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八月之光
[book_author]福克纳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58683
[book_dec]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的长篇小说。1932年出版。包括两个故事。农村姑娘莉娜·格劳夫与洛卡斯·柏奇相爱而受孕,到杰弗生镇来找柏奇,天真地指望和他结婚。她在镇里遇见老实厚道的青年工人拜伦·班奇。班奇了解到莉娜的遭遇,把她暂时安顿下来,然后设法找到了柏奇。不料柏奇又丢下莉娜逃走。班奇看到已经分娩的莉娜,不禁爱上了她。一个月以后,两个人搭上马车,离开了杰弗生。这是一个结局光明的故事,反映了作者厌恶资本主义文明、“返朴归真”的思想。与此相对立的是一个骇人听闻的残忍而又悲惨的故事。就在莉娜到杰弗生镇来寻找情人的8月, 流浪汉乔·克里斯麦斯杀死了他的情人,白人老小姐勃登,然后放火灭迹,逃跑途中被人抓住给打死。原来克里斯麦斯是个私生子,而且血管里流着黑人的血液。他出生后不久就被憎恶黑人的外祖父弃置在保育院的大门前。他5岁的时候偶然窥见女厨师的隐私,因此被诬告为黑白混血儿而被赶出保育院。从此以后他就开始了流浪生活,犯下一系列罪行。克里斯麦斯不幸而罪恶的一生本来是种族主义造成的恶果,但福克纳迴避了社会原因,而单纯从生理遗传方面去寻找犯罪的根由。他认为克里斯麦斯的血液里遗传有野蛮残暴的基因,他的命运是注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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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一
莉娜坐在路旁,望着马车朝她爬上山来,暗自在想:“我从亚拉巴马州到了这儿,真够远的。我一路上都是走着来的。好远的一路啊。”她想着虽然我上路还不到一个月,可我已经到了密西西比州,这一次,离家可真够远的。打从十二岁起,我还没离开多恩厂这么远过呢。
她的目光注视着杰弗生镇方向的大路,面容沉静,带着期望,有点儿心不在焉但不显得迷茫。“我想他会在那儿的,就在那个刨木厂,不会错的。卢卡斯总是喜欢热闹,从来不愿意静悄悄地呆着。所以,他总觉得原来那个多恩厂不对劲。嗯,他——我们决定换个环境,想多挣点儿钱,日子过得快活些。”
“为了挣钱,为了快活,”瓦尔纳说,“卢卡斯可不是第一个扔下该干的活儿,抛下靠他干活的人,去寻找钱财和快活的年轻人。”
可是她显然没有听进去。她坐在台阶最上边的一级,注视着空荡荡的、渐渐升高的通向杰弗生镇的大路拐弯处。靠墙蹲着的人们不作声地端详着她沉着冷静的面孔,心里也产生了跟阿姆斯特德和瓦尔纳同样的想法:她在思念一个坏蛋,他使她陷入了麻烦又抛弃了她。他们相信她再也见不到他了,顶多能瞥见一眼他逃窜时飞起来的外套的后摆。“也许她在回忆那个叫斯罗恩还是多恩的工厂吧,”瓦尔纳想,“依我看,即使是个傻女子,也不至于要大老远地跑到密西西比州来,发现无论到哪里都不会有什么两样,家里不比现在到的地方更糟糕,即使家里有个反对妹妹在夜里偷偷摸摸干蠢事的哥哥。”心想我要是那位兄长也会反对的,当父亲的也一样。她没有母亲,当父亲的由于爱和自尊心会憎恶这件事,可当母亲的虽然反感却照样会疼爱女儿,与她一起生活…… 免费下载TXT电子书
她完全没想这些事。她想的是手中布包里裹的钱币。她记起了吃过的早餐,想着这会儿可以进店铺买些乳酪和脆饼干;假如她愿意,甚至还可以买点儿沙丁鱼。她在阿姆斯特德家里只喝了一杯咖啡,吃了一块玉米饼,别的什么也没沾,尽管阿姆斯特德劝她多吃些。“我吃饭时挺讲礼仪,”她想,双手放在布包上,知道里面有钱币,她记起喝下去的那杯咖啡,挺有礼貌地吃下的那一小块味道挺怪的饼,不禁暗暗感到自豪:“我吃东西像位贵妇人,像贵妇人那样旅行。现在我还能买沙丁鱼吃,要是我愿意的话。”
她望着突起的朝远处伸去的道路,似乎在沉思;蹲在旁边的男人慢慢地吐着痰,偷偷地观察她,满以为她在思念她的男人和那即将遇到的考验;而实际上,她在进行着一场温和的斗争,同自己生存于其间并与之共存的古老土地所赋予的谨慎。这次她胜利了。她站起身来,小心翼翼地、不太自然地举步,在众目睽睽下走进店铺,售货员跟在后面。“我要去买,”她心想,甚至在指名买乳酪和脆饼干时她还想着,“我就是要买。”她大声说道:“还要一盒花丁鱼呢。”她把沙丁鱼的音说讹了。“五分钱一盒的。”
“我们没有五分钱一盒的花丁鱼,”售货员说,“花丁鱼每盒一毛五。”他也跟着她说“花丁鱼”。
“除了鞋油,别的没有。我想你不会要它,那是吃不得的。”
“我正要去那儿会他。他在一家刨木厂干活。”
“不知道,”赶车人说,“没有这印象。杰弗生镇上有好多好多人我都不认识。说不定他在那儿。”
“说真的,我希望他在。外出旅行越走越烦人。”
赶车人没有瞧她。“你从多远的地方来,来找他?”
“从亚拉巴马州,这一路够远的。”
他仍然目不旁视,漫不经心地问:“你家里人咋会让你出门,像你这样怀着身子的人?”
“明白了。他带信叫你到杰弗生镇去的。”
她没有吭声。他看得见遮阳帽下她冷静的侧面。马车不停地慢慢前进。红色的道路在不紧不慢的骡蹄下,在吱吱嘎嘎的车轮下,没完没了地向前头延伸。太阳高照在头顶,遮阳帽的影子投射在她的膝上。她抬头望了一下太阳说:“该是吃饭的时候了。”他从眼角瞟了一眼,看见她拿出乳酪、脆饼干和沙丁鱼来请他。
这下轮到她不闻不问了。她说道:“哎呀,哎呀,我上路才四个星期,现在就到杰弗生镇了。哎呀呀,人可真能走动呢。”
[book_title]二
拜伦·邦奇记得三年前一个星期五早上的情景:正在刨木棚里干活的几个工人抬起头来,看见一个陌生人站在那儿观望。他们不知道他站在那儿多久了,他看上去像个流浪汉,但仔细看来又不像。他的鞋沾满尘土,裤子也弄脏了,但裤子却是哔叽料子缝的,裤缝笔挺;衬衣脏了,但原是件白衬衣。他结着一条领带,一顶还挺新的硬边草帽歪斜地戴在头上,面部毫无表情,显得既傲慢又邪恶。尽管他一身流浪汉的打扮,却不像个地道的流浪汉;他的神态清楚表明,他无根无基,行踪靡定,任何城镇都不是他的家园,没有一条街、一堵墙、一寸土地是他的家。而且他总是像打旗号似的显示他十分明白自己既无根又无基,带着一种严峻而又冷漠的、几乎是孤傲的神情。正像人们后来说的那样:“他好像刚走了霉运,既不打算倒霉下去,又懒得去管应该如何爬起来。”他年轻。拜伦瞧他站在那儿,两眼盯着大汗淋漓、工装湿透的工人,嘴角叼着根香烟,面部晦暗阴沉,鄙夷不屑,略微歪斜着避开纸烟冒出的烟气。过了一会儿,他连手也不抬便将叼在嘴上的纸烟一口吐掉,转身往工厂办公室走去;身穿又脏又旧的工装的工人都带着困惑不解的愤懑神情望着他的背影。“咱们应该把他推进刨床去,”工头说,“说不定那会刨掉他脸上那股子神气。”
拜伦轮流地打量着两人的面孔,问道:“真的吗?他们真那么干吗?”
“唔,你总算平生第一次讲了真话,”穆尼说,“就是说,讲了一半的真话。你要不要我凑近你耳朵对你说出另一半?”
这就是人们在刨木厂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情形。拜伦现在知道了也记得那辆新车(很快就有一两块挡泥板给撞弯了)在城里漫无目的地不停乱转,布朗懒洋洋地扶着方向盘,那副吊儿郎当、自鸣得意、无所事事的神气并不显得很高明。偶尔克里斯默斯会坐在他旁边,但不多见。现在他们在干什么勾当已经不再是秘密了。年轻人甚至小孩子都知道,只要碰见布朗,多半就能买上威士忌。镇里的人等着有一天看到他被人抓住,等着他伸手从雨衣下掏出酒来卖给密探。可是人们还不能断定克里斯默斯是不是与这事有关,不过没人相信布朗有能力单枪匹马地赚钱,即使是搞贩私酒这一行;而且有人知道布朗和克里斯默斯一块儿住在伯顿那儿的小木屋里。但即便是这些人也不清楚伯顿小姐是不是知道贩酒的事,就算是清楚也不会告诉她。她是个中年女人,独自住在那幢大屋子里。虽然她有生以来一直住在那儿,却仍然是个陌生人,一位外乡人,她的先辈是在南北战争后的南方重建时期从北方迁来的。她是个北方佬,一个宠爱黑人的北方人,迄今镇上还有人谈论她与镇里镇外的黑人之间稀奇古怪的往来关系,尽管现在离她祖父和哥哥遇害已经六十个年头了——一个从前的奴隶主在广场上把他们杀了,因为他们支持黑人参加州政府的选举活动。可是时至今日,往昔的阴影依然笼罩着她和她的住处:一种令人感到阴森可怕的怪异的阴影,虽然她只不过是个女人,只不过是曾经被镇里人的先辈颇有理由地(或者他们自认为有理由)憎恨和惧怕过的人的后代。往日的影响至今犹存:双方都是前辈的后代,都跟彼此先人的鬼魂有关系,他们之间还耸立着当初流血牺牲的幽灵,还游弋着往日的憎恶、愤怒和恐惧。
如果曾经有过爱情,无论女人男人都会说,拜伦·邦奇已经把她忘了;或者更像是这么回事:她(指爱情)把他忘了。这个矮小的男人已经满了三十岁,在这家刨木厂干了七个年头,往刨床里喂木料,每星期工作六天。星期六下午他仍然留下,独自在厂里干活,而别的工人都穿上礼服、系上领带进城去恣意玩耍,毫无目的地自由自在地享受劳动者的闲暇。
“也许谁去了?”
“两个名叫乔的人,住在那个方向的某个地方。乔·克里斯默斯和乔·布朗。”
女人坐在麻布袋上,听得津津有味,安详极了。他俩的情景像是那种在安息日的下午,穿节日礼服、坐在乡村农舍前的绿油油的草地上的藤椅里聊天的人。“他那伙伴的名字也叫乔?”
她注视着他,面孔仍然沉静,但此刻变得很严肃,目光炯炯,全神贯注。“他在和另一个人干些啥?”
“我说的不是克里斯默斯。”
他不敢抬头望她。来不及挽救了,他坐在木板堆上,恨不得早把舌头咬成了两段。
[book_title]三
他从书房的窗口可以望见街道,街道离得并不远,因为草坪没有多宽,只是块小草坪,上面长着几棵不高的枫树。黄褐色的平房也很小,没有油漆过,很不起眼;茂盛的百日红、紫丁香和木槿几乎遮掩了房舍,只剩书房窗外一道缺口,他正是从这儿望见街道的。房屋深深地隐蔽着,街角处的路灯也难以照到它。
他从窗口望去,还可以看见他称为纪念碑的招牌。招牌不高,立在院子的角落,面对街道。这块招牌有三英尺宽十八英寸高——规则的长方形,正面向着过往行人,背面则对着他。但他用不着读它,因为那是他亲手用锯子斧头做成的,做得很有板有眼;上面的字也是由他亲手写的,不厌其烦地下过工夫,写得工工整整;那是他意识到自己必须开始为油盐柴米、吃穿用度挣钱的时候做的。他离开神学院时拥有一小笔父亲遗留下来的收入,但他从教会得到职位后,每季度一收到支票就把它捐赠给孟菲斯的一家少女感化院。后来他丢掉了教职,失去了对上帝和教会的信仰,他相信自己有生以来所经历过的最痛苦的事——比丧失教职和由此蒙受的耻辱更为痛心——是写信告诉她们:从那以后他只能捐赠以往寄去数目的一半。
这样,他继续把一半收入捐给那些悔过的少女,而实际上整笔收入也不过够他维持生活而已。“幸运的是,我还能做些事,”当时他说。处于这种情况他才亲手制作和书写了那块招牌,匠心独具地把碎玻璃嵌进油漆笔画,因此晚上当街灯照在招牌上时,那些字迹熠熠生辉,恍若圣诞之夜的景象:
盖尔·海托华牧师神学博士
手工制作圣诞卡片和周年纪念卡
冲洗底片
但这是多年以前的事了。他没有招收到学艺术的学生,没有印制多少圣诞卡片,也没冲洗几张底片,招牌的字迹却随着日晒雨淋褪了色,油漆斑驳剥落,碎玻璃也掉了。当然,现在字迹还能辨认,不过镇上的人同海托华一样,用不着去辨认它们。偶尔会有一个黑人女仆带着照管的白人孩子溜达到这儿,以她那懒散、目不识丁的女人的劲头,傻乎乎地大声拼读字母;或者会有陌生人偶然撞进这条僻静无人的陋巷,停下来浏览这块招牌,然后望望那矮小的深掩不露的黄褐色住房,又继续往前走;有时陌生人会同镇上的熟人谈起这块招牌。“哦,是的,”他的朋友会说,“海托华,他独自一个人住在那儿。他以长老教会牧师的身份来到这儿,但妻子给他造成很坏的影响。她隔一阵子就悄悄溜到孟菲斯去寻欢作乐。那大约是在二十五年前,就是说,他刚来这儿的时候。有些人断定他知道这事,断定是他自己无能或者不愿意满足他妻子;他知道妻子的行为。后来一个星期六晚上,她在孟菲斯的某个住宅还是某个地方被人杀害了。这件事上了各种各样的报纸,他只好辞去教职,可出于某种原因他不愿离开杰弗生镇。大家想劝他离开,为了这个镇,为了教会,也是为他自己好。你知道吧,这事给教会带来了坏影响。让外地人来这儿听说这种事,而他又不肯离开,那对教会的影响可够糟的。可他就是不走。自那以后,他一直住在那儿,独自一人,从前那儿是大街呢。现在起码不再是主要街道了。变化不小吧。可是,他没再给人添麻烦;我想,人们也差不多把他给忘了。他自己操持家务。二十五年来我想谁也没进过他的屋子。我们不明白他干吗呆在这儿不走,但无论哪天黄昏或傍晚你打那儿经过,都会看见他坐在窗边,呆坐在那儿。别的时间人们简直看不见他的影子,除了偶尔见他在花园里劳动。”
于是妇女们不再上他家了。不久,人们甚至在街上都见不到他的妻子,而他仍然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后来她常常出走一两天,她们见她乘早班火车,她的面容开始变得枯瘦憔悴,好像从没吃饱过饭似的,她脸上那副冷漠的无动于衷的神情仿佛表明她视而不见。而他对人们说,她回本州什么地方去探望亲人了;直到有一天,正是她外出的时候,一个到孟菲斯买东西的杰弗生镇女人瞧见她匆匆忙忙走进一家旅店。那是一个星期六,这女人回家后便把这事对人讲了。可是第二天海托华出现在布道坛上又将宗教和骑兵队混为一谈。星期一他的妻子回家来了,下个星期日她上教堂去,这是六七个月以来她第一次在教堂露面,独自坐在后排。这之后有段时间她每星期日都上教堂。后来她又出走了,这次是在一周当中的日子(那是炎热的七月天),海托华说她去凉爽的乡间探望亲友了。教区的长老,年长的男女,都注视着他,不知道他是不是相信他自己说的话,年轻人则在背后议论纷纷。
可是,人们弄不清他是不是相信自己对人说的话,是不是把这当回事,因为他总把宗教和他祖父在奔驰的马上中弹身亡的事混在一起,仿佛那天晚上他祖父传下的生命种子也在马背上,因而已同归于尽;对这颗生命种子来说,时间便在当时当地停止了,此后的岁月里,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甚至就他而言,生命也同样终止了。
他妻子在星期日之前回来了。天气酷热,老人说那是杰弗生镇经历过的最炎热的天气。星期日她去教堂,独自一人坐在最后一排的长凳上。在布道过程中她突然站起身,开始朝着布道坛大嚷大叫,对着布道坛挥舞手臂;坛上她丈夫停住讲演,举起双手,俯身靠在讲坛上,定住了。站在她周围的人想拉住她,可她扭斗起来。人们还告诉了拜伦当时的情景:这时她已站在过道上,喊叫着朝讲坛挥拳头,而他正举着手俯身靠着讲坛,慷慨激昂地打比喻,话还没有讲完,一张狂热的脸就那样凝住了。人们不知道她是在向他还是在向上帝挥拳头。然后他走下讲坛来到她身边;这时她不再扭斗,由他领着走出教堂,人们都扭过脸来看着他们往外走,直到主持人叫风琴师弹奏赞美诗。当天下午,教会的长老们召集了一次秘密会议。人们不知道会议内容,只见海托华返回教堂、走进教区委员会的会议室并随手将门关上。
于是,谁也没看见星期五那天她登上火车,也许是星期六,就是出事的那一天。人们看见的是星期日早晨的报纸,报上说她星期六晚上在孟菲斯从一家旅馆的窗台上跳了楼或者是掉下楼摔死了。房间里有个男人同她在一起。他被抓了起来,喝得醉醺醺的。他俩以假名假姓登记为夫妻。警察从她亲手写的一张纸条上发现了她的真名实姓,这是她写好又撕碎,然后抛进废纸篓的。报纸印了这纸条又报道了她的故事:盖尔·海托华牧师的妻子,密西西比州杰弗生镇人。报道中还提到报社曾在凌晨两点打电话给她丈夫,他却说无可奉告。星期日早上人们到教堂时,院子里挤满了孟菲斯来的记者,他们正在给教堂和牧师住宅拍照。不一会儿,海托华来了。记者们设法挡住他,但他从他们中间穿过,直接走进教堂登上布道坛。一些年老的男女会众早到了教堂,既十分震惊又非常愤慨。他们最恼怒的是记者的来临而不是在孟菲斯发生的事件。可是当海托华进入教堂登上布道坛时,他们却又把记者置之脑后了。先是女人们起身退场,接着男人们也站起身来。不一会儿,教堂内走得空空的,只剩下牧师站在布道坛上,身子微微前倾,面前摊开《圣经》,双手撑在讲坛两旁,并不低下脑袋,从孟菲斯来的记者跟随他进了教堂,坐在后排长凳上。他们说,他没有注意到会众纷纷离去,茫茫然视而不见。
那一切像一阵雷雨似的过去了,现在是静悄悄的一片,已经进入黄昏,夜幕已经完全降临。然而他仍然坐在书房窗边,背后是黑洞洞的屋子。街角的路灯闪烁发亮,没有风,枫树的斜影仿佛轻轻地倚靠在八月的夜幕上。他听见远处传来微弱却又清晰的声音,那是教堂里人们做礼拜的声浪:这声音朴实严峻而又圆润深沉,谦恭而又自信,忽而高昂,忽而低沉,像和谐的浪潮荡漾在静寂的夏夜里。
这时他看见一个人影沿街走来。要在平日夜晚,他会辨认出这个人影,他的形状、姿势和步态。但这是星期日晚上,书房里还在无声地回响着幽灵般奔驰的马蹄声响,他静静地注视着那瘦小的没骑骡马的人影走过来,带着动物靠后脚站立以维持平衡的不牢靠和华而不实的灵巧劲儿,这个两脚动物昏昏然对此感到自豪;可是无可更改的自然法则,诸如引力,结冰的地面,会不断暴露两脚动物的虚弱;他自己苦心发明的物件,诸如汽车和摆在暗处的家具,连他自己吃后扔在地面或街道上的果皮,都会跟他过不去。于是海托华暗自在想,古人把四脚站立的骏马当作国王和武士的标志和象征,那是多么绝妙呵。这样静静想着,他看见街上那人经过低矮的招牌,折身进了他的大门,正朝住屋走近。这时他身子往前倾,看着那人踏上晦暗的小道,走向黑洞洞的门口,他听见那人蹒跚的脚步沉重地踏上漆黑的第一级台阶。“原来是拜伦·邦奇,”他自言自语,“星期日晚上还在镇上。星期日还留在城里的拜伦·邦奇。”
[book_title]四
他们面对面地坐在书桌两边。现在书房被桌上的一盏带绿色灯罩的台灯照亮了。海托华坐在台灯后面的一把古式转椅里,拜伦则坐在对面的直背椅上。两人的面孔恰好避开灯罩下溢出的直射的灯光。窗户开着,传来远处教堂里的歌唱声。拜伦在讲话,声音不高,语调平板。
“那是桩怪事。我想一个人要是有个地方呆,一个坏事找不到他头上的地方,那就是星期六傍晚的刨木厂。而且那幢房子正在燃烧,可以说就在我对面。当时我正在用餐,不时抬头看看那烟柱子,心想:‘好啦,今天傍晚我在这儿总该见不到人影了。起码今晚没人会打扰我了。’然后我抬起头,巧得很,她站在那儿,整个脸都准备着要摆出笑容,嘴就要张开说出他的名字,就在这时她发现我不是他。不知咋的,我便把知道的整个事唠叨了一遍。”他勉强做了个怪相,不是微笑,只是上唇翘动了一下,脸皮刚皱起还没展开,这动作便几乎立即收敛了。“当时我绝没想到,我不知道的事还不是最糟糕的部分。”
“什么事你认为我不想听?有什么事我还没听人说起?”
“不,是在后面的一处黑人住的那种小木屋。三年前克里斯默斯把它收拾了出来。那以后他一直住在那儿,而乡亲们还猜不到他究竟在哪儿过夜呢。后来,他和布朗伙在一起,他便把布朗带去一块儿住了。”
“‘不知道,’巴克说,‘你们大家回家去吧。去睡觉吧。’”
“布朗就是那么说的,”拜伦说,他的语调平静、固执、深信不疑。“好撒谎的人受了威胁也会讲真话的,就像诚实的人遭到严刑拷打也会撒谎一样。”
[book_title]五
半夜过了。克里斯默斯上床已经两个小时,但他还未入睡。他还没看见布朗的人影便先听到了他回来的声音。他听见布朗朝门边走近,然后摸索着往门内闯,门框里显出他端直地靠在门上的轮廓。布朗呼吸沉重,用两条胳膊扶住门框站在那儿,开始用带着鼻音的甜蜜男高音哼唱,拖长的高音仿佛散发出威士忌酒味。“住嘴,”克里斯默斯说,他躺着没动,话音也不高,但布朗立即不唱了。他在门边又站了一会儿,笔直地靠着。然后他松手离开了门框。克里斯默斯听见他跌跌撞撞地走进屋来,不一会儿他撞在什么东西上。有一阵子只听得见紧促费劲的喘气声。接着砰的一声响,布朗跌倒在地,碰在克里斯默斯睡的床上,屋里顿时充满他高声的傻笑。
他起身下床,光着脚,没弄出任何声响。他穿着内衣站在黑暗里。布朗在另一张床上打鼾,克里斯默斯侧过头来,站在旁边听了一会儿,然后朝门口走去,穿着内衣光着脚离开了小屋。屋外略微明亮一些。头上星辰缓慢移动,他知道这些星星已有三十年了,但叫不出任何一颗星的名字;星星的方位、亮度、形状对他也不具有任何含义。前方,一丛密林的背后耸立着一根烟囱和楼房的一壁山墙。楼房本身黑黝黝的看不清楚。他走到她卧室的窗户下,里面没漏出一线灯光,也没传出半点儿声响,他想要是她也睡了。要是她睡着了以往各道门从不上锁,从傍晚到黎明的任何时刻都这样,他要是想进去可以畅通无阻,可以进屋到她卧室,在黑暗中熟悉地径自走到她的床边。有时她醒着正在等他,会呼唤他的名字;有时他会粗手粗脚、鲁莽地摇醒她;有时不等她完全醒过来,他就野蛮地、粗暴地占有了她。
那是两年前的事,离现在已经两个年头了,他想也许这就是愤恨的根源。也许,我相信自己被骗了,受了愚弄。她对我撒了谎,隐瞒了她的年龄;没对我说真话,没告诉我女人到了某个年龄会出现的情况他在黑夜里独自站在她那黑洞洞的窗口下,大声说道:“她不应该为我祈祷。要是她不为我祈祷,她会安然无事的。年岁大了不中用并不是她的过错。可她应该明白点儿,通情达理一些,而不是为我祈祷。”他开始咒骂她。他站在黑洞洞的窗下,慢条斯理地一句又一句地用尽了最肮脏的话语去咒骂她。他没有抬头看窗户。在晦暗的夜色里,他仿佛在注视自己的身躯,看见它像一具在浓腻死寂的黑水里溺死的尸体,缓慢地在重浊污黑的咝咝作响的泥坑里漂浮转动。他用扁平的双手抚摸身躯,两手紧压着内衣罩着的身体,顺着腹部和胸膛向上挪动。内衣只有衣领口的惟一的一颗纽子扣着。他曾经穿过纽扣齐全的衣服。女人给缝上的。但只有那么一段时间,只在那段时间以内。然后那段时间过去了。此后,不等她拿到他的衣服、缝上失掉的纽扣,他便从洗衣房偷偷把它们拿走了。她令他灰心失望之后,他专门坐下来回想过哪些纽扣是掉了又给缝上的。他用自己的小刀,带着外科医生那样的冷峻无情,仔细地把她刚缝上的纽扣统统割掉。
他读到最后一个故事,停下来数了数还剩多少页,然后望了望太阳,又继续往下读。现在,他像一个人沿着街道,边走边数铺路石上有多少裂缝那样读着,一直读到最后一页,最末一个字。然后他起身划根火柴点燃杂志,耐心地戳着它,直到它烧成灰烬。他把刮胡用具装入口袋后沿着沟壑往下走。
不一会儿,沟壑变宽了:底部是一片平坦的干沙地,夹在陡峭的岩壁之间,岩壁上长着茂密的荆棘和灌木丛。草丛上边还耸立着枝叶交织如盖的树木;在一侧岩壁上有个洞穴,堆满了干枯的树枝。他开始把灌木树枝掀向一旁,从洞穴里找出一把短柄铁锹,然后用它刨起刚才被灌木枝遮掩的泥土,一连掘出六个带螺旋盖的金属罐子。他不拧开盖子,只把几只罐子侧放在地上,然后用铁锹的锋利边缘戳开它们,罐下的泥土随着威士忌喷射四溢而变得暗黑,阳光照耀下的这个僻静处,空气里顿时弥漫了酒的芳香。他把罐子一一倒光,有条不紊,面色冷峻得差不多像一副面具。他倒光之后又把罐子扔回洞里,胡乱地用泥土埋起来,盖上灌木树枝,再藏好铁锹。干树枝掩得住酒的痕迹却盖不住酒的气味。他抬头看看太阳,这时已经是下午时分了。
现在他冷静下来,黑人的气味和声音已被抛到身后、留在下边了。广场在他的左边,亮着簇簇的灯光,像浑身透亮的小鸟栖在低枝,展开翅膀颤抖地悬在那儿。右边是一排往前延伸的街灯,每隔一段距离闪亮在兀立不动的灯柱架上。他背对着广场继续慢慢前行,再次穿过两旁的白人住宅。游廊里也有人,草坪的椅子上还坐着人,可是他在这儿能安静地行走。他不时看见他们:头部的侧影,身穿白色衣装的模糊体形;他还看见一个有亮光的阳台上,四人围坐在一张牌桌边,几张白面孔在低矮的灯下全神贯注,轮廓分明,女人白皙柔嫩的光亮的手臂在薄薄的纸牌上晃来晃去。“这便是我向往的一切,”他想,“看来这要求并不显得那么过分。”
[book_title]六
记忆里积淀的必早于知晓的记忆,比能回忆的长远,甚至比记忆所想象的更久远。知晓的记忆相信有一条走廊,那是在一幢宽大长方的歪七扭八、冷浸浸回应有声的楼房里的一条走廊;这幢楼房的红砖墙已被它的烟囱,更多的是它四周的烟囱,熏得污黑暗淡;户外空地铺满炉渣,寸草不长;这幢房屋困在煤烟直冒的工厂中间,还被一道十英尺高的铁丝网包围起来,活像一座监狱或一个动物园;这儿偶尔也会腾起孩子们雀噪的声浪,在回忆里,那些身穿清一色粗棉布蓝制服的孤儿会不时浮现脑际,但在知晓中,这些孤儿同阴冷的墙壁、同那些无遮无蔽的窗户一样总是历历在目;遇到下雨天,雨水将窗边常年从四周烟囱飘落来的烟灰粘聚在一起,像是黑色的泪水滚滚下流。
在这条寂静空荡的走廊里,在正午之后的清静时刻,他像一个影子在那儿晃动;五岁了,个子还那么瘦小,不作声不出气的,跟影子一般无二。走廊里要是还有另一个人,那人准无法确切地说出他在什么时候、从哪儿悄然隐匿,钻进了哪扇门,进入了哪间房。可是此时此刻,走廊静悄悄空无一人。他知道这一点。自从他偶然发现营养师使用的牙膏那天起,将近一年时间他总在这个时候来到走廊。
一旦他钻进那房间,便赤着脚、不出声地端直走到梳洗台前,找到那管牙膏。他正看着粉红虫状的膏汁缓缓地凉爽细滑地溢上他羊皮纸般的黄色手指头,这时突然听见走廊里响起脚步声,接着听见说话声就在门外。也许他已辨别出营养师的话音。慌忙之间,还不等弄清他们是否只是打门前经过,他便抓起牙膏,赤着脚悄声悄气、仍像影子般横过房间,躲进遮掩屋角的一张布帘后面。他蹲在这儿,置身精致的鞋靴和悬挂的女人的细柔衣衫中间。他蜷伏在那儿,听见营养师和她的伙伴进入房内。 免费下载TXT电子书
营养师在他心灵里还没有任何印象,除了与吃饭、食品、食堂以及木桌边餐前的仪式直接联系在一起;她出没于他视线之内,在他脑海里没产生任何影响,只不过偶尔他会获得愉快的联想,看见她时会感到快活——她年轻,体态丰满,肌肤匀滑,白里透红,不禁使他的思维想起食堂,使他的嘴巴想起香喷喷黏糊糊的食品,而且还是粉红色的,有点神秘的。他最初在她房里发现牙膏的那天,他径自撞进房,从未听说过牙膏,只是仿佛知道她准会有些那一类的东西,他会在房里找到它。他能分辨出她伙伴的声音,一个从乡村医院来的年轻实习生,教区医生的助手,也是这幢房里的常客,而且迄今还说不上是个敌人。
他躲在帘子后面,现在安全了。他们走后,他会把牙膏放回原处,也要离开。于是他蹲在帘子背后,不经意地听见营养师紧张的轻声话语:“不!不行!别在这儿。现在不行。人家会抓住咱们的。会有人——不,查利!请别这样!”男人说的话他一个字也不懂,也放低了声音。那声音带着冷酷无情的意味,就像迄今他所听过的所有男人的声音,他还太年幼离不开女人的世界;可此刻他巴不得逃离,哪怕只有短暂的时间离开,然后甘愿一直呆到死亡时刻。他还听到一些他并不理解的声响:脚被拽着划过地板的声音,钥匙在门里转动的声音。“不,查利!查利,行行好吧!请别这样,查利!”女人在轻声地乞告。他还听见别的声音,窸窸窣窣,咕咕哝哝,但不是话音。他无心听,只是等在那儿,既不好奇也不在意地想着:这个时刻上床睡觉真莫名其妙。透过薄薄的布帘又传来女人微弱的声息:“我害怕!快!快!”
他蹲在满是女人气味的柔软衣衫和鞋靴中间。他凭感觉发现原先圆鼓鼓的牙膏现在给糟蹋了。凭味觉而非视觉,他感到那条看不见的凉爽虫子,像蜷曲地溢在他手指头上那样爬进了他嘴里,挺涩嘴却又甜甜地直往里钻。平常他并不贪心,嘴里含上一口就行,就把牙膏放回原处离开房间。哪怕只有五岁,他也知道不能再贪多。也许是那条软虫在警告他,贪多会使他生病;也许是他做人的本性在警告他,贪多她会发现牙膏变少了。这是他第一次贪多过量。他藏在那儿等候,到这时他已经多吞了不少。凭感觉他仿佛看见渐渐挤光的牙膏。他开始冒汗。然后他发现汗水已经冒了好些时候,好长一段时间他只是呆在那儿一个劲儿地淌汗水。这时他完全听而不闻了。帘子外面要是放一枪,他多半也听不见。他的注意力仿佛转到了自身,眼看着自己流汗,看着自己将另一条膏虫往嘴里塞,而他的肚子却不愿接受。果然,它拒绝往下钻了。现在他一动不动,凝神静气,像位化学家躬身待在实验室里等待着反应。他不用等多久,吞下的牙膏很快在体内翻腾,竭力想退出来,回到凉爽的空气里。那感觉不再是甜甜的了。他恍恍惚惚地蹲在满是女人胭脂气味的帘后暗处,口边悬着粉红色的唾沫,静听着体内的动静,带着惊讶的宿命想法等待着那即将在他身上发生的一切。接着,真的发生了。他一败涂地,只好乖乖地投降,自言自语地说:“唉,我糟了。”
当帘子突然拉开时,他没有抬头。他正在呕吐,一双手粗暴地把他拽出来,他没有抵抗。他被一双手拽着,歪歪倒倒,垂着下巴,傻乎乎地看着一张不再粉红白嫩的面庞,面庞周围拂着散乱的头发,那些泡酥酥的发卷儿曾使他想起过糖果。“你这讨厌鬼!”一个愤怒而微弱的嘶声骂道。“小密探!敢来监视我!你这小黑杂种!”
营养师二十七岁了——满有理由去冒险闯闯春宫,但毕竟年纪尚轻,她更加关心的不是爱情而是会不会被人当场捉住。而且她还愚蠢透顶,竟相信一个五岁的孩子不仅能从听见的声音推断出她所干的事,还会像成年人那样把它张扬出去。因此,事后的整整两天里,无论在什么地方,眼睛往何处瞧,她总感到那孩子带着动物的窥测本能以深沉的目光盯着她,她越想越觉得他像个成年人:她相信他不仅打算讲出去,而且此刻故意保持沉默,好让她多受折磨。她压根儿没想到那孩子会认为自己犯了罪过,而今迟迟未受处罚,心里惶恐不安;他有意出现在她面前,为了挨一顿鞭打,把罪过抵销,让事情了结,一笔勾掉。
第二天快过去了,她差不多陷入绝望境地。夜里她通宵不眠,大半时间神情紧张地躺着,咬牙切齿,紧捏拳头,又气愤又害怕;更糟糕的是,她感到悔恨:一股莫名的怒火使她恨不得将时间倒转,哪怕是一小时、一秒钟也好。这时,爱情全然被排除了。年轻的医生甚至比那小孩更不屑一顾,没给她任何帮助,只给她带来了灾难。她说不清楚自己究竟最憎恨什么,甚至分不清自己睡着与醒来的时候,因为在她的眼皮下,在她的视网膜上,时时刻刻呈现出那张沉静严肃、无法躲避的死死盯着她的羊皮色面孔。
到了第三天,她挣脱了似睡若醒的昏迷状态,不像头两天那样,在白天与人一起的时候,要毫不松懈地摆出一副假面孔,把自己严实地掩盖起来。这一天她采取行动了。她毫不费事地找到他。那是在午饭后的清静时刻,在空荡的走廊里。他果然在那儿,什么事也没干。也许他一直跟在她后面。谁也说不准他是不是在那儿等候。所以她在那儿找到他,毫不奇怪,而他听见脚步声后便转过身来望着她,也一点儿不感到惊奇:两人面面相对,一张脸不再匀滑、白里透红,另一张却仍然严肃庄重,除了期待别无任何表示。“这下我可以把那事了啦,”他想。
“你得等待,像我这样,”他说,“你已经掂到了上帝令人悔恨的手掌的分量,大约三天了吧。我在他令人悔恨的手掌下生活了五年,一面观察一面等待,等他认为合适的时机,因为我的罪过比你的更大。”虽然他直盯着她的面孔,但似乎全然没有看见她,他的眼睛没有注视她。那双眼像是视而不见的盲眼,睁得老大,冷冰冰的,似迷若狂。“比起我犯的罪和我为赎罪吃的苦头来,你所干的事和受的折磨算个啥,只不过是女人害怕受到脏话辱骂而已。我已经苦苦忍受了五年。你算老几,敢为你那女人的淫秽去催促全能的上帝?”
营养师并不转开目光。“我不知道,一点儿不明白。自然,我知道那并不意味着什么,当别的孩子叫他黑鬼——”
“黑鬼?”女总管说,“别的孩子?”
“黑鬼?”
“我真不明白,这么久了,我们就没看出来。你只消看看他的面孔,他的眼睛和头发。当然,这太可怕了。但是我想,那将是他必须去的地方。”
“那是你法定的权利,”女总管说,“我们不关心小孩叫什么名字,而重视他们受到怎样的待遇。”
可是陌生人并不在听别人讲话,也不像是在对任何人宣称:“从今以后他的名字叫麦克依琴。”
“把你的姓给他是合适的,”女总管说。
“他将吃我家的饭,信仰我家的教,”陌生人说,“干吗不应当跟我姓呢?”
孩子充耳不闻,由他说去,如果这人把凉爽的天气说成炎热,他也不会特别在意。他甚至没有心思对自己说我不姓麦克依琴,克里斯默斯才是我的姓现在还没有必要去管这个,时间长着呢。
“是呀,干吗不呢?”女总管说。
[book_title]七
记忆忘不了这一天,二十年之后记忆仍然相信我在这一天成年了。
“不,”小孩说。他的胳膊开始在大人手里挣扎,麦克依琴放开了他。
这也是他躺在床上的感觉。油灯还亮着,外面已经漆黑。已经过了好些时候,但他似乎觉得只要一扭头,还能看见他们俩一齐跪在床边的情景,凭空就能瞧见地毯上留下的两对膝头参差不齐的印迹。甚至室内的空气还震动着单调沉闷的声音,像在喃喃梦呓,祈告,恳求,在和某个超然的存在争论,而这个存在却在地毯上连影子似的痕迹也没留下。
她站在那儿不动,双手交叉地插在围裙里。看来,她也没有瞧他,仿佛隔着床在对墙壁讲话:“我知道你的想法。不是那么回事。他没叫我给你送东西来,是我自己想到这样做的。他不知道。这不是他送给你吃的东西。”他躺着不动。他的面容沉静得像木刻石雕似的,两眼直端端地仰望着陡斜的木条天花板。“你今天还没吃东西。坐起来吃吧。不是他叫我给你送来的。他不知道。我等他走了才给你准备的。”
也许他自己还不明白他没打算去干坏事。他们五个人一起,静静地守在一个废弃的锯木棚门边,掩藏在幽暗的陷塌的地面上,从一百码外看见一个黑女孩进去,她回头看了一眼便无影无踪了。这是年龄稍大的一个男孩有意安排的,他第一个跟了进去。其余几个男孩抽签轮流进去,这几个孩子穿着同样的工作装,住在方圆三英里一带;他们同名叫乔·麦克依琴的孩子一样,十四五岁年纪个个就干成人的活儿——犁地、挤奶、劈柴。也许乔连想也没想过这是一桩罪过,因为对于十四岁的孩子来说,最大的过错是公开被人指摘还是个童身;也许直到他想起家里有人在等候他,才认为这事错了。
轮到乔进锯木棚了。他走了进去,里面黑洞洞的。他立即感到慌张得要命,像体内有什么东西要翻倒出来,像他想起过去吞牙膏的情形。他一时不能动弹了,站在那儿,闻到女人的气味,立即知道那是黑种女人的气味;在黑女孩的气息包围下,在慌张心情的压迫下,他不得不等在那儿,直到她开口发出一个召唤的声音,那并不是某个字,是全然莫明其妙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他似乎能看清她——像什么东西俯卧在地,怪可怜的;也许看清的是她的一双眼睛。他屈着身,仿佛看见一口黑沉沉的水井,看见井底有两点光亮,像两颗灰暗的星辰的光。他移动了一下,因为脚碰着了她。然后脚再次碰着她,他在用脚踢她了。他踢得很重,踢得她惊恐地呜呜咽咽。她开始尖叫,他猛然把她拉起来,抓住她的胳膊,一阵乱打乱揍,也许是冲着叫声在揍她,但每次总触到她的皮肉,感受到黑女孩气息的包围和自己慌张心情的压迫。
“住手,乔!你打不过咱们这么多人。再说,谁也不想揍你。”
“本是?”麦克依琴说,“你刚才说本是你的小牛儿?”
“不错,”麦克依琴说,“我的确给了你,为了教你知道占有、拥有财产的责任,懂得拥有权,懂得拥有者在上帝默许下对自己所拥有财产的责任。为了教你获得见识,增长自己的财富。呼唤它。”
“把它卖了,”乔说。
“噢,卖了。用来买了什么东西,能问问吗?”
“你说得完全对。它属于你。我没有责备你卖它,要是你卖了个好价钱。就算这笔买卖你吃了亏,我也不会责备你,这在一个十八岁的孩子身上是常事,虽然你本应当向年长的人请教,学点儿世故。你必须学习,像我从前做的那样。现在我要问的是,你把钱存放到哪儿去了?”乔不作声。他们面对着面。“你给了养母替你保存,对吗?”
“是的,”乔说。他的嘴一张,撒了个谎。他本不打算回答的,听见自己的嘴吐出这两个字,他大为惊讶。这时改口已来不及了。“我给了她存起来,”他说。
“噢,”麦克依琴说,叹了口气。这声叹气简直是得意扬扬,充满愉快和胜利。“然后你当然就会说,我发现藏在牲口棚顶的那套新装是你养母买的。你所能犯的每种罪过都暴露无遗了:懒惰,忘恩负义,傲慢无礼,亵渎神明。现在剩下的两桩,你又被我抓住:撒谎和好色。你要不是为了嫖女人,干吗买一套新装?”这时,他承认十二年前收养的孩子已经成人了。两人面对面站着,彼此的脚尖几乎一般齐整,他照着乔就是一拳。
“我替他买的!”麦克依琴太太说,“是我!我用自己的黄油钱买的。你说过我可以——可以花——西蒙!西蒙!”
“你这笨婆子,撒谎还不如他,”男的说,声音不快不慢,严厉却不激愤,沿着狭窄的楼梯直传到乔躺卧的床边。他并不在留意倾听。“跪下。跪下。跪下,女人!乞求上帝的仁慈和宽恕,别求我宽恕怜悯。”
她没回答。她跪在他面前,这时他注视着她的头顶,看见她双手有些笨拙地摸索他的脚。现在他不再打算帮她了。他真不明白她想干什么,等他坐好把冰冷的脚伸进热水盆里也不明白那是怎么回事。双脚泡在热水里的感觉太舒服了,他不知道洗热水脚就是这么回事,还等着会有别的事发生,无论是什么,就算是不称心的事也罢。这体验对他来说也是压根儿不曾有过。
过了一会儿她安顿他上床。差不多两年了,他一直自己脱衣服穿衣服,没人照管过他,没人帮过他一把,除了偶尔得到艾丽斯的帮助外。他太疲倦了不能立即入睡,这时他感到迷惑不解,神经紧张起来,一心等她离去才好入睡。可是她并没有离开,相反,还把一把椅子挪到床边坐了下来。房里没生火,天气挺冷。她肩上披了一块围巾,全身蜷缩在围巾下面,呼吸时冒着雾气,好像她在抽烟似的。这时他变得十分清醒,毫无睡意。他等着会有什么不称心的事发生,无论那是什么,无论他出了什么差错。他不理解事情就是这样,这便是一切。这体验对他来说同样是压根儿不曾有过。
从这天晚上起她就这样待他。他相信今生今世这种事会没完没了。现在他已经十七岁,回顾往事,终于明白她长期以来所做的那种种细微笨拙而又徒劳无益的努力,都出于她受尽挫败的遭遇和她拙劣愚蠢的本性:那一次又一次偷偷为他备好的饭菜,坚持要他接受并偷偷地吃下去,可他偏又不愿领情,虽然明明知道麦克依琴不会过问;许多次,遇到像今晚这样的争吵情形,她会竭力把自己夹在他与惩罚之间,无论这惩罚应当不应当,公正不公正;这本是人力无济于事的,因为麦克依琴和孩子都会接受它,把它视为一个自然的无可逃遁的事实;然而她却偏要插进来,使它带上难闻的气息,令人感到扫兴,久久不是滋味。
有时他想应该单独告诉她,让她明白一个事实119,她处在无能为力的境地,既无法改变它,又无法忽略它;她知道了会对那男人隐瞒,而男人对此的反应可以预料,并且会立即做出;他不会容许这个事实在他们之间的关系中存在,于是这一切便再不会出现了。为了暗中回报她曾偷偷提供那些他不愿领受的菜饭,他要悄悄地对她说:“听着,他说他养了个亵渎神明的人,忘恩负义的人,你敢不敢去对他说出真相:他养了个黑鬼,就在他自己的家里,用他的饭食一直供养他,同他一桌吃饭。”
那是因为她一向好心对待他。那个严厉无情、直截了当的男人,只是明确地要求他以某种方式行动,要他接受理所当然的嘉奖或惩罚,他也完全可以判定那男人会对自己做的事和犯的过错做出什么反应。然而这个女人却不然,带着女人本能的亲昵和诡谲,她会使一些鸡毛蒜皮、清白无辜的事蒙上一层邪恶的阴影。在他阁楼房间的一块松动的墙板后面,她藏了一铁盒子钱币。数目微不足道,而且只有对她丈夫才是秘密,小孩相信她丈夫即使知道也不在乎。而对他来说,从来不是什么秘密。还在他年幼的时候,她就像玩游戏的孩子那样领着他,鬼鬼祟祟,神秘莫测地爬上阁楼,把几枚不常到手的了不起的硬币(对本来无可指摘、无人知道的事扯小谎说假话得来的收获),当着他瞪得圆圆的惊骇的眼睛塞进那个铁盒子,而他根本不明白这些硬币的价值。她一厢情愿地信赖他,坚持非信赖他不可,就像坚持要他悄悄地把东西吃下去那样:诡谲行事,凡事总偷偷摸摸,把信赖本身这不言而喻的事实给神秘化了。
他憎恨的不是繁重的活儿,也不是遭受惩罚和不公正的待遇。他早在见识它们之前就习以为常了。他没有抱任何侥幸的奢望,所以对承受的一切既不感到愤慨也不觉得惊讶。惟有这个女人,她那温情善意,他相信自己会永远成为它的牺牲品,他憎恨它胜过憎恨男人的冷峻无情的公正。“她在竭力使我悲伤流泪,”他想,浑身冰冷僵直地躺在床上,双手枕在头下,月光横斜地照在他身上,他听见麦克依琴滔滔不绝的咕哝,声音沿着楼梯直往上传来。“她在竭力使我悲伤流泪。她以为这样做就会征服我。”
[book_title]八
他轻手轻脚地把绳子从掩藏的地方取出来。一端已经结好,准备牢牢地套在窗户里边。现在不费眨眼工夫他就能溜下地面又攀沿而上。他练习已经一年有余,能徒手沿绳上爬,完全不着墙壁,像影子般、猫一样敏捷灵活。他靠在窗口旁边,让绳子未固定的一端窸窣下坠。月光下,绳子看起来细得像蛛丝。然后,他把两只鞋拴在一块儿,插进背后的皮带内,沿绳一溜而下,如同影子似的一晃,越过两位老人的住房窗口。绳子正悬在窗口前面,他把绳子往一旁拉紧,贴着墙套定。然后,他穿过月光走到马厩,登上阁楼,从隐匿处取出那套新装。新装用张纸包裹着,裹得仔仔细细的。解开之前,他双手摸了摸纸裹的褶痕。他想:“他发现了,他已经知道。”他轻声地骂了一句:“妈的,狗杂种。”
“椰汁,”乔说。他的嘴吐出了这两个字,但他立即又想收回。他只有一枚硬币。他一直紧紧地捏着,还没意识到它只不过是一角钱而已。他的手捏出了汗,汗湿了钱币。他相信四周的男人正在注视他,又一次嘲笑他。他听不见笑声,不敢抬头瞧他们一眼,但深信他们在注视他,嘲笑他。那双手消失不见了。不一会儿,它们又回到眼前,把一盘食品和一杯饮料摆在他前面。这时他望了她一眼,瞧着她的面孔,问道:“馅饼多少钱?”
“馅饼一角。”她隔着柜台恰好站在他对面,一双大手放在污黑的台面上,带着疲惫的神情等在那儿。她从来没有瞧他一眼。他说:“我想不要咖啡了。”声音微弱,充满绝望。
他的手缓慢而又轻柔地抚摸着她那看不见的胁部。他没有立即回答,不像是在故意逗她,只是没想到还要继续往下讲。她再次问他,他才告诉说:“我身上有黑人的血液。”
“我认为我身上带有些黑人的血液,”他双眼闭着,手的动作放慢但未停止,“我不知道。我相信有。”
她没有动弹,但立即说:“你在撒谎。”
“信不信由你,”他说,手仍然未停。
通常他们在外面相会,到别的什么地方,或者溜达一阵,再去她的住处。也许直到最后他相信那是他的主意。后来一天晚上,她没到他等候的地方同他见面。他等了又等,直等到法院大楼的时钟敲响十二点。这时,他朝她的住地走去。他从未这样做过,尽管这时他还不知道没同他在一起时她会不会准许他去那儿。当晚他去了,原以为会发现屋里漆黑,人已入睡。不错,屋子一片黑暗,可是人并未入睡。他知道,在暗黑的窗帘背后,房里的人没睡,而且那儿不止她一人。他说不清自己怎么会这样认为,也不会承认他所知道的事。“那人是马克斯,”他想,“只是马克斯而已。”然而他心里更明白。他知道房里有个男人同她一起。于是他有两周没去见她,尽管知道她在等他。后来一天晚上,他到了那个角落,这时她出现了。他劈头就给了她一下,打在她身上。他甚至还知道一些他不敢相信的事。“哇,”她叫了一声。他又揍了她一下。“别在这儿!”她轻声地说,“别在这儿!”这时他发现自己在痛哭流涕。从他记事以来他还没哭过,这时他一边哭,一边骂,一边揍她。她一把抱住他。于是他揍她的缘由便荡然不存了。她说:“好啦,好啦。别哭了,别哭了。”
两周之后他开始吸烟,在烟雾中眯斜着眼,而且也酗起酒来。他总是在晚上同马克斯和玛米一起喝酒,有时还同别的两三个男人;他通常和一两个女人混在一起,有时是本镇的女人,但大多数是从孟菲斯来的陌生女人,她们呆上一周或一个月,在柜台后边充当女招待。成天闲散的男人聚在这儿,通常他不知道这些人的名字,但学着他们歪戴帽子。晚上在马克斯拉上窗帘的餐馆里,他翘起帽子,同别人谈论原先那个女招待,甚至当着她的面,用他那年轻人喝醉酒感到绝望的宏亮声音,称她是自己的婊子。他还常常开着马克斯的小车带她到乡下参加舞会,但总是留心不让麦克依琴有所风闻。“我不知道他会对什么更气恼,”他告诉她,“对你或是对跳舞。”有一次,人们实在没法可想,只得让他睡在一个他做梦也没想到会进入的房屋里。次日黎明时分,女招待开车送他回家,让他趁天明之前进屋,以免被发觉。而在白天,麦克依琴带着忧郁和纳闷的心情观察着他。
“可是,你还有充足的时间,使我懊悔不该给你那头奶牛。”麦克依琴说。
[book_title]九
麦克依琴躺在床上。房里黑洞洞的,但他睡不着。他躺在麦克依琴太太身边,确信她已入睡,自己却思绪不宁,反复在想:“那套衣服已经穿过了,但啥时候穿的呢?不可能在白天,因为他一直在我眼皮下,除开星期六下午。可是一到星期六下午他就可以去牲口棚,脱下我要求他穿的衣服并藏起来,然后换上他愿意穿、必须穿上才好去干坏事的服装。”这时,他心里豁然明朗,像有谁告诉了他似的。如此推断,那套衣服准是悄悄在穿,十之八九是在夜里。要是这样,他绝不相信这孩子除了好色纵欲之外还会干别的什么。他自己从未犯过淫荡的过错,遇上有人谈淫秽的事,他总是闭目塞听。然而只消集中地思索半小时,他对乔的行为便几乎了如指掌,就像乔亲口告诉他的一样,除了不知道姓名和地点。要是乔亲口对他讲这些,说不定他还不相信;因为他这种人对善与恶的表演总是抱着一套固定不变的看法。在他的身上,固执与洞察力简直就是一回事,只不过固执显得还要迟钝一点儿。因此,当乔从楼上沿绳滑下,影子般疾速地掠过麦克依琴敞开的映照着月光的窗前,他睡在窗子后面却没有立即认出乔,也许即使看清了绳索仍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等他赶到窗前,乔早已挪开绳子套好,朝牲口棚走去。麦克依琴在窗边眼睁睁地看着乔,感到义愤填膺,那滋味就像法官目睹一个生死待判的罪犯,竟在法庭上靠在法警身上朝他袖子上吐唾沫。
他躲在大路与房屋之间的小道的阴影里,看得见乔站在小道的路口。他也听见了汽车驶来的声音,看见车子开过来停下,乔钻进车内。他可能根本没在乎车内还有谁,也许他早已明白,他的目的只是弄清车子往什么方向开走。也许连这个他也明白,阡陌纵横,路径相通,汽车可以开往任何地方。现在他折身回屋去,走得很快,还是那样义愤填膺,仿佛他相信现在他会受到更加高贵更为纯洁的义愤指引,而不必怀疑自己的感官能力。他只穿了双在室内用的拖鞋,帽子也没戴,睡衣直扎进裤里,听任背带悬晃着,快步如箭地赶至马厩,套上高大剽悍的老白马,重返小路,稳重地纵马驰上大道,不顾麦克依琴太太从厨房门口不断呼喊他的名字。上了大路,他仍然不紧不慢地前进,人和马都有些不自然地前倾,像是在仿效纵马飞奔的神情,虽然实际上并不存在这样的速度;像是沉着冷静,十拿九稳,人和马都坚信自己全知全能,具有超然的洞察力,目标和速度变得无关紧要。
他骑着马以同样的速度径直来到一个他寻找的地方,却像是寻找了整整一夜,几乎跑遍了半个郡县才发现似的,虽然并没有那么远。他走了还不到四英里便听见前面有音乐声,然后看见路旁一所小学亮着无数灯光,这建筑物每层只有一个大房间。他早就知道这个地方,但先前他既没理由也不便了解这里面竟然会成为舞场。然而这时他骑着马直朝小学走去,走进四处随意停放的各种汽车和轻便马车的阴影,学校周围的丛林间还拴着鞍马和骡子。马还未停蹄,他已翻身下鞍。马也不拴,他一落地便趿着拖鞋悬着背带走去,把圆形的头和气得短髭直竖的面孔伸向敞开的门和窗户;音乐从这儿传出,里面照在煤油灯下的无数人影晃动着,沉浸在颇为有条不紊的喧嚣之中。
这时她像第三张纸片被大风从他的生活里刮走。他开始挥动手臂,仿佛手里还抓着那把破椅子。黄发女人到房间已有一会儿工夫了。这时他才注意到她,不带任何惊奇;她显然像是由稀薄的空气凝成,一动不动,面色沉静得像金刚石的表面,令人肃然生畏,那神情坚定冷冰恰如警察摘下的一只白手套。这时她的暗色的旅行装上面罩了件浅蓝色的晨衣,她冷静地说道:“止住他。咱们离开这儿。很快就有警察上这儿来。他们会知道去哪儿找他的。”
他自己也无可奈何,生来接近这样的女人。
他真是个黑鬼吗?看上去不像。
那是一天晚上他自己告诉博比的。但我猜他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她同他一样糊里糊涂。这些乡下的野杂种是什么都有可能。
我们会发现的。我们会明白他的血是不是黑的。
乔安静地躺在地上,看着陌生人俯下身,从地上扬起他的头又照他脸上揍了一拳,这次是凑近猛揍。过了一会儿,他舔了舔嘴唇,像小孩子舔调羹那样。他看着陌生人的手收回去,但没有落下来。
再给他一拳乔静静地躺着,注视着那只手。这时马克斯站在陌生人旁边,也俯下身咱们还需要多一些血才能弄明白。
当然啰。他不用愁,为他自己走上门来,这一拳白送。 免费下载TXT电子书
手并未落下,在场的还有黄发女人,她抓住陌生人举起的手腕我说过已经行啦。
[book_title]十
知晓,不是悲伤,还记得成千条荒凉孤寂的街道,从那天晚上起它们开始延伸。从那天晚上他躺在地上,听见最后的脚步声和关门的声响(他们甚至没有关灯);他安静地仰面躺着,两眼睁开,悬挂着的灯泡一直射出刺眼的光线,仿佛这幢屋里所有的人都死了。他不知道自己在地上躺了多久。他什么也没想,也不感到痛苦。也许他能意识到体内什么地方有两根切断的线头——知觉与意识——不再相连了,现在正等着相碰,重新连接在一起时他才能动弹。他们做好了要离开的准备之际,不时来回地跨过他的身躯,像要永远搬迁的人们不断横跨一件不打算带走的物品这儿博比这儿孩子你的梳子你忘了拿这儿罗密欧积攒的钱币天啦他准搜刮了主日学校的钱一路拿来给博比你看见他给她钱你看见他那副慷慨大方样子是呀捡起来孩子你可以留着付款当礼物或者别的什么怎么回事难道她还不要是吗太糟了那可难办咱们不能让它撒在地上在地板上烂个洞地上已经有个东西会帮着烂个大的洞够它的大小够任何大小嘿博比嘿孩子当然我要替博比留着他妈的你留着我是说留一半给博比你们这些坏种让它们撒在地上干吗什么意思属于他啊天哪他会有什么用他不需要用了问问博比他是不是需要用钱他们给了他咱们几个该倒霉我说过了这不是我的钱是博比的也不是你的除非你他妈的告诉我说他欠你账他背着我奸——了你我说争气点留下吧快走总共不过五六块钱接着黄发女人俯下身,他静静地看着,她提起裙子,从袜子顶端取出一扎钞票,抽出一张,停了一会儿,塞进他裤子的表袋里,然后便走了。快呀离开这儿你自己还没收拾好你应当把那件晨衣收起扣上你的行李袋脸上再抹点儿粉把我的包和帽子拿来现在走吧你领博比别的包他们拿快上车等我和马克斯一下你以为我会让你们哪一个单独留下去偷他那一张放了他走快现在离开这儿。
然后他们走了:最后的脚步声,最后的关门声。接着他听见汽车的响声淹没了昆虫的唧唧喳喳声,汽车往上开,滑下平地,再驶向更低的地方,最后只剩下昆虫的鸣叫。他在灯光下躺着,仍然动弹不得,睁着双眼却看不真切物件,听见声音却不明白内容;他安静地躺着,像孩子那样不时地舔舔嘴唇,两根切断的线头还未碰接到一起。
可是他并没有立即走近它,虽然已渐渐临近日暮时分。相反,他折身朝相反的方向走,穿着污秽的白衬衣,哔叽裤子,溅满泥土、吱嘎作响的城市式样的鞋子,一顶布帽傲慢地戴在头上,胡须已经三天没刮了。尽管如此,他看起来不像个流浪汉,至少这时他遇上的黑人小孩不这么看,这小孩晃动着一个锡铁桶迎面走来。他叫住小孩,问道:“谁住在后面的那幢大屋子里?”
“伯顿先生和夫人?”
“不,先生。伯顿先生没有。没谁住那儿,除了她。”
“差不多三十英里,人们都说。你不打算走着去,是吗?”
说是不乱唱。
谁不在乱唱。
他没再望一眼漆黑的房屋。他在矮树丛中静静地躺了一个多小时之后才起身走出树丛。他大摇大摆地朝楼房走去,不是偷偷摸摸地爬行或者蹑手蹑脚地走近房屋。他只是不作声而已,仿佛这就是他自然的行走方式。他绕过此刻不再显露出轮廓的房屋朝楼房的背后走去,那儿该是厨房所在的地方。他像只猫一样无声无息地停下来,在刚才亮过灯光的窗户下站了一会儿。当他走动时脚边草丛里的蟋蟀止住鸣叫,在他周围形成一个静寂的小岛,这小岛像是各种细小的鸣叫声掷下的淡黄色的影团,随着他警觉地骤然举步和驻足而不断移动,声音忽始忽停。楼背后伸出来一个耳房。“那便是厨房,”他想,“不会错,准是。”他不出声地走去,移动着脚边昆虫蓦然止息的小岛似的影团。他从厨房的墙壁上辨认出一道门,要是他去试试,就会发觉它并未上锁。但是他没有去试。他从门前走过,在一扇窗户下停下来。爬窗之前,他记起刚才看见楼上透亮的那个窗户没挂帘子。
而这个窗口甚至敞开着,用了一根木棍支撑。他想:“这可真巧。”他站在窗边,双手搭上窗台,呼吸平和,不听周围动静,不慌不忙的样子,似乎天地间根本没有任何值得慌张的事情。“好啦,好啦,好啦。这个你懂吗。对,对,对。”说着他爬进窗口,像是漂流进了那间黑暗的厨房:一个身影无声无息地没有冲力地退回了笼罩一切的朦胧和黑暗的母体内。也许这时他想起了曾经翻越的另一扇窗户以及他得依赖的绳子,也许没想。
很可能没想,他不会像猫那样去回想另一扇窗,但他却同猫一样仿佛能在黑暗里看清东西,他准确地走向他想要的食品,像是早就知道它放在那儿,像是有人知道他要来,已经替他做好了安排。他用看不见的手指从看不见的食盘里取用看不见的食物。他不在乎那是什么。等咀嚼的下颌突然停止,他才明白嘴里在嚼什么,是什么滋味,这时他的思想飞回二十五年前126游荡街头的情景,那些沉痛的挫折和令人啼笑皆非的胜利,回想起他得步行五英里才能抵达的那个街角,在可怕的初恋时期他曾在那儿等候一个人,她的名字已经忘记了;得步行五英里很快我就知道这是什么了,我从前在什么地方吃过,等一会儿我就记忆催促着知晓我明白了明白了不仅明白我听见我看见我的头埋下我听见单调机械的声音这我相信它将永不会停息我仔细窥视我看见一往直前的子弹形状的头颅整洁粗短的胡须也埋了下来于是我想他怎么一点儿不饿我闻了闻自己的嘴和舌头渗出暖暖的咸味等一等我的眼睛尝到了从盘子冒出的热气“这是豌豆,”他说出声来,“啊,天哪。紫花豌豆加了糖浆煮熟。”
不单是思维,他大半身心都已飘远;走神之前他就应该听见声音,因为任何会引起声响、朝他走近的人都不会像他刚才那样一声不吭,小心翼翼。也许他听见了声音,但他站在那儿不动,听着穿拖鞋的脚步轻声地从楼房那边渐渐临近厨房;等他终于转身,眼睛一亮,已经看见通往楼房的门下有盏微弱的灯逼近。敞开的窗户就在他身旁,几乎只消一个箭步就可以逃之夭夭。但他站着不动,连盘子也没放下,甚至嘴里还在继续咀嚼。就这样,他端着食盘站在厨房中央咀嚼着,这时门开了,走进一个女人。她穿一件褪色的睡衣,手里掌着一支蜡烛,高高举起,烛光照亮了她的面部:一张平静严肃的面孔,毫无惊恐的神情。在温和的烛光下,她看上去不过三十多岁光景。她站在门口,两人几乎带着同样的姿势对视了一分钟:一个端着盘子,一个举着蜡烛。这时他才停止咀嚼。
“假若你要的只是食品,你会找到的,”她说,声音安静,略为低沉,却十分冷峻。
[book_title]十一
在烛光下看上去她只有三十多岁,柔和的烛光照在一个穿着宽松睡衣、准备就寝的女人身上。等到白天看见她时,他明白她已超出三十五岁。后来她对他说她四十多岁了。“从她说话的口吻来看,这意味着要么是四十一岁,要么是四十九岁,”他想。但是她对他讲的就这些,第一天晚上,没有讲什么,继后的许多个晚上也一样。
有时他这样想着,便记起那艰难的没有悲哀没有自怜的几乎具有男子气概的屈服。长期以来处于精神孤独状态,精神已沦为自身护卫本能的牺牲品,而身体状况则使男人的强劲和坚韧一败涂地。于是她显出了双重性:一个是他首次见到的女人,手举蜡烛开门站在他面前(还忆起她穿着拖鞋轻轻走近的声音),像雷电闪烁之际突然见到原野,见到人身安全和私通的地平线,即使得不到乐趣;另一个则具有男人般的体肤,从遗传和环境中形成的男性思索习惯,他必须与之搏斗到最后一刻。她既没有女性的犹豫徘徊,也没有女性终于委身于人的忸怩羞态。仿佛他是在同另一个男人肉搏抗争,为着一件对双方都不具有实际价值的东西,而他们只是按原则进行搏斗而已。
他下一次见她的时候,心想:“我的上帝,我原以为很了解女人,现在才明白自己对女人一无所知。”就在那之后的第二天,她对他讲话,他看着她,不到十二个小时以前彼此都清清楚楚的事,却仿佛根本没有发生过似的。他想没办法,她衣服下面不可能让那种事发生当时他还没开始在刨木厂干活。那天的大部分时间他躺在她借与他的帆布床上,在那间她给予他居住的小木屋里,他抽着烟,双手枕在头下。“我的上帝,”他想,“这倒像我是女人,她是男人。”但这样说也不正确,因为她一直抵抗到最后。但那不是女人的抵抗,女人的抵抗要是真心实意,任何男人也无法攻克,因为女人在肉体搏斗时绝不遵守任何规则。可是她进行的是公平合理的抵制,遵循了在某种紧要情况下缴械投降的惯例,无论抵抗是不是能够到头。那天晚上,他等到灯光从厨房里消失,然后又在她房里照亮。他朝楼房走去,步子不急,但心里暗暗感到愤懑。“我要教她明白,”他大声说。他不想默不作声。他大胆地进屋,登上楼梯;她立即听见了动静。“谁?”她问,但声调里毫无惊恐。他没有回答。他爬完楼梯,走进房间。她还未宽衣,转过身来望着他从门口进入,但没有同他讲话。她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到桌边,把灯吹熄。他想:“这下她会逃跑。”于是,他一步蹿到门边去拦她。可是她并未逃离。他发现她仍然呆在她坐的地方,连坐的姿势也没有改变。他开始解开她的衣服。他跟她讲话,声音低微、紧张而又严厉:“我要教你明白!我要让你明白是咋回事!”她毫不抵抗,甚至仿佛在帮他忙,到了最需要帮忙的时刻,她的四肢稍稍地改变着姿势。但是,他手下的身子却仿佛是一个死去的女人,只是还未僵硬而已。然而他不退却放弃,他的手脚又急又重,仅仅由于情绪狂热的缘故。“至少我终于让她明白了她是个女人,”他想,“现在她憎恶我,但至少我教她明白了那一点。” 免费下载TXT电子书
第二天,他又整天躺在小木屋里的帆布床上,没吃任何东西,甚至不去厨房看看她是否给他留放着食品。他在等待日头偏西,等待黄昏来临。“那时候我就离开,”他想。他不期望再见她一面。“最好一走了事,”他说,“别等她有机会把我赶出小木屋。就那么大点事。白种女人从不这样干,只有黑种女人对我耍过这种威风,赶我走。”因此,他躺在帆布床上,一边抽烟,一边等待日落。他从敞开的门口瞧见日头渐渐偏西,斜影拖长,变成铜黄色。接着铜黄色褪变为淡紫色,变成夜幕四合后的昏暗一片。这时他能听见青蛙呱呱的叫声,萤火虫开始在门框外闪烁飞舞,随着夜色渐渐暗黑而更加耀眼。他站起身。除了那柄剃刀,他别无所有。一旦他把剃刀放进口袋里,他便做好了外出准备,或近或远,天涯海角也在所不辞,任凭那条看不见的危难四伏的道路延伸。然而,当他迈步时却仍朝着那幢楼房,仿佛他一发现自己的脚想朝那儿走便依了它们,像是失去重心飘浮了起来,甘愿听其摆布。心想好吧好吧飘就飘吧,越过黑暗飘向那幢房屋,飘上屋后的游廊,从那道门进去,这门是从不上锁的。可是等他把手搭上门,门并不开启。也许好一会儿他的手和信念都不敢相信;他仿佛静静地站在那儿,未加思索,看着自己的双手用劲推门,听见里边的门闩发出响声。他不作声地掉头走开,仍未发火动气。他朝厨房的门走去,估计那儿的门也闩上了。可是他却出乎意料地发现那门开着,发现自己早就希望它开着。然而这门未上锁的事实却好似对他的侮辱。仿佛一个仇敌,他已竭尽全力报复,对方却仍然傲慢地站着,安然无恙,完好无损,带着鄙夷不屑的意味深长的目光斜视着他,叫他无法忍受。他进了厨房,但没朝通往楼房本身的门走近,他第一次见到她那晚上就是在这道门口,看见她举着蜡烛出现在那儿。他径直走到为他摆放着食品的桌子旁。他不用看,他的手便能感觉到,饭菜还有余温,心想这些是为黑鬼准备的,为黑鬼。
他像是在隔着一段距离观察自己的手,看着手端起一盘菜,上上下下地晃动,然后端在手里深深地嗅闻,动作缓慢,全神贯注。他听见自己像在玩什么游戏似的大声地讲出来:“咸肉。”然后看着自己的手端起菜盘猛向墙壁掷去,投向看不见的墙壁,等待那哐啷一声响过室内然后又完全归于寂静,他又端起另一盘菜。他平稳地端到面前,不住地嗅闻。这一盘得花点儿时间。“菜豆呢或是菠菜?”他说,“菜豆或是菠菜?……好吧,就叫菜豆。”他狠狠地将它掷去,等待撞击声。响声完结后他又举起第三盘菜。“什么东西加洋葱,”他说,心想这真有趣。我以前咋个没想到这么干呢“女人的脏食。”他朝墙壁掷去,动作又慢又狠,一边听那哐啷一声响,一边等待。这时他听见了别的声音:屋内的脚步声,朝门口走近。他想:“这回她会有一盏灯。”想着这会儿我要看一眼,准会看见门下漏出光亮同时一面来回地挥动着手。现在她差不多走到门边了“马铃薯,”他终于说道,带着最后的判断口吻。他没有转身回视,甚至当他听见拉门闩的声响,门吱的一声打开,灯光照在他身上,他仍然站在那儿,手里稳稳地端着菜盘。“不错,是马铃薯,”他说,带着孩子自个儿玩游戏玩得入迷的说话语调。他既能看见也能听见菜盘撞击在墙上。然后,灯光消失了,他又一次听见门吱的关上,听见上门闩的声音。他仍然没有转过头去。他端起下一盘菜。“甜菜,”他说,“我可不喜欢甜菜。”
他移居去的地方只有一家商店,一个铁匠铺,一座教堂和两家酒馆。在这里伯顿花了许多时间谈论政治,直起粗声粗气的嗓门大骂蓄奴制和奴隶主。他的声誉随之建立起来了,大家都知道他随身带着手枪,他发表的意见大家至少是没有异议地接受了。有时候,尤其在星期六晚上,喝了一肚子威士忌回家,耳畔还响着他自己激昂的夸夸其谈。然后,他重手重脚地推醒儿子。(这时孩子的妈已去世,还留下三个女儿,个个都有一对蓝眼珠。)“我要你学会憎恨两桩事,”他说,“不然我就狠狠地揍你一顿。那就是地狱和奴隶主。听清我的话了吗?”
他绝不劝人改变宗教信仰,他不是传教士。遇事他总带上手枪,但除了有一回处理桩小事外都没有产生过重大影响。他差不多把全部精力花在自己的亲骨肉上。他对孩子们说:“让别人统统不知不觉地坠入黑暗的地狱吧。但只要我有举起手臂的力气,就要把仁慈的上帝灌进你们四兄妹的头脑。”这往往在星期日,这一天,孩子们都洗得干干净净,穿得整整齐齐,不是印花布便是蓝色斜纹棉布衣服;父亲则穿上绒面呢的礼服大衣,臀部口袋里胀鼓鼓地别着手枪;他穿的有褶纹的无领衬衫由大女儿在每个星期六浆洗,浆洗得同她过世的母亲做的一样,几兄妹聚集在简陋整洁的门厅里,由伯顿展开那本一度烫金并用纹章装饰过的书,用他们谁也听不懂的西班牙语诵读。他一直这样做,直到他的儿子也离家逃走为止。
这可以说是在闹着玩:一种无情的玩笑,板着面孔的笑容,两头狮子在抓斗,是否会抓伤却说不准。他们扭在一起,皮带被抓住了,他们面对面、胸对胸地站着:长者一张瘦削的灰扑扑的面孔,一双暗淡的新英格兰人的眼睛;年轻人的相貌一点儿不像他,长着鹰钩鼻子,嘻嘻地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住手!”纳撒尼尔说,“难道你看不见对面马车里有谁在观看吗?”
“我原想问你一件事,不过现在我自己已经知道答案了。”
她听了并不激动,声音平静地说:“什么?”
“你父亲干吗不把那家伙杀掉——他叫什么名字?沙多里斯?”
好一会儿他沉默不语。然后他说:“我不知道。”他的话音又停止了。从他说话的声音,她知道他转开了目光,在望着门口。他的面孔阴郁,非常沉寂。然后他动了一下,又讲话了;他的声音这时具有言外之意,忧郁而又带着嘲弄,既一本正经又充满讥讽:“如果我不是的话,他娘的,我没有浪费掉许多时间才怪。”
这下她也似乎陷入沉思,默不作声,几乎屏息静气,却仍然没有任何自哀自怜或追思回想的意味。“我早想到了。我父亲之所以没有杀掉沙多里斯上校,我想是因为父亲身上有法国血统的缘故。”
“法国血统?”克里斯默斯说,“难道有人在同一天把他的父亲和儿子杀死,这个法国人也不发火吗?我猜你父亲准是信奉宗教,也许是个说教者。”
她好一会儿没有回答。萤火虫飞舞着,什么地方传来一声狗叫,声音显得柔和、凄凉、遥远。“我想过这事,”她说,“那时一切都过去了。身穿军装挥动旗帜的杀戮,不穿军装不打旗帜的杀戮,都一个样,在过去或现在都于事无补,毫无益处。都是一个样。而我们是外地人,陌生人,我们是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闯进了他们的领地却抱着不同的想法。我父亲是法国人,半个法国人。许多法国人都尊重别人对自己所出生的国土和人民的热爱,懂得一个人应当按照自己出生的土地所教导的那样去行事。我想这就是答案。”
[book_title]十二
就这样,第二阶段开始了。他仿佛跌进了阴沟。像回顾另一种生活,他回想起她那第一次艰难的男人般的屈服,真够艰苦,真令人生畏,像精神的骷髅摔碎,骨骼折断的声音几乎肉耳都能听见。因此,俯首就擒的一幕成了虎头蛇尾的鲜明对照,像一个苦战到最后战役而终告失败的将军,在战败的第二天突然又刮洗脸面,穿上擦去战尘的皮靴,捧起佩刀俯首向对方的军事委员会称降。
“是的,那之后你就可以去孟菲斯。你可以到皮布尔斯的事务所学法律。他会教你律师业务。然后你就能接管所有的法律事务。所有这些,他所做的一切,皮布尔斯做的。”
“然后到一家黑人律师事务所去学律师业务,”他的嘴说道。
“不错。那时我将把所有的事务交给你,所有的钱财,全部一起。这样,当你自己需要花钱,你可以……你会知道如何办;律师懂得如何办理,于是……你会帮助他们摆脱黑暗,谁也无法控告或指责你,即使有人发现……即使你不归还……但是你能够归还款项,谁也不会知道……”
“不。”
他俩对望着。她说:“乔,最后一次吧。我不求你,记住这个。同我跪下。”
“不,”他说。这时他看见她的双臂松开,右手从围巾下伸出来,握着一把老式的单响撞针左轮手枪,几乎同一支小型步枪一般长短但更为笨重。可是枪、握枪的手和胳膊投在墙上的影子丝毫没有摇晃,枪影和手影阴森可怕,翘起的撞针恐怖而邪恶地往后扬起,像条毒蛇昂起的头;枪举着一动不动。她的目光也毫不动摇游离,同黑色枪口的管圈一样稳定。但目光里没有狂热,没有怒火,而像所有的怜悯、绝望和信念那样安详镇静。可是他没注视它们,只看着墙上的枪影。他正看着,翘起的撞针影子突然一跳。
“行,”克里斯默斯说。小车继续跳跃前进,在拐弯处颠晃了一下便奔上山坡,接着又飞驶而下,大地仿佛在他们脚下陷塌一般。路旁柱子上的邮政箱映入灯光又一晃而过。他们不时驶过一幢漆黑的住房。那青年又讲话了:
“好,这就是我刚才告诉你的近路。就在这儿。我要开上去,但这并不是说我要离开大路。我只是要抄段近路再上条好走的路。明白吗?” 免费下载TXT电子书
“行,”克里斯默斯说。然后他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你们准是在附近住吧。”
这时姑娘开口了。她在座位上转动了一下,瘦小的脸苍白,布满忧虑和莫名的恐惧,一副吓得没命的样子。她叫道:“我们就在这儿住!我们俩都在!就在那边不远!我的爹和几个兄弟——”她的话音骤然停止,克里斯默斯瞧见男青年的手啪地捂上了她的下半边脸,她双手抓住他手腕,与此同时她被闷住的声音在他手掌下哽噎咕哝。
“行啦,”他说,“我在这儿下车。你可以让我在这儿下。”
“现在成了!”那位青年叫道,声音尖细,满腔怒火。“你快别出声——”
“停车,”克里斯默斯说,“我不会伤害你们哪一个,只想下车。”车又带着突然的一声吱嘎停住,但引擎仍然发动着,不等他下车站稳脚跟,车便继续冲向前去;他只好跟着向前跑了几步才获得平衡。当他这样做时,一个笨重的硬东西撞在他胁部。车继续疾驰,霎时车身变得模糊,从车内飘来姑娘的尖厉哭声。随后车便无影无踪,只剩下一片黑暗,扬起的尘土纷纷落下;映着夏夜的星空,周围复归于寂静。撞他的家伙给了他着实一击,然后他发现它就系在右臂。他抬起手一看,原来是那支老式的笨重手枪。他不知道自己带着枪,完全不记得曾经拿起它或者为什么要拿。但这下他猛然明白了。“我刚才是用右手向汽车打手势的,”他回想,“难怪她……他们……”他右手往后一扭,手枪回到原位。这时他停下来,划燃一根火柴,借着火柴短暂微弱的亮光仔细察看手枪。尽管火柴光亮转瞬即逝,他仿佛仍然看见这支上了弹药的双膛老式枪:一膛的撞针已经落下,可弹药没有炸,另一膛的撞针还未下落,但已做好下扣的准备。“一枪为我,一枪为她,”他说。他挥起手臂一扔,听见手枪穿过灌木树丛的响声,然后周围又归于一片沉寂。“一枪为她,一枪为我。”
[book_title]十三
乡里人发现大火之后五分钟,人们便开始聚集。其中有的人正赶着马车进城度周末,也停下来观看,更多的人则从周围邻近一带步行而来。这是一个黑人居住的地带,稀疏的小木屋,单薄贫瘠的土地,平时一支警卫搜查队要来梳上一遍也难找到十个人,包括男女老幼在内;然而这时,仿佛从天而降,不出半个钟头便汇集了一群又一群的人,有的独个儿来,有的一家子出动。还有的从城里开着汽车,一路哇哩哇喇地飞驶赶来。其中包括本县法庭的警长——一个身材肥胖、神情潇洒的人,头脑顽固而又机灵,一副乐善好施的样子——他推开那些围观摊在床单上的尸体的人们,这些人带着呆滞的孩子般的惊讶神色瞧着,正像成年人在端详自己的不可更改的肖像那样。人群中也有偶然南下的北方佬,南方的穷白人和短时在北方住过的南方人,他们个个都相信这是桩黑人干的匿名凶杀案,凶手不是某个黑人,而是所有的黑种人;而且他们知道,深信不疑,还希望她被强奸过,至少两次——割断喉咙之前一次,之后又一次。警长来到尸体跟前亲自察看了一番,然后叫人抬走,不让这悲惨的尸体暴露在众人的眼前。
这样一来,除了摊放过尸体的地点和大火,再没有什么可供人们观看的了。过了一会儿,谁也记不清刚才摊尸的床单摆放过的位置,盖住的地面;这样,供观看的便只剩下大火了。于是人们观看大火,带着同样呆滞惊骇的凝视目光,这目光仿佛直接来自知识起源的古老发臭的洞穴;他们好像从未看过死亡,从未观看过大火似的。不一会儿,消防车雄赳赳地开来现场,一路呐喊着,吹口哨,敲铃子。崭新的车身漆成红色,带有金色的饰边,配备有一副手拉警报器和一个音调宏亮的金色铃子,威风凛凛,十分神气。车上还站着没有戴盔帽的男人和年轻小伙子,他们把着扶手任车飞驰,凛然不惧。车上装备有自动升降梯,用手一按就会立即升得老高,像是可以折叠的大礼帽;只不过现在没剩下可以供它们升高的目标了。车上还整齐地盘绕着没有用过的皮水管,令人想起大众杂志上电话托拉斯登的广告;可是这时既没有东西把它们支撑起来,也没有水从皮管里流过。于是,车上那些没戴盔帽的扔下了柜台桌边的工作赶来的男士纷纷跳下车,包括那位拉警报器的人,他们也加入观看,被人领着看了几处不同时候摊放过床单的地点;其中有几位的口袋里装着手枪,他们便开始查找肇事凶手。
“这个皮布尔斯是一位黑人律师,”高级职员说。
“两英里,”拜伦说,“好啦。”他转过身。海托华没有动。拜伦调换了一下手中迄今尚未放下的食品袋。“我说晚安,”说着,他朝门口走去,“我会来看你的,过不了多久。”
“谢谢。我想她够了。那儿已经有了一些。谢谢。”
“我会安排的。”
说完,他走了。海托华又从窗边看着他穿过门廊,走上街道,朝着城边踏上两英里的路程,手里提着一袋袋纸裹的食品。他雄赳赳地迈开大步,很快走出了视线;他的步伐,对一个发胖气短的老人,一个长期坐卧不动的老人来说,真是望尘莫及。海托华靠在窗边,迎着八月的暑气,全然不觉自己住处的气味——一个不再参与生活的人的气味:胖体发出的汗臭,像行将就木的人穿的衬衣的陈腐气味——他倾听着脚步声,明知听不见了,却似乎还能听见,心里想着:“上帝保佑他。上帝保佑他。”想着年轻吧。年轻吧。再没有别的任何东西比得上年轻:世上再没有别的比年轻更美好他静静地思索:“我不应当丢掉祈祷的习惯。”这时他不再能听见脚步声,只听见无数昆虫唧唧鸣叫的声音交织在一起;他靠在窗边,呼吸着沃土散发出的炎热沉闷的气息,忆起他年轻时的情景;青春年少时他热爱黑暗,喜欢在夜里到树林中去独自坐着或行走。在这种时候,地面和树干的表皮变得真切,显得荒野,神奇迷人,令人遐想万端,又惊喜又恐惧。他会感到害怕,十分惊骇,却又喜欢沉浸在那种惊骇之中。后来他进了神学院,有一天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不再害怕了,像是什么地方有扇门已经关闭。他不再害怕黑暗。他只是憎恨黑暗,希望逃离黑暗,进入四壁之内,见到人为的光亮。“不错,”他想,“我永远不应当让自己丢掉祈祷的习惯。”他从窗边转过身。书房的一壁摆满书籍。他在书前寻找,找到一本他想读的书。这是一本丁尼生的诗集,已经翻旧了。自从在神学院念书以来,他一直保存着这本书。他坐在灯下翻阅着。不用多久,那优美的铿锵有声的语言开始跳动,凋敝的树林重又生机盎然,沮丧无望的心境变得舒展、敏捷而又安宁。这比祈祷更妙,不必费心去思索讲出声音,像在一座大教堂里聆听一位阉人歌手在歌吟,而吟唱的字句他懂不懂完全无关紧要。132
[book_title]十四
“那边小木屋里发现一个人,”助手告诉警长,“不是在那儿躲藏,而是在那儿居住。”
“去看看,”警长说。
助手去了一趟又回来。
“是个女人。年轻女人。看来,她已经安顿好,准备在那儿住一长段时间。而拜伦·邦奇住在一个帐篷里,隔着小木屋有这儿到邮局那么个距离。”
“拜伦·邦奇?”警长说,“女人是谁?”
“摩兹镇。那儿我去。”
“摩兹镇。你也往杰弗生镇去吗?”
小伙子搔了搔脑袋。“不懂那是哪儿。我去摩兹镇。”
“是的,”克里斯默斯说。他登上小伙子身旁的座位,马车继续前进。“摩兹镇,”他想。杰弗生镇离这儿只有二十英里。“现在我可以自由自在地松弛一会儿。整整七天了,我还没松弛过,我想该松弛一会儿了。”他坐在车上,马车催眠似的摇晃,他想也许会睡着。但他没有睡。现在他既不瞌睡也不饥饿,甚至也不疲乏。他似乎处于这种种感觉之间,悬在当中,随着马车行进时的摇晃,既不思索又无感觉。他不知走了多长时间,多远距离;也许是一点钟之后,也许是三点钟。小伙子说:
“摩兹镇。这地儿就是。”
放眼一看,他看见炊烟低低地升在空中。就在拐角那边。这仿佛是那条延伸了三十年的街道,他再一次踏上了。这是一条铺石街道,行走应当很快。这条路已经绕了个圆圈,但他仍套在里面。虽然在过去的七天里,他没有走过铺砌的路面,却走得比他三十年所走的更远。可是他仍在这个圈内。“然而七天里我比三十年来走的地方更远,”他想,“可我从未走出这个圈子。我从未突破这个圈,我自己造就的永远无法改变的圈。”他坐在座位上静静地思索,他面前的挡泥板上摆着那双皮鞋,带有黑人气味的黑皮鞋:黑色潮水在他脚踝上留下的明确而无法抹去的印记正往他腿部移动,随着死亡到来的步伐,从他双脚直往上升。
[book_title]十五
星期五克里斯默斯在摩兹镇被捕。这个镇上住着一对名叫海因斯的年老夫妇,年岁已经很大了。他们住在黑人区的一幢小平房里;可是他们的生计,生活情形,镇上的一般人不得而知,因为他们似乎穷得有点儿邪乎,完全无所事事;就镇上人所知,海因斯二十五年来没干过活儿,没有任何稳定的工作。
克里斯默斯的名字第一次在街上传开的那天下午,海因斯正在闹市区;消息一传开,孩子和大人——商人、店员、懒汉、看热闹的,尤以身穿工装的乡下人最多——一齐开跑。海因斯也跟着跑去,但是他跑不快,而且个子矮小,跑到之后也望不过那密密麻麻的肩背。尽管如此,他使出所有的力气和横蛮,那迫不及待的劲儿不亚于在场的任何人,拼命往熙攘的人堆里钻,仿佛先前铸在他面孔上的狂暴神情重新恢复了活力,他乱抓乱扯别人的肩背,最后竟举起手杖开打,打得人们转过身来认出是他,把他抱住;他却奋力挣扎,挥起沉重的手杖又打,一面叫喊:“克里斯默斯?人们真的说是克里斯默斯吗?” 免费下载TXT电子书
“克里斯默斯!”抱住他的其中一人大声回应,面孔也紧绷着,射出愤怒的目光,“克里斯默斯!上周在杰弗生镇杀人的那个白面黑鬼!”
海因斯瞪着那人,没牙的嘴边唾沫直溅。然后他又开始挣扎,气势汹汹,一面咒骂。这个虚弱的小老头儿,一副小孩子的细小脆弱骨架,却竭力以手杖开路,打进人堆,朝中央钻,那儿站着抓获的凶手,满面是血。“喂,博士大叔!”人们说,一面止住他,“呃,博士大叔。他们已经把他逮住了,他跑不了啦。你这是干吗。”
可是他又扭又摆,不住地咒骂,声音都变得沙哑微弱了,嘴边挂着唾沫,止住他的人努力控制他,像握着一根压力过大、管道太细的皮水管。那一大堆人中惟有被捉获的凶手沉着镇静。人们抓住海因斯,可他不断骂人,他那副脆弱的老骨头,瘦削纤细的筋腱,一齐爆发出强烈的愤怒。他从人们手里挣脱出来,直往前冲,又挤又钻地来到凶手面前。这时他停了一下,凝视着凶手的面目。那是认真周到的一次端详,但人们还没来得及再次抓住他,他举起手杖早给了凶手一下;正要举杖再打,人们才把他抱住,他没法子,可火气仍然很大,轻飘的唾沫从嘴边飞溅。人们却止不住他的嘴,他叫道:“宰了这杂种!宰了他!杀死他!”
半小时后两人用车把海因斯送回家。一人开车,另一个扶着他坐在后座上。他布满短髭和污迹的面孔变得苍白,双眼紧闭。两人把他长瘫瘫地抬出汽车,支撑着他穿过前门,走过用碎砖头和水泥块铺就的朝向台阶的道路。现在他睁开了双眼,但仍旧茫然失神,眼珠直往内翻,只露出昏褐浅蓝的白眼仁。他浑身依旧软弱无力,不能动弹。正当他们走近门廊,门开了,他妻子跨出门外便随手把门掩上,站在那儿望着他们。他们知道是他妻子,因为她从人们所知道的他的住屋出来。两人之中却有一人从未见过她,虽然是镇上居民。“咋回事?”她问。
“我真没看清,”那人说,“人们抓到他后得给他点儿颜色瞧瞧。是个年轻人。而且看上去并不比我更像黑人。”女人俯视着他俩。现在夹在他俩中间的海因斯能够自己站立了,口里发出咕噜声,像是快要从沉睡中醒来。那人问道:“你要让我们咋个安顿博士大叔?”
“他?”那人说,“哦——那黑鬼。那得看杰弗生镇的人咋说。他是那儿的人。”
“他真的依了,一点儿不假。他坐在叫他坐的地方,她头也没回便走了。大家都眼睁睁看见的。也许是大伙儿从没见过她,除了在她家附近,因为她老呆在家里;而他是那种凶恶的瘦小老头儿,任何人打他面前经过都得留神,得先想想。总之,大家都挺奇怪,没想到他还会听从谁的命令。好像她拿住他什么短处,他不得不听她的。她叫他坐,他就坐下,坐在那把椅子上,不再大声叫喊不再嚷嚷了;这时他低着头,握着手杖的双手在发抖,口水丝儿仍从嘴边往下淌,流在自己的衬衣上。
“她径直地走向监狱。那儿拥挤着一堆人,因为杰弗生镇已传话来说,他们要来领那黑鬼,已经上路了。她穿过人群,走进监狱,对梅特卡夫说:‘我要见见他们抓到的那个人。’
“‘你干吗要见他?’梅特卡夫问。
“‘我不会找他的麻烦,’她说,‘只想瞧瞧他。’
“梅特卡夫对她说,想这样做的人多着呢,还说他知道她并不打算帮他逃走。不过他只是名看守,除非得到警长的许可,他绝不会让任何人进去。她昂然地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穿一身绸衣裙,帽子上的羽毛也不晃动一下。她问:‘警长在哪儿?’
“‘可能在他的办公室,’梅特卡夫说,‘你去找他吧,向他要个许可证,就可以见这黑鬼了。’梅特卡夫以为这样说就会了事。于是他看着她转身出去,穿过监狱前面的人群,回到通往广场的街道。这时他只看见那根羽毛在动了,沿着栏杆顶端一路过去。然后见她穿过广场,跨进法院大楼。大伙儿不知道她在干什么,因为梅特卡夫没时间告诉他们监狱里发生的事。他们只望着她进入大楼,后来拉塞尔对人们说,当时他在办公室里,偶然抬头,隔着办公柜台看见窗外现出一顶帽子,上面插了根羽毛。他不知道她已经在那儿站了很久,一直在等他抬起头来。他说她的个儿恰好能看过台面,看起来像没有身躯似的,像是什么人溜进大楼去放了个画着人面的玩具气球,上面盖了顶滑稽的帽子,与幽默小报上画的小顽童一般无二。她说:‘我要见警长。’
“他说她一时没有答上话来,仍站在那儿。之后她说:‘哪儿能找到他?’
“‘也许在他家里,’拉塞尔说,‘本周他一直挺忙。有时晚上还在干,帮杰弗生镇那些官员的忙。他说不定在家里睡午觉呢。不过,我可——’然而他说,这时她早走了。拉塞尔说他从窗口望去,见她横穿广场,转过街口,直往警长的家走去。他说这时他还在琢磨她是什么人,究竟是谁。
“她根本没找到警长。到了那阵子,时间太晚了。警长其实就在监狱,只是梅特卡夫没告诉她,而且不等她离开监狱多远,杰弗生镇的官员就分乘两辆汽车抵达了监狱。他们来得很快,进监狱也急。但是,他们到达的消息早传开了,不一会儿监狱外聚集了准有两百人——男人、小孩,也有女人;两位警长来到门廊,咱们的警长发表了一通讲话,要求乡亲们尊重法律,说他和杰弗生镇的警长共同保证,那个黑人会受到一次及时的公正的审判。这时人群中有人说:‘公正,见鬼去吧。他给了那位白人妇女公正的审判吗?’于是人们嚷叫起来,挤得更拢,好像他们都在为死去的人鸣不平,而不是在向两位警长诉说。可是警长继续心平气和地对人们说,从人们选举他那天起,他一直在努力信守誓言。‘我对白人黑人都一样,不会对黑人杀人犯抱更多的同情,’他说,‘那是我的誓言,上帝可以作证,我是信守誓言的。我不喜欢出乱子,但要是出了我也不回避。你们冷静地想想吧。’哈利迪也在那儿,同两位警长站在一起。当时他显得最理智,绝不想制造麻烦。‘哟哟,’有人叫唤起来,‘我们猜你不想让他遭受私刑。但在我们看来,他不值一千块钱,不值一千根划过的火柴棍儿。’这时警长立即说道:‘假若哈利迪不要求处死他又咋办呢?难道我们的要求不一致吗?这儿一位本地居民将获得奖赏:那笔钱要花在我们的摩兹镇。试想,要是由杰弗生镇的一位居民得到它,公正不公正呀,乡亲们?那合情理吗?’他的声音微弱,像一个玩偶的声音,即使一个大人物讲话,声音也会这样,当他所讲的不仅乡亲们不爱听,而且违背了他们大体已定的心愿。
“说来也怪,那话似乎把乡亲给说服了,就算他们知道那一千元钱会花一些在摩兹镇而不是别的地方,即使花钱的人只是哈利迪。可是,那话奏效了。乡亲们真有趣。他们不能坚持一种想法或者坚持做任何事,除非找到一条坚定要那样做的新理由。而现在他们真有了一条新理由,就很可能改变了。因此,他们不再吭气;好像刚才那阵子人群有点儿散开的样子,现在又开始收拢。两位警长明白这点,就像他们知道这场面维持不久。他们很快退回监狱,随即带出那黑鬼,人们几乎还没转过身;那黑鬼夹在他们中间,后面跟了五六个助手。他们准是一直让黑鬼站在门背后等候,因为转眼之间就把那黑鬼带了出来,他面色阴沉,手腕上了手铐,由杰弗生镇的警长牵着;人群发出‘哇噢噢——’的声音。
“‘那趟车早上两点才到站,’售票员说,他也没认出她是谁,‘要是你打算早些到杰弗生镇,最好进城去雇辆车。知不知道进城咋走?’可是他说,她只是站在那儿,从打结的布袋里掏出硬币来数,一毛的五分的;他递给她两张票,然后他的目光掠过她身边,从窗口看见了博士大叔,才明白她是谁。他说他俩坐在那儿,赶南行车的乡亲们进来了,火车到了站又离开,他们仍然坐在那儿。他说博士大叔还是那副昏睡迷糊的样儿。接着南行的车开了,有的乡亲没进城,呆在车站不时进进出出,都看见博士大叔和妻子坐在条凳上,直到售票员把候车室的灯关了。
“那之后也还有乡亲留在那儿。人们从窗口望见他俩摸黑坐在屋子里。也许他们能看见那根羽毛,还有博士大叔的白头发。后来,博士大叔醒了,发现自己坐在那儿,他似乎毫不感到奇怪,也没觉得坐在那儿有啥不乐意。他竭力提提神,像昏昏糊糊了一大阵之后,现在该是拿出点儿精神的时候了。人们听见她向他打‘嘘——’声,这时他正想开始讲话。售票员进屋把灯打开,告诉他们两点钟的车就要到了,他俩还坐在那儿,她仍在不断向他‘嘘——嘘——’,像在诓小孩子;博士大叔叫嚷起来:‘淫荡,可恶!可恶,淫荡!’”
[book_title]十六
拜伦敲门没有得到回应,便离开门廊绕过房舍走进那小小的四合后院。他一眼就看见桑树下那把椅子。那是一把褪色陈旧的曾经修补过的帆布躺椅,海托华长期卧躺以致帆布下陷呈现出他的体形,即使空着也似乎幽灵般地托着主人肥胖的不匀称的身躯。拜伦朝椅边走去,心想这把唤起人们对于诸如闲置不用、懒散淡漠、与世隔离的寒酸境况等等意味的回忆的无声椅子,恰好是它主人的象征,也是他的生存境遇的写照。“我又要去打扰他,”他想,嘴唇微微地上翘了一下,想着又一次?我迄今带给他的干扰,甚至他也会明白现在那干扰已算不了什么。而且又到了星期日。我想星期日会令他难受的,这一天是乡亲们的日子。
“克里斯默斯。在摩兹镇。他到了那个镇,就我所知,还大摇大摆地走在大街上,有人认出了他。”
“抓到了他,”海托华现在直起身坐在椅子里,“你来告诉我,说他——他们已经……”
“要是公众的谈论能制造真相,那么我认为这便是真相,尤其当人们发现是我把他们俩关进了监狱。”
“他们俩?”
“噢,是的,”海托华的声音有点儿颤抖,高亢而又尖细,“拜伦·邦奇现在成了公共利益和公众道德的维护者。赞赏的获得者,继承者,现在又将得到那个不相匹配的妻子——我可以这样说吗?我这样说算理解拜伦的心意吗?”说着他开始哭起来,肥大的身躯颓然陷进椅子里。“我不想动感情,你是知道的。但你不应该来打扰我,烦我,当我已经——已经说服自己不闻不问——被人劝服百事不管——而这种事竟然找上门来烦我,在我已经年迈,对人们的想法已经心安理得——”拜伦曾经见过他坐着汗如泪下的情形,而此刻却见他的泪水像汗水一般淌过他松弛的面颊。 免费下载TXT电子书
“我明白。这是桩可悲的事。太不该烦扰你。我没意识到,我最初牵涉进去时我真不知道。要不我一定会……然而你是一位牧师,不能回避这个。”
“我不是牧师。而这并不是出于我的意愿。还记得吧,不是我自己放弃再当牧师的。那是他们的意志,胜过命令,他们那些人像你,像她,像关在那边监狱的他,像那些把他们的意志强加于他的人,他们对他跟处置我一个样,肆意侮辱,施用暴力;而别的人跟他们一样都由同一个上帝造就,却被他们强迫去做事,但他们又反过来因为他那样做了而加害于他。那不是我心甘情愿放弃的。记住。”
拜伦脸上挤出一个怪相,淡淡地一晃而过,带着讥嘲疲惫的意味,没有一丝快乐。“我想,还不完全是那样。”然后他的面容变得沉静,十分庄重。“说出来真难为情。上帝知道我心里明白这个。”他看着自己的手缓慢地在桌面移动,神情专注,动作轻微。“我记得曾经对你说过,行善作恶同样得付出代价,付出高昂的代价。需要偿付账单的时候,只有善良的人才不会拒绝付出。他们之所以不拒绝,是因为他们绝不是被迫支付,像一个诚实的赌徒那样。坏人则会矢口抵赖,因为谁也不指望他们当场或在别的任何时候付账。好人不能拒绝,也许因为行善而付出代价的时间比起作恶来更长些。你以往不是没有这样做过,不是没有付出过代价,现在要这样做不会那么糟,不会像你以往所经历的。”
“说下去,说下去。究竟要我干什么?” 免费下载TXT电子书
拜伦沉思地瞧着自己不断移动的手。“他从未承认他杀害了她。他们迄今所取得的对他的指控惟有布朗的口供,这几乎等于零。你可以说那天晚上他在这儿同你一起。布朗总是说每天晚上都看见他朝那幢大屋子走去,进入屋内。乡亲们会相信你。他们会相信你的话。他们宁肯相信你而不会相信他与那女人像夫妻那样一起生活,然后把她杀死。再说你现在上了年纪,他们不再会因此做出任何可能有害于你的事。而且,我认为你已经习惯他们可能做的任何事。”
“哦,”海托华说,“嗯,是呀,是呀。他们会相信那话。那太容易了,妙极了。对所有人都有利。然后他会回到曾为他受过苦的人身边,布朗得不到赏金会害怕她的孩子变得合法,于是又会逃跑,而这一次会永远消失。于是就只剩下她和拜伦。既然我已年老,而且很幸运,活到老还不曾领受过爱的绝望滋味。”他不住地颤抖,现在却抬起头来。灯光下他的面孔显得光滑,像涂过油似的,扭曲抽搐的面膛在灯下闪亮。早上刚换的久洗发黄的衬衫已被汗水湿透了。“并不是因为我不能,不敢那样做,”他说,“而是因为我不愿意!不愿意!你听见了吗?”他从椅臂上抬起双手。“因为我不愿意那样做!”拜伦没有动,放在桌上的手也不再移动了。他注视着对方,心想他不是在冲着我叫喊,像是他知道有什么东西离他比离我更近,需要被说服因为这时海托华高声地喊叫:“我不愿意那样做!我不愿意!”他紧紧地捏着双手,高高地举起,满面淌汗,嘴唇咧开,现出咬得紧紧的腐坏的下排牙齿,松弛的灰褐色的肌肉从牙床的四周长长地下垂着。突然,他的声音升得更高:“滚出去!”他厉声大叫。“滚出我的屋子!滚出我的屋子!”接着他朝前伏倒在桌上,面孔夹在他伸出的两条胳膊和紧捏的两个拳头之间。两个老人走在拜伦前面,到了门边拜伦回头一望,看见海托华仍然伏在桌面上未动,他的秃头,紧捏拳头的两条伸出的手臂,端端地照在灯罩下的光圈内。敞开的窗户外边,昆虫的鸣叫声仍然不息,没有任何变化。
[book_title]十七
那是星期日晚上的事。莉娜的孩子出世在第二天早晨。刚刚拂晓时分,拜伦勒住嘚嘚奔驰的骡马,停在他离开还不到六个小时的那幢屋子前面。他一翻身下地就跑起来,跑上通往昏暗门廊的狭窄小道。尽管在匆匆忙忙地奔跑,他却又仿佛看见自己兀立着,注视自己,带着严肃但并不惊诧的神情在思索:“拜伦·邦奇在为生小孩忙碌。两个星期前我要是看见自己这副样子,准不会相信自己的眼睛。谁要是这样对我说,我会说这是撒谎。”
这时窗户还黑洞洞的,六个小时前他刚从那儿离开牧师。他边跑边想着那光秃的头,紧捏拳头的两手,浑身肌肉松弛、颓然趴在桌面上的虚弱身体。“但我猜他还没睡着多久,”他想,“就算他不充当——充当——”他想不起“助产妇”这个词,而海托华准会用它的。他想:“我看没有必要去想它,正像一个人在冲向或者逃离一管枪口之际,哪有时间去考虑他的行动是‘勇敢’或是‘怯懦’。”
“去城里?溜出去?”接着他轻轻地“哦”了一声,面孔变得严肃了。
“她整天都盯着他,他也老在注视她。这我看得出来。他假装睡着的样子,她却真以为他睡着了,于是晚饭后不再盯住他了。她昨晚通宵没休息,晚饭后她坐在椅子里打起盹来。他盯着她,轻手轻脚地从那张床上起来,朝我眨巴眼睛,斜视着我。他朝门边走去,还扭过头来对我挤眉弄眼,然后蹑手蹑脚地走出门外。我没打算阻止他,也没想叫醒她。”她注视着海托华,眼睛睁得大大的,目光变得严峻。“我也怕那样做。他讲话古里古怪的。他瞧我的那神情,好像他朝我挤眉弄眼的目的不是阻止我叫醒她,而是要我明白,一旦我那样做会有什么后果。我害怕了。于是我抱着孩子躺在这儿,过了一会儿她猛地惊醒了。这时我才明白她本来没想睡着。仿佛她一醒来便立即跑向他睡的床,不相信他已经溜走似的摸了床上一把。她站在那床边,把床单翻来翻去,好像以为他钻进了床单似的。然后她瞧了我一眼。她没有挤眉弄眼,可我几乎希望她那样做。她问我,我告诉了她,她戴上帽子便出门了,”她看着海托华,“她走了我挺高兴。我想不该这样说,她帮了我这许多忙。可是……” 免费下载TXT电子书
海托华站在行军床边。他似乎看不见她了。他的面容十分严肃,站在这儿的一会儿工夫他差不多老了十岁。也许他的面容这时应当如此,他进屋时的表情与现在完全两样了。“进城,”他说,这时他的眼神才清醒过来,又能看清东西了。“唉,现在无能为力了,”他说,“不过,闹市区的人,神志清醒的人……那儿总有几个这样的人……他们走了你为什么感到高兴?”
她低下头。她的手在婴儿头上晃动,不是在抚摸,一种本能的动作,多余的动作,显然是下意识的动作。“她很友好。不止是友好。一直抱着孩子让我休息。她想一直抱着他坐在那把椅子里——请您原谅,我还没请您坐呢。”她看着他把椅子挪到床边坐下。“……她坐在能看见他睡在床上的地方,看清楚他睡着了。”她瞧着海托华,目光专注,充满疑问。“可她老在叫小孩乔,小孩不叫这名儿。她老在……”她看着海托华,这时她的目光显得困惑,满腹疑虑。“她不断谈到——她有点儿迷迷糊糊的。有时我也给弄糊涂了,听着听着,不得不……”她的眼神,她的话语,在摸索着试探着。
“迷迷糊糊?”
有好一会儿她没瞧海托华。然后她抬起头来立即说道,完全是脱口而出:“我还没给他取名呢。”
他知道这是为什么。自他进屋以来,他好像才第一次看清她。他这才注意到她的头发刚刚梳过,面容也精神多了;他看见一把梳子,一块破镜片,半掩在床单里,像是当他进屋时才匆匆忙忙塞进去的。“我进来时你在盼望什么人。不是我,在盼谁呢?”
“不,不是这个。这并不要紧。这算不了什么。一切看你自己打算怎么办,这以后。对你自己。对别人。”他瞧着她,她并不转开脸。“打发他走吧。让他离开你。”他们彼此望着。“让他走开吧,孩子。你的年龄可能不比他的一半大多少,可你的生活经历超出了他的两倍。他永远超不过你,赶不上你,因为他浪费掉的岁月太多了。而且他一事无成,像你们这些人一样无法弥补。他再也无法回头重新做起,正像你无法回头勾销往事。你生了一个男孩,不是他的,而是另一个男人的。你会强行给孩子的生活加进两个男人,却仅有三分之一个女人;就算他白活了三十五岁,就算他的生活注定要受到侵犯,也别让他所受的侵犯有两个人知道。打发他走吧。”
“他要我嫁给他。别再等待。我说不行。”
“你现在还会说不行吗?”
他舒了口气,坐在那儿臃臃肿肿地偌大一堆。他的面孔再次变得无精打采,疲惫不堪。“我相信你。你会继续这样说,在你见了……”他再次盯着她,目光专注严峻。“他到哪儿去了?拜伦?”
“是的,是的,”海托华说,“这些乡下人可是好人啊,善良的男人和女人。”他退出办公室。进城的路经过刨木房,拜伦干活的地方。他认识工头穆尼。“我听说拜伦·邦奇不会再同你一起干活了,”海托华停下步说。
“是呀,”穆尼说,“他今天上午辞去的。”可是海托华没听他讲话;穿着工装的工人瞧着这个寒碜、形相古怪、似曾相识的人,见他以欣喜的颇感兴趣的目光打量着墙头、木板和神秘的机器;这机器及其用途他完全不懂,甚至没听说过。“你要是想见他,”穆尼说,“我想你可以在城里的法院找到他。”
“在法院?”
“是的,先生。大陪审团今天开会,特别会议。对杀人凶手起诉。”
“噢,是的,”海托华说,“因此他去了。是的,一个好小伙子。再见,再见,先生们。再见了。”他继续往前走,穿工装的人在背后注视了他一会儿。他双手背在背后,一步步地行进,不作声地思索,安静而又感伤。“可怜的人。可怜的家伙。谁也没有、不可能有正当理由夺走别人的生命,更不要说一位在任的官吏,一位宣誓为大众服务的公仆。要是一位公众选出的知道自己并未吃过受害者(叫作受害者或别的什么名目都行)的苦头的官吏可以公开地定夺生死,那么我们如何能期望一个相信自己曾身受其苦的人会手软呢?”他继续走着,现在到了他屋前的街道。很快他就会看见篱栏,那块招牌,然后是那隐在八月的翠绿丛中的住宅。“原来如此,他竟然不辞而别。这些年来他帮了我许多忙,带给我不少消息。唉,带给我,专门说给我听。看来这是有意对我这样做的。这下一切都完结了。”
然而,这并没有完结。还有一桩事等着他呢。
[book_title]十八
拜伦到了城里,发现中午才能见到警长,因为警长整个上午要参与特别陪审团的工作。他们告诉他:“你只好等等。”
“是的,”拜伦说,“我知道咋办。”
“知道咋办什么?”但他没有回答。他离开警长办公室,走到面对广场南边的圆柱门廊下站定。一根根石头圆柱从不高的石铺台面升起,顶上形成拱道,日晒夜露,石柱已被一代又一代在此抽烟聊天的人们弄脏。拱道门廊下一年四季总有不少人,带着一种庄重的漫无目的的神情(而且东一堆西一伙地呆站在那儿或者在懒洋洋地闲谈;有些人较为年轻,本镇人,拜伦知道其中有店员、年轻律师,还有商人,他们总是带着一副相应的权威神气,像是乔装的警察,却又不在乎那身乔装能不能掩盖警察的身份),穿工装的乡下人走动着,那神气像是在修道院的游廊上缓缓踱步的修士,他们彼此窃窃细语,谈庄稼谈钱财,不时默默地望一眼顶上的天花板,那上面大陪审团正在秘密会商剥夺一个人性命的问题,因为这个人杀害了一个女人,他们之中认识这人的不多,见过那女人的就更少了。他们进城时乘坐的马车和溅满泥土的汽车停在广场周围;街道上,商店里,随同当家人进城的妻子女儿三五成群地走着,漫无目的地悠哉游哉,像牧场上的牲口,像天空的浮云。拜伦呆呆地在那儿站了好一阵,既不倚墙也不靠柱;这个身材矮小的人在镇上生活了七年,然而乡里人知道他姓名或习性的人比知道那杀人犯或那被害者的更少。
拜伦并没有意识到这点。现在他完全不在乎,虽然这要在一个星期前会大为不同。要在那时他根本不会站在这儿,让大家有机会见他,也许认出他:拜伦·邦奇,到别人的作物倒伏的田地里去干活,半份收获也没得到。这家伙去照顾另一个人的臭婊子,而那家伙却忙着捞一千块钱赏金。他却一无所获。拜伦·邦奇去维护那个女人的好名声,当她的名声还好时却跟了另一个男人,结果两人都丢丑;拜伦自己掏钱保那家伙的杂种平安出世,得到的报酬只是听见婴儿的一声啼哭。他白忙了一场。还答应把那家伙带到她身边;而一旦他把那一千块钱弄到手,拜伦便不再有啥用处了,拜伦·邦奇“现在我可以走开了,”他想。他开始深深地呼吸。他能感到自己在深深吸气,像是每一次呼吸他的内脏都担心下一次不会有这次深,而且会有什么可怕的事发生;同时他一直埋头看着自己呼吸,看着胸部,却看不见任何动静,这情景像炸药引信开始点燃,愈燃愈近要爆,要爆,爆!他的外部神情没有显出变化,从他面前经过瞧见他的人不会见到任何变化。这个个子矮小的人,你不会再次瞧他,你决不会相信他做过的那些事,他有过的那种感觉;他自己原来满以为:远在那边刨木厂里,又是星期六下午,他独自一人在那儿,遭殃的噩运不可能落到他的头上。
他一直等候到中午过后,直等到他相信警长已用过正餐。然后他朝警长家走去。他没进屋,等在门口,直到警长出门——一个胖子,两只聪明的小眼睛像云母片嵌在肥实沉静的脸上。他俩朝路旁走,走进庭院的一片树荫下。那儿没有凳子,他们也不蹲在脚后跟上,要在平时他们准会那样做的(他俩都是在乡间长大的)。警长静静地听小个子讲话,七年来这个不声不响的年轻人在镇上是个小小的神秘人物,而在过去七天里却几乎成了众矢之的,遭人攻击唾骂。
“我明白了,”警长说,“你认为现在该是他们结婚的时候了。”
“嗬,”警长说,“我猜你不是十二点后赶了不少路来这儿的,也不打算在一点钟前赶回去。哎,看起来——”他住口了。他知道天黑前大陪审团就会对克里斯默斯的罪行起诉,布朗——或者说伯奇——会成为一个自由人,除了在下个月还得作为目击者出庭作证。克里斯默斯既然毫不抵赖,他的出庭也无绝对必要,警长相信克里斯默斯为免受绞刑会乖乖服罪的。他想:“这没什么坏处,让那可恶的家伙去面对上帝的威严,哪怕一辈子就一次也好。”他说:“我看你说的那事就算定了。当然,像你说的,我得派一个人跟他一块儿去,就算他不会逃跑,还抱有希望得到那笔奖赏的一部分。不过,他到那儿之前,不得让他知道是去见谁。他还不知道这个吧。”
“是的,”拜伦说,“他不知道。还不知道她到了杰弗生镇呢。”
“所以我想派一个人押送他去。别告诉他理由:就送他去那儿。除非你愿意亲自带他去。”
“不,”拜伦说,“不,不。”但他却站着不动。 免费下载TXT电子书
“我就这么办。我猜那时你已经离开了。我派人跟他去,四点钟行不行?”
“要是那么急,你还不如自己亲自跑。”
“警长?那你算找错地方。我才不想谁个我们跟警长瞎闹。我有过一个崽儿,他以为明白警长够熟去拜访他。他去从不回来再没有。你到别那搭子去找人。”
可是布朗早转身走了。他没有立即开跑,还没有想到跑字上来,因为他脑子一时没法思索,愤怒却又无可奈何的心情几乎使他陷入痴迷。他仿佛在思考遇到无法预料的挫败时的种种良策善计,他似乎感到一直神机妙算,得心应手,这使他振奋起来,不再心烦那些不称意的小小期望和心愿了。因此,黑人妇女叫喊了两声他才听见转过身来。她没说什么,仍然坐着不动,只是叫喊:“这儿有个人愿带信帮你。”
“走哇,黑娃子,”女人说,“没时间你整天磨。你想要答复带回这搭儿?”
布朗注视了她一会儿。这时,谨慎和羞耻统统从他身上丧失。“不,不在这儿。带到那边斜坡地段的顶头。一直沿铁轨往上去,我会叫你。我会一直看着你。别忘啦。听见没有?”
“谢谢,”白人说。黑人继续赶路。
布朗回到铁路轨道。现在他不再跑步前进了。他喃喃自语:“他不会办到。没能力办到。我知道他找不着他,拿不到那玩意儿,不会带回来。”他没提名字,没想到名字。他仿佛觉得他们现在都成了棋盘上有名无实的棋子——送信的黑人,警长,那笔钱,所有的那一切——都是未知数,都将无缘无故地被一位超然的棋手摆弄支使,这位棋手能够看清他还没移动的棋路,可以随时创立他必须遵守而棋手却不受约束的规则。他走到斜坡路段的顶端,又一次转身离开铁路钻进旁边的树林,这时他甚至感到无忧无虑了。他行动从容地估量着距离,除此之外,世间,他的生活中,什么也不用操心。他选好地方之后坐下来,从这个隐蔽处他可以望见铁路,铁路上的人却看不见他。
“只有我知道他办不到,”他想,“我甚至没指望。要是我看见他手里拿着钱回来,也不会相信。那不是给我的。我明白这点。我会认为那是误会。我会对他说你往前走吧。你找的是别人不是我。你找的不是卢卡斯·伯奇,不,老兄,卢卡斯·伯奇不配那笔钱,那笔赏金,他没干什么事。不,老兄他开始大笑,蹲着身子,一动不动,埋下疲惫的面孔,笑个不停。“是的,老兄。卢卡斯·伯奇只想讨个公正。只是讨个公正而已。不是吗,他曾经告诉那些狗杂种杀人凶手的姓名,该到哪儿去抓他,只可惜他们不愿那么干。他们从不试一试,因为那样做就只好给卢卡斯·伯奇那笔钱了。”接着他大声说道:“公正!”声音刺耳,充满辛酸。“公正。那就是一切。只消把我自己的权利给我。那些佩戴小星章的杂种,一个个都赌咒发誓地要维护美国公民。”他厉声说,差不多在喊叫,带着愤怒、绝望和疲惫的神情:“我不算是人,要是这样做不把人逼反才怪。”因此,直到拜伦走到他背后开口说话,他压根儿没听见任何声响:
“站起来。”
不会对峙多久。拜伦知道用不了多长时间,但他没有犹豫;他刚爬到能看清对方、看见他蹲着没受惊动的身影的地方,便停了下来。“你个子比我大,”拜伦想,“但我不在乎。你在别的方面都比我强,我也不虚。你在九个月内两次抛弃了我三十五年没有能够得到的东西。现在我将被你打得头破血流,可我对此一点儿不在意。”
汽笛声噪动着他,眼前呈现出先前的世界和时间。他慢慢地试着坐起身。“还好,没有折断什么,”他想,“我是说,还没有损伤我身上的任何部分。”时间不等人,该是起身的时候了,火车离得愈来愈近。“是的,我必须行动了,我必须站起来找点别的东西帮帮忙。”火车愈来愈近了。随着火车就要开上斜坡地段,车头引擎发出的撞击声变得更加短促,更为沉重;很快他就看见了火车冒出的烟气。他伸手去衣兜掏手绢,兜里没有,于是他撕下衬衣衣襟,战战兢兢地轻轻擦拭面孔,同时听见火车头发出的短促猛烈的哐啷哐啷巨响,开足马力驶上斜坡。他移动到能看见轨道的草丛边沿,现在可以望见火车头在一股股喷射的墨黑浓烟下轰隆隆地朝他驶来,惊天动地,却给人走不动的印象。然而它的确在动,慢吞吞地往上爬,爬向斜坡的顶端。他站在草丛边,带着他在乡村养成的孩子般的专注神情(也许还有期待),注视着火车头逼近然后又从眼前费劲地爬过去。火车头过去了,他的眼睛跟着移动,看着一节节车厢依次爬坡,翻越坡顶,这时在同一天下午他又一次看见一个人突然凭空闪现出来,摆出奔跑的姿态。
即使在这时,他还没有意识到布朗就在旁边;他刚才陷入沉静与孤寂陷得太深了,一时弄不清这是怎么回事。他站在那儿眼睁睁地看着布朗跑向火车,纵身一跃,抓住一节车厢末端的铁梯,往上一翻便没了踪影,像被吸进了真空。火车开始加快速度。他看着布朗隐没的车厢开过来,布朗抓住车厢后部,站在两节车厢之间伸出头来探望草丛。这时他们的目光恰好相遇:一张脸温和模糊,满是血迹,另一张消瘦绝望,扭曲成高声喊叫的模样,声音却被列车的轰鸣淹没了;两张脸像是各在一条轨道上对面晃过,仿佛是幽灵鬼影。拜伦的脑子仍然没有转动。“呵,全能的上帝,”他说,显出孩子般的惊讶失神,“他可真会爬车。他肯定早就干过。”拜伦完全没有思索。暗黑的车厢形成的活动墙壁像一道堤坝,坝那边的世界、时间、难以置信的希望和不容置疑的事实都在等待着他,会给他多一点儿安宁。然而,当最后一节车厢一晃而过,眼前的世界疾速地朝他冲过来,像洪水浪潮一般。
“兴奋?”拜伦说,“什么兴奋?”
那人注视着他。“从你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来,你自己正处于兴奋之中。”
“我跌倒了,”拜伦说,“今晚城里可有什么兴奋的事?”
“我猜你也许还不知道。大约一小时之前,那个黑鬼,克里斯默斯,人们把他干掉了。”
[book_title]十九
在星期一的晚餐桌上,城里人议论纷纷,但谈论得更多的不是克里斯默斯是如何逃跑的,而是他逃脱后干吗要去那个地方躲藏;他准知道人们会追到那儿去的,而到最后那个时刻他干吗既不投降又不抵抗。看来他像是横了心,周密地计划了这次听其自然的自杀行动。
他最后为什么要逃往海托华的住宅,众说纷纭,看法不一。“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呗,”心直口快、不动脑筋的人这样说,同时忆起往日那些关于牧师的传闻。有的人则认为那纯属偶然;还有的人说,这是那家伙聪明的表现,谁也不会怀疑他去了牧师家,要不是有人看见他穿过牧师的后院跑进了厨房。
格雷姆冷静地迅速思索,仍带着不动声色的喜悦。“他可以做两件事。要么再退回深沟,要么绕着屋子躲闪,直到我们两人中有一个挨一枪。而沟恰好在他那一边的屋旁。”他立即做出反应,以最快速度冲过刚才拐过的屋角。他不顾一切,像是受着魔法或上天的护佑,像是他知道克里斯默斯不会端着枪等着他。他不停步地跑过下一个屋角。
现在他到了沟边,双脚跨立不动。在寒光逼人的自动手枪上方,他的面容安详平静,超凡脱俗,像装饰在教堂窗扇上的天使。不等站定他又开始行动,动作敏捷,像枚棋子在棋盘上盲目地听凭棋手的调遣。他向沟里跑去。可是他刚往沟里跳去,发现沟里有树丛阻挡难于下去,便又回头往上爬。现在他发现小木屋高出地面两英尺。匆忙中他刚才忽视了这一点。他明白自己失了一着,处于不利的地势。克里斯默斯一直在屋子下面注视着他两腿的移动。他说了一声:“好家伙,真行。”
他们扶他站定。人们刚从阳光下走进阴暗的厅堂,他的秃头,他那张苍白的淌血的大脸更显得十分可怕。“乡亲们!”他喊叫着说,“听我说。那天晚上他在我这儿。发生谋杀案的那天晚上他同我呆在一起。我向上帝起誓——”
[book_title]二十
下午最后一线铜黄色的阳光渐渐暗淡下去,低矮的枫树和告示牌那边的街道已经空荡无人,像是已经准备好的舞台,书房的窗户就是这个舞台的台框。
他还能记起自己年轻的时候离开神学院、初到杰弗生镇的情形,那时渐淡的铜黄色阳光几乎可以听见,像喇叭声逐渐低沉下去落入寂静与等待的间歇,随后又立即从间歇中传出。甚至在渐次低沉下去的号角声止息之前,他仿佛能够听见正在开始发动的雷声,不比飒飒风声、喃喃细语更响地荡在空气中。
这位祖父可是他儿子的一根肉中刺。儿子心里这么想可嘴里却不这么说,他俩彼此心里都明白:当儿子的但愿另有一个父亲,做父亲的则希望有个不同的儿子。他们之间的关系倒也平平静静,相安无事,因为儿子方面摆出一副冷淡、一本正经、敬而远之的保留态度,父亲则显得坦率直接、粗放爽朗、诙谐滑稽却并不富有幽默感。他们住在城里一幢两层楼的房里,彼此和睦相处;好长一段时间,儿子不动声色却十分坚决地拒绝女黑奴准备的任何食品,尽管是她把他从小带大的。他不顾女黑奴对此满腔愤恨,自己下厨房亲手做饭,然后端上桌同父亲面对面地进餐;父亲总是拘谨地举起一杯波旁威士忌邀他同饮,儿子依旧不领情,手不沾杯,一口也没品尝过。
儿子结婚那天,父亲让出了那幢楼房。他站在门口,手里拿着开门的钥匙等候新娘新郎到达。他头戴草帽,身披大衣,身旁堆放着他的个人物品,背后站着他的两名黑奴:做饭的厨娘和他的“侍奴”,她的丈夫,一个年纪比他更大、头上不剩一根头发的男仆。他不是一个农场主,而是一名律师,他习法律有些像他儿子后来从医的经历,用他的话来说,“靠下工夫、魔鬼的帮助和运气”。这之前他已在两英里外的乡间买好了一幢小房子,此刻轻便马车和拉车的马匹等在门前,而他叉开腿站在那儿,帽子往后翘——显得精神矍铄,态度潇洒,红红的鼻梁下蓄着一溜土匪头子爱蓄的八字胡。这时儿子和他从未见过面的媳妇从大门口走过来了。他躬身向她致意时她闻到威士忌和雪茄的气味。“我看你行,”他说。他的目光大胆坦率,但又很和善。“伪装虔诚的逆子就是需要找一个能照着长老会教派的赞美诗集唱歌的女低音,而在那儿甚至连上帝自己也插不进任何音乐。”
儿子是一位废奴主义者,早在这种观点变成一个词语从北方渗透到南方之前。虽然他听说共和党人已经有了一个表达这种观点的名词,但他在自己信念的称谓完全更新的同时,丝毫没有放弃他的原则或修正他的举止。尽管他是一个好酒贪杯、听天由命的人的后代,他不到三十岁却已年少老成,具有斯巴达式的刚毅克制的品性。这也许说明了他为什么在内战之后才有孩子,他在内战后回家时为什么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用他已故父亲的话来说,他身上多少“除去了”些内战的神圣意味。虽然在服役的四年里他从未放过一枪,他的职责却不全是在星期日上午向部队布道和说教。他负伤回家,等他恢复健康之后,他变成了一名医生,尽管他只搞外科和司药;这是他在前线帮助医生的过程中,在敌人和朋友身上进行了大量的实践而学会的本领。在儿子的一切作为里,父亲也许对此最为满意:儿子从侵略者和破坏自己家园的人身上学会了一门技术。 免费下载TXT电子书
“可是对他来说,‘神圣’一词并不恰当,”儿子的儿子却这样想,他坐在晦暗的窗边,外面的世界悬在一片绿色之中,不受远处渐渐低沉的号角声的干扰。“谁要是使用这个词,祖父多半会率先起来反对。”这得退到不太久以前的生活简朴而非暗淡的年月,那时这个国家的人没有东西可浪费,没有时间可闲散,而他微不足道的所得不仅要防止遭到自然的破坏,还必须加以护卫以免被人窃夺,一生中全靠坚韧不拔的精神在支撑,而艰苦奋斗一生却并不一定能得到实际的报偿。这便是他父亲不赞成奴隶制的地方,不满意他祖父渎圣和贪欲的原因。他站在与自己所奉行的理念相违背的一边却又积极参加这场主义之争的战争,他却完全不认为这有什么自相矛盾的地方,这个事实本身充分证明他身上具有截然不同的两重人格,一个沉浸在明澈的理念世界,这个世界却没有真实可言。
但是他的另一个自我却生活在现实世界里,同别人一样过日子,比大多数人生活得更好些。和平年代他按自己的原则生活,战争到来他把那套原则带进战争,并以它们作为他的生活准绳;每当平静的礼拜日举办户外布道活动,他总是承担起职责,用不着任何特别的设施,他依靠的是他的意志、信念和他临时的感触;遇到战火纷飞、伤员需要救护医治的时候,他也会效劳,同样用不着什么器械和设备,他依赖的是他的力气、胆识和他在紧急中生出的智慧。内战以失败告终之后,别人回到家里仍顽固地把眼睛盯住他们不相信已经逝去的东西,拒不承认现实,他却往前看,实际运用战争期间学到的技能,变失败为成功,于是成了一名医生。他妻子便是他的首批病人之一。也许正是他延续了她的生命。起码,他使她能够孕育生命,虽然儿子出生时他已年届半百,妻子已过四十岁。他们的儿子在幻影中长大,同幽灵一道度日。
第三个幻影是女黑奴,就是那天上午当儿子和他的新娘回家时,乘上轻便马车离开的那个黑奴厨娘。她离开时是个奴仆,1866年回到老住处仍然是奴仆,而且这次是步行回来。她是一个身躯庞大的女人,她的面孔既容易发怒又会很平静:黑人随不同情景而改变面谱的悲剧。主人去世之后,到她终于相信她再也见不到主人或者她的丈夫(那位跟随主人上战场也一去不归的“侍奴”)的时候为止,她一直拒绝离开乡间的那幢房,她随主人一道迁去而当主人骑马奔赴战场时又托她照管的住房。父亲死后,儿子去收拾父亲的个人遗物,关闭住宅,主动提出供养她。她拒绝接受供养,而且还拒绝离开。她开辟出自己的菜园,独个儿住在那儿,等待她丈夫归来,拒不相信她丈夫已死的传闻。那只是模糊的传闻:据说,他的主人在范·多恩137骑兵队偷袭格兰特将军138在杰弗生镇的军需仓库的战斗中丧命之后,这个黑人悲痛不已。一天夜里他溜出了军营。接着便有不少关于一个疯黑奴的传说:他在敌人前线附近被联邦军队的哨兵抓住,又讲起那段含混的关于他的失踪主人的故事,说是北方佬为了索取赎金把他给扣押了。人们简直没法让他想想主人也许可能是死了。“不,先生,”他总是说,“不是格尔老爷,不是他。他们不敢杀海托华家的人。他们不敢。他们把他藏在么子地方了。要迫他说他和我把夫人的金银器具藏在哪搭子了。他们要的就是这个。”每次他都逃跑出来。后来有一天,联邦军队中传闻有个黑人用铁铲攻击一位北方军官,迫使军官开枪自卫。
很长一段时间,女奴不相信这种说法。“哪像啊,他莫得那傻,那么子干,”她说,“他要见到他们,他没那脑筋晓得拿铁铲揍。”她这样唠叨了一年多。然后有一天她出现在少爷的家门口,手里提着一包随身物品,十年前她离开这幢房子,以后没再进过门。她走进屋里说:“我这来了。您筐里柴火够来晚饭煮不?”
“现在你自由了,”主人的儿子对她说。
然后一天晚上他见到她,瞧见了她。她突如其来地粗野地谈到结婚。这事先没有征兆,也不曾有过暗示,两人之间从未提起过。他甚至压根儿没想过这事,脑子里从未闪现出这两个字。他接受了结婚这个概念是因为大多数教职人员都结了婚。可是对他来说,结婚不是男女天经地义、亲密无间地生活在一起的现实,而是一种伸入到、存在于活着的人们中间的静寂状态,像两个身影被一条铁链捆绑在一起还看得见铁链的影子。他对此十分习惯,因为他是伴随着幽灵长大。后来有一天晚上,她又突然谈起结婚,显得迫不及待。当他终于明白她的用意在于逃避眼前的生活,他并不感到奇怪。他太天真无邪了。他问:“逃避?逃避什么?”
“这个地方!”她说。他才第一次看清她那张真实的面孔,一副罩着欲望和憎恨的面具,面目都扭曲了,完全盲目地受着情欲的支配。那神情不是愚蠢,而是盲目,不顾一切,孤注一掷。“这儿的一切!一切!一切!”
他毫不感到奇怪。他立即相信她是正确的,而在这之前他还不够了解她。他立即认为自己对神学院抱的信念从一开始就错了。不是严重的错误,只是没认识清楚,看法不正确。也许他早已开始怀疑自己,直到这时才恍然明白。也许正是由于这个缘故,他迄今还没有把自己必须去杰弗生镇的想法告诉他们。一年之前,他对她讲了他想去那儿。必须去那儿,而且他还打算把理由告诉他们,可是她以那种他不曾见过的目光注视着他。“你认为,”他说,“他们不会派我去?不会安排我去?我说的理由还不够充分?”
“当然不,”她说。
“可为什么呢?那是真话。也许很蠢,可一点儿不假。教会是干什么的,如果不帮助那些鲁钝而又渴求真理的人?他们为什么不让我去?”
最初,他们在教会上层人士中间到处游说,卑躬求情,假假真真,引起了一些反响;最后以请求和建议的形式道出威胁,他终于得到了杰弗生镇的圣职,可他忘记了当时究竟是如何成功的。这一切重新浮现在他心里得等他在杰弗生镇安顿下来之后,当然不是在旅程的最后一段他乘坐的列车上,更不是当列车朝着他一生追求的顶点驶去,窗边掠过一片类似他出生地的田野的时刻。可是那地方看起来有些异样,虽然他知道这差异不在车窗外的景色而在车厢内的人物:他几乎像个孩子似的把脸紧紧地贴在车窗上,他妻子坐在身边,现在脸上也带着某种急迫渴求的神情,除了显得饥饿和绝望之外。那时他们结婚还不到半年。他一毕业他俩就立即完婚的。自那之后,他再也没有看见她脸上公开露出绝望的神情,同样也见不到情欲的影子了。他静静地思索,既不感到特别吃惊也不觉得受了伤害:我明白了。结婚就是这么回事。是的。我现在明白了。
列车奔驰向前。他倚着车窗,看着一晃而过的田野,像小孩般愉快兴奋地谈着:“我以前几乎任何时候都可以来杰弗生镇。可是我没有来。我是完全能够想来就来的。你知道吧,在老百姓与待命士兵之间有一种区别。待命士兵?噢,那即是敢死队。一队人(他不是军官:我想这是父亲与老辛瑟的说法相一致的惟一一点。祖父没佩带马刀,他骑着马冲在别人前面可手里没刀可挥)以小学生的轻浮去干一桩荒唐事,反对他们去干这事已有四年的部队根本不相信他们会去冒这个险:骑马穿过一百英里的乡村,沿途的树丛和村舍里都有北方佬宿营,最后进入重兵把守的城镇。我知道他们冲入镇内然后又退出来的街道。我从未见过这条街,但完全知道它像什么样子。我十分清楚咱们有一天终会在那条街上拥有的住宅像啥模样。当然开始不可能拥有,得呆一段时间,开始咱们得住进供牧师用的房舍。但很快,愈快愈好,咱们将有自己的住宅,从窗口就能看见那条街道,甚至还看得见地上的马蹄印记,看得见那队人在空气里留下的身姿,因为即使当年的尘埃、泥土不复存在,但同样的空气却仍会在那儿——他们肚里饥饿,面容憔悴,却按精心策划的部署,一路叫喊着点燃军需物资,然后又飞快地冲出镇外。他们没干那种抢劫掠夺的勾当,甚至没停下来系鞋带,抽根烟。告诉你吧,他们不是那种追求战利品和功劳的人,他们是敢于赴汤蹈火的好汉。正因为如此,才称得上好汉。干得可真漂亮。嘿,瞧吧。这就是那英武的雄姿,具有使他们成为英雄的不朽青春和纯洁愿望的魅力。这使他们的英雄行为近乎不可思议,难怪他们的行为像烟雾中的炮火时常闪现,难怪他们刚一断气身亡,大众立即传诵他们的事迹,不让似是而非的说法歪曲真相。这些都是辛瑟告诉我的。而且我相信她说的这一切。我知道,这太英勇神奇了,不容置疑。既英勇神奇又一目了然,这是白人的头脑里从来想象不到的。黑人也许能臆造出来。如果那是辛瑟的臆造,我仍旧相信。 免费下载TXT电子书
因为事实本身也无法与之媲美。我不知道祖父所在的骑兵中队是不是早给冲散了。我想不会。我认为他们是有意去偷袭;那些放火烧敌人仓库的好汉不拿别人一针一线,却有可能在逃跑时偷吃邻家或朋友的几个苹果。你可知道,他们饥肠辘辘。他们挨饿挨了整整三年,也许他们已经习以为常。总之,他们只是放火烧毁堆积的食品、衣物、烟草和酒,自己什么也不拿,尽管当时还未颁布禁止掠夺的命令。他们什么也没拿,转身便跑,背后留下一片惊恐,留下熊熊烈火,天空也着了火一般。你能够看见,听见一片喊叫声、枪声、得胜的呼喊、惊骇的尖叫、鼓点似的马蹄奔跑声,这时映着烈焰红光的树木也仿佛吓呆了似的立着不动,三角墙壁的轮廓像炸裂的土地,显现出鲜明的凹凸不平的锯齿。现在那情景就在眼前:你能感觉到,能听见战马在黑暗中越跑越近,直冲过来;听见武器交锋的声响、大声的耳语、急促的呼吸、胜利的欢呼;在他们后面,其余的部队跃马奔驰,奔向号角召唤的地方。这些你一定都听见了,感觉到了,然后你就会看见。在冲杀之前,你会看见战马映着突然爆发出的火光烈焰,扬起头颅睁大眼睛,浑身汗淋淋的;看见兵器的寒光闪烁,枯瘦如柴的士兵面容憔悴,不记得有吃过一餐饱饭的时候;也许有的士兵已经落马,有一两人已钻进鸡笼。你看见的这一切都发生在一支猎枪撞响之前,然后又是一片黑暗。事情就出在这一声枪响。‘是呀,恰好该他被打中,’辛瑟说,‘正在偷鸡。一个老兵,都有了个结了婚的儿子,还去打仗,关他啥事去杀北方佬。反倒被打死在别人的鸡笼里,手里抓着一把鸡毛。’正在偷鸡。”他的声音很高,像孩子般得意忘形。他妻子早已抓住他胳膊:嘘嘘嘘嘘!嘘嘘嘘嘘!人们都在看着你!可是他似乎全然没听见她的话。他瘦削的病态的面孔,他的一双眼,仿佛在散发出一种光亮。“事情就是那样。他们不知道谁放的那一枪。永远闹不清楚。他们没法去查明。说不定是个女人,很可能是个同盟军士兵的妻子。我喜欢这么想。这挺有趣。任何士兵都有可能在激战中被敌人杀死,死在一件由战争主宰者和战规制定人所认可的武器之下,或者被藏在卧室里的一个女人击毙。但是不至于死在鸡笼里,不会是被一支猎枪、一支打鸟的枪干掉。因此,这个世界处处都是死人有什么值得奇怪的?不用说,当上帝照料他们的后代的时候,他当然愿意同我们共有他手下比比皆是的幽灵。”
“别作声!嘘——!人家在看咱们啦!”
然后,列车慢慢地驶进城镇,肮脏的城边地带从车窗外掠过。他仍在朝外观望——一个瘦弱的看似不修边幅的人,脸上却依然呈现出他的圣职、他的使命所闪耀的熠熠光辉——他静静地扶住、抱着、护卫着激动的胸膛,不作声地想着:不用说,天国里必然会有信仰者心目中憧憬的乡村、山丘或村舍,信徒见了会说:“这就是我所渴望的地方。”火车停住了,他慢慢地走过甬道,目光还在朝外瞧,然后下车走进神情严肃、彬彬有礼、谨言慎行的人群中间:一片话声、耳语、零碎的好心的议论,还不想贸然下断语,还不愿(咱们这样说吧)产生偏见。“我承认当时的情形,”他想,“我相信自己能够理解人们的反应。但也许我只能那样,上帝宽恕我。”现在,周围的景物已模糊一片,差不多再也看不清了。夜幕几乎已经完全降临。他缠着绷带的变了形状的头部,没有轮廓,没有实感,一动不动地恍若悬在两个苍白无力的支点上,这支点便是他撑在窗台边沿的两条胳膊。他身子朝前倾着,已经能够感到两个时刻就要碰在一起:一个是他生命之源的每当黄昏至天黑之间便恢复了活力的时刻,另一个是悬凝的时光,将至的一瞬便从其中降临。在年纪更轻的时候,他没有这么好的兴致等待,有时会自己骗自己,明知时刻未到却相信已经听见它们碰到了一起。
他看见围在四周的面孔呈现出惊骇的困惑的神情,接着是愤恨和恐惧的神情,仿佛人们的目光越过了他狂乱的滑稽表演而从他背后瞧见他,鄙夷不屑地看着他,他自己却一点儿都没觉察到;最后连那位受难者的崇高面孔,由于他自身无所不在的超然神情,也显得冷峻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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