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博莱特·法拉 [book_author]约瑟芬·铁伊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74511 [book_dec]《博莱特·法拉》既有奇妙悬念,又具文学价值,传神描述“充满欺骗又无比温暖的生活”。一个有着丰富经历的流浪汉,意外地以一个失踪八年的继承人身份,介入一个富有家庭的财产纠纷中。从不情愿到好奇再到迷恋这个家庭的温暖,他似乎忘记了自己的原有身份,更在融入温馨家庭生活的过程中,发现了一段不为人知的秘密。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开始了神秘的调查…… [book_img]Z_9453.jpg [book_title]一 “碧姑姑,”简一边朝着自己的热汤吹气,一边大声地问道,“是诺亚[1]比尤利西斯[2]厉害,还是尤利西斯比诺亚厉害呢?” “简,别用你的勺子尖儿戳东西吃。” “可我就是不会用勺子边儿挑面条吃嘛!” “露丝就能。” 简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孪生姊妹,后者正扬扬得意而又不失风度地摆弄着细面条。 “可她比我会吸嘛!” “碧姑姑的脸好似一种名贵的猫儿。”露丝悄声对简说,还不忘朝她姑姑瞥一眼。 碧心里觉得这个形容倒还贴切,可同时也希望,露丝说这番话的时候,心里可别打着什么鬼主意才好。 “不嘛,到底谁最厉害吗?”简又回到方才自己所提出的问题上——她就是这么个好刨根问底的孩子。 “只能说是谁‘更加’厉害。”露丝纠正道。 “是诺亚还是尤利西斯呢?西蒙,你觉得会是谁呢?” “尤利西斯。”当哥哥的终于开了金口,可眼睛却还盯着报纸不放。 到底是西蒙,碧心里暗想,这孩子能够一面看着纽马克特的赛马名单,一面往汤里撒胡椒,同时还能听见别人讲话哩! “为什么啊,西蒙?为什么是尤利西斯啊?” “就因为他得不到诺亚那么好的天气预报服务。你还记得上次‘火光’在自由障碍赛里的排位吗?” “哦,这可扯得有些远啦。”碧说道。 “西蒙,成人礼是不是跟结婚礼有点儿像呢?” 问话的换成了露丝。 “大体上要更好些。” “是吗?” “至少在自己的成人礼上,你可以留下来跳舞跳到半夜。可在婚礼上就不成啦。” “我偏不,我也要在自己的婚礼上跳到半夜去。” “我才不管你呢。” 哦,老天,碧暗自思忖,别的人家在饭桌上想必也免不了拌嘴,只是真不知道他们会如何应对。怕是自己管教不严吧? 她又低头看了看这三个埋头吃饭的小脑袋,再朝着埃莉诺那张依旧空着的座位瞧了瞧,心里也不知道自己这些年做得称职不称职。自己对几个小孩的照料会让哥哥比尔和嫂嫂诺拉心满意足吗?倘若奇迹发生,他俩突然走进家门,一如生前那副年轻俊美、神情愉悦的样子,他们会不会说:“噢,好啊,都是我们设想中的样子,就连简这邋遢的模样也恰到好处。” 碧瞧了瞧简,慈祥地笑了。 这对孪生姐妹即将年满十周岁,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话是这么说,也仅限于遗传学角度而言。抛开相貌上的相似,姐妹俩可谓是性格迥异,区分起来也并非难事。她们都有一头淡黄色的直发,同样骨架纤瘦的面庞和白皙的皮肤,就连目光盯着你看时的那丝挑衅意味也别无二致;可相同点到此就算戛然而止了。简穿的是条相当邋遢的马裤,套着一件松松垮垮的上衣,外头还卷曲着羊毛绒的饰边儿。小家伙梳头从不用镜子,只是胡搅蛮缠地绾起来,再用一根褪回铁色的圆形发卡夹住,模样好似老式的发髻。她的眼睛有点儿散光,只有遇到个“大腕儿”的时候,才会习惯性地戴上那个角质镶边的眼镜。平常,这眼镜都放在她的屁股兜里,免不了时不时地要被压过来、碾过去又坐上去,硬生生地叫她弄坏了好几次。而每次眼镜一坏,她又不得不从存钱罐里拿出零花钱,自负亏损,这让她可怜兮兮的,总是处于破产的边缘。简每次去牧师家上课时,都骑着一匹叫作“四柱”的花白老马;双腿像麦秆一样分跨在马儿两侧。“四柱”愈发地像个运输工具,早已不复当年骑乘良驹之勇了;因此,它倒也甘心,听凭简把自己这壮硕的体魄当羽毛垫子玩弄了。 可露丝却是另一番模样。她身上那件粉色棉绒连衣裙,还一如早晨骑自行车去牧师家上课时那样干净整洁。双手清清洁洁,指甲修得一丝不苟,还不知从哪儿寻来一根粉色丝带把头发从两边拢到一起,扎在头顶上,系了个讨巧的蝴蝶结。 八年了,碧又陷入思考,八年来,她为了这个家兢兢业业、尽心谋划、日夜操劳。再过六个星期,她的照料职责就算告一段落了。还有大概一个来月,西蒙就要满二十一岁,可以继承他母亲的遗产了。到了那时,想必苦日子算是熬到了头。阿什比家从来就谈不上什么金玉满堂,可他哥哥在世时,好歹能够把拉特切兹这份产业(包括房子和三座农场)打理得有模有样。只是在他突然去世后的这八年时间里,日子才显得格外拮据。因此,碧下定决心,待到下月西蒙满了岁数,就把她嫂嫂留下的钱一个子儿不落地交给他。这些年来,他们从未仗着这份未来的遗产欠下任何外债,哪怕是科瑟诺律师事务所的桑达尔先生早就承诺过要伸出援助之手时也没有。碧坚持认为,拉特切兹必须自力更生。好在到目前为止,拉特切兹尚能自给自足,收支平衡。 越过侄子的脑袋瓜儿,碧向窗外远眺,眼中浮现出牧场南边那一排白色栅栏,还有老“雷吉娜”那一缕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马尾巴。也正是这些马儿挽救了他们的生计。谁曾想,当初她哥哥养马不过是出于个人爱好,这会儿却成了全家赖以生存的及时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虽说马儿也染过病、受过伤或是遇到了些不可抗拒因素,但从它们身上,总能赚到些利润,收入总比支出多出了那么一点儿。眼瞅着当初哥哥出于私人嗜好购进的矮种马似乎也派上了些用场,碧又添置了一批供小孩骑的小马,原本冷冷清清的牧场顿时热闹了不少。埃莉诺把那些本来品相不佳的马儿驯导成了所谓的“淑女安全座驾”,还拿它们卖了几笔好价钱。由于附近的庄园业已改造成为一所寄宿学校,埃莉诺就跑到那儿教人骑马,每小时收入相当可观。 “埃莉诺又晚了,不是吗?” “她是又跟那帕斯洛家的姑娘出去了吧?”西蒙问道。 “是啊,是去教帕斯洛家的千金小姐了。” “可怜,那马儿今儿个怕是要给折腾死咯!” 西蒙起身要把汤盘撤去,然后帮衬着把餐橱上的肉菜拿上桌,碧看在眼里,神情严肃而充满赞许——好歹自己没有宠坏西蒙,相比西蒙那略显孤傲的风度来说,倒算个不大不小的成就。西蒙为人处世颇为老道,打小就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魅力,叫不少人都中过他的圈套。对他这些捉弄人的事迹,碧是看在眼里,饶有趣味,甚至心里不自觉地赞赏有加;她觉得,要是自己也有西蒙这番天赋,保不齐也会像他那样,把人耍得团团转呢。不过她也时常留心,不叫西蒙的“诡计”在她身上得逞。 “要是成人礼跟婚礼一样也有伴娘,那该多好啊!”露丝一边说,一边用一个十分考究的餐刀翻动着盘里的食物。 没人搭她的腔。 “牧师说尤利西斯在家里恐怕是个不受待见的讨厌鬼呢!”不依不饶的简又扯了回来。 “哦!”碧发出一声惊叹,似乎对这古典名著里的花边趣闻饶有兴致,“这又从何说起呢?” “牧师说他‘满脑子里只想……只想搞些小发明’,他老婆潘妮罗终于能逮着机会摆脱他一会儿,只怕是高兴得不得了呢!哎呀,这牛肝煮得太软啦!” 话音刚落,埃莉诺走了进来,一如往常那样一声不响地从餐橱里自顾自地取了些菜肴。 “嗬!”露丝脱口而出,“多重的一股马厩味儿啊!” “内尔[3],你回晚了。”碧试探地说道。 “她可别想骑马了,”埃莉诺愤愤地说道,“到现在连上个马鞍都没戏!” “只怕疯姑娘是休想骑马的。”露丝附和道。 “露丝,”碧有些生气地斥责道,“那庄园里的孩子可不是什么疯孩子。甚至都不能叫作心智迟钝。他们不过是‘学习困难’罢了。” “专业术语叫作‘智能失调’。”西蒙插话道。 “反正,他们就表现得跟疯子一个样嘛!如果你的行为像个疯子,谁又分辨得出你到底是或不是呢?” 没人能回答这个问题,阿什比家的餐桌陷入一片沉默。埃莉诺像个饿坏了的小学生,头也不抬地狼吞虎咽。西蒙拿出了一支笔,在报纸边角处做着算术。露丝早前在牧师家餐橱里顺了三块饼干,躲在厕所里吃了,所以她倒是不怎么饿,于是把盘里的食物搭成了城堡的模样,用肉汁充当护城河。简则满心愉悦地享用着盘中餐。碧悠闲地坐着,目光向窗外的景致远眺。 远处的山脊顺着地势,蜿蜒数英里,越过韦斯托弗密集的房顶,倾泻入海。可这儿的山谷相对而言地势要高得多,迎着阳光,几乎避开了从海峡上吹过来的海风,巍巍的大树静谧安详地耸立在这天朗气清之下:就连空气也几乎带着一种魔力。此情此景敞亮美好,又带着些神秘的寂静。 这份产业真不赖,富足而美好。碧希望西蒙能打理妥当。曾几何时,她也……不,倒不是害怕,只是有种隐忧吧。西蒙性格千变万化,有如泻地的水银,大概不是个自耕农应当具备的品质吧。这附近所有的庄园里,也就只有拉特切兹还是一个家族薪火相传,碧期望将来数百年的时间里,皮肤白皙、骨架纤小、脸颊修长的阿什比家族的人仍能蒙其庇佑,一如这几个围坐在餐桌周围的孩子一样。 “简,你非得把果汁洒得到处都是吗?” “可人家就是不喜欢切成小块的大黄嘛!碧姑姑,我就喜欢吃糊糊嘛!” “好吧,那你就小心点把它捣成糊糊吧。” 当她还是简这般年纪的时候,碧也时常把大黄捣成糊糊,当时也是在这同一张餐桌上。阿什比家族在这张餐桌上用餐的人,有在印度害热病死的,有在克里米亚负伤死的,有在昆士兰饿死的,有在科德角[4]染上伤寒病死的,还有在海峡殖民地得了肝硬化死的。可不论如何,拉特切兹总有阿什比家族的人休养生息,在这片土地上耕种收获。自然,也有些不肖子孙穿插其间——例如她的堂弟沃尔特——好在苍天有眼,这些败家子儿在家里根本排不上号,没有继承权,因此纵然他们挥霍成性,也不至于危及整个家业。 诚然,从没听说过有哪位女王来这拉特切兹用过晚餐;也没有什么落魄骑士在此亡命天涯。三百年来,它就一如既往地伫立在这草原之上,庇护着这一方的自耕农。而在将近两百年的时光里,都是阿什比家族在此安居乐业。 “亲爱的西蒙啊,还请照料好这一方水土吧。” 可能也是这儿的单纯让它得以延续下来。它不会故作姿态,也不会追名逐利。它的优良传统深深地扎根在这大地之中;叶落归根,滋养后人。山谷另一侧,洁白狭长的“克莱尔”就坐落在那里,仪态万方,犹如贵妇,可那儿的莱丁厄姆家族早已不是往昔的图景了。这莱丁厄姆家已经把才智和家产挥霍殆尽,他们在“克莱尔”,不过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拿它当钱袋、当门面、当避难所罢了,再也没有了家的感觉。几百年来,他们也曾招摇得不可一世,子孙当中,出过代理领事啦,探险家啦,宫廷弄臣啦,浪荡子啦,还有革命派人士;而正是这“克莱尔”任他们予取予夺,供他们肆意挥霍。如今,那儿徒留几幅他们的画像,花园里的大房子业已改造成为一所寄宿学校,里头住着些娇生惯养的孩子,他们的父母都出自锐意进取、家财万贯的名门望族。 只有阿什比家依旧与“拉特切兹”唇齿相依。 * * * [1] 《圣经》中的人物,传说在上帝的指引下建造方舟渡洪。 [2] “奥德修斯”的拉丁名,献木马计攻破特洛伊,后历经十载岁月以及千辛万苦,重归故土。 [3] 内尔:埃莉诺的昵称。 [4] 科德角(Cape Cod,简称the Cape),又称鳕鱼角,是美国马萨诸塞州南部巴恩斯特布尔(Barnstable)县的钩状半岛。 [book_title]二 碧姑姑去倒咖啡的这会儿工夫,孪生姐妹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自顾自地跑去玩了,毕竟她们今天休半天的假;埃莉诺匆匆忙忙地喝完咖啡,又马不停蹄地回马厩干活去了。 “今天下午你要用车吗?”西蒙问道,“我答应老盖茨先生,要用我们家的拖车给他从韦斯托弗拉头小牛回来。他自己那辆坏了。” “我不用车,”碧一面回答,一面纳闷西蒙怎么管起了这档子闲差事,可不要是因为看中了盖茨家的女儿才好。那姑娘虽长得不赖,可就是笨手笨脚的,没什么让人眼前一亮的优点。盖茨又是三个农场中最小的威舍尔农场的佃户。要知道,西蒙向来就不待见老盖茨那种投机取巧的机会主义。 “如果你当真要知道的话,”西蒙站起身回答说,“我其实是想去帝国大剧院看看琼·凯恩的新电影。” 西蒙这种“坦白”叫别人听了兴许还能蒙混过关,可瞒不过碧翠丝·阿什比[1],她对侄儿这种顾左右而言其他的障眼法已是了如指掌了。 “需要我带些东西给你吗?” “如果时间充裕,你就去韦斯托弗和村办事处给我带份公车时刻表回来吧。埃莉诺说克莱尔又新开了条绕道盖斯盖特的线路。” “碧,”从门厅里传来声音,“你在吗,碧?” “是佩克夫人。”西蒙边说边迎了上去。 “进来吧,南希,”碧招呼道,“来陪我喝喝咖啡。其他人都喝过了。” 牧师的妻子进了屋,把空篮子放在餐橱上,坐下来愉悦地舒了口气,说道:“那就喝点吧。” 提到佩克夫人大名的时候,人们总会赞赏有加地添一句:“你知道的,就是那个南希·莱丁厄姆嘛!”她十多年前下嫁给了乔治·佩克,心甘情愿地陪着他过起了粗茶淡饭的生活,这在当时的社交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毕竟,南希·莱丁厄姆的名气早已不局限于所谓的“社交新星”,简直成了大家眼中的瑰宝。便士报纸[2]让她享有了莉莉·兰特里[3]在廉价明信片上享有的殊荣——将她的美包装成为一种公共财产。为了一睹其芳容,大家要是没有站在自家凳子上目送她经过,肯定就是万人空巷,把交通围了个水泄不通。若是她将作为伴娘出席某次婚礼的消息不胫而走的话,垂涎不已的权贵们免不了在婚礼召开前一星期就为之寤寐思服、辗转反侧呢!她身上那股恬静安详、无可挑剔的可爱风度实在是让任何恶意的贬低者无隙可乘。人们唯独关心,最后在赠送给她的花冠里,是否会带有草莓叶[4]。那些畅销报纸不止一次想要为她授予桂冠,可人们总将其视为一厢情愿;人们觉得,只有带草莓叶的花冠才配得上她。 可接着,就在大家一传十,十传百,还在议论纷纷的时候,她却突然嫁给了乔治·佩克。颇感意外的媒体尽了最大努力来安抚黯然神伤的民众,它们一面感怀伤逝,一面解释这一切都缘于浪漫的爱情,可这个乔治怎么看怎么都让人放心不下。他瘦瘦高高,眉目间透着一股子聪明劲儿,倒像极了猿猴。《号角报》社会板块的编辑更放言:“一个教士啊!我倒问问你!是不是一个糊水泥的都比你要有情调得多!” 既然是她自己做的选择,公众也只能听之任之了。负责监护她的姑姑为此还剥夺了她的继承权。她的父亲也在一阵悲愤交加中负债身死。而她那依山傍水的克莱尔大宅院则演变成了一所学校。 然而,过了十三年牧师太太的生活,南希·佩克仍是一如既往地恬静安详,拥有无可挑剔的美丽容颜。因此,人们还是会说:“你知道的,就是那个南希·莱丁厄姆嘛!” “我来看看有没有些鸡蛋,”她说,“可咱不着急,对不对?就这么不慌不忙地坐一会儿,感觉也挺好。” 碧微笑着瞟了她一眼。 “碧,你的脸蛋儿真好看!” “谢谢。露丝刚说我的脸像一种非常名贵的猫儿呢。” “才不是呢!至少——不是那种毛茸茸的猫儿。噢!我知道她的意思了!是长脖子、短毛儿、小下巴还抬得高高的那种。先锋猫!是的,亲爱的碧啊,你的确长着一张先锋猫般的脸。尤其是你歪着脑袋、斜着眼睛看人的时候。”南希放下杯子,再一次愉悦地长舒一口气,“真想不通啊,当初保守派教徒怎么就发现不了咖啡的好处。” “发现咖啡的好处?” “是啊,他们把咖啡看作让人上瘾的玩意儿,但要比酒顶用得多。可就是没听人宣传过它,或是发誓要戒除它。只消喝五口咖啡,世界就会变得美好起来。” “以前的世界难不成都是灰暗的吗?” “更像是一种泥巴似的颜色。这周我心情还不错,因为咱不用在客厅里生火啦,这在今年还是头一遭。我原以为不用打扫壁炉了。可是啊,什么都不能——我再说一遍,什么都不能——阻止乔治往壁炉里扔火柴棒。而且啊,他点个烟斗都得耗上十五根火柴!屋子里满是废纸篓和烟灰缸,可都不管用,乔治就是改不了往壁炉里扔东西的坏习惯。甚至连瞄都不瞄一下,真见鬼。他就那么手腕轻轻一弹,火柴就落得满地都是,有的丢在炉围旁,有的丢在煤堆里,最后把它们一一捡起来的却都是我!” “然后他就会说:‘你干吗不放着它们不管呢?’” “他就是这么说的!可是啊,既然我现在在拉特切兹喝咖啡,我就铁了心,再也不跟他一般见识了。” “我可怜的南希,这些个基督徒也太不像话了。” “成人礼准备得怎么样了?” “邀请函马上就要送去印了,筹备工作也做得差不多了。先是近亲们在这儿用晚餐,然后在谷仓里有个舞会,大家伙儿都能参加。对了,你弟弟亚历克的地址是什么来着?” “我一下子也记不清他最近用的哪个地址了。回头再帮你找找吧。他几乎每写一次信就要换一处地址。我猜,准是他交不起房租,叫房东给撵出去了。不过,他也不是经常来信。就因为我没有嫁入豪门,他一直耿耿于怀;也罢,谁让他是我唯一的弟弟,我也只能由着他的性子,任他自在逍遥啰。” “他还演戏吗?” “我说不准。他曾在萨沃伊剧院的一个荒诞剧里跑龙套。他长得太有特点了,所以戏路不宽。” “是啊,我也这么觉得。” “亚历克演来演去也跳不出那些跟他自己十分类似的角色。碧,你可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阿什比家多好打理啊,整个一大家子几乎都没人捅什么娄子。” “沃尔特不就是一个吗?” “他一个人又成不了什么气候。话说回来,你这个堂弟沃尔特过得怎么样了?” “噢,他死了。” “死得重于泰山?” “才不是呢,轻如鸿毛。我猜,是死在济贫院里头了。” “可沃尔特也谈不上坏。他只不过是好喝酒,喝了酒就喜欢胡闹罢了。再看看莱丁厄姆家的那些浪荡子,沃尔特跟他们比起来真算是小巫见大巫了。” 就这样,她们舒舒服服、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起,彼此在心里评点着自己的家族成员。碧要比她这个朋友年长几岁:恐怕是大她一辈。可在两人的记忆里,几乎每时每刻又都离不开彼此相互陪伴的身影。莱丁厄姆家的孩子也会经常出入于拉特切兹庄园,把它视作自己的家;阿什比家对待克莱尔庄园也是这样从心所欲。 “最近我总是挂念起比尔和诺拉,”南希说道,“如果他们还在世,看到眼前的景象,不知得有多开心呢。” “是啊。”碧若有所思地回答,眼睛转向窗外。那一年,在她得知这一噩耗时,眼前的景致与现在别无二致。差不多是同样的天气,同样的季节。她那时也站在起居室的窗前,醉心于眼前的美景,心里琢磨着,要是哥哥嫂嫂从欧洲回来,会不会也觉得这儿的景色其实要好上很多呢?她还想知道,诺拉的身体有没有恢复健康;自从诞下双胞胎姊妹后,诺拉的身体就被拖垮了。她满心盼望着能成为孩子们的理想母亲,一想到明天就能回到伦敦,恢复自己的生活,她的心中又感到些许欣慰。 小双胞胎还在熟睡,稍大些的孩子则在楼上精心打扮,等着迎接父母归来,接着同他们共进晚餐。这才得到批准,熬夜熬到现在。再过大概半个钟头,小车就会从种满菩提树的林荫道上开过来,然后停在门口,而他们也都会出现在那里;到那时,想必少不了一阵欢声笑语:大家相互拥抱,交换礼物,互致问候。 她有些心不在焉地打开了收音机,甚至都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说时迟那时快,怎料收音机里传来了一个冰冷的声音:“今天下午两点,一架从巴黎飞往伦敦的飞机在刚刚飞过肯特海岸之后,失事坠毁。机上九名乘客及三名机组人员无一生还。” 是的,无一生还。 “他们把精力都放到了孩子们身上,”南希说道,“最近我的脑海里总是萦绕着他们的身影,毕竟啊,西蒙马上就要二十一岁了。” “我倒总是挂念着帕特里克。” “帕特里克?”南希茫然地回道,“噢,是的,当然啦。可怜的帕特里克。” 碧好奇地打探着她,问道:“你是不是差不多要把他给忘了?” “唉,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碧。而且——好吧,对于那些个难以承受的事情,我想人们总会倾向于渐渐淡忘的。比尔和诺拉够惨了,可那好歹算是飞来横祸。我的意思是,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风险。可帕特里克的遭遇就完全不一样了。”她又坐着沉默良久,才接着说道,“我努力想把这事儿埋在心底,甚至都不大记得他长什么样了。他和西蒙,是不是像露丝和简这对双胞胎姊妹一样,长得很像呢?” “哦,不是的。他们并非同卵双胞胎。只是跟普通的兄弟差不多。可说来也怪,他俩亲密无间,程度甚至远远超过了露丝和简。” “西蒙似乎都快克服这段陈年往事了。你觉得,他还会时常记起这些事情吗?” “想必他最近也会时常想起的。” “是啊。可十三岁跟二十一岁之间毕竟隔了一大段的时光。我觉得,即便是孪生兄弟,恐怕也会彼此淡忘的。” 这话让碧一时间无言以对。那个善良而严肃的小男孩本该下个月来继承遗产的,她会就此淡忘掉他吗?她试着在自己的脑海里勾勒出他的面貌,却又那么地模糊,那么地捉摸不定。就他的年龄而言,他长得不高也不壮,可其他地方却像足了阿什比家族的人。长相固然像,可性格却不像。现在她所能记起来的,也就是他严肃而善良的品质而已了。 须知,善良可不是所有小男孩的共同特性。 西蒙是那种只要不会让自己感到难堪,就会表现得异常慷慨的人;可帕特里克却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善良,这使他不仅乐于付出,而且还能做到毫无保留。 “我一直不知道,”碧不无伤感地说道,“当初我们把那个在卡斯尔顿海滩上找到的小尸体就地掩埋到底做得对不对。那简直……跟埋个叫花子没有两样。” “可别这么说,碧!那具尸体在水里都泡了好些个月了,不是吗?他们甚至连性别都分辨不出了,对不对?而且,卡斯尔顿离这儿也有数英里之远。毕竟,他们都是在大西洋上的漂浮物附近打捞的。我的意思是,那儿离海岸最近……所以要想去指认那些……”她惶惶然的声音欲言又止。 “是啊,的确没有必要!”碧强颜欢笑着说,“我今天的确有些不对头。罢了,再喝点儿咖啡吧。” 她一边倒咖啡,一边下定决心,在南希走后,她就要打开自己书桌的私人抽屉,把帕特里克那张让人心生怜悯的字条拿出来烧掉。即便她有许多年都没再看它了,可留着它实在是一种病态。她始终下不了决心撕掉它,因为它似乎就是帕特里克的一部分。当然,这听起来是有些荒谬。想必在帕特里克心中郁积的,更多是绝望,所以他才会写道:“我很抱歉,可我再也受不了了。别生我的气。帕特里克。”她应该把它拿出来烧掉。当然,即便是她烧了字条,也忘不掉这个孩子。可除此之外,她又能怎么样呢?圆鼓鼓的学生字体会一直印记在她的心里:那是帕特里克用自己最喜欢的钢笔,工工整整地写下的圆体字。一切都像极了帕特里克的行事方式,就算了结的是自己的性命,都不忘连声道歉。 南希看着朋友的脸,琢磨着该如何说些安慰的话。“你知道的,人们说,如果你从一个很高的地方跳下来,几乎只在刹那之间,你就没了知觉。” “我想他不会用那种方式自杀的,南希。” “不!”南希有些错愕地说道,“可字条怎么出现在那?我是说,他那件口袋里装着字条的大衣就是在悬崖顶上找着的。” “是,可他也能沿着小路走。顺着峡谷的那条小路也可以通向海滩。” “那你的意思是……” “我觉得他是游过去的。” “游到精疲力竭,直到回不来?” “是的。有一回比尔和诺拉去度假,我过来帮忙照看这帮孩子。我跟孩子们一起去了几次海峡,在那里游泳、野餐。一次,我们到达以后,帕特里克说过什么最体面的死法——我记得他把它称作‘最可爱的死法’——莫过于游泳游到筋疲力尽,再也游不动。当然,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一本正经,让我以为他不过是在说些学究式的问题罢了。可当我说淹死毕竟是淹死,依旧非常可怕时,他却回答说‘你那时候已经太累太累了,顾不上其他事情了。就让水把你渐渐吞没’。他竟是这么地喜欢水。” 她沉吟片刻,继而又突然说出了这几年一直缠着她又让她没有说出口的梦魇。 “我一直担心他会中途后悔,可最后也于事无补,再也回不来了。” “天哪,碧,可别这么说!” 碧斜眼看了看南希那张美丽而争辩的面庞。 “我知道,这么想挺病态的。忘了我说的话吧。” “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忘记你刚才这番话。”南希困惑地说道,“要把可怕的事情深埋到潜意识中,总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当它们重新冒出来的时候,仍旧是那么地活灵活现,就像是刚从冰箱里取出来一样新鲜。你都没有时间,把它们一点一点地消化干净。” “我想大多数人都记不得西蒙曾有过一个孪生哥哥了,”碧开解地说道,“或者说,他一开始并不是财产的继承人。自开始筹备成人礼以来,还没人跟我提起过帕特里克呢。” “为什么帕特里克对自己父母的死就那么地想不开呢?” “我也没想到。我们都不曾注意到。当然,孩子们一开始全都悲痛万分,伤心得不得了,大家几乎都是一样的。与其说帕特里克想不开,倒不如说他是太过于茫然而不知所措了。‘你是说,拉特切兹现在归我了?’我记得他曾经这么问过我,就好似这是个十分奇怪、难以理解的主意一样。我记得西蒙对他这种表现有点儿不耐烦。西蒙总是显得更机灵点儿。我觉得对帕特里克来说,这个责任太过沉重,太过陌生了。突然就失去了自己的父亲和母亲,再加上整个拉特切兹产业的重担就这么落在了他的肩头上,让他一下子就变得郁郁寡欢,最终自己给自己找了条出路……” “可怜的帕特里克,可怜的孩子,我真不该把他给忘了。” “走吧,咱们去拾掇些鸡蛋去。可别忘了把亚历克的地址告诉我,好吗?莱丁厄姆家的人都要收到请柬。” “不会忘的。我一回去就给你找找,然后就给你打电话。孩子们都学会接电话了吗?” “刚刚学会。” “好,我可得再多句嘴。你该不会忘记他在舞台上有个艺名,叫亚历克·洛丁吧?”南希从餐橱上提起篮子,“我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来。他离开克莱尔有好些年头了。亚历克不喜欢乡野生活。但是,阿什比家的成人礼肯定会提起他的兴趣。” * * * [1] 碧翠丝·阿什比:碧姑姑的全名。 [2] 便士报又称美分报,19世纪30年代由《纽约太阳报》带头兴起于美国,它以货币的最小单位为报纸的售价,每份报纸只卖一便士。 [3] 莉莉·兰特里(Lillie Langtry,1853—1929),亦称莉莉·兰翠。英国女演员。她是泽西教长的女儿,因生在海峡群岛的泽西岛,教名又叫莉莉(Lily,百合),故以“泽西百合”闻名于世。她有许多身份高贵的爱慕者,其美貌智慧得到过英国唯美主义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和大文豪乔治·萧伯纳的赞美,当时的威尔士王子阿尔伯特·爱德华(也就是后来的国王爱德华七世)是莉莉众多情人中的一位。 [4] 草莓叶:草莓叶冠饰象征着公爵爵位。 [book_title]三 亚历克·洛丁对阿什比家成年礼何止是有兴趣,简直是想把它搅个天翻地覆呢。此时此刻,他已经在积极地进行幕后操纵了。 或者说,他尝试着要在幕后操纵。因为他要摆弄的“玩偶”有些不大听话。 他这会儿坐在“绿人餐馆”里屋内,面前还放着吃剩的午饭,旁边坐了个年轻人——人们可能会说,他还是个男孩,可是在他身上又有一种自持和冷静,这在其他青少年身上是很难找见的。洛丁给他倒了杯咖啡,又大方地给他加了些糖,时不时地打量着他,看他在桌子上来回转动一个几乎空了的啤酒杯。很明显,这个动作是他刻意所为,只有这样,他才会转了这么久连一丝厌倦之意也没有。 “考虑好了吗?”洛丁终于开口问道。 “不行。” 洛丁喝了一口咖啡。 “我又不是个戏子。” 这看似平淡无奇的话一针见血地戳中了洛丁的痛处,使他不由得红了脸。 “如果你觉得不行,那你就想,反正又没让你投入真情实感。也不是要激发你对她的孝心。只是想要你在面对一个十年不曾谋面的姑姑时,能够表达出一种有礼有节的态度罢了——就表现出你对她的爱就行了,又没让你弄个死去活来。” “就是不行。” “你个小白痴。我可是在给你一个发大财的机会。” “一半的财富而已,何况又不是你来给。” “要不是我在给你这个机会,那我又是在干吗?” “怂恿我。”年轻人说道,眼睛仍然盯在缓慢打转的啤酒杯上头。 “好极了,我是在怂恿你,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可这又有什么不妥呢?” “疯狂。” “疯狂又怎么样?你可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啊!” “没人能表演得天衣无缝。” “不久以前,有个演员在朗朗乾坤、大庭广众之下——请原谅我这个比喻——扮起了一个妇孺皆知的大将军,并且还相当成功哩!” “这都两码事儿。” “好吧。没人叫你去假扮,你就本色出场吧,这样任务也变得简单多了。” “就不。”年轻人固执地回答。 看得出,洛丁在尽力克制自己的脾气。他粉红色的脸松松垮垮的,叫人不禁想起蘑菇的背面。面部的肌肉跟莱丁厄姆家原本漂亮的骨骼相互剥离,散漫得不成样子。近来冒出来的眼袋似乎拖累到了他本来毋庸置疑的聪明劲儿。过去,剧院经理让他演欢快年轻的浪子;现在,留给他的都是些声名狼藉的放荡角色。 “我的天!你的牙!”他突然惊叫道。 哪怕事发突然,年轻人也没有受到丝毫惊吓,仍旧是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只是破天荒地抬起头来,双目全无兴致地定格在洛丁身上,问道:“我的牙又怎么着了?” “人们现在就是通过牙齿来鉴别身份的。你知道,牙医那儿会保留牙印记录的。我记不得这些孩子们是去哪儿看的牙了。看来还得做些功课。你这门牙还是原装的吗?” “中间两个上了牙套。牙齿被磕掉了。” “好在我还记得,他们是去城里某家诊所看的牙。每年他们会去伦敦看两次,一次是在圣诞节前,一次是在夏天的某个时候。他们早晨看牙医,下午去看表演:冬天看的是哑剧,夏天则去奥林匹亚看赛马。顺带一说,这些都是你该知道的。” “是吗?” 这慢条斯理的回答简直让洛丁抓狂。 “听着,法拉,你到底在害怕啥?担心他身上会有个草莓状的胎记?放一万个心吧,我跟那孩子不知道一起光着身子洗过多少次澡,他身上根本没那玩意儿。他是个极其普通的孩子,随便在英国各个预科学校都能抓一大把这样的小孩出来。你现在要比那个孩子在任何时候都要更像他弟弟,尽管他们两个才是真正的孪生兄弟。我实话告诉你,我曾一度把你错认成小阿什比呢!这下你还有什么好怕的?只消跟我一起住上个把星期,我保证最后你会对克莱尔村和村里的人都了若指掌的。拉特切兹就更不在话下了,我甚至连每个储藏室的位置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当然,还要告诉你有关阿什比家族的事儿。对了,你会游泳吗?” 年轻人点了点头,又回头开始玩酒杯了。 “游得好吗?” “凑合。” “做过资质评定吗?” “没这个必要。” “那孩子游起来就像条鳗鱼。还要考虑下耳朵的问题。你的耳朵看起来倒还普通,他的耳朵应该也还普通,不然我会记起些什么的。任何核对身份的人都会留心耳朵的。不过我还得查一下他留下来的照片。正面看倒没什么问题,可近了看就会露出破绽的。我想,我还得去趟克莱尔做些调查。” “别在我身上瞎费劲了。” 洛丁语塞片刻,接着心平气和地问道:“告诉我,你到底相不相信我说的故事?” “你的故事?” “你就说你相不相信我的话吧。你相不相信我从一个叫作克莱尔的村庄来,那儿有个跟你长得简直一模一样的人?你信吗?还是认为,这只是我用来糊弄你,好让你跟我一起回去的小伎俩罢了?” “不,我没那么想。我信你。” “那好,真是谢天谢地!”洛丁挑了挑眉毛说道,“我知道我的样子也不像什么善男信女,可要说我贪婪如豺也不是。好啦,不多说了。结了这桩,我们来说另一桩:你自信自己长得很像这个小阿什比吗?” 年轻人没有立马回答,只是又转了一圈杯子,才说道:“我还是拿不准。” “怎么呢?” “你自己都说有好几年没见着他了。” “可你又不是要装成小阿什比啊!只要长得像就好了。相信我,你确实是像极了!我的天,真像!要不是亲眼所见,我哪会相信这档子事情呢。我原本还以为,这样的巧合只会出现在小说里头哩!单凭这一点,你就值得大捞一笔。而你要做的,不过是伸手去拿罢了!” “哦,不,我可不能这么干。” “只是给你打个比方啦!不知道你想过没有,除了第一年里的事情之外,你所有的经历都可以向他们从实交代?那都是你自个儿的经历,经得起任何考验。”他的声音似乎扭曲成了喜剧式的对话,“但是,你讲的都是真的吗?” “哦,这是当然的了,你可以去查。” “那敢情好。你现在只要说当年你是从韦斯托弗偷偷上了艾拉·琼斯号出走了,而不是去迪耶普[1]一日游了就好!” “你怎么就知道当时西部港就有一艘叫作艾拉·琼斯号的船?” “好一个‘当时’,小老弟,你这话我可就不爱听了。那孩子失踪当天,就有一艘叫这么个名字的船停泊在韦斯托弗。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我当时几乎一整天都在画它。当然是在画布上画的,而不是在船上画的,你懂吗?只是我还没画完,这老驳船就开走了。我每次画的那些个船都赶在我画完之前就开走了。” 又是一阵短暂的沉默。 “法拉,机会近在膝头。” “我膝盖上只有张餐巾布。” “拜托,我说的是那笔财产。一个迷人的小产业,一份安定的生活,一个……” “你刚说什么?安定?” “当然,前提是你赢下了开头的赌博。”洛丁心平气和地回答。 那双盯着他看的浅色眼睛泛起一丝兴致。 “洛丁先生,你难道就没意识到,说到底这其实是你自己的赌博?” “我的?” “你给了我一个当双面间谍的机会。我接受了你的训练,通过了测验,接着就可以弃你而去。到那时,你又能奈我何?还有什么法子监视我呢?” “我不需要监视你。长得像阿什比家族的人当不了双面间谍。他们家都是顶天立地的正人君子。” 男孩推开了酒杯。 “这就是我不愿意听你的话去蒙骗他们的原因。谢谢你的午餐,洛丁先生。要是我事先知道你请我吃饭的目的,我就不会……” “好啦,好啦。别找借口了。别急着走,咱们一路走。你不喜欢我的提议,这没什么大不了,随你的便就是了。但是,你这家伙倒挺让我好奇的。我都对你刮目相看了,甚至开始相信,这种奇妙的巧合竟然当真存在。虽然你对我给你的提议毫无兴趣,但那也不妨碍我们一起去地铁站吧?” 洛丁给午餐埋了单,两人走出饭店时,他说道:“我是不会问你家住何方的,免得你觉得我是在胡搅蛮缠。但是我还是会把我的住址留给你,希望你想清楚了就来见我。噢,别价,我指的不是那个提议。强扭的瓜不甜,何况你压根就不想争取一下。别价,我没说那个提议的事儿。我家里有些东西,想必能提起你的兴趣。” 在他们即将穿过十字路口的时候,他十分优雅地停住了脚步,说道: “当我的老家——克莱尔——在我老爹死掉以后被抛售时,南希把我的私人物品打包寄了过来。简直就是一堆垃圾,我都没精力去理会它。大部分是我和儿时玩伴的快照啦、相片什么的。我猜也许你会很感兴趣的吧!” 他斜睨了一眼沉默不语的同伴。 “告诉我,”他们停在地铁站时,他问道,“你玩牌吗?” “不跟陌生人玩。”年轻人轻巧地答道。 “那我就纳闷了。迄今为止,我还没见过如此完美、不苟言笑的扑克脸[2],而且,要是这张脸浪费在一个禁欲者身上,那就可惜了。噢,好吧。这是我的地址。要是我凑巧不在家,你可以去斯波特莱特剧院找我。我很遗憾,无法说服你去做阿什比家族的人。我只是觉得,你能胜任拉特切兹庄园主的角色,一个习惯了户外生活、即使在家也有马儿相伴的人。” 这个年轻人刚做了个再见的手势,正准备转身离开,听到这话又立马停下来问:“马儿?” “是的,”洛丁一面说,一面压抑着吃惊的神色,“一群种马,据我所知,也算远近闻名。” “哦。”对方仅仅多停留了一会儿,又转过身去了。 洛丁眼巴巴地看着他沿着街道渐行渐远,“似乎我错过了什么,”他心里琢磨道,“好像本来有个什么东西引他上钩,可惜我没把握住。为什么他会念叨‘马儿’一词?想必是他厌恶它们吧。” 咳,算了吧,没准儿他会过来看看那个和他长得很像的人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 * * [1] 法国北部城市,北临迪耶普拉芒什海峡(英吉利海峡)。 [2] 扑克脸(英语:Poker Face)通常指在牌类游戏中,拿到的牌无论好坏都不动声色且无面部表情的人的行为,作用是为了达到让对手无法通过脸色来看穿自己。在日常用语中引申为那种保持面无表情、喜怒不形于色的人。 [book_title]四 这男孩置身一片漆黑之中,躺在床上,穿戴齐整,眼睛凝视着天花板发呆。 因为窗外并没有街灯,所以这间石板瓦的房间得不到照明。但是笼罩在伦敦夜幕下那微弱的光晕,与电弧光、煤气灯以及石蜡灯的余晖交织在一起,如鬼魅般驻足在天花板上,使得原本斑驳的缝隙和污渍愈发地形象起来,好似一幅世界地图。 男孩也在看地图,只不过不是天花板上的这一幅。他在回想自己漫长的流浪经历,整理着丝丝缕缕的记忆留存。今天的那次会面搅得他心神难安。似乎某个地方真有一个跟他长得很像的人,甚至都能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对于这个习惯了孑然一身、形单影只的人来说,还真是一个叫人惊喜的事。 的确,这是他这二十一年以来遇到过的最为惊喜的事情。似乎这些年来,他经历的各种充实而又激动人心的时刻都仅仅只是这次邂逅的预演,接着,才会有那个演员突然在大街上叫住他,冲他说:“嘿!西蒙。” “哎呀,不好意思!”他又立马说道,“我还以为你是我一个朋友呢——”接着他停下脚步,仔细打量着他。 “有什么能帮你的吗?”看到这人没有一丝要离开的意思,男孩只得先开口问道。 “好啊,你来跟我一道吃个午饭吧。” “凭什么?” “就凭到饭点了,而你身后恰好又是我最喜欢的饭店。” “可为什么非得是我?” “因为你吸引到我了。你长得像极了我一朋友。对了,我叫洛丁。亚历克·洛丁。在一个糟透了的老剧院里有一出蹩脚的滑稽剧,我就在里头跑一个小龙套。”他用脑袋往街对面比画了两三下,接着说道,“可老天保佑,他们还算公道,我的劳动还能勉强赚些糊口的报酬。我很欣喜地告诉你,对于我这个小角色来说,这点儿薪水还不错。那么,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法拉。” “法雷尔?” “不,法拉。” “哦,”那一丝轻佻而又有所思量的目光仍滞留在他的眼睛里,“你回英国很长时间了吗?” “你怎么知道我出过国?” “你的衣服啊,孩子。我对衣服可在行了。我穿过的戏服千千万,一看你这身就知道是美式的剪裁风格。我甚至都知道你穿的这一身出自老裁缝之手,所以才会显得如此熨帖。” “那你凭什么觉得我就不是个美国人呢?” 一听到这句话,他立马张嘴大笑起来。“噢,这个吗,”他说道,“就是英国人身上亘古不变的神秘所在了。假设你在意大利见到一群僧侣,你一眼就能从中挑出一个人,冲他说:‘哈,你个英国佬’;再假设你在威斯康辛,这会儿有五个流浪汉,都披着破破烂烂的旧麻布要找处地方躲避风雨,你会注意到其中的第五个人,然后想:‘老天啊,这家伙准是个英国人’;又设想,你看见有十个人在外籍军团的军医面前脱得一丝不挂,等待体检,然后你会说……好了,我们还是先去吃午餐吧,到那儿我们再细细品味这个话题。” 就这样,他跟着一起吃了午饭。其间,洛丁喋喋不休,极富魅力。可是在他那充满活力而又肿胀的眼睛里,总暗含着一丝令人疑惑、玩味捉弄、不容置信的目光。他这种目光要比他那滔滔不绝的口才更具说服力。所以,男孩才会想:我博莱特·法拉准是跟他嘴里说的那个家伙长得实在太像了,也只有这样,这个人的眼睛里才会闪现出这么一种将信将疑的目光。 他躺在床上,反复掂量,琢磨着自己这次离奇的偶遇。他强烈渴望着要亲眼见见这个“孪生兄弟”,也就是那个叫作阿什比的男孩。阿什比,真是个不错的名字,地道的英国姓氏。他也想看看那个地方:拉特切兹,就是在他离开孤儿院直到这次偶遇之前,当他还在整个世界飘萍浪迹、居无定所的时候,他那“孪生兄弟”平静成长的地方。 提到这个孤儿院,当初他没留下来也并非孤儿院的过错。事实上,那是一所相当不错的孤儿院,要比他一路上看到的许多家庭都要幸福得多。那儿的孩子也很喜欢这所孤儿院。每每到了必须离开或是返回参观的时候,孩子们都会难过得掉眼泪。待到他们长大,还会寄来捐款,邀请院区员工参加他们的婚礼;等孩子出生,还会带去探望院长。从来没有一个男孩或女孩从那所孤儿院溜走的。那么,在他身上为什么就找不出这种情感呢? 是他生性好浮踪浪迹吗?是这个原因吗?还是因为从没有人探望过他,没有人给他寄包裹、信件或是邀请函?可孤儿院对他可谓关爱有加,决心要维护他的自尊心。正因为他是真正的形单影只,所以对他的照顾也要比对其他孩子更为滴水不漏。他记得每年圣诞节,院长送给他的礼物都会让其他的孩子羡慕嫉妒恨,因为他们只会收到个什么叔叔姑姑寄来的礼物,这些叔叔姑姑往往是他们的唯一亲属。当年就是院长从门口把他捡回来的;打从那天开始,院长就吩咐要给他最好的穿戴和最悉心的照料。(十五年间,他不断听到有人提及此事,可他从没有因此真正满足过。)院长靠着一根针和一本电话簿就决定了他的姓氏:针掉在了“法雷尔”这个姓氏上。院长对此十分满意,要知道,她的针很久之前曾经掉在“科芬”[1]上头,这让她心生晦气,只好作弊,重新来过。 倒是他的名字省事不少,因为他是在圣巴尔多禄茂节[2]那天来到孤儿院的,所以自从一开始,他就叫“巴特”。可后来,稍大一些的孩子把他的名字改成了“博莱特”[3],甚至后来连孤儿院里的员工也都这么顺口叫他了。(没准这又是院长为了排遣他内心中的“孤立感”所采取的措施?)就这样,这个名字一直伴随着他进了文法学校[4]。 没错,文法学校。可又为什么他会觉得自己跟文法学校也“格格不入”呢? 难道是因为他的衣服有那么一丁点儿不同吗?当然不是。他小时候还谈不上脸皮薄,只是显得有些不合群罢了。难道是因为他是个专心读书的书虫?肯定也不是:有半数他这种类型的孩子读书也读得很好。那么为什么他会觉得这所学校不适合自己呢?他听不进院长的良苦劝言,铁了心要休学工作,决绝得甚至都不像是个孩子的模样,院长辩驳不过,陷入沉默,最后批准了他的吁求。 可以想见,他也不喜欢工作。办公室离他那儿有五十英里远,并且由于他连一处普通的住处都租不起,只得栖身于当地的“男童院”。直到他进了“男童院”之后,他才知道原先那个孤儿院有多好。工作和住处犹如鱼和熊掌,只能勉强应付一个,却不能两者兼顾。而两相比较,他又认为办公室的工作是最为糟糕的。虽说这份工作舒服自在、轻松闲暇,并且从长远来看,还算有些奔头。可他觉得那里无异于监狱,不止一次地意识到时间与他擦肩而过,白白浪费。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多少让人有些意外的是,他就这样作别了办公室的生活;对未来显然也没有任何规划。某天,他走过一家旅行社,玻璃窗上贴着“迪耶普一日游”的宣传广告,大号的红色字体标着价格,正好是自己所有积蓄的总数——差不多半克朗[5]。即便如此,如果不是赶上老亨德伦先生的葬礼,什么事儿也不会发生。亨德伦先生是他一个“退了休”的同事,在他葬礼的这一天,办公室决定休假一天“以示敬意”。就这样,口袋里装着一整个星期工资又有一天假的他,带上了所有的积蓄,“出国”游玩去了。他在迪耶普玩得十分开心,即便他的法语只学了一年,说起来还磕磕巴巴的,也没让他觉得扫兴。可到了要回程的时候,他的脑海里却突然蹦出了想要留下来的念头:他一到海港,这个令人惊讶的想法就紧紧地抓住他不放。 他望着皮姆利科区的这间房子的天花板,暗自思索,到底是他天性诚实,还是因为在孤儿院受到的良好教育,让他竟然为了一个赊下来的洗衣账单而心生愧疚?照常理,对于一个身无分文、风餐露宿的男孩来说,赖下两三便士的洗衣钱本不应有什么良心不安的。 是那辆从海港驶来的马车成了他的救星。他竖起了大拇指,马车上皮肤黝黑、汗涔涔的马夫一瞧见这个国际通用手势,就咧嘴笑着放慢车速,经过他的身边。他先是追着车子跑了一会儿,然后抓住车板,最后让马夫给拽了上来。从此,他和过去的生活一刀两断了。 他原本计划要留在法国工作。在去往勒阿弗尔[6]的漫漫长路上,他反复掂量,并且跟司机比画手势,讨教能够赚个丰衣足食的法子,可无奈,司机说的方言他一句也听不懂。到了勒阿弗尔的一家小店歇脚的时候,他的邻座启发了他,这个人眼神宛如一只丧家之犬,忧郁神伤地对他说道:“小老弟,在法国,单凭你是个男子汉还不足以找到个工作。你还得有身份证件啊!” “那么,”他问道,“没有身份证件的人都去了哪里呢?我的意思是,他们去了哪个国家?我什么地方都可以去。”他也是突然才意识到,世界就在自己脚下,从此可以心随所向、浪迹天涯了。 “天知道,”那男人回答道,“人就是越活越胆儿小了。去海港边随便挑艘船上了吧!” “哪艘船?” “无所谓。你们英国人不是有个那什么的游戏吗——”他比画了一个手势。 “你是说那个点兵点将的游戏?哦,是啊,‘点兵点将,点到谁就……’” “不错。你就这么去海港边上,接着念叨‘点兵点将,点到谁就上谁的船’,再趁着大家都没注意到你的时候溜上去吧。可你还是得小心,到了船上,他们查身份证明的时候简直跟疯子没有两样。” 就这样,他点中了巴尔夫勒号。只不过他根本就不需要有什么身份证明:对巴尔夫勒号上的厨子来说,他的出现简直是上苍的馈赠,他们这些年可都盼着能找来个助手呢。 好一艘老巴尔夫勒号!脏乱而满是锈绿的厨房里散发着陈年的橄榄油味儿;灰色的海面常常卷积着如山峰似的巨浪;而这艘船一次接一次奇迹般地穿梭其中,安然无恙;还有那个厨子,每个星期总要喝一次酩酊大醉,只好让他充当起免费的临时厨子,还得学吹口哨、学说水手们蹩脚的行话。真是好一艘老巴尔夫勒号! 当他离开这艘船时,收获颇丰,不过最重要莫过于他得了个新名字:他把名字写给老船长的时候,后者错看了最后两个字母,把他的名字抄成了“法拉”。他索性就这么沿用了下来。“法雷尔”是从电话簿里找来的,而“法拉”则源于一个老船长的失误。不过在他看来,这都不算事儿。 那后来呢? 他在坦皮科[7]下了船,那儿的空气总是弥漫着动物的油脂味儿。不一会儿,有个家伙凑过来问他:“你是英国人吧?想在岸边上找个工作吗?” 他也没多想,就过去“工作”了,满心以为是个刷盘子之类的活儿。 现在想来还真有些奇怪,要知道,他这会儿没准还能在那栋雄伟而安静的别墅里“工作”呢!那房子四处铺着瓷砖,种着明艳而无香的花儿;阴凉宜人的房间里摆放着精美的家具。他那时候住在如此奢华的环境里,比起现在躺在皮姆利科区这破败不堪的床垫上来说,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老人倒挺喜欢他的,甚至想要收养他;但他就是找不到“归属感”。虽然,他也享受着每天给他读两次英文报纸的机会,而每到这时,老人也会用他发黄又细长的食指点着自己那份报纸跟读;但是这毕竟不是他所追寻的生活。(“既然他不懂英语,为什么还要给他读英语呢?”在别人向他说明工作要求时,他曾经这么问道。他们告诉他说,老人家“懂”英语,他用字典自学过,就是不知道如何发音而已,因此想要听听英国人说英语。) 不,这工作不适合他。他在那就如同生活在电影布景里一样,了无生趣。 所以,他离开了老人家,准备去给一帮子植物学家当厨师。就在他收拾行囊的时候,男管家安慰他道:“还好你要走了,不然的话,女主人说不定要下毒害你呢!” 这还是他第一次听说那儿还有个女主人。 他就这么一路给人做饭,一路来到了美国新墨西哥州的边境。因为没有河流的阻拦,这儿算得上是去美国的终南捷径。他很喜欢这个精彩绝伦、特点鲜明而又怪诞荒谬的国家,可如同坦皮科那位老先生的别墅一样,美国也并非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地方。 从那之后,他慢慢找到了些满足感。 他在拉斯克鲁斯干过帮厨。那儿的人受不了别人用其他的方式处理他们所熟悉的食材,还时不时地模仿他的口音(“再说一遍,小英国佬儿。”接着他们就笑得更凶了)。 他就这么一直干到了斯内克河[8]牧区。他在那儿发现了很多马匹,这让他产生一种“回家”的感觉。 他在圣克拉拉[9]的一家牧场照料马匹。在那里,他发现任何“暴戾”的马儿只要被他这么个“小英国佬”一骑,都会变得毕恭毕敬起来。 打那以后,他又短暂地跟着威尔逊牧场的蹄铁匠学手艺。他在那儿还谈了第一场恋爱,可更令他兴奋的是,他把那群“毫无希望的”马儿驯服得妥妥帖帖。要知道,老板自个儿都拿这些马儿没辙,才会说:“除了开枪打死它们外,没有其他出路。”当他毛遂自荐要去会一会这些马匹的时候,老板只冷冰冰地说:“去试试吧,不过可别指望我会付你医药费。我原本雇你是让你给蹄铁匠打下手的。” “烟儿”就来自于那群马匹——着实是一匹骏马。老板将它作为奖赏,以示对他驯服一众烈马的表彰。后来他去“懒Y”牧场后,就带了这匹名为“烟儿”的骏马。 给“懒Y”牧场驯马的日子洋溢着幸福感。这种幸福感就是让马儿吃得饱饱的,再信马由缰地驰骋纵横一番——就这样,他度过了将近两年的时光。 接着就出了那么一桩事故:仿若时间在那一刻突然慢了下来,也许是酷暑让人昏昏欲睡,要么就是烈日当头,照得人目眩头晕——总之,他摔落马下,只记得马儿扭动着褐色的后背,把他结结实实地压在了下头,之后他听见了大腿骨折的声音。 他住进了埃奇蒙特的医院。这家医院完全不是电影中所描述的那样,里面既没有窈窕可人的护士,也没有英俊潇洒的实习医生。病房的墙壁是灰绿色的,设施老旧肮脏,护士们都是一副劳累过度的样子,对他要么是过分迁就,要么就是怠慢漠然。 那些牧场牛仔们突然间也没了音讯。 不知流了多少汗水,他终于又能走路了,这才慢慢意识到,自己的一条腿让医生给接“短”了。这就是说,他永远都只能跛行了。 老板的来信宣告他在“懒Y”的牧场生涯从此告一段落了。 石油。他们在开采石油。第一架油井吊塔已经在离工房不到两百码的地方耸立了起来。老板还算良心未泯,在他的来信后还附着一张支票,上面的数额足以维持到他完全康复。可是,该拿“烟儿”怎么办呢? 一个瘸子带一匹马在油井上又能有何作为? 在漆黑的病房里,他一想起“烟儿”,就止不住伤心流泪。这也是他第一次不为自己而哭。 好吧,也许他现在的身手对驯马来说已经慢了好几拍了,可让他去伺候那些油田他也不乐意。总还是有些个跟马儿有关的差事让他做的。 也许度假马场的主意就不赖,不过跟电影里还是不一样。 那些女观光客不仅手脚笨拙,穿着也不得体,骑在马鞍上差点儿没把那些个垂头丧气的马儿给折磨死。 接着,就出现了那个想跟他结婚的女人。 这个女人可不是人们印象中“喂男人吃软饭”的类型。她不胖不傻也不放荡。相反,她很瘦,虽满面倦容,但别有一番姿色;她在度假马场附近的山坡上还有一份产业,她说自己愿意把他的腿治好——姑且说这是她开出的“筹码”吧。 度假马场的一大好处在于你能赚个盆满钵满。他来这里之前,还从未挣过这么多钱。于是他计划去东部,散尽千金。就是在那儿,又出了些状况。只见东部的城镇规划更加细致,绿意更加盎然,不禁唤醒了他心中对英国家乡的思念,叫他食不甘味、夜不能寐。这着实让他猝不及防,毕竟好多年以来,他从未想过要回英国去。 几个星期里,他一直寝食难安,无时无刻不在与心中重回故里的憧憬做斗争——回家,这是一个孩子气十足的想法——可突然,他缴械投降了。毕竟,他还从未到过伦敦;就这样,去伦敦游览一番成了他回英国的正当理由。 之后,他才住到了皮姆利科的后院,才有了那次街上的邂逅。 * * * [1] 英文原意为“棺材”。——译者注 [2] 圣巴尔多禄茂:耶稣的十二使徒之一(马太福音10:3),斋日为8月24日或6月11日。 [3] 英文中有“顽童”之意。——译者注 [4] 在英国,文法学校是主要向11岁到18岁的学生提供学术教育的公立教学机构,孩子需先参加入学考试,根据他的学术能力决定能否进入文法学校学习,因此大多比较优秀。目前,文法学校也只在英国(164所)和北爱尔兰(69所)才有。 [5] 英国货币单位,一克朗值五先令(1英镑=20先令,1先令=12便士)。 [6] 法国北部海滨城市,上诺曼底大区滨海塞纳省的一个副省会城市。 [7] 墨西哥港口城市。 [8] 哥伦比亚河的分支,发源于怀俄明州,东西流向。 [9] 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县的一座城市。 [book_title]五 他从床上起来,又从挂在门后的上衣口袋里掏出烟来。 洛丁向他提出建议的时候,他为什么没有大惊失色呢? 难道是他猜到洛丁会提个什么建议?还是因为洛丁的脸让他足够警觉,将此人不可告人的利益纠葛泄露了出来?抑或是这事本就跟他八竿子打不着,他根本不屑为之? 他没有在他面前摆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也没有说“你这狼心狗肺的家伙,竟然妄想欺瞒亲友去骗人遗产”或者类似的话语。可是,当时他这么做是因为自己对他人毫不在意:别人有罪与否,悲伤受苦也好,幸福快乐也罢,他都不在乎。再怎么说,吃别人的嘴软,他又如何能够义正词严呢? 他走到窗户旁边,站在那儿看着远处的烟囱上,由于薄雾的映衬,泛起了黯淡的绒光。他虽然还没到囊空如洗的地步,可好歹也得找一份工作了,但是这都是他一厢情愿,结果总是令人灰心丧气。似乎在英国,想在马厩揽份工作的人要比能够容纳他们的马厩要多得多。爱马的人越多,驯马师这一行就越来越难做。在骑兵这一兵种退出历史舞台之后,虽然有人就此失去了对生活的兴趣,可仍保持着健壮的体魄、好动的性格,因此,哪怕是在马厩里嗅到了一丁点儿闲余职位的味道,他们准能人潮汹涌地围在竞聘入口的周围。 此外,他也不想“当一天和尚念一天经”。毕竟,就算道路工程让你感兴趣,你也不会只满足于日复一日地铺设柏油路吧! 他也试过接洽几个工作,可没有一个地方对他这么个瘸腿的陌生人感兴趣,何况他还没有别人的引荐。他们何必对他感兴趣呢?要想,他们把全英国最优秀的人才都给瓜分了嘛!当他说自己的驯马经验是在美国习得的时候,似乎希望就更加渺茫了。因为他们会说:“哦,那种牛脾气的马嘛!”说的时候倒还挺和善、客气的——直到他回国以前,他甚至都忘记了自己家乡父老的这种客套劲儿了——只是,他们还是千方百计地暗示他,美国西部那种“不成材便成餐”的驯马方式在他们这里是没有用武之地的。既然他们说得隐晦,他也没机会解释自己其实对美国式的驯马也是嗤之以鼻的。不管怎么样,反正多说总无益。在英国,人们要想录用你,首先就得把你的底细摸清楚。而在美国,由于人们习惯了奔奔走走,情形是大不相同的。可是,在英国,一份工作可以干一辈子,你的价值往往体现在你有多大的本事。 解决之道想必又是要离开这个国家。但是,有一个难以逾越的问题摆在他的面前:他并不想走。既然回来了,他就意识到,当初漫无目的地浪迹天涯,不过是为重回祖国埋下了伏笔。他好歹是回来了,不过不是途经迪耶普,而是经由拉斯克鲁斯一路向东;就是这样。当他看见马的时候,感觉自己得偿所愿;可在新墨西哥州和在文法学校一样,他全然找不到一种“归属感”。不过是在两相比较时,他更喜欢新墨西哥州罢了,只此而已。 现在,当他眺望窗外,心里还是觉得自己更喜欢英国。他想在英国铺青叠翠的草地上,找到一份打理英国马匹的工作。 不管怎么说,相比于来到这个国家来说,离开她可是难上加难——何况你还囊空如洗。他曾在考文垂大街的莱昂饭店里跟另一个人同桌吃饭,那人十八个月以来东奔西走,到过许多地方。“工卡!”这个小个子怒骂道,“他们就只会说这个。你的工卡呢?如果你碰巧不是什么‘餐馆侍者联合工会’的成员,那你就连个跑堂的工作也揽不到。我倒要看看,如果船上没有一个人有修船工工卡的话,他们会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船只沉没!” 他注视着这个英国人怒气冲冲的蓝眼睛,想起了勒阿弗尔港的那个男人——“你还得有个身份证件啊。”没错,这个世界就是各式证件满天飞。 可惜的是,洛丁的建议又充斥着罪恶。 要是洛丁早点儿提到马儿的话,会不会更能提起他的兴致呢? 不,当然不会;那样太唐突了。说到底都是犯罪,而他根本就不想沾边儿。 “你知道的,这可是滴水不漏的事,”他内心中有个声音对他讲道,“就算他们识破了,也不会起诉你,因为那会成为一桩丑闻。洛丁就这么说过。” “闭嘴,”他说道,“这可是犯罪!” 也许哪天晚上去看看洛丁的表演会是件很好玩的事。他以前从未接触过演员。坐在台下看一个你知根知底的家伙表演一定会很新鲜。洛丁跟其他人联袂演戏的时候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呢? 心中那个声音又说道:“只怕会是个非常聪明的搭档,相信我吧。” “我倒觉得糟透了,”他说,“我可不想跟他有任何瓜葛。” “你大可不必跟他有任何瓜葛,”那声音回答道,“你只需到拉特切兹去,然后说:‘看看我吧,我的样子有没有让你们记起某个人来?我在某年某月某日被遗弃在某个孤儿院门口,如今我找回来了,想要份工作。’” “敲他们的竹杠?你以为一份用敲诈换来的工作,我就会喜欢吗?别傻了。” “这是他们欠你的,不是吗?” “不,他们从未亏欠过我,一丝一毫都没有。” “嘿,别自命清高了!你本就是阿什比家的人,你自己知道的。” “我可不知道。以前也有过这种‘替身’的事儿。希特勒就有好几个替身。许多名人也有替身。报纸还会没完没了地刊登‘大人物小替身’的照片。外貌看起来是很相像,只是没了大人物的个性特征罢了。” “得了吧。你就是阿什比家的人。不然,你怎么会跟马儿处得这么好呢?” “许多人都对马儿有一套。” “那孤儿院里一共有六十二个孩子,他们哪个像你这样,对优越的工作嗤之以鼻,对富人家的收养不屑一顾,最后还跟马儿结缘了的?” “可我当时并不知道自己追求的就是马儿啊!” “你当然不知道,在你身体里流淌的阿什比血脉才知道。” “嘿,住嘴吧。” 明天他会去刘易斯城,在那儿专门训练障碍跳跃的马厩碰碰运气。虽说,他的腿是有点儿瘸,但驾驭任何四条腿的动物应该还不成问题。兴许那儿的人对他这么个愿意骑在膘肥体壮的马儿身上,一路风驰电掣,又不怕把脖子摔断的人感兴趣呢! “锦衣玉食在向你招手,你却还要冒着把脖子摔断的风险?” “要是我希图安逸,我老早就能过上那种日子了。” “哦,可以前那种生活里毕竟还是少了马的嘛!” “闭嘴吧,你这是在白费工夫。” 他开始脱衣服,好似这样能让心中的声音停下来。是的,他会去刘易斯城。那地方虽然离美国很近,可过了六年时间,估计也没人能够认出他来。当然,要是他们能认出是他也没关系;反正他再也不想走回头路了。 “你总可以说:‘对不起,我姓阿什比’吧!”那声音嘲弄道。 “你就不能消停会儿?” 就在他把夹克挂在椅背上时,他想到了那个谦卑有礼的小阿什比。这个尚有大把年华值得追求的人却纵身跳下了悬崖。究竟是为什么呢?难道父母对他来说真有这么重要? “不,他不过是个可怜虫,而你有机会取而代之,把拉特切兹打理得更好。” 他往盆里倒了些冷水,使劲洗了把脸;来自孤儿院的训导差不多已经像军训一样,让人刻骨铭心。当他用那条已是“薄若蝉翼”的土耳其毛巾擦脸时——这毛巾旧得不像话,还没等他把脸擦干,自己就先湿了个透——他暗想:“不论怎样,我都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真得找个管家之类的人。”他对英国中产阶级生活的概念全都来自于美国电影。 总之,这事儿真叫人难以想象。 所以,他最好放弃这个念头。 有人说,如果你翻来覆去地琢磨一件难以想象的事情,这事儿反倒会变得合乎情理起来。 可他觉得还是要挑个时间去看看洛丁家的那些照片,这总没有什么坏处吧? 他一定要看看那个“孪生兄弟”到底长什么样。 他并不喜欢洛丁其人,可去看看他又没什么害处,何况他又渴望看看拉特切兹的照片。 是啊,他要去见洛丁了。 没准儿是后天吧,在他去过刘易斯城之后。 或者,明天就去。 [book_title]六 科瑟诺律师事务所的桑达尔先生马上就将结束下午的工作,他的心思开始转移到每天都要考虑的例行问题上来——是搭四点五十五分的公车回家,还是搭五点一刻的呢?这恐怕是唯一一个锻炼到他脑力的问题了。要知道,科瑟诺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是雷打不动两种人:要么是自己做主,然后用一种义正词严的口吻告诉他们的律师,自己想要怎么怎么解决难题;要么就是毫无难题可言。这个乔治亚式风格的办公室掩映在悬铃树的树荫之下,从来没有什么出乎意料的新闻或是离奇不幸的事件能够打破这儿不紧不慢的节奏。甚至客户的死对他们来说也算不上新闻,老实说,这也算是他们意料之中的事——合乎法理的遗嘱会放在合适的契约箱里,一切都会按规矩办事。 家庭事务辩护就是科瑟诺律师事务所的主营项目。因此,他们是遗嘱的保管者、秘密的守护者;可算不上是处理问题的好手。这也就是面对即将到来的风波,桑达尔先生根本谈不上是最佳的应对人选的缘由。 “就这些吗,默瑟?”他朝助手说道,那人正送走一位顾客。 “还有一位在候客室里等,先生。是年轻的阿什比先生。” “阿什比?拉特切兹的吗?” “是的,先生。” “噢,好呀,好呀。默瑟,你能带壶茶来吗?” “好的,先生。”接着默瑟转向顾客,“您请进,先生。” 年轻人进了房间。 “哎呀,西蒙,我的好孩子。”桑达尔先生一边说,一边同他握手,“见到你真高兴。你是有事找我,还是只是……” 他的声音消散在一阵狐疑之中,接着他注目凝视,伸过去拉椅子的手犹豫地停在了半空中。 “我的老天!”他惊呼,“你不是西蒙。” “说对了,我不是西蒙。” “可……可你说你是阿什比家的人。” “如果你也这么想的话,那就省事不少了。” “啊哈?务必请原谅我,我都有些糊涂了。我还不知道阿什比家有个堂亲什么的呢。” “据我所知的确没有。” “是吗?那——请原谅我——你算哪门子的阿什比呢?” “帕特里克。” 桑达尔先生精致的小嘴儿张得老大,紧接着又像金鱼一样合了起来。 他一改刚才那副承蒙绿荫庇护、优哉游哉的形象,转而变成了个十分焦虑、错愕不堪的小律师。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紧紧地盯着这个“阿什比”的浅色眼睛不放,心里捣鼓不出一个能够用在这种场合的恰当言辞。 “我觉得咱们还是坐下来谈吧。”好不容易迸出了这些话。他指了指客户专用的椅子,然后才坐回到自己的椅子上,松了口气,就如同是多日泛舟于汪洋大海之中,总算找着了一处可供抛锚停泊的港湾一样。 “现在,让我们厘清一下事情的原委,”他说道,“唯一的那个帕特里克·阿什比在十三岁时就死了,那是——我想想——八年前的事情了,错不了的。” “你凭什么认为他死了呢?” “他自杀了,还留了张告别的字条。” “那字条上提到自杀了吗?” “很遗憾,我记不得上面的词句了。” “我也记不准了。可我大致能够告诉你。上面写的是:‘我受够了。请别为我生气。’” “是啊,是啊,大意就是这样。” “这些话哪里又提到了自杀?” “可那意思就是要自杀——大家都能自然而然地推测出来——这字条可是在悬崖顶上男孩的大衣里找到的。” “可悬崖上的小路是通往港口的近道。” “港口?你的意思是说……” “那是个要离家出走的字条,不是自杀遗书。” “可——可是那上衣又怎么说呢?” “你总不能把字条搁在露天的地方吧?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它留在什么口袋里。” “你是真的很认真地要告——告——告诉我,你就是那个帕特里克·阿什比,而且你根本就没有自杀吗?” 那年轻人用滴水不漏的眼神看着他。“从我进来的时候,”他说道,“你就把我当成我弟弟了。” “是啊。可他们毕竟是孪生兄弟。虽说不是同胞双胞胎,可自然还是相当——”他欲言又止,只是接着说道,“老天保佑,我还真把你当西蒙了,真的。” 他又坐了一会儿,双目无助地发着呆。就在他发呆的时候,默瑟端着茶壶进来了。 “你喝茶吗?”桑达尔先生问道,他这个问题不过是看到茶壶的条件反射罢了。 “恭敬不如从命,”年轻人回答说,“但请别放糖。” “我想你是明白的,对吧?”桑达尔先生半带吁求地说道,“这么让人惊讶而又十分严肃的事情必须先做番调查的。我们总不能,你知道的,仅仅听了你的一面之词就买你的账。” “我也觉着你不会那么快就接受。” “好的,很好。你倒挺通情达理的。过一阵子,也许大家就会杀鸡宰羊迎接浪子回归——可眼下我们还是得把事情理顺。你明白这一点的。要加牛奶吗?” “劳驾。” “打个比方,你当时离家出走了。还是走的海路,这点我能接受。” “嗯。” “上的哪艘船?” “艾拉·琼斯号。当时她停泊在韦斯托弗港。” “想必你是偷偷溜上去的。” “没错。” “那船把你载到哪儿去了?”桑达尔先生问道,他还做着笔记,开始觉得自己干得还不赖。这是他目前为之遇到过最糟糕的情况了,毫无疑问,他是赶不上五点一刻的公车了。 “圣·赫利尔的海峡群岛。” “有人发现你在船上吗?” “没有。” “你在圣·赫利尔下了船,没有被人发现。” “是。” “后来呢?” “我又乘船去了圣·马洛。” “又是溜上去的?” “不,我付了船费。” “那你还记得船的名字吗?” “不,那不过是艘普通的往返渡轮罢了。” “我知道了,那然后呢?” “我又去坐大巴。在我看来,乘大巴要比坐着拉特切兹的老式旅行车过瘾多了,可我一直没机会坐。” “旅行车。噢,是啊,”桑达尔先生一边说一边写道,“记得家里的车。”——“接着呢?” “让我想想。我后来到了一个叫作威尔迪厄的地方,在一个宾馆里当泊车童。” “兴许你还记得那宾馆的名字吧?” “我猜是叫‘多芬’吧。从那儿,我横渡出国,来到了勒阿弗尔。到了那儿,我就在一艘流动货船上找了份帮厨的工作。” “名字呢?你还记得船的名字吗?” “我怎么可能忘掉!她叫作‘巴尔夫勒’号。我用‘法拉’这个假名上了船。就这样,我一直待在船上头,到了坦皮科港才下了船。从那儿,我一路向北,去了美国。你需不需要我把在美国工作过的地方都写下来呢?” “那敢情好。笔在——噢,你带了笔哈。不妨都写在这儿,列个单子吧。谢谢你。那你此番回英国是——” “上个月二号的事了。乘的是费城号。这回身份是游客。我在伦敦租了个房,自此就住在了那儿。我把地址也写给你吧,没准你还要过去查一查。” “是的。谢谢你。好极了。”桑达尔先生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是这个年轻人——怎么说都是他在接受盘问——在主导着形势,而自己似乎是被喧宾夺主了。他赶紧提振了一下精神。 “那你有没有试过联络一下你的——我是说,阿什比女士呢?” “没有,有什么不妥的吗?”年轻人温文尔雅地回答道。 “我的意思其实是——” “我没有和这个家开展任何联络,你是不是这个意思呢?所以,我才觉得来找你是最明智的选择。” “非常明智,非常明智。”这回他再度被逼回到唯唯诺诺的境地,“我得赶紧跟阿什比女士取得联系,告诉她你来过这儿。” “嗯,记得告诉她我还活着。” “是啊,没错儿。”这年轻人是在戏弄他吗?看着不像。 “这期间你还会在这个地址住宿吗?” “是的,我还会在那。”那年轻人站起身来,再度抢得先机。 “如果你的经历属实,”桑达尔试着用一种严厉的口吻说道,“我将成为欢迎你回到英国、重返家园的第一人。尽管你离家出走的事伤透了所有人的心。我还是觉得,直到目前为止你都没跟家里联络过哪怕一次,这多少有些说不过去。” “恐怕我真希望自己死了。” “死了?!” “不管怎么说,你一直都觉得我不按常理出牌,对不对?” “有吗?” “在你看来,我那天在奥林匹亚是因为害怕才哭鼻子的,对吗?” “奥林匹亚?” “其实不是你想的那样。都是因为那些马儿实在是太美了。” “奥林匹亚!你是不是说……但那是……你竟然都还记得,那么——” “我希望,桑达尔先生,在你查证我的口述过后,能让我知晓。” “什么?噢,好的,好的,没问题。”老天啊,甚至连他自己都忘记赛马巡回赛当天那次儿童聚会的事儿了。可能是他过于拘谨了吧。如果这个年轻人——真是拉特切兹的法定所有人的话——天哪!他真不应该如此地…… “我希望你不要介意——”他终于又开了口。 可年轻人早已离去,他走得冷静决绝,还不忘朝默瑟点了点头。 桑达尔先生还坐在办公室里,搓揉着自己的额头。 至于博莱特呢,他走在大街上,回想自己竟会如此兴高采烈,也着实吓了一跳。他曾料想自己会神情紧张,甚至还会有点儿心虚。可真实情况跟想象却是大相径庭。这可以算得上是他做过的最让自己亢奋的事情了:完美巧妙而又有如走钢丝般惊险刺激。他就坐在那儿,瞒天昧地,甚至都意识不到自己在说谎,回想起来真叫人毛骨悚然。只有骑在某种困兽之上,你才能有这么一种粗中有细、惴惴不安的感觉,才会有那种躲过了大祸临头的满足感。可他以往的驾驭经验都没有给他带来这种心理上的刺激感,这种成就感所带来的光芒,叫他如痴如醉。 的确是大大出乎了他的预料。 这种大气不敢出、亦步亦趋的刺激感,交织着事后那令人心醉神迷的成就感,让他不禁想到,罪犯为什么会在不愁吃不愁穿的时候,仍然要走回老路。 他遵照洛丁的嘱咐又去喝茶,可他不想吃东西,觉得自己好似已经吃饱喝足了一样。他以前从未经历过这种奇怪的满足感。通常,在某些刺激的事情之后——例如骑马啦,做爱啦,施救啦,死里逃生啦,他都会发了狂地感到饥饿难耐。可如今,他不过是坐在那里,看着面前的菜肴发呆,心里却是志得意满。他的身子里充盈着幸福的光芒,容不下任何的食物了。 进饭店时,没有人跟踪他,似乎也没有人对他有一丝一毫的兴趣。 他结了账,然后走了出去。没有人在街上闲逛;路上排着一长串行色匆匆的赶路人。他在维多利亚大街上打了个电话。 “还顺利吗?”洛丁问道,“进展如何?” “棒极了。” “你是喝酒了吧?” “没啊,怎么了?” “我还是第一次听你把话说得这么满呢。” “就因为我开心嘛。” “我的天,你肯定是开心极了。写在你脸上了吗?” “什么?” “你那张扑克脸上有丝毫的改变吗?” “我怎么知道?难道你不想听听今天下午的这些个事儿吗?” “我已经知道最重要的事儿了。” “什么啊?” “你还没被抓起来。” “难不成你想要我被抓起来?” “总是有这种可能的嘛。不过呢,我倒觉得不会,毕竟咱们可是两个脑袋合着用哪!” “谢啦。” “那老家伙为难你了吗?” “没有。他像是快要买我的账了。可他又是个死走程序的人。” “凡事都少不了核实这一步。” “是。” “他见你时,是何反应?” “他错把我当西蒙了。” 他听到洛丁那儿传来一阵欢笑声。 “你有没有提到那次赛马巡回赛聚会的事儿?” “有。” “噢,老天哪,别总拿一个字回答我。你没必要刻意提起那件事儿的,对吧?” “没。这事儿过渡得挺巧妙的。” “他对此还有印象吗?” “给他打了个措手不及。” “可还是没能打消他所有的疑虑吧?” “我倒没停下来看他的反应,一说完话就差不多准备走了。” “你的意思是说,这算是你的遁词咯?哦,我的孩子啊,我真该为你脱帽致敬。你简直就是个不可多得的天才啊!跟你在一起两个星期了,我还以为慢慢了解你了呢。可你却依然能够叫我大吃一惊!” “我自己也大吃了一惊,兴许这么说能让你感觉好受些。” “你这么说不是在挖苦我,对吧?” “是的。只是普通的吃惊罢了,别无他意。” “那敢情好;接下来这段时间里,咱们最好不要再往来了。认识你真是我的荣幸,我的好小子。下次再听到皇家植物园的名字,我保准会亲切地想起你来。当然,我也期望能够在未来更加了解你,这同样也将成为我的荣幸。同时我还得说,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我把能给的情报都告诉你了。从现在起,你就得靠自己了。” 洛丁说对了,他的情报是描述得再完美不过了。整整两个星期的时间,每天从大清早一直到晚上七点,不论刮风下雨还是晴空万里,他们都会坐在皇家植物园里,演练着拉特切兹和克莱尔的情况,温习阿什比家族和莱丁厄姆家族的历史,还要默记每一片土地上的一草一木,尽管他还从未见过这一方天地。这同样让他感觉兴奋刺激。他一直都是人们口中那种“擅长考试”的人;每到考试卷分发下来时,他就会像瘾君子马上又要过把瘾似的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而在皇家植物园的那十四天就是一次妙不可言的“过瘾”机会。事实上,最后几天的时间里,他也找到了今天下午所特有的那种走钢丝的刺激感。“你是用哪只手扔保龄球的?”“记得要从侧门进马厩。”“你唱歌吗?”“你会弹钢琴吗?”“是谁住在克莱尔的门房里?”“你母亲头发的颜色是什么来着?”“你父亲除了这份产业之外,还有什么收入来源?”“他公司的名字又叫什么?”“你最喜欢吃什么?”“村里糖果店老板的名字叫什么?”“在教堂里,阿什比家一般都坐哪儿?”“描述一下克莱尔庄园里,从客厅到备膳室的场景。”“你会骑自行车吗?”“在阁楼靠南的窗户边儿,你都能眺望到些什么呢?”一整天的时间里,洛丁都会像这样连珠炮似的问他问题,他则机智地避免答错,起初觉得有趣,到后来就愈发感觉刺激了。 去皇家植物园是洛丁的主意。“原谅我再多唠叨几句,你来伦敦之后,就免不了会受到跟踪调查。所以你不能按我之前建议的那样和我同吃同住。你不能让任何认识我们的人看到我俩在一起。同样,我也不能去你在皮姆利科的住处。你务必维持现状,独自居住,无人打扰。”因此才有了去皇家植物园的主意。洛丁说,皇家植物园隐蔽性极佳,同时又保持着开阔的视野。在伦敦,你很难找出第二处地方,既能够很远地望见朝你走过来的身影,又能确保自己不会被人察觉。恐怕在伦敦再也找不出像皇家植物园这样,有那么多可以用作幽会的地点,四周悄无声息,又不用担心遭人打扰。 所以,每天早上,他们各自走不同的门到达这里;每次见面的地点都不同,散步过去的地方也不一样;那两周的时间里,洛丁都会给他展示各色照片、地图、平面图、素描画还有铅笔绘制的图表。起初,他用的是一张比例尺为一英寸的克莱尔及其周边地区的地形图,之后所选地图的比例尺越来越大,渐次发展到房屋的平面图;因此整个过程很像是从飞机上纵身一跃。起初是让他知道村子的大致位置,然后了解有关田野和花园的细节,再是对房屋的特写,让他脑海里一开始就有个全景架构,而具体细节就只需在这一架构上标志出来就好了。这种教学方法富于条理,细致入微,博莱特很欣赏这一做法。 重点当然还是放在照片上了。奇怪的是,在看完所有的照片后,最让他兴致勃勃的却根本不是那张他“孪生兄弟”的照片。诚然,西蒙长得异乎寻常地像他;看着照片上的脸如此地像自己,他不由得产生了一种奇怪而又近乎尴尬的感觉。但揪住他兴趣的,却不是西蒙,而是那个没能长大成人的孩子,那个他要去冒牌顶替的孩子。他竟然对帕特里克产生了一种奇怪的认同感。 甚至他自己在察觉到这一点之后也觉得怪不可言。原本一想到帕特里克,他应该充满内疚才是。可他唯独感觉,帕特里克在冥冥之中支持着他,几乎同他结成了同盟。 打完电话,他穿过维多利亚广场,一路走一路纳闷自己怎么就冷不防地提到帕特里克哭脸的那回事。洛丁只是告诉他,帕特里克那次是毫无理由地就哭了(当时他只有七岁),这让老桑达尔先生十分反感,从此再也不带孩子们出去玩了。洛丁本想让他在合适的时候拿这个故事做文章。是什么驱使着他说帕特里克那次哭是因为马儿太漂亮啦?没准儿帕特里克当时真的是因为这个原因哭的? 反正,不论他想或是不想,现在也没有回头路可走了。那个在漆黑的房间里,那个对他软磨硬泡、不断怂恿他的声音终于占据上风,左右了他的脑瓜。如今他也只得跨上战马,祈祷一切顺利。可毕竟那会是一场独特而令人屏息、心跳停止的纵马驰骋。他曾经也经历过这种生死攸关的考验,可这次他的心智还要面临更加刺激的新危险,历经一番智力的激烈较量。 那所孤儿院会把这称作:不朽灵魂所面临的威胁。然而,他却不相信灵魂是永垂不朽的。 他不能以一个敲诈者的身份前往拉特切兹,也不能是一个恳求者的角色,而是要以一个彻头彻尾的侵入者的面貌进驻拉特切兹。 [book_title]七 电话线叫肆虐的狂风刮得忽上忽下,飞扬的尘土在车窗周围回旋起伏;碧的心情也跟随着这番律动,忽上忽下,回旋起伏。 “当然啦,我是应该登门拜访不错,”桑达尔在电话里说道,“打电话交代如此重要的事情本来就有悖于我的原则。可是我又担心,我的到来会让孩子们以为有什么严重的事情发生。倘若这次意外只是暂时的话,让孩子们担惊受怕恐怕是不值得的。” 桑达尔老先生真是又可怜来又可爱。他是一个体贴入微的人,在透露消息之前,还不忘先问她是不是坐好了;等话说完,又连不迭地问道:“你没晕过去吧,阿什比女士?” 她没有感到目眩头晕。只是久久地呆坐在原地,双腿好不容易才重新积聚力量站了起来,然后径自走入自己的房间,去找帕特里克的照片。除了一张西蒙和帕特里克十岁、埃莉诺九岁时在照相馆拍的合影外,她一无所获。毕竟,她向来不善保存照片。 她的嫂子诺拉倒十分热衷于收集自己孩子们的照片,可是不喜欢用相册,因为她觉得那玩意儿“既耗时又占地儿”。(诺拉从不浪费,好似冥冥中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一样。)她把所有照片都保存在一个破破烂烂、圆圆鼓鼓的牛皮纸信封里,封面上还写着“O. H. M. S.”[1]的字样。不论她去往何处,这信封总是不离身。自然,去欧洲度假时,她也带着它,结果在肯特海岸空难中,这信封也随之付之一炬了。 既然找不到照片,碧干脆上楼来到了那间破旧的育儿房里,好像在那儿她能更贴近孩童时的帕特里克似的,尽管她心里也清楚,这里已经没有一丝一毫帕特里克的痕迹了:西蒙把所有有关帕特里克的东西都烧了个一干二净,这也是唯一让她觉得,西蒙对帕特里克的死耿耿于怀的地方。当年帕特里克的死讯一到,西蒙就离家去了学校,等他回来过暑假的时候,表现得还算正常——当然啦,在那种情况下,姑且把不提帕特里克其人其事算作正常吧。后来有一天,碧来到一处孩子们扮演“北美印第安人”的篝火地点,偶然在一处灌木林里看到西蒙在烧火,火焰中满是帕特里克的玩具和其他物品。她记得,就连练习册也被喂进了熊熊的烈火之中。遭此命运的还有书籍、儿童画以及挂在帕特里克床头那只傻乎乎的玩具马——西蒙把它们都给烧了个干净。 瞅见碧时,西蒙一脸怒气冲冲。他在碧和篝火间游走不停,有如困兽,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 他终于开口,几乎是叫喊着说道:“我就是不想再看到它们了!” 她无奈地回答:“我理解,西蒙。”然后走开了。 所以那间房里不会再有任何帕特里克的痕迹了;实际上,那儿也找不见其他孩子的痕迹。年幼的碧自己也曾住过这里,当时房间简陋不堪,与世隔绝,大部分家具都来自于其他房间里的淘汰物件。房间地上铺了一个带图案的油皮毯子,还有一方碎呢地毯,房里摆着一张奇形怪状的柳条椅,一个晾衣架,一张松木桌,上头红色的棱纹桌布已是边角磨损、墨迹斑斑;洋蔷薇色的墙纸上张贴着各式彩色的印刷版画以及名家画作的赝品,还挂着一个布谷鸟自鸣钟。诺拉后来又清整了一遍房间,她先是把墙面刷成了浅蓝色和白色,然后贴了一张带有童话人物的壁纸,甚至有一个室内装潢杂志的插图就是在这里取的景。只有那个布谷鸟自鸣钟还留存了下来。 孩子们在那里度过了快乐的时光。现在,那儿已是空空如也,整齐划一,看起来就如同家具店的橱窗一样。 她只得折返到自己的房间,心中迷惘而郁闷,往小包里拾掇了几件上午要用到的东西。明天,她必须去一趟城里,直面阿什比家族历史上的又一次危机。 她曾问道:“您打从心里相信他会是帕特里克吗?” 可桑达尔先生也不能给她一个准信。 “他倒不像是在伪装,”他字斟句酌地说道,“可如果他不是帕特里克,又是何方神圣呢?阿什比家族的人长得都异常相像。何况他这一代也没有其他的男娃了啊。” “可帕特里克怎么着都会写信吧?”她辩驳道。 这一点她反复思量过。帕特里克是不会让她在这些年里一直沉沦在痛苦和怀疑之中的。帕特里克一定会写信回来。所以这个人不可能是他。 可是,假如他不是帕特里克,又会是谁呢? 这个问题一直在她脑海里忽上忽下,回旋起伏,不可断绝。 “对此,你最有发言权,”桑达尔先生说道,“在那些还在世的家人里,你才是最了解那个孩子的人。” “还有西蒙。”她回答说。 “可西蒙那时毕竟还是个孩子,孩子多忘事,不是吗?而你当时已经成年了。” 因此,她已经感到重任在肩。只是她又如何知道事情的真相呢?虽说她的确疼爱帕特里克,可也着实记不清帕特里克十三岁时是怎样一副音容笑貌了。这对她来说,会是怎样的一次考验呢? 或者,她有没有可能一眼就看出他就是帕特里克——抑或不是呢? 如果他明明不是,可还咬定自己就是,那该如何收场?他会要求在财产里分一杯羹吗?会一纸诉状、对簿公堂?或者把他们拖到聚光灯下,成为媒体每天鼓噪追逐的对象? 如果他确是帕特里克,那西蒙该怎么办?他如何接受这么个“起死回生”、有八年未见的哥哥?当然,那份遗产也会与他失之交臂。这样一来,不论幸运或是不幸,西蒙都会欣然接受吗?还是会对这个哥哥咬牙切齿呢? 显而易见的是,成人礼必须延后再办了。他们如今已是捉襟见肘,下不了任何定论。只是,该找个什么样的理由推迟呢? 不过,噢,倘若奇迹出现,他或许真是帕特里克,她也就能够摆脱萦绕在自己脑海中多年的梦魇——这孩子当初是悔之晚矣,再无力气游上岸了。 在她爬科瑟诺律师事务所的楼梯时,心情仍然忽上忽下,回旋起伏。 “哎呀,阿什比女士,”桑达尔迎接道,“实在是个令人震惊又叫人为难的处境啊。几乎找不到任何先例——先请坐。想必你一定累坏了。对你来说,这一定是一次可怕的考验。坐,坐。默瑟,给阿什比女士泡些茶来。” “他有没有说自己这些年来为什么没有写信?”她急切地问道。这个问题在她心中是一等一的要事。 “他说过‘也许还不如死了’之类的话。” “哦。” “无疑,他心理有点儿问题。”桑达尔先生带着安慰的口吻说道。 “那你相信他就是帕特里克吗?” “我的意思是说,他那句‘也许还不如死了’的话,毫无疑问跟他当时出走一样,源于同样一种心理问题。” “好吧,我明白了。我想也是。毕竟——这太不像帕特里克了,我是说不写信这回事。” “出走也不像帕特里克的行为方式。” “是啊,就是这个意思。他的天性肯定不是那种会离家出走的孩子。不错,他确实是一个敏感的孩子,可也十分勇敢。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蹊跷。”她静坐片刻,接着说道,“可现在他又回来了。” “希望如此,希望如此。” “在你看来他还算正常吗?” “正常得很。”桑达尔先生回答道,语气中带着一丝干涩。 “我四处找帕特里克的照片,可找不到比这张更新的了。”她拿出那张照相馆的合影,“孩子们每三年就会去照相馆拍一次人物照片,从他们还是婴童时开始。这张是最后的合照,本来是要在比尔和诺拉去世那年夏天拍摄新的合影;可那年帕特里克——失踪了。他当时还只有十岁。” 她注视着桑达尔先生,后者正研究着照片上那个幼小而稚嫩的脸庞。 “不行,”他终于搭上话来,“单凭一张如此久远的照片根本没法儿说明问题。我刚才就说了,家族成员之间长得是非常相像的。在那个年纪,他们都不过是阿什比家的孩子,不是吗?还没有任何属于个人的长相特点呢。”他放下照片继续说道,“我希望在你亲自见过那个男孩——就那个年轻人——之后,你能立马判断他身份的真伪。毕竟,这也不完全事关长相,凭性格特点也能瞧见些端倪,不是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气质。” “可,可如果我也不能确定呢?如果我也拿不准,那该如何是好?” “至于这个嘛,我倒是有个法子。昨晚我跟我那个年轻的朋友凯文·麦克德默特吃了餐饭。” “就是那个王室法律顾问[2]?” “没错。当然啦,我当时十分苦恼,然后就把自己的难处告诉了他。他向我保证说鉴别身份其实是小菜一碟,这让我得到了极大的宽慰。他说只要比照一下牙齿就好。” “牙齿?可帕特里克的牙齿又没什么出格的地方。” “是啊,是啊。可他总看过牙医吧,牙医会有顾客的牙印记录。当然啦,大多数牙医都有一种视觉记忆,我知道的,他们花了个把月才练就了这门本事——一种冷冰冰的直觉——只要一看牙齿,立马就能认出这个人来。可有了牙印记录,一切就都不言自明了——”他瞥看了一眼碧,顿了顿声,接着问道,“怎么啦?” “孩子们是去哈蒙德那儿看的牙。” “哈蒙德?是吗?那问题就简单了,对不对?如果你也说不准那孩子是不是帕特里克的话,我们只要去——”他的声音戛然而止,“哈蒙德!”他突然恍然大悟,轻声叹道,“噢!糟了!” “是啊。”碧无可奈何地应和着桑达尔先生。 “我的天,真不走运,真是太不走运了!” 两人都陷入了沉默,桑达尔先生不无忧虑地说道:“我想有必要告诉你,凯文·麦克德默特觉得那男孩在撒谎。” “麦克德默特又如何晓得?”碧有些生气地说道,“他连见都没见过他!”见到桑达尔先生兀自坐在那儿一言不发,她又紧追不舍地问了句:“不是吗?” “这不过是凯文自己的猜测罢了。” “我知道,可他凭什么这么猜测呢?” “他只是说什么‘直接去找律师简直就是骗子的行径’。” “胡说八道!这样做分明再合理不过了。” “是啊。那只是他的想法而已,他只是觉得这事儿叫那孩子给办得太合乎情理,又太妥帖了。凯文说所有的一切在他看来都太过严丝合缝了。他还说一个出走多年又重返家园的孩子怎么说都应当先回家看看。” “那就是他不了解帕特里克了。这恰恰是帕特里克的作风:先到家庭律师那儿把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他总是这么一个考虑周全、毫无私心的人。我可不认为麦克德莫特的分析高明到了哪里去。” “我只是觉得有必要对你知无不言罢了。”桑达尔先生只得打了个圆场,模样煞是可怜。 “是啊,没错儿,”碧温和地说道,已经没有再发脾气,“那你告诉麦克德莫特先生帕特里克——那个孩子还记得那次在奥林匹亚哭脸的事情吗?我是说,他可是自己主动提出这茬事来的。” “嗯哼,我说了。” “那他还觉得男孩是在撒谎吗?” “这也是他认为‘太合理’以至于不敢苟同的部分。” 碧轻轻地哼了一声。“他在想些什么呢!”她说道,“我看他是把这当成法庭办案了吧。” “他不过是个理性与感性相互剥离的人罢了。总不能像我们一样感情用事吧。话说回来,我们也不应当让感情介入判断中来。” “是,这是当然,”碧冷静地说道,“好了,既然那个可怜的老哈蒙德帮不上我们的忙——他们再也没找着他,你知道吗?一切都被炸成了灰烬。” “是啊,是啊,我是这么听说的,可怜的人哪。” “既然我们没有了任何物证,我想,大概也只能根据男孩的故事做判断了。我的意思是,要查证查证。我觉得这方法是可行的。” “哦,那倒相当容易。毕竟有具体的时间和地点,查起来不是什么难事。凯文也是这么想的——是啊,是啊。当然可以查证出来。我的确也觉得能查个水落石出。想必他也不会信口雌黄的。” “那真就没什么好犹豫的了。” “是啊,我——不会再犹豫了。” 碧双臂抱胸。 “那么,还得要多久你才肯安排我跟他见面呢?” “嗯——我也在想这个问题,可我觉得,嗨,根本就不应当事先安排。” “你说什么?” “我倒是想——如果征得了你的同意和配合的话——咱们直接上门去找他。不必事先通知就去看他。这样你就能见着他本来的面目,而不是他想摆出的那副样子。如果我们在这办公室约他的话,他会——” “好吧,我明白了。我能理解。我也认同这个做法。那我们现在可以出发了吗?” “没什么不可以的。马上就动身。”桑达尔的语气带了些苦涩,正是律师在没有理由拒绝的时候,才会流露出的无可奈何,“当然,也有可能他不在家。不过我们好歹可以先去看看。噢,你的茶来了!默瑟会要辛普森告诉威利特去叫辆出租车,在此之前你先喝点茶好吗?” “你这儿就没有劲儿大点的饮料?”碧问道。 “很遗憾,没有,没有。我还没有养成在办公室里放酒的习惯,那毕竟是大洋彼岸的规矩。可威利特兴许能给你带些——” “哦,不必了,谢谢。没关系。我就喝茶好了。总之,听人说茶香更加持久。” 看上去桑达尔先生想要拍拍她肩膀,好让她抖擞抖擞精神,可终于还是因为拿不定主意而放弃了。碧心里想,他的确是个非常和蔼的好人,但——但就是够不上可以依靠。 “他解释过自己为什么要用‘法拉’这个化名吗?”她俩坐在出租车里时,碧问道。 “他什么都没说。”桑达尔又用那种干巴巴的语气回答道。 “你觉得他是不是流年不利?” “他没提钱的事儿,可看起来他穿得还挺不错的,只是跟英国流行趋势有些微不同。” “他没说要借钱什么的吧?” “噢,没。天哪!没有。” “那他就不是因为破产才回来的。”碧一边说,一边感到些许宽慰。她往后靠了靠,心里面也放松了一点儿。说不定整件事的进展都能够一帆风顺、水到渠成。 “我还真想明白,为什么皮姆利科会衰败成这副模样,”就在他们沿着那装点得花里胡哨的小路前行时,桑达尔先生打破了车上沉默的气氛,“这儿道路还算宽敞,交通也还顺畅,也不比邻近的街区脏乱。可为什么有钱人都放着这块地儿不住,要去贝尔格莱维亚区[3]住呢?真叫人捉摸不透。” “恐怕是从众心理在作祟,”碧说话的时候尽量以一种闲聊的口吻应和着他的话题,“当地的第一夫人无意间开了迁出的先河,余下的人,按照社会地位降序排列,也纷纷效仿了她;而后,穷人就如潮水般涌入,填补了那些人留下的空白……就是这地方吗?” 她看着面前颓败的房屋,沮丧失望的心情再次溢上心头;这儿油漆斑斑驳驳,水泥墙肮脏不堪,窗户上挂着各种土里土气的窗帘,门廊久欠拾掇,门柱破败可怖,上面吊着个模糊不清的门牌。 前门是开着的,于是他们走了进去。 走廊边每个房间都张贴着不同的卡片,也就是这栋房子的每个房间都是单独出租的。 “地址写的是59K,”桑达尔说,“我猜K代表的是房号。” “号是从一楼开始往上排的,”碧说道,“我这边是B。”于是,他们开始往楼上走。 “H,”碧瞟了一楼另一个门说道,“K应该就在楼上。” 二楼就已经是顶楼了。他们一块儿站在漆黑的楼梯口,除了一片寂静什么也听不到。她想,他出门了,肯定是出去了,以后不得不再跑过来一趟。 “你带了火柴吗?”她问。 “I和J。”她读着两个前门的号码。 接着是后面的一张门。 他们就这样眼睛盯着这张门,在一片漆黑中站了好一会儿时间。终于,桑达尔笃定地走上前,敲了下门。 “进来!”一个声音说道。这个声音低沉,似男孩;跟西蒙那稍显老成的声音不大一样。 高出桑达尔先生半个头的碧能够从前者的肩头看过去,让她大吃一惊的是,与其说这个男孩长得像帕特里克,倒不如说他更像西蒙。她的内心萦绕着帕特里克的图像:都是些模糊不清的样子,她只得费尽心力地打磨清晰,才能跟眼前这个成年人的形象作比较。她整个人在过去的二十四小时里,都叫帕特里克弄得心神不宁。 可眼下却是个跟西蒙长得十分相像的人。 男孩从刚才坐着的床边上站起身来,接着不慌不忙、不紧不慢地把套在左手上正在缝补的袜子放在一边。她很难想象西蒙补袜子会是怎样一幅景象。 “早上好。”他开口道。 “早上好,”桑达尔先生接话说,“我希望你不要介意:我给你带了位访客。”说完,他走到一边好让碧进来。“你知道她是谁吗?” 碧与男孩那明亮而镇静的目光交会在一起,眼看着他认出自己,心里怦怦直跳。 “你换了发型。”他说道。 是啊,当然啦;现在的头发式样肯定跟八年前今非昔比了;他自然能够看出其中的不同之处。 “那你是认出她来咯?”桑达尔先生问道。 “当然啦,她是碧姑姑嘛。” 她等着男孩过来跟他打招呼,可他却一动也没动。过了一会儿,他转身为她找了个座位。 “真不好意思,我这儿只有一张椅子。假如你不往后仰,坐着还没事儿。”他一面说,一面搬来一把黑色的弓形靠背椅,还拿来有个小破洞的皮革坐垫。碧欢喜地坐下了。 “你介意坐在床上吗?” “我站着就好,谢谢你,我站着就好。”桑达尔先生赶忙回答说。 她暗自想,他脸上的细节倒完全不像西蒙;她注视着这男孩小心翼翼地在袜子上穿针引线。给人大体感觉就是他俩长相如出一辙;可一旦你仔细瞧,那原本令人啧啧称奇的相似点却又消失不见了,只留下家族成员间大致上的相像。 “阿什比女士在我办公室里就已经等不及了,所以我把她带到了这儿,”桑达尔先生说道,“你看起来并不特别地……”他故意欲言又止,由着这话儿余音绕梁。 男孩用一种友善而不苟言笑的语气说道:“我拿不准你们会不会欢迎我。” 这是一张令人好奇、一动不动的脸,就像是小孩子的画。她现在也想起来了,他脸上的每个部分都恰如其分地出现在正确的地方,可就是少了些生气。就连嘴巴都紧锁成一条直线,像小孩子画的那样生硬顽固。 他走过去把袜子放在桌子上,她立马看出他瘸着腿。 “你伤着腿了吗?”她问。 “我把腿摔断了。那是在美国的事了。” “可如果你这么四处走,腿不会疼吗?” “噢,已经不疼了,”他答道,“只是短了一些而已。” “短了!你是说,永远就这样短一截了?” “貌似是这样。” 她察觉到,他的嘴唇因为很薄,因此显得很敏感,常常还没开口,要说的话就已跃然唇边。 “总有法子治好的,”她说道,“应该只是治疗不力的原因。我想你没找着个好一点儿的外科医生吧。” “我记不清是哪个外科医生了。也许我那会儿晕过去了。他们做了该做的事:往腿上吊重物,诸如此类。” “可是,帕——”她开口想叫他名字,但是停住了。 就在这当口,他反倒先说:“等你确认了所有的事情以后,再叫我的名字也不嫌迟。” “他们现在的外科手术可神奇了,”为了掩饰尴尬,她继续说道,“这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 “我说不准。大约两三年前的事情吧。” 除了有些音节还带着美国口音外,他说起话来倒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嗯,我们还是得想想有什么可以补救的地方。是从马儿身上摔下来的,对吧?” “是啊。我当时反应不够快。你怎么知道是从马儿身上摔下来的?” “你告诉桑达尔先生你在马场工作过。你还喜欢那里吗?”碧想让这次对话尽可能地像火车上的闲聊。 “那是我生命中唯一莫大的享受。” 她再没把它当作闲聊,而是高兴地问道:“真的吗?那些个西部的马儿,它们够得上骏马吗?” “当然了,大部分都平淡无奇啦。我想,毕竟大多数好马只要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就行了。可偶尔你也会邂逅很有血性的马儿。其中一些就是骏马。它们可比我记忆中的英国马更——更有个性。” “恐怕在英国,我们把它们的个性一一‘打磨’掉了。我忘了问你,你有自己的马儿吗?” “有的,我有一匹,叫‘烟儿’。” 她注意到他说话时声调的改变。听起来有如破钟的闷声。 “一匹灰马?” “是啊,一匹暗灰色带些黑点儿的马。颜色也没那么暗,不是那种铁灰色,你明白的。是一种柔和的烟灰色。等他发起脾气来时,他跑得就像一道卷集旋转的烟云。” 嗯,一道卷集旋转的烟云,她好似都看见了一样。他一定是个爱马如命的人,才能有这番见地。而其中,他肯定最爱这匹叫“烟儿”的马。 “‘烟儿’后来怎么样了?” “我把他卖掉了。” 碧没有追问下去。非常好,她也不想对这件私事穷追不舍。也许他摔断了腿以后就不得不把马给卖了。 她开始极力希望这个人果真是帕特里克。 这个念头使她重新回到刚才那个立场全失的处境当中。于是她含含糊糊地看了看桑达尔先生。 桑达尔先生捕捉到了她目光中的游移,于是说道:“毫无疑问,阿什比女士是要准备给你担保了,不过你得明白,这件事还需要进一步查证。如果整件事只是像浪子归乡那样简单的话,你姑姑大可接受你,让你重新回到这个家庭中来。可如今,事情牵涉到了财产,关乎整个家业的最终归属。法律上规定,你要拿出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确凿证据,这样才能继承那份属于帕特里克·阿什比的财产。我希望你能够理解我们的立场。” “我完全能够理解。我会——当然啦——一直待在这儿,恭候你们的询问,直到你们满意为止。” 碧满眼嫌恶地看了看房间四周,又眺望着窗外林立的烟囱,说道:“可你不能再待在这儿了。” “比这儿差得远的地方我又不是没住过。” “是吧,可那也不是你待在这儿的理由。如果你需要钱,我们可以给你一点儿,你懂的。” “我哪儿也不去,谢谢你的好意。” “你是不是只是想要独立?” “不,我图这儿安静,还很方便,不受打扰。如果你住过满是床铺的房子,你就知道隐私是多么可贵的了。” “那好吧,你就先待在这儿吧。有什么其他我们可以——可以帮到你的地方?” “要是能再有一套衣服就好了。” “很好。如果有任何需要,只管跟桑达尔先生讲,他会为你准备的。”话音刚落,她立马意识到,如果他去了阿什比家的裁缝那儿做衣服,恐怕会引发不小的轰动,于是她补上一句,“桑达尔先生会把他裁缝的地址告诉你的。” “为什么不去沃尔特那家裁缝店呢?”男孩问道。 她一时间也不知说些什么好。 “他们搬走了吗?” “噢,不,他们还在。可到了沃尔特那,你就得多费些口舌解释了。”她必须把持住自己,毕竟任何人都可以查出阿什比家的裁缝是谁。 “噢,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 她又闲聊了几句,便起身告辞。 “我们还没有把你的事情跟家里人说,”她边说边准备走,“我们是想,最好先不要告诉他们,等——等到事情如桑达尔先生所说,都弄清楚了再说也不迟。” 一丝狡黠的光芒闪过男孩的眼睛。有那么一刻,他感觉他们彼此心照不宣,私心里笑而不语。 “我懂。” 她转身告辞,然后朝门口走去。他则站在房子中央目送她离去。桑达尔先生护送着她,模样疏远而又孤单。她心里想:“如果他真是帕特里克,也就是说帕特里克又回家了,而我就这么离开他,好似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似的——”一想到男孩形单影只的孤独寂寥,她再也把持不住了。 她走回到他的身边,隔着手套轻轻抚起他的脸颊,又亲吻了一下,说道:“亲爱的孩子,欢迎你回来。” * * * [1] 全文:“On His/Her Majesty's Service”,意即“为女王/国王陛下效力”。多用于政府部门通信信件的邮资标识,一般有此标志即可不再张贴邮票。 [2] 英文原文King's Counsel,简称K. C.,若统治者为女皇,则称Queen's Counsel。 [3] 伦敦的上流住宅区。 [book_title]八 就这样,科瑟诺律师事务所开始了调查工作,而碧则回到了拉特切兹来应对延期举办成年礼的问题。 在事情水落石出之前,她是否应该把消息告诉孩子们?如果不说的话,那她又能找出个什么理由推迟成年礼呢? 桑达尔先生不赞同现在就把事情跟孩子们说。看来,那个未曾谋面的凯文说的话让他过耳不忘;所以他才开足马力,满心要从看似完备的档案中拽出男孩的马脚来。他认为现在把孩子们牵扯进来是不明智的,总得先明察秋毫再说。 她也同意他的意见。如果这事无疾而终——也就是说在皮姆利科的那个男孩不是帕特里克的话——孩子们根本就不需要知道有这么回事儿。兴许西蒙应当知晓此事,让他提防未来有人欺诈他的财产;可到那时,一切都只是实实在在的利益问题了,不会涉及个人感情。眼下,她的难题在于如何巧妙地推迟成人礼,又不让孩子们起疑心。 就在她陷入两难境地的时候,是舅姥爷查理替她解了围。他打电话说自己打从今天起就正式退休了(其实他早就应该退休了),并且希望能够参加侄孙的成人礼。此刻,他正从远东地区赶过来,而且,鉴于他不愿意乘飞机,他的归途很可能十分漫长,可他依旧希望西蒙能等他回来,再打开那瓶象征成年的香槟酒。 一般来说,舅姥爷这一角色对整个家庭的生计无足轻重,可在阿什比家,舅姥爷查理的意义可远胜于“舅姥爷”三字名号:他可是家里人时常谈起的大人物。只要一想起能够收到舅姥爷查理的礼物,孩子们的每一次生日都能平添上一抹斑斓的彩虹,每一次圣诞节都充满了兴奋的期待。因为他们知道,父母的礼物都是有节制的,而圣诞老人则只会顾及一张张预约的订货单。 可舅姥爷查理的礼物既没有所谓的节制,也不需要什么订货单。有一次他送了一副筷子,结果一整个星期里,孩子们都毫无纪律约束可言。还有一回,他给西蒙捎了块蛇皮,这让获此殊荣的西蒙好几天都魂不守舍的。就连埃莉诺现在还穿着十二岁生日她舅姥爷送的那双带着异味的皮拖鞋,在浴室里跑来跑去呢!至少一年中有四次,舅姥爷查理能一跃成为阿什比一家最炙手可热的人物;要是一个人能在二十年里,每一年就有四次被推上头把交椅,那么他的影响力是不言自明的。兴许西蒙会发些牢骚,可其他人毫无疑问是愿意等舅姥爷查理回来的。 而且,她也精明地察觉到,西蒙断不会贸然顶撞这么一位唯一尚且在世的阿什比家长辈。查理并不富有——这都怪他一生出手阔绰——但是小日子倒过得有滋有味。西蒙虽然有时候显得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实际上却是个识时务的人。 因此,阿什比一家人顺理成章地同意推迟举办成人礼的建议,消息传到克莱尔,那儿的人也安之若素地接受了——好似阿什比家的人等舅姥爷回来再举行这次典礼是再名正言顺不过的了。趁着晚饭过后的闲暇时光,碧开始改写邀请函上的日期,心里感激着慈悲为怀的老天爷让她涉险过关。 这几天来,碧的心里一直七上八下。她既希望这男孩真是帕特里克,可又觉得,如果证明他不是帕特里克,其他人也许会更好受点儿。她心里有八分之七盼望着帕特里克回来,还像从前那样热心助人、朝气蓬勃、聪明伶俐;她的这份期望是十分热切的。还有八分之一则在担心,原本其乐融融的阿什比家会因为他的归来而闹得天翻地覆。可一想到这离经叛道的八分之一,她就不免暗自排斥它,内心愧疚难当;可她就是克服不了这种想法。这一来二去,使得她心烦意乱,容易发火。于是,才有了露丝对简说的话:“你说她是不是有什么‘难言的酸楚’?” “我倒觉得是账单总算不清楚吧,”简回答,“她的算术很不好。” 桑达尔先生时不时地就会把调查的进展报告给碧,报道的内容却总是千篇一律、毫无新意。所有的事情都跟男孩说的一样,如出一辙。 “最叫人放心的是,”桑达尔先生说道,“这小伙子自从回到英国后似乎没有跟任何人联络过。他坐费城号过来以后,就住在那个地址,既没人写信给他,也没人拜访他。房东太太就住在一楼的前屋里。她整天无所事事,尽坐在那儿观察着房客们的一举一动。所有房客的情况她都是门儿清。她还有个习惯,每天都要等邮差过来,再亲自接过那些送来的信。‘没有什么能够逃得过我的眼睛’——这是她自己的原话,我觉得此言非虚,老实说,她恪尽职守的态度还是挺触动人的。所以,要说这个小伙子有访客的话,她是不会不知道的。当然啦,他整天都不在家;这点跟伦敦的任何一个年轻人都一样。没有迹象表明,他跟任何人有过任何可以亲密到共谋的关系——他压根儿就没有朋友。” 年轻人每次去桑达尔先生办公室时,都表现得十分乐意,回答问题也是游刃有余。在征得碧的同意后,凯文·麦克德莫特有一次也“出席”了这样的办公室问讯,甚至最后连他也开始动摇了。“让我动摇的,”凯文说道,“倒不是这家伙对答如流的口才——须知所有的骗子都是一副巧舌如簧的样子——而是他的神色外表。出乎我意料的是,他表现得尤其坦诚。只要在我这行里待上一段时间,你就能够慢慢嗅出那些坏坯子的味道。可我真服了这小子。从他身上我嗅不出一丁半点儿的骗子气味,只不过有些天生的古怪气场罢了。” 这一天终于来到了:桑达尔先生向碧宣告说,科瑟诺律师事务所如今准备正式认证帕特里克·阿什比的身份,并且让他以拉特切兹的威廉·阿什比长子的身份,继承原本属于他的一切财产。当然,因为他已被“假定死亡”八年有余,所以还有些法律上的程序要走;不过,这些都是手到擒来的工作。如今,就科瑟诺律师事务所而言,只要帕特里克·阿什比本人愿意,他想什么时候回家都没问题。 是时候了,碧该向家里人透露这个消息了。 她的直觉是要第一个告诉西蒙,而且是私下说;可她又觉得,对待这件欢迎他哥哥回家的问题上,不应当让他与其他人割裂开来。顺其自然也许会收到更好的效果——毕竟不论是对西蒙也好,对其他人也罢,这都应该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星期天午餐过后,她把消息告诉了他们。 她有板有眼地说道:“我跟你们讲一件事儿,可别吓坏了。好在这是个惊喜。”接着,她开始从帕特里克当初没有像大家想的那样自杀开始说起,接着说他只是单纯的离家出走,现在又回来了。当然,他得在伦敦住一小会儿,因为他要向律师证明自己就是帕特里克。可这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现在,他即将与家人重聚了。 她说话时尽量避免注视孩子们的面庞;空对着某个地方说话要更轻松些,不用费多大的感情。可当她话音刚落,屋子里就陷入了一片快让人窒息的沉默当中,她望了西蒙一眼,甚至一时间都快认不出他来了:只见他苍白的脸耷拉着,眼睛里冒出的目光并不似她所认识的那个西蒙。见此情形,她立马转移了视线。 “也就是说,这个新来的哥哥会把西蒙所有的钱都拿走了吗?”简以她惯常的冒失语气脱口问道。 “唉,我觉得这事儿可怕极了。”埃莉诺直言道。 “怎么说呢?” “就这么一走了之,让我们大家都以为他死了哩!” “可他并不知道啊。我是说:他不知道我们会把他留下的字条理解成要去自杀啊!” “就算如此。他就这样把我们抛在一边,一个字儿都不说,这得有——有多长时间了?七年?都快八年啦!这会儿又毫无征兆地冒了回来,还指望我们欢迎他哩!” “他还好吗?”露丝问。 “你说的好是指什么好?”碧一边问,一边为露丝终于把兴趣放在这个人身上而感到高兴。 “他看上去还好吗?说话还利索吗?还是说他有一口难听的口音?” “他的模样好看极了,而且没有丝毫的口音。” “他这些年都去哪儿了?”埃莉诺问道。 “大多数时间是在墨西哥和美国。” “墨西哥!”露丝兴奋地叫嚷,“真浪漫啊!那他有没有戴黑色的水手帽?” “戴什么?哦,不,他没有戴水手帽。就戴着一顶跟其他人差不多的帽子。” “碧姑姑,你跟他见过几次面啦?”埃莉诺又问道。 “一面而已。还是几个星期之前的事儿了。” “那你当初为什么不跟我们说呢?” “我觉得等律师们完成对他的调查再说会更好,再说他也已经准备好回家了。你们总不能全跑去伦敦见他吧。” “是的,我想也是。可我觉得西蒙会想去看看他,对不对,西蒙?我们倒不介意,可帕特里克好歹是他的孪生兄弟啊!” “我根本不信他会是帕特里克。”西蒙终于开了口,他的声音紧张而拘谨,比喊叫声还难听。 “可是,西蒙!”埃莉诺说道。 碧沮丧地坐在那儿一个字也没有说。眼前此景比自己预想的还要糟糕。 “可是,西蒙!碧姑姑见过他的,她肯定是知道的。” “碧姑姑恐怕已经买了他的账了。” 真是比预想的要糟糕多了。 “西蒙,真正买他账的可是科瑟诺律师事务所。一家几乎不以感情用事的公司,我想我这么说你还是能够同意的吧。如果对他是帕特里克的身份哪怕有一丝一缕的怀疑,经过了几个星期的调查,他们一定能够指证出来的。要知道,他们可是把从他离开英国后,所有的生活细节都查了个遍。” “不论是谁都有一个经得起推敲的经历吧!他们想知道些什么?他们拿得出什么理由相信他就是帕特里克?” “这个嘛,倒还真有一点,他简直与你如出一辙。” 这个回答显然出乎西蒙的预料。“如出一辙?”他茫然地念叨道。 “是啊。甚至比当初出走时更像你。” 西蒙的脸上恢复了原先的颜色,重新找回了些气血。可他现在的样子愚不可及,像是个被打蔫了的拳击手。 “相信我吧,我的好西蒙,”她动情地说道,“他真是帕特里克。” “他不是。我知道他不是。你们都被骗了!” “可是,西蒙!”埃莉诺插道,“你为什么就不相信呢?我知道帕特里克此番回来让你很难接受——我们又何尝不是——可如此大惊小怪是无济于事的。事已至此,我们只得接受了。像你这样躲躲闪闪只会把事情搅得更糟。” “这个——这个自称帕特里克的家伙,他是怎么去的墨西哥?又是怎么离开英国的?是什么时候?又是从哪里?” “他从韦斯托弗乘一艘名为艾拉·琼斯号的轮船走的。” “韦斯托弗!谁说的?” “他自己说的。根据港口主事说,帕特里克消失那天确实有一艘叫艾拉·琼斯号的船起程离开韦斯托弗。” 眼看此话令西蒙一时语塞,她索性接着说道:“在此之后,他所有的生活足迹都已验明真伪。虽说他在诺曼底打工的那所旅馆已经不在了,但他们还是找到了他从勒阿弗尔港出走时所搭乘的那艘船——一艘流动货船,隶属于布雷斯特的一家公司——还给那儿的人看了看他的照片,他们也都认出他来了。就这样,他辗转回到英国的每一个步骤都有据可查,一直到他最后走进桑达尔先生的办公室为止。” “他就这么回来啦?”埃莉诺问道,“而且还是先去看的桑达尔先生?” “是的。” “好吧,对那些个还心存怀疑的人呢,我得说这已经能够证明他是帕特里克了。只是我就不懂了,还有什么理由好怀疑的?总的来说,如果他不是帕特里克,戳穿他简直是易如反掌,难道不是吗?毕竟,那样他是不会知道家里面所有的事情的……” “他就不是帕特里克!” “我知道,我的孩子西蒙啊,这的确让你吃惊不小,”碧说道,“而且,如埃莉诺所说,你也很难接受。可我觉着,只要你见了他,事情就容易多了。我的意思是,就更加容易接受他了。他分明就是个阿什比家的人,长得跟你像极了。” “可帕特里克长得并不十分像我。” 埃莉诺没等碧开口,就接过话茬回答道:“他那时就很像你的,西蒙。他跟你当然很像啦。他可是你的孪生哥哥啊!” “简,如果我离家出走好多好多年,你还会相信我还是那个我吗?”露丝天真地问道。 “可你不会在外头待上好多好多年的。”简说道。 “你凭什么就这么觉得呢?” “你立马就会回家来。” “我干吗就会回家来呢?” “来看看大家在你出走以后,急得团团转的样子啊!” “碧姑姑,他什么时候回家呢?”埃莉诺问道。 “星期二,至少我们是这么安排的。可如果你想推迟些的话——我的意思是说等你做足思想准备之后……”她匆匆地看了西蒙一眼,感觉他脸色不大对劲,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即便是她所预想过的最坏情形,也没料到西蒙的反应会如此激烈。 “如果你认为我能对此做好心理准备的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西蒙说道,“不管他什么时候来,我的态度都不会改变。就我而言,他根本就不是什么帕特里克,永远都不是!” 说完话,西蒙怒气冲冲地出了房间,碧注意到,他的步伐不再稳健,有些像喝醉了酒。 “我以前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子的西蒙呢。”埃莉诺一脸费解地说道。 “或许我应该换个方式告诉他。可能是我的过错。我只是——不想让他觉得受了区别对待罢了。” “可他从前跟帕特里克是很铁的,对吧?那为什么刚才还一脸的不高兴?哪怕一点儿开心的意思都没有!” “我想,有人突然毫无征兆地出现,然后取代了西蒙的位置,”简说道,“想想都觉得可怕。也难怪西蒙会生气了。” “碧姑姑,”露丝说道,“等星期二帕特里克回来的时候,我能穿那套蓝色的连衣裙吗?” [book_title]九 碧一直等到晚祷结束才穿过原野,来到了牧师的住处。表面上她是要把消息告诉他们,可实际上,她要把自己心中的苦水倾诉给乔治·佩克。倘若乔治可以抛开古籍经典的世界,转而拥抱现实生活的话,他倒还是个舒心的交谈对象——从不情绪偏激,也从来不会大惊小怪。碧心想,大概是因为他博物通达,在这个乡村教区治愈人们的灵魂创伤,让他时常与奇闻怪事打交道,最终修得一层临危不乱、处变不惊的境界了,哪怕责难和非议也不能动摇他毫分。不论是古时的罪大恶极还是现代英国人的腐化堕落都不会让他心惊肉跳。所以,当她无以抚慰自己难以平复的内心时,第一个想到的倾诉对象不是闺密南希,而是牧师乔治。南希给予她的是温暖的情谊和同情,但又不是她所要寻求的那种同情;她需要的是一种支持。此外,如果她是要寻求一种理解的话,她也不会去找南希,因为她已然忘记了帕特里克的存在;所以,她还是会去找乔治·佩克,他十有八九会记得这个自己曾经教导过的孩子。 所以,她迎着夕阳,穿过原野,途经教堂院落,再过了那道曾经在1723年引发了暴动的铁门,来到了牧师的花园中。这儿的夜晚静悄悄,那两个互为死对头的铁匠就长眠于此,静悄悄地葬在克莱尔庄园的这一方角落,彼此间隔不过十二英尺。她的手搭在精致的铁门把上,心里暗想,也许不久的将来,自己的麻烦终将作古、云散烟消,务必在事物与事物之间找到平衡点,不宜操之过急。可是,虽然理智是这么告诫自己的,心里却依旧充耳不闻。 她在牧师可能出现的地方找着了他。晚祷过后,他习惯来花园里走走看看;通常都是花园远端的景致让他心驰神往,好让他暂时忘却尘俗往事,了却市井羁绊。这天晚上,他一面赏着紫色的丁香花,一面抽着烟斗,那烟味闻起来好似潮木引燃的篝火,着实毁了空气中花草的芬芳。“真该有个法律来禁止人们使用乔治这样的烟斗。”他老婆就曾愤愤地嗔怪过,眼下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见此情景,碧的心情更添了一丝沮丧。 就在碧沿着小路走来时,乔治抬起头瞅了瞅她。“多美的颜色啊,不是吗?”他说道,“想到这不过是一种视觉幻象倒还真挺奇怪的。我在纳闷,若是你不去看它,这丁香花又会是怎样一种颜色呢?” 碧记起牧师曾告诉过简和露丝,说如果没有人在房间里的话,时钟是不会敲得嘀嗒响的。打这之后,她就发现露丝总是在客厅里鬼鬼祟祟的;等问她是在摆弄什么玄虚时,露丝说自己是“想偷偷地瞧一瞧客厅的钟”。她想在时钟不嘀嗒作响的时候,“逮它个正着”。 碧站在牧师旁边,迟疑了片刻,看了看盛开的丁香花,又试着理了理心中的万千思绪——可就是剪不断,理还乱! “乔治,”她终于鼓起勇气说道,“你还记得帕特里克,对吧?” “小帕特·阿什比?当然记得啦。”他转过身来看着她说。 “嗯,他根本就没有死。只是离家出走了。现在他又回来了。可西蒙却不大高兴。”一颗豆大滚圆的泪珠情不自禁地顺着她的脸颊流了下来。她赶紧抹去下巴上的眼泪,装作若无其事地注视着那朵丁香花。 乔治伸出那根瘦骨嶙峋的食指,轻柔地点了点她的肩头,说道:“坐下来,慢慢说。” 她顺势坐到了身后座位上头,头顶拱架上郁郁葱葱地开满了金银花,牧师则走过来,在她的身旁坐了下来。“好了,跟我说说吧。”他说道。于是,她开始把整个令人费解的故事以恰当的叙事经过,一五一十地和盘托出:从接到桑达尔先生的电话开始,到只身前往伦敦,再到在皮姆利科与孩子的见面,然后是科瑟诺律师事务所的调查、查理舅姥爷“雪中送炭”般的解围,最后是接受事实之后,向大家宣布消息的过程,以及一家人对此的反应。 “埃莉诺对此表现得不温不火,倒也还似她往常那样通情达理。木已成舟,她也准备好了坦然接受。简自然是护着西蒙的,她为西蒙感到遗憾,可在见过她大哥之后,兴许会好受些,毕竟她本性友善。” “那露丝呢?” “她倒是正张罗着周二要穿的行头呢。”碧尖声答道。 牧师微微一笑:“她总是这么乐天达观。” “可西蒙……该怎么去劝慰他呢?” “我倒觉得这不难理解。他要是能伸开双臂欢迎一个回来取代他并继承家产的哥哥,那简直是与圣人无异了!何况从他十三岁起,就当这个哥哥已经死掉了呢!” “可,乔治,那可是他的孪生哥哥啊!他们原本都是如影随形的啊!” “我觉得,相比于其他的人生岁月来说,一个人从十三岁长到二十一岁要经历更大的一番蜕变。那可算得上是人生中的一大段时光。对一个二十一岁的男孩来说,十三岁时就已失去的联系,除了些许情感上的温存之外,几乎很难再泛起波澜。拉特切兹这么多年以来——什么?哦,——八年里一直都被视作西蒙的财产;他整整八年都认为自己二十一岁的时候能够名正言顺地继承他母亲的财产:可突然在丝毫征兆都没有的情况下,他就被剥夺了一切,只怕是比他性格更加坚韧的人也会失落沮丧的啊!” “恐怕是我方法不得当,”碧自责地说,“也就是说,我告诉他们的方式不对。我应该私下先跟西蒙讲。可我这么做只是想对孩子们一视同仁。还以为他们都会高兴的呢。要是当初单单把西蒙挑出来,让他先知道这个消息的话,就会——就会——” “就会提前料想到这些麻烦。” “是啊,就是这么回事,我觉着也是。我就设想过西蒙的反应会——会跟其他人不一样。我只是想尽量限制这种落差罢了。你看,我还从没想过,他的反应会如此激烈,居然会声嘶力竭地否认帕特里克还活着的事实。” “就是不欢迎他。”碧咕哝道。 “是啊,不欢迎他。这也难怪。如果你打从一开始就不接受一件事,那会让你之后的处境更加困难。你毕竟是用成年人的心态记着帕特里克这个人,所以知道他还活着的时候,你自然会很高兴的。”他转过头来看着她说,“或者——难道你也不高兴吗?” “我当然是高兴的啦!”她赶忙答道,语气有些过于激动。好在乔治也没在意。 “西蒙到底是没有用成年人的心态或是情感来记住他那个哥哥的。他对帕特里克的感情只存在于记忆当中,与当下无关。眼下,是夺遗之恨战胜了手足之爱。” “哦,乔治啊,可别再往下说了。” “嗯,可最好还是不要回避这个问题。要想跟西蒙这种恨意做斗争,恐怕得有神一样的博爱才行;可惜西蒙身上从来找不见这样一种爱。可怜的西蒙。这种事发生在他身上想必是多么地不幸啊!” “恰好就在这节骨眼上,我们刚好又在准备他的成年礼。” “有个问题困扰了我八年,至少这次总算是找到了答案。” “什么问题?” “帕特里克自杀的真相。我一直不能把自杀和我所认识的那个帕特里克联系在一起。帕特里克是个敏感的孩子,可他非常懂事,颇为中庸。比他聪明一些的西蒙虽没有他那么敏感,可做起事来却远不及他得体。此外,他还有强烈的责任感。如果拉特切兹这份重担突然毫无征兆地落在他的肩头上,他或许会觉得责任重大,于是才离家出走,可总还不至于了结掉自己的性命。” “我们当时为什么就毫无疑问地接受了他自杀的说法呢?” “是那件留在悬崖上的外套。那字条——读起来无疑就像是自杀留言。当时除了老亚伯在坦壁和悬崖之间的小路上见过他之外,再无其他目击者了。还有,在此之前就有很多自杀者从那个断崖上纵身一跃……所以,我们也就自然而然地做出了自杀的结论。我甚至都记不起有任何人对此有过任何的疑问了。可在我心中,我是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倒不是说他自杀的方式,而是他帕特里克竟会选择了结自己的性命。这跟我所认识的那个帕特里克天差地别。好在我们现在终于知道,原来他并未自杀。” “当我闭上双眼的时候,这丁香花就没有颜色;等我睁开眼,它们就是紫色的。”碧自言自语道,这也是她强忍眼泪不至于溢出的方法。就像是看戏剧时,她会用数数的方法抑制泪水。 “告诉我,你为这个成年归来的帕特里克感到高兴吗?” “是的,是的,我当然高兴啦。他在某些方面倒挺像当初出走的那个帕特里克。十分安静、十分内敛、十分体贴。你还记得帕特里克在准备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前,都会回身先问:‘你还好吗?’他现在也还会为他人着想。不会——强迫我,或者认为我们理所应当要欢迎他。哪怕流年不利,他也会自己一个人扛。西蒙总是怨天尤人、满腹牢骚,可帕特里克却总会一个人应对。现在的他似乎还是这样。” “那么,你是觉得他流年不利了吗?” “我猜是没有那么称心如意的吧。忘了跟你说,他瘸了。” “瘸了?!” “是啊,好在只有一点点。是骑马时出的事故。他现在对马儿还是那般如痴如醉。” “这会让你好受些。”乔治说道。他说这番话时有些不大自然,因为他并非爱马之人。 “是啊,”碧注意到了他的那一份不自然,露出了恬淡的微笑,“拉特切兹庄园就应当由一个真正爱马的人来继承。” “这么说西蒙不爱马咯?” “也不算不爱。只是不大热心吧。对西蒙来说,马儿不过是寻求刺激的工具、维护身份地位的象征、进行商贸和小本买卖的媒介罢了。我怀疑在他心中,马儿连这些用处都派不上呢!他对马和对人都一样,不知道你有没有理解我的意思,就是没有投入太多的感情。马儿一生病,他就心生厌倦。埃莉诺却能彻夜守在病马身边,和格雷格分担照顾之责。唯一能让西蒙夜不能寐的是骑着一匹‘精神抖擞’的马儿或驰骋,或骐跃,或狩猎。” “可怜的西蒙,”牧师沉思着说道,“这样一种性情是很难战胜嫉妒的。的确,嫉妒是一种破坏力极强的情绪。” 碧刚想说些什么,南希出现了。 “碧!多巧啊,”她说道,“我们学校最近闹了件离经叛道的事,要是你刚才能来参加晚祷的话,就能看到那个口出狂言的主角啦!他们两个小年轻都在说所谓‘英国流行迷信’——也就是英国国教的坏话。在我看来,男的年龄不过十四岁;女孩头发虽不多,可扎了十一个发卡。你觉得对发卡如此狂热说明了什么问题?难不成有一种不安全感吗?” “碧翠丝带来了一个好消息。”牧师说道。 “可别说是西蒙私定终身了。” “不是。不关西蒙的事,是帕特里克。” “帕特里克?”南希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还活着。”牧师接着把整个故事和盘托出。 “哦,碧啊,我的乖乖!”说完就高兴地搂着自己的闺密说道,“真是再好不过了。这下你再也不必烦恼了。” 南希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想起了那个困扰了碧多年的梦魇。 “你应该喝一杯庆贺一下,”南希轻快地说道,“跟我进屋来,咱们把瓶子里留下来的那点儿雪利酒都喝了吧!” “直接说喝酒不就得了,还费神找这么个可怜兮兮的理由。”牧师嘟囔道。 “什么理由?” “就是‘喝一杯庆贺一下’。” “还有个更加可怜兮兮的理由呢,就是如果我们不喝,戈德金夫人也会把它喝个底朝天。她都喝了一大半了。快来吧,碧。” 所以碧一面喝着牧师的雪利酒,一面听着乔治给南希讲帕特里克·阿什比此番归来的细节。既然她的忧虑让同龄人给分担过去,自己也就感觉肩上的担子一下轻了许多。不论今后遇着怎样的千辛万苦,好歹会有乔治和南希做她的后盾,支持并安慰着她。 “帕特里克什么时候回来?”南希问道,牧师则转过头来看着碧。 “星期二,”碧告诉他们说,“我现在还没考虑清楚,该怎么样把消息告诉左邻右舍才好。” “这容易,”南希说道,“跟格鲁姆夫人讲一讲就行。” 格鲁姆夫人在村子里经营一家集报刊亭、小卖部于一体的商铺。她的真名其实叫布鲁姆[1],可她总是传些坏消息,莱丁厄姆家和阿什比家的孩子就开始管她叫“格鲁姆[2]夫人”,最后这名字传开了,整个村子也就跟着这么叫了。 “或者你也可以给自己寄张明信片。邮局的消息也是很灵通的。吉姆·博登当初把那个海伍德家的小姐甩掉时,也是用的这个方法。他先是给他妈妈拍了份电报,说自己要结婚了。接着,甚至在他回来之前,咱们这儿的男女老少都知道有这么回事儿了。” “可我担心,要这么做的话,哪怕事情的风头过去了,人们还是会七嘴八舌地议论纷纷。”碧说道,“人活于世不免要忍受这些风言风语。” “噢,好吧,亲爱的,可这毕竟是一件好事。”南希安慰着说道。 “是啊,可现在的情形是那么……那么地难以预料,好似……似……” “我知道,”南希赞同地说,“好似如履薄冰。” “我本来是想说‘泥地摸索’呢,不过我觉得‘如履薄冰’倒是个好词儿。” “或者说是‘走在游乐场坑坑洼洼的地界上’。”碧正准备起身告辞时,牧师冷不防地来了这么一句。 “乔治,你怎么知道游乐场的事儿?”牧师的妻子问道。 “我依稀记得,一年还是两年以前,他们在韦斯托弗狂欢节上弄了个游乐场。那地方很有趣,简直就是为了受虐狂而量身打造的。” “你瞧瞧,这就是为什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