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十一种孤独 [book_author]耶茨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29693 [book_dec]《十一种孤独》是美国作家理查德·耶茨创作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出版于1962年,收集了作者在1951至1961年创作的11篇短篇小说。 《十一种孤独》以冷峻的笔触描写了美国二战后五六十年代普通纽约人的生活:十一种人的十一种孤独的人生。 《十一种孤独》用简约的语言塑造了社会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并且通过对他们的刻画描写,来剖析当时美国普通人的生存现状和心理状况。该书充满活力、引人入胜。 [book_img]Z_9431.jpg [book_title]南瓜灯博士 关于新转学来的男孩,普赖斯小姐只知道他基本上一直处于某种孤儿状态,现在跟他住在一起、头发灰白的“姑姑、姑父”其实是养父母,他的生活费由纽约市福利署支付。换做不太敬业或想象力不太丰富的老师可能会要求了解更多细节,但普赖斯小姐觉得这粗略的概括就够了。实际上,从他上四年级的第一个清晨开始,就已足够让她心中充满使命感,眼中明显透出爱意。 他到得很早,坐在最后一排——背挺得笔直,桌下两脚刚好交叉在一起,双手交叉放在桌上正中间,似乎只有对称能让他不那么显眼——其他孩子陆续进来,坐下安顿好的同时,每个人都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看了很久。 “今天早上我们有个新同学,”普赖斯小姐说,过分强调这显而易见的事情,让每个人都想笑。“他叫文森特·萨贝拉,来自纽约市。我知道我们大家会尽力让他感觉如同在家里一般。” 这次大家马上都转过身来盯着他看,他只得埋下头,重心从一边屁股挪到另一边。通常,从纽约来的人可能会有某种威信,因为对大部分孩子而言,纽约是个令人敬畏的去处,是成年人的场所。每天父亲们给吞没在那里,而他们自己很少能去,偶尔去一次南瓜灯[1]博士时会穿上最好的衣服,像过节一样。可谁只要瞥他一眼,就知道文森特·萨贝拉无论如何与摩天大楼没有任何关系。即使你能对他那乱鸡窝一样的头发、灰不溜秋的肤色置之不理,他的衣服也会出卖他:灯芯绒裤子新得可笑,而帆布胶鞋又旧得可笑,黄色运动衫太小,印在胸前的米老鼠图案只剩下些许痕迹。显然,他来自纽约某处,那是你坐火车去中央火车站的路上不得不经过的地方——那里的人们把被单晾在窗台上,成天无聊地探身窗外发呆,你看到笔直幽深的街道,一条连着一条,全都一样,人行道上拥挤杂乱,阴郁的男孩们在那儿玩着某种没有希望的球。 女孩们判定他不太友好,转过脸去了;男孩们仍在仔细观察,脸上带着一丝笑意,上下打量着他。这个男孩是那种他们通常觉得“不好对付”的男孩,在陌生的街区里,这种男孩的目光曾经令他们不安;现在独一无二的报复机会来了。 “你想让我们怎么称呼你呢,文森特?”普赖斯问道。“我是说,你觉得叫文森特,或文斯[2],或——什么好一些?”(这纯粹是个不切实际的问题;普赖斯小姐也知道男生们会叫他“萨贝拉”,女生们则根本什么也不会叫。) “叫我文尼就好了,”他回答时声音奇怪而沙哑,显然是在他家乡难看的街道上把嗓子喊哑了。 “恐怕我没听清,”她说着,侧头向前伸长美丽的脖子,一大缕头发散落到一边肩上。“你是说‘文斯’吗?” “我说的是文尼,”他局促不安地又说了一次。 “文森特是吗?那好,文森特。”班上几个人“咯咯”笑了起来,但没人费心去纠正她:让它一直错下去可能更好玩。 “我不会花时间挨个按名字把大家介绍给你,文森特,”普赖斯小姐接着说道,“因为我觉得让你自己在与我们大家的相处中记住这些名字更简单些,是不是?好,头一两天我们不要求你真正上课;你慢慢来,不要急,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尽管问。” 他含糊不清地咕噜了什么,脸上笑容闪一下就没了,刚好露出发绿的牙根。 “那好,”普赖斯小姐说,开始上课了。“今天是星期一上午,因此课表上的第一件事情是‘汇报’。谁愿意第一个来说?” 文森特·萨贝拉暂时被遗忘了,六七只手举了起来,普赖斯小姐故作迷惑地后退一步。“天啊,今天我们有这么多同学想‘汇报’,”她说。“汇报”这个主意——每周一早晨用十五分钟时间鼓励孩子们说说他们周末的经历——是普赖斯小姐自己想出来的,也难怪她为此十分自豪。校长在最近的一次教员大会上表扬了她,指出汇报在学校和家庭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也是让学生学会保持镇静、增强自信的好方法,值得赞扬。它需要明智的监督指导——引导害羞的孩子畅所欲言,抑制爱表现的孩子——但总之,像普赖斯小姐对校长做出的保证一样,每个学生都会觉得很有意思。她特别希望今天的汇报有意思,好让文森特·萨贝拉放松下来,因此她让南茜·派克先开始:没人能像南茜那样善于抓住听众。 南茜优雅地走上讲台时,其余学生都安静下来,当她开始讲时(她是这般受欢迎),甚至两三个私底下讨厌她的女生也不得不假装听得入迷的样子。班上的男生,在课间休息时,最喜欢的莫过于把她尖叫着推到稀泥地里去,现在也禁不住望着她傻笑。 “嗯——”南茜开始说,然后立即用手捂住嘴,大家都笑了。 “噢,南,”普赖斯小姐说。“你知道汇报用‘嗯’开头的规矩。” 南茜知道规矩,她只是故意违反让大家发笑。等笑声渐渐小了,她两只纤细的食指沿着裙子两边的折缝往下捋了捋,用正确的开头方式讲起来。“星期五,我们全家坐上我哥的新车出去兜风。上周我哥买了辆新的庞蒂亚克[3],他想带我们出去走走——你知道,试试新车什么的。因此我们去了怀特普莱恩斯[4],在那儿的一家餐馆吃饭,然后我们大家想去看电影《杰凯尔博士和海德先生》,但我哥说太恐怖了什么的,说我年纪还小不适合看——噢,他真让我生气!接着,我想想。星期六我在家里待了一天,帮妈妈做姐姐的婚纱。你瞧,我姐订了婚要结婚了,我妈正在为她做婚纱,所以我们就做了。接着星期天,我哥的一个朋友过来吃饭,那天晚上他俩得一起回大学,所以家里人允许我晚点睡,跟他们道别什么的。我想就这么多。”她总是有种万无一失的本能,令她的表演简洁——或者说,看似简洁。 “很好,南茜,”普赖斯小姐说,“现在,下一个是……” 下一个是华伦·伯格,他沿着过道往前走时,还小心地提着裤子。“星期六我到比尔·斯金格家里去吃中饭,”他开门见山地讲起来,比尔·斯金格坐在前排,不好意思地在座位上扭了扭。华伦·伯格和比尔·斯金格非常要好,他们的汇报经常有重复。“吃过中饭后,我们去了怀特普莱恩斯,骑单车去的。不过我们看了《杰凯尔博士和海德先生》。”说到这儿,他冲南茜坐的方向点点头,而南茜嫉妒地哼了哼,又赢来一阵笑声。“真的很好看,”他越来越兴奋,继续说道,“是说一个家伙……” “一个男人,”普赖斯小姐纠正道。 “说一个男人他调制些药,比如说他喝的东西,反正只要他喝下这种药,他就变成一个真正的怪物,比如说,你看着他喝下这药后,他的手就开始长出鳞片,满手都是,像爬行动物什么的,接着你看到他的脸开始变得可怕极了——还有尖尖的牙齿,从嘴里伸出来——” 女孩们全快乐地战栗着。“好了,”普赖斯小姐说,“我看南茜的哥哥不让她看这电影可真明智。华伦,看完电影后你们做了些什么?” 全班学生一起发出失望的“噢——!”——大家都想多听点鱼鳞和尖牙——可普赖斯小姐不想让汇报活动降格为电影故事简介。华伦继续说,但没有什么激情了:看完电影后,他们就在斯金格家的后院里一直玩到吃晚饭。“然后星期天,”他说着,又开心起来,“比尔·斯金格到我家来,我爸帮我们用根长绳把轮胎绑在一棵树上。我们家屋后是陡峭的小山坡,你知道像道深沟,我们把轮胎吊起来,这样你只要抓住轮胎,小跑一阵,然后抬脚站在轮胎上,就能荡出去好远,到深沟上头,然后又荡回来。” “那听上去很好玩,”普赖斯小姐说,瞟了一眼手表。 “噢,确实,好玩极了,”华伦承认。但他接着又提了提裤子,皱着眉头,加上一句,“当然,也危险极了。如果没抓紧轮胎什么的,就会掉下来。撞上岩石之类,可能会摔断腿,或脊梁。可我爸说,他相信我们会当心自己的安全。” “好,我想我们今后有时间要去试试,华伦,”普赖斯小姐说。“现在,还有点时间够一个人来讲的。有谁准备好了?亚瑟·克罗斯?” 下面传来一阵小声的叹息,因为亚瑟·克罗斯是全班最大的笨蛋,他的汇报总是枯燥无味。这次是关于到长岛他叔叔家去做客的无聊汇报。有一下他说走了嘴——把“摩托艇”说成了“托摩艇”——全班哄堂大笑,这种尖刻是他们专门留给亚瑟·克罗斯的。可是当教室后面粗糙、沙哑的笑声跟着响起时,全班的笑声戛然而止。文森特·萨贝拉也笑了,露出了绿色牙根,大家都瞪着他,直到他停住笑声。 汇报结束后,大家安静下来准备上课。当所有人再次想到文森特·萨贝拉时,课间休息时间到了,而他们想到他,也只是确定他被排除在一切之外。挤在单杠边轮流翻单杠的男生中间没有他,远处操场角落里窃窃私语的男生堆里没有他,他们在谋划要把南茜推到泥地里去。人更多的一群学生中也没有他,甚至连亚瑟·克罗斯都在其中,他们围成一个大圈,相互追赶,这是追人游戏[5]的疯狂变种。当然,他也不能加入女生群或外班男生中去,所以他只好独自一人待在教学大楼附近的操场边上。刚休息时,他假装系跑鞋带,蹲下来解开鞋带,又系紧;站起来,像运动员那样试着跑上几步,跳几下;然后又蹲下来,重新忙着系鞋带。在鞋带上忙活了五分钟后,他放弃了。转而抓起一把石子,开始朝几码外一个看不见的靶子飞快地扔着。又打发了五分钟,不过还剩下五分钟,他想不起有什么可做的,只得站在那里,手先是插在口袋里,然后又拿出来搁在胯骨上,接着像个男人似的双手交叉抱在胸前。 普赖斯小姐一直站在门口看着,整个休息时间她都在想,是否该走出去做点什么。她想想还是不出去为好。 第二天以及这周的后几天,在课间休息时她都克制住了同样的冲动,尽管每天都变得更困难一点。可是有件事她无法控制,那便是在课堂上她开始显露出焦虑。文森特·萨贝拉在功课上犯的错全被她公开原谅了,即使那些与他是新来学生无关的错也一样。还有,只要他有点成绩,都被单独拿出来,特别提及表扬。她为了提升他的形象煞费苦心,太过明显,而她想装得很巧妙时尤其明显。比如,有一次,在解释一道算术题时,她说:“嗯,假设华伦·伯格和文森特·萨贝拉各带十五分钱去商店,而糖要十分钱一块。他们每人可以买几块?”到周末,他几乎快成为那种最糟糕的老师宠儿、老师同情心的牺牲品。 星期五,普赖斯小姐决定最好是私下里跟他谈谈,努力让他开口说话。她可以谈他在美术课上画的画——那是个机会,她决定在午餐时间找他谈。 唯一麻烦的是,由于午餐过后紧接着就是午休,这个时间是文森特·萨贝拉一天中最难受的时刻。他不像其他学生那样回家过这一小时,而是用皱巴巴的纸袋带午餐到学校,坐在教室里吃。这样吃饭总是有点尴尬,最后走的同学会看见他手拿纸袋,面有歉意地坐在座位上。如果哪个学生碰巧掉队回来取落在教室的帽子或运动衫,会突然撞见他正在吃午餐——可能他正想藏起煮得过熟的鸡蛋,或用手偷偷擦去嘴角的蛋黄酱。普赖斯小姐趁教室里还有半数学生时走到他跟前,坐在他身旁的课桌边上。这让大家明白,为了陪他,她把自己的午餐时间缩短了一半,可她这样做并没能改善现状。 “文森特,”她开口道,“我一直想告诉你,我有多喜欢你画的这些画。它们画得可真好。” 他咕哝了句什么,眼睛转而看着门口正要离开的一群同学。她面带微笑继续说,高度表扬他的画,详尽而仔细。当教室门终于在最后一个学生身后关上时,他才注意起她,一开始他还有点迟疑不决,可随着她说得越来越多,他开始放松了。最后她觉得她已让他完全放松,就像抚摸一只猫般简单、愉悦。她说完画,又兴高采烈地接着说下去,扩大了表扬的范围。“来到一个新地方,”她说,“让自己适应新的功课、新的学习方法,很不容易。到目前为止,我觉得你做得非常好。我真的这样觉得。可是告诉我,你觉得你会喜欢这里吗?” 他看着地板的时间刚好回答这个问题:“还行。”说完又直直地盯着她的眼睛。 “我很高兴。文森特,请别因为我影响你吃午饭。就是说,如果你不介意我坐在你这儿的话,请接着吃吧。”但是,显然文森特才不在乎,他把红肠三明治打开来。她觉得这肯定是他这周胃口最好的一次。即使班上有同学这时候进来,看到也没关系,不过还是没人来的好。 普赖斯小姐在课桌上往后挪了挪,很舒服的样子。她两腿交叉,一只纤细的、穿着丝袜的脚从鹿皮鞋里露出一半来。“当然,”她继续说,“在新学校里找到自己的位置总是要花些时间的。首先,嗯,班上新来的学生与其他同学交朋友总是不太容易。我是说,如果开始时其他人对你有些粗鲁,你不必太介意。实际上,他们与你一样急着想交朋友,但他们不好意思。这都需要你、还有他们多花点时间,多点努力。当然,也不用太多,只要一点点就好。比如,我们星期一早晨的汇报——就是让大家彼此了解的一种好方法。不是说每个人必须汇报,而是如果他想的话就可以。那只是让别人了解你是什么样的人的一种方式,还有许多许多种方式。重要的是,我们要记住交朋友是这个世界上最自然的事情,你可以交到所有你想交的朋友,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同时,文森特,我希望你把我当作朋友,如果你需要建议什么的,尽管找我好了。你会吗?” 他点点头,大口吞着三明治。 “好。”她站起来,抚平修长大腿上的裙子,“现在我得走了,否则我就来不及吃午饭了。这次聊天让我很开心,文森特,我希望我们以后还能这样聊聊。” 她站起来,这样做大概很幸运,因为如果她在课桌上再多待一分钟,文森特·萨贝拉会张开双臂抱着她,把脸埋在她大腿上温暖的灰色法兰绒里,那足以让最敬业、最富想象力的老师也迷惑不已。 在星期一的汇报会上,文森特·萨贝拉举起脏兮兮的手,成为第一批最积极的学生之一,没有谁比普赖斯小姐更惊奇。她有点担心,想让其他人先讲,可又怕伤害他的感情,因此她尽可能用平常语调说:“那好,文森特。” 当他走上讲台,面对听众时,教室里发出一阵窃笑。他看上去很自信,如果说有什么不妥的话,那便是自信太过了:从端着的肩膀、从闪闪发亮的眼睛里,可以看出他的慌张神色。 “星期六我看电影,”他宣布说。 “看了电影,文森特,”普赖斯小姐温和地纠正他。 “我就是那个意思,”他说,“我砍了那部电影。《南瓜灯博士和海德先生》。” 全班快活得哄堂大笑,齐声纠正道:“杰凯尔博士!” 太吵了,他没法说下去。普赖斯小姐站了起来,很生气。“这是很自然的错误!”她说,“你们谁也没理由这样粗鲁。继续说,文森特,请原谅这个十分愚蠢的打断。”笑声慢慢小了下去,但是同学们还在摇头晃脑地嘲笑他。当然这根本不是很自然的错误:首先,这说明他是个无药可救的笨蛋;其次,说明他在撒谎。 “我就是那个意思,”他继续说,“《杰凯尔博士和海德先生》。我有点弄混了。不管怎样,我看到他的牙齿是怎样从嘴里伸出来,我全都看了,我觉得很好看。星期天,我妈和我爸坐着他们买的车来看我。是别克车。我爸说,‘文尼,想不想坐车去转转?’我说,‘当然,你们打算去哪?’他说,‘你想去哪就去哪。’那我就说,‘我们出去,到乡村去,那里好多一条路,在那些一条宽路上,玩一会儿[6]。’因此我们就出去——噢,我猜走了有五六十英里——然后我们在高速公路上悠闲地开着,这时候这个警察在后面跟着我们。我爸说,‘别担心,我们会甩掉他的。’他加大油门,明白吗?我妈非常害怕,但我爸说,‘别担心,亲爱的。’他想转个弯,明白吗?下高速公路,甩掉警察。但就在他转弯时,警察开火了,开始射击,明白吗?” 到这时,班上为数不多的、能够做到一直望着他的同学头全歪向一边,嘴微微张开,就是那种你看到断胳膊或马戏团怪物的表情。 “我们几乎要成功了,”文森特继续说着,眼睛熠熠生光,“一颗子弹打中我爸的肩膀。他伤得不太厉害——只是擦破点皮那样,我妈给他包扎好,但他不能再开车了,我们得带他去看医生,明白吗?所以我爸说,‘文尼,你觉得你能开车吗?’我说,‘当然,如果你告诉我怎么开。’因此他告诉我如何踩油门,哪里是刹车,所有开车的事情,我就开车到了医生那里。我妈说,‘文尼,我为你骄傲,你一个人就开过来了。’所以不管怎么样,我们到了医生那里,把我爸爸治好,然后他开车送我们回家。”他说得上气不接下气,不太确定地停顿了一下后,他说,“就这样。”说完他快步走回座位,每走一步,硬邦邦的新灯芯绒裤便沙沙作响。 “好,那真是太——有趣了,文森特,”普赖斯小姐说,尽量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现在,谁愿意下一个?”可没人再举手。 对文森特来说,那天的课间休息比以往更糟,至少在他发现一个藏身之处前如此——一条狭窄的小巷,水泥砌的,位于两栋教学楼之间,只连着几条关上的消防通道,另一头不通,很是隐蔽。那里十分凄凉——他可以背靠墙壁,眼睛盯着出口,课间休息时的吵闹声像太阳一样遥远。但铃声响起,他不得不回教室,再过一小时,就是午餐时间了。 普赖斯小姐没管他,先吃完中饭。然后,她站在教室门边,一只手握住门把手,足足站了一分钟,才鼓起勇气,走进来,坐到他身旁,再来一次谈心,而他正准备吞下最后一口甜椒三明治。 “文森特,”她开口说,“我们都很喜欢今天早晨你的汇报,但我想如果你讲讲自己的真实生活——我们会更喜欢一点,喜欢得多。我是说,”她加快了语速,“比如,我发现今早你穿着一件新风衣。是新的,对吗?是这个周末你姑姑给你买的吧?” 他没有否认。 “那好,为什么你不能跟我们说说你跟姑姑去商店买风衣,以及后来你做的一些事呢。那会是一次很棒的汇报。”她停了一会,第一次坚定地盯着他的眼睛,“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对不对,文森特?” 他擦去嘴唇上的面包屑,看着地板,点点头。 “下次你会记得的,对吗?” 他又点点头。“我能离开一下吗,普赖斯小姐?” “你当然可以。” 他去到男厕所,吐了。洗完脸,喝了点水后,再回到教室。普赖斯小姐现在坐在讲台上忙着,没有抬头看他。为了避免再次跟她搅在一起,他晃荡到了衣帽间里,坐在一条长凳上,拿起某人扔掉的套鞋,在手里翻来翻去。没多久,他听到回来的同学弄出丁零当啷的动静。他不想在这里被人发现,站起身,走到消防门那儿。推开门来,他发现刚好通往他上午藏身的那条小巷,于是他溜了出去。他在小巷里站了有一两分钟,看着空空的水泥墙壁。这时他发现自己口袋里有根粉笔,于是他用粉笔在墙上写下他想得起来的所有脏话,印刷体,一英尺高。他写完四个字,在想第五个字时,听到身后的门被推开了。亚瑟·克罗斯在门口,门开着,他睁大眼睛读那几个字。“伙计,”他害怕地喃喃道,“伙计,会有你好受的。真的,会有你好受的。” 文森特·萨贝拉吓了一大跳,旋即又平静下来,他把粉笔藏在手心里,两个大拇指勾在皮带上,转过身,威胁地看着亚瑟。“是吗?”他问。“有人准备去告发我?” “呃,没人打算告发你。”亚瑟·克罗斯不安地说,“但你不该到处写……” “好了,”文森特说,向前跨了一步。他的肩膀垮下来,头冲前伸着,眼睛眯成一线,看起来像爱德华·G·罗宾逊[7]。“好了。我就想知道这个。我不喜欢打小报告的人,明白吗?” 他正这么说时,华伦·伯格和比尔·斯金格出现在门口——在文森特转身对着他们之前,正好听到他说的话,看到墙上的字。“你们也一样,明白吗?”他说,“你们俩。” 令人惊奇的是,他们俩的脸上也现出了傻瓜般防卫的微笑,就像亚瑟脸上的一样。直到他俩相互瞟了一眼,才能以恰到好处的轻蔑目光迎接他的视线,可为时已晚。“你以为自己很聪明,是不是,萨贝拉?”比尔·斯金格说。 “我想什么不关你的事,”文森特告诉他,“你听到我说什么了。现在我们进去吧。” 他们只好站到一边,给他让路,别无他法,然后一声不吭地跟着他走进了衣帽间。 告密者是南茜·派克——当然,对于南茜·派克那样的人,大家不会觉得这是打小报告。他们的谈话她在衣帽间全听到了,男孩子们一进来,她就偷偷往小巷里看了一下。看到墙上的字,脸板得一本正经,皱着眉头,径直走到普赖斯小姐那里。普赖斯小姐正要叫全班同学安静准备上下午的课,南茜走上前来,耳语几句。她俩消失在衣帽间——过了片刻,从那里传来消防门被猛然用力摔上的声音——她们回到教室时,南茜因正义满脸涨得通红,普赖斯小姐却脸色苍白如死灰。她什么也没说,整个下午像平时一样上课。虽然普赖斯小姐明显不开心,可直到三点钟放学时,她才把事情挑明。“文森特·萨贝拉,请你留下来好吗?”她朝其他同学点点头。“就这样。” 等教室里的人都走光了之后,她坐在讲台上,闭上双眼,拇指和食指摩挲着脆弱的鼻梁。她曾经读过一本关于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儿童的书。她此时在心里整理着已记不太清的一些片断。也许,毕竟,文森特·萨贝拉的孤独,她根本没有任何责任。也许整个事情需要专家来处理。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文森特,到这儿来,坐在我旁边,”她说,等他坐下后,她看着他。“我希望你告诉我真相。是你在外面墙上写了那些字吗?” 他盯着地板。 “看着我,”她说,他看着她。她从来没有现在这般漂亮:脸颊微微泛红,眼睛闪亮,甜美的嘴有意识地往下撇着。“首先,”她说着递给他一个小小搪瓷盆,广告颜料弄得盆子一道一道的,“我要你拿着这个到男洗手间里接上热肥皂水。” 他照她说的做了,回来时,小心地端着盆子,生怕把冒着肥皂泡的水洒出来,她在讲台桌下的抽屉里拣出几块抹布。她挑了一块,说“给”,然后郑重其事地关上抽屉。“这样做,先把抹布浸湿。”她领他到后面的消防出口,站在小巷里看着,他擦掉那些字时,她什么也没说。 活干完了,抹布和搪瓷盆也放好了,他们又坐回到普赖斯小姐的讲台旁。“文森特,我想你以为我会生你的气,”她说,“嗯,我没有。我倒是希望我能生气——那会好办得多。但相反,我很伤心。我努力想成为你的朋友,我以为你也想与我交朋友。但这种事——嗯,很难与做这种事的人交朋友。” 她欣慰地看到他的眼里噙着泪水。“文森特,也许有些事我知道得比你想的还多;也许我明白,有时候一个人那样做,并不是真的想伤害谁,只不过因为他不快乐。他知道那样做不好,而且他知道做了之后自己也不会更快乐,可他还是一意孤行,不管三七二十一做了。然后他发现他失去了朋友,他难过极了,可是已经太晚了。事情已经做了。” 她让这忧郁的语调在寂静的教室里回响了一阵,才又开口说,“我忘不了这件事,文森特。但也许仅此一次,我们还是朋友——只要我知道你不是想伤害我。但你必须向我保证你也不会忘记它。当你想做这种事的时候,永远也别忘了,你在伤害很想喜欢你的人,那样也会伤害你自己。你能答应我记住这些吗,亲爱的?” “亲爱的”一词就像她纤细的手随意伸出来,搭在他穿着运动衫的肩膀上那般不经意。这个词、这个动作令他的头垂得更低了。 “好吧,”她说,“你可以走了。” 他从衣帽间取了风衣,走了,避开她疲惫而犹疑的眼睛。走道上空无一人,除了远处某个地方传来看门人用推帚刷墙发出的空洞而有节奏的敲击声外,一片寂静。他走路时胶鞋底发出的声音、风衣短促摩擦的单调声响、笨重的前门发出微弱而呆板的叹息声加深了这份静谧。静谧让他接下来的发现更为惊人,顺着水泥人行道走了几码远后,他发现身边走着两个男孩:华伦·伯格和比尔·斯金格。他们朝他讨好地笑着,几近友好。 “她到底把你怎么样了?”比尔·斯金格问。 文森特措手不及,几乎来不及戴上爱德华·G·罗宾逊的假面具。“关你们什么事?”他说,走得快了些。 “不,听着——等等,嘿,”他们一路小跑追上他,华伦·伯格说,“可她到底把你怎样了?她把你臭骂了一顿还是怎么着?等等,嘿,文尼。” 这个名字让他全身颤抖。他只好把手紧紧插在风衣口袋里,强迫自己继续走。说话时,他努力让声音平静,“我说了,关你们什么事,别跟着我。” 可他们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伙计,她一定罚你做功课了,”华伦·伯格锲而不舍。“不管怎么样,她说什么了?说吧,告诉我们吧,文尼。” 这一次,这名字实在让他受不了。它让他失去抵抗力,膝盖松软,脚步缓慢下来,成了轻松、闲聊的散步。“她什么也没说,”他终于说,在戏剧性地停顿了一下后,又补上一句,“她让她的尺子代她说话。” “尺子?你是说她在你身上动尺子了?”他们惊恐万状,既不相信这是真的又敬佩不已,他们越听越佩服。 “打在指关节上,”文森特咬紧嘴唇说。“每只手五下。她说,‘握成拳头,放在桌上。’接着,她拿出尺子,啪!啪!啪……五下。如果你们觉得那不痛,你们一定是疯了。” 普赖斯小姐轻轻把教室前门在身后带上,开始扣大衣纽扣,这时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不可能是文森特·萨贝拉——这个走在前面人行道上、完全正常、非常快乐的男孩正被两个殷勤的朋友簇拥着。可这就是他,这场面让她想快乐、欣慰地放声大笑。不管怎么说,他会好的。她在阴影里好意摸索时,怎么也想不到会有这样的场景,当然也并未促其成真。但它真的发生了,它只是再一次验证:她永远搞不懂孩子们的行事之道。 她加快了脚步,步态优雅地超过他们,转身朝他们笑着。“晚安,孩子们,”她叫道,想让这句话成为一种快乐的祝福。然而,看到他们三张惊呆的脸怪难为情的样子,她更热烈地笑了,“天啊,越来越冷了,是不是?文森特,你的风衣真好看,还暖和,我真羡慕你。”最后,他们不好意思地朝她点点头。她又道了声晚安,转过身,继续朝车站走去。 她走了,身后留下一片意味深长的沉默。华伦·伯格和比尔·斯金格盯着她,直到她消失在街角,才转过来对着文森特·萨贝拉。 “尺子,胡说八道!”比尔·斯金格说,“尺子,胡说八道!”他厌恶地推了文森特一把,文森特撞到华伦·伯格身上,华伦·伯格又把他推回去。 “天啊,你说什么都是假的,是不是,萨贝拉?你说什么都是假的!” 文森特跌跌撞撞,失去了平衡,他两手紧紧攥在口袋里,企图保持他的尊严,但只是徒劳。“你们以为我会在乎你们信不信?”他说,然后由于想不出什么别的好说,他只好又说了一遍,“你们以为我会在乎你们信不信?” 他一个人继续走着。华伦·伯格和比尔·斯金格走到对面人行道上去了,倒退着走,鄙夷地看着他。“就像你说警察开枪打你爸爸一样,都是撒谎。”比尔·斯金格喊道。 “连看电影也是撒谎,”华伦·伯格插进来说,又突然爆发出一阵假笑,笑弯了腰,他把两手拢在嘴边,大叫道:“嘿,南瓜灯博士!” 这个外号可不怎么好,但听上去很地道——这种名字能很快传开来,迅速被人记住,并一直叫下去。他俩推推搡搡,一起继续大喊: “怎么回事,南瓜灯博士?” “为什么你不跟着普赖斯小姐跑回家,南瓜灯博士?” “再见,南瓜灯博士!” 文森特·萨贝拉继续走着,不理他们,等到他们走得看不见了,他又折回来,沿原路回到学校,绕过操场,回到小巷里,墙上刚才他用抹布擦过的那个地方还是湿的。 他挑了块干地方,掏出粉笔,开始非常仔细地画一个人头,是侧面的,长而浓密的头发,他花了好长时间来画这张脸,用湿手指擦了重画,直到画出他所画过的最漂亮的脸:精致的鼻子、微微张开的嘴唇、长睫毛的眼睛,线条优美像小鸟的翅膀。他停下来,以恋人般庄重的神情欣赏它。然后,他在嘴唇边画了个大大的对话气球框,在气球框里,他写下中午写过的每一个字,他如此愤怒,粉笔都折断在手里。再回到头部,他画下纤细的脖子、柔和的削肩,接着,他用很粗的线条,画了个裸体的女人:大大的乳房,硬而小的ru头,线条简洁的腰部,中间一点是肚脐,宽宽的臀部、大腿,中间是三角地带,狂乱地画了阴mao。在画的下面,他写上标题:“普赖斯小姐”。 他站在那里,喘着粗气,看了一会儿,回家了。 * * * [1] 爱尔兰的一个传说:有一个名叫杰克的人因为非常吝啬,死后不能进天堂,又因他取笑魔鬼故而也不能下地狱,所以,他只能提着灯笼四处游荡,直到审判日那天。于是,杰克和南瓜灯便成了被诅咒的游魂的象征。人们为了在万圣节前夜吓走这些游魂,便用南瓜雕刻成可怕的面孔来代表提着灯笼的杰克,这就是南瓜灯的由来。 [2] 文斯是文森特的昵称,下文提到的文尼也是文森特的一种昵称。 [3] 庞蒂亚克:Pontiac,汽车品牌。 [4] 怀特普莱恩斯:White Plains,纽约近郊的小镇,风景优美,是个购物天堂。 [5] 追人游戏:the game of tag,是一种儿童游戏,由一个人去追其他人,如果他能够碰到被追者中的一人,接下来就由这名被追上的人开始追赶其他人。 [6] 此处原文是文森特说的话,有很多语法错误。 [7] 爱德华·G·罗宾逊(1893—1973),好莱坞电影明星,以在银幕上扮演硬汉形象而令人难忘。 [book_title]万事如意 没人指望格蕾丝在婚礼前最后一个星期五还工作。事实上,不管她想不想,都没人让她干活了。 打字机旁的玻璃纸盒里摆着一朵白色栀子礼花,这是老板阿特伍德先生送的礼物,连同礼花一起的还有个信封,里面卷着一张十美元的布鲁明戴尔商场[1]的购物礼券。自打那次在事务所圣诞派对上她热吻阿特伍德先生后,阿特伍德待她总是彬彬有礼。格蕾丝进他办公室表示感谢时,他弓着腰,弄得桌子抽屉咔哒直响,脸涨得通红,几乎不敢看她的眼睛。 “啊,这没什么,格蕾丝,”他说,“我荣幸之至。给,你需要一只别针把那玩意儿戴上吧?” “它配有胸针,”她举起那朵花,说,“看到了吗?是只漂亮的白色胸针。” 他愉快地看着格蕾丝将花高高地别在衣领上,然后重重地清了清嗓子,将桌下的写字板拖出来,准备交待她今天上午的工作,仅口授了两封短信让她打印出来。不过一小时后,格蕾丝看到他将一叠录音带交给打字中心时,才明白他关照了她。 “你真好,阿特伍德先生,”她说,“可我觉得今天有活的话,你还是该派给我干,就像平时……” “啊,格蕾丝,”他说。“结婚可只有一次。” 万事如意姑娘们挤在她桌旁,叽叽喳喳,笑成一团,一次次要看拉尔夫的照片(“喔,他真可爱!”),办公室里闹哄哄的。办公室经理站在旁边,十分紧张,不想太扫她们的兴,但还是不安地提醒说,毕竟,今天还是工作日。 吃午饭时,希拉夫特事务所开了个传统的小派对——九个女人:有已婚的和未婚的。平时很少喝的鸡尾酒让她们晕晕乎乎的,她们回忆以前在一起的那些时光,争着向她表达美好的愿望,皇家鸡饭[2]都凉了,大家也不管。还有许多鲜花和一件礼物——银质果盘,这是姑娘们私下里凑钱买的。 格蕾丝不停地说“谢谢你们”、“我太感激了”、“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直说得这些话不停地在脑子里回响,直笑得嘴角生疼,她觉得这个下午好像永远过不完。 大约四点钟时,拉尔夫打电话过来,听上去兴高采烈的。“你在做什么,宝贝?”他问,还没等她回答,他又说,“听着,猜猜看我得了什么?” “我不知道。是礼物还是什么?什么东西?”她尽量让声音听上去很兴奋,但这还真不容易。 “奖金。五十块钱。”她好像能看到他说“五十块”时那扁扁的嘴唇,那份认真劲只有在他说钱的数目时才可一见。 “哦,好好啊,拉尔夫,”她说。即使她的语调里有一丝倦意,他也没察觉到。 “好好啊,是不是?”他笑着说,学着姑娘们说这个词的腔调。“你喜欢吗,啊,格蕾西[3]?不,可我是说我真的很意外,你知道吗?老板说‘给你,拉尔夫’,他递给我这个信封。脸上毫无表情,甚至一丝笑容都没有。我想,怎么回事?我被解雇了,还是出了别的什么事?他说‘打开,拉尔夫,打开看看’。我就打开了,我再看他时,他笑得嘴咧得有一里宽,”他小声笑着,叹了口气,“好吧,听着,宝贝。你要我今晚什么时候过来?” “噢,我不知道。尽早吧,我想。” “好,听着,我得去埃迪家拿他借给我的旅行包,所以我可能会这样:先去他那里,接着回家吃饭,然后大概八点半或九点去你那里。行吗?” “好啊,”她说。“到时见,亲爱的。”她叫他“亲爱的”没有多久,在决定要嫁给他后才开始这样称呼他,这个词听上去还那么陌生。当她清理桌上的那堆办公用品时(她实在无事可做),一阵熟悉的惊慌攫住了她:她不能嫁给他——她根本不了解他。有时候,又完全相反,她觉得不能嫁给他正是因为她太了解他。不管哪种情况,都让她拿不定主意,当初室友玛莎说的那些话还影响着她。 “他真搞笑,”玛莎在他们第一次约会后说。“他说‘卫星间’。我不知道真有人会说‘卫星间’。”格蕾丝咯咯笑了,觉得这实在很好笑。那段时间她觉得玛莎事事都对——事实上,当时在《纽约时报》的广告栏中找到玛莎这样的女孩合租,对她来说似乎真是再幸运不过了。 但拉尔夫整个夏天都锲而不舍地追求格蕾丝,到秋天时,格蕾丝开始站在他一边了。“为什么你不喜欢他,玛莎?他人真的很好。” “噢,每个人都很好,格蕾丝,”玛莎用她的学院派腔调说,这种腔调可以让荒唐的事听起来很合理。她正在小心翼翼涂指甲油,这时她抬起头,目光离开涂得很漂亮的手指甲,“他就是那种有点——有点像条白虫。你懂吗?” “我不懂这跟他的肤色有什么关系……” “噢,天啊,你知道我的意思吧。难道你不明白我在说什么吗?噢,他的那些朋友,他的埃迪、他的马蒂,还有他的乔治,以及他们那种小气、穷酸的职员生活,他们那种小气、穷酸的……他们都一个德性,那些人。他们就会说‘咳,你的巨人队怎么样了?’或者‘嗨,你的扬基队呢?’他们全都住在城外很远的桑尼塞德或伍德海文或其他某个脏乱差的地方,母亲们都在壁炉架上摆些该死的陶瓷小象。”玛莎说完又皱着眉头涂她的指甲去了,明确表示本次谈话结束。 那年秋天直到冬天,格蕾丝都很迷茫。有一阵子,她试着只跟玛莎说的那种男人出去约会——那种男人总是用“很风趣”这样的字眼,总穿着制服一样的窄肩法兰绒外套;又有一阵子,任何约会她一概不赴。她甚至在事务所圣诞派对上对阿特伍德先生做出那样疯狂的举动。而拉尔夫一直在给她打电话,在她住所附近徘徊,等待她做决定。有一次她带他回了宾夕法尼亚的家(她从不敢想象带玛莎回家会是什么样子),见了父母,但直到复活节她才最终接受他。 皇后区的美国退伍军人协会经常组织大型舞会,拉尔夫那帮人常去,那次他们也去了。当乐队奏响《复活节游行》的乐曲时,拉尔夫紧紧地拥着格蕾丝,几乎让她动弹不得,他还在耳边轻声哼着旋律。她从来没想到拉尔夫会有这种举动——这么甜蜜温柔——很可能那会儿她并没有决定嫁给他,但至少打那以后她开始想这个问题了。那一刻格蕾丝摇曳在他沙哑的吟唱里,歌声穿过她的发丝,仿佛就是在那一刻她决定以身相许: “我是这么幸运 当他们打量着你 我是复活节游行队伍中 最骄傲的人……” 那个晚上,她告诉了玛莎,现在她还清晰地记得玛莎脸上的表情。“噢,格蕾丝,你不是……你一定不是认真的。我是说,我觉得他不过是个笑话……你不会真的说你想……” “闭嘴!你别说了,玛莎!”她哭了一晚上。为此她现在还恨玛莎;即使现在,她两眼茫然地瞪着靠墙的那排文件柜惊恐地想到:玛莎也许是对的。 姑娘们嘻嘻哈哈的笑声袭来,她吃了一惊,看到两个女孩——艾琳和露丝——在打字机那边张嘴笑着,还指了指她。“我们看见你了!”艾琳唱道。“我们看见你了!又走神了,啊,格蕾丝?”露丝还滑稽地模仿她出神的样子,挺起平平的胸部,眨眨眼,她们笑得七歪八倒。 格蕾丝定了定神,重新恢复了单纯、开朗的新娘模样。现在要做的是想想接下来的安排。 明天早上,像妈妈说的“大清早的”,她在宾州火车站与拉尔夫会合,一起回家。他们大概一点钟能到,父母会在车站接他们。“见到你很高兴,拉尔夫!”爸爸会说,而妈妈可能会吻他。温馨而舒适的家庭气氛笼罩了她:他们不会叫他白虫;他们压根不会知道什么普林斯顿的男人、“有意思”的男人、玛莎说得神气活现的任何其他类型的男人。爸爸可能会叫上拉尔夫出去喝啤酒,带拉尔夫参观他工作的造纸厂(而至少拉尔夫也不会瞧不起在造纸厂上班的人),晚上,拉尔夫的家人和朋友会从纽约赶过来。 晚上她会有时间跟妈妈好好聊聊,第二天早上,“大清早的”(一想到妈妈淳朴、快乐的脸,格蕾丝眼睛一阵刺痛),他们会穿上结婚礼服。接着去教堂举行仪式,然后是酒宴(爸爸会喝醉吗?穆里尔·克切会因为没有当上伴娘而生气吗?),最后,他们将坐火车去亚特兰大,住酒店。但从酒店开始,她就不能再做什么计划了。大门在她背后关上,只留下一片疯狂而虚幻的寂静,全世界除了拉尔夫再没有别人能为她指路了。 “好了,格蕾丝,”阿特伍德先生说,“祝你永远幸福。”他站在她桌旁,已戴上帽子,穿好衣服,周围整理桌椅的声音说明五点钟了。 “谢谢你,阿特伍德先生。”她站起来,突然姑娘们全都围过来,她们争着向她道别。 “祝你好运,格蕾丝。” “给我们寄张卡片,啊,格蕾丝?从亚特兰大哦。” “再见,格蕾丝。” “晚安,格蕾丝,听着:万事如意。” 最后,格蕾丝终于摆脱了她们,出了电梯,出了大厦,穿过人群,急急赶往地铁。 回到家,玛莎站在厨房门口,穿着一套素雅的新衣服,看上去很苗条。 “嗨,格蕾丝。我打赌她们今天几乎生吞了你,是不是?” “噢,还好,”格蕾丝说。“每个人都——非常好。”她坐下来,筋疲力尽,把花、包起来的果盘扔在桌上。这时,她发现整个房间打扫擦拭过了,厨房里正做着饭。“哟,一切都这么好,”她叫道。“你为什么这样做?” “噢,好了。我要早点回家,”玛莎说着笑了,格蕾丝很少看到她像今天这般腼腆。“我只是想让房间在拉尔夫过来时看上去像样点。” “哦,”格蕾丝说,“你真是太好了。” 玛莎现在的样子有点让人吃惊:她看上去很不好意思,手上转动着一把油腻腻的锅铲,小心翼翼地与她的新衣服保持一定距离,还仔细盯着它看,好像有什么话难以启齿。“你看,格蕾丝,”她开口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不能参加你的婚礼,对吧?” “噢,当然,”格蕾丝说,实际上她不知道,压根不知道。似乎是她得赶在哥哥参军之前,去哈佛见他一面,但打一开始这听上去就像个谎言。 “我只是讨厌让你觉得——嗯,不管怎样,我很高兴你明白我为什么去不了。还有件事我更想说说。” “什么?” “嗯,我对以前说过的那些关于拉尔夫的坏话感到很抱歉。我没有权利对你那样说。他是个非常可爱的小伙子,我——嗯,我很抱歉,就这些。” 格蕾丝一阵感激与欣慰,想掩饰都掩饰不住,她说:“喔,没什么,玛莎,我……” “肉排烧糊了!”玛莎返身冲回厨房。“还好,”她叫道。“还可以吃。”当她出来摆好饭菜时,又恢复了往日的神态。“我得赶快吃,吃完就得跑。”她们坐下时她说。“我的火车四十分钟后开。” “我以为你明天才走。” “嗯,原打算明天的,”玛莎说,“但我决定今晚就走。因为你看,格蕾丝,还有件事——如果你能再接受一个道歉——我感到抱歉的是我从没给你和拉尔夫单独相处的机会。因此,今天晚上我打算消失。”她犹豫着说。“就把这当作我的结婚礼物吧,好吗?”她笑了,这次并不是害羞的笑,而是笑得更符合她的本性——眼睛在饱含深意的一眨之后微妙地移开了。格蕾丝在历经怀疑、迷惑、敬畏、实际模仿种种阶段后,早就将这种微笑与“老于世故”这个词联系在一起了。 “噢,你真是太可爱了,”格蕾丝说,但她并不真的明白玛莎所指为何。直到吃过饭,洗了碗,直到玛莎飞也似的化妆,拎着行李飞快道别,去赶火车后,她才有点明白。 她放了一大缸水,意乱情迷地洗了个泡泡浴,又花很长时间擦干身体,还在镜子前摆出各种姿势,心中慢慢萌生出奇怪的兴奋。在卧室里,她从昂贵的白色礼盒中,从那堆为结婚准备的薄纱衣衫中抽出最心爱的透明白尼龙睡衣和配套吊带睡裙,穿上后,她又走到镜子前。她以前从没这样穿过,也从没有这样的感觉,想到待会儿拉尔夫将看到她这副打扮,她忍不住走到厨房,喝了杯干雪利酒,那是玛莎留着开鸡尾酒派对时用的。然后她留下一盏灯,把其余的全关掉,端着杯子,走到沙发前,窝在沙发里等他来。过了会儿,她又站起来,把雪利酒瓶拿过来放到茶几上,还在那里摆了个托盘和一只杯子。 拉尔夫离开办公室时,隐隐觉得有点失望。不管怎么说,他对婚礼前的这个星期五还是充满期盼的。奖金支票还好(虽然他私底下希望奖金数额多一倍),吃中饭时,办公室的小伙子们请他喝了瓶酒,开着有分寸的玩笑(“啊,不要难过,拉尔夫——更糟的还在后面”),但实在应该有个真正的派对才好。不光是办公室里的小伙子们,还有埃迪,所有朋友都应该有所表示才对。而现在只有去白玫瑰酒吧见埃迪,就像一年中随便哪个晚上一样,然后坐车回埃迪家取他的旅行包,然后吃饭,然后一路坐车回曼哈顿,去见格蕾丝,在她那里呆上一两个小时。他到酒吧时,埃迪还没来,这更让他觉得孤独,心头隐隐作痛。他郁闷地喝着啤酒,等埃迪。 埃迪是他最好的朋友,理想的好男人,因为起初想追求格蕾丝的是他。就是在这间酒吧里,拉尔夫跟他说了他们去年的第一次约会:“喔,埃迪——好大一对波啊!” 而埃迪咧开嘴笑了,“是吗?她那个室友长什么样?” “啊,你不会喜欢那个室友的,埃迪。那个室友是个小人,还势利,我想没错。可是这个,这个小格蕾西——伙计,我是说,魔鬼身材啊!” 每次约会有一半的乐趣——甚至更多,都来自于事后找埃迪倾诉,还有不时的添油加醋、吹牛,要埃迪出主意接下来该如何行动。但从今往后,这以及许多其他的快乐,都将被抛在身后了。格蕾丝答应过他,结婚后,至少每星期有一天可以跟他那帮朋友玩。但即使这样,一切也全变了。姑娘们是无法理解友谊这种东西的。 酒吧里的电视在播一场棒球赛,他百无聊赖地看着,失落的感伤痛苦让喉咙都有点肿痛。他几乎将一生都投入了男人间的友谊,努力做一个好伙伴,而现在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结束了。 终于埃迪用硬邦邦的手指戳了戳他屁股,算是打了招呼。“你在干吗,伙计?” 拉尔夫心中渐生厌恶,眯起眼睛,慢慢转过身来。“你怎么啦,滑头?走错路了?” “你干吗——急什么?”埃迪说话时嘴唇几乎不动。“你不能等两分钟吗?”他懒懒地坐在高脚凳上,身子转了半个圈,对侍应生说,“杰克,给我来一杯。” 他们喝着酒,盯着电视,一声不吭。“今天发了一点奖金,”拉尔夫说。“五十块。” “是吗?”埃迪说。“不错啊。” 电视上三击不中出局;一局结束,广告开始了。“那么?”埃迪说,摇着杯子里的啤酒。“还是打算结婚?” “为什么不?”拉尔夫耸了耸肩。“听着,快点喝好吗?喝完这杯,我想走了。” “等会儿,等会儿。你急什么?” “快点,行不行?”拉尔夫不耐烦地起身离开酒吧。“我想去拿你的包。” “啊,包。不就是个包嘛。” 拉尔夫折返回来,怒冲冲地盯着他。“听着,滑头。没人强迫你借我那该死的包,你知道。我不想伤你心或什么……” “好了,好了,好了。去拿包吧。别那么着急。”埃迪喝完啤酒,擦擦嘴。“走吧。” 为了蜜月旅行向埃迪借包是拉尔夫的心头之痛;他宁愿自己买。他们每晚去搭地铁都要路过的那家皮包专卖店橱窗里就摆着一个大大的,茶色格拉德斯通旅行提包[4],两边还各有一层拉链,三十九元九十五分——拉尔夫自从复活节起就看中了。“我想买下它,”他随口告诉埃迪,就像那天他宣布订婚那样不经意(“我想娶那个姑娘”)。埃迪的两次反应都一样:“你……疯了吗?”两次拉尔夫都说:“那又怎么样?”他还为这个包找理由:“结婚了,我需要这样的东西。”从那时起,好像那个包就是格蕾丝本人,象征着他追求的崭新而阔绰的生活。但在付完戒指、新衣服和所有其他开销后,最后发现他买不起了;他只好向埃迪借,两个包看上去一样,但埃迪的包差得多,也旧很多,更没有拉链。 现在他们又经过这家皮包专卖店,他停下脚步,突然冒出个冲动的想法。“嘿,等等,埃迪。知道我想怎么花这五十块钱吗?我要买下这个包。”他呼吸有点急促。 “你……疯了吗?四十大元买个一年用不上一次的包?你疯了,拉尔夫。快走吧。” “啊……我不知道。你觉得呢?” “听着,你最好还是留着你的钱吧,伙计。你以后会用得着的。” “啊……好吧,”拉尔夫终于说。“我想你是对的。”他追上埃迪,朝地铁走去。他生活中的事情总是这样;只有他领上更像样的薪水后他才能拥有那样的包,他认了——就像只有结婚后他才能得到他的新娘一样,这个事实他也只有无条件接受,想到这里,他生平第一次低声叹了口气。 地铁吞没了他们,经过半小时的丁零当啷、摇摇晃晃、神思恍惚,最后将他们吐出在皇后区清凉的黄昏里。 他们脱下外套,松开领带,让晚风吹干刚才走路汗湿的衬衣。“那么我们怎么办?”埃迪问。“明天我们什么时候在宾夕法尼亚的小乡村露面好?” “啊,随便你们,”拉尔夫说。“晚上什么时候都行。” “我们到那里后做什么呢?在那见鬼的小村庄里你能做什么,啊?” “我不知道,”拉尔夫辩解地说。“我想也就是到处坐坐,说说话吧;跟格蕾丝的老爸喝啤酒,或干点什么;我不知道。” “天啊,”埃迪说。“那以后周末你时不时得去。这可真够你受的。” 拉尔夫突然怒火攻心,在人行道上停下来,他把有点湿的外套团在手里。“嘿,你这个杂种。没人请你来,你懂吗——你、马蒂或乔治,随便你们哪个。我把话说明白了,我可不需要你们赏脸,懂吗?” “你怎么啦?”埃迪问道。“你怎么啦?难道不能开个玩笑?” “玩笑,”拉尔夫说。“你有开不完的玩笑。”他跟在埃迪后面一步一步往前挪,十分生气,觉得自己都快要掉眼泪了。 他们拐进那个住了多年的街区,街边两排整齐划一、一模一样的房子,他们在那里打架、游逛、玩棍球,一起长大。埃迪推开他家前门,催拉尔夫快点,门廊里花椰菜、套鞋散发出的家庭气息迎面扑来。“进来吧,”他边说边用大拇指朝关着门的客厅指了指,然后侧身,示意拉尔夫先进去。 拉尔夫打开门,往里走了三步,顿时惊呆了,好像下巴上遭人重击一拳。房间里一片寂静,挤着一堆咧嘴而笑的红脸男人——马蒂、乔治、这个街区的所有小伙子、办公室的小伙子——每个人,所有朋友,都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瘦子马奎尔弓着腰站在竖式钢琴前,十指张开悬在琴键上方,当他敲下第一个欢快的和弦时,歌声脱口吼出,大家手握成拳打着拍子,一张张嘴咧得老大,歌声都走调了: “他是个溃(快)乐的哈(好)小后(伙) 他是个溃(快)乐的哈(好)小后(伙) 他是个溃(快)乐的哈(好)——小后(伙)啊 没有人能否认!” 拉尔夫几乎站不稳,他往后退了一步站在地毯上,眼睛瞪得老大,咽了口唾沫,手里还拿着外套。“没有人能否认!”他们还在唱,“没有人能否认!”正当大家要开始第二段时,埃迪秃了顶的父亲喜洋洋地从厨房门帘后走出来,嘴里唱着歌,两手各端着一壶啤酒。终于,瘦子在琴键上砸出最后一句: “没—有—人—能—否—认!” 然后他们都欢呼着涌向拉尔夫,抓着他的手,用力拍着他的胳膊他的背,拉尔夫站在那里浑身颤抖,声音淹没在众人的喧哗声中。“噢,伙计们……谢谢。我……不知道说什么……谢谢,伙计们……” 这时人群分成两半,埃迪慢慢走到中间,眼里闪着爱的笑意,一只手拎着个旅行包,有点局促——那不是他的包,而是只崭新的:大大的,茶色格拉德斯通旅行提包,两边都有层拉链。 “说几句!”他们喊道。“说几句!说几句!” 但是拉尔夫什么也说不出,怎么也笑不出。他甚至什么都看不见。 十点了,格蕾丝开始咬着嘴唇,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如果拉尔夫不来怎么办?不过,他当然会来的。她又坐下来,仔细抚平大腿周围尼龙裙上的折痕,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如果她太紧张,整件事就会给毁了。 门铃声响起来,她惊得像触了电似的。去开门时走到一半,又停下来,深深吸口气,镇静后她按下门锁,门打开一道缝,看着他上楼。 她看见拉尔夫拎着旅行包在上楼,也看见他脸色苍白,神情严肃。她一开始还以为他知道了;他已经做好准备进门就把门锁上,一把将她搂进怀内。“嗨,亲爱的,”她温柔地说,把门开大了一点。 “嗨,宝贝。”他一阵风似的扫过她身边,走进屋。“我来迟了,啊?你睡了吗?” “没有。”她关上门,腰靠在门上,两手反抄在身后,握着门把手,这是电影里女主角惯用的关门姿势。“我只是……在等你。” 他没朝她看,径直走到沙发边,坐下来,把旅行包放在他膝下,手还不停地抚摸着它。“格蕾西,”他说,几乎是在耳语。“看看这个。” 她看着它,接着又看看他忧伤的双眼。 “还记得吗,”他说,“我跟你说过我想买个这样的包?四十块?”他停下来,四处看看。“嘿,玛莎呢?她睡了吗?” “她走了,亲爱的,”格蕾丝说,慢慢移到沙发前。“她走了,整个周末都不在。”她坐在他身边,靠近他,给他一个玛莎式的特别笑容。 “噢,是吗?”他说。“那好啊,听着。我说过我不买了,向埃迪借,记得吗?” “嗯。” “所以,今晚,在白玫瑰酒吧那儿,我说,‘快点,埃迪,我们走,去你家拿你的旅行包。’他说,‘啊,不就是个包嘛。’我说,‘怎么回事?’但他什么也没说,懂吗?所以我们就去他家,他家的客厅门关着,知道吗?” 她身子蜷得更紧,又向他靠近了一些,把头靠在他胸膛上。他很自然抬起一只手,搂过她的肩,接着说道。“他说,‘走啊,拉尔夫,开门啊。’我说,‘搞什么鬼?’他说,‘没什么,拉尔夫,开门啊。’所以我就推开了门,噢,天啊。”他的手指紧紧抓住她的肩膀,那么用力,她害怕地抬起头来看着他。 “他们全在那里,格蕾西,”他说。“所有的家伙。弹钢琴、唱歌、欢呼——”他的声音有点飘忽,眼睛紧闭,看得出睫毛润湿了。“一个意外的大派对,”他说,尽量想笑笑。“为我举行的。真想不到啊,格蕾西!这时——这时,埃迪走过来——埃迪走过来,递给我这个包,和我这段时间看中的那个包一模一样。他用自己的钱买下了,他什么也没说,只想给我个惊喜。‘给你,拉尔夫,’他说。‘我只想让你知道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家伙。’”他的手又捏紧了,还在哆嗦。“我哭了,格蕾丝,”他低声说。“我实在忍不住。我想他们这群家伙没有看到,可实际上我哭了。”他扭过脸去,极力咬着嘴唇,不让眼泪掉下来。 “你想喝点什么吗,亲爱的?”她温柔地问道。 “嗯,没什么,格蕾西,我很好。”他轻轻地把旅行包放在地毯上,“不过,给我根烟吧,好吗?” 她从茶几上拿了根烟,放进他嘴里,帮他点着。“我给你倒杯酒吧,”她说。 烟雾中他皱了皱眉。“你有什么酒,雪利酒?不,我不想喝那东西。再说,我满肚子啤酒。”他仰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睛。“接着埃迪的妈妈给我们做了一桌子好吃的,”他接着说,声音差不多正常了。“我们吃了牛排、炸薯条”——他的头靠在沙发上,每说一道菜名就转动一下,“生菜西红柿沙拉、泡菜、面包、黄油……应有尽有。” “好啊,”她说。“那不是很美嘛。” “接下来,我们还吃了冰淇淋,喝了咖啡。”他说,“我们敞开肚子,能喝多少就喝了多少啤酒。我是说,好丰盛的一顿啊。” 格蕾丝双手抚摸着大腿,一半是为抚平尼龙上的褶皱,一半是为了擦干手掌上的汗。“哦,他们可真是太好了,”她说。他们静静地坐在那儿,好像过了很久。 “我只能呆一会儿,格蕾丝。”拉尔夫最后说。“我答应他们我还回去的。” 她的心在尼龙睡裙下跳得扑通直响。“拉尔夫,你——你喜欢这个吗?” “什么,宝贝?” “我的睡裙啊。我本来打算在婚礼后才穿给你看的,但是我想我——” “好看,”他像个商人似的,用拇指与食指捻了捻那轻纱样的东西。“很好。你花了多少钱,宝贝?” “哦——我不知道。可是你喜欢它吗?” 他吻了吻她,终于开始用手抚摸她。“很好,”他接着说。“很好。嘿,我喜欢这衣服。”他的手在领口那里犹豫了一下,滑进睡衣里,握着她的乳房。 “我真的爱你,拉尔夫,”她低声说。“你知道的,是吗?” 他的手指揉捏着她的ru头,一次而已,马上又飞快地滑出来。数月以来的禁令,这习惯太强了,他没法打破。“当然,”他说。“我也爱你,宝贝。现在做个乖女孩,睡个好觉,我们明天早上见。好吗?” “哦,拉尔夫。别走,留下来。” “啊,我答应过那帮家伙,格蕾西。”他站起来,理理衣服。“他们在等着我呢,都没回家。” 她腾地站起来,迸发出一声大叫,这声音从她紧闭的双唇中发出来,是一个女人、一个妻子哀怨的呼喊:“他们不能等等吗?” “你——疯了吗?”他退后几步,双目圆睁,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她该理解才是,该死的,如果结婚前她就这样,结婚后还得了?“你还有没有良心,啊?今天晚上让他们等着?在他们为我做了这许多之后?” 那一两秒钟,她的脸似乎没有他以前觉得的那么美了。但她脸上旋即又露出一丝微笑,“当然不能。亲爱的,你是对的。” 他走上前来,手温柔地抚过她的下巴,微笑着做出一个丈夫的保证。“这样才对,”他说。“明天早上九点,我在宾州火车站等你。好吗,格蕾西?只是我走之前——”他眨眨眼,拍着肚子。“我满肚子啤酒。不介意我用用你的卫星间吧?” 当他从洗手间出来时,她站在门口等着道晚安,双手抱在胸前,好像是为了取暖。他可爱地拎起新旅行包,晃了晃,也站到门口来。“好了,那么,宝贝,”他吻了吻她说,“九点。别忘了。” 她疲惫地笑了,为他开门。“别担心,拉尔夫,”她说。“我会在那里的。” * * * [1] 布鲁明戴尔商场:Bloomingdale’s,纽约著名的百货商场。 [2] 皇家鸡饭:chicken à la king,一道法国菜。 [3] 格蕾西:Gracie,格蕾丝的昵称。 [4] 格拉德斯通旅行提包:Gladstone,美国一种品牌旅行包,款式为中间对开。 [book_title]乔迪撞大运 瑞斯军士,田纳西人,身材修长,沉默寡言,身穿迷彩服也显得整洁干练,跟我们期待中的步兵排长完全不同。不久我们就了解到,他是那种典型——几乎可以说是某种样板——三十年代时卷入正规军,然后留在军中,成了战时训练中心的骨干,可是当时他让我们很吃惊。我们很天真,我以为我们会遇上更像维克多·麦克拉格伦[1]那样的军士——身体结实、爱吼叫,并且十分严厉,然而可爱,像好莱坞老电影里的那种人。瑞斯确实很严厉,可他从不咆哮,而我们也不爱他。 第一天点名时,他叫不出我们的名字,就此跟我们有了距离。我们全都来自纽约州,大部分名字确实需要点努力才叫得出来,可是瑞斯被它们难倒了,简直大大出了场丑。对着花名册,他单薄的五官皱成一团,每说一个不熟悉的音节,唇上的小胡子就猛地一抽。“蒂——蒂——爱丽丝——”他结结巴巴地叫道。“蒂·爱丽丝——” “到,”达利山德罗说,几乎每个名字都像这样。当他与沙赫特、斯科吉利奥、西兹科维奇这些名字搏斗完毕,他遇到了史密斯。“嘿,史密斯,”他说,抬起头,慢慢咧嘴而笑,可笑容一点都不迷人。“见鬼,你跟这帮大猩猩搅和在一起干什么?”没人觉得这好笑。最后他点完名,把点名簿夹在腋下。“好啦,”他对我们说。“我是瑞斯军士,你们的排长。那就是说我说做什么,你们就得做什么。”他瞪着我们看了好长时间,上下打量评价着。“全排!”他突然吼道,胸腔都跟着往上跳。“解——散!”他的暴政开始了。到这天结束时,以及从此后的许多天里,他的形象,用达利山德罗的话说,就是蠢货瑞贝尔[2]杂种,在我们心里牢牢树立起来。 乔迪[3]撞大运在此我最好说明一下,我们大概也不怎么可爱。我们都才十八岁年纪,全排都是帮混沌糊涂的城市小孩,这就决定了我们对基本训练缺乏热情。那个年纪的小伙子这般冷漠可能不太正常——肯定也不讨人欢喜——可这是1944年,战争不再是什么新鲜事,苦涩是种时髦的情绪。满腔热情的投军只意味着你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没人愿意这样。私下里我们可能向往战斗,至少渴望勋章。可是表面上,我们是帮无耻的、自以为是的家伙。要把我们训练成军人,一定是件棘手的活,瑞斯首当其冲,承受着最大的压力。 可是,当然,一开始我们没想到这层原因,只知道他管得太严,我们恨透了他的毅力。我们很少见到中尉,一个胖胖的、年轻的军校毕业生,他隔很长时间才露一次面,总是说如果我们跟他合作,他也会跟我们合作;我们也很少见到连长(除了他戴眼镜外,我连他长什么样也不记得了)。可是瑞斯总在那里,沉着而不屑,除了发命令,从来不说话,只有冷酷,没有笑容。我们观察其他排就知道他对我们特别严厉;比如,在定量用水上,他有自己的管理方式。 那时正好是夏天,营地被得克萨斯酷热的阳光晒蔫了。大量供应的食盐片剂让我们在夜幕降临前勉强保持清醒;盐分随着汗水流失,在我们的工作服上留下一道道白色印渍,我们总是渴得要命,可是营区的饮用水是从数英里远的泉水处运过来的,因此长期以来有个不成文的规矩:省着点用。许多军士自己也渴得要命,因此对这个规矩要求不是那么严,可是瑞斯却把它记在了心里。“如果你们这帮人对什么是军人一无所知,”他说,“你们可以从饮水纪律中开始学习。”装水的军用帆布袋胖胖的像牛、羊这类动物的乳房,沿路每隔一段距离就挂一个,尽管水给晒得烫烫的,喝上去还有股化学物质的苦味,但每天上午和下午我们最盼望的时刻便是命令我们把军用水壶装满的那刻。大部分排会你推我挤地抢一个军用水袋,让它的小小钢ru头工作到袋子瘪了,缩了,下面的地上留下一条湿印。可我们不是这样。瑞斯觉得每人每次装半壶水就足够了,他会站在帆布水袋旁边严密监视,让我们排成两行,按秩序接水。如果谁在水袋下举着水壶的时间长了点,瑞斯会让大家全停下,把那人揪出队伍,说:“把它们倒出来。全倒出来。” “如果我这样干,我就不是人!”有一天,达利山德罗把他给顶了回去,我们全都站在那里,呆住了,看他们在毒日头下相互瞪眼。达利山德罗是个壮实的小伙子,眼神凶狠,才几周就成了我们的发言人;我猜他是唯一够胆,敢于来上这么一出的人。“你以为我是谁,”他叫道,“跟你一样,是头该死的骆驼?”我们哈哈笑了。 瑞斯命令我们其余的人保持安静,等大家止住笑声后,他转身对着达利山德罗,眯缝着眼,舔着干嘴唇。“好吧,”他平静地说,“喝了它。全都喝了。你们其余的人往后退,离水袋远点,手从水壶上放下。你们给我看着。来吧,喝。” 达利山德罗咧嘴冲我们一笑,虽然赢了,却有些紧张。他开始喝起来,只在换气时才停下,水从他胸前滴下。“给我接着喝,”他每次停下来,瑞斯都会大叫一声。我们绝望地看着,渴得要命,不过我们有点明白了。水壶空了后,瑞斯又叫他装满。达利山德罗照做了,还在笑,但看起来开始不安了。“现在把它给喝了,”瑞斯说。“快点,快点。”达利山德罗喝完后,喘着粗气,手里举着空水壶。瑞斯说:“现在戴上你的头盔,拿着步枪。看到那边的兵营了吗?”一栋白色的建筑在远处微微闪光,几百码远。“跑步去兵营,绕过它,然后跑步折返回来。你的兄弟们在这里等你,你回来后,他们才有水喝。好了,现在,走。走。跑步走。” 出于对达利山德罗的忠诚,我们谁也没笑,但是他费力地小跑着穿过训练场,头盔晃荡着,那样子真可笑。还没到兵营,我们看到他停住,蹲下来,大口呕着水。接着,他摇摇晃晃站起来,我们看到远处尘土中他小小的身影,消失在兵营后,终于又出现在兵营的另一边,开始漫长的回程。最后他回来了,倒在地上,精疲力竭。“现在,”瑞斯温和地说。“喝够了吗?”直到这时,他才允许我们其余的人用水壶接水,一次两人。我们全接完后,瑞斯敏捷地蹲下,自己接了半壶水,一滴也没洒出来。 他就做这种事,每天如此。如果有人说他只是在做自己分内的工作而已,我们的反应绝对是一阵长长的、完全一致的布朗克斯嘘声[4]。 我想我们对他的敌意有所松动,是在训练期开始不久。一天早上,有个指导员,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尉,教我们如何使用刺刀。我们想当然地认为,在我们即将参加的大规模现代战争中,可能没人会命令我们用刺刀搏斗(而且也想当然地觉得,即使要求我们拼刺刀,我们有没有掌握更好的挡、刺部位,其实真没什么太大差别),所以那天上午我们甚至比平时更懒散,任指导员对我们讲述一通,然后站起来,照他描述的要点,笨手笨脚地做着不同的姿势。 其他排看起来比我们更糟,看着全连都这么沉闷、无能,指导员摩挲着嘴唇。“不对,”他说。“不,不,你们根本没领会。你们往后退回原地,坐下。瑞斯军士,请上前到中间来。” 瑞斯一直和其他排长坐在一边,通常是个无聊的小圈子,离训练地很远,可他立即起身,走上前来。 “军士,我要你给这帮人演示一下如何使用刺刀,”指导员说。从瑞斯举起手中上了刺刀的步枪起,我们知道,不管愿不愿意,我们有好戏看了。那种感觉是在棒球比赛中,一名大力击球手在挑选球棒时你才会有的感觉。在指导员的命令下,他干净利落地做好每一个动作,修长的身材保持不动,指导员蹲下来,绕着他来来回回地讲解,指出他身体重心的分配、四肢的角度,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做。接着,示范的最高潮到了,指导员让瑞斯单独做完全套刺刀课程。他动作很快,但从不会失去平衡,更没有一个多余的动作,他用步枪枪托砸碎木头垒成的肩膀,把刺刀深深插入一捆树枝做成的、颤抖着的人体躯干,再拔出来,又插入另一个之中。他看上去很棒。说他燃起了我们的敬佩之情也许有点过了,可是看到他把活干得如此漂亮,真让人心旷神怡,明显给其他排的士兵留下了深刻印象。虽然我们排谁也没说什么,可我想因为他,我们有点得意。 当天第二节课是密集队形操练,这种课排长有绝对控制权,半小时内,瑞斯的呵斥又让我们公然憎恨起他来。“该死的,他在想什么,”沙赫特在队伍里嘀咕着,“现在他可成了大人物,就因为他是个愚蠢的刺刀高手?”大家都有种说不清的惭愧,仿佛差一点就上当了。 我们最后改变了对他的态度。但要特别指出的是,不是因为他的行为,而是由于我们对整个军队,对我们自己态度的转变。步枪射击,是我们唯一完全喜欢的训练内容。经过无数小时的队形操练和软体操,日头下单调地听了无数小时的讲课,在令人中暑的板房里看了无数小时的训练影片后,实地走出去,打靶射击,很是令人期待。待到真的射击时,你发现的确很有意思。你趴在射击地线地基上,步枪支撑架紧贴着你的脸颊,油光闪闪的子弹匣就在手边,真的让你十分畅快;你眯起眼望出去,隔着一大段地面,看到靶子,同时等着扬声器里标准声音发布开火信号。“右边准备。左边准备。射击地线准备……示风旗升起。示风旗飘动。示风旗降下。开始——射击!”你耳朵里一阵步枪的巨响,你紧扣扳机,开火时强烈的后坐力,都让你激动得透不过气来。然后你放松下来,看着远处的靶子滑下去,下面坑里看不见的手在操纵。片刻后,它再次出现时,有个彩色圆盘跟着冒上来,摇晃着,落下,显示你的得分。跪在你身后的记分人员会嘟囔着“打得不错”或“马马虎虎”,于是,你又在沙地里蠕动着,再次瞄准目标。与兵营里我们碰到的其他任何事都不同,射击能激起我们的竞争本性,我们想让我们排比其他排做得更好,没什么比这更能激发起我们真正的团队精神。 我们在射击场上待了大约一周,每天很早就去,在那里待上一整天,在野外炊事班吃中饭,与以前在闹哄哄的大食堂里吃饭相比,这是让人精神为之振奋的改变。还有个好处——看来也是最大的好处——射击场让我们能暂时躲开瑞斯军士。他带领我们行军到射击场,然后回去。他在兵营里监督我们把步枪擦干净,可是一天中大部分时间他把我们交给射击场的那帮人,他们客观、和善,不会过于注重细枝末节的纪律,而是更在乎你的枪法。 然而,在瑞斯管我们的时候,他还是有很多机会欺负我们。不过,我们发现在射击场上待了几天后,他对我们不那么严厉了。比如,当我们喊着口令走在路上时,他不会像以前那样,让我们一遍又一遍地喊,一次要比一次大声,直到我们干巴巴的嗓子喊“哈,活,厄,吼!”喊到冒烟为止。现在,他会像其他排的军士一样,喊过一两次口令后就算了。起初我们不明白怎么会这样。“怎么回事?”我们互相问道,迷惑不解。我猜原因其实很简单,只因为我们总算开始做对了,声音足够宏亮,而且非常整齐。我们齐步走也走得很好,瑞斯用他的方式让我们明白了这点。 去射击场的路有几里远,经过营地的那段路很长,那里要求正步走——以前,在彻底走过连队道路和兵营之后,他才同意我们便步走[5]。可是由于我们行军的新成效,我们获准便步走,我们几乎很享受这种走法,甚至热烈地回应着瑞斯的行军歌。这已成了他的习惯:待我们喊完行军口令后,他会喊上一段传统而单调的说唱式行军歌,我们再喊上一句口号应答,以前我们讨厌这个。可现在,行军歌似乎无与伦比地激动人心,这是从旧时战争旧时军队里传下来的地道的民谣,深深根植于我们正要开始理解的生活中。当他把一贯鼻音很重的“离……开……了”扩展成悲伤的小调时,这就开始了:“噢,你们有个好家,你们离开了……”我们就回答,“对!”同时右脚落下[6]。在这一主题之下我们会有不同的形式: “噢,你们有个好工作,你们离开了(左)——” “对(右)!” “噢,你们有个好女孩,你们离开了(左)——” “对(右)!” 然后他会稍稍变点调:“噢,乔迪撞大运,你们离开了(左)——” “对(右)!”我们军人般齐声吼道,没有谁想过这些话的意思。乔迪是你背信弃义的朋友、软弱的市民,命运之神把你珍爱的一切给了他;接下来一组歌词,全是嘲弄的对句,很显然乔迪总会笑在最后。你可以把行军、射击做到尽善尽美,你可以彻底学会信仰纪律严明的部队,可乔迪是股无法控制的力量,一代又一代骄傲、孤独的人,就像太阳下挥动着手臂、走在我们队伍旁边这位优秀士兵一样,他们面对的就是这种事实。他歪着嘴吼道:“回家也没有用——乔迪抢走你的女人,走了。报数——” “哈,活!” “报数!” “厄,吼!” “每次你们原地休息的时候,乔迪又得到一个好处。报数!” “哈,活!” “报数!” “厄,吼!”快到营地时,他让我们便步走,我们又成了单个的人,头盔向后扣在后脑勺上,懒懒散散,一路走得没有步调,整齐一致的行军歌落在身后,我们几乎有些失望。从灰尘满天的射击场回来时,我们的耳朵给射击噪音震聋了,在行军的最后一程里,如果喊起正式的行军口令,头高高昂起,背挺得笔直,用我们大声的应答劈开清凉的空气,不知何故,会令我们精神振奋。 吃过饭后,晚上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在按瑞斯的要求,极其细心地擦拭我们的步枪。我们擦枪时,整个兵营里都弥漫着炮膛清洁剂和机油的味道,浓烈但好闻。当枪擦到瑞斯满意后,我们通常会踱到前面台阶上抽会儿烟,轮流等着冲凉。一天晚上,我们几个在台阶上消磨时间,比平时安静得多,我想,我们突然发现,以前常有的牢骚扯淡少了,再说也与这些天来我们刚觉察到的奇怪的安宁不协调。最后,福格蒂把这种情绪说了出来。他人很正经,只是个头小,是排里的矮子,少不了成为大家取笑的对象。我猜他放松些,别那么端着,于他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啊,我搞不懂,”他倚在门框上叹了口气说,“我搞不懂你们这些家伙,可我喜欢这样——走出去,到射击场上,还有行军什么的。让你觉得你真的像个军人,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吗?” 这样说是极其幼稚的——因为“像个军人”是瑞斯最爱说的话——我们满腹狐疑地看着福格蒂有一两秒钟。可是达利山德罗面无表情,挨个扫我们一眼,看谁敢笑,结果我们放松下来,不紧张了。像个军人的想法值得尊敬,因为在我们脑子里,这想法连同这个词与瑞斯军士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他也成了我们尊敬的人。 不久,整个排都变了。我们现在很配合瑞斯,不再跟他作对,我们尽量配合他,而不是假装尽量。我们想做个军人。有时我们努力到可笑的地步,可能会惹得那些小人怀疑我们是在开玩笑——我记得,无论何时,只要他发布命令,我们会非常严肃整齐地回答“遵命,军士”——可是瑞斯板起面孔听着,无比的自信,这是优秀领导者的首要条件。他也非常公平,跟他的严厉如出一辙,毋庸置疑,这是优秀领导者的第二个必要条件。比如,在指派临时班长时,他头脑清晰地否决掉几个为了得到他的赏识一味奉承他的人,而是挑了几个他知道我们会服的人——达利山德罗就是一个,其余几个被选中的也差不多。他的其他准则简单且经典:以自己为表率,凡事追求卓越,从擦拭步枪到卷袜子莫不如此。我们追随他,尽量模仿他。 可是,钦佩卓越容易,喜爱却难,而瑞斯还拒绝让自己讨人喜欢。这是他唯一的缺点,却是个大缺点,因为光有敬佩没有爱,敬佩之情难以持久——至少,在多愁善感的青少年脑袋里是如此。瑞斯像定量分配饮水一样定量分配他的友善:对于每一滴,我们可能备感珍惜,可是我们得到的从来不够多,难以解渴。当点名时他突然正确地叫出我们的名字,当我们发现他批评里的污辱语气日益减少,我们欣喜万分;因为我们知道这些标志着他对我们成长为军人的肯定,可不知怎么地,我们觉得我们有权期待更多。 胖中尉有点怕他,这一发现让我们很高兴;不管中尉何时出现,瑞斯脸上便浮现出高傲的神色,我们很难掩饰我们的快乐,又或者,当中尉说“好吧,军士”时——语调里的不自在,听来几乎像道歉——也让我们十分快乐。它让我们觉得离瑞斯很近,这是军人间骄傲的同盟。有一两次,我们在中尉身后挤眉弄眼,算是他默许了我们对他的恭维,但仅一两次而已。我们可以模仿他走路的姿势、他眯缝着眼凝视远方的样子,把我们的卡其布衬衫改得和他的一样紧身,甚至学他的说话习惯,南方口音什么的,可是我们永远不会认为他是好好乔[7]。他不是那种人。在训练时间里,他要的只是刻板的服从,还有,我们几乎对他一无所知。 晚上,他极少待在营地,偶尔在的几个晚上,他不是一个人干坐着,就是找上一两个和他同样沉默寡言的干部,上陆军消费合作社喝啤酒,别人难以亲近。大部分晚上,以及所有的周末,他都消失在镇上。我肯定我们没有谁指望他会在空闲时间里和我们待在一起——实际上,我们从来就没这样想过——可是哪怕些微了解点他的私人生活也有用。比如,如果他曾和我们一起回忆他的家,或聊聊他和他消费合作社朋友们的谈话,或告诉我们他喜欢小镇上哪间酒吧,我想我们全会又感动又感激。可他从不这样做。更糟的是,我们跟他不同,我们除了每天老一套的操练外,没有真正的生活。小镇那么小,迷宫般灰蒙蒙的板房、霓虹灯闪烁,镇上挤满了士兵。对我们大多数人而言,那里只出产寂寞,然而,我们曾在它的街道上大摇大摆走过。周围没有多少小镇可供我们闲逛;如果有点什么乐子,那些首先发现的人却想保密,据为己有。如果你年轻、腼腆,还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的话,那地方乏味之极。你可能在劳军联合组织附近徘徊,也许找个姑娘跳舞,可她对乳臭未干的士兵始终冷漠无情;你也可以退而求其次,在西瓜摊和投币游戏机前找点平淡的快乐,或者,你可以跟一伙人在黑漆漆的后街上无目的地四处瞎逛。照例,在那里你会碰上另一伙也在瞎逛的士兵。“你们打算干什么?”我们彼此会不耐烦地问,唯一的回答是:“啊,不知道。四处走走,我想。”通常,我们会喝很多啤酒,直到喝醉或想吐为止,在回营地的公共汽车上,感激地巴望着按部就班的新一天。 因此说我们的感情生活自给自足,可能就不足为奇了。像沮丧的郊区家庭主妇们一样,大家从彼此无休止的渴望中得到满足;我们慢慢分成几个自私的小圈子,再又形成三两一伙的哥们,就这三两人还因猜忌而不停变换。我们用飞短流长串起无所事事的时光,许多流言蜚语都是我们排内的事情;因为,排之外的消息大部分来自连队文书。文书人很友善,长期伏案工作。在凌乱不堪的食堂里,他喜欢从一张餐桌踱到另一张,一边喝着仔细摇匀后的咖啡,一边散播各种传闻。“这是我从人事部听到的,”他的开场白总是这句话,然后便是有关某个遥不可及的高级将领的一些难以置信的谣言(上校有梅毒啦;军队典狱长逃避一项战斗任务啦;训练任务被削短,一个月内我们就要开赴海外啦)。可是星期六中午他的八卦不那么遥不可及了;这是他从本连队传令兵办公室里听来的,听上去有点像真的。他告诉我们,好几周来,胖中尉一直想把瑞斯调走;现在似乎管用了,下星期很可能就是瑞斯当排长的最后一周。“他的日子数得清了,”文书含糊地说。 “你什么意思,调走?”达利山德罗问。“调到哪儿?” “你小声点,”文书说,同时不安地朝军士们那桌扫了一眼,瑞斯面目无表情地低头对着他的饭菜。“我不知道。调哪儿去我不知道。不管怎么说,这是极其肮脏的交易。如果你们想知道什么的话,那我告诉你们吧,你们这帮孩子有营地里最好的排长。实际上,他太他妈的优秀了;这就是他的毛病。太好了,那些屁本事都没有的少尉玩不转。在军队里,那么优秀永远没有好处。” “你说得对,”达利山德罗严肃地说。“永远没有好处。” “是吗?”沙赫特问道,张开嘴笑了。“那样对吗?班长?跟我们说说,班长。”我们这桌的谈话堕落成俏皮话。文书不声不响地走了。 瑞斯一定在我们听到这个消息的同时得知了此事;无论如何,那个周末是他行为突变的开始。他离开营地去小镇时,紧绷着脸,一副要去一醉方休的神情。星期一一大早他差点误了起床号。通常,星期一清晨他都有点余醉未醒,但从不会影响他当天的工作;他总会在那里,用愤怒的腔调把我们叫起来,轰出去。可是,这次,我们穿衣时,兵营里一片怪异的寂静。“嘿,他没在这儿。”有人走到台阶处,从瑞斯房门边叫道,“瑞斯不在这儿。”让人佩服的是,班长们立即采取行动。他们催着、哄着我们,直到大家连滚带爬地来到外面,在黑暗中排好队形,几乎跟在瑞斯监督下一样迅速。可是夜间内务值班军士在巡视时已发现瑞斯不在,他赶紧跑去叫醒了中尉。 一般来说,吹起床号时连级军官们很少起来,特别是星期一的早晨。现在,我们群龙无首地站在连队道路上,胖中尉从兵营那边小跑着过来。在兵营的灯光下,我们看到他衬衫扣子只扣了一半,头发凌乱;睡眼惺忪,气喘吁吁,还迷惑不解。他边跑边喊着:“好吧,你们,呃——” 班长们深深吸了口气,叫我们立正,可是他们只喊了句沙哑的“立——”,瑞斯就出现在薄雾中,站到中尉面前,说:“全排!立正!”他来了,一路跑来,还喘着气,但平静地指挥着。穿的还是昨晚那件卡其布衬衣,皱巴巴的。他按班点名;然后,踢出一条笔直的腿,来了个极其漂亮的陆军式向后转,干净利落,面朝中尉再来了个漂亮的敬礼,“全体到齐,长官,”他说。 中尉吃惊得不知道怎么办,只散漫地回了个礼,嘟囔着:“好的,军士。”我想他觉得他甚至没法说“这种事情以后不得再发生”,因为,毕竟,也没发生什么,除了他在起床号时被叫起床外。我猜他这一天都在琢磨他该不该批评瑞斯衣冠不整;中尉转身回营房时,看来已开始为这个问题烦心了。解散后,我们队伍中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与笑声,可瑞斯假装没有听见。 但是,没过多久,瑞斯军士就扫了大家的兴。他甚至没有感谢班长们在紧要关头帮了他的忙。这天余下的时候,他对我们吹毛求疵,我们觉得自己早已做得很好了,他用不着这般挑剔。在训练场上,他找福格蒂的碴子,说:“你上次刮胡子是什么时候?” 跟我们许多人一样,福格蒂的脸上只有一层灰蒙蒙的绒毛,根本用不着刮。“大约一周前,”他说。 “大约一周前,军士,”瑞斯纠正他。 “大约一周前,军士,”福格蒂说。 瑞斯噘着他的薄嘴唇。“你看起来像个肮脏的杂种婊子,”他说。“难道你不知道,你应该每天刮胡子吗?” “每天我没什么可刮。” “没什么可刮,军士。” 福格蒂咽了口口水,眨巴着眼睛。“没什么可刮,军士,”他说。 我们全都十分泄气。“他妈的,以为我们是什么?”沙赫特那天中午问道,“一群新兵蛋子?”达利山德罗发着牢骚,反叛地附和着。 宿醉可以作为瑞斯那天的借口,可是无法解释他第二天、第三天的表现。他没有理由、没有补偿地欺侮我们,他把他这么多周来小心营造的一切都给毁了;我们对他那不堪一击的尊敬一下子崩溃、瓦解了。 “事情最后定了,”星期三晚上吃晚饭时,连队文书阴沉地说。“调令已发出。明天就是他的最后一天。” “那么,”沙赫特问。“他调去哪里?” “你小声点,”文书说。“可能跟那些指导员一起工作。一半时间在野外营地,一半时间上刺刀课程。” 沙赫特大笑,碰碰达利山德罗的胳膊。“他妈的不错啊,”他说,“他会全盘接受的,是不是?特别是上刺刀课。那杂种就可以天天炫耀了。他喜欢这个。” “你开什么玩笑?”文书问,很不高兴。“喜欢个鸟。那家伙热爱他的这份工作。你以为我开玩笑?他爱他的工作,这个变化太突然了。真龌龊。你们这帮孩子身在福中不知福。” 达利山德罗接过这番话,眯起眼睛。“是吗?”他说。“你这样看?你应该看看他这周每天在外面的表现。每天。” 文书十分严肃地往前靠了靠,咖啡都洒出来了。“听着,”他说。“这周他已经知道这个消息了——你们他妈的指望他怎么表现?如果你知道有人逼你拿出你最喜欢的东西,你他妈的会怎么表现?难道你们看不出他压力有多大吗?” 可是,我们全都无礼地盯着他,告诉他,那不是他成为蠢货瑞贝尔杂种的借口。 “你们有些家伙太妄自尊大了,”说完,文书绷着脸走了。 “啊,别轻易相信你们刚才听到的,”沙赫特说。“我要亲眼看到,才会相信他真给调走了。” 可那是真的。那天晚上,瑞斯在他房间里坐到很晚,跟一个死党喝闷酒。黑暗中我们可以听到他们小声而含糊的话语,偶尔还有他们威士忌酒瓶的撞击声。第二天在训练场上,他对我们既不严也不松,只是站得远远的,沉思着,似乎脑子里在想别的事。晚上,他带领我们齐步走回营地,在兵营前,解散前,他让我们保持队形,稍息,站了一会儿。他一个个依次扫过我们的脸,眼神中透着焦躁。然后他开始用我们从没听过的柔和语调说:“从今以后,我再也见不到你们了,”他说。“我调走了。在军队里,有一件事,你们要有准备。那就是,如果你发现什么东西很好,什么工作你很喜欢,他们总是会把你的屁股挪到别处去。” 我想我们全都很感动——我知道我就是;这差不多是在说他喜欢我们。可是太晚了。现在他说什么、做什么都太晚了,我们最主要的感觉是解脱。瑞斯似乎感觉到这一点,似乎把他打算说的话缩短了。 “我知道没有人要求我来一番演说,”他说,“我也没打算演说。我唯一想说的、最最想说的是——”他垂下眼睛,望着灰扑扑的军鞋。“我想祝你们全都好运。你们要行为检点,听到了吗?不要惹麻烦!”接下来的几个字几乎听不到。“也别让人摆布你们。” 接着是短暂而痛苦的沉默,痛苦得像不再热恋的情侣分手。然后他立正。“全排!立正!”他再一次打量着我们,眼里闪着光,眼神严厉。“解散!” 吃完晚饭回兵营时,我们发现他已打好包裹,走了。我们甚至没有跟他握握手。 我们的新排长第二天早上到了,来自皇后区的出租车司机,矮胖,快活,他坚持要我们直呼其名:鲁比。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好好乔。只要有机会,他就让我们在水袋下喝个饱,还笑嘻嘻地吐露,通过消费合作社的弟兄,他自己的水壶里经常灌满了加了冰块的可乐。他是个松散的训练官,路上他从不要求我们喊口令,除非我们经过军官身边;也从不让我们唱行军歌或别的什么歌,除了那首他狂热地领头唱的、刺耳的《致百老汇的问候》,可他连那首歌的歌词也记不全。 在瑞斯之后,我们用了好长一段时间才适应他。有一次中尉来兵营讲他那通关于合作的讲话,讲完后,习惯地说“好了,军士”。鲁比大拇指勾在子弹带上,散漫而安逸地说,“伙计们,我希望你们全都听到了,记着中尉对你们说的。我想我可以代表你们大家,也代表我自己说,中尉,我们打算跟你合作,像你说的那样,因为在我们排这儿,只要我们看到好好乔,我们一眼便能认出来。” 就像以前瑞斯的沉默不屑让他十分慌张一样,鲁比的一番话让中尉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好,呃——谢谢你,军士。呃,我想就这样。继续吧。”中尉一消失,我们全都开始恶心地大声嘘他,我们捏着鼻子,或装作用铁锹挖啊铲的样子,好像我们站在齐膝深的粪坑里似的。“天啊,鲁比,”沙赫特叫道,“你他妈的想得到什么?” 鲁比弓起肩,摊开手,好脾气地哈哈笑了。“活着,”他说。“活着,你以为我想要什么?”对我们越来越大声的嘲笑喧闹,他强烈地为自己辩护。“怎么啦?”他说。“怎么啦?难道你们不觉得他在上尉面前也会这样做?难道你们不觉得上尉在营长面前也这样?听着,放聪明点,行吗,你们这帮家伙?是人都这样!人人都是这样做的!见鬼,你们以为军队是怎么回事?”最后,他像出租车司机般若无其事地摆脱了这场谈话。“好了,好了,你们就在这儿呆着吧,你们会明白的。等你们这帮孩子在军队中混到我这个年纪,你们才有资格说。”可到他说完时,我们全都跟着他笑起来;他赢得了我们的心。 晚上,在消费合作社,我们围着他,他坐在一排啤酒瓶后面,打着手势,说着那种轻松的、我们全都能懂的老百姓话。“啊,我的这个小舅子,是个真正聪明的家伙。知道他怎么离开军队的吗?知道他怎么离开的吗?”接着就是一个复杂而不可能的变节故事,对此你想得到的唯一反应就是一阵哂笑。“真的!”鲁比会笑着坚持说。“难道你们不信我的话?难道你们不信我的话?我认识的这个家伙,天啊,说到聪明——我跟你们说,这杂种真是聪明。知道他是怎么离开的吗?” 有时我们对他的拥戴也会动摇,可不会太久。一天晚上,我们一群人坐在前台阶上,游手好闲地抽着香烟,然后我们离开那儿去消费合作社,路上相当详细地讨论——仿佛是在说服自己——跟鲁比在一起以后,许多事让我们非常享受。“嗯,是的,”小福格蒂说,“可我搞不懂。跟鲁比在一起后,似乎不再怎么像个军人了。” 这是福格蒂第二次让我们陷入瞬间的疑惑之中,第二次,又是达利山德罗打消了我们的疑虑。“那又怎样?”他耸耸肩说。“谁他妈的想当个军人?” 说得好极了。现在,我们可以冲着灰尘啐口唾沫,驼背耷肩,吊儿郎当地朝消费合作社走去。我们如释重负,确信瑞斯军士不会再纠缠我们了。谁他妈的想当个军人?“我才不想,”可能我们大家在心里都会这么说,“这个胆小鬼也不想,”我们的刻意藐视提升了这种姿态的价值。不管怎样,我们要的,我们以前要的,不过是种姿态罢了,而这种姿态比瑞斯那严厉苛刻的教条舒服得多。我想,这意味着,到我们的训练期结束后,营地将把一群无耻之徒、一群自以为是的家伙分派到各处去,被极度紊乱的军队所同化。可是,至少瑞斯永远不会看到这一幕,对此也只有他才会在意。 * * * [1] 维克多·麦克拉格伦:Victor McLaglen,一战老兵,因《告密者》一片获得第八届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 [2] 瑞贝尔:指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部联盟的士兵。 [3] 乔迪:Jody,乔迪是美国征兵部门给符合要求却不服役的平民的外号。乔迪要么是“身体状况不适合服役”,要么是缺乏军人的勇敢或者纪律性。 [4] 布朗克斯嘘声:Bronx cheer,纽约棒球迷对裁判表示不满时发出的嘘声。 [5] 便步走:route step,军队行军的一种模式,可以说话、唱歌,没有齐步走的要求。 [6] 此处,原文中表示“离开”的“left”一词也有“左”的意思;而表示“对”的“right”一词也有“右”的意思。 [7] 好好乔:Good Joe,古道热肠的人,好好先生。Joe通常用来指代那些不知道姓名的普通人,在军队中尤为流行,比如G. I. Joe就是对“美国大兵”的俚称。 [book_title]一点也不痛 麦拉在车后座上挺直腰,推开杰克的手,抚平裙子。 “好了,宝贝,”他笑着低声说,“放松点。” “你才放松点,杰克,”她对他说。“我是说真的,松手!” 他的手收了回去,无力地搁在那里,但胳膊还是懒懒地搂着她的肩膀。麦拉没理他,只望着窗外出神。这是十二月末的一个周日傍晚,长岛的街道看上去污浊不堪;结了层冰壳的雪堆在街边人行道上,肮脏的样子。打烊的酒馆里,纸板做的圣诞老人斜眼瞟着外面。 “让你们一路开车送我来,真不好意思,”麦拉大声对正在开车的马蒂说。她想礼貌点。 “这没什么,”马蒂嘟囔着。接着他按响汽车喇叭,冲着前面一辆开得很慢的卡车喊道:“你这狗娘养的,让路啊。” 麦拉有点不安——为什么马蒂总是这样爱发牢骚?——但马蒂的妻子爱琳,蜷缩在前排座位上,友好地笑了。“马蒂可不在乎,”她说。“这对他也好,星期天出来走走,总比躺在家里要好。” “啊,”麦拉说,“真的太谢谢了。”其实她宁愿像往常一样,自己坐公共汽车来。四年了,每个星期天她总是来这里探望丈夫,她习惯了走这段长长的路。她喜欢在亨普斯特德的小咖啡馆耽搁一会,喝口咖啡,吃点蛋糕,再从那里换车回家。但是今天,她和杰克一同去爱琳、马蒂家吃饭,吃完饭已经很晚了,马蒂提出说开车送她去医院,她只好同意。当然,爱琳得跟着来,杰克也要来,他们这样做好像帮了她好大一个忙。所以你还得有礼貌。“这可真是太好了,”麦拉叫道,“坐小车去那里,而不是坐——不要这样,杰克!” 一点也不痛杰克说:“嘘……别紧张,宝贝,”但她把他的手一甩,扭过身去。爱琳看着他们俩,咬着舌头扑哧笑了,麦拉觉得自己脸红了。其实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爱琳和马蒂都认识杰克,知道他俩所有的事;她的许多朋友也是,没人责备她(毕竟,她跟寡妇也没什么两样)——只是杰克应该更识趣些。他现在就不能庄重点,管住自己的手吗?一路上都是这样。 “好了,”马蒂说。“现在我们可以省点时间了。”那辆挡路的卡车转上另一条路,他们加快了速度,将有轨电车车轨、商店抛在身后,小巷变成大路,接着驶上高速公路。 “想不想听广播,伙计们?”爱琳叫道。她打开收音机,里面的人在怂恿大家今晚都坐在家里看电视。她换了个频道,另一个声音说:“没错,在克劳福德商场您的钱可以买到更多东西!” “把那狗娘养的东西关了,”马蒂说,又开始按喇叭,车驶入快车道。 当车子驶进医院,爱琳从前排转过身来,说道:“嘿,这地方可真漂亮。真的,这里不是很美吗?噢,看啊,他们还摆了一棵圣诞树,上面还有小灯什么的。” “好了,”马蒂说,“往哪走?” “往前直走,”麦拉告诉他,“开到圆盘那里,就是摆圣诞树的地方。然后向右转,绕过行政大楼,开到那条路的尽头。”马蒂按她说的转了弯,当他们慢慢驶近那又长又矮的结核病大楼时,她说:“到了,马蒂,就是这栋楼。”他把车靠向路边停下,麦拉收拾起给丈夫带的杂志,下了车。地上铺着层薄雪。 爱琳缩起肩膀,双手紧紧搂着自己身体,转过身来。“噢-喔,外面好冷,是不是?听着,亲爱的,你要多久才完?八点,是吧?” “对,”麦拉说,“可是听我说,你们几个不如先回家?我可以坐公共汽车回去,我平时都这样。” “你以为我是谁,疯了吗?”爱琳说。“你以为我愿意开车回去,让杰克在后座上一路闷闷不乐吗?”她咯咯笑了,还朝麦拉挤挤眼。“你在车里,他都难得开心,更别说让他自个儿回家了。不,听着,亲爱的,我们到别处逛逛,可能去喝点酒什么的,然后八点整回这儿来接你。” “嗯,好吧,可我真的宁愿——” “就这儿,”爱琳说。“八点整,我们就在这栋楼前等你。现在快走吧,把门关上,我们快冻死了。” 麦拉笑着使劲摔上车门。可杰克还在那里不高兴,头都没抬,也没朝她笑,或挥挥手什么的。车子慢慢开动了,麦拉沿着这条路走过去,走上结核病大楼的台阶。 小小的等候室里一股水蒸气和湿套鞋的气味,她飞快地穿过,经过标有“护士办公室——清洁区”的门,走进阔大、嘈杂的中心病房。中心病房里有三十六张病床,中间一条宽敞的走道将它们分成两半,再用齐肩高的屏风区分成开放式的小格子间,每个格子间里六张病床。所有床单和病服全给染成黄色,好与医院洗衣房里其他未受污染的衣物分开,这种黄色与墙面的灰绿色搭配在一起,让人恶心,麦拉到现在还不习惯。而且噪音也让人难以忍受,每个病人都有台收音机,好像所有人都在同时收听,且听的还不是同一个频道。不少床边坐着来探望的人——有个新来的男病人躺在病床上,双手搂着妻子在接吻——其他病床上的男人看起来很孤独,有看书的,有听收音机的。 麦拉走到床边了,她丈夫才发现。他盘腿坐在床上,蹙着眉头望着膝盖上的一件东西发呆。“你好,哈利,”她说。 他抬起头。“哦,嗨,亲爱的,没看见你来。” 她弯下腰,飞快地在他脸颊上吻了一下。有时候他们会吻在嘴唇上,但这其实是不允许的。 哈利扫了一眼他的手表。“你来晚了。是车晚点了吗?” “我不是坐公共汽车来的,”她边说边脱下大衣。“我搭顺风车来的。我们办公室的那个女孩,爱琳,还记得吗?她和她丈夫开车送我来的。” “噢,那好啊。为什么你没请他们进来坐坐?” “哦,他们没法久待——还要去别的地方。但是他们向你问好。给你,我带了这些来。” “噢,谢谢,太好了。”他接过杂志,把它们摊在床上:《生活》、《柯里尔》[1]和《大众科学》。“太好了,亲爱的。坐下来,待会儿。” 麦拉把大衣搭在床边椅子背上,坐了下来。“嗨,查恩斯先生,”她向隔壁床上的高个黑人打招呼,他朝她点头致意,咧嘴笑了笑。 “你好吗,威尔逊太太?” “挺好的,谢谢,你呢?” “噢,发牢骚也没用,”查恩斯先生说。 她瞥了一眼哈利另一侧的雷德·奥马拉,他躺在那边床上听收音机。“嗨,雷德。” “噢,嗨,威尔逊太太。没看到你进来。” “你妻子今晚会来吗,雷德?” “她现在星期六来看我,昨晚来过了。” “哦,”麦拉说,“好,告诉她我问她好。” “当然,我会的,威尔逊太太。” 接着她朝对面小格子间里的老人笑了笑。她老记不住他的名字,从来也没人看望他。他也朝她腼腆地笑了笑。她在小钢椅上坐下,打开手提包找香烟。“你膝盖上是什么东西,哈利?”这是一个原木色木环,一尺来宽,织好的蓝色羊毛线挂在两边的小齿上。 “啊,这个吗?”哈利举起它说。“他们管这叫耙式针织。我在做职业疗法时学的。” “什么针织?” “耙式针织。拿起这个小钩,像耙草一样把羊毛线上下钩到每个小齿上,就像那样,绕着这个圆环一圈一圈地织,直到你织出一条围巾,或绒线帽——或这类的东西。明白吗?” “噢,我知道了,”麦拉说。“就像我们以前小时候做过的那样,只不过我们是用一个普通的小线轴,上面卡着些小齿。你将线绕在小齿上,穿过线轴,就编好了。差不多。” “噢,是吗?”哈利说。“用一个线轴,啊?是的,我想我妹妹以前也是这样做的,现在我想起来了。用一个线轴。你是对的,这个原理一样,只不过大一点。” “你打算织个什么东西?” “哦,我不知道,我只是无聊打发时间罢了。我想可能织个绒线帽什么的。我也不知道。”他仔细端详了一番这个耙式织物,又翻过来看看,然后探起身,把它扔到床头柜上。“只是找点事做而已。” 麦拉把烟盒递给他,他抽出一根。当他弯下腰凑过来对火时,黄色病服的领口敞开了,她看到他的胸脯,瘦得令人难以置信,肋骨被取掉的那边都凹进去了,看得到上次动手术后刚刚愈合的伤疤,难看极了。 “谢谢,亲爱的,”他说,香烟在他嘴里一抖一抖。他往后靠着枕头,穿着袜子的脚在床上摊开伸直。 “你感觉怎样,哈利?”她问。 “还好。” “你看上去好多了,”她撒了个谎。“如果能再长胖点,看上去会更好。” “清账啦,”透过喧闹的收音机传来说话声,麦拉四处看了看,只见一个小个子男人坐在轮椅上从中间走道上过来了。他坐在轮椅上,却用脚慢慢在带动轮椅。用手转动车轮时会牵扯到胸部,肺结核病人要避免这样做。他径直朝哈利的病床过来,张嘴笑时露出满口黄牙。“清账啦,”轮椅到哈利床边停下来,他又重复了一遍。一根橡胶管从他胸前的绷带里露出来,从病号服上头绕过,用安全别针固定住,末端是个小小的,塞着橡胶瓶塞的小瓶,放在他胸前的口袋里,显得很重。“快点,快点,”他说,“清账。” “噢,对!”哈利笑着说。“我全给忘了,沃尔特。”他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一美元,递给那个男人,那人细细的手指把钱叠好,放进口袋,跟瓶子放在一起。 “好了,哈利,”他说。“我们两清了,是不是?” “是的,沃尔特。” 他把轮椅向后倒,转过来,这时麦拉看见他前胸、后背和肩部缩成一团,整个都变形了。“抱歉打扰了,”他说着朝麦拉微弱地笑了笑。 她微微一笑。“没什么。”当他回到过道时,她问:“你们刚才是什么意思?” “噢,我们为星期五晚上的拳击比赛打赌来着。我早把这事给忘了。” “噢。我以前见过他吗?” “谁,沃尔特吗?我想你见过,亲爱的。我刚动完手术那会儿,你肯定见过他。老沃尔特这家伙大约两年前动过手术;他们上周又把他送回来了。这家伙过了段难熬的日子。真是条汉子。” “他病服上是什么东西?那个瓶子干吗用的?” “那是引流管,”哈利说着靠回黄色枕头。“老沃尔特这家伙是个好人;我很高兴他又回来了。”接着他压低声音,偷偷地说,“事实上,病房里没剩几个好人了,以前那帮老病号们,死的死了,要不就是手术好了走了。” “你不喜欢这些新来的人吗?”为了不让新来的雷德·奥马拉听到,麦拉也悄声问。“看起来他们对我挺好的。” “噢,我想,他们是不错,”哈利说。“我只是说,嗯,我习惯和沃尔特那样的人待在一起罢了。我们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什么的。我不知道。这帮新来的家伙有时候让你心烦,尤其是他们说话的方式。比如,他们个个都觉得自己很了解肺结核,自以为什么都懂;我是说,你没法跟他们说什么,跟他们说话只让你心烦。” 麦拉说她觉得自己明白他的意思,不过换个话题似乎更好。“爱琳觉得医院很漂亮,圣诞树也很好看。” “噢,是吗?”哈利很小心地探过身子,往床头柜上一尘不染的烟灰缸里弹了弹香烟。自从长期卧病在床以来,他变得很细致很整洁了。“上班怎么样,亲爱的?” “啊,我觉得还好。我跟你说过一个叫珍妮特的姑娘因为中午出去吃饭时间太长而被炒掉的事,还记得吗?大家都很害怕他们会严厉整顿半小时的午饭时间。” “噢,是的,”哈利说,但麦拉看得出他根本不记得了,也没认真听。 “嗯,现在好像没事了,因为上周爱琳和另外三个姑娘在外面差不多待了两个小时,也没人说什么。她们中有个叫露丝的,这几个月来一直担心自己会被炒掉,这次居然也没人对她说什么。” “哦,是吗?”哈利说。“嗯,那很好。” 接着停了一下。“哈利?”她说。 “什么,亲爱的?” “他们跟你说了什么新情况吗?” “新情况?” “我的意思是,有没有跟你说另一边也要动手术?” “哦,没有,亲爱的。我跟你说过,会有好长一段日子我们别指望听到什么消息——我想,我以前跟你解释过。”他眯起眼睛微微一笑,表明他认为这是个十分愚蠢的问题。很久以前。当她问“你觉得他们什么时候会让你回家”时,开始他也总是报以同样的表情。现在他说,“问题是最近这一次手术我还要恢复。你一次只能做一件事情;手术后你得休息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真正脱离危险,特别是我这样在最近——多久了——四年了吧?有过衰竭记录的人。没有,他们什么也没有说,他们做的就是等待,我不知道,也许六个月,也许更长,要看这边的恢复情况。那时他们才会决定另一边动不动。也许再动一次手术,也许不动了。在这事上你不要有任何指望,亲爱的,你知道的。” “不,当然,哈利,我很抱歉。我不是有意问这么愚蠢的问题。我只是说,嗯,你感觉怎么样。你现在还痛吗?” “不痛了,再也不痛了。”哈利说,“我是说,只要我不把手抬得很高什么的。我这样做时会有点痛,有时候睡觉时往这边翻身也会痛,但只要我——你知道——保持正常的姿势,啊,就一点也不痛。” “太好了,”她说,“不管怎样,听你这么说,我真高兴。” 好长一段时间两个人没话可说,收音机的嘈杂声、其他病床上的笑声、咳嗽声让他们的沉默显得怪异。哈利开始用拇指随意翻着《大众科学》。麦拉的眼睛四处逡巡,最后落在床头柜的相架上,一张放大了的快照,是他俩结婚前拍的。那是在密歇根州她妈妈家后院里拍的。照片中的她看上去十分年轻,穿着1945年时的裙子,双腿修长。那时候的她根本不知道怎么穿衣打扮,甚至不知道怎么站才好,什么都不知道,只会用孩子般的笑容来迎接一切。而哈利——奇怪的是哈利在照片里看上去比现在还老些,可能是脸大和身材结实的原因,当然衣服也起了作用——他穿着件深色的、艾森豪威尔夹克[2],还有铮亮的靴子。噢,他以前真好看,方方的下巴,深灰色的眼睛——比一般人好看多了,比如说,比那个矮胖壮实的杰克要好看得多。可现在瘦得嘴唇、眼睛都软了,让他看上去像个瘦小男孩。脸型也变了,与那件病服倒是挺相衬。 “你给我带来这个我真高兴,”哈利指的是《大众科学》,“上面有篇文章我想读。” “好啊,”她说。可她也想说,“难道就不能等我走了再看?” 哈利用手轻弹着杂志封面,遏制着想看的冲动,说:“其他怎么样,亲爱的?我是说上班之外的其他情况。” “还好,”她说。“我那天收到妈妈的信,就是张圣诞贺卡。她问你好。” “好,”哈利说。最后还是杂志赢了,他又翻开杂志,翻到他想读的那篇文章,随意读了几行——好像只是想确定一下是不是他想读的那篇——接着就陷进那篇文章里了。 麦拉就着上根香烟的烟蒂又点燃一根,拾起一本《生活周刊》,开始翻着。她不时地抬起头看看他;他躺在那里,一边啃着手背上的指关节,一边看着杂志,一只脚的脚趾蜷起来挠着另一只脚的脚后跟。 余下的探访时间他们就这样打发掉了。快八点时,从走道那边来了一群人,说笑着推着一架有橡胶小脚轮的钢琴过来了——这群人是星期天晚上红十字会节目演出人员,巴拉彻克夫人领头,她身穿制服,是个和蔼粗壮的女人,今晚由她来演奏。一个男高音推着钢琴跟在后面,他年龄不大,面色苍白,嘴唇总是湿乎乎的。接着是个臃肿的女歌手:女高音,穿着塔夫绸上衣,看起来手臂下面的衣服绷得紧紧的;还有个手提公文包、表情刚毅、身体羸弱的女低音。他们推着带轮子的钢琴靠近哈利的床边,他的床几乎就在整个病房中间。巴拉彻克夫人打开节目单。 哈利抬起头。“晚上好,巴拉彻克夫人。” 她的眼镜片闪闪发光。“今晚还好吗,哈利?今晚想不想听几首圣诞颂歌?” “行啊,夫人。” 收音机接二连三地关上了,谈话声也静下来了。就在巴拉彻克夫人正要敲下琴键时,一个矮胖的护士插进来,穿着橡胶鞋的脚重重跺了跺走道地面,同时伸出手来挡开音乐声,她好宣布什么。巴拉彻克夫人坐下,护士伸长脖子,先对着走道这边叫道:“探访时间结束!”接着又转过身,冲另一边叫道:“探访时间结束!”然后她朝巴拉彻克夫人点点头,消过毒的亚麻口罩后露出一丝微笑,再跺跺脚走了。经过片刻小声的商量,巴拉彻克夫人双颊颤抖着开始弹起开场曲《铃儿响叮当》,掩盖住探访者离开造成的混乱,歌手们在休息,小声咳嗽;他们要等听众都安静下来后再开始表演。 “呀,”哈利说,“我没发现这么晚了。来,我送你到门口。”他慢慢坐起来,脚在床沿边悬空晃着。 “不,别麻烦了,哈利,”麦拉说。“你躺着别动。” “不行,没事的,”他边说边穿上拖鞋。“你能把那件长袍递给我吗,亲爱的?”他站起来,她帮他穿上灯芯绒VA浴袍,那浴袍对他来说太短了。 “晚安,查恩斯先生,”麦拉说,查恩斯先生冲她咧嘴一笑,点点头。接着她向雷德·奥马拉和那个上年纪的男人道晚安。他们在走道上经过沃尔特的轮椅旁时,她跟他道别。麦拉挽住哈利的胳膊,惊恐地发现他的胳膊竟是那么细,她小心翼翼地跟着他缓慢的步伐。等候室里还有一小群穿得厚笨的访客逗留着没走,他们面对面站在访客中间。 “好了,”哈利说,“照顾好你自己,亲爱的。下周见。” “噢-喔,”有个母亲往外探出厚实的肩膀说,“今晚好冷。”她回身进来,朝儿子挥挥手,然后挽起丈夫胳膊,走下台阶,走上铺满雪的小路。有个人拉住门,让它开着,好让其他访客出去,冷风全灌进房间里来,接着门又关上了,只剩哈利和麦拉在屋里。 “好了,哈利,”麦拉说,“你回去听听音乐,睡觉吧。”他站在那里,浴袍敞开着,看上去非常虚弱。她走上来,为他掩上、理好,遮住胸口,把吊在腰间的腰带系紧。他微笑着看着她。“现在你回去吧,别感冒了。” “好的。晚安,亲爱的。” “晚安,”她说,踮起脚尖,吻了吻他的脸颊。“晚安,哈利。” 她站在门口,看着他身穿系得紧紧的高腰浴袍,往病房走去。然后她走到外面,下了台阶,突如其来的寒冷让她竖起衣领。马蒂的车还没来;路上空寂一片,路灯下,只有几个访客稀疏的背影艰难地朝行政大楼附近的车站走去。她把大衣又裹紧了些,紧贴大楼站着,想躲避大风。 里面《铃儿响叮当》结束了,听得到隐约的掌声,过了片刻,节目正式开始了。几个庄严的和弦在钢琴上奏响,歌声传了过来: “听啊!天使高声唱, 荣耀归于新生王……” 麦拉的嗓子眼突然给堵住了,街灯打她眼里掠过。她把半个拳头塞在嘴里,可怜地抽泣着,呼出的团团热气飘逝在黑暗里。好久好久她才停下来,每吸一下鼻子,都弄出很大响动,仿佛几里外都听得到。最后,她平静下来,或几乎平静了。她尽量控制自己的肩膀,不要抖得太厉害,然后擤擤鼻子,放好手帕,郑重其事“啪”的一声合上了包。 这时大路尽头闪现出车灯。她跑到路上,站在大风里等着。 车里一股温暖的威士忌味道,几点樱桃红的烟头闪烁着,爱琳大声叫道:“噢-喔!快点,关上门!” 车门一关上,杰克的胳膊就搂过来,他沙哑地低声道:“你好,宝贝!” 他们都有点喝醉了;甚至马蒂也精神亢奋。“抓紧了,各位!”他大声叫道。他们转过行政大楼,经过圣诞树,车子平稳笔直地驶出大门,加速。“各位,抓紧了!” 爱琳的脸在晃动,喋喋不休的声音从前座飘过来。“麦拉,亲爱的,听着,我们发现一个最最可爱的小地方,就在路那头,有点像那种路边旅店什么的,便宜得要命!所以听着,我们想再带你去那儿喝点东西,好吗?” “好啊,”麦拉说,“当然好。” “我是说,我们已去过了,可不管怎样我想你也去看看那里……马蒂,你能不能小心点!”她大笑道。“老实说,你知道吗?换了其他什么人,喝了他这么多酒,再开这车,我会吓死的!但你永远不用为老马蒂担心。他是世界上最棒的老司机,我根本不担心他喝没喝醉。” 但他们没有听到。他们在热吻,杰克的手滑进她的大衣里,熟练地四处游走,又探进里面的衣服,直到握住她的乳房。“别再生我的气了,好吗,宝贝?”他的嘴凑在她唇边,低声哼着。“想不想去喝一杯?” 她的手紧紧搂着他坚实的背,抱着不放,然后自己转过身,这样他的另一只手可以偷偷滑进她的大腿根部。“好的,”她低声说,“我们只喝一杯,然后——” “好的,宝贝,好的。” “——然后,亲爱的,我们就回家。” * * * [1] 《柯里尔》:美国杂志(1888—1957年),创办人为彼特·柯里尔,二十世纪初一度成为美国发行量最大的杂志之一。 [2] 艾森豪威尔夹克:Eisenhower jacket,1945年时流行的短夹克式样,胸前两个口袋,有点像空军军装。 [book_title]自讨苦吃 沃尔特·亨德森九岁那会儿,有阵子觉得装死是最浪漫的事情,小伙伴们也这样看。他们发现警察抓强盗的游戏中真正有意思的就是假装被枪打中,扔掉手枪,捂住胸口,卧倒在地。不久,大家就撇开游戏的其他部分不玩了,如选择站在哪边,偷偷摸摸地到处躲藏什么的,麻烦得很,他们只玩游戏的精华部分。结果这游戏就成了一场个人表演,几乎像门艺术。每次会有个人从山顶上冲下来,跑到指定的地方,受到伏击:许多把准备好的玩具手枪同时扣动扳机,喊哑了的嗓门接二连三地响起来——一种沙沙的轻声“砰!砰!”——这是男孩们在模仿手枪的声音。接下来,表演者要站住、转身、摆出优雅的痛苦姿势,并停顿片刻,然后一头栽倒,手脚并用滚下山坡,卷起一阵尘土,最后趴在地上,成了一具皱巴巴的尸体。然后他站起来,掸去身上的泥土,这时其他伙伴就开始评论他的形体姿势(“好极了”或“太僵硬”,或“不太自然”),然后轮到下一个上场。这就是整个游戏了,沃尔特很喜欢。他个头瘦小、协调能力差,这是唯一他能胜任的、有些类似于体育运动的活动。他蜷着身子滚下山去的样子,没人能比得上他的那种沉醉,他赢得了大家的欢呼,这让他着迷。后来,年纪大点的孩子嘲笑他们,终于其他孩子厌倦了这个游戏;沃尔特只有勉强地加入到其他更健康的游戏中去,不久他也把这给忘了。 自讨苦吃二十五年后一个五月的下午,在列克星敦大道的办公大楼里,沃尔特坐在桌前假装工作,等着被炒时,他突然想起了这个游戏,而且印象鲜明。现在的沃尔特看上去是个沉着冷静、头脑灵活的年轻人,身上的衣着有股东部大学校园风,褐色头发干净整齐,只是头顶有点稀疏。多年的健康让他结实了不少,虽然他的协调能力还是有点小问题,但主要都体现在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上,像戴帽子、掏钱包、拿戏票、找零钱等,总要让妻子停下来等他;还有,门上明明标着“拉”,他却总是用力去推。不管怎样,坐在办公室里,他看上去还是一副心智健全、颇有能力的样子。现在没人能看得出他背后冷汗直流,也看不到他左手藏在口袋里,慢慢捻着、扯着纸板火柴,直弄得火柴纸板湿乎乎、黏嗒嗒,揉成一团。好几周前他已明白这迟早会发生的。今天早上,从步出电梯那一刻起他就有种预感,就是今天了。当他的几个上司对他说“早上好,沃尔特”时,他看到他们微笑下隐藏的一丝微弱的关切之情;下午,他从工作的格子间里往外瞟了一眼,正好与部门经理乔治·克罗威尔对上眼神。克罗威尔在他的办公单间内,手里拿着一叠文件,正犹豫不决。一对上眼神,克罗威尔便立即转过身,但沃尔特知道他一直在看着自己,虽然看似有点烦恼,可一副主意已定的样子。沃尔特肯定,几分钟之后,克罗威尔会叫他进去,公布这个消息——当然有点困难,因为克罗威尔是那种总以平易近人为荣的老板。现在没什么可做的,只能顺其自然,尽可能体面地接受。 儿时的回忆就在这时袭上心头,因为他突然想到——这想法让他的指甲深深掐入口袋内的纸板火柴里——顺其自然,体面地接受,从某种程度上说已经成了他一种生活风格。甚至无需否认,做一个体面的失败者对他诱惑力太大了。整个青年时代,他都擅长此道:与比他强壮的男孩打架时,总是勇敢地输给对方;打橄榄球时无心恋战,心底下偷偷渴望受伤,被抬出场外(“不管怎样,你们得给亨德森这家伙一下,”高中教练曾哈哈笑着说,“他可真有点自讨苦吃”)。大学为他的这种才华提供了更广阔的天地——考试不及格、竞选落败——后来,空军又让他名副其实地品尝了一次被淘汰的滋味,没能进入空军士官学校。现在,看起来,他不可避免地要再体会一次了。在这份工作之前他所干的都是初级入门活,不容易出错;得到这个工作机会时,用克罗威尔的话说,这份工作“是一次真正的挑战”。 “好啊,”沃尔特曾说。“这正是我想要的。”当他将谈话的这部分告诉他太太时,她说:“哦,太棒了!”有了这份工作,他们搬进了位于东六十街的高级公寓。近来他回家时总是神情沮丧,阴沉着脸宣布他怀疑自己是不是还能坚持下去,她总是嘱咐孩子们不要去打扰他(“爸爸今晚很累”),给他拿上一杯喝的,用一个妻子的小心安慰让他平静下来,尽量掩饰她的恐惧,从不猜测,至少从不流露出她是在与一种慢性强迫失败症打交道,是在与爱上崩溃心态的古怪小男孩打交道。而令人惊异的是,他想——真正令人惊异的是——他自己之前还从没那样看待过自己。 “沃尔特?” 格子间的门给推开了,乔治·克罗威尔站在那里,看上去有点不太自在。“你能到我办公室来一下吗?” “好的,乔治。”沃尔特跟着他出了格子间,穿过办公室,感觉背后有无数双眼睛。保持尊严,他提醒自己,重要的是保持尊严。接着门在他们身后关上了,就他们两人单独在克罗威尔的专用办公室里,房间里铺着地毯,很安静。从二十一层的楼下远远传来汽车喇叭声,其他能听到的就是他俩的呼吸声、克罗威尔绕过办公桌在转椅上坐下时鞋子的咯吱声、椅子的叽嘎声。“沃尔特,你也拉把椅子坐下,”他说。“抽烟吗?” “不,谢谢。”沃尔特坐下来,两手交叉放在膝盖中间。 克罗威尔啪的一声合上香烟盒,把它推到一旁,自己也没抽。他俯身向前,两手摊开,撑在桌上的玻璃板上。“沃尔特,我还是直接跟你说了吧,”他说。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有趣的是,即使早就有准备,它还是让沃尔特一惊。“我和哈维先生考虑了很久,我们觉得你跟不上这里的工作,我们都不愿得出这样的结论。为了你好,当然,也为了我们,最好的办法是,让你走。不过,”他飞快地加上,“这不是对你个人有什么看法,沃尔特。我们这里的工作非常专业,我们不能指望每个人都能得心应手。特别是你,我们真的觉得你在——能力所及的位置上,会更快乐些。” 克罗威尔抬起双手,往后靠去,玻璃上留下两只湿乎乎的手印,像骷髅手。沃尔特盯着手印,它们吸引了他,他看着它们慢慢变小,消失。 “哦,”他抬起头来,说道。“你说得很对,乔治。谢谢。” 克罗威尔的嘴挤出一个老好人歉意的笑。“发生这种事情,”他说。“真的很抱歉。”他开始摸索办公桌抽屉的把手,一脸如释重负的表情,最难说出口的已经说了。“现在,”他说,“我们开了张支票,是你这个月和下个月的薪水。它能给你一点——可以说是解雇费吧——让你在找到工作之前渡过难关。”他递过来一个长信封。 “您真是太慷慨了,”沃尔特说。接着一阵沉默,沃尔特认识到该由他来打破这沉默,于是站起来。“好吧,乔治。那我就不耽误你了。” 克罗威尔立即起身,绕过办公桌,伸出两手——一手握着沃尔特的手,一手搭在他肩上,就这样走出了办公室。这姿势,看似友好,实则令人窘迫,让沃尔特血直冲上喉咙,有那么一刻他十分难受,以为自己会哭出来。“好吧,伙计,”克罗威尔说,“祝你走运。” “谢谢,”沃尔特说,听到自己的声音还很平静,他松了一口气。于是他又微笑着说,“谢谢你,再见,乔治。” 回他的格子间大概要走五十英尺的距离,沃尔特·亨德森颇有风度地走完了。他感觉得到,在克罗威尔眼里,他的背影相当整洁、笔直;他也意识到,当他穿行于办公桌时,那些办公桌的主人要么不好意思地扫他一眼,要么让人感觉他们很想这样;他也知道自己脸上每一个表情都控制得很好,很微妙。整个事情看上去像是电影里的一个场景。摄影机从克罗威尔的角度开始往后移动,拍摄出办公室的全景,沃尔特的背影在画面中孤独而庄严地走过;现在是沃尔特的脸部特写,定格了很久,然后再给同事们转动的头几个简单的镜头(乔·科林斯看上去很担忧,弗雷德·霍尔姆斯尽量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开心),接着镜头切换到沃尔特的角度,看到他的秘书玛丽那平凡、毫无疑心的脸,她手里拿着一叠他交待要打印的东西,正站在他办公桌前等他。 “我希望你能满意,亨德森先生。” 沃尔特接过来,扔到桌上。“别管它了,玛丽,”他说。“听着,接下来你还是歇着吧,明天早上去找人事经理。他们会给你安排份新工作的。我刚被解雇了。” 她听后脸上展露出一丝略带疑惑的笑——她以为他在开玩笑——但她马上脸色发白,有点哆嗦。她还很年轻,人也不太机灵;秘书学校里可从没人教过她,老板也可能被解雇。“为什么,这太可怕了。亨德森先生。我——呃,可是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噢,我不知道,”他说。“有许多小理由,我猜。”他在不停地打开、合上抽屉,清理他的东西。没有多少东西:一沓从前的私人信件、一枝干了的自来水笔、一个没有打火石的打火机、半块包着的巧克力。她在边上看着他将这些物品一一清点出来,装在口袋里,他意识到这些物品让她十分伤感,他觉得要保持尊严,便挺直腰,转身从衣帽架上取下帽子戴上。 “对你不会有影响的,玛丽,”他说。“明早他们会给你安排新工作的。好了,”他伸出手,“祝你好运。” “谢谢你;你也是。好,那么,晚安”——说到这儿她掩着嘴吃吃地笑了,手指甲被咬得歪歪斜斜的,笑得不太肯定——“我的意思是,再见,亨德森先生。” 接下来的场景发生在自动饮水机旁。当沃尔特走近乔·科林斯身边时,科林斯清醒的双眼充满同情。 “乔,”沃尔特说。“我走了。被开掉了。” “不!”但科林斯震惊的表情只不过是一种友善的表示;它不可能是出于吃惊。“天啊,沃尔特,这些人到底怎么回事?” 弗雷德·霍尔姆斯插话说,语调十分低沉遗憾,显然这个消息让他很满意:“呀,伙计,真他妈不像话。” 他们一路跟着沃尔特到了电梯口,他按了“下行”键;人们突然从各个角落冲向他,他们的脸因惋惜而拘谨,一双双手都伸出来。 “太遗憾了,沃尔特……” “好运,伙计……” “保持联系,好吗,沃尔特?……” 点头、微笑、握手,沃尔特不停地说“谢谢”、“再见”还有“我当然会的”;这时红灯亮了,随着叮的一声电梯到了!接下来几秒钟之内,电梯门缓缓地滑开,操作员的声音在说:“下行的!”他退进电梯里,微笑定格在脸上,朝那些热情的、表情丰富的脸轻松地招了招手,这个场景最后以电梯门缓缓合上、关紧而告终,电梯在沉默里一路下行。 电梯下来时,他和一位脸色红润、目光明亮、心情甚佳的男子并排站着;直到他走到大街上,飞快地走着,他才意识到自己刚才是多么享受。 这个想法让他吃惊,脚步也慢下来,他在一幢大楼前停下,站了大半分钟。头皮在帽子下阵阵发痒,手指开始摸索着领结和大衣的钮扣。他好像为自己做了什么隐晦可耻的勾当而惊诧万分,从没这般无助,这般害怕过。 于是他又猛然做出一连串举动,理理帽子,动动下巴,在人行道上跺着两脚,试着让自己看上去像忙于工作,火急火燎的样子。如果大下午的,有人企图在列克星敦大道中央对自己来番心理剖析,那他简直疯了。现在唯一可做的是马上让自己忙碌起来,开始找工作。 他又停下来,四处看看,发现唯一的问题是他根本不知道要去哪里。他现在站在四十街上段的一个拐角上,路边的花店和不断驶过的出租车使这里显得十分明快,来往行人衣着光鲜,英姿焕发,走在春光明媚的大街上。首先他需要一部电话,于是他冲到街对面,走进一家杂货店,在香皂、香水、调味番茄汁和火腿的混合气味里穿行,来到后面靠墙的一排电话亭边;掏出地址簿,找到记有几家职业中介电话号码的那一页,他已在那几家中介那里填过登记表;接着他准备好零钱,把自己关在电话亭里了。 但是所有中介说的话都一样:眼下没有适合他专业的工作机会;没有他们的电话通知,就是去他们公司也没用。当他打完一圈电话,他又到处摸索地址簿,想找一个熟人的电话号码,那人一个月前跟他说过,他们公司可能很快就会有个职位空出来。可是小本本不在他的内口袋里;他又伸手到大衣的另一个口袋里、裤子口袋里找,手肘撞在电话亭的墙上生疼,但找到的只有那沓旧信件和他办公桌里的那块巧克力。他嘴里咒骂着,把巧克力扔到地上,仿佛它是烟蒂,还蹭上几脚。就这样他在闷热的电话亭里折腾得呼吸急促起来。就在他有点头晕时,突然看见地址簿就在他前面,在投币箱顶上,是自己搁在那里的。他一只手哆嗦着拨着号码,另一只手扯开衣领,脖子上早已汗津津了,等他张口说话时,声音听上去已像个虚弱而焦急的乞丐。 “杰克,”他说。“我想问问——只是问问而已,你前阵子说过的那个职位空出来了吗?” “什么空出来?” “职位。你知道。你说你们公司可能会有个工作——” “噢,那个呀。没有,没什么消息,沃尔特。如果有,我会跟你联系的。” “好吧,杰克。”他推开电话亭的折门,靠在压花锡墙上,对着迎面而来的一股冰凉的新鲜空气,大口喘气。“我以为你可能忘了这事,”他说。现在声音几乎正常了,“抱歉打扰你了。” “见鬼,没什么,”电话那头传来热情的声音。“你怎么啦,伙计?是不是你那儿有什么麻烦?” “噢,没有,”沃尔特发现自己在这样说,他马上为此高兴起来。他几乎从没撒过谎,现在吃惊地发现原来撒谎竟这样简单。他的声音听上去有几分自信了。“没什么。我在这里很好,杰克。我只是不想——你知道,我以为你可能忘了,仅此而已。家里还好吧?” 电话打完后,他觉得除了回家无事可干,但还是在敞开着门的电话亭里坐了好一会儿,脚直伸到杂货店的地面上去了,直到他脸上浮现出一丝难以察觉的、狡诈的微笑,这微笑渐渐消失,脸上又恢复了正常表情。刚才那么容易地说谎让他有了个主意,他想来想去,这主意就慢慢变成了一个意味深长、颇具革命性的决定了。 他不告诉妻子这件事。运气好的话,这个月他可能就能找到一份工作,同时,这可是他生平第一次自己独个儿承受困难。今晚,当她问他今天过得怎么样时,他要说“啊,还好”,他甚至会说“不错”。早上他要在平时那个时候出门,在外面呆上一整天,找到工作前他要一直这样。 他想起“打起精神,振作起来”这几个词,在电话亭里,他振作起来,收拾好硬币,理直领带,走到外面的大街上,这神情远不止于一种决心:这还是种高贵的姿态。 在按时回家前还有几个小时要打发,他发现自己正沿着四十二大街往西走时,决定去公共图书馆消磨这几个小时。他神气活现地爬上宽宽的石头台阶,一会儿就置身于阅览室,开始翻阅起去年《生活》杂志的合订本了,心里一遍又一遍地想着他的计划,扩充它,让它更完美。 他显然知道,日复一日的欺骗可不容易,这需要罪犯般保持持续的警惕与狡诈。但不正因为计划如此困难才显出这样做的价值么?最后,当一切结束后,他会告诉妻子。这可是对每分钟严酷考验的回报。他知道在他告诉她时,她会怎样看着他——开始一片茫然、难以置信,然后,慢慢地,她眼中会逐渐浮现出多年没有过的一丝尊敬。 “你是说这么久你一直独自承受着这一切?但是为什么要这样做,沃尔特?” “噢,”他会很随意地说,甚至会耸耸肩,“我觉得没必要让你操心。” 到时间该离开图书馆了,他在出口处晃荡了一会,深深吸了口烟,看着下面五点钟的交通和人群。这个场景让他产生了别样的怀旧之情。因为就是在这里,五年前那个春天的夜晚,他和妻子在这里开始了第一次约会。“你能在图书馆最上头的台阶上等我吗?”那天早上她在电话里问他,直到好几个月后,他们结了婚,他才觉得这是一个特殊的约会地点。当他问起时,她朝他笑了。“去那里当然不太方便——可正因为不方便,我才选的那里。我想站那里,摆个姿势,像城堡里的公主那样,让你爬上那么多级可爱的台阶,来带我走。” 情况确实是那样。那天他提早十分钟从办公室开溜,急冲冲赶到中央火车站,在昏暗的地下更衣室里梳洗一番,还刮了胡子;那个年老矮胖、行动迟缓的服务员接过他的衣服,熨烫时,他直等得不耐烦。接着,给了那服务员一笔不菲的、自己平时难以承受的小费后,他冲出去,上到四十二街。当他大步经过鞋店和奶品店时,紧张得喘不上气,他一阵风似的在慢得无法忍受的人群中穿梭,他们可不知道他的任务有多紧急。他害怕迟到,甚至还有点担心这是她耍的花招,她根本不会在那里等他。但当他走到第五大道,远远就看到她站在上面,一个人,站在图书馆台阶的最上头,穿着件时髦的黑色大衣——身段苗条、黑色头发光彩夺目。 于是他放慢脚步,一只手插在口袋里,故作悠闲地穿过大街,步履像运动员般轻松随意,没人想得到他几小时前还那样着急;也没人想得到为了这一刻,连日来他花了多少时间进行战略战术筹划。 他确定她看得到他走过来时,他抬起头来看她,她笑了。这并不是他第一次看见她那样笑,但这肯定是她第一次特意为他这样笑。一股快乐的暖流涌上他心头。现在他已不记得他们见面打招呼时说了些什么,但他记得很清楚他们还行,一开始就很好——她那闪亮的大眼睛望着他,正是他想要的那样。他说的那些话,不管是什么,都给她留下机智幽默的印象;而她说的话,或她说话的声音,让他觉得自己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高大、强壮,肩膀比以前要宽阔得多。当他们一起转身,走下台阶时,他紧挽着她的胳膊,领着她,每走一步,他感觉到手指后她胸脯在轻轻起伏。夜晚来了,夜色在他们脚下铺开,在等着他们,它长得不可思议,浓得不可思议,昭示着他们的美好前途。 现在,他一个人走下台阶,发现回顾过去这次完胜使他勇气大增。那是他生命中唯一的一次,拒绝了失败的可能性,赢了。他穿过大道,沿着四十二街缓缓的斜坡往回走时,其他的回忆也涌出来:那天晚上他们走的也是这条路,走到巴尔的摩去喝点东西,他还记得在鸡尾酒吧里她坐在圆沙发椅上,酒吧里半明半暗,她靠着他,当他帮她脱大衣袖子时,她身子向前扭动,然后往后一靠,长发甩向脑后,她举起酒杯,搁到唇边,同时向他飞了一个媚眼。过了一会,她说:“噢,我们去河边走走吧——我喜欢一天当中这个时候的河边。”他们离开酒吧,往河边走去。现在他也朝那边走,走过叮叮当当的第三大道,朝都铎城走去——这段路一个人走起来好像长得多——直到他站在小栏杆边,俯看着东河大道,那里车流如织,灰色的河水在它旁边缓缓地流着。当时,正是在这里,皇后区灰暗的天幕下有艘拖船在某处轰鸣,他一把拉过她来,第一次吻了她。现在,他转过身,俨然是个焕然一新的男人,他动身回家。 走到家门口,迎面扑鼻而来的便是芽甘蓝的味道。孩子们还在厨房里吃晚餐:他从盘子的叮当声里分辨出他们大声的吞咽声,还有妻子哄他们吃饭的声音,话语里透着疲劳。他关上门,听到她在说,“爸爸回来了,”孩子们开始叫着,“爸爸!爸爸!” 他小心地取下帽子,放在门厅的壁柜里,刚转身,她就从厨房走出来,在围裙上擦干手,疲惫地笑着。“第一次准时回家,”她说。“我以为你今晚又要加班。” “不,”他说。“我今晚不用加班。”他听着自己的说话声,古怪又陌生,在他耳朵里放大了好几倍,好像在一间回声室里说话。 “不过你看上去确实很累,沃尔特。好像精疲力竭似的。” “走路回家的,就这样。可能是我还不太习惯。都还好吧?” “噢,还好。”可她自己看上去也累得够呛。 他们一起走进厨房,他立刻觉得被厨房的湿润明亮给包围住,陷于这湿润明亮之中。他的眼睛忧郁地扫过牛奶纸盒、蛋黄酱罐、汤盆和麦片盒,窗沿上桃子摆成一排,还没熟,两个孩子柔弱娇嫩,叽叽喳喳说着话,小脸蛋上沾着点土豆泥。 进到卫生间,情况好多了。他在卫生间里呆了好久,远远超出洗手准备吃饭所需的时间。在这里至少他可以自己再单独呆上一会,他往脸上浇了点冷水让自己振作一点;唯一的干扰是妻子对大儿子不耐烦地提高了嗓门:“好了,安德鲁·亨德森。今晚你不把蛋奶糕吃完,你就没有故事听。”不多久,传来拖椅子、码盘子的声音,孩子们吃完晚饭了。又是一阵踢踢踏踏的鞋子声和摔门声,他们给放回自己房间,洗澡前要在那里玩上一小时。 沃尔特仔细擦干双手;走回起居室的沙发处,拿了本杂志窝在沙发里,他缓慢深长地吸了几口气,自己控制得还不错。没多久,她走进来,围裙已取下,补了唇膏,还带着一只装满冰块的鸡尾酒大杯。“哎,”她叹了口气说。“谢天谢地,总算忙完了。现在可以安静会了。” “我要喝点酒,亲爱的,”他说着,一跃而起。他希望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正常,但还是像在回音室里一样嗡鸣着。 “不行,”她命令道。“你该好好坐着,让我来伺候你。你回家时看起来那么累。今天过得怎么样,沃尔特?” “噢,还行吧,”他说,又坐了下来。“挺好的。”他看着她量好杜松子酒和苦艾酒分量,把它们倒进鸡尾酒杯里,搅动起来,手法简洁利落,然后摆好托盘,端着它从房间那头走过来。 “给,”她紧挨着他坐下来,说。“能劳你大驾吗,亲爱的?”他往冰冷的杯子里倒好酒,她举起手中酒杯,说,“噢,太好了,干杯。”这种明快的鸡尾酒情调是她精心设计的,他知道。在带孩子们吃晚饭时,她的严母形象也是如此;大清早她快速扫荡超市,那轻快实用的效率也是如此;今天晚些时候,她倒在他怀里时的温柔也是如此。她生活中许多种情绪都在小心有序地转换,或者可以说,这本来就是她的生活。她将一切安排得井井有条,只有偶尔这样近距离地看着她的脸,他才能看到为此她付出了多少。 酒开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