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一张俊美的脸 [book_author]约瑟芬·铁伊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26382 [book_dec]长着一张俊美的脸的莱斯里·西尔突然出现在平静的英国小镇莎卡圣玛丽,给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带来不同寻常的感觉,也使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或多或少的改变;西尔的蓦然失踪更是引起轩然大波,就连老练的格兰特探长也如坠五里雾中,找不到案件的任何线索…… [book_img]Z_9140.jpg [book_title]一 格兰特停下来,一只脚搭在台阶上,侧耳听楼上传来的尖叫声。伴随其中的,还有一阵阵沉闷的咆哮声,一直持续不断。这声音可怕极了,就像发生森林大火或是暴发洪水一般。他不情愿地向上挪着步子,脑子里很自然地推断着:派对很成功。 他并不是来参加派对的。文学酒会,即使小有名气,他也不感兴趣。他是来接玛塔·哈洛德共进晚餐的。奔波在干草市场和老维克剧院演出的女主角们,很少会和警察出去吃饭。这是真实的情况。即使是苏格兰场的督察也不例外。格兰特之所以能获此殊荣,他很清楚有三个原因。首先,他是护花使者。其次,他可以付得起劳伦特饭店的账单。最后,玛塔很难找到护花使者。她的名气和美貌,让男人们不敢轻易接近她。玛塔的珠宝失窃报案后,格兰特奉命侦查此案。即便格兰特当时只是个警长,玛塔在结案后还是会设法让他待在自己身边。格兰特也很愿意出现在她的生活当中。如果说格兰特是玛塔可以随时呼来喝去的追随者,玛塔则是格兰特认识世界的一扇窗户。她对格兰特来说更加重要。警察拥有越多的窗户,就越容易破案。玛塔正是格兰特了解戏剧的一扇“小窗”。 派对的咆哮声从敞开的大门中倾泻而出,涌到楼梯平台上来。格兰特停下来,看着呐喊的人群像春笋一般,挤在一间长长的乔治王时代风格的房间当中,盘算着如何能将玛塔叫出来。 门口站着一个年轻人,看上去不知所措。喝酒聊天的人群像一面坚固的墙壁,他显然是被挡在了外面。他手里还拿着帽子,一定是刚刚赶到的。 “遇到麻烦了?”格兰特问道。 “我忘带扩音器了。”年轻人说道。 他慢条斯理地回答,并不想压过嘈杂的人群。声调没有变化,反倒比大声叫喊更让人听得清楚。格兰特欣赏地看了他一眼,这才注意到,他长得非常英俊。皮肤白皙,金发碧眼,不像是个英国人,挪威人?也许…… 或者是美国人。他说“忘带”的方式像是美国人的做法。 早春的下午,窗外的天色已经暗下来了,路灯也亮起来了。人们抽着烟,把屋里弄得烟雾缭绕的。透过烟雾,格兰特看到玛塔远远地在屋子另一边。她正在听剧作家塔利斯谈论自己的版税。他不用听也知道塔利斯在说什么,他永远只会说他的版税。一九三八年复活节星期一那天,第二公司的演员曾经在布莱克浦上演他的《三人晚餐》。塔利斯闭着眼都能算出他从那场演出中获得过多少版税。玛塔不想听他说这些,装都懒得装作在听,她的嘴巴都要垂到下巴了。每次感到失望,玛塔的嘴巴都会下垂。格兰特猜想,如果最近还得不到女爵头衔,她都该去做去皱手术了。格兰特决定待在原地不动,等玛塔注意到他再说。他们两个个子都很高,足可以越过人群看到彼此。 警察的职业习惯让他审视起参加派对的人们,但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都不过是些俗人罢了。罗斯和克罗马蒂公司发展得如日中天。它正在庆祝拉维妮娅·菲奇第二十一本书的出版。多亏了拉维妮娅,这家公司才能如此成功,派对的酒水才能如此丰盛,参加派对的人们才能如此高贵。说高贵,说的不过是衣着华丽、小有名气罢了。真正有成绩的实干家是不会来庆祝《莫林的情人》出版的,也不会来罗斯和克罗马蒂公司的派对喝雪莉酒。玛塔毫无疑问会在将来授勋女爵,但她却来参加派对了。她是拉维妮娅的邻居。她简洁优雅的着装和闷闷不乐的表情,让她和这个屋子显得格格不入。 当然,除非这个面容俊朗的年轻人能给这个派对带来些什么新鲜的玩意儿。他猜想这个陌生人是做什么的。演员?但是演员应该不会被冷落在人群一角。他说扩音器的时候意味深长,神情冷漠地打量着这欢庆的场面,把他和周围的环境区分开来。会不会,格兰特想,他只是个股票经纪人?如果只是这样,真是委屈了他的这副面孔。或者也许是派对柔和的灯光让他显得比白天的时候英俊得多罢了。一定是罗斯和克罗马蒂公司昂贵的灯具让他的鼻子显得光滑笔挺,头发显得顺直金黄而已。 “也许您能告诉我,”他还是低声说,“哪个是拉维妮娅·菲奇小姐?” 拉维妮娅站在中间那扇窗户边,她留着浅棕色的头发,身材娇小。她为了参加派对,特意给自己买了一顶时髦的帽子,却没买身衣服搭配一下。因此,这顶帽子搭在她鸟窝一般的浅棕色头发边缘,就像是她在街上走时,帽子不知从上面哪扇窗户掉到她头顶上一样。她没有化妆,像往常一样,一副既迷惑又高兴的表情。 格兰特把拉维妮娅指给这个年轻人看。 “新来镇上的?”格兰特说,用了所有西部大片中都会用的句子。“拉维妮娅·菲奇小姐”这种敬语只有美国人才说得出。 “事实上,我是在找菲奇小姐的外甥。我从地址簿里没有找到他,希望能在这儿遇到他。不知您是否恰巧知道他。嗯,您是?” “格兰特。” “格兰特先生?” “我之前见过他,但是他不在这里。您是说沃尔特·惠特莫吧?” “是的。惠特莫。我根本不认识他,但是我特别想见到他,因为我们有——曾经有,我是说——一个共同的好朋友。我原本觉得他肯定会在这儿。您确定他不在是吗?不管怎么说,这个派对真隆重。” “他不在这个房间里,我很肯定,因为惠特莫和我一样高。但是他可能就在附近。看,你最好去见见菲奇小姐。只要我们够坚决,我想我们还是能从人群中挤进去的。” “我挤进去开路,您弯腰跟在后面就行了,”因为他们体形不同,年轻人这样说道。他们被错落的胳膊肘和肩膀紧紧地夹在一起,中途停下来喘口气的工夫,他说:“您真是太热心了,格兰特先生。”他仰头冲无奈的格兰特笑了笑。格兰特突然感到一阵窘迫,他立即转过身去,奋力向中间那扇窗户边的空地挤去。拉维妮娅·菲奇就站在那里。 “菲奇小姐,”他说,“有个年轻人想见您。他想找您的外甥。” “找沃尔特?”拉维妮娅说。她憔悴的小脸露出明显的好奇之色,以往和蔼迷茫的表情一扫而光。 “菲奇小姐,我是塞尔。我从美国过来度假,想见见沃尔特,因为库尼·威金也是我的朋友。” “库尼!你是库尼的朋友?噢,沃尔特会非常高兴的,亲爱的,会高兴极了的。噢,庆祝当中的意外惊喜——我是说,太意外了。沃尔特一定会非常开心。塞尔,你刚刚说叫塞尔是吧?” “是的。莱斯利·塞尔。我在地址簿里找不到他的名字……” “是没有,他在镇上的住处是临时的。他和我们大家一样,住在南边的萨尔克特圣玛丽镇。要知道,他在那里有个农场。就是他在电台播报宣传的那个。不过虽然是他在管理和宣传,但那个农场却是归我所有的……他今天下午又在做宣传,所以没有来参加派对。不过你一定得过去住几天,今天下午就和我们一起回去吧。” “但是,您并不知道沃尔特他是否……” “你周末没什么安排吧,对吗?” “是的,是的。但是……” “那就没问题了。沃尔特会从电台直接回去,你跟我和莉兹开车回去吧,给他个惊喜。莉兹!莉兹,亲爱的,你在哪儿?你现在在哪里住,塞尔先生?” “我住在威斯特摩兰。” “噢,那很近。莉兹!莉兹在哪儿呢?” “我在这儿,拉维妮娅姨妈。” “莉兹,亲爱的,这位是莱斯利·塞尔。他周末和我们一起回家。他想找沃尔特,他俩都是库尼的朋友。今天刚好是周五,我们周末都回萨尔克特去放松放松。远离这里,去享受一下舒适平静的生活,还有什么比这样更好的呢。这样,亲爱的莉兹,你带他去威斯特摩兰,帮他收拾下行李,再过来接我,好吗?等你们回来,这个派对肯定就结束了,你们接上我,我们就一起回萨尔克特,给沃尔特一个惊喜。” 格兰特发现,这个年轻人在看莉兹·贾罗柏的时候,饶有兴味,不禁想探个究竟。莉兹是个娇小的女孩,长相平平,脸色蜡黄。不可否认,她的眼睛很漂亮,像直立婆婆纳[1]一样蓝,令人惊奇。她的相貌对男人们很有吸引力,人也和善。但是,她并不是第一眼美女。也许,塞尔早就听说了她订婚的传言,断定她就是沃尔特·惠特莫的未婚妻。 他发现玛塔看到了他,便不再关心菲奇的家务事了。他比画着告诉玛塔在门口会合,继而又一次挤进令人窒息的人群中去了。玛塔比他俩可强多了,虽然离门口的距离比格兰特远一倍,但是她只用了一半的时间就挤了过去,已经在门口等他了。 “那个英俊的年轻人是谁?”她问,他们向楼梯走过去的时候,她回头看了看。 “他来找沃尔特·惠特莫。他交代他是库尼·威金的朋友。” “交代?”玛塔重复道,对格兰特而不是那个年轻人吹毛求疵起来。 “警察思维。”格兰特抱歉地说。 “好吧。那谁又是库尼·威金?” “库尼曾经是美国最知名的摄影记者之一。一两年前,他在巴尔干半岛的一次战场拍摄中遇难。” “你无所不知,是吧。” 格兰特真想脱口而出:“也只有你这个女演员还不知道这事罢了。”但是他喜欢玛塔。他改口说:“他要去萨尔克特度周末,据我所知。” “那个英俊的年轻人吗?好吧,好吧。真希望拉维妮娅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带他过去有什么不妥吗?” “不知道,但是我总感觉这事福祸参半。” “福?” “他们现在算是如愿以偿,不是吗?沃尔特刚刚摆脱了玛格丽特·梅里厄姆,打算安安稳稳地和莉兹结婚。一家人住在老宅子里,惬意得都没法形容。要是我,根本不会把这个令人不安的英俊男人带回家。” “令人不安。”格兰特嘀咕着,又开始琢磨起塞尔什么地方会让自己不安。只是长得英俊倒也不至于不安,而且警察也不会对英俊的外表大惊小怪。 “我打赌,周一早上,艾玛只要看他一眼,就会在周一早饭后把他赶走的。”玛塔说,“她亲爱的莉兹就要嫁给沃尔特了,她一定会竭尽全力不出任何差池的。” “我觉得莉兹·贾罗柏并不漂亮。我不知道贾罗柏夫人有什么可担心的。” “是吗?我在二十码以外看了他三十秒,就已经对他印象深刻了。而且我还是不轻易动情的人。另外,我觉得莉兹根本就不爱那根木头。她只是想抚慰一下他受伤的心灵罢了。” “伤得很重吗?” “相当严重,我只能说。这是很自然的。” “你和玛格丽特·梅里厄姆一起演出过吗?” “噢,是的。不止一次。我们在《黑暗中行走》里合作了相当长一段时间。车来了。” “出租车!你觉得她怎么样?” “玛格丽特?噢,她是个疯子,当然。” “有多严重?” “彻彻底底。” “哪方面呢?” “你是说她哪里不正常?噢,除了眼下想要的东西,其他事情根本不闻不问。” “那不是疯。而是一种犯罪心理罢了。” “好吧,你比较在行,亲爱的。她没准就想犯罪,只是还没成功罢了。毫无疑问,她疯得不轻。我不喜欢任何人和她结婚,即便是沃尔特·惠特莫也不例外。” “你怎么那么不喜欢他,大家都觉得这个英国小伙子不错呢?” “亲爱的,我讨厌他恋慕别人的方式。他赞美爱琴海山腰百里香的时候,子弹嗖嗖地从他耳边飞过的声音,真是矫揉造作。他总会故意让我们听到子弹的声音:我一直怀疑,那是不是他挥鞭子的声音……” “玛塔,你吓到我了。” “我没有,亲爱的。一点儿都没有。你我都心知肚明。即便我们都在枪林弹雨之中,沃尔特也会安安全全地待在地下五十英尺的办公室里,那里虽然闷热,但是一定很舒服。然后,当危险再次降临到他自己头上的时候,沃尔特就会从他狭小安全的办公室里爬出来,坐在开满百里香的山脚下,拿着话筒,用皮鞭来挥出子弹嗖嗖飞过的声音。” “我看总有一天,我得去保释你。” “故意杀人罪?” “不,诽谤罪。” “还用交保释金?我还以为诽谤是轻罪,只需接受下传唤罢了。” 格兰特觉得玛塔的傲慢简直无人能及。 “不过,故意杀人罪也是有可能的。”玛塔轻柔体贴地说道,这是她舞台上的标志性语气,“百里香和子弹我还可以接受,但是他现在居然占着电台聊些春玉米、啄木鸟什么的,简直就是公害。” “那你干吗还听?” “嗯,它有种可怕的魔力,你知道。你会想:嗯,简直糟糕透顶了,没有什么能比它更糟糕的了。然后下一周,你还会听一听,看看是不是还能更糟。这是个陷阱。他的宣传糟到你都不忍心去关掉它。你会饶有兴味地等着下一段,然后再下一段更加糟糕的演说。等节目结束时,你发现自己居然还在那里等着。” “不会吧。会不会,玛塔,是因为你嫉妒同行?” “你不会是说这个怪物是我的同行吧?”玛塔问,她的声调完美地降了五度,声音颤抖,像是回忆起了她曾经参加轮演的岁月,曾经住过的城外出租屋,周日加班工作时乘坐的列车和阴暗寒冷剧院里的枯燥试演。 “不,我是说他是个演员。一个非常自然、感情真挚的演员。短短几年时间,他没费吹灰之力就让自己的名字变得家喻户晓。你不喜欢也没有关系。可为什么玛格丽特那么喜欢他呢?” “这个我知道。是他的爱。玛格丽特折磨人就像折磨苍蝇一样,把翅膀一个个拽下来。沃尔特不但愿意让她把自己撕成碎片,还会跑回去让她继续撕个痛快。” “有一次他就没有回去。” “是的。” “他俩最后一次吵架是什么时候,你知道吗?” “我觉得他们根本没有吵架。我觉得他只是告诉她,他想分手了。至少验尸的时候他是那么说的。对了,你看讣告了吗?” “当时应该读了。但是记不清了。” “如果她能再活十年,怎么都能在封底的广告里有一席之地,显得她比杜丝更受关注。‘天才之火的熄灭,世界的遗憾’、‘像黄叶般耀眼,像风中柳树般优雅’,诸如此类的话。肯定有人会奇怪,报纸上居然没有黑边。她的哀悼应该是全国性的才对。” “这些和莉兹·贾罗柏可不沾边。” “亲爱的,莉兹是个好人。玛格丽特·梅里厄姆太恶毒了,即使是沃尔特·惠特莫,和她在一起也是太糟糕了。但是沃尔特·惠特莫根本配不上莉兹。我真希望那个英俊的年轻人可以从他眼皮底下把她抢走。”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你那位‘英俊的年轻人’不适合做丈夫,但是沃尔特肯定会是个好丈夫。” “我的好朋友,沃尔特会到处乱说。他会喋喋不休地嚷嚷他的孩子;他在食品储存室搭起的架子;他娇妻种的花;他家婴儿室窗户上的霜花。她会安全得多,如果她和——你刚说他叫什么来着——待在一起的话。” “塞尔,莱斯利·塞尔。”他心不在焉地盯着窗外,看到劳伦特饭店淡黄色的霓虹灯牌越来越近了。 “我可不觉得能用可靠来形容塞尔,不知道为什么。”他若有所思地说。从那之后,他便把莱斯利·塞尔忘到了脑后。直到他奉命去萨尔克特圣玛丽镇搜索那个年轻人的尸体时,才把他想起来。 * * * [1] 直立婆婆纳,玄参科婆婆纳属植物,小草本,花蓝而略带紫色。——译者注 [book_title]二 “阳光!”莉兹说着,走到了人行道上,“晴朗明媚的阳光。”她快乐地呼吸着午后的空气,“车停在广场一角。您熟悉伦敦吗,塞尔——塞尔先生?” “我常来英国度假,比较熟悉。不过很少在年初的时候过来。” “没有见过春天的英国,可不能算是真的来过英国呢。” “我也听说过。” “您坐飞机来的吗?” “刚刚从巴黎飞过来,和大多数美国人的路线一样。巴黎的春天也很漂亮。” “我也听说过。”她用他的话和语气回道。他的眼神让她一阵惶恐,赶紧说道:“您是记者吗?所以会认识库尼·威金?” “不是,我和库尼是同行。” “摄影记者?” “不是记者。就是摄影师。几乎整个冬天,我都会在海岸拍摄人物。” “海岸?” “加州。这是我的收入来源。一年中剩下的日子,我会到处旅行,去拍摄我喜欢的东西。” “这种生活很不错。”莉兹说着,打开车门钻了进去。 “非常不错。” 这是辆两座的劳斯莱斯。劳斯莱斯的样子都会有些过时,但是非常经典。他们从广场驶入傍晚的车流时,莉兹解释道。 “拉维妮娅姨妈赚了钱,第一件事就是去买了条貂皮围巾。她一直觉得,穿得好不好主要就看貂皮围巾。接着,她想要买辆劳斯莱斯。第二本书出版的时候她买了这辆车。但是她从来不戴围巾,觉得有东西挂在身上太碍事了。不过这辆劳斯莱斯她特别喜欢,所以我们一直还开着它。” “貂皮围巾呢?” “她用它换了一对安妮女王座椅和一台割草机。” 他们开车停到旅馆门前时,她说:“这里不能停车。我去停车场等你。” “你不去帮我收拾行李吗?” “帮你收拾?当然不去啦。” “但是你姨妈说你会去帮我。” “她只是客气一下罢了。” “我觉得不是。不管怎么说,上来看着我收拾吧。给点儿意见和鼓励。积极的鼓励。” 最后,还是莉兹把他的东西装进了两个行李箱。他只是把东西从抽屉里拿出来扔给她。这些东西都很值钱,她发现,是上等布料定制而成。 “您很有钱,还是比较奢侈?”她问。 “讲究,这么说吧。” 他们离开酒店的时候,路灯已经亮起来了,和余晖交相辉映。 “我觉得这个时候的灯光最漂亮。”莉兹说,“现在天还亮着,灯光是梦幻一般的淡黄色。很快天黑了,灯光就会变成平淡无奇的白色了。” 他们开车回到布鲁姆伯利的时候,发现菲奇小姐已经走了。罗斯和克罗马蒂公司的罗斯先生疲惫地瘫坐在椅子上,细细品尝着派对剩下的雪莉酒。他强打精神,摆出职业的友好姿态告诉他们,菲奇小姐觉得惠特莫先生的车比较宽敞,已经在他半小时的宣传结束后,去电台找他了。贾罗柏小姐和塞尔先生可以直接开车去萨尔克特圣玛丽镇找他们。 他们开车驶出伦敦,塞尔一路都没有说话。怕打扰司机开车,莉兹这么觉得,因此对他增添了几分好感。直到道路两边绿油油的田地出现在他们的视野里,他才开始说起沃尔特。库尼,似乎,非常看好沃尔特。 “您没和库尼·威金一起去巴尔干吧?当时。” “没有。我和库尼是在美国认识的。但是他给我写信,常常提起您的表哥。” “他真是个好人。不过沃尔特不是我表哥。” “不是?但是菲奇小姐是您的姨妈,对吧。” “不是。我和他们都没有关系。拉维妮娅的姐姐——艾玛——在我小的时候嫁给了我爸爸。仅此而已。妈妈——艾玛——事实上,是强迫我爸爸娶她的,如果一定要说实话的话。他别无选择。要知道,她带大了拉维妮娅,但是拉维尼娅长大后却不听她的,这对她可是个沉重的打击。更让她受不了的是,拉维尼娅居然成了畅销作家。艾玛环顾四周,想看看有什么可以插上手的,好释放一下她的母爱,正好就发现了我爸爸。他当时正发愁如何带大他嗷嗷待哺的女儿,只等着被她收服。就这样,她成了艾玛·贾罗柏,成了我的妈妈。我从来不觉得她是我的‘继母’,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我的亲妈长什么样子。我爸爸去世以后,妈妈就搬到崔铭斯庄园和拉维妮娅姨妈住在一起。我毕业以后,就成了她的秘书。所以她才让我去帮你收拾行李。” “沃尔特呢?他为什么和你们住在一起?” “他是姨妈大姐的儿子。他的父母双双死在了印度,拉维妮娅姨妈从那时起把他抚养大的。我是说,大概从他十五岁开始。” 他顿了一会儿,显然是在消化刚刚的对话。 自己为什么要告诉他这些?她有些纳闷;为什么告诉他妈妈占有欲强?尽管她说得很清楚,妈妈的占有欲完全是出于母爱,是因为紧张吗?她从来没有如此紧张,也没有如此健谈过。有什么好紧张的,即使有个英俊的年轻人坐在身边,也没什么好慌乱的。在莉兹·贾罗柏的生活中,在作为拉维妮娅小姐的秘书工作中,她见过很多英俊的年轻人,但是(据她回忆)还没有谁能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 她从平整的柏油马路驶入边道。当最后一丝城市的痕迹消失在他们的身后,他们便完全置身于乡村世界之中了。这里的小路相互交错,没有名字,各自通向不同的地方,莉兹果断把握着他们前进的方向。 “您怎么知道走哪条路?”塞尔问,“我看这些土路都长一个样儿。” “我看它们也都差不多,但是这条路我都不知道走了多少遍了,到了该拐弯的地方,我的手自然而然就会转动方向盘,就像我的手指熟悉打字机的键盘一样。虽然我想象不出每个键长什么样,但是我的手指知道它们都在什么位置。您认识这里吗?” “不认识,从来没有来过。” “无聊的乡村,我觉得是。一点儿特别的地方都没有。沃尔特说这里就是七种东西的不断重复:六棵树和一堆干草。事实上,他说乡村军团行军的时候,还会唱句口号:六棵树和一堆干草!”她给他唱了一遍。从那段坑坑洼洼的路开始,就进入奥弗晒镇了。奥弗晒镇还不错。 奥弗晒镇的确是一片美丽的土地。黄昏渐尽,小镇的轮廓不断变换,流动交织在一起,如梦幻般完美。此时,他们停在一个低洼的小山谷顶上,俯视着屋顶上冒出的黑色浓烟和乡村亮起的点点灯光。 “萨尔克特圣玛丽镇。”莉兹介绍说,“曾经的美丽英国乡村,现在却被占了。” “被谁占了?” “当地人管他们叫‘民间艺术家’。他们真是不幸,太倒霉了。他们以为拉维妮娅姨妈的到来不会打乱他们的生活,因为她虽然拥有这栋‘大房子’,但是和他们的生活没有交集。她在这里住了很长时间,已经要融入他们的生活了。不管怎么说,在过去的几百年里,这栋大房子一直不属于这个村庄,所以他们并不关心谁住在这里。这个磨房空下来以后就慢慢衰败了,有几个公司想把它买下来当厂房。我是说,想把它改造成厂房。玛塔·哈洛德得知了这个消息,在众多律师的眼皮底下把它买了下来,搬了进去。村里每个人都很高兴,感觉自己被救了一样。他们虽然不喜欢一个演员住在这个磨房里,但是至少不会有工厂建在他们美丽的村庄里了。可怜的人们,如果他们能够预知未来就好了。” 她发动汽车,缓缓驶下斜坡,沿着村庄向前行驶。 “我猜不出六个月,从伦敦来来往往的人就会在这里踏出一条新路。”塞尔说。 “您怎么知道的?” “海岸那边都是这样。只要有人发现块清净的地方,还没等他把水管装好安顿下来,就会有人催着他加入当地人的生活,要他给市长投票。” “您猜对了。这里每三栋房子,就会住一个外地人。有钱的没钱的,从剧作家托比·塔利斯到舞蹈演员瑟智·莱托夫都来了。你看,托比·塔利斯的房子非常漂亮,是詹姆士一世时期的建筑风格,就在乡村公路中央;瑟智·莱托夫的房子却是马厩改建的。这里还有各种出来鬼混的人,蒂尼·帕丁顿从来不带同一个客人回家度周末;可怜的老亚特兰大·侯普和巴特·霍巴特一直快乐地姘居在一起,已经有小三十年了,希望他们幸福。这里还住着形形色色的人才,塞拉斯·威克利在这里创作乡村生活的黑暗小说,净写些冒热气的粪肥和瓢泼大雨;伊斯顿迪克森小姐则每年给圣诞节市场添一本童话故事。” “听上去不错。”塞尔说。 “这里净是这种事。”莉兹说。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如此怒气冲冲,她纳闷起来,今天晚上从这里经过,怎么会这么大脾气。“光说这些事了,”她打起精神说,“恐怕现在太黑了,得等明天早上再欣赏崔铭斯庄园的美景了。在夜空下,只能看个大概。” 她沉默了一会儿,给这个年轻人些时间,去看看夜色中那一连串的黑色屋顶和垛口。“有座哥特风格的音乐学校十分漂亮,可惜天太暗了,看不到。” “菲奇小姐为什么选在这里住?”塞尔好奇地问。 “因为她觉得这里很气派。”莉兹说,语气亲切温暖,“要知道,她是在一所教区长的房子里长大的。那种大概一八五〇年左右建起的房子。所以,她看惯了维多利亚时代的哥特建筑,现在也不觉得这种建筑有什么问题。她知道大家都在嘲笑这种建筑,但是对此无动于衷,不过她压根就不知道别人在笑什么。刚买下科马克罗斯的时候,她的出版商夸这房子的名字取得恰到好处。她当时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嗯,我不想批评什么,即使是对维多利亚时代的哥特建筑也不例外。”年轻人说,“菲奇小姐真是个好人,她直接邀请我过来,都没有想着先去查查我的来历。不管怎么说,在美国,我们以为英国人特别谨慎。” “英国人不是谨慎,只是需要想想家里的东西够不够用罢了。拉维妮娅姨妈心血来潮请你去家里住,因为她根本不需要考虑这些事情。她知道家里多的是床单、床和食物,还有很多‘人力’可以招呼客人,所以她根本不需要犹豫。我们直接绕到车库,把你的行李从侧门拿进去行吗?从用人的房间走到正门得一天的时间,有个豪华的大厅挡在中间了。” “这房子是谁建的?为什么建这样一栋房子呢?”他们沿着房子绕行的时候,塞尔抬头看着这个庞然大物问。 “从布拉德福德过来的一个人,据我所知。这里曾经是栋漂亮的乔治王早期风格的房子,藏枪室里还有张它的照片,但是他觉得它太丑了,就把它推倒了。” 塞尔拖着行李,沿着昏暗丑陋的走廊向前走着。莉兹说,这个走廊常常让她想起她的寄宿学校。 “把行李放这儿就行了。”她指着那段用人走的楼梯说,“一会儿会有人把它们拎上去。现在,进屋感受一下比较现代的装修吧,暖和一下,喝口水,见见沃尔特。” 她推开绿呢大门,让他进了屋。 “您滑旱冰吗?”他们走在空荡荡的大厅时,他问。 莉兹说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当然这块地方还是很适合跳舞的。“每年猎狐活动会在这里举办。”她说,“您可能想不到,这里没有威科姆的谷物交易所通风好。” 她打开另一扇门,他们终于离开灰蒙蒙的沉闷昏暗的走廊,来到一个生着炉火的温暖房间。这个亲切的房间里摆满了用旧的家具,还弥漫着炭火和水仙的芳香。拉维妮娅嵌在椅子里,一双娇小的脚搭在铁炉架上,蓬乱的头发从卡子里跑了出来,散落在靠垫上。她对面坐着的就是沃尔特·惠特莫,还是他最喜欢的坐姿,胳膊肘放在壁炉台,一只脚搭在炉架上。莉兹一见到他,立刻放松了下来,充满了爱意。 怎么会放松了呢?她听着他们打招呼的时候问自己。她明知道沃尔特在这里,怎么会感觉放松呢? 是因为她现在可以把这个社交负担抛给沃尔特了吗? 可是社交是她的日常工作,她已经习以为常,根本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活。况且塞尔也不能算是负担。她很少能遇到这么随和的人。为什么见到沃尔特会这么高兴呢?为什么会突然觉得一切会好起来的?这种感觉就像孩子从陌生的地方回到家里一样。 她凝视着沃尔特和塞尔寒暄时喜悦的样子。她爱他。他有人情味,不十全十美。他的脸上已经长了些许皱纹,发际线也显现出后退到太阳穴的迹象,但他是沃尔特,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不是——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美男子,哪天早晨从这个世界消失,便再也没人想得起来了。 她高兴地想,和沃尔特这个大个子面对面站着,新来的客人显得有些矮了。他穿的鞋虽然很贵,但在我们英国人看来并不得体。 “不管怎么说,他只是个摄影师而已。”她对自己说,满脑子都是这些荒谬的想法。 她被莱斯利·塞尔迷住了,需要对他提高警惕?当然不是。 北方民族里多的是这种美如晨曦的男子。如果有人想起海豹人的传说和他们的奇特之处也不足为奇。这个斯堪的纳维亚裔美国年轻人只是长得不错,会摆弄摆弄镜头而已,穿鞋的品位却很糟糕。她根本没有必要去和自己较劲,或是非得提防他不可。 即便如此,晚饭时,她妈妈问他在英国有没有家人时,她感到自己有些惊讶,居然没想过他还会牵扯进这种世俗的人际关系。 有个表妹,他说。仅此而已。 “我们都不喜欢彼此。她是画画的。” “她画得不好?”沃尔特问。 “噢,我非常喜欢她的画——只要是我见过的。但是我们总会惹怒对方,所以我们就不去打扰彼此了。” 拉维妮娅问她都画些什么,是画肖像吗? 他们交谈的时候,莉兹很好奇,她有没有画过她的表哥呢。要是能拿着画笔和颜料,随心所欲地画自己喜欢的人一定非常美妙,虽然他不曾属于自己,但是却可以一直将这肖像保存下来,时不时拿出来看看,直到自己死去。 “伊丽莎白·贾罗柏!”她对自己说,“你是不是立马就要把男演员的照片挂墙上了。” 但是不,根本就不是那样。这和喜欢、欣赏普卡克西特列斯的作品一样,不应该受到谴责。如果普卡克西特列斯想雕刻个不朽的跳栏选手,这个跳栏选手应该就和莱斯利·塞尔长得一样才对。她应该找时间问问他,看他是在哪里上的学,是不是跳过栏。 看到妈妈不喜欢塞尔,她有些难过。没有人觉察到这一点,当然,但是莉兹太了解她妈妈了,妈妈会细致入微地观察她的一举一动,她任何场合下的小心思都能被她猜中。现在,她已经感觉到了妈妈温文尔雅的举止后面那强压的怒火,就像维苏威火山宁静的山坡上沸腾的熔岩已冒着气泡一样。 她的感觉,当然,是对的。趁沃尔特带他的客人去看卧室,莉兹收拾餐桌的空档,贾罗柏夫人不断追问她妹妹为什么带这么个不明不白的家伙回来。 “你怎么就知道他认识库尼·威金?”她问。 “他要是说谎,沃尔特很快就会发现。”拉维妮娅言之凿凿地说,“别烦我了,艾玛。我累了。派对太糟糕了,每个人都扯着嗓子喊。” “如果他打着小算盘来崔铭斯庄园行窃,明早沃尔特发现他根本不认识库尼·威金还有什么用。谁都可以说他认识库尼。如果真像我说的,谁都可以打着认识库尼·威金的旗号来捣乱,之后便逍遥法外。而且库尼·威金的生活又不是什么秘密,人人都对他的生活了如指掌。” “真不知道你怎么对他这么疑神疑鬼。我们这里不是经常有陌生人突然造访吗?” “确实是。”艾玛耷拉着脸说。 “而且到目前为止,他们不都是像他们自己说的那样吗,你怎么就对塞尔先生这么不放心?” “他太与众不同了。” 艾玛就是这样,很不好意思用“漂亮”这个词,用了个奇怪的“与众不同”来代替。 拉维妮娅说他只会住到星期一,所以他的那些与众不同根本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 “如果他真是你想象中的夜行大盗,崔铭斯庄园一定会让他失望的。我一下子还真想不出从这里到威科姆有什么值得盗走的东西。” “银器。” “不管怎么说,有人费尽周折出现在科马克派对,假装认识库尼去接近沃尔特,就是为了几副刀叉、几把勺子和一个托盘?我可不相信。你干脆晚上把它们上把锁得了。” 贾罗柏夫人还是想不通。 “用个死人做借口来别人家,倒还真是有效。” “噢,艾玛。”这话和态度不禁让拉维妮娅突然大笑起来。 因此,贾罗柏夫人看似镇定,却心事重重地坐着。她才不会担心崔铭斯庄园的银器。她担心这个年轻人,担心她所谓的“与众不同”。她就是没缘由地怀疑它,恨它,把它当成这个家的威胁。 [book_title]三 但是艾玛并没有像玛塔·哈洛德说的那样,周一一早就把那个年轻人赶出去。周一早上,住在崔铭斯庄园的这家人都很惊讶,他们上个周五的时候居然还没有听说过莱斯利·塞尔。只有艾玛知道是怎么回事。来崔铭斯庄园的客人当中,还没有一个人能够像莱斯利·塞尔一样把自己融入这里的家庭生活,让每个人都变得更加开心。 他和沃尔特一起参观农场,对新铺的砖路、猪圈和分离器都赞不绝口。曾经学校放假的时候,他都是在农场度过的,所以对这里的一切非常了解,也很适应这里的生活。他站在绿色的田间,耐心地等着沃尔特在他的小本子上记录着绿篱苗的长势和鸟儿的活动,为下周五的宣传准备素材。他也对这里充满了激情,想把这个十七世纪风貌的小农场和崔铭斯庄园超现实的特色拍摄得淋漓尽致。事实上,他捕捉到的崔铭斯庄园太有趣了,引得沃尔特不由自主地大笑起来,而后竟感到一阵不自在。这个温文尔雅的年轻人不仅熟悉农业生产,还有很多深藏不露的本领。沃尔特想当然地把他看作徒弟,这些照片不禁让他局促不安,就像他的影子突然开口跟他说话一样。 不过他转眼就把这事儿抛到脑后去了。他可不是会反省的人。 另外,莉兹却心思细腻,她的生活一下子变得像露天游乐场、万花筒,像个过几秒钟就会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地方一样。在那里,人们突然就会陷入虚幻的险境,推搡着在彩灯光中打转。从七岁开始,莉兹便不断经历恋爱、失恋,但是除了沃尔特,她谁都不想嫁。她认定了沃尔特,他和别人不一样。但是从面包推销员到沃尔特,那么多在她生活中出现过的男人,没有一个能像塞尔那样让她心动。即便是蒂诺·特雷斯卡也做不到,虽然他迷人的双眼和动情的歌声足以融化掉人的心灵。即便最为动情,和特雷斯卡待一会儿,也会忘了竟和他共处一室。(当然,和沃尔特在一起,他们只是一起待着,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他只要在那里就很好)但是要让自己忘了塞尔也在房间里,简直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会这样?她不断地问自己。或者,为什么不这样呢? 这和恋爱无关,只是兴趣和兴奋罢了。两天的相处过后,如果周日晚上他离开前转身对她说:“和我走吧,莉兹。”她一定会大声嘲笑这荒谬的想法。她根本不想和他走。 但是每当他离开,整个屋子立刻便暗淡了下来。他一回来,屋里的点点灯光便又跳跃起来。他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她的心。从他用食指拨开收音机开关的优雅举止,到抬脚踢壁炉里的劈柴的大幅度动作,她都看在眼里。 为什么? 她和他一起在林中散步,带他参观乡村和教堂,一直都很兴奋。他谦逊的举止和令人紧张的灰色双眼似乎能够看穿她的一切。在莉兹看来,美国人有两种:一种把你看作弱不禁风的老女人;另一种则干脆就当你弱不禁风。塞尔属于第一种。他扶她上下台阶,在村子街道上给她遮挡拥挤的人群,尊重她、取悦她。这点沃尔特就做不到。莉兹觉得非常开心。但是在沃尔特看来,她是成年人,理所应当自己照顾自己。然而一旦涉及工作,沃尔特·惠特莫却觉得她幼稚,不会征求她的意见。人家沃尔特可是不列颠群岛家喻户晓,甚至享誉海外的大人物。塞尔却和他刚好相反,让她非常着迷。 看着他在教堂里缓缓挪步,她心想,要是没有这刺痛的兴奋感,没有这罪恶感,他该是多完美的伴侣啊。 莉兹注意到,即便是不易受人影响,总是沉浸在角色创作中的拉维妮娅,也为他与众不同的魅力所动。周六晚饭后,塞尔和她在门廊上坐着休息,沃尔特和莉兹去了花园散步,艾玛一直在忙活家务。每当他们绕到门廊下面的时候,莉兹总能听到她姨妈孩子般的声音在低声说着什么,非常快乐,像是月亮刚刚升起时朦胧夜色中的小溪一般。周日清晨,拉维妮娅偷偷对莉兹说,还没有人能像塞尔一样,让她感到那么无拘无束。“我敢肯定,他一定是古希腊的一个淘气包。”她说,又咯咯笑着加了句:“可别告诉你妈妈是我说的!” 因为妹妹、外甥和女儿的坚决反对,贾罗柏夫人发现,想把这个年轻人赶出崔铭斯庄园太难了。不过她最后的希望是断送在伊斯顿迪克森小姐的手上。 伊斯顿迪克森小姐住一个小屋里,就在村子街道后面的斜坡上。她的屋子有三扇不对称的窗户,它们各司其职,彼此呼应。房顶是茅草搭的,还有一根烟囱。看上去似乎一个大大的喷嚏就能把这房子震塌一样。然而这个屋子非常整洁。奶油色的灰泥墙,橙绿色的门窗,干净得让人目眩的薄纱窗帘,打扫利落的红砖小路,还有各种用心折弯的物件,这正是伊斯顿迪克森小姐圣诞童话书里的一栋小屋。 每年写故事的间隙里,伊斯顿迪克森小姐都会沉迷在手工制作当中。在教室里,她拿着烧红的拨火棍折磨木头。而后又跟风迷恋钢笔画,接着又潜心钻研堆绣。之后还追过一阵封蜡,迷过一阵拉菲草,从那以后就爱上了编织。现在,她还会时不时地织些东西。不过她其实并不喜欢创造新的东西,倒是很喜欢改造。伊斯顿迪克森小姐家的每个平面都有被她改造的风险。出于实用的考虑,她的冷霜瓶子原本设计得很简洁,却被她生生改造成了一款吓人的麦森瓷器。在把阁楼和储藏室改造得面目全非的那些日子里,她简直就是朋友们的灾难。顺便说一下,他们倒是很爱她。 她是乡村女子协会的核心人物,是义卖市场慷慨的赞助人,是教堂辛勤的银器打磨工。除此之外,伊斯顿迪克森小姐还是好莱坞电影的专家,直接决定着它们的命运归属。每到周四,她都会乘坐一点的公车去威科姆,把一下午的时光和一英镑九便士都花在电影院里。这家电影院是一座摩西会堂改建而成的。如果某周的电影她恰巧不喜欢,像尤克里里弹奏或是无辜女佣辛酸故事题材的电影,她就会把这一英镑九便士,连同八便士车费都塞进壁炉台上的瓷器猪存钱罐里。当她心仪已久的电影在克罗姆上映的时候,她就会把这些钱花在去那个大城市上。 每到周五,她会到村子的报亭买《荧屏公告》,把一周的新片介绍看个遍,还会在心仪的电影边上做个记号,之后会把报纸收好,用得着的时候再拿出来看看。世界上所有的演员,伊斯顿迪克森小姐都了如指掌。她知道大洲影视的化妆师为什么去了威廉影视,还知道马德兰·赖斯的左脸因此变得如何不一样了。 艾玛在去教会晚宴的路上,顺道给伊斯顿迪克森小姐送了一篮子鸡蛋。可怜的艾玛,她走在那条干净的红砖小道上时,根本没有意识到,她正一步步地走近自己的滑铁卢。 伊斯顿迪克森小姐问起庆祝《莫林的情人》出版和拉维妮娅·菲奇创作成熟的派对。是不是很成功? 艾玛觉得很成功。罗斯和克罗马蒂公司举办的派对一向如此。充足的酒水永远是派对成功的关键所在。 “我听说周末您家来了位非常英俊的客人。”伊斯顿迪克森小姐说。她这么问,并不是因为好奇,而是觉得没话可说并不礼貌。 “是的。拉维妮娅从派对带回来的。他叫塞尔。” “噢。”伊斯顿迪克森小姐心不在焉地接着话。她把篮子里的鸡蛋一个个放到她十便士买来的碗里,这个白色的大碗已经让她涂满了罂粟花和玉米。 “是个美国人。他说他是摄影师。会照个相的都说自己是摄影师,谁也没法说不是。这个职业还真有用。和‘护士’差不多,只会在注册和查工具书的时候不大好使而已。” “塞尔?”伊斯顿迪克森小姐停下来说,手里还拿着个鸡蛋,“不会是莱斯利·塞尔吧?” “是他。”艾玛说,吓了一跳,“他叫莱斯利。至少他自己是那么说的。怎么了?” “您是说莱斯利·塞尔在这儿?在萨尔克特圣玛丽镇?太难以置信了!” “有什么难以置信的?”艾玛被问住了。 “但是他很有名气。” “半数的萨尔克特圣玛丽镇居民也都很有名气。”艾玛讽刺道。 “没错,但是他们可没机会给世界上最有名的那些人拍照啊。您知道吗,好莱坞的明星们恨不得跪下来求莱斯利·塞尔给他们拍照。这可是花钱都买不来的东西。是特权、是荣誉。” “我明白了,这是宣传。”艾玛说,“你觉得,我们说的是同一个莱斯利·塞尔吗?” “当然啦!怎么可能会有两个叫莱斯利·塞尔的美国摄影师。” “我觉得没什么不可能的。”艾玛争辩道。 “但是,这肯定是那位莱斯利·塞尔。如果不耽误你去教会晚宴,我们现在就可以在这里确定一下。” “怎么确定?” “我有张他的照片,但是不知道放在什么地方了。” “莱斯利·塞尔的照片!” “是的。在一份《荧屏公告》里。让我找一下,马上就好。这实在是太令人兴奋了。我实在想不出,在萨尔克特,还有谁能这么特别。”她打开一扇黄色橱柜的门(点缀着巴伐利亚风格的一簇簇花朵,别具一格),拆开一捆捆码得整整齐齐的报纸。“让我看看。应该是在十八个月前——或者也可能是在两年前。”她用大拇指熟练地捻下公告的一角,好看清上面的日期,然后从里面抽出了两三份。“我在每份外面都做了个‘目录’。”她说着,随手把它们放在了桌子上。“这样找起东西来会很快。非常有用。”然而,她一时并没有找到需要的那期报纸:“如果您来不及了就先不要等了,回家的路上,请一定过来一趟。您在教堂的时候,我会把它找出来的。” 然而现在,看不到那张照片,艾玛说什么都不肯离开。 “哈,在这儿!”伊斯顿迪克森小姐终于说,“《最美的人和他的镜头》,是这题目。每周就三便士,对版面设计和信息质量就不能有过多要求了。不过,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文章内容比题目可精彩得多了。在这儿,这是他的作品——洛特·马洛这张照片照得多精神,是吧——这里,翻过来,您看,是他的照片,这是您周末的客人吗?” 这张照片的拍摄角度很奇怪,上面有很多稀奇古怪的阴影。它不像是传统意义上的肖像,倒更像幅素描构图。但是那的的确确就是莱斯利·塞尔。那个占着崔铭斯庄园阁楼卧室的莱斯利·塞尔。当然,除非他们是双胞胎,都叫莱斯利,都姓塞尔,都在美国出生,都是摄影师。然而连艾玛自己都不相信会有这样的事情。 她草草读了一遍,像伊斯顿迪克森小姐说的那样,介绍这个年轻人和他作品的语言相当直白,和《戏剧艺术月刊》的风格差不多。文章欢迎他回到海岸,像往常一样,每年在这里住一段时间;作者们很羡慕他可以在一年中剩下的时间到世界各地去走走;还赞赏了他最近拍摄的明星肖像,特别提到了那张丹尼·明斯基的照片,他是穿着哈姆雷特的演出服照的。“丹尼的演出让我们笑中有泪,无疑让我们忘却了福布斯·罗伯逊塑造的人物形象。塞尔的作品让我们看到了这一点。”他们说。 “对。”艾玛说,“就是这……”她差点就说出“家伙”这个词,不过及时控制住了,“是同一个人。” 不会吧,她小心翼翼地说,她不知道他会在这里待多久——他是拉维妮娅的客人——但是如果可能,伊斯顿迪克森小姐想赶在他走之前去拜访他。 “如果实在不行。”伊斯顿迪克森小姐说,“请一定告诉他我有多喜欢他的作品。” 当然,艾玛根本不打算这么做。她根本不会在家里提起这件小事。她去了教会晚宴,泰然自若地坐在崔铭斯庄园的教堂长椅上,然而内心却痛苦到了极点。那个家伙不但“与众不同”,居然还是个名人,这点更要命。据她分析,他的名声和沃尔特的财富一样值钱。毫无疑问,他也很有钱。光是担心他的“与众不同”就已经够糟的了,现在发现他居然还是理想的结婚对象。他真是占尽了上风。 要是能召唤黑暗力量去对付他,她一定会那么做的。然而她身在教堂,只能用用手边的东西。她祈求上帝和所有的天使,愿她的莉兹能够抵御人生道路上所有的恶魔。也就是说,抵御所有影响她在时机到来时继承拉维妮娅财产的东西。“请保持她对沃尔特的真心。”她祈祷道,“我会……”她竭力想找出些自己可以拿出来交换的东西,甚至是惩罚,但是一时半会儿却想不起来。因此,她只是不断地重复着:“请保持她对沃尔特的真心。”没有任何诱惑,只是把这个愿望交给了无私的上帝。 但是这并没有使她安心,也没能让她对上帝更加虔诚。她撞见她的女儿和塞尔靠在崔铭斯庄园花园的小侧门上,一起笑得像对孩子。她从教堂出来,沿着田中小路走到他们身后,他们的快乐中流露出的美好和青春的气息不禁让她错愕。莉兹和沃尔特之间从来不会这样。 “我最喜欢那一两个文艺复兴时期的院子,就在博德城堡前面一点儿。”莉兹说。他们显然是在玩他们最喜欢的游戏,嘲笑布拉德福德富豪的愚蠢。 “他怎么忘了修条护城河,你说呢?”塞尔问。 “他可能从小就是挖沟的吧,根本不想再看见任何和沟差不多的东西了。” “我猜他是不想就为了把水放进去,再花钱挖个坑了。难道北边住的是美国的北方佬?” 莉兹“承认”英国北方人的血液中流淌着很多新英格兰的特征。之后,塞尔看到了艾玛并问了好,他们跟着她一起向家里走去。他们没有因为艾玛而局促不安,或是停下他们的游戏,反而拉着艾玛一起游戏,和她分享他们的快乐。 她看着莉兹蜡黄的小脸儿神采奕奕,满是欢乐,努力回忆上一次见到这样的莉兹是什么时候。过了一会儿,她想起来了。那是很久之前的一个圣诞节下午,在短短的一个小时之内,她见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场雪和第一棵圣诞树。 这之前,她只是讨厌莱斯利·塞尔的英俊。而现在,她开始憎恨莱斯利·塞尔这个人了。 [book_title]四 艾玛希望塞尔能悄悄离开,在这之前,她的家人千万不要再发现他什么优点了,然而她对此却无能为力。大家都知道塞尔来英国度假,既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一心只想用带来的相机拍拍照片,他似乎没有什么非要离开崔铭斯庄园,不在这里拍照的理由。他说曾经见过奥弗晒,因为没什么游客,那里的乡野景色非常迷人,他打算去克罗姆找家高级酒店住下,去酒店附近的村舍找找拍摄素材。然而拉维妮娅立刻说这想法太荒谬了。他完全可以住在崔铭斯庄园,和他的朋友们在一起,想走多远就走多远,想拍什么就拍什么,就和住在克罗姆一样。干吗非要每天晚上去酒店住,与酒店大厅里遇到的陌生人为伴,而不过来住在自己家阁楼上舒服的房间里? 不管怎样,塞尔势必会接受邀请的。不过最终把他留下来的,是个建议,他要和沃尔特一起写本书。事后,没人记得是谁最先提了这建议,不过谁都有可能这么做。这是从新闻工作的角度考虑的。沃尔特已经是声名显赫的广播评论员了。由英国知名度最高的名人之一和美国最受青睐的摄影师之一联合打造的书,如果运气好的话,一定会受到英国滨海韦斯顿和美国弗吉尼亚林奇堡的追捧。他们可以从合作中大赚一笔。 这样一来,塞尔根本不可能在周一早晨,或是周二,或是近期任何时候离开。看上去,他打算在崔铭斯庄园住一阵子了。除了艾玛,没人觉得这样的安排有什么问题。拉维妮娅主动把自己那辆两座的劳斯莱斯借给他,好让他在乡下转转。她解释说,她工作的时候,这辆车就闲在车库里。不过,塞尔想从比尔·马多克斯那里租辆便宜的小车。比尔·马多克斯在村口开了家汽车修理厂。“这里的很多小路都坑坑洼洼的,比河床好不了多少,如果非要在上面开着车走走停停的话,我还是想要一辆普普通通的车,省得还要担心把车弄坏了。”他说。不过莉兹觉得,这不过是他在委婉拒绝拉维妮娅的好意罢了,因此对他又添了几分好感。 比尔·马多克斯和村里人说了很多他的好话——“一点儿架子都没有,而且很懂行。他打开引擎盖子检查汽车的样子,像是从小就跟人学过似的。”以至于那天晚上,他和沃尔特一起出现在天鹅酒吧的时候,萨尔克特圣玛丽镇的人已经都知道他了。尽管他英俊得让人眼红,大家还是准备好接纳他进入他们的生活。当然,萨尔克特的外来住户对美貌没有任何偏见,都迫不及待地去和他打招呼。托比·塔利斯一看到他,立刻停下谈论他的版税、他新完成的喜剧、刚刚动笔的新剧和克里斯托弗·哈顿的不忠(他真是瞎了眼,居然相信了这样一个自负的家伙,简直太不明智了,干脆叫自己傻子得了),看到沃尔特把塞尔安置在座位上去拿啤酒,便直奔那里走去。 “我想,我在拉维妮娅的派对上见过你。”他强装自信地说道,“我叫塔利斯,是写剧本的。”这种谦虚的说法让他很着迷。就像洲际铁路老板说自己是“开火车”的一样。 “您好,塔利斯先生。”塞尔说,“您都写些什么类型的戏剧?” 塔利斯顿了一会儿,倒吸了口气,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沃尔特此时拿着啤酒回来了。 “好吧。”他说,“看来你已经介绍过自己了。” “沃尔特。”塔利斯斟酌好了措辞,殷勤地倾向沃尔特说,“我见过他!” “见过谁?”沃尔特总是习惯刨根问底。 “这位没听说过我的人。不过我见过他!” “感觉如何?”沃尔特问,他看了一眼塞尔,又一次觉得莱斯利·塞尔并不像大家看到的那么简单。 “太棒啦,孩子,太棒啦。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 “如果你想知道的话,他的名字是塞尔。莱斯利·塞尔。是库尼·威金的朋友。” 沃尔特看到托比·塔利斯浑浊的灰色眼睛里掠过了一丝怀疑的神色,很清楚他在想些什么。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库尼,如果这个英俊的年轻人是他的朋友,怎么会不知道比库尼还有名的托比·塔利斯?这个年轻人是不是在说谎? 沃尔特把啤酒杯放到桌子上,溜到塞尔边上的椅子上坐好,准备好好享受一番。 他看到瑟智·拉托夫在屋子另一头,气呼呼地盯着这边。拉托夫曾经红极一时,原定出演托比·塔利斯酝酿的新剧《午后》,饰演农牧神。然而戏剧的创作过程中出现了重大变故,新剧最终定名为《暮色》,改为讲述博伊斯一个小服务员的故事,男主角也换成了一个新人。从名字看,这个新人是个澳大利亚人,然而他的性格却像极了希腊人。拉托夫一直没能从这次“背叛”中缓过劲来。一开始,他把自己灌醉,偶尔清醒的时候自哀自怨一阵;接着,他受不了自哀自怨带来的伤痛,常常把自己喝得酩酊大醉;而后遭到解雇,因为无论是彩排还是正式演出,他都那么不搭调;最后,他彻底进入了芭蕾舞演员的低谷,甚至放弃了练习基本功。现在,虽然不显眼,但是毫无疑问,他身上的脂肪正一点点侵蚀他曾经结实的身体。只有那愤怒的双眼还折射出他昔日的生活和激情,只有那双眼睛还饱含深意。 托比不再请他去萨尔克特的家里做客以后,拉托夫买下了村子商店边上的马厩。这个马厩是紧紧靠着商店的山墙而建的,他把它改成了自己的家。这一举动意外地让他获得了新生。因为他的家恰好在村子唯一的商店边上,这让他从一个被托比拒之门外的人,变成了一个颇受欢迎的八卦来源。他也因此自力更生起来。村民们很喜欢他孩子般的性格,非但不会像对待其他外来居民一样对他处处提防,反而像对待自己“无辜”的同伴一样对他容忍有加。就这样,他成了这个村子里唯一一个可以自由穿行在外来居民和村民之间的人。没有人知道他靠什么生活,甚至没人知道他每天吃不吃饭,不过他倒是经常喝酒。不管什么时候去商店,人们总能看到他瘫软地趴在邮局柜台上。每到夜晚,他还会像其他的外来居民一样,到天鹅酒吧去喝一杯。 最近几个月,他和托比重归于好了,甚至有传言说他又开始练习基本功了。现在,他怒气冲冲地盯着初到萨尔克特的这个陌生人。这个名满天下、体形健硕而又神采奕奕的陌生人吸引了托比的注意。虽然有曾经的“背叛”和“低谷”,然而一直以来,托比都是他的所有,是他的神。沃尔特饶有兴趣地想,要是可怜的瑟智看到他亲爱的托比受到如此的冷遇该有多么震惊。托比知道莱斯利·塞尔是给国际明星拍照的,也因此更加确信塞尔应该对他非常熟悉。塞尔问的问题让他很困惑,甚至很受挫。至少在过去的十年之中,没有人对他这样无理过。但是他想要获得他人认可的心情远远大于他的愤懑,他使出全身解数想战胜眼前这个意想不到的对手。 沃尔特坐在那里,欣赏托比施展他的魅力,心想他真是个不折不扣的“暴发户”。小时候,只要有人错穿了绅士衣领,学校里的朋友就会随口叫他“暴发户”。当然,“暴发户”不仅仅如此。真正的暴发户有种思想,他们愚钝、不敏感。这种思想很难改变,是种精神问题。这么多年来,托比·塔利斯一直是无可争议的暴发户。然而匪夷所思的是,除了圣詹姆士的宫廷,世界上所有人都向托比·塔利斯敞开了大门。他像贵族一样到处旅行,几乎享有外交特权;他的衣服都是世界顶级裁缝量身打造的,还刻意模仿着上层社会的行为举止。除了本性,他拥有的一切都显示出他是世界上最有教养的人。然而内心深处,他仍然是个暴发户。玛塔·哈洛德曾经说过:“不管托比干什么都有点不着调。”她说得多好。 沃尔特歪着脑袋,看着塞尔如何招架这奇怪的攻势。看着塞尔心不在焉地喝着啤酒的样子,他很高兴。沃尔特注意到,塞尔的心不在焉拿捏得恰到好处。多一分则会让人觉得他很无理,让自己受了委屈,少一分则难以刺激到塔利斯。就这样,托比越挫越勇,反而让自己出了丑。他不遗余力,就差像杂耍艺人一样扔盘子了。大家都注意到了他,他不禁渗出汗来。沃尔特对着他的啤酒笑了笑,莱斯利·塞尔则仍是一副温文尔雅、心不在焉的样子。 房间另一边的瑟智·拉托夫还是怒气冲冲地盯着这边。 沃尔特估计,再多喝两杯,瑟智就要过来大吵大闹了,用他含混不清的话没完没了地指责塞尔,弄得场面不可收拾。他琢磨着要不要赶快喝完回家。不过瑟智没有过来,塞拉斯·威克利却走了过来。 威克利已经从吧台观察他们一会儿了,现在端着啤酒过来打招呼。沃尔特知道,他之所以过来有两个原因:他像女人一样八卦;他憎恨一切美丽的事物。威克利不喜欢美丽的事物,然而美丽的事物对他倒是没那么大的偏见,因为憎恨美丽,他反倒还赚了不少钱。他的憎恨之情是发自肺腑的。像莉兹说的那样,他喜欢的是“充满冒热气的粪肥和瓢泼大雨”的世界。有人恶搞他的写作风格,然而即便再机智,对他也毫无影响。在美国,他的巡回演讲大获成功。不过皮奥里亚和帕多瓦热情的读者并不喜欢冒热气的粪肥,他们喜欢塞拉斯·威克利,是因为他长得太完美了。他面容枯槁,皮肤黝黑,身材高挑,嗓音沙哑,说起话来慢条斯理、有气无力的。在皮奥里亚和帕多瓦,好心的女人们都想把他带回家好好照顾,让他看到人生的希望。在这方面,她们比他的英国同行们可宽厚得多。在英国,人们觉得他无聊透顶,甚至有些愚蠢。每每提到他,拉维妮娅总会说他“很讨厌,看上去总是一副在寄宿学校受苦的样子”,还有点疯疯癫癫的。(而他,每次提起她,总会说“菲奇女”,就像在谈论一个罪犯。) 威克利之所以过来,是因为他没办法不注意莱斯利·塞尔那令人反感的英俊外表。沃尔特注意到,他在琢磨塞尔是不是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塞尔原本就在淡然应对托比的强烈攻势,现在又不得不和心怀敌意的塞拉斯过过招。看到他的身手像女人一样敏捷,沃尔特打赌,超不过一刻钟,塞尔就能把塞拉斯制伏。他看了眼吧台后面光秃秃的大钟,决定给他计下时。 塞尔足足节省了五分钟。十分钟之内,威克利像牢笼里的囚犯一样,愤怒地挣扎着。威克利深陷的眼窝里尽是迷惘,比刚刚任何时候,托比鱼鳞眼中的迷惘都要浓重。沃尔特差点笑出声来。 接着,塞尔给这场闹剧画上了终止符。正当塞拉斯和托比各自努力表现自己的时候,塞尔慢慢地轻声说:“请原谅,失陪一下,我看到个朋友。”说完,立刻起身,向吧台边上的朋友走去。他说的朋友就是比尔·马多克斯,那个汽修厂老板。 沃尔特把脸埋在啤酒杯里,惬意地欣赏着他朋友的表情。 只是后来,他再回想起这件事时,一种隐约的不安刺痛了他。这场闹剧过于平静了,轻而易举就被抚平了。而它的本质,它的残酷无情,根本就没有显现出来。 那时,他只是觉得这两个塞尔受害者的反应很可笑。塞拉斯·威克利一口吞掉剩下的啤酒,把酒杯推到一边,做了个埋怨自己的动作,一句话没说就离开了酒吧。像是要逃离一间闷热恶臭的密室带来的回忆一般。他为自己当时的屈服感到厌恶。有那么一刻,沃尔特甚至怀疑,拉维妮娅可能是对的,威克利的确是有点疯疯癫癫。 而托比·塔利斯不知道是该作罢还是埋怨自己。他决定积蓄力量,准备下一次的战斗。 “你的年轻朋友不大爱说话。”他判断说,眼睛盯着吧台那边,塞尔正和比尔·马多克斯相聊甚欢。 沃尔特从来不会觉得莱斯利·塞尔不爱说话,不过他知道,托比得给自己偶尔的失利找找心理安慰。 “你一定得带他去我的呼屋看看。” 呼屋是一座漂亮的石头建筑,突兀地坐落在萨尔克特那一排粉色、白色和黄色的屋顶中间。它曾经是个小旅馆。在那之前,据说这些石头曾经是远处山谷底下那座修道院的建筑材料。现在,它是品质生活的象征。这种建筑太稀少了,几年来,托比已经拒绝了很多想买这房子的人了。在这之前,他通常每两年就会换个栖居地(家这个词对他可不适用)住。 “他会在你家住很久吗?” 沃尔特说他和塞尔打算一起写本书。不过还没想好用什么形式。 “游走在奥弗晒?” “大概这种。我负责文字,塞尔负责插图。我们还没想好哪个主题比较好。” “春天这时候游走有点早。” “倒是适合拍照。现在镇子上还没那么多郁郁葱葱的植物。” “没准你的年轻朋友想照照呼屋。”托比说着,端着他的两杯啤酒,佯装随意地向吧台走去。 沃尔特待在原地,琢磨从上次留意到瑟智·拉托夫到现在,他已经喝了多少杯酒了。他猜,再多喝两杯,他就要开始大吵大闹了。现在已经差不多要爆发了。 托比把酒杯放到吧台上,先是和酒吧老板聊了几句,接着又和比尔·马多克斯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很自然地,又和塞尔搭上了话。这一切都进行得如此巧妙。 “你一定要去看看呼屋。”沃尔特听到他立刻对塞尔说,“它很漂亮。你没准想拍拍它。” “还没有人拍过它吗?”塞尔吃惊地问,毫无恶意,觉得这么美的地方理应有人拍过照才对。但是在听者那里,这话却变了味:“难道托比·塔利斯的生活还有不为人所知的地方?” 这话点燃了瑟智的怒火。 “拍过!”他尖叫着说,像个爆竹一样从角落里冲出来,他狂怒的小脸儿差一英寸就戳到塞尔脸上去了,“当然有人拍过!世界顶级的摄影师都拍过上万次了。它完全没必要自毁身价,让一个愚蠢的外行来拍它。这外行的老家还是个小偷,从印第安人手里偷了个国家。就算长得人模狗样的,还染着头发,一点儿道德都没有,就是个……” “瑟智!”托比说:“住口!” 然而瑟智气得脸都变了形,胡话一个劲儿从嘴里冒出来。 “瑟智!你没听见吗!住口!”托比说着,用手轻轻地推了推拉托夫的肩膀,好让他离塞尔远点儿。 这彻底激怒了瑟智,他的声音尖厉,破口大骂起来。好在他说话含混不清,让人听着不那么反感。他的谩骂中偶尔蹦出些法语和西班牙语,还时不时地编个新词儿,让人觉得很可笑。“你这个中西部来的路西法!”就是其中编得还不错的一句。 托比用力拉着他的后领,好把他从塞尔身边拽开。不料瑟智突然把手伸到吧台,抢在酒吧老板瑞武之前抓住了托比刚刚加满的啤酒杯,向塞尔脸上泼去。塞尔本能地转过脸去,啤酒还是流得他脖子、肩膀上都是。见没有成功,瑟智愤怒地咆哮着,把重重的酒杯举过头顶要扔过去,幸好瑞武的大手攥住了他的手腕,杯子这才从他痉挛的手里掉了下去,瑞武叫着:“亚瑟!” 天鹅酒吧没有内保,因为从来都不需要。一旦有人闹事,亚瑟·特贝茨就会出面。亚瑟是北面银蕾丝农场的养牛人,他身材魁梧,行动缓慢,却生着一副菩萨心肠,连只小虫子都不忍心踩死。 “过来,拉托夫先生。”亚瑟搂住了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小个子,他撒克逊的庞大躯体让他挣脱不开,“没必要为小事动怒。都是杜松子酒闹的,拉托夫先生。我之前就和你说过,男人别喝这种酒。拉托夫先生,你现在跟我过来,看看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会不会舒服点儿,来试试看。” 瑟智不想跟任何人离开这里。他想留下来,杀了这个刚来萨尔克特的人。但是他根本拗不过亚瑟。亚瑟和善地用一只胳膊搂着他,斜靠在他的身上。他的胳膊就像山毛榉树干一样粗壮,力量大得像山崩一样。瑟智被他强行带到了门边,然后他们一起走了出去。一路上瑟智都没有住口,从来没有人见他这样没完没了过。 随着他的高声叫骂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酒吧外面的空气中,人们这才松了口气,重新聊起天来。 “先生们。”托比·塔利斯说,“我代表戏剧界向大家道歉。” 然而他说话的声音有点大。他,托比·塔利斯,正在提醒大家,他是英国戏剧界的代表,并不是幽默地化解尴尬那么简单。就像玛塔·哈洛德说的那样:不管托比干什么都有点不着调。如果他的话对当下的窘境有什么帮助的话,只是增加了人们低语的谈资罢了。 酒吧老板用擦玻璃的抹布擦了擦塞尔的肩膀,还请他到吧台后面去,他的夫人会弄些清水洗洗他的衣服,免得啤酒的味道渗到衣服里去。不过塞尔拒绝了。他非常谦和有礼,但是看得出,他想赶快离开这里。沃尔特看他好像不大舒服。 托比一直在拿戏剧说事,喋喋不休地解释瑟智的坏脾气。他们和托比道了别,走进美丽的暮色中去了。 “他总是这样大吵大闹吗?”塞尔问。 “拉托夫?是,他以前也这样过,不过从来没有这么厉害过。以前没听说他还动手。” 他们碰到亚瑟赶回来接着喝酒,沃尔特问他那个捣乱的人怎么样了。 “他跑回家去了。”亚瑟给了他们一个大大的微笑,“就像离弦的箭一样。那个家伙比兔子跑得都快。”说完就回去喝酒去了。 “现在吃饭有点儿早。”沃尔特说,“我们走回家吧,沿着这条河和坡上的田间小路。今天的事真是抱歉,不过这种人,你工作中应该见多了吧。” “嗯,我挨过骂。不过没被砸过。” “我敢打赌,以前从来没人管您叫中西部来的路西法。可怜的瑟智。”沃尔特停下来,靠在磨房屋下面的小桥上,凝视着拉什莫尔河中余晖的倒影,“或许老话说得没错,恋爱中的人智商为零。要是像瑟智对托比·塔利斯那样用情至深,一个人真的很难保持理智。” “理智。”塞尔厉声说。 “是的。物体失去了平衡,我觉得就是丧失理智。” 塞尔盯着河水沉默了许久。河水潺潺流向小桥,然而在桥下突然被吸附在障碍物上形成漩涡,湍急了起来。 “理智。”他重复道,看着桥洞下漩涡状的河水四处乱溅。 “我觉得那家伙不疯。”沃尔特说,“就是缺乏常识。” “常识是必需的品质吗?” “是非常重要的品质。” “有常识也不见得就能做对事。”塞尔说。 “恰恰相反。缺乏常识会给生活带来各种问题。大到战争,小到不愿意坐公交上层车厢都和缺乏常识脱不了干系。我看磨房屋里有亮光,玛塔肯定回家了。” 他们抬头看着这座浅色的大房子,它在余晖中隐隐发亮,像朵发着微光的白色花朵。屋里只有一盏灯亮着,在微暗的天色中,亮黄色的灯光照亮了房间临河的一边。 “莉兹喜欢这样的灯光。”塞尔说。 “莉兹?” “她喜欢余晖中黄色的灯光。她觉得天一黑,灯光就会变成平淡无奇的白色了。” 第一次,沃尔特发现,他不得不斟酌一下塞尔和莉兹的关系了。这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他们之间还能扯上什么关系,因为他从来不介意莉兹和其他男人接触。他之所以不介意,并不是因为他有什么美德,而完全是因为他没把莉兹当回事。如果能够用催眠把沃尔特潜意识中那些不为人知的坏想法呈现出来的话,你会发现,他觉得莉兹一直过得不错。只是稍微琢磨了一下,沃尔特就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不过他一直自我感觉良好,从来不关心别人的想法(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品质,他才能在播报里胡说八道,烦透了玛塔,却让他红遍了整个英国),他顶多就会想当然地认为莉兹是爱他的,感到既高兴又满足。 他和莉兹认识太久了,熟悉到对她的一切都不会感到意外。他想当然地以为自己对莉兹无所不知。然而他连她喜欢余晖中的灯光这点小事都不知道。 而塞尔,新来的客人,却知道。 而且,他居然还记得。 一个小小的涟漪打破了沃尔特心中荡漾着沾沾自喜的平静水面。 “你见过玛塔·哈洛德吗?”他问。 “没有。” “一定得去见见。” “不过我看过她的演出。” “噢。哪部剧?” “叫《黑暗中行走》。” “噢,是她出演的。她演得很好。演得最好的剧目之一,我觉得。”沃尔特转移了话题。他不想再谈论《黑暗中行走》。《黑暗中行走》是哈拉德的代表作,可也是玛格丽特·梅里厄姆的。 “我想我们现在没法拜访了吧?”塞尔抬头看着上面的灯光说。 “马上就到晚饭时间了,我觉得。玛塔可不是随便能见的人。我觉得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她才会住在离大家这么远的磨房屋里。” “没准莉兹明天可以带我过来看看。” 沃尔特差点儿就说出口:“为什么是莉兹?”突然想起明天是周五,他一整天都要待在城里回不来,因为周五是他去电台宣传的日子。塞尔都记得他明天不在这里,他自己居然都忘了。他心中又荡开了一个小小的涟漪。 “当然。或者,我们可以邀请她来家里吃饭。她喜欢美食。嗯,我们最好离开这儿。” 然而塞尔仍站在原地,抬头望着河水边耸立的一排柳树。河水表面泛着白光,渐渐暗了下来。 “我知道了!”他说。 “知道什么?” “题目。思路。主题。” “书的,你是说?” “是的。河。拉什莫尔河。我们之前怎么没有想到呢?” “河!对呀!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呢?可能是因为它不光流经奥弗晒镇吧。不过它的确很值得写。泰晤士河和塞文河都不知道被写过多少遍了。写写拉什莫尔这条小河肯定也错不了。” “它会给我们的书提供各种各样的素材吗?” “当然。”沃尔特说,“再好不过了。它是从山里那村子发源的,那里多的是羊群、石墙和陡峭的山脉;接着,它会流经一片片田园,流过美丽的农场、高大的谷仓、最美的英国树木和村子里的大教堂;然后到达典型的英国集市威科姆,过去隶农们从这里跋山涉水去伦敦觐见理查德国王,现在他们赶着牛群上火车,好把它们兜售到阿根廷去。”沃尔特的手还没伸到胸前口袋拿着他的笔记本,就又放了下来。“接着是那一片片沼泽。要知道,成群的野鹅在夜空下飞过。还有大朵大朵的白云,在风中摇曳的小草。然后就到了米尔港,那里和荷兰差不多。和它身后的小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里有各种各样漂亮的建筑,港口停泊着渔船,还有进出港口的来来往往的车辆。海鸥、倒影、山墙。塞尔,这想法简直太棒了!” “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写?” “嗯,首先,我们打算怎么写呢?” “我们需要弄条船吗?” “有个平底船就行啦。或是桥下宽敞的地方开个小艇。” “平底船,”塞尔疑惑地说,“那不是射鸭子用的吗?” “差不多吧。” “听上去感觉不大方便。不如独木舟。” “独木舟?” “是啊。你会划吗?” “我就小时候在观赏水池里划着转过圈。仅此而已。” “噢,好吧,至少你划过。一会儿就能上手。我们从上面什么地方出发,划着独木舟?嘿,这主意简直太棒了。题目都有了,《拉什莫尔河之舟》,韵律和谐,就像《铁血金戈》和《中国油灯》一样。” “第一站我们应该走着去,羊村,大概从那儿走到奥特利。我觉得奥特利那儿应该有独木舟。上帝保佑,我觉得坐在独木舟上可不舒服。我听说源头是田里的一汪泉水,我们可以带个小包,从那里出发,步行到奥特利或是卡博尔,再从那里划船去海里。《拉什莫尔河之舟》,的确,听上去不错。我明天去城里的时候会去找一下科马克·罗斯,和他说说这个想法,看看他能不能帮上什么忙。如果他不感兴趣,还有其他六七个人巴不得能帮帮我们。不过罗斯是拉维妮娅的人,所以如果他愿意,我们还是得用他。” “他当然会同意。”塞尔说,“你和英国的贵族差不多,不是吗?” 不过这话听上去更像是恭维。 “我其实应该把这个机会留给德纳姆出版社。”沃尔特说,“我那本农场生活的书就是他们出版的。不过因为插图的问题,我和他们吵起来了。那些插图太差劲了,严重影响了书的销量。” “我猜,那是在你电台播报宣传之前吧。” “嗯,没错。”沃尔特走下桥,继续朝田间小路和晚餐走去,“在农场的书之后,他们的确拒绝出版我的诗,我正好可以把这事当托词。” “你还写诗?” “谁还不写几首?” “我就不写。” “笨死了。”沃尔特友善地说。 他们又回到正题,讨论起怎么在拉什莫尔河实施他们的计划。 [book_title]五 “和我一起去城里见见罗斯吧。”第二天早饭时,沃尔特说。 但是塞尔想待在乡下。他说,英国的乡野刚刚蹿出一片新绿,此时把时间浪费在伦敦,简直就是对神灵的亵渎。另外,他也不认识罗斯。最好先由沃尔特出面,把他们的想法告诉罗斯,以后再把他介绍过去。 尽管沃尔特有些失望,然而他却没有静下来想想自己到底有多失望。 不过一路上,他没有像往常一样,一心想着他的播报,反倒总是走神,琢磨着崔铭斯庄园的人们在干什么。 他见了罗斯,和他说了他们《拉什莫尔河之舟》的计划。罗斯表示非常感兴趣,还暂定多给沃尔特百分之二点五的收益。当然,他说,这一切还需要和克罗马蒂商量一下,才能最终定下来。 人们都猜,罗斯之所以选择克罗马蒂做他的合作人,完全是为了取乐,为了让他的公司名字和漂亮的罗斯克罗马蒂郡一样。显而易见,他一直自己有声有色地经营“科马克·罗斯公司”,而且乍看,他完全不需要合伙人,尤其是像克罗马蒂这样无足轻重的人物。然而,科马克·罗斯的血管里流淌着大量苏格兰高地人的血液,让他不知道该如何拒绝别人。他很享受被人喜欢的感觉,因此,克罗马蒂成了他的挡箭牌。每当一位作者的书值得出版,向他张开双臂的一定是科马克·罗斯;而每当一位作者需要被拒绝的时候,克罗马蒂总会站出来强烈反对。克罗马蒂有次生气地对罗斯说:“你让我唱黑脸,至少该让我看一眼那些书吧!”不过那只是个别情况,通常,需要克罗马蒂出面否决的书稿,他都读过。 如今,面对英国当红宠儿的书稿计划,罗斯又不由自主地搬出了他的合伙人。然而他看上去面色红润,心满意足。他带沃尔特去吃了午餐,还特意点了瓶罗曼尼康帝红酒。沃尔特喝这酒真是浪费,他其实喜欢啤酒。 装了一肚子高级红酒,带着赚大钱的憧憬,沃尔特去了电视台。然而他的思想再一次戏弄了他,和平常兴高采烈地宣传不同,他又悄悄走神到了萨尔克特。 沃尔特每周的播报宣传中,有一半的时间会有嘉宾互动。都是些和《户外》节目有关系的人。沃尔特最近下了很大功夫,亲身体验了各种各样的户外活动,数量之多简直无人能及。在主持《户外》的时候,惠特莫的嘉宾有偷猎者;有澳大利亚偏远地区的牧羊人;有鸟类观察家;有萨瑟兰郡的饲养员;有一丝不苟的妇女,来来回回地把橡子摁到路边的河岸当中去;有猎鹰的年轻猎人;还有各种从事常见户外活动,又想来参加节目的人。在剩下的半个小时里,沃尔特就滔滔不绝地宣传。 他今天的嘉宾是个养狐狸的小孩,沃尔特很沮丧,他发现自己一点儿都不喜欢这孩子。沃尔特爱他的嘉宾们。他关心他们、爱护他们,和他们称兄道弟。只有在他和嘉宾共处的这半个小时当中,他才会如此爱他们,甚至爱到热泪盈眶。然而现在他很苦恼,他不但不关心海洛德·迪布斯和他的蠢狐狸,甚至还想批评几句。他注意到,很不幸,海洛德的下巴发育得不好,看上去就和他的狐狸一个样,让人觉得很可惜。也许这狐狸和他待在一起,是把他当成自己的家人了。他为自己的这个想法感到愧疚,极力想弥补一下,语气比往常殷勤得多,反而让人觉得他装腔作势。海洛德和他的狐狸成了沃尔特主持失利的第一个节目。 之后的播音也不是很成功,难以抹去海洛德带给他的记忆。这次的话题是“蚯蚓为英格兰做了什么”。“为英格兰”是典型的惠特莫风格。换成别人主持,可能会谈谈蚯蚓为大自然做了什么,不过没有人会对大自然或是蚯蚓感兴趣。然而沃尔特硬是把蚯蚓和莎士比亚的话题扯上了关系,从这个角度委婉地引出了话题。这样,听众们发现竟是数不清的蚯蚓无意中把西海岸的灰石之地变成了如今的绿植天堂英格兰。明天一早,第一轮邮政服务就会带来北部边境的五十七封信。信里指出,英格兰也有蚯蚓。不过这只是沃尔特的魅力之一。 沃尔特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播音的时候只和某个特定的人说话。这样一来,他完全不需要考虑周围人的感受,却又显得亲切友好,这是他的标志性举动。这个特定的听众并不是活生生存在的人,他也从不关心这个听众的生活细节。他只需定好今天的听众是“利兹市的老妇人”,或是“布里奇沃特医院的小女孩”,又或者是“苏格兰的灯塔守护人”就可以了。今天,他第一次想象着自己是在和莉兹说话。莉兹经常听他的广播,他想当然地认定莉兹会听。然而他假想的听众在他的表演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在这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莉兹还可以做他说话的对象。今时今日,他莫名地想把莉兹牢牢地拴在自己身边,想确定她就在广播那边听着。于是,他放弃了他的假想听众,和莉兹说起话来。 然而播音却没有想象中的成功。一想到莉兹,他就会分心。他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回到了昨晚的河边,回想起渐渐暗淡下去的柳树、磨房屋那边唯一的一颗金黄色的星星。还有“莉兹喜欢的”淡黄色的灯光。他总是从蚯蚓和英格兰的话题中走神,说话结结巴巴的,很不自然。 虽然沃尔特很困惑,甚至有些恼怒,但是对他的工作影响不大。播音室里堆着些观众送来的签名册,他在上面签了名,又开始为些琐事拿主意:一,有人邀请他去参加洗礼仪式;二,有人想要条他的领带;三,十九位听众想成为他的节目嘉宾;四,七位听众想向他借钱。这之后他便起身回家了。在路上,他灵机一动,又掉头回去给莉兹买了一英镑彩色巧克力糖豆,装在靴子状的塑料盒里。他把彩色巧克力糖豆放进仪表板上的小柜子里时,突然想起,从他上次回家路上给莉兹买礼物算起,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这是个好习惯,他以后要经常给莉兹带礼物。 当他把来来往往的车辆甩在身后,笔直的长途公路尽收眼底的时候,他的思绪略过莉兹,开始思考隐藏在她身后的那个人:塞尔。可怜的瑟智说的那个“中西部来的路西法”。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是路西法呢。路西法,早晨之子。一想到路西法,他脑子里就会浮现出那个健壮的六尺半的大块头,熠熠生辉。这和塞尔完全不沾边。塞尔哪里让拉托夫觉得他像路西法了? 路西法。陨落的荣耀。俊朗的天神演变的恶魔。 他脑子里浮现出和塞尔一起在农场散步的画面。塞尔没有戴帽子,风吹乱了他金黄色的头发,他双手深深地插进英伦风十足的法兰绒裤子口袋里。路西法。他差点笑出声来。 当然,塞尔的俊朗外表的确有些古怪。有一种,叫什么?有一种让人难以平静的东西。一种超凡脱俗的东西。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想象力丰富的瑟智才觉得他像陨落的天使。 不管怎样,塞尔像个不错的家伙,他们还要一起写本书。而且塞尔也知道他和莉兹快要结婚了,因此,他应该不会…… 他没敢往下想,即便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他也没有仔细琢磨一下,这个让人想起陨落天使的英俊青年,可能会让英国广播公司评论员的年轻未婚妻改变心意。 他开车回家的速度比平时快了许多。他停下车,从仪表板的小柜子里拿出莉兹最喜欢的糖果就进了家。把它们拿给莉兹,莉兹一定会因为他考虑周全而给他一个吻的。他还带来个好消息,科马克·罗斯非常喜欢他们的书稿计划,打算给他们丰厚的回报。他都等不及要赶到客厅去了。 他穿过富丽堂皇的大厅,那里宁静阴冷。虽然有不合时宜的绿呢大门挡着,这里还是充斥着新发芽的绿植和炖大黄的清香。然而客厅里只有拉维妮娅一个人,不像往常那样温暖欢乐。她一只脚搭在铁炉架上,腿上放着当天的格调高雅的周刊。 “真是奇怪。”拉维妮娅从《守望者》后探出头来说,“靠写作赚钱有什么不道德的。” “嗨,维姨。其他人都跑哪儿去了?” “这破报纸原来一直说塞拉斯·威克利这好那好的,他挣了钱以后倒变了。艾玛在楼上,我觉得。其他人还没回来。” “回来?从哪儿回来?” “不知道。吃了午饭,他们开着从比尔·马多克斯那里租来的小破车出去了。” “吃了午饭。” “‘空洞的技巧重复,像海报一样粗线条。’真是让人头疼!对,今天下午我不需要莉兹帮忙,他们就出去了。今天天气真不错,是吧?” “不过再过十分钟就要吃晚饭了!” “是呀。看上去他们要迟到了。”拉维妮娅回答,眼睛一直盯着谴责塞拉斯的报道。 所以莉兹根本就没听他的广播!他一直在对她说话,而她根本就没在听。他惊得目瞪口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和“利兹市的老妇人”、“布里奇沃特医院的小女孩”、“苏格兰的灯塔守护人”也没在听没什么区别。莉兹经常听广播。她有义务这么做。他是沃尔特,她的未婚夫,如果他对着全世界的人说话,她理应听着。而现在,她居然和莱斯利·塞尔在外面逍遥快活,留他一个人在那里对着稀薄的空气说话。她想都不想就出去闲逛,在周五,他在电台广播的这个下午,天知道她和塞尔去了哪里。要知道,她们才认识了七天而已。而且到了饭点儿都不回来。她甚至都没在家等着他带来的彩色巧克力糖豆,那可是他费了半天劲儿给她买回来的。太不像话了。 接着,牧师来了。没人记得邀请他来共进晚餐。他就是那种不请自来的人。沃尔特不得不又花了一刻钟的时间,和他说说已经不想再提的蚯蚓。牧师听了他的广播,对他的话题非常着迷,就想和他接着聊聊。 贾罗柏夫人走进来,镇定自若地和牧师打了招呼,然后便离开去准备晚饭了。她在小菜里多加了些豌豆罐头,还在炖大黄上添了个油酥面团。 那对不知道疯到哪里去的人已经迟到二十分钟了,贾罗柏夫人决定不等他们一起吃晚饭了。沃尔特这时改变了态度,他当莉兹已经死了。她晚饭从来没有迟到过。她应该已经死了,尸体不知道躺在哪个水沟里,没准还被压在车下面了。塞尔是美国人,众所周知,美国人开车鲁莽。英国的小路如此错综复杂,他们根本没有耐心。他们说不定拐弯的时候撞到什么东西上了。 他心神不宁地搅动着碗里的汤,听牧师在那边讲着鬼神学的事。他偶尔听那么一两句,牧师三句话不离本行。不过好在不再提蚯蚓了。 正当沃尔特的心情灰暗,萎缩得像风干很久的蘑菇时,塞尔和莉兹欢快的声音开始回荡在大厅里。他们气喘吁吁地走进来,看上去兴高采烈的。他们匆匆为自己的迟到道了歉。看到家人给自己留了饭,还不忘恭维了一番。莉兹把塞尔介绍给牧师,却根本没想着要和沃尔特说点儿什么,就狼吞虎咽地喝起汤来,像个饿极了的难民一样。他们每个地方都转到了,他们说。一开始,他们参观了特威尔修道院和邻近的几个村子。然后他们碰到了皮特·马西,和他一起去看了他养的马,之后顺道带他去了克罗姆。在克罗姆,他们去“星星和吊带袜”喝了茶便动身回家。在路上,他们看到一家电影院要上映《火车大劫案》。当然,没人对《火车大劫案》有免疫力。他们耐着性子看了好几场现代展览才看上《火车大劫案》,所以迟到了。不过他们的等待还是值得的。吃鱼的时候,他们几乎都在说《火车大劫案》。 “广播宣传怎么样,沃尔特?”莉兹伸手拿面包的时候问。 她都没有说一句“错过了你的广播,我真是太遗憾了,沃尔特”,这简直糟糕透了。更严重的是,她还在往盘子里放面包,根本没有腾出些精力专心致志地关心他的广播。这让沃尔特忍无可忍。 “牧师会告诉你们的。”沃尔特说,“他听了。” 牧师激情澎湃地给他们从头到尾讲了一遍。但是沃尔特注意到,莉兹和莱斯利·塞尔根本没在听。牧师滔滔不绝说话的时候,一次莉兹给塞尔递东西,她看到塞尔瞥了她一眼,立刻给了他一个亲切的微笑。他们俩很喜欢自己,很喜欢彼此,很喜欢他们共同度过的一天。 “罗斯觉得我们的书怎么样?”牧师终于没力气继续往下说的时候,塞尔问。 “他很喜欢我们的主意。”沃尔特边说边怒不可遏地想,当初真是不该和塞尔合作。 “您听说过他们的计划吗,牧师?”贾罗柏夫人问道,“他们打算写本有关拉什莫尔河的书。从源头到大海。沃尔特负责文字,塞尔先生负责插图。” 牧师很赞赏他们的主意,觉得这是个经典的话题。你们打算步行还是骑驴过去,他问。 “步行到奥特利或者那儿附近。”沃尔特说,“从那儿开始走水路。” “走水路?但是拉什莫尔河上游到处是暗礁。”牧师说。 他们告诉他独木舟的计划。牧师觉得在拉什莫尔这样的河面上划独木舟不错,不过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可以搞到一条。 “我今天和科马克·罗斯谈了这个问题。”沃尔特说,“他建议我们去基尔纳看看,就是米尔港的小船制造厂,那里可能会有几条。他们给世界各地的人造船。曼塞尔上次往奥里诺科河北面划行,带的折叠式木筏船帐就是乔·基尔纳设计的。那之后基尔纳还说,要是早知道曼塞尔会带着,他就把它设计成滑翔机了。我正想说,我和塞尔明天应该去米尔港看看,见见基尔纳,如果他没有其他安排的话。” “没问题。”塞尔说,“没问题。” 接着,牧师问塞尔会不会钓鱼。塞尔不会,不过牧师会。除了鬼神学的事,牧师最喜欢研究假蝇。所以在晚餐剩下的时间里,他们都在听牧师谈论假蝇。他们对这个话题没什么兴趣,就像对水泥搅拌、嚼口香糖、把袜子后跟翻出来和纯学术话题一样不感兴趣。他们各自边听边想心事。 沃尔特打算把装巧克力的白色纸袋留在大厅桌子上,等着莉兹主动问起它。他进屋吃晚饭之前就已经把它放在那里了。等莉兹问他,他就漫不经心地告诉她那是什么。他想,她一定会非常内疚,他一直想着她,而她却完全把他抛在了脑后。 走出餐厅的时候,他特意扫了眼,看看那个小袋子是不是还在那里。它当然在了。不过莉兹去餐厅之前,也把什么东西放到了桌子上。一个从克罗姆最贵的甜品商那里买来的大大的单色糖果盒子,至少有四英镑重。奶油色的盒子表面,用暗金色的颜料手写了“油封”几个字。盒子上扎了一条几码长的宽丝带,还打了个奢华至极的蝴蝶结。在沃尔特看来,“油封”写得格外做作了,丝带用得也过于奢靡,毫无品位可言。一看就是美国人,喜欢买大个儿显眼的东西。他一看到它就不舒服。 当然,真正让他不舒服的,并不是那一盒糖果。 而是一种情绪,远在糖果出现之前就有了。 大家还在喝着咖啡,沃尔特趁给塞尔、牧师和自己倒白兰地的时候,绞尽脑汁给自己找心理平衡,终于找到了。 塞尔可以给她买最昂贵的糖果,但是只有他——沃尔特,才知道她最喜欢的糖果是什么。 不过,塞尔会不会也知道?说不定克罗姆的甜品商那里恰巧没有彩色巧克力糖豆。 他又给自己加了点儿白兰地。今晚,他需要多喝一点儿。 [book_title]六 如果莱斯利·塞尔留在崔铭斯庄园还有什么值得艾玛·贾罗柏高兴的地方,那就是他们的出书计划。这样一来,他还需要待在奥弗晒镇的日子里,都不会出现在她的家里。一旦拉什莫尔河之旅结束,他就会离开,从此永不相见。在她看来,目前还没出现什么问题。莉兹喜欢和那家伙在一起,当然是因为他们都很年轻,有共同语言。不用说,还因为他长得不错。不过莉兹不像是对他有意思。只有需要说话的时候,她才会看一眼塞尔。不像是恋爱中的女孩,时时刻刻都盯着他看,也不会坐在他附近。 所有艾玛·贾罗柏担心的事情,她都没有觉察到。 奇怪的是,倒是沉浸在角色创作中的拉维妮娅发现了问题,感到非常困扰。大概过了七天,她的困惑不由自主地从心底涌了上来,变成了质问。像往常一样,她给莉兹口述她的小说内容,不过总是找茬。她以前从来没有这样过,莉兹觉得很奇怪。拉维妮娅写作娴熟,完全沉浸在她小说女主人公的命运起伏当中。写到后面,她可能会忘记,在卡碧岛的清晨,是达芙妮还是瓦莱丽采摘紫罗兰时见到了她的情人。然而不管是达芙妮还是瓦莱丽,拉维妮娅都会像教母一样观察着她约会的一举一动。可是现在,她完全变了个人似的,心不在焉,甚至想不起来西尔维娅长什么样子。 “我说到哪儿了,莉兹,我说到哪儿了?”她边说边在屋里来回踱步。一支铅笔插在她鸟窝一般的浅棕色头发里,另一支叼在嘴里,她锋利的牙齿把铅笔咬得掉了碎屑。 “西尔维娅正从花园往里走。从落地窗那里。” “哦,对。‘西尔维娅停在窗户那里,她苗条的身姿在光线下显现出来,大大的蓝色双眼中透着谨慎和疑虑的神色……’” “棕色。”莉兹说。 “什么?” “她的眼睛。”莉兹把她的书稿往前翻了几页,“第五十九页。‘她棕色的双眼像秋叶上的雨珠一般清澈……’” “好吧,好吧。‘大大的棕色双眼中透着谨慎和疑虑的神色。她定了定神,优雅地进了屋,小鞋跟轻轻地敲打着木地板……’” “没有鞋跟。” “你说什么?” “没有鞋跟。” “为什么没有?” “她刚刚一直在打网球。” “她换了身衣服,难道不可以吗?”拉维妮娅严厉地说,和往常大不一样。 “不行。”莉兹耐心地说,“她手里还拿着球拍。她从阳台那边走过来,‘轻轻晃动着球拍’。” “噢,是嘛!”拉维妮娅怒吼道,“我猜她根本不会打球。我说到哪儿了?‘她走进房间,她走进房间,她白色的连衣裙随风飘动’……不对,不对,等一下……‘她走进房间’……噢,可恶的西尔维娅!”她终于爆发了,一把把嘴里叼着的铅笔扔到了桌子上。谁在乎这傻瓜干什么了!让她待在该死的窗户那里饿死算了! “您怎么了,维姨?” “我没法集中注意力。” “您有什么烦心事吗?” “不。有。没有。是的,至少我觉得我有,那么一点儿。” “需要我帮忙吗?” 拉维妮娅把手指伸进她鸟窝般的头发里找了找,拿到了她的铅笔,看上去很高兴。“为什么,我的黄铅笔在这儿。”她把铅笔又重新插进头发里,“莉兹,亲爱的,我不是想干涉你的生活,你不会这么想吧,不过你会不会,或许,有那么点点儿被莱斯利·塞尔迷住了,有吗?” 莉兹想,一听就是她姨妈说的话,又用了这么个过时的爱德华时代的词:“迷住了。”她总是不得不把拉维妮娅的话翻译成现代英语。 “如果您说的‘迷住了’指的是爱上他,请放心吧。我没有。” “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我真正想表达的意思。说到这儿,你不会爱上个磁铁吧。” “什么东西!您在说些什么啊?” “这不是爱不爱上谁的问题。是吸引力。他让你着迷,是吧?”她做了判断,而不是在问问题。 莉兹抬头看了下那双孩子般迷惑的双眼,随即躲开了。“您怎么会这么想?”她问。 “我想因为我也感觉到了那种吸引力。”拉维妮娅说。 这完全出乎莉兹的意料,她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我现在真希望从没有请他来崔铭斯庄园。”拉维妮娅痛苦地说。“我知道这不是他的错——他什么都没干——但是无可否认,他就是个扫把星。瑟智和托比·塔利斯都不说话了……” “这有什么新鲜的!” “是不新鲜,但是他们原本已经和好了,瑟智也改过自新开始努力工作,而现在……” “这又不是莱斯利·塞尔造成的。他们闹翻是早晚的事,这您是知道的。” “而且玛塔的表现也很奇怪,那天晚饭后,她带他回家,让他待到很晚才回来。我是说,她霸占着他,让他护送着回家,都没等其他人一起。” “但是牧师会送伊斯顿迪克森小姐回家。玛塔知道这点。他肯定会和伊斯顿迪克森小姐一起走,他们住在同一个方向。” “我不是说她做了什么,是说她做事的样子。她,她紧抓不放。” “噢,玛塔一向这么傲慢。” “胡说。她也感觉到了。那种,那种吸引力。” “当然,他特别有吸引力。”莉兹心想,竟然没有一个合适的词能够形容莱斯利·塞尔。 “他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拉维妮娅不悦地说,“没有别的词儿可以形容。你会等着看他下一步做什么,就像,就像一种信号、一种预兆或是启示之类的东西。”她盯着莉兹的双眼,挑衅地问,“嗯,你也是这感觉吧,对吧!”“你”说得非常冷淡。 “没错。”莉兹说,“没错,我觉得是这样的。就像,就像他做的任何小事都意义非凡一样。” 拉维妮娅从桌子上捡起那支咬坏了的铅笔,胡乱地在本子上画着。莉兹注意到,她在不停地画八。拉维妮娅一定非常困惑,她高兴的时候都是画人字的。 “太奇怪了,要知道。”拉维妮娅脑子里反复琢磨着这事,“和他在一起,有种和一个有名的罪犯待在一起的刺激感,只是美好一些,当然。但是却承受着同样的罪恶感。”她又愤怒地画了几个八字,“如果他今晚从这里消失,有人跑来告诉我,他是个长得漂亮的恶魔,根本不是人,我都会相信的。请帮帮我,我真的会相信。” 她现在又把铅笔扔回到桌子上,轻笑着说:“到目前为止,一切都是那么荒谬。你看着他,想找出他什么地方如此与众不同,他到底有什么特别的?什么都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都没有,是吧?他白皙的脸庞神采奕奕的,皮肤光滑得像个婴儿。上次沃尔特带回家的那个挪威来的客人,《号角报》的记者也是这样。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他长得过于优雅了。不过瑟智·拉托夫也是这样。他说话轻柔、慢条斯理,然而得克萨斯的半数居民,还有大部分爱尔兰人也是这样。你一一列出他的魅力所在,加在一起是什么?我可以告诉你,它们加在一起不是什么。它们加在一起不是莱斯利·塞尔。” “不是。”莉兹冷静地说,“不是。它们加在一起的确不是。” “那个,那个让人兴奋的东西被落下了。是什么让他如此与众不同?连艾玛都感觉到了,要知道。” “妈妈?” “只有她对他的感觉和我们完全相反。她恨他。她经常看不上我带回家的那些客人,甚至有时会讨厌他们。然而她却极其厌恶莱斯利·塞尔。” “她这么和您说的?” “没有,她根本不用和我说什么。” 是啊,莉兹心想。她的确不用说什么。拉维妮娅·菲奇,亲切、善良、心神专注的拉维妮娅,写的都是少女情怀的小说,毕竟是拥有作家直觉的。 “我曾经怀疑他是不是精神有点问题。”拉维妮娅说。 “精神有问题!” “只在刮西南风的时候,当然,那种只在一种风向里发疯,而其他风向里都正常的人身上有种邪恶的吸引力。 “除非你了解他们的疯狂。”莉兹指出,“你得先去了解他们的思想怪癖,之后才会受到那种邪恶的吸引力的影响。” 拉维妮娅想了想。“是的,我想你是对的。不过没有关系,因为我自己已经发现‘精神有问题’的理论行不通了。莱斯利·塞尔比以往我见过的任何人都要理智。你见过比他还理智的人吗?” “还没有。” “你是不是还没发现,是吧?”拉维妮娅说着,又心不在焉地乱画起来,故意避开了她外甥女的目光,“沃尔特开始慢慢讨厌莱斯利了。” “沃尔特。”莉兹吃惊地说,“不会的,当然不会了。他们是最好的朋友。” 拉维妮娅七笔画了座房子,又在里面添了个门。 “您怎么会这么想沃尔特?”莉兹疑惑地问。 拉维妮娅又画上了四扇窗户和一个烟囱,考虑这样好不好看。 “因为他太体谅他了。” “体谅!但是沃尔特总是……” “凡是沃尔特喜欢的人,他都不把他们当回事。”拉维妮娅边画炊烟边说,“他越喜欢他们,就越不把他们当回事。他甚至不把你当回事,就像你之前观察到的那样。前不久,他还不把莱斯利·塞尔当回事呢。但是他现在变了。” 莉兹静静地思考着。 “如果他不喜欢他,”她最后说,“就不会和他一起去拉什莫尔河,也不会和他一起写书。嗯,是吧?”她继续说。拉维妮娅看样子正全神贯注地琢磨该把门把手画在哪里。 “那书能赚不少钱。”拉维妮娅冷冰冰地说。 “沃尔特从来不和他不喜欢的人合作。”莉兹争辩道。 “而且沃尔特自己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压根就不想写这本书。”拉维妮娅说道,和没有听到莉兹说话一样。 “您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莉兹有些恼怒地说。 拉维妮娅停下手中的笔,宽慰她说:“亲爱的莉兹,我自己也不知道。也许我是希望你能想想办法,让沃尔特不那么担心。用你自己的聪明办法,我是说,别太直白。”她看着莉兹说,“噢,是的,你很聪明。比沃尔特聪明得多。他比较迟钝,可怜的沃尔特。有你爱他是他的福气。”她推开画得乱糟糟的笔记本,突然笑了,“我觉得,要知道,他要是能有个情敌也不完全是坏事。只要竞争不那么激烈就好。” “当然不会啦。”莉兹说。 “那么让我们把那个傻瓜从窗户那弄走,午饭前结束这一章吧。”拉维妮娅说着,又捡起铅笔咬了起来。 然而当莉兹记录着傻瓜西尔维娅的一举一动,为租赁图书馆和税务局服务的时候,她的心里依然很震惊。她原以为她对塞尔的心思只有自己知道。而现在,不但拉维妮娅清清楚楚地知道,她甚至在暗示沃尔特也可能知道。不过那无疑是不可能的。他怎么会知道呢?拉维妮娅之所以会知道,就像她自己坦白的那样,她也是塞尔魅力的受害人。而沃尔特不可能对塞尔有同样的感觉,不可能了解她在想些什么。 不过拉维妮娅说的没错。一开始,沃尔特没把这个客人当回事,而现在却待他就像主人对客人那样客套。这变化是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的,却又是在一夜之间发生的。他什么时候开始,又是为什么会变了呢?是因为那两个差别很大的糖果盒子,不凑巧地出现在一起吗?不过成年人应该不会因为这个就不高兴了吧?美国人出门都会给女孩子买糖吃,这是他们的本能反应,就和开门让女孩先进去一样,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沃尔特不会记恨这个的。那他是怎么猜出她的秘密的,要知道,这个秘密只有她和同样深受其害的拉维妮娅才知道。 她的思绪又飞到拉维妮娅和她的感觉上去了。她发现拉维妮娅少说了一点——对托比·塔利斯的冷落。她琢磨拉维妮娅没有提,是不是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这事儿,还是她根本不关心托比的死活。村里人都知道,托比遭受了自坦塔罗斯以来最严厉的挫败感的折磨。塞尔,以难以想象的冷漠而和善的态度拒绝去参观呼屋,拒绝一切托比为他精心安排的活动,甚至对托比安排他见斯坦沃也丝毫不感兴趣。托比之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能够自由出入显赫华丽的斯坦沃可是他的王牌,之前每次用它都没有失过手,对美国人尤其管用。但是用在这个美国人身上却不行。塞尔不想和托比·塔利斯扯上关系,他用最温文尔雅的举止说明了这一点。然而表面的优雅却难以抑制言谈中的刻薄,这点人人看得见。萨尔克特的文人墨客们都在一旁看笑话。 正是这点伤了托比。 受到莱斯利·塞尔的冷落已经够糟的了。现在大家都知道他的窘境,这简直就是对他的折磨。 毫无疑问,莉兹想,莱斯利·塞尔的出现对萨尔克特圣玛丽镇来说并不都是好事。凡是和他接触过的人,可能只有伊斯顿迪克森小姐是全心全意欢迎他的。他对伊斯顿迪克森小姐非常友善。他像女人一般亲切,不厌其烦地解答她没完没了的问题,似乎他本身也对电影世界的琐事感兴趣似的。为了投其所好,他和她八卦起电影制片厂那些钩心斗角的陈年往事,所有微不足道的细节都没有放过。哪部电影好,哪部电影不好,他们聊得不亦乐乎。直到拉维妮娅说他俩像对家庭主妇,在交换分享各自的独门食谱,他们才停下来。 就是那天晚上,玛塔过来吃的晚饭。有那么一瞬间,莉兹看着他和伊斯顿迪克森小姐待在一起,突然感到一阵恐慌,她可能已经爱上莱斯利·塞尔了。是玛塔让她安下心来,她因此非常感激。看着玛塔霸占着他,把他带回家,她没有感到一丝痛苦,她知道,对她来说,不管塞尔多么有魅力,她并没有对他不可自拔。 此时,她记录着傻瓜西尔维娅的一举一动,暗下决心要像拉维妮娅说的那样,想个办法安抚一下沃尔特。这样,他就会高高兴兴地开始他的旅行,也不会对塞尔心生嫌隙。等他们从米尔港回来,定下他们需要的两只独木舟,把它们安顿在奥特利,她要想出些特别的事和沃尔特一起做做,一些只有他们两个人在一起时可以做的事情。他们最近大都是三个人一起出去的。 也可能,大都是不应该结伴出行的两个人一起出去的。 [book_title]七 沃尔特之所以觉得划独木舟这主意不错,并不是因为他盼着把自己的身体蜷缩在狭小的船舱里,而是因为这会给他一种“经历”。要想让书大卖,必须得做点冒险的事。与众不同的出行方式可以轻而易举地营造出冒险的氛围。而坐在车里舒舒服服地往下游开则很难获得离奇的经历。步行也没什么新鲜的。现在全世界的人都在步行锻炼,还美其名曰远足。沃尔特曾经徒步穿越了大半个欧洲,就在口袋里装了把牙刷和一件换洗的衬衫。他当然喜欢步行完成他的拉什莫尔河之旅,却担心这不能满足现代观众的口味。他的牙刷衬衫手腕只会让那些眼睛死死盯着地平线的狂热的行者迷惑不解。他们常常是背着大大的行囊,穿着笨重的钉鞋慢慢向前走动的,俨然就是阿特拉斯而非奥德修斯,像是在表演《潘趣和朱迪》一样。倘若一定要步行,沃尔特也会用他特有的方式进行,写成书销量也错不了。然而对于几乎全面掌控着《户外》的沃尔特来说,这样的方式难免会有失手。 因此,沃尔特觉得划独木舟这主意不错。而且大概从上周开始,他找到另一个喜欢它的理由。 要是开车或徒步,他不得不天天和莱斯利·塞尔挨在一起。而在独木舟上,他完全是清清静静的一个人。沃尔特已经到了只要一听到塞尔温文尔雅的声音就烦躁到不得不强压怒火的地步。他隐隐地感到自己有些荒谬,但丝毫无法抑制心中的怒火。更让他忍无可忍的是,莉兹居然开始对他格外关心起来。他从来没有仔细想过莉兹对他的态度,不过一直觉得这样很好。也就是说,在和玛格丽特·梅里厄姆交往八个月后,莉兹对他不温不火的感情让他觉得非常舒服。而现在,莉兹开始关心他了。“屈尊”,这是他能想到的词。他原本不会注意到莉兹的变化的,然而他最近开始真真切切地注意到莉兹,开始把莉兹放在第一位,开始仔细斟酌她最细微的话语和稍纵即逝的表情。因此,他发现她开始关心他了。关心!对他。对沃尔特·惠特莫。 倘若不是莱斯利·塞尔的出现,她根本就不可能变得判若两人,让人觉得别扭至极。一想到莱斯利·塞尔,沃尔特都不得不强压心中的怒火。 如果天气允许,他们打算每晚都出去野营。这点沃尔特也非常满意。这样一来,沃尔特就有机会躺在吊床上,透过错综复杂的橡树枝欣赏着天上熠熠发光的大熊星座。还能为书中描写田野溪流中的夜生活找到灵感。最重要的是,他不用住在附近的小旅馆了。要是在外野营,自己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而要是住在旅馆,可没法不打声招呼就走。 他们把两只独木舟分别命名为“皮普号”和“艾玛号”。按照塞尔的说法,拉什莫尔河总是像处在下午的时光当中。贾罗柏夫人发现那只“艾玛”独木舟是归塞尔所有的,感到一股莫名的恼怒。更让她郁闷的是,她隐隐感到,她可能终究还是无法摆脱塞尔了。这场旅行似乎有一点,难脱作弊之嫌。独木舟上已经满载了睡袋和防潮布,根本装不下拍摄大范围风景时需要的更多仪器。所以塞尔不久还会回来,利用闲暇时间拍摄那些照片。 尽管暗潮汹涌搅扰了崔铭斯庄园——拉维妮娅的不安、沃尔特的愤怒、莉兹的罪恶感、艾玛的憎恨,然而人们表面的生活依然平静。最后一批树木枝繁叶茂之前,阳光却格外灿烂,虽然不合时宜,但在英国却并不少见。夜晚温暖无风,像夏天一般。事实上,有天晚上,塞尔吃过饭站在石砌阳台上就说过,这样的英国和法国一样美。 “让人想起夏夜里的维勒弗朗什。”他说,“直到现在那都是我衡量奇幻的标准。洒在河面上的点点灯光,散发着天竺葵清香的温暖空气和清晨一两点钟最后一艘驶向大船的小船。” “什么大船?”不知道谁问了一句。 “什么大船都行。”塞尔慵懒地回答,“我可不觉得不讲信誉的英国有什么奇幻可言。” “奇幻!”拉维妮娅说,“为什么这么说,我们可是奇幻的发源地。” 他们笑了笑,气氛一直很融洽。 直到那个周五晚上,沃尔特和塞尔一起出发去探寻英国风光时,大家的相处依然十分融洽。沃尔特照例做了广播节目,而后回家吃晚饭(“播报”日的时候总会推迟一个半小时)。大家举杯预祝《拉什莫尔河之舟》成功。接着莉兹开车载他们驶入惬意的春日夜晚,沿着拉什莫尔河河谷驶向山顶,来到了二十英里之外的出发地。他们今晚要在格瑞姆屋过夜,那是个山洞,从那里可以眺望高处的草地,河水就是从那儿发源的。沃尔特说住在那里很合适,这样一来,他们的故事就可以从史前的英国讲起了。不过塞尔怀疑这山洞里的陈设会不会比他待过的其他地方更复古一些。英国的大多数人,不管是做什么的,他说,都比格瑞姆现代不了多少。 不过,他完全赞成在山洞里过夜。在他的一生当中,他在卡车里睡过,在户外沙漠中睡过,在浴缸里睡过,在台球桌上睡过,在吊床上睡过,还在游乐场的摩天轮里睡过。但是到目前为止,他还从来没有在山洞里睡过。他双手赞成睡在这山洞的主意。 莉兹一路载着他们,直到没有路了才停下来。她和他们一起沿着杂草丛生的小路向山上走了几百码,想看看他们过夜的地方怎么样。酒足饭饱,奇幻的夜晚让他们有些醉意,一路上他们都兴高采烈。他们卸下带着的食物和睡袋,又一起陪莉兹走回到车子那里。有那么一小会儿,他们三个都没有说话,寂静压迫着他们的耳膜。他们站在台阶上,努力想听到些什么声音。 “真希望我可以不需要回家待在屋顶下面。”莉兹的声音穿透了寂静,“今晚是史前之夜。” 不过她还是沿着车辙驶入了公路,把他们两个留在了寂静和史前的空间当中。车灯照在黑漆漆的草地上,洒下一片片金属般的绿色光点。 从那以后,这两个探险家就化身成电话里的两个声音了。 每天晚上,他们都从小旅馆或是公共电话停给崔铭斯庄园打电话,汇报一天的进展。他们已经顺利走到奥特利,还在那里找到了他们的独木舟。他们开始泛舟河上,对独木舟都很满意。沃尔特已经用完一个笔记本了,塞尔对英国初春的花景赞不绝口。到了卡博尔,他特意给拉维妮娅打电话,告诉她她说的奇幻是对的,英国的确是奇幻的发源地。 “听上去,他们心情不错。”拉维妮娅挂了电话,担心之余又松了口气。她想去看看他们,不过他们约定以陌生人的身份去游历陌生的地方,像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一样,沿河顺流而下,横穿整个萨尔克特圣玛丽镇。 “你要是把崔铭斯庄园搅和进来,会毁了我的视角的。”沃尔特说,“我必须要像从来没有见过它一样来观察它,这乡野,我是说,从全新的视角出发。” 因此,崔铭斯庄园每天晚上都等着他们的电话汇报。这种故意营造的距离感反倒让大家觉得挺有意思。 接着,周三晚上,在他们出发五天之后,他们走进了天鹅酒吧,受到了众人的欢迎,还被誉为“拉什莫尔河的斯坦利”。酒吧里的各色人等都请他们喝酒。他们说,他们把船停在派特港,要在那里过夜。不过还是忍不住步行穿过田地来到萨尔克特。要是划船过来,从派特港到萨尔克特要两英里,因为要绕个大圈。而从田地里穿过来却只有一英里远。派特港那里没有酒馆,他们只好沿着田间小路到萨尔克特来,到熟悉的天鹅酒吧待会儿。 一开始,他们只是随便聊聊,每个新来的人都会问问他们进展得如何。不一会儿,沃尔特就拿着啤酒坐到角落里他最喜欢的座位上去,塞尔稍后也跟了过去。从这时起,有几次,酒吧里闲逛的几个人想过去和他们接着聊聊,不过都在半路改变主意,停了下来。他们发现这两个男人对彼此的态度有些古怪。他们并没有吵架,但是他们的言谈中透露出某种人身攻击和急不可耐的意味,使得别人下意识地便转身离开他们。 接着,突然之间,沃尔特就走了。 他一声不吭就走了,甚至没有道别。听到门砰地一声关上了,大家才注意到他出去了。这关门声相当传神,既愤怒又决绝。他显然是毅然决然离开的。 大家迷惑地看了看门,又看了看沃尔特的空座位上那杯没有喝完的啤酒,他们断定,虽然沃尔特很生气,但是他还会回来。塞尔舒舒服服地坐在那里,背靠着墙,脸上还带着浅浅的微笑。笼罩在角落里的那种神秘而紧张的气氛消退之后,比尔·马多克斯走了过去。他们聊了会儿外置马达,又说了说熟料船和轻快帆船孰好孰坏,直到喝光了杯子里的酒才停了下来。马多克斯起身给他们添酒的时候,他看到沃尔特的酒已经走了气儿,他说:“我最好再给惠特莫先生拿一杯,那杯酒都坏了。” “噢,沃尔特回去睡觉了。”塞尔说。 “但是,现在才……”马多克斯刚一开口,就意识到自己不该再说下去。 “是,我知道。不过他觉得这样比较安全。” “他哪里不舒服吗?” “不是。不过他要是再待下去,就要控制不住来掐死我了。”塞尔亲切地说,“在学校的时候,他们都觉得掐死人难登大雅之堂。他在极力控制自己,毫不夸张地说。” “你惹着可怜的惠特莫先生了?”比尔问,他觉得比起沃尔特·惠特莫,自己更了解这个年轻的美国人。 “特别严重。”塞尔轻柔地说,和比尔相对而笑。 马多克斯咂了咂舌头,转身拿啤酒去了。 那之后,他们又随便聊了些无关痛痒的话。塞尔一直待到打烊才离开。酒吧老板瑞武锁门的时候,他转身和他道了别,和其他人一起走上乡村街道。一路上,大家嘲笑他连张像样的床都没有,觉得他非常不幸。他却反驳说等着血管慢慢衰老死去才是罪过。直到他拐弯上了两排房子中间通向田地狭长的那条小路。 “晚安!”他远远地在小路那头喊道。 那成了最后一次有人在萨尔克特圣玛丽镇看到莱斯利·塞尔。 四十八小时之后,艾伦·格兰特又重新介入了崔铭斯庄园的家事。 [book_title]八 格兰特刚刚从汉普郡结案回来。很不幸,他接手的案子竟以自杀告终。他在脑子里不停地回顾案情,琢磨着如果当时用了其他处理方式,结果会不会完全不同。因此,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上司说话。直到提到那个熟悉的地名,才完全回过神来。 “萨尔克特圣玛丽镇!”格兰特说。 “怎么了?”布莱斯停下来问,“你知道这个地方?” “我从来没有去过那儿,但是当然知道那里。” “为什么当然知道?” “那儿是个艺术贼窝。不少知识分子都搬过去住了。塞拉斯·威克利、玛塔·哈洛德和拉维妮娅·菲奇都住在那儿。塔利斯在那儿也有栋房子。是不是托比·塔利斯失踪了,没准?”他期望着。 “不是他,很遗憾。是一个叫塞尔的家伙,莱斯利·塞尔。好像是个年轻的美国人。” 有那么一瞬间,格兰特的思绪又回到了科马克·罗斯那间拥挤的屋子里,听到有个声音说:“我忘带扩音器了。”所以,是那个英俊的年轻人不见了。 “奥弗晒那帮人说要让我们负责这案子,不是他们解决不了,而是因为这案子需要格外谨慎。他们觉得由我们出面调查当地那些名人会容易一些。而且如果需要逮捕什么人的话,他们也希望由我们完成。” “逮捕?他们是说这是起谋杀案?” “他们觉得极有可能,我觉得。不过,那里的督察告诉我,他们觉得当众说出这个嫌疑犯很荒谬,他们连他的名字都不敢提似的。” “谁的名字?” “沃尔特·惠特莫。” “沃尔特·惠特莫!”格兰特大大地呼了口气,“难怪他们不想当众说出来。沃尔特·惠特莫!他们觉得沃尔特对塞尔做了什么?” “他们也不知道。他们只是知道,在他失踪之前,他俩似乎吵了一架。好像沃尔特·惠特莫和塞尔正在拉什莫尔河上划独木舟旅行,然后……” “独木舟?” “对,一种宣传的噱头。惠特莫要写写他们的旅行,塞尔那个家伙负责插图。” “他是个画家,这么说?” “不是。是摄影师。他们每晚都在外野营,周三晚上,他们是在离萨尔克特一英里的河岸上睡的。那天晚上,他俩都去萨尔克特喝了杯。惠特莫提前走了,据说很不高兴。塞尔一直待到酒吧关门,有人看到他走到了通往拉什莫尔河的那条小路上。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见过他。” “谁报的失踪?” “惠特莫第二天早上报的。他睡醒以后,发现塞尔没在他的睡袋里。” “周三晚上从酒吧走后,他一晚上都没看到塞尔?” “是的。他说他睡着了。晚上倒是醒了一下,不过觉得塞尔肯定已经回来,正躺着睡觉了。外面太黑了,什么都看不清。直到天亮了,他才发现塞尔根本没有回来睡觉。” “他们觉得他掉河里去了吧,我猜。” “没错。威科姆的人接手,开始打捞尸体。不过他们说从卡博尔到萨尔克特圣玛丽镇的那段河道非常槽糕,泥泞不堪,所以没有找到也不足为奇。” “难怪他们不想接这案子。”格兰特冷冰冰地说。 “是啊。这案子很微妙。所有证据都显示这是场意外。不过有个很大的疑点。” “但是,但是沃尔特·惠特莫!”格兰特说,“要知道,这简直太荒唐了。那个喜欢小兔子的家伙怎么会杀人了?” “你在这行干了这么多年,应该知道就是那些喜欢小兔子的人才会杀人。”他的上司不耐烦地说,“不管怎么说,你负责这个案子,用细筛子把你这艺术贼窝好好筛一筛,直到筛出点儿东西来。你最好开车过去。坐车比较麻烦,威科姆离最近的车站还有四英里远,另外还得在克罗姆倒车。” “好。我可以带威廉姆斯警长一起去吗?” “给你当司机,还是干吗?” “不是。”格兰特温和地说,“只是让他了解一下案件的进展。这样一来,不管你什么时候把我调去处理更紧急的案子——任何时候——威廉姆斯就可以接手这个案子了。” “你这个理由的确很有说服力,这样一来,你就可以在车上睡觉了。” 格兰特理所当然当上司应允了,起身去找威廉姆斯。他喜欢威廉姆斯,喜欢和他一起工作。威廉姆斯和他完全不同,他们正好可以互补。威廉姆斯高个子,脸色绯红,行动缓慢,除了晚报,他什么都不读。然而他却有着猎狗身上那种无可替代的品质。一旦威廉姆斯要追踪目标,他就会像守着老鼠窝的猎狗一样,耐心、顽强。“真是烦透了你跟着我。”他们搭档的这些年里,格兰特不止一次地这么对他说。 另外,对威廉姆斯来说,格兰特不但才华横溢,还淳朴自然。他狂热地崇拜他,毫无恶意地嫉妒他。威廉姆斯没有野心,不会觊觎他人的东西。“你都不知道你有多幸运,长官。”威廉姆斯会说,“你看上去一点儿不像个警察。而我,只要一进酒吧,他们只要看我一眼就能猜到:警察!而你,他们扫一眼就会想:便衣军人。根本不会提防你。做我们这行的,这是多大的优势啊,长官。” “但是你的长处恰巧是我所欠缺的地方,威廉姆斯。”格兰特有一次和他说。 “哪个长处,比如?”威廉姆斯怀疑地问。 “你只要说声‘走开’,大家就会散去。而不管我对谁说‘走开’,他们很可能回我一句:‘你以为你在跟谁说话?’” “上帝保佑,长官。”威廉姆斯说,“你都不需要说‘走开’,你只要看他们一眼,他们就会该干嘛干嘛去了。” 格兰特笑着说:“我一定要找机会试试。”不过他很享受威廉姆斯对他这种淡淡的英雄崇拜。更重要的是,他很享受威廉姆斯的可靠和坚韧。 “你听沃尔特·惠特莫的广播吗,威廉姆斯?”他问道。威廉姆斯载着他,沿着古罗马军团踏出的道路行驶着。两千年来,这条路一直没有什么变化。 “不能说听过,长官。我不是很喜欢那个村子。在那里出生长大是个缺点。” “缺点?” “是啊。要知道,那里很无聊。” “更像是塞拉斯·威克利描写的那样,而不是沃尔特·惠特莫说的那样。” “我不认识塞拉斯那家伙,但是那儿和沃尔特·惠特莫说的一点儿不沾边。”他想了一会儿,“他就喜欢作秀。”他说,“想想那拉什莫尔河的旅行。” “我正在想。” “我是想说,他原本可以和他姨妈一起住在家里,像个基督教徒一样开车游览这河谷。拉什莫尔河也没多长。但是他偏不,非得弄个独木舟什么的出来。” 提到沃尔特的姨妈,格兰特又想到另一个问题。 “我想你也没读过拉维妮娅·菲奇的书吧?” “是的。不过诺拉读过。” 诺拉是威廉姆斯的妻子,他们还有两个孩子,安吉拉和伦纳德。 “她喜欢它们吗?” “特别喜欢。她曾经说过,有三样东西让她感觉特别舒服。热水瓶、四分之一磅巧克力和拉维妮娅·菲奇的新书。” “看上去,要是菲奇小姐不曾出生,就有必要把她发明出来。”格兰特说。 “肯定特有钱。”威廉姆斯说,“惠特莫是她的继承人吗?” “至少是她的法定继承人。不过又不是拉维妮娅失踪了。” “对啊。沃尔特看塞尔那家伙哪里不顺眼了?” “没准他就是不喜欢那种像神话人物一样的人吧。” “不喜欢什么,长官?” “我见过塞尔一次。” “你见过!” “一个月前,我和他在派对里挤过人群的时候说过话。” “他长什么样,长官?” “长得特别英俊。” “噢。”威廉姆斯若有所思地说。 “不好。”格兰特说。 “不好?” “美国人。”格兰特突然插了一句。接着,他想起了那个派对,补充说:“他好像对莉兹·贾罗柏很感兴趣。我现在想起来了。” “谁是莉兹·贾罗柏?” “沃尔特·惠特莫的未婚妻。” “他已经?好吧!” “不过在找到证据之前先不要忙着下结论。我可不相信沃尔特·惠特莫有胆量把别人的头砸晕,再把他推到河里去。” “是的。”威廉姆斯边想边说,“说起来,别人把他推水里还差不多。” 这话让格兰特在接下来的行程里一直心情不错。 一到威科姆,他们就受到了当地督察罗杰斯的欢迎。罗杰斯身材消瘦,神情焦虑,看上去就像没有睡好一样。然而他十分警觉,见闻广且思虑周全。他甚至分别在萨尔克特的天鹅酒吧和威科姆的白鹿旅馆订了两个房间供格兰特选择。他带他们去白鹿旅馆吃了午饭,格兰特决定就住在这里,于是便取消了在萨尔克特订的房间。对于莱斯利·塞尔的失踪,苏格兰场暂时还没有表现出什么兴趣。不过要从天鹅酒吧开始展开调查,不可能不轰动整个萨尔克特。 “不过,我想见见惠特莫。”格兰特说,“我觉得他已经回来,待在你所谓的菲奇小姐的地盘上了。” “崔铭斯庄园。不过他今天到城里做广播去了。” “在伦敦?”格兰特有点吃惊地问。 “他们去旅行之前,他的播报就是这时间。根据惠特莫先生的合同,八月份广播淡季的时候,他才可以休假一个月。似乎他不可能光为了在拉什莫尔河上泛舟就取消这周的播报。他们本来打算今天去威科姆,在那里过夜。他们已经在天使旅馆订了两个房间。那是威科姆一处古色古香的风景名胜,尤其适合拍照。接着就发生了这事儿。不过既然惠特莫先生在这儿待着也是无事可做,他干脆就去播报他的半小时广播了,即使他们按计划到了威科姆,他也是会去的。” “知道了。他今晚会回来吧?” “如果他不会凭空消失的话。” “说到这起失踪,惠特莫承认他俩闹别扭了吗?” “我还没问过他。这就是……”督察突然不说话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过来的原因。”格兰特帮他补全了他要说的话。 “是的,长官。” “‘闹别扭’的说法是从哪儿传出来的?” “天鹅酒吧。周三晚上在那儿的人都觉得他俩之间不对劲儿。” “没有吵起来?” “是的,没有吵起来。如果有的话,我就可以以此来指控他了。发生的一切仅仅是惠特莫先生提早走了,连声招呼都没打,塞尔说他生气了。” “塞尔说的!和谁说的?” “这里的汽车修理厂老板。一个叫马多克斯的家伙。比尔·马多克斯。” “你问过马多克斯吗?” “我问过所有的人了。我昨天晚上就在天鹅酒吧。我们白天在河里打捞,怕他掉到河里去了。还在周围问了个遍,怕他失忆找不到路了。我们没有找到尸体,认识他的人都没有见过他,不认识的也没有见过和我们描述的和他差不多的人。所以我去了天鹅酒吧,见了周三晚上去过那里的大部分人。那是这地方唯一的一个酒吧,乔伊开的,是栋漂亮的小房子,非常像样。乔伊是个退伍的海军中士。村子里的人都在这里聚会。没人真的觉得惠特莫先生和这事儿有什么牵连。” “他很受欢迎吧?” “嗯,大家都很喜欢他。或许和别人一比,他会显得特别好。那儿住着群怪人,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 “嗯,我听说过。” “所以他们不想给沃尔特·惠特莫找麻烦。不过他们得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两个朋友没有一起回去。他们一旦开口,说的都是他们两人之间似乎有什么不愉快。” “是马多克斯主动说的吗?” “不是。这儿的屠夫说的。周三晚上回家的时候,马多克斯告诉他们的。他们看到塞尔走到小路上以后说的。不过马多克斯也证实了这一点。” “好吧,今晚惠特莫回来以后,我要去见见他,听听他怎么说。另外,我们还要去看看周三晚上他们野营的那个地方。” [book_title]九 “我现在还不想去萨尔克特。”格兰特说,他们正驱车离开威科姆,“有别的路可以通到河岸吗?” “根本就没有路可以通到河岸,确切地说。从萨尔克特到他们野营的地方,还要走一英里的田间小路。不过从威科姆和克罗姆之间那条主路那儿穿田地过去会比较容易。或是拐弯,沿着那条通向派特港的小路开,再从那儿沿着河岸走过去。他们的独木舟就停在离派特港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 “总的来说,我想从主路那儿穿田地过去。看看那段路怎么样,应该很有意思。派特港是个什么样的村子?” “那儿根本不是什么村子。就是个废弃的磨房,还有几间工人住的村舍。所以晚上,惠特莫和塞尔才会走到萨尔克特去喝酒。” “是这样。” 能干的罗杰斯从车门储物格里拿出张一英寸勘测地图,仔细看起来。在格兰特这个城里人看来,他面前的这片田地和他们从威科姆一路走来见到的田地没什么区别。然而罗杰斯督察却说:“就是对面这里,我觉得。是的,那儿就是他们待的地方,我们在这儿。” 他把地图拿给格兰特看。南北走向的是从威科姆以南到克罗姆的那条公路。公路以西是拉什莫尔河,隐匿在山谷里,自北向东,在威科姆和公路交汇在一起。他们所站之地,河水在眼前画了个圈,将平坦的河谷尽收其中。河水第一次掉头的地方,就是惠特莫和塞尔野营的地方。在山谷另一头,河水弯回去的地方是萨尔克特圣玛丽镇。野营的地方和萨尔克特都位于河流右岸。所以,从他们野营的地方到萨尔克特,只有短短的一英里的冲击地带。 从公路那里一路走来,到了第三块田地的时候,乡村的景色变得开阔起来。拉什莫尔河河谷也呈现在他们眼前,和罗杰斯的地图一个样儿:拉什莫尔河像条深绿色的围巾绕在那片平坦的绿地上,远处萨尔克特圣玛丽镇错落的屋顶和花园在树林中依稀可见。河水南边,孤零零的一片房舍就是派特港。 “这儿的铁路在什么地方?”格兰特问。 “最近的铁路在威科姆。这儿没有车站,也就是说。铁路在威科姆克罗姆公路另一边,不经过山谷。” “威科姆克罗姆公路上的车很多吗?” “噢,没错。你不会是说那个家伙只是躲起来了吧,嗯?” “也有这可能。不管怎么说,我们根本不认识他。我不得不承认,可能性太多了。” 罗杰斯带他们沿着长长的斜坡下到河岸。西南方背对着河水的地方,两棵大树突兀地插进一排修整过的柳树当中:一棵高大的柳树和一棵枯木。枯木下停着两只独木舟。草地仍依稀可见被踩踏的痕迹。 “就是这儿。”罗杰斯说,“惠特莫先生把他的睡袋铺在那棵大柳树下面,塞尔把他的铺在另一边的枯木附近。那棵枯木的树根中间刚好有个洞,成了个天然的藏身之处。所以,惠特莫先生不知道他没有躺在那里也很正常。” 格兰特走到塞尔铺睡袋的地方,看了看河水。 “那儿的水流怎么样?如果他摸黑回来被那些树根绊倒,一头栽进河里,会怎么样?” “这水很可怕,这拉什莫尔河,我得承认。到处都是溶洞逆流。局长说这河底是‘远古淤泥’。不过塞尔会游泳。至少沃尔特·惠特莫是这么说的。” “他当时清醒吗?” “特别清醒。” “那么,如果他在无意识状态下掉到河里,你们觉得他的尸体会在哪儿?” “从这儿到萨尔克特之间。得看雨量大小。最近没怎么下雨,所以你可以看到水位不高,不过周二坦斯特尔下了场暴雨,来得非常突然,英国总是这个样子。雨大得就像倾泻下来的磨房里水流一般。” “知道了。野营的东西都去哪儿了?” “沃尔特·惠特莫让人拿回崔铭斯庄园去了。” “我想塞尔的行李应该还在崔铭斯庄园。” “我想是的。” “也许今天晚上我应该好好看看这些东西。如果里面有什么有意思的东西,估计现在也已经被拿走了。不过没准可以从中找到些线索。塞尔和萨尔克特的其他居民相处得怎么样,你知道吗?” “嗯,我听说两个星期前刚发生了场闹剧。有个跳舞的家伙把啤酒撒了他一身。” “怎么会这样?”格兰特问,一下子就猜出了谁是那个“跳舞的家伙”。玛塔给她原原本本地讲过萨尔克特的事情。 “他受不了托比·塔利斯对塞尔的那般热情,大家是这么说的。” “塞尔对他热情吗?” “不热情,如果大家说的都是真话的话。”罗杰斯回答道,他焦虑的脸庞放松下来,露出片刻喜色。 “所以塔利斯也不是特别喜欢他吧?” “有可能吧。” “我想,你还没腾出时间去搜集证据吧。” “是的。直到昨天傍晚,我们才发现这可能不是一桩失踪案那么简单。那之前,我们所做的,仅仅是打捞和寻找。我们一发现情况不对,就立刻寻找外援,于是你们就来了。” “很高兴你们这么快就找了我们。刚刚拉起警戒线便能到达现场,这非常有利于办案。嗯,我觉得这里没什么可看的了。我们现在最好回威科姆去,我这就接手这个案子。” 罗杰斯停车把他们放在白鹿旅馆,临走之前一再表示,如果需要任何帮助,他一定尽力而为。 “真是个好人。”格兰特说着走上楼梯去看他们的房间,屋内地板上铺着羊毛地毯,墙上贴着花卉壁纸,“他应该在苏格兰场工作才对。” “这案子真奇怪,是吧?”威廉姆斯说,他坚持选了那间小屋子住,“英国草场上演的魔术绳表演。你觉得在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长官?” “我可不知道什么‘魔术绳表演’,不过手法的确精湛。你一会儿觉得自己发现了点儿什么,一会儿又觉得自己一无所知。经验老道的魔术师故弄玄虚的把戏。你看过女人被锯成两段的魔术吗,威廉姆斯?” “看过很多次了。” “这案子颇有女人被锯的浓重味道呢。你没闻到吗?” “我可没有你那么灵的鼻子,长官。我看到的,不过是一桩怪异的案子罢了。英国一个春日的夜晚,一个年轻的美国人在村庄和拉什莫尔河之间一英里的距离内消失不见了。你不会真觉得他是躲起来了吧,长官?” “我想不出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没准惠特莫可以。” “我猜,他一定急不可耐地想找出个理由。”威廉姆斯冷冰冰地说。 可是说也奇怪,沃尔特·惠特莫根本没有急着提出这样的可能性。相反,他竟对它嗤之以鼻。这太荒谬了,他说,荒谬至极,塞尔怎么会自己主动离开。更何况他一直很开心,而且还有份可观的收入在等着他。他正在激情澎湃地筹备他们的书,说他会不声不响地离开,根本就不可能。 考虑到播报日那天崔铭斯庄园会推迟晚饭的时间,格兰特礼貌地选在饭后去拜访。他递了口信,询问惠特莫先生是否可以见一下艾伦·格兰特,然而直到见了面,他才说明来意。 他见到沃尔特·惠特莫本人,第一印象,觉得他比自己想象得要老不少。接着,他琢磨是不是因为发生了周三的事情,才让他显得如此苍老。他看上去不知所措,格兰特想,很无助的样子。在熟知的世界当中,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不过听到格兰特自报身份,他显得非常镇静。 “我几乎在盼着您过来。”他说着,递给格兰特一支烟,“不一定是您,当然。只要是上层机构的代表就行。” 格兰特询问他在拉什莫尔河旅行的经过,好让他多说些话。一个人只要说得够多,就很难对他人设防。惠特莫抽着烟,用力过猛,他畅所欲言开来。他刚要提及周三晚上在天鹅酒吧的事情,格兰特便转移了话题。现在说那个晚上还为时过早。 “您不是很了解塞尔,对吧?”他指出,“他去罗斯的派对之前,您知道这个人吗?” “不知道。不过这也没什么奇怪的。摄影师遍地都是。差不多和记者一样。我没必要一定得听说过他。” “您也不会怀疑他根本不是他自称的那个人吗?” “不会,当然不会了。我可能没听说过他,但是伊斯顿迪克森小姐认识他。” “伊斯顿迪克森小姐?” “我们这里的一个作家。童话故事作家,还是个电影迷。她不但知道塞尔,还有一张他的照片。” “照片?”格兰特既吃惊又高兴。 “在一份电影杂志里。我没亲眼见过。她有天晚上过来吃饭的时候说起过。” “她过来吃饭见了塞尔?还认出了他?” “是的。他们相聊甚欢。塞尔曾经给她喜欢的几个演员拍过照,她现在还保存着那些照片。” “所以你现在根本没有怀疑塞尔并不是他自称的那个人。” “我注意到您说的是现在,探长。这让我很高兴。”然而他的话听上去更像是讽刺而并非高兴。 “您自己有没有想过任何可能性,惠特莫先生?” “他又没有火焰战车,也没有女巫的扫帚,不知道,我实在是想不通。” 格兰特心想,沃尔特·惠特莫也开始往变戏法方面想了。 “我想,最合理的解释,”沃尔特继续说,“是他摸黑回来迷了路,掉到某个谁都听不到他呼救的河段去了。” “那您为什么还觉得那个说法有问题?”格兰特用惠特莫的腔调说道。 “嗯,首先,塞尔的眼睛亮得像猫一样。我和他在一起睡过四个晚上,所以知道这一点。他在黑暗中来去自如。第二,他方向感极强。第三,大家都说,他离开天鹅酒吧的时候头脑十分清醒。第四,那条从萨尔克特到我们野营的河岸是个捷径,自始至终都有篱笆挡着,不可能走偏。因为一旦你不沿着篱笆走,就会走到地里去。最后,虽然只是传闻,但是塞尔水性很好。” “有人说,惠特莫先生,周三晚上您和塞尔之间发生了些不愉快。是真的吗?” “我觉得我俩吵架是早晚的事。”沃尔特说。他在烟灰缸里把那根抽了一半的烟碾灭,碾得它面目全非。 “嗯?”格兰特鼓励他继续说下去,因为他似乎不想再多说什么。 “我们之间有过所谓的‘口角’吧,我觉得。我很生气。仅此而已。” “他把您气坏了,所以您把他丢在酒吧,独自一人回去了。” “我喜欢自己待着。” “而且您没有等他回来就睡觉了。” “没错。我那晚可不想再和他多说什么。他惹了我,我告诉您。我还想着第二天起来,我的心情会平静不少,他也不会再挑衅了。” “他挑衅来着?” “我觉得是这样。” “关于什么事儿?” “我没必要告诉您。” “您什么都可以不告诉我,惠特莫先生。” “是的,我知道我没必要说这个。不过我想尽力帮忙。天知道,我想让这事儿尽快水落石出。只是,我们有分歧的地方都是些私事,和这案子没什么关系。这和周三晚上塞尔身上发生的事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我并没有在回去的路上埋伏等他,也没有把他推到河里,或是揍他一顿。” “您知道有谁想这么做吗?” 惠特莫犹豫了一会儿,可能是在脑海里琢磨着瑟智·拉托夫。 “不是那种揍。”他最后说。 “不是哪种?” “不是那种在黑暗中埋伏的事儿。” “我知道了。是平常直接给人一拳的方式。我听说,他和瑟智·拉托夫之间闹过不愉快。” “凡是和瑟智·拉托夫走得近的人,不和他吵一架倒不正常了。”沃尔特说。 “你不知道可能有谁会对塞尔不满吧?” “萨尔克特可没有。不过我不知道他其他地方的朋友和敌人怎么看他。” “您是否介意我看一下塞尔的行李?” “当然不会,不过塞尔倒是有可能。您想找点儿什么,长官?” “没什么特别的。我想一个人的行李可以透露很多信息。我只是想找到些线索,希望对这个错综复杂的案子有帮助。” “我现在就带您上楼,不知道您还有什么要问我的吗?” “没有了,谢谢。您帮了我不少忙。我希望您能更加信任我,告诉我你们为什么吵架……” “我们没有吵架!”惠特莫厉声说。 “对不起。我是说,塞尔是怎么惹着您的。这会让我更加了解塞尔而不是您。不过我可能很难让您能了解到这一点。” 惠特莫站在门边琢磨着这话。“不。”他慢吞吞地说,“不,我知道您的意思。不过告诉您关于……不,我不想说。” “我知道您不想说。我们上楼去吧。” 他们结束谈话从书房出来,走到了富丽堂皇的大厅,正好碰到莉兹从客厅向楼梯走来。莉兹看到格兰特便停了下来,满脸喜悦。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