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动力心理学 [book_author]武德沃斯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28259 [book_dec]美国心理学家武德沃斯著,1918年出版。作者认为“心理”应是一个动词,一种活动;心理学应研究整个人的全部活动包括意识和行为。他以为只研究意识是片面的,只研究行为不研究个人的主观经验及其同行为的联系就不是心理学。人的活动有两方面:一是内驱力;一是机制。机制是联结的结构,是原因和结果、刺激和反应的关系(S—R)。内驱力是推动机制的原动力,但内驱力不限于本能。驱力发动机制,得到发展的机制就成为驱力;任何机制一产生,就能成为它自己的驱力,并且使驱力和其它机制发生联系。所以,机制是内驱力得以满足的外在行为方式,内驱力是发动机制的内在条件。动物口渴去喝水的机制,即为渴的驱力所推动。习惯逐渐成为兴趣,机制也就逐渐变为驱力。为此,作者提出行为公式S—R中间应有个“O”,即代表有机体的内在条件。1940年作者在《心理学》一书中把上述公式扩充为“W—S—Ow—R—W”。其中“W”代表环境,“O”右下角的小“ω”代表有机体对环境形成一定的定势。公式的意思是,当有机体对环境形成一种定势时,来自环境(W)的刺激(S)经过有定势(Ow)准备的有机体内部调整,然后作出反应(R)以适应变化着的环境(W)。《实验心理学史》的作者波林说,吴伟士的这本书无疑决定了他作为动力心理学之父的地位。吴伟士公式中的中央“O”,对新行为主义者提出的“中间变量”概念是有影响的。 [book_img]Z_9419.jpg [book_title]序言 1916至1917年间,受惠于哥伦比亚大学的协作,我在美国自然史博物馆举办了该年度的杰瑟普讲座(The Jesup Lectures for 1916-1917)。本书以原讲座内容为基础,适当地进行了部分的扩充和修改。 [book_title]第一章 心理学的现代化运动 像其他的古老学科一样,在过去的一百年里,心理学经历了一场革命性的变化与发展。在这一领域,不仅仅有知识的快速增长以及为知识的增长而投入其时间和智慧的人数的激增,而且,关于这一学科的态度、方法和标准等,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总而言之,这一变化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其特征:心理学已成为一门实证性科学。它不再是基础哲学中的一个章节,而是成为一门“专门科学”。继其前辈学科——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之后,心理学亦与基础哲学分离,自成一家。心理学的转型是基础科学运动的一个阶段,这个科学运动可以恰当地称为19世纪历史上非常耀眼的事实。由于过去一个世纪的社会运动是工业发展的结果,而工业发展又依赖于科学进步,所以,科学进步可以正确地称为19世纪真正基础的运动。正是将科学的兴趣和方法从无机世界扩展到生物世界,又从一般而言的生物世界扩展到那种我们称为心理活动的生命活动的特殊形式,使得旧时的心理哲学(mental philosophy)结出硕果,并为我们提供了今天的心理学。 在19世纪伊始,尽管我们今天称为“心理学”的这一概念很少被使用,但是这个概念已经有了很悠久的历史。要说早期的哲学家们未曾对人类的心理表现进行过观察,那绝对是骗人的。苏格拉底就曾教导我们说,“认识你自己”乃是智慧的主要因素;亚里士多德在其众多著作中整理了古希腊人的思想,完成了注定千古流传而无可比拟的心理学论著《论灵魂》。在近代的早期阶段,当“自然哲学”发展了一技之长而从当时的知识体系分离出来形成物理学的时候,“心理哲学”仍然紧紧依附于基础哲学,以至于今天在阅读那时的哲学家们关于逻辑、伦理以及知识批判等的学说时,几乎不可能把心理学的部分从中区分开来。 英国经验主义哲学流派的创建者洛克(Locke),著有《人类理解论》,从标题来看,人们会猜测这是关于心理学的。但是,洛克的主要兴趣不在于心理学,他更关注知识的有效性而不是认识的实际过程,所以,洛克对于认识过程的处理相当粗略。他拒绝接受当时盛行的观点,即认为人类最基本的知识或观念是与生俱来的;相反,他认为,所有的观念归根结底都是从个人经验中来的,因而也就没有比作为它们的基础的经验更有效的其他依据。诸如颜色、形状、硬度以及数量等的简单观念(simple ideas),是由外界的客观事物作用于感觉器官而形成的,而像记忆、思维以及其他心理活动的简单观念,则是由人类内部操作而形成的。对于这些简单观念,我们加以复合、对比、抽象等,从而形成数量巨大的、不同种类的复杂观念(complex ideas)。所谓知识,就是对两个不同观念之间同一性或差异性的洞察。因此知识局限于观念,正如这些观念局限于人类的经验。知识还进一步因为我们不能揭示所获得的各种观念之间的同一性或差异性而受到限制。不仅如此,而且,经验中的观念的偶然结合,还可能使人们无法看清本来存在的差异性和同一性;而“激情”可能导致人们在没有真实知觉作为基础的地方妄加断言。上述对洛克不同观点的摘录,很好地阐明了他的兴趣倾向。他急切地越过实际的思维过程而将注意力集中于评估思维的结果。尽管如此,洛克仍无疑是向心理学发展的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这种对于知识有效性的专注,同样也深刻影响了休谟(Hume)以及来自英国和欧洲大陆的其他那些洛克的继承者,而且,这种影响持续很长时间,一直延续到19世纪。他们还对人类行为感兴趣,但这种兴趣更多是道德上的而不是心理学上的,它关注的是人类应该做什么,而不是人类实际做了什么;或者毋宁说,他们关于人类实际做了什么的兴趣,只构成他们关于人类应该做什么的兴趣的基础而已。然而,真正的心理学知识是慢慢积累的,这个时机——从基础哲学中分离出来,撇开所获信息的哲学意蕴,全身心地投入检测人类心理活动的工作中,成为研究的一个分支——似乎已经成熟了。在这一分离足以发生之前,对于急需更多的事实和获得事实的富有成果和值得信赖的方法的认知是必不可少的。蒙昧时代的很多心理学家或者说是哲学家们,具有明显的经验主义倾向,要说他们的理论是靠思考和演绎推理而得出的有失公允。他们努力利用所知事实,根据自身经验得出结论;只是他们对于更多事实和经验的需求没能实现。他们遵循自然趋势,从过去的经验中推断结论,而按照现代科学的标准,从过去的经验中推断出的只能是假说,而不是结论,结论应该是以新的事实对假说进行检验之后得出的。换句话说,一个科学的结论是被证明了能成功预测未知事实的一种假说。在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之前,心理学必须接受过去经验的指导,以及对检验特定问题的新的事实的热忱。然而,这种新的态度并不是在哲学心理学家中产生的,而是从外界引入的。 改变心理学历史进程的外界推力来自生理学。生理学本身是医学的一个古老分支,在19世纪初经历了一场革命并从母体学科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独特和活跃的实验科学。身体器官的功能必须通过实验才能了解,这一观念早在这个世纪之初就已经确立,很多实验是对肌肉、腺体、心脏、神经和大脑的研究。在众多身体器官中,研究得最多的,是眼、耳及其他感觉器官。事实上,生理学家们早就开始了对这些器官的研究,因为这些研究可以在人类受试者中广泛实施而不需要进行外科手术操作,而对其他多数种类的器官的检测中,手术都是必要的。例如,为了检验某一特定的视觉问题,就只需要找到一个值得信任的观察者,在视觉的物理条件以确定的方式被安排好之后,要求他报告看到了什么。牛顿利用棱镜对白光进行分解的方法,一直被自然哲学的学者们所遵循,大约在1800年,托马斯·杨(Thomas Young)描述了一些关于眼睛机理的非常重要的实验并提出了色觉理论,这一理论到现在仍拥有为数众多的拥护者。其他很多物理学家,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有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和伦福德伯爵(Count Rumford),都曾偶然地对眼及其感觉做出过重要的观察。19世纪早期,关于眼的研究工作在数量上有了很大的增加,在原有知识储备的基础上增添了很多新的事实,同时,很多新的问题开始浮现。作为生理学实验的成果,惠斯通(Wheatstone)在1833年发明的立体镜,以及普拉托(Plateau)在1832年发明的电影放映机的原始形式,可以说明物理学家和生理学家们在这一时期为心理学铺路所做的工作的重要性,因为很明显,由这些仪器的成功运行引出的那些问题——比如第一种情况,两张精选的平面图片或图表,分别放在每只眼睛前,如何能够使我们产生如此强烈的立体印象;再比如第二种情况,在不同位置的一个物体的一连串图片如何能让我们看到它在运动——显然都是心理学问题。 对于听觉的研究工作虽然不如视觉研究那么多,但其研究工作的性质与上述视觉研究相类似。而在1825年前后,韦伯(Weber)还针对皮肤的触觉、距离觉、温觉和压觉得到了大量重要发现。由于其关于感知差异的实验以及从中得出的公式,韦伯算得上心理学历史上一位特别杰出的人物。他发现,当两个物体很轻的时候,两者之间的差异很容易察觉,而当物体变得更重,为了察觉两者之间的差异,它们之间的差别也要相应增加。从类似实验中,他总结出差异感觉量不是取决于两者差异的绝对值,而是取决于这一绝对值与标准重量值的比例。这一公式后来被称为“韦伯定律”(Weber's law),成为实验心理学这座大厦的主要奠基石之一。 一方面鉴于生理学家们所已经掌握的、事实上属于心理学性质的那些知识的大量增长,另一方面又鉴于一些哲学家越来越倾向于专门从事心理哲学的研究,我们或可以期望在19世纪中叶之前,这两种倾向可以结合成为一门现代模式的科学。但事实上,或许是因为实验的方法还没有成熟到足以解决心理哲学家们感兴趣的那些问题,所以,这一结合直到下一代人时才发生,尽管当时的心理哲学家们变得更加经验主义,这一点从贝恩(Bain)的作品中可见一斑,而一部分生理学家变得更加心理学化,赫尔姆霍茨(Helmholtz)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赫尔姆霍茨是位列第一流的科学家,他研究了有关视觉和听觉的全部现有知识,又对所有这些知识亲自加以检验,从而加入了很多新的发现,并将所有发现总结成两本著作,一本关于视觉,另一本关于听觉,大约出版于1860年。他还在神经传递速率的研究过程中,给出了“反应时”(reaction time)的第一次测量,这一研究主题立即被荷兰生理学家唐德斯(Donders)采纳。 与赫尔姆霍茨一起常被提及的另一个人是费希纳(Fechner),他是物理学教授,兴趣广泛,并具有对哲学的某种神秘主义气质。当他思考物理世界和心理世界关系的问题时,他无意中发现了前面提到的韦伯关于物体重量及其他刺激物的感觉差异的研究工作,并由此想到,这类实验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以建立刺激物与由此产生的感觉之间明确的定量关系,其中刺激物代表物理世界,由刺激产生的感觉代表心理世界。沿着这一思路,他做了大量实验,设计出了适当的方法来开展这些实验并处理实验结果,经过多年的努力,终于在1860年出版了《心理物理学纲要》。作者撰写这部著作是怀有其哲学的意图的,而且,著作的题名也表明了具有哲学意义,但事实证明,这部著作的哲学意蕴并没有被普遍接受;相反,从心理学方面看,这部著作却被证明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指明了针对某些心理学问题如何进行精确实验的方法。十至十五年之后,费希纳将相似的实验方法运用到美学问题上,提出美学作为科学应该是“自下而上”发展的:开始于对颜色、形状和其他简单物体的偏好的实验测定,然后逐步向上发展到对艺术的复杂对象之偏好的实验测定。 1870年前后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的了。我们拥有这样一批心理哲学家,其最著名的代表有贝恩和德国的赫尔巴特派学者(the Herbartians in Germany),他们愿意致力于研究感觉和理智、情感和意志等这类问题,并且是因为这类问题本身值得研究而研究它们,而不是出于更高的哲学的考虑才研究它们。与此同时,在有关感觉和感官知觉、简单心理活动的速率以及其他相关主题上,我们拥有了数量庞大的而且还在不断增长的知识储备,同时还拥有许多充分发展了的且实用性强的实验程序。这两条发展线索最终在一个人身上最明确地汇合为一体,这个人就是冯特(Wundt)。冯特最初是一个生理学家,主要是在赫尔姆霍茨和费希纳的影响下,同时也受到哲学家赫尔巴特的影响,他很快转向了他称为“生理心理学”(physiological psychology)的研究上。这个称谓意味着这样一种心理学,它应该运用生理学的方法,也就是实验的方法,并充分利用来自生理学的相关知识。1874年,他以此为题名出版了《生理心理学》一书。之后不久,他升任莱比锡大学哲学教授,于1879年在那里建立了第一个公认的心理学实验室,并开始派遣在实验心理学方面受过良好训练的学生去其他各大学纷纷建立实验室。在接下来十五年的时间内,特别是1890年前后,很多实验室陆续建成。然而,如果我们据此就断定冯特是实验心理学唯一的创始人,那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几乎与他建立实验室的同时,相似的情形就已经在柏林大学、哥廷根大学、哈佛大学和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开始,是由一些受费希纳、赫尔姆霍茨和其他生理学家直接影响的人——而不是冯特的学生——完成的。 在1880年的时候,实验心理学的研究范围远不及心理哲学研究范围那么广大。物理学家和生理学家们已经说明了如何研究感觉及某些特殊种类的感官知觉、如何测量简单心理操作的时间;此外,还有费希纳研究审美偏好的方法等。但几乎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实验可以被富有成效地运用于记忆、思维、意志、情绪以及其他一些具有重大心理学意义的主题上。因此,实验心理学最初看起来似乎只是作为整个心理学学科整体中一个相当有限的专门部分出现的。然而,此后不久,艾宾浩斯(Ebbinghaus)就提出了他的记忆实验,并引导出数量巨大的后续研究工作。稍晚些,美国心理学家就发现,实践和习惯形成是实验研究富有成果的领域;而且,就其总体情况而言,学习过程显然已经进入了实验心理学的范围。心理意象(mental imagery)和观念的联想(association of ideas)也已经被发现经得起实验的检测;而且,情感和情绪,甚至思维和意愿,尽管难以捉摸,也已被实验主义者克服了,还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功。总之,现今的实验心理学家是不会在敌人面前放下武器的;实验心理学从成为一门科学的特殊分支开始,作为一种有效的研究方法,已经在整个领域内赢得认同。的确,实验不是研究心理现象的唯一的好办法,但可能是所有可用方法中最有效的。现代化的标准所要求的,未必是实验的运用,而是一些特定的、值得信任的观察现象的方法的运用,以及通过特定的观察对任何假说的检验。 上述关于心理学现代化运动的起源与发展的概要说明,如果就以这个形式加以呈现而不给出必要的补充,那么,它或许代表了对于这场运动的普遍接受的一般观点,但是在一些重要方面,它又是相当具有误导性的。遗漏某些重要的贡献是错误的。新心理学并不是完全从心理哲学与生理学结合的基础上产生的,它的起源要复杂得多。 几乎在费希纳的《心理物理学纲要》问世的同时,一部更伟大的著作,即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也(于1859年)问世了。由这本书所引起的关于生物进化的巨大兴趣,不可能不延伸到有关心理发展的研究领域中。达尔文自己就著有《人类和动物的表情》一书,而罗马尼斯(Romanes)以及其他人很早就进行过有关心理进化的专门研究。起初,这方面的研究工作赖以进行的事实,大多是逸事性的(anecdotal),直到1899年,桑代克(Thorndike)指出了这类证据的谬误性质,并提出对动物智慧的实验研究,由此标志着实验心理学与心理发展的生物兴趣二者的结合。 进化关系着个人以及整个种族的发展;达尔文自己就曾有史以来第一次系统地研究过一个孩子的心理发展。斯坦利·霍尔(Stanley Hall)早年特别钟情于这一研究领域,并积累了大量的观察资料,虽然他的这些观察研究与实验心理学并没有直接关系,而是受支配于对进化的生物学兴趣。但是,近年来,实验方法被越来越多地运用于儿童心理学的研究之中。 进化的主题与遗传和变异紧密相关。与达尔文关系密切的高尔顿(Galton),完全有资格与冯特相提并论而成为现代心理学的创始人之一。他研究过意象及其他各种心理特征的个别差异,收集过有关心理能力之遗传的资料,并力图发现遗传因素与环境因素各自对个体的性格和心理特征的影响程度。他为研究变异和各种特质之间关系引进了重要的方法。卡尔·皮尔逊(Karl Pearson)等很多人都继承了他的这一点。为了研究心理差异,高尔顿提出了心理测验(mental tests)的概念,由此在实验心理学与有关的生物学兴趣之间建立起了联系。他的这一思想动向立即赢得卡特尔(Cattell)的追随,之后又赢得一大批心理学家的追随,所以,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自然也十分显著。综观当前心理学研究的整个领域,我们可以获得这样的印象:虽然如前所述,心理学中经验观察的主导方法是来自物理学的,但是,就心理学所关心的主题兴趣而言,其中很大一部分要回溯到生物学特别是进化论的研究中。 对心理学而言,与其生物学来源的研究兴趣紧密相关的,是其人类学来源的研究兴趣,这两个学科都关心种族的心理发展。显然,正是得益于语言知识的急速增长以及关于印度语和欧洲语言之间密切关系的发现,这方面的心理学研究才得以开始。既然语言被普遍认为是思想的表达,那么就可以根据语言的历史和比较语言学的方法来追溯人类思想的历史。大约在19世纪中期,盖格尔(Geiger)、麦克斯·缪勒(Max Müller)、格拉德斯通(Gladstone)等人就尝试根据语言学和比较神话学的资料,来撰写人类心灵历史的不同章节。19世纪60年代,在德国甚至还出版并连续刊行过数年的一本含有“民族心理学”(folk psychology)一词的杂志,这或许是第一本带有“心理学”这一名称的科学期刊。老一辈的民族心理学家们,他们的研究方法和研究预设都没能经得住时间的检验,因为现在已经得到公认,语言绝不是思想和意识的清晰明确的表达,而且,语言在种族间极易传播,这也使得通过语言史来追溯种族史变得不可能。当然,尽管如此,民族心理学对于心理学的普遍的现代化运动的贡献仍不容忽视。至少就下面这一点而言,即民族心理学也是以在经验上得到确定的事实作为它的研究的出发点的,它和整个心理学现代化运动中的其他因素是类似的。它掌握了大量资料,只要能设计出好的方法对这些资料进行开发利用,就必定能极大地丰富心理学这门科学。 另一个对心理学的现代化运动做出的重要贡献仍需一提。异常心理学(abnormal psychology)或病理心理学(pathological psy-chology)的起源,基本独立于上文已经提到的那些影响因素。在这里,我们拥有的,是促进心理学之现代化的来自医学的一系列影响。 1791年之前,精神病人很少能引起科学研究的兴趣。他们总是被忽略或者被限定为危险的人群,总而言之,他们处于凄惨的境地。也就在这一年,在巴黎的萨尔帕特里哀(Salpétrière)医院,皮内尔(Pinel)迈出了伟大改革的第一步:正如一幅著名的油画中所描绘的那样,他解除了被监禁的精神病人身上的铁链。换句话说,他减少限制,寻找一种人性的、合理的治疗方法,他认为精神病人是病人,他们需要的是医疗照顾而不是惩罚。由此,诞生了一个新的医学专业,即精神病学(psychiatry),或者说心理疾病的治疗。这项改革很快传到其他国家,连续几十年不断得到支持,尽管时至今日这项改革工作仍未完成,因为在有些地区,甚至是在我们美国的一些地区,在对精神病人的治疗上仍然不比18世纪时的标准先进多少。从心理学的观点来看,这项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在于,伴随新的治疗方法而兴起的,是对精神错乱现象的新的关注、对作为病理现象而存在的不同的心理类型的认识、对疾病进程的探查、对发病根源的探究等。我们发现,在19世纪中叶,莫罗(Moreau de Tours)和莫兹利(Maudsley)等人都著书立说,这些著作从本质上说都是关于变态心理学的,而且近年来对于这方面的关注度大幅增加了。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这一运动也同实验心理学建立了联系,乃至于现在我们发现,很多心理学家们成了隶属于一些先进的精神病医院的专职人员。 1800年左右,才有了对心理缺陷者的第一波科学研究的兴趣,在此之前,他们完全被社会忽略。伊塔(Itard)认为,只要教学方法选择得当,傻子也能教好;他的尝试尽管不是非常成功,但却引起了人们的兴趣,并引导着医生进行进一步的研究。至18世纪中叶后不久,沈干(Seguin)认真努力并成功地设计出一些方法,用来教授心理缺陷者们有能力学习的东西。结果,社会对这类人群变得更加理解和人性化,虽然我们对待心理缺陷者的方式要想达到对待精神病人那样,仍有许多事要做。在这个发展方向的较近的历史中,有两件事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第一,当比奈(Binet)为确定智力水平和诊断心理缺陷而设计了非常有用的系列测量工具之后,他就又一次建立了实验心理学与变态心理学在现代心理学运动中的联系。第二,近来在优生学方面兴趣的发展,虽说主要是生物学问题,但也在向心理学方面延伸,特别是心理缺陷及其遗传性问题,这就将三者结合到一起并有望成为一项重要的运动。 催眠术(hypnotism)的历史一般被归入心理治疗的历史,它与现代心理学发展之间的关系也是不容忽视的。不管有多少人以多少种名义进行过多少种实践,我们暂且不考虑其差异性,所有这些实践在本质上都是同一的,被统称为催眠术。关于催眠术,我们要从麦斯麦(Mesmer)的“动物磁力说”(animal magnetism)开始说起。麦斯麦是一位有着科学兴趣的维也纳医生,尽管他性格中的神秘元素表现得更加明显,1770年左右,他提出人与人之间传递的磁性影响能产生治疗效果的理念(某种程度上说,这其实是个很古老的理念)。他发现这种磁性在他自己身上特别强烈,并声称要利用这种方法进行治疗。1778年,他移民去巴黎,他的疗法引起极大的震撼,治疗过程很像魔术师的表演,他让一些易受影响的受治者产生精神恍惚和惊厥,似乎还治愈了一些如今被称为神经症的疾病。一个皇家专门调查委员会,包括拉瓦锡(Lavoisier)和本杰明·富兰克林,调查他的疗法是否属实,结果对他的动物磁力学说提出反对意见,但是他治愈病人的事实问题却悬而未决。催眠术的治疗实践一直得不到科学的认同,直到1830年左右,这次由巴黎医学院指定了第二个委员会调查催眠术,并报告部分治愈情况是真实的,但没有对动物磁力理论做出判断。然而,事件中一些悬而未决的现象确实引起了注意,如易受暗示性的恍惚状态,以及之后频繁的记忆缺失。晚些时候,英国外科医生布雷德(Braid)第一次对催眠现象做了科学的解释,给出了比动物磁力说更加合理的解释。从此以后,催眠术被一些神经科专家采用;但是,直到沙可(Charcot)和李厄保(Liébault)登上历史舞台时,即在19世纪70年代,催眠术才得到彻底的探讨,它的心理学意义也才得到强调。有一群年轻人追随沙可,利用催眠作为一种研究方法,试图以此获得对有关现象进行心理学解释的线索。 沙可的名字在神经症,尤其是歇斯底里症的历史上也是很著名的。他的学生们,其中特别是让内(Janet)和弗洛伊德(Freud)尤其值得注意,他们试图彻底了解这些令人困惑的现象的心理学原理,并从中推演出据以理解常态心理的有关信息或线索。因为那时人们已经感觉到,这些异常的心理状态,无非是正常的心理功能以一种夸张的和不平衡的方式得到表现而已。 近年来,心理学正在经历着一种新的影响。前面提到的那些影响,都来自古老的学科,而现在这些新的影响则来自生活实践的领域,并包含对心理学提出的要求,要求它抓住机会提供实际应用。心理学在历史上最长久和最广泛的应用领域是教育实践。教育心理学从一开始仅仅是尝试利用已有的一般心理学结论来指导教育实践,现在已经发展到这样一个阶段,即利用它自己的实验来解决它自己所面临的问题,从而有助于增加而不是仅仅利用心理学的知识储备。目前看来,工业心理学、商业心理学、法律与犯罪心理学等,都还没登上独立发展的舞台,但是,鉴于这些领域都急需心理学家们的加入,我们可以期待,在这些分支领域很快就会涌现出专业的心理学家,而他们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内开展的工作,也必将有助于普通心理学的发展。由此可以预期,将来构成心理学作为整体之主流的那些支流,与目前构成心理学的支流相比,将在数量上更多,在性质上更加多元化。 由如此众多的支流汇合而成的现代心理学,它本身必然是错综复杂的。当然,尽管有其复杂性,仍然有一个强大的趋势引导这些不同的支流汇集成一个主流。它们趋向于统一,主要表现在方法上的统一,因为实验的方法正被越来越广泛地采用,虽然它本身因为要适应各种不同的要求而变得多样化。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心理学的不同的研究兴趣也显示出一种统一的趋势,这个统一的趋势就是普遍地把遗传问题的解决作为所有分支领域的研究工作的共同目标。关于起源和发展的问题,显然是儿童心理学和心理遗传研究的主要兴趣,同时也是关于学习过程的多种多样的研究工作的主要兴趣;现在,这些问题也已经成为病理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兴趣所在。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时常可以碰到那些固执到自欺欺人程度的人,对于这样的人,我们不仅希望检查他当下的心理状态,并探明他的固执是不是因为在错误的前提下进行正确推理的结果,而且,我们还希望能够超出他的当下状态,进一步探究他是如何接受那些错误的前提并根深蒂固地将这些错误的前提当作他的世界观的。即使是在传统的实验心理学领域,也表现出这样一个越来越强劲的趋势,即对于一个行为表现,更加强调从其发展的历史来理解它,而不仅仅是简单地从其表现的实际情况来理解它。 或许可以说,没有其他任何人能比已故的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更好地阐释了现代心理学的全貌和趋势。他将古老的心理哲学,特别是英国的联想主义学派作为其研究背景,却敏锐地意识到其中的不足,并同样敏锐地意识到要从德国心理哲学中找到必要的补充来弥补这种不足。詹姆斯是经由生理学实验室的道路进入心理学的,在改行专治心理学之后,他依然保留着对心理学的生理学观点,对新的实验心理学抱持完全友好的态度,而且很早就亲自进行实验。费希纳、冯特及其学生们早期的实验工作并没有给他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那些工作在他看来都相当形式化、迂腐,甚至缺乏真正的心理学洞察。他经常蔑视地称之为“铜管乐器心理学”。尽管如此,他还是留意了他们的研究并从中汲取有用的信息。从他的《心理学原理》整部著作的大意以及关于本能和习惯的特别值得称道的章节中,都可以看到他对遗传学问题的兴趣。他强烈赞同法国的变态心理学派,并能从这一学派成员的著作中找到很多有价值的信息。一言以蔽之,他在他的科学事业中显然一直都保持着国际主义视野。事实上,每个优秀的心理学家都应该是一个国际主义者。他的伟大著作《心理学原理》,比其他任何心理学著作都要出色很多,可以同时被看作对古老心理学的总结和对现代心理学观点的导引。 [book_title]第二章 心理学的问题与方法 当今的心理学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就是关于它的正当的研究路线是什么并不确定,或显得不确定。我们可以发现,在近期的有关讨论背景中,关于心理学的真实的目标是什么以及这门科学的定义是什么、关于这门科学应该采用什么样的研究方法等,都广泛存在着意见的不一致。方法问题当然是与目标问题紧密相关的。有些人认为,对心理学而言,唯一正当的目标,就是追求实现对意识的科学的分析与描述,与此相应,所采用的方法就必须是自我观察(self-observation)或内省(introspection)。但另有一些人则否认对意识可以进行科学的研究,或是否认内省是构成科学研究的一种有效方法。他们主张,心理学的目标应该是描述人类行为,其研究方法则是对行为的客观检测。对于局外人来说,心理学问题的这种悬而未决的状态,乃是其先天不足之自然而然的表现;一些视野开阔的心理学家也是这么认为的。或许我们应该承认,这是心理学还不成熟的表现;但是,问题倒也没有像它初看起来那么严重。在讨论这些理论问题的时候,心理学家们并不是在混时间,而是采取合适的方法去解决他们各自感兴趣的问题。尽管努力地去尝试定义一门科学的范围自有其价值,但这毕竟不是这门科学的最基础的工作。一门科学不是从关于它的定义开始的,仿佛它的任务是由一些上级权威指派给它的似的;相反,科学的进程乃是从一个问题过渡到另一个问题,而在它的进程中,当已经获得的知识打开了通往未知知识领域的突破口时,它经常会发生意想不到的转变。无论何时,一门科学的最好定义,都应该是通过归纳来源于已经完成的研究结果,同时考虑到那些有一定解决可能性的问题而获得的。按照这种方式,鉴于对意识和行为的研究都富有成果且充满希望,关于当代心理学的定义,应该同时涉及意识和行为这两者。 我们先来看看,关于意识的研究在付诸实施时是怎样的一种情况。很明显,意识领域不仅包括情绪和观念,而且也包括感觉经验。事实上,在心理学中,很多进展都是在有关感觉经验的研究中取得的,因为感觉经验可以通过适当的物理刺激来任意激发,因而很容易就可以被选定为实验研究的对象。描述感觉的第一步就是分类,即根据其相似性和差异性,对各种各样的感觉经验进行分组归类。比如说,在光感领域,我们可以把彩色或颜色感觉划归一组,把无色的黑-白-灰感觉划归一组,又将这两组相区别;在声音的感觉领域,我们可以区分出音调和噪声。又比如说,对皮肤的探究能揭示出压力、暖、冷以及痛等感觉;对嗅觉的探究使我们能区分大约八至十种气味。 描述感觉的第二步只能在某些特殊的感觉情况中进行,关键在于根据相似度对一组感觉按特定顺序进行排列。音调可以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颜色按照从红色、橙色、黄色、青黄色、绿色、蓝绿、蓝色、紫罗兰色、紫色,再回到红色的顺序排列。任何种类的感觉都可以按照它们的强度排序,就像颜色从浅到深,音调从大到小,气味从强到弱。很明显,作为一种描述,这种可实施的排序比简单分成不相关的种类的实施效果更令人满意。 描述感觉经验的第三步是分析,味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通常,每品尝一种食品,我们会使用一种独特的味觉,但是,尝味时捏住鼻子的简单实验却证明了,大多数独特的味道,其实是嗅觉添加给味觉的。捏住鼻子时无法区分咖啡和奎宁溶液、苹果酱和洋葱酱,它们之间的区别事实上在于气味而不是其本身的味道。因此,这样的味道其实都是复合物。但是甜味、酸味、苦味和咸味都是真正的味道,没有嗅觉也不会消失。此外,任何尝试分析这些味道的努力都失败了,所以,这些味道就被当作基本的味道。特别是在音调领域,也成功地进行过类似的分析。描述心理学(descriptive psychology)致力于发现所有的基本感觉,并揭示其中哪一个基本感觉进入了哪一个复合感觉。换句话说,它试图在心理学中完成类似分析化学在化学中所完成的那种任务。 关于感觉的描述心理学的第四个步骤,是检测各种元素结合的模式(modes of combination)。我们或可以区分出两种这样的模式:复合模式(blends)和组合模式(patterns)。当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感觉复合在一起时,由此形成的复合体,是一个在种类上与组成它的各感觉元素同样性质的感觉,而且,这个复合体作为一个感觉,在被初步感受时,确实像是其中的一个元素,虽然集中的注意也还能够分辨出其中每一个组成成分。柠檬水的味道是甜味、酸味、柠檬味和冷感的混合;但是对于喝它的人来说,经常感觉到的只有柠檬水的味道,不多不少。组合模式是其中各成分仍保留各自特质的一种结合,因为这些成分的存在方式是在空间上一个挨一个,或在时间上一个接一个;尽管如此,这种组合有它自己的统一性,有不同于其中各个组成成分的它自身的特性。多条有色光束一个挨一个地排列构成一种组合,这种组合有它自身的某种特殊性质,但我们却不能像称多种味道的混合为一种味道那样,称这个组合为一种颜色。同样,一段旋律构成一种组合;更好的例子是听到的一个词,它是由元音和辅音以一定的顺序构成的,但听起来是一个整体。 从上述有关感觉经验的已完成的描述研究的概况可以看出,在这一具体问题上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与感觉经验的描述问题相类似的另一个问题,是有关记忆、想象、思维、情绪等的意识过程的描述问题,而这些方面的相关研究则困难得多,部分原因在于个体在这些方面比在感觉方面差异更大,部分原因在于这些过程不能引起与预期相同的确定性,并因而难以进行实验控制。在这些方面,虽然对心理意象的研究工作完成得比较好,在描述思维的意识过程方面也有了建设性的开端,但是总体而言,进步相对较小,而且对迄今所获成果的正确解释存在很多异议。 综合考虑关于心理学作为意识研究的结论和前景,不禁让人怀疑,这是不是我们想看到的心理学。确实,对意识的描述无论如何完美,都不可能完全满足对心理学的兴趣与好奇心。它不能自负地断言,它能告诉我们所有那些关于心理生活和行为表现的我们所希望知道的。意识描述的最明显的缺陷在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心理过程并不完全是有意识的,所以,意识所能给出的,只是知觉、记忆、思维和行动等的真实过程的零星片段。具体的例子有助于说明这个情况。一个未经学习、尚未掌握的行为,在开始学习的时候当然是不熟悉的,在学习的过程中,对构成这一行为的动作系列的每一环节的练习,都必然伴随着对它的意识,但随着练习的不断重复,行为的动作系列变得越来越流利、越来越自动化,因而也越来越少有意识的参与、伴随。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是否该让心理学家专门研究对不熟悉行为的练习操作过程,而把对那些熟练地掌握了的行为的研究转交给其他科学比如生理学呢?但这显然是一种错误的劳动分工,使得那些被熟练掌握的行为的发生过程永远得不到研究,并因而不能被理解。再者,任何复杂的心理活动过程,尽管有一部分处于清晰的意识之中,但也有一部分只是模糊地被意识到,另有一部分则是根本意识不到的;然而,这样的心理活动无论如何都应该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对心理学而言,将注意力局限于意识,就好比描述万花筒中不断变幻的视野而根本不考虑万花筒的机械功能。这样的描述或研究虽然因为五彩缤纷而有趣,但总体而言,却因为停留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之肤浅,所以是微不足道的。 把心理学构想成是意识的科学还有另一个困难,这个困难已经被动物心理学家敏锐地察觉到了。任何一门科学,都应该尽可能建立在直接观察的基础上,但对动物心理学而言,动物心理学家们却处于一个极为不利的地位,因为他们完全不可能直接地观察动物的意识。如果动物心理学家有方法,能从动物的行为中准确地推断出动物意识,那么情况还不至于如此糟糕;但是,这种推断完全基于类比而不是基于逻辑上合理的前提。试想,我们正观察一个动物以某种特定的方式在执行某一行为,并推想,如果我们处于类似的条件下执行这同样的行为,那么,我们的意识经验应该是如此这般的,所以,这个动物在执行这个行为时,它的意识经验必然也是如此这般的。但是,这个推理过程不是可靠的,因为所要求的大前提其实意味着:如此这般的行为表现必然伴随着如此这般的意识经验,但这个大前提是否为真,我们是无法知晓的,除非我们能直接观察到动物伴随其行为的意识。除了这个逻辑上的困难以外,当动物的行为被拟人化地加以解释时,在这个解释的每一个细节处,都有很大的犯错的可能性。因此,动物心理学家在此面临着这样一个两难困境:如果他认为他所做的工作是心理学的,那么,他就被要求必须描述动物的意识;但是,如果他尝试去描述动物的意识的话,他的工作就不再是科学的了。但与此同时,动物心理学家自己却完全清醒地意识到,他正在对动物的行为做科学的观察,而他所研究的动物的行为,与人类的心理活动乃是同一类的科学事实,尽管其解释还不如后者那么详尽。 让我们来审视一下动物心理学家们所做工作的性质。近年来,这些工作几乎全部都是通过实验方法进行的。 有一个研究传统是针对不同动物物种的本能的或先天的能力的。斯帕尔丁(Spalding)试图探明,飞行是不是鸟类的本能。他的做法是,将刚刚孵化的幼鸟关进狭窄的箱子,让它们难以伸展翅膀,而且,箱子的构造也使得它们不可能看到箱子外面,并因而也就不可能通过观看成年的鸟飞行来学习飞行。他一直将这些幼鸟关在这样的箱子里精心加以饲养照料,直到这个种类的鸟在正常情况下开始飞行的年龄,然后将它们放出来,结果发现,它们飞得很敏捷、很好,飞行中能聪明地避开障碍物。很明显,飞行是本能而不是后天学习的。 桑代克曾以雏鸡做实验。他将一只新孵出的小鸡放在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同的平台上,结果发现,在高度很小的时候,小鸡毫不犹豫地跳下,高度适中的时候,小鸡犹豫地伸展翅膀,而当高度很大的时候,小鸡在平台上就不动了,因此这就显示出了一种先天的距离感,显示出了对三维空间中的第三个维度的一种反应。 斯科特(Scott)为了研究的目的养育了一些幼年的巴尔的摩黄鹂,他的饲养条件是不让这些幼鸟听到同类成年鸟的鸣叫声,结果发现,这些幼鸟虽然能够发出它们自己的鸣叫声,但它们的鸣叫声与这个种类中经常听到的那种鸣叫声是不同的。斯科特因此推断,这个种类的鸟特有的鸣叫声,并不是由本能倾向决定的,而是幼鸟从成年鸟那里学习来的,并一代代传下去。 动物心理学领域的另一个研究传统,是关于不同动物物种的智力的,也就是关于它们的学习能力的。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桑代克关于猫和狗的迷笼实验。他将一只饥饿的猫放进一只笼子里,透过笼子的板条,猫可以看见或者闻到放在外面的一些食物。笼子的门可以从里面按按钮或通过其他简单操作打开。饥饿的猫一进笼就立即费尽力气想出去获得食物。它尝试从板条缝中挤出去,东抓西咬,在这些努力的过程中,偶然碰到了开关,打开门获得了食物。在一个新设计的迷笼实验中,饥饿的猫都要经历上述同样的行为过程才能逃出迷笼。但是在重复的实验中所需的时间逐渐减少,它逐渐省去越来越多无用的活动,直到最后它一被关进笼子就直接按下开关打开笼子。在进一步的实验中,猫的反应还是这样,这表明它掌握了逃出迷笼的诀窍。关于猫的学习发生的方式,我们可以从它的行为上推断出来。没有任何迹象显示饥饿的猫是通过内部心理过程来完成这整个行为过程的,因为它在不断地运动,急切地从笼子的一个装置转到另一个装置,对其中每一个能激起它的行为反应的装置做出反应。此外,学习的过程是渐进的,正如逐次实验的时间所示,而且学习的过程似乎在于逐渐减少和消除那些以失败告终的行动趋势,同时逐渐加强成功的行动趋势,没有从盲目的“尝试与错误”(trial and error)到正确道路的突然转变。转变是有的,但不是像人处在同样情况下因为洞察到问题情境的实质而突然发生的。 在动物心理学中,已经完成了很多类似的迷笼实验、迷津实验等等,而且是以很多种不同的动物物种为被试的。总体而言,这些实验的目的是要发现是否所有物种的动物都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其学习发生的速度如何,每种动物能解决的问题其困难程度如何,年龄对于学习速度有什么影响,教会动物某种行为的最好方法是什么,除了尝试与错误之外模仿是否也是一种学习方法,一项行为技能在学会之后能保持多长时间,大脑的哪些结构单元与已习得之行为的表现有关。 还有一个研究传统是关于动物的感觉和它们的感觉分辨能力的。针对这一问题所完成的实验,通常也都属于学习方面的实验,其中的问题情境可简化为动物是否能够学会针对两种不同的刺激条件比如说两种不同的颜色做出不同的反应。设想这样一个实验,其目的是要测验一只猫区分蓝色和灰色的能力。将猫放在两扇门前,其中一扇门带有蓝色斑点,另一扇门带有灰色斑点。当它打开蓝色门的时候它找到了食物,而打开灰色门则什么都没有,甚至可能有某种惩罚。蓝色和灰色的标志经常互换,所以猫不能通过位置来判断。在一系列实验中,猫常常选择带有蓝色标志的门,这表明它能在两个用过的刺激物之间做出区别反应。但是,如果它要应对的是亮度差异而不是颜色差异,结果会怎样呢?为了验证这个问题,当猫对蓝色的反应确立以后,逐渐将灰色变得更浅或者更深,结果发现,事实上[由科尔(Cole)做的实验],猫能够发现灰色的亮度变化,所以不再总是选择蓝色,而是随机选择蓝色或灰色的门。从这类研究中可以看出,猫和狗以及很大一部分动物可能不具备辨别颜色的能力,也就是说,它们不具有根据其波长对光做出区别反应的能力。但是,母鸡对波长的差异具有敏锐的感知,而且很可能所有的鸟类也都是这样的。猴子似乎也能分辨不同的颜色。 很显然,动物心理学家的观察都是客观的,他们的结论都直接来自动物在对刺激做出反应时的行为事实。而且,从这样的观察中总结出行为方面的一般结论,这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事实上,动物心理学家们已经总结出了大量的这样的一般结论。因此,动物心理学完全可以称得上是科学的。那么,它能称得上是心理学吗?它致力于研究的本能、学习、辨别力等,也是研究人类心理的学者所必须考虑的。要说其中的差别,只在于动物心理学不研究意识。就目前的形势看,我们或可以预期,当动物心理学家把他的注意力从动物行为回转到人类或普通心理学时,他定会问:难道科学的真正目的不是要研究行为吗,无论这行为是动物的行为还是人类的行为?在动物心理学家中,最激进者的观点[1]是要完全排除意识研究,而且,按照他们的构想,要抛弃几乎所有的既得的关于人类心理学的知识,另起炉灶。他们将动物心理学作为一种模式,将客观方法作为观察的唯一方法,将科学地描述对刺激的反应作为所有心理学的目标。 这个主张听起来颇具革命的意味,但实际上却并不真的像它听起来那么具有革命的性质。心理学绝不是直到现在才开始研究人类行为的,意识心理学家也从来没能一统天下地把心理学控制在他们所理解那种模式之内。1904年,卡特尔在总结二十多年来指导他从事研究和教学的基本信念时[2],他是这样说的: 我不相信心理学应该局限于意识本身的研究……内省的分析和客观的实验之间没有冲突,相反,它们应该继续而且事实上也一直保持着合作。那样一个流传甚广的观点,即没有内省就没有心理学,已经被已获得的事实强有力地驳倒了。我认为,我自己已经完成的研究工作或是在我的实验室里已经完成的工作,就其绝大部分而言,几乎与内省无关,就像物理学或动物学的工作与内省无关一样。 尽管在试图给心理学下定义时几乎没有人表达出类似卡特尔这样的观点,但是,事实上,自从费希纳时期以来所已完成的全部实验工作,其绝大部分是关于人类行为的,而且,如果有哪个实验涉及意识,那也只是附带地涉及意识的。在实验研究中,一个典型的实验形式是给被试分配任务,再测量被试执行任务所获得的成就,实验过程也包括实验条件的变化和对任务执行中产生的变化的观察。费希纳自己关于微小差异知觉(perception of small differences)的研究工作就属于这种类型,虽然他对此的解释多少有些牵强。而且,很大一部分心理物理学的后续研究工作,也可以说是这样的。有关反应时的研究工作亦属此类,因而经常受到那些更加热心的内省主义者们批评,他们的批评的根据是这种研究没能对意识加以描述。大部分关于记忆和实践的研究,也可以说是属于这种类型的。最后,关于个体差异、遗传性、心理发展和异常情况的研究,基本都是通过客观方法完成的,而且也是由于这个原因,这些研究工作所获得的,是有关行为的而不是有关意识的成果。确实,内省有时候能与客观的研究程序相结合,近年来还达到了与日俱增的程度。而且,客观的研究程序的结果,还经常以意识经验的术语加以陈述,而不是以纯粹的客观条件和动作反应的术语来陈述,这也是事实。但是,清除所有这些内省的、解释性的材料,并以客观研究程序所获得的成果为基础写成一部心理学,从而使之成为严格意义上的行为科学,这其实并不难。如果真有人能写成这样的心理学,那么,这个心理学也绝不会蜕变为一个思想贫乏的知识体系。 现在的问题仍在于是否有必要这样做——极端的行为主义者们要求清除所有内省以及描述意识过程的所有努力,他们的这种要求究竟是不是正确的。他们的反对意见,主要是针对内省的方法,这种方法在他们看来是不值得信任的。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花些时间对内省这种观察方法加以检验,也许是值得的。 内省可以定义为个体对自身心理过程或对外界事物产生的印象的直接观察。这是一种只有个体自身可以做出的观察方式。实际上,内省有两种很不同的形式。其中,比较简单的一种情况,就是让被试观察并报告外界事物对他产生的印象。例如,你让他看两种颜色,问他哪一种颜色看起来更明亮,或问他哪一种颜色是他更喜欢的。被试只需要完成一个任务,而且,这个任务在本质上与客观观察中的任务是一样的。你问被试“这两种颜色哪一个更明亮?”或者你问他“哪一个给你的印象是更明亮的?”,这两个提问其实没有太大的区别。一种情况,你被要求识别客观事实,另一种情况,你被要求观察你对客观事实的感觉反应,但在大部分情况下,其结果都是一样的。只有当观察者利用客观事实的“第二标准”(sec-ondary criteria)来判断,从而没有考虑对明亮度的印象时,困难才会出现。但是,这种困难应该通过排除第二标准的可能性加以避免,因为,如果第二标准出现的话,几乎不可能防止被试不受影响。只要避免了这种困难,事实上内省的简单形式和一般的客观观察之间就没有区别了,因而也就没有理由使用“内省”这一专门术语来指称这类观察。 内省的更加复杂的形式,是指观察内部心理过程(inner mental processes)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被试要完成双重任务:在执行某种心理操作的同时对这个过程加以观察。在执行第一项主导任务的过程中同时执行第二项观察任务,这其实是很困难的,而且通常是不可能的,所以,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先执行第一项主导任务,然后毫无耽搁地立即回转心意,对刚刚发生的心理过程加以观察。具体地举例来说,如果作为主导任务的那个心理过程是一个问题解决过程,那么,被试首先要全身心地投入问题解决中,之后回顾问题解决的整个过程,并注意在这个过程中内心发生了些什么。如果整个过程只持续几秒钟,那么在结束时的回顾,通常能还原这个过程的大部分——或者说在被试看来是这样的。但是,即便做最乐观的估计,这种观察方式还是比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已经普遍得到承认的其他观察方式更加困难。 由此我们可以预期,行为主义者也许不那么严格地苛求摒弃内省的上述简单形式,虽然他们表面上仍会这么说。如果摒弃了内省的形式,视觉后像(visual after-images)、音差(difference tones)以及很多其他所谓的“主观”感觉将会不复存在,因为它们至今都只有通过内省才为我们所知。至于内省的复杂形式,或可以更加公正地加以排除。然而,就算是通过这种方法,也已经获得了一些很有规律的成果,以至于它们需要得到普遍的赞同,而且,即使是极端的行为主义者,对于这些成果,他们从内心来说也是相信的。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习惯性行为逐渐变得自动化和相对无意识,因而不需要内省。然而,在有关学习过程和简单类型的思维过程的实验研究中,却也存在大量相反的证据,这些证据是由不同的观察者提供的,而且彼此一致、相互契合,乃至于任何人,只要他费神详细钻研这些证据,这些证据几乎就是不可否认的。 如果说极端的行为主义者意欲拒绝内省和意识作为心理学的正当方法和研究对象这种做法是错误的,那么,极端的内省主义者想要将通过客观方法进行的行为研究被排除出心理学,那同样也是错误的。目前看来,大部分心理学家倾向于同时祝福两派的热心倡导者,并希望他们都能在各自所选择的研究领域内取得成功。然而,就这两派而言,其中任何一方似乎都没有能够正确地构想心理学的真正问题应该是什么。 对于一个初学心理学的人来说,他只能以对常识的兴趣为基础步入心理学,也还不受专业心理学家的争论所困扰,因此,他会倾向于认为心理学这门科学的目标应该是相当明确的,并将这个目标表达为努力理解“心灵的工作原理”(the workings of the mind)。他寄希望于心理学的,是让我们知道,我们是如何学习、如何思考的,导致我们像我们实际发生的那样去感觉和行动的又是什么。换句话说,他对人类心理和行为的因果关系感兴趣,这个关系体系又可以称作心理动力学。 这不仅是一个常识性的观点,而且也是心理学史上最具主导性的观点。洛克作为心理学研究的最主要的推动者之一,将他自己的工作表达为计划“对我们的知性如何获得我们所拥有的关于事物的观念的途径给出解释”[3]。贝克莱(Berkeley)在其《视觉新论》的开篇就说:“我的宗旨在于揭示,我们是由何种方式借视觉来知觉事物的距离、大小和位置的。”休谟在其著作《人类理解研究》中说,他希望,至少是在某种程度上,去发现人类心灵运作的秘密源泉和原理,恰如牛顿已经“确定了支配并引导行星运转方向的那些定律和力”一样。即使最近几年,心理学通常也在形式上被定义为关于意识的描述性科学,然而所研究的问题还是反映了心理学家的真实兴趣其实集中在因果关系上。 既然我们无望于找到终极原因(ultimate causes),我们便转向因果关系的研究(a study of cause and effect)。因果关系的研究,究其实质,意味着尝试对所研究的系统中的运动和过程获得一个清晰的观点,其中的运动和过程,既包括微观元素上的,又包括宏观趋势上的,同时注意观察记录其中所发生的任何一致性,以及那些使我们能够以一种有序的方式对该系统作为整体加以构思的规律。由此来看心理学,那么,无论是意识还是行为,都不足以为我们提供一个能够对之进行因果关系研究的具有内部统一性的诸过程的系统。意识不是一个连贯统一的系统,因为在意识中,有很多只能部分地得到揭示的过程,是发生在意识阈限之下的;而行为作为对外界刺激物的一系列动作反应,也不是一个内在地连贯统一的系统,因为它不考虑介于刺激物和反应之间的过程。即使是意识和行为结合在一起,也不能提供一个连贯的系统,因为大部分介于刺激物和反应之间的内部过程都是无意识的。毫无疑问,我们不得不依赖脑生理学对这些内部过程进行详细的分析。但直到脑生理学能够给出这些分析之前——甚至是在给出这些分析之后,我们也应该从通过内省的和行为的心理学方法获得的粗略分析中得到一些满足。但是,无论如何,在这里,至关重要的是要保持动力学的观点,同时努力获得关于生命活动之心理层面的更加清晰的理解,而不是满足于单一地关注意识或行为的学者提供的零碎观点。我们要努力利用这两派的成果以及脑生理学的成果,来理解心理活动和心理发展的整个过程。 一旦我们获得了动力心理学的观点,两个基本问题就呈现在我们面前。这两个问题,我们可以分别称为“机制”(mechanism)问题和“驱力”(drive)问题。其中,机制问题涉及我们如何做一件事情,而驱力问题涉及诱导我们做这件事的是什么。试以棒球运动中的投球手为例。在这个情况中,所谓机制问题,就是他如何瞄准、如何估计距离和路线、如何协调他的各个动作以产生希望得到的结果。而所谓驱力问题,则包括诸如此类的这样一些问题:他为什么要参加这项运动,为什么他有时投得好、有时投得不好,为什么他在面对有些击球手时更振奋,等等。我们由此可以注意到,机制问题都是用“如何”(How)来提问,而驱力问题则是用“为什么”(Why)来提问。现在,科学开始怀疑地看待“为什么”的问题,而代之以“如何”的问题,因为科学终于发现,“为什么”的问题的答案总是需要进一步的“为什么”,而朝这个方向的追问,永远也无法达到稳定和终点;反之,“如何”的问题的答案就其准确性来说总是很好,尽管这种答案甚少有完整的。在我们举例的这个情况中,驱力问题确也可以转化为机制问题,但我们将机制问题和驱力问题区分开,同样也是确有显而易见的理由的。无疑,人类生命活动的动因和源泉都如此重要,都应该特别予以关注。 如果我们以一部机器为例来考虑问题,那么,驱力与机制之间的这种区别会变得更清晰。在这里,驱力就是运用于机器,并使得机器得以运转起来的那个能量;机器则是被推动而运转,因而相对来说是被动的。诚然,它的被动只是相对的,因为机器的材料和结构决定了运用于它的能量的传递方向。机制可以说是对所施加能量的反应并依此产出成果。但是,假如没有这一能量,机制就是不起作用的和僵死的。 在某些形式的机制中,如一支子弹上膛的枪,已储蓄好了的能量存在于其中,在这种情况下,驱力的作用就是释放这已经储蓄的能量,剩下的工作就由这释放后的能量来完成。这种机制和生物的机制非常相似。肌肉中就含有储蓄能量,有待于碰触到肌肉的刺激物来加以释放,对肌肉而言,通常碰触到它的刺激物,就是伴随运动神经而来的“神经冲动”(nerve impulse)。在神经-肌肉关系中,神经驱动肌肉。伴随某一运动神经而来的神经冲动,产生于控制这个神经的神经细胞中所储蓄能量的释放;而这些中枢神经细胞,它们自身也都储蓄着能量,这些能量受到比如说来自感觉神经的神经冲动的刺激就会得到释放。感觉神经驱动着运动中枢,而它自己则受到来自外界又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刺激物所驱动。整个反射机制包括感觉器官、感觉神经、中枢神经、运动神经和肌肉,这个整体可以看作一个单元,它的驱力就是来自外界的刺激物。 如果所有的行为都是这种简单的反射模式,由针对现存刺激物的直接反应组成,那么,驱力与机制之间的区别就不那么重要了。如果那样的话,驱力就只能是外界刺激物,机制也就只能是整个的有机体。而且,从另一个方面来看,由于我们所说的“动机”(mo-tive)乃是一种内在的东西,因此这样一个问题就会产生:我们能否成功地在驱力作为外界刺激物与内在动机作为驱力之间达成一致的理解? 为此,第一个步骤是,我们要注意“强化”(reinforcement)或“促进”(facilitation)和“抑制”(inhibition)这些生理学的事实。这些术语或事实,用神经生理学的话来说,意指不同的神经冲动的结合,其结果是,在某些情况下,一个神经冲动增强另一个神经冲动,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则是一个神经冲动减弱或抑制另一个神经冲动。以大家熟悉的“膝跳反射”为例。这种由大腿肌肉引起的小腿的不随意运动,只能由击打膝盖前的肌腱引起(或换句话说,由严格定位在膝盖的局部刺激引起)。但是,膝跳反射的力度可以被来自身体其他部位的影响大大改变。在击打膝盖之前的那一片刻突然发出的噪声,会明显加强膝跳反射,而轻音乐则会减弱膝跳反射。紧握拳头,或咬紧牙齿,会加强膝跳反射。在这些情况下,引起膝跳反射的驱力,不完全是来自击打膝盖的局部刺激,大脑和脊髓中的其他神经中枢,它们自身受到外部刺激的唤醒,最终(与来自击打膝盖的局部刺激一起)决定了直接导致膝跳反射的那种运动中枢的驱力。如果在这个意义上说一个神经中枢可以构成另一个神经中枢的驱力,那么驱力这个说法还是有一定意义的。 如果任何神经中枢引起的活动都属于这一简单的反射类型,并只能由对当前的刺激物的直接反应所构成,那么,“驱力”这个概念就没多大意义了。因为,总的来说,有机体仍然是被动的,只是简单地对任何时候作用于它的复杂的外界刺激物做出反应。因此,对于我们的论证宗旨而言,以下事实乃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事实:一个被激活的神经中枢,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经过短暂的释放后都立即回归到静息状态。它的活动状态的持续时间,比起激起它活动的刺激物的持续时间,要更加长久。一个神经中枢的这种残余活度(residual activity),可以作为另一个神经中枢的驱力。或者也还存在其他的情况:一个神经中枢可能被一个无法引起它彻底释放的外界刺激物“部分激活”(sub-excited);被部分激活后,它可能影响到其他的神经中枢,或者是加强,或者是抑制。所以,尽管神经活动的驱力从根本上是来自外界的,但在任何时候也都可能有内部来源的影响为整个系统的其他部分提供驱力。 两个机制之间的这种关系,即其中一个机制被部分地激活而成为另一个机制的驱力,在我们称为“准备和完成反应”(preparatory and consummatory reactions)的情况下是非常重要的[谢林顿(Sher-rington)]。所谓完成反应,是指对动物来说具有一种直接价值或者说是一种给动物带来直接满足的反应,比如说进食或逃离危险等。一个完成反应的客观标志,就是它终止了某一系列的行为动作,紧随其后的就是休息,或者也可能是转移到某个新的行为动作的系列。这种类型的反应,我们知道它们是存在的,而且是在内省的意义上通过它们所带来的满足感和终结感而知道它们的。所谓准备反应,只能间接地给机体带来益处,它们的价值在于这样的事实,即只有通过它们,才能导向完成反应,并使完成反应的执行成为可能。一个反应之所以是准备反应,其客观标志在于,它是在最终导向某一完成反应的动作系列的某个阶段作为预备而发生的。从意识体验的角度来说,任何一个准备反应都以伴有某种紧张状态为特征。 准备反应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诸如看和听这样的反应,这种反应在动物处于被动或休息状态时随时都很容易被唤起,其作用在于引起注意,并为有可能会引起动物进一步反应的某种不确定的刺激物创造一种准备就绪的状态。第二种类型是指这样的准备反应,即只有当某一完成反应的机制被激活并正处于活跃状态时,这些反应才被唤起。一个典型的行为事件的系列是这样发生的:一个声音或一束光线引起相应的感觉器官的兴奋,并唤起恰当的注意反应;这就使得某一对动物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刺激物凸显出来。比如说,看见猎物,这个看见就激起了这个动物吞食这个猎物这一完成反应的趋势。但是,这个完成反应是不可能立即就发生的;立即发生的,乃是围捕或追赶猎物的准备反应。构成准备反应的动作系列可能是极其复杂的,而且很显然,这个动作系列是由接近完成反应的趋势推动的。在动物行为中,存在着一个接近完成反应的支配性的内在趋势,这可以在比如说当一只猎狗失去追猎踪迹时的情况中看到。如果它只是沿着捕猎过程中能唤起简单反射的一连串刺激物,从一个细节到另一个细节地搜寻,那么,一旦追猎踪迹断绝了,它就应该停止搜寻,或是转身沿着追猎踪迹返回。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它实际所做的,我们或可以比喻地说,乃是四处探索,努力地搜寻追猎踪迹。这种搜寻,正因为不是被任何外界刺激物唤起的(相反,在这种情况下,外界刺激物恰恰是缺少了的),所以一定是被某种内在的力量驱动的。对于这里举例说明的这种情况而言,猎狗的这个搜寻活动当时所处的环境表明,它的搜寻活动的内在驱力,是指向对猎物的捕获反应的。 我们可以对这只猎狗的行为做如下解释:执行某一完成反应的机制,在受到某一适当刺激物的触发而活跃起来之后,就构成触发其他机制的一个驱力,而这些其他机制,则是引导其中各个准备反应的那些机制。每一个准备反应,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某个外界刺激物的一种回应,但从根本上说,它是由朝向完成反应的那个驱力促成的。在这里,不仅是一些(导向完成反应的准备)反应因此被促成,而且,一些在其他情况下会被唤起的(与完成反应无关的其他)反应则被抑制了。上面例子中那只正在追踪追猎踪迹的猎狗,不会停下来和在路上遇到的另一只狗相互问好浪费时间,它太忙于追寻踪迹了。一只动物或是一个人,如果太过忙于某个事情,乃至于不能回应通常能从它或他那里得到回应的刺激物,那就证明,它或他正在被某种内部趋势所驱动着。 到目前为止,我们所构思的,都是在各种比较简单的情况中的“驱力”,这些简单情况中的“驱力”与“机制”并无本质上的不同。在这些情况中,一个驱力就是一个已经被激起的机制,并因转变功能而构成其他机制的刺激物。任何机制都可以转而成为驱力,但只有那些指向于完成反应的机制才最有可能充当驱力,无论是在动物中看到的简单形式还是人类诸如欲望和动机等更加复杂的形式,都是如此。有些机制立即而直接地起作用,然后完成任务而归于平息;但也有一些机制,它们必须首先唤起其他机制的作用,并通过这些机制的作用,才能完成它们自己的活动。当然,在这里并不存在绝对的区别,我们最好牢记这样一种可能性,即在特定情况下,任何机制都可能转而成为激起其他机制活动的刺激来源。 总而言之,无论是意识心理学还是行为心理学,至少就其狭义而言,它们的不足之处,就在于它们没能考虑到我们这里讨论的这些问题。相对于动力心理学,它们的优势在于它们更接近可观察的现象。行为,我们能观察,意识,我们也能观察,虽然更加困难一些,但关于心理过程的内部动力系统,我们必须经过推理而知,而不能直接加以观察。尽管如此,这也并不意味着心理学处于与其他科学相比更加糟糕的处境中。所有其他的科学,也都要努力理解事情的表面之下所发生的那些过程,也都要针对事物的内部工作原理形成概念,这些概念既要与已知事实一致,又要使得关于在一定条件下将会发生什么的预测成为可能。动力心理学必须利用有关意识和行为的观察资料,作为理解“心灵的工作原理”的线索,而且,正是这个目标才是心理学家们从一开始就努力实现的,虽然关于心理学的形式化定义似乎与此恰恰相反。 * * * 注释 [1]参见Watson,Behavior:An Introduction to Comparative Psychology,New York,1914。 [2]这是卡特尔在圣路易斯召开的艺术与科学世界大会(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Arts and Science)上的发言,后刊载于本次大会的报告中,并发表于《通俗科学月刊》(Popular Science Monthly)1904年第12期上。 [3]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BookⅠ,Chap.Ⅰ,Sect.2. [book_title]第三章 人类的天生能力 任何一个成年人个体,比如说一个站在我们面前准备接受测验的人,他自身内部必然包含着各种活动的巨大可能性。我们知道,如果我们给他看一些熟悉的物体,那他会认出这些物体并叫出它们的名称;如果我们问他一些适当的问题,他会理解这些问题并做出回答;如果我们对他提出一些适当的任务,他会执行并完成这些任务;而且,通过适当的方式,我们还可以让他气愤、尴尬或是高兴;他能够走动、跳跃、转动眼睛、呼吸、吃饭、消化等。总而言之,他能够给我们展示出很多很多的技能。他像是拥有了各种机制的一个完整的加工车间似的,随时加工出这些机制,以产生上述种类繁多的结果。当然,我们也知道,他的行为绝不会是以纯粹机械的方式来表现的。他可能会拒绝回答一些问题;他可能会以需要处理自己的事情为理由而反对被留下做进一步的测验;如果我们一整天都跟着他,我们就可以发现,他在某一个时间要出去弄点吃的,在另一些时间需要找到朋友聊天说事,又在另一些时间会找机会歇一歇。我们将注意到,他会在一些表面看来了无生趣的事物上投入数小时时间的关注和努力,比如说一些图表、几笼马铃薯藤等等。很明显,他自身内部包含着大量不同类型的驱动的力量和有待被驱动的机制。 既然我们发现一个成年人拥有如此众多的能力,那么我们当然就希望知道,他的这些能力是如何得到的,其中有多少是天生或遗传的,又有多少是通过个人的努力和经验后天追加给他的。我们想对这些能力做出区分,类似于我们说一个人眼的颜色或鼻的形状是天生的,而脸颊被晒后的棕褐色和手掌上的老茧则是后天形成的时所做的那种区分。要判断某一特定的能力究竟是天生遗传的还是后天形成的,这并不总是那么容易。如果一个技能是从一出生就开始运行的,比如说呼吸,那它当然是天生的。如果这个技能是在出生后某一特定的时期开始运行的,尽管在出生后的生长条件被控制,乃至于机体没有任何机会通过经验而获得它,比如在斯帕尔丁的实验中鸟类的飞翔,那么,这种技能也是天生的。然而,在很多情况下,要判断一个技能或能力是天生的还是后天获得的,上述两个标准都不可用,所以我们不得不选用第三种不那么直接的标准。某一物种或是按不同分类方案形成的其他某种自然类群,其成员在任何的某一方面的相似或不同的程度,如果远比通过其个体成员的经验所能解释的更大,那么,我们就有理由相信,这种特征上的相似或不同,乃是由于先天因素造成的。比如说,猫在它们捕食老鼠的嗜好方面的相似性,其程度远比我们通过它们的个别经验所能解释的它们的相似性程度更高;同时,从另一方面来说,有些猫在较大程度上比别的猫更善于捕捉老鼠,这种擅长的程度远超过了我们通过它们的养育过程上的区别能做出的解释。因此,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说,猫是天生的捕鼠动物,但其中有一些猫天生就比其他的猫更善于捕捉老鼠。当然,经验会影响到一只猫对待老鼠的行为,但这种影响,还远没有达到能够足以解释我们所发现的这些相似和不同的程度。 语言在此给我们提供了另外一个很好的例证。人类作为一个种族与其他各种动物相比是非常不同的,乃至于我们有理由假定,有一个天生的语言能力是全人类共有的。但是,人类在语言功能上的这种相同性又不是绝对的,因为不同地区的人说不同的语言,而且,即使是在同一个地区,有些人又比其他人能更好地使用语言。人类不同族群所使用的不同的语言,都是一代一代传递下来的,于是,在这个传递过程的任何一代中,这种差异都是用不同的训练和传统来解释的。但是,任何族群,其成员在掌握他们自己族群语言方面的能力都是不同的,这个事实不能完全通过训练的不同来解释,而只能意味着,个体成员就其天生的语言能力而言在程度上是不同的。我们所采用的关于天生能力的第三标准,其不确定性是明显的:它需要对训练和经验可能带来的影响做出评估,而这样的评估又需要相应的知识和合理的判断,最终给我们提供的,至多也只能是一些概率而已。当然,我们可以肯定,人与人之间在天生的能力上是有区别的。因为,无论何时,当我们让一些人作为被试长时间以一种特定的方法进行特殊训练,比如说练习打字,我们都将发现,尽管他们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他们最终的表现仍然存在巨大的差异。在经验必然尽其所能地使不同的人趋向于相似的任何情况中,他们各自之间的差异仍然是抹不去的。对此,我们还可以补充说,在经验尽其所能地使人们相互不同的任何情况中,他们经常在一些基础方面仍然保持着惊人的相似。所以,我们可以总结说,人类一定有共同的和各自不同的天生能力。 一个新生的婴儿尚未经历任何种类的学习,却能使用他的心脏、肺、胃、肠、肝脏、肾脏等等,一句话,能使用他所有的内部器官。他也能使用他所有的肌肉系统:弯曲和伸展胳膊,从各个方向移动身躯、头和眼,他的唇、腭、舌、喉、咽等,都能做出各种复杂灵巧的动作。作为其天生能力的一部分,他不只是有肌肉运动的能力,还有肌肉运动的基本协调能力。这些协调能力来自脊髓和脑干中的那些被称为“皮下”中枢的神经结构。而这些皮下神经中枢的组织结构,目前看来,应该是自然赋予人类的天赋。天生的能力还包括感觉器官的使用。我们不能说一个儿童学习看和听,也不能说他通过训练和经验获得识别颜色的能力或者听到声音的能力。如果在视觉器官自然发展的适当阶段,有适当的外界刺激物,孩子就很容易识别出红色,因为他天生就是这样的;如果他碰巧属于男孩中少数先天色盲者,那么,他就不能识别红色,也因为他天生就是那样。 因此,感觉、运动和器官功能的基本原理,都应归入“天生能力”之列。但是,“天生能力”远不限于此。 自然不仅提供了对来自外界的刺激的接受能力和产生运动的能力,而且还提供了特定运动与特定刺激之间的连接关系。支配一组肌肉共同活动而产生一种协调运动(a coordinated movement)的神经机制,它本身与来自某个特定感觉器官的传入神经相连,其连接的结构关系的效果是,这个神经机制能够被作用于那个感觉器官的外部刺激所唤起。感觉机制(sensory mechanisms)和运动机制(motor mechanisms)彼此协调地连接在一起成为感觉-运动机制(sensory-motor mechanisms),其中很多这样的机制都归入天生能力之下。吞咽活动从一出生就存在,它是特定的肌肉群组对嘴里液体或软物质刺激物的一种反应;打喷嚏则是另外一个特定的肌肉群组对鼻子里出现的刺激性物质的一种反应。有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先天反应能力,这些反应能力可以根据它们的功能和用处加以分类。 有一组这样的反应能力,可以把它们统称为觅食反应(food-getting reactions):吮吸,咀嚼,吞咽,吐出苦味的东西,头部左顾右盼地寻找ru头的运动,饥饿时的哭闹,等等。在很多动物物种中——即使不说是全部动物物种,它们的觅食活动基本都是天生的,并经常被称为“狩猎本能”(hunting instinct)。在人类的婴儿当中,这种类型的反应似乎并不那么清晰可见,但这更可能是因为人类育婴行为的高度文明化造成的。 第二组这样的反应,包括各种避险反应(danger-avoiding reac-tions)。其中最简单的形式,就是当手或脚被烧、被刺、被夹的时候抽出手或脚的反应。新生婴儿遭遇类似刺激时,会以扭动身体的方式来加以回应。咳嗽、打喷嚏,以及当外来物碰触或接近眼睛时的眨眼,都是人类和其他动物共有的类似反应。更普遍的保护性反应(protective reactions)包括闪躲、蜷伏、蜷缩,尤其是逃跑。在面临危险时,如果简单的避险反应失败了,它就会被逃跑反应所替代;逃跑乃是这一组反应中最激烈、最有效的反应。 从功能上说与这些避险反应多少有些类似的,是防止跌倒或应对各种身体失衡情况的反应,负责这些反应的,是位于内耳的一种特殊的感觉器官。对来自外部强加的运动或来自外部的约束的抵抗反应,也就是说,在自身的运动中被推搡或被拖拉、被裹挟或受阻碍等的抵抗反应,也是一种先天类型的反应。在这些反应方式方面,即使是婴幼儿也表现出了初步的独立性。 游泳、爬行、跳跃、行走、慢跑、飞跑、攀登、飞行,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运动,是除了人类之外的其他各种不同动物的天生能力的一部分。而且,就人类而言,即使像爬行、行走、奔跑等,或许还包括攀登,实际上也都不是习得的,而是在其自然生长的过程中,当支配这些反应的先天机制随着生长过程而达到必要的成熟阶段时,其功能自然地表现出来而已。 新生儿为我们提供了证据,他拥有操控他的声带的天生能力。他一出生就能发声,而且在出生后不久,在他表现出从别人那里学习的任何迹象之前,他很快就开始发出很多不同的元音音节和辅音音节。甚至在他真正开始模仿别人的言语之前,他就已经在对元音和辅音进行简单的组合,比如说“ma-ma”及“da-da”等。所以,对新生儿来说,言语的运动要素是其天生能力的一部分。哭闹、流泪、啜泣、皱眉和愁眉不展、微笑和大笑等等,所有这些,基本都属于先天性质的反应。 很多探索性反应(exploratory reactions)都是天生的。最简单的探索性反应形式包括:把目光转向外围视野中间接看到的物体;动物在听到声音时竖起耳朵,包括动物和人类在内在听到声音时将头和眼转向声源的方向;用手的感觉来探知一个物体,并将它运送到嘴里。对一个引起好奇心的事物的接近,也属于这种探索性反应。和探索性反应紧密相关的,是控制(manipulation)的反应,以及为了看清事物如何表现而针对它们进行实验(experimenting with things)的反应。在这一组反应中,我们有了通向知识的那些活动的萌芽。 当一个幼儿或幼小的动物安详地处于静卧状态时,他或它并不是不发生肌肉运动(muscular activity);相反,他或它身上也正积极主动地发生各种不同的运动,只是这些运动并不针对明确的刺激物或某个看得见的物体而已。在这些运动中,或许也存在某种轻微的刺激,但至少可以说,任何天生能力,作为它的组成部分,都包含积极主动性的特征,无论在运动性的活动中还是在探索性活动中都一样。运动一段时间会导致疲惫,所以休息和睡眠也可以恰当地归入先天反应的类型之中。 还有若干种类的更加复杂的反应,这些反应都是因为其他人的存在而被诱导出来的。在两个性别之间,特别是对于青春期的年轻人而言,异性个体的存在就构成刺激物,会诱导出求偶夸耀行为和求婚行为,若就其他物种而言,依物种之不同,还会诱导出大量与此相类似的不同的反应来。因为无论对动物而言还是对人类而言,在达到性成熟之前,都不敏感于这种刺激,所以,在其达到性成熟之后的行为,一定包含着很多在趋向于性成熟过程中通过学习而获得的成分。尽管如此,但毫无疑问的是,这种行为就其基本性质而言,一定是自然带来的天赋。年轻妈妈对她的宝宝的反应,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出现在两性中对幼者和无助者的保护性反应中最强有力的例子。 在一起被抚养和在一起游戏玩耍,这是另外一种反应类型的典型情况,这种反应类型被归类为群居本能(gregarious instinct)。无论是儿童还是成年人,当他们聚集在一起时,我们总能看到一种倾向,就是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只要有可能,都想成为这个群体的领导者,或者,如果在这个群体中统治地位已经确立,则每个人都想成为领导者的追随者。这些倾向很可能是本能性的,而不是完全来自个人的经验。 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对社会群体或它的个别成员的消极反应,如尴尬、羞怯、争斗等。 与上述这些先天的或本能的行为反应密切相关的,是被称为情绪(emotions)的身体状态和意识状态,这些也必须归入天生能力之下。因为很明显,像害怕、愤怒、悲伤、欢笑、性欲等等,都不是作为训练的结果而产生于个人的生活。人可以学会害怕某些事物,但是他不能学习如何害怕。要让一个人害怕,只要让他接触到某个适当的刺激物即可,一接触到这个刺激物,他自然就害怕了。 情绪既与某些外显的行为反应有紧密的联系,如逃跑、搏斗、大笑、大哭等等,也与某些内部的身体变化紧密联系,如心跳和呼吸的加快、皮肤因充血涨红或失血苍白等。虽然这些联系长期以来已成为人所共知的常识,但这种联系的确切性质,却远不是显而易见的。外显行为经常被认为是情绪影响的结果,而内部的身体变化,连同面部的肌肉活动,则被认为是情绪的“表达”。大约三十年前,詹姆斯和朗格(Langer)提出假设认为,相对于身体反应,特别是内部的身体反应来说,情绪的意识状态是第二位的。比如说,害怕的情绪无非是由内部身体变化建立的诸感觉的混合,而内部的身体变化则直接由对危险的感知所引起。换句话说,对危险的感知引起了内部的身体变化,由这些身体变化各自引起的感觉混合在一起,就形成了害怕的意识状态。关于情绪的这个观点被称为詹姆斯-朗格理论(James-Langer theory)。它已经引起了大量的讨论,而且,就是到现在,也还应该被视为值得仔细考虑的假说,而不是一个普遍得到公认的结论。但是,我相信,身体的变化引起的感觉,至少构成了有意识的情绪的组成部分,这是毫无疑问的。 经过最近的生理学研究,身体变化和情绪的关系变得更加清晰。大家都知道,看见食物会让一个饥饿的人流口水;实验还证明,他也开始分泌胃液。因此,伴随着进食欲望的兴起,为消化食物做好准备的内部条件也同时被唤起了。更为惊人的是坎农(Cannon)[1]利用X射线发现的如下事实,即恐惧和愤怒情绪出现时,胃肠运动就突然停止,同时,胃液也停止分泌。事实上,在这些情绪出现期间,整个消化活动是半中断的,血液从消化器官流进心脏、大脑和肌肉。因此,在这里,我们又一次看到,一种在身体上准备就绪的状态形成了,以适合于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由于愤怒或恐惧而被迫要执行的肌肉运动。 适合于逃跑或搏斗的身体准备,要远较此复杂得多。此时,不仅是消化活动停止,而且心跳加速、血压上升,呼吸也变得更深更急促——所有这些变化,对于即将发生的剧烈的肌肉运动而言,都属于合适的准备状态。皮肤会大量出汗,这就提早开始了必然伴随肌肉活动的身体热量的消散。有意思的是,所有这些身体上的变化,都是通过交感神经系统作用于相应器官而产生的,因而,虽然交感神经系统的活动不属于随意控制,但这里揭示的情绪与身体变化之间的关系却表明,它们是由脑的活动引起的。但是,生理学家们最近为我们有关情绪状态的知识所增加的最有趣的事实,涉及属于交感神经系统附属物的两个小腺体的参与——肾上腺,它们的位置靠近两侧肾脏,故而如此命名,尽管它们在功能上与肾脏并不直接相关。它们是产生“内分泌”的腺体,也就是说,它们释放一种液体进入血液循环,又通过血液循环流传到身体的所有器官,其中许多器官因此受到影响,而不同的器官受到影响的程度也不同。它刺激心脏,使心脏的活动性更强;它引起内部器官中的血管收缩;它抑制胃肠运动;它刺激肝脏将储存的糖分倾注进血液,而糖分是肌肉快速燃烧的最好燃料;它以某种其机理尚不明了但却很有效的方式免除疲劳;最后,它还使得血液本身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即当受伤时血液在伤口处快速凝结。至此,坎农通过完整的系列实验证明了,在疼痛、恐惧和愤怒时,肾上腺被激活向血液注入其分泌物以产生上述那些变化。通过这种方式,加上交感神经系统的直接活动,整个身体就被动员进入一种紧急准备状态,为逃跑、自卫或进攻做好准备。 这些研究发现对于情绪心理学的重要性显然是巨大的。现在认为,伴随情绪而发生的身体变化,远不是偶然的事件。至少在恐惧和愤怒的情况下,它们作为接下来可能发生的外化行为的准备是极其重要的;在有食欲的愉快状态下也是如此。关于有意识的情绪是否完全由这些内部变化的感觉所构成,目前还没有定论。但这看起来是很有可能的,因为机体感觉(organic sensations)一定产生自上面所描述的那些内部变化。坎农就曾提到准备发力的身体状态会引发巨大力量的感觉,这种感觉很有可能就是机体感觉的复合体。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情绪很有可能正是身体准备做出某种反应时的感觉方式。 情绪也是冲动性的,它是身体准备做出特定反应的原动力。恐惧是逃跑的推动力,同时,从机体功能方面说,它也是执行逃跑反应的准备状态。愤怒是破坏或损害行为的推动力,同时也是执行战斗的身体上的准备状态。食欲是进食行为的推动力,同时也是摄入食物的身体上的准备状态。其他各种情绪,即使不说是全部的话,其中绝大多数也都是如此。情绪和与之相伴随的身体状态一起,构成一种类型的准备反应,导向这整个过程最终要实现的完成反应。一个危险的对象引起逃跑的冲动,这个逃跑的冲动作为指向逃离危险对象的完成反应,它同时激活交感神经系统和肾上腺,并通过它们抑制消化,加速心跳,增加可用于肌肉活动的燃料供应。 这些新近的研究发现和概念发展,是否支持詹姆斯-朗格情绪理论,现在还不完全清楚。坎农提醒我们注意这样的事实,即无论在恐惧中还是在愤怒中,身体方面的变化都是相同的。他还因此推论说,情绪不可能完全是对身体状态的反映。确实,他所发现的身体状态,或许与更加抽象、更加一般化的意识状态之兴奋度(ex-citement)具有更好的对应关联关系,冯特曾把这种兴奋度归为基本感觉(elementary feelings)之一种。这种身体状态很可能出现在情绪既不完全是恐惧也不完全是愤怒的时候。坎农发现了这方面的证据,他是以比赛前和比赛中的运动员以及考试中的学生为被试的,虽然在运动员比赛和学生考试这些情况中,他们的意识状态不完全是恐惧或愤怒,或许称为热情、决心或兴奋更恰当。相对于这些情绪状态上的不同,身体条件上的微小差异不是完全不可能存在的,所以,恐惧时和愤怒时的身体不完全一样。因而,詹姆斯-朗格理论还不应该完全被抛弃。 看来,詹姆斯-朗格理论所欠缺的,乃是对情绪之冲动性方面的充分强调,这个冲动性表现为一种追求完成的倾向。詹姆斯以一种或多或少带有调侃意味的话说:“我们是因为伸手打人,所以才愤怒。”他这样说,便把伸手打人这个完成反应,与准备性的身体变化包括在一起,共同形成最终构成愤怒情绪的感觉复合体。实际上,伸手打人这个行为可以分离出来单独加以考虑,因为,打人,或换句话说想伤害对手的冲动,乃是整个过程中最重要的部分。它代表着整个机体的倾向。詹姆斯的理论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只有麦独孤(McDougall)[2]才给了它应得的重视。麦独孤指出,情绪乃是本能的核心成分。本能包括三个方面的成分:认知的或感知的、情绪的、意动的或冲动的方面。其中,意动的或冲动的方面导致运动动作。以恐惧的情况为例来说,认知的方面是对危险的感知,情绪的方面是恐惧的内部状态,意动的方面是逃跑的冲动,它会导致真实的逃跑行为。现在,我们不把第二个方面,亦即情绪的方面视为纯粹主观的,而是利用坎农的研究成果,把情绪理解为身体的准备状态的表征。危险唤起了神经系统的趋向于逃跑的“定势”,与此同时,交感神经系统的作用,又为逃跑行为的执行提供了机体上的准备状态。 必须承认,对于伴随着情绪的身体状态,或者说与情绪相伴而生的身体状态,我们知道的还很少,除了像恐惧、愤怒、饥饿及性欲等少数几种情况。在后面这些情况中,趋向于完成反应的定势以及同时相伴而生的身体的准备状态都是明确存在的,而其中的情绪作为一种主观状态,可以被合理地看作这种定势和这种准备的表征。还有很多其他的身体状态,也是如此,比如口渴、窒息、冷或热引起的不适、困顿、疲惫等等。每一种情况都包含一个驱力以追求实现完成反应,具体说如饮水、呼吸空气、温暖、凉爽、睡觉、休息等,而且每一种情况也都涉及相应的内部身体变化,这些身体变化的方向,则分别为相应的完成反应做好准备。此外,还应该指出,伴随着这些身体条件的那些主观状态,与情绪有相当大的可比性,尽管它们经常不归入情绪一类。从詹姆斯-朗格理论的观点来看,它们完全可以被视为情绪。有一种主要是在儿童身上看到的对一般活动的冲动,它的普遍特征是具有快乐心态,这种对一般活动的冲动,往往都伴有精神饱满或精神过剩的身体状态,它的主观方面是幸福的感觉,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欣快感”。 当我们考察欢乐(mirth)或娱乐(amusement)时,我们不难确认其中包含的冲动,那仅仅只是想要微笑和狂笑的冲动——然而,这些特殊反应的最终生理功用是什么还不清楚。虽然我们也知道,伴随欢乐的主观状态的,还有内部的身体变化,特别是循环系统的变化,但极有可能还有其他的尚未被发现的和这种状态有关的内部变化。所以,主观状态、内部身体条件、外显的行为活动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与在恐惧和愤怒的情况下是一样的。悲痛(grief),就其如我们在年幼儿童中看到的它的原始形式而言,就是哭泣的冲动,并同样伴随内部的身体变化。这种反应的生物学意义是很清楚的:哭泣将母亲的注意吸引过来。这是一种无助的反应,不能直接完成任何事,但却足以引起别人来帮助这个痛苦的人。婴儿起初并没有有意考虑到这种有用的结果;因为,在悲痛这种情绪中,就像性本能和饥饿本能一样,婴儿哭泣行为最终达到的目的,并不是由本能带来的。他的冲动是指向哭泣这个直接结果的,而由此带来的生物学效用则是他所看不到的。悲痛总是一种典型的消极情绪而与恐惧和愤怒不同,因为在恐惧和愤怒中,个体自己要完成一些事情,比如说逃跑或动手打人。悲痛典型地是与下列事态对应的那种心理状态,在这种事态中,我们什么也做不了,更别说正处于悲痛中的那个人了。对处于悲痛中的人提供帮助的人,其对应的心理状态被称为“温情”(tender emotion),这种温情在母亲对待孩子的方式中可以最清楚地看到。这种温情的冲动就是喂养、保护或爱抚孩子;而且,对这种温情作为一种情绪而言,类似于在恐惧和愤怒中发生的内部身体变化同样也会发生,尽管这一过程存在差异。 总而言之,由我们关于恐惧和愤怒的相当确切的知识而发展出来的那个公式,看来也适用于许多其他的情绪,甚至是所有的各种情绪。所以,情绪作为一种意识状态,代表着以下两点,或是与以下两点紧密相关乃是一个合理的理论:(1)趋向于某个完成反应的驱力;(2)为这个完成反应做好准备的身体状态。此外,无论是内部的身体准备状态,还是外显的行为反应,都是由天生能力自然提供的,这也是明白无误的。 除了感觉、情绪和反应之外,人类的天生能力还包括从事某些活动或处理某类事情的天性或“天赋”。当我们说有人对音乐有自然的天赋、有人擅长数学、有人擅长力学、有人擅长推销的时候,我们就分辨出了这类天生能力。无疑,很多这样的天性都很复杂,需要心理学家的分析。但同样确定的是,其中许多天生能力都有自己的特殊性,譬如说,在一个方向有天赋的人并不是必定在另一个方向也有天赋。这不只是在一般能力上天赋差异的问题——尽管心理缺陷个体的存在似乎表明在一般能力上存在天赋差异,主要还是特殊形式的天性问题。我们观察到这种天性“运转于家族之中”(running in families),又在拥有这种天性的家族的某些成员身上“突然出现”(cropping out),而这些成员,与这些家族的先辈中已经表现出相同天性的成员,已相隔一代甚至是好几代。同一个家族的不同成员,当我们对他们进行某种特殊类型的,同时需要某些特殊能力才能完成的测验时,我们可以发现他们之间的相似性。总之,在所有这种测验中,我们都不可能不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天性是遗传的并构成天生能力的一部分。这些天性同时被称为“先天能力”(native capacities)。 先天能力的存在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家族内部个体成员之间以及不同家族之间的比较上,而且还出现在人类与动物的比较上。语言是典型的人类能力,而找到回家的路则显然是一种更强的天性,特别是在鸟类中。计算和处理数量关系当然是人类能力,就像将物体作为工具是人类能力一样。 天性能力与本能的区别在于,前者不像后者那样已经包含对刺激物的现成的反应形式。对于一个拥有音乐天赋的儿童,我们并不是这样来理解他的音乐天赋的,即他必须是一碰到某些特殊的刺激就唱出某些特殊的歌声,似乎只有这样他才能表现出他的音乐天赋。相反,我们期待于他的,是他表现出对音乐的兴趣、乐意学习并牢记音乐,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以为自己创作一段乐谱的方式表现出一定的独创性。他的天赋表现为一种特殊的兴趣,或是学习特殊事物的能力。有天赋的人并不是不学习就能做好某些事情的人,而是学习事情很容易的人。 如果从这个方面就人类的天生能力列出一个清单,这种努力不会有多大的用处。那样的话,我们就只需要详细列举出人类各种各样的职业、他感兴趣的各类事物,以及处理何种事务时表现出天赋。毫无疑问,对人类的活动进行心理学分析是可能的,但迄今为止,这种分析工作所取得的进步太小,乃至于我们可以忽略不计。传统意义上的心理活动分析,是根据心理活动的抽象形式,而不是根据心理活动所处理的主题进行的;换句话说,是根据知觉、记忆、推理、想象等“官能”(faculties)来进行的。显然,人在其感知、记忆、推理等先天能力方面的差别,远不像他们各自擅长的主题领域在种类上的差别那么大。关于伟大天赋的那些惊人的事例,当然都是些在处理特殊领域的事情上表现出惊人能力的事例,而不是表现为什么抽象的特殊官能。每一个人从一出生就都表现出某种特殊的适应性(adaptability):一个人可能在世界的这一个方面表现出特殊的适应性,另一个人可能在世界的另一个方面表现出特殊的适应性。 我们可以把天生能力理解为是由各种机制构成的,这些机制,既可以是业已完善地形成了的,如呼吸作为机制那样,也可以是尚处于发育成长之中乃至逐步达到功能上完全成熟的状态,如那些在出生后某一特定阶段才表现出来的本能,还可以是需要经验的塑造作用才能达到一定的功能水平,并因为个人经验的特殊性而获得其精确形式的,如能力作为机制那样。在这些不同机制中,有一些机制,就其操作过程而言是极简单而顺畅的,所以,一遇到适当刺激就立即做出反应而不与其他机制发生纠葛;也有一些机制,当它们被激活之后,不可能独自而直接地达到其目的,而必须继续保持活跃的状态,并激起其他机制的活动而达到其目的。就后一种情况换句话来说,旨在执行某一完成反应的机制,当它被激活后,它就转而成为相关的准备反应之机制的驱力。这样,天生能力既提供机制,也提供驱力——尽管每个驱力本身就是一个机制。 那些充当驱力的天生机制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因为正是它们构成了人类或动物生命中的原初动力,或者说是其行动力的最终源泉。成年人的动机是由来自其本性中固有的原初动力通过连续遗传过程演化而来的。演化而来的或者说是获得性的动机,其发展过程属于一般学习过程的一部分,我们将在下文详细说明。现在我们集中关注的,是关于人类行为原初动力的分类列举问题。 这是麦独孤在他的《社会心理学》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在这本书的导论中,他说: 在心理学中,对社会科学至关重要的分支学科,是研究人类行为的原初动力的学科。所谓人类行为的原初动力,就是维持人类身心活动,并调节其行为的那些冲动和动机。然而,在心理学的所有分支学科中,这门学科却是最落后的,其中仍然充斥着大量的晦涩、模糊和混乱。……心理的力量(mental forces)作为能量的源泉,不仅为所有的各种人类活动确立目标,而且也维持着这些活动的进程——在这个背景中,智力过程(intellectual processes)只构成心理力量赖以施展自己的仆人、工具和手段而已。但心理的力量究竟是什么,这不仅必须明确地加以界定,而且,它们在种族和个体生命中的发展史,也必须加以澄清。只有这样,诸社会科学才有可能被奠定在一个坚实的心理学基础之上。[3] 以下从本书中援引的几个段落,揭示了本书写作的指导思想。 人类心理拥有一定的先天的或遗传的倾向性,无论对于个体而言还是对于群体而言,这些倾向性构成了其思想和行动的根本源泉或推动力量。而且,个体和民族的性格和意志在其理智官能的引导下赖以形成的基础,也是这些先天的倾向性。(p.19) 那么,人类心理的这些本能冲动,究竟是不是人类思想和行动的唯一推动力量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指出,在已经得到发展的人类心理中,还有另外一种类型的行为动力,即思想和行动的获得性的习惯。一个习得性的行动模式,是通过重复而变得习惯化的,而且,重复得越频繁,作为冲动或动机之源泉的习惯就变得越有力量。然而,就力量方面来说,习惯永远不可能与基本的本能相比拟。在某种意义上,习惯源自并从属于本能。这是因为,如果没有本能,思想和行动就无法实现,也不能重复,因而思想和行动的习惯也就不可能形成。习惯只有依靠本能才能形成。 于是我们可以说,本能或直接,或间接地构成了所有人类活动的原初推动力。决定于某些本能(或由某一本能演化而来的某些习惯)的意动性的或冲动性的力量,每一个思想的过程,无论表面看起来多么冷静、多么理性,都必然是先天地指向其目标的。每一个身体活动,也是由这种意动性或冲动性的力量激起并加以维持的。所有的活动的目的,都是由本能冲动决定的,而且,所有心理活动得以维持的推动力量,也是由本能冲动提供的。高度发展了的心理的全部复杂的智力结构(in-tellectual apparatus),都只是达到这些目的的手段、只是这些本能获取满足的工具,其中的快乐和痛苦,也只构成这些本能冲动如何选择其手段的指导而已。 如果没有这些本能的倾向性及其强有力的冲动力量,那么,有机体就不可能进行任何种类的活动。它就会像一个被取走了发条的时钟、像一台熄了火的蒸汽机一样停滞不动。(pp.42-44) 如果麦独孤的“本能”一词意指任何先天的反应倾向,那我们当然会完全同意他的意思。因为,如果没有一些这样的先天的倾向性,那就不可能有任何一种刺激物能够引起任何一种反应,整个有机体也就只能保持惰性状态,并因而不可能学习或获得不同的反应。但是,他对上文提到的本能倾向的“强有力的冲动力量”的强调却让我们在这个理解方向上非常踌躇。因为,那似乎意味着,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冲动力量就不会发生任何活动。这实际上暗示了有机体本身的高度的自然惰性(natural inertia)。事实上,麦独孤所说的似乎正是这个意思,就像很多心理病理学家也坚持这个观点一样,他们近年来对活动的源泉问题投入了极大的关注,至于他们的结论,我们稍后再议。然而,这种关于机体本身之惰性的假设,虽然在运用于成年人时可能还拥有某种真理的表面价值,但是当应用于儿童时就非常可笑了——而且,这个假设其实应该是首先应用于儿童的,因为只有年幼的儿童才完全局限于先天的倾向性,随着儿童渐渐长大,他们也就发展了各种派生的冲动,就像上文引述麦独孤的一个段落中所暗示的那样。如果说儿童有什么独有的特征的话,那就是他们很容易接受刺激而活跃地活动起来。如果我们观察一个营养充足、休息充分的婴儿——他躺在那里随意地踢脚伸腿、比划着手臂,又喃喃自语,还左顾右盼,一有响动就竖起耳朵(姑且比喻地说),那么,我们不会不疑惑,引起并维持婴儿的这些活动的那“强有力的冲动力量”,其本质究竟会是什么。实际情况是,婴儿对为数众多的刺激物都拥有反应性,而且,他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外界作用于他的刺激所“驱动”的,虽然在他饿了的时候,我们通过一系列朝向喂食这个完成反应的准备反应,能看到他被一种内在的“强有力的冲动力量”所驱动。在稍大一点的儿童的游戏活动中,我们也很难发现有什么强大的诱因(incentive)是他们玩游戏所必需的;几乎任何东西都可以拿来玩游戏,然后它本身就变得有吸引力了。确实,依常理,一个人长大之后,他的行为越来越受内在驱力的控制,而不是受直接存在的刺激的控制。但是,即使是成年人,也不像麦独孤假定的似乎那么没有活动性:与麦独孤所假设的相比,成年人的活动性更容易被唤醒,他们的活动所要求的内在动机或驱力,也并没有那么强烈。 然而,现在我们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既然在麦独孤看来,只有“强有力的冲动力量”或“本能”,才构成了无论对个体行为还是对社会行为都具有重要性的唯一的动机力量,那么,所谓“强有力的冲动力量”或“本能”究竟是什么呢?在这个问题上,他有很详细的论证,他发现了相当“有限的基本的或简单的本能倾向”(p.45)这些基本的或简单的本能倾向之所以能够被辨识出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以下事实,即每一个这样的倾向,都包含作为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一种明确的情绪。他的清单如下所示: ●恐惧及逃跑(或更一般地说是逃脱)的冲动 ●厌恶及排斥的冲动 ●好奇 ●愤怒及搏斗的冲动 ●自我肯定 ●顺从 ●养育本能及温情和保护的冲动等 ●生殖本能 ●饥饿 ●群居本能 ●收集或获得本能 ●建造本能 “还有很多次要的本能,如爬行和行走的本能。” “还有一些一般的或非特异性的先天倾向”,比如说:模仿的倾向;看到他人的情绪表现而想亲身感受这种情绪的倾向;接受暗示的倾向(此即可暗示性);游戏的倾向;形成习惯以及更喜欢熟悉事物,而不喜欢陌生事物的习惯。 对于这个清单,如果有人因为它遗漏了一些重要倾向而批评它——比如说,有人可能会因为以下各种理由而强烈要求将放声大笑的冲动(laughter impulse)纳入这个清单中:鉴于该行为的显而易见的本能性;鉴于该行为伴生的强烈的快乐或欢愉的情绪;鉴于由这个冲动可以衍生出很多不同的活动;等等——那么,麦独孤完全可以答复说,他的清单无疑需要详细的修订,但这样的批评根本未触及要害问题。但是,如果我们探问,麦独孤会不会接受我们的劝说而将我们上文所说的天生能力也列入他的本能清单,那么,我们可以确信他是不会的。将这些能力列入其中,会大大突破他的框架。这些能力属于他所说的智力过程,而他又断定智力过程乃本能冲动的仆人,或简而言之,它们属于需要驱力加以激活的机制,而它们本身则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构成驱力。这是当前反对麦独孤的有关讨论的要点——确实,在这一点上不同意麦独孤的观点,正是本书作为整体之辩论的核心要点。换句话说,本书的远大目标正在于试图证明,任何机制——或许,一些只做出简单反射的最原始的机制除外——一旦被激活,就能够成为自己的驱力,并且也能够成为其他与之相关联的机制的驱力。 现在,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是:对于人类个体有能力做的那一千零一个事情而言,是否做每一件事情的机制,就它们整体而言,都完全是被动的,而需要麦独孤所提出的那少数几个本能作为驱力才能激活?或者说:是否每一个这样的机制都能直接被激活,并持续保持活跃,而不需要像麦独孤所说的如饥饿、性、自我肯定、好奇等等本能的帮助?当然,必须承认,在有些时候,本能确实对其他机制构成驱力。对于那些更加富有理智性质的活动而言,驱力特别来自诸如自我肯定、好奇、建造等本能。儿童可以通过唤醒他的自我感觉而受到激励去努力学习,就像通过使一个孩子与另一个孩子竞争,或是通过鼓励他显示自己有足够的勇气和能力去完成某项任务。同样,他的好奇心,抑或他操控和制作物件的自然冲动,可以被用来使他完成某项任务。但是,这样的动机却不能让这个孩子在一个他找不到对他来说真正有趣的东西的方向上走得太远,这也是事实。例如,一个孩子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被诱导开始学习唱歌,但是,除非他有音乐天赋,不然他很快就会放弃,并通过嘲笑歌唱、嘲笑那些比他优秀的孩子,以此回避负面的自我感觉。这样的孩子会找到不同的理由,使音乐练习显得不值得努力,而有音乐天赋的孩子,一旦通过利用他的自我感觉而开始了练习,就会被对音乐本身的热忱所引导全身心地投入,而不再需要诸如此类的外在刺激的诱导。 好奇心作为一种动机也是这种情况。毫无疑问,我们可以在孩子身上唤起他对很多不熟悉的事物的好奇心。所有正常的孩子,也都因为这个原因而可以被引导开始学习植物、数字、单词等等。但是在开始之后,一个孩子表现出对某个特定科目的兴趣,而另一个孩子却对其中任何一个科目都没有兴趣,虽然他可能表现出了对另外的某种事情的兴趣。有的孩子只要很少的激励就能在一个特定科目上很成功,而有的孩子通过来自老师或家长的不断注意才能进步一点。然而,这第二个孩子后来可能被证明在其他某个领域很有能力,并在这个领域做出很多独创性的事情来。当我们对个体的特殊能力进行细致而精确的研究时,我们就可以发现,能力的专门化(specialization of capacity)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确实,在某一个方面表现出特殊才能的孩子,很容易在你挑选出来对他进行测试的其他方面,也表现出一定的能力。尽管如此,但几乎可以肯定,他只是在某一个方面拥有特长,而不是在所有的方面都具有相同的天赋。我们当然有可能发现这种情况,即一个在某一事情上做得很好的孩子,在其他事情上也能做得很好,这种情况可能是出于诸如好奇心或自我肯定的一般因素,也可能是出于一般的好记性或一般的气质性因素。但是,天赋的同样不可否认的专门化,可不能由这样的一般因素来解释。这种专门化要求我们至少要推断出专门能力的存在。在此,唯一可以对之提出的疑问是:这些能力是不是不同的机制,抑或是超出机制以外的什么?情况可能是这样的:诸如好奇心等一般因素构成了所有的全部驱力,但是,这个驱力只有在找到完善地发展了的机制,并与之结合,才能达到它的最大效果。根据这个观点,一个特定的孩子在算数上表现出的勤奋努力,可能来自好奇心、自我肯定或其他某种被激活的一般动机,但他的成功却是由于他拥有额外的处理数字的良好机制;而另一个孩子在音乐方面的勤奋努力,可能是出于自我肯定、建造本能等一般动机,但这个孩子由此产生的行动所表现出来的特殊的方向性,则可能是因为欣赏和演奏音乐的良好机制。关于这个问题的这种思考方式,会有人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吗? 还有一个事实仍然没有得到解释,那就是儿童在他特别具有天赋的学科上的专注(absorption)。这种专注状态,无论是在儿童身上,还是在成人身上,都值得我们从其与驱力的关系的角度加以关注。因为,专注于其任务的人,似乎肯定是出于他对他所从事的任务的兴趣,才如此专注的。专注意味着将注意力完全并持续地指向正在做的事情。表面看来,当然没有什么外在的动机维持着专注的行动继续下去。在一个活动中,如果外在的动机是必需的,那我们就不能说它涉及专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总是表现出要从正在从事的事情中摆脱出来的倾向,以及只有靠外部动机才能将他带回到正在从事的事情中。这就是那个常见的“有意注意”(voluntary attention)的过程。有意注意意味着,个体必须强迫自己注意某物,要么因为某物本身很无趣,要么因为一些其他更有趣的事物诱惑着他,因而需要意志的努力加以抵制。我们都知道这种有意注意的状态,也知道这种状态与真正的专注是非常不同的。我们还知道,在诸如阅读或学习之类的任务中,只要对它的注意仍然还停留在有意注意的水平上,那么,在这个任务上就不可能有多大收获。在类似这样的任务中,要想有所收获,我们就必须真正进入任务所涉及的事情之中,专注于它,发现它的趣味性,并接受对于它的兴趣的支配而坚持下去。对于一项新的任务来说,为了使它得以开始,通常需要有意的努力,来克服对它的抵触、自己的惰性,以及其他分心物影响。马可以通过外部动机被牵到水边,但它未必会产生饮水的行为,除非这只马真的渴了,也就是说,除非它对于通过饮水这个行为所获得的具体结果有着欲望。作为一个一般命题,我们可以说,对于驱动任何活动的驱力而言,如果这个活动是自由顺畅而有效地进行的,那么,这个驱力就内在于那个活动之中。一个活动,只有当它是由它自己的驱力所驱动的时,它才能如此自由顺畅而有效地运行。这是因为,只要它是被外部动机所驱动的,它就会受这个外部动机的影响而分心。比如说,尽管自我肯定、竞争等,无疑是激起活动的强烈动机,但是,如果执行活动的人在执行过程中一直保持着自我意识,那么,这个人在这个活动中就不可能有多大的收获。而且,如果这个人在活动中一直保持着竞争的态度,那他肯定不能在活动中获得名次,除非这个活动属于那些最简单类型的活动。我们都知道这种行为,在这种行为中,执行者的兴趣在其自身而不是在工作上。一个为某种形式的公开表演做好万全准备的人,可能在表演过程中由于无法摆脱要在所有观众面前做到最好的欲望而失败,这种自我意识让他无法直接将精力集中于表演活动本身。最初引起他进行这个表演的动机,完全可以是使自己扬名的欲望。但是,在表演的过程中,这个动机必须消失,否则,它所引起的分心,会毁了整个表演。因此,要说发起特定活动的动机为整个活动提供动力,这个说法就不是正确的了。它只是使表演者行动起来,而表演者的行为的动机本身,则必然是内在固有的。简而言之,你必须将眼前的特定行为所获得的成就作为直接目标。如果你想要获得一个特定的结果,你就必须以这个结果为目标,而且必须暂时就这个结果本身对这个结果发生兴趣。凭借一般倾向,你将不会在特定的活动中取得任何成就。对于那些持续而复杂的活动体系而言,尤其如此,比如大部分的人类活动都这样。除非你对一个活动体系感兴趣,否则你不可能从中有所收获。外部动机可以将你带到活动体系的门前,但是,一旦进去了,你就必须放弃所有外部的东西。 因此,麦独孤的原理,即“原始冲动或意动为所有那些仅仅作为达到理想结果的手段的活动提供动力”在教育或任何试图控制和影响人类行为方面都将是一个糟糕的指南。它会导致教师在教育的每一个环节上都引入外部动机,却从不考虑在教学科目中可能开发出的兴趣。它会导致企业经理推断,既然雇员们受雇于此的主要目的显然是赚钱,那么,要想让他们对企业发展的目标及其经营过程的技术要素之兴趣产生忠诚和热情,那是毫无指望的。这个原理在理解人类动机方面也是一个糟糕的指南,因为,根据这个原理,我们只需找到最初引导一个人开始一系列活动的动机,我们似乎也就知道了那一系列中所包含的每一个活动的动机。例如,假设他选择教学作为生计,那么,他的所有行为都是由经济动机推动的;他对学生和学科表面的兴趣,都是假象。麦独孤在他的著作的若干段落中的一些说法似乎表明,他自己认识到了上述指导原则的不足,因为他说(p.349),一个行动,起初只是作为达到某个更进一步的目的而采取的手段,却转而成为行动者的目的本身。“赚钱起初只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却变成了目的本身,这事再平常不过了。”这当然没错,但更真实的情况是,会计师变得对他的核算感兴趣了,设计师变得对他的设计感兴趣了,任何拥有体面的工作的人,变得对他的职业所从事的工作感兴趣了,而并不总是关心他的薪资。麦独孤或许会回应说,他已经充分认识到了所有这些事情的作用,因为他承认习惯作为一种驱动力量的重要性——会计师已经变得习惯于核算,而且,习惯的势头使他一直在这一行做下去。然而,这不足以解释职业学习。对于任何一种职业而言,如果不对职业本身直接发生兴趣,那么,这种职业是学不会的。所以,在学习打字的过程中,实践证明,虽然在一定的低水平范围内,进步是可能的,但超过这个水平之后,进步就不会是自动发生的,也不是仅仅凭借单纯的意志努力就能发生的,而必须通过全神贯注于打字工作本身才能获得进步。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所有的事物就它们本身而言都毫无趣味,如果所有的事物都仅仅通过与某个原始本能或本能的派生物的联系才获得某种次生的趣味,那这个世界该多么无聊啊!如果说,尽管拥有处理各种事情的全部那些能力,但从兴趣的角度说,我们人类仍然还停留在动物的水平,就算比动物稍微多了那么一点游移不定的好奇心、多了那么一点控制和建造的倾向、多了那么一点自我肯定感,那我们这个世界该多么无趣啊!如果世间每一件事本身都不对我们产生吸引力,而只是被我们用来当作追求少数几个遥不可及的目的的手段,而我们却还要花费如此大量的时间来从事由这些事情所构成的种类繁多的职业,那当然是无法忍受的。如果那样的话,我们每一个人的全部工作日,都必定要忙于各种无趣的事情。确实,在一些制造行业中,现代劳动分工的发展,已经将工人的工作分解到如此单调的流水线上一个点,乃至于他几乎不可能对他的工作发生兴趣;但这已被公认是现代工业体系的一大缺陷。如果按照麦独孤的原理来理解,这就不该是一个缺陷,因为现代工业体系丝毫没有消除最初引导人们进入工业的经济动机。如果说,随着人类能力作为行动机制的巨大发展,不发生兴趣的相应的增长,那人类的生活必然是单调乏味的。二者之间如此地不相称,其结果只能是,我们只是将直接吸引我们的薪资作为目的而偶尔工作一番。而且,几乎我们所从事的所有的工作活动,本质上都将是苦工,需要外来的驱力加以维持。 事实上,人类的兴趣与人类的能力是同步发展的。通常,一个孩子表现出天赋的同时,也总是表现出兴趣来。如果我们把麦独孤关于本能和情绪相关联的概念延伸一下,并因此说,先天的兴趣是天生的能力的情感方面,这么说应该是不会错的。与音乐能力同步发展的,是音乐兴趣;与处理数字关系的能力同步发展的,是对数字的兴趣;与机械设计能力同步发展的,是对机械的兴趣;与语言能力同步发展的,是对学习说话的兴趣;如此等等,任何一种能力,无论是那些为所有的人普遍地共同拥有的能力,还是那些只有特别优秀的个人才独特拥有的能力,都有一个相应的兴趣与之同步发展。从内省的方面来说,兴趣可以约略等同于情绪;从行为的方面来说,兴趣就是驱力,其作用的方向,是使与之相关联的先天能力的活动机制得到执行。 本能作为适应性,是对环境的高度一般化的特征的反应;而能力作为适应性,则是对环境的更加特异化的特征的反应。例如,好奇心是对不断变化又持续呈现新事物的环境的先天适应,它的行为表现就在于对新事物的探索。感知数字关系的能力,是对环境的一个更加特殊的特征的适应,其行为表现在于计数、相加、相减以及执行更复杂的算术运算等。这种数字行为很少出现在动物身上,它代表了一种人类特有的特殊适应。现在看来,就其本质而言,我们没有任何明确的理由来理解,为什么更加一般化的适应就一定拥有驱力的特性,而更加特异化的适应就只能作为被动的机制而存在。没有任何确实的理由可以设想事情一定会是这样的,也没有任何确实的证据表明事情在事实上是这样的,已有的证据倒恰好与此相反,这些证据来自人类各种特殊的专业化的活动以及使他们可以变得专注于这些活动的能力。所以,我们有理由总结说,就它们各自与驱力的关系而言,先天的能力与本能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先天的能力作为机制,首先,它们很容易被激活而产生活动,并因而只需要很少的刺激就足以使它们运作起来;其次,一旦它们被激活,它们就会像本能一样保持着活跃状态,并充当其他那些当时未被激活的相关机制的驱力。 因此,与麦独孤的本能概念所允许我们设想的相比,人类的各种先天动机作为一个系统,其空间要大得多,与麦独孤的本能概念相比,这个系统也能够更充分地说明人类行为的专业分化。特别是因专业分化而兴起的各种对象性的兴趣(objective interest),如对颜色、形状、音调、数字、空间排列、机械效应,以及对植物、动物和人类等等的兴趣,更是如此。真正引起我们兴趣的,并不是那些抽象的智力活动,如推理、想象、记忆等,而是不同种类的对象,正是这些对象,需要我们的自然能力来把握它们。这个世界是有趣的,不仅仅因为它为我们提供了食物、庇护以及我们所有原始本能的刺激,更因为我们内在地拥有对它的很多对象性特征的适应性,并在应对这些特征时很容易兴起而进行各种趣味横生、令人满意的活动。人类动机的领域,与人类所能应对并理解的世界,一样地宽广。 * * * 注释 [1]关于这些研究结果以及坎农的其他研究的简洁而可读的说明,可参见他的Bodi-ly Changes in Pain,Hunger,Fear and Rage,New York,1915。 [2]参见他的Introduction to Social Psychology。 [3]Eighth edition,1914,pp.2-3. [book_title]第四章 人类的习得能力 人类的天生能力很广泛,包括各种各样的感觉和情绪、活动和兴趣,但是,如果我们将成年人所拥有的全部能力加以分类排列形成一个清单的话,那么相对于这个清单来说,人类的天生能力在数目上还是显得相对较少。除了身体的内部生理运动,人很少执行单纯的本能行为。先前的学习经验总是要渗透进来,并因而决定了行为必然以相对于本能而言改变了的形式表现出来。我们以我们已经学会的行动方式来行动,看到我们已经学会看的东西,我们对通过学习而对之发生兴趣的东西感兴趣,喜欢我们已经学会喜欢的东西,讨厌那些我们已经通过学习而讨厌的人或物。然而,如果我们因此就假定,人到成年就“废弃”了自己的天生能力——这不包括那些与消化等内在的生理过程有关的能力,同时为他自己重新建立起一整套全新的能力,以此作为他成年后执行他的理性的成人活动的手段,那就大错特错了。那些天生的能力,或者是其中绝大部分,仍然保留了下来、仍然在起作用,并被吸收组建到习得活动(learned activity)的各种更加复杂、更加专门分化的机制之中。 举个显而易见的例子来说,笑当然是一种无须学习的活动。尽管新生儿在出生后几个月之内不会笑,但当他成长到一定程度时,他自然就会笑。他开始时是微笑,稍后却因为大声地笑而使母亲感到惊喜、感到高兴。这样的大声笑,出现在在他表现出模仿他人行为的任何迹象之前,所以很显然,他不是学会了笑,而是天生就会笑。在整个人生中,笑都是不随意的(involuntary)。除非由衷地感到好笑,否则,没有人能真的笑得出来。因此,笑作为一种活动,其运动的方面乃是由天生能力提供的,并在这个意义上仍然是一种本能的活动,只是由于成熟的过程而笑得更加协调,以及因为礼节的作用而笑得有所节制,或是憋着不笑。 但是,当我们问起到底是什么引人发笑的时,那么我们立即就明白,引人发笑的东西,并不完全是天生的。一个在成人世界中引起发笑的场景,对儿童而言就失去了这种引人发笑的力量,而引起幼儿发笑的那些场景,在孩子长大后也会失去这样的力量。一个玩笑可以令一个人开怀大笑,对另一个人却没这样的作用。在一个社会群体中引起巨大欢喜的东西,在其他社会群体中可能只是平淡无奇的或俗不可耐的或令人窒息的或令人丧气的。在某种程度上,每个民族都形成了一组特有的欢笑刺激物(laughter-stimuli),而当发现其他民族对它特有的智慧形式反应迟钝时,就判定它们缺乏幽默感。英格兰人说“苏格兰人只能听懂简单的笑话”;美国人坚持认为英国人没有幽默感;在马克·吐温的故事中,德国人抱怨说,他所看到的美国智慧精选读本“不是幽默而是谎言”。未经训练的人无法欣赏夸张和双关语,它们本身不具备引人发笑的力量,而是通过很多人的经验的影响才获得这种力量的。所以,虽然笑的运动活动(motor act of laughing)是由天生能力提供的,但是,它与那些在成人世界中能引人发笑的刺激物之间的连接关系,却是习得的。 引人发笑的场景太过于多样化,乃至于我们很难找到一个为所有这些场景共有的特征,并得以把它指定为基本的欢笑诱发因素(mirth-arousing factor)。但是,确曾有过努力寻找这样一种共同因素的尝试,这些尝试是以幽默理论之名义进行的。其中一个最值得注意的尝试,早就由霍布斯(Hobbes,《利维坦》,第六章)在以下论述中完成了: “突发的光荣”(sudden glory,霍布斯意指的是突然间生发的自我荣光的感觉)是造成“笑”这种“面相”的激情。这种现象要么是由使自身感到高兴的某种突发的动作造成的,要么是由知道别人有什么缺陷,相比之下自己骤然给自己喝彩而造成的。最容易产生这种情形的人,是那些最不了解自己能力的人。这种人不得不强迫自己注意别人的缺陷,以此来提升自我感觉。 很明显,关于笑,霍布斯显得相当愤世嫉俗。他的理论是大多数幽默理论的典型,因为这些理论看来都是那些他们自己不善幽默的作者提出来的。这些理论给人的印象是,它们是那些没有幽默感的人试图解释别人在笑什么。当然,必须承认,霍布斯所强调的骤然因素(element of suddenness),一般情况下都构成欢笑刺激物(mirth-provoker)的本质性的要素。他的概念中的另外一个要素,即与他人相比的优越感,事实上也存在于绝大部分智慧和幽默的情况中。日常生活中的揶揄,大概是针对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的嘲笑的最有效刺激物,它将被嘲笑者暂时放在劣势位置,而且被嘲笑者通常还领会不到其中的嘲弄。很多更加智慧型的玩笑,也同样有类似的恶意因素。与此同时,我们都经历过这样的事实,即别人的劣势所唤起的,可能是我们对他的同情或厌恶,而不是嘲笑。在已有的其他理论中,我们也可以发现有类似的例外。比如说,有的理论认为,笑的诱发因素在于同一个情境中的两个因素之间的矛盾或是期待与现实之间的矛盾等。 然而,对所有现存的各种幽默理论的最大的反对意见是,所有这些理论都不是发生论的(genetic),或至少说不是以关于个体幽默感的发生史知识为基础的。我们首先应该要发现,自然地引起婴儿微笑、引起他大声地笑的刺激物究竟是什么——几乎可以肯定,这种刺激物不可能是他自己的优越感;然后还有跟踪他一天天长大的过程,以探查出在这个过程的不同阶段能够逗他欢愉的那些刺激物所构成的渐进的系列。通过这个方法,我们或许就能发现所有这些刺激物的某一共同的要素,并得以证明这个要素就是引人发笑的根本要素。当然,这个发现也不可能是完全确定的,因为某一给定类型的情境与欢愉之间的联合,可能取决于个人生活史中的各种偶然事件,而不是取决于该情境与引起笑的自然刺激物之间的某种内在固有的相似性。我们还不充分了解自然的笑的历史,因而还不能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理论。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相当肯定地确信,既然我们天生就会笑,我们也就学习而知笑什么。 悲痛、恐惧、愤怒等等,也可以如此加以理解。其中每一项,就其运动的方面而言,都是由天生能力提供的。但是,激起这些运动反应的刺激物,却因经验的不同而不同。而且,不同的刺激物与不同的运动反应之间的连接关系,是由个人习得的。一般而言,不同的情绪与它们各自适当的行为表现之间的关系,皆属此类。 一个自然的反应与一个不是其自然刺激的刺激物之间的连接,在相当简单的情绪中,比在上述这些更加复杂的情绪的情况中,更能被观察到。我们可以在动物中观察到很多这样的实例,如斯波尔丁(Spaulding)[1]提供的如下观察。将一只寄居蟹放进一个长方形的玻璃缸内,保持玻璃缸一端光线黯淡,另一端明亮。寄居蟹出于本能是不会进入光线黯淡的那一端的,但是,如果把食物放在光线黯淡的那一端,由于受到食物浸于水后形成的食物流的味道的吸引,它就会进到那一端去。以这种方式反复喂养之后,即使在没有放置食物的时候,寄居蟹也会到玻璃缸中光线黯淡的一端。由此,觅食的反应就变得依附于光线之黯淡作为刺激物了。通过在蟹与食物中间放置一个金属丝网筛,并在这个网筛上设置一个足够寄居蟹通过的孔洞,以此进行进一步的实验,结果发现,寄居蟹不仅学会了穿过网筛,而且不久之后还将网筛作为刺激物并针对网筛做出反应:只要在玻璃缸内放置了网筛,它就要游到网筛后面,即使那里没有放置食物。网筛本身不是觅食反应的原初的唤醒刺激,但却通过由此形成的“联结”关系变得具有唤起觅食反应的力量。 同样,看到食物并不具有刺激唾液分泌的原初力量,但通过与具有这种原初力量的食物味道的频繁联结,它本身就变得具有这种力量了,从而产生望梅止渴的效果。甚至一种食物的名称也能产生相同的效果。显然,“牛排”这个词的发音和牛排的味道之间没有任何内在固有的相似性,但这个词的发音确能让我们味蕾大开。这个例子从一个不同的领域,即唾液分泌这个领域,证明了我们上文在另一个领域,即笑的领域所说明的同一个道理:各种引发笑的因素(与这里说的各种刺激唾液分泌的因素类似),之所以获得了引发笑的力量,无非是由于这些因素与笑之间建立起了某种偶然的或个人生活史的联结关系而已。 唾液分泌的问题,已经被俄国生理学家巴甫洛夫(Pavlov)解决了,而且他的解决方案完全具有实验的精确性。将一块可以自然地引起唾液分泌反射的物质放进一只狗的嘴里,同时摇出一种铃声。这样重复很多次之后,在无需有味道的食物的情况下,铃声就能引起唾液分泌的反应活动。巴甫洛夫将由此建立起来的反射,即不是由其自然的刺激物所引起的反射,称为“条件反射”(condi-tioned reflex)。其他的反射活动也可以通过类似的方式发生“条件化”,也就是与不同的刺激物发生联结关系,而这些刺激物,如果不经过与这些反射活动的自然的刺激物反复多次的结合,是不可能引起这些反射活动的。在个体的生活中,这种第二性的或者说是人为的联结关系,既可能是暂时的存在,也可能成为永久的习惯。无疑,很多恐惧、厌恶、喜欢和不喜欢等,都是条件反射,这种类型的学习过程,解释了我们大部分的习得能力。正是这种类型的学习,使得我们能够根据生活的特殊条件来利用我们天生固有的运动潜能,从而达到生存和成长的目的。条件反射的概念还不能解释习得的行为反应如何与天生的运动潜能相连接,但解释了自然的行为活动与新刺激之间的联结关系。 在有关学习问题的讨论背景中,条件反射这一现代概念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有鉴于此,如果我们回想起,洛克在他的著作的题名为“观念的联想”一章中所表达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与条件反射概念是相同的,那是饶有趣味的。他不像其联想主义学派的继承者那样广泛地运用“联想”(association)这个词,而只是专门用它来解释观念之间不合理的联系。他说(《人类理解论》,第二卷,第33章): 在我们的全部观念中,有一些观念相互之间存在着一种自然的对应关系和彼此的联合。我们的理性的职务和特长,就是要追溯这些观念,并将它们聚集于这些联合和对应之中,而这些联合和对应,则各自基于它们的特有存在。除了这种联合以外,还有另一种完全出于偶然或习惯的观念联合:一些本来毫无关系的观念,却在有些人的心中如此紧密地联合在一起,乃至于很难再把它们分开……很多人表现出的各种同情和厌恶,大多可以合理地归属于此(第二种观念联合)。这些情感反应,其作用非常强大,也产生必然的有规律的效果,就好像它们是自然的,并因而被称为是自然的(观念联合)。尽管它们起初只是两个观念之间的偶然联合而不是原始联合,但或者是由于印象的力量,或者是由于后来放纵这些情感的习惯,两个观念之间的联合变得如此紧密,乃至于经常在人心中相伴出现,好像它们就是一个观念。我只是说大部分的厌恶情感是如此,而不是说所有的厌恶情感都如此,因为有些厌恶情感确实是自然的联合关系,它们基于我们生命的原初的组织结构,是与生俱来的。但是,其中绝大多数的厌恶情感,虽然被认为是自然的,却是来自未经注意的而且更可能是早年的印象,或是来自某个偶然的、任意的幻想。如果对这些印象或幻想进行仔细的观察,我们就会承认,这些印象或幻想才是它们的起源。一个已经长大成人的人,因为过去食用蜂蜜过度至倒胃口,现在一听到蜂蜜这个名称,他的想象就会立刻使他的胃产生病情症状、恶心想吐,而且,他根本就不能想到蜂蜜这个观念。只要他想起蜂蜜这个观念,其他各种厌恶观念、疾病观念、呕吐观念等等便随之而来,让他苦不堪言,但他是知道这一切症状是从何而来的,也知道他的这种体质特征是如何产生的。如果这一切症状是在很早以前、当他还是一个孩子时因为食用蜂蜜过度而引起的,那么,现在也会产生这同样的结果,但其原因却可能(因为时间久远而)被误解,并因而以为他的厌恶情感是自然的…… 具体实例:幽灵和鬼怪这些观念,其实与黑暗并无真正的联系,就像它们与光亮没有联系一样。但是,如果一个愚蠢的女仆反复向一个孩子的心灵灌输这些观念,并使得这些观念同时在他的心里升起,那么,这个孩子很可能一生都不能将它们分开。久而久之,黑暗将形影不离地带来幽灵和鬼怪这些令人恐怖的观念,它们如此紧密地联合在一起,以至于其结果是,他不仅害怕神灵和鬼怪,而且也害怕黑暗。 一个人受到了另外一个人的明显可察的伤害,又反反复复地想着那个人和他的行为。因为他心中念念不忘那个人和那个事,他就会把那人和那事作为两个观念紧密联合在一起,使二者几乎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