过一间间残破的黑人小屋,有些白发苍苍的老者就坐在门边吸着玉米棒子做的烟斗,五六个破衣烂衫的黑人小孩在门前疯长的野草丛中耍弄着破烂的洋娃娃。更远方是一片片懒散的棉花田,甚至那些在田里干活的人们看来都像是太阳投射在大地上的虚无的幻影,他们不像是在那里辛勤耕作,倒像是在九月的金色田野里传承着某种远古的习俗。在困倦的景色里,在树木、棚屋和泥泞的河流的上方,流淌着一股热浪,没有丝毫的敌意,只让人感觉安逸,如伟大又温暖的乳房哺育着婴儿般的大地。 “莎利·卡罗尔,我们到了!” “可怜的孩子睡得可真熟啊。” “亲爱的,你已经睡死过去了吗?” “水,莎利·卡罗尔!凉爽的水在等着你呢!” 她睁开蒙眬的睡眼。 “嗨!”她微笑着呢喃道。 二 十一月,人高马大、神清气爽的哈利·贝拉米打北方的城市过来住了四天。他此行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自仲夏在北卡罗来纳的阿什维尔与莎利·卡罗尔邂逅以来一直悬而未决的一桩事情。他只花了一个宁静的下午和一个篝火熊熊的夜晚就把事情搞定了,因为哈利·贝拉米有他想要的一切;而且,她爱他——用她特意为爱情保留着的那一面爱他。莎利·卡罗尔有彼此泾渭分明的好几面。 在他离开前的最后一个下午,他们在一起散步,她发现他们的脚步不知不觉地就来到了那个她最流连忘返的地方——墓园。在舒坦的夕阳下,灰白与金绿的墓园呈现在眼前,她犹豫地在铁门前停下了脚步。||||| “你天性多愁善感吗,哈利?”她浅浅一笑,问道。 “多愁善感?怎么会。” “那么我们就进去吧。来到这里会让有些人心里不舒服,可我喜欢这里。” 他们穿过大门,沿着条小径来到安放坟墓的起伏的山谷——五十年代的坟墓灰暗、多尘、长满青苔;七十年代的刻着稀奇古怪的花朵和花瓶;九十年代的装饰华丽而庸俗,大理石刻的滚圆的小天使靠在石枕上酣睡,不计其数的花岗岩刻的无名花朵在绽放。 间或,他们会看见手执鲜花蹲在那里祭扫的人影,可大多数坟墓上只有沉寂与枯叶,而它们也只能用模糊的记忆在生者的脑海里唤起一片芬芳。 他们来到山顶上,站在一块又高又圆的墓碑前。墓碑上满是黑色的霉斑,蔓生的枝条遮住了半个碑面。 “玛杰莉·李,”她念道;“1844—1873。她不漂亮吗?她二十九岁就去世了。亲爱的玛杰莉·李,”她柔声找补道。“你能看见她吗,哈利?” “能的,莎利·卡罗尔。” 他感觉到一只小巧的手滑入了他的手中。 “我想,她是个黑美人。她总喜欢在头发上扎条丝带,穿一条粉蓝和暗红的华丽的箍骨裙。” “对的。” “噢,她一定是个甜美的女孩,哈利!她天生就是那种站在门廊的大石柱下迎接宾客的姑娘。我想,也许有很多男人在上战场时还想着要活着回来见她呢;可或许他们一个也没能如愿以偿。” 他俯身挨近石碑,看看有没有婚姻的记录。 “上面什么也没写啊。” “当然啰。还能写什么比光是写‘玛杰莉·李’这个名字和那个意味深长的生卒日期更能说明问题的呢?” 她挨近了他,金发拂到了他的脸颊,他的喉咙始料未及地哽住了。 “你能看见她的模样,对吗,哈利?” “是的,”他轻声答应,“通过你那美丽的眼睛我就能看到她。你真美,所以我知道她也一定很美。” 他们默默地依偎在一起,他感觉到她的肩膀在微微颤抖。一阵徐徐的微风吹上山头,撩拨着她那松垂的帽檐。 “我们下山到那儿去吧!” 她指着山下另一侧的一块平地,那里的绿色草地上竖立着数以千计的灰白色十字架,无边无际地井然排列着,如营房里堆叠起来的武器。 “埋在那里的是南部邦联的阵亡将士,”莎利·卡罗尔简洁地说道。 他们走过那片墓地,念着墓碑上的文字,大多数都只有个名字和日期,有的还模糊不清。 “最后一排是最惨的——看哪,就在那边。每个十字架上都只有一个日期,还有一个词‘身份不详’。” 她看着他,泪水涌上了眼眶。 “我无法向你解释那对我有多真实,亲爱的——如果你不懂我的感受。” “我觉得你的感受很美。” “不,不,不是我,是他们——他们代表了我想要挽留住的往日的时光。他们只是些男人,而且显然是些小人物,要不然就不会是‘身份不详’了;可他们为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逝去的南部——献出了生命。你看,”她接着说,嗓音还有些沙哑,眼里还有闪烁的泪光,“人们都有这样的梦想,荣耀的历史永远不会消逝,而我一直都是被这种梦想培养大的。这对我来说也很简单,因为所有的一切都已死亡,我也就没有了任何幻灭。我也曾试过按过去贵族的准则生活——可那也只剩下最后的碎片了,你知道,就像一个古老花园里的玫瑰在做最后的垂死挣扎——我过去常从一个邻家的南邦联士兵和一些老黑人那里听到他们的故事,知道了他们身上特有的文雅气质和骑士风度。噢,哈利,有些东西令人难忘,真的!我永远也解释不清楚这些东西,可它确实存在。” “我能理解,”他再次平静地抚慰她。 莎利·卡罗尔微笑着,用他胸口口袋里露出来的手绢的一角擦干了眼泪。 “你没有感觉到颓废吧,对吗,亲爱的?即使我哭了,我还是感觉到幸福,而且我还从中获得了力量。” 他们手牵手转身慢慢走开了。他们看见一块柔软的草坪,她拉着他坐在了一起,背靠着一堵低矮的残壁。 “希望那三个老女人快些走开,”他抱怨道。“我想要吻你,莎利·卡罗尔。” “我也想。” 他们焦急地等待着那三个佝偻的身影离开,随后她就亲吻起他来,直吻到天空失去了色彩,直吻到所有的微笑与泪水都化为了永恒的陶醉。 之后,他们一起慢慢地往回走。在四周的角落里,薄暮与夜色如黑白棋子一般在昏昏欲睡地博弈。 “一月中旬左右你就要来北方了,”他说,“你至少该在那里呆上一个月。会很带劲的。那时正好过冰雪节,如果你从没见过真正的雪,那么你就会发现那里简直像是个神话世界。可以在那里溜冰、滑雪、滑雪橇,还能坐着雪橇观光,还有各种穿着雪鞋的火炬游行。他们已经有好几年没举办过这个节日了,所以这次一定会很隆重的。”||||| “我会觉得冷吗,哈利?”她突然问道。 “当然不会。你的鼻子可能会挨冻,可你不会冷得发抖的。因为那里是干冷,你知道。” “我想我是个适应炎炎夏日的人。我从来不喜欢寒冷的天气。” 她闭上嘴,他们都沉默了一会。 “莎利·卡罗尔,”他非常缓慢地说道,“你觉得——到三月份差不多了吧?” “我爱你。” “那么就在三月?” “好的,哈利。” 三 普式火车[2]的车厢里一晚上都非常寒冷。她按铃叫来列车员要求再添条毯子,可他没有,她只得无奈地把毯子折起来,把人缩在床铺的一隅,好歹睡上几个小时。她想要在早晨看上去气色红润。 她六点起床,不情愿地套上衣服,摇摇晃晃地去餐车那里喝杯咖啡。雪花渗进了连廊,在地板上结起滑滑的一层冰。这样的寒冷确实别致,它简直无孔不入。她的哈气清晰可见,她吐出的都是她那天真的喜悦。坐在餐车里望着窗外,她看见雪白的山脉与河谷,还有零星的松树,它的每根枝条都像盛满了雪花凉菜的绿盘子。有时,一间孤零零的农舍在眼前掠过,在雪白的荒野里它显得如此丑陋、荒凉和孤独;每看见一间这样的房子,她的心头就会立即对封闭在里面等待着春天的人们涌起一股冰凉的同情。 当她离开餐车摇摆着走回车厢时,她感到有一股力量在体内奔涌,她想到或许这就是哈利提到过的振奋人心的天气吧。这里就是北方,北方——现在成了她的家园! “吹呀,狂风,呼啸吧! 带我去云游四方。[3]” 她兴奋地独自唱了起来。 “那是什么歌曲?”列车员彬彬有礼地问。 “歌名叫《甭来烦我》。” 电线杆上的长电线密集起来,两条铁轨在列车旁飞奔——三条——四条;白屋顶的房子接二连三地呈现在眼前,一辆窗户上结霜的有轨电车闪了过去,街道——越来越多的街道——城市就这样来到了眼前。 她在寒冷的车站里茫然地矗立片刻,接着看见三个裹着毛皮的身影向她走来。 “她就在那里!” “噢,莎利·卡罗尔!” 莎利·卡罗尔放下了行李。 “嗨!” 一张似曾相识的冰冷的脸吻了她,接着她就来到了一群呼出一大团浓雾的人们中;她一个个与他们握手。这群人里有高登,一个矮小热情的30岁男子,他看上去就像是出自业余雕塑家之手的哈利的失败模型,还有他的妻子迈拉,一个表情冷漠、浅黄色头发的女人,戴了顶汽车皮帽。莎利·卡罗尔立刻隐约感觉到她是个斯堪的纳维亚人。一个快乐的司机接过她的包,在大家只言片语的寒暄与感叹声里,在迈拉挂在嘴上的“亲爱的”敷衍声里,他们簇拥着走出了车站。 接着他们上了轿车,经过了一条条冰雪覆盖的弯曲街道。有许多小男孩把雪橇钩在货车和汽车的尾部,就这样在街道上玩耍着。 “噢,”莎利·卡罗尔喊道,“我也想玩那个!行吗,哈利?” “那是小孩子玩的。不过也许我们……” “看上去就像马戏表演!”她失望地说。 哈利的家是个在一片雪地上的松散的板房,在那里她见到一个高大、灰发的男人,她很喜欢他,还有一个长得像鸡蛋的女人,这个女人亲吻了她——他们就是哈利的父母。经过了气喘吁吁、难以言表的一个小时,被自说自话、热水、熏肉、鸡蛋、还有困惑填满了的一个小时;随后,她和哈利单独来到了书房,问他这里是否可以抽烟。 这是个壁炉上挂着圣母像的大房间,一排排的书有着淡黄、深黄和朱红色的封套。所有的椅子上都有一个用来垫住头部的蕾丝小方枕,长躺椅也很舒适,书籍看上去被读过了——有一部分吧——莎利·卡罗尔立刻回想起家里那个破旧的老书房,她父亲厚敦敦的医学书籍,她三位曾叔父的油画,还有那张业已修补了45年的老沙发,不过躺上去做梦依然是桩奢侈的享受。这个房间在她看来既非魅力无限,也非讨厌无比。这只是一个房间,里面有许多昂贵的摆设,这些东西看上去都只有15年左右的历史而已。 “你觉得这里怎样?”哈利急切地问道。“这里让你吃惊了吗?我是说,这里是不是你所期待的样子呢?” “你就是我期待的东西,哈利,”她平静地说,把手臂伸向了他。 但在短暂的接吻后,他好像竭力要把她的热情开发出来。 “我是指,这个城镇。你喜欢吗?你能感受到这里空气中的活力吗?” “噢,哈利,”她笑起来,“你必须给我时间。你不可以这样一股脑儿地问我问题。” 她吐出一口烟,满足地叹了口气。 [book_title]/脑袋与肩膀/ 一 1915年,贺拉斯·塔博克斯13岁。就在那一年,他参加了普林斯顿大学的入学考,在恺撒、西塞罗[1]、维吉尔[2]、色诺芬[3]、荷马、代数、平面几何、立体几何和化学的几门考试中都获得了A等——优秀——的好成绩。 两年后,当乔治·迈·柯汉[4]正在谱写《在那里》时,贺拉斯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两年级班级里的尖子,正着手准备以《作为荒废的学术形式的三段论法》为题的论文。在蒂耶里堡战役[5]期间,他坐在书桌边考虑着是否要等到满17岁再开始写关于《新现实主义者对实用主义的偏好》的系列论文。 不久,有个报童告诉他战争结束了,他很高兴,因为这意味着皮特兄弟出版公司将推出新版的斯宾诺莎[6]的《论理解力的提高》[7]。战争也有它本身的好处,它使年轻人学会了自立,诸如此类,不过贺拉斯觉得他永远也无法原谅他们的校长,因为在那个暂时休战的夜晚,他竟然允许一支管乐队在他的窗下吹吹打打,造成他在《德国的唯心主义》这篇论文里遗漏掉三个极为重要的句子。 第二年他去了耶鲁大学,去攻读文学硕士学位。 那时他17岁,高高瘦瘦的,灰色的近视眼,从他那惜字如金的话语里透露出来的都是超然物外的腔调。 “我从来没有觉得我是在和他说话,”狄林杰教授告诉一个要好的同事说。“他让我觉得我是在和他派来的代表说话。我总是在等着他说出这么一句:‘好吧,让我先问一下自己再说。’” 接着,就像贺拉斯·塔博克斯会变成屠夫比夫先生[8]或服装经销商哈特先生[9]那样不足为奇,生活插了进来,抓住他,调教他,折磨他,把他像周末下午廉货柜台里的一卷爱尔兰花边一般摊开。 如果要按照文学的方式来表述,我就该说那都是因为在过去的殖民时代里,艰苦的拓荒者来到了康涅狄格[10]的一个荒原,他们互相质问,“那么,我们该在这里造什么呢?”而他们中最坚强的一位这样回答:“让我们造个小城,让剧院经理们可以在这里安排上演音乐喜剧!”至于后来他们如何建造起耶鲁大学,并在那里上演音乐喜剧,已是个家喻户晓的故事了。总之在一个12月,喜剧《霍姆·詹姆士》在舒伯特剧院开演了,所有的同学们一起要求玛西娅·梅朵加唱,她唱了第一幕里的一首讲述一个笨胖子的歌,最后还跳了支摇摆的、颤抖的、欢腾的舞蹈。 玛西娅19岁。她没有戴翅膀,但观众们大多同意她不必戴翅膀。她天生是个金发女郎,走在正午的街道上她都不用化妆。除了这一点,她并不比其他大多数女人来得优秀。 查理·穆恩答应给她五千支培美牌香烟,如果她能够钓到贺拉斯·塔博克斯这个不凡的天才。查理是谢菲尔德[11]大学的四年级学生,他和贺拉斯是表亲。他们意气相投,也彼此关照。 贺拉斯那天晚上特别忙。法国人洛里埃无法理解新现实主义的重要性,这个想法萦绕在他的脑海里。事实上,他对书房门上那一记轻轻的、分明的敲击声的唯一反应,就是使他想到如果能做到充耳不闻那么任怎样的敲门声都是白搭。他觉得自己是越来越向实用主义靠拢了。不过在那个时刻,尽管他还不知道,他是正在以令人惊异的速度奔向与实用主义背道而驰的某种命运。 敲门声又响起来——过了三秒钟——敲门声再度响起。 “进来,”贺拉斯不假思索地说。 他听见房门一开一合,可是,他坐在炉火前的大圈椅里俯身看书,连头都没抬一抬。 “把它放在隔壁房间里的床上,”他心不在焉地说。 “把什么放在隔壁房间里的床上?” 玛西娅·梅朵的歌声很美,但她说起话来就像唧唧呱呱的竖琴。 “洗好的衣物呀。” “不行。” 贺拉斯在椅子里不耐烦地动了一下。 “为什么不行?” “为什么,因为我没有衣物呀。” “哼!”他粗暴地答道。“那你该回去拿呀。” 贺拉斯面前的炉火正对着另一张安乐椅。他习惯在黄昏时坐那把椅子,作为沉思和改变的一种方式。他把房间里的一把椅子叫作贝克莱[12],把另一把叫作休姆[13]。他突然听见一个声音,一个身影沙沙地、柔柔地在休姆上坐下来。他抬头望去。 “好吧,”玛西娅带着《哦,公爵喜欢看我跳舞!》第二幕里的甜美微笑说道,“好吧,奥玛尔·哈亚姆[14],我就在你身旁,在荒野里歌唱。” 贺拉斯茫然地望着她。他的心头一时间起了疑惑,怀疑她只是他想象出来的一个幻影。女人们不会随便进一个男人的房间,随便地坐在男人的休姆上。女人应该为男人拿来干净的衣服,应该在街车上坐在男人让给她的位子上,应该等男人成熟到懂得分寸的时候嫁给他。||||| 这个坐在休姆上面的女人分明是个真实的存在。她那薄如蝉翼的黄裙俨然是休姆的皮扶手吐出的艺术泡沫!如果他看得再长久些,他就会看见休姆从她身体里走出来,然后房间里又将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用手揉了揉眼睛。他真该重操旧业,去操练那些荡秋千的技艺了。 “老天爷呀,别用批评的眼光这么看我!”泡沫愉快地抗议道。“我感觉你好像希望我离开你这个私人专用的老巢。那样我的一切都将离开这里,除了我在你眼中的幻影。” 贺拉斯咳嗽了。咳嗽是他的两种习惯动作之一。只要他一说起话来,你就会觉得他根本没有身体。听他说话就像是听一个早已作古了的歌手的录音。 “你想要什么?”他问。 “我想要那些信,”玛西娅用演戏般的调门嘀咕道——“你在1881年从我祖父手上买下来的我的那些信。” 贺拉斯沉吟了片刻。 “我没有你的信,”他平静地说。“我只有17岁。我父亲是在1879年3月3日才出生的。你肯定是认错人了。” “你只有17岁?”玛西娅怀疑地问。 “只有17岁。” “我认识个女孩子,”玛西娅怀旧地说,“她16岁时就参加了闹剧表演。她是个非常自恋的人,每说到自己16岁时总要在前面加个‘只有’。于是我们就叫她‘只有杰西’。她一直都是这个样子——如果不说是每况愈下的话。‘只有’是个很糟糕的习惯用语,奥玛尔——听上去像是在辩解。” “我的名字不叫奥玛尔。” “我知道,”玛西娅点头表示同意——“你叫贺拉斯。我叫你奥玛尔,是因为你使我想到一个香烟屁股。” “而且我也没有你的信。我怀疑我曾经见过你的祖父。事实上,我觉得你在1881年就已经出生也实属荒诞。” 玛西娅好奇地瞪着他。 “我——1881?当然啰!弗罗洛多拉六人组合[15]还在修道院里的时候,我就已经是个二线演员了。我是索尔·史密斯夫人[16]演朱丽叶的那个戏里的保姆的第一任扮演者。呃,奥玛尔,1812年战争期间我是个餐厅歌手。” 贺拉斯突然灵机一动,笑了起来。 “是查理·穆恩把你派来的吧?” 玛西娅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 “查理·穆恩是谁呀?” “小个子——大鼻子——大耳朵。” 她耸了耸肩,打了个喷嚏。 “我从来不注意我朋友的鼻子。” “那么说是查理·穆恩啰?” 玛西娅咬了下嘴唇——接着又打了个哈欠。“哦,我们换个话题吧,奥玛尔。再这样下去我马上就要在这把椅子上打呼噜了。” “是的,”贺拉斯一本正经地答道,“休姆常常令人昏昏欲睡……” “他是你的朋友吗——他就要死了吗?” 突然间,贺拉斯·塔博克斯颀长的身子站了起来,双手插在兜里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踱了起来。那就是他的另一个习惯动作。 “我根本不在乎,”他好像是在自言自语——“这个。我也不在乎你在这里——我不在乎。你是个非常漂亮的小东西,可我不喜欢查理·穆恩把你派来。我难道是门房或化学家做实验用的实验室标本吗?我发达的智力看上去很可笑吗?我看上去像漫画杂志里的波士顿小子吗?那个乳臭未干的呆瓜,穆恩,老是喜欢唠叨他在巴黎呆过一个礼拜的故事,他有什么权利……” “没有,”玛西娅坚决地插话道。“你是个可爱的小子。过来吻我。” 贺拉斯顿时在她面前停下了脚步。 “你为什么要我吻你?”他急切地问,“你难道到处和人接吻吗?” “噢,是啊,”玛西娅平静地坦承。“这就是生活呀。到处去和人家接吻。” “这样的话,”贺拉斯加重语气说道,“我必须说你的这个想法是十分荒谬的!首先,生活并不仅仅意味着接吻。其次,我也不会吻你。因为那样我也许就会形成习惯,而一旦形成了习惯我就无法改变。今年我就养成了到7点半还赖在床上的习惯……” 玛西娅点头表示理解。 “你有过任何乐子吗?”她问。 “你说的乐子指什么意思?” “你瞧,”玛西娅厉声说,“我喜欢你,奥玛尔,可我希望你说话时要更加地动动脑子。你的话听上去就像你嘴里含着许许多多的单词,而你每次吐出来的一点都只会使你一败涂地。我问你是否有过什么乐子。” 贺拉斯摇了摇头。 “也许以后会有的,”他答道。“你看,我是个别人拿来算计,拿来做试验的对象。我承认有时我也会感到厌倦——确实如此。然而——噢,我也说不清楚!可是你和查理·穆恩认为的那种乐子对我来说并不是乐子。”||||| “请解释一下。” 贺拉斯瞥了她一眼,欲言又止,再度来回地挪起步来。想要下定决心不去看她可也失败了,此时,玛西娅正嫣然望着他。 “请解释一下。” 贺拉斯向她转过身来。 “如果我说了,你可以发誓对查理·穆恩就说没遇见我吗?” “嗯-嗯。” “那好吧。请听我的历史:我是个喜欢问‘为什么’的孩子。我还喜欢看车子来来去去。我父亲是普林斯顿大学的一个年轻的经济学教授。他教育我的方式是尽他所能地回答我问的每一个问题。而我的反应使他觉得可以做一个关于早熟的实验。更加雪上加霜的是我的耳朵有病——在9岁到12岁之间共动过7次手术。当然,这也使得我远离了别的小孩,使我被迫地早熟。总之,当我的同龄人还在费力地读《雷默斯大叔》[17]时,我就已经能够阅读原文的卡塔路斯[18]并从中得到真正的享受。 “我13岁就通过了大学的入学考,简直没费吹灰之力。因为我整天接触的都是些大学教授,而且我对自己的高智商也是无比的自豪。尽管我有不凡的天赋,可我在别的方面却也没有什么异常。到我16岁的时候,我厌倦了一直做个别人眼里的怪物;我想到我这个样子一定是有人犯了个糟糕的错误造成的。然而,因为我已经到了那种程度,所以我决定最后再拿个文学硕士学位。我生活的主要乐趣在于学习现代哲学。我是安东·洛里埃学派[19]的现实主义者——还带点伯格森[20]主义的色彩——还有就是,再过两个月我就满18岁了。就是这些了。” “喔唷!”玛西娅感叹道。“这就足够了!你的演讲真可谓干净利落。” “满意了吗?” “没有,你还没吻我呢。” “它不在我的程序里,”贺拉斯反驳道。“你不要误解为我超越在肉体之上。它们有它们的位置,可是……” “哦,别老是讲那套该死的大道理!” “我不是有意的。” “我讨厌那种人云亦云的家伙。” “我向你保证我……”贺拉斯接着说。 “哦,闭嘴!” “我自己的理性……” “我并没有说到过你的国籍[21]。你是美国人,不是吗?” “是的。” “噢,那就好。我想要看你做件不在你那故弄玄虚的程序之内的事情。我想要看看一个——你是怎么说来着,带点巴西色彩的[22]——就是你说你自己是的那种人——能否变得更有点人情味。” 贺拉斯又摇了摇头。 “我不会吻你的。” “我的生命枯萎了,”玛西娅用悲剧里的腔调嘟哝道。“我是个失败的女人。我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去吻一个有巴西色彩的人了。”她叹息道。“无论如何,奥玛尔,你会来看我演出的吧?” “什么演出?” “我在《霍姆·詹姆士》里演一个恶劣的角色!” “是轻歌剧吗?” “是的——在某种程度上。其中有个角色是个巴西的稻米种植园主。也许你会对他感兴趣。” “我看过一次《波希米亚女郎》,”贺拉斯大声说道。“我蛮欣赏那出戏的——在一定程度上……” “那么你会来的啰?” “呃,我——我……” “噢,我明白了——你要去巴西度周末。” “瞎说啥呀。我很愿意去的……” 玛西娅拍了拍手。 “你真是个好人!我会把票子寄给你的——礼拜四晚上,行吗?” “呃,我……” “好了!那就礼拜四晚上。” 她站起来向他走过去,伸出双手放在他的肩上。 “我喜欢你,奥玛尔。我很抱歉我本打算要作弄你的。我本以为你是个冷冰冰的人,可你是个好孩子。” 他讥诮地看着她。 “我的年岁可比你大了好几千呢。” “你显得很后生。” 他们郑重地握了握手。 “我的名字叫玛西娅·梅朵,”她加重语气说。“记住了——玛西娅·梅朵。我不会告诉查理·穆恩遇见了你的。” 过了一会儿,当她三级一跳地下到楼梯的最后一段,听到楼上的扶手处传来一个声音:“噢,听我说……” 她停住脚步抬头望去——看见一个靠在扶手上的模糊身影。 “噢,听我说!”天才再次喊道。“你听得见吗?” “收到你的信息,奥玛尔。” “我希望我没有给你留下我认为接吻在本质上是不理性的这么一个印象。” “印象?噢,你根本就没吻我嘛!别自寻烦恼了——拜拜。” 听到有女人的声音,她旁边有两扇门好奇地打开了。楼上传来一声紧张的咳嗽。玛西娅提起裙子,狂野地冲下最后的台阶,随即消失在屋外康涅狄格的夜色里。 楼上,贺拉斯又在书房的地板上来回踱步了。时不时地,他会向温柔高贵地静候在那里的暗红色的贝克莱瞟上一眼,垫子上有一本摊开的书在诱惑着他。接着他发现他在地板上的巡游每次都要把他带向休姆。此刻的休姆有一种说不清楚的奇怪感觉。那个别致的身影似乎还在它上面逗留着,如果贺拉斯在那里坐下,那他就会感觉仿佛是坐在一个女士的怀里。尽管贺拉斯讲不清楚到底奇怪在哪里,可就是有那么一种感觉存在——对喜欢沉思的脑袋来说它完全是不可捉摸的,但它又是真实存在的。休姆在那里散播着什么,那是在他对人类两百多年的影响史里从未有过的东西。||||| 休姆在散发出玫瑰精油的芳香。 二 礼拜四晚上,贺拉斯·塔博克斯坐在第五排一个靠走道的位子上观看《霍姆·詹姆士》。非常奇怪,他竟然觉得自己喜欢上了这出戏。坐在他旁边的几个愤世嫉俗的学生被他惹恼了,因为他对哈默斯坦[23]剧院式的历史悠久的插科打诨大笑着表示出欣赏。不过贺拉斯还是在焦急地等待着玛西娅·梅朵的出场,等她出来演唱一首《一个喜爱爵士乐的笨胖子之歌》。当她登台的时候,在一顶鲜花点缀的软帽下的她显得熠熠生辉,他随即被一股暖流包围,而在她唱完歌后他也没有加入那如风暴般的掌声。他都感觉自己有点僵住了。 在第二幕以后的幕间休息时,一个引座员来到他身旁,问他是不是塔博克斯先生,随后递给他一张字迹饱满而稚气未脱的纸条。贺拉斯有点困惑地读起来,而引座员则怀着枯萎的耐心等在一旁。 “亲爱的奥玛尔:演出结束后我总是觉得饥肠辘辘。如果你愿意在塔夫特烧烤店犒劳我一顿,只要告诉那个给你纸条的大块头就行了。 你的朋友 玛西娅·梅朵” “告诉她,”——他咳了一下——“告诉她就按她说的办。我会在剧院门口等她。” 大块头傲慢地笑起来。 “我认为她的意思是想叫你去后台。” “哪儿——后台在哪儿?” “在外面。出门坐船,笔直走道地。[24]” “什么?” “在外面。出门左传!笔直走到底!” 傲慢的家伙走掉了。贺拉斯后面的一个大学新生窃笑起来。 半小时后,在塔夫特烧烤店里,天才坐在一头天生的金发对面,讲着一桩离奇的事情。 “你一定要跳最后一幕里的那支舞吗?”他热切地问——“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拒绝跳那个舞他们就会解雇你吗?” 玛西娅露齿一笑。 “很有劲的。我喜欢跳那支舞。” 贺拉斯脱口而出讲了句FAUXPAS[25]。 “我本以为你会讨厌它,”他言简意赅地说。“坐在我后面的人都在谈论你的胸部呢。” 玛西娅一下子涨红了脸。 “我也没办法呀,”她急忙说道。“跳舞对我来说仅仅是一种杂技表演。上帝啊,那支舞是很难跳的!我每天晚上都要往肩膀上抹一个小时的止疼膏呢。” “你在舞台上——开心吗?” “呃——噢——那是自然!我习惯了万众瞩目的感觉,奥玛尔,我喜欢那种感觉。” “嗯!”贺拉斯脸色阴沉,陷入了沉思。 “巴西色彩到哪里去啦?” “嗯!”贺拉斯又嘀咕了一声,过了一会儿,问道:“接下来这出戏要去哪里演出?” “纽约。” “要表演多久?” “那要看情况了。整个冬季——也许。” “噢!” “上那儿去看我吧,奥玛尔,没兴趣吗?这里不像在你的房间里那么好,对吗?我希望我们现在是在你的房间里。” “在这个地方我感觉自己像个白痴,”贺拉斯坦言道,一边紧张地看了看周围。 “太糟了!我们本来相处得非常愉快。” 听到她这么说,他一下子变得忧郁起来。她也改变了语气,伸出手去轻轻地拍他的手。 “以前带女演员出去吃过夜宵吗?” “没有,”贺拉斯伤心地说,“今后也不会有了。我不知道自己今晚上为什么会来。在这里,在这样的灯光下,看着大家都在那里有说有笑的,我觉得自己完全是来错了地方。我不知道该跟你谈些什么。” “就谈我好了。上次我们谈的都是你。” “好极了。” “呃,我的姓确实是梅朵,不过我的名字不叫玛西娅——而是维罗妮卡。我今年19岁。提问——这个姑娘是如何飞跃到舞台灯光下的?回答——她出生于新泽西州的帕塞伊克[26],就在一年前她终于获得了生存的权利,在塔伦顿[27]的马塞尔茶室找到了一份推销纳比斯科饼干[28]的工作。她开始和一个叫罗宾斯的男人交往,他是塔兰托音乐餐厅里的一名歌手。有天晚上,他让她试唱了一首歌,并和他共舞了一曲。就这样足足有一个月,我们的表演让餐厅里每晚都座无虚席。后来我们去了纽约,手里拿着厚得像一沓餐巾纸似的推荐信。 “两天后我们就在帝凡纳里斯餐厅找到了工作,我还从一个皇宫大饭店的小子那里学会了希米舞[29]。我们在帝凡纳里斯餐厅表演了半年,直到有天晚上专栏作家彼得·伯依斯·温德尔去那里吃了份牛奶吐司。第二天的晨报上登出了一首他写的献给玛西娅的赞美诗,就这样在两天里我就收到了三份让我参加歌舞表演的邀请,还得到了一个在‘午夜狂欢’里演出的机会。我给温德尔写了封感谢信,他把这封信也登在了专栏上——说这封信带点卡莱尔[30]的风格,只是更为犀利,还说我应该放弃舞蹈而投身于北美文学。这篇文章让我获得了更多的歌舞表演的邀约,还有一个在正规的歌舞剧里扮演一位天真少女的机会。我接受了——所以我来到了这里,奥玛尔。” [book_title]/刻花玻璃酒缸/ 一 历史上有粗石器时代,有细石器时代,有青铜器时代,过了许多年以后又出现了一个刻花玻璃器时代。在刻花玻璃器时代,年轻小姐一旦征服了小胡子高高翘起的年轻男士,结成了夫妇,事后总得坐下来写上好几个月的信,向亲友一一道谢,感谢他们送来了各种各样刻花玻璃的礼物——调酒缸,洗指碗[1],套头酒杯,高脚酒杯,冰淇淋盘,糖果碟子,还有酒瓶花瓶,色色俱全——因为,刻花玻璃在九十年代虽已不算什么新鲜事物,可是其耀眼的反光到处,带来的是波士顿高级住宅区的时髦风尚,当时在僻远的中西部这一股风吹得可正热闹。 婚礼过后,调酒缸就以大者居中,都在餐具柜上一一摆好,酒杯也都全套陈列在瓷器橱里,烛台则分别置于两侧——于是这里的“生存竞争”也就宣告开始。糖果碟子断了小捏把,给拿到楼上当发夹盘去了;一只猫儿跳上来大摇大摆踱方步,把小酒缸撞下了柜子,女佣人拿糖盘不小心,又把中号酒缸砸了个口子;高脚酒杯都得了要命的腿骨折,连套头酒杯都像十个小黑人那样一个个失去了踪影,只知道那最后一只到头来只落得断腿带伤,委屈做了牙刷插子,跟另外好些落魄绅士一起伺候在浴间里的搁板上。不过,等到事情闹到了这步田地,反正刻花玻璃器时代也早已成了明日黄花了。 且说就在那开创伊始的全盛时代既过之后,有一天,那位好管闲事的洛杰·费波阿尔太太跑来找出名俏丽的哈罗德·派珀太太了。 “哎呀,我亲爱的,”那位好管闲事的洛杰·费波阿尔太太说,“府上的住宅真叫我喜欢。我看实在是艺术化。” “你说得太好了,”那位俏丽的哈罗德·派珀太太一双不脱稚气的黑眼睛马上放出了光彩,“那就请你一定经常来玩儿。下午我通常总是一个人在家。” 费波阿尔太太真忍不住想说,她才不信呢,这话还能骗得了她?——城里谁没听到过风言风语的,说是弗雷特·甘奈先生一星期里总有五天下午要上门来找派珀太太,如此这般已有半载之久。费波阿尔太太到了这个年纪,世面也见得多了,对这班天生尤物她早已一个也不敢相信了…… “我最喜欢的是这饭厅,”她说,“看这许多美妙的瓷器,还有那么大一只刻花玻璃酒缸。” 派珀太太笑了,她笑得可甜了,费波阿尔太太本来倒认为那位先生如此这般的传闻还不无可以存疑之处,可一听到这样的笑声,疑虑顿时就消散了八九。 “噢,那只大酒缸呀!”派珀太太说这句话时,两瓣朱唇宛然就是一朵鲜艳欲滴的玫瑰花。“那只大酒缸说起来还有一段来历哩——” “真的?——” “你还记得卡尔登·凯贝这个小伙子吗?他呀,有一个时期对我追求得可紧哩,七年前,就是九二年吧,有一天晚上,我对他说我要跟哈罗德结婚了,他极力控制住自己的感情,说道:‘伊芙琳,我要送你一件礼物,也跟你一样冷酷,一样漂亮,一样空虚,一样只消一眼便能看透。’当时我倒被他弄得小小的吓了一跳——他两道目光真凶极了。我还以为他要送我一幢房子,房子里有鬼,或是送我个什么玩意儿,一打开来就会爆炸呢。结果送来的就是这只酒缸,当然这酒缸也是挺好的。那缸口的……直径?周长?还是什么?……足有两英尺半,不,恐怕是三英尺半吧。反正餐具柜都嫌小了,搁在上面戳出了一大截。” “哎呀,我亲爱的,这事奇不奇!这小伙子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远走他乡的吧?”费波阿尔太太说着,赶紧暗暗记下了那几个精辟的字眼:“冷酷,漂亮,空虚,一眼便能看透。” “是啊,他到西部去了——也许是南方?——还是哪儿?”派珀太太那一副装痴作呆的表情也真是卓绝,无怪年岁虽增而娇媚始终不改。 费波阿尔太太戴上手套准备走了,临走又称赞了几句,说那宽敞的赏乐厅一头直通书房,并可窥见饭厅的一角,这样连成一片,颇给人以轩豁之感。这么精致而又小巧的一所住宅,在城里也着实可算首屈一指了,可派珀太太说他们还想换所大些的房子,要搬到丹佛罗路去。可见她男人的财源一定旺得不得了。 秋日的暮色渐渐浓了,费波阿尔太太一踏上人行道,便马上做出一副不以为然的、微微不乐的样子——大凡年届四十而又有钱、有地位的妇女,在街上总要特意挂上这样一副表情。 她一路走一路想:我要是哈罗德·派珀的话,我就少花那么一点时间在买卖上,多花那么一点时间在家里。要是能有个朋友去劝劝他就好了。 不过,假如费波阿尔太太觉得这天下午她还不虚此行的话,她其实只要再多等两分钟,就管保可以大有所获。因为,她顺着马路才走出了百来码,就在身影渐远而尚未消失之际,背后从人行道的另一头来了一位非常漂亮却心神不定的年轻男士,走到派珀公馆的门前。听到铃声女主人亲自来开了门,一见来人她显得有些惊慌,便快快地把客人让进书房。||||| 客人急得什么似的说:“我不能不来跟你见一面,看到你的信我真急死了。是哈罗德逼你写了这封信?” 她摇了摇头。 “弗雷特,我完了,”她的话说得很慢,在对方眼里此时那两片嘴唇真活像凋零的玫瑰的两片花瓣。“昨儿晚上他回到家里,为这事很不高兴。他堂妹吉赛说是做亲戚的不能不管,到他的事务所去捅给他听了。他痛心极了……可……可我想想他的话也对,弗雷特。他说自从夏天以来,我们让人家在交际场里说尽了闲话,而他却一直蒙在鼓里,以前他偶然听见人家一鳞半爪的谈话,碰到人家闪烁其词暗暗点到我的事,本来也不懂,现在他都明白了。他生了很大的气呢,弗雷特,他是爱我的,我也……也很爱他。” 甘奈慢慢点了点头,眼睛半闭。 “对,”他说,“对,我也是跟你一样的毛病。经不起人家三言两语一说,就都觉得人家的话有理了。”一对灰色的眼睛不加掩饰地直瞅着她乌黑的双眸。“看来是好景不再了。说真的,伊芙琳,今天我在事务所里就整整一天没能干一点事,一直呆呆地望着你的信封出神,只顾出神,出神——” “你得快走,弗雷特,”女主人沉住了气说,那特意加重了点语气的催促的口吻,对对方又是一个打击。“我已经向他作过保证,决不再跟你见面了。哈罗德的话哪些说得有理,我还是有点数的,今儿天都晚了,跟你在一起,那是万万不妥的。” 两个人这时仍还站着,她说着就向门口略微挪了一步。甘奈凄然地望着她,在这决绝的时刻,他要好好地对她看上最后的一眼,把印象珍藏在心中——可是冷不丁从门外走道上传来了一阵脚步声,两个人全都一愣,顿时变了两个石头人儿。女主人马上伸出手去,抓住客人的上装翻领,连推带扭地把他从一个大门洞里,带到黑咕隆咚的饭厅中。 “我想法让他上楼去,”她凑在他的耳边说,“你留在这儿千万别动,等听见他上了楼,再从前门出去。” 于是甘奈就一个人躲在里边,悄悄听着,听见她到穿堂里把丈夫迎了进来。 哈罗德·派珀今年三十六岁,比妻子大了九岁。他长得还算清秀——不过得添上两个小注:一是两只眼睛未免靠得太拢了些,二是脸色一平静下来就带着些木呆呆的神气。他处理这个甘奈事件的态度,很可代表他平日的处世态度。当时他对伊芙琳说,这个问题就到此了结了吧,他不会责备她,今后也决不会再提这件事。他自以为采取这样的态度是够宽大为怀的了——并认为妻子也受到了很大的感动。可是,自命宽宏大量的人其实往往胸襟特别褊狭,他也并不例外。 今天一回到家里,他对伊芙琳特意显得格外亲切。 伊芙琳急巴巴地说:“得赶快换衣服了,哈罗德。别忘了咱们要到布朗森家去。” 他点点头,说: “我换衣服要不了一会儿,亲爱的。”声音渐渐轻了下去——他走到书房里去了。伊芙琳的心扑通扑通乱跳。 “哈罗德……”她一开口,嗓子眼儿就有点发哽,说着也随后进了书房。只见哈罗德点上了一支烟。“得快些了,哈罗德,”她站在门口,好容易才把话接着说完。 “有什么好急的?”哈罗德有点儿不耐烦了。“你自己都还没有打扮好呢,伊芙。” 他两脚一伸,往莫里斯安乐椅[2]上一靠,打开了一份报纸。伊芙琳觉得心里一沉,她知道这一靠起码就是十分钟——可甘奈还在隔壁屋里提心吊胆站着呢。万一哈罗德要先喝上一杯再上楼,到柜子上去取酒怎么办?她想起可以防患于未然,把酒瓶酒杯先给他端来。她固然生怕自己的举动会引得丈夫注意到饭厅,可是哈罗德去取酒的话那更不堪设想,她千万不能冒那个险。 但是就在这个当儿哈罗德却站起身来,把报纸一扔,向她走过来了。 “伊芙,亲爱的,”他俯身搂住了妻子说,“昨儿晚上的事你大概不会记在心上吧……”妻子哆哆嗦嗦紧偎在他的怀里,他又继续说道:“我知道,那不过是你交友不慎,一时失于检点罢了。咱们谁没有一点过错呢?” 他的话伊芙琳简直半句也没有听进去。她在想她能不能索性就这样紧紧依偎着他,就势把他牵出书房,引上楼去?她也想到可以装作不舒服,要他扶自己上楼——遗憾的是,她知道真要这样的话,哈罗德肯定会要她在长沙发上躺下,先去给她倒杯威士忌的。 突然间,她原已紧张到极点的神经又猛一抽紧,真要活生生的绷断了——她分明听见饭厅的地板嘎吱一响!声音很轻,但是千真万确。弗雷特打算从后门溜走了!||||| 然而她的心紧接着又怦地一惊,几乎飞出了喉咙口——她只听见咣的一大声,像敲响了大锣,声震全屋。甘奈的胳臂撞上了那刻花玻璃的大酒缸了。 哈罗德嚷了起来:“什么声音!里边是谁?” 妻子拉住他不放,可是他挣脱了。顿时,伊芙琳觉得屋里就像翻了天一样。她听见饭厅通厨房的门打开了,一阵扭打,铁锅子乒乒乓乓。她急得没办法,只好冲到厨房里把煤气关掉。厨房里,她丈夫慢慢地松开了夹住甘奈脖子的胳臂,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起初是惊得呆了,可是接着脸上便渐渐露出了痛苦的神色。 他愣愣地一遍又一遍直唤:“我的老天!我的老天!” 他一转身,又像要向甘奈扑去,不过最后还是忍住了,他的肌肉也显然都放松了。他只是干巴巴苦笑了一下。 “好啊,你们居然……好啊,你们居然……”伊芙琳用手抱住了他,拼命拿眼色求他,可是他一把推开了妻子,呆呆的一屁股坐在厨房内摆着的椅子里,面色活像墙上的瓷砖。“好啊,伊芙琳,你背着我干的好事!好啊,你这个小妖精!你这个小妖精!” 做妻子的觉得从来没有这样怜惜过自己的丈夫,也从来没有这样疼爱过自己的丈夫。 甘奈一副低声下气的样子,说道:“这事不能怪她。是我自己来的。”可是哈罗德却直摇头,等他抬起脸来时,看那脸上的神气就像遭到了什么意外,身受重伤,连脑子也一时被震迷糊了似的。那突然变得可怜巴巴的眼神扣动了伊芙琳肺腑深处一根不会出声的心弦——然而也就在同时,她的胸中又陡地涌起一股冲天的怒火。她眼里只觉得火苗直冒,两脚狠命乱跺,双手哆哆嗦嗦的在桌子上瞎抓乱摸,像要找件武器,最后就像发了狂似的,一头向甘奈扑去。 她狂叫一声:“滚出去!”乌黑的眼睛喷着火,两颗小拳头无可奈何的只好都捶在他左遮右挡的胳臂上。“都是你!你给我滚出去——出去——出去!出去!” 二 到了三十五岁上,哈罗德·派珀太太在人们的心目中可就看法不一了——女人家说她风韵犹在,男人家则说她已经失去了光彩。大概她那秀丽的姿容原本具有一种使女人家见而生畏,却又令男人家无限神往的风采,如今已经消逝。她的眼睛还是那么大,那么黑,带着那么一股哀怨,但是已经脱尽了神秘的气息;那哀怨的眼波也已经不复是不朽的仙姿,而不过是凡人的意态了。她还养成了一个习惯,一遇心中吃惊或暗暗恼火,眉头自会拧到一块儿,眼睛总要眨上好几眨。她那两片朱唇也已经失去了迷人之处:一是红得没有那么浓艳了,二是本来她盈盈一笑时嘴角会微微往下一撇,既增添了眼梢的哀怨,又带着些调皮和妩媚,但是这也都看不见了。她现在笑起来嘴角反而都往上翘起了。当年她自恃貌美,沾沾自喜,对自己的微笑很引以为得意——常常还有意卖弄。可是等到她决心不再卖弄的时候,她的微笑却渐渐消失了,她身上那最后一丝神秘的气息也随之而不见了。 伊芙琳就是在甘奈事件发生后不到一个月决心不再卖弄她的微笑的。当时从表面上看,夫妇之间的关系也还跟以前差不多。但是就在伊芙琳发觉原来自己那么热爱丈夫的这短短几分钟里,她同时也看清了自己给丈夫留下的创伤竟是那样的难以平复。面对难堪的沉默,气疯疯的斥责,她苦苦挣扎了有一个月——她哀求,她像小可怜似的悄悄对丈夫曲意温存,而换来的却是几声苦笑——于是渐渐的她也默不作声了,夫妇之间隔上了一道隐隐约约的,却又是穿不过的屏障。她把那一腔火热的爱统统都倾注在男孩子唐纳的身上,真是不敢相信,现在心里只觉得儿子就是自己的半条命了。 到了来年,愈来愈多的共同利益和共同义务,再加上流云般时而掠过心头的一些往事的影子,促使夫妇俩又和好了——然而伊芙琳还是不免大大伤心了一场,她发现她已经错过了一生最宝贵的机会,如今只落得了一场空。尽管她本来在双方的心目中可说是青春的化身。爱情的象征,可是经过了那一段沉默的时期,柔情蜜意的源泉已经慢慢枯竭,她自己也已心如死灰,再也不想一起来领略这种旖旎风光了。 她干上了好些打破常例的事;她找起女伴来了,她宁可拣以前看过的书来看,她还喜欢做些针线活,好一边做活一边看着自己的儿女,她的心已经都扑在这一双儿女的身上了。她现在尽为些琐细小事而烦恼——譬如吃饭时明明好好的说着话,一看到桌子上有面包屑,她就分心了。总之,她已经渐渐不如从前:人到中年了。||||| 她三十五岁那年的生日特别忙碌,因为当天晚上请客是临时匆匆决定的,到了傍晚,她站在自己卧房的窗前,觉得身上真有点累了。要是在十年前的话,她早就躺下睡一觉了,可是现在不行了,这么许多事不去照看照看,她放不下心:女仆都还在楼下打扫,小摆设还搁得满地都是,伙食店里一会儿还要来人,跟他们说话客气了可不行——另外她还得给唐纳写封信,唐纳十四岁了,今年是第一年求学在外。 不过,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她差不多已经打定主意要躺会儿了,偏偏从楼下又冷不防传来了一个熟悉的“信号”:小朱莉有什么事了。她闭紧了双唇,锁起了眉头,眼睛眨了几眨,喊了一声: “朱莉!” “哎—哎一哎—唷!”朱莉的回答拉长了声调,是叫痛的口气。紧接着传上楼来的是那个新雇的女仆希尔达的声音: “派珀太太,小姐弄破了一点皮。” 伊芙琳赶快到针线篮里去翻找,找出了一块破手绢,便匆匆赶下楼去。朱莉马上扑在她怀里哭了起来——快看看弄破在哪儿,朱莉的衣服上依稀有些血迹,这祸怕闯得不小呢。 “是大拇指!”朱莉说。“喔——!好痛!” “都是这酒缸惹的祸,就是这最大的一只,”希尔达带着抱歉的口吻说。“我在这儿擦柜子,把酒缸在地上放一放,没想到朱莉来胡摸瞎弄,一不小心就划破了。” 伊芙琳冲着希尔达深深的一皱眉,就果断地扳过朱莉的身子,抱她坐在膝头上,马上动手撕起手帕来。 “来——让妈妈看看,乖乖。” 朱莉伸起了大拇指,伊芙琳就忙不迭地给包扎起来。 “看,这不是好了吗!” 朱莉不信似的,把包扎好的大拇指看了又看。扭了扭,能动呢。那泪痕斑斑的小脸上顿时透出了兴致勃勃的快活神气。她鼻子抽了几抽,又把大拇指弯了弯。 伊芙琳忍不住叫了声“哎呀,我的宝贝!”搂住女儿亲了亲,不过在临走之前还是又冲着希尔达一皱眉。真粗心!眼下的仆人全都是这个样。还是爱尔兰人比较可靠,要是能雇到一个爱尔兰人该有多好——可惜现在再也雇不到了——哪里像这班瑞典人,唉,真是…… 五点钟哈罗德到了家,哈罗德一进她的卧房,就吵着说今天是她三十五岁生日,非要亲她三十五亲不可,那欢天喜地的腔调倒真是事有可疑。伊芙琳不许他胡来。 “你喝过酒了,”她不客气地说,可随即又补上一句,给定了“性”:“呷了几口吧。你知道我挺讨厌这股酒味儿。” 哈罗德在窗前的一张椅子里坐下,停了一会,才说:“伊芙,有件事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了。你大概也知道了商行里最近的情况不大妙吧。” 伊芙琳正站在窗前梳头,一听这话就转过身来瞅着他。 “什么意思?你不是一直说城里开个两三家五金批发商行也不碍事么?”她的话里露出了一些惊异。 “本来倒是这样,”哈罗德分明话中有话,“可这个克拉伦斯·阿恩实在是个精明人。” “你说他今天来吃饭,我就觉得奇怪。” “伊芙,”哈罗德又拍了一下膝盖,接着说:“从一月一日起,‘克拉伦斯·阿恩公司’就要变成‘阿恩—派珀公司’了——‘派珀兄弟公司’的招牌要摘下了。” 伊芙琳吃了一惊。丈夫的名字竟然排在第二位,她听来觉得大不顺耳;不过看哈罗德却还是兴高釆烈的样子。 “我真不明白,哈罗德。” “是这样的,伊芙,阿恩一直跟玛克斯有点勾勾搭搭。当初要是这两家联合了起来的话,那咱们的商行早成了个二路角色了,日子只能勉强对付着过,生意只能接小些的来做,遇到有风险的买卖就缩手缩脚了。问题都在于资金,伊芙。当初要是成立了‘阿恩—玛克斯公司’的话,那大生意早给他们做了下去,可现在,这都该由‘阿恩—派珀公司’来做了。”他顿了一下,咳了几声,隐隐约约一阵威士忌的气味,飘进了伊芙琳的鼻孔。“不瞒你说,伊芙,我疑心这事跟阿恩的太太有点关系。听说,这位太太个儿虽小,心可不小哩。估计她知道在本地玛克斯夫妇是帮不了她多少忙的。” “这么说她——出身平常咯?”伊芙问道。 “说真的,我也从来没见过她——不过我相信她出身高尚不了。克拉伦斯·阿恩向本地的乡间俱乐部要求报名参加已经五个月了——至今没有下文[3]。”他不屑地挥了挥手。“阿恩和我今天在一起吃午饭,事情基本上都敲定了,所以我想无妨对他表示一下友好,请他们夫妇俩今儿晚上也来吃饭——反正连主人带客人总共也不过九个人,多半是自己亲戚。不管怎么说,对我来讲这总是一件大事吧,再说往后我们也总还免不了要跟他们来往来往,伊芙。” [book_title]/伯妮斯剪掉了头发/ 一 礼拜六晚上天黑后,如果你站在高尔夫球场的第一发球区往乡村俱乐部的窗户眺望,就会发现它如同波涛起伏的黑色海洋上漂浮着的一座黄色的岛屿。这片海洋里的波涛,可以这么说吧,其实是许多好奇的球僮的脑袋,和几个更为机灵的司机,还有那个职业高尔夫球手的聋子阿姐——通常还会有一些羞怯的、细碎的波涛,随时都想着要流回到里面去。这些波涛们向往的地方就是那个阳台上的游廊。 阳台环绕在建筑物的内部。阳台上沿着可以当作活动室及舞厅的多功能厅的墙壁摆放着一圈柳条椅。在这些周末夜的舞会上,阳台上大多是女人;这里简直就是一座中年妇女在此集合的巨大的巴别塔[1],她们一个个手执长柄望远镜,垂着大胸脯,目光刻薄、心肠冷酷。阳台的主要功能是批评,虽然偶尔也会有勉强的恭维,但从来不会有赞同,因为这些35岁以上的女人都很清楚小青年们举办夏日舞会的动机是何等的卑鄙,如果没有她们用严厉的目光进行监督,那么一对对临时的鸳鸯就会躲到角落里去大跳荒诞粗俗的舞蹈,而更为普遍也更为危险的是,有时候姑娘们会躲进毫无戒心的贵妇人的豪华轿车里去与小伙子吻个痛快。 可是,毕竟,这个评论圈离中央舞台远了些,从这里看不清演员们脸上的表情,也无法捕捉到更为微妙的情愫。所以她们只得凝眉尽量靠近窗户,问完问题再根据自己的假设推断出令自己满意的结论,就比如其中的一位断言所有收入丰厚的小伙子都过着一种被人追逐的鹌鹑的生活。她们其实对青春世界里动荡不安和带有几分残酷的戏剧并不欣赏。不;包厢、乐池、主角和合唱团,这些东西统统被混杂的声音与面孔所取代,一切都在戴尔舞蹈乐队那如泣如诉的非洲节奏下摇摆着。 从16岁的奥蒂斯·欧芒德,他在希尔中学还要读两年书,到基·里斯·斯托达德,他家书桌的顶上挂着张哈佛法学院的毕业证书;从小玛德琳·霍格,她额头上的发绺依然显得怪异又别扭,到贝茜·麦克雷,她唱舞会的主角已经唱得太久了——都十年多了——这样一群乌合之众不仅构成了舞台的中心,而且也只有他们这帮人才能够看清舞台的全景。 音乐进入高潮,然后又在一声轰鸣中静止。舞伴们彼此交换着做作又随意的微笑,嘴里还在搞笑地念叨着“啦—嘀—哒—哒—珰—珰”,随后,姑娘们叽叽喳喳的声音从一片掌声里荡漾出来。 此时,有几个没有舞伴的男舞客在舞池中央刚准备要插进去,又只得沮丧地退回到墙角,因为这不是圣诞节的狂欢舞会——这样的夏日舞会应该是既温和又热烈的,应该使在场的每个人都感觉到心情愉快,就连刚结婚的小俩口们也会起身跳上一曲过时的华尔兹或糟糕透顶的狐步舞,站在一旁的小弟弟小妹妹们则会向他们投去既宽容又兴趣盎然的目光。 沃伦·麦金泰尔,一个经常逃课的耶鲁学生,就是那些不幸的舞客中的一位,从他晚礼服的口袋里掏出一支香烟,悠闲地走出去,来到了宽敞又晦暗的游廊。游廊上,人们双双对对地散坐在桌子旁,悬着灯笼的夜空里漂浮着模糊的话语和依稀的笑声。他不时地对那些心不在焉的人们点头致意,每当他经过一对对情侣时,脑子里都会忆起一些已有些忘却了的零星往事,因为这里不是什么大城市,每个人都对别人过去的历史了解得一清二楚。譬如,坐在那里的吉姆·史特雷恩和埃塞尔·黛莫莱斯特,他们私底下已经订婚三年了。大伙都知道只要吉姆能够将一份工作留住两个月以上,她就会立马嫁给他。然而他们两个看上去都是那么的索然无味,埃塞尔看着吉姆的目光有时也显得疲惫不堪,就好像连她自己都搞不清楚她那多情的枝条为何偏偏要缠上这棵在风中飘零的白杨树。 沃伦19岁,对那些没能去东部念大学的伙伴们充满了同情。不过,就像大多数小伙子一样,当他们来到异乡时就会向人家极力吹嘘家乡的姑娘。吉纳维芙·欧芒德就是他们引以为豪的对象之一,她常常像赶场子那样穿梭在普林斯顿、耶鲁、威廉姆斯、康奈尔大学举办的舞会、宴会和橄榄球赛上;还有黑眼睛的罗伯塔·狄隆,她在同龄人中就和海勒姆·约翰逊[2]或泰·科布[3]一般出名;当然,还有马乔里·哈维,她除了拥有一张仙女般的脸蛋和一副伶牙俐齿的口才之外,还因为在纽黑文上一季的轻舞鞋舞会上一连翻了五个侧身筋斗而名正言顺地进入名人之列。 沃伦,他家就住在马乔里家的对面,早就对她“意乱情迷”了。有时候她似乎会用一丝感激来回报他的爱慕,可她还要用她那屡试不爽的考验来试试他,她严肃地告诉他她不爱他。她的考验是这个样子的,在他不在她的身边时,她就忘记他而与别的小伙子谈情说爱。沃伦觉得自己简直有些失魂落魄,尤其是整个夏天马乔里都要去短途旅行,而她每次回家后的两三天里总会有一大沓写给她的信件叠在哈维家的门厅桌子上,信封上是形形色色的男性笔迹。更为糟糕的是,整个八月里她的那个来自欧克莱尔[4]的表妹伯妮斯都在她家做客,所以要想和她独处似乎是机会渺茫了。而且还总得要想方设法先替伯妮斯找个伴儿。到八月快结束的时候,这项任务也变得越来越艰巨了。||||| 尽管沃伦对马乔里仰慕有嘉,可他也不得不坦言她的表妹伯妮斯确实有点乏味。伯妮斯长得很漂亮,乌发褐肤,可在宴会上她实在是一个没劲的人。每到周末夜,为了讨好马乔里,他都要和她跳一曲又累又长的义务舞,可这个舞伴除了使他觉得厌烦无聊外就再也没有给他别的感觉了。 “沃伦,”——手肘边传来一声娇滴滴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他转身看见了马乔里,她像往常一样神采奕奕。她把一只手搁在他的肩上,他的心中隐隐约约地涌起一股暖流。 “沃伦,”她耳语道,“你行行好——和伯妮斯跳一曲吧。她已经和小奥蒂斯·欧芒德纠缠了快要一个小时了。” 沃伦心里的暖流急速降温。 “好吧——没问题,”他假惺惺地说。 “你不会介意吧,对吗?我不会让你脱不了身的。” “没事。” 马乔里莞尔一笑——这份微笑足够代替感谢的了。 “你就是我的天使,你有义务把我照顾好啊。” 天使叹了口气,环顾了一眼连廊,可是并没有看见伯妮斯和奥蒂斯两人。他的目光又转回舞厅里面,发现在女士们的化妆间前奥蒂斯在一群小伙子中间嘻嘻哈哈地说着话。奥蒂斯手里挥舞着一根不知他从哪里捡来的棒头,嘴里滔滔不绝地说着。 “她进去打理一下头发,”他气呼呼地说。“看来我还要再和她跳上一个小时。” 他们再次笑翻了天。 “你们哪个人就不能出来帮帮忙吗?”奥蒂斯忿忿不平地说。“老是和我跳她也没劲的。” “算了吧,奥蒂斯,”一个伙伴提醒道,“你好不容易才习惯她的。” “你干吗要拿着那个小玩意,奥蒂斯?”沃伦笑吟吟地问。 “小玩意?噢,你是说这个?这是根棍子。等她一出来我就冲她头上来一记,再把她打回去。” 沃伦瘫倒在一张沙发上,笑得合不拢嘴。 “不要紧的,奥蒂斯,”他好不容易才说出话来。“我这就来救你了。” 奥蒂斯装出激动得要一下子晕过去的样子,随即把木棍交给了沃伦。 “拿着备用吧,老伙计,”他嘶哑地说道。 无论一个姑娘的姿容有多美丽,神情有多高贵,如果没人愿意不时地切进来交换一下舞伴的话,那么她在舞会上的处境就注定悲惨。也许小伙子们更喜欢和她做伴,而不是和那些在一次舞会上会陪他们跳上十多次舞的花蝴蝶们,然而受爵士乐熏陶的这一代年轻人总有些心浮气躁,要让他们在跳完整支狐步舞后再继续和同一个姑娘跳下去,即使不说是可恶至及,至少也是令他们不堪忍受的。当一个小伙子和她跳过几支舞,并且在舞会的休息时间里还陪她聊过天之后,那她可以完全肯定此人一旦得以解放,就再也不会去打搅她了,因为在他们的眼里她简直高深莫测。 沃伦和伯妮斯跳了接下来的整支舞曲,末了,得感谢幕间休息时间,他领她上了游廊,在一张桌子前坐下来。他们俩都缄默了一会,伯妮斯百无聊赖地摆弄着手里的扇子。 “这里的天气比欧克莱尔热多了,”她说。 沃伦发出声沉闷的叹息,点了点头。他对欧克莱尔有多少了解,对这个话题又有多少兴趣呢!他在脑子里无精打采地思忖,究竟是因为她缺乏魅力造成了她沉默寡言呢,还是因为她沉默寡言造成了她缺乏魅力。 “你打算再在这里呆一阵子吗?”他话一出口脸就唰地一下红了起来。她也许会猜到他这样问的目的。 “再呆一个星期,”她答道,一边狠狠凝视着他,就像要向着他嘴唇上蹦出来的下一句话冲刺似的。 沃伦语塞了。然后在一阵突如其来的善心的刺激下,他决定在她身上试一下自己在社交场上惯用的甜言蜜语。他转过身去,注视着她的眼睛。 “你的嘴形真美,叫人忍不住想亲上一口,”他平静地说。 这句话是他在大学舞会上经常对姑娘们说的,在他逮着机会把姑娘带到一个像这里一样灯火昏暗的地方的时候。伯妮斯显然受到了惊吓。她脸上起了一阵羞涩的红晕,拿着扇子的手也僵硬了起来。以前从来没人对她说过这种话。 “真粗鲁!”——她脱口而出道,随即咬住了自己的嘴唇。想要装出开玩笑的样子已经于事无补,她只得给了他一个狼狈的微笑。 沃伦有些着恼。尽管他也没指望人家把他这句话当真,但通常它都会引起一阵大笑,或者是一段教人肉麻的插科打诨。而且他也讨厌别人把他称为一个粗俗无礼之人,除非是以开玩笑的方式。他的善心就此停止了,随即转换了话题。 “吉姆·史特雷恩和埃塞尔·黛莫莱斯特和平时一样坐在外面呢,”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道。||||| 这样的话题更合伯妮斯的胃口,可她因转变话题而得到的宽慰里也融合着一丝微微的遗憾。没有男人曾经跟她提起过她的嘴形让人想要亲吻,可她知道他们肯定会对别的姑娘说这种话的。 “是啊,”她笑着说道,“我听说他们身无分文地瞎混了好几年。他们这样子是不是很傻呀?” 沃伦的反感进一步升级。吉姆·史特雷恩是他弟弟的一个密友,再说像这样在背后嘲笑人家的贫穷也总归不太好。可是,伯妮斯其实一点也没有嘲笑别人的意思。那都是因为她太紧张的缘故。 二 马乔里和伯妮斯在午夜12点半回到了家,她们在楼梯顶头道了声晚安。尽管是表姐妹关系,可她们之间并不亲密。老实说马乔里根本就没有一个闺中密友——她觉得别的女孩子都很傻。而伯妮斯的想法正好相反,她满心期待着通过这次父母安排的访亲游可以和表姐成为同哭同笑、无所不谈的密友,而且她认为这种亲密无间的关系在女性间的交往中是不可或缺的。可她发觉马乔里对这种观点完全不以为然;她觉得和马乔里说话就像和那帮小伙子一样困难重重。马乔里从不会嗤笑,也不会害怕,几乎不懂得害羞,总之,伯妮斯认为女性应有的美德在马乔里身上简直寥寥无几。 这天夜里伯妮斯忙着摆弄牙刷牙膏时,心里第一百次地自问为何她一旦背井离乡就会失去了原有的光彩。她出生在欧克莱尔最富有的家庭;母亲非常喜欢招待人家,在每次舞会前都会为女儿举办一个小型宴会,还为她买了车让她能够自己驾车四处兜风,她从不认为这些代表了她在家乡时在社交上取得的成功。像大多数姑娘一样,她是在安妮·费勒斯·约翰斯顿[5]的温牛奶中长大成人的,那些小说里的女人之所以惹人喜爱,都是因为某种神秘的女性气质,这种气质虽常常被人提及,但从没人能够对它明确定义。 伯妮斯隐约觉得有些难过,因为到目前为止自己还没能做到遍受欢迎。她还不知道如果没有马乔里的从中斡旋,她整个晚上都将只有一个舞伴;不过她知道即使在欧克莱尔那些地位和容貌都及不上她的姑娘也会比她更受欢迎。她认为那是因为这些姑娘身上总有些微妙的放荡之处。她从来不会因此而烦恼,再说,即便是有了烦恼,她母亲也会告诉她那些姑娘是在自贬身价,男人们真正看重的是像伯妮斯那样的女孩子。 她关上了卫生间的灯,在一阵冲动下决定去和约瑟芬姨妈聊一会儿,因为她看见姨妈的屋里还亮着灯。她穿着柔软的拖鞋悄没声地走在铺着地毯的走廊上,可是听见了从打开一条缝的门里传出来的声音,她就在门口停住了脚步。接着她听见了自己的名字,其实她并没有想要偷听的明确意图——房间里的对话却像一根尖针般刺破了她的心。 “我对她彻底绝望了!”是马乔里的声音。“噢,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有许多人告诉你她是如何如何漂亮可爱,她烧的菜又是如何如何美味!可那些有什么用呢?她日子过得很没劲的。没人喜欢她。” “有人喜欢就不得了了吗?” 哈维太太的声音里有一丝气恼。 “在你18岁的时候这就是最重要的,”马乔里加重语气说。“我已经尽了最大努力。我待她彬彬有礼,我让男孩子们和她跳舞,可他们都受不了这份无聊。真是作孽啊,这么高贵的气质竟然安在一个傻瓜身上,玛撒·凯里要有这份天赋那她简直都能呼风唤雨了——唉!” “如今的小青年怎么一点都不知道做人要谦虚呀。” 哈维太太的声音里暴露出她对现代社会的不理解。在她还是小姑娘的时代,凡是出身良好的年轻小姐们都能过上幸福无比的日子。 “算了吧,”马乔里说,“没有一个姑娘会一直愿意去帮助一个呆头呆脑的客人,因为现代社会里的女孩子们讲究的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甚至尝试过在穿着打扮等方面给她一些提示,可她毫不领情——还给我看怪面孔。她很敏感,肯定知道像她这样子在社交场上是不会得宠的,可我敢打赌她一定在心里安慰自己说她是个娴静高雅的女子,而我则是个得意忘形的轻薄女,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所有那些被人家冷落的姑娘都会这样子想的。都是些酸葡萄!莎拉·霍普金斯就把吉纳维芙、罗伯塔和我说成是栀子花姑娘[6]!我敢打赌如果能够做个栀子花姑娘,有三四个男人都喜欢她,在舞会上没跳几步就有人想挤进来,那么她会情愿短寿十年,情愿放弃她在欧洲受到的教育。” “我觉得,”哈维太太有气无力地打断道,“你应该能为伯妮斯帮上点忙。我知道她不怎么活泼。”||||| 马乔里开始叽里咕噜地抱怨起来。 “活泼!老天爷啊!除了说什么天太热,舞厅里太拥挤,或是明年她要去纽约上学以外,我就没听过她和男孩子们有别的话题。有时她还问人家开什么牌子的车,然后再告诉人家她自己开的是什么牌子的。简直是妖怪!” 稍许沉默之后,哈维太太继续她的老生常谈。 “我只知道许多远不如她那么甜美可爱的姑娘都有自己的朋友。就比方说玛撒·凯里,长得五大三粗,说话唧唧呱呱,她母亲也是个平淡无奇的人。再说罗伯塔·狄隆吧,她越来越瘦小了,就好像亚利桑那[7]才是她该去的地方。她跳起舞来那个疯哦,我看她早晚得累死!” “可是,妈妈,”马乔里听不下去了,开口反驳道,“要知道玛撒是个无忧无虑、聪明伶俐的姑娘,而罗伯塔的舞技简直好得没话说了。她已经连着好几年都是舞会皇后了!” 哈维太太打了个哈欠。 “我想那是因为伯妮斯身上有疯狂的印第安人血统,”马乔里接着讲下去。“也许她遗传到了那种气质。印第安女人就老是闷声不响地干坐在那里。” “去睡吧,你这个傻孩子,”哈维太太笑呵呵地说。“如果我知道你会对此念念不忘的话,当初我就不会告诉你了。而且我觉得你绝大部分的想法都是幼稚到了极点,”她昏昏欲睡地总结道。 又是一阵沉默,马乔里思忖着是否还有必要再去费劲地说服自己的母亲。人一过40就冥顽不灵了。我们在18岁时的信念就如同可以眺望远方的高山;而到了45岁它就成为深居简出的洞穴。 认识到了这一点,于是马乔里说了声晚安。等她来到走廊上时,那里已经空无一人了。 三 第二天上午,马乔里很晚才起来吃早饭。伯妮斯走了进来,很一本正经地和她道了声早,在她对面位子上坐下来,两眼死死地盯着她,还微微舔了下嘴唇。 “怎么啦?”马乔里非常困惑地问。 伯妮斯在扔出手榴弹之前略微停顿了一下。 “昨晚我听见你是怎么跟你母亲谈论我的。” 马乔里大吃一惊,可她脸上只是微微有点泛红,她说话的语气依然相当沉稳。 “你当时在哪里?” “就在走廊上。我不是有意要偷听的——至少一开始不是的。” 马乔里不由自主地向她投去蔑视的一瞥,随后就垂下了眼睑,专心致志地在手指上拨弄起一块散落的玉米片。 “我想我最好还是回欧克莱尔去——如果我是那么令人讨厌的话。”伯妮斯的下唇剧烈地颤抖着,她用激动的语气接着说:“我一直在努力地表现出友好,然而——然而我先是被漠视,接着又被侮辱。从没人来我家做客会受到如此的礼遇。” 马乔里一言不发。 “是我挡了你的道,我明白。我成了你的绊脚石。你的朋友们也不喜欢我,”她顿了一顿,接着又想起另一个伤心的话题。“上个礼拜你暗示我的衣服不合适时,我当然有些生气。你难道以为我连该穿什么衣服都不懂吗?” “是的,”马乔里的声音比蚊子叫还轻。 “什么?” “我并没有暗示什么呀,”马乔里简洁地说。“我记得我是这么说的,与其用两件难看的裙子轮流着穿还不如一连几天穿同一件好看的裙子。” “你觉得你这么说很有礼貌吗?” “我没觉得有什么必要得讲礼貌,”她顿了一下,又接着说道:“你打算什么时候走呢?” 伯妮斯倒吸了一口冷气。 “噢!”这简直是一声惊呼。 马乔里诧异地抬起头来。 “你不是说你要走吗?” “是的,可……” “噢,你不过是吓唬人呐!” 她们的目光越过餐桌互相较量了一番。伯妮斯的眼前飘过一片迷雾,而马乔里脸上的表情则异常冷峻,就像那些有点神魂颠倒的大学生们向她表露爱意时在她脸上出现的表情。 “你不过是在吓唬我,”她再次说道,就好像一切都在她的意料之中。 伯妮斯哭了起来,那就算是默认了。马乔里眼里流露出无聊的神色。 “你是我的表姐,”伯妮斯啜泣着说。“我是来你家做—做—做客的。我本来打算要呆上一个月,如果我现在就回家,妈妈就会明白,就会想……” 马乔里等在那里,直到伯妮斯那支离破碎的絮叨最终崩溃为低声的抽泣。 “我会把我这个月的零花钱送给你,”她冷冷地说,“所以这最后一个礼拜你想在哪里过都行。有家很不错的旅馆……” 听到这里,伯妮斯的抽泣已如警笛长鸣,她蓦然起身,飞也似的逃离了这个房间。 一小时后,马乔里正在书房里全神贯注地写一封只有小姑娘才写得出来的模棱两可、莫名其妙的书信,伯妮斯又出现了,双眼通红,故作镇定。她看也不朝马乔里看一眼,随意地从书架上抽出本书后坐了下来,好像是要看书。马乔里似乎还在专注于她的书信,她继续写个不停。当正午的钟声敲响时,伯妮斯啪的一声合上了书。 [book_title]/祝福礼/ 一 巴尔的摩车站又热又挤,在这个漫长又黏糊的时刻,洛伊斯被人挤到了发报台旁,一个长着大门牙的发报员在一遍又一遍地计算着一位大个子女士的电报字数,以确定这份电报到底是清白的49个字还是致命的51个字。 洛伊斯等待着,想到那个地址还不是很清楚,于是她从包里拿出那封信又读了一遍。 “亲爱的”:信是这样开头的——“我知道生活给了我它所能够给予的最大幸福。如果我能给你你向来所过的和谐生活——可是我不能,洛伊斯。我们不能结婚,我们又不能失去对方,不能让伟大的爱白白地浪费掉。 “我一直坐在这里,在昏暗的暮色中想了又想,我该去到哪里,我能真正忘记你吗,直到收到你的来信。去国外,也许,去意大利或西班牙漂泊一阵,把失去你的痛苦在旅行中打发掉,可那些比我们更古老更成熟的文明所留下的废墟也只能反映出我荒废了的心灵——就在此时你的信到了。 “最甜美、最勇敢的姑娘,如果你给我电报,我会在威明顿与你会合——直到那时,我会在这里等待,希望我对你的每一个遥远的梦想都会实现。 霍华德” 这封信她已读过无数次,以至于对每一个字眼她都无比熟悉,然而她依旧惊诧。在信里她发现了许多写信人的蛛丝马迹——他浓黑的眼睛里甜蜜与忧伤混合的目光,有时在他的话语里感觉到的热切而不安的兴奋,还有将她的头脑引入睡眠的他那梦幻般的气质。洛伊斯十九岁,很浪漫很好奇也很有勇气。 大个子女士和发报员终于在50个字上达成了妥协,洛伊斯拿了张白纸开始写电文。对于她那最终的决定她没有一丝的表露。 仅仅是命运——她想到——仅仅是在这个糟糕的世界上解决问题的方式。如果胆怯是造成我举棋不定的唯一原因,那么我再也不会举棋不定了。那么就让一切顺其自然吧,永远也不要遗憾。 发报员审视了她的电文: “今日抵达巴尔的摩,白天与我哥哥在一起,周三下午三点在威明顿碰头,爱你的洛伊斯。” “五十四美分,”发报员讨好地说。 永远不要遗憾——洛伊斯想到——永远不要遗憾…… 二 阳光透过树林照射到斑驳的草地上。在修道院丑陋的屋顶下,树木像高大而慵懒的女士,手里摇着羽毛扇在那里装腔作势、卖弄风情。树木像礼仪周全的管家,对着平静的大街小巷鞠躬致意。树木,山上两侧的树木,成片成线地散在四处,整个东马里兰到处都是树林,它们犹如大片黄土地边上的精致花边,构成了花丛中或杂草蔓生的庭院里的黑色透亮的背景。 有些树木非常年轻活跃,可是这个修道院里的树木则比修道院本身更苍老。按照真正的修道士的标准,这个修道院根本算不上古老。而且事实上,叫它修道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也并不正确,它只是一个神学院。反正在这里它就算是个修道院,尽管它有着维多利亚的建筑风格,有爱德华七世式样的装饰,甚至还有伍德罗·威尔逊[1]式样的标志性的、百年不倒的屋顶。 修道院后面是个农庄,六七个杂役修士在那里尽情挥洒血汗照顾着菜园子,他们的行动简直像在奔命。左边,在一排榆树后面,是一个不正规的棒球场。三个新手在那里欢快地追逐,气喘吁吁,第四个人在击球。前方,一只柔美的大钟每半小时鸣响一次,在彬彬有礼的树下,一大簇人形的黑色树叶飘落在纵横交错的道路上。 有些黑色的树叶带着多皱的面孔显得极其苍老,如同惊起的池水那最初的涟漪。还有些零星的中年树叶,他们穿着透露实情的袍子,从侧面看已开始显露出些微的不协调。他们拿着托马斯·阿奎那[2]、亨利·詹姆斯、梅西耶主教[3]和伊曼纽尔·康德的大部头著作,还有许多鼓鼓囊囊的笔记本,里面塞满上课用的讲义。 不过数量最多的还是年轻的树叶。十九岁的金发男孩们,他们表情严肃,态度勤勉;充满自信的近三十的男子,他们已经在世界各地教过五六年书了——这些人成百上千,来自马里兰、宾夕法尼亚、弗吉尼亚、西弗吉尼亚和特拉华的城镇与乡村。 他们中有许多美国人,一些爱尔兰人,一些强硬的爱尔兰人,还有几个法国人、意大利人和波兰人,他们挽着臂膀三三两两或是排成长队地随意走过,平板的嘴角与沉思的下颌几乎成为他们在世界上的金字招牌——因为这里是耶稣会,那是五百年前由一个头脑顽固的士兵在西班牙建立起来的,他训练人们凝神屏气,举办沙龙,宣扬教义,签下合约,听命行事,不许议论……||||| 洛伊斯下了巴士,来到阳光下的大门边。她是个19岁的金发姑娘,聪明人不会把她的眼睛说成是绿色的。当才子们在街车上看见她,他们会忍不住拿出小小的铅笔头,在信封的背面费劲地捕捉她那倩影,或者是她那眉毛与眼睛配合的妙处。过后他们看着自己的成果,往往会发出一声悠远的叹息,然后把它撕个粉碎。 尽管洛伊斯穿着昂贵又得体的旅行服显得非常自信,她也没有怠慢去拍掉沾在衣服上的灰尘,可是走在道路中央的她还是用好奇的目光注视着两侧。她的脸上充满了期待与渴望,然而那与参加普林斯顿或纽黑文大学的毕业舞会的女孩子们脸上荣耀的表情截然不同。不过,这里也没有什么毕业舞会,也许那也没什么关系。 她好奇他长得什么样,从他的相片她是否有可能了解他。相片里,那相片挂在家里她母亲的衣柜上方,他看上去相当年轻,面颊凹陷,一副可怜相,只有一张发育良好的嘴和一条不合身的见习修士长袍,那表明对于他的人生他已经作出了一个重要决定。当然那时的他只有19岁,而现在已是36岁的人了——尽管一点也看不出来。在最近的快照里他有些发福了,头发也有点稀疏——可是在她心里对她哥哥的印象永远停留在那张大相片上,因此对他她总是觉得有一丝遗憾。对一个男人来说那是多么糟糕的生活啊!足足准备了17年,可到现在甚至还不是个牧师——那还要再等一年。 洛伊斯有个想法,如果她对一切都听其自然的话,那么一切都会显得相当阴郁。可是她要拼命效法那纯粹的阳光,即使她的大脑开裂,即使她的母亲神经衰弱发作,即使在她出奇地浪漫、好奇又勇敢的时候。毫无疑问,她的这个哥哥需要有人为他鼓气,他一定会得到鼓舞的,不管他本人愿不愿意。 当她走近那扇朴素又宽大的前门时,她看见一个男人突然从人群里脱身而出,提着长袍的下摆向她跑来。她注意到他在微笑,他看上去非常高大,而且——而且可以依赖。她停下脚步等在那里,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在异常地加快。 “洛伊斯!”他喊道,她立刻就被拥入怀中。她忽然颤抖起来。 “洛伊斯!”他再次喊道,“天哪,真是太好了!我简直无法形容,洛伊斯,我是多么期待这一刻。天哪,洛伊斯,你真漂亮!” 洛伊斯猛吸了一口气。 他的声音尽管克制着,可是充满了活力的激荡,还有一种奇异的包容力,她原以为这种包容的个性在家里只有她一个人有。 “我也太高兴了……基思。” 她脸红了,但是觉得快乐,因为她还是第一次直接叫他的名字。 “洛伊斯……洛伊斯……洛伊斯,”他吃惊地重复道。“小妹,我们进去一会儿,我帮你介绍一下院长,然后我们就走。我有许多话要跟你说。” 他的声音变得更加低沉。“妈妈好吗?” 她看了他一小会儿,接着说出了她本不想说的话,那正是她一心想要回避的话呀。 “哦,基思……她……她不断地往坏的方向发展,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 他缓缓点头,好像他都明白。 “神经质,算了……你以后再告诉我详情吧。现在……” 她置身于一间有一张大书桌的小书房里,对着一个矮小、快乐、白发的牧师说着话,她的手在牧师手掌里停留了数秒钟。 “这就是洛伊斯呀!” 他说得就像他早就听说过她的芳名。 他请她坐下。 另外两个牧师也热情地走过来与她握手,还称呼她为“基思的小妹妹”,对这样的称呼她一点都不在意。 他们看上去都是如此镇定,她原以为他们都是相当害羞,至少是有些保守的。他们间的一些玩笑她不甚明了,然而这样的笑话似乎使得大家都很开心,矮小的院长大人还把他们三人称为“阴沉的老和尚”,这样的戏谑她蛮欣赏,因为他们当然不是和尚。她来了个闪电般的灵感,他们都特别喜欢基思——因为院长大人直接叫他“基思”,而另外一位牧师在说话时一直把手放在他的肩上。接着她又与他们握手,并答应过会儿就回来吃冰淇淋,她一直在微笑,心里也觉得莫名的幸福……她告诉自己那是因为能够把自己介绍给大家基思是那么的开心。 接着她和基思挽着手臂在一条小径上漫步,他告诉她院长大人是绝对难得的一个人物。 “洛伊斯,”他突然说道,“在开始其他话题之前我想先告诉你,你能够来到这里对我意味着如此之多。我觉得……你真是太好了。我知道你一直过着多么愉快的生活。” 洛伊斯猛吸了一口气。她没想到他会这么说。当初她是这么设想这次来巴尔的摩的炎热旅程的,与一个朋友过上一夜,然后去见见她的哥哥,她不由自主地感觉到相当纯洁,她希望他不是个傲慢的家伙,不会因自己没有早些去看他而怀恨在心——可是与他漫步在树林下,一切都显得如此可爱,如此出人意料的幸福。||||| “哦,基思,”她急忙说道,“你知道我简直不能再多等一天了。我在五岁的时候见过你,不过我当然不记得了,没有好好地见过我唯一的哥哥,你叫我怎么过日子啊?” “你真是太好了,洛伊斯,”他重复道。 洛伊斯脸红了——他确实有个性。 “我要你把你的一切都告诉我,”他停顿了一会儿,说道。“当然我知道你和母亲在欧洲生活了14年的大致情况,那时候我们都很担心,洛伊斯,当你得了肺炎不能和母亲一同过来……嗯,那是两年前的事了……那时候,嗯,我在报纸上看见你的名字,不过这些都令人很不满意。我还不了解你,洛伊斯。” 她发觉自己在分析他的性格,就像她遇见每个人都会这样做的那样。她想那种感觉——亲密的感觉——可能是因为他不断叫她的名字勾起的。他叫她名字的口气就好像他喜欢这个名字,就好像这名字对他有着特殊的意义。 “那时你还在上学,”他继续说道。 “是的,在法明顿。妈妈想让我去修女院……可我不想去。” 她乜斜地瞥了他一眼,看他会不会讨厌她这么说。 可他只是缓缓地点了点头。 “国外有很多修女院,对吧?” “是啊……基思,但是那里的修女院不一样。这里即使是最好的修女院里,也会有不少普通的女孩子。” 他再次点点头。 “是的,”他赞同道,“应该是的,我也知道你的感觉。一开始,这地方让我很着恼,洛伊斯,不过这话除了你,我不会跟任何人提的。我们都是相当敏感的人,你和我,对这种事都相当敏感。” “你的意思是指这里的男人吗?” “是的,当然有些人是很好的,就像我经常打交道的那些人,可还有其他人。比如,有个人叫里根……我恨这个家伙,可现在他几乎成为我最要好的朋友了。一个性格很有意思的人,洛伊斯。你以后会和他见面的。他是那种你在与人吵架时希望有他在身边的人。” 洛伊斯想到基思正是她在与人吵架时希望有他在身边的那种人。 “你一开始……你一开始怎么会决定要这么做的?”她非常害羞地问道,“我是指到这个地方来。当然妈妈告诉了我那个普尔曼卧式火车的事情。” “哦,那件事……”他看上去很烦恼。 “说说吧。我喜欢听你自己说。” “哦,那不值一提,除了那件你也许已经知道的事。那是在晚上,我已经坐了一整天的车,想到……想到无数事情,洛伊斯,然后,我突然意识到有个人坐在我对面,感觉他已经在那里坐了有一会儿了,我模糊地感觉到他也是个旅行者。突然他向我靠过来,我听见了他的声音:‘我希望你成为一个牧师,那就是我希望的。’接着,我从座位上跳起来,嘴里喊道,‘哦,我的天,不要那样对我!’……在大约20个人面前我真是丢人现眼啊,你明白吗,我对面根本就没有坐着人。一个礼拜后,我去了费城的耶稣学院,我几乎是手脚并用地爬上院长室的最后一级台阶的。” 再次出现沉默,洛伊斯看见她哥哥的目光有些茫然,他那心不在焉的目光正注视着外面阳光下的田野。她被他声音里的律动以及结束谈话时萦绕在他身上的那种突然的沉默所打动。 她现在注意到他的眼睛和她的如出一辙,缺少了一点绿色,而他的嘴巴要比那张照片上温柔许多,真的——还是最近他的脸长得温柔了呢?就在头顶中央他开始有了秃发,她不知道那是不是因为他经常戴帽子的缘故。男人开始谢顶而又没人在乎,看来真是件糟糕透顶的事。 “你小时候就……虔诚吗,基思?”她问。“你懂我的意思。你信教吗?请原谅我问这些私人的问题。” “信的,”他说,目光依然茫然。他的目光越来越迷离,她觉得那和他的专注目光一样是他个性里很大的一部分。“信的,我是这么认为的,在我……清醒的时候。” 洛伊斯微微有些战栗。 “你那时喝酒吗?” 他点点头。 “我当时正一个劲地把事情弄得乱七八糟。”他微笑着转过头来,用灰色的眼睛看着她,改变了话题。 “小妹,跟我说说妈妈的事。我知道让你跟她住在一起实在是太难为你了,尤其是在最近。我知道你做出了很多牺牲,也忍受了许多,我要你知道在我心里你有多美好。我觉得,洛伊斯,在那里你其实是代表了我们两个人。” 洛伊斯马上想到她并没有做出多大的牺牲,直到最近她还一直在回避她那神经衰弱的、半瘫痪的母亲。 “年轻人不该成为老年人的牺牲品,基思,”她坚定地说。 ||||| “我知道,”他叹息道,“你不应该把重担都往自己肩上挑,小妹。我要是能在那里帮你就好了。” 她看到他的回答如此之快,立刻明白了他的这种表现所反映出来的性格。他是个可爱的人。她的思想开小差了,接着她用一句奇怪的话打破了沉默。 “温柔是残酷的,”她突然说道。 “什么?” “没什么,”她迷惑地否认。“我不知不觉地说出口来了。我想起了一件事……想起和一个叫弗来迪·凯波尔的人的一次对话。” “莫里·凯波尔的兄弟?” “是的,”她说,对他认识莫里·凯波尔觉得很吃惊。然而那根本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嗯,他和我在几个礼拜前谈论到了温柔。哦,我不知道……我提到了一个叫霍华德的男人……这个我认识的男人是温柔的,他不同意,我们开始讨论什么是男人的温柔。他一再说我对温柔的理解是一种伤感的柔情,可我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然而我不知道该怎样来确切地说明。我现在明白了。我的意思与他说的刚好相反。我想真正的温柔是一种残酷……和力量。” 基思点点头。 “我懂你的意思。我认识几个有这种品质的年迈的牧师。” “我说的是年轻人,”她没好气地说。 “哦!” 他们来到了现在已空无一人的棒球场,他向她指了指一张木头的长凳,自己则摊开四肢躺倒在草坪上。 “那些年轻人在这里开心吗,基思?” “他们看上去难道不开心吗,洛伊斯?” “我想他们应该开心的,可是那些年轻人,我们刚才碰到的那两个……他们怎样……他们是否……” “他们是否签约了?”他笑道。“没有,不过他们下个月就要签了。” “永久性的?” “是的……除非他们的身体或精神崩溃。当然像我们这样严格的纪律有许多人会中途退出的。” “可是那些小伙子。他们会放弃外界的大好机会吗……就像你那样?” 他点点头。 “有些人会的。” “可是,基思,他们并不明白自己在干什么。他们对那些他们将失去的经验根本一无所知。” “是的,我想是的。” “这看来不公平。首先,生活使他们觉得有些恐惧。他们都是在这么年轻的时候就来到这里了吗?” “不是,他们中有些人很见过一些世面,曾经也有过相当狂野的生活……比如说,里根。” “我认为那种人比较好,”她沉思地说,“那种见识过生活的人。” “不对,”基思热切地说,“我不认为见过世面会教给人们与人交流的经验。我认识的一些最见多识广的人却是绝对的固步自封。那些改头换面的新教徒是些以思路偏狭而恶名远扬的人。你不这么认为吗,洛伊斯?” 她点点头,还在沉思,他继续说道: “我是这么看的,当一个弱者走向另一个弱者,他们寻求的并不是帮助,而是一种共同的罪恶感,洛伊斯。在你出生后,母亲开始出现神经衰弱,她常常跑到某个康斯托克夫人那里与她一同哭泣。主啊,那常常令我颤抖。她说那使她得到了安慰,可怜的老母亲。不,我一点也不认为为了帮助别人你就必须暴露自己的弱点。真正的帮助来自于一个你所尊敬的比你更为坚强的人。他们的同情要来得强烈得多,因为它是无私的。” “可是人们需要人性的关怀,”洛伊斯反对道。“他们想要感受别人的彷徨无助。” “洛伊斯,在他们的内心,他们想感觉的是别人的软弱。那就是他们所谓的人性。 “在这个古老的修道院里,洛伊斯,”他微笑着继续说道,“他们首先想做的是使我们自觉自愿地交出我们的自我怜悯与骄傲。他们让我们去擦地板……诸如此类的事情。好像是这么个意思,通过失去生活来拯救生活。你看,我们似乎这么认为,一个人身上人性的东西越少,就是你所谓的人性,他就越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性的仆人。我们还把这条原则贯彻到死。当我们中有人去世时,他的家人甚至得不到遗体。他就被埋在这里,与成千上万的人一起被埋在一个普普通通的木十字架下面。” 他的音调突然变了,他看着她,灰色的眼睛里有了明亮的光芒。 “可是在一个人的心里总会有些往事令他无法忘怀啊……其中之一就是我实在太喜欢我的小妹妹了。” 在突如其来的冲动中她跪在了他的身旁,向他俯过身去,吻了他的前额。 “你是残酷的,基思,”她说,“为此我爱你……你也是温柔的。” 三 回到会客室,洛伊斯又遇见六七个与基思特别要好的朋友。其中有个年轻人叫贾维斯,皮肤很白,长得很精致,她知道他一定是家乡那个年老的贾维斯太太的孙子,她在心里对这个苦行僧和他那一对放纵的舅舅做了番比较。 [book_title]/戴利林波的堕落/ 一 在千禧年到来时会有某个博学的天才为普天下每个失意的青年写一本书。这本书会有像蒙田的随笔或塞缪尔·巴特勒的笔记那样的风格——还有一点托尔斯泰和马库斯·奥里利乌斯[1]的味道。这本书既不愉悦也不欢快,可是字里行间充满了动人的幽默。因为一流的头脑是不会非常强烈地相信任何事物的,除非他们亲身经历过,所以说这本书的价值纯粹是相对的……任何三十出头的人都会认为这本书是“沉闷的”。 这篇序言开启了一个青年人的故事,他和你我一样,生活在这本书诞生之前的年代。 二 许多像布莱恩·戴利林波这样一代的人由青春期混进了号角辉煌的盛年。布莱恩在德国人撤退的战线后面大出了一把风头,靠的是刘易斯机枪与历时九天的乘胜追击,如此幸运的胜利或时下流行的热情使他获得了无数勋章,等他回到美国时他已被视为是仅次于珀兴将军[2]和约克中士[3]的重要人物。这真是有趣。他那个州的州长、一个前议员,还有一个市民代表团在霍波肯港口给了他慷慨的微笑与“上帝保佑你”;新闻记者与摄影记者竞相对他说着“劳驾你”和“拜托你”;回到家乡许多老女人在听了他的故事后眼圈都会发红,还有许多女孩不太记得他了,因为他父亲的生意在1912年破产了! 可是喧嚣过后他意识到自己已经寄宿在市长家有一个多月了,所有的财产也只剩下了14美元,而那“在本州的史册与年鉴中万古长青的名字”也依然默默无闻地在那里万古长青。 一天早上日上三竿他还赖在床上,听见楼上的女仆和厨子就在他房门外聊天。女仆说霍金斯太太,也就是市长夫人,已经整整一个礼拜都在费力地暗示要戴利林波搬出这里。11点钟,在忍无可忍的困惑中他出去了,并吩咐把他的行李送到毕比夫人的寄宿舍。 当时的戴利林波是23岁,此前也从未有过任何工作经历。他父亲供他读了两年州立大学,就在他乘胜追击德国鬼子的时候撒手人寰,身后留下一些维多利亚中期的家具和一小盒折起来的纸片,打开来才知道原来是些杂货的账单。年轻的戴利林波有一双充满热情的灰色眼睛,一个灵活的头脑常常把部队里的心理医师逗乐,还有能预测未来的本事——不论那未来是什么东西,总是能冷静地应对各种紧急情况。可是当他意识到必须马上去工作时,所有的这些本事却没能抑制住他那一声倔强的最后叹息。 下午一二点钟的时候,他走进了塞隆·吉·麦西的办公室,此人拥有本城最大的杂货批发店。心宽体胖、欣欣向荣、愉快却又缺乏幽默地微笑着的塞隆·吉·麦西热情地接待了他。 “哦……你好吗,布莱恩?有什么事吗?” 对戴利林波来说,此刻他被自己即将做出的坦白弄得万分紧张,他说出口来的话听上去就像是个阿拉伯叫花子在乞求施舍时发出的哀鸣。 “嗯……是工作的问题。”(无论如何,这个“工作的问题”似乎比一份“单纯的工作”要包含更多的内容。) “工作?”一阵几乎无法察觉的微风吹过麦西先生的脸庞。 “你瞧,麦西先生,”戴利林波接着说道,“我觉得自己在虚度时光。我想着手做点事情。大约在一个月前我有过几次机会,可现在好像都……失去了……” “哦,”麦西先生打断道,“是什么样的机会呢?” “嗯,一开始州长说政府里有个什么空缺。有段时间我期待着这个职位,可后来听说他把它给了艾伦·格莱格,你知道的,就是吉·皮·格莱格的儿子。他像是忘了答应过我的事……也许只是说说而已。” “对那样的机会你该有所行动的。” “后来又有工程派遣的活,可他们要求必须有水力学的知识,所以他们也不能雇佣我,除非我自理生活费。” “你大学只上了一年吗?” “两年。可我没上过任何科学或数学课。恩,那天部队游行的时候,彼德·乔丹先生说他的店里有个空缺。今天我去了那里,发觉那原来是个有点像巡视员的位子……接着我想到你曾经说过……”他停顿了一下,为了让老头接过他的话头,可是只见他微微地摇头,只能继续道,“有一个位子,于是我就过来找你了。” “有过一个位子的,”麦西先生勉强承认,“可我们已经把它填上了。”他又清了清喉咙。“你等了太长时间。” “是的,看来是的。可大家都对我说不用急……而且我得到的机会又特别多。” 麦西先生就现代的机会给他上了一课,这些戴利林波以前从来也没有想到过。 “你有过做生意的经验吗?”||||| “有两个夏天我在一家牧场做过牛仔。” “哦,这样啊,”麦西先生巧妙地表达了他对这个答复的鄙视,接着说道,“你觉得自己该拿多少钱呢?” “我不知道。” “好吧,布莱恩,说实话,我是想尽量给你个机会。” 戴利林波点点头。 “你的薪水不会很高。你必须首先掌握库存,接下来就到办公室里工作一段时间,然后你就能进入管理层了。你什么时候能开始呢?” “明天怎么样?” “好啊。到仓库里的汉森先生那里报到,他会带你的。” 他一直定睛注视着戴利林波,直到后者意识到这场面试已经结束,终于尴尬地站了起来。 “哦,麦西先生,我真的非常感激你。” “没事,我很乐意帮助你,布莱恩。” 犹豫了一会儿后,戴利林波走出了办公室。他的前额已经沁出了汗水,虽然房间里其实并不热。 “见什么鬼我要去感谢这个王八蛋?”他咕哝道。 三 第二天早上,汉森先生冷冰冰地告诉他每天早上必须7点钟敲卡,然后把他交给一个叫查利·摩尔的工人,由此人指导他。 查利26岁,身上有股微弱的麝香味,经常被误认为是魔鬼的气味。不用心理医师也能知道他随随便便地混进了放纵与懒散之中,就如他随便地混入了生活一样,此刻他又打算再混出来。他肤色苍白,衣服上有烟臭味;喜欢看些粗俗的演出,喜欢打台球,喜欢罗伯特·瑟维斯[4],不是在回味上一次的刺激就是在寻找下一次的目标。在他更为年轻的时候,他对各种花哨的领带感兴趣,现在这种兴趣就像他的活力一般褪色了,这点表现在他现在只戴淡紫色的领带和老气的灰领。如今的查利只能在那里无力地挣扎,面对中产阶级底层不断加剧的在肉体、精神与道德上的贫血,他的挣扎都是以失败而告终。 第一天早上,他就靠在一排装满粮食的纸板箱上伸懒腰,小心翼翼地跨越了塞隆·吉·麦西公司的清规戒律。 “这个抠门的地方。我的天!看看我可怜的收入。再过几个月我就甩手走人了。见鬼!和这帮混账怎么呆得下去!” 有多少查利·摩尔们都在盘算着下个月换工作呀。他们一辈子可能就换过那么一两次工作,然后就坐在那里拿以前的工作和现在的做比较,结果总是对后者充满了无尽的鄙视。 “你拿多少呢?”戴利林波好奇地问道。 “我?我拿60块。”口气相当不逊。 “一开始就是60吗?” “我?不是,开始是35。老板告诉我只要我学会了库存管理就让我晋升。他对谁都是这么说的。” “你在这里多久了?”受到打击的戴利林波无精打采地问道。 “我?四年了。也是最后一年了,我发誓。” 戴利林波非常讨厌仓库检查员的存在,就像他讨厌考勤卡一样,可是因为禁止抽烟的规定,他几乎一到这里就注定要和此人打交道。这条规定简直就是他的肉中刺。他已经习惯了每天早晨来上三四支,一连三天的忍耐之后,他跟着查利·摩尔绕到后楼梯爬上了一个小阳台,在那里舒舒服服地吞云吐雾。可是好景不长。在第二个礼拜的一天,检查员在楼梯的一个角落里遇上了他,当时正值他从楼梯上下来。检查员严肃地警告他下次再发觉就要向麦西先生汇报。戴利林波觉得自己就像个犯了错误的小学生。 他终于看到了可恶的真相。有不少地下室里的“穴居人”就为了每个月的60块钱已经在那里干了十年甚至十五年,他们在那里摇晃滚筒,在潮湿的石灰墙走道上搬运箱子,每天7点到5点半迷失在那会发出回声的鬼魅般的世界里,就像他一样,每个月还会被迫几次加班到晚上9点钟。 到了第一个月的月底,他排队领取他那40块钱的工资。为了生计——为了吃喝,为了有睡觉的地方,还为了要抽烟——他当掉了一只香烟盒子和一副望远镜。总之,那是一种勉强得以维持的生活;因为对赚钱的方式方法完全是个门外汉,所以面对第二个月一成不变的收入他发出了不平之鸣。 “如果你跟老麦西沾亲带故,也许他会给你提薪,”查利给出了泄气的回答。“不过我是到这里做了近两年才加了点工资的。” “我可要活下去呀,”戴利林波直截了当地说道。“如果我去做铁路工人会拿得更多,可是老天,我想要在一个有晋升机会的地方工作。” 查利怀疑地摇了摇头,麦西先生第二天的答复也同样地不尽人意。 就在下班前一点戴利林波去了他的办公室。 “麦西先生,我想跟你谈谈。” “哦……是嘛。”还是那个缺乏幽默感的微笑。声音里还有一丝不满。||||| “我想跟你谈加工资的事。” 麦西先生点点头。 “好吧,”他疑惑地说道,“我不太清楚你在做什么工作。我会向汉森先生了解一下的。” 对戴利林波的工作他当然知道得一清二楚,而且戴利林波心里也明白这点。 “我在仓库工作……而且,先生,我也想知道我还要在那里工作多长时间。” “哦……这个不好说。要掌握库存管理当然要花些时间的。” “你一开始说好两个月的。” “是的。好吧,我会跟汉森先生说的。” 戴利林波犹豫地停顿了一下。 “谢谢你,先生。” 两天后他带着库存统计表再次出现在办公室里,那是会计海塞先生问他要的。海塞先生正在埋头工作,戴利林波等在那里,随手翻起了放在财务台子上的账簿。 无意中他翻到了某一页——在这页上他看见了自己的名字——原来那是一份工资清单: 戴利林波 戴明 多纳赫 埃弗雷特 他的目光停了下来—— 埃弗雷特......................$60 也就是说汤姆·埃弗雷特,麦西先生那个无能的侄子,一上来就拿60块——而且在捆包间只做了三个礼拜就进办公室了。 原来如此啊!看来他只能坐在那里看着许许多多的人后来居上:儿子、侄子、亲朋好友的子女,也不管他们的能力大小,与此同时他为生活所迫只能砸锅卖铁,只能忍受那句“让你进入管理层”在他的眼前戏弄,只能在库存记录中消耗着自己的宏伟目标:“我会弄明白的;我会好好学习的。”到了40岁,他也许会像老海塞一般做个会计,像海塞一样疲惫而迟钝,过着节衣缩食、空虚无聊的寄宿生活,就这样单调地打发掉一天天。 正是在此刻,那个天才应该把为天下幻灭的年轻人写的那本书塞进他的手里。可是那本书还未写出来呢。 强烈的抗议化作一腔怒火在他的心里汹涌。已然模糊的理想,在悟性与同化中混沌了的理想,再次填满他的心灵。活下去——那就是人生的规则——别无他路。该怎么做,全无关系——不过是成为又一个海塞或查利·摩尔罢了。 “我不要!”他大声喊了出来。 会计与速记员都惊讶地抬起头来。 “什么?” 戴利林波瞪了他们一眼,接着就走到台子前面。 “你要的资料,”他粗鲁地说道。“我不能再等了。” 海塞先生一脸的惊讶。 他做什么都没关系——只要能打破这老一套。在梦游状态中,他出了电梯走进仓库,来到一条无人使用的便道上,在一只箱子上坐了下来,双手捂住了脸。 发现了自己的平庸,他的头脑在恐惧的震颤中晕眩。 “我必须走出这一切,”他大声说道,然后又再次重复,“我必须走出这一切”——他的意思不仅仅指走出这个麦西批发商店。 5点半下班时外面下起了滂沱大雨,可他朝着与他的宿舍相反的方向走去,冰凉的雨水立即将他那件陈旧的西服淋湿,他感觉到一种奇怪的兴奋与清爽。他需要一个如雨中漫步一般的世界,尽管眼前的一切都朦朦胧胧,可是命运却把他投入麦西先生那臭不可闻的仓库和走廊。一开始必须改变的强烈渴求俘虏了他,随后一种朦胧的计划在他的想象中成形。 “我要去东部……去一个大城市……去见识各种各样的人……心胸更为宽广的人……愿意帮助我的人。在某地从事某种有趣的工作。天哪,一定会有那样的地方吧。” 接着他认识到令人恶心的现实,那就是他与人交往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不论漂泊到哪里,这里才是对他最为了解的家乡——在这里他可以说是个知名人物——在忘川之水将他彻底淹没之前。 你必须走捷径,就是这样。拉关系……找个富婆成家…… 这个念头使他着迷,他不断重复着这句话,不知不觉中已经走了好几里路,接着他意识到雨下得越来越稠密,沉重的暮色越来越透明,房屋也显得越来越缥缈。充斥着建筑物的街区,然后是一座座大房子,然后是星星点点的小房子,逐一在面前逝去,最后是一大片雾蒙蒙的田野在两边伸展。这里的路已经很难走了。大马路已经让位给了肮脏的羊肠小道,他那双鞋子只能愤怒地挣扎在棕褐色的泥泞与水塘之中。 走捷径——话语开始崩溃,成为新奇的呢喃——光怪陆离的话语之碎片。碎片又拼成语句,每一块碎片都有着独特而亲切的回响。 走捷径意味着舍弃那孩童时代的老调头,什么忠于职守就会成功,什么恶有恶报善有善终,什么诚实的清贫比腐败的财富更为幸福。 走捷径意味着做人要心狠手辣。||||| 这句话进了他的脑海,他一再重复着这句话。总之,他会这么想是与麦西先生和查利·摩尔有关的——他们每个人的生活态度与生存方式。 他停下脚步摸了摸衣服。他早已浑身湿透了。他看了看四周,在一面栅栏上选了一块有一棵树木可以避雨的地方,就在那里休息了。 在我年幼无知的年代——他想到——人家告诉我恶是一种肮脏的状态,就像一只脏领子,可我现在觉得恶只是一种不幸,或者是遗传与环境,或者是一种“曝光”。它隐藏在像查利·摩尔那样的傻瓜们的犹豫不决中,隐藏在麦西先生那样的气量狭窄中,如果它有可能变得更为明确的话,那就只能是贴在别人的不幸之上的一张武断的标签。 事实上——他总结道——根本就不用去担心什么是恶什么是善。善与恶对我来说根本算不上是种标准——当我渴望什么的时候,这种标准就会成为一个阻碍我的恶魔。当我的欲望足够强烈时,常识告诉我别顾虑、去把它拿下——只要别被抓住就好。 此时,戴利林波突然明白了自己首先需要什么。他需要15块钱去付已经过期的房费。 带着愤怒的力量,他从栅栏上跳了下来,剥下他的上衣,用刀子将黑色的衬里割下五英寸见方的一小块。他又在上面开了两个小孔,接着把它罩在了脸上,拉下帽子把它压住。开始它在脸上古怪地飘着,随后雨水将它打湿,它沾在了他的面颊和额头上。 现在可以了……暮色已相当昏暗……简直伸手不见五指。他飞快地向城里走回去,情愿透过两只粗糙的小孔费力地注视着路面,也不愿麻烦地摘下面罩。他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紧张……只有因想尽快减轻他的欲望所造成的压力。 他来到了第一条街路,继续走着直到看见路灯远处的一棵树篱,于是就躲了进去。过了会儿,他听见一连串脚步声——他等着——是个女人,他屏住呼吸直到她走了过去……接下来是个男人,一个工人。下一个路人,他感觉到,就将是他的目标……那个工人的脚步声在湿淋淋的街道上渐行渐远……又有脚步声靠近了,越来越响了。 戴利林波鼓起了勇气。 “把手举起来!” 那个男子停下脚步,奇怪地咕哝了几句含混不清的话,接着把胖乎乎的手臂伸向天空。 戴利林波把手伸进了他的马甲。 “可以了,小兔崽子,”他说道,一边暗示地把手放在屁股后面的口袋上,“快跑,脚步要……响!如果被我听到你停下来,小心挨枪子!” 接着他站在那里突然发出一声无法遏制的大笑,一边听着那恐惧的脚步声向着夜色飞奔而去。 过了一会儿,他把一沓钞票塞进了口袋,摘去面罩,飞快地穿过街道,消逝在一条小巷的深处。 四 无论戴利林波在理智上怎样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在那件事过后的几个礼拜里他的日子还是很不好过。面对情感与传统的严酷折磨,他的内心在不断地骚动。他感觉到一种道义上的孤独。 在他初次冒险的第二天中午,他和查利·摩尔一起在一家小饭馆里吃饭,看着他把一份报纸收起来,等着他对昨天的抢劫案说上两句。可是没有,也许是报上没登,或者是查利不感兴趣。他平淡地翻到体育版,读着克莱恩博士那撒满胡椒粉的连篇累牍的陈词滥调,嘴巴微张着痴心地想要把这篇社论消化掉,接着很快又翻到了漫画版。 可怜的查利——身上有魔鬼那微弱的气味,思路从来也无法集中,索然无味地过着孤独的生活,苦苦地咀嚼着被人嫌弃的不幸。 然而这样的查利依然属于立场正确的一方。在他心里依然会激起正义与谴责的火焰;看到舞台上的女主角不幸失身依然会流下热泪,对不讲信义的想法充满了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