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黑郁金香
[book_author]大仲马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51001
[book_dec]《黑郁金香》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创作的长篇小说。以17世纪荷兰的激烈的政治斗争为背景,通过培植黑色的郁金香这条线,描写了一对青年男女的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高尚正直的高乃里于斯正在研究创造郁金香新的品种——黑郁金香,他的邻居博克斯代尔也是郁金香的培育者,卑鄙阴险,正当高即将成功之际,他向当局告密,说高的义父曾把一份反政府的密件交由高保管,高被投入监狱。在狱中,他与狱卒的女儿罗莎真诚相爱,于是把偷偷带进监狱的宝贵的黑郁金香球根交由罗莎培育,在罗莎精心照料下,黑郁金香终于开花了。但想不到博窃取了黑郁金香……最终博的阴谋败露,暴毙而终。
[book_img]Z_11038.jpg
[book_title]第1章 译本序
十九世纪法国浪漫主义作家中,大仲马(1802—1870)是广大读者非常熟悉的一位。他的历史剧《亨利三世和他的宫廷》1929年在巴黎上演,比雨果的《欧那尼》上演还要早一年,打响了浪漫主义戏剧的第一炮,给古典主义戏剧一次猛烈冲击,也使他一举成为浪漫主义文坛的一颗耀眼明星。他的剧本接连获得成功,其中有《安东尼》(1831)、《查理七世》(1831)、《纳斯尔塔》(1832)等等。大仲马一生中写了五十五部正剧,三部悲剧,二十三部喜剧,十部通俗剧和三部喜歌剧。
大仲马虽然写了这么多剧本,但是使他最负盛名的还是长篇历史小说,而且数量也十分惊人,多达五百卷以上。其中最著名的有:《三个火枪手》(1844),《基督山伯爵》(1844—1845),《玛戈王后》(1845),《二十年后》(1845),《布拉热洛内子爵》(1848—1850),《黑郁金香》(1850)等等。这些小说大部分后来都改编为舞台剧。
大仲马的小说都有真实的历史背景,人物也大都在历史上出现过,但小说的主旨不在于重述历史,而在于渲染主人公的冒险奇遇,把历史上有过的一些事件和人物升华为小说,不再是历史本身。也正是因为如此,大仲马的小说人物有血有肉,栩栩如生,情节变化多端,引人入胜,正如法国女作家乔治·桑说的,大仲马就是“戏剧的化身”。
郁金香这种美丽的花,原产于小亚细亚,1559年经由君士坦丁堡传至欧洲,在这以后的一百多年中,这小小的植物给整个欧洲带来了轩然大波,特别是在荷兰,甚至出现了举国若狂的郁金香热。大仲马的《黑郁金香》正是以十七世纪荷兰的激烈的政治斗争为背景,通过培植黑色的郁金香这条线,描写了一对青年男女的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荷兰在十六世纪发生了世界历史上第一次成功的资产阶级革命,成立了七省联邦,也就是荷兰共和国;荷兰的工业、航海业以及海外殖民扩张都有了巨大发展,成了世界强国之一。但是它与西班牙、法国以及十七世纪中叶兴起的英国之间的战争连年不断,国内北方的资产阶级与南方的贵族之间以及宗教、政治派别之间的斗争也此起彼伏。本书提到的约翰·德·维特在与奥兰治派的斗争中被资产阶级推举为议长,掌握了国家实权,1667年制定《永恒法令》,废除了由奥兰治家族担任的总督制,削弱了奥兰治家族掌握的军权,但是到了1672年由于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突然入侵,奥兰治派利用这个挫折废除了《永恒法令》,恢复了年轻的奥兰治亲王的总督地位,并且引发了民众的反对,1672年8月20日在海牙发生了暴乱,坚决主张与法国谈判的主和派,荷兰议长约翰·德·维特和他的哥哥高乃依·德·维特惨遭杀害。《黑郁金香》的故事就是从这一个日子开始。大仲马善于以丰富的想象力和编造故事的技巧来描绘历史事件,正是这个历史事件给故事带来了惊心动魄的悲壮气氛,深深地打动了读者,使读者带着浓厚的关切心情关心着故事情节的一步步发展。
凡·拜尔勒和萝莎,一个是判了无期徒刑的要犯,一个是监狱看守的女儿,他们的爱情是纯洁的,真诚的,它和博克斯戴尔的仇恨和忌妒以及格里弗斯的凶狠残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他们历经艰辛,合作培育出的黑郁金香正是他们爱情的象征。
世上是否真的有黑郁金香呢?译者孤陋寡闻,但译者看到1983年5月16日的《新民晚报》有枕书先生写的一篇名为《郁金香》的“博物小识”,提到这样一个传说:海牙有一个皮匠所种的郁金香中,有一株开了黑花,马上有人来向他求购,最后这株黑郁金香换得一千五百金币。但来人接过那株黑郁金香,立即将它摔在地上,狂暴地践踏它,不用说皮匠,连旁观者也给弄糊涂了。原来这人自己也种郁金香,巧的是他也种出了一株黑色的。为了保持“惟一的黑郁金香”的称号,他不惜代价,不择手段,非把对手摧毁不可,他一边踏,还一边对皮匠说:五分钟以前,你如果要一万金币,我也只好给你。
译者引用了这个传说,目的在于说明黑色的郁金香即使没有,也是人们的一个梦想。梦想如果不是空想,也有可能实现的机会。也许早已经实现了,只是译者不知道罢了。
这部小说是五十年代翻译的,1993年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错误不妥之处在所难免,盼读者给予指正。
译者
二〇〇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book_title]第2章 感恩的民众
海牙城总是那么热闹,那么洁净,那么漂亮,简直可以说每天都在过星期日。海牙城有浓荫满地的公园,有覆盖着哥特式房屋的大树,有宽阔的镜面似的河道,倒映着带点东方色彩的圆顶钟楼。一六七二年八月二十日这一天,在这七省联邦[1]的首府海牙城里,公民们匆匆忙忙、气喘吁吁、焦急不安,组成了一股红黑两色的人流,堵塞了所有的大街。他们有的腰间插着刀,有的肩上扛着枪,有的手里挥着棍子,向布依坦霍夫奔去。布依坦霍夫是一座庞大的监狱,它的铁窗到现在还可以看到。前任荷兰议长[2]的哥哥高乃依·德·维特[3],自从被一个叫第克莱尔的外科医生控告犯了谋杀罪以后,就监禁在那里面受尽煎熬。
如果那个时代的历史,特别是我们的故事开始发生那一年的历史,跟我们刚才提到的两个人名没有不可分割的联系的话,那么,我们下面要写的几行说明,就会显得完全多余了;可是我们首先要告诉读者,(读者是我们的老朋友,我们总是在第一页就对他们许下诺言,要让他们觉得我们的书趣味无穷,而且我们好歹总是尽可能地在以后的篇幅里履行我们的诺言。)为了正确地领会我们的故事,为了了解成为这个故事背景的那些重大政治事件,这样的说明都是必不可少的。
高乃依,或者叫高乃里于斯·德·维特,是“普尔唐的留亚特”,也就是说,这个国家的海堤视察官。他从前做过他的故乡多德雷赫特[4]市的市长,现在是荷兰国会议员。在他四十九岁的那年,像荷兰议长约翰·德·维特所看出的那样,荷兰人厌恶了共和政体,对总督制[5]产生了强烈的爱好。约翰·德·维特强加给七省联邦政府的那道永恒法令,已经把荷兰的总督制永远废除。
舆论反复无常,经常在改变,舆论很少不是拿某一个人来代表某一个制度。在人民的心目中,德·维特兄弟俩的严厉的形象就代表共和政体。这两个荷兰的罗马人[6],他们不屑去迎合国人的爱好,坚决主张:自由而不散漫,繁荣而不过剩。在另一方面,代表总督制的,是年轻的威廉·德·奥兰治[7]的严肃的、深思的、微微歪着的额头。他的同时代的人都叫他“沉默者”[8],后代的人也跟着这样叫他。
德·维特兄弟俩处处迁就路易十四[9]。他们感到他对整个欧洲的精神威力正在扩大,而且在莱茵战役[10]胜利以后,他们又感到了他对荷兰的物质威力。那场在三个月之内就把七省联邦的武装力量打垮的、神奇的莱茵战役,由于传奇式的英雄德·吉斯伯爵[11]而出名,波瓦洛[12]曾经歌颂过它。
很久以来,路易十四就是荷兰人的仇敌,他们尽情地侮辱他,嘲笑他,不过,几乎全是借着避难到荷兰来的法国人的嘴说出来的。民族自尊心使他成了共和国的米特拉达悌[13]。因此,德·维特兄弟俩遭受到了双重的攻击,一来是因为一个政权不顾国人的爱好而引起有力的反抗,二来是因为被征服的人民,在希望有一个新的领袖来把他们从毁灭和耻辱中救出来的时候,自然会产生厌倦的情绪。
这个新的领袖就要登场了,就要和路易十四较量了,不管路易十四的前途在当时看起来多么远大。这个新的领袖就是威廉二世[14]和亨利埃特·斯图亚特的儿子,英王查理一世的外孙奥兰治亲王威廉。这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人们就是把他看作总督制的代表。
一六七二年,这个年轻人才二十二岁。约翰·德·维特曾经做过他的老师,想把这位旧时代的亲王教育成一个好公民。做老师的虽然爱自己的学生,但是更爱祖国,于是用《永恒法令》夺去他当总督的希望。可是上帝嘲笑凡人的狂妄自大,他们居然不和天国的帝王商量,竟妄想建立和推翻世间的政权。上帝利用荷兰人反复无常的性格和路易十四造成的恐怖,改变了议长政治,废除了《永恒法令》,为威廉·德·奥兰治重新建立了总督制。上帝在威廉身上安排了他的计划,不过是什么计划只有等将来才知道了。
议长在他的同胞们的意志面前屈服了;然而,高乃依·德·维特就比较固执,尽管奥兰治派的群众包围了他在多德雷赫特的住宅,用死来威胁他,他还是拒绝在恢复总督制的法令上签字。
他妻子哭哭啼啼,一再央求他,最后他才签了字;不过,在他的名字后面加上了这两个字母:V.C.(ViCoactus),意思是说“为暴力所迫”。
那一天,他居然没遭到仇人的毒手,真可以说是一个天大的奇迹。
约翰·德·维特虽然比较快、比较容易地就顺从了他的同胞们的意志,但是他这样做并没有得到多大的好处。几天以后,居然有人蓄意谋杀他,砍了他很多刀,不过他受了伤,没有死。
这远不能满足奥兰治派的要求。
只要两弟兄还活着,对他们的计划来说,就是一个障碍;于是他们临时改变了策略,打算用诬陷来达到他们用刀子没有达到的目的。同时准备到需要的时候再用第一个策略来补充第二个。
在需要的时刻,上帝手边很少有一个现成的伟大人物来执行一项伟大的任务。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一旦遇到天缘巧合,有了这样一个人物的时候,这个得天独厚的人就立刻名垂史册,而且受到子子孙孙的敬仰。
但是魔鬼在干预世事,要毁灭一个人的生命或者颠覆一个帝国的时候,手边却很少找不到一个现成的歹徒,只消在他耳边说一声,他立刻就会行动起来。
在我们这个故事里,准备做恶魔的代理人的那个歹徒,我们相信前面已经提过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叫第克莱尔,是个专职的外科医生。
他声称:高乃依·德·维特,正像在签名后加上的那两个字母所证明的,对取消《永恒法令》这件事非常气愤,而且对威廉·德·奥兰治切齿痛恨,曾经请了一个刺客,要把共和国从新总督的手里解救出来;而这个刺客呢,就是他自己,第克莱尔;可是他一想到人家要他干的这种勾当,就悔恨万分,所以他不愿意明知故犯,决定把这个罪恶揭发出来。
奥兰治派听到这个阴谋以后,有多么愤怒,还是让读者自己去猜想吧。一六七二年八月十六日,检察长派人到高乃依家里逮捕了高乃依,于是,约翰·德·维特的高贵的哥哥,“普尔唐的留亚特”,在布依坦霍夫监狱的一间牢房里,在正式审问以前,受尽了酷刑。其目的是像拷问罪大恶极的犯人一样,要逼他承认暗杀威廉·德·奥兰治的阴谋。
可是,高乃依不仅有大智,而且有大勇。他出身于殉教者家族,死守着自己的政治信仰,正如他的祖先们死守着宗教信仰,用微笑来迎接苦难一样。所以在受刑的时候,他能用坚定的声音,按照诗的节奏,背诵贺拉斯[15]的Justumettenacem[16]的第一节;他什么都不招认,不但耗尽了那些刽子手的精力,而且打消了他们的痴心妄想。
虽然这样,法官们还是免除对第克莱尔的起诉;同时对高乃依却作了一个判决,撤消他的一切职务和爵位,判他负担全部诉讼费,并且永远驱逐出共和国国境。
高乃依·德·维特一生都在为民众的利益服务。对民众来说,这个不仅是对一个无辜的人,而且也是对一个伟大的公民所作的判决,应该说是满意了;可是,正如我们就要看到的,这还远远不够。
雅典人曾经留下一个相当大的忘恩负义的名声,可是在这方面,比起荷兰人来还是逊色得多了。因为他们只把阿里斯泰德[17]流放出去,就满足了。
约翰·德·维特一听到他哥哥被控告的消息,马上就辞去议长的职位。他效忠祖国,也得到了出色的回报。他隐退时随身带着的是他的烦恼和刀伤。一般犯了效劳祖国不顾私利的错误的老实人,往往只能得到这种报酬。
威廉·德·奥兰治是民众崇拜的偶像,在这时候,他正在期待他们拿两兄弟的躯体来替他做成为了登上总督宝座而必不可少的两级阶梯,同时他也使尽他权力范围内的一切方法去促使事态加速发展。
一六七二年八月二十日那天,正如我们在这一章开头所说的,全城的人都奔向布依坦霍夫,去亲眼看看高乃依·德·维特出狱,给流放,看看酷刑在这位熟读贺拉斯的人的高贵躯体上留下了怎样的痕迹。
我们得赶紧补充一下,这群到布依坦霍夫去的人,并不全是抱着只是亲眼看看这个场面的单纯想法;其中有不少人是为了要扮演一个角色,或者不如说,是为了重新执行他们认为过去没有完成的任务。
我们想说的是刽子手的任务。
的确,也有一部分人是没有抱着那么敌对的恶意去的。他们感兴趣的只是那个场面,那个对民众来说总是很有吸引力的、能够满足他们本能的骄傲感的场面,也就是说去看看站了那么久的人倒在尘埃里的场面。
高乃依·德·维特,这个据说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不是下了狱,给苦刑搞垮了吗?我们会不会看见他脸色苍白,淌着鲜血,满脸羞愧呢?对那些比一般人忌妒心更重的市民来说,这不是打了一场出色的胜仗吗?每一个老老实实的海牙市民都应该参加。
“况且,”奥兰治派的煽动者互相之间在说,他们很巧妙地混在人群中间打算操纵群众,像操纵一件既能击又能砍的器具一样,“从布依坦霍夫到城门口这一段路上,难道找不到一个机会,朝这个只有在为暴力所迫的情况下才肯让奥兰治亲王当总督,还打算找人暗杀他的‘普尔唐的留亚特’扔几把泥土,甚至掷几块石头?”
“不用说,”那些凶狠的、与法国为敌的人也附和道,“要在海牙办好这件事,而且要办得漂亮,就根本不应该让高乃依·德·维特流放出去。因为一旦到了国外,他又可以跟法国勾结起来实现他的种种阴谋,并且跟他那大坏蛋弟弟约翰一起,靠德·卢瓦侯爵[18]的金钱过日子。”
在这种种心情下,看热闹的人自然不会慢慢地走,而是在急急地跑了。这就是海牙的居民为什么那么急促地朝布依坦霍夫那个方向奔去的原因。
正直的第克莱尔也在奔跑得最匆忙的那群人中间。他心里充满怒火,但脑子里却没有什么打算。奥兰治派把他当作一个诚实的、具有民族自尊心和基督徒仁爱精神的英雄,簇拥着前进。
这个无耻的歹徒,凭着他的聪明和想象,添油加醋地叙述着高乃依·德·维特怎样企图买通他,答应给他多少钱,以及为他,第克莱尔,扫除谋杀的困难,而事先作了怎样毒辣的安排。
人们热切地听着,他的每一句话都引起一阵拥护奥兰治亲王的狂热欢呼,和盲目憎恨德·维特兄弟俩的咒骂。
民众甚至咒骂那些不公正的法官。他们的判决居然让卑鄙的高乃依这样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逍遥法外。
有几个煽动者一再低声地说:
“他就要走啦!他就要从我们手里逃走啦!”
另外一些人接口说:
“在什文宁根[19]有一艘船在等他,一艘法国船。第克莱尔看见的。”
“勇敢的第克莱尔!忠诚的第克莱尔!”民众齐声喊道。
“高乃依逃走了,”有一个人喊道,“不用说,那个和他哥哥一样也是个大卖国贼的约翰,也要逃走了。”
“这两个无赖,要到法国去花我们的钱,把我们的船只、我们的兵工厂和我们的造船厂出卖给路易十四换来的钱。”[20]
“我们不放他们走,”有一个比任何人都激烈的爱国者叫道。
“上监狱去,上监狱去!”民众齐声地说。
那些市民叫着嚷着,跑得更快了,他们举着枪,挥着亮闪闪的斧头,眼睛里闪着火光。
然而,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生什么暴行,守在布依坦霍夫附近的那一排骑兵仍旧是那么冷静沉着,无动于衷,默不作声。他们这种冷静的态度,比那群市民的叫嚷、激动和威胁更加咄咄逼人,令人望而生畏。他们在长官的监视下一动也不动。他们的长官,海牙骑兵队队长,这时候手里提着出鞘的剑,不过剑头朝下,抵着马镫。
这支队伍是保卫监狱的惟一的一道铜墙铁壁,他们那坚定的态度,不但压制住了那一群群乱糟糟的骚动的人,也压制住了守在布依坦霍夫监狱对面,帮助骑兵队维持秩序的一支市民保安队。保安队正在带领捣乱分子呼喊煽动性的口号:
“奥兰治万岁!打倒卖国贼!”
梯利和他的骑兵的在场,对所有这些武装的市民的确起到了有益的约束作用;但是过了不久,他们越叫越气愤了,而且由于不懂得勇敢不一定要用叫喊来表示,就认为骑兵们不声不响是怯懦的表示。于是,他们朝监狱走近了一步,骚动的人群也跟着他们朝前走了一步。
这时候,梯利伯爵单枪匹马地朝他们迎过去,仅仅举起了剑,皱紧眉头,问道:
“嗨!保安队的先生们,你们为什么朝前走,你们要干什么?”
那些市民摇着火枪,一遍遍叫喊:
“奥兰治万岁!打死卖国贼!”
“奥兰治万岁!好啊!”梯利先生说,“虽然我喜欢愉快的脸而不喜欢忧郁的脸。打死卖国贼!如果你们只是用叫喊来表示你们的愿望,你们就尽量叫吧:打死卖国贼!不过,如果真的要把他们处死,我在这儿是要制止的,而且我一定做到。”
他说罢回过头去,对他手下的士兵嚷道:
“弟兄们,准备射击!”
梯利的士兵们冷静、准确地执行了他的命令,吓得市民保安队和一般百姓立刻慌乱地往后退,骑兵军官见了不免微微一笑。
“好啦,好啦!”他以行伍出身的人特有的讽刺声调说,“放心吧,市民们,我的兵决不会开一枪;不过,你们也不能朝监狱走近一步。”
“军官先生,你可知道我们也有火枪!”市民保安队的指挥官怒气冲冲地吼道。
“你们有没有火枪,我他妈的早就看见了,”梯利说,“你们在我眼前也举着它们炫耀得够啦。可是,我也要请你们注意,我们这边有手枪;手枪的射程很了不起,有五十步远,而你们离我们才二十五步。”
“打死卖国贼!”愤怒的市民保安队叫道。
“去你们的!叫来叫去老是那一套,”军官嘟囔着说,“真讨厌!”
说着他回到队伍前面,重新站好。布依坦霍夫监狱周围这时候越来越混乱了。
然而,愤怒的民众并不知道,就在他们嗅到了他们的一个牺牲者的血腥气味的时候,另一个牺牲者正在人群和骑兵队后面,离广场只有一百步的地方经过,到布依坦霍夫监狱去,倒好像他急着去迎接他的命运似的。
事实上,约翰·德·维特刚带着一个仆人,从他的马车上下来,悄悄地徒步穿过监狱前面的院子。
看门的早就认识他了,但是他还是向看门的通报了自己的姓名,说:
“你好,格里弗斯。我是来接我哥哥高乃依·德·维特出城的,你也知道,他已经被判决驱逐出境了。”
看门的像一头熊,一头受过训练专管开关监狱大门的熊,对他打了个招呼,就放他进去,随手又把门锁上。
他刚走了十来步路,就碰到一个十七八岁的美丽姑娘。她穿着弗里斯女人[21]穿的民族服装,她姿势优美地朝他行了一个屈膝礼。他摸了摸她的下巴,对她说:
“你好,美丽的好萝莎,我哥哥好吗?”
“啊,约翰先生,”姑娘回答,“我替他担心的倒不是别人已经加在他身上的伤害;因为别人已经加在他身上的伤害都成为过去啦。”
“美丽的姑娘,你担心什么呢?”
“约翰先生,我担心的是别人想要加在他身上的伤害。”
“噢,对了,”德·维特说,“你是说那些人,是不是?”
“你听见他们的声音吗?”
“他们确实非常激动;不过,如果他们见了我们的面,也许就会平静下来,因为除了好事以外,我们并没有对他们做过什么呀。”
小姑娘看见她父亲做了一个手势叫她走开。临走开的时候,她低声说:“不幸的是,这并不能成为一个理由。”
“的确如此,孩子,的确如此,你说得太对了。”
随后,他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
“这个小姑娘很可能不识字,自然也没有念过什么书;可是,她刚才用一句话就概括了整个世界的全部历史。”
前任议长继续朝他哥哥的牢房走去,神情还和进监狱时一样镇静,但是却更忧郁了。
注释:
[1]七省联邦,16世纪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北方七省和南方部分城市,鉴于南方反动贵族的叛变,于1579年在乌德勒支缔结反西班牙的军事、政治同盟条约,同盟促使七省团结一致,1581年正式成立共和国,并根据主要省份荷兰命名,称为荷兰共和国。
[2]议长,荷兰共和国负国家重任的职务,全部国家政权往往集中在议长手中。大资产阶级的代表约翰·德·维特(1625—1672)原为他的故乡城市多德雷赫特的市长,1653年至1672年任议长,是七省联邦的真正统治者。1672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入侵荷兰,他和他的弟弟高乃依·德·维特在一次民众暴动中遇害。
[3]高乃依·德·维特(1623—1672),荷兰政治家,和他的弟弟约翰·德·维特一样,也是荷兰大资产阶级的代理人。因被控告企图谋杀总督而遭逮捕下狱。
[4]多德雷赫特,荷兰城市,在鹿特丹东南,商业发达。
[5]总督,荷兰政府元首。总督制曾被约翰·德·维特下令废除,不过1672年又恢复,由威廉·德·奥兰治亲王担任总督。
[6]罗马人指古罗马拥护共和主义的格拉古兄弟俩。他们主张把富人所侵占的公地收归国家,然后分配给没有土地的贫民,先后在斗争中被贵族所杀。
[7]威廉·德·奥兰治(1650—1702),荷兰贵族,威廉二世的遗腹子,被他父亲的敌人、共和主义者约翰·德·维特养大。1672年法国军队入侵后,成为荷兰军队统帅,接着又担任了荷兰总督。1689年登上英国王位,为威廉三世。
[8]“沉默者”,是16世纪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的领导者威廉一世的绰号。原为奥兰治亲王。1576年在北方各省大资产阶级拥护下当选为总督。1579年任荷兰执政。后被西班牙间谍刺死。本故事中的奥兰治亲王是他的后代。作者显然把绰号弄混了。
[9]路易十四(1638—1715),法国国王,力图扩大王国势力,连年战争和挥霍无度,使法国民穷财尽。
[10]莱茵战役指1672年法国军队侵入荷兰。
[11]德·吉斯伯爵(1638—1673),法国将军。1672年法军侵入荷兰时,第一个游过莱茵河。
[12]波瓦洛(1636—1711),法国诗人,评论家。
[13]米特拉达悌(约前132—前63),古代本都国王,是罗马人的死敌。从公元前90年到前63年,他和罗马人之间的战争,几乎没有断过。
[14]威廉二世(1625—1650),奥兰治亲王,拿骚伯爵。1647年起任荷兰总督。1641年娶英王查理一世长女亨利埃特·玛丽·斯图亚特为妻。1650年7月,下令拘禁六名荷兰议会主要成员,并向阿姆斯特丹进军,结果以失败告终,后因天花去世。
[15]贺拉斯(前65—前8),古罗马诗人。作品有《颂诗》4卷,《讽刺诗》2卷等。
[16]Justumettenacem,拉丁文。是贺拉斯的《颂诗》第3卷第3首的头一句,意思是“正义和坚定”。
[17]阿里斯泰德(约前530—约前468),古雅典政治家、将军。在对波斯人的战争中曾立战功,但因与地米斯托克政见不合,于前483年被以贝壳放逐法流放。后提前归国。死时清贫,有“正直人”之称。
[18]德·卢瓦侯爵(1639—1691),法国路易十四统治时期的军政大臣。1672年掌管对外事务,对荷兰七省联邦表现得特别强硬,不肯让步。
[19]什文宁根,荷兰海牙西北的一个小海港。
[20]对德·维特兄弟与法国勾结的指责是没有根据的。然而约翰·德·维特政府的犹豫不决的态度,使人民起了疑心,而给了希望取得民心的奥兰治派借口,来控告他们卖国。
[21]弗里斯人,原为日耳曼人的一个部落集团,16世纪起,渐与荷兰人结合。主要住在荷兰的弗里斯兰省。
[book_title]第3章 兄弟俩
约翰·德·维特爬上石楼梯,到他哥哥高乃依的牢房去的时候,正如美丽的萝莎在充满预感的疑虑中说的,市民们正在竭力设法赶走拦住他们去路的梯利的军队。
看到这种情形,民众都赞成市民保安队的值得称赞的企图,拼命地叫喊:“市民保安队万岁!”
德·梯利先生呢,既坚决,又谨慎。在骑兵准备好的手枪保护下,他开始和市民的队伍谈判,尽力向他们解释:国会命令他带领三个中队守住监狱和监狱的四周围。
“为什么下这样的命令?为什么守住监狱?”奥兰治派嚷道。
“啊!”梯利先生回答,“你们一下子问了这么多,我是没法都回答的。他们吩咐我:守住,我就守住。先生们,你们差不多也可以算是军人了,总该知道命令是不能讨价还价的吧。”
“可是他们下给你的这个命令,明明是让叛徒逃出城去!”
“这倒是很可能,因为叛徒已经判了驱逐出境,”梯利回答。
“谁下的命令?”
“当然是国会!”
“国会就是叛徒!”
“这个我就一点也不知道了。”
“你自己就是个叛徒。”
“我?”
“是的,你。”
“啊,这个嘛!市民先生们,让我们谈谈清楚吧。我能背叛谁?背叛国会吗?我不能背叛国会,因为我拿的是它的军饷,我要严格执行它的命令。”
伯爵的理由十分充足,他回答的这番话没法辩驳,因此叫嚷声和威胁声又响起来了,而且比刚才还要厉害。伯爵却尽可能以谦恭有礼的态度来应付叫嚷和可怕的威胁。
“不过,市民先生们,请扣上火枪上的枪机保险吧;说不定哪一支枪会走火。万一伤了我的一个骑兵,我们可要撂倒你们两百个;那样一来,我们会感到遗憾,可是你们更会感到遗憾,因为你我双方事先都没有这个打算。”
“你们要是这样做,”那些市民叫起来了,“我们也会朝你们开枪。”
“当然,不过你们朝我们开枪,即使把我们一个也不剩全部打死,我们要杀死的人也不见得就因此不死吧。”
“那么赶快让开,这样你就尽了一个好公民的责任。”
“首先,我不是公民,”梯利说,“而是一个军官,这是很不同的;其次,我不是荷兰人,而是一个法国人,这就更不同了。因此我只认识发给我军饷的国会;到国会去弄一张叫我退出广场的命令给我,我立刻就会向后转,因为我在这儿也待得腻烦透了。”
“对,对!”有上百个声音喊道,立刻又有五百个声音附和。“上市政厅去!找议员去!走,走!”
“这就对了,”梯利望着那些最激烈的人走远了,喃喃地说,“上市政厅去要求他们做一件卑鄙可耻的事吧!你们就会知道他们肯不肯答应你们;去吧,朋友们,去吧!”
这位可敬的军官是信任行政长官的品德的,而他们呢,也信任他作为军人应有的品德。
“我说,队长,”伯爵手下的中尉凑着他耳朵说,“但愿议员们拒绝这伙疯子的要求;不过,要是他们再派点人来支援我们,我相信,那倒也没什么坏处。”
再说约翰·德·维特吧,刚才我们说到他跟看守格里弗斯和格里弗斯的女儿萝莎谈过话以后,爬上石楼梯,这时候已经来到牢房门口。他的哥哥高乃依,这时正躺在牢房里的床垫上,我们前面已经说过,检察长在预审中对他使用了酷刑。
驱逐出境的判决已经下来,用不着再进行特别的严刑拷打了。
高乃依躺在床上,腕部断了,手指也断了,他丝毫没有承认他没有犯过的罪行。在受了三天折磨以后,终于又能喘一口气了,他听说,原来他以为总要判他死刑的那些法官,仅仅判他驱逐出境。
他有一个强健的身体和一颗坚忍不拔的心。如果他的敌人能够到布依坦霍夫的黑魆魆的牢房里,来看看他那张苍白的脸上闪耀着的微笑,一定会感到失望。只有瞥见天国的荣耀,忘却尘世的污秽的殉道者才会有这样的笑容。
“留亚特”的体力,已经全部恢复了,宁可说这是靠了他自己的意志,而不是靠了实际的帮助恢复的;他正在盘算,法律上的手续还需要他在这监狱里留多少时间。
就在这当儿,市民保安队和民众乱哄哄地嚷成一片,反对这两兄弟,威胁保护他们的梯利队长。喧闹声像潮水似的冲击着监狱的墙脚,一直传到了犯人的耳里。
尽管喧闹声听起来很吓人,高乃依却不想打听原因,也懒得起来朝装着铁栅栏的、狭小的窗子外望一望。阳光和外面的喧闹声就是从那扇窗户传进来的。
他在继续不断的疼痛中变得麻木,差不多可以说这种疼痛已经变成为一种习惯。到了最后他感到他的灵魂和理智就要摆脱肉体的束缚,心里是那么快乐;他已经觉得他的离开了物质的灵魂和理智,在物质上空翱翔,就像离开了快熄灭的炉灶、向天空上升的火焰,在炉灶上空飘浮一样。
他也想到了他的弟弟。
无疑的,由于后来有了催眠术才发现的,而在当时还不了解的那种神秘力量,约翰的来临也被感觉到了。约翰栩栩如生地出现在高乃依的脑海里,高乃依几乎喃喃念出了他的名字,这时候,门打开了,约翰走了进来,匆匆走到犯人的床跟前。犯人朝着他光荣的弟弟,伸出受伤的两臂和裹着绷带的双手。他已经成功地胜过了他的弟弟,不是在为祖国效忠这方面,而是在荷兰人对他所怀的仇恨这方面,胜过了他的弟弟。
约翰亲热地吻了吻哥哥的额头,轻轻地把那双受伤的手放在床垫上。
“高乃依,我可怜的哥哥,”他说,“你很痛苦是不是?”
“弟弟,一看见你,我就不觉得痛苦了。”
“咳!我可怜的、亲爱的高乃依,你不痛苦了,请你相信我,我看见你这个样子,倒感到痛苦了。”
“的确,我想到你的时候比想到我自己的时候还要多;他们用刑罚折磨我,我从来不哼一声,只有一次忍不住说了一声:‘可怜的弟弟!’如今你来了,我们把一切都忘了吧。你来接我,是不是?”
“是的。”
“我已经好了。扶我起来,弟弟,你就可以看到我已经能很好地走路了。”
“你用不着走多远,亲爱的,我的马车就停在梯利的手枪队后面,鱼池旁边。”
“梯利的手枪队!他们到鱼池这儿来干什么?”
“嗨!”议长露出他已经习惯了的苦笑,说,“因为他们估计海牙人要来看你离开,怕出乱子。”
“出乱子?”高乃依眼睛盯着面有难色的弟弟,问,“出乱子?”
“是啊,高乃依。”
“这么说,我刚才听到的就是这个了,”这句话好像是犯人在跟自己说的。接着他又问弟弟:
“布依坦霍夫广场上有许多人,是不是?”
“是啊,哥哥。”
“这么说,是想上这儿来……”
“怎么样?”
“他们怎么放你过来的?”
“你也明白,高乃依,我们不受欢迎,”议长凄然地说,“我是抄小路过来的。”
“约翰,你已经不敢露面了吗?”
“我打算一刻也不耽误地赶到你这儿来,我照着在政治舞台上,以及在海上遇到逆风的人那样做:看风使舵。”
这时候,喧闹声从广场冲到监狱里来了,比刚才还要猛烈。梯利在跟市保安队谈判。
“啊!啊!”高乃依说,“约翰,你是一个很伟大的舵手;可是我不知道在这场惊涛骇浪中,在这些民众形成的暗礁中间,你是不是能够像你以前率领特隆普[1]的舰队经过埃斯考河[2]的浅滩,到达安特卫普[3]那样幸运,把你哥哥从布依坦霍夫接出去。”
“有上帝保佑,高乃依,至少我们总得试一试,”约翰回答,“不过,先得跟你谈一件事。”
“谈吧。”
叫嚷声又沸腾起来。
“啊!啊!”高乃依继续说,“这些人多愤怒啊!是反对你呢还是反对我?”
“我想是反对我们两个,高乃依。我跟你说过,哥哥,奥兰治派在他们的无耻的污蔑中,攻击我们和法国谈判。”
“这些糊涂虫!”
“嗯,但是他们抓住这点来攻击我们。”
“可是,这些谈判要是成功了,他们就不会吃里斯、奥尔赛、威塞尔和莱茵堡[4]的败仗,他们就可以避免人家渡过莱茵河,[5]而荷兰呢,在它的沼泽和运河中间仍旧可以自以为是天下无敌的了。”
“这一切都是确实的,哥哥,可是,更确实的是,万一目前有人发现我们跟德·卢瓦先生的通信,不管我是多么好的舵手,也救不下这艘要把德·维特兄弟俩跟他们的财产送出荷兰去的脆弱的小船。这些信件要是落到正直的人手里,可以证明我多么热爱我的祖国,我个人为了祖国的自由和荣誉做出了多么大的牺牲;这些信件要是落到战胜我们的奥兰治派手里,那可就要把我们毁了。因此,亲爱的高乃依,我希望你在离开多德雷赫特,上海牙来找我的时候,已经把那些信件烧了。”
“弟弟,”高乃依回答,“你跟德·卢瓦先生的来往信件证明了你是近年来七省联邦最伟大、最慷慨、最能干的公民。我爱祖国的荣誉,弟弟,我尤其爱你的荣誉;我再怎么也不肯把这些信件烧掉。”
“我们这一辈子毁了,”议长沉着地说着,朝窗口走去。
“不,正相反,约翰,我们不仅生命能够得救,还会重获人民的爱戴。”
“那么,你把这些信件怎么处置了?”
“我把它们交给我的教子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你也认识他,他住在多德雷赫特。”
“啊!可怜的年轻人,这个天真可爱的孩子!这个学者,真是世间少有,他懂得那么多,可是脑子里只有向上帝致敬的花和使花生长的上帝!你竟把这包致人死命的东西寄放在他那儿;但是,哥哥,这个可怜的、亲爱的高乃里于斯给你毁了。”
“毁了?”
“是的,因为他可能坚强,也可能懦弱。尽管他关在多德雷赫特的家里,说来叫人不能相信,对外面的事不闻不问,一点也不知道我们的遭遇,但是他总有一天还是会知道的,要是他坚强,他就会夸耀他认识我们;要是他懦弱呢,他就会因为与我们之间的亲密关系而感到害怕。要是他坚强,他就会把秘密嚷出来;要是他懦弱,他就会让人逼出来。不管怎么样,高乃依,他总是毁了,我们也毁了。所以,如果时间还来得及,哥哥,我们赶快逃吧。”
高乃依在床上抬起身来,握住他弟弟的手。他弟弟碰到纱布,打了个寒噤。
“难道我不知道我的教子的为人?”他说,“难道我还会看不出凡·拜尔勒脑子里的每一个念头,看不出他心里的每一种感情?你问我他懦弱还是坚强?他既不懦弱也不坚强;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主要的是他一定会保守秘密,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这个秘密。”
约翰惊奇地转过身来。
“啊!”高乃依带着温和的笑容继续说,“普尔唐的留亚特是约翰一手培养出来的政治家;我再对你说一遍,弟弟,凡·拜尔勒一点也不知道我交给他保管的东西的性质和价值。”
“那么,赶快,”约翰叫道,“既然还来得及,我们派人去通知他把那一扎信件烧掉。”
“派谁去通知呢?”
“派我的仆人克莱克去通知,他本来应该骑马送我们,已经和我一块儿到监狱里来准备扶你下楼的。”
“约翰,在烧掉这些光荣的文件以前,你要好好考虑考虑。”
“我的好心肠的高乃依,我考虑到德·维特兄弟俩要挽回他们的名誉,必须先保住他们的生命。我们死了,高乃依,谁会来为我们辩护?又有谁能了解我们?”
“这么说,你认为他们发现了那些信件,就会把我们杀死?”
约翰没有回答他哥哥的问话,伸手指着布依坦霍夫广场,就在这时候广场上升起一阵阵狂暴的吼声。
“对,对,”高乃依说,“这些叫喊我听见了,可是他们叫喊什么呢?”
约翰打开窗户。
“打死卖国贼!”民众叫喊。
“高乃依,你现在总听见了吧?”
“卖国贼,是指我们!”犯人说,抬起头来望着天,耸耸肩膀。
“是指我们!”约翰·德·维特跟着说了一遍。
“克莱克在哪儿?”
“我想就在你的房门口。”
“那就让他进来吧。”
约翰打开门,忠心耿耿的仆人果然等在门口。
“进来,克莱克,好好记住我哥哥跟你说的话。”
“不,约翰,光带口信还不够;不幸的是我还得写封信才行。”
“干吗要写信?”
“因为没有明确的通知,凡·拜尔勒决不肯交还或者烧掉寄存的东西。”
“可是,亲爱的,你能写吗?”约翰看着那双整个儿烧坏、受伤的可怜的手问。
“啊!只要有笔和墨水,你就知道了!”高乃依说。
“总算还有一支铅笔。”
“你有纸吗?他们什么也没有留给我。”
“这本《圣经》。把第一页撕下来。”
“好。”
“可是你的字迹会辨认不清吧?”
“放心好了!”高乃依望着弟弟说,“这几根熬过刽子手的火刑的手指头,这克服过痛苦的意志,可以合成一股力量;放心好了,弟弟,一行字里不会有一笔发抖。”
高乃依果然拿起铅笔写起来。
由于手指用力捏铅笔,你能看见从裂开的肉里沁出一滴滴的鲜血,把白纱布也浸透了。
汗从议长的太阳穴上流下来。
高乃依写的是:
亲爱的教子:
把我交给你的包裹烧掉;不要看它,也不要打开它,就把它烧掉;这样你就会永远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像这种包裹里的秘密会断送保管人的性命。烧掉它,你就救了约翰和高乃依。
别了,爱我吧。
高乃依·德·维特
一六七二年八月二十日
约翰含着眼泪,擦掉落在纸上的一滴高贵的鲜血;把这张纸交给克莱克,最后叮嘱了一番,又回到高乃依身边来。高乃依痛得脸色更加苍白,好像快昏过去了。
“现在,”约翰说,“等忠心的克莱克吹起他从前当工头吹的口哨,表示他已经从人群里穿过,到了鱼池的那一边……到那时就该我们走了。”
五分钟还没有过去,就有一声又长又有力的口哨声,用它那大海般的轰鸣声,穿过黑压压的榆树顶,盖过了布依坦霍夫广场上的叫嚷声。
约翰朝天举起胳膊表示感谢。
“现在,”他说,“我们走吧,高乃依。”
注释:
[1]特隆普(1597—1653),荷兰海军元帅,在英荷战争期间,参加过历次海战,后战死在海上。
[2]埃斯考河,又名斯海尔德河,起源法国境内,流经比利时、荷兰,注入北海。
[3]安特卫普,比利时的一个城市,在埃斯考河边。
[4]里斯、奥尔赛、威塞尔和莱茵堡,德国境内莱茵河畔的四个市镇。
[5]指1672年法国路易十四的军队打败荷兰共和国。
[book_title]第4章 约翰·德·维特的学生
聚集在布依坦霍夫广场上的群众的吼叫声越来越可怕地朝着两兄弟升起,因此约翰·德·维特决定赶紧把哥哥高乃依带走。就在这时候,正如我们前面说过的,一个市民的代表团上市政厅去要求撤走梯利的骑兵。
从布依坦霍夫到荷格斯特莱特[1]并不远;有一个从这个场面一开始就怀着好奇心留神观看的陌生人,这时候和其余的人,说得正确一点,应该是跟随着其余的人向市政厅走去,因为他想尽可能早点打听到即将发生的事情。
这个陌生人很年轻,不过二十二三岁,外表上看不出是一个精力充沛的人。显然,他有许多理由不让人认出来,他用一块质地很细的弗里斯麻布做的手绢遮住他的苍白的长脸,不断地用它擦着额头上的汗或者发烫的嘴唇。
他的目光像猛禽一样集中,鹰钩鼻子长长的,端正纤巧的嘴张开着,或者不如说,像一道伤口裂开着,要是拉瓦戴[2]活在当时的话,这个人一定是拉瓦戴研究相术的一个好对象,替他看相可能一开始会说出不中听的话。
古时候的人常常问:“征服者的相貌和海盗的相貌之间有什么不同呢?”他们之间的不同不过是老鹰跟秃鹫之间的不同。
一个是泰然若定,一个是焦急不安。
因此,这张苍白的脸,这个瘦长孱弱的身体,这种跟随所有叫嚷的人从布依坦霍夫到荷格斯特莱特去的焦急不安的步伐,正是一个疑心重重的主人或者焦急不安的仆人的典型和写照;做警察的必然会选中后面一个假设,因为我们谈到的这个人这时候正千方百计地在隐藏自己。
况且他穿得很朴素,看不出带有武器;他的胳膊虽然瘦,肌肉倒很发达,他的手虽然干瘪,但很白,很细,像贵族的手。他扶着一个军官,不是扶着胳膊而是扶着肩膀。军官手里握着剑,带着容易理解的关切心情注视着布依坦霍夫发生的一切,直到他的同伴离开时也把他拉走。
到了荷格斯特莱特广场,这个脸色苍白的人就把另外一个人推到一扇开着的护窗板后面,紧盯着市政厅的阳台。
在民众疯狂的叫嚷声中,荷格斯特莱特的窗户打开了;有一个人走出来,和群众谈判。
“出现在阳台上的那个人是谁?”年轻人仅仅用目光指了指那个讲话的人,问军官。那个讲话的人好像很激动,与其说他是俯在栏杆上,还不如说是靠栏杆支持着他。
“包维尔特议员,”军官回答。
“这个包维尔特议员为人怎样?你知道他吗?”
“是好人,王爷,至少我是这样想。”
年轻人听到军官对包维尔特为人的评价,脸上立刻露出如此奇怪的失望和如此露骨的不满情绪,军官注意到了,连忙接着说:
“至少别人是这么说的,王爷。我呢,我什么也不能肯定,因为我本人和包维尔特先生并不相识。”
“好人,”那个被称为王爷的人把这两个字又说了一遍,“你的意思是说他正直呢,还是勇敢?”
“啊!请王爷原谅我;我再向殿下重复一遍,对一个我只认识他的脸的人,我决不敢乱下断语。”
“其实,”年轻人低声说,“等一等我们就可以见分晓了。”
军官点点头表示同意,接着就不吭气了。
“如果这个包维尔特是个正直的人,”殿下继续说,“他就不会很好地接受这伙狂怒的人提出的要求。”
他的手不由自主地在他同伴的肩上抖动着,像乐师的手指在琴键上一样。这种神经紧张的动作透露出他那焦急不安的心情,有时候,特别是在这一刻,他脸上的那种冷漠、阴沉的表情,也没法把他的焦急不安的心情掩盖住。
市民代表中的头儿这时候正向议员提出质问,要他说出其余的议员,他的那些同僚在哪儿。
“先生们,”包维尔特先生再次重复说,“我向你们保证,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和达斯佩朗先生在这儿,我不能擅自作出决定。”
“命令!命令!”几千个声音一起喊道。
包维尔特先生打算说下去,可是听不见他说了些什么。只见他挥舞着胳膊,作出各种失望的手势。
等到他看出他没法让人家听他说话,就回过身去,对着开着的窗户叫达斯佩朗先生。
达斯佩朗先生也在阳台上出现了,迎接他的叫喊声比十分钟前迎接包维尔特先生的还要强烈。
然而他并没有因此放弃这桩向民众作长篇大论的演讲的艰难任务;可是民众不愿听达斯佩朗先生的演讲,他们宁愿以武力来对付国会的卫兵,何况这些卫兵对至高无上的民众也并没有一点反抗的表示。
“走,”当民众涌进荷格斯特莱特的大门时,那个年轻人口气平静地说,“看样子,谈判要在里面进行了,上校。走,去听听。”
“啊!王爷,王爷,小心!”
“小心什么?”
“这些议员里,有不少跟你打过交道,只要有一个认出殿下就够了。”
“对,那就会控告我是这一切的煽动者,你说得对,”年轻人说,他后悔不该太心急地把自己的愿望表示出来,脸红了好一阵子,“对,你说得对,我们就留在这儿吧。不管他们带不带命令出来,我们都可以看到,到那时我们就可以断定包维尔特先生是个正直的人还是个勇敢的人了,我一定要知道。”
“可是,”军官一边回答,一边惊奇地看着他称为王爷的这个人,“可是殿下,我看,你连一瞬间也不会有议员们会命令梯利的骑兵撤走的想法吧,是不是?”
“为什么?”年轻人平静地反问。
“因为他们下这样的命令,简直就等于签字判高乃依·德·维特和约翰·德·维特两位先生的死刑。”
“我们等着瞧吧,”殿下平静地回答,“只有上帝才知道人们心里在想些什么。”
军官偷偷看了看他的同伴的那张泰然自若的脸,禁不住脸色发白了。
这个军官是个正直的人,也是个勇敢的人。
殿下和他的同伴在他们停留的地方听到从市政厅楼梯上传来了民众的喧嚷声和脚步声。
接着,这种声音从大厅开着的窗口传到了广场;包维尔特先生和达斯佩朗先生刚才出现在这间大厅的那个阳台上,他们已经避到里面去,很可能是怕民众推他们会把他们推下栏杆。
接着,可以看到乱糟糟的人影在这些窗口里闪来闪去。
会议厅里挤满了人。
闹声突然平静下来;接着,又突然响了,而且比刚才还要响,几乎达到了爆炸的程度,古老的建筑整个儿甚至连房顶都给震动了。
最后,这股人的洪流又涌过走廊和楼梯,像龙卷风似的从拱形大门里涌出来。
有一个人跑在第一批人的最前面,与其说他在跑,还不如说他在飞来得恰当。他高兴得连脸形都变得丑恶难看了。
这个人就是外科医生第克莱尔。
“我们拿到了!我们拿到了!”他一边嚷,一边摇着一张纸。
“他们得到命令了!”军官吃了一惊,喃喃地说。
“好,我的问题解决了,”殿下冷静地说,“亲爱的上校,你不知道包维尔特先生为人怎样,这回我倒知道了,他既不是一个正直的人,也不是一个勇敢的人。”
接着,他眼睛继续紧盯着在他面前飞奔的这一大群人,眉头也没有皱一下。
“现在,”他说,“到布依坦霍夫去,上校;我相信一定有出好戏看了。”
军官鞠了个躬,没有回答什么就跟着他的主人走了。
广场上和监狱附近人山人海。但是梯利的骑兵还是同样顺利地,特别是同样坚决地把人群遏制住。
不久,伯爵听到了那一股涌过来的人流所发出的越来越响的闹声。接着又看见人流最前面的浪头,跟冲下来的瀑布一样迅猛。
同时他也看到了那张纸。那张纸冒出在握紧的拳头和闪烁的武器的上面,飘动着。
“啊呀!”他一边说,一边在马镫上立起来,并且用剑柄碰了碰他的中尉,“我看这伙无赖已经得到命令了。”
“这伙没出息的胆小鬼!”中尉叫了起来。
这张纸的确是命令,市民的队伍用快乐的欢呼来迎接它。
他们立即采取行动,放低了武器,狂呼着朝德·梯利伯爵的骑兵前进。
可是,伯爵不是听任他们能够接近到超过一定限度的那种人。
“站住!”他喊道,“站住!不要靠近我的这些马的前胸,不然我就下命令进攻了。”
“命令就在这里,”上百个蛮横的声音马上回答。
他诧异地接了过来,迅速地瞧了一眼,大声说:
“在这个命令上签字的人都是高乃依·德·维特先生的真正的刽子手。这个卑鄙可耻的命令,哪怕砍了我的双手,我也不会写一个字母。”
他用剑柄推了推那个想从他手里把命令取回去的人,说:
“慢着;这样的文件很重要,得保留下来。”
他把那张纸折起来,小心翼翼地放在齐膝紧身的外衣的口袋里。
然后,他朝他的队伍转过身去,嚷道:
“梯利的骑兵们,向右转,走!”
接着他又低声地,然而让他的话人人都能听清楚地说:
“现在,杀人犯,干你们的好事去吧!”
布依坦霍夫广场上腾起一片由刻骨的仇恨和残忍的得意组成的疯狂叫声来欢送他们。
骑兵们慢慢地走了。
伯爵留在最后,始终面对着沉醉了的民众。队长的马退一步,他们就进一步。
所以说,约翰·德·维特在扶哥哥起来,催哥哥赶快离开的时候,一点也没有夸大当时的危险处境。
高乃依扶着前任议长的胳膊,走下通到院子里去的楼梯。
到了楼梯底下,他遇见了美丽的萝莎,她浑身都在打颤。
“哦,约翰先生,”她说,“多么不幸!”
“怎么啦,我的孩子?”德·维特问。
“据说他们已经上荷格斯特莱特去索取撤走德·梯利伯爵的骑兵的命令。”
“哎呀!”约翰说,“的确,我的孩子,万一骑兵撤走了,情况可对我们很不利。”
“因此,如果我能给你出个主意……”浑身发抖的萝莎说。
“说吧,我的孩子。如果上帝借你的嘴和我说话,那又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呢?”
“好!约翰先生,换了我,我决不从大街上出去。”
“为什么?梯利的骑兵还守在岗位上呀。”
“不错,这个命令,只要没有撤销,他们当然要守在监狱前面的。”
“那当然。”
“你有没有一个护送你们出城的命令?”
“没有。”
“好啦!你们一越过头一排骑兵,就要落到民众手里了。”
“可是,不是还有市民保安队吗?”
“唉!就数市民保安队最激烈。”
“那怎么办呢?”
“要是我,约翰先生,”年轻姑娘胆怯地接着说,“我就从暗道出去,暗道外面是一条僻静的街,所有的人现在都在大街上,等在大门口。我就从那儿走到你想出城去的那个城门。”
“可是我哥哥不能走路啊,”约翰说。
“我可以试试看,”高乃依带着一种崇高的坚韧不拔的表情说。
“可是,你不是有马车吗?”小姑娘问。
“马车在大门口。”
“不,”年轻姑娘回答,“我猜想你的车夫是个忠心的人,已经叫他到暗道门口去等你了。”
弟兄俩十分感动,互相看了一眼,接着两道带着无限感激表情的眼光一齐集中在年轻姑娘身上。
“现在,”议长说,“还不知道格里弗斯会不会答应替我们开这道门。”
“啊!”萝莎说,“他不会答应的。”
“哎呀!那怎么办呢?”
“我早就料到他会拒绝,所以趁他刚才隔着门房的窗户跟一个手枪兵谈话的时候,从钥匙串里把钥匙取下来了。”
“你有这把钥匙?”
“呶,约翰先生。”
“我的孩子,”高乃依说,“你帮了我的忙,除了你在我的牢房里可以找到的那本《圣经》,我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这是一个正直的人最后的礼物;我希望它会给你带来幸福。”
“谢谢,高乃依先生,它将永远留在我的身边,”小姑娘回答。
接着她叹了口气,自言自语地说:
“多可惜,我不识字。”
“叫嚷声越来越响了,我的孩子,”约翰说,“我看一分钟也不能再耽搁了。”
“那就快走吧,”美丽的弗里斯姑娘说,她领着兄弟俩穿过一道内部通道,来到了监狱的背面。
他们一直由萝莎领着,走下一道十二级的楼梯,穿过一个筑有雉堞的围墙围着的小院子;拱形门打开了,他们来到监狱后面那条僻静的街上,面前就是踏脚板已经放下来等候他们的马车。
“嗳!快,快,快,我的老爷,你们听见了吗?”惊慌失措的车夫说。
可是,议长把高乃依先扶上马车以后,又朝年轻姑娘转过身来,说:
“别了,我的孩子,千言万语也没法表达我们的谢意。我们把你托付给上帝,我希望他不会忘记你救过两个人的性命。”
萝莎握住议长伸给她的手,恭恭敬敬地吻了一下。
“走吧,”她说,“走吧,看样子,他们要冲开大门了。”
约翰·德·维特连忙上车,在哥哥身旁坐下,放下车上的帘子,叫道:
“到托尔赫克!”
托尔赫克是通往什文宁根小海港的那座铁栅栏门。有一艘小船在海港等着他们弟兄俩。
马车由两匹健壮的佛兰德斯[3]马拉着,以最快的速度出发,载走了这两个逃亡者。
萝莎目送他们,一直看到他们拐过街角。
接着她回来,随手关上门,把钥匙扔到一口井里。
萝莎没有猜错,刚才的声音正是人群冲大门的声音。骑兵队撤出监狱广场以后,他们就向大门涌过来了。
尽管大门很结实,尽管看守格里弗斯(也得替他说句公道话,)坚决拒绝开门,很明显,这扇门是支持不了多久的;格里弗斯脸色变得非常苍白,他正在考虑与其叫人把门打开,倒不如自己把门打开来得好,这时候,觉得有人轻轻地拉了一下他的衣服。
他回头一看,原来是萝莎。
“你听见这伙疯子的喊叫声了吗?”他说。
“听得太清楚了,爸爸,换了我……”
“你就会开门,是不是?”
“不,我宁可让他们把门冲开。”
“可是他们会杀了我的。”
“是的,要是他们看见你。”
“怎样才不叫他们看见我呢?”
“躲起来。”
“躲在哪儿?”
“躲在秘密地牢里。”
“可是你呢,我的孩子?”
“我,爸爸,我跟你一块儿下去。我们把门关上,等他们离开监狱,我们再出来。”
“他奶奶的,你说得对!”格里弗斯叫了起来,“真奇怪,”他又补了一句,“这颗小脑袋瓜儿居然这么有见识。”
接着,正当大门在民众快乐的叫喊声中摇动的时候,萝莎掀起一扇小翻板活门,说:
“来,快来,爸爸。”
“可是我们的犯人呢?”格里弗斯说。
“上帝会照顾他们,爸爸,”年轻姑娘说,“现在让我来照顾你吧。”
格里弗斯跟着他女儿,翻板活门在他们头上关上了,正好在这时候,大门砸破了,人涌了进来。
萝莎劝她父亲躲下去的这个地牢,叫做秘密地牢。这个地牢只有当权的人才知道,是用来监禁他们担心会引起暴动和劫牢的要犯的,现在成了我们不得不搁在一边暂且不表的这两个人物的安全可靠的避难所。
民众一边涌进监狱,一边喊:
“打死卖国贼!吊死高乃依·德·维特!打死他!打死他!”
注释:
[1]荷格斯特莱特,海牙的一条街名,在布依坦霍夫西面。
[2]拉瓦戴(1741—1801),瑞士神学家、作家。写过《相术》一书,企图通过人的外貌特征,来测定一个人的心理和道德品质。
[3]佛兰德斯,旧地区名,位于今法国西北部、比利时西部及荷兰的泽兰省。
[book_title]第5章 凶手们
年轻人一直用戴得低低的大檐帽遮住自己的脸,一直扶着军官的胳膊,一直不停用手绢擦着额头和嘴唇。年轻人藏在布依坦霍夫广场的一个角落里,一家关上门的铺子突出的披檐底下的阴影里,像看戏似的一动也不动地独自望着这群狂怒的人,看起来这出戏快要结束了。
“啊!”他对军官说,“我看你说对了,凡·德刚;议员先生们签发的命令是处死高乃依先生的真正的命令,你听见这些人吗?他们恨透了这两位德·维特先生。”
“说真的,”军官说,“我还从来没有听到过这样的叫喊。”
“看来他们已经找到了那个人的牢房了。喏!你瞧,那扇窗子不就是关高乃依先生的牢房的窗子吗?”
这时候正有一个人双手抓住关高乃依的牢房窗上的铁栅栏,用力地摇。高乃依刚离开那里还不到十分钟呢。
“喂!喂!”那人在大嚷大叫,“他不在里面了!”
“怎么,不在里面啦?”有些人在大街上问。他们来迟了,没有能够走进已经挤满了人的监狱。
“不在了,不在了,”那人愤怒地又重复说,“他不在里面,一定是逃走了。”
“那个人说什么?”殿下问,脸色完全白了。
“啊,王爷,他说的如果是真的,倒是个好消息。”
“对,如果是真的,那倒是一个很好的消息,”年轻人说,“不幸的是,不可能是真的。”
“不过,你瞧……”军官说。
的确,又有几张怒容满面、咬牙切齿的人脸出现在窗口,喊道:
“逃走啦!越狱啦!他们放他逃走啦。”
留在街上的人,不停地大骂,一边骂一边说:“逃走啦,越狱啦!让我们去追他们!去追他们!”
“王爷,看起来高乃依·德·维特先生真的逃走了,”军官说。
“是的,也许逃出了监狱,”对方回答,“可是逃不出城去。等着瞧吧,凡·德刚,这个可怜的人将要发现他以为开着的那个城门已经关上了。”
“王爷,难道说已经下命令关城门了吗?”
“没有,我看没有;谁会下这个命令呢?”
“是呀!可是您怎么会这样猜测呢?”
“不是有天数吗?”殿下随随便便地回答,“最伟大的人有时候也难逃天数。”
军官听了这话,浑身直打冷颤,因为他明白,不管怎样,犯人总是完蛋了。
这时候,人群的吼声像霹雳一样爆发开来,因为现在已经完全肯定,高乃依·德·维特不在监狱里了。
事实上,高乃依和约翰已经绕着鱼池,走上通到托尔赫克门去的大街,他们吩咐车夫慢慢赶马,免得车子经过时引起猜疑。
可是到了这条大街的中点,车夫远远看见城门的栅栏,觉得已经把监狱和死亡抛在后面,生存和自由就在他前面的时候,他忘了谨慎,把车子赶得飞奔起来。
突然,他停了下来。
“怎么回事?”约翰从车窗里伸出头来问。
“唉!我的老爷!”车夫大声说,“是……”
这个老好人吓得说不上话来。
“哎,快说呀,”议长说。
“城门关上了。”
“怎么,城门关上了!通常白天是不关城门的呀。”
“你瞧瞧吧!”
约翰·德·维特身子探出车窗,果然看见城门是关着的。
“往前走,”约翰说,“我身边带着减刑的命令;看守城门的人会开的。”
马车继续前进,不过车夫催促他的马匹显然已经不像刚才那么有信心了。
此外,约翰·德·维特头伸到车外的时候,给一个啤酒店老板看见而且认出来了。这个啤酒店老板比他的伙伴们落后了一步,正匆忙关上门,要到布依坦霍夫去找他们。
他惊叫了一声,连忙追赶跑在他前面的两个人。
他跑了一百来步,就追上了他们,他把看到的都说了出来;于是这三个人都停下来,望着走远了的马车,不过还不敢肯定里面坐的到底是什么人。
这当儿,马车到了托尔·赫克。
“开门!”车夫嚷道。
“开门,”看守城门的人出现在他的小屋门口,说,“开门,用什么开呢?”
“用钥匙开,还用说!”车夫说。
“用钥匙,不错;可是也得有呀。”
“怎么!你没有开城门的钥匙?”车夫问。
“没有。”
“你弄到哪儿去了?”
“嘿!有人拿走了。”
“谁?”
“是一个也许不希望有人出城去的人吧。”
“我的朋友,”议长从车里探出头来,孤注一掷地说,“我的朋友,这是为了我约翰·德·维特和我的哥哥高乃依,他已经被驱逐出境,我要带他走。”
“唉!德·维特先生,我感到非常遗憾,”看守城门的人奔到马车跟前说,“可是,我发誓,钥匙确实是给人拿走了。”
“什么时候拿走的?”
“今天早上。”
“谁拿走的?”
“一个脸色苍白、瘦瘦的二十二岁年轻人。”
“你为什么把钥匙交给他?”
“因为他有一个签了字盖了印的命令。”
“谁的命令?”
“当然是市政厅的那些先生们。”
“算了,”高乃依平静地说,“看来,我们确实完了。”
“你可知道是不是到处都做了同样的戒备?”
“不知道。”
“走吧,”约翰对车夫说,“上帝告诫世人尽一切可能保住自己的生命;到别的城门去。”
车夫把马车掉过头来的时候,约翰又对看守城门的人说:
“谢谢你的好意,我的朋友;有了意图就等于有了行动;你既然有意救我们,那么,在上帝的眼里,你就等于已经办到了。”
“啊!”看守城门的人说,“你看见那边吗?”
“从那群人中间冲过去,”约翰对车夫大声说,“然后走左边的那条街,这是我们惟一的生路。”
约翰所指的那群人是以我们刚才提到的那三个望着马车驰去的人作为核心,从那时起,到约翰和看城门的人交涉的时候,又新增加了七八个人。
这几个新来的人望着马车,显然怀有敌意。
所以他们看见马朝他们飞奔过来,就拦住大街,手里挥着棍子,叫喊:“停车!停车!”
车夫呢,却俯下身子,啪啪用鞭子抽他们。
马车和人终于撞上了。
德·维特兄弟俩关在车子里,什么也看不见。可是他们感到马直立起来,车子猛地一震。整个车子有片刻的迟疑和晃动,可是紧接着又朝前飞奔,碾过一样圆圆的,软软的,像一个撞翻了的人体的东西,在一片咒骂声中离远了。
“唉!”高乃依说,“我怕我们伤了人了。”
“快赶,快赶!”约翰喊道。
虽然他发出了这个命令,车夫却突然把车子停下来。
“怎么啦?”约翰问。
“你瞧见了吗?”车夫说。
约翰看了看。
布依坦霍夫广场上的人全都在马车应该走的这条街的尽头出现了,而且像一阵飓风似的吼叫着,飞快地涌过来。
“停住车,你快逃吧,”约翰对车夫说,“再往前走也没用了;我们完了。”
“他们在这里!在这里!”五百个声音一齐喊道。
“是的,卖国贼!凶手!杀人犯!他们在这里!”在马车后面追赶的人抬着一个受伤的伙伴,回答那些迎着马车过来的人。这个受伤的伙伴本来想跳起来抓住缰绳,结果让马撞倒了。
兄弟俩刚才觉得马车碾过的正是这个人。
车夫停下马车;可是,不管主人怎么催促,他还是不肯逃走。
不到一会儿工夫,马车就被在后面追赶和迎面而来的人夹在中间。
不到一会儿工夫,马车好像一座浮动的小岛,冒出在这片骚动的人海里。
这座浮动的小岛突然停住不动。一个铁匠用铁锤一下子砸死两匹马中的一匹,这匹马带着挽带倒了下去。
就在这时候,有一扇窗子的百叶窗微微打开,露出年轻人的苍白的脸和阴沉的眼睛,他全神贯注地注视着这出即将上演的戏。
他后面露出那个军官的脑袋,脸色也几乎跟他一样苍白。
“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殿下,会发生什么事呀?”军官低声说。
“当然是非常可怕的事,”对方回答。
“啊!你看见没有,王爷,他们把议长从车子里拖出来了,他们打他,撕他!”
“说真的,这些人怒气冲天,一定是恨透了,”年轻人说,声调还是跟以前一样冷静。
“那是高乃依,他们也把他从车上拖下来了,高乃依已经给刑罚折磨得遍体鳞伤了。啊!你瞧,你瞧。”
“嗯,的确是高乃依。”
军官发出一声微弱的叫喊,转过头去。
因为“留亚特”在马车踏脚板的最末一级上,还没有踏到地面,就挨了一铁棍,把头打破了。
然而他又立起来,可是立刻就又倒了下去。
随即有人抓住他的脚,把他拖到人群中去,紧接着人群又在一片充满快乐的喊叫声中合拢起来;沿着他留下的血迹,一直可以跟踪到人群中央。
想起来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年轻人的脸色居然变得比以前更加苍白了,他闭了一会儿眼睛。
这个硬心肠的同伴还是第一次流露出这样的感情,军官一见他动了恻隐之心,就打算利用这个心软的机会,于是说:
“快去,快去,王爷,他们连议长也要谋杀了。”
可是年轻人已经睁开了眼睛。
“真的!”他说,“民众的愤怒是很难平息的,最好还是不要去冒犯他们。”
“王爷,”军官说,“难道就没法挽救这个曾经教育过你的可怜人吗?要是有办法,请告诉我,哪怕我因此丢掉性命……”
威廉·德·奥兰治——这正是他——阴险地皱起眉头,抑制住在他那眼皮下面闪耀着的凶狠的目光,回答:
“凡·德刚上校,我请你去找我的军队,让他们拿起武器,准备应付任何事变。”
“可是我怎么能让王爷单独一个人留下面对这些杀人凶犯呢?”
“对我的安全,请不要比我自己更操心,”亲王粗暴地说,“去吧。”
军官走了,他走得那么快,倒不完全是因为服从,主要还是因为能避免目睹两兄弟中的另一位被残杀而感到高兴。
他还没有把房门关上,约翰却已经尽最大的努力,挣扎到一所房子的台阶上,这所房子正好在他学生藏着的那所房子对面;前后左右都有人打他,打得他踉踉跄跄,立不住脚,他喊道:
“我的哥哥,我的哥哥在哪儿?”
在这些狂怒的人中间,有一个一拳头打落他的帽子。
另外一个伸出沾满鲜血的手给约翰看;他刚剖开高乃依的肚子,又连忙赶过来,生怕错过同样对付议长的机会。死者的尸体已经被人拖到示众架那儿去了。
约翰悲痛地呻吟了一声,举起一只手遮住眼睛。
“哈!你把眼睛遮起来,”市民保安队的士兵中有一个说,“好,我来替你把它们挖掉!”
说着对准他的脸用矛刺了一下,血涌了出来。
“我的哥哥!”德·维特叫道,他想透过把他的眼睛遮得什么也看不见的血流,看看高乃依怎么样了,“我的哥哥。”
“去找他吧!”另一个凶手吼道,把火枪对着他的太阳穴,扳动枪机。
可是这一枪没有打响。
凶手于是把武器颠倒过来,双手抓住枪筒,一枪托打在约翰·德·维特的身上。
约翰·德·维特打了个趔趄,倒在他的脚下。
可是他立刻又尽最大努力挣扎起来,叫道:“我的哥哥!”声音那么凄惨,连那个年轻人听了也不由得把百叶窗关上。
再说也没有什么可看的了,因为第三个凶手用手枪顶着他开了一枪;这一次打响了,把他的脑袋打开了花。
约翰·德·维特倒下去,再也没有爬起来。
这伙歹徒看见他倒下去,胆子都大起来,每一个人都想用武器给尸首一下。每一个人都想打他一锤,砍他一刀或者刺他一剑;每一个人都想汲取他一滴血,从他衣服上撕下一块布来。
等到他们两人都已经伤痕累累,皮开肉绽,赤身裸体以后,民众们把鲜血淋淋的、剥得精光的尸体,拖到一个临时搭起来的示众架那儿,由那些业余刽子手把他们头朝下倒吊起来。
接着来了一群胆子最小的懦夫,他们不敢碰活人的肉,把死人的肉一块一块割下来,拿到城里各处去叫卖约翰和高乃依的肉,十个铜子儿一小块。
年轻人透过百叶窗细得几乎觉察不出的隙缝,是不是看见了这可怕的一幕的结局,我们就不知道了;可是就在这两个殉难者被吊上示众架的时候,他穿过人群走了。这些人正在忙着干他们的那件愉快的活儿,丝毫没有注意到他。他来到仍然关着的托尔赫克门。
“啊,先生,”看守城门的人叫了起来,“你给我把钥匙送来了吗?”
“是的,朋友,拿去吧,”年轻人回答。
“唉!你没有早半个钟头把这把钥匙给我送来,真是太不幸了,”看守城门的人叹口气说。
“为什么?”年轻人问。
“那我就可以替两位德·维特先生开门啦;他们看见城门锁着,只好折回去,因而落在追赶他们的人的手里。”
“开门,开门!”有一个人喊道,从他的声音听起来他似乎有急事。
亲王转过身来,认出了凡·德刚上校。
“是你吗,上校?”他说,“你还没有出海牙城?这样执行我的命令可太慢了。”
“王爷,”上校回答,“这已经是我到的第三个城门了;我遇到两座城门都关着。”
“好吧!这位好人会替我们开这一座城门的。开吧,我的朋友,”亲王对看守城门的人说。看守城门的人听见凡·德刚上校刚才用“王爷”这个称号称呼这个脸色苍白的年轻人,而自己却那么不客气地跟他说话,吓得一下子呆住了。
所以他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连忙去开托尔赫克门。城门在门轴上轧轧地转开了。
“王爷要用我的马吗?”上校问威廉。
“谢谢,上校,我的一匹坐骑大概就在离这儿几步远的地方等我。”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金哨子,这在当时是用来召唤仆人用的,他吹了一下,声音又尖又长。紧跟着一个侍从骑着马奔来了,手里还牵着另外一匹马。
威廉不踏马镫,一下子跃上马背,用马刺狠狠地刺马,朝通往莱顿[1]的大路奔去。
到了大路上,他才回过头来。
上校隔着一匹马的距离在后面跟着。
亲王朝他做了个手势,要他和他并辔而行。
“你知道吗?”他没有停住马,说,“那些无赖像刚才杀高乃依一样,把约翰·德·维特先生也杀了。”
“唉!王爷,”上校伤心地说,“我宁可让这两个人留着,尽管他们是你当荷兰总督的道路上必须清除的障碍。”
“当然,刚才发生的事,”年轻人说,“最好没有发生。可是事已至此,无法挽回,况且,又不是我们造成的。国会一定会把信给我送到营地去,快赶路吧,上校,好让我们在信送到阿尔方[2]以前赶到。”
上校鞠了个躬,让亲王的马走在前面,自己在后面跟着,仍旧保持着亲王找他谈话以前的距离。
“啊!我真想,”威廉·德·奥兰治心怀恶意地嘟囔着说,他皱着眉头,咬紧嘴唇,马刺狠狠地夹紧马肚子,“我真想看看,太阳王路易[3]在听到人家刚刚用什么办法对待他的好朋友德·维特兄弟俩的时候,脸上的那副表情!哼!太阳,太阳,就跟我叫沉默者威廉一样;太阳,当心你的光芒吧!”
这位骑着骏马飞奔的年轻亲王,伟大的国王的死敌;这个总督,他的新政权前一天还是那么不稳固,可是海牙的市民刚刚用约翰和高乃依,这两个在世人和上帝面前跟他同样尊贵的亲王[4]的尸首,替他做了垫脚石。
注释:
[1]莱顿,荷兰南部的一个城市,在海牙的东北方。
[2]阿尔方,荷兰莱顿东面7英里的一个镇市。
[3]太阳王路易,法国国王路易十四(1638—1715),5岁即位。1661年亲政,实行“朕即国家”的绝对君主专制统治,人称“太阳王”。
[4]指约翰和高乃依。
[book_title]第6章 郁金香迷和他的邻居
海牙市民还在把约翰和高乃依的尸体割成碎块,威廉·德·奥兰治在肯定他的两个对手确实死了以后,正由凡·德刚上校跟着,在通往莱顿的路上驰骋,心里觉得凡·德刚上校心肠太软一点,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信任他了。就在这时候,忠心的仆人克莱克骑着一匹骏马,在两边种着树的堤道上奔跑,一口气奔过城市和附近的村庄,一点也不知道在他走了以后发生的可怕事情。
一旦安全了,为了避免引起猜疑,他把马留在一家马房里,从从容容地乘小船继续赶路。他换了好几班小船,小船在弯弯曲曲的河汊子里,抄着最近的路,把他载到多德雷赫特。那些弯弯曲曲的河汊子,把一座座迷人的小岛紧抱在潮湿的怀里。小岛边上长着柳树、灯芯草,还有开满鲜花的草地,一群群被阳光照得发亮的肥羊无忧无虑地在草地上吃草。
克莱克远远就认出了多德雷赫特,坐落在上面布满许多风车的小山脚下的赏心悦目的城市。他看到漂亮的、镶白边的红房子,砖砌的墙脚浸在河水里,临河的阳台上,迎风飘动着绣了金花的五颜六色的丝帷幔,那是印度和中国的珍贵的丝织品;帷幔附近,经常悬着长长的钓线,用来钓贪馋的鳝鱼;每天从厨房窗口扔进水里的布施物把它们引到住房周围来了。
克莱克从小船的甲板上,隔着所有不停转动的风车,望见了小山斜坡下的那座红白两色的房子,他的目的地。屋脊掩隐在一溜白杨的颜色略黄的叶丛里,房子背衬着黑压压的一片高大的榆树林子。有了这样的地势,阳光照在它上面,就像倾泻在一个漏斗里,甚至连那道绿色屏障都没能完全挡住的、每天早晚被河风送来的浓雾,都被阳光蒸干、烘热,变得有利于农作物了。
克莱克在城市里的日常喧闹中上了岸,立刻朝那座房子走去,我们现在要把那座房子向读者做一番必不可少的介绍。
洁白、整齐,到处都闪着亮光,隐蔽的地方比显眼的地方洗刷得还要干净,打蜡打得还要仔细。房子里住着一个幸福的人。
这个幸福的人,正像玉外纳[1]说的:raraavis[2],就是凡·拜尔勒医生,高乃依的教子。他从小就住在我们刚才描写过的那座房子里,因为他去世的父亲和祖父,高贵的多德雷赫特城的两位高贵的商人,都是在这座房子里出生的。
老凡·拜尔勒先生在印度做买卖,攒下了三四十万弗罗林[3],一六六八年小凡·拜尔勒先生的慈祥可爱的双亲去世以后,他发现这些弗罗林都还是崭新的,虽然上面刻印的铸造日期,有的是一六四〇年,有的是一六一〇年;这证明了其中有的弗罗林是他父亲的,有的弗罗林是他祖父的;这四十万弗罗林,我们得赶紧补充一句,不过是本故事的主角,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的钱包里的钱,零花钱,他在省里的产业每年还有一万弗罗林的收入。
高乃里于斯的父亲,这位可敬的公民在埋了他的妻子三个月以后,自己也归了天。他的妻子先走一步,似乎是要给他铺平死亡的道路,正如她生前为他铺平生活的道路一样。在最后一次拥抱他的儿子的时候,他曾经说:
“你要是想过真正的生活,那就吃吧,喝吧,尽量地挥霍吧,因为整天坐在实验室或者铺子里的一把木头椅子或者一张皮扶手椅子上辛苦工作,不能算是生活。你也有一天会死的;你要是不幸,没有孩子,你就会让我们的姓永远埋没,而我那些除了我父亲、我自己和制造货币的人以外,没有一个人掂过的弗罗林,也就要一下子大吃一惊地全部落到一个陌生主人的手里。你千万别学你教父高乃依·德·维特的样,他投身于政治,这种最忘恩负义的职业,他将来的结局可以断定不会好。”
这位可敬的凡·拜尔勒先生后来就死了,撇下了痛不欲生的儿子高乃里于斯。高乃里于斯不爱弗罗林,却非常爱他的父亲。
高乃里于斯于是一个人住在这座大房子里。
他的教父高乃依在公益事业中给他提供一个职位,可是白费力气;他的教父想让他尝尝荣誉的滋味,也是白费力气,虽然高乃里于斯为了遵从教父的意思,曾经跟德·留伊特尔[4]到率领一百三十九艘战船的“七省联邦号”旗舰上去过。大名鼎鼎的海军元帅带着这些战船去单独和法英联军一决雌雄。在舵手莱热尔的引导下,他曾经到了离“亲王号”只有一火枪射程的距离,在“亲王号”上的是英国国王的兄弟,约克公爵。他的保护人德·留伊特尔的攻击是那么迅速、那么巧妙,约克公爵知道自己的船就要被击毁的时候,只剩下逃到“圣米歇尔号”上的时间。他曾经看见被荷兰炮弹打得遍体鳞伤的“圣米歇尔号”退出战线。他曾经看见一艘战舰“山维克伯爵号”被炸沉,四百名水手葬身在波涛和大火中。他曾经看见在所有这一切的结尾,二十条战船化为齑粉,三千人死亡,五千人受伤以后,双方同时声明获得了胜利,一切还需要重新再来,结果除了在战争实录里多加了一个名字骚什乌德湾战役以外,什么也没有决定。高乃里于斯算了算,一个爱沉思默想的人,在他的同类用大炮互相轰击的时候,为了捂住眼睛,堵住耳朵,得浪费多少时间,于是向留伊特尔,向“普尔唐的留亚特”和荣誉告别,吻了吻他深深敬爱的议长的膝盖,回到他多德雷赫特的房子里,他有的是他争取来的安宁,他的二十八岁的年纪,铁一般的体格,敏锐的观察力,还有他的四十万弗罗林的现金和每年一万弗罗林的收入,他还深信:一个人老是从上天得到过多的恩赐,反而不会幸福,福多无福。
因此,为了按自己的方式为自己谋取幸福,高乃里于斯开始研究植物和昆虫,收集各个岛上的花草,并且加以分类,把全省的昆虫都制成标本,并且写了一篇论文,在稿子上还亲手画了插图,最后,他简直不知道该怎样来打发他的时间,特别是该怎样来花掉他那正以惊人的速度累积起来的钱,于是在他那个国家和他那个时代的所有最风雅、最费钱的蠢事中选中了一项。
他爱上了郁金香。
我们知道,在园艺学的这一分支,当时佛兰德斯人和葡萄牙人正在互相竞争,他们竟把郁金香神化了,对这种来自东方的花所做的事情,连博物学家对人类都决不敢做,因为怕引起上帝的忌妒。
不久以后,从多德雷赫特到蒙斯[5],人人都在谈论凡·拜尔勒先生的郁金香;人们都来参观他的花圃、排水沟、干燥室和摆放球根的架子,就像从前著名的罗马旅行家参观亚历山大[6]的画廊和图书馆一样。
开始的时候,凡·拜尔勒把每年的收入用来为他的收集打下基础,后来又动用他那些崭新的弗罗林来使他的收集达到尽善尽美的地步;因此他的努力获得了出色的成绩:他培植出五种不同的品种,一种取了他母亲的名字,叫“让娜”;一种取了他父亲的名字,叫“拜尔勒”;另一种取了他教父的名字叫“高乃依”。其余两种的名字我们已经想不起来,不过爱好者一定可以在当时的品种目录中找到。
一六七二年年初,高乃依·德·维特来到多德雷赫特,在他家的那座古老的房子里住了三个月;因为我们知道,不光高乃依一个人生在多德雷赫特,德·维特一家世世代代都是多德雷赫特人。
正像威廉·德·奥兰治说的,高乃依在那个时期已经完全失掉了民心。然而,在他的同乡,多德雷赫特的那些善良的居民的眼里,他还不是一个应该吊死的罪人。他们虽然不满意他那稍微有点过分纯正的共和主义,可是对他个人的品格还是感到骄傲的;所以当他进城的时候,他们还是很愿意以全城的名义向他举杯祝贺。
高乃依向他的同乡们道谢以后,就到他父亲的那座老宅子去看看,作了一些关于修理的指示,希望能在他妻子和孩子到达以前把房子修好。
随后,“留亚特”到他的教子家里去;在多德雷赫特也许只有他一个人还不知道“留亚特”回到了故乡。
高乃依·德·维特播下被人叫做政治热情的、不祥的种子,他引起的仇恨就跟凡·拜尔勒由于完全不问政治、专心培养郁金香而博得的爱戴那么深。
凡·拜尔勒因此受到他的仆人和雇工的爱戴;他也因此不能想象世界上还会有人对别人怀有恶意。
然而,尽管这是人类的耻辱,我们还是要说出来,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也有一个敌人,不过他自己还不知道。直到当时为止,“留亚特”和他的弟弟即使在最仇恨他们这一对可敬的兄弟的奥兰治派中间,也没有遇见过那么残忍、那么无情、那么不共戴天的敌人。这一对兄弟的情谊,生前没有发生过半点裂痕,由于相互间的忠诚,将要在死亡的彼岸继续存在下去。
就在高乃里于斯开始专心从事郁金香的培植,把自己每年的收入和他父亲的弗罗林花在这方面的时候,多德雷赫特有一个叫依萨克·博克斯戴尔的市民就住在他隔壁。那人一到了懂事的年纪,就有了和他相同的爱好,只要听到别人提到“tulban”这个字,就乐不可支。照《法国花卉学家》,也就是研究这种花的最高权威的解释,“tulban”是僧伽罗语[7]中用来指我们叫做郁金香的这种上帝的杰作的第一个名字。
博克斯戴尔不像凡·拜尔勒那么福气好,那么有钱。所以他靠了苦心和耐性,才勉强在多德雷赫特的家里辟了一块适于种植的园地。他按照最合适的方法混合泥土,他丝毫不差地按照园艺手册中规定的冷热温度来处理他的苗床。
依萨克知道他的玻璃温室里的温度,甚至二十分之一度的变化都觉察得出来。他知道风力的强度,加以调节,使它适合于他的花的花茎的摆动。因此,他的产品开始得到好评。它们也的确很美丽,甚至可以说是上品。有好些爱好者来参观博克斯戴尔的郁金香。最后,博克斯戴尔还在林奈[8]们和都纳福[9]们的世界里增添了一种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郁金香。这种郁金香很快就出了名,它传遍法国,传到西班牙,还传到了葡萄牙。从里斯本被赶出来的国王唐·阿尔丰沙六世[10],隐居在得塞拉岛,他不像大孔戴[11]那样把浇康乃馨花作为消遣,而是认真地培植郁金香。看见上面提到的“博克斯戴尔”以后,他就曾经说过:“不坏。”
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做了各种研究以后,突然变成了郁金香迷,他翻造了他的多德雷赫特的房子。正像我们已经说过的,他的房子就在博克斯戴尔的房子的隔壁。他把院子里的一座建筑加高了一层,这一来,从博克斯戴尔的花园里夺走了将近半度的温度,换句话说,也就是使博克斯戴尔花园里的温度降低了半度;更不用说它挡住了风,把他邻居的全部计算和园艺上的安排都打乱了。
这在邻居博克斯戴尔眼里,究竟还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不幸。凡·拜尔勒不过是一个画家,也就是说,是个企图把神妙的大自然搬到画布上,然而却搬走了样的疯子。画家为了得到充分的阳光,把画室加高一层,这是他的权利。凡·拜尔勒先生是个画家,就跟博克斯戴尔是个郁金香培植者一样;他为了他的画需要阳光,因而从博克斯戴尔先生的郁金香那儿夺走了半度温度。
法律是站在凡·拜尔勒先生那一边的。Benesit[12]。
何况博克斯戴尔曾经发现阳光太多对郁金香也有害,这种花在早晨和傍晚的温和的阳光里,比在中午灼热的阳光里,长得更好,而且颜色更鲜艳。
所以,他甚至还有点感激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无偿地替他搭了个挡太阳的天棚。
也许这不完全是真的,也许博克斯戴尔说的关于他邻居的这一番话并不能代表他的全部思想。但是伟大的人遇到了大灾大难,总可以在哲学里找到许多惊人的解脱。
可是,唉!这个倒霉的博克斯戴尔,他看到了那层增建的楼层的窗子里有许许多多鳞茎、球根、埋在土里的郁金香、栽在盆里的郁金香,总之与一个郁金香迷的行当有关的一切东西,这时候他心里是什么滋味哟!
那儿有一束束的标签,有架子,有分成小格的盒子,还有罩在架子上的铁丝网,既可以让空气流通,又可以挡住家鼠、象虫、睡鼠、田鼠和沟鼠,挡住这些特别喜爱两千法郎一个球根的郁金香的、奇怪的郁金香迷。
博克斯戴尔看见所有这些设备,大吃一惊,不过他还没有完全明白自己不幸到了什么程度。谁都知道凡·拜尔勒喜欢一切好看的东西。他为了画画,深入地研究自然。他的画像他的老师惹拉尔·道夫[13]和他的朋友米埃利斯[14]的画一样精致完美。也许是为了要画一个郁金香种植者的室内,他才把所有这些装饰用的附件摆在他的新画室里!
博克斯戴尔尽管用这种自欺欺人的想法来宽慰自己,还是没法抵制那侵蚀着他的强烈的好奇心。天一黑,他就搬了一把梯子,靠在他们两家的隔墙上,窥视邻居拜尔勒的家,亲眼看到了从前种满各种花草的那块很大的四四方方的土地已经翻成一条条花坛,土是掺合了河泥的富含腐殖质的松软沃土,这种混合土对种植郁金香特别适宜,花坛四周还围上一圈草,为的是加固,不让土壤坍下来。除此以外,还见得到早上和晚上的阳光,又安排了足够的阴影来调节中午的阳光;水很丰富,而且伸手可及;方向是西南偏南;总之,不但具备了保证成功的条件,而且保证发展的条件都一应俱全。再也用不着怀疑了,凡·拜尔勒现在变成一个郁金香培植者了。
博克斯戴尔当时就想到这个有四十万弗罗林本钱,每年还有一万弗罗林收入的学者,一定正在把全部精神的和物质的力量放在大规模培植郁金香上。他预料他的邻居一定能够成功,虽然日期还不能确定,但是决不会很远。他已经提前为这种成功感到痛苦,痛苦得双手无力,两膝发软,大失所望地从梯子上滚下来。
这么看来,凡·拜尔勒从他那儿夺走半度温度,并不是为了画面上的郁金香,而是为了真正的郁金香。这么看来,凡·拜尔勒会有一个接受阳光的最适合的方位,除此以外,还会有一间保存鳞茎和球根的宽敞的屋子,光线充足、空气流通、通风好的屋子,这样富裕阔绰博克斯戴尔是办不到的。他为了这个用途,不得不腾出自己的卧房,为了不让动物的血气影响他的球根和鳞茎,自己只好睡到阁楼上去。
博克斯戴尔就这样门挨门,墙隔墙,有了一个敌手,一个竞争者,也许还是一个胜利者;而且这个敌手不是什么默默无闻的普通花匠,而是高乃依·德·维特先生的教子,换句话说,是个有名望的人物。
我们看得出,博克斯戴尔的性格远没有包罗斯[15]那么好。包罗斯在被亚历山大[16]打败以后,用他的战胜者是个有名望的人物这一点来安慰自己。
万一凡·拜尔勒给一种郁金香取名叫“高乃依”以后,又培植出一种新品种,管它叫“约翰·德·维特”,那可怎么办呢?那简直会把人气死的。
博克斯戴尔这个预见到自己不幸的预言者,就这样从他充满忌妒的预见里,看到了将要发生的事情。
所以,在这个发现以后,博克斯戴尔度过了可以想象得到的最难熬的一夜。
注释:
[1]玉外纳(约60—约140),古罗马讽刺诗人。流传下来的讽刺诗有十六首。
[2]raraavis,拉丁文。意思是“罕见的鸟”。见玉外纳的讽刺诗第六首。他把当时能忠实于丈夫的女人比作“黑天鹅,世上罕见的鸟”。后来用来泛指一般罕见的东西或人。
[3]弗罗林,过去荷兰银币古尔登亦称弗罗林。
[4]德·留伊特尔(1607—1676年),杰出的荷兰海军元帅,1672年和1673年曾击败占有优势的英法舰队,阻止它们从海上对荷兰共和国的入侵。1676年在地中海对法国人作战,受重伤后死亡。
[5]蒙斯,比利时南部的一个城市。
[6]亚历山大,埃及地中海港口。是古代东方的文化艺术中心之一,城内有著名的图书馆,后被恺撒的士兵烧毁。
[7]僧伽罗语,斯里兰卡的基本居民僧伽罗人使用的语言,属印欧语系印度语族。
[8]林奈(1707—1778),瑞典博物学家。他曾对植物进行全面的分类。
[9]都纳福(1656—1708),法国植物学家。他的植物界分类可以说是林奈的先驱。此处“林奈们和都纳福们的世界”即指植物学家的世界。
[10]唐·阿尔丰沙六世(1643—1683),葡萄牙国王,在一次宫廷政变后,被其兄放逐到大西洋中亚速尔群岛的得塞拉岛。
[11]大孔戴(1621—1686),法国贵族,因参加反对当时首相马萨林红衣主教的“投石党”事件,被囚禁在巴黎附近的万森纳堡。
[12]Benesit,拉丁文,意思是“就是这样”。
[13]惹拉尔·道夫(1613—1675),荷兰画家,是伦勃朗的弟子。
[14]米埃利斯(1635—1681),荷兰画家,是惹拉尔·道夫的弟子。
[15]包罗斯,印度王公。公元前327年亚历山大侵入印度,打败了包罗斯,并将他俘虏。亚历山大允许他保留原有国土。此后他拥护亚历山大,成为马其顿的臣藩。
[16]亚历山大(前356—前323),马其顿国王,建立了亚历山大帝国,是古代杰出的战略家。
[book_title]第7章 一个郁金香培植者的仇恨
从这时候起,博克斯戴尔不再是操心,而是担心了。博克斯戴尔翻来覆去想着他的邻居的理想将会给他带来的一切损害,因而失去了使一个人的体力和脑力活动变得有力而高贵的力量,也就是说,不再对心爱的理想追求了。
可以想象得到,凡·拜尔勒从他把天赋的过人的才智用在这方面的时候起,就成功地培植出最美丽的郁金香。
高乃里于斯在颜色的变化、外形的改造和品种的增多上都获得了成功。连哈勒姆[1]和莱顿这两个土地最肥沃、气候最适宜的城市里,也没有人能赶上他。
他属于一个富于创造性的、天真朴实的学派。从十七世纪起,这个学派就把它的一个信徒在一六五三年加以发展的格言,当做座右铭:
轻视花就是冒犯上帝。
郁金香学派,所有的学派中最排外的学派,在一六五三年就根据这个前提推演出下面这个三段论法:
轻视花就是冒犯上帝。
花越美丽,轻视它,也就是越冒犯上帝。
郁金香是所有花中最美丽的花。
因此,谁轻视郁金香,谁就是犯了冒犯上帝的弥天大罪。
我们可以看出,按照这个理论,四五千荷兰、法国和葡萄牙的郁金香培植者,(锡兰、印度和中国的,我们暂且还不谈,)只要高兴就可以把整个世界置于法律保护之外,把好几万万对郁金香冷淡的人,都宣布为宗派分子、异教徒,应该处以死刑。
我们丝毫不应该怀疑,博克斯戴尔虽然是凡·拜尔勒的死敌,但是为了这样一个事业,他还是和他在同一个旗帜下前进。
凡·拜尔勒获得了无数次成功,使得人人都在谈论他;而博克斯戴尔的名字却永远从荷兰著名的郁金香培植者的名单中消失了。多德雷赫特的郁金香界也由这位谦逊的、从不侵犯别人的学者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代表了。
最值得骄傲的树苗就是这样从最平常的树枝上嫁接出来,巨大芬芳的玫瑰就是从颜色素淡的四瓣的野蔷薇开始。王族也往往就是从樵夫的茅屋或者渔夫的草棚里诞生。
凡·拜尔勒全身心地投入从事选种、栽培和采集的工作,受到了整个欧洲的郁金香界的赞扬,根本没想到有一个被他取而代之的倒霉鬼就在他旁边。他继续试验,继续获得成就;两年中,他的花坛上充满了那么多奇妙的东西,也许在上帝以后,除了莎士比亚[2]和鲁本斯[3]以外,还没有人能够和他相比。
因此,如果要想得到但丁[4]忘记描写的一个被打入地狱的灵魂的概念,只要看看这时候的博克斯戴尔就行了。凡·拜尔勒在花坛上除草、施肥和浇水,跪在种着草皮的边坡上,分析盛开的郁金香的每一根脉络,考虑应该怎样来改良,怎样来试着配颜色。这时候,博克斯戴尔却藏在他栽在墙边、像把扇子似的遮住他的一棵小枫树后面,窥看他的邻居的一举一动,看得眼睛都几乎爆出来,嘴里还冒着泡沫,遇到他相信看见对方高兴,或者注意到对方嘴边有一丝微笑,眼睛里有一丝幸福光芒的时候,就连声地发出诅咒,狠狠地发出恐吓,叫人想不通的是这些喷射出来的忌妒和愤怒的毒气,怎么会没有渗入花茎,给花带来凋谢的因素和死亡的根源。
邪恶一旦支配了人心,就会迅速发展。博克斯戴尔很快就不再满足于光看凡·拜尔勒了。他还要看看他的花;他本质上还是个艺术家;对手的杰作引起了他的兴趣。
他买了一架望远镜。有了这架望远镜,他能够跟花主人本人一样察看花的每一个变化,从第一年地里冒出白嫩的幼芽起,一直到五年以后,高贵优美的花苞长圆了,花苞上微微露出一点模糊不清的颜色,最后舒展开花瓣,只有到那时候才揭露出隐藏在花萼中的宝藏。
啊!有多少次,这个心怀忌妒的不幸者站在他的梯子上看到凡·拜尔勒的花坛中的郁金香,花美丽得使他睁不开眼睛,而且完美得使他透不过气来!
因此,经过了一段时期他自己也禁不住自己赞叹不已以后,他开始受到狂热的忌妒的折磨,这种折磨侵蚀他的胸口,把他的心变成无数互相吞噬的小蛇,可怕的苦痛的、卑鄙可耻的根源。
有多少次,博克斯戴尔在他受到笔墨难以形容的折磨时,恨不得在夜里跳进花园,毁掉那些植物,咬坏那些鳞茎,要是花主人敢出来保护郁金香,就杀掉他来泄愤。
可是在一个真正的园艺学家眼里,毁掉一棵郁金香是一件如此可怕的罪行!
杀掉一个人,倒还情有可原。
然而,由于凡·拜尔勒在他好像凭着本能掌握的这一门科学上,天天都获得进步,博克斯戴尔终于愤恨到了极点,打算向邻居的郁金香花坛里扔石头和棍子。
但是,考虑到第二天凡·拜尔勒看到损失马上就会查问;考虑到别人会注意到大街离得很远,而石头和棍子在十七世纪又不会像亚玛力人[5]时代一样从天上落下来;考虑到罪犯尽管是在夜里下手,还是会被发现,结果不仅会受到法律制裁,而且会在全欧洲郁金香培植者的眼里永远丧失名誉,博克斯戴尔,因此要用计谋来发泄他的仇恨,决定采用一个不会连累自己的办法。
他想呀想呀,确实想了很久,最后终于给他想出来了。
有一天晚上,他用一根十尺长的绳子系住两只猫的后腿,从墙顶上把它们扔到首领的花坛,王侯的花坛,帝王的花坛中间。这个花坛里不仅有“高乃依·德·维特”,还有乳白色、紫色和红色的“布拉奔[6]美人”;闪动的淡亚麻灰色、红色和鲜艳的肉红色的鹿特丹[7]的“大理石花纹”;哈勒姆的“奇迹”;还有“深紫灰色”和“浅紫灰色”郁金香。
受惊的动物从墙头上落下来,先在花坛上狂奔,打算各朝各的方向逃走,直到缚住它们的绳子绷紧了;随后感到没法跑得更远,它们就一边拼命地叫,一边乱窜,在花中间挣扎,结果花都被它们的绳子带断了;这样激烈地挣扎了一刻钟,它们终于把缚住它们的绳子挣断,逃得无影无踪了。
博克斯戴尔躲在枫树后面,因为天黑,什么也看不见;可是从两只猫的狂叫,他可以完全推想出来,他那愤恨不平的心里充满了快乐。
博克斯戴尔急着想知道破坏的程度,所以一直守到天亮,要亲眼享受享受那两只猫的斗争在他邻居的花坛上造成的后果。
晨雾冻得他发抖;但是他并不觉得冷;复仇的希望给他带来了温暖。
他的对手的痛苦将要补偿所有他吃过的苦。
白色的房子的门迎着初升的太阳开了;凡·拜尔勒走出来,带着一个在床上睡了一夜、做了一夜美梦的人的微笑,朝花坛走过来。
他突然发现这块头天晚上比镜子还要平的地上,有了一条条沟痕和一个个小土堆;他突然发现一排排整齐对称的郁金香完全乱了,乱得就像中了开花弹的一营士兵举着的长矛一样。
他奔过来,脸完全吓白了。
博克斯戴尔高兴得发抖。十五棵到二十棵受伤、压坏的郁金香倒在地上,有的弯倒,有的完全折断,而且已经枯萎了;液汁从它们的伤口里流出来。这液汁,这珍贵的血,凡·拜尔勒真恨不得用自己的血去赎回来。
然而,多么惊人!凡·拜尔勒多么高兴!博克斯戴尔的痛苦又是多么难以形容啊!博克斯戴尔存心破坏的那四棵郁金香,没有一棵受伤。它们在同伴的尸体中间,傲然地抬起它们高贵的头。这就足以安慰凡·拜尔勒,这就足以气死那个凶手,他看见自己犯下的罪白犯了,气得直扯自己的头发。
多亏老天保佑,这场落在凡·拜尔勒头上的灾难,远不及原来可能的那么严重。他为这场灾难伤心,可是猜不出原因。他问了问,才知道猫乱叫了一夜。而且他从猫爪子留下的痕迹,和留在战场上的毛,断定猫的确来过。漠不关心的露珠还在毛上面,如同在旁边折断的花叶上一样抖动呢!为了防止以后再发生同样的灾难,他命令每天夜里都要有一个花匠学徒睡在花坛旁边的岗亭里。
博克斯戴尔听见下命令。他看见岗亭当天就盖起来了;他庆幸自己没有被疑心到,不过他比以前更恨这个幸运的园艺学家。他在等待更好的机会。
差不多就是在这个时期,哈勒姆的郁金香协会提出一笔奖金,奖给发现(我们不敢说“创造”)没有一点杂色斑点的大黑郁金香的人;这是一个还没有解决,而且被认为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因为当时在自然界中,甚至连茶褐色的品种还没有呢。
因此,人人都说,创立奖金的人完全可以把十万弗罗林提高到二百万弗罗林,因为这件事根本办不到。
然而郁金香界并不因此就没有引起一场从上到下的轰动。
有几个爱好者打主意干,但是不相信会成功;可是园艺家们的想象力实在丰富,尽管他们认为他们的投机一定会失败,他们的脑子还是光想着这棵大黑郁金香。在当时就像贺拉斯的黑天鹅,和法国传说中的白乌鸫一样,大黑郁金香被认为是一个幻想。[8]
凡·拜尔勒是那些打主意干的郁金香培植者中间的一个。博克斯戴尔是那些想投机的人中间的一个。凡·拜尔勒自从把这个努力的目标树立在他的清晰机敏的头脑里的时候起,为了使他已经种出的郁金香从红色变成棕色,然后再从棕色变成深棕色,慢慢地开始了选种工作和其他必不可少的措施。
第二年,他就得到纯茶褐色的品种,博克斯戴尔在花坛里看见了它们,而他自己还只种出了浅棕色的。
向读者解释一下郁金香向各种元素吸取颜色的美妙的原理,也许是必要的;也许你们很乐意让我们证明园艺家是无所不能的,证明他们凭了耐心和天才,可以利用太阳的火力,水的纯洁,泥土的精华,空气的清新。但是我们决定要写的,不是论述一般郁金香的论文,而是一朵特殊的郁金香的故事;所以无论这个和我们的主题相近的主题多么吸引人,我们也只好割爱了。
博克斯戴尔又一次让他的敌人占了上风,对培植工作感到了厌倦,于是像个半疯半傻的人似的将全部精力贯注在观察上。
他的对手的家可以说是无遮无拦的。花园暴露在阳光下,装着大玻璃窗的那些房间一目了然,什么架子啦,柜子啦,盒子和标签啦,有了望远镜,都很容易看清楚。博克斯戴尔听任自己的鳞茎在苗床上腐烂,种子囊在盒子里干掉,郁金香在花坛里枯死;从此以后,他的生活就是看,他只关心凡·拜尔勒家发生的事;他靠凡·拜尔勒的郁金香的花梗呼吸,靠浇在郁金香上的水解渴,靠他的邻居撒在疼爱的球根上的细软的泥土充饥。但是最奇妙的一部分工作并不是在花园里进行的。
夜里一点钟的钟声响了,凡·拜尔勒上楼,到他的实验室去,也就是到博克斯戴尔用望远镜看得清清楚楚的那间装着大玻璃窗的房间去。只要学者的灯光,代替日光照亮了墙壁和窗子,博克斯戴尔就看见他的对手的创造天才在活动。
他看着凡·拜尔勒选种,用能改良或者能增加色素的液体浇它们,他猜得到凡·拜尔勒为什么给这些种子中的一部分加热,然后弄潮,再用一种嫁接方法把它们跟其余的种子接起来,这是一种精细的,而又需要惊人的技巧的工作。他也猜得到凡·拜尔勒为什么把应该产生出黑颜色的关在暗处,把应该产生出红颜色的放在阳光或者灯光底下,把应该产生出白颜色的用水的反光不停地照射,因为白颜色是液体元素最纯洁的表现。
这种天真无邪的魔术,是孩子气的梦想和成年人的才华的共同产物,这种坚忍不拔的、没完没了的工作,博克斯戴尔知道自己没有能力做到,这个忌妒者只好把整个生命,全部思想和希望都投入在望远镜里。
说也奇怪,艺术上的自尊心和兴趣竟然不能把依萨克心里强烈的忌妒和报复的渴望抵消,有时候,他用望远镜对准凡·拜尔勒的时候,产生了错觉,以为自己是拿着一支百发百中的火枪在对准凡·拜尔勒,他还用手指去找枪机,想开枪打死凡·拜尔勒。可是时候到了,我们应该把“普尔唐的留亚特”来访问他的故乡这件事,和这两位一个在工作,另一个在窥探的时期结合起来了。
注释:
[1]哈勒姆,荷兰南部城市,在海牙东北面,阿姆斯特丹西面。
[2]莎士比亚(1564—1616),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戏剧家,诗人。
[3]鲁本斯(1577—1640),佛兰德斯画家。
[4]但丁(1265—1321),意大利诗人,人文主义者。他的作品《神曲》共分三部分:“地狱”、“炼狱”和“天堂”。在“地狱”中作者描写了犯罪的灵魂在地狱里遭受骇人听闻的苦难。在这些灵魂中有叛国的罪犯,也有神父和教皇。
[5]亚玛力人,古代游牧民族,常常袭击犹太人。
[6]布拉奔,比利时省名,17世纪时是荷兰南部一省,包括面积较现在更广。
[7]鹿特丹,荷兰南部的一个大海港。
[8]在古代罗马,黑天鹅被认为是不存在的,其实澳大利亚就有。贺拉斯在他的一首诗中创造了女神维纳斯的形象,她驾着由黑天鹅拉的宝车。白乌鸫出现在法国古老的传说中,一般用来形容不可能有的人或物。
[book_title]第8章 幸运的人交上了厄运
高乃依把家里的事料理完以后,在一六七二年一月,来到他的教子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家里。
夜色已经降临。
高乃依虽然不大懂园艺,也不大懂艺术,还是把整座房子都参观到了,从画室参观到暖房,从油画参观到郁金香。他感谢他的教子在骚什乌德湾战役中曾经在旗舰“七省联邦号”的甲板上陪伴他,并且感谢他的教子给一种名贵的郁金香起了他的名字;他始终带着父亲对儿子的那份慈祥和蔼,在他观看凡·拜尔勒的财宝的时候,成群的人怀着好奇心,甚至是怀着敬重的心情聚集在这个幸运者的门前。
所有这些闹声惊动了正在炉边吃点心的博克斯戴尔。
他一打听,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以后,就连忙爬上他的观察岗位。
他不顾天气寒冷,站在那儿用望远镜看。
自从一六七一年秋天以后,他就不大用这架望远镜了。郁金香就像地道的东方姑娘一样畏寒,到了冬天决不可能留在地里,必须移到室内。它们需要抽屉里的软床和温暖的炉火。因此高乃里于斯就在他的实验室里,在他的书籍和油画中间度过整个冬天。他难得上他放鳞茎的那间屋里去,除非是为了放一点阳光进来;他一发现天上有太阳,就推开一扇玻璃的上下推拉窗,好歹也得把阳光请进来。
我们提到的那天晚上,高乃依和高乃里于斯,由几个仆人跟随着,一同参观了所有的房间以后,高乃依低声对凡·拜尔勒说:
“我的孩子,把你的人都打发开,让我们俩单独待一会儿。”
高乃里于斯点点头,表示遵从。
接着高声说:
“先生,现在你愿意看看我的郁金香的干燥室吗?”
干燥室!这个郁金香界的Pandmonium[1],这个神殿,这个SanctumSanctorum[2],就像古时候的特尔斐[3]一样,是严禁教外人入内的。
正如当时不可一世的、伟大的拉辛[4]所说:从来没有一个下人敢冒失地跨进一步。高乃里于斯只准许一个年老的弗里斯女用人的无害的扫帚进去。她是高乃里于斯的奶妈,自从他献身给郁金香以后,她就再也不敢在炖肉里放洋葱,生怕伤了她奶大的这个孩子的心。
所以,那些端着蜡烛的仆人一听见干燥室这三个字,立刻就恭恭敬敬地让开。高乃里于斯从走在最前面的一个仆人手里接过蜡烛,把他的教父领进那间屋子。
说到这儿得补充一句,干燥室正是博克斯戴尔不断用望远镜窥探的那间装着大玻璃窗的屋子。
这个忌妒者从来没有这么专心地守在他的岗位上。
首先他看见墙壁和窗户都照亮了。随后出现了两个人影。其中一个威严肃穆、个子高大,在高乃里于斯放蜡烛台的桌子旁边坐下。
博克斯戴尔认出这个人就是高乃依·德·维特,他脸色苍白,长长的黑发从前额上分开,披在肩膀上。
“普尔唐的留亚特”对高乃里于斯说了几句话,这个忌妒者只看见他的嘴唇掀动,却猜不透说的是什么。然后“普尔唐的留亚特”从怀里取出一个密封的白纸包递给高乃里于斯。博克斯戴尔从高乃里于斯接纸包和把它放在一个柜子里的举动上,猜出里面准是极重要的文件。
他起初以为,这包珍贵的东西一定是从孟加拉或者锡兰刚捎来的球根,可是他立刻又想到:高乃依并不培植郁金香,他只操心“人”这种和郁金香比起来,既难看,而又难叫它开花的不好的植物。
因此,他又回到原来的想法上:这个包里完全是文件,与政治有关的文件。
可是为什么要把和政治有关的文件交给高乃里于斯呢?他不仅仅对政治这门科学一窍不通,甚至还以此夸口。照他的看法,这门科学比化学,甚至比炼金术还要艰深难懂。
高乃依已经感到他的同胞们开始对他不欢迎了,这对他是个威胁。毫无疑问,他交给他的教子凡·拜尔勒的,一定是一件托他教子保管的东西;“留亚特”这样做是非常聪明的,因为,如果要搜寻这包东西的话,也决不会搜到与任何阴谋无关的高乃里于斯的家里来。
再说博克斯戴尔了解他的邻居;如果纸包里是球根,高乃里于斯一定会克制不住自己,立刻拿出一副郁金香爱好者的姿态研究他收到的礼物,估量它的价值。
相反的,高乃里于斯恭恭敬敬地从“留亚特”手里接过那包东西,又恭恭敬敬地把它放到一个抽屉里,推到抽屉的尽里头,无疑的,起初是为了不让人看见,然后是为了不让它过多地占去放鳞茎的地方。
纸包放进抽屉以后,高乃依·德·维特站起来,握了握教子的双手,朝门口走去。
高乃里于斯连忙端起蜡烛台奔过去,很有礼貌地走在前面照着他。
于是,烛光渐渐地在装着大玻璃窗的屋子里熄灭,接着就出现在楼梯上,出现在前厅里,最后出现在街上。街上还挤满了人,他们等着看“留亚特”上马车。
忌妒者一点也没有猜错。“留亚特”交给他的教子,并且由他的教子小心收藏起来的,正是约翰和德·卢瓦先生的来往信件。
只不过交这包东西的时候,正像高乃依对他弟弟说的,丝毫没让他的教子怀疑到它在政治上的重要性。
他惟一的嘱咐是:这包东西不论谁来取,非得有他的字据才能交出。
就像我们已经看见的,高乃里于斯把这包东西锁在放最珍贵的球根的柜子里。
等“留亚特”走了,人声和灯火都消失了,我们的主人公也就不再想到这包东西;相反的,博克斯戴尔脑子里却放不开了。博克斯戴尔看到这包东西,就像一个能干的领航员看到了遥远、几乎觉察不出的云,它越过来越大,而且挟着暴风雨。
现在,我们的故事的所有路标都已经在这片从多德雷赫特伸展到海牙的沃土上插好了。谁要是愿意,谁就可以在以下几章里顺着它们走下去。至于我们呢,我们已经遵守诺言,证明了:不论是高乃依·德·维特还是约翰·德·维特,在整个荷兰也决不曾有过像凡·拜尔勒的敌人那么凶恶的敌人,凡·拜尔勒的这个敌人就是他邻居依萨克·博克斯戴尔先生。
然而,这个郁金香培植者还蒙在鼓里,一无所知,只顾朝哈勒姆协会提出的目标前进。他从茶褐色的郁金香进展到炒过的咖啡豆色的郁金香。当我们前面讲过的那件大事在海牙发生的那一天,大约下午一点钟,我们回到他那儿去,发现他正从花坛上取出几个还没有得到最后成功的鳞茎。这是用炒过的咖啡豆色的郁金香的种子种出来的,直到当时还不曾开过花,花期定到了一六七三年春天,而且没错儿,开出来的花一定是哈勒姆协会征求的那种大黑郁金香。
一六七二年八月二十日下午一点钟,高乃里于斯正在他的干燥室里,脚踩在桌子的横档上,胳膊肘支在台布上,万分愉快地望着他刚从他的鳞茎上分出来的三个球根:三个纯净、完美无缺的球根,这是科学和大自然最奇妙的产品的无价的幼苗,科学和大自然的力量合而为一,一旦成功了,就会使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的名字永垂不朽。
“我会种出大黑郁金香来的,”高乃里于斯一边分球根,一边自言自语,“我会得到十万弗罗林的奖金。我要把这笔钱分给多德雷赫特的穷人;这样一来,有钱的人在屡次内战中引起的仇恨就会平息下去,我也就可以既不怕共和派也不怕奥兰治派,继续把我的花坛保持得非常美好。我也不必担心哪一天会发生暴动,担心多德雷赫特的那些开铺子的和海港里的那些水手会跑来拔我的鳞茎给他们家里人充饥,正像他们在想到我花两三百弗罗林买了一个鳞茎的时候,有时会低声吓唬我那样。就这样决定了,我要把哈勒姆的十万弗罗林奖金分给穷人。
“虽然……”
说到这个“虽然”,高乃里于斯停下来,叹了口气。
“虽然,”他继续说,“这十万弗罗林,如果用来扩大我的花坛,或者甚至到东方,到美丽的花朵的祖国去旅行一次,是一笔很愉快的花费。
“唉!不应该去想这些,如今这时世,左右局势的就是火枪、军旗、战鼓和宣言!”
凡·拜尔勒抬起头来望着天,叹了口气。
随后,他又低下头来看他的鳞茎。在他的心里,它们可要比那些枪、军旗、战鼓和宣言重要得多,所有那些东西只会搅得一个正直的人心神不宁。
“然而,你瞧,这几个球根可真美,”他说,“多么光滑,多么完美,它们的外貌又是多么忧郁,预示着我的郁金香一定会开得跟乌木一样黑!表皮上的脉络很细,甚至肉眼都看不出。啊!可以肯定决不会有一个斑点来损坏我一手种出来这朵花的丧服。
“我彻夜不眠,辛勤劳动,费尽心机才养育的这个女儿,该叫它什么名字呢?TulipanigraBarloensis[5]。
“对,Barloensis[6];漂亮的名字。等到这个消息随着风传遍世界,整个欧洲的郁金香界,也就是说,整个欧洲的知识界都会大吃一惊。
“大黑郁金香已经种出来了!‘它叫什么名字?’郁金香迷会问。‘TulipanigraBarloensis。’‘为什么叫Barloensis?’‘因为它的培植者叫凡·拜尔勒,’人家会这样回答。‘这个凡·拜尔勒,他是谁?’‘就是已经种出“让娜”、“约翰·德·维特”、“高乃依”等五种新品种的那个人。’对,这就是我的野心。它永远不会叫任何人流泪。也许等到我的教父,那个杰出的政治家,仅仅因为我的花取了他的名字才有人知道他的时候,人们还会谈起TulipanigraBarloensis。
“这些可爱的球根啊……
“等我的郁金香开了花,”高乃里于斯继续自言自语,“如果荷兰又太平了,我愿意只分五万弗罗林给穷人,话说回来,对一个毫无责任的人说来,这已经很不错了。然后,我要用剩下的五万弗罗林做实验。用这五万弗罗林我希望能够使郁金香放出香味,啊!如果我能使郁金香放出玫瑰花或者康乃馨花的香味,甚至放出一种特殊的香味,那还要好呢,如果我能恢复这个花中之后因为离开东方的宝座,登上欧洲的宝座而失掉的那种原来就有的天然芳香,也就是说它在印度半岛、果阿、孟买、马德拉斯,尤其是在据说古时候是人间乐园,而现在叫做锡兰的那个岛上,应该有的那种香味。啊!这是多大的光荣啊!我真可以说,我情愿做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也不情愿做亚历山大、恺撒[7],或者马克西米连[8]。
“了不起的球根啊……”
高乃里于斯享受着沉思的乐趣;高乃里于斯沉溺在最甜蜜的梦想中。
突然,他屋子的门铃响了,铃声比平时猛烈得多。
高乃里于斯吓了一跳,手连忙按在球根上,回过头去。
“谁?”他问。
“先生,”仆人回答,“是从海牙来的一个信使。”
“从海牙来的信使……他来干什么?”
“先生,是克莱克。”
“约翰·德·维特先生的心腹仆人克莱克吗?好!叫他等一会儿。”
“我不能等了,”过道里有一个声音说。
克莱克一边说,一边不听吩咐,奔进了干燥室。
这样硬闯进来,完全违反了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家的习惯,因此,一看见克莱克冲进干燥室,他按着球根的那只手几乎有点痉挛地动了一下,他这一动,把两个球根碰掉了,一个滚到大桌子旁边的一张桌子底下,另一个滚到壁炉里。
“见鬼!”高乃里于斯说,连忙去寻找他的球根,“出了什么事啦,克莱克?”
“先生!”克莱克说,把那张纸放在只剩下第三个球根的大桌子上,“请你一刻也不要耽搁,马上看一看这张纸。”
克莱克相信在多德雷赫特的街头已经注意到有类似他刚在海牙避开的那种骚乱的迹象,所以头也不回地就溜走了。
“好的!好的!亲爱的克莱克,”高乃里于斯说,伸手到桌子底下去拾珍贵的球根,“我会看你的那张纸的。”
随后,拾起了球根放在手心里检查。
“好!”他说,“这一个没跌坏。克莱克这个鬼家伙!居然这样闯到我的干燥室里来!现在再看看那一个吧。”
凡·拜尔勒没有放下那个遁走的球根,走到壁炉跟前,跪下来,用指尖碰了碰灰烬,幸好灰是冷的。
过了一会儿,他就摸到了第二个球根。
“好,”他说,“摸到了。”
他几乎带着慈父般的感情仔细地望着它,说:
“跟第一个一样没摔坏!”
就在这当儿,高乃里于斯还跪在地上检查第二个球根,干燥室的门猛烈地摇动,紧跟着就给打开了,高乃里于斯顿时觉得被人叫做愤怒的那个坏顾问的火焰升到双颊和耳根。
“又是什么事?”他问,“怎么!这儿的人都变成疯子了吗?”
“先生!先生!”一个仆人一边奔进干燥室一边喊,比起克莱克来脸色更苍白,神情也更慌张。
“什么事?”高乃里于斯问,家中接连两次打破常规,使他料到一定有了什么大祸。
“先生,快逃,快逃!”仆人大声说。
“逃!为什么?”
“先生,房子里到处都是国会派来的士兵。”
“他们来干什么?”
“来找你。”
“找我干什么?”
“抓你。”
“抓我?”
“是的,先生,带头的是一位法官。”
“这是什么意思?”凡·拜尔勒问,手里握着两个球根,眼睛恐惧地望着楼梯。
“他们上来了,他们上来了!”仆人喊道。
“啊!我亲爱的孩子,我可敬的主人!”奶妈也走进了干燥室,说,“把你的金银珠宝收拾收拾,赶快逃吧,逃吧!”
“可是,奶妈,你要我从哪儿逃呢?”凡·拜尔勒问。
“从窗口跳下去。”
“二十五尺高。”
“你会掉在六尺深的软泥上的。”
“不错,可是我会掉在我的郁金香上。”
“不要紧,跳吧。”
高乃里于斯拿起第三个球根,走过去,把窗户打开,可是他看到的是他会给花坛带来多大的损失,而不是看到他将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去,他说:
“决不跳。”
说着往后退了一步。
就在这当儿,他们隔着楼梯的栏杆看到了士兵们的戟梢。
奶妈朝天举起了双手。
至于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作为一个郁金香培植者,而不是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应该赞扬他,他一心一意想到的只是他那些无法估价的球根。
他四处张望了一下,想找点纸把它们包起来,看到了克莱克放在桌上的那一页《圣经》,连忙拿起来,因为心里那么乱,也没有想到纸是从哪儿来的,就把三个球根包起来,藏在怀里等着。
就在这一刹那,士兵们由一个法官领着进来了。
“你是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医生吗?”那法官问,虽然他明明认识这个年轻人;不过他这是按照法律的程序办事,而且我们也可以看出,这样问起来可以显得威风些。
“是,凡·斯邦朗法官,”高乃里于斯客气地朝法官鞠了一个躬,回答,“你也明明知道。”
“好吧!把藏在你家里的煽动性的文件交给我们。”
“煽动性的文件?”高乃里于斯叫了起来,这个责问把他惊呆了。
“哼,不要装傻了。”
“我向你发誓,凡·斯邦朗法官,”高乃里于斯回答,“我实在一点也不知道你的话是什么意思。”
“那么,我就提醒提醒你吧,医生,”法官说,“把卖国贼高乃依·德·维特今年正月在你家里交给你保管的文件交给我们。”
高乃里于斯一下子明白过来了。
“哈!哈!”凡·斯邦朗说,“你现在记起来了,是不是?”
“是的,可是你刚才说的是煽动性的文件,我可没有那种文件啊。”
“啊,你不承认吗?”
“当然。”
法官转过头去,把整个屋子很快地扫了一眼。
“你家里叫做干燥室的那间屋子在哪儿?”他问。
“我们现在就在干燥室里,凡·斯邦朗法官。”
法官朝夹在他的卷宗上面的一页材料看了一眼。
“很好,”他胸有成竹地说。
然后,他朝高乃里于斯转过身来。
“你愿意把这些文件交给我吗?”他说。
“可是我不能啊,凡·斯邦朗先生。这些文件不是我的,而是交给我保管的;代人保管的东西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高乃里于斯医生,”法官说,“我以国会的名义,命令你打开这个抽屉,把里面的文件交给我。”
法官用手指很准确地指着壁炉旁边的一口柜子的第三个抽屉。
“普尔唐的留亚特”交给他教子保管的文件的确是在第三个抽屉里,这证明警察局得到的情报是完全正确的。
“好!你不愿意吗?”凡·斯邦朗看见高乃里于斯一动不动地愣在那儿,说,“那么我自己来开。”
法官把抽屉完全拉开,首先露出来的是二十来个鳞茎,排列得整整齐齐,而且很仔细地加上标签,接着是纸包,纸包还跟不幸的高乃依·德·维特交给他教子的时候一模一样,没有动过。
法官把封口的火漆弄碎,撕开封套,急切地朝露在他眼前的头几页看了一眼,用可怕的声音喊道:
“啊!法院得到的情报一点也不错!”
“怎么!”高乃里于斯说,“里面是什么东西?”
“哼,别再装傻了,凡·拜尔勒先生,”法官回答,“跟我们走吧。”
“怎么!叫我跟你们走!”医生叫了起来。
“不错,因为我以国会的名义逮捕你。”
当时还没有用威廉·德·奥兰治的名义逮捕人。因为他当总督的时间还不久。
“逮捕我!”高乃里于斯叫道,“可是我犯了什么法啊?”
“这不是我的事情,医生,你去跟你的法官们讲理吧。”
“在哪儿?”
“在海牙。”
高乃里于斯吓坏了,吻了吻人事不省的奶妈,又和泪流满面的仆人们握了握手,就跟法官走了。法官把他当作一名国家的要犯,关在一辆马车里派人火速送往海牙。
注释:
[1]Pandmonium,拉丁文,意思是“殿堂”。
[2]SanctumSanctorum,拉丁文,意思是“至圣所”。
[3]特尔斐,指阿波罗神庙,在古希腊特尔斐城。
[4]拉辛(1639—1699),法国悲剧作家。
[5]TulipanigraBarloensis,拉丁文,意思是“拜尔勒氏黑郁金香”。在科学上对于新发现的动植物品种,往往把发现者的名字加在上面,而且用拉丁文,作为学名。
[6]Barloensis,拉丁文,意思是“拜尔勒氏”。
[7]恺撒(前100—前44),古罗马统帅和政治家。建立独裁统治,集执政官、保民官、独裁官等大权于一身。
[8]马克西米连(1459—1519),德意志国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book_title]第9章 侵入
刚才发生的事,可以猜想得到,是依萨克·博克斯戴尔先生捣的鬼。我们还记得,靠了望远镜的帮助,高乃依·德·维特和他的教子的那次会见,他没有漏过任何一个细节。
我们还记得,他什么也没有听见,可是他什么都看见了。
我们还记得,他看见“普尔唐的留亚特”的教子小心翼翼地把纸包放在他放最珍贵的鳞茎的抽屉里,那时候就已经猜到“普尔唐的留亚特”交给他教子的文件非常重要。
结果是:远比邻居高乃里于斯留心政治的博克斯戴尔,知道了高乃依·德·维特犯了叛国罪,被逮捕以后,心里就想:只要一句话,就准可以叫这个教子像他的教父一样被捕。
博克斯戴尔尽管心里充满快乐,然而在最初,一想到告密以后,就很可能把一个人送上断头台,心里还有些畏缩。
可是,坏念头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坏心眼的人很快就习惯了那些坏念头。
何况依萨克·博克斯戴尔先生还用下面这个诡辩来鼓励自己呢:
“高乃依·德·维特既然被控告叛国,而且逮捕起来,自然是个坏公民。
“而我呢,我既然没遭到任何控告,而且自由得跟空气一样,自然是个好公民。
“所以说,既然高乃依·德·维特是一个坏公民——这已经是可以肯定的了,因为他已经被控告犯了叛国罪,而且被逮捕了,他的同谋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自然是一个和他一样坏的坏公民。
“我呢,我是个好公民,而每一个好公民都有责任检举坏公民,因此我依萨克·博克斯戴尔,就有责任检举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
可是,这番推论不管听起来多么有道理,也许还不能完全左右博克斯戴尔;如果贪婪鬼不冒出来和忌妒鬼联合一致的话,也许这个忌妒者还不至于会屈服在煎熬着他的心的单纯的复仇欲望之下。
博克斯戴尔并不是不知道凡·拜尔勒在培植大黑郁金香这方面取得的成就。
高乃里于斯医生尽管谦虚,还是不能向他最亲密的朋友们隐瞒:他有九成把握在一六七三年得到哈勒姆园艺协会提出来的十万弗罗林的奖金。
就是因为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有九成把握,依萨克·博克斯戴尔心里才如煎似熬。
如果高乃里于斯被捕,家里一定会乱得一团糟。在他被捕的当天夜里,谁也不会想到去照看花园里的郁金香。
博克斯戴尔要在这天夜里爬过墙去,他知道会开出大黑郁金香的鳞茎在哪儿,他要把这个鳞茎偷到手,黑郁金香就会在他家里,而不是在高乃里于斯家里开花。得到十万弗罗林奖金的会是他,而不是凡·拜尔勒了。何况还有把新品种的花叫做TulipanigraBoxtellensis[1]的这种荣誉。
这结果不仅可以满足他的复仇心,而且也可以满足他的贪婪心。
他醒着的时候,只想着大黑郁金香;睡着了呢,也只梦到它。
最后,到了八月十九日,下午两点钟左右,这股诱惑已经达到依萨克先生再也抵制不住的强烈程度。
结果他写了一封匿名的告密信,虽然没有真凭实据,写得却非常明确详细。他把这封信寄了出去。
就是投在威尼斯的铜狮子嘴里的恶毒的纸也没有产生过这么迅速而可怕的效力。
当天晚上,首席法官接到了这封信,立即召集他的同僚们第二天早晨开会。第二天早上,他们在会上,决定逮捕,并且把命令交给凡·斯邦朗法官执行。凡·斯邦朗法官呢,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像一个正直的荷兰人应该的那样完成了这桩任务,在海牙的奥兰治派烤着从高乃依·德·维特和约翰·德·维特尸体上割下来的肉的时候,他逮捕了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
然而,不知是因为羞愧呢,还是因为犯了罪心虚,依萨克·博克斯戴尔那天没有勇气把望远镜对准花园、画室和干燥室。
可怜的高乃里于斯医生的家里会发生什么,他完全可以料到,所以也不需要看了。当他那惟一的仆人走进他的卧房的时候,他甚至还没有起来。他的这个仆人忌妒高乃里于斯家的仆人的命运的强烈程度,不亚于他本人忌妒主人的命运。博克斯戴尔对他说:
“我今天不起来了;我病了。”
九点钟光景,他听到街上一片闹声,禁不住发抖;在这一刻,他脸色比真正的病人还要苍白,抖得比真正发烧的人还厉害。
他的仆人走进来;博克斯戴尔躲到被窝里。
“啊!先生,”仆人叫道,他并不是没有想到,叹惜凡·拜尔勒遭到的不幸就是向他主人报告一件好消息,“啊!先生,你不知道这一刻出了什么事吗?”
“你要我怎么知道呢?”博克斯戴尔用几乎可以说是难以理解的声音回答。
“哟!博克斯戴尔先生,人家现在正在逮捕你的邻居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呢,因为他犯了叛国罪。”
“胡说!”博克斯戴尔用弱得听不见的声音喃喃地说,“不可能。”
“真的!至少别人是这么说的;再说,我刚才还看见凡·斯邦朗法官带着弓箭手到他家去。”
“啊!要是你亲眼看见的,那就不同了。”
“不管怎么样,”仆人说,“我再去打听打听,放心吧,先生;我会随时告诉你的。”
博克斯戴尔只做了个手势,表示对他仆人的那股热心的鼓励。
仆人出去了。他过了一刻钟,又回来说:
“啊!先生,刚才告诉你的,都是千真万确的。”
“到底是怎么回事?”
“凡·拜尔勒先生被捕了,他们把他关在马车里,刚刚押到海牙去了。”
“押到海牙去了!”
“嗯,要是别人说的是真的,押到那里可对他不利。”
“别人怎么说的?”博克斯戴尔问。
“哦!先生,据别人说,不过不一定可靠,据别人说,海牙的市民这时候大概正在杀害高乃依先生和约翰·德·维特先生。”
“啊!”博克斯戴尔嘟囔着,说他嘟囔,还不如说他是在透大气来得恰当。他一边还闭上了眼睛,不用说,那是为了撵走出现在他面前的那幅可怕的景象。
“见鬼!”仆人走出房去的时候说,“依萨克·博克斯戴尔先生想必是真的病了,所以听到这样的消息才没有跳下床来。”
事实上呢,依萨克·博克斯戴尔是真的病了,他犯的病,是一个刚杀了人的凶犯的心病。
不过,他杀这个人有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已经达到了,而第二个还没有实现。
夜降临了。博克斯戴尔期待着的就是这个夜晚。
天一黑,他就起来了。
随后,他爬上他的枫树。
他估计得不错:没有人想到看守花园;房子和仆人全都乱得一团糟。
他听到钟打十点,十一点,十二点。
十二点,他心突突地跳着,双手哆嗦,脸色灰白,从树上下来,搬了一把梯子,靠在墙上,一直爬到上面第二级梯磴,仔细地听。
一切都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划破黑夜的寂静。
全幢房子里只有一处还有灯光。
那是奶妈的灯光。
寂静和黑暗壮了博克斯戴尔的胆子。
他一条腿跨过墙,骑在墙头上等了一会儿;等到他肯定没什么可以担心的时候,把梯子从自己花园搬到高乃里于斯的花园里,爬了下来。
他几乎可以说丝毫不差地知道将来开黑郁金香的球根埋在什么地方。于是他朝那儿奔过去,不过为了免得留下足印,被人发觉,他故意挑有路的地方走。等他一到确凿的地点,就兴奋得像只老虎一样,把双手伸到松软的土里。
他什么也没有找到,心想也许把地方搞错了。
这当儿,汗珠不知不觉地在他的额头上沁出来。
他搜查旁边:没有。
他搜查右边,他搜查左边:没有。
他搜查前后两边:没有。
他差点发了疯,因为他终于发现那儿的泥土已经在当天早上动过了。
的确,在博克斯戴尔躺在床上的时候,高乃里于斯到花园里来过;他把鳞茎挖出来,而且,我们前面已经看见了,他把它分成三个球根。
博克斯戴尔下不了决心离开。他用双手挖了十平方尺。
临了,他的不幸是肯定无疑的了。
他气得发疯,回到梯子跟前,跨过墙,又把梯子从高乃里于斯家拉过来,扔到自己的花园里,跟着跳下去。
突然他有了最后一线希望。
球根一定在干燥室里。
他只消像爬进花园一样,爬进干燥室就行了。
在那儿,他准可以找到它们。
再说,这也并不怎么困难。
干燥室的窗子跟暖房的一样,是推上推下的。
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那天早上推开以后,没有人想到去把它关上。
因此,一切全要看他能不能弄到一把够长的梯子,一把二十尺长,而不是十二尺长的梯子。
博克斯戴尔曾经注意到,他住的那条街上有一座房子正在修理,墙上竖着一把巨大的梯子。
如果工人没有带走,这把梯子倒很合博克斯戴尔的用途。
他奔到那座房子跟前;梯子还在那儿。
博克斯戴尔把它搬起来,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才把它搬到自己的花园里;又费了更大的力气,把它靠在高乃里于斯家的墙上。
梯子正好够到窗口。
博克斯戴尔把一盏点着了的暗灯放在口袋里,爬上梯子,钻进干燥室。
一到这神殿里,他就停下来,倚在桌子上;他的腿立不稳,他的心怦怦地跳,跳得他几乎透不过气来。
在那儿比在花园里糟得多;在户外别人的产业似乎不显得那么神圣不可侵犯,就像有些人能够跳过篱笆、爬过墙,但是走到房子门口或者卧房窗口却要停住了。
在花园里,博克斯戴尔大不了承担一个偷瓜摘果的罪名,而在房间里,博克斯戴尔可就成了个贼了。
尽管如此,他还是鼓足了勇气;他到了这种地步,可不能空着手回去。
他找来找去,把所有的抽屉,甚至连放给高乃里于斯带来不幸的纸包的那个享有特权的抽屉,都拉开又关上,还是找不到。他找到了“让娜”,“维特”,茶褐色的郁金香,炒过的咖啡豆色的郁金香,一个个都像在植物园里似的,贴着标签;但是黑郁金香,或者说,黑郁金香仍然沉睡在里面的,离开花期还很渺茫的球根,却连影子也没有。
凡·拜尔勒曾经把种子和球根亲手作了复式记录,记得比阿姆斯特丹[2]的第一流商号的账簿还要仔细准确,在这个复式记录上,博克斯戴尔却看到了下面几行字:
今天,一六七二年八月二十日,我掘出大黑郁金香的鳞茎,把它分成三个完整的球根。
“球根,球根!”博克斯戴尔一边叫,一边把干燥室里所有的东西都翻得乱七八糟,“他能把它们藏在什么地方呢?”
接着,他突然狠狠拍自己的额头,几乎把脑子都拍扁了。
“啊!我真该死!”他大声说,“啊!博克斯戴尔,这一下你可真完了,难道人家还能离开自己的球根,难道人家上海牙去,还能把它们扔在多德雷赫特,难道人家离开自己的球根还能活吗?特别是大黑郁金香的球根!他大概正好来得及把它们带走,这个无赖!他把它们带在身上,带到海牙去了!”
这就像一道闪电,让博克斯戴尔看到一个白白犯了一桩罪的深渊。
博克斯戴尔像被雷击中一样,瘫倒在一张桌子上,几个钟头以前,不幸的拜尔勒就是在这儿,在这张桌子上,长时间悠闲自得地欣赏黑郁金香的球根。
“好!”忌妒者脸色变得铁青,他抬起头来说,“无论如何,即使他带在身边,他也只能在活着的时候保存它们,等到……”
这个邪恶的念头的其余部分化成了一丝狞笑。
“球根在海牙,”他说,“我不能再在多德雷赫特活下去了。到海牙找球根去!到海牙去!”
博克斯戴尔一心一意只想着那件无价的财宝,因而放弃了其余的大宗财宝,一点也不在意;他爬出窗口,滑下梯子,把这件偷窃用的工具送回原处,像一头猛兽似的,咆哮着回到家里。
注释:
[1]TulipanigraBoxtellensis,拉丁文,意思是“博克斯戴尔氏黑郁金香”。
[2]阿姆斯特丹,荷兰城市,在17世纪时,工商业发达,而且欧洲最大的银行家的营业所都设在这里,是当时荷兰的经济中心。
[book_title]第10章 德·维特家的专用房间
大约在半夜十二点左右,可怜的凡·拜尔勒被关进布依坦霍夫监狱。
萝莎料到的事情发生了。民众发现高乃依的牢房空了,都怒不可遏,要是格里弗斯老爹当时落到这班疯子手里,准会替他的犯人偿命。
可是,这股怒火在弟兄俩的身上大大地得到了发泄。亏得威廉这个周到谨慎的人事先想到把城门关上,凶手们才赶上了这弟兄俩。
因此,监狱里暂时空了,寂静接替了楼梯上巨雷般的吼声。
萝莎趁着这段时间,从她躲着的地方出来,并且叫她父亲也出来。
监狱里完全空了,一个人也没有。屠杀在托尔赫克门进行,留在监狱里还有什么用呢?
格里弗斯哆哆嗦嗦地跟在勇敢的萝莎后面走出来。他们勉强把大门关上,我们说勉强,是因为大门已经有一半被毁坏了。人们一看就知道有一股强有力的怒火,曾经像急流似的从那儿冲过。
大约四点钟,闹声又回来了;不过,这闹声对格里弗斯和他的女儿没有一点威胁。这是把尸首拖回来,吊在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