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马丁·伊登
[book_author]杰克·伦敦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248673
[book_dec]美国作家杰克·伦敦(1876—1916)的代表作,带有自传性质。小说展现了一个信奉尼采“超人”哲学的个人主义者奋斗的一生。水手马丁偶然结识资产阶级女子罗丝,崇仰她所属阶层的生活方式和审美趣味。他脱离海上生涯,把“捷足先登,强者必胜”当作座右铭,刻苦攻读,发奋写作。可是屡次退稿不仅使他生活无着,而且招来各种非难和打击;更因为他对社会的激烈批评和坚执己见的态度引起包括罗丝父母在内的体面人士的不满。罗丝囿于阶级偏见,屈从家庭压力,和他一刀两断。他的一篇论文偶尔发表后,引起一场国际规模的争论,使他成为新闻人物。从此,他以前所有的文稿全成了出版界的抢手货,他也成了腰缠万贯的名流。从前蔑视、打击过他的人们一改故态,全来巴结讨好他,甚至罗丝也热望重叙旧情。他一方面看透了上流社会的虚伪和堕落,拒绝罗丝;另一方面又觉察和低层人们的精神隔膜,不愿再回到过去的生活中去。被幻灭感包围的马丁最终只能用自杀求得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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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第一章
那人用弹簧锁钥匙开门走了进去,后面跟着一个年轻人。年轻人笨拙地脱下了便帽。他穿一身粗布衣服,带着海洋的咸味。来到这宽阔的大汀他显然感到拘束,连帽子也不知道怎么处置。正想塞进外衣口袋,那人却接了过去。接得自然,一声不响,那笨拙的青年心里不禁感激,“他明白我,”他心想,“他会帮我到底的。”
他摇晃着肩膀跟在那人身后走着,两条腿不自觉地叉开,仿佛平坦的地板在随着波涛左右倾侧,上下颠簸,那宽阔的房间似乎装不下他那晃动的脚步。他心里还 暗自紧张,怕他那巨大的肩膀会撞上门框或是把矮架上的小摆设拂到地上。他在家具什物之间东躲西闪,原本只存在他心中的恐惧又成倍地增加了。在屋子正中堆满书籍的桌子和钢琴之间分明有可容六个人并行的空间,可他走过时却仍提心吊胆。他的两条粗壮的胳膊松松地挂在身旁,不知道怎么处置。他正在紧张却发现一条胳膊几乎撞到摞在桌面的书上,便如受惊的马一样往旁边一个趔趄,几乎碰翻了琴凳。他望着前面的人轻松自在的步伐,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走路和别人不同,步履蹒跚,不禁感到难堪,前额上沁出了豆大的汗珠。他停下脚步用手巾擦着晒成青铜色的脸。
“慢着,亚瑟,老兄,”他想说句俏皮话掩饰心中的紧张,“我这次突然来,你家的人肯定受不了。让我定定神吧!你知道我并不想来,我琢磨着你家的人也未必急于见我。”
“别担心,”亚瑟安慰道,“不要为我家的人紧张。我们都是不讲究的人——嗨,我还 有一封信呢!”
他回到桌边,拆开信,看了起来,给了客人机会镇定镇定。那客人心里有数,也很感激。他天生善于同情人 、理解人。目前在他那惊煌的外表下仍然体察着对方。他擦干前额,摆出平静的样子向四面看了看。眼里却掩饰不住一种野兽害怕陷阱的神气。他从来没有见过的事物包皮围了他,他害怕发生什么情况,无法应付。他意识到自己脚步难看、举止笨拙,害怕自己所有的属性和能力也出现类似的缺陷。他极为敏感,有着无可奈何的自我意识。那人偏又越过信纸饶有兴味地偷偷打量着他,那目光像匕首一样戳得他生疼。他看得清清楚楚,却不动声色,因为他经受过自我约束的训练。那“匕首”也伤害了他的自尊。他咒骂自己不该来,却也决心既然来了无论出现什么情况也要挺住。他脸上的线条僵住了,眼里闪出拼搏的光,更加满不在乎地打量着四周的一切。他目光敏锐,这漂亮厅堂里的每一个细节都在他脑子里记录下来。他大睁着双眼,目光所及丝毫不漏。目光既痛饮着那内室之美,眼里拼搏的光便渐渐隐敌,泛出几分温 暖。他对美敏感,而这里又多的是让他敏感的东西。
一幅油画抓住了他的注意。怒涛澎湃,拍击着一片横空斜出的峭壁;孕育着风暴的黑云低垂,布满天空;浪涛线外一艘领港船正乘风前进,船身倾斜,甲板上的一切都清晰可辨。背景是一个风暴将至的薄暮的天空。那画很美,它无可抗拒地吸引了他。他忘掉了自己难看的步伐,向画幅走去。逼近画幅时,画上的美却消失了。他一脸迷惑,瞠目望着那一片仿佛是胡 涂乱抹的色彩退开了。可面上全部的美又立即闪了回来。“玩噱头,”他转身走开,想道,在纷至沓来的众多印象之中却也有时间感到一种义愤:为什么要拿这么多的美来玩噱头?他不懂得画,他平生见过的只有彩色石印和石版画,远看近看总是轮廓分明线条清晰的。他也见过油画,不错,那是在橱窗里,可橱窗玻璃却不让他那双急于看个明白的眼睛靠得太近。
他瞥了一眼在读信的朋友和桌上的书,眼里立即闪出一种期待和渴望的光,有如饥饿的人看到了食物。他冲动地迈出一大步,双肩左右一晃扑到了桌边,急切地翻起书来。他看书名,看作者名,读了些片断,用眼和手爱抚着书卷,只有一次他认出了一本读过的书,别的书他却全都陌生,作者也陌生。他偶然翻起了一本史文朋①,开始连续地读,读得脸上闪光。忘了自已在什么地方。他两欢用食指插着合上书看,作者的名字,史文朋!他要记住这个名字。这家伙很有眼光,他肯定把捉住了色彩和闪光。可史文朋是谁?跟大部分诗人一样,已经去世一两百年了呢,还 有活着,还 在写诗?他翻到书名页……是的,他还 写过别的书。对,明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去免费图书馆借点史文朋的东西读。他又读起书来,读得忘了自己,没有注意到有个年青女人已经进了屋子。他首先注意到的是亚瑟的声音在说话:——
①史文朋(AlgemonC.Swinburne,1837-1909),英国诗人。主要作品有三部《诗歌与民谣》(1866),有关苏格兰女王玛丽的三部诗剧及《利昂内斯的特利斯川》(1881).他的文学评论亦颇有名。
“露丝,这是伊甸先生。”
他又插上食指合上书,还 没转过身就为第一个崭新的印象所激动。并非因为那姑娘,而是因为她哥哥的话。在他那肌肉鼓突的身体下面是一堆颤颤巍巍的敏感神经。外部世界对他的意识、思想、感受和情绪的最轻微的刺激也能使它像幽幽的火焰一样闪动起来。他异常善于接纳。反映,他的想像力活跃、总在动作,辨析着事物的同与异。是“伊甸先生”这个称呼激动了他——这一辈子他都被人叫做“伊甸”,“马丁·伊甸”或者是“马丁”。可现在却成了“先生!”太妙了!他心里想。他的心灵仿佛立即化作了一具庞大的幻灯机。他在自己意识里看到了数不清的生活场景:锅炉房、水手舱、野营和海滩、监狱和酒吧、高烧病房和贫民窟街道,在各种环境中别人跟他的关系都表现在对他那些称呼上。
于是他转过身来,看到了那姑娘。一见到她他脑海里的种种幻影便全没有了。她是个轻盈苍白的人,有一对超凡脱俗的蓝眼睛,大大的,还 有满头丰密的金发。他不知道她的穿着如何,只觉得那衣服跟人一样美好。他把她比作嫩枝上的一朵淡淡的金花。不,她是一个精灵,一个仙子,一个女神;她那升华过的美不属于人间。说不定书本是对的,在上流社会真有许多像她这样的人。史文朋那家伙大约就善于歌唱她。在桌上那本书里他描述伊素特姑娘①的时候也许心里就有像她这样一个人。尽管林林总总的形象、感觉、思想猛然袭来,在现实中他的行动却并未中断。他见她向他伸出手来,握手时像个男人一样坦然地望着他的眼睛。他认识的女人却不这样握手,实际上她们大多数并不跟谁握手。一阵联想的浪潮袭来,他跟妇女们认识的各种方式涌入了他的心里,几乎要淹没了它。可他却摆脱了这些印象,只顾看着她。他从没见过这样的女人。唉!他以前认识的那些女人呀!她们立即在那姑娘两旁排列开来。在那永恒的刹那他已站在以她为中心的一道肖像画廊里。她的周围出现了许多妇女。以她为标准一衡量,那些妇女的分量和尺寸转瞬之间便一清二楚。他看见工厂女工们菜色的衰弱的脸,市场南面的妇女们痴笑的喧嚣的脸,还 有游牧营他的妇女,老墨西哥抽烟的黧黑的妇女。这些形象又为穿木展、走碎步、像玩偶 一样的日本妇女所代替,为面目姣好却带着堕落痕迹的欧亚混血妇女所代替,为戴花环、褐皮肤的南海诸岛的妇女形象所代替;而她们又被一群噩梦般的奇形怪状的妇女所代替,白教堂大路边慢吞吞臭烘烘的女人,窑子里酗酒的浮肿的妓女,还 有一大群从地狱出来的女鬼,她们满嘴粗话,一身肮脏,乔装成妇女模样,掳掠着水手,搜索着海港的垃圾和贫民窟的残渣——
①伊素特:荧国古代传说中的两个同名的公主。两人与勇士特利斯川有一段曲折的爱情悲剧。史文朋的《利昂内斯的特利斯川》叙述了这个故事。
“伊甸先生,请坐!”那姑娘说话了,“自从亚瑟告诉我们之后我就一直希望见到你。你很勇敢……”
他不以为然地挥挥手,含糊地说那算不了什么,别人也会那样做的。她注意到他那挥动的手上有还 不曾愈合的新伤,再看那只松垂的手也有伤口未愈。再迅速打量了一眼,又见他面颊上有个伤疤,还 有一个伤疤则从额前的发际露出,而第三个疤则穿到浆硬的领子里去了。她看到他晒成青铜色的脖子被浆硬的领子磨出的红印时差点笑了出来。他显然不习惯于硬领。同样,她那双女性的眼睛也一眼便看透了他那身衣服,那廉价的缺乏品味的剪裁,外衣肩上的褶皱和袖子上那一连串皱纹,仿佛在为他那鼓突的二头肌做广告。
他一面含混地表示他做的事不值一提,一面也按她的希望打算坐下,也还 有时间欣赏她坐下时的优美轻松。等到在她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又意识到自己形象的笨拙,感到狼狈。这一切于他都是全新的经验。他一辈子也没注意过外表的潇洒或笨拙;他心里从没有过这种自我意识。他在椅子边上小心翼翼地坐了下来,却为两只手十分担心,因为它们不论放在什么地方都仿佛碍事。此时亚瑟又离开了屋子,马丁·伊甸很不情愿地望着他走了。让他一个人在屋子里跟一个仙女一样的苍白女人坐在一起,他感到不知所措。这地方没有可以吩咐送饮料来的酒吧老板,没有可以打发到街角去买啤酒的小孩,无法用社交 的饮料唤起愉快的友谊交 流。
“你的脖子上有那样一个疤痕,伊甸先生,”姑娘说,“那是怎么来的?我相信那是一次冒险。”
“是个墨西哥佬用刀子扎的,小姐,”他回答,舔了舔焦渴的嘴唇,清了清嗓子,“打了一架。我把他刀子弄掉后他还 想咬掉我的鼻子呢。”
话虽说得不好,他眼前却浮现出萨莱纳克鲁兹那个炎热的星夜的丰富景象。狭长的海滩的白影,港口运糖船的灯光,远处喝醉了酒的水手们的哈喝,熙熙攘攘的码头苦力,墨西哥人那满脸的怒气,他的眼睛在星光下闪出野兽一般的凶光,钢铁在自己脖于上的刺痛和热血的流淌。人群,惊呼,他和墨西哥人躯体扭结,滚来滚去,踢起了沙尘。而在辽远的某个地点却有柔美的吉他声珍珍珠综传来。那景象便是如此,至今想起仍令他激动。他不知道画出墙上那幅领港船的画家是否能把那场面画下来。那白色的沙滩、星星、运糖船的灯火,还 有在沙滩上围观打斗的黑越越的人群,若是画了出来一定棒极了,他想。刀子在画里要占个地位,他又决定,要是在星星下带点闪光准保好看。可这一切他丝毫不曾用言语透露。“他还 想咬掉我的鼻子!”他结束了回答。
“啊,”那姑娘说,声音低而辽远。他在她敏感的脸上看出了震惊的表情。
他自己也震惊了。他那为太陽晒黑的脸上露出了狼狈不安的淡淡红晕,其实他已燥热 得仿佛暴露在锅炉间的烈火面前。在小姐面前谈这类打架动刀子的事显然有失体统。在书本里,像她那圈子里的人是绝不会谈这类事的——甚至根本就不知道。
双方努力所引起的话头告一段落。于是她试探着问起他脸上的伤疤。刚一问起他就明白她是在引导他谈他的话题,便决心撇开它,去谈她的话题。
“那不过是一次意外,”他说,用手摸摸面颊,“有天晚上没有一丝风,却遇上了凶险的海流,主吊杠的吊索断了,接着复滑车也坏了。吊索是根钢缆,像蛇一样抽打着。值班水手都想抓住它,我一扑上去就(炎欠)地挨了一鞭。”
“啊!”她说,这次带着理解的口气,虽然心里觉得他说的简直像外国话。她不懂得“吊索”是什么东西,“(炎欠)地”是什么意思。
“这个史崴朋,”他说,试图执行自己的计划,却把史文朋读作了史崴朋。
“谁呀?”
“史崴朋,”他重复道,仍然念错了音,“诗人。”
“史文朋,”她纠正他。
“对,就是那家伙,”他结结巴巴地说,脸又发热了,“他死了多久了?”
“怎么,我没听说他死了,”她莫名其妙地望着他,“你在哪儿知道他的、’
“我没见过他,”他回答,“只是在你进来之前在桌上的书里读到了他的诗。你喜欢他的诗么?”
于是她便就他提起的话题轻松地谈了开来。他感到好过了一点,从椅子边沿往后靠了靠,同时两手紧抓住扶手,仿佛怕它挣脱,把地摔到地上。他要引导她谈她的话题的努力已经成功。她侃侃而谈,他尽力跟上。他为她那美丽的脑袋竟装了那么多知识感到惊讶,同时也饱餐看她那苍白的面庞的秀色。他倒是跟上了她的话,虽然从她唇边漫不经心地滚出的陌生词汇和评论术语和他从不知道的思路都叫他感到吃力。可这也正好刺激了他的思维,使他兴奋。这就叫智力的生活,他想,其中有美,他连做梦也不曾想到过的、温 暖人心的、了不起的美。他听得忘了情,只用饥渴的眼睛望着她。这儿有为之而生活、奋斗、争取的东西——是的,为之牺牲生命的东西。书本是对的。世界上确有这样的女人。她只是其中之一。她给他的想像插上了翅膀,巨大而光辉的画幅在他眼前展开,画幅上出现了爱情、浪漫故事和为妇女而创造的英雄业迹的模糊的、巨大的形象——为一个苍白的妇女,一朵黄金的娇花。他穿过那摇晃的搏动的幻景有如穿过仙灵的海市蜃楼望着坐在那儿大谈其文学艺术的现实中的女人。他听着,不知不觉已是目不转睛地采望着她。此时他天性中的陽刚之气在他的目光中情烟闪耀。她对于男性世界虽然所知极少,但作为女人也敏锐地觉察到了他那燃烧的目光。她从没见过男人这样注视自己,不禁感到巩促,说话给巴了,迟疑了,连思路也中断了。他叫她害怕,而同时,他这样的呆望也叫她出奇地愉快。她的教养警告她出现了危险,有了不应有的、微妙的、神秘的诱惑。可她的本能却发出了嘹亮的呐喊,震动了她全身,迫使她超越阶级、地位和得失扑向这个从另一个世界来的旅人,扑向这个手上有伤、喉头叫不习惯的衬衫磨出了红印的粗鲁的年轻人。非常清楚,这人已受到并不高雅的生活的污染,而她却是纯洁的,她的纯洁对他感到抵触。可她却是个女人,一个刚开始觉察到女人的矛盾的女人。
“我刚才说过——我在说什么?”她突然住了嘴,为自己的狼狈处境快活地笑了。
‘你在说史文朋之所以没有成为伟大的诗人是因为——你正说到这儿,小姐,”他提醒她。这时他内心似乎感到一种饥渴。她那笑声在他脊梁上唤起了上下闪动的阵阵酸麻。多么清脆,他默默地想道,像一串叮叮当当的银铃。转瞬之间他已到了另一个辽远的国度,并停留了片刻,他在那儿的樱花树下抽着烟,谛听着有层层飞檐的宝塔上的铃声,铃声召唤穿着芒(革奚)的善男信女去膜拜神道。
“不错,谢谢你,”她说,“归根到底史文朋的失败是由于他不够敏感。他有许多诗都不值一读。真正伟大的诗人的每一行诗都应充满美丽的真理,向人世一切心胸高尚的人发出召唤。伟大诗人的诗一行也不能删掉,每删去一行都是对全人类的一份损失。”
“可我读到的那几段,”他迟疑地说,“我倒觉得棒极了。可没想到他是那么一个——蹩脚货。我估计那是在他别的书里。”
“你读的那本书里也有许多诗行可以删去的,”她说,口气一本正经而且武断。
“我一定是没读到,”他宣布,“我读到的可全是好样的,光辉,闪亮,一直照进我心里,照透了它,像太陽,像探照灯。我对他的感觉就是这样。不过我看我对诗知道得不多,小姐。”
他讪讪地住了嘴,但方寸已乱,因为自己笨嘴拙舌很感到难为情。他在他读到的诗行里感到了伟大和光辉,却辞不达意,表达不出自己的感受。他在心里把自已比作在漆黑的夜里登上一艘陌生船只的水手,在不熟悉的运转着的索具中摸索。好,他作出了判断:要熟悉这个新环境得靠自己的努力。他还 从没遇见过他想要找到它的窍门而找不到的东西。现在已是他学会谈谈自己熟悉的东西让她了解的时候了。她在他的地平线上越来越高大了。
“现在,朗费罗……”她说。
“啊,我读过,”他冲动地插嘴说,急于表现自己,炫耀自己那一点书本知识,让她知道他并不完全是个白痴。“《生命礼赞》,《精益求精》,还 有……我估计就这些。”
她点头微笑了,他不知怎么觉得那微笑透着宽容,一种出于怜悯的宽容。他像那样假充内行简直是个傻瓜。朗费罗那家伙很可能写了无数本诗集呢。
“请原谅我像那样插嘴,小姐。我看事实是,我对这类东西知道得不多。我不内行。不过我要努力变成内行。”
这话像是威胁。他的口气坚定,目光凌厉,面部的线条僵直。在她眼里他那下腭已棱角毕露,开合时咄咄逼人。同时一股强烈的生命之力似乎从他身上磅礴喷出,向她滚滚扑来。
“我认为你是可以成为——内行的,”她以一笑结束了自己的话,“你很坚强。”
她的目光在那肌肉发达的脖子上停留了片刻,那脖子被太陽晒成了青铜色,筋位突出,洋溢着粗糙的健康与强力,几乎像公牛。他虽只红着脸腼腆地坐在那儿,她却再一次感到了他的吸引力。一个放肆的念头在她心里闪过,叫她吃了一惊。她觉得若是她能用双手接住他的脖子,那力量便会向她流注。这念头令她大为惊讶,似乎向她泄露了她某种连做梦也不曾想到的低劣天性。何况在她心里育力原是粗鲁野蛮的东西,而她理想的男性美一向是修长而潇洒。刚才那念头仍然索绕着她。她竟然渴望用双手去楼那胞成青铜色的脖子,这叫她惶惑。事实是她自己一点也不健壮,她的身体和心灵都需要强力,可她并不知道。她只知道以前从没有男人对她产生过像眼前这人一样的影响,而这人却多次用他那可怕的语法令她震惊。
“是的,我身子骨不坏,”他说,“日子难过的时候我是连碎铁也能消化的。不过我刚才知消化不良 ,你说的话我大部分没听懂。从没受过那种训练,你看。我喜欢书,喜欢诗,有功夫就读,可从没像你那样掂量过它们。我像个来到陌生的海上却没有海图或罗盘的海员。现在我想找到自己的方向,也许你能给我校准。你谈的这些东西是从哪儿学来的?”
“我看是读书,学习 ,”她回答。
“我小时候也上过学的,”他开始反驳。
“是的,可我指的是中学,听课,还 有大学。”
“你上过大学?”他坦然地表示惊讶,问道。他感到她离他更辽远了,至少有一百万英里。
“我也要上学。我要专门学英文。”
他并不知道“英文”是什么意思,可他心里记下了自己知识上的缺陷,说了下去。
“我要学多少年才能上大学?”他问。
对他求知的渴望她以微笑表示鼓励,同时说:“那得看你已经学过了多少。你从没上过中学吧?当然没上过。但是你小学毕业没有?”
“还 差两年毕业就停学了,”他回答,“可我在学校却总是因为成绩优良受到奖励。”
他马上为这吹嘘生起自己的气来,死命地攥紧了扶手,攥得指尖生疼。这时他意识到又一个女人走进了屋子。他看见那姑娘离开椅子向来人轻盈地跑去,两人互相亲吻,然后彼此搂着腰向他走来。那一定是她母亲,他想。那是个高个儿的金发妇女,苗条、庄重、美丽。她的长袍是他估计会在这儿见到的那种,线条优美,他看了感到舒服。她和她的衣着让他想起舞台上的女演员。于是他回忆起曾见过类似的仕女名媛穿着类似的衣服进入伦敦的戏院,而他却站在那几张望,被警察推到雨篷以外的蒙蒙细雨中去。他的心随即又飞到了横滨的大酒店,在那儿的阶沿上他也见过许多阔人家妇女。于是横滨市和横滨港以其千姿百态在他眼前闪过。可他立即国目前的急需驱走了万花筒一样的回忆。他知道自己得起立接受介绍,便笨拙地站起身子。此时他的裤子膝部鼓了起来,两臂也可笑地松垂,板起了面孔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考验。
[book_title]第二章
进入饭厅对他是一场噩梦。他停顿、碰撞、闪避、退让,有时几乎无法前进,最后总算走到了,而且坐在了她的身边。那刀叉的阵容叫他心惊胆战。它们带着未知的危险耸起了鬃毛。他出神地凝视着它们,直望到它们的光芒形成了一个背景,在这背景上出现了一系列前甲板的场景:他和伙伴们用刀子和手指吃着咸牛肉,拿用瘪了的匙子从盘里舀着浓酽的豌豆汤。他的鼻孔里冒出了变质牛肉的臭味,耳朵里听到了同伴的吧唧吧唧的咀嚼声,伴以木料的吱嘎和船身的呻吟。他望着伙伴们吃着,认为吃得像猪移。那么,他在这儿可得小心,不能吃出声来。千万要时刻注意。
他往桌上瞥了一眼。他对面是亚瑟和他的哥哥诺尔曼。他提醒自己他们都是她的弟兄,于是对他们油然产生了暖意。这家人彼此是多么相亲相爱呀!露丝的母亲的形象闪入了他的心里:见面时的亲吻,两人手挽手向他走来的情景。在他的世界里父母和子女之间可没有这样的感情流露。这表现了她们的社会所达到的高雅程度。那是地在对那个世界短短的一瞥中所见到的最美好的事物。他欣赏,也感动,他的心因那共鸣的柔情而融化了。他终身为爱而饥渴,他天性渴求爱;爱是他生命的有机的要求,可他从不曾获得过爱,而且逐渐习 以为常,僵硬了。他从不知道自己需要爱,至今如此。他只不过看见爱的行为而深受感动,认为它美好、高雅、光彩夺目而已。
莫尔斯先生不在场,他感到高兴。跟那姑娘、她的母亲和哥哥诺尔曼结识已经够他受的了——对亚瑟他倒知道一些。那爸爸准会叫他吃不消的,他肯定。他仿佛觉得一辈子也没有这样累过。跟这一比,最沉重的苦役也好像小孩子的游戏。突然之间要他做那么多不习惯的事,使他感到吃力。他额头上沁出了大颗大颗的汗珠,衬衫也叫汗湿透了。他得用从没用过的方法进餐,要使用陌生的餐具,要偷偷地左顾右盼,看每件新事怎么做;要接受潮水般涌来的印象,在心里品评和分类。对她的渴望在他心里升起,那感觉以一种隐约而痛苦的不安困扰着他。他感到欲望催逼他前进,要他跻身于她的生活圈子,逼得他不断胡 思乱想,不断朦胧地思考着如何接近她。而巨,在他偷偷窥视对面的诺尔曼和其他人,要想知道什么时候用什么刀叉时,心中也在研究那人的特点,同时不自觉地衡量着、鉴定着——一切都是因为她。同时他还 要谈话,听别人谈话,听别人之间的谈话,必要时作回答,而他的舌头又习惯于信马由疆,常常需要勒住。还 有仆人也来给他添乱。仆人是一种永无休止的威胁,总悄悄出现在他肩头旁。全是些可怕的狮身人面兽①,老提出些难题、哑谜,要他立即作答。在整个用餐期间一个疑问总压在他心头:洗指钵。他毫无来由地、持续不断地、数十次地想起那东西,猜想着它是什么样子、会在什么时候出现。他听人说过这类东西,而现在他随时都可能看见它。也许马上就能看见。他正跟使用它的高雅人士坐在一起用餐呢——是的,他自己也要用它了。而最重要的是,在他意识的底层,也在他思想的表面存在着一个问题:他在这些人面前应当如何自处,抱什么态度?他不断匆忙地思考着这个问题。他有过怯懦的念头:打算不懂装懂,逢场作戏。还 有更怯懦的念头在警告他:这事他准失败,他的天性使他不够资格,只会让自己出洋相——
①狮身人面兽:即斯芬克斯,出于希腊神话。它出现在底比斯城外的大路边,对过路人提出谜语,猜不出的人便被它吃掉。
在晚餐的前半他为确定自己的态度而斗争着,一直沉默无语,却没想到他的沉默却让亚瑟前一天的话落了空。亚瑟前一天曾宣布他要带个野蛮人回家吃饭,叫大家别大惊小怪,因为他们会发现那是个很有趣的野蛮人。马丁·伊甸此刻不可能知道她的这位弟弟竟会那样说他的坏话——尤其是他曾帮助他摆脱了那场很不愉快的斗殴。此刻他就这样坐在桌边,一方面为自己的不合时宜而烦恼,一方面又迷恋着周围进行的一切。他第一次意识到吃饭原来还 不仅具有实利的功能。他进着餐,却不知道吃的是什么。在这张桌子旁边进餐是一场审美活动,也是一种智力活动。在这里他尽情地满足着对美的爱。他的心灵震动了。他听见了许多他不懂得的词语,听见了许多他只在书本上见过、而他的熟人谁也没有水平读得准的词。在他听见这类词句从露丝那了不起的家庭的成员们嘴边漫不经心地流出时他禁不住欢喜得浑身颤栗。书本上的浪漫故事、美和高智力变成了现实。他进入了一种罕见的幸福境界。在这里,美梦从幻想的角落里堂而皇之地走了出来,变成了现实。
他从不曾过过这样高雅的生活。他在角落里默默地听着,观察着,快活着,只用简短的话回答她,“是,小姐”,“不,小姐”;回答她母亲,“是,夫人”,“不,夫人”;对她的两个哥哥则抑制了海上训练出来的冲动,没有回答“是,长官”,“不,长官”。他觉得那样回答不妥,承认了自己低人一等——他既然要接近露丝,就决不能那样说。他的尊严也这样要求。“天呐!”有一回他对自己说,“我并不比他们差,他们知道讲多我所不知道的东西,可我照样可以学会!”然后,在她或是她母亲称呼他“伊甸先生”的时候,他便忘掉了自己傲慢的自尊,高兴得脸上放光,心里发热。他现在是个文明人了,一点不错,跟他在书本上读到的人并肩坐在一起用餐,自己也成了书本上的人,在一卷卷的精装本里过关斩将。
但是,在他使亚瑟的话落空,以温 驯的羔羊而不是野蛮人的形象出现时,他却在绞尽脑汁思考着行动的办法。他并非温 驯的羔羊,第二提琴手的地位跟他那力求出人头他的天性格格不久。他只在非说话不可时说话,说起话来又像他到餐桌来时那样磕磕绊绊,犹豫停顿。他在他那多国混合词汇中斟酌选择,有的词他知道合运却怕发错了音;有的同又怕别人听不懂,或是太粗野刺耳,只好放弃。他一直感到压力。他明白这样地字斟句酌是在让自己出洋相,难以畅所欲言。何况他那爱自由 的天性也受不了这种压抑,跟他那脖子受不了浆硬了的枷锁十分相像。何况他也相信他不能老这样下去。他天生思维犀利,感觉敏锐,创作感强烈得难以驾驭。一种想法或感受从胸中涌出控制了他,经历着产前的阵痛,要找到表现和形式。接着他便忘记了自己,忘记了环境,他的老一套词语——他所熟悉的言语工具——不知不觉地溜了出来。
有一次,他拒绝了一个仆人给他的东西,可那人仍在打岔,纠缠,他便简短地强调说:“爬啊!”
桌边的人立即来了劲,等着听下文,那仆人也得意场扬,而他却悔恨得无以复加。不过他立即镇定了下来。
“‘爬啊’是夏威夷的卡那加话,是‘行了’的意思,”他解释道,“刚才我是说漏了嘴。这词拼写作p-a-u。”
他看见她盯住他的手,露出好奇与猜测的目光,很愿意作解释,便说——
“我刚从一艘太平洋邮轮来到海湾.那船已经误了期,因此在穿过布格特湾时,我们都像黑鬼一样干着活,堆放着货载——你大约知道,那是混合运载。我手上的皮就是那时刮掉的。”
“啊,找不是那个意思,”这回轮到她忙不迭地作解释了,“你的手跟身子比起来似乎太小。”
他的脸发起烧来,觉得又叫人揭出了一个短处。
“不错,”他不高兴地说,“我的手不够大,受不起折磨。我的胳臂和肩头却又力气太大,打起人来像骡子踢一样。可我揍破别人的下巴骨时,自己的手也被碰破。”
他不满自己说出的话,很厌弃自己。他又没管住自己的舌头,提起了不高雅的话题。
“你那天那样帮助亚瑟真是见义勇为——你跟他并不认识呀,”她策略地说,意识到了他的不满,却不明白原因何在。
他反倒明白了她的意图,不禁心潮乍涌,感激莫名,又管不住他那信口开河的舌头了。
“那算不了什么,”他说,“谁也会打抱不平的。那帮无赖是在找碴儿闹事,亚瑟可没有惹他们。他们找上他,我就找上他们,抡了几拳头。那帮家伙掉了几颗牙,我手上也破了一层皮。我并不在乎,我见到——”
他张着嘴,打住了,在快要落入堕落的深渊时打住了。他完全不配跟她呼吸同一种空气!这时亚瑟第二十次谈起了他在渡船上跟那帮醉醺醺的流氓 之间的纠纷;他谈到马丁·伊甸如何冲入重围解救了他。这时马丁·伊甸却皱紧了眉头在想着自己那副傻相,更坚决地思考着该对他们采取什么态度。到目前为止他肯定并没有成功。他的感觉是:他毕竟是局外人,不会说圈内话,不能冒充圈内人。若是跳假面舞准得露馅。何况跳假面舞也跟他的天性不合,他心里容不下装腔作势。他无论如何也得老实。他目前虽不会说他们那种话,以后还 是可以会的。对此他已下了决心。可现在他还 得说话,说自己的话。当然,调子要降低,让他们听得懂,也不能叫他们太震惊。还 有,对于不熟悉的东西不能假装熟悉,别人误以为他熟悉,也不能默认。为了实行这个决定,在两位弟兄谈起大学行话,几次提到“三角”时,马丁·伊甸便问:
“‘三角’是啥?”
“三角课”诺尔曼说,“一种高级数学。”
“什么是‘数学’?”他又提出一个问题。诺尔曼不禁笑了。
“数学,算术,”他回答。
马丁·伊甸点了点头。那仿佛无穷无尽的知识远景在他眼前闪现了一下。他见到的东西具体化了——他那异于常人的想像力能使抽象变得具体。这家人所象征的三角、数学和整个知识领域经过他头脑的炼金术一冶炼便变成了美妙的景物。他眼中的远景是绿色的叶丛和林中的空地,或是闪着柔和的光,或为闪亮的光穿透。远处的细节则为一片红通通的雾寓所笼罩,模糊不清。他知道在那红雾的背后是未知事物的魅力和浪漫故事的诱惑。对他,那颇像是美酒。这里有险可探,要用脑子,要用手,这是一个等着被征服的世界——一个念头立即从他的意识背后闪出:征服,博得她的欢心,博得他身边这个百合花一样苍白的仙灵的欢心。
他心中这熠熠闪耀的幻影却被亚瑟撕破了,驱散了。亚瑟整个晚上都在诱导这个野蛮人露出本相。马丁·伊甸想起了自己的决定,第一次还 原到了自我。起初是自觉的、故意的,但立即沉浸于创造的欢乐之中。他把他所知道的生活呈现到了听众的眼前。走私船翠鸟号被缉私船查获时他是船上的水手。那过程他亲眼目睹,大有可讲的。他把汹涌的大海和海上的船与人呈现到了听众面前。他把他的印象传达给了他们,让他们看到了他所看到的一切。他以艺术家的才能从无数的细节中进行选择,描绘出了五光十色闪亮燃烧的生活场景,并赋予了官行动。他以粗护的雄辩、激清和强力的浪涛席卷了听众,让他们随着他前进。他常以叙述的生动和用词的泼辣使他们震惊。但他在暴力之后总紧跟上一段优美的叙述,在悲剧之后又常用幽默去缓解,用对水手内心的乖戾和怪僻的诠释去缓解。
他讲述时那姑娘望着他,眼里闪烁着惊讶的光。他的火焰温 暖着她,使她怀疑自己这一辈子都似乎太冷,因而想向这个熊熊燃烧的人靠近,向这座喷发着精力、雄浑和刚强的火山靠近。她感到必须向他靠近,却也遭到抵抗,有一种反冲动逼使她退缩开去。那双伤破的手今她反感,它们叫劳动弄得很脏,肌理里已嵌满了生活的污秽。他那脖子上的红印和鼓突的肌肉叫她反感。他的粗鲁也叫她害怕;他的每一句粗话都是对她耳朵的侮辱;他生活中的每个粗野的侧面都是对她灵魂的亵读。可他仍不断地吸引着她。她认为他之所以能对她在这种力量是因为他的邪恶。她心中最牢固树立的一切都动摇了。他的传奇和冒险故事粉碎着传统。生命在他那些唾手而得的胜利和随时爆发的哈哈大笑面前再也不是严肃的进取和克制,而成了供他随意摆弄颠倒的玩具,任随他满不在乎地度过、嬉戏,满不在乎地抛弃。‘那就玩下去吧!”这话响彻了她的心里,“既然你想,就偎过去,用双手按住他的脖子吧!”这种想法之鲁莽放肆吓得她几乎叫出声来。她估计着自己的纯洁和教养,用自己所有的一切跟他所缺少的一切作对比,却都没有用。她望望周围,别的人都听得津津有味;若不是见她的母亲眼里有骇异的表情,她几乎要绝望了。不错,母亲的骇异是如醉如痴的骇异,但毕竟是骇异。这个从外界的黑暗中来的人是邪恶的,她母亲看出来了,而母亲是对的。她在一切问题上都相信她母亲,这次也一样。他的火焰再也不温 暖了,对他的畏惧再也不痛苦了。
后来她为他弹钢琴,声势煊赫地向他隐约地强调出两人之间那不可逾越的鸿沟。她的音乐是条大棒,狠狠地击在他的头顶,打晕了他,打倒了他,却也激励了他。他肃然竦然地望着她。鸿沟在他心里加宽了,跟在她心里一样。可是他跨越鸿沟的雄心却比鸿沟的加定增长得更快。他这推敏感的神经丛太复杂,不可能整个晚上默视着一条鸿沟无所作为,特别是在听着音乐的时候,他对音乐敏感得出奇。音乐像烈酒一样燃起他大胆的激情。音乐是麻醉剂,抓住他的想像力,把他送到了九霄云外。音乐驱散了肮脏的现实,以美感满溢了他的心灵,解放了他的浪漫精神,给它的脚跟装上了翅膀。他并不懂她弹的是什么。那音乐跟他所听过的砰砰敲打的舞厅钢琴曲和吵闹喧嚣的铜管乐是两回事,可是他从书本上读到过对这类音乐的提示。他主要依靠信心去欣赏她的音乐。起初他耐心地等待着节奏分明的轻快旋律出现,却又因它不久便消失而迷惘。他刚抓住节奏,配合好想像,打算随它翱翔,那轻快的节奏却在一片对他毫无意义的混乱的喧嚣中消失了。于是他的想像便化作惰性物体,摔到了地上。
有一回他忽然感到这一切都含有蓄意拒绝的意思,他把捉住了她的对抗情绪,力图弄明白她击打着琴键所传达给他的信息,却又否定了这种想法,认为她用不着,也不可能那么做,便又更加自由 地沉浸于旋律之中。原有的欢乐情绪也随之诱发。他的脚再也不是泥脚,他的肉体变得轻灵飘逸;眼前和内心出现了一片灿烂的光明。随即,他眼前的景象消失了,他自己也悄然远行,到世界各地浪游击了。那世界对他非常可爱。已知的和未知的一切融会为一个辉煌的梦,挤满了他的幻想。他进入了一个陽光普照的国度的陌生的海港,在从没人见过的野蛮民族的市场上漫步。他曾在海上温 暖得透不过气来的夜里闻到过的香料岛上的馨香又进入了他的鼻孔。在迎着西南贸易风行驶在赤道上的漫长的日子里,他望着棕相摇曳的珊瑚岛逐渐在身后的碧海里沉没,再望着棕相摇曳的珊瑚岛逐渐从前面的碧海里升起。场景如思想一样倏忽来去。他一时骑着野牛在色彩绚丽、宛如仙境的彩绘沙漠①上飞驰;一时又穿过闪着微光的热气俯瞰着死亡谷②的晒白了的墓窟。他在快要冻结的海洋上划着桨,海面上巍然高耸的庞大冰山熠耀在陽光里。他躺在珊瑚礁的海滩上,那儿的椰树低垂到涛声轻柔的海面,一艘古船的残骸燃烧着,闪出蓝色的火苗。火光里人们跳着呼啦舞③。为他们奏乐的歌手们弹奏着叮叮当当的尤克里里琴④,擂着轰隆作响的大鼓,高唱着野蛮的爱情歌曲。那是纵情 于声色之乐的赤道之夜。背景是衬着一天星星的火山口轮廓,头顶是一弯苍白的漂浮的月牙儿。天穹的低处燃烧着南十字座的四颗星星——
①彩绘沙漠:美国亚利桑纳州中部偏北的一片高原沙漠,在科罗拉多河以东,以岩层色彩斑斓得名。
②死亡谷: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东部和内华达州北部的一个干燥高温 的沙漠盆地,其中有西半球陆他的最低点,低于海平面282英尺。
③美国夏威夷的波利尼西亚女子跳的一种动作类似哑剧的舞蹈,又叫草裙舞。
④一种吉他型四弦拨奏乐器。
他是一架竖琴,一生的经历和意识是他的琴弦,音乐之潮是吹拂琴弦使之带着回忆和梦想颤抖的风。他不光是感受。他的感知以形象、颜色和光彩的形式积聚,并以某种升华的神奇的方式实现他大胆的想像。过去。现在和将来交 汇融合。他在辽阔而温 暖的世界上踟蹰,并通过高尚的冒险和高贵的业绩向她奔去,他要跟她在一起,赢得她、搂着她、带着她飞翔,穿过他心灵的王国。
这一切的迹象她在转过头去时都在他脸上看到了。那是一张起了变化的面孔。他用闪亮的大眼睛穿透了音乐的帷幕看到了生命的跳跃、律动,和精神的巨大幻影。她吃了一惊。那结结巴巴的粗鲁汉子不见了,尽管那不称身的衣服、伤痕累累的手和晒黑了的面孔依然如故。但这只不过宛如监牢的栅门,她通过栅门看到的是一个怀着希望的伟大灵魂。只因他那在弱的嘴唇不善表达,他只能词不达意地说话,或是哑口无言。这一点她只在瞬间看到,转瞬间那粗鲁汉子又回来了。她因自己离奇的幻觉感到好笑。可那瞬息的印象却萦绕在她心里不去。夜深了,他结结巴巴地告了别,打算离开。她把那卷史文朋和一本勃朗于借给了他——她在英文课里就修勃朗宁。他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表示感谢时很像个孩子。一阵母性的怜爱之情从她心里油然涌起。她忘记了那莽汉、那被囚禁的灵魂;忘记了那带着满身陽刚之气盯着她、看得她快乐也害怕的人。她在自己面前只看见一个大孩子在跟自己握手,那手满是老茧,像把豆蔻挫子,挫得她的皮肤生疼。这时那大孩子正在结巴地说:
“这是找平生最美好的一夜 。你看,这里的东西我不习惯……”他无可奈何地望望四周,“这样的人,这样的房子,我全都觉得陌生,可我都喜欢。”
“希望你再来看我们,”她趁他跟她的哥哥告别时说。
他拉紧帽子,突然一歪身子死命地跑出门去,不见了。
“喂,你们觉得他怎么样?”亚瑟问。
“非常有趣,是一阵清新的臭氧,”她回答,“他有多大?”
“二十岁——差点二十一。我今天下午问过地。没想到他会那么年青。”
我比他还 大三岁呢,她和哥哥们吻别时心还 想。
[book_title]第三章
马丁下楼时把手伸进外衣口袋,取出了一张褐色的稻单细纸和一撮墨西哥烟丝,灵巧地告成一支香烟。他把第一口烟深深地吸进肺以再慢悠悠地吐了出来。“上帝呀!”他大声地说,声音肃然,带着惊奇。“上帝呀!”他又说。然后再说了声“上帝呀!”于是一把抓住领子从衬衫上扯了下来,塞进口袋。寒雨潇潇地下着,可他却光着头让它淋,而且解开了背心扣子,晃动着身子痛痛快快满不在乎地走着。他只模糊意识到有雨。他处在一种狂欢极乐的境界,做着梦,重新回味着刚才的一个个场面。
他终于遇见了意中的女人——对于“她”他想得很少(他本不大想女人),但仍模糊地希冀者有一天会碰上她。他跟她一起吃过饭了,用自己的手摸过她的手了,曾经望进她的眼睛,看见了一个美丽的精灵的幻影;——不过那幻影并不比闪现出幻影的那双眼睛更美,不比给予它表现和形象的肉体更美。他没有把她的肉体看作肉体——这于他可是新事,因为他以前对自己认识的女人都是这么看的。可她的肉体不知怎么却有些不同。他并没有把她的身子看作身子,带邪恶的有种种弱点的身子。她的身子不但是她精神的外衣,而且是她精神的光彩,是她神圣的精华的纯净温 婉的结晶。这种神圣感令他吃惊,让地从梦幻中恢复了清醒的头脑。以往他从不曾被神圣的话语、启示或讽喻所打动,也不曾相信过神圣的事物。他一向不信宗教,对于引人进入天国的人和他们的灵魂不问一向心平气和地嗤之以鼻。他曾主张死后区没有生命,生命只在此时此地,然后便是永恒的黑暗。可现在他在露丝眼里却看见了灵魂——不朽的永恒的灵魂。他见过的人,无论男女,谁也不曾给他永生的信息,可露丝给了他;她看他第一眼时就悄悄地给了他。他往前走,露丝的面庞在他眼前闪烁——苍白、严肃,甜蜜而敏感,带着同情与温 柔微笑着。只有仙灵才会那么笑。她纯洁到了他梦想不到的程度。她的纯洁于他也仿佛是当头律喝,令他震惊。事物的好好坏环地都见过,但作为生命属性的纯洁却从未进入过他的心V。现在地从她身上懂得了纯洁,那是善与净的最高形式,其总体便构成了永生。
她的纯洁也立即唤醒了他的雄心,要他抓住这永恒的生命。他是连给她送水也不配的——他有自知之明。能在那天晚上让他见到露丝、跟她交往、跟她谈话是奇迹般的幸运和梦想不到的福分,是巧合,不是应该,他是配不上这样的福分的。他的心情实质上是宗教性的。他谦卑、恭顺,满怀自我贬斥与压抑。罪人们就是怀着这种心请坐到忏悔的长凳上去的。他被判定有罪。但是正如在忏悔席上的谦卑、恭顺的忏悔人瞥见他们未来的辉煌生活一样,他也从占有露丝瞥见了类似的辉煌生活。但是这种占有德俄暧昧 ,跟他所知道的占有完全是两回事。雄心展开狂热的翅膀飞翔,他看见自己跟她一起登上了高峰,跟她同心同德,共同享有着美丽高贵的事物。他梦想的是一种灵魂的占有,脱尽凡俗地高雅,是难以用确切的文字界定的一种自由 的精神契合。他不曾想过——在这方面他根本不去想。此时感觉已取代了理智。他只是满怀前所未有的激情,战栗着,悸动着,在感觉的海洋上美妙地漂浮。感觉升华了,化作了精神,高蹈于生命的最高峰之外。
他像个醉汉一样跌跌撞撞地走着,嘴里狂热地前南地叫着:“上帝呀!上帝呀!”
街角一个警察怀疑地打量了他一会儿,注意到了他那水手式的蹄W。
“你是在哪儿灌的?”警察问他。
马丁·伊甸回到了地面。他的机体反应灵敏,能迅速地调整,并把变化输送到每一个角落,把它充满。警察一招呼,他立即明白过来,清醒地掌握了情况。
“很好玩,是么?”他笑笑,回答,“我还 不知道叫出了声呢!”
“你怕是马上还 要唱歌吧,”警察给他作出诊断。
“不会的,给我根火柴我就赶下班车回家。”
他点燃了香烟,道了晚安,向前走去。“你没有糊涂吧?”他压低嗓子叫道。“那公安以为我醉了。”他暗暗好笑,想。“我看我倒真是醉了,”他又说,“可我不相信一个女人的漂亮面孔会醉倒我。”
他搭了一部通向伯克利的电报局大街的班车。车上满是青年和学生,学生们唱着歌,不时地喊着大学啦啦队的啦啦词。他好奇地研究着他们。是大学男生。跟她同学,跟她交往,同班,说不定还 认识她,若是想见到她就每天都能见到。他不明白他们怎么会不想见她,那天晚上怎么会出去玩而没有在她身边围成一圈去跟她谈话,对她顶礼膜拜。他想了下去。他注意到一个青年眼睛细成两条缝,嘴唇还 塔拉着。他断定那家伙陰险;要是在船上他肯定是个告黑状、翻是非、哼哼叽叽的主儿,而他,马丁·伊甸准比他强。这想法叫他高兴,仿佛让他跟露丝靠近丁一步。他开始拿自己跟那些学生比较,意识到自己身体结实,有信心比他们谁都力气大。但是他们却有满脑子知识,跟露丝有共同的语言,这一想他又蔫了下来。可是,人长脑子是干吗的?他激动地问。他们能办到的事他也能办到,他们一直是从书本上学习 生活.可他却一直在生活里忙碌。他的脑子也跟他们一样满是知识,不过是另一类知识罢了。他们有几个人能结水手结?能开船?能上班?他的生活在他眼前展开为一系列冒险犯难、艰苦劳动的图画。他想起了他在这种学习 中所经历的失败和困苦。可无论如何他同样是优秀的。他们以扈还 得开始生活,像他一样经受磨难。好吧,等他们忙着受磨难的时候,他便可以从书本上学习 生活的另一个方面了。
汽车经过奥克兰和伯克利之间那个住宅稀疏的地区时,他一直在注意一幢熟悉的一楼一底的建筑,楼前有一块神气十足的大招牌:希金波坦现金商店。马丁·伊甸在这个街角下了车。他抬头望了望招牌。除了字面的意思之外这招牌对他还 意味着别的:一个狭隘、自私,玩小花头的男人似乎正从那些大字后面露了出来。伯纳德·希金波坦娶了他的姐姐。他对这人很了解。他拿出弹簧锁钥匙开门进屋上了楼。他姐夫住楼上,杂货店在楼下。空气中有陈腐蔬菜的气味。他摸索着穿过厅堂,却碰上了一个玩具汽车,那是他众多的侄儿侄女之一留在那儿的,那车叫他一带,撞在一扇门上“砰”地一响。“吝啬鬼,”他想,“就舍不得花两分钱煤气点个灯,免得房客摔断脖子。”
他摸索到门把手,进了一间有灯光的屋子,他姐姐和伯纳德·希金波坦坐在屋里。姐姐在给姐夫补裤子,姐夫那精瘦的身子在两张椅子上搁着。他的脚穿着破烂的毡拖鞋,挂在另一张椅子上晃荡。他读着报,从报纸顶上瞥了他一眼,露出一对不老实的恶狠狠的黑眼睛。马丁·伊甸一见他就禁不住感到恶心。他真不懂他姐姐究竟看上了这人的什么。他总觉得这家伙太像条虫,总叫他牙痒痒的,恨不得一脚踩死。“我总有一天要把他那脸撞个稀烂的,”他在受不了这家伙时常常这样安慰自己。那双凶狠的、黄鼠狼似的小眼睛盯着他,带着抱怨。
“行了,”马丁问,“有啥话就说。”
“那道门我是上个礼拜才油漆的呢,”希金波坦先生半是哀号,半是威胁,“工联规定的工钱有多高你是知道的。你应该小心一点。”
马丁想反驳,可再一想,反驳也没有用,便越过那灵魂的严重丑恶去看墙上那幅五彩石印画,那画让他大吃了一惊。他以前一向是很喜欢它的,现在却仿佛是第一次见到。那画廉价,跟屋里其他东西一样,只能算是廉价。他的心回到了刚才离开的住宅。首先看见了那儿的画,然后便看见了在跟自己握手告别的露丝,她正看着他,温 柔得能叫人融化,他忘掉了自己现在的地点,忘掉了希金波坦还 在面前。希金波坦问道:
“你见鬼了?”
马丁回过神来,看见了那对含讥带讽、专横却又怯懦的小眼睛。另一对眼睛像在银幕上一样映入了他的眼帘:希金波坦在楼下商店里做生意时的眼睛:讨好、吹嘘、油滑、奉承。
“没错,”马丁回答,“我是见到鬼了,晚安。晚安,格特露。”
他打算离升屋子,却在松垮垮的地毯一条绽开的缝上绊了一下。
“别把门关得砰砰响,”希金波坦先生提醒他。
他一阵怒火中烧,却控制住了自己,在身后轻轻带上了门。
希金波坦先生得意扬扬地望着他的妻子。
“喝上了,”他沙哑着嗓子宣布,“我告诉过你他会喝上的。”
她无可奈何地点点头。
“他的眼睛倒是有些发亮,”她承认,“领带也解掉了,可出去时是打上的。不过他可能只喝了两杯。”
“连站都站不住了,”她的丈夫断然地说,“我观察过他。走路已经歪歪倒倒。你自己也听见的,他在大厅里几乎摔倒。”
“我看他是撞上阿丽丝的车了,”她说,“黑暗里看不见。”
希金波坦先生发起脾气来,提高了嗓门。他整天在店里低声下气,把气留到晚上对家里的人发。晚上他就有特权原形毕露。
“我告诉你,你那宝贝弟弟是喝醉了。”
他口气冷酷,尖锐而且专断,嘴唇像机器上的铸模一样一个字一个字地敲。他的妻子叹了口气,没再说话。她是个身材高大的健壮女人,总是穿得邋里邋遢,总是因为自己个子太大,工作太重,丈夫太刁而精疲力竭。
“我告诉你,那是从他爸爸那儿遗传来的。”希金波坦先生继续指摘,“有一天也照样会醉倒在陽沟里去哼哼的,这你知道。”
她点点头,叹口气,继续补裤子。两人意见已经一致:马丁回家时确是喝醉了。他们灵魂里没有理解美的能力,否则他们就会看出那闪亮的眼睛和酡红的面顿所表示的正是青春对爱情的第一次幻想。
“给孩子们作了个好榜样,”希金波坦先生在沉默中突然哼了一声。他的妻子要对沉默负责,而他又讨厌她的沉默。他有时几乎恨不得他妻子多反驳他几句.“他要是再喝酒,就得给我走人,懂不懂?我不会听凭他胡 闹下去的。——天真无邪的孩子们都给他带邪了。”希金波坦先生喜欢“带邪”这个词,那是他词汇表上的一个新词,前不久才从报纸专栏上学来的。“就是‘带邪’——别的词都不对。”
他的妻子们在叹气,并忧伤地摇着头,继续缝补。希金波坦先生又读起报来。
“他上个月的膳宿费交 了没有?”他越过报纸叫道。
她点点头,又补充一句:“他还 有点钱。”
“他什么时候再出海?”
“工资用完了就走,我猜是,”她回答,“他昨天去旧金山就是去找船的。但是他还 有钱,而且对签字要去干活的船很挑剔。”
“像他那种擦甲板的角色,还 拿什么架子,”希金波坦先生嗤之以鼻,“挑剔!他!”
“他说起过一条船,正在作准备,要到什么荒凉的地方去寻找埋藏的珍宝,若是他的钱用得到那时的话,他就上那条船去干活儿。”
“他要能踏实一点我倒可以给他个活干。开货车。”她丈夫说,口气里全无照顾的意思,“汤姆不干了。”
他的妻子脸上流露出了惊讶和疑问。
“今晚上就不干了。要去给卡路塞斯干。他们给的那工钱我给不起。”
“我告诉过你你会失去他的,”她叫了起来,“你该给他加工资的,他应该多得。”
“听着,老太婆,”希金波坦威胁道,“我给你说过无数退了,铺子里的事你别瞎操心。下回我可不再打招呼了。”
“那我不管,”她抽了抽鼻子,说,“汤姆原来可是个好孩子。”
她丈夫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毫无来由地挑衅道。
“你那弟弟若是不白吃那么多面包皮,他可以来开货车。”他哼了一声。
“他可是吃和住都交 了费的,”她反驳道,“何况还 是我弟弟,只要他不欠你钱你就没理由动不动对他大呼小叫。我还 是有感情的,哪怕跟你结了婚七年。”
“你告诉过他若是他再躺在床 上看书就要他增加煤气费么?”他问。
希金波坦太太没回答。她的反抗烟消云散了。她肉体太疲倦,精神便蔫了下来、她丈夫占了理,赢了,眼睛一闪一闪放出惩罚的光。他听见地抽泣,心里更高兴。他从驳得她声不响中得到极大的乐趣,而这些日子她却很容易就用上了啥,尽管结婚的头几年并不如此;那时她那一大群娃娃和他那没完没了的唠叨还 不曾消磨尽她的锐气。
“好,那你就明天通知他,”他说,“还 有,趁我还 没忘记。也告诉你一声:你明天最好打发人去叫茉莉安来看孩子。汤姆不干了,我只好去开车,你得下决心到楼下去守柜台。”
“可明天要洗衣服,”她有气没力地反对。
“那就早点起床 先洗完衣服。我十点钟之前还 不走,”
他凶狠地翻着报纸,翻得沙沙响,然后又读了起来。
[book_title]第四章
因为跟姐夫的接触,马丁·伊甸还 窝了一肚子气。他摸索着穿过没有灯光的后厅,进了自己的屋——一间小屋,只放得了一张床 、一个盥洗台和一把椅子。希金波坦先生太节省,有了老婆干活他是不会雇用人的。何况佣人住房还 可以出租——租给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马丁把史文朋和勃朗宁的书放在椅子上,脱掉外衣,在床 上坐了下来,著喘病的弹簧被他身体一压便吱吱地喘气,他都没注意。他正汗始脱鞋,却忽然望着对面的墙壁呆看起来。那墙上的白色涂料被屋顶漏下的雨画上了许多肮脏的黄褐色斑纹。幻影开始在这个肮脏的背景上流荡、燃烧起来。他忘了脱鞋,呆望了许久,最后嘴唇才开始蠕动,喃喃地说出“露丝”两个字。
“露丝,”他没想到这么简单的声音竟有这么动听。他听了感到快乐,便又重复,而且激动。“露丝,”那是一道能召唤心灵的符(上竹下录)、咒语。他每次低诵那名字,她的脸便在地面前出现,金光灿烂,照亮了那肮脏的墙壁。那金光并不在墙壁上停留,而是往无限处延伸。他的灵魂在那金光的深处探索着露丝的灵魂。他胸中最精粹的部分便化作了美妙的洪流奔泻。对她的思念使他高贵、纯洁、上进,也使他更求上进。这于他是全新的感受。他还 从来没有遇见过使他上进的女人。女人总产生相反的效果,使他更像野兽。他并不知道许多女人也曾因地力求上进,虽然后果不佳。因为他从无自我意识,所以并不知道自己身上育种能招引女人疼爱的魅力,能引得她们向他的青春伸出手来。她们虽常来烦恼他,他却从不曾为她们烦恼过,也不曾梦想到会有女人能因他而上进。迄今为止,他一向过着洒脱的无忧无虑的生活,现在他却似乎觉得她们总是向他伸出邪恶的手要把他往下拽。这种想法对她问是不公平的,对他自己也不公平。但是,初次有自我意识的他却还 不具备判断的条件,他呆望着自己耻辱的幻影羞愧得无地自容。
他猛然站起身来,想在盟洗台的肮脏镜子里看看自己。他用毛巾擦擦镜子,仔细端详了许久。那是他第一次真正地看见自己。他天生一副善于观察的眼睛,但在那以前他眼里只充满了广袤的人世千变万化的形象,只顾着世界,便看不见自己了,现在他看见了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的头和脸。因为不习惯于品头论足,他不知道对自己该如何衡量。方正的前额上是一堆棕色的头发,像板栗一样的棕色,卷起一个大花,还 连着几个能讨女人欢喜的小波浪。那头发能叫女人手发痒,想摸一摸;能叫她们指头不安分,想插进去揉一揉。但对这头发他却置之不理,认为那在露丝眼里算不上什么。他对那方正而高的前额思考了许久,要想看透它,知道它的内涵。他不断地问:那里面的脑子如何?它能做什么?能给他带来什么?能使他接近她么?
他那双钢灰色的眼睛常常变成湛蓝,在陽光灿烂的海上经得起带咸味的海风吹打。他不知道自己这对眼睛有没有灵魂,也不知道露丝竹他的眼睛观感如何。他努力把自己想作是她,凝望着那一双眼睛,可是玩这个杂技他却失败了。他可以设身处地猜测其他男子汉的思想,但那得是他知道他们生活方式的人。而他却不知道露丝的生活方式。露丝是神秘的,是个奇迹,他能猜得出她的念头吗?哪怕是一个?好了,他的结论是自己这对眼睛是诚恳的,其中没有小气和卑劣。他那张被太陽晒黑的脸令他吃惊。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这么黑。他卷起袖子把胳膊白色的内侧和脸作比较。是的,他毕竟是个白人。但是他的胳膊也是晒黑了的。他又侧过手臂,用另一只手扭起二头肌,看着太陽最难照到的地方。那地方很白。他一想起自己的脸当初也像胳膊下那么白便对着镜子巴那张晒成青铜色的脸笑了起来。他不能想像世界卜会有什么白皙的美女 能夸口说她的皮肤比他没被陽光蹂躏的部分更白皙更光滑。
他那丰满敏感的双唇若不是在有压力时会紧紧地抿起来,倒像是个婴儿的嘴。有时那嘴抿得很紧,便显得严厉、凶狠!甚至带禁欲主义的苛刻。那是一个战斗者的嘴,也是个情入的嘴。它可以欢畅地品味入生的甜蜜,也可以抛开甜蜜去指挥生活。他那刚什始露出威严棱角的下巴和跨骨也帮助着嘴唇指挥生活。在这里力量和敏感刚柔相济,相得益彰,促使他喜爱有益身心的美,也因无伤健康的感受而震颤。他那双唇之间的牙从没见过牙医也不需要牙医照顾。他认为那牙洁白、结实、整齐。可是再一看,又开始着急,在他心里的某个角落不知怎么存有一个模糊的印象:有些人每天要洗牙,那是上层的人,露丝阶级的人。她也一定每天洗牙的。若是她发现他一辈子没有洗过牙,会作何感想?他决心买把牙刷,养成刷牙的习惯。他决心马上开始,明天就办。他既想接近她就不能光靠本领,还 得在各方面改进自己,甚至要洗牙齿、打领带、尽行他觉得套上硬领像是放弃了自由 。
他抬起手用拇指肚揉揉长满老茧的手掌。细看着嵌入肌理的连刷子也刷不掉的污垢。露丝的手掌是多么不同啊!一回忆起来他就欣喜震颤。像玫瑰花瓣,他想;消凉。柔软,像雪花他没想到文人的手党 能这么柔嫩可爱;他忽然发觉自己在想像着一个奇迹:接受一又像这样的手的抚摸,不禁羞惭得满脸通红。对她怀这样的念头未免太粗野,可以说是对她高洁性灵的亵读。她是个苍白、苗条的精灵,是远远超越于肉体之外的,可她那手心的柔嫩仍在他心里萦绕不去。他习惯于工厂女工和劳动妇女的硬茧,洞悉她们的手粗糙的原因,但露丝的手却……因为从不劳动而栗嫩细腻一想到有人竟可以不劳动而生活。露丝跟他的鸿沟便加宽了。他突然明白了不劳动者的高贵身分。那身分在地面前的墙上巍然屹立,如一尊傲慢专横的青铜雕像,他自己一向都是干活的,他最早的记忆就似乎限于活分不开。他一家人都干活。格特露于活;在她的手同为做不完的活而长起老茧之前早已又红又肿,像煮过的牛肉,主要同为洗衣服,茉莉安妹妹干活。上个夏天他去罐头厂干活,那双白嫩美丽的手便叫番茄刀割出了许多伤疤_而去年冬天她还 把两个指头尖留在了纸盒厂的切纸机里。他记得母亲躺在棺材里时那粗糙的手心;他的父亲是一直干到呼出最后一口微弱的气才死去的,死时手上的硬茧足有半英寸厚。但是露丝的手却柔嫩,她母亲的手、哥哥的手也如此。她哥哥的手使他吃惊,这一事实雄辩地表明了他家阶级地位之高,也表明了露丝和他之间的距离之大。
他苦笑了一下,坐回床 上,总算脱下了鞋。他是个傻瓜,竟然会为一个女人的脸和她柔嫩白皙的手沉醉。眼前肮脏的涂料墙上又出现了一个幻影。是晚上。在伦敦的东头,他站在一家陰暗的公寓门前。面前站着玛尔姬,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工。吃完解雇宴他送她回到了家门口。她就住在那幢陰暗的、连猪也不宜住的公寓里。他把手伸向她,道了晚安。她仰起嘴唇等着他亲吻,但他不想吻她。不知为什么他有些怕她。于是她抓住了他的手狂热地捏。他感到她手上的老茧磨擦着也硌着他手上的老茧,心里不禁涌起强烈的怜悯之情。他看见她那期待的眼神和她那营养不良 的女性的身子。那身子正带着恐惧匆忙而残忍地成熟起来。于是他怀着极大的宽容拥抱了她,弯下腰吻了她的嘴唇。她那低声的欢叫震响在他耳里。他感到她紧偎着他,像只猫。可怜的饥渴的姑娘!他继续凝望着许久以前的往事的幻觉,他的肉体悸动起来,跟那天夜里小姑娘紧偎着他时一样。他心里一阵热,怜惜之情油然而生。那是个灰色的场面,陰沉的灰色,细雨陰沉地洒落在铺路石上。此刻,一片辉煌的光照到墙上,她那头金冠般的秀发下的苍白的面孔穿透了适才的幻影,取代了它,却辽远得无法企及,像颗星星。
他从椅子上拿起勃朗宁和史文朋的作品,亲了亲,反正她曾经要我再去看她,他想。又看了看镜里的自己,极为庄严地叫道:
“马丁·伊甸、你明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去免费图书馆读读社交 礼仪。懂吗!”
他关掉灯,弹簧又在他身子底下吱吱地喘。
“可是你不能再骂粗话了,马丁,伙计,不能骂粗话!”他大声说。
于是他朦胧睡去,做起梦来。那梦之疯狂大胆不亚于鸦片鬼的梦。
[book_title]第五章
第二天早上他从玫瑰色的梦境中醒来,屋子已是水气蒙蒙,带着肥皂泡和脏衣服的气味,全属都在艰苦生活的碰撞和嘈杂里震颤着。他一走出屋子便听见泼啦泼啦的水声,然后便是一声尖叫,一个响亮的耳光,那是姐姐心请不好在拿她众多的儿女之一发闷气。孩子的嚎叫像刀子一样扎在他心里。整个情况都叫他烦恼、抵触,连呼吸的空气也都如此。跟露丝家那美丽宁静的气氛有多么不同呀!他想。那儿一切都那么高雅,这儿却只有庸俗,低级的庸俗。
“来,阿弗瑞德,”他对哭号的孩子叫道,伸手进了裤子口袋。他的钱总装在口袋里,随随便便,跟他的生活方式一样。他把一个二角五的硬币塞进小家伙手里,抱着他哄了一会儿。“现在快跑,买糖去,别忘了分点给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买最经吃的,记住。”
姐姐从洗衣盆抬起红脸膛望着他。
“给他五分就够了,”她说,“跟你一样,不知道金钱的贯重。会吃坏肚子的。”
“没事儿,姐姐,”他快活地回答,“钱用了又会来的。你要不是忙着,我倒想亲亲你,向你问好呢!”
他这姐姐好,他想对她表示爱意。他知道她也以她的方式喜欢他。可是,不知怎么这些年来她越来越不像原来的她,也越来越不好理解了。他认为是因为工作太重,孩子太多,丈夫又太唠叨。他突然产生一种幻觉,她的天性似乎也变了,变得像陈腐的蔬菜、难闻的肥皂泡沫和她在商店柜台上收进的油腻腻的一角、五分。二角五的硬币工。
“去去,吃早饭去,”她嘴上虽凶,心里却暗自高兴。在她这一群四海为家的哥哥弟弟之中她最喜欢的一向是他。“我说,我就要亲亲怀。”她说,心里突然激动起来。
她叉开拇指和食指抹掉了一条胳膊上的肥皂沫,又抹了另一条。他用双手搂住她那巨大的腰,吻了吻她那潮湿的带水汽的嘴唇。她眼里涌出了泪珠——与其说是由于感情的强烈,倒不如说是由于长期劳动过度的软弱。她推开了他,可他们瞥见了在她眼里闪耀的泪花。
“早饭在炉子里,”她匆匆地说,“吉姆现在该起来了。我不得不提早起来洗衣服。好了,赶快收拾,早点出去。今天怕是不好过,汤姆不干了,伯纳德得去顶班开货车。”
马丁心情沉重地走进厨房。她那红通通的脸膛和道里遍遇的样子像酸素一样侵蚀着他的心。她要是有时间是可能对他表示爱的,他断定。但是她却累得要死。伯纳德·希金波坦真是个禽兽 ,竟叫她这么辛苦。可是从另一方面看他也不得不承认她那一吻不算美妙。不错,这一吻不平常。多少年来她已只在地出海或回家时才吻他了。但是这一吻却带有肥皂泡沫,而且地发现那嘴唇松弛,缺乏应有的迅速有力的接触。她那吻是个疲倦的妇女的吻。她劳累得太久,已经不知道怎么亲吻了。他还 记得她做姑娘的时候。那时她还 没有结婚,在洗衣店系了一天还 要跟最好的小伙子通宵跳舞,根本没把跳完舞还 要上班子一整天重活放在心上。他又想起了露丝,露丝的嘴唇一定跟她全身一样,清凉芬芳。她的吻一定像她的握手,或是她看人时的神态:坚定而坦然。他放开胆子在想像中看到了她的唇吻着自己的唇。他想得很生动,想得脑袋晕眩,仿佛从玫瑰花瓣的雾窗之中穿过,任花瓣的馨香在他脑海中洋溢。
他在厨房见到了另一个房客吉姆,那人正在懒洋洋地吃着玉米粥,眼里泛出厌烦的、心不在焉的神气。吉姆是个水暖工学徒,不善言词,贪图享受,还 加上某些神经过敏的傻气,在抢饭碗的竞争中前途暗淡。
“你怎么不吃呢?”他见马丁陰郁地戳着煮得半熟的燕麦粥,问,“昨几晚上又喝醉了?”
马丁摇摇头。整个环境的肮脏通通令他难受。露丝·莫尔斯跟他的距离比任何时候都大了。
“玩得痛快极了,”吉姆神经质地格格一笑,夸张地说,“啊,她可是朵雏菊花儿呢。是比尔送我回来的。”
马丁点点头表示听见了——谁跟他说话地都认真听,他这习惯出自天性——然后倒了一杯温 热的咖啡。
“今天晚上去荷花俱乐部参加舞会么?”吉姆问,“供应啤酒,若是泰默斯柯那帮人来,会闹翻天的。不过我不在乎。我照常带我的女朋友去。耶稣!我嘴里有什么味儿!”
他做了个鬼脸,打算用咖啡把那怪味地冲下去。
“你认识朱莉娜吗?”
马丁摇摇头。
“是我女朋友,”吉姆解释,“好一只仙桃儿,我要介绍你认识她,只有你才能叫她高兴。我不知道姑娘们喜欢你什么,说实话,我不知道。可你把姑娘们从别人手里抢走,那叫人恶心。”
“我并没从你手上抢走过谁,”马丁淡淡地说。早饭总得要吃完的,
“你抢走过的,”对方激动地肯定,“玛姬就是。”
“我跟她毫无关系。除了那天晚上以外我没跟她跳过舞。”
“对,可就那一回就出了问题,”吉姆叫道,“你跟她跳了跳舞,看了看她,就坏了事。你当然没起什么心,我却再也没指望了。她看也不肯看我一眼。老问起你。若是你愿意,她是会乐意跟你幽会亲热的。”
“可是我不愿意。”
“你用不着,可我给晾到一边了。”吉姆羡慕地望着他,“不过,你是怎么叫她们入迷的,马①?”——
①马,Mart,马丁的简称。
“不理她们,”他回答。
“你是说装作对她们不感兴趣?”吉姆着急地问。
马丁考虑了一会儿,回答道:“也许那就够了,不过我觉得我的情况不一样。我从来就不大感兴趣。你要是能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那就行了,八九不离十。”
“昨天晚上你应该到莱利家的仓库去的,”吉姆换了个话题,告诉他;“好多人都戴上手套打过几拳,从西奥克兰来了个好角色,人家叫他‘耗子’,手脚麻利,谁都挨不上他的边。我们都希望你在那儿。可你到哪儿去了?”
“下奥克兰去了,”马丁回答。
“看表演去了?”
马丁推开盘子站了起来。
“今儿晚上去舞会么?”吉姆还 在对他身后问。
“不,不去,”他回答。
他下了楼,出了屋,来到街上便大口大口吸气。那学徒的唠叨快把他通疯了。那气氛几乎叫他窒息。他好几次都很不得把吉姆那脸按到玉米粥盘子里,却好不容易才忍住了。他越是唠叨露丝就似乎离他越远。跟这样的货色打交 道,怎么能配得上露丝呢!眼前面临的问题叫他恐怖了。他那工人阶级的处境像梦宽一样压着他。一切都在把他往下拽——他姐姐,姐姐的屋子和家庭,学徒吉姆,他认得的每个人,每一种人际关系。在他嘴里活着的滋味很不美好,在此之前他一直认为活着是好事,一直生活在周围的一切里、除了读书的时候之外地从不曾怀疑过它。不过书本毕竟是书本,只是关于一个更加美好却并不可能的世界的童活。叶是现在他却看到了那个世界,可能而且现实,它的核心是一个花朵般的女人.叫露丝;从此以后他就得品尝种种苦味,品尝像痛苦一样尖锐的相思,品尝绝望的滋味,那绝望靠希望哺育,可望而不可即。
他在伯克利和奥克兰的两家免费图书馆之间作了选择,决定去奥克兰,因为露丝住在奥克兰。图书馆是她最可能去的地方,说不定会在那儿遇上她。谁能说得准?他不懂图书馆藏书办法,便在无穷无尽的小说书架边穿行,最后还 是个面目较好的像个法国人的姑娘告诉他参考书部在楼上(她好像是负责人)。他也不知道到借书台去咨询,径自在哲学部跑来跑去。他听说过哲学书,却没想到会有那么多。塞满了大部头著作的巍巍然的书架使他自惭渺小,却也刺激了他。这里可是他脑子的用武之地。他在数学类发现了三角,例览了一番,却只好对着那些莫名其妙的公式和图像发呆。英文他能读,但他在那儿看见的却是一种陌生的语言。诺尔曼和亚瑟懂得这种语言。他听见他俩使用过。而他们是她的弟弟。他绝望地离开了数学部。书本仿佛从四面八方向他压了过来,要压垮地。他从没想到人类知识的积蓄竟会如此汗牛充栋。他害怕了。这么多东西他的脑子能全掌握吗?却又立即想起,有许多人是掌握了的。他压低嗓门满怀热情地发下宏誓大愿,别人的脑子能办到的,他的脑子电准能办到。
他就像这样遇来退去,望着堆满了智慧的书架,时而蔫头搭脑,时而斗志昂扬。在杂学类地遇见了一本《诺瑞著作提要》。他肃然起敬,翻了翻。那书的语言跟他接近。它谈海洋,而他是海上人。然后他找到一本鲍迪齐①的著作,几本雷基②与马夏尔合著的书。要找的找到了。他要自学航海术,要戒掉酒,鼓起劲,以后当个船长。在那一瞬间露丝似乎跟他近在咫尺了。他做了船长就要娶她(若是她愿意的话)。但若是她不愿意,那么——为了她的缘故他就打算在男人世界过正派的生活,酒是无论如何不喝了。可他又想起了股东和船主,那是船长必须伺候的两个老板,哪个老板都能管住他,也想管住他,而股东跟船主却有针锋相对的利害冲突。他扫视了一眼全屋,闭目想了想这一万本书,不,他不想下海了,在这丰富的藏书里存在着力量,他既要干大事,就得在陆地上干,何况船长出海是不准带太太的——
①鲍迪开(NathanielBowditch,1773-1838),美国数学家、天文学家、航海家。
②雷基(WitlamLecky,1838-1903),英国历史学家
正午到了,然后是下午。他忘了吃饭,仍然在书丛里寻找社会礼仪的书一因为在事业之外他心里还 为一个很简单具体的问题烦恼:你遇见一位年青小姐,而她又要你去看她,你该在多久以后才去?(这是他给自己的问题的措辞。)可是等他找对了书架,答案却仍然渺茫。那座社会礼仪的大厦之高大叫他恐怖,他在礼仪社会之间的名片交往的迷宫里迷了路,终于放弃了寻找。要找的东西虽没找到,却找到一条道理:要想会礼貌得学一辈子,而他呢,若要学会礼貌还 得先同一辈子作准备。
“找到要找的书了吧?”借书处的人在他离开时间他。
“找到了,先生,”他回答,“你们图书馆藏书很丰富。”
那人点点头。“欢迎你常来,你是个水手吧?”
“是的,先生,”他回答,“我还 要来。”
他是怎么知道的呢?他下楼时问自己。
走在第一段街道上时他把背挺得笔直,僵硬,不自然,然后由于想着心事,忘掉了姿势,他那摇摇摆摆的步子又美妙地回来了。
[book_title]第六章
一种可怕的烦躁折磨着马丁·伊甸,近似于饥渴。他渴望见到那位用她那柔嫩的手以巨人的握力攫住了他全部生命的姑娘,却总鼓不起勇气去看她。他怕去得太快,违背了那可怕的叫做社交 礼仪的庞然大物。他在奥克兰和伯克利图书馆花了许多时间为自己填了几张借书申请表。他自己的,姐姐格特露的和妹妹茉莉安的,还 有吉姆的。为取得吉姆的同意他还 付出了几杯啤酒。有了这四张借书证,他便在仆人屋罕熬起夜来,希金波坦因此每周多收了他五角钱煤气费。
他读了许多书,可那只使他更加烦躁不安。每本书的每一页都是一个窥视孔,让他窥见了知识天地。他读到的东西只培养了他的食欲,使他更饥饿了。他不知道从何学起,只不断因为基础太差而烦恼。他缺乏许多最平常的背景知识,而他清楚知道那是每个读者都早该明白的。读诗时也一样,尽管诗歌叫他如醉如痴。除了露丝借给他的那一本之外他还 读了一些史文朋的作品。《多洛丽丝》①他完全能理解,他的结论是露丝肯定没读懂。她过着那样优裕的生活怎么能读得懂呢?然后他又碰上了吉卜林②的诗,他为它们的韵律、节奏和他赋予日常事物的越力所倾倒。吉卜林对生命的感受和深刻的心理描写也使他吃惊。在马丁的词汇里“心理”是个新词。他买了一本词典,这压缩了他的存款,提前了他出海挣钱的日子,同时也惹恼了希金波坦先生。他是恨不得把那钱当作膳宿费收了去的——
①多洛丽丝(Delores):史文朋的诗,收入他的《诗歌与民谣》第一集。“多洛丽丝”是西班牙人名,意为“忧伤女”,此诗是献给她的,描写的是偷食禁果 的快乐和其后的厌倦。
②吉卜林(RudyardKipling,1865-1936):英国小说家,以描写印度生活的短篇小说著名。诗亦有名。1907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白天他不敢走近露丝的家,可到晚上他却像个小偷一样在莫尔斯家住宅附近通来退去,偷偷地瞧着窗户,爱恋着那荫蔽她的墙壁。有几次他几乎被她的弟弟撞见。有一回他还 跟着莫尔斯先生走到繁华区,在街边的灯光下研究着他的面孔,恨不得出现突然的危险威胁他的生命,好让他扑过去救他。有一天晚上他的守夜活动得到了报偿。他在二楼的窗户里看到了露丝的身影——只见到头和肩,她在镜前梳妆,举起了一条胳膊。虽只一瞬,对他却很长,他的血液化作了酒装,在血管里歌唱起来。然后她便拉下了窗帘。可是他已发现了她的房间,从此便常溜到那儿去躲到街时面一棵黑xuxu的树下,抽上不知多少支香烟。有天下午他看见她的母亲从一家银行出来,那又给了他一个地跟她有遥远距离的证明。她属于进出于银行之门的阶级,而他却一辈子也没进过银行,一向认为那是只有最有钱最有势的人才光顾的机构。
就某种意义而言,他也经历了一次道德上的等命。她的纯洁无瑕影响了他,他从内心感到一种对清洁的迫切要求。既然他希望有跟她同呼吸共命运的资格,他便必须爱干净。他开始刷牙,并用刷子刷手。后来他在一家药店的橱窗卫看到了指甲刷,猜到了它的用处。他买指甲刷的时候店员看了一眼他的手便向地推荐一种指甲锉,于是他又多了一份梳妆用品。他在图书馆见到一本讲生理卫生的书,立即养成了每天清晨冷水冲淋的爱好。这叫吉姆吃惊,也叫希金波坦先生纳闷。他对他这样敢作高雅不以为然,而且进行了一番严重的思想斗争:是否要叫他额外交 点水费。马丁的另一个大进步表现在裤子的语度上。既然这类事已引起注意,他很快便发现工人阶级膝盖松弛的裤子跟地位较高的人从膝盖到脚背有一条笔直的褶痕的裤子之间的差异,而且找出了原因。于是便闯进姐姐的厨房去找熨斗和熨衣板。开头他闯了祸,把一条裤子烫得一塌糊涂,只好月买一条,这样又复提前了他出海的日期。
但是他的改年并不光停留在外表上。他仍然抽烟,却不喝酒了。那以前他认为喝酒似乎是男子汉的本分,并以自己的酒量能把大部分男子汉喝到桌子底下而骄傲。遇到了海上老朋友(在旧金山这类言朋友很多)他也跟过去一样请客和作客,但只给自己叫草根啤和姜汁麦酒,别人嘲笑他,他也只乖乖听着。别人喝醉酒哭哭啼啼他就冷眼旁观,眼看他们兽性发作不能自拔,便感谢上帝自己跟他们再也不同了。他们有许多烦恼需要忘掉,喝醉了酒,每个人浑饨蠢笨的灵魂便俨如神仙,在欲望的酷酊的天堂里称王称霸。马丁对烈性饮料的需要虽已消失,却以一种新的更为深沉的方式沉醉了——为露丝而沉醉了。露丝燃起了他的爱火,让他瞥见了更为高尚的永恒的生命;她用书本唤起的无数欲望的蠕虫咬啮着他的头脑;她让他感到干净纯洁,而干净纯洁又使他享受到大大超过从前的健康,感到通体舒畅,痛快淋漓。
有天晚上他到戏院去,抱着盲目的希望,想碰见她。在坐进二楼座位时倒真看见了她。他见她跟亚瑟和一个陌生的男子沿着座位间的甬道走着。那人戴着眼镜,蓄橄榄球发式。一见那人他就害怕而且妒忌。地望见她在堂厢里乐队前坐了下来,便整个晚上望着她,别的很少看。雪白的秀美的双肩,淡金色飘逸的发鬟,因为远,有点模糊。但还 有别的人也在看戏。他偶然望一望周围,发现两个年青姑娘从前排十多个座位外侧过头来看他,并大胆地对他微笑。他一向随和,天生不愿回绝别人。要是在过去他一定会微笑回答,而且鼓励对方继续微笑。可现在不同了。他也微笑回答,但随即望向别处,故意不再去看她们。可是在他已把她们忘记之后却又好几次督见她们仍在对他微笑。他不能在一天之内两次失态,也不能违背自己宽厚的天性,再见了姑娘们笑,便也满面春风地对她们微笑。这于他并不新鲜,他知道她们是在向地伸出女性的手。只是现在不同了,在远处靠近乐队的地方有一个世界上唯一的女性,跟他自己阶级的姑娘们不同,简直有天壤之别。因此他只能怜悯她们,为她们悲哀。他私心里也希望她们能有一点点她的长处和辉煌。她们既向他伸手,他无论如何也不能伤害她们。他并未因此而得意;他甚至因为自己身分低下可以感到得意而多少觉得可耻。他也明白自己若是属于露丝的阶级,这些姑娘是不会对他眉目传情的。于是她们每瞥他一眼他便感到本阶级的手指在扯他,要把他往下拽。
最后一场还 没落幕他就离开了座位。他急于在她出戏院时看到她。剧院外阶沿上一向有许多男人,他可以拉下便帽遮住眼睛躲在别人肩膀后面不让她看见。他随着最早的一群人走出了戏院;可他刚在路边站住,那两个姑娘便出现了。他明白她们是在找他。一时真想咒骂自己对女性的雄力。两个姑娘仿佛偶然地挤过了街治来到了路边,他明白她们找到他了。两人放慢了脚步,挤在人群中跟他一起走着。一个姑娘碰了他一下,装作刚发现他的样子。那是个黝黑修长的姑娘,有一双大胆的眼睛。她俩向他微笑,他只好微笑作答。
“哈罗,”他说。
这是个不自觉的动作。在这类初次见面时他常这么说,而且不能不这样做。他天性宽厚容忍,富于同情心,不允许自己粗鲁。黑眼睛的姑娘微笑着招呼他并表示感谢,有停下脚步的意思。跟她手挽手的同伴格格一笑,也想停步。他急忙考虑了一下:绝对不能让她出来时看见他跟她们谈话,于是仿佛理所当然地转过身来走在那黑眼睛姑娘的身边。他一点也不尴尬,也不笨嘴拙舌。他大方,坦然,应付裕如,对答如流,俏皮犀利,这一类闪电恋爱的相识阶段一向是这样开始的,他在主要人群经过的街角挤进了一条岔道。那黑眼睛的姑娘却拽住他,跟着他,还 拉了伙伴同路,而巨叫道:
“别跑,比尔!干吗跑这么快?不会是想马上把我们甩掉吧?”
他哈哈一笑,转过身来对着她俩。通过她们的肩头地可以看到人群在路灯下走。他站着的地方灯光暗淡,他可以在她经过时看见她,而不至于被她发觉。她肯定会经过的,那是她回家的路。
“她叫什么名字?”他问那格格笑的姑娘,用下巴指了指黑眼睛。
“你问她好了,”对方笑了,回答。
“喂,你叫什么名字?”他回头面对那姑娘问道。
“你还 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她反击。
“你也没问过我呀!”他微笑道,“而且,你一叫就叫准了,我叫比尔,正好,没错。”
“去你的吧,”她注视着他的眼睛,眼神热情挑逗,“叫什么名字,说真话?”
她又看着他。自有男欢女爱以来数不尽的世代的女性的柔情都在她眼里动情地闪烁。他满不在乎地掂量了她一下。现在胆子大了。心中有数,只要他进攻,她就会小心翼翼羞羞答答地退却;而他若是胆小退却,她便会反守为攻,追了上来。他也是个男人,也受到她的吸引。对她这样的殷勤他的自我不能不感到得意。啊,他完全明白——他对这些姑娘们从头到脚了如指掌。她们善良(她们那特定的阶级的姑娘一般都是善良的),为了微薄的工资而辛勤地劳动,却瞧不起为追求逸乐而出卖自己,她们的末来有如赌局:或者是无穷无尽的劳作,或者是更可怕的苦难的深渊。后者收入虽然较丰,路却更短。面对这场赌博 她们在生活的荒漠里也迫切地希望得到几分欢乐。
“比尔,”他点头回答,“没错,小姐,我就叫比尔,没有别的名字。”
“没胡 扯么?”她追问。
“他根本不叫比尔,”另一个姑娘插嘴。
“你怎么会知道?”他问,“你以前又没见过我。”
“不用见过也知道你是胡 扯,”对方反驳。
“坦白,比尔,叫什么?”第一个姑娘问。
“叫比尔不就行了,”他承认了。
她把手伸向他的胳膊,开玩笑地读了探他,“我早知道你是在瞎说,不过我还 是觉得你好,喜欢你。”
他抓住那只伸向他的手,感到手上有熟悉的记号和伤残。
“你们啥时候从罐头厂来的?”他问。
“你咋知道的?”一个说。“天呐,你是个赛半仙咋的?”两人同时叫道。
在他跟她俩你一言我一语说些从愚昧的头脑平冒出的愚昧的话时,他心灵的眼睛面前却矗立着图书馆的书架,其中满是各个时代的智慧。他为这两者的不协调而苦笑,心里满是怀疑。他辗转于内心的幻影和外在的说笑之间,却同时观察着从戏院前经过的人群。这时他看见了她,在灯光之下,走在她弟弟和那个戴眼镜的陌生青年之间。他的心似乎停止了跳动。就为这一瞬间他已等了许久。他注意到她那王家气派的头上罩了个轻飘飘的东西;注意到她盛装的身躯那品味高雅的线条、她那曼婉美妙的神态和提着长据的纤手。她很快便走掉了,留下地望着两个罐头厂的姑娘:两人刻意打扮,却显得花里胡 哨;她们为了打扮得干净漂亮所作的努力令人难过。廉价的衣料、廉价的丝带,手指上还 套着廉价的戒指。他感到手臂被拉了一下,听见一个声音说:
“醒醒,比尔!你怎么啦?”
“你说什么?”他问。
“没什么,”黝黑的姑娘脑袋一甩,回答,“我只是在说——”
“说什么?”
“唔,我在悄悄说,你若是能挖出个小伙子——给她”(示意她的同伴),“倒是个好主意。我们就可以找个地方去喝点冰淇淋汽水,咖啡,或是别的了。”
他精神上突然感到一阵恶心,难过极了。从露丝到眼前的两个姑娘,这转变太突然。他看见露丝那双清澈明亮的圣女般的眼睛如深湛纯净的深潭凝望着他,而跟她并排的却是眼前这姑娘那双大胆泼辣的眼睛。不知怎么,一种力量在他心里躁动起来:他要高于这种水平。他必须活得比这两个姑娘更有意义。她们只想着吃冰淇淋交 男朋友。他想起自己一向在意识里过着一种秘密的生活,曾想把它向人诉说,可从来没有遇见一个女人懂得——也没有男人懂得。他有时也讲起,但对方总所得莫名其妙。他现在认为,既然自己的思想超过了她们,他自己也一定高于她们。他感到力量在心里涌动,便捏紧了拳头。既然生命对他有更丰富的内容,他便应当对生命提出更高的要求。但对眼前这样的伙伴他是无法提出更高的要求的。那汉大胆的黑眼睛提供不了什么。他明白那眼睛背后的思想不过是冰淇淋之类。可并付的那双圣女的眼睛呢——它们却向他提供了他所知道的一切和他梦想不到的东西:书籍、绘画、美、平静、上层生活的优美高雅。他也明白那双黑眼睛后面的一切思想活动,就像明白钟表的机件。他能看到它的每个轮子运转。她所追求的只是低级的享乐,像坟墓一样狭窄、陰暗,享乐的尽头就是坟墓。可那圣女的眼睛追求的却是神秘的、难以想像的奇迹和永生。他在那儿瞥见了她的灵魂,也瞥见了自己的灵魂。
“你这计划只有一点毛病,”他大声说,“我已经有了个约会。”
那姑娘的眼里闪出失望的光。
“要陪生病的朋友吧,我看是?”她话里带刺。
“不,真有约会,说实话——”他犹豫了,“是一个姑娘。”
“你没骗我?”她认真地问。
他笔直望着她的眼睛回答:“不假,完全不假。可为什么我们不能另外约个时间见面呢?你还 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你住在哪儿?”
“叫丽齐,”她回答,用手捏着他的手臂,对他的态度友好了些,身子也向他靠了过去。“丽齐·康诺利。住在五号街和市场街的交 叉口。”
他又谈了几分钟话,然后道了晚安。他并没有立即回家;他在一向守望的树下望着那扇窗户前南地说道:“那是跟你的约会,露丝。我为你保留的。”
[book_title]第七章
从那天晚上第一次遇见露丝·莫尔斯起他已刻苦攻读了一周,却仍不敢去看他。他曾多次鼓起勇气要去,却总团 顾虑重重而取消了决心。他不知道该什么时候去看她。没有人告诉他,他又害怕冒险,铸成难以补救的大错。他已摆脱了原来的朋友和生活方式,却又还 没有新的朋友。除了读书再也无事可做。他读书时间极长,若是普通眼睛即使十双也已受不了,可他的眼睛很好,又有极健壮的身体作后盾。而且他的心灵已长期休耕,就书本上的抽象思维而;二,已经休耕了一辈子,最宜于播种。他的心灵还 没有厌倦书本,总用它尖利的牙齿紧紧咬住书本上的知识不肯放松。
一周过去,他似乎已过了好几个世纪。旧的生活旧的观点被远远抛到了身后。他啃了些需要作多年准备才能阅读的书。今天读过时无用的哲学,明天读超前时髦的哲学,脑子里的概念矛盾抵触,弄得他晕头转向。读经济学家也一样。在图书馆的一个书架上他发现了卡尔·马克思、李嘉图、亚当·斯密和米尔①,这一家的深奥公式无法证明另一家的思想已经过时。他弄得糊里糊涂,却仍然想弄个明白。他在一天之内对经济学、工业和政治都发生了兴趣。他从市政大楼公园经过,发现一大群人,中心有五六个人在使劲大声地辩论;争得面红耳赤。他上前去听,从这些人民哲学家们嘴里又听见了一套陌生的新语言。辩论者有一个是流浪汉,有一个是劳工煽动家,还 有一个是法学院的学生,其他的入则是爱说话的劳动者。他第一次听见了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单一税制,也听说了种种论战不休的社会哲学。他听见了数以百计的新术语,它们所使用的领域是他那可怜的一点阅读所不曾涉猎到的。他无法紧跟讨论,只能猜测和估计包皮裹在这些陌生词语中的意思。还 有个黑眼珠的旅馆服务员,是个通神论者,有个面包皮师联合会会员是个不可知论者。一个老先生大谈其“存在便是正确”的奇怪哲学,谈得大家目瞪口呆。另一个老先生则滔滔不绝地讲着宇宙和父原子与母原子——
①李嘉图(DavidRicardo,1772-1823),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Smith,1723-1790),苏格兰经济学家。米尔(JohnStuartMill,1806-1873),英国哲学家,政治经济学家。三人都是古典经济学家。
马丁·伊甸几小时后离开那里时脑子已是一片混乱。他匆匆忙忙赶到图书馆查了十多个不常见的词语的定义,离开图书馆时又在腋下突了四本书:布拉伐茨基夫人①的《秘密学说》、《进步与贫困》、《社会主义精义》和《宗教对科学之战》。倒霉的是他竟从《秘密学说》读起。那书每一行都有些威风凛凛的多音节词,他不认识。他坐在床 上熬夜读着,查字典比看书的时候还 多。查过的生词太多,第二次见面又想不起来了,还 得再查。他想了个办法。用笔记本把定义抄下来,抄了一页又一页,可仍然读不懂,一直读到凌晨三点,读得头昏脑涨,却没抓住书上一个根本思想。他抬起头来,屋子仿佛像海上的船在起伏颠簸,于是他咒骂了几声,把《秘密学说》往屋里一丢,关掉煤气灯,安下心来睡觉。读另外三本书时他也未必更走运。并不是因为他脑子笨,不管用,他的脑子是能思考这类问题的,只是缺乏思想训练和思考工具罢了。他也估计到了这一点,曾经考虑过别的不读,先记住同典上每个词再说——
①布拉代茨基夫人(MadamePetorwnaRlavatakv,1831-1891),俄罗斯通神学家、美国通神学会创始人、通神学主张人应靠自觉和沉思默想等去理解上帝。
不过诗歌倒给了他安慰。他读了许多诗,比较朴实平易的诗人给了他最大的乐趣。他爱美,在他们的诗平找到了美。诗歌像音乐一样打动着他。实际上读诗正为他即将承担的更沉重的工作作者准备,虽然他此刻并没有意识到。他的头脑是一页页的白纸,他读到而且喜欢的许多诗便大段大段地轻轻松松地印了上去。他立即在朗诵或是默读时体会到那些印刷出的诗章的音乐与美,从中获得巨大的快乐。然后他在图书馆一个书架上并排发现了盖利的《希腊罗马神话》和布尔芬奇的格言时代人那是一种启发,是射入地蒙昧的黑暗中的巨大光明。地读起诗来更津津有味了。
借书处的人因常在那儿见到马丁,便对他十分热情,他一进门总对他点头、微笑打招呼,因此马丁便做了一件大胆的事。他借了几本书,趁那人在卡片上盖章时急忙说道:
“啊——我有件事想请教你。”
那人微笑了一下,听他说。
‘你要是认识了一位小姐,而她又叫你去看她,你该多久以后再去?”
又是紧张,又是流汗,马丁觉得衬衫紧贴到了他肩上,粘住了。
“我看,什么时候都可以去,”那人回答。
“不错,可这事不同,”马丁反驳,“她……我……你看,是这么回事:没准儿她不在家。她在上大学呢。”
“那就再去第二回呀。”
“我没说清楚,”马丁迟疑地承认,然后下定决心把自己交 给他摆布。“我算是个粗人,没见过什么世面,而这个姑娘所具有的我完全没有;我所具有的她又完全没有。你不会认为我在胡 扯吧?”他突然问道。
“不,不,一点也不,你放心。”那人回答,“你的要求超出了询问台业务范围,不过我们非常愿意为你效劳。”
马丁望着他,感到佩服。
“我若是能侃得那么顺当就好了,”他说。
“你说什么?”
“我说如果我说话能够那样轻松、有礼貌等等就好了。”
“啊,”对方明白了。
“那么,什么时候去最好呢?下午——午饭后多过一会儿?或是晚上?星期天?”
“我给你出个主意,”图书管理员脸上一亮说,“你不妨先打个电话问她。”
“好的,”他说,抓起书想走。
却又转身问道:
“你跟一位小姐说话——比如说,丽齐·史密斯小姐——你是叫她‘丽齐小姐’,还 是‘史密斯小姐’?”
“叫她史密斯小姐,”图书管理员权威地说,“总是叫史密斯小姐——在感情更深以前都这么叫。”
马丁·伊甸的问题就像这样解决了。
“什么时候都可以来,我整个下午都在家,”他结结巴巴问她什么时候可以去还 书时,露丝在电话里回答。
她亲自到门口来迎接他。她那双女性的眼睛一眼就发觉了褶痕笔挺的裤子和他身上那难以说清的微妙变化。他那脸也引起了她的注意。精力充沛,近于专横,身上似乎有精力流溢,像浪潮一样向她扑来。她再一次感到了那种欲望,想偎依过去寻找温 暖,她的心区不摩纳闷:他的出现为什么会对她产生这样的作用!他在服地招呼和握手刚出再次感到了那种荡漾的幸福之感。两人的差异是:她冷静而有节制;而他却满脸通红,红到发狠。他又是那样笨拙蹒跚地走在她的后面.甩着肩膀危险地晃动着身子。在大家坐下之后他才轻松下来——比他估计的轻松多了。是她故意让他轻松的。她为此所表现的亲切体贴炒地越发疯狂地爱上了她。两人先谈读过的书,谈他崇拜的史文用和他{理解的勃朗于;然后她便一个话题一个话题引他谈下去,同时思考着怎样才能对他有所帮助。打从第一次见面之后她就常常考虑这个问题;她想帮助他。他来看她,希望得到她的同情与关怀,从前可没人这样做过。她的同情出于母性,并不伤害他的自尊她的同情也不可能寻常,因为引起她同情的人是个十足的男子汉,一个能使她同处女的畏惧则震动的男子汉,一个能用陌生的念头和感情使她欢欣震颤的团 于仅他那脖子原来的诱惑依然存在_一想到用手搂住它地使陶醉;这山似乎是一种放纵的冲动,但她已差不多习 以为常;她做梦也不普恩到一场新的恋爱会以这样的方式出现,也没意识到地所引起的这种情扈竟会是爱情。她只觉得不过是对他发生了兴趣,认为他具有许多港注的优秀素质,不是等闲之辈而已。她计至有些行善济人之感。
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爱他;他却不同,他明白自己在爱她,想念她。他一辈子从没有过这样的刻骨相思。他爱过许,是因为美;但在遇见她之后爱情诗的广阔天地便对他敞开了大门。她所给他的喀尔比《寓言世界》和《希腊罗马神话》要深沉得多。有一句诗在一周前他是不屑再想的——“上帝的情人 发了狂,但求一吻便死去。”可现在那句诗却在他心头缠绕不去。他愕然于这话的奇妙与失实。他凝望着她,知道自己是可以在亲吻她之后就欢乐地死去的。他觉得自己便是上帝那发了狂的情人 ,即使封他做骑士也不会让他更为骄矜得意。他终于明白了生命的意义,明白了自己来到世上的原因。
他凝望着她,听着她讲述,思想越来越大胆。他回味着自己的手在门口握着她的手时的狂欢极乐,渴望再握一次。他的目光有时落到她的唇上,便如饥似渴地想亲吻她。但那渴望全无粗野、世俗的成分〔那两瓣嘴唇阐述她所使用的词语时的每一动作都带给他难以描述的欢乐。她那嘴唇绝非普通男女的嘴唇,绝非人问材料制成,而是纯粹性灵的结晶。他对那嘴唇的要求跟催他亲吻其他嘴唇时的要求似乎绝对不同。他也可能亲吻她的嘴唇,把自己血肉之后印上去,但必带有亲吻上帝的圣袍的惶惊与狂热。他并未意识到自己内心这种价值观的变化,也不曾意识到自己望着她时眼里所闪动的光跟一切男性爱欲冲动时的目光其实没有两样。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目光会那么炽烈、强悍,它那温 暖的火苗会搅乱她的方寸。她那沦肌使髓的处女之美使他的感情崇高,也掩饰了它,使他的思想达到清冷贞纯如星星的高度。他待知道自己眼里放射的光芒是会大吃一惊的。那光芒橡暖流一样浸润了露丝全身,唤起了她同样的热情,使她感到一种微妙的烦乱。那美妙的闯入干扰了她的思想,逼得她不时地重寻中断的思绪,却不明白干扰从何而至。她一向善于言谈,若不是她确信此人出类拔草,这种干扰的出现是会使她困惑的。她非常敏感,认为这个从另一世界来的旅人既具有这样独特的气质,他能令她如此激动也就不足为奇。
既然她意识背后的问题是怎样帮助他,她便把谈话往那个方向引,但终于挑明了问题的却是马丁。
“我不知道你是否可以告诉我,”他开始了,对方的默许使他的心怦怦地跳,“你还 记得吧?上次我在这儿说过我不能谈论书本上的问题是因为不知道怎样谈。是的,从那以后我想过许多。我曾多次去图书馆,但是读到的书大都超过了我的能力。也许我还 是从头学起的好。我没有多少有利条件。我从小就努力读书,但是去图书馆用新的眼光看了看书,也看了看新书,便差不多得到了结论:我读的书都不合适。你知道牧人帐篷里和水手舱里的书跟你们家的书是很不一样的。我读惯了那种书。不过,不是自夸,我跟我的伙伴们还 是不同。不是说我比跟我一起流浪的水手或牛仔高明——我做过短时间牛仔,你知道——但我总喜欢书,能到手什么就读什么,所以,我认为我跟他们的思想不一样。
“现在来说我想说的问题吧!我从来没走进过像你们家这样的房子。一个礼拜前我来这儿看到了这儿的一切就很喜欢。你、你母亲、弟弟,和一切。这些我以前听人说过,在有些书里也读到过,等到一看你们家,呀,书本全变成了现实。我要说的是:我喜欢这个,需要这个,现在就需要。我想呼吸跟你这屋里同样的空气——充满书籍、绘画、美丽的事物的空气。这儿的人说话轻言细语,身上干净,思想也干净。可我呼吸的空气里却一向离不开吃饭、房租、打架、‘马尿’,谈的也尽是这些。你走过房间去吻你母亲的时候,我认为那是我所见过的最美好的东西。我见过各式各样的生活,却没想到现在见到的会比我周围的人见到的高出不知多少倍。我喜欢看,还 想看得更多,看到不同寻常的东西。
“不过我还 没说到本题。本题是:我也要过你们家的这种生活。生活里除了灌‘马尿’、做苦工和流派还 有许多内容。那么,我要怎么才能做到呢?我该从抓什么入手呢?你知道,我是乐意靠双手打天下的。要说刻苦我能刻苦得大多数人吃不消。只要开了头,我就可以没日没夜地干。我向你提这个问题你也许会觉得滑稽。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不该问的人就是你。可我又不认识别的可以问的人——除了亚瑟以外。也许我应该去问他。如果我——”
他住了嘴。他精心设计的计划只好在一个和伯的可能性问前打住了。他原该问亚瑟的,他这是在出自己的洋相。露丝并没有立即开口。她一心只想把他这结巴笨拙的话语所表示的质朴甲纯的意思跟她在他脸上看到的东西统一起来。她从来没见过一双眼睛表现过这样巨大的力量。她从中读到的信息是:这人什么事都办得到。这信息跟他口齿的迟钝很不相称。而在这个问题上她的思维却迅速而复杂,对他的纯朴没给予应有的评价。不过她在探索对方心理时也感到了一种强对,仿佛见到一个巨人在锁链下扭来扭去地挣扎。她终于说话时脸上满是同情。
“你自己也明白,你需要的是教育。你应该回头去读完小学课程,再读中学和大学。”
“可那得花钱呀,”他插嘴道。
“呀!”她叫道,“这我可没想过。你总有亲戚可以帮助你吧?”
他摇摇头。
“我爸爸妈妈都死了。我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姐姐已经结丁婚,妹妹我猜不久也要结婚。还 有好几个哥哥——我最小,——他们非不肯帮助人。他们一直就在外面闯世界,找钱。大哥死在印度,两个哥哥目前在南非,还 有一个在海上捕鲸,一个跟着马戏团 旅行——玩空中飞人。我估计我也跟他们一样。我从十一岁起就靠自己过日子——那年我妈妈死了。看来我只好自修了,我想要知道的是从什么地方开始。”
“应该说首先要学会语法。你的语法——”她原打算说“一塌糊涂”,却改成了“不特别好”。
他脸红了,冒汗了。
“我知道我上话多,用的词你许多都听不懂。可我只会用这些词说话。我也记得许多书上捡来的词,可不会发音,因此不敢用。”
“问题不在你用什么同,而在你怎么说。我实话实说你不会生气吧!我没有叫你难堪的意思。”
“不会的,”他叫道,心里暗暗感谢她的好意,“你就直说吧,我得要知道。我觉得听你说比听别人说好。”
“那么,你刚才说,‘Youwas’to①就不对,应该说‘Youwere;你说‘Im’也不对,应该是说‘Isaw’。你还 用双重否定来表示否定——”——
①从这里开始的一大段露丝谈的都是马丁语法上的问题。英语语法有自己的规律,无法用相应的汉语对译。这里直录原话。好在大都是基础语法,略有英语基础的人都不难理解。
“什么叫‘双重否定’?”他问,然后可怜巴巴地说,“你看,你讲了我都还 没懂。”
“我看是我还 没向你解释,”她笑了,“双重否定就是——我看——比如你刚才说‘非不肯帮助人’,‘非’是一个否定,‘不肯’又是一个否定,两个否定变成肯定,这是规律。‘非不肯帮助人’的意思不是不肯形助人,而是肯帮助人。”
“这很清楚,”他说,“我以前没想过。这话并没有‘不肯帮助人’的意思,对不对?我好像觉得‘非不肯帮助人’不自然,没说明他们是否肯帮助人。我以前从没想过,以后不用非字就行了。”
他那迅速准确的反应叫她吃了一惊。一听见提示他就明白过来,而且纠正了她的缠失之处。
“这些东西你在语法书上都可以学到,”她说下去,“我还 注意到你话里一些其他的问题。在不该说‘don’t’的时候你也用‘don’t’。‘don’t’是个压缩词,实际是两个词。你知道不?”
他想了想,回答说:“是‘donot’。”
她点点头,说:“可你在该用‘dosenot’的时候也用‘don’t’。”
这可把他难住了,一时没明白过来。
“给我举个例子吧,”他说。
“好的——”她皱起眉头嘟起嘴唇想着。他看着她,认为她那表情非常可爱。“It
dontdotobehasty①。把‘dont’分为‘donot’,这句话就成了‘Itdonotdotobehasty’,当然是大错特错的。”——
①意为:匆忙是不行的。这里的dont应为doesnt,亦即doesnot。
他在心里翻来覆去地琢磨。
“你觉得这话顺耳么?”她提示。
“不觉得不顺耳①呀,”他想了想,说——
①“不觉得不顺耳”原文作“Cantsaythatitdoes“,句中用了does而没有错用do。
“你说‘不觉得不顺耳’为什么不用‘do’而用‘does’呢?”她追问。
“用‘do’听起来不对呀,”他慢吞吞地说,“可刚才那句话我却无法判断。我看我这耳朵没受过你那种训练。”
“你用的‘aint’①这词也是没有的,”她着重说,那样子很美——
①aint:是无文化的英美人的用语,被误用作amnot,arenot,甚至isnot,hasnot,havenot的压缩形式。
马丁又脸红了。
“你还 把‘been’说成‘ben’,”她说下去,“该用过去时‘Icame’时,你却用现在时‘Icome’。你吞起尾音来也厉害。”
“你指的是什么?”他的身子弯了过来,觉得应当在这样杰出的心灵面前跪下。“我吞了什么?”
“你的尾音不全。‘and’这个字读作‘a-n-d’,可你却读了‘an’,没有‘d’。‘ing’拼作‘in-g’,你有时读作‘ing’,有时却读掉了‘g’。有时你又把单词开头的辅音和双元音含糊掉。‘them’拼作‘t-h-e-m’,可你拼成‘em’——啊,算了,用不着一个个讲了。你需要的是语法。我给你找一本语法书来告诉你怎样开始吧!”
她站起身时他心里突然闪过社交 礼仪书上的一句什么话,急忙笨拙地站了起来,却担心做得不对,又害怕她误会,以为她要走了。
“顺带问一问,伊甸先生,”她要离开房间时回头叫道,“马尿是什么?你用了好几回,你知道。”
“啊,马尿,”她笑了起来,“是土话,意思是威士忌。啤酒什么的,总之能喝醉你的东西。”
“还 有,”她也笑了,“话若没有说到对方就不要用‘你’。‘你’踢入是分不开的。你刚才用的‘你’并不全是你的本意。”
“我没懂。”
“可不,你刚才对我说‘威士忌、啤酒什么的,总之能喝醉你的东西’——喝醉我,懂了没有?”
“啊,有那个意思么?”
“当然有,”她微笑,“要是不把我也扯进去不是更好么?用“人’代替‘你’试试看,不是好多了么?”
她拿了语法书回来后,搬了把椅子到他身边坐下了——他拿不定主意是否该去帮她搬。她翻着语法书,两人的头靠到了一起。她在提纲契领告诉他他该做什么功课时,他几乎没听过去——她在他身边时带来的陶醉令他惊讶、但是在她强调“动词变化”的重要性时他便把她全忘了、他从没听说过“动同变化”,原来它是语言的“龙骨骨架”,能窥见这一点叫他很着迷地往书本靠了靠,露丝的头发便轻拂着他的面颊。他一生只昏倒过一次,此刻似乎又要昏倒,连呼吸都困难了。心脏把血直往喉咙四泵,弄得他几乎窒息。她跟他似乎前所未有地亲近,两人之间的巨大鸿沟之上一时似乎架起了桥梁。但是他对她的崇高感情并未因此而变化。她并没有向他降低,是地被带到了云雾之中她的身边.在那一刻地对她的崇拜还 应算作宗教的敬畏和狂热,他似乎已闯进了最最神圣的领域。他小心地缓缓地侧开了头,中断了接触。那接触像电流一样令他震颤,而她却浑然不觉。
[book_title]第八章
几周过去,马丁·伊甸在这几周里学了语法,复习 了社交 礼仪,苦读了感兴趣的书,由于他不跟本阶级的人来往,荷花俱乐部的姑娘们不知道他出了什么事,老向吉姆打听。在莱利家仓库搞拳击的人则因他的缺席而高兴。他在图书馆又挖出了一桩宝藏:语法书告诉他语言的龙骨结构,那本书却告诉他诗歌的龙骨结构。他开始学习 诗歌的韵律、结构和形式,在他所爱的美之下探索着美的底蕴。他又发现了一本新潮的书,把诗歌当作一种表现艺术,从最优秀的文学作品中列举了丰富的例证,作了详尽的分析。过去他读小说从不曾像现在读这类书这么兴致勃勃,津津有味。他那二十年没曾动过的脑筋受到成熟的欲望的驱使,更对书本紧抓不放,孜孜吃吃,就初学者而言其啃劲之猛十分罕见。
站在此时的高度回顾他所熟知的往日世界;那陆地摘洋。船只、水手、母夜叉似的女人都似乎渺小了起来;但也跟眼前的新天地交 汁渗透。他的心一向追求统一。刚开始看到两个世界的交 汇时他感到惊讶。他在书中发现的美与崇高的思想使他心胸高洁,更加坚信在社会上层,即在露丝和她一家所处的社会堂,所有的人,无论男女,思想和生活都纯净无瑕。而在下面,在他自己的生活圈子里,人们却卑贱秽污。他要洗净那污染了他一辈子的秽物,跻身于上层阶级所生活的高贵世界里。他的整个青少年时期都为一种朦胧的不安所困扰,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老在追求着某种追求不到的东西,直到现在他遇见了露丝,他心中的不安更加强烈了,化作了痛苦。他终于清楚明确地知道了:他所追求的是美、智慧和爱情。
那段时间他曾好几次跟露丝见面,每次见面对他都是一次鼓舞。她帮助他学英语,纠正他的发音,给他上数学启蒙课。但他俩纳交往并不仅限于上课。他见过太多的生活,心灵太成熟,无法满足于分数、立方根、语句分析和解释,有时便转向了别的话题——他最近读过的诗,她最近研究着的诗人。她向他朗读她所喜爱的诗章时他便化游于欢乐的九天之上。他听过许多妇女说话,却从没听见过像她那么美妙的声音。她最轻微的声音都使他爱恋。他为她说出的每一个字感到欢乐和悸动。他爱恋她声音的悦耳、平和与它那动人的起伏——那是文化教养与高雅的灵魂的流露,柔和丰富得难以描述。听她说话时,他记忆的耳朵里也响起了凶悍的妇女刺耳的眼噪和劳动妇女和他本阶级的姑娘们虽不刺耳却也不中听的声音。这时幻觉开始施展了它的化合力,那些女人一个个在他心里复现,跟露丝形成对照,更增加了露丝的光彩。当他发现露丝的心为理解着她所朗诵的诗篇、体验着它的情思而战栗时自己不禁心花怒放。露丝为他朗诵了《公主》①中不少段落。他见她眼里常噙着泪珠,便懂得了那诗篇是如何美妙地拨动了她天性中的审美琴弦。在这样的时刻她的脉脉情怀总使他胸襟高贵,化作了神明。在他凝望着她的面庞细听着她朗诵时,便仿佛在凝望着生命的面庞,体味着生命最深沉的奥秘。这时他意识到了自己精微的感受力所到达的高度,便认定这就是爱情,而爱情是世间最美妙的东西。于是他往日经历过的欢乐和狂热便在回忆的长廊里—一走过——酒后的昏沉、女人的爱抚、粗野的竞技比赛的胜负,——这一切跟他此刻的崇高的激情一比都显得微不足道,卑下无聊了——
①《公主》(ThePrincess)A.丁尼生的诗。出版于1847年,叙述一个公主争取妇女权利的故事。曾为吉伯特和沙利文改编为歌剧。
这情况露丝无法觉察。她从没有过心灵方面的体验。在这类问题上她仅有的体验都来自书本,而在书本形,日常琐事一经过幻想加工都能成为若真若幻的神仙境界。她并不知道这个大老粗水手正在往她心里钻,并在那儿积蓄着力量,某一天将爆发为熊熊的烈焰,燃遍她的全身。她并不懂得真正的爱情之火。她对爱情的知识纯粹是理论性的。只把它想像作幽微的火苗,轻柔如露珠坠落 、涟消乍起,清凉如天鹅绒般幽暗的夏夜。她对爱情的想法更像是一种心平气和的柔情,在花香氯氟半明半暗的轻松气氛卫为心爱的人做这做那。她从未梦想过火山爆发大地抽搐式的爱情,从未想到过它的熊熊烈焰,它的破坏作用,它能烧成一片片焦土。她不知道自己的力量,也不知道世界的力量;生命的深处于她不过是幻想的海洋。她父母的婚姻之爱是她理想的爱情境界。她希望有一天会跟一个如意郎君过同样甜蜜的日子,用不着经历震荡或磨擦。
因此她把马丁·伊甸看作一个罕见的人,奇怪的人;只把这样的人对她所产生的影响当作奇人异事。这也很自然。她在动物园看见野兽时,她因狂风呼啸或是电闪雷鸣而恐惧时所体验到的感情也都不同寻常。这些东西具有某种浩瀚辽阔的性质,马丁也具有某些浩瀚辽阔的气质。他带着漠漠的天穹和广阔的空间的气息来到了她身边:他脸上有赤道的炎炎烈日,他柔韧暴突的肌肉中有原始的生命力。他受过一个神秘世界的粗暴的人与更粗暴的行为的伤害,留下了满身伤痕,而那个神秘的世界远远超出了她的世界之外。这个满身野气未经驯化的人能这么温 驯地偎依在她手下,这使她暗自得意。人所共有的驯服凶猛动物的冲动怂恿着她——一种下意识的冲动。她从没想到要按她父亲的形象重新塑造他,尽管她认为那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形象。由于没有经验,她无法知道她对他的浩瀚辽阔的印象其实是那最辽阔浩瀚的东西:爱情。爱情以同等的强力使男性与女性跨过于山万水互相吸引,促使雄鹿在交 配季节互相残杀,甚至驱策着自然元素以无法抗拒的力量结合到一起。
他的迅速发展使她惊讶,也感到有趣。她发现他身上出现了意想不到的优点,像花朵在适宜的土壤里一天天成熟绽放。她向他朗诵勃朗宁的诗,却常因他对他们探讨的段落作出的新奇解释而感到困惑。她不可能意识到他的解释往往比她正确,因为他更熟悉人和人生。在她眼里他的看法似乎太天真,尽管自己也常因他一套套大胆的理解而激动。他的运行轨道远在星河之间,是她无法跟随的。她只能为他那出人意外的冲撞所震撼。然后她便为他弹奏钢琴。她不再向他发出警告,却用音乐探测他,因为音乐能深入到她的探测线所到达不了的地方。他的天性对音乐开放,有如花朵对太陽开放。他的爱好很快便从工人阶级喜爱的爵士乐和银明音乐发展到了她几乎能背诵的古典音乐代表作。只是他对瓦格纳流露出一种平民化的兴趣。他经她一点拨便发表意见说《坦豪瑟①》序曲跟她弹奏的其他作品大不相同。这曲子间接地体现了他的生活。他的全部过去的主题正是维纳斯堡,他不知怎么还 把露丝定为《香客合唱》的主题;他又从自已达到的高度继续不断向上奋进,穿入精神探索的寥廓晦涩的天地,在那里善与恶永远在战斗——
①坦豪瑟:德国诗人。传说他曾跟爱神维纳斯在魔幻之城维纳斯堡共度过一年销魂的爱情生活。后来想回到人世,去求教皇悔罪,教皇说坦若能涤罪他手上的棍子便能升花。三天后根子果然开花,教皇遣人找他.他已回到维纳斯堡爱神那里。瓦格纳的乐剧《坦豪瑟》(1845)叙述的大体是这个故事。
他有时提出的问题使她对自己为音乐所下的定义和某些概念产生过怀疑。但他对她的歌唱却从朱怀疑过。她的歌唱太像她自己了。他总是坐在那儿为她那清纯的女高音的神圣旋律感到惊讶。他不能不把它跟工厂女工们尖利颤抖而疲软的声音相比较——她们营养不良 又没受过训练。他也把它和海港城市的妇女们刺耳的噪音相比较——她们喝杜松于酒喝哑了嗓子。她喜欢为他弹琴唱歌。事实上她是第一次跟一个人的灵魂做游戏,而塑造他那可塑性很强的性格也是令人高兴的事,因为她觉得自己是怀着一番好意塑造着他。何况,跟他在一起也令她陶醉,她对他不再反感了。第一次的反感事实上是对她尚未觉察的自我的一种畏惧,而现在那种畏惧已经休眠。虽然尚未意识到,但她对地已产生了一种独占情绪。他也是她的一种兴奋剂。她在大学读书报用功,让她暂别尘封的书堆,享受一番他那性格的海风的清新吹拂,能使她精力充沛。精力2她所需要的正是精力,他慷慨地给予了她充沛的精力。跟他一起进屋,或是在门口迎接他,都使她振奋。他离开之后她再回到书本,钻研起来便更加精力旺盛、朝气蓬勃。
她懂得勃朗于,可从没真正懂得跟灵魂游戏能使人尴尬。随着她对马丁兴趣的增长,重新塑造他的生命便成了她的一种激情。
“有一位巴特勒先生,”一天下午她说,那时他们已把语法、数学和诗歌放到了一边G“开始时他的条件并不好。他父亲原是个出纳,但病榻缠绵了好几年,终于因肺榜死于亚利桑纳州。他逝世之后巴特勒先生(他叫查尔斯·巴特勒先生)发现自己孤苦伶l地活在世上。他父亲是从澳大利亚来的,你要知道,因此他在加利福尼亚州一个亲人也没有。他到一个印刷办公室工作——我听他说过好儿回——从周薪三元开始。而他今天的收入每年至少是三万。他是怎么富起来的呢?靠的是诚实、自信。刻苦和节俭。他不让自己享受大多数男孩子都热中的东西。他规定好每周要存多少钱,便可以为此牺牲一切。当然,不久以后他的薪水便不止三元了。但工资加了,他的储蓄额也随之增加了。
“他白天上班,晚上上夜校。总把眼睛盯紧了未来。后来他又上了夜校中学班,才十七岁他做排字工的收入已经很高。他很有抱负。他要的不是生活而是事业。为了最终的利益他心甘情愿地作出了牺牲。他决定学法律,进了我爸爸的公司作跑街——想想看!每周只得四块钱。但是他已学会了节俭,四块钱他也照样储蓄。”
她停了停,歇口气,看看马丁的反应。马丁的脸上因年青的巴特勒先生的奋斗闪出了兴趣的光芒,同时也皱起了同头。
“我看这条路对一个青年来说是太苦了,”他发表意见,“每周四块钱!他怎么活得下去?你可以打赌他是任何享受都没有的。我现在吃饭住房也得每周五块钱呢,而且条件很蹩脚,他肯定活得像条狗,你可以打赌。吃的东西——”
“他自己做饭,”她插嘴道,“用个小煤油炉。”
“他吃的东西肯定比最糟糕的远洋轮上的水手还 精,精到不能再增了。”
“可你想想他的现在吧!”她激动地叫道,“思想他现在的收入能给他什么吧!他早年的刻苦现在得到了一千倍的回报。”
马丁目光炯炯地盯住她。
“有一条我可以打赌,”他说,“巴特勒先生尽管发了财,心里并不快活。他一年又一年那样安排伙食,只吃小孩子的分量,我敢打赌他现在肠胃绝对不太好。”
在他那问询的目光下她垂下了眼睑。
“我敢打赌他现在还 患着消化不良 ,”马丁挑战地说。
“不错,他是消化不良 ,”她承认,“但是——”
“我还 敢打赌,”马丁紧逼,“他一定像只老猫头鹰一样板着面孔,一本正经,不喜欢快活,尽管一年有三万块钱。我还 可以n赌他见了别人快活便不太愉快。我说得对吧?”
她同意地点点头,却赶快解释:
“但他不是那类人。他天生就冷静、严肃。一向如此。”
“你可以打赌他准定如此,”马丁宣布,“三块钱一个礼拜,四块钱一个礼拜,一个年青人弄个煤油炉子自己做饭,为了存钱!白天上班,晚上上学,只会工作不会玩,从来没有快活过,也从不学着快活快活——这样的三万块一年当然是来得太晚了O”
他那易于共鸣的想像力在心里描绘出了那孩子的无数生活细节和他变成为年收入三万元的富翁的狭隘的精神历程。查尔斯·巴特勒的整个一生在他的幻觉中凝缩呈现,马丁立即思绪万千,什么都看透了。
“你知道不,”他又说,“我为巴特勒先生难过。他那时年幼无知,为了三万块糟踏了自己一辈子,而现在那三万块对他已完全是浪费。整整三万块能为他买到的东西还 抵不上他年青时储蓄的一毛钱所能买到的。比如糖果、花生或是顶楼座位的一张戏票。”
使露丝吃惊的正是他这类独特的见解。它们对她不但新颖,跟她的信念抵触,而且总让她发现含有真理的种子,有可能推翻或改变她自己的信仰。她老是十四岁而不是二十四岁便会因之而改变信念,但是她已经二十四岁,由于天性和教养,她的性格保守,早已在她所出生和成长的角落里定了形。不错,他的奇谈怪论刚出现时曾叫她迷惑,但她认为那是由于他的奇特类型和奇特生活所致,立即把它忘掉了。尽管如此,他发出这些论调时所表现的力量,眼里所闪出的光#和面都表情的认真仍然叫她悸动心跳,吸引着她,尽管她并不赞成,她不可能猜到这个来自她的视野以外的人此刻正在怀着更广阔深沉的思想飞速前进。露丝的局限性是她的视野的局限性,而受到局限的心灵不通过别人是意识不到的。因此她感到自己的视野已经很广阔,他跟她看法矛盾之处只标志着他的局限性。她梦想着帮助地使他像她一样看问题,扩大他的眼界,直到跟她的看法一致。
“不过,我的故事还 没有完,”她说,“父亲说他比他办公室组的任何跑街的工作得都好。巴特勒先生工作总是很努力,从不迟到,总是提前几分钟到办公室。而且还 能挤出时间来。他把一切空闲时间都用于学习 。学簿记,学打字,晚上为一个需要训练的法庭记者做听写练习 ,赚了钱学速记。他很快便被提升为职员,让自己变成了无价之宝。爸爸很欣赏他,认定他有远大的前程。他听从了我爸爸的建议,上了法律学院,成了律师。他再回到办公室时爸爸就让他做了他的年青搭档。他是个了不起的人,多次拒绝做美国参议员。爸爸说只要他愿意,一旦出缺他就可能做最高法院的法官。这样的一生对我们是一种鼓舞。它说明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是可以摆脱环境的限制成长起来的。”
“他是个了不起的人,”马丁由衷地赞美道。
但是他似乎觉得这故事里有些限他对美和人生的感觉抵触的东西。他认为巴特勒先生那种积攒困苦的生活动机未必恰当。如若是为了爱一个女人,或是为了追求美,马丁能理解。上帝的疯狂的情人 为了一个吻是什么都可以干的。但是为了一年三万元却不值得。他对巴特勒先生的事业不满意,总觉得其中有些东西不足为训。三万元一年固然好,但是因此得了消化不良 ,连像人一样快活一下也不会,这样的巨大收入全无价值可言。
他努力向露丝阐述了这种想法,露丝吓了一跳,认为还 需要继续对他重新塑造。她的心灵是常见的那种编狭心灵。这种心灵使人相信自己的肤色、信条和政治是最好的,最正确的,而分居世界各他的其他的人则不如他们幸运。正是同样的偏狭心理使古代的犹太人因为自己未曾生为女人而感谢上帝;使现代的教士到天涯海角去做上帝的代有人;使露丝要求把这个从生活另一角落来的人物接她自己那特定的生活角落里的人的样子加以塑造。
[book_title]第九章
马丁·伊甸从海上一回来便怀着情人 的相思回到加利福尼亚。当初他花光了自己的积蓄后便上了那艘寻宝船做水手。八个月的寻宝活动失败,探宝队在所罗门群岛解散了。船员们在澳大利亚领了工资散了伙,马丁立即坐上一艘远洋轮回到了旧金山。那八个月不但让他挣到了钱可以在岸上再过几周,而且让他做了许多功课和研究工作。
他具有学者的心灵,在学习 能力背后还 有他那不屈不挠的天性和他对露丝的爱。他带上了语法书,翻来覆去地读,直读到他那不知疲倦的头脑把它弄了个滚瓜烂熟。他注意到伙伴们蹩脚的语法,便刻意改正他们话语中的粗率不文之处,以求进步。他发现自己的耳朵敏感了,培养出了一条语法神经,不由得满心欢喜。他听见双重否定就刺耳,但是由于缺少实践,那刺耳的东西偏偏又常从自己的嘴里溜出。他的舌头还 没能迅速掌握新的技巧。
反复读完了语法他又拿起字典每天为自己增加二十个单词。他发现这任务不轻松。无论在掌舵或是腔望时他都坚持一遍又一遍地复习 他越来越多的单词的发音和定义,直记到自己昏昏欲睡。为了让舌头习惯于露丝那种语言,他总低声重复着某些句型及其变化:用never引起的倒装句,用if…were表示的虚拟语态,和thosethings…之类。读and和-ing要把d和g交代清楚。他练习 了无数遍。令他意外的是他说出的英语竟比官员们和出资探宝的冒险家先生们还 要纯粹正确了。
船长是个视力昏督的挪威人,不知怎么有一套莎士比亚全集,却从来不读。马丁便帮他洗衣服,好叫他同意借阅那些宝贵的书。有一段时间他读得如醉如痴。好些他喜爱的段落几乎毫不费力便印入了他的脑子。整个世界也似乎纳入了伊丽莎白时代的悲剧和喜剧的模式里。连他思考问题也用起了素体诗。①这却训练了他的耳朵,使他读起典雅英语来有精微的欣赏能力,同时也把许多古老和过时的东西引进了他心里——
①素体诗(blankVerse):莎士比亚戏剧所采用的主要诗体。每行有固定的音节数和格律,却不押韵。
这八个月过得很有意义。他除了学会了纯正的语言和高雅的思想,对自己他也懂了许多。他一方面因为缺少学问而自卑,另一方面也相信起自己的力量来。他感到自己和伙伴们之间有了明显的级别差异。他有自知之明,知道那差异在潜在能力而不在实际之中。他所能做的,别人也都能做;但他内心感到了一种混乱的发酵过程。那告诉他他具有的条件要高于他已有的成绩。海上那绚丽多姿的景色使他难受,他恨不得露丝在场跟他共同欣赏。他决心向她描述南太平洋的种种美景。这想法点燃了他胸中的创作精神,要求他为更多的人重新创造出那美。于是那伟大的思想灿烂地出现了。他要写作。他要成为世人的眼睛,让他们看到;成为世人的耳朵,让他们听到;成为世人的。卜灵,让他们感觉到。他要写——什么都写——写诗。写散文。写小说,要描述;要写戏,写像莎士比亚一样的戏。这便是事业,是通向露丝的路。文学家是世界的巨人,他认为他们比每年能赚三万元若是愿意便可以当最高法院法官的巴特勒先生之流要优秀得多。
这个念头一萌芽,便主宰了他,回旧金山的路已恍如梦寐。他为自己从没想到过的能力所陶醉了,他感到自己什么事都能行。他在法期的寂寞的大海里看到了远景。他第一次清楚地看到了露丝和她的世界。他在心里把它描绘了出来,是个具体的东西,司以双手捧起来翻来覆去地研究把玩的东西,那个世界有些部分还 暧昧 不明,但他看到的是全局而不是细部,而且看到了主宰那个世界的道路。写作!这念头在他心里成了一把火。他一回去就要开干。第一件事就是描写这次探宝人的海上航行。他要卖给旧金山某家报纸。充不告诉露丝,等他的名字印出来她就会大吃一惊,而且高兴的。他可以一边写一边继续研究G他每天有二十四小时。他不可战胜,他知道怎样工作,堡垒会被他征服。那他就不用再出海了——不用当水手出海了。顷刻间他已看到一艘快艇的幻影。其他的作家也有快艇呢I当然,他警告自己,开始时成功会来得很慢。在一段时间之内他只能以挣到的钱能维持学习 为满足。然后,过了一段时间——准确估计好的一段时间——等地学习 好了,作好了准备,他就能写出伟大的作品来。那时他的名字就会挂在众人的嘴上。而比出名还 要了不起,不知道了不起多少倍,最了不起的事是:他就能证明自己配得上露丝了。出名是好事,但他那光辉的梦却是为了露丝。他不是追名逐利之徒,只不过是上帝的痴迷的情人 而已。
兜里装了一笔可观的工资他来到奥克兰,在伯纳德·希金波坦商店那间老房间住了下来,开始了工作。他甚至没告诉露丝他回来了。他打算在写完探宝人的故事之后再去看她。他心里的创作之火燃烧正旺,管住自己不去看她并不困难。何况他要写的那篇东西还 能让她更靠近自己呢!他不知道一篇文章应当写多长,但他数了数《旧金山检验者》星期日增刊的一篇占了两版的文章,以它的数字作参照。他狂热地写了三天,完成了他的故事。但是在他用容易辨认的大草体工工整整抄好之后,却从他在图书馆借来的一本修辞学书上知道还 有分段和引号之类他以前根本没想到过的东西。他只好马上重新抄一遍,同时不断参考修辞学书籍,在一天之内学到的写作知识比普通学童一年学到的还 要多。等地第二次抄完文章卷起之后,他又在一张报纸上读到一篇对初学作者的提示。其中有一条铁的规律:手稿不能卷,稿笺不能两面写,而这两条他都犯了。他又从那篇东西知道,第一流的文稿每栏至少可以得到十元稿费。因此,在他第三次抄写手稿时他又以十元乘十栏来安慰自己。乘积总是一样:一百元。于是他肯定那要比出海强多了。若是没有触犯那些重要规定,这篇文章地三天就写完了。三天一百元,而同样的数目在海上得挣三个多月。他的结论是:能写作的人还 去出海简直就是傻瓜,虽然他并不把钱放在眼里。钱的价值只在于能给他自由 ,给他像样的见客服装,让他尽快靠近那个苗条苍白的、给了他灵感的姑娘——她已把他完全翻了个个儿。
他用一个扁扁的信封装了手稿,寄给了《旧金山检验者》的编辑。他以为报纸接受了的东西立刻就会发表。手稿既是星期五寄出的,星期一就该见报。他设想最好以文章见报的方式告诉露丝他已回来了。那么星期天下午他就可以去看她了。他还 有另一个想法。他为那想法的清醒、审慎、谦逊而得意。他要为男孩子们写一个冒险故事,卖给《青年伙伴入他到免费阅览室在资料中查了《青年伙伴》,发现连载故事在那个周报上总是分五期登完,每期约三千字。却也发现有登了七期的,于是决定写一篇连载七期的。
他曾在北极作过捕鲸航行。原打算去三年的,因为出了海难事故三个月就结束了。尽管他富于幻想,甚至有时想入非非,可基本上他是喜欢实际的,这就要求他写自己熟悉的东西。他熟悉捕鲸,他利用自己熟悉的材料设计了两个男孩作主角,从而计展他设想的冒险活动。这工作很容易,他星期六晚上作出决定,当天①就完成了第一期的三千字——吉姆觉得挺好玩.希金波坦先生却公开嗤之以具,整个进餐时间都在嘲笑家里新发现的“文豪”——
①当天:原文如此。以下的时间疑有误。
马丁只想像着星期天早上他的姐夫打开《检验者》读到探宝故事时那副吃惊的样子,并以此为满足。星期天他一大早就到了大门口,紧张地翻了一遍版数很多的报纸,又再仔细地翻了一遍,然后抗好放回原处。他很庆幸没有把写这篇文章的事告诉任何人。后来他想了想,得出结论,报纸发表文章的速度不是他所想像的那么快。何况他那文章并无新闻价值,编者很有可能先要跟他联系之后再发稿。
早饭之后他继续写他的连载故事。他的文思滔滔不绝,尽管常常停下笔来查词典。查修辞学。在查阅时又往往一章一章地读下去,反复地读。他安慰自己说这虽还 不是在写作自己心目中的伟大作品,却是在练习 写作,培养构思和表达的能力。他卖劲地写,写到黄昏时分再出门到阅览室去翻杂志和周刊,直到阅览室十点钟关门。他整周的日程都是如此。每天三千字,晚上翻杂志,调查编辑喜欢发去哪类故事。文章和诗歌。有一点是肯定的:既然有那么多作家能写,他就能写。只要能给他时间,他还 能写出他们写不出来的东西。他在《书籍新闻》上读到一段有关杂志撰稿人收入的文章很受到鼓舞。倒不是吉卜林的稿费每字一元,而是第一流杂志的最低稿费是每字两分。《青年伙伴》肯定是第一流杂志,按那标准计算他那天写的三千字就可以给他赚来六十元——那可是出海两个月的工资!
星期五晚上他写完了连载故事,二万一千字。他算了算,每个字两分,四百二十元。这一周的活干得可不赖,他一次用收入从没有这么高的。真不知道怎么花呢!他挖到金矿了。这矿还 能持续不断地开下去呢!他计划再买几套衣服,订很多杂志,买上几十本参考书,那就用不看到图书馆查书了。那四百二十元还 剩下很多,这叫他伤了好一会儿脑筋。最后才想起可以给格特露请个佣人,给茉莉安买辆自行车。
他把那厚厚的手稿寄给了精年伙伴》,又计划好写一篇潜水来珠的故事,然后才在星期六下午去看露丝。他事先打过电话,露丝亲自到门口迎接了他,他那一身熟悉的旺盛精力喷薄而出二仿佛劈面给了她一个冲击,仿佛一道奔泻的光芒射进了她的身子,流遍了她的血管。给了她力量,使她震颤。他握住她的手望着她那蓝色的眼睛时禁不住脸红了。可那八个月的太陽晒成的青铜色把那红晕遮住了,尽管它遮不住脖子不让它受硬领的折磨。她注意到那一道红印觉得好笑,但转眼看到那身衣服她的笑意便消失了。那衣服确实报称身——那是他第一套雷体定做的服装——他看去似乎更颀长了些,挺拔了些。他那布便帽也换成了软礼帽。她要求他戴上看看,然后便称赞他漂亮。她想不起什么时候曾经这样快活过〔他的变化乃是她的成绩,她以此自豪,更急于进一步帮助他。
但是他最大的也最叫她高兴的变化却是他的谈吐。不但纯正多了,而且轻松多了。他使用了许多新词语。只是一激动或兴奋他那含糊不清的老毛病又会发作,字尾的辅音也会吞掉。而在他试用刚学会的新同语时还 会出现尴尬的犹豫。还 有,他说话不但流畅了,而且带了几分俏皮诙谐,这么叫她高兴。他一向幽默风趣,善于开玩笑,很受伙伴们欢迎,但是由于词语不丰、训练不足,他在她面前却无从施展。现在他已摸到了方向,觉得自己不再是局外人。但是他却很小心,甚至过分小心,只紧跟露丝定下的快活和幻想的尺度,不敢轻易越雷池一步。
他告诉她他近来做了些什么,又说他打算靠写作为生,并巨继续做研究工作。但是他失望了。她并没有表示赞同,对他的计划评价不高。
“你看,”她担率地说,“写作跟别的工作一样必须是个职业。当然,我对写作并不了解,只是凭常识判断。要当铁匠不先做三年学徒是不行的——也许是五年吧!作家比铁匠的收入高多了,想当作家的人自然会多得多,想写作的人多着呢。”
‘可我是不是得天独厚,最宜于写作呢?”他问道,心中暗暗为话中使用的习 语得意。他敏锐的想像力把现在这场面、气氛跟他生活中无数粗鲁放肆鄙陋野蛮的场面投射到了同一个巨大的幕布——这复杂的幻影整个以光速形成,没有使谈话停顿,也没有影响他平静的思路。在他那想像的银幕上他看到自己跟这个美丽可爱的姑娘面对面坐在一间充满书籍。绘画。情趣与文化的屋子里,用纯正的英语交 谈着,一道明亮耀眼的光稳定地笼罩住他俩。而与此对照的种种场面则罗列在他们四周,逐渐往银幕的边沿淡去。每一个场面是一幅图画,而他是看客,可以随意观看自己喜欢的画面。他穿过流荡的烟云和旋卷的雾震观看着这些画面。烟云雾震在耀眼的红光前散开,他看见了酒吧前的牛仔喝着烈性的威一L忌,空气中弥漫着很亵粗鲁的话语,他看见自己跟他们在一起,跟最粗野的人在一起喝酒咒骂,或是跟他们玩着扑克,赌场的筹码在冒黑烟的煤油灯下发着脆响。他看见自己打着赤膊投戴手套服“利物浦红火”在萨斯克汉纳号的前舱进行着那场了不起的拳击赛。他看见约翰·罗杰斯号血淋淋的甲板。是那个准备哗变的灰色清晨,大副在主舱D因死前的痛苦踢着腿;可那老头儿手上的连发槍还 冒着烟。水手们扭曲着激动的面孔,发出尖利狠毒的咒骂,一个个粗鲁的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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