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马与人 [book_author]舍伍德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71357 [book_dec]《马与人》是安德森短篇小说的代表作,收入《马与人》等十余个短篇,生动克制地描写了美国小镇中的边缘人物和乡村生活,对人性和欲望有独到的体察。经由《马与人》这部小说,安德森才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国作家。他笔下那些通过谎言企图躲避人群的人,那些在自我杜撰的时间里诞生并扭曲的人,他们都在欲望的时代和时代的欲望中打转。而这一代的美国人,不再是马克·吐温笔下借助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从天真到经验转变的个体,而成了一个个浸润在精神堰塞湖中的“畸人”。 [book_img]Z_10976.jpg [book_title]前言 你是否有过这样一种想法——你面前放着一个橘子,或一个苹果。你伸手去拿。或许还会吃了它,让它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你是否摸过它?是否吃过它?这是我好奇的地方。 这之所以对我重要,是因为我想知道这个苹果会有怎样的风味——它味道如何,气味如何,触感如何?天啊,老兄,苹果拿在手中感觉真是一言难尽——不是吗? 许久以来,我只想着吃苹果。随后,它的芬芳也变得重要起来。这股芬芳偷偷溜出我的房间,从窗户飘入街道,成了街上诸多气味的一部分。太难了!——在芝加哥、匹兹堡、杨斯顿或克利夫兰,日子可真难。 这不重要。 关键在于,苹果的形状吸引了我之后,我常常发现自己根本无法触碰它了。我的双手朝我的欲念之物伸去,随后又缩了回来。 我坐在房间里,面前就有一个苹果,时间就这么流逝着。我把自己推进了一个空无一物的世界。我真的那么做了吗?还是说我只是暂时走出了黑暗,步入了光明? 或许是我的眼睛瞎了,什么也看不到了。 或许是我耳聋了。 我的双手因紧张而颤抖着。它们抖得有多厉害!啊,此刻,我全神贯注地盯着我的双手。 这双颤抖而迟疑的手,是否能让我真切感受到隐藏在黑暗中的东西? [book_title]德莱塞 沉甸甸的礼物悬头上, 此物平凡无奇,还是极好无比?[2] 西奥多·德莱塞老了——非常非常老了。我不知道他活了多少年,或许四十年,又或许五十年,但他非常老了。他是某种灰色、阴冷、伤人感情的东西的化身,这种东西或许在世上一直存在着。 德莱塞去世后,人们会写一些书,写很多的书,而在他们所写的书中会体现出许多德莱塞缺少的品质。新一代的年轻人有种幽默感,而所有人都知道德莱塞没有幽默感。不仅如此,美国散文家还有种优雅和轻柔触感,一种突破生活外壳的美的梦境。 哦,那些追随他的人将会获得德莱塞不具备的许多东西。那是西奥多·德莱塞身上神奇和美好的部分,是人们因为他,才会具有的东西。 很久以前,在他担任《描绘者》杂志编辑的时候,有一天德莱塞和一位女性朋友一起造访了一家孤儿院。这位女士曾和我说起过那天下午发生的事:在那栋又大又丑的灰色建筑里,她和看上去笨重、臃肿又苍老的德莱塞一起坐下,他将手帕打开又叠好,看着所有穿着小小制服的孩子们排队走了进来。 “他的脸上淌下了泪水,而后摇了摇头。”那位女士说,而这是对西奥多·德莱塞的真实写照。他内心苍老,不知道该拿生活怎么办,所以他看到什么都会简单而诚实地说出来。眼泪从他的脸上流下来,他将手帕打开又叠好,随后摇了摇头。 西奥多的脚步沉甸甸。要把他写的一些书批得体无完肤,嘲笑他竟写出如此多沉重的文章是多么轻易。 西奥多的脚步,那沉重而冷酷的脚步,踏出了一条小路。它们踏过谎言的荒蛮,踏出了一条小路。不久之后,这条小路就会变成一条大街,街上立着冲天的大拱门,雕刻精致的尖顶直刺天际。孩子们在这条街上跑着,喊着:“来看看我呀,看看我和新时代的伙伴们都做了什么”——他们忘了西奥多沉重的脚步。 舞文弄墨的人,那些追随德莱塞的美国散文家们,他们还要去做许多他未曾做过的事儿。他们的路还长,但因为有了他,那些追随者将永远不用面对那条道路,那条道路将穿越清教徒所避讳的荒蛮,那条路德莱塞曾独自面对。 沉甸甸的礼物悬头上, 此物平凡无奇,还是极好无比? [book_title]我是傻瓜 这对我来说是一次沉重的打击,是有生以来不得不面对的最痛苦的一次。这一切都是由我自己的愚蠢所致。有时想起这事,我还会想哭,想骂或打自己一顿。或许,即便到了过去许久之后的现在,说起这事还会让我有种袒露自己的卑鄙而获得的满足感。 这事发生在十月某个下午的三点钟,我当时正坐在“俄亥俄州桑德斯基市秋季马术慢速和快速赛”[3]的大看台上。 说实话,我觉得有点傻,竟坐在这个大看台上。那年夏天,在我和哈里·怀特海德一起离开家乡之前,我和一个叫博特的黑人找了一份差事,哈里有两匹马要参加那年秋天举办的一系列马赛,我俩就给其中一匹马当马童[4]。母亲知道后哭了,我姐姐米尔德里德也哭了,她想在那年秋天去学校找一份教书的工作,于是在我离开前的那个礼拜,她俩就在家里大发雷霆,破口大骂。她俩都觉得这很丢人,我们家竟然有人给赛马当马童。米尔德里德会觉得我干的事儿会妨碍她得到期盼已久的工作。 但不管怎么说,我总得工作吧,再说了,此外也没有我能干的活儿。一个笨手笨脚的大小伙子,都十九了,总不能老待在屋里瞎晃悠吧,再说了,我个子太高了,也不能干给人打理草坪、卖报的活儿。小个子男人可以靠娇小的体型博得人们同情,所以总能从我手上抢走工作。有个家伙一直对所有需要打理草坪或清理水箱的人说,他正在为读大学存钱,而我常会彻夜想办法该怎么收拾他一顿而不被人发现。我总想开一辆货车碾过他,或他走在街上被一块砖头砸中。不过,别管他了。 我和哈里一起得到了这个工作,他也喜欢博特。我们一起相处得很愉快。博特是一个大个子黑人,身子懒洋洋地伸展着,眼神温柔、友好,打起架来就像杰克·约翰逊一样。他有一匹叫“布塞弗勒斯”的大黑赛马,它是一匹参加快速赛的种马,如果全力跑的话,它能跑出2分09秒或2分10秒的成绩来。而我有一匹叫“弗里兹博士”的小阉马,如果哈里想让它赢,那它整个秋天的比赛都不会输。 我们在七月下旬,乘坐一辆两匹马拉的篷车离开了家,之后一直到十一月下旬之前,我们都辗转于各种马赛和马会之间。我以后会说,那是一段蜜桃般甜美的日子。现在我有时会想,那些在家里规规矩矩长大的男孩,永远也不会交到像博特那样的好心黑人做最好的朋友,他们会上中学和大学,从不偷东西,不怎么喝醉,也没有跟会说脏话的人学骂人,或者在马会时,穿着长袖衬衫和脏马裤走到大看台前,而大看台上全是穿戴整齐的人——说这些有什么用呢?这些人什么都不懂。他们没有这样的缘分。 但我有。博特教会我如何给马擦拭伤口,如何在赛后给马缠上绷带并给马散热,还有很多没人知道的有用的事儿。他能把马腿上的绷带缠得相当漂亮,甚至如果用的是与马肤色一样的绷带,你会误以为那就是它的皮肤。我想博特也曾是个赛马手,如果他不是黑人的话,他也会成为像墨菲、沃尔特·考克斯一样的顶级赛马手的。 真有意思。你在周六或周日来到县政府的小镇,马会将在下周二开幕,并一直会持续到周五下午。“弗里兹博士”会在周二下午跑出2分25秒的成绩。而在周四下午,“布塞弗勒斯”会在“混速”赛中击败对手。期间你有很多时间可以到处转转,听别人吹牛,看博特如何把那些得意扬扬、说大话的人怼得哑口无言,你会听到一些有关马和人之间的事情,如果再留点心,把你所听、所感、所见的东西都归纳起来,那会让你受用余生。 等到周末马赛结束,哈里跑回家处理他的马房事务之后,你和博特就得把两匹马拴在马车上,为了防止马跑得过快,浑身过热,只能缓慢平稳地驾车驶过乡村,奔赴下一场马赛。 万能的主啊,瞧瞧路边那些漂亮的山核桃树、山毛榉树、橡树……棕色的、红色的,多么好闻。博特唱着名叫《深河》的歌,乡下姑娘们立在窗前。你大可以趾高气扬地说自己上过大学,我知道我是在哪儿受的教育。 此刻,你在周六下午来到一个沿途小镇,博特说:“我们在这儿歇一会儿。”于是你就在那儿休息。 你把马牵到马厩里喂料,拿出一套好看的衣服穿上。 镇上都是在四下张望的农夫,他们能看出你是赛马人,而孩子们也许从来没见过黑人,当我俩走到大街上时,他们都吓得撒腿就跑。 那是在颁布禁酒令以及诸如此类的蠢事之前,于是你走进一家酒馆,所有爱扯闲篇儿的人都围上来,总有一个人会假装自己喜欢赛马,并且懂一点赛马,他说着说着就开始提问题。而你所做的就是吹牛,拼命吹牛说你有什么样的马,我说所有的马都是我的,然后某个家伙就说:“你要不要来杯威士忌?”博特当即眨了眨眼,似乎在说:“哦,好吧,没问题,那就喝一点吧。我跟你分一夸脱。”妈的。 但我想讲的不是这些。我们十一月下旬回到了家,我答应母亲会永远退出赛马界。有很多事情你必须答应母亲,否则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所以,比起我离开家乡去赛马的时候,我们镇上已没有多少可干的工作了,所以我去了桑达斯基,找了个不错的工作,给一个人照顾马匹,这个人拥有一个牲口运输队,经营着送货、仓储、煤炭和房地产生意。那是一份不错的活儿,伙食很好,每周能休息一天,还可以在一个大马房里拥有一张小床,大部分工作只是给一些还算不错的老马铲点草料和燕麦吃,这些烂货是不可能参加快速赛的。这份工作我还算满意,可以寄钱回家。 然后,就像我一开始告诉你的那样,桑达斯基的秋季赛开始了,而我有一天的假期,于是就去看了比赛。我在中午收了工,穿上我体面的衣服,戴上前一个星期六刚买的棕色圆顶礼帽,还配了一个立领。 起初,我和几个哥们儿去市区转了转。我一直对自己说:“我要撑足面子。”于是我就这么做了。我口袋里有四十美元,于是就走进“西屋”,这是一家大饭店,我来到了雪茄摊前。“给我三支二十五美分的雪茄。”我说。大厅里和酒吧站着许多马夫、陌生人以及来自别的镇子的穿戴整齐的人,我混迹于他们中间。酒吧里有拿着一根手杖、打着温莎领结[5]的家伙,看着他让我觉得恶心。我觉得男人就得有男人样,穿着得体就行,别摆出那样一副架子来。所以我把他推到一边,动作有点粗暴,随后要了一杯威士忌。他看着我,似乎觉得他想要放肆一把,但他改变了主意,什么也没说。然后我又要了一杯威士忌,只想给他摆点样子看看,之后就走了出去,独自一人骑马去看马赛。到了那儿后我买了个大看台的最佳位置,我没买包厢,那就太装腔作势了。 就这样,我开心地坐在大看台,看着下面那些马童牵马出来,他们穿着脏兮兮的马裤,马毯在肩膀上荡来荡去,样子就和我去年一样。这两件事我都挺喜欢,坐在上面我觉得很气派,而在下面时,抬头看着那些吹牛的人,也会觉得很气派,很了不起。只要你拿捏得好,一件事就会和另一件事一样好。我经常这样说。 嗯,那天在大看台,就在我面前,有个家伙跟两个和我同龄的姑娘一起。那个年轻人倒是挺不错的。他是那种或许上过大学,然后成了律师或编辑的人,但他并不自恋。这些人当中有一些还是不错的,他就是其中之一。 他是和妹妹以及另一个女孩坐在一起的,妹妹越过他的肩膀四处张望,最初不是有意的,并不打算挑起什么事——她不是那种人——随后她的眼神就和我的眼神恰好相遇了。 你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天啊,她可真是个甜心美人!她身穿一件柔软的连衣裙,颜色近乎某种蓝,看起来不是精工细作的,但缝制得很好。这一点我还是挺了解的。她盯着我看的时候,我脸红了,她也一样。她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好的女孩。她并不自恋,而且能用正确的语法,又不像老师,我的意思是说,她很不错。我想,她爸爸或许是个有钱人,但并不像有些人那样那么目中无人。他或许在家乡开了一家药店或干货店,抑或别的什么店面。她从来没有和我说起过,我也没有问。 如果你要问的话,我家人也很好。我祖父是威尔士人,在老家威尔士他是个……算了,不提也罢。 第一场预赛和第一场正赛落幕后,那个和两个姑娘一起的年轻小伙子丢下她俩去下注了。我知道他要做什么,但他没有像有些人那样嚷着说大话,让人都知道他懂行。他不是那种人。嗯,他回来后,我听到他告诉那两个姑娘他要押哪匹马,预赛开跑后,他们都半站起身来,表现得很兴奋,跟下注的人一样满头是汗,他们押的那匹马最后差点就赢了,他们以为它能一鼓作气跑到底,但它没能做到,它想冲刺的时候已没力气了。 然后,很快,准备争取跑进2分18秒的快速赛的马登场了,其中有一匹我还认识。这匹马的牵绳上挂着鲍勃·弗伦奇的名字,但鲍勃并不是它的主人。它的主人是俄亥俄州玛丽埃塔的马瑟斯先生。 这位马瑟斯先生很有钱,是经营煤矿或别的什么生意的,他在乡下有个很大的地方,酷爱养赛马,不过,他是个长老会会员之类的人,而且他老婆可能也是,或许比他本人还要严厉。所以他本人从不赛马,俄亥俄州的赛马场有传言说,每回他的马准备参赛时,他就把它交给鲍勃·弗伦奇,并对他的妻子撒谎说把马给卖了。 于是,鲍勃就拥有了这些马,用它为所欲为,这事儿你不能怪鲍勃,至少,我从来没有怪过他。有时它能跑赢,有时跑不赢。我在当马童的时候,从来不会关注这些。我只想知道我的马能跑,如果你想它跑得快,它就可以一马当先。 就如同我之前说的那样,鲍勃带着马瑟斯先生的一匹马参加了这场比赛,它的名字叫什么“阿布特·本·阿亨”[6],速度快得惊人。它是一匹阉马,能跑2分21秒,还能提高0.08秒或0.09秒。 就像我跟你说的那样,一年前,我和博特出去了,博特认识一个黑人,他为马瑟斯先生工作,有一天我们去了他那里,当时我们在玛丽埃塔马会上没有比赛,我们的老板哈里也回家了。 除了那个黑人之外,所有人都去了马会。他带我们参观了马瑟斯先生的大房子,他和博特就背着马瑟斯先生的老婆,从马瑟斯先生私藏在卧室衣柜里的酒中拿了一瓶出来。他还带我们看了“阿亨”的马房。博特一心想当个驾车的赛马人,但作为一个黑人,他没有什么机会。他和另一个黑人把那一整瓶酒都喝光了,博特有点喝高了。 于是,那个黑人让博特带着这匹叫“阿布特·本·阿亨”的马,在马瑟斯先生的农场跑道上遛了一英里[7]。马瑟斯先生有一个孩子,是个女儿,有点病态,长得也不怎么样,她回家后,我们赶紧匆匆忙忙把“阿布特·本·阿亨”带回了马房。 我只想把一切原原本本地说给你听。在桑达斯基,我在马会的那天下午,这个带着两个姑娘的小伙子急坏了,他输了钱。其中一个姑娘是他女朋友,另一个是他的妹妹。我已经搞清楚了。 “我靠,”我自言自语道,“我要把内幕说给他听。” 我碰了碰他的肩膀,他的态度很好。他和姑娘们自始至终都对我很好。这让我很欣慰。 于是,他往后一靠,我给他讲了“阿布特·本·阿亨”的内幕。“第一场预赛一分钱也别押,因为它会像一头拉犁的牛一样走,不过,第一场预赛结束后,马上下去,把所有的钱都押上。”我就是这么跟他说的。 这么说吧,我从来没见过比他更善解人意的人。有个胖子坐在那个小姑娘旁边,那时她已经看了我两眼,我也看了她,我们俩的脸都红了,于是那人便转过身去,叫那个胖子站起来和我换个位置,好让我和他的人坐一起。 我靠,真他妈绝了。于是我就坐在了那里。我真是个笨蛋,竟然在“西屋”酒吧里寻欢作乐,就因为那个手拿一根手杖,打着领带的男人站在那里,我就在那里瞎搞一气,纯粹为了炫耀而喝了威士忌。 她当然知道我喝了酒,我就站在她边上,她能闻到我的酒气。我真想把自己从那座大看台上踢下去,然后绕着赛道跑一圈,创下比那年参赛的大多数老马还快的纪录。 那个女孩也不是那种傻姑娘。当时我恨不得给她一条口香糖、润喉糖、甘草糖,或者有什么就给她什么。我很开心地发现口袋里有几支二十五美分的雪茄,于是立刻给了那个家伙一支,自己也点上了一支。然后那个胖子站起来,我们换了位置,我就在那里,就在她身边一屁股坐了下来。 兄妹俩和哥哥的女朋友分别介绍起自己,他女朋友叫埃莉诺·伍德伯里小姐,父亲是俄亥俄州提芬的酒桶制造商。哥哥叫威尔伯·韦森,他妹妹叫露西·韦森小姐。 我想大概就因为他们有这么好听的名字,才让我失去了理智。一个曾经和赛马打过交道,并且给人照顾马匹,还干过马匹运输和库管的人,和其他人相比,好不到哪去,也差不到哪去。我常这么想,也这么说过。 但你知道小伙子的德行。她穿着漂亮的衣服,长着一双漂亮的眼睛,还有她看我的眼神,这些都包含着什么。在这之前,她越过哥哥的肩膀看我,我回望了她一眼,我们俩都脸红了。 我总不能在她面前像个傻子似的,对吧? 但我自己还是犯了傻,我就是那么傻。我说我叫沃尔特·马瑟斯,来自俄亥俄的玛丽埃塔,随后对他们仨说起了最扯淡的谎话。我说我父亲是“阿布特·本·阿亨”的主人,他把这匹马交给了鲍勃·弗兰奇去比赛,因为我们家是显贵,所以不方便以那种方式来赛马,我指的是,打着自己的名号来赛马。那时我就这么撒着谎,他们仨就这么靠近听着,露西·韦森小姐的双眼闪着光,我干脆就把谎话说到了底。 我说起我们在玛丽埃塔的家,说起了在俄亥俄河上有一座山,山上有一座大马厩和一栋大砖房,但我分寸掌握得好,不至于说得太夸张。我只说个开头,其他的让他们自己去想。我装出一副不太愿意说这些的样子。我们家可没有什么生产桶的厂,并且,就我所知,我们一直穷得要死,但从不向任何人索要任何东西,至于我祖父,他在威尔士——算了,不提也罢。 我们像是认识多年的老友一样聊天,我继续跟他们说,我父亲一直觉得这个叫鲍勃·弗兰奇的人不怎么正直,于是就悄悄派我来桑达斯基,以备不时之需。 我把我所知的一切有关“2分18秒步速赛”的事儿全都糊弄了一遍,“阿布特·本·阿亨”就是参加这项比赛的。 我说它在第一场热身赛时会像一匹瘸腿的牛一样输掉比赛,等那之后,它再回到场上,就会把其他马打个落花流水。为了增加我所说的可信度,我从口袋里拿出三十美元,把钱交给威尔伯·韦森先生,问他是否介意在第一场热身赛后,下去在“阿布特·本·阿亨”身上押点钱,押多少他看着办。我说我不能让鲍勃·弗兰奇和其他马童看到我。 果不其然,第一场热身赛打响之后,“阿布特·本·阿亨”迈着步子,跑上了非冲刺的直道,看上去就像一匹木马或病马,最后跑了倒数第一。随后,这位威尔伯·韦森先生去了大看台下面投注的地方,留下我和那两个姑娘在一起,随后伍德伯里小姐马上朝另一个方向望去,而露西·韦森,你懂吧,似乎用她的肩膀碰了碰我。我倒不是说,紧紧挨着我。你知道女人会怎么做。她们会靠近你,但也不会太放肆。你知道她们会怎样。我靠。 随后,他们让我受了打击。我并不知道,他们那时合计了一下,决定让威尔伯·韦森去押五十美元,而那两个女孩各自拿出了自己的十美元。当时我感到一阵恶心,不过随后会更恶心。 至于那匹叫“阿布特·本·阿亨”的阉马,以及他们能否赢钱,我倒不是特别担心。结局还是不错的。“阿亨”在接下来三场预赛中跑得贼快,就仿佛要在别人发现之前,把一蒲式耳[8]坏鸡蛋送到市场上似的,而威尔伯·韦森已经以九比二的赔率赢了钱。不过有别的事困扰着我。 因为威尔伯在赢了钱回来后就一直在和伍德伯里小姐聊天,而露西·韦森和我就一起被晾在了一边,仿佛我俩被丢在了荒岛。天啊,要是我能正直点就好了,要不然想到什么法子让我变得正直也行。这里并没有我说的什么沃尔特·马瑟斯,根本不存在这么一个人,如果真有这么一个人的话,我明天就去俄亥俄的玛丽埃塔杀了他。 我就是个大笨蛋。不久之后,马赛就结束了,威尔伯走下看台收钱,随后我们骑马去了市区,他请我们在“西屋”餐馆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还点了一瓶香槟。 我和那个女孩待在一起,她并不怎么说话,我话也不多。有一件事我是清楚的。她不喜欢我,就因为我谎称我父亲很有钱。你知道就会有人因为……真他妈的。有一种姑娘,你一辈子只能见一面,如果不能抓住这个机会,就会永远错过,那还不如从桥上跳下去算了。她们会从内心深处某个地方打量你,这不是勾引,而是说——你想娶这位姑娘,想要送她鲜花和漂亮衣裳,想和她一起生几个孩子,不听拉格泰姆[9],只听动听的音乐。我靠。 在桑达斯基附近,河湾对面有一个叫“雪松角”的地方。我们吃过晚饭后,一起划船去了那里。威尔伯、露西小姐和伍德伯里小姐都在,伍德伯里小姐要去赶十点回俄亥俄提芬的火车,因为像这样带着两个姑娘出门可不能马虎,不能错过任何一趟火车,否则就得整夜待在外面了。 威尔伯自己掏钱租了船,一共花了十五美元,如果我不听他说起,就不会知道他花了这么多钱,他不是那种打肿脸充胖子的人。 我们在“雪松角”没待多久,因为那里只有一伙儿粗俗的家伙。 那里有为说大话的人准备的大舞厅和餐厅,还有一片可以去散步的沙滩,我们去了之后才发现那里黑漆漆的。 她几乎不怎么说话,我也不吱声,我当时一想到我母亲就由衷高兴,她总教我们这些孩子在桌上用叉子吃饭,不能大口喝汤,并且让我们在赛马场边看比赛时不能像个流氓一样大声嚷嚷,举止粗鲁。 随后,威尔伯和他女朋友到沙滩上去了,我和露西就待在那块黑漆漆的地方,那里有一些老树的根须,河水有股东西被洗过的味道,自那之后,直到我们回到船上以及他俩去赶火车之前,什么也没有发生。我俩就在那儿眨巴眼睛。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坐着的这个地方黑漆漆的,就如同我说过的那样,老树的根须就像手臂般向外伸着,空气中有股水洗的味道,夜晚——如果你伸出手去就能感受得到——如此温暖,如此温柔,又如此黑暗,甜蜜如柑橘。 我快要哭了,快要爆粗口了,好想跳起来,跳一段舞蹈,我当时如此疯狂,如此高兴,又如此难过。 威尔伯与女友外出回来后,露西看到他走近后说:“我们现在得去赶火车了。”她也一样,快要哭了,但她永远不会知道我所知道的事情,也不会如我般闹腾起来。随后,在威尔伯和伍德伯里小姐来到我们身边之后,她抬起头来,快速地吻了吻我,随后就转过头去,她全身都在颤抖——我靠。 有时我希望自己能得癌并死去。我想你知道我的意思。我们坐上船,驶过海湾,去赶之前说的火车,河上也是黑漆漆的。她悄悄对我说,她和我或许可以下船,在水上漫步,这听起来很傻,但我知道她的意思。 随后,我们很快来到了火车站,那里有一大群说大话的人,就像那群去马会的人一样,他们就像牛转圈碾磨一样聚在一起,而我应该怎么和她说呢?“用不了多久你就会给我写信,我也会给你写。”她只丢下了这么一句话。 我获得了像干草棚突然着火般难遇的机会,巨大的机会。 没准儿她真会给我写信,寄去玛丽埃塔,但这封信不会有人回复,它会被美国当局在信封上盖一个“查无此人”,或者随便盖的什么话。 我装成了一个大人物——就当着她的面,当着天底下如此端庄、身段娇美的一个女人的面。真是绝了——我曾有一个多大的机会啊! 随后,火车进站了,她上了车,威尔伯·韦森走来与我握了握手,伍德伯里小姐也很友好地朝我弯腰致意,我看了看她,随后火车开动,我就像一个孩子般失声大哭起来。 天啊,我本该把丹·帕琪[10]抽打得像一辆破货车般追着火车跑,但是,我的天啊,那又有什么用呢?你见到过像我这样的傻瓜吗? 我敢向你打赌——如果此刻我断了一条手臂,或者火车压过我的脚——我也不会去看医生的。我会就地坐下,让伤口就这么疼下去——我会这么做的。 我敢向你打赌——如果我不喝醉,然后像个傻瓜似的去撒这个谎——或许就永远不会当着这样的女人的面撒谎。 我希望那个戴着温莎领带、手拿手杖的人能在这里。我会把他揍成烂泥。打得他眼睛缝针。他是一个大傻子——他就是个傻子。 我不是一个傻子的话,你就去给我找个傻子来,我会辞掉工作,当个流浪汉,把我的工作给他。我对工作、赚钱,对给我这样的傻子赚钱已经无所谓了。 [book_title]一位现代派的胜利 又名:去叫律师来 鉴于我给自己安排了一个任务,要对你述说一则与我本人有关的离奇故事——当然,你必须明白,这是用一种完全间接的方式讲述的——因此,我就先提供一些有关我的情况吧。 那我就开始说了,我三十二岁,个子不高,沙褐色头发,戴眼镜。直到两年前,我都住在芝加哥,在那里谋得了一份办公室职员的工作,这份活儿养活我自己绰绰有余。我尚未结婚,因为我有点害怕女人——某种程度上来说,我怕的是实体的女人。在幻想和想象中,我向来胆子很大,但实体的女人总让我胆战心惊。她们会无声地微笑,仿佛在说——这一点我们就不展开说了。 自孩提时代起,我就立志当一名画家,不过,实话实说,这倒不是因为我想要创作出什么伟大的艺术杰作,仅仅因为我一直很向往画家的生活。 我总想以这样一副样子示人(我们就实话实说吧):戴一顶帽子,将帽子略微歪向头的一侧,留一撮小胡子,拿一根手杖,用一种漫不经心的方式说起诸如形式、节奏、光效、质量、表面等术语。我这一生中读过大量谈论画家其人其作,以及有关他们交友和情史的书,我在芝加哥时很穷,不得不独居一间斗室,我向你保证,我曾靠想象自己是个在世上广受赞誉的画家,度过了许多无趣而困倦的夜晚。 那是一个午后,我干完了白天的工作,正闲逛去一个画家的画室。这个画家还在作画,房间里还有两个模特,是两个裸体坐着的女人。其中一个朝我微笑,我心里闪过一丝羡慕,不过,哼,我对这种事早已习以为常。 我走过房间,来到朋友的画布前驻足观瞧。 此刻,他略显不安地盯着我。我可是更杰出的那个,你懂的。这一点用不着掩饰,可谓众人皆知。无论别人怎么说我这位朋友,他都从未说过能与我平起平坐。其实,人们普遍认为,无论我走到哪儿都是更杰出的那一类。 “我画得怎么样?”我朋友说。你们看,就如我所说,他完全在等我评判,简言之,他就像一个马上就要被绞死的人在等我发号施令。 为什么要这样?真该死!他为什么要把所有东西推到我头上?一个人将如此重负扛在身上会很累的。一个画家应自己评判自己的作品,而不该来问画友,刁难画友。我就是这么认为的。 那好吧。如果你们觉得我话说狠了,那只能怪你们自己。“你用的黄色有点浑浊。女人的手臂无法被感知到。在画中,人们应该能感知到女人的手臂。我建议你更换个画盘。颜色抹得太多了。要把颜料集中起来。一幅画中的颜色应该黏在一起,就该像男孩丢出去粘在墙上的雪球一样。” 在我步入三十岁之际,也就是两年前,我从姑姑,确切说是我父亲的姐妹那里,获得了一小笔梦寐以求的遗产。 我从未见过这个姑姑,但我总对自己说:“我一定得去看看姑姑。要不然这个老妇人会生我的气,等她去世后,我就一个子儿也捞不到了。” 然后,我真是个幸运儿,在她去世前,我去探望了她。 我怀着势在必得的决心离开了芝加哥,我从未和她待过一天,但这不是我的错。尽管我理应去陪我姑姑(我还不至于蠢到连这点都不知道)待一天,但这是不可能办到的。 她住在威斯康星州的麦迪逊市,我周六早上到了那儿。房门关着,窗户被木板封住了。幸运的是,正好送信的人来了,我告诉他我是这家主人的侄子,他听后给了我她的住址,随后又说起了有关她的消息。 她这几年一直饱受枯草热的折磨,每年夏天都要去找地方避暑。 这对我来说是个机会。我立刻去了酒店,写信告诉她我来探望她了,并尽我所能表达了因未能见到她而多么悲伤。“我一直以来都想这么做,现在真要这么做了,我必须得把这件事做得好一些。”我对自己说。 首先,就像人们给一个老妇人写信时都会写的那样,我谈起了天空。“天空中布满了斑驳的云朵。”我写道。随后,我用一种随意得有些突兀的方式,直接坦陈相告,我说我其实因为悲伤而一蹶不振。老实说,我当时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特别喜欢写东西,你看到了吧。笔端文思泉涌。 我写道,我长途跋涉,疲惫不堪地来到我唯一的女亲戚家中,并在信中顺便提起了我其实是一个孤儿。“可想而知,”我写道,“当我发现这座房子房门紧锁,窗户封闭之后,内心该有多么悲凉而孤寂。” 我坐在威斯康星州麦迪逊市的这家酒店里,手里握着笔,创造着我的财富。我怀揣某种大胆而英勇的情绪,毫不迟疑地在信中提起了永远都不该向一个女性提起的事儿,而后用只有医生才会用的语气——说起了姑姑的乳房,我用的是复数。 我写道,我希望能将自己这双疲倦的双手放在她那对乳房上。老实说,我当时已经写得太醉心了,而现在,我为自己写得如此醉心而感到高兴。乔治·莫尔先生、克莱夫·贝尔、保罗·罗森费尔德,以及我们当中其他技巧最为醇熟的英语作家都写过许多有关画家的文章。就如同我刚刚说的那样,有关画家生平和作品的书或杂志,只要在芝加哥能搞得到的,我全都读过。 我现在努力向你传达的是我在威斯康星州麦迪逊市的一个酒店里,为我的文学才华而感到的自豪,并且,那一刻我好像真的是一个艺术家,而且没有别的艺术家能像我一样迅速俘获别人的心。 我在说出想把自己这双疲惫的手放在我姑姑那对乳房上之后(可怜的女人,她已不在人世,而且从未见过我),随即给她建立起了我的大体印象(顺便说一句,这个形象打造得既真诚又准确):一个有点孩子气的人,非常困惑,稀里糊涂地茫然度日。这个有关我自己虽虚幻但无比准确的形象,在那一刻就在我的想象中诞生了:他淌过沮丧的凄凉沼泽,越过不幸的荒野山丘,穿过孤寂的干燥沙漠,朝着世上某个渴望安宁平和的地方前行——也就是姑姑的胸脯。但是,就如同我解释的那样,作为一个完完全全的现代派,并充满了现代派的鲁莽,我没用“胸脯”这个老派作家才会用的词。我用了“乳房”这个词。我写完信后,双眼噙满泪水。 那一天我写的信——整整齐齐贴着稿纸边缘写——总共用了七张酒店的稿纸,要将它寄出需要花四美分。 “我该不该将信寄出呢?”我走出酒店办公室,站在邮筒前对自己说。这封信在我的食指和拇指间权衡着。 “点兵点将, 点到哪个是哪个。” 我用左手手指——我右手拿着这封信——摸了摸我的鼻子、嘴巴、前额、眼睛、下巴、脖子、肩膀、手臂、手掌,随后轻轻敲打着这封信。毫无疑问,我一开始就想把信丢掉的。我一直在做艺术家的事儿。好吧,艺术家总说要毁掉他的作品,但鲜有人这么做,而真正能做到的,或许才是生活中的英雄。 就这样,它砰一声掉进了邮筒里,我的财富随之而来。我姑姑收到了这封信,当时她卧病在床,这场病毁了她——似乎除了枯草热,她还得了别的病——从而为了我更改了遗嘱。她本来打算留下一笔数目可观、每年可带来五千英镑收入的钱,用作研究枯草热治疗方法的基金——也就是说,正如你所想的那样,这笔钱原本是留给她那些病友的基金——但现在留给了我。姑姑找不到眼镜,而一位护士——愿上帝赐她一个好丈夫——大声将我寄来的信念了出来。随后,两位女士都被深深打动,姑姑甚至还哭了。我只是将事实说给你们听,你懂的,不过我想说的是,整件事可被视为现代艺术力量的证明。从一开始起,我就是现代派的忠实信徒。用艺术评论家的话来说,我是从头到尾经历这场运动的人。起初我是一个印象派画家,后来是成了立体派画家,再然后是后印象派画家,再然后还是个旋涡派。一次又一次,在我想象的生活中,作为一个画家,我完全被这场运动迷住了。例如,我记得毕加索的蓝色时期……但我们不想深入讨论这个话题。 我想说的是,有了对现代性(如果可以这样用这个词的话)的信仰,当我坐在威斯康星州麦迪逊市那家酒店房间写信的时候,确实发现自己有一股非凡的勇气。我用了“乳房”(乳房这个词用的复数,你们懂的)这个词,所有人都会承认,在给自己素未谋面的姑姑写的信中,这个词的确用得既大胆又现代。这个词把我姑妈和我拉近成一家人。她的谦逊不可能让她承认这个词别有他意。 然后,我姑姑真的很感动。后来,我和护士谈了谈,给了她一件相当漂亮的礼物,感谢她在这件事中所尽的力。在这封信读完之后,姑姑对我产生了强烈的感情。她转过脸对着墙,肩膀颤抖着。要知道,我写这封信时也是非常感动的。“可怜的孩子,”姑姑对护士说,“我会让他的日子好过一些的。去叫律师来。” [book_title]久未使用 俄亥俄州的一则生活故事 “久未使用”,这是那天医生说起她时用到的一个词。他,这位医生,是身形极为魁梧,全身干净无瑕的一个人,我当时受雇于他。我负责清扫他的办公室,打理他住所前的草地,照料他养在马厩里的两匹马,还在院子和厨房里干点杂活儿——比如,搬柴火进来,往葡萄架后的露天浴缸里倒水,好让医生洗澡,甚至在晚上,在他泡澡时,帮他擦洗他那宽阔的后背上他自己够不到的地方。 医生对生活充满了热情,一开始这股热情也感染了我。他热爱钓鱼,熟悉河上所有适合垂钓的地方。因此,我们经常去镇西边几英里开外的桑达斯基河湾,在朝北十九或二十英里开外的地方,美美度过一整天的时光。 在六月底某个垂钓日的傍晚,医生和我一起待在河湾里的一艘船上,有个农夫朝河岸跑来,一边摇着手,一边朝医生喊叫。小姑娘梅·埃格利的尸体在距此半英里开外的河口处被人发现,她已经死了好几天了,而那时刚好有条大鱼咬了医生的鱼钩,而且他也帮不上什么忙,所以此时来喊他,也毫无意义。我记得当时他大声咆哮抱怨着。他那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有条鱼恰好咬住了他的鱼钩。我刚钓上了一条肥美的鲈鱼,美好垂钓之夜就在我们眼前。好吧,你知道的——一个医生就得随叫随到。 “真是见了鬼了!总给我来这么一出!瞧瞧——这可是这个夏天最美好的垂钓之夜——风正好,云又多——你再看看,我走得是什么霉运?附近有个医生,而那个农夫刚好知道我在,随后就成了这样,仅仅为了照顾我的生意,很可能,他的脚趾磕坏了,或者他儿子从马厩的阁楼上摔了下来,要不就是他家的老伴牙疼了。很可能是他家的一个女人出了事。我知道她们是怎么回事!他妻子有个没嫁人的妹妹和她住在一起。真是个该死的多愁善感的老处女!她总会神经质地抱怨——总是大喊大叫,认为她要死了。死个屁!我知道她这种人!许多这样的人就喜欢让医生在他们身边瞎晃悠。找个医生在身边,这样就可以与他独处一室,随后就开始没完没了地聊他们自己——如果医生允许的话。” 医生边转动线轴边发牢骚,突然,我看见他露出一种独属于他的得意表情,那是经过一整天的工作,在冬夜驾车驶过冻僵的道路时嘴角会浮现出的一抹微笑,他拿起船桨,使劲地朝岸边划去。当我提出要划桨时,他摇了摇头。“不,孩子,这样划船对身材好。”他一边说,一边朝自己肥硕的腹部看了看。他笑了。“我得保持身材。如果不这样的话,我就没办法在未婚女人面前施展手脚了。” 至于岸上发生的事儿——梅·埃格利,她是我们镇上的人,在某个离镇子很远的地方溺死了,尸体在水里泡了好几天。人们在某条深河边的柳树间,发现了那具尸体,它就卡在柳树的根须上。我们登岸之后,那个农夫和他儿子以及雇工已经将尸体拖了出来,横放在马厩旁的木板上。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死人,我永远忘不了在医生身后,站在一群沉默不语的人当中,看到那具横着的、褪了色的、浮肿的女尸的那一刻。 医生对这类事已经习惯,但对我来说,这全新的经历把我吓坏了。我只看了一眼就立马跑开了。我冲进马厩,靠在一个畜栏的饲料槽上,一匹老耕马正在那儿吃草料。屋外暖和的天气骤冷下来,但在马厩里很温暖。哦,对一个男孩来说,马厩真是舒服的地方,烘干的草料和动物身上散发着馥郁、温暖、抚慰人心的味道,在这儿躺下,就像躺在一张柔软的床上。而在我工作和居住的医生家里,医生的妻子总会在冬夜给我铺上“盖被”,既柔软又暖和。他们找到梅·埃格利尸体的那一天,马厩给我的就是那种感觉。 至于那具尸体——好吧,梅·埃格利是个娇小的女人,长着一双结实的小手,在他们发现她的尸体时,其中一只手还紧紧拽着一顶女人的帽子——它之前一定是顶巨大的宽檐艳俗货,帽子上还插着一根巨大的鸵鸟羽毛,有时你可以在马赛或者市郊的二流度假村里,看到大块头的艳俗女人帽子上插着这种东西。 梅·埃格利在临死时用手毅然决然地拽着那片湿透了的鸵鸟羽毛,这根鸵鸟羽毛就一直印在我的脑海里。当我在马厩里站着哆嗦时,我眼前又浮现出这片羽毛。我经常会在鲁莽的大块头女人莉·埃格利——也就是梅·埃格利的姐姐——头上看到它,她经常半带着挑衅意味走过镇里的街道。我们这座镇子叫彼得韦尔,位于俄亥俄州。 我怀着孩子对死亡的恐惧,站在老马厩里哆嗦,耕马从畜栏里把头伸出来,用它柔软而温润的鼻子蹭着我的脸。这里的主人,也就是那个农夫,一定是个善待动物的人。老马用鼻子上上下下蹭着我的脸。“你离死亡还很远,小伙子,等到死亡来临之际,你可不能这么哆嗦。我年岁已高,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对了却一生的人来说,死是一种安慰。” 那匹老耕马似乎在说这样的话,不管怎么说,它的话安抚了我,为我驱走了恐惧和寒意。 人们商量后决定将梅·埃格利送回镇子,交给她的家人。在那之后,医生和我在傍晚的暮色中开车回家,就在那时,他说起了她的事儿,并讲出了这则故事的标题。医生那一晚说起很多事情,我现在记不全了,只记得夜色轻柔,灰色的道路在视野中隐没,随后月亮升起,灰色的道路变成银白色,树影投到路面,留下一块块漆黑的斑块。医生的心智非常健全,不会对一个男孩用高人一等的语气说话。他经常会亲切地和我说起他对某人某事的感受。那个胖乎乎的老医生脑袋里装着不少事儿,他的病人对此一无所知,但给他看马的孩子知道。 医生那匹枣红色的老马在稳步前进,就像医生工作一样在愉快地走着,医生抽起一支雪茄。他说起那个死去的女人,梅·埃格利,说她曾是多么聪明的一个姑娘。 至于她的故事——他没有说全,但我那晚非常亢奋——也就是说,我的想象力非常活跃——而医生则是一个播种者,他把种子播入了我想象的沃土。他是那个在一片又宽又长的田野中行走的人,这片田野刚刚被死神——那个收割者的手翻过,他一边走,一边用力将梅·埃格利的故事之种深深地播撒在这片土地上,种子落在男孩已觉醒的想象之土上。 一 埃格利一家住在俄亥俄州的彼得韦尔镇,家中有三个男孩和三个女孩。沿着克利夫兰到托莱多的铁路旁遍布着十多个小镇,埃格利家的女孩当中,莉莉安和凯特是这些小镇里的名人。莉莉安是家中的大姐,可谓声名远播。在克莱德、诺瓦克、费里蒙特、提芬这些小镇,乃至托莱多和克利夫兰的大街上,她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在夏日的傍晚,她会戴一顶插着几乎要落在肩头的鸵鸟毛的大帽子,在我们这里的主街上到处逛。她和妹妹凯特一样,长着一头金发,一对蓝色的眼睛非常显眼,而凯特从未在镇上的生活中获得过显赫的地位。几乎每个周五的傍晚,莉莉安都会动身远行,一直到下个周一或周二才回家。显然她出远门是能捞到钱的,埃格利一家都是干活的人,所以她身上那些数不尽的新裙子肯定不是家中的兄弟给她买的。 那是夏日一个周五的傍晚,莉莉安出现在彼得韦尔主街的北边。那里有二十几个男人和男孩在车站月台附近转悠,他们在等向东驶去的纽约中央铁路的列车。他们盯着莉莉安看,莉莉安也回头看了看他们。火车将从西面驶来,太阳沿着那个方向,从刚长成的玉米地上落下。一道朦胧的金光照亮了天空,闲逛者被傍晚的这道美景和莉莉安挑逗的目光给摄住了,纷纷陷入沉默,四下寂静无声。 随后,火车进站,寂静的咒语被打破了。列车员和司闸员跳上月台,朝莉莉安挥了挥手,火车司机从车舱里探出头来。 莉莉安上了车,自己找了个座位,火车开动,列车员检票之后就在她身边坐下。火车到达下一个镇子时,列车员就去干他的活儿,司闸员就走过来靠在她的座位旁。这个人低声说着话,车厢里的沉默时不时被迸发的笑声打破。车上彼得韦尔镇去走亲戚的女人们都很尴尬。她们转过头去,往车厢外望去,脸上红红的。 在彼得韦尔车站的站台上,黑暗已经降临,那些男人和男孩们依旧边逛边谈论着莉莉安和她的出行。“她不用花一分钱,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一个靠着车站门、长胡子的高个子男人说。此人是卖猪肉和牛肉的,每周去克利夫兰市场一次。一想到莉莉安,想到沿着铁路免费旅游的爱之光芒,他的心里就充满了嫉妒和怒火。 埃格利一家在彼得韦尔镇的名声并不好,但只有家中最小的女孩梅是例外,他们一家都是知道怎么自顾自活着的人。杰克,家中的大哥,几年来一直在主街南面的酒馆里为查理·舒特当酒保,随后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竟然把酒吧买了下来。“要么是莉莉安给他出的钱,要么就是他偷了查理的钱。”人们说,但不管怎么说,抛开道德标准,人们都去酒馆喝酒。在彼得韦尔,恶习虽然会被公开指责,但私下里却被视作男子气概的标志。 弗兰克·埃格利和威尔·埃格利就和他们的父亲约翰一样,分别是赶牲畜的和货运马夫,两人干起活儿来都很努力。他们都有各自的牲口,不用求人帮忙,没活干的时候,也不会和别人打交道。通常在周六午后,等一周的活干完,把马匹清理好、喂好、安顿好之后,两人就会穿上黑色套装,佩好白色领子,戴上礼帽,来我们镇上的主街,给自己买点酒喝。到了十点钟左右,他们喝足了就会踉踉跄跄朝家走去。他们在葡萄藤大街或胡桃木大街槭树下的黑影中,撞见了彼得韦尔的一个镇民,他也在朝家走去,随后爆发了一场争吵:“你这该死的给我们让开,从人行道上滚开。”弗兰克·埃格利喊道,随后这两人冲上前动起手来。 当时是六月的一个晚上,明月当空,虫子在人行道和草丛里大声叫嚷,埃格利兄弟撞见的人叫埃德·佩施,他是个年轻的德国农夫,正和彼得韦尔一个纺织商的女儿卡洛琳·杜皮散步,埃格利兄弟一直期待的打斗就这么爆发了。弗兰克·埃格利大声叫着和他弟弟冲上前去,但埃德·佩施并没有逃走,他回了手,把兄弟俩狠狠揍了一顿。到了周日早上,他俩赶车时,脸都破了相,成了黑眼圈儿。整个一周,他俩都在小巷子里晃悠,在沿住宅街给各家各户送冰块和煤炭以及给商店送货期间,他俩都没有抬头,一句话也没说。镇子上的人都乐坏了,店员们从一家店跑到另一家,对看到的事评头论足,他们想把兄弟俩的话重复给别人听。“你们有没有见过埃格利兄弟?”他们问,“他们真是罪有应得的。埃德·佩饰给了他们应得的教训。”某些更为兴奋,想象力也更丰富的人说起了那场黑暗中的打斗,就仿佛他们当时也在场似的。“他们可是地痞,任何想要维护自己的权利的人都可以动手打他们。”沃尔特·威尔斯说,他是一个瘦弱而紧张的年轻人,为杂货商阿尔伯特·特威斯特干活。这个店员恨不得也能像埃德·佩施那样成为一名斗士。到了晚上,他从店里回家,走在温柔的夜色中,他幻想自己能遇到埃格利兄弟。“我要给你们点颜色瞧瞧——你们这两个地痞。”他自言自语,朝着空气挥舞拳头。一种急切而紧张的感觉沿着他后背和手臂蔓延开来,但他在晚上的勇气却没能持续。到了周三,威尔·埃格利来到商店后门,他货车上满载着装盐的桶,沃尔特走入小巷,好好欣赏了一番他那副嘴唇开裂、眼睛变黑的模样。威尔双手插在口袋里站着,双眼盯着地上。无声的气氛不安地凝重起来,最终那个店员开口了。“这儿没有别人,桶又重,”他热诚地说,“我还是出点力,帮你把桶卸下来吧。”沃尔特·威尔斯脱掉衣服,帮威尔·埃格利干起了活儿。 如果说梅·埃格利在少女时期获得的声望比埃格利家族中的其他人都要高,那么这种声望现在也跌落下来。“她曾经有机会,却没有把握住。”人们总这么说,毫无疑问,除她之外,镇上的人还没对她家的其他人表达过同情心。莉莉安·埃格利从不在镇上活动,而凯特不过比她姐姐强一点点。她在“弗恩斯比餐馆”当服务员,几乎每晚都和某个外乡人出去散步。她也会搭乘火车去附近的镇子,但会在同一天晚上或第二天一大早就回来。她不像莉莉安那般有钱,渐渐厌倦了沉闷的小镇生活。她在二十二岁时搬去了克利夫兰,她在那里的一家大商店里当斗篷模特。随后,她在一出滑稽戏里当演员,四处巡演,彼得韦尔随后再也没有了她的消息。 至于梅·埃格利,在她整个童年时期,并且直到十七岁之前,她都是行为良好的典范。人们有口皆碑。她不像埃格利家的人,长着矮小的身材,皮肤黝黑,也不像她的姐姐们那样穿着,只会打扮得朴素整洁。在公立小学读书时,她因出色的课堂表现引得别人的关注。莉莉安·埃格利和凯特·埃格利都是懒学生,只会整天朝男孩子和男老师抛媚眼,但梅谁也不会看,傍晚一放学,她就回家找她妈妈。她妈妈是个一副疲态的高个子女人,很少出门。 在彼得韦尔,汤姆·米恩斯曾是学校里的优等生,他后来当了兵,最近由于为世界大战训练新兵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在军队里获得了高级军衔。汤姆当时正在为进入西点军校而努力,晚上没空和其他年轻人一样去大街上溜达。他待在家里,专心学习。汤姆的父亲是个律师,母亲是肯塔基州某位嫁给英国准男爵的女人的三表姐。汤姆曾立志成为一名士兵和一个绅士,并打算跻身文人阶层,因此十分看不起他同学的智力,于是当某个埃格利家里的人成了他的竞争对手之后,他感到既生气又为之尴尬,其他同学却很高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和梅·埃格利之间你追我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整个彼得韦尔镇的人都落在了那个女孩身后。在诸如历史、英语文学等学科方面,汤姆无人可敌,但在拼写、算术、地理方面,梅可以毫不费力地将他击败。她坐在课桌前就像一只对着装满老鼠的笼子的小狗。每当老师提问,或在黑板上写出一道数学题,她都会像一条小狗般跳起来,举起双手,敏感的嘴唇颤抖着,手指使劲地拍打着。“我知道。”整个班级的同学都知道她知道答案。她回答问题,或走到黑板前解题,一排排尚未完全发育的孩子笑了起来,而汤姆·米恩斯则朝窗外望去。梅回到座位,既有成就感,又有点害羞。 彼得韦尔西部有一片乡村,就像俄亥俄州其他乡村一样,那里盛产小型水果和浆果。六月放假后,所有年轻人,小伙子和姑娘们,连同镇上的女人,都会去那里采摘果子。镇上的居民会在吃完早饭后成群结队去地里。他们把中饭放在篮子里,直到太阳落山前都会待在那里。 和在课堂上一样,梅在浆果地里也是个佼佼者。她不像其他年轻姑娘一样与人结伴而去,也不会坐车,中午时分更不会和别人一起吃午饭,但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因为她家庭的原因。“我知道她的感受,如果我来自这样的家庭,我肯定不会寻求别人的关注,也不想要别人来关注我。”一个木匠的妻子说,她和其他人一起在布满灰尘的路上跋涉。 在农夫彼得·肖特的浆果地里,三十来岁的女人、年轻的小伙子和高大笨拙的男孩们,趴在地上采摘芳香的小红莓。就在他们的队列前面,梅独自采摘着。她的双手就像有人走入树林时,松鼠钻进树叶里的尾巴一样,飞快地在浆果蔓藤中游走。其余人采得很慢,时不时停下手吃几个浆果,聊几句闲话,每当有谁爬到前面一点,就会停下来,蹲坐着等别人。采摘浆果的人会根据白天采摘的量领取工钱,他们总会说:“这不是钱的事儿。”采摘浆果也是一种社交方式。这些采浆果的人都是富有工匠的妻子、儿子和女儿,难道会为了一点琐碎的钱来这里累死累活地干活吗? 他们知道,对于梅·埃格利来说,情况可不一样。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家除了父亲约翰·埃格利——还有杰克、弗兰克和威尔这几个兄弟——以及靠自己赚钱来买衣服穿的莉莉安和凯特两姐妹之外,梅和她母亲确实是没有收入的。如果她想穿得体面些,就得在假期不用上学的时候出去赚钱。这样一来,也就不难理解,她为何想当教师了。要想谋得这个职位,就得让自己穿得好一点,勤勉处事,行事机敏。 因此,梅不知疲倦地干活,一箱箱经由她灵巧的双手采摘的浆果堆成一座小山。彼得·肖特和他儿子沿队伍一路走下来,将装满了的板条箱收集起来,再把它们搬上车,拉到镇子上去。他用赞许的目光看着梅,其他动作缓慢的采摘者则成了他嘲讽的对象。“啊,你们这些说闲话的女人,你们这些大个子都是懒小伙,你们真不行,”他喊道,“你们就不害臊吗?你们看看,西尔维斯特,还有艾尔——你们还不如一个身体弱小到可以揣进口袋带回家的小姑娘。” 梅在十七岁那年夏天,从彼得韦尔镇生活的高处跌落下来。那一年在她身上发生了两件事关生死的戏剧性事件。她母亲在四月去世了,六月,她以仅次于汤姆·米恩斯的成绩从高中毕业。由于汤姆的父亲多年来一直是学校董事会成员,所以镇上的人在听说他决定把儿子的排名排在梅前面之后,纷纷摇起了头。在所有人眼中,梅才是真正能摘得这一荣誉的人。她走进浆果地里,一想起她母亲的离世,即便是那些女人也忘了她是埃格利家人这一事实。至于梅,她似乎没什么事儿值得牵挂了。 随后就发生了难以预料的事。事后,彼得韦尔镇不止一个妻子对丈夫说:“在那一刻,那家人的德性还是自动显现出来了。” 一个叫杰罗姆·哈德利的人首先找上了梅。他那一年来彼得·肖特的地里,就如他本人所说,“就为了来找点乐子”。而他的确在那儿找到了乐子。杰罗姆是彼得韦尔九人棒球队里的投手,本职工作是铁路邮递员。在跑完一趟差事之后,他有几天可以休息,他来浆果地是因为镇上没多少人了。在他看到梅独自干活时,他朝另外的男人眨了眨眼,随后来到她身边,蹲了下来,用和她一样快的速度采摘起来。“来吧,小姑娘,”他说,“我是一个邮递员,是分拣信件的。我的手指动得飞快。来吧,看看你能不能跟得上我。” 杰罗姆和梅在树丛里忙忙碌碌摘了一小时,随后镇上的人都惊呆了。这个从未和人说过话的姑娘,开始和杰罗姆说起了话,其他采摘者转过头来,为此感到疑惑。她不再以飞快的速度采摘,而是采一会儿,停一会儿,时不时停下来休息,把挑选出来的浆果塞到嘴巴里。“吃吧。”她大胆地说,并把一颗巨大的红莓递给杰罗姆。她将一把浆果塞进他的箱子里。“要是你再不加把劲,一天下来连七十五美分都赚不到。”她害羞地笑着说。 中午时分,其他采摘者发现了真相。疲倦的工人都去了彼得·肖特家边的水泵旁,吃完中饭后,就去附近的果园坐在树荫底下休息。 毫无疑问,梅身上发生了变化。所有人都感觉得到。随后人们才明白,在那个六月的午间时分,她相当平静而又慎重地决定追随她的两个姐姐。 采摘浆果的人一如既往地聚在一起吃午餐,女人和姑娘们坐在一棵树下,男人和男孩坐在另一棵树下。彼得·肖特的妻子带来了热咖啡,给每人的锡杯里都倒满了。人们来回说着笑话,女孩们听了咯咯笑起来。 尽管梅对杰罗姆的态度有点出人意料,但考虑到杰罗姆是个单身汉,与未婚女人待在一起也无可厚非,所以没人料到会发生什么严重的事儿。人们总喜欢在浆果地里调情。他们来这里,尽情玩耍一番,随后又像六月的云朵一样飘走。到了晚上,年轻人洗掉地里的泥土,穿上周日的衣裳,一切都会变样。到那时,姑娘们就得留心了。当她与一个年轻小伙子走在树下,或者步入乡间小道——那么,一切都有可能发生。 但在田地里,到处都是年长的女人——若你看到一个年轻小伙子和一个姑娘一起红着脸,嬉笑着干活,心里觉得没什么的话,那一定是没理解浆果采摘季的真正意义。 很显然,梅就没理解。事后,没人怪杰罗姆,至少没有一个年轻人会责怪他。因为采摘浆果的人在吃午饭时,梅坐得远远的。那是她的习惯,而杰瑞[11]也躺在较远的果园边的高草地里。一股突来的紧张感偷偷溜进了待在树下的人们周围。梅从地里回来时,并没有去水泵旁和别人待在一起,而是背靠着一棵树坐着,拿着三明治的那只手沾满了早晨干活时留下的泥土。这只手颤抖着,三明治还从她手里掉落了。 突然,她站起身来,把午餐篮子放在树杈上,然后,带着一种蔑视的眼神,她爬过篱笆,沿着一条小路走过彼得·肖特的谷仓。这条小路穿过一片草地,经过一座桥,沿着一片起伏的麦田一直延伸到一片树林。 梅沿着这条小路走了一段,随后停下脚步往回看。其他采摘浆果的人也都盯着她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随后,杰罗姆·哈德利站起身来。他害臊了,笨拙地爬过栅栏,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所有人都确信这是两人事先商量好的。女孩和女人们站起身来看他们。梅和杰罗姆走过小路,进了林子。年长的女人摇了摇头:“瞧瞧,瞧瞧。”她们惊呼道,与此同时,男孩和年轻男人们开始互相拍着后背,怪里怪气地欢腾起来。 真是难以置信。他们在离开人群前,杰罗姆把手搭在梅的腰上,她则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仿佛梅·埃格利,如同所有年长的女人所想的那样,其实和她家的其他人没什么两样,也会在人前展露出不堪的一面。 杰罗姆和梅一起在林子里待了两小时,随后一起回到干活的地里。梅脸色苍白,看上去好像一直在哭。她又像之前那样独自一人采浆果,在片刻尴尬的沉默之后,杰罗姆穿上衣服,沿着大路朝镇子走去。梅那天下午采摘的浆果,装在箱子里堆得像小山,但从她手中掉落下的浆果有两到三倍多。洒落在地的果实在棕黑色泥土里红彤彤地闪着光泽。 自那以后,人们再也没有看到过梅来浆果地。杰罗姆·哈德利则多了件可吹嘘的事儿。到了晚上,当他和别的年轻人待在一起时,他详细说起了那次经历。 “送上门的好事,我得把握住,你们不能怪我。”他笑着说。他事无巨细地说起了林子里发生的事儿,与此同时,其他年轻人则站在一旁,满心嫉妒。他说着说着,渐渐对他的经历获得了公众的关注而感到既自豪又羞愧。“这事儿很简单,”他说,“在这个镇上,梅·埃格利是最容易搞上手的人。不用求就可以搞到手。这有多简单。” 二 在彼得韦尔,由于她和杰罗姆一起去了树林,就相当于把自己逼入了死角。在那之后,梅就待在家里,干起了之前她母亲做的家务,洗衣服、做饭、铺床。有一段时间里,她一想到要干一些低贱的活儿,心里竟有一丝甜蜜的感觉,她将莉莉安和凯特的衣服,以及父亲和兄弟们的大衣洗好、烫平,心里还挺满足。“我干累了就可以睡着了,睡着了就什么也不会去想了。”她对自己说。她在床铺之间的洗衣盆里洗衣服,床上躺着前一晚或许喝得烂醉、此刻正睡得香甜的兄弟们,或者站在厨房热烘烘的火炉旁,想念死去的母亲。“我想知道她会怎么想,”她问自己,然后补充道,“如果她没有死,这一切就不会发生。如果我身边有人,就可以去谈谈,事情就会不一样了。” 白天,家里的男人都赶着牲畜出门了,莉莉安去了镇上,房里就剩梅一个人了。这是一座两层楼的木房,坐落在镇边的一块田地边上,曾被漆成了黄色。现在,屋顶上的水冲刷掉了油漆,这栋老式建筑的侧壁上都是斑驳的条纹。房子建在一座小山上,在离厨房门不远的地方,地势陡降。山脚下有一条小溪,越过小溪是一块田地,一年中的某些时候,那里会变成一片沼泽。溪边长着杨柳和接骨木,在下午没人的时候,梅常常会轻轻走出厨房,看看有没有人从门口经过,如果四下无人,就走下山去,在接骨木和柳树的芬芳中俯下身子。“我就躲在这里,这样就不会有人看到我了。”她心想。这个念头给了她强烈的满足感。她的脸渐渐变得又红又烫,于是就把杨柳叶贴在脸上。当路上有马车经过,抑或有人沿着路旁的人行道走过时,她就缩成一小团,闭起双眼。那些过往的声音渐远,而对她而言,她似乎用某种方式逃离了生活。待在这里,藏身于柳树墨绿的阴影之中,是多么亲切,多么温暖啊。那些盘曲的树节就像臂膀一样,但它们不像和她一起躺在树林里的那个男人的手臂,不会用可怕的蛮力抓住她。她在阴影中静静躺了几个小时,没什么来惊扰她,她受伤的心灵恢复了一点点。她对自己说:“我把自己变成了一个远离人群的亡命之徒,但在这里我不是。” 在听说梅与杰罗姆·哈德利在浆果地里发生的事情之后,莉莉安·埃格利和凯特·埃格利被激怒了,非常生气。两人都在家的一天晚上,她们冲着正在厨房干活的梅提起了这件事。莉莉安非常生气,决定痛骂梅一顿。“她为什么要这么下贱?”她问道,“我一想到这件事就想吐——竟是杰罗姆·哈德利这样的人!就算她想要自由,又怎能做出这么下贱的事儿来呢?” 人们一直觉得梅和埃格利家的其他人不一样,约翰·埃格利老爹和她的几个兄弟一直对梅怀有一种敬意。他们有时会骂莉莉安和凯特,但绝不会那样对梅,并且他们私下里都把梅当成他们与镇上更高尚的生活之间的纽带。埃格利老妈非常受人尊敬,但她年纪大了,非常疲惫,从未走出过家门,只有靠梅,这家人才能抬起头来。两个兄弟都为妹妹在镇上的学校所取得的成绩感到自豪。他们自己都是做工的人,从未想过出人头地,不过,他们想:“我们这个妹妹已经证明,埃格利家出来的人也能在他们擅长的领域里打败他们。她比镇上的任何人都要聪明。瞧瞧镇上的人看她的眼光。” 至于莉莉安——在发生杰罗姆·哈德利事件之前,她一直在向别人说起这个妹妹。她在诸如诺瓦克、弗里蒙特、克莱德以及其他镇上结交了许多朋友。男人们都很喜欢她,就如同他们经常说的那样,她是值得信赖的女人。只要有人对她说起什么,无论说的是什么,她都会守口如瓶,所以当着她面说事儿,人们会有轻松自如之感。在她私下结交的人中,有教会的人、律师、富商、显贵家族成员。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都是偷偷来见莉莉安的,但她似乎也懂得并尊重他们私密的欲望。“你在我面前可以不用有所顾忌。我知道你得小心行事。”她说。 一个夏日傍晚,她去了常去的一个镇子,准备见某人。她等了一个傍晚,那个男人直到夜幕降临才出现,他在车马出租所雇了一辆马车,随后驾车来到了约定地点。马车挂上了侧帘,两人驶入了漆黑而孤寂的乡间小路。暮色渐深,随着激情的消逝,一股自由之感突然袭上那个男人的心头。“最好不要跟年轻姑娘或别人的妻子鬼混。但和莉莉安待在一起,就不会有什么麻烦。”他想。 马缓慢地向前开,渐渐驶离大路——栅栏放下了,两人把车开进了田地里。他们坐在车里聊了好几个小时。这个男人和莉莉安说话的方式是男人们从不会用在其他女人身上的。她精明能干,做人很有一套,所以男人们总会向她说起他们的私事儿,并征询她的意见。“现在,你怎么想,莉莉——如果你是我的话,你会买还是卖?”一个男人曾这样问道。 他俩的对话中渗透进了另一种更为亲密的东西。“这么说吧,莉莉,我老婆和我都没有问题。我们相处得很好,但我俩绝不是你认为的情人关系。”这位莉莉安的露水情人说道。“她总唠叨我抽烟太多,要么就说我去教堂太少。还有,你明白吧,我们担心孩子。我的大女儿总和哈里·加文出去,我一直问自己:‘这小子有什么好的?’我没办法拿主意。你见过这个人,莉莉安,你怎么想?” 莉莉安和很多人像这样聊过,于是她就希望妹妹梅能给她带来点缀对话的话题。“我知道你的感受。我也是这么想梅的。”她说。她已经不下一百次解释过,梅和其他埃格利家的人不同。“她很聪明,”她解释说。“我可以告诉你,她比彼得韦尔的任何一个女高中生都聪明。” 她时常以梅为例,用来说明埃格利家的人应该有的样子,而在莉莉安听闻发生在浆果地里的事后,她感到震惊。她好几个星期一句话也不说,随后在七月的一个傍晚,当她俩单独在家时,她开了口。她原本打算摆出一副母亲的架势来,直截了当,和蔼可亲——尽管有些严厉,但是当话说出口后,声音就颤抖起来,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我听说,梅,你一直在和一个男人瞎混。”在她俩坐在屋前的门廊里的时候,她打开了话匣子。那是一个炎热的傍晚,天很黑,眼看就要下暴雨了,在莉莉安说出口后,周围长时间陷入了沉默。随后,梅用手捂住脸,身体前倾,开始细声哭泣起来。她的身体前后摇摆着,一阵干巴巴的抽泣声打破了沉默。“那好吧,”莉莉安粗暴地插话进来,打算在她也放声大哭之前,赶紧把要说的话说完,“那好吧,梅,你让自己出了洋相。我没想到你会这样。我没想到你竟然成了一个傻瓜。” 为了控制并掩饰自己的不快,莉莉安越来越生气。她的声音还在颤抖,为了控制住自己的声音,她站起来,走进屋子。当她再出来时,梅仍然坐在门廊边的椅子上,双手托着头。莉莉安心生怜悯。“好吧,别难过了,孩子。毕竟我也是个老傻瓜。不要太在意我说的。我想凯特和我也没给你树立什么好榜样。”她轻声说。 莉莉安坐在门廊边,把手放在梅的膝盖上,她发现这小姑娘的身体在颤抖,一种强烈的母爱在她心中苏醒了。“我说,孩子,”她又开口说,“一个姑娘的脑子会冒出很多想法。我自己也有过。姑娘会觉得她能找到一个好男人。她梦想着一个不存在的男人。她既想做个好人,同时又想成为别的什么人。我知道你的感受,但是,相信我,孩子,这些都是胡扯。好好听我说,孩子,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见过的男人够多了。很多事儿我都懂。” 莉莉安现在一心要给她出主意,并且第一次确定无疑地把妹妹当作伙伴来对待,但她没有意识到,她此刻要说出的话会比她的怒火更伤人。“我常想知道母亲的想法,”她回忆道,“她总是闷闷不乐,沉默不语。当凯特和我出去卖的时候,她从来不会说什么,甚至在我小时候开始与男人一起在晚上出去时,她也一言不发。我记得我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去了弗里蒙特,在外面待了一整夜。我羞得不敢回家。‘我这下可完了。’我当时想。但她什么也没说,凯特也是如此。她从没对她说过什么。我想在凯特和我心中,她和其他家庭成员一样——都指望着你。” “爸爸和兄弟们真该死,”莉莉安尖声说道,“他们是男人,什么也不用管,只要把自己灌饱,累了就像狗一样睡去就行。他们和其他男人一样,只不过没有那么自恋罢了。” 莉莉安又激动起来。“我很为你骄傲,梅,但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想,”她说,“我上千次向别人吹嘘过你,我猜凯特也是。每当想起这一点,我就很心痛,你是埃格利家的人,人又很聪明,却委身于像杰罗姆·哈德利这样的下贱人。我敢打赌他甚至既没给你钱,也没有许诺要娶你。” 梅从椅子上站起身,浑身像是遭了风寒一样颤抖起来,莉莉安也起身,站在她身边。随后说出了要点。“你不能这样,妹妹——你难道不怕怀上孩子吗?”她问道。梅站在门边,靠着门框,大雨开始下起来。“别说了,莉莉安。”她说。她像一个求饶的孩子般伸出了双手。借助一道闪电,她那张苍白的脸莉莉安看得清清楚楚。这张脸就像是从黑暗中凸显在她面前的一样。“别再说下去了,莉莉安,求你别说了。我再也不会这么做了。”她恳求道。 莉莉安已经下定决心。梅走进屋里,沿楼梯回到她的房间后,莉莉安跟着她来到楼梯口,把她觉得应该说完的话说出了口。“我不能让你那么做,梅,”她说,“我不能让你这么做。埃格利家得有一个人走正道,但如果你打算走歪路,那就别犯傻。别和杰罗姆·哈德利这种下贱的人鬼混,他只会对你说甜言蜜语。如果你真的想那么干,那就来找我。我带你去找有钱人,我帮你搞定,这样你就不会有什么麻烦了。你可别犯傻,像我和凯特那样去卖,你来找我就好了。” 梅这一生都没和别的女人交过朋友,尽管她经常奢望。她还在读书的时候,曾看到过其他女生在傍晚结伴回家。她们会一起闲逛,手挽着手,相互之间有说不完的话。当她们走到街角,要各自回家时,会依依不舍。“要不今晚你陪我回家,我明晚陪你回家。”一个女生会对另一个说。 梅则独自一人径直回家,心中满怀妒忌,她毕业之后,尤其在发生浆果地事件之后——在莉莉安口中,她总是把这件事称为她的倒霉时刻——想要与别的女性交朋友的梦想就愈发强烈了。 她在彼得韦尔最后一年的那个夏天,从另一个镇搬来的一个年轻女人,住进了她那条街的一间房子里。她父亲在“镍板铁路”[12]上工作,彼得韦尔是那段铁路的最后一站。这个铁路工人很少在家,妻子几个月前去世了,而他有个叫莫德的女儿,她身体不怎么好,所以不会和其他女人一起去镇上逛。每天下午和傍晚,她都会坐在父亲房子的前廊,而梅有时不得不去商店,于是经常会看到她坐在那里。新搬来彼得韦尔的这个姑娘又高又瘦,看起来就像个病人。她的脸很白,整个人看起来非常疲惫。她在去年动了手术,体内某些机能已经丧失了,于是她那张苍白无力的脸,以及疲惫的样子触动了梅的心。“她看上去像是需要陪伴的人。”她一厢情愿地想。 妻子去世后,那个铁路工人家某个未嫁人的妹妹成了这所房子里的主妇。她是个矮壮的女人,长着冷酷的灰眼睛和坚毅的下巴,有时她会和那位新搬来的姑娘坐在一起。每到那时,梅就会头也不回,迅速经过她们。但是,每当莫德一个人坐在那里时,梅就会放慢脚步,偷偷打量摇椅里那张苍白的脸和那具虚弱的躯体。有一天,莫德朝她笑了一下,梅也回之以微笑。梅在那里逗留了一会儿。“天气真热。”她靠在篱笆上说,但在对话开始之前,梅变得紧张起来,匆匆离开了。 在干完当晚的活儿后,埃格利家的男人就会到镇上,每到那时,梅就会上街。莉莉安离家去了某处,沿街的人行道上空无一人。埃格利家的房子坐落在整条街的尽头,而沿着面朝镇子的方向,位于街道的同一侧——这里起初是一片空地,随后成了一个小屋,这个小屋一度是一间铁匠铺,但现在已经荒废了,随后那个新搬来的女孩就搬了进去。 每当夏日温柔的夜色降临之后,梅就会沿着街道稍微走远一点,随后在这块荒废的屋子前停住。那个坐在门廊摇椅上的女孩看到了她,并且似乎明白梅害怕的是她姑姑。她站起身来,打开门,朝屋里瞥了一眼,确保没人看得到她之后回过身来,踏上通向大门的石砖路,沿着街道朝梅走去,她时不时往回看,确保没人看到她溜了出来。屋前的人行道边立着一块大石头,梅让新来的女孩坐在她身边休息。 梅兴奋地涨红了脸。“不知道她了解不了解我的事儿?”她心想。 “我觉得你想交朋友,所以就过来和你聊聊。”新来的女孩说。她满怀好奇。“我听人说起过你的一些事,但我知道那不是真的。”她说。 梅的心怦怦直跳,双手颤抖起来。“我真是自己找上门了。”她心想。她恨不得跳起身来,沿着人行道奔跑,逃离因为自己太渴望有人陪伴而造成的窘况,这股冲动几乎要将她压垮,她半站起身来,随后又坐了下去。她突然怒火中烧,随后将话说出口时,声音变得非常严厉,充满了怒气。“我知道你指是什么,”她尖声说,“你无非想说我和杰罗姆·哈德利在林子里干的蠢事,对吧?”新来的姑娘点了点头。“我不信,”她说,“这是我姑姑从一个女人嘴里听来的。” 现在,莫德大胆提起了那件事,梅知道,就是这件事让她成了镇子生活中的一名法外之徒,她突然感到自由而勇敢,什么也不怕了,并迷失在她的勇气之中。这么说吧,她原本还是想去爱这个新来的姑娘,想和她交朋友,但现在这股冲动迷失在另一股扫过全身的激情之中。她想要克服这种感觉,以胜利的姿态从这种情形中走出来。她无所畏惧地说起了谎话,活像另一个莉莉安。“我这就和你说说发生了什么吧。”她飞快地说道。她与杰罗姆待在树林里发生的事儿迅速在她脑中重现,就像黑暗的日子里照进了一道阳光。“我和杰罗姆·哈德利一起去了林子——为什么呢?或许,就算我告诉你,你也不会相信。”她补充说。 梅开始了她的谎言。“他说他摊上了麻烦,想去个没人的地方,找个隐秘的地方和我说说话,”她解释说,“我就说,‘如果你摊上了麻烦,那我们就在中午去树林吧。’这是我提出来的,后来我们就一起去了那里。他在说自己摊上麻烦的时候,眼神看上去非常痛苦,所以我丝毫没有考虑自己的名声。我只是说,我会去的,并为此付出了代价。我想,如果一个女孩打算对一个男人好,总得付出点代价。” 梅想象莉莉安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说话,试图让自己的言谈举止看起来像一个聪明的女人。“我本想告诉你,我们在那儿时——在林子里——杰罗姆·哈德利都对我说了什么,但我不能说,”她宣布说,“他后来对我撒了谎,因为我不能按他要求的那样去做,但我得说到做到。我不会告诉你具体的人名,但我得告诉你——我知道的东西,只要我愿意,就足以让杰罗姆·哈德利蹲监狱。” 梅看了看身边那个人。对于一向过得很沉闷的莫德来说,这个傍晚就像去剧院看了一场戏。甚至比单纯的看戏还要精彩。就像去了一家主打明星是你朋友的剧院,你坐在一群陌生人身边,心怀一种优越感,因为你知道,那个穿着天鹅绒长袍,剑在身边咣咣作响的主角就和你差不多。“哦,大胆把一切告诉我吧,我想知道。”她说。 “他摊上的麻烦和一个女人有关,”梅回答说,“或许到了某一天,整个镇子的人都会知道这件事,而现在只有我知道。”她身体往前靠,摸了摸莫德的手臂。她所说的这个谎言让她感到开心自由。就好像在一个阴天里,阳光突然突破了云层,现在生活中的一切都明亮地闪着光芒,她的想象力向前迈了一大步。她一直在编造故事自救,但现在她想继续讲下去的理由变成了想要看看,这个突如其来涌上嘴唇的故事会给她带来怎样的快乐。她就像在学校读书时那样,思维敏锐,求知心切。“听好了,”她恳切地说道,“不要告诉任何人。杰罗姆·哈德利打算杀了这镇上的某个人,因为杰罗姆爱上了他的女人。他搞到了毒药,打算交给那个女人。她结了婚,也很有钱。她丈夫是彼得韦尔镇的大人物。杰罗姆打算把毒药给这个女人,然后她会把它放进丈夫的咖啡里,等那男人死后,这个女人就会嫁给他。我劝阻了他。我阻止了一场谋杀。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要和那个人进林子了吧?” 梅身上的那股子狂热劲儿也传染给了她的同伴。这股狂热拉近了她俩,此刻莫德把手放在了梅的腰上。“他鼓起勇气,”梅大胆地说,“想要让我把那东西带到那个女人的家里,并且他也会给我一笔钱。他说那个富有的女人会给我一千美元,但我嘲笑了他。‘如果那个男的有个三长两短,我就会告发你,你会因谋杀而被人吊死。’这就是我对他说的。” 梅描述起了那天和那个打算杀人的男人一起待在漆黑的林子里时的场景。她说,他们一起吵了两个多小时,随后那个人打算杀了她。她原本可以让他立刻被逮捕,她解释说,但这样做就会把投毒的事说出去,而她已经说过要拯救他,如果他能改邪归正,她就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那个男人发现她不为所动,非但不打算帮他投毒,竟还想劝他不要这么干,于是变得更沉默了。随后,当他们从林子里走出来的时候,他又一次扑向了她,想要掐死她。那天早上和他们一起在地里采浆果的人当中,有人还目睹了这场打斗。 “这些人随后对我的事儿开始编造,”梅强调说,“他们明明看到我们打了起来,却说他在向我示爱。那里有个姑娘,她本人很爱杰罗姆,看到我和他在一起,她便吃起了醋,于是就编了这个故事。这个故事随后传遍了整个镇子,而现在我很羞愧,都不敢露脸。” 梅带着无助的懊恼之情站起身来。“这么说吧,”梅说,“我答应过他,不会把他要杀的那个男人的名字,或任何与之有关的事儿告诉别人的,我不会的。这件事我对你说得已经够多了,但你得保证不告诉任何人。这是我们俩之间的秘密。”她说完就沿着人行道朝埃格利家的房子走去,随后转过头,跑回那个新来的姑娘边上。那时这个姑娘差不多已经走到门前了。“你等一下,”梅夸张地小声说道,“如果你把这件事说出去的话,那个男人就会被吊死。” 三 新的生活在梅·埃格利面前展开。从浆果地事件之后,直到和莫德·韦利弗交谈之前,她都觉得自己是个死人。在埃格利家操持家务时,她有时会在楼梯或炉子旁站定,似乎有一阵无声无息的旋风在她身周刮着——恐惧使她浑身颤抖。即便躲在溪边的接骨木下也无法停止。在这种时候,柳树和接骨木树的味道尽管能让她稍稍安心,但仍不足够,那里还少了些什么。这些树没有人情味,它们只是自顾自地生长。 在这些时候,从她自身的情况来看,梅就像一个封存在玻璃瓶中的人。白日里的光照在她身上,生命的声息从四面八方朝她涌来,但她本人却死气沉沉。她只是呼吸、吃饭、睡觉、醒来,但她想要的生活却很遥远,或者早已失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自打她有了自我意识起,生活就成了这样。 那些她见过的面孔,那些她在街上走过时突然出现在人们脸上的表情,她都记得。她尤其记得那些一直对她很好的老人。他们会停下来和她说话。“你好啊,小姑娘。”他们说。人们体谅他,会抬起眼睛,露出微笑,说善意的话,在那样的时刻,她仿佛觉得,生活的洪流为她开启了一道小小的闸门。这股水流流淌在别处,在远方,在墙的另一边,在一座铁打的山的后方——无法看到,无法听到——只有几滴生活的活水落在她身上,浇灌着她。要理解她内心深处的秘密不是不可能,这种可能性理应存在。 在和莉莉安交谈后的几天,这个茫然的女人对生活想了很多。她的思绪,那种天然躁动的思绪,无法不去思索,只不过在那时,她不敢想太多自己的事儿,也无法想象她的未来。她想的是抽象的事儿。 她做了一件事,这件事发生时是那么自然,又那么古怪。她在一片浆果地里干活——那是个有阳光的早晨,在她身后,小伙子、年轻姑娘,以及成熟的女人们排队笑着,交谈着。她的手指忙个不停,她听到有个女人在谈论水果罐头。“樱桃的糖分太高了。”那个声音说道。一个年轻姑娘一直在说男女之事。还有人在说一个坐运干草的马车去乡下的故事,还有一则关于“他说”和“我说”的转述。 随后,那个男人沿队伍走上前来,在梅·埃格利身边跪下来采浆果。他不是镇上的人,就这么突然,毫无征兆地走到她身边。从未有人像那样接近过她。哦,人们都很善良。他们笑着,点了点头,继续去干自己的事儿。 梅没有看到杰罗姆·哈德利对其他采浆果的人投去的狡黠眼色,却把他来找她的冲动当成生活中简单而可爱的事实。也许他和她一样孤独。两人一起默默干了一会儿活儿,然后他俩说起了一段打趣的话。梅发现自己原来是能够和人交谈的,她可以和那个男人有来有去地交谈。她嘲笑他,因为尽管他手法熟练,却还是没她摘得快。 然后,谈话的语气突然变了。这人变得大胆起来,他的大胆让梅有些兴奋。他开始说起吓人的话。“我想把你抱在怀里。我想和你单独在一起,那样我就可以吻你了。我想和你单独去树林或别的地方。”别的人忙着干活,此刻队伍已经走远,那些年轻姑娘和女人也一定曾从别的男人嘴里听到过这样的话。正因为她们听到了这些话,并以同样的态度予以回应。一个女人就是通过对这些话的回应,给自己找了个情人,随后结婚,把自己与生命的洪流联系起来。她曾听到过这些话,内心的某种东西被搅动了,就像此刻一样。她像一朵花,为接受生活而开放了。奇异而美好的事儿发生了,她的经历成了所有生命的经历,包括树、花、草以及大多数其他女人的经历。她的内心升起了某种东西,然后破裂了。生命之墙被推倒了。她变成了一个有生命的东西,接受生命,给予生命,与一切生灵合一。 那天早上在浆果地里,梅在说完那些话后就继续去干活了。她用手指不经思索地摘浆果,然后缓慢而迟疑地把它们放进箱子。她转向那个人笑了起来。她觉得自己能这么做真是太好了。 她的脑子飞快转了起来,它总是这样——飞速、疯狂地转动,稍微有些失控。她的手指变慢了。她摘下浆果,放进那个男人的箱子里,不时把又大又圆的浆果给他吃,并意识到地里的其他人都在朝她这边看。他们偷听着,想要弄清发生了什么,她渐渐生气了。“他们想要干什么?这一切和他们有什么关系呢?” 她一转念有了新的想法。“投入男人的怀中,让男人的嘴唇压在自己的嘴唇上,那会是什么感觉呢?这是所有女人都体验过的经历。她的母亲,以及与她一起在地里干活的已婚妇女,还有许多比她年轻得多的姑娘,她们都知道。”她想象着一双柔软、结实、有力的手臂紧紧搂着她,于是陷入一个朦胧而灿烂的情感世界。漂浮其中的生命之流把她托了起来——带着她奔流向前。所有的生命变得丰富多彩。那些红浆果多红啊!葡萄藤上的绿色是多鲜活的绿色!色彩融在一起,生命之流从它们,也从她身上流淌而过。 梅经历了糟糕的一天。事后,她再也无法集中精神去想这件事了,也不敢去想。和那个男人在森林里的经历太残酷了——她受到了侵犯。她同意了去树林——是的——但没同意那件事。为什么她要和他一起到树林里去?这么说吧,她去了,他出于礼貌邀请她,劝她跟他一起去,但她并没有料到真的会发生什么事。 她咎由自取,一切都是她自己的错。她从采浆果的人中站了起来,生气地瞪着那里的人看——充满怨恨。他们知道得太多,但知道的又不是事情的全貌,她恨他们知道,恨他们的机敏。她站起身来,从他们身边走开了,走时还回头看了看,期待着他能跟来。 她在期望什么呢?她所期望的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她对诗人和他们的才华一窍不通,她不懂诗人是干什么的,不懂人们如何将事物用画布或歌声来呈现。她只是俄亥俄州的一个女人,一个埃格利家的人,一个赶货车的人的女儿,她的姐姐莉莉安·埃格利曾以卖身度日。梅希望走进一个新世界,走进生活——她希望在生命的活水中清洗自己。那里有种温暖、亲密、舒适、安全的东西。希望黑暗中会伸出一双握住她的手,她的手上沾满了红色浆果的污渍和田野的黄土色。她希望被紧紧抱在一个温暖的地方,然后像一朵花一样绽开,把她自己的芬芳播撒在空气中。 她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她的生活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这个问题梅已经问过自己一千次了,一直问到厌倦了,再也问不下去为止。她了解她母亲——自以为了解——如果连她都不了解母亲的话,那埃格利家就没人了解她了。难道其他人都不关心她吗?她母亲遇到过一个男人,曾被他抱在怀里,她就这样成了别人的母亲,随后儿女们各奔东西,放肆地生活着。他们追求的是自认为能像野兽般直截了当的生活。而她的母亲则站在一旁。她一定早在很久之前就已死去了,只剩血肉之躯还在生活、工作、铺床、做饭,和丈夫躺在一起。 很明显,她母亲就是这样活着——一定是这样。否则她为什么不说话,为什么从她嘴里蹦不出一个字来。梅日复一日和母亲一起劳作。这么说吧,她是一个处女,年轻,温柔,而她母亲从来没吻过她,也没有紧紧抱过她。两人间没有说过一句话。但这不是真的,莉莉安曾说过,她母亲指望着她。因为她的心已经死了,所以她才在莉莉安和凯特卖身时一句话也不说。心死之人才不会在乎呢!心死了就是死了! 梅想知道自己是否已经放下了生活,心是否也死了。“也许有这个可能,”她想,“也许我从来没有活过,我以为我还活着,也许这只是头脑里的骗局罢了。” “我很聪明。”梅想。莉莉安也这么说过,兄弟们也这么说,全镇的人都这么说过。她是多么讨厌自己的聪明啊。 其他人会为此感到骄傲和高兴。全镇的人都为她感到骄傲,为她欢呼。因为她聪明,因为她的脑子比别人转得都快,正因此女教师才对她报以微笑,正因此老人们才会在街上跟她说话。 一次她走过一家商店,有位老人把她拉进店里,给她买了一袋糖果。此人是彼得韦尔镇的商人,有个在学校教书的女儿,但梅以前从未见过他,从未听说过他,对他一无所知。他从生活的洪流中凭空出现在她面前。他听说过梅,知道她在上学的孩子中出类拔萃,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她在想象他会是怎样一个人。 那时,梅每个星期天早上都会去“长老会主日学校”,因为埃格利家有个传统,埃格利老妈曾是一名长老会教徒。其他孩子都没去过,但她去过一段时间,并且他们似乎都希望她能去那里。她记得主日学校的老师们经常会谈起那些人。有一个高大、强壮的老人名叫亚伯拉罕,他跟随神的脚步。他一定是个高大、强壮又善良的人。他的儿女多如海沙,这不是力量的象征吗?这么多子嗣!世界上所有的孩子加在一起也多不过那些!那个拉着她的手,领着她进商店,给她买糖果的男人,在她想象中就是这样一个人。同样,他一定还拥有土地,是无数孩子的父亲,毫无疑问,他会整天骑在马上。他可能会觉得她是他无数孩子中的一个。 毫无疑问,他不是一般人。他看上去就像是那样的一个人,而他也对她赞赏有加。“我给你糖果是因为我女儿说你是学校里最聪明的女孩。”他说。她记得店里还有一个人,当她用小手抓着那袋糖果跑开时,那个非凡的老人向他转过身去。他对那人说了些什么。“除了她之外,他们都是牲畜。”后来她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指的是她的家人,埃格利一家。 在总是独身一人往返学校时,她曾想过多少事情。她总有足够的时间来思考——傍晚时分,她要帮母亲做家务;漫长的冬夜,她早早就上床睡觉,但久久都睡不着。商店里的那位老人很赏识她的聪慧——因为他已经原谅了她是埃格利家的一员,是一头牲畜。她的思绪在原地打转。即便在小时候,她也会一直觉得自己被关起来,和生活之间隔着一道墙。她挣扎着要摆脱,想进入生活。 现在,她已经是一个经历过生活,受过生活考验的女人了。她静静站在埃格利家的楼梯或炉子旁,强迫自己努力不去想那些事儿。在另一条街的另一座房子,一扇门关上了。她的听觉异常敏锐,似乎能听到镇上每个男人、女人和孩子发出的每一个声音。思绪一遍又一遍地开始循环,她努力思考,努力摸索走出自我的方法。在另一条街上的另一所房子里,一个女人正在做家务,就像她一直在做的事儿那样——铺床、洗碗、做饭。那个女人刚从一个房间走进另一个房间,门砰一声关上了。“嗯,”梅想,“她是一个普通人,她像我一样感受事物,她思考、吃饭、睡觉、做梦,会在她的房子里走来走去。” 那个女人是谁并不重要。是不是埃格利家的一员也没有什么区别。只要梅愿意想,这个女人随便是谁都可以。所有活着的人,都在她脑中激活了!男人们也会走来走去,也会有自己的想法,年轻姑娘们会笑。她曾在学校里听说过一个女孩,当没人跟她说话时——没人注意她时——她就会突然放声大笑起来。她在笑什么呢? 镇上的人残酷地以屈尊附就的态度对待梅,人人都说她聪明,从而将她和其他人区别开来。他们关心她是因为她聪明。她的确很聪明。她思维敏捷,不断向外延伸。但她是埃格利家的一员——“就是一头牲畜”,店里那个老人曾说。 那又怎么样呢——作为埃格利家的一员——他们为什么是牲畜呢?一个埃格利家的人也要睡觉、吃东西、做梦、走动。莉莉安就曾说过,埃格利家的男人和其他男人一样,只是不那么自恋而已。 梅拼命想认识自己,她想成为所有生灵的一部分,好好活着——不想成为一个特殊的标签——聪明——因为她很聪明,人们就轻拍她的脑袋,微笑着。 什么是聪明?她能迅速、灵敏地解决学校里的难题,但一旦题解完了,她就会把它忘了。这对她来说毫无意义。埃及的商人想要运输货物穿越沙漠,他带着三百七十磅茶叶和等量的干果和香料。问题来了,需用多少匹骆驼才能装下这些东西?她脑筋一转,得出一个数字,大概十二匹或十八匹,比别人算得都快。有个小窍门:把其他一切都抛到脑后,专注于一件事——那就是聪明。 但骆驼能装多少东西对她来说又有什么关系呢?若她能够了解别人的思想,了解到那个拥有一切货物、并这么远去送货的人的灵魂,如果她能够理解他,如果她能理解所有人,所有人也能够理解她,这才是重要的事儿。 梅一声不吭、聚精会神站在埃格利家的厨房里——十分钟,半小时。她端在手中的菜摔到了地上,盘子碎了,她突然回过神来,就仿佛经过长时间的旅程突然回到了埃格利家的房子一样。在那期间,她翻过群山,越过河流和大海——就像她再一次回到了原本打算永远离开的地方。 “一直以来,”她对自己说,“生活在继续,其他人都在生活,笑着就实现了自己的人生。” 然后,通过对莫德·韦利弗撒的谎,梅进入了一个新世界,一个无限释放自我的世界。通过这个谎言以及对它的讲述,她发现如果她不想要周遭的生活,那就得创造出另一种生活来。如果她被围在墙里,被拒于俄亥俄州小镇的生活之外——厌恶且害怕镇子里的人——她就得走出小镇。人们不会真正注意到她,不会试图理解她,他们不会让她看不起他们的。 她撒的谎是一块基石,所有基石中的第一块。她要建一座高塔,一座她可以站在上面的高塔。从高塔上,她可以俯视一个由她自己及自己的思想创造出的世界。如果她的思想真的能像莉莉安、学校里的老师和其他所有人说的那样,她就可以对它加以利用,它将成为她手中的工具,将一块又一块的石头搭进她的塔楼。 在家中梅有一间自己的房间,它是房子后面的小房间,有一扇能俯视田野的窗户,每到春天和秋天,田野都会变成一片沼泽。冬天有时会全都结起冰来,男孩们会来这里滑冰。那天晚上,她向莫德·韦利弗撒了个弥天大谎——再现了与杰罗姆·哈德利在树林里发生的事——她匆忙回到自己的房间,在窗前坐下。她做了件多可怕的事!与杰罗姆·哈德利在树林里的相遇是可怕的——她不能去想它,也不敢去想它,努力不去想它,这几乎使她失去了理智。 现在,这件事过去了。整件事根本就没有发生过。发生的是另一件事,或者说是一件类似的事,一件无人知晓的事。确实有人想要杀人。梅坐在窗边苦笑。“我将这件事稍稍延伸了一点,”她想,“当然,我延伸了一点,但是把事情经过说出来又有什么用呢?我无法让别人理解这件事。因为就连我自己也没搞懂。” 树林那件事之后的几个星期,梅一直觉得自己变得不干净了,身上不干净了。她做家务时会穿印花棉布裙——她有好几条这样的裙子,每天都要换两三次,换下的脏裙子等洗涤日洗净,挂在后院晾衣绳上晾干,随后再挂到衣橱里。吹过裙子的风,让她略感安慰。 埃格利家没有浴室和浴缸。在她那个年代,镇上没什么人会有如此奢华的生活附属品。厨房门旁边的木棚里放一个洗衣盆,家人就在这个盆里洗澡。在这个家里,洗澡不太经常。洗时他们会从水箱里取水将盆倒满,然后放到太阳底下晒温。然后盆被抬进小屋,打算洗澡的人会走进小屋关起门。到了冬天,他们就在厨房洗澡,埃格利老妈会最后一个洗,倒一壶烧开的水进去。夏天在小棚洗澡就不需要加热水了。洗澡的人脱了衣服,把衣服放在一堆堆的柴火上,水溅得到处都是。 那个夏天梅每天下午都洗澡,水不必放在太阳下晒温,凉水澡就很好。通常在周围没人的时候,她会在睡前把水灌满,然后钻进去。她娇小的身体又黑又结实,沉入冷水,随后拿起肥皂擦洗她的腿、乳房、脖子,那是杰罗姆·哈德利曾吻过的地方。她希望自己能把脖子和乳房洗干净。 她的身体结实且瘦长。埃格利家的所有人都长得很壮,就连埃格利老妈也是如此。除了梅之外,家里人也都很高,似乎家里所有的力量都积聚在她身上。她的身体从不会感到疲倦,这段时间她晚上会睡得很少,但身体似乎变得越来越壮了。胸部变大,身材也略有变化,变得不那么孩子气了。她正在逐渐长成一个女人。 在说出这个谎言后,梅的身体就像一棵树林里的树。这是某种只有穿越它,生命才能得以显现的东西;这是一座她居住其中的房屋,尽管镇上的人怀有敌意,她的生活还是在这座房子里继续。“我不是那些身体还活着,心却已死的人。”每想到此,她就会感到一阵安慰。 她坐在黑漆漆的窗边。杰罗姆·哈德利曾想去杀人,而在过往的生活中,一定有很多男女会有类似的企图——一定有很多人得逞过。他们的心已经死了。男孩和女孩从小就充满了各种念头,而且都是大胆的念头。和其他城镇一样,他们在彼得韦尔只去学校和主日学校上课。他们会夸夸其谈——也会听到许多豪言壮语——但在他们的心里,在他们自己的小房子里,所有人都摇摆不定,犹豫不决。他们放眼望去,看到了男人和女人,长胡子的男人,善良而坚强的女人。多少人早已死去!多少房子只不过是闹鬼的空屋!他们的城镇不是他们想象中的那样,总有一天他们会发现这一点的。这不是一个温暖、友好、亲近的地方。人们感到生活充满了不确定性,了解真相永远都那么困难。在这巨大的谜团面前,他们并不谦逊。这个谜团需抛开真相,用谎言才能解开。“人们都在撒谎。”梅气呼呼地想。在她看来,镇上的所有人都受到了她的审判,而她自己所撒的谎,却显得微不足道,毫无恶意。 她身上有一种柔软而纤细的东西,许多人都想将这个东西杀死——这是肯定的。杀死柔弱的东西是人类的本能。所有男人和女人都想那么做。首先,某个男人或女人会杀死自己体内的东西,然后再试图杀死别人体内的东西。男人和女人都不想让这个东西活下去。 梅在她那间黑漆漆的房间里怀揣着从未有过的想法,她一生中从未像今晚这样富有活力。因为她的诸神在地上四处行走。埃格利家仅仅是用木板砌成的一间简陋的小房子——墙壁很薄——而她就着夜晚朦胧的摇曳之光向外望去,看到的是一片田野,在年中的那一段时间里,这片田野变成了一块泥塘,牛陷在齐膝高的黑泥里。她所在的城镇只是国家地图上的一个小点——她知道这一点。没有必要到外地去就能明白这一点。她的地理成绩不是班上最好的吗?仅在她的国家,就住着大约六千万、八千万、一亿的人——她不记得数字了——人口每年都在变化。这个国家刚建立时,数百万头野牛在平原上走来走去。她是水牛群中的一头小母牛犊,不过她在一个镇上找到了立足点,住在一间黄色的木板房里,不过,房子下面的田地现在已经枯了,长满了高高的野草。然而,那里的小池塘依旧没有枯竭,住在里面的青蛙呱呱大叫,蟋蟀在干草地上歌唱。她的生活是神圣的——她住的房子,她所坐在的这间房间,变成了一座教堂,一座庙宇,一座高塔。她所说的谎言在她内心激起了一股新的力量,新神庙正拔地而起,她将要住在里面。 在昏暗的夜空中,思绪就像巨大的云朵,在她的脑海中漂浮。泪水涌上了她的眼睛,她的喉咙似乎肿了起来。她把头靠在窗台上,抽搐着的啜泣使她浑身颤抖。 她知道,这是因为她曾有足够的勇气和足够的机智来说谎,并重新建立起内心里生活的罗曼司[13]。庙宇的根基已经建好了。 梅并没有把一切都想清楚,也没有试图去想清楚。她觉得——她知道自己的真相是什么。那些她听到的,在学校课本里读到的,在老师借给她的课外书中读到的话,那些——由嘴唇稀薄、胸脯平平的主日学校里的年轻女教师说出的——不带感情、脱口而出的话,那些说的时候毫无感觉、现在却在她脑中轰轰作响的话,统统以一种不属于她的力量,正在庄严地重复着,仿佛一支军队迈着有节奏的步伐行进。不,它们就像雨水落在头上的屋顶,落在她自己这座房子的屋顶上。她一生都住在一所房子里,而雨水总是悄无声息地落下——她听到过的、现在记起来的那些话,就像雨滴落在屋顶上。那里还残存着一股淡淡的香味。“匠人弃用的废石,反成屋角的基石。”[14] 这些想法在梅的脑海里萦绕,她瘦小的肩膀因呜咽而颤抖,但她是喜悦的——一种怪异的喜悦,内心像有什么东西在歌唱。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这歌声永远响彻着,这是生命之歌,是蟋蟀之歌,是青蛙的聒噪之歌。这歌声跑出了她的房间,跑出了黑暗,跑进了黑夜,跑进了白天,跑进了遥远的国度——这是一首古老的歌,一首甜蜜的歌。 梅一直想着建筑物和建造者。“匠人弃用的废石,反成屋角的基石。”有人说过这句话,也有人体会过她现在的感受——他们有种她无法述说,却又试图想表达的感觉。她在这世上并不孤单。她在生活中走过的路并不孤绝,很多人过去走过,现在也正在走。即便她此刻坐在窗前,如此孤独地思索,也还有许多地方的男男女女坐在窗前,怀着同样的想法。在这个世界上,许多男人和女人已杀死了自己内在的东西,弃绝之路才是真正的道路,多少人走上了这条道路啊!沿途的树都做了标记。那些想给别人指路的人已经挂起了牌子。“匠人弃用的废石,反成屋角的基石。” 莉莉安曾说过:“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很明显,莉莉安也杀死了自己内心的东西,顺其自然地就把它杀死了。而她则让某个叫杰罗姆·哈德利的人杀了它,于是她逐渐对生活燃起了怒火,她开始憎恨生活,将它抛弃了。这种事也发生在她母亲身上。这就是她沉寂在生活中的原因——死者在徘徊。“亡者复生,袭击死者。” 梅告诉莫德·韦利弗的故事不是谎言——而是活生生的事实。他曾试图杀人,而且差点得逞了。梅行走在死亡之影的幽谷中。她现在知道了。她的亲姐姐莉莉安,怀着生之渴念,与死神同行,来到她身边。“如果你想去卖,我会带你去找有钱人。”莉莉安曾说过。但梅对这一点并没有完全理解。 梅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不会成为莫德·韦利弗的朋友。她会去见她,跟她说说话,不过目前,她依旧想要独处。她体内活着的东西受了伤,需要时间来恢复。那天晚上,她在柴房的浴盆里倒上水,想洗净身体,在贯穿全身的强烈情感中,有一股冲动越来越明确:“我要独自面对,这就是我要做的。”她双手托腮坐在窗边,聆听昆虫在黑暗的田野中歌唱。 四 “曾有个男人在我们家病了好几个星期,差点死了,我一直不敢睡觉,日夜守着。我好几次在半夜蹑手蹑脚穿过这片田地,想在黑暗中找到那个黑人。” 初夏时节,梅和莫德·韦利弗在埃格利家外的田野里,一起坐在树旁聊天——她在一点点构建她的罗曼司之塔。自从那次在铁匠铺边交谈之后,莫德每周都会趁姑姑不注意,想办法跑去埃格利家两三次。她对这个黝黑的小个子女人忠心不二,因为此人在生活中经历了那么多传奇的冒险,她愿意冒一切风险,甚至不惜激怒父亲那铁面的女管家。 她总在晚上去埃格利家,梅明白只能如此,莉莉安或许更明白。在铁匠铺见面后的第二天,莫德父亲就表示了他对埃格利一家的看法。晚上,韦利弗一家正吃晚饭。“莫德,”约翰·韦利弗严厉地看着他女儿说,“我不希望你和这条街上的埃格利家有任何瓜葛。”这位铁路工因与这样一群牲口同住一条街而诅咒自己的霉运。他说,铁路上的一个员工告诉了他有关埃格利家的事儿。“像他们这样的家人,”他愤怒地说道,“天知道为什么还会被允许留在这里。他们应该抹上油,插上羽毛,马上滚出镇子。哎呀,与他们同住一条街,就像跟畜生住在一起。” 这位铁路工对女儿管教得很严。在他看来,她还年轻,还是一个处女,而她很可能会走上一条危险的道路。凶险的男人就埋伏在黑暗的街头,伺机袭击所有像她这样的女人,他们会雇其他的女人,就像埃格利家的这样的女人,诱骗天真的处女落入他们的魔掌。他有许多话想对女儿说,却没有多少能说出口。男人之间可以公开谈论像埃格利家姐妹这样的女人。她们是这样一种东西——好吧,实话实说——几乎每个男人年轻时都找过这样的女人,他们会和其他男人一起到这类女人的屋子里去。去之前一般会先喝点酒,就是这样。许多年轻人从一处喝到另一处。“我们去街上走走。”其中一个说。那些男人两人一组,稀稀拉拉地走在街上。他们话不多,都对自己要做的事儿有些羞愧。然后,他们来到一座房子前,这种房子一般都会在阴暗肮脏的街上。其中一个胆子大点的年轻家伙敲了敲门。一个胖乎乎,板着脸的女人上前让他们进屋。他们走进房间,傻乎乎地站在那儿。“哦,姑娘们——接客啦。”胖女人喊道,随后几个女人就走过来,站在一边。这些女人的脸上既厌烦又疲倦。 约翰·韦利弗本人也去过这样的地方。好吧,那时候他还是个年轻工人。在一个男人遇上一个好女人并娶了她之后,他就会忘记其他女人,也的确会忘了她们。不管之前怎样,但大多数男人婚后还是会改邪归正的。他们要谋生,要把孩子拉扯大,根本没有时间做这种无聊的事。这位铁路工经常会在他的工友中说起,埃格利家的三姐妹在他看来是什么样的女人。他说:“我的想法是,最好还是要有那样的地方,好让好女人免受打扰。不过,她们还是应该自己找个去处。一个好女人不该看到或知道这些牲畜的事儿。” 铁路工当着他女儿以及他妹妹,也就是那位女管家的面,把埃格利家的事儿挑明了,他为此感到尴尬。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面前的盘子,不好意思地看了一眼女儿的面孔。这张脸看上去多么纯洁!“我不应该说这些的。”他心想——但此刻他不吐不快。“我的莫德可能什么都不知道,就跟埃格利家的女人走到了一起。”他想。“这么说吧,”他说,“那家有三个女人,她们都是一路货色。其中一个在酒店工作——在那里她会接待许多外乡人——年纪最大的那个女人根本不工作。还有一个女人,她年纪最轻,大家都以为她会变好,因为她在学校的表现不错,据说还很聪明。每个人都认为她会不一样,但她没有,你知道吧。她在干活的那片浆果地里和一个男人进了树林。” “我知道这件事,而且我已经告诉过莫德了,”铁路工的妹妹言辞严厉,“我们别再说这个了。” 莫德·韦利弗满脸通红地听着父亲的话,甚至在他说话的时候,她已经下定决心要尽快再见到梅。自从来到彼得韦尔镇后,她晚上就没有离开过家,但现在她突然感到非常有力量,状态很好。晚饭吃完,夜幕降临,她从门廊上的椅子上站起来,和正在屋里干活的姑姑说:“姑姑,我觉得我比几个月前好多了,”她说,“我要出去散会儿步。你知道,医生说我得尽可能多出去走走,但白天太热了,我打算现在就去市郊走走。” 莫德小心翼翼沿着人行道向镇子的商业区走去,穿过马路,从另一边折回来,慢慢沿着草坪边缘向前走。多刺激的一次冒险!她觉得自己就像进入了一个充满传奇的陌生世界。对她来说,埃格利的故事已经成了生活中的金苹果,她愿意冒一切风险去品尝它。“她真是一个神奇的人!”她一面想,一面在黑暗中蹑手蹑脚前行,像一只被迫在水中行走的小猫那样,在草地上抬起腿又放下。她想起了梅·埃格利和杰罗姆·哈德利在森林里的冒险经历。她父亲是多么愚蠢,彼得韦尔镇上的所有人是多么愚蠢!“世界各地的男男女女肯定都是这样,”她模模糊糊地想道,“他们会继续自以为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们其实什么都不知道。”她想到了梅·埃格利,如此娇小的一个女人,独自一人在森林里和那样一个男人待在一起——此人心肠恶毒,一心想杀人。那人有一种白色粉末,往咖啡里撒点这玩意儿,人喝了就会一命呜呼。某个和别人一起在彼得韦尔镇大街散步、交谈、走动的男人就会变成一块毫无生气的白色黏土。莫德一生中有好几次濒临死亡的体验。她曾想象过这样一个场景:从前,某个富人家里铺着柔软的地毯,这些地毯是用来自东方的贵重材料织成的。富人走在地毯上不会发出任何声音。仆人们的脚轻轻踩着天鹅绒悄悄走动。有个男人进来,坐下用早餐。当时,彼得韦尔镇还没有电影,但莫德读过许多通俗小说,还在韦恩堡看过好几场戏。 那个富人家的女人——他有罪的妻子——身体柔软而苗条。啊,她身上有某种像蛇一样的东西。在莫德的想象中,她躺在桌旁的绸榻上,那男人正坐下来吃早餐。木柴在壁炉里燃烧着。那女人的手偷偷伸过去,往咖啡杯里倒了一小撮白色粉末,然后她举起一只白皙的手,抚摸着男人的脸颊。她闭上眼睛,躺在绸榻上。可耻的事已完成,但女人不在乎。她甚至对死亡将如何来临一点也不好奇。她打了个哈欠,等待着。 那男人喝完咖啡,站起身来,在房间里踱步,然后他的脸突然变得苍白。这很明显,因为他是一个面色红润,一头灰白软发的人——一个强壮威风的人,一个领袖。莫德在脑中把他描绘成大型铁路系统中的某个重要人物。她从来没有见过运营铁路的总裁,但她父亲经常说起“镍板铁路”的总裁,曾把他形容为一个英俊的大个子。 激情这东西是那么可怕,又那么奇怪。那件事经历了如此难以想象的转折。那个坐在绸榻上的女人,那个像蛇一样柔软的女人,厌恶她的丈夫,厌恶那个众人的领袖、强大的男人、扫清一切的强大男人,却把她那不正当而又极具魅力的爱情献给了一个铁路邮差。 莫德见过杰罗姆·哈德利。韦利弗一家刚来到彼得韦尔镇的时候,她和她姑姑、父亲和一对房地产商夫妇在镇子上开车到处跑。他们正在找房子住,当他们开车转悠时,莫德和她姑姑一起,坐在马车后座的房地产商妻子指着在街上走的杰罗姆·哈德利,低声说起了他和梅·埃格利一起去树林的事。莫德那天身体有些不舒服,所以并没有在听。从韦恩堡到彼得韦尔镇的旅行让她头疼。 然而,她还是看了杰罗姆一眼。他斜着肩,长着浅灰色的眼睛和一头沙色的头发,走路严重外八,裤子松垮垮的。为了那个男人,坐在绸榻上的那个女人,那个铁路总裁的妻子,准备去杀人。爱情是多么难以解释,多么奇怪的东西啊!人生之路充满曲折,让人的心无处寻觅。 莫德·韦利弗脑中的那一幕已经演完了。在那富丽堂皇的房间里,那个强壮的男人把手放在喉咙上,身子踉跄着。他摇摇晃晃地左右摇摆着,双手抓住椅子的靠背。不声不响的仆人们都离开了房间。男人倒在地板上时,女人半站起身来,他的头撞在桌子角上,鲜血流到了丝毯上。女人讥讽地笑了笑。太可怕了。这世上已没有她在意的事儿了,于是,她脸上慢慢露出冷酷的笑,一直这么笑着。接着传来了奔跑的声音。仆人们来了,他们在跑,拼命地跑。那个女人又躺回了沙发,打起了呵欠。“我最好尖叫一声,然后晕倒。”她想,于是她这么做了,就像一个疲惫的演员在排练戏中的著名段落一样。这一切都是为了爱情,为了一种奇特而神秘、被称为激情的东西。她这样做是为了杰罗姆·哈德利,这样她就可以和他自由地走在爱情的背德之路上了。 在彼得韦尔镇杜安街有一片草坪,莫德·韦利弗小心翼翼地踮着脚尖在那儿走,她望着她住的那幢黑漆漆的房子。在韦恩堡,她对这样的事情一无所知。如果不是梅·埃格利,彼得韦尔还会发生多么可怕的事情!发生在那个富人家里的一幕渐渐退去,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幕。她看见梅和杰罗姆·哈德利站在森林里。他的变化有多大!他机警、专注、坚决地站在那里,一只手拿着那个装着毒药的包裹,恐吓着,威胁着,恳求着。另一只手拿着钱,一大把钞票。他拿着钞票,向梅·埃格利恳求,然后又发起了火,威胁着她。 站在他面前的脸色苍白的小个子女人被吓坏了,但又十分坚定。她口中说着“绝不”,于是男人把钱扔到灌木丛里,向前扑过去。他用手扼住这个女人的喉咙,那是愤怒的邮递员伸出的夺命之手。它用力压过去。梅摔倒在地上。 杰罗姆·哈德利不敢让这个女人去死。许多人都看到这两个人一起走进了树林。他一直站在她身边,直到她稍稍恢复过来,然后又开始威胁和恳求,但那位娇小的女孩始终站在那里,摇着头,勇敢地说着“绝不”。“你想杀我就动手吧,”她说,“但我不会参与这场谋杀。我已没有什么名誉可言了,我已成了法外之徒,但我不会参与这场谋杀,如果你坚持这么做,我就得把你供出去了。” 九月的傍晚温暖而清澈,梅说着那些吓人的话,关于一个陌生男人和一个神秘的黑人,他们出现在她那则冒险故事的开头。星星在空中闪烁生辉,而在埃格利家厨房门后的田野上,所有的小池塘都干涸了。从她遇见梅的第一个晚上起,莫德就发生了巨大变化。梅曾把她带到罗曼司之塔的堡垒,现在她俩一有空就并坐在田野的树下,或开着窗坐在梅房间的地板上。她们穿过厨房的门,沿着长着接骨木和柳树的小溪,越过河床上的石头,来到铁丝栅栏前。在夜晚的田野里,她们是多么孤独,城镇的生活离她们多么遥远!彼得韦尔镇有一些马车和几辆汽车,它们正在远处行驶。柔和的灯光闪烁在整个城镇的上空和这两个女人的心上。在远处一条通往镇自来水厂的街上,一群年轻人在唱歌。“听啊,梅。”莫德说。歌声消失了,另一个声音传来。那是瘸子杰里·海登拄着拐杖在走路,他每天都得送晚报。他快速经过她俩,拐杖在人行道上发出刺耳的咔嗒声。他真着急啊。“哒哒!哒哒!”拐杖敲击着地面。 这是诞生罗曼司的最佳时间和地点。莫德心中燃起了一种想要接触生活、掌控生活的渴望。在某个傍晚,她独自一人,在无人相助的情况下登上了罗曼司之塔。她告诉梅说,韦恩堡曾有个年轻人想娶她。“他是铁路公司总裁的儿子。”她说。这件事并不重要,她说出来只是想说明男人是什么样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几乎每天晚上都来,如果人没来,他就送来鲜花和糖果。莫德对他一点也不感兴趣。他身上有一种使她厌烦的架势。他似乎认为自己的血统比韦利弗家的要好。这个想法很荒谬。莫德的父亲认识他的父亲,知道他的父亲不过是铁路部门的管工。他那副装腔作势的样子让莫德厌烦,最后她把他打发走了。 好几个傍晚,莫德都在和梅说那个她幻想出来的年轻人,他倚仗自己血统高贵,但他被她抛弃了。而到了九月的傍晚,她想谈点别的。有两三个晚上,她一直想把心里话说出来,但始终没说出口。当她在昏暗的光线中望着梅时,她的心就像一只被人抓在手里的野鸟一样颤抖。“她不会这么做的。我永远也不能让她这么做。”她想。 莫德来彼得韦尔之前,在刚从韦恩堡的高中毕业时,曾有一段时间游走在爱情的边缘,在丘比特之箭的必经之路上逗留过片刻。当时在韦利弗家旁边有家杂货店,店主是个四十五岁、短小精悍、死了妻子的男人。莫德常去商店买生活用品。一天晚上她到商店时,那个叫亨特的杂货店老板正打算锁门。他开门让她进来。“我不开灯了,你不介意吧?”他解释说,韦恩堡的杂货商们达成了一项协议,晚上七点以后就不卖东西了。“如果我点亮灯,人们看到我们在店里,就会以为我还在营业。” 莫德站在昏暗的灯光下,等杂货店老板给她包东西。在商店的墙上,有一盏固定在支架上的灯,微暗的烛火将柔和的黄光洒在她的头发和白皙的笑脸上,店老板在黑暗中的柜台里摸索着,不时抬头看看她。灯光下她那白皙的脸多动人啊!他动了心思,完全忘了打包的事。“我的婚姻不太幸福,不过我和母亲住在一起的时候就好很多。”他想。他把莫德送到门口,锁上门,提着包裹走在她身边。“我和你顺路。”他含糊地说。他开始说起他在俄亥俄州的一个小镇度过的童年,二十三岁结了婚,来到韦恩堡,他岳父在那儿开了一家商店,现在这家店归他了。在和莫德说这些时,他就像在对一个非常了解他的人在说。“嗯,我妻子和她父亲都死了,这家店是我的了——结果倒是还不错,”他说,“我不懂我为什么要离开我母亲。我对她的思念超过世上任何人,但我结婚了,从家里搬了出来,离开了她,距离家和她越来越远,她直到去世前都一个人生活着。”走到一个角落时,他把包裹放进莫德怀里。“你让我想起了我母亲。你很像她。”他突然丢下这么一句,随后匆匆离去了。 在那之后莫德总在晚上打烊的时候到商店里去,如果她不来,杂货店老板就会很难过。他关上店门,走到附近的街角,站在五金店前的遮篷下。这家五金店也是在晚上关门的。他沿着莫德住的那条街向下望去,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沉甸甸的银表瞧了瞧。“哈!”他叫了一声,随后沿着另一条街,往他住的公寓走去,在第一个街区停下好几次回头看。 那是六月初,韦利弗一家已经在彼得韦尔镇住了四个月。在韦恩堡生活的最后一年里,莫德一直病得很重,她很少去见杂货商,但他寄来了一封信。信是从克利夫兰寄来的。“我在这里参加皮提亚骑士团[15]大会,”他写道,“我在这里遇到了一个像我一样的鳏夫。我们住在酒店同一个房间里。我想在回家的路上带上我的朋友顺道去看看你。你能不能再找个女孩,我们一起过一个晚上。如果可以的话,再搞一辆马车,我们会在下星期五晚上,坐七点五十分的火车来和你们见面。当然马车的费用由我来付,我们一起到乡下去。我有很重要的事要跟你说。你可以写信寄到这里,告诉我是否同意。” 莫德坐在梅身边,想着那封信。她必须立即给他答复。在幻想中,她看见了那个眼睛明亮的小个子杂货店主就站在梅的面前。梅,与杰罗姆·哈德利在树林里传出故事的主人公;一个生活在她自己幻想的罗曼司里的女人。那天下午在邮局,她听到两个年轻人在谈论一个叫“露珠酒店”的地方将要举办的舞会。舞会定在星期五晚上,她一时兴起,去了一家马车行打听那个地方。露珠酒店在二十英里外的桑达斯基湾岸边。“我们可以去那儿。”她这样想道。她雇了一辆马车和几匹马。现在她和梅面对面坐在一起,一想到那个矮个子杂货商和他的同伴,她就感到害怕。鳏夫弗里曼·亨特长着一个秃脑袋,留着灰胡子。他的朋友会是什么样的人呢?莫德的身体不安地颤抖起来,她想说话,想把自己的计划告诉梅,却说不出话来。“她绝不会那么做的。我永远也不能让她这么做。”她又想道。 “曾有个男人在我们家病了好几个星期,差点死了,我一直不敢睡觉。” 梅·埃格利把她的罗曼司之塔建得更高了。莫德好几次向她说起那位假想中的铁路总裁之子决意要娶她的事,于是梅就打算给自己也找一个浪漫情人。她读过的书,童年里对爱情故事和浪漫冒险故事的回忆涌上了心头。“曾有一个男人,他才二十四岁——可他过的是怎样的生活啊。”她心不在焉地说。她似乎陷入了沉思,沉默了好长时间。随后,她突然站起身来,跑到田地中间一座小山上的两棵大枫树前。莫德也站了起来,她的身体因一种新的恐惧而颤抖起来。那位杂货商被遗忘了。梅回来后,又坐在草地上。“我觉得我看到有人在那棵树后面窥探我,”她说,“你看,我必须得小心。我只有小心谨慎,某个男人才能活下去。” 梅警告莫德说,无论发生什么事,她都不能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这是她首次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天上下着雨,树木在风中摇晃,她从埃格利家的床上起身,打开窗户看暴雨。她想不出是什么促使她这样做的。这是她以前从未做过的事。说实在话,外面似乎有个声音在呼唤和命令她。于是,她把窗户掀了起来,站在窗旁往外看。狂风大作,呼啸而过!似乎复仇女神在夜间无处不在。房子在地基上颤抖,大树几乎要倒向地面。不时一道闪电闪过,她能看清外面如白昼般清晰的一切——“我甚至能看见树上的叶子。”梅原以为世界末日要到了,但不知为什么,她一点也不害怕。她那天晚上的感觉根本无法解释。她无法入睡。在屋外的黑暗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呼唤她。她解释说:“这一切都发生在两年多前,当时我还是个在上学的小女孩。” 暴雨肆虐的那天晚上,梅看见一个人在一道闪电中拼命跑过那片田野,现在她和莫德就安静地坐在那里。即使站在楼上房间的窗前,她还是能看清,那是个白人,脸色憔悴。在他身后大约十来步远的地方,还有一个身形巨大的黑人,这人手里还拿着一根棍子。突然间,梅明白了,她想清楚了一切,常识涌上并照亮了她的心头,就像闪电照亮了田野里的景色一样。那个拿棒子的高大黑人正打算杀死另一个人,也就是田里的那个白人。她知道马上就会发生一桩谋杀案。那白人跑不掉了。黑人的每一步都跨得很快。又一道闪电闪过,那个白人跌倒了。梅举起双手,尖叫起来。她一直为此感到羞耻,可为什么要否认呢——她昏了过去。 这一夜可怕极了!即使现在提起,梅也会不寒而栗。她的父亲听到了她的尖叫,跑进她的房间。她苏醒过来后用几句简短的话告诉了父亲她所看到的一切。 嗯,你知道,她父亲和她不知怎么就走了出去。父女俩都穿着睡衣,在屋后的木棚里,她父亲摸出了一把斧头。这是他能摸到的唯一的武器。 他们就站在黑暗中。不再有闪电,天开始下起雨来。雨倾倒着。大雨如注,风呼呼吹着,树就像置身于黑漆漆的坑里,互相叫喊着。 还有更多的叫喊声,但梅和她父亲都不害怕。也许他们都因害怕而过于激动,以至于无动于衷了。梅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感觉。她的感受无法用语言描述。 她跟在父亲身后跑下厨房后面的小山,穿过小溪,好几次绊倒,再爬起来继续跑。父女俩来到田边的篱笆,翻了过去。奇怪的是,这片田他俩在白天走过那么多次(梅小时候总在那里玩),她以为她熟悉那里每一片草叶、每一个池塘、每一个小山丘——奇怪的是,这片田地现在却大变样。她和父亲仿佛跑到了一片广阔的平原上。他们大概跑了好几个小时,但依旧还在田里。梅后来想起那天晚上时,她明白了人是如何动笔写童话的。因为那时的田地似乎是用橡胶做的,他们跑到哪,橡胶就会伸展到哪。 他们看不到树,也看不到房子——什么都没有。一段时间里,她和父亲紧紧靠在一起,拼命地奔向虚无,奔向黑暗的墙。 然后她和父亲跑散了,被黑暗吞没了。 周围不断传来怒吼声。远处的树还在互相喊叫着。她脚下的草似乎也在交谈,那是一阵兴奋的低语。 太可怕了!梅不时能听到她父亲的声音。他在咒骂。“该死。”他嘟嘟囔囔,一遍又一遍地喊着。 接着又传来了另一个可怕的声音——一定是那个一心要杀人的黑人发出的。梅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当然,他只是用一种奇怪的外语在大声说话——一堆胡言乱语。 梅停了下来。她累得再也跑不动了,于是坐在小池塘边。头发披散在脸上。她并不害怕。这事太过宏大,无法让人害怕。就像上帝站在面前,人们不会害怕一样。人怎么会不怕呢?一棵小草是不怕在太阳面前冒出来的。这就是梅的感觉——渺小之感——茫茫黑夜中的一个小玩意儿——什么也不是。 她浑身湿透了!她的衣服粘在身上。所有的声音都在继续,风暴仍在肆虐。她坐在那里,脚陷在一个水坑里,周围的一切似乎都从她身边飞过,黑人跑着、尖叫着、咒骂着、说着奇怪的话。她自己也不怀疑——当一切都结束后她会想起——那个巨大的黑人和她父亲从她身边跑过去十几次,曾离她那么近,她本可以伸手就碰到他们。 她在黑暗中坐了多久?她一点也感觉不到,她父亲也和她一样对此毫无感知。后来,他这一生也说不清他在黑暗中拿斧头在砍着什么,一共跑了多久。他撞到了一棵树。他往后一缩,把斧子砍进了树里。在白天,梅会让莫德看那棵有一道大口子的树。父亲把斧子深深地砍进了树里,费了好大劲才把它拽出来,即便心情激动,一想到自己那么蠢,他不禁笑了起来。 梅坐在那儿,脚踩在水坑里,头发紧贴着肩膀,双手捧着头思考,也许想从这奇怪的吼声中捕捉到什么有意义的话。她在想什么?她也不知道。 这时,有一只手碰到了她,一只白皙有力的手。这只手就这么从黑暗中伸出来,似乎就来自她脚下的土地。有一件事是肯定的——就算梅能活到一千岁,她也永远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有尖叫,没有晕倒,没能站起来,疯狂地逃走。 “爱情是奇怪的。”在那个星光明媚的暖夜,她俩坐在田野里,她曾对莫德·韦利弗这样说。她声音颤抖着。她解释说:“我知道会有一个人,我愿对他至死不渝。” 那是梅一生中最奇怪、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她从没想过她会把这件事告诉世上的任何人,至少在她结婚前不会,到那时她爱的男人才不会有危险。 在那个可怕的夜晚,风暴依旧在肆虐,那只奇怪而意外握住的手,使她平静下来,让她感到安心。天太黑了,她看不见对方的脸,也看不清那双手的背面,但不知为什么,她瞬间就知道那是一个善良的人。她立刻全心全意地爱上了这个人,这是事实。后来他告诉她,他自己的经历也是如此。他的手在那轰鸣的黑夜中找到她的手后,无边的宁静就降临在了他身上。 他俩不知怎么就走出了田地,一起进了埃格利家。到家之后,他们没有点灯,也没有干别的,只是手拉手坐在梅房间的地板上,低声细语地交谈着。过了很长时间,也许是在一个小时后,梅的父亲回来了。他走出了田地,正沿着一条乡间小路上走着,他听到身后悄悄传来了脚步声。那黑人追错人了,他没有杀约翰·埃格利可真是个奇迹。原来那个车夫跑着跑着就进了一片小树林,在那里摆脱了追他的人。于是他脱下鞋子,光着脚找到了回家的路。黑人跟错了人,结果却成了件好事。梅房间里那个人自由了,这是两年多来,他第一次获得了自由。 那人伤得很重,黑人猛地朝他的头打了一拳,差一点把他打死。还好那一拳擦了过去,只擦破了他的头,流了点血。黑暗中,他坐在梅房间的地板上,抓着梅的手向她讲述自己的经历,血一滴一滴落在地板上。梅还以为那是她头发滴落的水声。这也能看出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什么都不怕,什么都能忍耐,没有一句怨言。后来他发了几个星期的高烧,梅守在他房间一点点帮他恢复体力,彼得韦尔镇没有人知道他在这里。后来,他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为了自保,离开了小镇。 至于那个男人的故事——梅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如果说她告诉了莫德·韦利弗,那也是因为她至少得有一可以倾诉的朋友。 梅双手捂脸,身体前倾,久久没有说话。草地上的昆虫在不停歌唱,莫德听到远处的街上传来人的脚步声。在她离开韦恩堡来到彼得韦尔镇时,她曾以为进入的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世界啊!印第安纳州和俄亥俄州完全不一样!空气完全不同。她深吸一口气,向四周温柔的黑夜望去。现在,田野多么安静!她轻轻抚摸梅的衣服,试图思考,但她自己的思绪却模糊不清,飘进了一个陌生的世界。看戏,读书,听别人的经历——在认识梅之前,她的生活是多么乏味和寡淡啊!有一次,她父亲在铁路上遭遇了事故,随后竟奇迹般地毫发未伤。当公司派人到韦利弗家探望的时候,他总会说起那场事故:那些车厢是如何挤在一起,他又是如何在一个雨夜,走在车厢的顶部,随后突然头朝下跌飞出去,只有靠奇迹才落入了茂密的灌木丛中。他毫发未损,只是被吓得不轻。梅原以为这是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她真傻。她现在对这种波澜不惊的平凡经历无比鄙视。梅·埃格利大大改变了她的生活。 “你不许告诉别人。你得拿性命起誓,你不会说出去的。”梅抓着莫德的手,两个女人静静坐着,全神贯注,激动得浑身颤抖,强烈的情绪似乎漫过田野上的干草,穿过远处的树枝,甚至直冲天上的繁星。在莫德看来,繁星也要开口说话了。它们从天而降,近在咫尺。“小心点。”它们似乎在说。如果她生活在旧时代的犹太地,哪怕获许进入耶稣与门徒吃最后晚餐的房间,这种谦卑和欣慰,也无法与此刻她所处的地方相比。 “他是他的国家的王子。”梅突然打破沉默说道。沉默曾一度让人透不过气来,莫德觉得下一刻她就要尖叫起来。“哦,他住在很远的地方。”在他自己的国家,他父亲是一位国王,他决定让王子和邻国的公主结婚,而王子的妹妹也将在同一天与他未婚妻的哥哥结婚。他和妹妹都没有见过要和他们结婚的人。王子和公主是无法知道这些的,这一点你是知道的。对于王子和公主来说,事情就是被这样安排好的。 “他什么也没想,已经准备好结婚了,随后的一天晚上,他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了某种念头,非常想去看看那个即将成为他妻子的女人,以及即将成为他妹夫的男人。到了晚上,他爬上一堵高高的城墙,来到一座高塔的窗旁,透过窗户看到了这对男女。他们长得多丑啊——真可怕!他浑身颤抖。他一度以为自己会松开抓住墙壁的手,跌落在下面的岩石上摔成碎片。他已经准备好带着这种惊恐感去死了——他什么也不在乎了。 “随后,他想到了他的妹妹,那位美丽的公主。无论发生什么,都必须把她从这样的婚姻中拯救出来。 “于是,王子回到家,质问他的父亲,随后就发生了可怕的一幕,父亲说婚非结不可。邻国的国王有权有势,王国幅员辽阔,这桩婚事将使他这个儿子成为世界上最有权势的国王。王子和国王在城堡里对峙,谁也不肯让步。 “王子只确信一件事——如果他不娶妻,他妹妹就可以不嫁人。如果他走了,两位老国王就会闹翻。他对此深信不疑。 “但他首先给了国王,他的父亲一个机会。‘我不会娶她的。’他宣称。国王大发雷霆。‘我要剥夺你的继承权。’他叫道,然后他命令他儿子从他面前消失,在他定下这桩婚事之前不要回来。 “国王没有想到的是,儿子居然奉行了他说的话。因为那个年轻人,那个王子,你明白吧,就这么走出了城堡,走进了外面的世界。 “可怜的人,那时他的手像女人一样柔软,”梅解释说,“你想啊,他以前从来没有动手做过一件事。他穿衣服的时候连扣子都不会扣。王子是绝不会做这些事儿的。 “随后,王子逃跑了,经历了难以置信的艰难困苦后,终于到达了一个海港。他在那里找了一份活儿干,在一艘即将启程前往国外的船上当水手。船长不知道,其他的水手也不知道他是国王的儿子,他们也不知道,国内将会掀起一场轩然大波,骑士们正策马在全国疯狂地搜寻,想要找到那位失踪的王子。 “他就这么逃走了,成了一名水手。他父亲在城堡里怒不可遏,不和任何人讲话。他把自己关在城堡里,不停地咒骂。 “随后有一天,他叫来一个高大的黑人,他自国王出生起就是他的奴隶,在国王的所有仆人中,他长得最强壮,跑得最快,也最聪明。‘找遍陆地和海洋,’国王喊道,‘到所有陌生而偏远的地方去,混迹在众人之中,找到我的儿子,领他回来,让他娶了我所定的女子,不然不要回来见我。你若遇见他,他不肯回来,如有必要,就揍他,只是不可杀他。把他打晕,带来见我。在你完成我的命令之前,别让我再见到你。’他把一把金子扔到黑人的脚边。那是用来付车费和旅馆吃住的钱。”梅解释说。 “那位国王的儿子一直在未知的海上航行,不停穿过未知的海域。他经过了冰山、岛屿和大陆,看到了巨大的鲸鱼,晚上还听到了陌生海岸上野兽的咆哮。 “他不怕,不,他不怕。他越来越强壮,手也越来越粗糙,做的事儿比船上任何人都要多,动作也快。船长几乎每天都把他叫到身边。‘好吧,’他说,‘你是我最勇敢、最好的水手。我该怎么奖赏你呢?’ “但是,年轻的王子什么奖赏也不要。他很高兴能从那个可怕的国王女儿手中逃脱。她长得是多么难看啊!哎呀,她的牙齿像象牙一样从嘴里伸出来,她满脸皱纹,面容憔悴。 “船开啊开啊,随后撞上了海底一块隐藏的岩石,裂成了两半。除了王子,其他人都淹死了。 “他游啊游,终于来到了一个岛上,岛上有座山,山上没人住,却藏满了金子。过了很久,一艘经过的船把他带走了,但他没有告诉任何人有关金山的事。他坐着船走啊走,来到了美国。他开始攒钱买船,准备去取金子,然后回到自己的国家。他会变得足够富有,可以和任何他想娶的人结婚。他不断工作,攒了不少钱,随后,那个巨大的黑人找到了他。他试图逃跑,一次又一次地试图逃跑。他一直在逃,等我发现他在田野时,他已经快要不行了。 “事情是这样的:当时他坐的是一列在夜里九点五十分经过彼得韦尔镇的火车,车过站不停,只会扔下一个邮袋。他就在那列火车上,那个黑人也在车上。当火车在可怕的暴风雨中疾驰过彼得韦尔镇时,王子打开一扇门,跳了出来,黑人也跟着跳了下来。他们就一路飞奔。 “他们从火车上跳下来,竟然没有受伤,真是奇迹,然后,他们就到了我看见他们的田野里。” “我想不出那天晚上是什么让我睡不着。”梅又说了一遍。她站起身来,朝埃格利家走去。“我们订婚了。他去挣钱买船,把金子取回来。到那时,他会来找我的。”她用一种确凿无疑的语气说。 这两个女人走到铁栅栏前,爬了过去,来到埃格利家的后院。已经快半夜了,莫德·韦利弗还从没有这么晚出门过。在韦利弗家,她爸爸和姑姑正紧张不安地等着她。“要是她再不回来,我就报警去找她。怕是要发生什么可怕的事了。” 然而,莫德没有想到她的父亲,也没有想到韦利弗家有人在等她。她脑子里充满了别的阴郁想法。那天晚上,她来到埃格利家,原打算请梅跟她一起和两个杂货商去露珠酒店,但现在已经不可能了。她现在是王子的爱人,还和王子秘密订了婚,不能跟一个杂货商在一起了。此外,莫德知道,除了梅之外,彼得韦尔镇上再也没有别的女人可以和她一起出去了,她也不愿意独自去露珠酒店。这件事将不得不放弃。她喉咙哽住,意识到这次旅行对她意义重大。在韦恩堡,当她站在杂货店老板亨特面前时,曾获得了一种她在别的男人面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是的,他是老了,但当他看着她的时候,他的眼睛里有一种东西让她感到奇怪。他写信来说,他有话要对她说。但现在再也没有机会说了。 这两个女人在黑暗中绕着埃格利家的房子走了一圈,随后来到前门,莫德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悲痛了。梅惊讶地安慰她。“出什么事儿了?出什么事了?”她焦急地问。她跨进大门,把一只胳膊搭在莫德·韦利弗的肩膀上,两个身影在黑暗中来回晃动了好长一段时间,梅把她带到埃格利家的前廊,在她身边坐下。莫德讲起了这次旅行,以及它对她的意义——她像是在说过去的事,将它当成一场已逝的无望之梦。“我不敢请你一起去。”她说。 十分钟后,莫德起身回家,梅沉默不语,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王子的故事已经被抛在脑后,她只想着这座镇子曾对她做了什么,以及,一旦逮住机会它还会对她做什么。然而,这两个杂货商都来自另一个地方,对她一无所知。她想起了到桑达斯基湾海岸的长途跋涉。莫德向她说起这次旅行对她的意义。梅的思绪飞快运转着。“我不能单独和一个男人在一起。我可不敢。”她想。莫德说过他们会坐马车去,而在她讲述的有关王子的故事里,有一些现成的东西可以拿来用。她可以坚持说,因为王子的缘故,莫德不能让她单独和另一个男人,也就是和那个奇怪的杂货商在一起,一刻也不能。 梅站起身来,犹豫不决地站在埃格利家的前门旁,目送着莫德离去。她的肩膀多么沮丧地耷拉着。“哦,好吧,我会去的。你把事安排好。你可别告诉任何人,我会去的。”她说。接着,莫德·韦利弗还没来得及从惊讶中缓过神来,也还没从浑身洋溢的兴奋中恢复过来,梅就打开门,消失在埃格利家中了。 五 莫德和梅要去露珠酒店参加舞会,那地方无论在梅·埃格利生活的时代,还是现在,都无疑是个荒凉之地。那里有一条东西走向的主干道,一直快要延伸到水边,稍稍与水接壤之后,就又拐回内陆,在铁路和河湾之间的狭长陆地上,建着几座巨大的冰屋。在冰屋的西边,还有另外四栋建筑,虽然没有那么大,但同样荒凉丑陋。一年中有十个月,冰屋无人居住,只有那些没装窗帘的窗户——像两只死气沉沉的大眼睛——凝视着海面。 这些建筑是由一家总部设在克利夫兰的制冰公司,为凿冰季的工人提供住处而建的。建筑外墙的楼梯可以到达楼层的上层,楼房四面都是摇摇晃晃的阳台。阳台是通往小卧室的入口,每个房间都有一个抵着内墙而建的床铺,上面铺着稻草。 再往西就是露珠酒店所在的村庄了,那里有八到十栋未上漆的小木屋,里面住着捕鱼和种田的人,每座房前的河岸都停着一艘小帆船,每到冬季,它们就远远停靠在沙滩上,躲避风暴。 整个夏天,露珠酒店还是个安静的地方,往远处看去,从桑达斯基这座日渐兴旺的工业城市的烟囱冒出的烟,飘荡在大坝下的水面上——像缓缓飘过地平线的一团云,很快被一阵风撕裂。夏天时,在长长的海滩上,几个渔夫会把船开到海里捕鱼,孩子们则在水边的沙滩上玩耍。内陆的乡下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