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黑骏马 [book_author]安娜·塞维尔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98743 [book_dec]《黑骏马》是英国女作家安娜·塞维尔的作品。自1877年作品问世后,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作者以第一人称叙述了黑骏马一生的经历。黑骏马是一匹性格温顺、聪明强壮的良种马,曾几易其主,既为尊贵的庄园主效过劳,也曾沦为伦敦街头的苦力马,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作者笔下马的喜怒哀乐给读者留下了充分的思考空间,让我们去审视、判断书中人物的性格品质,以及他们背后更深刻的人性问题。我们在分享黑骏马喜怒哀乐的同时,能深深感受到其内心深处的痛苦、恐惧和无奈,同时不断地领教一些人的无知和残酷。 [book_img]Z_11040.jpg [book_title]第一章 最初的家 我能清晰记起的第一个地方是一片宜人的大牧场,其中有一个清澈见底的池塘。绿树成荫,倾身向池,灯心草和睡莲扎根泽中。越过树篱一边,我们可以看到一块耕地,而另一边能望见主人家的大门,主人家就在路边上。牧场的高处有一小片杉树林,低处有一条潺潺流动的小溪,陡峭的河岸悬于小溪之上。 年幼时,我不会吃草,就靠妈妈哺乳。白天我在她身边撒欢,晚上紧偎着她躺着。天热时,我们常常站在池边的树荫下;天冷时,我们就待在树林附近一个温暖舒适的马棚里。 当我长到可以吃草时,妈妈便开始了早出晚归的劳作。 除我以外,牧场上还有六匹马驹。他们都比我年龄大,有些都快有成年马那样高了。我常常跟他们一起奔跑,真好玩儿。我们也经常一起绕着牧场一圈一圈地尽力飞奔。有时我们玩得相当粗野,因为他们疾驰时经常连踢带咬。 一天,我们踢得正欢时,妈妈轻声把我叫到跟前,说道: “我希望你用心听我要对你说的话。住在这儿的都是很好的马驹,但他们是要去拉货车的马驹,当然他们没有学会礼仪。而你有教养,出身名门。你的爸爸在这一带赫赫有名,你的爷爷在纽马克特赛马比赛中连续两年夺冠,你的奶奶拥有我认识的马匹中最驯良的性格,我想你也从来没有见过我踢咬。我希望你温和善良,永不学坏;用心工作,小跑时蹄子轻抬轻落,即使是在游戏中,也绝不要踢咬。” 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妈妈的忠告。我知道她是一匹明理的老马,我家主人非常看重她。妈妈名叫公爵夫人,但是主人常常叫她宝贝儿。 我们的主人是一个善良和蔼的人,他给我们好吃的,给我们提供好的住所,说话也好声好气的,他对我们说话就像跟自家小孩儿说话那样温柔。我们都喜欢他,我的妈妈非常爱他。妈妈在大门边一看到他,就会欢叫,一路小跑到他的身边。主人会轻拍轻抚着她说:“噢,老宝贝儿,你家的小黑怎么样?”因为我毛色黯黑,所以他叫我小黑。随后,他就会给我一片好吃的面包,有时也会给妈妈带一根胡萝卜。所有的马儿都会到他的身边来,但我认为我和妈妈才是他的最爱。赶集那天,妈妈总是独自拉着轻便马车送主人到镇上去。 有一个耕童,名叫迪克,他有时会翻过树篱到我们的田地里摘黑莓。吃饱后,他还要向马驹们扔石子和树枝,让他们飞奔,说是拿马驹们逗乐。我们对他不大介意,因为我们可以跑开,但有时石子会击中并砸伤我们。 一天,他又玩起了这种把戏,不知道主人就在旁边的牧场上;主人就在那儿,瞧了个正着。他立马翻过栅栏,抓住迪克的胳膊,扇了他一耳光,迪克疼得嗷嗷惊叫起来。我们一看见主人,就小跑着靠近些,好看个究竟。 “坏小子!”他说,“坏小子!竟敢撵我的马。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第二次,而是最后一次!给——拿上你的钱滚回家去,我的农场不再需要你了。”于是,我们再也没有见过迪克。负责照料我们的马夫老丹尼尔像我们的主人一样和善,所以我们过得不错。 [book_title]第二章 一次捕猎 我两岁前,发生了一件我永远难忘的事儿。那是早春时节,夜里下了一点儿霜,树林和牧场上仍然薄雾笼罩。我和其他几匹马驹正在牧场的低洼处吃草,突然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了狗叫似的声音。那匹最年长的马驹抬起头来,竖起耳朵,一边说:“有猎犬!”一边立刻小跑了起来;我们其他马驹跟着他跑到了牧场的高地,从那儿可以眺望树篱,望见那边的好几块田地。我的妈妈和主人的一匹老坐骑也站在附近,好像他们对这一切都了如指掌。 “他们发现了一只野兔。”妈妈说,“如果他们从这个方向过来,我们就会看到这次捕猎。” 不久,猎狗们全都俯冲进了我们旁边的那块麦苗地。他们发出的那种声音我从来没有听过。他们不吠,不吼,也不哀嚎,而是用最大的嗓门不断地发出“哟!哟嗷嗷!哟!哟嗷嗷!”的声音。一些人骑马尾随他们而来,有的穿着绿大衣,都全速奔跑着。那匹老马喷着鼻息热切地望着那些人的背影,而我们这些小马驹都渴望跟他们一起飞奔而去,但是很快他们就跑进了田地的低洼处,这时他们好像停住了。猎狗也不叫了,一个个鼻子贴地,四散跑开。 “他们闻不到气味了,”那匹老马说,“说不定那只野兔会脱身。” “什么野兔?”我问。 “噢!我不知道是什么野兔,很可能是从我们的林地里跑出来的本地野兔。任何野兔只要被那些人和狗发现,都肯定会被追赶。”不久,那些狗又开始“哟!哟嗷嗷!”地叫起来,他们都全速折回,径直奔向我们牧场那个陡峭河岸与树篱夹抱的小溪。 “现在我们要看见那只野兔了。”妈妈说。就在这时,一只惊慌失措的野兔飞蹿而过,逃向树林。猎狗们紧随其后,冲过溪岸,跃过小溪,气势汹汹地穿过田间,猎人们紧追不舍。七八个人纵马跃过小溪,紧跟着那些猎狗。那只野兔试图穿过树篱,但是树篱太密了。于是,她急转弯想夺路而逃,却为时已晚。猎狗狂叫着扑向她。我们只听到一声尖叫,她就一命呜呼了。一位猎人策马上前,扬鞭赶走猎犬,不然猎犬们不一会儿就能把兔子撕成碎片。他拎着那只被撕裂后血流不止的兔腿,把兔子举起来,所有的先生们似乎都心满意足。 对我来说,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心动魄,我最初都没有注意到小溪边发生的一切;而当我真的转头望去时,那儿却已是一幅惨景。两匹上等好马摔倒,一匹在溪流中挣扎,另一匹在草地上痛苦呻吟。一个骑手正从水里爬起来,浑身是泥;另一个骑手躺在那儿,一动不动。 “他的脖子断了。”妈妈说。 “他也是罪有应得。”其中一匹马驹说。 我也这样想,但是妈妈不同意我们的看法。 “噢,不。”她说,“你们不能那样说。不过,尽管我是一匹老马,见多识广,但是我至今都不理解为什么人们如此喜欢这个活动。他们不但常常伤到自己,还常常毁掉好多好马,糟蹋田地,而这一切仅仅是为了捕获一只兔子、一只狐狸或一头雄鹿,这些本可以用别的方法更轻易地得到。而我们只是马儿,不明白。” 妈妈这样说时,我们站在那儿观看。好多骑手都已经走到了那个年轻人的身边,目睹这一切的我们的主人第一个把他抱了起来。他的头耷拉着,胳膊下垂,大家看上去都很严肃。此刻没有嘈杂声,就连猎犬们也安静了下来,好像知道出事了。人们把他抬进我们主人的家。随后,我听说他是小乔治·戈登,是当地乡绅的独子,是一个高大英俊的小伙子,也是他们家的骄傲。 于是,就有人骑马分头行动,有的去请医生,有的去请马医,肯定还有人去戈登先生家,把他儿子出事的消息告诉他。马医邦德先生来看那匹躺在草地上痛苦呻吟的黑马,把他浑身上下摸了个遍,摇了摇头。马的一条腿断了。随后,有人跑到主人家拿回来一杆枪。不一会儿就传来了一声刺耳的枪响和一声可怕的尖叫,之后万籁俱寂。那匹黑马不再动弹了。 妈妈好像神色不安,她说她认识那匹马好多年了,他的名字叫罗布·罗伊。他是一匹良马,身上没有任何恶习。之后,妈妈再也不愿去那片土地了。 没过多少天,我们听到教堂的钟声长鸣。越过大门,我们看到一辆奇怪的黑色四轮大马车,覆盖着黑布,由几匹黑马拉着,后面跟着一辆一辆又一辆的马车,全是黑色的,钟声不停地鸣响着。人们将小戈登送往墓地安葬。他再也不能骑马了。他们是怎么安置罗布·罗伊的,我无从知道,但是这一切仅仅是为了捕获一只小野兔。 [book_title]第三章 开始受驯 我现在开始渐渐英俊起来了,皮毛优质柔软,乌黑亮泽。我有一只白蹄,前额上还有一颗漂亮的白星。我被公认为骏马。我四岁前,主人不会卖掉我。他说小男孩不用像成年男子那样干活,小马驹长大前也不必像成年马那样干活。 我四岁那年,戈登先生来看我。他仔细查看了我的眼睛、嘴和腿。他从上到下把我摸了一遍。然后,我得在他面前行走、慢跑和飞奔。他似乎很喜欢我,他说:“这匹马好好训练,一定会很棒。”我的主人说他会亲自训练我,因为他不希望我受到惊吓或伤害。他一刻也没有耽误,因为第二天他就开始训练我了。 大家可能不知道什么是训练,所以我要描述一下。训练就是要教一匹马学会戴马鞍,戴笼头,驮男人、女人或小孩;要按照人们的意愿行走,而且要安分行走。除此以外,马儿还得学会戴马轭、牵鞍兜带和臀带,还要在上这些装备时保持不动,然后再在他们身后套一辆大车或轻便马车,这样无论是行走还是慢跑他们都会拉动后面的马车。还有,马儿必须学会按照车夫的意愿或快或慢,绝不能被看见的什么东西惊动,也不能跟其他马儿说话,不能咬,不能踢,也不能有自己的任何意愿,而是要始终按照主人的意愿做事,哪怕他又累又饿。而最糟糕的是,一旦上了马具,他们既不能在高兴时跳跃,也不能在疲倦时躺下。所以,你明白,训练是一件大事。 当然,我过了很久才习惯戴笼头和缰绳,习惯被人牵着在田野或小路上安分地遛弯儿,但是现在我得咬着马嚼子和缰绳。我的主人像往常一样给我一些燕麦,哄了我好一阵子之后,把嚼子放进我的嘴里,套牢缰绳,但这是件让人讨厌的事儿!如果从来没有咬过嚼子,就无法想象那是多么糟糕的感觉。一大块又冷又硬的铁条,像人的手指那样粗,塞进你的嘴里,放在牙齿间,压在舌头上,两头从嘴角出来,由你的头顶上、喉咙边、鼻子旁、下巴上的皮带紧紧扎住,这样你就无法摆脱这个讨厌的硬东西了。这糟糕极了!是的,糟糕极了!至少我这样认为,但是我知道我的妈妈外出时都戴着,所有的成年马也都戴着。所以,考虑到好吃的燕麦,考虑到主人对我的轻轻拍抚、和声细语和优雅举止,我戴上了嚼子和缰绳。 接下来是马鞍,但是这还没有之前那些事儿的一半糟糕。老丹尼尔托住我的头,我的主人非常温柔地把马鞍放在我的背上。随后,主人系紧我身下的肚带,一直轻轻地拍着我,跟我说话,接着喂我吃了一些麦片,牵着我遛了一小会儿。他每天都这样做,直到我主动要求吃燕麦、套马鞍。一天早晨,主人终于骑到了我的背上,在牧场柔软的绿草上遛了一圈。当然,那感觉的确挺怪,但是我必须得说,能驮着主人,我感到相当自豪。他坚持每天都骑我一会儿,这样我很快就习惯了。 下一件讨厌的事儿就是钉马掌。这一开始也很难。主人亲自带我去铁匠铺,以确保我毫发无损,不受任何惊吓。铁匠把我的脚一个接一个地放在他的手里,削掉了蹄子上的一些部分。这没有弄疼我,所以我一动不动地三腿站定,直到他全部削完。随后,他拿出一块跟我的蹄形一样的蹄铁,用力扣上去,并用钉子钉过蹄铁,深深地嵌入我的蹄子里,这样铁掌就钉牢了。我的脚感到硬邦邦、沉甸甸的,但是很快我就习惯了。 现在进展很迅速,主人要进一步训练我戴马具,还有更多的新东西要戴。首先,我的脖子上要戴一个又硬又沉的马轭,缰绳上贴着我眼睛的两侧要有两大片遮光板,叫作眼罩。眼罩真是名副其实,因为戴上去,我就不能往两边看了,只能往前看。接下来,要放上一个小马鞍,上面带着一条绕过我尾巴的讨厌的硬皮带,这就是臀带。我不喜欢那条臀带,把我的长尾巴撩起来把皮带从下面穿过,简直跟咬马嚼子一样难受。我从来没有感到这样想踢人,当然不能踢这么好的一个主人,所以最终如此这般我就习惯了,可以像妈妈那样干活了。 我绝不能忘了提及我的一次训练经历,因为我一向认为这次训练让我受益匪浅。主人把我送到邻近的一个农场主那儿待了两周。那个农场主有一个一侧挨着铁路的牧场。那儿有一些绵羊和奶牛,我跟他们圈养在一起。 我永远也忘不了第一次看见火车开过时的情景。我正在牧场和铁路之间的隔离栏附近静静地吃草,这时听到远处传来一声怪响。我还没有弄清它来自何方,一列长长的黑色火车就呼哧呼哧地喷着烟飞驰而过;几乎还没等我喘过气来,它就消失不见了。我转过身,以最快的速度飞奔到牧场远处,我站在那儿,又惊又怕地喷着鼻息。那天还有好多其他火车经过,有些开得比较慢。这些火车都在附近的车站停下来,有时停车前还发出一阵可怕的尖鸣声和吱嘎声。我觉得这可怕极了,但是那些奶牛却继续非常安静地吃草,那个可怕的黑东西喷着汽轰隆隆地驶过时,他们几乎头都不抬一下。 头几天,我都不能安心地吃草。但是,后来我发现那个可怕的怪物从来不会开进田地里,也不会伤害我,我就不再理会它了。很快,我也像那些牛羊一样,对那呼啸而过的火车不大在意了。 从那以后,我见过好多马因看到蒸汽机或听到它的声响而惊慌不安,多亏好主人对我的照顾,到了火车站我也会像在自己的马厩里那样无所畏惧。 如果有人想调教好一匹马驹,就该遵循这样的方法。 主人经常将我和妈妈套在一起,因为妈妈稳重,可以教会我怎样比一匹生马走得更好。她告诉我说,我表现得越好,就越能得到善待,最明智的做法一向就是尽可能取悦主人。“但是,”她说,“人有多种多样,有的人像我们的主人那样善良体贴,为这种人效力,任何一匹马都会感到自豪;而有的人邪恶残忍,绝不应该有一匹马或一只狗为他效力。除此以外,还有好多愚蠢的人,他们自负、无知、粗心,从来不费心思考,这些人因为缺乏理性而比其他人更糟蹋马儿。尽管他们不是故意的,但是他们会那样做。我希望你会落到好人的手里,但是一匹马永远不知道谁会买他,谁会驾驭他。对我们来说,这一切都是运气。不过,我还是要说,无论在哪儿,你都要竭尽全力,保护好自己的名声。” [book_title]第四章 伯特维克庄园 这时,我常常站在马厩里,每天我的皮毛都要被刷到像秃鼻乌鸦的翅膀一样闪亮。五月初,从戈登先生家来了一个人,他把我带到门厅。主人说:“再见,小黑子,做个好马,要竭尽全力!”我无法说“再见”,就把鼻子放在他的手里,他和蔼地轻轻拍了拍我。我离开了第一个家。我跟戈登先生生活了几年,我不妨讲讲那儿的事儿。 戈登先生的庄园在伯特维克村边。进去时要经过一扇大铁门,门边是第一个门房,然后沿着一条两侧长满参天古树的平坦马路一路小跑,就到了另一个门房和另一扇大门。穿过这道门,就到了房子和花园。外面是他的家庭牧场、老果园和马厩。那儿足够安顿好多匹马,停放好多辆马车,而我只需要描述一下我被带进去的那个马厩。那儿非常宽敞,带有四个漂亮的畜栏,一扇向院子敞开的转轴大窗使整个地方既舒适又通风。 第一个畜栏很大,呈正方形,后面关着一扇木门。其他的都是普通畜栏,也都很好,但是没有第一个那么大。第一个畜栏里有一个放干草的底架和一个放谷物的低槽。这种畜栏被称为自由畜栏,因为被安置在里面的马不用拴,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能拥有一个自由畜栏,真是太棒了。 马夫正是要把我安置在这个好畜栏里。这儿干净、可爱又通风。我从来没有住过比这更好的畜栏,四周的围栏不是很高,透过顶端的铁栏杆,我能看到外面发生的一切。 马夫给了我一些非常好吃的燕麦,轻轻地拍了拍我,温和地和我说完话就走了。 吃完燕麦后,我环顾四周,只见我旁边的马厩里站着一匹灰色的小肥马,长着浓密的鬃毛和毛发浓密的尾巴、非常漂亮的脑袋和灵巧别致的小鼻子。 我昂头探过畜栏顶部的铁围栏,问候道:“你好!你叫什么名字?” 他尽可能拉紧缰绳转过身,抬起头来,说道:“我叫快乐腿。我非常漂亮。我驮着那些年轻的小姐,有时还会拉着轻便车带我们的女主人出去。她们非常器重我,詹姆斯也一样。你要住在我隔壁这个畜栏吗?” 我说:“是的。” “那好。”他说,“我希望你好有个脾气;我不喜欢任何咬人的邻居。” 正在这时,一个马头从那边的畜栏里朝我们这边张望,只见她耳朵向后耷拉着,眼神看上去有些暴躁。这是一匹高大的栗色母马,脖子颀长而美丽。她把目光移向我,说道: “这么说,是你把我赶出了我的畜栏。来了一匹你这样的小马崽,竟然要把一位女士赶出自己的家,这真是件怪事啊。” “对不起。”我说,“我没有赶走任何一个人,是那个带我来的人把我安置在这儿的,我跟这件事毫无关系。还有,什么小马崽,我都四岁了,已经长大了。我从来没有跟任何公马或母马争吵过,我希望能平静地生活。” “好吧。”她说,“我们走着瞧。当然,我也不想跟你这个小东西争吵。”我没有再说什么。 下午,那匹母马出去时,快乐腿把事情的原委都告诉了我。 “事情是这样。”快乐腿说,“姜姐有咬人的坏习惯,所以人们都叫她姜姐。她住在自由畜栏时常常咬人。有一天,她咬了詹姆斯的胳膊,都咬出血了,所以尽管弗罗拉小姐和杰西小姐非常喜欢我,但是她们都怕走进这个马厩。她们常常送给我好吃的东西,像一个苹果、一根胡萝卜或一片面包什么的,但是自从姜姐站在那个畜栏之后,她们就不敢来了。我非常想念她们。如果你不咬人的话,我觉得她们以后还会再来。” 我告诉他说,除了青草、干草和谷粒之外,我从来不咬任何东西,也想不出姜姐能从咬人中找到什么乐趣。 “啊,我认为她的确什么乐趣也找不到。”快乐腿说,“这只是一个坏习惯。她说没有一个人对她好过,所以她为什么不该咬人呢?当然,这是一个很坏的习惯;但是,我确信,如果她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她来这儿之前一定受到过严重的虐待。约翰竭尽全力想让她高兴,詹姆斯也竭尽所能,如果马规矩,我们主人就绝不会用鞭子。所以,我认为,她在这儿脾气会变好的。你看,”他带着一副睿智的样子说,“我十二岁了,我知道好多事儿,所以我可以告诉你,对一匹马来说,四里八乡没有比这更好的地方了。约翰是这儿最好的马夫,他在这儿已经有十四年了。你也从来没有见过詹姆斯这样的好孩子,所以,姜姐没能留在那个畜栏里,都是她自己的过错。” [book_title]第五章 良好开端 马夫名叫约翰·曼利,他有妻子和一个小孩子,他们住在马厩旁边的小屋里。 第二天早上,他把我带到院子里,给我好好刷洗了一番。正当我带着一身又软又光的皮毛走进自己的畜栏时,戈登先生过来看我,好像非常高兴。“约翰,”他说,“我本来想今天早上试试这匹新马,但是我还有别的事儿。早饭后,你最好带他四处转转,沿着公地和乔木林走,然后顺着水磨坊和小河返回,这样就可以看出他的步速了。” “我会的,主人。”约翰说。早饭后,他就来了,给我戴上了笼头。为了让我的脑袋舒适,他绑皮带时无论是抽出来还是塞进去,都小心翼翼的。随后,他拿过来马鞍,但是马鞍不够宽,放不到我的背上。他立即就发现了这个问题,又去拿了一个,这个尺寸正好。他骑上我,先是慢慢踱步,然后小跑,接着慢跑。当我们跑进公地时,他用鞭子轻轻地碰了我一下,我们就一路飞奔了起来。 “嗬,嗬!好样的。”他让我停住说,“我想你会喜欢跟着那些猎犬狩猎的。” 穿过庄园往回走时,我们碰见戈登先生和夫人正在散步。他们停下脚步,约翰也跳下了马。 “喂,约翰,他怎么样?” “好极了,先生。”约翰答道,“他跑得像鹿一样快,精神也不错。只要稍微碰一下缰绳,就可以指挥他。在下面那块公地的尽头,我们遇到了一辆旅行大车,大车上面挂满了篮子、小地毯之类的东西。先生,你知道,好多马儿都无法平静地经过那些大车。他只好好地看了一眼,然后便尽可能从容愉快地继续往前走了。他们正在乔木林附近射猎兔子,附近响了一枪。他小停了一会儿,看了看,但是没有向左右偏移一步。我只是牢牢地抓着缰绳,没有催他,我认为他小时候没有受过惊吓或虐待。” “那就好。”先生说,“明天我要亲自试试他。” 第二天,我被带到了主人面前。我记得妈妈和好心的老主人的忠告,他要我做什么,我就努力做什么。我发现他是一个很好的骑手,对他的马儿也很体贴。他回家时,夫人在门厅口等着,他骑上前去。 “啊,亲爱的,”她说,“你觉得这匹马怎么样?” “他完全像约翰说的那样。”他答道,“我从来没有想到会有这么舒适的坐骑。我们叫他什么呢?” “你喜欢乌木吗?”她说,“他像乌木一样黑。” “不,不要叫乌木。” “像你叔叔的那匹老马一样,你叫他黑鸟好吗?” “不,他比原来那匹老黑鸟英俊多了。” “是的,”她说,“他的确非常英俊,有一张如此甜美、和蔼的脸庞,还有一双如此漂亮、聪颖的眼睛——叫黑骏马,你说怎么样?” “黑骏马——啊,不错,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名字。如果你喜欢,这就是他的名字了。”于是,我就有了自己的名字。 约翰走进马厩时,告诉詹姆斯说,主人和夫人已经为我选了一个贴切的好名字,它有意义,不像马伦戈、佩加索斯或阿卜杜拉。他们俩都笑出了声,詹姆斯说:“要不是怕回忆起过去,我就应该给他取名叫罗布·罗伊,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两匹马长得这么像。” “这也难怪。”约翰说,“难道你不知道他们俩都是格雷农场主家老伯爵夫人的孩子吗?” 这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原来那次狩猎时丧命的可怜的罗布·罗伊是我哥哥。难怪我妈妈那样心神不安。看来马儿没有任何亲属,至少被卖之后,他们就不相识了。 约翰似乎很为我骄傲。他经常把我的鬃毛和尾巴梳得几乎像女士们的头发一样光滑,还会对我说好多话。当然,我听不懂他说的所有的话,但是我越来越了解他的意图,以及他想要我做什么。渐渐地,我也十分喜欢他。他非常温柔善良,好像能了解马儿的感受。他为我梳洗时,知道我哪些地方疼痛、哪些地方怕痒。刷头时,他会小心翼翼地避开我的眼睛,就像那是他自己的眼睛一样。他从来不会惹我发火。 马童詹姆斯·霍华德也用自己的方式尽可能温和愉快地对我,所以我认为自己非常幸运。院子里还有一个帮忙的人,但是他不怎么负责我和姜姐的事儿。 几天之后,我得跟姜姐一起拉着马车出去。我不知道我们该怎么融洽相处。但是,除了我靠近时她后翻耳朵之外,她表现很好。她干活诚实,不遗余力地分担重量,真是一个拉双驾马车的最佳搭档。我们来到小山时,她没有放慢脚步,反而从马轭发力,担起重任,直接向前拉了起来。我们干活时都有同样的勇气,所以约翰往回拉我们的时候,常常比催我们前进的时候还要多。他从来不需要往我俩身上用鞭子。因此,我们的步伐非常一致,我发现在小跑时很容易跟上她的脚步,这使我们十分愉快。主人始终喜欢我们步调一致,约翰也一样。我们一起外出了两三次之后,就变得完全友好随和了,这让我觉得无拘无束。 至于快乐腿,他和我很快变成了好朋友。他是一个如此快乐、勇敢、心平气和的小伙子,人人都喜欢他,尤其是杰西和弗罗拉小姐,她们俩经常骑着他在果园里转悠,跟他和她们那只小狗欢欢玩得不亦乐乎。 我们的主人还有另外两匹马住在另一个马厩里。一匹叫正义,是杂色短腿马,主要用来骑或拉货车;另一匹是褐色老猎马,名叫奥利弗爵士。老猎马现在不再干活了,但是主人格外喜欢他,经常骑着他在庄园跑。他有时会在庄园里拉小型轻便车,或者带着一位年轻的小姐和她的父亲一起外出,因为他非常温顺,所以像快乐腿一样能得到孩子的信任。短腿马强壮、匀称、温顺,有时我们会在小牧场里聊一小会儿。但是,我当然不可能跟他亲密得像跟站在同一个马厩里的姜姐一样。 [book_title]第六章 自由 我在新家快乐极了。如果说我还缺少一样东西的话,你们千万不要以为我不知足。所有跟我打交道的人都很好,我拥有明亮通风的马厩和最好的饲料。我还能要什么呢?啊,自由!在生命的前三年半,我尽享自由。但是,现在,一周周,一月月,毫无疑问——一年年,除了他们需要我的时候,我都必须夜以继日地站在马厩里,而且必须像那些干了二十年活的老马一样从容、节制。身上到处勒着皮带,嘴上戴着嚼子,眼上蒙着眼罩。我不是在抱怨,因为我知道必须这样。我只是想说,作为一匹充满活力的小马,我以前习惯了在那种大草地或平原上昂首甩尾,全速飞奔,然后再跑回来对着同伴喷鼻息——我是说,要这样永不再有任何随心所欲的自由地生活很难。有时,活动量少于平时的话,我就会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所以约翰带我出去活动时,我实在无法保持安静。我仿佛必须得跳跃、舞动、奔腾,做我愿做的事儿。我知道我一定把约翰晃得够呛,尤其是刚开始。不过,他始终善良而又有耐心。 “稳住,稳住,我的孩子。”他常常说,“等一会儿,我们一定会好好跑动,你的蹄子很快就不会痒痒了。”于是,我们一出村子,他就会让我飞跑几英里,随后我会像以前一样精神抖擞,只是没有了他所说的烦躁。精力充沛的马儿,如果运动量不够,只是去玩,常被人称为轻浮。有些马夫会惩罚他们,但是我们的约翰并不这样。他知道这只是精力旺盛。不过,他有自己的一套方法,他通过说话的声调和缰绳的触摸,让我明白指令。如果他郑重其事,毅然决然,我总能从他的声音中听明白,那声音对我来说比其他任何东西都更有力量,因为我非常喜欢他。 我应该说,我们有时会有几个小时的自由,通常是在夏季天气晴好的礼拜天。因为离教堂不远,所以那天马车从来不出行。 我们被带进家庭牧场或老果园,是一大快事。我们的脚踩在凉爽、柔软的青草上,空气如此芬芳,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由自在,真开心——飞奔、躺下、仰面翻滚或是轻轻细咬甜美的草儿。随后,我们一起站在那棵大栗树的树荫下,聊得好不开心。 [book_title]第七章 姜姐 一天,我和姜姐站在树荫下,聊了好一阵子。她想知道我成长和受驯的所有情况,我就告诉了她。 “唉,”她说,“如果我的成长经历像你一样,我就会有像你一样好的脾气,但是,现在我相信我永远也不会有了。” “为什么不会有呢?”我问。 “因为我的经历完全不一样。”她回答说,“从来没有一匹马或一个人善待过我,我也不想讨好谁,因为我一断奶,第一件事就是离开妈妈,跟其他好多小马放在一起。他们都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没有像你的主人那样和善的人照顾我,跟我说话,给我带好吃的东西。那个照管我们的人从来没有给过我一句好话。我不是说他虐待我,但是,除了确保我们食料充足、冬天有避寒之处外,他对我们再没有一丁点儿的关怀。一条人行道穿过我们的牧场,那些过路的男孩子经常会扔石头追赶我们。尽管我从来没有被击中过,但是有一匹小骏马的脸被严重划伤了,我想那一辈子都会有一道伤疤。我们不喜欢那些男孩子,而这自然让我们更加狂野,而且在我们的心里扎下了这样的观念:男孩子们是我们的敌人。我们也有过非常开心的日子,在自由自在的牧场上时而爬坡,时而俯冲,你追我赶绕着牧场一圈圈地奔跑,然后静静地站在树荫下面。但是,谈到受驯,那对我来说,真是一段难熬的日子。好几个人来抓我,最后他们把我堵到了田地的一个角落,一个人抓住我的额毛,另一个人紧紧拽住我的鼻子,我简直喘不过气来,还有一个人用力抓住我的下巴,掰开我的嘴,就这样强迫地给我套上了笼头,往我的嘴里塞进了衔铁。然后一个人拽住笼头拖着我走,另一个在后面鞭打,这是我第一次领教人类的仁慈——全都是暴力。他们根本没有给我机会去了解他们想怎么样。我是贵族血统,精力非常旺盛,也很狂野,所以毫无疑问,我敢说,我给他们带来了好多麻烦。而可怕的是,日复一日被关在马厩里毫无自由,所以我烦躁痛苦,想要解脱。要知道,有一个和气的主人常常哄着你,你都觉得自己够糟糕了,但是我什么也没有啊。 “以前有过一个名叫赖德先生的老主人,我以为他会让我很快改变想法,他本来可以为我做所有的一切,但是他把所有难事都交给了儿子和另一个有经验的人,他只是偶尔来看看。他的儿子高大、强壮而又莽撞,他们叫他萨姆森,他经常夸口说他从来没有发现一匹马能把他摔下来。他没有他爸爸身上的任何绅士风度,有的只是强硬的声音、强硬的眼神和强硬的手段。从一开始,我就感到他想做的就是耗尽我所有的精力,把我变成安分、卑微、顺从的行尸走肉。行尸走肉!是的,那就是他全部的想法。”说着,姜姐跺了跺脚,好像他的那个想法让她非常生气。随后,她接着说道: “如果我没有完全按照他的想法去做,他就会恼怒,把我拴在训练场的长缰绳上让我绕着圈跑,直到我跑得筋疲力尽。我想他是喝多了酒,而且我非常清楚他酒喝得越频繁,对我来说就越糟糕。有一天,他想尽办法折腾我,我躺倒在地时,疲惫、痛苦而又生气。那一切看起来真让我难过。第二天一早,他就来找我,又让我绕圈跑了很长时间。我还没有休息一个小时,他就又拿着鞍子、马勒和一副新嚼子来找我了。我一直都说不清那件事是怎么发生的。他就在训练场上骑我,当我做的事儿不对他的脾气时,他就会用缰绳狠狠地驱赶我。新嚼子让我疼痛难忍,于是我突然后腿站立起来,这让他更加恼火,他开始鞭打我。我感到整个灵魂都在跟他对抗,于是我开始踢,开始冲,开始后腿站起,我以前从来没有后腿站起过。我们正面交锋。好一阵子,他都紧紧地夹住马鞍,用鞭子和马刺残酷地惩罚我,但是我热血沸腾,只要能把他撂下来,我毫不在乎他会使什么花招。最后,经过激烈搏斗,我把他向后甩翻在地。我听到他重重地摔在了草地上。我没有回头看他,飞快地跑到了牧场的另一头。到了那儿,我转过身,看到那个迫害我的人从地上慢慢地爬起来,走进了马厩。我站在橡树下看着,但是没有任何人来抓我。时间向前推进,太阳热辣辣的。苍蝇成群地围着我,落在我那被马刺戳得血流不止的侧腹上。我感到饥饿,因为我从早晨起就没有吃过东西,而草地上的草还不够一只鹅填饱肚子的。我想躺下休息,但是鞍子紧紧地绑在身上,无法放松,也没有一滴水喝。下午慢慢地过去了,太阳西沉。我看到其他小马都被带了回去,我知道他们正在美餐。 “最后,就在太阳落下时,我看到老主人手里端着筛子走了出来。他是一位很好的老先生,头发花白。我能从一千个声音里听出他的声音。他的声音不高不低,饱满、清晰、和蔼。他下令时沉稳坚定,每匹马、每个人都明白他期待你服从。他平静地走过来,不时地晃动筛子里的燕麦,高兴温和地对我说道:‘过来,小姑娘,过来,小姑娘。过来,过来。’我站在那儿一动不动,让他走近。他把燕麦递给我,我开始没有恐惧地吃了起来。他的声音带走了我所有的恐惧。他站在我的身边,在我进食时轻轻地拍打和抚摸我,看到我侧面的血块,他好像非常恼怒。‘可怜的小姑娘!糟糕,真糟糕!’随后,他平静地拉起缰绳,把我牵到了马厩。萨姆森就站在门口。我耳朵向后抿,朝他咬去。‘往后站,’主人说,‘别挡着她的路。今天你对这匹小母马做得真糟糕。’他咆哮着骂了恶毒的畜生之类的话。‘你听着,’他的父亲说,‘一个脾气不好的人绝不会驯出一匹好脾气的马。你还没有学会怎么做自己的工作,萨姆森。’随后,他把我牵进了我的畜栏,亲手卸下马鞍和马勒,把我拴好。接着,他要了一桶温水和一块海绵,脱下外套,让马夫拿着桶,在我的两边擦了好一阵子,非常体贴。我相信他知道那些伤口有多么肿痛。‘喔!我的漂亮宝贝儿,’他说,‘站着别动,站着别动。’他的声音的确对我有好处,洗浴也很舒服。我嘴角的皮肤都烂了,不能吃干草,草秆会伤到我。他仔细查看了那儿,摇了摇头,吩咐马夫去拿一些好吃的糠糊糊,把一些饭放进去。这种糊糊味道真好!吃到嘴里既柔软又有疗效。我吃东西时,主人一直都站在旁边,抚摸着我,对那个马夫说着话:‘如果不是用合理的手段来驯服一匹像这样精神饱满的牲口,那她永远都不会变乖。’ “之后,他经常来看我。而当我的嘴痊愈后,被他们叫作乔布的另一名驯马师继续训练我。他稳重体贴,我很快就学会了他想教我的东西。” [book_title]第八章 姜姐故事续 接下来的一次,我和姜姐一起待在小围场时,她给我讲了她干活的第一个地方。 “训练结束后,”她说,“我被一个马贩子买走了,和另一匹栗色马做搭档。他让我们一起拉了几个星期的车,然后我们就被卖给了一个时髦先生,被送到伦敦。那个马贩子曾经用马缰驾驭过我,我恨死那种马缰了。但是,在伦敦这个地方,我们被马缰勒得更紧,马夫和他的主人认为这样做能让我们看上去更漂亮。我们经常被赶着去公园或其他时尚场所转悠。你从来没有戴过马缰,不知道那是什么滋味,但是我可以告诉你,那非常可怕。 “我喜欢来回甩头,像其他马一样把头抬得高高的,但是你自己想想,如果你高昂着头,被迫保持那个高度,几个小时根本不能动弹,除了被猛地拽得更高。你的脖子会痛到无法忍受,你不知道该怎么忍受下去。除此以外,我还要戴两个马嚼子,而不是一个——我的马嚼子非常锋利,弄伤了我的舌头和下巴,舌头流出的血染红了从我的嘴唇不断飞溅的白沫,我对马嚼子和缰绳感到恼怒和焦躁。最糟糕的是,当我们的女主人去参加某个盛大宴会或娱乐活动时,我们不得不站着等好几个小时。如果我因为不耐烦而急躁或跺脚,鞭子就会抽在我的身上。这足以把一匹马逼疯!” “你们的主人没有为你们想过吗?”我问道。 “没有,”她说,“他只关心拥有一个所谓漂亮的亮相。我觉得他对马知之甚少。他把一切都交给了马夫,马夫告诉他说我脾气急躁。我是没有好好受过勒马缰的训练,但是他不是能训好我的料,因为我在马厩里难受生气时,不但没有得到他善意的安抚让我平静,反而得到了一句脏话或一顿毒打。如果他有礼貌,我就会努力承受这一切。我愿意干活,也准备努力工作。但是,他们毫无理由随心所欲地折磨我,这让我生气。他们有什么权利让我这样受苦?除了我嘴里的伤和脖子上的痛之外,我的气管也非常难受。如果我在那儿待久了,我知道那就会损害我的呼吸系统。但是,我越来越烦躁不安,难以自制。无论是谁给我戴马具,我都会猛咬乱踢,为此马夫打过我。有一天,他们刚刚把我套进马车,要用缰绳把我的头拉高,我就开始拼命又冲又踢。我很快就挣坏了好多马具,踢蹬着完全挣脱开来。因此,我在那个地方待到了头。 “之后,我被送到塔特萨尔集市去卖。当然,谁也不能担保我不会有坏脾气,所以都没有说起这事儿。我漂亮的外表和矫健的步伐很快就引来了一位先生为我出价,后来我就被另一个马贩子买走了。他用各种方法和不同的马嚼子测试我,很快就弄清了我不能忍受什么。最后,他用完全不戴勒马缰绳的方式骑我,然后将我作为非常安分的马卖给了一位乡下绅士。他是一位好主人,我生活得很好,但是原来的马夫离开了他,来了一个新马夫。这个马夫像萨姆森一样心狠手辣。他说话的声音总是粗声恶气,很不耐烦。如果他需要我,我在马厩里没有动,他就会用马厩里的扫帚或耙子——拿起什么是什么——打我跗关节以上的部位。他做什么事儿都很粗鲁,所以我开始恨他。他想让我怕他,但是我气性太高了,偏不怕他。有一天,他激怒了我,比以往更厉害,我就咬了他。这当然让他大发雷霆,他就用一条马鞭开始抽我的头。之后,他再也不敢进我的马厩了。我的后蹄和牙齿都为他准备好了,这他知道。跟主人在一起时,我非常安分,主人却听信了马夫说的话,所以我又被卖了。 “还是同一个马贩子听说了我的消息,说他觉得他知道我到一个地方会干得很好。‘真可惜,’他说,‘这么好的一匹马因为缺乏真正的好机会,居然落到了这种糟糕的地步。’最后我在你来之前不久来到了这儿。但是,那时我就已经认定人是我的天敌,我必须自卫。当然这儿截然不同,但是谁知道这会持续多久呢?我希望自己能像你一样思考问题。而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我做不到。” “那么,”我说,“我认为,如果你还要踢或咬约翰或詹姆斯,那就真不像话了。” 她说:“他们对我好时我也不想。有一次,我的确狠狠地咬了詹姆斯。但是,约翰说:‘尽力对她好点儿。’而不是像我料想的那样惩罚我,詹姆斯包扎着胳膊,来到我的身边,给我端来了麦麸,抚摸我。从那以后,我没再咬过他,将来也不会了。” 我曾为姜姐难过,当然那时我知之甚少,所以我以为很可能是她把事儿搞得一塌糊涂。然而,过了几周,我发现她越来越温和,越来越快乐,任何陌生人走近时她的神情都没有了原来的警惕和傲慢。有一天,詹姆斯说:“我当真认为那匹母马渐渐地喜欢上我了,今天早上我揉摸她的前额后,她在我的身后发出了柔和的嘶鸣。” “唉,唉,吉姆,这都是伯特维克庄园的疗效。”约翰说,“不久以后,她会像黑骏马一样友好。她需要的所有药物就是善良,可怜的家伙!”主人也注意到了这个变化,一天,他像往常一样走出马车,过来跟我们说话,他抚摸了一下她漂亮的脖子。“啊,我的美人儿,你现在过得怎么样?我想你比刚来时快乐多喽。” 当主人轻轻地抚摸姜姐时,她友善信任地把鼻子凑向了他。 “约翰,我们要治愈她。”他说。 “是的,主人,她进步惊人,不再是刚来时的样子了。先生,这是‘伯特维克庄园药丸’的功劳。”约翰笑着说道。 这是约翰开的一个小玩笑。他总是说,按照常规吃“伯特维克庄园药丸”一个疗程,几乎能治愈任何一匹凶猛的马。他说这些药丸是由耐心、温和、坚定和爱抚制成,每只药丸一磅重,掺入半品脱基本常识,每天喂给马吃。 [book_title]第九章 快乐腿 教区牧师布罗姆菲尔德先生有好多子女,他们经常过来跟杰西小姐和弗罗拉小姐一起玩。其中的一个姑娘像杰西小姐一样大;两个男孩子年龄较大,还有好几个年龄小的男孩。他们来后,可有快乐腿的活儿干了,因为他们最开心的就是轮流骑在他的身上,在果园或家庭牧场里到处转悠,这样在一起一转就是一个小时。 一天下午,快乐腿跟着他们出去了好长时间。当詹姆斯把他带进来,给他戴上缰绳时,说道: “好了,你这坏蛋,对你自己的所作所为留点儿神,否则我们都会有麻烦。” “你都做了什么,快乐腿?”我问道。 “噢!”他甩了甩小脑袋说,“我只是教训了一下那些年轻人。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已经玩够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已经受够了,所以我就把他们都从后面尥出去了。只有这样做,他们才能明白。” “什么!”我说,“你把孩子们尥出去了?我还以为你比这懂事呢。你把杰西小姐或弗罗拉小姐也尥出去了吗?” 看上去他大为生气,说道: “当然没有。就是给马厩里送来最好的燕麦,我也不会做这种事儿。啊,我像主人一样尽可能关心我们的小姐。至于那些小不点儿,是我教会她们骑马的。当她们骑在我背上受到惊吓或有点儿坐不稳时,我就会像一只追赶小鸟的老猫一样安稳从容。等她们平安无事后,我又会继续加快步伐,你明白,就是为了让她们适应,所以不必费心来说教我。我是那些孩子最好的朋友,也是她们最好的骑术教练。不是她们,是那些男孩子,男孩子们,”他摇晃着鬃毛说,“截然不同,他们必须像我们小时候那样接受驯服。就得有人告诉他们什么是什么。其他孩子骑在我身上转悠将近两个小时,所以男孩子们觉得该轮到他们了,就是这样,我非常愉快。整整一个小时,他们轮流骑着我,我驮着他们到处跑,在地里跑上跑下,跑遍了果园。他们每个人都削了一根大榛树枝做马鞭,下手有点儿太狠了,但是我都欣然接受了。后来我认为他们玩够了,就停下来两三次,作为暗示。你明白,那些男孩子认为马或小型马就像蒸汽机或打谷机一样,可以随他们心意要跑多久就多久,想要跑多快就多快。他们绝不会去想马会疲倦,也绝不会去想马有感情。所以,那个用鞭子抽我的孩子不明白,我就用后腿作为支撑抬起身来,让他从后面滑了下去——仅此而已。他又骑上了我,我又如法炮制。随后,另一个男孩子上来了,他一开始用树枝,我就把他放倒在草地上,如此这般,直到他们能明白为止——仅此而已。他们不是坏孩子,他们并不希望表现得残酷无情。我非常喜欢他们,但是,你明白,我不得不教训他们。当他们把我带到詹姆斯那儿告状时,我想詹姆斯看到那些大树枝后非常生气。他说这些树枝只适合牲口贩子或吉卜赛人用,而不适合年轻绅士。” “如果我是你,”姜姐说,“我就会狠狠地踢那些男孩子一顿,那会给他们一个教训。” “你肯定会。”快乐腿说,“但是,当时(恕我直言),我还没有傻到去让主人生气或让詹姆斯蒙羞的地步。此外,那些孩子在骑马时由我照管。我告诉你,他们非常信任我。啊,就在前几天,我听到我们的主人对布罗姆菲尔德夫人说:‘我亲爱的夫人,你不必担心孩子们。我的老快乐腿会像你或我一样照顾他们。我向你保证,我不会用那匹马去卖钱,他是那样心平气和,值得信任。’你以为我会因为几个无知的男孩子对我不好,就忘记五年来我在这儿受到的所有善待,忘记他们对我的所有信任,成为一个忘恩负义的畜牲吗?不,不会!因为你去过的地方从来没有人善待你,所以你不了解,我也为你难过。但是,我可以告诉你,好地方才能出好马。无论如何,我都不会烦扰这儿的人。我爱他们,我真的爱他们。”说着,快乐腿鼻子里发出了低沉的“嗬,嗬,嗬!”声,就像早上他听到门口传来詹姆斯的脚步声时经常做的那样。 “况且,”他接着说道,“如果我喜欢踢人,我会在哪儿呢?啊,会被马上卖掉,没有名誉,我也许会受一个屠夫的孩子奴役,或是在海边的一个地方干活累死,那儿没有人关心我,他们只想弄清我能跑多快,或者像我来这儿之前在住的地方看到的那样,礼拜天被一路鞭打着拉着坐有三四个大人物的马车出去寻欢作乐。不,”他摇着头说,“我希望自己永远不要落到那个地步。” [book_title]第十章 果园里的谈话 我和姜姐都不是那种常见的体型高大的拉车马,我们身上更具有赛马血统。我们站起来大约有十五个半手高,所以我们无论当坐骑还是拉车都是好手,我们的主人常说他不喜欢只能做一件事的马或人。他不想在伦敦的公园里炫耀,所以他比较喜欢那种更活跃、更实用的马。对我们来说,最大的快乐就是戴上鞍具去参加一个骑马派对。男主人骑姜姐,女主人骑我,小姐们骑奥利弗爵士和快乐腿。大家在一起时而小跑,时而慢跑,非常开心,这总是让我们兴高采烈。我做的事儿最好,因为我总是驮女主人。她体重很轻,声音甜美,一只手轻轻地拉着缰绳,我在被牵引时几乎感觉不到她在拉缰绳。 噢!如果人们知道由一只轻柔的手牵引对马儿来说有多么惬意,如果他们知道那样做既能让马嘴完好,又能让马儿保持好脾气,肯定就不会再像平日拉缰绳时那样又勒又拖又拽了。我们的嘴很嫩,只要不是因为粗暴无知的对待而受伤或变硬,它们就能感知骑手哪怕最轻微的手部动作。需要我们做什么,我们马上就会知道。我的嘴从来没有受过伤,我相信这就是我们的女主人喜欢我而不喜欢姜姐的原因,尽管她的步伐的确也很好。姜姐经常嫉妒我,她的嘴没有我的那样完美,说这都是因为受驯和在伦敦戴马嚼子造成的。这时,奥利弗爵士常常会说:“好了,好了!不要自寻烦恼了。你最荣耀了,一匹母马能驮我们主人这样重、这样高的男人,而且动作敏捷,弹跳力好,不必因没有驮女主人而垂头丧气。只要人们善待我们,我们就必须安于现状,始终知足听话。” 我经常纳闷奥利弗爵士的尾巴怎么那么短。从上面垂下的流苏般的尾毛,真的只有六七英寸长。一个假日,我们在果园里时,我大胆地问他,是什么事故让他丢了尾巴。“事故?”他狠狠地看了我一眼,轻蔑地哼道,“不是事故!是一次残忍、可耻、无情的行为!小时候,我被带到了一个地方,就是在那儿发生了这些残忍的事儿。我被绑了起来,绑得紧紧的,无法动弹,然后他们过来剪掉了我漂亮的长尾巴,连骨带肉都拿走了。” “真可怕!”我惊叫道。 “可怕啊!真可怕,而可怕的不仅仅是疼痛,尽管那种疼痛非常可怕,而且持续了很长时间。这不仅仅是夺去我身上最好装饰的无礼举动,尽管那已经很糟了,最重要的是,这样的话,我怎么再去拂掉那些叮在我两侧和后腿上的苍蝇?你们有尾巴的马不用想就能拂去苍蝇,所以你说不出苍蝇落在你身上叮来叮去,而你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把他们赶走,是何等的折磨!我告诉你这是终生的错误,也是终生的损失。但是,谢天谢地,他们现在不再这样做了。” “他们当时为什么这样做?”姜姐问道。 “为了时髦!”老马跺了跺脚说,“为了时髦!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吧;我那个时代没有一匹良种小马的尾巴不被人以可耻的方式剪短的,就像创造我们的仁慈上帝不知道我们需要什么,也不知道怎么才最好看一样。” “我想,我在伦敦时,他们用皮带把我的头绑起来,嘴里塞上那种可怕的马嚼子,让我受尽折磨,就是为了时髦。”姜姐说。 “当然是!”他说,“在我看来,时髦是世界上最邪恶的东西之一。比如,现在看看他们是怎么对付那些狗的;为了让他们看上去更勇敢,剪掉他们的尾巴;为了使他们看上去机灵,把他们漂亮的小耳朵剪成尖尖的形状,真是这样。我曾有一个亲密的朋友,那是一只褐色小猎犬,他们叫她匐犬。她非常喜欢我,睡觉从来不离开我的马厩。她把睡觉的地方安在马槽下面,在那儿一窝产下了五只小狗,要多漂亮有多漂亮;没有一只被溺死,因为他们都是珍贵品种,她和孩子们在一起是多么开心啊!当那些小狗睁开眼睛到处爬时,那情景真可爱。但是,有一天,有人过来把他们都带走了。我想也许是担心我会踩到他们吧。但是,并非如此。晚上,可怜的匐犬又把他们一个个叼了回来。他们不再是从前那些开心的小家伙,而是流着血,可怜地哭着。他们的尾巴都被剪掉了一截,漂亮的小耳朵上的柔软耳翼完全被剪掉了。他们的妈妈舔着他们,神色是多么不安,真可怜啊!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情景。他们最后都痊愈了,忘记了疼痛。当然,为了使耳朵娇柔部分隔离灰尘及预防伤害的漂亮柔软的耳翼,却一去不复返了。为什么那些人不把自己孩子的耳朵也剪成尖尖的,让他们显得更机灵呢?为什么他们不剪掉自己的鼻尖,让他们显得更勇敢呢?大家都一样有感觉。他们有什么权利折磨和毁坏上帝的生灵呢?” 尽管奥利弗爵士非常温和,但也是一个充满感情的老家伙。他说的一切对我来说都十分新鲜,也很可怕,我发现自己心里对人类产生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憎恨之情。当然,姜姐非常激动。她仰起头,眼睛闪亮,鼻孔张大,宣称人类既是暴徒又是笨蛋。 “谁说笨蛋呢?”快乐腿说,他刚从老苹果树那边过来,一直在矮枝上蹭着,“谁说笨蛋呢?我想这是坏话。” “坏话就是用来说坏东西的。”说着,姜姐把奥利弗爵士说的一切告诉了他。 “一点儿没错。”快乐腿伤心地说,“我在当初住的地方经常看到这样的狗。但是,我在这儿不愿谈论这一点。你们知道,主人,还有约翰和詹姆斯,一向对我们很好,在这样的地方对人说三道四好像既不公平又忘恩负义,你们知道,除了我们的主人之外,还有好多好主人和好马夫,当然我们那几位是最好的。” 我们都知道好心的小快乐腿的这番至理名言所言不虚,所以都平静下来,尤其是奥利弗爵士,他对主人情有独钟。为了转变话题,我说:“谁能告诉我眼罩的用处?” “不能!”奥利弗爵士简短地说,“因为它们没有任何用处。” “应该是,”杂色矮脚马正义平静地说,“用来防止马儿受惊跳起,也防止马儿受到惊吓引起事故。” “那他们不给骑的马,尤其是女士骑的马戴眼罩,这是什么原因?”我又问道。 “根本没有任何原因,”他平静地说,“除非也为了时髦。他们说,如果马儿看到了自己拉的或是从后面驶来的马车的轮子,就一定会受惊而逃,尽管街道拥挤时被赶的马儿完全看到了周围的一切。我承认,有时轮子挨得太近,会令人不快,但是我们不会逃跑。我们习惯了,而且明白事理。如果我们从来没有戴过眼罩,我们就永远不需要它。我们应该看到那儿是什么,知道什么是什么,比只看到一点儿我们不明白的东西更能减少恐惧。当然,也许一些马儿小时候受过伤或受过惊吓,戴上眼罩说不定会好些。但是,因为我从来不紧张,所以我无法判断。” “我认为,”奥利弗爵士说,“夜里戴着眼罩是件危险的事儿。我们马儿在黑暗中比人的视力好得多。如果马能充分利用自己的眼睛,好多事故就绝不会发生。我记得,几年前的一个黑夜,两匹马拉着一辆灵车返回,正好经过斯帕罗农场主家的房子,那儿的池塘紧挨马路,车轮离池边太近了,灵车就翻进了水里,两匹马都淹死了,车夫几乎是死里逃生。当然,这次事故之后,那儿就圈起了一道结实的白色围栏,人们很容易看见。但是,如果那些马没有被蒙住部分眼睛,他们就会自觉远离池边,事故也就不会发生了。你来这儿之前,我们主人的马车就翻倒过。据说,如果左边的灯没有熄灭,约翰就会看到筑路工留下的那个大坑。他也许是这样,而如果老科林没有戴眼罩,无论有没有灯,他都会看见,因为他是一匹老马,完全知道不能去冒险。事实上,他伤得很重,马车也摔坏了,约翰是怎么死里逃生的,谁也不知道。” “我应该说,”姜姐抽了抽鼻子说,“这些人如此聪明,最好下命令,将来所有的小马生下来,都应该把眼睛长在额头正中央,而不是两边。他们总是认为他们可以改造自然,改善上帝创造的一切。” 气氛又变得紧张起来,这时快乐腿仰起机灵的小脸,说道:“我要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相信约翰不赞成眼罩。有一天,我听到他和主人谈起了这个想法。主人说:‘如果马儿已经习惯戴眼罩,再摘去眼罩,就可能会有些危险。’约翰说,他认为,所有小马在受驯时不戴眼罩,将会是一件好事,外国有些地方就是这样。所以,让我们振作起来,跑去果园那头吧。我相信风已经刮掉了一些苹果,我们不妨像那些刺蛾一样吃了它们。” 我们都无法拒绝快乐腿的主意,于是中断了长谈,大快朵颐地吃起了散落在地上的甜甜的苹果,又打起了精神。 [book_title]第十一章 坦率对话 我在伯特维克住的时间越长,就越为有这个好地方而感到自豪和快乐。我们的男主人和女主人赢得了所有认识他们的人的尊重和爱戴。他们善待每个人、每个事物,不仅善待男男女女,而且善待马、驴、狗、猫、牛和鸟儿。没有一个受过压迫或虐待的动物不是他们的朋友,他们的仆人也是同样的风格。如果村里哪个小孩子残忍地虐待动物,他们很快就会从伯爵府那儿听到。 他们说,先生和农场主格雷共同努力了二十多年,终于去掉了拉货马的勒马缰绳,所以在我们这一带你很少见到那种缰绳。有时,如果女主人碰见一匹负载很重的马儿被拉起脑袋,就会停下马车,走出去,用甜美而又严肃的声音跟车夫理论,尽力向他说明这样做是多么愚蠢和残忍。 我认为没有人能对抗我们女主人的理论。我希望所有的女士都像她一样。我们的男主人有时也十分严厉。我记得,一天早上,他骑着我回家,这时我们看到一个身强力壮的人赶着一辆轻便马车朝我们驶来,拉车的是一匹漂亮的红棕色小马,细细的腿,头和脸都高贵灵敏。就在来到庄园大门时,那个小家伙转向了大门。那个车夫没有命令,也没有警告,突然用力猛地扭回马头,都快让马头挨到屁股了。回过神后,马继续前进,那个人开始狂暴地鞭打他。小马突然冲向前,但是那只强壮有力的手又把漂亮的小东西拽了回来,力气大得几乎足以折断他的下颚,鞭子还在往他的肉里抽。这情景让我心惊肉跳,因为我知道这会让那张细嫩的小嘴多么痛苦。不过,主人向我发令,于是我们立刻追上了他。 “索耶,”他厉声喊道,“那匹小马是血肉做的吗?” “有血有肉有脾气!”他说,“他太喜欢自作主张了,这不适合我。”他说话时好像带着强烈的情绪。他是一个建筑工,以前因为生意经常来庄园。 “你以为,”主人严厉地说,“这样对他,会让他喜欢顺从你的心意吗?” “他没有权利转那个弯,他的路是一直向前!”那个人粗鲁地说。 “你经常驾着这匹小马上我这个地方来,”主人说,“这只说明他既有记性又有头脑,他怎么知道你今天不是又要到那儿去呢?不过,这跟那个没有多大关系。索耶先生,我必须说,你惨无人道地虐待一匹小马,我真心疼得看不下去,你这样感情用事,不仅伤害了这匹马,更损害了你自己的品格。记住,人们会根据我们的所作所为,对我们作出评判,无论这些所作所为是针对人还是针对畜牲。” 主人骑着我慢慢地回家,我从他的声音可以听出这件事让他多么伤心。他刚才跟同等地位的绅士说话时,就像是对比他地位低的人说话一样随意。还有一天,我们出门时,遇到了兰利上尉,他是我们主人的一个朋友,正驾着一对英俊的灰马,调教他们拉车。他们聊了一会儿之后,上尉说道: “你觉得我这个新马队怎么样,道格拉斯先生?你知道,你可是这一带的识马行家,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主人让我后退一点儿,以便好好看那两匹马。“他们是一对少见的骏马,”他说,“如果他们表里如一的话,我确信,你就不用指望得到更好的马儿了。但是,我看你还是死守着你那个宠物训练方案来折磨你的马儿,削减他们的实力。” “你什么意思?”另一个人说,“是说马缰?噢,啊!我知道这是你的爱好。那么,实际上,我喜欢看到我的马儿保持昂首的姿态。” “我也喜欢,”主人说,“和其他人一样喜欢,但是我不希望看到马头被抬高。那会让他们失去所有的光彩。好了,兰利,你是一位军人,肯定想看到你的部队在阅兵时有抬头挺胸之类养眼的表现。但是,如果士兵们的头都绑在一块靠背板上,你就不会为自己的操练得到多少赞扬了。这样做除了让士兵们烦恼和疲劳之外,可能对阅兵没有多大伤害。然而,如果拼刺刀向敌人冲锋陷阵呢?那时,他们需要自由运用每一块肌肉,全力上阵。我想他们取胜的可能性不大。马儿也完全一样:你让他们的性情变得烦躁和焦虑,会削减他们的力量,不能使他们尽力干活,因此他们的关节和肌肉都会过劳,这当然也会加快他们的损耗。放心好了,马儿跟人一样,也需要让脑袋自由活动。如果我们多按照常识行事,少追些时髦,我们就会发现好多事儿都会更加容易。而且,你和我一样了解,如果马儿迈错步子,脑袋和脖子却被紧紧地绑在后面,自行调整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好了,”主人笑着说道,“我已经让小马跑了好一阵子,你能不能下决心也骑上他呢,上尉?你的范例将会影响深远。” “我相信你在理论上是对的,”上尉说,“你拿士兵举例非常有力,不过——好吧——我会考虑的。”他们就此别过。 [book_title]第十二章 暴风雨天 晚秋的一天,我的主人有事要出一趟远门。我被套进了轻便双轮马车,约翰跟主人同行。我一向喜欢拉轻便双轮马车,车子很轻,高高的轮子转起来真带劲儿。大雨过后,现在又刮起了大风,落叶纷纷扬扬地横扫过路面。我们一路上都很开心,直至来到了关卡。那儿有一座矮木桥,河岸相当高。桥不是那种拱桥,而是水平架在河上,因此如果河水满的话,水就会淹到河中央的桥木和踏板。但是,两边的栏杆都非常结实,所以人们都毫不在意。 守关卡的人说河水涨得很快,他担心今天晚上会很糟。好多牧场都淹在了水下,路面上有一个低洼处,河水已经淹到我的膝盖了。但是,底下的桥面不错,主人驾车比较小心,所以过桥没问题。 我们到达镇上后,我当然是好好吃了一顿,主人的生意却占用了他很长时间,所以我们直到傍晚时分才返程回家。这时,风越来越大了,我听到主人对约翰说,他从来没有在这样的暴风天出过门,我也是这样想的。我们沿着树林的边缘走,大树枝像小枝条一样摇来晃去,呼啸而过的风声可怕极了。 “我希望我们能安全驶出这片树林。”主人说。 “是的,先生。”约翰说,“如果一根这样的树枝砸在我们身上,那可就糟了。” 他话刚一出口,就传来了吱嘎声、噼啪声、爆裂声、撕裂声和撞击声。树林中,一棵橡树从根部断裂开来,正好横在我们面前的路上。我绝不能说自己没有被吓倒,因为我真的被吓坏了。我停下来站定,我相信自己在颤抖。当然,我没有转身,也没有逃跑。从小接受的训练不允许我那样做。约翰跳下马车,立刻走到我面前。 “真是死里逃生啊。”主人说,“现在该怎么办呢?” “唉,先生,我们既无法从那棵树上越过去,也无法绕过去,无可奈何,只能回到那四个岔道口,得足足走上六英里,我们才能回到木桥那儿。这样,我们回去就要晚了,不过这匹马还精神着呢。” 于是,我们就往回走,绕过岔路口,而等我们走到桥边时,天都快黑了。我们只能看到水漫过桥中央。洪水来时,这种事儿时有发生,所以主人没有停车。我们以相当快的速度前进着,而我一踩到桥面,就确信情况不对。我不敢向前走,就纹丝不动地站住了。“继续走啊,美人儿。”说完,主人用鞭子碰了我一下,我却不敢动。他猛地抽了我一鞭子,我前蹄扬起,但还是不敢前进。 “情况不对,先生。”说着,约翰从车上纵身跳下,来到我面前,四处瞧了瞧。他尽力想拉我前进。“快点儿,美人儿,怎么了?”当然,我无法告诉他,但是我非常清楚桥不安全。 就在这时,对面关卡那个人从房子里跑出来,发疯似的晃着手电筒。 “嗬,嗬,嗬!喂!站住!”他喊道。 “出了什么事儿?”主人大声问道。 “桥中间断了,有一部分被冲走了。你们要是继续走的话,就会掉进河里的。” “谢天谢地!”主人说,“你这美人儿!”说着,约翰拉起缰绳,轻轻地牵着我,转向河边靠右的道路。太阳已经落下一段时间了。狂风大作,刮断了那棵树后,似乎已经暂时停息了。天越来越黑,周围越来越静了。我静静地小跑着,车轮在松软的路上几乎无声无息。好一阵子,主人和约翰都没有说话,后来主人口气严肃地开口说话。他们说的那些话,我大多听不懂。但是,我发现他们都认为,如果我按照主人的吩咐继续走的话,桥十有八九就会坍塌,马儿、马车、主人和仆人都会掉进河里。而且水流湍急,没有灯,附近也没有帮手,十有八九我们会统统被淹死。主人说,上帝给了人类理智,他们可以借此发现事物的规律。然而,他给动物的是不需要推理的知觉,这种知觉要快捷、完美得多,他们常常能借此挽救人的生命。约翰会讲好多马和狗的故事,还会讲他们做过的奇妙事情。他认为,人类没有充分认识到动物的价值,也没有跟他们交朋友,而这些本是人类应该做的。我确信,如果有人跟动物交朋友,那就是他。 我们终于来到了庄园门口,发现园丁正等着我们回来。他说,天黑后,女主人就一直提心吊胆,害怕发生什么意外,还说她已经派詹姆斯骑着杂色短腿马正义向木桥那边打听我们的消息去了。 我们看到门厅和楼上的窗户里都亮着灯。我们走上来时,女主人跑出来,说道:“亲爱的,你真的平安无事吗?噢!我担心死了,一直在胡思乱想。你没有遇到什么意外吧?” “没有,亲爱的。但是,要不是你的黑骏马比我们明智,我们早就在木桥那边统统被冲进河里去了。”他们走进屋里后,我没有再听到什么。约翰把我牵到了马厩。噢,那天夜里,他给了我一顿美餐,有好吃的糠糊糊和燕麦豆沫,还铺了厚厚的稻草床!我真开心,因为我累了。 [book_title]第十三章 魔鬼标志 一天,我和约翰出去为主人办事回来,轻快地走在一条漫长笔直的路上,这时我们看到远处一个男孩子正在试图让一匹小马翻越一道栅栏。小马不愿跳,那个男孩子就用鞭子狠狠地抽他,小马只是躲到了一边。男孩子又抽他,小马又躲到了另一边。随后,那个男孩子跳下马,劈头盖脸一阵猛抽。接着,他又骑上马,恬不知耻地一直踢那匹小马,想让小马跃过去,而小马却拒绝起跳。当我们快走到跟前时,小马低下头,扬起蹄子,干净利落地把那个男孩子甩进了宽阔的树篱,一路飞奔跑回了家,缰绳还挂在头上。约翰哈哈大笑。“罪有应得!”他说。 “噢,噢,噢!”那个男孩子在荆棘丛中挣扎着大声叫喊,“我说,过来帮我出去啊。” “谢天谢地。”约翰说,“我想你完全是罪有应得,也许一点儿擦伤会让你知道,你不该让小马去跃过一道太高的栅栏。”说完,约翰就走了。“也许,”他自言自语道,“那个年轻家伙既是骗子又是暴徒。我们回家正要经过布什比农场主家。美人儿,如果有人想了解情况的话,我和你就可以告诉他们,你明白吧。”于是,我们转向右边,很快就来到了堆谷场,看到了那所房子。那个农场主正匆匆地走向大路,他的妻子正站在大门口,一副万分惊恐的神情。 “你们看到我的孩子了吗?”我们走近时,布什比先生问道,“他一小时前骑着我的那匹小黑马出去,小马刚刚回来了,而马背上却没有人。” “先生,我认为,”约翰说,“马背上最好没有人,除非有人得体地骑着。” “你这话什么意思?”农场主问道。 “好了,先生,你的儿子真不像话,我看到他对那匹善良的小马又抽又踢又砸,就因为马儿不愿去跳一道对他来说太高的栅栏。先生,小马表现良好,没有任何缺点。而最终,他只是扬起蹄子把那位年轻的先生抛进了荆棘树篱。那位年轻的先生想让我帮他。但是,我希望你能原谅我,先生,我觉得自己不应该帮他。他没有骨折,先生,只是被刮了几下。我爱马,见到马儿受到虐待,就会恼火。激怒一匹马,让他扬蹄可不是好事儿。通常有了第一次,就不会是最后一次。” 这时,孩子的妈妈开始哭了起来:“噢,我可怜的比尔,我必须去看他。他一定受伤了。” “老婆,你最好进屋。”农场主说,“比尔需要这样一个教训,我一定要让他明白。他虐待那匹小马可不是一次两次了,我要阻止他。非常感谢你,曼利。再见。” 于是,我们继续前进,一路上约翰格格直笑。后来,他把这事儿告诉了詹姆斯,詹姆斯也大笑着说:“他罪有应得。我在学校时就认识那小子。因为他是农场主的儿子,所以就趾高气扬,经常大摇大摆地走路,欺负小男孩。当然,我们这些比他大的人可不容任何人胡闹,我们让他知道,在学校里、操场上,农场主的儿子和劳工的儿子都是一样的。我清晰记得,一天下午快上课时,我发现他在大窗户边逮苍蝇,拽下他们的翅膀。他没有看见我,我给了他一耳光,让他四仰八叉地躺在了地上。啊,尽管我很生气,但是几乎吓得要死,他煞有介事地吼叫咆哮。男孩子们都从操场上冲过来,男老师也从路上跑过来看看谁在遭受残害。当然,我马上把自己做过的事儿和为什么这样做都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随后,我给那个老师看了那些苍蝇,有些已经粉身碎骨了,有些还在无助地爬着。我还给他看了窗台上的那些苍蝇翅膀。我从来没有见老师生过那么大的气。但是,比尔还在那儿号叫哭诉,就像一个懦夫。老师没有再给他那种惩罚,而是让他整个下午都站在凳子上,说那一周比尔都不能出去玩。接着,老师非常严肃地对所有男孩子谈起了残忍,说伤害弱小无助者是多么无情和懦弱,而让我铭记在心的是这句话,他说残忍是魔鬼特有的标志,如果我们看到谁以残忍为乐,我们就能知道他属于什么样的人,因为魔鬼一开始是谋杀犯,最后是折磨犯。相反,如果我们看到谁爱戴邻居,善待人和畜牲,我们就能知道那是上帝的标志。” “你们老师教给你们的再正确不过了。”约翰说,“没有爱,就没有宗教信仰。人们可能喜欢大谈宗教信仰,但是,如果宗教不教给他们善待人和畜牲,一切就都是谎言——一切就都是谎言,詹姆斯,当黑白颠倒时,宗教就站不住脚了。” [book_title]第十四章 詹姆斯·霍华德 十二月的一天早晨,我做完每天的晨练后,约翰把我牵进马厩,给我绑裹护体防寒的布条,詹姆斯端着燕麦从谷仓那边走进来,这时主人也走进了马厩。他看上去神情相当严肃,手里拿着一封打开的信。约翰关紧我的畜栏门,触帽敬礼,等候吩咐。 “早上好,约翰,”主人说,“我想知道你对詹姆斯是否有什么意见。” “先生,意见?没有,先生。” “他干活勤快,对你尊重吗?” “是的,先生,一向如此。” “你从来没有发现他在你不在场时干活懈怠吗?” “从来没有,先生。” “那就好,但是我必须问另一个问题。当他跟那些马儿一起出去锻炼或送信时,你是否有理由怀疑,他会停下来与他相识的人说话,或者没事儿走进屋里,把马儿留在外面呢?” “没有,先生,当然没有。如果有人这样说詹姆斯,我不会相信,我也不打算相信,除非有证人对我公正地证实这一点。先生,我不是说谁在企图诋毁詹姆斯的品格,而是要说,在这个马厩里从来没有一个年轻家伙比他稳重、乐观、诚实和机灵。我能够相信他说的话,能够相信他做的事儿。他对马儿温和,人也机智,我宁愿让他掌管这些马,也不愿把他们交给我认识的戴花边帽、穿制服的年轻人照管。无论是谁想了解詹姆斯·霍华德的品格,”约翰坚定地甩了一下脑袋说,“那就让他们来找约翰·曼利。” 主人一直站在那儿,神情严肃专注。但是,等约翰说完时,主人脸上绽开了灿烂的笑容,亲切地看着一直静立在门边的詹姆斯,说道:“詹姆斯,我的伙计,放下燕麦,过来吧。我非常高兴地发现约翰对你品质的认识正好跟我不谋而合。约翰是一个慎重的人,”他带着滑稽的微笑说道,“很少见他对别人发表看法,所以我认为旁敲侧击,鸟儿就会飞出来,我很快就会知道我想知道的事儿了。那现在我们谈正事吧。我收到了我姐夫克利福德·威廉斯爵士从克利福德府寄来的一封信。他想要我帮他找一个值得信任的年轻马夫,大约二十岁到二十一岁,精通业务。老马夫跟他在一起生活了三十年,身体渐渐虚弱,他想找个人跟他一起工作,熟悉他的路数,老人退休后能接替他的工作。他起初每周能获得十八先令,有马厩装、骑马装,卧室在马车房上面,手下有一个马童。克里福德爵士是一位好主人。如果你能得到这个职位,那对你来说将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不想跟你分开,如果你离开我们,我们知道约翰就会失去得力助手。” “那是,先生。”约翰说,“不过,我不会阻挡他的前途。” “你多大了,詹姆斯?”主人说。 “明年五月就十九岁了,先生。” “很年轻,你意下如何,约翰?” “啊,先生,是很年轻。但是,他像男人一样稳重健壮、发育良好,尽管他在赶车方面经验不多,但是他手疾眼快,小心翼翼,我确信他的马儿绝不会因马蹄或马掌缺乏照顾而被毁掉。” “约翰,你的话会最有说服力。”主人说,“因为克里福德爵士在附言中补充说:‘如果能找到一个约翰训练出来的人,我就会喜欢不尽。’所以,詹姆斯,伙计,仔细考虑一下,吃饭时跟你的妈妈说说,然后把你的想法告诉我。” 这次谈话后没过几天,事情就完全定了下来,一个月或六周之后,詹姆斯就要去克里福德府了。这样詹姆斯既满足了主人的愿望,同时也会得到所有驾车方面的训练,那都是他可能会用得上的。我以前从来都没见过马车这样频繁地出门,原来女主人不出门时,主人会亲自驾着双轮马车出去,但是,现在无论是主人还是小姐们,或者仅仅是听差要出门,我和姜姐都要被套进马车,由詹姆斯驾驭我们。起先,约翰在驾驶座陪他,对他进行全面指导,后来詹姆斯就独自驾车了。 接着,星期六詹姆斯驾车带着主人逛了城里好多地方,我们穿过好多奇妙的大街,那感觉真棒。正当火车要进站时,主人确定要去火车站,出租马车、载客马车、轻便送货马车和公共马车都在设法过桥。铁路铃响起时,只有好马和好车夫才能过去,因为桥很窄,去火车站还有一个急转弯,如果你眼睛不尖或脑筋不灵,就容易跟其他车辆发生碰撞。 [book_title]第十五章 老马夫 之后,男主人和女主人决定去拜访住在距离我们家大约四十六英里的几位朋友,这次由詹姆斯驾车。第一天,我们行驶了三十二英里。其中有一些漫长难走的山路,但是詹姆斯驾驶得小心周到,所以我们一点儿也不觉得疲倦。下山时,他绝不会忘记拉住刹车,也不会忘记在适当的地段松开刹车。他总是让我们踩到最平坦的地方。如果上山的路很长,他就让马车轮子稍微横过马路,以免马车向后滑,也好让我们喘口气。所有这些小事都会帮马儿的大忙,尤其是在善言劝诱的前提下。 我们在路上停了一两次。正当太阳要落下时,我们来到了要过夜的那个小镇。我们在集市最大的旅馆前停下来。那是一个很大的旅馆,我们经过一个拱门,进入一个长长的院子,最远端是马厩和车房。两个马夫过来给我们解笼头。打头的是一个小个子,瘸了一条腿,穿着一件黄条纹马甲,和颜悦色,积极能干。我从来没有见过解马具像他这么快的人。他轻轻地拍了拍我,说了一句好话,就把我牵进了一个长马厩,里面有六至八个畜栏和两三匹马。另一个人牵来了姜姐。我们接受刷洗时,詹姆斯站在旁边。 我从来没有被谁像那个小老头那样又轻又快地清洗过。他刷洗完后,詹姆斯走上前把我上下摸了一遍,似乎认为我不可能已被清洗彻底了,但是他发现我的皮毛像丝绸一样光洁。 “好吧,”他说,“我以为自己刷洗得相当快了,我们的约翰比我还快,而你刷得既快又彻底,胜过了我见过的所有马夫。” “熟能生巧,”那个瘸腿的马夫说,“如果没有达到熟能生巧,那就惭愧了。干了四十年,再不生巧!哈,哈!那就太惭愧了。说到快,啊,上帝保佑你!那只是一种习惯。如果你养成快的习惯,那就跟慢一样容易。我应该说,比慢更容易。事实上,如果我在一件事上拖拖拉拉,需要用两倍的时间,那我的健康状况也不允许。上帝保佑!我可不能像某些人那样磨磨蹭蹭吹着口哨干活!你明白,从十二岁起,我就跟马打交道,不是在狩猎马厩就是在赛马饲养训练场。你明白,因为个子小,我还当了好几年赛马骑师。但是,在古德伍德,你明白,草皮很滑,可怜的‘飞燕’摔倒了,我的膝盖摔伤了,所以我当然在那儿派不上用场了。而没有马,我活不下去,肯定活不下去,所以我就来到了旅馆。我可以告诉你,照管这样有教养、有礼貌、讨人喜欢的动物完全是一件快事。上帝保佑你!我可以看出一匹马受的是何等的待遇。给我二十分钟照管马儿,我就能告诉你这马儿有着什么样的马夫。看这匹马儿,可爱、安分,你要他怎么转,他就怎么转,他抬起蹄子接受清洗,或者说,你让他做什么,他就乐意做什么。然后,你会发现另一匹马,不安、烦躁,不愿走正道。或者你一接近他,他就在马厩那端抬起头,垂下耳朵,好像怕你。要不,就是用蹄后跟摆出要攻击你的样子。可怜的东西!我知道他们有过何种待遇。如果本性腼腆,他们就会易受惊或畏缩。如果本性骁勇,他们就会凶猛可怕。他们的脾气大都是小时候养成的。上帝保佑你!他们就像孩子一样,正如《圣经》所说,应该按章法训练好他们,他们长大后,即使遇到考验,也不会背离那脾气。” “我喜欢听你说话,”詹姆斯说,“我们在家里就是这样做的,是在我们主人家。” “你家主人是谁,小伙子?如果方便问的话。据我所见,我应该能断定他是一个好主人。” “他是灯塔山那边伯特维克庄园的戈登先生。”詹姆斯说。 “啊!原来是这样,我听人说起过他。他相马很准,不是吗?是郡里最好的骑手。” “我相信他是。”詹姆斯说,“但是,自从我们可怜的小主人夭折以来,他就骑得很少了。” “啊!可怜的先生。当时我从报纸上全都看到了。还有一匹好马也毙了命,是吗?” “是的,”詹姆斯说,“那可是一匹骏马,就是这匹骏马的兄弟,长得很像他。” “可惜!可惜啊!”老人说,“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那个地方不适合马儿跳跃。一道稀疏的栅栏挡在高处,陡峭的河堤下面就是小溪,不是吗?马儿不可能看到他的去向。现在,我还是跟所有男人一样赞成大胆去骑。不过,我仍然认为,有些跳跃只有心领神会的老猎手才能做到。一个人和一匹马的生命比狐狸尾巴值钱。至少,我应该说是这样。” 此时,另一个人已经为姜姐洗完了,给我们端来了谷物。随后,詹姆斯和那位老人一起离开了马厩。 [book_title]第十六章 大火 那天晚上晚些时候,另一个马夫牵进了旅客的一匹马。他正在给马刷洗时,一个嘴里叼着烟斗的年轻人漫步走进了马厩。 “我说,托勒,”马夫说,“请爬上梯子,到阁楼上拿一些干草,铺在这匹马的饲料架上,好吗?不过,要把烟斗放下。” “好吧。”那个人说着就钻过活板门上去了,我听到他走过头顶的地板,把干草拿了下来。最后,詹姆斯进来看了我们一眼,就锁上了门。 我说不清我睡了多久,也说不清是夜里几点钟了,但是我感到很不舒服,就醒来了,尽管我几乎不知道为什么。我站起来。空气似乎浓烈而呛鼻。我听见姜姐在咳嗽,另一匹马儿好像也焦躁不安。四周漆黑,我什么也看不见,马厩却仿佛浓烟滚滚,我几乎不知道如何喘气。 活板门是开着的,我想烟是从那个地方钻过来的。我侧耳倾听,听到了一阵轻柔而急促的响声以及低沉的噼啪声和断裂声。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声音,但那声音中有一种奇怪的魔力让我浑身颤抖。其他马儿也都醒了。有的在扯缰绳,有的在跺脚。 最后,我听到了外面的脚步声,那个之前牵旅客的马进来的马夫提着灯笼冲进了马厩,他开始解马缰,想设法把马儿都牵出去。但是,他好像慌里慌张的,自己都被吓坏了,这让我更加恐惧。第一匹马不愿跟他走,于是他设法牵第二匹和第三匹,但他们也不愿挪动。接下来,他又来到我的身边,想设法用力把我拽出马厩,当然也无济于事。他轮流拉遍了我们所有的马儿,之后就离开了马厩。 毫无疑问,我们都非常愚蠢,但是似乎到处都是危险,我们知道没有人值得信任,一切都陌生、无常。透过敞开的门钻进来的新鲜空气使我们的呼吸变得容易了些,而头顶的呼啸声却越来越响。我抬起头来,透过空架上的木杠看到一道红光在墙上一闪一闪的,然后我听到外面有人喊“着火了!”。那个老马夫平静而又迅速地走进来,把一匹马拉出去,然后又去拉另一匹。火焰却在活板门上蔓延,头上的呼啸声真可怕。 接下来,我听到了詹姆斯的声音,像以往那样从容、愉快。 “来,我的美人儿们,我们该离开这儿了,醒一下,跟我来。”我站得离门最近,所以他先来到我的身边,进来时轻轻地拍了拍我。 “来,美人儿,戴上笼头,我的宝贝儿,我们马上离开这个憋闷的地方。”刻不容缓,于是他从脖子上摘下围巾,轻轻地扎在我的眼睛上,一边拍一边哄地把我牵出了马厩。等我们安全到达了院中,他解下我眼睛上的围巾,大声喊道:“来人!牵走这匹马,我去救另一匹。” 一个高大魁梧的男子走上前拉住我,詹姆斯又冲回了马厩。我望着他离去,发出了一声嘶叫。后来姜姐告诉我说,我的那声嘶叫是我能为她做的最好的事儿,因为如果她没有听到我在外面,她是绝不会有勇气走出来的。 院子里乱成了一锅粥。马儿们正从其他马厩被纷纷放出来,四轮马车和双轮马车也正被拉到房子和棚子外面,以免火势蔓延。院子另一头的窗户也被统统打开了,人们喊着各种各样的话,而我始终盯着马厩门,那儿冒出来的烟比之前更浓了,我还能看见红光闪现。不一会儿,我听到一个响亮清澈的声音,它盖过了所有的骚乱声和喧嚣声,我知道那是主人的声音: “詹姆斯·霍华德!詹姆斯·霍华德!你在那儿吗?”没有回音,但是我听到马厩里有东西坠落的碰撞声。接下来,我发出一声响亮、快乐的嘶鸣,因为我看到詹姆斯正牵着姜姐穿过浓烟向我们走来。姜姐在剧烈地咳嗽,詹姆斯也说不出话来了。 “我勇敢的小伙子!”主人把手放在他的肩上说,“你受伤了吗?” 詹姆斯摇了摇头,因为他还说不出话来。 “唉,”那个扶住我的大个子说,“他是一个勇敢的小伙子,没错。” “好了,”主人说,“詹姆斯,等你喘过气来后,我们尽快离开这个地方。”说着,我们向门口走去,这时集市上传来了一阵飞奔的马蹄声和隆隆的车轮声。 “消防车来了!消防车来了!”两三个声音喊道,“往后站,让让路!”只见两匹马拉着一辆沉重的消防车冲进了院子,碾得石头发出了隆隆的响声。消防员纵身跳到了地上。没必要问哪儿发生了火灾——火焰巨大,正从屋顶熊熊升起。 我们尽快出去,来到了宽阔寂静的市场上;繁星闪烁,除了我们后面的喧闹声之外,万籁俱寂。主人领着我们去了另一侧的大旅馆。马夫一出来,主人就说道:“詹姆斯,我现在必须赶到女主人那儿去。我把这些马儿全权委托给你,你需要什么,就吩咐马夫去做。”说完,他就走了。主人没有跑,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凡人像他那天夜里走得那么快。 我们还没有走进马厩,就听到了一种可怕的声音。是那些留在马厩里快要被活活烧死的可怜的马儿的尖叫声——那可怕极了!这使我和姜姐都很难过。不过,我们被带进了马厩,得到了善待。 第二天早晨,主人过来看我们怎么样了,他跟詹姆斯说话。我没有听到多少,因为马夫正在给我彻底梳刷,但是我看得出詹姆斯喜气扬扬的,我想主人很为他骄傲。我们的女主人夜里受到了极大的惊吓,所以旅行被推迟到了下午,这样詹姆斯上午就有了空闲。他先去那家旅馆查看我们的马具和马车,然后去打听火灾的更多情况。他回来后,我们听到他向马夫讲明了原委。起初,没有人想到大火是怎么引起的,但是最后有个人说他看见迪克·托勒嘴里叼着烟斗走进了马厩,出来时嘴里的烟斗就没有了,他又去酒吧点了一只。随后,那个打下手的马夫说他请迪克爬上梯子拿下了一些干草,但吩咐迪克先放下烟斗。迪克不承认自己叼着烟斗,但是没有人相信他。我还记得我们约翰·曼利的规矩,绝不允许马厩里有烟斗,所以我认为这应该是所有地方的规矩。 詹姆斯说屋顶和地板都塌了,只有那些黑墙立着。有两匹可怜的马儿没能逃脱,被埋在了烧塌的房椽和碎瓦下面。 [book_title]第十七章 约翰·曼利的一席话 我们余下的旅程都非常轻松,太阳刚落一小会儿,我们就到达了主人的朋友家里。我们被带进了一个干净、温暖、舒适的马厩。那儿有一个善良的马夫,他让我们舒舒服服的。他听说那场火灾后,好像十分欣赏詹姆斯。 “有一件事儿显而易见,年轻人,”他说,“你的马儿知道谁可以信任。世上最难做的事情之一就是,在发生火灾或洪灾时,把马儿从马厩里牵出来。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出来,但是他们就是不愿出来——只有不到二十分之一的马儿愿意。” 我们在这个地方逗留了两三天,然后就回家了。一路上都很顺利。我们都很高兴又回到了自己的马厩,约翰见到我们同样也很高兴。 在他和詹姆斯离开我们去过夜之前,詹姆斯说道:“我想知道谁会来接替我的位置。” “住在森林小屋的小乔·格林。”约翰说。 “小乔·格林!啊,他还是一个孩子!” “他十四岁半了。”约翰说。 “可是,他是这样一个小家伙。” “是的,他很小,却反应敏捷,心甘情愿,心地也善良,再说他也很想来,他的爸爸也这样想。我知道主人想给他这个机会。他说,如果我认为他做不了,他就会物色一个大一点儿的男孩子。但是,我说我非常乐意试用他六周。” “六周!”詹姆斯说,“啊,要六个月他才能派上大用场!那会让你大费周折的,约翰。” “啊,”约翰笑着说道,“我和工作是很好的朋友。我还从来没有怕过干活儿呢。” “你是一个大好人,”詹姆斯说,“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你那样的人。” “我通常不谈我自己的事,”约翰说,“但是,既然你要离开我们到大千世界去脱胎换骨,我就想告诉你,我是怎么看待这些事的。我只有约瑟夫这么大的时候,我的爸爸和妈妈十天内相继死于高烧,只留下了我和瘸腿的妹妹奈丽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没有一个亲戚可以投奔。我是农夫的孩子,赚不到足够的钱养活自己,更不要说养活我们俩了。要不是我们的女主人(奈丽把女主人称为她的天使,而且她完全有理由这样叫),我的妹妹一定早就去贫民习艺所了。女主人给她和玛勒寡妇租了一个房间,还给她一些力所能及的编织或针线活。她生病时,女主人还给她送饭,给她送好多漂亮舒适的东西,就像妈妈一样照顾她。而主人则把我带到了马厩,在当时的老马夫诺曼手下干活。我在屋里吃饭,在阁楼上睡觉,还有一套衣服,每周三个先令,这样我就能帮助奈丽了。当时还有诺曼。像他这个年龄,本可以转过身说:我不希望被一个只会在耕犁后面瞎跑的毛孩子打扰,而他却像爸爸一样对我,为我没完没了地受苦。几年后,老人家死了,我就接替了他的位置。所以现在我不仅工资最高,而且雨天或晴天都可以休息,奈丽也快乐得像一只小鸟。所以,你看,詹姆斯,我不是那种瞧不起小男孩、惹我们好心的主人生气的人。不,不是!詹姆斯,我会非常想念你,但是我们会渡过难关,当你受到阻碍时,没有比行善更好的事儿了,所以我很高兴我能这样做。” “这么说,”詹姆斯说,“你不同意‘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了?” “确实不同意。”约翰说,“如果男主人、女主人和老诺曼都是只顾自身利益,那我和奈丽现在会在哪儿?啊,她在贫民习艺所,而我在挖萝卜!如果你只想着自身利益,黑骏马和姜姐会在哪儿呢?啊,已经被大火烤死喽!不,吉姆,不!不管谁用那句话,那都是自私野蛮的说法。如果他只顾想着自己的利益,那么,他在睁开眼睛之前,没有像小狗或小猫那样被溺死,我只会觉得真遗憾,这就是我的想法。”约翰非常坚定地仰了一下头说。 听到这个,詹姆斯呵呵笑了起来。但是,他说话时的声音有一种厚重感:“除了我的妈妈之外,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希望你不要忘记我。” “不会,伙计,不会!”约翰说,“如果有可能我一定帮你。我希望你不会忘记我。” 第二天,在詹姆斯离开之前,乔来到了马厩,尽可能学习他所有的一切。他学会了清扫马厩,抱进稻草和干草。他开始清扫马具,帮助清洗马车。他个子太矮,无法照看我和姜姐,詹姆斯就在快乐腿身上给他示范,因为乔要在约翰手下做事,快乐腿就要完全归他管。他是一个聪明可爱的小家伙,总是吹着口哨来干活。 快乐腿对自己被一个他所说的“一无所知的男孩子”“笨手笨脚地拉来拉去”大为生气。但是,两周快结束时,他悄悄地告诉我说,他认为这个小家伙一定会有出息。 詹姆斯不得不离开我们的日子终于到了。尽管他看上去像以往一样快乐,但是那天早晨他心事重重。 “你明白,”他对约翰说,“我要撇下好多好多。我的妈妈和贝特西,还有你,好心的男主人和女主人,以及这些马和我的老快乐腿。到了新地方,我不认识任何人。要不是我会得到一个更高的职位,能更好地帮助我的妈妈,我想我是不会下定决心去那儿的。这真难受啊,约翰。” “唉,詹姆斯,小伙子,就是这样。如果你第一次离开家没有这种感觉,我是不会器重你的。打起精神,你在那儿会交到朋友的。如果你过得好——你一定会的——那对你的妈妈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她会为你去那样一个好地方而骄傲。” 约翰就这样为他加油,但是人人都为要失去詹姆斯而难过。至于快乐腿,在詹姆斯走后好几天,都神情憔悴,完全没有了食欲。于是,好几个早上约翰在训练我时也用一根引领缰绳把他牵出来,让他在我身边小跑和飞奔,这使小家伙又振作了起来,很快他就没事了。 乔的父亲经常过来帮点儿小忙,因为他懂得这项工作。乔非常努力地学习,约翰也对他倍加鼓励。 [book_title]第十八章 去请医生 詹姆斯离开几天后的一天夜里,我吃过了干草,正躺在稻草里酣睡,突然马厩里铃声大作,把我惊醒了。我听到约翰的房门打开了,他跑到大厅,很快又折返回来。他打开马厩门的锁,走进来,大声叫道:“醒醒,美人儿!你现在必须保持以往的良好状态。”几乎还没等我来得及想,他就已经把鞍子架到了我的背上,把笼头套到了我的头上。他又跑去拿来了外套,然后一路小跑把我拉到了大厅门口。主人手里提着灯站在那儿。 “好了,约翰,”他说,“为了你的生命——也就是为了女主人的生命——快骑吧,一刻也不能耽误。把这封短信给怀特医生送去。到了旅馆,让马休息一下,尽快赶回。” 约翰说:“是,先生。”随后立刻骑上我的背。住在木屋的园丁听到铃响,早就把门打开了。我们奔出庄园,穿过村子,跑下山,来到了关卡。约翰大声叫喊,咚咚敲门。守门人马上打开了大门。 “好了,”约翰说,“请你把门留着等医生,钱给你。”说完,他便又走了。 我们面前有一条漫长平坦的沿河路。约翰对我说:“现在,美人儿,尽力跑吧。”我就尽力跑了起来。我不需要鞭子,也不需要马刺,尽可能快地飞奔了两英里,我相信就是我赢得过纽马克特比赛的老爷爷当时也不可能跑得比我快。当我们来到桥边时,约翰稍微勒住了我,拍了拍我的脖子,“做得不错,美人儿!好伙计,”他说。他本想让我跑慢些,但是我精神抖擞,于是又像先前一样飞奔而去。空气寒冷,月光明亮,非常舒适。我们先是经过一个村子,然后穿过一片黑树林,接下来上山下山,跑了八英里之后,来到了镇上。我们穿过街道,到达集市。万籁俱寂,只有我踩在石头上发出的嘚嘚声——大家都睡着了。我们来到怀特医生家门口时,教堂的钟敲了三下。约翰拉了两次门铃,然后如响雷一般敲门。一扇窗户打开了,怀特医生戴着睡帽伸出头,问道:“你想干吗?” “戈登夫人病重了,先生。主人想要你马上去。他认为,如果你不能赶到那儿,她就会死。这里有封短信。” “等一下,”他说,“我这就来。” 他关上窗户,很快就出现在了门口。 “最糟糕的是,”他说,“我的马出去了一天,早已筋疲力尽了。我的儿子也刚被叫出去,他带走了另一匹马。怎么办呢?我可以骑你的马吗?” “先生,他这一路差不多都在飞奔。我本想让他在这儿休息一下。但是,我想,如果你认为合适,我们的主人就不会反对,先生。” “好了,”他说,“我很快就准备好了。” 约翰站在我的身边,抚摸我的脖子。我很热。医生拿着马鞭出来了。 “先生,这你不用带,”约翰说,“黑骏马会一直跑到他趴下为止。先生,尽可能照顾他。我不想让他受到任何伤害。” “不,不会,约翰,”医生说,“我希望不会。”我们立刻就把约翰远远地抛在了身后。 我不愿说回程那段路。医生比约翰重,也不是一个好骑手。不过,我竭尽全力。关卡的那个人还留着门。当我们来到山边时,医生让我停下来,“好了,我的好伙计,”他说,“歇口气吧。”我很高兴他这样做,因为我快筋疲力尽了,那次歇息后,我继续前进,我们很快就到达了庄园。乔站在木屋门口,我的主人站在大厅门口,因为他已经听到我们来了。他没有说一句话,医生跟着他走进屋子,乔把我牵进了马厩。我很高兴回到了家里。我的腿在身下哆嗦,我只能站在那儿喘息。我身上没有一根干毛,汗水顺着我的腿流下来,我浑身冒着热气,乔以前常常说,我就像炉子上的水壶一样。可怜的乔!他还年小,知之甚少,他的父亲本来可以帮他,却被派到邻村去了。但是,我相信他已经竭尽全力做了自己知道的事儿。他揉着我的腿和胸,他却没有给我盖上暖布。他认为我这么热,一定不喜欢暖布。随后,他给了我一桶水喝。水很冷,很好喝,我全都把它喝完了。接着,他又给了我一些干草和谷物,以为自己干得不错,就走了。不久,我就开始颤抖和战栗,浑身冰冷。我的腿疼,我的腰疼,我的胸疼,我感到浑身都疼。噢!当我站在那儿打战时,我是多么想要那块温暖的厚布啊!我想要约翰,而他要步行八英里才能到这里,于是我躺在稻草里设法让自己入睡。过了好一阵子,我听见约翰来到了门口。我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呻吟,因为我非常痛苦。他立刻来到我的身边,弯下腰。尽管我无法把自己的感受告诉他,但是他似乎明白这一切。他给我盖了两三块暖布,然后跑到屋里,端来一些热水。他给我做了一些热粥让我喝,随后我想我就睡着了。 约翰似乎大为恼火。我听到他在一遍又一遍地自言自语道:“笨小子!笨小子!居然没有盖布,我敢说水也是冷的。男孩子真没用。”不过,乔毕竟是一个好孩子。 我现在病得很重,肺部严重感染,呼吸起来都很痛苦。约翰夜以继日地照料我。为了来看我,他夜里要起来两三次。我的主人也经常来看我。“我可怜的美人儿,”有一天,主人对我说,“我的好马儿,你救了女主人的命,美人儿。是的,是你救了她的命。”听到这话,我很高兴,因为好像医生也说过,如果我们再耽搁时间长点儿,就为时已晚了。约翰告诉主人说,他这一生从来没有见过跑得这么快的马儿。这匹马儿好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我当然知道,尽管约翰不这样想。至少,我差不多知道——我和约翰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奔跑,这都是为了女主人。 [book_title]第十九章 只怪无知 我不知道自己病了多久。马医邦德先生每天都来。有一天,他给我放血治疗,约翰接了一桶。之后,我感觉很晕,以为自己要死了,我相信他们也都是这样想的。 姜姐和快乐腿都被移到了别的马厩,这样我就可以静养了,因为发烧让我的听觉非常灵敏,任何一点儿风吹草动在我听来都格外响亮。我能听得出从房子里走进走出的每个人的脚步声,我知道发生的一切。一天夜里,约翰不得不给我吃药,托马斯·格林进来帮他。我吃过药后,约翰尽可能让我舒服些,他说他会在这儿待半小时看药效如何。托马斯说要陪着他,于是他们就到安放在快乐腿马厩里的长凳上坐下,把灯笼放在他们的脚边,这样我就不会受到光线打扰了。 两人静静地坐了一会儿,随后托马斯·格林低声说道: “约翰,我希望你能对乔说点儿好话。那个孩子伤心欲裂,他既吃不下饭,也不会笑了。他说,他知道这都是他的过错,尽管他确信自己已经尽力了。他说,如果美人儿死了,没有人会再对他说话。听到他这样说,我真伤心。我想你就跟他说句话吧,他不是一个坏孩子。” 停了一会儿,约翰慢慢地说道:“你不能对我这样苛刻,汤姆。我知道他无意造成伤害,我从来没有说过他是故意的。我知道他不是个坏孩子。不过,你明白,我自己也很痛苦。那匹马是我内心的骄傲,更不要说他是男主人和女主人的心肝宝贝了。一想到他的生命可能会以这种方式被夺去,我真受不了。但是,如果你认为我对那个男孩子苛刻,明天我会尽力对他说句好话——也就是说,如果美人儿好转的话。” “好的,约翰,谢谢你。我就知道你不希望自己过于苛刻。我很高兴你明白这仅仅是无知。” 约翰回答时的声音差点儿吓了我一跳: “仅仅是无知!仅仅是无知!你怎么能说这仅仅是无知呢?你不知道这是世界上仅次于邪恶的最坏的事儿吗?只有上天知道无知造成的最严重伤害。如果有人能说出:‘噢!我不知道,我没有任何恶意。’他们觉得这就没事了。我想,玛莎·穆尔沃什开伤风合剂和起镇定作用的糖浆时,并不想杀死那个婴儿,而她的确害死了那个婴儿,因杀人罪受到了审判。” “她也是罪有应得,”汤姆说,“如果一个女人不知道什么对婴儿有益,什么对婴儿有害,就不该去护理一个娇嫩的小孩子。” 约翰继续说道:“比尔·斯塔基扮成鬼在月光下追他的弟弟,并不想把弟弟吓得魂飞魄散,但是他那样做了。那个聪明英俊的小伙子本来可以成为任何一位母亲心中的骄傲,现在却成了一个白痴,即使他活到八十岁,也绝不会像从前那样聪明了。你自己也深受其害,汤姆。两周前,那些小姐敞开你的温室门,结果一阵严寒的东风正好刮进来。你说,那场风冻死了你的好多植物。” “好多!”汤姆说,“嫁接的嫩枝条没有一个不被吹折。我不得不再插一遍,最糟糕的是,我都不知道去哪儿找新鲜枝条。当我进来看到她们做的一切时,都快疯了。” “但是,”约翰说,“我肯定那些小姐不是存心的,那仅仅是无知!” 我没有再听见这番谈话,因为药效良好,让我睡着了。到了第二天早上,我感觉好多了。而当我最终更多地了解了这个世界时,我常常想起约翰说的这番话。 [book_title]第二十章 乔·格林 乔·格林进展良好。他学得很快,体贴周到,约翰在好多事情上开始信任他了。而正如我所说,他的个子在那个年龄显得矮小,所以他很少能获准来训练我或姜姐。但是,碰巧一天早上,约翰赶着正义拉着行李车出去了,主人想要把一封短信马上送到大约三英里远的一位先生的家里,就吩咐乔给我套上马鞍,把短信送去,同时告诫乔骑马时要小心。 送过短信后,我们静静地走在返程路上。路过砖厂时,我们看到一辆满载砖块的马车,轮子死死地卡在了硬泥地深深的车辙里。马夫大喊大叫着,毫不留情地抽打那两匹马。乔停住了脚步。那真是一幅悲惨的景象。两匹马竭尽全力绷紧身体要把马车拉出来,但是就是拉不动。他们的腿和侧腹都像小溪般流着汗,身体的两边起伏着,每块肌肉都绷紧了,而那个男人却凶神恶煞般地拽着前面那匹马的头,破口大骂,极其野蛮地抽打他们。 “别打了,”乔说,“别再那样抽打这些马了。车轮陷得太深了,他们拉不出来。”那个人毫不理会,继续抽打。 “停下!请停下!”乔说,“我来帮你卸车。现在他们拉不动。” “管好你自己的事儿,你这个无礼的小坏蛋,我会管好自己的事儿!”那个人正在气头上,更糟糕的是还借着酒劲儿,又将鞭子甩了下来。乔调转我的头,接着我们朝砖石场主人的家全速奔去。我不敢说约翰是不是会同意我们这样跑,我和乔的想法却是一样的,我们都非常生气,所以不可能慢慢腾腾地走。 房子就在路边。乔敲了敲门,大声喊道:“喂!克莱先生在家吗?”门打开了,克莱先生本人走了出来。 “你好,年轻人!你好像很急。主人今天早上有什么吩咐吗?” “没有,克莱先生,而你的砖厂里却有一个家伙要把两匹马打死了。我让他住手,他不愿住手。我说我愿帮他卸车,他也不愿意。所以,我就来告诉你。先生,请你去一趟吧。”乔的声音因激动而颤抖。 “谢谢你,小伙子,”那个人说着就跑去拿帽子,接着又停了一下,“如果我把那个家伙送到法官那儿,你愿意出庭作证吗?” “我愿意,”乔说,“也很乐意。”那个人走后,我们就步伐矫健地走在了回家的路上。 “啊,乔,你出了什么事儿?看上去你非常生气。”当这个男孩子从马鞍上跳下时,约翰问。 “我非常生气,我可以告诉你。”说着,男孩子用急切兴奋的话语把发生的一切都告诉了约翰。乔通常是一个文静温和的小家伙,所以看到他被这样激怒,真是让人惊奇。 “对,乔!不管那家伙收没收到传票,你都做得对,我的孩子。好多人都会骑过去,说这不是他们应该干涉的事儿。现在我要说,如果看到有人虐待和压迫,每个人都应该干涉。你做得对,我的孩子。” 此时,乔镇定自如,约翰的赞赏让他自豪。于是,他给我擦蹄子和身体时,手比以往更加坚定有力。 乔和约翰刚要离开马厩回去吃饭,这时男仆来到了马厩,他说主人要乔立即去他的房间。有人被指控虐待马匹,他们需要乔的证词。乔满脸红光,两眼熠熠生辉。“他们会得到证据的。”他说。 “你把自己收拾齐整点儿。”约翰说。乔拉了拉领带,拽了拽夹克,立刻就去了。我们的主人作为郡里的地方法官之一,经常会有案子送给他审理,或者由他说应该怎么判。在马厩里,我们有一段时间都没有再听到什么,因为那是人们吃饭的时间,而当乔又回到马厩时,我看到他兴致高昂,他和善地拍了拍我,说道:“我们再也不会看到这种事儿发生了,对吗,老伙计?”后来,我们听说他非常清晰地提供了证据,那两匹马当时是那样筋疲力尽,身上留下了受虐待的累累伤痕,结果马夫受到了审判,有可能被判两三个月监禁。 乔身上发生这么大的变化,真是喜人。约翰哈哈大笑,说乔那一周长高了一英寸,我相信他已经长高了。他还是像以前那样善良温和,而他做任何事情都更加意志坚定了——好像他一下子从男孩子变成了男子汉。 [book_title]第二十一章 分别 如今,我已经在这个快乐的地方生活了三年,而凄惨的变化即将来到我们身边。我们不时地听到夫人生病的消息。医生经常来家里,看上去主人神情沉重忧虑。后来,我们听说,夫人必须马上离开家,去一个温暖的国家待两三年。全家人听到这个消息,就像听到丧钟一样。大家都很难过。但是,主人立即就开始着手安排变卖家产离开英国的事儿了。我们经常在马厩里听到人们谈论这个话题。实际上,他们不再提别的话题了。 约翰工作时沉默伤感,乔几乎也不吹口哨了。有好多事儿需要来来回回跑腿,我和姜姐满负荷工作。 第一批走的是杰西小姐和弗罗拉小姐,还有她们的女家庭教师。她们过来跟我们道别。像老朋友一样拥抱了可怜的快乐腿,他的确是她们的老朋友。后来,我们听说了主人对我们的安排。主人把我和姜姐卖给了他的老朋友W勋爵,因为他认为我们在那儿会有一个好归宿。他把快乐腿送给了牧师,那个牧师正为布罗姆菲尔德夫人找一匹小马,而主人的条件是他们永远不能卖掉快乐腿,等他干不动活后,就开枪射杀并埋葬他。 乔应邀照顾快乐腿,帮衬家事,所以我认为快乐腿过得不错。约翰受到好几个好地方的聘请,他却说他还是再等一等、看一看。 他们离开的前一晚,主人走进马厩来给一些叮嘱,也来给他的马儿们最后的爱抚。他似乎情绪非常低落。我能通过他的声音知道这一点。我相信我们马儿比好多人都更能心领神会。 “你已经决定做什么了吗,约翰?”他问,“我发现你没有接受任何聘请。” “没有,先生。我已经下定决心了,如果我能得到一个跟一流的幼马调教师和驯马师一样的工作,那对我来说是再恰当不过的事了。好多幼马因受到不当的对待而受惊和受伤,如果有合适的人训练他们,就不会有这种事儿了。我总是跟马儿相处得很好,如果我能帮助他们中的一些拥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我就会认为自己像是在做善事。你对此有什么看法,先生?” “我不知道哪儿有这样的人,”主人说,“我想你再合适不过了。你懂马,不晓得什么缘故,马也懂你,你最后会自立门户。我想你的打算再好不过了。如果有任何我可以帮你的地方,就给我写信。我会交代我驻伦敦的代理人,并向他推荐你。” 主人把代理人的姓名和地址告诉了约翰,然后对他长期忠诚的服务表示感谢。这可让约翰承受不起。“求你别说了,先生,我担待不起。你和夫人为我做了这么多,我永远都无法报答。但是,先生,我们永远不会忘记你,如有可能的话,我们有朝一日就会重新看到夫人回来。我们必须心存希望,先生。”主人跟约翰握了握手,却没有说话,他们俩离开了马厩。 悲伤的一天终于来了。男仆和那些重行李前一天已经走了,只剩下主人、夫人和她的女仆。我和姜姐最后一次把马车拉到了大厅门口。仆人从屋里取出了垫子、旅行毛毯和好多其他东西。当一切都安排好后,主人抱着夫人走下楼梯(我就在房子旁边,所以能看到发生的一切)。他小心翼翼地把她放进马车,家仆们都围站在马车四周失声痛哭。 “再见,”他说,“我们不会忘记你们任何人。”说着,他坐进车里——“发车吧,约翰。” 乔跳上车,我们慢慢地小跑着驶出庄园,穿过村子,村里人都站在家门口看主人他们最后一眼,说道:“上帝保佑他们。” 我们到达火车站时,我想夫人下了马车,走到了候车室。我听到她用自己独有的甜美声音说道:“再见,约翰。上帝保佑你。”我感到缰绳骤然一抽,约翰却没有应答,也许他说不出话来。乔刚把马车上的东西卸下来,约翰就让他站在马儿旁边,他则上了月台。可怜的乔!他靠近我们的脑袋站在那儿,遮掩自己的眼泪。火车很快就喷着蒸汽进站了,两三分钟后,车门砰地关上,列车员吹响了哨子,火车滑行而去,只留下了一团团白烟和几颗十分沉重的心。 等完全看不见火车后,约翰才回来。 “我们再也见不到她了,”他说,“再也见不到了。”他拿起缰绳,坐上驾驶座,跟乔一起慢慢地驾车回家,而现在那已经不是我们的家了。 [book_title]第二十二章 伯爵府 第二天早饭后,乔把快乐腿套进夫人那辆低矮的轻便马车,要赶他到牧师家去。乔先来跟我们道别,快乐腿从院子里向我们嘶叫了一声。之后,约翰给姜姐套上马鞍,给我套上牵引缰绳,驾着我们越过田野,走了大概十五英里,来到了伯爵府庄园,这就是W伯爵生活的地方。那是一座非常漂亮的房子,有好多马厩。我们穿过石门,走进院子。约翰求见约克先生。过了一段时间,约克先生才出来。他是一个相貌英俊的中年男人,他的声音立刻透露出他期望别人服从他。他对约翰非常友好,彬彬有礼。他微微看了我和姜姐一眼后,叫一个马夫把我们牵到了马厩,然后邀请约翰去吃点心。 我们被牵到了一个明亮通风的马厩,并被安置在了相邻的两个畜栏里,在那儿接受刷洗和喂食。大约半小时后,约翰和即将成为我们新马夫的约克先生进来看我们。 “那么,曼利先生,”他在仔细相看过我俩后说,“我看这两匹马没有任何毛病。不过,我们都知道,马儿也像人一样有自己的特性,有时他们需要不同的待遇。我想知道,这两匹马有没有什么你想提的特别之处?” “噢,”约翰说,“我相信,在乡下再也找不出比这两匹马更好的一对搭档了。要跟他们分开,我真伤心,而他们并非一模一样。那匹黑马是我见过的性情最好的马儿。我想,他从小时候起就从来不知道什么是难听的话、什么是殴打,他所有的乐趣好像就是做你想要做的事儿。不过,我想,那匹红棕马以前一定受过虐待。我们从马贩子那儿也听到了好多。她刚来时暴躁多疑,而当她发现我们这儿是何种地方时,她的坏脾气就渐渐地消失了。我三年都没有见她有过一丁点儿发脾气的迹象。如果好好对她,就再没有比她更出色、更顺从的动物了。但是,她天生比那匹黑马更易怒。同样面对苍蝇,她比黑马更烦躁,同样面对有哪儿不舒服的马具她也比黑马更焦急。如果被虐待或受到不公正待遇,她肯定会针锋相对。你知道好多骁勇的马儿都会这样做。” “当然,”约克说,“我完全理解。不过,你知道,在这样的马厩里,要让所有马夫都以恰当的方式工作并不容易。我会尽全力。我必须走了。你对那匹母马的介绍,我会记住的。” 他们正要离开马厩,这时约翰停下来,说道:“我最好提一下,我们从来不给这两匹马用勒马缰绳。黑马从来没有戴过,马贩子说过,衔铁搞坏了另一匹马的脾气。” “好了,”约克说,“如果他们来这儿,那就必须戴勒马缰绳。我自己喜欢放松缰绳,主人总是对马儿通情达理。但是,我家夫人——则是另一回事。她喜欢时尚,如果她的拉车马没有紧紧地勒高马头,她就不会看他们一眼。我总是反对给马戴衔铁,还会继续反对,而夫人骑马时,则必须勒高系牢!” “我对此表示遗憾,非常遗憾。”约翰说,“但是,我现在必须走了,否则我就赶不上火车了。” 他绕过来,逐一走到我们的身边,最后一次拍了拍我们,对我们说了说话,他的声音听上去非常悲伤。 我把脸凑向他,我只能这样做来道别。随后,他就走了,我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 第二天,W勋爵来看我们,他好像对我们的外表非常满意。 “我对这两匹马大有信心,”他说,“我的朋友戈登先生已经向我介绍过他们的性格。当然,他们在毛色上并不搭配,而我的想法是,他们在乡下拉拉马车倒是挺不错。在去伦敦之前,我必须设法找一匹跟男爵搭配的马儿。我相信,驾那匹黑马再合适不过了。” 于是,约克把约翰对他说的关于我们的信息都告诉了他。 “好吧,”他说,“你一定要留意那匹母马,让导向缰绳放松。我敢说,开始时稍微迁就一下,他们会做得非常出色。这事儿我会对夫人说的。” 下午,我们被戴上了马具,套上了马车。马厩里的钟刚敲了三下,我们就被牵着绕到了房子前面。房子都非常宽大,有伯特维克庄园老房子的三四倍大。但是,如果马儿可以发表意见的话,那就是,不如以前庄园的一半惬意。两个男仆穿着土褐色制服、鲜红色马裤和白色长袜,站在那儿严阵以待。 不一会儿,我们就听到了夫人走下石阶楼梯时传来的丝绸裙的飒飒声。她绕圈打量了我们一番。她个子高挑,样子傲慢,好像对什么事儿感到不满,却一言不发,直接坐进了马车。这是第一次戴勒马缰绳,我必须说,尽管不能让我的头偶尔低下来确实讨厌,但是它也没有把我的头拉得比我习惯支撑的更高。我为姜姐感到担忧,而她似乎从容满足。 第二天三点钟,我们又来到了门口,还是先前那两个男仆。我们听到了丝绸裙的飒飒声,夫人走下了台阶,以命令的口气说道:“约克,你必须把这些马的脑袋再抬高些,他们让人看着不顺眼。” 约克鞠了一躬,毕恭毕敬地说:“请原谅,夫人,这两匹马可都有三年没上过勒马缰绳了。主人说,为了更安全,还是让他们逐步适应吧。不过,如果您乐意的话,我可以让他们再抬高点儿。” “就这样做。”她说。 约克绕到我们的头边,亲自把缰绳勒短了些——我想,勒进去了一个孔眼。无论如何,每勒进去一点儿,感觉都会大不一样。那天,我们要爬一段陡峭的山路。这时,我开始明白了我曾经听到过的一切。当然,我想把头往前伸,像以前经常做的那样努力把马车拉上去。但是,不行,我现在不得不抬高脑袋,这让我耗尽了精力,发力全靠背部和腿部。我们到达后,姜姐说:“现在你明白是什么滋味了吧,而这还不算糟。只要情况不会大大恶化,我就什么也不会说,因为我们在这儿受到了优待。但是,如果想紧紧勒高我的头,他们就要当心了!我可受不了,也不愿忍受。” 一天天,一个孔眼一个孔眼,我们的导向缰绳越来越短了,我不再像从前那样愉快地期盼戴上马具了,而是开始害怕它了。姜姐也显得烦躁不安,尽管她话语不多。最后,我想最糟糕的已经结束了,好几天都没有再缩短缰绳,我决定将就着尽职尽责,尽管现在工作成了一种持续不断的伤害,而非快事,但最糟糕的还没有到来。 [book_title]第二十三章 为自由而战 一天,夫人比平常下来晚了些,丝绸裙的飒飒声比以往更响了。 “赶车去B公爵夫人家。”她说,停了一下后,又说道,“你永远都不打算抬高这些马的脑袋了吗,约克?立刻抬高他们的脑袋,不要让我们再看到这种迁就和胡闹了。” 约克先来到我的身边,马夫站在姜姐的头边。约克把我的脑袋向后拽,把缰绳勒得紧紧的,我都快受不了了。随后,他走到姜姐的身边,姜姐正不耐烦地上下甩头跟嚼子较劲儿,似乎现在她又回到老做派了。她对将要发生的事儿心生妙计,为了收紧缰绳,约克刚把缰绳从鞍环上取下来,她就趁机突然扬起前蹄,后腿立起,狂暴地踢在了约克的鼻子上,踢掉了他的帽子。马夫也差点儿被踢倒。他们俩立即飞奔到她的身前,她却跟他们对抗,继续猛烈前冲,后腿站起,不顾一切地踢蹬。最后,她在我左后腿上踢了一下后,正好踢到了车辕上,摔倒在地。要不是约克迅速坐到她的头上,不让她挣扎,还不知道下一步她会搞什么鬼呢。与此同时,约克大声喊道:“解开黑马!快去拿摇柄,拧掉车辕上的螺丝。如果你们解不开,就来一个人割断这缰绳!”一个男仆跑去拿摇柄,另一个从屋里拿来了刀子。马夫很快就把我从姜姐和马车那儿解救了出来,牵进了畜栏。他刚把我放进去,就跑回了约克那儿。我对发生的一切非常激动。如果说我过去习惯踢人或后腿站立的话,我相信当时我也会那样做,而我从来没有那样做过,所以我就站在那儿生气,腿部疼痛,头仍被紧勒到了鞍环上,无法低头。我万分痛苦,无论是谁第一个靠近我,我都很想踢上一脚。 然而,不久以后,姜姐总算被两个马夫牵了进来,身上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约克跟她一起来的,他吩咐了几句,然后过来看我。他立刻放下我的头。 “该死的勒马缰绳!”他自言自语说,“我想我们很快就会倒霉了——主人会大为恼火。但是,在这儿,如果女人的丈夫都不能管教她,仆人当然就做不到了。所以,我也洗手不干了。如果她到不了公爵夫人的游园会,我也就无能为力了。” 约克没有在人前说过这一点。当有人在场时,他说话总是毕恭毕敬。现在,他抚摸我的全身,很快找到了我被踢到的后腿跗关节上方的那个地方,那儿非常肿痛。他吩咐用热水给我擦洗一下,然后上了一些药剂。 得知发生的一切后,W勋爵非常恼火。他责怪约克向夫人让步,约克回答说他今后更喜欢只接受先生的命令。而我认为这没有任何作用,因为情况还是像从前那样持续下去。我还以为约克可以更好地保护他的马儿们,也许我没有判断力。 姜姐再也没有被套进马车,而当她伤好后,伯爵的一个小儿子说想要她,他确信姜姐一定会是一匹好猎马。而我仍旧被迫拉车,而且有了一个新搭档,名叫马克斯。他始终习惯绷紧的缰绳。我问他是怎么忍受这一切的。 “噢,”他说,“我之所以忍受,是因为我必须这样。但是,这种缰绳会缩短我的生命。如果你不得不戴下去的话,那也会缩短你的生命。” “你认为,”我问,“我们的主人知道这对我们有多么糟糕吗?” “我说不上来。”他说,“但是,马贩子和马医都非常清楚。我当时还在马贩子那儿,他正训练我和另一匹马搭档。他要我们抬高头,像他说的那样,每天高一点儿高一点儿。当时那儿有一位先生问他为什么这样做。‘因为,’他说,‘如果我们不这样做,别人就不买他们。伦敦人总是想要他们的马儿把头抬高,把腿抬高。当然,这样对马来说非常糟糕,却有利于交易。马儿很快就会疲惫或得病,他们就会来再买一对。’”马克斯说,“这就是我亲耳听他说的。你可以自己判断。” 我给夫人拉车的漫长的四个月遭受的痛苦,真是难以形容。我完全相信,如果这种痛苦再持续更久的话,我的健康或好脾气就会垮掉。此前,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口吐白沫,而现在锋利的嚼子在我的舌头和下颚活动,头部和喉咙深受压迫,总会让我的嘴巴泛起或多或少的白沫。看到这个,有些人认为很好,说:“多么出色、多么精神的牲口!”然而,就像人口吐白沫一样,马口吐白沫也是不正常的,这是一种不适的确切征兆,说明马儿应该得到照顾。除此以外,我的气管也有压迫感,常常让我的呼吸很不舒服。我干完活儿回来后,脖子和胸部都紧张痛苦,嘴和舌头都很疼,感觉疲惫沮丧。 在原来那个家,我始终知道约翰和我的主人是我的朋友。然而,在这儿,尽管我在好多方面都受到优待,但是我没有朋友。约克也许已经知道,很有可能真的知道缰绳对我是何等的折磨。不过,我想他把这当成理所当然却又无能为力的事儿。无论如何,什么也解救不了我。 [book_title]第二十四章 安妮小姐 早春时节,W伯爵和一部分家庭成员去了伦敦,还带去了约克。我和姜姐,还有其他几匹马,都被留在家里备用,马夫领班留下来照料。 留在庄园里的哈丽特小姐是一个重病患者,从来不坐马车出门。安妮小姐喜欢跟她的兄弟或堂兄弟们一道骑马。她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女骑手,不仅漂亮,而且快乐、温和。她选我作她的坐骑,还给我起名叫黑风。我非常喜欢这样兜风,在清爽的空气中跟姜姐或莉齐一起奔跑。这个莉齐是一匹机灵的红棕色母马,几乎是纯种马,因为动作优雅、性情活泼,所以颇受男士们宠爱。但是,姜姐比我更了解她,她告诉我说莉齐相当胆怯。 庄园里住有一个名叫布兰泰尔的先生,他总是骑莉齐,对她赞不绝口。有一天,安妮小姐吩咐把女鞍架到莉齐的身上,另一副鞍子架到我的身上。当我们来到门口时,那位先生似乎非常不安。 “这是怎么回事?”他问,“你对你的好黑风厌倦了吗?” “噢,不,一点儿也不,”她答道,“我可是善心大发,让你也骑他一次,我来试骑你的迷人的莉齐。我必须承认,她在尺寸和外观上都比我最爱的黑风更有女士坐骑的样子。” “请让我忠告你,不要骑她,”他说,“她是一匹迷人的马儿,可对女士来说她过于紧张。我确切地告诉你,她很不安全,我还是求你把马鞍换过来吧。” “亲爱的表兄,”安妮小姐笑道,“请善良体贴的你不要为我费心了。我从孩提时就已经开始骑马了,尽管我知道你不赞成姑娘们打猎,但是我已经跟着马队狩猎好几次了。这可是事实,你们男士们都这样喜欢这个莉齐,我就想试试。请你帮我骑上去吧,好朋友就要有好朋友的样子。” 他没再说什么,小心翼翼地把她扶上马鞍,看了看嚼子和马勒,把缰绳轻轻地放进她的手里,随后骑到了我的身上。我们正要离开,一个男仆带着一片纸以及哈丽特小姐的口信走了出来——“他们能帮她去阿什利医生家问问这个问题,然后带来回复吗?” 村子大概有一英里远,医生家是村里的最后一家。我们一路兴高采烈地来到了他家大门口。他的房子坐落在高大的常青树丛中,离大门还有一小段车程。 布兰泰尔在大门口下马,正要为安妮小姐开门,她却说道:“我在这儿等你,你可以把黑风的缰绳拴在大门上。” 他怀疑地看着她。“我不到五分钟就回来。”他说。 “噢,别着急。我和莉齐是不会从你这儿逃跑的。” 他把我的缰绳拴在一根铁钉上,很快就消失在了树丛中。莉齐静静地站在路边,背对着我,离我有几步远。我的年轻小姐手挽着松弛的缰绳,悠然自得地坐在那儿,哼着小曲。我一直听着布兰泰尔先生的脚步声,直到他到了房前,我还听到他敲门的声音。大路的另一边是一片牧场,大门敞开着。就在此时,一些拉车马和几匹小马毫无秩序地跑了出来,后面一个男孩子正啪啪地抽着一根大鞭子。那些小马野性调皮,其中一匹跑过大路,踉踉跄跄地撞在了莉齐的后腿上。我说不清,是怪那匹愚笨的小马,还是怪响亮的甩鞭声,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反正莉齐猛地踢了一脚,飞快地狂奔而去。这一切突如其来,安妮小姐差点儿从马上摔下来,她却又很快坐稳了身子。我发出了响亮尖锐的嘶叫,进行求救。我一遍又一遍地嘶叫,焦急地刨着地面,甩着脑袋,想挣脱缰绳。我早就等不及了。布兰泰尔先生跑到大门边,他神情忧虑地环顾四周,当时只看到大路的远处有飞驰而去的身影。他立即翻身上马。我无需他策马扬鞭,因为我和骑手一样迫不及待。他看出了这一点,放松缰绳,微微前倾,我们向她们追去。 我们跑了大约一英里半的直路,然后向右转,接着路分成了两条。我们还远没有跑到拐弯处,她就从视野中消失了。她拐向哪条路了呢?一个女人正站在花园门口,手搭凉棚,急切地望着大路。布兰泰尔先生几乎没有勒缰减速就大声喊道:“哪边?”“右边。”那女人手指着右边大声说道,我们沿着右边的路继续追赶。随后,曾有一刻,我们看见了安妮小姐。又一个拐弯,她再次失去了影踪。有好几次,我们都是瞥见人影,随即又跟丢了,好像根本接近不了她们。一个老修路工站在一堆石头近旁,铁锹掉落,两手举起。我们走近时,他做出要说话的手势。布兰泰尔稍微拉了一下缰绳。“去公地了,先生,去公地了。她拐到那儿去了。”我非常熟悉这个公地;大部分地面都很不平坦,长满了石南丛和深绿色的荆豆灌木丛,到处都是灌木丛生的老荆棘树;还有一些长着茂密矮草的空地,到处都是蚁山和鼹鼠洞。据我所知,这是最不适宜急速飞奔的地方。 我们还没追到公地那儿,便又看见那身绿色骑装在我们前方飞奔。小姐的帽子不见了,棕色长发在身后飘动。她的头和身体后仰,好像正用剩下的全部体力拽着缰绳,而这力量似乎也快要耗尽了。显而易见,路面的起伏已经让莉齐大大减速,看来我们有机会追上她了。 刚才我们在大路上奔跑时,布兰泰尔放开了我的头。但是,现在他凭借轻柔的手和训练有素的眼睛引领我前进,颇具大师风范。我们的速度丝毫没有放慢,我们正在果断地逼近她们。 大约在石南丛生的荒地的半道上,有一条刚挖的宽沟,挖出来的泥土胡乱地堆在另一边。这肯定会让她们停下来!但是,没有。莉齐几乎没有停顿,就纵身跳起,绊在了那些粗硬的土块上,摔倒在地。布兰泰尔低吟道:“哎,黑风,竭尽全力啊!”他牢牢地拉住我的缰绳。我振作精神,果断一跃,跳过了沟岸。 可怜的小姐脸朝下趴在灌木丛中,一动不动。布兰泰尔跪下来,叫她的名字,却没有任何声音。他轻轻地扳起她的脸,只见她脸色惨白,眼睛闭合。“安妮,亲爱的安妮,请说话!”但是,没有回答。他解开她的骑装,松开她的领口,摸着她的手和手腕,然后突然站起,疯狂地环顾四周想要求救。 不远处有两个人在割草皮,他们看到莉齐狂奔着,背上没有骑手,就放下手里的活儿去追她。 布兰泰尔的呼唤声很快把他们引到了现场。最先赶到的男子见此情景显得非常不安,问他能做什么。 “你会骑马吗?” “啊,先生,我不大会骑。但是,为了安妮小姐,我愿意冒断脖子的危险。她那年冬天对我的妻子好极了。” “那就骑上这匹马,我的朋友——你的脖子会相当安全——骑马去医生那儿,叫他立刻过来——然后去庄园——把你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他们,让他们把那辆马车送过来,带上安妮小姐的女仆和帮手。我就留在这儿。” “好吧,先生。我会竭尽全力,我恳求上帝让我可爱的年轻小姐立刻睁开眼睛。”随后,他望着赶来的第二个人大声喊道:“嗨,乔,跑去端些水来,叫我的妻子尽快到安妮小姐这儿来。” 随后,他总算爬上了马鞍,两腿一夹我的两侧,“驾”的一声,稍微绕开那个沟渠,开始上路。他手里没有鞭子,这好像让他感到不安。但是,我的脚步很快就消除了他的不安,他发现他能做的最好的事儿就是紧紧地贴住马鞍,夹住我,他果断地这样做了。我尽可能少晃他,而在崎岖的地面上,他大声叫道:“稳住!喔!稳住!”到了大路上,我们就平安无事了。在医生家和在庄园里,他跑腿的活儿做得诚实可靠。他们请他喝点儿东西。“不,不,”他说,“我要穿过田地抄近路返回他们那儿,要赶在马车之前回到那儿。” 得知消息后,家里好一阵忙乱和骚动。我刚被带进畜栏,就被摘下了马鞍和笼头,身上盖上了一块布。 姜姐被套上鞍子后,就匆匆忙忙出发了,她要去找乔治勋爵。我不久便听到马车驶出了院子。 好像过了很久,姜姐才回来,又过了很久,畜栏中才只剩我们两个。她把自己看到的一切都告诉了我。 “我能说得不多,”她说,“我们差不多是一路飞奔,到那儿时,医生刚好骑马赶到。只见一个女人坐在地上,小姐的头枕在她的腿上。医生向她嘴里倒了些东西,而我听见的一切就是‘她没死’。随后,我被一个人牵到了不远处。过了一会儿,她被抬进了马车,我们就一起回家了。我听到主人对一个拦住他询问的人说,他希望没有骨折,但是她还没有开口说话。” 当乔治勋爵带姜姐去打猎时,约克摇了摇头。他说,猎马的第一个训练季,应该找一个稳妥的人驯马,而不是像乔治勋爵这样随意的骑手。 姜姐过去非常喜欢打猎,而有时她回来后,我能看出她非常疲惫,她偶尔会短暂地咳嗽一下。她兴致勃勃,没有抱怨,我却还是禁不住为她感到担忧。 事发两天后,布兰泰尔先生过来看我。他拍了拍我,对我大加赞扬。他告诉乔治勋爵说,他相信那匹马像他一样知道安妮的危险。“我就是想挡都挡不住他,”他说,“她绝不应该骑任何其他的马。”从他们的对话中,我得知我的年轻小姐现在脱离了危险,不久又能骑马了。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喜讯,我盼望幸福的生活。 [book_title]第二十五章 鲁宾·史密斯 现在,我必须说说鲁宾·史密斯。约克去伦敦后,鲁宾·史密斯留下来接管了马厩。没有人比他更精通业务了。当他一切正常时,没有一个人能比他更忠诚、更有价值。他管马时性情温和,十分机智,因为他曾跟一个外科兽医合住过两年,所以他差不多还可以给马看病。他驾车一流,无论是四马马车还是两马马车,他都能轻松驾驶。他相貌英俊,学识渊博,举止非常文雅。我相信大家都喜欢他,当然,马也喜欢他。唯一让人惊讶的是,他竟然处在一种低下的地位,而不是像约克一样处在马夫头儿的位置。不过,他有一个极大的缺点,那就是爱喝酒。他不像有些男人那样总是喝个不停,他总是几个星期或几个月保持节制,之后酒瘾就会爆发,像约克所说的那样,狂喝一阵,既丢自己的脸,又让他的妻子胆战心惊,还会给跟他有关的一切带来麻烦。然而,他非常得力,所以约克把这件事隐瞒了两三次,没有让伯爵知道。但是,一天夜里,当鲁宾不得不驾车把一群人从舞会上送回家时,他喝得酩酊大醉,握不住缰绳,所以其中一位先生不得不登上马车驾车把那些女士送回家。当然,事儿瞒不住了,鲁宾马上就被辞退了。他可怜的妻子和小孩子们不得不离开庄园大门边漂亮的小木屋,能去哪儿就去哪儿。这一切都是老马克斯告诉我的,因为那是好久以前发生的事儿了。但是,在我和姜姐到来之前不久,史密斯又被召了回来。约克向非常好心的伯爵求了情,史密斯信誓旦旦,只要他住在那儿,就绝不再沾一滴酒。史密斯信守承诺,所以约克认为自己不在时能放心让他顶替自己的位置,而且他非常聪明诚实,好像没有人比他更合适了。 此时是四月初,伯爵一家预期五月份回来。那辆轻便的四轮马车将被重新组装,因为布兰泰尔上校必须返回部队。根据安排,史密斯要驾车把他送到镇上,然后再骑马回来。因此,史密斯带上了马鞍,此行我被选中。在车站,上校在史密斯的手里放了一些钱,跟他道别说:“鲁宾,照顾好你年轻的妻子,不要让任何想骑黑风的冒失小伙子随便乱骑——让他为女士服务。” 我们把马车留在了车铺,史密斯骑着我去了白狮旅馆,他吩咐马夫好好喂我,四点钟为他备好马。我一条前腿蹄铁的螺丝在来时路上就已经松动了。但是,马夫大约四点钟才发现。五点钟时,史密斯走进院子,说他六点钟才会离开,因为他遇见了一些老朋友。于是,马夫把螺丝松动的事儿告诉了他,问他是不是要检查一下蹄铁。 “不,”史密斯说,“到我们回家都不会有问题。” 他说话声非常响亮,随随便便,我认为不察看一下我的铁蹄很不像他的做法,因为他向来都十分重视我们脚掌上松动的钉子。他六点钟没有来,七点钟没有来,八点钟也没有来,快九点时他才叫我,声音响亮粗鲁。他似乎脾气很糟,还骂了看马人,尽管我说不清为什么。 店老板站在门口,说道:“小心,史密斯先生!”而他却骂骂咧咧,生气地回答,几乎还没有跑出镇子,他就开始策马飞奔。尽管当时我已经在全速前进,但他还是常常用鞭子狠狠地抽打我。月亮还没有升起,天色很黑。大路最近刚刚修过,上面都是石子。我以这样的速度奔跑在上面,蹄铁越来越松了,我们临近收费公路关卡时,蹄铁就脱落了。 如果史密斯神志清醒,就会感觉到我的步伐出了毛病;但是,他酩酊大醉,注意不到。 关卡那边是一段长路,刚铺上石子——又长又尖的石子,任何马儿被骑到这样的路上快跑,都是一种冒险。就是在这种路上,而且掉了一块蹄铁,我还被迫全速快跑,同时骑手用鞭子狠狠地抽打着我,嘴里骂骂咧咧,催我再快些。当然,我那只掉了铁掌的蹄子遭受了巨大的痛苦。那只蹄子裂开,裂到了活肉部分,里面被尖锐的石子扎得生疼。 不能再向前跑了。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一匹马还能再跑下去。我疼痛难忍,趔趄一下,猛地跪倒在地。史密斯因我跌倒而被甩了出去,而且因为我跑的速度很快,所以他一定是重重地摔倒了。我很快就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到路边,那儿没有石子。月亮刚刚爬上了树篱梢。我借着月光可以看到史密斯躺在离我几码远的地方。他没有站起来。他稍微努力了一下想站起来,随后是一声沉重的呻吟。我本也可以呻吟,因为我的一只蹄子和两个膝盖都在遭受剧痛。但是,马儿习惯默默地忍受痛苦。我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而是站在那儿倾听。史密斯又发出了一声沉重的呻吟。不过,尽管此刻他躺在皎洁的月光下,但是我看不见任何姿势的变化。我对他、对自己都无能为力,可是,噢!我是多么渴望听到马声、车轮声或脚步声啊!路上走过的人不多。夜里这个时候,我们要等救援的人来,可能要等上好几个小时。我在那儿张望、倾听。这是一个宁静甜蜜的四月的夜晚,只有夜莺的几声低鸣,只有月亮旁边的朵朵白云,只有一只在树篱上方飞来飞去的褐色猫头鹰。这让我想起了很久以前的那些夏夜,当时在格雷农场主翠绿宜人的草地上,我常常躺在妈妈的身边。 [book_title]第二十六章 如此结局 我听到大老远传来了马蹄声,一定是将近半夜时分。声音时隐时现,然后越来越清晰,越来越近了。到伯爵府要先穿过伯爵家的树林。声音就是从那个方向传来的,我希望那会是来寻找我们的。随着那声音越来越近,我几乎可以确信那是姜姐的蹄声。再靠近一点儿时,我可以听出她拉着一辆轻便双轮马车。我大声嘶叫。听到姜姐的回应和人们的声音,我喜出望外。他们从石子路上慢慢地驶过来,在路上躺着的那个黑影边停下。 其中一个人跳下车,俯身查看。“是鲁宾,”他说,“他不动了!” 另一个人跟过来,也向他弯下腰。“他死了,”他说,“感觉一下,他的两只手是多么凉!” 他们把他抱起来,却没有任何生命迹象,他的头发浸满了血。他们又把他放下来,过来看我。他们很快就看到了我受伤的膝盖。 “啊,是这匹马跌倒,把他甩了出去!谁会想到这匹黑马会这样做呢?没有人相信他会摔倒。鲁宾一定在这儿躺了好几个小时!说也奇怪,这匹马竟然没有离开现场。” 随后,罗伯特想把我向前拉。我迈了一步,却差点儿又摔倒。 “喂!他的这只蹄子像两个膝盖一样伤得很重。瞧这儿——他的蹄子完全被划成了碎片。他很可能残废了,可怜的家伙!奈德,我告诉你,我怀疑鲁宾不对劲儿。试想一下,他骑着掉了一块蹄铁的马过那些石子路的情景吧!唉,如果他神志清醒的话,他就会宁愿尽力从月亮上骑过去。我担心他是又犯病了。可怜的苏珊!她来我家问他是否回来时脸色惨白。她假装自己毫不担忧,谈到了好多可能耽误他行程的事儿。不过,尽管如此,但她还是恳求我去迎迎他——可是,我们必须怎么办呢?带一匹马和一具遗体回去,这绝非易事。” 接下来,他们商量了一下决定,罗伯特作马夫,负责牵我,而奈德必须扛遗体。把遗体放进马车并非易事,因为没有人去牵姜姐,而她和我一样知道他们正在干什么,站在那儿一动不动。我之所以注意到这一点,是因为,如果说姜姐有缺点的话,那就是她站着时会急躁。 奈德拉着鲁宾的遗体慢慢地上路了。罗伯特又过来看了看我的脚,然后拿出手帕,紧紧绑住,他就这样牵着我回家。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次夜行。有三英里多的路程。罗伯特牵着我慢慢走着。我忍着剧痛,一瘸一拐,尽可能走好路。我相信,罗伯特为我难过,因为他经常爱抚和鼓励我,和颜悦色地对我说着话。 我终于回到了自己的畜栏,吃了一些谷物。罗伯特用湿布裹住我的膝盖,把糠泥敷剂绑到我的蹄子上,这可以在明天早上马医到来之前帮我先去热、清洁。我不顾疼痛,设法让自己躺在稻草上睡觉。 第二天,马医给我检查过伤口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