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黎明杀机
[book_author]弗莱明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90985
[book_dec]曾改编为电影《海底城》,两段失败的感情经历,身心受创的她一路逃离,来到了一家偏僻但装修考究的旅馆,没想到竟然误入虎穴,被卷入一个惊天大阴谋中,也将自己置于险境。在生死攸关之际,一名代号为007的神秘男人,犹如天神降临般将她解救出来!他风流倜傥,枪法精湛,冷酷的外表下是一颗温柔多情的心,能在*解难时化险为夷,一夜缠绵之后却不告而别,他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什么呢?他们还会再相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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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chapter]第一部分 前尘往事
[book_title]第一章 狂风暴雨
我终于逃出来了。逃离了英国湿冷的冬天,逃离了纷繁芜杂的感情世界,逃离了只有几件简单家具、旧衣服杂乱堆放的伦敦小家。我终于战胜了自己的懦弱,走出了那个单调乏味、古板守旧和封闭狭隘的旧世界,义无反顾地进入一个新天地。虽然我自认为有点本事,但是如果一直在原地打转,就会像关在笼子里的小老鼠一样,永远找不到出路。可以说,除了没有犯法以外,我几乎丢下了所有的东西,不顾一切地逃了出来。
我走了很远的路,似乎已经绕了半个地球,千里迢迢从英国伦敦来到了美国纽约州北部一个叫追米·派因斯·玛达·考特的地方。这里山脉连绵起伏,湖水碧波荡漾,松林叠翠,距离阿迪朗达克山脉的知名观光区乔治湖仅十里远。我从伦敦出发时是9月1日,转眼已经是10月13日了,又是一个星期五。那时候,伦敦正值金秋时节,放眼望去,尘土飞扬的马路旁种的枫树还绿油油的。但是,进入加拿大后,漫山遍野的松树中夹杂着一些枫树。热烈火红的枫叶,就像手榴弹炸开时喷涌而出的刺眼红光,直逼得眼睛无法直视。
随着季节的变化,我自己也有了明显的改变。最明显的变化是我的皮肤。在伦敦时,我的脸看起来像没洗干净似的,蜡黄无光。而现在,因为整天在户外活动,早睡早起,蜡黄的脸变得红润了,整个人充满朝气与活力,脱胎换骨一般。在英国时,因为要扮作淑女,我不得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而在魁北克时,我虽然素面朝天,却像一颗成熟漂亮的樱桃般甜美娇艳。那时的我,皮肤白里透红,充满光泽,不需涂抹口红、指甲油等化妆品就已经光彩照人。那时的我,像个孩子般天真快乐,对自己的一切都很满足,从来不会对着镜子顾影自怜。我并不是自视清高,只是不愿在自己的脸上涂涂画画,像戴了个面具一样。过去的五年犹如噩梦一般,我再也不想回到那种生活了。虽然我也不喜欢现在的状态,但是比起之前的生活,我已经十分满足了。
正南方向前面五十里远的地方,是纽约州的首府奥尔巴尼,那里的电台整点报时,现在已经六点了。刚才气象报告发布暴风预警,有强台风由北向南移动,可能在晚上八时登陆奥尔巴尼。又将是狂风大作、暴雨侵袭的一晚,不过我早已见惯大风大浪,即使台风来势汹汹,我也不怕。唯一让我担心的是那条通往乔治湖的二级公路——那是一条非常偏僻荒凉的路,方圆十里不见任何人烟,而且道路颠簸不平。一阵风袭来,路边的松林被吹得沙沙作响,再加上轰隆隆的雷鸣闪电,以及狂风暴雨,着实令人害怕。不过,我并不十分害怕,因为比起过去,这些都是小巫见大巫,我已经十分安全了。而且我喜欢独处,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当你习惯以后,寂寞会变成爱人,孤独会变成密不可分的挚友。”虽然已经记不清是在哪里看到的这句话,也想不起来是谁写的,反正这句话就是我童年时的真实写照。那时的我喜欢独处,后来我试图挤入人群中,学习和人打交道,但是总与其他人合不来,弄得一团糟。童年那段糟糕的人际交往经历,实在是不堪回首。其实,我认为人各有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没有必要强制别人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一般而言,画家、作家、音乐家之流,都是喜欢孤独的人,就连政治家、军事家、将军等也不例外。当然,罪犯、疯子中也不乏孤独癖的人。可以说,那些真正出类拔萃的人,他们的心往往都充满孤独。当然,这并不是什么好现象,有时候甚至会酿成惨剧。一个人若想成为社会中有用的一员,就必须为社会出力,应该与他人互相关心和交流。我喜欢孤独的心态是错误的,可以说是带点神经质的,这种以孤独为喜的心态早都落伍了。在过去的五年中,虽然我常告诫自己不要再这样与世隔绝下去,但是我仍然习惯笑拥孤独。现在已是黄昏时分,我耸耸肩,又怀着孤独落寞的心情,穿过宽大的走廊,站在门口眺望夕阳。
我生平最讨厌的植物就是松树。它们总是静止不动,既不能在下面躲雨,又爬不上去,树干总是黑漆漆的,而且不像其他树的那种黑色脏污,这种泥垢与它们分泌出的松脂混合在一起时,乌压压的一片,更显得肮脏,让人感到非常恶心。当松树密密麻麻种在一起时,参差不齐,乌压压的一片,阻挡了前去的路,就像长枪短炮对着我一样,充满了敌意。但是我喜欢它那清新的气味。洗澡时,我喜欢在水面上撒些松叶,让身上都充满那种淡淡的香味。但是,在阿迪朗达克山脉,松林层层叠叠,一望无际,让我感到心烦意乱。就连山谷中那不过一码长的小地方,也密密麻麻地长满了松树,甚至连山顶也不例外。整个山谷都是松树,它们就像一张长毯一样覆盖了整个大地。一眼望去,犹如一座看起来相当无趣的绿色金字塔,似乎等着人们过来将它们砍掉,用来烧柴或做成晾衣架和纸张。
曾经有一段时间,人们在这片松林里开出了约五英亩的地方,建了汽车旅馆。由于汽车旅馆管理松散,不经登记也可投宿,因此很多不三不四的人,如卖淫女、黑社会流氓和杀人犯之流,都闻风而至。为了避免不好的联想,大家都很聪明地管这家旅馆叫作“停车旅馆”或“观光旅馆”。对游客而言,这里地理环境不错,一条蜿蜒曲折的二级公路穿过松林,由乔治湖向南,连接格伦斯福尔斯。这条路的中途有一个小湖,人们将这条湖泊戏称为“梦幻之水”,常常吸引大量游客在湖畔露营。旅馆就位于湖泊的南岸,接待大厅面向大马路,主楼后面的客房排成半圆形,呈扇形散开。旅馆一共有四十间客房,每间客房都配备完整的厨房、浴室和盥洗室,在房中可尽情饱览湖光山景。整个旅馆的建筑和设计都采用时下最新颖时尚的元素,墙壁采用富有光泽的油松木作为材料,鱼鳞状的漂亮屋顶,房间里还装有空调、电视机等。此外还有儿童游乐场、游泳池,湖面上还设置有玩水球的地方,只需要一美元就可以玩五十个球,真是应有尽有。除了一流的游乐设施,旅馆还备有自助餐厅以飨宾客。每天都有人从乔治湖的那头将新鲜的肉类、果蔬运送过来,每天两次。每个人只需要花费十美元就可以尽情享用鲜美的自助餐,还有双人优惠套餐,仅需十六美元。虽然旅馆耗资庞大,约二十万美元,一年的旺季也仅有短短几个月,从7月1日开始持续到10月初,但自开张以来,旅馆一直生意兴隆,门庭若市。尤其是7月14日到9月的第一个星期一的“劳动节”,更是经常高挂“客满”的牌子。但是这里的费用非常高昂,不适合久住。那对情绪变化无常的梵沙夫妇,以每星期三十美元雇我来做接待客人的工作,包食宿。不过我现在不用受这对讨人厌的夫妇的气了,因为在今天清晨六点钟,他们驾着亮闪闪的马车,朝着格伦斯福尔斯方向,回特洛伊老家去了。看着他们远去的身影,我的心情马上明朗起来。这对夫妇实在是极品,非常讨人厌。尤其梵沙先生这个老色鬼,他的手就像只敏捷的蜥蜴,每次趁我不注意时都要占下便宜。今天走之前,他又来缠我,我气得直用高跟鞋踩他脚背,他才放手。他痛得咬牙切齿,脸都变形了,勉强忍住痛,又嬉皮笑脸地说道:“噢,我现在才知道,你还有这么火爆泼辣的一面!不过你反应太大了,我只是试试你能不能照料好旅馆而已。希望到明天中午有人来向你接收旅馆的时候,你能打理好这里的一切。今晚就你一人住在这里,做个好梦吧!”说完后,他意味深长地一笑,然后赶快跑向马车。那边,梵沙太太已经坐在马车上,从座位上探出头不耐烦地说道:“喂!你怎么还不来?你今晚去西街找人好好发泄你那些该死的精力吧。”她一边尖酸地说着,一边发动着马车。忽然她回过头来故作温柔地看着我说:“再见咯,可爱的小女孩。记得常常写信给我们哦!”说完露出一脸不怀好意的笑容,然后策动缰绳,向马路上驶去。她的侧面看起来有点皱巴巴的,下巴也有点短,一点都不吸引人。呵,这对极品夫妇活生生像从某本小说里走出来的一样。到底是哪一本小说,我一下子想不起来了。我再也找不到比他们更极品、更糟糕的人了。还好,他们终于走了,以后不用再跟这种人打交道了。我希望今后可以跟品德高尚的人来往。
我茫然地望着梵沙夫妇的马车逐渐消失在马路尽头,脑子里浮现出与他们相处时的点点滴滴。然后我抬起头来仰望北方的天空。今天天气晴朗,这种天气被当地人称作“十月中旬的瑞士晴天”。抬头望去,万里晴空中飘着片片浮云,在落日余晖的照射下,就好像竖立起来的头发,逐渐变成带粉红色的黑影,挂在高高的天空中。不一会儿,阵阵微风袭来,风在树梢上发出簌簌簌的响声。马路尽头和湖泊连接在一起,路旁有一座废弃的加油站,加油站上方有一盏黄色的路灯。风吹在路灯上,刮得灯芯左右不停地摇摆。突然,一阵寒风迎面吹来,冻得我直打哆嗦。狂风怒号,我听到风中夹着细碎的金属撞击声。虽然声音不大,可是足够令我毛骨悚然了。旅馆尽头的另一边,一阵风吹来,平静的湖面被吹得波浪迭起,卷起的波浪轻快地拍打在湖畔的石堤上。波光粼粼的湖面碧波荡漾,在阳光的照耀下时而泛起一道道闪亮的金光,时而泛起白色的浪花。在静谧的空气中,笔直高挺的树木就像哨兵一样站在旅馆后面和马路的那头,突然被狂风吹得左右摆动,紧紧相依,取暖似的挤成一团,靠近灯火辉煌的建筑物前点燃的营火。
我忽然想上洗手间,不禁暗自笑起来。接着我又想起孩提时候的趣事,往事如潮水般涌上心头,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我最喜欢和小伙伴们在黑漆漆的晚上玩捉迷藏的游戏。我常常躲在楼梯脚的柜子里,把耳朵竖起来,一颗心提得老高,仔细倾听咯吱咯吱的下楼梯的脚步声。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我的心也更加紧张,怦怦怦直跳,双腿也紧缩起来,既紧张又兴奋。如果门没关好,正好露出一点光线,被其他小伙伴发现的话,我会赶紧说:“嘘,快点进来,我们一起躲在这里吧!”然后又把门轻轻地关好,两个人忍不住咯咯笑起来。两个小身体紧紧依靠在一起,温暖又舒服。
现在长大了,回想以前,往事历历在目。直到现在还可以感受到当时转瞬即逝的恐惧感,当时背后会直冒冷汗,身上会起一层鸡皮疙瘩。那是一种对危险的本能反应。那时候的我真的是非常天真快乐,真是非常怀念那时的心境。抬头仰望天空,天气非常阴沉,估计马上就会电闪雷鸣,或者刮风下雨。现在我只想赶快逃离这个暗沉混乱的地方,回到自己敞亮舒适的小窝,喝杯可口的饮品,听听美妙的音乐,舒适地打发一下这段时间。
天色终于暗沉下来。今晚估计听不到鸟儿们的欢叫声了。它们应该早已预知今晚会有狂风暴雨,早早躲到树林中自己的巢里去了。就连松鼠、花栗鼠、鹿等,也早都不见踪影。在这片荒无人烟的辽阔空地,又是这样一个阴晴不定的天气,估计只有我一个人有闲情逸致出来溜达。这个时候的空气柔软、潮湿,含有松叶及青苔的幽香,还夹杂着强烈的泥土味。似乎整座森林像我一样兴奋开怀,玩得全身大汗,汗水滴在泥土里。我贪婪地深吸了好几口,感到前所未有的畅快。风一直不停地吹着,森林附近有一只猫头鹰突然大声叫了起来,不过很快又恢复了沉寂。我走出有灯光的门口,站在满是尘土的马路中央,仰望北方的天空。风越来越大了,我的头发都被吹得往后飘动。突然,天空划过一道闪电,地平线上闪过一道刺眼的蓝白光。然后,阵阵雷声就响起来了,声音沉闷得就像刚睡醒的看门犬的吼叫声一样。接着,猛烈的强风袭来,树梢被吹得手舞足蹈起来,加油站那边的黄色路灯也上下快速地摆动着,黄色的灯光跟着上下闪烁,似乎在警告我山雨欲来,赶快回去似的。果不其然,不一会儿,黄色的灯光变得模糊起来,笼罩着一层灰色的水雾。粗大的雨点从天而降,打在我身上,我赶快转身,拔腿往回跑去。
冲进屋子里后,我赶快关上门,把它紧紧锁好。幸好我跑得及时,不一会儿,倾盆大雨直泻下来,稀里哗啦地下个不停。仔细一听,雨声似乎不尽相同。打在木质屋顶上的,好像是连续击鼓发出的厚重声音;打在窗户上的,则像是金属碰撞发出的尖锐声。同时,屋顶的排水管也装满了雨水,不时传来激烈的排水声。在这些不同声音的伴奏下,这场雨更显得声势浩大。我仍然静静地站立在那儿,惬意地听着这场奇妙的交响乐。忽然身后的窗外传来轰轰雷声,紧接着,一道闪电划破夜空,把房间照得通明。雷声轰鸣,隆隆作响,把屋子震得摇摇欲坠,就像拨动钢琴丝一样拨动空气,发出砰砰声。忽然,又是一声巨大的响雷,就像一个巨型炸弹在院子里爆炸发出的声音一样。接着,传来一阵尖锐清脆的声音,一块玻璃被震碎了,摔落在地上。一瞬间,雨水破窗倾泻而入。
我吓得捂住耳朵,缩在那里,不敢动弹。我压根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忽然间,我像是什么声音都听不见似的,只听到激烈的雨水打下来的声音。这之前像交响乐般悦耳的声音,现在却反过来像是在嘲笑我一般:“你万万想不到吧,这种山间的暴风雨竟然如此猛烈强大。不要以为躲在屋里就高枕无忧了,这间屋子根本就是不堪一击的。要不要看看我的厉害?我可以把这屋里的灯灭掉,也可以让雷电把这木质的天花板撕个烂碎。然后,再让闪电进入你的屋里,一把大火,让你的房子燃烧起来!或者,干脆让你触电身亡吧!反正我有的是办法让你在屋里待不下去,最后,你只能冒着大雨跑出去,跑到十里外的乔治湖那边去。你不是喜欢孤独吗?那就好好尝尝我的厉害吧。”在我还是张皇失措时,又一道蓝白色的强光闪进屋内,在头顶上划过去。紧接着,一个响雷炸过来,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不过,这次的雷声似乎比上次更猛烈,整个屋子都像受到炮弹猛击似的。吧台后面桌上的玻璃杯被震得东倒西歪,发出嘎吱嘎吱清脆的声音。
我感到全身发软,踉踉跄跄地瘫坐在最近的一张椅子上,双手紧抱着头。哎呀,我真是蠢到家,也笨到家了!我为什么非要孤零零一个人待在这儿呢?现在真希望赶快来一个人,随便什么人都行。赶快来吧,只要能在这儿陪我度过这恐怖的一夜,告诉我“不要怕,只是一场暴风雨而已”就太好了。我多么希望真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啊!可是,一切都是我的痴心妄想而已。这根本就不是一场普通的暴风雨,这就像个大灾难,预示着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一切都是冲着我来的!这震耳欲聋的雷声和刺眼的闪电!
我得赶快想办法求救。我最先想到的是打电话,可是梵沙夫妇离开之前,已把电话停了,所以电话线路已经被切断了。现在要怎么办呢?啊,还有一个方法:我只要站起来跑到门口,抬起手打开入口处上方悬挂的“内有空房/客满”招牌的霓虹灯开关。灯一亮,就会出现“内有空房”,肯定有人会看见,然后会为了躲雨来投宿。但是,当我起身要去按开关时,又一道闪电袭来,发出噼里啪啦的巨响,似乎在警告我不许动,接着又是轰隆隆的雷声,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击倒在地上了。
[book_title]第二章 往事如烟
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紧紧蜷缩在地板上,面朝天花板,似乎在等待着雷电的再一次袭击。我就这样静静地躺了十多分钟,听着屋外风雨的咆哮声,心里五味杂陈,胡思乱想着。这次的雷击会不会对我造成永久伤害?会不会烧坏了我的内脏,影响到我以后的生育?我的头发会不会因为受电击而变白了?说不定现在我的头发全被烧掉了!我心里边想着,边抬起手来摸摸头发。一摸上去,头发都在呢,只不过后脑勺撞了一个大包,估计是刚才倒地时碰的。不过为谨慎起见,我还是不放心地动了动,看看有没有伤到别处。还好,骨头没折断,其他地方也没有受伤。突然,墙角的电冰箱发出了嗡嗡嗡的声音,重新启动,开始正常工作了。我回过神来,意识到世界末日并没有来,一切都在正常运转。电闪雷鸣终于都结束了。我有气无力地站起来,来回张望着四周。一切都原封不动,丝毫没有被破坏的痕迹,刚才我还以为自己就要这样跟这世界告别了。服务台、放着平装书和杂志的书架、餐厅的长桌、彩虹色塑胶桌、坐起来不太舒服的金属椅、装有冰水的大冰柜,以及擦得光亮的咖啡壶,一切都保持原样,和暴风雨来之前一模一样。唯一可以证明这房间受过风雨侵袭的地方,就是窗户以及地板上的一摊积水。
刚刚经历的一切如梦一般,“打击”这两个字又使晕晕乎乎的我恢复了意识。我不敢相信自己刚刚经历了一场狂风暴雨、电闪雷鸣。表面上,我只有后脑壳被撞了个包,可事实上我实在是吓坏了,像个孩子一般受到了巨大的惊吓。刚才我竟然傻傻地想去按电源的开关!而且不去等闪电间隙去按开关,反而偏偏选择闪电正好闪击过来的一刹那,难怪会被击昏,头上还被撞个大包。看来这是老天爷对我这只愚蠢、自大且胆小的可怜猫儿的惩罚。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我急忙跑到房间里去,随手抓起放在柜台上的皮包,然后跑到食堂柜台后面,弯下腰,看着柜台下的镜子,仔细检查我的脸。我睁大眼睛看,仔细看着脸上的每一处,我看到了一双清澈的蓝眼睛默默凝视着我。然后我看到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地在镜中不停眨动。还看到了我棕色的眉毛,紧蹙着的眉头带着一抹疑虑。接着是饱满的额头。再往后看,谢天谢地,我看到了自己那头深棕色的头发完好无损,仍然呈大波浪卷分在左右两边,只是被风吹得有点乱而已。于是,我把梳子拿出来梳了两下,然后把它放回袋子,啪地扣上袋子的扣子。
我看看手表,快七点了,打开收音机,看有没有暴风雨的新闻。收音机里报道,有些地方的高压线被吹断了;哈得孙河的水位高涨,尤其是格伦斯福尔斯一带的水位已经涨到危险的高度;第九公路萨拉托加·斯普林斯那一段的榆树被大风刮倒,堵住了道路;而梅凯尼克维尔附近也发出了洪水警报。我边收听报道,边动手剪了块厚纸板,用透明胶把它补在那个窗户破洞上。然后,我又用抹布把地上的积水擦干。打扫完后,我穿过短短的廊道,走回自己的房间。这是靠近湖泊右边的9号房间。我脱了衣服,冲了个澡,又洗了洗刚才倒地时弄脏的白色衬衫,然后把它挂起来晾晒。
此时此刻,我已经忘记了刚才的暴风雨带给我的惊吓和自己那些不经大脑考虑的愚蠢行为了。一想到以后单独一人度过这寂寞的黑夜,我就有些低落;但又想到明天开始可以到处走走,心情又明朗欢快起来,有种想唱首歌的冲动。一时心血来潮,我马上就去翻箱倒柜,找出自己最喜欢的衣服。这是一件黑色的天鹅绒贴身连体裤,臀部下面装饰有一条金黄色的拉链,非常紧身性感的一款衣服。还有我的用金丝编织成的毛衣,带有松软宽边的圆翻领。整体搭配起来,性感之中不失雅致。穿上后,看着镜中的窈窕淑女,我觉得如果把袖子挽起来会更别具风情。然后又蹬上一双价值不菲的菲拉格慕金色凉鞋,穿戴好之后,我快步走到前厅。那里还存有一瓶上好的波本威士忌,够我好好喝上两个星期了。拿了漂亮的刻花玻璃杯,放几块冰块,倒入酒,摇匀。然后,又从前台拿了一张椅子放好,打开收音机,把声音调大,点亮灯,一口气把酒喝完,然后舒舒服服地蜷窝在椅子里。
收音机广播里不时插播有关猫的商业广告,比如猫喜欢吃什么猫粮等。这种轻快的语调和外面狂风暴雨的持续轰鸣形成鲜明对比。外面的雨滴被大风刮到窗户上,哐哐哐!好像霰弹打在窗户上,要把这屋子推倒似的。不过房里基本没受什么影响,没有湿漉漉的雨水,闪烁着温馨的灯光。收音机在播放四十分钟的音乐节目,不久,传出墨迹斑斑乐队演唱的《梦中情人》这首歌。我的思绪一下子被拉回到那段在泰晤士河上的时光。那是五年前的事了,我和几位朋友坐着小船沿着泰晤士河顺流而下,来到远处的温莎城堡。当时德里克负责划船,我则负责看着手提电唱机。我们只随身带了十张唱片,每次播完墨迹斑斑乐队的《梦中情人》这首歌,德里克总要说:“薇薇,再放一遍吧。”于是我屈身蹲下,调整唱机,重放一遍。
想到这里,我的眼眶里已充满泪水,并不是因为想到德里克的缘故,而是怀念那段逝去的美好:少男少女甜蜜又痛苦的爱情、灿烂的阳光、初恋情歌、一起拍的照片、初恋的情书等等。那段酸中带甜、甜中带泪的少女时代,是这般令人怀念,却又带点儿伤感。时光无法倒流,逝去的往事已经随风飘走。我忍不住流下了泪,索性沉浸在回忆中不可自拔。
我的名字叫薇薇安·米歇尔。我现在二十三岁,身高五点六英尺。我一直都对自己的身材引以为傲,觉得自己有一副完美无瑕的身材。但是在英国时,那些英国女孩都说我的屁股看起来太翘了,我的胸部也是,我要穿一个更紧身的内衣才行。我的眼睛是蓝色的,有一头自然卷的深棕色的秀发。我希望有一天,能把头发留长,烫一头像卷毛狮子狗一样的发型,让自己看起来更成熟时髦。我喜欢自己的高颧骨,虽然英国的女孩们说,我看起来有点像外国人,但是我的鼻子过于小巧,相比之下,嘴巴显得有点大,看起来非常丰满性感。我不希望自己看起来太性感,因为这样会招致别人的羡慕和嫉妒。我自认为是一个性情乐观开朗,带点忧郁和罗曼蒂克的人,但是修道院的姐妹们以及脾气暴躁的斯芮德戈尔德太太,常常认为我任性又倔强。她说:“薇薇安,女孩子还是要温柔些,要像棵柳树,不要像刚烈的橡树和梣树,那是男人才该有的气概。”
我是法裔加拿大人,出生在距魁北克不远的伊莱厄奴奈安海岛以北的一个名叫圣花密利的小城。伊莱厄奴奈安海岛位于圣劳伦斯河流的中间,接近魁北克海峡,状似一条巨型的沉没凹陷的船。我从小在河边长大,所以对游泳、钓鱼、露营等户外运动来者不拒。我对父母的印象很模糊,不过印象中我好像更喜爱父亲一些。八岁时,蒙特利尔有朋友举行结婚典礼,我父母应邀参加婚礼。那是个战乱不断的年代,在他们参加婚礼的路上,他们乘坐的飞机失事,不幸双亡。经法院判决,我那不幸丧夫的婶母佛罗伦斯·图森特成为我的监护人。于是她就顺理成章地搬到我家,抚养我长大。我们相处得非常愉快,但是由于我是天主教徒,婶母是新教徒,我们有时会因为信仰问题而产生争执。虽然婶母一直想说服我成为新教徒,但是由于在魁北克,神父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所以我最终还是信奉天主教了。在十五岁以前,我都在乌尔苏拉修道院接受教育。修女们管教严格,要求对主虔诚,所以我学习了大量的宗教史以及各种晦涩难懂的神学教义。我实在不想变成护士或修女,希望学点其他有趣的课程。到了最后,我几乎要闷死了,只得求救于婶母让我脱离苦海。她很高兴地把我救出修道院,打算等我到了十六岁,就送我到英国上学。在当时的魁北克,婶母的做法引起了轩然大波。乌尔苏拉修道院是魁北克的天主教传教中心,很久以前,英、法两国在魁北克交战,法国大败,吃了败仗的法国将军蒙特卡姆的头盖骨,就被放在这座修道院中。近两个世纪以来,无论白天还是晚上,每次做礼拜,都有不少于九名修女跪在圣坛前祷告。我的家庭也是属于法裔加拿大人,所以一旦有人敢破坏这传统规矩,绝对会是一件丑闻。
在魁北克,我们这种家庭的孩子,通常自己组成一个社交圈——类似秘密团体,就跟日内瓦的加尔文派一样组织严密,力量强大。在这个团体里,所有人都很得意地把自己称作“法裔加拿大人”。在他们眼里,较为低等的是那些加拿大人,尤其是能讲新教徒的加拿大人。此外,还有“莱斯安格拉里斯”(指来自英国的移民的子孙)以及“莱斯美利坚”(指美国人)。其中,法裔加拿大人对自己能讲法语,尤其是两百年以前的移民者语言引以为傲,但现在的法国人听不懂,因为里面混合着法语化的英文——就像非洲白人的语言与荷兰语之间的关系。这个魁北克派非常自以为是和排外,甚至看不起法国本土人,把法国人都当作外人来看待。说了这么多,主要是想说明,作为米歇尔家的一份子,如果我背叛了这种传统,就会像西西里岛的黑手党的成员发生背叛行为一样被认为十恶不赦。因此,我非常明白,我不能随便抛弃修道院和魁北克,否则自己将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不过我的婶母很有智慧地帮我解决了这些问题,她禁止我以前的朋友再和我来往。这让我一直怀着背叛朋友的负罪感,直到去英国后,我还是难以释怀,变得小心谨慎,对人有点冷漠,被英国人说成带着殖民主义的小家子气。当就要读专为年轻女孩儿们设立的精修学校时,我的恐惧和心理负担更重了。
在英国,精修学校大部分都集中在桑宁代尔这个地方。斯芮德戈尔德太太建立的阿斯特之家,就位于这里。阿斯特之家是一座大型的类似维多利亚时代的古老建筑。楼上被分成了二十五个隔间,每间寝室可住两个人,我和另一个外国人合住一间。我的室友是一名皮肤黝黑的黎巴嫩人,腋下长满了浓密的黑色腋毛,她的父亲是百万富翁。她很喜欢巧克力和埃及男影星班赛德,所以只要有班赛德的照片——一口闪亮的白牙、浓密的胡须、炯炯发亮的眼睛、油亮的头发——我们就会马上过去撕掉,然后扔到马桶里用水冲掉。也许是因为家里有钱,所以她喜欢颐指气使,性格暴躁任性,还有严重的体臭,总以为钱可以解决所有事情。这样一来,大家很同情我,反而对我很友善。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友善。由于我是加拿大人,常常有人笑话我的口音,觉得我缺乏餐桌礼仪,举止粗鲁。还有人觉得我反应不够灵敏机智。总之都是对加拿大人的刻板印象。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我过于敏感,性格又急躁,对一些霸凌行为,会毫不客气地反击回去。有一次,我毫不客气地殴打那两三个虐待我的人。结果,其他人跟她们合伙把我压在床上,拳头如雨点一样打在我身上。有人猛掐我的大腿,还有人提了桶水往我头上浇下去。直到我开口求饶,保证以后乖乖听话,她们才放过了我。刚开始我还是有点不服气,不过后来逐渐安定下来,习惯了这种和平协定,开始柔顺地学习大家要求的“淑女之道”。
平时学习非常繁忙,只有假期才可外出。我喜欢大自然,喜欢户外运动。宿舍里,有个叫苏珊·达夫的苏格兰女孩和我一样,也喜爱户外运动,于是我俩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她是独生女,从小没什么玩伴,所以她父母很高兴我成为她的朋友。每年夏季,我就到位于苏格兰的她家里去。冬天和春天是滑雪的季节,我就和她一起到瑞士、奥地利、意大利等地一起滑雪。在精修学校求学的时候,我们形影不离,也同时毕业。毕业后,为了参加海德公园酒店举行的舞会,我求婶母代付五百英镑的会费才顺利和苏珊参加了舞会。舞会很无聊,我和苏珊只跳了几支舞就没什么兴致了。舞会中虽不乏年轻小伙子,但看起来粗俗无礼,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根本比不上加拿大人(有可能这都是我的偏见和误解,因为听说其中有一个人竟然是那年的全国越野障碍赛马的冠军呢)。
就在那时,我认识了德里克。
当时我只有十七岁半。我和苏珊两人合租了位于伦敦老教堂街的一间三室公寓,距离国王大道不远。6月底,我们还没找到工作,于是决定邀几个好友,开个舞会好好放松一下。正好对面一家房子的主人要趁暑假到国外旅行,临走前托我们照看房子,作为感谢,我们可以使用这屋子,于是我们打算用这屋子作为舞场。由于我们俩总是跟人出去跳舞,当时囊空如洗,我只好又打电话给婶母,请她寄一百英镑来,加上苏珊手里还攒有的五十英镑,这笔钱足够我们风风光光地办个舞会了。我们邀请了差不多三十个人,预估只有二十位确定会到。于是我们准备了十八瓶香槟酒,都是桃红色的好酒,一罐十磅鱼子酱和两罐比较便宜的鹅肝酱。我们又在街上买了些有大蒜味的佐料,把奶油涂在黑面包上,中间夹着西洋菜和熏制鲑鱼,可口的三明治就这样大功告成了。我们还用梅子、巧克力制作了类似圣诞大餐时的餐后甜点。等一切准备就绪后,我们把雪白发亮的桌布铺在桌上,敞开大门,屋内色彩缤纷,就像盛大的自助餐一样。
舞会开得很成功,可以说前所未有地成功。我们邀请的三十位来宾全都来了,有些人甚至还自带舞伴,这使舞场显得有些拥挤了。有些人甚至坐到楼梯上了,还有一个男人居然把女孩抱在膝上,在厕所里谈天说地。屋子里一片喧哗,热闹非凡。也许我们的性格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棱角分明,难以相处。就连平日爱憎分明的难处的人,在柔和的灯光下,似乎都显得很友善。就在这时,没想到酒没有了!所有的酒都喝光了。我顿时没了主张,不知所措地站在桌边。一个爱说笑打趣的人倒完了最后一滴酒后,摇晃着酒瓶,提高嗓门说道:“快拿水来,既然没有酒,就赶快拿水过来。否则我以后再也不来英格兰这种差劲的地方了!”众目睽睽之下,我不知所措,语无伦次地说:“对不起,酒已经喝光,没有了。”这时候一个靠在墙上的高大男人走过来替我解围:“还有酒呢!你忘啦?在地下室的酒窖里。”说完,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肘,把我拖出了门。“跟我来,”他语气果断地说,“这么好的一个聚会,怎么能让它毁在酒上呢?我们到酒吧去买些酒回来吧。”
于是,我们俩来到酒吧,买了两瓶杜松子酒和几颗柠檬。我们争着付钱,最后他付了酒钱,我付了柠檬钱。这时,我才发现他有点头重脚轻,好像喝多了。果不其然,他说在来参加我们的舞会之前,已参加过一个舞会了。他是跟着苏珊的朋友,一对叫诺曼的年轻夫妇来到我们这个舞会的。随后,他自我介绍,说他叫德里克·马拉贝。由于我一直挂念着回去送酒,所以实在没什么心情和他聊天。我们爬上楼梯,还没进门,大家就欢呼起来,欢迎我们带酒归来。其实这时舞会的高潮已过,时间也差不多了,客人早已三三两两地散去,只剩下平常较要好的朋友和一些无处可去的人。没过多久,人越来越少,诺曼夫妇也要告辞了,临走时跟德里克说,门钥匙放在垫子底下,别忘了拿。苏珊让我跟她一起去对面的小店吃点东西。我对那家小吃店的印象不怎么样,这时,德里克忽然跑到我身边来,撩开我的发丝,附在我耳边嘀咕。他的声音有些沙哑,问我是否愿意和他单独出去。我爽快地答应了,也许是因为他长得高大帅气,也有可能是因为他替我解了那个围,总之我也说不清具体是什么原因。
夏天的夜晚有点闷热,大家都离开了闷热的屋子,出来透气了。苏珊和几个朋友在马路上遛来遛去。我和德里克走到国王大道,招了辆计程车坐进去。过了一条街后,他把我带到一家专卖意大利面的小吃店。我们随便吃了些东西,他还叫了两瓶酒,我喝了一小杯,剩下的他全喝光了。我们一边吃一边闲聊。他告诉我他家住在温莎城附近,他今年刚满十八岁,今年是高中生涯的最后一学期了,他还参加了校板球队。这次之所以来伦敦,是因为他婶母最近去世了,给他留了一笔钱,他要过来见律师办理遗产继承一事。他的父母也一同前来,白天都在一起,晚上父母去看板球赛了,看完球赛后返回温莎,留他一人在诺曼夫妇那儿过夜。如果他也跟父母一起去看球赛的话,现在也许已经回到家上床呼呼大睡了。今晚连续参加了两个舞会,他现在已经筋疲力尽,要我陪他到“400”夜总会那儿坐坐。
听说要去“400”夜总会,我立即兴奋起来。这可是一家在伦敦数一数二的高级夜总会,我从来没有去过这么高级的夜总会,以前去过的最好的夜总会,是在切尔西的一家地下室夜总会。兴奋之余,我也简单介绍了下自己的情况,以及关于阿斯特之家的趣事,我们相谈甚欢。他很成熟老练,付账时也知道给多少小费,毫不吝啬。虽然他高中还没毕业,可是言谈举止却像一个成熟男人。不过也是因为英国公立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都很成熟,举止文雅。离开小店后,我们叫了辆计程车,上车后他握住我的手,但并没有进一步逾矩。到了目的地后,我才发现他好像是这里的常客,大家见到他都会点头打招呼。夜总会里灯光朦胧,充满了浪漫氛围。他叫了一小瓶杜松子酒,侍应生很快就送到桌上,只有半瓶,我怀疑应该是他上次来喝剩的。这时,乐队奏起了轻柔舒缓的音乐,他抱着我步入舞池。他是个跳舞高手,我们配合得天衣无缝,跳得非常开心。这时,我终于有机会看清楚他了,他的太阳穴旁有一撮柔软的深色头发,手指优雅修长,一双始终带笑的眼睛,闪闪发亮。我们一直玩到凌晨四点,喝得有点醉醺醺的才离开夜总会。他醉得都站不稳了,我赶快扶着他,坐上了计程车,在车里我很自然地抱着他。突然,他俯下头来吻我,我不由得迎了上去。有两次,他的手落在了我的胸部,我下意识把它挥开。到第三次,我觉得自己似乎过于紧张了,没有再抗拒。接着,他的手由上而下,试图解开我的裙子。我挣扎着,推开了他的手,但他似乎毫不介意,又轻轻地把我的手放在他的那个关键部位,我吓了一跳,猛然抽回自己的手,不过我已感觉到体内有一股暖流涌动,四肢有点瘫软。就在这时到我家了,车子停后,他下车把我抱到了门口。道别时,他说会写信给我,然后又吻了我,把手放在我背后,紧紧地拥抱着我。终于我们还是依依不舍地分开了,直到他的车子消失在拐角处,我还依稀感觉得到他的手留在我腰上的余温。我悄悄地跑进屋里,全身瘫软地倒在床上,茫然地望着梳妆台上的镜子。镜中的我,双眼迷离,两颊绯红,像在发烧似的。看来是饮了过量杜松子酒的缘故,但是我脑子里却反反复复回响着一句话:“上帝啊,难道我坠入情网,爱上他了吗?”
[book_title]第三章 春情初醒
要想把事情说得很清楚,可能要花相当长的时间,不过如果仅是回忆一下,只要短短几分钟就可以了。从回忆中醒来后,我就一直坐在那把有扶手的椅子上。广播电台仍在播放轻音乐,现在播放的这首好像是唐雪莉演唱的《甜蜜女孩》。玻璃杯里的冰块已经融化了,我走到冰柜前重新加了几块,又踱回去蜷缩在椅子上,小口小口地浅酌细品,这杯酒才能喝得久一点儿。然后我又点着一根香烟,在一圈一圈的烟雾中,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浪漫的夏季。
德里克的最后一学期也结束了。在这段时间里,我们互相写了四封信。我至今仍记得他的第一封信,开头就是“亲爱的”,结尾则是“爱你和想吻你的德里克”,我也照着写上“亲爱的”和“爱你”等热情洋溢的词句。他在信中常提到他玩板球的事,我则常向他提及参加了的舞会,以及最近看的电影和戏剧等。他打算暑假回家,他父母准备给他买一部二手车,这让他兴奋不已。他还邀请我到他家里玩一下。于是我告诉苏珊今年暑假打算留在伦敦,不去苏格兰了,苏珊对我的计划非常惊讶。我每天都比苏珊起得早,去信箱检查有没有德里克的信,所以对于我跟德里克之间的事,她一直蒙在鼓里。老实说,这种神神秘秘的行为一点儿也不是我的作风。但是我很珍惜这段感情,总觉得这场爱情太脆弱,害怕只是昙花一现,所以我不想过早告诉别人。说不定本来没有的事,却被我的乌鸦嘴说中了呢。
我常常想,像德里克这种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男孩,在学校里肯定是风流人物,女朋友一定多得连自己都数不清,肯定有很多光鲜亮丽的富家千金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等着他的电话。想到这儿,我越发觉得还是先瞒着苏珊比较好,就对苏珊说,想要留在伦敦找份工作,有空再去苏格兰找她。没过多久,苏珊回苏格兰去了,我也正好收到了德里克的第五封情书。他在信中要我下星期六从帕丁顿坐十二点的火车去温莎,他到时会开车到温莎车站接我。
我们开始频繁地甜蜜约会。第一次约会,他站在月台上等我,刚开始见面时我们都还有点羞涩。他一直对我侃侃而谈他的汽车,拉着我去看。他的车子看上去很豪华,红皮座套,全新的轮胎,黑色的车身,车身四周有各种绚丽的装饰,宽大的油箱盖子上有英国赛车手俱乐部的专有标志。上车之后,我用德里克给的彩色丝巾把头发扎起来,以免被风吹乱。车子开动后,速度很快,转眼间德里克就过了几个红绿灯。随后我们来到河畔的一条公路上,德里克似乎想炫耀一下车子的功能,开得非常快,而且会故意变道,忽左忽右,忽高忽低。由于车子座位较低,所以即使车的时速只有五十公里,但也感觉非常快,像一百公里以上似的。我吓得心惊胆战,紧紧抓住安全手柄,祈祷不要出事。幸好德里克开车技术高明,我逐渐相信他的技术,整个人也逐渐放松了下来。德里克把我带到一间名叫“巴黎”的豪华饭店,点了熏鲑鱼、脆皮烤鸡、冰淇淋等美味食物。最让我喜出望外的是,他带我来到了隔壁的游船游乐场,然后租了一艘电动船。我们就慢慢地向上游开去,把它开到美登赫桥下,然后又开到库克姆船闸旁边的浅水处。德里克把船停在了垂柳飘飘的岸边,然后拿出随身带的便携式唱机。我爬到船尾,和他并排躺下来,听着美妙的音乐,抬头看着小鸟在我们头顶的鸟巢中蹦上跳下。这真是一个美妙的下午,我几乎昏昏欲睡了。忽然,他的头侧过来了,凑上前温柔地吻了我,并没有进一步的举动,可见他没有把我当作那种随便的女孩子。不久,越来越多的小船开过来了,我们只好把船开回去,没想到一不留神,差点翻了船。还好,我们都反应够快,没有掉下水去。然后我们沿着河流快速地开回去,河上挤满了各式各样的船,有双人坐的,也有一家大小坐的,非常热闹。晚餐时,德里克带我到伊顿的一家名叫“茅草屋顶”的小吃店,我们享用了炒鸡蛋和咖啡。吃过饭后,他说要请我去看电影。
从城堡到阿斯科特路有很多条小街道纵横交错,其中有一条叫法科尔街,这条街上有一家名叫“皇家”的电影院。这是家不起眼的小电影院,可看的电影非常少。当时正在上演两部西部片,一部是卡通片,一部是名叫《新闻》的电影,讲述的是女王一个月前已经做的事情,没有什么新意,乏善可陈。德里克花了十二先令,订了一间特别座。事后我才明白他这么大方的原因。特别座就是放映室两旁的小房间,差不多六英尺大,里面光线昏暗,放有两把椅子。刚踏进这个小房间,我还没坐稳,德里克就迫不及待地把他的椅子拉到我身边,开始疯狂亲吻我的脸颊,同时双手也在我身上不规矩地抚摸。起初,我感觉很不舒服,认为他早就心怀不轨。可是随着他的手不停地上下滑动,我渐渐地开始四肢发软。他的手缓慢地在我的身上游走,轻柔且老练。终于,他的手停在我的重要部位,我情不自禁地把脸埋在他的肩上,紧咬着嘴唇。过了一会儿,一切都结束了,我感觉到体内一阵温暖,不知不觉已泪流满面,沾湿了他的衣领。
他温柔地吻着我,在我耳边呢喃道:“你是我见到的最美好的女孩,我爱你。”这时,我撑着身子坐起来,从他身边离开,用手悄悄拭去脸上的泪水,佯装在看电影。我知道,我已告别了天真无邪的少女时代,也许以后他不会再尊重我了吧。这时候,进入中场休息时间,他起身买了两杯冰淇淋回来,坐在我身边,紧搂着我的肩膀说,今天是他有史以来最难忘的一天,真希望以后的每一天都像今天一样美妙。我警告自己不要再心猿意马,再犯傻了。德里克刚才的举动仅仅是爱抚而已,每个人都这样做,都会有这种美妙的感受,只要我不会怀孕就行。而且只要是男人,一般都有这方面的需求,如果我不答应他,他一定会找其他女孩子,这当然是我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当灯光重新熄灭,电影再次播放的时候,他的手又不规矩地伸到我的衣服里去,毫不客气地揉捏着我的胸部。这一次,我放轻松了,不由得自己也兴奋起来。这时,他在我颈部轻轻吐气,说道:“宝贝,我爱死你了!”不一会儿,他的气息逐渐浓烈起来,我渐渐觉得兴奋起来,我意识到自己和他已经灵肉合一了。我轻轻地爱抚着他,捧起他的脸亲吻着他。过后,我想我们两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更进一步、更熟悉了,再也没什么隔膜了。
电影结束后,德里克开车送我到车站,幸好没错过开往伦敦的末班车。我们相约下星期六的同样时间再约会。他站在车站黄色的灯光下,一直目送我到看不见为止,还不停地挥舞着手再见。我知道,我们已经开始真正的恋爱了。我们约会的内容都大同小异,除了去不同的地方吃饭以外,会固定去那条河流游船听音乐,去电影院中的特别座看电影。但是,我们更享受彼此的身体接触,无论在船上、在车中,还是在电影院里,我们总是乐此不疲地探索对方的身体。一转眼,夏季就过完了,进入9月份。
那是一段美好的日子,在我的记忆中,阳光始终灿烂,万条垂下绿丝绦,倒映在碧绿清澈的水中,天鹅穿梭在浓密的树荫里,燕子蜻蜓点水似的在布谷堤坝那儿驻足片刻,又匆忙飞走了。德里克和我也时常在布谷堤坝那边游泳嬉戏。这条河蜿蜒经过布罗卡斯牧场,通向温莎桥。碰到下雨天,或者因假日出来游玩的人太多,或者是乌云密布的时候,我们就到其他地方游玩,不过我不太记得到其他地方游玩的情景了。这个夏季的每一周都如湍急的水流一般飞掠而过,充满欢声笑语和灿烂的阳光。
终于,9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到来了,虽然我们还是无忧无虑地继续约会,但事实上我们的生活将发生改变。星期一苏珊要从苏格兰回来,我也找到了一份工作,而德里克也要到牛津去上大学。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约会,表面上尽量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我想把我和德里克之间的事情,透露一点给苏珊,打算每周末到牛津去见德里克,或者他来伦敦看我。我们没有刻意地讨论未来的发展,但我知道,我们的感情早已如胶似漆,会继续下去。德里克曾含糊地说过要找适当的机会,带我跟他父母见个面,但是他从未真正抽时间带我见他父母。每次周六约会,我们都有太多美好的事情去做。除了星期六以外,他似乎都忙得没有多余的时间陪我,这让我感觉有点奇怪。不过后来仔细想想,他除了学业以外,还要打板球、网球,而且还要抽时间和一群好友相聚,所以能留给我的时间确实不多。我其实不太想干涉他的日常生活,至少目前还不想,只要每个星期有一天的时间可以完全拥有他,我就很满足了。胡思乱想得太多,只会影响自己每个星期六的约会心情。
那一天,德里克显得尤其温柔体贴,晚上带我到布丽杰旅馆去,而且还叫了杜松子酒。虽然平常我们都很少饮酒,但那天晚上特别,所以我们各喝了三杯,吃晚饭时,他又点了香槟酒。酒足饭饱之后,我们又去了那家常去的有特别座的小电影院。那一晚,我们都喝得醉醺醺的,我心里反而暗喜,觉得这样一醉能解千愁,可以暂时忘记明天起我们的生活要进入新的篇章,这段甜蜜的日子也将暂时告一段落的痛苦事实。可是当我们走进那间常来的特别房后,德里克却一反常态,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他没有像之前那样急切地拥入我怀,反倒跟我保持距离,边抽烟,边聚精会神地盯着银幕看电影。这种反常使我纳闷,我主动坐过去,抚摸他的手。可他还是正襟危坐,专心地盯着屏幕。我忍不住问发生了什么事情,过了一会儿,他叹了口气,语气坚定地说:“我希望你今晚能留在这里陪我,别回去了。”
我吃了一惊,他的口气相当坚决,好像早已决定好了似的。以前,他也曾经这样要求过我,但我总说以后机会多的是,他也没再坚持下去。现在,我又用同样的理由搪塞过去,但是感到有点紧张不安,他的态度是如此坚决,好像事情已成定局。我不明白他为何要在这最后一晚,提出这样的要求。接着,他又说:“既然我们已经是情侣,为什么不可以像正常的情侣那样相处呢?”我说:“万一怀孕了怎么办?我真的害怕有孩子。”他安慰我说:“这种事很好解决的,不要担心。”他说他可以戴安全套。可是我仍然不死心地劝他不要这样,而且这里毕竟是电影院,很不方便。他说:“这里的空间够睡觉了,而且我马上要去牛津了,临走前想好好跟你相处一下,你就当作是我们结婚的前奏吧。”
我当时脑子一片混乱,我觉得他之所以坚持这么做,肯定是别有用意,他可能认为这样是一种爱的誓约。但是不管他的理由是什么,我还是有些害怕。踌躇间,我鼓起勇气问他有没有准备安全套。他说:“我没带,不过附近的药房都有卖,二十四小时营业,我现在就去买一个回来。”话还没完,他迅速地在我脸上吻了一下,急切地站了起来,飞快地跑出了特别房。
我茫然无措地坐着,眼睛茫然地望着前面的银幕,思绪一片混乱。现在是骑虎难下,我已没法再拒绝他了,他很快就会回来。今晚要在这个肮脏偏僻的电影院中黑漆漆的小屋里和他做那件事。今后我将不再有任何秘密,他会看轻我的。一想到这里,我蓦地站了起来,想逃出电影院,跳上下一班车,回到伦敦去。但是,如果我临阵逃脱,他肯定会暴跳如雷,会觉得非常难堪,而且我们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感情将走入死路。而且如果没有满足他的欲望,我总觉得这样对他好像也不太公平似的。倘若今晚得不到发泄,他一定会感觉非常痛苦,这样反而不好。不管怎样,我们迟早会走到这一步,他为什么一定要选择今天这特别的日子呢?女人第一次一般不会有很大的快乐的。左思右想,我想到一条缓兵之计,我可以让他草草结束,这样既不会触怒他,也不会伤害到我俩的感情。
忽然,门吱呀一声打开了,有一道光线射进来。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进来,附在我耳边兴奋不已地说:“我买到了。不过,我去的时候,是位年轻的小姐接待的我。我觉得超级尴尬,最后还是硬起头皮,结结巴巴地说:‘我想要那种不会让女孩怀孕的东西。你知道的。’想不到她居然若无其事地问我,要什么牌子的,我也没什么经验,只说要最好的。这个女孩意味深长地对着我笑,好像在打量我需要用什么样的尺寸,然后才转身去拿。”说到这里,他不禁笑起来,紧紧抱住我。看他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我实在不想扫他的兴,只能强颜欢笑。人生如戏,我就权当它是一场戏好了,如果我拒绝了他,对于他这种自尊心强的人不啻一场重大打击。
他动作粗鲁,我痛得几乎忍不住哭出声来。后来,他索性把椅子推到房间一个角落去,脱掉上衣铺在木质地板上,让我躺下,我无奈照办。然后,他跪下来,抚摸我的小腿,要我把两脚抬起来,我都照做了。但是这样令我觉得很不舒服,只好低声哀求他:“别这样,德里克,我觉得很不舒服,我们还是不要在这里。”但是他置若罔闻,整个人跨在我身上,我被他压得动弹不得,只希望他赶快结束,这样他不会事后再怪罪我。
就在此时,我做梦也没想到,发生了一件比世界末日降临更可怕的事!
突然,一道黄色的灯光射了进来,紧接着有人愤怒地呵斥道:“你们这对不要脸的狗男女,把我的电影院当成什么地方了?快点起来!”
当时的我羞愧难耐,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德里克赶快站起来,脸色像纸一样惨白,没有一点血色。我的小腿一直打哆嗦,努力撑稳,缓缓地站起来,头垂到胸口,像犯人一样等候着宣判,真希望立即被一枪毙掉算了!
门口忽然冒出来的黑影,指着我散落在地下的手提包和内裤说:“快把这些东西捡起来!”我羞得抬不起头来,慌忙蹲下去把内裤拾起来,卷起来拿在手中,不知要藏在哪里才好。“你们这对肮脏的狗男女,还不快给我滚出去!”他半侧身站在出口处,我们步履蹒跚,慌乱地逃离现场。
那人砰的一声甩上门,快步挡在我们面前。这时候,在电影院后座看电影的两三个人走了出来,探头探脑地朝我们这里张望。天哪,估计整个电影院的观众都听到了管理员的叫骂声。他们一定已经听到了一切:我们两人的谈话、动作,还有德里克刚才告诉我怎么做的那些话……我不敢想下去了,羞愧得无地自容,浑身不住地战栗着。这时,卖票的女孩也从房间里跑出来好奇地张望,就连在电影院入口处看广告栏的人,也不约而同地回头,透过昏暗的灯光好奇地望向我们。
这个管理员皮肤黝黑,身材矮胖,穿了一件紧身西装,胸前还插了一朵花。他毫不客气地从头到脚把我们打量了一番,脸孔由于生气涨成了猪肝色。“你们这对不要脸的狗男女!”他转向我看了一下,“以前我就见过你,你简直就跟妓女一样。你们的肮脏行为有伤风化,我完全可以叫警察来抓你们,还不赶快感谢我!”他熟练地说着这些冷酷无情的话,看来他以前肯定多次碰到过这种情况。随后,他从口袋里掏出记事本来说:“叫什么名字?自己老实报上来吧。”他手里拿着铅笔,看着德里克。德里克结结巴巴地说:“呃,我叫詹姆斯·格兰特(现在正上演的电影中的主角就叫卡里·格兰特),家住内特贝特阿卡恰路二十四号。”管理员抬起头:“没听说内特贝特有条阿卡恰路,只知道有条叫亨利·牛津路。”德里克坚称道:“你记错了,有这条路,就在后面小巷里。”不一会儿,他又心虚地接口,“反正就是靠近小巷……”管理员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看着我说:“你呢?”他的表情不怀好意,好像我真的是一个妓女似的。我突然觉得口干舌燥,困难地咽了咽口水说:“我姓汤普森,全名是奥黛丽·汤普森,家住伦敦托马斯路(由于过分紧张,差点说成汤普森路),门牌是二十四号(号码和德里克的一样,等讲出后我才发觉,由于紧张,实在没法仔细考虑)。”“什么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问,茫然无措地看着他不回答。“我问你邮政区号。”他不耐烦地提高音量再次问道。忽然想到切尔西区,于是我有气无力地答:“SW六区。”写完之后,他啪的一声合上记事本,指着外面的马路,恶狠狠地说道:“好了,快给我滚!”我们一声不吭,赶快从他身边绕过去,他一直在后面跟着,手还指着外面的马路,大声叫喊说:“以后不要再来我们电影院了,我已经记住你们两人的长相了,再让我看见的话,我会马上叫警察来!”
这时,已经围观了不少看热闹的人,面露嘲笑,对我们指指点点。我紧紧挽着德里克的手臂(为何不是他挽着我呢),赶快逃离这个可怕的是非之地,本能地拐向右边一条下坡的路,这样可以越走越快。我们不敢停下来,似乎有猛兽在后面追击似的,直到钻到小巷里才停下来。车子停在电影院旁边的坡顶,我们只能另外绕路悄悄地返回那儿。整个过程中,德里克一言不发,直到我们快到那儿时,他才说:“绝对不能让那些人记住车牌号,我还是把它开回来吧。你先到温莎山富勒斯街道对面,在那儿等我,我估计十分钟后到那里。”说完他推开我,大步消失在黑暗的街道上。
我茫然地站着,注视他远去的背影。他一向挺拔潇洒的身姿,现在看起来萎靡不振,没了往日的神气。一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街道尽头,我才转过身,孤独地走过与法科尔街平行的那条路。
直到这时我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手上仍拎着那条内裤。我赶快把内裤放进手提包里去,掏出镜子,借着路边的灯光,看看镜中的自己。我看起来相当糟糕,脸色灰白,眼睛空洞无助。原本柔顺的秀发也因刚才躺在地上而弄得乱七八糟。嘴唇上的口红,则被德里克刚才狂风骤雨般的亲吻变得斑驳。冷静下来后,我想起刚才所发生的一切。“这对不要脸的狗男女!”这句话说得多么贴切啊!我只觉得全身发冷,瑟瑟发抖,感觉自己前所未有地肮脏、下流。还会发生什么事呢?那个人会检查我们的地址,然后让警察逮捕我们吗?我又想起以前的那些星期六,肯定有人看到了我们在特别小屋中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这些人也许早把德里克的车牌号记下来了,或许那些常在电影院附近走动的小孩也把车牌号记了下来。每个犯罪现场,总会有人爱管闲事。我们确实是犯了罪,我们的这些行为在保守的、都是新教徒的英国,简直是罪无可恕!当德里克从我身上跳起时,管理员一定看到了他那赤条条的下身。唉,我不敢再想下去了,全身不寒而栗。想了好久,我猛然想起德里克的车子也许已到,在那儿等我了。我朝镜子瞥了最后一眼,拍拍脸,整整头发,然后赶快穿过马路,朝温莎山方向走去。我一边走,一边紧张地回头张望,生怕有人跟踪似的,耳边似乎响起那些鄙夷的嘲笑声和指责声:“快看啊,这就是那个不要脸的女孩!”“对啊,就是她!”“啧啧啧,真是不要脸啊,被人弄脏了身体……”
[book_title]第四章 永别了,薇薇
对我来说,那个夏天晚上的噩梦并没有就此结束。当我到达富乐斯街的对面时,我看到德里克的车子旁边站着一名警察,正在跟他说着什么。这时德里克恰好转过头来看到了我,对着警察说道:“警官先生,你看,这位小姐来了。我没说谎吧,她刚刚去上洗手间了。”接着,德里克又对着我说,“亲爱的,你回来啦!”
看来又是一桩麻烦事,我又要想办法圆谎了。我边回答“是啊”,上前略作寒暄,然后就钻进了德里克的车子里,坐在他旁边。“即使有急事,也不可以把车停在这里。”警察说完后用手摸摸他的络腮胡。德里克如释重负,顽皮地向警官行了个礼,然后发动车子,疾驰而去。
车子下了坡,然后向右转,一直在路上飞奔。一路上德里克都默不作声,我以为他要开到车站,送我回去,谁知他一直沿着达切特路往前开。终于听到他唉地叹了一声,似乎松了一口气:“今天真是太倒霉了,万一上了明天的报纸,我们可就成了众人茶余饭后的笑柄了,我更别想去牛津上大学了。”
“是啊,吓死我了!”我惊魂未定,声音中充满了恐惧和颤抖。德里克不由得侧过脸来瞄了我一眼,然后故作轻松地安慰我说:“别想那么多了,就把它当作爱情的考验。”他看起来轻松自在,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样子,而我仍处于惊恐之中。“今晚实在太遗憾了,”他充满遗憾地说,“我们正在兴头上呢,真是扫兴啊。”说完后,他看了我一眼,过了一会儿,他又说,“对了,离火车开车的时间还有一小时,我们去河岸走走怎么样?那儿是温莎有名的情侣区,绝对没有人打扰。今晚实在是太可惜了,正在最紧要的关头却泡了汤,白白浪费了我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
他这话应该是指他兴冲冲跑出去买回来安全套,但是却没派上用场。我没想到他会这样说,吃了一惊,然后赶紧说:“还是算了吧,今晚就这样吧,德里克。你知道我现在的心情有多糟糕吗?”
德里克迅速转过头来:“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说,你到现在还在想电影院的那些事吗?”
“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一切太突然、太吓人了,我现在觉得很羞愧。”
“这算什么事呀!”他不屑地说,“反正刚才的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别担心了,宝贝儿,放轻松点。”
又是这种满不在乎、不痛不痒的话!我现在最需要的是安慰,只希望他能紧紧地拥抱着我,告诉我他依旧很爱我。只要他依然爱我,今晚受到的一切屈辱都不重要了。可是现在听他的口气,好像又有从头再来的意思,我的双腿又开始颤抖了,我感觉有点崩溃,但是又不想让他知道,只好用手紧紧抱住膝盖,尽量使自己镇定下来,有气无力地说:“实在是对不起。”
“没关系,宝贝儿。”他潇洒地说。
过了一道桥后,德里克把车子停在路旁,下了车,翻过栅栏,然后伸出手帮我也翻过去。我们来到栅栏内的一块空地上,他揽住我的腰,沿着河岸的纤道,走到前方的柳树下。河岸停泊了几艘有船舱的小船,看到这些船后,德里克说道:“我想租一艘这样的船。如果现在没人,也许我们可以偷偷溜进去,说不定会有豪华的双人床、美食、美酒,等着我们去享用呢。”
“不要,德里克,绝对不可以,我们刚才闹出的乱子还不够吗?”说完这话,我才惊觉自己的声音非常大,估计会让德里克很挂不住面子,但是我真的很害怕耳边突然响起:“你们在搞什么鬼?你们这两个浑蛋真把这船当成自己的啦?还不快给我滚下来,让我看看你们长什么样子!”
德里克朝我一笑:“你说得没错,我不去了。这里的草坪挺松软的,我们干脆找块合适的地方,一起躺下来数星星吧,做点真正的恋人才会做的事。”
“好吧!不过,你要温柔一点,别弄痛了我。”听了这话,德里克眼睛一亮,紧紧地把我搂入怀中,兴奋地说:“不会的,你等下就知道了。”
我现在感觉好多了,体力都差不多恢复了。明月高挂,银光泻了一地,我和他漫步在河岸上,心情渐渐明朗起来。走着走着,前面出现了一丛树林,我感到微微的不安,他一定会把我带到那儿去。我暗暗告诫自己,千万要镇静,不要再失去理智,把事情搞砸了。
我们又走了一段路,终于来到树林的前面。德里克的眼光前后一扫,然后看着我说:“我们进去吧,我走前面帮你开路,你要俯下身去,小心跟着我。”我们小心翼翼地穿过浓密的树丛后,果真看到树丛当中有一小块空旷的草坪,到处散落着废弃香烟盒、可口可乐罐,看来其他的情侣也常来这里。一些草也被踏得倒在地上,看来一定有成千上万对恋人,曾在这里翻云覆雨过。我知道现在已经无法回头了,只能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其他情侣都曾在这里巫山云雨,可见这地方还是很合适的。
德里克性急地脱去了上衣,把它铺在地上,然后像一匹饥饿的野狼一样向我扑过来。我很想配合他,可是由于刚才发生的一切,我的神经紧绷,整个身体无法放松,手脚也硬邦邦的,像个木头一样。如果这时他能向我说些甜言蜜语,我应该会没有那么紧张。可是他已冲动得失去了理智,动作粗鲁,双手不停地揉捏着我,就像摆弄一个软弱无力的洋娃娃似的。“只有纸做的洋娃娃才是我的东西,完全属于我。”远处突然飘来这两句“墨迹斑斑”乐队的歌词,伴着优美动听的吉他声,就如荷碧·琼丝那富有节奏的深沉歌喉和比尔·肯尼那甜美的女高音,这声音是如此的甜美动听,深深拨动了我心底最深处的琴弦。我心一酸,眼泪夺眶而出。啊,上帝啊!我的将来会是什么样的呢?正在恍惚间,一阵尖锐的痛楚传遍全身,我咬紧牙关,强忍住痛苦的呻吟,一回头才发现德里克已经粗鲁地把我推在地上,压在我身上了。他的胸脯紧贴着我的胸口,心脏怦怦怦地直跳,不知不觉中,我的手臂已经紧紧抱着他,手触摸到他的衬衫,已被汗水湿透了。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般,我看到皎洁的月光隐隐约约地透过浓密的树枝,盈盈的月光泻了一地,似乎安慰我不要再哭泣了似的。他终于进入我体内了,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希望这一刻从未发生,毫无传说中的快感,只有无法言说的痛苦。我把他抱得更紧了,从此以后,他属于我,我也属于他,他会拼尽一切照顾好我。在这个世界上,我再也不会孤独,再也不会和他分开了。
我情不自禁地流下了泪水,德里克紧压着我,一边吻我的脸颊,一边抱紧我的腰。然后,时光如静止一般,我把裙子放下,他伸出手把我拉起来,他看着我,眼里有一丝尴尬:“我没有弄痛你吧?”
“还好,只要你满足就好了。”
“嗯,我是很满足。”
然后,他弯下腰身拾起地上的衣服,看了看手表:“糟糕,离火车开车的时间只有十五分钟了,我们得快一点,不然就赶不上了。”我们连忙从原路返回。我一边走,一边梳好头发,又拍拍裙上的灰尘。德里克则默默走在我旁边,一言不发。月光下,他的脸看起来冷冰冰的,我伸手挽住他的手臂,他也没有任何回应。我真希望他能体贴热情一些,说一些下次约会的事,可是他满脸的冷漠,好像我是陌生人似的。难道说男人达到目的后,他们的态度就会一百八十度地大转弯,由热变冷吗?还是我做错了什么事情?我不禁自责起来,以为是自己做得还不够好,我忍不住低泣起来。
我们终于回到停车的地方,一路沉默开车直奔车站。到了车站门口,我要他停车。在昏暗朦胧的灯光里,他的脸紧绷着,试图避开我的眼光,看起来非常严肃。我说:“别送了,我自己会坐车。下星期六怎么安排?是我到牛津看你,还是先等你安顿好后,再通知我过去?”
他迟疑地说:“薇薇,等我在牛津安顿好一切后,我到时候看情况,反正我会写信跟你保持联系的。”
我觉得这都是借口,我狐疑地紧盯着他,试图从他脸上发现任何蛛丝马迹。我感到他这次的态度完全大变,和以往不一样,难道是因为太疲劳的缘故?因为我自己也觉得很累了,于是我说:“好吧,我等你的信。不过要记得早点写给我,告诉我你回去之后的情形哦。”说完,我踮起脚尖在他唇上吻了一下。他的唇冷冰冰的,没有任何回应。
他点点头,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说:“那你照顾好自己,以后我们再约咯,薇薇。”然后就转过身,很快消失在拐角处。
两个星期后,我才收到德里克姗姗来迟的回信。在这段时间,我连续寄出了两封信,但都毫无回音。后来我终于按捺不住,打电话给他,但是每次接电话的人总是说:“你等一下,我进去看看。”然后很快回来告诉我说:“他不在。”
他信中的第一句是这样的:“亲爱的薇薇,虽然这封信对我来说很难下笔,但我还是不得不告诉你。”当看到这里,我直觉不妙,赶快奔回自己的房间,把门锁好,坐在床沿上,鼓起勇气继续看下去。他接着写道:“今年暑假,我们俩在一起玩得很开心,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你。但是,回去之后,一切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实在无法分心和女孩子约会了。我已和父母商量过我们的事情,可是遭到他们强烈地反对,而且还责备我,如果没有打算结婚就不要继续浪费女孩子的宝贵青春。不得不说,我的双亲都是很古板保守的人,他们对外国人有着很深的成见。我一直把你当作普通的英国女孩看待,从来没有歧视过你,反而更喜欢你那加拿大腔的英语。现在,我父母让我和邻近的一位小姐结婚。我一直瞒住你没说,是因为不想伤害你。事实上,我跟那位小姐的感情很深了,我们已经打算订婚了。我非常怀念和你在一起的甜蜜时光,我会一辈子记在心里。你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希望将来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最后,他写道,“希望有朝一日我们可以再见一面。为了纪念我们的初次相见,我特别邮寄了一打上好的香槟酒给你。薇薇,希望你看完这封信后,不要太伤心难过。我真的觉得能和你这种最美好的女孩交往,真是三生有幸。我真的很爱你,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些无数个快乐的回忆……德里克敬上。”
我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短短的十分钟时间,我从天堂坠入地狱。这个打击是如此沉重,我足足花了半年的时间才从伤痛中恢复过来。人生在世,谁也离不开一个“情”字,大家的感情伤痛都大同小异,我不想一直自怨自艾下去,我甚至到现在都还没有向苏珊透露任何风声。现在回想起来,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晚上,我喝得醉醺醺的,让他觉得我是个行为放荡的女人,所以才会动了心思来玩弄我。英国是个保守古板的国家,我这个加拿大人,一个外国人,可以说是他们玩弄的好对象。我竟然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蒙蔽了眼睛,没有看清楚这一点,都是我自己活该!我已经不再是年幼无知的小孩了,如果我不能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只会被伤害得更惨。我很想冷静地思考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可是一想到伤心处,又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一整夜,我都哭个不停,辗转难眠,只得起身跪在圣母像前,祈求把德里克还给我。我知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而且我的骄傲也不允许自己祈求他回心转意。于是,我只给他回了封简单的信,说来信已收悉,香槟我会退回。曾经以为这样美好热情的夏天会永远持续下去,但是一切都已经结束了。只留下了墨迹斑斑乐队的歌曲,还有温莎电影院那次噩梦般的回忆,这一切都时时刻刻地刺激我心中的伤痕。我知道,这一切将永远封存在我的内心深处,成为一辈子的烙印。
虽然情场失意了,但我却在事业方面迎来了不错的发展。通过一位朋友的介绍,我进了一家叫作切尔西·克拉里昂的报社工作。这是一家装修得富丽堂皇的报社,专门报道地方性新闻,有大篇幅的广告栏,譬如租房广告、招聘广告等等。报道内容五花八门,其中有一个版面整版都是关于切尔西的大小事,包括某条路的路灯不够亮、某公车的班次太少、专偷牛乳的小偷,以及当地家庭主妇的各种新动态等,内容虽然八卦丰富,但是不会无中生有,捏造诽谤。此外,还有专门针砭时弊的社论,笔锋犀利,具有相当的政治色彩。报纸的排版也非常新颖独到,一个星期出一版(周刊),用活字印刷。虽然不是什么大报,但是在地方上还是很受欢迎的。所有的工作人员也兢兢业业,即使在8月或圣诞节前后的广告淡季,津贴减少甚至没有,大家仍然任劳任怨,一心一意地工作。我的薪水开始每周是五英镑,但如果我能拉到广告,就可以抽一点提成。
我很快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了,借由忙碌的工作,忘却那段伤心的往事。另一方面,我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要再轻易爱上另外一个男人,掏心掏肺地再犯同样的错误。我工作得很卖力,我要让那些妄自尊大的英国人知道我这个加拿大女孩的头脑和魄力一点不比他们差。我发誓,我一定要做出成绩,让他们另眼相看。所以在这期间,我白天埋头苦干,干劲十足,只有在晚上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我的小屋,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哭泣。在公司里,我什么事情都做,态度非常认真谦逊,我会帮同事斟茶倒水,也会参加葬礼,准备送葬者的清单等。我还试着为八卦栏写一些小文章,然后拿去投稿,有时候还会帮忙检查纵横填字游戏的线索。一有时间,我就马上去附近的餐厅、酒店、商场招揽广告,凭借我的三寸不烂之舌,终于使一些吝啬的老板肯出钱刊登广告,我也从中抽到百分之二十五的提成。在我的努力下,我的收入已达到每周十二到二十英镑,就连总编也对我刮目相看。但是为了公司利益着想,他不让我从广告费中抽提成,直接付我每周十五英镑的固定薪金,还提升我为总编助理,在他办公室旁的一个小隔间里办公。但是有一次,那位总编辑眼看四下无人,突然用手拍了一下我的屁股。我愤怒地警告他说,我已有未婚夫了,现在人在加拿大。我的表情非常严肃,从此以后,他再不敢对我动手动脚了。不过,说实话,这位总编还是有许多可取之处,从那时起我们在工作上配合得很好。他的名字叫伦恩·霍布鲁克,以前曾在另一家报社做记者,后来存了点钱,就自己出来单干,想办一家有规模的大报社。他是威尔士人,典型的理想主义者。不过后来他发觉以他现在的实力,是无法一步登天的,于是他先从切尔西开始创业,把一家濒临破产的报社买下来,开始慢慢经营。幸好他在市议会和当地工党组织里有些熟人,因此时常能得到一些独家秘闻。例如不久前,一家建筑商承包了市议会的一座新楼,但偷工减料,只用水泥。这事经报社披露后,全市哗然,那建造商还不认账,指控该报道歪曲事实,构成诽谤,要求报社赔偿一切名誉损失。也许是天意,那幢大楼的支柱很快就出现了裂缝,报社赶紧把有裂痕的柱子的照片登出来。建造商因此被取消了承包合同和施工权利。从此,克拉里昂报社声名远播,业务蒸蒸日上,报头是霸气的圣乔治和龙的图案。短短的时间内,订阅报纸的人越来越多,发行量一度达到四万份,别家报社时常偷偷派人取经。
后来我对总编助理这个新工作越来越得心应手,总编给了我越来越多的实际写稿机会,不用像以前那样老是做些琐碎的跑腿活。一年后,我越来越多的文章见诸报端,“薇薇安·米歇尔”这个名字已被越来越多的读者熟知。与此相应的是,我的薪水也水涨船高,从每周十五英镑涨到二十英镑。总编对我的工作表现非常满意,他看到我很愿意接受新事物,于是耐心地教我如何写稿。他教我怎样用醒目的导语来吸引读者,怎样用简洁的文字,一针见血地描述出一件事情。听说这些是早年他当记者时别人教他的,现在他又毫不保留地教给了我。例如,他对11路及22路公交车的司机服务很不满意,那些司机常常很快就开走,他时常要追着公交车跑。对于这种情况,我写道:“11路售票员抱怨因高峰时间载客量过大,时常体力不支。”看了这段话之后,他用铅笔指着这段话说:“要注重人!你一定要把人写出来。所以你应该改成:法兰克·唐纳森,一名精力充沛的二十七岁男人,太太格雷西,两人育有六岁的儿子比尔和五岁的女儿艾米丽。本是幸福美满的四口之家,但是从放暑假到现在,男主人从来没机会见到孩子。在他家中干净整洁的小客厅里,他说:‘每次我回到家时,孩子们都睡了。我是11路公交车的售票员,自从实行了新的行车表后,我每天都比以往晚一个钟头才回到家。’”说到这里后,伦恩停顿了一下,然后接着说,“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公交车是人开的,读者对人的兴趣,远超过对公交车的兴趣。你现在就可以去拜访那位法兰克·唐纳森先生,去了解详细情况,然后写出一份精彩的报道。”任何单调乏味的题材,在我们新闻记者的妙笔之下,都可以把它改得生动活泼。当然,我很虚心好学,没过多久就得到了一些读者的支持,读者来信如雪片般飞来。总编因此非常兴奋,他认为读者的来信越多,说明越多的人阅读我们的报纸。
转眼间,我在这家报社已工作了两年,而且已经小有成就。当我二十一岁时,《国民新闻》《邮送日刊》,还有其他一些大报社都向我抛出了橄榄枝。我觉得自己已学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离开这儿,到更广阔的天地大展拳脚了。当时,我还是和苏珊同住一室。苏珊在外交部联络室找到了一份工作,我真没想到她早已和一个同事恋爱好久,马上就要订婚了,但她却一直没向我透露只言片语,她的保密功夫真是做到家了。订婚后,她想独住一间屋,这样比较方便。反观我呢,感情方面仍是一片空白,都是些普通朋友之间的交往。我似乎越来越像一个工作狂,一个取得了小小成绩的职业女性,生活却刻板单调。每天都抽很多香烟,喝很多伏特加,一日三餐也总是独自一人,开个罐头就当作一顿饭。但是,我把全部心思都寄托在事业上,我最崇拜的人就是像德普西拉·贝菲丝、维罗妮卡·帕普沃斯等顶尖的女性同行。我希望,自己有朝一日可以像她们一样出类拔萃,受人尊敬。
而在那时候,我没想到会在德国慕尼黑举行的巴洛克服装的媒体发布会上,与库尔特·雷纳不期而遇。
[book_title]第五章 折翼之鸟
雨还在稀里哗啦地下着。早上八点的新闻仍在报道这场暴风雨造成的各种灾难:9号公路发生了多起车祸,斯克内克塔迪的铁路被水淹没,特洛伊的交通完全瘫痪了。气象局还说,这场大雨可能还会持续数小时。只要你生活在美国,你往往会发现,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暴雪或台风,会使所有的事情陷入混乱。美国是个相当发达的工业社会,汽车的作用举足轻重,所以一旦汽车无法开动,生活顿时会陷入停滞。一旦事情无法按照计划如期进行,美国人会非常痛苦,感觉到很挫败。车站里会人头攒动,人们拼命拨打长途电话,问候亲人的安危。有收音机的,会一直打开收音机,期望能收听到一点好的消息。我能想象到各条路和各大城市现在有多混乱不堪,只有我一个人,仿佛置身事外,孤独地坐在椅子里,沉湎在过去的回忆中不可自拔。
酒快喝光了,我又加了些冰块,然后,又掏出烟来点着了一支。重新舒服地坐回椅子里,收听着收音机正在播放的三十分钟迪克西兰爵士乐。
库尔特最不喜欢听爵士乐了,他总觉得爵士乐太颓废、太伤感。而且他也总是劝我不要抽烟、不要喝酒、不要抹口红,要多参观一些美术馆,或参加各种音乐会、演奏会等,来陶冶性情。我过去的生活在精神方面一直很苍白,虽然他的这些建议都属于严肃的内容,但是确实值得考虑。可以说,德国人严肃、认真的生活方式在某些方面与我们加拿大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库尔特·雷纳是西德沃班德报社驻伦敦的首席代表。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在英国寻找一位能帮他处理事务的助理。这位助理需要从英国的报纸、杂志找出德国人感兴趣的消息,然后邮寄回德国。而且还可以独当一面,独自处理一些高级别的外交事务,以及外访报道。那天晚上,他带我到位于夏洛特街的一家德国饭店共进晚餐。我非常欣赏他对工作的认真态度,他把自己这份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对促进英德两国的交流的贡献,都详细告诉了我。光从外表看,他像个运动员,体形健壮,拥有一头闪闪发亮的金色头发,还有一双湛蓝的眼睛,看起来比实际年龄(三十岁)小。他告诉我,他出生于慕尼黑附近的奥格斯堡市,父母都是医生,家里只有他一个孩子。二战时,他的父母因偷听盟军的广播,而且因阻止小库尔特参加希特勒青年运动,而被人告发,被关在集中营里,后来被美国盟军救出。他的高中和大学都是在慕尼黑完成的。毕业后,他就职于西德一流报社《世界报》,后来因为英文流利,被派到伦敦。他又问我现在正在做什么,我就把手头上的一些稿件让他看了一下。次日,我又带了自己创作的原稿来到他位于詹斯瑞小巷的办公室找他,让他看下我创作的稿件。他这人做事非常谨慎周密,还没等我开口,他就说他已通过通讯社的朋友,把我的底细查得一清二楚了。就这样,一星期后,我就走马上任,担任他的私人助理,办公室就在他的隔壁,每天负责处理从路透社发来的电报。而且,他给的薪水非常优渥,一周高达三十英镑,更何况我也很喜欢这份工作的性质,而且与位于汉堡的总公司常有电报来往。每天早晨和傍晚,我把从英国收集来的消息发到德国,赶上各报社的出刊时间。虽然我只会英文,对德文一窍不通,但是这并不妨碍工作,因为库尔特会直接用德文电话告知德国总部写出来的原稿。我发去的电报都用英文,到了总部后,会有人翻译成德文。久而久之,汉堡的总机值班员一听到我的声音,就会用英文和我交谈,他的英文很不错,交流起来完全没有问题。虽然这份工作很机械化,但要求的是正确和速度。每次我送去稿件后都要等个一两天,然后总机会把我的文章从德国报纸上剪下来,送到我这儿。因此,每次我把原稿送出去后,就抱着复杂的心情等待稿件是否被采用。不久,库尔特已经完全信赖我,认为我可以独当一面了。他会将一些紧急事件交由我单独去处理。一想到德国有将近二十位编辑在等着我的消息,我心里就既紧张又兴奋。对比之前在克拉里昂社的那些芝麻小事,我在这里的工作更复杂多变,我很积极地完成库尔特的指示和要求。这种忙碌的通讯社工作让我觉得很充实开心。
不久苏珊结婚了。为了更方便地工作,我搬到了库尔特在布鲁姆斯伯里广场附近的一栋设备齐全的公寓里去了。我们虽同住一套公寓,但并不同房。他是个非常规矩的人,我们的关系也仅止于同事关系。对于他,我尽可能保持一定距离。有了上一次的教训,我不会再一次犯傻,重蹈覆辙了。这里离我们办公室很近,下班的时候,我们会一起回去,甚至一起吃饭。为了节省开支,我把他的唱机搬到我屋里来,有时候我会在家自己做晚餐。有时我会扪心自问,我们现在这样是不是太危险了?顾虑到这一点,偶尔我就借口说约了朋友,不跟他一起吃饭了。这期间,有些男人想动我的脑筋,但是我总是没有感觉,全都推辞了。库尔特是个循规蹈矩的人,我们之间一直保持着君子之交,井水不犯河水,我们的相处方式互尊互敬,这样的平静日子维持了三个月。有一天,库尔特从德国出差回来,告诉我他订婚了。他说他的未婚妻名叫特露德,是他青梅竹马的玩伴。通过他的描述,我觉得他们就是天生一对的佳偶。这女孩的父亲是海德尔堡大学的哲学教授。从她的照片来看,她长得眉清目秀,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头发梳得光滑整齐,穿了一件紧身连衣裙,打扮时髦。整体看来,是一位温婉大方,但又不失时尚性感的女孩。
库尔特会巨细靡遗地告诉我他和特露德之间的事,甚至拿出特露德写的信给我看,怕我看不懂德文,又解释给我听,还和我讨论婚后要生几个孩子的问题。他说他打算在伦敦好好干上三年,要省吃俭用,存钱结婚,然后返回汉堡买一套漂亮的公寓,好好地装修,他还询问我对房子装修的意见。诸如此类的问题,他都和我商量,要我提供意见。而我也好像把自己当成了他的老妈子似的,替他们操心这个,操心那个。就连婚后的夫妻生活,库尔特都做了周密的计划,他拿出来跟我商量,要我提供意见。我在这方面实在孤陋寡闻,反而他在这方面比我了解得更透彻,说得头头是道。蜜月旅行他打算去威尼斯(德国人蜜月旅行几乎都要到威尼斯,好像全世界只有威尼斯才有资格担当蜜月胜地似的)。他打算在蜜月期间尽情享受快乐的夫妻生活。库尔特认为这些都是需要技巧的,需要经常练习,才会熟能生巧。他还说晚餐不能吃得太饱,那样会影响动作的敏捷度,而且晚上十一点以前就要上床睡觉,一定要睡足八小时,这样才能有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他又半开玩笑地说,特露德还是一朵羞答答含苞待放的花蕾,而他则是个技巧熟练的热情男人。他说了一大堆,总之就是说,夫妻需要在同一时刻达到高潮,都尝到飘飘欲仙的愉悦感受,这样的婚姻才会美满长久。蜜月结束回来后,他计划每个星期三、星期六才和特露德同房,因为如果不加以节制,他恐怕会体力不支,降低了质量。他讲得头头是道,还用了大量专业术语,怕我不明白,还用叉子在桌布上画了些图,图文并茂地向我解释。
听完库尔特讲的这些道理,我觉得他绝对是一个非常合格的恋人,我承认我对他描述的那些技巧有点心驰神往了。想到这里,我不由得羡慕起特露德的好运来,只有她才能真切领会到那种精心准备的快乐。我多么希望在一个甜美的夜晚,也有一个像库尔特那么棒的情人出现在我的身旁,就像库尔特所说的“顶级小提琴家”。真希望有这么一位“小提琴家”,能把我柔软的身子,当作小提琴般弹奏得出神入化。当然,这一切都只是我的痴心妄想。不过,令人难以启齿的是每次在我梦中出现的人,竟然都是库尔特,梦中的他是如此的体贴、温柔,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几个月之后,特露德的来信越来越少,来信语气也发生了改变。我很早就察觉到了这一点,但一直没有点破。特露德开始经常埋怨等待库尔特来信的时间太长,而且她的语气也没有以前那样甜蜜亲切。有一次,特露德在信中说她在暑假去特格尔恩湖游玩时,遇见了一群很好玩的朋友,我总觉得她好像在暗示着什么,不过她就只提过这么一次。这之后,差不多有三个星期,她都没有来一封信。一天晚上,库尔特突然走进我屋里,脸色苍白,眼眶湿漉漉的,看起来垂头丧气。当时,我正躺在沙发上看书,他一进门就跪倒在我身边,满脸泪水,一边啜泣,一边说:“完了,一切都完了。”我吓了一大跳,急忙紧搂住他问发生了什么事。他不停抽噎着说,他的未婚妻在德国另结新欢了。那个男人在慕尼黑做医生,结过婚,但太太早逝,他们一见钟情,如今她已接受他的求婚。库尔特要明白现在一切都为时已晚了,特露德已经心有所属,他必须原谅她,并忘记她。特露德根本配不上他,她不值得他为她煞费苦心(事实上,这种感觉时常会冒入我的脑中)。最后,特露德在信上说,她希望与库尔特保持普通朋友关系,她的婚礼将于下个月举行,她希望能够得到库尔特的祝福,信上的署名是“悲伤的特露德”。
库尔特就像一个溺水的人一样,紧紧地抱着我,他低声抽泣着说:“唉,一切都完了,我现在只有你了。”他停顿了一下说,“我需要你的安慰。”
看到这个一向自信坚强的大男人,忽然间像孩子般软弱,如此依赖我,我不由得心生爱怜,像母亲安慰自己的婴儿一般,轻轻抚摸着他的头发。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不带感情,冷静地说:“库尔特,别伤心了,天涯何处无芳草,像你这么优秀的人,多的是女孩子来爱你。我相信在德国,一定有比特露德好几百倍的女孩子在等着你呢。”我挣扎着坐起来,接着安慰他说:“好了,别再多想了。我们出去好好吃个饭,然后看场电影。现在已经是覆水难收,已成定局,你伤心难过也没有任何用处。好了,我们出去吧!”终于他放开我了,我赶快大口大口喘着气,我们一起站了起来。
库尔特羞愧得低下头来,说道:“薇薇,你对我真好,你真是我的好朋友。你说得对,我不应该继续懦弱下去,否则到时候你也看不起我了,这可不是我想看到的。”估计他自己也想开了,说到这里,对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径自向门口走去。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件事后,我们的感情在短短两个星期内进展神速,由普通朋友上升到恋人。这确实是有点不可思议,我自己也迷迷糊糊,好像这本来就是命中注定的事。回想刚开始时,我们都把对方当作同事看待,由于工作关系,我们同进同出,后来就越来越亲密了,这种转变是逐渐发展的。开始时,他把我当作自己妹妹似的,只吻我的脸颊,后来开始吻我的嘴唇,再后来他的手就不老实起来,直侵我的胸脯,接着又想继续下去。就这样一步一步地,我们的关系开始由同事转为了情侣。有一天晚上,他来到我的房间,对我说:“你的身材太棒了,让我看一看好不好?”听了他的话,我有点抗拒,但是只是一些无力、软弱的抗拒。现在,他就像他之前提过的“顶级小提琴家”一样,向我施展精心准备的高超技巧。在我这间隐私性极高的小屋子里,我不用担心突然会有人闯进来,可以尽情地享受爱情的滋润。他的一举一动,是如此令人安心舒适;他的一举一动饱含浓情蜜意,是如此令人放心信任。库尔特似乎很懂得女性的需要,他的激情狂放,他的温柔体贴,所有的一切都令人神魂颠倒。每次完事后,我都会整理好激情过后的被褥,插一朵花,缓和一下情绪。库尔特就像有着精妙高超医术的世界一流外科医生一般,给了我难以忘记的蚀骨销魂的激情。而我则像是一只时刻渴求人爱怜的小猫,等待着他的怜爱。
我一直认为,除了娼妓,对于一般女人而言,如果对这个男人没有感情,是不会享受与他之间的肉体的亲密行为的。男女之间,只要经历了肉体的亲密行为,就等于已走过了恋爱的大半路程。随后,女人会对男人死心塌地,就如同男人的附属物一般。不得不说,虽然我的理智和直觉一直告诉我不要在这段感情里投入太深,但是自从库尔特掳获了我的身子后,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无时无刻不想着他。如果失去了他,我的人生没有任何意义,我对他爱得发狂。虽然爱得发狂,但是我一直警告自己要理智一点,这个男人缺乏幽默感,有点冷漠刻板,而且心肠也硬,完全是典型德国人的代表。但是爱情还是战胜了理智,每当楼梯上有脚步声响起,我会仔细听是不是他回来了;每当他紧紧地拥抱我时,我都会沉迷于他温暖的怀抱和坚实有力的臂膀。我会为他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情:为他烧可口的饭菜,为他补破洞的衣服,还为他解决工作上的烦恼。这种毫不保留的爱,使我变成了一位典型的德国太太——温柔贤良,亦步亦趋地跟在丈夫后面。虽然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好像失去了自我,但是我打心底还是很满意自己的现状,从未想过要做任何改变。虽然有时候,我会有一种想打破循规蹈矩的生活的冲动,想高声喊叫几声,或引吭高歌一番,可冷静下来后,我告诉自己,这种突如其来的冲动,会违反社会公德,毫无女性的温柔,只会表现出内心的混乱和不平衡,库尔特不希望我成为这样的女性。他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做事按部就班,说话不疾不徐,就连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都会分配好:每周星期三和星期六,我们共进美味的烛光晚餐,然后上床睡觉。
库尔特厌恶一切违背自然的东西,例如抽烟、喝酒、镇静安眠剂、爵士乐、飙车、节食、同性恋、堕胎、死刑等等。凡是违反人性、违反自然的行为,他都一律反对。对于他厌恶的这些东西,我是没意见的,因为我也是在单纯的环境中长大的,我也不喜欢在喧哗吵闹的酒吧里喝酒,也不喜欢以前的那种抛头露面的记者生涯,更别提与德里克之前那段充满戏剧性的露水情缘。自从跟库尔特在一起后,我的生活似乎又回到了以前的那种单纯中,我们之间的感情也越来越平静稳定。
但是即便如此,意想不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自从我们住在一起后,库尔特就带我去看一名信得过的女医师,由她向我讲述各种避孕措施,还告诉我要采取什么方法,可她又提醒我说,再好的避孕方法也会百密一疏,要我还是小心注意。不幸的是,还真的被她言中了。起初,我觉得身体不适,可我还自我安慰道,也许是个误会呢,并没向库尔特提起。可后来迹象越来越明显,我不得不告诉他。当时,我还天真地以为,也许库尔特会很高兴我们将有孩子,甚至向我求婚呢。而且,他一定会对我更加体贴入微,嘘寒问暖。虽然我不知道他的最终反应会是什么,但是我想至少他会对我更温柔,还会说一些甜言蜜语等。不管怎样,我终于下定决心告诉他了。那天,当他站在卧室门口准备跟我道别时,我告诉了他。听完我的话后,他拿开我绕在他颈上的手臂,用愤怒又夹杂着轻蔑的眼神看着我,然后,他把手放在门把上,冷冷地说:“所以,你的意思是什么?”丢下这么一句话后,他就甩上门,毫不留恋地走出屋子,只留下一脸错愕、发愣的我。
我走到床边,坐在床沿上,木然地看着墙壁。我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吗?库尔特刚才的行为,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有种强烈的不祥预感,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可以再承受一次打击。我不停地胡思乱想,虚弱地钻进被子里,带着满脸的泪水,就这么哭着睡着了。
看来我的预感是真的。第二天早上,我习惯性地敲他的房门,叫他一起上班,没想到他早已走了。到办公室后,我发现连接我们两个人的办公室的那扇门已紧紧地关上。大约十五分钟之后,他打开门,走过来说:“你进来一下,我有事和你商量。”他一脸冰霜,面无表情,好像我是陌生人一样。进去后,他让我坐在对面,中间隔着桌子,活像上司面试下属或开除下属一般。
他一副公事公办的面孔,声音冰冷不带一丝感情地说出了难以启齿的事:“我们一直都相处得很融洽,也确实度过了一段非常开心的日子。但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们要好聚好散。我们一直都是好朋友(他用了“一直都是好朋友”这样的措辞),所以好朋友就只是好朋友,不会到谈婚论嫁的程度,也不应该有其他长久关系的约束。本来我们可以快快乐乐,但是由于当事人中一人的错误(好像专指我一人),造成了今天这种令双方尴尬的棘手局面,所以,我们要马上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否则它有可能影响到我们今后的生活。而且,我没有考虑过跟你结婚的问题(原来,他看中的只不过是我美好的胴体和漂亮的脸蛋),这是因为就同我的祖祖辈辈一样,我无法接受混血儿,所以我结婚的对象肯定还是德国血统的小姐。非常遗憾我们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不过现在最要紧的,就是让你尽快接受必要的手术,否则,怀孕超过三个月后会更难处理。所以,你要赶快坐飞机到苏黎世,找一家旅馆住下来,然后再向酒店礼宾部打听一下医生的名字。在苏黎世,有很多医术高明的医生,只要你向医生好好咨询,他一定会理解你的处境。那里的医生都很友善,他会主动帮你检查身体情况,检查你是否存在高血压或低血压的情况,以及你的身体状况是否可以承受手术的伤害,等等。接着你就去拜访这位妇产科医生,在有关文件上签字。等他把病房安排好后,你在一个星期内就可以接受手术。这种手术在瑞士并不违法,甚至不需要检查你的护照,你也可以随便捏造一个名字,当然,一定是什么太太才行。不过,那边的手术费用昂贵,听说要一百到一百五十英镑。关于钱的问题,你也不用担心,我已经准备好了。”说着,他打开抽屉,递给我一个信封,“你在这工作已将近两年,表现也非常出色,这里是一个月的遣散费,里面有一百二十英镑。”接着他又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五十英镑递给我,“这里有五十英镑,够你买飞机票以及其他零星花费。为免去汇兑麻烦,我已经将所有的钱换成了德国现钞。”
说完这些后,他脸上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似乎觉得自己非常能干慷慨似的。但是当看到我一脸嫌恶的表情后,他有点慌乱了,赶快说了一些无关痛痒的安慰的话,劝我不要担心。他还说,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一切都会好转的。然后他又说,虽然过去他交了很多朋友,可从来没有像和我在一起这么快乐过。现在要分手了,他就忍不住悲从中来。最后,他说他希望我能原谅他,理解他现在的心情。
我一直默不作声,点点头表示明白他的意思,然后站起来,拿起信封放到口袋里去,最后看了一眼这个我曾深爱过的人,他的金黄色的头发、温柔的嘴唇,以及健壮的臂膀。感觉到眼眶已经湿润,泪水要滑下来了,我赶快夺门而出,回到自己的办公室。
在遇见库尔特之前,我就已经是失去一只翅膀的鸟了,现在,就连剩下的另一只也被折断了。
[book_title]第六章 西行漫记
等一切尘埃落定后,已经是8月底了。对我而言,苏黎世是一个陌生的城市,没有任何亲切感,但是不可否认,它充满了活力,或多或少也感染了我。清澈的湖水清如明镜,碎冰片片,湖面上帆影点点,倒映着滑雪的男男女女,一片生机勃勃。湖边有一个大众浴场,放眼望去,满是金发碧眼的人在晒日光浴。庄重的班霍夫广场和班霍夫大街都是苏黎世的骄傲,聚集了一群背着帆布包来登山的活力四射的年轻人,充满青春活力。眼前这一片祥和、井然有序的欢乐气氛刺痛了我的神经,让我这颗伤痕累累的心充满了苦楚和恼怒。这就是库尔特眼中的人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生。过去和他在一起时,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很和谐,可现在回想起来,我才发觉他那柔软的金发、清澈的眼睛、健康的古铜色皮肤,不过都是他丑陋内心的掩饰而已,他戴了一副比女人的妆容更浓更厚的假面具。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卑鄙伪君子。回想往事,想到德里克的世故圆滑、库尔特的卑鄙虚伪,实在令我厌恶不已。可以说,现在的我已经对男性心灰意冷了。虽然,我一开始并非对库尔特或德里克抱着结婚的念头,但是我不过是期待他们能够像个绅士一样对我温柔体贴罢了,就像我对他们那样体贴和善解人意。现在我明白问题就出在这里,我太温顺、太随和了,以至于他们认为我没有脾气、没有主见,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待我。我不愿再回想下去了,噩梦就此结束了。从此以后,面对男人,我不会再傻傻付出、任人践踏了,我要只获得而不付出,这是我新的人生哲学。从今以后,我要学会以牙还牙,以针尖对麦芒。从今以后,我——一名来自加拿大的小姐,不会再软弱哭泣,而是要把头高高昂起,挺起胸脯,绝对不会再让那些男人随意欺负。
坦白说,这次的事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教训。以后,我不会再让人玩弄于股掌中了,我一定要有主见。
旅馆的服务生用似乎洞悉一切的眼神看着我,然后告诉我说旅馆医生正在休假,但是他可以介绍另一位同样有资质的医生给我(看样子他已猜到了我的一切)。那位萨斯坎德医生仔细打量了我一番后,开门见山地问我现钞够不够,然后我联络了他介绍的妇产科医生。那个妇产科医生更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他自己兼营一家瑞士农舍,看我孤身一人住在旅馆里,就直接说,在苏黎世住旅馆的花费是很昂贵的,我最好在动手术前,搬到他经营的农舍去休养。听他这么一说,我就挺起胸脯,口气坚定地说:“关于我住的地方,不劳烦您操心了,因为我叔父是这里的领事,他让我搬到他那儿去休养。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够马上住院动手术。还是我叔父向我推荐的萨斯坎德医生,布伦瑞克医生您应该是认识领事先生的。”他看到我果断凛然的态度,这位戴着眼镜的老医生很快打电话给医院,为我安排了病房。第二天下午,我就住进了医院。
手术进行得很顺利,虽然没什么大的痛苦,身体恢复得很快,但是精神上却备受折磨。三天后,我就出院回到了旅馆。我决定马上搭机返回英国,变卖所有私人财产,付清所有债务,然后搬进伦敦机场附近的一家旅馆。最后,打电话给哈默史密斯街的代理商,约个时间见面谈一下。
我计划独自到世界各处走走,至少花一年多的时间,见见世面。况且,我已经受够伦敦了,在这块土地上,接连遭受两次沉重打击。至今,我仍不明白德里克那复杂老练的世界,以及库尔特那套严谨、科学、冷酷、超现代的爱情观。过去,我太轻信别人了,对男人掏心掏肺,但没想到我碰到的这两个人,都是打着爱情幌子的骗子罢了。只不过是看上了我的肉体。他们用花言巧语来欺骗我的感情,达到目的后,就毫不迟疑地弃我如敝屣了。在这花花世界,初出茅庐的我太天真,所以很容易被人利用。我是个在单纯环境中长大的加拿大人,远不是这些圆滑世故的欧洲人的对手。所以我现在唯一可做的,就是抛掉这些伤痕累累的往事,回到我那单纯的祖国去。我不会傻傻地坐以待毙,过着单调无聊的日子消耗时光,我要去探索新世界,去冒险,充实、丰富自己的生活!等到秋高气爽的天气,我打算从美国北部一直旅行到佛罗里达州,可以一边做一些侍应生、保姆或接待员的工作,一边继续旅行。到达四季如春、气候宜人的佛罗里达后,我可以在那儿找家报社工作,发挥所长。
确立了计划后,我开始着手做准备。忙碌的生活可以让我暂时忘却过去那些伤心往事,似乎给我的意识打了麻醉针,使这些负罪感、羞耻感和挫败感沉睡不醒。
我加入了蓓尔美尔街的美国汽车协会,拿到了需要的地图,又打听了买汽车的事。在美国,二手车的价格还是很贵的,运转费用也很贵,所以我转念一想,何不买辆小轮摩托车呢?虽然只用一辆小小的摩托车就想从美国北部,一直沿着高速公路开到南部,这样的想法有点疯狂。但是一想到如果骑摩托车的话,就可以每天在风中驰骋,而且摩托车耗油少,又不需要车库,行动又方便。试想一下,一个漂亮的女孩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地往前疾驶,这该是一件多酷的事情啊!于是,我就下定决心了,找到了哈默史密斯街的摩托车经销商,一番交涉之后,他答应替我办理一切购买手续。
我对车子方面的事略知一二。在美国北部的孩子,从小就是泡在汽车堆里长大的。125CC型小型车,外观小巧迷人,而150CC型摩托车则更结实稳定,行驶迅速,这两款车我都很喜欢,各有千秋,实在难以取舍。两相权衡之下,我选择了速度快的这一款车,它有着强劲的马力,最高时速可达六十公里。虽然那款更小巧的摩托车一加仑汽油可以跑一百公里,而这款只能跑八十公里,但是美国汽油便宜,所以这个不是问题。我现在主要关心的就是速度,因为如果速度不够快,肯定要几个月才能到佛罗里达。经销商挺热心的,告诉我说,如果碰上天气恶劣或身体疲劳时,不妨考虑搭载火车,然后把摩托车放在火车上。他还对我说,如果我在伦敦买,再把摩托车装船运到加拿大,就可以节省三十英镑的购买税,而且十天内就可到达。这样我可以用那笔省下来的钱购买一些零部件和高级附件。我不需要安装这些配件,所以没有考虑他的建议。试车时,我载着经销商在街上跑了两圈。车身非常轻巧,跑起来像飞一样,驾驶起来也很顺手,就跟骑脚踏车似的。因此,我立即决定签署购买合约。这款车有着银光闪闪的车身,前面有漂亮的挡风板,后面有载物台,于是我又买了豹皮制的坐垫、备用轮胎以及豪华的车轮装饰品,车子整体看起来非常豪华酷炫。另外,我又买了一顶白色的安全帽,戴上去看起来神气十足。此外,卖摩托车的人还好心建议我,穿什么类型的衣服才会显得更酷,因此我又去另外一家商店买了一套带有很多拉链的衣服,一副大号的、镜边饰有软软绒毛的防尘镜,一副相当时髦的黑色带花边摩托车专用手套。一切准备就绪后,我觉得劲头十足,随时等待出发似的。随后,我回到酒店打开地图,研究从魁北克出发后第一阶段的路线。确定好路线后,我预订了加拿大航空公司最便宜的机票,又向佛罗伦萨的婶母打了个电报。就这样,在风和日丽的9月1号的清晨,我正式出发上路了。
不知不觉,离开家乡已有六年了,跟所有在外漂泊的游子一样,我有种近乡情更怯的感觉。好久没有见到婶母了,乍见之下,她一下子没有认出我来。当然,对我而言,魁北克何尝不是在一直变化呢?当初离开加拿大时,那些原本看起来雄伟壮观的城堡,毫不客气地说,现在看起来,就像迪斯尼乐园的大型玩具建筑物似的,一点都不起眼。曾经,拼得你死我活的那场宗教战争,现在看起来,就像隔壁邻居发生口角似的,一点都不稀奇。说起来有点惭愧,虽然这里是我土生土长的地方,但是现在看住在这小城里的这些人,我也觉得他们土里土气,而且心胸狭窄,没见过什么世面。在这样单调的环境中成长,我看到的世界太小了,难怪我会在外面那个光怪陆离的花花世界吃亏上当。我甚至觉得,能够在那个花花世界活下来已经是个奇迹了。
当然,我也只是想想而已,不会告诉婶母的。但是当婶母看到我后,她惊讶得目瞪口呆,觉得我的说话口气、举止都和以前截然不同了,行为举止都学会了欧洲人的那一套。她很想知道我在英国的情况,想知道我到底改变了多少,以及在英国生活得怎么样。当然,我只能报喜不报忧,如果告诉她所有事实,她老人家听了一定会昏倒的。她问我的恋爱情况,我不能一口咬定说没有,她是过来人,肯定不会相信的。为了不让她担心,我就随口编一些善意的谎言,说自己对爱情很慎重,非常洁身自好,仍然出淤泥而不染,对于订婚结婚的事情,想都不敢想。不过,我倒是实话实说没有中校或贵族这类型的人向我求婚,我现在就是孤家寡人一个,没有什么男朋友。婶母仔细观察着我的表情,想读出点蛛丝马迹,她虽然有点半信半疑,不过很快露出笑容,说:“哦,真是我的乖孩子。”她还说我看起来比以前丰满,也更性感了。看起来她还是不敢相信我没有男朋友的事。的确,我现在已经二十三岁了,仍然单身没有男朋友,确实是一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然后,我又把我的旅行计划告诉了她,她吓了一大跳,告诉我一定要小心,说我一个女孩子在旅途中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危险。她还告诉我美国有很多暴徒,我一个人在高速公路上疾驰,很有可能被这些暴徒攻击,然后被按下来强暴。在她的观念里,女孩一定要有女孩的样子,最好不要骑摩托车旅行。最后,她叮嘱我既然非要骑摩托车旅行,一定要注意安全。她看起来非常忧心忡忡,为了打消她的担忧,我就告诉她我买的摩托车性能一流,非常顺手。而且当我去蒙特利尔,车子风驰电掣,返回家时,婶母看到我全副盛装,看起来还挺像一回事的,她才松开紧皱的眉头。不过她仍旧觉得女孩子骑摩托车太引人注目了,我只好装作没听见。
9月15日这一天,我从银行取出为数不多的一千美元存款,兑换成旅行支票,在行李袋里装了几件必要的衣服。辞别婶母后,就骑着摩托车沿着第二公路,向圣罗伦斯前进了。
第二公路从魁北克延伸至南方的蒙特利尔。我一直认为这是条世界上最美丽的路。但是二战后,这条路的两边如雨后春笋般盖了很多别墅,还有很多洗澡小屋,破坏了它原有的静谧与美丽。这条路旁有一条美丽的河,道路紧紧依附着河流的北岸。很久以前,在我很小的时候,时常带了午餐到这路边的河畔来游泳。后来,这里变成了通往圣劳伦斯的通道,每天有大量的船只穿梭在这条河流里,砰砰的引擎声和呜呜的汽笛声不断,一片喧闹嘈杂。
我骑着摩托车以每小时四十公里的速度前进。我准备一天跑一百五十到二百公里,一天平均跑六小时,太久会疲惫不堪。不过也说不定,反正我就一个人,可以随心所欲。如果公路两旁有景色奇特的岔路,我就会转向驰骋在岔路上。只要看到风景迷人或奇特的地方,我都会停下来看看。
加拿大和美国北部有许多地方可供露营,有的是从树林中辟出来的一大片空地,有的则是湖边或河边的草地。而且这些露营地还放置了很多粗制的石头板凳与桌子,在树丛的掩映下,游人既可以享受大自然的乐趣,又很隐秘。天气好时,碰到有这种地方,我就拿出预备好的午餐坐在那儿吃,这样比去路边店里用餐划算太多了,店里的东西太贵。于是,我都是头一天晚上在旅馆做好第二天要吃的火腿蛋三明治,午餐都是千篇一律的三明治、水果和水壶里的咖啡,只有晚餐才会去店里享受些丰富的菜肴。我的预算是一天花费十五美元。汽车旅馆的单人房是每天八美元,早餐的面包和咖啡要一美元,摩托车每天的汽油费在一美元以内,至于午餐、晚餐和偶尔的一点酒、香烟等,就用剩下的五美元支付。我每天都精打细算,尽量把每天的花费控制在这个预算范围内。
我随身携有地图,进入美国境内后,有很多值得参观的名胜古迹。穿过了印第安人居留地之后,我打算参观美国独立战争时的几个古战场。这些地方的门票大都要一美元,不过都在我的预算范围内。如果超出了预算,我就只好节省当天的伙食了。
摩托车要比我想象中更结实,跑起来又快又稳。不久,我越来越熟悉它,操纵自如,好像自己和这部车子已融为一体。一踩油门,车子发出呜呜的排气声,可以在短短二十秒内加速到五十公里的时速,这个速度让美国的那些普通轿车都自愧不如。我就像只小鸟一样在道路上任意飞翔,自由又快乐。当然,路上经常有些年轻男人对我吹口哨,调戏我似的;也有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笑着向我招手,而我通常也会以甜美的微笑回报。美国北部的大部分高速公路的路肩都凹凸不平,而我这种小车按照规定只能跑路肩位置,所以常感觉有些颠簸。不过也有许多汽车会给我让路,大概对我这看起来不堪一击的小车子挺同情吧,所以有时我可以在内车道向前飞驰。
第一天走得非常顺利,天还没有暗,我就过了蒙特利尔,开进第九公路了。第二天,我开了大概二十公里,很快就越过国境,进入纽约州了。晚上,我住在一家名叫“南边之路”的汽车旅馆。这家旅馆的服务生非常热情亲切,就像我是明星似的,这不免让我有点受宠若惊。我在旅馆自助餐厅享用了美味的食物,旅馆老板还向我敬酒,我有点不好意思地接受了一杯。随后,我回到房间休息了,回味着这美妙的一天,甜甜地睡了个美觉。这辆摩托车实在是太棒了,到目前为止,我一切顺利!
起初,我只花了一天就走完了二百公里。但接下去的二百五十公里,我却花了将近两个星期才走完。这主要是因为进入美国国境后,我就像假期旅行的游客一样,到处游逛。当然,我不是专程来旅游的,不可能详细游览每一处美景,但是每一个古老的城堡、博物馆、瀑布、岩洞和高山,差不多都留下了我游览的足迹。至于传说乐园、冒险城市和那个噱头十足的什么印第安人居留地等,更是引起了我强烈的好奇心,我都花钱进去参观了,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由于我到处闲逛游览,浪费了许多时间,我不得不赶快动身离开这里,沿着高速公路向繁华的南部驶去。
两个星期后,我终于到达了乔治湖。这地方是到阿迪朗达克山脉来旅行的人最不喜欢的地方,因为这儿廉价旅馆鳞次栉比。以前,这里遗留着历史文物,树林繁茂浓密,野生动物到处闲逛,好一派鸟语花香的繁盛之地,可是如今已经成了廉价旅馆的聚集地。这里除了有许多城堡,河流中穿梭着许多汽船以外,剩下的就是廉价酒店,还可以看到一些卖草菇、大酋长汉堡、冰淇淋等的小摊贩。这里有很多景点还是挺值得一看的,例如动物之国(游客可以抱着穿衣服的大黑猩猩合照)、瓦斯灯之村(旅客可以欣赏1890年的瓦斯灯)、美国故事城等。参观完这些地方后,我离开第九公路,进入树林中的沙土路,到达了追米·派因斯·玛达·考特的这家汽车旅馆。现在,我就坐在这家旅馆屋内一张有扶手的椅子上,回忆我是如何来到这儿的。
[book_chapter]第二部分 不速之客
[book_title]第七章 误入虎穴
大雨还在噼噼啪啪地下个不停,房子四周的排水管也持续沙沙作响,雨水声与排水声交汇融成一曲交响乐。感觉有点百无聊赖,我想上床睡了。在这间小小的一尘不染的客房中,我穿着旅馆的高级密织睡衣,肯定可以酣睡到天亮的。这睡衣用料考究,柔软舒适,旅客们都赞不绝口。床很厚实舒适,上面铺着专门定制的轻暖垫子,还有电视机、空调、制冰机、阿克利纶毛毯以及美观耐用的家具(桌面与抽屉都采用结实坚固的酚醛层压板,不会留下香烟烙印和酒精污渍)。此外,每间客房还配有光亮整洁的浴室、高档马桶,就连厕纸也都采用时下最流行的颜色。而且室内装潢文雅考究,令人耳目一新。这么漂亮的一间房,今晚就属于我一个人了。
虽然旅馆设备完善,装潢高级雅致,而且又位于风景胜地,但是生意并不怎么样。因为两个星期之前我到这里时,仅有两位房客,从那时到现在,再没一个人前来预订房间。
那天晚上,当我来到这家旅馆时,看到柜台上正坐着一位中年妇人,铁灰色的头发,飘忽不定的眼神,嘴唇发抖,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看到我时,她露出狐疑的神色锐利地看着我,随后视线移到我干瘪瘪的行李袋上。我告诉她我要住宿,当我把摩托车推到九号车房时,她手中拿着旅客登记簿一路跟过来,生怕我登记假车号似的。后来我见到了这女人的丈夫,也就是杰德·梵沙先生,笑容满面,看起来一副好好先生的模样,但是后来我才知道他过分殷勤的用意。那天,他从餐厅端了一杯咖啡给我,趁我不注意,突然伸手在我胸前摸了一下,我强忍住没有发飙。据我观察,他主要负责旅馆的杂活,同时也负责做一些简单的饭菜。梵沙先生的眼睛是淡褐色的,总是像贼一样滴溜溜地在我身上打转,看起来一脸贼眉鼠眼的样子。他向我发牢骚,说他每天都忙得团团转,打烊前做了好多事情,除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很多时候还会被叫去为过路的旅客做份煎蛋,实在忙得分身乏术了。这对夫妇表面上是旅馆的老板,其实他们只是管理员,真正的老板另有其人,他住在很远的特洛伊,名叫桑吉内蒂。“这人有钱有势,在科霍斯路开了好多家店铺,还在滨河区开了一家旅馆。除了这儿,他还在奥尔巴尼城外的第九公路旁开了一家名叫‘特洛伊木马’的旅馆。你从第九公路那边过来,应该有看到那家旅馆吧?”我不感兴趣地摇摇头,心不在焉地告诉他说不知道。他对我露出一抹不怀好意的笑容,继续说道,“如果你想要观光旅游,最好去他那家旅馆。不过我告诉你,你千万不能单独一人到处走动哦!你长得这么漂亮,很容易遭到一些登徒子非礼的呀!这个月15号以后,我会去那边一趟,如果你也想去,你可以打电话给我,只要说找梵沙先生就可以了。我非常荣幸能够陪你这么漂亮的小姐,包管你玩得开开心心的!”他说得唾沫横飞、眉飞色舞的,但是这样子只让我感到恶心。不过出于礼貌,我还是道了谢,而且告诉他,我只是顺路经过这里,不会长久逗留,到时候还会继续往南前行,去往佛罗里达。不想跟他继续啰里啰唆下去,我故意转移话题说:“梵沙先生,您能不能为我煎两个蛋,掺一点熏肉呢?”他连声回答好好好。煎好蛋递给我后,在我吃煎蛋时,他又像苍蝇似的坐在我旁边,又开始没完没了地向我讲述他那些伟大事迹,然后把话题扯到我身上,问了一大堆问题,例如,我的旅行计划是什么?我父母是做什么工作的?我一个人出来旅行,家人放不放心?在美国有没有熟人等等,啰里啰唆地问了一大堆,实在令人讨厌。不过我看他也有四十五岁了,这年纪都可以做我的父亲了,可能只是纯粹出于好奇这样问罢了。虽然他一脸色眯眯的样子,不过她太太不停地从柜台那头看过来,所以我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终于,梵沙先生起身离开,找他太太去了。我抽了一支烟,把第二杯咖啡喝完。“小姐啊,这杯咖啡不要钱,算是我们赠送的。”梵沙太太说完,又继续和她丈夫小声说笑去了,不时传来咯咯咯的笑声,看样子他们允许我在这里住宿了。“天哪,我实在不敢相信,现在的小姐都这么胆大啊,更不知道将来又有什么新花招呢。”梵沙太太一边说,一边来到我身边打听我的旅行计划,一副很关心的样子,像母亲对待自己孩子一样亲切。然后她顺势坐下来,故作可爱,劝我多住几天,好好休息一下,同时可以在店里帮帮忙,顺便赚点零用钱。旅馆原来的前台小姐昨天刚好走了,他们需要一个人负责清扫房间。因为观光季节快结束了,旅馆也快关门了,所以他们没有时间再另外找人。如果我愿意,他们愿免费提供三餐,每周三十美元的薪水,请我帮忙两个星期。
从出发到现在,我的总花费已经超出预算五十美元了,如果接受她的提议,我不但可以免费吃住,还可以在两个星期内赚到六十元美金,想想还真挺划算的。虽然我不是很喜欢梵沙夫妇,不过他们还是比旅行中碰到的其他不怀好意的人士好一些。而且,这是我在旅途中做的第一份工作,我也挺好奇旅馆方面的工作。如果做得好,说不定他们会写推荐信,这样我南下旅行时,找类似工作会更方便些。于是,我问了他们一些有关问题之后,就应承下来了。他们开心不已,连忙告诉我工作内容,还特地嘱咐说,如果碰到一些行李很少,而且坐车来的客人,一定要特别小心。随后,他们还带我简单参观了一下旅馆,让我尽快熟悉环境。
大致熟悉环境后,梵沙太太又向我解释了为什么要特别留意那些行李少、坐车来的客人。听了之后,我惊得瞠目结舌,没想到旅馆行业竟还有这样骇人听闻的事。原来,这些人来投宿时,往往装作度蜜月的年轻夫妻,专门找那些位置偏僻的旅馆,随身带着护照,提着一个大皮箱,表面上似乎是装日用品的,其实,里面放置的是整套精密的工具,以及假车牌等。然后他们把车停在靠近客房门口的车库里。住进旅馆之后,等到夜晚旅馆打烊后,他们就开始在黑暗中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他们先把浴室内各种用具的螺丝松开,然后检查电视机是否固定了,然后等所有人睡着后,他们就开始把房内的寝具、毛巾、窗帘等整齐地叠好,把天花板上的吊灯拆下来,把床架拆开,取下抽水马桶的坐垫。如果了解管道系统,他们会连整个抽水马桶都拆下来。当然一切都是在黑暗中进行的,一人拿着手电筒照明,另一个动手,配合得天衣无缝。等所有的勾当干完后,已是三更半夜了,他们就偷偷摸摸地把东西整齐地堆叠在停在停车场的宽敞车子上。最后,他们用毛毯裹好这些偷来的东西,这样外人看不见里面的东西是什么,然后把早已预备好的假车牌换上,就迅速逃离这儿,甚至逃到另一个州去。
这些在旅馆偷盗的家伙,只要成功干个两三票,他们的屋子一定会焕然一新,住起来舒舒服服的。如果这些坐享其成的坏坯子的房子太大,还有花园或走廊的话,他们就会在半夜光顾郊外有钱人家的带有游泳池的豪华住宅。几次得手之后,就可以偷到室外家具、儿童玩具等,甚至连除草机、洒水器等也不放过。
梵沙太太对这些旅馆小偷深恶痛绝,可又防不胜防。所以旅馆中的一切东西,只要能用螺丝钉牢的,都会被紧紧钉牢固,而且会打上旅馆的名字。她一再叮嘱我,最好的预防方法就是要仔细观察旅客,如果发现此人鬼鬼祟祟,就随便找个借口打发掉。如果一不留意让他们住进来了,只有整晚不睡觉带着枪看着。在大城市里,旅馆还面临着其他问题,譬如有妓女会在旅馆接客,有谋杀犯会在浴室留下几具尸体,甚至还有人抢劫柜台的钞票。说完后,梵沙太太又怕我害怕,就对我说,如果觉得苗头不对,就赶快把梵沙先生叫出来,他身强力壮,而且有一把枪。听了梵沙太太的安慰,我心里还是没有放松下来,本来我是出于好奇才接受这份工作的,没想到里面竟然还隐藏着这么多危险。
就这样,我开始正式工作了,还好,一切都非常顺利,我也没遇到任何棘手的问题,而且工作非常轻松,没什么事可做,所以我有点纳闷,为什么梵沙夫妇这么热心给我这份工作呢?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原因呢?也许是他们懒得做,而且又不是自掏腰包支付薪水,所以干脆就找个帮手,自己乐得清闲。又或许是梵沙先生对我有所企图吧!不过从那次之后,他也并没什么进一步越轨的举动,我顶多每天打掉他那只不规矩的手,冷冷地斥责他一顿,晚上睡觉前,把门锁紧,再用把椅子把门顶住。我这样做完全是因为我搬进来的第二天晚上,那不死心的老色鬼梵沙先生,企图用备用钥匙开我的房门。后来我失声大叫,他才讪讪地溜走了。
刚开始工作的第一个星期,还有些零星的过夜客人,我就帮忙做些房间打扫工作,觉得还挺新鲜。但是后来客人越来越少,到10月15日之后,已经一个也没有了。
10月15日这一天,这一带观光区好像着了魔似的,所有的店铺都关门不做生意了。原来在这儿,这一天被认为是冬天开始的第一天,预示着往后就是打猎的季节了。那些有钱又喜欢打猎的人,会在这个时候到山间的狩猎俱乐部,或到自己的山中小屋去。那些没钱的猎人,则将车子开往露营地,晚上在车里睡觉,天亮之前进入林中,捕捉猎物。反正10月15日前后几天,几乎没有什么游客。这段时间的阿迪朗达克商家别想着赚游客的钱。
随着距离旅店关门的日子越来越近,梵沙夫妇和住在特洛伊城的老板桑吉内蒂的通话也越来越频繁。10月11号这天,梵沙太太突然跟我说,他们夫妇准备13号回特洛伊城去。所以那天晚上我得独自一人看守房子,等到14号中午,桑吉内蒂先生会亲自过来处理后续事宜,到时我只需把所有房门钥匙交给他就行了。她问我这样可不可以。她说得很轻松随意的样子,但是我却吃了一惊。他们怎么放心把这么一栋大旅馆,交给我这陌生的女孩呢?看到我百思不得其解的疑惑表情,梵沙太太解释说,他们会一并带走旅馆内的所有现款、账簿,以及酒类食品等一切库存,我只要负责睡前熄灭电灯,关好门窗就行了。14号桑吉内蒂先生来时,会带几辆卡车来搬东西。等一切收拾妥当之后,我只要交出房门钥匙,就可以离开了。听了她的解释后,我回答说:“好的,没问题。”他们俩绽放出灿烂的笑容,夸赞我是一个听话的好女孩。于是,我乘机提出要他们为我写推荐信,没想到他们马上推辞,说只有桑吉内蒂先生才有资格这样做。他们回去后,会在桑吉内蒂先生面前帮我美言几句,到时候让他给我写封推荐信。
11号这天,他们跑进跑出地忙着搬东西。除了留下我和以后来的卡车司机要吃的培根、鸡蛋、咖啡、面包外,其余东西都搬得一干二净。
在他们快要离开的这几天,我原以为他们对我的态度会越来越好,毕竟从一开始,我就很卖力做好分内事,甚至连职责外的工作,我也会主动上前帮忙。但是出乎意料,梵沙太太总是以命令般的口气对我颐指气使,好像我是一个女仆似的。而梵沙先生则更肆无忌惮,不但公开对我动手动脚,甚至在他太太听得到的地方,对我说些污言秽语。他们的一反常态,实在让我好生纳闷,好像反正用不着我了,所以对我视如敝屣,任意侮辱。最后,我实在忍无可忍,找到梵沙太太说:“我现在要马上走,请把我的薪水结算一下。”没想到,梵沙太太听了后有恃无恐地说:“不行呢,小姐,薪水由老板支付。等老板来善后时,你要把所有东西都交代清楚,就连一把刀具也要交代得清清楚楚。”听了她厚颜无耻的话后,我气得说不出话来,晚餐也不想和他们同桌了,自己做了个果酱三明治,独自待在屋里吃,一心巴望着早上六点赶快到来,这两个人渣赶快走。
现在,我就在这家旅馆度过最后一个晚上。明天我也要离开这儿,继续我的旅程了。这段日子,只不过是我人生旅途中的一个小片断而已。虽然碰到梵沙夫妇这种人挺晦气的,不过至少我学到了一些新的工作经验,说不定以后用得着呢。我看了看表,刚好九点,这时广播里发出台风警报,会有台风从奥尔巴尼吹过来,也许今晚会下雨吧,不过阿迪朗达克会在今晚半夜放晴。所以如果幸运的话,我明早上路时应该天气晴朗,没有雨了。我走到柜台里,按下电炉开关,拿出三个蛋和六条培根,做了份熏肉煎蛋。我现在饥肠辘辘的,正要将美食放进嘴里大快朵颐时,大门忽然发出砰砰砰的声音,似乎有人正在用力敲打。
[book_title]第八章 引狼入室
我非常紧张,心都快提到嗓子眼了。这么晚了会是什么人呢?这时我才想起,刚刚电闪雷鸣时,我打开了门口的“内有空房”的招牌灯,忘记熄灭了。我真是蠢到家了!正在思索之间,又传来一阵砰砰砰急促的敲门声,我想要去道歉,就说现在没有空房了,然后让他们去乔治湖投宿。听着这急促的敲门声,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到门边,打开门锁,把门闩拉下来。
由于这家旅馆没有门廊,昏暗的空房指示灯的霓虹灯光,在倾盆大雨的雨帘中,闪闪发着红光,我看清楚站在大雨中的是两个穿着黑色雨衣的男人,戴着风帽,两个人的后面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
站在前面的那个人很客气地开口问道:“是米歇尔小姐吗?”
“是我,不过很抱歉,虽然灯光表示还有空房,不过是我忘记关掉了,我们旅馆已经歇业了。”
“是的,我知道你们已经歇业了。其实我们是奉桑吉内蒂先生的命令来的,我们是保险公司的人。明天桑吉内蒂先生要派人来搬东西,所以让我们先来清点一下物品。这雨可真大啊!你能不能先让我们进去躲躲雨?等我们进去后,会把身份证件拿出来给你看一下,来证明我们的身份。今晚的雨可真大啊!”
听了他们的话,我半信半疑,仔细地打量着他们,想看清楚他们的长相,可是由于这两人头上戴着雨衣帽子,整个人包得密不透风,所以实在是难以辨认。虽然他们的话听起来合情合理,不过我总觉得他们看起来挺让人害怕,我还是紧张不安,于是我说:“可是管理员梵沙夫妇并没说过你们要来的事情啊。”
“是吗?他们应该跟你交代的呀。我们检查完后,会把情况汇报给桑吉内蒂先生的。”这个站在前面的人说,说完,后又回头问背后的人,“我说得对吧,琼斯先生?”
后面的人似乎在看好戏似的,拼命压住笑,说道:“是的,汤姆森先生。”说完他忍不住咯咯笑出声了。
然后前面那人又转向我,说:“小姐,你还是先让我们进去吧,我们浑身都湿透了。”
“呃,我……我不知道,梵沙夫妇叮嘱我不能让任何人进来。不过,如果的确是桑吉内蒂先生嘱咐你们来的话……”我迟疑着,最终还是把门闩拔掉,打开了门。
他们很粗鲁地推开门,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肩并肩地站在宽敞的客厅,环顾着四周。那个被叫作汤姆森的人,用力地吸了吸鼻孔,一副冷漠、嗤之以鼻的表情,在他灰色的脸上,一对黑色的眼珠不停转动着,看起来阴森森的,盯着我说:“你会抽烟吗?”
“会一点。怎么了?”
“我以为这儿除了你之外,还有人在这里跟你一起抽烟聊天呢。”说话当中,他从我手里扯过大门的门闩,砰的一声甩上门,把大门锁紧,还挂上了门闩。然后,他们脱掉不停滴着水的雨衣,随便往地板上一丢。这时,我才看清楚他们俩的长相,不由得感到阵阵寒意,心里直发毛。
那个叫汤姆森的人显然是两人中的发号施令者,个子很高,但骨瘦如柴。也许因为常年待在屋里不晒太阳的缘故,他的皮肤灰暗无光,毫无血色,而且眼神有点呆滞,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他的嘴唇很薄,唇色就像未缝合的伤口一样略带紫色。说话时,透过一张一合的嘴唇,可以看见他前排的银灰色牙齿,就像那种流行于俄罗斯和日本的廉价钢制假牙。一双耳朵耷拉下来,紧贴着脸,方正的头上竖立着硬硬的理得很短的灰白色头发,短得可以看到青白的头皮。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单排扣外套,肩膀上似乎有一块方形垫肩,看起来鼓鼓的。窄窄的裤管紧实地包裹着双腿,明显可以看出膝盖骨的位置。外套里面是一件灰色的衬衫,由于没系领带,所以把衬衫最上面的扣子也扣了起来。脚上蹬着一双羊皮制的灰色尖头皮鞋,好像是意大利生产的。衣服和鞋子看起来都是崭新的,似乎都是刚买不久的。他看起来让人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我不由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总之,这是个看起来极度危险的人物,另一个男人则看起来很猥琐、恶心——个头很矮,圆脸,浅蓝色的眼睛,肥厚湿润的嘴唇,给人一种油腻腻的印象。他的皮肤白皙,仔细一看才发现他身上一根毛都没有——没有眉毛,没有睫毛,头顶光秃秃的,连一根头发都没有,好像是患了可怕的无毛症似的。压下心里的一阵阵嫌弃的感觉,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要太失礼。而且他好像得了重感冒,脱下雨衣后就开始不停地擤鼻涕。他穿着一件黑色的皮制风衣,裤子脏兮兮的,脚上蹬着一双墨西哥鞍皮靴,他看起来年纪不大,以一种吃人的眼神肆无忌惮地看着我,好像要脱掉我衣服似的。真希望自己当时多穿几件衣服,这样才不会在他这种肆无忌惮的眼神下感觉局促不安。
过了不久后,他终于擤完了鼻涕,然后开始对我伸出魔爪。他从上到下地打量着我,露出一嘴黄牙朝我笑。然后忽然紧逼过来,还轻佻地吹着长口哨:“快看啊,”他边说边向那个瘦高个男人使眼色,“这妞看起来像个野妓,丰乳翘臀的,实在秀色可餐啊!”
那个瘦高个男人说:“喂,施乐格西,现在还不是时候,你别这么快动手。我们先去检查下这些房间再说。这位小姐可以帮我们煮些饭菜。吃些煎蛋怎么样?”
那个叫施乐格西的矮个子男人对我咧嘴一笑,然后跳舞似的向我逼近,我不由得退向门口,装作更害怕无措的样子。等他靠近到我打得到的距离时,我忽然使尽吃奶的力气打了他一耳光。他吃了一惊,在他回过神之际,我趁机从他侧旁冲过去,跑到桌子后面,顺手拿起一把金属椅子,拿着椅脚对着他。
那个瘦高个男人发出狗吠般的笑声:“哈哈,施乐格西,我刚刚就跟你说别那么猴急,离天亮还早着呢,你有一整夜的机会呢。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站在一旁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他们,蓄势以待。我看到那个矮个子原本苍白无色的圆脸因为兴奋,涨红得跟猪肝色一样。他用手指漫不经心地摩挲着自己的脸颊,咧开湿润的嘴唇,慢慢地露出诡异的笑容,说着:“我可爱的小甜心,今晚你将会有个毕生难忘的夜晚哦,有你好受的呢。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透过举起来的椅子缝隙观察着他们两个人的动静,心里后悔死了,这两个人来者不善。我尽量装出镇静的声音说:“你们是什么人?到这儿来有什么目的?证件拿出来给我看看。否则等一会儿马路上有车子来,我就打破窗户大喊救命。我是加拿大人,如果你们敢动我一根汗毛,明天一定会吃不了兜着走的。”
施乐格西冷笑道:“鬼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呢,明天是明天的事!小甜心,现在你要担心的是今晚自己的处境哟。”说完他扭头对瘦高个说,“嗨,我看我们还是别跟她兜圈子了,开门见山地告诉她,说不定她还能帮我们忙呢。霍威,你说呢?”
霍威侧过头瞧着我,一副冷淡漠然的表情:“小姐,你不能随便打施乐格西。他的力气大得很,他非常讨厌不听话的女人。你要知道他的脾气,也许因为他在圣昆廷监狱蹲久了,打了太久的光棍吧。不过,他现在这样子主要还是因为患上了精神病。对了,施乐格西,我忘了医生说你患了什么病啦。”
施乐格西露出得意的表情,一字一顿地用拉丁语说道:“阿鲁皮西亚·妥塔力思。就是全秃症的意思,明白吗?你看,我身上连一根毛也没有。”他边说边用手在身上摸来摸去,“你看,这边没有毛,这里也没有。小姐,你以前看见过得我这种病的人吗?”
霍威接口说:“所以说,施乐格西脾气很差,动不动就生气,我猜应该是因为那些人都戴着有色眼镜看他的缘故。如果你也得了这种病,或许就会感同身受了吧。所以他在特洛伊是有名的冷血凶手,有些人会花钱雇他去杀别人。你懂我的意思吗?今晚就是桑吉内蒂老板派我们俩到这儿来,让我们好好看管这个地方,一直等到卡车司机们到来。估计是我们老板心肠好,不放心像你这样年轻漂亮的小姐,独自一人在晚上看管这旅馆,怕有什么意外发生,所以才叫我们来和你做伴。施乐格西,我说得对不对?”
“说得太对了!”施乐格西咯咯笑着,“小姐,我们就是专门为保护你才来的。有我们在这里,那些豺狼虎豹就不敢来了。根据最近的一些统计数字,像您这样的小姐最需要人好好保护,知道吗?”
我把椅子放到桌面上,继续问道:“嗯,既然如此,我要知道你们的真实姓名,还有你们的身份证明,拿出来让我看看。”
说话间,施乐格西突然转过身来,右手已经握着手枪,在我还没反应过来之际,只听见咣当一声,吧台上方的储物柜仅剩下的一罐麦斯威尔咖啡向一侧掉了下来。在咖啡罐还没掉到地上之前,施乐格西又向咖啡罐打了一枪,刹那间,褐色咖啡粉到处飞溅。除了空咖啡罐碰到地板发出清脆的响声,四下一片沉寂。突然而来的枪声,令我呆若木鸡。这时,施乐格西偏过头看我,但他手中空无一物,刚才的手枪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对于自己高超的射击技术,他一脸自豪地说:“小姐,我的射击技术怎么样?这样可以证明我的身份了吧?”
一小团蓝色的烟雾飘过来,我闻到一股浓重的火药味,不由得腿脚发抖,但又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说:“先生,您不觉得这些咖啡粉浪费了太可惜了吗?你们还是告诉我名字吧!”
瘦高个又说话了:“施乐格西,这位小姐说得对,咖啡粉就这样浪费掉确实很可惜。不过,小姐,正是由于他是个射击好手,所以他的外号就叫快枪手,他本名叫施乐格西·莫兰特,我叫索尔·霍洛维茨,大家都叫我魔鬼霍威。不过我也不知道这个外号是怎么来的。施乐格西,你知道它是怎么来的吗?”
施乐格西笑道:“也许是你有一次大展身手,让别人吓破了胆,所以才获此大名吧。估计怕你的人不止两个呢,反正我是听别人这么说的。”
霍威没有吭声,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好了,施乐格西,现在去检查一下所有客房。小姐,你去帮我们做点吃的。不要要什么花招,只要你乖乖地听话,我们就不会伤害你的,明白吗?”
施乐格西贪婪地注视着我,说道:“如果你耍什么花招,可别怪我们不客气了……”还没说完,他就大步走向柜台后的钥匙挂架,拿下所有的钥匙,然后从后门走出去了。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放下椅子后,尽可能让自己沉着冷静下来,然后穿过房间,走进柜台里做吃的去了。
瘦高个霍威慢慢地走到离我很远的餐桌前,从桌上拿下一把椅子,转了个圈,然后倒骑在椅子上,两手交叉放在椅背上,再把下巴放在手上,面无表情地望着我,轻声说道:“给我做一份炒蛋,最好多加些培根,还要奶油吐司。刚才打掉的咖啡罐里还有咖啡吗?”
“我现在看看那空罐里还有没有剩下些咖啡。”我边说边蹲了下去看。可怜的咖啡罐被开了四个小洞,我拾起来看到罐底还剩下一点儿咖啡粉,其余的都散落在地上了。我把罐子放在一边,胡乱把地上散落的咖啡粉抓进一个小碗里,才不管里面掺杂了多少尘土呢,这些脏咖啡就留给他们喝,罐里剩下的则留给我自己享用。
我差不多花了五分钟来处理这些散落的咖啡粉,同时心里暗暗盘算着下一步的计划。这两个人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一定是桑吉内蒂老板雇的杀手,他们肯定是从桑吉内蒂老板或梵沙夫妇那里得知了我的姓名。他们说的其他话肯定都是胡编乱造的谎话。他们在这样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来到这里,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他们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他们已知道我是加拿大人了,也知道如果我明天去警局报警,他们可就惹上大麻烦了。霍威说施乐格西曾是圣昆廷监狱的囚犯,那么我猜他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他的脸色晦暗无光,就像死人一样,说不定也是刚刚从监狱里出来的。一想到这,我似乎就嗅到了他们身上那股监狱的味儿。所以只要我一报警,他们俩绝对是死定了。警察来时,我就告诉警察我是一名记者,可以详细报道本州单身女子身上发生的惨案。可是警察会相信我吗?当时明明有“内有空房”的霓虹灯招牌亮着,表示这旅馆还有空房。既然我是独自一人看管旅馆,但是为何又忘了关招牌灯呢?这不就代表着我希望有客人入住吗?既然是独自一人,为何又穿得这么随便呢?左思右想,这些都对我不利,我不愿多想下去了。回到问题原点,这两人来这到底有什么目的呢?他们开的是小车,如果真的是来清扫房间搬东西的话,应该开卡车来才对。难道真如他们所说,确实是来看管旅馆的吗?只不过改不了杀手的举止习惯,所以在我面前的一言一行还是像个杀手一样。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呢?今晚会发生什么事呢?
我站起身来,一面胡思乱想,一面走到厨房开始忙着煮食物,心里想着:对付这种不三不四的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尽量满足他们,这样他们就找不到理由虐待我了吧。
我捡起厨房角落里梵沙先生卷起来扔在那里的围裙,围在腰际。我最好要有一把防卫的刀具,突然想起放餐具的抽屉里还有一把尖尖的碎冰锥和一把锐利的切肉刀。我拿起碎冰锥,柄朝下插进围裙下面的裤子口袋里,切肉刀就放在水槽旁边的那块抹布下面。然后我打开放餐具的抽屉,又在抽屉旁边摆了一排玻璃杯和碗,必要时我就用它们作为武器丢过去防身。虽然就像是小孩玩游戏般,小打小闹,可我所有的武器也就只有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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