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克拉多克太太
[book_author]毛姆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78743
[book_dec]“本书也可名为《爱情的胜利》”——我们的“故事圣手”毛姆在开篇便如此开门见山地宣称。然而,不要被这过分的坦诚所欺骗,因为仅凭毛姆对于人心的洞察,他就不可能满足于大团圆式的俗套。这个故事发生在一百多年前世纪之交的英国。克拉多克太太是一位富有士绅的女儿,出于一颗渴望爱情与自由的心,义无反顾地嫁给了自己的管家——一个出身、地位远不如她的质朴青年。但这场婚姻带给她的远不是她当初期盼的幸福……当一切终于尘归尘,土归土之后,我们的女主人公如此盖棺论定自己的丈夫:“他唯一的缺点就是,我爱他——又不再爱他。”
[book_img]Z_9366.jpg
[book_title]致莱伊小姐的一封信
亲爱的莱伊小姐:
倘若我一时答不上来,具体是什么时候有幸与您相识的,您可别以为这是要惹您不高兴;这么说是因为,我虽明知那一天并不久远,却仿佛与您已经认识了一辈子。真的是前年夏天在那不勒斯吗?(我忘了您为何总爱挑八月中旬去冬季度假胜地;您给出的种种理由很是巧妙,但叫人难以信服——想必不是为了躲着您的同乡吧?)当时,我正在杰作美术馆看那令人惊叹的小阿格里皮娜[小阿格里皮娜(15—59),古罗马皇后,罗马帝国早期的著名女性人物,其外表美艳,心肠毒辣。]的半身雕像,而您正巧坐在我身旁,问了某个问题。我们便聊了起来——对了,我们从未互相打听对方的家庭状况是否令人满意;您想当然地认为我是个体面人物——自此,我俩共度了许多时光。其实,我心里几乎一直惦记着您。
既然你我要就此分道扬镳(这个词被说烂了,您听了一定不喜欢),请务必允许我告诉您:承蒙垂青,不胜欣喜;与君之交,其乐无穷;迫于无奈,相见时难,终以为憾。我承认我敬畏您——这话您不会信,您常说我油嘴滑舌(论油嘴滑舌,我可比您差远了);可当我说了某些话以后,您露出的一丝嘲讽的微笑一再让我感觉自己说了什么蠢话;我知道在您眼里,没有比说蠢话更大的罪过了……您跟我说过:若是哪个相识之人给我们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我们应该抵挡住诱惑,不要刷新这段回忆;时移境迁,再相见便会产生新的印象,不可同旧日的回忆媲美,不相见就保留了最初的新鲜感,使回忆更显珍贵。这句箴言听起来不近人情,但也因而更可能是真理。话虽如此,我还是不希望在往后的日子里,我们之间剩下的唯有遗忘。你我必定殊途:我将忙于别的差事,而您会消失在迷宫似的意大利旅馆之中,令我无从寻觅;您偏偏喜欢藏身其中隐匿锋芒。我看不到一丝重逢的希望(这听起来颇为伤感,而您讨厌过分流露感情。我这封信确实用了太多括号来表露感情);尽管如此,我仍衷心盼望,有一天您能同意冒险一试,与我再度相会。您意下如何?
亲爱的莱伊小姐,我是——
---您非常忠实的(别笑话我,我倒是想说:一往情深的),
---毛姆
[book_title]第一章
本书也可名为《爱情的胜利》。
伯莎望着窗外阴冷的天。天色昏暗,乌云黑沉沉地压下来。寒风掠过无人打扫的车道,两旁的榆树上不见一片叶子,光秃秃的枝丫冻得直哆嗦。眼下已是十一月底,天气十分阴郁。残年将尽,万物似乎都被蒙上了临终的恐惧。疲倦的心灵,任其想象,也想不到仁慈的阳光,想不到春天如少女般走来,提着篮子撒播鲜花和绿叶。
伯莎转身看向姑姑,她正从一本新出版的《旁观者》[英国全国性周刊中历史最久的杂志,创刊于1828年。]上剪下几页纸。莱伊小姐寻思着该从米迪图书馆[英国著名出版商,主营流通图书馆,提供收费的图书外借服务。]要哪几本书,于是读了秋季的书单,以及精明的出版商从负面评论中摘录的溢美之词。
“伯莎,这一下午,你看起来坐立不安。”她见侄女久久凝视,便开口说。
“我想,我要去大门口走走。”
“前面一小时,你已经去过两趟了。难不成你发现了什么稀奇的玩意儿?”
伯莎不答腔,又转身看向窗外。刚才两小时的所见所闻牢牢印在脑中,记忆犹新,念念不忘。
“你在想什么呢,波莉姑姑?”她突然发问,转身看向姑姑,发觉姑姑正盯着她看。
“我在想,谁要是瞧女人背后的头发,就能看透她的心思,眼睛得有多尖。”
伯莎笑道:“我可不觉得我藏着什么心思,我感觉……”她寻思如何表达这种莫名的感觉。“我感觉好像该把头发放下来似的。”
莱伊小姐没有反驳,又看起了报纸。侄女言下何意,她没什么兴趣,伯莎的行事作风她早就见怪不怪了。其实,她唯独奇怪的是,按常理说,伯莎是个独立的年轻女子,做什么都很正常,可她身上从未充分体现这一点。三年前,伯莎的父亲去世,之后她们朝夕相处,这两个女人学会了极为融洽地彼此包容。她们之间的感情不温不火、恰到好处,怎么看都是两个难讨好的人舒服而得体地处在一块儿……当时,莱伊小姐被叫去意大利见她临终的哥哥,在坟墓前认识了伯莎。那时候,这姑娘已经很成熟,个性很独立,不会听生人的话;而莱伊小姐也丝毫没有欲望去管教谁。莱伊小姐十分懒散,不想管别人,也不想被别人管,除此之外,别无所求。但若她责无旁贷,必须照管失去双亲的侄女,那也有一个好处:伯莎十八岁了,撇开文明社会的监护规定不谈,已经完全能管好自己了。莱伊小姐可得好好感谢仁慈的上苍,她发现她的受监护人凡事我行我素,绝不会在她这个热衷自由的未婚姑姑身边绕着转。
她俩曾游历欧洲大陆,见了许多教堂、景色和城市。在参观的过程中,她们的主要目的似乎是对彼此掩饰自己的各种感受。在莱伊小姐看来,在某些动人的场面下流露情感是极为丢脸的事;就像北美印第安人,要遭受最可怕的酷刑,却不会皱一下眉头。她摆出一副文雅人愤世嫉俗的姿态,以此掩饰自身的多愁善感,用笑容来抑制泪水——在这方面她缺乏创意,总是把格里马尔迪[约瑟夫·格里马尔迪(1778—1837),英国喜剧演员,擅长饰演小丑。]式的双重人格故伎重演,她因此常常窃笑自己。她觉得掉眼泪既不雅观,又不聪明。
“漂亮的女人哭起来都怪模怪样,”她说,“难看的女人要是哭起来,简直叫人作呕。”
最后,莱伊小姐把她在伦敦的公寓租了出去,跟伯莎住进了莱伊府,就在肯特郡,靠近黑马厩镇[虚构地名,对照现实中的“白马厩镇”(英格兰东南部肯特郡的一个滨海小镇)。],去那儿享受田园风光。两位小姐相处得十分融洽;不过,两人互相表露感情,仅限于早晚礼貌性地亲一次脸颊,彼此的态度几乎同样冷淡。她们对彼此的本事都非常钦佩,特别是在说些无伤大雅的挖苦话时偶尔表现出来的妙语连珠。这两人都太聪明,闹不了什么矛盾,相互的爱与恨掌握有度,找不出什么过不下去的理由。她俩之间的关系就是这般,如此一来,这一天伯莎的躁动在莱伊小姐看来,不过是因为年轻气盛,没什么别的问题。在寒冷又难受的冬日下午,她偏偏对大门产生兴趣,对此,莱伊小姐都懒得耸耸肩表示反对,也懒得挑挑眼皮表示奇怪。
伯莎戴了顶帽子出门了。栽有榆树的林荫道从莱伊府的正门笔直通往大门口,一度是何等壮观的景象,如今却清晰地宣告了古宅的衰败。到处都有树木枯萎和倒下,留下了难看的缺口。地上还躺着一根巨大的树干,是去年一场可怕的暴风雨留下的,管家和佃户也漠不关心,眼看着它慢慢腐烂。榆树的两旁都各有一片宽阔的带状草地,曾经打理得很好,如今长满了酸模[北欧阔叶野草。]和遍地野草,脏兮兮的。几只羊在上面啃草,而一个世纪前,穿裙环[旧时用以撑开女裙。]的漂亮淑女和戴佩鲁基假发[17至19世纪流行的男子假发,后成为法官和律师职业装常用的假发。]的绅士曾在此散步,讨论战争和理查森先生[塞缪尔·理查森(1689—1761),英国著名小说家,代表作《帕米拉》。]的最后几卷书。再远处是疏于修剪的树篱,往外就是莱伊庄园的大片土地……伯莎沿着这条路走去,看着大门外的公路。没有莱伊小姐冷冰冰地盯着自己看,可舒心多了。伯莎百感交集,心潮澎湃,内心像被困在网里的一群鸟儿,扑腾着挣脱束缚;但无论如何,她怎么也不会让任何人看到她内心的期望、渴望和许许多多奇怪的欲望。她走上连接黑马厩镇和特坎伯雷[虚构地名,对照现实中英格兰东南部城市坎特伯雷。]的公路,来回扫视,浑身战栗着,心跳得飞快。然而,路上空无一人,只有寒风吹过,她失望极了,差点抽噎起来。
她不能回到府里去。这个时候待在屋顶下,会感到窒息,而四周的墙就像牢笼。凛冽的寒风灌进衣裳,冷得刺骨,倒别有一丝痛快。等待的滋味真不好受。她步入庄园,沿着车道望向那栋属于她的白色大宅子。这条路该修了,无人清理的枯萎的落叶在狂风中四处沙沙作响。方形的府邸矗立在那儿,与周遭格格不入。房子建于乔治二世[乔治二世在位时间是1727年至1760年。]在位时,看上去像没有受到地面的支撑似的。建筑正面不加修饰,房子上有许多窗户,正中间是多立克柱式[古希腊建筑风格,柱身和柱头形式简朴。]门廊,看上去像是地上搭起来的纸牌屋,没有任何根基。岁月没有给它留下任何美感,一个多世纪以来没什么变化,仍旧大煞风景,俗里俗气,毫无底蕴。房子四周都是田地,没有花园,只种了些花坛,里头的花无人照料,要么慢慢荒芜,要么枯萎凋谢。
天渐渐黑了,阴沉沉的云看起来遮天蔽日。伯莎放弃了。可她再一次往山坡下望去,心脏猛地在胸口怦然一跳;她感觉自己涨红了脸,全身的血液突然急速地在血管里流动。她发现自己无法镇定下来,惶恐之余,恨不得马上掉头逃走。她已经忘了那揪心的等待,忘了自己花了多长时间,去寻觅此时正重步走上山来的那个身影。
那自然是个男人!他走了过来,是个二十七岁的高个子,身材魁梧,骨架子大,长胳膊长腿,胸膛宽阔。伯莎认出了那身装束,她见了总是欢喜——灯笼裤和一副绑腿、粗花呢的诺福克[一种有腰带和箱形褶裥的单排纽男用宽上衣。诺福克是英国的非都市郡。]上衣、白色宽大硬领圈和便帽;这一身打扮乡里乡气——也正是因为他,她才开始爱上这种乡土味道——从头到脚散发着充满活力的阳刚之气。就连穿在他脚上的大靴子也让她感到一阵愉悦——瞧那尺码。从鞋子的尺码可以看出性格上的某种坚定,以及善于掌控的特质,给人极强的安全感。这身款式的行头与棕色的道路、犁过的田地完美相映。伯莎寻思,他知不知道自己这么往山坡上走,胜似一幅画。
“下午好,伯莎小姐。”
他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想到他也许只是寻常打个招呼,姑娘的心顿时沉了下去。
“我看到有人走上山坡,就觉着是你。”她说着伸出手。
他停下来握了她的手。触到他大而有力的手指,她浑身颤抖。他的手这么大、这么结实,像是用石头凿出来的。她抬头望着他,冲他笑了笑。
“不冷吗?”她说。她一面渴望倾吐芳心,道出各种缠绵的情话,一面碍于世俗,除了寒暄,什么都不能讲,这种感觉着实难受。
“那是你从来没有一个钟头走上五英里路,”他高兴地说,“我到镇上去了一趟,想去买匹马。”
他就是健壮的化身。对他而言,十一月的寒风就像夏日的微风,他的脸上泛着凉爽的红光。他双颊飞红,双眸炯炯。他朝气蓬勃、活力四射,几乎能让人感受到他身体的温热。
“你要出门?”他问。
“噢,不,”伯莎没完全说实话,“我刚去大门口走走,碰巧看见你。”
“我很高兴。现在难得能见到你,伯莎小姐。”
“希望你不要再叫我‘伯莎小姐’,”她大声说,“太见外了。”哪里是见外,简直是低声下气。“我们小时候用教名互相称呼。”
他的脸微微涨红,谦逊的态度赢得了伯莎的好感。
“没错,可是半年前你回来的时候,变了好多。我不敢这么叫——再说,你也管我叫克拉多克先生。”
“好,我以后不会了,”她笑着说,“我倒更喜欢叫你爱德华。”
她没有加上一句,说这个名字对她而言是所有教名中最好听的;也没告诉他,过去的几个礼拜,她自言自语千万次唤着这个名字。
“那就跟以前一样,”他说,“你还记得,那时你还没跟莱伊先生出国,还是一个小姑娘时,我们在一起玩得有多开心吗?”
“我记得你那时总是瞧不上我,就因为我还是个小姑娘,”她笑着回答。
“哎呀,多年后再见到你,第一眼就把我吓住了——你的头发往上拢了,穿着长长的连衣裙。”
“我看起来没那么糟糕吧。”
两人足足对视了五分钟。突然,没来由的,克拉多克涨红了脸。伯莎注意到这点,一种莫名而微妙的兴奋传遍她的全身。她也脸红了,深色的眸子比先前更明亮了。
“见你一面没这么难就好了,伯莎小姐。”他说。
“那得怪你自己了,亲爱的先生。通往我家的路你可是看得见的,走到底肯定能找到一扇门。”
“我有点怕你姑姑。”
伯莎差点要说“懦夫难赢美人心”,但为保持端庄,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的情绪一下子高涨,感到格外高兴。
“你很想见我?”她问,心跳得飞快。
克拉多克的脸又红了,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在伯莎眼中,他窘迫的样子和天真的神情给他平添了几分魅力。
“要是他知道我多么爱慕他就好了!”她想,可她当然不会跟他挑明。
“这些年你变了好多,”他说,“我不了解你了。”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当然想见你,伯莎,”他连忙回答,似乎鼓足了勇气,“我希望常常能见到你。”
“好,”她嫣然一笑,说,“有时候我吃完晚餐,会散步去大门口欣赏夜色。”
“哎呀,我要是早点知道就好了。”
“傻子!”伯莎想,心里觉得好笑,“他没猜到,这其实是我头一个晚上这样散步呢。”
[book_title]第二章
伯莎踩着轻飘飘的步子回到屋里,成百个小爱神像一群鸟儿在她头顶上盘旋。丘比特从这棵树上跳到那棵树上,把金箭射进她的心房,她心甘情愿。她的幻想给光秃的枝丫披上了嫩绿的外衣;她的快乐把昏暗的天空染成了蔚蓝色……爱德华·克拉多克如此明明白白地表达他的爱,还是头一回。放在以前,很多事情表明他并非不在乎,却也没有什么能让人完全信服,猜疑给她带来了所有想象得到的苦恼。而她呢,对自己毫不掩饰这份爱;她不觉得害羞,她狂热地爱他,拜倒在他脚下。她大方承认,他就是那个能给她幸福的男人,她愿意把自己的生命交到他坚实又强壮的手中。她下定决心,克拉多克要带她走向圣坛。
不知多少次,她曾幻想靠在他怀里——那强壮有力的臂膀中——单单是想一想这件事就可以保护她免于人世间的种种不幸。啊,她想让他把她搂入怀中亲吻;她幻想他的唇贴上她的唇,他呼吸的温热让她昏厥在爱的苦海中。
她自问,如何能熬到晚上;究竟要怎样忍受度日如年的感觉?她还得坐在姑姑对面,假装看书,或东拉拉西扯扯。太难熬了。接着,她又无缘无故心想,爱德华知不知道她对他的爱;他做梦也想不到她的迷恋有多么深。
“抱歉,误了茶点[英国人的茶点时间一般在下午三点半至五点左右。]。”伯莎边说边走进客厅。
“亲爱的,”莱伊小姐说,“黄油吐司或许不太可口,可我不明白,你怎么不吃蛋糕呢。”
“我什么都不想吃。”她叫道,一下坐在椅子上。
“可你像是要渴死了。”莱伊小姐接着说,一边用敏锐的目光盯着侄女,“要不要用大一点的早餐杯来喝茶?”
莱伊小姐断定,伯莎先是躁动不安,后来又长时间不见踪影,那就只有跟男人有关系了。她在心里耸了耸肩,对于此人是谁并不怎么感兴趣。
“当然,”她想,“肯定是个不够格的。但愿他们订婚后早点结婚。”
眼皮底下有个羞怯又害了相思病的乡村情郎,莱伊小姐是绝对忍不过几个月的。她发现,恋爱中的人都是可笑的。她看着伯莎一口气喝了六杯茶,两眼放光,两颊通红,呼吸急促,从中能看出一些怀春之意。莱伊小姐觉得好笑,但她认为,装糊涂是大度而聪明的做法。
“反正与我无关,”她想,“要是伯莎真打算结婚,最好是在下个季度结账日前完事,到时候布朗一家正好把伦敦的公寓交还给我。”
莱伊小姐坐在炉边的沙发上。她中等个子,身材非常苗条,瘦削的脸庞有许多皱纹。五官之中,嘴巴最显眼,长得不大,嘴唇有些过薄。那双唇总是紧紧抿着,给人一种意志坚定的感觉;但嘴角灵活,变化之间富有意味,与她身体其他部分给人的印象全然相反,显得相当特别。她喜欢用冷漠的双眼盯着别人,目光镇定,自己丝毫不觉得尴尬。别人都说,莱伊小姐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们;实际上,她通常正是这么觉得的。她稀疏的灰白头发样式简单;身上的衣着极其朴素,显得有些古板,加上她最爱用极为一本正经、端庄得体的方式讲着荒唐之事,常常让偶遇的陌生人感到不解。她就是这么个女人,以前从来没人觉得她漂亮,而如今,人到中年,倒是分外迷人。
年轻男子都觉得她有些可怕,直到他们发现自己常常是她的笑料;而上了年纪的夫人都坚称,她有点古怪。
“要知道,波莉姑姑,”伯莎喝完茶后起身说道,“我觉得您在受洗时应该取名‘玛莎’或‘玛蒂尔达’。我觉得‘波莉’[教名“玛莎”寓意“女主人”;“玛蒂尔达”寓意“战争的优胜者”;“波莉”寓意“活力充沛的女人”。]这个名字不适合你。”
“亲爱的,你不必刻意提醒说我已经四十五了,也不必笑成那样,就因为你知道我实际上有四十七了。说四十五只是讨个整数,再过一年我就说自己五十了。女人从来不会承认四十八这种不上不下的岁数,除非她要拖着十七个孩子嫁给一个鳏夫。”
“我在想,你怎么一直不嫁人,波莉姑姑?”伯莎说,视线转向别处。
莱伊小姐笑了笑,几乎难以察觉,她发现伯莎的话意味深长。“亲爱的,”她说,“我为什么要嫁人?我自己每年有五百英镑收入……啊,对了,我知道这不是你要的答案。很抱歉要让你失望了,我没有什么糟糕的风流韵事。老姑娘不结婚的唯一借口就是,三十年来她苦苦念着某个旧情人,而那人不是长眠于雪花莲下,就是娶了别人。”
伯莎不作声。此刻的她觉得整个世界都变美了,显露人性缺点的话,她一句也不想听。突然,整个宇宙都洋溢着主日学校的美好气氛,唤醒了她真善美的一面。她上楼坐在窗边,朝农场的方向凝望,那里住着她的心上人。她寻思爱德华此刻在做什么!是否与她一样焦急地盼着夜晚到来?这么大的山丘阻挡在两人之间,让她着实感到一阵伤心。晚餐时,她没怎么说话,而莱伊小姐宽容地保持沉默。伯莎吃不下饭,她把面包弄碎,拨弄着摆在面前的各种肉食。她频频看向时钟,敲响整点的时候,她慌张地一下跳了起来。
她懒得向莱伊小姐编什么借口,把她留在了饭桌旁,随她怎么想。夜晚又黑又冷,伯莎从侧门溜了出去,像是做了什么冒险的事,心里很得意。可是她的腿差点架不住身子,有种前所未有的感觉;她从未觉得膝盖这般发软,生怕要摔倒。她的呼吸异常困难,心跳快得几乎要抽痛。她沿着车道走去,简直丢了魂儿似的。起先她强迫自己在屋里等着,直至无法控制要出门的渴望。她不敢想象,到了大门口,要是没人在那儿,她该有多难过。那就意味着他不爱她;她停下脚步,抽噎起来。不该等会儿再过去吗?时候还早。可她迫不及待,又往前走了起来。
她轻轻叫了一声,是克拉多克突然从黑暗中冒了出来。
“啊,对不起,”他说,“吓着你了,我以为你不会介意我今晚来,你没生气吧?”
她没法回答,心里那块大石头终于落了下来。她开心极了,这说明他是爱她的,还怕她生他的气。
“我盼着你来。”她低声说。装作保守和害羞有什么用?她爱他,他也爱她。她把真情实感告诉他有何不可?
“天太黑了,”他说,“我看不见你。”
她欣喜若狂,说不出话来。唯一能说的就是“我爱你,我爱你”。她走近一步,这样就能触碰到他。他为什么还不张开双臂抱住她,亲吻她,就像她梦中那样亲吻她?
可他握住她的手,这一下让她感到兴奋。她的膝盖软了下来,差点打了个趔趄。
“怎么了?”他说,“你在发抖?”
“只是有点冷。”她用尽力气让自己说话自然些,脑子里却一片空白。
“你没穿外套,”他说,“穿我的。”说完开始脱外套。
“不用,”她说,“那样你会着凉。”
“嗨,没事,我不冷。”
他现在的举止无私又体贴,让她倍感惊喜。她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你太好了,爱德华。”她低声说,差点要哭出来。
他把外套披在她肩上,他的手触到的那一下,让她失去了仅存的一点自制力。一种奇特的感觉传遍她的全身,她朝他贴得更近了。这时候,他的手往下滑,把披风放了下来,搂住她的腰。于是,她克制不住,全身心投入他的怀抱,仰着脸看他。他俯下身来亲吻她,吻得如此疯狂,她几乎呻吟起来。她说不清是痛苦还是满足。她伸出双臂一把搂住他的脖子,往自己这边扯。
“我好傻。”她终于开口,声音似哭非哭,似笑非笑。她稍稍缩回身子,但没太用力,不至于让他抽回将她搂得如此舒服的胳膊。
可他为什么一言不发?为什么不发誓说爱她?为什么不问她那个问题?她会迫切给出肯定的答案。她把头靠在他肩上。
“伯莎,你到底喜不喜欢我?”他问,“自打你回到这里住,我就一直想问你这个问题。”
“你看不出来吗?”这下她放心了,明白他以前说不出口,只是因为不好意思。“你真是太害羞了。”
“你知道我是什么身份,伯莎。再说——”他支支吾吾。
“再说什么,傻子?”她朝他怀里贴得更紧了。
“再说,你是莱伊府上的大小姐,我只是你家的一个佃户,没有任何背景。”
“我拥有的不多,”她说,“如果我每年有一万英镑收入,我只希望全部进献给你。”
“伯莎,你这是什么话?别挖苦我了。你知道我想要什么,可是——”
“我看出来了,”她笑着说,“你要我向你求婚。”
“嗨,伯莎,别笑话我了。我爱你,我想求你嫁给我。但是我没有什么能给你,我知道我不该这样——别生我的气,伯莎。”
“但我真心爱你。”她叫道,“我不要别人当我丈夫,你能给我幸福,别的我什么都不要。”
他再次狂热地把她搂入怀中,亲吻她。
“你从没看出来我爱你吗?”她低语道。
“我之前以为有可能,但不确定,我担心你觉得我不够好。”
“噢,我打心底里爱你,我从没想过这样爱一个人。噢,爱迪[爱德华的昵称],你不知道你让我多么快乐。”
他再次吻她,她又一把勾住他的脖子。
“你不该回去了吗?”他终于说,“莱伊小姐会怎么想?”
“噢,不,再过会儿。”她叫道。
“你打算怎么跟她说?你觉得她会喜欢我吗?她肯定会叫我放弃。”
“噢,我肯定她会喜欢你的。再说了,她不喜欢你又何妨?要嫁给你的又不是她。”
“她可以再次把你带到国外,你就会碰到更喜欢的人。”
“可我明天就满二十一岁了,爱德华,你知不知道?我就能自己做主。当不成你的妻子,我是不会离开黑马厩镇的。”
两人慢慢走向莱伊府,是他把她从那儿引出来的,现在,他担心她出来的时间太久。两人挽住胳膊走着,伯莎沉浸在幸福之中。
“拉姆齐大夫明天来用午餐,”她说,“我会告诉他们俩,我要嫁给你。”
“他不会高兴的。”他相当紧张地说。
“我当然不在乎。你我两厢情愿,别人爱怎么想就怎么想。”
“都听你的。”他说。
两人走到门廊处,伯莎犹豫地看着那儿。
“我想我该进去了。”她说,心里希望爱德华劝她再去花园里走一回。
“对,进去吧,”他说,“我怕你冻着。”
他这么关心她的身体,真是讨人喜欢。他自然是对的,他的一言一行都是正确的。这一刻,伯莎忘了自己任性的脾气,突然想臣服于他的权威之下。他的力量让她感到自己出奇地柔弱。
“晚安,我的爱人。”她深情地低语道。
她舍不得离开他,刚才太疯狂了。一通通狂吻久久回荡在脑中。
“晚安!”
她目不转睛地望着他,直到他消失在黑暗中,这才关上了门。
[book_title]第三章
不论老少,悲伤过后,便是不眠之夜。对于老年人,狂喜同样令其心绪不宁;但年轻人呢,在我看来,他们更自然地看待快乐,因此睡眠不会受到影响。伯莎一夜无梦,醒来的时候,有一瞬间记不得前一天的事,但很快又想了起来,于是伸了伸懒腰,满足地舒了一口气。她躺在床上细想着眼前的幸福。她刚刚才意识到自己最大的心愿已经实现。上帝仁慈,对子民有求必应;她全心全意奉上无言的感恩。经过令人发狂的期待,历经种种希望和担忧,尝过暗恋一个人那种近乎快乐的痛苦,最终如愿以偿,这一切真奇妙。她现在别无所求,已然十全十美。啊,没错,上帝真的太仁慈了!
伯莎回想在黑马厩镇度过的这两个月……从最初兴奋地住进祖辈留下的房子,到后来安顿下来,过着平淡的乡村生活。她整天在乡间小路上游荡,或去海岸上看荒凉的海景。她读了许多书,期待用充足的时间来满足对知识的极度渴求。她长时间待在父亲建的书房中,莱伊家族家道中落后才沉湎于书籍之中;因负担不起别的爱好,也只能一门心思看书。伯莎看着这一卷卷书的书名,仔细通读历史上那些伟大的名字,莫名有些激动,憧憬着以后从中获得的乐趣。
一天,伯莎去教区牧师的住所串门,爱德华·克拉多克碰巧也在那儿,他刚过了个短假回来。她很早前就认识他,他的父亲是她父亲的佃户,他还是在那片田地上务农,但是两人有八年没见过面,她几乎认不出他了。尽管如此,在她眼里,他穿着灯笼裤和厚长袜,是个帅小伙。他走到她跟前搭话,问她还记不记得他,她并未因此感到不快。他坐下来,一股宜人的农场气味飘向她,那是一种香味,由浓烈的烟草味和牛马的气味混合在一起。她不明白为何因此心跳加速,但她尽情地吸气,眼里闪着光。他开始说话,他的声音在她听来如此悦耳。他用大大的灰眼睛看着她,她觉得那双眼睛非常招人喜欢。他的脸刮得很干净,嘴巴很迷人。她涨红脸,觉得自己像个傻瓜。她煞费苦心,让自己显得越迷人越好。她知道自己的深色眸子很漂亮,便用那双眼睛盯着他。最后,他同她握手道别,她又脸红了。她方寸大乱;他站起来的时候,浓烈的乡村男性的气味钻入她的鼻孔,令她一阵眩晕。她庆幸莱伊小姐不在场,没有瞧见她这副模样。
她在夜色中走回家,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脑子里想的全是爱德华·克拉多克。她回忆过往,努力回想两人相识时的点点滴滴。晚上,她梦见他,梦见他吻她。
早上醒来的时候,她想的还是克拉多克,觉得这一天见不到他就不能过了。她想过邀请他来吃午餐或茶点,却又不敢;况且,她暂时还不想让莱伊小姐见他。于是,她想起了农场,可以去那儿,那儿不也属于她吗?他肯定在那儿干活。爱神大发慈悲,她在一块田里看见他,他正在指挥某种生产作业。她一见到他就浑身哆嗦,心跳得厉害。他看到她,便上前问好。她脸一红,跟着又煞白,模样窘迫极了。他迈着轻盈的步子,漫步到树篱旁,那模样实在是英俊。最重要的是,他身强力壮,一想到他肯定力大无比,伯莎就觉得高兴。她几乎没有掩饰对他的爱慕。
“噢,我不知道这是你的农场,”她边说边跟他握手,“我只是随便逛逛。”
“我想带你四处瞧一瞧,伯莎小姐。”
克拉多克打开大门,带她来到放马车的棚子里,指给她看在隔壁田地里犁地的几匹健壮的马;又领她看他养的牛,还戳了戳猪身上的肉,让她瞧瞧,他把它们养得多壮实。他把猎马也夸了一番,又带她去看了羊——所有东西说了个遍,她在边上听得入迷。克拉多克极其自豪地带她看各种机器,讲解马拉搅拌机怎么用,以及买收割机花了多少钱。她想,她平生从未听过这么吸引人的东西。但最要紧的是,伯莎想去他住的地方看看。
“能给我杯水吗?”她说,“我好渴。”
“快进来。”他边说边打开门。
他带她来到一间小客厅,地板上铺着一块油布。桌子占了屋子的大半空间,上面铺着一块印花红布。椅子和沙发上盖着又旧又破的皮革,摆放得再呆板不过了。壁炉台上除了烟斗和烟罐子,还有艳丽的瓷花瓶,里面装着灯芯草,台子中间有面大理石做的时钟。
“啊,多漂亮呀!”伯莎激动地叫道,“你一个人在家肯定很孤独。”
“不会,我总是不着家。给你倒点牛奶好吗?比喝水好。”
这时,伯莎见桌上有条餐巾和一壶啤酒,还有一些面包和奶酪。
“我是不是妨碍你用午餐了?”她问,“真对不起。”
“一点也没关系。我十一点的时候会吃些点心。”
“噢,我能吃点吗?我爱吃面包和奶酪,正好饿极了。”
两人面对面坐着,这突如其来的一顿饭看起来荒唐可笑。他切成大块的面包味道很好;当然,啤酒也胜似甘露。但后来,伯莎担心,克拉多克准会觉得她有些古怪。
“我这样跑来和你共进午餐,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古怪?”
“我觉得你真没架子。莱伊先生以前也常来这儿和我父亲一起吃点心。”
“噢,是吗?”伯莎说。当然,有了他这句话,她今天的举动显得自然多了。“不过我真得走了,不然波莉姑姑会找我麻烦的。”
他求她带些花回去,接着匆忙采了一束大丽花。她收了下来,难为情地表示了感谢。握手道别时,她的心又离谱地扑扑直跳。
莱伊小姐问这些花打哪儿来。
“噢,”伯莎沉着地说,“碰巧遇见一个佃户,他给我的。”
“哼,”莱伊小姐嘀咕了一句,“付租金可比这实在多了。”
莱伊小姐不久便离开了房间。伯莎饱含深情地望着整齐的大丽花,大笑了一声。
“欺骗自己没有任何好处,”她喃喃自语,“我彻底陷入爱河了。”
她亲吻着那束花,感觉好开心……她显然是恋爱了,因为从那晚起伯莎就下定决心要嫁给爱德华,否则就不活了。她一刻也不耽误,一个月不到,他们的婚期已然在望。
莱伊小姐讨厌一切形式的情感表露。在圣诞节,按说人人都该对邻里关怀备至,满怀万般柔情,这种做法却让她觉得别扭。这个时候,她喜欢去某个欧洲大陆城市躲起来,在那儿她谁也不认识,好避开别人泛滥的爱心。即便在夏天,莱伊小姐但凡看到冬青树,就会反感得有点起鸡皮疙瘩;脑中马上就浮现出中产阶级家中的布置,浮现出煤气枝形吊灯下垂着的槲寄生[一种植物,常用作圣诞节悬挂饰物。],还有愚蠢的老绅士亲吻离群的女性以此取乐[按西方习俗,圣诞夜,男性可随意亲吻站在槲寄生枝下的女性。]。伯莎到了成年的岁数,她的监护人[根据英国当时的法律,须为未成年的伯莎另指定一名男性监护人,管理其财产。]拉姆齐大夫想安排仆人和贫穷的佃户为她庆祝,而她觉得应该回绝,莱伊小姐对此很满意。莱伊小姐可以想象,这种场合的庆祝活动——握手、欢呼,还有英国乡村男人露骨的快活劲儿——比起俗丽廉价的圣诞狂欢,可能更让人受不了。不过,幸好伯莎和莱伊小姐一样,打心底里讨厌这些东西,也告知了相关人等,最大的恩惠莫过于别跟她提那些在她看来无关紧要的活动。
然而,拉姆齐大夫的盛情难以遏制。对于什么叫合情合理,他有一种老派纯正的英国式观念。他热衷于用某种方式行事,纯粹是因为世世代代以来大家都这么做。他执意要郑重地向伯莎当面致以祝贺,送上祝福,说上几句身为管事的该说的话。
伯莎下楼的时候,莱伊小姐已经在吃早餐,一看就是女士用餐,除了一块一平方英寸的咸肉和一小片没涂黄油的吐司,没什么能填饱肚子的。莱伊小姐着实有些不安,因为她不得不提起伯莎的生日,这让她伤脑筋。
“这就是女人的一大优点,”她自言自语,“过了二十五岁,她们把生日当作见不得人之事避而不谈。而男人呢,深深佩服自己聪明过人,竟有本事来到这个世界,所以总对生日兴致盎然;而且,这些愚蠢的男人以为别人都爱过生日。”
这时候,伯莎走了进来,亲了亲她。
“早安,亲爱的,”莱伊小姐说,然后为侄女倒了杯咖啡,“我们可敬的厨师为庆祝你成年把牛奶给烧糊了。我相信她不会以喝醉的方式来给你庆生——怎么着,也得等到晚餐以后。”
“希望拉姆齐大夫不要过分热心。”伯莎回答,她明白莱伊小姐的心思。
“噢,亲爱的,想到他到时候那副乐呵呵的模样,我心里就发怵。他心肠倒是不坏。我认为,他的品格高尚,学识也不会比一般的全科大夫差。可他有时候过于友好,让人头疼。”
然而,伯莎只是表面上镇定,脑子里却乱糟糟的,心里激动得怦怦乱跳。她迫不及待要宣布喜讯。伯莎能隐约预感事情的戏剧性效果,而且有点期待那样的场面——当她王国的钥匙交到她手中之时,她宣布早就选好了身旁的国王,与她一道统治王国。她还预感,跟莱伊小姐单独作出必要的解释会很尴尬。拉姆齐大夫心直口快,倒还更容易应付。而某人装腔作势,认为任何人都不该多管闲事,不管她心里想什么,更喜欢藏而不露;跟这种人打交道,总会令人表现得不自在。伯莎给克拉多克送了张便条,告诉他下午三点来,她要引荐他这位莱伊府未来的男主人。
拉姆齐大夫到了以后,立刻蹦出一长串祝福,有几分幽默,也有几分凝重和感伤,可进了莱伊小姐挑剔的耳朵里,没一句中听的。伯莎的这位监护人是个宽肩膀的大个子,一头浓密的金发正渐渐发白;莱伊小姐声称,他是世界上最后一个留羊排络腮胡[脸颊两旁上窄下宽的络腮胡子。]的人。他的面颊特别红,加上魁梧的身材、乐呵呵的模样和那红润的面色,给人一种健康永驻的印象。他的下巴刮得光光的,身材壮实,声音洪亮,看起来像旧时的自耕农——后来,由于糟糕的时代和教育的普及,农民才变得不伦不类,既像城里的职员,又像纽马克特[英国东南部城镇,著名的赛马中心。]的驯兽师。拉姆齐大夫的长礼服和高顶礼帽,虽说是他多年的穿戴习惯,但穿在他身上显得很不协调,就像是把礼拜服穿在干农活的人身上。莱伊小姐喜欢用挖苦之词形容别人,或灵机一动,给人安上恰当的比喻,但在拉姆齐身上却从未找到贴切的词,这多少让她感到不快。在她眼中,这位大夫唯一和“人性”沾得上边的,就是对古董的某种喜爱,他家里堆满了古老的鼻烟盒、瓷器,以及别的珍贵古玩。所谓的“人性”,在莱伊小姐看来,只有一小部分人拥有:主要是女性,中年,未婚,经济独立,游历欧洲大陆,读上流文学,憎恶绝大多数的人类同胞,尤其憎恶的是——人类嚷嚷着博爱,把自己的宗教信仰强加于人,或是争强好斗地锻炼肌肉!
拉姆齐大夫狼吞虎咽地吃午餐,莱伊小姐心想,肉贩见到他胃口这么好,肯定特别欣慰。她出于礼貌问候了他的妻子,而她私下里很反感这个女人对丈夫逆来顺受。对那些完全充当丈夫的影子的女人,莱伊小姐向来敬而远之,特别是她们谈论家务事的时候,更是唯恐避之不及。拉姆齐太太除了礼拜天会去想做礼拜要穿的衣服,平日里一门心思只顾着丈夫那惊人的食欲,以及如何满足他的食欲。
他们回到客厅,拉姆齐大夫开始跟伯莎说起地产,说说这个佃户是谁,谈谈那片农场的收成如何,说到最后就是:时势可怜,收租无望。
“那么,伯莎,现在你看该怎么办?”他问。
伯莎总算逮着机会了。
“我?”她平静地说,“噢,我打算结婚。”
拉姆齐大夫张大嘴巴,猛地仰头狂笑。
“真是妙极了,”他叫道,“哈哈!”
莱伊小姐挑起眉毛看着他。
“现在的姑娘长进得真快,”他乐不可支地说,“哎呀,我们那会儿,年轻的女子只会羞答答的,目不斜视。要是有谁跟她们谈婚论嫁,她早就祈祷上天来场地震,好让她钻进地缝里。”
“胡扯!”莱伊小姐说。
伯莎看着拉姆齐大夫,忍住不笑,被莱伊小姐给察觉到了。
“伯莎,你打算嫁人?”大夫说,又笑了起来。
“没错。”
“什么时候?”莱伊小姐问,她并不觉得伯莎的话只是闹着玩。
伯莎望着窗外,想着爱德华什么时候到。
“什么时候?”她转过身来重复道,接着回答,“四个礼拜后的今天!”
“什么!”拉姆齐大夫跳了起来,嚷嚷道,“可别告诉我你找到对象了!已经订婚了?啊,我知道了,知道了,你们跟我开了个小玩笑。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伯莎早就订婚了,莱伊小姐?”
“我的好大夫,”莱伊小姐镇定自若地说,“在这一刻之前,我对此事一无所知……我想我们应该向她道贺,一天把两次祝贺都道完,我巴不得呢。”
拉姆齐大夫茫然地瞧瞧这一个,又看看另一个。
“哎呀,说实在话,”他说,“我真搞不懂。”
“我也是,”莱伊小姐回答,“但我保持冷静。”
“事情很简单。”伯莎说,“我昨晚订婚了,我说了,我打算四个礼拜后的今天嫁人——嫁给克拉多克先生。”
“什么!”拉姆齐大夫嚷嚷道,震惊地跳了起来,把地板都快给震翻了。“克拉多克!什么意思?哪个克拉多克?”
“爱德华·克拉多克,”伯莎冷冷地回答,“比尤利农场的那位。”
“呵!”拉姆齐大夫的惊叹无以言表,但听起来很凶!“那个无赖!太荒唐了,绝对不行。”
伯莎看着他,温柔一笑,懒得回答。
“你未免言重了,亲爱的大夫。”莱伊小姐说,“这位绅士是谁?”
“他可不是什么绅士。”拉姆齐大夫说,气得脸色发紫。
“他马上就是我的丈夫了,拉姆齐大夫,”伯莎说,紧紧抿着嘴唇,莱伊小姐已经习惯她这个样子。伯莎又转向她。“我从小就认识他,我父亲和他父亲是很要好的朋友。他是位绅士农民。”
“也就是说,”拉姆齐大夫说,“既不是农民也不是绅士。”
“我倒是忘了您的父亲是干什么的?”伯莎说,其实她记得清清楚楚。
“我父亲是农民,”拉姆齐大夫有些激愤地说,“谢天谢地!他从不装成绅士。他用双手亲自干活,我常常见他拿着干草叉翻弄一堆肥料,没有人在身边帮忙。”
“原来如此。”伯莎说。
“但是我父亲跟这件事扯不上关系。你不可能嫁给他,他三十年前就去世了;你也不可能嫁给我,我已经有妻子了。”
莱伊小姐被大夫的直言不讳给逗乐了,憋着没笑;而伯莎生气极了,觉得他非常无礼。
“你说他哪里不好?”她问。
“如果你想出丑,他也没有资格让你这么做。他知道自己配不上你。”
“为什么,我爱他还不行吗?”
“为什么!”拉姆齐大夫嚷嚷道,“因为他是农民的儿子,跟我一样,而你是莱伊府上的大小姐。因为那种地位的人,连五十英镑都拿不出来,是不配偷偷向有大笔财产的姑娘求爱的。”
“所谓的财产是收不到租金的五千英亩田地。”莱伊小姐嘀咕道,她总是唱反调。
“你说不出他有什么不好,”伯莎反驳道,“你自己跟我说过他口碑极好。”
“我当时不知道原来你是在问我,他当你丈夫合不合适。”
“我问的不是这个意思。我不在乎他的名声,就算他是个懒散、放荡的酒鬼,我也会嫁给他,因为我爱他。”
“亲爱的伯莎,”莱伊小姐说,“你说这话,大夫听了会中风发作的。”
“你跟我说过,他是你见过最棒的男人,拉姆齐大夫。”伯莎说。
“我不否认。”大夫叫道,红扑扑的脸蛋上泛出了吓人的紫色。“他清楚自己的职责,干活努力,为人正派又可靠。”
“天哪,大夫,”莱伊小姐叫道,“此人定是乡村美德的奇迹。他若是完美无缺,伯莎断然不会爱上他。”
“如果伯莎要找代理人,”拉姆齐大夫继续说,“我肯定不会推荐别人,至于要说嫁人……”
“他按时交租金吗?”莱伊小姐问。
“他是我们最好的佃户之一。”大夫低吼道,对莱伊小姐无聊的打岔有些恼火。
“当然,在这种艰难的时期,”莱伊小姐决定,不让拉姆齐大夫装得像个严父,弄得过于严肃,便又接着说,“依我看,这位可敬的农民唯一的出路,就是把女东家娶回家。”
“他到了!”伯莎插嘴道。
“上帝呀,他到这儿来了?”她的监护人叫道。
“是我叫他来的。记住,他就要做我的丈夫了。”
“那就让我下地狱!”拉姆齐大夫说。
[book_title]第四章
因为方才那番争论,伯莎满面愁容,一肚子火气,此刻却一扫而光。门开了,她娇羞得脸红了,精灵般的王子走了进来,她的脸上乐开了花。她走过去牵着他的手。
“波莉姑姑,”她说,“这位是爱德华·克拉多克先生……这位是拉姆齐大夫,你认识的。”
他跟莱伊小姐握了手,又看向大夫,可大夫马上扭过身子背对他。克拉多克满脸通红,在莱伊小姐边上坐了下来。
“我们刚才还在说你呢,亲爱的。”伯莎说。他一来,打断了他们的争论,场面有些尴尬。克拉多克相当紧张,想着要说些什么,而莱伊小姐并没有帮他解围的意思。“我跟波莉姑姑和拉姆齐大夫说过了,我俩打算四个礼拜后的今天结婚。”
这还是克拉多克头一回听说准确的日子,但他没有表现得特别惊讶。事实上,他正在回忆之前想好在这个场合要讲的话。
“我会尽力当个好丈夫,照顾好您的侄女,莱伊小姐。”他开始说话。
然而,他的话却被这位小姐给打断了。她已经看出来了,他这种人,在某个特定场合,很可能会说出意料之中的话。在她眼中,这可是罪该万死的。
“噢,这我毫不怀疑。”她回答,“你知道,伯莎可以自己做主了,对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用跟别人交代。”
克拉多克有些尴尬。他本想说自己高攀了,一定会尽自己的责任,还要交代自己的底细,可莱伊小姐的话似乎把他进一步的辩白给堵了回去。
“这倒省事了,”伯莎替他解围,说,“我有自己的想法,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谁也干涉不了。”
莱伊小姐琢磨,这个小伙子有没有把伯莎这句话当作未来太平日子的好兆头,反正看起来,克拉多克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头。他看着伯莎,感激地笑了笑,她也投来一瞥,眼里满是最深情的爱。
打从克拉多克进门起,莱伊小姐便一直在仔细观察他。她知道,伯莎急着想弄清楚她对克拉多克的看法,身为女人,她对此不禁有些得意。克拉多克外表迷人。莱伊小姐通常很喜欢年轻男子,而这位算是长得英俊的。他的眼睛很好看,除此以外,脸上没有特别引人注目的地方。他看起来很健康,脾气也好。莱伊小姐甚至还注意到,他不啃指甲,双手强壮而结实。他品行端正,体格健壮,跟一般的英国小伙真的没有任何区别;不过,这个群体确实讨人喜欢。莱伊小姐确信无疑,可以说是伯莎主动找上他的,但只有一点让她纳闷:这类的男性有千千万万,伯莎为何偏偏看中了他。
莱伊小姐转过头看着他。
“伯莎带你看过我们养的鸡吗?”她镇定地问。
“没有,”他说,没料到她会问这个,“希望她能带我瞧瞧。”
“噢,当然可以。你知道,我对农业一窍不通。你出过国吗?”
“没有,我一直待在国内,”他回答,“对我来说,这儿够好了。”
“我想也是。”莱伊小姐看向地上说,“伯莎一定得带你去瞧瞧我们养的鸡。我对它们感兴趣是因为它们像极了人——笨得很。”
“每年这个时节,我养的鸡一颗蛋也下不出来。”克拉多克说。
“当然,我不是农学家,”莱伊小姐重申道,“可我倒觉得鸡很有意思。”
拉姆齐大夫笑了起来,而伯莎气得涨红了脸。
“以前可没见您对鸡感兴趣呀,波莉姑姑。”
“是吗,亲爱的?你忘了昨晚我说过,晚饭吃的那只鸡嚼都嚼不烂吗?……你认识伯莎多久了,克拉多克先生?”
“好像已经认识了一辈子,”他回答,“而且我想更深入地了解她。”
这回伯莎笑了。莱伊小姐虽然确信这个机智的回答只是无心插柳,却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挑剔的地方。
拉姆齐大夫始终一言不发,他的这种态度激起了伯莎的怒气。
“我可从没见过您一声不吭坐上五分钟,拉姆齐大夫。”她说。
“我想,我要说的话怕是不会讨你喜欢,伯莎小姐。”
莱伊小姐希望他们别吵起来,以免搅乱了这趟客套又尴尬的会面。
“你又在想租金的事了,大夫,”她说,又看向克拉多克,“这位可怜的大夫不高兴是因为我们一半的佃户说交不上租。”
这位可怜的大夫哼了一声,抽了下鼻子,莱伊小姐觉得这个年轻男子是时候告辞了。她看着伯莎,伯莎很快就懂了,便站起身来,说:
“我们别打扰他们了,爱迪。我带你在这儿转转。”
他欣然起身,显然是结束了煎熬,如释重负。他和莱伊小姐握手,这回忍不住要说两句话。
“我从您身边带走伯莎,希望您不要生我的气。我希望很快能对您更了解一些,希望我们能做好朋友。”
莱伊小姐大吃一惊,但确实觉得他这一招用得不错。这样的表现已经算好的了,不管怎样,他没有提到向上帝发誓或责任什么的!接着,克拉多克转身走到拉姆齐大夫跟前,伸出了手,令他没法拒绝。
“我们找个时间再见个面,拉姆齐大夫,”他镇定地看着大夫说,“我觉得您想跟我谈谈,我也想。您什么时候方便见我呢?”
伯莎听他说得这么坦诚,开心得脸都红了。他有胆量主动应付这个乖戾的老头,莱伊小姐很满意。
“我觉得这主意很好。”大夫说,“今晚八点可以见面。”
“好!再见,莱伊小姐。”
他跟伯莎走了出去。
有些人认为,凭些许迹象就下定论有失严谨,莱伊小姐可不是这种人。她认识一个人不到五分钟,就把对方在她脑子里给定型了,但凡有谁问起,她最喜欢把这些印象说给别人听。
“说实在话,大夫,”门一关上,她便说,“他没我想的那么差劲。”
“我从没说过他长得不好看,”拉姆齐大夫尖锐地回答,他坚信所有女人在帅气的男人面前都愿意犯傻。
莱伊小姐面露微笑。“我亲爱的大夫,美貌是人生的较量中不可或缺的三大禀赋之一。一个相貌平平的姑娘活得有多悲惨,你是想象不到的。”
“那你同意伯莎的荒唐想法咯?”
“说实话,你我同不同意,都没什么要紧。所以说,还不如平静地接受现实。”
“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莱伊小姐,”大夫不客气地回答,“我可要阻止这件事。”
“没用的,亲爱的大夫,”莱伊小姐说着又笑了起来,“我比你更了解伯莎。我跟她一起生活三年了,在观察她性格的时候,总能发现无穷的乐趣……我来给你讲讲,我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下开始了解她的。当然,你知道的,我跟她父亲多年来一直关系不好。他把自己的钱打水漂了,又想拿我的钱去干那种愚蠢的行当。我坚决反对,他就大发脾气,说我是个忘恩负义的小人,直到死仍对我心怀不满。哎,他妻子死后,他的身子就垮了,跟伯莎在欧洲大陆漂泊了好几年,伯莎接受了尽可能好的教育,是在六七个国家断断续续念的书;但她并不十分愚昧无知或品行恶劣,这让我很惊讶。要说人性本善,她就是个绝好的例子。”
莱伊小姐笑了笑——她自己坚信的,恰恰是人性本恶。
“嗯,有一天,”她接着说,“有人通过我的诉状律师给我发了份电报:‘家父去世,方便就来。——伯莎·莱伊。’电报是从那不勒斯发来的,而我当时在佛罗伦萨。我自然就急着去了,只带了个包,放了几码黑面纱,还有一些嗅盐[一种芳香碳酸铵合剂,有刺鼻的气味,用作苏醒剂,是维多利亚时代英国贵妇的必备之物。]。来火车站接我的是伯莎,我跟她十年没见过面了。我见到的是个高挑、健美的年轻女子,外表沉着冷静,身穿最时新的长袍,好看极了。为了应景,我收敛地贴了贴她的面颊。驱车回去的路上,我问她什么时候举行葬礼,手里拿着嗅盐,以备她突然大哭一场。‘哦,办过了,’她说,‘一切办妥后我才发了电报。我想这事只会让你伤心。我已经通知了别墅的房东和仆人。其实根本不必劳您的驾来这儿,只是大夫和家里的教区牧师似乎认为,我一个人在这儿很奇怪。’结果我自己倒用了嗅盐!想想看我当时的心情:我原以为会见到一个哭得稀里哗啦的黄毛丫头,还有一堆乱七八糟的糟心事等着我去办。结果却发现,什么事都安排得妥妥当当,我要是愿意的话,所谓的黄毛丫头反倒有意要照顾我。吃午餐的时候,她看了看我身上的旅行服装。‘你离开佛罗伦萨好像走得很仓促,’她说,‘你要是想穿黑色的衣服,可以去找我的裁缝,她的手艺不错。下午我得去那儿试试衣服。’”
莱伊小姐停下来瞧了瞧大夫,看看她说的这番话有什么效果。他一言不发。
“她给我的这种印象,”她又说,“自那以后只增不减。你要是能阻止伯莎做她拿定了主意的事,那就算你厉害。”
“你的意思是,你打算同意这桩婚事?”
莱伊小姐耸耸肩。“亲爱的拉姆齐大夫,我跟你说了,不管我们祝不祝福,也丝毫不能改变这件事。他看起来是个普通的小伙子,她没找更差劲的,我们就该谢天谢地了。至少他受过教育。”
“是,他念过书。他在特坎伯雷的里吉斯中学念过十年书,应该有些见识。”
“他父亲到底是做什么的?”
“他父亲跟他一样,是个绅士农民。跟他儿子一样,在里吉斯中学上过学。他认识大多数绅士,但算不上绅士;他认识所有农民,但也算不上农民。他家一代代都是如此,非驴非马,不伦不类。”
“这些人正是报上说的乡村的脊梁骨,拉姆齐大夫。”
“那就让他们待在该待的地方,在背后待着,”大夫说,“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莱伊小姐,我可要给此事画上句号。毕竟,莱伊老爷让我做这位姑娘的监护人。尽管她二十一岁了,我仍觉得我有责任确保她不会落入第一个向她求婚的穷光蛋的手里。”
“你也是,高兴怎么办就怎么办,”莱伊小姐有些烦了,反驳道,“跟伯莎对着干落不着什么好处。”
“我不会去找伯莎,我直接去找克拉多克。我打算毫不客气地训他一顿。”
莱伊小姐耸耸肩。拉姆齐大夫显然没看清楚此事谁占主导地位,她觉得自己没义务提醒他。
“问题是,”她平静地说,“难不成让她嫁给一个更差劲的?我得说,伯莎没想嫁给贝斯沃特[伦敦西部一地区,住着许多不同国家和民族的人。]那种地方的什么人,我已经很欣慰了。”
大夫告辞了。过了一会儿,伯莎回到莱伊小姐身边。显然,莱伊小姐打算不去妨碍真爱的发展。
“你得想想置办嫁妆的事了,亲爱的。”她不动声色地笑了笑说。
“我们打算私下里结婚,”伯莎回答,“我俩都不想大操大办。”
“我觉得你们很明智。大多数人结婚,自以为在干一件破天荒的大事。殊不知,自从有亚当和夏娃以来,早就有多少人结过婚了。”
“我邀请了爱德华明天来共进午餐。”伯莎说。
[book_title]第五章
第二天,吃完午餐,莱伊小姐便躲进客厅,打开包裹,取出刚从米迪图书馆送来的书。她粗略地翻了翻,跳着读了几页,看了看大致的内容,一面还在想刚吃完的那顿饭。当时,爱德华·克拉多克有些紧张,在椅子上坐不住,见莱伊小姐需要,就总是给她递盐和胡椒这类东西,显得有些过分殷勤。显然,他想表现得亲切友好。同时,他也很克制,没有热恋中的人应有的快活和热情。莱伊小姐不禁自问,他是不是真的爱她侄女。在这个问题上,伯莎显然深信不疑。她满面春风,一个劲地盯着小伙子看,仿佛他是她见过最讨人喜欢、最令人赞叹的物件。莱伊小姐没想到,这姑娘还有这么奔放的一面,尤其是跟她以往的矜持相比。现在,就算全世界都知道她的感情,她似乎也不在乎一丝一毫。她不仅爱得幸福,而且爱得自豪。大夫自以为可以搅和这段感情,莱伊小姐可要笑出声了……莱伊小姐很清楚,理智的洒水壶浇不灭爱情的烈焰;她既然因此无意妨碍这对恋人,也就不想目睹这场姻缘的开始。于是,吃过午餐,她就说乏了,想去躺会儿,便独自去了客厅。一来成全了这对恋人,他们落得舒坦,二来给自己行了方便,她也落得自在,这样一想她就高兴。
她从那捆书中挑了本看着最顺眼的读了起来。不一会儿,仆人打开门,通报格洛弗小姐来访。莱伊小姐的脸上掠过一丝厌烦的神色,紧接着又换上一副甜美而亲切的面孔。
“噢,不用起身,亲爱的莱伊小姐。”见女主人缓缓从沙发上站起来,这位客人便说道。
莱伊小姐跟她握了手,便攀谈起来。她说很高兴见到格洛弗小姐,心里想的却是,这位可敬之人的知礼守礼真叫人生厌。上个礼拜,格洛弗兄妹到莱伊府赴宴;七天后,格洛弗小姐便准时来登门道谢。
格洛弗小姐为人正派,却很呆板,这让莱伊小姐无法忍受。在她看来,做一个蓓姬·夏普这样的邪恶之人,比做一个爱米莉亚这样的愚蠢之人[《名利场》中的两位女性角色。]要好上一万倍。
“抱歉,女士,众所周知,萨克雷给我们呈现了爱米莉亚这样内心纯洁、心地善良的英国姑娘,她的这种优良品德正是大不列颠之所以伟大,盎格鲁-撒克逊民族之所以高贵的根源所在。”
“我毫不怀疑,萨克雷的本意确是如此。但是依你看,小说家在描画普通的英国姑娘时,为什么把她们无一例外地写成十足的傻瓜?”
“女士啊女士,您这可是异端邪说。”
“不,先生,这不过是个问题,出于好奇而提出的问题。”
“想必是他们缺乏技巧。”
“是这样倒好了。”
格洛弗小姐是天底下脾气最好、心肠最好的大善人,有惊人的克制力和无私精神;不过,谁要是觉得她风趣,那此人绝对是个十足的疯子。
“她真是个可敬的大好人,”莱伊小姐这样评论她,“在教区做了一件又一件好事,可她真的太无趣了,只适合待在天堂!”
这时,莱伊小姐的脑海中闪过一幅画面——格洛弗小姐年事渐高,却神采依旧,苍白的头发披在背部和羽翼后面,手抚一把金色竖琴,从早晨到中午,直至晚上,用她的尖嗓子唱着赞美诗。实际上,一般对于天堂服装的概念在格洛弗小姐身上并不适用。她是个二十八岁上下的女子,但看上去从二十到四十岁之间皆有可能。你会感觉她从来都是那副模样,岁月丝毫无法磨灭她那股精气神。她没有什么身段,衣服挺括,而且硬邦邦,感觉像是穿了副盔甲。她几乎总是穿着一件紧身的黑色罗纹短上衣,一看就非常耐穿,裙子极其朴素,脚上穿着一双结实的靴子,真的很结实!她的帽子不论阴晴冷暖都能戴,而且是她自己做的!她从不戴面纱,脸上的皮肤又干又硬,紧紧绷在骨头上,棱角显得异常分明。她突出的颧骨红扑扑的,红得不均匀,毛细血管清晰地露出来,形成一张网。她的鼻子和嘴巴,说得好听点,显得性格坚毅。她浅蓝色的眼睛微微凸起。吹了十年的东英吉利[在英国东部,包括诺福克郡和萨福克郡。]寒风,她脸上的柔滑全给吹走了,凛冽的狂风似乎把她的头发也吹白了,说不出是褪了色的棕色,还是失去了光泽的金色。发根从头盖骨上冒出来,间距异常远,莱伊小姐总是想,记录天使[基督教《圣经》所载专门记录人的行为善恶供末日审判用的天使。]数起她的头发丝该有多轻松。不过,尽管她外表看起来强硬不妥协,让人以为她意志坚定,但其实,格洛弗小姐特别忸怩,特别怕难为情,动不动就脸红,一见到生人就痛苦得要命,半天憋不出一句话来。同时,她心肠极软,体恤他人,有同情心,心里充满了对人类同胞的爱和怜悯。她还格外多愁善感!
“令兄近来可好?”莱伊小姐问。
格洛弗先生是利纳姆[虚构地名,对照现实中肯特郡的一个行政教区“莱纳姆”。]的教区牧师,利纳姆临近特坎伯雷公路,距莱伊府约一英里。他任职后,一直由格洛弗小姐替他操持家务。
“噢,他很好。当然,他最近在为不奉国教者[指不顺从英国国教的新教徒。]的事发愁。要知道,这些人正在利纳姆盖一座新的教堂,太可怕了。”
“午餐时,克拉多克先生说起过此事。”
“噢,他和你们一起用午餐了?我不知道你们跟他的交情都到这份上了。”
“我想他这会儿还没走,”莱伊小姐说,“他没来道别过。”
格洛弗小姐看着她,想知道更多信息。但在事情变得更复杂之前,千万别指望莱伊小姐会把一切说清楚。
“伯莎最近好吗?”格洛弗小姐问,她的话题无非是打听双方都认识的人。
“噢,当然好了,她乐得飞上了七重天[西方传说中的至善之地、极乐世界。]呢。”
“啊!”格洛弗小姐说,她完全不明白莱伊小姐的意思。
她有些怕这位年长的女士。她的哥哥查尔斯说,恐怕莱伊小姐是个老于世故的人,尽管如此,格洛弗小姐不得不敬重这位在伦敦和欧洲大陆住过的女子——她跟法勒教长[弗雷德里克·威廉·法勒(1831—1903),英国圣公会牧师、教师、作家,曾任坎特伯雷大教堂教长。]碰过面,还见过玛丽·科雷利小姐[玛丽·麦基(1855—1924),英国小说家,笔名玛丽·科雷利,是当时的畅销书作家。]。
“当然,”她说,“伯莎这么年轻,自然是朝气蓬勃。”
“嗯,真的,我希望她过得幸福。”
“你一定很担心她以后的生活,莱伊小姐。”格洛弗小姐发现这位女主人的言论真是晦涩难懂,倒感觉自己傻乎乎的,脸上一下子火辣辣的。
“一点也不担心。她能自己做主了,而且跟大多数年轻女子一样,四肢健全,头脑清楚。当然,话说回来,这也是一大隐患。”
“抱歉,莱伊小姐,”牧师的妹妹说,语气中透着忧虑,让莱伊小姐感到一阵内疚,“可我真的不明白,隐患是什么?”
“婚姻,亲爱的。”
“伯莎要嫁人了?噢,亲爱的莱伊小姐,恭喜你。你一定又高兴又骄傲!”
“亲爱的格洛弗小姐,别激动。你要是想恭喜谁,那就恭喜伯莎,别恭喜我。”
“可我太高兴了,莱伊小姐。想到亲爱的伯莎要嫁人了,查尔斯也会高兴坏的。”
“她要嫁给爱德华·克拉多克先生。”莱伊小姐不动声色地说,生生打断了对方的一腔热情。
“啊!”格洛弗小姐吓得张口结舌,脸色都变了,接着又回过神来。“不会吧!”
“你好像很意外,亲爱的格洛弗小姐。”这位年长的女士说,淡淡地笑了笑。
“太意外了。我以为他俩不怎么熟,况且——”格洛弗小姐突然不说话了,看起来很尴尬。
“况且什么?”莱伊小姐尖刻地问。
“唔,莱伊小姐,克拉多克先生当然是个不错的青年,我很喜欢他,可我从没想过他和伯莎般配。”
“那就要看你怎么理解‘般配’了。”
“我一直期望伯莎能嫁给托尔斯那儿的小布兰德顿先生。”
“哼!”莱伊小姐说,她可不喜欢邻乡那位乡绅的母亲,“真不知道布兰德顿先生好在哪里,除了拥有四五代特别愚蠢的祖先留下的财产,还有两三千英亩租不出去也卖不出去的田地。”
“克拉多克先生当然是个优秀的青年,”格洛弗小姐接着说,她怕自己多嘴,“您要是认可这门婚事,别人谁也不能多说什么。”
“我没有认可这门婚事,格洛弗小姐,但我还不会傻到提出反对。对一个有足够的钱养活自己的女人而言,结婚从来都是不可救药的愚蠢之举。”
“婚姻是教会的制度,莱伊小姐。”格洛弗小姐相当严肃地应道。
“是吗?”莱伊小姐反驳道,“我一直认为,婚姻只是一种协议,是给离婚法庭的法官赏碗饭吃。”
格洛弗小姐倒是识趣,没有接这茬。
“你觉得他俩在一起会幸福吗?”
“我觉得不大可能。”莱伊小姐说。
“嗯,你不觉得你有责任——恕我多嘴,莱伊小姐——做点什么吗?”
“亲爱的格洛弗小姐,我认为,他们不会比大多数夫妻来得更不幸。人活在这个世上,最大的责任就是不管闲事。”
“这我可不敢苟同,”格洛弗小姐不以为然地说,“要是责任来得那么轻松,那还配叫什么责任。”
“啊,亲爱的,你眼里的幸福生活就是老干些不讨好的事,而我则喜欢采集玫瑰,及时行乐——而且要戴上手套,免得被棘刺扎到手。”
“这可不是赢得成功人生的办法,莱伊小姐。我们都得努力奋斗。”
“我亲爱的格洛弗小姐!”伯莎的姑姑说。
她想,一个比她小二十岁的女人规劝她,让她更努力地生活,这有些无礼。可是,她想到这样一幅画面——这个可怜兮兮、打扮难看的姑娘和一个有角有尾的分趾蹄魔鬼在搏斗——就觉得虽很可笑,却也可怜。于是莱伊小姐勉强克制住内心的冲动,没去与她争论,没去吓唬她这位可敬的朋友。
就在这时,拉姆齐大夫走了进来。他和两位小姐握了手。
“我想我该顺道来看看伯莎。”他说。
“可怜的克拉多克先生又多了个对手,”莱伊小姐说,“格洛弗小姐认为,我应该严肃对待此事。”
“我的确这么认为。”格洛弗小姐说。
“我还是少女的时候,”莱伊小姐说,“就总是尽量不严肃地对待事情,恐怕我现在是轻浮得无药可救了。”
这番断言和莱伊小姐古板的样子放在一块儿,对比之下,着实好笑,但格洛弗小姐只觉得无法理解。
“说到底,”莱伊小姐接着说,“十有八九的婚姻多少是有些不如意的。你说小布兰德顿更合适,但事实上,祖宗再多,对婚姻幸福也没什么特别的帮助。除此之外,我没发现他和爱德华·克拉多克之间有什么明显的区别。布兰德顿先生上过伊顿公学[英国著名的贵族中学,创办于1440年。]和牛津大学,可他本事真大,居然让人瞧不出来。实际上,他比克拉多克先生这样的绅士农民好不到哪儿去,只不过一家走上坡路,一家走下坡路。布兰德顿家代表过去,克拉多克家代表未来。尽管我不喜欢改革和进步,但放在嫁人上面,我个人更喜欢振兴家业而不是败家的人。天哪!你这是在逼我说教呀。”
真是奇怪,反对的声音倒让莱伊小姐成了爱德华·克拉多克的捍卫者。
“嗯,”大夫用他严肃的声音说,“我喜欢那些安分守己的人。这年头,谁都想往上面一层爬,干苦力的学做买卖的,做买卖的模仿专业人士。”
“而专业人士是所有阶层中最糟糕的[指医生、律师等,暗讽拉姆齐大夫。],亲爱的大夫,”莱伊小姐说,“他们学贵族老爷的样子,而贵族之中很少有值得钦佩的榜样。有趣的是,每一个阶层都认为自己跟上面的阶层同样出色,同时对下面的阶层不屑一顾。事实上,唯一正确看待自身地位的社会阶层是仆人。我一直认为,南肯辛顿[伦敦一高级住宅区。]那些绅士家里的仆人比他们的主子要讨人喜欢多了。”
这个话题不是格洛弗小姐和拉姆齐大夫有资格讨论的,所以冷场了片刻。
“你能说出这桩婚事的哪怕一个好处吗?”大夫突然发问。
莱伊小姐看着他,样子像是在思考,接着又冷冷一笑,说:“我亲爱的大夫,克拉多克先生是个实在人,就算他把月亮给望穿了,也诗情画意不起来。”
“莱伊小姐!”牧师的妹妹说,带着恳求的语气。
莱伊小姐逐一扫了两人一眼。“要我认真说吗?”她问,样子比平常严肃许多,“姑娘真心爱他,我亲爱的大夫。毕竟,婚姻有风险,只有情欲,才让人值得冒这个险。”
一听到“情欲”这个词,格洛弗小姐不自然地抬起头。
“不错,我知道在英国大家都怎么想,”莱伊小姐说,她捕捉到了那个眼神,也明白其中的含义,“大家认为,结婚的理由可以是千千万万种,却唯独不是天经地义的那个——而那正是繁殖的本能。”
“莱伊小姐!”格洛弗小姐惊呼,脸一下羞红。
“噢,你不小了,也该理智地看待此事了,”莱伊小姐回答,语气有些冷酷,“伯莎不过是个被男性吸引的女性,这是婚姻唯一合情合理的基础——要是反过来,在我看来只能说是下流。男方的社会地位不同又有什么关系,本能与社会阶层毫不相干。我要是爱上了谁,就算是个跑堂的我也不在乎,只要他向我求婚——我一定会嫁给他。”
“哟,这话倒是不假!”大夫说。
然而,莱伊小姐的兴致来了,便插嘴道:“女人的特定功能是繁殖后代,聪明的女人会选择强壮健康的男人来当孩子的父亲。我可受不了那些看脑子嫁人的女人。会算深奥的数学题的丈夫有什么用?女人就需要男人有强壮的臂膀和牛一样的消化能力。”
“莱伊小姐,”格洛弗小姐打断了她,“我争不过你,但我知道你说得不对。我觉得不应该听你的,查尔斯也一定不爱听。”
“亲爱的,你跟大多数英国姑娘一样长大——也就是说,跟傻瓜一样。”
可怜的格洛弗小姐涨红了脸。“无论如何,我从小受的教育就是把婚姻当作神圣的制度。我们生在世上要禁欲苦行,而非沉迷其中。希望我绝不会动了心思,把这种事想成你说的那样。我要是嫁人,我知道我根本想不到肉欲。我把婚姻视作精神上的结合,我的责任是爱、尊重、服从我的丈夫,协助他、照顾他,与他共度一生,直到生命走到尽头,也能从容面对。”
“一派胡言!”莱伊小姐说。
“我本以为,在所有人当中,”拉姆齐大夫说,“你是头一个要反对伯莎下嫁的。”
“他们不可能幸福。”格洛弗小姐说。
“为什么?我以前在意大利认识一位尤斯蒂蒂娅·肖夫人,她嫁给了家里的侍从。她让他跟着她姓,两人经常豪饮。他们非常幸福地在一起过了四十年,后来男的饮酒过度死了,可怜的尤斯蒂蒂娅夫人过于伤心,后来震颤性谵妄[又称戒酒性谵妄,急性脑综合征,多发于酒精依赖者突然断酒或减量。]发作,也一命呜呼了。怪可怜的。”
“我不能想象,你会饶有兴致地盼着自己唯一的侄女遭此厄运,莱伊小姐。”格洛弗小姐说,她对待什么话都那么严肃。
“要知道,我还有个外甥女,”莱伊小姐回答,“我的妹妹,沃德雷太太,有三个孩子。”
这时,大夫插嘴道:“噢,我认为你不必操心此事;我有权向你宣布,伯莎和小克拉多克的婚约就此解除。”
“什么!”莱伊小姐叫道,“我不信。”
“真的吗?”格洛弗小姐同时喊出声来,“啊,我可算放心了。”
拉姆齐大夫满面笑容,得意得直搓手。“我知道我该阻止这事,”他说,“莱伊小姐,现在你怎么想呢?”
看到她窘迫的样子,他显然很得意,莱伊小姐变得十分生气。
“你不把话说清楚,我能想什么?”她问。
“他昨晚来见我——还记得吧,他主动要求和我面谈——我把事实摆在他面前。我跟他谈了,告诉他这门婚事不可能成。我还说,利纳姆和黑马厩镇的人会说他攀高枝儿。我恳求他为伯莎着想。他是个诚实坦率的男人,我总是这么说他。我让他明白这样做是不对的,最终他承诺解除婚约。”
“他不会信守那种诺言的。”莱伊小姐说。
“噢,是吗!”大夫叫道,“我可是看着他长大的,他宁死也不肯食言。”
“可怜的小伙子!”格洛弗小姐说,“他一定难过死了。”
“他像个男子汉一样挺住了。”
莱伊小姐嘬起嘴,都快看不见嘴唇了。“那他应当什么时候把你那荒谬的建议付诸行动呢,拉姆齐大夫?”她问。
“他说他今天到这儿吃午餐,会借此机会叫伯莎放手。”
“这男人真蠢!”莱伊小姐自言自语地嘀咕道,但叫人听得很清楚。
“我觉得他太伟大了,”格洛弗小姐说,“我一定要当面夸夸他。”
“我说的不是克拉多克先生。”莱伊小姐厉声道。
格洛弗小姐看着拉姆齐大夫,想看看他面对无礼有什么反应。可就在这时,门开了,伯莎走了进来。莱伊小姐瞥了一眼就看出了她的心思。伯莎显然一点也不难过,脸上没有泪痕,不过双颊比平常更红,嘴唇紧紧抿着。莱伊小姐断定,侄女这是粉面含煞。然而,她驱散了脸上的怒气,满面笑容地跟客人打招呼。
“格洛弗小姐,你能来,真是太好了。你好!拉姆齐大夫……噢,对了,我想我必须请你,嗯,今后不要干涉我的私事。”
“亲爱的,”格洛弗小姐插嘴道,“这么做是出于好意。”
伯莎看向她,脸更红了,说:“啊,我算看出来了,你们一直在合计着这件事。你们可真行!爱德华一直在劝我跟他分手。”
拉姆齐大夫满意地点点头。
“被我拒绝了!”
拉姆齐大夫一下子跳了起来,格洛弗小姐抬起手,叫道:“哎呀!哎呀!”莱伊小姐放声大笑,她这一辈子,别人难得有机会见她这么笑。
这会儿,伯莎确实喜形于色。“他声称要解除婚约,被我一口回绝。”
“你的意思是,他求你,你也不会放他走?”大夫说。
“你以为我会让我的幸福毁在你手里?”她轻蔑地问,“我发现你一直在捣鬼,拉姆齐大夫。可怜的人儿,他认为,我不谙世故,是占了我的便宜,这样做不光彩。我告诉他,我跟他说过一千遍,我爱他,不能没有他……噢,我觉得你应该感到害臊,拉姆齐大夫。你拆散我和爱德华,居心何在?”
最后一句话伯莎说得怒不可遏,喘着粗气。拉姆齐大夫吓了一跳,格洛弗小姐则低下头,心想,这种说话方式有失淑女风范。莱伊小姐敏锐的目光玩味地从这几个人身上扫过。
“你以为他真的爱你?”格洛弗小姐终于开口了,“依我看,他要是爱你,不会这么轻易就想放弃。”
莱伊小姐笑了。向来如天使般善良的一个人,居然提出如此狡诈的意见,真是稀奇。
“他主动提出跟我断绝来往,是因为他爱我,”伯莎自豪地说,“他这么做,让我更爱他一万倍。”
“我真受不了你,”大夫叫道,气得不能自已,“他娶你,是看上你的钱。”
伯莎轻轻一笑。此时她正站在炉火旁,于是转身对着镜子……她看着自己搁在壁炉台边缘的双手,生得小巧玲珑,手指纤细,指甲呈最柔和的粉色。这是世上最纤柔的一双手,专为爱抚而生就。她知道自己的手有多美,所以没戴戒指。这双手让伯莎颇为满意。接着,她抬头瞧了瞧,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她对着自己深色的眼眸凝视了一会儿,这双眸子有时闪着光,有时热切地传达爱的信号。她望着自己的耳朵,小小的,呈粉红色,像贝壳一样;这双耳朵让人觉得,没有什么材料比组成人类身体的材料更受艺术家那双手青睐的了。她的头发也是深色的,如此浓密,都不知道该怎么打理才好,只能任其拳曲,叫人看着都想用手抚过她的发丝,可以想象摸起来一定很舒服。她用手指在一侧拨弄,捋了捋一绺散乱的头发。她心想,随便别人怎么说,她的头发就是好看。伯莎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浑身都是深色的。实际上,她橄榄色的皮肤使人想起南方炽热的激情:她有翁布里亚[意大利中部和北部一地区。]美女般的肤色,光洁而柔滑得难以形容。有个画家曾说,她的皮肤蕴含落日全部的色彩,是落日边缘那光辉与天空交织的色彩,里面有许多柔和的色调——奶油色、象牙色、玫瑰花蕊的浅黄色,还有最浅最浅的浅绿色,统统焕发着灿烂的光华。她又瞧了瞧自己饱满的丹唇,简直性感得要命。伯莎对着自己笑了,露出整齐又白亮的牙齿。这一番打量,让她自己也脸红了,姣好的暗色面容显得更标致了。她缓缓转过身子,面对正在看她的三人。
“你认为没有哪个男人会看上我这个人?您真不会讨人欢心,亲爱的大夫。”
莱伊小姐心想,伯莎确实胆大得很,竟敢如此招惹两个女人的非难,两个还都是未婚;但她没说出来。莱伊小姐的目光从那雕塑般的脖子,移到那细巧的胳膊上,再望向那姣好的身段。
“你美得不能再美了,亲爱的。”她微笑着说。
大夫面露愠色,说:“你拿她这种疯狂之举也没办法吗,莱伊小姐?”
“亲爱的拉姆齐大夫,我自己的生活就够我操心的了,可别叫我再掺和别人的事了。”
[book_title]第六章
伯莎彻底沦陷,纵情享受着爱。她生性乐观,做事从来不会半心半意,她现在不想费心隐瞒自己的感情了。爱是一片大海,她勇敢地跳入海中,不管是浮是沉。
“我真傻,”她跟克拉多克说,“我还以为,在我之前没人谈过恋爱。我感觉这个世界才刚刚开窍。”
她一刻也不愿与他分开。上午,她一心只盼着恋人来家里吃午餐,餐后陪他走回农场。下午的时光似乎没有尽头,要想再次见到他,还得熬过好几个钟头,每一秒她都细数着。但是,等他干完活,过来见她,两人挨着坐在炉火旁,一边说着话,可别提有多幸福了。伯莎不需要别的亮光,只要煤块燃烧时忽明忽暗的火光,这样一来,除了他们坐着的一小块地方,整个屋子都是黑的。红色的火焰照在爱德华的脸上,映出一片红光和奇特的影子。她就爱盯着他看,看他轮廓分明的面孔,看他灰色的双眸。接着,她情难自已。
“闭上眼睛。”她低语道,说完吻了吻他闭着的眼睑,又将双唇缓缓划过他的唇,柔软的触感让她全身一震,笑出声来。她把脸埋进他的衣服里,吸入那慑人的乡间气味,那一直以来让她神魂颠倒的气味。
“你今天都干什么了,亲爱的?”
“嗨,这阵子农场上没什么事,就是犁地和运送根茎。”
听他讲农场上的事情,她便陶醉其中,可以的话,她能听他讲上几个钟头。爱德华说的每一个字都富有魅力和新鲜感,伯莎的目光没有从他身上移开过。她喜欢看着他说话,往往没怎么听进去,只是注视着他的神情变化。他说话的时候,比如讲某块地的灌木排水问题时,有时正巧发觉她笑得无比开心,便对此感到费解。不过,她确实对他所有的家畜都有浓厚的兴趣,但凡有哪头小阉牛抱了恙,她总会问候一番。想到这位壮汉和他的牲畜在一起的画面,她就觉得高兴,想着想着,连她自己的肌肉都紧实了起来。她决定学骑马、学打网球和高尔夫,这样就能陪他消遣。她自己的才艺似乎是多余的,甚至是丢脸的。看着爱德华·克拉多克,她意识到,人类的确是万物的主宰。她看着他大步流星地跨越田野,到处给工人下命令,有本事指挥他们农作,一副无畏、勇敢、自如的模样。她通过观察他的形象,发现了这么多优秀品质,真让人难以置信。
随后,说起他雇的人,她想象不出比拥有这样一位主人更大的福气了。
“我真想在你的农场里当挤奶工。”她说。
“我不请挤奶女工,”他回答,“倒有个男的送奶工,更顶用。”
“你这个可爱的家伙,”她叫道,“真是实在!”
她抓起他的手盯着看。
“我有时候挺怕你的,”她笑着说,“你这么强壮。在你身旁,我感觉自己太软弱,太无能了。”
“你怕我打你?”
她仰头望着他,又低头看着他结实的双手。
“我觉得,你要是真动手,我也不会在意。我想,那样我只会更爱你。”
他突然大笑起来,亲了亲她。
“我没开玩笑,”她说,“我现在明白了,为什么有些女人喜欢粗暴的男人。据说有的女人可以忍受丈夫做的任何事。男的越野蛮,这些女的就越爱。我想我就是这类人。但我从没见你发过脾气,爱迪。你发火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我从来不发火。”
“格洛弗小姐跟我说,你是天底下脾气最好的。你这么完美,我很害怕。”
“别把我想得太好,伯莎。要知道,我不是模范男人。”
他说了这么一番可笑又谦虚的话,她当然要吻他了。
“我很满足,”她回答,“我不要你完美。你当然有缺点,不过我还没发现。等我发现了,我知道我只会更爱你。女人要是爱上丑陋的男人,就会说丑陋反而平添了他的魅力。我会爱你的缺点,因为我爱你的一切。”
两人坐了一会儿,相顾无言,此时无声胜有声。伯莎希望能永远这样依偎在他的怀里。她忘了克拉多克很快就要胃口大开,饱餐一顿。
“让我瞧瞧你的手,”她说。
她也爱这双手。这双手又大又粗,因为干粗活,又挨冻,所以长得很结实;她想,比起城里男人那种软绵绵的手,这双手要迷人十倍。她感受到这双手坚实而阳刚,让她想起意大利一家博物馆里的一只雕塑手,是用斑岩雕刻的,因为某种原因未经最后打磨,细部的缺失让她感受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与这双手给她的感觉一模一样。他的双手也很可能就是半神半人或英雄的手。她展开那一根根又长又壮的手指——克拉多克本就不怎么了解她,这一来,使他诧异又饶有兴味地看了看她。她发觉他瞥了她一眼,便笑着俯身亲吻他的手心。她想在这个强壮的男人面前卑躬屈膝,俯首帖耳。她愿做他的女仆,为他干最卑贱的粗活,才能让她得到莫大的满足。满腔的激情,她无从表达。
伯莎喜欢跟她的情郎步行到镇上,吸引别人投来注视的目光,她知道他们对这门婚事多么感兴趣。爱德华·克拉多克打小他们就认识,就算他们没想到她竟会看上他,又怎么样呢?她为他感到骄傲,为当他的妻子而感到自豪。
一日,天气舒适——在这个时节,这种天算是暖和的了——她靠在篱笆旁的台阶上,克拉多克站在她身边。两人不说话,只痴痴地望着彼此。
“瞧,”克拉多克突然开口说,“是亚瑟·布兰德顿。”
他瞥了眼伯莎,然后不安地来回扫视,好像不希望跟那人碰面。
“他之前一直不在家,对吗?”伯莎问,“我想见见他。”她十分乐意全世界的人都看见他俩。“下午好,亚瑟!”那个年轻人走近时,她喊道。
“噢!是你吗,伯莎?嘿,克拉多克!”他看着克拉多克,寻思他怎么会跟莱伊家的大小姐在一起。
“我们刚溜达去了利纳姆,我累了就在这儿歇歇。”
“啊!”小布兰德顿觉得奇怪,伯莎竟然跟克拉多克去散步。
伯莎大笑起来。“噢,他还不知道,爱德华!整个郡里只剩他没听说了。”
“听说什么?”布兰德顿问,“我上个礼拜在约克郡,到我姐夫家去了。”
“我和克拉多克要结婚了。”
“你俩,啊!”布兰德顿叫道。他看了看克拉多克,然后尴尬地表示祝贺。他们闭着眼都能瞧出他的错愕。克拉多克脸红了,他知道错愕的原因是,伯莎竟会愿意嫁给自己这种身无分文的穷光蛋,这种没有家世的人。“希望你们会邀请我参加婚礼。”年轻人这么说是为了掩饰他的困惑。
“噢,我们不打算大张旗鼓,就请几个自己人,拉姆齐大夫、我姑姑,还有伴郎。”
“那我不能去吗?”布兰德顿问。
伯莎迅速看了眼爱德华,想到他会找个在当地没什么分量的人给他当伴郎,她心里早就有些不舒服了。她毕竟是莱伊府上的大小姐,她也早就发现了恋人的某些朋友不怎么上得了台面。这下机会来了,解决这个问题的现成办法就在眼前。
“恐怕不行,”她这样回应布兰德顿的恳求,“除非你能让爱德华请你担任伴郎这个重要角色。”
结果两个男人都被她弄得十分尴尬。布兰德顿不怎么想给爱德华当伴郎——“当然了,克拉多克是个不错的男人,擅长运动,但你不会想到伯莎·莱伊这样的姑娘会嫁给他这种家伙。”而爱德华呢,心里很清楚这个比自己小的男人是怎么想的,因此默不作声。
不过,布兰德顿到底还是懂些上流社会的礼节,于是打破了片刻的冷场。
“克拉多克,谁来当你的伴郎?”他只能这么问。
“不知道,还没想过。”
这时,布兰德顿领会到伯莎的眼色,突然明白她的意图及其背后的原因。
“要不让我来当?”他马上说,“你或许会发现我悟性很高,伴郎该做的事我很快能学会。”
“我很愿意,”克拉多克回答,“你人真好。”
布兰德顿看着伯莎,她笑了笑表示感谢,他发现她这下高兴了。
“你们去哪儿度蜜月?”他马上又问,想找些话题说。
“不知道,”克拉多克回答,“我们现在没什么时间去想。”
“你们真是对什么计划都还没主意。”
他跟两人握手道别,伯莎用力握了一下以表感激,他便离开了。
“傻瓜,你真的没想过蜜月的事?”伯莎问。
“没有!”
“好吧,我想过。我想好了,都定下来了。去意大利,我打算带你去看看佛罗伦萨、比萨和锡耶纳,一定会是趟美妙的旅行。我们不去威尼斯,那儿太伤感。都十九世纪末了,有自尊的人没法在凤尾船上谈恋爱……噢,我渴望与你去意大利南部,去看那湛蓝的天空和夜晚数不清的繁星。”
“我从没出过国。”他不冷不热地说。
但她的热情足够两人份了。“我知道,我乐意带你去一一领略。这趟旅行我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尽兴。你肯定会大开眼界。要是我们愿意,可以待上半年。”
“啊,我绝对不行,”他叫道,“想想农场怎么办。”
“哎哟,别管什么农场了。这可是我们的蜜月,我的爱人[原文为意大利语。]。”
“我想我绝不能离开两个礼拜以上。”
“胡说什么!我们不可能在意大利只待两个礼拜。没有你,农场照样能好好的。”
“一二月份呢,产羊羔都在这个时候。”
他不想打击伯莎的热情,但羔羊来到这个危险的世界时,他要是不在场照看着,确实一半的羔羊都得没命。
“那你也得去,”伯莎说,“我下定决心了。”
他把头低下去了一会儿,看起来相当不高兴。
“一个月不行吗?”他问,“你真要什么,我都会去做,伯莎。”
但他明显不喜欢这个提议,这可伤了她的心。见他要顶嘴时,她才会犯倔;而他刚一松口,她便深怀愧疚,心软了下来。
“我真是自私又蛮横!”她说,“我不想让你难受,爱迪。我以为出国能让你高兴,我已经把一切都计划得如此完美……那我们不去了,我讨厌意大利。咱们就去伦敦待两个礼拜,像两个乡巴佬进城一样。”
“噢,可是你不会喜欢的。”
“我当然喜欢。你喜欢的,我都喜欢。只要能跟你在一起,你觉得我还会在乎去哪儿吗?……你没生我的气吧,亲爱的,对吗?”
克拉多克的脾气可好了,表示他没生气。
莱伊小姐被格洛弗小姐强迫,心不甘情不愿地给某个慈善机构做事。伯莎告诉她蜜月计划有变的时候,她正在织婴儿穿的短袜(这是她能做的最小的服装),听到这个消息,她漏织了一针!莱伊小姐聪明得很,什么也没说,但她心想,世界末日是不是要来了。伯莎原先的一连串计划像易碎的玻璃被打破,可她确实看起来很高兴。放在一个月前,若是有人反对,让她放弃早就拿定了的主意比让她横渡重洋、攀登绝壁还要难。果然,爱情是魔术师,可以像把手帕变成花盆一样,轻易就把狮子变成羔羊!莱伊小姐对爱德华·克拉多克佩服了起来。
克拉多克跟伯莎分开后,在回家的路上遇到利纳姆的教区牧师。格洛弗先生是个高个子,脸庞瘦削,肤色白皙,身材单薄,双颊泛红——颇像男版的格洛弗小姐,但他身上有一股明显的消毒剂的味道。莱伊小姐断言,他准是在衣服上撒满了碘仿粉,每天用石炭酸洗澡。他精力充沛,乐善好施,憎恶不奉国教者,且年过四十。
“啊,克拉多克,我正想要见你。”
“牧师,不是谈结婚公告[举行婚礼前三个星期天在所属教区教堂等处预先发布,给人以提出异议的机会。]的事吧?我们要得到特许[特许是由坎特伯雷大主教签发的特殊婚姻许可,即可不必发布结婚公告,亦可不受通常的婚礼地点与时间限制。婚姻特许在当时很不常见,通常只颁发给贵族等社会上层人士,所以这是一句玩笑。]才结婚呢。”
和许多乡下人一样,爱德华觉得神职人员总有几分滑稽——可别不让他们笑话,这可是他们生活中唯一的笑料——他经常拿牧师开玩笑,别的事情他可开不起玩笑。牧师大笑起来,这是乡下牧师的一大优点,他们乐意听教区居民说笑,被居民逗乐。
“这么说,婚事都定下来了?小伙子真有福气。”
克拉多克挽着格洛弗先生的胳膊,友好的态度自然地流露出来,他这么多朋友就是这么来的。“对,我有福气,”他说,“我知道你们这些人都觉得伯莎和我结婚很奇怪,但我俩很相爱,我要全心全意对她好。我从不到处寻欢作乐,牧师,你知道的,对吗?”
“没错,孩子,”牧师说,被爱德华的这番推心置腹所打动,“大家都知道你靠得住。”
“当然,她原本可以找社会地位比我高得多的人,但我会尽力给她幸福。我跟有些男人不一样,凡事对她没有任何隐瞒。我对她,就像她对我一样,完全坦诚。”
“能说这话,实属幸事。”
“我从来没爱过别的女人,至于往后的日子——嗯,当然,我年纪轻,进过几次城,但我对城里总是又讨厌又反感。待在乡下,努力干活,什么坏事也找不上门。”
“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格洛弗先生回答,“希望你能幸福,我也认为你会幸福。”
牧师感到一丝内疚,一开始他和妹妹都说这两人门不当户不对[原文为法语。](这个词兄妹俩都念得很难听),等他们得知此事已成定局,才开始明白自己的态度有失宽容。随后,两位男士握手告别。
“我把肚子里这番话一吐为快讲给你听,希望你别介意,牧师。我觉得,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事也归你管。我一直想把这样的心里话讲给莱伊小姐听,可不知怎么的总找不着机会。”
[book_title]第七章
正如伯莎所宣布的那样,她二十一岁生日的正好一个月后,婚礼举行了。随后,小两口动身前往伦敦度蜜月。伯莎明知道自己路上不会看书,却仍然带了一本,那就是《马可·奥勒留沉思录》[公元2世纪后期古代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传下来的一部个人哲学思考录,主要思考人生伦理问题,兼及自然哲学。]。至于爱德华,他认为乘火车旅行总是乏味的,便特地买了一本《六指女人之谜》,是书名吸引了他。一本小说还不够,他在车站又买了份《体育时报》[英国的一份体育周报,创刊于1865年,主要内容为体育运动,尤其是赛马。],这是下定决心不让自己闲下来。
“噢,”火车开动了,伯莎如释重负,长舒了一口气,说,“好开心,终于过上二人世界了。这下谁也不能烦我们,谁也不能拆散我们,我们一辈子都能在一起了。”
克拉多克一坐下就习惯性地翻开报纸,听到伯莎说话,便把报纸放了下来。
“婚礼总算办完了,这也让我很开心。”
“你知道吗,”她说,“去教堂的路上我很害怕,心想着,你也许不在那儿,你也许反悔逃走了。”
他笑了起来。“我到底为什么要反悔呢?这种事我从来不干。”
“噢,我可不能一本正经坐在你对面,弄得好像我们结婚已经有一百年了。你倒是往边上挪挪呀。”
她坐到他身旁,紧紧依偎着他。
“说你爱我。”她低语道。
“我很爱你。”
他俯身亲吻妻子,接着搂住她的腰,让她靠得更近。他有点紧张:要是哪个好事之徒,不顾车厢上写着“有人”,在这个时候走进来,克拉多克也不会真的不高兴。跟伯莎在一起,他不怎么自在,而且对命运的改变仍旧不知所措。莱伊府与比尤利农场之间确有天壤之别。
“我好幸福,”伯莎说,“有时候也害怕……你觉得会长久吗?你觉得我们会像现在这样一直幸福吗?我要的都得到了,我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心满意足。”她摸着他的手,沉默了一会儿。“爱迪,就算以后我变得又老又丑,你也会一直爱我,对吗?”
“我不是那种会变心的家伙。”
“噢,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她深情地叫道,“我对你的爱永不会变,坚不可摧。我会全心全意永远爱你,直到生命的心头。要是能把我的感受统统说出来给你听就好了。”
英语近来似乎难当大任,不足以表达出她心中的百般滋味。
两人住进了一家远远超过他们负担能力的豪华宾馆。克拉多克为了省钱,建议别这么铺张,但伯莎不听。身为莱伊家的大小姐,二流的旅馆她从来都住不惯;况且,她对自己的新姓氏十分自豪,带着这个姓氏,不是伦敦最好的宾馆,她绝不登记入住。
伯莎越是看清丈夫的心思,越是觉得有意思。她爱这个男人的淳朴天真。她像扔掉破烂的丝绸披风一样,摒弃了多年来伴其左右的矫情,披上了那件非常适合她夫君的结实的土布袍子。见他对一切都怀着纯真的乐趣,她不禁着迷。对他而言,一切都是新鲜又稀奇的。他会冲着连环漫画报纸突然大笑起来,又总能在日报上发现叫他觉得精辟独到的评论。他是保持童真的大自然的孩子,他的心灵未受文明社会的无数反常现象的污染。在伯莎看来,了解他的过程就是在学习英国人身上的纯洁善良与正直刚毅。
他俩经常去剧院,伯莎喜欢看丈夫简单地享受乐趣。看到情节剧[18世纪末至19世纪中叶流行于欧洲的一种戏剧,其特点是充满奇情和夸张,多为惩恶扬善的结局。]的悲情桥段,伯莎不屑一顾地撇撇嘴,觉得有些好笑,而到了他那儿,随随便便就博得了眼泪。在黑暗中,他握紧她的手安慰她,以为妻子和自己有同样的感受。啊,她能感受到倒好了。她厌恶在国外受过的教育,在对各种画作、宫殿和罕见民族的研究过程中,她的思想从黑暗之中得以释放,却也摧毁了她一半的幻想。此刻,她宁愿变得简简单单、大字不识,保持天真无知,做回那个典型的、奶油色皮肤的英国姑娘。要学识有什么用?精神贫乏之人才有福:女人最需要的是纯洁和善良,还有,或许就是会做几道家常菜。
剧中的那对恋人——受伤的女主角和受冤枉的男主角——彼此心碎地道了别。此时,帷幕落下,掌声四起。爱德华清了清嗓子,擤了擤鼻涕。
“太精彩了!”他转身对妻子说。
“你真可爱!”她轻声说。
见他有如此深切的感受,她很感动。他的心灵该有多么干净又宽厚,多么简单又善良!他轻易就会流露情感,这让她对他的爱平添十倍。没错,她因此厌恶起那些老于世故的人,他们尖酸刻薄,嘲笑内心简单的人淌下热泪。
帷幕升起,下一幕开场。爱德华迫不及待想看接下来的剧情,伯莎的话说到一半,他立马不去听了,全身心投入到剧中。观众已经看得够难受了,接下来就是轻松幽默。滑稽演员拿各种衣物插科打诨,在桌子和椅子上翻跟头。看到丈夫开怀大笑,伯莎再次为之着迷。听到他放肆地哈哈大笑,她便忍俊不禁。他仰起脑袋,双手放在两侧,放声大笑。
“他性格真好。”她心想。
克拉多克有极其严谨的道德观念,绝对不肯带妻子去歌舞杂耍戏院。伯莎早就在国外见过许多这类表演,是爱德华做梦都没见过的,但她尊重他的无知。她喜欢看他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原则,被他当作小女生的时候,她又觉得有些好笑。他们把剧院去了个遍。爱德华之前难得来过几次伦敦,观光的时候都是精打细算。这一回,又是买剧院的正厅前排票,又是穿礼服,全是他从没有过的体验,令他非常高兴。伯莎喜欢看丈夫穿晚礼服,黑礼服与他红润的气色很相配,而高领白衬衫衬托出他那饱受风吹日晒的古铜色的脸。他看上去无比强壮,男子气概十足。他是她的丈夫,除了死亡,谁也不能将他们分开——她深深爱着他。
克拉多克对戏剧的兴致丝毫不减,他总想知道剧情的发展,就连难懂的音乐喜剧的情节,他也能聚精会神地跟上。他什么都看不厌。连最单纯的人都觉得,欢乐门剧院[英国一家历史悠久的剧院。]的滑稽讽刺剧中,那些幽默桥段与和声表演看多了有些发腻,就像太妃糖和黄油硬糖,长大后我们便无法理解年少时对这种美食的渴望。伯莎在国外学过一点音乐,在那里,学音乐是一种乐趣,而非义务。听到副歌部分了无新意的流行乐曲,她背上就一阵阵发麻,而克拉多克的内心深处却被打动。听到节奏强劲的庸俗曲调,他会跟着打拍子;乐队演奏爱国主题的进行曲时,随着铜管乐器刺耳的嘟嘟声和隆隆的敲鼓声,他的脸上焕发出容光。接下来几天,他总是吹着口哨,哼着那首曲子。“我爱音乐,”幕间休息[原文为法语。]时他对伯莎说,“你不爱吗?”
她嫣然一笑,说她喜欢,且没有暗示那首曲子差点让她作呕,生怕伤了爱德华的心。但就算他在这方面的品味值得商榷,那又如何。毕竟,真诚朴实的曲子能打动人心,也非一无是处。只有在某种约定俗成的看法中,人们才认为,《田园交响曲》[贝多芬的代表作之一。]是比《嗒啦啦嘣嘀唉》[19世纪末开始传唱的一首英国民谣。]更出色的艺术作品。或许在两三百年后,干什么都要靠电力,那时,人人平等,我们都成了幸福的社会主义者,受到良好的教育,拥有更高尚的品德。到了那时候,贝多芬那些复杂的曲子便一无是处,只有真诚朴实的滑稽歌曲才能迎合我们最简单的感受。
“等我们回到家,”克拉多克说,“我想让你弹给我听,我太喜欢了。”
“我很乐意。”她轻声说。她开始想象他俩在钢琴旁度过多少个漫漫冬夜;丈夫在身边为她翻着谱子,一面惊奇地听着她展现伟大作曲家的各种宝贵财富。她确信,他的品味确实不凡。
“我会好多曲子,我妈妈以前经常弹给我听,”他说,“哎呀,好想再听听,有些老歌真是百听不厌——《夏日最后一朵玫瑰》[一首古老的爱尔兰民谣。]《家啊,甜蜜的家》[一首英国民谣,创作于1823年。],还有好多这样的歌。”
“啊,那场演出太棒了,”吃晚餐的时候,克拉多克说,“回家前我想再看一回。”
“你想做什么都可以,亲爱的。”
“我觉得晚上看演出对人有好处。能让我打起精神。你看了不精神吗?”
“看见你开心,就对我有好处。”伯莎婉转地回答。
在她看来,演出很低俗,但由于丈夫热衷于此,她只能怪自己神经脆弱,荒唐可笑。她何必自命不凡,摆出一副鉴赏家的姿态?能给单纯的人提供这般乐趣的东西,她若觉得低俗,这种姿态本身不也有失高尚?她就像那种暴发户[原文为法语。],为大众普遍缺乏高贵气质而犯愁。她已经厌烦了追根究底、吹毛求疵,以及堕落的文明的一切产物。
“看在老天爷的面上,”她想,“做人简单点,随便一逗就能乐。”
她记得有四个年轻小姐,出场时穿着肉色的紧身衣,别的便不值一提;她们跳着极不优美的吉格舞[一种起源于英国通常为三拍子的快步舞,节奏活泼欢快。],观众看得兴起,硬是让再跳两遍。
在伦敦,若是没有正事可干,没有朋友可见,要想知道怎么打发时间,可就伤脑筋了。伯莎倒愿意成天跟爱德华坐在私人客厅里,望着他,沉浸在极度的幸福之中。可是爱德华有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特有的充沛精力,一刻也不能闲着,正是这种精力造就了英国运动员、传教士和下院议员。
他每次吃早饭,刚塞下一大口,便无一例外地问:“今天我们干什么?”于是伯莎绞尽脑汁,翻遍《贝德克尔旅游指南》[19世纪德国出版商贝德克尔发行的欧洲各国旅行指南。],找找有什么名胜可去。把伦敦当成异乡,有计划地探索一番,是他俩唯一的消遣。他俩去了伦敦塔,目瞪口呆地看了许多王冠和权杖,以及各种勋位的徽章;去了威斯敏斯特教堂,混在一群美国人和乡下人当中,被一个穿黑袍的教堂司事呼来喝去;还去了历代国王的墓地,看了所有该看的东西。伯莎对伦敦的古物产生了兴趣。她喜欢做库克旅行社[世界上第一家旅行社,创办于19世纪中期,创始人托马斯·库克(1808—1892)。]的游客,听凭看管人的指挥,叫她看哪儿就看哪儿,对最不可信的信息统统信以为真,很享受这种迟钝无知的感觉。伯莎感受着这种愚蠢,发现自己和同行者的关系更贴近了。爱德华对每一样东西的喜爱程度不同,图画就能让他厌烦(他唯一真正厌烦的东西),他俩的国家美术馆之行并不顺利。大英博物馆也没有得到他的认可。举个例子,他费尽心思转移伯莎的注意力,想让她的目光不移向各种裸体雕塑——展出这种雕塑完全不考虑保守之人的感受。有一回,她在一组雕塑面前驻足,赞叹雕塑很美——雕塑上只佩了些盾和剑,没穿什么衣物。爱德华不安地四处张望,生怕有人注意到他俩,敷衍地赞同这些雕塑好看,然后立马拉着她走开,去看不那么有争议的东西。
“我受不了这些个破玩意儿,”他对着帕提农神庙的三座女神雕像[指收藏于大英博物馆的著名雕塑作品《命运三女神》。]说,“这破地方再叫我来,我一个子儿也不会给。”
他说的这几座雕像伯莎在心里是暗暗赞赏的,听了他的话倒感觉有些羞愧。
“你说说看,”他说,“那些没脑袋的东西美在哪里?”
伯莎说不出来,他便扬扬得意。他真是个可爱的棒小伙,她全心全意爱他!
不过,自然历史博物馆引起了克拉多克浓厚的兴趣。他在这儿轻松多了,没什么害臊的东西得防着妻子靠近,动物是谁都看得明白的。但动物让他想起肯特东部的乡下,想起他最喜欢过的生活。伦敦哪儿都挺好,可就是让他觉得不自在,而且他开始感到索然无味。伯莎也说起家里和莱伊府;比起当下,她总喜欢憧憬未来,就算是现在,在她最幸福的时刻,她也盼着之后回到利纳姆的日子,到了那时候,圆满的幸福才真正属于她。
眼下,她已经很满足了。这才婚后第八天,她却急切地希望安定下来,希望所有期盼得以实现。他们谈了谈要给房子做一些改建,克拉多克已经有了计划,要把花园整顿一番,要接管家用农场,由他自己来打理。
“我们现在在家就好了,”伯莎说,“伦敦我玩腻了。”
“我觉得我们待满两个礼拜也不要紧。”他回答。
克拉多克早就做好准备要在城里待上十四天,他的脑子可转不过弯来。要他改变原计划,认真考虑新计划,他就感到不安。而且,他总是坚持打定了主意的事,对此他引以为荣。
这时候,莱伊小姐寄来一封信,说她收拾好了行李,动身要去欧洲大陆。
“我们该叫她留下来吧?”克拉多克说,“这么快就把她给撵出去,好像有些粗暴。”
“你不想让她跟我们住一块儿,不是吗?”伯莎有些诧异地说。
“对,不想。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样把她打发走,就好像她是个仆人,给了她一个月时间走人。”
“噢,我会开口挽留她的。”伯莎说,丈夫再小的意愿,她也渴望去顺从。这样的顺从很容易,她知道莱伊小姐绝对不会接受这样的好意。
伯莎这时候谁也不想看见,尤其不想见她姑姑;她心里慌乱地感觉到,被一个参与过她旧生活的人侵扰,有碍自己的幸福。而且,她的感情太热烈,是藏不住的,要是在莱伊小姐面前喜形于色,让她发挥她挑剔的天性,伯莎会觉得羞耻。伯莎见了这位年长的小姐,只会觉得不自在:伯莎因为丈夫的缘故而由衷珍爱的东西,却被这位小姐不动声色地讽刺,温文尔雅地蔑视。
不过,莱伊小姐的回信表明,她对侄女这点心思的猜测,或许比伯莎料想的还要准。
我最亲爱的伯莎:
你的丈夫如此客气,请我留在莱伊府,我不胜感激。但我自忖,你们还不至于真以为我会不识趣到欣然接受这番好意的程度。新婚夫妇总会闹出诸多可笑之事(都说,这是人类最高贵的品质,是他们唯一有别于牲畜的地方)。但我是个特别克己的人,不会利用这样的机会。或许一年后,你们会开始发现彼此的缺点;到时候,你俩虽不如以前那样逗人发笑,却会变得更耐人寻味。我不留下来了,我要去意大利了,再次投身于一家家廉价小旅店和二等旅馆,这就是独身女性的命运,拿着中等收入,在那种地方过一辈子。我带了本旅游指南,这样一来,要是哪天我自以为不至于像常人那般愚蠢,就看看那红色封面,提醒自己,我不过是普通人。对了,我希望你不要把来往信件给你的丈夫看,尤其是我写的。男人永远不能理解女人的书信往来:男人读女人的信,只用简单的二十六个字母,但他要想读懂,起码需要五十二个字母,就算这点也嫌少。幸福的夫妻假装对彼此没有秘密,这种行为很愚蠢,只会带来更深的欺骗。不过,要是你认为有义务把我的这封信给爱德华看,一如我猜测的那样,或许他会发现,多少能从中看清我的性格,对此我自己也研究了好多年,还觉得挺有意思。
我不给你留地址了,如此,这封信你不回,也能说得过去了。
---你亲爱的姑姑,
---玛丽·莱伊
伯莎不耐烦地把信扔给爱德华。
“她这是什么意思?”他读了一遍问道。
伯莎耸耸肩。“她只信一件事,就是别人都是傻瓜……可怜的女人,她从来没谈过恋爱!我俩确实不会对彼此藏着秘密,爱迪。我知道,你永远不会对我隐瞒什么,而我呢,我做什么不都顺着你吗?”
“这封信真有意思。”他说着又看了看信。
“不过我们自由了,亲爱的。”她说,“房子腾出来了,咱们马上回家吧?”
“可我们在这儿还没待满两个礼拜。”他反驳道。
“有什么关系呢?我俩在伦敦都玩腻了,咱们回家开始新生活。接下来的日子,我们都要过新的生活,不如快点开始。蜜月太无聊了。”
“好吧,我倒无所谓。啊,想一想,要是我们去意大利待上六个礼拜,那还了得?”
“哎呀,我原本也不知道蜜月是什么样的。我觉得我想象中完全不是这样的。”
“瞧,我一开始就说对了,可不是吗?”
“你说得当然对,”她说着,猛地伸出双臂搂住他的脖子,“你永远是对的,我的宝贝……啊!你不晓得我有多么爱你。”
[book_title]第八章
利纳姆与黑马厩镇之间的肯特郡海岸阴郁而凄凉。在整个漫长的冬季,北海的风一路往南吹过来,把树木都吹弯了腰。幽暗的海域上空不断升起乌云,云团积聚,堆成大片大片的浓云。在这片乡土上,人们有什么样的脸色,这儿就有什么样的天色:有时,昏暗的色调和寂静的大海表明一片静谧和安宁;有时,冷飕飕的微风让血液在静脉中急速流动;此外,荒凉的气氛呼应最深切的忧思,阴沉的天空映射甚于死亡的痛苦。某一刻的心境似乎总是再现于周遭的景象中,而景象之中,可以说,融合了各种情感。伯莎站在莱伊府门前的公路上,从高处俯瞰属于她的那片土地。附近唯一能住人的是两间简陋的小屋,经过时间洗礼和日晒雨淋,几乎看不出人造的痕迹。小屋位于公路远处的果树林间——成了大自然的一部分,毫不突兀,不像莱伊府,总是煞风景。四周全是田野、大片大片犁过的土地和长满粗草的草地。远处的树木寥寥无几,这儿一棵,那儿一棵,随风摇曳,惹人注目。再过去就是黑马厩镇,那儿散布着横七竖八的灰房子,边上是给来此避暑的伦敦人新建的一排别墅;海上帆影点点,都是那个渔镇上的小渔船。
伯莎看着眼前的景象,心中的感觉从未有过。阴沉沉的乌云悬于头顶,把整个世界挡在外头,她感觉有道隐形的屏障把自己隔绝于万物之外。这片土地是她出生的地方,也是她和先辈的发家之地。他们都曾风光一时,到头来,一个个打哪儿来,又回到哪儿去,尘归尘,土归土。她没有像祖先那样,过浮华虚荣的日子,而是耕地,播种,收获。她的孩子,她的子子孙孙,将属于一个全新的世系,比原来的世系更强壮,更好看。莱伊家族已经堕入灭亡的黑暗之中,她的孩子将拥有另一个姓氏。这些事,都是她对着褐色的土地和昏暗的海雾才想明白的。她有些累了,身上的感觉导致精神的疲乏,她突然在自己身上感觉到一个家族的疲倦,这个家族存在太久了。她知道,让新的血统融于莱伊家族的古老血统中,她这么做是对的。它需要新鲜的血液和年轻的朝气,让她力大无比的丈夫为这个衰落的家族带来生机。她思绪万千,想起了她的父亲,那个半吊子的艺术爱好者,他游遍意大利,寻找本国无法给他的美好事物和美妙情感;又想起了莱伊小姐,她对生活的态度就是耸耸肩,摆出一副颇有涵养的不屑的笑脸。她身为莱伊家族的最后一代,何尝不是聪明之人?伯莎感觉自己虚弱得无法独自站住脚,所以选了个伴侣,他的意志力和活力是她抵御衰弱的力量支柱。她丈夫的肌肉里还有他母亲的力量,大地母亲那股不知软弱为何物的野蛮力量。他是征服者,而她是他的女仆。这时,山下有人朝克拉多克太太挥舞着伞,她笑了笑,瞧那男人模样的步态,就知道是格洛弗小姐来了。
就算从远处看,这个未婚女子的决心和毅力也一眼就能看出。她走了上来,这么一爬,脸比往常还要红。她穿着一件镶有饰边的上衣,裹得严严实实,就像被塞进了罐头的沙丁鱼。
“我是来看你的,伯莎,”她叫道,“我听说你回来了。”
“我们回来好几天了,要把家里归置归置。”
格洛弗小姐劲道十足地同伯莎握了手,她们沿着两旁都是秃树的林荫道,一道走回屋子里去。
“好了,跟我说说蜜月的事,我好想从头到尾听一听。”
可伯莎不怎么想说话,她天生就不喜欢把私事告诉别人,从来也没什么强烈的欲望去博得别人的共鸣。
“噢,我想没什么好说的,”她俩在客厅,她一面给客人倒茶,一面答道,“我想蜜月这种事都差不多。”
“你这姑娘真古怪,”格洛弗小姐说,“玩得不开心吗?”
“开心,”伯莎说,露出近乎狂喜的笑容,接着停了一下,说,“我俩玩得很开心,把剧院去了个遍。”
格洛弗小姐感觉,伯莎结婚后跟以前有些不一样了,看出这种变化让她很惶恐。她不安地看着这位已婚女子,感到一阵一阵的脸红。
“你真的幸福吗?”她脱口而出。伯莎笑笑,脸红了,看着比以往都妩媚。
“是的,唔,我想,我十分幸福。”
“难道你不确定吗?”格洛弗小姐问,她对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养成了力求精确的习惯,对那些连自己内心想法都不知道的人,她有很大的意见。
伯莎看了她一会儿,好像是在考虑这个问题。
“要知道,”她终于说,“幸福和我们期盼的从来都不是一模一样的。它远远超出了我的奢望,但也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
“好啦,我看还是别讨论这些事了,”格洛弗小姐略带严肃地回答,心想,让一个刚结婚的女子理清思路实在不合适,“我们应该随遇而安,乐天知命。”
“是吗?”伯莎满不在乎地说,“我从不这么想……我从来不满足于现状。”
这时,只听见前门开了,伯莎跳了起来。
“爱德华来了!我得去迎接他。你不介意吧?”
她连蹦带跳地走出房间。婚姻啊,真是奇特,她原本举止端庄,看不出什么女孩子气,结果婚后都被抹了个干净。她仿佛年轻了几岁,快活了许多。
“她这人真有意思!”格洛弗小姐想,“做姑娘的时候,浑身上下都像个已婚女子;现在真的为人妻了,反倒成了小女生。”
牧师的妹妹吃不准,以伯莎如今需要负起责任的身份来看,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是否合适;以她如今需要严肃对待的灵魂状态来看,这种不寻常的放声大笑是否得体。
“希望她能恢复正常。”她叹息道。
伯莎不顾一切冲上去亲吻丈夫,还帮他脱了外套。
“又见到你,我好开心。”她叫道,被自己的急不可耐给逗笑了,两人也就午餐后才分开。
“有客人吗?”他看到格洛弗小姐的伞,便问道。他有些机械地回应妻子的拥抱。
“过来瞧瞧,”伯莎说着挽起他的胳膊,拽着他走,“你肯定渴得要命,真可怜。”
“格洛弗小姐!”他说着同这位小姐握了手,两人握起手来力道相当。“你真好,特地来看我们。见到你,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你看,我们回来比预期的要早。哪儿也比不上这乡下,对吗?”
“你说得对,克拉多克先生。我也受不了伦敦。”
“噢,你不了解伦敦,”伯莎说,“在你眼里,那里只有充气面包店、埃克塞特会堂[位于英国南部的一座会堂,主要用于举办宗教会议等。]和一场场教会会议。”
“伯莎!”爱德华喊道,语气很惊讶,他无法理解跟格洛弗小姐开玩笑。
这位大好人心肠太好了,伯莎说什么话她都不生气,只严肃地笑笑,她也只会这么笑。
“跟我说说你俩在伦敦干了些什么。伯莎那儿我什么都打听不出来。”
克拉多克打心里爱跟人说话,没什么比给人提供信息更让他高兴的了;他总是随时准备着和整个世界分享他知道的事。他一得到什么消息,就急着要告诉别人。有些人一旦得知了什么事情,便马上对此失去兴趣,懒得再去讨论,但克拉多克不是这类人。不论说上多少遍,他都能乐此不疲地给听的人讲个明白。他能跟一百个人说当天的新闻,到了第一百零一个,他还有那股子新鲜劲。这种品质无疑是一种天赋,对教师和政治家来说最有用,但听的人就会觉得有些唠叨。克拉多克顺客人的意,给她详细描述了在伦敦的新鲜经历,讲了他们看过的戏剧及其情节和演员。他一个不落地列举了他们去过的博物馆、教堂和公共建筑。他一边讲,伯莎一边望着他,见他讲得兴致勃勃,她幸福地笑了。她不怎么在乎他说了什么,只要听见他的声音,她就觉得悦耳。他要是把《惠特克年鉴》[由英国出版家约瑟夫·惠特克(1820—1895)于1868年创刊,被誉为英国最好的年鉴和微型百科全书。]从头到尾大声朗读一遍(对了,这种事他完全做得出来),她也会津津有味地听完。就格洛弗小姐对新婚男女的理解,爱德华可比伯莎像样多了。
“他是个好男人。”后来,格洛弗小姐对哥哥说,这时他们正在吃晚餐,吃的是凉掉的羊肉,两人庄重地坐在一张长桌的两端。
“没错,”牧师用他疲倦但有耐性的声音回答,“我认为他会是个好丈夫。”
格洛弗先生是忍耐的化身,这一点让莱伊小姐有些厌烦,她喜欢有锐气的男人,而格洛弗先生一丁点锐气也没有。他对什么都逆来顺受:饭不好吃,他忍了;人性反常,他忍了;不奉国教者存在,他(几乎)忍了;薪水微薄,他忍了;把他逼死,他都能忍。莱伊小姐说过,他就像那些西班牙的驴子,没精打采地驮着死沉的重物,排成一串蹒跚而行——忍,能忍,真能忍。可驴子也没有格洛弗先生能忍,驴子有时候会尥蹶子,而这位利纳姆的教区牧师打死也不会。
“我真的希望这场婚姻顺顺利利,查尔斯。”格洛弗小姐说。
“我希望如此,”他回答,又停顿了一下,接着说,“你问了吗,他们明天去做礼拜吗?”他拿了些土豆泥吃,发现又是烧焦的,这一点他忍了很久。土豆总是烧焦,他却忍气吞声。
“噢,我给忘得一干二净,”妹妹回答,“但我想他俩一定会去。爱德华·克拉多克平常总会来。”
格洛弗先生不答腔,直到吃完饭,两人再没说一句话。刚吃完饭,牧师就进了书房,把次日的布道准备好,而格洛弗小姐从篮子里拿出她哥哥的毛线短袜,开始补袜子。她织了一个多小时,心里一面想着克拉多克夫妇。她每次见完克拉多克,就越发喜欢他了,她感觉这个男人值得信任。一开始她不赞成这门婚事,现在她有些责备自己,那样不合基督教教义。她自问,该不该向伯莎和克拉多克道歉。一想到做这种丢面子的事,她就想得入神。可伯莎跟别的姑娘不同,想到她,格洛弗小姐越想越慌乱。
这时,时钟响起滴答声,要报时了,她抬头望了一眼,离十点只差五分钟。
“没想到这么晚了。”
她站起身,整整齐齐地收拾好针线活,从簧风琴顶上拿下《圣经》和上面的大部头祈祷书,把两本书放在了桌子的一头。她替哥哥端了把椅子,耐心坐着等他来。时钟敲响,她听见书房的房门打开,牧师走了进来。他一言不发,朝那两本书走去,坐下来,把《圣经》翻到他要读的地方。
“好了吗?”她问。
他抬眼从眼镜上方看了看。“好了。”
格洛弗小姐探身向前,打响铃,仆人拿着一篮子鸡蛋来了,她接过来放在桌上。格洛弗先生看着她,等她在椅子上坐定后,才开始选读经文。结束后,仆人点了两根蜡烛,向两人道了晚安。格洛弗小姐数了数鸡蛋。
“今天有几个?”牧师问。
“七个。”她说着,把鸡蛋一个个标上日期,把数字记在专门的本子上。
“好了吗?”这回是格洛弗先生问的。
“好了,查尔斯。”她说着,拿起一根蜡烛。
他灭了灯,拿着另一根蜡烛随她上楼。她在房门口停下,向他道了晚安;他冷冷地吻了她的额头,两人各自进了屋。
星期天的早晨,乡间的宅第里总是一阵忙乱。空气中有种星期天独有的气氛,一种警觉和期待的状态。做礼拜的准备工作虽然年复一年,每个星期都在循环往复,但依旧让人无法泰然处之。空气中干净的亚麻布的气味一闻便知,所有人都非常拘谨,甚至有些局促不安。家中成员互相询问是否准备妥当,纷纷寻找祈祷书。女士们从不及时梳妆完毕,临了只好一边匆匆出门,一边扣手套。男士们怒气冲冲地直跺脚,不停地掏怀表看时间。爱德华自然是身穿燕尾服,头戴高顶礼帽——乡绅去做礼拜,这身行头非常合适,没人比爱德华更注重规矩。他身板挺得笔直,表现出人们认为这种场合应有的稍显刻意的庄重。
“我们要迟到了,伯莎,”他说,“会很难堪的,这还是我们婚后第一次去做礼拜。”
“亲爱的,”伯莎说,“你大可以笃定,就算格洛弗先生轻率地先行开场,对于会众来说,只有我俩到场,仪式才算真正开始。”
他们乘坐一辆老式的四轮单马马车,这种马车只用于去做礼拜或赴晚宴。消息马上从门廊处闲荡的人那儿传进了教堂内教徒的耳朵里。克拉多克先生和太太从走道走向属于他们的前排长椅,顿时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和一阵窃窃私语。
“他看起来自在得很,对吧?”几个本地人嘀咕道——爱德华的表现比他妻子的表现更让他们感兴趣,因为他妻子对他们来说高不可攀,几乎算是个陌生人。
伯莎翩然而行,仪态端庄,丝毫不理会注视着她的一双双眼睛。她对自己的外表很满意,对俊美的丈夫也深感自豪。布兰德顿太太——克拉多克那位伴郎的母亲——把镜片扶稳,盯着他俩看,这是乡村贵妇的习惯。布兰德顿太太的这种气质具有浓重的乡间风格;她小个子,头发灰白,爱咯咯笑,嗓门又尖又嘶哑,净说些蠢话,戴了顶从巴黎直接拿来的过于稚气的女帽。她是个贵妇人,这自然是不得了的身份。她对此引以为豪(颇为高贵地表现出来),嘴边总挂着那句“上流人士终归是上流人士”。你要是哪天忽然反应过来,就会明白,这句话意味深长。
“待会儿,我打算去找克拉多克夫妇聊聊,”她小声对儿子说,“这对利纳姆的居民会产生正面的影响;不知可怜的伯莎有没有感觉到。”
布兰德顿太太妄自尊大到近乎超凡脱俗的境界。她从不会想到,有谁能心肠坏到怨恨她施与恩惠。她施舍是出于好意——给穷人送汤和果酱,甚至会让自己的厨子去给生病的穷人读《圣经》;除此之外,她还给各色人等出各种主意。她原本想亲自去的,只是她强烈反对与下层社会打成一片,这会让他们没规没矩,经常不懂礼貌。布兰德顿太太毫不动摇地认为,她和她那个阶层的人是上帝用不同的黏土做成的,有别于普通人。但她身为有教养的贵妇人,不会当着普通人的面说穿这一点;当然,除非他们自己摆架子,这时她就觉得把话挑明对他们有好处。论出身、家业或才智,布兰德顿太太没有任何显著的优势,却从不怀疑自己指点事务和潮流的权利,就连邻居的思维方式她也要管。她全凭一股自负的气场,使他们臣服于她的专横之下三十年,一面憎恨她,一面又将她请客吃顿寒酸的饭当成什么好事。
至于该如何对待克拉多克夫妇,布兰德顿太太心里权衡过一番。
“不知道我有没有责任拆散他俩,”她说,“爱德华·克拉多克绝不是莱伊家的大小姐该嫁的那种男人。可是这附近名门世家太少,而且谁跟谁结婚,放在二十年前,当然做梦也想不到。这年头,就连最上层的社会也血统混杂。或许,我还是大发慈悲为好!”
布兰德顿太太一想到莱伊家需要她的支持,就有些得意——请她儿子当伴郎就证明了这点。
“上流人士终归是上流人士,这是事实。如今,满大街都是猪肉贩子和做家具的,上流人士必须互相扶持。”
礼拜仪式过后,趁教区居民都在教堂庭院四下站着,布兰德顿太太朝克拉多克夫妇翩然走去,后头跟着亚瑟,接着用她又尖又哑的嗓门跟爱德华聊了起来。她一面密切留意周围的利纳姆居民,确保她的举止得到充分的注意,一面拿出贵妇人对待一个出身不太好的男人应有的样子,跟克拉多克说着话。克拉多克自然是十分高兴,受宠若惊。
[book_title]第九章
经过应有的初步接触——这是布兰德顿太太绝不会略过的——过了些日子,克拉多克夫妇收到了晚宴请柬。伯莎默默地把请柬递给了丈夫。
“不知道她还会请些谁。”他说。
“你想去吗?”伯莎问。
“怎么,你不想去?那天我们没有约,不是吗?”
“你在她那儿吃过饭吗?”伯莎问。
“没有。我去参加过网球聚会什么的,但几乎没进过她家门。”
“唔,我觉得她这个时候叫你去很唐突。”
爱德华张大嘴巴,说:“你到底什么意思?”
“噢,你看不出来吗?”他妻子叫道,“他们叫你去,不就因为你是我丈夫,这是在羞辱人。”
“胡说!”爱德华笑着回答,“要真是那样,我也不管!我脸皮可没那么薄。那个礼拜天,布兰德顿太太对我很客气。我们要是不去也说不通。”
“你觉得她客气吗?你没见她那高人一等的样子,把你当成马夫似的。我见了就光火,差点没管住我的嘴巴。”
爱德华又笑了起来。“我什么也没看出来。这不过是你的臆想,伯莎。”
“我可不去她那讨厌的宴会。”
“那我自己去。”他笑着回答。
伯莎的脸色变得煞白,好像挨了当头一棒。可他还在笑,他当然只是说着玩。她急忙答应他所有的要求。
“当然,你要是想去,爱迪,我也会去……我是为了你好,才不想去的。”
“我们得跟邻里处好关系,我想跟所有人交朋友。”
她坐在他椅子的扶手上,伸出胳膊搂住他的脖子。爱德华轻拍她的手,她看着他,眼里满是对爱的渴望,她低头亲吻他的头发。刚才有一瞬间,她以为他不爱她,这个想法多么愚蠢!
不过,伯莎不想去布兰德顿太太家,还有一个原因。她知道爱德华到时候会遭到尖刻的评判,想到这儿,她就觉得难受。他们会议论他的外表和举止,会纳闷这两人是怎么走到一起的。伯莎很清楚爱德华在利纳姆的地位,布兰德顿家和他们那类人打他小时候起就认识他,也仅仅当他是个认识的人而已。对他们而言,见了他只是打声招呼,交情就到这里。这是他头一回被他们平起平坐地对待;这是他初次踏入布兰德顿太太喜欢说的利纳姆的上流社会。这着实让伯莎火冒三丈;想到这么多年来,他习惯了这么丢脸地活着,她就感到痛心——可他好像并不在乎。
“我要是他,”她说,“死也不去。他们以前总是不把他当回事,现在看在我的面子上,倒抬举起他来了。”
但爱德华似乎一点骨气也没有;当然,他本来脾气就好,对谁都不会心存恶意。布兰德顿家以前瞧不上他,现在又唐突地发出邀请,他都没有怀恨在心。
“我要是能让他醒悟就好了。”
晚宴前的那个礼拜,伯莎过得忧心忡忡。她猜到了还有哪些客人会去。他们会笑话他吗?明面上当然不会。布兰德顿太太是这些人当中最不宽容的那个,自恃出身高贵;而爱德华生性腼腆,一跟生人在一起,就局促不安。对伯莎而言,这与其说是缺点,不如说是魅力。他略带忸怩的坦诚打动了她,比起假想中的花花公子那种可笑的世故,这种特质更讨她欢喜;她总把花花公子的放荡与丈夫的美德对比。但她知道,她所谓的这种讨人喜欢的天真无邪[原文为法语。],到了哪张恶毒的嘴里,就会变成难听的词。
大日子终于到了,两人坐着那辆老式四轮马车缓慢而行,前去赴宴。伯莎做好了十足的准备,谁要是对她丈夫有一丁点侮慢,她就跟谁没完。王座庭庭长顾及一个公司创办人的名声,也不及克拉多克太太顾及丈夫的感受来得迫切;而爱德华则像那个金融家,对此事毫不在乎。
布兰德顿太太为了撑场面,把乡里的上流人士都找来了。他们来自黑马厩镇、特坎伯雷和法弗斯利[虚构地名,对照现实中肯特郡的一个集镇“法弗舍姆”。],以及这些地方周围的别墅和宅第。梅斯顿·赖尔太太来了,戴着漂亮的乌黑假发,身穿宽松的紫罗兰丝绸连衣裙。瓦格特夫人也来了。
“她不过是城里某个爵士的遗孀罢了,亲爱的,”女主人对伯莎说,“但她虽不是什么显贵,倒还算是个好人,所以不能对她要求太高。”
汉考克将军到了,带着两个长着绒卷头发的女儿;她俩其貌不扬,却装作不自知。本来她俩走在前头,这位老兵喘着粗气蹒跚而入的时候,俩姑娘(年纪加起来有六十五岁高龄了)躲到后头脱下靴子,穿上放在包里的鞋子。不一会儿,主任牧师也来了,他温顺又有些健谈;格洛弗先生沾他的光,也被请来了,当然还少不了查尔斯的妹妹。她穿着发亮的黑色缎子衣服,看起来像过节似的。
“可怜的乖乖,”布兰德顿太太对另一位客人说,“这是她唯一的晚礼服,我见她穿了好多年了。我很愿意把我的几套旧衣裳送给她,只不过,我怕给了她,倒惹她不高兴。那种阶层的人敏感得不得了。”
来人通报说阿特希尔·巴科先生到了。他曾参加议会席位竞选,此后被视为通晓国事的权威。随后到的是詹姆斯·莱西特先生和莫尔森先生,两个自以为是的红脸膛乡绅。他俩一个模样,像两颗长在一起的豌豆;当地有个笑话传了三十年,说除了他俩的妻子,没人能把他俩区分开来。莱西特太太很瘦,文静又稳重,头戴两条小蕾丝饰带充当便帽。莫尔森太太毫不起眼,没人留意过她的长相。这是布兰德顿太太有代表性的一场聚会,除了高贵之人,还需高尚之人来锦上添花,最后得教化了谁才算圆满。她本人兴致勃勃,嘶哑的嗓音又高又尖。她很注重一身成功的装束,也确实品味不凡。她那身连衣裙,要是穿在岁数比她小一半的女人身上,看起来会很迷人。布兰德顿太太还认为,待人亲切是女人的分内之事,便对着那些老绅士又是赔笑脸,又是抛媚眼,那模样着实吓到了他们。阿特希尔·巴科先生真以为她看上他风度翩翩,在打他的主意呢。
晚餐简直算不上一顿像样的饭。布兰德顿太太是上流社会的女人,看不起乡下晚宴上的大鱼大肉——浓汤、煎鳎、羊排、烤羊、野鸡肉、俄式奶油布丁、果酱。(前几道菜根据季节变化有所不同,但俄式奶油布丁和果酱不会变。)不,布兰德顿太太说了,她必须有些“与众不同”,便给客人提供清汤、储藏的开胃小菜、虚有其表的松软甜点。这场筵席极为讲究,却填不饱肚子,胃口大的年长乡绅可不乐意了。
“我在布兰德顿家从来没吃饱过。”阿特希尔·巴科气呼呼地说。
“唉,我了解这个老婆子。”莫尔森先生回应道。他跟布兰德顿太太一个年纪,但实在是个下流胚,竟自以为很年轻,可以跟汉考克家相对好看的那个女儿调情。“我太了解她了,来之前我特地喝了一杯雪利酒,里头打了几个蛋。”
“这葡萄酒真的很低劣,”梅斯顿·赖尔太太说,她以自己的味觉为骄傲,“我总喜欢随身带个小酒壶,装点上等的威士忌。”
食物虽不丰盛,话题却很丰富。关于叙事有条公理:真事应该源自有可能发生的事,讲真事的人难免会受夸大之词的影响。布兰德顿太太这场晚宴上的对话若是一字不差地记下来,读起来会像是耸人听闻的漫画。全场都在讲趣闻轶事。梅斯顿·赖尔太太讲起牧师的轶事最拿手。她接连讲了两个故事:索罗尔德主教与他白皙的双手,威尔伯福斯主教与那该死的铲形教士帽。(在场的夫人小姐听了有些花容失色,但梅斯顿·赖尔太太不能省去那个诅咒语,免得破坏了故事的重点)主任牧师讲了件自己的轶事,梅斯顿·赖尔太太回以另一个故事,说的是坎特伯雷大主教与惹人烦的助理牧师。阿特希尔·巴科先生讲了政界的轶事:格莱斯顿先生[指威廉·尤尔特·格莱斯顿(1809—1898),英国自由党领袖,曾四次出任英国首相。]与下议院的会议桌,迪齐[指本杰明·迪斯雷利(1804—1881),英国保守党领袖,两度出任英国首相,迪齐是其昵称。]与农业工人。汉考克将军一讲他那关于惠灵顿公爵的著名的系列故事,便迎来了全场高潮。每一个故事都让爱德华开怀大笑。
伯莎的眼神从没有离开过她丈夫身上。脑子里闪过的念头让她心生厌恶,她居然会产生这些念头,这可是对丈夫的贬低。可她仍然提心吊胆。难道他不完美,不英俊,不讨人喜爱吗?她为何要担心这群傻子的想法?可她就是忍不住。她再怎么瞧不起这些邻居,也免不了被他们的看法所伤。爱德华又是怎么想的?他和她一样紧张吗?他受苦的样子她想都不敢想。布兰德顿太太起身离开桌边的时候,伯莎如释重负。伯莎看着开门的亚瑟,想叫他好好关照爱德华,为此她可以付出一切代价,可她不敢这么做。她生怕那些老乡绅会故意冷落他,叫他无地自容。
刚进客厅,格洛弗小姐就发现伯莎在她边上,同其他人有些距离。这个巧合似乎是冥冥之中设计好的;她先前贬低爱德华,觉得有责任向克拉多克太太赔不是,这下机会来了。对于此事,她想了又想,认为道歉确有必要。可格洛弗小姐紧张得要命,一想到要提起这么棘手的话题,她便感受到说不出的煎熬。但也正是这种别扭让她放心:如果道个歉这么难为人,显然她有责任开口。然而,那些话卡在嗓子眼说不出口,于是她寒暄了起来。她怪自己太胆小。她咬紧牙关,涨红了脸。
“伯莎,请你原谅我。”她脱口而出。
“到底原谅什么?”伯莎睁大双眼,惊愕地看着这可怜的女子。
“我觉得之前那样说你丈夫有失公道。我本来以为他跟你不配,我还说了想都不该想的话。我非常抱歉。他是我见过最好、最体贴的男人。你嫁给他,我非常高兴,我相信你们会非常幸福。”
伯莎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看着一脸严肃的格洛弗小姐,伯莎好想一把搂住她的脖子,此时此刻的这番话叫人宽慰。
“我当然知道你说那些话是无心的。”
“噢,对不起,我当时就是有意的。”格洛弗小姐回答,她不允许为自己的罪责作任何辩护。
“我已经完全忘了这码事。我相信,你很快会像我一样爱上爱德华的。”
“我亲爱的伯莎,”格洛弗小姐回答,她从不说笑,“爱上你丈夫?你准是在开玩笑。”
这时,布兰德顿太太的尖嗓子打断了她俩的对话。
“伯莎,亲爱的,我要跟你谈谈。”伯莎笑着在她身边坐下,布兰德顿太太低声继续说着。
“我必须告诉你,人人都说,你俩是郡里最俊俏的一对,我们都觉得你丈夫人很好。”
“你们讲的笑话都把他逗笑了。”伯莎回答。
“对,”布兰德顿太太说,眼睛往上面瞧了瞧,又朝边上瞟了瞟,像只金丝雀,“他的性情如此开朗。我可一直很喜欢他,亲爱的。我刚才还跟梅斯顿·赖尔太太说来着,自打他出生起,我就跟他很亲。我想,你要是知道我们都觉得你丈夫人很好,一定会很高兴。”
“我非常高兴。希望爱德华也对你们大家同样满意。”
克拉多克家的马车来得很早,伯莎主动提出要送格洛弗兄妹回家。
“我在想,那位夫人是不是吞了根又长又硬的拨火棍。”客厅的门一关上,莫尔森先生便说道。
汉考克家的两位小姐听见这俏皮话,立刻尖声大笑起来,就连主任牧师也轻轻一笑。
“她那钻石首饰打哪儿来的?”汉考克家的大女儿说,“我还以为他们穷得跟教堂里的耗子一样哩。”
“钻石首饰和几幅画是他们仅剩的家当,”布兰德顿太太说,“虽然按理说,那种处境的人还留着这么好的珠宝首饰很荒唐,可她家里总是不肯把这些东西卖掉。”
“男的倒是讨人喜欢,”梅斯顿·赖尔太太用她深沉而威严的声音说,“不过我同意莫尔森先生说的,女的明显喜欢摆架子。”
“莱伊家几代人都跟雄火鸡一样傲慢。”布兰德顿太太继续说。
“不管怎样,我可不觉得克拉多克太太现在有什么好骄傲的。”汉考克家的大女儿说。她自己没什么显赫的祖先,就以为那些祖上显赫的人都自命不凡。
“或许她是有些紧张吧,”瓦格特夫人说,她虽不高贵,但人很好,“我知道我当新娘那会儿,只要去参加晚宴,就浑身发抖。”
“胡说,”梅斯顿·赖尔太太说,“她非常镇定。一个姑娘家如此沉着,我看不是什么好事。我想应该得有人告诉她,一个年轻的妇人跟王室似的,在宴会上比谁都走得早,而在场的还有一定辈分的女性,论地位也无疑不比她低,这样做很难说是有教养的表现。”
“哎呀,他们才结婚不久,喜欢两个人待着,可怜的小两口。”瓦格特夫人说,“我知道我刚嫁给塞缪尔爵士那会儿,就是这个样子。”
“我亲爱的瓦格特夫人,”梅斯顿·赖尔太太怒气冲冲地应道,“这可是两码事。克拉多克太太是莱伊家的大小姐,自然应该懂些上流社会的规矩。”
“噢,你们知道她跟我说了什么吗?”布兰德顿太太说着,挥了挥她那细胳膊,“我跟她说,我们都很喜欢她的丈夫。我还以为能让这可怜的姑娘稍稍舒心一点,结果她说,她希望她丈夫也同样对我们满意。”
梅斯顿·赖尔太太有那么一刻愣住了,但很快回过神来。
“真有意思,”她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叫道,“哈哈!她希望爱德华·克拉多克先生能对我梅斯顿·赖尔太太满意呢。”
汉考克家的两位小姐异口同声地打起哈哈。随后,来人通报说这位贵妇人的马车到了。她和众人道了晚安,拖着窸窸窣窣的紫色丝绸衣服扬长而去。宴会这时才真正算是结束,其余人等也随之成群结队地散去。
他们把格洛弗兄妹送到家后,伯莎紧紧依偎在丈夫身旁。
“好高兴,终于结束了。”她低语道,“只有跟你过二人世界的时候我才开心。”
“这个晚上过得很愉快,对吧,”他说,“我觉得他们都特好。”
“你玩得开心,我就高兴,亲爱的。我还怕你会觉得无聊。”
“天哪,怎么可能。时不时听听那样的对话对人有好处,让我心情大好。”
伯莎有些吃惊。
“老巴科是个见多识广的人,不是吗?就算他说中了这届政府六年期满后会下台,我也不奇怪。”
“他总让我感觉他是首相的心腹。”伯莎说。
“还有,将军是个滑稽的老伙计,”爱德华接着说,“惠灵顿公爵那个故事他讲得很精彩。”
不知怎么地,这句话在伯莎身上产生了奇特的效果。她忍不住,突然歇斯底里地尖声大笑起来。她丈夫以为她是在笑那个故事,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还有主教的绑腿套那个故事!”爱德华叫道,又放声大笑。
他越是笑,伯莎越是乐不可支。两人坐着马车穿过寂静的夜晚,一路大喊大叫,笑得前仰后合,不能自已。
[book_title]第十章
就这样,克拉多克夫妇顺着一条通不到任何地方的大道开始了他们的旅程,这条大道叫做神圣的婚姻之道。春天到了,许多新鲜的乐事随之而来。伯莎仔细观察延长的白昼,从土里迸出来的彩色番红花,还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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