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博尔赫斯文集
[book_author]博尔赫斯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210191
[book_dec]诗歌、散文和短篇小说是博尔赫斯三大创作成果,而且各有千秋,相互辉映。有一种很生动的说法是:“他的散文读起来像小说;他的小说是诗;他的诗歌又往往使人觉得像散文。沟通三者的桥梁是他的思想。”他是与帕斯、聂鲁达齐名的拉美三大诗人之一,他的诗歌语言质朴,风格纯净,意境悠远。他的散文大多非常短小,但构思新颖,结构巧妙,安德烈·莫洛亚:“博尔赫斯是一位只写小文章的大作家。小文章而成大气候,在于其智慧的光芒、设想的丰富和文笔的简洁——像数学一样简洁的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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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心狠手辣的解放者莫雷尔
源远流长
1517年,巴托洛梅·德·拉斯卡萨斯神父十分怜悯那些在安的列斯群岛金矿里过着非人生活、劳累至死的印第安人,他向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五世建议,运黑人去顶替,让黑人在安的列斯群岛金矿里过非人生活,劳累至死。他的慈悲心肠导致了这一奇怪的变更,后来引起无数事情:汉迪创作的黑人民乐布鲁斯,东岸画家文森·罗齐博士在巴黎的成名,亚伯拉罕·林肯神话般的伟大业绩,南北战争中死了五十万将士,三十三亿美元的退伍军人养老金,传说中的法鲁乔的塑像,西班牙皇家学院字典第十三版收进了“私刑处死“一词,场面惊人的电影《哈利路亚》在塞里托率领他部下的肤色深浅不一的混血儿白刃冲锋,某小姐的雍容华贵,暗杀马丁·菲耶罗的黑人,伤感的伦巴舞曲《花生小贩》,图森特·劳弗丢尔像拿破仑似的被捕监禁,海地的基督教十字架和黑人信奉的蛇神,黑人巫师的宰羊血祭,探戈舞的前身坎东口舞,等等。
此外,还有那个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解放者拉萨鲁斯·莫雷尔的事迹。
地点
世界上最大的河流,诸江之父的密西西比河,是那个无与伦比的恶棍表演的舞台(发现这条河的是阿尔瓦雷斯·德·比内达,第一个在河上航行探险的是埃尔南多·德·索托上尉,也就是那个征眼秘鲁的人,他教印加王阿塔华尔帕下棋来排遣监禁的岁月。德·索托死后,水葬在密西西比河)。
密西西比河河面广淼,是巴拉那、乌拉圭、亚马孙和奥里诺科几条河的无穷无尽而又隐蔽的兄弟。它源头混杂;每年夹带四亿多吨泥沙经由墨西哥湾倾注入海。经年累月,这许多泥沙垃圾积成一个三角洲,大陆不断溶解下来的残留物在那里形成沼泽,上面长了巨大的柏树,污泥、死鱼和芦苇的迷宫逐渐扩展它恶臭而阒寂的疆界和版图。上游阿肯色和俄亥俄一带也是广袤的低隰地。生息在那里的是一个皮肤徽黄、体质孱弱、容易罹热病的人种,他们眷恋着石头和铁矿,因为除了沙土、木材和混浊的河水之外,他们一无所有。
众人
19世纪初期(我们这个故事的时代),密西西比河两岸一望无际的棉花地是黑人起早摸黑种植的。他们住的是木板小屋,睡的是泥地。除了母于血缘之外,亲属关系混乱暧昧。这些人有名字,姓有没有都无所谓。他们不识字。说的英语拖字带腔,像用假嗓子唱歌,音调很伤感。他们在工头的鞭子下弯着腰,排成一行行地干活。他们经常逃亡;满脸大胡子的人就跨上高头大马,带着凶猛的猎犬去追捕。
他们保持些许动物本能的希望和非洲人的恐惧心理,后来加上了《圣经》里的词句,因此他们信奉基督。他们成群结伙地用低沉的声音唱“摩西降临“。在他们的心目中,密西西比河正是污浊的约旦河的极好形象。
这片辛劳的土地和这批黑人的主人都是些留着长头发的老爷,饱食终日,贪得无厌,他们住的临河的大宅第,前门总是用白松木建成仿希腊式。买一个身强力壮的奴隶往往要花一千美元,但使唤不了多久。有些奴隶忘恩负义,竟然生病死掉。从这些靠不住的家伙身上当然要挤出最大的利润才行。因此,他们就得在地里从早于到黑;因此,种植园每年都得有棉花、烟草,或者甘蔗收成。这种粗暴的耕作方式使土地受到很大损害,没几年肥力就消耗殆尽:种植园退化成一片片贫瘠的沙地。荒废的农场、城镇郊区、密植的甘蔗园和卑隰的泥淖地住的是穷苦白人。他们多半是渔民、流浪的猎户和盗马贼。他们甚至向黑人乞讨偷来的食物;尽管潦倒落魄,他们仍保持一点自豪:为他们的纯粹血统没有丝毫羼杂而自豪。拉萨鲁斯·莫雷尔就是这种人中间的一个。
莫雷尔其人
时常在美国杂志上出现的莫雷尔的照片并不是他本人。这样一个赫赫有名的人物的真面目很少流传,并不是偶然的事。可以设想,莫雷尔不愿意摄影留念,主要是不落下无用的痕迹,同时又可以增加他的神秘性……不过我们知道他年轻时其貌不扬,眼睛长得太靠拢,嘴唇又太薄,不会给人好感。后来,岁月给他添了那种上了年纪的恶棍和逍遥法外的罪犯所特有的气派。他像南方老式的财主,尽管童年贫苦,生活艰难。他没有读过《圣经》,可是布道时却煞有介事。“我见过讲坛上的拉萨鲁斯·莫雷尔,“路易斯安那州巴吞鲁日一家赌场的老板说,“听他那番醒世警俗的讲话,看他那副热泪盈眶的模样,我明知道他是个色鬼,是个拐卖黑奴的骗子,当着上帝的面都能下毒手杀人,可是我禁不住也哭了。“
另一个充满圣洁激情的绝妙例子是莫雷尔本人提供的。“我顺手翻开《圣经》,看到一段合适的圣保罗的话,就讲了一小时二十分钟的道。在这段时间里,克伦肖和伙计们没有白待着,他们把听众的马匹都带跑了。我们在阿肯色州卖了所有的马,只有一匹烈性的枣红骚,我自己留下当坐骑。克伦肖也挺喜欢,不过我让他明白他可不配。“
行径
从一个州偷了马,到另一个州卖掉,这种行径在莫雷尔的犯罪生涯中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枝节,不过大有可取之处,莫雷尔靠它在恶棍列传中占了一个显赫的地位。这种做法别出心裁,不仅因为决定做法的情况十分独特,还因为手段非常卑鄙,玩弄了希冀心理,使人死心塌地,又像一场噩梦似的逐渐演变发展。亚尔卡庞和“甲虫“莫兰拥有雄厚的资本和一批杀人不眨眼的亡命徒,在大城市活动。他们的勾当却上不了台面,无非是为了独霸一方,你争我夺……至于人数,莫雷尔手下有过千把人,都是发过誓、铁了心跟他走的。两百人组成最高议事会发号施令,其余八百人唯命是从。担风险的是下面一批人。如果有人反叛,就让他们落到官方手里,受法律制裁,或者扔进滚滚浊流,脚上还拴一块石头,免得尸体浮起。他们多半是黑白混血儿,用下面的方式执行他们不光彩的任务:
他们在南方各个大种植园走动,有时手上亮出豪华的戒指,让人另眼相看,他们选中一个倒霉的黑人,说是有办法让他自由。办法是叫黑人从旧主人的种植园逃跑,由他们卖到远处另一个庄园。卖身的钱提一部分给他本人,然后再帮他逃亡,最后把他带到一个已经废除黑奴制的州。金钱和自由,丁当作响的大银元加上自由,还有比这更动心的诱惑吗?那个黑人不顾一切,决定了第一次的逃亡。
逃亡的途径自然是水路。独木舟、火轮的底舱、驳船、前头有个木棚或者帆布帐篷的大木筏都行,目的地无关紧要,只要到了那条奔腾不息的河上,知道自己在航行,心里就踏实了……他给卖到另一个种植园,再次逃到甘蔗地或者山谷里。这时,那些可怕的恩主(他已经开始不信任他们了)提出有种种费用需要支付,声称还需要把他卖一次,最后一次,等他回来就给他两次身价的提成和自由。黑人无可奈何,只能再给卖掉,干一个时期的苦力活,冒着猎犬追捕和鞭打的危险,做最后一次逃亡。他回来时带着血迹、汗水、绝望的心情,只想躺下来睡个大觉。
最终的自由
这个问题还得从法学观点加以考虑。在黑人的旧主人没有申报他逃亡、悬赏捉拿之前,莫雷尔的爪牙并不将他出售。因为谁都可以扣留逃亡奴隶,以后的贩卖只能算是诈骗,不能算偷盗。打官司只是白花钱,因为损失从不会得到补偿。
这种做法再保险不过了,但不是永远如此。黑人有嘴能说话。出于感激或者愁苦,黑人会吐真情。那个婊子养的奴隶坯子拿到他们给得很不情愿的一些现钱,在伊利诺斯州埃尔开罗的妓院里胡花,喝上几杯黑麦威士忌就泄露了秘密。那几年里,有个废奴党在北方大吵大闹;那帮危险的疯子不承认蓄奴的所有权,鼓吹黑人自由,唆使他们逃跑。莫雷尔不想跟那些无政府主义者平起平坐。他们不是北方扬基人,而是南方白人,祖祖辈辈都是白人。这门子买卖他打算洗手不干了,不如当个财主,自己购置大片大片的棉花地,蓄养一批奴隶,让他们排成一行行的,整天弯腰干活。凭他的经验,他不想再冒无谓的危险了。
逃亡者向往自由。于是拉萨鲁斯·莫雷尔手下的混血儿互相传递一个命令(也许只是一个暗号,大家就心领神会),给他们来个彻底解放:让他不闻不问,无知无觉,远离尘世,摆脱恩怨,没有猎犬追逐,不被希望作弄,免却流血流汗,同自己的皮囊永远诀别。只消一颗子弹,小肚子上捅一刀,或者脑袋上打一棍,只有密西西比河里的乌龟和四须鱼才能听到他最后的消息。
大祸临头
靠着心腹的帮助,莫雷尔的买卖必然蒸蒸日上。1834年初,七十来名黑人已得到“解放“,还有不少准备追随这些“幸运“的先驱。活动范围比以前大了,需要吸收新的人手。参加宣誓效忠的人中间有个名叫弗吉尔·斯图尔特的青年,阿肯色州的人,不久就以残忍而崭露头角。他的叔父是个财主,丢了许多黑奴。1843年8月,斯图尔特违背了自己的誓言,检举了莫雷尔和别人。警方包围了莫雷尔在新奥尔良的住宅。不知是由于疏忽还是受贿赂,被莫雷尔钻了空于逃脱了。
三天过去了。莫雷尔一直躲在图卢兹街一座院里有许多攀缘植物和塑像的古老的宅第里。他似乎吃得很少,老是光着脚板在阴暗的大房间里踱来踱去;抽着雪茄烟,冥思苦想。他派宅第里的一个黑奴给纳齐兹城送去两封信,给红河镇送去一封。第四天,来了三个男人,和他谈到次晨。第五天傍晚,莫雷尔睡醒起身,要了一把剃刀,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穿好衣服出去了。他安详地穿过北郊。到了空旷的田野,在密西西比河旁的低地上,他的步子轻快多了。
他的计划大胆得近乎疯狂。他想利用对他仍有敬畏心理的最后一些人——南方驯顺的黑人。他们看到逃跑的伙伴们有去无回,因此对自由还存奢望。莫雷尔的计划是发动一次大规模的黑人起义,攻下新奥尔良,大肆掳掠,占领这个地方。莫雷尔被出卖后摔了个大跟头,几乎身败名裂,便策划一次遍及全州的反应,把罪恶勾当拔高到解放行动,好载入史册。他带着这个目的前往他势力最雄厚的纳齐兹。下面是他自己对于这次旅行的叙述:
“我徒步赶了四天路,还弄不到马。第五天,我在一条小河边歇歇脚,打算补充一些饮水,睡个午觉。我坐在一株横倒的树干上,正眺望着前几小时走过的路程,忽然看见有个人来近,胯下一匹深色的坐骑,真俊。我一看到就打定主意夺他的马。我站起身,用一枝漂亮的左轮手枪对着他,吩咐他下马。他照办了,我左手抓住缰绳,右手用枪筒指指小河,叫他往前走。他走了两百来步停下。我叫他脱掉衣服。他说:你既然非杀我不可,那就让我在死之前祷告一下吧。我说我可没有时间听他祷告。他跪在地下,我朝他后脑勺开了一枪。我一刀划破他肚皮,掏出五脏六腑,把尸体扔进小河。接着我搜遍了他的衣服口袋,找到四百元零三角七分,还有不少文件,我也不费时间一一翻看。他的靴子还崭新崭新,正合我的脚。我自己的那双已经破损不堪,也扔进了小河。
“就这样,我弄到了迫切需要的马匹,以便进纳齐兹城。“
中断
莫雷尔率领那些梦想绞死他的黑人,莫雷尔被他所梦想率领的黑人队伍绞死——我遗憾地承认密西西比河的历史上并没有发生这类轰动一时的事件。同一切富有诗意的因果报应(或者诗意的对称)相悖,他的葬身之处也不是他罪行累累的河流。1835年1月2日,拉萨鲁斯·莫雷尔在纳齐兹一家医院里因肺充血身亡。住院时用的姓名是赛拉斯·巴克利。普通病房的一个病友认出了他。1月2日和4日,有几个种植园的黑奴打算起事,但没有经过大流血就被镇压了下去。
[book_title]作恶多端的蒙克·伊斯曼
南美的打手
在寥廓天幕的衬托下,两个身穿黑色衣服、脚登高跟鞋的打手在跳一个性命攸关的舞,也就是一对一的拼刀子的舞蹈,直到夹在耳后的石竹花掉落下来,因为刀子捅进其中一个人的身体,把他摆平,从而结束了没有音乐伴奏的舞蹈。另一个人爱莫能助,戴好帽子,把晚年的时光用来讲述那场堂堂正正的决斗。这就是我们南美打手的全部详尽的历史。纽约打手的历史要芜杂卑鄙得多。
北美的打手
纽约黑帮的历史(赫伯特·阿斯伯里1928年出版的一本八开四百页、装帧体面的书里作了披露)像野蛮人的天体演化论那样混乱残忍面庞杂无章,织成这部历史的是:黑人杂居的废弃的啤酒店的地下室;多为破败的三层楼建筑的纽约贫民区;在迷宫般的下水道系统里出没的“沼泽天使“之类的亡命徒帮派;专门收罗十来岁未成年杀手的“拂晓少年“帮;独来独往、横行不法的“城郊恶棍“帮,他们多半是彪形大汉,头戴塞满羊毛的大礼帽,衬衫的长下摆却飘在裤子外面,右手握着一根大棒,腰里插着一把大手枪,叫人看了啼笑皆非;投入战斗时用长棍挑着一头死兔当做旗帜的“死兔帮“;“花花公子“约翰尼·多兰,油头粉面,夹着一根猴头手杖,大拇指套着一个铜家伙,打架时专门剜对手的眼珠;“猫王“彭斯能一口咬下一只活耗子的脑袋;“瞎子“丹尼·莱昂斯,金黄色头发、大眼睛失明的妓院老板,有三个妓女死心塌地为他卖笑;新英格兰七姐妹经营的红灯区一排排堂子,她们把圣诞夜的盈利捐赠慈善事业;饿老鼠和狗乱窜的斗鸡场;呼卢喝雉的赌场;几度丧夫的“红“诺拉,“田鼠“帮的历届头子都宠爱她,带她招摇过市;丹尼·莱昂斯被处决后为他服丧的“鸽子“利齐,结果被争风吃醋的“温柔的“马吉割断了喉管;1863年疯狂一周的骚乱,烧掉了一百所房屋,几乎控制全市;会把人踩死的街头混战;还有“黑鬼“约斯克之类的盗马贼和投毒犯。他们之中鼎鼎大名的英雄是爱德华·德莱尼,又名威廉·德莱尼,又名约瑟夫·马文,一又名约瑟夫·莫里斯,又名蒙克·伊斯曼,是一千二百条汉子的头目。
英雄
那些扑朔迷离的假姓名像累人的假面游戏一样,叫人搞不清楚究竟谁是谁,结果反倒废了他的真姓名——假如我们敢于设想世上真有这类事。千真万确的是,布鲁克林威廉斯堡的户籍登记所里的档案表明他的姓名是爱德华·奥斯特曼,后来改成美国化的伊斯曼。奇怪的是那个作恶多端的坏蛋竟是犹太人。他父亲是一家饭馆的老板,饭馆按照犹太教规调制食品,留着犹太教博士胡子的先生们可以在那家饭馆放心吃按规矩屠宰、放净血水、漂洗三遍的羊肉。1892年,他十九岁,在父亲的帮助下开了一家兼卖猫狗的鸟店。他探究那些动物的生活习惯,观察它们细小的决定和捉摸不透的天真,这种爱好终身伴随着他。他极盛时期,连纽约民主党总部满脸雀斑的干事们敬他的雪茄都不屑一顾,坐着威尼斯平底船似的豪华汽车去逛最高级的妓院时,又开了一家作为幌子的鸟店——里面养了一百只纯种猫和四百只鸽子——再高的价钱都不出售。他宠爱每一只猫,巡视他的地盘时,往往手里抱一只猫,背后跟着几只。
他的模样像是一座有缺损的石碑。脖子短得像公牛,胸膛宽阔结实,生就两条善于斗殴的长手臂,鼻梁被打断过,脸上伤疤累累,身上的伤疤更多,罗圈腿的步态像是骑师或者水手。他可以不穿衬衫,不穿上衣,但是他大脑袋上总是有一只短尾百灵鸟。他的肩膀给人印象深刻。从体型来说,电影里常规的杀手都是模仿他,而不是模仿那个没有男子汉气概的、松松垮垮的卡庞。据说好莱坞之所以聘请沃尔汉姆是因为他的形象叫观众马上想起那个声名狼藉的蒙克·伊斯曼……他巡视他的亡命徒帝国时肩头栖息着一只蓝色羽毛的鸽子,正如背上停着一只伯劳鸟的公牛。
1894年,纽约市有许多公共舞厅,伊斯曼在其中一家负责维持秩序。传说老板不想雇他,他三下五除二打趴了舞厅原先雇用的两个彪形大汉,显示了他的实力。他一人顶替了两人的位置,无人敢招惹,直到1899年。
他每平息一次骚乱就用刀子在那根吓人的大棒上刻一道。一晚,一个贼亮的秃头喝得酩酊大醉,引起了他的注意,他一棍子就打昏了秃头。“我的棍子正好差一道,就凑成五十整数!“他后来说。
霸据一方
从1899年开始,伊斯曼不仅是一个赫赫有名的人物。他成了一个重要选区的把头,向他管辖范围内的妓院、赌场、街头野雉和流氓小偷收取大笔孝敬。竞选委员会和个人经常找他干些害人的勾当。他订有酬劳价目表:撕下一只耳朵十五美元,打断一条腿十九元,用手枪打伤一条腿二十五元,身上捅一刀二十五元,彻底解决一百元。伊斯曼曲不离口、拳不离手,有时候亲自出马执行委托任务。
由于地盘问题(这是国际法尽量拖延的微妙而伤和气的问题之一),他同另一个黑帮的头目保罗·凯利正面冲突起来。巡逻队的枪战和斗殴确定了地界。一天凌晨,伊斯曼越境,五条大汉扑了上来。他凭猿猴般敏捷的手臂和大棒打翻了三个对手,但是肚子上挨了两颗枪子,对方以为他已经毙命,呼啸而散。伊斯曼用大拇指和食指堵住枪眼,像喝醉酒似的摇摇晃晃自己走到医院。他发着高烧,在生死线上挣扎了好几星期,但守口如瓶,没有举报任何人。他出院后,火并已成定局,枪战愈演愈烈,直到1903年8月19日。
里文顿之役
百来个同照片不太相像、逐一从罪犯登记卡上消失的英雄,浸透了酒精和烟草烟雾,头戴彩色帽箍的草帽,或多或少都有花柳病、蛀牙、呼吸道疾患或肾病,像特洛伊或胡宁战争的英雄们一样做不足道或者功勋彪炳,这百来个英雄在纽约高架铁路拱形铁架的影子下面展开了那场不光彩的武装斗争。起因是凯利手下的泼皮向一家赌场老板,蒙克·伊斯曼的同伙,勒索月规钱。一个枪手毙命,紧接而来的是无数手枪参加的对射。下巴刮得很光洁的人借着高大柱于的掩护不声不响地射击,满载手握科尔特左轮枪、迫不及待的援军的出租汽车接连不断地赶到现场,增添了吓人的气氛。那场战斗的主角们是怎么想的呢?首先,(我认为)百来枝手枪震耳欲聋的轰响使他们觉得马上就会送命;其次,(我认为)他们错误地深信,只要开头的一阵枪弹没有把他们撂倒,他们就刀枪不人了。事实是他们借着铁架和夜色的掩护打得不可开交。警方两次干预,两次被他们打退。天际刚露鱼肚白,战斗像是淫秽的勾当或者鬼怪幽灵似的突然销声匿迹。高架铁路的拱形支架下面躺着七个重伤的人、四具尸体和一只死鸽子。
咬牙切齿
蒙克·伊斯曼为之服务的本区政客们一贯公开否认他们的地区有帮派存在,他们解释说那只是一些娱乐性的社团。里文顿肆无忌惮的火并使他们感到惊慌。他们召见了两派的头目,吩咐他们必须和解。凯利知道,为了稳住警方,政客们比所有的科尔特手枪更起作用,当场就表示同意;伊斯曼凭自己一身蛮力,桀骛不驯,希望在枪头上见高低。他拒不从命,政客们不得不威胁他,要送他进监狱。最后,两个作恶多端的头目在一家酒吧里谈判,每人嘴里叼着一枝雪茄,右手按在左轮枪上,身后簇拥着各自的虎视眈眈的打手。他们作出一个十分美国式的决定;举行一场拳击比赛解决争端。凯利是个出色的拳击手。决斗在一个大棚子里举行。出席的观众一百四十人,其中有戴着歪歪扭扭的大礼帽的地痞流氓,也有发型奇形怪状的妇女。拳击持续了两小时,结果双方都打得筋疲力尽。一星期后,枪战又起。蒙克被捕,这次也记不清是第几回了。保护人如释重负地摆脱了他,法官一本正经地判了他十年徒刑。
伊斯曼对抗德国
当蒙克莫名其妙地从辛辛监狱里出来时,他手下一千二百名亡命徒早已树倒猢狲散。他无法把他们重新召集拢来,只得单干。1917年9月8日,他在公共场所闹事。9日,他决定参加另一场捣乱,报名参加了一个步兵团。
我们听说了他从军的一些事迹。我们知道他强烈反对抓俘虏,有一次单用步枪枪托就阻挡了这种不解气的做法。我们知道他从医院里逃出来又回到战场。我们知道他在蒙特福松一役表现突出。我们知道,他事后说纽约波威里街小剧院里的舞蹈比欧洲战争更带劲。
神秘而合乎逻辑的结局
1920年12月25日凌晨,纽约一条繁华街道上发现了蒙克·伊斯曼的尸体。他身中五弹。一只幸免于难的、极普通的猫迷惑不解地在他身边逡巡。
[book_title]杀人不眨眼的比尔·哈里根
亚利桑那的土地比任何地方都更壮阔:亚利桑那和新墨西哥州的土地底下的金银矿藏遐迩闻名,雄伟的高原莽苍溟濛、色彩炫目,被猛禽叼光皮肉的动物骨架白得发亮。那些土地上还有“小子“比来的形象:坐在马背上纹丝不动的骑手,追命的枪声惊扰沙漠、玩魔术似的老远发出不可见的、致人死命的子弹的青年人。
金属矿脉纵横交错的沙漠荒凉而闪烁发光。二十一岁就送命的、几乎还是孩子的比来为人所不齿,他欠了二十一条人命——“墨西哥人还不计在内“。
早年
那个日后成为威镇一方的“小子“比来的人于1859年出生在纽约一个大杂院的地下室。据说他母亲是个子女众多的爱尔兰女人,但他在黑人中间长大。混杂在那些散发汗臭、头发鬈曲的黑孩子中间,满脸雀斑、一头红发的比来显得鹤立鸡群。他为自己是白人而自豪;但他也赢弱、撒野、下流。十二岁时,他加入了在下水道系统活动的“沼泽天使“帮。
在散发雾气和焦糊味的夜晚,他们从恶臭的下水道迷宫里出来,尾随着一个德国水手,当头一棒把他打昏,连内衣都扒得精光,然后回到下水道。他们的头目是一个头发花白的黑人,加斯·豪泽·乔纳斯,在给赛马投毒方面也小有名气。
有时候,河边一座东倒西歪的房子的顶楼上,有个女人朝过路人头上倒下一桶炉灰。那人手忙脚乱,呛得喘不过气。“沼泽天使“们立刻蜂拥而上,把他拖到一个地下室门口,抢光他的衣物。
那就是比尔·哈里根,也就是未来的“小子“比来的学徒时期,他对剧院演出不无好感;他喜欢看牛仔的闹剧(也许并没有预先感到那是他命运的象征和含义)。
到西部去!
如果说纽约波威里街拥挤的小剧院(那里演出稍有延误,观众就要起哄)大量上演骑手和打枪的闹剧,最简单的原因就是当时美国掀起了西部热。西方地平线那面是内华达和加利福尼亚州的黄金。西方地平线那面是大片可供采伐的雪松树林,脸庞巨大、表情冷漠的美洲野牛,大礼帽和摩门教主布里格姆·杨的三妻四妾,红种人的神秘的仪式和愤怒,茫无涯际的沙漠,像海洋一样,接近时会使人心跳加速的热土。西部在召唤。那些年来,一种有节奏的声息始终在回荡:成千上万的美国人占据西部的声息。1872年,早就跃跃欲试的比尔·哈里根逃出监狱,参加了到西部去的行列。
一个墨西哥人的毁灭
历史像电影导演一样按不连贯的场景进展,现在把场景安排在像公海一般力量无边的沙漠中间一家危险的酒店里。时间是1873年一个不平静的夜晚;确切的地点是新墨西哥州竖桩平原。土地平整得几乎不自然,而云层错落的天空经过暴风雨的撕碎和月光的映托,却满是拆裂的沟壑和峻峨的山岭。地上有一具牛的头颅骨,暗处传来郊狼的嗥叫和眼睛的绿光,酒店斜长的灯光下影影绰绰可以看到几匹高头大马。酒店里面,劳累而壮实的男人们用胳臂肘支在唯一的柜台上,喝着惹是生非的烈酒,炫示有鹰和蛇图案的墨西哥大银元。一个喝醉的人无动于衷地唱着歌,有几个人讲的语言带许多嘶嘶的声音,那准是西班牙语,讲西班牙语的人在这里是遭到轻视的。比尔·哈里根,从大杂院来的红毛耗子,在喝酒的人中间。他已经喝了两杯烧酒,也许因为身边一文不剩了,还想要一杯。那些沙漠里的人使他吃惊。他们显得那么剽悍,暴烈,高兴,善于摆布野性的牲口和高头大马,叫人恨得牙痒。店里突然一片肃静,只有那个喝醉的人还忘乎所以地在瞎唱。一个墨西哥人走了进来,身体壮实得像牛,脸相像印第安人。头上戴着一顶大得出奇的帽子,腰际两边各插一枝手枪。他用生硬的英语向所有在喝酒的婊子养的美国佬道了晚安。谁都不敢搭腔。比尔问身边的人来者是谁,人们害怕地悄声说那是奇瓦瓦来的贝利萨里奥·维利亚格兰。突然一声枪响。比尔在一排比他高大的人身后朝那不速之客开了枪。维利亚格兰手里的酒杯先掉到地上;接着整个人也倒了下去。那人当场气绝,不需要再补第二枪。比尔看也不看那个威风凛凛的死者,继续谈话:“是吗?我可是纽约来的比尔·哈里根。“那个醉鬼还在自得其乐地唱歌。
精彩的结局已经可以预料。比尔同大家握手,接受别人的奉承、欢呼和敬他的威士忌酒。有人提醒他手枪上还没有记号,应该刻一道线表明维利亚格兰死在他枪下。“小子“比来收下那人递给他的小刀,说道:“墨西哥人不值得记数。“这似乎还不够。当天夜里,比尔把他的毯子铺在尸体旁边,故作惊人地睡到第二天天亮。
为杀人而杀人
凭这一枪,“英雄小子“比来(当时只有十四岁)应运而生,逃犯比尔。哈里根就此消失。那个出没于下水道、专打问棍的小伙子一跃而成边境好汉。他成了骑手;学会了像怀俄明或者得克萨斯的牛仔那样笔挺地坐在马鞍上,而不像俄勒冈或者加利福尼亚的牛仔那样身体往后倾。他根本没有达到传说中的形象,只是逐渐接近而已。纽约小流氓的痕迹在牛仔身上依然存在;原先对黑人的憎恨现在转移到了墨西哥人身上,但是他临死前说的话却是用西班牙语说的诅咒话。他学会了赶牲口人的流浪生活的本领,也学会了更困难的指挥人的本领;两者帮助他成了一个偷盗牲口的好手。有时候,吉他和墨西哥的妓院对他也颇有吸引力。
他晚上难以入睡,聚众纵酒狂欢,往往一连四天四夜。只要扣扳机的手指还有准头,他就是这一带边境最受敬畏(并且也许是最孤独、最微不足道)的人。他的朋友加雷特,也就是日后杀他的郡长,有一次对他说:“我经常练射击,枪杀野牛。““我射击练得比你更经常,我枪杀的是人。“他平静地回道,细节已无从查考了。但是我们知道,他欠下二十一条人命——“墨西哥人还不计在内“。在危险万分的七年中间,他全凭勇气才混了过来。
1880年7月25日晚上,“小子“比来骑着他的花马飞快地穿过萨姆纳堡唯一的大街。天气闷热,家家户户还没有点灯;加雷特郡长坐在回廊上一张帆布椅子上,拔出左轮手枪,一颗子弹射进比来肚子。花马继续飞奔;骑手倒在泥土街道上。加雷特又开了一枪。居民们知道受伤的是“小于“比来,把窗户关得严严的。比来不停地诅咒,很长时间没有咽气。第二天太阳升得相当高了,人们小心翼翼走近去,拿掉他的武器;那人已经死了。他们注意到他那种死人通常都有的、可笑而无用的神情。
人们替他刮了脸,给他穿上买来的现成衣服,把他放在一家最大的商店的橱窗里,供吃惊的人们观看取笑。
方圆几里路内,人们骑马或驾双轮马车前来观看。第三天,尸体开始败坏,不得不给他脸上化妆。第四天,人们兴高采烈把他埋了。
[book_title]玫瑰角的汉子
献给恩里盖·阿莫林
既然问起已故的弗朗西斯科·雷亚尔,我就谈谈吧。这里不是他的地盘,他在北区瓜达卢佩湖和炮台一带比较吃得开,不过我认识他。我只跟他打过三次交道,三次都在同一个晚上,那晚的事我怎么都不会忘记,因为卢汉纳拉在我家过夜,罗森多·华雷斯离开了河镇,再也没有回来。你们没有这方面的经历,当然不会知道那个名字,不过打手罗森多·华雷斯是圣丽塔村一个响当当的人物。他是玩刀子的好手,跟堂·尼古拉斯·帕雷德斯一起,帕雷德斯则是莫雷尔那一帮的。华雷斯逛妓院时总打扮得整整齐齐,一身深色的衣服,佩着银饰;男人和狗都尊敬他,女人们对他也另眼相看;谁都知道有两条人命坏在他手里;油光光的长头发上戴着一顶窄檐高帮呢帽;有人说他一帆风顺,给命运宠坏了。村里的年轻人模仿他的一举一动,连吐痰的架式也学他的。可是罗森多真有多少分量,那晚上叫我们掂着了。
说来仿佛离谱,然而那个大不寻常的夜晚是这么开头的:一辆红轱辘的出租马车挤满了人,沿着两旁是砖窑和荒地的巷子,在软泥地上颠簸驶来。两个穿黑衣服的人不停地弹看吉他,喧闹招摇,赶车的甩着鞭子,哄赶在白花马前乱窜的野狗,一个裹着斗篷的人不声不响坐在中间,他就是赫赫有名的牲口贩子弗朗西斯科·雷亚尔,这次来找人打架拼命。夜晚凉爽宜人;有两个人坐在马车揭开的皮篷顶上,好像乘坐一条海盗船似的。这只是一个头,还发生了许多事情,我们后来才知道。我们这些小伙子老早就聚在胡利亚舞厅里,那是高纳路和马尔多纳多河中间一个铁皮顶的大棚屋。门口那盏风化红灯的亮光和里面传出的喧哗,让人打老远就能辨出这个场所。胡利亚虽然不起眼,却很实惠,因为里面不缺乐师、好酒和带劲的舞伴。说到舞伴,谁都比不上卢汉纳拉,她是罗森多的女人。她已经去世了,先生,我多年没有再想她,不过当时她那副模样,那双眼睛,真叫人销魂。见了她,你晚上休想睡着。
烧酒、音乐、女人,承罗森多看得起才骂的一句脏话,在人群中使我受宠若惊的拍拍肩膀,这一切叫我十分快活。同我跳舞的那个女的很随和,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探戈舞任意摆布我们,使我们若即若离,一会儿把我们分开,一会儿又让我们身体贴着身体。男人们正这样如醉如痴、逍遥自在时,我蓦地觉得音乐更响了,原来是越来越行近的马车上的吉他声混杂了进来。接着,风向一转,吉他声飘向别处,我的注意力又回到自己和舞伴身上,回到舞厅里的谈话。过了一会儿,门口响起盛气凌人的敲门和叫喊声。紧接而来的是一片肃静,门给猛地撞开,那人进来了,模样跟他的声音一般蛮横。
当时我们还不知道他叫弗朗西斯科·雷亚尔,只见面前站着一个高大壮实的家伙,一身黑衣眼,肩上搭着一条栗色围巾。我记得他脸型像印第安人,满面愠色。
门给撞开时正好打在我身上。我心头无名火起,向他扑去,左手打他的脸,右手去掏那把插在马甲左腋窝下的锋利的刀子。可是这一架没有打起来。那人站稳脚,双臂一分,仿佛拨开一个碍事的东西似的,一下子就把我撂到一边。我踉跄几步,蹲在他背后,手还在衣服里面,握着那把没有用上的刀子。他照旧迈步向前走,比被他排开的众人中间随便哪一个都高大,对哪一个都没有正眼看一看。最前面的那批看热闹的意大利人像折扇打开那样赶快散开。这个场面并没有保持多久。英国佬已经在后面的人群中等着,那个不速之客的手还没有挨着他肩膀,他一巴掌就扇了过去。这一下大伙都来劲了。大厅有好几丈长,人们从一头到另一头推推搡搡,吹口哨,啐唾沫招惹他。最初用拳头,后来发现拳头挡不住他的去路,便叉开手指用巴掌,还嘲弄似的用围巾抽打他。这样做也是为了把他留给罗森多去收拾。罗森多在最里面,不声不响,背靠着墙,一直没有动静。他一口接着一口地抽烟,似乎早已明白我们后来才看清的事情。牲口贩子给推到他面前,脸上带着血迹,后面是一群吵吵嚷嚷的人,他不为所动。尽管人们吹口哨,揍他,朝他啐唾沫,他走到罗森多面前才开口。他瞅着罗森多,用手臂擦擦脸,说了下面一番话:
“我是弗朗西斯科·雷亚尔,北区来的。我是弗朗西斯科·雷亚尔,人们叫我牲口贩子。这些混小子对我动手动脚,我全没理会,因为我要找个男子汉。几个碎嘴子说这一带有个心狠手辣、会玩刀子的人,说他绰号叫打手。我是个无名之辈,不过也想会会他,讨教讨教这位好汉的能耐。“
他说话时眼睛一直盯着罗森多。说罢,右手从袖管里抽出一把亮晃晃的刀子。周围推推搡搡的人让出了地方,鸦雀无声,瞧着他们两人。甚至那个拉小提琴的瞎眼混血儿也转过脸,冲着他们所在的方向。
这时候,我听见背后有些动静,回头一看,门口有六七个人,准是牲口贩子带来压阵的,年纪最大的一个有点农民模样,皮肤黝黑,胡子花白;他刚上前,一看到这么多女人和这么亮的灯光,竟呆着不动了,甚至还恭敬地摘下了帽子。其余的人虎视眈眈,如果有不公平的情况马上就出头干预。
罗森多怎么啦,怎么还不教训教训那个气势汹汹的人?他还是一声不吭,眼睛都不抬。他嘴上的香烟不见了,不知是吐掉还是自己掉落的。他终于说了几句话,不过说得那么慢,大厅另一头根本听不清。弗朗西斯科·雷亚尔再次向他挑战,他再次拒绝。陌生人中间最年轻的那个吹了一声口哨。卢汉纳拉轻蔑地瞅着罗森多,头发往后一甩,排开女人们,朝她的男人走去,把手伸进他怀里,掏出刀子,退了鞘,交给他,说道:
“罗森多,我想你用得上它了。“
大厅屋顶下面有一扇宽窗,外面就是小河。罗森多双手接过刀,用手指试试刀刃,似乎从没有见过似的。他突然朝后一仰,扬手把刀子从窗口扔了出去,刀子掉进马尔多纳多河不见了。我身上一凉。
“宰了你还糟蹋我的刀子呢。“对方说着抬手要揍他。这时,卢汉纳拉奔过去,胳臂勾住他脖子,那双风骚的眼睛瞅着他,气愤地说:
“别理那家伙,以前我们还把他当成一条汉子呢。“
弗朗西斯科·雷亚尔愣了一下,接着把她搂住,再也不打算松手似的,他大声吩咐乐师们演奏探戈和米隆加舞曲,吩咐找快活的人都来跳舞,米隆加像野火一般从大厅一头燃到另一头。雷亚尔跳舞的神情十分严肃,但把舞伴搂得紧紧的,不留一点空隙,使她欲仙欲死。跳到门口时,雷亚尔嚷道:
“借光腾腾地方,她在我怀里睡着啦!“
说罢,他们两个脸贴着脸出去了,仿佛随着探戈的波涛迷迷糊糊地漂流。
我肯定恼羞得满脸通红。我跟舞伴转了几个圈子,突然撂下了她。我推说里面人多太热,顺着墙壁走到外面。夜色很美,但美景为谁而设?那辆出租马车停在巷子拐角的地方,两把吉他像两个人似的端端正正竖在座位上。他们这样大大咧咧扔下吉他真叫我心里有气,仿佛量我们连他们的吉他都不敢碰。想起我们自己无能,我直冒火。我一把抓起耳朵后面别着的石竹花,扔进水塘,望了许久,脑子里什么都不在想。我希望这一晚赶快过去,明天马上来到就好了。这当儿,有人用胳臂肘撞了我一下,几乎使我感到宽慰。是罗森多,他独自一个人出了镇。
“你这个混小子老是碍事。“他经过我身边时嘀咕说,我不知道他是拿我还是拿自己出气。他顺着比较幽暗的马尔多纳多河一边走了,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我继续凝视着生活中的事物——没完没了的天空、底下独自流淌不息的小河、一匹在打瞌睡的马、泥地的巷子、砖窑——我想自己无非是长在河岸边的蛤蟆花和骷髅草中间的又一株野草罢了。那堆垃圾中间又能出什么人物?无非是我们这批窝囊废,嚷得很凶,可没有出息,老是受欺侮。接着我又想,不行,居住的地区越是微贱,就越应该有出息。垃圾?米隆加舞曲发了狂,屋里一片嘈杂,风中带来金银花的芳香。夜色很美,可是白搭。天上星外有星,瞅着头都发晕。我使劲说服自己这件事与我无关,可是罗森多的窝囊和那个陌生人的难以容忍的蛮横总是跟我纠缠不清。那个大个儿那晚居然弄到一个女人来陪他。我想,那一晚,还有许多夜晚,甚至所有的晚上,因为卢汉纳拉不是随便闹着玩的女人。老天知道他们到哪里去了。去不了太远,也许随便找一条沟,两个人已经干上了。
我终于回到大厅时,大伙还在跳舞。
我装着没事的样子混进人群,我发现我们中间少了一个人,北区来的人和其余的人在跳舞。没有推撞,有的只是提防和谨慎。音乐回肠荡气,没精打采,跟北区的人跳舞的女人一句话也不说。
我在期待,但不是期待后来出的事情。
我们听到外面有一个女人的哭声,然后是我们已经听到过的那个声音,这会儿很平静,几乎过于平静,以至不像是人的嗓音。那声音对女人说:
“进去,我的姑娘。“又是一声哭叫。接着,那个声音似乎不耐烦了。
“我让你开门,臭婆娘,开门;老母狗!“这时候,那扇摇摇晃晃的门给推开了,进来的只有卢汉纳拉一个人。她不是自动进来的,是给赶进来的,好像后面有人在撵她。
“有鬼魂在后面撵。“英国佬说。
“一个死人在撵,朋友。“牲口贩子接口说。他的模样像是喝醉了酒。他一进门,我们便像先前那样腾出了地方,他摇摇晃晃迈了几步——高大的身材,视而不见的神情——像电线杆似的一下子倒了下去。同他一起来的那伙人中间有一人把他翻过来,让他仰面躺着,再把斗篷卷成一团,垫在他脑袋下面。这么一折腾,斗篷染上了血迹。我们这才看到,他胸口有一处很深的伤口;一条猩红色的腰带,当初给马甲遮住,我没有发现,现在被涌出来的血染黑了。一个女人拿来白酒和几块在火上燎过的布片准备包扎。那男人无意说话。卢汉纳拉垂下双手,失魂落魄地望着他。大伙都露出询问的神情,她终于开口了。她说,她跟牲口贩子出去之后,到了一片野地上,突然来了一个不认识的男人,非找他打架不可,结果捅了他一刀,她发誓说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反正不是罗森多。可谁会信她的话?
我们脚下的人快死了。我想,捅他的人手腕子够硬的。不过脚下的人也是条硬汉。他进门时,胡利亚正在湖马黛茶,茶罐传了一巡,又回到我手里,他还没有咽气。“替我把脸蒙上,“他再也支持不住了,便缓缓地说。他死在眉睫,傲气未消,不愿意让人看到他临终时的惨状。有人把那顶高帮黑呢帽盖在他脸上,他没有发出呻吟,在呢帽下面断了气。当他的胸膛不再起伏时,人们鼓起勇气取下帽子。他脸上是死人通常都有的倦怠神情,当时从炮台到南区的最勇敢的人共有的神情;我一发现他无声无息地死了,对他的憎恨也就烟消云散。
“活人总有一死。“人群中间一个女人说,另一个也若有所思地找补了一句:
“再了不起的人到头来还不是招苍蝇。“
这时候,北区来的人悄悄地在说什么,之后有两人同时高声说:
“是那女人杀死的。“
一个人朝她嚷嚷说是她杀的,大家围住了她。我忘了自己应当谨慎从事,飞快地挤了进去。我一时情急,几乎要拔刀子。我觉得如果不是所有的人,至少有许多人在瞅我。我带着讥刺的口气说:
“你们大伙看看这个女人的手,难道她有这份气力和狠心捅刀子吗?“
我若无其事地又说:
“据说死者是他那个地区的一霸,谁想到他下场这么惨,会死在这样一个平静无事的地方?我们这里本来太太平平,谁想到来了外人找麻烦,结果捅出这么大的乱子?“
鞭子自己是不会抽打的。
这当儿,荒野上逐渐响起了马蹄声,是警察。谁都明哲保身,不愿意找麻烦,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把尸体扔进河里。你们还记得先前扔出刀子的那扇宽窗吧。黑衣服的人后来也是从这里给扔出去的。大家七手八脚把他抬起来,身上一些钱币和零星杂物全给掏光,有人捋不下戒指,干脆把他的手指也剁了下来。先生们,一个男子汉被另一个更剽悍的男子汉杀死之后,毫无自卫能力,只能听任爱占小便宜的人摆弄,扑通一声,混浊翻腾、忍辱负重的河水便把他带走了。人们收拾尸体时,我觉得不看为妙,因此不知道是不是掏空了他的脏腑,免得他浮出水面。那个花白胡子的人一直盯着我。卢汉纳拉趁着混乱之际溜出去了。
维护法律的人来查看时,大伙跳舞正在劲头上。拉小提琴的瞎子会演奏几支如今不大听到的哈瓦那舞曲。外面天快亮了。小山风上的几根木桩稀稀落落的,因为铁丝太细,天色这么早,还看不清。
我家离这里有三个街区,我悠闲地溜达回去。窗口有一盏灯光,我刚走近就熄灭了。我明白过来之后,立刻加紧了脚步。博尔赫斯,我又把插在马甲左腋窝下的那把锋利的短刀抽出来,端详了一番,那把刀跟新的一样,精光锃亮,清清白白,一丝血迹都没有留下。
[book_title]双梦记及其他
献给纳斯托尔·伊巴拉
死去的神学家
天使们向我通报说,梅兰希顿死后,另外一个世界为他安排了一所幻觉上同他在世时一模一样的房屋。(几乎所有初到天国的人都遇到同样情况,因而他们认为自己并没有死。)家具也是一样的:桌子、有抽屉的写字台、书柜。梅兰希顿在那住所醒来时,仿佛并不是一具尸体,而和生前一样继续写作,写了几天为信仰辩护的文章。他和往常一样,文章中只字不提慈悲。天使们注意到他的疏漏,便派人去责问他。梅兰希顿说:“我已经无可辩驳地证明,灵魂可以不要慈悲,单有信仰就足以进入天国。“他说这些话时态度高傲,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自己所处的地方还不是天国。天使们听了这番话便离开了他。
几星期后,家具开始蜕变,终于消失,只剩下椅子、桌子、纸张和墨水瓶。此外,住所的墙壁泛出白色的石灰和黄色的油漆。他身上的衣服也变得平常无奇。他坚持写作,由于他继续否定慈悲,他给挪到一间地下工作室,同另一些像他那样的神学家待在一起。他给幽禁了几天,对自己的论点开始产生怀疑,他们便放他回去。他的衣服是未经鞣制的生皮,但他试图让自己相信以前都是幻觉,继续推崇信仰,诋毁慈悲。一天下午,他觉得冷。他察看整所房屋,发现其余的房间和他在世住的不一样了。有的房间堆满了不知名的器具;有的小得进不去;再有的虽然没有变化,但门窗外面成了沙丘。最里面的屋子有许多崇拜他的人,一再向他重申,哪一个神学家的学问都赶不上他。这些恭维话让他听了很高兴,但由于那些人中间有的没有脸庞,有的像是死人,他终于产生了厌恶,不信他们的话了。这时他决心写一篇颂扬慈悲的文章,但是今天写下的字迹明天全部消退。这是因为他言不由衷,写的时候自己也没有信心。
他经常接见刚死的人,但为自己如此委琐的住处感到羞愧。为了让来客们相信他在天国,他同后院的一个巫师商量,巫师便布置了辉煌宁静的假象。来客刚走,委琐破败的景象重又出现,有时客人还没离开,这种景象就显了出来。
有关梅兰希顿的最后消息说,巫师和一个没有面目的人把他弄到沙丘去了,如今他成了魔鬼的仆人。
(据埃曼纽尔·斯韦登伯格的《天国的神秘》)
存放雕像的房间
很久以前,安达卢西亚人的国度里有一个国王居住的城市,名叫莱布蒂特、休达,或者哈恩。城里有座碉堡,碉堡的两扇门页不供进出,永远锁着。每逢一位国王驾崩,另一位国王继承王位时,新登基的国王亲手在门上加一道新锁,一共有了二十四把锁。后来有个不属于王室的坏人篡夺了权力,他非但不加上一把新锁,而是想把以前的二十四把锁统统打开,以便看看碉堡里到底是什么。大臣和王公们求他千万别干那种事,他们藏起装钥匙的铁箱,说是加一把新锁比砸开二十四把锁容易得多,但是他狡猾地重复说:“我只想看看碉堡里藏了些什么东西。“于是他们表示把他们积蓄的所有财富都献给他:牲畜、基督教偶像、金银。但他不肯打消原意,用右手开了门(诅咒他那只手永远疼痛)。里面是许多金属和木制的阿拉伯人像,骑着矫捷的骆驼和骏马,头巾在背后飘拂,佩刀挂在腰际的皮带上,右手握着长矛。这些人像都是立体的,在地面投下影子,瞎子只要用手触摸都能辨认,马匹的前蹄不碰地面,似乎都在奔腾。那些栩栩如生的雕像使篡位的国王大为惊奇,更让他诧异的是雕像的排列整齐和肃静,因为全部雕像面朝西方,听不到一点喧嘈和号角。这是碉堡第一间屋子里的陈列。第二间屋子里摆着大卫的儿子所罗门的桌子——愿他们两人都得到拯救!——那是一整块翡翠石雕成,石头的颜色,大家知道,是绿色的,它内含的性能不可思议,奇异万分,因为它能使风暴平息,保佑佩戴者平安,驱除腹泻和恶鬼,公平解决争端,并且对催生顺产大有帮助。
第三间屋子里有两本书;一本是黑的,书里说明金属和护身符的功能以及日子的凶吉,还有毒药和解毒剂的配制;第二本是白的,尽管文字清晰,但看不懂意思。第四间屋子里有一幅世界地图,标出所有的国度、城市、海洋、城堡和危险,每一处都附有真实名称和确切的形状。
第五间屋子里有一面圆形的镜子,那是大卫的儿子所罗门制作的——愿他们两人都得到宽恕!——价值连城,因为是用各种金属做的,从镜子里可以看到自己的祖先和子孙,上至人类的始祖亚当,下至听到世界末日号角的人。第六间屋子里装满了点金石。只要用一小块就能把三千两银子变成三干两金子。第七间屋子空荡荡的,其长无比,最好的弓箭手在门口射出一箭都达不到对面的后壁。后壁上刻着一段可怕的话:“如有人打开本堡的门,和人口处金属武士相似的血肉之躯的武士将占领王国。“
这些事发生于伊斯兰教历89年。在结束之前,塔里克占领了碉堡,打败了那个国王,卖掉他的妻妾子女,大肆掳掠王国。阿拉伯人因此遍布安达卢西亚王国,引进了无花果树和不受干旱影响的草场灌溉系统。至于那些宝藏,据说萨伊德的儿子塔里克把它们运回献给他的国王哈里发,哈里发把它们藏在一座金字塔里。
(据《一千零一夜》,第二百七十二夜的故事)
双梦记
阿拉伯历史学家艾尔一伊萨基叙说了下面的故事:
“据可靠人士说(不过唯有真主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慈悲为怀、明察秋毫的),开罗有个家资巨万的人,他仗义疏财,散尽家产,只剩下祖传的房屋,不得不干活糊口。他工作十分辛苦,一晚累得在他园子里的无花果树下睡着了,他梦见一个衣服湿透的人从嘴里掏出一枚金币,对他说:你的好运在波斯的伊斯法罕;去找吧。他第二天清晨醒来后便踏上漫长的旅程,经受了沙漠、海洋、海盗、偶像崇拜者、河流、猛兽和人的磨难艰险。他终于到达伊斯法罕,刚进城天色已晚,便在一座清真寺的天井里躺着过夜。清真寺旁边有一家民宅,由于万能的神的安排,一伙强盗借道清真寺,闯进民宅,睡梦中的人被强盗的喧闹吵醒,高声呼救。邻舍也呼喊起来,该区巡夜士兵的队长赶来,强盗们便翻过屋顶逃跑。队长吩咐搜查寺院,发现了从开罗来的人,士兵们用竹杖把他打得死去活来。两天后,他在监狱里苏醒。队长把他提去审问:你是谁,从哪里来?那人回道:我来自有名的城市开罗,我名叫穆罕默德一艾尔一马格莱比。队长追问:你来波斯干什么?那人如实说:有个人托梦给我,叫我来伊斯法罕,说我的好运在这里。如今我到了伊斯法罕,发现答应我的好运却是你劈头盖脸给我的一顿好打。
“队长听了这番话,笑得大牙都露了出来,最后说:鲁莽轻信的人啊,我三次梦见开罗城的一所房子,房子后面有个日晷,日晷后面有棵无花果树,无花果树后面有个喷泉,喷泉底下埋着宝藏。我根本不信那个乱梦。而你这个骡子与魔鬼生的傻瓜啊,居然相信一个梦,跑了这么多城市。别让我在伊斯法罕再见到你了。拿几枚钱币走吧。
“那人拿了钱,回到自己的国家,他在自家园子的喷泉底下(也就是队长梦见的地点)挖出了宝藏。神用这种方式保佑了他,给了他好报和祝福。在冥冥中主宰一切的神是慷慨的。“
(据《一千零一夜》,第三百五十一夜的故事)
往后靠的巫师
圣地亚哥有位教长一心想学巫术。他听说托莱多的堂伊兰在这方面比谁都精通,便去托莱多求教。
他一到托莱多就直接去堂伊兰家,堂伊兰正在一间僻静的屋子里看书。堂伊兰殷勤地接待了他,请他先吃饭,来访的目的推迟到饭后再说。堂伊兰带他到一个很凉爽的房间,说是为他的来到而高兴。饭后,教长说了来意,请他指教巫术。堂伊兰说已经看出他的身份是教长,他是有地位和远大前程的人,但担心教了他后会被他过河拆桥抛在脑后。教长向他保证,说不会忘掉他的好处,以后随时愿意为他效力。这一点取得谅解后,堂伊兰解释说,学巫术必须挑僻静的地方,便拉着他的手,到隔壁地上有一块圆形大铁板的房间,在这以前,堂伊兰吩咐女仆晚饭准备鹌鹑,但等他发话后再烤。他们两人抬开铁板,顺着凿得很平整的石板梯级下去,教长觉得他们已经深在特茹河床底下了。梯级最后通到一间小屋子,然后是一间书房,再之后是一间存放巫术器材的实验室。他们正在翻阅魔法书时,有两人给教长送来一封信,信是他当主教的叔父写的,信中说他叔父病得很重,如果他想活着见叔父一面就火速回去。这个消息使教长大为不快,一则是因为叔父的病,二则是因为要中断学习。他决定写一封表示慰问和歉意的信,派人送给主教。三天后,几个身着丧服的人来给教长送信,信中说主教已经病故,目前正在挑选继承人,蒙主之恩,教长有中选的希望。信中还说他不必赶回去,因为他本人不在时被选中更好。
十天后,两个衣着体面的使者前来,一见他就匍匐在地,吻他的手,称他为主教。堂伊兰见此情景,欣喜万分地对新主教说,喜报在他家里传到,他应该感谢上帝。接着,他为自己的一个儿子请求空出的教长位置。主教对他说,教长的位置已经许给主教自己的弟弟,不过可以另给好处,提出三个人一起前往圣地亚哥。
三人到了圣地亚哥,受到隆重的接待。六个月后,教皇派使者来见主教,委任他托洛萨大主教之职,并由他自行任命后任。堂伊兰听到这消息后,提醒他以前作出的许诺,请求他把职位给堂伊兰的儿子。大主教说这个职位已经许给他自己的叔父,不过可以另给堂伊兰好处,提出三人一起去托洛萨。堂伊兰只得同意。
三人到了托洛萨,受到隆重接待,还为他们举行弥撒。两年后,教皇派使者去见大主教任命他为红衣主教,并由他自行任命后任。堂伊兰听说此事,便提醒他过去作出的许诺,并为自己的儿子请求那个职位。红衣主教说大主教的职位已经许给他的舅舅,不过可以另给好处,提出三人一起去罗马。堂伊兰无法可想,只得同意。三人到了罗马,受到隆重接待,还为他们举行了弥撒和游行。四年后,教皇逝世,我们的红衣大主教被选为教皇。堂伊兰听到这消息,吻了教皇陛下的脚,提醒他以前作出的许诺,为自己的儿子请求红衣主教的职位,教皇威胁说要把他投入监狱,说他无非是个巫师,只在托洛萨教教巫术而已。可怜的堂伊兰说他准备回西班牙,请教皇给他一点路上吃的东西。教皇不同意。于是堂伊兰(他的容颜奇怪地变得年轻了)声音毫不颤抖地说:
“那我只得吃我为今晚预备的鹌鹑了。“
女仆出来,堂伊兰吩咐她开始烤鹌鹑。话音刚落,教皇发现自己待在托莱多的一个地下室里,只是圣地亚哥的一个教长,他为自己的忘恩负义羞愧得无地自容,结结巴巴不知怎么道歉才好。堂伊兰说这一考验已经够了,不再请他吃鹌鹑,把他送到门口,祝他一路平安,客客气气地同他分手。
(据王子堂胡安·曼努埃尔所著《典范录》一书中
的故事,该故事源出阿拉伯《四十晨和四十夜》。)
墨中镜
历史记载说,苏丹最残忍的统治者是病夫雅库布,他重用了一批埃及税吏在他的国家里横征暴敛,1842年巴马哈特月14日死在宫中一个房间里。有人暗示说,巫师阿布德拉曼一艾尔一马斯穆迪(这个姓名可以译为“慈悲真主的仆人“)用匕首或者毒药结果了他的性命,但是病死更可信——他不是有“病夫“之称吗?不管怎么说,理查德·弗朗西斯·伯顿船长在1853年同那个巫师谈过话,叙说了谈话内容,我现在记录如下:
“我的弟弟伊布拉欣阴谋叛乱失败后,我确实在病夫雅库布的城堡里被囚禁过。当初苏丹科尔多凡的黑人酋长们虚假地答应响应,结果背信弃义,告发了伊布拉欣。我弟弟被绑在行刑的牛皮上,死于乱剑之下,但是我跪在病夫可憎的脚下,央求他说,我是巫师,如果他饶我一命,我可以行术召来比神灯显示的更奇妙的景象。压迫者要我立即证实。我要了一枝麦秆笔、一把剪刀、一大张威尼斯纸、一个盛墨水的牛角、一个火盆、一些芫荽籽和一两安息香。我把那张纸剪成六长条,在五张上面画了符录,在第六张上写了光辉的《古兰经》里的一句话:我们已经揭去你的面纱,现在你的眼睛明察秋毫之末。接着,我在雅库布的右手掌画了一个魔图,要他窝着手,我在他掌心倒了一点墨水。我问他是不是清楚地看到墨水面上他自己的映像,他说看清了。我叫他别抬眼。我点燃安息香和芫荽籽,在火盆里焚化了符录。我叫他报出他希望看到的形象。他想了片刻,说是想看到在沙漠边草场上吃草的最漂亮的野马。他果然看到了青葱恬静的草地,然后有一匹马跑近,像豹一般矫捷,额头有一块白斑。他又要求看一群马,都像第一匹那么神骏,看到地平线上升起一片尘埃,然后是马群。我当即明白,我性命已经保住。
“天刚亮,两个士兵来到我的囚室,把我带到病夫的房间,安息香、火盆和墨水已准备好等着我。他要我行施法术,我便把世上各种各样的景象召来给他看。我憎恶的那个如今已死去的人,在他掌心看到死人见过和活人见到的一切:世界不同地区的城市和国家,地底埋藏的宝贝,在海洋航行的船只,兵器、乐器和医疗器材,美丽的女人,恒星和行星,基督徒们用来画他们令人讨厌的图画的颜料,具有神奇功能的矿物和植物,靠人的颂扬和上帝的庇护维持的天使银像,学校里颁发的奖状,金字塔中心里的飞禽和帝王的塑像,支撑地球的公牛和牛脚下的鱼投下的影子,慈悲的真主的沙漠。他还看到无法描绘的事物,比如煤气灯照明的街道和听到人的呼喊时死去的鲸鱼。有一次,他要我让他看看一个名叫欧洲的城市。我给他看了欧洲的一条大街,熙熙攘攘的人流都穿着黑衣服,不少戴着眼镜,我认为他当时第一次看到了那个戴面具的人。
“那个人有时穿苏丹服装,有时穿军服,脸上始终蒙着一块帕于,从那时开始就侵入视野。他每次都出现,我们揣摩不出究竟是谁。黑水镜的映像起初是转瞬即逝或者静止不动的,现在变得复杂多了;画面随着我的指令立刻变化,暴君看得清清楚楚。我们两人往往都搞得精疲力竭。画面穷凶极恶的性质更使人感到疲乏。现在显示的都是刑罚、绞索、肢解、刽子手和残暴者的狞笑。
“我们到了巴马哈特月第十四天的清晨。手掌里的墨水已经注入,安息香已点燃,符录已在火盆里焚化。当时只有我们两个人。病夫说要我显示一次无可挽回的极刑,因为他那天特别想看到死亡。我让他看到击鼓的士兵,行刑的牛皮已经打开,看热闹的人兴致勃勃,刽子手已握好行刑的剑。他看到刽子手有点吃惊,对我说:那是阿布·基尔,处死你弟弟伊布拉欣的刽子手,等我学会本领,不需你的帮助也能召来这些形象时,将由他来结束你的命运。他要我把被判死刑的人召来。那人出现时,他脸色大变,因为正是那个蒙着脸的神秘人物。他吩咐我,在那人被处死前,先把他脸上的帕子揭掉。我伏在他脚前说:啊,时间、实质和世纪总和之王,这个人与众不同,因为我们不知道他姓啥名谁,父母是何人,也不知道他是何方人民,我是不敢碰他的,不然我要犯下大错,为之负责。病夫笑了,起誓说如果有过错,由他承担责任。他手按佩剑,以《古兰经》的名义起誓。于是我命令剥掉那个死回的衣服,把他绑在张开的牛皮上,撕下他的面帕。这些命令一一执行。雅库布的眼睛终于惊骇地看到了那张脸——他自己的脸。他吓得魂飞魄散,用手蒙住自己的脸。我用坚定的手握住他哆嗦的右手,吩咐他继续看他自己的死刑仪式。他被墨水镜控制住了:根本不打算抬起眼睛或者泼掉墨水。当映像里的剑落到那颗有罪的脑袋上时,他发出一声不能引起我怜悯的呻吟,倒在地下死了。
“荣耀归于不朽的神,他手里握着无限宽恕和无限惩罚的两把钥匙。“
(据理·弗·伯顿的《赤道非洲湖畔地区》一书)
以上译自《恶棍列传》
[book_title]巴比伦彩票
正如所有的巴比伦人一样,我当过总督;正如所有的人一样,我当过奴隶;我有过至高无上的权力,也受过屈辱,蹲过监狱。瞧:我右手的食指已被剁掉。瞧:从我袍子的裂口可以看到一个橙黄色的刺花:那是第二个符号贝思。在月圆的夜晚,这个字母赋予我支配那些刺有吉梅尔记号的人,但是我得听从有阿莱夫记号的人,而他们在没有月亮的夜晚则听从有吉梅尔记号的人支配。拂晓的时候,我在地窖的一块黑色岩石前面扼杀圣牛。有一个太阴年,我被宣布为无形:我大声呼喊,却无人理睬,我偷面包,却不被抓住砍头。我经历过希腊人所不了解的事情:忧惧。那是一间青铜的秘屋,面对默不作声的披着头巾的绞刑刽子手,希望始终陪伴着我;不过在欢乐的长河中也有惊慌。赫拉克利德斯·本都库斯赞叹不已地说毕达哥拉斯记得他前生是派罗,是欧福尔波,再前生是另一个人;我回忆相似的沧桑变幻时却不需要投生轮回,甚至不需要假冒欺骗。
我的异乎寻常的多样性要归功于一种制度:彩票,那是别的共和国所不知道的,或者不够完善、不公开的。我没有调查过彩票的历史;我知道巫师们在这件事上未能取得一致;我从彩票强有力的意向中得知一个不懂占星学的人观察月亮时领悟的东西。我的国家纷坛复杂,令人眼花缭乱,彩票是那里的现实的重要组成部分:直到今天,我很少考虑彩票的问题,正如很少考虑神道莫测高深的行为和我自己变幻不定的心思一样。如今,我远离巴比伦和它亲爱的风俗,颇为惊异地想到了彩票和熬夜的人亵渎神明的喃喃猜测。
我父亲说,从前——几世纪还是几年以前?——巴比伦的彩票是带有平民性质的赌博。他说(我不知道是否真实),理发师发售彩票,收的是铜币,给的是绘有符号的长方形骨片或羊皮纸。大白天抽签开彩:中彩的人凭票领取银币。显而易见,手续非常简单。
很自然,那种“彩票“失败了。它毫无精神特点。除了针对人的希望之外,不考虑人的聪明才智。面对反应冷淡的公众,创办那种彩票的商人开始亏损。有人试行改革:在中彩的号码中插进少数几个背时的号码。这么一改,买彩票的人有了双重冒险,要就是赢一笔钱,要就是付一笔数额可能很大的罚款。每三十个好运的号码搭配一个倒霉的号码,这个小小的风险自然引起了公众的兴趣。巴比伦人纷纷参加。不中彩的人被认为怯懦、低人一头。后来这种不无道理的蔑视变本加厉。不玩彩票的人固然遭到白眼,买了彩票被处以罚款的输家也被人瞧不起。彩票公司的名气响了,开始为赢家的利益操心,因为如果罚款不能基本收齐的话,赢家就领不到彩金。公司向输家提出诉讼:法官判他们缴付罚款和诉讼费用,或者折成监禁天数。为了让公司落空,被告都选择监禁。由于少数人的倔强,公司有了教会和玄学的性质,获得了至高无上的权力。
不久之后,抽签的公告发表罚款额时只说每个倒霉号码的监禁天数。这一简化当时并没有引起注意,具有极大的重要性。那是彩票行业中第一次出现非金钱因素。效果好得空前。在赌徒们一再要求下,公司不得不增加倒霉号码的数量。
谁都知道巴比伦人热衷于逻辑甚至对称。吉利的号码用了当响的钱币支付,不吉利的号码用监狱里的日日夜夜折合,这种现象不合情理。某些道德家认为拥有钱币不一定表示幸福,另一些幸运的形式也许更为直接。
贫民区里动荡不安。教士团的成员成倍地增加赌注,尽情享受恐怖与希望的变迁;贫民们(带着不可避免的、可以理解的炉忌)觉得自己被排斥在这种特别惬意的转化之外。所有的人不分贫富都应有参加买彩票的平等权利,这一正当的愿望激发了愤怒的骚动,声势之大,多年之后记忆犹新。一些顽固的人不理解(或者假装不理解)这是一种新秩序,一个必然的历史阶段……有个奴隶偷了一张粉红色的彩票,抽签结果是持票人应受烙舌之刑。法典规定偷盗票据的人恰巧也应受这种刑罚。一些巴比伦人推断说,作为小偷,烧红的烙铁是罪有应得的处罚;另一些人比较宽容,主张以烙舌之刑还治刽子手其身,因为这是天意……发生了动乱和可悲的流血事件;但是尽管富人反对,巴比伦老百姓的目的终于实现。人民的慷慨要求得到充分满足。首先,公司被迫承认公众权力。(考虑到彩票发行新办法的广泛性和复杂性,由公司统一经营还是必要的。)其次,彩票改为秘密、免费、普遍发行。取消收费出售办法。自由人已经了解贝尔的秘密,自动参加神圣的抽签仪式,抽签仪式每隔六十夜在神的迷宫里举行,决定人在下一次抽签之前的命运。后果是无法估计的。抽到吉签能擢升到巫师会议,或者把公开的或隐秘的仇人投入监狱,或者在幽暗安静的房间里发现一个使我们动心的、或没有料到再能看见的女人;抽到凶签要遭到肢体伤残、身败名裂、死亡。有时候三四十个签中只有一个绝妙的结局——某丙在酒店里遭到杀害,某乙神秘地被奉为神明。作弊是很困难的;但是要记住公司里的那些家伙过去和现在都是狡猾和无所不能的。在多数情况下,知道某些幸福只是偶然的机遇会减少幸福的魅力;公司的代理人为了避免这种弊端,便利用暗示和巫术。他们的步骤和手法是秘而不宣的。他们雇用了占星术士和间谍去调查每个人内心的希望和恐惧。有几个石狮子,一个叫做加夫加的圣洁的厕所,一座灰蒙蒙的石砌引水渡槽有几道罅隙,一般人认为是公司专用的;恶意的或者好心的人把告密的材料放在那些地点。按字母编排的档案收集了这些可靠程度不一的信息。
难以置信的是,背后议论不少。公司处事一贯谨慎,并不正面回答。它在一座废弃的制造假面具的工厂涂抹了一段简洁的文字,如今已收入《圣经》。这段说教指出彩票是世界秩序中插进的一种偶然性,承认错误并不是驳斥偶然性,而是对它的确证。还指出,那些石狮子和圣洁的容器虽然未被公司否认(公司不放弃参考的权利),它们的作用是没有正式保证的。
这个声明平息了公众的不安。但也引起了始料不及的效应。它深刻地改变了公司的精神和活动。我所剩时间不多了;已通知我们船快启航;我尽可能解释一下。
虽然听来难以置信,到当时为止谁都没有探讨过赌博的一般理论。巴比伦人生性不爱投机。他们尊重偶然性的决定,捧出自己的生命、希望和惊恐,但从未想到要调查其扑朔迷离的规律和揭露规律的旋转星体。然而我提到的那份冠冕堂皇的声明引起了许多带有法学和数学性质的讨论。其中之一产生了如下的假设:既然彩票是偶然性的强化,在宇宙中引起定期的混乱,那么让偶然性参预抽签的全过程,而不限于某一阶段,岂非更好?既然偶然性能决定某人的死亡,而死亡的条件——秘密或公开,期限是一个小时或一个世纪——又不由偶然性决定,岂非荒谬可笑?这些合情合理的疑窦最终导致了重大的改革,几世纪的实施增加了它的复杂性,只有专家能理解,不过我试着归纳几点,哪怕是象征性的。
我们设想首次抽签决定一个人的死刑。第二次抽签决定死刑的执行,比如说,提出九名可能的执行者。九名执行者中间,四名进行第三次抽签,决定刽子手是谁,两名可以用吉利的指令(比如说,发现一处藏镪)替换不祥的指令,另一名可以加强死刑的程度(也就是说,凌迟处死或者焚尸扬灰),其余的可以拒绝执行……这是一个象征性的轮廓。事实上抽签的次数是无限大的。任何决定都不是最终的,从决定中还可以衍化出别的决定。无知的人以为无限的抽签需要无限的时间;其实不然,只要时间无限地细分就行,正如著名的乌龟比赛的寓言所说的那样。这种无限的概念十分符合偶然性的错综复杂的数字和纯理论派酷爱的彩票完美典型……我们巴比伦人的惯例似乎在台伯河引起扭曲的回响;埃勒·兰普里迪奥在他写的《安东尼诺·赫里奥加巴洛传》中指出,这位皇帝赐宴时向宾客分发写有凶吉祸福的贝壳,有的人可以领到十磅黄金,十只苍蝇、十个睡鼠,或者十头熊。人们不由得会想起赫里奥加巴洛是由小亚细亚信奉图腾神道的巫师教养的。
也有不针对具体人的、目的不明确的签文:比如说把一块锡兰岛的蓝宝石扔进幼发拉底河,在塔顶放飞一只鸟,每一百年在沙粒无数的海滩上取走(或加上)一粒沙等等。有时候,这类签的后果十分可怕。
在公司恩赐的影响下,我们的习俗充满了偶然性。顾客买十二坛大马士革葡萄酒,如果发现其中一坛装的是一个护身符或一条蝰蛇,并不感到意外;拟定契约的抄写员几乎没有一次不塞进一个错误的数据;我本人在这篇草草写成的东西里也作了一些夸张歪曲。或许还有一些故弄玄虚的单调……我们巴比伦的历史学家是全世界最明察秋毫的,他们发明了一种纠正偶然性的办法,众所周知,这种办法的运用一般说来是可靠的;但自然也免不了搀进一点欺骗。此外,虚构成分最大的莫如公司的历史了……从寺庙遗迹发掘出来的一份用古文字写的文件可能是昨天,也可能是几百年前一次抽签的记载。每一版书籍,本与本之间都有出入。抄写员宣誓必须删节、增添、篡改。也采用含沙射影的手法。
彩票公司谨小慎微,避免一切招摇。它的代理人自然都是秘密的:公司源源不断发出的指令同骗子层出不穷的花招没有区别。再说,有谁能自诩为单纯的骗子呢?醉汉心血来潮发出荒唐的命令。做梦的人突然醒来掐死了睡在他身旁的老婆,他们岂非是执行公司的秘密指示?这种默默无声的运转可同上帝的旨意相比,引起各种各样的猜测。有一种猜测恶毒地暗示说公司已经消失了几百年,我们生活中的神圣的混乱纯属遗传和传统;另一种猜测认为公司是永恒的,声称它将持续到最后一位上帝消灭世界之前的最后一个夜晚。还有一种猜测说公司无所不能,但干预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鸟鸣、铁锈和灰尘的颜色、破晓时的迷糊等等。再有一种猜测借异端创始人之口说公司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还有一种同样恶劣的说法认为肯定或否认那个诡秘的公司的存在无关紧要,因为巴比伦无非是一场无限的赌博。
[book_title]小径分岔的花园
献给维多利亚·奥坎波
利德尔·哈特写的《欧洲战争史》第二百四十二页有段记载,说是十三个英国师(有一千四百门大炮支援)对塞尔一蒙托邦防线的进攻原定于1916年7月24日发动,后来推迟到29日上午。利德尔·哈特上尉解释说延期的原因是滂沱大雨,当然并无出奇之处。青岛大学前英语教师余准博士的证言,经过记录、复述、由本人签名核实,却对这一事件提供了始料不及的说明。证言记录缺了前两页。
……我挂上电话听筒。我随即辨出那个用德语接电话的声音。是理查德·马登的声音。马登在维克托·鲁纳伯格的住处,这意味着我们的全部辛劳付诸东流,我们的生命也到了尽头——但是这一点是次要的,至少在我看来如此。这就是说,鲁纳伯格已经被捕,或者被杀。在那天日落之前,我也会遭到同样的命运。马登毫不留情。说得更确切一些,他非心狠手辣不可。作为一个听命于英国的爱尔兰人,他有办事不热心甚至叛卖的嫌疑,如今有机会挖出日耳曼帝国的两名间谍,拘捕或者打死他们,他怎么会不抓住这个天赐良机,感激不尽呢?我上楼进了自己的房间,可笑地锁上门,仰面躺在小铁床上。窗外还是惯常的房顶和下午六点钟被云遮掩的太阳。这一天既无预感又无朕兆,成了我大劫难逃的死日,简直难以置信。虽然我父亲已经去世,虽然我小时候在海丰一个对称的花园里待过,难道我现在也得死去?随后我想,所有的事情不早不晚偏偏在目前都落到我头上了。多少年来平平静静,现在却出了事;天空、陆地和海洋人数千千万万,真出事的时候出在我头上……马登那张叫人难以容忍的马胜在我眼前浮现,驱散了我的胡思乱想。我又恨又怕(我已经骗过了理查德·马登,只等上绞刑架,承认自己害怕也无所谓了),心想那个把事情搞得一团糟、自呜得意的武夫肯定知道我掌握秘密。准备轰击昂克莱的英国炮队所在地的名字。一只鸟掠过窗外灰色的天空,我在想像中把它化为一架飞机,再把这架飞机化成许多架,在法国的天空精确地投下炸弹,摧毁了炮队。我的嘴巴在被一颗枪弹打烂之前能喊出那个地名,让德国那边听到就好了……我血肉之躯所能发的声音太微弱了。怎么才能让它传到头头的耳朵?那个病恹恹的讨厌的人,只知道鲁纳伯格和我在斯塔福德郡,在柏林闭塞的办公室里望眼欲穿等我们的消息,没完没了地翻阅报纸……我得逃跑,我大声说。我毫无必要地悄悄起来,仿佛马登已经在窥探我。我不由自主地检查一下口袋里的物品,也许仅仅是为了证实自己毫无办法。我找到的都是意料之中的东西。那只美国挂表,镍制表链和那枚四角形的硬币,拴着鲁纳伯格住所钥匙的链子,现在已经没有用处但是能构成证据,一个笔记本,一封我看后决定立即销毁但是没有销毁的信,假护照,一枚五先令的硬币,两个先令和几个便士,一枝红蓝铅笔,一块手帕和装有一颗子弹的左轮手枪。我可笑地拿起枪,在手里掂掂,替自己壮胆。我模糊地想,枪声可以传得很远。不出十分钟,我的计划已考虑成熟。电话号码簿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唯有他才能替我把情报传出去:他住在芬顿郊区,不到半小时的火车路程。
我是个怯懦的人。我现在不妨说出来,因为我已经实现了一个谁都不会说是冒险的计划。我知道实施过程很可怕。不,我不是为德国干的。我才不关心一个使我堕落成为间谍的野蛮的国家呢。此外,我认识一个英国人——一个谦逊的人——对我来说并不低于歌德。我同他谈话的时间不到一小时,但是在那一小时中间他就像是歌德……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觉得头头瞧不起我这个种族的人——瞧不起在我身上汇集的无数先辈。我要向他证明一个黄种人能够拯救他的军队。此外,我要逃出上尉的掌心。他随时都可能敲我的门,叫我的名字。我悄悄地穿好衣服,对着镜子里的我说了再见,下了楼,打量一下静寂的街道,出去了。火车站离此不远,但我认为还是坐马车妥当。理由是减少被人认出的危险;事实是在阒无一人的街上,我觉得特别显眼,特别不安全。我记得我吩咐马车夫不到车站人口处就停下来。我磨磨蹭蹭下了车,我要去的地点是阿什格罗夫村,但买了一张再过一站下的车票。这趟车马上就开:八点五十分。我得赶紧,下一趟九点半开车。月台上几乎没有人。我在几个车厢看看:有几个农民,一个服丧的妇女,一个专心致志在看塔西伦的《编年史》的青年,一个显得很高兴的士兵。列车终于开动。我认识的一个男人匆匆跑来,一直追到月台尽头,可是晚了一步。是理查德·马登上尉。我垂头丧气、忐忑不安,躲开可怕的窗口,缩在座位角落里。我从垂头丧气变成自我解嘲的得意。心想我的决斗已经开始,即使全凭侥幸抢先了四十分钟,躲过了对手的攻击,我也赢得了第一个回合。我想这一小小的胜利预先展示了彻底成功。我想胜利不能算小,如果没有火车时刻表给我的宝贵的抢先一着,我早就给关进监狱或者给打死了。我不无诡辩地想,我怯懦的顺利证明我能完成冒险事业。我从怯懦中汲取了在关键时刻没有抛弃我的力量。我预料人们越来越屈从于穷凶极恶的事情;要不了多久世界上全是清一色的武夫和强盗了;我要奉劝他们的是:做穷凶极恶的事情的人应当假想那件事情已经完成,应当把将来当成过去那样无法挽回。我就是那样做的,我把自己当成已经死去的人,冷眼观看那一天,也许是最后一天的逝去和夜晚的降临。列车在两旁的(木岑)树中徐徐行驶。在荒凉得像是旷野的地方停下。没有人报站名。是阿什格罗夫吗?我问月台上几个小孩。阿什格罗夫,他们回答说。我便下了车。
月台上有一盏灯光照明,但是小孩们的脸在阴影中。有一个小孩问我:您是不是要去斯蒂芬·艾伯特博士家?另一个小孩也不等我回答,说道:他家离这儿很远,不过您走左边那条路,每逢交叉路口就往左拐,不会找不到的。我给了他们一枚钱币(我身上最后的一枚),下了几级石阶,走上那条僻静的路。路缓缓下坡。是一条泥土路,两旁都是树,枝丫在上空相接,低而圆的月亮仿佛在陪伴我走。
有一阵于我想理查德·马登用某种办法已经了解到我铤而走险的计划。但我立即又明白那是不可能的。小孩叫我老是往左拐,使我想起那就是找到某些迷宫的中心院子的惯常做法。我对迷宫有所了解:我不愧是彭囗的曾孙,彭囗是云南总督,他辞去了高官厚禄,一心想写一部比《红楼梦》人物更多的小说,建造一个谁都走不出来的迷宫。他在这些庞杂的工作上花了十三年工夫,但是一个外来的人刺杀了他,他的小说像部天书,他的迷宫也无人发现。我在英国的树下思索着那个失落的迷宫:我想像它在一个秘密的山峰上原封未动,被稻田埋没或者淹在水下,我想像它广阔无比,不仅是一些八角凉亭和通幽曲径,而是由河川、省份和王国组成……我想像出一个由迷宫组成的迷宫,一个错综复杂、生生不息的迷宫,包罗过去和将来,在某种意义上甚至牵涉到别的星球。我沉浸在这种虚幻的想像中,忘掉了自己被追捕的处境。在一段不明确的时间里,我觉得自己抽象地领悟了这个世界。模糊而生机勃勃的田野、月亮、傍晚的时光,以及轻松的下坡路,这一切使我百感丛生。傍晚显得亲切、无限。道路继续下倾,在模糊的草地里岔开两支。一阵清悦的乐声抑扬顿挫,随风飘荡,或近或远,穿透叶丛和距离。我心想,一个人可以成为别人的仇敌,成为别人一个时期的仇敌,但不能成为一个地区、萤火虫、字句、花园、水流和风的仇敌。我这么想着,来到一扇生锈的大铁门前。从栏杆里,可以望见一条林xx道和一座凉亭似的建筑。我突然明白了两件事,第一件微不足道,第二件难以置信;乐声来自凉亭,是中国音乐。正因为如此,我并不用心倾听就全盘接受了。我不记得门上是不是有铃,还是我击掌叫门。像火花迸溅似的乐声没有停止。
然而,一盏灯笼从深处房屋出来,逐渐走近:一盏月白色的鼓形灯笼,有时被树干挡住。提灯笼的是个高个子。由于光线耀眼,我看不清他的脸。他打开铁门,慢条斯理地用中文对我说:
“看来彭熙情意眷眷,不让我寂寞。您准也是想参观花园吧?“
我听出他说的是我们一个领事的姓名,我莫名其妙地接着说:
“花园?“
“小径分岔的花园。“
我心潮起伏,难以理解地肯定说:
“那是我曾祖彭囗的花园。“
“您的曾祖?您德高望重的曾祖?请进,请进。“
潮湿的小径弯弯曲曲,同我儿时的记忆一样。我们来到一间藏着东方和西方书籍的书房。我认出几卷用黄绢装订的手抄本,那是从未付印的明朝第三个皇帝下诏编纂的《永乐大典》的逸卷。留声机上的唱片还在旋转,旁边有一只青铜凤凰。我记得有一只红瓷花瓶,还有一只早几百年的蓝瓷,那是我们的工匠模仿波斯陶器工人的作品……
斯蒂芬·艾伯特微笑着打量着我。我刚才说过,他身材很高,轮廓分明,灰眼睛,灰胡子。他的神情有点像神甫,又有点像水手;后来他告诉我,“在想当汉学家之前“,他在天津当过传教士。
我们落了座;我坐在一张低矮的长沙发上,他背朝着窗口和一个落地圆座钟。我估计一小时之内追捕我的理查德·马登到不了这里。我的不可挽回的决定可以等待。
“彭囗的一生真令人惊异,“斯蒂芬·艾伯特说。“他当上家乡省份的总督,精通天文、星占、经典诠估、棋艺,又是著名的诗人和书法家:他抛弃了这一切,去写书、盖迷宫。他抛弃了炙手可热的官爵地位、娇妻美妾、盛席琼筵,甚至抛弃了治学,在明虚斋闭户不出十三年。他死后,继承人只找到一些杂乱无章的手稿。您也许知道,他家里的人要把手稿烧掉;但是遗嘱执行人——一个道士或和尚——坚持要刊行。“
“彭囗的后人,“我插嘴说,“至今还在责怪那个道士。刊行是毫无道理的。那本书是一堆自相矛盾的草稿的汇编。我看过一次:主人公在第三回里死了,第四回里又活了过来。至于彭囗的另一项工作,那座迷宫……“
“那就是迷宫,“他指着一个高高的漆柜说。
“一个象牙雕刻的迷宫!“我失声喊道。“一座微雕迷宫……“
“一座象征的迷宫,“他纠正我说。“一座时间的无形迷宫。我这个英国蛮子有幸悟出了明显的奥秘。经过一百多年之后,细节已无从查考,但不难猜测当时的情景。彭囗有一次说:我引退后要写一部小说。另一次说:我引退后要盖一座迷宫。人们都以为是两件事;谁都没有想到书和迷宫是一件东西。明虚斋固然建在一个可以说是相当错综的花园的中央;这一事实使人们联想起一座实实在在的迷宫。彭囗死了;在他广阔的地产中间,谁都没有找到迷宫。两个情况使我直截了当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一是关于彭囗打算盖一座绝对无边无际的迷宫的奇怪的传说。二是我找到的一封信的片断。“
艾伯特站起来。他打开那个已经泛黑的金色柜子,背朝着我有几秒钟之久。他转身时手里拿着一张有方格的薄纸,原先的大红已经退成粉红色。彭囗一手好字名不虚传。我热切然而不甚了了地看着我一个先辈用蝇头小楷写的字:我将小径分岔的花园留诸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我默默把那张纸还给艾伯特。他接着说:
“在发现这封信之前,我曾自问:在什么情况下一部书才能成为无限。我认为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循环不已、周而复始。书的最后一页要和第一页雷同,才有可能没完没了地连续下去。我还想起一千零一夜正中间的那一夜,山鲁佐德王后(由于抄写员神秘的疏忽)开始一字不差地叙说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这一来有可能又回到她讲述的那一夜,从而变得无休无止。我又想到口头文学作品,父子口授,代代相传,每一个新的说书人加上新的章回或者虔敬地修改先辈的章节。我潜心琢磨这些假设;但是同彭囗自相矛盾的章回怎么也对不上号。正在我困惑的时候,牛津给我寄来您见到的手稿。很自然,我注意到这句话:我将小径分岔的花园留诸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我几乎当场就恍然大悟;小径分岔的花园就是那部杂乱无章的小说;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这句话向我揭示的形象是时间而非空间的分岔。我把那部作品再浏览一遍,证实了这一理论。在所有的虚构小说中,每逢一个人面临几个不同的选择时,总是选择一种可能,排除其他;在彭囗的错综复杂的小说中,主人公却选择了所有的可能性。这一来,就产生了许多不同的后世,许多不同的时间,衍生不已,枝叶纷披。小说的矛盾就由此而起。比如说,方君有个秘密;一个陌生人找上门来;方君决心杀掉他。很自然,有几个可能的结局:方君可能杀死不速之客,可能被他杀死,两人可能都安然无恙,也可能都死,等等。在彭囗的作品里,各种结局都有;每一种结局是另一些分岔的起点。有时候,迷宫的小径汇合了:比如说,您来到这里,但是某一个可能的过去,您是我的敌人,在另一个过去的时期,您又是我的朋友。如果您能忍受我糟糕透顶的发音,咱们不妨念几页。“
在明快的灯光下,他的脸庞无疑是一张老人的脸,但有某种坚定不移的、甚至是不朽的神情。他缓慢而精确地朗读同一章的两种写法。其一,一支军队翻越荒山投入战斗;困苦万状的山地行军使他们不惜生命,因而轻而易举地打了胜仗;其二,同一支军队穿过一座正在欢宴的宫殿,兴高采烈的战斗像是宴会的继续,他们也夺得了胜利。我带着崇敬的心情听着这些古老的故事,更使我惊异的是想出故事的人是我的祖先,为我把故事恢复原状的是一个遥远帝国的人,时间在一场孤注一掷的冒险过程之中,地点是一个西方岛国。我还记得最后的语句,像神秘的戒律一样在每种写法中加以重复:英雄们就这样战斗,可敬的心胸无畏无惧,手中的铜剑凌厉无比,只求杀死对手或者沙场捐躯。
从那一刻开始,我觉得周围和我身体深处有一种看不见的、不可触摸的躁动。不是那些分道扬镳的、并行不悖的、最终汇合的军队的躁动,而是一种更难掌握、更隐秘的、已由那些军队预先展示的激动。斯蒂芬·艾伯特接着说:
“我不信您显赫的祖先会徒劳无益地玩弄不同的写法。我认为他不可能把十三年光阴用于无休无止的修辞实验。在您的国家,小说是次要的文学体裁;那时候被认为不登大雅。彭囗是个天才的小说家,但也是一个文学家,他绝不会认为自己只是个写小说的。和他同时代的人公认他对玄学和神秘主义的偏爱,他的一生也充分证实了这一点。哲学探讨占据他小说的许多篇幅。我知道,深不可测的时间问题是他最关心、最专注的问题。可是《花园》手稿中唯独没有出现这个问题。甚至连时间这个词都没有用过。您对这种故意回避怎么解释呢?“
我提出几种看法;都不足以解答。我们争论不休;斯蒂芬·艾伯特最后说:
“设一个谜底是棋的谜语时,谜面唯一不准用的字是什么?“我想一会儿后说:
“棋字。“
“一点不错,“艾伯特说。“小径分岔的花园是一个庞大的谜语,或者是寓言故事,谜底是时间;这一隐秘的原因不允许手稿中出现时间这个词。自始至终删掉一个词,采用笨拙的隐喻、明显的迂回,也许是挑明谜语的最好办法。彭囗在他孜孜不倦创作的小说里,每有转折就用迂回的手法。我核对了几百页手稿,勘正了抄写员的疏漏错误,猜出杂乱的用意,恢复、或者我认为恢复了原来的顺序,翻译了整个作品;但从未发现有什么地方用过时间这个词。显而易见,小径分岔的花园是彭囗心目中宇宙的不完整然而绝非虚假的形象。您的祖先和牛顿、叔本华不同的地方是他认为时间没有同一性和绝对性。他认为时间有无数系列,背离的、汇合的和平行的时间织成一张不断增长、错综复杂的网。由互相靠拢、分歧、交错,或者永远互不干扰的时间织成的网络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并不存在;在某些时间,有你而没有我;在另一些时间,有我而没有你;再有一些时间,你我都存在。目前这个时刻,偶然的机会使您光临舍间;在另一个时刻,您穿过花园,发现我已死去;再在另一个时刻,我说着目前所说的话,不过我是个错误,是个幽灵。“
“在所有的时刻,“我微微一震说,“我始终感谢并且钦佩你重新创造了彭囗的花园。“
“不可能在所有的时刻,“他一笑说。“因为时间永远分岔,通向无数的将来。在将来的某个时刻,我可以成为您的敌人。“
我又感到刚才说过的躁动。我觉得房屋四周潮湿的花园充斥着无数看不见的人。那些人是艾伯特和我,隐蔽在时间的其他维度之中,忙忙碌碌,形形色色。我再抬起眼睛时,那层梦魇似的薄雾消散了。黄黑二色的花园里只有一个人,但是那个人像塑像似的强大,在小径上走来,他就是理查德·马登上尉。
“将来已经是眼前的事实,“我说。“不过我是您的朋友。我能再看看那封信吗?“
艾伯特站起身。他身材高大,打开了那个高高柜子的抽屉;有几秒钟工夫,他背朝着我。我已经握好手枪。我特别小心地扣下扳机:艾伯特当即倒了下去,哼都没有哼一声。我肯定他是立刻丧命的,是猝死。
其余的事情微不足道,仿佛一场梦。马登闯了进来,逮捕了我。我被判绞刑。我很糟糕地取得了胜利:我把那个应该攻击的城市的保密名字通知了柏林。昨天他们进行轰炸;我是在报上看到的。报上还有一条消息说著名汉学家斯蒂芬·艾伯特被一个名叫余准的陌生人暗杀身死,暗杀动机不明,给英国出了一个谜。柏林的头头破了这个谜。他知道在战火纷飞的时候我难以通报那个叫艾伯特的城市的名称,除了杀掉一个叫那名字的人之外,找不出别的办法。他不知道(谁都不可能知道)我的无限悔恨和厌倦。
[book_title]环形废墟
假如他不再梦到你……
《镜中世界》,VI
在那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谁也没有看到他上岸,谁也没有看到那条竹扎的小划子沉入神圣的沼泽。但是几天后,谁都知道这个沉默寡言的人来自南方,他的家乡是河上游无数村落中的一个,坐落在山那边的蛮荒里,那里的古波斯语还未受到希腊语的影响,麻风病也不常见。可以肯定的是,这个灰不溜秋的人吻了淤泥,爬上陡岸,顾不得避开那些把他划得遍体鳞伤的、边缘锋利的茅草,头昏眼花、浑身血污地爬到中央有个石虎或者石马的环形场所。这个以前是赭红色、现在成了灰色的场所是被焚毁的庙宇的遗迹,遭到瘴雨蛮烟的欺凌,里面的神祗不再得到人们的供奉。外乡人躺在墩座下面。升到头顶的太阳把他晒醒了。他并不惊异地发现伤口已经停止流血;他闭上苍白的眼睑睡觉,不是由于疲惫,而是出于意志决定,他知道那座庙宇是他不可战胜的意志向往的场所;他知道河下游也有一座合适的庙宇,焚毁后已经废弃,但那些不断扩张的树木未能把它埋没;他知道紧接着的任务是睡觉做梦。午夜时分,他被凄厉的鸟叫声吵醒。地上零乱的光脚板印、一些无花果和一个水罐,说明当地人已经偷偷来看过,但不敢惊动他,他们祈求他庇护,或者怕他的魔法。他感到一阵寒栗,在断垣残壁中间找到一个墓穴藏身,盖了一些不知名的树叶。
引导他到这里来的目的虽然异乎寻常,但并非不能实现。他要梦见一个人:要毫发不爽地梦见那人,使之成为现实。这个魔幻般的想法占领了他的全部心灵;如果有谁问他叫什么名字,以前有什么经历,他可能茫然不知所对。倾圮荒废的庙宇符合他的要求,因为那是有形世界的最小部分;附近有打柴人也是一个条件,因为那些人负责满足他俭朴的生活需要。他们供奉的稻谷和水果足以维持他专门睡觉做梦的肉体。
那些梦境起初是一片混乱;不久后,有点辩证的味道了。外乡人梦见自己在一个环形阶梯剧场中央,剧场和焚毁的庙宇有相似之处:阶梯上黑压压地坐满了不声不响的学生;学生们的脸离现在有几个世纪,高高挂在云端,但仍清晰可辨。他给他们讲授解剖学、宇宙结构学、魔法。一张张的脸专心致志地听课,努力作出得体的回答,似乎都知道考试的重要性,考试及格就能让他们摆脱虚有其表的状况,脐身真实的世界。那人无论在梦中或在清醒时都在思考那些幻影的答题,不放过一个企图蒙混过关的学生。同时从某些困惑中发现可以造就之材。他在寻找值得参与宇宙的灵魂。
过了九夜或者十夜之后,他有点伤心地发现,对那些被动地接受他学说的学生不能寄予厚望;那些偶尔提出一个大胆而合理的相反见解的学生倒是孺子可教。前者虽然可爱,值得关心,却成不了有个性的人;后者比他们略胜一筹。一天下午(现在下午也用来做梦了,除了一早清醒一两个小时以外,他整天睡觉),他让那幻想的庞大学院永久停课,只留一名学生。那孩子沉默,忧郁,有时不听话,瘦削的脸庞同他的老师相似。同学们的突然解散并没有使他长久地仓皇失措;经过几次单独授课后,他的进步使老师大为惊奇。然而,灾难来了。一天,那人仿佛从黏糊糊的沙漠里醒来,发现朦胧的暮色突然和晨曦没有什么区别,他明白自己不在做梦。那天晚上和第二天白天,难以忍受的清醒把他搞得走投无路。他想到丛林里去踏勘一下,让自己疲惫不堪;可是在毒芹丛中,他只做了几个短暂而模糊的梦,得到一些稍纵即逝的、支离破碎的印象,毫无用处。他想重新召集学生,刚说了几句规劝的话,学院就变了形,消失了。在那几乎无休无止的清醒中,他气得老泪纵横。
他明白,即使识破了高低层次的所有谜团,要把纷繁无序的梦境材料塑造成形,仍是一个人所能从事的最艰巨的工作:比用沙子编绳或者用无形的风铸钱艰难得多。他明白,开始的失败是难免的。他发誓要忘掉一开始就误导他的巨大错觉,而去寻找另一种工作方法。实施那方法之前,他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来恢复由于谵妄而浪费的体力。他事先根本不去考虑做梦的问题,每天几乎都能有一段合理的睡眠时间。在此期间,他难得做梦,即使做了,也不注意梦中的情景。他要等到月亮最圆的时候再恢复工作。与此同时,他下午在河里沐浴净身,膜拜星宿神祗,用标准发音念出一个强有力的名字,然后入睡。他几乎马上梦见了一颗跳动的心脏。
他梦见一个幽暗的还没有脸和性别的人体里有一颗活跃、热烈、隐秘的心脏,大小和拳头差不多,石榴红色;在十四个月明之夜,他无限深情地梦见它。每晚,他以更大的把握党察它。他不去触摸:只限于证实,观察,或许用眼光去纠正它。他从各种距离、各种角度去觉察、经历。第十四夜,他用食指轻轻触摸肺动脉,然后由表及里地触摸整个心脏。检查结果让他感到满意。有一夜,他故意不做梦:然后再拣起那颗心脏,呼唤一颗行星的名字,开始揣摩另一个主要器官的形状。不出一年,他到达了骨骼和眼睑。不计其数的毛发或许是最困难的工作。他在梦中模拟了一个完整的人,一个少年,但是这少年站不起来,不能说话,也不能睁开眼睛。夜复一夜,他梦见少年在睡觉。
根据诺斯替教派的宇宙起源学说,造物主塑造了一个红色的、站不起来的亚当;魔法师花了那么多夜晚塑造出来的梦中的亚当,同那个泥土捏的亚当一样笨拙、粗糙、原始。一天下午,那人一怒之下几乎毁了整个工程,但随即又后悔了。(其实毁了更好。)他求通了地上和河里的神灵,便匍匐在那个也许是虎也许是马的塑像脚下,祈求毫无把握的帮助。那天黄昏,他梦见了塑像,梦见它有了生气,在颤动:不是虎和马的、难以形容的杂种,而兼有那两种动物的性质,同时又是一头公牛、一朵玫瑰、一场暴风雨。那个多重性的神祗告诉他,它在尘世的名字是“火“,曾在那座环形的庙宇(以及别的相似的庙宇)里接受人们的供奉和膜拜,它使他梦见的幻影奇妙地有了生气,以致所有的生物,除了“火“本身和那做梦的人之外,都认为它是有血有肉的人。它命令他一旦教了那人种种仪式之后,就把他派往河下游有金字塔遗迹的倾圮的庙宇,让人顶礼膜拜。在那做梦的人的梦中,被梦见的人醒了。
魔法师执行了命令。他花了一段时间(结果有两年之久)向那少年披露宇宙的奥秘和拜火的仪式。他打心底里不愿和少年分手。他借口教学方面的需要,每天延长用于做梦的时间。同时他重新塑造了那个或许还有缺陷的少年。有时他不安地感到那一切已经发生……总的说来,他的日子过得很幸福;他一闭上眼睛就想:现在我要和我的儿子在一起了。偶尔也想;我创造的儿子在等我,我如不去,他就活不成。
他使那少年逐渐熟悉现实。有一次,他命令少年把一面旗子插到远处山顶上。第二天,旗于果然在山顶飘扬起来。他做了其他类似的试验,一次比一次更为大胆。他有点伤心地感到,他的儿子快要诞生了——也许等不及了。那晚,他第一次吻了少年,派他穿过荆棘丛生的森林和沼泽到河下游另一座荒废的庙宇去。此前,(为了永远不让他知道他是个幻影,而让他以为自己是同别人一模一样的人),他让少年彻底忘掉这些年的学习。
他的胜利和宁静充满了腻烦。每天晨昏,他跪在那座石像前面,也许在想像中看到他那不现实的儿子,在河下游别的环形废墟里举行同样的仪式;夜里他不做梦了,即使做梦,也像普通人那样。他隐约感到宇宙的声息和形状:那个不在眼前的儿子从他逐渐衰退的灵魂汲取营养。他生活的目的已经实现;一直处于某种狂喜之中。过了一段时期(某些叙说故事的人计算这段时期时以年为单位,另一些人则以五年为单位),两个划船的人半夜里叫醒了他:他看不清他们的脸,但听到他们说,北方一个庙宇里有个会魔法的人,踩在火上不会被火烧伤。魔法师突然想起神批的话,他想起世上万物唯有火知道他的儿子是个幻影。这件事起初给了他安慰,后来却让他烦恼不已。他担心儿子想到那个异乎寻常的特点,发现自己只是一个幻影。不是人,而是另一个人的梦的投影,那该有多么沮丧,多么困惑!身为人父的人都关心他们在迷惘或者幸福时刻生育的子女;魔法师花了一千零一个秘密的夜晚,零零星星揣摩出来的那个儿子的前途,当然使他牵肠挂肚。
他思索的结局来得十分突然,但并不是没有先兆可循。首先(经过长期干旱之后),一片云彩像鸟一般轻灵地飘到远处小山顶上;接着,南方的天空成了豹子牙床似的粉红色;然后,烟雾在夜间锈蚀了金属;最后,禽兽惊恐地四散奔逃。几百年前发生过的事情又重演了。火神庙宇的废墟再次遭到火焚。在一个飞鸟绝迹的黎明,魔法师看到大火朝断垣残壁中央卷去。刹那间,他想跳进水里躲避,随即又想到死亡是来结束他的晚年,替他解脱辛劳的。他朝火焰走去。火焰没有吞噬他的皮肉,而是不烫不灼地抚慰他,淹没了他。他宽慰地、惭愧地、害怕地知道他自己也是一个幻影,另一个人梦中的幻影。
以上译自《虚构集》
[book_title]博闻强记的富内斯
我记得(其实我没有权利讲出那个神圣的动词,世界上只有一个人有权利,但那个人已经不在了)他手里拿着一枝深色的西番莲,仿佛从未见过似的瞅着它,尽管他从黎明到黄昏一直看着,看了整整一辈子。我记得他衔着香烟,沉默寡言,那张有印第安特征的脸庞的神情显得出奇地遥远。我认为我记得他细长灵活的手指的模样。我记得他手边那个有东岸地带纹章的马黛茶罐;我记得他家窗外一张黄色的席子,隐约可以望到湖边的景色。我清晰地记得他的声音;旧时城郊居民那种缓慢、阴郁的鼻音,没有如今那些意大利移民的咝咝声。我只见过他三次;最后一次是1887年……我觉得凡是同他有过接触的人写一些回忆他的文章将是很有意义的事;我的文章也许会是你们汇编的集于中最简短,肯定最贫乏,但不是最不公正的一篇。当主题涉及一个乌拉圭人时,我身为阿根廷人的可悲情况有碍于我参与乌拉圭的必不可少的赞颂体裁。有文化的、风度翩翩的布宜诺斯艾利斯人;富内斯虽然没有用过那种损人的字眼,但我有充分理由相信,在他心目中我就是那种人物。佩德罗·莱安德罗·伊普切说过,富内斯是超人的先驱者,“一个土生土长、未加斧凿的查拉图斯特拉“;我对这一点并无异议,但不能忘记,他也是弗赖本托斯的一般居民,有某些无法弥补的局限性。
我第一次见到富内斯的印象十分清晰。那是1884年3月或2月的一个傍晚。当时我父亲带我去弗赖本托斯度夏。我同表哥贝尔纳多·阿埃多从圣弗朗西斯科庄园回来。我们骑着马,唱着歌,心情舒畅。更使我高兴的是,闷热了一天,天空突然乌云密布,南风又推波助澜,树枝乱舞,我担心(或者不如说盼望)在旷野淋到倾盆大雨。我们策马飞奔,仿佛同暴风雨赛跑。我们进入一条小巷,两旁是极高的砖砌的人行道。天色突然黑了下来;我听到上面传来迅速的、几乎隐秘的脚步声,我抬眼一看,只见狭窄破败的人行道上有个小伙子像在狭窄破败的墙头奔跑。我记得他穿的灯笼裤和草鞋,铺天盖地的乌云衬托着他衔着香烟的阴暗的脸。贝尔纳多出乎意料地朝他嚷道:几点钟啦,伊雷内奥?小伙子既不看天气,也不站停,脱口回答说,八点差四分,贝尔纳多·胡安·弗朗西斯科少爷。他的声音很尖,有点嘲弄的意味。
我当时心不在焉,如果我表哥没有强调,他们两人的一问一答根本不会引起我注意。我想表哥之所以强调,大概是出于乡土的自豪,并且想表明他并不计较那种连名带姓的称呼。
表哥告诉我,巷子里的那个小伙子名叫伊雷内奥·富内斯,有点怪,比如说,他跟谁都不往来,并且像钟表一样随时能报出时间。他母亲是镇上一个熨衣工,玛丽亚·克莱门蒂娜·富内斯,有人说他父亲是屠宰场的医生,一个名叫奥康纳的英国人,也有人说他父亲是萨尔托省的一个驯马人或者向导。他同母亲一起住在月桂庄园拐角的地方。
1885和1886年,我们在蒙得维的亚市度夏。1887年,我们又去弗赖本托斯。我很自然地问起所有认识的人,最后也问到那个“活钟表富内斯“。人们告诉我,他在圣弗朗西斯科庄园从一匹没有驯化的马背上摔下来,就此瘫痪,没有康复的希望。我记得那消息在我心中勾起的不舒适的魔幻似的印象:我只见过他一次,当时我们从圣弗朗西斯科庄园骑马归来,他在高处行走;我表哥贝尔纳多介绍的情况很像一个似曾相识的梦。他们说他躺在小床上动弹不得,眼睛盯着远处一株仙人掌或者一张蜘蛛网。傍晚时,他让人把他抬到窗口。他非常高傲,甚至假装认为这次要命的打击是因祸得福……我隔着栅栏见过他两次,栅栏粗鲁地使人联想到他作为永恒囚徒的处境:一次见他一动不动,闭着眼睛;另一次也是一动不动,出神地瞅着一枝气味浓烈的山道年枝条。
那时候,我已自鸣得意地开始系统学习拉丁文。我衣箱里带着洛蒙德的《名人传》、基切拉特的《文选》、朱利乌斯·恺撒的评论和一本不成套的普林尼的《自然史》,那些书当时和现在都超出了我作为拉丁文学者的有限功力。小镇上,一点芝麻绿豆的小事都传得很快;住在湖边小屋的伊雷内奥没过多久就听说镇上到了这些少见的书籍。他给我写了一封文笔华丽、措辞客气的信,信中提到“1884年2月7日“我们短暂得使人遗憾的邂逅相遇,赞扬了在那一年去世的我舅舅堂格雷戈里和奥·阿埃多“在英勇的伊图扎因戈战役中为两个国家立下的光荣功劳“,请求我随便借一本拉丁文书给他,并且附一本字典,“以便更好地了解原著,因为我目前还不会拉丁文“。他保证在极短的时间里完好地归还书和字典。书法完美清秀;拼写按照安德列斯·贝略主张的那样,把y写成i,g写成j。乍一看,我自然而然地认为是开玩笑。我的表兄弟们向我保证说不是玩笑,而是伊雷内奥的玩意儿。我觉得学习艰深的拉丁文除了一本字典之外不需要别的工具,这种想法不知该算是无耻、无知或是愚蠢;为了让他头脑清醒清醒,我给他送去了基切拉特的《诗文津梁》和普林尼的作品。
2月14日,布宜诺斯艾利斯给我来一份电报,让我火速回去,因为我父亲“情况不妙“。上天可怜;作为一份紧急电报收报人的重要性,想让弗赖本托斯全镇的人知道消息的消极形式和“不妙“那个断然的副同之间的矛盾的愿望,故作男子汉的坚强从而使我的悲伤更富于戏剧性的诱惑,也许转移了我感到痛苦的全部可能性。我收拾衣箱时,发现少了《津梁》和《自然史》的第一卷。土星号轮船第二天上午就要启航;当天晚饭后,我朝富内斯家走去。使我吃惊的是夜晚的凄凉程度并不低于白天。
富内斯的母亲在整洁的小屋里接待了我。她告诉我说富内斯在后屋,如果屋里漆黑不必奇怪,因为伊雷内奥已经习惯于不点蜡烛,消磨沉闷的时光。我穿过铺砖的院子和一条小走廊,到了第二个院于。有一株葡萄藤;其余几乎是漆黑一片。突然间,我听到伊雷内奥带有嘲弄意味的尖声音。那声音在讲拉丁语;那个从黑暗里传来的声音拿腔拿调、自得其乐地在背诵一篇讲演、祈祷或者经文。古罗马的音节在泥地的院于里回荡;我惊愕之下觉得那些音节无法解释、没完没了;后来,在那晚的长谈中,我才知道他背诵的是《自然史》第七卷第二十四章第一段。那一章的内容涉及记忆力,最后一句话是“耳闻之事皆成文章“。
伊雷内奥声调没有任何改变,请我进屋。他躺在小床上抽烟。我觉得在天亮之前看不到他的脸;只记得他吸时发红的烟头。屋子里有一股淡淡的潮味。我坐下;重述了电报和我父亲生病的事。
现在到了我故事中最困难的一点。也许该让读者早知道,故事情节只是五十年前的一次对话,他的原话现在已记不清了,我不打算复述,我只想忠实地总结一下伊雷内奥对我讲的许多事。间接叙述显得遥远而软弱无力;我明白我的故事会打折扣;我的读者们可以想像那晚断断续续谈话的情形。
伊雷内奥首先拉丁语和西班牙语并用,列举了《自然史》中记载的超凡的记忆力的事例:波斯国王西罗能叫出他军队里每一个士兵的名字;庞塔斯古国的密特里达特斯大帝能用二十二种语言治理他的帝国;希腊诗人西蒙尼德斯发明了记忆训练法;梅特罗多罗只要听人念一次,再长的文章都能一字不差地背诵出来。他确实不明白这类事情有什么惊人之处。他对我说,在淡青色的马把他甩到地下的那个多雨的下午之前,他同一般人毫无区别:可以说又瞎又聋,懵懵懂懂,什么都记不住。(我提醒他,他有精确的时间感,他记得清别人的姓名和父名;他却不理会。)他生活过的十九年仿佛是一场大梦: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忘性特大,什么都记不住。从马背上摔下来之后,他失去了知觉;苏醒过来时,眼前的一切是那么纷繁、那么清晰,以前再遥远、再细小的事都记得那么清晰,简直难以忍受。不久之后,他发现自己已经瘫痪。他并不在意。我觉得他认为动弹不得是最小的代价。如今他的理解力和记忆力好得不能再好了。
我们一眼望去,可以看到放在桌子上的三个酒杯;富内斯却能看到一株葡萄藤所有的枝条、一串串的果实和每一颗葡萄。他记得1882年4月30日黎明时南面朝霞的形状,并且在记忆中同他只见过一次的一本皮面精装书的纹理比较,同凯布拉卓暴乱前夕船桨在内格罗河激起的涟漪比较。那些并不是单纯的回忆;每一个视觉形象都和肌肉、寒暖等等的感觉有联系。他能够再现所有的梦境。他曾经两三次再现一整天的情况;从不含糊,但每次都需要一整天时间。他对我说:我一个人的回忆抵得上开天辟地以来所有人的回忆的总和。又说:我睡觉时就像你们清醒时一样。天将亮时,他说:我的记忆正如垃圾倾倒场。我们能够充分直感的形象是黑板上的一个圆圈、一个直角三角形、一个菱形;伊雷内奥却能直感马匹飞扬的鬃毛、山同上牲口的后腿直立、千变万化的火焰和无数的灰烬,以及长时间守灵时死者的种种面貌。我不知道他看到天上有多少星星。
他对我讲了这些事情;当时和以后我都深信不疑。那年头没有电影和留声机;但无可置疑而难以置信的是谁都没有在富内斯身上做过实验。确切的是在生活中凡是能往后拖的事我们总是往后拖;也许我们都深信自己是不朽的,深信人迟早都会无所不能、无所不知。
富内斯的声音继续在黑暗中讲话。
他告诉我,他在1886年想出一种独特的记数法,几天之内就超过了两万四千。他没有用文字写下来,因为他只要想过一次就再也忘不了。最初促使他思考的是东岸三十三这组字需要两个符号和三个字,使他觉得麻烦,按照他的方法只需要一个符号和一个字。然后他把这个异想天开的原则应用到别的数字上。比如说,他用马克西莫·佩雷斯代替7013;用铁路代替7014;路易斯·梅利安、拉菲努尔、奥利瓦尔、硫磺、驮鞍、鲸鱼、煤气、锅炉、拿破仑、阿古斯丁·德·贝迪亚都分别代表一个数字。他用玖代替五百。每个字有一个特殊的符号,仿佛是某种标记;越到后面的数字越复杂……我试图向他解释,那种用毫无内在联系的字记数的狂想和科学的记数法是背道而驰的。我告诉他,人们说365这个数字时,就表明三个百位数、六个十位数和五个单位数;如果用黑蒂莫特奥和装肉麻袋来表示两个数字根本无从分析。富内斯不明白我的意思,或者不想明白。
17世纪时,洛克指出(或者指摘说)每一件具体事物、每一块石头、每一只鸟、每一根树枝都有其专名的语言是不可能的;富内斯也曾设计过一种相似的语言,但后来弃置不用了,因为他认为过于一般化,过于含混。事实上,富内斯非但记得每一座山林中每一株树的每一片叶于,而且还记得每次看到或回想到它时的形状。他决心把以往的每一天简化成七万左右的回忆,然后加以编号。后来出于两种考虑,他打消了原意:一是认识到这件工作没有止境,二是认识到这种做法没有用。他觉得到死的那天也来不及把他儿时的回忆全部加以分类。
我提到的两项计划(一部自然界事物的无穷尽的编码词汇,一部回忆印象的无用的腹稿目录)是荒谬的,但透露了某种难以言说的伟大。它们让我们看到或者猜测到富内斯的眼花缭乱的精神世界。我们不能忘记,富内斯几乎不会进行一般的、纯理论的思维。他非但难以理解“狗“这个共性符号包括不同大小、不同形状的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个别的狗;麻烦的是,从侧面看的编号为3-14的狗,名称会和从正面看的编号为3-4的狗一样。他每次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和自己的手也会吃惊。斯威夫特说小人国的皇帝能看到钟表分针的移动;富内斯不断地看到腐烂、蛀牙和疲劳的悄悄的进程。他注意到死亡和受潮的进展。他是大千世界的孤独而清醒的旁观者,立竿见影,并且几乎难以容忍的精确。巴比伦、伦敦和纽约以它们的辉煌灿烂使人们浮想联翩、目不暇接;但是在它们的摩肩接踵的高楼和熙熙攘攘的大街上,谁都不像在南美洲城郊的不幸的伊雷内奥那样日夜感到沸腾现实的纷至沓来的热力和压力。他很难入睡。睡眠是摆脱对世界的牵挂;而富内斯仰面躺在床上,在黑暗中思索着他周围房屋的每一条裂罅和画线。(我得重复一遍,他的最微不足道的回忆比我们觉察的肉体快感和痛苦更鲜明、更丝丝入扣。)东面还没有划成街区的地方盖了一些新的、陌生的房屋。富内斯想像它们是黑色的、密实的、由一片均匀的黑暗所组成;他睡觉时便把脸对着那个方向。他还常常想像自己沉在河底,由流水摇晃着、放浪形骸。
他不费多少力气就学会了英语、法语、葡萄牙语、拉丁语。但我认为他思维的能力不很强。思维是忘却差异,是归纳,是抽象化。在富内斯的满坑满谷的世界里有的只是伸手可及的细节。
拂晓的光亮迟疑地来到泥地的院子。
那时我才看清那张讲了一整夜话的脸。伊雷内奥十九岁;生于1868年;我觉得他像是一尊青铜雕像,比埃及更古老,早在预言和金字塔之前就已存在。我认为我的每一句话(我的每一个手势)将永远保存在他的毫发不爽的记忆里;我不敢做无用的手势,因此十分拘谨。
伊雷内奥·富内斯由于肺充血在1889年去世。
[book_title]刀疤
他脸上有一条险恶的伤疤:一道灰白色的、几乎不间断的弧线,从一侧太阳穴横贯到另一侧的颧骨。他的真实姓名无关紧要,塔夸伦博的人都管他叫做红土农场的英国人。那片土地的主人,卡多索,起先不愿意出售。我听说那个英国人出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主意:他把伤疤的秘密故事告诉了卡多索。英国人来自南里奥格朗德边境地区,不少人说他在巴西干走私买卖。红土农场的土地上荒草丛生,河水苦涩,英国人为了改变这种情况,跟雇工们一起干活。据说他严厉到了残忍的地步,不过办事十分公道。还说他爱喝酒,一年之中有两三次躲在那个有凸肚窗的房间里,猛喝两三天,再露面时像打过一仗或者昏厥之后苏醒过来似的,脸色苍白,两手颤抖,情绪很坏,不过仍旧跟先前一样威严。至今我还记得他冷冰冰的眼神,瘦削精悍的身躯和灰色的小胡子。他跟谁都不来往,他的西班牙语也确实差劲,讲起话来像巴西人。除了偶尔有些商业信函或者小册子以外,从来没有人给他来信。
我最近一次在北方省份旅行的时候,遇上卡拉瓜塔河水暴涨,只能在红土农场过夜。没待几分钟,我发现自己来得不是时候;我想讨好那个英国人,便把谈话转到了一个不痛不痒的题目上——爱国主义。我说一个具有英吉利精神的国家是不可战胜的。主人表示同意,可又微笑着补充说他并不是英国人。他是爱尔兰登加凡地方的人。话刚出口,他立刻停住,好像觉得泄漏了一个秘密似的。
晚饭后,我们到外面去看看天色。已经放晴了,可是南方尖刀一般的山峰后面的天空,不时被闪电划破,另一场暴风雨正在酝酿。我们回到那个简陋的饭厅,刚才侍候我们吃饭的雇工端来一瓶罗姆酒。我们两人默不作声地喝了好长时间。
不知过了多久,我发现自己有点醉意;不知是由于高兴还是由于腻烦,我忽然异想天开,提到了他脸上的伤疤。英国人脸色一沉,有好几秒钟冷场,我以为他准会把我撵出去。最后,他声调一点没有改变,对我说道:
“我不妨把这个伤疤的来历告诉你,可是有一个条件:不论情节多么丢人,多么不光彩,都如实讲来,不打折扣。“
我当然同意。下面就是他的故事,讲的时候英语夹杂着西班牙语,甚至还有葡萄牙语。
1922年前后,康诺特的一个城里有许多策划争取爱尔兰独立的人,我是其中之一。我当时的伙伴中间,有些人如今仍旧健在,从事和平的工作;有些人说来也怪,目前在海上或者沙漠里为英国旗帜战斗;还有一个最勇敢,拂晓时分在一个军营的场院里被那些睡眼惺忪的士兵枪决了;再有一些(并非最不走运的)在内战默默无闻甚至几乎是秘密的战斗中找到归宿。我们是一伙拥护共和、信奉天主教的人,我想我们还是浪漫主义者。在我们看来,爱尔兰不仅有难以忍受的现在,有乌托邦似的将来,它还是一个辛酸而可爱的神话;有圆塔,有红色的沼泽,是帕内尔的反抗,是歌颂盗牛的史诗,那些牛有时是英雄的化身,有时又是鱼和山的化身……一天下午,我记得很清楚,有一个成员,一个名叫约翰·文森特·穆恩的人从芒斯特省来到我们这里。
他年纪不到二十岁,又瘦小又窝囊,像无脊椎动物似的叫人看了不舒服。他带着死心眼的狂热熟读了一本不知什么名字的共产主义的小册子,无论谈论什么问题,总是用辩证唯物论来下结论。你有无数理由可以厌恶或者喜欢一个人,穆恩却把全部历史归纳为肮脏的经济冲突。他断言革命注定要胜利。我说仁人志士应当力挽狂澜,站在失败的一方……已经很晚了,我们从走廊、楼梯一直争论到街上。给我深刻印象的不是穆思的观点,而是他那不容置辩的声调。这个新来的同志不是在讨论问题,而是带着轻蔑和愠怒在发号施令。
我们走到市区尽头,周围的房屋稀稀落落,这时突然响起一阵枪声,使我们大吃一惊(在这前后,我们经过了一家工厂或者一座军营的围墙)。我们赶紧拐进一条土路。一个士兵从着火的棚屋里出来,映着火光,身躯显得特别高大。他厉声吆喝,叫我们站住,我加快了脚步,我那个伙伴却没有跟上来。我转过身,只见约翰·文森特·穆恩吓得一动不动,呆若木鸡。我马上再往回跑,一拳把那个士兵打倒在地,使劲推推文森特·穆恩,狠狠骂他,叫他跟我走。他吓瘫了,我只得拽住他的胳臂拉着他跑。我们在火光四起的黑夜里夺路而逃,背后响起一阵密集的枪声。穆恩的右臂给一颗子弹擦过,我们逃进小松林时,他竟然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
那一年,1922年秋天,我在贝克莱将军的乡间宅第驻防。将军当时在孟加拉担任不知什么行政职务,我从没有见过他。那座房屋盖了还不到一百年,但很破败阴暗,有许多曲折的走廊和无用的前厅。古董摆设和大量藏书占据了底层:那些书百家争鸣,互不相容,在某种意义上说来正好代表了19世纪的历史;波斯尼沙普尔的腰刀缓和的弧线上仿佛还遗留着古战场的风声和残酷。我记得我们是从后院进屋的。穆恩嘴唇颤抖干燥,喃喃地说那晚的经历很有趣;我替他倒了一杯茶,包扎了伤口,发现他挨的那枪只擦破了一点皮肉,没有伤筋动骨。突然,他迷惑不解地说:
“可是你冒了很大的危险。“
我叫他不必担心(内战的习惯迫使我刚才非那样做不可,何况一个成员被捕有可能危害我们的整个事业)。
第二天,穆恩已经恢复了镇静。他接过我给他的一枝烟,然后严格地盘问我,要了解“我们革命党的经济来源“。他提的问题很有条理,我实话实说,告诉他情况很严重。南面枪声激烈。我对穆恩说,伙伴们在等着我们。我的大衣和手枪在我自己的房间里,我取了回来时,发现穆恩两眼紧闭,躺在沙发上,他觉得自己在发烧,诉说肩膀痛得厉害。
我明白他已经怯懦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我尴尬地请他自己多加保重,然后向他告别。那个胆小的人叫我害臊,好像胆小鬼是我,不是文森特·穆恩。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和所有的人都有共同之处,因此,把花园里的一次违抗说成是败坏了全人类不是不公平的,说一个犹太人被钉上了十字架就足以拯救全人类也不是不公平的。叔本华的名言:我即他人,人皆众生,也许有道理。从某种意义上说,莎士比亚就是那个可悲的约翰·文森特·穆恩。
我们在将军的大宅里待了九天。关于战争的痛苦和希望我不想评论,我的目的是叙说这条使我破相的伤疤。那九天在我的记忆中似乎成了一天,除了最后第二天。那天,我们的人冲进了一座军营,杀了十六个士兵,替我们在艾尔芬被机枪扫射死去的十六个同志报了仇。天蒙蒙亮的时候,我从那座房子里溜了出来,傍晚才回去。我的伙伴在二楼等我,他因为伤痛不能下到底层。我记得他手里拿着一本有关战略的书,毛德或者克劳塞维茨的作品。有一晚,他曾对我说过:“我最喜欢的武器是大炮。“他打听我们的计划,夸夸其谈地加以批评或者修改。他还经常抨击“我们可悲的经济基础“,武断而阴沉地预言结局肯定一团糟。他嘀咕着说:“这件事完蛋了。“他为了表明并不介意自己肉体的懦弱,竭力显示头脑的敏锐。我们就这样好歹过了九天。
第十天,爱尔兰皇家警察辅助部队完全控制了城市。高大的骑兵悄悄地在街上巡逻,风中夹着灰烟;我从街角望见广场中央吊着一具尸体,仿佛软荡荡的人体模型,士兵们拿它当靶子,不停地练习枪法……我那天清晨出门,午前就回来了。穆恩在图书室里和谁正讲着话,我听声调知道他在打电话。我听见他提到我的名字,接着又说我晚上七点钟回来,还出点子说可以等我穿过花园时逮捕我。我那位十分理智的朋友正在十分理智地出卖我。我还听到他要求保证他的人身安全。
故事的头绪到这里就乱了,也断了。我只记得那个告密者要逃跑,我穿过梦魔似的黑走廊和使人晕眩的长楼梯穷追不舍。穆恩很熟悉房子的布局,比我清楚得多,有几次几乎被他逃脱。但在士兵们抓住我之前,我把他逼到一个死角。我从墙上将军的兵器摆设中抽出一把弯刀,用那半月形的钢刃在他脸上留下了一条半月形的永不消退的血的印记。“博尔赫斯,你我虽然素昧平生,我把这事的真相告诉了你。你尽可以瞧不起我,我不会难受的。“
他说到这里停住了。我发现他的手在颤抖。
“穆恩后来怎么啦?“我问道。
“他领到了犹大的赏钱,逃到巴西去了。那天下午,他看到几个喝醉的士兵在广场上把一个模型似的人当靶子射击。“
我等他讲下去,可是半晌没有下文。最后我请他往下讲。
于是他呻吟一声,怜惜地把那条弯曲的灰白伤疤指给我看。
“难道你不信吗?“他喃喃地说,“难道你没有看到我脸上带着卑鄙的印记吗?我用这种方式讲故事,为的是让你能从头听到完。我告发了庇护我的人,我就是文森特·穆恩。现在你蔑视我吧。“
1942年
[book_title]叛徒和英雄的主题
于是,柏拉图年卷走了新的是非观,带来了相反的老概念;所有的人跳起舞,他们的脚步进入野蛮喧闹的锣鼓点。
威·勃·叶芝:《塔》
在切斯特顿(他撰写了许多优美的神秘故事)和枢密顾问莱布尼兹(他发明了预先建立的和谐学说)明显的影响下,我想出了这个情节,有朝一日也许会写出来,不过最近下午闲来无事,我先记个梗概。这个故事还有待补充细节,调整修改;有些地方我还不清楚;今天,1944年1月3日,我是这样设想的:
故事情节发生于一个被压迫的顽强的国家:波兰、爱尔兰、威尼斯共和国、南美或者巴尔干半岛上某一个国家……说得更确切一些,那是从前的事,尽管说书的是当代人,他讲的却是19世纪中叶或者初期的事。为了行文方便,我们不妨说地点是爱尔兰,时间是1824年。说书人名叫瑞安;他的曾祖父是年轻英俊、遭到暗杀的弗格斯·基尔帕特里克。基尔帕特里克的墓穴神秘地遭到挖掘,他的名字出现在勃朗宁和雨果的诗歌里,他的塑像耸立在红色沼泽地环绕的一座灰色的小山头。
基尔帕特里克是密谋者,是密谋者们秘密而光荣的领袖;正如从莫阿布远眺而不能到达想望之地的摩西一样,基尔帕特里克在他策划和梦想的起义获胜前夕死去。他去世一百周年的纪念日快到了;罪行的情节还是不解之谜;从事于编写英雄传记的瑞安发现这个谜已超出单纯的警察侦缉的范围。基尔帕特里克是在剧院里遭到暗杀的;不列颠警察一直没有找到凶手;历史学家宣称这一失败无损于不列颠警方的信誉,因为指使暗杀的也许就是警方本身。谜的其他方面使瑞安感到不安。它们带有周期性:似乎重复或组合遥远地区和古老年代的事件。谁都注意到,法警们检查英雄尸体的时候,发现一封没有打开的信,信中警告他那晚会剧院有危险;朱利乌斯·恺撒前往朋友们的匕首等候他的地点时,也收到一封短简,透露了背叛的阴谋和叛徒们的姓名,但他当时来不及看。恺撒的妻子卡尔布尼亚梦见长老院下令为他修建的那座高塔被推倒;基尔帕特里克被害的前夕,全国谣传基尔加凡的一座圆塔焚毁,这件事似乎也是预兆,因为基尔帕特里克出生在基尔加凡。这些(以及别的)类似现象在悄撤的历史和一个爱尔兰密谋者的历史里不一而足,使瑞安不由得认为有一种隐秘的时间形式,有一种重复出现的线条图形。他想到孔多塞提出的十进制历史学,黑格尔、施本格勒和维柯提出的形态学,赫西奥德提出的人类从黄金时代堕落到铁器时代的学说。他想到灵魂轮回,这一学说给凯尔特文化添了恐怖气氛,连恺撒本人都把它同不列颠的德落伊巫师联系起来;他想弗格斯·基尔帕特里克在成为弗格斯·基尔帕特里克之前准是朱利乌斯·恺撒。一项奇特的核实使他摆脱了循环往复的迷宫,然后又把他带进错综复杂、一团乱麻似的新迷宫:一个乞丐在弗格斯·基尔帕特里克遇害的当天同他说了几句话,而这几句话早由莎士比亚在他的悲剧《麦克白》中预先展示过。历史照抄历史已经够令人惊异的;历史照抄文学简直令人难以想像……瑞安了解到,1814年,英雄最老的伙伴,詹姆斯·亚历山大·诺兰,把莎士比亚的主要剧本译成了爱尔兰的方言盖尔语,其中有《朱利乌斯·恺撒》。他在档案里还发现诺兰的一篇有关瑞士戏剧节的手稿,戏剧节是庞大的流动演出,要求几千名演员参加,剧目重现在城市和山区发生的真实历史事件。另一份人所未知的文件表明,在结局之前几天,基尔帕特里克主持最后一次秘密会议时,签署了一个叛徒的死刑判决书,叛徒的姓名已被涂没。这一判决同基尔帕特里克一贯的仁慈作风很不协调。瑞安调查了这件事(调查经过是故事中讳莫如深的地方之一),终于解开了谜。
基尔帕特里克是在一个剧院里遇害的,其实整个城市已经成为一座大剧院,演员不计其数,那出以他的死亡为高xdx潮的戏剧持续了许多日日夜夜。经过情形是这样的:
1824年8月2日,密谋者举行秘密会议。全国起事的条件已经成熟;但是总有一些环节出问题:秘密会议成员中有个叛徒。弗格斯·基尔帕特里克委派詹姆斯·诺兰挖出叛徒。诺兰执行了任务:在领导人全体会议上宣布叛徒就是基尔帕特里克。他以无可辩驳的证据表明指控的确凿;密谋者把他们的领袖判决死刑。领袖签署了自己的判决书,但是请求处决方式以不损害祖国利益为原则。
于是诺兰想出一个奇特的方案。爱尔兰崇拜基尔帕特里克;对他可耻行径的最细微的起疑都会危害起义;诺兰提出一个计划,使叛徒的处决转化为解放祖国的助力。他建议被判死刑的人死于一个身份不明的刺客手下,情节要富于戏剧性,给人们印象深刻,从而推动起义。基尔帕特里克发誓予以合作,取得赎罪的机会,签署了处死自己的方案。
适逢其会的诺兰不知道怎么完整地策划这个复杂计划的所有情节;他不得不抄袭另一个剧作家,抄袭敌对的英国的威廉·莎士比亚。他重复了《麦克白》和《朱利乌斯·恺撒》的场景。公开和秘密演出进行了好几天。被判死刑的人到了都柏林,他争论、行动、祈求、谴责、发表感人至深的讲话,那些反映光荣的表演一招一式都由诺兰预先规定。数百名演员和主角密切合作;某些演员的角色比较吃重;另一些则跑跑龙套。他们说的话、干的事垂请青史,留在爱尔兰激昂的记忆中。这一拯救并葬送基尔帕特里克的细心安排使他大为激动,以至不止一次地作了一些即兴表演和讲话,丰富了法官提供的脚本。这场演员众多的戏按时展开,直到1824年8月6日,在一个模仿林肯总统遇刺时所坐的凄凉的剧院包厢里,一颗盼望已久的子弹射进了叛徒和英雄的胸膛,他两次口喷鲜血,几乎来不及说出预先准备的话。
在诺兰的作品里,模仿莎士比亚的段落最缺少戏剧性;瑞安猜想著者插进这些段落的目的是日后让人发现真相。他知道他本人也成了诺兰策划的剧情的一部分……经过苦苦思索,他决定闭口不谈他的发现。他出版了一本颂扬英雄光荣的书;那或许也在预料之中。
[book_title]死亡与指南针
献给曼迪·莫利纳·维迪亚
在伦罗特运用大胆敏锐的分析能力所处理的众多问题中,再没有比那一系列定期发生、在枝树飘香的特里斯勒罗伊别墅告终的血腥事件更奇怪的,甚至可以说是匪夷所思。埃里克·伦罗特固然没能防止最后一件罪行的发生,但无可否认的是他已经预先料到。他固然没有猜中暗杀雅莫林斯基的凶手的身份,但推测到这一系列罪恶的隐秘性质和“红“夏拉赫(另一个绰号是“花花公子“夏拉赫)的插手。这名罪犯,如同许多别的罪犯一样,发誓非要伦罗特的命不可,伦罗特却不被吓倒。伦罗特自称是奥古斯特·杜邦之类的纯推理家,但他也有冒险家,甚至赌徒的性格。
第一件罪行发生在北方旅馆——位于黄水滚滚的河畔的一座高大的棱柱形建筑。那座塔楼兼有疗养院可憎的白色、监狱的划分编号和藏污纳垢的外貌。12月3日,来了一个灰胡子、灰眼睛的人,他是参加第三次犹太教法典研讨会的波多尔斯克地区的代表,马塞洛·雅莫林斯基博士。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他是否喜欢北方旅馆:反正他逆来顺受地接受了,这种心理状态由来已久,伴随他忍受了喀尔巴阡山区的三年战斗生活和三千年的欺压和排犹迫害。旅馆给他安排在R层的一个房间,正对着加利利地方长官的豪华套间。雅莫林斯基吃了晚饭,准备第二天去观光这个陌生的城市,把他的许多书籍和极少的衣物放在壁柜里,午夜之前熄灯上床(这是住在隔壁房间里的加利利长官的汽车司机说的)。12月4日上午十一点零三分,《意第绪报》一个编辑打电话来;雅莫林斯基博士没有接电话;结果在房间里发现了他,披着一件老式的大罩袍,里面几乎赤裸,脸色微显紫黑,他倒在通向走廊的房门口;前胸深深插着一把匕首。两小时后,房门里满是新闻记者、摄影师、宪兵,警察局长特莱维拉努斯和伦罗特也在其中,平静地争辩着。
“没有必要在鸡蛋里找骨头,“特莱维拉努斯挥着一枝粗大的雪茄说。“大家都知道加利利地方长官拥有世界上最好的蓝宝石。有人想偷宝石,走错房间,闯进这里。雅莫林斯基受了惊动起身,小偷不得不杀了他。你的意见呢?“
“有可能,但是不有趣,“伦罗特说。“你会反驳说,现实不一定非有趣不可。我的答复是,现实可以不承担有趣的义务,但不能不让人作出假设。在你的假设里,偶然的因素太多了。这里的死者是个犹太教博士;我倾向于纯粹从犹太教博士的角度来解释,不多考虑假想的小偷引起的假想的不幸事件。“
特莱维拉努斯不高兴地说:
“我对犹太教博士的解释不感兴趣;我只关心抓住那个杀死这个陌生人的凶手。“
“并不太陌生,“伦罗特纠正他说。“这里有他的全集。“他指指壁柜里一排大部头的书籍:一本《神秘哲学辨》、一本《罗伯特·弗勒德哲学探讨》、一部《塞弗·叶齐拉》的直译本、一部《巴尔·谢姆传》、一本《哈西定教派史》、一本有关四个字母的名字的专著(用德文写的)、另一本有关摩西五书的术语的专著。警察局长带着畏惧甚至厌恶的神情望望那些书。接着他笑出声来。
“我是个可怜的基督徒,“他说。“你愿意的话,把这些大部头书都拿去吧;我不能把时间浪费在犹太人的迷信方面。“
“也许这件罪案同犹太人迷信的历史有关,“伦罗特嘀咕说。
“正如基督教一样,“《意第绪报》的编辑壮着胆子补充了一句。他眼睛近视,不信神,胆子极小。谁也没有理他。一个警探在小打字机上发现一张纸,上面有一句没完的句子:
名字的第一个字母已经念出。
伦罗特忍住微笑。他突然有了藏书或者研究希伯来语言文化的爱好,吩咐探员把死者的书籍打包,送到他的寓所。他不理会警方的调查,埋头研究那些书籍。一本大八开的书记载了虔诚教派的创始人伊斯雷尔·巴尔·谢姆·托布的教导;另一本谈四个字母的名字,也就是神的名字的功能和恐怖;还有一本的主题是神有一个秘密的名字,其中概括了他的第九属性,永恒,也就是立即了解宇宙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种种事物,正如波斯人认为马其顿的亚历山大大帝能从水晶球里看到一切。传说神有九十九个名字;希伯来语言文化学家认为这个不全的数字是出于对偶数魔力的畏惧;哈西定教派则认为这个欠缺说明还有第一百个名字,也就是绝对名字。
几天后,《意第绪报》的编辑打扰了他的研究。编辑来访,想谈谈凶杀案;伦罗特却谈神的种种名字;那位编辑在一篇占三栏篇幅的报导里宣称调查本案的埃里克·伦罗特最近一直在研究神的名字,以便发现凶手的姓名。伦罗特已经习惯于新闻报导简单化的作风,并不生气。有一个出版商发觉人们甘心于购买任何书籍,居然出版了《哈西定教派史》的简装本。
1月3日晚上,首都西郊一个十分荒凉的地方发生了第二件罪案。4日天亮时,在这一带骑马巡逻的宪兵发现一家关闭的油漆厂门口倒着一个披斗篷的人。血污满面,仿佛戴着红面具;前胸深深插着一把匕首。墙壁红黄两色的菱形图案上有几个炭写的字。宪兵辨认出是什么字……当天下午,特莱维拉努斯和伦罗特前去偏远的犯罪现场。汽车左右两旁,城市逐渐解体;天空越来越宽广,房屋稀少了,偶尔可以看到一个砖瓦厂或者一株杨树。他们到达了凄凉的目的地:小街粉红色的土坯墙仿佛反映着恣肆的夕阳。死者身份已经辨明。他是丹尼尔·西蒙·阿塞韦多,在北郊老区有点名气,从车把式爬到选区打手,又堕落成为小偷和告密者。(他独特的死状似乎符合他的身份:阿塞韦多是一代善于使匕首而不会用手枪的歹徒的最后的代表人物。)用炭写的字是这样的:
名字的第二个字母已经念出。
第三件罪案是2月3日晚上发生的。快一点钟时,警察局长特莱维拉努斯办公室的电话响了。说话的是一个喉音很重的男人,显然不想让别人知道身份,说他姓金茨伯格(或者是金斯勃格),愿意以合理的报酬提供有关阿塞韦多和雅莫林斯基被害的情报。嘈杂的口哨和喇叭声淹没了告密者的声音。接着,电话断了。特莱维拉努斯不排斥开玩笑的可能性(那几天正好是狂欢节),但还是查出对方是从土伦街的利物浦酒店打的电话,那条散发着海水咸味的街道既有看西洋景的手推车和乳制品店,又有妓院和兜售《圣经》的行贩。特莱维拉努斯找酒店老板谈了话。老板名叫布莱克·芬尼根,爱尔兰人,以前犯过罪,如今衣着讲究得出奇,他告诉特莱维拉努斯说,最后使用酒店电话的是一个姓格里菲斯的房客,刚和几个朋友出去。特莱维拉努斯立即赶到利物浦酒店。老板说了如下的情况:格里菲斯八天前租了酒吧楼上的一个房间。那人尖腮高鼻,一脸灰色胡子,黑色衣服很寒酸;芬尼根(特莱维拉努斯猜到他原先把这个房间留给一个伙计住的)漫天要价;格里菲斯当即付了他开的房租,没有二话。他几乎从不出来,晚饭、中饭都在房里吃;也没有在酒吧露过脸。那晚,他下楼到芬尼根的办公室打电话。一辆厢式四轮马车停在酒店门口。车夫没有动窝;有几个街坊想起他戴着狗熊面具。车厢里下来两个打扮得像小丑似的人;个子都很矮小,谁都注意到他们醉得东倒西歪。他们吹着小喇叭,闯进芬尼根的办公室;同格里菲斯拥抱,格里菲斯似乎认识他们,但对他们很冷淡;他们用意第绪语交谈了几句——格里菲斯低声带喉音,那两个人尖声用假嗓音说话——然后一起上楼。一刻钟后三个人兴高采烈地下来;格里菲斯摇摇晃晃,仿佛醉得和那两个人一样。他给夹在那两个戴面具的小丑中间,高出一头,东倒西歪。(酒吧里的一个女人记得面具上黄、红、绿色的菱形图案。)他磕磕碰碰,倒了两次;两次都被小丑扶起来。他们朝附近长方形的船坞走去,上了马车,转眼不见了。后一个小丑踩上马车踏脚板时,在拐角的石板上乱画了一个淫猥的图形和一句话。
特莱维拉努斯看了那句话。几乎早已料到,那句话是这样的:
名字的最后一个字母已经念出。
随后,他检查了格里菲斯一金茨伯格的房间。地上有一块四溅的血迹;角落里有匈牙利牌子的烟蒂;柜子里有一本拉丁文的书——《希伯来古希腊文化研究》,莱斯敦著(1739年版)——里面有手写的评注。特莱维拉努斯看了就有气,派人把伦罗特找来。伦罗特顾不上脱帽子,一到就马上翻阅那本书,警察局长则盘问这起可能的绑架案的互相矛盾的证人。凌晨四点钟,他们离开了酒店。在弯弯曲曲的土伦路上,他们踩着狂欢节遗留下来的、狼藉一地的彩色纸带,特莱维拉努斯说:
“如果今晚的事只是一场演习呢?“
埃里克·伦罗特笑笑,把《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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