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鸡蛋的胜利 [book_author]舍伍德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01577 [book_dec]《鸡蛋的胜利》是舍伍德·安德森的一部短篇小说集,共包含14个短篇,其中《鸡蛋》一篇尤为知名,讲的是一个普通家庭不断追求美国梦却以失败而告终的故事。鸡蛋在文中象征着人不可与之抗衡的命运,为了人过上更好的生活,父亲自婚后就相信白手起家就能发家致富的成功之道,从开始经营养鸡场到后来开站前餐馆,一直在奋发向上,但是天意弄人,后竟然连一枚鸡蛋也“征服”不了,无能地为人耻笑。在人与命运的斗争中,命运可谓大获全胜。这篇读来既好笑又心酸的故事结构精巧,一气呵成,彰显了安德森非凡的技艺和匠心。其他篇目也多有佳作,主题各异,基本涵盖了安德森主要的写作主题。 [book_img]Z_11010.jpg [book_title]哑巴 有个故事,我开不了口。讲不出来。它几乎被遗忘,有时又在记忆中浮现。 关于三个男人,他们住在一条街上的一间屋子里。如果我能开口,我会讲出这个故事;我会低声将它送入女人和母亲的耳畔;我会穿街走巷,不知疲倦地讲述它;我的舌头会说到撕裂——它在我的齿间弹振作响。 这三个男人共处一室。其中一个年轻时髦。 他笑个不停。 第二个男人留着长长的白胡子,他疑虑深重,偶尔疑虑消退时他便睡觉。 第三个男人有着邪恶的双眼,他搓着手,在房间里不停地徘徊。 这三个男人在等待——一直在等待。 楼上,一个女人倚墙而立,掩映在半扇窗户的阴影之中。 这就是我的故事原型,我所知的一切都出自于它。 我记得,还有第四个人来到这个房间,他苍白而沉默。来时万籁俱静,如夜晚平息的海。他踏入房间的石头地板,其他三人默不作声。 双目邪恶的男人不安分得如滚沸的液体——像笼中困兽一样来回奔跑。灰白的老人受他的紧张感染,不停地捋着胡须。 那第四个男人,苍白的那个,上楼去找那个女人。 她在那儿——等待。 这房间太安静了——邻居家滴滴答答的钟表声都显得这么吵。楼上的女人渴求着爱。事实如此,她全身心都渴求着爱。她想要在爱中创造,当那个苍白沉默的男人走到她面前,她奋不顾身地扑上去。她嘴唇轻启,笑意浮现。 苍白的男人什么也没说。他的眼神没有制止,也没有疑惑。他的眼睛无情,如同远星。 楼下,邪恶之人呜咽着,像条饿犬一般来回乱窜。老人试图跟随他,但马上就疲惫不堪,躺在地板上睡去。他再也没有醒来。 那个时髦的年轻人也躺在地板上,笑着玩弄自己小而黑的胡子。 我不能明确故事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我说不出来。 那个苍白而沉默的男人应该是死亡。 那个饥渴中等待的女人应该是生命。 而那个白胡子老人和那个邪恶的男人又让我疑惑,我左思右想,始终想不明白。大部分时候,我想都不想他们。我一直在想那个时髦的年轻人,故事里只有他一直在笑。 如果我能理解他,我就能理解一切。我会走遍四方,讲个绝妙的故事。我将不再是个哑巴。 为什么我说不出话?为什么我是个哑巴? 我有个绝妙的故事要讲,但我讲不出来。 …… [book_title]我想知道为什么 在东部的第一天,我们早上四点就起了。头天晚上,我们从驶过镇子边上的一列火车爬下来,凭着肯塔基男孩的真本事,立马找到了穿过镇子的路,来到了赛道和马厩。然后我们就知道安全了。汉利·特纳很快找到一个我们都认识的黑鬼[1],彼尔德·约翰逊,就是在我们的老家贝克斯维尔,冬天给艾德贝克的畜棚干活的那个人。彼尔德是个好厨子,和我们认识的每个黑人一样;当然他也喜欢马,肯塔基州那地方是个人都喜欢马。一到春天,彼尔德就开始四处做工。咱们那儿的黑人为了达到目的,会巴结和哄骗任何人。彼尔德总是忽悠莱克星顿附近马场里的马夫和驯马员。晚上驯马员们会来镇上聚会闲聊,有时候也打打牌。彼尔德跟他们一起。他不干别的,总聊吃的,比如平底锅上煎至金黄的鸡肉,怎么烤出最好吃的甜土豆和玉米面包,保管听得人口水直流。 到了赛马季,马儿们都进了赛道,街头巷尾白天黑夜讨论的都是新的马驹,每个人都在谈论什么时候去莱克星顿或丘吉尔区、拉托尼亚的春日集会。驯马师们刚刚参加完新奥尔良或古巴哈瓦那的冬日集会,回到家休整一个星期马上又要出发,这段时间,贝克斯维尔的话题就只有马,没别的。队伍整装待发,赛马的消息弥漫于每一口呼吸。彼尔德得了活儿,给一些队伍做厨师。他几乎参与了每个赛季,冬天的时候又在马棚里干活,每个人都喜欢去那儿,谈论马,每想到这些,我都希望自己是个黑鬼。说这话真傻,可我就是这么喜欢马,喜欢得发疯,没法自控。 好吧,我必须告诉你我们干了些什么,好让你明白我到底在说什么。我们四个从贝克斯维尔来的男孩——全是贝克斯维尔白人原住民的孩子,下定决心要去看赛马。我们说的可不只是去什么莱克星顿或是路易斯维尔,而是去贝克斯维尔口口相传的东部大赛区——萨拉托加。那时候我们都很年轻,我刚满十五岁,是四个人中最年长的。这是我出的主意。 我得承认,是我鼓捣其他人参加的。小队里有汉利·特纳、亨利·里巴克、汤姆·图姆伯顿和我自己。我身上有三十七块钱,是冬天好多个晚上以及周六在伊诺克·迈尔的杂货铺里打工挣来的。亨利·里巴克有十一块,汉利和汤姆就只有一两块。我们一切准备妥当,低调行事,直至肯塔基的春日赛马会结束,好些人——那些最热衷此事的人,我们最羡慕的人——都出发了,我们才出发。 为了到达目的地,我们遭遇了各式各样的麻烦,包括搭乘货车和其他的糟心事儿,但我不想多说了。我们穿过了克利夫兰、水牛城和其他城市,看到了尼亚加拉大瀑布。在那儿买了点东西,什么纪念品、勺子、卡片,还有印有大瀑布图片的贝壳,作为带给姐妹和妈妈的礼物。但我们想着最好别给家里寄东西。我们可不想对家人暴露行踪,再被逮回去。 就像我前面说的,晚上我们就到了萨拉托加,去了赛场。彼尔德管了饭,让我们吃了个饱,安排我们睡在顶棚的干草堆,还保证不说出去。黑鬼在这方面堪称楷模。他们不会告发你。要是你离家出走,碰到一个白人,他可能会假装对你很好,给你个块儿八毛,转身就把你卖了。白人做得出这样的事儿,但黑人不会。你可以完全信任他们,他们对孩子都很正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那年,在萨拉托加我们碰到不少家乡人,大卫·威廉姆斯、阿瑟·穆福德、杰瑞·迈尔斯,等等。还有很多从路易斯维尔和莱克星顿来的人,亨利·里巴克认识他们,我不认识。他们是职业赌徒,亨利·里巴克的爸爸也是。他是个什么所谓的记录员,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跟着比赛跑。冬天,就算是返回贝克斯维尔的家,他也不会老实待在家里,而是跑城里去赌钱。他是个好人,很慷慨,老是给亨利带礼物,比如一辆自行车、一块金表或一套童子军制服之类的。 我爸爸是个律师。他什么都好,就是赚得不多,不能给我买什么东西。不过怎么说呢,我现在都这么大了,不指望这些了。他从来不说亨利家的坏话,但是汉利·特纳和汤姆·图姆伯顿的爸爸会说。他们会对孩子们说,这样赌来的钱不好,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在赌徒的教诲中长大,老是想着赌博,甚至与赌徒为伍。 好吧,我猜爸爸们十分清楚自己到底在说什么,但这些和亨利或者和马没有关系。后者才是我要讲述的故事,我深受其扰。那会儿我正在长大成人,只想做个直率的好家伙,但是在东部赛场的赛马会上,我看到了一些自己无法理解的事情。 我喜欢纯种马,喜欢到发疯。一直以来都这样。十岁时我个头飞长,眼看长成大个儿,再也做不了骑手,那会儿我心如死灰。贝克斯维尔的哈利·赫林芬格,他爸是我们那儿的邮政局长,哈利长大后,懒得去工作,就在街头游手好闲,开男孩们的玩笑,比如支使他们到五金店买个能钻方孔的手钻,诸如此类。他也跟我开过一个玩笑,他告诉我,如果我能吃半支雪茄,就能抑制发育,不再长个儿了,说不定还有机会做骑手。我真这么干了,趁着我爸不注意,从他兜里偷了一根雪茄,想法子咽了下去。结果大病一场,不得不请医生来,而且并没有起作用。我继续长个儿。这事儿就是个玩笑。我跟我爸坦白了,一般来说,大部分父亲听到这样的事会揍孩子一顿,但我爸没有。 我既没有停止发育,也没死成。这事儿让哈利·赫林芬格乐了好一阵子。然后我又下定决心,要成为一个马倌,但后来又不得不放弃。这份工作大部分都是黑鬼干的,我爸肯定不会同意,问都不用问。 如果你不曾为纯种马着迷,那是因为你从来没近距离观察过它们,没有深入了解过它们。它们美极了。我打包票,世界上没有别的东西能像赛马那样,那么可爱,那么纯净,那么活力满满,又诚实善良。贝克斯维尔附近就有大的马场,里面有赛道,一早上就有马在里面狂奔。无数个清晨,我在天亮之前起床,走上两三英里[2]去赛场看马。我妈总是拦着我,我爸却总是说,“让他去吧”,我从面包篮里拿几片面包,抹上黄油和果酱,匆匆咽下,赶紧出溜。 你得和那些男人们一起坐在赛场的栅栏上,其中有白人也有黑人,他们嚼着烟草闲聊,接着那些小马驹就被领出来。天色尚早,草地上结满晶莹的露珠,在不远处的一块田地里,有人在犁地,黑鬼们睡觉的棚子里有人在煎东西。你知道怎么逗一个黑鬼笑出声,他们也知道说点什么能让你高兴。白人做不到这点,有些黑鬼也不行,但赛马场上的黑鬼每次都可以。 接着,小马驹们被牵出来,有些被马倌骑着飞驰而过,几乎每个早晨,总有几匹马驹、老赛马、阉马和母马会被松开缰绳,自由奔跑在那些富人所拥有的赛道上,而那些富人通常住在纽约。 当一匹良驹奔跑起来,我的喉头就会作哽。不是所有的马都会让我有这个反应。我几乎每次都能挑出真正的好马,这是天赋,好比赛马黑人和驯马师的天赋。就算它们只是被一个小黑鬼骑着在赛道里慢慢晃悠,我也能分辨出会赢的那匹马。如果我的喉咙疼起来,甚至很难咽下口水,那赢家非它莫属。一开闸,它跑起来一定会像山姆·希尔那么快。如果它哪次没赢,那才是咄咄怪事,一定是因为他们把它关住了,或者有人扯它后腿,又或者出发的时候被马桩绊住,诸如此类的原因。要是我想做个像亨利·里巴克父亲那样的赌徒,我一定能发财。我知道我能,亨利也这么说。我只需等待,等来那匹会让我觉得喉头疼痛的马,然后押上全部家当。要是我想做赌徒,就这么干,但我不想。 早上你在赛场——不是那种比赛场,而是贝克斯维尔附近的训练赛场——很少能见到我前面谈及的那种良驹,但它们还是很不错的。每一匹父母血统优良的纯种马,经由懂行的人训练,都能跑得很好。如果它不行,那它为什么会在赛场,而不是在地里拉犁,是不是? 好家伙,单是马儿们从马厩里冲出来,男孩子们骑在马背上,这景象就让人不虚此行。你弯腰趴在栏杆上,心里痒痒的。棚子里,黑鬼们咯咯笑着,齐声歌唱。煎着培根,煮着咖啡,味道好闻极了。咖啡、马粪、马群、黑鬼、培根的焦香,早晨从烟囱喷出来的烟,这些东西混在一起,就是世上最好闻的味道,令人心醉神迷。 说回萨拉托加,我们在那儿待了六天,没撞见一个老乡,每件事情都顺了我们的心意。好天气、马儿们、比赛,所有,一切。我们打道回府,彼尔德给我们一个篮子,里面有炸鸡、面包和其他吃的,回到贝克斯维尔时,我兜里还剩十八个子儿。我妈又是哭又是数落,我爸却没说什么。我告诉他们一切,除了那桩事。那事只有我干了,我看到了。那就是我要写下的事,它让我很不安,晚上不断回想。我这就来说那件事。 在萨拉托加那几晚,我们都睡在彼尔德提供的顶棚的干草堆上,早上和黑鬼们一块吃饭,晚饭则要等赛场的工作人员都走干净了才吃。家乡来的人大多待在看台和赌场,除了赛前马儿上鞍的围场,他们不会跑到其他养马的地方转悠。萨拉托加没有那种像莱克星顿、丘吉尔下城还有其他赛马场那样的棚内围场,他们直接把马拴在开阔空地的树下,那儿的草坪像贝克斯维尔的银行家波鸿家的前院那么平整漂亮。那情景真不错。马儿们汗淋淋的,身体紧实,皮毛发亮,男人们出来抽雪茄,打量马儿们,驯马师和马主人们也在那儿,你激动得心脏狂跳,透不过气来。 紧接着,号角吹响,骑手们骑着马,身着绸衣,盛装亮相,你和黑鬼们靠着栅栏找到一个位置。 我一直渴望成为一个驯马师或马主人,就算冒着被人抓住遣送回家的风险,也要赶去赛前的围场。其他人都没这么干,只有我干了。 我们是周五到的萨拉托加,下周三大个儿“残废穆尔福德”就要比赛。“中步”也在阵列里,“光斑”也是。 天气明媚,赛道良好。赛前那晚,我激动难眠。 这些都是那种让我喉头发紧的马。“中步”是匹阉马,身体修长,看上去很笨拙。它属于乔·汤普森,咱们那儿一个只有六匹马的小马户。“残废穆尔福德”只能好好跑上一英里,“中步”发力很晚。它一开始总是跑得很慢,中间峰回路转,开始加速,如果赛道有一又四分之一英里,它就能所向披靡,直抵终点。 “光斑”就不一样了,它是一匹精壮的种马,属于咱们那儿最大的凡·里德尔农场,农场主是纽约的凡·里德尔先生。“光斑”就像那个你朝思暮想却永远见不着的姑娘。它全身上下都很结实,漂亮得很。一看见它的脑袋,你就想上前去亲它。它由一个我相识的驯马师杰瑞·迪尔福德训练着,杰瑞一直对我挺不错,允许我走进马厩,近距离看“光斑”,或是干点别的什么。世上没有什么比“光斑”更让人着迷了。它安静地待在马桩旁,也不乱动,但内心之火熊熊燃烧。当挡板升起,它冲出去的样子,就像它的名字,是一束光!看着它,你的内心就升起渴望,喉头疼痛。它全身心地奔跑,像条猎犬。我从来没见过哪匹马儿能像它跑得那么快,除了在赛道中间拼尽全力的“中步”。 老天!我渴望看这场比赛,看这样两匹好马比赛,又渴望又有点害怕。我不想其中任何一匹输。以前我们从来不会送这样一双马一起比赛。贝克斯维尔的老人们这么说,黑人们也是这么说的。这是事实。 在比赛之前,我去围场看了看。瞥了“中步”最后一眼,它没在围场待太久,我又跑去看“光斑”。 那一天属于它。一看到它,我就知道。我完全忘了自己会被人发现,径直走上前。贝克斯维尔来的所有人都聚在那里,除了杰瑞·迪尔福德之外没有人注意到我。他看见我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我会讲给你听。 我站着看那匹马,喉头疼痛。冥冥之中,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和“光斑”心灵相通。它表面很安静,任由黑鬼擦洗它的腿,任由凡·里德尔亲自给它套上马鞍,但它的内心激情澎湃,就像是尼加拉瓜大瀑布落下前的河水。这匹马没在想奔跑的事儿,它根本不需要想。它在克制自我,保持冷静,直至奔跑时刻来临。我明白的。我能看透它的心。它会跑得无比精彩,我明白的。它不夸耀,不躁动,不自大,不捣乱,它安安静静地等。我明白这些,驯马师杰瑞·迪尔福德也明白。我抬起头,和这个男人四目相对,一些变化悄然发生。我猜我喜欢这个男人就和喜欢这匹马一样,因为我们心意相通。在我看来,在那个时刻,世上只剩下了这个男人,这匹马,还有我。我哭了起来,杰瑞·迪尔福德眼中闪光。我回到了围栏边等待比赛开场。这匹马比我要懂事,更稳重,现在我比杰瑞还了解它。它沉默至极,奔跑是它的天命。 “光斑”跑了第一,毋庸置疑,它打破了赛马一英里的世界纪录。我死而无憾了。每件事情都如我之前预期的那样。“中步”在马桩那儿落后,中途发力,紧随“光斑”,跑了第二名,我早知道它可以。总有一天,它也会拿一个世界纪录。它们不会给贝克斯维尔镇的马儿们丢脸。 我冷静地看完比赛,因为我知道会发生什么。我很确信自己的判断。汉利·特纳、亨利·里巴克和汤姆·图姆伯顿都比我要激动兴奋得多。 我脑子里有些新的念头。我一直都在想着驯马师杰瑞·迪尔福德,比赛过程中这位驯马师是那么高兴。那个下午我对他的喜爱程度甚至超过我对我爸的喜爱。我差点忘了,那些马儿也这样喜爱他。那是因为在比赛开始前,他站在围场里,紧挨着“光斑”时,我在他眼中看见的东西。我知道,他一直在照看“光斑”,为它耗费心血,从“光斑”还是个小马驹开始,他就教导它奔跑,训练它耐心,教会它什么时候发力,以及永不放弃。我知道,对他来说,这就像是一个母亲看着自己的孩子做了什么勇敢或者了不起的事情。那是我第一次这么理解一个人。 比赛结束后的那晚,我单独行动,没和汤姆、汉利和亨利一起。我想一个人行动,想法子靠近杰瑞·迪尔福德。后来就发生那件事。 萨拉托加的赛场在镇子边上,它修葺一新,树木环绕,种的是那种四季常青的树,草地很齐整,什么都粉刷过了。穿过赛场,是沥青硬地面的汽车公路,沿着公路走上几英里,会有一条小岔路,可以拐入一个院子,院子里有间小小破旧的农舍。 赛后那晚,我沿着公路一直走,因为我曾见过杰瑞和其他男人坐着汽车往那个方向去。我没指望找到他们。我走了一段路,然后坐在公路护栏上想事情。这就是他们去的方向。我想尽可能地靠近杰瑞。我感到离他很近了。马上我就走到那条岔道——我不知道为什么——来到了那栋破农舍前。我单纯想见见杰瑞,就像孩提时代,晚上想见老爸一样。没过一会儿,一辆汽车开进来。杰瑞坐在里面,还有亨利·里巴克的爸爸,老家的阿瑟·贝德福德,大卫·威廉姆斯,以及两个我不认识的男人。他们下了车,走进屋子,亨利·里巴克的爸爸和他们吵架,说他不想进去。那会儿才九点钟左右,但他们都喝多了,这个破房子是坏女人待的地方。事实就是这样。我蹑手蹑脚地沿着篱笆走过去,透过窗户往里看。 然后就是那件让我总是想着的事儿,没法忘记的事儿。屋子里的女人全都是些丑陋的女人,不值一看,也不值得接近。她们都很庸俗,除了一个高个儿,看起来有点像阉马“中步”的女人,但又没有“中步”那么干净,她还有张丑陋的冷酷的嘴,一头红发。我站在一丛老玫瑰边上,透过一扇开着的窗户往里看,一切尽收眼底。女人们衣冠不整,坐在椅子上,围成一圈。男人们走进来,有几个直接坐到了女人的大腿上。这地方闻起来有股腐臭味,对话也污秽不堪——就是那种冬天在贝克斯维尔的牲口棚里能听到的对话,一旦女人在场,就别指望听见了。黑鬼从来不进这种地方。 我看着杰瑞·迪尔福德。之前我已经告诉过你们,我对他的喜爱之情,因为“光斑”打破世界纪录的那场比赛前,他站在马桩旁时,我们都曾经深入“光斑”的内心世界。 杰瑞在坏女人的屋子里吹牛,而“光斑”永远不会夸耀。他说,是他成就了那匹马,是他让它赢得比赛,创造纪录。他撒谎,像个笨蛋一样吹牛。我从来没听过这么蠢的话。 紧接着,猜猜他又干了什么!他看着那个女人,就那个身材瘦削、嘴唇干瘪,看起来像“中步”,但又没那么干净的女人,眼睛闪闪发亮,就像那个下午,他看着我,还有等待上场的“光斑”一样。我站在窗边——天!——我只希望自己没有离开赛场,还和伙伴们、黑鬼们、马儿们待在一起。那个堕落的高大女人隔在我们中间,就像下午在围场里站在我们中间的“光斑”。 那一刻,我突然开始讨厌这个男人,我想要大叫,想要冲进屋子里把他杀了。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我气疯了,哭了起来,攥紧了拳头,指甲抠进了手心。 杰瑞的眼睛一直在发光,不停挥动双手,他走了过去,吻了那个女人。我逃走了,回到赛场,躺在床上根本无法入睡,第二天我招呼其他孩子回家,但没跟他们说自己看见了什么。 自那之后,我一直想着这事儿,忘不掉它。冬去春来,我马上十六岁,还和往常一样起个大早去赛场,看“光斑”和“中步”,以及一匹叫做“大嗓门”的新马驹,我敢打赌“大嗓门”会成为新的王者,除了我,还有两三个黑鬼之外,其他人都不这么觉得。 一切都变了,赛场的空气尝起来和闻起来都没那么好了,就是因为像杰瑞·迪尔福德这样的男人做出的事儿,他居然能在同一天里,看着一匹像“光斑”那样的马跑,还能去吻一个那样的女人。我没法把这个念头摘出去。真该死,他那么做是为了什么?我一直思考这事儿,这事儿败坏了看马儿、闻东西、听黑鬼调笑,还有一切好事的兴致。让人抓狂,以至于我想揍人。我困惑不已,他这么做是为什么?我想知道为什么。 [book_title]种子 他小个子,留胡须,神色十分紧张。我记得他脖子上的青筋紧紧绷着。 多年来,他一直试着用一种精神分析法来给人治病。这曾是他的生活动力。“我来这儿,是因为我累了,”他心灰意冷地说,“我的身体并不疲惫,但是内心已经倦怠,热情消磨殆尽。我想找点乐子。暂时逃离那些男男女女和让他们生病的各种阴云,几天或几个星期就行。” 真正的疲倦来临时,会有一个信号,出现在人的心声中。当一个人全心全意地在思想之路上求索多时,倦怠会不期而至。突然之间,他发现自己没法继续向前。内心的某种东西停止运转,取而代之的是一声微小的爆炸声。他突然间变得多话,不停交谈,有些话还很愚蠢。他天性中连自己也不知道的那小股支流涌了出来,急于表现。就是这些时刻,一个人才会自吹自擂,说些大话,让自己看起来几乎像个傻子。 是医生自己情绪激动。他从我们一直坐着的台阶上跳了起来,走来走去,念念有词。“你来自西部。你一直远离人群。你向来固步自封——去你的!我从未——”他声音已经变得刺耳。“我全心投入生活之中。我穿过人们生活的表象,深入内心。我特别研究过女人——我们这儿的,美国女人。” “你爱过他们吗?”我问。 “当然,”他说,“当然——你说的没错。我爱过。这是我深入事物的唯一途径。我必须试着去爱。你知道怎么回事吗?这是唯一的途径。爱对我而言,一定是认知事物的开端。” 我开始意识到他的疲倦之深,催促他:“我们去湖里游泳吧。” “我不想去游泳,也不想干任何费劲的事儿。我想奔跑,大喊,”他说,“哪怕只有一小会儿,几个小时,我都想像一片落叶,任由山风吹动。我有且只有一个愿望——解放自我。” 我们走在一条尘土飞扬的乡村道路上,我想让他知道我理解他,所以用自己的方式开解他。 他停下脚步,我便开了口。“其实你没比我好多少,”我说,“你是一条在垃圾里打过滚的狗,但你又没那么像狗,所以你不喜欢自己身上的味道。” 这回轮到我嗓子尖了。“你真是又瞎又傻,”我不耐烦地大喊,“像你这样的人都是傻瓜。你不能顺着那条路往下走。没人能够在生命之路上探索很远。” 因为认真,我激动起来。“你想治愈的疾病是痼疾,”我说,“你想做的事情根本没法做到。愚蠢——你难道指望爱被理解吗?” 我们站在路边,看着彼此。他的嘴角流露出一丝嘲讽。他把手搭在我肩膀上,摇了摇我。“我们多么明智。事事清楚明白!” 他扔下这些话,转身走开了。 “你认为自己明白,其实你没明白,”他大叫,“你说无法做到的事情可以做到。你是个骗子。没有错失过一些朦胧而美好的事物,你就不能下这样的结论。你完全理解错了。人的生命就像是森林中的幼树,被攀缘的藤蔓紧紧缠绕。这些藤蔓是死人们种下的陈旧思想和信仰。我自己就被这些攀援的藤蔓缠得窒息。” 他苦笑。“这就是为什么我想要逃离,想要休息,”他说,“我想变成山风吹起的一片树叶。想要死去,再重生,但我只是一棵缠满了藤蔓的树,正在缓慢死去。你也知道,我是一个失去热情,只想无所牵挂的人。我不过是一个在生活中胆怯前行的业余冒险者。”他总结:“我失去了热情,只想变得无牵无挂。我身上爬满了藤蔓。” …… 一个爱荷华州的女人来到芝加哥,租下一栋朝西的房子的一间屋。她大约二十七岁,看起来她来这儿是为了深造音乐教学的方法。 一个年轻男人也住在这栋朝西的房子里。他的房间在二楼,对着长廊,与那女人住的房间门对门。 这个年轻人天性非常良善。他是个画家,但是我以前经常希望他去做个作家。他讲事情很有见地,但是画画上没什么天分。 就这样,这个住在西向的房子的爱荷华女人,每晚从市中心回家。她看起来和每天街上穿行而过的无数女人没有什么两样。与众不同的是,她有点瘸。她的右脚轻微变形,走起路来有点跛。她在那房子住了三个月——除了房东太太,整栋房子里就她一个女人——对她的暧昧情绪在这个满是男人的房子里蔓延。 关于她,男人们都说过同一件事。每当他们在房子前的过道上相遇,便停住脚步,相视而笑,窃窃私语。“她想要个情人,”他们边说边眨眼,“她可能还没意识到自己需要一个情人。” 一个了解芝加哥和芝加哥人的人也许会认为这是个很容易满足的愿望。当我的朋友——他名叫勒罗伊——跟我说起这事儿,我笑了,但他没有。他摇了摇头。“没那么容易,”他说,“如果事情那么简单,也就没后续故事了。” 勒罗伊解释。“一旦男人靠近她,她就变得很警觉。”他说。男人们对她微笑,和她说话。他们请她吃饭,去剧院,但没什么能够让她和一个男人一起在街头散步。她晚上从不上街。当哪个男人停下脚步,试图和她在走廊上聊上几句,她就垂下眼睛看着地板,跑回自己的房间。有一次,同一屋檐下的一个年轻布店伙计邀请她和他一起坐在房子前的台阶上。 他是个多情的家伙,抓住了她的手。她哭了起来,他立刻慌了,站起身来。他把一只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想要解释一下,但她全身因为触碰而恐惧发抖。“别碰我,”她大叫,“把你的手拿开!”她开始大叫,过路的人们停下脚步看热闹。这个布店伙计惊恐万分,跑回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他闩上门,站着听外面的动静。“小题大做,”他颤抖着辩白,“她在找麻烦,我没对她做任何事儿。这就是个意外,再说了,这有什么?我只是用手指头轻轻碰了一下她胳膊。” 勒罗伊应该跟我说起过好几次这个住在西向房子里的爱荷华州女人的事情。房子里的男人们开始讨厌她。她虽然不会和他们发生点什么,但是也不会让他们自在。她千方百计持续不断地欲擒故纵。她全身赤裸地站在面对走廊的卫生间,走廊上男人来来去去,她却把门拉开一条缝。楼下客厅里有一张沙发,当男人们在那儿时,她时不时进来,一言不发地躺下来。她躺在沙发上,嘴唇微微张开,眼睛盯着天花板,整个儿身体都在等待着什么。存在感弥漫了整个房间。男人们假装看不见她,大声说话,尴尬至极,只能一个接一个地悄悄离开。 一天晚上,这个女人被要求离开这所房子。有人,也许是那个布店伙计,和房东太太打了招呼,房东太太立刻采取行动。“你最好今晚就搬走。”勒罗伊听见这个老妇人站在爱荷华州女人的房门前,大声呵斥,声音穿透了整个房子。 画家勒罗伊是个高高瘦瘦的人,他的生命已经献给了理想。头脑中的热情耗干了他身体的能量。他收入微薄,没有结婚,也许从来就没有一个心上人。他并非没有生理欲望,只是不怎么关注欲望。 爱荷华女人被命令离开房子的那个晚上,她等到她认为房东太太已经下楼后,进了勒罗伊的房间。时间差不多是八点,他正坐在窗边读一本书。她什么也没说,径直走进来,跪倒在他的脚边。勒罗伊说,因为跛足,她跑起来像只受伤的鸟,她的双眼像是在燃烧,呼吸微微急促。“带我走,”她说,她把脸埋在他的膝盖之间,全身剧烈颤抖,“马上带我走吧。凡事儿都得有个开始。我不能原地等待了。你现在必须带我走。” 你肯定也认为勒罗伊被这事儿搞昏头了。从他的谈话中,我推断出那晚之前他几乎没注意到这个女人。在那个房子里,他可能是最不在意她的男人。可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当她跑向勒罗伊时,房东太太紧随其后,他得应对两个女人。那女人惊恐而颤抖地跪在他脚边。房东太太大为光火。勒罗伊全凭冲动做事,灵机一动,把手搭在跪着的女人肩膀上,使劲摇了摇。“你控制一下自己,”他马上说,“我会信守诺言。”他转向房东太太。“我们已经订婚了,准备结婚,”他微笑着说,“我们大吵了一架。她来这儿是为了同我和好。她身体一直不好,容易激动。我会带她走。希望您不要为此困扰。我会带她走的。” 勒罗伊和这个女人一起走出房子时,她停止了抽泣,把手放入他的手中。她的担忧都消失了。他帮她在另一个房子里找了个房间,然后他们一起走去公园,在长椅上坐着。 …… 勒罗伊告诉我的关于那女人的所有事情,让我更相信自己在山上和医生说的话。没人能够在生命之路上探寻很远。在长椅上,勒罗伊和女人深谈至午夜,那之后他也见过她,和她聊过很多次。他们之间什么也没发生。她回去了,我猜,回到西部家乡。 在她的家乡,她一直是个音乐教师。她是四姐妹中的一个,她们全都做着类似的工作。她们的父亲去世时,长姐还不到十岁,五年后,她们的母亲也过世了。她们共有一个房子和花园。 四姐妹中最小的妹妹,去过芝加哥,明显被她们完全女性特质的生活所影响。 她长年累月地教年轻女孩们音乐,回家面对的又是一群女人。这深深地改变了她。她二十五岁时开始幻想男人。从白天到晚上,她都在跟女人们聊女人们的事儿,与此同时,又渴望被一个男人深爱。她满怀希望去了芝加哥。勒罗伊解释了她在男女之事上的态度,她在那个屋子的古怪行径,都因想得太多、做得太少。“她内在生命力已经溃散了,”他说,“她求而不得。内在生命力没有途径纾解。此路不通时,它会找另一条路。性欲蔓延她整个身体,渗透她的每根神经。最终,她成了性的化身,性压抑又性扭曲。几句话、一次男人的触碰,有时甚至一个过路男人的一瞥都让她情难自禁。” …… 昨天,我见了勒罗伊,他又对我说起那个女人和她神奇而悲惨的命运。 我们在湖边公园散步,走路的时候,我忍不住想那个女人。脑中有了个念头。 “你本可以成为她的情人,”我说,“那是可能的。她不怕你。” 勒罗伊停下脚步。就像那个确信自己有能力走入别人的生活的医生一样,火冒三丈,斥骂起来。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接下的事儿就很古怪。曾经在山间尘土飞扬的道路上的另一个男人说过的话,到了勒罗伊嘴里,又被说了一遍。他的嘴角流露出一丝轻蔑。“我们多么明智。事事清楚明白。”他说。 这个和我一同在湖边散步的年轻人的声音尖锐起来。我意识到他内心的虚弱。接着他笑了,轻柔地说:“没那么简单。对自我感到确信的同时,你也正处于丢失生活中一切浪漫的危险之中。你错失了关键。生活中没有问题能被彻底解决。那个女人——你看——就像一棵缠满藤蔓的树苗。那些东西紧紧裹住她,遮蔽了阳光。她和森林中许多其他树一样,长成了怪物。她的问题如此严重,以至于只是思考它就改变了我整个人生。一开始,我和你一样,很确信,觉得自己会成为她的爱人,解决这件事情。” 勒罗伊转身走开。不一会儿他走了回来,抓住我的胳膊。一种急切的渴望占据了他。他的声音颤抖。“没错,她需要一个情人,那个屋子里的男人们都明白,”他说,“她需要一个情人,与此同时,她又不需要情人。对情人的渴求,毕竟是次要的。她需要的是被爱,被人长久、平静、耐心地爱。她绝对是个怪胎,但这世上谁又不是怪胎呢?所有人都需要爱,能治愈她的一定也能治愈我们所有人。她得的病,你看,是通病。我们所有人都希望被爱,但这世界并无为我们创造爱人的打算。” 勒罗伊的声调降了下去,他无言地走在我身边。我们离开了湖边,走到树下。我近距离看着他。他脖子上的青筋暴起。“我已经看到了生活表象下的那部分,我害怕,”他沉吟,“我像那个女人。我也被攀援的藤蔓似的东西覆盖。我无法爱别人,我不够细腻,没有足够的耐心。我正在偿还旧债。旧的思想和信仰——死人播下的种子——在我的灵魂里迅速生长,让我感到窒息。” 我们走了很久,勒罗伊谈了一路,那些钻入他脑子里的念头。我沉默地听他讲述。他的内心回响着那个山中男人的声音。“我想变成什么死的枯的东西,”他看着散落地面的落叶喃喃低语,“我想变成一片风中飘荡的落叶。”他抬起眼,目光穿过树丛落在远处的湖面。“我感到厌倦,想要无牵无挂。我不过是个身上覆盖藤蔓的人。我想去死,想被风吹去无边无际的水面,”他说,“这世上,我最想要的就是无牵无挂。” [book_title]另一个女人 “我爱我的妻子。”他说——一句多余的话,因为我对他对自己妻子的爱没有任何怀疑。我们走了十分钟,他又说了一次。我转过头来看他,他讲了我接下来要写的故事。 这事儿发生在他一生中最多事的那个星期,之后就一直在他心头萦绕。周五下午,他即将成婚。前一周的周五,他接到一个电话,通知他得到一个政府里的职位。这事儿让他非常高兴,满怀骄傲。私下里他一直写诗,去年还在诗歌杂志上发表过一些。有个协会会给他们认为的一年之中已发表的最好的诗歌颁奖,他的名字在榜单的前列。他的故事登上了报纸,其中一篇报道还附了他的照片。 如预期一般,那一周里他很激动,处于一种高度紧绷的紧张状态。几乎每晚他都会去看望自己的未婚妻,一个法官的女儿。每次他去,那儿总是挤满了人,信件、电报和包裹成堆。他往那边站上一会儿,男男女女就围上来和他说话,祝贺他顺利拿到政府职务,还有他在诗歌上取得的成就。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崇拜他,他回到家后,躺在床上无法入眠。周三晚,他去戏院,似乎整栋房子的人都认出他来。每个人都对他点头微笑。第一幕结束后,五六个男人还有两个女人离开了他们的座位,围到他身边,扎成一堆。同一排的陌生人伸长了脖子向他看过来。他以前从未得到过如此多的关注,而现在他的心智迷失在狂热的期待之中。 他陈述这段经历时解释说,那段时间对他而言非同寻常。他感觉自己飘浮在空中。见完这么多人,听了这么多溢美之词,他爬上床,依然头晕目眩。闭上眼睛,仿佛有一群人进入了自己的房间。似乎全城人的注意力都放到了他身上。他脑中由此滋生出最离奇的妄想。他想象自己驾着马车在城市的街道上穿行,窗户全都大开,人们跑出家门来到街上。“他在那儿!那就是他!”成千上万双眼睛注目着他。“是你!你是个多么了不起的人!”这些眼睛说着这样的话。 我的朋友分不清,这些人对他的关切是因为他的新诗还是别的,比如他在政府里的新职位,或是他的一些出众表现。他那时候住的公寓远在城市边缘,位于一条靠近悬崖顶端的路上,从卧室的窗户向下看,目光可以掠过树林和厂房的屋顶,远眺大河。他辗转难眠之时,妄想不断涌入,让他更加兴奋,他起床,试图想点别的。 他自然而然地尝试控制想法,但当他坐在窗前,头脑清醒之时,发生了一件最意外和羞耻的事情。夜色如此澄澈。天空挂着月亮。他想要梦到那个即将成为他妻子的女人,或是想出几行绝妙的诗句,或是为他未来的事业制定一些计划。出乎意料,他的头脑排斥做这些事情。 他住处的一个街角有一家香烟店兼报刊亭,报刊亭由一个胖男人和他的妻子共同经营,那女人娇小活泼,有双明亮的灰色眼眸。早上去城里之前,他会停在报刊亭前买一份报纸。有时候他只看得到那个胖男人,很多时候那男人不在,只有那女人看店。在讲述这个故事的过程中,他至少向我保证了二十次,这女人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没有什么出众之处或是才华,只是因为一些他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原因,她深深地搅扰了他的内心。在他心神不宁的那一个星期里,她是唯一一个在他脑中形象鲜明的人。当他想要想些更加高尚的想法时,却也只能想着她。在他还没搞明白情况之前,却已经打算和那个女人有一段爱情故事。 “我搞不懂自己,”他对我说,“晚上,城市安静下来,我应该睡下,却停不下对她的想念。就这么持续好几天,我白天也开始想她。我真是糊涂了。当我看到未婚妻时,又发现自己对未婚妻的爱根本没有受到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的影响,她是这世上我唯一想要共度一生的人,她还是提高我的声望和地位的可靠同盟,可是瞧啊,我又希望把别的女人揽入怀中。那女人以她的方式进入了我的生活。所有人都觉得我会成为一个干大事的人物,我自己也这么觉得。那天晚上从戏院出来后我走路回家,因为我知道自己肯定会失眠,为了满足自己突如其来的恼人念头,我去了烟草店,站在人行道上。那是一栋两层小楼,我知道那女人和她丈夫就住在楼上。我在黑暗中站了很长时间,身体紧紧贴住房子的墙,想象他们就在里面,而且肯定躺在一张床上。这让我怒火中烧。 “我越想越愤怒,走回家,上了床,气得发颤。诗集和散文集总是会深深打动我,所以我在床边柜上放了几本书。 “可是那晚书中的声音就像亡灵的声音,我听不见,读不进去任何文字。我尝试去想那个我爱的女人,她的身影在那一刻也变得遥不可及。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真是痛苦的煎熬。 “周四一早,我走进那家店。那个女人单独站着。我猜她应该清楚我的感受。也许她也一直在想我,就像我想着她那样。她的嘴边挂着怀疑而犹豫的微笑,穿着一件廉价布料的裙子,肩膀那里还破了个洞,年纪至少比我大上十岁。我试着把硬币放在她面前的玻璃柜时,手抖了一下,硬币掉落,发出非常尖锐的噪音。从喉咙里滑出的嗓音听起来也不像我自己的,喑哑低沉。‘我想要你,’我说,‘我非常想要你。你不能离开你的丈夫吗?今晚七点到我的公寓来。’ “那个女人晚上七点到了我的公寓。那个早上,她什么都没说。我们相对而视一分钟之久。我忘了这世上的一切,眼中只有她,接着她点了点头,我就离开了。现在我回想此事,已经想不起她说了些什么。她七点到我的公寓,天已经黑了,你要知道那是十月。我没点灯,还把仆人打发走了。 “那天我状态很糟糕。有几个人到办公室来看我,但跟他们交谈时我头脑一直昏昏沉沉。他们把我的心不在焉归咎于马上要结婚了,笑着离开了。 “就在我婚礼前一天的早上,我收到一封未婚妻写给我的信,信的内容非常美好。前天晚上,她也无法入睡,爬起来写了那封信。她在信中写到的每件事情都非常透彻而真实,但她自己作为一个鲜活的存在,似乎已退到了远处。对我而言,她像只鸟儿,在高空中渐渐飞远,而我呢,只能像个困惑的男孩赤脚站在农舍前面的泥路上,看着她逐渐远去的身影。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说说这封信。她作为一个清醒的女人,在信中倾吐了她全部的心声。诚然,她对生活一无所知,但她是女人啊。我想象着,她躺在床上,紧张不安、心乱如麻,就像我之前那样。她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将迎来一个巨大的转变,又高兴又担忧。她躺着把这事儿细细思考了一遍,然后起床,开始在纸上和我交谈,告诉我她的担忧和喜悦。和大多数年轻女人一样,她听过忠告和流言。在信中,她是那么善良美好。‘漫长的婚后生活里,我们会忘记自己是男人或是女人,’她写道,‘我们会成为人本身。你必须谨记,我是个无知的人,时常犯些愚蠢的错误。你必须爱我,要耐心且仁慈。时间久了,等我学会了更多你教会我生活之道,我会报答你的。我会温柔而热烈地爱你。我身上是有这种可能性的,否则我根本就不会结婚。我担忧,也快乐。哦,真高兴婚礼马上就要举行了!’ “现在你明白我当时糟糕的处境了吧。在办公室里,读完未婚妻的信后,我立刻变得非常坚定而强大。我记得当时的情形,自己从椅子上站起来,来回踱步,为自己将要成为如此高贵的女性的丈夫而骄傲。当时,在认识到自己是一个软弱的人之前,我曾对她感到担忧,就像我对自己的担忧。我下定决心,不再软弱。我决定当晚九点去看望我的未婚妻。‘我现在很好,’我对自己说,‘她高尚的品格拯救了我。我会回到家,让那个女人赶紧离开。’当天早上我曾打电话给我的仆人,告诉他那天晚上我不需要他在公寓,那会儿我正要拿起电话,通知他待在家里。 “然后我突然想到。‘任何情况我都不希望仆人在那儿,’我想,‘如果在我结婚前夜,他看见一个女人进了我的房间,会怎么想?’我放下电话,准备回家。‘我希望仆人别待在公寓,也只是因为我不想让他听到我和那个女人的对话。我不能对她无礼,我必须跟她好好解释。’我对自己说。 “那个女人七点来了,然后,你应该猜到,我让她进来了,把自己下定的决心忘得一干二净。看起来就像是我好像没有过其他打算。我的门上有个门铃,但她没按,只是非常轻地敲了敲门。在我看来,那晚她的举动都很安静而温柔,但又坚定敏捷。我真的想清楚了吗?她进来时我就站在门内,已经站着等了一个半小时。我的手在颤抖,和早上在店里我正要把硬币扔进柜台上,她看着我时一样。我打开门,她快步走进来,我把她拉入怀中。我们一起在黑暗中站立。我的手不再颤抖。我感到强烈的幸福和坚定。 “尽管我试着把一切讲明白,但我没说清楚我的妻子是个怎样的人。我一直强调的是另一个女人。我一直盲目地声明自己对妻子的爱,睿智如你也该明白那不代表什么。说实话,如果我没有谈及这件事情,我会感到更心安,你一定觉得我爱上了烟草商的妻子。但那不是真的。在婚前的那一周里,我的确非常在意她,但是在她来我的公寓之后,她就从我的脑子里被剔除了。 “我现在说的是实话吗?我一直很努力地讲述我身上发生的事情。刚刚说到,我再也没有想过那个来我公寓的女人。现在,实事求是地说,也不是真的。当晚九点,我去找了未婚妻,如她在信中要求的那样。那个女人和我一起去了,以一种难以理解的方式。这就是我要说的——你看我一直在想,如果我和烟草商的妻子发生点什么,我就不能再继续我的婚姻了。‘一码事归一码事。’我对自己说。 “那晚我抱着一种对我们共同生活的结果的信念,去看望我的爱人。我可能把事情说得混乱了。就在刚才,我还说那个女人,烟草商的妻子,和我一起去了,但我并不是说她真的去了,而是她对自己欲望的信念和她看待问题的勇气,附着到我的身上了。这够清楚吗?当我走到未婚妻的家门口,一堆人站在那儿。有些是我从未见过的远房亲戚。我走进房里,她立刻抬起头来看我。我的脸一定容光焕发。我从未见过她这么动容。她认为她的信深深地影响了我,当然,也确实是这样。她跳起来,跑过来见我,就像一个快乐的孩子。当着那些转过头来好奇地看着我们的人群的面,她说出了心中的想法。‘啊,我真是开心,’她大声说,‘你明白了。我们会成为两个完整的人。我们不必拘泥于丈夫和妻子的身份。’ “你能想见,所有人都笑了,但我没笑。我的眼中含泪。幸福地想要大喊。你应该能明白我的意思。白天在办公室里,我读到未婚妻写的信时就告诉自己,‘我会照顾好这个可爱的小女人。’我说那话有些自鸣得意,你懂的。在她家,她那样大声说出想法,每个人都笑,我对自己说,‘我们会照顾好彼此。’我在她耳边说了差不多的话。说实话,我放下了自负。另外那个女人的精神也让我这么做。在所有聚在一起的人面前,我抱紧了未婚妻,我们接吻。其他人认为我们能彼此相互影响是很甜蜜的事,可是如果他们知道了真相,会作何感想呢,不过这事儿只有上帝知道了。 “那晚之后,我再也没有想起过那个女人,这话我已经说了两次。但这只是部分事实,有时,当我独自夜间漫步或是在公园散步时,就像我们现在这样,夜色像今晚一样温柔而迅速地降临,对那女人的感觉突如其来地闯入我的身体和头脑。那次见面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她。第二天我结婚了,再也没回到她的街道上。但时不时的,比如现在这样走路时,一种迅猛尖锐而质朴的感觉会涌上来,就好像自己是地里的一颗种子,遇上春日温暖的甘霖。就像自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棵树。 “现在你也看到了,我结婚了,一切都很好。对我而言,婚姻是非常美好的存在。如果你说我的婚姻不幸,我会说你是个骗子,并且摆出事实反驳你。我一直在对你讲述那个女人,说出她让我有一种解脱感,我以前从来没这么做过。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蠢到担心会让你留下我不爱自己妻子的印象。如果我不是直觉相信你能理解这些,我是不会说出这些的。现在,我的内心有些激荡。今天晚上我会想起那个女人。此事时有发生,经常发生在我上床休息之后。而我的妻子就睡在隔壁房间,房门敞开。有月亮,一道狭长的月光落在床上。我半夜醒来,妻子的头枕着我的一只胳膊睡得正熟。 “我现在讨论的到底是什么呢?一个男人不会谈论他躺在床上的妻子。我要说的是,经过这次谈话,我今夜会想起那个女人。我的念头不会再回到婚前那一周的状态。我会好奇后来那女人怎么样了。有那么一刻,我会感觉自己又紧紧抱住了她。我会想上一整个钟头,对她的感觉比对任何人都要亲密。然后,我会回忆起自己和妻子一样亲密的时刻。我妻子依然是个清醒的人。也有那么一刻,我闭上眼睛,那女人迅捷、明智、坚定的目光注视着我的灵魂。我会神游,然后会快速睁开眼睛,看着身边这个我发誓共度一生的可爱女人。然后我睡去,早上醒来,我将重新感受那最非比寻常的经历之后走出黑暗中的公寓的感觉。我的意思是,你明白那对我意味着什么——当我醒来,那个女人会彻底消失。” [book_title]鸡蛋 父亲天性乐观又善良,这点毋庸置疑。直到三十四岁他都在给一个叫托马斯·巴特沃斯的人做农场帮工,那地方靠近俄亥俄州的彼得韦尔镇。他那会儿有一匹自己的马,周六晚上骑着进城,和其他农场帮工一起消磨几个小时。在城里他会喝几杯啤酒,在本哈德的酒馆站上一会儿——里面挤满了周六晚来光顾的帮工。酒吧里响起歌声,他们把酒杯碰得哐哐作响。十点钟,我父亲独自沿着一条乡村公路骑马回家,照料好马儿过夜之后,他自己再上床睡觉,他对自己的处境感到知足。那会儿他没有出人头地的念头。 父亲三十五岁那年的春天,娶了母亲——一个乡村学校教师,隔年春天我呱呱坠地,来到这个世界。两个人心态有了一些变化。他们有了野心。美国式出人头地的强烈欲望占据了他们。 这应该归咎于母亲。作为一个学校教师,她无疑会读点书和杂志。我猜,她一定读到过加菲尔德、林肯或是其他美国伟人出身贫困却显赫伟大的故事。她生完孩子卧床的那些日子里,我躺在她身边,她可能幻想过我成为一个统治者,治辖人口和城市。不管怎么说,她劝说父亲放弃那份农场工人的工作,卖掉马,搞一份自己的事业。她是个高挑沉默的女人,有着高挺的鼻梁和忧郁的灰色眼睛。她自己无欲无求,但是为了父亲和我,她又野心勃勃。 两个人的第一次冒险惨淡收场。他们在格里格斯公路边租了十公顷的贫瘠石头地,距离彼得韦尔八公里远,然后开始养鸡。我在那里度过童年,形成了对生活的第一印象。打一开始,他们就以失败者的面貌出现。我成了一个阴郁的人,倾向于看到生活的黑暗面,原因就在于,本该快乐天真的童年时光,我却在养鸡场里度过。 一个不了解情况的人对鸡身上居然会发生那么多那么悲惨的事情根本没有概念。小鸡从鸡蛋里孵出来,作为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活上几个星期——就像你在复活节卡片上看到的那样,紧接着就变成没有毛的恶心玩意儿,吃掉大量父亲累死累活换来的玉米和饲料,然后得上各种各样的病,喉舌病、霍乱或是别的什么,傻站着直视太阳,直至虚弱而死。少数母鸡,不时也会有公鸡,听从上帝的秘旨,好不容易长到成熟。母鸡又下蛋,蛋又孵出小鸡,可怕的循环就这样形成了。一切都难以置信得复杂。大部分哲学家应该是在养鸡场里长大的吧。一个人能从一只鸡里期许这么多,也能获得如此可怕的幻灭。刚刚踏上生命之旅的小鸡,看起来是那么明亮和机敏,实际上蠢得要命。它们看起来那么像对生活迷失了判断的人。如果疾病没有杀死它们,它们会等到你的期待完全被勾起了,再径直走到马车轮底下,被活活碾死,然后回到造物主那里去。它们幼年时期易被害虫寄生,得花好多钱在杀虫药上。后来,我读到过一部以养鸡发家致富为题材的文学作品。它是给那些品尝过善恶智慧树的果实的众神读的。它是本励志书,声称一个人只要几只母鸡再加纯粹的雄心就能做成许多事。别被它误导了。它不是写给你的。去阿拉斯加的冰丘里淘金,相信一个政客的诚实,相信世界会如你所愿越变越好,相信善良会战胜邪恶,但别读也别信这部写母鸡的书。它不是写给你的。 我跑题了。我的故事主要不是讲母鸡。准确来说,它是围绕鸡蛋展开的。十年,父亲和母亲努力了十年才让我们的养鸡场盈利,然后他们放弃了养鸡,开始找别的出路。他们搬到了俄亥俄州的彼得韦尔镇上,经营饭店生意。经历了十年担惊受怕的生活:担心孵化器孵不出小鸡,担心这些小小的绒球——自有其可爱之处——能不能顺利长大,担心母鸡们死掉——我们抛下一切,打包好行李,装在一辆马车上,沿着格里格斯公路去往彼得韦尔,怀抱着微小的希望,为接下来的奋斗人生找个新的起点。 我们看起来一定非常沮丧,但我想,大概像是逃离战场的难民。母亲和我在路上步行。当天载着我们的行李的马车是从邻居阿尔伯特·格里格斯先生那里借的。马车的两侧廉价椅子的腿儿突出来,在一堆床、桌子、塞满厨房用品的箱子后面是装活鸡的大木箱,木箱之上是我婴儿时期坐过的宝宝车。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带着这辆宝宝车。我们家看起来不会再有小孩出生了,婴儿车的轮子还坏了。穷人会牢牢抓住拥有的一切。这是让生活如此令人失望的诸多事实之一。 父亲坐在马车顶上。他已经是个四十五岁的中年男人,有点发福,一直与母亲和鸡打交道,他已经变得习惯性沉默和沮丧。在养鸡场的十年间,他也给隔壁农场做帮工,赚来的大部分钱都花在给鸡治病上,什么威尔默白色奇迹霍乱药、彼得罗专家产蛋助剂,或是母亲在家禽报纸的广告版上看到的其他药剂。父亲只剩下耳朵上方的两小撮头发。我还记得小时候,冬日星期天的下午,当他坐在炉子前的椅子上睡着时,我总是坐着看他。那会儿我已经开始读书了,有了自己的想法,我看着他头顶上那条无毛的道路,想象那是一条宽阔的马路,也许恺撒带领着他的军队离开罗马时经过的正是那条道路,然后进入一个充满奇迹的未知世界。我又幻想,他耳朵上面那两撮毛就像是小片森林。我进入半梦半醒的状态,梦见自己变得很小,穿过这条路进入一个美妙的世界,那儿没有养鸡场,我们过着和鸡蛋没有关系的幸福生活。 我们离开养鸡场到城里的过程可以写上一本书。母亲和我走了整整八公里——她要确保没有什么东西从马车上掉下来,而我是为了看世上的新鲜事物。父亲身边的座位上是他最看重的宝贝。我准备好好说说他的宝贝。 在一个养鸡场里,成百上千只小鸡从蛋里面孵出来,神奇的事情时有发生。鸡蛋和人一样,也会产出畸形。意外不常发生——也许一千只里才有一个。你懂的,那种鸡出生就有四条腿,两对翅膀,两个头或是缺胳膊少腿。这些东西活不了。它们痉挛一会儿,很快就回造物主那里去了。对我父亲而言,这些小东西活不下来是人生悲剧之一。他一直有个念头,如果他能够养大一只五条腿的母鸡或是两个头的公鸡,他就能发财了。他幻想着把造物主的奇迹带到乡村集市上去,通过向其他农场帮工展示它而发家。 总之他保留了我们农场里孵出来的所有小怪物。它们泡在酒里,每只都有个单独的玻璃瓶。他把这些玻璃瓶小心翼翼地放入一个箱子,在我们去城里的路上,他把箱子放在自己的座位旁边。他一只手驾马,另一只手紧紧抓着那个箱子。一到目的地,他马上把箱子拿下来,取出玻璃瓶。我们在俄亥俄州彼得韦尔镇经营饭店的那些日子,这些装满小怪物的玻璃瓶就陈列在柜台后面的架子上。母亲有时候会反对,但父亲在他的宝贝这事儿上很固执。这些怪物,他解释道,有用。又说,人们喜欢看些怪异而神奇的东西。 我刚不是说我们开始在俄亥俄州彼得韦尔镇做餐馆生意吗?我稍微夸张了一点。这个镇子坐落在一座低矮的山下,一条小河蜿蜒而过。铁路并没有通过镇子,火车站在北边一个叫匹克勒韦尔的地方,离镇子足有一英里远。车站附近原有一家苹果酒厂和一家腌菜厂,在我们来之前都已经关张了。每天早上晚上会有几班公车从彼得韦尔镇主干道上的酒店开出,沿着一条叫做“特纳”的收费公路来到车站。我们来到这么一个偏远的地方开饭店是妈妈的主意。这事儿她念叨了一整年,于是有天我们离开了养鸡场,租下火车站对面的一个闲置店面。她认定这个餐馆会赚钱。她说,旅行的人会在附近等着乘车离开,而镇上的人们会到车站等到达的火车。他们都会走进店里买几块馅饼喝杯咖啡的。现在我长大了,我知道她搬去那儿还有别的目的。她对我有期待,希望我能往上走,进到城里的学校,变成一个城里人。 在匹克勒韦尔父母一如既往地卖力工作。当务之急是让我们的地方看起来像个饭店。这项工作花了一个月。父亲做了个架子,上面放了几盒蔬菜。他用油漆刷了个招牌,把自己的名字写得又大又红。名字之下是个明确的命令——“EAT HERE(在这吃)”——这命令很少被遵守。我们又买了个展示柜,里面放满了雪茄和卷烟。母亲擦洗了房间的地板和墙壁。我去了镇上的学校,真高兴能够离开农场,离开那些沮丧的愁眉苦脸的鸡。我仍旧没有多么快乐。晚上我从学校沿着特纳公路走回家,想着在镇上学校院子里看到的那些孩子。一群小女孩蹦蹦跳跳唱歌。我也试了试。沿着结冰的道路,郑重其事地单脚跳跃。“嘻嘻哈哈跑去理发店。”我尖声歌唱。然后我停下来,疑心地朝四周看看,怕别人看到我快乐的样子。在当时的我看来,我正在做一件自己不配做的事情,因为我成长于每日被死神造访的养鸡场。 母亲决定我们的餐馆晚上也要营业。晚上十点,一辆去北边的列车会经过餐馆门前,紧随其后的是一辆当地的货运列车。货车员工们要在匹克勒韦尔换道,他们干完活会来我们的餐馆喝杯热咖啡,再吃点东西。有时候他们中有人会点个煎鸡蛋。早上四点钟他们从北边回来,又会光顾我们。我们的小生意有了起色。母亲晚上睡觉,白天看店,管客人的饮食,那会儿父亲就去睡觉。他在母亲晚上睡的同一张床上呼呼大睡时,我已经出发去彼得韦尔镇上的学校了。漫漫长夜里,母亲和我已经睡下,父亲给客人做着夹进午餐三明治的肉饼。要在这世上出人头地的想法进入他的脑海。美国梦控制了他。他也变得野心勃勃。 长夜漫漫,无事可做时,父亲有的是时间思考。那是他后来崩溃的起因。他认定自己从前那么失败是因为他不够开朗,未来他会用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来面对人生。早上他上楼,上床和母亲睡在一起。她醒过来,两个人交谈。我在角落的床上听他们说话。 父亲的主意是,他和母亲都应该试着取悦来餐馆吃饭的客人。我记不清他具体说了什么,他大概的意思是说他要想法子成为一个公众娱乐人物。彼得韦尔镇上的人们,尤其是年轻人,偶尔造访我们这地方时,我们就必须制造一些轻松快活的话题。从父亲的话里我猜测,他想追求一种风趣的餐馆老板带来的影响力。母亲一开始一定感到忧心忡忡,但她没有泼冷水。父亲觉得,他和母亲为宾客们带来的热情,会迅速在彼得韦尔镇上的年轻人之间流传开来。到了晚上,轻快的人群会沿着特纳公路纷纷前来。他们成群结队地高呼和歌唱,走进我们的餐馆。这儿很快就会有歌声和喜悦。我并不想给读者留下他周全地讲明白了这事儿的印象。正如我之前所说,他是个不善言辞的人。“他们想找地方待着。听我说,他们想找地方待着。”他一遍遍重复。他只能表达出这么多,我的想象填补了他话语中的空白。 接下来两到三个星期,父亲的想法萦绕在我们的小房子里。我们不怎么说话,但是每天我们都竭尽全力地微笑,不再苦着脸。母亲对客人微笑,我也受到感染,对着我们的猫微笑。父亲因为急于取悦客人而变得有点焦虑。毫无疑问,他的内心某处潜伏着一丝表演者的精神。他没有在晚上为铁道工人服务时浪费太多热情,而是在等待从彼得韦尔镇来的年轻男女,届时再展现一番他的能力。餐厅的柜台上放着一个铁丝篮子,里面总是放满鸡蛋,当取悦别人的想法出现时,铁丝篮子就在他的眼前。冥冥之中,鸡蛋和他的新想法之间产生了联系。事情就是这样,一个鸡蛋打消了他新的生活热情。有天深夜,我被父亲发出的一声怒吼吵醒,母亲和我都在床上坐直。她颤着手点着床头桌上的灯。楼下餐厅前面的门砰的一声关上了,几分钟后,父亲踉踉跄跄地走了上来。他手中拿着一个鸡蛋,手在打颤,像是冻着了。他的眼神里半是疯狂,他站定怒视着我们,我敢肯定他想把鸡蛋砸向母亲或是我身上。但他只是轻轻地把它放在桌子上的灯旁边,跪在母亲床边,开始像个孩子那样大哭,而我受了他的感染,也大哭起来。我们俩的哭声响彻楼上这间小小的房间。奇怪的是,在当时的情境中,我唯一记住的景象是我母亲一直轻轻抚摸父亲光秃秃的头皮。我忘记了她对他说了些什么,以及如何引导他说出楼下发生的事情。父亲的解释我也已经忘个精光,只能回忆起自己的悲伤和惊恐,以及他跪在床边时,秃顶在灯下的熠熠反光。 至于楼下到底发生了什么,出于一些难以解释的原因,我知道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就像自己目睹了父亲的狼狈经历。人在成长中自会慢慢知道很多不能解释的事情。彼得韦尔镇上有个商人之子名叫乔·凯恩,那天晚上这个年轻人来到匹克勒韦尔接他的父亲,他父亲所乘的火车从南边来,本该是晚上十点钟到站,结果火车晚点三个小时,乔就走进了我们餐馆打发候车的时间。那列本地货车到站,铁道工作人员吃完饭离开了。餐馆里就只剩下乔,还有我父亲。 从进门的那一刻开始,这个彼得韦尔来的年轻男人就对我父亲的行为举止感到疑惑。他以为自己一直待在那里惹得我父亲不高兴,注意到我父亲不太自在,本打算出去算了,但是外面下起了雨,他不想走那么远的路去到镇上,再回车站。他买了一根五分钱的雪茄,又点了一杯咖啡,掏出口袋里的报纸,开始读起来。“我在等晚上到站的火车。火车晚点了。”他带着歉意说。 乔·凯恩以前从来没见过我父亲,我父亲默默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无疑感到一阵怯场。此时他面对的情况,已经在脑海中翻来覆去地出现过很多遍,像是经常在生活中发生似的,当它真的来临时,他还是感到有些紧张。 首先,他不知道怎么安置自己的手。他从柜台下面抽出一只手来,和乔·凯恩握了握手。“你……好……”他说。乔·凯恩放下手中的报纸,看着他,父亲的眼神落在柜台上的那篮鸡蛋上,他开始攀谈。“对了,”他支支吾吾地说,“对了,你听过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吗?”他摆出生气的样子。“那个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是个骗子,”他强调说,“他说要立起来一个鸡蛋。他说到做到了,但他敲破了鸡蛋的一头才立起来。” 我的父亲想让客人认同自己的观点,即克里斯托弗·哥伦布作弊了。他嘴里咕咕囔囔,还骂骂咧咧,声称教孩子们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是个伟人是错的,毕竟这人在关键时刻搞作弊。他又声称自己能够让鸡蛋立起来,牛皮已经吹下,他必须表演一番。父亲嘴里一边念叨着哥伦布,一边从柜台上的篮子里拿了一个鸡蛋,开始来回踱步,他用两个手掌来回滚动这个鸡蛋,微微一笑,开始嘀咕人体所产生的电流能对一个鸡蛋造成的影响。他说不用打破蛋壳,只需通过在手上来回滚动的作用,就能够让鸡蛋立起来。他解释说手上的温度和轻柔的滚动,能够给鸡蛋创造一个新的重心,乔·凯恩稍稍有了点兴致。“我经手过成千上万个鸡蛋,”父亲说,“没人比我更懂鸡蛋。” 他把鸡蛋立在柜台上,它朝一边倒下。他尝试了一遍又一遍,每次都会在手掌中搓动鸡蛋,说一些关于电流的神奇之处和重心的规律的鬼话。一个半小时之后,他成功地让鸡蛋立起来了一会儿,抬起头却发现客人已经没在看了。鸡蛋立起来的那一小会儿,他喊乔·凯恩来看他的胜利成果,那鸡蛋又滚动起来,倒在一旁。 父亲的表演激情还在熊熊燃烧,又正处在第一次尝试失败之后的极度窘迫之中,他从架子上取下那些装满小鸡怪物的玻璃瓶,展示给他的客人看。“如果你像这些家伙一样有七颗头两对翅膀,你会怎么样?”他问道,展示着他最珍贵的收藏。他的脸上浮现出愉悦的笑容,从柜台里伸出一只手,想拍拍乔·凯恩的肩膀,就像他以前在老本的酒馆看别人做的那样。那会儿他还是个年轻的农场帮工,每个星期六晚会骑马去镇上。他的客人见到瓶子里那些漂浮在酒精里的畸形鸟尸,觉得不太舒服,起身离开。父亲站在柜台后面抓住了这个年轻人的胳膊,强迫他回到座位。父亲有点生气,不得不把脸别开一下子,努力装出笑脸,然后他把这些玻璃瓶放回了架子。他突然大发慷慨,硬留着乔·凯恩再喝一杯咖啡,再抽支雪茄,他来请客。紧接着他把煎锅拿了出来,往里倒满醋。他说自己要变个新的戏法。“把鸡蛋放在装满醋的锅子里加热,”他说,“然后,我就能在不打碎它的情况下,让它穿过玻璃瓶颈。一旦鸡蛋滑进了瓶子,它就会恢复原状。我准备把这个装有鸡蛋的瓶子送给你,随便你拿着它去哪儿。人们一定会想知道你是怎么把鸡蛋塞进瓶子的。别告诉他们,让他们猜去。这就是这把戏好玩的地方。” 父亲对客人嘿嘿一笑,使了个眼色。乔·凯恩觉得眼前的男人有点精神病,但是没有坏心。他喝下父亲提供的那杯咖啡,又开始看报纸。鸡蛋在醋里加热好了,父亲用勺子把它捞出来,放在柜台上,走进后房去拿个空瓶子。他很生气,因为打从他开始做这个把戏,他的客人就没正眼瞧过他,尽管如此,做这事儿他还是很高兴。他努力了很久,尝试让鸡蛋穿过玻璃瓶颈,但没成功。他把那个装满醋的锅子又放回了灶台,又热了一次鸡蛋,再次把鸡蛋捞起来,不小心还烫着了手指。在热醋里滚过第二次之后,鸡蛋壳变软了一点,但还没有达到他的预期。他一遍又一遍地干这事儿,满是孤注一掷的决心,就在他认为这个小把戏即将成功时,晚点的火车进站了,乔·凯恩起身,满不在乎地走到了餐厅门口。父亲为了征服这个鸡蛋,全力以赴做了最后一次尝试,仿佛只要干成了这件事情,他就能够建立自己作为一个开心果餐馆老板的名声。他为这个鸡蛋费尽心力,试着对它粗暴一点。他低声咒骂,满头大汗,结果鸡蛋在他的手上碎了,蛋液溅到了他的衣服上,而乔·凯恩在门口停住,转过身大笑起来。 父亲发出了一声怒吼。他挥着手,大声嚷嚷着一些含混的话,从柜台上的篮子里又抓了个鸡蛋,朝乔·凯恩扔过去,差点就砸到那个年轻人的头,好在乔·凯恩已经闪出门去,溜走了。 父亲手里拿着一个鸡蛋,上楼来找母亲和我。我不知道他想干吗。我猜他有过砸烂它、砸烂所有鸡蛋的打算,而且一开始他想当着母亲和我的面这么干,可一看到母亲,他就改变了主意,只是把鸡蛋轻轻放在了桌上,跪倒在床边,像我之前描述过的那样。然后,他决定当晚关店,上楼睡觉。他关上灯,和母亲低声说了许多话,然后两人都睡着了。我也睡着了,但睡得不好。 清晨我醒来,一直盯着那个桌上的鸡蛋,很好奇鸡蛋为什么会长成这样,为什么蛋孵出鸡,鸡又生出蛋。这个问题扎进了我的灵魂深处,一直留在里面,我想,这是因为我是我父亲的儿子。无论如何,这个问题在我的心里始终无解。此外,我还认为,这是鸡蛋又一次大获全胜的证明——至少对我的家人而言是这样。 [book_title]未明之灯 星期天晚上七点,玛丽·柯克兰走出她和父亲莱斯特·柯克兰医生同住的房子。那是一九〇八年七月,玛丽十八岁。她沿着特里蒙特大街走到美因街,穿过铁道抵达上美因区,沿路林立小店铺和旧房子,那儿很少人逗留,星期天的早上也相当安静萧条。她告诉父亲她准备去教堂,但她显然并不打算这么做。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干吗。“我要一个人走远点,好好想想。”在路上散步的时候,她自言自语。她觉得那天晚上很好,待在教堂里听一个男人讲一些明显无关紧要的事太浪费了。她的个人生活正面临危机,是时候好好想想自己的未来了。 玛丽察觉到自己这种严肃的思虑心,应该是前一天晚上她和父亲的那次对话引起的。在没有任何铺垫的情况下,父亲出人意料地宣告自己患有心脏病,随时可能会死。他们站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了这些话,诊疗室后面是他们住的屋子。 外面夜幕降临,她走进办公室发现他正独自坐在黑暗中。这栋老房子位于伊利诺伊州亨特斯堡,办公室和起居室在二楼。医生站在女儿身边,从窗边向外俯瞰特里蒙特大街。美因街上周六夜生活的人声低语传来,转个街角就是,那辆向东开往芝加哥的夜班火车刚刚路过,时速五十五公里。酒店巴士哐哐当当地驶出了林肯大街,穿过特里蒙特大街,朝着下美因区的酒店开去。马蹄扬起的一团飞尘飘浮在寂静的空气中。一群没赶上车的人追着那辆巴士,特里蒙特大街上的车站排了一长遛马车,都是附近的农夫和他们的妻子为了晚上的采买和闲聊开到镇上来的。 公车驶离之后,又有三四辆汽车开到了街上。其中一个年轻男人扶着他的爱人下马车,他非常温柔地扶着她的胳膊,看到这情形,玛丽心底又涌起一阵被男人轻柔触碰的渴望,这种渴望以前也曾经涌起过,与此同时,她的父亲告知了他即将到来的死亡。 就在医生说话的时候,巴尼·史密斯菲尔德——他在特里蒙特大街正对着柯克兰家的地方开了一间马厩——吃完了晚饭回到他的马厩。他停下来给那一群聚在马厩门口的人们讲了个故事,引起一阵欢笑。街上的懒汉之一,一个穿着格子西装的强壮年轻人,没和其他人在一起,站到了马厩主人的面前。他看见了玛丽,想要吸引她的注意。他也讲个故事,讲的过程中不停比画,挥舞着胳膊,时不时偏头去看那个站在窗边的女孩是不是还在看。 柯克兰医生用一种冰冷平静的语调告诉他女儿自己即将到来的死亡。在这个女孩看来,父亲的一切都显得冰冷而平静。“我有心脏病,”他直截了当地说,“很久以前我就怀疑自己有类似的毛病,周三我自己去芝加哥做了检查。事实就是我随时可能会死。我本不想告诉你,但有个苦衷——我能留给你的遗产很少,你必须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 医生走近窗户,她的女儿站在窗前,手搭在窗沿上。这个消息让她脸色有点苍白,手微微发抖。尽管他表面看来很冷漠,但他还是颇有触动,想要安慰她。“目前,”他支支吾吾地说,“目前为止一切都还好。别担心。我当医生三十多年了,还不知道这些诊断很多都是胡说八道吗?就算是得了心脏病,也许得好几年才会发作。”他不大自然地笑笑。“我甚至听说,一个人要想长命百岁,最好的办法就是得个心脏病。” 说完这些话后,医生转身离开了他的办公室,走下木质楼梯到了街上。和女儿说话时,他一直想伸手搭她的肩膀,但此前他从来没有表露过他作为父亲的感情,无法彻底放下一些心结。 玛丽站了很久,一直注视着下面的街道。那个穿格子西服的年轻人名叫杜克·耶特,已经讲完了他的故事,人群又爆发出一阵笑声。她转身看向父亲离去的门,内心充满恐惧。迄今为止的人生里,她并未感到任何温暖和亲近。尽管那夜很温暖,她还是止不住哆嗦,她轻柔地用手在眼前快速挥了一下。 这个举动仅仅表达了驱散笼罩在她身上的恐惧云团的愿望,却被站在马厩前离人群稍有点距离的杜克·耶特误解了。他看见玛丽抬起手来,笑了笑,四下观察,发现无人注意到他,便朝玛丽点点头,打了个手势让她下楼到街上来,那样他就有机会亲近她了。 …… 星期天的晚上,玛丽步行穿过上美因区,转到威尔莫特大街上,沿路都是工人的房子。那一年,工厂从芝加哥向西迁移到平原小镇的第一站就是亨特斯堡。一个芝加哥的家具制造商在这座沉寂的农业小镇上建了一个工厂,希望能够摆脱城市里那些已经带来麻烦的劳工组织。绝大多数的工厂工人住在上城区,住在威尔莫特大街、斯威夫特大街、哈里森大街和切斯纳特大街上的那些廉价的粗制滥造的木头房子里。夏日温暖的夜晚,他们聚集在房子前面的廊道上,一群孩子在尘土飞扬的大街上玩耍。穿着白色无领衬衫的红脸男人们,不穿外套地睡在椅子上,或四肢张开懒散地躺在门前狭窄的草皮或硬地上。工人的妻子们成群结队,站在分开院子的篱笆旁闲聊。偶尔,其中有个女人的声音会尖锐起来,飘荡在这些热闹的小街上汇成的平稳声流之上。 两个孩子在路上起了争执。一个肩膀厚实的红发男孩打了另一个脸庞瘦削苍白的男孩,拳头落在肩膀上。其他孩子都跑了。红发男孩的母亲命令两个人停手。“住手,约翰尼,我说住手。你再不停我就拧断你的脖子。”那女人大喊。 那个苍白的男孩转身,从他的对手面前跑开。当他沿着人行道溜走时,与玛丽·柯克兰擦身而过,他那锐利的小眼睛里充满了仇恨,抬起头看她。 玛丽快步走过。在她的家乡这个陌生的新区里,生活的骚动总是翻涌又平息,对她而言充满了强烈的吸引。她的本性中自有一种黑暗和幽怨的东西,让她觉得在拥挤的地方感到自在,在这些地方,拳头和咒骂驱散了生活的黑暗。他父亲惯常的沉默,父母不幸婚姻的秘密,深深地影响了镇上的人们对她的看法,让她变成了孤家寡人,某种程度上也促成了她相当坚毅的决心,促使她自己去想明白生活中种种不能理解的事物。 在玛丽思考的背后是旺盛的好奇心和对于冒险的无畏和决心。她像个森林中的小动物,被冒险家的猎枪夺走了母亲,被饥饿驱动着前去寻找食物。这一年她曾二十次独自在镇上快速发展的工厂区走夜路。她十八岁,看起来已经像个女人,而且她觉得这镇上其他同龄女孩都不敢在这种地方独自走路。这种感觉让她有点骄傲,她一边走,一边大胆张望。 那些住在威尔莫特大街上的工人们,跟着家具制造商来到镇上的男男女女,不少说话都带外地口音。玛丽从他们中间穿过,喜欢这些古怪的声调。置身这条街道,她觉得自己已经离开了镇子,来到一片陌生的大陆。在下美因街,或是镇子东部的住宅街区,住着她认识的年轻男女,还住着商人、书记员、律师和更多亨特斯堡体面的白领,她总是感到一种针对自己的隐秘敌意。这种敌意并不是针对她的品性,她很确定这一点。她如此刻意隐藏自己,事实上,很少有人了解她。“只是因为我是我母亲的女儿。”她告诉自己,因而不怎么在她那个阶层的女孩们住的地方散步。 玛丽出现在威尔莫特街太频繁了,以至于很多人都开始感觉和她熟悉起来。“她是某个农民的女儿,喜欢进城走动。”他们如此说道。一个红发大屁股的女人从一个房子的前门探出身来对她点头。另一所房子的门前狭长的草地上坐着一个年轻人,背靠着一棵树。他正在抽烟斗,但他一看到她便把烟斗从嘴边移开了。她觉得他一定是个意大利人,他的头发和眼睛都那么黑。“嗨,美女!你能打这儿经过真是太荣幸了[3]。”他笑着说,向她挥手致意。 玛丽走到了威尔莫特大街的尽头,转而走到一条乡村小路上。在她看来,距离她离开父亲一定过去了很长时间,但实际上这场散步没花上几分钟。路边一个小山丘顶上有个废弃的谷仓,谷仓前有个填满了烧焦木材的大洞,这些木材的前身是个农舍。洞旁散落一堆石头,石头上爬满藤蔓。房子的地基和谷仓之间有一个旧果园,而今已经遍生杂草。 她走入草丛中,许多杂草开着一簇簇的花。玛丽在一块石头上找了个坐的地方,那块石头抵着一棵老苹果树的树干。草半掩着她,在路上只能看到她的头。这样掩藏在杂草中的她看起来就像一只在高高的草地里奔跑的鹌鹑,一旦听到什么风吹草动,立刻停下,探出头来,警觉地观察四周。 医生的女儿以前来过这个废弃的老果园很多次。山脚下是街道开始的地方,坐在石头上能够听见威尔莫特大街上传来的微弱的呼喊和哭声。一道篱笆把这个果园和山那边的田地区分开。玛丽打算坐在树旁,等待黑暗笼罩大地,想出一些关于她未来的对策。她的父亲很快就会死这件事看似真实又不真实,她的脑子很难接受她父亲的肉体会死亡的想法。那一刻,父亲的死亡并不意味着成为一具冰冷无生气的尸体埋葬在地底,相反,对她来说,父亲并非逝世,而是动身去远方旅行。就像很久以前,母亲就是这样远游而去。这个想法中有着强烈却飘忽的宽慰。“好吧,”她告诉自己,“等那个时刻到来我也会动身,离开这里,闯世界去。”有那么几次,玛丽曾经和父亲到芝加哥过上一整天,她对自己不久可能会搬到那儿住这个念头着迷不已。她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幅挤满成千上万陌生人的长街的景象。融入这样的街道,在陌生人之中生活,就像是从一片干涸的沙漠中走出,进入一片长满鲜嫩青草的凉爽森林。 在亨特斯堡,她常年生活在一片阴云之下,现在她即将长大成人,那团一直呼吸着的沉闷空气也变得越发压抑起来。的确,没有什么直接触及她在社区生活的位置的问题被指出来,但她察觉出一种针对她的偏见。当她还是个小婴儿时,事关她父母之间的丑闻就已经发生了。整个亨特斯堡都为之震动,当她还是个孩子时,人们有时会用半嘲弄半同情的眼神看着她。“可怜的孩子!这事儿太糟糕了。”他们说。有一次,一个夏日阴沉的夜晚,她的父亲驾车去了乡下,她独自一人坐在他办公室窗前的黑暗之中,听到街上一对男女提到了她的名字。“柯克兰医生的女儿是个好姑娘。”男人说。女人讥笑。“她正在发育,开始吸引男人们的注意了。你最好长个心眼。她会变坏的。有其母必有其女。”那女人回应。 玛丽在果园树下的石头上坐了十到十五分钟,思考镇上的人们是如何看待她和她父亲的。“流言本该让我们联系更紧密。”她自言自语,既然笼罩他们多年的阴云并没有拉近彼此的关系,那么她好奇死亡的临近能否做到这点。死神很快就要来拜访她父亲,那一刻看上去并不残酷。从某种程度来说,死神已经为她而改变,暂时变成了可爱而仁慈的老好人。死神的手即将打开父亲房子外面的门,闯入他们的生活。出于年轻人的残忍,她最先想到的是新生活里蕴含的冒险和可能性。 玛丽一动不动地坐着。在高高的杂草中,晚歌被打断的昆虫又开始歌唱。一只知更鸟飞到她身后的树上,发出一声清亮尖锐的鸣报。镇上新厂区的人声轻轻扬扬飘到山上,就像是呼唤着人们去礼拜的远处教堂的钟声。女孩心里有什么东西破碎了,她双手抱头轻轻摇晃。对着亨特斯堡里生活着的人们,眼泪伴随着一种对生活于亨特斯堡的人们的温暖柔软的悸动涌出。 突然路边有人打了个招呼。“哎!那边的小女孩。”一个声音大喊,玛丽一下子跳了起来。她的好心情顿时像阵风消失得无影无踪,转而变成灼人的怒意。 路边站着杜克·耶特,他在马厩前闲逛时,看见她动身开始星期天的晚间散步,就一直跟着。当她穿过上美因街区,走到新厂区,他确信自己俘获了她。“她不想被人看见和我走在一起,”他对自己说,“肯定是这样。她一定知道我会跟着她,但在她完全离开她朋友的视线之前,她不希望我露面。她有点傲慢,需要人来磨一磨性子,但我在乎那个吗?她偏离了自己的路线,给我这个机会,也许她只是怕她老爹。” 杜克从路上爬上小斜坡,走进了果园,当他走到那堆爬满藤蔓的石头堆前,他被绊倒摔了一跤。他站起来大笑,玛丽没等他走过,先朝他走过去,他的笑声打破了覆在果园上空的寂静,她跳上前,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他的脚仍然缠在藤蔓里,她已转身跑到了路上。“如果你再跟过来,或者对我说话,我就找人杀了你。”她大吼。 玛丽沿路下山,往威尔莫特大街走去。多年来镇上一直流传着有关她母亲的故事片段她都已耳闻。她的母亲,据说,在很久以前的一个夏夜没了踪迹。与此同时,镇上一个总是在巴尼·史密斯菲尔德的马厩前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和她一起私奔了。现在,另一个小混混试图讨好她,一想到这个就让她怒火中烧。 她思量着要拿什么东西作为武器,给杜克·耶特更痛快的一击。在绝望中闪现的是父亲那身体虚弱即将死去的身影。“我父亲就想弄死一个像你这样的人。”她朝着那个年轻人大喊,他这会儿已经挣脱了果园里缠人的藤蔓,跟着她到路上。“我父亲就想杀人,因为镇上那些口口相传的关于我母亲的谎言。” 从威胁杜克·耶特的激动中回过神来,玛丽立刻为她的暴跳如雷感到羞愧,快步走开,眼泪喷涌而出。杜克垂着头走在她身后。“我没有恶意,柯克兰小姐,”他恳求,“我没有恶意。别告诉你父亲。我只是和你开玩笑。真的,我没恶意。” …… 夏日的暮色暗淡下去,人们三三两两地站在黑暗的门廊或是威尔莫特大街上的篱笆旁,脸上发出微弱柔和的椭圆光圈。孩子们的声音被压下去,也成群结队地站着。玛丽走过去,他们沉默不语,仰头注视她。“这位女士住得不远。她一定是我们的邻居。”她听见一个女人用英语说。当她转过头,却只看到一群站在房子前的黑人男人们。房子里传出一个女人为孩子唱的安眠曲。 那个年轻的意大利人,傍晚早些时候跟她打过招呼,现在显然刚要开始他的周日夜间冒险,他沿着人行道,快步走入了夜色之中。他身着周日的盛装,戴着一顶黑色圆顶礼帽,配白色硬领,系了一条红色领带。白得发亮的领子将他棕色的皮肤衬得像黑色。他男孩子气地笑,笨拙地抬了抬自己的帽子,却没开口。 玛丽边走边回头看,确认杜克·耶特没有跟着她。但在昏暗的光下看不到他的身影。她出离的愤怒也消失了。 她不想回家,又觉得这会儿再去教堂已经太晚。上美因街区那边有一条短街,向东延伸,翻过一个相当陡峭的山坡可抵达一条小河和一座桥,那是镇子向东的尽头。她顺着这条街走到桥上,在昏暗的光线之下看到两个在河边钓鱼的小男孩。 一个衣着破旧的宽肩男人沿街而来,停在桥上和她说话。这是她第一次听到家乡的人聊起对她父亲的印象。“你是柯克兰医生的女儿吗?”他犹豫地问,“我猜你不认识我,但是你父亲认得。”他指着那两个拿着鱼竿坐在杂草丛生的岸边的男孩。“这俩是我儿子,除此之外,我还有四个孩子,”他说,“一个男孩,三个女孩。我的一个女儿在商店工作。她和你差不多大。”这个男人解释他和柯克兰医生的关系。他以前是个农场帮工,他说,最近搬到镇上在家具厂工作。去年冬天他病了好长一段时间,也没钱。他卧病在床时,他的一个儿子从谷仓阁楼上摔下来,头上摔了个很严重的伤口。 “你父亲每天都来看望我们,缝好了我的汤姆的头。”这个农场帮工走近玛丽,手里拿着帽子站着,看着那两个男孩。“我很不安,你的父亲不仅照料我和这些孩子,还给了我的老太婆一些钱,让我们到镇上的商店、食品店和药店里买必需品。”这个男人说话声很小,玛丽为了听清他说了些什么身体得靠过去,脸几乎碰上这个农场帮工的肩膀。“你父亲是个好人,但我认为他不是很幸福,”他又说,“我儿子和我痊愈后,我就到镇上工作了,你父亲不肯收我的钱。‘你知道怎么和老婆孩子一起生活,也懂得怎么让他们幸福。拿好你的钱,花在他们身上。’他是这么对我说的。” 这个帮工穿过桥,沿河走到他两个儿子钓鱼的地方。玛丽扶着桥栏杆,看着河水缓缓流动。桥下的河水几乎笼罩在黑影之中,她觉得这就像是她父亲迄今为止的生活。“就像是一条总是流淌在阴影中的河流,永远不会流到阳光下。”她想,同时又担心自己的生活也会在黑暗中流逝。一种对父亲的全新而浓烈的爱意席卷了她,在想象中,她感到父亲拥抱了自己。年幼时,她一直梦想得到父亲的爱抚,现在这个梦想又回来了。她站着看那条河很久,决心这个晚上她应该做些努力让旧梦成真。她再次抬起头,那个帮工已经在河边升起一堆篝火。“我们钓到了牛头鱼,”他招呼她,“火光会把它们吸引到靠岸的地方。如果你想过来试试钓鱼,孩子们会借一杆鱼竿给你。” “哦,谢谢,今晚我不想。”她说,然后担心自己会突然哭泣,如果这个人继续跟她说话,她会发现自己无法再应答,她急忙走开。“再见!”那个人和他的两个儿子大声说。这三个人十分自然地冒出的这句话,创造了一种尖锐喇叭式的效果,像一声欢乐的呼唤穿透了她内心的沉重。 …… 柯克兰医生独自一人在办公室里坐了一个小时,那会儿他女儿玛丽出门晚间散步去了。天黑下来,那些在街对面马厩前的椅子和箱子上坐了一下午的人们都回家吃晚饭了。喧嚣退去,有时候会有个五到十分钟的静默。然后从一些远处的街道上传来一声孩子的哭声。马上教堂的钟声开始响彻。 医生并不是一个很整洁的男人,有时候会连续几天忘了刮胡子。他用瘦长的手摩挲自己半长不长的胡子。病情比他自认的还要严重得多,他的灵魂迫不及待地要离开他的躯体。他总是这么坐着,双手平放在大腿上,用一种孩子般的专注盯着自己的手,仿佛它们属于别人。他陷入沉思。“躯体真是奇怪的东西。灵魂栖居于此这么多年,但使用率却这么低。现在身体快要死了,腐烂了,就像它从未被人占有过。我很好奇,当初它为什么没有找个别的主人。”他为这个想法苦笑,还是继续往下想。“嗯,我对人性有足够的理解,我也有能用的嘴巴和舌头,但拙于言辞。当我的艾伦和我住在一起时,我让她误以为我是个冷酷无情的人,但我的内心却有什么在拉扯,试图挣开束缚。” 他想起他还是个年轻人的时候,就在这间办公室里,夜晚他总是沉默地坐在他妻子的身边,他的手多么渴望穿过他们之间的距离,去抚摸她的手、她的脸、她的头发。 镇上的每个人都不看好他们的婚姻,那又怎样!他妻子以前是个演员,跟着一个剧团来到亨特斯堡,之后就滞留于此。那会儿这个女孩子生病了,也没钱付酒店的房钱。年轻的医生帮着处理了,那女孩康复之后,他带她坐他的马车去郊外兜风。她以前的日子一直过得艰难,因而在这个小镇上过上平静生活的念头吸引了她。 婚后,紧接着孩子出世,她突然发现自己不能再和这个沉默冷酷的男人生活下去了。有传闻说,她和一个年轻的混混私奔了,因为同时有个酒馆老板的儿子也从镇上消失了,但这些传闻不是真的。莱斯特·柯克兰自己把她送去了芝加哥,她在一个剧团里找了工作,去了遥远的西部。他把她送到她酒店的门,把钱放入她手中,一言不发地转头离去,甚至连个告别吻都没有。 医生坐在他的办公室里,追忆这些时光,还有那些表面不动声色、内心翻江倒海的动情时刻。他怀疑那女人是否知道这些。他问过自己无数次。自打他们在旅馆门口分开,她从未写信回来。“也许她已经死了。”他猜想过千百次。 一年多来,在一些奇怪的时刻,一件怪事频频发生。在柯克兰医生的意识里,记忆中妻子的身影与女儿的身影重叠了。每逢这些时刻,他试着把两个人的身影分开,让它们之间保持距离,却没能成功。他轻轻转过头,恍惚中看见一个少女的白色身影从他女儿住的房间里走出去。漆成白色的门,在窗外吹来的一阵微风轻拂下慢慢摇摆。风悄无声息地吹过房间,吹落了角落里桌子上的几张纸,发出像是裙摆摩擦的细小沙沙声。医生站起身,全身颤抖。“是谁?是你吗,玛丽,还是艾伦?”他颤声问道。 通向街道的楼梯上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有人打开了外门。医生虚弱的心脏剧烈跳动,重重跌回自己椅子。 一个男人走进了房间。他是个农场主,医生的病人之一,进屋后他划着一根火柴,举过头顶,大喊:“有人吗?”医生从椅子里站起来答应了一声,那人吓了一跳,手里火柴掉落在他的脚边,微弱地燃烧着。 年轻的农夫双腿健硕,就像两根撑着沉重大厦的石柱,他两腿之间那根火柴的微弱火焰在微风中继续摇曳,在墙壁上投出舞动的影子。医生混乱的意识不肯驱散幻想,反而顺着眼前的新景象继续生发。 他忘记了农夫的存在,梦回自己的婚后生活。墙上摇曳的光唤回了另一道舞动之光。那是他婚后第一年的一个夏日午后,他和妻子艾伦驾车去乡间。那会儿他们正在布置自己的房子,艾伦在一个农夫的房子里看到了一面旧镜子,已经闲置了,就靠在库房的一面墙上。因为设计上的一些古雅元素,艾伦喜欢上这面镜子,农夫的妻子顺手送给了她。回家的路上,年轻的妻子告诉丈夫自己怀孕了,医生内心从未如此澎湃。他把那面镜子搁在膝盖上,他妻子驾着车,在宣布那孩子到来的消息时,她把目光移开,眺向田野。 那一幕如此深刻地印入这个病中之人的脑海!太阳西沉,掠过路两边种满嫩玉米和燕麦的田地。大平原的土地是黝黑的,时不时穿过林荫小道的马路在昏暗之中看起来也是黝黑的。 他膝盖上的镜子捕捉到了西沉的阳光,反射出一个巨大的光斑,光斑在田野和树梢之间跳跃。当他站在这个农夫面前,地板上燃烧火柴的微光让他回忆起另一个有着跳跃光影的夜,他已经了解自己的婚姻和人生为何失败。很久以前的那个夜晚,艾伦告诉他,他们的婚姻即将迎来的巨大的挑战,他依旧沉默不语,因为他想不出能够传达感受的话语。他为自己想了一套托词。“我告诉自己,就算不说,她也应该能明白。对玛丽也是这样,我一生都这么告诉自己同样的话。我是一个傻瓜,一个懦夫。我总是沉默,只是因为我害怕表达感情——就像个笨拙的傻瓜。我是个傲慢懦弱的人。 “今夜我就会去说。就算是它会要了我的命,我也要对那女孩说。”他大声说,心思又回到他女儿的身上。 “喂!这话什么意思?”农夫问,他手里拿着帽子站着,等着说出此行的目的。 医生从巴尼·史密斯菲尔德的公共马厩里牵出马来,骑去乡下,看望那农夫即将生第一胎的妻子。她细瘦,胯窄,胎儿却很大,医生拼尽全力,那女人已经吓坏了,她呻吟着,挣扎着。她的丈夫在屋子里进进出出,两个邻居女人来了,一声不吭地等候差遣。事情全部结束已经过了十点钟,医生准备动身回城。 农夫牵出马,把它带到门口,医生骑马离开,感到异常脆弱,同时又很坚定。现在看来,他下决心要做的事情多么简单。也许等他回到家,女儿已经上床睡觉了,但他会把她叫醒,一起走进办公室,然后他会对她完整讲述自己的婚姻和它并未使他蒙羞的失败。“我的艾伦有非常可爱和美丽的特质,我必须让玛丽了解这些。这会让她变成一个美丽的女人的。”他想,对自己的决定满怀信心。 十一点,他到了公共马厩的门口,巴尼·史密斯菲尔德、杜克·耶特和另外两个人正坐着说话。马厩老板把他的马牵到马房的暗处,医生抵着屋子的墙站了一会儿。镇上的守夜人也和那伙人站在门口,他和杜克·耶特之间爆发了口角,但医生并没有听见他们之间你来我往的口舌之争,以及杜克对愤怒的守夜人的大声嘲笑,他陷入一种古怪踟蹰的情绪之中。 有件事他热切地想做,却想不起来。事关他的妻子艾伦,还是女儿玛丽呢?这两个女人的身影又一次在他的心底混淆,还有第三个影子也混淆进来,就是那个他刚刚助产过的那个女人。所有的事物都混淆了。他穿过街道,朝着通往他办公室的楼梯口走去,然后停在路中央,环顾四周。巴尼·史密斯菲尔德拴好了医生的马,关上了马厩的门,门上挂着的灯罩来回摆动,在站着和争吵的人们脸上身上投下奇形怪状摇曳的影子。 …… 玛丽坐在医生办公室的窗前等着他回来。她如此沉浸于自己的思绪,完全没注意到街上杜克·耶特和其他人交谈的声音。 当杜克走到街上,她看到他眼中男人自信傲慢的神情,又升起夜晚早些时候在果园里对他的强烈怒气,但她马上忘了他,专注地想自己的父亲。童年的一桩旧事又缠绕心头。五月的一个下午,她十五岁,她的父亲让她陪他傍晚一起下乡。医生去看望住在离镇上五英里的一间农舍的女病人,下过一场瓢泼大雨,路变得泥泞难走,天黑时分他们才抵达那农夫的房子,他们进了厨房,在餐桌旁吃了一顿冷饭。出于一些原因,那个晚上她的父亲表现得很孩子气,近乎快乐。路上他没怎么说话。虽然年纪还小,玛丽已经长高了,身形变得女性化。在农场厨房吃完了冰冷的晚餐,他和她一起在房子附近转了转,然后她坐在了狭窄的门廊上。她的父亲在她旁边站了一会儿,手插在裤兜里,由衷地仰头笑起来。“一想到你很快要成人了就感觉奇怪,”他说,“当你成为一个女人时,你觉得会发生什么,嗯?你想过怎样的生活?会发生什么转变?” 医生也坐到走廊上,挨着自己的孩子,那会儿她以为他会伸手揽住她。但他跳起来走进了屋子,留她独自坐在黑暗中。 记起这件小事情的同时,玛丽也想起童年的那个夜晚,她曾经撞见过父亲在试图打破沉默。在她看来,是她,而非她父亲,才是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的罪魁祸首。她在桥上遇到的那个农场帮工并不觉得她父亲冷漠。那是因为他一直以温暖而慷慨的态度对待这个贫病交加的男人。她的父亲说过,这个帮工知道怎么做父亲,而玛丽也记得当她走入夜色时,那两个在岸边钓鱼的男孩子呼喊她的那份热情。“他们的父亲知道怎么做一个父亲,是因为他的孩子们懂得坦诚。”她内疚地想,自己也应该坦诚。夜晚过去之前,她就这么做。很久以前的那个夜晚,她跟在父亲身边骑马回家,他徒劳地尝试来打破那道隔在他们之间的墙。大雨让他们必经的那条河水上涨得厉害,当他们快回到镇子,却不得不在一座木桥前下马。那匹马不安地打转,她父亲牢牢握住缰绳,时不时抚慰它几句。桥下,泛滥的河水发出巨大咆哮,沿路绵长平坦的田野上形成了一个洪水湖。在那个时刻,月亮破云而出,风吹过水面掀起小浪。洪水湖上覆盖着粼粼月光。“我想告诉你,你母亲和我的事情。”她父亲哑声说,就在那一刻,木桥开始发出危险的爆裂声,马发狂逃奔。当她父亲再度控制住那头受惊的牲口,他们已经回到了镇上的街道,他那温吞沉默的天性又一次占据了上风。 玛丽坐在办公室窗边的黑暗之中,看见她的父亲骑马回到街上。他的马被牵走之后,他却没有像平常那样,马上上楼回办公室,而是在马厩门口的黑暗中逗留了一会儿。有一次他想穿过街道,但立马又返回了那片黑暗。 那些在那儿坐着小声说话的男人们之间突然爆发了一阵口角。镇上的守夜人杰克·菲舍尔一直在对其他人讲述他在内战中参加过的一场战役,杜克·耶特取笑他。守夜人生气了,抓着他的宽肩膀,跛着脚走来走去。杜克·耶特的响亮嗓音盖过了他刻薄受害者的尖锐愤怒的嗓音。“你应该从侧面偷袭,我告诉你杰克。是的,长官,你应该侧面偷袭那个南方士兵,包抄成功后,再把他打成肉酱。要我就这么干。”杜克大声说,哄笑着。“你会下地狱的,一定会。”守夜人回答,满是无奈的愤怒。 那个老兵沿路离开了,身后是杜克和他狐朋狗友还有巴尼·史密斯菲尔德的笑声,他刚把医生的马牵了进去,走出来准备打烊。挂在门上的灯罩来回晃动。柯克兰医生又一次穿过街道,到达楼梯口时,他转过身来对着那群人喊话。“晚安。”他愉快地说。一缕头发被夏日轻柔的晚风吹过玛丽的脸颊,她跳起脚来,像是被黑暗之中伸向她的一只手碰了一下。她千百次看见自己的父亲夜间骑马归来,但他以前从没对马厩前的闲人们说过一句话。她甚至怀疑这个正在上楼的男人不是她的父亲而是别的什么人。 木楼梯上传来沉重迟缓的脚步声,玛丽听见她父亲放下了他一直带着的小药箱。这个男人那奇怪的雀跃心情还在持续,但他的意识已经陷入了混乱。玛丽想象着她能看见他在门口的黑影。“那女人生了个孩子。”门外玄关传来愉悦的声音。“生孩子的是谁呢?是艾伦,还是别的女人,还是我的小玛丽?” 一连串的字句,一次控诉,从那男人的嘴中蹦出。“谁一直在生孩子?我想知道。谁一直在生孩子?生活没有出路。为什么孩子却不断出生?”他问道。 医生的口中爆发一声大笑,他的女儿身体前倾,攥着椅子的把手。“一个孩子出生了,”他又说,“呃,真奇怪,一个孩子经我的手降生于世,与此同时,死神就站在我的身侧。” 柯克兰医生在玄关地板上跺脚。“我的脚又冷又麻,为了等一条生命从另一条生命里挣脱出来,”他沉重地说,“那女人努力过了,现在我必须努力。” 跺脚声和病人口中疲惫沉重的宣言之后,房子里一片寂静。下面的街道上又传来杜克·耶特的一声大笑。 然后柯克兰医生沿着楼梯向后摔下去,滚到了街上。他没有发出任何呼喊,只有他鞋子在楼梯上发出的咔嗒声和身体倒下时发出闷响。 玛丽没有从椅子上起身。她闭着眼睛在等,心脏狂跳。一阵虚弱感完全彻底地控制住了她,从头到脚都涌起一阵情感的小浪,就像是许多柔软如发的细小生物在她的身体上玩耍。 杜克·耶特把死者扛上了楼,放在办公室后面一间屋子的床上。一个和他一直坐在马厩门前的男人举起双手,又紧张地放下。他的手指间夹着一支被遗忘的香烟,火光在黑暗之中上下翻飞。 [book_title]衰老 他是个老者,坐在肯塔基一个小镇火车站的台阶上。 一个衣着考究的人,应该是城里来的游客,走上前站到他的面前。 老者变得有点扭捏。 他笑,像个小孩那样笑。脸颊全都凹陷,爬满皱纹,脸上挂着一个大鼻子。 “你有咳嗽、感冒、肺结核或是血友病吗?”他问道。口吻恳切。 陌生人摇头。老者站了起来。 “老是出血的病真是讨人厌。”他说。他的舌头从牙齿间伸了出来,弹出吧嗒吧嗒的声音。他把手搭在陌生人的肩膀上,大笑。 “不错!真不错!”他大声说,“我全都能治好——咳嗽、感冒、肺结核,还有血友病。我能拔掉手上的疣——我无法解释自己是怎么做到的——那是个秘密——我分文不取——我的名字叫汤姆——你喜欢我吗?” 陌生人很亲切,他点了点头。老者开始追忆。“我的父亲是个严厉的人,”他说,“他和我差不多,做铁匠挣钱,但他戴一顶大礼帽。玉米成熟的时节他对穷人们说,‘去地里摘吧’,但战争来临时,他让一个富人花了五美金买一蒲式耳的玉米。 “我结婚违背了他的意志。他跑来对我说,‘汤姆,我不喜欢那个女孩’。 “‘但是我爱她’。我说。 “‘我不喜欢。’他说。 “我的父亲和我坐在一根木头上,他很英俊,戴一顶圆礼帽。 “‘我会去领结婚证。’我说。 “‘我一分钱都不会给你。’他说。 “我结婚花了二十一美金——我在玉米地干活挣来的——下着雨,马是瞎的——办事员问,‘你们满二十一岁了吗?’我说‘对。’她说‘是的。’我们是走着去登记的。父亲说,‘我给你自由。’我们没钱。结婚花了二十一美金。她死了。” 老者看向天空。已经入夜,太阳落山了。天空密布着灰色云层。“我画了些漂亮的画,全都送人了,”他说,“我的哥哥蹲着监狱。他杀了一个喊他诨名的男人。” 在陌生人面前,风烛残年的老者紧握双手,松开又攥紧。黢黑的手上尽是污垢。“我拔掉了疣子,”他哀怨地说,“它们和你的手一样柔软。 “我会演奏手风琴。你三十七岁啊。我坐在蹲监狱的兄弟旁边。他很英俊,梳大背头。‘阿尔伯特,’我说,‘你后悔杀了人吗?’‘不,’他说,‘我不后悔,我想杀十个、一百个、一千个人。’” 老者开始哭泣,用带土的手帕擦手。他想要嚼一口烟草,但他的假牙错位了。他不好意思,用手捂着嘴。 “我老了。你三十七岁,我比你老多了。”他呢喃。 “我的兄弟是个坏人——他满心仇恨——他很英俊,梳大背头,但是他会杀杀杀。我讨厌老去——我为自己是个老人感到羞耻。 “我有了个美丽的新妻子。我给她写了四封信,她回了信,来了这个地方,我们就结婚了——我喜欢看她走路——哈,我会给她买好看的衣服。 “她的腿不直——畸形——我第一任妻子死了——我能徒手拔掉手上的疣子,一滴血不流——我治咳嗽、感冒、肺结核和血友病——人们可以写信给我,我会回信——如果他们没钱付账也没关系——全都免费。” 老者又哭了,陌生人试图安慰他。“你是个幸福的人吗?”陌生人问。 “是的,”老者回答,“还是个好人。你去各处打听打听我——我的名字叫汤姆,一个铁匠——我的妻子走路很好看,虽然腿脚不好——我给她买过一条长裙——她三十岁,我七十五岁——她有很多双鞋——我给她买的,但她脚畸形——我买的是正常的鞋—— “她以为我不知道——所有人都以为汤姆不知道——我给她买了一条拖地长裙——我的名字叫汤姆,一个铁匠——我七十五岁了,我讨厌衰老——我能拔掉手上的疣子,一滴血不流——大家可以写信给我,我会回信——全都免费。” [book_title]穿棕色外套的男人 拿破仑骑马冲入战场 亚历山大骑马冲入战场 乔治·格兰特下马走入树林 兴登堡将军立于山丘之上 月亮从一丛灌木里升起 …… 我在写一部人类事迹的史书。我写了三部这样的历史,虽然我还年轻。我已经写了三十四万字了。 我的妻子坐在房子里的什么地方,而我已经坐着写了好几个小时。她是个高大的女人,黑头发慢慢染上一点灰白。听,她轻声爬上楼。每天她都轻手轻脚,在房间里做着家务。 我从爱荷华州的另一个镇子来到这个镇子。我的父亲是个工人,房屋粉刷匠。他并未像我这样出人头地。我努力考上大学,成为一个历史学家。我们买下这所现在住着的房子。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工作。我已经写了三本历史书。我讲述过国家的建立和战争的打响。你也许会在图书馆的书架上见到我的书整齐码放,排列如哨兵。 我和妻子都是高个子,有点溜肩。我热衷写作,却是个害羞的人,喜欢关门独自在房间里工作。房间里有许多书。不同国家在书里面纵横捭阖。这儿很安静,但书的世界里雷声隆隆。 …… 拿破仑骑马下山,加入战斗 乔治·格兰特在林间漫步 亚历山大骑马下山,加入战斗 …… 我妻子神情严肃,总是板着脸。有时候我想到她就会不寒而栗。下午,她会离开房子,出门散个步。有时候会去商店,有时去拜访邻居。在我们房子对面有个黄色的房子。我妻子从侧门出去,穿过横在我们的房子和那栋黄房子之间的街道。 侧门砰地关上之后,经过片刻等待,我妻子的脸就会从一幅黄色背景的画里浮现。 …… 潘兴将军骑马下山,加入战斗 亚历山大骑马下山,加入战斗 …… 小事情在脑中越滚越大。书桌前的窗户形成了一个小画框。每天我坐在那儿凝视,对即将发生的事怀着特别的期待。我双手颤抖。画中浮现的面孔做了一些我不能理解的事情。面孔滑过,停住。它从右手边滑到左手边,停住了。 这张面孔进入我的思绪,又消失——这张面孔在我的脑海中滑过。笔从我的指尖掉落。房子里悄声寂静。浮现的面孔的目光从我身上转开了。 我的妻子是从俄亥俄州的另一个镇子搬来这个镇子的姑娘。我们雇了个仆人,但妻子经常自己扫地,时不时整理一下我们睡的床铺。晚上我们坐在一起,但我一点都不了解她。我无法摆脱自我。我穿了一件棕色外套,没办法脱掉自己的外套。我走不出自我。我的妻子非常温柔,说话轻声细语,但她也走不出自我。 我的妻子离开了这所房子。她不知道我知晓她生活中的每一个小小的念头。我知道当她还是个孩子,走在那个俄亥俄州小镇的街道上时在想些什么。我听见了她脑海中的细语。那些细语我听得见。我听见了她第一次被激情驱动扑入我怀中时哭声中的担忧。我也听见过婚后我们搬来这个房子的第一个夜晚坐在一起时,她对我说出的那些鼓励的话里隐含的隐忧。 如果我坐在窗前——如我现在正在做的这样,我的面孔也浮现于那栋黄色房子的窗户形成的画框之中,这画面想必很奇怪。如果我撞见了我的妻子,隔窗相望,那一定会是奇妙而美丽的邂逅。 面孔浮现于我的画框中的女人对我一无所知,我也对她一无所知。她沿着一条街道离去。她脑中的声音正在说话。而我就待在这房间里,如上帝创造的每个人一样孤独。 如果我能看见自己的面孔浮现于自己的画中,此事想来必是奇妙而美丽的。假如我的面孔能够在她的眼前浮现,假如这事儿会发生在任何男女身上——那将是多么奇妙而美丽的事情。 …… 拿破仑骑着马加入了战斗 格兰特将军走入了林间 亚历山大骑着马加入了战斗 …… 我想说的是——有时候整个世界的全部生命都显现在我脑海中那张面孔上。整个世界无知无觉的面孔停下来,一动不动地站在我面前。 为什么我不对别人吐露一点心声?在我们一起度过的生命里,为什么我从未能打破面对妻子的那面心墙? 我已经写了三十四万字。难道就没有什么话语能够直指生活?总有一天我会对自己坦白。总有一天我会为自己写下遗言。 [book_title]兄弟 十月末,我待在自己乡下的房子里。雨一直下。屋后是一片森林,屋前是一条马路,再往前是一片开阔的田野。这片地位于众多低矮山丘中的一座,地势陡降,转为平原。 这样的雨天,窗前路边树上的叶子也像雨点一样纷纷掉落,黄的、红的,还有金色的叶子重重地摔在地上。雨水残忍地打落它们。它们失去了最后一次在空中闪烁金光的机会。十月,树叶本该被风刮走,越过平原。它们本该舞动而去。 昨天早上,破晓时分我起床去散步。雾气很重,我迷了路。走到平地上,又转回山上,到处都是雾,像是一堵墙挡在我面前。有些树突然蹿出来,怪模怪样,就像是夜晚的城市街道上人们突然从暗处走到路灯的光圈之下。雾气之上,日光努力地慢慢照射进来。雾气缓缓流动。树梢也微微晃动。树下的雾气尤其浓重,泛着紫光,像是那种工厂小镇街道上弥漫的烟雾。 雾中一个老人走向我。我跟他很熟。当地人都说他脑筋不正常。“他精神有点问题。”他们说。他独自一人住在密林深处的一间小屋,养了条狗,他总是将它抱在怀里。很多个早上,我撞见他在路上散步,他跟我聊起那些男男女女——他的兄弟姐妹、堂表兄弟、姑婶妯娌、连襟兄弟。让人摸不着头脑。他不能编排身边的人,所以他从报纸上挑出一个名字,在脑中演绎。有个早上,他告诉我他有个表兄名叫考克斯,就在我写下这个故事的当儿,还是个总统候选人。另一个早上,他对我说,歌手卡鲁索娶的那个女人是他的小姨子。“她是我妻子的妹妹。”他说,边紧紧抱着那条小狗。他那双水气弥漫的灰色眼睛恳切地看向我。他希望我相信他。“我妻子是个漂亮苗条的女人,”他说,“我们以前一起住在一座大房子里,早上一起挽着手散步。现在她的妹妹嫁给了歌手卡鲁索。他成为了我们家庭的一员。” 记得有人对我说过,这个老人从来没有结过婚,我疑惑地走开了。九月初的一个早上,我看见他坐在他家附近小路的一棵树下。那条狗朝我乱吠,然后跑着钻进他的怀抱。那会儿芝加哥的报纸上都在报道一个百万富翁因为出轨一个女演员,和妻子闹得不可开交的事儿。老人告诉我,那个女演员是他的妹妹。他年逾六旬,报纸登载的女演员才二十岁,但他说他们童年在一起度过。“你看到我们现在的样子,绝对想不到我们以前多穷,”他说,“真的。我们住在山边上一栋小房子里。有次风暴来临,狂风几乎把我们的房子刮走。那风太厉害了!我们的父亲是个木匠,他为其他人盖结结实实的房子,但是自己的房子却盖得马马虎虎。”他悲伤地摇了摇头。“我的演员妹妹有麻烦了。我家的房子没盖牢。”我走小路离开时,他还在喋喋不休。 …… 有一两个月的时间,那些每天早上从芝加哥投递到镇上的报纸,都在报道同一起谋杀案。一个男人谋杀了自己的妻子,似乎并未出于什么目的。这个故事大致如下—— 那个男人目前正在法庭受审,毫无疑问将被处以绞刑,出事以前在一家自行车厂做工头,和妻子、岳母住在三十二街区的一间公寓里。他爱上了上班的工厂办公室里一个姑娘。这个姑娘从俄亥俄州的一个镇子来到这里。刚来时和她姑妈住在一起,如今她姑妈已经去世。在这个面色凝重的灰眼睛领班看来,她是这世上最美的女人。她的办公桌位于工厂附楼的靠窗角落,而这个工头的办公桌在楼下车间的另一扇窗户边上。他坐在自己桌前,整理部门里每个人工作完成记录的表格。他抬起头来,就能够看到那个女孩在她的桌前工作。他觉得那女孩极为可爱,但从未想去接近她,或是赢得她的芳心。他注视着她,像是远眺一颗星星,或是遥望层林尽染的十月穿越乡间低矮的山丘。“她是纯真、圣洁的,”他隐约这么想,“当她坐在窗边工作的时候,会想些什么呢?” 领班想象着自己把这个女孩从她爱荷华州的家领到他三十二街的公寓去,带到他妻子和岳母面前。无论是白天在车间,还是晚上在家里,他脑中没日没夜想着她的模样。当他站在他公寓的窗前,望向伊利诺伊中央铁路的铁轨,目光越过铁轨看到大湖,那女孩似乎就在他身边。下面街上行走的女人们,他能从每个女人身上看到那个女孩的一点特质。一个女人走路像她,另一个女人做了个手势也让他想起她。除了他的妻子和岳母之外,他见到的所有女人看起来都像那个他在意的姑娘。 他屋子里的两个女人让他感到困惑不解。她们变得突然讨厌和庸俗起来。他的妻子尤甚,就像是某种增生在他身体上的讨厌的瘤。 傍晚,结束工厂的一天后,他回家吃晚饭。他一直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就算不说话也没人在意。晚饭后,他和妻子去一个摄影展。他们已经有了两个孩子,还有一个快生了。他们回到公寓坐下来。爬两层楼的楼梯都让他妻子筋疲力尽。她坐在她母亲旁边的椅子里,疲惫地抱怨。 岳母心地善良,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没要过一分钱。她女儿想要去看摄影展,她摇着手微笑。“去吧,”她说,“我不想去。我宁愿坐在家里。”她取出一本书,坐下来读。小的那个九岁男孩醒来大哭,他想要小便,岳母就去照料他了。 男人和他的妻子回到家后,三个人在无言中坐了一两个小时才上床睡觉。那个男人假装在看报纸,实际上在看着自己的手。尽管很认真地用肥皂清洗过,但指甲缝里还是残留着自行车毂机油的黑色污渍。他想着那个爱荷华女孩,想着她那双在打字机上敲字的洁白灵巧的手,觉得自己脏,心里不太舒服。 工厂那个女孩知道这个领班爱上了自己,这想法让她有点兴奋。自从她姑姑去世,她不得不住进一间出租屋,晚上也无所事事。尽管领班对她来说什么也不是,但是她可以利用他。对她而言,他变成了一个象征。有时他走进办公室,倚着门站一会儿,宽大手掌上沾满黑色机油。她看着他,却并非真的在看他。在她的想象中,站在那位置上的是一个高大纤细的年轻男子。在领班身上,她只看得到那双燃着怪异火焰的灰色眼睛。那双眼睛传达出渴望,一种谦卑而虔诚的渴望。在有着这样一双眼睛的男人面前,她觉得自己没必要害怕。 她希望自己的爱人能带着他眼中的目光走向她。偶尔,大概两个星期一次,她会在办公室里待得晚一点儿,假装有什么工作必须完成。透过窗户,她能看到那个领班在等待。等到所有人都离开之后,她才合上桌子,走到街上。与此同时,那个领班也走出工厂大门。 他们一起沿着街道走上六个街区,直至她上车的地方。工厂位于南芝加哥,他们走的时候,夜色降临。街道两旁排布着没有粉刷过的简易房子,脸上脏兮兮的孩子们在尘土飞扬的街道上奔跑尖叫。他们走过一座桥。两艘废弃的挖煤船停在河道里静静地朽烂。 他步履沉重地走在她旁边,努力藏起自己的手。离开工厂前他一丝不苟地清洗过双手,但在他看来,它们仍然像是两片挂在身上的肮脏垃圾。他们只在某个夏天结伴而行过很少的几次。“很热。”他说。他从来没对她说过天气之外的话。“真热。”他说,“我觉得可能会下雨。” 她幻想自己的爱人,一个高大清秀的年轻男人,还是个有房有地的有钱人,不知他会在什么时候到来。这个走在她身侧的工人和她的爱情幻想毫无关联。她之所以在办公室里待到其他人都离开,不被人发觉地和他一起走回去,只是因为他的眼睛,因为他眼中的渴求,渴求的同时又那么卑微,完全臣服于她。在他身边没有危险,不可能有危险。他从没有想过靠得太近,或是伸出手来触碰她。和他在一起,她很安全。 晚上在自己的公寓里,这个男人和自己的妻子、岳母坐在灯下。他的两个孩子在隔壁房间里熟睡。妻子很快会再诞下一个孩子。他陪着她去了一个摄影展,回来后他们即将上床睡觉。 他会躺下醒着想点事情,会听见另一个房间岳母爬上床,弹簧床发出的吱呀声。生活太熟悉了。他会醒着,期待着什么,渴求着什么——期待什么呢? 什么也没有。马上其中一个孩子会哭。孩子要起夜,要上厕所。任何奇怪或特别或愉快的事情都不会也不可能发生。生活太紧密、太直接了。这个公寓里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不会搅动他心中的波澜。他妻子提及的各种事情,她偶尔假意真心地激情迸发,她岳母干着用人的活儿却不要报酬的好意…… 他坐在公寓灯下,假装阅读一份报纸——走神思考。他看着自己的手。它们硕大,变形,是一双劳动者的手。 那个爱荷华女孩的身影在房间里徘徊。他随她走出公寓,默默地在街上走了好几英里。没有开口的必要。他跟着她走,沿着一座山的山脊走到海边。夜色清澈,寂静无声,星光闪烁。她也是一颗星星。一切尽在不言中。 她的眼睛就像星星,她的嘴唇像昏暗中起伏的柔软山丘,星光照亮了平原。“她可望而不可及,遥远如星辰。”他想,“她像星星一样遥不可及,又不像星星,她呼吸,她活着,是像我一样的存在。” 大约是六个星期前的一个晚上,这个自行车工厂的领班杀掉了自己的妻子,现在他正因谋杀罪接受法庭审判。每天的报纸上都在报道这个故事。谋杀案发生的当晚,他照例带着妻子去了一个摄影展,九点钟动身回家。在三十二街区,一个靠近他们公寓大楼的转角处,一个男人的身影突然从一条小巷里蹿了出来,又蹿了回去。这个意外可能启发了这个男人杀掉他的妻子。 他们走到公寓大楼的入口,迈入幽暗的走廊之中。紧接着,非常突然,且明显未经考虑,这个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设想一下,刚才那个蹿进巷子的男人是想杀掉我们。”他想。他旋开了小刀,刺向自己的妻子,捅了两下,又捅了很多下——发疯一般。只听一声惨叫,他的妻子倒下了。 守夜人忘记点着楼下走廊里的瓦斯灯了。后来,这个领班推断,这就是他犯下罪行的诱因,还有那个从巷子里蹿出来又蹿回去的一闪而过的身影。“当然,”他自我辩解,“如果瓦斯灯亮着,我是不会做这种事的。” 他站在走廊里思来想去。他的妻子死了,一尸两命。楼上公寓发出一迭开门的声音。有好几分钟什么都没发生。他的妻子和她未出世的孩子死了——就是这样。 他跑上楼,快速思考对策。在楼下楼梯的黑暗中,他把小刀放回了口袋,又发现自己的手上和衣服上都没有血迹。情绪稍稍平复之后,他在洗手间仔细地清洗了这把刀。他对所有人讲述了同样的故事。“发生了抢劫,”他解释,“一个人从小巷子里蹿出来,尾随我和我的妻子回家。他跟随我们走进了大楼的走廊,没有灯光,守夜人忘了点着瓦斯灯。”于是——发生了一场争斗,在黑暗之中他的妻子被杀掉了。他不能描述清楚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形。“没有灯光。守夜人忘了点着瓦斯灯。”他反复说。 那一两天,他们没有特别审问他,他还有时间处理那把刀。他走了很远去丢掉它,丢在南芝加哥的那条河里,河的桥下停着两艘废弃朽烂的挖煤船,而那座桥,他曾经和那女孩在夏日的数个夜晚一道穿过去搭电车,那女孩纯真而圣洁,遥远如星辰,却又不是星辰。 后来他被逮捕,立刻招认——坦白一切。他说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杀掉妻子,很谨慎地没提任何有关那个办公室女孩的事。报纸想要挖掘出犯罪动机。他们到现在都还在努力。他和那女孩同行的那几个夜晚,被人撞见过,那女孩被牵连进这个案子,她的照片登在了报纸上。这对她而言是个困扰,当然了,她完全可以证明自己和这个男人全无关系。 …… 昨天早上一场大雾笼罩我们这个城市边缘的小村子,清晨我散步走了很远。我转出低地正要返回我们的小山村,遇见了那个家族成员众多且结局千奇百怪的老人。他抱着狗,和我同行了一会儿。天气寒冷,狗儿呜咽着打哆嗦。老人的面孔在雾中若隐若现,随着雾气上方的空气慢慢摇晃。他说起那个杀妻的男人,因为从城里投递来我们村庄的报纸上连篇累牍的报道,那人如今名声大噪。他走在我身边,展开了一个他和他弟弟之间过往的冗长故事,他们曾经住一起,现在他兄弟成了杀人犯。“他是我的弟弟。”他一遍又一遍地说,摇着头,生怕我不信,摆出了一些事实。“那人和我住一起的时候还是孩子,”他又开始了,“我们会在我父亲屋后的谷仓里一起玩。我们的父亲去出海了。就那样我们的名字开始搞乱了。你懂的。我们姓氏不一样,但我们是兄弟。我们有同一个父亲。我们在父亲屋后的谷仓里一起玩。在谷仓里的干草堆上一起躺上好几个小时,那里暖和。” 雾中,老人瘦弱的身躯看起来像是一棵虬节的小树。接着变成一个飘浮在空气中的虚影。它来回晃动,像是吊在绞架上的尸体。那张脸恳求我相信它口中的故事。我心里所有男男女女之间的联系都混淆了,乱套了。那个杀妻的男人的灵魂进入这个路边小老头的身体里。 它奋力对我讲了一个故事,这故事它永远无法在城里的法庭上当着法官的面讲出来。生而为人的孤独感、触不可及的美丽,它试图通过这个呢喃的老者的口中传递出来,老者孤独而疯癫,怀中抱着一条小狗,在一个大雾弥漫的清晨站在乡村小道的路边。 老人的手抱得太紧,小狗痛得呜咽起来。他的身体一阵抽搐。灵魂似乎努力在挣脱这具躯壳,要穿过这片大雾,滑过平原,去往城市,去那个歌手、那个政治家、那个百万富翁、那个杀人犯、他的兄弟、姐妹、堂兄弟那里,降落在城市里。这个老人的愿望如此强烈,我的身体因为同情而颤抖。他的手臂紧紧箍着小狗的身体,它吃痛大叫。我走上前,把他的手臂扯开,狗摔在地上,趴着呻吟。它一定受伤了,也许断了肋骨。老人盯着躺在他脚边的小狗,就像在公寓大楼的走廊里,那自行车厂的工人盯着他死去的妻子。“我们是兄弟,”他又说,“我们的姓氏不同,但我们是兄弟。你知道的,我们的父亲出海去了。” …… 我坐在自己乡间的屋子里,天下着雨。眼前的山坡地势陡降,转为一片平原,平原的前面是那座城市。一个小时前,那个隐居林中小屋的老者从我的门前走过,小狗没跟他一起。也许我们在雾中交谈时,他弄死了那个与他相依为命的小生命。那条狗现在应该像那个工人的妻子和她腹中的孩子一样,已经死了。窗前道旁树上的叶子像雨点一样落下——黄的、红的、金的,重重地摔在地上。雨水残忍地打落它们。它们失去了最后一次在空中闪烁金光的机会。十月,树叶本该被风刮走,越过平原。它们本该飞舞而去。 [book_title]困境之门 温妮弗雷德·沃克非常明白一些道理。她明白当一个人置身铁窗之后,便是身入牢笼。婚姻是她一人的婚姻。 这个道理也适用于她的丈夫休·沃克,如果他醒悟的话。目前他还不明白。如果他明白,情况会好点儿,至少他能够找到自我。可他没有。婚后五六年的时光只如风摇动树木在墙上投出的影子。他处于一种麻木不仁、沉默不语的境地里。每天早晚他都和妻子相见,偶尔情之所至,他会亲吻她。三个孩子陆续出世。他在伊利诺伊联合山谷的一座小型学院教数学,悄然等待着什么。 等什么呢?他自问。起初,这问题像一声微弱的回声在心中响起,后来演变成不懈的追问。“我需要一个答案,”那个问题像是说,“别傻了,把注意力放到我身上。” 休穿过这个伊利诺伊州小镇的街道。“嗯,我结婚了。我有孩子。”他喃喃自语。 他回家,回到自己的房子里。他并不靠在学院教书的收入过活,所以房子相当大,布置得很舒服。家里雇两个黑女人,一个照顾小孩,另一个烧饭做家务。其中一个喜欢低声哼唱舒缓的黑人歌曲。有时候休在家时会驻足聆听一会儿。透过门上的玻璃,他能看见自己的家人聚在一起的房间。两个孩子在地上玩积木。他的妻子坐着做针线。老年黑女人抱着他最小的孩子坐在一张摇椅上,小婴儿躺在她的臂弯里。整个房间都萦绕着咒语般的吟唱。休中了咒。他静静等待。那声音把他带到了远处的某个地方,森林,或是沼泽的边缘。他的思绪悬浮,需要花点精力才能想清楚。 他走进了屋子。“是的,我来了,”他的意识似乎在说,“我在这里,这是我的房子,那些是我的孩子。” 他看着自己的妻子温妮弗雷德。结婚以后她变胖了一些。“也许是成为母亲的必经之路,她已经生了三个孩子。”他想。 哼唱的老黑女人起身离去,抱走了最小的孩子。他和温妮弗雷德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你今天过得还好吗,亲爱的?”她问。“不错。”他回答。 如果两个大点的孩子专心玩耍的话,他的思绪就不会被打断。每次他的孩子们跑来拉扯他,妻子都不会制止。孩子们上床睡觉后,前半夜他的外壳都不会被打破。一个大学校友好哥们和他的妻子会来拜访他们,要么他和温妮弗雷德会拜访邻居。他们会聊会儿天。就算只有他和温妮弗雷德单独在房间里,他们也会聊会儿天。“百叶窗松了。”她说。房子老旧了,百叶窗是绿色。它们越来越松,夜里在铰链上来回摆动,闹出很大动静。 休敷衍几句。他说自己会找个木匠来修一下。然后他当着妻子的面,又一次神游了,意识飞出了屋子,进入另一个时空。“我是一所房子,我的百叶窗松了。”他的意识告诉他。他把自己想象成一个生活在壳子里的生物,努力破壳而出。为了逃避让人分心的谈话,他找了本书开始读。他的妻子也开始读书,他近距离地注视着她。她的鼻子普普通通,她的眼睛也如此普通。她手上有个小习惯。当她看书入迷时,会不自觉地抬手抚摸脸颊,再放下。她的头发不是很服帖。自从结婚生子之后,她就不再好好收拾自己了。她读书时,身体陷在椅子里,看起来像个布袋子。她是个已经跑完了生命旅程的人。 休思量着妻子的身影,却未真正触及这个坐在他面前的人。他对孩子们也是如此。偶尔,只有片刻,他们对他而言才是活物,和他自己一样的活物。而大部分时候,他们就像那黑女人的低声哼唱一样虚无缥缈。 奇怪的是,那个黑女人总是异常真实。他能感觉到自己和那个黑女人之间存在一种相互理解。她在他生活之外。他可以把她看成一棵树。夜里有时候,她在楼上把孩子抱到了床上,他手里拿本书装腔作势地读,那个老黑女人轻轻地穿过房间,走向厨房。她从来不看温妮弗雷德,只会看着休。他觉得她眼中有一种奇异的温柔的光。“我理解你,我的孩子。”她的眼睛如此述说。 休决心要重整自己的生活,如果他能做到。“好吧,接下来……”他说,像是对着房间里的第三个人说。他非常确信房间里有第三个人,这个人就和他在一起,藏在他体内。他对那第三个人说。 “是这样,我与之结婚的那个女人,有种已经功成名就的感觉。”他说,像是很大声地说,有时候他几乎真的要大声说出来了,他迅速地斜睨了一下自己的妻子。她依旧沉迷在书页之中。“应该是这样,”他继续说,“她已经有了三个孩子,他们对她而言就是成就。他们从她的身体中分离出来,而非从我的身体。她的身体完成了一些事情。现在它休息了。就算她正在变得有点像布袋子,也没关系。” 他起身,随便找了个理由离开房间,走出了房子。他的少年和青年时期,穿过乡下漫长徒步,对他来说就像是一种反复发作的心病,这帮助了他。散步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散步只能让他身体疲劳,但疲劳之后他能睡着。这样散步、睡觉的循环持续很多天之后,生活的真相会以某种奇异的方式在他的脑中重组。发生了一些小事情。一个走在他前面的人,朝着一条从一间农舍冲出来乱叫的狗扔石头。应该是傍晚,他走进低矮山丘的农地。突然,就出现在其中一座小丘的山顶。在他眼前,大路沉入黑暗之中,朝西看去,农田尽头,是一间农舍。太阳完全落山,但一片微光照亮了西方的地平线。一个妇人走出了农舍,向畜棚走去。他无法看清她的模样。她看上去拎着什么东西,无疑是牛奶桶,她要去畜棚挤牛奶。 那个走在路上朝农场的狗扔石头的男人转身看到了休跟在自己身后。他有点不好意思,自己竟然怕狗。有一会儿,他看上去要等等休,和他说话,接下来他没有迟疑,快步离开。他是个中年人,但突然看起来出乎意料地像个少年。 与此同时,那个农妇,隐约看起来要走到一个远处的畜棚,也停下来脚步,看向休。她根本不可能看见他。她穿了白色的衣服,站在深绿色的果园前面,他才能隐约看见她。她依然站着望过来,像是直视他的眼睛。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她被一只看不见的手举起来,带到他的面前。他似乎已经知晓她的全部生活,以及那个向狗扔石头的男人的全部生活。 他年轻时,每当生活失去掌控,休会散步,再散步,直至碰上类似的事情,突然之间他又恢复了,又能重回人群工作和生活了。 婚后,在家度过这样的夜晚之后,他一离开房子就开始快步行走。尽快离开镇子,沿着一条伸向莽莽草原的公路快走。“嗯,我不能像从前一样日复一日的出逃了,”他想,“生活中有明确的事实,我必须直面。温妮,我的妻子,是一个事实。我的孩子们,是个事实。我必须接受这些事实。我必须依赖他们,必须一起生活。这便是活着之所为活着。” 休离开了镇子,走上一条绵延在玉米地上的公路。他体格健壮,穿着宽松的外套,走得心烦意乱。某种程度上而言,他觉得自己有能力承担起生活的角色,但转念又觉得自己完全不行。 大地向四面八方展开延伸。他散步通常在夜晚,看不见什么,但远方的呼唤始终伴随着他。“万物向前发展,只有我原地不动。”他想。他已经在那个小学院做了六年的教授。年轻的男男女女走进教室,他给他们上课。这毫无意义。摆弄语言和数字,试图提升心智。 为什么? 这个古老的问题不断重复,一直在渴望答案,就像个小兽渴望食物。休放弃了回答,他疾走,试图让身体疲惫,努力让注意力停留在一些琐事上,好忘记远方。一个晚上他偏离了道路,围着玉米地走了一整圈。他数了数每片山丘玉米秆的数量,估算出整片地的玉米秆数。“这片地应该有一千二百蒲式耳的玉米收成。”他心说,仿佛事关重大。他从玉米顶上撸下一小把玉米穗,放在手上玩。他用那个给自己装点了一把黄胡须。“我是个黄胡子的家伙了。”他想。 有天在教室里,休突然重燃观察自己学生的兴趣。一个年轻女孩吸引了他的注意。她坐在团结谷一个商人之子的身边,那个年轻男正在书背上写什么。她看了一会儿,把头扭开。那个年轻男孩等着。 时值冬天,商人之子邀请那女孩去一个溜冰聚会。休竟然不知道那是什么。他突然觉得自己老了。他问了那女孩一个问题,那女孩答不上来,声音发颤。 下课后,发生了一件了不得的事儿。他让那个商人之子留一会儿,房间里就剩他们两个人,他突然变得无比愤怒。尽管如此,他的声音仍然平稳冷静。“年轻人,”他说,“你来教室不是在书后写写画画浪费时间的。如果我再看见这类事情发生,我会叫你好看。我会把你从窗户扔出去,说到做到。” 休做了个手势,那男孩脸色煞白一言不发地走了出去。休心里一直不自在。有好几天他都想着那个偶然引起他注意的女孩。“我会认识她的。我会了解她的。”他想。 对团结谷的大学教授们来说,邀请学生去他们的家可不是一件寻常事。休下定决心带着个女孩回家。他惦记这事儿好几天,然后就在前不久的某个下午从学院的山上下来时撞见她走在前面。 那女孩的名字叫玛丽·柯克兰,她才来学校几个月,从伊利诺伊州一个叫亨特斯堡的地方过来,毫无疑问,那地方和联合谷差不多。他对她一无所知,除了她父亲已经过世,可能母亲也去世了。他快步走下山追上她。“柯克兰小姐。”他打招呼,惊奇地发现自己的声音有点颤抖。“我在期待些什么?”他自问。休·沃克的家焕发了新的生机。家里有个不属于自己的人,对这个男人而言是件好事,温妮弗雷德·沃克和孩子们接受这女孩的出现。温妮邀请她再来。她确实一周会来几次。 对玛丽·柯克兰来说,待在一个有孩子的家庭很愉悦。冬日的午后,她会带着休的两个儿子,拿着雪橇去房子附近的一座小山坡玩耍。玛丽·柯克兰把雪橇拖上山,孩子们跟在她身后。然后他们一起滑下来。欢声阵阵。 这女孩,正在快速发育成一个女人,她把休·沃克看成某种和自己生活无关的人。她和这个突然对自己产生强烈兴趣的男人绝少交谈,温妮弗雷德看上去已经完全接纳她作为家庭一员了。通常是下午她要出门时,两个黑女人又忙着,她会把两个年纪大点的孩子给玛丽照管。 下午晚些时候,休和玛丽从学校走回了家。春天,他会照管疏于照料的花园。翻完土、播完种,他还是拿着锄头和耙子,四处看看。孩子们在房子里和那个女大学生玩。休注意她而非孩子们。“她是这世上和我一起生活的人之一,也是我希望一起工作的人,”他想,“不像温妮弗雷德和孩子们,她并不属于我。我能够走向她,触摸她的手指,凝视她,然后离开,再也不见。” 这种想法对这个心烦意乱的男人是种宽慰。晚上,他出去散步,那种萦绕心头的对远方的渴望不再诱使他越走越远,魂不守舍地走上几个小时,试图打破一道无形的墙。 他想着玛丽·柯克兰。她从乡下来,像千千万万的美国姑娘一样。他好奇,当她坐在他的教室里,当她和他一同走在团结谷的街上,当她在屋后的院子里和孩子们玩耍时,她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冬天,傍晚时分天越来越黑,玛丽和孩子们在院子里堆了一个雪人,他下楼,站在黑暗中朝窗外看去。那女孩高大笔挺的身影,快速地移动,模糊不清。“好吧,她身上没什么事情发生。她也许会有所成就,也许会一事无成。她的身形就像一棵尚未结果的树苗。”他想。他回到自己的房间,在黑暗中坐了很久。那晚,他离开房子开始他的夜间散步,他在外没有待很久,很快回了家,钻进自己房间,锁上门。他下意识地不想让温妮进门,打断自己的思绪。她有时候会这么干。 她一直在读小说,读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的小说,全部读完了再重读一遍。 有时候她会上楼,站在门口和他说话。她说些流言,重述一些孩子们口中不经意冒出来的妙语。偶尔她走进房间,关掉灯。窗边放着一个沙发。她走过去坐在沙发边上。会发生点什么,就像他们结婚前会发生的事。她的身体重焕生机,他也会走过来坐在沙发里,她伸出手,抚摸他的脸。 休如今不想再有这样的事。他在房间里站了一会儿,打开了门,走到楼梯口。“温妮弗雷德,上楼的时候别弄出动静。我头疼,准备休息。”他撒了个谎。 当他回到自己的房间,重新锁上门,才感到安全。他没脱衣服,瘫在了沙发里,关上了灯。 他想玛丽·柯克兰,那个女大学生,但他无疑是以一种相当客观的方式想着她。她就像是他穿过山丘时见到的那个挤奶的妇女,那时候他还年轻,在乡下的荒野远足是为抚平内心的不安。在他的生命中,她和那个朝狗扔石头的男人没什么两样。 “好吧,她尚未长成,就像一棵树苗。”他再次告诉自己。“人都是这样。倏忽长大,脱离童年。我孩子也会这样。我那还不能说话的小温妮弗雷德也会突然间变成这样的女孩。我选择她并不是因为任何特定理由。出于一些原因,我脱离了生活,她把我拉了回来。也许看到一个小孩在街上玩耍,或是一个老人爬上台阶走入一所房子也会产生同样的效果。她不属于我。她会离开我的视野。温妮弗雷德和孩子们会一直待着这里,我也会一直待在这里。我们都被我们属于彼此的事实禁锢了。玛丽·柯克兰是自由的,至少对于这座牢笼而言,她是自由的。无疑她很快就会编织一个自己的牢笼,住进去,但那都与我无关。” 那时候,玛丽·柯克兰正在团结谷的学校上三年级,几乎成为了沃克家的一个成员。她仍然不了解休。她对孩子比他了解得更多,也许比他们的母亲更了解。秋日她和两个男孩去森林采集坚果,冬天他们去房子边小池塘里溜冰。 温妮弗雷德接受她,如接受世间一切:两个黑仆的服务,孩子们的出世,丈夫习以为常的沉默。 然后意料之外的事,休打破了延续整个婚姻生活的沉默。他和一个在学校教现代语言的德国人同行回家,路上大吵一架。他停下来和街上的人们搭话。在花园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