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使节 [book_author]亨利·詹姆斯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311588 [book_dec]《使节》是美利坚作家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创作于1903年的长篇小说。描绘一位高雅的法国女人对一个美国阔少所产生的难以抗拒的魅力:讲述的是主人公斯特瑞塞作为“使节”被纽瑟姆太太从美国派出,到欧洲去带她的儿子查德·纽瑟姆回来继承家业。母亲认为儿子是被坏女人牵绊,但斯特瑞塞与这位叫作维奥内夫人的“坏女人”接触后却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小说以此为主线,情节颇多回转。“使节”在欧洲的游历使他重新思考一切,最终反而劝查德留在欧洲。查德最终是否回到美国?与维奥内夫人的关系又将如何发展? [book_img]Z_9334.jpg [book_title]代序 父亲是著名的神学家老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Sr.),兄弟是著名的心理学家和哲学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那么,小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Jr.)当一个著名作家似乎应该是顺理成章了。就我的知识和记忆所及,大概只有德国的曼(Mann)家族可以同詹姆斯家族在这方面相匹敌。 如果我们要在美国作家里找出几个非常“欧洲化”的作家来,小詹姆斯首当其冲。他的“欧化”到了如此程度,以至于第26届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要把他描述成一个“miserable little snob” —— “可怜的势利小人”。不过,比起那个最终皈依了英国国教的美国诗人T.S.艾略特来,詹姆斯的欧洲情结可以说是出自天然。老詹姆斯为了要让他的儿子在理性成熟之前接受一种“世界公民”的概念,经常把正处于长身体时期的小詹姆斯带到欧洲居住,并请了家庭老师在自己的家中对他进行教育。耳濡目染巴黎或其他欧洲城市的文化风雨,詹姆斯生成了一种对所谓“老世界”的顽固情愫。1875年,这个已经开始写作的富有美国人决定在巴黎住下来。第二年,他终于定居伦敦,为往后岁月里那些试图在这个城市寻找艺术灵感和成功的美国人树立了早期榜样(想一想艾迪丝·华顿、斯泰因夫人、庞德和艾略特)。 当然,詹姆斯的榜样不仅仅是在巴黎或伦敦定居。 在巴黎,詹姆斯结识了屠格涅夫,一个和他一样的旅居者,也结识了法国的两位大师——福楼拜和左拉。后面两位法国人,在写作风格上有重要的相似之处。福楼拜在他的名作《包法利夫人》里进行了一项实验,在小说展开的过程中,他尽量把作品的叙述者(这通常是作者)隐藏到读者不容易察觉的地方。与那种浪漫主义的叙述不同,在福楼拜的小说里没有全知全能的作者指手画脚地发议论,也没有叙述者纵横捭阖地抒发感情。左拉的作品与福楼拜非常相像,自然主义在他那里意味着风格上的尽量客观,意味着小说叙述者的隐退幕后。 詹姆斯是否受到了这两个法国同行的影响? 在谈论美国文学的发展时,许多评论家和史学家的观点是一致的:詹姆斯是美国现代主义文学的开山祖师。在19世纪,当浪漫主义时尚在美国依然强盛的时候,詹姆斯以他独特的风格和写作手段,为美国文学开拓了一片新边疆。 这个新的边疆是否和福楼拜有关?或者同其他人有关? 让我们来看《使节》。 《使节》是詹姆斯晚期创作的一个高峰。这部出版于1903年的小说调用了詹姆斯一贯喜爱的动机。一个年轻的美国男人,到了巴黎之后就“乐不思美”。他母亲派了一个“使节”前往巴黎,想让他劝说这个迷途的羔羊回到美国,因为在美国的麻省有一大笔家庭财产等他去继承和管理。“使节”到了巴黎之后,才发现这位年轻人在巴黎的生活已经对他造成了致命的影响:欧洲的文化和情调已经深入他的骨髓,要劝他迷途知返几乎不再可能。更有甚者,他发现他自己也在巴黎的迷人氛围中不能自拔。年轻人的母亲不罢休,又相继派了另外几个“使节”到巴黎,但他们都无法改变年轻人已经浸润了欧洲文化的心。最后,这位“使节”还是无法割舍他与美国的关联,离开了欧洲。不过,他却劝那个在巴黎不愿回国的年轻人,要好好地享受巴黎丰富的人生。 我说《使节》调用了詹姆斯所喜爱的小说动机,是指这部小说像詹姆斯的其他一些重要作品一样,专注于美国与欧洲生活的差异。在詹姆斯看来,美国生活就像在新泽西海岸上那些炫耀的富人大宅一样,在向过往船只表达自己的财富堆积量的同时,又悬置在不着边际的所谓“走捷径”的半空中。与此不同的是巴黎的生活,在可爱的“老世界”里,艺术成为人的日常行为的指导,个人生活在并不疯狂地追逐金钱的悠闲环境里显得丰满。在这里,生活的层次多变是一种完美的象征,没有什么神秘的金钱“捷径”可以帮助人一步登天。老世界的步伐相对缓慢,给了人细致咀嚼生活汁液的可能。 当然,这个动机仅仅是小说的起因,詹姆斯的伟大在于他对这个动机的不断演绎和发展。 《使节》中的一个重要情节,是从美国前来巴黎的斯特瑞塞先生,在劝说沉湎于欧洲生活的查德的过程中,逐渐发现自己的游说对象有一个贵族情人——德·维奥内夫人。年轻的查德之所以迷恋巴黎,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维系在维奥内夫人身上那无法解脱的感情。充满魅力的维奥内夫人在小说中几乎成了完美欧洲文化的隐喻:美丽而庄重,高雅而热情,对艺术充满发自内心的爱。斯特瑞塞在和这位夫人的接触中,也逐渐发现她的魅力……只不过,这魅力对斯特瑞塞来说,是一种有别于性别和肉体欲望的超凡脱俗的光彩。 在小说的第十六章,有一个精彩的场景。 斯特瑞塞感到自己有些疲惫,便独自一人来到巴黎圣母院,想在那里获得一些精神上的休憩和宁静。在这座宏伟的哥特式建筑里游荡时,他发现了一个孤独的妇女,一动不动独自坐在一间小礼拜堂中。他曾经多次在同一地点见到她: 她是坐在神龛正前方不远的地方,这是他从来没有做过的,而且他很容易看得出来,她已将周围的一切都忘记了,这是他想做却从来没有做到过的。她不是流亡的外国人,她不显得藏头露尾;她是个幸运的人,熟悉这个地方,了解这里的一切;对她这样的人来讲,这样的事情都有一定的成规、一定的意义。她使他想起了 —— 因为十有八九,他对眼前景物的印象都会唤醒他的想象 —— 某个古老的故事中神情专注、坚强高贵的女主人公,他也许是在某个地方听到或者读到过那故事,假如他富于戏剧性的想象的话,也许甚至能写出这样的故事。她是在这样不受侵害的静坐沉思中恢复勇气,清醒头脑。她是背朝他坐着的,但是他的想象只允许她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她头部的姿势,即使在这暗淡肃穆的光线下,也显示出她的自信,暗示着她深信自己既没有表里不一之处,也没有什么可害怕的,更不担心会受到侵犯。 在准备离开教堂时,斯特瑞塞吃惊地发现,这个神秘的美人竟然就是他在查德那里见过的德·维奥内夫人。在他们两人相互发现对方,并友好致意之后,斯特瑞塞进一步仔细地观察了他新认识的朋友: 她穿着一套色调庄重的衣裙,在黑颜色下面偶尔隐隐透出一点暗淡的深红。她整齐的头发精心梳理成十分朴素的样式。连她戴着灰色手套的双手,当她坐在那里,将它们搁在身前时,也给人一种安静的感觉。在斯特瑞塞眼里,她好像是在她自家敞开的门前轻松而愉快地对他表示欢迎,身后伸展开去的是她宽广而神秘的领地。拥有着如此多的人是可以有极高的教养的,我们的朋友这时算是真正有所领悟,她继承了什么样的遗产。 斯特瑞塞先生在这场意外的相遇中得到了相当的满足,我的意思是说他得到了审美的满足。然后他马上邀请德·维奥内与他共进午餐。在塞纳河左岸明媚的阳光下,他们开始了一次愉快的长谈。 先说德·维奥内夫人的形象。如果我们单从现实的局面来阅读詹姆斯对这个巴黎女人的外形描写,那的确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厚厚的面纱,深红近黑的外套,精心梳理过但又十分朴素的发式,灰色的手套。但必须注意作者所使用的相关意象:她坐的地方离神龛很近,忘记了周围的一切,而这都是来自美国的斯特瑞塞无法做到的,她熟悉这里的一切,她的背影让人想起“古老故事中神情专注、坚强高贵的女主人公”;在巴黎圣母院前,“她好像是在她自家敞开的门前轻松而愉快地对他表示欢迎,身后伸展开去的是她宽广而神秘的领地”。我尤其喜欢“像是在她自家敞开的门前轻松而愉快地对他表示欢迎”,巴黎圣母院的博大与辉煌在这一个比喻句子中同德·维奥内的外部形态相融合,一下厚重了起来。 再看斯特瑞塞发现这个可爱女人的过程。他先是在小礼拜堂里看到了背影,从她头部的姿势想象她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在离开教堂时,他突然看清了,这个他多次遇见的“古老故事中神情专注、坚强高贵的女主人公”,居然是查德的朋友 —— 是自己身边的一个熟人。然后他又以巴黎圣母院为背景审视了她,看到她那双给人以安静之感的手戴着的是灰色手套。在这个背景之上斯特瑞塞领悟到“她继承了什么样的遗产” —— 她的财富就是她同巴黎圣母院所象征的一切。这个过程清晰而自然,毫无做作。与此同时,它又隐含詹姆斯精心安排的复杂寓意。我们发现,美国人斯特瑞塞发现德·维奥内的过程,也正是他发现巴黎的过程:他先看到背影,然后他想象着“古老”故事,紧接着他发现原来自己同这个神秘的女人有关联,最后他把她放到伟大的艺术作品的门槛上,在特定的背景映照下理解了她的魅力的根源。在整部《使节》中,斯特瑞塞在欧洲的文化历险也正是依照了这样的模式来展开。说到底,美国人和欧洲原本是相识,但在大多数时候他们对欧洲只是充满想象,他们没有从一个更宏大的背景上来理解欧洲的宁静、高贵和美丽。 现在让我们进入斯特瑞塞的心理和意识。细心而有教养的读者会发现,我们在这个场景里看到的一切,从本质上讲是詹姆斯看到的一切。然而,詹姆斯没有直接站出来向我们描述。我们是通过斯特瑞塞的心理状态,通过他的意识之镜来观察巴黎圣母院和德·维奥内夫人的。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巴黎圣母院也好,巴黎美人也好,都是斯特瑞塞的意识和心理的映像。在此处有关斯特瑞塞的文字中,詹姆斯提到了维克多·雨果。斯特瑞塞在巴黎的一家书店里,买了一套雨果的书。雨果该如何展现巴黎圣母院?下面是我从他的名著《巴黎圣母院》第三卷第一节中摘录的文字: 谁把那些冷冷的白色玻璃,代替了那些放在大门的菊形窗和东边半圆窗上的穹窿之间,曾经使得我们的祖先们一进去就移不开眼睛的、深色的玻璃?十六世纪的低级的唱诗人,看见我们的汪达尔大主教涂抹在教堂里漂亮的黄色灰粉,又将怎样说?……假若我们不在那些无数的野蛮迹象上停留,就一直走上了这个大教堂 —— 人们把那倾斜在十字窗交点上的漂亮小钟楼弄得怎么样了?这座小钟楼并不比它旁边的圣礼教堂(也是被毁坏了的)的阁楼更脆弱或更结实些,它在天空下比塔楼更凸出,尖峭,美观,庄严。 在这段文字里,雨果的立场十分明确,他把叙述者(他自己)摆放在巴黎圣母院和读者之间,用他的口吻和风格,向读者展示这座大教堂的美和意义。那些一个接一个的追问,显然不可能是驼背好人加西莫多或者是吉卜赛美人爱斯美拉尔达发出。我们在不断的阅读过程中,感觉到自己正同这个激情澎湃的大师直接对话。 然而当我们看见斯特瑞塞游走于大教堂之中,当我们得知他与那个巴黎美人相互认出对方时,詹姆斯却一直隐匿在文字背后。他使用了“他的想象”“在斯特瑞塞眼里”“我们的朋友算是真正领悟”等一系列状态引语,以求在读者和场景之间将斯特瑞塞凸现出来。他的意识和心理的波动、跳跃、回溯,无一不影响读者对这个场景的接受。甚至,斯特瑞塞突然想到的雨果的著作,也在这里起到了微妙的滤镜作用:它让读者在观察德·维奥内夫人和她的建筑背景时,不得不考虑一下那位浪漫主义大师的存在。 我曾经有过一种奇怪的想法:为什么詹姆斯的小说没有受到他兄弟的哲学和心理学观念的影响?如果詹姆斯要想创造一种崭新而别致的小说技巧的话,他的兄弟所获得的研究成果无疑是最有利的捷径。那个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发明的“意识流(stream of consciousness)”一词,泽被了许多现代主义大师,却单单没有在他弟弟的作品里流动起来。换句话说,“意识流”成了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最耀眼的帽子之一,小说家詹姆斯却没有沾上它哪怕一丁点儿光彩。 从《使节》中的这段文字来看,我的那种想法显然过于机械了。小詹姆斯的写作技法,在很大程度上与他哥哥的理论有隐含的相通之处。威廉·詹姆斯在谈论意识的本质时,的确使用过“意识流”这样的术语,但是,他更多的是在强调一个人在一个特定的时刻的意识状态,这个状态的突出特点,就是它包含了从非理性到理性,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无逻辑到有逻辑,从猜测到回忆的一切内容。这些内容以连贯的方式混淆在一起,呈现出无比的丰富性。 小詹姆斯在描写斯特瑞塞先生的那段经历时,显然注意到了他意识的这种丰富性。斯特瑞塞发现德·维奥内夫人的过程,被他的猜想、回忆、推测、联想以及对雨果的追述等等所充塞。我们通过他来观察德·维奥内夫人,结果是既看到了观察对象,又看到了观察者的意识状态(如果愿意的话,我们也可以把这个状态叫作“意识之流”)。事实上,整部《使节》都是在这样的设想基础上构成的。人物与人物之间的接触和这些接触在意识状态中的映像,成了詹姆斯探讨和展现的中心。所谓美国文化与欧洲文化之间的差异与碰撞,也正是在意识的整个范围之中展开。斯特瑞塞和查德迷醉于层次多变的欧洲生活,说到底是因为它投射到意识领域时所具有的丰富性,是因为这种丰富性与美国意识中“走捷径”的简单逻辑大相径庭。 所以,当我们同意詹姆斯是美国现代主义文学先驱的说法时,我们完全有理由把他的写作风格和技巧与他兄弟的“意识流”概念,与其后风行一时的“意识流小说”联结到一起。全知全能的作者退隐叙述的幕后,让自己的“代理”在作品中承担向读者讲述的任务,让他们的意识成为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视点”,正是詹姆斯所追求的目标。这也是许多现代主义小说,包括“意识流小说”所追求的目标。当然,《使节》与那些“意识流小说”(我想到了《到灯塔去》《尤利西斯》《喧哗与骚动》)的区别也显而易见:詹姆斯并没有像后来的作家那样,用非逻辑的方式来展现意识。他毕竟是上一个世纪的作家,乔伊斯或福克纳式的偏激在他是不可想象的。 最后让我们来看语言。任何风格都是刻意追求的结果。所谓风格的大师,总是在操纵自己语言的时候有一套成熟的策略。以自己原生态的语言写作的人,可以给人清新的感觉,却无法被称为风格大师。 再以我们上面所举的那一段文字为例。在写到斯特瑞塞从背后观察小礼拜堂中的德·维奥内夫人时,詹姆斯用了一个在他来说非常典型的句子: 她使他想起了——因为十有八九,他对眼前景物的印象都会唤醒他的想象——某个古老的故事中神情专注、坚强高贵的女主人公,他也许是在某个地方听到或者读到过那故事,假如他富于戏剧性的想象的话,也许甚至能写出这样的故事。 如果《使节》的翻译者不考虑中国读者的汉语阅读习惯的话,他们可能会将后面的句子照着原有的句式结构全盘转译过来,而不省略那段“在与世隔绝的沉思里重塑她的勇气,重塑她的清纯”: She reminded our friend——since it was the way of nine tenths of his current impressions to act as recalls of things imagined——of some fine firm concentrated heroine of an old story, something he had heard, read, something that, had he had a hand for drama, he might himself have written, renewing her courage, renewing her clearness, in splendidly-protected meditation. 在这段文字中,“她使他想起了……”和“某个古老故事……”有一个完整的结构。换一个人,也许会在这里用一个句号作结。但是詹姆斯并没有这样做,他依然使用逗号,并在逗号之后以一个他惯于运用的定语从句来反复雕刻那个“古老故事”中的“女主人公”。在这里,最有趣的句子是位于破折号中间的那一句“他对眼前景物的印象都会唤醒他的想象”。英文的原文中,“current impressions to act as recalls of things imagined”一句相当晦涩,如果要生硬地直译过来,大致就是“当前印象都如同对所想象的事情的回忆一样”。詹姆斯处心积虑地把“当前印象”(current impressions)、“回忆”(recalls)和“想象的”(imagined)紧密地压在一起,糅合成一种不清晰的词面肌理,以此来暗示斯特瑞塞此时此地的意识状态的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与“唤醒”过去的回忆相连,第二个层面与启发现在的猜想相连。换句话说,詹姆斯试图用这个句子暗示,此时斯特瑞塞的“当前印象”与他的“回忆”和“想象”连成了一片。 这一句和后面的句子之间没有句号隔离,句子和句子之间便没有了长的停顿乃至结束,使得这个奇妙的句子同后面的描述在阅读中一气贯通。于是,“古老故事”中的“女主人公”,或者说昏暗的小礼拜堂中的德·维奥内夫人在斯特瑞塞意识中的映像,便因为这种贯通作用而显得有些含混不清起来。除此而外,詹姆斯还在后面的定语中插入“假如”(had he had)、“也许甚至”(might himself have written)一连两个虚拟性修饰,再加上“与世隔绝的沉思”(splendidly-protected meditation),更进一步模糊了斯特瑞塞的当前印象与回忆和想象之间的界限。在句子向前延伸的过程里,我们无法确定,在此时此地,斯特瑞塞眼里的那个完美的女人的背景,有多少出自他对真实场景的真实观察,又有多少出自他的想象 —— 不管是由故事“唤醒”的想象还是由“戏剧性”的创作冲动激发的想象,甚至他自己“与世隔绝的沉思”所导致的想象。 从这个精雕细刻的句子引申出来,我们可以看到,斯特瑞塞对查德,对德·维奥内夫人,对巴黎圣母院,对巴黎甚至欧洲的发现与认识,也正是一个非常相似的含混不清的过程。斯特瑞塞在巴黎的文化历险,正是一个充满了回忆、想象和沉思的意识之旅。这个句子的构造,如此精妙地形成了整部《使节》的构造的隐喻,以至于我们不得不叹服,大师就是大师。詹姆斯对这部小说整体的把握如同他对语言细节的把握一样,充分体现了伟大作家的共有本色:自信、圆熟、优雅和殚精竭虑。 在结束我的这篇文章之前,我想再简略地谈一谈《使节》的翻译。事实上,从翻译成中文的作品里来探讨和领略詹姆斯的风格,多少有些隔靴搔痒的感觉,尽管如此,我还是必须说,目前的这个翻译文本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尝试。作为詹姆斯这部晚年精品的第一次中文翻译,这个译本的态度是严谨的,质量是经得起考验的,翻译者在顾及中文读者的阅读习惯的前提下,尽量保持了原有英文句子的结构方式。从上面的那段引文我们可以看到这一特点。当然,所谓尽量只可能是尽量:如果完全仿造了原有句式,恐怕就不会有人能够读懂詹姆斯了。中文和英文的完全对等在翻译中是无法达到的,所以那些或多或少的转换、迫不得已的省略和倒装也就不可避免。 更进一步讲,文学翻译自身就有一个天然缺陷:在一种文字向另一种文字的翻译过程中,文化的不可翻译性总是翻译者(也包括了随后的阅读者)随时要面对的坚实阻碍,语言所隐含的文化的丰富性,总会在翻译之中被迫丧失。所以,当我们在阅读《使节》的中文翻译文本过程中遇上这些阻碍时,我们不妨放松一点,我们不妨把这个阅读的过程也看作一次有趣的文化历险。我们不妨把自己想象成中国的斯特瑞塞先生,在巴黎圣母院昏暗的环境中去努力阅读那个巴黎美女的背影,在这种阅读里,任何属于自己的回忆、想象,任何属于自己的“与世隔绝的沉思”都是理所当然的。不仅如此,也许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回忆、想象和沉思,我们的阅读才显露出让人惊讶的美丽来。 易丹 写于成都 易丹,四川大学中文系教授。1981年,四川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1984年,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英文系英美文学专业毕业,获文学硕士学位。1984年底回国在四川大学中文系任教。出版有《从存在到毁灭——对二十世纪西方文论的反思》《断裂的世纪——论西方现代文学精神》等专著多部。 [book_title]自序 阐明《使节》的主题,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此书最初分12期连载在《北美评论》(1903)上,并于同年出版单行本。为了方便读者,整个情况在第五卷第二章中便以尽量简略的语言及时地加以交代,这样做犹如在中流插入或沉下什么东西,既显得有点生硬,又引人瞩目,几乎要影响到小说的流畅性了。与这部小说类似的作品还从来没有像这样,其灵感来自微小的暗示,而这么一点点暗示的种子又落入土中,发芽生长,变得枝繁叶茂,然而它依然能作为一个独立的微粒,隐藏在庞大的整体之中。简言之,这部小说发端于兰伯特·斯特瑞塞出于压抑不住的感情冲动,对小彼尔汉姆说的那一番话。那是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在格洛瑞阿尼的花园里,当时他真心诚意地想开导他的年轻朋友,苦口婆心地让他明白那是一种危机,从未有过的一小时悠闲时光却被他的危机感占据,而且还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他力图用尽可能简洁的语言来阐明这一点,而整个故事正是围绕着这一点展开。他说的那一番话包含了《使节》的精髓。在此之前,他手握一枝怒放的鲜花,此时他依然如此,有点过分殷勤地将它展示在我们的眼前。“你可要尽情享受人生,如果不这样就是大错特错。重要的不在于如何享受人生,只要享受人生便行。如果你从未享受过人生,那么你这一辈子还有什么意义?我现在已经太老了,明白这一切已为时过晚。一旦失去便不可弥补,你千万不要犯这样的错误。好在我们还有自由的幻象,你可千万不要像今天的我这样,连一点关于这幻象的记忆都没有了。在该享受人生的时候,我却因为过于愚蠢或者过于聪明,错过了大好时光。我现在要以亲身经历,告诫人们不要犯类似的错误。你干什么都行,就是不要犯这种错误,因为这确实是一种错误。享受人生吧,一定要享受人生!”以上就是斯特瑞塞这番话的中心意思,他所喜欢的并且准备与之交友的那位年轻人对此有颇深的印象。“错误”一词在他的话中一再出现,由于这出自他的亲身经历,更加重了告诫的分量。他因此而失去的东西太多,尽管就气质而论,他在人生中本可以扮演一个更好的角色。现在他大梦初醒,方才觉得形势逼人,面临一个尖锐的问题:还来得及补救吗?也即是说,是否还有时间弥补他的个性所受到的伤害或者人格受到的侮辱?他完全可以说自己愚蠢地受到当众侮辱,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由于自己的笨拙造成的。这一切还来得及补救吗?不管怎样,他现在总算明白了这个道理,这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因此,除开这一切所包含的宝贵的道德教谕外,我的故事以及将要展开的情节旨在展现逐渐领悟这个道理的过程。 整个故事和它的胚芽竟是如此相似,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如同以往一样,这一切都是我亲耳听到的,而且我还准备把那些偶然听到的如实地搬到纸上。一位朋友曾以十分欣赏的口气,把一位知名人士对他讲过的话讲给我听。这位先生比我的朋友要年长得多,他当时的心境与斯特瑞塞说那一番忧郁的话时的心境相似。他说这些话时恰逢其时,那是在巴黎的一家艺术馆的迷人的古老的花园里,时间是夏天的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当时许多非常有趣的人均在场。我所听到的并记录下来的材料成为我的“标记”的上部分,我当时就认为它们能为我所用,事实上它们构成了主要的素材。其余就是他们简述的地点、时间以及初具轮廓的场景。这些因素组合在一起,给予我进一步的支持,使我拥有了我称之为绝对标记的东西。它中流砥柱般地屹立在那儿,激流在它周围旋转,就像为固定电缆而用力打入河床的标桩。这个暗示的作用超过了所有其他的暗示,这都是巴黎那个古老的花园所赐。因为在这个暗示中蕴含着若干无价之宝。因此当然有必要打开封条,逐个清点、整理并估价。然而由于某种原因,在这个暗示的辉耀之下,这一类场景令我感兴趣的所有因素都一一显现出来。在我的记忆之中,像这样包含着丰富意蕴并能激起我强烈兴趣的场合,还从来没有过。因为我认为,各种主题的价值是有区别的,尽管事实上我们在处理某个价值十分难以确定的主题时,只要我们以严肃的态度对待它,我们就往往会陷入狂热与偏见之中,认为它的价值和长处是无可挑剔的。毫无疑问,由此而产生的结果是,即使是在至善之中(一个人的荣誉观只与此有关),也有一种属于善的理想美,由这种美激励而产生的行动会使艺术家的信心达到极致。因此我确信,一部作品的主题可以说是会闪闪发光的,而《使节》的主题则从头到尾都闪烁着这种光辉。我坦然承认,我认为在我所有的作品当中,它是最上乘、最“完美”之作。这一评价如有任何失实之处,都会使我这种极端的自鸣得意,成为天下人的笑柄。 因此,在回想这方面的情况的时候,我没有发现自己在任何时刻失去主观控制,也没有因为脚下有可疑的陷阱而感到惊恐;我没有因为采用的计划而感到后悔,也没有因此而丧失信心并感到命运弄人。正如我曾谈到过的那样,如果说《鸽翼》的主题因为其面目隐而不现而使我时感苦恼 —— 尽管我可以不带偏见地承认,它有时也会突然冲着你做一个表情丰富的鬼脸 —— 我在做这一件不同的事时,却抱着绝对的信心,在处理问题时一直思路明晰。它具有明确的主题,而且有与我的想法配套的一整套创作素材,这一切展现在我面前有如万里晴空。(我可以提一下,这两部作品创作的先后顺序与出版的先后顺序恰恰相反,先写出来的作品却晚于后写出来的作品出版。)甚至当我感到作品中的男主人公的年龄对于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时,我依然认为我的假设无懈可击;虽然德·维奥内夫人与查德·纽瑟姆的差距甚大,使人觉得他俩的关系显得勉强,甚至很可能被人指斥为令人震惊,可是我仍然抱着从容的态度。我觉得这部作品的素材翔实可靠,在创作的过程中既没有遇到什么阻力,也没有误入歧途的感觉。不管我把它转到哪个方向,它都发出同样的金色光芒。我因为有一位如此成熟的男主人公而感到欢欣鼓舞,他给予我希望,使我有更多的东西可供思考,因为我认为,只有拥有丰富而深厚的主题和人物性格,生活的描述者才有可能深入地进行思考。我可怜的朋友当然应当具有深厚的人物性格,或者毋宁说他非常自然而且丰富地拥有这种性格,这也意味着他具有丰富的想象力,而且他的自我感觉也总是这样,同时也表明他不会因此而受到损害。要“创造”出一个富于想象力的人物,可以说有着无穷无尽的机会,因为在如此情况下还找不到“深入思考”的机会,那么在哪个地方才能找到这样的机会?这个人物形象已经如此丰满,因此在塑造他这种类型的人物的时候,我的想象力没有必要占据主导地位,也没有必要由我根据想象来安排他的行动,因为出于种种其他原因,这样做是不合适的。如此难得的奢侈,也即是说,在全面掌握某种人的情况或某个人一生经历的基础上,研究这个具有极高天赋的人物的机会,无疑还得留待他日,留待我准备为它付出辛劳的那一天。在这之前,它将一如既往,高高悬在空中,可望而不可即。与此同时,类似事例可以充当替代品,我因此只是在较小的规模上处理类似的事例,并聊以自慰。 我得尽快补充说明一点:尽管较小规模的研究可以弥补一些不足,然而手头处理的事例却应该享有需要全面研究的大题材的优越地位。与此有着最直接关系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即如何进一步叙写那个星期天下午在某个巴黎花园中的场景问题,这个问题合乎逻辑地包含在我们那位绅士大发议论的冲动之中。或者换言之,如果这不是严格的逻辑引申的结果,也应该合乎理想而且迷人地隐含在其中。(我之所以说“合乎理想”,是因为几乎没有必要提及这一点,即是说为了使其获得最充分的展开和表达,在起始阶段,我不得不切断在我心中朦胧出现的故事与实际报道者可能做的事情之间连接的线索。他依然是各种事件中的幸运者;他的现实存在极其明确,因此排除了其他的任何可能性;他那挺有意思的职能在于把一个越来越奇特、越来越活动的影子投射到艺术家的广阔视界上,该视界就像为放映儿童幻灯图片而悬挂的白布一样,老是悬挂在那里。)任何说故事的人与表演木偶戏的人所享有的特权,都难于与还未完全制订好创作计划的作家相比,因为他只凭借刚刚开始着手的一点点事实,或者用个比喻来说,只凭借嗅到的那么一点点气味,就来寻找尚未发现的玄妙的内容,这样做再使人高兴不过。或者换言之,没有其他困难游戏能像这种游戏一样具有如此悬念和刺激性。即使是那种牵着警犬追捕躲藏的奴隶的古老游戏,在“刺激性”上也无法与它相比。因为剧作家总是按照他本人的天才的规律行事,他不仅仅相信按照正确规律设想出来的可能的正确结局,他所想的要比这个更多。他不可避免地会认为,只要有一点点适当的暗示,场景就必须十分“紧凑”(不管故事的话题是什么)。经过充满渴望的挖掘,我才得到适当的暗示,它不可避免地将会成为一个故事的中心,那么这将会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与这类问题俱来的魅力便部分地体现在这个方面,也即是说,该“故事”具有真正的预示性。正如我所说的那样,从这个阶段起,它便具有真实存在的可靠性。因此,尽管它或多或少还处于不太清晰的隐而不现的状态,就本质而言,它已经开始存在。因此,问题丝毫不在于应当怎样理解它,而在于高高兴兴地尽力找到应该动手的地方。 那种我们认为是艺术的东西,包含若干有益身心的奇妙成分,而真实也必定寓于其中。艺术与我们所见到的生活有关,它必须首先充分奉献这种原材料。换言之,它在人生的花园里采撷它的原材料,而在其他地方生长的原材料则是陈腐的,不能食用的。可是此事刚刚解决,就又得考虑加工过程。只有那些人类最低等的仆人,那些因为毫无“个性”而被不名誉地赶走的人,才会以暧昧不清的道德上的借口,或者任何其他借口,胆怯地溜开,放弃这个加工过程。这加工过程也就是表达过程,也是极有价值的名副其实的压榨过程,它与单纯地碰到好运气几乎没有关系,完全是两码事。发现的喜悦在此阶段早已过去,正如太太们在商店里找到了与大块料子“相匹配”的零头料子一样,总的说来,我所认为这种对主题的全面追寻到此阶段已经完成。主题找到了,倘若此刻的问题将转移到应该如何处理这个主题这方面,那么这个领域极其宽阔,在其中可以充分施展才能。正如我认为的那样,正是这种炮制的过程,造就了这种效果强烈的合剂。另一方面,其中有的方面又一点儿也不像带着号角和猎犬去狩猎。这是一种需要始终坐着做的工作,其中包括各种各样的计算,因此领取付给主会计师的最高薪酬也理所当然。不过,这并不等于说主会计师没有福气,而是说艺术家的幸福,或者说他的精神上的平衡状态,确实较少地存在于他能偷偷地进入的那些更使人感到高兴的纠葛之中,而是较多地存在于他能成功地置身局外之时。在撒下种子时,他冒着庄稼有可能长得过密的危险:为此他又必须像审查分类账的先生们那样,在核实数目时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作为这一切的结果,为了使素材变得更加有意义,我在这儿选择了叙述我“追寻”兰伯特·斯特瑞塞的过程,以及描写如何捕捉我的朋友的轶事投射出来的影子,或者报道那次成功后所发生的种种事情。可是我最好还是往各个方向都看一看,因为我一再想到,如果一个人只是一味讲故事,那么他那个盛他那些想象出来的或可以想象得出的冒险故事的袋子就只倒空了一半。因此这取决于如何理解那些含糊不清的内容。有一种故事是关于故事主人公的故事,除此之外,由于情节的内在原因,还存在着一种关于故事本身的故事。我不好意思地承认这一点,但是假如一个人是戏剧家,他就是一个戏剧家,后一种故事情节错综复杂,有时使我倾向于认为它是二者之间较为客观的一种。 在这个美妙的突破的时刻,拥有如此令人高兴且对他说来意义重大的素材,他的哲学思想就会行动起来,为了那想象中的人物,他就会依照逻辑规律,或用朴实的喜剧的行话来说,“被带到”意识到的窘迫的处境当中。走到这一步是十分可能的,而且得经过精心思考才行。他来自何方?他来的目的是什么?他在这个使人进退两难的地方干什么(如同只有我们盎格鲁撒克逊人才说的那样,或者说我们注定不得不借助外来语表达的那样)?要使人信服地回答上述问题,如同坐在证人席上接受原告辩护律师询问时回答问题一样,换言之,要想令人满意地解释清楚斯特瑞塞和他的“奇特的语调”,那么我就得充分掌握整个故事的结构。与此同时,某种或然性的原则决定了有关他所在位置的线索。他绝不可能毫无理由地一味使用他那奇特的语调。他必定处于某种意识到的窘境之中,或者处于被人误解的位置上,才使得他的语调带有反讽的意味。假如听说者以前从未注意过他的“语调”,那么在听他说话时就不会辨认出这是他处于窘迫地位时说话的声音。我们这位老兄当时在巴黎的花园中便已经毫无疑问地形成一个人物,这是值得赞美的,也赢得了不可轻视的一分。下面需要关注的,就是他的身份的确定。一个人只可能依照盖然性行事,但这也有其好处,因为最普遍的盖然性即是本质上的必然性。从一开始,确定了我们朋友的国籍,这就使得他那比较狭隘的地方观念中存在着一种普遍的盖然性。在这方面,只要我们在透镜下观察一个钟头,便会发现他的秘密。我们那位情绪不高的可尊敬的人物可能来自新英格兰中心地区,只要紧紧跟踪这一事件,一连串的秘密就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它们需要经过筛选和分类,但我不会逐一复述整个过程的细节。它们明白无误地全摆在那儿,问题只是如何顺利地选择。“处境”怎么样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可是为什么他一出场,就变成了“窘境”呢?这些推理的步骤既迅速又分明。我对所有的事都做出解释,然而“所有的事”在此刻已变为充满希望的东西。这是由于他已经到达巴黎,又怀着这么一种心境,由于难以逆料的新事物的冲击和新观念的灌输,他的心境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他来时带着他的观点,这观点有如盛装在一个清洁的小玻璃药瓶中的绿色透明液体,当这液体一旦倒入敞开的实用杯子之中,与另一种气体起作用,便已经开始由绿色变成红色,或者变成另外什么颜色,而且,谁知道呢,还可能正在变成紫色、黑色或黄色。面对如此剧烈的变化所导致的极端狂热的情景,尽管他可能会说一些相反的话,他还是一下子怔住了,吃惊地凝视这些变化,这是十分自然的事。戏剧场面显然就会出自这些狂热的活动和极端的发展。我马上就会看出,如果这些发展极其有力而又按照逻辑规律进行下去的话,我的“故事”就将会毫无瑕疵。当然,对于说故事的人而言,难以抗拒的决定因素和无可估量的优势在于他对故事本身怀有浓厚的兴趣。这永远是明显的,具有压倒性优势的,也是最重要和最宝贵的东西(除此之外我还没有见过与之相似的东西)。至于说是什么东西造就了它,尽管这东西具有巨大的冲击力,但与故事本身所固有的力量相比,还是要逊色得多,尽管如此,使人感到欢欣的是,它仿佛已呈现在光亮之中,仿佛已经完全明白自己是怎么一回事。可是我们很容易发现,它有时会说假话,表面上冠冕堂皇,实际上却厚颜无耻。且让我们假定它老是脸皮厚,可这种特点却是与优美、效果和诱惑力等混杂在一起的。要知道,最重要的是,“故事”是被艺术宠坏了的孩子,当娇惯的孩子不“调皮捣蛋”时,我们总会感到失望,这是因为我们溺爱他到了关心他所有的性格特点的地步。事实上,大致的情况就是这样,甚至当我们以为已经同他签订好了妥协的条约而感到窃喜的时候也是如此。 上述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说明,我想为我的故事的发展步骤提供一个及时而且能起作用的保证,一种脱离逻辑但依然可能存在的气氛,假如我太愚鲁,抓不住故事的线索的话。尽管如此,随着故事变得越来越错综复杂,在确定可怜的斯特瑞塞的使命和理解他的立场时,我却觉得自己的头脑从来没有如此清醒过。这些东西似乎凭借自身的重力和形状而造成的干净利落的行动,继续不断地汇聚在一起,甚至当评论者搔头观看它们时也依然如此。评论者现在已经很容易看出,它们总是在他面前遥遥领先。当事情已完结时,他事实上仍然落后一大段,在后面气喘吁吁、慌里慌张地尽力追赶。对于我们这位人世间的赶夜路者来说(他之所以赶夜路,是因为他长久以来力图避免成为一个人,然而现在他终于不得不面对自己的厄运),这窘境显然要使他置身于那没有边界的动物园的大门口,在那儿有一种人人赞同的道德标准,这种标准一接触到生动的事实就会土崩瓦解。这应当是对这些标准所做的最开明的评价。当然还应当谈一谈斯特瑞塞的情况,不管把他放在哪里,我们的目的都是为了客观地评价他或者感受他的思想和情感。但是我得承认,他并不是那种传奇中的人物,他会为我而活动。他是一个现实中的人物,这个基调在我们第一次见到他时就已经定下,这个调子也是具有区别性的调子,正如在紧张的气氛之中,他所扮演的戏剧也是具有区别性的戏剧一样。我们已经看出,是他那天赐的想象力帮助他区别种种事物。正如我曾经透露过的那样,这个因素有助于我深入探讨他的精神活动和道德标准。可是与此同时,也就是在这里,一个阴影一瞬间掠过这个场景。 在少数人当中存在着一种可怕的旧的传统观念,或者说是人间喜剧中的一种陈词滥调,认为人们的道德准则在巴黎已化为乌有,没有什么准则是人们经常遵守的。每年数以万计的具有虚伪和玩世色彩的人到巴黎游览,只是为了看看那很有可能发生的大灾难。他们还说我来迟了,可不要失去这个作乐的机会。一言以蔽之,那儿的交际是世界上最无意义、最庸俗无聊的。可是我认为,既然这种庸俗是被公之于世的,我也就用不着裹足不前。在这个最具魅力的大城市的影响之下,斯特瑞塞经历了一场精神革命,他坚决不和那些据称是因为“受诱惑”而导致的愚蠢行为发生任何关系。他将被推向前去,或者更准确地说,猛然推到他终生耽于思索的积习上去。这种友好的考验将通过曲折的通道,通过巴黎所特有的极其丰富的变幻的光影,把他的内心表现出来,而周围的场景则不过是小小的陪衬而已,只作为比乌勒特的哲学中梦想到的更多的事物的象征而存在。另外,一个陪衬的场景也可能为我们的表演起着同样好的作用,假如斯特瑞塞将在这儿执行他的使命,并且他的危机也在这儿等候着他。这个可能的场景有很大的好处,它可以使我省掉准备的功夫。假如把查德·纽瑟姆那颇令人感兴趣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安排在其他地方,也并非不可能,只不过会使人感到十分担心,并可能产生耽误时间的困难。一句话,为斯特瑞塞安排的舞台,只可能是查德最幸运地选择的舞台。正如他们所说的那样,这位年轻人已被周围的一切弄得神魂颠倒。由于思想的变化,他发现最“有意思”的地方,是他那位真挚的朋友经过分析之后替他找到的。在这个地方,他的分析能力也因此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使节》一书的“安排工作”十分顺利。从1903年开始,它逐月在《北美评论》上连载,而我长期以来就一直欢迎对创作才能的令人愉快的挑战,这个挑战可以表现为作家得主动采取周期性的断断续续的写作方式(把它称为一条小的创作规律也未尝不可)。我已经下定决心,决定有规律地利用并享受这些相当猛烈的颠簸,并相信自己已经找到一条通往它的幸运之路。可是我很快就想到,只要一经充分的考虑,整体的妥当性就成了主要问题,与这个问题相比,所有关于形式和压力的问题都变得次要了。这个主要问题即只使用一个中心,而且使它始终处于我们的男主人公的活动范围之内。问题在于这位先生的内心深处的冒险活动如此丰富多彩,因此,即使把他的内心生活毫无间断、毫不歪曲地从头到尾投射出来,对他说来,更重要的是对我们说来,其中还很有可能有一部分未被充分表现的价值。尽管如此,我可以明确地表示,只要能设计出一种特别经济的完美方案,还是有可能做到这一点。数目不小的其他人物将分布在场景各处,他们之中每个人都有其个人目的,有其需要对付的处境,有其不可忽视的连贯性。总之一句话,他们都得同我的主题建立关系,并发展这一关系。但是只有斯特瑞塞对这些事物的认识才有可能帮助我表现这些人物。我将依赖他通过探索而获得的对他们的认识来认识他们,因为他这些探索会在他那些极有意思的活动中凸现。而且我认为,倘若我严格遵守我刚才谈到的那些条例,那么产生的效果将是我极力“想得到的”,而且比我遵循所有其他惯例时所得到的还要多。它将使我获得广泛的统一性,而这广泛的统一性又肯定能使我的作品增色不少,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头脑聪明的讲故事的人在任何时候,为了他本人的利益,都情愿牺牲其他利益。我指的当然是紧张性这个优点,有许多显然的途径使我获得这种紧张性,也有许多显然的途径使人失去这种紧张性 —— 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在我们周围,一些人无可奈何地、悲哀地失去了它。另一方面,并非因为它是一种十分值得赞赏的优点,而是因为没有用来衡量它的严格的或绝对的尺度。因此,在它完全不为人知晓的地方,可能听见有人对它欢呼,而在那些人们怀着感激的心情朝它呼唤的地方,它却可能遭到忽视。不管怎样我不能断定,这一大堆如此排列的困难可能引起的巨大的乐趣,当爱好虚构的作者的明智的判断力并不亚于其偏好时,会不会成为他的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无论如何,那条具有魅力的原则始终在那儿,使人趣味常新。我们记得,就本质而言,这原则使人变得贪婪,无所顾忌,毫不留情,任何廉价的或容易得到的养料都不会使他感到满足。他喜欢昂贵的牺牲品,一闻到困难的气味就感到欢欣,甚至就像闻到英国人的鲜血的气味,高兴不已而狂呼“唬、唬、唬”的食人魔鬼一样。 不管怎样,我这位绅士的工作最终就这样明确而迅速地安排好了 —— 他庄严地接受使命,被委派到欧洲来“拯救”查德,后来才发现这位不听从他的劝告,而且在开始时使他感到颇为困惑的年轻人并未堕落,因此一个全新的问题就令人惊奇地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对付这个问题得用新的方法,也需要作家充分运用他的创作才能并使用比较高级的写作技巧。我一次又一次,一部又一部地翻阅书本,可是我却没有发现有哪一种创作方法,能像我所说的那种越仔细核实,效果就越佳的“讲求”一致性的方法那样有趣。 既然魅力永不减色,那么情况总会是这样,一步一步地循着原路往回走,就会使昔日的幻象重现。过去的意图将会重新开花,尽管路上还铺着凋落的花朵。这就是我所说的互换位置的冒险的魅力 —— 使人万分激动的命运的起伏,写作中出现的问题的复杂详情,都按照这么一种令人赞叹的客观方式表现出来,并成为处于争议之中的问题,使作者的心始终悬着。举个例子来说,在描写整个事件的过程中,作者的意图在于使远在马萨诸塞州窥测意向的纽瑟姆夫人间接施加影响力,同时又要让读者强烈地感觉到她的存在。应该让读者感到,她仿佛直接呈现在眼前,其效果有如画家亲手画的绝妙的肖像画。我认为,这样强烈的艺术信念的体现,只要明确无误地出现在那儿,就会再次产生一种真实感,而且某种特殊的成功导致的相对不清晰并不会影响这种真实感。头脑中的想法难以避免地要变成行动并产生作用,这种事情在书中发生了大约五十次,尽管我如此梦想的时候并不多。即使如此,我因为意识到能用五十种方法来写作而产生的愉快并没有受到损害。仅仅看到这一类想法付诸实现,就使我感到魅力无穷,仅仅是那些所采取的绝妙的手法(倘若成功的话,便是表现和描写人物的条件和可能性的真正的开拓),照这个样子,便足以使人感到振奋。仅仅这样的事情就是一种标准,可以用它来检验经过所有努力并在掩饰之下估量的成功的可能性。尽管如此,还是需要考虑为了特殊的重要形式而做出类似的“明智”的牺牲!一部作品应当有其结构,因为只有结构才是实在的美。可是,情况始终是这样,作家难以避免地也会认识到,能懂得或不能懂得这种实在美的读者的数量毕竟少得可怜,而那些廉价的或者简明易懂的,却比比皆是。为了把实在的美体现在简明易懂或者比较普通的轻松读物之中,得流一身大汗,得付出代价!一旦作品写成并分期连载,可怜的探索者就会因为没有做到这点而感到害臊,脸一直红到耳根。但是既然优点只可能是整部作品的优点,那么仅仅是为了蒙混过关或者出于一时的原因而在路边设置陷阱,这种做法应该通通取消。生活中所有世故的东西,都可能成为一种威胁,斯特瑞塞的所有主观“决定”,就可以说是这样一个例子。 假如我同时使他成为故事的主人公和历史学家,并赋予他“第一人称”这种具有浪漫色彩的特权,那么当他大量地享受这种特权时,他就会不可避免地堕入浪漫传奇小说的黑暗深渊,而且其他许多古怪的东西也就会从后门偷运进来。简言之,在长篇作品中,第一人称注定会使作品的结构变得松弛,而这种松弛向来与我无缘,尤其是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这一点略微提一下就行了。从很早的时候起,所有的考虑都要顾及这个标准,也就是说要考虑到这样一个问题,即是说在始终扣紧中心人物,始终以他为范例的同时,如何使我的小说的形式具有吸引力。他来了(来到了切斯特),他有一个可怕的目的,即想使他的创造者“一直不停”地讲述有关他的事情。在这苛严的使命面前,最镇定的创造者也会却步,而我却远远不是那种最镇定的人。我十分忐忑不安地想,在“讲述故事”这方面,我不仅被剥夺了讲或者不讲的选择的权利,而且还被剥夺了委托别人讲的权利。除了用暗示的方式,我不可能叫别人相互之间议论他的事。谢天谢地,我还可以使用戏剧的手段,可以通过与小说的途径截然相反的途径,十分完美地达到统一的效果。除非他们首先是他的人(首先不是他,而是他们中的某个人),我与其他人一点儿也没有关系。尽管如此,感谢上帝的恩惠,我同他依然保持着一定的关系,只不过仿佛我一出现,情况就会变糟。倘若我只采用暗示的手段,并在重要的时刻出现,那么就可以使其他人相互议论他。这样的话,我就至少可以叫他把必须讲的任何事情讲给他们听。出于相同的原因(这又是一个使人十分愉快的东西),这也可以使人看清楚这种方式可以为我和为他效劳的程度,和使用“自传体”方式创作的极其方便的情况,以及这二者之间的深刻差别。或许有人会问,倘若作家如此紧扣他笔下的主人公,那么他为什么不应该就“创作方法”发表一番评论,为什么不应该用缰绳套住他的脖子并让缰绳自由摆动,就像《吉尔·布拉斯》或者《大卫·科波菲尔》的情况那样?因为这会使他具有主体和客体的双重特权,这样便至少可以一下子把所有问题全部解决。我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是这样:只有当作家不准备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加以区别的时候,他才会做出这样的投降。 在此意义上使用的“第一人称”,是由作者直接对我们——他的读者们说话,他之所以不得不考虑到这些读者们,顶多是由于他遵循我们英国的传统,多少会想到作品会遭到评论的问题,不过他这种考虑并不认真,而且模模糊糊,缺乏对读者的尊敬。另一方面,斯特瑞塞与《使节》一样,被关在笼子里供养着。他不得不始终注意礼节,其严格和有益的程度超过了我们那种毫不掩饰和轻狂的哈欠对他的提醒。总而言之,他处于展览的状态之中,这种状态不允许那种像流体一样的随意自我暴露。我认为我首先想到应该是给他配备一两个可以信赖的朋友,尽量避免在事后做大量的解释,并克服插入大量的仅起描述环境作用的文字的习惯。在文字排列得十分紧密的巴尔扎克的作品的书页上,这一类情况屡见不鲜,它使不耐烦的现代读者深感遗憾,它好像专门是为了败坏我们那总的说来实际上并不太好的胃口。不管怎样,“回转去补救”这一口号号召我们去做更多的事情,这不仅仅是因为当代读者们有这样的要求,而且还因为不管怎样,他们都不会接受要求他们理解或从置身局外的角度来评价的呼吁。对于已完成的作品的美,当代的编辑们似乎特别麻木不仁。不管这两个原因有多么重要,斯特瑞塞的朋友韦马希却并不主要出于这些理由,才在小说开始时一下子紧紧抓住玛丽亚·戈斯特利,甚至没有为这种做法找借口。说什么就本质而言,她也是斯特瑞塞的朋友,还不如说她也是读者的朋友,因为由于小说布局的结果,读者也非常需要一位朋友。从小说的开头到结束,她也以这种身份行事,而且只以这种身份行事,其热忱堪称楷模。她以参与者的身份对小说的明晰性做出了直接贡献。她最终还是脱下了她的面具,也即是说她沉浸于其中的那套不折不扣的戏剧手法。众所周知,戏剧家的艺术一半在于运用这些手法(如果我们不明白这一点,那也并非是我们身边那些比比皆是的证据的过错)。我的意思是说,戏剧家往往竭力掩盖他依赖这些手法这一事实。在整部小说中,韦马希同我的主题并没有多大的关系,相比之下,他的重要性更多地体现在我对主题的处理上。在这些方面,有着有趣的证据,即是说作家只需把他的主题当作戏剧题材来处理,这样的话,需要有多少戈斯特利,就可以热情洋溢地将她创造出来。 在这方面,《使节》与在它之前不久出版的《鸽翼》完全一样,因为它们的素材均是完全作为戏剧题材来处理的。因此,借这次给此书出版写序言的机会,我必须着重强调其场景一致性这一特点。它以世界上最奇特的方式掩盖了这一优点,因为我们在翻阅这本书时,基本上看不到什么场景描写。然而,正如我们面前的这部作品结构所显示的那样,它轮廓分明地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为场景做准备(往往有准备得过分的倾向)的篇章,另一部分则成为场景的组成部分,起着证明这些准备工作的重要性,并使之臻于完美的作用。我认为,可以明确地说,书中所有不是场景的部分均是可以分开的准备阶段,是画面的融合和合成阶段(当然,我并不是指那些完全的和起作用的场景,我是把所有的材料,按照合乎逻辑的顺序,即开头、转折和结尾来处理的)。我认为,从最初的阶段起,作为《使节》的形式和写作方法,这些交替使用的方法就显而易见地出现在书中。因此,再次讲一下,像戈斯特利小姐这种起中介作用的人物,是事先用高薪聘请来的,可是她却得围着围巾,带着嗅盐,顶着穿堂风在那里等着。她的作用马上就会表现出来,而且我还以为,当她在伦敦同斯特瑞塞共进晚餐并同他一道去看戏时,她作为中介作用这种手法已被很好地证明是有用的。由于运用了这个手法,我们在对付叙写斯特瑞塞的“过去”这一不太好处理的问题时,才有可能以描绘场景的方法,而且只用这种方法加以处理,这样处理比用其他任何方法都更使人感到愉快。我们已经尽力(或者至少可以说我们希望如此)把某些不可缺少的事实交待得清清楚楚,栩栩如生。我们已经看见我们两三位朋友十分方便而且颇有成果地在“行动”。且不说我们已开始发现关系不那么亲密的另外一些人也进入了行动之中,尽管目前还有些模糊,尚有待我们进一步着墨添彩。让我在这里申明一下我的第一个论点吧:上面谈到的场景包括乌勒特的整个情况,以及那些复杂的势力,是它们促使我作品中的主人公来到这儿,那个提炼出他的价值和精华的元气充沛的人在此处等待着他,这个场景是正常的,完整的,是真正绝妙的标准场景;它内涵丰富,无所不包,因此绝不会转瞬而逝,其功能十分明确,有如时钟内敲铃的那个小锤子,表达了那个时间的所有内容。 这种“手法”处于从属地位,应该尽可能巧妙地使它隐而不现,以至于达到这样的程度,即是说要特别留意玛丽亚·戈斯特利的缝合处或者吻合处,把表面上的连接痕迹弄平滑,竭力不要使“缝合”的痕迹暴露出来。这种写作方法无疑将会在某种程度上使作品达到一个绝妙的构想所设计的那种庄严的境界。作为结果,我们会重新看到痴迷的艺术家有着许许多多难以胜数,但依然清澈而令他陶醉的源泉。当作家的创作过程一开始自由发展时,这些泉水便会发出叮咚的声响,这些丰富的源泉给那些容易受到感染的读者和批评家提供了不知多少我们永远也不会轻视的“娱乐”啊!在这里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只需提一下那些既“有创造性”且又涉及关键的重要问题,诸如怎样、在什么地方和为什么要使得戈斯特利小姐那种虚假的关系,在天衣无缝的伪装之下,显得就像真的关系一样,这些问题都饶有趣味,并且使人感到艺术的极大的魅力。此书的最后一个“场景”堪称保持形式的一致而采取的权宜之计的最佳范例,其作用并不在于提供或增补任何东西,而在于尽可能生动地表现其他一些场景,而这些场景则是已经预先确定好的。既然所有的艺术都是表现,而且应该是生动的表现,那么作家就可以在这里找到一扇通往令人赏心悦目的虚构关系的大门。这些的确是创作方法所能达到的精致优雅和令人心醉神迷的效果,当身处其中时,或者更确切地说,当处于任何令人陶醉的表演的影响之下时,一个人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至于迷失方向。为了培养恰当地欣赏它们的能力并使那种感觉起作用,就必须在作品中表面上模糊不清的地方发现一种魅力,这种模糊不清是由于笔触不同而造成的,也是由于意识的模糊造成的,这是无可奈何的事。如果运用想象力为我的作品的主人公构想一种关系,这种关系与我的题材毫无关系,但却与我表现这个题材的方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在很近的距离之内言简意赅地处理这种关系,仿佛它是一种极其重要的本质关系,而且在这样做时不弄糟任何事情,那么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这种做法就将成为显然受欢迎的事情了。不过我得赶快承认,这仅仅是那个与之相关且具有一般性的问题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这个问题就是如何既要表达得恰如其分,又要使人对这种表达方式感到好奇。 在如此强调场景描写在创作中的重要性之后,我认为应该补充说明一点:我发现对另一种显然同样令人感兴趣的做法的考虑几乎挡住了对作品作反复推敲这种做法的路,或者换句话说,我并不是没有留意到,尽管非场景描写部分与场景描写部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但是只要处理得当,前者的绝妙和魅力就自然会显露出来并产生其效果。在总的令人愉快的问题上,即是说在涉及表现方法的可能的多样性,以及如何有效地使用变化和对比的表现手法等问题上,上述论点具有无限的启发意义。在这个时候,为了批评的自由,人们会探讨那引人注目的不可避免的偏离(偏离原先十分喜欢的想象)问题,也即是说,只要稍微背离正确的创作方法,都肯定会给甚至是最成熟的计划带来负面作用,情况就是如此,即使作家经过反复考虑,最后成品也总会无处不带有这样的特殊痕迹。《使节》将会充分地说明我的这种想法。在结束这篇序言时,我一定要加上这些含义不同的话:在注意到我刚才提及的其他关系时,例如在描写我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初次见到查德·纽瑟姆的情况时,所涉及的篇章即是场景描写的最好的例证,即使如此,只要主观意图能够得以贯彻,那么我对表现效果的注意还是没有丝毫的松懈。如果想要仔细全面地报道在某个场合“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那就不可避免地要或多或少地描写一下场景。可是在我谈到的例子中,由于有了表达思想的工具,对表现的好奇和对表现的恰如其分的追求是遵循完全不同的规律实现的。这个例子的内在含义在本质上只是表明,出于对查德整个形象和对其表现的考虑,允许的背离表现在对他的直接描写的减少上,这可以说是一种损害,但却使它获得了符合比例的好处。简言之,其结果使得作者不得不在若干重要之处重新考虑他与他之间的关系的合理安排问题。不管怎样,具有批评眼光的人可以看出,这部小说动人地充满着这些隐而不现或者已经得以补救的损失,这些难以觉察的矫正,这些力求补救的一贯努力。书中涉及玛米·波科克的篇章使她能给整个情节提供预先安排好了的,而且我认为是充分感觉到的帮助。通过以不可思议的方式进行的旁敲侧击或者走捷径的直接描写,通过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尝试过的视角,我们看到她如何独自一人,拿不定主意,在旅馆交谊室中度过的那一个小时,我们还和她一起全神贯注地研究与她有关的那些事情的意义,在那个阳光灿烂的温暖的巴黎的下午,站在阳台上眺望图勒利花园 —— 这些都是表现手法的优越之处的突出例子。之所以要坚持在这儿或那儿使用这种手法,是因为同场景描写相比,它能取得对立和更新的效果,具有很大的魅力,我可以顺便说一下,由于使用了这种对立的手法,这部小说具有一种紧张性,因此也就大大地增强了它的戏剧性,尽管后者被认为是所有紧张性的总和,或者说一点也用不着担心将两者并列在一起。事实上,我有意识地对自己不加以节制,我之所以要这样冒险,是出于对涉及的教谕的考虑,也就是说,我们面前的这部作品并没有彻底解决它所提出的有趣的问题,而小说在正确的引导之下,依然是一种最具有独立性、最灵活、最令人感到惊奇的文学形式。 1即本书第十一章。——编者注 [book_title]第一章 斯特瑞塞一到达旅馆,便首先打听有无他朋友的消息。当他得知韦马希要晚上才能抵达旅馆时,他并没有感到怎样的不安。问事处的人递给他一封电报,那是韦马希发来的,并付了回电费,上面说要求预定一个房间,“只要安静就行”。他们预先商定在切斯特而不是在利物浦见面,现在看来此协议依然有效。出于某种考虑,斯特瑞塞没有坚持要韦马希到码头来接他,他们见面的时间也因此推迟了数小时。同样的原因也使他觉得等待不会使自己感到失望,不管怎么样,他们至少可以共进晚餐。而且即使他不考虑自己,仅仅为韦马希着想,他也不必心存忧虑,因为他们在此之后有的是见面的时间。我刚才提到的安排是这个刚登岸的人出自本能考虑的结果,因为他敏锐地感觉到,尽管与老友久别重逢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但当轮船靠岸时,首先看到的就是老友的脸,而不是欧洲的其他景物,毕竟会令人感到扫兴。斯特瑞塞的若干担心之一就是害怕老友的形象会过多地出现在欧洲的景物之中。 由于上述的巧妙安排,自昨日下午开始,他的最新体验就给他带来了阔别已久的自由自在的感觉。这儿环境完全不同,再加上他心中毫无挂牵,他因此感到这次访问将会很顺利,而且这并非期望过高。他在船上很随便地就交了一些朋友(如果“随便”一词能用来形容他的话),但这些人多数一登上码头,就汇入涌向伦敦的滚滚人流之中。也有人约他去旅店聚会,甚至还有人愿意充当导游,带他观赏利物浦的景物,但他都一一婉拒了。他既不同任何人约会,也不同任何人发展友谊关系。有些人认为同他相识是一件幸事,他的感觉却完全不同。他一副遗世独立的样子,离群索居,悄然隐遁,下午和晚上的时光都用于观赏周围那些饶有趣味的事物。在默西河畔度过的下午和傍晚使他有机会领略到有限而纯粹的欧洲的风光。想到韦马希很可能已经到了切斯特,他不禁感到有点不安。要是他告诉对方自己这么早就来了,那么他将很难掩饰自己已不急于同他见面的事实。他就像一个人发现口袋中的钱比平常多,于是便洋洋得意,在把钱花出去之前还要把它叮叮当当地耍弄一番。他不准备明确地告诉韦马希自己到达的时间;他一方面急于见到他,另一方面又想推迟见面的时间。这些在他身上显示出来的最初征兆都使人感到他与他的使命之间的关系绝非单纯。我们最好一开始就加以说明,可怜的斯特瑞塞被一种奇特的双重意识所累。他能在狂热时感到超脱,在缺乏兴趣时却充满好奇。 玻璃隔板后的那位姑娘从柜台的那一面递给他一张印有他朋友名字的粉红色便笺,并准确地念出他朋友的名字。随后他转过身来,发现大厅中一位女士正瞧着他,她似乎突然留意到他。她并不十分年轻而且也说不上格外漂亮,然而却五官端正。他觉得最近曾见过她。他俩对视了一会儿,他这才想起,在昨天住过的那家旅馆里,也是在大厅中,他看到她和一些曾和他同船旅行的人交谈了一会儿。他俩其实并未交谈一句话,他也不明白她脸上究竟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以至于第二次见面马上就能认出她来。她显然也认出了他,这使人愈加感到神秘。她却对他说道,因为偶然听到他在询问,因此便想不揣冒昧地问一下,他打听的是否就是康涅狄格州米洛斯的韦马希先生 —— 美国律师韦马希先生。 “哦,是的。”他回答道,“我那大名鼎鼎的朋友。他从莫尔文来,准备在此地同我见面。我认为他已经来了,可是他还得晚些时候才来。我很高兴没有让他在这里老等。你认识他吗?”斯特瑞塞说到这里停了下来。 讲完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话说得太多。她回答时的语气,以及她那此时变得更富有深意的原本变幻不定的表情都似乎说明了这一点。“我曾在米洛斯见过他,很久以前我在那儿住过一段时间。我的一些朋友也是他的朋友,我去过他家。我不能肯定他是否还认得我,”斯特瑞塞刚认识的人这样说道,“可是见到他我会很高兴。也许,我将……我将在这里待一段时间。”她停了下来,我们的朋友斯特瑞塞则在思忖她讲的那番话,好像他俩谈了许多似的。他俩甚至还因此微微一笑。斯特瑞塞随后说见韦马希先生并不难,这使得那位女士觉得自己提出的要求过多。她似乎并不想掩饰自己的想法。“哦,”她说,“他根本无所谓!”她接着又说她相信斯特瑞塞认识芒斯特夫妇,在利物浦时他曾看到她和一对夫妇一起,那就是芒斯特夫妇。 然而他和芒斯特夫妇的关系并不深,因此在这个话题上没有什么可以多谈的。他俩的谈话就像一张刚铺好的餐桌,她提及的熟人关系不仅没有使餐桌上多一道菜,反而少了一道菜,同时又没有其他什么菜可以上。尽管如此,他俩还是坐在那儿,并没有离桌而去,其结果使他们在并未完成初步的交谈的情况下,就似乎变得熟悉了。他俩在大厅中溜达了一会儿,她告诉他这家旅馆的好处在于有一个花园。此时他发现自己陷入了奇怪的自相矛盾之中:他避免与船上的人过多地接触,而且尽力想法不使韦马希感到不快,可现在却突然放弃了回避与谨慎。他没有到自己的房间去,却和这位不邀自来的庇护者先去看那花园。十分钟之后,他又答应在盥洗之后,再与她在花园中见面。他想看看这座城市,他俩将一块儿出去逛逛。她似乎完全处于主导地位,对他就像对一位客人那样。她对当地的情况很熟,因此俨然像是女主人。斯特瑞塞同情地瞧了瞧玻璃隔板后的那位姑娘,仿佛她的地位已经被人取而代之。 一刻钟以后他下楼来,他的女主人怀着好感瞧着他。她看到的是一个中等个子的男人,年纪不过中年(五十五岁),身材瘦削,显得不太结实。他的面容最引人注目之处是那张毫无血色的棕色脸膛、浓重而下垂的典型的美式胡须、未见稀疏但已花白的头发,以及平直而精致的隆起的鼻梁——上面架着一副眼镜。从鼻孔到下巴,顺着髭须的曲线,有一道不同寻常的深而长的刻痕,那是时光之笔留下的痕迹,给这张优雅的脸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细心的观察者会注意到这一切给斯特瑞塞的女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在花园里等着他。她戴着一双非常轻软而富有弹性的手套,看来为这次约会精心地打扮过。他穿越一小块平整的草地,在英国淡淡的阳光中朝她走来,他的衣着不那么讲究,看来在这样的场合,他应以她为表率。这位女士外表质朴而典雅,仪态端庄而大方,这立刻给她的同伴留下了深刻印象。他感到这是一种从未见过也难以分析的风度。他还没有走到她跟前,便在草地上停了下来,佯装在他的外套的口袋中摸一样忘记携带的东西。实际上他这样只是为了争取一些时间。斯特瑞塞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奇怪感觉,他感到当前的自己与过去的自己完全脱节,而且他的真实的自我感觉只是产生于此时此地。其实这种感觉始于楼上,当他站在那个遮住了窗户,因而使室内变得更暗的穿衣镜面前时。他仔细地打量着自己,很长时间他都没有这样做了。他觉得对自己的样子不满意,随后又自我安慰地想关键在于怎样想法补救。他准备到伦敦去,因此帽子和领带再等一下买也不迟。扑面而来的是他这位见多识广、博采众长的朋友的风度,这种风度难以分析,就像是在一场玩得很漂亮的游戏中朝他掷来的球,而他也同样干净利落地接住了它。就像他俩开始交谈时那样毫无虚饰,毫不转弯抹角,他可以把对她的印象归纳如下:“她显得优雅得多!”如果他没有接着说“比谁显得更优雅”,那是因为他十分清楚为什么要这样比较的原因。 像她这样的女同胞他可以说是司空见惯,她是百分之百的美国女人,因而一点也不神秘,使人感兴趣的是她与忧郁的韦马希的关系。尽管如此,她可以使人欣赏到一种更为优雅的风度。他在外套的口袋中摸东西时停下脚步,为的是鼓起勇气,以便好好地打量她一下,正如她打量他一样。他觉得她显得过于年轻,不过一个过着悠闲生活的三十五岁的女人外表依然如此年轻是可能的。她同他一样,样子很有特色而且面容苍白。旁观者只要瞧一瞧他俩,就可以看出他俩十分相似,这一点他当然不会知道。他俩都有一张瘦骨嶙峋的淡棕色的脸,脸上都有很深的皱纹,长着一只不合比例的鼻子。他俩都戴着眼镜,头发或多或少变得灰白。正因为如此,旁观者会以为他俩是兄妹。即便如此,两者仍有一点区别:妹妹深感与哥哥阔别已久,而哥哥却惊异于与妹妹的相逢。斯特瑞塞的朋友的眼睛的确没有流露出惊讶的表情,她只是在那儿抚平她的手套,以便他有时间打量她。她的眼睛上下打量他,一下子就把他看了个清清楚楚,处理这种素材对它们说来已是轻车熟路。这双眼睛的拥有者是一位有着丰富经验的女士,她见多识广,博采众长,善于将其他人分成若干种类并分门别类存放,其技术之娴熟有如排字工人拆版时将铅字重归原处。她尤其精于此道,而斯特瑞塞却恰恰相反。他俩在这方面的差别如此之大,要是他早明白这一点,他很可能不会与她较量。然而尽管他对此有所觉察,却并没有怎样在意。他感到悚然,过后却愉快地屈服于对方的意志之下。他很清楚她知道些什么,他也知道她懂得的事情比他多。尽管一般说来,承认自己不如女人对他说来并非易事,此刻他却愉快地这样做了,而且感到如释重负。在他那副永远戴着的眼镜后面,他那双眼睛显得如此平静,以至于即使没有它们,他的面貌也毫不受影响,因为其表情及反应主要来自于颜面、纹理及轮廓。一会儿之后,他走到他的向导跟前。他感到在这短短的交往之中,她对他的了解远比他对她的了解多。她甚至能洞悉那些他从未告诉她而且也许永远也不会告诉她的隐私。他完全明白自己将不少的隐私透露给对方,然而在严格意义上讲,这些称不上真正的隐私,而她所洞悉的,却恰恰是那些真正的隐私。 他俩将再次穿过旅馆大厅到街上去,此刻她提出一个问题:“你查询过我的名字没有?” 他停下来,笑着说:“你查询过我的名字没有?” “哦,我查询过,你刚一离开我,我就到服务台问你的名字。你也去问问我的名字,这样不更好些?” 他感到十分惊奇。“去问你是谁?在那位坐在高处的姑娘亲眼看到我们如何互相认识之后?” 觉察到他戏谑的话语中所包含的警觉意味她不禁笑了起来。“那么你就更应该去问了,是不是?倘若你担心我的名誉会受影响(因为别人看见我同一位绅士在一块儿走,而那位绅士却不知道我姓甚名谁),那你就放心好了,因为我毫不在乎。这是我的名片,”她接着说道,“我还有些事需要告诉服务台的人,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你可以仔细瞧瞧这张名片。” 她从皮包中取出一张名片,递给他,然后就走开了。在她回来之前,他也从包里取出一张名片,准备同她交换。他看到名片上只简单地印着“玛丽亚·戈斯特利”,此外在一个角上还印着一个门牌号码、一条街名,可能是巴黎的某条街,唯一可以使人这样猜测的是它看起来像是外国街名,此外并无其他佐证。他把她的名片放进背心口袋里,同时握着自己的名片。他靠着门柱,偶然想到旅馆前那广阔的视野,禁不住微微一笑。他一点也不了解这位玛丽亚·戈斯特利,但他却把她的名片很好地收藏起来,这实在有点滑稽。然而他心里明白,他会把这小小的纪念卡妥善地收藏起来。他看着周围,却什么也没有看见,心里想着自己这样做到底意味着什么,并诘问自己这是否说得上不忠实。他在匆忙之中这样做了,事前并未经过深思熟虑,要是别人看见了,其脸上的表情完全可以想见。要是他“做错”了,那么他为什么不干脆一走了之。这位可怜的家伙实际上早已想过这一点,甚至在与韦马希见面之前。他自认为有一个限度,但在不到36小时的时间内,这个限度就已经被超越。玛丽亚·戈斯特利走回来,快活而紧张地说了声“那么现在……”,并带头往外走。此时他才深深地体会到,在作风甚至道德上,他越过界限有多远。他走在她身边,一只胳臂上搭着外衣,另一只挟着一把伞,食指和拇指则僵硬地挟着他的名片。他感到相比之下,这才是他对周围事物真正认识的开端。他眼前的同伴给予他的欧洲印象,与他在利物浦认识的“欧洲”不同,也与头天晚上看到的那些既可爱又可怕、予人以深刻印象的街道不同。他们一同走了一会儿,他发觉她斜着瞧了他几眼,于是便心想这是否意味着自己应戴上手套。他感到有些好笑,她给他提了一个颇具挑战性的问题,这几乎使他停下脚步。“你这么喜欢这张名片,真叫人感动,可是你为什么不把它收起来?要是你携带起来不方便的话,我乐意把名片收回。要知道印这些名片我花了不少钱!” 这时他方才明白,她误认为他手中那张名片是她给他的名片,而他手持名片走路的方式则使她想到一边去了。到底她想了些什么,他却无从知晓。于是他便像奉还一样把名片递给她,她一接过它,便觉察到区别。她瞧着它,停下脚步,并向他道歉。“我喜欢你的名字。”她说道。 “哦,”他回答道,“你从前不可能听到我的名字。”但他有理由相信,她也许听人说过他的名字。 “是吗?”她又把名片看了一遍,就像从来没有见过它似的。“路易斯·兰伯特·斯特瑞塞先生。”她念那名字时的口气很随便,就像是在念一位陌生人的名字。可是她又说她喜欢这个名字,“尤其是路易斯·兰伯特,与巴尔扎克的一部小说同名。” “哦,我知道!”斯特瑞塞说。 “可是那小说写得太糟了。” “这一点我也知道,”斯特瑞塞微笑着说,接着他又说了句表面上似乎与此无关的话,“我是马萨诸塞州乌勒特市人。” 听到这话,她不由得笑了起来,也许她觉得这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也许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巴尔扎克曾经描写过许多城市,就是没有描写过马萨诸塞州的乌勒特市。“你告诉我这个,”她回答道,“似乎是为了使别人一下子就知道最坏的消息。” “哦,”他说道,“我想你已经看出来了。我觉得我的外表、口音以及那儿的人常说的‘举止’都透露出了这一点。这在我身上太明显了,你只要一见到我,就立即会看出来。” “你是不是指那最坏的消息?” “我是那个地方的人。不管怎样,你已经知道了这一点,今后若有什么事情发生,你就不会怪我对你不开诚布公。” “我明白了。”玛丽亚·戈斯特利小姐看来对他所说的真的感兴趣,“那么你认为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尽管斯特瑞塞毫不腼腆(他还很少像这样),他的眼睛还是游移着,并不直视对方。他在谈话时经常有这样的举动,但并不影响他侃侃而谈。“我担心你会发现我这人没出息。”他们这样一边谈,一边走。她对他说,在她的同胞当中,她最喜欢的恰恰是那些最“没出息”的人。在他们边谈边走的过程中,还发生了若干令人愉快的小事,这些事尽管无关紧要,但对他说来却很重要,并使整个气氛显得很愉快和谐。尽管如此,与将来许多事情密切相关的只是这场谈话本身,因此我们不可能分散地描述许多事情。事实上,其中有两三件事如不描述,我们将来也许会感到遗憾。在这业已扩展的小城边上有一道腰带般的城墙,它早已残缺不全,但剩余部分仍保存完好。一道有如腰带的弯弯曲曲的城墙被扩展的小城分割成若干片段,但仍被热爱文化的人们保存完好。它像一条窄带,逶迤于城楼之间,这些城楼因多年无战事,显得完好如初。它时而有间断之处,有时是一段拆除的城墙,有时是一个缺口。它时升时降,时起时伏,时而有奇特的转弯,时而有异乎寻常的衔接。从城墙往下望,可以看见朴素的街道和三角墙屋顶,还可以看到教堂的塔楼和临水的田野,以及那拥挤不堪的英国城市和井然有序的英国乡村。斯特瑞塞看着这一切,心中充溢着难以言表的喜悦。与这深深的喜悦共存的是一些深深刻在他心中的印象。很久以前,他才二十五岁的时候,就曾经在城墙上漫步观光。上次的经历不仅没有使这次游览减色,反而使他感到更饶有兴味,过去的经验也成为堪与他人共享的赏心乐事。和他共享这乐趣的应该是韦马希,此刻他因此觉得欠了他朋友什么似的。他一再看表,当他第五次这样做时,戈斯特利小姐打断了他。 “你在做你认为不应该做的事情吗?” 这句话击中了要害,以至于他的脸色变得绯红,笑声也变得尴尬。“难道我这么不喜欢做这事吗?” “我认为你喜欢的程度还不够,你本来应该更喜欢这样做。” “我明白了,”他若有所思,并且同意她的说法,“你应该多多包涵。” “不存在包涵的问题!这与我根本无关,只与你有关。你的失败有着共同性。” “嗨,你说对了,”他笑着说,“这是乌勒特人的失败,那确实是有共同性。” “我的意思是说你不会享受。”戈斯特利小姐解释道。 “你说的完全正确。乌勒特人不敢肯定他应当享受。如果他认为应该的话,他就会享受。”斯特瑞塞继续说,“可是没有任何人教他如何享受,真是可怜啊。我却不同,我有人教我。” 他俩停下脚步,沐浴在午后的阳光中。在溜达的过程中他俩经常驻足,为的是更好地欣赏周围的景物。此时斯特瑞塞背靠着古老的石壁凹处的较高的那一边,面朝着教堂的塔楼。他俩此时所处的位置极佳,对面那红褐色的高大建筑群,历历在目,它呈方形,有着尖顶和卷叶浮雕等,首批归雁正环绕着它飞翔。他很久没有看到这样的建筑物了,这历经整修的教堂使他觉得赏心悦目。戈斯特利小姐一直在他身旁,神色庄重,一副无事不知无事不晓的样子,实际上她也有理由这样。她同意他的说法:“你确实有人教。”她又补充道:“要是你让我来教你就好了。” “哦,我可有点怕你!”他高高兴兴地说。 她那锐利而令人愉快的目光穿过她的眼镜,又穿过他的眼镜,在他身上盯了一会儿。“哦,不,你不怕我!谢天谢地,你一点儿也不怕我!假如你怕我,我们不会这么快就聚在一起,”她怡然自得地说,“你信任我。” “我也这样想,可是这正是我害怕的原因。如果我不信任你,倒也罢了,可我才二十分钟,就完全落入你手中。我敢说,”斯特瑞塞接着说,“你干这事是驾轻就熟,可对我说来这太新鲜了,太不一般了。” 她十分亲切地注视着他,“这只不过表明你已经了解我,这倒是相当美妙而稀罕。你懂得我是怎样的一个人。”听到这话,他善意地摇头表示反对,表示他并不了解她。她接着又解释道:“如果你继续接触下去,你就会明白我是什么样的人。我的命运具有多重性,我完全屈服于它。我是一个一般的‘欧洲’导游,你知不知道?我等客人来,给他们当向导。我把他们接上车,然后又把他们送下车。我是高级的‘女旅游服务员’,充当陪伴的角色。正如我告诉你的那样,我带领客人到处游逛。我从来没有主动要求扮演这种角色,这是我的命运,一个人得接受自己的命运。在如此邪恶的世界里,要是我说我无所不知,那是十分可怕的,但我相信我的确什么都知道。我知道所有的店铺,也知道所有商品的价格,我还知道更坏的事情。我背负着民族意识的沉重包袱,或者换句话说,背负着民族本身。我肩上的民族不是由一个个男女组成,又是由什么组成?我这样做不是为了谋取任何利益,这你是知道的。我不像有些人那样,为钱才干这个。” 斯特瑞塞只能十分惊讶地静静地听着,考虑何时插话为好。“尽管你对客人们如此之好,很难说你这样做是出于爱心,”他停了一会儿,“我应该怎样酬谢你?” 她停顿了一会儿,不知说什么好,最后答道:“用不着酬谢。”并叫他继续游览。 他们往前走,过了一会儿,尽管他还在想她刚才说的那番话,他又把表掏了出来。他的动作是机械的、无意识的,在她那不同凡响的机敏和愤世嫉俗的态度面前,他显得有点不自在。他瞧着表,却什么也没有看见。随后他听见他的同伴说了些什么,他仍然没有回答。“你真的怕我?”她又问道。 他觉得自己在苦笑。“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害怕你了。” “因为我有这么多线索?这都要归功于你!”她接着又说,“我刚才就是这样对你讲的,你却认为这样不对。” 他再次靠在城楼的墙壁上,像是准备继续听下去。“那就帮我一把,不要再让我这样下去!” 听到他的呼吁,她因为高兴而流露出欣喜之色,但她似乎把这看成是一个是否马上行动的问题,因此显然在考虑怎么办。“不再等他了?不再和他见面?” “哦,不,我不是那个意思,”可怜的斯特瑞塞说道,样子很严肃,“我得等他,我很想见到他,但是得在不害怕的时候。刚才你的确说到点子上了,这是个带普遍性的问题,可是在某些时候这个问题特别严重。我现在就是这样。我老是在想别的事情,而不是眼前的事情。这样念念不忘别的事情是很可怕的,比如说此刻我想的就不是你,而是其他事情。” 她认真地听他讲,样子很可爱。“哦,你可不能这样!” “我不得不承认我有这个毛病,请帮助我改掉它。” 她继续思索着,“你是不是在下命令?要我接受这项任务?你能不能完完全全听我的吩咐?” 可怜的斯特瑞塞长叹一声说道:“要是我能这样就好了!问题就出在这里,我做不到,永远也做不到。” 她并没有气馁。“可是你至少有这个意愿,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哦,简直是糟透了!” “嗨,只要你愿意试一试!”就像她所说的那样,他当场就接受了任务。“相信我吧!”她大声说道。在返回的路途中,他挽着她的手臂,就像一位长者对他所依靠的年轻人献殷勤时那样。在靠近旅馆时,如果他把手又缩了回来,那是因为他俩又谈了许多,他感到他俩的年龄差距或者说经验上的差距,因为自由的交流而缩小。总而言之,当走到离旅馆大门不远的地方时,他俩还分得很开。他们离开时,那位姑娘尚坐在玻璃隔板后面,此时她站在门口向外张望,像是在等他们回来。她身旁站着的那个人也显然同样在期盼他们回来。一见到这个人,斯特瑞塞马上就做出了我们一再提到的那种反应性动作,亦即停下了脚步。他没有开口,却让戈斯特利小姐大声喊了一声“韦马希先生”,在他听来,她的叫声有点虚张声势。根据门口那些人等待的情形,他一望便知,假如不是由于她在身旁的话,本来应该由自己来招呼对方。他还在远处已经觉察到这点,韦马希先生已经流露出不高兴的神色。 [book_title]第二章 当天晚上,他向他的朋友承认,他对她几乎一无所知。他们三人一起在餐桌上用膳,尔后又一同散步,走到城里,观赏月下的教堂。经过这些接触,再加上她那些频繁的提示和询问,韦马希依稀回忆起一些往事,但他这个米洛斯的居民怎么也想不起这个戈斯特利小姐,尽管他承认自己认识芒斯特夫妇。她还问了韦马希先生两三个问题,这些问题均涉及后者圈子中的一些人。根据斯特瑞塞的观察,与自己先前的感受相同,韦马希对这些其实一无所知,唯一的知情人是这位奇特的女人。使他觉得有趣的是,他发现他的朋友与她的交情很有限。这一点毫无疑义,而且显然韦马希也明白这一点。这使他愈加感到他和她已经相当熟悉,而且在短时期内会变得更加熟悉。他还当场断定,不管韦马希与她熟识到什么程度,他从她那里也得不到多少好处。 他们三人在大厅中停留了五分钟,交谈了几句,然后两位男士到花园里去,戈斯特利小姐则独自走了。斯特瑞塞同他的朋友一起到预定的房间去。他仔细地考察这个房间,半小时之后,他又以同样审慎的态度离开他的朋友。他一离开朋友,便直接走回自己的房间,但很快就觉得待在房间里气闷。在这儿他开始感觉到他们会面的后果。以前觉得足够大的地方,现在却显得小了。他曾怀着自己羞于承认的内疚的心情等待这次会面,同时也希望这种心情能因为见面而缓解。奇怪的是见面之后他却更加兴奋不安,而这种难以名状的兴奋使他再次走下楼来,漫无目的地徘徊了几分钟。他再次走到花园,往休息室中一望,看见戈斯特利小姐正在那儿写信,便退了出来。他走来走去,心情烦乱,最后还是决定在傍晚结束之前和他的朋友做一次更深入的交谈。 同他的朋友在楼上谈了一个小时之后,斯特瑞塞方才决定休息,此时时间已经很晚,他的心情并不平静。对斯特瑞塞来说,晚餐以及随后的月下漫步有如一个带有浪漫色彩的梦,只是由于身上的衣服太薄,不胜寒意,才略微冲淡了这诗意的色彩。在那位韦马希称之为“时髦”的朋友离开之后,他发觉他不愿意上床,于是便有了这次夜半长谈。韦马希最爱说的话是“我了解我自己”,知道只有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之后方能入睡,否则他就只有整夜徘徊。今夜他拉住斯特瑞塞与他促膝谈心,实际上也是为了达到使自己感到疲乏的目的。斯特瑞塞观察着正在进行疲乏锻炼的韦马希。他身穿长裤和衬衣,坐在沙发边上,长腿伸直,佝偻着背。一会儿抚摸肘部,一会儿又抚摸髭须,时间长得令人简直难以置信。他给他的客人的印象是自己使自己感到不舒服,这种不舒服感是韦马希的主调,斯特瑞塞在旅馆门口第一眼看到他时得到的正是这个印象。这种不舒服感还有一定的传染性,它既有点不合逻辑,又没有什么道理。斯特瑞塞感到除非自己或韦马希本人对此见惯不经、抱无所谓的态度,不然他自己已经习惯了的且为环境所确认的舒适感就会受到威胁。韦马希第一次同斯特瑞塞到后者为他预定的房间里去时,他默不作声地环视周围,后来叹了一口气。在他的同伴耳中,这声叹息如果不是代表对房间的不满意,也至少代表对生活缺乏信心。它给斯特瑞塞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以后每次在观察身边的事物时都要想到它。他试图从这些事物中理解“欧洲”,然而迄今为止,他都未能理解它。他和周围的一切不能达到和谐一致,并在三个月之后几乎放弃了这种希望。 他此刻背靠着沙发,眼睛映着煤气灯的光,他的头漂亮而硕大,脸膛宽大,多皱而没有血色。总的说来,他生就一副不凡的面相,上半部是伟大政治家的额头,浓密而蓬松的头发,暗黑色的眼珠,这一切都使人想起十六世纪初那些民族伟人的雕像和胸像,尽管这一代人评价人物的标准已经和过去时代的人迥然不同。他具有以往那些在“议会大厅”中培养出来的美国政治家的气质。斯特瑞塞过去之所以认为他有潜质,将来会有辉煌的前途,正是基于这一点。后来广为流传的说法是他的脸的下半部使这希望落了空,因为这部分显得软弱,又有点歪斜,这也是他蓄起胡子的原因,尽管不知道这个秘密的人总认为他蓄起胡子难看。他甩动一头长发,他双眼炯炯有神,他的听众或观众都会被这双眼睛的魅力征服。他不戴眼镜,目光咄咄逼人,瞧起人来既令人生畏,又使人感到鼓舞,就像一位选民瞧着他选举的人那样。他会见你时的态度仿佛你是在得到他的允许后方才进入房间的敲门者。斯特瑞塞这次和他久别重逢,不由得从新的角度来审视他,而且感到他从未这么客观地评价他的朋友。对于韦马希来说,他的头过于硕大,眼睛过于锐利,在这午夜时分,在这煤气灯照得通亮的切斯特的寝室里,在斯特瑞塞看来,这表明他在米洛斯过的是一种弦绷得很紧的生活,而这种生活本来可以使得韦马希变得随意,只要他愿意松弛一下,就可以松弛一下。可惜他坐在床边,一直保持着难以持久的姿势,一点也没有放松的迹象。这使他的同伴回忆起他坐在火车车厢里那身体前倾、令人感到不安的姿势。可怜的韦马希就是以这样的姿势很不舒服地坐着火车旅遍欧洲的。 他俩一向工作繁忙,职业压力颇大,再加上他俩对生活都很投入,因此他们以前在国内时从未像今天这样,能整天聚在一起。这种突如其来的而且几乎令人不知所措的闲暇,他俩若干年都未享受过了。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斯特瑞塞感到他的朋友的特征尤其明显的原因。那些忘却已久的事情又重新浮现在眼前,而那些永远不能忘记的,就像情绪激烈的一家子,气冲冲地挤成一团,坐在门口等待。房间又窄又长,坐在床边的人那穿着拖鞋的脚伸得老长。来访者每次从椅子上跳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时,都必须跨过这双脚。他俩在可谈与不可谈的事情上分别打上了标记,此标记在后者身上尤其明显,就像粉笔敲在黑板上的印记。韦马希三十岁结婚,和他的妻子已分居十五年,在煤气灯明亮的光辉照耀下,朋友俩心存默契,也即是说斯特瑞塞不得提起有关韦马希妻子的事。他知道夫妇俩依然分居,她住在旅馆里,在欧洲旅行,涂脂抹粉,写信骂她的丈夫,这些信韦马希每封必读。斯特瑞塞十分尊重他的同伴生活中的这隐秘的一面。这是一个神秘的领域,其内情韦马希本人从未谈到过。斯特瑞塞向来总是尽量客观地评价他的朋友,然而他却十分欣赏他朋友那高贵的缄默,甚至在经过反复思考后,认定韦马希是他的众多的朋友中的成功者,其原因就在于他的缄默。韦马希的确是一个成功者,尽管由于工作过劳,他妻子的那些信,以及他不喜欢欧洲等因素,他显得精神疲惫,要是斯特瑞塞本人具有这样缄默的美德,他的事业就不会像现在一样没有名堂。离开韦马希夫人那样的女人固然不是一件难事,然而面对情感的背弃而抱处之泰然的态度就是值得赞美的事了,更何况这位丈夫不仅三缄其口,而且还收入颇丰。斯特瑞塞最艳羡他的朋友的,就是这些。他知道自己也有不愿为外人道的事,需要保持沉默,但是这属于另一码事,况且他曾有过的最高收入并不足以使他傲视他人。 “我不明白你到此地来干什么了,你看样子好像并不疲倦。”韦马希终于发言了,他说的是欧洲。 “得啦,”斯特瑞塞尽可能和他意见一致,“我想在开始我的欧洲之旅后,我还不觉得厌倦。可是在动身之前,我确实是累惨了。” 韦马希抬起他那双忧郁的眼睛。“你差不多和平常一样吧?” 他提的这个问题并不表示他的怀疑,而是似乎包含了一个恳求,希望对方不折不扣地讲实话。在我们的朋友听来,这不啻米洛斯的声音。在内心深处,他向来认为米洛斯的声音和乌勒特的声音迥然不同,尽管他从来没有敢说出口。他感到只有前者才真正属于传统。过去因为某种原因,这声音时常使他陷入暂时的困惑之中,此时因为另一种原因,他突然又再度陷入困惑之中。不能小视的是这种困惑使得他含糊其辞。“你这样说对一个想方设法来见你的人恐怕不公平吧。” 韦马希漠然地盯着盥洗架,默不作声,这个米洛斯的化身似乎以这样的态度来接受来自乌勒特的出乎意料的恭维。斯特瑞塞又一次感到自己代表了乌勒特。“我的意思是说,”他的朋友接着又说,“你的脸色看起来不像过去那样难看,比我上次看到你的时候要好得多。”可是韦马希的视线并没有停留在他所说的那张脸上,这似乎出自礼貌的本能。而且当他盯着脸盆和罐子的时候,他所说的话的分量似乎要重一些。他接着又说:“你现在要胖些了。” “我想怕是长胖了些,”斯特瑞塞笑着说,“一个人能吃就能长胖,我不仅能吃,而且还撑着肚子吃。我在船起航时累得要死。”他的话音带着一种奇特的高兴。 他的同伴回答道:“我在到达时累得要死。我到处寻找一个合适的休息地方,结果弄得筋疲力尽。斯特瑞塞,我现在终于能在此地对你说这些话了,真是一大快事,但我不知道我是否是一直等到今天才说,因为我在火车上已经对别人谈过这些了。事实上,诸如此类的国家并不是我所喜欢的那一类国家。我在这儿见到的任何一个国家都不适合我。我并不是说这地方不美丽,或者名胜古迹太少,问题是我在哪儿都觉得格格不入。我认为这是我难以长胖的原因之一。别人却以为我会发福,可是至今我毫无迹象。”说到这里,他显得愈加恳切,“嗨,我想回家了。” 他的双眼直视着斯特瑞塞的眼睛,有些人在谈论自己的事情时爱盯着对方的眼睛,韦马希就是这样的人。这使得他的朋友也能面对面地瞧着他,从而马上在他的心中产生极佳的印象。“对于一个特意来见你的人,你这番话太温馨了。” 听到这话,韦马希的表情起了微妙的变化,显得神情凝重。“你特意到这儿来,是不是?” “总的说来,是这样的。” “根据你写信的方式,我猜到背后还有其他原因。” 斯特瑞塞嗫嚅道:“在我想同你见面的愿望的后面还有其他原因?” “你之所以筋疲力尽是因为其他原因。” 因为心中有顾虑,斯特瑞塞微笑得不那么灿烂,他摇摇头说:“所有的原因都包含在其中了!” “有没有什么使你特别感到烦恼的原因?” 我们的朋友终于愿意交底了。“是的,有一个。我这次来与某件事有着密切的关系。” 韦马希等了一会儿,说道:“是不是因为过多地牵涉隐私而不愿意提及?” “不,对你来说,不存在隐私问题。只是此事有点复杂。” “得啦,”韦马希稍等片刻又说,“我在这个地方可能会变成傻子,不过迄今为止,我还没有变糊涂。” “哦,我会毫无保留地告诉你,只不过不在今晚。” 韦马希的姿势愈显僵硬,他把双肘抱得更紧。“为什么今晚不告诉我,要知道我可能睡不着。” “因为我睡得着,我亲爱的朋友。” “那么你还烦恼什么?” “就因为这个,因为我能一气睡上八小时。” 斯特瑞塞又指出,韦马希之所以长不胖,是因为他不愿意睡觉。听他的朋友这样说,韦马希表示愿意接受朋友的意见,准备上床睡觉。斯特瑞塞则稍带强制性地帮助韦马希就寝,他调低灯光的亮度,把毯子给韦马希盖好,感到自己在两人关系中的分量又有所增加。韦马希就像住院的病人那样盖得严严实实,一直盖到下巴,黑压压的一大团,整个形象显得简单得不自然。斯特瑞塞满怀怜悯地照料着他的朋友,心中颇为受用。后者从被子下问道:“她真的是在追求你吗?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斯特瑞塞为朋友考虑问题的思路而感到不安,然而他却试图利用韦马希的问题的暧昧性。“你是不是问我出来的原因?” “你感到烦恼的原因,或者其他什么原因。大家都认为她追你追得很紧。” 斯特瑞塞一贯说老实话。“哦,我想你认为我是在名副其实地躲避纽瑟姆夫人?” “嗯,我不知道你在干啥。斯特瑞塞,你是一个有吸引力的男子,”韦马希说,“你自己明白,楼下那位女士对你怎么样,”他随意地说,语气半含讥讽,半带焦急,“除非是你在追求她。纽瑟姆夫人也在这边吗?”提到这位夫人时,他似乎流露出一种可笑的畏惧感。 这使得他朋友偷偷地微笑了一下,“哦,没有,谢天谢地,她正待在家里,平安无事。她本来想来,可是最后还是没有来。我代表她来这儿,而且是为她办事而来的,你的猜测没错。你由此可知其中的关系错综复杂。” 韦马希还是只能看到表面上的东西,“包括我刚才提到的那个特殊关系?” 斯特瑞塞在室中又踱了一圈,他拉了一下同伴的毯子,最后走到门口。他觉得自己像是一个护士,在把病人的所有事情安排停当后,才获得了休息的权利。“其中牵涉的事情太多,一时无从谈起。可是你别担心,我会一五一十全告诉你的。你可能会像我一样,觉得漫无头绪。只要我们在一起,我就会随时请教你,并且十分重视你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韦马希并没有直截了当地接受他朋友的赞扬。“你的意思是说你不相信我们会在一起?” “我只是看到了这种危险性,”斯特瑞塞长者似的说道,“因为听见你闹着要回去,所以我觉得你很可能会犯错误。” 韦马希一声不吭地听着,就像一个遭到指责的大孩子。“你要我做什么?” 斯特瑞塞问过戈斯特利小姐同样的问题,他不知道自己当时的语调是否一模一样。可是他至少能做出更为明确的答复:“我要你马上和我一块儿到伦敦去。” “哦,我已经去过伦敦了!”韦马希轻轻地叹息着说,“斯特瑞塞,我到那儿去将会成为无用之人。” 斯特瑞塞兴致颇高地说:“我想你会对我有用。” “那么我就必须去?” “哦,你将不仅去伦敦。” “唉,”韦马希叹息道,“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不过在你带我启程之前,你得告诉我……” 我们的朋友既感到有趣,又觉得后悔,他不知道当日下午自己面临同样挑战时,是否也这样任人摆布。他又一次被感情的洪流带走,以至于一时没有跟上韦马希的思路。“告诉你什么?” “嗨,告诉我你已经知道的那些事情。” 斯特瑞塞踌躇了。“这些事我就是不想告诉你,我也不可能这样做。” 韦马希神情忧郁地注视着他。“你说你这次专程为她而来,这是什么意思?” “为纽瑟姆夫人?你说的没错,当然是啰。” “那么你为什么又说也为了我?” 斯特瑞塞变得不耐烦了,他用力拉了拉门闩。“再简单不过。是为了你们俩。” 韦马希长叹一声,转过身去。“得啦,我可不会嫁给你。” “如果要说这样,你们俩都不会!”来访者笑一笑,然后离去。 [book_title]第三章 他曾经告诉戈斯特利小姐,他与韦马希很可能坐下午的火车走。第二天早晨,他得知这位女士已经决定坐较早班次的车离开。斯特瑞塞走进咖啡室时,她已经吃完早餐。由于韦马希尚未露面,他便抓紧时机对她重提他俩已达成的谅解,并告诉她,她有点过于谨慎。在她引起别人兴趣的时刻,她当然不会隐退。他遇上她时,她正从窗边小桌旁起身,桌上放着一张小报。他对她说,这使他想起潘登尼斯少校在俱乐部里用早餐的情景。对此恭维,她由衷地表示感谢。他一再挽留她,好像没有她,什么事情也办不成,这显然是由于头天晚上发生的那些事情起了作用。不管怎样,她必须在离开之前,教会他以欧洲人的方式订早餐,她还必须特别费心地教他如何替韦马希订早餐。后者刚才透过房门,尽力高声委托他朋友完成订牛排和橘子的光荣任务,该任务由动作麻利且头脑机敏的戈斯特利小姐代为完成。她曾经帮助侨居欧洲的美国人改掉一些习惯,与这些习惯比较起来,早晨吃牛排只能算是小问题。她有如此光荣的回忆,当然不可能在半路打退堂鼓,不过在经过思索之后,她还是坦率地承认,在处理诸如此类的事情时,完全可以采取迥然不同的方式。“有时也得按照他们的想法行事,你知道。” 在准备早餐期间,他俩一同走到花园中去等候,斯特瑞塞发现她比以前更加诱人。“喂,你看怎么办?” “使他们陷入错综复杂中,或者按照我们的观点,在简单的关系之中,那么事情就会自己了结。他们会回去的。” “你要他们回去!”斯特瑞塞快活地说道。 “我总是要他们回去,而且尽快地把他们送回去。” “哦,我明白了,你带他们到利物浦去。” “当海上起风暴时,任何港口都是避风的好地方。除了其他职能之外,我还帮别人办理回国的事务。我要使人们回到那饱受创痛的土地上居住,否则它会变成什么样子?我要劝阻其他人,叫他们不要留在这里。” 收拾得井井有条的英国花园,早晨清新的空气,这一切都使斯特瑞塞感到赏心悦目。他踩在湿润而致密的细沙之上,欣赏脚下沙砾发出的沙沙声,他也喜欢瞧那些平整而深厚的草地,那些弯弯曲曲的小径。“其他人?” “其他国家,其他人,是这样。我要鼓励自己的人。” 斯特瑞塞感到迷惑不解。“叫他们不要来?可是你为什么还要‘接待’他们呢?要知道这样做不像是在阻止他们。” “哦,要他们不来,可能实际上办不到。我打的算盘是叫他们速来速归。我接待他们,是为了使他们在这儿待的时间尽可能的短。尽管我不阻止他们,我却自有办法叫他们打道回府。这是我的小秘诀。如果你想弄清楚的话,”玛丽亚·戈斯特利说,“这是我内心深处的秘密,我的最崇高的使命,也是我最大的用处。表面上看来,我好像只是在消磨时间,在附和别人的意见,然而我早已成竹在胸,而且偷偷地按计划行事。我不可能把我的计划对你和盘托出,但实际上它完全行得通。我把筋疲力尽的你送回去,你就会一直待在那边。凡是经过我的手的……” “就不会再在这里出现了?”她越往后说,他就越能体会她的意思。“我并不想知道你的秘诀。正如我昨天对你暗示的那样,我已经充分领会了你的深不可测。弄得筋疲力尽!”他重复她说过的话。“如果你准备如此巧妙地把我送回去,我得谢谢你预先警告我。” 他俩愉快地相视一笑,感到彼此间的交情更加牢固。“你说这办法巧妙?其实它既简单,又乏味,不过,你倒是个特例。” “哦,特例 —— 不过是软弱罢了!”她还软弱到推迟行期、同意陪两位绅士旅行的程度,但愿她能单独坐一个车厢,以显示她的独立性。尽管有这样的安排,午饭之后,她还是独自先走了。他们同她约定,将在伦敦和她同游一天。他俩又继续待了一晚上。那天早晨她和斯特瑞塞无所不谈,后来他回忆当时的情况,感到那一席话充满预示和他称之为崩溃的先兆。其中谈到的一件事是,尽管她一生中每时每刻都按照安排“到达”某地,但是为了他的缘故,她还是可以失信于他人。她进一步解释说,无论走到什么地方,她都有需要重新恢复的关系,或者需要修补的友情。她还会发现处于潜伏状态的欲望,当她走近时它就扑将出来。但给它一块饼干就可以安抚它一会儿。她早晨别出心裁地为他安排早餐,从而使他吃到了以前不曾吃到的东西。她把这视为光荣,而且认定韦马希会更欣赏她的尝试。她后来对斯特瑞塞夸口说,她使他的朋友吃得有如潘登尼斯少校在麦加塞瑞俱乐部时一样好,可是他还身在福中不知福。她使他像绅士一样地吃午餐,她又强调,这与以后她所能使他做的那些事相比,又算不上什么了。她使他再次到街上去溜达(对斯特瑞塞来说,那天这一类的经验委实太多了),她还运用她的手段,使他在城墙上或连拱廊里交谈时,感到自己充分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他们三人溜达、游览和闲谈,或者说至少有两个人在这样做。倘若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他们的同伴其实话说得很少。斯特瑞塞感到在这沉默中充满抱怨,不过他依然只从表面上看,把它视为愉快的宁静的表征。他不愿提出过多的要求,因为那会造成僵局;他也不愿缄默,因为这将意味着放弃。韦马希则一直保持一种态度暧昧的沉默,仿佛他有所觉察,又似乎浑然无知。有时在某些地方,例如在极其幽暗的有着低檐的长廊之中,在相向而立的奇特的山形墙之间,以及其他十分引人注目的地方,其他人会发现他在全神贯注地瞧一个没有多大意思的东西,有时甚至不知道他在瞧什么东西,仿佛他在休息养神。当此之际,他一旦与斯特瑞塞对视,就会露出负疚的表情,回避对方的眼光,并显出退缩的态度。我们的朋友不但没能叫他看那些应该看的东西 —— 怕的是这会招致他的全盘否定,而且反而觉得应该叫他看那些不该看的东西,因为如果一旦他持反对意见,他将反对得正确。有时他感到不好意思承认这种闲逛的优哉游哉的愉快,有时他又觉得,在第三者听来,自己身旁那位女士的交谈,一定颇似伯切尔先生在普里姆罗斯博士的壁炉边听到的那位伦敦来客的荒谬言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并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他不由得反复申辩,并解释说它们使他想到了从前生活的艰辛。同时他也意识到,与韦马希相比,自己所经历的艰辛算不了什么。为了使自己显得庄重,他一再声明,他这样做是为了发扬光大以前的美德。不管他做什么,他以前的美德依然存在,而且它好像正透过街上的橱窗在瞧着他,这些商店与乌勒特的商店不同,后者总是使他知道自己该买些什么东西。它以最古怪、最莫名其妙的方式使他感到迷惑不解,它采取的最果敢的行动的结果是使他需要更多的东西。在欧洲的最初几次漫步,实际上是使人感到有点恐怖的预示,它表明这次旅行的结局会是怎样。在历时若干年之后,在生命的黄昏,他回到这里,难道只是为了感受这些?不管怎样,在同韦马希参观橱窗时,他感到十分愉快。后者注意的焦点只集中在实用工艺上,倘若不是这样,斯特瑞塞会更愉快些。韦马希神情严肃,无动于衷地注视着橱窗玻璃后面那些铁匠和鞍匠的制品,斯特瑞塞则炫耀他同出售印花信笺和漂亮领带的商人们的良好关系。斯特瑞塞一再出现在缝纫店里,并且毫不感到羞耻,然而他的同胞却十分蔑视裁缝。这使得戈斯特利小姐乘机支持韦马希,反对斯特瑞塞。这位神情疲惫的律师的确懂得穿衣之道,然而正是由于他在这方面过分讲究,才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后果。斯特瑞塞不知道他此时到底认为戈斯特利小姐不太时髦,还是兰伯特·斯特瑞塞要更时髦一些。而且他还很可能会认为,戈斯特利小姐和斯特瑞塞两人发表的有关过路人的形象、脸型和气质的评论,显示了他们企图模仿“上流人士”谈话方式的倾向。 他正在发生的变化是否是已发生的变化的继续?一位时髦的女子把他引进社交界,而他的老朋友却被抛在岸上,在一旁观看潮流的力量。在这位时髦女子带他参观伯灵顿商场之前,她最多只允许斯特瑞塞买一双手套,其他物品如领带等则不许问津。对于一个敏感的听者,这些指令听起来犹如对合理指责的挑战。戈斯特利小姐是这样一种女人,她不需要眨眼睛就可以安排好到伯灵顿商场的访问。对于敏感的听者,对一双手套精确的判断可能意味着斯特瑞塞反对某事,然而这种理解未免过于牵强附会。他明白他们的同伴把新交的女友视为穿裙子的耶稣教士,或者天主教发展教徒的代表。韦马希把天主教看作仇敌,认为天主教徒都是长着凸眼、党羽遍地的妖魔。天主教会也是一个社团,其中的人形形色色,满口黑话。它就同切斯特的罗斯街一样,是封建主义的代表,或者一言以蔽之,欧洲的代表。 在他们回去吃午饭之前发生了一件发人深省的事。韦马希一直表情冷淡、默不作声,时间长达一刻钟之久。斯特瑞塞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与此同时,他的同伴们靠着街边的旧栏杆,看着弯曲而拥挤的街道。三分钟后,他因为某种原因似乎再也受不了了。“他以为我们矫揉造作,他以为我们老于世故,他以为我们老奸巨猾,他把我们想成是怪物。”斯特瑞塞这样思忖道。不过才一两天的时间,我们的朋友就已经习惯把两个人看作一个人,这样做固然方便,但也足以令外人感到不可思议。这种推测与韦马希虎着脸,直冲对面街道的行动,似乎有直接的关系。他这个动作来得突然,令人吃惊,他的伙伴们刚开始时还以为他看见了一位熟人,于是跑过去打招呼。可是他们随即看到的却是他进入一个敞开的店门,消失在一家珠宝店的珠光宝气的门面后面。他这样做似乎是在表示不满,几乎使得另外两个人脸上露出惊惧之色。戈斯特利小姐则粲然一笑:“他怎么啦?” “嗨,”斯特瑞塞说,“他受不了啦。” “他受不了什么?” “这儿所有的一切,整个欧洲。” “可是珠宝商能帮他什么忙?” 从他们所在的位置,斯特瑞塞一眼望去,似乎在林林总总陈列的表和悬挂得密密麻麻的小装饰品之间,看出了什么门道。“你待会儿就会明白了。” “哦,要是他买点什么的话,那一定是十分糟糕的东西,不过这只是我的担心而已。” 斯特瑞塞往好的方面想。“他什么都可能买。” “那么我们应不应该跟着他?” “千万不要这样,况且我们也不可能跟着他。我们已被他弄得失去行动的能力。我们只能互相交换惊惧的眼光,或者当众发抖。这事我们已经充分‘认识’了,你知道。他在为自由而奋斗。” 她有些纳闷,随后莞尔一笑。“啊,多么高昂的代价!我还以为只需要付少许代价就行了呢。” “不,你不能这样说,”斯特瑞塞接着又说,显然觉得有趣,“你给他提供的那种自由是极其昂贵的。”然后好像是在替自己辩解似的,“我难道不是在以自己的方式尝试吗?正是这样的。” “在这里,和我在一起,你是不是这个意思?” “是的,还有像我这样与你交谈。我认识你才数小时,而认识他已经一辈子。因此,我和你这样随随便便地谈论他,如果说不上是什么好事,”这想法使他稍微停顿一会儿,“也可以说是相当卑鄙的事。” “应该说是一件好事!”戈斯特利小姐总结道,她接着又说,“你该听听我是怎样和韦马希先生谈到你的。” 斯特瑞塞想了想。“谈到我?哦,这可是两码事。要是韦马希本人谈到我,并且毫不留情地分析我,这才算打了一个平手。不过他决不会这样做,”他十分清楚这一点,“他决不会毫不留情地分析我。”他的语气具有权威性,使她不得不信服。“他在你的面前绝不会提起我。” 她听他讲,她客观地评价他所说的话,可是一会儿之后,她那机敏的头脑和那尖酸刻薄的个性又占了上风,她回答道:“当然他不会。你以为任何人都有能力知人论事,并做无情分析吗?世界上像你我这样的人并不多。这只不过因为他太愚蠢罢了。” 这评论不仅在她朋友的心中引起疑问,而且还导致抗议,因为斯特瑞塞毕竟是韦马希多年互相信任的朋友。“韦马希愚蠢?” “与你相比,的确如此。” 斯特瑞塞依然瞧着珠宝店的铺面,他过了一会儿才回答:“他属于成功人士,我永远不及他。” “你的意思是他赚了不少钱?” “我相信他赚了不少钱,”斯特瑞塞说,“我呢,我的背累得都有点驼了,却没有赚到什么钱。我才是不折不扣的失败者。” 一时间他担心她会问自己是不是一个穷光蛋,幸喜她没有问,因为他的确不知道,一旦知道这个令人不愉快的真相,她会做出什么反应。她只是肯定他的说法。“谢天谢地,你是一个失败者 —— 这正是我器重你的原因!当今之世,除此之外,一切都是令人讨厌的。看看你周围那些人,看看那些成功人士。说真的,你愿意成为这种人吗?还有,”她继续说,“你看着我。” 他们相视片刻。“我明白了,”斯特瑞塞说道,“你也是一个出世之人。” “你在我身上发现超凡卓绝的品质,只是我无用的表现。”她叹了一口气,又说,“你要知道我青年时代怀着什么样的梦想!现实使我们走到一起来了。我们是被生活击败的落魄兄弟。” 他尽力对她亲切地微笑,却又摇了摇头。“可是这并没有改变你很昂贵这一事实。你已经花掉了我的……” 他戛然而止。 “花掉你的什么东西?” “我的过去,一下子就全部花掉了。可是这不打紧,”他笑着说,“我可以付出我的最后一个便士。” 令人遗憾的是此时她的注意力已集中到他们的同伴身上,因为韦马希已经走出店铺,正朝他们走来。“我希望他没有付出最后一枚便士。我相信他人极好,对你也很好。” “哦,不是的,并不是这样。” “那就是对我好咯?” “也不是。”韦马希此刻已经走得很近,他的朋友能清楚地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尽管他似乎并没有特别注意到任何事情。 “那么就是为他自己?” “不为任何人,也不是为了任何东西,是为自由。” “自由与这有什么关系?” 斯特瑞塞没有直接回答:“是为了像你我这样好,但又有所不同。” 她有时间观察他们的同伴的脸,做这种事她向来得心应手,她观察得一清二楚。“不同,是的,但要好得多!” 韦马希不仅性情忧郁,而且秉性严肃,带一点儿傲气。他什么也没有告诉他们,也没有解释他离开的原因,尽管他们知道他一定买了什么特别的东西,但他们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他只是神情庄严地注视着山形墙的顶部。“这是神圣的愤怒。”斯特瑞塞有时间进一步加以说明。后来为了方便起见,他俩就把他那周期性的发作称为神圣的愤怒。斯特瑞塞最终承认这神圣的愤怒使他变得比他俩强。可是此时戈斯特利小姐却认为他并不想比斯特瑞塞强。 [book_title]第四章 斯特瑞塞和那位来自米洛斯的流亡者有时看到的神圣的愤怒的确具有周期性。可是我们的朋友此时正忙于为许多事物取名字。他在伦敦下榻的第三个晚上,便为许多事物取了名字,在他的回忆之中,这还是前所未有的事情。那天晚上他与戈斯特利小姐一同在某个剧院出现,他只是微微表示好奇,就被送到了那个剧院,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她熟悉那剧院,也熟悉那场戏,三天以来她不正是这样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洋洋自得?对于她的同伴而言,这天晚上的表演虽然时间不长,却可以说得上乐趣无穷,尽管他的导游的兴趣也许没有这样浓厚。韦马希没有看演出,他说在斯特瑞塞来之前,他已经看了不少戏剧。在他的朋友进一步询问之后,他说他看过两场戏和一场马戏,足见他所言不虚。与其问他看过什么戏,还不如问他没有看过哪些戏,因为他总要对看过的戏加以品评。然而斯特瑞塞问他们的导游,如果对后者一无所知,又怎么能理解前者? 戈斯特利小姐在他的旅馆同他共进晚餐,他俩面对面坐在一张小桌旁,桌上点着蜡烛,上面罩着玫瑰色的灯罩。这玫瑰色的灯罩,这小小的桌子,连同这位女士身上发出来的幽香(他以前曾经闻到这样的幽香吗?)共同组成了他很少体验的销魂境界。他在波士顿的时候,曾多次单独陪同纽瑟姆夫人看戏,甚至同她一起去看歌剧,可是他俩却从未一起面对面吃饭,也没有这粉红色的灯光和淡淡的甜蜜的幽香作为欢会的序曲。回顾过去,此刻他不免微微感到遗憾,并且一再追问自己,为什么那时没有这种情调。他还注意到,他的女伴的外观亦有其独特之处。她穿的是那种“低开式”服装,即两肩和前胸间开得很低,这与纽瑟姆夫人的衣服样式大相径庭。她还在颈项上系了一条宽阔的红丝带,前面缀着一枚古雅的宝石(他自鸣得意地认定那确实是一件古董)。纽瑟姆夫人穿的衣服从来都不是“低开式”的,而且她也从不在颈项上围一条宽阔的红丝带。即使她也这样穿着,可不可能达到这样令他心醉神迷的效果? 要不是由于他此刻陷入了难以控制的感情之中,他如此这般地细细地分析戈斯特利小姐那条缀有饰物的丝带的做法就会显得荒唐可笑了。在他的眼中,他的女伴的那条丝带使其他所有的一切(她的微笑,她头部的姿态,她的面容,她的双唇,她的牙齿,她的双眼,她的头发等)增辉。这难道不足以说明他的感情已经失去控制?一个以工作为己任的男人与红丝带有何相关?他决不会暴露自己的感情,告诉戈斯特利小姐他多么喜欢她那条丝带。他这样喜欢这条红丝带,这不仅暴露了他的轻浮愚蠢,而且简直出乎自己的预料。他还以此为出发点,思前虑后,胡思乱想。突然之间他想到,纽瑟姆夫人戴项链的方式颇有外国风味,在许多方面居然与戈斯特利小姐相同。在看歌剧的时候,纽瑟姆夫人常穿着一件黑色丝质衣服(很漂亮,他知道它很漂亮)。他还记得她还以褶带作为饰物,可是它产生的效果却并不那么罗曼蒂克。他曾告诉褶带的佩戴者(这是他对她说的最“无所顾忌”的话),她穿着绉领和其他东西,样子活像伊丽莎白女皇。后来他认为,由于他献殷勤而且对方又予以接受,他也就愈来愈爱称赞对方的衣饰。他此刻坐在那里,脑子里漫无边际地跑马。他认为这种做法的后果是使人觉得多少有点可叹。他的感觉就是如此,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感到可叹应该说是不错的了。不管怎样,这种感觉的确存在。此刻这感觉强烈地向他袭来,因为他想到,乌特勒的其他像他这种岁数的男子,是不会把纽瑟姆夫人——这种不比自己小多少的女人比作伊丽莎白女皇的。 此刻各种思绪在他脑海中涌起,作者只能撮其一二加以描述。例如他想到戈斯特利小姐,觉得她多少有点像玛丽·斯图尔特。兰伯特·斯特瑞塞耽于幻想,他经常因为这样的对照而自鸣得意。他又想到他以前从未(的确从来没有)在进剧院前同一位女士在公开场合吃饭。对于斯特瑞塞来说,这种公开性的确是不一般的事情。它对他的影响正如私密性对一位具有不同经验的男子的影响。他结婚时年龄颇小,那是许多年以前的事,因此丧失了带女孩子们参观波士顿博物馆的天然良机。甚至在他有意看淡人生的中年之后,在他遭受两次家丧之痛(他的妻子先去世,十年之后他的儿子又去世)之后,他也未曾带任何人到任何地方去。尤其是他还想到,尽管警号已响,警示灯已闪亮,他想得更多的是他身边的这些人,而不是促使他来此地的使命。是她,他的朋友,以更直接的方式首先引起他的注意。她不注意地一语道破:“哦,是的,那些人是典型!”在获得这个印象之后,无论当他静静地观看这四幕剧时,或者是在幕间休息交谈时,他都加以充分利用。在这个晚上,他置身于一个有着各种类型人物的世界,他感到台上的人与台下的人已混为一体,他们的形体相貌均可互换。 他觉得这场戏和他邻座裸露的手肘一同深入他的心中。这位邻座是一个个子高大、袒胸露臂、模样漂亮的红发女子,她正同侧边的一位绅士交谈。斯特瑞塞间或能听到她发出的一些双音节词,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不知她议论的究竟为何物。遵循同一规律,他也认识了舞台灯下那富有生命的英国生活。他有时感到迷惑不解,弄不清楚到底演员真实些,还是观众真实些。这样的质疑每次都以更深的感触和体会而告终。不管他怎样看待自己的工作,他打交道的对象都是各种“人物类型”。他身边的那些人与乌勒特的那些类型迥然不同,因为他觉得乌勒特人只分为男女两类,即使有些个体差异,也只有两类。这儿的人则不一样,除了个性及性别的差异外,他们还打上来自外界的深深的印记。他观察这些印记,宛如观察放在桌上的玻璃匣子中的一枚枚勋章,铜质的金质的各不相同。舞台上碰巧有个身穿黄衣的坏女人。受她的驱使,一位老是身穿晚礼服的天性愉快但意志薄弱的英俊青年做出种种可怕的坏事。总的说来,斯特瑞塞并不怕这黄衣女人,但他却发觉自己对那位受害者怀着同情感,这使他微微感到不安。他提醒自己,他此次来,对查德·纽瑟姆可不能太仁慈,或者说压根儿就不能仁慈。查德也老是会穿晚礼服吗?他多少希望他如此,因为这会使那青年人更听话一些。他还想是否可以用他的武器来同他战斗,因此他也该穿上晚礼服(这想法几乎使他大吃一惊)。至少对他来说,舞台上的那位年轻人要比查德容易对付得多。 他以为戈斯特利小姐真的听到了什么。经过反复询问之后,她说有些事情到底是亲耳听到的,还是纯属主观臆测,连她自己也搞不清楚,当时的情况就是如此。“我也许有猜想查德先生的情况的自由吧。他是一位年轻人,乌勒特那边对他寄托了很高的希望,然而他却落入了一位坏女人的手中,因此他家人派你到这儿来救他。你受命将他与那坏女人分开。你能否肯定那女人很坏?” 他的动作表示他很吃惊。“当然我们这样认为。难道你不认为是这样?” “哦,我不知道。一个人不可能事先知道,是不是?他只可能根据事实来判断。你的情况我刚知道一点点,实际上还是一无所知,所以我对你的事极感兴趣,很希望能听你讲讲。如果你认为自己的看法是对的,那就行了。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觉得自己有把握断定,这样下去不行。” “他不能再过这样的生活?当然不能。” “哦,但是我对他的生活并不了解,你还没有告诉我有关他的生活的情况呢。她也许很迷人。” “迷人?”斯特瑞塞注视着前方。“她是街上那种下贱、唯利是图的女人。” “我明白了。他呢?” “查德?他是一个可怜的孩子。” “他是哪种类型、哪种性格的人?”她趁斯特瑞塞暂时沉默时继续问道。 “他生性固执。”他似乎还想说什么,但又抑制住自己。 她最不希望他这样。“你喜欢他吗?” 他这次回答得很干脆:“不喜欢。我怎么可能喜欢他?” “是不是因为他成了你的包袱?” “我在想他的母亲,”斯特瑞塞过了一会儿说,“他使她本来十分美好的生活变得黯淡无光。”他神情严肃地说,“他母亲为他忧愁得要死。” “哦,这当然太糟糕了。”她停顿了一下,像是要强调她所说的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可是末了她却改变了调子,“她的生活很不错吧?” “相当不错。” 对方的语气是如此肯定,戈斯特利小姐再次停顿了一下,以便理解他的意思。“他只有她吗?我不是指那位巴黎的坏女人,”她迅速补充说道,“你要知道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容忍他有一个以上的女人。他家里只有他母亲吗?” “他还有一个姐姐,已经结婚了,他妈妈和姐姐都是挺出色的女人。” “你的意思是她们都很漂亮?” 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使他感到不知所措,但他很快就镇定下来。“纽瑟姆夫人长得很漂亮,不过她毕竟已经不是年轻姑娘,而是有着28岁的儿子和30岁女儿的母亲了。她结婚结得很早。” “在她那个岁数还算得上挺不错的吧?”戈斯特利小姐问道。 在这种一再逼问面前,斯特瑞塞似乎有些不安。“我并没有说她挺不错,”他接着又说,“然而实际上我已经表达了这个意思。她的确挺不错,但我不是说她的容貌,”他解释道,“尽管她无疑很漂亮。我指的是其他方面。”他好像正瞧着这些方面,并准备列举若干,可是后来又改变了主意,换了一个话题,“人们对波科克太太的看法可能会不同。” “波科克,这是不是她女儿的姓?” “是她女儿的姓。”斯特瑞塞坦然承认道。 “你的意思是人们对她是否美丽这一点可能会有不同看法?” “包括她的各个方面。” “你倾慕她?” 他瞧了他女友一眼,以表示他听了此话后的反应。“我也许有些怕她?” “哦,”戈斯特利小姐说道,“根据你所说的,我已经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了!你可以说我的结论未免下得太快、太早,可是我已经向你表明,我的确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她接着说道,“那一家子就只有这位年轻人和那两位女士吗?” “是的,他的父亲已于十年前去世。他没有兄弟,也没有其他姊妹,”斯特瑞塞说,“她俩为了他什么事都愿意干。” “你为了她俩什么事情都愿意干吗?” 他再次试图搪塞过关,她提的问题也许有点过于尖锐,使他的神经受不了。“哦,我不知道!” “不管怎样,你愿意做这件事,她俩‘什么事都愿意干’就表现在她们叫你做这件事上。” “哦,她们可来不了,两个人都来不了。她俩都是大忙人,纽瑟姆夫人的应酬尤其多。而且她很容易激动不安,身体一点儿都不好。” “你的意思是说她是一位病弱的美国女人吗?” 他仔细地加以甄别。“她最讨厌别人这样叫她,可是她愿意承认自己是其一,”他笑着说,“如果这是成为其二的唯一办法的话。” “为了成为一位病弱的女人,因而承认自己是美国人?” “不,”斯特瑞塞说,“恰恰相反,应该倒过来说。总而言之,她体质孱弱,敏感而容易紧张。她干什么都认真得不得了。” 玛丽亚可了解这一切!“因此她再也不能做其他的事了?当然她不能咯。你在对谁说这些话?神经容易紧张?我这辈子不也是在终日紧张忙碌,为他人作嫁衣裳吗?而且我还认为你也如此。” 斯特瑞塞没有计较她说的这句话。“哦,我也在紧张忙碌!” “好啦,”她明确地回答道,“从现在起我们就必须联合起来,全力以赴对付它。”她继续往下讲,“他们有钱吗?” 她那充沛的精力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因此一时间他没有注意到她的问话。“纽瑟姆夫人不像你那样勇于与人接触。如果她到这儿来,那是因为她想亲眼见见那个人。”斯特瑞塞进一步解释道。 “那个女人?哦,这就是有勇气的表现。” “不,是心血来潮,这完全是另外一码事,”他讨好地说道,“勇气只有你才有!” 她摇摇头,“你这样说是言过其实,只是为了掩饰我缺乏高昂的激情的事实。我既缺乏勇气,又没有高昂的激情,我有的只是对生活的心灰意懒和冷淡。我明白你的意思,”戈斯特利小姐接着说,“你是说要是你的朋友来此地,她就会到处游览,然而简单一点说,如果到处游览的话,她可又受不了。” 她的化繁为简的手法使斯特瑞塞觉得挺有趣,可是他还是认可了她的说法,“她事事都受不了。” “那么像你承担的这种任务……” “她更受不了?是的,她简直受不了。不过只要我受得了……” “她的条件无关紧要?当然不重要。我们可以考虑她的条件,并把它看成是理所当然。可是我认为,这条件是驱使你行动的力量。” “哦,它的确是驱使我行动的力量!”斯特瑞塞笑着说。 “得啦,既然你的条件驱使你行动,别的一切都没有必要了,”她再次发问,“纽瑟姆夫人有钱吗?” 这一次他听见了。“哦,多得不得了,可是问题也就出在这上面。公司里有巨额资产,查德可以自由动用。如果他振作起来,离开这里回家,他就能分得大笔财产。” 她全神贯注地听他讲。“我希望你也能分到一大笔。” 斯特瑞塞没有表态,他只是说:“他毫无疑问将能得到一大笔财产。他正处于十字路口,现在正是他回来干一番事业的时候,再晚一点回来就不行了。” “他们家办企业吗?” “是的,办的是一家大型企业,蒸蒸日上,生意好得不得了。” “是一家大型商场?” “嗯,是一家大工厂,大规模的工业生产。那家公司属于制造业,像这样的企业必须妥善经营,方才可能成为垄断企业。他们生产的是一种小型产品,好像比其他人都做得好。纽瑟姆先生在他们那一行中是一个颇有头脑的人,”斯特瑞塞解释道,“他善于革新,并把新方法有效地用于生产之中。他在世的时候,当地的工业发展极其迅速。” “那地方自成一体了吗?” “那里有许多建筑物,差不多算得上一个小小的工业区了,可是最重要的还是那产品。” “那是什么产品?” 斯特瑞塞四下瞧瞧,好像有点不愿意说,此时他看见台上的幕布即将升起,便趁势说道:“等幕落时再告诉你吧。”可是等到幕落之后,他又说再等一会儿,等到他们离开剧院以后才告诉她。她隔一会儿又重新谈到这个话题,这使得他的心思没有怎么放在舞台上。他一再找借口缄口不言,她因此怀疑他提到的那产品不是个好东西。她解释道她的意思是指那产品或许属于那一类登不得大雅之堂或者荒唐可笑的东西。在这一点上,斯特瑞塞要她完全放心。“难以启齿?哦,不是的,我们经常谈到它。我们对它了如指掌,而且谈起来毫无忌讳。它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而且有点可笑的家用物件,它说不上 —— 我该怎么说呢?它说不上珍贵,更谈不上名贵,可是在这个地方,我们身边的每样东西都这样富丽堂皇……”他没有再说下去。 “不太协调?” “令人遗憾的是简直说得上低俗。” “肯定不会比这些更低俗吧。”看到他也像她刚才那样迷惑不解,她似乎有些不高兴地说道,“我是指我们周围这些东西。你觉得它们怎么样?” “嗨,相比之下,它们要高尚得多。” “你是指这座可怕的伦敦剧院?如果你想知道我的意思的话,我可以告诉你,它真令人受不了。” “哦,”斯特瑞塞笑着说,“那么我就不想知道。” 他俩沉默了一会儿,但她对乌勒特产品之谜仍然抱有浓厚的兴趣,因此再次打破沉默:“你说它‘有点可笑’?是晾衣服的夹子,是重碳酸钾,还是鞋油?” 他转过身来。“不是,你说的那些连边也没有沾上。我认为你猜不着。” “那么我怎么能判断它是否是低俗的呢?” “我向你说明之后,你自然就能判断。”然后他劝她耐心一点。这里我们可以坦率地告诉读者,他后来根本不准备向她说明,他事实上从未向她说明。更奇怪的是,出于她自身某种难以解释的原因,她也不再深加探究,她追根问底的态度变成了佯装不知,而且因为她佯装不知,她可以随便发挥自己的想象,从而获得大有益处的自由。她可以把那不知名的产品想成是某种不宜提到的东西,她可以把这看作是一大坏消息。斯特瑞塞在她随后说的话中感到了这一点。 “或许因为你称之为工业的那东西太糟糕,太令人不堪忍受,查德先生才不愿意回去?他是否知道它肮脏?他是否不愿意同流合污?” “哦,”斯特瑞塞笑着说,“觉得它肮脏?好像不是这么回事吧。他很高兴拿从中赚来的钱,他的一切都建立在金钱之上。他对此深为感激,我是指他母亲给他的生活补贴。她当然可以停止给他补贴,然而即使这样,不幸的是,他也拥有独立的生活来源 —— 他的外祖父遗留给他的钱。” “你刚才谈到的那些因素难道不会使他变得更挑剔吗?难道他不会对其生活来源,也即是说那些不同的收入来源持挑剔的态度吗?”戈斯特利小姐问道。 斯特瑞塞对此丝毫也没有不高兴。“他外祖父的财产,包括他的那一份在内,来得并不特别正当。” “是怎样来的呢?” 斯特瑞塞停顿了一下。“嗯,来自不诚实的手法。” “是在商务活动时搞阴谋诡计?他是一个老骗子?” 斯特瑞塞故意加重语气:“我可不愿意评论他的人格,或者谈论他的发家史。” “我的老天爷,真是完了!那么你能不能谈一谈那已经去世的纽瑟姆先生?” “你要我谈些什么?” “他像不像那位外祖父?” “不像。他并不是他的儿子,他与他完全不同。” 戈斯特利小姐接过话头,“他为人要好一些?” 她的朋友稍微停顿一下,“不。” 对于他的踌躇她虽然未加评论,但她的态度却十分明显。“谢谢你,”她继续说道,“现在你明白那孩子为什么不打算回家了吧?他是在洗刷耻辱。” “他的耻辱?什么样的耻辱?” “什么样的耻辱?Comment done?就是那耻辱。” “可是那‘耻辱’是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产生的呢?”斯特瑞塞问道,“今天那耻辱又在什么地方?我刚才讲到的那几个人……他们的所作所为与其他人并无不同。这事早已过去,况且这不过是一个如何理解的问题。” 她表明了她对他的观点的看法。“纽瑟姆夫人对此理解吗?” “哦,我可不能代替她说话。” “她置身于其中,而且正如你说的那样,从中得到了好处,她还能做到一尘不染吗?” “哦,我不能对她妄加评论!”斯特瑞塞说道。 “我还以为你能够在我面前评论她呢。你不信任我。”戈斯特利小姐过后说道。 这话收到了效果。“嗨,她花钱做善事,她一辈子都致力于施恩行善……” “这是一种赎罪的方式吧?我的老天爷,”他还来不及开口,她接着又说道,“我简直把她看得一清二楚,这都是你的功劳!” “你如果看清了她,那就行了。”斯特瑞塞试图避开这个话题。 她好像真的看到了她。“我感觉到了这一点。尽管有如此这般的事情,她人的确长得很漂亮。” 这话至少使他活跃起来。“你所谓的‘如此这般的事情’是什么意思?” “得啦,我是在说你。”说完之后,她马上转到另一个话题上,“你说公司需要人照管,难道纽瑟姆夫人不照管公司的事务吗?” “在可能的范围内她都要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