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魁奈经济著作选集 [book_author]魁奈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329406 [book_dec]弗朗斯瓦·魁奈(1694—1774),古典政治经济学奠基人之一,法国重农学派的创始人和重要代表。本书收入了魁奈在政治经济学等领域的作品,如《租地农场主论》《谷物论》《人口论》《赋税论》《经济表》《经济表的说明》《经济表第二版》《经济表的分析》《农业哲学》《自然权利》《农业国经济统治的一般准则》等。本书是参照日文《魁奈全集》、俄文《魁奈选集》等书选译的。 [book_img]Z_10996.jpg [book_title]译者序言 一、魁奈的生平 弗朗斯瓦•魁奈(François Quesnay,1694—1774)是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奠基人之一,法国重农学派的创始人和重要代表。一般记述都说他于一六九四年六月四日生于巴黎的蒙福尔•拉穆里(Mortfort-l'Amaury)的梅里(Mèrè)村,他的父亲尼古拉•魁奈(Nicólas Quesnay)是个律师。但也有人说,魁奈出身于一个有才能的地主家庭。家庭经济情况虽不很困难,但因兄弟很多(据说在兄妹十三人中他排行第十),因此未能受到很好的教育,甚至到十一岁时,仍然目不识丁。有过一段令人难以置信的如下传说:魁奈有强烈的学习要求,曾有一次微明即起,从梅里村出发,步行几十公里到巴黎,买到所要的书,在当天回家的途中,就把它阅读完了。 魁奈十三岁时丧父,因想行医,十六岁时到一外科医生处做学徒。不久到巴黎著名雕版术家罗歇福(Pierre de Rochefort)的门下工作五年,同时在附近的大学研究医学,并学习化学、植物学、数学、哲学等。五年后回乡,在蒙脱(Mantes)开业做外科医生,时年二十四岁。作为医生,他的声誉日渐提高,很多知名人士亦去就诊。一七三〇年他发表了论文《放血效果的观察》(Observations sur les effets de la saignée ),很受医学界的重视,并因此和当时著名外科医学者佩洛尼(Le Peyronie)等相识,被聘为巴黎外科医学会的常任秘书,因而移居巴黎。一七三六年又发表《动物经济论》(Essai physique sur l'Economie animale ),论述了生理学的哲学基础。在一七四七年该书的第二版中,企图在生理学的基础上建立心理学,从自然法的观点,提出自由放任的主张和关于人类的社会性的看法。作为魁奈经济学说基础的社会哲学,已经在这一著作中开始萌芽。 一七四九年,魁奈五十五岁时,被任为法王路易十五的宠姬朋巴陀侯爵夫人(Madame la Marquise de Pompadour)的侍医,住进凡尔赛宫。一七五二年,因治愈皇太子的痘疮有功,又被任命为路易十五的侍医。由于他的医学上的成绩和治好国王和皇太子疾病的功劳,由国王赐封为贵族。 魁奈从移住凡尔赛宫后,有更多的机会同哲学家和思想家交谈,借以熟悉法国的政治经济情况。当时法国因柯尔贝尔执行牺牲农业扶植工商业的重商主义政策,经济问题十分严重,财政困难,人民生活痛苦,这一切自然成为人们谈论的中心。正如伏尔泰(François-Marie Voltaire,1694—1778)以他惯用的俏皮笔调所写的:“全国总算谈厌了诗文、喜剧、悲剧、小说、道德观念、神学等问题,到头来讨论面包问题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魁奈把研究对象转向哲学,并更进一步转到经济学上来。 在宫中和魁奈经常聚会的哲学家和思想家,有狄德罗、达兰贝尔、爱尔维修、孔狄亚克等,同时有许多经济学家也经常见面,如米拉波侯爵、里维埃尔的迈尔西埃、杜邦•德•奈穆尔、勃多、杜尔哥等,他们后来结成了经济学说史上有名的重农主义学派。重农主义译自Physiocracy一词,原意为自然的主宰,有服从自然法以求最高福利的意思。后来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把它和重商主义并列起来说明,把重商主义称为商业制度,重农主义称为农业制度。 在凡尔赛宫中和魁奈经常来往的思想家中,狄德罗和达兰贝尔是《百科全书》的编纂者,《百科全书》第一卷于一七五一年出版。魁奈在一七五六年出版的第六卷中,发表了《明证论》和他的最初的经济论文《租地农场主论》,在一七五七年出版的第七卷中,发表了《谷物论》,由此开始了作为经济学家的活动。 魁奈在凡尔赛宫中的有力的庇护者朋巴陀夫人,于一七六四年去世,这使他在皇宫中的地位降低了。一七七四年路易十五逝世后,魁奈退职,同年十二月,他死于凡尔赛宫,享年八十岁。 二、魁奈的经济著作 魁奈从一七三〇年发表了《放血效果的观察》之后,直到一七五三年,曾继续发表过许多医学上的论著。他在业余虽然对笛卡尔和马尔勃朗舒的哲学著作颇感兴趣,尤其是马尔勃朗舒的《真理的探求》(Recherche de la vérité ),对他的影响很大。因此,有人甚至认为马尔勃朗舒的哲学是魁奈的世界观和学问的体系的基础。但魁奈在哲学上,除《明证论》等很少几篇外,没有发表过其他论著。 如上所述,魁奈是在凡尔赛宫中生活时,把他的研究从医学和哲学转到经济学上来的。魁奈的思想也和当时大多数人的想法一样,认为法国财富生产的显著减少,首先是由于重要产业部门农业的衰退,因此,要使占国民大多数的农民富裕起来并增进国民的财富,最重要的是把法国的农业重新振兴起来。他在《百科全书》中发表的《租地农场主论》和《谷物论》这两篇最初的经济论著中,就反映了这种思想。他把当时大农经营和小农经营这两种类型、即资本富足的租地农场主的三圃式马耕经营和资本贫乏的农场主的二圃式牛耕经营,进行比较,说明从补偿费用后还有剩余以增进国富的观点来看,事实确证前者比较优越。因此认为要振兴法国的农业主要在于大农经营化。在这个论证的推理中,他充分运用了“纯产品”(Produitenet)这个概念(它后来成为魁奈经济理论的中心)。他在《谷物论》中开始使用了“纯产品”这个名词,在《谷物论》后面还附有十四条的《经济管理的原则》是后来的《农业国经济统治的一般准则》的雏形。该《原则》和《租地农场主论》及《谷物论》一起,已经为著名的《经济表》准备好了必要的基础理论。 除上述两篇论文外,魁奈还为《百科全书》写了形而上学的论文一篇和经济学的论文三篇。后因《百科全书》的唯物主义色彩过浓,一七五九年被禁止发行,这些论文也就未曾发表。其中《人口论》和《赋税论》两篇论文的手稿,后被相继发现而发表在一九〇八年的《经济社会思想史评论》上。在《人口论》中讨论了法国人口减少问题及其原因,批判了有关的政策上的错误。它的基本论点,大体上和《租地农场主论》和《谷物论》相同,认为人口的增长依靠财富的增加。在这里它着重从国民的有效需求来讨论财富,因此强调了财富生产中的人的作用,有很多地方使人感到和他后来所论述的基本理论有些矛盾。但它毕竟是研究重农学派经济理论中关于财富、价值、价格、货币、国内商业和国外贸易等的重要文献。在《赋税论》中,原则上主张赋税应从“纯产品”中征课,同时反对租税包征制度。 一七五八年,魁奈和马里维尔合写的《关于人口、农业与商业饶有兴趣的提问》不署名地发表于米拉波的《人民之友》第四部的最后部分。在这一著作中,共分气候、土地、耕作、人口、谷物、家畜、亚麻、大麻与油料、葡萄园、果树、河川、习惯、商业、都市、财富等十四章,计二百二十八项,对约一百年来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对各地学会提出了提问书。在这些项目中,不仅几乎完全包括了当时的社会经济事项,而且企图在这些提问中,通过事实的调查,为他的理论提供论据。就在一七五八年末,魁奈的名著《经济表》(Tableau Economique )第一版印刷出来了。而上面提到的这些著作,都和《经济表》的写成有密切关系。 魁奈编写《经济表》的最初目的,可能并不是为了发表,所以第一版只于一七五八年十二月由凡尔赛宫内印刷了几部,当年的印刷本至今尚未被发现。推断为第一版印刷所用的手稿,于一八九〇年被奥地利的斯退芬•鲍威尔教授在巴黎国立文书保管所的米拉波侯爵的文书中发现;同时还发现了一七五九年只印刷了三部的第二版修正本。前者刊载在翁根(A.Oncken)所著的《经济学史》中,后者于一八九四年以照相版发表在英国经济学会为纪念魁奈诞生二百年所出版的纪念刊中。《经济表》的第三版,是把第二版加以增订,于一七五九年的年末出版的。魁奈的《经济表》,不但后来受到马克思的重视和高度评价,就是在当时也深受重农学派的推崇,如米拉波就认为《经济表》是人类在文字和货币之后的第三大发明。但《经济表》是相当难于理解的,为此米拉波于一七六〇年在其所著的《人民之友》第七部,发表了《附有说明的经济表》。这对一般人来说,仍较难于理解,于是在一七六六年又发表了《经济表的分析》,并附有《重要的考察》。《经济表的分析》于一七六八年又曾加以增订,可说是今天理解《经济表》基础理论的最简明的文本。《经济表》在最初印刷时,曾附有以《苏理氏王国经济精华》为题的二十三条经济管理原则,一七六六年最初发表《经济表的分析》时没再附上,但在一七六七年出版的、由杜邦•德•奈穆尔所编的《重农主义》中又加收入,不过删去了“苏理氏”这几个字,原先的二十三条已增为三十条,标题则改为《农业国经济统治的一般准则》。结果魁奈的《经济表》,包括未被发现的第一版在内,原表计有十一表,上述《经济表的分析》中所示的“图式”,以及根据“图式”而来的略表,计有五表。此外,把为了说明魁奈的经济表,出自米拉波之手的各种表均算在内,共计大概有四十六表。 “原表”和“图式”的不同点,简单地说在于,“原表”是把社会财富的再生产,以土地所有者阶级所得的再生产为中心来考察,“图式”则把重点放在生产阶级经营资本的再生产上;“原表”把土地所有者、生产、不生产三个阶级间的财富流通、分配关系,直接作为属于各阶级个人之间的关系来表示,“图式”则作为阶级相互间的关系来表示。因此“原表”以渐次地部分地进行的方法来表示它的过程,“图式”则是以总体地进行的方式来表示,远比“原表”能够把国民经济的再生产过程宏观地加以掌握和表示。比较这两种《经济表》,不难看出,“图式”的说明更能表达魁奈的意图。 一七六六年,魁奈在《经济表的分析》之外,还写了许多篇其他的经济论文。其中有《对于H氏记录的回答》、《关于商业的H氏和N氏第一次对话》、《蒙脱陀安氏关于商业的考察》(Observations sur le Commerce par M.Montaudoain )、《关于手工业劳动第二次对话》等,在这些论文中详细地讨论了商业和工业的不生产性问题,是重农学派关于这个问题的重要文献。同时魁奈还写了《关于货币利息的考察》(1766)、《第一经济问题》(1766)、《第二经济问题》(1767)等。对这些论著,一方面限于篇幅,另一方面由于其主要论点在所选译的论文中,基本上已经都谈了,因此本《著作选》未再收入。此外,魁奈所写的《自然权利》(1765)和《中国的专制制度》这两篇论文,这里已加选译,不过《中国的专制制度》亦因篇幅过长,只选译了其中的一章。 米拉波是魁奈思想最热心的信奉者,也是魁奈的经济理论最忠实的祖述者。米拉波的《农业哲学》是在魁奈指导下写成的。这本书对魁奈的经济理论的普及,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其中的第七章据说是魁奈自己执笔的,对于经济表的研究有很大帮助,所以也予以选译。 三、魁奈的经济研究方法和自然秩序论 马克思曾指出,魁奈使政治经济学成为一门科学,是现代政治经济学的真正鼻祖。我们研究魁奈本人的著作,就需要注意魁奈本人是怎样看待政治经济学和怎样把它建立成为一门科学的。 我们从魁奈自己的著作中可以看出,魁奈是极其重视经济学这门科学的。在《中国的专制制度》中,魁奈曾这样说,“只有依靠智慧的这种自由活动,人们才能够发展经济学——作为社会制度的基础的伟大学科”。这里指出经济学是一门“伟大的学科”,而且是“社会制度的基础”。同时还说:“经济学的目标在于通过研究保证人类社会能使支出再生和持续的自然规律,以使支出达到可能的最大的再生产。”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曾说:“重农学派的重大功绩在于,它们在资产阶级视野以内对资本 进行了分析。正是这个功绩,使它们成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真正鼻祖。” [1] 魁奈上面那段话,正是说明他把经济学研究的目标,放在从资产阶级的视野对资本进行分析上,并且说明他已把剩余价值起源的研究从流通领域转到直接的生产领域,正如马克思所说:“这样就为分析资本主义奠定了基础。” 任何人要在研究工作上取得成果,不取决于自己的主观愿望,而取决于他有没有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魁奈在这个问题上有其正确的一面,因此他能取得很好的成果,同时也有错误的方面。他在《自然权利》一文中曾说:“无知可说是有罪的,因为所谓赋有理性的人,必须超越野蛮状态的阶段。”同时又说:“所谓理性,在最初不过是使人能够获得自己所必要的知识,并依赖这项知识,把握作为人的存在的本性所不可缺少的实际的善和道德的善所必要的能力和才能。理性对于灵魂的关系,好像眼睛对于身体一样,如果没有眼睛,人就不能享受光明,如果没有亮光,人就不能看到任何东西。”从这段话可以知道,魁奈是把理性看作知识的源泉,是个唯理论者。但他同时注意对客观现实情况的研究,承认客观规律的存在。虽然只有理性才能把握规律,并通过理性运用规律来指导行动。他在《明证论》一文中就曾说:“精神要有不可否定的明白了然的确实性”的明证(Evidence),如果“没有明证就无法理解什么是确实性,什么是真理,也不能理解什么是信仰”。从这些话来看,魁奈的思想受当时风靡法国哲学界的笛卡尔和斯宾诺莎的唯物的唯理论的影响很深。另外方面,魁奈在《自然权利》一文中又这样说:“为了认识时间和空间的规律性,控制航海,保证贸易,必须正确地观察和计算天体运动的规律。同样地为了认识结成社会的人的自然权利范围,必须尽可能地以作为搞好统治基础的自然法为基础。这个人们必须服从的统治,对于结成社会的人来说,是最有利的自然秩序,同时也是人定法的秩序。因此结成社会的人们,应该服从自然法和人定法。” 魁奈认为结合成社会的人们,应该服从自然法和人定法,其中自然法包括物理的法则(loi physique)和道德的法则(loi morale)。物理的法则是“明显的对人类最有利的自然秩序之一切物理事象的规则运行过程”,道德的法则是“明显的和对人类最有利的物理秩序相一致的道德秩序有关的一切人类行为的规则”。因而“自然法”是“由最高存在(神)所设定的最高法则”,是“恒久不变的”(immuables)、“无可非议的”(irréfragables),而且是“可能最善的法则”。这种“自然法”是魁奈和重农学派的人们认为“对于结成社会的人明显的最有利的秩序”。人为法必须以自然法为依据,如果人为法背离自然法,就要陷于疾病状态。 为了认识支配人类经济活动的规律,必须掌握人类全部经济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加以解剖分析。在《农业哲学》中,有如下的一段话:“我们只有由说明组成经济机构有关的全部要素,才能达到了解最单纯的真理目标。这样,最先必须熟悉这个再生产机构的全部过程,因而这里的问题是解剖这个机构,用解剖学来说明它的一切部分,它的各部分的相互关系,以及各部分相互作用的结果,以此来显示出这种机构的组织。”在这篇文章中还说:“一切事物,只有由种种关系的相互连接而在自然中活动。有人说种种的要素都处在相互斗争的状态中,但同时相反地,它们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从我们这个选集所选译的魁奈的著作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他自己在研究和论述经济问题时,正是这样做的。他对于所提出的问题,都有很丰富的实际材料和具体数字作“明证”,作为他所提出的论点的基础。他在大量的具体材料的基础上分析它的各个构成部分,然后说明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关系;阐述事物发展的必然过程,推论情况变动转换的规律性。魁奈曾说,最不幸的是很多人不知道“世界是怎样变动的”。而他的研究,正是要解决这个问题。所以马克思说:“重农学派的巨大功绩是,他们把这些形式看成社会的生理形式,即从生产的本身的自然必然性产生的,不以意志、政策等等为转移的形式。这是物质规律;错误只在于,他们把社会的一个特定历史阶段的物质规律看成同样支配着一切社会形式的抽象规律。” [2] 所以魁奈在把生产看作是受不以人们意志和人为的政策为转移的物质规律的支配这一点上,虽然有很大的功绩,但他把生产的资产阶级形式,看作生产的自然形式,因而把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看作生产的自然形式,因而把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看成是生产的一种永恒的自然形式,却又犯了很大的错误。 四、魁奈的主要经济概念和经济理论 (一)于财富的概念 经济问题的研究是离不开财富的,因此对于财富的意义必须首先有明确的规定。魁奈对此也有很好的说明,在《农业国经济统治的一般准则》中曾这样说:“有使用价值而没有出卖价值的财物和有使用价值又有出卖价值的财富应该加以区别。”虽然财物和财富都必须有使用价值,但财物没有出卖价值,而财富则有出卖价值。因此一种财物要它成为财富,还要有一定的条件。在《谷物论》中说:“总之必须承认,土地生产物本身还不是财富,只有当它为人所必需和买卖时才是财富。因此,土地生产物只有在它能满足人的一定需要,和有一定数量的人口的情况下,才作为财富而且有高的价值。”同时还进一步说明使产物具有出卖价值的根源。“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并不能由自己的劳动生产出满足自己所有欲望的财物。各人出卖自己的劳动生产物,以换取自己所缺乏的东西。就此所有的东西,都因为是买卖的对象,由于人和人之间的相互交换而成为财富”。这些话表明一物必须有满足人们一定需要的使用价值,同时在有一定人口的情况下,各人分工生产,相互交换生产物来满足各自的需要,因而具有出卖价值,也就是交换价值时,才成为财富。 (二)人口、消费、需求、价格、价值的关系 魁奈在分析经济问题时,特别重视消费和人口,以及在财物交换中“价格”的作用,并由此联系到价值的理论。在《人口论》中,魁奈说:“人是由于自己的消费而变得有益的。”又说:“消费是再生产的不可少的条件。但这二者之间是由一个共同的重要条件联系着,那就是价格。”在《谷物论》中则说:“土地之所以是财富,只因为土地生产物是满足人类的需要所必要,使这种财富成为财富的根源,实在就是需要。因此在有肥沃土地的王国,则人口愈多,它的财富亦愈多。”很显然,有人才有消费,才有需求,才有交换,才有价格,也才有价值问题。但另一方面,人必须依靠财富来维持其生存和生活,因此人口的增长,又以财富的增长为条件。所以在《人口论》中又说:“人口的增长完全决定于财富的增加,决定于劳动,人力和这些财富本身的使用方法。”并说:“不论什么地方,只要人们能取得财富,过富足的生活,安逸地作为所有主享有其劳动和精力获得的一切东西,他们就会在那里聚居,并不断地孳生。人们取得财富,必须依靠他们已有的财富,以及依靠别的财富使他们得到盈利。人们如果没有消费性的财富,就不可能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居住。”在这里说明了财富有两大类,一类是消费性财富,用于维持人们的日常生活;另一类,则是用于生产财富的财富,也就是生产资料。 在魁奈对于财富问题的研究中,有几点很值得注意:1.对财富和货币有明确的区别;2.很重视把财富用于财富的生产;3.很注意把财富用于生产时的使用方法。 (三)关于货币的看法 在魁奈之前,重商主义的思想家,都是把货币和财富等同起来。魁奈很明确地把货币财富和一般财富加以区别,而且指出重视货币的错误。在《人口论》中说:“货币是在交易时同一切种类的商品财产的售价等价的财富。货币或金银(它们可以作为货币)本身绝不是消费性财富,因为货币可以说只是贸易的工具。”并说:“贸易的好处,绝对不是在于从其他国家取得货币。”在《关于手工业劳动》中则说:“货币是货物贸易流通中的价值尺度。”又在《谷物论》中说:“决定国家财富多少的,并不是货币财富的多少。认为即使损害有利的贸易,也要禁止王国货币的流出,那不过是基于有害的偏见所产生的意见。”并进一步更明白地说:“对外贸易的利益,不在于货币财富的增加,一个国家从对外贸易所取得的财富的增加,并不在于货币财富的增加;因为某一个国家和外国所进行的对外贸易,总是这个国家对外国所进行的商品交换,来供给自己消费的需要。”如果不注意货币的增加,是否会造成货币不足,而引起经济上的困难呢?他在《关于手工业劳动》一文中说:“在具有财富的情况下,从来不会感到货币的不足,而永远可以补充它的不足。”魁奈这些说明,很明显是反驳重商主义过分重视货币的思想。 (四)对财富用于生产的重视 重视人们维持生存和生活所必要的财富的增加,是魁奈经济思想的很重要的特点,也是重农主义和重商主义的很重要的区别之一。另一个重要特点,是魁奈非常重视把财富用于生产的重要性。他在《租地农场主论》中说:“可以认为,现在实行的政策是把农民的贫困,看作迫使农民劳动的必要刺激。没有人不知道,财富是发展农业的大原动力,要进行良好的耕作,必须要有很多的财富。”还说:“有一种想法,认为农业只要人力和劳动,但是耕作者如果不注意预付原本的安全和收入,就不能希望农业有很大的成功。”在《农业国经济统治的一般准则》中,把它作为经济管理的准则提出来说:“农村所需要吸收的,与其说是人力,毋宁说是财富。这是因为用在耕种上的财富愈多,就可以使从事耕种的人力愈少,耕作事业愈益繁荣,并取得愈来愈多的收入。”并说:“为了保护人民不受饥馑和外敌的侵袭,维持君主的光荣和权力以及国民的繁荣,对于国家来说最必需的财富,是耕种经营所必要的财富。”在很长的时期中,很多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都把贫困看作迫使人们劳动以增加财富生产的动力,魁奈很早就已经注意到把财富用于生产,作为生产资料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性。当然魁奈并没有忽视劳动在财富生产中的作用。他在《中国的专制制度》一书中曾说:“这个部族所居住的未开垦的土地,没有任何实际价值,只有通过劳动才能使它具有价值,因而这个部族占有的土地和产品必须靠劳动来保证。没有这个自然条件就完全不可能有作物和财富。”魁奈不仅没有把贫困看作驱使人去劳动以增加财富生产的动力,而且把它看作是造成国家衰亡的原因,他在《人口论》中说:“人像土地一样,贫瘠以后就会变得荒芜并失去一切价值。千百万人的贫困和千百万英亩土地的荒芜可以证明一个国家的衰亡。”这是一个很可注意的论点。 (五)使财富用于生产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证有充足的财富用于生产,以及使财富在生产上有比较好的效果,魁奈也提出一些措施。在《农业国经济统治的一般准则》中,特别提出两点:“必须避免使住民逃亡国外,因为他们会把财富携带到国外去。”和“要使富裕的租地农场主的子弟永久地留在农村做农民。因为如果有什么困难而使他们离开农村,迁居到城市去,就会使他们把父辈用于耕种土地的财富,带到城市去”。不但要有较多的财富用于生产,而且要使它能够很好地使用,使用的方法就是实行大农经营。而要实行大农经营,避免小农经营,又必须使农村有充足的财富。魁奈在这方面的论述很多,虽然其中的有些论点,有它的时代的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但还是很值得注意。如他在《租地农场主论》中曾对如何研究农业作如下的论述:“应当从整个联系中来观察法国农业,否则就不可能对它获得清楚和完全的概念,并且很容易得出庸俗的论断。”“这些情况,如果不经过深刻和详细的研究是不可能知道的。对土地所采取的各种方法和条件,决定着农业的收获,所以为判断王国农业的现状,必须充分了解各种耕种方法”。 (六)重农的思想 以魁奈为中心聚集起来的一群关心经济问题的人,他们自命为“经济学家”,后来被人称为“重农学派”。虽然有人认为他们的理论中心并不是重农,而是自然秩序,但重农思想是魁奈经济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则是不可否认的,并且在重农的基础上展开一系列其他理论,也是事实。他在《谷物论》中这样说:“一切利益的本源实际是农业。正是农业供给着原材料,给君主和土地所有者以收入,给僧侣以什一税,给耕作者以利润。正是这种不断地再生产的财富,维持着王国其他一切的价级,给其他职工以活动力,发展商业,增强人口,活跃工业,因而维持国家的繁荣。”在《租地农场主论》中则说:“农业是君主的财宝,它的生产物都是眼睛看得见的。”在《中国的专制制度》中还说:“只有农业才是满足人们需要的财富的来源,只有农业才能创立保卫财富所必需的武装力量。”这些都说明了魁奈对农业的重视。 (七)关于“纯产品”的理论与阶级的划分 从魁奈关于农业的上述理论,得出只有农业能够生产出“纯产品”的理论。所谓纯产品就是财富的增加,也就是新生产出来的产物的价值,超过生产费用的余额,也就是剩余价值。在《农业国经济统治的一般准则》中,魁奈认为:“主权者和人民绝不能忘记土地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只有农业能够增加财富。”并依此来划分阶级,把国民划分为三个阶级,即耕种土地而能生产出“纯产品”的人,归为生产阶级,也就是租地农场主阶级;其他阶级有:出租土地而以地租的形式把“纯产品”作为自己收入的土地所有者阶级和从事工商业的不生产阶级。为了说明工商业者是不生产阶级,魁奈在《人口论》中说:“那些用自己的双手制造货物的人们并不创造财富,因为他们的劳动只是使这种货物的价值增加上支付给他们的工资数,而这些工资是从土地的产品中取得的。他们的劳动产品等于他们所需要的费用,结果财富毫不增加。因此只有花在土地上的劳动,其生产的产品价值超过费用,才创造财富或每年收入。”又在《谷物论》中说:“在工业制品的生产中,并没有财富的增加,因为在工业制品中价值的增加,不过是劳动者所消费掉的生活资料价格的增加。商人的大财产也只能从这个观点来加以考察。因此,在这里并不存在财富的增加。”因为有很多人不同意把工商业者看作是不生产阶级,魁奈曾写了一些文章加以说明,由于这些文章的主要意思基本相同,本《著作选》只选择了《关于工商业利益和所谓不生产阶级生产性的记录》。 (八)关于土地单一税的理论 因为魁奈只把花在土地上的劳动,也就是从事农业的人看作是生产的,只有农业能生产出“纯产品”,因而主张只对土地的收入收税的土地单一税制。在《赋税论》中说:“关于赋税落在哪些对象身上的问题,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它总是落在同一个原本上,因为总是靠土地收入来支付。”“把赋税的分配重新调整,采取负担较小的征税形式,绝对不向农业本身征税,而只是向农业提供的收入以及靠农业收入维持的各种工作征税,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一切的税结果都是由土地收入负担的”。在《农业国经济统治的一般准则》中说得更加明白:“租税应该对土地的纯产品征课,为了避免使征课税费用增加,妨碍商业,和不至于使每年有一部分财富被破坏,租税就不应对人们的工资和商品征课。同时也不应对租地农场主的财富征收,因为一个国家在农业上的预付,应当看作是不可动用的基金。”魁奈的这个论点虽然是不妥当的,可是对后来的一些经济学家曾经发生比较大的影响。如美国的亨利•乔治也主张土地单一税,并在他的《进步与贫困》(Progress and Poverty)一书中,承认是受重农学派的影响。但他们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魁奈主张土地单一税,是为了简化赋税的征收机构,节省征税费用,减少土地所有者的负担,来保持土地私有制,乔治则认为由于社会进步而提高的地租,应由单一税把它征收,以便进一步实行土地国有化。土地单一税的错误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其结果也和魁奈所预期的相反,正如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所指出:“在重农学派本身得出的结论中,对土地所有权的表面上的推崇,也就变成了对土地所有权的经济上的否定和对资本主义生产的肯定。”“全部赋税都转到地租上,换句话说,土地所有权部分地被没收了”。 (九)关于经济自由和自由贸易思想 作为法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主要代表者的魁奈具有代表新兴资产阶级要求自由和自由贸易的思想。在《人口论》中说:“只有自由和私人利益才能使国家欣欣向荣。”根据魁奈的“纯产品”理论,虽然认为商业是不生产的,但却认为商业自由是符合自然秩序的要求的。在《重要的考察》第五的注释中,曾说:“在所有商业的交易中,出卖者和购买者是相对立的,但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自由地订立契约。他们自己这样调整的利益是和公共的利益相一致的,因为他们自己是他们的利益的唯一最合适的裁判者。”在《农业国经济统治的一般准则》中的第二十五条为:“必须维持商业的完全自由。因为最安全,最确实,对于国民和国家最有利的国内商业和对外贸易的政策,在于保持竞争的完全自由。”其中魁奈特别重视谷物输出的自由。他在《租地农场主论》中说:“我国谷物对外贩卖的自由,是复兴王国农业的重要而不可缺少的手段。”在《谷物论》中并举出英国开展谷物自由贸易所取得的良好结果为例:“在英国只想耕种本国所要的生活资料时,常常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不得不购买外国的小麦。但是自从英国把小麦作为对外贸易的商品以来,耕种就大为增加,一年的好收获可以供给英国人五年的生活资料,而现在则是把小麦输出到缺乏小麦的国家。”魁奈认为不但商业上要自由,同时在生产上也要有自由,而且把自由和垄断加以对立。在《农业国经济统治的一般准则》中的第十二条说:“任何人都有为了取得最大限度的收获,根据对自己的利益,自己的能力和对土地的性质最合宜的产品,在田地里耕种的自由。对于耕种土地的垄断,因为要伤害国民一般收入,绝对不应该助长它。”马克思曾经指出,自由放任,无拘无束的自由竞争,工业摆脱国家的任何干涉,取消垄断等等,是“把资产阶级社会从建立在封建社会废墟上的君主专制下解放出来”,这是新兴资产阶级所迫切要求的。 五、魁奈的《经济表》 马克思曾在很多著作中提到重农学派和魁奈时,给魁奈以很高的评价,认为他是把政治经济学建立成为一门科学的人,同时指出他的经济理论是概括地体现在他的《经济表》中,所以《经济表》是魁奈最重要的著作。 如前所述,因为《经济表》第一版和第二版的原稿发现较迟,所以向来关于《经济表》的说明都以《经济表的分析》一文所附的“图式”也就是“经济表的图式”(Formule du Tableau Economique)为中心。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和《剩余价值理论》第一卷所分析说明批判的,也都是这个《经济表》的“图式”。 上图的说明:(一)点线表示各阶级之间的流通;(二)实线是说明用;(三)有箭头的实线所指的及*符号的四角号内的文句是引文。 关于这个表,马克思在《反杜林论》的第二篇第十章的“《批判史》论述”中曾说:“重农 学派在魁奈 的《经济表 》中给我们留下了一个谜,对于这个谜,以前的政治经济学批评家和历史家绞尽脑汁而毫无结果。这个表本来应该清楚地说明重农学派对一国总财富的生产和流通的观念,可是它对后代经济学者仍然是不可了解的。” [3] 上面所说的魁奈的一些经济理论都体现在这个表中,如自然秩序、财富、纯产品,三个阶级的划分、重农思想等。但这个表的建立,还以三个假定为前提。第一是价格的不变性。表中所描述的是在自然秩序下所进行的等价交换,把市场价格的变动,以及市场价格和自然价格之间的差异略去,因为这种差异使研究工作和说明复杂化。第二是简单再生产。就是把注意力集中在简单再生产上,以此来说明各经济部门是如何互相制约和互相依存,以及农业如何通过流通滋养整个经济体系。第三是略而不谈对外贸易。就是所说明的是不受国外市场干扰的稳定的经济状况。在抽象地考察资产阶级社会是应该这样做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第三篇《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中曾说:“魁奈的《经济表》用几根粗线条表明,国民生产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年产品怎样通过流通进行分配,才能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使它的简单再生产即原有规模的再生产进行下去。上一年度的收获,当然构成生产期间的起点。无数单个的流通行为,从一开始就被综合成为它们的具有社会特征的大量运动,——几个巨大的、职能上确定的、经济的社会阶级之间的流通。” [4] 在这段话中,也包含了这三个假定。 除上述假定前提外,《经济表》还以一定的计算数字为出发点。就是这个国家有约三千万安居乐业的人口,不同性质的耕地约一亿三千万亚尔邦,生产阶级的年预付(流动资本)二十亿,原预付(固定资本)一百亿,每年再生产出产品总额五十亿(实际上是七十亿,因为还有二十亿工业品)。货币三十亿。流通的过程是:土地所有者用二十亿的地租收入,分别向生产阶级购买十亿的农产品,向不生产阶级购买十亿的工业品,生产阶级以流回到他们手中的十亿向不生产阶级购买工业品。然后不生产阶级用他们手中的二十亿向生产阶级购买十亿的原料和十亿的粮食。生产和流通的结果,仍然是生产阶级生产了五十亿农产品,不生产阶级有二十亿工业品,生产阶级有二十亿货币交地租,不生产阶级有十亿货币准备买原料。就是这样,这个国家在均衡状态下,每年有规则地、循环地进行财富的再生产,正如马克思所说:“魁奈的《经济表》就是要通过图解来清楚地说明:一个国家(实际上就是法国)每年的总产品,怎样在这三个阶级之间流通,怎样为每年的再生产服务。” [5] 现把经济表的图式根据《经济表的分析》来加以说明。 从上面根据《经济表的分析》的文章对“经济表的图式”的图解说明,魁奈的《经济表》应该是可以理解的。这是对于一个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具有完全的经济活动自由、已储备财富再生产和国民经济剩余生产所必要的充分资本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实际上这是第一个对资本主义生产进行分析,但它使资产阶级社会获得了封建主义的外观。这个分析中有几点是值得注意的: (一)魁奈对经济现象从实际出发进行分析,寻找出各种经济事象之间的规律性的联系。《经济表》实际上是资本主义社会财富的生产、流通、分配的有规律的运行过程的简明图示说明,这对经济理论的研究是一个很大的贡献。但他把支配社会的特定的历史阶段的规律,即支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看作支配一切社会生产方式的规律,则是错误的。 (二)魁奈在“纯产品”的概念下,研究了剩余价值,并把剩余价值起源的研究,从流通领域转到直接生产领域,为科学地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奠定了基础。把经济研究的重点放在对生产过程的分析上,是魁奈和他以前的许多经济学家不同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也对以后的经济理论研究有极大的影响。但魁奈的“纯产品”理论,有其很大的错误,就是认为只有依靠“自然”进行生产的农业能够生产出“纯产品”,“纯产品”来源于“自然的赐予”,因而把工业看作是不生产的。关于这个问题,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曾加以详细的说明,主要的因为一切剩余价值,都是以一定的劳动生产率为基础,“这个生产率,这个作为出发前提的生产率阶段,必定首先存在于农业劳动中,因而表现为自然的赐予 ,自然的生产力 。” [6] 这就是说,魁奈的上述看法固然是错误的,但亦有其历史的条件。 (三)因为魁奈只把农业看作能够生产“纯产品”,并以此为标准来划分阶级,把全体国民划为三个阶级,即生产阶级、土地所有者阶级和不生产阶级。把耕种土地从事农业的看作是生产阶级,把从事工商业的看作是不生产阶级。正如马克思所指出这有其自然的基础,即“在农业中,自然力的协助——通过运用和开发自动发生作用的自然力来提高人的劳动力,从一开始就具有广大的规模。在工业中,自然力的这种大规模的利用是随着大工业的发展才出现的。农业的一定发展阶段,不管是本国的还是外国的,是资本发展的基础”。 [7] 同时这也是他的阶级局限性的反映。如在《人口论》中说:“土地所有者也可以看作是生产者,因为他们管理和改善土地。甚至君主及其大臣通过对国家经济的管理,也能在总的方面间接地促进财富的增加,国家繁荣同他们也有关系。”在这里,魁奈把最明显的、几乎为一般人所公认的不劳而获的土地所有者看作是生产的。 (四)在“纯产品”的名义下,魁奈虽然从生产过程研究了剩余价值的来源,同时也在原预付(固定资本)和年预付(流动资本)的名义下,对于作为“产生价值的价值”的资本,也有所说明。但这只是从生产资本的周转形式来分类,没有能从资本的价值增殖机能来分类,把它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因此魁奈的资本的含义是不明确的,同时也未能真正说明剩余价值的来源。在这一点上,魁奈不及他的信从者杜尔哥,马克思曾指出:“杜尔哥已经更经常地用‘资本,一词代替‘预付’,更彻底地把‘工厂主’的‘预付’和租地农场主的‘预付’等同起来。” [8] (五)因为魁奈把农业劳动者看作是唯一能生产“纯产品”的生产者,同时把“纯产品”以地租的形式交给土地所有者作为收入,因而错误地把剩余价值的一个特殊形态,看作是剩余价值的一般形态。关于这一点,马克思也指出:“既然农业劳动被看成唯一的生产劳动,那么,把农业劳动同工业劳动区别开来的剩余价值形式,即地租 ,就被看成剩余价值的唯一形式。” [9] “工业利润和货币利息只是地租依以进行分配的各个不同项目,地租按照这些项目以一定的份额从土地所有者手里转到其他阶级手里。这同从亚当·斯密开始的后来的政治经济学家所持的观点完全相反,因为这些政治经济学家正确地把工业利润 看成剩余价值最初 为资本占有的形式 ,从而看成剩余价值的最初的一般形式,而把利息和地租仅仅解释为由工业资本家分配给剩余价值共同占有者各阶级的工业利润的分支”。 [10] (六)由于魁奈把地租看成剩余价值的唯一形式,在把它交给土地所有者时,成为土地所有者的收入,因此就是只把剩余价值转换形态的地租看成收入。而收入,或国民所得或净产值,应该是剩余价值和工资的总和,也就是总产值减去生产的物质消耗价值后的余额。 (七)既然魁奈把工商业者看成不生产阶级,认为他们是不创造财富的,因此在社会总生产物中就没有工业生产物,因为这个原因,在《经济表》的再生产总额中,只有五十亿的农业生产物,供给三个阶级的食用和不生产阶级制造工业品的原料。同时它所生产的工业生产物,也只供给土地所有者阶级生活上的消费,和补偿生产阶级固定资本的损耗,而不生产阶级本身,则没有工业生产物的使用和消耗,这显然是不符合现实情况的。 (八)魁奈的《经济表》是在经济学中第一次制定的社会总产品的再生产和流通的图解,由于缺乏正确的价值论,因此他所分析的生产过程,只是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过程,并不是价值形成和价值增殖的过程。由于使用价值的生产是任何社会经济形态下都存在的,于是生产的资产阶级形态被他看成永久存在的形态。他使《经济表》考察的对象,只着眼于农业和工业的再生产过程,并只把依靠自然的赐予的农业看成是生产的,而工业则是不生产的,从而对社会的阶级结构作了不合理的划分,却不能根据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剥削关系来划分资本家阶级和雇佣工人阶级。只有到了杜尔哥的著作(《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中才作了这种明确的区分。 魁奈的《经济表》虽然有很多缺点,但如马克思所指出:概括在魁奈《经济表》中的重农学派体系“是第一个对资本主义生产进行分析,并把资本在其中被生产出来又在其中进行生产的那些条件当作生产的永恒自然规律来表述的体系”。 [11] 并且指出,实际上,这是一种尝试,“这个尝试是在十八世纪三十至六十年代政治经济学幼年时期做出的,这是一个极有天才的思想,毫无疑问是政治经济学至今所提出的一切思想中最有天才的思想。” [12] 实际上,魁奈这个尝试所取得的成果,对以后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发生了很大的影响。如马克思就曾在纠正了魁奈的各种错误论点之后提出一个自己的经济表,来代替魁奈的《经济表》。另外资产阶级的计量经济学,如里昂惕夫的“投入产出分析”,熊彼特认为是复兴了魁奈的《经济表》的基本原理的。 六、译者余言 因为魁奈是个医生,虽然他是五十八岁才开始研究经济问题,但因他作为医生有机会接近各方面的群众,深知民间疾苦,同时他在进入凡尔赛宫之后,有机会和统治阶级的各种人物接触,了解到对于当时经济问题的各种议论和看法,加上他的对自然科学研究的深厚的素养,能够对经济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分析,因而在较短的时期内,写出很多论文,对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建立做出很大的贡献。但因当时政治经济学还处在创建初期,政治经济学上的许多专门名词和概念都在刚开始形成,和今天有相当差异,如预付到后来发展为资本,良价论后来发展成为价值论。因此造成这些论文翻译上的一些困难和读者理解上的一些困难。也因此造成许多译名上的不同和变化,如过去一般地把propriétaire des terres译为地主,现则译为土地所有者;过去把avances译为垫支,现则译为预付;又如《Fermiers (economique politique)》过去把它译成《农民论》(政治经济学),从原来意义说,应译为《佃农论》,如法汉词典的解释为“租户”,“佃农”,日本的《佛和辞典》的解释为“小作人”(即中文的“佃农”),现改为《租地农场主论》。这些是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译文改的。还有《Hommes 》原应译《人类论》,但因内容是讲人口问题,故译为《人口论》。 因一时未找到法文原本,这个《选集》是根据日文岛津亮二、菱山泉译的:《魁奈全集》,坂田太郎译的《魁奈的〈经济表〉》与增井幸雄、户田正雄译的《魁奈的〈经济表〉》及俄文的《魁奈选集》等参照选译的。魁奈的主要经济著作,均已收入本《著作选》,其他比较不重要的,因篇幅关系,未予选收。因为我们水平有限,本《著作选》的选译工作定有很多不足和错误之处,希望读者不吝批评指正。 吴斐丹 1979年2月于上海 * * *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15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15页。 [3] 《反杜林论》单行本,第241页。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398页。 [5] 《反杜林论》单行本,人民出版社,1970年版,第244页。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22页。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22—23页。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212页。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20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21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23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366页。 [book_title]租地农场主论 [1] (政治经济学) 租地农场主(政治经济学)(Fermiers,Econ.polit)是在农村中租借土地,经营生产,因而获得维持国家所必要的最重要的财富和资源。所以租地农场主的任务在王国中是非常重要的,值得政府当局给予极大的关心。 应当从整个联系中来观察法国农业,否则就不可能对它获得清楚和完全的概念,并且很容易得出庸俗的论断,认为不进行耕种的地方只是一些荒地,贫苦农民的劳动和富裕租地农场主的劳动的收入是相同的。土地上覆盖着收获物,更使我们产生这样的印象,就是从收获情况骤然看起来,这些土地是确实被耕种了。但是这样的观察,并不能使我们知道收获的数量有多少,不能使我们知道耕作的方法,更不能使我们知道从畜牧业和农业的其他部门能够得到多少收入。其实这些情况,如果不是经过深刻和详细的研究,是不可能知道的。对于土地所采取的各种耕作方法和条件,决定着农业的收获;所以为了判断王国的农业的现状,必须充分了解各种的耕作方法。 土地是由使用马的租地农场主,或者是由使用牛的分成租地农场主来耕种。用马和用牛的利益是不同的,关于这一点知道的人还不多。如果去问耕作者,就会发现他们的优劣是决定于当地占优势的耕作方法。虽然为了对它们进行评价和比较,必须充分了解牛马双方的有利和不利之点,但是对于他们说,这种验证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因为他们不得不用牛来耕作的原因,是由于他们没有办法用马来耕种。 只有富裕的租地农场主,才能用马来耕种他的土地。使用四头马来拉犁进行耕种的租地农场主,在取得最初的收获之前,必须要有巨额的支出。就是能够播种小麦的土地,它的耕作需要一年的时间,在播种之后,非到第二年八月,是不可能取得收获的。因此,要等待约两年的时间,才能取得他的劳动和支出的果实。他必须支付所要的马匹和其他家畜的经费,提供作为种子的谷物,并给马以饲料,此外,还要支付仆人的工资和食粮;就是最初两年间,用四匹马来耕地的犁可以耕作的一个区,须要预付的支出估计共计一万至一万二千利佛尔 [2] 。因此,为了使用二以至三台这种犁,须要支出二万乃至三万利佛尔。 在没有这样的租地农场主的地方,土地所有者为了从自己的土地获得某些收益,只能把土地供给使用牛的农民去耕种,从而分得一半的收获物。这种耕作方法,分成租地农场主,只要有极少数额的经费。土地所有者供给他牛和种子,牛在劳动后就放到牧场里去吃草;因此分成租地农场主的全部经费,是对耕作用具和到最初的收获时期为止的生活资料的支出,而且土地所有者还常常要为他预付这些费用。但在有些地方,土地所有者担负了这些费用,并不以分得半数收获物的形式,来收取他应得的份额;而是分成租地农场主,把土地的地租和家畜价额的利息,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土地所有者。虽然土地所有者的这份收入,常常是微不足道的;但是不住在自己领地上和不能到场来分取收获物的许多土地所有者,却宁愿以货币的形式来取得他们的收入。 在专门用牛耕种的地方,由自己进行耕种的土地所有者,也必须遵从相同的惯例;因为他们在这个地方,几乎不可能发现管理马、使用马的分成租地农场主和驾驭马的工人。如果要从远处雇用马夫,当然是非常的不便,同时如果马夫缺工或生病,就会使工作中断。这种情况是极其危险的,特别是在农忙时期。因为主人过分地依赖这种雇工,以致在他们缺工或工作不好时,不容易设法更换。 在所有时代和所有国家,土地都曾经是用牛耕作的;这种习惯,或多或少只是由于实际情况的需要而保持下来的。人们采用这种耕作方法的原因,是在所有国家和任何时候都存在的;只有因国家权力和统治性质不同而有所增减。 牛的劳动远比马的劳动缓慢,而且牛在牧场上喂食饲料所要的时间较长。因此,通常需要十二头牛,有时需要十八头牛耕作的地面,只要四匹马就够了。在有些农场,牛在牧场放牧的时间较短,另外以干草来喂养;这样虽然能增加牛的劳动,但是这种方法采用得并不普遍。 普遍的意见,认为牛比马的力气大,对翻种处女地来说,牛是不可缺的,使用马是不适宜的,这种偏见是与实际的经验不相符合的。例如六头牛只能拉载重二千到三千斤的车,而六匹马则能拉载重六千到七千斤的车。在山地里走,牛虽然比马稳,使用的力也比较小,也许有人认为在不好的道路上拉车,与其用马,还不如用牛;因为马拉的重量要轻得多,因此马脚陷入松软的泥土中较浅,给人以牛的拉力比马为强的印象。但是实际上,如果土质松软,牛的支脚点是不够坚实的。 较松软的土地,两头牛能耕作的,用两匹小马也就能够耕作了。在稍为坚硬的土地上,一架犁可以用四头牛或三匹马来拉。 在比较坚硬的土地上,每一架犁要用六头牛来拉。在同一块地上,如果是好马,四匹就够了。 最坚硬的土地,要用八头牛耕作的,但只要四匹强壮的马就够了。 在一架犁用许多头牛拉时,如再加上一、二匹小马,那么这些马只能对牛起引导方向的作用。在这个情况下,马只能跟着牛的缓慢的步调,几乎不能对拉犁起任何作用,徒然增加无谓的支出。 由牛拉的一架犁,一整天能够耕地约四分之三亚尔邦 [3] ,由马拉的一架犁,则一整天能够耕地约一·五亚尔邦。因此一架犁要四头牛,三架犁要十二头牛,一天能够耕地约两亚尔邦。但是以三匹马拉的犁,三架犁,一天约能耕地四·五亚尔邦。 如果一架犁要用六头牛来拉,则拉两架犁的十二头牛,可以耕地约一·五亚尔邦;但拉两架犁的八匹好马,则可以耕地约三亚尔邦。 如果一架犁要八头牛拉,则二十四头牛拉的犁三架,能耕地两亚尔邦。如果强壮的马,拉一架犁只要四匹就够的话,那么二十四匹马拉犁六架,就能耕地九亚尔邦。把这些情况总括平均起来看,就可以知道,马能比牛多耕三倍的土地。因此在只要四匹马耕作的土地,至少要十二头的牛。所以只有在山地和分散而贫瘠的土地,牛的使用才比马受欢迎。因为,在使用马的场合,为了耕种分散的小块土地,而要这里那里地移动,因而损失很多的时间,致使劳动不能充分利用。如果用牛来拉耕犁,则只限于小块的土地,和马的耕种分散的广大的土地比较,要远为狭小。 牛的使用,适合于播种黑麦的土地或土质松软、不适于播种燕麦的土地。这种土地的耕作,只需两匹小马就够了,而这种小马的饲料,并不需要有多少的燕麦。至于适合生产燕麦的土地,到处可以找到。 土地之所以用牛来耕种,只是因为没有用马来耕种的租地农场主。土地所有者虽然为了耕种土地,对农民提供牛,但一般,不愿把圈围土地以积肥的羊群,冒险地交给他们。因为羊群如果管理不好就会死亡。 因为牛在夜里和白天的一部分时间,都在牧场里度过,所以得不到一点的肥料。只有在冬季,在牛厩中饲养时,才能积得肥料。 结果是由牛耕种的土地,比富裕的租地农场主用马耕种的土地,生产要少得很多。实际上,在牛耕的场合,一块肥沃的土地,只能生产约四塞蒂 [4] 的小麦,在马耕的场合,这块肥沃的土地,可以生产七塞蒂到八塞蒂的小麦。和小麦的生产量的情况一样,在生产饲养家畜的饲料和积取肥料上,也有同样的差别。 此外,还有另外一种弊害,情况并没有好一些。就是把收获的农产品和土地所有者共分的小分成租地农场主,把由他们管养的牛,尽量用于拉车来取得他们私人的利益;因为由此所取得的利益,要多于耕种土地。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非常轻视土地的耕种,土地所有者如果不加注意,大部分的土地,都会变成荒芜。 如果土地荒芜,灌木丛生,这对用牛耕种,也就是土地耕种得不好的国家来说,会导致很不好的结果。因为在这样的国家里土地的价格非常低,开垦一亚尔邦这种土地所要的经费,比购买一亚尔邦适于耕种的土地的价格要高一倍。因此,与其出钱开垦,不如以较便宜的价格去买进土地。所以,荒芜的土地,始终只能做牧场,这使土地所有者的土地财产,蒙受了极大的损失。 一般人的意见,从支出的观点来看,牛耕的利润要远比马耕为大。然而这还需要详细地考察。 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用十二头牛耕种的土地,用马只要四匹就够了。 马和牛,有着不同的价格。耕马的价格,是从六十利佛尔到四百利佛尔,牛的价格,为公母一对从一百利佛尔到五百利佛尔,或五百利佛尔以上。如果是容易套驾的马,则牛马的购买费用的比较,为马一头三百利佛尔,公母一对大牛为四百利佛尔。 耕马使用年限,大致为十二年。然而牛的耕种年限,就有很大的不同;有一些在用足四年后,就要更换,另外的可以使用六年,还有的可以使用八年;牛的平均使用年限为六年。牛在使用期满之后,还可以养肥,以供宰杀卖肉。但一般说,是把牛养肥宰杀卖肉的,并不是把牛用于耕种。他们是把瘦牛卖给有适当牧场,可以把牛养肥卖肉的人。把牛养肥卖肉和养牛以供使用,二者是有区别的。瘦的牛在使用六年后出卖时,已经约有十岁了,因而丧失了原先价格的约四分之一。牛的使用时间愈长,则它所丧失的价格也愈大。 经过详细的研究之后,就不难知道牛和马的购买费用和购买牛与马,究竟是哪一种比较有利。 好的耕马四匹,每匹三百利佛尔,它的价值…………………………………………1 200 1 920利佛尔 这四匹马可以使用十二年。它的购买费一千二百利佛尔的利息,十二年间为………720 假定在使用十二年后,不能获得任何收入,则损失……………………………………… 1 920利佛尔 大牛十二头,每头二百利佛尔,共计…………………………………………………2 400 3 120利佛尔 这些牛可以使用六年,购买费二千四百利佛尔,六年间的利息为……………………720 在使用六年之后,把瘦牛出卖,可以各得一百五十利佛尔,则十二头牛可以获得一千八百利佛尔的收入。购买费二千四百利佛尔,因为要加上七百二十利佛尔的利息,共计为三千一百二十利佛尔。从这个数额中除去一千八百利佛尔,则为损失一千三百二十利佛尔。十二年间的损失,要加倍地计算,共计为……………… 2 640利佛尔 因此,从这一点来看,牛的支出比马要约多七百利佛尔。在牛更新时,假定牛的贩卖的损失减少一半,它的支出仍然要超过马的支出。但是十二年内的这个差数,对每一年说,是很少的。 即使马的购买价格,与牛的购买价格相比要差一半,就是假定马每匹一百五十利佛尔,牛每头一百利佛尔,牛的损失,依然以同一的比例,超过马的损失。 有一些租地农场主,把牛只使用几年,也就是在它到达最有利的出卖年龄,就把它出卖了。 在马耕的场合,也有一些租地农场主以同样的方法,把它以高于购买价格出售。但在这个场合,从牛马的使用说,对于耕种的利益,反而要少些。 有种说法,马比牛容易发生事故和感染疾病。关于这一点,大部分人的意见,一致认为马比牛的危险率要高三倍。按这个比率说,十二头牛和四匹马具有同样的危险。 但是当牛发生传染病,引起全面的灾害时,比较马染病更加危险。就是,如果牛全部死亡,则工作就要停止。这种损失不可能很快地弥补,土地就会荒芜。从必要量说,牛要两倍于马的购买费,因此损失更难弥补。马不会发生和牛一样的传染病,因而马的个别的染病,对耕作者说,不会有大的危险。 在使用马的场合,还要有钉蹄掌和马具的支出,但牛就不要这项支出。然而四匹马在耕种时,只需有一个驾驭者,而十二头牛,在耕种时就需要几个驾驭者。因此,牛马双方的这些费用可以认为大致是相同的。 这里还有一个需要考察的事情,就是饲料问题。有一种先入的观念,就是认为牛的方面比较有利。为了消除这种先入的观念,必须对于需要检讨的农业的许多问题,作深入的详细地研究。 使用马耕种的土地,普通是采取三圃式轮种法,就是土地的三分之一播种小麦,另外的三分之一则播种燕麦和在冬季后播种谷物,余下的三分之一则为休闲地。使用牛耕种的土地,则采取二圃式轮种法,就是二分之一播种小麦,另外二分之一则为休闲地;燕麦和其他三月谷物(春播谷物)几乎完全不播种,因为牛并不需要这种饲料。同一数量亚尔邦的土地,使用牛耕种时,六年间可以有三次的小麦收获,交互地有三年休闲。相反,在使用马耕种时,同样亚尔邦的土地,六年间只能有两次的小麦收获。但是其他的三月春播谷物也可以有二次的收获,六年间只休闲两年。 小麦的收获,如果马以三月春播谷物的一部分作为饲料而消费,则更为有利。但是用牛耕的场合,比较用马耕,在六年中要多收一次小麦。从这一点看,牛耕要比马耕为有利。可是必须注意如下的情况,就是一般能有收获的土地的轮作地,并不能全部都播种小麦,因为牛的劳动缓慢,轮作地的四分之一以上,往往是播种不需要细耕的杂谷类。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所有的利益就都消失了。 但是三年中只播种小麦一次的同一块土地,可能比每两年播种一次所生产的数量还要多一些。这个多余的收获,估计为五分之一。因此,六年间三次的收获,假定为二十四公升,则三年〔六年间之误〕二次的收获为二十公升,因此二次的收获,比较三次收获的生产量,只少六分之一。 这个六分之一以至超过这个数额的损失,在马耕的场合,是容易补偿的。因为在使用牛耕作的轮作地中,播种小麦的,普通不过四分之三,有四分之一只是播种杂谷。因此,在牛耕的情况下,小麦的三次的收获,实际上只有二次的收获又四分之一。所以,我们在上面假定,牛耕的三次的收获为二十四公升,实际上两次收获又四分之一,只合十八公升。使用马耕种时的二次收获,则可生产二十公升。因此,在生产小麦的场合,马耕比牛耕的收获要多十分之一。在普通的情况下,牛耕的收获量只有优秀的租地农场主用马耕的收获量的约一半,我们常是假定,双方土地的质量相同,并且能很好地耕作。而且为了把马的饲料支出和牛的饲料支出,能够更加容易比较,我们假定双方土地的质量是相同的,而且都耕作得很好。即使在这个假定之下,牛耕的小麦生产量,也仅仅和马耕的生产量相等。 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使用马耕作的租地农场主,从种燕麦的轮作地,每年可以取得收获物,而用牛耕作的分成租地农场主,只能取得四分之一的燕麦收获。因为耕马要消费掉所收获的燕麦的四分之三,余下的四分之一,则为租地农场主的利得。除此以外在农忙时期,也要给牛以少许的燕麦;因此,牛要消费去分成租地农场主约一半的所收获的燕麦。用牛耕的分成租地农场主,比用马耕的租地农场主,所收获的燕麦要少四分之三,因此分成租地农场主只得到八分之一的燕麦,其余的都被牛消费掉了。而租地农场主则余下未被马消费的四分之一的燕麦。因此,马虽然需要消费大量的燕麦作为饲料,然而用马耕的租地农场主,比较用牛耕的分成租地农场主,所取得的利润还要多一些。即使在进行同样的耕作的场合,就是如一部分的分成租地农场主一样,只在他的轮耕地全部播种小麦时,分成租地农场主的收获,也不比为了马的饲料不得不消费燕麦的租地农场主的收获,更为多一些。即使马把所收获的全部燕麦消费掉,从这一点来比较,对租地农场主也并没有什么不利。而且关于马的饲料的消费问题,是常被夸大了的。必须注意的是还有牧草的收获。这就是在马耕的场合,六年间只休闲两年的原因。 在用牛耕作的土地,也有采用三圃式轮耕制的。在这种情况之下,同样的耕作,用牛耕作的收获,和用马耕作的收获相同,耕作者几乎可以从全部播种燕麦的轮耕地,取得燕麦的收获。并且因为有燕麦作为饲料作物可以喂养耕牛,因此牛在牧场上的时间就可以减少,可以节约出更多的时间用于劳动。这样又可以由牛多积肥料,小麦的秆叶可以全部用于喂羊,因而能够饲养较多的羊,结果从这些羊又可以取得较好的收入,并给土地以较多的肥料。所有这些利益总加在一起,就和用马耕作的利益相接近。但是这种经营法,不是分成租地农场主所能实行的,因为负担养羊支出的土地所有者,必须自己担当这种耕作的管理,结果这种方法几乎无法利用。在只用牛耕作的地方,就是土地所有者自己担当经营土地时,也不选用这种方法;原因是他们盲目的依随大家惯用的方法。只有有教养的和聪明的人,才能免于陷入妨碍自己利益的惯用方法的错误。因为为了成功,必须为购买羊群和其他家畜,以及其他支出而预付必不可缺少的元本;为了进行生产好的耕作,总是要付出很高的代价的。 马的饲养,不仅要消费燕麦,还要消费其他的牧草与饲料。饲料可以由耕种小麦时取得,因为小麦的秸秆是适合于作马的饲料。豌豆、箭筈豌豆、豆荚、扁豆等,都可以代替干草供作饲料。由于把这些东西作饲料,马就可以不消费干草,即使消费,它的量也是极少。秸秆的消费,对于取得肥料是有利的。因此,这种消费在耕作者看来,并不是不利的支出。 因此,马由自己的劳动,获得自己的饲料,在耕作上,不会减少给耕作者的利润。 由牛进行的普通耕作,情况就不同了。因为牛耕所取得的收获,并不能供给这些动物的饲料,在夏季需要牧场,在冬季需要干草。耕作者虽然给马以干草,但它的数量很少,因为还有三月春播谷物所取得的其他饲料可以抵补。在没有牧草的冬季,十二头牛所消费的干草量,比四匹马在同一时期所消费的少量干草还要多。从这一点来看,马的饲料,也是比较经济的。此外还应考虑到牛比马,要有更多的牧场的支出。 这项牧场支出看起来数额并不很大,但实际上很值得注意。因为适合于饲养耕牛的牧场,同样也可以饲养使每年能够获得真实利润的其他家畜。如果这个牧场可以用作耕地,则它的损失就更大。为了确保饲养耕牛的牧场,究竟有多少可以耕种的土地依然荒芜未开,这还很难说,总之数量是不少的。不幸的是分成租地农场主为了自己的利益,尽可能把较多的时间用于牛车搬运上,和尽量少地用于耕种土地。况且在牧地开垦,为了防止放牧在牧场的牛损害庄稼,不得不以柴草编作篱笆,以围护土地。耕作者在从事于土地耕种的季节里,为了编造这种圈围,还不得不花费很多的时间。由于这个原因,耕作牧场的支出非常重。这项支出,在马耕的地方,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所以,认为饲养耕牛的费用要比马为少的想法,是很大的错误。 有八处所有地的土地所有者,有约一百头的耕牛,每头牛的支出,除牧场的使用和干草的消费,估计为四十利佛尔,为了饲养全部一百头牛,至少要有四千利佛尔。这些支出在使用马的场合,是完全可以免除的。 但是把用牛耕的生产量,和用马耕的生产量的多少,根据事实来进行考察,就可以发现,用牛耕种的土地的生产量,比马耕要损失一半。在这上面,还必须加上由于可能耕种,但为了牛的放牧而未耕种的土地因而遭受的损失。还有必须注意的是在干旱的季节里,牛在牧场上几乎完全找不到饲料,因此也不能很好地劳动。由于饲料和肥料的不足,牛不能完成田里的全部工作,以及分成租地农场主把牛用于搬运,耕作上大受限制的结果,即使土地非常广阔,也只能有很少的收入,常常使分成租地农场主和土地所有者陷于破产的危险。 有人认为王国内八分之七的土地是用牛耕种的。如果把不依靠旁人的帮助就不能为农业高产提供必要经费的贫苦租地农场主的土地也包括在这八分之七的土地内,这种估计可能多少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因此王国全部土地中,有一部分是荒地,其他部分几乎是近于荒地。这种情况的出现是由于缺乏租地农场主的,因而使法国农业遭受很大的损失。 这种灾害可以归结于三个原因:(一),土地耕作者的子女,携带他们父母用于土地耕作的财富,逃亡到大城市;(二),恣意的课税,使农业生产所必要的投资的经费,没有任何保证;(三),对于谷物交易的限制。 可以认为,现在实行的政策是把农民的贫穷,看作迫使农民劳动的必要刺激。没有人不知道,财富是发展农业的大原动力,要进行良好的耕作,必须要有很多的财富。请参看前面的论文《租地农场主论》(农业经济)《Fermier》。 [5] 王国的领土广袤,约一亿亚尔邦。其中一半是山地、森林、草地、葡萄园、道路、荒地、宅地、庭园、牧场以至人工的小牧场、池沼、河川,其余的一半,则可以利用来进行谷物的耕作。 因此,在王国中据计算应该有五千万亚尔邦的耕地。如果把洛林(La Lorraine)地方包括在内,则这个计算是并不夸大的。但在这个五千万亚尔邦的耕地中,还必须注意,有四分之一以上,是荒芜未垦的。 因此,耕作的土地,只有约三千六百万亚尔邦。其中六百万以至七百万亚尔邦是进行精耕细作的,约三千万亚尔邦,则是用牛耕种的。 用马耕种的七百万亚尔邦,是采用三圃式轮耕制。其中的三分之一,每年生产小麦,除去种子,平年每亚尔邦,约可得六塞蒂。因此,在轮耕地上,每年可以生产小麦一千四百万塞蒂。 用牛耕种的三千万亚尔邦,采用二圃式轮耕制。但是可以取得收获的二分之一,并不是全部都播种小麦,其中的四分之一是通常的杂谷。因此播种小麦的土地,每年不过约为一千一百万亚尔邦。每一亚尔邦平年约可生产小麦三塞蒂,其中一部分必须留做种子,因此整个轮耕地可生产小麦二千八百万塞蒂。 两部分小麦的总生产量(le produit total)为四千二百万塞蒂。 根据圣莫尔(Dupré de saint-Maur)的计算,王国约有一千六百万住民。如果每一个住民消费小麦三塞蒂,则全部消费量为四千八百万塞蒂。因为在一千六百万住民中,有半数是在十五岁以前死亡,因此一千六百万中十五岁以上的住民不过八百万人,他们的小麦年消费量不超过二千四百万塞蒂。假定再加上另外一半未满十五岁的儿童的份额,则全部消费量为三千六百万塞蒂。圣莫尔的计算,我国小麦的收获量,平年为三千七百万塞蒂。因此小麦的收获量供给消费已没有剩余。但是农民除了用作自己的生活资料的小麦之外,还把其他谷物和果类当作食物。依我看来,由上述两种耕种方法,我国生产的收获量,平常年成可能有四千二百万塞蒂。 王国的耕地,估计至少有五千万亚尔邦 [6] ,如果全部都采用高级耕种法,那么每一亚尔邦的土地,上等地、中等地一起,除去种子,平常年景,至少可以生产五塞蒂。因此三分之一耕地的生产量,为小麦八千五百万塞蒂。然而这些土地中,至少有八分之一,是用于种植蔬菜、亚麻和大麻等,这些作物是需要肥沃的土地和精细的耕作的。换句话说,每年生产小麦的土地不过一千四百万亚尔邦,它的生产量为七千万塞蒂。 采用这种高级耕种法,收获的增加每年为二千六百万塞蒂(是否为二千八百万之误)。 每年的收获,用以供养全部人口已十分充裕,因此这二千六百万塞蒂该是王国的剩余。一般的推算,这种增加的收获,平年约为九百万塞蒂。 因此,即使将来住民有很大的增加,还有二千六百万塞蒂可以出售给外国。 但是这样大量谷物的出售,它的售价是不会太高的。英国每年的输出不超过一百万塞蒂,未开化国家的输出也不到一百万塞蒂。英国的殖民地,特别是土地十分肥沃的宾夕法尼亚地方,差不多输出同样的数量。波兰输出约八十万吨,即七百万塞蒂以供给需要购买的国家。如果以英国出售小麦的价格为基准来看,则购入国的人民,是不会出很高的价格的。由此我们常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不能要求以能够补偿耕作者的费用的价格,来出售二千六百万塞蒂的小麦。 因此,另外方面,我们必须从能得到最大收入的角度来考虑农业的生产。 从家畜所产生的利润,是利润的最大部分。小麦的耕种要有很大的支出。这种谷物的贩卖是极不稳定的。在耕作者不得不以低价出售或者暂时把它贮藏起来时,除非依靠从家畜所得的利润,是无法维持生活的。但是谷物的耕种,仍然是农业的基础和本源,因为只有谷物的耕种才能够饲养很多的家畜。家畜的饲养,只有夏季的牧场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冬季的饲料,除此以外大部分的家畜,必须要有饲养用的谷物。而畜牧业的发展,是丰收的保证。农业的经营,必须从这两个观点来考虑。 像法国这样的王国,领土广大,小麦的种植远远超过它所能销售的数量,当然只需在优良肥沃的土地上播种小麦。在中等的土地上播种小麦,就会不能补偿它的耕作费用。我们不想在这里来谈土地的改良问题。在法国连这样简单农耕的支出都无法抵偿的情况之下,更谈不到土地改良费用的支出。然而就是这些土地,为了家畜的饲料,把它进行播种杂谷,块根植物,牧草,或开辟小牧场等有利的使用,就会比今天获得更多的收益。如果采用这种耕作方法,能够使畜棚里饲养起很多的家畜,则这些家畜就能供给愈多的肥料,结果可以获得更大的丰收,获得更多的谷物和饲料,同时也能饲养更多的家畜。还有作为重要收入对象的森林和葡萄园,也可能在不损害谷物耕作的条件下,占用广大的土地。有一种意见,认为扩大小麦耕作地,必须限制葡萄的栽培。但这样将会由于小麦耕作地的扩大,而没有必要地使王国失去很大的收益。而且这样也不能除去土地耕作上有害的障碍。作为葡萄栽培者说,葡萄的栽培明显的有很多利益;和准备土地进行小麦生产相比较,维持葡萄的栽培所要的资金是较少的。任何人处理问题都要符合自己的利益。如果有人想把由于不可克服的原因所形成的习惯,用法律加以限制,则这种法律不过是对于农业发展附加上新的障碍。这种立法是很不适合于葡萄的栽培。对于小麦的耕种说,所缺乏的不是土地,而是使土地有价值的财富(耕种土地所需要的资金。——译者)。 在英国,为了保证家畜的饲料,使用了很多的土地。在这个岛国里,有着很大数量的家畜。从饲养家畜所得的利润的数量是很大的,仅羊毛的出产,估计就有一亿六千万〔利佛尔〕以上。没有哪一个商业部门,能够和这一种家畜的收益匹敌。作为这个国家国外贸易的主要对象的黑人买卖,也不过是约六千万。因此耕作者所得的份额,是远比商人为多。谷物的交易额占英国国内商业的四分之一,家畜的生产,则比谷物更高。这种丰富,是耕作者富裕的结果。在英国,租地农场主是非常的富裕,而处于受人尊敬的地位,特别是居于受政府保护的地位。英国的土地耕作者,可以公然地利用自己的财富,不必担心会由于任意征税而使他们的所得不稳定。 耕作者愈富裕,愈益能够凭借他的能力来增加土地的生产和国力。贫困的租地农场主,虽然能够进行耕作,但并不能给国家带来什么利益;因为他们并不能获得以其劳动,进行良好的耕作的条件下土地所能提供的生产物。 但是必须承认,在领土广大的王国,应该选择肥沃的土地来播种小麦;因这种小麦的耕作,要耗费很大的费用。土地愈贫瘠,所要的支出愈多,土地的价值愈低,就使耕作者的利得愈少。 以法国说,假定小麦的耕种只限于肥沃的土地,则用于种植这种作物的耕地可以减少到三千万亚尔邦,其中的一千万亚尔邦每年播种小麦,另外的一千万亚尔邦播种燕麦,余下的一千万亚尔邦则为休耕地。 进行良好的耕种的,播种小麦的肥沃土地一千万亚尔邦,在平常的年岁,每一亚尔邦除去种子,至少可以生产小麦六塞蒂。这样,一千万亚尔邦可以生产六千万塞蒂。 这个数量,比我国当前小麦的年收获量,要高一千八百万塞蒂。这个超过的数额,可以出卖给外国,即使因为出产丰富,每一塞蒂的价格不过十七利佛尔,但一千八百万塞蒂,也可收入三亿利佛尔以上。此外,用于其他农作的土地,不包括葡萄园,还有二千万乃至三千万亚尔邦。 在小麦之外,燕麦和杂谷也有同一比例的超过额。这个超过额,和其他中等土地耕作的产品一起,能使家畜饲养的利润增加。 输出外国的小麦,在自由贸易的条件下,可以每塞蒂约二十利佛尔的平均价格出售。因为在从查理九世到路易十四治世终了时为止,以我国现在的货币计算,数十年间的平均价格,是变动于二十利佛尔和三十利佛尔之间。换言之,在马克银币三分之一以至二分之一价格之间变动。烘制一斤大面包所要的小麦一斤的价格,约为一苏,即相当于我国现在的货币二苏。 在英国,小麦以约二十二利佛尔的平均价格出卖。由于自由贸易的关系,在不同年度之间,几乎没有发生过很大的变动。国内没有发生过食物缺乏和成为无价值之物的经验。谷物价格的稳定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因为耕作者完全没有必要把谷物保持不卖,常是依靠每年生产的收获,来应付耕作上所需而不可缺的花费。 但在最近的法国,小麦的价格急剧地下降到普通价格以下。因此完全意外地常常陷入于贫穷。为什么在三十几年中,小麦的平均价格会只有十七利佛尔?因为在这个时期中,小麦的最低价格为十一以至十三利佛尔。所以在贫穷的耕作者如此多的王国,这样低廉的价格,结果更加容易受贫穷的侵袭。因为他们不能等待很好的时机来出售谷物,除此之外,由于没有销路,他们不得不把一部分小麦喂养家畜,以期取得一些收入。这样就产生一个不好的结果,使贫穷的耕作者失望,使小麦的耕作和收获量不断地减少,因而使贫穷继续发展。 在小麦价格降低时,在耕作者中,通例是不把麦束打净,以使在羊的饲料中还留有较多的谷物。就是这样,在冬春之间把羊喂肥,使羊的贩卖比小麦的贩卖能够获得更多的利润。因此我们就容易了解,为什么在歉收的年月,会引起饥荒。 有人认为在平常年份,小麦的收获比较全年的消费量,还约有两个月的多余。这里所说的平常年份,是以丰收和歉收平均计算,并且假定丰收时,把过剩的谷物保存起来,以便在歉收时食用。但这个假定是错误的。因为在歉收时,小麦的价格会涨得很高。前几年小麦价格的低廉,耕作者就把它用来喂养家畜,而把小麦消费掉,并且忽视了耕作。还有,在歉收之后来一个丰收,因为小麦价格的低廉,也无法来防止贫穷。到了歉收之年,小麦价格提高,也不能补偿贫穷的耕作者。因为在歉收之年,贫苦农民几乎没有小麦可以出售。由几年的价格所形成的平均价格,对他们来说,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价格波动中的相互抵偿的作用对这些人来说,除了在计算中,是感觉不到的。 要了解由于小麦价格的极端差别,而不可避免地要引起农业的衰退,必须注意小麦耕作所必要的支出。 由四匹强壮的马所拉的犁一架,可以翻耕四十亚尔邦的小麦地,和三月春播的四十亚尔邦的杂谷地。 一头能够很好地劳动的强壮的马,把它适当地饲养,每年要消费十五塞蒂的燕麦。以每一塞蒂十利佛尔计算,十五塞蒂为一百五十利佛尔。 结果四匹马的燕麦支出……………………………………………………………………………… 600利佛尔 没把饲料计算在内,这是因为它系由收获来供应,为了能够获得肥料以供农业的需要,必须在租地农场中消费。 制车工匠、马具制造者、装备、麻布、钉蹄铁工、犁铧工、车轮和车轴的带具等的经费…… 250利佛尔 车夫的给养与工资…………………………………………………………………………………… 300利佛尔 雇佣的粗杂工人……………………………………………………………………………………… 200利佛尔 从事饲养家畜和在养禽场工作的其他雇佣工人,则没有计算在内;因为他们的工作,和耕作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对于他们的支出,必须归结在他们的劳动对象上。 马要草原干草或人工牧场的干草。但谷物耕作所生产的秆叶,则供给其他家畜以饲料,因而可抵偿上面所说的马的干草的支出。 小麦耕作的土地,租借费用的支付时间是二年。因为一亚尔邦土地的租费是八利佛尔,四十亚尔邦二年的租费为……… 640利佛尔 土地税、盐税以及其他租税为地租的一半………………………………………………………………………………………… 320利佛尔 收割的经费为四利佛尔,仓库的经费为一利佛尔十苏,二者合计一亚尔邦小麦地为五利佛尔十苏,因此四十亚尔邦为… 220利佛尔 打麦费,每一塞蒂小麦为十五苏,一亚尔邦土地生产六塞蒂小麦,则四十亚尔邦为………………………………………… 180利佛尔 元本的利息、为购买马、犁、车等的支出以及消耗于土地的预付,除去家畜部分合计为三千利佛尔,它的利息至少为… 300利佛尔 杂费与临时费………………………………………………………………………………………………………………………… 200利佛尔 耕种四十亚尔邦土地总计…………………………………………………………………………………………………………… 3 220利佛尔 [7] 耕种一亚尔邦的小麦,约需支出八十利佛尔,在巴黎附近,小麦地每亚尔邦可以生产六塞蒂半。在考虑到租地农场的好坏,土地的种类,事故,年成的丰歉等情况后,这是很好的收成。在一亚尔邦土地所获得的六塞蒂半小麦中,必须扣除种子。因此对租地农场主说,已只剩下五塞蒂十蒲华束。同时还要注意到四十亚尔邦的轮耕地,生产出不同价格的小麦。因为所生产的有黑麦、混合种小麦、纯种小麦,如果纯种小麦的价格是一塞蒂十六利佛尔,则各种小麦的平均价格是十四利佛尔,因而一亚尔邦的生产额为八十一利佛尔十三苏。即使纯种小麦的最高价格,一塞蒂能达到十六利佛尔,则耕作者几乎很难抵补他的费用;而且就是这种情况也还要不遇到风雹、歉收、马的死亡等灾害。 在评价三月播种的杂谷的经费和生产量时,要把这一切以燕麦为基准来换算。假定四十亚尔邦的轮耕地都播种燕麦,并且把用于小麦耕作的大部分支出,使用在这个轮耕地,则支出情况如下: 四十亚尔邦土地一年租借费的份额………………………………………………………… 320利佛尔 土地税、盐税以及课于轮耕地的其他租税………………………………………………… 160利佛尔 收割的费用…………………………………………………………………………………… 80利佛尔 打麦的费用…………………………………………………………………………………… 80利佛尔 杂费…………………………………………………………………………………………… 50利佛尔 杂费与临时费………………………………………………………………………………… 200利佛尔 共计 690利佛尔 把这些支出按四十亚尔邦来划分,每一亚尔邦的支出为十八利佛尔五苏。每一亚尔邦扣除种子,可以生产约二塞蒂燕麦。假使一塞蒂的燕麦为十利佛尔,则一亚尔邦可得二十利佛尔。 四十亚尔邦的小麦的费用……………………………………………… 3 220利佛尔 [8] 生产杂谷的费用………………………………………………………… 690利佛尔 共计……………………………………………………………………… 3 910利佛尔 小麦的生产额…………………………………………………………… 3 266利佛尔 杂谷的生产额…………………………………………………………… 800利佛尔 共计 4 066利佛尔 如上所述,小麦、燕麦的生产总值,不过超过支出一百五十利佛尔,而在它的费用中,并不包含耕作者本人及家属的生活资料和维持费。换言之他们最重要的需求,只能靠饲养若干家畜的收益来满足,即使是这样他们还常是贫穷的,一旦有了损失,马上有破产的危险。所以,为了使土地耕作者能够保证他们的生活,并养育他们的子女,必须使谷物的价格比现在更为提高。 采用牛耕的分成租地农场主的收获,通常为每一亚尔邦取得三塞蒂又三分之一。因此,其中还要扣除种子用的五分之一。但这项收获,必须和土地所有者折半对分。土地所有者对分成租地农场主提供牛,未耕地,饲养牛的牧场,免除地租,此外还提供其他若干家畜,给他们使用这些家畜的收入也是在分成租地农场主和土地所有者之间平分的。分成租地农场主和家属一起耕种,以节省雇佣人工的费用和收割费用的一部分,以及打麦的费用。马具制造人工和钉蹄铁工的支出是很少的。如分成租地农场主每年耕种三十亚尔邦的小麦地,通常他们所取得的份额约为三十以至三十五塞蒂,其中大部分用作自己和家属的生活资料的消费。剩余的部分,则用于支付土地税,必需的工人的工资,他自己和家属的必不可少的需要。他常是非常的贫困,如土地只有中等的肥度,则为维持生活,除了以牛车经营运送业,别无其他办法。分成租地农场主所负担的土地税,与租地农场主比较是极其微小的。因为分成租地农场主的收获很小,也没有可以使他负担租税的资源。也因为他的收获量很少,几乎没有可供冬季养育家畜之用的饲料。因此分成租地农场主的收益是极其有限的,这主要由于没有进行良好耕种的条件。 在采取这种耕种方法的条件下,土地所有者的情况也并不比较有利。他们每一亚尔邦可以获得约十五蒲华束,他们没有租地农场主可以向他们预付两年的租借费,并且失去向分成租地农场主供给牛而预付的元本的利息。这些牛消费了土地所有者牧场的饲料,他们的所有地的大部分,因为牛用作牧场而荒芜。因此他们的土地财产,由于耕种不好而几乎变成无价值。结果这使农业生产大为减少,并使国家受到极大的损失! 即使租地农场主因为谷物价格低廉,而不能由收获得到什么利益,但对于国家总是有利的。因为由于他花了费用而生产的东西,无论如何是可以使王国每年获得真正财富的增加。然而事实上这种财富的增加,对于付出费用的个人,并不能由此使他获得什么利润,反而会使他们遭受降低能力的损失之苦,那么这种财富的增加,事实上是不可能继续维持的。如果企图用降低小麦价格的方法来使城市住民,制造业的劳动者和工匠得到好处,但是却使为国家真正财富的源泉的农村荒芜了 。这样就会使整个目的都不可能达到 。虽然面包并不是人的唯一食粮;但是如果给农业以保护,则其他食物,农业也能充分地供给。 如果市民要多花几个利佛尔来购买一磅面包,他们必须在日用品的支出方面,比较过去更为节约。国家机构只有由阻碍输出,来使小麦的价格降低。但是其他产品的价格,就不能这样任意处理。国家阻碍输出虽然可以使市民在购买小麦时有微少的节省,但结果由于农业的崩溃,就大为损害了城市住民的生活。牛油、干酪、鸡蛋、蔬菜等价格增长是漫无限制的,它们的价格是和广大的居民所必要的衣类,以及其他的手工艺制品,以同样的比例上涨。这样高价的农产品,是会促使提高劳动者的工资的。假使农村的住民,很多从事于饲养家禽,牝牛,种植蚕豆、四季豆、豌豆等,则劳动者每天必需的支出负担就会减轻。 富裕的租地农场主,雇佣并养活着农民。农民供给贫苦的市民以大部分的生活必需品。在没有租地农场主的地方,土地即使用牛耕种,农民过着贫苦的生活,因为贫困的分成租地农场主,没有能力雇佣农民。因此,这些农民只有离开农村,或者自己设法种植几乎不大有希望收获的燕麦、大麦、荞麦、马铃薯,以及其他廉价的产物来维持生活。小麦的耕种,需要很多的时间和劳动;但是农民不能等待两年以取得收获。这种耕种,只有由能够支付这种经费的租地农场主来担当,分成租地农场主虽然能得到土地所有者的援助,但经营农业的能力要少得多。在没有租地农场主的地方,对于土地所有者说,这是耕种土地的唯一办法。租地农场主本身,只有依靠他们优良的耕作方法和提高土地的肥度来取得利益。因为他们只有在收获超过支出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利益。如果除去种子和费用,租地农场主每一亚尔邦还剩余一塞蒂,这就是租地农场主的利益。这样种植四十亚尔邦小麦时,就可以取得四十塞蒂,就是形成相当于约六百利佛尔的利润。同样如果他经营得非常好,使每一亚尔邦多余两塞蒂,他就获得加倍的利润。要做到这一点,每一亚尔邦土地,必须生产七至八塞蒂。但是这样高的生产量,只有优良的土地才能达到。如果租地农场主耕种的土地,有些是优良的,有些是劣质的,那么所得的利润就不大了。 用自己的手种植小麦的农民,是不能抵偿他自己的劳动的。因为农民耕种的土地很少,即使在食用之外,还可以获得几塞蒂的利润,但也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所以只有在丰收的情况下,才能取得一些利润。因为这个缘故,使用很多犁,耕种优良土地的租地农场主,比耕种可说同样优良土地,但只使用一架犁的租地农场主,取得多得很多的利润。除此之外,后一种情况,从很多点来看,他的费用比较比例的数额为大。而只有一架犁的耕作者,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扩大其经营,不能支付较大企业不可缺少的费用,因而受到限制,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农业不像商业一样,财源依赖于信用。商人可以由借款来购买商品,也可以由信用来赊购。因为商业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收回元本和利润,并偿还借款。但是耕作者只能收回为农业而预付资金的利润。元本则和前面一样,为耕作企业的继续,是必须保存的。因此,耕作虽然可以借入元本,但并不能按照预定期限偿还。因为耕作者的财产是动产,对贷放者说,是缺乏把自己的金钱长期贷放出去的充分担保。所以租地农场主自己必须是富裕的,又政府为了大力提高对王国具有重大意义的租地农场主的地位,必须把这些情况多加考虑。 有一种想法,认为农业只要人力和劳动,但是耕作者如果不注意预付元本的安全和收入,不能希望农业有很大的成功。因为有可能对农业进行投资的人,都是经过调查然后出借的,他们不肯使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当其他一切产品和手工费都很贵的时候,只有小麦维持着非常低廉的价格,这样耕作者的支出就要增加三分之一,而同时利润却要减少三分之一,结果就使耕作者遭受二重的损失,因而他的资产就要减少,最后不能负担进行良好耕作所要的经费,租地农场主的地位几乎不能维持。如果把农业都委之于分成租地农场主,这会给国家带来很大的损失。 小麦的价格不仅决定于收成的好坏,左右小麦价格的,主要的还有对于农产品的交易的自由或限制。如果在丰收时对小麦的交易加以限制或束缚,就会损害农业生产,结果使国家陷入困境,土地所有者收入减少,辅助农业的人员怠惰,不重视自己的工作,使耕作者破产,农村人口稀缺。只有法国由于不了解实际的利益,才会担心小麦不足而限制其出口,而实际上,法国是能够生产比输出国外更多的小麦。关于这一点,英国的做法正是相反,它是把收获的一部分出卖给外国,看作是支持农业,保持富裕,预防饥馑的最可靠的手段。英国人民,自从给输出以便利,实施奖励输出以来,从来没有遇到过小麦价格上涨过高,以及价格狂跌的情况。 我认为小麦价格的下降,除了反对把小麦输出国外,把它保留在王国之内以外,还有其他原因。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英国的小麦价格,近来是显著的下降了,这是由于英国农业的扩大。但还要注意另一情况,就是殖民地农业发展良好的情况,特别是宾夕法尼亚的农业,在近五十年来有长足的进步,使安提列斯群岛和欧洲获得很多小麦和面粉,这是发生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而且这类原因在以后还会继续增加。因为这个缘故,我认为在取消了输出的障碍和采用高级的耕种方法以后,把法国小麦的平均价格限定在十八利佛尔以内。就是在这个情况之下,耕作者由于土地生产物的增加,并有确实稳定的市场贩卖,使收入能够经常超过支出,来保证农业的发展。 因此,我国谷物对外贩卖的自由,是复兴王国农业的重要而不可缺的手段;但是只有这个方法还不够。虽然土地耕作,因此可以获得最大的利润,已在事实上为人所承认,但除此之外,还必须不对耕作者任意课税,以免引起不安。因为如果不去除这种情况,谁也不会把资金放到这个危险的用途上来,而宁愿把资金放到大都市,不愿投放到农业上来。因而从利得的角度来看,有使微小的农业经营元本完全丧失的危险。 租地农场主的子弟,非常害怕服兵役。但国防是国民的重要义务之一,严格地说,在人力使用受统制的国家,除了为国家的利益而分配给他其相应的义务之外,任何人都不能免除。从这个原则出发,对那些通过自己的财富和职业,对社会做出更大贡献的人,国家可以免除他服兵役。根据这个理由,如果对租地农场主和分成租地农场主的地位有清楚的了解,就应当把租地农场主和分成租地农场主分别对待。 处在租地农场主地位而能达到十分富裕的人,也能够依靠自己的能力选择其他职业。因此,只有政府决定保护租地农场主,才能使这样的人,巩固他们专门从事农业的决心。 [9] 现在,我们要把眼光转到和谷物耕作同样重要的对象。就是我想来说明法国当前农业中家畜的利润。 由小农法经营的三千万亚尔邦,可以形成各有八十亚尔邦耕地的三十七万五千个农户。假定每户各有牛十二头,则供这些农户耕作的共有四百五十万头牛。这样在小农户中为了耕作土地要使用四百万乃至五百万头牛。牛要到三岁或四岁才能工作。在有些农户中,这些牛工作三、四、五年以至六年,但在大部分农户中它们能够工作七、八年乃至九年。所以牛要到十二岁或十三岁,才被出卖给把牛养肥后,再把它出卖给开肉铺的人。这时牛已没有以前那样好了,只能把它以比从事耕种以前低的价钱出卖。这时的牛虽然要长期地使用牧场,但是并不能从放牧取得利润。牧场为了把牛养肥卖给肉铺,而把牛饲养的时间要五年或六年。 在采用大农经营时,马可以让其自由放牧,随处取得饲料,因而可以不损害耕作者的利润。因此耕作者从马的劳动所获得的收益,远远超过牛的劳动。在采用小农经营时,牧场要把用于耕作的四百万乃至五百万头牛,大体至少要饲养六年,这是纯粹的损失;但在采用大农经营时,这些农场就可以作有利的使用,另外饲养肉食牛四、五百万头。 牛在养肥卖给肉铺之前,根据它的大小以不同的价格出卖。它的平均价格为每头一百利佛尔。因此六年间多余的四五十万头牛,每六年可以获得四亿五千万利佛尔多余的收益。加上养肥后增加的三分之一多余的收益,则总收益为六亿利佛尔,按六年来分,则每年能得一亿利佛尔。我们把所得的这些钱看作是种收益,是从把牧场或供牛放牧用的荒芜土地看作纯粹损失的角度出发,然而必须考虑到这些牧场的大部分是有可能进行生产,至少可能进行耕作,以获得更多的饲料来饲养家畜。如果这样,则收益远比以前为大。 还有养羊,由于羊毛的收益和这种家畜每年出卖数量的增多,可以取得很大的利益。在用牛耕的三十七万五千个农户中,假使把这些土地进行很好的耕种,生产出大量的饲料,可以饲养很多的羊,而现在所饲养的不到三分之一。上述每一农户,包括荒地在内,可以饲养二百五十头羊的羊群。如果增加三分之二,则有约二十五万个羊群,即六千万头羊。但其中可以分为母羊、仔羊,以及原来的羊,其中有可以生育三千万头仔羊的三千万头母羊。这些仔羊中一半是雄的,虽要加以保护,但羊到二三岁时就要卖给肉铺。另外一半是雌的仔羊,其中一部分也可以出卖给肉铺,但有一部分则要留下以更新母羊,因而要加以保护。另外还有一千五百万头雌的仔羊,其中一千万头以每头三利佛尔出卖,可以取得三千万利佛尔的收益。 因此每年都有一千五百万头羊出卖给肉铺,假定每头的平均价格为八利佛尔,共计可得一亿二千万利佛尔。除此之外每年都有五百万头的老母羊,以每头三利佛尔的价格出卖,共得一千五百万利佛尔。每年有六千万都阿斯 [10] 的毛皮(仔羊的羊毛皮不包括在内),每都阿斯的平均价格为四十苏,共计一亿二千万利佛尔。因此每年羊群的收益,达二亿八千五百万利佛尔以上。上面所说的这一切,小麦、牛、羊的总收益,共计达六亿八千五百万利佛尔。 也许有人要反对说,如果没有很大的支出,是不可能取得这些收益的。当然在考察耕作者的收入时,必须减去它的费用。但是从国家的观点来考察这个问题时,不难看出当作费用支出的货币,仍然留在国内,但是获得了很多的产品。 上面关于牛、羊收益的增加,同样也适合于马、母牛、小牛、猪、家禽、蚕等。因为在大农经营中,可以获得很丰富的收获物,即很多的谷物、蔬菜和饲料。如果能够在较差的土地上,进行杂谷、块根植物、牧草、人工牧场、桑树等的耕作,就可以生产出比现在多得很多的家畜、家禽和蚕的饲料;因而使我们可同上面所说的家畜收益一样,获得庞大的收益。如果全部土地都进行大农经营,就可以使我们不断地增加十亿以上的财富。 这些财富是要分配给全部住民的。因而就是这些财富,提供他们以比现在质量更好的食物,满足他们的需要,给他们以幸福,使人口繁殖起来,增加土地所有者乃至国家的收入。耕作的费用,可说是不重要的,只不过要有很大的资金以制造设备。但这种资金却集中在大都市,农村中是缺乏的。推动社会各种机关来建立一般秩序的政府,必须发现适当的方策,使这些资金自然地流入农业部门,以使它能对个人更有利,对国家更有益。亚麻、大麻、羊毛、蚕丝是我们工业生产的原料,小麦、葡萄酒、烧酒、皮革、咸肉、牛油、干酪、脂肪、油麻布、网具、呢绒、布匹等则构成我们输出贸易的主要产品。这些商品并不是奢侈品,而是人们的需要保证这些商品具有实质价值。而这些价值是从我们自己的土地上产生,对于国家说是纯粹的利润。这些都是不断再生产的财富,而在其他国家也永远是卓越的财富。 这些利益对于国民的幸福和国家的繁荣,是重要而不可缺少的,并且可以由此获得对于国家财富和力量有不少贡献的其他利益;就是助长人口的繁殖和国民健康状况的改善,特别是促进农村人口的增长。富裕的租地农场主以货币雇佣农民为他工作,而农民则由劳动而取得货币形式的工资,保持他们生活的安宁,因此他们能够永久居住在农村,以他们自己的双手,养育子女,并安心定居在农村。因此农村的住民,以财富支持农业,而农业又使国家的财富成比例地增加起来。 在用牛耕种的地方,农业者是贫穷的,没有能力雇佣农民。因为农民看不到劳动能够得到利益,因而陷于怠惰,受贫穷之苦。唯一维持生存的方法,就是耕种一小块土地,以取得一点粮食。那么,由这样的耕种所获得的生活资料,究竟怎样呢?我们在上面已经指出,因为他们过于贫穷,无法做好准备,把土地从事小麦的生产,以等待收获;他们只能从事两三个月,短时期就可以取得的收获,不花费什么劳力的耕作,如大麦、燕麦、荞麦、马铃薯、玉蜀黍,以及其他廉价的生产物,就是这种劳动的果实。而农民所能收获的这些产品,是他们借以养育子女的生活资料。因为这种食物难于维持生活,有害于身体,因而造成一部分儿童的死亡。在这种食物对生活的折磨之下,还能较好地保持健康和体力,也有相当智力的人,都逃往城市,因而逃脱了不幸的状态。最虚弱而又愚笨的人,则留在农村,这样他们自己就觉得是多余的,同时对国家说,也是没有益处的。 城市里的人,单纯的这样想,农民以他们的双手从事土地的耕种,农业只有在农村中人口不足时,才会出现疲敝的现象。有人说,必须把给农民以教育,促使农民逃亡到城市去的学校教师,从农村里驱逐出去。这是一种荒唐的错误的想法,这是把农民看作是国家的奴隶。由于使农民担任和动物一样的劳动,因此农村的生活被看做是繁重的、辛苦的和可鄙的。农民自己耕种土地,就是他的贫困和没能力的证明。四匹马可以耕种一百亚尔邦以上的土地,但四个人还耕不到八亚尔邦的土地。除掉直接从事于这种劳动的葡萄栽培者和园艺师之外,农民还可以受富裕租地农场主的雇佣,对农业更有益、对自己也更有利的工作。在耕作经营得很好的富裕的地方,农民有很多的资产,他们在若干亚尔邦土地上播种着小麦和其他谷物。租地农场主雇佣着农民,从事于土地的耕作的是雇佣了农民从事劳动的租地农场主,他们的妻子和儿女,则从事于生产物的收割;以很少的生产物,给农民作为一部分生活资料;同时他们还因此获得饲料和肥料。他们栽培了亚麻、大麻、蔬菜和各种豆类。他们还有家畜和家禽,由此供给他们以优良的食物,并由此取得利润。他们由于为做农业劳动,和以多余的时间从事其他工作而保证了他们的生活资料,他们就此全部时间都停留在农村。他们能够没有什么拘束和忧虑地过活,他们轻视做别人的奴隶下仆。他们并不羡慕城市里下层住民的命运,因这些人居住在阁楼里,所得的工资很微薄,不能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没有足以应付未来不时之需的储蓄,不能满足将来的需求,经常受贫困之苦。 农民过着贫穷痛苦的生活,或是因为没有能给他以工作的租地农场主,农村不得不由贫穷的分成租地农场主,以自己的力量采用很拙劣的小农经营来耕种,除此之外,农民只有因陷入贫穷的深渊而不得已离开农村。分成租地农场主农业所获得的小量收获,在分给土地所有者以后,多余部分只够满足他们自己的需要,没有能力修理和改善自己的设备。这些贫穷的耕作者,对国家的贡献很少,不能发挥耕作者真正的作用。真正的耕作者是能够进行大规模的耕作,并支配和管理它,而且为增殖利润而增加支出的富裕的租地农场主。他们不放弃任何手段,和不忽视任何个人利益,顾全社会利益,有效地使用农村住民,为谷物的贩卖和家畜的买卖、选择和等待最适合的时机,以增加大家的收入。实际上,是租地农场主的财富肥沃了土地、繁殖了家畜、招徕了农村住民,从而形成国家的繁荣和实力。 制造业和商业,是依靠纷乱的奢侈来支持,把人口和财富集中和积蓄于大都市,妨碍了农地的改良,使农村趋于荒废,引起轻蔑农业的思想,过度地增加个人的支出,损害家属的生活,阻碍人口的增加,进而使国家陷于困疲的状况。 帝国的衰颓,常常和繁荣的商业有密切而不可分离的关系。一个国家由于把从商业所获得的金钱用作对奢侈品的支付时,只会产生没有使财富真正增加的货币流通。使国家和君主富裕起来的,应当是剩余物品的贩卖。我国土地的生产物应当成为制造业的原料和商业的对象。因此,一切不是建筑在这个基础上的其他商业,都是不稳固的。但在一国中这种商业愈活跃,愈要引起邻国的竞争,因而引起交易上的分割。有着肥沃土地的国家,在农业方面,不是其他没有同样有利条件的国家所能仿效的。为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必须消除使农村居民离开农村,和财富集中到大城市的原因。一切领主、富人、维持生活所不可缺少的地租和年金的领受者们,都定居在巴黎和其他的大城市,几乎完全消耗掉王国的土地收入。这项费用把很多商人、工匠、家仆和力夫吸引在城市。这种不好的人口和财富分配情况虽然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否有些走得过远了;对于城市住民的保护过于乡村住民的政策,可能大大地促进了这种情况。人们所以要尽可能地设法住在城市,目的在于希望取得更大的收入,和保证更为安定的生活。如果农村能够具备这些有利条件,那么城市就不会比农村更富于吸引力。住在都市的人,并不是全部都富裕的,也并不是都能过安逸的生活。农村也有它富足和优美的方面。农村的居住者只是为了逃避降临农村的苦难,才要离开农村。从政府来说,是有办法来纠正这些缺点的。由于都市里有很多富裕的商人,因而认为是商业使都市繁荣起来。但是丝毫不能使国家财富增加的商业,却几乎把王国的全部金钱都花掉,究竟会产生怎样的结果呢?洛克把商业和赌博比较,在赌博者说,虽然有胜也有败,但是结果金钱的数量还是和以前一样。国内商业为了取得日用品,支持奢侈,方便消费,是有必要的;而且可以助长国家的力量和繁荣。但是在国内商业上所利用的巨万财富,只能使王国获得极小的收益,如果把其中的一部分用于农业,就能获得比以前真实而多额的收入。农业是君主的财宝,它的生产物都是眼睛看得见的。因此容易对农产品征收租税。对于货币财富征收租税,情况就非常复杂,政府只有依靠极其麻烦的手续才能保证税收。 但对耕作者分摊租税,也有很大的困难。由于租税数额过大和不公平,因而强力地阻碍农业的复兴。要按比例分摊租税是不大可能的;这个比例并不能由土地的评价和所规定的价格来决定,因为上面曾说过,两种不同的农业耕作方法(大农经营和小经营),可以从同一价值的土地,取得差别很大的农产品。因此,只要这两种农业经营方法继续存在和不断地变化,则土地就不可能作为土地税征收的比例尺度。如果要依据现状来对土地征税,则随着大农经营的增加,而使课税表发生缺陷。除此之外,有的地方,家畜的利润远比农产收获为高;也有些地方,农产收获比家畜的利润为高。而且这种各地不同的情况,是极容易变化的。因此对于制定课税的分配比例,也难于有统一的计划。 但是为了保障耕作者的元本,与其建立严密的分配比例,还不如禁止对于耕作者的财富作单方面的评价更为重要。为了保证租税的支付,避免租税征收者的不正当行为和错误计算的损害,以保护纳税者,就要依据不变的原则来征税。可以依据看得很清楚的财产来征税;但是对于个人的秘密财产的评价是,容易发生错误,同时还由于任何人都想逃避对它的课税,因而常给人以滥用职权的口实。 眼睛看得见的财产,对于任何耕作者,都是给他以获得经常利润所必要的手段。假使有人非常勤勉,非常能干,并且非常节约,因而从他的财产获得非常大的利益,则作为他的节约和才能的果实,他当然可以和平地享受这种利益。 因此,土地所有者和租地农场主,必须把他所有的财产的性质和数量,每年对税收官吏作真实的申报,同时作为耕作者的义务,还要提出关于收获物和家畜等的调查确切的报告,如果发现有不真实的申报,只要规定罚款就够了。因为一个村庄的全部住民,都明确地知道各人看得见的财富,虚伪的申报是很容易发觉的。因此征收租税的官吏,必须依据这些申报,严密地调整租税分摊的比例。普通的劳动者和手工业者,则应根据他们的子女是否已经成年,和能否参加劳动,加以适当的区别,因而定出一般的课税的标准。住民之间的物质生活水平虽然有显著的差别,但因对于居住在农村中的这种劳动者所课的税额是很少的,因此即使征税有不够确切的情况,也是不值得计较的。 在规定农村商人所应负担的租税上,问题更为繁杂,征收租税的官吏,可以对他们提出关于交易数量和品目的申报,给以认可或提出异议。后一种情况,可以在教区的住民集会上加以认定或加以更正。由公众意见所认定的决定,可以阻止纳税者的欺瞒,和征收租税官吏的专横及滥收租税。 由于农村中商人的数目很少,因此这一切的预防措施,已经能够使他们很好地完成所规定要征收的租税。 我们在这里,不过是考虑了农村的情况,特别是从耕作者的安全的观点来考虑。至于城市地区所应支付的土地税,可以另定适用于城市的规约,以免除征收租税的专横行为。 这种规定即使不能预防所有不确当的现象的产生,但是由这种规定所产生的某些缺点,比之完全由征收租税的官吏来规定税额要好得多。毫无疑问每人都愿意按照法律规定来收税,这是极其重要和合乎大家的愿望的。它可以一扫农村中由于任意征收土地税所引起的极度不安。 可能会有人反驳说,为了规定各个耕作者的税额,所以要有正确的申报,因为耕作者总想支付比较少的土地税,而限制自己的耕种和家畜,这样就会妨碍农业的扩大。耕作者无疑是不会作这种错误的决定。因为收获和家畜,以及其他财产,并不能成为对耕作者征课重税的口实;在这场合,耕作者本身可以因为经济发展而获得较多的收益。 可能又会有人反驳说,这样的比例的分摊是非常复杂的,因而如果不是有极其能干的收税官吏,是难于推行的;这种工作应该有学者参加,不然是不能胜任的。因此公共团体,首先应该根据地区内的物质收益评价,制定基准税率。这种最初的基准税率的制定,可以得到牧师、领主、管理人以及能干而善意的其他人的协助。这种税率将为居民所采纳和承认,不久就会为所有的人所完全知道。因为任何人都很关心,想知道自己所应缴纳的租税的数额。因此这种比例税的实行,不要很多时间,就会为大家所熟悉了。 假使农村的住民,不再被任意地征收土地税,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和大城市的居民一样,安心地生活。这样,很多土地所有者就会回到农村来,自动地把自己的所有地开拓起来,因而人们就不至于放弃和离开农村。财富与人口就会恢复到它原来的状况。因而有害于农业进步的其他原因,就会逐渐地消失,王国的力量,也会由于人口的逐渐增加,以及国家收入的增加,而渐次地恢复起来。 * * * [1] 魁奈这篇文章,是于一七五六年发表在狄德罗所编的《百科全书》的第六卷中。在第六卷中还发表了魁奈的纯粹哲学论文《明证论》(l'Evidence )。在第五卷中有卢骚的著名之作《经济论》(伦理学和政治学)(Economie (morale et politique ))。当时魁奈发表经济问题的著作,颇觉使人感到突然。魁奈这两篇论文当时的署名为魁奈·勒·费尔斯(Quesnay le Fils)。(翁根注) [2] 利佛尔是法国古时的货币单位。一利佛尔为二十苏,一苏为十二德尼。——译者注 [3] 亚尔邦(Arpent)是法国旧的面积单位,大小各地不同,大约等于现在的三十——五十一亚尔(are)。——译者注 [4] 塞蒂(Septier)古代法国一百五十六公升的谷量,即法国古代谷物计量单位,约合现在的一百五十一公升。——译者注 [5] 这里的《租地农场主论》(农业经济)是魁奈的朋友,凡尔赛的狩猎长官罗伊(Le Roy)所写。根据杜邦的《概说》二人间有相当亲密的思想交换关系。但是认为魁奈参与了论文编纂工作,明显地是不妥当的。(在这些论文中,有《肥料论》、《租佃农场论》、《森林论》、《鸟兽论》及其他。)例如,歇尔(G.Schelle)在其著作《杜邦和重农学派》(Dupont de Nemours et l'Ecole physiocratique )中曾说:“博士(即魁奈)的友人之一,凡尔赛的狩猎长官罗伊在《百科全书》工作上,帮助了魁奈。”“魁奈和罗伊的论文,已于一七五四年公布了”。但是仔细地检查罗伊的著作,很难在他的著作中,发现魁奈精神的痕迹。虽然有些想法,常是相互一致的。在《租地农场主论》(农业经济)中,如上面所说的值得注意的地方只有一处。即“即使是普通的耕作,也必须要有很大的预付。何况要进行良好的耕种,那就要求有更多的预付。如果要取得很大的成功,只有依靠增加所有种类的支出”。关于这一点,是和杜邦在其《概说》中如下的说明相符合的。《概说》中有这样的话:“魁奈所说要使农业繁荣,必须要有丰富的预付,和罗伊的学说正是相同。”但不能就此断言,他们二人是做着共同的事业。(翁根注) [6] 根据卡西尼(Cassini)的地图,法国有一亿二千五百万亚尔邦耕地,其中的一半,可以播种小麦。(《百科全书》编纂者注) [7] 总额应为三千二百一十利佛尔。原文有此错误计算。(翁根注) [8] 和前面的注一样,总额应为三千二百一十利佛尔,原文有错误。(翁根注) [9] 租地农场主的子弟中服兵役只是少数,因此对服兵役本身来说是不重要的。但对于因服兵役而不得不抛弃其父亲的职业的人来说,从构成国家真实力量的农业的观点来看,则是值得重大关心的。根据杜柏来·德·圣奠尔的资料,现在国土的八分之七,是由牛耕种的。因此由租地农场主耕种的土地只有八分之一,租地农场主人数不到三万人。这就意味着租地农场主的儿子如果服兵役,也不到一千人。这样少的数目,对于我们的军队说,几乎等于零。然而从每次征募士兵的威胁因而使四千人离开农村来说,对于土地的耕种是个大问题。我们现在只讲用马耕的耕作者。因为(依据本文作者的意见)其余人是不能当作租地农场主看待的。用马耕的土地约有六百万乃至七百万亚尔邦;使用着三万架犁,即以犁一架耕地一百二十亚尔邦计算。大部分的租地农场主有犁二架,但也有很多人有犁三架。因此用马耕的租地农场主数,几乎不到三万人。这种租地农场主是不能和从事于同样耕作的贵族和特权阶级相混同。半数的租地农场主,没有达到应该参加兵役年龄的子女。因为他们只有在结婚后十八以至二十年,才可能有参加兵役年龄的儿子,孩子中只有一半是男的;所以能够参加兵役的租地农场主的儿子,不可能超过一万人。由于其中一部分离开农村到都市去,结果剩下的和农民一起参加征兵的抽签而中选的最多一千人,也许还不到五百人。如果要尽可能地增加租地农场主人数时,即国家为了维持农业,并由此取得多额的租税,就应该给他们以保护。(《百科全书》编纂者注) [10] 都阿斯为法国旧时长度单位,每都阿斯合一点九四九米。——译者注 [book_title]谷物论 (政治经济学) [1] 法国商业的主要交易物品是:谷物 、葡萄酒、烧酒、盐、大麻、亚麻、羊毛以及其他畜产品。而麻布和一般纺织品的织造业,使大麻、亚麻和羊毛的价值大为增加,使很多从事于有益劳动的人能够获得生活资料。但必须看到,法国大部分的农产物的生产和交易,可说是衰落了。从很久以前起,奢侈品制造业就吸引了国民的注意;我们虽然没有质量好的蚕丝和羊毛做原料,但却纺织着美丽的布匹和精巧的呢绒。因我们努力建立新兴工业,这些工业雇佣了很多工人,因而王国感到人口不足,农村变得荒无人烟。为了使制造成本和手续费都比外国便宜,因而压低小麦价格。就此人口和财富集中于都市。农业是最丰富的,占我国贸易最贵重的部分,是王国收入的源泉,但没有把它看作是我国一切财富的基础。只把农业看作与租地农场主及农民有利害关系,只把农民的劳动,看作是限于由出售农产物,支付耕作费用,提供国民以生活资料;但深信只有以工业为基础的商业交易,能使王国取得金银。这样就阻碍了葡萄的种植,奖励了桑树的栽培,并且妨碍了农产品贩卖,使土地的收入减少了。这一切都是为了庇护制造业,然而制造业的贸易,对我们是没有好处的。 法国能够丰富地生产所有的必需品,只有奢侈品从外国购买进来。因为各国相互之间的交易,是维持商业所必需的,然而我们却主要从事可以从外国输入的必需品的制造和贸易,因为我们极其重视竞争的商业,因而要侵害邻国,使邻国得不到由于商品贩卖可能从我国夺得的利润。 由于这种政策完全消灭了为本国利益而同邻国所进行的相互贸易;因为邻国禁止我国产品的输入,我们制造业所需用的原料,就不得不以很高的价格从邻国秘密买进。为了制造和出售美丽的布匹而赚得几百万利佛尔,我们却失去了数十亿利佛尔的土地生产物。以金丝银丝的织物为装饰的国民,认为这样可以享有繁荣的商业。 这种制造业的发展,使我们陷入杂乱无章的奢侈中;这种奢侈的习气,也风靡了其他国家,而且结果激起了他们的竞争心。可能是因为我们的工业,使我们凌驾在他们之上;但是这种优势,主要是由我们自己的消费来支持。 国民的消费是君主收入的源泉,对外国贩卖剩余生产物,增加了国民的财富。国家的繁荣,则是依赖于这两种因素的结合。但是由奢侈所维持的消费,是非常有限的,只能够由富裕来支持。一个没有什么财产的人,如果沉溺于这种消费,那只会毒害自己,也给国家造成损失。 那些比较明智的大臣知道,能够给君主以多额收入,和给国民以幸福的消费,是满足生活必需的一般消费。只有贫穷,才会使我们只以白水吞食不好的面包,并穿破烂的衣服 。所有的人都希望由自己的劳动,而能吃美好的食物,穿华丽的衣服。对他们的努力给予任何帮助,也不会是过分的,因为国王的收入,人民的利得和支出,是君主真正的财富。 现在要详细说明的,是关于由谷物的丰收而获得的收入,以及这个农产物在交易上的自由,对于必需品的生产、贩卖、消费,对于王国的各个阶层有着怎样的关系,给以充分的证明;从而判断政府对于今日的农业复兴,能够提出怎样的看法。 我们已经考察过法国的农业状况,它所用的两种耕作方法,就是大农经营,或者使用马耕作的方法;小农经营,或用牛耕作的方法。我们也考察过这两种耕作方法对于生产所发生的影响,特别是农业衰落的原因和复兴的方法。请参看《租地农场主论》(政治经济学 )。 我们知道法国耕种着约三千六百万亚尔邦的土地,我们平常年成能收获小麦约四千五百万塞蒂,就是由大农经营收获一千一百万,由小农法收获三千四百万。 [2] 我们现在要考察,依照这两种耕作方法所收获的四千五百万塞蒂小麦中,国王可以取得多少的收入。我们首先研究从这项小麦的收获所能支付的十分之一税、地租、耕作者的利得的数额。然后把这个情况下的收入,和在允许自由输出的条件下,由我们农业完全复兴后所取得的收入进行比较。因为如果没有这个条件,我们的收获只供王国国内的消费,不可能有何增加。例如小麦即使能够获得较大的丰收,假使不许输出,就会使小麦成为没有价值的东西,因此耕作者就不能继续进行耕种,使君主和土地所有者不能从土地获取任何东西。因为这个原因,在把小麦的收获只用作国民生活资料的国家里,就必须避免小麦的丰收,但在这种情况之下,饥馑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因为,如果小麦的收获比每年的消费量多三四个月,结果就会使价格非常低落,多余的生产使耕作者陷于破产;相反,如果遇到年景歉收,就会使第二年陷于不够供应消费。所以只有在可以高价自由贩卖的情况下,才能保证丰富和利润。 谷物生产大农经营的现况 目前的大农经营,限于大约六百万亚尔邦的土地,主要是诺曼底、勒博斯、伊尔德法兰西、勒皮卡尔迪、法属法兰多尔、厄诺及其他很少的地方。依据大农经营,如果经营适当,每一亚尔邦肥沃的土地可以生产八塞蒂(巴黎的量器 )以上,合二百四十利佛尔,但是所有按照这种方法经营的土地,并不是都有同等的肥沃度。因为并不是都适应土质而采取这种耕种方法,许多省都是沿袭习惯的方法来经营,因而影响了土地的质量。大部分这样的土地,是由不能很好耕种的贫穷的租地农场主所维持。因此每一亚尔邦土地的生产量,除去种子只有五塞蒂。我们把面积单位加以统一,就是每一亚尔邦定为等于一百波歇,每一波歇则等于二十二比艾。 [3] 按照这种耕作法来经营的六百万亚尔邦的土地,每年有二百万亚尔邦播种小麦的轮作地,二百万亚尔邦播种燕麦和其他三月谷物的轮作地,以及准备明年度播种小麦的未耕的二百万亚尔邦休闲地。 在输出禁止时代,法国大农经营的情况下,为了比较正确地决定小麦的平均价格,必须注意每年收获的丰歉,小麦收获量的多少,和它的价格的变动。 年次 塞蒂(每亚尔邦) 价格(每塞蒂的) 共计(每亚尔邦) 费用(每亚尔邦) 余额(每亚尔邦) 丰年 7 10利佛尔 70利佛尔 60利佛尔③ 10利佛尔 好年成 6 12 72 12 中等年成 5 15 75 15 差的年成 4 20 80 20 荒年 3① 30 90 30 五年总计② 25 87 387 87 ① 通常的平均价格,并不考虑每年的费用和收获的数量,依据每年不同的价格来决定,这不过是把小麦作为生活资料的,每年购买同量的购买者的平均价格。这个价格就是八十七利佛尔的五分之一,即十七利佛尔八苏。这约略等于长期以来我们在巴黎贩卖小麦的平均价格。但是对作为贩卖者的租地农场主来说,由于收获的不平等,平均价格不过约为十五利佛尔九苏。(原注) ② 在这里完全没有谈到“歉收年”。因为歉收年是极少有的现象,而且在歉收年,对于小麦的价格,是无法决定的。(原注) ③ 关于费用的详细情况,请参看《租地农场主论》和《租地农场》(Fermiers et Fermes)等项。(原注) 除去费用之后,五年总计有八十七利佛尔的余额,以五年来平分,每亚尔邦可以得十七利佛尔八苏的纯产品。 纯产品………………………… 17利佛尔8苏 费用…………………………… 60利佛尔 合计每亚尔邦………………… 77利佛尔8苏 因为在五年中共取得二十五塞蒂,则每年为五塞蒂。因此,为了要知道一塞蒂的平均价格,就要把上述总额除以五。就此,一塞蒂小麦的平均价格为十五利佛尔九苏。 此外,还从每亚尔邦征收十分之一税。但十分之一税在最初的收获总额中已经扣除了,并不包含在上述的计算中。通常十分之一税占全部收获中的十三分之一,因而在扣除了十分之一税的部分中,是占十二分之一。所以每亚尔邦的全部收获,必须在七十七利佛尔八苏之上,从包括种子在内的收获总量中除去的十分之一税。用货币计算的种子是十利佛尔六苏,加上七十七利佛尔八苏,则为八十七利佛尔十四苏。因此除去用作十分之一税的十二分之一是七利佛尔。这样包含十分之一税的总生产量,除去种子是八十四利佛尔十六苏。这八十四利佛尔十六苏可分为如下部分。 十分之一税………………………… 7利佛尔 84利佛尔8苏 费用………………………………… 60利佛尔 纯产品……………………………… 17利佛尔8苏 每亚尔邦可以进行收获小麦的耕种两年。因此租地农场主在所收获的纯产品十七利佛尔八苏中,必须支付两年的租金,也要支付土地税,还要有维持生活的收入。 因此,纯产品可以分为如下的部分: 土地所有者…3/5,即10利佛尔7苏7德尼 17利佛尔8苏 土地税………1/5,即3利佛尔9苏6德尼 租地农场主…1/5,即3利佛尔9苏6德尼 [4] 在六十利佛尔的费用上,再加土地所有者的收入和土地税的十三利佛尔十八苏六德尼,则一亚尔邦小麦地为七十三利佛尔十八苏六德尼。因为每一亚尔邦小麦地,平年可以生产五塞蒂,每一塞蒂对租地农场主的负担………………14利佛尔15苏8德尼。 在丰收之年,一亚尔邦可获得七塞蒂,一塞蒂为十利佛尔,租地农场主每一塞蒂的损失为……………… 11苏2.5德尼 即一亚尔邦………………………………………………………………………………………………………… 3利佛尔18苏6德尼 在收成好的年份,一亚尔邦可获得六塞蒂,因为一塞蒂是十二利佛尔,租地农场主一塞蒂的损失为…… 6苏5德尼 即一亚尔邦………………………………………………………………………………………………………… 1利佛尔18苏6德尼 假使租地农场主支付比上面所说更多的土地税,而每年又支付了租借费每亚尔邦五利佛尔五苏以上,那么他的损失就更大,除非土地极其肥沃, [5] 生产量是无法抵偿这个损失。因而租地农场主是在小麦歉收的情况下反而有利。这是因为只有在歉收之年,它的储存量很少;我认为在这个场合,很少的意思是租地农场主几乎没有可以出售的收获物,这样就要以很高的价格自己消费,而使支出大为增加。如果把不同年次的价格,以平均价格十五利佛尔计算,对租地农场主说,在平年每塞蒂可以储存十四苏,每亚尔邦可以储存三利佛尔十苏。 在播种小麦的二百万亚尔邦的轮耕地,如果每一亚尔邦可以得五塞蒂小麦,在其上附加十分之一税,则其生产总额为一千零九十四万四千四百一十六塞蒂,它的货币价值为一亿六千九百九十万零七千七百九十五利佛尔。 这个总额一亿六千九百九十万零七千七百九十五利佛尔分为如下的部分: 土地税………………………… 7 000 000 35 000 000 土地所有者…………………… 21 000 000 租地农场主…………………… 7 000 000 十分之一税…………………… 14 907 795 134 907 795 费用…………………………… 120 000 000 总生产量……………………… 169 907 795 在大农经营之下,每年还有播种燕麦或其他三月谷物 (春播谷物)的二百万亚尔邦。我们假定这些耕地全部播种燕麦;因为这些谷物 的价值差不多是相同的,而且实际上燕麦占收获的最大部分,各种谷物也几乎有相同的生产量,这样可以避免无益的详细调查 。一亚尔邦扣除十分之一税,以有小麦塞蒂量具二倍容量的燕麦塞蒂量具来计算,估计可以生产二塞蒂燕麦,每一塞蒂有九利佛尔的价值。这二塞蒂中的六分之一,必须留作种子。结果一亚尔邦的收获量,还有十五利佛尔,或一塞蒂的三分之二。如果加上十分之一税,则总生产量为十六利佛尔十苏。其中: 一年的租借费……………………………………………………………………………………………………………… 5利佛尔5苏 10利佛尔 土地税……………………………………………………………………………………………………………………… 2利佛尔5苏 租地农场主………………………………………………………………………………………………………………… 2利佛尔15苏 费用 [6] ……………………………………………………………………………………………………………………………… 5利佛尔5苏 6利佛尔10苏 十分之一税………………………………………………………………………………………………………………… 1利佛尔10苏 总生产量…………………………………………………………………………………………………………………… 16利佛尔10苏 燕麦地二百万亚尔邦,包括十分之一税,除去种子,共得生产物三百六十七万五千塞蒂,货币价值为三千三百三十三万零三百三十三利佛尔。其中: 土地所有者…………………… 10 500 000 20 000 000 土地税………………………… 4 000 000 租地农场主…………………… 5 500 000 十分之一税…………………… 3 000 000 13 000 000 费用…………………………… 10 000 000 总生产量……………………… 33 000 000 按照大农经营进行生产的小麦和燕麦的收获量的总计 如下: 土地所有者 小麦…………21 000 000 31 500 000 燕麦…………10 500 000 土地税 小麦…………7 000 000 11 000 000 燕麦…………4 000 000 租地农场主 小麦…………7 000 000 12 500 000 燕麦…………5 500 000 总计 55 000 000 十分之一税 小麦…………14 900 000 18 000 000 燕麦…………3 100 000 费用 小麦………120 000 000 130 000 000 燕麦…………10 000 000 总计………………………… 148 000 000 总生产量 ……………………………… 203 000 000 谷物生产小农经营的现况 我们已经在《租地农场主论》中,观察到在不能用马来耕种土地的相当富裕的耕作者的地方,土地所有者和利用他的土地的租地农场主,只能对农民提供耕牛来耕种土地。在这种情况下所进行的耕种,它所要的费用,比使用马来耕种,并没有省一些,在这些地方,因为缺乏现金,提供费用的是土地地力本身(这一点在前面说明了)。土地依然作为荒地,放牧着耕牛,在冬季,这些牛依靠从牧场所收的干草来饲养。对于耕作者则给以所收获的生产物的一半,作为他们劳动的报酬。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购买牛的费用之外,预付全部耕种经费的,虽然可以说是土地本身的地力,但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国家来说,却是非常不经济的。因为在这个场合,土地的利用只是放牧耕牛,依然保持在未耕种的状态,使土地所有者和国家失去了在预付耕作费用进行耕作时所能获得的生产物。在这个场合,所放牧的牛,甚至不能提供一点肥料,土地所有者对于耕种这种土地的分成租地农场主和农民,几乎完全不委托他们看牧羊群。结果是使法国的羊毛产量极端减少。而且没有羊群,就使土地不能取得肥料。由于没有肥料,又使土地只能取得很少的收获。就是在丰收的年景,也只能得到五倍 的谷物(au grain cinq),换言之,是种子的五倍,即每一亚尔邦约三塞蒂,就已经是好收成了。因此,以这种利用不好的方法进行耕种的土地,几乎没有什么人要购买,在这种地方,一亚尔邦以三十利佛尔或四十利佛尔出卖的土地,如果在耕种得好的地方,可能值二百以至三百利佛尔。这种土地,对于土地所有者,特别是对于不在土地所有者说,很难说能否取得购买价格的利息。因此人们如果从这种使用小农经营的土地收入中,除去用于生产饲料的土地的生产量,扣除购买经过使用一定年限后价值减少的耕牛所预付的款项的利息一成,则耕地原来的收入,事实上,余下的每一亚尔邦只有二十以至三十苏。虽然这种耕种方法下的收入和支出可能有些差错,但这种土地价格的低廉,是由卖者和买者的利害关系所确定的正确评价所决定。 现在来看一下在平常年成,对土地所有者说除了种子,几乎全部可以获得纯良小麦约三千利佛尔的土地的状态。这种土地的地质肥沃,约可生产五倍于种子的谷物 。这种耕地有四百亚尔邦,其中二百亚尔邦,是每年可以取得收获的轮耕地,它的收获由分成租地农场主和土地所有者折半平分。这种土地,由用大牛四头所拉的犁十架来耕。四十头牛,有总计约八千利佛尔的价值。由于这些牛的变老变瘦,在出售时可能遇到的危险与损失,以平常百分之十的利率计算,利息应为八百利佛尔。草原生产牛所消费的一百三十车干草。此外还有用于放牧牛的一百亚尔邦的荒地。在这个情况之下,土地所有者所取得的是生产物三千利佛尔。即 牛的价格的利息………………………………………………………………………………………800 1 050利佛尔 由土地所有者预付的种子原本,优良小麦一千利佛尔的利息……………………………………50 不包括修理费和管理人报酬的由土地所有者使用的特别费用二百利佛尔………………………200 一车十利佛尔,一百三十车的干草…………………………………………………………………1 300 1 950利佛尔 一亚尔邦十五苏,一百亚尔邦的牧地………………………………………………………………75 耕地四百亚尔邦生产量的余额………………………………………………………………………575 总计………………………………………………………………………………………………………… 3 000利佛尔 在这个情况之下,这四百亚尔邦的肥沃土地,每亚尔邦只有一利佛尔十苏的收入。 [7] 但如后面所说,每一亚尔邦的租借费是十利佛尔,因此对于土地所有者说,从四百亚尔邦土地所取得的应当不是五百七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