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高窗 [book_author]雷蒙·钱德勒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40800 [book_dec]一枚珍稀金币不见了,马洛被失主默多克太太请来寻回金币。默多克太太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自己的儿媳妇。但默多克太太的儿子却摸到马洛的办公室,先是试探马洛知道多少,然后恐吓马洛,希望他赶紧罢手。 马洛当然没有罢手,结果出来了两枚金币、三具尸体——只要马洛见过一个关键证人,这个人立刻就被人干掉…… [book_img]Z_10993.jpg [book_title]一 这幢坚实、幽暗、高大的红砖房位于帕萨迪纳市橡山区的德累斯顿大道上,陶瓦屋顶,白石奠基。房子正面底层的窗户窗棂灌着铅,楼上的窗户是简朴的农舍型,但四周却装饰着不少模仿洛可可风格的条纹和花饰。 房子正面的一道矮墙和灌木丛前面是一块半英亩大小、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绿草坪,缓缓地倾斜到马路边上。草坪中间立着一棵巨大的喜马拉雅杉树,四周芳草环绕,有如碧绿的潮水围着一块巨石。人行道和停车坪都极宽大。停车坪上种着三棵白皮金合欢,也为这幢房子增色不少。这是一个夏天的早晨,没有一丝风,万物宁静,空气里弥漫着夏日气息——一个爽朗美好的夏日。 关于这里的住户,我只知道有一位名叫伊丽莎白·布莱特·默多克的太太和她的一家人住在这幢房子里。而默多克太太正需要找一位干干净净、规规矩矩的私人侦探。比如说,不能大大咧咧地把雪茄烟灰随地乱扔,为了防身可佩戴一把手枪,但不能携带太多,等等。我还知道这位默多克太太现已居孀,丈夫贾斯珀·默多克先生,一位蓄着连鬓胡子的傻佬儿,生前赚过大钱,曾对本地区慷慨施舍。所以每逢他的诞辰和忌日,帕萨迪纳的地方报纸都刊登他的照片。照片下面除了注明这位人物的生卒年月外,还有一句悼念词:“他终生为人服务。” 我把汽车停在马路边上,走过嵌在草坪里的六七块踏脚石,按动倾斜檐顶下砖墙上的门铃。房屋前面从房门到汽车道砌着一道低矮的红砖墙。过道的一头,在一块混凝土浇筑的台子上立着一个彩色的小黑人,白颜色的马裤,绿上衣,红帽子。脚下的基座安着一个拴东西用的大铁环。小黑人面带愁容,看来他已经站在这里等了漫长的时间,却什么也没等来。他感到沮丧了。等着屋子里有谁出来给我开门的时候,我走过去拍了拍小黑人的脑袋。 又过了一会儿,一个仆人装束、愁眉苦脸的中年妇女终于把房门打开,但只开了大概八英寸左右的一条窄缝。一对玻璃球似的眼睛瞪着我,对我打量起来。 “菲利普·马洛。”我说,“来找默多克太太。事先已经约好了。”愁眉苦脸的中年妇女咯咯吱吱地咬了一阵牙,闭上眼,又马上睁开,用一种见棱见角、硬得呛死人的语调说:“哪一位?” “什么?” “哪一位默多克太太?” “伊丽莎白·布莱特·默多克太太。”我说,“我不知道这里有很多位姓默多克的太太。” “是还有一位呢。”她又呛了我一句,“你有名片吗?”她始终把门缝开得有八英寸左右,把鼻尖和一只像男子汉的手从门缝里伸出来。我掏出皮夹,从里面拿出一张只印着姓名的名片,放在那只男子汉的手里。手同鼻尖缩了回去,门砰的一声迎面关上了。 我猜想也许我不应该走正门,应该从后门按铃。我又走到过道的一头,拍了拍小黑人的脑袋。 “小兄弟,”我说,“现在有我给你做伴了。” 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拿出一支纸烟叼在嘴里,但是并没有点着。乐呵呵的卖冰淇淋的人赶着蓝白两色小马车走过去,一边用音乐盒演奏《稻草堆里的火鸡》的曲调,一只带金点儿的黑色凤尾大蝴蝶落在一丛紫阳花上,几乎紧挨着我的胳膊肘。蝴蝶慢悠悠地上下扇动了几下翅膀,然后徐徐飞起来,穿过滞重的、带着香味儿的热空气,摇摇晃晃地飞向远处。 房子的前门终于打开了。那张愁眉不展的面孔说:“进来吧!” 我走进屋子,这间正方形的房屋很大,非常阴暗,有一种举行葬礼的小教堂的气氛与气味。凹凸不平的灰墙上悬着壁挂;高高的边窗外面安着有如阳台栏杆似的铁栅栏;沉重的雕花大椅上铺着长毛绒坐垫,靠背上套着花毯,颜色已经发暗的金穗子从椅子两边垂下来。后墙上嵌着一块几乎有网球场一般大小的大花玻璃,下面是几扇挂着门帘的落地窗。总的印象是,这间充满霉气的老屋虽说干净却令人觉得憋闷抑郁,难以忍受。看来谁也没有在这里坐过,甚至不想在这里待着。大理石面的曲腿大桌子、镀金的挂钟、双色大理石的小雕像……屋子里到处是这种无用的摆设,即使花一周时间也无法把它们擦拭干净。投入的钱财确实不少,但全都是浪费。时光如果倒退三十年,在当时那个富裕的、不喜欢议论别人是非的闭塞小城帕萨迪纳,这间屋子应该还是很有气魄的。 我们离开了这间老厅房,走过一段通道。过了一会儿,愁眉苦脸的女人打开一间屋子的房门,示意我走进去。 “马洛先生来了。”她在门外气呼呼地招呼了一句,说完就咬着牙把我扔在那里了。 [book_title]二 这是一间对着后花园的小屋子,地上铺着棕红色的蹩脚地毯。屋子布置得像一间办公室。屋子里的什物也都是办公室必备的那些物品。一位瘦弱的金黄头发女郎戴着玳瑁架眼镜,正坐在一张打字机台子后面,左边放着一张打字纸。她的两只手放在键盘上,虽然那台打字机并没有装着纸。她看着我走进屋子,就挺起腰板,有些装腔作势,仿佛正在等着别人给自己拍照。她用清亮柔和的语调叫我坐下。 “我是戴维斯小姐,默多克太太的私人秘书,她叫我看看你的几份推荐信。” “推荐信?” “当然了。要看看推荐信。怎么,你感到吃惊吗?” 我把帽子放在她的打字桌上,把没有点着的那支纸烟放在帽檐上。“你的意思是说,她叫我到这儿来,事先对我一点儿也不了解?” 她的嘴唇抖动了一下,但连忙把嘴唇咬住。我说不清她被我的话吓住了呢,还是感到气恼。要么就是为了装出一副正正经经、公事公办的神气而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但是不管怎么说,她的样子确实不怎么高兴。 “她是从加利福尼亚安存银行一家支行的经理那里,知道你姓名的。但是那位经理本人对你并不了解。”她说。 “你准备好铅笔把我说的记下来吧。”我说。 她拿起一支铅笔,让我看到笔尖是新削的。她准备好好把我的话记录下来。 我开口说:“我的第一位证明人:同一家银行的一位副经理——乔治·S.利克先生。他在总部办公。其次,我还有一位证明人:州参议员休斯顿·奥格尔索普先生。目前他可能在萨克拉门托市,要么就是在洛杉矶市政大楼自己的办公室里。此外,我还可以举出下列几位证明人:德赖弗斯家的小悉德尼·德赖弗斯、地产保险公司大楼的特纳和斯韦恩律师事务所。记下来了吗?” 她记得很快,一点儿也不费力,眼睛并不看我地点着头。阳光在她的金黄色头发上嬉戏。 “经营钻井工具的弗利-克兰兹合作商店的奥利弗·弗利。这家商店在工业区东九路上。此外,如果你还想知道我在警察界一些朋友的话,我可以举出地方检察官伯纳德·奥尔斯和中央凶杀案侦破组的探长卡尔·兰德尔。你是不是认为我举这么多人已经够数了?” “请你不要笑话我。我只不过是在做别人要我做的事。” “我看最后两个人你就别往他们那儿打电话了。除非你想让他们知道要我来办的是一件什么性质的案子。”我说,“我没有怪你。今天天气很热,是不是?” “在帕萨迪纳这个地方,这种天气不算热。”她说。她从桌子上拿起电话簿,开始查询我提到的证人。 在她查找号码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往外打电话的时候,我开始仔细地观察这位姑娘。她的肤色苍白,是因为皮肤生来就非常白皙,其实她是一个很健康的姑娘。金黄的头发虽然不怎么光滑,但并不难看。只不过她让头发紧绷绷地贴在窄小的脑壳上,才叫人无法注意到她这头秀发。她的两道眉毛又细又直,颜色比头发浓得多,几乎可以称做褐色。纤嫩的鼻翅像是一个害贫血的病人那样惨白惨白。下巴生得瘦小,过于尖细,令人感到她的性格很不稳定。除了双唇涂了不多的橙红色唇膏外,她没有用任何化妆品。在两片镜片后面闪烁着一对大大的瞳仁。她生着两只很大的湛蓝色的眼睛,眼睛里有一种梦幻色彩。因为眼皮绷得紧,所以这对眼睛有些像东方人,要么就是因为她的整个一张脸肉皮生得紧,所以眼梢也吊上去了。整个说来,这张脸带有某种奇特的、略有些神经质的美,只要好好装扮一下,一定会展示出令人吃惊的魅力的。 她穿的是一件亚麻布连衣裙,袖子很短,身上也没戴任何首饰。两只光光的胳膊上覆盖着一层细毛,有些地方还生着雀斑。 我并没有注意她在电话里说些什么。我只看到她把电话里所听到的速记了下来,手里的铅笔极其灵活地在纸上勾出点点线线。打完电话以后,她把电话簿挂在一个挂钩上,站起身,理了一下亚麻布连衣裙的下摆,开口说“请你稍微等一会儿——”,就向房门走去。 快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又走回来,把书桌一头最上面的一只抽屉关紧,她走出屋子,关好屋门。室内再也没什么声息了,只听见窗户外边蜜蜂的嗡鸣声。远处有人正在开动一只真空吸尘器。我从帽子上把那支一直没有点燃的纸烟拿起来,放在嘴里,站起身来。我绕到书桌的另一边,把她特地走回关起来的那只抽屉拉开。 这只抽屉与我毫无关系,我只不过好奇而已。我看到她有一把柯尔特小型自动手枪放在抽屉里,这与我也毫无关系。我把抽屉关上,重又坐下。 她离开了大约四分钟。回来后她打开门,站在门口说:“默多克太太现在准备见你。” 我跟着她又走了一段过道,最后她推开两扇玻璃门中的一扇,身体往旁边一闪。我走进去,玻璃门在我身后关上了。 屋子非常幽暗。最初,除了从室外灌木丛和帘幕间隙处透进来的一些光线外,我看不清屋子里的任何东西。过了一会儿我才分辨出这是一间玻璃暖房,只不过门窗都被室外各种植物的枝叶遮严了。屋子里铺着草席,摆着藤编的家具。窗边有一张很大的曲背藤椅,椅子上摆着堆成小山的靠枕。一个女人正斜倚在靠枕上,手里擎着一只酒杯。在我还没有辨清女人的面目之前,首先闻到的是浓郁的酒香。过了一会儿我的眼睛逐渐习惯了屋子里昏暗的光线,我终于看清了这位妇女的模样。 她生着一张大脸,下巴底下几道肥肉。铅灰色的头发烫得蓬蓬松松的。见棱见角的嘴巴和像含着眼泪似的两只大眼睛。她的脖子上围着蕾丝花边,虽然这样粗的脖子也许只配穿足球运动员的运动衫。她身上穿的是灰色的筒袍,露着两只胳膊,胳膊上斑斑驳驳尽是斑点。她的耳朵上戴着黑玉耳环。在她身旁摆着一张玻璃面矮桌,桌上放着一瓶红葡萄酒。看见我走进来,她一边一口一口喝酒,一边从酒杯边沿上打量我,但却一句话也不说。 我站在她前面。她让我站着,一直等到喝完自己杯里的酒,把杯子放在桌上,重又斟上一杯。然后,她用一块手帕轻拍了几下嘴唇,这才开口说话。她生着一副男中音的喉咙,用这种嗓音说话的人是需要你认真对待的。 “坐下,马洛先生。请不要点烟,我有哮喘病。” 我在一个藤编的摇椅上坐下,把那支一直没有点燃的纸烟塞在上衣口袋里的手帕后面。 “我从来没有同私人侦探打过交道,马洛先生。我对私人侦探一无所知。你的推荐人叫我满意,你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办什么事,默多克太太?” “当然是件需要严格保密的事,同警察局没有关系。如果同警察局有关系,我早就找警察了。” “我的收费标准是每天二十五元,默多克太太。当然还需要一些额外花销。” “你要的不少。看来你挺能挣钱的。”她又喝了几口葡萄酒。我在天气炎热的时候不爱喝葡萄酒,但最好还是能有机会谢绝一下别人的邀请。 “挣钱不多。”我说,“当然了,请侦探替您办事花钱可多可少,正像请律师办案、请牙医治牙一样。我不属于什么组织。我一个人干,一段时间只办一个案子,干我这个行当还有风险,有时候风险很大。我不是一年到头总工作,所以我不认为一天二十五元收费太高。” “我懂了。那你刚才说的额外开销指的是什么?” “这里那里碰到的一些小事。您从来不会事先知道什么地方要花一点儿钱。” “但我还是想知道。”她毫不留情地问。 “您会知道的。无论花什么钱我都会清清楚楚地记下来。您可以提出异议,如果您认为花得不是地方的话。” “你希望拿到多少预聘费?” “一百块钱就够了。”我说。 “我也是这么想。”她说。她把杯子里的酒喝干,又重新斟满。这次她连嘴唇都来不及擦。 “像您这样有地位的人,默多克太太,其实我不一定要预聘费。” “马洛先生。”她说,“我这个人很厉害。但是你可别被我吓着。如果你要被我吓坏,你这人对我也就没什么用了。” 我点了点头,等着看这个女人还要做些什么。 她突然笑起来,接着就打了个嗝。这个嗝打得很漂亮,既不有意夸张,又让人知道她对此习以为常。“我有哮喘病。”她满不在乎地说,“喝酒是为了治病。所以我并没有邀请你。” 我把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的膝盖上。我希望这对她的哮喘病不会有什么影响。 “金钱并不是最重要的。”她说,“像我这样身份的女人总是被人敲竹杠,我已经习惯了。我希望我付你的钱花得值。情况是这样的,我有一件相当值钱的东西叫人偷走了。我要把它找回来,但只是要拿回东西,不要拘捕任何人。偷东西的贼碰巧是我家庭的一名成员——因为姻亲关系。” 她用自己粗大的手指转动着手里的酒杯,尽管这间幽暗的屋子里光线朦胧,我却看到她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直截了当地说吧,就是我的儿媳妇。”她说,“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硬得像块橡木板。” 她注视着我,眼睛突然射出一道亮光。 “我的儿子是个十足的傻瓜。”她说,“但是我很喜欢他。一年以前,他办了件蠢事,不经过我同意就结了婚。他办这件事真是愚不可及,因为他还不能自己谋生。除了我给他一点儿钱以外,他手头没有钱。而我对于给钱又不怎么慷慨。他选中的这位女士,或者说,选中了他的这位女士,是一家夜总会的歌星,名叫琳达·康奎斯特 [1] 。这个姓倒同她的性格相符。婚后他们就住在这幢房子里。因为在这所房子里,我不允许任何人和我顶嘴,所以她没同我拌过嘴。虽然如此,我同她彼此一点儿好感也没有。他俩的开销由我支付,我给了他们俩一人一辆轿车,给这位女士足够的钱购置衣服等。她自然发现这里的生活十分沉闷,而且无疑也发现我的儿子毫无情趣。我也知道他这个人毫无情趣。简短地说,一个多星期以前,这位儿媳妇突然不辞而别了,甚至没留下转给她信件的地址。” 她干咳了两下,摸出手帕,擤了一下鼻子。 “她拿走的是一块金币。”老太太接着说,“一块极珍贵的金币,人们叫它布拉舍金元 [2] 。当年这是我丈夫所有收藏品中最珍贵的一件。我自己对这种东西没有兴趣,但他却把这块金币视若拱璧。自从四年前他去世以后,他的收藏我一直完整地保存着。这些东西锁在楼上一间有防火设施的房间里,在几个阻燃的盒子里。他的收藏品我都保了险,我还没有去报失。除非必要,我不想惊动保险公司。这块金币毫无疑问是叫琳达拿走了。听别人说,这块币价值一万多块钱。那是枚样币,并未流通过。” “这种古钱是很难出手的。”我说。 “也许你说得对,我不知道。直到昨天我才发现这块金币不翼而飞了。我本来也不可能知道失窃的事,因为我从来不去动那些藏品。可是洛杉矶有一个叫莫宁斯塔尔的人打来电话。他自称是钱币商,打听我们是否准备出售布拉舍金币。这个电话碰巧是我儿子接的。他说他不认为家里想出售这枚币,过去从来没有过这种打算。但如果莫宁斯塔尔先生肯另外找个时间再打来电话的话,他可以先跟我商量一下。现在不方便,我正在休息。那个人说他可以再打电话过来。后来我儿子把这件事告诉了戴维斯小姐,戴维斯小姐又告诉了我。我叫她主动给那个币商打电话问问。这引起了我的好奇心。” 她又啜饮了几口葡萄酒,挥动了几下手帕,哼哼一声。 “为什么引起了好奇心?”我没话找话地问。 “如果这个币商稍有些名气,他就会知道我家的这块币是不可能出手的。我丈夫默多克在遗嘱里写得很清楚,在我还活着的时候,他的任何收藏品都不出售,也不出借或典押。这些东西不许任何人拿出这所房子,除非房子受到损害必须搬迁。即使那样,也只有保管人有权利把东西移走。我那死鬼丈夫,”她冷笑着说,“似乎认为,我在他活着的时候,对他那一堆破铜烂铁片应该更感兴趣。” 这一天天气晴朗,室外阳光灿烂,百花盛开,鸟儿在枝头鸣啭。汽车驶过街头时令人感到舒适的轰鸣声,一阵阵从远处传来。而在这间散发着葡萄酒味的幽暗的屋子里,面对着这位愁眉苦脸的女人,我却觉得好像置身于一个幻境中。我上下颠动着架在另一条腿上的脚,听着她絮絮叨叨地说下去。 “我同莫宁斯塔尔先生通了电话。他的全名是艾里沙·莫宁斯塔尔。他的办公室在洛杉矶市商业区第九大街一幢名叫贝尔方特的大楼里。我在电话里告诉他,默多克家的收藏品是不出售的。过去从来没有出售过,而且只要我在世一天,也决不会卖给外人。我还对他说,我很奇怪,他居然不知道这一情况。他在电话里支支吾吾地说了几句什么,接着就问我,能不能允许他看看我家的藏品。我告诉他当然不允许。他冷冷地谢了我一下,就把电话挂断了。这以后,我上楼去查看那些钱币。我已经有一年没有碰那些东西了。那枚金币本来锁在一只防火的盒子里,这次不见了。” 我没说什么。她重又斟上酒,用她粗大的手指在藤椅扶手上敲击着。“我当时怎么想,你大概猜得出来。” 我说:“关于莫宁斯塔尔先生的事,或许我猜得出。有人提出要卖给他这枚金币,他知道,也许猜到了这枚币是从哪儿来的,这一定是一枚非常稀有的钱币。” “他们称之为没有流通的样币,这东西确实极其稀少。是的,我也是你这个想法。” “它是怎么被人偷出来的?”我问道。 “这所房子里谁都偷得出来,一点儿也不费劲。我的钥匙就放在皮包里,皮包随身带着,一会儿拿到这儿,一会拿到那儿。只要有心这么做,谁都能把钥匙从皮包里取出来,打开屋门、柜门,在我发觉前,重新把钥匙放回我的皮包。如果是外人,这样做并不容易,但是对家里人来说,这是易如反掌的事。” “我懂了。您为什么肯定就是您儿媳妇拿的,默多克太太?” “我并没有任何从严格意义上讲的证据。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我家里有三个女佣,她们都已经在这里干了很多很多年了——早在我同默多克先生结婚前——这是七年前的事——她们就在这里当用人。另外,我们还有一个侍弄花草的园丁,这人从不进屋来。我们家没有汽车司机,我上街不是我儿子就是我的秘书给我开车。金币不是我儿子拿的。第一,因为他不是那种偷母亲东西的傻瓜,再说他会毫不费力地不叫我同币商莫宁斯塔尔直接通话。至于戴维斯小姐嘛,她偷我的金币?就连这么想想都太可笑了。她这个人像老鼠一样胆小。不会是她,马洛先生。琳达即使没有别的原因,为了报复我,也会做出这种事来。她正是这种人。你也知道,在那些夜总会混事儿的都是些什么女人。” “什么人都有。”我说,“正像其他地方一样。关于失窃的事,我猜想不会是外边的小偷撬锁进来的吧?我想也不会。不会有小偷下这么大工夫只为了拿走一枚贵重钱币。我看最好让我去看看那间屋子。” 她把下巴向我一伸,脖子上的肌肉绷成了一堆硬块。“我已经告诉你了,马洛先生。是我的儿媳莱斯利·默多克太太把布拉舍金币拿走的。” 我瞪着眼睛看她,她也瞪着眼睛看我。她的目光像这幢房子的砖墙一样硬。 “就假定您推测的是事实吧,您要叫我做的究竟是什么,默多克太太?” “第一,我要把那枚金币弄回来。其次,我要我儿子顺顺当当办了离婚手续。我不要花钱买离婚。我敢说,你是知道这类事该如何安排的。” 她把杯子里的余酒喝光,纵声大笑起来。 “也许我听人说过该怎么办。”我说,“您是说,这位女士没有留下转信地址吗?您的意思是,您对她现在在什么地方一无所知吗?” “一点儿也不知道。” “这么说,这个人已经销声匿迹了。说不定您的儿子还知道点儿什么没有告诉您,我需要同他谈谈。” 我面前的这张灰不溜秋的大脸绷成了更多的肉绺。“我儿子什么都不知道。连金币被窃的事他也不知道。我什么也不想告诉他。等时机成熟的时候,我知道如何应付他。在那以前,我不想惊动他。他会一点儿也不走样地照我命令他的那样做。” “他并不是永远要照您的话做的。”我说。 “他这次结婚,”老妇恶狠狠地说,“是由于一时冲动。事情过去以后,他一直像个绅士般地规规矩矩。我对他非常放心。” “在加利福尼亚,这种一时冲动怎么说也会延续三整天,默多克太太。” “年轻人,你还想不想要我聘你办这件事了?” “我想要,前提是我需要知道所有的事实。另外,我还要得到许可,按照我认为合适的方式去做。如果您设下了许多条条框框,叫我迈不开步,我就不要您赏赐给我的这个差事了。” 她又狂笑起来,“你现在办的是一件必须谨慎对待的家务事,马洛。所以你必须谨慎小心。” “如果您雇用了我,您就会得到我全部的谨慎和小心。如果我没有足够的慎重,也许您还是别雇我为妙。比如说,我猜想您不想设置一个叫你的儿媳陷于其中的什么圈套吧?我可不想那么慎重。” 她的一张大脸变成煮熟的紫红色的糖萝卜。她本想张开嘴巴对我大喊大叫,可是又克制住自己。她只是举起酒杯,喝了几口她认为那是为了治病才喝的葡萄酒。 “就交给你去办吧。”她冷冷地说,“我真希望我是两年前认识你的,在他同那女人结婚以前。” 我不太明白她说这句话有什么含义,但是我并没有让她解释。她侧着身子,用一把钥匙在一台家用电话机上捅咕了一阵。等到从耳机里传出说话的声音,她对着电话机吼叫了几句。 传来一阵脚步声,那位金黄头发的女郎迈着碎步走进来。她的下巴紧贴着前胸,仿佛有人要抡起胳膊打她似的。 “给这个人开一张两百五十块钱的支票。”老巫婆对她吼道,“你要闭紧嘴巴,别对任何人说这件事。” 小姑娘脸涨得通红,一直红到脖子根上。“您知道我从来不跟别人说您的事,默多克太太。”她呜咽道,“您知道我不会说的。我就是做梦也想不到同别人说——” 她垂着头,转身跑出屋子。在她关门的时候,我抬头看了看她。她的小嘴唇抖动着,可是眼睛里却闪着怒火。 在屋门关上以后,我对那位妇人说:“我需要一张您儿媳的照片,还要知道一些信息。” “在那张书桌的抽屉里找找。”她伸出一根粗指头指着书桌。手指头上的金戒指在昏暗中闪闪发亮。 我走到一张藤条编的小书桌前面,拉开桌子上唯一一只抽屉。抽屉里正面朝上放着一张照片。我拿出照片。照片上一双幽黑冷峻的眼睛盯视着我。我拿着照片,重新坐下,仔细打量起来。乌黑的头发蓬松着从中间分开,又松松地向后边梳去。露出平实的前额。一张阔嘴,带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但双唇却富有挑逗性。鼻子大小适中,非常秀美,皮生得很紧,现出骨头的棱角。这张脸的表情似乎缺少点儿什么。过去人们称这种缺陷为没有教养,今天人们叫它什么呢,我就不知道了。这张脸给人的印象是过于精明,年纪虽小却善于自我保护。太多的人总向这张漂亮面孔挤眉弄眼,它已经学会了太多的躲闪这些无谓纠缠的路数。但是在这种精明的背后,却还残存着一个仍然相信圣诞老人的小女孩儿的质朴天真。 我对这帧照片点了点头,把它放在衣袋里。我在思索:只是一张照片,从里面看出来的东西就已经太多了,而且这间屋子的光线还不怎么好。 门开了,穿着亚麻布连衣裙的姑娘拿着一本三联的支票簿和一支自来水笔走进来。她把胳膊垫在支票本底下,叫默多克太太签名。她挺起身,勉强摆出一个笑脸。默多克太太朝我的方向指点了一下,她把支票撕下来,递到我手里。她走到门口,等着还有什么吩咐。默多克太太没有再搭理她,于是她轻手轻脚地走出去,把房门从外边关好。 我在空中扇动了几下支票,把上边的墨水扇干了,然后折起来握在手里。 “关于琳达,您有什么事可以告诉我的?”我问。 “几乎什么也没有。在同我儿子结婚以前,她同一个叫‘魔力’路易斯的姑娘——这些人都给自己起了些漂亮的名字同住一所套房。‘魔力’的职业大概是招待员什么的。她俩都在文图拉林荫大道上一家叫艾德瓦利俱乐部的地方干活儿。我儿子莱斯利对这些地方是一清二楚的。我对琳达的家庭和出身什么也不知道。她有一次说她出生在苏福尔斯附近一个地方。我想她的父母在那里住过。但我对这些事一点儿不感兴趣。我不想打听她的事。” 她说没有兴趣打听,那才是胡说八道呢。我几乎想象得出,她如何追根刨底地用两只手在地上挖掘,想弄出个究竟来。 “您不知道‘魔力’小姐的住址吧?” “我不知道。” “您儿子会不会知道?要么戴维斯小姐也许知道?” “等我儿子回来的时候,我问问。我想他不会知道。你可以自己问戴维斯小姐。我想她一定也不知道。” “我明白了。您知道不知道琳达还有什么朋友?” “不知道。” “有可能您儿子还同她保持着联系——默多克太太。只是没有让您知道。” 她的脸又要开始红涨,我连忙举起手把一副慰抚的笑容抹在脸上。“不管怎么说,”我说,“他跟她结婚已经一年了。关于她的事他总会知道一些。” “你别把我儿子扯进这件事里来。”她呵斥我说。 我耸了耸肩膀,用双唇发出一声失望的声音。“好吧。我想她把她的那辆车开走了吧?你给她的那辆。” “一辆一九四○年的铁灰色福特水星,是跑车吧?戴维斯小姐可以告诉你车子的牌号,如果你想知道的话。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把车开走了。” “您知不知道她拿走了多少钱,什么衣服,什么首饰?” “她拿的钱不多。她手里最多也不过有几百块钱。”她鄙夷不屑地把嘴一撇,嘴角上立刻挂上几条很深的皱纹。“当然了,也许她又交上新朋友,那她的钱就多了。” “有这种可能。”我说,“珠宝首饰呢?” “一枚价值不高的祖母绿钻石戒指;一块镶嵌着红宝石的浪琴白金手表;一条琥珀项链——那是有一次我犯傻送给她的——项链的扣钩上镶着一个由二十六粒小钻石构成的菱形图案。她当然还有一些别的东西。我对这个从不注意。她的穿着很讲究,但并不显眼。感谢上帝还赐给她一些小小的恩惠。” 她再次把杯子斟满,一边大口大口地喝酒,一边打嗝,这会成为她与人交际时的随堂礼仪的。 “您能告诉我的就是这些吗,默多克太太?” “怎么,这还不够?” “还差得远。可是暂时我就算满足了吧。如果我发现钱币不是她偷的,您托我办的这件事就算交差了。是不是这样?” “咱们再谈谈。”她蛮横地说,“金币毫无疑问是她偷的。我不想叫她就这样溜走。你把我说的这一点好好记在脑子里,年轻人。你喜欢装出一副蛮横无理的样子,我倒希望你真有装扮出的一半蛮横,那就好了。要知道,那些夜总会女郎很可能都交有一些粗暴的朋友呢。” 那张我已经折起来的支票,这时仍然留在我的双膝之间。我把皮夹子拿出来,把支票放进去,站起身,准备从地上拿起帽子。 “我倒愿意他们粗暴。”我说,“粗暴的人头脑都简单,如果有什么值得向您汇报的我就告诉您,默多克太太。我想,我先去找找那位钱币商人。看来他是条线索。” 她等我一直走到房门口才在我背后吼叫着说:“你不怎么喜欢我吧,是不是?” 我一手握住门柄转过身来说:“有人喜欢您吗?” 默多克太太把头往后一仰,咧开嘴哈哈大笑起来。我在她的笑声中打开门,走出屋子。我关上门,把她粗蛮的笑声关在屋子里。我走回这幢房子的大厅,敲了敲秘书小姐半掩着的屋门。我把门推开,探进头去。 她双臂交叠伏在书桌上,头埋在胳膊里,正在抽抽噎噎地啼泣。听见声音,她转过头,看了看我,眼睛里仍然噙着眼泪。我把门关好,走到她身旁,用一条胳膊拢着她瘦弱的肩膀说:“别不高兴。你应当为她感到难过才对。她自认为是个强悍的女人,为了装扮成厉害的样子,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年轻姑娘的身体弹跳了一下,远远躲开我的胳膊,“别碰我。”她呼吸急促地说,“请求你,我从来不让男人碰我。另外,请你也别说默多克太太的坏话。” 姑娘的一张带着泪眼的脸涨得通红。摘掉眼镜以后,她的眼睛是非常可爱的。 我把那支一直拿在手中的纸烟塞到嘴里,点着了。 “我——我不想这么没礼貌。”她抽抽搭搭地说,“只是她太作践我了。我一心想把她的事情办好。”她又抽搭了两下,从书桌的抽屉里拿出一块男人用的大手帕,抖搂开,用它擦着眼睛。我注意到这块手绢垂下来的一只角上用紫线绣着“L.M.”两个缩写字,我盯着它看了一会儿。我把口中的纸烟喷吐在屋子另一角,避开她的头发。“你有什么事吗?”她问。 “我需要莱斯利·默多克太太汽车牌照的号码。” “号码Z/一一一一,一辆车篷可以翻折的灰色福特水星轿车,一九四○年型的。” “她可告诉我是辆跑车。” “跑车是她丈夫莱斯利先生的。车型、颜色相同,都是同一年的产品。琳达没有把她的车开走。” “哦。你认识不认识一位叫‘魔力’的小姐?” “我只见过她一面。她同琳达合住一套公寓。那次她到这儿来是跟着一位——一位瓦耶尼先生。” “瓦耶尼是怎样一个人?” 她的目光垂在桌面上。“我——她只是跟那个人一起来的。我不认识这个人。” “‘魔力’小姐长得什么样?” “高个儿、黄头发、很漂亮。非常——非常吸引人。” “你的意思是说很性感?” “怎么说呢?”她的脸涨得通红。“是一种规矩女人产生的魅力。我想你懂得我的意思。” “我知道你要说的意思。”我说,“可是这种话我总是越听越糊涂。” “我相信你说的真话。”她尖刻地说。 “知道‘魔力’小姐住在哪儿吗?” 她摇了摇头。她小心翼翼地把那块大手帕叠好,放在写字台的抽屉里。就是那只放着手枪的抽屉。 “等这块手帕用脏了以后,你可以再弄一块。”我说。 她把身子往椅背上一靠,两只小手放在桌面上,两只眼睛平望着我。 “我要是你的话,马洛先生,就不会把这种硬汉子的架势摆得太过火。至少别对我摆。” “是吗?” “是的。除非主人特别吩咐,我不可能再回答你什么问题了。我在这里的地位叫我不能把很多内情说出去。” “我不是硬汉。”我说,“只不过男子汉气概重了些。” 她拿起一支铅笔,在拍纸簿上画了个记号。她对我微微一笑,完全平静下来。 “也许我不喜欢男子汉气概重的人。”她说。 “你是个怪人。”我说,“我还从来没遇见过你这样的人呢。再见吧。” 我走出她的办公室,把门关紧。我从空无一人的大客厅向外走,穿过寂静无声、死气沉沉的宽大的起居间。我从正门走出这幢房子。 室外,灿烂的阳光正在草坪上嬉戏。我戴上太阳镜,走到小黑人雕像前面,又拍了拍他的脑袋。 “小兄弟啊,这里比我预料的还要糟。”我对他说。踏脚石上的热气一直穿透我的鞋底,我赶忙钻进汽车,发动马达,把车子从马路边上开走。 我后边有一辆灰色的小汽车也驶离开马路牙子。我并没有注意它,驾车的人戴着一顶黑色卷边圆草帽,帽檐上系着一条花里胡哨的印花帽箍。他跟我一样,也戴着太阳镜。 我驶回城里。大约驶过十几个街区,岔路口的红灯叫我把车停住。我发现那辆灰色汽车仍然尾随着我。我耸了耸肩,为了开个玩笑,我兜了个小圈子。后面的车紧追不舍。我驶进一条两旁密密种着胡椒树的林荫道,陡然把车掉过头,停在马路边上。 灰色汽车在我后面也驶进这条马路,但是那位戴着花帽箍草帽的金发人没有像我一样掉头。他的车一直向前驶去。我把车往回开到阿罗约塞可,接着向好莱坞驶去。我几次回头打量,但没有再发现那辆跟踪我的车。 注释 [1] 瑞士枪械制造公司及其生产的武器品牌名称。 [2] 一七八七年纽约金匠艾普瑞姆·布拉舍铸造了若干美国金元,据说至今全世界仅存六枚,已成为稀世之宝。 [book_title]三 我在卡浑加大楼六层背面租了两间屋子作为办公室。一间屋子的门总不上锁,如果有委托人找我替他办事,可以在这间屋子里坐着等我。房门上安着蜂鸣器,我在另一间可以独自思索的屋子办公,只要人在,可以随叫随开。 我向这间接待室里望了望。屋子里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一股尘土味儿。我又推开一扇窗子,打开接通两间屋子的小门,走进里边的小屋。这间屋子摆着三把硬椅和一把躺椅,一张平面办公桌,五只装档案资料的盒子,其中三只空无一物。此外屋子里还有一份挂历、一张挂在墙上用镜框镶着的营业执照、一部电视机,以及放在木头茶几上的一个洗脸盆和一只衣架。地板上铺着的地毯已经七穿八洞,铺在那里只是为了装样。两扇打开的窗户上挂着纱帘,一会儿飘进,一会儿飘出,活像一个没牙老人睡觉时的两片嘴唇来回噗噜。 这些家当去年就摆在这里。去年以前其实也同样是这一套家伙。一点儿也不漂亮,更谈不到华丽,只不过比搭在海边的帐篷强多了。 我把帽子和上衣挂在衣架上,用冷水洗了把脸,点上一根纸烟,把电话簿摆到办公桌上。电话簿上记载着,艾里沙·莫宁斯塔尔的办公室在西九街四二二号贝尔方特大厦八二四房间。我把这个地址连同电话号码记了下来。正当我伸手去取电话耳机的时候,突然想起还没有按动蜂鸣器打开接待室的房门,我把手伸到办公桌侧面,按动开关。这件事我做的正是时候:有一个人正在推外面那间屋子的屋门。 我把记事簿翻过来放在桌上,走到外间去察看进来的是什么人。我看见一个瘦长身材、满面春风的家伙。他穿的是一身淡蓝色热带纺织品西服,黑白两色漆皮鞋,淡黄色衬衫、丝带,一条大花手帕半露在衣服口袋外边。这人戴着黑白两色猪皮手套,一只手里擎着一支黑色长烟嘴。他正在皱着鼻子审视我的接待室:摆在桌子上的过期的老杂志,破旧的椅子和地毯,以及显示出我赚不了什么大钱的所有寒酸相。 当我打开两间屋子中间的那扇隔断门的时候,他把身体转过来四分之一,用一双带有梦幻色彩的淡蓝色眼睛注视着我,这双眼睛生得离细长的鼻梁比较近。这人的皮肤被阳光晒得红彤彤的,一头淡红头发紧巴巴地梳向后脑勺,露出窄小的头盖骨。他那一道细长上须的颜色比头发还要红。 他随随便便地望了我一眼,显然对我不感兴趣。在徐徐喷出一口烟雾以后,他带着鄙夷的神气从烟雾中对我说: “你就是马洛?” 我点了点头。 “我有点儿失望。”他说,“我本来认为,会看见一个指甲盖镶着黑边的人呢!” “到里边来。”我说,“坐下来以后,你有的是时间说俏皮话。” 我开着门等他走进里屋。他慢条斯理地从我身旁踱进来,一路用他一只手的中指往地毯上弹烟灰。他在办公桌前来访者的座位上坐下,脱下右手的手套,同另一只已经脱下的手套叠在一起,放在我的桌子上。他从那支黑色的长烟嘴里把烟头磕出来,用一根火柴把它捅灭。他又在烟嘴里安了一支纸烟,用一根乌木颜色的大火柴把烟卷点着,做完这一切以后,他往椅背上一靠,露出一副对一切感到厌倦的阔公子哥儿的笑容。 “一切都就绪了?”我问,“脉搏、呼吸都正常?要不要在脑袋上敷一块冷毛巾什么的?” 他没有冲我撇嘴,因为自从一进我的办公室他的嘴就一直撇着。“一位私人侦探。”他说,“我还从来没见过私人侦探呢。干这种营生可得做些出格的事,我猜想。扒人家窗户根儿啊,探听别人隐私啊,诸如此类的事。” “你到这儿来有何贵干?”我问他,“是不是就为了到贫民窟来显摆显摆自己?” “我姓默多克。也许这个姓对你多少有点儿含义吧?” “我看你追我追得很紧。”我说,一边开始往我的烟斗里装烟丝。 他盯着我装烟斗,过了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说,“我听说我母亲雇了你替她办一件什么事。她给了你一张支票。” 我把烟斗装好,用火柴点着,然后吸了一口烟,靠在椅背上,从我的右肩膀上面对着一扇打开的窗户往外喷烟。我什么也没说。 他把身子往前探了探,一本正经地说:“我知道藏奸耍滑是干你这种营生必备的本领,可刚才我说的话不是瞎猜。是一只小虫子对我讲的,一只花园里的不起眼的小虫,总是叫人踩在脚底下,可它还是活过来了——像我一样。我凑巧跟在你的汽车后面,一直离你不远。这把你的问题解释清楚了吧?” “是的。”我说,“假定这对我有什么重要意义的话。” “她雇你去寻找我的老婆,我猜想。” 我哼了一声,叼着烟斗对他笑了笑。 “马洛。”他说,现在他变得更加严肃认真了。“我已经做了最大的努力,可是我还是不喜欢你。” “那我可要叫喊了。”我说,“要生气痛苦地大喊大叫。” “请原谅我引用一句人们挂在嘴边上的话:你这种扮演硬汉子的丑剧实在臭气冲天。” “这句话从你口里说出来,有一股苦涩味。” 他把身子往后一靠,用两只淡蓝色的眼睛打量着我。他在坐椅上不安地扭动身子,想坐得更舒服一点儿。我有时候真应该也学他那样子坐坐那张椅子,说不定我丢了许多主顾,毛病都出在这张椅子上。 “为什么我母亲想要找到琳达?”他问,“她简直对她恨之入骨。我是说我母亲恨琳达恨之入骨,琳达对我母亲可很不错。你对她的印象如何?” “对你母亲?” “当然啦。你还没见过琳达呢,是不是?” “你母亲的这位秘书小姐的工作可快保不住了。她这张嘴怎么把什么都告诉你了?” 他使劲儿摇了摇头。“母亲不会知道的。再说,反正母亲离不开梅尔。她需要有一个人让她呵斥来呵斥去。她可以对梅尔大喊大叫,甚至扇她嘴巴,但是叫她不要却不成。你觉得她怎么样?” “挺讨人喜欢的——由老派人的眼光来看。” 他皱了皱眉头。“我是问你觉得我母亲怎么样。梅尔只不过是个小丫头片子罢了。” “你的观察力可把我吓了一跳。”我说。 他显得有些吃惊,几乎忘记用手指甲弹烟灰了。不,没有完全忘记。只不过小心谨慎地不让烟灰弹到烟灰缸里。 “关于我母亲。”他又耐心地提醒我。 “一匹气宇轩昂的老战马。”我说,“心是金子做的,可是那金子埋得很深。” “可她为什么要找到琳达呢?我弄不明白,而且肯花钱找。我母亲舍不得花钱,从口袋里掏钱比割她的肉还痛。她为什么非要找琳达不可呢?” “我怎么知道?”我说,“谁说她去找琳达?” “你不是暗示在办这件事吗?而且梅尔——” “梅尔太爱幻想了。这是她编造出来的,真见鬼,她往一块男人的手帕里擤鼻子,那块手帕可能是你的。” 他的脸红了,“那太蠢了。你听我说,马洛。请你通情达理一点儿,告诉我这都是怎么一回事。我的钱不多,但是拿出几百块钱给——” “我真要揍你了。”我说,“我是不应该跟你谈话的,有规定。” “为什么,请告诉我。” “别再问我我不知道的事情,我无法回答你,也别问我我知道的事,因为我不会对你说。你这辈子是在哪儿过的?干我这个行当,如果受人委托办一件事,碰到一个人对这件事好奇,就把自己知道的老底儿都抖搂出来,你说这可能吗?” “这间屋子的火药味太浓了。”他语带讥讽,“干你这种工作,居然不要别人白给的两百块钱!” 我一点儿也不想回应他说的这句话。我从烟灰缸里拿出他用过的半枝乌木火柴看了一会儿。火柴上有两条黄色细道,上边印着几个字:罗斯蒙特·H.理查德,其余的字已经烧掉了。我把火柴折断,叠在一起,扔进废纸篓里。 “我爱我的妻子。”他突然对我说,露出洁白、整齐的一排牙齿。“也许有点儿多愁善感,但我说的是实话。” “没错儿。隆巴多银行家们的家底儿都很厚。” 他咧开嘴唇,露出两排白牙。他说话的声音一直从牙齿中间迸出来。“她不爱我。我不知道她出于什么特殊原因不喜欢我。我们之间的关系一直很紧张。她习惯过一种节奏快的生活。她在我们家,日子过得很单调。我们没有吵过嘴,琳达是那种冷静的性格。但是她同我结了婚,确实没有享受到什么乐趣。” “你是不是太谦虚了?”我说。 他的眼睛迸出火星来,但仍旧控制着自己,没有发火。 “这样不好,马洛。你这种刻薄的话太陈旧了。你听我说,你的样子像一个懂规矩的人。我知道我母亲拿出两百五十块钱不是去打水漂,也许不是为了琳达的事。也许她交给你别的什么差事,也许——”他的话音顿了顿,接着盯着我的眼睛,慢吞吞地说出一个名字:“莫尔尼。” “也许是这么回事。”我快活地说。 他把手套拿起来,用它拍了拍我的办公桌,又重新放下。“我在这件事上确实遇上了一点儿麻烦。”他说,“但是我猜想她并不知情。莫尔尼不会给她打电话的,他答应我不打电话。” 事情容易弄清楚了。我问他:“你拿了他多少钱?” 事情还不可能那么容易弄清楚,他又犯起疑心来。“如果他给我母亲打过电话,他会把这件事说出来。我母亲就会再把它告诉你。”他不太有信心地猜测。 “也许不是莫尔尼的事?”我说。我开始非常想喝几口酒。“也许是调查厨娘同卖冰淇淋的人鬼混、把肚子弄大的事,但如果是莫尔尼的话,你究竟从这家伙手里拿了多少钱?” “一万二。”他说。他的眼皮垂下来,脸涨得通红。 “这人恐吓过你?” 他点了点头。 “告诉他,要是他闲得发慌,就去玩玩风筝吧,”我说,“莫尔尼是怎样一个人?挺蛮横的?” 他又把头抬起来,摆出一副勇敢的样子。“我想他挺蛮横的。这些人都不讲理。他原来拍电影,总演反派角色。长得蛮漂亮,挺招眼的。他爱追女人。但是你可别胡猜,琳达在那儿只是工作,同别的服务员、乐队的人一样。如果你想找她的话,可不那么容易。” 我挺有礼貌地冷笑了一声。 “为什么不容易找到她?她不会是叫人埋到后院地底下了吧?” 他站起身,一双淡蓝的眼睛里冒着怒火。他站在那儿,身体斜倚在我的办公桌上,右手干净利落地,一下子掏出一把口径大约点二五的自动手枪来。这把小手枪也有一只胡桃木柄,看来同我在梅尔的写字台抽屉里看到的那把像是一对。枪口非常凶险地瞄准我,但是我没有移动身体。 “谁要是敢糟蹋琳达,我就叫他先尝尝子弹的滋味。”他恶狠狠地说。 “这不是件困难的事,但你最好再多预备几支枪,除非你只想装腔作势吓唬吓唬人。” 他把手枪装回到上衣里面的口袋里,瞪了我一眼,拿起手套就向房门走去。 “跟你说话白白浪费了我的时间。”他说,“你就会说俏皮话逗闷子。” “你别忙着走。”我说,站起身走到办公桌另一边。“你最好别把同我见面的事告诉你母亲。为了那个小姑娘你也不该对她讲。” 他点了点头,“我从你这儿什么消息也没探听出来,这件事当然不值得告诉别人。” “你说欠下莫尔尼一万两千块钱,这话有没有水分?” 他的目光先是垂着,后来眼皮抬起来,接着又垂下去。他开口说:“不管是谁,要能叫艾里克斯·莫尔尼掏钱包拿出一万两千块钱,一定比我精明得多。” 我这时站得离他很近。我说:“事实是,我不认为你在挂念你的妻子。我猜想她躲在什么地方,你是知道的。她根本就没有离开你,她只是躲开你母亲而已。” 他抬起眼睛,戴上一只手套,什么话也没说。 “说不定她要找一份工作。”我说,“赚够了钱养活你。” 他垂下眼睛望着地板,接着朝右侧了侧身体,那只戴上手套的手握成拳头,在空中飞快地向上画了个弧形。我把身子向旁边一闪,拽住他的手腕,一点儿一点儿地向后推,压在他的胸部。我把整个身体的重量压过去。他的一条腿在地板上向后撤了一步,呼吸开始急促起来。他的手腕很细,被我的手指像个套子似的拽紧。 我们面对面地站着。他像喝醉酒似的呼呼喘着气,张着嘴,嘴唇向后撇着,面颊上出现了好几块红色的小斑点。他想把手腕挣开,但是我紧紧压着他,他不得不又往后退了几步才没有摔倒。我们两人的脸几乎贴在一起。 “你们家的老头儿怎么没给你留下点儿钱?”我讥笑他说,“要么就是你把他留下的钱都挥霍光了?” 他的声音从牙缝里嘶嘶地迸出来。他仍然在努力挣扎,要把我甩脱。“要是你想知道这些与你无关的屁事的话,我倒也可以告诉你。你所谓的老头儿指的大概是贾斯珀·默多克。这人不是我父亲,他不喜欢我,也没有给我留下一分钱。我父亲是一个叫霍拉斯·布莱特的人,他经营失利,把钱都赔光了,自己从办公室的窗户里跳楼自杀了。” “你这人倒挺容易挤出奶来。”我说,“只不过你的奶汁太稀。刚才我说你老婆赚钱养活你,那话说得不对,我向你道歉。我是有意要气气你。” 我放开他的手,退了回去。他仍然在喘气,他那盯着我的目光充满了怒气,但是说话的调门却低了下来。 “好了,你的目的达到了。如果你已经满足了的话,我也该走了。” “我刚才替你作了一件好事。”我说,“爱耍枪的人可不应该这么容易就发火,你最好把枪扔掉。” “我的事用不着你管。”他说,“我也很抱歉,向你抡拳头。但即使打着了你,多半也不重。” “没什么,用不着道歉。” 他打开门,走了出去。他的脚步声在走廊上越来越远。我又遇到了一个怪家伙。待他的足音完全消失以后,我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面,看了一眼记事簿,拿起电话机听筒来。 [book_title]四 电话另一端的铃声响了三次以后,一个童音未改的小女孩儿声音透过嘴里嚼着的口香糖迸了出来:“早上好,莫宁斯塔尔先生办公室。” “老先生在家吗?” “请问,你是哪位?” “马洛。” “他认识不认识你,马洛先生?” “你问问他愿意不愿意收购美国早期金币。” “请你等一会儿。” 我等了一会儿,大概正好是从里面办公室唤出一位老人到外间接电话的时间。然后,那边的耳机咔嗒响了一下,一个非常干涩的声音传了过来:“我是莫宁斯塔尔先生。” “有人告诉我,莫宁斯塔尔先生,你曾经给帕萨迪纳市的默多克太太打过电话,关于一枚钱币的事。” “关于一枚钱币?”他重复了一句,“真的,怎么样?” “据我了解,你想把这枚币从默多克的收藏品里买下来。” “真的?你是谁,先生?” “菲利普·马洛。私家侦探。我是替默多克太太办事的。” “真的?”这是他第三次使用“真的”这个词。他清了清喉咙。“你找我想说些什么,马洛先生?” “谈那枚钱币。” “但是他们已经告诉我,那枚币不准备出售。” “我还是想同你谈谈,见面谈谈。” “你的意思是说她已经改变主意,愿意卖给我了?” “不是的。” “既然这样,我恐怕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找我,马洛先生。咱们谈什么呢?”听得出他已经有了戒心了。 这时我从容不迫地把我袖口里的王牌打了出来。“问题是,莫宁斯塔尔先生。你打电话的时候就已经知道那枚币是不出售的。” “有意思。”他慢吞吞地说,“你怎么知道?” “你是干这一行的,这件事你不可能没听说过。默多克先生当年的藏品与他遗孀未去世前不能出让的情况,这在钱币界是有公开记载的。” 他“啊”了一声,沉默了半晌。“三点钟吧。”过了一会儿他说,“三点钟我同你在我的办公室会面,你大概知道我的办公室设在什么地方。你看这么办成不成?” “我会去的。”我说。 我把耳机挂好,又点上了烟斗。我坐在那儿望着墙壁。因为苦苦思索,脸上的肉皮都开始绷紧起来。当然了,也许肉皮绷紧是出于其他原因。我从衣袋里掏出琳达·默多克的照片,看了一会儿,最后认定这女人的相貌实在非常平庸。我把相片锁在办公桌抽屉里。我从烟灰缸里拿出默多克使过的第二根火柴,仔细观察火柴梗上的小字。这根火柴梗上的字是“优质火柴,W.D.莱特’36”。 我把火柴扔回烟缸里。我自己也纳闷,为什么要查看火柴。难道它能提供什么线索吗? 我把默多克太太的支票从钱包里拿出来,在背面签上名字,又填写了一张存款单和一张提取现金的支票。我从办公桌里拿出我的存款单,把所有这些东西用一根橡皮筋扎好,放进衣袋里。 我发现电话簿里没有登记“魔力”路易斯的电话号码。 我把电话簿分类查询的那一部分摊在桌子上,抄录下六七个有名气的剧院经纪人——他们的名字在电话簿里是用最大号铅字排印的——的电话号码,列了一张表,一个一个地打电话询问。这些人的声音无一例外都极和气,都向我提出许多问题,但是他们谁也不知道,或者不想告诉我“魔力”小姐的情况。 我把写着这些号码的一张纸扔进字纸篓里。我给肯尼·哈斯特打了个电话,这人为《纪事报》撰稿,报道犯罪消息。 我们俩先在电话里逗了会儿闷子,接着我就问他:“关于那个叫艾里克斯·莫尔尼的人你知道些什么?” “在艾德瓦利开了家豪华的夜总会和赌场,离公路两英里路,靠着小山那边。过去当过蹩脚的电影演员。好像有不少靠山。我从没听说过他在光天化日下,在大庭广众前面开枪杀过人。也没听说他在别的什么时候杀过人。但是我对这事可不敢打赌。” “是个危险人物?” “如果需要的话,会很危险。这些家伙都看过电影,知道在夜总会当老板该摆出什么架势。他雇了个有名的人作保镖,那可是个人物。这人叫埃迪·普鲁。身高六英尺五英寸,瘦得像根竿子。一只眼珠不能转动,听说是在战争中打伤的。” “对于女性来说,莫尔尼是否也具有危险性?” “你的观点太守旧了,老兄。女人不管它叫危险。” “你知道不知道一个叫‘魔力’的姑娘。有人说她是个女招待。我听说是个黄头发、高身量的美女。” “没有。听你的描述我倒想认识一下。” “别贫了。你还听说过瓦耶尼这个名字吗?” “没听说过。但是我可以替你问一问格蒂·阿博加斯特,要是你肯过一会儿再给我打个电话的话。所有那些夜总会的阔佬儿他都认识,也认识在夜总会混事儿的流氓。” “谢谢你,肯尼。我会再给你打电话的。过半小时?”他说半小时足够了。我们各自把电话挂断。我锁上写字间的门,离开我的屋子。 在走廊尽头的墙角里一个黄头发的年轻人背靠墙站着,正在看报。这人穿着棕色西装,戴着可可色草帽,帽子上箍着黄棕两色热带印花布。我走过他前面的时候,他打了个哈欠,把报纸往胳膊底下一掖,挺直了身子。 他跟着我一起走进电梯。看样子这人非常疲劳,眼睛累得都快睁不开了。我走到街上,过了一个街区,走进银行把支票交上,又提取了一点儿钱准备零花。从银行我走到一家名字叫“老虎尾巴”的餐馆,坐在一个矮棚里。我要了一杯马提尼酒和一份三明治,穿棕色西装的家伙在酒吧的另一头儿坐下喝可口可乐,样子极其无聊。他把一摞零钱摆在眼前,仔仔细细地把它们理平。他又要把墨镜戴上了,他以为这样一来,自己就隐形不见了。 我慢条斯理地吃着三明治,有意把时间拉得很长。然后,我走回到酒吧里面的电话间。穿棕色西服的人很快把头侧过来。他把眼镜摘下,用来掩饰这一动作。我拨通了《纪事报》的电话号码。 “有结果啦。”肯尼·哈斯特说,“格蒂·阿博加斯特说,不久以前莫尔尼同你那位金发美女结婚了,那个叫‘魔力’的女人。格蒂不认识瓦耶尼,他说莫尔尼在贝莱尔过去一点儿的地方置了产业,在斯蒂伍德新月大道上,一幢白色的房子,在日落谷北边五个街区。他说这所房子原来是阿瑟·布莱克·波帕姆的产业,这个花花公子从事邮购物品诈骗,被抓住了,财产都赔进去了。他的姓名缩写在大门上还没来得及更换。没准儿卫生纸上也还留着他的姓名缩写呢。格蒂说,他就是这么一个爱摆阔的人。我们知道的大概就这么多了。” “这就是足够了。非常感谢,肯尼。” 我挂上电话,走出电话间,看到了棕色西服上面和草帽下面那副黑眼镜。这副眼镜一见我就飞快地转向另一边。 我转回身,从一扇转门走进餐馆的厨房,穿过厨房走到门外一条小巷。在小巷里没走几步路就来到停放我那辆汽车的停车场后边。 我发动汽车马达,朝着贝莱尔方向驶去。这次没有灰色小汽车追在我屁股后面了。 [book_title]五 在驶离贝莱尔俱乐部高尔夫球场一大段路以后,斯蒂伍德新月大道从日落谷北边缓缓地转了一个大弯。这条路两旁耸立着一幢幢小别墅。每幢都有自己的围墙,有的墙高,有的墙矮,有的是带装饰的铁栏杆,有的是多少有些老式的高栅栏。这里没有人行道,因为这一带谁都不步行,就连邮差过来也不走路。 这天下午非常热,但比帕萨迪纳凉快多了。空气里散发着阳光照射下令人倦怠的花草香气。从栅栏和围墙后面传来水唧筒喷射草坪的飒飒声响和割草机在绿油油的草坪上徐徐移动的清晰的嗒嗒声。 我的车向山坡上驶去。我开得很慢,一路寻找大门上的标志。我找的是代表阿瑟·布莱克·波帕姆的A.B.P三个字母。在汽车快驶到山顶的时候,我终于找到了。这三个字刻在一块黑牌上。别墅的大门开着,门内是一条混凝土车道。 这是一幢崭新的白房子,新得扎眼,但相形之下,院子里的花草树木却收拾得不太好。同这一带别的房屋比起来,这幢房子不怎么神气——最多只不过十四五个房间,或许还有一个游泳池。砖砌的围墙并不高,抹砖缝的水泥有意全都滋露到外面。整道墙都刷成白色。墙头上安着一圈不高的黑颜色铁栏杆。门房前面摆着一个银色的大信箱,印着A.P.莫尔尼的名字。 我把汽车停在路边,从院内的汽车道走到这幢房子的旁门。这扇门也是涂着闪亮的白漆,门上也安着一个花玻璃华盖。我扣了扣大铜门环。房子外面,汽车司机正在一旁刷洗一辆凯迪拉克轿车。 门开了。一个穿着白制服、面无笑容的菲律宾人冲我龇了龇牙。我递给他一张名片。 “我找莫尔尼太太。”我说。 他把门关上了。时间一分钟一分钟过去,像我每次找人一样,总要在门外伫立很久。司机冲刷汽车的哗哗水声让人感觉清凉。这位司机是个小个子,穿着马裤,系着绑腿,上身的衬衫汗渍斑斑。他的样子像个虽然长大但模样并未改变的十来岁的骑马师,就连他一边刷洗汽车,一边口中发出嘶嘶声,也像驯马的人在擦洗自己的马匹一样。 一只红颈蜂鸟飞进门旁一簇红色灌木丛里,摇动了几下灌木上的长柄花,又扑棱一下飞得无影无踪。 门开了,菲律宾仆人把名片递给我。我并没有接。 “你有什么事?” 他用干裂的声音问我,仿佛谁在欠着脚走在一堆鸡蛋壳上。 “想见见莫尔尼太太。” “她不在家。” “我给你名片的时候,你可不知道她不在家。” 他松开手指,让我的名片飘落到地上。他对我笑了笑,露出满嘴的廉价金牙。 “她告诉我她不在家,我才知道。” 他砰的一声关上门,举止一点儿也不温柔。 我把名片从地上捡起来,从房子的侧面往前走了几步。汽车司机正在这里往凯迪拉克轿车上滋水,又用一块大海绵擦洗车身。这位司机生着红眼眶和谷草似的蓬头发。一根纸烟早已熄灭,却仍然吊在嘴角上。 他斜着眼睛打量了我一眼,看来这人不太愿意专心干活儿。我开口说: “老板在哪儿呢?” 叼在他嘴角上的纸烟上下颠动,蛇管水枪仍在往车身上滋着水。 “问屋子里的人,伙计。” “我已经问了。他们把门砰地一关。” “我真为你伤心,伙计。” “莫尔尼太太呢?” “还是那句话,问屋子里的人去。我在这儿只是干活儿。你推销什么东西吗?” 我举起我的名片,让他看清上面的字。这次我给他看的是我的业务名片。他把海绵放在汽车的踏脚板上,把蛇管水枪扔在水泥地上,绕过地面的一摊积水,用挂在车库门边上的一块毛巾擦了擦手。然后,他从裤兜里掏出一根火柴,擦着,歪着头把仍然挂在嘴角上的烟卷点着。 他的一对小狐狸眼睛向四边看了看,转身走到汽车后面。他冲我点了一下头,示意我走近他身边。 “你是不是有一本专供零碎开支的存款折?”他低声问我。 “有一本。折子上存了不少钱。” “只要五块钱,就能让我的脑子转动起来。” “我对你不想那么抠门儿。” “给我十块我会像四只金丝雀似的随着吉他唱歌。” “我不爱听这种吵吵闹闹的乐队。”我说。 他把头一歪,说:“好了,伙计。咱们还是说英文吧!” “我不想叫你丢掉这份工作。我只不过想打听一件小事:莫尔尼太太在不在家。这消息最多就值一块钱。” “别为我的工作担心。我的关系很牢固。” “跟莫尔尼还是跟别的什么人的关系?” “你只花一块钱就想知道这么多事?” “两块。” 他上下打量着我,“你不是替他干事的吧?” “当然是。” “你在说瞎话。” “当然是瞎话。” “把两块钱给我。”他一点儿不客气地说。 我给了他两块线。 “她正在后院陪一个朋友。”他说,“一个很不错的朋友。女人就应该这样:有一个用不着工作的朋友和一个需要工作的丈夫。你的事齐了?” “我看早晚有一天你会躺在水沟里,你的事也就齐了。” “我不会的,伙计。我懂得怎么样跟这些人玩游戏。我这辈子一直在耍弄他们。” 他把我给他的两张一元票子在手掌里捋了捋,往上面吹了口气,横折一道又竖折一道,最后,把折成方块的钱塞在裤子的怀表口袋里。 “你这两块钱花得够值的。”他说,“要是再拿出五块来——” 就在这时候,一条西班牙种的长耳朵大黄狗从凯迪拉克另一边飞快地跑过来。它在湿地上滑了一下,但是没有摔倒。这条狗张牙舞爪地整个扑在我身上,一会儿要舔我的脸,一会儿又趴在地上,绕着我的腿转圈儿。最后它蹲在我的两腿中间,吐着舌头喘气。 我从它身上迈过去,扶着汽车站直身子,一边把手绢掏出来。 一个男人的声音在远处喊:“快回来,希斯克利夫。快回来,希斯克利夫。”接着石头甬道上响起了脚步声。 “这是希斯克利夫。”汽车司机不高兴地说。 “希斯克利夫?” “对了!他们管这条狗叫希斯克利夫。” “那不是《呼啸山庄》里的主人公吗?” “你又跟我逗闷子了,伙计。”他不屑地说,“注意——有人来了。” 他拿起海绵和蛇管水枪,又开始在擦洗汽车了。我离开他,向远处走了几步。长耳朵狗马上跟过来,又往我腿底下钻,差点儿把我绊了个跟头。 “快回来,希斯克利夫。”那个呼唤狗的声音这时更大了,接着一个男人从长着爬蔓蔷薇的棚架底下走出来。 这人身材高大,皮肤黑亮,像涂着一层橄榄油。他的眼睛乌黑发亮,牙齿洁白,留着连鬓胡子。白衬衫的衣袋上绣着姓名缩写字母,下面是白裤、白鞋。细细的手腕上戴着一只金表链的大手表。古铜色的瘦脖子上围着一条黄纱巾。 他发现长耳朵狗正蹲在我的两腿中间,非常不高兴。他用细长的手指打了个榧子,厉声吆喝道:“来,希斯克利夫。快过来!”长耳朵狗喘着粗气,却一点儿也不动。相反地,它更向我的右腿这边挤过来。 “你是什么人?”那人瞪着眼睛问我。 我递给他一张名片。橄榄枝似的手指接了过去。大黄狗从我的两腿中间退出去,绕过汽车车头,一溜烟似的跑走了。 “马洛。”那人念了一下我的名字,“马洛,啊?干什么的?侦探?你到这儿来干什么?” “想见见莫尔尼太太。” 他上下打量着我,眨动着一双目光炯炯的黑眼睛,细长的睫毛也随之忽闪着。 “不是告诉过你她不在吗?” “告诉了,可是我不信。你是莫尔尼先生吗?” “我不是。” “这位是瓦耶尼先生。”汽车司机说。他的声音拖得很长,在毕恭毕敬的语调后面有意显露对这个人的鄙夷不屑。“瓦耶尼先生是这家人的朋友。”他接着给我介绍说,“总是到这儿来。” 瓦耶尼从我的肩膀上面瞪了汽车司机一眼,眼睛里几乎冒出火来。司机躲到汽车另一边,噗的一声把烟头往地上一啐。 “我已经告诉这个侦探老板不在家了,瓦耶尼先生。” “我知道了。” “我告诉他,只有你同莫尔尼太太在一块儿呢。我这么说不错吧?” 瓦耶尼说:“你最好是干你自己的事去。” 司机说:“真他妈的,我怎么就没想起来。” 瓦耶尼说:“快滚开。不然,我可要把你肮脏的小脖子拧断了。” 司机一言不发地看了他一会儿,之后就走进光线朦胧的车库里,开始吹起口哨来。瓦耶尼把他一对迸出怒火的眼睛转到我身上来,气冲冲地说: “已经跟你说过莫尔尼太太不在家了,可是你不相信,是不是这么回事?换句话说,你对别人告诉你的信息并不满意,是不是?” “如果必须换种别的说法。”我说,“你可以这么换。” “我懂了,你能不能对我讲讲,你有什么事要同莫尔尼太太讨论的?” “最好是我当面同莫尔尼太太谈谈。” “把话挑明了吧,她不想见你。” 汽车司机这时在汽车后边说:“注意他的右手,伙计。他手里可能拿着刀子呢。” 瓦耶尼的皮肤变成晒干的海藻颜色。他用脚后跟把身体向后一转,憋着气恶狠狠地说,“跟我来吧。” 他走过长满爬蔓蔷薇的棚架下面的一条砖甬道,穿过甬道一头的一扇白门。门那边是一个带围墙的花园,花坛里种着各种时令花草。此外这里还有一个网球场,一块碧绿的草坪和一个砌着瓷砖的小游泳池。池里的水在阳光下闪着粼粼水波。游泳池的另一边有一块铺着石板的空地,摆着蓝色和白色的花园家具:塑料面矮桌,铺着厚垫的带踏脚的躺椅,一把像个小帐篷似的蓝白两色遮阳伞支在头顶。 一个四肢修长、神情慵倦、歌舞班子舞女型的金发女郎,正悠闲地斜卧在其中一张躺椅上,两脚高跷在一只铺着软垫的歇脚架上。女郎身旁摆着一只雾气迷蒙的玻璃杯,玻璃杯旁是装着冰块的银质冰桶和一瓶苏格兰威士忌。我们从草坪上走过来的时候,她懒洋洋地看着我们。从三十英尺以外看,这女人显得很高雅。从十英尺外看,可以看出她的化妆、打扮是有意叫人从三十英尺以外观看的。她的嘴太润,眼睛太蓝,打扮得太艳丽,两道弧形眉毛描得太高,睫毛上的油脂涂得太厚,简直把眼睫毛变成一排小栅栏了。 她穿着白色的宽松便装裤,赤脚穿着蓝白相间的露趾凉鞋,露着猩红的脚趾甲。上身是一件白色绸衣,颈上挂着一串大小不一的绿宝石项链。她的头发一眼就能看出是假发。 她身旁的一张椅子上放着一顶遮阳草帽,帽檐大得像汽车轮胎,帽子上缀着用来系在下巴上的带子。一副超大镜片的绿色太阳镜摆在帽檐上。 瓦耶尼大步走到这个女人前面,吼叫着:“你得把那个红眼眶的混账司机辞掉,马上就把他辞掉。不然的话,不定哪个时候我会把他的脖子拧断。我一碰见他就得听他说一套作践我的话。” 金发女郎轻轻咳嗽了两声,甩着手绢说:“坐下吧,没人欣赏你这种撒娇。你这位朋友是谁?” 瓦耶尼寻找我的名片,最后发现名片正拿在他手里。他把它扔到女郎的怀里。女郎懒洋洋地拾起我的名片,看了一会儿,又上下把我打量了一遍,叹了口气,用手指甲敲着牙齿说:“这人的个子真高,是不是?我想你多半对付不了他吧。” 瓦耶尼恶狠狠地看着我说:“有什么话你就快说吧!” 我说:“我是直接跟她说,还是先跟你说,你再把它翻成英文?” 金发女郎咯咯地笑起来,笑声像一圈圈的涟漪,在空中回荡。她顽皮地吐出舌头,舔着嘴唇。 瓦耶尼坐下来,点了一支金嘴的纸烟。我站在一边望着他们。 最后我开口说:“我在寻找你的一个朋友,莫尔尼太太。我听说一年以前,你曾经同她合租过一套公寓。这个人的姓名是琳达·康奎斯特。” 瓦耶尼眨动着眼皮。他转过头,向游泳池的另一边望去,那只叫希斯克利夫的长耳朵狗正趴在那儿用眼白盯着我们。 瓦耶尼冲它打了个榧子。“过来,希斯克利夫。过来,希斯克利夫。到这儿来。” 金发女郎说:“别吼了。这只狗讨厌你。看在上帝的分上,别老摆出一副自以为了不起的样子。” 瓦耶尼生气地说:“别老这么跟我说话。” 金发女郎笑起来,对他做了个媚眼。 我说:“我在寻找一个叫琳达·康奎斯特的年轻女人,莫尔尼太太。” 金发女郎看着我说:“你告诉我了,我正在回忆,我在过去的半年里没同她见过面。她结婚了。” “你已经有半年没见到她了?” “我刚才就是这么说的,大个子。你为什么要打听这个人?” “我在进行私人调查。” “调查什么?” “调查一件需要保守机密的事。”我说。 “听听。”金发女郎乐呵呵地说,“他在作私人调查,调查一件机密事。你听见了吗,鲁?闯到陌生人家里,为了替别人调查机密事!可是你知道不知道人家并不想见你啊?” “莫尔尼太太,你不知道她现在在什么地方,是不是?” “我不是说过了吗?”她的声音这时提高了几度。 “你没说。你只说你有六个月没看见她了。六个月没见到,同不知道她在什么地方不是一码事。” “你说我同她合住过一套公寓,这是谁告诉你的?”她呵斥我说。 “我从不泄露信息的来源,莫尔尼太太。” “亲爱的,你这个人真挑剔,有资格当舞蹈导演了。我什么事都应该告诉你,你什么事都不该告诉我。” “咱们俩的地位不同。”我说,“我受人雇用,一切要听命于人。你是位阔太太,没有理由瞒着什么事不说。” “谁雇你寻找她?” “她家里人。” “你这是胡说。她家里没有人。” “要是你这么熟悉她家里的情况,你一定很了解她。” “也许我过去了解她,但这并不说明我现在也了解她。” “好吧。”我说,“你的答案是:你知道,可是不肯说。” 瓦耶尼这时插嘴说:“答案是:我们不欢迎你在这儿。赶快滚开,越快越好。” 我继续看着莫尔尼太太。她冲我挤了挤眼睛,转过头对瓦耶尼说:“别发那么大火儿,亲爱的。你挺有吸引力的,就是骨骼生得脆弱一点儿。你这种身子骨儿不适宜跟人来硬的。我说得对不对,大个儿?”她说的“大个儿”指的是我。 我说:“我没想跟瓦耶尼先生吵架,莫尔尼太太。你认为莫尔尼先生能不能帮助我——愿意不愿意帮助我?” 她摇了摇头,“我怎么知道?你愿意试就试试。要是他不喜欢你,他身边可有一帮人会收拾你。” “我认为如果你愿意的话,你是可以告诉我的。” “你怎么酬谢我,叫我情愿替你做这个?”她向我投了一个勾引的目光。 “这儿的人这么多。”我说,“你叫我做什么?” “你说得也对。”她说。她一边喝着杯子里的酒,一边看着我。 瓦耶尼慢吞吞地站起身,脸色变得煞白。他把一只手伸到衬衫里头,咬着牙说:“趁你现在两条腿还能走道,赶快离开这儿。” 我惊奇地看着他。“你的文雅风度到哪儿去啦?”我问他,“你的衣服这么单薄,我根本不相信你身上会揣着把枪。” 金发女郎又咯咯地笑起来,露出洁白的牙齿。瓦耶尼把右手伸到衬衫里边胳肢窝底下,嘴唇绷得紧紧的,两只黑眼睛同时射出尖锐、冷漠的目光,像一条毒蛇。 “你听见我说的没有?”他对我说,声调几乎带着温柔的成分。“别小看我。我会像划根火柴那样轻而易举地把一颗子弹送进你的胸膛。” 我看了一眼旁边的金发女郎。她正注视着我们,眼睛闪着亮光,张着嘴,露出热烈渴求的神色。 我转过身,一步一步走过花园里的草坪。走到一半的时候,我回头望了望这两个人。瓦耶尼仍然望着我,一只手插在怀里,姿势一点儿也没变。那个女人仍然睁着大眼,张着嘴唇,但是她脸上的表情却由于遮阳伞的掩盖看不太清楚。从远处看,她脸上流露出来的既可能是恐惧,也可能是快乐的预感。 我走过草地,穿过白门和挂满爬蔓蔷薇的棚架。我走到甬道尽头,又转回身走回花园大门,瞧了瞧花园里的这两个人。我不知道那里面有什么可看的。即使看到了什么,我也不知道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看到的是,瓦耶尼正趴在金发女郎身上同她接吻。 我摇了摇头,转身走开。 红眼眶的汽车司机仍旧在鼓捣他那辆凯迪拉克。他已经冲洗完毕,现在正用一块大麂皮擦拭玻璃和车身上发亮的金属。我走了过去,站在他身边。 “你是怎么出来的?”他跟我讲话的声音是从嘴角里发出来的。 “惨极了。遍体鳞伤。”我说。 他点了点头,嘴里继续发出饲养员擦洗马匹时的嘶嘶声。 “你得小心着点儿,那个人身上揣着家伙呢。”我说,“也许是假装的。” 司机不屑地笑了笑。“在这么单薄的衣服底下?不会的。” “这个叫瓦耶尼的家伙是什么人?他是干什么的?” 司机直起身来,把手中的麂皮放在车窗的棱上,在一块毛巾上擦干手。毛巾这时已经在他的腰带上了。 “靠女人吃饭,这是我的猜测。”他说。 “那不是有点儿危险吗——跟眼前这个女人做游戏?” “我也是这样想。”他同意我的看法,“不同的人对危险有不同的想法。我可没有这种胆子。” “他住在什么地方?” “舍尔曼橡树林。女的老到那儿去。早晚有一天会过头儿。” “你见过一个叫琳达·康奎斯特的女人吗?高个儿,皮肤黑黑的,人挺漂亮,过去当过歌星。” “你就给了我两块钱,伙计。叫我给你干的事可不少。” “可以多给一点儿,五块。” 他摇了摇头。“我不知道这个人。至少我不知道这个名字。到这儿来的小姐、太太什么样的都有,大多数都很漂亮。他们没有把我介绍给这些人。”他笑了笑。 我拿出钱夹,取出三张一块钱的票子放在他的湿爪子里,又把我的一张名片加进去。 “我喜欢矮个子的人。”我说,“个子小的人好像胆子大。哪天有工夫到我那儿去坐坐。” “我也许会去,伙计。谢谢。琳达·康奎斯特,对不对?我会把耳罩摘下来的。” “再见。”我说,“怎么称呼?” “他们叫我史夫提 [1] ,我不知道为什么。” “再见,史夫提。” “再见。胳肢窝揣着枪——在那么薄的衣服下面,没有的事。” “我说不准。”我说,“他做了个掏枪的动作。人家雇我可不是叫我跟不认识的人打枪战的。” “见鬼!他穿的那件衬衫上头就有两个扣子,要从那件衣服下面掏出枪来他得花一个星期时间。”话是这么说,他的声音却带着些担心的调子。 “我看他只不过是装模作样吓唬人罢了。”我说,“你要是听见琳达·康奎斯特这个名字,我是很高兴跟你谈生意的。” “好吧,伙计。” 我顺着汽车道走出这幢房子。汽车司机一直站在那儿抓挠自己的下巴。 注释 [1] 史夫提的英文为Shify,意指“不说实话的,爱耍诡计的”。 [book_title]六 我在街道上慢慢开着车,寻找一个泊车位,我想先回一趟办公室,然后再开车进城。 一辆由司机驾驶的帕卡德 [1] 轿车从卖纸烟、雪茄的店铺门前开走了,这地方离我办公室大楼只有三十英尺远。我把自己的车开进这一空位,上了锁,走出驾驶室。这时,我才发现停在我后面的一辆车就是那辆很眼熟的黄色轿车。当然了,也可能不是跟踪过我的那一辆。这种型号、颜色的轿车成千上万,实在太多了。这辆车里没有人。附近也没有那个戴着可可色草帽的人。 我绕到便道上看了看这辆车的驾驶舱。我没看到汽车驾驶证。我在一个信封背面写下这辆车的牌照号码,说不定以后会用得着。我走进办公室大楼。他没有在大楼底层的休息室,也没有站在楼上走廊里。 我走进自己的办公室,看看地板上有没有从门缝里塞进来的信件。我没看到任何信,就从放在这里的酒瓶里给自己倒了几口酒。喝完以后,我走出办公室。我的时间很紧,必须在三点以前赶到城里去。 黄色轿车仍然停在那里,车里仍然没有人。我上了自己的车,发动机器,把车开进马路上的车流里。 在开过日落大道,上了葡萄园街以后,他的车追上了我。我继续向前奔,自己跟自己笑了笑。我纳闷这人刚才藏到什么地方去了。也许坐在他自己汽车后面的那辆车上。这一点我没有想到。 我把车开到第三大道,准备从这条路一直开进城去。黄色汽车一直跟在我后边,保持着半个街区的距离。我把车开到第七大道同格兰特大街交叉的地方,停在橄榄树路路口,下车买了一盒我并不需要的纸烟。然后,沿着第七大道步行向东走。我没有回头看。走到街旁喷泉的时候,我拐进大都会饭店,走到饭店里卖雪茄烟的马蹄形大柜台前面,点着一支纸烟,然后,在休息大厅的一张棕色大皮椅上坐下。 一个穿棕色西服、戴墨镜、头顶上戴我熟悉的那顶草帽的年轻人,也走进饭店的休息大厅。他躲躲闪闪地穿过盆种棕榈,走到卖雪茄烟的柜台前边,买了一包纸烟。他倚着柜台站着,拆开烟盒,锐利的眼睛扫视着大厅。 他转身拿起找给他的零钱,走回来,找了一处背后有柱子的座位坐下。他把帽檐往下拽了拽,挡住太阳镜,嘴上叼着一支没有点着的纸烟闭目养神。 我站起身,走了过去,在他旁边的一张椅子上坐下。我从侧面打量着他。他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从近处看,我发现这人的一张胖嘟嘟的脸非常年轻,肉皮白里透红,下巴上的黄胡须刮得很不干净。在墨镜的镜片后面,我看见他的眼睫毛正在很快地眨动,放在裤子上的一只手开始抓紧,把裤子握出许多皱褶。他的面颊上有个小肉瘤,就长在右眼皮底下。 我划着一根火柴,擎到他的纸烟下面。“点火吗?”我问。 他吓了一跳,磕磕巴巴地说:“哦——谢谢。”他吸着气,让我把他的烟点着。我摇了一下火柴,把它熄灭,扔在身旁的一个沙桶里。我等着看下面有什么戏。他斜着眼睛看了我几眼,最后开口说:“我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吧?” “在帕萨迪纳的德累斯顿大道。今天早上。” 看得出来,他的脸比刚才更红了。他叹了口气。 “我一定很讨人厌。”他说。 “让人恶心。”我赞同他的说法。 “也许都是这顶帽子闹的。”他说。 “帽子挺有用。”我说,“但是你并不特别需要它。” “在这个城市里挣钱真不容易。”他悲哀地说,“办事不能靠双腿走路,坐出租车又会叫你破产。要是自己开车,总有被甩掉的危险。一定要紧紧跟着别人的屁股。” “紧紧盯人倒没错儿。”我说,“但是你也不能钻进别人的口袋里来。你老这么跟着我有什么事?要么你是在实习,练本领呢?” “我打算看看你是不是个精明人,值得不值得我同你谈谈。” “我是个机灵鬼。”我说,“你要错过了同我谈话的机会就太遗憾了。” 他向我们两人的座位背后看看,又向左右两边看看,然后掏出一个猪皮的小夹子来。他从皮夹里拿出一张漂亮的名片,递给我。名片上的字是:乔治·安森·菲利普斯。秘密调查。好莱坞,北威尔克斯路一九二四号,塞内格大楼二一二室。下面是格伦韦尔电讯公司的电话号码。名片左角上有一个小标记:一只睁大的眼睛,长睫毛,挑着眉毛故作惊奇状。 “你不能用这个。”我指着那只眼睛说,“这是平克顿 [2] 的标志。你不能抢人家的生意。” “叫他们见鬼去吧。”他说,“我做这点儿小买卖他们不在乎。” 我用手指弹了一下他的名片,然后装进衣袋里。 “你要不要我的名片?噢,也许你已经建立了一套我的完整档案了。” “你的事我都知道。”他说,“那回你办格雷格森那件案子的时候,我是文图拉公司的代表。” 格雷格森是俄克拉荷马城的一个骗子。他的一个受害人跟踪他两年,走遍了整个美国。最后这人被追得神经极为紧张,疑神疑鬼。一个修汽车的人误以为认识他,同他打了个招呼,他竟开枪把这个人打死了。这已是多年以前的事了。 我说:“接着往下说。” “今天早上我在你的行车执照上看到你的名字我就想起来了。后来你在开车进城的路上把我甩掉,我就到你的办公室去找你。我本想干脆进去同你谈谈,但这违反了我要替当事人保守机密的原则。我这样到处跟着你实在是不得已的事。” 又是一个怪家伙。我在一天内已经遇见三个了。这还不算默多克太太,早晚会发现她也是一个。 我等着他摘下墨镜,擦了擦,又重新戴上。他又向四周看了看,才开口说: “我想咱俩有可能进行一项交易,把我们两人的消息来源合在一起。我看见了那个走进你办公室的人。我猜想他已聘用了你。” “你知道那人是谁吗?” “他就是我在进行侦查的人。”他说。他说话的声调非常平板,听来甚至有点儿沮丧。“我办的这件事一点儿也没有进展。” “这个人跟你有什么过不去的地方呢?” “没有。我是替他的老婆办事。” “办离婚?” 他又贼头贼脑地向四周环顾了一下,才压低了嗓子说: “那女的是这么说。可是我不太相信。” “这两个谁都想离婚。”我说,“谁都想在对方身上找个把柄。挺滑稽的,是不是?” “我办这件事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想起来叫我挺不舒服的。有个一只眼睛有毛病的大高个子一直在盯我的梢。我把他甩掉了,没过多久他就又出现了。这人长得非常高,像根电线杆子。” 一个大高个子,一只眼睛有毛病。我吸着纸烟沉思。 “跟你有没有关系?”年轻人有些焦虑地问我。 我摇了摇头,把嘴里的纸烟扔进沙桶里。“从来没见过这样一个人。”我看了看手表,“咱们最好坐在一起好好聊聊这件事。可是现在不成。我有个约会。” “很高兴这么做。”他说,“一块儿聊聊。” “就这么办吧。我的办公室,或者我的公寓。要么在你的办公室,或者别的什么地方。” 他用大拇指挠了挠下巴。我发现这人有咬大拇指甲的毛病。 “我住公寓。”最后,他说,“电话簿里没有。你把我的名片给我。” 我把他的名片还给他。他翻过名片,放在手掌里,用一支小小的金属铅笔在反面写了一行字。他写得很慢,一边写一边用舌头舔嘴唇。这时,我发现他看上去比刚才还年轻,甚至连二十岁都不到。但这不可能,因为格雷格森那件案子是六年以前的事了。 他收起笔,又把名片给了我。他在名片背面写的地址是:庭院街一二八号,弗罗伦斯公寓二○四室。 我惊奇地看着他。“是邦克山的庭院街吗?” 他点了点头,脸唰地一下红了。“住处不太理想。”他连忙解释说,“最近一段日子我的运气一直不好,你不介意吧?” “当然不。我为什么介意?” 我站在那里,伸出一只手。他摇了摇我的手,把它放下。我把手伸进裤袋,在手帕上擦了擦掌心。我这时站得离他很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的上嘴唇上冒着汗珠,鼻翼两旁也是汗津津的。屋子里没有那么热。 我开始往外走,但是又转回身靠近他的耳边说:“我遇见的人几乎没有一个不哄骗我的。我只不过想再落实一下:那个女人是不是个金黄头发的高个子,眼光无忧无虑的?” “我不能管她的眼神叫无忧无虑。”他说。 我继续靠近他的脸说:“这件事也就是我跟你说,你说他们打离婚是不是为了遮人耳目,实际上另外还有点儿事。你说是不是?” “你说得对。”他轻声说,“另外还有一点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头的事。给你这个。” 他从衣袋里拿出一件什么东西放在我的手掌里。一把房门钥匙。 “如果碰巧我不在家,你就用不着在大厅里等了。我有两把钥匙。你想什么时候来?” “大概四点半钟吧,从现在的情况看。你肯定愿意把钥匙交给我吗?” “为什么不?咱们俩不是坐在一条船上么?”他说,天真地仰望着我。或者说,在黑眼镜后面,尽量摆出一副天真的神情。 快走出休息大厅之前,我又回头望了望。他仍然极其平静地坐在那里。嘴里叼着已经抽了一半的纸烟,帽檐上的一条棕黄色的帽箍显得特别惹眼。从远处看,这人活像登在《周六晚报》封底的香烟广告。 我同他已经上了一条船了,因此我不能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了。真是好极了。我可以拿着他公寓房的门钥匙,可以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在他屋里走出走进。我可以穿他的拖鞋,喝他的酒,还可以把他屋子里的地毯揭开,数一下他那些藏在下面的千元大钞。我们不是坐上一条船了吗? 注释 [1] 帕卡德(Packard)汽车20世纪中叶最流行的豪华型汽车之一。 [2] 平克顿是美国一家有名的私人侦探事务所。 [book_title]七 贝尔方特大楼是一幢毫无特色的八层楼房,被挤在另外四座建筑物中间。一边是装着镀铬窗框的大玻璃窗、专售廉价商品、被涂成绿色的商业大厦。另一边是一座带地下室的三层停车场。车辆开进开出,喧闹得像正在给几只狮子投食一样。贝尔方特大楼的过道很脏,活像养鸡的院子。大楼的租户姓名牌镶在一面墙上,中间有不少空缺。我感觉兴趣的只是其中一个,不用看我就已经知道了。在这排牌号对面,斜倚在人造大理石墙面上的是一个广告牌:现有地盘出租,适合经营香烟摊位。如有意租赁,请与三一六室面谈。 大楼装着两部铁笼式的升降机,但似乎只有一座在运转,因为上下楼的人并不多。一个下巴耷拉着、两眼泪汪汪的老头儿,坐在电梯间里的一只木凳上,屁股底下垫着一块折叠起来的粗麻布。看他的样子,好像自从南北战争之后就一直坐在这里了,而且那次内战并没给他带来什么好处。 我上了电梯,告诉他我去八层。老头儿费力地关好电梯门,搬动一个手柄,于是这台老机器一摇一晃地向上爬去。老头儿嘘嘘地喘着气,倒好像他在往上搬运这台电梯似的。 到了我要去的那一层,我走出电梯,从过道往前走。老头儿探出脑袋,手捏着鼻子挤了一下,把鼻涕甩在一个装垃圾的纸盒里。 莫宁斯塔尔的办公间在楼道靠后的一端,对着防火门。他有两间屋子,每间屋子的磨砂玻璃上都刷着黑漆字:莫宁斯塔尔,钱币商。靠里的一间挂着“入口”的牌子。 我扭动门柄,走进一间窄小的屋子。两扇窗,一张破旧的打字桌,几只木柜,柜里摆着一枚枚颜色暗淡的钱币,嵌在斜立的底托上。每枚币下面附有一张打着字的标签。此外,这间屋子还有两只靠墙立着的资料柜。窗户没挂窗帘。颜色灰暗的旧地毯已经破了许多洞。要是不小心的话,很可能就要把你绊个跟头。 绕过资料柜,小打字台后面有一扇木头门通向里面的屋子。门没有关,从门里边传出一些琐细的声响,看来屋里的人并没有专心致志做什么事。果然,莫宁斯塔尔干涩的声音对我喊:“请进。请到里屋来。” 我走进去,里面的这间屋子同外面一样窄小,但是装的东西更多,一只绿颜色的保险柜几乎把半间屋子挡住。保险柜后面,一张桃花心木桌子堵住这间屋子通向过道那扇门。桌子上摆着几本颜色发黄的旧书、一摞旧杂志和不少尘土。后墙的窗户开着,但并没有减轻屋子的霉味。衣架上挂着一顶沾满油污的皮帽。三张带玻璃罩的长脚桌,玻璃罩下面摆着更多的钱币。屋子中间放着一张又沉又大的皮桌面写字台。写字台上除了该有的一些文具外,还有一台罩在玻璃罩下面的珠宝商使用的天平,两只金属柄放大镜。拍纸簿上放着只钟表修理匠用的那种倍数很高的单眼放大镜,旁边扔着一条墨渍斑斑的黄绸手绢。 写字台后面的转椅上坐着一个穿黑灰色西服的老人。西服的领子很高,前襟钉着一大排扣子。有绺白头发一直耷拉到耳朵上,脑门上面是一块灰白色的头顶,像是童山濯濯突露出一块岩石。他的两只耳朵里都长着细绒毛,足捕住一只飞蛾。 老人的黑眼睛眼神锐利。两只眼睛下面悬着紫红色的下眼泡,眼泡上布满皱纹。双颊发着油光,小尖鼻子看来成年累月一直受着酒店熏染。老人脖子上的一副硬领紧紧卡住喉结。这副硬领如果拿去洗涤,哪个像点儿样的洗衣房都不会接活。一根黑领带套在领子上,前面打了个小结,从远处看像是个小老鼠正从鼠洞里往外钻。 老人开口说:“我的助手,那位年轻小姐度假去了。你就是马洛先生吧?” 我点了点头。 “请坐。”他的一只瘦手指了指写字台对面的一把椅子,我在椅子上坐下。“我想你没忘记带着点儿什么证明你的身份吧?”我拿出名片给他。在他看我名片的时候,我闻到一股气味,那是从他身上散发的霉味。 他把我的名片翻过来放在写字台上,交叠双手按在名片上。他的一双锐利的黑眼睛没有漏掉我脸上的每个细节。 “好吧,马洛先生。我能替你做点儿什么?” “给我讲讲布拉舍金币的事。” “啊,是这样的。”他说,“布拉舍金币,这是一枚令人感兴趣的钱币。”他把手从桌面上抬起一点儿来,两手手指搭成宝塔尖形状。他的样子像老年的顾问律师在剖析一个复杂问题。“从某个意义上讲,可以说是美国早期钱币中最令人感兴趣、也是最宝贵的钱币。这无疑你是知道的。” “我对美国早期钱币知道的不多。” “是吗?”他说,“真是这样?你是想叫我给你讲讲?” “我就是为这个来的,莫宁斯塔尔先生。” “这是枚金币。铸造时的价值大概同二十美元金币不相上下,大小很像半美元硬币,几乎一样大。这种币是一七八七年为纽约州制造的。不是造币厂造的。美国直到一七九三年才有造币厂,费城造币厂是第一家。布拉舍金币多半是用币模轧制法制造的,出自私人之手,一个名叫伊弗雷姆·布拉舍的金匠。也有人叫他布拉舍尔。谈到这个金匠的时候,名字是布拉舍尔,可是他做的金币却习惯叫做布拉舍金币。为什么?我也说不清。” 我把一根纸烟放在嘴里,点上火。我认为这可以缓解一下屋子里的霉味。“什么叫币模轧制法?” “币模正反两面的图案分别雕刻在两个钢模上。当然都是凹雕。把两个钢模镶嵌在铅块里,中间放进金质坯件,然后放在硬币压力机里轧制。轧好以后从模子里取出来,把币边修整光滑,统一重量。这种币不能叫机制币。一七八七年还没有轧制花边的机器。” “这种方法造币一定非常缓慢。”我说。 他点了点头。“非常慢。此外,由于钢模的表面硬度不够强,随着一枚币一枚币地轧制模子,就开始磨损。因此,必须不断雕刻新模。结果是,钱币上的图案会出现细微变化,这在高倍放大镜下是能看出来的。可以这么说,如果用今天的显微镜进行观察,没有两枚币是一模一样的。我解释清楚了没有?” “清楚了。”我说,“只不过还有一点,这样的币制造了多少枚?现在是什么价值?” 他把用手指制造的尖塔拆掉,重新把手板平放在桌面上,轻轻地拍打着。 “我不知道究竟做了多少,没有人知道。几百枚,上千枚,也许比一千还多。但是留下来的极少是没有使用过的。用行家的话说,留下来的很少是未流通币。价钱是有差别的,最低要几千元,还有更贵的。今天由于货币贬值的缘故,我可以肯定地说,这样一枚未流通的样币如果落到一个有信誉的币商手里,如果他再能卖出个好价钱的话,少说也能给他带来一万美元,也许比一万还多。当然了,这枚币必须来历清楚。” 我“啊”了一声,表示惊讶。我慢慢地把烟从肺里呼出来,一面用手掌扇动,不叫它飞到写字台对面老人那边去。他看上去不像个抽烟的人。“要是来路不明,币商又卖不出好价钱——能卖多少钱?” 他耸了耸肩膀。“来路不明意味着这枚币不是合法到手的。偷来的,也许是骗来的。当然了,也不一定。珍稀钱币偶然也会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突然冒出来。在保存得很好的盒子里,在新英格兰人住的老房子里面一个桌子抽屉里。这样的事不多见,但确实发生过。我就知道有一次,一个旧货商人在修理旧沙发的时候,从沙发的填充物里掉出来一枚非常珍贵的古币。这只沙发在马萨诸塞州费尔里弗的一幢老房子里摆了九十年。谁也不知道这枚币是怎么跑进沙发里去的。但一般说来,多半是偷来的,特别是在咱们这块地方。” 他心不在焉地看了看天花板的一角。我注视着他,他看上去像一个能保守秘密的人——如果这是他自己的秘密的话。 他慢慢地又把目光转到我身上,开口说:“五块钱,请拿出来。” 我又“啊”了一声。 “五块钱,我要你付给我。” “为什么?” “别装糊涂了,马洛先生。我给你讲的那些事在公共图书馆里都查得到。特别是福斯戴克的《硬币史》里记得非常详细。你不去图书馆,偏偏要到我这儿听我讲,所以你要付给我五块钱的咨询费。” “要是我不给呢?”我说。 他把身体往椅背上一靠,合上双眼,嘴角上浮现出淡淡的笑容。“你会给的。”他说。 我把钱付给他。我从钱包里拿出五张一元的票子,站起来,俯身到写字台上。我小心翼翼地把票子摆在他前面,轻轻用手指抚摸着,好像在抚摸一只小猫。 “五块钱,莫宁斯塔尔先生。”我说。 他睁开眼,看了看钞票,笑了。 我说:“现在让咱们谈谈有一个人想卖给你的那枚布拉舍金币吧!” 他的眼睛睁得更大了一点儿。“噢,有人想卖给我布拉舍金币吗?他们干吗要卖给我?” “他们需要钱。”我说,“他们又不想叫人刨根问底儿。他们知道或者打听到你是做钱币买卖的,而且在你这幢贫民窟似的大楼里什么事情都办得到。他们知道你的办公室在走廊尽头,而你又是个上了年纪的人,不太可能跟他们来硬的——你得考虑自己的身体。” “他们知道的好像太多了。”莫宁斯塔尔干巴巴地说。 “他们至少知道他们需要知道的,好跟你做这笔买卖。正像咱们也在做买卖一样。这些事都很容易打听出来。” 老头儿把小手指塞进耳朵里,转弄了一阵,掏出一块耳屎,随随便便地把它抹在衣服上。 “只是因为我给默多克太太打过电话,问过她是否肯出售那枚布拉舍金币,你就想象出这么多事来?” “当然了。她也是这个想法。合情合理。正像我在电话里跟你说的那样,你早就知道那枚币是不出售的。你是吃这行饭的,还能不知道?” 他把头俯下一点儿,脸上虽然没有笑容,但显得很高兴。他觉得我是在恭维他。 “是会有人找你来出售这枚币。”我接着说,“情况有些可疑,你也准备买下来,只要价钱低,你手头又有这笔钱,但是你想弄清楚这枚金币的来源。即使你确切知道它是偷来的,你也会买,只要便宜。” “噢,我会买?”他好像对我说的有些兴趣,但又不是很感兴趣。 “你当然会——如果你是个有信誉的钱币商人的话。我相信你是的,买下这枚币来,你就保护了钱币的主人或者让给这枚金币保险的公司不致受百分之百的损失。他们会很高兴把你垫付的收购款还给你。这种事过去都是这么办的。” “照你这么一说,这枚默多克家的布拉舍金币真是偷出来的?”他突然说。 “别引用我的话。”我说,“这是个秘密。” 这次他又想掏鼻孔,但及时控制住了自己。他只从鼻孔里揪断一根鼻毛。他冷不丁地一揪,身子哆嗦了一下。他举着鼻毛看了一会儿,又把目光从那上面转到我脸上。 “你的雇主肯出多少钱把金币赎回去?” 我倚在写字台上对他暧昧地笑了笑。“一千块钱。你是出多少钱买的?” “我看你这人真够精明的。”他说,他的脸活动起来,肉下巴在前胸上上下颠动,嘴里冒出一阵咯咯的声音,活像公鸡刚刚学会打鸣。 他笑得乐不可支。 过了一会儿,他不笑了。他脸上的皱纹没有了,眼睛睁开,射出锐利狡黠的光亮。 “八百元。”他说。“八百元买了枚未流通的布拉舍样印。”他又咯咯地笑了两声。 “干得不错。金币在你这儿吗?净赚两百。资金马上就周转回来,利润不低,对谁都无风险。” “不在这间办公室。”他说,“你以为我会那么傻?”他从装怀表的坎肩口袋里掏出一块古老的银表,眯缝着眼睛看了看。“咱们就定在明天上午十一点吧。”他说,“你带着钱来,那枚币或许在这儿,或许不在。如果我对你的行为感觉满意的话,事情会安排好的。” “就这么办。”我站起身来说,“反正我也得弄钱去。” “要使用过的旧票子。”他几乎像做梦似的说,“用过的二十元一张的钞票就成了,有一两张五十元的也可以。” 我笑了笑,向门口走去。但半路上我又转回身,走到写字台前。我双手撑在桌面上,靠近他的脸问:“那女人长得什么样子?” 他茫然地望着我。 “那个卖给你金币的女人。” 他的脸色更加茫然。 “好吧。”我说,“不是女的,是她的助手。一个男的,那个男人什么样子?” 他撅起嘴唇,又用手指搭起一座宝塔。“是个中年人,身体魁梧,大概五英尺七英寸高,体重一百七十磅。他告诉我他叫史密斯。他穿着蓝色西装、黑皮鞋,系着绿颜色领带,没戴帽子。西服上衣外边口袋露出一角棕颜色的手绢。黑色头发,夹杂着几根白毛。天灵盖上有一块一美元大小的肉皮没长头发。面颊上一条两英寸长的疤痕。在左边,我想不错,是在左边。” “观察得够细的。”我说,“左脚上的袜子是不是有个破洞?” “我忘了叫他脱鞋看看了。” “你太粗心了。”我说。 老头儿没有再多说什么。我们两人的两双眼睛互相盯着,有点儿好奇,又带着点儿敌意,好像两个新邻居。突然间,他又咯咯地笑起来。 我给他的那张五元钞票仍然摆在桌子上。我伸过手去,一把抓过来。 “你现在用不着这个了。”我说,“咱们现在要做一千元的交易了。” 他的笑声停了。过了一会儿,他耸了耸肩膀。 “上午十一点。”他说,“别耍计谋,马洛先生。别认为我不懂怎样自我防卫。” “我希望你懂。”我说,“因为你现在玩弄的是炸药包。” 我离开他,穿过外间的办公室。我打开房门,再把它关上。我并没有走出去。过道里本应响起我的脚步声,但我穿的是橡皮跟鞋,走路没有声响。我欠着脚走过铺在地板上的破地毯,躲到通往里屋的门后边,打字桌同半开着的房门中间有一处空隙,我玩的是小孩捉迷藏的游戏,但有些时候这种花招倒也奏效,特别是我刚才同他耍了不少嘴皮子,显示出我如何精明、世故之后。要是我的这个计策失败,我同那个老头儿只能面对面地互相耍贫嘴了。 我的计策奏效了。开始一段时间,里屋什么动静也没有,他只是擤了一次鼻子。接着他又像公鸡打鸣似的一个人咯咯笑了一阵。他清了清嗓子,屁股下的转椅吱呀地一响,接着是脚步声。 他的脑袋从门里探出来,也就从门边伸出两英寸。他向外间打量了一会儿,我站在门后边连大气也不敢出。后来他的脑袋缩了回去,几个肮脏的手指头摸着门边把门往回拉。门关上了,门锁咔嗒响了一声。我开始重新呼吸,连忙把耳朵贴在门板上。 他的转椅又吱呀呀地响了一阵,接着我听见他在拨动电话机。我跳了一步,抓起打字桌上另一部电话机的听筒。电话线的另一端铃声响起来。电话铃响了六次。一个男人在那一端接了电话。 “是弗罗伦斯公寓吗?” “你找谁?” “我要跟二○四房间的安森先生讲话。” “别挂。我去看看他在不在。” 莫宁斯塔尔先生同我都没有挂。电话里传来嘈杂的声音:广播电台正在大声播放一场垒球赛。收音机虽然不在电话机跟前,可是声音却吵闹得很。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响着回音的脚步声向电话机走近,话筒拿起来咔嗒哒地响了两声。那边的人说:“不在家,要留什么话吗?” “我过一会儿再打吧。”莫宁斯塔尔先生说。 我立刻把话筒挂上,飞快地跨到门口。我尽量轻轻地把房门打开,走到门外,又轻轻地关上,连门锁挂住的声音也没叫它发出。 我喘着气向过道另一端走去,按动电梯升降开关。在等待电梯的时候,我掏出乔治·安森·菲利普斯在大都会饭店休息大厅里给我的那张名片。我并没有认真地看。其实不用看我也记得那上面的地址是庭院街一二八号弗罗伦斯大楼二○四房间。老旧的电梯慢腾腾地爬上来,像是一辆拉满砂石的笨重卡车。我等着它上来,一面用指甲弹着那张名片。 这时是下午三点五十分。 [book_title]八 邦克山是老区,一个破败的失落的城区。那里面住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虽然很久以前这里是有钱人的住宅区,至今街道上仍然矗立着几座哥特式楼房。宽大的门廊,墙头上盖着圆角木瓦,凸出墙外的窗户和纺锤形的塔楼。现在,这些房子都已成为出租房屋,过去屋里打着蜡的木条镶花地板,现在已经快被鞋底磨穿。宽大的楼梯虽然又涂过廉价油漆,也早已变得乌黑,而且积满灰尘。住在高大房间里的房东太太不断同身份可疑的房客吵嘴,门前的走廊上坐着一些无所事事的老人,目光呆滞地向远处望着。他们脚上的皮鞋都已裂了口,面容凄惨,像是打了败仗的老兵。 这些老房子的前后左右有许多不怎么干净的小餐馆、意大利人摆的水果摊、廉价公寓住房的糖果店。糖果店除了卖糖果外,还卖一些比糖果更叫人恶心的东西。这里也有几家低档旅馆,住旅馆的人在登记簿上签的名字多半是史密斯或者琼斯,而旅馆的职员除了给旅客登记、守门外,也兼做拉皮条的差事。 从公寓楼里走出来的女人年纪应该还很轻,可是那张脸已经像隔日啤酒那样陈旧。男人们都把帽檐拉下来遮住半个脸,目光鬼鬼祟祟。走出大门首先卷起手,遮住眼睛向街对面看看,接着再用这只手挡风划着了火柴。这里也有知识界人物,穷困潦倒,因为吸烟太多总在咳咳地咳嗽。警察的面容硬得像花岗岩,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人。吸毒的和贩毒的,毫无特色、也知道自己是毫无出众之处的人。偶尔你也可以在这里碰见个真正有工作的人,但这些人一般都很早就出门了。那时地砖已经裂了口的人行道上还是空的,只有清晨的露水。 我来到这里还不到四点半,但也已差不多了。我把汽车停在庭院街的一头,火车从下面希尔街沿着黄土坡爬上来。这里也是终点。我沿着庭院街往前走,找到了弗罗伦斯公寓楼。这是一幢三层的灰砖楼房。底层低于地面,一排窗户,同人行道是同一高度,外面罩着生了锈的护网。大门镶着一块玻璃,玻璃上涂着的字已经残缺不全。我开门进去,下了三级台阶,来到一间非常非常小的前厅,不用伸胳膊就摸得着左右两边的墙。楼梯口凹进的地方有一部付费电话。一张牌子写着:房管经理,一○六室。前厅的最后边有一扇屏门,门后边一溜摆着四个垃圾桶,一群苍蝇正在上面跳舞。 我走上楼梯,刚才在电话里听到的垒球赛实况广播还没有结束。我一边看门上的号码一边往前走。二○四房在过道右边,播放垒球赛的房间在它的正对面。我敲了敲门,门里没有声音。我又敲了几下,比刚才敲得更响。我背后传来垒球赛场观众的呼喊声。我第二次敲了敲门。我一边在口袋里摸那张乔治·安森·菲利普斯给我的名片,一边从过道尽头一扇窗户里往街上看。 街对面是一家意大利人开的殡仪馆,干净、整齐,白漆门脸一点儿也不显眼。正门上面绿色霓虹灯组成一行小字招牌:皮埃特罗·巴勒莫殡仪馆。一个穿黑衣服的身材高大的男人从门里面走出来,倚着白墙站着。这人长得很漂亮:黝黑的皮肤,秀气的脑瓜,灰黑头发背向脑后。他从衣袋里掏出一个珐琅烟盒,从远处看,不是银的就是白金的。他用两根细长的棕色手指不慌不忙地把烟盒打开,取出一支金嘴纸烟,把烟盒放进口袋,然后用打火机点燃纸烟。打火机同烟盒看来是一套。他把打火机装起来,交叉双臂,眯缝着眼睛茫然向前看着。从他纹丝不动叼在嘴里的纸烟上冒出一缕烟,笔直地从他面孔前面升上去。这缕烟又细又直,很像黎明前从即将熄灭的篝火堆里升上天空的烟柱。 在我背后举行的垒球赛又有一个击球手击中球棒,飞也似的跑出去,我不再注视那个意大利高个子。我把钥匙捅进二○四室的锁孔,走进屋去。 这是一间方方正正的屋子,铺着棕色地毯,家具不多,冷冰冰的让人感到不舒服。我一打开门,就看到迎面靠墙摆着一张床和一面把人照走了样的镜子。镜子里的我活像刚刚同一伙人抽完大麻后偷偷溜回家。另一屋子里有一把桦木安乐椅,一只看上去像沙发椅似的硬邦邦的东西摆在安乐椅旁边。窗前放着一张桌子,桌上有一台灯,安着带褶的灯罩。床两头的墙上各有一个小门。 左边的门通向一间小厨房。厨房有一个假大理石的洗碗池和一只三个火眼的炉具。一只旧冰箱在我开门的时候正好赶上它咔嗒一声启动,开始痛苦不堪地抽搐起来。厨房的案子上留着一个人吃剩的早餐——没有喝完的杯子,一块烧焦的面包和面包渣儿,碟子里一抹已经溶化了的黄油,一把脏刀子和一把发散着夏日粮食的陈谷子气味的咖啡壶。 我绕到床的另一头走进另一扇门。这里有一个存放衣物的小过道,一只橱柜一半嵌在墙里面。橱柜上放着一把梳子,一把沾着几根黄头发的黑刷子,一瓶爽身粉,一只灯罩已经破裂的手电筒,一个拍纸簿,一支钢笔,墨水瓶和吸墨纸,一个玻璃烟灰缸,里面放着香烟、火柴和半打纸烟头儿。 橱柜的几个抽屉加在一起也不比一只手提箱大,里面只装着内衣内裤、袜子和手绢。衣架上挂着一套黑灰色西服,虽然不太新但还穿得出去。橱柜下面地板上塞着一双积满尘土的皮便鞋。 我推了推过道里的洗浴间。浴室的门只开了一英尺就卡住了。我的鼻子抽搐了一下,我感到嘴唇一阵发麻,门后边飘过来的是一股又腥又苦的气味。我把身体倚在门上,门又开了一点儿,但马上就弹了回来,好像门那边有一个人在顶住它似的。我从门缝里探进头去。 浴室太小,他躺在地上伸不直腿。他的两个膝盖跷起来,向一边歪着。他的脑袋挨着里边的墙,没有抬起来,而是紧紧卡在墙角里。他身上的衣服有的地方皱皱着,墨镜有一半已经从上衣的前胸口袋里蹿出来。他的右手平摆在肚子上,左手搁在地板上,手掌向上,手指微微拳着。脑袋右侧,金黄的头发上凝着一块血疙瘩。他的嘴张着,嘴里满是血沫。 门是被他的一条腿顶住的。我用力推了推,侧着身挤进去。我蹲下来,用两个指头摸了摸他的脉搏。他的脉搏早已停止了跳动,皮肤已经冰冷,但这也许是我的感觉,他还不至于一丝热气也没有。我站起身,背靠着门,双手插在裤袋里握着拳头。我闻到屋子里还残留着的火药味。垒球赛还没有结束,只是隔着两扇门声音好像非常遥远。 我站在那里愣愣地看了一会儿。没有什么,马洛。这里没你的事儿。与你毫不相干,你根本不认识这个人。走吧,快点儿走吧。 我把身子站直,拉开门,从小过道走回到起居间。镜子里有一张脸望着我。一张焦虑不安、带着哭相的脸。我赶快把脸转过去。我拿出乔治·安森·菲利普斯给我的钥匙,放在潮湿的手掌里擦了擦,放在桌灯旁边。 我在开门和走出去关门的时候,两边的门柄我都有意用手掌涂抹了一下。垒球赛的道奇队已经以七比三领先,现在第八局已经进行了一半了。一个喝得醉配醺醺的女人正在对面房子里唱《弗兰基和约翰尼》。她的嗓子并不美,威士忌也没有能帮上她的忙。一个男低音对她大声呵斥,叫她住口。但是女的正唱到兴头上,她只顾引吭高歌。然后,屋子响起一阵脚步声。一声巴掌响和一个人大声尖叫。歌声停止了,垒球仍在继续进行。 我在嘴里叼了一支纸烟,点着,走下楼梯。我在底层光线幽暗的前厅里站住,望着那块小牌子:房管经理,一○六室。 我真是个傻瓜,为什么要看这块牌子?我用牙齿叼着纸烟,在这块牌子前面站了半天。最后我转过身,往楼道后边走去。一间房子的门上钉着一块小珐琅牌:房管经理室。我敲响了这扇房门。 [book_title]九 一把椅子向后一推。嚓啦啦地一阵脚步声。房门开了。 “你是经理?” “我是。”这是我在电话里听到的那个声音,同莫宁斯塔尔谈话的那个人。 他手里还擎着空酒杯。酒杯非常大,很像有人用来养金鱼的玻璃缸。他生得瘦高个儿,胡萝卜色的短头发盖到脑门上。他的脑袋又长又窄,这样的脑袋瓜常常装满了坑害人的狡诈。橘红的眉毛底下小眼睛灼灼逼人。大耳朵遇见风刮大了可能会扇动起来。长鼻子为的是多打听别人的闲事。整个说来,这是一张干了多年这个行当的脸,知道如何为房客保守秘密,也知道在遇到麻烦的时刻如何保持镇定,像一个早已失掉灵魂的人那样平静、冷静。 他没有穿上装,背心也没有系扣子。他是这幢房子的保安员,套袖上带着金属箍。 我说:“我找安森先生。” “二——○——四房。” “他不在房间里。” “那你要我替你做什么——给你下个蛋?” “这个主意高明。”我说,“你一定到处下蛋。也许今天是你生日?” “快走。”他说,“别在这儿磨蹭。”他开始关门,但关了一半又把门打开,对我喊:“出去透透气。到别处去溜达。滚蛋。”在他认为已经把意思表达清楚之后,又准备关门。 我用身子把门顶住。他在门里面往外顶我。我们两人的脸几乎凑在一起。“五块钱。”我说。 五块钱叫他动摇了。他突然把门一开,我踉跄地往前迈了一步,脑袋差点儿撞在他的下巴上。 “进来吧。”他说。 这套公寓的起居间靠墙也有一张折叠床,其他陈设的规格、形式也跟我进去的那间完全相同,就连带褶的纸灯罩和玻璃烟灰缸也一模一样。这间屋子的墙壁涂成蛋黄色,墙角挂着蛛网,就差在墙壁上再画上几只大黑蜘蛛了。 “坐下。”他关好门,开口说。 我坐下来。我们两人互相凝视,目光真诚,像是一对儿推销二手汽车的贩子。 “喝啤酒吗?”他问我。 “谢谢。” 他开了两罐啤酒,把他用过的那只脏杯子倒满,又伸手去取另一只酒杯。我说我不要杯子,就从罐里喝吧。他把另一罐递给我。 “一毛钱。”他说。 我给了他一毛钱。 他把钱放进坎肩的口袋里,继续看着我。过了一会儿,他拉过一把椅子坐在上面,叉着两个瘦骨伶仃的膝盖,两手垂在膝盖中间。 “我对你的五块钱不感兴趣。”他说。 “很好。”我说,“我并没有真想给你五块钱。” “你挺精明。”他说,“给不给有什么关系?我们这幢公寓楼是个规规矩矩的地方。谁在这儿也玩不了花招。” “这里还非常安静。”我说,“楼上安静得能听见鸟叫。” 他笑了笑,笑得很勉强。“少跟我讲这些逗笑的话。”他说。 “你像维多利亚女王那样古板?”我问。 “我不懂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我不指望发生奇迹。”我说。我同他这样无聊地逗闷子,对我颇有振奋作用。我的情绪不那么沮丧了。 我掏出皮夹,挑出一张名片来。这不是我自己的名片,上面写着:詹姆斯·B.波洛克,平安保险公司,调查员。我在脑子里搜索这位波洛克先生长得什么样,我是在哪儿碰见他的。我想不起来了。我把名片递给对面这个红头发的人。 他看了看片子,用名片的一角搔了搔鼻尖。“你要找的这个人犯事了?”他问道,一对儿小眼睛紧紧盯住我。 “珠宝。”我说,挥了一下手。 他在咀嚼我说的话。在他沉思的时候,我观察他是否显露出不安神色。他并没有。 “这类人偶然住进我们这里来。”他说,“这是无法避免的事。但是这个人可不像,样子挺老实。” “也许我弄错了。”我说,我给他描绘了一下乔治·安森·菲利普斯活着时候的样子。穿一身棕色西服,爱戴太阳镜,还有他那顶棕黄帽箍的草帽。我挺想知道这顶帽子到哪儿去了。他多半把帽子扔了,太显眼了。他的黄头发也挺引人注意的,但总比那顶帽子强一点儿。 “像不像二○四号的那个人?” 红头发没有马上回答,他还在捉摸该不该跟我说实话。最后他点了点头,小眼睛仔细看着我。他的一只像骨头棒子的瘦手拿着我给他的名片在手上划着,像人用手杖划拉一排铁栏杆。 “我没有看出来这个人不地道。”他说,“可这也不能怪我,流氓骗子什么样的都有。这人在这儿刚住了一个月。要是看着不像好人,我早就不让他住了。” 我绷着脸没有笑出来。“趁他不在家,咱们到他屋子查看一下怎么样?” 他摇了摇头。“巴勒莫先生不喜欢这样。” “巴勒莫先生?” “这幢公寓的主人就在街对面开了一家殡仪馆。这座楼,还有好几座楼都是他的。差不多整个这一区都是他的财产。我想你懂得我的意思。”他冲我撇了一下嘴,右眼皮同时眨了一下。“这人可是个大人物,谁都投他的票。” “不管他现在是在拉活人的选票也好,给死人化妆也好,他爱做什么都成。咱们还是到楼上查看一下那个人的屋子吧。” “别惹我发脾气。”红头发一口拒绝我。 “你就是发脾气我也不在乎。”我说,“还是去楼上查一下他的房子吧。”我把空啤酒罐向废纸篓扔去,看着它反弹回来,在地板上滚动。 红头发突然站起来,双腿一叉,拍了拍手,用牙齿咬着下嘴唇说:“你说过给我五块钱,是不是?” “那是几个钟头以前的事了。”我说,“现在我改变主意了,咱们去查他的房间吧!” “你再说一遍。”他的右手向后胯摸去。 “你要是想掏枪的话,巴勒莫先生可不喜欢。”我说。 “去他妈的巴勒莫。”他吼叫起来。他的声音突然变得非常愤怒,一张脸涨得像块小红布。 “巴勒莫先生要是知道你是这样看他的,可要高兴死了。”我说。 “你听我说。”红头发的手垂下来,探着身,把一张脸尽量凑到我前面,慢吞吞地说,“你听我说。我正坐在屋里喝两杯啤酒,也许三杯,也许五杯,这是我自己的事。我没招谁没惹谁。这么大好的天气,看来晚上也坏不了——突然你闯进来了。”他使劲把手一挥。 “咱们上去搜查一下吧。”我说。 我攥着两只拳头往上一伸,伸到头顶的时候又松开手,尽量把手指头杵过去。他的鼻翅开始抽搐。 “要不是怕把这差事丢了……”他说。 我刚要张嘴打断他的话,他就喊起来:“得了,你别说了。” 他戴上帽子,但是没穿外衣。他打开一只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串钥匙,从我身旁走过去,站在门口,用下巴冲我点了点。他仍然满脸怒气。 我们俩走到过道顶头,从设在前厅的楼梯上了楼。垒球赛已经结束。现在从那间屋子传出来的是喧闹的跳舞音乐。红头发从钥匙串里拣出一把,插在二○四房间的钥匙孔里。我们身后那间屋子播放的音乐沸反盈天。但就在这样一片嘈杂的声音里,一个女人突然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 红头发又从锁孔里拔出钥匙,对我龇了龇牙。他走到过道对面,在那间屋子的门上砰砰地敲起来。他敲得很响,敲了时间很长,最后终于引起屋子里的人注意。门一下子从里面拉开,一个尖嘴猴腮的黄头发女人恶狠狠地看着我们。她穿着大红裤子,一件绿毛衣,一只眼睛红肿,另一只几天前也被打青过,此外脖子上也有掐伤。女人手里拿着一只装着琥珀色液体的高脚杯。 “把声音弄小一点儿,”红头发说,“把人吵死了。以后我不跟你们说了,直接叫警察来。” 女人转过头向肩膀后边尖声喊:“嘿,戴尔!这个人叫你把声音弄低点儿。你要不要收拾他?” 一把椅子吱呀响了一声,收音机立刻变哑巴了。黄头发女人身后冒出来一个目光凶狠的壮汉。这人一把把女人推到一边,把脸凑到我们跟前。这张脸早就该刮刮胡子了。他穿着长裤,皮鞋,上身只穿了件衬衫。 他把脚踩在门槛上,打了个呼哨,从鼻子里哼出声音说:“滚蛋!我刚吃完午饭回来。午饭糟透了。我不想这时候有人到这儿来跟我找碴儿。”这人已经喝得醉醺醺了,可是看样子他早已习惯醉乡的生活了。 红头发说:“你听见我说的了,亨奇先生?把你的收音机声音弄小点儿,别吵得四邻不安,马上照我的话做!” 被称做亨奇的人说:“听我说,小瘪三——”话没说完,他抬起右脚,重重地往红头发的脚上一跺。红头发没等对方的脚踩下来,他的瘦骨伶仃的身子飞快地往后一撤,手里的一串钥匙甩了出去,一直打在二○四房间门上又哐啷啷掉在地板上。他的右手挥了一下,掏出一根铜头皮棍来。 亨奇“呀”了一声,两只大毛手在空中一攥,握成两只拳头,没有目的地挥舞着。 红头发的皮棍打在他头上,屋子里的女人尖叫起来,手里的一杯酒整个泼到她男友脸上。我无法判断她这样做是因为抓到一个不再危险的报复时机呢,还是找错了目标。 亨奇脸上滴答着酒,睁不开眼。他转回身,踉踉跄跄地往屋里跑。几次他都差点儿绊倒,把鼻子磕在一件家具上。墙上的吊床这时正放下来着。他一条腿跪在床前,一只手在枕头底下摸索着。 我喊道:“小心——他在掏枪呢!” “我能对付。”红头发咬着牙说,一边把他腾出来的右手伸进坎肩内袋里。 亨奇本是跪在床前的,这时他一条腿支着身子站起来。他转回身,右手里拿着一支小黑手枪。他没有握枪柄,而是把枪平摆在手掌里,两眼直勾勾地望着它。 “把枪放下!”红头发一边对他喊,一边走进屋子。 黄头发女人一下子跳到他脊背上,两只长胳膊抱着他脖子,声嘶力竭地叫唤着。红头发趔趄了一下,一边咒骂一边挥动着手里的枪。 “快教训教训他,戴尔!”女人喊道,“好好教训教训他!” 亨奇一手拄着床腿站在地上,双腿打弯。他的右手仍然托着那支黑色手枪,眼睛紧紧盯着它,慢慢立直了身子。他从嗓子眼里发出呜噜呜噜的声音哼叫着:“这不是我那支枪。” 我把红头发手里的枪拿过来,它帮不了他什么忙。我从他身旁绕过去,叫他自己把那个黄发女人从脊梁上甩下来。过道上一扇门砰地响了一声,接着就有脚步声响起来。有人正向我们这边走来。 我喊道:“亨奇,把枪扔了。” 他抬起头看了看我。他的一双感到惊奇的黑眼睛突然清醒了。 “这不是我的那支枪。”他说,依旧将枪平摆在手里。“我的枪是点三二口径的柯尔特。” 我把他托着的枪取过来。他没有想阻止我。他在床上坐下,搓着脑瓜顶,皱着眉头使劲在想什么。“真是见鬼——”他没有把话说完,他摇摇头,哆嗦了一下。 我闻了闻手里的枪。有人用过它。我把弹夹从枪里取出来,从弹夹一侧的小孔数了数里边的子弹。子弹有六颗。加上枪膛里的一颗,一共七颗。这是一支点三二的柯尔特自动手枪,可装八颗子弹,有人用它射击过。如果没有重装的话,应该有一颗子弹从枪里打出去了。 红头发这时已经把那女人从脊梁上弄下去了。他把她扔在一把椅子上,用手擦弄那女人在他脸上抓的一个血道。他的目光很愁惨。 我对他说:“最好去叫警察。有人用这支枪射出过一颗子弹。对面的房里躺着个死人,你也该去看看了。” 亨奇莫名其妙地看着我,低声说:“这不是我的枪,老兄。” 黄头发女人歇斯底里地哭个没完。她咧着大嘴,哭得非常伤心,为了自己的不幸,也为了演戏给人看。红头发一言不发地走出屋子。 [book_title]十 “子弹从咽喉部位射入,手枪中等口径,使用的是软头子弹。”杰西·布里兹探长判断,“很像这支手枪,子弹也像。”他在手里掂了一下亨奇的那支枪,但亨奇矢口否认这是他原有的那支。“子弹是向上倾斜着打进去的,可能一直打到后边的头骨,现在还卡在里边。这人已经死了两个小时,手和脸已经变冷,但身体还有点儿温暖。还没有出现尸僵。他中弹以前先被坚硬的器物打了一下。可能是枪柄。你们对我的估计有什么看法?” 他屁股底下的一张报纸沙啦啦地响着。他摘下帽子,擦了擦脸和几乎已经光秃的头顶。他头上剩下的一圈淡黄色头发已经被汗水浸湿。他又把帽子戴上,那是一顶平顶巴拿马草帽,被阳光晒得变黄。不是今年新买的,或许也不是去年买的。 布里兹探长是个大块头,肚子鼓鼓着,穿着棕白两色皮鞋,松弛的袜子,黑色细条的白裤子。从他敞开的衬衫领口里可以看到胸口上赤黄色的胸毛。一件肩膀非常宽的天蓝色运动服上衣,大得能当一个小车库。他的年纪大概在五十岁上下。唯一叫人想到他是一名警察的,是他那对努努着的淡蓝色眼睛。他能够非常平静地、眨也不眨地盯住你。他不想对你无礼,但是除了警察以外,谁都会觉得这种凝视对自己是个冒犯。在眼睛下面和双颊、鼻梁之间宽宽地长着一道雀斑,看上去像作战地图上的一块布雷区。 我们都坐在亨奇的房间里,门关着。亨奇已经穿好衬衫,正在系领带,但是他的粗笨的手指头哆哆嗦嗦,总也系不好。那个黄头发女人在床上躺着,头上系着块像头巾似的绿色东西,身旁扔着她的钱包,腿上盖着一件灰上衣。她的嘴微微张着,但脸上已经看不见眼泪了。她好像被发生的事吓着了。 亨奇粗声粗气地说:“如果认为那家伙是叫枕头底下的这支枪打死的,你们这么想也可以,看来有这种可能。但是这支枪可不是我的,不管你们问我什么,我也不会承认那是我的枪。” “就假定你说的是事实吧。”布里兹说,“那这支枪怎么会在你的枕头下面?是不是有人把你的枪拿走,把这支枪留下了?他是什么时候干的?怎么干的?你的枪是什么样的?” “我们在三点半钟左右出去吃了点儿东西,就在拐角那家小餐馆。”亨奇说,“你可以去调查。出门的时候我们一定没有锁门。两个人都喝多了。我猜想我们的房间一定吵得厉害,正开着收音机收听垒球比赛。我猜想我们出去的时候把收音机关了,我不敢肯定。你记得吧?”他问那个在床上躺着沉默不语的女人。“你记得吧,亲爱的?” 那个女人既不看他,也不回答他。 “她吓坏了。”亨奇说,“我自己有一支枪,点三二口径的柯尔特,同那支枪的口径一样。但那是一支大肚子枪,一支左轮,不是自动手枪。枪皮上包着的橡皮掉了一块。那是三四年以前一个叫莫理斯的犹太人给我的,我们都在一家酒吧间工作。我的枪没上执照,但是我平常从不带枪。” 布里兹说:“你们这些家伙整天喝得烂醉如泥,枕头底下再搁着把枪,早晚有一天得有人叫枪打死。这你该明白。” “见鬼了。这个人我们连认识都不认识。”亨奇说。这时他已经把领带系上了,只不过系得东扭西歪。他已经非常清醒,但是不停地打哆嗦。他站起来,从床头拿起一件上衣穿上,又重新坐下。我发现他点烟的时候,手指头抖得厉害。“我们不知道他的姓名。他的事我们什么都不知道。我只是在过道里碰见过他两三次,他从来不跟我打招呼。我想我碰见过这个人,可是我说不准。” “就是住在你对面的人。”布里兹说,“咱们现在把事情梳理一下。你收听的垒球赛是电台重播的节目,是不是?” “三点开始。”亨奇说,“从三点到四点半,也许更长一点儿。我们大概是三点半出门的,在外边大概待了一局半的时间,也许两局。二十分到半个小时,不会更长。” “我猜想他是在你们快走出楼房的时候被打死的。”布里兹说,“收音机的声音会把这么近的枪声盖住。你们的门一定没有锁,也许根本没有关。” “有可能。”亨奇疲惫不堪地说,“你记得不记得,亲爱的?”床上的那个女人还是拒绝回答,甚至看都不看他。 布里兹说:“你们没有关门,也许没上锁。杀手听见你们走出去。走进你们房间,想把他的枪藏起来。他看见你的床没有吊起来。他走过去把他的枪往枕头底下一塞,可以想象他多么吃惊。发现枕头底下也有一支枪正等着他拿呢。他就把那支带走了。可是话又说回来,要是他想把那支杀了人的枪扔掉,为什么他不把它扔在杀人的地方?为什么他要冒险溜进你的屋子把它扔掉?为什么他的想法这么怪?” 我这时正坐在窗户旁边一张长沙发的角落里,听了布里兹警长的一番高论以后,禁不住也想逞逞能,把我的一点分文不值的看法说出来。我说:“另外一种假设是:在他想到要处置那些杀人凶器的时候,他已经离开菲利普斯的屋子,门也锁上了。假设他杀了人以后吓得要命,等定下神以后,他发现自己正站在过道里,手里还拿着那件凶器。他自然想赶快把它扔掉。那时候,如果亨奇的房门开着,他又听见里面的人已经走出去——” 布里兹瞟了我一眼,咕哝着说:“我不是说没有这种可能。我只是在思考这件事。”他把注意力转回到亨奇身上。“现在要做的是,假如这支枪验证是用来打死安森的,我们就得调查一下你那支枪跑到哪儿去了。在调查的时候,少不得随时要问你同这位年轻的太太一些问题。你懂得我的意思吧?” 亨奇说:“你手下的人不论使用什么手段也不会叫我改变我的口供。” “我们倒也可以试试。”布里兹温和地说,“我们不妨马上就开始。” 他站起来,转过身,把屁股底下的那张报纸从椅子上划拉到地板上。他已经走到门口,又回过头看着躺在床上的那个女人说:“你没什么吧,小妹妹。要不要给你找一个护士来?” 床上的女人没有回答他。 亨奇说:“我得喝口酒了。我非喝口酒不成了。” “我看着你的时候你可不能喝。”布里兹说。他走出屋子。 亨奇走到屋子的另一头,把一只酒瓶的瓶口塞在嘴里,咕嘟咕嘟地喝了一大阵。最后他把酒瓶从嘴里拿开,看了看没剩下多少。他走到那个女人跟前。推了一下她的肩膀。 “醒醒,喝一口。”他向她吼叫着说。 女人两眼望着天花板,没有说什么。她好像根本没听见亨奇刚才对她讲的话。 “让她待着吧。”我说,“吓晕了。” 亨奇把瓶子里剩下的酒全部喝光。他把空瓶子小心翼翼地放在地上,又看了一眼他的女友。然后他转过身子,双眉紧皱地看着地板。“上帝啊,我怎么什么也记不清楚了。”他嘟嘟囔囔地说。 布里兹带了一个年轻的便衣警察回到屋子里来。“这是斯潘格勒警官。”他说,“他会带你们走。马上就走,好吗?” 亨奇走到床前摇了摇那女人的肩膀。“起来,亲爱的。咱们得走一趟去。” 女人没有动,只转动了一下眼珠。她痴呆呆地看了他一会儿,最后终于欠起肩膀,一只手撑着身子,把双腿悠到地上。她站起身,右脚在地上跺了跺,好像刚才已经睡麻木了。 “真够你受的——宝贝。可是你知道非这样不可。”亨奇说。 那个女人把一只手放在嘴边,咬了咬小指的关节。她看着亨奇,目光仍旧痴呆呆的。突然,她抡起一只胳膊,啪地打了亨奇一个大耳光。然后,她飞快地走出屋子。 很久很久,亨奇纹丝不动地站在那里。门外边有人在嘈杂地讲话,楼下汽车轰轰地驶来驶去。亨奇最后耸了耸肩膀,转动笨重的身躯,目光有些留恋地扫视了一下他住的这间屋子。他仿佛知道自己不会很快就回来了,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他一语不发地从那个年轻警官前边走出去。 警官跟在他后边,也离开了这个房间。门关上了。门外的嘈杂声比刚才小多了。这里只剩下布里兹和我。我俩面对面坐着,我瞪着你,你瞪着我。 [book_title]十一 过了一会儿布里兹看我看腻了,从兜里掏出一盒雪茄来。他用小刀把雪茄上的玻璃纸箍割开,修理了一下烟头,开始专心致志地点火。他划着火柴,让雪茄在火焰上转动了一会儿,才把它叼在嘴里。他一手拿着火柴,仔细品味了两口,看雪茄是否按照他所希望的那样点燃。 他以极慢的动作把火柴甩灭,探过身子,把火柴梗放在窗台上。他又望了我一会儿。 “看来咱们俩得在一块儿干一阵子了。”他说。 “太好了。”我说。 “你并不想吧。”他说,“可是咱们是得一块儿干。不是因为我忽然喜欢上你了,因为这是我的工作方法,干什么事都要明明白白,合情合理,安安静静,别像那位女士那样犯歇斯底里的毛病。这类女人活一辈子总是在找麻烦,最后真的碰到麻烦,她就要把什么罪过都推到第一个她能够抓到手的人身上。” “倒也不一定是这样。”我说,“那个男的把她眼圈都打黑了。她自然不可能那么爱他了。” “我看得出来,你很了解女人。”布里兹说。 “我对女人了解得并不深。这对我办事有利。”我说,“我对女人并无偏见。” 他点了点头,垂下眼皮查看他的雪茄。他从衣袋里拿出一张纸,读道:“德尔玛尔·B.亨奇,四十五岁,酒吧服务员,现无业。迈贝尔·马斯特斯,二十六岁,舞女。关于这两个人我就知道这么多。我的直觉是,这两人还有不少事需要弄清楚呢。” “你不认为安森是这个人打死的吧。”我说。 布里兹带着得意的神情看着我。“老兄,我刚刚拿到一件东西。”他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念道:“詹姆斯·B.波洛克,平安保险公司调查员。这是怎么回事?” “在这个地区可不该用自己的真实名片。”我说,“安森用的也是假名字。” “这个地区有什么问题?” “也许没问题。”我说。 “我想知道的是,”布里兹说,“你对那个死鬼知道些什么?” “我已经告诉你了。” “再说一遍。这么多人跟我说了这么多事,我的脑子都乱成一团了。” “我就知道他名片上的姓名和身份:乔治·安森·菲利普斯。他说自己是个私人侦探。我出去吃午饭的时候他正站在我的事务所门外。他跟着我进了城,走进大都会饭店。是我把他引到那个地方的,后来我跟他搭话。他承认在跟踪我。据他说,他是想看看我这个人精明不精明,他自己决定跟我合作干一件事。当然了,这都是胡说八道。多半是他自己还没拿定主意该怎么办,所以等着发生一件什么事再做出决定。他正在办一件案子。据他说,案子有些棘手。他想找个帮手,找个比他更有经验的人一起干。照我看,他这个人没有经验。” 布里兹说:“他找上了你,唯一的原因是六年前你办过文图拉一个案子。当时他作为代表也在文图拉。” 我说:“他是这么说的。” 布里兹平平静静地说:“但是你用不着总是坚持这个说法。你不妨让我们知道另一个版本。” “我这个版本并不错啊。”我说,“我是说正因为它听起来不令人信服,所以倒可能的确是实情。” 他又不慌不忙地点了点头。 “你调没调查菲利普斯办公的地址?” 他摇了摇头,他还没有去调查。 “我的看法是,你会发现他受人雇用是因为他的头脑简单。人家雇他,叫他用假名租了这间公寓,叫他办一件后来发现自己并不喜欢做的事。他害怕了。他需要一个朋友,需要帮助。他之所以花了这么多时间选中我,而且对我可以说一无所知,这说明他在私人侦探这个圈子里不认识什么人。” 布里兹掏出手绢,擦了擦脑门和脸上的汗。“但这并不能说明,为什么他像个找不着家的小狗似的到处跟着你,为什么他不直接到你的办公室,敲门进去呢?” “他没有那么做。”我说。 “你能不能解释一下原因?” “我已经把我想到的唯一理由告诉你了。他犹豫不决要不要找我帮忙。他一直等着发生一件什么事,帮他作出决定。后来是我先跟他说的话。” 布里兹说:“你这个解释太简单了。简单得像小孩儿在编谎话。” 我说:“也许你说得对。” “于是由于你们两个在休息大厅里简单说了几句,这家伙,这个与你素不相识的人就请你到他的公寓来,而且把钥匙也交给你了。只是因为他想找你谈点儿什么。” 我告诉他的确是这样。 “为什么他不当时就跟你谈呢?” “我还有个约会。”我说。 “业务上的?” 我点了点头。 “我懂了。你在办什么事?” 我摇了摇头,没有回答他。 “这是件谋杀案。”布里兹说,“你应该把事情说清楚。”我还是摇头。他的脸涨红了,有些气急地说,“你非得说出来不行。” “对不起,布里兹。”我说,“根据事态目前的发展看,我还不认为有这个必要。” “你应该知道,我可以把你当做本案的重要人证拘留起来。”他说这话时语气很随便。 “你根据什么?” “根据你第一个发现了尸体,根据你给了这幢公寓的管理人一张假名片,还有你同死者的关系你解释不清。” 我说:“你准备拘捕我吗?” 他板着脸说:“你有律师吗?” “我认识几乎所有的律师,但是我没有专门聘用的律师。” “你在市政府里有没有熟人?” “没有。我跟三个人见面说过话,但是我想他们不会记得我。” “你在市长办公室有没有什么关系?” “你跟我说说那里的情况吧。”我说,“我很想知道。” “你听我说,伙计。”他认真地说,“你在什么部门总认识几个朋友吧?谁也不能没有朋友。” “我在警察局里倒是有个朋友,可是我不想把他牵连进来。” 他挑了挑眉毛。“为什么?你知道我需要有人认识你。要是有一个我们了解的警察能替你说几句话,你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我跟那个人纯粹是社交。”我说,“我不会骑在他背上。要是我真有了麻烦,对他也没有什么好处。” “你认识不认识凶杀组的人?” “有一个叫兰德尔的,”我说,“要是他还在凶杀组工作的话。有一回办一个什么案子,我同他在一起。时间很短。但是这个人不怎么喜欢我。” 布里兹叹了口气,把双脚移到地板上。被他扔到地上的那张报纸刷拉地响了一下。 “你说的都是真话吧,还是你在故意耍小聪明?我是问你,你说你什么重要的人都不认识,这是不是真话?” “是真话。”我说,“要说我聪明的话,那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