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俄亥俄,温斯堡
[book_author]舍伍德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13380
[book_dec]舍伍德•安德森著,美国现代文学先驱,深刻影响了海明威、福克纳、塞林格、菲茨杰拉德、卡佛等一众文学大师。代表作《俄亥俄,温斯堡》集中体现了安德森的杰出成就,是美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不朽经典。被评为二十世纪百部最佳英语小说第二十四名。俄亥俄州小城温斯堡,旧世界风貌尚存,纽约和芝加哥在遥远的铁路尽头。渴慕神恩的农场主、异想天开的石油公司代理商、虚度芳华的女店员、抑郁至死的旅店老板娘、热烈苦闷的女教师、孤独深思的少年……二十四则故事相互勾连,宛如一幅幅简洁深刻的精神素描,活画 出一群在平凡喧嚣的世界里执着于各自真理的畸零人。
[book_img]Z_9337.jpg
[book_title]畸人书
作家是个胡须花白的老人,上床睡觉有点儿不方便。他住的那间屋子窗户很高,可他早上醒来后挺想看看外面的树木。来了个木匠,打算把床铺提到跟窗台同样高。
这事做得有点兴师动众。木匠在内战时当过兵。他走进作家的房间坐下来,说如果想抬高床铺,需要做个平台。作家的雪茄随处乱放,木匠拿起一支吸了起来。
两个人商量了会儿如何把床铺升高,然后又聊了些别的。老兵谈到了战争的话题。其实是作家把他引到这个话题上的。木匠曾经蹲过安德森维莱监狱,还失去了一个兄弟。这个兄弟是饿死的,木匠每次说到这事儿总会哭。他和年迈的作家一样留着白胡子,哭泣的时候就撮起嘴唇,胡子上下颤抖着。老人嘴上叼着雪茄哭泣的样子显得很滑稽。作家忘了他自己关于抬高床铺的方案,后来木匠索性照自己的想法做了。作家已经是六十多岁的人,晚上得借助椅子才能爬到床上去。
作家侧着身子安静地躺在床上。多年来,他对自己的心脏忧心忡忡。他烟瘾很大,经常心跳得很快。他已经开始想自己没准儿哪天就突然死掉了,而且每当上床的时候就会产生这种念头。他可没有因此惊慌失措。事实上这种影响很特别,不怎么好解释。这反而让他躺在床上时比其他任何时候都更有活力。他安然地躺着,虽然身躯已经衰老,已经没有多大用处,可是体内的某种东西却绝对年轻。他就像个孕妇,只不过体内孕育的不是婴儿而是个青年,不,不是青年,是年轻女郎,身穿铠甲,犹如武士。你瞧,尽力弄清楚老作家躺在高高的床上听着自己心跳的时候体内到底有什么东西,这是很荒谬的。需要搞清楚的是,作家或者作家体内的那个年轻事物在思索什么。
老作家像世界上所有人一样,在漫长的一生中,脑子里曾经有过很多想法。他曾经英俊潇洒,有很多女人爱上过他。当然,那时他认识了不少人,很多人,以一种异常亲密的方式,跟你和我认识别人的方式不同。至少作家是这么想的,而且这样想让他高兴。何必因为一个老人的想法而跟他争执呢?
作家在床上做着不是梦的梦。当他昏昏沉沉但仍有意识时,各种人物开始在他眼前浮现。他想象自己体内那个难以描摹的年轻事物驱赶着一长列人物从他眼前经过。
你瞧,这整件事的乐趣全在作家眼前浮现的人物身上。他们都是畸人。作家昔日相识的男男女女都变成了畸人。
这些畸人并不全都很可怕。有的妙趣横生,有的可以称得上美丽曼妙,还有个已全然看不出本来模样的女人,她的畸形刺伤了老人。她从眼前经过的时候,作家会发出小狗呜咽般的声音。如果你走进房间,会以为老人做了个噩梦或者消化不良。
这队畸人在老人眼前走了一个小时。后来,虽然痛苦不堪,老人还是起床开始写作。有个畸人在他头脑中烙下很深的印象,他很想将它描绘出来。
作家在桌边工作了一个小时。最后,他写了本他称之为“畸人书”的作品。这本书从来没有出版过,但我读过一次,它在我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它有个非常奇特的中心思想,让我始终难以忘怀。记住这个中心思想后我理解了很多以前完全无法理解的人和事。这个思想很复杂,但可以简单叙述如下:
起初,这个世界还很年轻的时候,有许许多多的思想,但却没有真理这种东西。真理是人自己创造的,每个真理都是众多模糊思想的混合物。世界上到处都是真理,真理都很美丽。
老人在书中列举了大量真理。我没打算一一告诉你。有关于童贞的真理,关于激情的真理,关于财富和贫穷的真理,节俭和奢靡的真理,疏忽和放纵的真理。真理成千上万,无不美丽。
然后,人出现了。每个人出现时都抓着一个真理,有些特别强壮的甚至抓着一打。
真理让人变成畸人。老人在这个问题上有一套复杂精致的理论。他认为,一个人一旦将一条真理据为己有,称它为他的真理,并且尽力按照它去生活,他就成了畸人,他拥抱的真理成为谬论。
你不难看出,这个把一生都奉献给写作的满腹经纶的老人,会就这个问题写上好几百页。这个题目将在他的头脑中变得无比巨大,连他自己都有变成畸人的危险。我想,他之所以没有变成畸人,是因为没有出版这部作品。是心中那个年轻的事物拯救了他。
至于那个来给作家修床的老木匠,我提到他,纯粹是因为他像许多我们所谓的普通人一样,最接近作家在书中描写的所有畸人身上易于理解并且可爱动人的特质。
[book_title]手
在俄亥俄小城温斯堡附近一栋山谷旁的小木屋里,一个肥胖的小老头在破败不堪的走廊上紧张地走来走去。越过那片本来种了苜蓿现在却只长出茂密的黄芥末的长条形田地望过去,对面公路上驶来一辆运货马车,满载着从田野归来的采果人。这群采浆果的少男少女们闹哄哄地大喊大笑。这时,一个身穿蓝色衬衫的男孩跳下马车,试图把一个尖声叫喊抗议的姑娘从车上拽下来。男孩的脚在路上踢起一团团尘土,那尘土拂过正在下沉的夕阳的脸庞。田野那边传来女孩子尖细的声音。“嗨,飞翼比德尔鲍姆,把你的头发梳一梳吧,都快掉到眼睛里了。”那声音命令道。比德尔鲍姆头上光秃秃的,他那双神经质的小手抚弄着苍白的脑门,仿佛在整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
飞翼比德尔鲍姆永远处在幽灵般挥之不去的重重疑虑的恐吓和困扰之中,他老觉得自己怎么也不属于这个他生活了二十年的小城。在温斯堡,他只跟新威拉德旅店老板汤姆·威拉德的儿子乔治·威拉德比较亲密,两人建立了一种类似友谊的关系。乔治·威拉德在《温斯堡鹰报》当记者。他有时在黄昏时分出城来,沿着公路散步去飞翼比德尔鲍姆家。这会儿老人正在走廊上走来走去,双手神经质地动个不停。他盼望乔治·威拉德过来一起消磨掉这个黄昏。满载采果人的运货马车过去后,比德尔鲍姆穿过田野上高高的芥末,爬上一道篱垣,顺着公路焦急地向小城那边张望。他站在那里不停地搓着双手,打量着公路,接着一股恐惧感突然袭来,他又跑了回去,在自家房屋的走廊上徘徊。
只有乔治·威拉德在旁边时,飞翼比德尔鲍姆这位二十年来小城最资深的神秘人物的胆怯才会消失,他那模糊不清、淹没在怀疑的大海中的个性才会探出头来打量这个世界。只有这位年轻记者在身边时,他才敢在天还没黑的时候上主街,或者在自家摇摇欲坠的走廊上大步走来走去,激动地谈论点什么。这时他那低低的、颤抖的声音会洪亮起来,佝偻的腰会自豪地直起来。沉默寡言的比德尔鲍姆开始有话说了,像想要从渔夫手中滑回河中的鱼一般拧着身子,极力想把默默积攒了多年的思想通通化为语言。
很多时候飞翼比德尔鲍姆是在用手说话。那细长而富有表现力的手指,那永远活泼、永远努力藏在口袋里或身后的手指,开始露出来成为他这台表达机器的活塞杆。
飞翼比德尔鲍姆的故事就是这双手的故事。它们一刻不停地动着,像一只被拘束的鸟在扑动它的翅膀。“飞翼”这个绰号正是由此而来,是小城某个不知名的诗人想出来的。这双手经常让它们的主人惶恐不安。他想把它们完全藏起来,同时又好奇地盯着地里同他一起干活或者乡间公路上赶着无精打采的牲畜经过的其他男人沉静无语的手。
跟乔治·威拉德说话时,飞翼比德尔鲍姆总是攥紧拳头,敲着桌子或屋子的墙壁。这样做让他觉得自在些。两人在田野里散步时,如果他突然有了说话的欲望,就会找一个树桩或篱笆顶部,双手忙乱地敲击着,这样他的谈吐才会自如起来。
有关飞翼比德尔鲍姆的手的故事值得写一本书。如果怀着某种怜悯之情去写,一定会记录下许多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奇异而美丽的品质。这是诗人的事儿。这双手在温斯堡引人注目完全跟它们的所作所为有关。飞翼比德尔鲍姆用这双手一天可以摘下多达一百四十夸脱的草莓。这双手成为比德尔鲍姆有别于他人的特征,成为他声名的源泉。同时,这双手让一种原本就怪异和难以捉摸的个性变得更加奇特。温斯堡人为这双手而感到自豪,本质上与对银行家怀特的新石屋和韦斯利·莫耶的栗色雄马托尼·蒂普感到自豪是一样的,这匹马曾在克利夫兰举办的秋季赛马会上创下二分十五秒的纪录。
乔治·威拉德曾经多次想问问这双手的故事。有时,一种几乎无法抵挡的好奇心让他欲罢不能。他觉得这双手行为如此奇特,又是如此想隐藏自己,一定有什么原因,只不过因为越来越尊敬飞翼比德尔鲍姆,他不敢贸然提出这个在头脑中萦绕了很久的问题。
有一次他差点就要问出来了。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两人在田野里散步,后来在一个青草坡上坐了下来。整个下午,飞翼比德尔鲍姆一直像一个受到鼓舞的人那样讲话。他在一道篱笆边站住,像只巨大的啄木鸟般敲打着篱笆顶部,对着乔治·威拉德吼叫,责备他太容易被周围的人所左右。“你在毁灭自己,”他喊道,“你想要孤独,想要梦想,可又害怕梦想。你想跟城里其他人一样。你听他们的,并且努力模仿他们。”
坐在青草坡上,飞翼比德尔鲍姆再次努力把自己的想法讲清楚。他的语调变得柔和起来,带着某种缅怀往昔的味道,他心满意足地叹了一口气,开始了漫无边际的长谈,那神情仿佛是沉浸在梦境中。
飞翼比德尔鲍姆给乔治·威拉德把这梦境描绘成一幅图画。画面中,人们生活在田园牧歌式的金色年代。一群清清爽爽的少年穿过一片翠绿的乡野走来,有的徒步,有的骑着马。这些年轻人聚拢在一个老人的脚边,老人坐在小花园的一棵树下跟他们讲着什么。
飞翼比德尔鲍姆浑身上下充满了激情。他一时竟忘了自己那双手。它们慢慢地溜出来搭在乔治·威拉德的肩上。他的声音透出一种焕然一新、果决有力的调子。“你必须把学到的一切通通忘掉,”老人说,“你必须学会幻想。从现在开始,你一定要对外界形形色色的喧嚣置若罔闻。”
飞翼比德尔鲍姆停下不说话了,长久而热情地望着乔治·威拉德。他的眼睛闪闪发亮。他再次伸出手抚摸这个少年,忽然脸上掠过一丝恐惧。
他的身体痉挛了一下,几乎是弹了起来,然后他把那双手深深地插进裤袋。泪水涌了上来。“我得回家去了,不能再跟你多聊了。”他神经质地说。
老人头也不回地匆匆跑下坡去,穿过一片草地,把一脸困惑和惊恐的乔治·威拉德撇在草坡上。小伙子惊恐地战栗了一下,站起来沿着大路朝小城走去。“我再也不会问他那双手的事儿了。”他心想,回想起老人眼中露出的恐惧神色,他心里挺难受。“一定发生了什么事儿,不过我不想知道。他怕我,怕每个人,一定跟他那双手有关。”
乔治·威拉德猜对了。让我们来简单地探究一番那双手的故事吧。也许我们的讲述会激发诗人的灵感,使他讲出神奇微妙的有关熏陶教化的故事,这双手正是飘动的希望的旗帜。
飞翼比德尔鲍姆年轻时在宾夕法尼亚一个小镇的学校当老师。那时他并不叫飞翼比德尔鲍姆,而是叫阿道夫·迈尔斯,这个名字听上去并不怎么悦耳。叫阿道夫·迈尔斯的那些年,他在学校备受学生的爱戴。
阿道夫·迈尔斯真是天生的年轻人的良师。他这种人世上少见,也鲜为人理解,他用那种表现出来像讨人喜欢的缺点似的温柔的力量管教孩子们,对孩子们的感情就跟修养极佳的女人对待自己喜爱的男人一样。
不过这样描述毕竟还是太粗糙了。其中的微妙处得由诗人来描述。黄昏时,阿道夫·迈尔斯常常跟男孩们去散步或者坐下来促膝交谈,直到夜色落在学校的台阶上,散落到梦幻般的境界中。他的手不经意地动来动去,抚摸着孩子们的肩膀,摆弄着孩子们凌乱的头发。他说话时,声音会变得柔和,充满乐感,蕴含着爱抚之情。在某种程度上,这语调,这双手,这抚摸肩膀和头发的动作,是一个教师试图把某种梦想送进少年心田的努力的一部分。他是借手的爱抚抒发自己内心的感情。他是那种内心创造生命的力量散漫、不凝练的人。他的手指轻轻地拂去了孩子们心中的疑虑和困惑,他们也渐渐开始幻想。
接着悲剧来了。学校里一个傻里傻气的孩子慢慢迷上了这位年轻教师。晚上他在床上幻想出一些难以启齿的情景,早上又把自己做的梦当真事一样四处乱讲。他口无遮拦地胡乱说出各种离奇可怕的诬蔑之词。这个宾夕法尼亚的小镇震惊了。大家心里对阿道夫·迈尔斯一直抱有的隐隐约约的怀疑忽然间变得明确起来。
悲剧并没有到此结束。孩子们被从床上抓起来盘问,一个个吓得浑身直哆嗦。“他抱过我。”一个说。“他的手指老是抚弄我的头发。”另一个说。
一天下午,镇上一个叫亨利·布拉德福德的酒馆老板来到校门口。他把阿道夫·迈尔斯叫到学校院子里,不由分说就拳打脚踢起来。他坚硬的指关节撞击着这个惊恐不已的教师的脸,他的表情愈来愈愤怒。孩子们吓得直叫,像被搅了窝的昆虫般四处乱窜。“我要教训教训你,竟然敢动我的孩子,你这畜生!”酒馆老板怒吼着,打累了之后又开始在院子里追着他踢。
当天晚上,阿道夫·迈尔斯就被从那个宾夕法尼亚的小镇赶了出去。一伙人手提马灯来到他一个人住的房子门口,命令他穿好衣服出来。当时天正下着雨,有个人手里拿着一根绳子。他们本来想吊死这个教师,但看他那么瘦小、苍白、可怜,便动了恻隐之心,放他逃了。等他冲进黑暗中,他们又后悔心太软,一边跟在后面追,一边不停地诅咒,朝那个在黑暗中尖叫着愈奔愈快的影子投去棍子和泥巴。
阿道夫·迈尔斯在温斯堡孤独地生活了二十年。他才四十岁,可显得足有六十五岁。比德尔鲍姆这个名字是他匆匆经过俄亥俄东部一个小城时,在一个货站的一只货箱上看到后据为己有的。他有个姑妈在温斯堡,是个牙齿黑乎乎的老女人,靠养鸡为生。他一直跟姑妈住在一起,直到姑妈死去。宾夕法尼亚那件事之后,他病了整整一年,恢复过来后就在田里当苦力打短工,去哪儿都怯生生的,总想把那双手藏起来。虽然他弄不懂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但总觉得这双手是有过失的。那些孩子的父亲一再提到他的手。“让你的手老实待着。”那个酒馆老板在学校院子里跺着脚狂吼。
飞翼比德尔鲍姆继续在山谷旁的小木屋的走廊上来来回回地走,直到太阳消失,田野对面的道路隐没在灰色的阴影中。他回到屋里把面包切成片,抹上蜂蜜。当夜间列车满载白天收获的浆果一路轰鸣着渐渐远去,夏夜重归寂静时,他又开始在走廊上散步。黑暗中他看不清自己的手,这双手也安静了下来。尽管他还是那么渴望那个少年就在身边,他是他表达对人类的热爱的媒介,而这种渴望又成为他的孤独和等待的一个组成部分。飞翼比德尔鲍姆点亮一盏灯,清洗完被简单的晚餐弄脏的几只碟子,然后在通向过道的纱门边支起一张小床,准备脱衣休息。桌子附近擦得干干净净的地板上落了些面包屑。他把灯搁在一张矮凳上,开始捡面包屑,并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把这些碎屑一粒一粒送进嘴里。在桌子底下灯光圈出的浓重的阴影中,这个跪在地上的形象仿佛是一个专心祈祷的神父。神经质而又极富表现力的手指在亮光中时隐时现,那样子完全可能被误认为是信徒的手指在十个十个敏捷地拨弄着自己的念珠。
[book_title]纸球
他是一个白胡子老人,鼻子和手都很大。在我们认识他之前很久,他就是一个医生,经常骑着一匹老白马穿过温斯堡的街道,从一栋又一栋房前经过。后来,他跟一个有钱的姑娘结了婚。姑娘的父亲死时留给她一个肥沃的大农场。姑娘安静、高挑,皮肤有些黑,在不少人眼里她长得很美。温斯堡人人都奇怪她为什么会嫁给医生。结婚不到一年,她就死了。
医生的指关节异乎寻常地粗大。他把手握起来时关节就像一簇用钢针串起来、未曾上过漆、胡桃一般大的木球。他抽玉米穗轴烟斗。妻子死后他就整天坐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靠窗的地方,窗上布满了蜘蛛网。他从不开窗。八月的一天,天气很热,他想打开窗户,却发现窗户已经卡死了。此后,他几乎完全忘了开窗这回事。
温斯堡已经忘记了这位老人。但是里菲医生心中仍然酝酿着某些非常优美的事物。在赫夫纳区巴黎绸缎公司的楼上,在那间充满霉味的办公室里,他独自一人无休止地工作着,他构建起某种东西,然后又亲手毁掉。他在建造真理的小金字塔,建成后又把它们推翻,这样就可以拿这些真理再去构建别的金字塔。
里菲医生身材高大,一套衣服可以穿上十年。袖子磨坏了,膝盖和肘部露出了小洞。在诊室里,他有时也穿一件亚麻的防尘外套,上面有很大的口袋,他不停地往里面塞纸片。几星期后,纸片变成了硬硬的小圆球,等口袋装满了,他就把那些纸球全倒在地板上。十年来,他只有一个朋友,一个叫约翰·斯帕尼尔德的老头,他经营着一个苗圃。有时,出于好玩,老里菲医生从口袋里抓出一把纸球向苗圃主人扔去。“打昏你这个满嘴胡扯、多愁善感的老家伙。”他尖叫着,笑得浑身打颤。
里菲医生以及他向那位后来成了他妻子、留给他一大笔钱的黑皮肤高个姑娘求爱的故事非常离奇。它很有味道,就像温斯堡果园里长的那种形状怪异的小苹果。秋天的时候,你在果园里散步,脚下的土地已经结冻,树上的苹果已经被人摘走。苹果装箱后运到大城市,然后在那些充满了书籍、家具和人的房间被吃掉。树上仅剩下零星几只有伤疤、采果人不想要的苹果。它们的样子就像里菲医生的指关节。轻轻咬一口,苹果的味道很鲜美,它全部的甜味都集中在侧面那一小块圆圆的部位。有人在干硬的地上从这棵树跑到那棵树,去摘那种带疤的、奇形怪状的苹果,装满衣袋。只有不多的几个人懂得那种苹果有多甜。
姑娘和里菲医生的感情始于一个夏天的午后。那年他四十五岁,已经开始把纸片塞进口袋,等它们变成硬纸球时再倒掉。坐在那辆老白马拉的马车里缓缓穿过乡间公路时,他养成了这个习惯。纸上写着思想,以这个思想终,以另一个思想始。
在里菲医生的头脑中,思想一个接着一个慢慢酝酿成形。他拿这么多的思想再去构筑某个真理,这真理在他头脑中逐渐发展成一个庞然大物。庞大得遮住了整个世界。它变得那么可怕,接着又渐渐弱下去。然后另一个小小的思想萌芽又开始冒头了。
高挑的黑皮肤姑娘来找里菲医生,因为她怀孕了,很害怕。她走到这一步是一连串也很离奇的情况导致的。
父母死了,肥田沃地落到了她手里,求婚的人来了一大堆。有两年时间她几乎天天晚上要接见求婚的人。除了两个人之外,他们全都差不多。他们向她表白自己的激情时,语气和凝视她的眼神中流露出某种迫不及待的渴望。那两个与众不同的人彼此也很不一样。其中一个少年身材修长,手指白皙,是温斯堡一个珠宝商的儿子,总在谈论处女的纯洁。他跟她在一起时永远离不开这个话题。另一个是位黑发少年,耳朵很大,几乎什么话都不说,总是设法把她弄到黑暗中吻她。
有段时间,高挑的黑皮肤姑娘觉得还是跟珠宝商的儿子结婚吧。她一连几个小时安静地坐在那里听他讲话,接着开始感到害怕。她开始觉得,在他关于处女的纯洁的言论之下,实质上潜藏着比其他所有人都要厉害的情欲。有时她感觉这个少年讲话时手正抱着她的身体。她想象他用那双白皙的手慢慢玩弄她的肉体,而且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它。晚上她梦见少年咬她的身体,下巴上滴着血。这个梦她做了三回,然后她跟另一个什么话也不说的人好上了,并且怀了孕,而这一位在情欲迸发的刹那真会咬她的肩膀,牙齿印好几天都不退。
高挑的黑皮肤姑娘逐渐对里菲医生有了深入的了解,觉得自己再也不想离开他了。一天早晨,她走进医生的诊室,什么话也没说,医生似乎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医生的诊所里有个女人,是温斯堡书店老板的妻子。跟其他所有老式乡村医生一样,里菲医生也给人拔牙,这个候诊的女人用一块手帕捂住嘴呻吟着。丈夫陪她一起来的,等牙齿拔出后他们俩都尖叫起来,血流到女人的白衣服上。黑皮肤高个姑娘对此完全无动于衷。女人和她丈夫走了后,医生笑了。“我带你坐车到乡下去。”他说。
有好几个星期,黑皮肤高个姑娘几乎天天跟医生待在一起。促使她去找医生的那件事随着一段痛苦过去了,但她就像发现了形状怪异的苹果的甜味的人,再也不留恋那些在城市公寓里被吃掉的光滑完美的苹果了。就在他们相识的那年秋天,她嫁给了里菲医生,可是第二年春天她就死了。冬天的时候,里菲医生把所有那些记录在纸片上的零碎思想读给她听。读完后他就大笑一阵,接着把纸片塞到衣服口袋里,让它们去变成圆圆的硬纸球。
[book_title]母亲
乔治·威拉德的母亲伊丽莎白·威拉德长得又高又瘦,脸上残留着天花的疤痕。虽然只有四十五岁,但一种说不清楚的疾病已经把她体内的热情消耗殆尽。她在凌乱破旧的旅店里四处转悠,了无生气,眼睛老盯着退色的墙纸和破地毯。她能走动的时候就干些打杂女工的活儿,收拾肥胖的房客弄脏了的床铺。她丈夫汤姆·威拉德身材修长优雅,肩膀宽厚方正,走路时喜欢迈着军人式的快步,嘴唇上那撮黑胡子修剪得向两边高高翘起。他使劲想忘掉妻子的存在。有这么个高高的幽灵般的身影缓缓地在客厅里走来走去,他觉得简直是对自己的侮辱,想起来就恼火,就想骂人。旅店根本不赚钱,永远濒临倒闭,他一门心思琢磨着如何让自己从中解脱出来。他把那栋老房子和住在里面的女人看作是失败和无可救药的东西。他原本满怀希望想在其中开始新生活的房子,现在只是勉强维持着旅店的外壳罢了。他衣冠楚楚、正经八百地走在温斯堡的街道上,有时会停下来,迅速回过头,好像害怕旅店和那女人的幽灵跟到街上来。“这该死的生活,该死!”他唾沫飞溅、漫无目标地乱骂一通。
汤姆·威拉德十分热衷村政事务,多年来一直是共和党势力很强的社区中民主党的头面人物。他常安慰自己说,政治形势有一天会变得对我有利,多年徒劳无益的琐务在论功行赏之日会发挥很大的作用。他梦想进入国会,甚至当州长。有一次,一个年轻党员在政治会议上站起来吹嘘自己竭诚服务,汤姆·威拉德脸都气白了。“闭上嘴,你!”他咆哮道,用愤怒的目光扫视着,“你懂什么叫服务?你还是个孩子,你以为自己是谁?瞧瞧我都做了些什么。温斯堡还把加入民主党当成犯罪的时候,我就是民主党党员了。过去他们几乎是拿着枪来追捕我们。”
伊丽莎白和儿子之间有一种根深蒂固而又无法言传的感情纽带,建立在很久以前就已消失的少女时代的某个梦想的基础上。儿子在身边时她会很拘谨,不大说话。不过有时儿子忙着在城里东奔西跑作采访,她就走进他的房间关上门,在一张小桌边跪下。这小桌是由一张厨房桌改造成的,摆在靠窗的位置。跪在这张小桌旁边,她开始半祈祷半恳求地向上天表达自己的心愿。她渴望在孩子身上再现曾经是她生命的一部分而现在快要被遗忘的某种东西。她祈求的就是这个。“即便我死了,我也将以某种方式保护你不受挫折。”她大声说道,她的决心如此之大,整个身体都抖动起来。她的眼睛灼灼发光,拳头握得紧紧的。“如果我死了,看见他成为一个像我这样庸庸碌碌、枯燥乏味的人,我一定要重新活过来。”她坚定地说,“现在我请求上帝给我这种特权。我需要这个。我愿为此付出代价。上帝可以用拳头来打我。任何落在我身上的打击我都愿意承受,只要允许我的孩子为我们两个有出色表现。”这女人心神不定地停下片刻,眼睛扫视着孩子的房间。“同时也别让他变得精明和不可一世呀。”她又含含糊糊地加了一句。
乔治·威拉德跟他母亲之间的交流,表面上看只是一种毫无意义的形式。生病的日子,她就坐在自己房间的窗边,乔治晚上偶尔进去看看。他们坐在窗口,目光越过一栋矮小木屋的房顶瞭望主街。他们回过头来,从另一扇窗户望出去,沿着主街店铺后面的小巷看向阿布纳·格罗夫面包店的后门。有时他们就这样坐着,一幅乡村生活的画面自然地呈现在他们面前。阿布纳·格罗夫拿着一根棍子或者一只空奶瓶出现在店铺的后门。面包师和药店老板西尔维斯特·韦斯特的那只灰猫简直是世仇。这对母子看着猫溜进面包店又马上被面包师赶出来,面包师嘴里大骂着,狂乱地挥动着手臂。他的眼睛又小又红,黑头发和胡子上沾满面粉。有时候即便猫已经跑掉了,他气得还在扔棍子和玻璃碎片,甚至他干活的工具。有一次他打碎了辛宁五金店后门的玻璃窗。猫就躲藏在小巷里的几只桶后面,桶里装着废纸和破瓶子,上面黑乎乎的一团苍蝇在飞舞。有一次,只有伊丽莎白·威拉德自己一个人,看到面包师徒劳地发完一通脾气后,她头靠在细长苍白的手上哭了。从那以后她再也不朝小巷张望了,而是极力想忘掉那个小胡子男人和猫之间的斗争。这情景就好像是她自己的生活的一种再现,生动得令人害怕。
晚上,儿子和母亲坐在房间里时,沉默的气氛令双方都觉得不自在。黑暗降临,夜间列车开进车站。楼下街道上人来人往,沉重的脚步踩在木板人行道上。夜间列车出站后,车站广场一片沉寂。也许速运代理人斯金纳·利森正推着一辆货车穿过月台。主街那边传来一个男子的笑声。速运办公室的门砰的一声关上了。乔治·威拉德起身穿过房间摸索着找到门把。有时他会撞着一把椅子,撞得椅子从地板上擦过去。这个生病的女人坐在窗边无精打采,一动不动。她那双修长的手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垂在椅子扶手的两边。“我想你最好出去跟小伙子们多待一会儿。你在房间里待得太久了。”她说,努力减轻告别时的不自然。“我想还是去散会儿步。”乔治·威拉德回答道,他觉得既别扭又烦乱。
七月的一天晚上,新威拉德旅店临时居住的客人很少,走廊上只点着煤油灯,灯光调得很暗,走廊笼罩在幽暗中,伊丽莎白·威拉德干了一件冒险的事儿。她已经病了好几天,儿子没来探视。她开始警觉起来。体内微弱的生命火苗被她的焦灼扇成了烈焰。她从床上爬起来,穿好衣服,沿着过道匆匆朝儿子房间走去,极度的恐惧让她浑身战栗。她往前走时需要借助手来稳住自己。她轻手轻脚地傍着大厅糊了纸的墙壁往前走,感到呼吸困难。从她齿缝中呼出的气息嘘嘘作响。焦急地往前走时,她心想自己简直太愚蠢了。“他关心的事儿全都那么幼稚,”她对自己说,“也许他现在已经开始跟女孩子在夜晚散步了呢。”
伊丽莎白·威拉德怕被旅店里的客人撞见。这家旅店从前是她父亲的,县法院注册的所有人仍然是她。由于太破旧,旅店始终处于亏损状态,她觉得连自己都破破烂烂的。她自己的房间窝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她觉得自己能干活时就收拾收拾床铺,干些乘客人出去跟温斯堡的商人谈生意的工夫就能做完的活儿。
母亲跪在儿子房间门口听着里面的声音。她听见了孩子的走动声,他在低声说着什么,这时她唇间才露出了笑意。乔治·威拉德有自言自语的习惯,每当听到他这样,母亲就会感受到一种特殊的快慰。她觉得他的这种习惯强化了他们之间的秘密联系。她经常自言自语地念叨这事儿。“他正在摸索,想发现自己独特的地方。”她想,“他可不是个糊涂蛋。口才好,人又机灵。他内心深处某种隐秘的东西正在努力成长。这种东西正好就是我内心被扼杀掉的。”
在儿子房门外的过道的黑暗中,这个有病在身的女人掉头朝自己房间走去。她担心门一打开会撞上孩子。她走到一个安全的距离,正要拐过一个拐角走进另一条过道时停了下来,用手撑住墙壁等着突然袭来的虚弱的战栗过去。孩子在房间让她很高兴。她孤零零地躺在床上那漫长的几个小时里,在她心中盘桓的小小恐惧渐渐变成了巨人。此时此刻,这一切全部销声匿迹。“我回自己房间后就可以睡觉了。”她感激地喃喃自语。
但是伊丽莎白·威拉德并没有回去睡觉。当她站在黑暗中哆嗦不已时,儿子房间的门打开了,他父亲汤姆·威拉德走了出来。他站在照到门口的灯光中,手握着门把在说话。他的话让这个女人怒不可遏。
汤姆·威拉德对儿子抱有很大的野心。他总觉得自己是成功人士,虽然他从来一事无成。可是,当他走到看不见新威拉德旅店的地方,不用害怕会撞上妻子时,他就虚张声势,装出小城大人物的派头来。他要儿子成功。儿子在《温斯堡鹰报》的工作就是他给找的。这时,他正用一种郑重其事的语气教导儿子一些为人处事的方式。“我跟你说,乔治,你一定要振作起来。”他严厉地说,“威尔·亨德森给我讲过三次这事儿了。他说别人跟你说话时你几个小时什么都听不进去,做事像个傻姑娘。你哪里不舒服吗?”汤姆·威拉德和气地笑出声来。“嗯,我想你会克服掉这种毛病的,”他说,“我跟威尔说过了。你不是傻瓜,你也不是女人。你是汤姆·威拉德的儿子,你会振作起来的。我不担心。你说的那些话终于把事情讲清楚了。你当了报社记者,又想当作家,这也是很自然的。我只是想,要当作家也得振作起来呀,对吗?”
汤姆·威拉德接着轻快地穿过走廊,走下楼梯,到办公室去了。女人在黑暗中听见他笑着跟一个坐在办公室门口的椅子上打盹、极力想消磨掉这个沉闷的黄昏的客人聊了起来。她又回到儿子的房间门口。那种虚弱感奇迹般地离开了她的身体,她大胆地往前走去。她心里乱得什么念头都冒了出来。她听到椅子擦过地板的声音和钢笔在纸上划过的沙沙声。她再次转身沿着走廊向自己房间走去。
温斯堡旅店老板饱受挫折的妻子毅然下定了决心。这种决心是长年静默、徒劳地思考的结果。“现在,”她对自己说,“我要行动了。某种东西正在威胁我的孩子,我要挡开它。”汤姆•威拉德和儿子的谈话显得那么平静自然,好像他们之间早已达成某种谅解,这简直让她发疯。虽然多年来她一直恨着丈夫,但这种憎恨从来不针对个人。丈夫不过是她憎恨的其他事物的附属。现在,由于在儿子房间门口所说的那几句话,他变成了她憎恨的直接对象。她在黑乎乎的屋里紧握拳头怒目环视。她走到挂在墙上的布袋跟前,取出一把裁缝用的长剪刀,像攥匕首般攥在手里。“我要刺死他,”这位母亲大声说,“他选择要做邪恶的代言人,我要杀死他。杀了他,我也就完了,就会死掉。这对我们大家都是一种解脱。”
在少女时代,还没有跟汤姆·威拉德结婚的时候,伊丽莎白在温斯堡就有不踏实的名声。有好几年人们管她叫“演员迷”。她经常跟着父亲旅店的客人穿戴耀眼地招摇过市,一个劲儿地要他们跟她讲大城市的生活。有一次,她穿着男人的衣服骑着一辆自行车穿过主街,让小城的人都大吃一惊。
那时候,这个黑皮肤、高个子的女孩头脑一片混乱,她感到十分焦躁不安,这种情绪通过两种方式表现出来。一种是焦虑地渴望变化,希望生活来一番巨大而确定的变化。正是这种感觉促使她向往舞台。她梦想加入某个剧团环游世界,不断地看到新面孔,把自己内心的东西表现给所有的人。有时在夜深人静的时刻,她完全沉浸在这种幻想中,但是当她试图跟来到温斯堡、停驻在父亲旅店的戏班子的人聊这件事时,却一无所获。他们似乎不明白她的意思,即使她真情流露,他们也只是大笑。“不是那么回事,”他们说,“就跟这儿一样无聊和乏味。没什么意思。”
她跟那些客人散步和后来跟汤姆·威拉德散步感觉完全不同。他们好像总能理解她,同情她。在乡村的巷子里,在树影下,他们握住她的手,她感到自己内心某种未曾表达的东西涌了出来,和他们内心未曾表达的东西融为一体。
她的焦躁不安还有第二种表现方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她会在一小段时间内觉得轻松快乐。她不再抱怨曾经跟自己散过步的男人,后来连汤姆·威拉德都不抱怨了。永远是那套东西,以接吻开始,经历过奇异狂野的感情冲动之后,以宁静,接着是懊悔抽泣而告终。她抽泣时会把手放在男人的脸上,脑子里闪过的念头永远是同样的。即使男人身高马大、满脸胡子,她也觉得他忽然变成了一个小男孩。她不明白他怎么就不哭泣。
在自个窝在老旧的威拉德旅店一角的房间里,伊丽莎白·威拉德点亮一盏灯,放在门口的梳妆台上。她头脑中闪过一个念头,于是走近壁橱取出一个小方盒搁在梳妆台上。盒子里装着化妆品,是流落到温斯堡的一个戏班子连同别的东西一块儿留下的。那时伊丽莎白·威拉德相信自己将会很美丽。如今她的头发依然乌黑浓密,编成辫子盘在头上。即将在楼下办公室发生的情景在她头脑中逐渐成形。像幽灵一般形单影只的人是无法跟汤姆·威拉德相抗衡的,除非表现得极其出人意料、令人震惊。一个身材高大、面若死灰、披头散发的人大步走下楼梯,出现在旅店办公室里那位万分吃惊的浪子面前。这个人一定要悄悄地——又快又可怕。就像一只母老虎在小老虎面临威胁时那样从阴影中闪出来,手握邪恶的长剪刀,悄悄地向目标逼近。
伊丽莎白·威拉德发出断断续续的抽泣声,她吹灭梳妆台上的灯,站在黑暗中浑身发虚,不停地颤抖。体内那股奇迹般的力量消失了,她摇摇晃晃地从地板上走过,用手抓住椅背,她就是坐在这把椅子里越过白铁皮屋顶凝望着温斯堡主街,度过了那么多漫长的日子。走廊上传来脚步声。乔治·威拉德走了进来。他坐在母亲旁边的椅子上开始说起话来。“我想离开这儿,”他说,“我不知道自己想去哪里,去做什么,但我一定要走。”
女人坐在椅子里等待着,身子不停地哆嗦。一阵冲动袭来。“我想你最好还是精神点儿,”她说,“你觉得呢?你去大城市,是想挣钱吗?你觉得做个灵活精明的生意人更好些吗?”她等待着,身子还在不停地哆嗦。
儿子摇摇头。“我没法让你理解,可是我希望你能。”他真诚地说,“这件事,我连爸爸都没告诉。我不想说。没用。我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干什么。我只是想到外面看看其他人,再想想自己怎么办。”
沉默降临房间,孩子和妈妈坐在那里。跟往日的黄昏一样,两人又觉得不自然起来。过了一会,儿子又开口了。“我想,这一年或者两年不会走,可我会一直想着这件事的。”他说着站起来向门口走去,“爸爸讲的一些话使我确信我一定要走。”他摸索着门把。女人坐在屋里,那种沉寂让她感到难以承受。她兴奋得想哭出来,因为儿子说的那些话,但对她来说表达欢乐已经不可能了。“我想你最好还是跟小伙子们玩一玩,你在屋里待得太久了。”她说。“我想我得出去散会儿步。”儿子回答道,他笨拙地走出屋子,然后把门关上。
[book_title]哲学家
帕斯瓦尔医生高大魁梧,嘴巴下垂,上面盖着一片黄色的小胡子。他永远穿一件脏乎乎的白色外套,衣服口袋鼓鼓的,里面装着很多斯托吉牌黑雪茄。他牙齿发黑而且很不规则,眼睛也有点怪。左眼皮一抽一抽的,垂下来,然后猛地往上一跳,简直就像一幅窗帘,有人站在医生的头脑中玩拉窗帘绳的游戏。
医生挺喜欢乔治·威拉德这孩子。这是乔治到《温斯堡鹰报》工作了一年之后的事,他们的相识完全是由医生一手促成。
向晚时分,《温斯堡鹰报》的老板兼总编威尔·亨德森去汤姆·威利的酒馆喝酒。他顺着一条小巷悄悄从酒馆后门溜进去,然后开始喝一种掺了苏打水的黑刺李杜松子酒。威尔·亨德森是个好色之徒,已经四十五岁了。他幻想这种酒会重新唤醒他体内的青春。他跟很多好色之徒一样,喜欢谈论女人。他可以花上一个小时跟汤姆·威利聊些闲言碎语。酒馆老板身材矮小,肩膀宽阔,手上有种特殊的印记。那种火焰一般的胎记有时会染红男人或女人的脸,汤姆·威利的手指和手背被这种红色浸透了。他站在柜台旁边跟威尔·亨德森说话时,两手搓来搓去。好像他越激动,手指的红色就越深。那双手似乎在血里浸过,现在血干了,颜色也退了。
威尔·亨德森站在吧台旁看着那双红手谈论女人时,他的助手乔治·威拉德正坐在《温斯堡鹰报》办公室倾听帕斯瓦尔医生谈话。
威尔·亨德森一消失,帕斯瓦尔医生立刻就到了。你也许会觉得医生始终在你办公室窗口监视着,看着总编走进小巷。他从前门走进来,自己找把椅子,点上一支斯托吉牌雪茄,跷起腿开始谈起来。他好像一心要说服这小伙子接受一种他自己都界定不清的行为准则。
“如果你睁大眼睛,就会发现我虽然自称医生,却没几个病人来找。”他开始了,“事出有因。这并非偶然,也不是因为我医术不及这儿其他任何人。我不想让病人来。原因么,你瞧,并非显而易见。真正的问题出在我的个性上。如果你仔细琢磨过,会发现我的个性中有很多奇怪的东西。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个呢,我也不知道。我也许应该保持沉默,这样在你眼中我会更值得信任些。我渴望让你钦佩我,这是真心话。我不知道为什么。这就是我告诉你这些的原因。很可笑,是吗?”
有时医生会滔滔不绝地讲一大通自己的故事。威拉德觉得这些故事既真实又有意义。他开始真心钦佩起这个不修边幅的胖子来。下午,威尔·亨德森一走,他就急切地盼望医生过来。
帕斯瓦尔医生在温斯堡已经生活了五年光景。他从芝加哥来,到的时候喝得酩酊大醉,跟行李员艾伯特·朗沃思打了一架。打架的起因是一只箱子,最后以医生被扣到乡村拘留所收场。获释后他在主街尽头一家修鞋店的楼上租了间屋子,挂出牌子宣称自己是医生。虽然来找他的病人寥寥无几,而且都是付不起钱的穷人,可他好像挺有钱似的。他就睡在脏得没法说的诊所里面,吃饭就去火车站对面那栋小木楼里的比夫·卡特饭馆。夏天,饭馆里到处是苍蝇,比夫·卡特的白围裙比他的地板还脏。帕斯瓦尔医生并不在乎这些。他昂首阔步地走进饭馆,在柜台上放下二十美分。“你们想给我做什么都行,”他大笑着说,“就做你们卖不出去的东西吧。我不在乎这个。我是个特别的人,你知道。我干吗要关心自己吃什么呢。”
帕斯瓦尔医生给乔治·威拉德讲的故事往往不知所起,亦没有结局。有时这小伙子觉得,这一切全是虚构出来的,是一大堆谎言。接下来他又一次相信这些东西里含有某种真谛。
“我从前是个记者,跟你现在一样。”帕斯瓦尔医生又开讲了,“那是在衣阿华州的一个小镇上,或者在伊利诺伊州?我记不清楚了,反正也无所谓。也许我想隐瞒自己的身份,不想说得那么清楚。你是不是觉得有些奇怪,我什么也不干,可是却有钱应付花销?我来这儿之前也许偷过一大笔钱,或者介入过一起凶杀案。这里面还是有东西值得琢磨的,对吗?你要真是个聪明的记者,就应该留意我。芝加哥有个叫克罗宁的医生被谋杀了。你听说过这件事吗?有人将他杀害以后装进一个箱子里。大清早他们穿过城区把箱子运出去。箱子搁在一辆快运马车的顶上,他们坐在车上跟没事人一般。他们穿过静悄悄的街道时人们都在睡觉。太阳刚刚照在湖面上。真有意思,想想他们抽着烟、聊着天赶路,就跟我现在这样无动于衷。也许我就是他们中的一个呢。那样事情会出现奇特的转折,你说对吗?”接着帕斯瓦尔医生又讲起了他的故事:“嗯,不管怎么说,我在那边当记者跟你在这边一样,到处跑,最后抓住点小事发表出来。我妈妈很穷。她给人家洗衣服。她的梦想是让我当上长老会的牧师,我就是冲这个去读书的。
“我父亲疯了很多年。他住在俄亥俄戴顿的一家疯人院里。你瞧,我把什么都讲出来了!这一切都发生在俄亥俄,就是这个俄亥俄。如果你曾有意调查我,这就是条线索。
“我想讲讲我哥哥。最重要的目的是这个。我想说的也是这个。我哥哥是铁路上的油漆工,在四大干线上找了份工作。你知道,俄亥俄的铁路打这儿过,他跟另外几个人住在一节货车厢里,他们从一个城镇到另一个城镇给铁路上的资产涂漆——扳道器、交叉路口的栅栏、桥梁以及车站。
“四大干线把车站全涂成那种令人恶心的橘红色。我多么厌恶那种颜色啊!我哥哥身上总是沾满那种颜色的油漆。发工资的日子,他老去喝酒,回家时就穿着一身沾满油漆的衣服,带着钱。他从不把钱交给妈妈,而是摞成一摞放在我们厨房的桌子上。
“他穿着那身沾满让人恶心的橘红色油漆的衣服在屋里走来走去。我现在都能看见那个情景。我母亲长得又瘦又小,有一双忧伤的红眼睛,她从后面的小棚里走进屋子。就在那间棚子里,她整天坐在洗衣盆前搓洗别人的脏衣服。她走进来,然后站在桌子旁边,用那条沾满肥皂沫的围裙擦擦眼睛。
“‘不要动它!绝对不要碰这钱!’我哥哥怒吼着说,然后自己拿出五元或者十元踉跄着去了酒馆。等花完了带走的钱他就又回来拿。他从不给我母亲一分钱,就那样待在家里一点一点地把钱全都花完,然后又回到铁路油漆班去干活。他走了以后,就开始往家里寄东西,都是些杂货之类的。有时会送给母亲一件衣服或者送给我一双鞋。
“奇怪吧?母亲爱哥哥胜过爱我,虽然他从来不对我们说一句好话,如果我们胆敢碰他有时在桌上放了三天的钱,他一定会咆哮着发出威胁。
“我们过得挺好。我学习如何当个牧师并且祷告。说起祷告,我算得上一头不折不扣的笨驴。你真应该听听我的祷告。父亲死后我祷告了整整一夜,有时哥哥在镇上喝酒、到处给我们买东西时我也会这样。晚饭后,我跪在放钱的桌子旁边,有时会祷告好几个小时。趁着没人看见,我会偷一两元钱搁进自己口袋里。现在想起来真好笑,但当时却害怕得要命。那情景始终停留在我脑海中。我那时每星期从报社领六元钱,总是直接把钱拿回家交给母亲。我从哥哥那摞钱里偷的几元就自己花了。你知道,无非是买些小东西,糖果和香烟之类的。
“我父亲死在戴顿的疯人院里,我赶到那儿。我向老板借了些钱,当天夜里就上了火车。天正下着雨。在疯人院里,人们对我的态度简直就跟接待国王似的。
“疯人院的工作人员发现我是个记者,他们有点害怕。你知道,父亲生病期间他们难免有些疏忽和照顾不周的地方。他们心想我可能会小题大做,把这个写出来登到报上。我一点做这种事的心思都没有。
“就这样,我走进父亲死后待着的房间,向着尸体祝福。我不知道这个念头是怎么出现的。不过我那油漆工哥哥是不会笑话我的。我站在尸体旁边,伸开双手。疯人院的负责人和几个助手走进来站在那里,表情很温顺。真好笑。我摊开双手说:让宁静萦绕在这具尸体之上吧。我就说了这个。”
帕斯瓦尔医生突然跳起来中断了叙述,开始在《温斯堡鹰报》办公室来来回回地踱步,乔治·威拉德坐在那里。办公室如此狭小,他的动作特别笨拙,不停地磕碰东西。“我这样讲真是太傻了。”他说,“我来这里硬要认识你可不是冲着这个。我心里还有别的想法。你跟我从前一样是个记者,这才引起我的注意。你可能到头来也会变成一个傻瓜。我要警告你,不断地警告你。我来找你就是为了这个。”
帕斯瓦尔医生开始谈论乔治·威拉德为人处世的态度。在这个小伙子看来,这人就盯着一个目标,想让人人都显得很卑鄙。“我要让你心中充满仇恨和蔑视,这样你才会有优越感。”他很干脆地说,“瞧我哥哥。有这样的家伙吗?他蔑视任何人,你知道。你不知道他对我和母亲有多蔑视。难道他不比我们优越吗?你知道他是这样。你没见过他,可我已经让你对他有了那种感觉。我已经让你认识到这点了。他死了。有一次他喝醉后趴在铁轨上,那节他和另外几个油漆工生活过的车厢从他身上轧了过去。”
八月的一天,帕斯瓦尔医生在温斯堡进行了一次冒险。有一个月的时间,乔治·威拉德每天早上到医生的诊所消磨一个小时。因为医生想把自己正在写的一本书的有些部分读给这孩子听。帕斯瓦尔医生声称他来温斯堡生活的目的就是要写这么一本书。
八月的那天早晨,小伙子还没到的时候,医生的诊所出了件事。主街上发生了一起车祸。一队马让一列火车惊得四处奔跑。一个小女孩,一个农民的女儿,从马车上摔下来死了。
主街上的每个人都激动起来。有人大叫“快喊医生来”。城里三个活跃的医生都迅速赶到了,但发现孩子已经死了。有人从人群中跑出来上帕斯瓦尔医生的诊所求救,他粗鲁地拒绝走出诊所去看看那个已死的小孩。这种毫无意义的冷酷拒绝并没有引起注意。事实上,跑上楼梯来喊他的人又急急忙忙走了,没有听到他的拒绝。
可这些帕斯瓦尔医生并不知道。乔治·威拉德走进诊所时发现医生在恐惧地战栗。“我干的这件事会激怒城里的人。”他激动地喊道,“难道我不懂得人性吗?难道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吗?我拒绝出诊的消息会到处传开。很快人们就会扎堆儿议论。他们会上这儿来找我。我们会争吵起来,会说到吊死。然后他们会拿着一根绳子过来。”
帕斯瓦尔医生恐惧得浑身发抖。“我有个预感,”他强调说,“也许我们谈论的这些今天早上不会发生。或许会推迟到今天晚上,可我一定会被吊死。人人都会激愤不已。我会被吊死在主街的灯柱上。”
帕斯瓦尔医生向自己那肮脏的诊所门口走去,他胆怯地从通向街道的楼梯口望下去。他回过头来时眼中的恐惧变成了怀疑。他踮起脚尖穿过房间,拍了拍乔治·威拉德的肩膀。“如果不是现在,就是其他什么时候,”他摇着脑袋小声说,“最后我会被钉在十字架上,毫无意义地被钉在十字架上。”
帕斯瓦尔医生开始恳求乔治·威拉德。“你可一定要留意我啊,”他说,“如果我出了什么意外,说不定你能把那本我也许永远都写不完的书继续写下去。这本书的思想非常简单,简单到你不小心就会忘记。那就是,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基督,都要被钉在十字架上。我想说的就是这个。别忘了。无论发生什么,千万别忘了。”
[book_title]没有人知道
乔治·威拉德警惕地看看四周,然后从《温斯堡鹰报》办公室的桌边站起来,急急忙忙地从后门走出去。夜晚的空气很温暖,天有些阴,虽然还不到八点钟,办公室后面的小巷已经漆黑一片了。黑暗中几匹马拴在一个打进干硬的地面的木桩上。一只小猫从乔治·威拉德的脚边溜过去,奔进夜色中。年轻人感到有些紧张。这一整天他为了工作东奔西跑,忙得头晕目眩。在小巷里,他颤抖着,仿佛感到恐惧一般。
乔治·威拉德顺着黑漆漆的小巷往前走去,走得小心翼翼。温斯堡店铺的后门都开着,他能看清里面坐在灯下的人。在迈尔鲍姆杂货店,酒馆老板的妻子威利太太站在柜台边,胳膊上挎着一只篮子。店里的伙计锡德·格林正在接待她。他靠着柜台认真地说着什么。
乔治·威拉德蹲下身子,然后猛地一跳,越过从门口流出来的那片亮光。他在黑暗中朝前跑去。埃德·格里菲思酒馆后面,镇上的醉鬼老杰里·伯德躺在地上睡着了。跑着的小伙子被他摊开的双腿绊了一下。他吱吱嘎嘎地笑了起来。
乔治·威拉德正在冒险。他下了整整一天的决心,想把这场冒险进行到底,现在正在实施。他从六点钟开始就坐在报社办公室里琢磨这件事了。
还是没有作出决定。他那么一跳,迅速躲过正在印刷所看校样的威尔·亨德森,开始沿着小巷奔跑起来。
乔治·威拉德换了一条又一条街,避开路过的人。他在路上穿来穿去。经过路灯时就把帽子拉下来。他不敢想。他心里有些恐惧,不过这是一种陌生的恐惧。他害怕已开始的这场冒险被弄砸了,那样他会失去勇气打道回府。
乔治·威拉德看见路易丝·特鲁宁在她家的厨房里。她正借着一盏油灯洗碗。她就站在屋后小棚似的厨房的纱门后面。乔治·威拉德在一道尖桩栅栏前停住,想控制住颤抖的身体。他跟这场冒险活动的对象之间只隔着一块窄窄的土豆地。过了五分钟他才攒够勇气喊她。“路易丝,嗨,路易丝!”他叫道。叫喊声卡在喉咙里。他的声音变得沙哑。
路易丝·特鲁宁手里拿着洗碗布穿过土豆地走过来。“你怎么知道我会跟你一起出去?”她生气地说,“你怎么这么自信呢?”
乔治·威拉德没有回答。两人在黑暗中默默站着,中间隔着一道篱笆。“你先走吧,我爸爸在家。我一会儿就出来。你在威廉家的谷仓那儿等我吧。”
乔治收到路易丝·特鲁宁的一封信。那封信是早上送到《温斯堡鹰报》办公室的,很短。上面说:“如果你要我,我就属于你。”在黑暗中的篱笆边,她装得好像两人之间什么事儿也没有,他感到恼火。“她真是个神经病。天啊,她真是个神经病。”他沿着街道一边走一边咕哝,接着走过一大片迷蒙的玉米地。玉米已经长到同他肩膀一般高了,最近的一排就挨着人行道。
路易丝·特鲁宁从她家前门出来,还穿着洗碗时穿的那件格子衣服。她没有戴帽子。小伙子可以看见她握着门把站在那里跟里面的什么人说话,肯定是跟她爸爸杰克·特鲁宁。杰克老头是个半聋,她对着他大喊。门关上了,小街上的一切陷入黑暗和寂静之中。乔治·威拉德颤抖得比之前更厉害了。
乔治和路易丝站在威廉家谷仓的阴影中,谁也不敢说话。她不是特别漂亮,鼻子旁边还有一块黑斑。乔治想,她一定是收拾完厨房的什么锅后用手指蹭过鼻子。
乔治神经质地大笑起来。“天太热了。”他说。他很想抚摸路易丝。“我不太勇敢。”他想,寻思着哪怕碰一下那脏乎乎的格子衣服的褶皱也一定会带来非同寻常的快感。她开始找话说。“你以为你比我好吧。不说我也猜得出。”她说着向乔治挨得更近一些。
乔治·威拉德开始滔滔不绝地说起话来,他想起在街上碰到时这女孩眼底的神情,想起她写的信。犹豫消失了。城里流传的有关她的小道消息给了他信心。他开始像个男人一般,大胆而富有进攻性,心里对她的怜惜消失了。“噢,来吧,不会有事。谁也不会知道。别人怎么会知道呢?”他怂恿道。
他们沿着窄窄的砖铺的人行道往前走去,砖缝里长出高高的杂草。有的地方砖不见了,路砌得既粗糙又不规则。乔治握住她也很粗糙的手,心想这只手小得真让人舒服。“我不能再往前走了。”她说,声音平静而镇定。
他们走过小溪上的桥,又走过一块玉米地。过了小街尽头,到大路边的小径上后,他们不得不一前一后地走。威尔·奥弗顿的浆果田就在大路边,那儿放了一堆木板。“威尔想搭个木棚贮藏浆果。”乔治说,然后他们在木板上坐下来。
乔治·威拉德回到主街上时已经过了十点,天开始下雨。他从主街这头到那头,来回走了三趟。西尔维斯特·韦斯特的药店还开着,他走进去买了支雪茄。伙计肖特·克兰德尔送他到门口,他心里感到很舒服。两个人在药店的雨篷下站着谈了有五分钟的光景。乔治·威拉德感到心满意足。那种想跟人说话的欲望压倒了一切。他转过街角,向新威拉德旅店走去,同时轻轻地吹起口哨来。
到了温宁丝绸店旁边的人行道上,在一块贴着马戏团海报的大木板前,他不吹口哨了,站在黑暗中一动不动地凝神聆听,好像有什么声音在呼唤他的名字。接着他又神经质地大笑起来。“她在我身上什么也抓不着。没有人知道。”他固执地自言自语着,继续往前走去。
[book_title]虔诚Ⅰ
总有那么三四个老人在本特利农场的房屋前廊上坐着,或者在园子里信步闲走。其中三个是女的,都是杰西的姐姐。个个形容枯槁,说话有气无力。还有一个沉默寡言的老头,已白发稀疏,是杰西的叔叔。
这栋农房是用木头建的,木骨架上盖着一大块木板。其实它并不是一栋独立的房子,而是一连串随意联结起来的房子。里面的情形很让人吃惊。从起居室到饭厅得爬台阶,从这间屋子走到另一间屋子也总是要经过或上或下的台阶。吃饭时,这里就像一只蜂箱。完全静止片刻后,门纷纷打开。楼梯上响起脚步声、低低的咕哝声,人们从十几个阴暗的角落露出脸来。
除了已经提到的几个老人,本特利家的屋子里还住着其他一些人。有四个长工,一个被唤作考利·毕比大妈的照管家务的女人,还有一个叫伊莱扎·斯托顿的傻姑娘负责收拾床铺、帮着挤奶,另外还有一个在马圈里干活的男孩,最后是杰西·本特利本人,掌握一切的主人。
美国内战已经过去二十年了,本特利农场所在的俄亥俄北部地区已经开始走出早期的拓荒生活。那时候杰西就有了收谷机。他修建了时新的谷仓,依靠仔细铺筑的瓦沟解决了大部分土地的排水问题。然而想了解这个人,我们还得追溯到更早的年代。
到杰西那一辈时,本特利家族在俄亥俄北部已经生活了好几代。他们是从纽约州迁过来的,当时国家刚刚建立,土地价格还很低,他们从那时起就开始拥有土地了。长期以来他们跟其他所有中西部人一样,很穷。他们居住的地方森林茂密,到处是倒下的圆木和矮树丛。清理这些以及砍伐树木的工作漫长而艰辛,最后还要把树桩刨出来。铁犁划过田地时经常碰到藏在土里面的树根,石头遍地都是,低洼的地方又积水,青苗变黄,最后都病死了。
杰西·本特利的父亲和兄弟们获得这块土地的产权时,许多较为艰苦的清理工作差不多都已完成,但他们仍然固守传统,还像被驱策的牲口那样干活。其实他们的日子过得跟当时其他的庄户人家完全一样。春天以及冬天的很长一段时间,通向温斯堡的路都是一片泥泞。家里的四个年轻人整天在田里蛮干,他们大口吞咽着粗糙油腻的食物,晚上睡在铺着稻草的床上跟疲倦不堪的野兽一样。生活中充满了粗糙和野蛮的东西,他们自己看上去也一样粗糙和野蛮。星期六下午,他们坐着几匹马拉的三人座马车进城去。到了城里,他们就围着店铺里的火炉站着跟别的庄稼汉或者铺子老板聊天。他们都穿着工装,冬天就穿上厚大衣,上面溅满泥巴。他们伸出去取暖的手布满裂缝,肤色发红。对他们来说讲点话挺吃力的,所以多半时间他们都一言不发。他们买好肉、面粉、糖和盐,然后就走进温斯堡某家小酒馆去喝啤酒。在酒的熏陶下,他们天性中的强烈欲望,在那种英雄式的垦荒苦役中被压抑了很久之后,现在全释放出来了。这时,一种粗暴的、动物般的四溢的激情完全控制住了他们。在回家的路上,他们站在马车座上对着星空大喊大叫。有时他们会凶狠地打上一架,有时则放声高歌。有一次,一个年龄大些的名叫伊诺克·本特利的孩子用鞭柄将他们的父亲老汤姆·本特利打了一顿,打得老头看上去奄奄一息。伊诺克在马圈阁楼上的草堆中躲了好几天,打算一旦自己的一时冲动酿成谋杀的后果,就立刻逃掉。他全靠母亲送吃的才保住了一条命,母亲也向他提供伤者的情况。等没事了之后,他才从躲藏的地方出来,回去接着干清地的活儿,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内战使本特利家的命运发生了急剧的转变,最小的儿子杰西随之成长起来。伊诺克、爱德华、哈里、威尔,这几个本特利家的人全都应征入伍了,漫长的战争还没有结束,他们已全部阵亡。他们去了南方后,有段时间老汤姆设法经营这块土地,但并不怎么成功。四个儿子中最后一个死后,他叫人带话给杰西让他回来。
接着,母亲在病了一年后突然去世,父亲也随之一蹶不振。老汤姆提出卖掉农场搬到城里去。他整天摇着脑袋自言自语。田里的活儿都耽误了,杂草长得老高。他雇了几个人,但却使用不当。他们清早下地干活儿时,他就去林子里转悠,然后在一根木头上坐下。有时到了晚上他忘了回家,某个女儿只好去找他。
杰西·本特利回到农场后就开始管事。他才二十二岁,既瘦弱又敏感。他十八岁那年离家去上学,想当个学者,最后成为长老会的牧师。他少年时代在我们乡下被称作“孤僻的羊”,跟几位哥哥合不来。全家只有母亲理解他,可母亲现在死了。他回家接管农场时,农场的土地已经扩展到六百多亩。他想承担起四个强壮的哥哥的工作,温斯堡一带无论是乡下还是城里的人都在拿这件事说笑。
他们的看法理由充分。按那个年代的标准衡量,杰西长得一点儿都没有男子气概。他身材瘦小纤细,像个女人。而且,他忠实地坚守着年轻牧师的陈规,穿一件黑色长外套,打一条窄窄的黑领带。过了很多年,邻居们看到他仍觉得很有趣,见他娶了个城里女人,更觉得有意思。
事实上,杰西的妻子很快就殁了。这也许是杰西的过错。在内战过后那些艰苦的年月,俄亥俄北部农场那种地方是不适合柔弱的女人待的,而凯瑟琳·本特利就很柔弱。杰西对她很严厉,就跟对待自己周围的其他人一样。她尽力干些邻居的女人们都能干的活儿,杰西也由着她去做,从来不干涉。她帮着挤牛奶,还干一部分家务,给男人们收拾床铺、做饭。她这样起早贪黑地干了有一年时间,生了个小孩后就死了。
至于杰西·本特利——他虽然身体也很柔弱,但内心有种不会轻易被扼杀掉的东西。他长着一头棕色卷发和一双灰色的眼睛,有时目光严厉而直率,有时则游移不定。他不光身材纤细,而且个头矮小。他的嘴巴像个敏感并且意志十分坚定的孩子的嘴巴。杰西·本特利是个狂热之徒。他生性不合时宜,跟周围环境格格不入。为此他不仅自己备受折磨,也让别人跟着受罪。他想向生活索取的一切都没有得到,也不知道自己想要索取什么。他回到本特利农场,很快就让那里的每个人都有点怕他。妻子按理应该和母亲一样跟他亲近些,可是也害怕他。他回来两个星期后,老汤姆·本特利就把这里的所有权力移交给了他,自己退居二线。大家都有点退缩。虽然杰西年轻,缺乏经验,可是他有一套控制手下人的技巧。他干什么说什么都十分较真,弄得没人能理解他。他安排农场活计的方式是长工们闻所未闻的,只是整个活儿干得索然无味。如果事情做好了,那是他杰西的功劳,绝对不是因为手下这帮靠他吃饭的人。跟其他许多在较晚的时代来到美国这个世界的强壮男人一样,杰西只有一半是强壮的。他可以控制别人,却控制不了自己。这种与他的前任大相径庭的经营农场的方式对他来说很容易。他从上学的地方克利夫兰回家后,关起门什么人都不见,开始筹划起来。他不分白天黑夜地想着农场,因此成功了。他身边的其他人在农场上忙得四脚朝天,累得连思考的念头都没有,但思考农场的事,不懈地为它的成功而筹划,这对杰西来说是一种宽慰。在某种意义上,他充满激情的天性能从中获得部分满足。他一回家就在老房子一侧建了厢房,在朝西的大房间的一面墙上开了几个窗户,从那里可以望见仓院,另外还开了几个窗户,可以望见田野。他经常坐在窗边思考。一小时接一小时,一天接一天,他坐在那里凝视着土地,思索自己在人世间的新位置。他天性中那股能够燃烧一切的激情像火焰一般升起来,他的眼神变得更加严厉了。他要让自己农场的产量达到本州任何一个农场从来不曾达到的水平,然后他再去追求别的东西。就是内心这种无边的渴望使他的眼神游移不定,也让他在大家面前变得越来越沉默。他愿意付出更多的努力以获得宁静,但在内心他害怕自己无法获得那种宁静。
杰西全身充满了活力。他的小身体内凝聚了许多强壮男人的力量。在农场里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在学校里已经成为一个年轻人的时候,他总是活力充沛。在学校,他全身心地投入到对上帝和《圣经》的研究与思考中。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人的理解更深入了,开始觉得自己是个不同寻常、特立独行的人。他狂热地希望自己这辈子能成就了不起的事业。看着同龄人,发现他们生活得简直像木头,他无法忍受自己也变得像木头一般。虽然他全神贯注于自我和自己的命运,却对这样一个事实浑然不觉:妻子甚至在怀上孩子身子重了以后,还干着一个强壮女人的活儿,她是为他的事业而死的,尽管他无意残酷地对待她。当年迈的父亲受够了辛劳,把经营农场的权力交给他,似乎满足于爬到某个角落里等死的时候,他只是耸耸肩,把老人从自己的头脑中清除掉。
杰西坐在窗边凝望着传到自己手里的这块土地,想着自己的事儿。他能听见牲口棚里马踏步的声音以及牛群骚动的声音。远处的田野上,可以看见别的牛在青色的山坡上漫步。为他干活的长工们的声音从窗口传进来。牛奶房里传来傻姑娘伊莱扎·斯托顿搅拌牛奶的单调的嘭嘭声。杰西的思绪回到《旧约》时代拥有自己的土地和畜群的人们身上。他想起上帝怎样从天而降,跟他们说话,他希望上帝也留意到他并跟他说几句话。他期盼在自己的人生中品尝到曾降临在那些人身上的荣耀,这种狂热的孩子气的渴望紧紧地抓住了他。作为一个时常祷告的人,他大声对上帝讲出了他所渴望的,而他自己的声音又强化和激发了这种渴望。
“我是一种拥有这些土地的新的人,”他大声说,“请看看我,上帝啊,请你也看看我的邻居以及这里所有在我之前逝去的人!上帝啊,把我创造成另一个杰西,像那个古人一样,去统治人们,成为统治者之父。”(1)杰西越说越激动,跳起来在屋里走来走去。他在幻想中看见自己生活在古代,生活在古人中间。在他面前铺展开的土地有了某种深刻的意味,在他的幻想中,这块土地上居住着的是以他为始祖的新种族。在他看来,这个时代跟其他更遥远的时代一样,上帝挑选出一个仆人,借他的口说话,凭借神力创建王国,并且赋予人们的生活以新的动力。他渴望做这样的仆人。“我来到这片土地上是替上帝工作的。”他大声宣布,并挺直矮小的身体,感觉到标志上帝许可的光环之类的东西降临在自己头顶。
后来的人要理解杰西·本特利恐怕有点困难。最近五十年来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事实上是发生了一场革命。工业主义的到来,伴随而至的一切喧嚣和闹哄哄的事件,从海外来到我们当中的无数陌生的观念尖利的呼啸声,火车的来来往往,大城市的兴起,穿过田野和小镇的城际公路的修建,以及这些年汽车的出现,所有这一切极大地改变了我们中部人的生活方式和思维习惯。在我们这个时代,想象拙劣并且仓促写成的书籍每家每户都有。杂志的印数达几百万册,报纸到处都是。在我们这个时代,一个站在乡村店铺火炉旁边的农民,头脑中充斥的是满得快要溢出来的别人的句子。报纸和杂志把他弄得膨胀了起来。许多老式的带着美好的孩子气的天真的野蛮的无知现在永远消失了。火炉旁边的农民和城里人彼此称兄道弟,你要是听他讲话,会发觉他讲得跟我们最好的城里人一样流利,一样乏味。
在杰西·本特利的时代,在内战后那几年,整个中西部地区的乡村还没有变成这样。人们的工作太辛苦,累得什么都没力气读,也没有阅读印刷品的欲望。他们在田里干活儿时脑子里的思想模模糊糊不成系统。他们相信上帝以及上帝主宰他们生命的力量。礼拜天他们聚集在小教堂里聆听上帝的言语及其功业。教堂就是当时社会以及精神生活的中心。在这些人心目中,上帝的形象是十分高大的。
由于天生就是个想象力丰富并且内心有巨大渴望的孩子,杰西·本特利全心全意地信奉上帝。战争夺去他的兄长时,他从中看到的是上帝之手。父亲生病后不再照料农场,他把这也看作上帝的某种暗示。他在城里接到信后,在街上徘徊了一整夜思考这件事。他回到家里,把农场搞得有起色后,又经常在夜间出去散步,穿过森林,翻过小山,思考上帝。
他在散步时,他自己在神圣计划中的重要性在他头脑中日益增长。他变得贪婪起来,农场面积才六百英亩,这让他心急如焚。他跪在草地边一道篱笆的拐角处,把自己的声音送向寂静的天空,他抬头仰视,只见群星照耀着他。
父亲去世几个月后,妻子凯瑟琳随时可能生产。一天晚上,杰西离开家,散步走了很远。本特利农场坐落在瓦恩河流过的小山谷,杰西顺着河岸来到自己土地的尽头,接着穿过邻居的田地。他往前走着,山谷渐渐开阔,接着又变窄。大片绵延的田地和树林展现在他面前。月亮从他身后的云层里露出脸来,他爬上一座低矮的小山,坐下来思考。
杰西觉得,作为上帝忠诚的奴仆,他穿行经过的这一整片乡野都应该属于自己。他想到了死去的兄弟,抱怨他们不够卖力,没能获得更多。他眼前的小溪在月光下流过石头,他又开始想起那些像他一样拥有牛羊和土地的古人。
一阵半是恐惧半是贪婪的狂热冲动涌上杰西·本特利心头。他想起《圣经》故事中上帝怎样出现在另一个杰西面前,让他把自己的儿子大卫送到扫罗和以色列人在以拉谷跟非利士人作战的地方去。(2)杰西脑子里产生了一个念头,所有俄亥俄瓦恩河谷拥有土地的农民都是非利士人和上帝的敌人。“有可能,”他自言自语道,“他们中间会出现一个人,类似来自迦特的非利士人哥利亚,把我打败,把我所有的财产全都夺去。”他在幻想中体会到那种令人厌恶的恐惧感,他想大卫到来之前压在扫罗心头的感觉一定就是这样。他跳起身,开始在黑夜中奔跑,一边奔跑一边呼唤着上帝。他的声音传到遥远的小山那边。“主耶和华啊,”他喊道,“今晚赐我一个儿子在凯瑟琳的子宫里吧。请让您的仁慈降临在我身上。赐我一个儿子也叫大卫,他会帮助我最终从非利士人手中把所有这些土地夺回来,并且让他们转而为您服务,在人间建立您的王国。”
————————————————————
(1) 《圣经》中以色列人的领袖大卫王的父亲名杰西。
(2) 扫罗是《圣经》中大卫王之前的以色列人的王。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在以拉谷的这场大战在《圣经·旧约·撒母耳记上》第十七章中有记载。下文的哥利亚乃是此次战斗中非利士一方出阵挑战的人。
[book_title]虔诚Ⅱ
俄亥俄温斯堡的大卫·哈代是本特利农场的主人杰西·本特利的外孙。十二岁那年他回到本特利农场来住。母亲路易丝·本特利,就是那天晚上杰西穿过田野呼喊着请求上帝赐给他一个儿子时来到人世的那个女孩,在农场长大成人,嫁给了温斯堡的年轻人约翰·哈代,后来约翰成了银行家。路易丝和丈夫过得并不开心,大家都觉得问题出在她身上。她是个瘦小的女人,长着一双眼神锋利的灰眼睛和黑头发。她小时候就动辄发脾气,不生气的时候也常常闷闷不乐,一言不发。在温斯堡人们传说她酗酒。她的银行家丈夫精明谨慎,想方设法讨她欢心。开始赚钱后,约翰在温斯堡榆树街给她买了栋很大的砖房,他也是小城第一个雇人给妻子赶车的人。
但路易丝还是难得开心。她会突然陷入一种半疯狂状态,有时什么话也不说,有时又大吵大闹。她生气时就胡乱骂人和尖叫。有一回,她从厨房抄起一把菜刀,威胁要丈夫的命。她曾经故意放火烧房子,并且常常在自己屋里一躲好几天,什么人也不见。她生活得像个隐士,关于她的传闻很多。传说她服用麻醉剂,还说她躲起来不见人是因为常常喝得大醉,没法掩饰。有时在夏天的午后,她会走出屋子坐上自己的马车。她不让车夫跟着,自己拿着鞭子,驾着车飞速穿过街道。如果行人挡了路,她会让车子一直朝前冲去,惊恐万状的行人只有尽全力逃跑的份。人们觉得她好像是故意要来轧他们。她用鞭子抽打着马背,横冲直撞地拐过几个弯,穿过几条街,朝乡村驶去。在乡村的大路上,直到房屋都退出了视野,她才让马慢下步子,自己那狂野、不顾一切的情绪才慢慢消散了。接着她开始沉思默想,嘴里喃喃地说着什么。有时她会流泪。回到镇上后,她又狂暴地赶着车穿过寂静的街道。要不是由于她丈夫的影响和人们心中对他的敬意,她早就被镇上的警察逮捕过不止一次了。
年幼的大卫·哈代就是在这所房子里跟着这个女人长大的,完全可以想象得出他的童年不会有多少欢乐。那时他还太小,对人还没有自己的看法,但有时候,对这个做母亲的女人没有点明确的态度也很难。大卫永远是个安静规矩的孩子,有很长时间温斯堡人认为他有点像傻瓜。他的眼睛是棕色的,他孩提时养成了一种习惯,可以长久地盯着某件东西或某个人看,而神情却像根本没在看似的。当他听见妈妈声音嘶哑地叫喊,或者无意中听见她斥责父亲时,他就很害怕,会跑开躲起来。有时找不到藏身之地,他会不知所措。他把脸对着一棵树,如果在屋里就对着墙壁,然后闭上眼睛,尽量什么也不去想。他有大声自言自语的习惯,很小的时候,他内心就常常弥漫着静谧的忧伤。
有时大卫去本特利农场看望外祖父,这种时候他会感到全然的满足和快乐。他常常想,要是永远不再回到城里就好了。有一次,他在农场待了很长时间,回到家里时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在他心中留下了难以抹去的印象。
大卫跟着一个长工回到城里。那人忙着办自己的事儿,把孩子丢在哈代家那条街的顶头。那是一个秋天的傍晚,天空布满乌云。大卫忽然想干点什么。他实在无法忍受再次回到父母的房子里,忽然冲动地决定逃走。他想回农场找外祖父,可是又迷了路,一连几个小时,他在乡间公路上一边哭一边无目的地乱走,心里很害怕。天开始下雨,天空闪着电光。孩子的想象力被激发出来,他幻想在黑暗中看见听见了什么奇异的东西。他相信自己是在无人进入过的可怕的虚空中行走奔跑。他周围的黑暗仿佛没有边际。风吹着树枝,声音十分恐怖。当一群马出现在那条路上时,他吓得爬到一道篱笆上。他奔跑着穿过一片田野来到另一条路上,跪下摸着柔软的泥土。如果没有外祖父的身影——在黑暗中他害怕自己永远找不到外祖父了——这个世界就是纯粹的虚空了。一个正从城里往回赶的农民听见了他的叫喊声,又把他带回了父亲的家,他疲惫和激动得连自个儿身上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
大卫的父亲是偶然知道他失踪的。他在街上碰到本特利农场的那个长工,才知道儿子到城里来了。小孩没有回家就是警报信号,约翰·哈代和城里的几个人赶忙到田野里寻找。温斯堡大街小巷都在传说大卫被绑架了。他到家时屋里没有灯光,可是妈妈却不知从什么地方出现,急切地把他搂在怀里。大卫觉得她忽然间变成了另一个女人。他难以相信会发生这么令人惊喜的事。路易丝·哈代亲手把他疲倦稚嫩的身体洗干净,给他做饭。她没让大卫上床,等他穿上睡衣,她吹灭灯,坐在椅子里搂着儿子。整整一个小时她坐在黑暗中搂着自己的孩子,不停地低声说着什么。大卫搞不懂是什么让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他觉得,母亲那总是露出不满意的表情的脸现在变得那么宁静美好,他以前从未见过。他哭起来,妈妈把他搂得更紧了。她不停地说着,声音不像跟丈夫说话时那样沙哑和尖锐,而是像雨落在树上。一会儿有人到门口报告说没找到孩子,她把孩子藏起来,让他别吭声,直到她把他们打发走。大卫觉得这一定是妈妈和城里那些人在跟他玩一场游戏,于是高兴地笑起来。他忽然觉得在黑暗中迷路以及感到恐惧完全算不了什么。他想,要是知道在昏暗的长路尽头能看到妈妈突然变得这么可爱,就是再来一千次这种可怕的经历,他也心甘情愿。
少年时代即将结束的那几年间,大卫很少见到妈妈,妈妈成了一个不过是曾经跟他一起生活过的女人。他仍然无法把妈妈的形象从头脑中抹去,随着他年龄的增长,她的样子变得愈加清晰。十二岁那年,他搬到本特利农场去住。老杰西进城来一个劲儿地请求由自己来照管孩子。老人挺兴奋,拿出一副非办成不可的样子。他到温斯堡储蓄银行办公室跟约翰·哈代交涉,接着两个人又回到榆树街家里去跟路易丝谈。他们满以为她会找麻烦,其实不然。她很平静,杰西解释了一番自己应尽的责任,又罗列了一通孩子在野外和乡下安静的老房子里生活的好处,她点头同意了。“那儿的气氛还没有因为我的存在遭到破坏。”她生硬地说,晃着肩膀好像又要发脾气了。“那地方挺适合小男孩待着,虽然永远不适合我,”她接着说道,“你永远别想让我回去,当然你家的空气对我也不好,就像渗到我血液里的毒汁,不过对孩子另当别论。”
路易丝转身走出房间,撇下两个男人尴尬地默默无语地坐在那里。之后她一如既往在自己房间待了好几天。甚至孩子的衣服都收拾好了,孩子被带走了,她也没露面。失去儿子后,她的生活发生了突然的变化,她好像不那么爱跟丈夫吵架了。约翰·哈代心想这种转变真是太好了。
年轻的大卫去了本特利农场跟着杰西生活。老农民的两个姐姐都还活着,也住在那所房子里。她们都很怕杰西,有他在一旁时很少说话。那个年轻时因一头火红色头发而出名的女人天生是做妈妈的料,孩子就由她照顾。每天晚上孩子上床后,她就走进他的房间,坐在地板上一直等到他睡着。孩子昏昏欲睡的时候,她的胆子也大起来,开始轻声诉说,以致他后来以为自己在做梦呢。
她低声亲昵地唤着他的名字,他梦见妈妈来看他,梦见妈妈变了,变得永远跟他跑丢的那天晚上一样。他的胆子也大起来,伸出手轻抚坐在地板上的女人的脸,她简直高兴死了。大卫来了以后老屋子里每个人都高兴起来。杰西那么厉害和顽固,搞得屋里的人都怯生生地不敢说话,这种气氛没有因为女孩路易丝的降生而消散,显然却被大卫的到来一扫而光。好像上帝怜悯这人,赐给他一个儿子。
这个自称是整个瓦恩河谷上帝唯一的忠实奴仆的人曾请求上帝让凯瑟琳生个男孩,以这种方式给他发出许可的暗示,现在开始以为自己的祈祷终于有了回应。虽然当时他才五十五岁,但样子却像有七十岁,加上整日思考和筹划,他显得憔悴不堪。他扩张田产的奋斗成功了,河谷一带没几块田产不属于他,但是在大卫到来之前,他仍然未能摆脱深重的失望感。
两种影响同时在杰西·本特利身上起着作用,终其一生,他的心灵都是这两种力量斗争的战场。第一种是他心中旧的东西。他想做上帝的仆人,而且想做上帝子民的领袖。晚上他在田野里狂奔,在森林中穿行,这让他跟大自然挨得更近,在这个充满宗教激情的男人身上,一些力量奔涌而出,想与大自然的力量相融合。凯瑟琳生了个女孩而不是男孩,这令他感到失望,就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猛击了一下,多少压制了一点他唯我独尊的气焰。他仍然相信上帝随时可能从风中或云朵中显身,但他再也不奢望被选中了。不过他仍在为此祷告。有时他彻底表示怀疑,觉得上帝已经遗弃了这个世界。他抱怨命运没有安排自己生活在一个更淳朴更温和的时代,那时,人们会在天空某朵奇异的云朵的召唤下离开土地和家园,走进旷野去创造新的民族。在日夜操劳以求农场有更多收获、扩大田产的同时,他后悔没有利用自己充沛的精力去修建庙宇、杀戮异端,并且在一般的意义上在人间光大上帝的声名。
除了这个,杰西还渴望其他东西。他是在美国内战后那几年成熟起来的,跟那个时代所有的人一样,受到在现代工业主义开始兴起的那些年深刻地影响了这个国家的那些思潮的影响。他开始购买机械,这些机械让他雇更少的人就可以把活儿干完。他有时想,自己要是再年轻些,就彻底放弃农场去温斯堡办机器制造厂。杰西养成了阅读报纸和杂志的习惯。他发明了一台用铁丝制作篱笆的机器。他隐隐约约地意识到,他过去一直在心中营造的那种古代的时空氛围与别人头脑中正在形成的东西格格不入。世界历史上最物质化的时代开始了,战争不用擎着爱国主义的旗帜就可以打起来,人们将忘掉上帝而只关注道德标准,对权力的欲望将替代服务的意愿,美在人类聚敛财富的可怕失控的潮流中将被遗忘殆尽,这一切正在杰西这位上帝的仆人以及他周围的人面前展开。内心的贪婪刺激着他想做比经营农场来钱更快的生意。好几次他去温斯堡跟女婿约翰·哈代谈这件事。“你是个银行家,你会碰到我永远碰不到的机会。”他眼睛里闪烁着光泽,“我一直在想,国内将兴起一些了不起的行当,可以赚到我没法想象的大钱。你已参与其中。真希望我再年轻些,有你这样的机会。”杰西•本特利在银行办公室里走来走去,情绪越来越激动。他一度面临瘫痪的威胁,现在身体左侧还有些不灵便,讲话时左眼皮一抽一抽的。他驾车回家时天已漆黑,星星都出来了,更加难以找回过去的感觉,难以感到一个亲近、有形的上帝就在头顶的天空,随时可能伸出手抚摸他的肩膀,指定由他完成某项英雄的使命。杰西的注意力被报纸和杂志上登的故事吸引住了,那些买卖人几乎毫不费劲就能发财。大卫的到来使他重获动力,恢复了从前的信仰,他似乎觉得,上帝终于关爱自己了。
生活开始以无数新鲜而愉快的方式向待在农场的大卫呈现出来。周围所有的人对他都那么好,大卫原本安静的性格变得开朗起来,跟别人在一起时经常出现的胆怯和犹豫消失了。在马圈里、田野上奔跑了一整天,或者跟外祖父坐上马车从这个农场转悠到另一个农场,到夜里上床睡觉的时候,他多么想拥抱屋里的每个人。如果每天晚上都过来坐在他床边地板上的女人雪莉·本特利没有立刻过来的话,他会爬上楼梯顶大喊,稚嫩的声音回荡在寂静已久的窄窄的走廊上。早晨醒来后他安静地躺在床上,窗外传来的声音让他喜悦不已。想起温斯堡家里的生活以及妈妈那经常让他发抖的愤怒的声音,他就不寒而栗。在乡下,所有声音都让人感到愉快。当他在黎明时分醒来时,屋后的麦场也醒了。屋里的人们弄出各种响动。一个长工戳着傻姑娘伊莱扎·斯托顿的肋骨,她大声咯咯地笑着。不远处的田里,一头牛叫了几声,圈里的牲口都响应一般叫起来。马圈门口,一个长工大声跟他正在收拾的马儿说着话。大卫从床上蹿起来跑到窗前。所有这些人都让他感到兴奋,他想,不知道妈妈此时正在城里的家中干什么。
他从窗口无法直接看到麦场,长工们现在都汇集在麦场上做早晨的杂活儿,然而他可以听得见人们的吵闹声和马的嘶叫声。有人笑时他也跟着笑。他把身子探到大开的窗户外面,看到果园里一头肥胖的母猪正在闲荡,身后跟着一串小猪仔。每天早晨他都要数一数猪。“四、五、六、七”,他慢慢地数着,同时沾湿手指在窗台上划下一道道直线当记号。接着大卫又跑回去穿裤子和衬衣,心里涌起一股要冲出屋子的强烈念头。每天早晨他都会很响地冲下楼梯,管家考利大妈说他简直想把屋子弄塌。他跑过长长的旧房子,身后响起一串砰砰的关门声,他来到麦场上,带着好奇和期待的表情四处张望。就好像前一晚这里有可能发生了什么大事。庄稼汉们都望着他笑。亨利·斯特雷德老头每天早上都讲同样的笑话,从杰西开始掌权时他就来了,而在大卫来之前他从不开玩笑。大卫觉得那些笑话很有意思,就拍手大笑。“喔,来这儿瞧瞧,”老头喊道,“杰西外公的白母马撕破了它的黑筒袜。”
漫长的夏季,杰西每天都驾着马车依次巡视瓦恩河谷的田产,他的外孙跟着他。他们坐在一辆舒适的四轮轻便马车里,一匹白马拉着车,老人摸着稀疏的白胡子,自言自语地讲着他们经过的这些田地的增产计划,以及上帝在人们的一切计划中扮演的角色。有时他望着大卫开心地微笑,接着很长时间又好像忘记了孩子的存在。现在,他一天比一天更频繁地想起当初从城里回来依靠土地谋生时装满他心灵的那些梦想。一天下午,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梦想中,把大卫吓坏了。他想让这孩子当见证人举行一个仪式,结果招来一场意外,差点毁了他们之间正在发展的亲密关系。
杰西和外孙在离家好几英里的山谷中赶着车前进。有片森林一直延伸到路边,瓦恩河穿过森林,从石头上蜿蜒而过,向远方的一条河流去。整个下午杰西都在沉思默想,现在开始说话了。他想起自己因为担心某个巨人会来打劫财产而心惊胆战的那个夜晚,又想到他跑着穿过田野呼喊着要个儿子的那个夜晚,他激动得快要疯了。他勒住马下了车,让大卫也下来。两个人翻过一道篱笆沿着河岸向前走去。孩子没有注意外祖父在嘀咕些什么,只是在他身边奔跑着,心里好奇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一只兔子突然蹿出来,然后跑进了树林里,他高兴得手舞足蹈。他看着高大的树木,很遗憾自己不是个小动物,能毫不害怕地爬到树梢。他弯腰捡起一颗小石子扔了出去,石子越过外祖父的头顶落进一片灌木丛中。“醒来吧,小动物。爬到树尖上吧。”他尖叫着说。
杰西·本特利低着头从树下走过,心里激动得快要沸腾了。他的郑重感染了大卫,这孩子安静下来,略微有点警惕。老人灵感突发,觉得他现在可以从上帝那儿得到一句话,或者从天空中获得一个暗示,他觉得,在这人迹罕至的林中空地上,一个孩子和一个男人跪在那里,他期待已久的奇迹几乎必然会降临。“那个大卫,父亲叫他投奔扫罗时,他正在这样的地方牧羊呢。”他含含糊糊地说。
他粗暴地抓住孩子的肩膀,跨过一根倒在地上的木头,走到林中一块空地上,然后跪下来大声祷告。
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惧涌上大卫心头。他蹲在一棵树下看着眼前跪在地上的这个老人,自己的膝盖开始发抖。他觉得这里不光只有外祖父和他两个人,还有别人。那个人可能会伤害他,不仅粗暴,而且还很危险和残忍。他开始哭起来,捡起一根小小的树枝紧紧地攥在手中。杰西原本在全神贯注地沉思冥想,这时突然起身朝他走来,大卫越来越恐惧,最后全身都摇晃起来。树林中,一种紧绷的寂静弥漫在一切事物之上,突然,老人嘶哑固执的声音划破了这寂静。他一把抓住孩子的肩膀仰天大叫。他整个左脸剧烈地抽搐着,抓着孩子肩膀的手也在抽搐。“请给我一个暗示吧,我主,”他喊道,“我跟这孩子大卫就站在这里。请从天空显身于我,让我得睹您的圣容。”
大卫恐惧地哭叫着从紧紧抓住他的手中挣脱,跑出了森林。他完全无法相信这个仰着头对着天空嘶哑地叫喊着的人就是他的外祖父。这个人根本不像外祖父。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发生什么奇怪而可怕的事情了,由于某种奇迹,一个陌生而危险的人物附到这个善良的老人身上了。大卫不停脚地往山坡下方奔去,边跑边哭。他跌倒在一个树桩上磕到了脑袋,他爬起来想要继续跑。脑袋伤得很重,于是他立刻又倒了下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最后杰西把他搬上马车,他醒来后发现老人的手正轻轻地摸着他的头,这时恐惧才消失了。“快带我走,后面的林子里有个可怕的人。”他肯定地说,杰西凝望着树梢上方,嘴里又开始呼唤上帝。“我所做的你不赞同。”他轻声说,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句话。车子飞快地沿着大路奔驰,杰西抱着大卫,孩子受伤流血的脑袋轻轻地靠在他的肩膀上。
[book_title]屈服
路易丝·本特利做了约翰·哈代的妻子后跟丈夫住在温斯堡榆树街的一栋砖房里。她的故事跟误解有关。
要理解路易丝这样的女人并且让她的生活过得称心如意,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这得写上好几本有思想的书,周围的人也得过有思想的生活。
路易丝是一个天生柔顺又操劳过度的母亲和一个易冲动、严厉、爱幻想的父亲所生,后者对她的出生并不欢迎。她从孩提时起就有些神经质,属于那种过于敏感的女人,稍晚些时候,在工业主义的浪潮中,这种女人将大量涌现。
她小时候住在本特利农场,那时就不爱说话并且喜怒无常。她渴望爱胜过这个世界上其他任何东西,但并未如愿。她十五岁时到温斯堡的艾伯特·哈代家去住,哈代开了一家卖马车和货车的店铺,还是城里教育局的委员。
路易丝进城到温斯堡中学念书,住在哈代家,因为艾伯特·哈代和她父亲是朋友。
哈代,这位温斯堡的车商,跟那个年代的其他人一样热衷于教育这个话题。他在这个世界上走出自己的路来,靠的可不是从书本上学到的东西,但他相信如果自己再懂些书本知识的话会干得更出色。不管谁到店里来,他都跟人说这个。他在家里一个劲儿地唠叨这个话题,全家都烦透了。
他有两个女儿,还有一个叫约翰的儿子,女儿们不止一次威胁说要彻底离开学校。作为一项原则,她们在班上仅仅维持着能免于受罚的成绩。“我讨厌书,讨厌任何一个爱书的人。”两个女孩中小一些的哈丽雅特愤恨地说。
路易丝在温斯堡和在农场一样不幸福。多年来,她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去闯荡世界,她把搬进哈代家看作迈向自由的重要一步。每当想到这件事,她就觉得小城所有的人一定都快乐、有活力,不管男人女人都生活得幸福自由,友谊与爱情的给予和获得感觉就像一阵风拂过脸颊那样。经历过本特利家沉默而且毫无欢乐可言的生活后,她梦想踏进那种温暖而又跃动着生命与真实气息的空气中。在哈代家,也许路易丝本可以得到某种她极其渴望的东西,但她刚到小城就犯了一个错误。
路易丝在学校相当用功,遭到哈代家两个姑娘玛丽和哈丽雅特的憎恶。她会在农场待到开学那天才回来,而且对这两个女孩的感受毫无觉察。她很怯生,刚来的头一个月没有交到一个朋友。每个星期五下午,农场雇的人就驾车到温斯堡把她接回家过周末,所以她从来没有跟城里的人一起度过周末。她既难为情又孤独,只好一直用功学习。玛丽和哈丽雅特觉得,她好像有意拿自己的优秀成绩跟她们过不去。路易丝渴望表现出色,她想回答老师在班上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她站起来又坐下,眼睛亮闪闪的。当答出班上其他同学都回答不了的问题时,她脸上会露出开心的微笑。“瞧,我替你们答出来了,”她的眼睛似乎在说,“你们不必烦恼。我会回答所有的问题。只要我在这里,大家就不用担心这种事。”
晚上,吃过晚饭后,艾伯特·哈代开始表扬路易丝。有个老师对她评价很高,他听了很高兴。“嗯,我又听到表扬了,”他开始说道,严厉地盯着自己的女儿们,然后微笑着转向路易丝,“又有一个老师告诉我路易丝功课很出色。温斯堡人人都对我讲她有多聪明。我真羞愧,他们可不这样说我女儿。”这位商人站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点燃了晚上抽的雪茄。
两个女孩一个看着另一个,厌倦地摇摇头。看她们无动于衷,父亲发火了。“我告诉你们,你们两个得认真想想这事了,”他喊道,怒目凝视着两个女儿,“美国正在发生一场巨变,学习是今后出人头地的唯一希望。路易丝是个有钱人家的女儿,可是却一点都不耻于学习。看看人家,你们应该感到羞耻才对。”
哈代从门口的架子上拿下帽子,准备出去消磨掉这个黄昏。他在门口站住,回过头投来两道愤怒的目光。他的样子凶狠极了,吓得路易丝跑回到楼上自己的房间。两个女儿开始谈起自己的事来。“听我说,”他怒吼道,“你们的脑子都太懒了。你们对教育这么冷淡,会影响你们的性格。你们将来不会有什么出息的。记着我的话——路易丝已经远远超过了你们,你们永远赶不上了。”
这个商人心烦意乱,走出屋子来到街上,气得直发抖。他边走边小声咒骂着什么,但走到主街上时气就全消了。他上前去跟别的商人和进城的农民聊聊天气或庄稼,然后就把女儿们的事全忘在脑后了,即便想起来也只是耸耸肩。“唉,行了,女孩子毕竟是女孩子。”他像个哲人似的喃喃自语。
路易丝下楼来到两个女孩坐着的房间,她们决定谁也不理她。到这儿第六周后,大家对她仍旧冷冰冰的,她伤透了心,一天晚上,她忽然哭起来。“别嚎了,回你自己房间看书去。”玛丽·哈代刻薄地说。
路易丝住的那间屋子在哈代家的二楼,窗户下面是个果园。屋里有个火炉,每天晚上,年轻的约翰会抱来一些柴放在靠墙的一个箱子里。她到这里后第二个月就放弃了跟哈代家的姑娘交朋友的希望,一吃过晚饭就回自己屋里去。
她心里开始琢磨跟约翰·哈代交朋友。他抱着柴进来时,路易丝假装忙着做功课,其实在热切地观察他。约翰把柴放进箱子转身出去时,她低着头脸都红了。她竭力想说点什么,可最终什么也说不出口,等约翰走了后,她又气愤自己怎么如此愚蠢。
这个乡下姑娘一门心思想接近这个年轻人。她想,在小约翰身上也许能找到自己一直在人群中寻找的那种品质。她觉得自己跟这世界上其他所有人之间仿佛横亘着一堵墙,她生活在对其他人而言肯定是完全开放并且容易理解的温暖的生活内圈的边缘。她被一种想法抓住了:需要一次大胆主动的行动让自己跟其他人的关系来点明显的变化,她觉得采取这种行动会让自己进入一种全新的生活,就像一个人打开一扇门走进一个房间。她白天黑夜都在考虑这件事,虽然她热烈渴望的这件事那么温暖亲密,但还没有明确地跟性欲联系起来。它的轮廓还不那么清晰,她注意到约翰·哈代这个人仅仅是因为他就在身边,并且不像他的姐妹那样对她不客气。
约翰的姐妹玛丽和哈丽雅特都比路易丝大,关于这个世界的某一方面的知识,她们要比她懂得多。她们过着跟所有中西部小城镇的年轻女孩一样的生活。那个年代,年轻姑娘都不会去东部上大学,社会阶层的概念几乎不存在。一个雇工的女儿的社会地位和农场主或商人的女儿一样,还没有出现有闲阶层。一个女孩或者是“漂亮的”或者是“不漂亮的”。如果是个漂亮女孩,就会有个年轻人在星期天或者星期三晚上到家里来看她。有时她会跟她的男孩去跳舞或参加教友联谊会。有时就在家里约会,会客室被留给他们,不会有人闯进来打搅。两个人在房门紧闭的屋里坐上好几个小时。有时把灯光调暗,两个年轻男女开始拥抱,脸庞发烧,头发变得凌乱。一两年后,如果他们内心的冲动足够强烈持久了,两人就会结婚。
来到温斯堡后的第一个冬天,有天晚上路易丝经历了一次冒险,这助长了她打破和约翰·哈代之间那堵墙的欲望。那是星期三,刚吃过晚饭,艾伯特·哈代就戴上帽子出去了。年轻的约翰抱来木柴放到箱子里,“你真用功,是吧?”他笨拙地说,路易丝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就走了。
路易丝听见他走出屋子,有种疯狂的欲望想追上去。她打开窗户探出身子轻轻地喊道:“约翰,亲爱的约翰,回来,别走开。”天空阴云密布,她在黑暗中看不远,但在等待的时候却觉得听见什么人踮着脚尖穿过果园,发出轻微的声响。她害怕了,迅速关上窗户。她在房间里来来回回走了一个小时,激动得浑身发抖,最后再也忍受不了这样的等待,蹑手蹑脚走进过道,下了楼来到一间对着客厅、如同壁柜的屋子。
路易丝决心要采取在自己心中盘桓了好几星期的果敢行动。她相信约翰·哈代就藏在窗下的果园里,她决定找到他,告诉他她希望他靠近,搂她在臂弯里,向她倾诉他的心思和梦想,也倾听她的心思和梦想。“在黑暗中讲出来要容易得多。”她自言自语地说,站在黑暗的小屋里摸索着房门。
接着路易丝忽然意识到房子里不止她一个人。门另一边的客厅里一个男人的声音在轻声说着什么,房门打开了。一个年轻人搂着玛丽·哈代出来,走进黑暗的小屋,路易丝刚刚来得及躲到楼梯底下的小房间里。
路易丝在黑暗中坐在地板上听了一个小时。不用玛丽·哈代说一句话,这个来与她消磨黄昏的年轻人的热情已经把男女间的知识传给了这位乡下姑娘。她把脑袋埋在胸前,整个人几乎蜷成了一个小球,纹丝不动地待在那里。她觉得神灵是出于某种奇怪的冲动赋予了玛丽·哈代这种了不起的才能,她还无法理解,这个比她大点的女人为什么要那么坚决地抵抗。
那个年轻人搂住玛丽·哈代亲吻。她一边挣扎一边笑,他反而搂得更紧了。这场搏斗持续了一个小时,然后两人又回到客厅,路易丝悄悄地爬上楼梯。“我希望你们出去时小声点,千万别打搅那小耗子学习。”她听见哈丽雅特对姐姐说,当时她就站在楼上过道里自己的门口。
路易丝给约翰·哈代写了一张纸条,那天深夜,屋里所有的人都睡了之后,她悄悄下楼把纸条塞进他的门底下。她担心如果不马上办完这件事,自己就会再也鼓不起勇气。她在纸条上尽可能把自己想要的讲得清清楚楚。“我要有个人爱我,我也想爱一个人,”她写道,“如果你就是我的那个人,我要你晚上去果园,在我窗户下面弄出点声音来。从棚子上爬下来见你,对我来说很容易。我一直在想这件事,假如你要来,就快点来吧。”
很长一段时间,路易丝都不清楚她给自己找情人这种大胆的尝试会导致什么后果。在某种意义上,她还不清楚自己是否希望约翰过来。有时她觉得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接吻就是人生的全部秘密,接着一股新奇的冲动涌上来,她害怕极了。古往今来的女人那个不变的渴望抓住了她:被拥有。然而她对生活的概念还很模糊,以为仅仅让约翰的手包住自己的手就可令自己心满意足。她不知道约翰是否理解这个。第二天,在饭桌旁,艾伯特·哈代说话时两个女孩一边小声嘀咕一边笑。她不敢看约翰,只好盯着桌子尽可能快地吃完,然后逃走。晚上,她待在外面,直到确信约翰把柴放进她房间走了后才回去。经过几个晚上的凝神静听,她从果园的黑暗中没听到任何呼唤声,她伤心得快要疯了。她确信没有办法突破那堵把她隔离在人生欢乐之外的墙壁了。
送出纸条两三个星期之后的一个星期一的晚上,约翰·哈代来找她。路易丝已经彻底放弃了他会来的念头,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听到来自果园的呼唤。前面那个星期五晚上,一个长工驾着车接她回农场过周末,她出于冲动做的那件事连她自己都感到震惊。当约翰站在楼下的黑暗中轻声不停地呼唤她的名字的时候,她在屋里走来走去,不明白是什么新奇的冲动导致她干出这么荒唐的事情。
农场那个长工是个年轻小伙子,长着一头黑色鬈发,星期五来接她时晚了些,他们在黑暗中坐着车回家。路易丝心里装满了关于约翰·哈代的想法,她很想说说话,可这个乡下小伙子特别拘谨,什么也不愿说。她开始回忆童年时代的孤独,并且痛苦地想起近来所感受到的新的尖锐的孤独。“我恨一切人,”她忽然大喊道,接着开始激烈地攻击,搞得这位护送者很害怕,“我恨父亲,也恨哈代老头。”她大声激烈地说,“我到城里来上学,可我也恨这个。”
路易丝转过头把脸颊靠在长工的肩膀上,这让他更害怕了。她朦朦胧胧地希望长工能跟那个和玛丽站在黑暗中的年轻人一样,伸出手臂抱住她,吻她,可是这个乡下小伙子只有吃惊的份儿。他抽了马一鞭子,然后开始吹起口哨来。“路太不平了,是吧?”他大声说。路易丝气得伸手抓过他头上的帽子扔到路上。他从车上跳下来去捡,路易丝把他丢在那里,自己驾车走了,剩下的一段路他只好走回去。
路易丝·本特利要约翰当自己的情人——这并不是她想要的,然而这个年轻人却这样理解她的举动,再说她又是那么焦急地还想实现别的,也就不抗拒了。几个月后两人都害怕她会怀孕,就在某个傍晚去县政府登记结婚了。他们在哈代家住了几个月,然后自己买了房子。头一年,路易丝极力想让丈夫理解导致她写下那张纸条的那种朦胧而无法捉摸的渴望,那种至今没有得到满足的渴望。她一次又一次蹭进他的怀抱想讲出来,但没有一次成功。他头脑中自有一套关于男女爱情的观念,因此并不听而是开始吻她的嘴唇。最后她心里乱得都不想接吻了。她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当那场使他们手忙脚乱地迈入婚姻的恐慌后来被证实毫无道理时,她气极了,说了许多让人伤心的恶毒言语。儿子大卫出生后她也不抚育,也不知道究竟想不想要这个孩子。有时她一整天都跟孩子待在屋里,走来走去,偶尔也轻手轻脚地靠近他,温柔地抚摸一下,有时则不想看到或靠近这个降临到家里的小生灵。约翰·哈代责备她冷酷时,她就哈哈大笑。“这是个男孩,无论怎样都将得到他想要的。”她尖声说,“如果是个女孩,我一定会为她做任何事。”
[book_title]恐怖
大卫·哈代长成一个十五岁的高个男孩时,跟妈妈一样,干了件改变他一生方向的冒险的事,这件事把他从这个安静的角落推向了外面的世界。生活环境的外壳破碎了,他被逼着向前走去。他离开温斯堡之后那儿的人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他失踪后,妈妈和外祖父相继离世,父亲变得非常富有。他花了很多钱设法寻找儿子,不过我们的故事不讲这个。
那是本特利农场某个不寻常的年份的深秋时节。各处的庄稼都获得丰收。那年春天,杰西买下瓦恩河谷一块狭长的黑色沼泽地的一部分。他低价弄到这块地,但花了一大笔钱进行改良。挖了很多大水沟,铺了几千块瓦片。附近的农民对这项花费直摇头。有几家还嘲笑杰西,等着看他由于这场冒险栽个大跟头。不过老头子仍旧一声不响地干着活儿。
地里的水排干后,他种上卷心菜和洋葱,邻居们又开始嘲笑了。但是收成好得不得了,而且卖出了好价钱。杰西这一年赚到的钱就足够他支付修整土地的全部花费,余款还能再买两块地。他高兴得要命,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接管农场以来,他第一次在工人们面前露出了笑脸。
杰西买了许多新机器来降低劳动成本,把那片肥沃的黑色沼泽地的剩余部分也买了下来。一天,他去温斯堡给大卫买了辆自行车和一套新衣服,还给了两个姐姐一笔钱,让她们去克利夫兰参加宗教集会。
那年秋天,霜冻到来时瓦恩河沿岸森林里的树木叶子都变成了金褐色,大卫不上学的时候每时每刻都在野外玩。每天下午,他一个人或者跟别的孩子一起去林子里捡野果。别的乡下孩子——大多是本特利农场工人的儿子——都有枪,他们扛着枪去打兔子和松鼠,但大卫不跟他们一起去。他自己用橡皮筋和带杈的木棍做了一把弹弓,一个人出去捡果子。他在漫游中浮想联翩。他想自己快长大成人了,不知今后该干什么好,还没等理出个头绪,这些念头就溜走了,他又变成了一个小孩子。一天,他打死了一只坐在矮树枝上冲着他唧唧叫的松鼠。他拿着松鼠跑回家。杰西的一个姐妹把这个小动物给煮了,他吃得津津有味。他把鼠皮钉在一块木板上,用一根绳子从卧室的窗口吊下去。
这件事给他的心灵带来了新的转折。从那以后,他每次进树林口袋里都揣着弹弓。他会花好几个小时瞄射他想象出来的躲在褐色树叶中的动物。这时快要成年的念头没有了,他更愿是个冲动的少年。
一个星期六的早晨,他兜里揣着弹弓,肩上背着袋子,正要出发去树林,外祖父拦住了他。老人的眼神显得紧张严肃,这种眼神总让大卫有点儿害怕。这样的时候杰西·本特利的目光往往不会朝前直视,而是游移不定,似乎什么也没在看。他和其他一切事物之间似乎隔着一道看不见的幕布。“我要你跟我一起去,”他简短地说,目光越过孩子的头顶望着天空,“今天我们有重要的事情要干。你要愿意,可以带上果子袋。不碍事,反正我们要进林子。”
杰西和大卫坐在那匹白马拉着的旧马车里,从本特利家的院子出发了。他们默默地走了很长一段路,然后在一块草地边上停下,一群羊在那儿吃着草。那只倒霉的小羊就在这群羊中。大卫和外祖父抓住这只小羊紧紧地绑住,它那样子就像一只小白球。然后他们继续赶路,这时杰西让大卫抱住小羊。“我昨天就看见它了,于是开始琢磨我很久以前就想做的那件事。”他说道,游移不定的目光再次越过孩子的头顶。
丰收年带给这个农民的狂喜过去后,另一种情绪开始主宰他。他很长时间内心充满谦恭和虔诚的感觉。晚上他又独自出去散步,思考关于上帝的事。他独自散步时又把自己与古人联系起来。在星空下,他跪在潮湿的草地上大声祈祷。他决心像《圣经》故事里随处可见的那些人物一样,向上帝献祭。“我的庄稼大获丰收,上帝也赐给我一个叫大卫的男孩,”他低声说,“也许我早就该干这件事了。”他很遗憾,应该在女儿路易丝出生之前就有这种念头,当他在树林中那个有点僻静的地方架起一堆柴禾时,心里无疑是这样想的。他要拿这只小羊的身体作祭品。上帝将会显灵,给他一个指示。
他愈来愈多地琢磨这件事的同时也想到了大卫,那种强烈的自怜感部分地被淡忘了。“孩子到了开始考虑进入人世的时候,那种指示将会跟他有关,”他很肯定地认为,“上帝会给他开辟一条道路。他会告诉我,大卫将在人世获得何种位置,以及什么时候起程。毫无疑问,孩子应该在现场。如果我足够幸运,上帝的某个天使将会现身。大卫将看到上帝昭示给人类的美丽与荣耀。他也会从此成为上帝真正的臣民。”
杰西和大卫默默地沿着公路往前赶。到了杰西之前向上帝祷告因而吓着外孙的地方,车子停了下来。这个清晨原本阳光明亮,令人愉快,但现在一阵冷风吹来,云遮住了太阳。大卫看到这个他们曾经来过的地方,害怕得开始发抖。他们在桥边停住,一条小溪从林中流出。他真想从车上跳下来逃走。
一打逃跑计划从大卫脑海掠过,但当杰西勒住马,翻过篱笆走进林子时,他一直跟在后面。“这种担心太愚蠢了。不会出事的。”他抱着小羊往前走时心里说道。他紧紧抱在怀里的小羊那种无助的神情给了他勇气。他能感觉到小家伙心跳得很快,比他的还快。他敏捷地跟在外祖父后面,解开了紧紧捆绑着小羊四条腿的绳子。“如果出了什么事,我们就一块儿逃跑。”他想。
他们离开大路在林中走了很长一段之后,杰西在一片树林环绕的空地上站住了,这块空地是从小溪边延伸过来的,长满了小灌木。他还是沉默不语,但马上架起一堆柴禾迅速点着。大卫抱着小羊坐在地上。他想象老人的一举一动都有某种深刻的含义,同时他愈来愈害怕。“我要把羊血泼到孩子头上。”杰西嘴里咕哝着,这时柴禾疯狂地燃烧起来,他从口袋里取出一把长刀转过身快步穿过空地朝大卫走来。
恐怖攫住了大卫的灵魂。他感到毛骨悚然。有一瞬间他呆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身体僵住了,接着猛然跳起来。他的脸色变得跟羊毛一样苍白,小羊发觉自己被放开了,开始朝山下跑去,大卫也跑了起来。恐惧使他跑得像飞一样快。他发疯似的越过矮灌木丛和倒下的木头。他边跑边伸手从口袋里掏出打松鼠的弹弓。他跑到小溪边,清浅的溪水流过石头,他冲进水里回头张望,只见外祖父手里高举着大刀还在追赶,他毫不犹豫地捡起一块石头装到弹弓上。他用尽全力把厚厚的橡皮筋往回拉,石头呼啸着从空中飞过。杰西被打中了。他完全忘了孩子的存在,继续追赶着小羊。石头恰好打在他的脑袋上。他呻吟了一声向前扑过来,几乎就倒在孩子脚边。大卫看见他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像是死了,恐惧感增强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最后恐惧变成了一种疯狂的恐慌。
他大叫一声,转身哭泣着跑出了树林,身体不停地抽搐。“我不在乎——我杀了他,可我不在乎。”他哭着说。他一个劲儿地奔跑时忽然打定主意再也不回本特利农场或温斯堡了。“我杀死了那个上帝的仆人,现在我要像个男人那样自己去闯世界。”他坚定地说,然后停止奔跑,迅速来到一条大路上,那条路顺着蜿蜒的瓦恩河穿过田野和森林通向西边。
杰西·本特利在小溪边吃力地挪动着身子。他呻吟着睁开了眼睛。他一动不动地躺了很久,一直凝视着天空。最后他站起身,头脑一片茫然。孩子不见了,他并不吃惊。他坐在路边的一根木头上开始思考上帝。这就是人们从他那里听到的一切。每当有人提到大卫的名字,他就茫然地凝视着天空说,是上帝的使者带走了孩子。“都是因为我太贪慕荣耀才会这样。”他断然说道,而且不愿就这件事再多说什么。
[book_title]异想天开的人
他跟妈妈住在一起。他妈妈是个了无生气、沉默寡言的女人,皮肤是那种不同寻常的灰白色。他们住的那栋屋子矗立在瓦恩河与温斯堡主街交叉处再过去一点的小树林里。他叫乔·韦林,父亲在社会上有些名望,既是律师又在哥伦布市(1)当州议员。乔本人身材矮小,性格不像小城里其他任何人。他像一座沉寂上一段又忽然喷发的微型火山。不对,不像这样,他更像一个患有癫痫的人,同伴和他走在一起时会感到害怕,因为这种病会突然发作,让他顷刻间陷入一种怪异可怕的生理状态,眼睛上翻,大腿和胳膊抽搐不止。他就像这样子,不同的是突然来造访乔·韦林的是一种精神性的而非生理性的东西。他经常被各种念头所困扰,处于某个念头带来的痛苦中时会变得难以控制。成串的语词从他的嘴角滚落。他的唇边挂着一种奇特的微笑。牙齿的金镶边闪闪发光。他会随便抓住身旁的某个人就开始讲起来。这个人就别想着逃走了。他激动不已,呼出的气息都喷到别人脸上了,眼睛死死盯着对方,发抖的食指敲打着人家的胸脯,强迫别人听他讲。
那时美孚石油公司还不像现在这样用大货车和运货卡车给用户送油,而是送到杂货店和五金铺之类的地方。乔是美孚公司驻温斯堡以及铁路沿线另几个城镇的代理。他的任务是收货款、开订单,再做些别的事情。这份工作是他那当议员的父亲给找的。
乔·韦林出入温斯堡的各种店铺,既沉默寡言又过分客气,一门心思忙着自己的生意。人们看向他的眼神里既有好笑又有戒备。大伙儿都等着他突然发作,又随时准备跑开。尽管他那突发性抓人的举动完全伤不到人,人们还是不可能一笑置之。其中有种征服的力量。乔执着于某个念头时是势不可当的。这时他的人格会变得顶天立地,压倒跟他说话的人,把他扫荡掉,把站在那儿淹没在他声音里的所有人都扫荡掉。
西尔维斯特·韦斯特的药店里站着四个人在谈论赛马。韦斯利·莫耶的那匹雄马托尼·蒂普即将参加六月份在俄亥俄的蒂芬举办的赛马会,都说它将遭遇竞赛生涯以来最难应付的对手。据说波普·吉尔斯这位了不起的骑手将亲自出马。托尼·蒂普能否成功的疑虑沉重地悬浮在温斯堡的上空。
乔·韦林走进药店,粗暴地推开纱门,眼神奇怪而专注。他一把抓住埃德·托马斯,这人认识波普·吉尔斯,托尼·蒂普有多大胜算,他的意见很有参考价值。
“瓦恩河涨水了!”乔·韦林喊道,神色就跟斐迪庇第斯报告马拉松战役中希腊人得胜的消息一样。他的手指有节奏地敲击着埃德·托马斯宽阔的胸膛。“水面离特鲁宁桥只有不足十一英寸半了。”他继续说道,出言飞快,齿缝里嘘嘘作响。这四个人脸上露出无可奈何的厌烦神色。
“我说的全是事实。是有根据的。我从辛宁五金店买了把尺子,回去量过。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们知道都十天没下雨了。一开始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各种念头在我脑子里进进出出。我想到了地下水和泉水。我的思想一直钻到地下,想探个究竟。我坐在桥板上挠头。天上没有云,一丝也没有。你走出去到街上看看就知道了。那会儿没有一丝云。现在也没有。我不想隐瞒任何事实。那会儿西边靠近地平线那里有一片云,可是还没人的巴掌大。
“我并不觉得那片云与河水上涨有什么关系。你瞧,事情明摆着。你们知道我有多困惑。
“接着我想到了这是为什么。我笑了。你们也会笑的。当然啦,是梅迪纳县在下雨。有意思吧?我们就算没有火车、邮政、电报,也能知道梅迪纳县上空在下雨。那儿是瓦恩河的发源地。谁都知道。古老的小瓦恩河给我们带来各种讯息。真有意思。我笑了。我觉得应该告诉你们,挺有意思吧?”
乔·韦林转身走出门去。他在门口站住,从口袋里掏出一本书,用一根手指点住其中一页。他又沉浸在美孚石油公司代理的职责中了。“赫恩杂货店的煤油不多了,我得去看看。”他嘴里含含糊糊地说,然后沿着街道匆忙向前走去,一路上不停地向两边的行人客气地鞠躬。
乔治·威拉德为《温斯堡鹰报》出去采访时被乔·韦林拦住了。乔很羡慕这孩子。他觉得自己天生是做报社记者的料。“毫无疑问,我应该干这行才对。”他这样宣称,把乔治·威拉德拦在多尔蒂饲料店前的人行道上。他的眼睛开始闪光,食指开始颤抖。“当然,我在美孚石油公司挣得更多,我只想告诉你,”他补充道,“我一点都不想跟你过不去,可是我也应当干你这行才对。我可以在业余时间干。我会到处跑,发现那些你永远看不到的东西。”
乔·韦林越说越激动,把乔治逼得背靠饲料店的墙站着。他好像陷入了沉思,眼珠子转过来转过去,一双瘦弱的手神经质地抚弄着头发。他笑容满面,牙齿金光闪烁。“拿出你的笔记本来,”他命令道,“你兜里带着一个小便笺本吧!我知道你带着。好了,你记吧。我是前几天想到这个的。我们来谈谈腐朽。什么是腐朽?是火。火烧掉了森林和其他一切。你从没想到过吧?当然不会想到。这人行道、这饲料店、街那边的树——全都着火了。全都在燃烧。你瞧,腐朽永远在进行中。它不会停息。水和油漆都阻止不了。如果那件东西是铁的,会怎么样?你瞧,它会生锈。那也是火在起作用。整个世界都在燃烧。以这个作为你文章的开头吧。用大写字母突出‘世界着火了’。人们会刮目相看。会说你真聪明。我不在乎。我不忌妒你。我恰好凭空想到这个点子,我能把一张报纸办得活起来,你得承认这点。”
乔·韦林飞快地转过身,迅速走开了。他走了几步后又停住回过头来。“我会经常跟你联系的,”他说,“我会让你成为一个好记者。我应该自己办份报纸,这才是我该干的事。我会创造出奇迹。谁都知道这点。”
乔治·威拉德在报社干了一年,期间乔·韦林经历了四件事。母亲去世了,他搬到新威拉德旅店去住,他开始谈恋爱,他发起成立了温斯堡棒球俱乐部。
乔想当教练,于是就发起成立了棒球俱乐部,他在那个位置上开始赢得小城人的尊敬。“他真了不起,”乔的棒球队赢了梅迪纳县的棒球队后,大家都这样称赞他,“他使每个人都团结起来,你瞧瞧他。”
在棒球场上,乔·韦林站在一垒旁,激动得全身发抖,所有球员都不由自主热切地看着他。对方投球手完全被搞糊涂了。
“嗨!嗨!嗨!嗨!”他兴奋地喊叫着,“盯着我!盯着我。看我的手指!看我的手!看我的脚!看我的眼睛。我们大伙齐心协力!看着我!一切听我的指挥!配合我!配合我!看着我!看着我!看着我!”
温斯堡队的跑垒员们站在垒上,乔·韦林如蒙神助。跑垒员们都盯着这个人,离垒、前进、后退,都只在转瞬之间,就好像被一根看不见的绳子串成了一串。对方的球员也看着乔。他们都看呆了。过了片刻,像要打破悬在头上的魔障似的,他们开始胡乱投球,而温斯堡队的跑垒员们在教练一连串野兽般的呼喊声中迅速跑到头了。
乔·韦林的恋爱事件让整个温斯堡激动不已。一开始人人都在悄悄议论,然后摇摇头。人们想笑,可是笑得很勉强,不自然。乔爱上了萨拉·金,一个愁眉苦脸的瘦女人,跟父亲和哥哥住在温斯堡公墓大门对面的一栋砖房里。
父亲爱德华和哥哥汤姆在温斯堡人缘都不好,大伙儿说他们既骄傲又危险。他们是从南方什么地方搬到温斯堡来的,在特鲁宁山上经营着一家苹果酒作坊。据说汤姆·金来温斯堡之前杀过人。他二十七岁,经常骑一匹灰色的矮种马在城里四处游荡。他留着一撮黄色胡子,长得盖住了牙齿,手里老握着一根样子邪恶的粗拐杖。有一次他用拐杖打死了鞋商威恩·波西家的一条狗,那条狗站在人行道上朝他摇尾巴,结果他一拐杖就给打死了。后来他被抓起来罚了十块钱。
老爱德华·金身材矮小,在街上从别人身边走过时会发出一阵古怪的、让人很不舒服的笑声。他笑的时候喜欢用右手搔左胳膊肘。他的外衣袖子因为这个习惯都快磨破了。当他走在街上,一边神经质地左顾右盼一边大笑,那样子似乎比他沉默寡言、一脸凶相的儿子还要危险几分。
萨拉·金开始在晚上出来跟乔·韦林散步时,人们都惊讶得直摇头。她高大、苍白,眼睛下边有两团黑色。这一对在一起显得特别滑稽。他们从树底下走过,乔在讲着什么。乔热烈急切的爱情独白从公墓墙边的黑暗中或者山上自水厂那儿向上延伸至集市广场的浓重树影中传出来,在店铺里流传。站在新威拉德旅店吧台旁边的人笑着谈论乔的恋爱。笑声过后人们不说话了。温斯堡棒球队在他的经营下赢了一场又一场,小城的人开始敬重起他来。人们感觉这将是场悲剧,大家都等待着,神经质地笑着。
一直等到某个星期六下午,乔·韦林和两个金终于在新威拉德旅店乔·韦林的房间会面了,这让对此盼望已久的小城人激动不已。乔治·威拉德见证了这场会面。事情的过程是这样的:
晚饭后,年轻的记者走进自己屋子时看见汤姆·金和他父亲在乔那间若明若暗的屋子里坐着。儿子手提粗拐杖坐在门口。老爱德华·金神经质地来回走着,用右手搔着左胳膊肘。过道里空空荡荡,没有一点声响。
乔治·威拉德走进自己房间在桌子旁边坐下。他想写点什么,但手抖得握不住笔。他也紧张地来回踱步。乔治跟温斯堡其他人一样对这件事颇感困惑,不知道做点什么才好。
七点三十分,天色正迅速变得浓重,乔·韦林沿着火车站的月台向新威拉德旅店走来。他抱着一捆草。虽然乔治·威拉德恐惧得浑身发抖,但看到这个身手敏捷的小矮个抱着草沿着月台半跑过来时,他仍然觉得好笑。
乔治躲在乔·韦林和两个金谈话的房间外面的过道里,在恐惧和焦灼中浑身打战。先是一句咒骂,接着传来老爱德华·金神经质的傻笑,然后里面沉默下来。现在,乔·韦林的声音突然迸发出来,清晰而尖锐。乔治·威拉德笑了起来。他明白了。跟扫荡所有站在他面前的人时一样,乔这时正以海啸般的语言让房间里的两个男人俯首称臣。过道里的这位倾听者走来走去,满心惊讶。
房间里的乔·韦林根本不在乎汤姆·金嘟嘟囔囔的威胁。他完全沉溺在思索之中。他关上门,点上灯,把那捆草铺到地板上。“我又有新想法了,”他严肃地宣称,“我要去告诉乔治·威拉德,让他写篇文章登在报上。我很高兴你们过来。我希望萨拉也来。我一直想去你们家给你们讲讲我的一些想法。都很有意思。萨拉不让我去。她说我们会吵起来。真是太蠢了。”
乔·韦林在这两个满脸困惑的男人面前快步走来走去,他开始解释。“你们可别搞错了,”他大声说道,“这可是件大事。”声音兴奋得有些刺耳。“你们只要听我说下去,肯定会觉得有意思。我知道你们会。想想这个——想想那些小麦、玉米、燕麦、豌豆、马铃薯,全被某种奇迹一扫而光。现在我们在这里,你瞧,在这个县。我们周围筑起了一道高高的篱笆。我们不妨这样假设。谁也无法翻越这道篱笆,地上所有的果子都烂了,除了这些野生的东西,这些草,什么都没剩下。我们就这么玩完了吗?我问你们,我们就这么玩完了吗?”汤姆·金吼了一声,接着房间里寂静了片刻。乔又毅然开始阐述自己的思想。“有一段时间会很难过。我承认。我不得不承认。绕不过去。我们将为此忍受痛苦。不止一个胖子的肚皮会瘪下去。但这些打不倒我们。我敢说不会。”
汤姆·金善意地笑着,爱德华·金颤抖的、神经质的大笑声响彻整个旅店。乔·韦林急不可耐地接着往下说:“我们会重新开始,你瞧,种植新的蔬菜和水果。要不了多久,我们就会重新得到失去的一切。注意,我不是说新事物会跟旧事物完全一样。不会的。也许它们要更好,也许好不到哪儿去。有意思吧?你们可以想想这事。你们的脑筋开始动起来了吧?”
房间里安静下来,接着再次传来老爱德华·金神经质的大笑。“说来,我倒希望萨拉也在这儿,”乔·韦林大声说,“我们去你们家吧。我要把这个告诉她。”
房间里传出椅子刮擦地板的声音。于是乔治·威拉德回到自己屋里。他从窗户探出头去,看见乔·韦林跟两个金沿着街道向前走去。汤姆·金为了跟上这个小个子男人,不得不大步往前。他边走边斜着身子倾听,显得非常专注和着迷。乔·韦林又兴奋地讲了起来。“就拿乳草来说吧,”他喊叫道,“乳草可能很有价值,对吧?简直让人难以置信。我要你们想想这事。我要你们两个想想这事。你们瞧,会出现一个新的蔬菜王国。有意思吧?这个想法妙不可言。等会儿你们见到萨拉,她会理解这个想法的。她会觉得有意思。萨拉总是对各种想法感兴趣。比起萨拉来,你们可没那么聪明,不是吗?当然。你们知道这点。”
————————————————————
(1) 美国有好几个哥伦布市,此处当指俄亥俄的首府。
[book_title]冒险
乔治·威拉德还是个小孩子时,艾丽斯·欣德曼已经是个二十七岁的女人了。她从未离开过温斯堡。她在温宁丝绸店工作,跟妈妈住在一起,妈妈有了第二个丈夫。
艾丽斯的继父是个马车油漆匠,非常贪酒。他的故事说来挺怪异,值得改日讲一讲。
二十七岁的艾丽斯个儿挺高,有点瘦弱。她脑袋硕大,罩住了整个身子。她的脊背有点儿驼,头发和眼睛都是棕色的。她很文静,但在平静的外表下涌动着一股永不衰竭的激情。
艾丽斯十六岁那年,还没开始到店里上班的时候,曾经跟一个年轻人有过关系。这个年轻人叫内德·柯里,比她大些。跟乔治·威拉德一样,他曾在《温斯堡鹰报》工作过,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几乎天天晚上去看艾丽斯。两个人一起在树下散着步穿过小城的街道,讨论今后的生活打算。那时艾丽斯很漂亮,内德·柯里拥抱她,吻她。他兴奋起来,开始说些自己并不想说的话,艾丽斯多么渴望有某种美丽的东西走进贫乏的生活,于是也激动起来,开始诉说。她生活的外壳,她生性中全部的羞怯和保守被打碎了,任由爱情的激流裹挟着她向前。她十六岁那年深秋,内德·柯里打算去克利夫兰,他想在那里的一家城市报社找个差事,然后在这个世界上出人头地,艾丽斯想跟他去。她用颤抖的声音讲出了自己的想法。“我想工作,你也能工作,”她说,“我不想让你负担不必要的花费,那会妨碍你的发展。暂时别娶我。不结婚我们照样可以生活在一起,可以住在一起。我们就是住在一个屋子里,别人也不会说什么。大城市谁也不认识我们,不会有人注意我们的。”
内德·柯里被小情人的这份决心和无畏弄得不知所措,同时也被深深地打动了。他本想只让这个姑娘做他的情人,现在却改变了主意。他要保护她,关心她。“你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严厉地说,“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做那样的事。我一找到好工作就回来。眼下你得先待在这儿。这是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
离开温斯堡去大城市开创新生活的前一天晚上,内德·柯里去找艾丽斯。他们在街上走了一个小时,然后在韦斯利·莫耶车店租了辆马车去郊外兜风。月亮出来了,他们谁也不说话。为离别的悲伤所支配,这个年轻人忘记了自己关于爱护女孩的决定。
他们在延伸到瓦恩河岸边的那片大草地附近下了马车,两个人在暗淡的光亮中开始亲热起来。午夜时回到城里,两人都挺兴奋的。看不出未来会有什么事把刚才发生的奇妙和美丽抹杀掉。“我们从此永远不分离,无论发生什么都在一起。”分开时,内德·柯里在女孩父亲的门口说道。
这位年轻的记者在克利夫兰的报社没有找到工作,于是去了西部的芝加哥。有一阵子他感到很孤独,几乎天天给艾丽斯写信。后来他被大城市的生活俘虏了,开始交结朋友,寻找新的乐趣。在芝加哥,他住的那栋房子里有好几个女人。其中一个让他动了心,他就逐渐淡忘了温斯堡的艾丽斯。有一年年底,他不再给她写信,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只有一次,他确实想起了她,那时他正感到孤独,或者是走进某个城市公园看见月光照耀着草地,就像那天晚上照耀着瓦恩河边的草地一样。
在温斯堡,那个被他爱过的姑娘已经长成女人了。二十二岁那年,经营马具修理铺的父亲突然去世。这个马具匠人是个老兵,几个月后妻子收到一笔遗孀抚恤金。她用最初的这笔钱买了台织机,干起了纺织地毯的活儿,艾丽斯也在温宁丝绸店找到一份工作。好几年过去了,无论什么都没法让她相信内德。柯里再也不会回到自己身边。
艾丽斯很高兴有份工作,因为店里每天周而复始的辛苦让她觉得等待的时间似乎不那么漫长和乏味。她开始攒钱,心想等攒够二三百块就去城市里寻找自己的情人,试试人在那里能不能赢回他的感情。
艾丽斯并不想拿月光下草地上发生的那件事埋怨内德·柯里,但却感觉自己永远不会嫁给另外一个男人了。对她来说,把她仍然觉得只属于内德的东西交给别人,似乎想想都可怕。别的年轻人想吸引她的注意时,她完全无动于衷。“我现在是他的妻子,将来也是,不管他是否回来。”她轻声自言自语。她一心想实现独立自主,可并不能理解现在的时髦观念:女人自己主宰自己,不管给予还是索取都是为了她自己的目的。
艾丽斯在丝绸店里从早上八点干到晚上六点,每周有三个晚上,要回店里从七点待到九点。随着时光的流逝,她越来越孤独,开始玩些孤独者经常玩的游戏。每到夜里,她上楼回到自己房间跪在地板上祈祷,诉说想讲给情人的那些话。她开始依恋那些没有生命的东西,因为那是她自己的,她不能容忍任何人碰她房间里的家具。攒钱最初是为了去大城市寻找内德·柯里,计划幻灭后她还是坚持攒下去。这已经成了她的一个习惯,即便需要买件新衣服,她也舍不得。有时在店里,阴雨霏霏的午后,她会拿出银行存折,打开在眼前,花几个小时幻想不能实现的美梦——攒够了钱,用利息来支撑自己和未来丈夫的生活。
“内德喜欢到处旅游,”她想,“我会给他创造这个条件。有一天我们结了婚,我可以把我们两个人的钱都存起来,我们会变成有钱人。然后我们可以一块儿周游世界。”
一星期又一星期变成一月又一月,再变成一年又一年,艾丽斯仍在丝绸店里等待和梦想着情人回来。她的老板是个装着假牙的白发老头,嘴唇上垂着一抹稀疏的白胡子,不爱说话。有时遇到下雨的日子,或者冬季主街上狂风怒吼,好几个小时过去了,没有一个顾客进来。艾丽斯把货物规整了又规整。她站在店铺的窗户前面,从那儿可以望见空荡荡的主街,她想起跟内德·柯里散步的那天晚上他说过的话:“我们从此永远不分离。”那句话在这个成熟女人的心中反复回荡着。泪水涌进她的眼眶。有时老板出去了,她一个人待在店里,她就伏在柜台上哭泣。“噢,内德,我在等你啊。”她一遍又一遍轻声地说。与此同时,她隐隐觉得他永远也不会回来了,这种恐惧在她心里变得越来越强烈。
春天的雨已经结束,漫长炎热的夏天还没有到来,这段时间,温斯堡周围的乡野令人心旷神怡。小城位于开阔的田野中间,田野边缘是一片片赏心悦目的树林。树林里有许多隐蔽幽静的角落,那是星期天下午情侣们常去坐坐的地方。从树林里望出去,可以看到田地,看到农民在谷仓边干活儿,或者是人们在路上赶着车来来往往。城里传来钟声,偶尔会有一列火车经过,远远地看上去像件玩具。
内德·柯里离开后好几年,艾丽斯从没在星期天跟别的年轻人去过树林,但是内德走了两三年后的一天,她感到孤独得实在无法忍受,于是穿上最好的衣服出去了。她找到一个小小的隐蔽之所坐下,从那儿可以望见小城和一溜田地。对于衰老和被遗忘的恐惧煎熬着她的心。她坐在那里心神不安,于是又站起来。她眺望着远处的大地,某种东西,或许是表现为四季流转不止的生命永不停息的感觉,让她缅怀起已经消逝的岁月。想到青春的美丽和清新已然离自己而去,她感到一阵恐惧的战栗。她第一次觉得自己被欺骗了。她并不怪内德·柯里,然而也不知道该怪谁。一丝悲哀掠过心头。她跪下想要祈祷,然而说出来的却是抗议。“那样的事不会降临到我身上了。我永远不会找到幸福了。我干吗要对自己撒谎呢?”她哭着说,随之生出一种古怪的轻松感,她第一次尝试面对已经成为她日常生活组成部分的恐惧。
艾丽斯·欣德曼二十五岁那年发生了两件事,打破了她沉闷平淡的生活。妈妈嫁给了温斯堡漆车匠布什·米尔顿,她自己成了温斯堡卫理公会教徒。她参加教会是因为害怕孤独。妈妈的再婚加强了她的这种孤独感。“我现在又老又古怪。就算内德回来了也不会要我。他生活的那个城市人们永远年轻。有那么多事情要做,他们没有时间变老。”她面带一丝残忍的微笑对自己说。她决心结识各种各样的人。每到星期四晚上,店铺关门后她就去教堂的地下室参加祈祷会,星期天晚上则出席一个叫埃普沃思联合会的组织的聚会。
当那个药店职员,一个名叫威尔·赫尔利的中年人,也是卫理公会教徒,提出送她回家时,她没有拒绝。“当然我不会让他经常来找我的,不过他要是隔很长时间来看我一次,那也不坏。”她对自己说,仍然决心对内德·柯里忠贞不贰。
艾丽斯在不知不觉中努力重新把握生活,起初只是微弱的尝试,后来慢慢下定了决心。她总是默默地走在那个药店职员身旁,但有时在黑暗中,两个人一起拘谨地散步时,她会伸出手轻轻碰碰他大衣的褶皱。走到妈妈家门口要分手时,艾丽斯没有直接进屋,而是站了一会儿。她想叫住药店职员,请他陪自己在房前门廊的黑暗中稍微坐一会儿,可是又怕他不懂自己的意思。“我需要的不是他,”艾丽斯心想,“我只是不想太孤独了。如果我不注意,会变得不习惯跟人相处的。”
二十七岁那年初秋,一种强烈的不安抓住了艾丽斯。她实在忍受不了继续跟药店职员相处。那天晚上他来找她散步,她把他打发走了。她的思绪变得异常活跃,白天在店里站了好几个小时,很累,回到家爬上床,却怎么也睡不着。她凝视着黑暗。就像一个小孩从长长的睡眠中苏醒过来,她的想象在房间里游走。在她内心深处,有一种幻想欺骗不了的东西,它向生活要求某种确定无疑的答案。
艾丽斯抓起一只枕头紧紧顶住胸脯。她从床上起来摆弄一条毯子,使它在黑暗中看起来像一具躺在被子里的人体,她跪在床边抚摸着它,嘴里一遍又一遍轻声低语,好像在吟唱一首歌的副歌。“为什么不发生点事情啊?为什么我一个人孤单地留在这里?”她喃喃地说。虽然她偶尔会想起内德·柯里,但再也不指望他了。她的欲望变得越来越模糊。她不想要内德或别的任何人。她渴望被人爱,需要某种东西来响应内心越来越响亮的呼唤声。
后来,某个雨夜,艾丽斯干了件冒险的事。这事让她感到恐惧和混乱。九点钟她从店里回来,发现屋里空荡荡的。布什·米尔顿进城了,妈妈去邻居家了。她上楼走进自己房间,在黑暗中脱光衣服。她在窗前站了会儿,听着雨滴敲打着玻璃,接着一股奇怪的欲望袭上心头。她甚至都没停下来想想自己到底想干吗就跑下楼去,穿过黑乎乎的屋子,向雨中奔去。当她在房前的小草坪上站住时,感觉到湿冷的雨水打在身上,一种在街上裸体奔跑的疯狂欲望让她难以自持。
她想雨水会对自己的肉体产生神奇美妙的效果。很多年了,她不曾有过如此充满活力和勇气的感觉。她想跳跃,想奔跑,想呼喊,想找到另一个孤独的人,并且拥抱他。房前的砖路上有一个人正跌跌撞撞地往家走。艾丽斯开始奔跑起来。一种狂野和绝望的感觉抓住了她。“我才不管他是谁。他也是一个人,我要靠近他。”她想。也没停下来思考一下自己的疯狂举动可能会产生什么后果,她就轻声开口了。“等等!”她喊道,“别走开。不管你是谁,请你一定等等。”
人行道上的那个人停住脚侧耳倾听。这是个老头,而且有点聋。他把手放在嘴边大喊。“什么?你说什么?”他喊道。
艾丽斯倒在地上,躺在那里发抖。那人走了,想到自己竟然做出这种事,她恐惧得不敢站起来,用双手和膝盖爬过草坪朝屋子的方向移动。回到屋里后,她闩上门把梳妆台搬过来堵在门口。她的身体像打寒战般抖起来,手抖得都穿不上睡衣。她上床后把脸埋进枕头里伤心地哭起来。“我这是怎么了啊?我差点干出一件可怕的事。”她想,然后把脸转向墙壁,开始努力强迫自己勇敢地面对这样一个事实:许多人必须孤独地活着以及死去,即使在温斯堡也是如此。
[book_title]高尚
如果你在城市生活过,夏天的午后在公园散步时你可能看到过一种模样怪异的大猴子,蜷在铁笼的一角眨着眼睛,眼睛下面的皮肤丑陋、松弛、无毛,下体一片亮紫。这种猴子可是货真价实的怪兽。它丑陋至极却因此具有了一种反常的美。孩子们站在笼子前都被迷住了,男人们则带着厌恶的表情转身走开,女人们会逗留片刻,大概是努力想要记起她们的哪位男性伙伴跟这家伙隐隐约约有些相似吧。
如果你早年曾是俄亥俄温斯堡城的居民,这头笼中兽对你来说就没有什么神秘可言了。“它很像沃什·威廉斯,”你会说,“它坐在角落里的样子,太像夏天的晚上老沃什关好办公室的门出去坐在车站广场草坪上消磨时光的样子了。”
温斯堡的电报员沃什·威廉斯算得上小城最丑陋的东西。他肚腹宽广,脖子纤细,双腿瘦弱。整个人脏兮兮的,身上没有一块干净地方,甚至连眼白看上去也脏脏的。
我讲得太着急了。沃什也并非哪儿都不干净。他对手就很爱惜。他手指肥胖,但那双手搁在办公桌上的设备旁时却透着灵敏和优美。沃什年轻时被称为全州最佳电报员,虽然屈尊待在温斯堡阴暗的电报局,他仍然为自己的能力感到自豪。
沃什·威廉斯从不跟他生活的这个小城里的人来往。“我跟他们没关系。”他说,潮乎乎的眼睛看着沿车站月台行走的人们经过电报局门口。晚上,他有时会沿着主街走进埃德·格里菲思酒馆,喝完多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啤酒,然后踉踉跄跄地回到新威拉德旅店自己的房间,上床打发掉这一宿。
沃什·威廉斯是个有勇气的人。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件事让他开始憎恨生活,以诗人般的任性全身心地憎恨。他最恨女人。“母狗。”他这样称呼女人。他对男人的感觉有些不同。他可怜男人。“难道每个男人不都听凭这个或那个母狗摆布他的生活吗?”他问道。
温斯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