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再见,吾爱 [book_author]雷蒙·钱德勒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52680 [book_dec]一个刚出狱的亡命之徒四处打听爱人的下落。他不在乎爱人八年间从没探过监,从没写过信。出狱的那天他买了身新衣服,到处去找她,他想见她, 他只是爱她, 但是爱人…… 侦探马洛不是心碎故事的主角,他更像一个旁观者,即使这样,他也被卷入了这场心碎带来的一系列麻烦中。“麻烦”是马洛永远躲不掉的词,就像钱德勒一篇短篇小说的标题写的那样“找麻烦是我的职业”。 《再见,吾爱》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book_img]Z_9384.jpg [book_title]一 事情发生在中央大道一个鱼龙混杂的街区,那时黑人还没有完全占据那几个街区。那天我刚从一家只有三张椅子的理发店走出来,我的客户说我要找的理发匠迪米特里奥斯·阿莱迪斯可能在那家店工作。我找他不是因为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只不过他老婆愿意付点钱找他回家。 我后来一直没找到他,而阿莱迪斯太太也一毛钱都没付给我。 那天天气很热,快三月底了。我站在那家理发店外面,抬头看着二楼一家叫弗洛里安的餐饮娱乐中心伸出来的霓虹灯招牌。旁边有一个男人也和我一样抬头看着,他乐滋滋地紧盯着上面那些灰扑扑的窗户,那模样就像从东欧来的移民初次见到自由女神像一般。他是个十足的大块头,不过六英尺五英寸高,比装啤酒的卡车也宽不了多少。他离我约十英尺远,手臂垂在两旁,巨大的手指夹着被遗忘的雪茄,从指缝间冒出烟雾来。 几个瘦巴巴的黑人在街上走来走去,每个人经过他的身边时都不禁投给他好奇的一瞥。说实在的,他的那身打扮太引人注目了。他头上戴着一顶粗毛博尔萨利诺帽;身上罩着一件做工粗糙的灰白色运动服,上面的白色纽扣颗颗大得有如高尔夫球;里面穿着一件褐色衬衫,系着一条黄色领带;下面是一条打褶的灰色绒裤;脚上穿着一双鳄鱼皮鞋,鞋头开裂了。他胸前的口袋外垂下一方手帕,颜色和领带一般鲜黄。那顶帽子的帽檐上还插着两根彩色羽毛,其实他根本用不着这些修饰。即使是在人们的穿着打扮在世界上算不上最保守的中央大道上,他的那副样子,仍使得他看上去就像趴在白色蛋糕上的一只大蜘蛛。 他的肤色有些苍白,胡子该刮了,他是那种常常需要刮胡子的人。他长着一头黑色鬈发,两道浓眉纠结在大鼻子上面。他的两只耳朵对于他那种身材来说还算小,眼睛有一层灰眼珠特有的雾光。他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活像一尊雕像,好大一会儿才微笑起来。 他慢吞吞地走过人行道,站在通向二楼的对开弹簧门前。他把门推开,面无表情地回头看了街上一眼就进去了。老实说,如果他的块头不是那么大,穿着不是那么招摇的话,我会猜他是去抢劫的。不过瞧瞧他的那身衣服、那顶帽子,还有那个身架骨,不大可能是这样。 门扇咚地弹向街外,又弹回原状,就在它慢慢静止不动时,轰地又被撞开,有个什么东西啪地掠过人行道,摔在路旁停着的两辆车子中间。他落地的时候手脚先着地,发出尖叫声,像一只被困在墙角的老鼠。他慢慢地爬起来,捡回一顶帽子,然后爬回人行道。这是一个瘦弱窄肩的年轻人,棕色皮肤,穿着淡紫色的西装,衣服上还插着一朵康乃馨,有一头梳得油光滑亮的黑发。他张着嘴巴呻吟了一会儿,路人觉得莫名其妙地瞪着他。他又整了整帽子,侧着身子蹭到墙边,然后撇着八字脚静悄悄地离去了。 街上一片沉寂,然后车声又起。我晃晃悠悠踱向那扇门,它现在一动也不动了。这可不关我的事,所以我推开门朝里面望去。 黑暗中,忽然有一只大如椅子的手伸出来,像抓一团泥巴一般抓住我的肩膀。那只大手把我抓进门里,将我拎上一级台阶。我的面前出现了一张大脸,接着,一个深沉而柔和的声音轻轻对我说:“这儿发生谋杀案了,是吗?帮我把那小子捆起来,伙计。” 里面黑得很也静得很,从上面依稀传来人声,但楼梯上只有我们两个人。那大个儿严肃地看着我,那只大手仍钳捏着我的肩膀。 “一个黑人,”他说,“我刚才把他摔出去了,看到了吧?” 他终于松开了我的肩膀,我的骨头倒没碎,可是手臂麻软无力。 “这种地方本来就是这样,”我揉着肩膀说,“你想会有什么?” “别这么说,伙计,”大个儿轻柔地嘟囔着,活像老虎刚刚吃完一顿大餐,“韦玛以前在这儿工作,小韦玛。” 他又伸手来抓我的肩膀,我努力躲闪,可他快得像只猫。他开始用钢铁一般的手指捏我的肌肉。 “是啊,”他说,“小韦玛,我有八年没见过她了。你说这里变成了黑人的地方?” 我用嘶哑的声音说:“是的。” 他又把我往上拎了两个台阶,我憋足了劲想挣脱。我没带枪,找寻阿莱迪斯这种事根本不需要枪。老实说,我也怀疑带枪对我有没有好处,这大个儿恐怕会将它整个儿吞下去! “你自己上去看看就知道了。”我说,尽量不露出难受的样子。 他又松开我,那双灰眼睛带着忧伤看着我。“我现在心情很好,”他说,“不能让人惹我生气。走吧,我们俩去喝点东西。” “他们不会招呼你的。我已经告诉你了这是黑人的地盘。” “我有八年没见到韦玛了,”他悲伤地低声说,“上次说再见后就有八年没见过她了。她也有六年没给我写信了。她一定有她的理由。她以前在这儿工作,可爱得很。走吧,我们上去,怎么了?” “好吧,”我喊道,“我跟你上去,别拎着我,我自己会走路。我好着哪,发育也很健全,自己会上厕所,什么都能自己干,别拎着我!” 我们一起往楼上走去,这时他让我自己走了。我的肩膀发疼,脖子后面冒着汗。 [book_title]二 楼梯顶端又是一扇对开弹簧门,挡住了后面的情形。大个儿用拇指轻轻把门推开,我们走进屋内。屋子是长窄形的,不太干净,不太明亮,而且气氛有些压抑。屋角有一群黑人聚在掷骰子的赌桌边,在圆锥形的灯光下聊天嬉笑。右边靠墙还有一座吧台。此外,屋里摆着一些小圆桌,稀稀落落坐着几个顾客,不管是男是女,清一色是黑人。 赌桌上的声音忽然停止了,上面的灯也一下子熄灭了。屋里倏地静得让人觉得很沉重。一双双眼睛盯着我们,那都是栗色的眼睛,嵌在一张张灰色或黑色的脸庞上。同时,还有一个个脑袋慢慢地转过来,上面的眼睛在一种死一般的沉寂中冷冷地盯着我们。 一个大块头、粗脖子的黑人靠在吧台尾端。他的衬衫袖子上系着粉红色袖箍,宽宽的后背上交叉着粉红色和白色相间的吊裤带,一看就知道是个保镖。他把跷起来的那只脚慢慢放下,缓缓转过身瞪着我们,两脚又轻轻分开,大舌头舔舔嘴唇。他的脸看起来历尽沧桑,似乎除了装缆绳的铁桶,别的东西的击打都禁受过。那脸上这里一块疤,那里一个坑,有的地方肿起来,有的地方呈格子状,有的地方像焊接过似的。我看这张脸是无所畏惧了,只要你想得到的事情,这张脸就一定经历过。 这个人长着一头短短的鬈发,稍稍带点灰白色,一只耳朵连耳垂都不见了。 他的身子又宽又重,双腿粗壮,有点O形腿,这在黑人中不多见。他又舔舔嘴唇,微笑着活动一下身体,然后随意地摆出一副拳击手的架势,低着头、弯着腰朝我们走来。这边,大个儿安安静静地等着他。 这个袖子上系着粉红色袖箍的黑人,将棕色的大手抵在大个儿的胸前。那么大的一个手掌,此刻看起来却像一粒纽扣。大个儿一动也不动。那个保镖温和地笑了笑。 “这儿不招待白人,兄弟,对不起。我们只招待有色人种。” 大个儿那对忧伤的小灰眼睛骨碌扫视了屋里一周,双颊微微发红。“想玩拳击啊,”他喘着粗气,声音也带着怒气提高了。“韦玛在哪里?”他问那个保镖。 保镖收起笑脸,上下打量着大个儿的衣着——他的褐色衬衫和黄色领带,灰白色运动服和上面的白色高尔夫球。他小心地转动着大头颅,从各个角度观察大个儿,然后低头看看那双鳄鱼皮鞋,轻轻笑了起来,觉得很有趣的样子。这时我有点为他感到难过了。 他轻声说:“你是说韦玛吗?这里没有韦玛,兄弟。没有酒,没有女人,什么都没有。滚吧,白人伙计,滚吧!” “韦玛以前在这儿工作。”大个儿说,语气像是在做梦,似乎只有他一个人在森林中采着紫罗兰一般。我掏出手帕猛擦脖子后面的汗。 保镖突然笑了。“啐!”他说,又回头看了看背后的观众,“韦玛以前在这儿工作,可她现在不在这儿了,她辞职了,呵呵。” “请你把这只脏手从我的衬衫上拿开。”大个儿说。 保镖皱了皱眉头,他不习惯有人这样对他说话。他把手从大个儿的衬衫上移开,攥起拳头。那拳头又大又紫,简直像个大茄子。他得保住他的工作,保住他的强悍声名,保住他的公众威严。他这么一想,就犯了个大错误。他用力挥出一拳,又快又急,攻向大个儿的腮帮子。屋内响起一片轻轻的惊呼声。 那一拳真不错,肩膀下垂,身体跟着摆动。他出手显然很重,而且看得出是经过训练的。问题是大个儿的头只晃动了不到一英寸的距离。他躲都没躲,硬是挨了一拳,身体轻摇一下,喉咙里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声,然后就掐住了保镖的咽喉。 保镖挣扎着想踢他的下体,可是大个儿一把将他揪离地面转了一圈,他那双俗气的鞋子滑落到粗糙的地板布上。大个儿接着拽着保镖的身体扭向后面,换上右手抓住他的皮带,皮带像屠夫用的绳子一样裂开了。大个儿将巨掌抵住保镖的脊椎骨,把他抡到半空中,然后用手臂旋着他的身体,呼地将他飞掷过整个房间。那边有三个人赶紧跳开,保镖的身体砸到一张桌子上,然后又撞到护壁板上,声音大得恐怕在丹佛市也可以听到。保镖的腿扭了扭,然后他就躺着不动了。 “有些人,”大个儿说,“老是弄不明白什么时候不可以硬来。”他朝我转过身来。“对了,”他说,“我们俩去喝点东西。” 我们走向吧台。这时,其他顾客三三两两无声无息地溜过房间,朝楼梯口走去。他们就像草地上的影子那样安静,溜出去的时候连门都没晃动一下。 我们靠在吧台上。“威士忌鸡尾酒,”大个儿说,“你想喝什么,自己叫。” “威士忌鸡尾酒。”我说。 我们都要到了一杯威士忌鸡尾酒。 大个儿沿着那个厚厚的矮酒杯的杯壁,面无表情地用舌头啜着里面的威士忌。他神情严肃地看着那个酒保。酒保是个瘦瘦的黑人,穿着一件白色外套,面容忧戚,走起路来好像脚痛似的。 “你知道韦玛在哪儿吗?” “你说韦玛吗?”酒保带着哭腔说,“我最近没见过她。最近没有,绝没有!” “你在这儿工作多久了?” “我算算,”酒保放下毛巾,皱着眉头,掰着指头计算,“大概十个月吧,我想。可能一年,可能——” “算清楚!”大个儿说。 酒保骨碌转动着眼珠,喉结滚上滚下像一只没有头的小鸡。 “这里变成黑人的地方有多久了?”大个儿粗声问。 “什么?” 大个儿紧握拳头,他手中的那只威士忌酒杯像要化为乌有。 “五年了。”我说,“这家伙不会知道什么叫韦玛的白人女子,这里不会有人知道的。” 大个儿看着我,好像我是刚孵出来的什么东西。威士忌似乎没有缓和他的脾气。 “是哪个浑蛋让你来管闲事的?”他问我。 我咧开嘴,努力撑出一个温暖友善的笑容。“我是跟你一起进来的,记得吗?” 他也朝我咧嘴笑了笑,那笑容很平淡,没有什么意义。“威士忌鸡尾酒,”他对酒保说,“把酒好好调一调,服务周到点。” 酒保慌张地走来走去,黑脸上的眼白转呀转的。我反过身背靠着吧台端详这个房间。房间里现在空荡荡的,只剩下酒保、大个儿和我,还有那个蜷缩在墙边的保镖。保镖开始动了,好像很痛苦也很费力。他慢慢地爬着,那模样就像苍蝇只剩下一只翅膀。他在桌子后面爬动,疲惫得像突然老了几十岁,突然幻灭了似的。我就那样看着他爬动。这边酒保又放下了两杯酒,我把身子转过来。大个儿看了保镖一眼,然后就对他不理不睬了。 “这里什么都变了,”他埋怨道,“以前这里有个小舞台,有乐队,还有一些可以找乐子的小房间。韦玛在这儿唱歌,一头红发,可爱得很。我们本来就要结婚的,结果他们给我设了一个圈套。” 我开始喝第二杯威士忌鸡尾酒,觉得我今天的这次冒险差不多可以结束了。“什么圈套?”我问。 “你想想我说八年不在是去了哪里?” “去追求女人了?” 他伸出香蕉般大小的拇指戳着自己的胸膛:“到监牢里去啦!我叫马洛伊,别人叫我驼鹿马洛伊,因为我个儿大。知道大弯银行抢劫案吗?我抢了四万元,一个人干的,不错吧?” “那么,现在可以花那些钱了?” 他锐利地看了我一眼。这时,我们身后有声音传来,是那个保镖挣扎着站起来的声音。他的身子窸窸窣窣晃着,手压在赌桌后面一扇黑色的门的把手上。门开了,他几乎是半摔了进去。接着,门又紧紧关上,锁声咔嚓响起。 “那门通向哪里?”驼鹿马洛伊问。 酒保双眼露出慌张的神色,惶恐地盯着保镖跌进的房间。 “那——那是蒙哥马利先生的办公室,先生。他是老板,他在后面有一间办公室。” “他也许会知道一些事情,”大个儿说,一口吞下杯里剩下的酒,“他最好也别玩花样,别跟那个家伙一样。” 他迈着轻快的步子,慢慢地、满不在乎地穿过房间,用他那厚实的肩背碰了一下那扇门。门是锁着的。他摇晃着门,一块门板掉了下来。他穿过那扇门,把门关上。 接下来又是一片沉寂。我看着酒保,酒保也看着我,他的眼神变得若有所思。他擦着吧台,一边叹气,一边用右胳膊抵住台面。 我伸手去抓他的胳膊。那胳膊瘦伶伶的,似乎很容易就会被捏碎。我抓住他的胳膊朝他微笑。 “你在下面做什么,小子?” 他舔舔嘴唇,身子朝我的手臂靠过来。他一声不吭,发亮的脸渐渐罩上一层灰暗。 “这家伙可不好惹,”我说,“他如果翻脸不会有慈悲心肠,喝了酒就会这样。他在找他以前认识的女孩,这里以前是白人的地方,明白吗?” 酒保又舔舔嘴唇。 “他离开这儿很久了,”我说,“八年了。他好像不知道八年有多久,我还以为他会觉得那有一辈子那么久。他认为这儿的人应该知道那个女孩在哪儿,明白吗?” 酒保慢慢地说:“我以为你们是同伙。” “我是身不由己。他在楼下问了我一个问题,然后硬把我拽了上来。我这辈子还没见过他,不过,我可不想被人抓着在房间里撂来撂去。好了,你到底在下面做什么?” “想拿一支锯短了的猎枪。”酒保说。 “嘿,那可是违法的。”我小声说,“听好,你和我是一起的。还有别的吗?” “雪茄盒里还有一支左轮手枪,”酒保说,“放开我的手!” “好的,”我说,“现在移过来,小心点,站一边。现在可不是开火的时候。” “谁说的,”酒保揶揄地说,疲累的身子倚在我的手臂上,“谁——” 他突然停下来,眼珠转动几下,头猛地一抬。这时,一个沉闷而利落的声音在后面响起,那是从赌桌后的门后传来的。那可能是关门声,但我觉得不是,酒保也觉得不是。 酒保僵住了,惊得口水都流出来了。我仔细地听着,没听到别的声音。我快步走向柜台一端,我实在听得太久了。 后面的门砰的一声开了,驼鹿马洛伊从里面冲出来。突然,他猛地停住,脚像被钉住了一般,灰白的脸上露出笑意。 一支军用柯尔特点四五口径的手枪握在他的那只巨掌中,像玩具一样。 “谁也不许乱来,”他安详地说,“把手放在吧台上。” 我和酒保都把手放到了吧台上。 驼鹿马洛伊扫视了屋内一圈,他脸上的笑容有点僵硬。然后,他轻轻穿过房间,完全是单独抢劫银行的样子,虽然那一身衣着实在不像样。 他来到吧台旁。“举起手来,黑鬼。”他轻声说。酒保高举着双手。大个儿走到我的背后,用左手搜我的身。他呼出的热气吹在我的脖子后面,一会儿后,那热气消失了。 “蒙哥马利先生也不知道韦玛在哪里,”他说,“他想告诉我——用这个。”他用他那硬实的手拍拍那支枪。我慢慢转过身看着他。“对了,”他说,“你们将来会知道我的,也忘不了我的,伙计们。告诉那些人小心一点。”他晃着枪,“好了,再见了,小子们,我得去赶公共汽车了。” 他大剌剌地往楼梯口走去。 “你还没付酒钱。”我说。 他停下脚步,仔细地看着我。 “你说得对,”他说,“不过如果我是你,就不会这么咄咄逼人了。” 他往前迈步,穿过对开弹簧门,走下楼梯。然后,脚步声渐渐远去了。 酒保弯下腰,我跳到吧台后面,将他推到一边。台下架子中的毛巾下面有一支锯短了的猎枪,旁边的一个雪茄盒里还有一支点三八口径的自动手枪。我把两支枪都拿出来,酒保则背靠在吧台后的一排玻璃杯上。 我从吧台一端绕回去,穿过房间,走向赌桌后的那扇破门。门里面是一条L形的过道,黑漆漆的,那个保镖躺在地上不省人事,手中还拿着一把刀。我弯下腰把刀抽走,将它丢在后面的楼梯上。保镖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手软绵绵的像一堆泥。 我跨过他的身子,推开漆着“办公室”字样的门,那字上的黑漆已经剥落。 在半封死的一扇窗户旁,有一张窄小破旧的办公桌,一个男人的躯体直挺挺地靠在椅子上。那是一张高背椅,男人的头沉甸甸地挂到椅背后去了,这样他的鼻子就正朝着那扇窗户。那头挂着的样子,就像手帕或铰链折过去了一样。 男人右边的抽屉是开着的,里面有一份中间有油渍的报纸,我猜枪是从那儿拿出来的。用枪抵抗原本可能是个好主意,但现在这位蒙哥马利先生脑袋的样子证明这个主意大错特错。 办公桌上有部电话机。我把那支锯短了的猎枪放下,先锁上门,然后开始拨电话给警察局。这样我觉得比较安全,而且蒙哥马利先生好像也不介意。 当巡逻车里的那些小子踏上楼梯时,保镖和酒保早就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全屋只剩下我一个人。 [book_title]三 一个叫纳尔蒂的人负责调查这个案子。纳尔蒂是个尖下巴的讨厌鬼,双手又长又黄,说话时老将那双手握在膝盖上。他是七十七街分局的一名警官。这时,我们正在一间简陋的房间里谈话。房间内对着的两面墙各抵着一张小书桌,中间只剩一个小通道,窄到同时超过两个人就过不去了。褐色的地板布脏兮兮的,空气中弥漫着雪茄烟头的气味。纳尔蒂的衬衫都磨破了,外套的袖子卷了起来。他这副穷模样倒是显得廉洁正直,不过,光靠这副模样想对付驼鹿马洛伊是行不通的。 他点燃半支雪茄,顺手把火柴棍丢到地板上,地板上早已躺满了火柴棍。他恼恨地说:“黑人凶杀案,又是一桩黑人凶杀案。我在这个警察局待了十八年,经手的都是这些。这种案件报上既不会登照片,也不会发布消息,甚至在寻人栏登上几行字都不可能。” 我什么都没说。他把我的名片拿起来又看了一遍,然后把它丢到一边。 “菲利普·马洛,私家侦探。噢——干那一行的?天哪,你看起来真够厉害。你在那段时间里都做了些什么?” “哪段时间?” “马洛伊扭断这家伙的脖子的那段时间。” “噢,那是在另一个房间里发生的,”我说,“马洛伊可没通知我他要扭断别人的脖子。” “你在捉弄我,”纳尔蒂怨恨地说,“好吧,尽量捉弄吧。每个人都捉弄我,多一个人又有什么关系?可怜的纳尔蒂,大家都来捉弄他吧,他好欺负,专闹笑话。” “我并不想捉弄人,”我说,“我说的是实情——事情发生在另一个房间里。” “当然,”纳尔蒂吐出大团烟雾说,“我去过现场,都用眼睛看到了,对吗?你没带枪吗?” “那种工作不需要带枪。” “什么工作?” “我在找一个抛弃了老婆的理发匠,她以为我可以说服他回家。” “你是说一个黑人?” “不,是一个希腊人。” “好吧,”纳尔蒂说,扑哧吐了口痰到废纸篓中,“好吧。说说看你是怎么遇见大个儿的?” “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只是刚好在那里。他把一个黑鬼丢出弗洛里安的门外,而我不幸犯了好奇的毛病,探头去看看那是怎么回事,就被他抓到了二楼。” “你是说他用枪抵着你上去的?” “不是,他那时还没有枪,至少他没有露出枪来。他的枪可能是从蒙哥马利那里夺来的。他就那样把我拎了上去,大概是因为我有时很招人喜欢。” “我可不敢这么说,”纳尔蒂说,“你可不像这么容易能被拎起来的人。” “好吧,”我说,“何必斗嘴呢?我见过那家伙,你又没见过,他可以把你或我戴在手腕上当饰物。我是等他走了之后才知道他杀了人。我听到一声枪响,但我以为有人因为怕马洛伊,朝他开了一枪,不过马洛伊反过来把他的枪抢走了。” “那么你为什么会这么认为?”纳尔蒂几乎是温和地问,“他用枪抢劫过银行,不是吗?” “你看看他的那身穿着,他可不是去那里杀人的,穿成那样不可能是去杀人的。他是去找一个叫韦玛的女孩。那个女孩是他因抢劫银行被抓进去之前的情人,那时在弗洛里安——或者是别的名字,当它还是白人的地方时——工作。马洛伊是在那里被抓住的。你会抓到他的。” “当然,”纳尔蒂说,“就凭他那块头和那身打扮,他应该很容易能被抓到。” “他也可能有另一套衣服吧,”我说,“也许有辆车,有个藏身之所,有钱,有朋友。不过我想你会抓到他的。” 纳尔蒂又往废纸篓中吐了口痰。“我抓得到他,”他说,“恐怕等到那时我第三副假牙也装上了。你猜有多少人会参与办理这个案子?告诉你,只有一个!听好,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报纸不会报道这种新闻。有一次,五个黑人在哈林区日落大道东八十四街火并,有一个已经死了,弄得家具上、墙上,甚至天花板上都是血。当我从那屋子里出来时,有个报社的家伙,一个记者,正从门廊上走下去准备上车。他看到我们时做了个鬼脸说:‘噢,见鬼,黑人凶杀案。’他钻进车里就走了,连那大门都没跨进去。” “也许大个儿还在假释期中,”我说,“你可以找人调查一下。不过,奉劝你执行逮捕时准备充分一点,否则他可能会把你们那些巡逻车拆掉,到那时你们就有机会上报了。” “到那时我也没有机会办理这个案子了。”纳尔蒂揶揄地说。 他桌上的电话响了。他听着,脸上的笑容显得有些沮丧。他挂了电话,在一个小本子上写着什么,眼睛里闪出一丝微弱的光,就像积满灰尘的走廊尽头的亮光。 “见鬼,他们找到他了。刚才的电话是档案室打来的,他们那儿有他的指纹、照片以及一些别的资料。老天,总算有点头绪了。”他从本子上读着,“老天,这还算是一个人吗?六英尺五英寸半,二百六十四磅,没系领带。老天,这真是要命了。好了,管他的,他们现在把他的名字通知下去了,可能是在一份通缉名单的最后面。现在没有什么可干的,只有等了。”他将雪茄丢到痰盂里。 “你得找找那个女孩,”我说,“叫韦玛的女孩,马洛伊会去找她的。这是事情的起因。找找韦玛吧。” “你去找吧,”纳尔蒂说,“那些找乐子的地方我已经二十年没去过了。” 我站起来。“好吧。”我一边说一边朝门外走去。 “嘿,等一等,”纳尔蒂说,“我只是开玩笑而已。你不是很忙吧?” 我把香烟在手指间转来转去,站在门口看着他,等着他说下去。 “我是说,你有没有时间去找找那个女孩。你这主意不错,你可能会找到什么线索。你可以便衣行动。” “我在这里面能得到什么好处?” 他无奈地摊开那双黄手,那个微笑狡猾得像个破旧的捕鼠器。“你以前和我们警察局里的伙计相处不好,别否认这一点,我听说过。下回记得多交几个朋友,这样没有坏处。” “这会对我有什么好处?” “听好,”纳尔蒂劝诱我说,“我当然只是个小人物。不过,警察局里的每个人都可能给你带来不少好处。” “这么说,我是为了你们的爱才应该去做这件事情——还是你打算付点钱?” “我是不会付钱的,”纳尔蒂说,皱了皱他的黄鼻子,“只不过我需要创造一点业绩,自从上次大整顿后,我的处境一直不太好。我不会忘记你的好处的,伙计,决不会。” 我看了看手表。“好吧,如果我想到了什么线索,我会告诉你的。你拿到照片以后,我会帮你指认的——午餐以后。”我们握了握手,然后我走过黄褐色的门厅,走下楼梯,朝我停在楼前的车走去。 驼鹿马洛伊拿着军用柯尔特手枪离开弗洛里安大概有两个小时了。我在一家杂货店吃了午餐,又买了一品脱波本威士忌,然后向东开车到中央大道,接着又沿着中央大道往北驶去。我的直觉模糊得像人行道上飞舞的热气。 其实,除了好奇心之外,我没有任何其他理由去管这个案子。但说实话,我已经一个月没有生意上门了,这时即使做一份分文不取的工作也算是个改变吧。 [book_title]四 弗洛里安当然被查封了。一个再明显不过的便衣警察坐在那个餐饮娱乐中心前的一辆车上,用一只眼睛读着报纸。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浪费时间,这里根本没有人知道驼鹿马洛伊的情况,保镖和酒保也下落不明,街上不会有人知道他们的事情。 我慢慢开车经过弗洛里安,停在街角,看着斜对面交叉口后面的一家黑人旅馆,它叫忘忧旅馆。我下车往回走,穿过交叉口,走进这家旅馆。长条的褐色地毯两旁分别立着一排硬硬的空椅子,面对面像对望一般。前厅暗处有一张桌子,桌后坐着一个光头男人,他闭着双眼,一双褐色的软软的手在桌上平和地握在一起。他正在打盹,或看起来像在打盹。他胸前系着一条爱斯科式领带,看上去像是一八八○年系上去的;领夹上的一颗绿石头只比苹果小一点而已。他松垮的下巴垂在领带上,交握着的双手安详而干净,指甲是修剪过的,一窝窝新月形缀在紫色的指甲上。 他的手肘旁有一块金属招牌,上面写着:“本旅馆的安全由国际统一公司负责”。 当这个安详的褐色皮肤的男人睁开一只眼睛审慎地打量我时,我指着招牌说:“我是H.P.D.派来检查的,有没有什么麻烦?” 所谓H.P.D.,即旅馆保护部门,隶属于一个大机构,是专门追查那些开空头支票的人,以及那些不付账、从后楼梯溜走、留下装满砖头的破箱子的客人的。 “麻烦?老兄,”他用高亢而夸张的声音说,“我们这儿刚好有麻烦。”他随后降低了四五度声音说,“你说你叫什么名字?” “马洛,菲利普·马洛。” “好名字,老兄,清脆悦耳。你今天看上去精神不错,”他又降低了声音,“但你不是H.P.D.的人,我好几年没见过那儿来的人了。”他摊开双手,懒懒地指着那块招牌,“老兄,那块牌子是二手货,我买来充门面的。” “好吧。”我说。我靠着柜台,拿出一枚五毛钱的硬币,让它在那斑痕累累的空柜台上旋转。 “弗洛里安今天早上发生的事情听说了吗?” “我忘了,老兄。”他的双眼这时睁得大大的,瞪着旋转的硬币发出的亮光。 “那里的老板被干掉了,”我说,“就是那个叫蒙哥马利的人。有人扭断了他的脖子。” “愿上帝接纳他的灵魂,老兄。”他又低声说话了,“警察?” “私家侦探——需要保密的行业。不管什么人,我一看就知道他会不会保守秘密。” 他打量着我,然后闭上眼睛想了一会儿。他把眼睛再小心睁开时,仍盯着旋转的硬币不放,似乎克制不住自己去看它的欲望。 “谁干的?”他轻声问,“谁把山姆干掉了?” “一个刚从监狱里出来的厉害角色,看到那里不再是白人的地方就气坏了。那里以前好像是属于白人的,也许你还记得?” 他没答话。那个硬币乒里乓啷地扑倒,静静的不动了。 “你想怎样?”我说,“你想让我为你读一章《圣经》,还是请你喝一杯?你挑吧。” “老兄,我是那种只在家人旁边读《圣经》的人。”他的眼睛明亮,眼神稳定,像青蛙一般。 “你大概刚刚吃过午餐了吧。”我说。 “午餐,”他说,“是像我这种身材和脾气的人省掉的事。”他又降低声音,“到这儿来吧。” 我绕了过去,从口袋中把那瓶波本威士忌拿出来放在桌上,然后又走回桌前。他弯下腰研究那瓶酒,看来很满意。 “老兄,这酒根本买不了什么,”他说,“不过我愿意陪你喝一杯。” 他打开瓶塞,放了两只小玻璃杯在桌上,一声不吭地把两只杯子倒得满满的。他举起一杯,仔细闻了闻,翘着小手指将酒一咕噜倒进喉咙。 他品尝了一会儿,想了一会儿,终于点头说:“这酒不错,老兄,我能为你做些什么?这条街上大大小小没有一条裂缝我不知道的。真的,这酒是好酒。”他又倒满一杯。 我把发生在弗洛里安的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他严肃地看着我,摇了摇那颗大光头。 “山姆那地方原本还真是块净土,”他说,“一个月没有人在那儿动刀动枪了。” “六年还是八年以前,弗洛里安还是白人的地方时,叫什么名字?” “老兄,你不看看那块招牌挂得那么高。” 我点点头。“我就猜到原来可能也是同一个名字,不然马洛伊会嘀咕的。但那时谁是那儿的老板呢?” “老兄,你这么问可让我有点惊奇,老板的名字不是写在那儿了吗?弗洛里安呀,迈克·弗洛里安——” “这位迈克·弗洛里安去哪儿了?” 这个黑人摊开他那双褐色的、软软的手,声音洪亮而且带着哀伤。“他死了,老兄,听从上帝的召唤了。那是一九三四年还是一九三五年的事情,我记不清了。不值得的生命,老兄。我听说他喝酒喝得肾都烂了,死得很惨,可他从此也就解脱了。”他的声音又回复正常,“老天知道那是怎么回事。” “他家里还有什么人?再倒一杯吧。” 他坚定地塞上瓶塞,把酒推回我这一头。“两杯就够了,老兄——日落之前只喝两杯,谢谢。你说话的方式让人感觉很有尊严……他留下了一个寡妇,名叫杰西。” “她后来怎么样了?” “追求知识,就是要问个不停,老兄。她的事情我后来没听说过,你试一下电话簿吧。” 在前厅一个阴暗的角落里有一个电话间,我走进去,关上门,把灯打开。电话簿有链子拴着,残破不堪。我查遍了整本电话簿,就是没有找到弗洛里安的名字。我又走了回来。 “没找到。”我说。 黑人懊悔地弯下腰,端出一本厚厚的城市姓名录,将它一把推到我面前。他闭上眼睛,显得有些不耐烦了。我很快就找到了寡妇杰西·弗洛里安的名字,她住在西五十四街一六四四号。我很奇怪我以前的那些聪明劲儿都跑到哪儿去了。 我抄下地址,把城市姓名录推回去。黑人把它放回原处,和我握了握手,然后双手又交叉握起,和我进来时一模一样。他的眼睛耷拉下来,似乎睡着了。 这件事情对他而言是结束了。我往外走,走到一半又回头看了他一眼。他的眼睛完全闭上了,呼吸均匀,轻声而有规律地打着小呼,那颗光头闪闪发亮。 我从忘忧旅馆走出来,穿过街道回到我的车上。这一切来得太容易了,来得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book_title]五 西五十四街一六四四号是一栋干巴巴的褐色房子,前面有一块同样干巴巴的草坪。一小块光秃秃的地面的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棵干硬的棕榈树。门廊上有一张木制摇椅。午后的微风吹着去年猩猩木未修剪的枝叶,它们吧嗒吧嗒地拍打着裂缝累累的灰泥墙。边上的院落里,一根生锈的铁丝上挂着一串黄色的硬挺挺的衣服,它们在轻轻地抖动。 我把车子往前开了四分之一个街区,停在街对面,然后再步行回来。 门铃是坏的,于是我敲了敲纱门的木框。里面传来慢腾腾的脚步声,然后门开了。黑乎乎中站着一个邋遢的女人,她一边开门,一边大声擤着鼻子。她的脸呈灰色,一头乱发分不清是褐色还是金色,发质恹无生气,杂沓不净。她的身体臃肿,裹在毫无形状的绒布浴衣中,那浴衣在颜色和款式上都过时了。她的脚趾肥大,趿着一双磨旧了的棕色男式皮拖鞋。 我说:“你是弗洛里安太太吗?杰西·弗洛里安太太?” “嗯。”她的声音像病人起床一样从嗓子眼里挣扎出来。 “你就是弗洛里安太太,以前你的丈夫在中央大道上经营过一个餐饮娱乐中心?你的丈夫是迈克·弗洛里安?” 她用拇指拨了一缕头发到她的大耳朵后,眼睛里闪着惊奇的亮光。她声音低沉地嘀咕着,嗓子像被堵住了似的。“什——什么?我的老天,迈克已经死了五年了。你说你是干什么的?” 纱门仍是关着的,挂钩也是搭上的。 “我是个侦探,”我说,“想了解一些情况。” 她久久地瞪着我,然后费力地拿下挂钩,转身朝屋里走去。 “进来吧,我还没时间收拾屋子。”她厌烦地说,“你是警察,对吧?” 我踏进门内,又把纱门的挂钩搭上。门左边的屋角突兀地摆着一台大而美丽的箱形收音机,那是整间屋子里唯一像样的家具。它的簇新,对比出其他东西的破旧肮脏——此外还有一张摇椅,与门廊上的那张一模一样。从一个方形的过道走进去就是饭厅,里面的餐桌污迹斑斑,通往厨房的弹簧门上到处是脏手印,两盏灯的灯罩也破旧得不像样子,简直就像年老色衰的妓女,仍不甘心地炫耀俗艳的色彩。 女人坐进摇椅中,晃着她的拖鞋看着我。我看了看那台收音机,坐到一个小沙发上。她看到了我看收音机的动作,她的表情和声音里露出一种虚假的热情,淡得就像中国人的茶。“那是我唯一的伴侣。”她说,过一会儿又哧哧笑起来,“迈克近来没干什么新的坏事吧?警察不常造访我的。” 她的嗤笑里夹着酒鬼的味道。我往后靠,背部抵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我伸手往后一摸,摸到了一个空的金酒酒瓶。女人又嗤笑起来。 “我只是开个玩笑。”她说,“不过希望老天在他的安息之处多安排些廉价的金发女孩,他在人世老嫌不够。” “我倒是想到了一个红发女孩。”我说。 “他大概也喜欢几个红发的吧。”她的眼睛现在看起来不那么模糊不清了,“我记不起来了,是哪个特别的红发女孩吗?” “是的,是一个叫韦玛的女孩。我不知道以前她用什么姓,只知道那一定不是真名。我在替她的父母找她。你们中央大道上那家店现在变成黑人的地方了,虽然店名没改,那儿的人都没听说过她,所以我才想到了你。” “她的父母这么久才想起她来,要找她。”女人深思着说。 “这里面有点钱的问题,不多。我猜她父母得找到她才能拿到那笔钱。钱使他们记起女儿来了。” “酒也可以使人恢复记忆。”女人说,“今天有点热,对吧?那么,你是个警察喽。”她那双狡猾的眼睛盯着我,脸上的神情很专注。她那双穿着男式拖鞋的脚也不动了。 我举起那个空的金酒酒瓶摇了摇,把它丢在一旁,然后从臀部口袋里拿出那瓶我和那个旅馆黑人没喝多少的波本威士忌。我把那瓶酒放在膝上,女人的眼睛紧盯着不放,然后狐疑爬满了她的脸。她那样子像小猫一样,只不过不像小猫那么顽皮。 “你不是警察,”她轻声说,“警察不会买那种玩意儿。你到底在玩什么把戏,先生?” 她又开始擤鼻涕。我这一生恐怕还没见过比那更脏的手帕。她的眼睛还盯着酒瓶,怀疑和饥渴彼此在内心交战。最后,酒虫似乎胜利了。酒虫一向不会输的。 “韦玛是个演艺人,是个歌手,你恐怕不认识她吧?我想你大概不常去那种地方。” 她那双海带一样颜色的眼睛仍盯着酒瓶,舌苔很厚的舌头舔了舔嘴唇。 “嗬,那是酒!”她叹了口气,“我才不管你是什么人呢。先生,你可要把它拿稳了,一滴也不能洒。” 她站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出房间,然后带回两只厚而脏的玻璃杯。 “没有别的了,就喝你带来的吧。”她说。 我给她倒了一大杯。我如果喝那么多的话,肯定会醉得像一摊泥。她饥渴地将那杯酒拿过去,一口喝下,像吞阿司匹林一样,然后又盯着酒瓶。我又给她倒了一杯,也给自己倒了一点。她端着那杯酒走到摇椅旁,眼睛比先前暗了很多。 “嗬,这东西真令人舒服。”她边说边坐下,“我们刚才说什么了?” “说到一个叫韦玛的红发女孩,她以前在你们中央大道的店里工作过。” “对,”她喝完第二杯酒时,我走到她的身旁,把酒瓶放在一边,她伸手拿了过去,“对,你说你是做什么的?” 我拿出一张名片递给她。她咂嘴咂舌地念着,然后将名片丢在旁边的桌子上,把她的空酒杯压在上面。 “噢,私家侦探。你刚才没说这个,先生。”她开玩笑地用手指指着我数落,“不过,你的酒说明你是好人。为犯罪干杯吧!”她给自己倒了第三杯酒,又一口喝得干干净净。 我坐下来,拿着一根香烟在手指间转来转去,等着她开口。她要么知道些什么,要么什么都不知道。如果知道,她可能告诉我,也可能什么都不说。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可爱的红发女孩,”她缓慢含糊地说,“是的,我记得她。她会唱歌跳舞,有一双美丽的腿,而且从来不会忘记炫耀。她跑到别的地方去啦!我怎么会知道那些妓女的下落。” “嗯,我也不觉得你会知道,”我说,“不过我很自然就来问你了,弗洛里安太太。威士忌你请自便——如果不够,我还可以出去再买一些。” “你一点都没喝。”她突然说。 我端起酒杯,慢慢地喝,假装杯子里酒很多。 “她的父母在哪儿?”她突然问。 “那又有什么关系?” “好吧,”她冷笑道,“所有的警察都一样。好吧,小子,只要请我喝酒的都是我的朋友。”她又伸手去拿酒瓶,这是第四杯酒了。“我不应该再和你胡扯的,但当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百无禁忌。”她谄笑着说,样子不太招人喜欢,“规矩点待着,别乱动,我想起来了。” 她离开摇椅,打了一个喷嚏,浴衣差点儿滑落下去。她把浴衣往上拉了拉,盖住肚子,冷冷地看着我。 “不许偷看。”她一边说一边走出房间,肩膀还撞到了门框上。 我听到她笨重的脚步声到了屋后。 猩猩木的枝叶仍吧嗒吧嗒地拍打着屋前的墙壁,晒衣绳也不时在风中发出怪声,卖冰淇淋的小贩摇着铃从屋前走过去了。屋子角落里,那台漂亮的大收音机传出舞曲音乐和爱情音乐,声音低沉、柔和,微微发颤,仿佛唱着伤感恋曲的歌手唱出的片段。 然后,从屋后传来不同的磕碰声。先是好像一张椅子翻倒了,一个橱柜的抽屉被拉得太用力而砸到了地板上,还有踉踉跄跄的沉重脚步声,中间夹着咒骂声。然后有开锁声,箱子打开的吱嘎声,接着又是脚步声和砰砰声,好像一个盘子掉到了地上。我从沙发上站起来,溜进饭厅,再穿过短短的过道,躲在一扇开着的门旁偷看。 她摇摇晃晃地站在一只箱子前,伸手在箱内东捡西抓,一会儿后,又愤怒地将额前头发拨到脑袋后面。她一定没想到自己会醉成这样。她弯腰靠在箱子上,稳住自己,又是咳嗽又是叹息。然后,她索性跪下去,将双手探进箱子摸索。 她抖抖索索地拿出一个东西,那是一个厚厚的包裹,它用褪色的粉红色带子捆着。她慢吞吞地、笨拙地解开带子,抽出一个信封,然后把信封塞回箱子右边看不到的地方,再重新用不听使唤的手指将带子捆回去。 我悄悄溜回去,坐到原先的沙发上。那女人呼吸沉重地回到客厅,摇摇晃晃地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那个捆着的包裹。 她得意地笑了,把包裹扔向我,它落在我的脚前。她又摇摇晃晃地走回摇椅,一个踉跄坐下就伸手去拿那瓶威士忌。 我从地上捡起包裹,解开粉红色带子。 “瞧瞧这些东西,”女人嘟囔着,“照片哪,剪报哪。那些妓女只有被警察逮住才上得了报,她们以前都是我们店里的人。这就是那个家伙留给我的——这些东西和他的一堆旧衣服。” 我翻着那些男女职业化摆姿势照的照片。男人都长着狡猾的尖脸,穿着赛马服,或者脸上的妆化得很浓,看样子都是从小城市里来的卖艺人。这些家伙往上爬不了多少,他们活跃在杂耍场,或者在小剧场里表演一些粗鄙肮脏的节目,与法律尺度作拉锯战。有时,他们的表演实在不堪入目了,警察便会突击检查一次,或者闹到法庭去。不久,他们又回来表演了,厚着脸皮微笑,猥亵地卖弄,就像酸臭的汗味一样让人恶心。那些女人多半有双美丽的腿,展现玲珑曲线时可比威尔·海斯 [1] 的尺度松多了。她们的脸都蜡黄无光,暗淡得像会计师的大衣。她们有的是金发,有的是褐发;有的长着牛眼般的大眼睛,眼神呆滞,有的长着机警的小眼睛,暗藏贪婪。其中有一两张脸一看上去就觉得很邪恶。有一两个人可能是红发,不过从照片上看不出来。我随意地翻看,没什么兴趣,又把它们用带子捆好。 “这些人我一个也不认识,”我说,“你为什么要拿这些给我看?” 她从右手发抖地握着的酒瓶后斜眼看过来。“你不是在找韦玛吗?” “她在这里面吗?” 她的脸上闪过一丝狡猾。“你没有她的照片吗——她的父母没给你吗?” “没有。” 她看上去有点困惑。每个女孩都会有一两张照片,至少也有一张小时候穿小短裙戴蝴蝶结照的;我应该有她的照片才对。 “我不会再喜欢你了。”那女人几乎是轻轻地说。 我拿着我的酒杯走到她的身旁,将它放在桌上她的酒杯旁。 “趁你还没喝光整瓶酒以前,给我也倒一杯。” 她伸手去拿酒杯,这时,我转身快步穿过门洞、饭厅和过道,奔进拥挤杂乱的卧室。里面的那个箱子仍是打开的,一只盘子躺在地上。叫骂声从身后传来。我伸手径直探入箱子右边,摸到了那个信封,飞快地将它拿出。 等我回到客厅时,她已经离开椅子,但只走了两三步而已。她的眼睛里闪着冰冷暗淡的光,像要杀人似的。 “坐下!”我故意呵斥她,“你这次对付的可不是像驼鹿马洛伊那种头脑简单的傻子。” 这句话像黑夜里射出的子弹,没击中任何东西。她眨了两次眼睛,努力拉动上唇,露出肮脏的牙齿,像兔子般狠狠地斜眼看着我。 “驼鹿?那个驼鹿?他怎么了?”她吞了口气说。 “出来了!”我说,“从监狱里出来了。他现在手里拿着一支点四五口径的手枪在外面乱转。今天上午,他在中央大道上杀了一个黑人,只因为那个黑人不愿意说出韦玛在哪里。现在他正在找那个八年前陷害了他让他进了监狱的人。” 女人的脸变得有些苍白,她举起酒瓶仰面灌酒,有些威士忌沿着下巴流下来。 “那么警察正在找他喽。”她说着笑了起来,“警察,啐!” 这可爱的老女人,我喜欢和她在一起,喜欢把她灌醉。我这人真卑鄙,但是我喜欢我自己。我这一行真是百无禁忌,但连我自己这时也有点作呕。 我打开手中的信封,里面是一张光面照片。这张照片和刚才的那些差不多,但又有些不同,它看上去要好多了。照片中的女孩上半身穿着小丑服,戴着一顶圆锥形的白色帽子,帽子上还有一个黑绒球。她的头发松软散开,颜色较深,可能是红发;她的脸侧着,但看得出眼睛快乐有神。我不是脸部审美专家,所以不能硬说她的脸是天生丽质,但它的确是美丽的,人们会很喜欢它,至少在她们那个圈子里,这张脸很出色。不过,这张脸究竟还是平凡的,它的美丽是完全规格化的,在任何城市的午餐时间,你肯定能在街上找到一打像这样的脸。 照片中她的下半身完全是以她美丽的腿为重点。照片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你永远的——韦玛·瓦伦托”。 我把照片举在弗洛里安的女人面前,举在她拿不到的地方。她试着扑过来抢,但失败了。 “为什么要把它藏起来?”我问。 她喘着粗气,默不作声。我把照片装回信封,把信封放进口袋。 “为什么要把它藏起来?”我又问她,“这一张和其他的有什么不同?她人在哪里?” “死了。”那女人说,“她是个好孩子,但她死了。你这警察,滚吧!” 她那黄褐色的乱眉上上下下耸动,接着,她手一松,酒瓶滑落到地毯上,里面的酒淙淙流出。我弯腰去捡那个酒瓶,她竟然想踢我的脸,我赶快跳开老远。 “那也不能说明你为什么要藏起这张照片。”我问她,“她是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死的?” “我是个又病又老的可怜女人。”她嘟囔着,“离我远点,你这浑蛋!” 我一言不发地看着她,心中也想不出什么特别的话来。过了一会儿,我走过去捡起那个扁扁的酒瓶,把它放在她身旁的小桌上,那里面几乎已经空了。 她低头盯着地毯,角落里的收音机播放着轻快的音乐。外面有一辆车驶过,窗户上有一只苍蝇嗡嗡作响。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她开始嚅动嘴唇,对着地板自言自语,那只是一些毫无意义的片段话语。然后,她又笑了起来,头往后仰,继续胡言乱语。接着,她用右手抓起酒瓶,往牙齿间灌,弄出咯咯的响声来。酒瓶空了,她举着它摇一摇,接着将它朝我扔过来。我躲过了,酒瓶朝墙角飞去,在地毯上滚动,然后撞到护壁板上,发出砰的一声。 她又斜眼看着我,接着缓缓闭上眼睛,开始打鼾了。 她可能在演戏,不过我不在乎。突然间,我觉得我受够了,实在是受够了。 我从沙发上拿起我的帽子,走向门口,打开纱门走出去。那台收音机仍在角落里轻响,那个女人仍在椅中轻声打鼾。关门前我又瞥了她一眼,关上门后又悄悄打开,再看了她一眼。 她的眼睛仍是闭着的,但眼皮下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我走下台阶,沿着有裂缝的小道回到街上。 隔壁家有一扇窗户的窗帘被拉到了一边,一张窄窄的专注的脸贴在玻璃上,是一个白发钩鼻的老女人在偷看。 爱管闲事的人又在探听邻居的事情了,每条街上总有一个像她这样的女人。我向她招招手,那窗帘马上被拉上了。 我回到车上,开回七十七街分局,接着爬楼梯来到二楼纳尔蒂那间散发着难闻气味的小小的办公室。 注释 [1] 威尔·海斯(Will Hays,1879—1954),著名的电影审查官员。 [book_title]六 纳尔蒂似乎连半英寸都没移动过,他仍颇有耐性地坐在椅子上。但他的烟灰缸里多了两个雪茄烟头,地板上也出现了更多火柴棍。 我在那张空桌子前坐下。纳尔蒂把桌上的一张照片翻到正面递给我,那是警察局的档案照片,正面、侧面都有,下面还有指纹特征。照片里的人的确是驼鹿马洛伊,因为是打强光照的,他的眉毛光秃秃的几乎看不到。 “就是他。”我把照片还给纳尔蒂。 “俄勒冈监狱发来了一份关于他的电报,”纳尔蒂说,“他服刑期满了。事情有了点眉目,我们已经把他圈住了。我们的一个巡警在七路公共汽车线路的终点站向一个售票员调查情况,那个售票员提到一个块头和样子都很像马洛伊的人。他是在第三街和亚历山大街的交叉口下车的,接下来他就会闯入某栋大大的空房子。那一带有很多那种老式房子,离市中心太远,很难租出去。如果他闯进去,我们就可以逮个正着。你刚才干什么去了?” “他是不是戴着一顶花哨的帽子,外套上的扣子大得像高尔夫球?” 纳尔蒂皱着眉头,双手在膝盖上揉搓。“不,他穿的是蓝色,或者咖啡色西装。” “你确定他不是穿着一条纱笼?” “什么?噢,是的,你又捉弄我。我休假时,记得让我笑笑。” 我说:“你们盯住的人不是马洛伊。他不会去乘公共汽车,他有的是钱。你再看看他穿的衣服,他在店里买不到任何现成的衣服,他的衣服都得定做。” “好吧,捉弄我吧。”纳尔蒂显得有些不高兴,“你都在做什么呢?” “我在做你该做的事情。弗洛里安以前是白人的地方时也叫同样的名字,我问过一个熟知附近的开旅馆的黑人。因为招牌很贵,所以黑人接手时保留了原来的招牌。原来的老板名叫迈克·弗洛里安,死了几年了,寡妇还在,住在西五十四街一六四四号,名叫杰西·弗洛里安。电话簿上没有她的名字,要查城市姓名录才查得到。” “那么我该怎么办——和她约会吗?”纳尔蒂问。 “我已经替你做了。我带了一瓶波本威士忌去。她是个可爱的中年太太,脸像一团泥巴。而且我敢说,如果她这几年洗过头发的话,我发誓我会连钢带铁吃了我车子上的备用轮胎。” “省省那些伶牙俐齿吧。”纳尔蒂说。 “我向弗洛里安太太打听韦玛的下落。你记得吧,纳尔蒂先生,驼鹿马洛伊不是在找红发女郎韦玛吗?我说的让你厌烦了吗,纳尔蒂先生?” “你为什么这么敏感?” “你不会明白的。弗洛里安太太说她不记得韦玛了。她的家破烂不堪,可是有一台新的收音机,值七八十块钱吧。” “你到现在还没说出值得我大叫的消息。” “弗洛里安太太——杰西——告诉我她的丈夫只给她留下一堆破衣服,还有当年在他们店里工作的人的照片。我拿出酒讨好她,她是那种为了喝到酒可以和你拼命的女人。三四杯下肚后,她就到卧室去翻箱倒柜,找出一堆压在箱底的照片。我偷看到她从中藏起了一张,后来我溜进去抢到了那张照片。” 我从口袋中将那个穿着小丑服的女孩的照片拿出来放在他的桌上。他举起照片瞧着,嘴角抽动了一下。 “可爱,”他说,“真是很可爱。我可以找这么一个女孩试试,呵呵。韦玛·瓦伦托,是吗?这女孩后来去哪儿了?” “弗洛里安太太说她死了——但这并不能说明她为什么要藏起这张照片。” “是的。她为什么要把它藏起来呢?” “她不肯告诉我原因。最后,我告诉她驼鹿被放出来了以后,她好像一下子不喜欢我了。真的很奇怪,不是吗?” “往下说。”纳尔蒂说。 “没有别的了,我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你了,还给了你照片。如果你有这些线索还没法往下查,我再说什么也帮不了忙了。” “往下查什么?这还不是黑人凶杀案?等我们抓到驼鹿再说吧。见鬼,他有八年没见过这女孩了,除非她去监狱看过他。” “好吧,”我说,“别忘记他在找她,而且得提防他行凶。还有,他是因为抢劫银行进监狱的,那表示有悬赏金,谁拿到那笔钱了?” “不知道,”纳尔蒂说,“也许我可以查到。为什么?” “有人出卖了他,也许他知道是谁。那也是他会花时间办的事。”我站起来,“好了,再见,祝你好运。” “你就这样把我抛下了?” 我朝门口走去。“我得回家洗澡刷牙修修指甲了。” “你没生病吧?” “我只是浑身脏透了,”我说,“非常非常脏。” “那么,急什么,再待一会儿。”他用拇指钩着背心向后靠,看起来比较像个警察,但仍然缺乏吸引力。 “不急,”我说,“一点都不急,但这里已经没有什么我要做的事情了。很显然,这个韦玛已经死了,如果弗洛里安太太说的是实话——而我也不知道刚才她有什么理由要撒谎。我的兴趣仅此而已。” “是啊。”纳尔蒂狐疑地说——这是他的习惯。 “反正你们也快要抓到驼鹿马洛伊了,事情差不多解决了,所以我也得赶紧回家,想点挣钱谋生的事情。” “我们也有可能抓不到那家伙,”纳尔蒂说,“这些家伙有时逃得掉,即使是大块头。”他的眼睛里也充满狐疑,这是他到现在为止第一次眼睛里有表情,“她给了你多少?” “什么?” “老太太给你多少钱让你罢手?” “罢手什么?” “你现在要罢手的所有事情。”他将两个拇指从袖口那儿拿出来,在背心前面互相抵着,面带微笑。 “噢,简直要命!”我说着走出办公室,留下他一个人在那儿张大了嘴巴。 我走出门一码远后又转回去,悄悄开门往里看。他仍保持着那个坐姿,两个拇指互相抵着,但脸上的笑容不见了,显得很愁闷,他的嘴巴仍是张开的。 他没动也没抬眼,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我的声音。我又关上门走了。 [book_title]七 他们在那一年的挂历上印上了伦勃朗的画。因为印刷套色不佳,这幅自画像显得脏兮兮的。画里的伦勃朗拿着一个脏兮兮的调色盘,手指也是脏兮兮的。他还戴着一顶黑巾帽,看上去也不怎么干净。他的另一只手拿着一支画笔对空比画,看起来好像谁付他点钱,他就会画上几笔。他的脸看起来上了年纪,露出松弛之态,是对人生嫌恶和酗酒的结果。不过,我喜欢这画里流露出的苦涩的愉悦感,而那双眼睛就像露珠一样晶亮。 下午四点半,我正隔着办公桌看着画中的伦勃朗,电话突然响起,我听到了一个冷酷、骄傲又自我感觉良好的声音。我拿起话筒以后,那声音慢吞吞地问:“你是那个菲利普·马洛,私家侦探?” “说对了。” “噢,你是说你是的。有人向我推荐你,说可以信任你保守秘密。我想请你今天晚上七点来我家,我们可以讨论一些事情。我叫林赛·马里奥特,住在蒙特马·维斯塔区的卡布利罗街四二一二号,你知道在哪儿吗?” “我知道蒙特马·维斯塔区在哪儿,马里奥特先生。” “噢,好的。卡布利罗街有些难找。这里的街道分布都是有趣却复杂的弯道,我建议你从街头咖啡屋步行上来,这么走的话,卡布利罗街就是上来的第三条街,而我的房子是街上唯一的住宅。七点可以吗?” “马里奥特先生,请问这桩工作是什么性质?” “我希望不要在电话上讨论。” “能不能给点提示?蒙特马·维斯塔区离我这儿并不近。” “如果你不愿意接这份工作,我很乐意照样付你的路费。你对工作性质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只要合法都可以。” 那声音突然变得冷冷的:“如果不合法,我不会打电话给你的。” 嗬,听起来像个哈佛毕业的家伙,遣词造句都经过斟酌。我的脚跟发痒,但我囊中羞涩。我声音甜蜜地说:“谢谢你打电话来,马里奥特先生,我会赶到的。” 他挂了电话。我觉得伦勃朗先生正以鄙夷的神色看着我。我从桌子的抽屉中拿出一瓶酒,喝了一杯。一会儿后,伦勃朗先生脸上的鄙夷神色就消失了。 一抹阳光晒过桌角,悄悄地落在地毯上。交通信号灯在大街上明明灭灭,市区内的汽车熙来攘往,隔壁律师办公室传来单调的打字声。电话又一次响起时,我已经在烟斗里装好烟丝点燃了。 这次是纳尔蒂打来的,他的声音含混不清,好像嘴里塞满了食物。“嗯,我想这次我不是太聪明,”知道是我答话后他说,“我错失了机会,马洛伊去找了弗洛里安的女人。” 我紧抓着电话,感觉上唇一阵冰凉。“说吧,我以为你们把他围堵住了呢。” “那是另一个家伙。马洛伊根本没去那一带。我们接到西五十四街一个喜欢偷窥的老太太的电话报案,她说有两个人去找过弗洛里安的女人。第一个把车停在街对面,很小心的样子,仔细观察了房子很久才进去,大概在里面待了一个小时。他身高六英尺,黑头发,中等结实身材,出来时很安静。” “大概他的呼吸中还含有酒气。”我说。 “噢,当然。那个人是你,对吧?好了,第二个人就是驼鹿,穿着引人注目,块头大得像栋房子。他也是开车去的,可是老太太没能记下车牌号码,距离太远了。她说,他大概是在你走后一个小时去的。他进去得很快,在里面只待了五分钟。他出来上车以前,掏出一支很大的左轮手枪在手中旋着,我猜老太太就是看到这些才报警的。她倒没听到枪声。” “这可让她失望了。”我说。 “是啊。你又开玩笑,别忘了提醒我休假时好好笑笑。老太太也漏看了一些情况。巡逻车去了现场,巡警按了门铃,没有人回应,他们便推开没有锁的门进了屋子。没有人死在地上,没有人在家。那个弗洛里安的女人早溜出去了。他们就去敲隔壁老太太的门,她因为没看到弗洛里安的女人出门,气得不得了。他们回来报告情况后,又继续调查这件事情去了。一个小时后,也可能一个半小时后,老太太打电话来说弗洛里安的女人又回家了。他们把电话转给了我,我问她有什么重要的情况没有,她竟然挂了我的电话。” 纳尔蒂停下来喘口气,意思是等我说两句。我一声不吭,一会儿后他只好抱怨了。 “你有什么看法吗?” “没有。驼鹿当然可能去那里,他一定和弗洛里安太太很熟。他当然不会在那里待很久,他怕警察会去找弗洛里安太太。” “我想,”纳尔蒂镇定地说,“也许我该过去看看她——查查她到底去了哪里。” “好主意,”我说,“如果你能找到人帮你把屁股从那张椅子上挪开。” “什么?噢,又捉弄我。现在这不会有太大的作用了,我想我不用去了。” “好吧,”我说,“我们就等着吧。” 他笑了。“我们找到马洛伊了,这次可真的找到了。我们在吉拉德路上发现了他的踪迹。他正开着租来的车往北走,在那儿加油时被加油站的小子认出来他就是我们通缉公告中的那个人。他描述的特征和马洛伊的情况都符合,除了马洛伊这次换上了一套黑西装。我们调派了州县两级警察一齐会合。如果他往北开,我们会在凡杜拉公路上抓他。如果他转至山岭公路,一定得经过卡斯塔依克收费站,他要是过站不停,他们会打电话通知前面的警察封锁道路。我们得防备好,不能牺牲任何警察。不错吧?” “听上去很不错,”我说,“如果这个人的确是马洛伊,如果他也完全如你们所料的行事。” 纳尔蒂清清喉咙:“是的。你打算做点什么——万一有事的话?” “什么也不做。为什么我得做点什么?” “你和那弗洛里安的女人相处得很好,也许她还有什么想法。” “你只要带瓶酒去就可以问出来。”我说。 “你很会对付她,也许你应该多在她身上花点时间。” “这不是警察的工作吗?” “当然,不过是你先想起那个女孩那条线索的。” “那条线索没用了——除非弗洛里安太太在撒谎。” “女人什么谎都撒得出来——对她们而言,这只是练习而已。”纳尔蒂冷酷地说,“你不是很忙吧?” “我有工作要做。这是一份有赚头的工作,是在见到你之后接的,对不起。” “你不管了,是吗?” “别这么说,我得挣钱谋生哪。” “好吧,朋友,既然你这么想,那就算了。” “我不怎么想,”我几乎要喊了,“我只是没有时间替你或任何其他警察跑腿。” “好吧,去生气吧。”纳尔蒂说着挂断了电话。 我仍对着话筒咆哮:“这城里有一千七百五十个警察,而他们想要我替他们跑腿。” 我把话筒放下,又从抽屉里拿出那瓶酒倒了一杯。 过了一会儿,我下楼到大厅里买了一份晚报。纳尔蒂起码有一件事情说对了,那就是关于蒙哥马利被杀的事件至今报上没登半点儿消息。 我又离开了办公室,我还赶得及吃顿晚餐。 [book_title]八 天色渐渐暗下来时,我抵达了蒙特马·维斯塔区。水面上依然粼粼发光,长而柔和的波浪徐徐游动,拍打着岸边。波浪上有一群像轰炸机一样排列的鹈鹕在飞翔。一艘孤单的游艇正向湾城的游艇港驶来,远处则是紫灰色的空旷太平洋。 所谓蒙特马·维斯塔区,是指沿着山脊排列下来的几十幢大小形状不同的房子。它们看上去像是颤颤巍巍地挂在山脊上,我感觉如果有人大声打个喷嚏,它们就会被震落到海滩上的食品小贩中间。 海滩上有一条公路穿过一道宽宽的拱门,那其实是一座步行天桥。桥的内侧是一条直通山上的水泥台阶路,路的一边有镀锌的手扶栏杆。拱桥后面就是我的客户所说的街头咖啡屋,里面看起来明亮诱人。但是在外面的条纹凉棚下,几张铁腿瓷面桌子完全是空的,只有一个穿裤子的黑皮肤女人坐在那里。她的面前摆着一瓶啤酒,她一边抽烟一边烦闷地看着大海。一只猎狐狗舒适地靠着铁椅子,我开车经过时,那女人正心不在焉地斥骂那条狗。我决定把车停在咖啡屋的停车场。 我走回拱桥上了台阶。如果你喜欢喘喘粗气,走这条路倒是个不错的选择。得爬二百八十个台阶才上得了卡布利罗街。台阶上满是吹来的风沙,那栏杆湿湿冷冷的像青蛙肚子一样。 我到达上面时,水面的光已经消失,一只伤了一条腿的海鸥在海风中艰难地飞翔。我在湿冷的台阶上坐下来,拍掉鞋面上的风沙,等着我剧烈跳动的心脏慢慢降低跳动频率。当呼吸逐渐恢复正常后,我松松贴在背脊上的衬衫,朝那栋亮着灯光的房子走去,那是这里唯一一栋能在这个距离内将呼喊声传过去的房子。 这是一栋很不错的小房子,前面有一条被盐侵蚀的螺旋形台阶路通到前门,门廊上挂着一盏仿驿车灯的廊灯。车库在一边的地下,车库门被拉上去了。廊灯的灯光模糊地照着车库里的一辆黑色有镀铬边儿的大轿车,车子的散热器盖上有一个胜利女神像,上面系着一条狼尾巴,在徽章的位置上刻着姓名的缩写字母。驾驶座在车子的右边。这车看起来比整栋房子还值钱。 我走上螺旋形台阶路,四处找门铃,但门上只有一个像虎头一样的敲门环。在这傍晚的雾气中,敲门声似乎被吞没了,屋内听起来静悄悄的。我湿透了的衬衫像冰一样敷在背上。寂静中,门轻轻地开了,我的眼前是一个高个儿金发男子,他穿着白色法兰绒西装,围着紫罗兰色缎面围巾。 他的西装翻领上别着一朵矢车菊,他的浅蓝色眼睛在这种对比下显得有些暗淡。他的紫罗兰色围巾松松地围在脖子上,看得出他没系领带,而那个软软的棕色脖子,很像一个粗壮女人的脖子。他有点胖,但很英俊,比我大概高一英寸,约六英尺一英寸高吧。他的金发不知是人工还是天生地分成三个金色的层次,使我想起了那些台阶,因此我对这个发型没什么好感。不管怎样,我是不会喜欢这种发型的。除了这些,他看上去就是会穿白色法兰绒西装,围紫色围巾,衣领上别着一朵矢车菊的那种人。 他轻声清清喉咙,目光越过我的肩膀,直看到后面正在变暗的大海去了。他那冰冷骄傲的声音说:“是——” “七点钟,”我说,“很准时。” “噢,是的。让我想想,你的名字是——”他停住,皱着眉头回想,那样子假得像二手车偏要伪装有名牌证明。我让他假装了一会儿,然后说:“菲利普·马洛,和下午一样。” 他朝我很快地皱了一下眉头,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然后退后一步冷冰冰地说:“噢,是的,的确是的。进来吧,马洛,我家里的仆人今天晚上不在。” 他用一根指尖将门打开,仿佛自己开门这件事会弄脏他的手指。 我走过他的身边,闻到了香水味。他关上门。我们穿过门厅走进一个低低的大客厅,那里围着三面铁栏杆,第四面是一个大壁炉和两扇门,壁炉中的火噼啪作响。客厅周围摆满了书柜,还有几个有底座的金属雕像。 我们往下走三级台阶进入客厅,地毯几乎搔着我的脚踝。厅内有架很大的演奏式钢琴,盖子是合上的。厅内一角立着一个高高的银质花瓶,里面孤零零插着一枝黄玫瑰。厅内还有很多漂亮的、柔软的家具,地上有很多软垫,有的有金色垂穗,有的则光秃秃的。这是个不错的房间,如果你不是粗人的话。在另一个幽暗的角落里有一张躺椅,上面铺着花缎布。在这种房间里生活的人,多半是跷着腿小口喝着苦艾酒,彼此高谈阔论,什么正事也不干的。 林赛·马里奥特先生站在钢琴的凹处,他斜倚着琴,嗅嗅黄玫瑰,然后打开一个法国珐琅烟盒,点燃一根长长的带金色过滤嘴的褐色香烟。我在一张粉红色椅子上坐下来,希望自己别弄脏了椅子。我点燃一根骆驼牌香烟,从鼻子中喷出烟雾,眼睛则看着一个发亮的金属雕像。这个雕像有着平滑圆润的曲线,当中有浅浅的皱褶,两旁则多隆起一块。这时,马里奥特也注意到了我在看它。 “有趣的东西,”他一副不经意的模样,“我前两天才买的,是阿斯达·戴尔的《黎明的灵魂》。” “我还以为是克洛普斯坦因的《屁股上的两个肉瘤》呢。”我说。 林赛·马里奥特的表情像刚吞下了一只蜜蜂,他费了好大的劲儿才让脸色缓和下来。 “你的幽默感很特别。”他说。 “不是特别,”我说,“是不受束缚。” “是的,”他冷冰冰地说,“是的——当然。毫无疑问……好吧,我要见你,事实上是因为一桩很小的事情,让你大老远跑一趟实在不值得。今天晚上我得去见几个人,并付给他们一笔钱,我想找个人陪我去比较好。你身上带着枪吗?” “有时候会带。”我说。我看着他那宽厚下巴上的酒窝,它深得可以放下一颗弹珠。 “我不希望你带枪去。办这件事情绝对不需要带枪,这完全是商业性的交易。” “我很少向人开枪。”我说,“你被人勒索了?” 他皱起眉头。“当然没有,我没有什么好被勒索的。” “好人也有可能被勒索。我可以说,最容易被勒索的都是好人。” 他晃了晃他的香烟,蓝色的眼睛里露出一丝沉思的表情,但他的嘴唇是微笑的。那种微笑背后看起来像藏着什么圈套。 他又吐出几口烟,头往后仰,这个动作突出了他咽喉部柔软的曲线。他的眼睛慢慢垂下来打量我。 “我要去见这些人——很可能——在一个比较荒凉的地方。我还不知道在哪里,我在等他们打电话来告诉我地点,我得随时准备好出发。大概不会很远,这一点是确知的。” “这个交易进行有一段日子了?” “事实上,已经三四天了。” “你这么晚才想到保镖问题。” 他想了一会儿,弹掉一些烟灰。“不错,我下不了决心。我也许应该自己一个人去,虽然他们没说我不能带别人赴约,不过我也不是什么英雄人物。” “当然,他们一眼就能认出你?” “我——我不敢确定。我会带着一大笔不属于我的钱,替朋友办事。当然,如果没有看好这笔钱,那可说不过去。” 我捻熄香烟,靠向粉红色椅背,两个大拇指互相转来转去。“多少钱——还有为什么?” “嗯,真的——”这时他脸上的笑容很好看,不过我仍然不喜欢,“这个我不能说出来。” “你只要我跟着去帮你拿帽子?” 他的手颤抖了一下,有些烟灰掉到了他的白色袖口上。他把烟灰拍掉,瞪着袖口上的污迹。 “恐怕我不太欣赏你的态度。”他故意尖声说。 “别人也抱怨过我的态度,”我说,“但抱怨似乎不是很管用。让我们来看看这个工作:你需要一个保镖,但是他不能带枪。你需要人帮忙,但是帮忙的人不能知道要干什么。你要我去冒生命危险,但是我不能知道为什么、做什么、冒什么险。那么,你打算为这些付多少钱呢?” “我还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的两颊泛出暗暗的红色。 “那么你是否应该想一想呢?” 他优雅地往前探了探身子,面带微笑说:“你想不想让我在你的鼻子上打一拳?” 我笑着站起来,戴上帽子,踏着地毯往前门走去,但走得并不快。 他的声音从背后清脆地传来:“我付一百元买你几个小时的时间。如果不够的话,请直说。没有什么危险,只是我的朋友被抢走了一些珠宝,我想帮着赎回来。坐下,别这么容易生气。” 我转身朝那张粉红色椅子走去,又坐了下来。 “好吧,”我说,“说说情况吧。” 我们互相瞪了对方至少十秒钟。“你听说过翡翠玉吗?”他慢慢地说,又点燃一根褐色的香烟。 “没有。” “翡翠是最有价值的玉。其他的玉总是做工值钱,但翡翠是本身就值钱,几百年前,世界上所有知名的翡翠矿藏都被挖尽了。我的一个朋友有一条项链,上面有六十颗翡翠,每颗重六克拉,做工精细,值八九万元。中国政府有一条稍微大一点的,值十二万五千元。几天前的一个晚上,我朋友的这条项链被抢走了,我当时也在场,可无能为力。那天晚上是我开车带着朋友去参加一个晚宴,后来去了卡德侯宫夜总会,又开车送她回家。有辆车子擦撞了我车子左边的挡泥板,然后停下来,我以为对方是要向我道歉,哪知道是个快速利落的抢劫。他们有三四个人,我确切看到的只有两个,但我想另有一个坐在方向盘后,好像我还看到后座上坐着一个人。我的朋友当时戴着那条项链,他们不但抢走了项链,还抢走了两枚戒指、一个手镯。他们当中带头的那个用一个小手电筒不慌不忙地照着抢去的东西看了看,然后还给我们一枚戒指,说这样我们会知道他们是什么样的人物,叫我们跟警察局和保险公司联系前先等他们的电话。我们照他们说的做了。当然,这类事情司空见惯,不声张出去,付一些赎金,还可以保住珠宝,否则你这辈子都休想见到它们了。如果珠宝保了全险,你大概会不在乎,但如果珠宝恰巧是珍贵的收藏品,那你宁愿付赎金。” 我点点头。“而且这条翡翠玉项链不是那种可以随便买到的东西。” 他的手指滑过钢琴光亮的表面,脸上的表情有如做梦一般,看样子光滑的触感让他很有愉悦感。 “的确是的,它无可替代。我那朋友真不应该戴着它出去,但她是那种粗心大意的女人。其他被抢走的珠宝也是好东西,但相比起来就很一般了。” “嗯,你要付多少赎金?” “八千元。很便宜了。但我的朋友如果找不到另一件像这样的珠宝,那些家伙也很难让它脱手。这个行业里的人都知道这件珠宝。” “你的这位朋友——有名字吗?” “我现在还不能说。” “你是怎么安排的呢?” 他那双蓝色的眼睛看着我,神色有点惊恐,但我还不是很了解他,那可能只是因为喝酒过度。他拿着香烟的手也有些发抖。 “过去这几天我们一直在电话里谈判——主要是通过我。所有事情都沟通好了,只除了时间和地点。时间会是今天晚上的某个时候。他们随时会打电话给我,告诉我去哪儿会面。他们说不会离这儿很远,我得随时准备出发。我猜他们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我们作任何安排,我是说,联系警察。” “嗯,钱上面做了记号没有?你是付现金吧?” “当然,付现金,二十元一张的纸币。没有做记号,为什么呢?” “做了记号用黑光就能照出来。没有什么理由——只不过警察会想抓住这些歹徒——如果警察能够得到协助的话。有些钱会让他们抓住一些有不良记录的家伙。” 他皱着眉头沉思说:“对不起,我不懂什么叫‘黑光’。” “就是紫外线照射,它会在黑暗中让某种含有金属的墨水发光。我可以找人帮你在钱上做记号。” “恐怕来不及了。”他简短地说。 “这正是我比较担心的一件事情。” “怎么了?” “你为什么今天下午才打电话给我?为什么选了我?谁把我介绍给你的?” 他笑了,笑得像个小男孩,不过不是很小的小男孩。“关于这一点,事实上我得坦白,我是从电话簿上随便挑的。你知道,我本来是要独自一个人去的,但今天下午我想为什么不找个人陪我去呢?” 我点燃另一根压扁了的香烟,看着他脖子上的肌肉。“你打算怎么做?” 他摊开双手。“很简单,就是到他们指定的地方去,把一包钱交过去,把翡翠玉项链拿回来。” “嗯。” “你好像很喜欢这么说话。” “怎么说话?” “嗯。” “我待在哪里呢——车子后座?” “我想是这样。车很大,你藏在后面没问题。” “听好,”我慢慢地说,“你计划今天晚上接到电话通知后,把我藏在你的车里去和对方见面。你身上带着八千元现金,要去赎回价值十或十二倍的翡翠玉项链。恐怕你会拿回一个不准当场打开的袋子——如果拿得到袋子的话。也有可能他们把你的钱抢走,在别处数一数,然后将项链寄还给你——如果他们心肠还好的话。你防止不了他们骗你,我也无法阻止他们骗你。这些家伙都是抢劫犯,十分凶狠,不好对付,说不定还会在你的头上打一棍——不是很重——不过会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逃跑。” “说到这个,事实上,我也有点担心会发生这种事情,”他轻轻地说,眼睛眨动了两下,“所以我想还是有人陪我比较好。” “他们抢劫时有没有用手电筒照你?” 他摇摇头。 “没关系,在那以后他们有很多机会见到你,或许在那之前他们就把你研究透了。他们会把情况先调查清楚,就像牙医给你镶金牙一样得先检查一番。你常和这位女士一起出去吗?” “嗯——算常常吧。”他僵硬地说。 “她是有夫之妇?” “哎,”他急促地说,“能不能不把这位女士牵扯进来?” “好吧,”我说,“不过我知道得越多,越不容易出错。我不应该接这份工作的,马里奥特,真的不应该。如果对方按规矩办事,你根本不需要我帮忙;如果对方想骗你,我对此也无能为力。” “我只要你陪着。”他很快地说。 我耸耸肩,摊开双手。“好吧——不过得让我开车,我拿着钱——你躲在车后。我们身高差不多。如果出了问题的话,就实话实说,这样就不会有什么闪失。” “不行。”他咬着嘴唇说。 “我什么都不用做就能拿到一百元,如果有人脑袋要被敲一记闷棍,就让我去挨吧。” 他皱着眉摇摇头,但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他的脸色又变得清朗了,并且露出了笑容。 “好吧,”他慢吞吞地说,“我看这没多大关系,反正我们会待在一起。来点白兰地吗?” “嗯。你也可以现在付款,我喜欢摸到钱的感觉。” 他像舞者般轻盈离去,上半身几乎没动。 他出去时电话响了。电话放在通向阳台的一个凹室里。不过那不是我们等着的那个电话,他的声音显得太亲热了。 一会儿后,他拿着一瓶五星马爹利和五张脆乎乎的二十元钞票舞回来了,这个晚上因此而变得很美好——至少到现在为止是这样。 [book_title]九 屋里非常安静,从远处传来某种声音,像是波涛拍岸,也像汽车呼啸着开过公路,或是风吹过松树林梢。而从远远的下方传来的声音,自然是海浪的声音。我静静地坐在那儿倾听,陷入久久的沉思中。 一个半小时内,电话响了四次,我们等着的那个电话是十点零八分打进来的。马里奥特接电话的时候,声音很低,话语简短。然后,他轻轻地放下话筒,不声不响地站起来,脸拉得老长。这时他已经换了一身黑衣服,一言不发地回到客厅,往一只白兰地酒杯里倒满酒。他举着酒杯对着灯光看了一会儿,脸上带着古怪而不悦的微笑,接着摇晃了一下酒杯,仰头将酒灌下肚子。 “好了,要出发了,马洛,准备好了吗?” “整晚都准备好了。我们要去哪里?” “一个叫普瑞斯玛峡谷的地方。” “我从没听说过这地方。” “我去找地图。”他找出地图,很快将它铺开,弯下腰查看,灯光照在他金色的头发上一闪一闪的。然后他用手指指了指——那个峡谷是一条山脚公路边许多峡谷中的一个,那条公路和湾城北面的海边高速公路相连,可以通向城里。我只是模模糊糊地知道它在哪里,但说不出具体位置,大概是在滨海路路尾。 “从这里过去绝对不用十二分钟,”马里奥特急促地说,“我们得赶快走了,他们只给我们二十分钟。” 他给了我一件浅色风衣,这会使我成为一个很明显的目标。风衣倒是很合身。我又戴上了自己的帽子。我的腋下有支枪,不过我没告诉他。 我穿衣服的时候,他仍用略微紧张的声音说个不停,手指在那个装有八千元现金的吕宋纸信封上敲来弹去。 “他们说,普瑞斯玛峡谷中有一个类似平地的地方,和公路隔着白色的栅栏,不过还是可以开车进去。那里有一条泥巴路通向一块小小的洼地,我们应该熄灭车灯在那里等待。附近没有住家。” “我们?” “嗯,我是说,‘我’——按道理说。” “噢。” 他把那个吕宋纸信封交给我,我打开往里瞧——的确是钱,一大笔钱。我没数那些钱,重新套上橡皮筋,将它放进风衣的内层口袋。那些钱把信封撑得厚厚的,它几乎把我的肋骨抵进去一块。 我们走到门口,马里奥特关了所有的灯。他小心地打开大门,朝外面的雾气凝视了一会儿。然后,我们走下那条被盐侵蚀的螺旋形台阶路,走到平地和车库旁。 雾气渐浓,这一带到夜晚都是这样。我不得不打开雨刷清一下挡风玻璃。 这辆很大的外国车开起来很舒服,它好像能自动行驶一样,而我握着方向盘只不过是装装样子罢了。 有两分钟的时间,我们在那小山上弯来绕去,之后突然就到了街头咖啡屋旁边。我明白了为什么马里奥特要我爬台阶上山,否则我一定会像无头苍蝇一般,在这些迷宫似的山路中转来转去。 高速公路上,飞驰而过的汽车的灯光在来往两条车道上连成两道光束。那像一粒粒爆米花似的汽车轰隆轰隆地向北滚动,车身上挂满了绿色和黄色的小灯。我们这样开了三分钟后,就在一个很大的加油站旁转进内陆,继续沿着小山陵中弯弯曲曲的路行驶。这时,周围安静多了,空气中甚至有一些寂寞的感觉,还可以闻到山脚海草和山里野生鼠尾草的气味。山上稀疏地缀着一些透着黄色灯光的窗户,仿佛树上挂着的最后几个橘子。车子一部部陆续开过,在路上洒下冷冷的白光,然后又隆隆驶进黑暗中。远处天边,一缕缕雾气似乎在追逐着星星。 马里奥特从黑咕隆咚的后座中向前探着身子说:“右边这些灯光是贝维迪海滩夜总会的,下一个峡谷是拉斯普戈斯峡谷,再下一个峡谷就是普瑞斯玛了。在第二个斜坡顶上向右转。”他的声音显得压抑而紧张。 我一边开车一边嘀咕。“把头压下,”我朝肩后说,“我们可能一路上都被人监视,这辆车可像鹤立鸡群一样显眼。万一他们不喜欢你带来个双胞胎兄弟呢?” 我们在一个峡谷尽头转进一块洼地,接着往斜坡上开,过一会儿又往下开,这么上上下下两趟之后,马里奥特紧张的声音又在我的耳边响起。 “在右边的下一条街上,有一栋有方形塔楼的房子,从它旁边开进去。” “你没帮他们选这个地方吧?” “当然没有,”他冷笑着说,“我只是恰巧对这些峡谷很熟悉。” 我将车子右转,经过街角那栋有白色方形塔楼的房子,车灯快速扫射过路牌:滨海路。车子滑进一条宽宽的马路,路两旁是未完工的灯架和杂草丛生的人行道。很显然,哪位房地产商的美梦在这儿破碎了。杂草后面,蟋蟀和牛蛙在黑暗中尽情欢唱。马里奥特车子的引擎就是这么安静,以至于我们什么都听得到。 先前还是一个街区一栋房子,后来便是两个街区一栋房子,再后来就什么房子都没有了。有些房子仍有一两扇窗户隐约透出灯光来,但这里的大部分人都和鸡一样很早就睡了。有一条泥巴路和这条路的路尾相连,天气干燥的时候,泥巴硬得像水泥一样。泥巴路越往后越窄,变成了灌木丛中的一条下坡路。贝维迪海滩夜总会的灯光摇曳在右边的空中,再远处便是粼粼水光了。鼠尾草辛辣的气味弥漫在夜空中。然后,横穿过泥巴路的一排白色栅栏阻拦了我们的行进,这时马里奥特的声音在我的肩后响起。 “这里过不去,”他说,“地方不够大。” 我熄掉那个很安静的引擎,把灯光调弱,坐在那里倾听,但什么动静也没听到。我索性关了车灯走出车外。蟋蟀不叫了,有那么一会儿,寂静是全面的,我甚至听得到山崖下汽车轮胎滑过公路的声音,那起码有一英里远。然后,蟋蟀又一只一只接唱起来,直到那叫声充满整个夜空。 “坐在这儿别动,我到下面看一看。”我朝车子后座低声说。 我摸摸外套里的枪柄,往前直走。其实,灌木丛和白栅栏之间的空地还很大,只是在车里看起来显得比较小。有人砍过这些灌木,泥巴路上也有汽车驶过的痕迹。也许是那些少男少女在这暖和的夜晚开车过去谈情说爱吧。我从白栅栏旁走了过去。路倾斜着而且弯弯曲曲,下面是一片黑暗。我可以听到从远处传来的模糊的海浪声,还可以看到公路上汽车的车灯。我继续往前走。路的尽头是一块被灌木围住的圆形洼地,除了这条路以外,没有别的路通向这里。我站在那里倾听,四周一片宁静。 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了,但我仍在等待着什么新的声音。周围仍是一片沉寂,我一个人似乎拥有那整片空荡。 我望着远处那个亮着灯光的海滩夜总会。从它顶层的那些窗户那儿,一个人拿着一副很好的夜间望远镜,或许可以把这里的动静看得很清楚。他从那里可以看到车子开进开出,看到谁从车上下来,下来一个人还是好几个人。坐在黑暗的屋子里,你用一副很好的夜间望远镜能够看到的细节,可能比你想象的多得多。 我转身朝山上走去,灌木丛下的一只蟋蟀突然大叫,把我吓了一大跳。我顺着那条弯弯曲曲的路往回走,经过了白栅栏,还是毫无动静。那辆黑色的车子在一片灰暗中微微发光,那灰暗既不黑,也不发亮。我走向车旁,一只脚踏在驾驶座旁的脚踏板上。 “看样子他们是在试探你,”我尽量压低声音,但是确保马里奥特在后座上听得到,“看你有没有遵守指示。” 后座上小有动静,但他并没有回答。我往前走了走,想看看灌木丛旁是什么。 不管是谁,他轻易而漂亮地在我的后脑勺上敲了一记闷棍。后来,我觉得我当时可能听到了棍子被挥动时的簌簌声。也许我们总会这么觉得——马后炮吧。 [book_title]十 “四分钟,”有个声音说,“也可能是五或六分钟,他们一定动作又快又轻,他还没来得及喊出声呢。” 我睁开眼睛,模模糊糊地望着一颗寒星。我平躺在地上,觉得很不舒服。 那声音说:“可能更久,可能一共有八分钟。他们一定是躲在灌木丛里,就在车子附近。那家伙胆子很小,他们肯定只照一小束光在他的脸上,他就昏过去了——完全是因为惊吓。娘儿们似的。” 周围一片静寂。我抬起一只膝盖试着站起来,一阵刺痛从背脊直下脚踝。 “然后有一个人躲进车子等着你回来。”那声音说,“另外几个又躲了起来。他们一定猜得到他太胆小不敢自己一个人来,或者他接电话时的声音使他们起疑心了。” 我头昏脑涨,一边用手撑着地面保持平衡,一边听着四周的动静。 “是啊,就是这么回事。”那声音说。 那是我的声音。我在自言自语,是在潜意识里想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闭嘴,你这傻瓜。”我说,不再自言自语了。 从远处传来汽车引擎的隆隆声,附近有蟋蟀吱吱的叫声和树蛙拖得很长的咿咿的叫声。我再也不会喜欢这些声音了。 我抬起一只手,想甩掉手上黏黏的鼠尾草汁液,又在外套上擦了擦。这真是一份不错的工作,只为了一百元。我猛地把那只手摸进风衣里层口袋,那个信封自然不见了。我又把手摸进外套的口袋,我的钱包还在。我不知道那一百元还在不在,可能不在了。我感觉有个沉沉的东西抵在我左边的肋骨上,那是枪套里的枪。 不错,他们把枪留给我了,总算有点好的地方——就好像你杀死一个人后,再帮他把眼睛合上。 我摸摸后脑勺。我的帽子还在,我把它拿下来,忍着疼痛摸了摸脑袋。这真是一个好脑袋,我和它在一起很久了。这时它有点软,有点肿,非常非常娇嫩。它被人打了一棍,幸亏帽子起了点作用。这脑袋还能用,至少明年还能用。 我把右手放回地上,又举起左手,转动着手臂直到手表露了出来。我模模糊糊地看到手表上显示的时间是十点五十六分。 那个电话是十点零八分接到的,马里奥特大概说了两分钟的话,之后我们花了大约四分钟出门。你真正在做事情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慢。我是说,在几分钟内你就可以做很多事情。我是这个意思吗?管他什么意思。好了,很多比我强的人更没意思。好了,我的意思是,出门时应该是十点十五分。这个地方离马里奥特家大概有十二分钟的车程,我们抵达时应该是十点二十七分。我下车走到洼地上,在那儿待了一会儿后回来,然后被人打了一棍,这个过程最多花了八分钟,这时应该是十点三十五分——还得加上我脸朝下摔倒在地上所花的一分钟时间。我说脸朝下,是因为我的下巴擦伤了,而且很疼,感觉上是擦伤的。就这样我知道它擦伤了。不,我根本看不到它。我没必要看到它,那毕竟是我的下巴,我知道它是不是擦伤了。你以为是别的原因?好吧,闭嘴,让我想想。因为…… 手表上显示的时间是十点五十六分,那表示我昏过去大概二十分钟。 睡二十分钟,这不过是打个盹。在这段短短的时间里,我搞砸了工作,丢了八千元。唉,为什么不呢?二十分钟里,你可以击沉一艘战舰,打落三四架飞机,执行两个死刑;你可以死去,结婚,被解雇后找到新工作,拔一颗牙,割掉扁桃体。二十分钟里,你甚至可以在早上从床上爬起来,或者晚上在夜总会要到一杯水。 睡二十分钟,那可是一段很长的时间,尤其是在一个寒冷的夜晚,又在户外。我不禁发起抖来。 我还跪在地上,鼠尾草的气味使我感到烦躁。这些黏黏的汁液就是野蜂追逐的蜜糖。蜜是甜的,太甜了。我的胃翻腾起来。我咬紧牙关,硬把冲到喉咙上的东西吞回胃里。我的额头冒着冷汗,都是豆大颗粒,但我仍在发抖。我一条腿先站起来,然后拉起另一条腿,踉跄了一下,感觉自己像个残障的人。 我慢慢地转过身。那辆车已经不见了。泥巴路上空荡荡的,它沿着小山丘延伸到大路那儿,也就是滨海路的路尾。左边那白栅栏仍竖立在黑暗中。在矮矮的灌木丛后的远处夜空中,隐隐约约有亮光,那应该是湾城。右边稍远一点的灯光则是贝维迪夜总会的。 我走到车子停过的地方,掏出带小手电筒的钢笔,用那微弱的光检查地面。土是红色的壤土,在干燥的天气里会变得很硬。不过,现在天气还不算太干燥,空气中还有一些雾气,这些湿气使得地面上可以显现出汽车曾经停过的痕迹,我可以模糊地看到十折纹路轮胎的印迹。我用小手电筒照着这些轮胎印迹,弯着腰仔细地查看,一阵剧痛使我的头昏眩起来。我开始跟着轮胎印迹走,一直往前走了十多英尺,然后向左偏过去一点。但轮胎印迹并没有向左转,而是通向白栅栏左边的缺口,然后就不见了。 我走到栅栏那儿,用小手电筒照着灌木丛,发现有很多刚被折断的枝丫。我穿过那个缺口,向下走到那条弯弯的小路上。这里的土仍然很松软,有更多粗重的轮胎印迹。我继续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往下走,最后来到那块被灌木丛包围的洼地上。 那辆车就在那儿。即使是在黑夜中,车身的电镀线条和发亮的漆仍微微闪着光,而尾灯的红色反光玻璃也在小手电筒的照射下熠熠发光。车子就在那儿,静静的,没开车灯,门也都是关着的。我慢慢地走过去,每走一步都咬着牙。我打开后车门,用手电筒仔细地照着里面。空的。前座也是空的。车子已经熄火,但车钥匙仍插在锁上。椅套没有被撕破,车窗没有被打破,没有血,没有尸体,一切都干净有序。我关上车门,绕着车子慢慢走,想找出一点线索,却什么都没发现。 这时,一个声音传来,把我吓呆了。 一阵引擎声从上面的灌木丛边传来。我跳了起来,手上的小手电筒熄了,同时手上多了一支枪,这全是自然反应。然后有车前灯在天空中照上照下。从引擎的声音可以听出来那是一辆小车,这种声音在潮湿的空气中显得并不刺耳。 那灯光继续往下照,而且越来越亮。接着,一辆车从那条弯弯曲曲的泥巴路上开下来,走了三分之二时它又停住了。一个聚光灯被打开了,晃到一边照了一会儿,接着又被熄灭了。车子开下了山坡。我把枪从口袋里拿出来,弯着腰躲在马里奥特车子的引擎后面。 一辆颜色和形状都看不太清楚的双人小跑车滑进了那块圆形洼地,转了个弯,这样它的车前灯就将马里奥特的车从车头到车尾照了一遍。我急忙低下头,那灯光就像一把剑一样从我的头顶上扫到空中。那车停了下来,引擎被熄灭了,车前灯也被关了。之后,周围一片沉寂。然后,一个车门被打开了,有一只脚轻轻地踩到地上。这时又是一阵沉寂,连蟋蟀也不叫了。接着,有一道光柱从黑暗中射过来,高出地面只有几英寸。那光柱不停地扫射,我的脚踝根本来不及躲避,它停在了我的脚上。还是沉寂。然后,光柱开始往上照,一直照到车前盖上。 接下来响起一阵笑声。那是一个女孩的笑声,声音像琴弦一样绷得紧紧的。在这种地方听到这样的声音,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那道白色的光柱又扫向车底,接着定在我的脚上。 这时,一个不太尖的声音说:“好的,你,举起手出来,别玩花样,我的枪瞄准你了。” 我没动。 那光柱晃动了一下,好像是拿着它的手在抖动。它又慢慢地沿着车前盖照了一遍,接着那声音又朝我呵斥起来。 “听好,陌生人。我手上有一支装着十发子弹的自动手枪,我可以直接开枪,而你的双脚没有防护,你怎么赌呢?” “把枪举好——不然我会把它从你的手中打掉。”我叱骂道,声音听起来像有人正在扯开鸡笼的木条。 “噢——是位硬汉先生。”那声音有些颤抖,不过听起来很舒服,但它很快又强硬起来,“你不出来?我数到三,你自己衡量衡量——这儿有十二发子弹,也许是十六发,你的脚会因此而受伤。脚的骨头总要等很久很久才能复原,有时它们根本不能——” 我慢慢直起身子,看着那手电筒的光柱。 “我害怕的时候也会说很多话。”我说。 “别——待在那儿别动!你是谁?” 我从车子的前面绕过去,朝她走去。当我走到那个苗条的身影前六英尺左右的地方时,我停下来。那手电筒光稳稳地照着我。 “你就站在那儿。”在我停下来以后,那个女孩生气地叫嚷,“你是谁?” “让我看看你的枪。” 她把枪向前举到光柱中,枪口对着我的腹部。这是一支小手枪,看上去像小型柯尔特自动手枪。 “噢,那个,”我说,“只是个玩具。它甚至连十发子弹都没有。它只有六发子弹,只是一支小手枪,人家用来射蝴蝶的。你拿着它还敢撒谎骗人,真是不知道害羞。” “你疯了?” “我?我被劫匪打昏了,现在恐怕有点神志不清。” “那——那是你的车吗?” “不是。” “你是谁?” “你刚才在上面用灯光照什么?” “我明白了,你用问题来回答问题,男人都是这样。我在照一个人。” “是个有波浪形金发的人吗?” “现在不是了,”她轻轻地说,“他以前可能是。” 这让我心里一惊。不管怎么样,我没料到这一点。“我刚才没看到他,”我僵硬地说,“我一路跟着轮胎印迹到了这里。他伤得重吗?”我向她走近一步。那支小手枪猛地又对准了我,那手电筒光也稳稳地照着我。 “轻松点,”她轻轻地说,“别着急,你的朋友已经死了。” 我有一会儿没说出话来,然后说:“好吧,我们去看看他。” “我们先站在这儿别动,你得告诉我你是谁,发生了什么事情。”那声音特别脆利,完全没有害怕的意思,而且一副说到做到之势。 “马洛,菲利普·马洛。侦探——私家侦探。” “原来是做这一行的——如果你没有撒谎,拿出证明来。” “我得把钱包拿出来。” “我想不必了。把手举在原处别动。我们暂时不看证明了。说说看这是怎么回事?” “那人可能还没死。” “他绝对死了,脑浆都弄到了脸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先生,快点说?” “我说过了——他可能还没死,我们先去看看他。”我说着又向前走了一步。 “你再动我就在你身上射个洞!”她大声怒骂。 我把另一只脚也向前移了一步。手电筒光跳动了一下,我猜她是往后退了一步。 “你可真敢冒险啊,先生。”她镇定地说,“好吧,你在前面走,我跟在后面。你看起来很虚弱,否则——” “否则你就开枪了。我被打了一棍,挨了揍总是有黑眼圈的嘛!” “不错的幽默感——像太平间的管理员。”她几乎带着哭腔说。 我转身躲过那手电筒光,但它马上又照到了我前面的地上。我从那辆小跑车旁走过,那是一辆很普通的车,很干净,在模模糊糊的星光下闪着光。我顺着那条泥巴路继续往上走。我身后的脚步声紧紧地跟着我,那手电筒光照在我的前面替我引路。除了脚步声和那女孩的呼吸声,周围没有别的声音。我没有听到我自己的呼吸声。 [book_title]十一 顺着山坡走到一半时,我往右一看就看到了马里奥特的脚。她晃动了一下手电筒,这样我就看到了他的全身。我刚才下来时就应该看到他的,但我那时正弯着腰用小手电筒查看地上的轮胎印迹,而那亮光也只不过一个硬币大小。 “把手电筒给我。”我一边说一边把手伸向背后。 她一声不吭地把手电筒放到我的手中。我一个膝盖跪在地上,透过衣服可以感觉到冰冷阴湿的寒气。 他仰面朝天躺在灌木丛中,那样子看起来是没救了。他的脸已不成样子,头发上沾满了血,成了黑色。美丽的金色发缕被血和灰色的黏液糊成一团,像粗糙的稀泥。 站在我身后的女子喘着粗气,但她一言不发。我用手电筒照着他的脸,他被打得狼狈不堪。一只手僵硬地伸出来,手指是弯曲的。他的风衣在身体下皱成一团,看样子他倒下时是打过几个滚的。他的两条腿交叉在一起,嘴角流出一道如肮脏汽油的液体。 “替我照着他,”我将手电筒往后递给她,“如果你不感到恶心的话。” 她接过手电筒,默默地举着它,手稳得像一个老练的杀人凶手。我又拿出我的钢笔小手电筒开始检查他的口袋,尽量不移动他。 “你不应该这样做,”她紧张地说,“警察没到之前不应该碰他。” “不错,”我说,“巡警在刑侦警察没来之前不能碰他,刑侦警察在法医没检验过、摄影师没拍过照、指纹专家没取下指纹之前也不能碰他,你以为那得等多久?至少几个小时。” “好吧,”她说,“我想你总是对的,你就是那种人。有人一定恨他极了才把他的头打成那样。” “可能不是因为私人恩怨。”我大声叫道,“有人就是喜欢把别人的头打成那样。” “好像我什么都不懂一样,我猜猜也不行吗?”她尖刻地说。 我检查了他的衣服。一个裤子口袋里有一些钞票和硬币,另一边的口袋里有一个皮钥匙套,还有一把小刀。他臀部的左边口袋里有一个钱包,里面装有钞票、保险卡、驾照,还有两张收据。外套口袋里有一盒用了不少的火柴,口袋上夹着一支金色铅笔,还有两条薄薄的洁白如雪的麻质手帕。另有一个珐琅烟盒,就是我见过的他曾从那里面拿出有金色过滤嘴的褐色香烟的那一个,那些香烟来自南美洲,是蒙得维的亚 [1] 生产的。在另一个外套里层口袋里,我又找到了一个烟盒。这个烟盒我之前没见过,是丝质绣花的,正反两面各绣有一条龙,外框是很薄的仿玳瑁。我打开烟盒,发现里面有三根超大号的俄国香烟,它们用橡皮筋捆着。我捏捏其中的一根,感觉又老又干又松,烟嘴部分几乎是空的。 “他抽的是另一盒香烟,”我朝肩后说,“这一定是为一位女性朋友准备的。他应该是有很多女性朋友的那种人。” 那女孩弯下腰,呼出来的气息吹在我的脖子上。“你不是认识他吗?” “我今天晚上才第一次见到他。他雇我当保镖。” “不怎么样的保镖。” 我没有对她的话作出反应。 “对不起,”她几乎是低语了,“我当然是不了解情况。这些是大麻烟吗?我可以看看吗?” 我把那个绣花烟盒递给她。 “我以前认识的一个家伙就抽这种大麻烟,”她说,“三杯酒、三根大麻烟就可以让他飘飘欲仙。” “把手电筒拿稳点。” 从后面传来一阵沙沙的声音,然后她又开始说话了。 “对不起。”她把烟盒还给我,我把它放回他的口袋里。所有的东西看来就是这些了,这只能证明他没有被掏光。 我站起来,拿出自己的钱包。那五张二十元的钞票还在。 “高级劫匪,”我说,“他们只要大钱。” 手电筒光这时正照着地面。我将钱包收起来,把我的小手电筒放回口袋,然后出其不意地去抢她手里和手电筒握在一起的那支小手枪。手电筒掉到了地上,但我抢到了枪。她迅速地往后退了一步,我弯腰捡起手电筒。我往她的脸上照了一会儿,然后关掉手电筒。 “你用不着动粗啊。”她说着将双手插入那件肩膀线条夸张的长风衣的口袋里,“我没有把你当成杀人凶手。” 我喜欢她声音里透出来的冷静沉稳,我喜欢她的大胆。我们就这样面对面地站在黑暗里,好一会儿我们两人都没说话。我可以看到灌木丛和天空中的亮光。 我用手电筒照着她的脸,她眨了眨眼睛。这是一张清秀的、干净的、充满活力的脸,骨架匀称,线条和小提琴一样优美,上面的眼睛大大的。这真是一张漂亮的脸。 “你有一头红发,”我说,“像爱尔兰人。” “而且我姓赖尔登。那又怎样?把手电筒关掉吧。我的头发不是红色,是红褐色。” 我关掉手电筒。“名字是什么呢?” “安。请别叫我安妮。” “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晚上有时会开车出来转转,我在家里待不住。我一个人住,是孤儿,对这一带很熟悉。我刚才正好经过附近,注意到这洼地上有亮光。我觉得这不太像恋人在谈情说爱,因为天气太凉了,而且谈恋爱根本不需要亮光,不是吗?” “我从来都不需要。你挺敢冒险的,赖尔登小姐。” “我刚才也这么说过你。我有枪,我不怕,又没有法律规定说不能到这里来。” “嗯,但有法律规定说要保护好自己。喏,今天晚上不适合耍嘴皮子。你猜你的枪是有许可证的。”我把她的枪递给她,将枪柄朝着她。 她把枪接过去塞进口袋。“有的人就是很好奇,这很奇怪吗?我也写点东西,是专栏文章。” “有稿费吗?” “少得可怜。你在找什么——在他的口袋里?” “不是什么特别的东西。我就是喜欢到处乱翻。我们原来有八千元是要付一位女士珠宝的赎金的,不过我们被抢劫了。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杀死他。我觉得他并不是一个有很强抵抗能力的人,我刚才也没听到打斗声。他被攻击的时候,我正在下面的洼地上,他在上面的车里。本来我们是要开车去那洼地的,不过栅栏那儿好像过不去,否则车子会被刮着。所以我下车走了下去。我在下面的时候,他们一定突袭他了。然后有一个人钻进车里等着我,当然,我那时还以为他在车里呢。” “这说明你也不笨哪。”她说。 “这工作一开始就不对劲,我感觉得到,但我需要钱。现在我得去警察那儿受罪了。你能送我去蒙特马·维斯塔区吗?我的车还在那儿,他住在那儿。” “当然可以。但是不是应该有个人留在这儿?你可以开我的车——或者我去叫警察。” 我看了看手表,那微微发光的指针显示出现在已经快接近午夜了。 “不用。” “为什么?”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只是直觉。我一个人来应付这件事。” 她没说话。我们返回下面的洼地,上了她的那辆小车。她发动引擎后并没有打开车灯。车子绕出来往上开,经过了那道白栅栏。直到行驶了一个街区,她才打开车灯。 我的头很疼,我们俩都没有说话。直到在铺了水泥的路上遇到第一栋房子,她才开口。 “你需要喝一杯。不如先回我家喝一杯?你可以从我家里打电话报警。他们反正得从西洛杉矶赶来,这里除了一个消防站什么都没有。” “一直往海边开。这是一部我一个人演的独角戏。” “但这是为什么呢?我不怕他们,我说的话可以帮助你。” “我不需要帮助。我得想一想,我想一个人待一会儿。” “我——好吧。”她说。 她一边咕哝,一边将车转到大道上。我们在海边高速公路上的那个加油站旁朝北转,往蒙特马·维斯塔区开去,来到了那个街头咖啡屋前面。咖啡屋里灯火通明,像一艘豪华游轮。那女孩将车停在路旁,我下了车,手还抓着车门。 我从钱包里拿出一张名片递给她。“将来你也许会需要人帮忙,”我说,“到时候可以找我,不过如果是脑力工作就算了。” 她拿着名片轻轻敲着方向盘,然后慢慢地说:“你可以在湾城电话簿中找到我的名字,二十五街八一九号。哪天你可以过来坐坐,奖励奖励我没有多管闲事。我想,你头上挨的那一棍可能到现在还让你头昏脑涨。” 她在公路上将车子轻快地掉了个头。我看着那两个车尾灯逐渐消失在黑暗中。 我走过那座步行天桥,从街头咖啡屋旁走过去,来到停车场,上了我的车。我的面前就有一个酒吧,我的手脚有点不听使唤,不过这一刻较聪明的做法是去西洛杉矶警察局。二十分钟后,我冷得像青蛙、惨绿得像钞票一般走进了警察局。 注释 [1] 蒙得维的亚(Montevideo),乌拉圭的首都。 [book_title]十二 一个半小时后,尸体被移走了,我也把整件事情讲了三四遍。我们——一共四个人——坐在西洛杉矶警察局值班警官的办公室里。整栋大楼很安静,只有看守所里的一个醉汉像澳洲原始森林里的野人一样,不断地发出喊叫声,他在等着参加早晨的审判。 一盏装在玻璃反射镜里的灯射出刺眼的强光,照着摊在桌上的一堆物品,它们都是从林赛·马里奥特的口袋里掏出来的。它们躺在那里,死气沉沉,无家可归,就像它们的主人一样。隔着桌子和我面对面坐着的人名叫兰德尔,是洛杉矶总局刑事组的。他很瘦,沉默寡言,大约五十岁,头上的灰发平滑油顺,样子显得很冷漠。他系着一条带黑点的暗红色领带,那些黑点好像在我的眼前不停地跳着舞。在他的身后,在圆锥形灯光的外面,有两个很像保镖的粗壮的家伙懒洋洋地坐在椅子上,他们分别瞪着我的一只耳朵。 我摸出一根香烟,把它点燃,却又不喜欢它的味道。我坐在那儿看着香烟在指间燃烧,感觉自己好像已经八十岁了,而时光还在加快流逝。 兰德尔冷冷地说:“这事你越说越显得荒谬。这个叫马里奥特的人和劫匪交涉赎金的事情很多日子了,这一点不用怀疑。但最后会面前几个小时,他突然打电话给一个陌生人,要他当他的保镖?” “不完全是保镖,”我说,“我甚至没有告诉他我身上有支枪。我只是陪他赴约。” “他从哪里知道你的?” “他最初说是通过一个我们共同的朋友,后来又说是从电话簿中随便挑的。” 兰德尔伸手在桌上的那堆东西中拨来拨去,然后挑出一张白色卡片,一副嫌脏的样子。他沿着桌面将卡片推到我面前。 “他有你的名片,业务名片。” 我瞥了一眼那张名片,那是从他的钱包里拿出来的,之前是和其他名片放在一起的,不过我在普瑞斯玛峡谷没有仔细查看那些名片。那名片的确是我的,很脏,不像马里奥特这种人会存的。名片的一角有一块污迹。 “当然,”我说,“一有机会我就会发名片,这很自然。” “马里奥特让你带着钱,”兰德尔说,“八千元呢。他可真能信任人。” 我抽了一口烟,朝天花板吐着烟圈。那强光使我的眼睛很难受,我的后脑勺也痛不堪言。 “现在我身上没有那八千元,”我说,“对不起。” “不会有的,否则你就不会在这儿了,对吧?”他的脸上现在有一种冷冰冰的鄙夷神色,但看起来像是装出来的。 “为了八千元我可以做很多事情,”我说,“但如果我要用一根棍子杀人,我最多打他两棍——在后脑勺上。” 他微微点点头。他背后的一个家伙朝废纸篓中吐了一口痰。 “这是一个可疑之处。整个作案手法看起来相当外行,但这也许是假象。那些钱不是马里奥特的,是吗?” “我不知道。我觉得不是,但那只是印象而已。他不愿意告诉我和这件事情有关的那位女士是谁。” “我们也不了解马里奥特——还不了解。”兰德尔慢慢地说,“我想最起码他有可能自己想偷走那八千元。” “什么?”我惊奇不已。我的样子可能显得很吃惊,不过兰德尔平静的脸丝毫不受影响。 “你数过那些钱吗?” “当然没有。他只是把信封给了我。里面有钱,而且很多。他说有八千。他为什么要从我这儿偷走那些钱?我没去他那儿时,钱已经在他手上了。” 兰德尔看着天花板一角,撇着嘴角,耸耸肩。 “我们再回想一下,”他说,“有人抢劫了马里奥特和一位女士,抢走了那串翡翠玉项链和一些别的东西。然后,劫匪愿意让他们用一小笔赎金将珠宝赎回去,那价格和珠宝真正的价值相比简直不值一提。马里奥特去向歹徒支付赎金,他本来是要独自赴约的。我们不知道劫匪对这一点有没有特别的要求,通常在这种情形下,劫匪是很挑剔的,但马里奥特觉得你和他一块儿去会更好。你们俩都以为对方是帮派分子,会按规矩办事。马里奥特很害怕,这很自然。他想让人陪着他,而你就是那个陪他的人。但你对他而言又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外人,只是不知道什么人——据他说是一个你们共同的朋友——给了他一张你的名片。在最后一分钟,马里奥特决定由你带着钱出面交涉,他躲在车里。你说这是你的主意,但也许他就是希望你提出这个主意,如果你没提出,他也会提出来的。” “他最初可不喜欢这个主意。”我说。 兰德尔又耸耸肩。“他假装不喜欢这个主意——但后来又同意了。他接了一个电话后,你们俩就去了他描述的那个地方。这一切都是从马里奥特口中得知的,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你自己得知的。你们到达目的地以后,附近好像没有人。你们本来应该开车去那块洼地上的,但那辆车好像从栅栏那儿过不去,这也是真的,事实上那车子的左边被刮得很厉害。所以你下了车,走到那块洼地上,可是什么也没听到看到。你等了几分钟,又回到车旁,这时有人从车里偷袭你。我们可以假设马里奥特想要这笔钱,想以你为牺牲品——他难道不会这样做吗?” “这假设很了不起。”我说,“马里奥特打了我一棍,拿走了钱,然后觉得很愧疚,就把自己的脑袋打烂了。当然,他先把钱埋在灌木丛下了。” 兰德尔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他当然有个同谋者。按照他们的计划,你们俩都应该被打昏,那个同谋者先把钱抢走。只不过那个同谋者背叛了马里奥特,把他杀死了。他不必杀死你,因为你不认识他。” 我带着仰慕的表情看着他,在一个木制的烟灰缸里拧熄烟头。那个烟灰缸里原本有一层玻璃的,现在不见了。 “这些都符合事实——就我们现在所知道的部分而言,”兰德尔平静地说,“此时此刻这个假设不比其他想法更可笑。” “不过还有一件事情说不通——有人从车里袭击我,对吧?按道理我会怀疑是马里奥特干的。但是,在他被杀死后,我一点都没这样怀疑过。” “你被打的方式最能说明问题。”兰德尔说,“你没有告诉马里奥特你带了枪,但他有可能看到你的腋下凸起一块,或者怀疑你有支枪。那样的话,他会在你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袭击你,而你也决不会怀疑有人会从车里袭击你。” “好吧,”我说,“你赢了。这假设不错,那么就让我们假设那钱不是马里奥特的,而他想得到这笔钱,并且有个同谋者。所以他的计划是,我们两人头都肿个大包醒来,钱不翼而飞,我们觉得很倒霉,然后把这事情忘到脑后。整件事情就是这么结束的吗?我是说,马里奥特希望事情这样结束吗?这样结束总得对他也有好处,对吗?” 兰德尔冷漠地笑了。“我自己也不喜欢这个假设,只是推理看看吧。至少它还符合事实,就我们现在所知道的事实来看。” “我们所知道的事实还不能让我们进行任何推理。”我说,“为什么不假设他说的是实话,而他也许认出了劫匪中的一个?” “你说你没听到打斗声或喊叫声?” “没有。但他很可能很快就被掐住了喉咙,或者他们突袭他时,他吓得不敢喊叫。可以假设他们躲在灌木丛中,看着我走下山坡。我走得挺远的,至少有一百英尺。这时他们去检查汽车,看到了马里奥特。有人用枪对着他的脸要他下车——安静地下车,然后把他打倒了,但他说的话,或他的表情,使他们相信他认出了某个人。” “在黑暗中?” “是啊,”我说,“一定是这样。有些声音你很难忘记,即使在黑暗中也可以辨听出来。” 兰德尔摇着头说:“如果这是一个偷盗珠宝的团伙,除非被逼无奈,否则他们是不会轻易杀人的。”他突然停下来,眼睛里闪着亮光,慢慢把嘴巴合起来。他想起来了。“抢劫!”他说。 我点点头说:“我想有可能是这样。” “还有,”他说,“你是怎么来这儿的?” “开车来的。” “你的车之前停在哪儿?” “蒙特马·维斯塔区,就在那个街头咖啡屋旁的停车场里。” 他若有所思地盯着我,他身后的那两个家伙也狐疑地盯着我。看守所里的那个醉汉在用假嗓子唱歌,不过他的破嗓子试了几次都不成功,这让他很沮丧,他开始哭起来。 “我走路到公路上,”我说,“拦了一辆车,那是一个女孩独自一个人开的。她停下来让我上了车,把我带下了山。” “好厉害的女孩。”兰德尔说,“在深夜里,在人迹稀少的路上,她还敢停车。” “是啊,有些女孩就是这样。我还不是很了解她,但她看来是不错的人。”我看着他们,知道他们不相信我,我自己也很纳闷我为什么要撒谎。 “她开的是辆小车,”我说,“一辆雪佛兰双人小跑车。我没有记下车牌号码。” “哈,他没有记下车牌号码!”兰德尔身后的一个家伙说,他又朝废纸篓中吐了口痰。 兰德尔往前探了探身子,仔细地盯着我。“如果你瞒着什么事情不告诉我们,想自己调查这个案子出点风头,你别想打这种主意,马洛。我并不喜欢你的说辞。我让你今天晚上再想一想,明天我可能要正式录口供。我提醒你一点:这是一个警察侦办的凶杀案,我们不需要你帮忙,就算你真的能帮上忙。我们想从你这儿得到的是事实,明白吗?” “当然。我现在可以回家了吗?我觉得身体不太舒服。” “你现在可以回家了。”他的眼睛冷冰冰的。 我站起来向门口走去,房间里一片沉默。在我走了四步以后,兰德尔清了清喉咙,漫不经心地说:“噢,还有一件事情,你注意到马里奥特抽的是什么香烟吗?” 我转过身去。“是的,是褐色的香烟,来自南美洲,装在一个法国珐琅烟盒里。” 他探着身子从桌上那堆杂物中推出那个丝质绣花烟盒,然后把它拿到自己面前。 “你之前见过这个吗?” “当然,刚才不是一直在桌上吗?” “我是说,今天晚上稍早的时候。” “我想我见过,”我说,“在某个地方吧。怎么了?” “你没搜他的身吗?” “好吧,”我说,“我搜了。我检查了他的口袋,那烟盒就在一个口袋中。对不起,这只是因为我职业性的好奇心。我没有扰乱什么东西。不管怎么说,他是我的客户啊。” 兰德尔用双手拿起那个烟盒把它打开,他坐在那儿看着盒子里面。盒子里面空无一物,那三根香烟不翼而飞了。 我紧咬住牙齿,努力保持着脸上的疲惫神情,这并不容易。 “你看到他从这里面取香烟抽吗?” “没有。” 他冷冷地点点头。“你现在看到了,这里面是空的,不过它还是被放在了他的口袋里。这里面有一点碎屑,我会让他们化验一下的。我不能确定,但我想这可能是大麻。” 我说:“如果他有大麻的话,今天晚上他可能抽了两根,他需要一点兴奋剂。” 兰德尔小心合上烟盒,把它推开。 “好了,”他说,“别多管闲事了。” 我走了出去。 外面的雾气少了很多,天边的星星亮得像黑色丝绒上人工镶上去的金属星星。我把车开得飞快,我很想喝一杯,但酒吧这时都关门了。 [book_title]十三 我是九点起床的,一连喝了三杯黑咖啡,用冰水冲了一下后脑勺,又读了两份丢到我门口的晨报。在第二版,有一小段提到了驼鹿马洛伊,不过纳尔蒂的名字没上报。没有林赛·马里奥特的消息,除非登在了社交版。 我穿好衣服,吃了两个煮得很嫩的鸡蛋,喝了第四杯咖啡。我站在镜子前面,发现自己还是眼圈发青。我打开门正准备出去时,电话响了。 电话是纳尔蒂打来的,他听起来心情不太好。 “是马洛吗?” “是的。抓到他了吗?” “当然,抓到了,”他停顿了一下,接着又咆哮起来,“就在凡杜拉公路上,如我所料。真是要命,真是刺激。那家伙有六英尺六英寸高,块头大得像个水坝。他正开车往旧金山去赶集市,车子是租来的。前座上放了五夸脱烈酒。他一边开车一边喝酒,车速是每小时七十英里。当时那儿只有两个带着枪的县警对付他。” 他停了一会儿,这时我想起了好几句俏皮话,但都不怎么有趣。纳尔蒂接着说:“他先跟警察玩游戏,等到他们累得睡着了,就把车子停在那辆警车旁,把警车里的对讲机扔到水沟里,然后重新打开一瓶酒喝起来,最后他自己也呼呼大睡了。过了一会儿,那两个警察醒过来了,他们用警棍至少敲了他的头十分钟他才醒过来。他开始反抗时,已经被戴上手铐了。事情简单得很。现在他已经被关起来了,罪名是酒醉驾驶、酒醉时躺在车里、攻击执勤的警察、破坏公物、在羁押时企图脱逃、扰乱治安、在公路上停车。好玩吧?” “你在耍什么把戏?”我问,“你说这么多难道只是自鸣得意?” “抓错人啦!”纳尔蒂粗鲁地说,“抓到的这个人叫斯托亚诺夫斯基,住在汉默镇,是圣杰克隧道的沙石工人,才下工,有老婆和四个孩子。他的老婆气得要杀人。你那边有马洛伊的消息吗?” “没有。我的头很疼。” “你有时间的话——” “我没有时间,”我说,“不过还是谢谢你。什么时候审讯那个黑鬼?” “你操心这个干什么?”纳尔蒂讥讽地说,然后挂了电话。 我开车沿着好莱坞大道行驶,将车停在办公大楼旁的停车场,然后爬上楼,打开那间我通常不锁的小接待室的门。我不锁这扇门,是因为万一顾客来找我而我又不在,他们可以进去等待。 安·赖尔登小姐从一本杂志上移开目光看着我并向我微笑。 她穿着一套烟草黄的衣服,里面是一件白色高领羊毛衫。在白天她的头发是很纯的红褐色。她戴着一顶帽子,帽顶只有威士忌酒杯那么大,可是帽檐大到可以装下一个星期要洗的衣服。她把帽子倾斜了四十五度,这样帽檐就斜斜地搭到肩膀部位,看起来很俏皮,大概就是为了俏皮的原因才这样斜戴的吧。 她看起来二十八岁左右。她的前额很窄,显得高了点,看上去不够高贵。鼻子小巧,一副好奇的模样。上唇长了点,整张嘴巴宽了点。眼睛是灰蓝色的,闪着金色的亮光。她笑起来很好看,而且看上去昨天晚上睡得很好。这是一张不错的脸,讨人喜欢的脸。它很漂亮,但又没漂亮到那种程度——你得时时处处提防别人对它的觊觎。 “我不知道你的办公时间,”她说,“所以我在这儿等。我想你的秘书今天不在。” “我没有秘书。” 我走过小接待室打开里门,并且打开了外门上的电铃。“请到我的私人沉思空间来吧。” 她带着淡淡的檀香味从我的身边走过,站在那儿瞧着眼前的五个绿色文件盒,脏旧的红色地毯,积满尘垢的家具,还有不怎么干净的窗帘。 “我想你需要有个人帮你接电话,”她说,“而且有时得帮你把窗帘送去洗洗。” “放哪个大假时我会送洗的。坐吧。我可能会忽略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而且不太勤快。我得省钱。” “我明白了。”她认真地说,把一个大皮包小心放在玻璃面办公桌的角上。她把身子往后一仰,拿了我一根香烟,我取出一根火柴为她擦火点烟。 她喷出一口烟雾,透过烟雾向我微笑。她的牙齿很漂亮,牙形稍大。 “你大概没想到这么快会见到我。你的头还好吗?” “糟透了。的确,我没想到。” “警察对你还好吗?” “和以前差不多。” “我没耽误你干正事吧?” “没有。” “你不怎么高兴见到我。” 我在烟斗里装上烟丝,伸手去拿火柴。我小心地点燃烟斗,她带着赞赏的神色看着我。抽烟斗的男人是踏实的,她本来对我已经有点失望了。 “我是不想让你卷入这件事情,”我说,“我也说不清这是为什么。不过那已经不是我的事了。昨天晚上我已经受够了罪,我喝了一瓶酒才入睡。现在那已经是警察的事了,他们也警告我少管闲事。” “你不想让我卷入,”她平静地说,“是因为你以为警察不会相信我半夜只是出于好奇而去那块洼地,你觉得他们会怀疑我有罪,会逼问我,直到我屈服。” “你怎么知道我是怎么想的?” “警察也是人哪。”她答非所问。 “他们以前是——我听说。” “噢,你今天早上还很愤世嫉俗。”她环顾着办公室,看上去很随意,但那目光是审视性的,“你这儿做得不错吗?我是说财务上。我是说,赚很多钱吗——用这种家具?” 我哼了一声。 “或者我不应该多管闲事,不应该问这种不恰当的问题?” “你愿意试试这样做吗?” “我们俩都试试吧。告诉我,你昨天晚上为什么要替我掩饰?是因为我的红头发和好身材吗?” 我默不作声。 “让我们来谈谈这个问题吧,”她愉悦地说,“你想知道那条翡翠玉项链是谁的吗?” 我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脸僵硬起来。我努力地回想,可是记不起来,然后突然想起来了,我从没跟她提过翡翠玉项链的事。 我又去拿火柴,重新点燃烟斗。“不是很想知道,”我说,“怎么了?” “因为我知道。” “嗯。” “你很想说话的时候会干什么?扭动脚趾吗?” “好吧,”我咆哮道,“你是来告诉我这件事情的,那就说吧!” 她的蓝眼睛睁得大大的,好一会儿我觉得它们有点湿润了。她咬着下嘴唇,盯着桌子,然后耸耸肩,朝我率真地微笑。 “噢,我知道我是个讨厌的好奇鬼,这是遗传,没办法。我爸以前是警察,他叫克里夫·赖尔登,当了七年湾城的警察局局长,我想这是原因吧。” “我好像记得他。他后来怎样了?” “他被解雇了,心都碎了。一群由一个叫莱尔德·布鲁内特的人领头的赌棍,为他们自己选了个市长,然后他们就把我爸调去管档案了。湾城的档案局是个不值一提的小部门,所以我爸辞了职,之后闲散两年就去世了。我妈不久也去世了。我一个人生活有两年了。” “真对不起。”我说。 她拧熄香烟,那上面没沾上一点唇膏。“我在这儿烦扰你,是想让你知道,我跟警察打交道比较方便。我昨天晚上就应该告诉你这些的。今天早上我查出是谁在侦办这个案子,就去见他了。他起初对你可有点恼火。” “没关系,”我说,“即使我告诉他全部实情,他还是不会相信我。他只会一味地训斥我。” 她好像觉得有点委屈。我站起来打开另一扇窗户,街上的车声一拥而入。我的心情坏透了,于是我拉开抽屉,拿出那瓶酒给自己倒上一杯。 赖尔登小姐颇为不满地看着我——我不再是踏实可靠的男人了。她没说话。我喝完那杯酒后收起酒瓶,又坐了下去。 “你还没请我喝一杯。”她冷冷地说。 “对不起,现在还不到十一点,你不像那种早上会喝酒的人。” 她的眼角皱起来了。“这是奉承吗?” “在我的圈子里是的。” 她仔细地思考着我说的话,那话对她没有多大意义。我想了想,那话对我也没有意义。不过,那杯酒使我舒服多了。 她的身子向前倾,戴着手套的手滑过玻璃桌面。“你不会要雇个助手吧?只要偶尔说点好听的话就可以雇到。” “不需要。” 她点点头。“我就猜你不需要。我还不如直接提供线索,然后赶紧回家。” 我没说话,又点燃烟斗。抽烟斗使人有沉思状,即使你什么也没想。 “首先,我想到那样的项链有可能是博物馆的藏品,而且可能很出名。”她说。 我仍拿着那根还在燃烧的火柴,看着火焰逐渐接近我的手指。然后,我轻轻吹熄火焰,将火柴丢进烟灰缸。我说: “我从没告诉过你翡翠玉项链的事。” “你是没有,但兰德尔警官跟我说了。” “得让人在他的脸上缝个扣子。” “他认识我爸。我答应过他不说出去的。” “你现在就跟我说了。” “这件事你早就知道了,笨蛋。” 她的手突然飞起来要遮住她的嘴巴,但到半途又慢慢放下来,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这副样子装得可真像,不过还是有破绽,因为我对她并非一无所知。 “你确实知道,对吗?”她轻声问。 “我以为那是钻石。可能是一个手镯,一副耳环,一个吊坠,三枚戒指,有一枚戒指还镶了翡翠。” “你说的一点都不好玩,”她说,“甚至算不上反应快。” “那是翡翠玉,非常稀有。每颗约六克拉重,共有六十颗,值八万元左右。” “你有一双漂亮的褐色眼睛,”她说,“还自以为是个硬汉。” “好吧,那条项链是谁的?你怎么查出来的?” “很简单。我猜城里最大的珠宝商会知道情况,所以我去布洛克店问了经理。我说我是记者,想写一篇关于珍贵翡翠的文章——你知道那些谎话的。” “那么,你的红头发和好身材让他相信了你的话?” 她的脸红到腮帮子了。“嗯,不管怎么样,他告诉我了。那条项链是一位阔太太的,她叫卢因·洛克里奇·格雷里太太,住在湾城的峡谷中的一个庄园里。她的丈夫是银行家之类的人,非常有钱,家产至少有两千万,以前在贝弗利山还有一个电台呢。那个电台叫KFDK,格雷里太太以前在那儿工作。他是五年前娶她的,她是个美丽的金发女人。格雷里先生老了,有肝病,天天在家吃药,但格雷里太太天天出去寻欢作乐。” “这位布洛克店的经理,”我说,“消息可真灵通。” “噢,情况当然不是全部从他那里打听来的,傻瓜。他只说了项链的事,其他的是从吉迪·格蒂·阿博加斯特那里听来的。” 我拉开抽屉,又把那瓶酒拿出来。 “你不会变成那种酗酒型的侦探吧?”她焦急地问。 “为什么不呢?酗酒型侦探都破得了案,而且毫不费力。继续说吧。” “吉迪·格蒂是一个报社的社交版编辑,我认识他很多年了。他有两百磅重,留着希特勒式的小胡子。他从他们的档案中找出了关于格雷里的资料,你看。” 她把手伸到她的皮包里,拿出一张照片放在桌上。这是一张五乘三的光面照片。 照片上是个金发女郎,美得足够让大主教将彩色玻璃踢出一个洞来。她穿着黑白颜色的衣服,帽子也是搭配过的。她有点高傲,但不过分。你想拥有的东西,看上去她都拥有。她大约三十岁。 我倒了一杯酒,很快将它灌下肚子。“拿开,我要跳起来了。” “为什么?我替你拿来的。你想见见她吧?” 我又看看照片,然后把它放到记事簿下面。“今天晚上十一点怎么样?” “听好,这可不是开玩笑的时候,马洛先生。我打了电话给她,她愿意见你——纯粹为了公事。” “刚开始可能是因为公事。” 她做了一个不耐烦的手势,于是我停止开玩笑,皱了皱眉头,摆出一副历尽沧桑、久经考验的样子。“她要见我,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她的项链。是这样的,我打电话给她,费了好大的劲才和她说上话,当然,但我说上话啦。然后我把跟布洛克店的经理说的那一套又吹嘘了一遍。她听起来像前一天晚上喝了太多的酒,嘟囔着让我和她的秘书谈,但我把她留住了,问她是否有一串翡翠玉项链。过了一会儿她说有。我问她我可不可以看一看,她问我为什么想看。我又说了记者的那一套,但没有作用。我听到她在打哈欠,而且骂着旁边的某个人不应该把我的电话接通。然后我说我是为菲利普·马洛工作的,她说那又怎样呢。那语气就是这样的。” “真是不可思议。不过所有的社交名媛如今说话都像荡妇了。” “我不知道,”赖尔登小姐甜甜地说,“也许她们里面的确有荡妇呢。然后我问她有没有直播的电话,她说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可笑的是她也没挂断电话。” “她在想着翡翠玉项链的事情,不知道你在搞什么鬼。而且,她可能已经从兰德尔那里听说了一些情况。” 赖尔登小姐摇摇头。“不是这样的。我后来打了电话给他,他不知道谁是项链的主人,还是我告诉他的。我把这件事情查出来了,他还觉得很惊讶。” “他很快就会习惯你的方式的,”我说,“他可能必须习惯。然后怎样?” “所以我就对格雷里太太说:‘你还想找回那串项链吧?’我就是这样问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必须说一些能打动她的话。这话确实起到作用了,她马上就给了我另一个电话号码。我随即打过去说我要见她,她听起来很吃惊。所以我不得不告诉她事情的始末,她不太高兴。但她很奇怪为什么马里奥特没有消息,我想她以为他卷款逃到南方去了。今天下午两点我会和她见面,然后我会向她提到你,告诉她你有多出色多谨慎,会是帮她找回项链的合适人选,等等。她对这些已经很有兴趣了。” 我没说话,只是瞪着她。她好像觉得有点委屈。“怎么了?我做得不对吗?” “你就不能记住这是警察的案子吗?而且警察已经警告我少管闲事了。” “格雷里太太有权雇用你,如果她愿意的话。” “雇用我做什么?” 她不耐烦地开开合合她的皮包。“噢,老天——那样一个女人——那个长相——你难道看不出——”她停下来,咬着嘴唇,“马里奥特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几乎不认识他,觉得他有点娘娘腔。我不太喜欢他。” “他是那种对女人很有吸引力的男人吗?” “对有些女人会吧,其他女人大概会觉得恶心。” “嗯,好像他对格雷里太太挺有吸引力的,她和他约会啊。” “她可能和上百个男人约会。现在恐怕不容易找回那条项链了。” “为什么?” 我站起来走到办公室的另一端,用手掌拍打墙壁——很用力地拍打。隔壁的打字机停了一会儿,但马上又噼噼啪啪响起来。我往下看着窗外我们这栋楼和曼森豪斯旅馆之间的通道,从那儿的咖啡厅飘来的香味浓得不像话。我回到桌旁,把那瓶酒放回抽屉,关上抽屉又坐了下来。我第八次或第九次点燃我的烟斗,然后透过那只不太干净的杯子,看着赖尔登小姐严肃而又诚实的小脸。 你会喜欢这张脸的。妩媚的金发女郎成千上万,但这种脸才是很耐看的。我朝着它微笑。 “听好,安,杀死马里奥特是个错误,这次抢劫后面的那帮人是不会打算这么做的。我猜那一定是他们带着的哪个吸毒吸昏了头的家伙闯的祸。马里奥特大概做出了什么不恰当的动作,使其中一个家伙把他打倒在地,这一切恐怕发生得太快,大家阻止不了。这是一群有组织的劫匪,对有关珠宝的内情和珠宝女主人的活动清楚得很。他们索取的赎金很少,而且是会按规矩办事的,但现在发生了这种陋巷凶杀案,这完全不符合游戏规则。我的看法是,下手的人早已经死了,脚上捆着大石头沉到太平洋里去了。那串翡翠玉项链可能和他一起沉到海底了,或者他们知道项链的真正价值,把它藏在了哪个隐秘的地方,等过了很久,也许几年吧,才敢让它再露面。如果这帮匪徒声势够壮,那串项链也可能在世界另一端出现。如果他们知道那串项链真正的价值,他们只索要八千元赎金,这数目实在很小。但现在它太难出手。有一件事情我很确定,他们并不是预谋杀人。” 安·赖尔登全神贯注地听着我说话,嘴巴微微张开。 她慢慢地闭上嘴巴,点了一下头。“你太棒了,”她轻轻地说,“但你是个疯子。” 她站起来,拿着她的皮包。“你到底去不去见她?” “兰德尔也阻止不了我——如果她邀请我的话。” “好吧,我现在要去见另一个社交版编辑,想多找一些格雷里家的消息,比如,关于她的爱情生活。她有爱情生活,对吗?” 裹在红褐色头发中的那张脸上露出向往的神情。 “谁没有呢?”我讥讽地说。 “我从来没有过,没真正有过。” 我举起手捂住嘴巴。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朝门口走去。 “你忘了什么东西啦。”我说。 她停下脚步,转过身。“什么?”她的眼睛扫视着办公桌的桌面。 “你清楚得很。” 她走回办公桌旁,热心地将身子探过桌子。“如果他们不打算杀人的话,为什么会杀掉杀马里奥特的人?” “因为他是那种有时会被警察抓到的人,而且会乖乖招认——一旦他们不供应他毒品的话。我的意思是,他们是不会杀和他们打交道的客户的。”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那个凶手有毒瘾?” “我不能确定,只是这么说罢了。大部分小混混儿都有毒瘾。” “噢,”她直起身子,面带微笑地点点头,“我想你指的是这个。”她一边说一边迅速地从皮包里拿出一个小纸包放在桌上。 我伸手把它拿过来,小心地取下橡皮筋,把纸展开,那三根有过滤嘴的长长的粗壮的俄国香烟露出来了。我一言不发地看着她。 “我知道我不应该把它们拿走,”她几乎呼吸急促地说,“但我知道它们是大麻。过去它们的包装很简单,近来在湾城也出现了这种包装,我见过几次。如果在那个可怜的人死了之后,别人在他的身上还发现有大麻,这对他有点残酷。” “你应该连烟盒都拿走。”我轻轻地说,“那里面有一些碎屑,而且空烟盒也会让人起疑心。” “我不能啊——当时你在那里。我——我后来差一点儿就回去拿了,但没有勇气。这给你惹麻烦了?” “没有。”我撒了一个谎,“为什么会惹麻烦?” “那太好了。”她充满希望地说。 “你为什么不丢掉它们?” 她想了想,把她的皮包抓到她那边。那顶可笑的宽边帽斜斜地戴在她的头上,几乎遮住了一只眼睛。 “我想这一定是因为我是警察的女儿。”她终于说,“你就是不会轻易丢掉证物的。”她的笑容显得脆弱而又心虚,两颊红红的。我耸耸肩。 “嗯——”那声音悬在半空中,好像密闭房间中的烟雾一般。吐出那个字后,她的嘴巴一直没有合上。我没接她的话,她的脸于是更红了。 “真是对不起,我不应该那么做的。” 我还是没有作出反应。 她快速走出门外。 [book_title]十四 我用手指拨弄着那三根长长的俄国香烟中的一根,然后把它们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把椅子摇得吱吱响。你就是不会轻易丢掉证物,所以它们是证物。能证明什么呢?证明有个人偶尔会吸吸大麻,证明有个人喜欢带点异国风味的东西?不过,许多厉害家伙都吸大麻的,还有乐团的人、高中生、放弃美德的好姑娘都吸嘛!这是美国的大麻,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生长。现在种植大麻是不合法了,在像美国这么大的一个国家,这可不是一般的事情。 我坐在那儿抽着烟斗,听着隔壁噼噼啪啪的打字声,好莱坞大道上交通信号灯转换时发出的砰砰声,还有空气中的飒飒声——像是纸袋被风吹起来沿着人行道滚动的声音。 这些香烟相当粗大,不过很多俄国香烟都是这样的,而且大麻叶是很粗糙的叶子。印第安大麻、美国大麻。证物。老天,那女人戴的是什么帽子?我的头很疼。神经病。 我掏出我的小折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