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黑夜天使
[book_author]伍尔里奇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42942
[book_dec]黑色悬念小说代表作。一名男子因谋杀情妇被判处死刑,然而,妻子却相信他是无辜的。随着死刑期渐渐临近,她开始了为丈夫洗净嫌疑的行动。凭着手头掌握的一些微不足道的证据,她闯进了应招女郎和流氓地痞的黑暗世界,经历了一个个生死考验,最后成功地找出了真正的杀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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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手握扫帚的天使
他总是叫我“天使脸蛋儿”。只要我们独处时,他就会这样叫我。这是他给我的特殊礼物。他总是俯下身子,把脸庞贴近我的脸,轻声呢喃出这个词儿。他说他很想知道我这张天使般的脸蛋儿是从哪里弄来的,以及一个丈夫会对妻子说的一切。
然后一切戛然而止。这些情话我很久没听他说过了,当我意识到这点时,已经过去了好几周。我一直期待着能再次听到这些甜言蜜语,一度想弄清楚为什么它们没有再出现。可后来就连这种想法也没有了。
衣橱里他那套蓝色西装不见了,这很蹊跷,毕竟把衣物送去干洗一直都是我的活儿。我又朝挂衣杆深处瞅了瞅,他的衣物通常都挂在柜子左侧。
那套灰色西装也不见了,这就更蹊跷了。两套衣服同时不见踪影?除了他身上穿的那套以外,他就只剩下这两套西装了。
要不是之前确实发生过一两件小事儿,这件事情也不值得大惊小怪,只不过是他的几件衣服从衣橱里消失了而已。但在此之前,的确有些蛛丝马迹,让整件事儿都透着古怪。
有时候他会无故说谎。就像之前某晚,他声称和一个朋友喝了不少酒。这原本无伤大雅,我是这么跟他说的:“柯克,我并没有问你,是你自己要跟我说的。”之后,大约过了一周左右,那晚和他一起喝酒的朋友碰巧来我们家,我半开玩笑地提起那晚的事儿,可对方为什么会一脸茫然,小心翼翼地搪塞我?柯克在一旁给他使眼色,不过我假装自己并没有看到。经柯克这么一提醒,他的记忆力莫名其妙地就变好了。
还有香粉盒。他可能是在大街上捡到后,顺手放在大衣口袋里了。直到他发现我正在看那个香粉盒时,这才跟我说自己是如何碰巧捡到它的。的确,人们总是会遗落香粉盒。哪怕是这种纯金的香粉盒,上面还刻有“克雷格送给米娅”这几个字。
但在这之后,仅仅是这件事发生后的第二天,那个香粉盒就消失了。我问起香粉盒的下落,他随口说:“哦,我把它扔了。”
“可它是纯金的啊?”我试图提醒他。
“才不是呢,”他更正道,“之前我也以为是,但我找珠宝商鉴定过了。就是个不值钱的镀金货,所以我就把它撇在那儿了。”
可若不是真金,有谁会在上面盖上“14K”的标识,就像在这个香粉盒上一样?我暗暗思忖。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并没有告诉他自己曾瞄到香粉盒上的那个标识。如果你不安地觉察到幸福正渐渐从你指缝中溜走,你一定会竭尽全力攥紧它,而不会推波助澜,好让它快点儿离你而去。
就像这样的几件小事儿,让突然消失的两套西装变得没那么简单了。
更为蹊跷的是,他已经有好几个礼拜没有叫过我“天使脸蛋儿”了,只是喊我“艾伯塔”,一本正经地叫我“艾伯塔”。以前他有话跟我说的时候,从没有这么称呼过我。
人们常说每个人都会经历这种事儿,一生中至少有那么一次。他们说最好的办法是听之任之,表面上装得若无其事,然后也就不了了之了。他们如是说:“试着这么想吧——你已经二十二岁啦,正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儿的时候。”
我想自己也许是个胆小鬼吧。我没有告诉柯克我去找过那个珠宝商了,他之前说自己把香粉盒扔在那儿了。我想去把它要回来,至少确定一下那个珠宝商并没有欺骗他,那个香粉盒确实不是纯金的。“什么香粉盒?”珠宝商问道,“没见有什么人拿香粉盒来过这儿呀。”他可能是在扯谎,我无从判断。也许我压根儿就不想知道吧。
多么古怪的名字,米娅。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心里嘀咕。
再后来我见到了她。我无法确定是不是同一个人。或许只是某个同名的人而已。但是这个名字实在太罕见了。在这座城市里,不大可能还有一个人恰好也叫这个名字。
那是晚报戏剧版面上刊登的宣传照片。你知道的,就是随便挑选些照片用来填补空白版面,没多少新闻价值。
病态的好奇心才会让人干出这种事儿。我记得自己把那张照片剪了下来,然后塞在衣橱抽屉的衬纸下面,一个除了我以外没人会发现的地方。
也许这压根儿就不是我所以为的那个人,尽管“米娅”这个名字确实不同寻常,难得一见。
我担心和他摊牌太过冒险,所以并没有试图这么做。我像鸵鸟一样把头埋在沙土之中,希冀它会被淡忘,逐渐远离我,这样我就不用面对这一切了。
眼下却冒出西装事件,总之,它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发生了。
我转身离开衣橱,面无血色。我朝过道处的储物间走去,一般他不出差的时候,旅行箱总是空着的,也不会上锁。我蹲在旅行箱旁边,锁舌却没有弹开,它被人锁上了。我握住箱子上的手柄打算把它提起来,胳膊差点脱臼,箱子实在太沉了。一切准备就绪,他随时准备离开。
箱子“咚”的一声摔在地上。它仿佛变成一艘大皮船,在我盈眶的眼泪形成的湖面上来回游荡。我对自己说:“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他只是出差而已。”可他为什么不告诉我?他之前都会告诉我的。他总是让我帮他收拾衣物呀!
我寻思着他是什么时候抽空收拾行李的。很可能是那个早晨——我发现他起得比我早。可我更想知道他怎么会忍心这么做。
曾经的话语在耳边响起:“他们全是懦夫,个个都害怕面对离别时的场景。他们有胆量赤手空拳对付荷枪实弹的盗匪,但是在和女人做最后的道别时却总是临阵脱逃。”待我回过神儿来,发现自己正在电话旁边,刚刚拨通他办公室的电话。在沉默的等待中,你会听到有人低声乞求,那个人就是我。“一定是出差。噢,求你了,千万不要是其他什么事儿。”
我打电话询问的人正是大老板的秘书。她为人随和,之前我见过她一两次。万幸柯克当时正好不在,我才有机会问问她。
“你知不知道,他下次去见雅各布斯先生是什么时候呢?早上他临走之前,我忘记问他了。我正好在收拾他的衣物,不知道要拿防潮纸包好收起来呢,还是先等等,免得他很快又要把衣服带走。”
不知道这理由对她而言是不是同样牵强,但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这点你倒不必担心,”她说,“接下来这几个月他都不会外出的,再出差估计要到晚春啦。如今整个行业死气沉沉。我昨天听雅各布斯这么说的。”
她的话就仿佛是某种冰冷刺骨的东西流进我的耳中。之后我又寒暄了两三句,这仅仅是出于一种本能让自己继续说点儿什么。其实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
我甚至没有道声再见。她倒是说了,以另一种方式。这表明她也不是傻瓜。即将挂断电话的时候,我听到她近乎同情地低语道:“亲爱的,不要太在意这种事儿。”
在这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记不清自己都做了什么,或许只是坐在电话机旁。我渐渐恢复知觉,开始时行动十分缓慢,后来慌里慌张、跌跌撞撞地冲了出去。
我进屋拉开衣橱抽屉,掀开已经蒙上一层灰尘的衬纸,把几周前我从报纸上剪下来的照片拿在手中。她的长相早已刻骨铭心。我一个人在这里的时候,时常把它拿出来端详,如今刊登她照片的剪报也因此变得破旧不堪。
她看上去很可爱,就和报纸上其他人的宣传照差不多,可能比她本人还要可爱一两倍吧。一头褐色长发,就像罗切尔牌香粉盒子上所描绘的那样;一双大眼睛流露出慵懒的神色,嘟着嘴,面色阴沉。和她这种人最好保持距离,然而我并不是男人,也许对他们而言正好相反。她纤细的手指上弯,指着一侧肩上的玫瑰花儿。至于究竟是什么支撑着玫瑰花儿,我也说不清。照片上再无其他标记。照片底下有一行小字,上面写着:“米娅·默瑟:戴夫·轩尼诗艾米塔吉夜间的魅惑”。
这一次我没有把它放回原处,而是紧紧地攥着它。我并不是想攥着她的照片,只是想攥着他。我把照片拿到厨房,想用什么东西抵住它。双手漫无目的地在橱柜上层的柜子里翻来翻去,直到我把他那瓶纪念版杜松子酒碰倒了。我并不懂如何品酒、都有哪些程序。那是他的领域,不是我的。他十分擅长用类似薄荷、柠檬之类的东西调酒,可我现在并不需要什么情调,我需要的是勇气。我倒了杯酒,一饮而尽。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像是有泥灰从天花板上掉落下来,就落在我的胸前。
我坐在那里盯着她的照片,心中满是恨意。我又倒了杯酒,仰头灌下。这一次泥灰并没有击中我,反而我开始觉得内心升起一股暖流。我依旧坐在那里,盯着她的照片。
大概是杜松子酒让我决定这么做的。一定要这么干。杜松子酒使一切都变得简单明了,合情合理。要是没有酒精的刺激,我可能又会退缩,事情就会像《东林怨》或者《茶花女》中的情节那样发展下去。而杜松子酒让它看起来合乎情理,自然而然,绝不会无功而返。
我走进屋内,开始精心梳妆打扮。我是为了内心所感受到的召唤而打扮自己的。和我之前为柯克打扮相比,如今为她打扮令我痛苦万分。不过我这也是在为他打扮,以一种迂回的方式。我必须要十分谨慎,毕竟敌人总是目光如炬。
我终于收拾妥当,朝门口快步走去。我知道如果自己不尽快迈出房门,就再也没有勇气走出去了。两杯杜松子酒的酒劲慢慢失效,所以我停下来又饮下第三杯,好让它帮我渡过难关。
之后我便走出家门,将身后的大门紧锁。四年以来,这是我头一次不再操心晚饭该准备什么食物。
[book_title]天使造访
居住在艾米塔吉的房客们反复告诉我,这里就是我要找的地方。这些公寓是由之前的私人住宅改造而成的,价格不菲,并非那种廉价公寓。这种地方为住户提供了绝对的隐私,大厅里没有侍者,只有一部电梯。大门也是可以自动上锁的那种。“没错,”我不禁苦涩地想,“她的确需要绝对的隐私。”
我走进一个小前厅,发现她的名字就在其中一个按钮的旁边。我刚打算按下去,一个送货的小男孩抱着个空盒子走了出来。他礼貌地为我扶住门,好让我直接进去,恰好免去了我说明来意的麻烦,也避免了在楼下就被拒绝的风险。
不一会儿我就来到二楼,站在她房门外。此时此刻站在这里,我又想转身回家,只要不是这里,去哪儿都行。杜松子酒赋予我那虚假的勇气渐渐流逝,我再次觉得这么做实在荒谬可笑,压根儿就不会成功。在她打开门面对我之前,唯一没让我仓皇而逃的理由,是我现在正好就站在她家门外,好歹也该看看她是否就是我要找的人。要是就这么一走了之,那也太愚蠢了。现在我几乎可以肯定自己的判断。我并不喜欢刚到艾米塔吉时所听到的传闻:他们说两三天前,梅塞小姐就贴出告示说自己打算短期外出旅行。“呃?”我苦涩地想,“这个计划又是根据谁的时间制订的呢?”我现在所做的一切毫无意义,那种绝望之情再次攫住了我。我心烦意乱地抵住额头,心想:“我在期待什么?这么做又有什么好处?”
等了好久她都没有应门,瞬间我又泄了气。就算我能等到摊牌的那一刻,估计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人只有在盛怒之下才会这么干。一旦你停了下来,稍稍冷静下来,你就再也不会这么做了。于是我再次按响门铃,时间更长,更加用力,更加大声。
她不在家。
我挫败地转动门把手。门居然被推开一条两三厘米宽的缝隙。这扇门或许一直就没有上锁。我又稍微推了一下,脸贴着房门探头张望。房间一角,约有三十厘米见方,充斥着鲜明的绿松石蓝。
我清了清喉咙,大声问道:“不好意思,有人在吗?”无人应答。
她没在,此刻我的胆子又大了一点儿。我把自己之前想要退缩的打算抛之脑后,走进房内,随手将身后的房门轻轻地合上。我的手握着门把手,就那样站了好一会儿,然后慢吞吞地松开手,完全走了进去。
“敌人的领地。”我心想。
我四下打量,寻思:“原来他们在一起就是这样——像这样生活的啊。”外室装潢应该是由专业设计师打造的,简直就是舞台布景。从门口看过去显得十分漂亮,但不太适合居住。太花哨了。整个房间淹没在鲜明的绿松石蓝的色调之中:椅套、地毯、窗帘、灯罩。要么是她本人,要么就是设计师对这个颜色情有独钟。房间各处还点缀着少许朱红色,宛如斑斑血迹。
我摇了摇头,并非出于人们通常所指的道德方面的谴责,而是出于一种日常的、普通的价值观。他不值得为她这么做,这是一单亏本的买卖,她并不值这个价。我们二者之间,我的生活习惯显然更胜一筹。尽管我偶尔会操心账单,但至少在你高兴的时候我会送你的同伴离开,他们走后也会锁好房门。我觉得,每一间屋子里,总归要有一件或难看或陈旧的家具才对。那才是真实的房间,而不是这种,像个手提箱。
我朝屋里走去。我的模样毫无征兆地从镜子前一闪而过,之前我并没注意到这面镜子,此时吓了一跳,多少生出了些罪恶感。我忙转过头,发现原来是自己的身影。我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哪怕是在镜子里面。城郊住宅区开始沦为灯红酒绿之地,华盛顿高地正在窥视萨顿区。“天使脸蛋儿”,他曾经这么叫我。好吧,或许只是个索然无趣、胆小羞怯的天使。那双眼睛不管怎么看都没有神秘感,我猜你也许会说朴实无华。
我朝隔壁房间走去,距离连接隔壁房间的拱廊越来越近。从拱门处可以窥见她卧室内的一角。如果说这里以绿松石蓝为主色调,那边就是奢华的珊瑚粉。整个房间都是这种颜色,就连墙上绸缎做的软包装饰也是如此。
我瞧见珊瑚色贵妃沙发的一条沙发腿露了出来,沙发上盖了条皱皱巴巴的被单,一只拖鞋还是居家鞋竟被随手扔在沙发底下,鞋尖上翘。看样子她当时一定是匆忙离去的。
起先我只是在门外徘徊,并没走进去,直到我从自己所站之处看到卧室两侧的墙壁。房内没人。我这么做只是出于一种警惕心。要是有人在,我老早就暴露了,并遭人盘问。
我又在外面逗留了一会儿,内心有种很奇怪的想法,总觉得比起被人发现擅自闯入她卧室这种十分私密的地方,擅自进入客厅的罪责能轻一点儿。我漫无目的地来回踱步,从门口向房内张望了好一会儿,这才走了进去。我四处查看,摸摸这个,敲敲那个。每次经过某个摆设时,我都把手指像三脚架那样支起来放在上面。这么做无疑说明我当时确实极度紧张。
所有的物品上都有她姓名首字母的图案,这可能又是她的某种嗜好。之前她肯定一无所有,如今什么都有了,就要向外人展示这些东西的归属权,她就是要别人都发现这点。她居然把两个英文字母“M”叠加在一起,这使它们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字母,只不过加粗了而已。八成是一宿没睡才会想到如此绝妙的点子。哪怕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也能在十分钟内想出个更为新颖的设计。
这个标记在卧室里随处可见。我唯一好奇的是她怎么不把这个标记印在蒸汽散热器和玻璃窗这类东西上。它出现在香烟盒上,连同里面的香烟上,火柴盒上,角落的靠垫上,还有——
突然,电话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里响了起来。人们常说“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我倒是没直接坐在地上,只是倒吸一口气,手脚发软,像是踩着柔软奢华的地毯一样。
我直挺挺地站在那里,等待铃声停下来。但是它没有,就一直这么响着,我实在忍无可忍。刚开始,尽管它一直在响,可我根本无法判断它究竟在什么地方,还有什么比这更糟糕的?就在附近的某个地方,就在我待的这个房间里,但我就是找不到它。
我连忙蹑手蹑脚地四下翻找,浑身战栗。房间一角摆着个绿松石蓝的柜子,有好几个抽屉。铃声在那个地方越来越响。我拉开中间的一个抽屉,一块不大的厚木板放了下来,像张桌子一样。电话就在它后面,也被漆成绿松石蓝色以配合其他东西。电话铃声依然愚蠢地铃铃作响,令人窒息。它旁边放着一本地址簿,皮制封皮仍是那种无法逃避的颜色,上面仍是那个无处遁形的标记。
终于,我拿起听筒,好让它停下来。既然我已经把话筒拿在手里了,便顺势放在耳边,就那样站着,沉默不语。
耳边立刻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语气焦急但透着亲昵:“喂,米娅?”我没有作声,于是他又道,“喂,米娅吗?”
这个声音。不论在何处我都能分辨出他的声音。我把另一只手放在桌板上撑住自己,身体就像人们胃疼时那样虚弱地蜷缩着。
“喂?”他还在问,“喂,是米娅吗?”
房间里的颜色好像有些许褪色,一两滴绿松石蓝仿佛在我眼前晃动。这个该死的地方居然能使人流下绿松石蓝色的眼泪。
我无意给他某些低俗的惊喜,而享受那种惩罚性的胜利。我不愿对他如此残忍。对我们二人而言他已经足够残忍了。我把听筒放下,动作轻缓。
我再也不用纠结自己是否找对了人。
我满脑子充斥着各种疯狂、混乱的想法。“凭什么他们让你学着去爱他们,可一旦你学会了之后,又要这样对你?既然在你二十二岁的时候要如此待你,为什么要在你十七岁的时候,在那个只关心自己的事情、从不招惹别人、没有他们也能过得很好的年纪里,他们却要围在你身边?为什么要招惹我?”我内心深处泣不成声,只不过不会让外人听到。“如果不是出于真心,为什么不让我一个人好好待着?”
我又一次糊里糊涂地走进连接隔壁房间的拱廊那里。之前我以为它通向外室,如今发现原来并不是,于是我停下脚步,转身朝另一边走去。
梳妆台上摆着一个水晶相框,我看见照片里的她正在嘲笑我,仿佛在说:“你都看见了?是不是后悔来这儿啦?要是不到这里,你还不会如此肯定吧。”恨意袭上心头,伴随着阵阵苦涩,我快步走了过去,拿起相框。我真想把它砸得粉碎,或者做点其他什么幼稚的举动。
我绕着珊瑚色的贵妃沙发转悠,也没留心脚下,结果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
一只脚,一条腿。从沙发这一侧看过去,直到此刻我依旧以为那仅仅是只乱丢的拖鞋。要不是丝绸睡袍下的那条腿确切无疑、可怖地显露出来,即便是从现在我所处的位置看过去,也不过像是几个丝绸枕头掉在地上,又或许是随手乱扔的睡袍和床单。这些东西一股脑儿堆在地板上,真相很难被人发现。
我猜自己当时发出的尖叫声一定让人感到窒息。我实在记不清了。我犹犹豫豫地蹲在枕头旁查看。枕头是珊瑚色绸缎做的,那么柔软,毫无恶意,但有人用这个枕头把她活活闷死了。
尽管没有哪个男人会被她视为生命中的呼吸那般不可或缺,但是他们之中的某个人夺走了她赖以存活的空气,她死了。
我很抱歉擅自触碰掩盖她尸体的枕头。她脸上满布痛苦的神情,长长的舌头伸了出来,和水晶相框中照片上的人判若两人。
我再次直起身来,浑身冰凉,有些恶心又感到害怕。我之前从未见过死人,但又似乎没办法将目光转向别处。我小心翼翼地朝后退,每次只敢挪动一小步,生怕自己一旦转过身背对着她,她便会爬起来追赶我一样。
我退到两个房间之间的拱廊那里。目前我至少还占有先机,但恐慌随之而来。那种属于年轻人的、涉世未深的、稍显愚蠢的恐慌。我昏头昏脑,犹豫再三,终于找到房门,朝那里快步走去。我内心惊恐地尖叫着:“让我出去!我要出去!我再也不想留在这里了——和她待在一起!”
就在我快要走到门口时,突然想起了柯克,出于某种自我保护的本能——我也说不清具体是什么——我突然停了下来,又多逗留了一会儿。
他们肯定不会把他和她联系到一起的。他们一定不知道他认识她或者——我扭头望向房间另一端的电话,它仍在那块板子上,还是我离开时的模样。电话旁搁着她的电话簿。我跑过去拿起电话簿,翻开一看,果然就在那里——在M那页上,斗大的字写着他的名字和办公室电话。
起先我打算只把这一页撕下来,留下其余的部分。后来我觉得他们可能会注意到这点,反而将此视为罪证。于是我把整个电话簿塞进手提包,“啪”的一声合上皮包。除非我自己交出来,他们是不会在这里发现他的名字的。
我疑虑重重地打量所有我能查探到的地方,确保不会留下什么东西会牵扯到他。要不是因为他,我断然不会踏入另一个房间——再一次地。
我告诉自己最好尽快离开此地。其他人随时有可能进来,并且——
即便如此,我也很清楚一点,在没有探明情况之前不能贸然逃跑,说不准刚出门就会一头撞上外面的人。任凭直觉指引你,不论情况多么离奇,多么出人意料,它也能迅速反应,适时调整。这实在令人匪夷所思,就好像这些事情天天都会发生,你早就习以为常了。于是我并没有贸然迅速打开大门,而是站在门后仔细地听了好一会儿,这才采取下一步行动。
我侧着脑袋,就那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后,从这个角度恰好让我注意到乳白色大门上有块不同颜色的斑点。它就卡在门框与门之间的缝隙里,在其中一个合页下面一点儿的位置,要不是被合页挡住,它就会直接掉在地上。
它尽管引起了我的注意,却也没什么意义。它实在微不足道,无法让我从目前极度紧张焦虑的情绪中解脱出来。我转动门把手,将门缓缓拉开,一小块颜色的移动再次让我的目光转向它所在的位置。由于拉开门使缝隙变宽,它掉了下来,落在地板上。从我所站立的位置看过去,它仿佛是邮票大小的一块方纸片。我弯腰把它捡了起来,这才看清楚它到底是什么东西。
不过是一小块——顶多半片火柴包装盒上的那种硬纸壳,被人撕下来后叠成更小的方块,塞在缝隙里充当楔子而已。目的显而易见,阻止房门哪怕是因为轻微地颤动而开启。门看上去是被关上的,实际上锁舌和卡槽之间还留有一点空隙。换句话说,只要转动门把手,大门就可以从外面被人任意打开,就像我进来时那样。
之前门总共被人打开过三次,因为它就一直卡在缝隙里。可以肯定的是:杀死她的凶手进入并离开,之后是我。第四次在我拉开门准备离开的时候,它终于掉了下来。显然,目前为止,因为被下面的合页挡住了,所以纸壳只是在门缝间滑落了一点而已。
即使对于我这个新手而言,有那么一刹那,我觉得这个发现将是一条至关重要、甚至是惊人的线索,但当我屏住呼吸将它展开,我所有激动不已的希望再次破灭:它什么都不是,透露不了任何有用的信息,仅仅证明它从一开始就在那里。
这是她的所属物之一,上面也有那个无所不在的M标识。它也是蓝色的,比她所钟爱的绿松石蓝稍微深一些。一定是在这间公寓充斥着绿松石色调之前,曾经的配色遗留下来的。我刚想把它扔回原处,好让警察自己发现这块硬纸壳,看他们会得出什么线索,可我那涉世未深的大脑突然想到了指纹,这片纸壳上全都是我的指纹。出于外行人对那种神秘科学的敬畏之情,我把它也放到手包里,和那本通讯簿放在一起。
我把大门拉开一条缝隙,透过缝隙向外查看。一个人也没有。我连忙走了出去,拉上身后的大门。电梯旁边有楼梯,我没有乘坐电梯,而是选择走楼梯下去,这样速度更快,更为隐秘。楼下也没见人影,这栋公寓大楼的服务还真周到。
我打开通往街道的大门,走了出去。扑鼻而来的新鲜空气让我对之前在所到之地所见的一切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令人无法抵抗,无从逃脱。我连头都没回,快速离开了这个可怕的地方。我内心恐惧不安,还夹杂着些许厌恶,以及在人们经历这种事情后所能产生的诸多情愫,但是一直有一个声音在脑海中不断回响:“现在他又回到我身边了。她再也无法将他从我身边夺走,永远都不会。”
刚到家,有那么一会儿,我很庆幸他当时并不在那里。不过只有那么一小会儿而已。我需要些时间,一点点属于自己的时间,让自己缓缓神儿,重新振作起来。所经历的事情令人毛骨悚然。我身体阵阵战栗,双手满是冷汗。每隔几分钟,身体就不由自主地颤抖,突然又止住,如此反复。我脱掉身上那件精心挑选的外套,丢到一边。根本没人有机会欣赏它。
一旦那件外套——这场可怕事件的外在痕迹离开我的视线,我整个人立马感觉好多了,也冷静下来了。突然,正当我打算给自己倒杯黑咖啡好完全恢复元气时,恐惧再次袭上心头。这一次来得更加完全,更加直接,更加私人化,就在我生活的地方,只与我和他息息相关。并不是那种在我本无权冒险拜访的某个陌生的地方,看到一具陌生人的尸体而产生的那种幼稚的惊吓。猛然间,我意识到究竟是什么让我感到恐惧万分。
他也许会去那里查看,然后被无望地卷入其中。我必须联系到他,警告他远离那里,不要去那儿附近。我还在那里的时候,他就曾试图用电话联系她。他兴许在我离开之后还会这么干。一旦没办法联络到她,他也许会直接到那里去。
像是被什么东西烫了一下,我忙停下手头正在做的事儿,冲到电话机前,简直无法理解我怎么直到现在才想到这个问题。我甚至把有他名字的通讯簿都带走了,以防万一,但竟从没想起最应该做的防范措施是提前警告他。一定是我的脑袋短路了。仅仅是因为我知道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我就想当然地认为他也应该知道。他怎么可能会知道?除非他跑到那里,像我一样也被她的尸体绊倒。
我快速地拨电话,电话盘上的数字在我手下都变得有些模糊了。真不应该过了这么久才想起联系他。我仍然想不通究竟是什么让我忽略了如此明显而必要的事情。刚离开那里的时候,我就应该在转角的药店那儿给他打电话的。
电话是办公室里的那个女孩儿接的。
我紧张得说不出话来,只能蹦出几个词儿传递内心的想法:“柯克——默里先生——快!”她终究还是明白了。
她说:“他刚走。您要是早一分钟打来就好了!他刚刚从我身边经过,在您——”
我缓缓合上眼,倒吸一口冷气。
我终于开口,不由自主地急躁地嚷:“弗朗西斯,快去追他呀,看能不能追上他。十万火急!我必须在他离开大楼前联系到他!”
我知道他办公室和电梯之间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被我惊恐的情绪感染,她忙说道:“稍等,也许我能在他出大楼前追上他!”我听到她离开总机时的动静,甚至是渐行渐远的脚步声。她推开办公室外门的时候,肯定看到他的身影了,因为我听到她在喊他的名字。声音空洞地从远处传来,在空荡荡的走廊回荡:“默里先生!”
漫长的等待,让人感觉仿佛永无止境。在令彼此进退两难躲躲闪闪的地狱中,如今我们赤诚相待,再也不必遮遮掩掩,只有我们俩人。我会对他说:“柯克,离那个女人远点儿!不要问我指的是谁,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如果这之前你从来没有认真听我说的话,现在好好听我说。不要靠近那个地方!”我必须告诉他:“她已经死了——她出事儿了!”接着在他震惊之余,务必给他一些温柔的、善解人意的、无从辩驳的指引:“和我回家吧,回到你原本的家里——我会为你准备好晚饭,对此事绝口不提。”
我们再也不会谈论这件事。是的,再也不会。只要现在把他带到电话机前,我再也不会提起这件事来,哪怕是在心里也不会。
我听到她回来的脚步声。还没等她开口,我甚至就能听到她粗重的喘气声。她会说:“他就在这里,默里夫人。我刚追上他,就在——”
她说:“我刚好看见他上了车,赶紧喊他,但他没听见。等我跑到门口,车门已经关了。应该是辆电缆车,不论你怎么敲车窗,也不可能给你打开。”接着就是那句话,对正经历死亡之痛的人而言毫无用处的话,“默里夫人,我很抱歉。”
如今再也没有其他方法能联系到他了。他一定是在去那里的路上,而我根本没有办法阻止他。那根细线终究还是断了。距我离开那里回到家中,有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可是我白白浪费掉了。我丢弃了他,也丢弃了我自己。
我在黄昏中跌跌撞撞,宛如在热气腾腾的土耳其浴池中移动的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不管我外表如今是何种模样,这便是我内心的景象。更可怕的是,现在的我不知所措,无可奈何,身体在一寸寸枯死,却无法阻止这一切发生。而他习惯性地穿过街道,或步行,或乘车,或乘地铁,朝那个恐怖的目的地走去。我怒火中烧,仿佛看到那具尸体咧着嘴笑,在她卧室门后等着他的到来,伸出骨瘦如柴的胳膊紧紧缠绕着他,比她活着时任何时刻的拥抱都要可怕,再也不让他离开。
突然我想到刚才可以通过报警救他的命,如果我刚才及时这么做的话。至少他会在警察到达之后才进去,而不是在他们之前。我唯一害怕的就是牵连到他,所以之前一直回避这么做。现在一切都太迟了。而现在我也不敢这么做,只怕他前脚刚进去,警察后脚就会跟进去。
天空渐渐染成墨色,可我并没有开灯。开灯有什么用呢?我又想看到什么呢?灯光是帮助人们看清楚东西的,我现在唯一想看到的是他的面庞。可如今灯光并不能让我看到他的脸,他根本就不在这里。
摆放时钟的地方,表盘上十二个刻度形成一个淡绿色的光圈,像孩子绘的脸庞一般,正斜着眼睛打量着我。但所有一切只是让人感到痛苦、痛苦、更加痛苦。有那么一小会儿,尽管希望渺茫,我觉得他可能会先回到这里。哪怕只是回来取他收拾好的行李箱,哪怕只是说:“艾伯塔,我要离开你了。”钟表上的指针让这个希望也破灭了。现在早已经过了他回家的时间,到了我开始准备晚饭的时间,也到了他收听“鲍勃·霍普”节目的时间,这时他会傻坐在那里,自己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所有房间漆黑一团,听不到笑声,也闻不到烟草的味道。我独自一人,浑浑噩噩,惶惶不安,四处游荡。我的整个世界犹如鸡蛋壳一般支离破碎。
我拿着钟表,举起它,双手紧紧挤压这个冰冷的圆形物体,使劲摇晃,仿佛这样能得到一丝同情,恳求着:“噢,让他回来吧——求你让他回来吧!把他还给我——”
然而它只是傻笑着回应道:“滴答——滴答——滴答。”
我站在窗户旁,将灼热的面颊贴上玻璃;或者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双手抵着额头;要么从一个房间踱到另一个,进进出出,却不知道该往哪儿去;又或者走到门口,将房门大敞,站在那里寻找他的身影,期望着一阵风会把他带到我眼前。然而并没有风将他带来,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长夜漫漫,仿佛没有尽头。这肯定不会是同一个夜晚。一定是什么人用诡计将连续一周的夜晚、连续一个月的夜晚聚集在一起,没有白天只见黑夜。
仿佛是来自内心深处某种不容置疑的警告,我终于意识到自己不能就这么坐以待毙。我曾对自己说过千万次再也无法忍受这些了,但也只是说说而已。如今我才真正体会到这种感觉,一种陌生的冷静,是歇斯底里之前的那种平静。我知道如果自己不出去——哪怕只是在街上游荡——下一秒我就会尖叫出他的姓名,所有邻居都会打开窗户,然后——
在黑暗中,我一把抓起帽子戴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唯一一次这样做。我摸索到门口,猛然扭动门柄,拉开大门——他就站在那里,就在门的那一边,几乎将门堵个严实。
一切如此离奇,像是某种心灵感应。我抬起手,抚摸着他,从领结滑向西服背心处。他摸上去手感很好,舒服又实在,那么温暖,那么真实。我从来不知道,这种美好和杜松子酒如此相似,宛如魔鬼在你身体里燃烧。
歇斯底里的情绪化为潮湿的啜泣声,偷偷溜了出来,又悄悄溜走,仿佛觉得羞愧难当,就这样结束了。
我伸出另一只手慌忙打开灯好照亮他。家里的光亮,以及走廊昏暗的光晕,将他面前照亮。
他就那样站着搜寻自己的钥匙,有些滑稽可笑。每次他都是在要用的时候,找不到自己的钥匙。我甚至能听到他在衣兜摸索钥匙时,金属相互碰撞发出的微弱的摩擦声。
他刚才肯定跟人打架了。仿佛我真的介意这点似的!只要他肯回到我身边,十点才回来也没关系。
他嘴唇裂了个口子,一只眼睛上方有道伤口,一缕头发仿佛湿乎乎的鱼钩一般垂在前额。他身上居然没有烈酒的气味,这点倒是挺奇怪的。
我抬起手,将他前额的那缕鱼钩似的头发温柔地拨回原处,但是它又再次垂了下来。我双臂紧紧地搂着他的脖颈,将脸深埋在他胸前,深深叹了口气。
我等待着他的双臂将我紧紧搂住,但它们没有。“他还是有些疏远我。”我悲伤地意识到。
但是我并不在意,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对我发脾气,只要他能和我在一起。
可他毫无预兆地猛然将我推开,我诧异地仰头看向他,这才发现有两个人站在他两侧,原来是他们突然推了他一把。
我直到此刻才发现他们。门廊并不算宽——而我又一直盯着他看。他的手和其中一人之间有一条亮闪闪的细链子,尽管他把链子藏在衣兜里不想让我看到。他的另一只手——被第二个人用手铐铐着,拧在身后。
正是那条铁链,让我简直无法将视线移开。痛,如此剧烈——在我的心房周围。
他温柔地轻声对我说:“别怕,艾伯塔,没事的。”
紧挨着我俩站着的那个陌生人说:“没什么事儿,事情很顺利。”
而我们彼此眼中只有对方,即使他们也和柯克一起走进屋子,关上房门。我们站在那里,只有我们两个。在我们自己充满恐惧的小世界里,根本没有其他人的存在。
他说:“他们认为我——”他顿了顿,这才重新开口,“嗯,瞧,发生了点儿——”
“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不是你干的。告诉他们,柯克,不是你干的。告诉他们。”
“是啊,都告诉我们吧,柯克。”一人说道。
我们根本没有听见他的话,甚至不知道他们就在这里。另一个已经走到一旁,在房子里四下查看。
“你是怎么知道的?收音机吗——?”
“我就在那里,”我说,“你打电话的时候,我就在那里——”
他一脸诧异,伸出那只不受钳制的手温柔地抚上我的唇角,同时用食指覆上我的双唇。我顿时明白他为何要抚摸我。
一个声音传来:“夫人,您刚才说什么?”
柯克轻声答道:“她没说什么。”
他的脚沿着脚垫不经意地划过,警告地碰了碰我的脚。我心领神会,并没有低头查看。
“她说从收音机上听到了这件事。”柯克说。
“告诉他们呀,柯克。”我仍旧无助地反复说道。这是我现在唯一能说的话了。
他冲我微微一笑。“我已经说了很多遍了,在过去的这几个小时里。不过无济于事。”重点是他回到我身边了,每一分,每一秒,都离我越来越近。我能觉察到这点。我的意思是他并不是因为惹上了官司才回来,而是从她那里。
“你也觉得不会是我干的,对吧?”我用那饱含热泪的双眼竭尽全力向他表达了我的想法。接着他说道,“好吧,至少还有你肯相信我。”
我又重新拥有了他。
我冲着站在我们身旁的那个人——因为那条铁链的关系,他不得不一直站在那里,说:“他不可能干这事儿的,你怎么就不明白呢?”我拉扯铁链,幼稚地想把它扯掉,没承想却把他们两个人的手拉了起来,呈现出一种可怕的姿势。“不可能是他做的,”我继续说道,“他当时正在办公室。一直到晚上六点,都在办公室。我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刚走。秘书能证明——”
这些话仿佛是对着石头说的,那个人的眼睛也如同石头一般。它们盯着我,但毫无生气。
另一人从前厅走过来,手里拿着柯克收拾好的那只行李箱。“瞧,在这儿呢。”他平静地宣布道。
和我们待在一起的那个人说:“我们还是把他放了吧,弗勒德。她说这事儿不可能是他干的。”他说这些话的时候,面部没有任何表情,言简意赅,却近乎残忍。或许他根本不觉得自己这样说是如此残忍吧。
弗勒德言辞间流露出一种倦怠的同情心,顶多是被迫宽慰道:“布伦南,别拿她寻开心了。我也有老婆,知道她们是什么样的。”
“噢,”布伦南讶异地说道,仿佛我根本听不见他们之间的对话一样,“让她们为这群家伙辩护,那该多精彩啊!她们都搞不清在什么地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或者其他任何相关的事情。就因为他们这么说,就一口咬定不是他干的。”他嘬了嘬嘴,道,“好啦,都准备好了吧,咱们走。”
我双臂痉挛地搂着柯克的脖子,仿佛这样就能把他留在我身边。视线越过他的肩头,我冲着弗勒德恳求道,仅仅是因我从他身上觉察到些许温和的意味:“可六点之后他还待在办公室啊,你不知道吗?我当时就在她的公寓,我就在那里,我全都告诉你,大概五点的时候,她就已经——”
同柯克铐在一起的那个人嘲讽地看了我一眼,对我这番告白显然十分厌恶,仿佛这根本是在羞辱他们的智力。“是的,”他冷淡地答道,“你确实在那个地方,我猜你还和她喝了点茶。他们打算今晚一同离开,而你则是礼节性地去拜访她,说不准还要帮她收拾行李吧。”
甚至连那个叫弗勒德的人——从他看我的眼神就知道他也没把我说的话当回事——仅仅是对我表示遗憾。他尽可能地安抚我道:“很抱歉,默里夫人。即使如你所言,也没多大帮助。你瞧,她是在下午一点到两点之间遇害的。我们有专家能给出精确的时间。而且默里——”当他提到他的名字时,斜眼看了他一眼,声音也收紧了,你可以感受到他的同情心只限于对我个人而已——“你六点左右给他打电话的时候,默里有可能已经返回办公室,而且他也承认事发的那段时间里,他就在梅塞夫人家里。事实上,有人看见他在一点四十五分的时候才离开那幢大楼,所以不管他承认与否,都没有什么用。”
柯克在我耳边轻声说道,声音温柔却苦涩:“别再说你去过那里了。求你了,为了我,好吗?不管怎样,我都要谢谢你。”我知道他也不相信我,尽管他仔细想了想我所说的话,至少比那两个人仔细。在某些情况下,男人们的想法似乎总是不谋而合。
“我没法进去,她根本没有开门。”他继续说道,“我又等了一两分钟,然后就离开了。”声音从我的头顶飘过,这些话是冲着他们说的,而不是对我说的。他言辞间的隐含之意令他十分羞愧,无法直接对着我说。
布伦南突然抬起手,柯克的手也随着他的动作机械性地抬了起来,出现在我眼前:他手背上有几道红色的划痕。
“这是被她的猫抓的。”柯克继续冲着他们解释道,“有关这些划痕,我已经说了很多很多遍了。”
布伦南对弗勒德说:“她没让他进门,可她的猫却把他的手挠伤了。”
“它当时就在外面的大厅里,不知道怎么跑出来的。我想抓住它,结果它猛地挠了我一下,就跑开了,像是被什么东西吓着了。它之前常常这样跑出去,到楼顶或是其他什么地方,所以我就任由它跑了——”
“还真是不错的不在场证明啊,那只猫,”布伦南说,他放下两人的手,“可惜还不够完美。走吧。”他手腕一扭,猛地拉紧铁链,柯克不得不也随之转动手腕,跟着他往外走。他不由自主却顺从地转过身,与系着狗带的猎狗无异,这一幕深深刺痛了我。
我试图将他的脸贴上我的,可他的面颊就这么溜走了,我根本无法搂住他。
他们带着他刚要走出房门,我恳求道:“啊,等一下,他需要什么东西吗?让我给他收拾点儿东西带上。”
我跑进卧室,漫无目的地四处查看,随意抓起枕头下面的东西,应该是他的那套条纹睡衣,我也不确定。
我知道的,我都知道,这么做很傻,但是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自己的丈夫因谋杀案被人带走这种事情,更无从得知应该怎么做才合适。
我拿着睡衣跑了出去,发现门大敞着,但走廊上空无一人。他们并没有等我,全都走了。
我站在空荡荡的门口,卷好的睡衣掉在地上,凄凄凉凉地落在我脚旁。
[book_title]宣告孀居
我坐在贝尼迪克特的办公室里等他回来,始终无法相信这一切都已经结束了,覆水难收。几个月过去了,看似漫长而又拖沓,可在我脑海闪过,宛如只过了几分钟而已。一直以来,我都孩子气地认为他们肯定遗漏了某些事情。相较于其他案子,他们对此案的处理太过仓促,他们无权这么做。而贝尼迪克特却否定了我的看法,日历也证明了这一点。难道这就是最后结局了吗?再也没什么能做的了吗?就在昨天他还坐在我对面的桌子旁,抱怨说:“哎呀,你对这杯咖啡做了什么啊?简直能在里面种天竺葵了!”噢,就像是昨晚才发生的啊!难道不是吗?他们把他从我身边带走,等我追到门口时,一切都太迟了,他那身睡衣就掉在地上,就在我的脚边啊。
如今一切已成定局。从上周那可怕的一天开始,一切就已经结束了。今天不过是个令人失望的收尾,走完程序而已。所以贝尼迪克特才能说服我在他办公室等待,而没有去庭审现场。他本希望我能待在家里等,但我难以忍受。至少这里也算是个中转站,我能尽快得知结果——尽管我早已知道结局将会是什么。
贝尼迪克特办公室里的女孩是个极富同情心的姑娘。她陪我坐在会客室靠墙放着的那张硬邦邦的长椅上,搂着我的肩,不时地为我倒水喝。或许她也不知道究竟还能为我做点什么吧。她一直滔滔不绝,说着一些鼓励我的话。
“这只是在走法律程序。我知道这让人感到恐慌,但一切还没结束,还有挽回的余地。这都是些法律术语,在所有类似案件中,必然会用到这些词儿的。亲爱的,我经常看到贝尼迪克特先生会通过上诉啦、撤销指控等手段帮助当事人脱罪。是不是啊,莫特?你说呢,莫特?”
莫特是办公室里年轻的律师助手。他也很有同情心,总是在开庭间隙时不时地出来又进去。我注意到他话不多,也没有表现得很乐观。也许他比她更懂法律吧。
“可他甚至都没有让我出庭作证。你不觉得如果我出庭的话会有些帮助吗?”
“亲爱的,你又能做什么呢?能说什么呢?要是你真的对案子有帮助的话,他肯定会第一个传唤你的。只要是他认为有助于案子胜诉的线索,他都不会错过的。若是对案子无益的人,他也绝不会用的。对吧,莫特?莫特,是这样的吧?那天没有人见过你进去或离开,这是最不幸的地方了。陪审团和抓捕他的探员一样,都不会相信你的。他们会认为你编造这一切只是为了替自己的丈夫开脱罪责,你得到同情反而会适得其反,只会让他们比现在更加针对他。这也就是为什么他让你尽可能不要参与整个诉讼过程,并且让你戴着面纱坐在法庭后面,尽量不要引起其他人的注意。你瞧,亲爱的,你这么迷人,这么引人注目。你必须承认他和那个女人鬼混在一起,而且还打算和她远走高飞,尽管时间并不长。你的身份和美貌反而会成为我们的绊脚石,损害我们的利益,而不是帮助我们。虽然你是受害的一方,但是——原谅我这么说,亲爱的——我的老板正在帮助对你造成这些伤害的那个男人。”
“那就让他继续伤害我吧,”我沮丧地思量,“我只是想让他回来,就让他尽情地伤害我吧。”
“即使贝尼迪克特先生自己不是这样想的,”她继续说道,“默里先生特别交代过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给你打电话。这是他的心愿。若是可以避免,他不想你受到这桩案子的牵连。”
确实如此。柯克曾亲口对我这么说过。
我一直盯着办公室的门,全神贯注,期待它被人推开。“他现在应该回来了呀?每次都要这么久吗?”
“亲爱的,他随时都会进来的。耐心一点儿。”
终于,门被推开了,他走了进来,手里拿着诉讼书。
我坐在会客室,试图从他的表情中读出点什么来。他朝我走了过来,我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无声地乞求着,视线一直追随在他左右。他从我身旁走过,推开作为隔断之用的小门,朝里面走去。他假装自己正在聚精会神地思索案情,刻意回避我的目光,仿佛并没有看到我一样。直到我站起来,他实在无法继续伪装下去,这才开口道:
“进来吧,到我办公室来。”接着他又对那个女孩说道:“露蒂,你怎么让她坐在这里啊?怎么不让她在里面等?”
女孩答道:“贝尼迪克特先生,她说不想一个人待在里面,问我她能不能坐在我旁边。我还要接电话,所以只能坐在外面了。”
他扶着私人办公室的门,等我走了进去。此刻,我多少感觉仿佛是自己将要接受最后的审判一样。他即将对我说的话,并没什么好质疑的。不过是言辞本身令人恐惧不已,还要给它加上一个期限。
起初他无法与我对视,而是尽可能拖延地摆弄自己刚才带回来的那些文书。我等待着,目光灼热,目不斜视地盯着他。
终于他叹了口气,开口道:“现在还不是最伤心的时候。那天才是真正的考验,你像个将军一样站在那里,勇气可嘉啊。”
要是他看到我在那之后,独自一人在家,咬着枕头一角的话,估计就不会这么说了。
难道他不准备说出来吗?整个下午就打算这么站着?“是不是——?”
“我会准备上诉的,这是肯定的。”
“他没再说点儿什么吗?比如——”
“不能这么做,在法庭上博取同情是下下策。”
“说吧,我能承受。快点说吧,让它早点过去吧。”
但他仍旧没有说出那个词儿来,不得不由我来说:
“电椅?是电椅吗?”
他低头望着书桌,默认了。
我的脑袋瞬间炸裂开来。我的丈夫被判处死刑。我们所有人都要遵守、在其框架下生存的法律,现在裁定我的丈夫要离我而去,而且是在他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将他放在——
我双眼紧闭,而后再次睁开。和我内心所经历的相比,我的外在表现还算平静。
他很担心我。我坐了下来,一定是他推了把椅子给我。他打算从抽屉里拿出准备好的酒,估计就是为了应对类似的紧急状况。我示意他不用这么做。“别担心。”我喃喃低语道。
“这桩案子还没有结束,你这是典型的外行人的想法。”他试图宽慰我,尽力说些类似的话。
我请求他不要再讲下去了。木已成舟。伤害已然无法挽回,对我们两人而言,判决已经被执行了一部分了。不是别的什么地方,而是就在我们心里。我们俩怎么可能还和从前一样?就算是提交了诉讼申请,又能怎么样呢?他被关在那个地方,就算有朝一日他能回来,他们也不可能还给我一个一模一样的丈夫,更无法再还给他一个一模一样的妻子了。
过了好一会儿,我小心控制自己的声音,尽管它完全不像是我的声音,问道:“他有什么反应?”
“昂着头,双眼直视法官。”
“这种时候,我应该在那里的,至少应该在那个离他近一点儿的地方。他孤身一人待在那个房间,可怜的孩子。”
“他说他很高兴你没有在场听到判决。他感谢在他们把他带出去之后,我没有让你一起跟来。”
时间缓缓而逝,我悲戚地说:“我想我该回去了,在这里也没什么好等的了。”
他起身送我到门口,说道:“我送你下楼搭计程车。你需要莫特或是那个女孩陪你回家吗?”
“不用,”我答道,“我会好起来的,我想从现在开始,必须要习惯一人生活了。”
他关上计程车车门,告诉司机我的地址,正准备转身离开时,我从车窗伸出手拽住他的衣袖,问道:“什么时候?请告诉我具体日期。”
“你何必现在就要——”他反驳道。
我并未松开手。“我必须知道。求你告诉我吧。”
“五月十六日那周。”
我跌坐在座位上。
回家的路上,一个念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我才二十二岁,还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他们就要把我变成寡妇了。”
[book_title]离别时分
无论何时,无论何地,亲口说出永别总是困难的。若是隔着铁窗说,那更是难上加难。透过交织的网格,他的脸也被分割成菱形小格,在我看来仿佛是分子裂变一般。我们每次亲吻都印上一个冰冷而僵硬的铁框。什么都无法阻止一个男人和他妻子之间的吻别。
他说的话刺穿我的心房:“每个人至少都有一次被人宽恕的权利,就算是狗咬了人,也会被原谅三次——”
“我原谅你。我之前就原谅你了,早就原谅你了,很久以前,噢,很久很久以前。”
“那——嗯,那将是我最后一次放纵。从今往后,我会做个好丈夫,如果他们肯放我一马的话。我会成为围绕在女人身边所有男人中表现最好的那个。每天回家我都会给你买鲜花或糖果,我再也不会朝你冲的咖啡乱发脾气了。”
“别再说了,”我抽泣道,“你会有机会给我买鲜花、买糖果的。只要你愿意,可以朝我冲的咖啡随意发脾气。但凡是你愿意的。一定还有机会,一定还有,你会等到这一天的。”
他笑了,半信半疑。“但是万一,万一我等不到这一天,之后,在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天使脸蛋儿,请不要允许任何人晚上送花给你,或是抱怨你冲的咖啡,好吗?不要让其他人——我知道你还年轻——但那一切只属于我。”
“决不会的。”我声音哽咽,绝望地说道,“除了你,谁都不会的。只有你才能这么做,任何人都不行。再吻吻我吧,再一次吧。噢,再吻我一次吧。再一次就好。这些吻没办法一直留在那儿,柯克,我们该怎么做才能让它们持久不变呢?”
永远是多么漫长的时光啊。
“还有些事儿我必须告诉你。我一直都想跟你坦白的,自从那晚之后。这是我最后的机会了。我现在必须说出来,还剩最后一分钟了。你还记得那晚吗?”
我又怎么可能忘记?
“我去那儿只是想告诉她我变卦了,不会有什么旅行了。哪怕是两点钟,我第一次去找她的时候。在我知道所发生的一切之前,在事情变得棘手之前,我就想告诉她了。考虑再三,我明白自己所爱的人,曾经是你,一直以来都是你,永远都会是你。那件事儿只是周末的放纵,一场欢闹而已,和小孩下午逃学没什么两样——被毒藤弄了一身疹子后跑回家,于是以后他再也不会急匆匆地这样做了!本来是计划和她在车站碰头,可我做不到留她独自一人站在那里等我,而自己始终不现身。我不想这样对她,毕竟她只是个女人。所以我去了她家,打算提前告诉她我的决定。两点的时候,没人应门,这是我那天第一次去她家。于是我回到办公室,中间打了好几通电话给她。之后我依然无法联系到她,所以我离开办公室后,六点钟又去了她家。我想对你说的是我的确去了那儿——不过是想告诉她一切都结束了。”
他追悔莫及,指甲抠着铁丝网,像是在拨弄竖琴琴弦一般。“我不奢求你相信我。就算你不相信,我也不会怪你的。事已至此,这些话听起来就像是酸葡萄。但是,天使脸蛋儿,这一切都是真的。我不会和她走的,我能说的就只有这些了。”
我将额头温柔地抵着铁窗,对他说:“亲爱的,之前每次你说谎,我都能听出来。你说实话的时候,我也能听出来。如今我依然可以。所以别担心,我相信你。”
“谢谢。”他感激地叹了口气,“你能这样说,我好受多了。”
他们走过来把他重新带回里面。终究到了分别的时刻,言语也变为空洞的声响。“你会回来的。这不是永别。记得这一点——我们只是暂时地别离。照顾好自己,亲爱的——直到——直到我们再次相见。噢,等等吧,让我再吻吻他——”
“多准备点那种难喝的咖啡,亲爱的,好让我发顿脾气,等我——”
“我会准备好,等着你的。”
“过段时间再见——天使脸蛋儿。”
两个成年人明知彼此是在说谎,却还要自欺欺人,这多么令人心酸啊!
阻隔我们亲吻的铁窗后空无一人,他的唇不见踪影。他的呢喃声还在我耳畔萦绕,我仿佛还能听到他这样叫我——尽管我再也不会听到了:“再见了,天使脸蛋儿。”
至少我再次拥有了这个称呼。他总是那样叫我。只要我们独处时,他就会这样叫我。这是他给我的特殊礼物。
[book_title]火柴光的幻象
如今公寓也不见了,只留下一个摆放着家具的房间,以及四面狭促的墙壁。尽管还有足够的钱继续保留这间公寓,可我却再也不想留下它了。每天我都会碰见他数千次,在每张椅子上,每个角落里。我能听见他淋浴时的喘息声,嚷着让我给他拿那条永远不会挂在浴室的浴巾;听得到他从原先摆放收音机的角落传来的爽朗笑声;夜半时分我甚至能听到床头另一侧传来的鼾声——
在这个地方,生活变得更加简单,成为一剂麻醉药。生活意味着一整天趿拉着拖鞋,披着浴袍,顶着一头乱发。生活是一张摇摇晃晃的钢丝床,不再用来睡觉,而是用来哭泣。生活是那或许一天才会开启一次的罐头,不是因为饥饿难耐,只是由于某种责任感。生活是一阵敲门声,伴随着那句:“你还好吗?夫人?我是房东太太,有三四天都没看到你了。只是想确认一下,没出什么事儿吧?”
“我还好。真的。还不错。就算没看到我,没听见什么动静,哪怕是整个星期,也别担心我。我一直都待在这儿,就坐在这儿呢。”
“要不要我给你找点报纸看看?打发打发时间?”
我尖叫起来,不过她却听不到,因为我只是在心里尖叫:“我不想打发时间!它已经流逝得太快了。我想让时间静止不动,要它凝固下来!”
“不用了,谢谢您。我对报纸上的消息不感兴趣。”
生活就像这样。
一天晚上,警方物证办的人来家里归还他的物品,我一下子跌落谷底,抵达人生之中的最低点。他们仿佛是要把这些东西物归原主,全都交还给你,除了那件最重要的东西以外:被他们关在牢房的那个人。他们把他留了下来,在他们的掌控之下,之后接通电源,最终随手丢弃。
这只是例行公事而已,在被投入那个地方之后常见的流程,但我并不知晓啊。第一次看到他们架起他的胳膊,恐惧引起钻心的剧痛,仿佛——一切都结束了,他已经永久地离开了我。我拿回它们,签好名字并表示感谢,连忙关紧大门。只要能想办法救他出来,他的这些衣物也不过是些小问题。
我躺在床上,在这个小房间里,只有头顶悬挂的一盏吊灯。我把脸埋在他的夹克衫里,体会自己从未经历过的孤独和绝望,如此彻底,如此痛彻心扉。从那时起,不管有没有希望,有没有机会,跌落谷底的曲线总归会朝上发展。对我而言,事情不会比现在更惨了。你只能像那样痛哭一次,一生就那么一次而已,为了一个男人。我已经都给他了,作为我爱情的见证。
之后我记得自己麻木地坐在床边,一边轻抚着放在腿上的他那件空荡荡的外套,一边从被我泪水浸湿的衣袖中让自己重新振作起来。那晚他装在衣兜里的东西分别放在几个牛皮信封里,就系在那件外套的扣眼上。我拆开信封,把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一个信封里装着他随身携带的钱、手表、钥匙扣,甚至还有他的印章戒指。此外一些不太值钱的东西装在另一个信封里,里面有支自动铅笔(他总是忘记装铅芯)、一两封商业信函、一张写着中国字的洗衣票,这意味着他的衬衣还在某个地方等他去取,可他如今再也不需要它们了。
一件件物品出现在我眼前,仿佛是那种司空见惯、却令人心酸不已的念珠一般。
此外还有个皱巴巴的香烟盒,里面只剩下两根香烟。他被捕那晚这些烟肯定还在里面。看呐,他们是多么正直啊,那群警察!连判刑之人最后的两根香烟都不肯碰,可却因为他没有做过的事情,要把他送去——
两张写着幸运数字的票根,那是上周我们一起去看演出时留下的。你知道的,就是那种把抽奖的部分撕下来,进门的时候放进一个盒子里。周四后的一个星期,如果碰巧抽中那个特殊的数字——那天他回来后对我说的话再次在耳旁回响:“我从来都没中过奖哩,运气实在太差了!”在其他事情上他运气更差,这可怜的孩子。
信封已然空空如也。那些令人伤心不已的东西全都摆在我的腿上。不,等一下——还有一样东西。我抖动信封的时候,它滑落下来。
无关紧要的东西,毫无用处。一盒火柴而已,就连这个他们也都尽职尽责地还给我了。每一样东西,他们所看到的每一样东西,除了他,全都还给我了。
而且,那是她的东西,一看到它绿松石色的外壳,还有那个无处不在的双“M”标志,我就认出来了。一个“M”叠加在另一个之上,看起来就像双边儿的“M”样字母。
时至今日,那种刺痛多少已经模糊,看到这个火柴盒,我还是禁不住感到心绪不宁。一定是他上次在那里的时候,拿起火柴用过之后,没放回原处,而是心不在焉地装进自己衣兜里了。每个人都有可能这么做。现在它就在我掌心,还留着她那可悲且短暂的魅力。火柴盒很好地表达了这点。她认为雅致生活的精髓在于将自己姓名的首字母缩写印在一切东西之上——火柴盒上、高脚杯上,我猜可能还有她的内衣上。我并不恨她。今晚,我发觉自己从来没有恨过她。事发那天有一两个小时,我吓坏了,这之后我对她只是感到遗憾。不过,把装着那一两根火柴的盒子撕碎,尽管还能看到那个破损的记号,却还是令我感到一种特别而讽刺的满足感。“哧啦”——划亮火柴,火光稍纵即逝,如同她的生命一样。然后她就这样永远地离开了——“噗”的一声,掉在地板上,就像这样被人丢弃。
突然有件小事浮现在我脑海之中,也不知道它是从哪里、又是如何冒出来的。我又仔细想了想,这个念头变得越来越强烈,直到其他一切事情在它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之前我在那个地方见过这种火柴盒外壳,它就被塞在门缝里,防止门闩完全关住。我当初站在那里找机会溜出去的时候发现了它。我把它捡了起来,展开看了看,又扔了回去。蓝色外壳上也有个“M”,跟这个很像。
但这个念头变得越来越强烈——它跟这个又不完全一样。
它是蓝色的,而不是绿松石色,要比绿松石色更深、更暗一些。而那个“M”符号也不是叠加在一起的,而是单独的一个。
她既然不厌其烦选择了这种姓名首字母组合的游戏——尽管这十分幼稚——然后把这个标识散落在目力所及的一切物品之上,那若是她想做些改变,为何它只出现在一个东西上?多少还是有些突兀啊!这可不是她的性格。对她而言,这种姓名首字母组合在一起的标记相当时髦,一旦没让它原原本本地出现在所有的东西上,那就意味着一种瑕疵。
再说,我手里这个外壳就很好地印证了这一点。她在自己的火柴盒上,以及其他一切地方都印上了这个标志。因此,我所见到的那个外壳并不是她的。
那个大写的首字母是别人的,这就意味着某个人的姓氏也是以“M”开头,而就是这个人杀死了她。
总共有三个巧合让我直到现在才弄明白这一点。二者的名字——她和凶手的姓氏都是以同样的字母开头。关于这一点,虽然柯克的姓氏也是以“M”开头,但他绝对不会将自己姓名的首字母印在火柴盒或其他什么东西上。他一定会嘲笑这种想法,它也确实十分可笑。其二,这个人似乎和她有着类似的愚蠢嗜好,把私人物品都印上自己姓氏的首字母。其三,那片硬纸壳虽然和她所钟爱的色调稍有不同,但恰好也是蓝色的。
那天我被自己的发现吓坏了,震惊之余,精神过度紧张,以至于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些矛盾的地方。
时至今日我这才想明白。某个姓氏为“M”的人那天去见她,察觉到某些令他恼羞成怒的事情,然后把门做了些手脚,好趁她不备时重返她家,当他——
噢,如果我能得知她所认识的人里面,谁的姓氏是以“M”开头的话——诶,等等,不是有本电话簿吗?当天我慌里慌张离开的时候,最后一刻把它塞进手提包带回家了,那上面不就是按姓氏的字母顺序排列的吗?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想起过这件事儿,也没再看到它。不过既然我当时把它带走了,它肯定就在家里的什么地方。
我拿出手提包,里里外外仔细摸索,不肯放过任何一个夹缝。女人总是会在特定的时间里,无法十分肯定自己手提包里都装着些什么。总有些东西会被忽略,被放置在错误的地方,藏匿在无数隔层和拉链后面。
这只包也一样,不过并不是我要找的那个。可我十分肯定我当时的确把它带走了,甚至还清楚地记得它的封皮是绿松石色的软皮,页边空白处呈阶梯状,也记得火柴盒外壳上那个单独的“M”符号。每个地方都被我翻遍了,就差把手提包的内衬撕开检查了。我沮丧地坐在那里,任由它挂在我的膝盖上。
我突然想起来那天为了给她留下某种深刻的印象,我精心准备了一番。当时我肯定背着另一个特别的、做工考究的皮包。我甚至忘了自己还有这样一个皮包,从那件事之后,我再也没用过它了。那是最后一次衣着、配饰对我而言多少还有些意义。而在那之后,生活只是满足基本需求而已。
于是我把那个包找出来打开。刚开始手指碰触到一面小镜子,褪下镜子的保护套,突然一抹绿松石色从镜子里一闪而过,仿佛是皮包黑色内衬的一块补丁一般。
我用颤抖的手指翻开通讯录中“M”那一页,心想:“就是这本通讯录中的某个人杀了她。他的名字就在这里,就在我翻开的这一页。它正在我眼前,注视着我,而我也凝视着它,却无从知晓是其中的哪一个。”
“我正盯着它呢,”这种想法再次出现在我脑海,“可我不知道是哪一个。”
但我会把它找出来的。
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姓氏、警衔,或是他分管哪片辖区。要是还有其他人和他同一个姓氏的话,我很可能就会找错人。事实上,我对他一无所知。只是觉得那晚他们把柯克带回家的时候,他没那么不留情面,更有人情味一点儿。而我又必须找个人商量,我自己实在无法独自处理这些事情。
所以我徒步来到离那个女人家最近的警局找他:“这里有位姓弗勒德的警官吗?”
“你是要找凶案组的韦斯利·弗勒德吗?”
“我——我想应该是的。”
“你的名字是?”
“就说是个年轻的女士找他。”
他们带我来到后面的一个房间,他就在那里。确实是他。我看得出来,一开始他并没认出我来,之后才想起来我是谁。“你是默里的太太,没错吧!”
我黯然答是。
他暗自把我上下打量一番,我猜他是在观察我是如何面对并承受这一切的。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同情的意味,我猜他并没有意识到这点。我并不需要同情,我需要的是建议和指导。
我把在默瑟家的发现对他和盘托出,还说了我对此的猜测和计划。
他坐在那里,聚精会神地听我讲完,表情严肃认真。这个判断应该没错,但我最后还是问道:“你还是不相信我那天的确出现在那里了吧?”
“你很可能在那里——”
“喏,这是那本通讯录。瞧,就在这里,她的通讯录。”
他随手翻了翻,手指在上面轻敲了好几下后,把它递还给我。他的态度很明确:这件事儿已经了结,无法改变了。至于我究竟有没有去那个地方根本无关紧要,而且一开始他就认定我根本没去过她家。已经结案了。
起初他试图说服我放弃这件案子。“瞧,从你的角度出发,即使默里——也就是你的丈夫——真的无罪,真凶还逍遥法外,他会是谁?你所有的推论仅仅是建立在你所发现的这本通讯录和那片火柴盒外壳之上,难道你不担心从一开始这个前提就是错误的吗?再说并没有明文规定要求她把每个认识的人的名字都记录在通讯簿上。反过来也说得通啊,那些她最了解、熟悉的人的名字可能根本就不会出现在那里。她实在太熟悉他们的电话号码了,倒背如流,也就没必要把它们都写在电话簿上了,反而是那些不太熟悉的人的电话才会被记录下来。”
柯克的名字浮现在我的脑海。她甚至想色诱柯克和她一起远走高飞。如此说来她和柯克应该算很熟悉了吧,但是他的名字还是出现在那本通讯簿里。不过我并没有告诉他我的想法,毕竟旧日的伤口依然会痛。
“之前也有过一些案子,你知道的,”他继续说道,“凶手根本就没有电话。我想跟你说的是,你并不能肯定——”
“可没什么事儿永远都是千真万确的啊。肯定是你们这些警察抓错了人。”
弗勒德轻蔑地眨了眨眼,说道:“哎,你只会给自己招来不必要的麻烦,你太过善良啦,默里夫人。别费劲儿了,你和她可不是一类人。那些男人啊,就算只剩下一半,你也应对不来。”
“那我只能多下些功夫了。”
或许是我的表情泄露了我的决心,又或许是他觉得自己这么做是在打击,甚至剥夺我最后的寄托,抑或是他觉得不管怎样,与其让我坐在那儿扳着手指数日子,将脑海中日历上的日子一天一天地划掉,直到那个红色日期的到来,也就是五月十六日那一周的某一天,倒不如开始追查真凶,虽然毫无希望,注定会失败,但总比什么都不做强。
我觉得他的态度突然扭转了,没什么明显的原因,也不是因为我的某句话说服了他。“那就试试吧,不管怎么说,”他对我的计划表示赞同,“先这么干吧。”
不论弗勒德祝福与否,我早就打定主意会试一试。不过我的确需要什么人支持我,即便这么做意味着推翻他自己经手的案子。
“他们会不会——你认为在庭审过程中,我被认出来了吗?”
“嗯,一开始我也没认出你,我可是接受过记住人脸的训练的。再说大多时候你都坐在后面,也没出庭作证。稍做伪装,应该不太会被人认出来。”
“那么现在,我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才会有帮助呢?文字记录的东西?还是谈话的时候出现的纰漏就可以了?从警察的角度看,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吗?”
“像这样的案子里,不会有文字证据的,”他试着让我明白,“谁会把真凶的名字白纸黑字地写下来,像银行结账单一样?你要是发现任何线索,就来找我,哪怕只是些闲言碎语。这对警方而言就足够了,我们会判断这里面有没有什么线索可以转化为书面证据,这就是我们的活儿啦。”
弗勒德送我到门口,说:“去吧,祝你好运。咱们保持联系,我就在这里,有需要随时来找我。”但最后大概是出于纯粹的好心,他还是忍不住说道,“答应我,对这件事儿不要太过纠结。如果事情并未按你所预想的发展,也不要对自己太过苛责。”
我很清楚他根本没有真心相信柯克是无辜的,也不真正期待我会有所发现,因为他深信那些应该被发现的早都清清楚楚。对我的同情似乎是他支持我这么做的唯一原因。与其坐在那里等着电闸被拉下来,倒不如去寻找真相,哪怕只是镜中花、水中月,也会让我好过一些。
刚和他分别我就明白这点了,我能读懂他的表情和心思。
“我要证明给他看,”我暗自发誓,“我会证明给所有人看。”
“我整晚没睡,一直用肥皂润滑手指,”我对当铺老板说道,“它就卡在关节这里,怎么也脱不下来了。”
他用手也试了几次,说:“看样子只能用锉刀割开了。”
“我知道,但是我不想用锉刀伤了这枚戒指。你手头有没有钳子,或是其他什么工具,能把它弄下来?多疼我都能忍受,只要把它弄下来就行。”
“让我看看还有什么好办法。”他说。不一会儿,他回来了,在我的手指上滴了一两滴油后,用钳子紧紧地夹住它,再用自己的胳膊压住我的胳膊,把戒指使劲儿往下拽。
终于成功了。它落到地上滚远了,穿过典当行,老板不得不撵了过去。
我手指原先戴戒指的地方留下了一个粉色的圆环印记,直到现在一想起那一幕,我还觉得十分好笑,却又有些刺痛。从十七岁那年起,这还是我第一次脱下它。
当铺老板把戒指打磨好后,又仔细检查了一番,开口道:“你打算立即就卖掉,还是只是抵押?”
“还是抵押吧,我——我改天还要把它赎回来。”
“五美元。”他说。
“可它是纯金的,它——”
“我知道,但一枚结婚戒指能含多少金子?百分之七十五而已。倒不是因为这枚戒指,而是因为你这颗千金难买的心,我才同意抵押的。”
我伸出手,说:“在你收回去之前,让我再看看这枚戒指吧。”我斜拿着戒指,好看清楚戒指内圈上刻的字:
K.M.-A.F.1937
一开始,我妹夫假装没有听出我的声音来。好吧,也许他的确没听出来。他们搬到特伦顿后,我已经有三年多没见过他们了。
我开口:“我是艾伯塔,从市里打过来的。”
他的声音一沉,变得谨慎起来。“噢,呃——是的,”他说,“艾伯塔,过得好吗?我们收到你的信了,嗯——正打算回信给你。你知道的,我们家的条件——房子很小,再说还有孩子们,我还没——”
“你误会我了。我不是想搬过去。我信里写得很清楚,不需要为我做什么,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我只是想请你们借我一点钱,我会付利息的。借的钱一定会还你的,一分不少。”
“是为了——?你还在想办法帮他?”他的语气微妙,只有亲耳听到,才能体会到这一点。
“罗丝在家吗?让我跟她说几句。”反正我从来都不喜欢他。
“她啊——呃——刚刚出门去买东西了。”这个时机显然有问题,他的答复结结巴巴,就好像正扭头和谁商量一样。仿佛恰好我也在现场,清楚看到那些手势——询问的手势以及拒绝的手势。
我的亲妹妹。不,因为我现在是遭唾弃之人的太太,与我的交往也许会有损他们家的名声。他们要考虑孩子们、朋友们以及他们自己的社会地位。
“好吧,哈维,没关系的。那我先挂了。”
“电话费由我们支付吧。”他的语气高傲。
我确实迫切地需要钱,哪怕是电话费这么一丁点儿钱。我知道这么做很傻,也并非出于骄傲或是怒气,而是源于一个有血有肉之人的冲动。现在,我绝不会接受他的这点小恩小惠。
“不用了,”我冷静且强硬地说,“单单为了这次谈话经历,这电话打得也值了。”
挂了电话后,我再也没见过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没说过话,也没收到他们的来信,亦不曾想起他们。
[book_title]“马蒂在吗?”
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这个名字被她勾掉了。一整页上只有这一个名字被勾掉。我注意到通讯簿其他地方也有电话号码被划掉,但会在旁边写上新的电话号码——这点很好理解,地址变了。但是没有一个人的姓名或是电话号码像这个一样被全部划掉。不管搬到什么地方,就算电话号码会相应改变,名字却不会变,依旧会被保留下来。
那么,这是怎么回事?
有可能是过世了吧,我琢磨。一想到自己是在追踪一个死人,我不寒而栗。又或许是他们一刀两断了。希望不外乎这两种情况,但有一件事情是肯定的:那一条勾画的横线意有所指,出于某种原因,而非想当然地出现在那里。
傍晚的天空透着瓷瓶般的蓝色,这一刻指针指向五点半,终于到了约定的时间。我花了几个小时为此刻而准备,但所有的准备工作都是肉眼无法看到的,没有留下任何外在的痕迹。可能我会被误认为是在沉默地思考,或是漫不经心地遐想。但无论如何,这些想法在我内心深处激荡,十分活跃。
最后,随着那个时刻越来越近,我一步步地逼近它——我是指电话。我在它前面徘徊不前,嘴里不停念叨,像是在默念功课,要么抬头看着天花板,要么席地而坐;往前踱几步,又折返回来,如此这般反反复复,口中念念有词。
“如果电话那头声音很年轻,朝气蓬勃,嗓门洪亮,那我的开场白就这么说:‘你可能不认识我,但我觉得和你早就相识啦。我听说过你的很多事儿呢。’接着就从那里继续说下去。关键是要卖弄风情,言语要轻浮。
“如果对方的声音干巴巴的,疲惫不堪,开场白就这么说:‘我这儿有些信息,可能你会感兴趣。’关键是在言辞间暗示和金钱或是个人利益相关。
“如果对方声音爽快,一副公事公办的口吻,不掺杂个人情绪,那么最好的方式则是要避免遮遮掩掩或是含沙射影,而是以同样直接、不含个人情绪的方式回应:‘我是某某某,我想占用您一点儿时间,和您单独谈谈。’
“如果无法通过声音判断对方的品性,不属于之前总结的任何情况,那么第三种直接、公事公办的方式依然是最佳方案。”
我把这些铭记于心,不再来回踱步。
我在电话机前坐了下来,打起精神,两只手僵硬地扶在放置电话的小桌子两侧。
每次这样做的时候,我都会想起他。“亲爱的,祝我好运。成败在此一举。”我深吸一口气做好准备。电话拨盘在指尖下震颤,我的舌头也随之发抖。“如果电话那头声音听起来年轻洪亮——如果声音干涩冷淡——如果一副公事公办的口吻——”
“您好。”单凭这句,听不出任何讯息来。
“马蒂在吗?”
“哪位马蒂?”
“就是马蒂啊。”
“您好歹要告诉我他的姓氏啊。”
我知道自己会碰到这种情况,一直就担心这一点,我也没办法告诉对方那个人的姓氏。
我用提前准备好的问题沉着地回避了他的问题,道:“请问,您是哪一位?”
“这里是圣·奥尔本斯酒店前台。”
“噢——”之前所有的排练都白费了。“呃,我实在无法告诉你他的姓氏,只知道他叫马蒂。我正在寻找这个人。你能不能帮帮我?方不方便告诉我,一位名叫马蒂的客人是否在此登记过?”
“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帮助您。”电话那头的语气有些不耐烦。
在这件事情上,从头到尾,我都不接受任何挫败感。我早就料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也早早下定决心,绝不被推诿、怠慢或是拒绝所击败。或者说,它们不具备阻止我的力量。
“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帮您,我现在还有事情要忙。”
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亲切并合理。“这对我真的很重要,可不是什么琐碎的小事,我有要紧的事情找他。如果我不占用你通电话的时间,亲自到你那里的话,你能否帮我查查这个人呢?”
这次他语气稍有缓和,道:“您要是到我们酒店的话,我可以找人帮您查查登记簿。”
酒店看上去富丽堂皇,舒适宜人,是一间公寓式酒店。从建筑外观来看,它大概属于超现代风格,淋漓尽致地体现出一种实实在在的中产阶级富足。这点很可能会对我有利。一走进酒店,我便立刻意识到这点。这种类型的酒店并不受临时住客的欢迎。人员流动远比普通的商业酒店小。大堂经理私底下很容易就记住这里的常客,即使他们离开了,也很容易被回忆起来。
他们对我彬彬有礼。直接造访显然有助于提高我的社会地位。经理助理亲自出面接待我:“不好意思,您是——”
“我是弗伦奇小姐。”
“抱歉,弗伦奇小姐。想必前台已经告诉您了,目前在我们这里登记的人里面,没有一位名叫‘马蒂’或‘马丁’的客人。我已经叫人帮您查阅登记簿了。您确定就只能提供这些信息了吗?”
“恐怕就只有这些了。”
“您能说说他大致的长相吗?”
“不太清楚。”我必须承认这点,“是这样的,我并不认识这个人,但我必须联系到他,情况紧急。现在我仅有的线索就是他的名字和地址。”至少,我的真诚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能感受到这点。
“很遗憾,我确实非常乐意帮助您。”他摸了摸自己光洁的面颊,又说道,“但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
我知道的。我毫不犹豫地开口建议道:“我不想欺骗你,但如果我在外面等候,不知你能否找人翻阅之前的登记簿——只需要之前一小段时间的就行——看看是否有这么个人曾经来过这里?”
“这样啊——”他说,“这样的话——请稍等。”
他留我一人坐在外面等,自己进去叫人帮我查。我知道自己至少在这点上取得了胜利。
这需要一些时间。我坐在那里,试图通过其他入住的常客,拼凑出这位神秘“马蒂”的尊容。不,我知道的,并不能因为他曾经住在这里就想当然地认为他和这里其他的住户有某些相似之处。也许他属于另一类人,只是恰巧暂时居住在同一栋建筑里。但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我觉得他不会随意选择这里作为临时居所,一定和我瞥见的这群人——从电梯里出来走向大街,或是反过来从大街走进电梯里的人,又或者停下来和前台的熟人闲聊几句的这群人——有某些共通之处。
那么,他也许会是这样的:已经过了二十岁的经济窘迫期,如今三十出头,生活安逸。至于钱,如果需要挣钱的话,也已经赚够了。不是那种断断续续地挣钱,而是说赚钱的门路已经成形,按其自身运营模式运转,将个人从早期的负担和压力中解脱出来。他可能是个乐天派,扬扬得意,还有些独断专行(他有资格这样)。他的腰围逐渐增大,但还不必担心会超重;头发也有些稀疏,不过这是他与自己的理发师之间的秘密。他也许还会各处闲逛,叼着一根昂贵的哈瓦那雪茄。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对陌生女性的鉴赏力也逐渐增强。尽管不是以那种令人惊慌失措的公然审视为方式,这些人中还是没有一个人不将我打量一番。
好吧,他可能就是这副模样。可能其中某些人的性格就是他的性格,当然,他肯定还有个人独有的特点。
经理助理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手上拿着一张卡片,上面草草地写着几个字,显然是之前他命人从登记簿中查到的信息。
“不知道您要找的人会不会是这其中的一位?”他说,“我让人查了之前整整三个季度的记录。不幸的是——也许我应该说幸运的是——近几年,叫马蒂的客人并不多。之前有位叫马蒂·埃布林的客人曾经住在这里。他搬离后,留下的转寄地址是在克利夫兰。不过那是他之前留下的,我也不知道现在是否还有效。还有一位马蒂·布莱尔,他留给我们的转寄地址是在城里的另一间酒店。”他撇了撇嘴,流露出一种职业性的轻蔑,“塞纳托尔酒店,离市中心很远的地方。”听他的口气,仿佛它是某种污点,短期内就应该被清除掉一样。
我将两人的名字记录下来,跟他道谢后便离开了。
直到我到了那里,这才完全明白他撇嘴的原因。
“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事儿?”我思忖,“从圣·奥尔本斯搬到塞纳托尔。”这可不是低了一个档次,而是直线下降。
这里的人并不会观察你,而是几乎用视线剥光你的衣服。他们二十岁左右就开始入不敷出,早些年的压力和危险却如影随形。作为补偿,他们的身材和年轻时一样,并未发福,总体来说,头发浓密。至于头发为什么会这么浓密,我也不知道,无非是他们没钱理发,或者像其他人那样烫发啦,保养啦,所以才没有掉过多的头发。又或许是平静且安逸的生活会衍生衰退腐朽。他们叼着廉价的香烟,四处游荡,带着些许贫乏、贪婪以及狼性本色。
并不是说他们仅仅是彼此的写照,像复写纸一般,你要明白这一点,只不过这个地方弥漫着这样一种普遍的风气。他们比另一群人更加独断专行,但只有一点不同:没人肯听别人在说什么。
工作人员露出严重蛀蚀的门牙,凶巴巴地盯着电灯下的一切。
“马蒂·布莱尔,”他说,“噢,我记得他。”他的眼睛瞥向一边,努着嘴,显然并不愿回忆往事。
“他还在这里吗?”我问道。
“他很早就被赶出去了。我们受够总是要把他撵来撵去的了。”他轻蔑地一笑,“一次还不够,一次又一次地把他赶出去。哪怕是把门上了锁,他还是会偷偷溜进来。终于我们让他死了心。”他做出一副打发人的手势,没有怜悯,也没有同情。
我想究竟是什么会让他如此不顾一切地想要留在这里,每一次,都像那样回到这里。面子,我猜。即使是在这种地方,哪怕是这种破败不堪的体面,也要努力维持。
“那你知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他冷漠地瞥了我一眼。“不管他这种人沦落到什么地方,”他说,“总是穷困潦倒,落魄不堪。十有八九混迹在鲍厄里街那里。”
“鲍厄里街?”我无助地问道,“在鲍厄里街怎么才能找到他?”
“一旦沦落到那种地方,”他说,“一般也就不值得再费劲寻找啦。没人在意,那地方就是个活死人墓。”
这些话对我而言简直就像是歌词一般,有太多的东西需要学习。“千万别去那种地方”,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假如的确有事要找他,我该怎么做?”
“那就到那里一家挨一家地找,直到在某个乌烟瘴气的酒吧里发现他为止——要是你还能认出他的话。”
可我连他长什么样子都说不清楚。
“夫人,那您这下可有活儿干了。”得知我不知对方的长相,他对我如是说。他太过市侩,对什么事儿都提不起精神,甚至都无意问我为什么要找这个人,找他又有什么事儿。这一定和他之前听过的那些故事有所不同。对他而言,灯光下并无新事。不知道之后我是否也会变成这样。
“他模样普通,没什么特别之处,这种人大街上随处可见,”他说,“哎呀,这可真是太难了。不过我曾经帮忙把他赶出去过两三次,所以我应该还有点印象——又瘦又高,浅色头发,大概是浅棕色。我就只记得这些了。”
又瘦又高,浅棕色头发。他说得没错,我确实有活儿干了。
他们正在这个地方的各个角落里,从背后观察我的双腿,我能感觉到他们的视线,只想尽快逃离这里。“谢谢。”我说道。
“好运,夫人。”他沉闷地应声道。
灯光下并无新事。我暗自思量,像他这样能知晓人性中不怎么光彩的那一面,想必也十分糟糕吧。
这些都应该属于那种廉价旅馆,我揣摩。虽然它们也被叫作酒店,招牌上写着一晚只需二十五到三十五美分。在这条街两侧,像这样的旅馆还有很多。入口并没有开在街面上,而是需要登上一段楼梯才能到达。狭长而空荡荡的房间里,一群人绝望地坐在那儿,无所事事,要么读读报纸,要么前后来回摇晃身体,最终将自己晃进坟墓。而曾经,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
这并非由于他们的穿着或其他表象,问题出于他们的内在。一个有生气的人或许比他们穿得还要破旧,但他仍然是一个真正活着的人。他们中的某一位哪怕穿得再时髦,恐怕也依然是老样子——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灯枯油尽。很多东西就算外表再完好无损,也都已变得了无生气,无法继续发光发热。
街面两侧这样的旅馆数不胜数,从街头到巷尾。不管怎么说,即便是在这暗无边际的世界里,有一件事还要继续下去——睡眠。起初,每每隔夜再次来到这里的时候,我始终搞不清楚前一晚我究竟去了哪一家,这些旅馆几乎长得一模一样。个别旅馆会被重复查访。于是我带了一截粉笔,在每晚去过的最后一间旅馆门口草草打个钩。第二天晚上再去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应该从哪间开始继续寻找——从它隔壁的旅馆开始。
一次、一次、又一次。通往小隔间灯光昏暗的楼梯前放着一块小桌板,被当作柜台。每当他们听到房客拖着疲惫的身体、气喘吁吁地爬楼梯时,总会抬起头一探究竟。未待我张口,就被不可避免地拒之门外:“抱歉,小姐,我们不为女士提供住宿。”
“这个我知道。我是来找人的。马蒂,他的名字叫马蒂。又高又瘦,一头淡棕色头发。他姓布莱尔,马蒂·布莱尔。”
但后来我发现,在这种地方,比起姓氏,通过名字更容易找到他,姓氏在这里并不重要。或许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姓氏羞于启齿,又或许是因为他们已经沦落到如今这种境地,也就不再需要姓氏了。他们靠名字熟悉彼此,而更多的时候,则是通过鲍厄里街强加给他们的绰号认识彼此。
老板会翻一翻登记簿,上面的记录往往杂乱无章,用铅笔潦草地登记着住户的信息。有时候他也会问问附近坐着的人:“‘肥仔’的名字是不是马蒂?你们有谁知道吗?”
他们会挠挠头,终于有个人接话说:“不——是马文,我之前好像听他说过。不过,他又肥又矮,并不是这位女士要找的人。你不记得他啦?在这儿待过几晚,就在我床铺对面。”
一遍又一遍,如此反复。电车发出“轰隆隆”的噪音,必须等它完全经过之后,别人才能听见你说的话。
“我们不接待女宾客。”
“这个我知道,我是来这儿找人的。马蒂,他叫马蒂。又高又瘦,浅棕色头发。”
再次走下楼梯,来到隔壁旅馆的门口,爬上楼梯。
“不接待女客。我们这儿只有宿舍,你还是下楼看看吧。”
“马蒂,他叫马蒂,浅棕色头发。”
走下楼梯,置身于下一家旅馆门前,再次爬上楼梯。
“马蒂,浅棕色头发——”
在窗户旁读报的人抬起头,笑着说道:“哈格蒂,我知道她要找的人是谁,是‘心碎儿’。就是那个每天和一个不存在的女人说话的家伙。”
我停下脚步,退回一两步。
柜台后面的人看了看周围,冲着通常被称为“阅览室”的窗边的人们问道:“谁知道他姓啥啊?”
“叫布莱克还是布莱尔的,类似这种,我记得他之前好像跟谁提过。”
“布莱尔,”我点头道,“就是布莱尔。”
他慢吞吞地走了过来,不过并未直接向我提供帮助,而是通过旅店的人,唯恐亲自和我说话。“我知道在哪儿最有可能找到他。就在下面的‘丹家’,离这儿不远。”
这一次,伙计定睛看着我说:“小姐,那种地方,我看您还是别去了,我找个人把他带到这儿来吧。”
“不用了,没关系的,我还是自己去吧。”
此前我从没有去过鲍厄里街上的酒馆。之前曾听人提起过“底层”这个词儿,也不记得是在哪儿听到的。反正我记得曾经听到过一次,而如今我却要亲眼看到。坟墓的这一边,乃一切的深渊之所在。除了跨越死亡的河流外,深渊之下,别无他物。这些人不再是活着的人,他们只是魅影。
比他们本身更令人感到悲哀的、更意味深长的是,我踏入酒馆后随之而来的寂静。一种压抑的窒息感。在这之后,我还去过很多地方,但再也没有遇到过与此一模一样的情形。通常,有位女士突然走进酒吧,男人们也会变得沉默不语,但这和那种情形完全不同。这种沉默并非出于钦佩甚至是贪婪。连我自己都不知该如何表述。那是每个男人对其生命中曾经出现过的某个人的追忆,某个像我这样的人,时间久远,遥不可及。这些回忆再次变得暗淡,永远消失之前,却再度浮上心头,即使只有一瞬间而已。当我与他们擦身而过时,生命最后的一抹晚霞掠过这些亡魂般的面孔。
我径直走到酒保跟前,问道:“这里有没有个叫‘心碎儿’的人?我正在找一个叫‘心碎儿’的人。”
他嘴巴吃惊地张开,正在擦拭东西的手也停了下来,盯着我,看了又看,好像永远也看不透我一样。起初我并不理解。他只是在那里工作,为这些亡魂服务,并不属于他们这群人,不应该给人那样的感觉。
“‘心碎儿’?”他半信半疑地问道。
“是的,就是‘心碎儿’。”
他喃喃低语,像是在说:“还真的有,居然——”
然后我多少明白了。刚才在旅馆他们说什么来着?他总是念叨一个不存在的女人,还和她聊天。他们根本不相信有这么一个女人。现在,在看到我之后,他们以为我就是那个女人,认为我就是他梦中的那个女人,现在来鲍厄里街找他,带他离开,给予他新的生命。
他们搞错了,我并不是她,但我知道他们口中的那个女人指的是谁。
终于他指着酒馆一角,开口说道:“他在那里,比较靠后的位置。就贴着后墙那儿,看见他了吗?”
我看到有个脑袋埋在厚木板桌子中间,一条手臂半搭在桌子上,另一条手臂毫无生气地垂在地上。桌上还摆着两个空酒杯,一个在他面前,另一个放在他旁边的椅子前,但椅子上空无一人。
我迟疑地问酒保:“你觉得我能——?要是客人醉成这样,你是怎么让他们清醒的?”
“需要我过去帮您把他弄醒吗?”
“不必了,我——我看看自己有什么能做的吧。不要让其他人靠近那张桌子。”我在包里摸索,掏出一枚硬币递给他。
“小姐,您想喝点什么?”
“什么都不需要。这钱只是用来和他单独坐一会儿而已。”
我朝他走了过去,但凡所经之处,寂静如影随形,仿佛一叶扁舟划过水面产生的波纹一般。挡住我去路的人们看到我走过来,全都自动侧身,待我经过后,又重新聚拢起来。很可能这里的每个脑袋都转向了我。我不想弄清楚,也不关心。我走到他身边,站在那里低头看着他,有些茫然。我甚至还不确定他就是我要找的人,一切或许只是自己莫须有的猜测而已。
我小心翼翼地侧过身子,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他一动不动,你根本听不到他的呼吸声,甚至无法确定他是否还活着。
终于我碰了碰他的肩头,等了一会儿。
毫无用处。
我又拍了拍他的肩膀,稍微用了点儿力。
毫无用处。
我试着推了推他。
仍旧毫无用处。他原本半搭在桌子上的手臂这下悬在半空,手心朝外,仅此而已。
这时,酒保不请自来,手里还拿着一杯凉水。他刚才准是一直瞧着这边的动静。
“您起来站在一旁,小心水溅到身上。”他建议道。酒保将他破旧的衣领向外拉了一点,然后熟练地把水倒在他颈背处。水流如同一条不间断的细线,顺着颈背流了下去,仿佛是用针状的东西刺穿不省人事之人的层层包裹。
终于他稍微动了动,咕哝着,脑袋不情愿地扭了扭。贴着桌子呼出一口气,生气地哼了一声。
酒保揪着他的头发迫使他抬起头,保持这个姿势,倚在他脑袋前说:“‘心碎儿’,睁开眼睛。有人找你。这位女士有话跟你说。”
他的眼睛像是两条犁沟一般深深地嵌在脸上。
酒保紧紧地揪住他的头发,把他的脑袋交给身后站着的那个打着哈欠的人,说:“来,像这样拎着他,我马上就过来。”他回到吧台拿了些什么东西。
那个男人把他的脑袋提在半空中,但双眼一直像猫头鹰一般严肃地盯着我看,没有望着他的病人。
“我自己经常也是这副德行。”他迟疑地说道。我感觉说话的内容根本不重要,他所在意的只是自己能否和我搭话的经历。他想把这些保存起来,就像是某些人收集各种各样的瓶盖儿一样。于其他人而言并不觉得有价值的东西,对于他们而言,却会填补其一无所有的空虚感。
酒保这次回来时,手里拿着一个平底玻璃杯,里面装着些浑浊的液体。可能是氨水,我也说不清。
“‘心碎儿’,这酒是你的。请你喝的。”
他的眼睑动了动,努力想要睁开,可惜只是白费力气,不过他至少在拼命尝试着睁开眼睛。我在心里默想:“这个人还不如死了算了。为什么我们觉得死亡是残忍的?活着本身才是。死亡是自然赋予人类最伟大的礼物,动物就不会遇到这些事情。”
显然,酒保把杯子里的东西灌进了他的嘴里。我看不清——他的后背恰好横在我们中间,但是杯子空了。
酒保拎着他的脑袋又等了一会儿,然后松开了手。他的头摇摇晃晃,终于没再垂下去。
酒保离开之前对站在我们身后的那群看客说道:“大家伙都回去继续喝酒吧。不许任何人靠近这张桌子,明白吗?这位女士要坐在这里。”继而又对我说:“我会留意这里。要是有人敢围着你,或是碰你,喊我就是了。”
“谢谢你。”我回答道。
我悄无声息地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他虽然抬着头,但双目紧闭,整个地方以及周围人的面孔逐渐消逝,嘈杂声连同香烟味也没那么清晰了,只剩下我们两个——我自己和那个被人从电话簿中勾掉的人——并非从那个平庸廉价的女人的名册中被删除,而是他心目中那个天使的记录名册中。那本命运之书。
我等待着,期待他能看到我就坐在他身边。我希望他能主动做出反应,而非被迫为之。可他却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正前方,在我看来空无一物,却有着他日日夜夜所能看到的一切。我想知道他究竟能看到什么?谋杀吗?
是她把他变成这副德行的,一定是她,毋庸置疑。重点是,她做这一切是在活着的时候,还是死了以后呢?哪个在前呢?堕落还是谋杀?应该是他的堕落,我几乎可以确定这点。她才死了几个月。可是他在一两年前就离开了圣·奥尔本斯酒店,开始走下坡路。之后甚至又从其他地方被人赶了出去,在这一切发生之前,塞纳托尔是他坠落深渊前的最后一步。那么,也许,他再次回到那个地方,找到她之后,对她曾经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展开报复?这个推断也合情合理。
他微微动了动,我注意到他正盯着自己的双脚周围看。在这个肮脏不堪、整日被人们践踏、吐满浓痰的地板上寻找什么东西。过了一会儿我才想到他究竟是在找什么。我打开皮包,拿出为自己准备的香烟,抽出一支递给他,作为我首次沉默的序曲。
他的双眼突然停止搜寻,发现我的高跟鞋,还有包裹在棕褐色丝袜里的脚踝都毫无预警地出现在他旁边的地板上。
我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屏住呼吸,一动不动。他目不转睛,双眼蒙上一层痛苦的神色,然后把头扭向墙那边,但一直保持着刚才那样弓着腰的姿势不变。梦虽早已消散,却无数次地愚弄着他,以至于他现在竟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然后他又转过头来,看看地板上的幻象是否还在那儿。不是幻觉。他努力克制自己不要抬头望向那张脸,我甚至能看到他脖子一侧的青筋都暴了出来,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是看不到那张脸的。他害怕抬起头,一只手颤抖地挡住前额,咕哝道:“要是我抬起头,你就会消失不见的。”
我伸出拿着香烟的手,沿着桌子的边缘递给他。这一动作成功吸引了他的目光,他终于看见了。他又紧闭双眼等待一切消失不见,然后才睁开眼睛,看到手还在那里。
“噢,米娅,不要这样,”他乞求道,“不要这样跟我开玩笑!”他双手罩在眼睛上,试图将这一切幻影拭去。
就这样他终于说出了她的名字,我知道,如果不考虑其他,自己对“马蒂”的追寻已经结束了。
仿佛正面对一个孩子,或是在劝解某个生命垂危之人不要惧怕,重拾信心,我柔声安慰道:“是的,我就在这儿,真真切切,的确就在这里。”
我猜是我的声音让他清醒过来。他茫然地转过头,我们彼此盯着对方看了好一会儿。流浪汉和寡妇。
他迟疑地朝我伸出手来,仍然有些害怕,并没有触碰到我。
“你就是马蒂吧?马蒂·布莱尔。”
他略显吃惊地回忆起来,我想他已经太久没听过别人这么称呼自己了。他这才想起来这原是他的名字,或者说是曾经属于自己的名字。
“来,抽支烟吧。”我安慰道,甚至把香烟直接递到他嘴边,帮他点上。他好像过于迷乱,甚至无法行动,只是不可思议地盯着我看。
终于他开口道:“可你坐在她的位置上。”他的眼睛一直盯着我面前的桌子上放着的空酒杯。“你做了什么?把她的酒喝了?我每次来都会给她买杯酒,哪怕我没钱给自己买,至少也要给她买一杯。有时候她不想喝,就让我把酒喝掉。”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马蒂,今晚她不会来这里的。她没办法来了,所以才让我过来。我是米娅的朋友,马蒂,米娅的好朋友。”
我等待着,看看他对这个名字会有什么反应。反应强烈。痛楚令他面色铁青,像是用刀割破了他的脸颊一般。
我给他些许喘息的时间,本想给他再叫一杯酒,但又怕这会让他重新坠入黑暗。终于我张口,尽可能温柔地说道:“你常常会想起她,对吧,马蒂?”
他朝我笑了笑,笑容无助又可怜。天啊,这个笑容简直让人不忍直视。那是——我不知该如何形容它。你有没有见过某只蠢兮兮的动物突然冲到马路中央,然后被车撞得血肉模糊?它感觉不到任何疼痛,但还那么拖着已经残废的后肢,龇牙傻笑着,浑身痉挛,直到最终气绝身亡。
我对自己说:“他或许就是凶手,很容易就能知道这点。”这一切都隐藏在他刚才的笑容后,那个可怕的笑容。痛楚化为溃烂的爱,他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无法辨别谋杀中的是非曲直。
笑过之后,他才回答我的问题。毫无预警地,仿佛是什么东西在我脸上爆裂,他语调没有丝毫变化,轻声道:“我曾经是她的丈夫,她有没有告诉过你?”
尽管这个发现令我震惊不已,但震惊之余,我还是注意到他所使用的词,“曾经”,他是这么说的。
如果面对的是一个正常人的话,我也不会这么小心翼翼。他整个人笼罩在烟雾之中,“嗯,这个我知道。”我谨慎地答道,低头看着桌子,试图减少他的疑虑。“你们之前——办离婚手续了吗?还是其他什么?”
“没有,”他说,“我就这么被扔在脑后了——在她开始有新的朋友和——”
“你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我依然低着头,指尖沿着想象中脏兮兮的桌子画线,然后又从另一头开始画另一条线。
“我每晚都会见到她。烟雾散去,她就会出现,坐在我旁边,然后我就给她买杯酒。她陪我去过街上的每一家酒馆——”
“嗯,是的,但是你最后一次真正看见她是在什么时候?”我温柔地劝说着,催促他说出来。我微笑着,试图向他表明我并非拒绝接受他口中对她的描述,只不过我想知道得更多一点而已。
我等待着,但他并未回答。
“你之前常上去找她,是吧?就像她也经常到这里陪你,对不对?”为了能戳中他的心,我又说道,“她是这么告诉我的。”
“是啊,”他说,“我常去。去过很多次,但这太痛苦了。所以大多数时候我都不进去,她也不知道。我只是躲在马路对面隐蔽的地方,朝她家窗户张望,不管是下雨还是下雪——”
我一遍又一遍地描绘着那条想象中的线,他双眼注视着我的手,像是被催眠了一般。
“等他们都走了,我才会离开——心里美滋滋的——终于剩下她一个人了。”
“他们?”我小声问道,嘴唇几乎都没动。
“不管是谁。我也看不清究竟是谁,离得有点远。但灯一灭,不一会儿就有人从门廊走出来,我就知道他离开了。”
“然后你就心满意足地走了?”
“是啊,我又重新得到她了。”
他不说话了。我继续描绘着那条线,仿佛慢慢将他心中的隐秘画了出来。“只是大多数时候,”他突然开口继续说道,“他们不会出来,我就必须先离开,免得被警察赶走。那太难受了。”他按住心口,“不过香烟能让我好受一点。”
“或许谋杀也能。”我思忖着。
我不能和他继续在这里聊下去了。这地方对他而言还记忆犹新。我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我还必须让他重新回到我的掌控之下,让我更好地观察他的反应。
于是,我说道:“马蒂,我想为你做点儿什么。今晚你想不想睡在床上,而不是门廊或是椅子上?”
他看着我,毫无掩饰,怅然若失地说道:“有些人也可以睡在床上的,对吧?”
“当然可以,今晚,你愿意吗?马蒂?如果我安排你睡在床上,在一间完全属于你自己的房间里,你能不能答应我不要再喝酒了——直到明天早上我来找你?”
他尚可自己走,不需外人搀扶,步履并没有明显的蹒跚。他已经学会如何在酒醉后行走,熟能生巧。他的双脚紧贴地面,几乎不抬起脚,这样就能保证稳稳地走直线。他仿佛是个羞愧的罪人,脑袋和双肩向前弓着,就那样拖着双脚走在前面。
我拉着他的胳膊。我们双双离开那个地方的画面一定十分怪异。一个女人和一个已死之人。
往酒馆外走的时候,我问酒保:“我想带他去个地方睡觉——他要待到明天早上。”
至少,他并没有误解我,但凡是看到我们两个肩并肩站在一起出现在这里,又有谁不会误会呢?
“到康美思旅馆试试,就在布鲁姆街那里。”他说着,给酒杯里倒了一点啤酒,又往酒里加了点儿东西。动作太快了,我也没看清是什么东西。他暗暗摇晃酒杯,发出“哧哧哧”的气泡声。“先把这个给他喝了。”
我们来到布鲁姆街的那个地方,我付了一美元开了间房,然后和他走楼梯来到房间门口。我让他把衣服脱了,好好睡一觉,然后在走廊里等了一会儿。接着我让服务生悄悄进去,把他的鞋子拿给我。鞋子被踩得不成形状,几乎无从辨认。我叫他把鞋子拿下楼,用纸包好后先由他暂时保管。不论发生什么都不要把鞋子给他,哪怕在我来之前他要鞋子也不行。
“明天我来这儿时一定要看到他,而且他身上不能有酒味。”
“这点我也不敢保证,”柜台后面的人迟疑地说道,“我曾见过他们中的一些人,就算光着脚也没办法阻止他们去找酒喝。”
“那么,如果他要离开的话就告诉他房费还没付,让他等我来把他担保出去。不管你们怎么做,反正必须让他留在这里。”
我重新回到住所,回到另一个世界。我躺在那里,一夜无眠,思考整件事,思来想去,反反复复。
会是他干的吗?不是他吗?他之前那个可怕的、露出毒牙的笑容,几乎和我那天在公寓里看到的、她临死前的笑容一模一样。那就是谋杀的烙印或符号吗?从她的脸上转移到他的脸上?不,那都是无稽之谈。
他是她的丈夫。他为她疯狂,开始只是言辞上的疯狂,而现在则是真真正正地疯了。每次他坐下来之前,都会为她拉开椅子,摆上一杯酒。在那个地下世界里,人们叫他“心碎儿”。她却在电话簿里把他的名字划掉了,而他会在外面一直等着她,风雨无阻,观察她家的窗户,在别人走了之后声称又重新得到她。直到有一天,就是那一天——难道他不会想到还有另一种更好的方法能将她永远地据为己有,再也不必监视,再也不会因为他丈夫的头衔争吵不休?
一定是这样的。事实就像是蓝白色晨曦中,我面前伸出的手一般清晰。
“马蒂,我知道你对米娅做了什么。”就像这样,在谈话的过程中突然切入。不,这样不好。他肯定会矢口否认的,毫无疑问他会这么做,哪怕是在这种状态下。我又在期待些什么呢?就算这一切推测都是对的,就算我能一下子就切中要害?只是他脸上一闪而过的惊恐万分、鬼鬼祟祟的表情吗?像这种事情,即使我的猜测是错误的,指控别人的时候,对方脸上大概也会闪过同样的表情吧。不,我必须掌握更多的证据才能去找弗勒德。
我已经找到他的杀人动机了,一个令人信服的、完美的动机。我还知道他在她家窗户外监视她,这么做显然是有罪的,而警察目前并没有发现或怀疑这点。现在我需要做的,我感觉,是要让嫌疑人自己对所犯的罪行感到某种内疚或什么,要掷地有声,言之有理,而不仅仅是一个惊恐万分的表情或结结巴巴地否认。这样的话,我就有足够的理由找警察出面,他们也就可以从这里开始调查了。
突然,就像是昏昏欲睡之前猛然清醒一般,我想到了另一个诱发我所追求的那种反应的方法,比言语陷阱更为可取、更为可靠的方式。由他自己指控或是否认,自然而然,没有逼迫,没有暗示,他绝不会意识到自己都说了些什么。这样一来,他所说的才有效,也就有足够的理由把这些证据交给弗勒德。
我会故意指控其他什么人,看他会做出怎样的反应。
想到这里,我终于合上了双眼,迎着初升的朝阳,眼前是一片胭脂红色。
我拿着包好的鞋子来到客房门口,伸手敲了敲门。没人应答,那一瞬间我内心慌乱不安,唯恐我又一次失去了他。但我记起来窗户外面并没有消防通道,他们是这么跟我说的。我打开门,朝房内张望。
他还在那儿,已经穿好了衣服,神情呆滞,双手垂在两腿之间,顺从地坐在床边。我反手关上门,把鞋子放在他旁边的地板上,然后站在那里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他也盯着我瞧。
“看样子,昨晚的确有个像你这样的人坐在我旁边和我说话了。”他终于开口说道。
“是的,确实如此。你睡得好吗?”
他扭头看了看床垫,仿佛是在问它而不是自己。“我也不知道,”他茫然地说,“我平时习惯睡在犄角旮旯,比如长条凳。我很怀念它们。”
“你还是把鞋穿上吧。”
他没有问我拿他的鞋子做什么用,好像对此毫无兴趣。“我还以为鞋被我丢在什么地方了。”他满不在乎地说道。
我仔细端详他,这还是我第一次在自然光下打量他的长相。尽管我出现在这里是为了亲手把他送上断头台,但当我终于有机会把他瞧个仔细,我才意识到她对他的影响究竟有多大。和我相比,她已经杀死他千百次了。他之前应该长得不错,从他的头型,尤其是后脑勺的形状、身材的比例、扭头的方式都依稀可见他年轻时英俊的模样。他应该也很聪明,这点从他的眼睛就能看得出来,但不再是从双眼所蕴含的东西,而是从眼睛的颜色、大小和宽度这些外在特征看出的。
好吧,她干得不错,把他彻底毁了。望着他,我禁不住在内心呐喊:“世上有千千万万、万万千千温婉娴雅的女人,究竟是怎样邪恶的力量让他选择了她呢?她有什么过人之处呢?难道他就看不清,听不见?”
而答案当然显而易见。他们缘何让我们为之痴迷?我们又缘何让他们着迷?皆是出于我们脑海中的形象。并不是其他人眼中所见的形象,而是浮现在脑海中的幻象。因此,一直以来,直到现在为止,她在他的脑海中仍是如此可爱且阳光,像玫瑰花一般甜蜜,被幸福的光环所笼罩,是女性中的珍宝,那么他又怎么能看到,又怎么能言说,又如何能解脱自己?拥有这样一位甜心儿,又有谁愿意从中解脱出来呢?小心你脑海中的幻象。
终于他系好鞋带,直起腰身。对他来说,这可不是个容易的活儿。鞋面上穿鞋带用的小孔全都变形了,歪在一边,甚至看不见空隙,他不得不把鞋带一头弄湿搓细,穿过每个鞋孔。弄好之后,他这才直起身子,站了起来。
于是我说道:“他们会给咱们拿两杯咖啡和一些面包卷。我让他们送过来。”
他将信将疑地揉了下鼻子,咕哝道:“咦,您对我真的太好了。”
我这么做是出于一种普遍的、寻常的人道主义精神,让他先这么待一会儿,至少喝点咖啡。我也说不清自己为何会对他如此宽容,也许是为了等他的整个状态稳定下来,好达到自己的目的。
咖啡送来了,我们各自喝着咖啡,并没有交流:他坐在床边,身子深陷在里面,双手握着马克杯,几乎快碰到地面;我站着,把咖啡放在一个废旧的、大概是用来充当办公桌的东西上。
我们俩在一起的画面一定十分诡异,宛如狩猎者和猎物。我们默默地喝着马克杯里令人作呕的东西,彼此的眼神穿过这间布满灰尘、简陋而昏暗的房间打量着对方。他是那个被摧毁了的男人,我是那个神秘莫测的奇怪女人。房间里很安静。我们之间保持着距离,眼神越过厚厚的马克杯,严肃地注视着彼此。这个原本出于礼貌的举动反而促成一种诡异的僵局,双方都按兵不动,等待对方首先打破沉默。当然我指的并非身体上的动作。
他将空的马克杯放在地板上,我把我的杯子放在一旁,咖啡还剩下一大半。我把随身带的香烟递给他,接着回到刚才待着的地方,胳膊肘抵着桌面,说道:“你想看报纸吗?之前看过报纸吗?”
他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他这个举动是否是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于是我又重新问了我真正感兴趣的问题:“你看过报纸吗?”
“不看,我才不费那个神儿呢。报纸上的东西又不关我什么事儿。”他又看了看我,然后才开口询问,口气消极而冷漠,“你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
“我认识米娅,你知道吧。”
他露出一副惊恐万分的表情,赶紧把头转向一边。或许那的确是一副惊恐万分的表情,我也说不清。
他并没有接我的话,所以我必须继续说下去。
“她对我来说很重要。我想也许我可以为你做点什么。”
“做什么呢?”他呆呆地问道,没有丝毫挑衅的意味。
我不动声色地侧了侧身子,好从那面脏兮兮的镜子里观察他的表情,这样就算他看着我,也不会察觉到我其实正在观察他。
“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噢,是在三四周前——她让我——”
他面色一僵,流露出一种近似残酷的表情,尤其是在嘴巴周围。“她已经死了。”他说。
我保持同样平静的口吻继续说着,仿佛没听到他的话一般。“这我知道,可你是怎么知道的?你好像说过自己并不看报纸啊。”
他没有表现出负罪感,只不过合上双眼,茫然地思索着什么,好像是在试图回想起当时的场景。自己明明没有看报,那这个消息又是从哪里得知的?
我给他时间回忆。“我还以为你不看报,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盯着对面的墙壁,可那里并没有答案;他又抬头看着天花板,答案也不在那里;最后他再看了看自己空空的双手,答案也不在那里。
我依然给他时间。“你说自己不看报纸,那你是怎么知道的?怎么知道的呢?”
他用手背拭了拭额头,也没有找到答案。答案并不在那里。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怎么知道的呢?”
“别问了,”他无助地呻吟道,“每次你一发问,就把答案赶走了。每次我都快想到了,却又被你打断了。”
“也许你当时去她家了,看见她的尸体就躺在那里?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我朝他挥了挥手,坦率地质问道,“马蒂,是这样吗?你正好去她家里,发现她就躺在那里,脖子上缠着一条丝袜。她是被勒死的,是吧?”
“不是,她是——是被枕头闷死的。”
我并没有犯任何战术性错误,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你瞧,你的确去过她家了,所以才会知道。不要紧的,没什么好害怕的。你一打开门就看见她躺在那里,就在你眼前,在她家前厅的地板上,于是你赶紧关上门离开了。没有人会埋怨你——”
他孩子气地拖着长音,抱怨道:“她不是在前厅被人发现的,是在后面的房间里,就在她睡觉的房间里。”
“你瞧,整件事儿你都一清二楚。”我平静地开口,假装对着镜子整理头发。“你说自己不看报纸,所以你一定是去过她家,目睹了这一切。对了,你是怎么进去的?”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十分谄媚,对他的机警表示出钦佩之情。
起初他只是微微地摇了摇头,而后越来越坚定,但是脸上依然是一副困惑不解的表情。“我没去那儿,”他喃喃道,“我没那样做,因为她不喜欢我这么做。上次我这么做,被她赶了出来。她跟我说让我再也不要出现在她家附近。她可能觉得难为情,我猜,因为我看上去脏兮兮的——嗯,你知道的。她说如果我再靠近她,她就叫警察来。她说:‘去参加救世军吧,你这个流浪汉!’这之后我就一直只能在马路对面看她了。”他叹了口气,依然摇着头。
他已经开始否认并回避这个话题了,我暗想。不过他已经说了不少了,足够多了。
我打开皮包,朝里看了一眼,香烟还在那里,但我假装自己并没看到。我扣紧皮包,斩钉截铁地说:“我们需要些香烟。我下楼去买,马上就回来。”我其实是打算给弗勒德打电话,现在有足够的线索给他了,剩下的就是他的活儿了。他警告过我不要去找任何书面证据。好吧,还有什么比现在得到的这些线索更有效呢?他说自己从来不看报纸,但是他知道她已经死了,除此之外,他知道杀死她的手法以及具体的陈尸地点。他承认自己曾在马路对面一直监视她,被那癌症般无可救药的爱情百般折磨。比起她对他造成的伤害,还有什么更能引发一个男人的杀人动机呢?
弗勒德知道怎样快速地撬开他的嘴,得到我无法得知的那些信息。明天这个时候,也许今天晚上,一切就能了结了。
“你要我在这里等你吗?”他习惯性地以一种无助的口吻问道。
“就在这里等吧,我一会儿就回来。”我边说边打开门。
门外,从隔壁某个小隔间那廉价破旧的小收音机里传来的嘈杂声涌入房间。
他痴痴地猛然转过头,眨巴着眼睛,像之前那样微微地晃动着脑袋,过了一会儿又不停地上下点头,嘴里含混地嘟囔着:“就是这样。”
“哪样?”我刚跨出门槛,扭头问道。
“我就是这样知道的,现在我想起来了。我不是从报纸上看到的,我也没到她那里去,而是从一个叫‘银元’的地方的收音机里听到的。他们在收银台旁边放了个收音机,那晚本打算听拳击比赛,就把收音机打开了,等着收听比赛。我刚好到那儿,还没喝酒,所以我能听懂里面说的每一个字。我现在还记得。虽然只听了一遍,但我能把它从头到尾复述一遍,就像是它们自己冒出来的一样。有时候它们就出现在我脑海里,根本不需要我做什么。它们现在就跑出来了,我根本阻止不了。‘今天下午,警方在一位年轻女士的家中发现其遗体。死者名叫米娅·默瑟,褐色头发,二十八周岁,是艾米塔吉一位新晋演艺人员——’”
他的脸皱成一道白色的伤疤,随着他逐渐低下的头离开我的视线,但这些话不受控制地从他嘴里涌了出来。那种声音,听过之后,你才会知道何谓悲痛欲绝。没有抽泣,声音也不曾沙哑,就像那样,没有温度,也没有生命力,宛如一个孩子背诵课文时的那种单调、毫无意义、干涩的声音,犹如鹦鹉学舌一般。
“‘她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是在周四晚间,很晚才回到家中。现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她是在今天下午一点到两点之间被人谋杀的。警方现已锁定嫌疑人,但尚不能公布其姓名,他们希望——’”
我关上门,退回房内,朝他走了过去。我用手封住他的嘴,阻止它继续机械地、源源不断地发出那令人无法忍受的可怕声音,像是一部机器,一部没有智力、没有自我意识的机器。我重复着他之前对我说过的话:“不要。”毕竟我只是一个女人。
装腔作势确实能够提高说服力,但是不掺杂任何表演成分的真诚,达到的效果会更好。
尽管他可以继续这样待着,但并不代表他是无罪的。
过了好几个小时,我们还待在这间屋子里。房间很早就暗了下来,比外面那个肮脏不堪的世界黑得还要早一些。屋外午后的太阳还高挂在天上,屋内早已急不可耐地昏暗下来。
他的声音无精打采的,仿佛是用一根细线将寂寥缝了起来。
“那晚她穿着一条蓝色的裙子,它现在就出现在我眼前。很有趣吧,你去了某个地方,从没想过会在那里遇到一个改变你一生的人。你参加舞会或是派对,只是因为实在无所事事,自以为第二晚之后就不会记得什么了。可现在十年过去了,你还清清楚楚地记得所有细节,就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一样。在它前后的任何一个夜晚、几个月或者是几年的时光,你都忘记了,但只有那一晚的记忆,原原本本地刻印在你脑子里。”
他的声音停了下来,我耐心等待着,并未作声,我担心一旦开口,便会让他过于注意到我的存在,因而不再讲下去。与其说是在对我说,不如说他是在自言自语。我仿佛是一个传声板,将他的声音反射回去。他又继续讲了起来。
“那是一条蓝色小蓬裙,外摆大概是从这里开始。她应该还不到十八岁,我就站在那里盯着她看。”
“像我一样,”我思忖着,“就跟我一样。和我第一次在舞会上见到柯克时一样。”
“我现在都还记得当时弹奏的那首曲子,《永远》。每次只要我听到这首曲子,就意味着她又穿着初见时那条蓝色小蓬裙。那是我们的曲子,当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那是属于她和我的曲子。现在我们分开了,我猜,那首曲子就只属于我一个人了。
“我以为我整晚都会像那样站在那里,盯着她看。这对我来说足够了。但是带我去那里的朋友过来问我:‘怎么了?你站在这里干什么?不想跳支舞吗?’我回答说:‘想啊,但只想和那个姑娘一起跳。就是那边那个。’我把她指给朋友看。他属于面对任何事都不会退缩的那类人。他笑着说:‘这事儿不难办。’然后就拽着我的胳膊,把我拉到她面前,根本不管她当时和谁在一起。于是从那时起我就开始——”他找不到合适的字眼。
“不幸的命运。”我默默自语道。
“所以你就是这么遇见她的,”我说,“这就是你第一次和她见面时的情景喽。”
屋内的光线变得越来越暗。他伸开四肢斜躺在床上,一只手撑着头,说话时另一只手不断扯动着床单。我跨坐在他旁边的一把椅子上,椅背正对着他,胳膊交叠搭在椅背上,下巴抵着胳膊。
他和床就横在我和大门之间。我不大可能及时逃离这里,要是真有什么事儿发生的话——
几分钟之前,我在楼下让他们过十分钟派人上来敲门,不可以提前,也不可以推后。现在已经过了七分钟了。
床上摆着两个枕头,就跟闷死她的那个枕头差不多,现在正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他斜躺着,伸手就能够到它们。窗户外面是一面光秃秃的墙,与外界的一切联系都被切断了,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孤立无援。他并不知道三分钟后就会有人敲门,他以为今晚不会有人来这里了。
我把手腕朝椅子内侧稍稍移动了一下,扫了一眼。还有两分三十秒。
“我知道是谁干的,马蒂。”我平静地说道。
他大理石一般的眼珠子向上一翻,眯着眼睛,透过上眼睑的缝隙盯着我看。终于他犹犹豫豫地开口道:“噢,就是那个被他们抓起来的人,大家都知道。”
“不,不是,我说的不是那个人。我知道究竟是谁干的。”我低垂眼眉,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我是唯一知道真相的人。有些事儿没有人知道,除了我之外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我告诉你吧,事情发生的时候我就在现场。我就在那个地方,我看见他了。可是他并不知道,他没看见我。”
我瞧见他额头的青筋一跳,赶紧把目光移开。我猜他脖子一侧的青筋比几分钟之前还要突出,不过我并不肯定。
我很清楚他接下来要问我什么,我必须在他开口之前耐心等待。他过了好一会儿才发问,仿佛这些话很难说出口一般。
“为什么你——之前不告诉其他人?”他中间顿了一下,我能看到他把某些话咽了回去。
“大概是我不想惹祸上身。”
“你敢肯定——真的看到是他干的?”
“我看见他跪在她旁边,就在他动手的时候。”
“你为什么没有尖叫或大喊呢?为什么不试着救救她?”
“如果那么做了,我怕他也会杀了我。我担心自己的命。我紧咬着毛巾的一角,生怕发出声音被他察觉。”
“你怎么会碰巧去那里?如果事发的时候你正好就在那里,他为什么没有看到你?”
气氛突然变得紧张起来,仿佛正在缓缓释放的煤气充满了整个房间,让人有些呼吸困难。我们二人都沉默不语,气氛凝结。他拨弄着床罩,我将头抵着胳膊,趴在椅背上,陷入沉思。
“我正好去找她,也不为什么事儿。之前我也经常这么干。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消磨时间而已。你知道吧,我们也算是闺密,常常聚在一起瞎聊,什么也不做,和任何两个女人打发下午时间的方式一样。她甚至都还没换衣服呢。”
当时的场景,我就记得这么多了。
“我突然想去冲个热水澡,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那么做。她让我随意。我走进浴室,门留着一个大概一英寸宽的缝隙。我脱掉衣服,走到那扇深绿色玻璃门后,也留了个一英寸宽的缝隙。不过我刚站在那里戴好女人洗澡时用的橡胶浴帽,还没来得及拧开墙上的水龙头,所以应该没有发出什么声音。整理头发有些费事——浴帽是她的——我大概花了几分钟才弄好。突然我隐约听到有男人的声音从她的房间传来,便连忙踮着脚尖去关卫生间的门,这样他就不会看到里面了。我刚走到卫生间门口,事情就发生了。我听见她倒在外面房间的地板上。我一把抓了条浴巾围在自己身上,贴着门缝往外看。我看见他正用力按着地板上的什么东西,这才明白过来他在做什么。我吓得退回去藏在浴室里,那里光线昏暗。我待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我确定他已经离开了。”
“你看到他了?”
他压低嗓音问道。尽管我和他距离很近,却几乎没听到他的话,他仅仅微微动了动嘴唇。现在才过了大概一分钟,还剩下一分半钟。
“我当然看到了。他作案的时候正好被我看得一清二楚。从头到脚,清清楚楚。”
“你跟谁都没提起过?”这次连他的嘴唇都没有动,只是嘴前的空气震动了一下,仅此而已。
“一个活人都没有,只有我自己知道。”
他停下摆弄床单的手,然后拍了拍床,让我坐过去,“过来,”他说,“坐近一点儿,到我旁边来。”他眼睛低垂,并没有看我。“到床这边儿来,躺到我身边。”
我感到心脏剧痛,像是医生正在拿针线缝补它。那两个看起来毫无危害的枕头就在那里,一边一个——他劝说性地再次拍了拍床,再次拍了拍。
我胳膊抵着椅背,迫使自己从椅子上站起来,然后绕过椅子,朝他走了过去,膝盖碰到了床沿。
他眼睛依然低垂,只是再次拍了拍床,意思是说:“躺下来,躺到我旁边来。”我看了看枕头,又看了看他,之后跪在床上,侧身躺下。
现在,尽管我们两人各自躺在床沿两侧,但头靠得很近。
他的手伸向床头,抓起一个枕头的一角,紧贴着床,向我这边拉了过来。
我静静地盯着天花板,心想:“不出一分钟,一大块白色的东西就会落下来,接着将一切抹杀。”
“你确定自己看到他了?”他的声音在我耳边喃喃道。
“我看到他了,一清二楚。你想做什么?为什么要叫我躺在你身边?”
下一刻枕头就会突然被举起来,然后猛地落下。
然而,他把枕头垫在我脑袋下面并抽回了手,让我的脑袋可以撑着它好好休息。也许这是一种贿赂,我也说不清。“告诉我他是谁,”他低声说,声音嘶哑,“我想知道,我一定要知道。”
如果是他的话,他也就没必要问,因为他已经知道了。
紧张的气氛渐渐从空气中抽离,之后却有种被抽真空的感觉。我感到浑身乏力,软绵绵的,额头浮上一层薄汗。一阵倦意袭来,我合上双眼。
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测验已经结束了。马蒂转过头,十分不解。这简直是在挽救我的性命。“谁啊?”我虚弱地扬声问道。一个旅馆的服务员探头朝房内张望,我让他给我买点香烟什么的,我记不清了。
我试着分析自己的思绪。如今他是无罪的。还有什么比这更加肯定的结论吗?而让我讶异的是,虽然我感到失望且挫败,但与此同时隐隐地还伴有一种近乎惭愧的宽慰之情。我惊讶地暗自思量:“上帝啊,我一定是对这个可怜虫产生了好感,才会有这种想法。又或许是出于某种体育精神,不愿给已经坠入谷底之人致命一击。”
我站起身来,朝着那张放着脏兮兮杯子的桌子走了过去。不久前的危机让我双腿仍有些摇晃。“我还是离开这里吧。”我思忖道,这里没什么需要调查的了。我希望得到的证据都已拿到了。
我打算忘记他,忘记还在谈话中就被扔在一边的他。可以这么说,对我而言这个话题已经彻底结束,但对他而言一切却是戛然而止。他从床上跳了下来,来到我身后。我感到他抓住我的胳膊,但我并没有转身,只是继续调整自己的帽子。
“告诉我他是谁,告诉我。”
“为什么?你知道了又有什么好处?已经有一个人为此进了监狱,不久后就会被处决——”
“这还不够,那对我来说毫无意义。我又不是政府,才不关心政府会为此杀了哪个人。我才是真正爱她的人,我要知道究竟是谁杀了她,是谁的双手干了这一切。你不能把这种事从一个人身上转嫁到另一个人身上。不管政府要拿谁出气,真凶就是真凶!”
“我不知道。”
“你说你知道的。你说你看见他了。”
“我只是说说而已。”
“你现在是在打退堂鼓。你觉得我只是鲍厄里街上的一个流浪汉,不值得跟我吐露实情。我只想从你那儿知道这一件事,你听清楚了吗?只有这一件事。我要知道你看到的真凶是谁。”
我朝门口走去,他从我身边绕了过去,先于我来到门口,挡在大门和我之间。
“我不会让你离开这里的。你明白吧,不告诉我凶手是谁,你是走不出去的。”
我试图把他推到一边,他并未刻意抬起胳膊吓唬我,只是按住我的手,不让我乱动。我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从酒瓶中钻出来的衣衫褴褛的回教神灵,现在我再也没办法把他赶走了。
“我当时不在那里,我跟你说实话!”
“你说你在的,我打从一开始就相信你说的。你太了解她家了,甚至知道她家浴室玻璃门是绿色的!你看见的人究竟是谁?你必须告诉我!”
他绕到我身后,抓着我的手腕把我的胳膊反方向朝肩膀处扭。疼痛难忍。虽然这是男孩们惯用的伎俩,但十分奏效。
我们彼此角力,尽管十分被动,但他比我想象的要有力气得多。即便是在目前的处境中,我仍不由得想,如果他之前没有通过我的测试,那我存活的概率将十分渺茫,不管有没有人来敲门。
“别这样!放开我,你弄疼我了!”我退缩了。“你这个蠢货!”我本可以大声喊叫,但如果把事情闹大,引起更多人的注意,我的损失要比他大。
我再也无法忍受下去,仅仅告诉他我不知道实情毫无用处,他根本不会把那当作回答。
“你还不告诉我?还不说?”他在我耳边不断地问,我一直侧着脸试图避开他的呼吸。
我想不出个名字来,也想不到任何地址。
“好吧,我告诉你在哪里能找到他,我告诉你他在哪儿。就在三楼——”我随意给了他一个名字和地址。“现在让我离开这里!”我眼含泪水,仅仅是因为身体上的疼痛。
他侧身站在一旁,我拉开门一头冲了出去,沿着走廊快速离去,不断摩擦自己麻木的胳膊,好让血液流通。我忿忿地回头看了好几次,突然意识到我刚才临时编造的名字和地址正是我自己的。在这种情况下,很难预计他要凶手名字和地址的用意。
在黑暗中等待并不容易,等待着门把手被人悄悄转动,等待着一个模糊的身影鬼鬼祟祟地潜入并带来致命一击。屋外夜色静谧,屋内更加安静,唯有点燃的香烟能证明我的存在,随着身旁时钟“滴答滴答”的声音,烟头忽明忽暗,忽暗忽明。
这一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应该算是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对他的测试,尽管并非我刻意为之。第一次是测试他对犯罪细节的熟悉度——只有亲历者才能知晓的细节。他声称是从收音机里获知的犯罪细节,这抵消了他的嫌疑,但那只是他的一面之词,无从辨别真伪。所以那次测试结果对他依然不利。第二次我假意说自己握有对他而言致命的证据,但他并没有试图杀人灭口。因此,我所知道的讯息的确不会对他构成任何威胁,跟他毫无关系。于是他成功地通过了那次测试。现在比分仍然是一比一。非常偶然地,这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测试即将开始,成败在此一举。三局两胜。现在他确切地知道了究竟是谁杀了他所珍视的人,一个叫“弗伦奇”的家伙——他在楼下玄关就能看到那个名字——和我住在同一栋大楼,同一楼层,如今和我正待在同一个房间。他当时如此迫切地想要知道凶手的名字,甚至于用暴力逼我说出来。这就是他想要的吗?知道了又能怎样?
关于这点,我有自己的理解,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凌晨三点蜷缩在椅子里,而我本该躺在床上的。我把椅子拖到离床和房门尽可能远的角落,椅背朝外,仿佛那是保护我蜷缩着的身体的屏障一般。
两个小时之前,在一片黑暗中,我脱掉衣服躺在床上,突然一种令人不安的、危险的征兆——也可以称之为预感——袭上心头,这种感觉变得越来越强烈。他在对我所说的话深信不疑后,为什么非要知道凶手确切的姓名和住址呢?不是为了某种病态的满足感,亦不是为了有“她”陪伴身侧的夜晚,在呛人的酒馆里,他能在打发时间的时候更深地伤害自己。那样做根本不需要一个确切的名字和地址,使用“某人”这个词就足够了。
我拉下身旁的灯绳坐了起来,心想:“我还是离开这儿,不要待在床上,否则明天估计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就是这样,毫无疑问,他要地址和姓名就是为了这个。
我披了件衣服,开着灯坐在椅子上。后来我意识到这么做只是在推迟它发生的时间而已。某个夜晚,将来的某个夜晚,在我掉以轻心的时候,它还是会发生。最好先把他立即吸引过来,在我有所安排的情况下处理好这件事,不是更好吗?终于,到了决定性的时刻。如果他赶来此地是出于血淋淋的目的,那他就是真的清白,彻彻底底,不存在一丝疑虑。如果人是他杀的,他断然不会找其他人泄愤。即使是疯子也不会这么做,疯子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多少也还留有记忆。
诚然,他没法直接从大街上爬上来。不过那最多只会耽误他一两个晚上而已,最终他总能想到什么法子成功地出现在这里。但是我不想让这件事有所拖延,于是我走下两段楼梯,将玄关处大门的门锁逆向转动一圈。如此一来门就可以直接从外面打开。要是他现在就试着开门的话,不管用什么方法,它都会像其他普通的门一样被打开。
我再次上楼回到自己的领地,小心翼翼地关上门,但并没有上锁。我从卫生间门后的挂钩上取下一个装满脏衣服的洗衣袋,把它拖到床边,放在我之前躺过的地方。很自然,洗衣袋鼓鼓囊囊的,于是我把它揉来搓去,拽成圆柱体的样子,使它近似于人的身躯,然后仔细给它盖上被单,关掉灯。黑暗中,床上看上去就像躺着一个人。
我知道不管自己藏得多好,留在这里就一定存在风险。但是不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都必须亲眼见证这一切,因为我要确保这次的测试是有效的,所以我不能整晚缩在楼梯间里,仅仅从扶梯的间隙偷看下面。于是我把椅子拖到离门最远的角落,藏在它后面,继续监视——等待那已经蜕变为死亡的爱情。
他现在或许就潜伏在街上的某个阴暗处,注视着这些窗户,就像他曾经盯着她的窗户那样。他会看到窗户后的灯熄灭,用不了多久就会展开行动,蹑手蹑脚地来到门外,然后瞬间消失,如同什么东西匆匆掠过。
屋内屋外都悄无声息。天上挂着一弯新月,月色朦胧,像是在空中撒下些许花粉般,不足以将一切照得清清楚楚,只勾勒出大致的轮廓。我将百叶窗往下拉了四分之三的距离,如此一来,透进屋子的月光正好斜斜地洒在门把手上。门把手是玻璃做的,一旦被人转动,就会变得模糊不清,发出瞬间的光亮,像转动的风车一般。还有一点也会宣告他的到来:外面从上往下数,第三级台阶是坏的,人踩上去会吱吱作响。每次我上楼梯的时候,都会跨过它,但是他并不知道这点。
现在是凌晨四点,一点之后我就一直这样坐着。我想到了他们,他们两个。其实是我们两个:柯克和我自己。他们之间的爱情故事竟是以这种奇怪的方式结束。十年前,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肤浅却无害,在某晚的舞会上随着《永远》这首曲子翩翩起舞。一个男孩走了进来,看到她,一眼而已,便从此陷入爱河。还有另一对男孩和女孩,在某个地方,也许是千里之外,无人知晓他们的存在,他们甚至不晓得彼此的存在。那个女孩还穿着水手服,蓄着刘海,可能正伏在灯下,咬着铅笔头,对着代数作业冥思苦想。而如今,十年之后,第一个女孩早已香消玉殒,不仅被人杀害,而且声名狼藉,卑贱邪恶。曾经的那个男孩现在也成为一个遭人遗弃、莽莽撞撞的流浪汉,现在正打算爬上一幢陌生房子的楼梯,将某个素未谋面的人亲手杀掉。而第二个男孩则待在监狱里,剃光了头发,双颊凹陷,等待着因自己未曾做过的事情而被处以极刑。第二个女孩,那个“小”女孩,在同一个陌生房间里,在黑暗中藏在椅子后面,等待着旁观一场谋杀,一场没有死者的谋杀,一次没有结果的行动。
我突然在想,人生阅历的模式是多么离奇啊!毫无意义的生命线逐条展开,简简单单地从这里或从那里开始。在一段时间后渐渐朝彼此靠拢,直到最后终于碰到一起,相互缠绕纠结,然后形成一幅无法依据前尘往事进行预估、猜测的图案。最终完成的织物是所有支线交织在一起的总和。
如果那个男孩那晚没参加那场舞会,没有见过那个穿着蓝色裙子、随着《永远》的曲调轻舞的女孩,那么和我结婚的这个男孩现在也不会顶着死刑犯的罪名待在监狱里,而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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