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印度之行 [book_author]福斯特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268846 [book_dec]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福斯特的代表作。二十世纪初,英国人穆尔夫人和阿德拉小姐前往印度,一个看望在那里任殖民官的儿子,另一个则是看望这位未婚夫。印度穆斯林医生阿齐兹出于热情和友谊,组织了不少人陪同两位客人前往当地名胜马拉巴山洞游览。在幽暗的山洞里,阿德拉小姐感觉似乎有人侮辱了她,于是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爱·摩·福斯特最著名的小说《印度之行》,是他在二十世纪初两次印度之旅后写成的。小说复杂而神秘,一直是当代评论家分析和争论的焦点。小说丰富而深刻的人物性格和独具一格的散文风格使之成为二十世纪最具有深刻现实意义的小说之一。此外,该书呈现了福斯特的实验写作技巧,巧妙地展现了大英帝国企图控制的外域文化,即印度文化。小说结构看似简单,然而福斯特反复使用的主题和意象都非常深刻。 [book_img]Z_9463.jpg [book_title]第一章 除了二十英里外的马拉巴尔石窟之外,昌德拉布尔城[1]实在是乏善可陈。与其说恒河从城边流过,还不如说它沿着河岸延伸了几英里远,你都很难将这个小城跟它肆意丢弃的垃圾区分开来。河沿上没有供人洗浴用的台阶,因为恒河碰巧在这儿不算是圣河[2];实际上这里根本就没有河沿,当地人的街市把宽阔而且经常泛滥的河流全景给遮挡得严严实实。街道狭窄鄙陋,寺庙香火冷清,虽说确实也有几幢精雅的住宅,不过不是潜迹于园林环抱中就是隐藏在巷弄深处,除非是应邀前来的客人,否则那遍地的污物会让所有的人望而却步。昌德拉布尔自古以来就从未成为过通都大邑或是灵秀之地,不过两百年前它却是北部印度——当时还是莫卧儿帝国——通往海上的必经之路,那几幢精雅的住宅便是那时候的劫后残余。当地人对于精雅美观的热情早在十八世纪就已经烟消云散,也从来没有成为民众普遍的风尚。当地人的街市当中根本就没有绘画的影子,也极少能看到任何雕刻。房子内外的木料看起来活像是烂泥糊成的,当地的居民也像是烂泥在挪动[3]。触目所及,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猥劣而又单调,当恒河水奔流而下时你简直希望它把这些沉渣浮沫全都荡平,尘归尘,土归土。恒河泛滥时房屋也确实会被冲垮,人被淹死以后就任其腐烂,可城镇的轮廓大致还在,只不过这儿伸出去一点,那儿缩回来一块,就像某种低等却又不可摧毁的生命形态在苟延残喘。 内陆部分,景象又自不同。城里有一个椭圆形的球场,还有一幢狭长的灰黄色医院。欧亚混血居民的住宅耸立在火车站旁的高地上。铁道跟恒河是平行的,过了铁道的路基地势就开始下沉,然后又再度升起,形成相当陡峭的坡度。在这二度升起的高坡上铺展开来的就是小小的官署驻地,从这里俯瞰下去,昌德拉布尔就完全呈现出另外一副模样:它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园林之城。根本也算不上一座城,而是一片中间散布着零星茅舍的森林。是一个热带游乐园,还有一条圣河从旁边流过。原本隐藏在当地人街市后面的砂糖椰子、印度楝树、芒果树还有菩提树现在清晰可见,脏乱的当地人街市反被这些高大的热带树木所遮掩。它们或者生长在私家园林里,受到古老池塘的滋养,或者从窒闷的贫民窟和荒僻的庙宇中拔地而起,寻求阳光和空气,被大自然赋予了远比人类及其造物更为丰沛的生命力。它们蓬勃向上,冲出底层污浊的沉渣,枝叶纷披,相互致意,为鸟儿营造出一个葳蕤的乐园。尤其是在雨季之后,它们能把树下经过的一切全部遮掩起来,不过一年到头,哪怕是树叶枯焦或是落尽的季节,它们也能为居住在高坡上的英国人美化这个小城,所以初来乍到的人都难以相信此地当真就像人们描述的那般贫瘠,除非是亲自到树木掩映下的低洼处去看一看,这才会幻想破灭、如梦初醒。至于说到官署驻地本身,它不会激起你任何情感的变化,既不使人着迷,也不令人厌恶[4]。它的设计建造合情合理,红砖的俱乐部建在高坡的最高处,俱乐部背后是一家杂货店和墓园,几条马路横平竖直,带凉台的平房散布在马路两旁。这里没有任何丑恶的东西,而且风景相当漂亮;除了头顶上那片苍穹之外,它跟昌德拉布尔城就再也没有任何共通之处了。 那片苍穹也自有其本身的变化,不过远没有那片林木和那条河流的变化来得显著。有时云彩会把天空描画得如同一幅地图,不过通常它都是一个五色交融的穹顶,其基调是蔚蓝。白天,在天地相接之处,那蔚蓝会减淡到接近于大地的白色,日落之后则会呈现出一条全新的天际线——颜色橘黄,慢慢向上逐渐融会为最为柔和的浅紫。不过那蔚蓝的核心仍旧不变,到了夜晚也仍旧如此。那时天上的繁星就像巨大的穹顶上悬挂下来的灯火。大地与繁星之间的距离跟它们背后那遥远的距离相比实在不值一提;那更为遥远的太空已经超越了色彩,也最终使自身挣脱了蓝色的束缚。 天空主宰着一切——不仅决定着气候和时令,而且决定着大地何时变得美丽。仅靠自己的力量,大地成不了大事——也只能催生鲜花怒放。可是只要天空乐意,福泽都能照进昌德拉布尔的街市,恩惠都能遍洒整个大地。天公能成就如此这般的奇迹,是因为它威力无比、广袤无垠。威力源自于太阳,每天都源源灌注于其间,广袤则来自于相形见绌、五体投地的大地。没有崇山峻岭破坏它的曲线。大地一里格[5]又一里格平坦地铺展开去,偶或有点隆起,复又平展开来。只有在南边,有一簇拳头和手指破土而出,中断了那无尽无休的铺展。这些拳头和手指就是马拉巴尔山,那些神奇的石窟就隐藏在山间。 * * * [1] 昌德拉布尔城(Chandrapore):昌德拉布尔在地理位置上暗合班吉布尔(Bankipore)[印度东北部比哈尔邦首府巴特那的一个居住区,位于恒河岸边。],不过其居民纯属虚构。福斯特一九一三年一月在班吉布尔待过大约三个星期;无疑,正是为了防止读者对号入座以及对于昌德拉布尔的居民并非纯属虚构的后续猜疑,他在小说中丝毫没有提及班吉布尔那最为显著,而且确实独一无二的特征:“戈拉”,那是一幢设计为谷仓的建筑,外形酷似一个巨大的蜂窝。从“戈拉”顶上——而非站在旧官署驻地望去,班吉布尔给人的印象确实相当符合昌德拉布尔那“园林之城”的景观;班吉布尔的官署驻地也并非坐落于铁路以南的高地上,而是位于铁路和恒河之间的低地上。在小说中朝南可以望见马拉巴尔山的俱乐部,实际上朝北可以俯瞰恒河。其他的变化无疑反映出时光的变迁:如今有几条非常开阔的街道是福斯特从来未曾提及的,不过芒果树却比他笔下的描述要少。砂糖椰子、印度楝树和菩提树仍旧触目皆是,有一个椭圆形的广场算是一处著名的地标,巨大的医院建筑群的核心以及最古老的那一部分确实是一幢“狭长的灰黄色”楼房,带有最近才镶上玻璃的拱廊。 “昌德拉布尔”的名字有可能是从公元前四世纪孔雀(Maurya)王朝的开国君王Chandragupta(中文通译为旃陀罗笈多,又译月护王)演化而来,其首都Pataliputra(中文通译为华氏城,又译波罗利弗多罗)即后来的巴特那,与班吉布尔毗邻;而作为词尾的“pore”(现今通常拼作“pur”)即“城镇”之意。 [2] 恒河在印度被尊奉为“圣河”,沿河很多地方特意建有供人下河沐浴的台阶,印度教教徒认为在圣河中沐浴能够祛病消灾。 [3] 当地的居民也像是烂泥在挪动:这种说法也被福斯特用于描述埃及亚历山大城的居民,见一九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写给赛伊德·罗斯·马苏德的信,弗班克,第二卷,第22页曾予引用。 [4] 既不使人着迷,也不令人厌恶(It charms not,neither does it repel):首次化用《圣经》典故,见《马太福音》第六章第二十八节:“它也不劳苦,也不纺线(They toil not,neither do they spin)。” [5] 里格(league),旧时长度单位,约合三英里、五公里或三海里。 [book_title]第二章 把自行车一扔,那个年轻人就跃上凉台,仆人没来得及接住,车子倒在了地上。他生气勃勃,大声叫道:“哈米杜拉,哈米杜拉!我来迟了吗?” “不必道歉啦,”主人道。“你反正总是迟到的。” “请费心回答我的问题。我来迟了吗?马哈茂德·阿里把食物都吃光了吗?如果都吃光了我就到别处去啦。马哈茂德·阿里先生,你好吗?” “谢谢你,阿齐兹先生,我就快不行啦。” “还没吃饭就快不行了?噢,可怜的马哈茂德·阿里!” “此处的哈米杜拉实际上已经死去。他就在你刚骑上自行车的时候咽气的。” “是的,确实如此,”另一位道。“想想咱们俩都在另一个更加快活的世界里跟你说话哪。” “在你们那个更加快活的世界里碰巧也有水烟筒[1]这样的东西吗?” “阿齐兹,别胡扯了。我们正在进行一场非常伤感的谈话呢。” 他朋友家里的水烟筒跟往常一样,总是塞得太紧,很难抽得冒泡。他耐心拾掇了一会儿,气终于畅通了。烟草的香气抽进肺里,从鼻孔喷出,将他刚才骑车经过当地人的街市时鼻子里肺里灌得满满的牛粪烟气驱赶了出来。味道美极了。他陷入一阵恍惚,歪在那里感觉很肉感却又很健康,透过这种感觉哈米杜拉和马哈茂德·阿里的谈话听起来也显得不那么伤感了——两个人正在讨论跟英国人交朋友是否有可能。马哈茂德·阿里认为绝无可能,哈米杜拉不同意他的观点,不过在都有那么多保留的情况下,两个人之间也并没有多大的争执。歪在宽敞的凉台上,一轮明月在面前冉冉升起,仆人们在身后准备晚餐,没有任何烦心的事儿,这感觉实在是美极啦。 “喔,就拿我早上的亲身经历来说吧。” “我只是说这在英国是有可能的,”哈米杜拉回答道,他很久以前曾去过那个国家,那还是在赴英热潮之前,他在剑桥曾受到过热诚的欢迎。 “在这里就不可能。阿齐兹!那个红鼻头小子又在法庭上侮辱我。我不怪他。这是有人指使他这么干的。直到不久之前他还是个相当不错的小伙子,可是他被别人给控制住了。” “是呀,他们在这儿就只能如此,这是我的看法。他们来到这里本来是想做个绅士的,可别人告诉他这根本就行不通。看看莱斯利,看看布莱基斯顿[2],现在又轮到你那个红鼻头小子了,下一个就该是菲尔丁啦。说起来了,我还记得特顿刚来那会儿的情形呢。那是在本省的另一个地方。说起来你们都不会相信,我当时还跟特顿一起坐过他的四轮马车哪——特顿!噢,没错,我们一度确实还相当亲密呢。他还给我看过他的集邮簿哪。” “现在他就该提防你偷他的集邮簿了。特顿!不过红鼻头小子可比特顿坏得多啦!” “我不这么认为。他们全都变成一路货色了——没什么好坏之分。但凡是个英国人,只要给他两年时间,肯定原形毕露,不管是特顿还是伯顿,其区别也不过就是一字之差。换了英国女人,那就只需要半年时间了。到头来全都是一模一样。你不同意我的看法吗?” “我不同意,”马哈茂德·阿里回答道,开始进入那种痛苦的快活状态,在说出每一个字时他感到既痛苦又开心。“在我看来,我发现在咱们这些统治者之间还是存在着天壤之别的。红鼻头只会咕咕哝哝,特顿讲起话来清晰明了,特顿太太收受贿赂,红鼻头太太不收也不可能受贿,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红鼻头太太。” “受贿?” “你难道不知道他们被借调到印度中部去搞一个运河项目的规划,有位邦主为了能让运河从他那个邦流过,送了她一台纯金打造的缝纫机?” “结果呢?” “痴心妄想。这正是特顿太太的高明之处。要是咱们这些可怜的黑家伙收受了贿赂,咱们肯定会遵照行贿者的要求去做的,到头来肯定会被绳之以法、自食其果。而英国人则是贿赂照拿,什么事儿都不干。我真真佩服他们。” “我们都佩服他们。阿齐兹,请把水烟筒递给我。” “噢,还不到时候——我正抽得来劲儿呢。” “你真是个自私的家伙。”他突然提高嗓门,高声询问晚饭准备好了没有。仆人们大声回说准备好了。他们的意思是想说希望已经准备好了,大家也是这么理解的,所以谁都没动窝。然后哈米杜拉继续往下说,不过态度有了改变,明显带上了感情。 “不过就拿我的例子来说吧——就是小休·班尼斯特的例子。他是我那亲爱的老朋友、已故的班尼斯特牧师和太太的公子,当初我在英国的时候,他们夫妇俩对我的好处真是难以描述,我是永志不忘。他们待我简直就如同亲生父母,我跟他们说话也就像我现在在家里说话一样。逢到假期,他们那幢教区长的住宅就成了我的家。他们把所有的孩子都信任地托付给我——我经常抱着小休到处玩耍——我还带他去瞻仰了维多利亚女王的葬礼,我把他高高举过人群的头顶,好让他看个清楚。” “维多利亚女王可是个例外,”马哈茂德·阿里喃喃道。 “现在我听说这孩子正在坎普尔[3]做皮货生意。你可以想象我该多么渴望见到他、报答他,让他把这幢房子就当作他的家。可这根本就是徒劳。别的英印人[4]应该早就把他攥在手掌心里了。他可能会以为我是想对他有所企图呢,老朋友的儿子要是这样对待我,我真是受不了。噢,这个国家里的一切到底都怎么啦,为什么全都变了味儿,律师阁下?我问问你。” 阿齐兹插了进来。“干吗老谈论英国人?什么不列……颠!干吗非要跟他们交或者不交朋友呢?咱们还是把他们统统关在门外,好好快活快活吧。维多利亚女王跟班尼斯特太太是仅有的例外,而且她们都已经死了。” “不,不,我不能接受这种观点,我确实碰到过其他一些例外。” “我也一样,”马哈茂德·阿里道,出乎意料地改变了态度。“所有那些女士们的确是千差万别的。”他们的情绪也相应发生了改变,记起了那些英国淑女们很多小小不言的善行和恩惠。“她‘非常感谢你’的时候,态度是那么自然亲切。”“她看到灰尘刺激了我的喉咙,就给了我一颗润喉糖。”哈米杜拉能想起更多天使般善行[5]的重要例证,不过马哈茂德·阿里因为只了解英印的情况,不得不搜索枯肠,才能找出一鳞半爪的例证,所以他最终又回到原来的出发点也就丝毫不足为怪了:“不过这些当然都只是例外罢了。而例外是不能证明一般规律的。一般水准的英国女人也正像是特顿太太那样,而且阿齐兹,你也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阿齐兹其实并不知道,不过他说他知道。他也从自身的失望经验中得出了一概而论的看法——一个受异族统治的种族也很难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在承认这些例外之外,他也认同所有的英国女人全都傲慢无礼而且贪财受贿。这道微光从话语间穿过,冷冰冰的表面于是就铺展开来并漫无止境地扩展开去。 一个仆人过来宣布开饭了。可是他们全都置之不理。两位年长的男人已经开始谈起了永恒的政治话题,阿齐兹则漫不经心地溜进了花园。园里的树木芳香四溢——那是花蕊绽放、绿意葱茏的黄兰[6],波斯诗人的名言佳句不禁涌上心头。晚宴,宴饮,饮宴……可是等他回到屋里准备享用那晚宴时,又轮到马哈茂德·阿里溜出去了,他是吩咐他的马夫去了。“那就先进来见见我的妻子吧,”哈米杜拉于是道,他们就到帷幔[7]里面去待了二十分钟。哈米杜拉夫人原是阿齐兹的一位远房姑妈,也是他在昌德拉布尔唯一的一位女性亲戚,此时她正有很多话要对他讲,抱怨他们家族里的一次割礼[8]操办得如何不够隆重、有欠体面。她那话匣子一打开就没个完,要想脱身真是难上加难,因为她得等他们用餐完毕之后才能进餐[9],所以她就故意说个没完,以免他们觉得她不够耐心,好像等不及想赶紧吃上饭似的。在严厉指责了一番那场割礼之后,她又聊起了他们同宗亲戚间的一些话题,并且问到阿齐兹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他恭恭敬敬却又面有愠色地回答道:“一次就够啦。” “是呀,他已经尽了自己的责任啦,”哈米杜拉道。“别再这么逗他了。他家庭的担子可着实不轻,有两个男孩还有个姑娘。” “姑妈,他们跟外祖母一起过得再舒服不过了,我妻子当时就是在娘家过世的。我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去看看他们。他们都还太小呢。” “他把薪水全都交给老人和孩子,自己过的日子就跟低级职员一样清苦,而且这其中的缘由谁都不告诉。你还要求他怎么着呀?” 不过这并非哈米杜拉夫人的本意,所以在周到客气地换个几个话题之后,她又把话拉回来,申明自己的用意。她说:“要是男人都拒不结婚的话,我们这个阶层的那些女孩儿们该怎么办呢?她们就不得不下嫁,或者——”于是她又讲起了那个她经常挂在嘴边的故事,说一个有皇族血统的淑女如何在适合婚配的那个小圈子里找不到如意郎君,就这么一直孤身一人,现如今都三十了,看来只能就这么独身终老,因为现在谁都不会要她了。这故事讲着讲着,这两个男人也就心悦诚服了,这个悲剧似乎成了他们这整个阶层的污点;宁可一夫多妻,也强似让一个女人在没有享受到真主赐与她的幸福之前就死去。为人妻、为人母,在家庭中的权力——生为女人,除此之外,夫复何求啊?而身为男人,如果拒绝给予她们这些应得的权利,那在最后审判日里他又将如何去面对那创造了她和他本人的真主呢?阿齐兹一边嘟囔着,“也许……不过以后再说……”一边起身告辞——每当面对这样的劝说时,他总是这样敷衍搪塞过去。 “只要你认为是对的就要马上去践行,万万不可拖延苟且,”哈米杜拉道。“这也正是印度的境况如此悲惨的原因所在,因为我们总是在拖延苟且。”不过看到他这位年轻亲戚面露忧色,便又说了几句宽慰的话,这样也就把他妻子那番话可能造成的影响全盘抹去了。 在他们不在场的情况下,马哈茂德·阿里已经乘坐他的马车离开了,留下话说他五分钟之内就回来,不过请他们千万不要再等他。他们于是坐下来跟家里的一个远房表亲一起用膳,此人叫穆罕默德·拉蒂夫,仰仗哈米杜拉的慷慨乐施为生,占据了一个既非仆佣又非平起平坐的位置。除非有人跟他说话,否则他不会先开口,因为没有人主动开口,他就保持着并不恼人的沉默。他时不时地打个饱嗝儿,以此来恭维饭菜的丰盛。一个温和、快活、不诚实的老头儿;他这辈子就从没干过一丁点活儿。只要他的亲戚中有一户人家有幢房子,他就不会流离失所,而他这个家族又是如此庞大,不可能家族中所有的人全都破了产。他妻子也在几百英里以外过着跟他类似的生活——他从来没去看过她,因为火车票的价格太过昂贵。不一会儿,阿齐兹就开始拿他还有用人们打趣,然后便开始吟诵诗篇:有波斯语的、乌尔都语[10]的,还有少量阿拉伯语的。他记忆超群,虽说还很年轻,却已博览群书;他喜欢吟诵的主题主要集中在伊斯兰的衰微与情爱的短暂。大家都饶有兴趣地倾听,因为他们对于诗歌采取的是公众的观点,而不像英国那样流行私人的趣味。他们对于名篇佳句是百听不厌;他们将这些诗篇和着清凉的晚风吸入肺腑,从不停下来做任何分析;哈菲兹、哈利和伊克巴尔[11],这些诗人的大名就是充分的保证。印度——支离破碎成上百份的印度——在冷漠的月光下私语切切;但此时此刻,面对此情此景,印度却又似乎浑然一体[12],重新成为他们自己的印度;而且通过倾听那逝者如斯的哀伤挽歌,他们又重新获得那已然逝去的伟大荣光,他们感觉又恢复了青春,因为诗人提醒他们霁月难逢、青春易逝。可是正在此时,一个一身猩红号衣的用人打断了他的吟诵;他是政府医官的专用信差,给阿齐兹送来一张便条。 “老卡伦德要我到他家里去见他,”他道,并没有起身。“他至少应该懂点礼貌告诉我为什么吧。” “是有什么病人吧,我猜。” “我猜不是,我猜根本屁事儿都没有。他已经知道了我们晚餐的时间,就这么回事儿,他是故意选在这样的时候来打断我们,就为了显示他的权势。” “他的确喜欢来这一手,不过也可能真有危重病人在等着,这个谁也说不准,”哈米杜拉道,很体谅地为阿齐兹铺好了服从命令的台阶。“你已经嚼了槟榔[13],是不是最好清洁一下牙齿?” “如果要我清洁牙齿的话,我就干脆不去了。我是个印度人,嚼槟榔是印度人的习惯。政府的医官也得容忍这样的习俗。穆罕默德·拉蒂夫,请把我的自行车推过来。” 那穷亲戚站起身来。他其实只是做个样子,把手放在自行车的车座上,车子实际上是由一个用人推过来的。车子推过来的时候车胎扎上了一枚镀锡的铁钉。阿齐兹把手往广口的水罐里伸了伸,擦干,把绿色的毡帽戴好,然后以出人意料的力气骑着自行车飞驰出哈米杜拉家的院子。 “阿齐兹,阿齐兹,这鲁莽的孩子……”但这时他已经驶进印度人街市的腹地,骑得飞快。他的自行车既没有车灯、车铃,也没有车闸,不过在这种地方这样的附件又有什么用呢?骑车的人但求能从稠密的人群中闯出一条道来,眼看就要撞到人的时候,对方眨眼间就能躲闪开来。何况在这个钟点,路上本来就没多少行人。等车胎里的气漏光以后,他只得跳下车来,大声喊着想招呼一辆双轮小马车。 他一时叫不到马车,也只得把自行车寄放到一位朋友家里。他又因为清洁牙齿耽误了更多时间。不过最终他还是坐着马车吱吱嘎嘎地朝官署驻地飞驰而去,他生动地感觉到飞驰的速度之快。当他进入他们那沉闷而又整洁的驻地后,突然之间倍感沮丧。那些街道都是以征服印度的诸位将军的名字命名的,横平竖直、垂直交叉,活脱脱象征着大不列颠罩在印度大地上的网罗。他感觉自己已经陷入这张罗网当中,动弹不得。当马车拐进卡伦德少校家的院落时,他竭尽全力才克制住从马车上跳下来、步行走近那幢带凉台平房的冲动,这并非因为他奴性十足,而是生怕受到粗野的怠慢和冷遇,他的情感在这方面极为敏感。去年就有过一桩“案例”——有位印度士绅驱车前往一位官员的官邸拜访,结果直接被用人们挡了驾,而且正告他要懂得觐见的规矩——尽管在对几百位官员的几千次拜访中可能就出过这么一个例子,可是它的影响却无远弗届。这个年轻人唯恐这类屈辱在他身上重演。他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屋里的灯光洒过凉台形成一圈灯影,他叫车夫在这片灯影的外围停下了马车。 医务长官竟然不在家。 “可是大人也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口信?” 仆人的回答是个冷漠的“没有”。阿齐兹绝望了。这是个他一时疏忽,忘了打点的仆人,而他现在又不能塞钱给他,因为眼下门厅里正有人。他确信肯定是给他留了口信,而这个人是出于报复故意不告诉他。正当他软磨硬泡的时候,门厅里的人走了出来。都是两位夫人。阿齐兹脱帽致敬。前面一位身着晚礼服,瞟了一眼这个印度人,然后本能地把脸转开了。 “莱斯利太太,这儿有辆马车,”她叫道。 “是咱们的吗?”另一位问,也看到了阿齐兹,其反应就跟前面的那位一模一样。 “管它呢,神灵的恩赐尽管收下就是,”她尖声喊道,两位夫人全都跳上了马车。“喂,赶车的,去俱乐部,俱乐部[14]。这傻瓜为什么不走啊?” “走吧,我明天付钱给你,”阿齐兹对车夫道,马车起动之后他还彬彬有礼地叫道,“竭诚为您效劳,女士们。”两人没有理睬他,心里只想着自己的事情。 果然如此,也该习以为常了——正如马哈茂德·阿里所说。那无可避免的冷遇——他的鞠躬问候人家置之不理,他雇的马车却被人家半路劫走了。事情可能会更加不堪的,因为不管怎么说,看到卡伦德和莱斯利太太都是两个肥婆,把马车后部都给压下去好大一块儿,他毕竟多少还觉得有些宽慰;如果换了是两个漂亮女人的话,他就更不好受了。他转向那个用人,给了他几个卢比,再度问他是否有口信留给他。这次那人变得非常客气了,不过回答还是跟先前一样。卡伦德少校是半小时前驾车离开的。 “什么话都没说?” 事实上他说了句“该死的阿齐兹”——这话那用人是听得懂的,不过碍于情面不好重复罢了。用来打点的小费有可能给得太多,有可能又给得太少,可是不论给多给少,那能够买到事实真相的钱币迄今还没铸造出来呢。 “那我给他写封信吧。” 仆人请他进屋去写,可他过于自尊不肯进去。于是纸笔墨水被拿到凉台上来。他开始写道:“亲爱的先生,接到您的紧急命令,我身为您的下属就火速赶来——”写到这里他就停了下来。“告诉他我来过了,这就行了,”他道,把表示抗议的信件撕掉了。“这是我的名片。给我叫辆马车来。” “大人,马车都赶到俱乐部去啦。” “那就打电话叫一辆车去火车站候着。”看到那用人连忙去打电话,他说,“算了,算了,我还是步行算啦。”他又要了根火柴点了颗烟。这些殷勤虽说是他花钱买了来的,对他仍不失一种安慰。只要他兜里还有卢比,这些殷勤就会源源不绝,金钱真是无所不能。可是他多希望能把粘在脚上的这套英印的灰尘全部掸掉!多希望能逃离这张网罗,回到他熟悉的风俗习惯和行为举止当中!他开始步行,这在他实在是一种不太习惯的体育运动。 他身材不高,举止敏捷,体格匀称而且非常健壮。不过步行还是让他疲累不堪——在印度,除了新来乍到的,步行每每使人筋疲力尽。这里的泥土中似乎隐藏着敌意[15]。它要么就过于松软,脚一踩上去就深陷进去,要么就异乎寻常地坚硬和锐利,那些小石子和石英块把脚硌得生疼。这种连续的坑洼和意外很容易使人精疲力竭;阿齐兹穿的是双橡胶底的浅口帆布鞋,在任何地方都不适合步行。走到官署驻地的边缘时,他拐进了一座清真寺想休息一下。 他一直都很喜欢这座清真寺。这座寺院优美雅致,寺内的布局赏心悦目。穿过一道倾颓的大门就进入寺内的庭院,院内有个蓄满清洁淡水的洗礼池,池水是源头活水,终年流动,本是市内供水系统的一部分。院落是用碎石板铺就的。寺内的建筑部分比一般清真寺的进深要更深;给人的印象像是一幢拆除了一面墙的英国教区教堂[16]。他在寺内坐下,望着那三个连拱廊,拱廊内的黑暗被悬挂的一盏小灯和月光所照亮。正立面完全沐浴在月光下,呈现出大理石的外观,中楣上雕刻着的那九十九个真主的尊名黑黢黢地显露出来,因为整个中楣衬着夜幕一片晶光明亮。中楣上的黑白映衬和寺内的明暗交织令阿齐兹备感愉悦,而且他还竭力将这种整体效果化作对于信仰或者爱情的形象化象征。他对这座清真寺的赞赏令他浮想联翩。其他宗教,比如印度教、基督教或是希腊人的寺庙、教堂或是神殿都会令他感到厌烦,都无法唤起他的美感。而这儿就是伊斯兰,是他自己的祖国,它不仅仅是种宗教信仰,不仅仅是一种战斗的呐喊,不仅仅、远不仅仅是……伊斯兰,它是一种人生的态度,美妙而又永恒,是他的肉身和思想栖息的家园。 他坐在庭院左侧的那段矮矮的围墙上。脚下的地面朝着城区倾斜而去,化作一片模糊不清的树林,在静寂中他听到众多细小的声音。右手边,在上面的俱乐部里,英国人的业余管弦乐队正在演奏。另一处,有些印度教徒正在击鼓——他知道他们是印度教徒,因为鼓点的节奏在他听来志趣不投——另有一些人正对着一具尸首痛哭失声——他知道死者是谁,因为他下午给死者出具过死亡证明。还有猫头鹰的鸮叫,旁遮普的邮车……火车站站长的花园里的花香沁人心脾。可是唯有这座清真寺——才意义非凡,他的思绪从夜晚那错杂的魅力中重新又转回到它身上,并赋予其种种就连它的建造者都从没想到的意义。总有一天他也要建造一座清真寺,比眼前这座小,但却拥有完美的品位,要让所有从它身边走过的人都能体验到他现在所感受到的幸福。在它旁边,在一个矮矮的穹顶覆盖下,将是他的坟墓,墓碑上镌刻这样的波斯文墓志铭: 呜呼,我离开人世已历千载, 玫瑰依然盛开春天仍旧美丽, 而那些深知我内心的人们啊, 仍旧会来拜谒我埋骨的墓地。[17] 他曾在德干[18]一位国王的陵墓中看到过这四行诗,认为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他一向将感伤视作深刻。深知我心!他眼含热泪重复着这个警句,而正在此时,清真寺的一根柱子似乎颤抖起来。它在幽暗中摇摆着分离出来。阿齐兹生来就相信鬼神之说,不过他仍旧一动不动地坐着。又一根柱子动起来,接着是第三根,然后有个英国女人步出寺庙,走进了月光里。他猛然间不禁勃然大怒,大声喊道:“夫人!夫人!夫人!” “噢!噢!”那女人喘吁吁地应道,吓了一跳。 “夫人,这是座清真寺,您根本就无权到这儿来;您应该先把鞋子脱掉;对于穆斯林来说这是个神圣的地方。” “我已经脱掉了。” “您已经脱掉了?” “我把鞋子留在大门口了。” “那么请您原谅。” 那女人仍旧惊魂未定,向外走去,此时两人之间隔着那个洗礼池。他在后面喊道:“我真是非常抱歉,我刚才的话很是失礼。” “是的,我没做错,是不是?如果我脱了鞋是可以进来的,对吗?” “当然可以,不过极少有女士会不厌其烦,尤其是她们认为根本就没人看见。” “这没什么两样。上帝在看着呢。” “夫人!” “请让我走吧。” “噢,我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吗,不论是现在还是任何时候?” “没有,谢谢你,真的没有——晚安。” “可以赐告您的大名吗?” 这时她正站在门口的阴影里,所以他看不清她的脸,不过她能看清他,于是她换了种语气道:“莫尔太太。” “莫尔——”他走上前去才发现她已经上了年纪。就像发现一幢比这座清真寺更加宏伟的建筑倒塌了一样,他不知是该高兴还是遗憾。她比哈米杜拉夫人年纪还大,她面色发红,一头白发。是她的声音欺骗了他。 “莫尔太太,恐怕我让您受惊了。我要把您的事告诉我们的人——我的朋友们。上帝在看着呢——非常好,真的好极啦。我想您是初到印度吧。” “是的——你怎么知道的?” “从您跟我说话的态度上看出来的。不谈这个了,我给您叫辆马车好吗?” “我不过是从俱乐部里溜出来的。他们正在演一出戏,我在伦敦已经看过了,而且里面太热了。” “在演什么戏?” “《凯特表妹》[19]。” “我看您不该在夜间独自在外面走动,莫尔太太。这附近有坏人出没,豹子也有可能从马拉巴尔山上下来。还有蛇。” 她惊叫一声;她忘了可能会有蛇。 “比方说,还有一种六星甲虫[20],”他继续道。“你用手去碰它,它就会咬你一口,足以致人死命。” “可你就是一个人到处走动呀。” “噢,我已经习惯了。” “对蛇也习惯了?” 两人都笑了。“我是个医生,”他说。“蛇不敢咬我的。”两人肩并肩在门口坐下,把脚伸进晚装鞋子里。“我能冒昧问您一个问题吗?您为什么在一年当中的这个时候,在凉季[21]马上就要过去的时候来到印度呢?” “我也想早点来的,但有要事给耽搁了。” “这里的气候很快就会变得对您的健康有害了!归根结底您又为什么要到昌德拉布尔来呢?” “我来看我儿子。他是这里的地方法官。” “噢不,请原谅,这不可能呀。我们的地方法官是希思洛普先生。我对他很熟悉呀。” “这并不妨碍他是我儿子,”她道,微微一笑。 “可是,莫尔太太,这怎么可能呢?” “我结过两次婚。” “喔,我明白了,您第一任丈夫去世了。” “确实,我的第二任丈夫也去世了。” “那我们可以说是遭际相同啦,”他神秘兮兮地道。“那么法官先生是您唯一的孩子吗?” “不是,还有两个小的——拉尔夫和斯黛拉都在英国呢。” “那么在这儿的这位绅士,是拉尔夫和斯黛拉的异父兄长喽?” “一点没错。” “莫尔太太,说起来这真是太奇怪了,因为我跟您一样,也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这岂不是太巧了吗?” “他们都叫什么名字?肯定不是也叫罗尼、拉尔夫和斯黛拉吧?” 这一暗示让他大为高兴。“对,确实不是。那听着该有多滑稽!他们的名字大为不同,在您听来是会感到吃惊的。请您听好喽。我这就告诉您我那几个孩子的名字。第一个叫艾哈迈德,第二个叫卡利姆,第三个——是女孩,而且是老大——叫贾米拉。三个孩子已经足够了。您说是吗?” “确实。” 两人都沉吟片晌,想着各自的家庭。她叹了口气,起身要走了。 “哪天早上您高兴过来看看明托医院[22]吗?”他问道。“在昌德拉布尔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可以向您推荐的了。” “谢谢,我已经参观过了,否则我倒是很高兴跟你一起去看看。” “我想是医务官带您去的吧。” “对,还有卡伦德太太。” 他的声音变了。“啊!一位非常迷人的女士。” “可能吧,等你更加了解她以后或许会这么觉得吧。” “什么?您说什么?您不喜欢她?” “她倒确实是想显得和善些的,不过我并不觉得她真有什么迷人的地方。” 他突然爆发出来:“她刚刚未经我的允许就抢走了我的马车——你能把这叫作迷人吗?——而卡伦德少校几乎每晚都单挑我跟朋友们一起用餐的时候打断我,而我立马就得去见他,他把我们最为惬意的娱乐整个儿给搅黄了,而等我去见他的时候他却又不在了而且连个口信都不留。这也叫作迷人吗,请问?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一点办法都没有,完全无可奈何,他也知道这一点。我只是个下属,我的时间是毫无价值的,对于一个印度人来说凉台已经够好的啦,让他站在那儿就是了,而且卡伦德太太还把我的马车给抢走了并且假装根本没看到我……” 她留神听着。 他之所以这么激动,部分是因为他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更主要的则是因为知道有人会对他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表示同情。正是为此才导致他颠来倒去、言过其实而且自相矛盾。她已经通过直言不讳地批评自己的女同胞向他证明了自己的同情,而其实在此之前他就已经意识到了。于是连美都无法激起的火焰在他心中熊熊燃起,虽然他的话里面充满牢骚,其实他的心却开始暗暗发光发热了。这种情感即刻就转化成了语言。 “您理解我,您懂得我的感受。噢,要是别人都像您这样该有多好!” 她对此感到相当惊讶,答道:“我并不认为我很擅于理解别人。我只知道我是喜欢还是讨厌他们。” “那么您就是个东方人啦。” 她接受他的好意,让他一路护送回俱乐部,在俱乐部门口她说她真希望自己是俱乐部的会员,那样她就可以邀请他进去了。 “印度人即便是作为客人也不允许进入昌德拉布尔俱乐部,”他只淡淡地说了这么一句。此刻他的心情相当舒畅,所以并没有细述他遭受的不公平对待。当他在美丽的月光下漫步走下山坡,再一次看到那座美丽的清真寺时,他感觉他就像任何人一样,真正拥有了脚下的这片土地。就算是少数几个软弱的印度教徒先于他来到这里,然后又继之以几个冷漠的英国人,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 * * [1] 水烟筒与其后吟诵诗篇的描写均与福斯特和三位印度人于奥兰加巴德[位于印度西部、孟买东北偏东一城镇,始建于一六一○年,位于印度莫卧儿帝国皇帝奥朗则布为纪念他的皇后而建的陵墓遗址附近。]度过的一个“快乐的夜晚”有关,时值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在当晚写给母亲的一封信上,福斯特曾如是描述:“印度式晚宴,其后是水烟筒——而且相互间以各种语言背诵吟咏诗篇——阿拉伯波斯乌尔都还有希腊语;此外还讨论……英国人的各种过错。” [2] 看看莱斯利(Lesley),看看布莱基斯顿:福斯特的印度日记于一九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提到一位“布莱基斯顿在贝拿勒斯的街道上肆意辱骂印度朝圣者,并踢打一位穆斯林的托钵僧,就是为了侮辱他”,而福斯特在《雪山神女之山》中写到的“威尔逊上校”实际上是一位莱斯利(Leslie)上校。不过后者看来纯属巧合,因为在福斯特的手稿中最初虽然没有这一句,但在本章稍后提到的莱斯利太太却远早于一九二一年作者与莱斯利上校之间发生的书信上的冲突,而这部分手稿是一九一三—一九一四年写成的。在手稿的稍早部分这个名字事实上就是拼作“Leslie”的,后来在拼写上稍作改动或许是出于温和的谨慎考虑,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3] 坎普尔(Cawnpore,或Kanpur),印度北部城市,濒恒河,位于德里东南部。 [4] 英印人(Anglo-Indian):关于“英印人”,《牛津英语词典》引用《纯正英语学会会刊》第四十一期(1934)的释义:“专用名词‘英印人’用于指在英国出生而久居印度之人。印度政府于一九一一年决定以‘英印人’取代‘欧亚混血儿’(Eurasian)作为那些英国和印度混血后代的正式称谓。” [5] 天使般善行(angelic ministration):典出沃尔特·司各特爵士的史诗《马米恩》(Marmion):“当痛苦和苦恼蹙紧了眉尖,你就是救死扶伤的天使(A ministering angel thou)!”——追根溯源又是典出《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四章第十一节:“有天使来伺候他(angels came and ministered unto him)。” [6] 黄兰(champak),原产于印度的一种常绿木材乔木,芳香的橙黄色花朵可产生用于制造香水的油脂。 [7] 此处的帷幔(purdah)并非一般的家居陈设,是特指印度等地的穆斯林和某些印度教徒为使妇女不被男人或陌生人看见而专设的帘幕,并由此词引申出使妇女处于隔离状态的印度或穆斯林的“深闺制度”。 [8] 割礼(circumcision),切除全部或部分阴jing包皮的仪式。某些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常在结婚前,而其他民族则在达到宗教教育年龄或出生后举行;犹太男婴出生后第八天受割礼,代表与神订立亚伯拉罕盟约仪式的一部分;不论在犹太人、穆斯林、部分基督徒中,还是世界各传统社会,此种仪式均被认为深具宗教意义。 [9] 她得等他们用餐完毕之后才能进餐:一种必须遵守的传统家庭礼仪,跟用以隔绝妇女的“帷幔”、“深闺制度”密切相关。 [10] 乌尔都语(Urdu),印度主要使用的地方语言之一,穆斯林使用较多,用波斯式阿拉伯字母书写;印巴分治后为巴基斯坦官方语言之一。 [11] 哈菲兹、哈利和伊克巴尔:哈菲兹(Hafiz,1320—1389)被公认为最伟大的六位诗人之一;哈利(Hali,1837—1941)用乌尔都语写作;穆罕默德·伊克巴尔(Mohammed Iqbal,1875—1938)用乌尔都、波斯和旁遮普语写作,是福斯特一篇著名散文《为民主两度欢呼》的主题人物[伊克巴尔爵士是著名印度诗人、哲学家,被公认为巴基斯坦之父,作为一九三○年穆斯林联盟的主席,他倡导在印度西北部创建一个独立的伊斯兰国家。]。 [12] 印度——支离破碎成上百份的印度……印度却又似乎浑然一体:福斯特在评论“尼贝蒂塔修女”(Sister Nivedita)所著《印度历史的脚步》时(《印度教的使命》,首刊于《每日新闻与社论》一九一五年四月三十日;见阿宾格版“福斯特作品集”,第十六卷)曾写道:“而且面对‘印度是什么?难道不是有上百个印度吗’这样的异议时,她的回答是:印度曾经是,在实际意义上仍旧是,并且在将来显然必定是,一个……” [13] 亚洲某些地区的人用蒌叶、槟榔和酸橙等混合制成的咀嚼提神物,用于敬奉客人。福斯特在《阿宾格收获集》(《印度漫游》一篇)中曾详细描述过印度的这一习俗。 [14] 去俱乐部,俱乐部:卡伦德和莱斯利夫人正要前往昌德拉布尔俱乐部。“在印度的每一个市镇,”乔治·奥威尔在其小说《缅甸岁月》(1935)中写道,“欧洲人的俱乐部就是其精神上的大本营,英国权力的真正所在地,当地官员和百万富翁们徒然渴慕的极乐天堂。” [15] 这里的泥土中似乎隐藏着敌意:“噢,这充满敌意的土地,”福斯特曾于一九一二年的圣诞节在其印度日记中惊呼。“那些石块还有黑地里突然出现的坑坑洼洼。” [16] 一幢拆除了一面墙的英国教区教堂:这一描述与福斯特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日记中对海得拉巴[印度中南部城市,位于孟买东南偏东;这里是莫卧儿帝国一个邦的中心,始建于1589年。]一座清真寺的描述暗合:“一幢拆除了一面墙的大教堂。”那九十九个“最优美的名字”(“尊名”)表现的是真主的属性,乃是从《古兰经》的经文中精选出来,是虔诚的穆斯林经常默诵和冥想的主题。 [17] 呜呼……墓地:这四行诗出自十六世纪比德尔地方阿里·巴里德王的陵墓。包含诗句的这一段在手稿中原无(此章写于一九一三—一九一四年),可能福斯特在他第二次访印时(一九二一年)才见到这一陵墓,可能是跟赛伊德·罗斯·马苏德一起游历时所见,此铭文应该也是马苏德为其翻译的。 [18] 德干(Deccan),印度中部偏南一高原地区,位于东高止山脉和西高止山脉之间。 [19] 《凯特表妹》:H·H·戴维斯(1876—1917)创作的一部喜剧,一九○三年六月上演于伦敦秣市剧院,一九一一年于戏院剧场重新上演。 [20] 一种六星甲虫:有人曾极端厌恶地向我说起过一种六星甲虫,不过我已经被告知这种甲虫并不是一种昆虫。当时的场合是福斯特游览加雅附近的巴拉巴尔山时(一九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他的印度日记提到一种“六星甲虫在我们的帐篷附近致人死命——比毒蛇还要致命”。如果如福斯特所言“并不是一种昆虫”,那就“纯属杜撰”了,他的信息来源是错的:事实上确实有几种六星甲虫,最有可能的是一种无翅的Anthia sexguttala(拉丁学名),H·马克斯韦尔-勒夫罗伊和F·M·豪利特合著的《印度的昆虫生物》(加尔各答,西姆拉与伦敦,1909)第265页有一幅放大的图样。其特征是有一对巨大而又吓人的上颚,受到惊扰后会分泌出一种有毒的体液。不过基本无害:它虽然能狠狠地叮咬人畜,却并无毒性。而且一月份应该是它藏在洞里过冬的季节。 [21] 印度大部属热带季风性气候,一年分热季(三至五月)、雨季(六至九月)和凉季(十月至次年二月),凉季气候适宜,是相对最为舒适的季节。 [22] 明托医院:这所医院无疑要么得名于明托伯爵一世(1751—1814),他曾于一八○七至一九一三年出任印度总督;要么(更有可能)得名于他的重孙明托伯爵四世(1845—1914),他于一九○五至一九○八年出任总督。 [book_title]第三章 莫尔太太回到俱乐部的时候,《凯特表妹》的第三幕已经演了有一大半。窗户都关上了,以防用人们看到他们的夫人们粉墨登场,所以里面热得让人受不了。有一台电风扇就像只受了伤的鸟儿在打旋儿,另一台已经坏了。她雅不愿重新回到观众席上,便走进了弹子房,一进门就听到有人说“我想看看真实的印度[1]”,于是属于她的正常生活也随之扑面而来。说话的是阿黛拉·奎斯蒂德,那个性情古怪、为人谨慎的姑娘,这姑娘正是她受罗尼之托从英国一路带过来的,罗尼是她的长子,同样为人谨慎,奎斯蒂德小姐虽说还不一定,不过有可能要嫁给他,而她自己则是位上了年纪的夫人。 “我也想看,而且我但求我们得偿所愿。特顿夫妇显然下周二会为我们做出一些安排的。” “又会是以骑骑大象圆满收场吧,总是这老一套。就看看今天晚上吧。《凯特表妹》!简直无法想象,《凯特表妹》!不过您到哪儿去了?看到恒河中的月影了吗?” 这两位女士在前一天晚上碰巧看到了月亮映在恒河的一条偏远支流上的倒影。水流将月影拉长了,所以它看起来比真正的月亮更大也更亮,这让她们非常高兴。 “我去了座清真寺,不过并没有看到月亮。” “角度可能已经变了——月亮升得迟了。” “越来越迟了,”莫尔太太打了个哈欠,她出去这一趟走得真有些累了。“让我想想看——咱们在这儿还没看到过月亮的另一半呢,是没有。” “得啦,印度还不至于那么糟糕吧,”一个悦耳的声音道。“咱们是在地球的另一半,如果您高兴这么说的话,不过我们守候的仍旧是那同一个古老的月亮。”说话的那个人她们俩都不认识,后来也没再看到他。他说完这句友善的话语之后,就从几根红砖柱子当中穿过去,消失在黑暗当中了。 “我们就连这个世界的另一半都还没看到呢;这正是我们抱怨的原因,”阿黛拉道。莫尔太太也表示赞同;她对于她们这次新生活的枯燥乏味深感失望。她们先是横渡地中海,然后又穿越了埃及的沙漠才终于来到了孟买港,这一路的行程多么富有浪漫色彩,可到头来她们看到的却只不过是一幢幢格子状的带凉台的平房。不过她并没有像奎斯蒂德小姐那样将这种失望看得过于严重,这是因为她毕竟比奎斯蒂德小姐年长了四十岁,她已经懂得生活是从来都不会在我们认为适当的时刻为我们奉上我们需要的一切的。奇遇确实会出现,不过却从来都不会如约而至。她再度表示她希望下周二会有些有趣的活动安排。 “喝一杯吧,”另一个悦耳的声音道。“莫尔太太——奎斯蒂德小姐——喝上一杯,喝上两杯吧。”这次她们知道这是谁了——他就是税务兼地区行政长官[2],特顿先生,她们曾跟他一起吃过饭。就像她们一样,他也觉得《凯特表妹》那里的气氛有些过于火热了。他告诉她们,因为卡伦德少校的某位本地人下属或是别的什么人在紧要关头放了他的鸽子,罗尼正替他担当舞台监督的重任,而且干得非常出色;然后他又谈及罗尼的另外一些优点,用他那从容而又果决的语气说了许多过分夸赞的话。他之所以对罗尼有如此高的评价,倒并非因为这位年轻人特别娴于谋略或是深谙当地的土语,甚或对于法律有多么精通,而是因为——很明显这个“而是”相当重要——罗尼是位极有尊严的绅士。 莫尔太太听了这话有些吃惊,因为“尊严”云云可并非任何一位做母亲的特别期待自己的儿子所秉持的品质。奎斯蒂德小姐听到这话则有些焦虑,因为她还有些吃不准自己是否喜欢那种特别有尊严的男人。她确实很想就这一点跟特顿先生好好讨论一下,不过他却愉快地挥了挥手,请她先不忙说话,然后继续将他想说的话说完:“总而言之,长话短说吧,希思洛普是位印度人口中的‘大人’;他正是我们需要的那种人,他是真正属于我们当中的一员。”另一位正俯身于台球桌上的文官也赞同道:“正是,正是!”这件事情就这么毋庸置疑地决定下来,行政长官继续朝前走去,因为还有别的职责需要他去履行。 与此同时演出也结束了,业余管弦乐队奏起了国歌。闲谈和打弹子全都停了下来,每张面孔都严肃地紧绷起来。国歌也正是占领军的颂歌。它使俱乐部里的每个成员都想起他或者她是流落于异国他乡的英国臣民。它既勾起一点点伤感,同时又激起一种必需的意志力。那贫乏的曲调,那一连串对耶和华的唐突吁请,融合为一种在英国本土并不熟悉的祈祷,虽说他们既没有感受到王权又没有感到神威,但大家确实感受到了一种东西,并由此增强了迎接又一天的挑战的力量。然后大家蜂拥而出,相互提出请对方喝上一杯。 “阿黛拉,喝一杯;妈妈,来一杯。” 两人都拒绝了——她们实在是喝腻了——而奎斯蒂德小姐因为总是直言不讳,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再度宣称她渴望看到真实的印度。 罗尼兴致正高,阿黛拉的要求让他觉得煞是好笑,于是就冲着另一位正从他身边走过的人喊道:“菲尔丁!一个人怎么才能看到真实的印度啊?” “尽量多去看看印度人呗,”那人答道,转眼就不见了。 “那人是谁?” “我们的校长——国立中学的校长。” “就像你能避免见到他们似的,”莱斯利太太叹道。 “我就已经做到了,”奎斯蒂德小姐道。“除了我自己的用人以外,我自打踏上印度的国土几乎还没跟一个印度人说过话呢[3]。” “哦,你可太走运啦。” “可我想见到他们。” 她由此成为一群被她的话逗乐了的太太们的中心。其中一位道:“想见到印度人!这听来可够新鲜的!”另一位道:“想见本地人!为什么,真是异想天开!”第三位更加严肃地说:“听我给你解释一下。本地人在见过你之后就再也不会尊重你了,你等着瞧吧。” “这种情况要在无数次会面后才会出现吧。” 不过那位蠢不可及却非常友善的女士继续道:“听我说,我结婚前是个护士,经常跟那些印度人打交道,所以我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可以说确实知道这些印度人的真相。我当时是在一个土邦[4]里当护士——这对于任何英国女人来说都可以说是个最不适宜的工作。你唯一的希望就是离他们远远的。” “连病人都离得远远的吗?” “哎哟,对本地人最仁慈的做法,就是让他们去死,”卡伦德太太道。 “如果他们进了天堂,情况又会怎么样呢?”莫尔太太面带温和但扭曲的微笑问道。 “他们爱上哪儿就上哪儿去,但求不要靠近我就行。他们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 “事实上我也想到过你说的那个天堂的问题,这也正是我反对在这儿传教的原因所在,”那位曾当过护士的夫人道。“我对随军牧师完全持赞成态度,但是坚决反对对当地人传教。让我来解释一下。” “你当真想会会你的雅利安兄弟[5]吗,奎斯蒂德小姐?这很容易就能办到。我原本没想到他们会让你这么感兴趣。”他思忖了片刻。“其实只要你喜欢,你什么样的人都能见到。任你选择。我认识这里的政府官员和本地的地主,希思洛普又掌控着这里的法律界人士,如果你想专攻教育领域,我们可以去求助菲尔丁。” “我已经厌倦了看到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就像檐壁上的装饰雕刻般从我眼前一一闪过,”那姑娘解释道。“我们刚登上这块陆地的时候那感觉还挺奇妙的,可是那种表面上的魅力很快也就烟消云散了。” 行政长官对于她的感想到底如何毫无兴趣;他只关心怎么能让她过得开心一点。她会不会喜欢参加一次“桥会”呢?他跟她解释那到底是怎么回事——不是打桥牌,而是一种聚会,旨在存在于东西方之间的鸿沟之上搭起一座桥梁;这种表述方式是他的一个创意,凡是听到过他这一创意的人士无不表示大为赞赏。 “我只想见见您作为社交往来的那些印度人——那些身为您朋友的本地人。” “喔,我们跟他们并无任何社交往来,”他道,呵呵一笑。“他们也许兼具所有的美德,不过我们跟他们并无任何交往,现在已经十一点半了,没时间详细讨论各种原委了。” “奎斯蒂德小姐,多奇怪的姓氏[6]!”特顿太太跟她丈夫驱车驶离俱乐部的时候评论道。她并不喜欢这位新来的年轻女士,觉得她既无教养又古怪任性。她希望她被带到这儿来并非是要跟正派的小希思洛普谈婚论嫁的,虽说看起来很像是这么回事。她丈夫在心底里也同意她的看法,不过只要能够避免,他就从来不说任何一位英国女人的坏话,于是他只说奎斯蒂德小姐犯下的错误是很可以理解的。他又补充道:“印度确实会对人的判断造成神奇的影响,尤其是在热季;就连菲尔丁都不能幸免。”特顿太太一听到菲尔丁的名字就闭上了眼睛,说菲尔丁实在是不上品,算不上真正的绅士,他跟奎斯蒂德小姐倒是天生的一对,因为她也不是什么淑女。不一会儿两人就已经到家了,他们的那幢带凉台的平房低矮而又庞大,在官署驻地算得上最古老而且最不舒适的宅第,前面带了片像只汤盘般凹陷下去的草坪[7],夫妻俩又喝了点饮料,这次是大麦汤,然后就上床睡觉了。他们离开俱乐部之后,晚会也就散了,这种晚会跟所有的聚会一样,无不带有浓厚的官场色彩。在一个对总督顶礼膜拜,并相信护佑一位国王的神威[8]可以移植到其代理人身上的社会里,其成员肯定也会对任何总督的代理人敬畏有加。在昌德拉布尔,特顿夫妇就是小型的神祇;但不久特顿先生就会退休,到那时他们就会隐居于英国某个郊区的小别墅,褪掉荣耀的光环,默默无闻地死去。 “这位了不起的大人物真是慷慨大度,”罗尼喋喋不休地道,对于特顿先生对他这两位客人表现出来的礼貌和关照欣喜不已。“你们知不知道,他此前可从没举办过‘桥会’?更不用说还有晚宴呢!真希望我自己也能安排点什么活动,不过等你们对于当地的土著有了更多了解之后,你们就会明白这类活动由长官大人安排起来比我要容易得多。他们都了解他——他们知道根本就甭想愚弄他——相对而言我还是个生手。除非你在这个国家待上个二十年,否则谁都不敢说已经对它有所了解了。嘿,母亲大人![9]这是您的斗篷。——我这里不妨给你们举个例子,这是人们常犯的一个错误。我刚来没多久的时候,曾请一位辩护律师跟我抽过一次烟——请注意,只不过是一根香烟而已。事后我发现他竟然派了一大群帮闲到整个印度人街区到处宣扬这件事——告诉所有的诉讼当事人:‘喂,你们最好去找马哈茂德·阿里律师——他跟地方法官关系可好啦。’打那以后,只要逮到机会我就在法庭上尽可能严厉地训斥他。这件事给了我一个很好的教训,希望对他也是一样。” “你得到的教训难道不是该邀请所有的辩护律师都跟你一起抽根烟吗?” “也许吧,不过人生苦短,肉体软弱[10]。恐怕我还是宁肯在俱乐部里跟与我同等身份的人一起抽烟。” “为什么不邀请那些辩护律师到俱乐部里来呢?”奎斯蒂德小姐固执地追问。 “这是不允许的。”他心情愉快也很有耐心,而且显然能理解她为什么不理解。他是在暗示他也曾像她一样不理解,不过那段时间并不长。来到凉台上,他冲着月亮坚决地喊了一声。他的马夫应声而到,他继续仰着头,命令把他的双轮轻便马车赶过来。 莫尔太太已经被俱乐部的气氛给搅得昏头涨脑,来到外边这才清醒过来。她望着那轮明月,淡黄色的月光在紫色的夜空中晕染开来。在英国,月亮显得是那么死板而又陌生;而在此地她却跟大地和所有其他的星星一起,被夜幕整个包裹在当中。一种和谐统一,与宇宙天体亲密无间、浑然融为一体的感觉突然涌上这位老妇人的心头,然后倏忽逝去,宛如清水流过水池,留下一种奇异的清新。她并非不喜欢《凯特表妹》,或是大英帝国的国歌,只不过它们的音符已然消逝、融会为一种全新的曲调,就像是鸡尾酒和雪茄烟已经融会成为无形的鲜花一般。当那座清真寺在马路的转弯处隐约显现出它那长长的、没有圆顶的轮廓时,她不禁脱口喊道:“啊,对了——那就是我一定要——那就是我刚才去过的地方。” “什么时候去过那儿?”她儿子问。 “幕间休息的时候。” “可是妈妈,您不能做这样的事。” “妈妈不能?”她反问道。 “不能,在这个国度确实不行。不该这样做。首先就有被蛇咬的危险。它们往往都是夜间出来活动的。” “啊没错,寺里的那个年轻人也是这么说的。” “这听起来可真有点罗曼蒂克了,”奎斯蒂德小姐道,她非常喜欢莫尔太太,很高兴她竟然做出这等小小的越轨之事。“您在一座清真寺里遇见了一位年轻人,然后居然一直瞒着我!” “我本来是想告诉你的,阿黛拉,可是有件什么事改变了咱们的话题,之后我也就把这茬儿给忘了。我的记性真是越来越差啦。” “他人怎么样,好不好?” 她沉吟片晌,然后断然道:“非常好。” “他是什么人?”罗尼问道。 “一位医生。我不知道他姓甚名谁。” “一位医生?据我所知昌德拉布尔并没有什么年轻的医生啊。太奇怪了!他长什么样?” “个子很小,蓄了一撮小胡子,目光敏锐。我在清真寺暗影里的时候他冲我嚷嚷来着——有关我的鞋子。我们的谈话就是这样开始的。他担心我没脱鞋就进来了,不过幸好我记得。他跟我谈起他的几个孩子,然后我们一起走回了俱乐部。他跟你很熟的。” “真希望您当时就指给我看看。我实在想不出他是谁。” “他没进俱乐部。他说他是不准进去的。” 这时他才恍然大悟,不禁叫道:“噢,我的天哪!不会是个穆斯林吧?您干吗不告诉我您遇到的是个本地人呢?我全都给想岔了。” “一个穆斯林!真是妙不可言!”奎斯蒂德小姐叫道。“罗尼,这不就是你母亲一贯的做派吗?当我们在奢谈什么想看到真实的印度时,她已经去了并且看到了,然后又把这茬儿给忘了。” 可罗尼却大为恼火。从他母亲的描述中他原本还以为那个医生可能就是恒河对岸年轻的马金斯,而且还因此而油然生出一种亲热的情感。真是岂有此理!她说话的口气中为什么丝毫没有流露出她谈论的是个印度人呢?恼怒之余,他开始严厉而又专横地盘问起他母亲来了。“他在清真寺里冲着您嚷嚷,是不是?怎么嚷嚷的?很放肆吗?在那么晚的时候他自己又在那儿干什么呢?——不,那并非他们祈祷的时间。”——这也是针对奎斯蒂德小姐的话而说的,她对此表示了最为浓厚的兴趣。“这么说他针对您的鞋子嚷嚷来着。那就是放肆。这是他们惯用的伎俩。我倒希望您是穿着鞋子进去的。” “我是认为那挺放肆的,不过我不知道什么伎俩不伎俩的,”莫尔太太道。“他的神经极度紧张——从他的声音中就能听得出来。不过我一答话,他的态度就改变了。” “您根本就不该搭理他。” “这话倒奇了,”讲求逻辑的姑娘道,“假如在教堂里你请一位穆斯林脱掉帽子的话,难道你不期望他听你的话吗?” “这是另一回事,另当别论;你还不懂。” “我知道我不懂,可我想弄懂。其中到底有什么不同呢,请问?” 他希望她没有横加干涉。他妈妈到底怎么想的并不重要——她只是个周游世界的游客,一个临时的护花使者,不论她选择带着什么样的印象返回英格兰都无关紧要。可是阿黛拉却有所不同,她是打算要在这个国度度过自己的一生的,那问题可就严重了;如果她在如何对待当地人的问题上站错了立场,那可就讨厌了。他勒住拉车的母马,说:“那就是你们想看的恒河。” 她们的注意力被转移了。低头望去,一道亮光陡然出现在眼前。它既不像是水流也不像是月光,而是宛如发亮的稻垛铺展在黑暗的田野上。他告诉她们那儿有一块新的沙洲正在形成,那顶上暗沉沉乱糟糟的部分就是沙洲,从贝拿勒斯[11]漂流下来的死尸就从那儿经过,如果鳄鱼肯放过它们的话。“冲到昌德拉布尔来的死尸一般来说都已经残缺不全,剩不下多少了。” “河里还有鳄鱼,多可怕!”他妈妈喃喃道。两位年轻人相视一笑;老夫人发出这种文雅的惊叹让他俩觉得挺好玩儿的,于是两人之间的融洽重新得以恢复。老夫人继续感叹道:“一条多么可怕的河流!一条多么神奇的河流!”说罢叹了口气。那亮光的形态已经开始变幻,不知是由于月影还是沙洲的移动;很快那明亮的稻垛就将消逝于无形,随之一个光环——本身也在不断变幻中——在那波光粼粼的虚空处熠熠生辉。两位女士还在商量是否该继续等着观赏它进一步的变幻时,那一片静寂蓦地破碎为不安的碎块,那匹拉车的母马也哆嗦了一下。因为她的缘故,他们没有再等,而是驱车回到了法官的住宅。奎斯蒂德小姐就寝后,莫尔太太跟她儿子又简短地交谈了几句。 他还想问问清真寺里那个穆斯林医生的情况。向上汇报可疑人物的情况是他的职责,他料想那可能是从印度人街区里溜出来的某个声名狼藉的本地游医。当她告诉他那人应该跟明托医院有关后,他这才放下心来,说那家伙肯定是阿齐兹,这人还不错,对他没什么可指责的。 “阿齐兹!多好听的名字!” “这么说您跟他有过一番交谈。您觉得他的态度友善吗?” 她对这个问题的分量浑然不觉,随口回答道:“是的,非常友善,除了一开始的误会以外。” “我的意思是,总体意义上而言。他看似能够容忍我们——残忍的征服者,晒干了的官僚[12],诸如此类的这些事儿吗?” “噢,是的,我觉得是这样的,除了卡伦德夫妇——他非常不喜欢卡伦德夫妇。” “喔。他是这么对您说的,是吗?少校对此一定会很感兴趣的。我很想知道他这番话的真正目的何在。” “罗尼,罗尼!你绝不会把这事儿告诉卡伦德少校吧?” “不,我会告诉他。事实上,我必须告诉他。” “可是,我亲爱的孩子——” “如果少校听到我的某位土著下属对我心怀不满,我当然期望他会转告给我的。” “可是,我亲爱的孩子——这可是私下里的交谈啊!” “在印度是没有任何隐私可言的。阿齐兹在说出那番话时,他自己也应该很清楚的,所以您不必担心。他说那番话肯定是别有用心的。我个人认为他对少校的看法并非实情。” “怎么不是实情呢?” “他谩骂少校为的是博得您的好感。” “我真不懂你这话什么意思,亲爱的。” “这是这些受过教育的本地人的最新花招。他们过去习惯于卑躬屈膝、阿谀奉承,不过年轻的一代却信奉要表现出独立不羁的男子汉气概[13]。他们认为这样反而更能博得那些巡回下院议员的好感。不过不管这些印度人到底是狂妄自大还是卑躬屈膝,在他们说的每句话后面总是别有用心,总是有所企图,即便是没有别的企图,那也是竭力想抬高自己,显得与众不同——用咱们盎格鲁-撒克逊的俗话就是想得一分。当然啦,凡事也都有例外。” “过去你在国内的时候可不是这么看待别人的。” “印度可不是国内,”他反驳道,相当粗暴,不过为了说服他母亲,他一直都在使用从那些老官僚们那儿借来的措辞和论据,他对自己也没多大把握。当他说到“当然啦,凡事也都有例外”时,他是在掇拾特顿先生的牙慧,而“抬高自己,显得与众不同”云云,则是卡伦德少校本人的论断。这些说法非常管用,现在正在俱乐部里大行其道,不过老夫人也非常聪明,完全知道哪些话是她儿子自己的,哪些是他拾来的牙慧,而且还可以逼着儿子举出具体的例证来。 但她只是说:“我不否认你的话也颇有些道理,不过说真的,你绝不能把我告诉你的阿齐兹医生说的话转告给卡伦德少校听。” 他感觉这是对他所属的那个特权阶级的不忠,不过他还是答应了,补充道:“作为交换,请您也别再跟阿黛拉谈起阿齐兹了。” “不再谈起他,为什么?” “您又来了,妈妈——我真的不能把桩桩件件都给您解释清楚。我不想让阿黛拉杞人忧天,就是因为这个;否则她又要开始怀疑我们对待本地的土著是否不公了,还有诸如此类的所有那些谬论。” “可她已经开始操心了——这也正是她到这儿来的原因。在船上她讨论的就一直都是这件事。我们在亚丁靠岸时曾进行过一番长谈。正如她所表述的,她只知道谈情说爱的你,却并不了解工作状态中的你,于是她觉得在她做出决定——还有在你做出决定之前,她必须先到这儿来实地看一看。她这样做是非常、非常公正的。” “我知道,”他垂头丧气地道。 他语气中的焦虑让她觉得他依然还是个小男孩儿,一定要把他喜欢的东西弄到手才肯罢休,所以她也就答应他照他的愿望去做,然后母子俩亲吻了一下,互道晚安。不过他并没有禁止她去想阿齐兹,回到自己的房间后她又琢磨了起来。参照她儿子的论断她重又仔细回顾了一遍在清真寺里的情景,想看看到底是谁的印象正确。没错,当时是有可能演变成相当令人不快的场面的。那个医生一开始就威胁恐吓她,先是赞美卡伦德太太为人高尚正派,然后在发现放言无忌非常安全之后,又换了个说法;他一会儿滔滔不绝地哭诉他受到的委屈,一会儿又神气十足,对她屈尊俯就,一句话里面倒能拐上十几道弯儿,他这个人的确很不可靠,又喜欢刨根问底,而且虚荣自负。没错,这都是事实,可是就这样来概括评定一个人又是何等地大谬不然;这样一来他心灵的本质就被一笔抹杀了。 她去挂斗篷的时候,发现挂钩上趴着一只小黄蜂[14]。白天的时候她已经见识过这种黄蜂或是它的近亲;它们并非英国的黄蜂,而是长着长长的黄腿,飞的时候拖在身后。也许它错把挂钩当成了树枝——印度的动物全都没有任何室内室外的概念。蝙蝠、老鼠、飞鸟、昆虫,栖息的时候根本就不分室内还是室外;对它们而言,房屋也是永恒的丛林生长出的一个正常的部分,它交替地长出房屋、树木,树木、房屋。它蜷缩在挂钩上,酣睡着,平原上则传来胡狼充满渴望的狂吠和人们咚咚的击鼓声,两种声音和谐地交织在一起。 “可爱的小家伙,”莫尔太太对那只黄蜂道。它仍在酣睡,而她的话音却飘浮出去,为这个本就颇不安宁的夜晚又增添了一丝纷扰。 * * * [1] “我想看看真实的印度”:为了对阿黛拉一心想看到“真实的印度”的愿望做出正确评价,最好还是重温一下福斯特在他的广播讲话《再谈印度》(见《为民主两度欢呼》;阿宾格版第十一卷,316页)中的几句话:“我本人不喜欢所谓‘真实的印度’这样的表述,我对此深表怀疑……‘真实’云云可以为所有派别的思想服务。” [2] 税务兼地区行政长官(the Collector):英国统治下的印度被划分为几百个地区,税务官(the Collector),或曰地区行政长官(District Officer),是每个地区的高级官员。这种头衔源自莫卧儿帝国治下对于地方行政长官的称呼,因其首要职责在于收税云尔。 [3] 我自打踏上印度的国土几乎还没跟一个印度人说过话呢:阿黛拉无缘跟印度人结识是众多英国女人参访印度时普遍感受到的一种失望。早在一九一二年,玛丽亚·格雷厄姆(Maria Graham)就曾“为欧洲和印度人之间的距离而备感伤心,不论是在这里(加尔各答)还是在马德拉斯,我都根本没办法结识任何当地的家庭……”(玛丽亚·格雷厄姆的感叹被菲利普·伍德拉夫【Philip Woodruff】在其著作《统治印度的人:缔造者们》【伦敦,凯普出版社,1953】中引用,见245页。) [4] 英国于一八四九年征服印度次大陆后,将其划分为直接统治区和间接统治区两种殖民统治方式,间接统治区即保存原有的土著王公领地,承袭英国占领以前的封建体制,继续由原王公、君主或其家族沿袭继承,但原统治者必须与英国殖民当局签署条约,受控于英国殖民政府,宣誓效忠英王;这些原有的土著王公领地就被称为“土邦”(Native State),英属印度时期在印度次大陆最多时存在五百多个大小不等、分裂割据的土邦。 [5] 雅利安人(Aryan)是史前时期居住在伊朗和印度北部的一个民族,他们的语言亦名雅利安语,南亚印欧语系诸语言就是源自雅利安语的。在十九世纪,由于格宾诺伯爵(Comte de Gobineau)及其门徒张伯伦(Houston Stewart Chamberlain)的积极鼓吹,出现过一种“雅利安人种”的说法,认为凡是讲印欧诸语言的人,凡是被认为与人类一切进步有关的人,以及凡是道德上高于“闪米特人”、“黄种人”和“黑种人”的人,都是“雅利安人种”。特顿先生这里的所谓“雅利安兄弟”,是对印度人的嘲讽称呼。 [6] “奎斯蒂德”(Quested)本意是“探求、探索”。 [7] 低矮而又庞大……草坪:这一描述显然是基于阿格拉[印度北部一城市。]的行政长官鲁珀特·史密斯(Rupert Smith)官邸的真实情况,福斯特于一九二一年九月曾在其官邸中住过一段时间。(见弗班克,卷二,92页。) [8] 护佑一位国王的神威(the divinity that hedges a king):是对《哈姆雷特》的近似引用,见第四幕第五场。[莎士比亚的原文作:There’s such divinity doth hedge a king。] [9] “嘿,母亲大人(Hullo,the mater)”:这是《另一艘船》(阿宾格版,卷八)中莱昂纳尔·马奇在写给母亲的一封信中开头的称呼[《另一艘船》是福斯特创作于1957—1958年的短篇小说。];有人猜想福斯特曾亲耳听到过某人实际使用过这个称呼。 [10] “肉体软弱”典出《圣经·新约·马太福音》二十六章四十一节:“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钦定英译本《圣经》:“the spirit indeed is willing,but the flesh is weak”)。 [11] 贝拿勒斯(Benares)为印度北部北方邦东南部城市瓦拉纳西(Vrnasi)的旧称,位于恒河左岸,是印度的七个圣城之一,也是全世界持续有人居住的最古老城市之一。 [12] 晒干了的官僚(the sun-dried bureaucrat):按照L·S·S·奥马雷的说法(《印度的文职政府机构:1601—1930》,伦敦,穆雷出版社,1931,157页),这是说起印度的公务员时“印度政客和新闻记者普遍使用的一种套话”。 [13] 独立不羁的男子汉气概:在《印度反思录Ⅰ:为时太晚了吗?》(《民族与雅典娜神庙》周刊一九二二年一月二十一号;阿宾格版文集,卷十六)中福斯特曾写道:“有些官员的改变是出于策略考虑……另外的则是内心经历了真正的变化。他们尊重印度人是因为他们已经证明了他们自己也是男子汉。” [14] 一只小黄蜂:这种黄蜂是印度群居黄蜂(马蜂属)。 [book_title]第四章 行政长官言出必践。第二天他就向周边的众多印度士绅发出了请柬,言明下周二下午五点至七点间,他将假俱乐部的花园举行招待会,同时特顿太太也将很高兴接待府上乐意出来走动的各位女眷。这一举动激起了强烈的反响,各界人士无不议论纷纷。 “这是因为副总督[1]下了命令的缘故,”马哈茂德·阿里这样解释。“除非是被迫,否则特顿绝不会这样做的。那些高级官员就不是这样——他们有同情心,总督大人[2]就同情咱们,希望咱们受到正当的对待。不过他们来的次数实在是太少,住的也太远啦。而与此同时——” “隔开一段距离表示同情并不难,”一位蓄须的年长士绅道。“我更珍视近在耳边说的那些宽厚的话语。特顿先生已经这么说了,不管他出于什么原因。他说了,我们听到了。我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还需要讨论来讨论去的。”接下来的是一段段引自《古兰经》的经文。 “我们可没有您那副慈悲的心肠,伯哈德老爷[3],也不具备您那广博的学识。” “副总督可能算是我极好的朋友,不过我从来都不给他添任何麻烦——‘您好啊,伯哈德阁下?’我就回他一句:‘非常好,谢谢您,吉尔伯特爵士;您好吗?’——就这么过去了。不过我也有可能是特顿先生的肉中刺,只要他请我去,我就接受邀请。即使不得不耽搁其他的事务,我也会从迪尔库沙[4]特地赶过来。” “这只会显得你一钱不值,”一个黑瘦的小个子男人突然道。 这句话在人群中引起一阵非难的骚动。这个毫无教养、自命不凡的家伙到底是谁?居然敢对本地区首屈一指的穆斯林大地主出言不逊?马哈茂德·阿里虽然深有同感,但自觉有义务表示反对。“拉姆·昌德先生!”他叫道,手插在腰后,身体费劲地前倾。 “马哈茂德·阿里先生!” “拉姆·昌德先生,我想用不着咱们多嘴,伯哈德老爷知道怎么叫自轻自贱。” “我并不认为我这么做就是自轻自贱,”伯哈德老爷对拉姆·昌德先生道,语气仍旧非常轻松愉快,因为他也意识到那人刚才的态度相当粗暴无礼,颇想为他遮掩过去,以防对方因此而受窘。他脑子里也曾一闪念,本想回答说:“我也觉得这可能会显得有点自轻自贱,”转念一想,还是觉得这会显得不够周到客气,所以就换了种说法。“我不明白我们怎么就会显得自轻自贱,怎么会呢?请柬上的措辞不是非常客气吗?”感觉到自己已经没办法再进一步弥合他跟这批听众之间的社会隔阂了,伯哈德老爷于是就派他那个一直在身边伺候的文雅的孙子去把轿车开过来。车子开过来以后,他又重复了一遍刚才说过的那番话,不过说得更加详尽一些,最后用下面这句话作为结束语:“那么,各位先生们,下周二,希望在俱乐部的花园里咱们再见啦。” 伯哈德老爷的意见举足轻重。他是个大财主,又是个慈善家,既是个大善人,说话又一贯一言九鼎。他在本省的所有地区都享有崇高的威望。他既是个坦率的敌人,又是个可靠的朋友,他的慷慨好客众所周知。“要广为布施,不要留给子孙[5];否则在你身后谁还会感念你?”这是他最喜欢的座右铭。他认为腰缠万贯而死是种耻辱。如果像他这样的人物都准备驱车二十五英里去跟行政长官友好地握手,那么此次招待会的意义也就大为不同了。因为他可不像某些大人物那样,原本放话说要出席的,可到最后一刻却又爽约,徒然让那些小人物进退失据、手足无措。如果他说了他要来,他就肯定会来,他从来都不会欺骗他的追随者们。听过他这番话的士绅们于是也就相互鼓动着一起去参加招待会,尽管他们心里确信他的建议其实大谬不然。 伯哈德老爷刚才是在法庭旁边的那个小屋子里说这番话的,平常律师们就是在这个小屋子里等待打官司的诉讼人的;而诉讼人则坐在外头的泥地上等候律师[6]。这些人都没有收到特顿先生的请柬。那些更加等而下之的阶层就更不用说了——那些身上只有一块缠腰布遮羞的人,还有那些连缠腰布都没有、一辈子都在一个红色玩偶面前敲打两根木棍靠杂耍乞讨为生的人——这些下等人之间的升降沉浮[7]和流浪迁移都根本不在受教育阶层的关注范围之内,尘世间任何种类的邀请他们都绝对沾不上边。 也许所有的请柬都必须来自天堂;也许人们想促进自身团结和睦的愿望都只是徒劳,他们的这种努力非但无法弥合,却只能加深了他们之间的隔阂。不管怎么说,这正是年老的格雷斯福德先生和年轻的索利先生的想法,这两位虔诚的传教士[8]就住在屠宰场旁边,他们出门总是乘坐三等列车,也从不到俱乐部里来。我父的宅第中有众多华厦,他们教导说,只有在那里,互不相容的芸芸众生才能平等如一地受到欢迎和抚慰。没有一个人会被走廊里的仆佣挡驾,不管他是黑人还是白人,只要你怀着一颗仁爱之心前来,就没有一个人会被冷落在一旁。既然如此,为什么那神圣的普爱之心就会在这儿止步不前呢?让我们满怀所有的敬畏之心,想想那些猴子吧。是否也应该有一幢为猴子们准备的华厦呢?年老的格雷斯福德先生说:没有,但年轻的索利先生思想更加开明,说:应该有;说他看不出有什么理由,猴子们就不该享受一份附带的福佑,而且他还满怀同情跟他的那些印度教的朋友讨论过猴子们的问题。那么胡狼呢?索利先生确实还没考虑过胡狼的问题,不过他承认,上帝的慈悲无止无尽,应该能泽被所有的哺乳动物。那么黄蜂呢?当问题延展到黄蜂身上时,他开始变得心神不安了,急于改变话题。还有橙子、仙人掌、水晶和泥浆呢?还有索利先生体内的细菌呢?不,不,这扯得实在是太远啦。我们必须得把某个人从我们的聚会中剔除出去,否则就根本没有我们的份儿了。 * * * [1] 副总督:一省的L. P.或 Lieutenant-Governor,现正逐渐被更简短的头衔Governor所取代。 [2] 上文的“副总督”英文是Lieutenant-Governor(缩写为L. P.)是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而此处的“总督”英文为Viceroy,则是代表英王统治整个印度的最高行政长官。 [3] “伯哈德老爷”原文是“the Nawab Bahadur”,“Nawab”原为印度莫卧儿王朝的副王或总督的称号,“Bahadur”则是印地语中的一种敬称,意为“大人、阁下”;此处封号与敬称连用,而且加定冠词“the”,应该是用以称呼印度某一地区地位最为崇高的世袭王公或贵族,中文中不好传达,只能暂以一半音译一半意译的方式折中表示。 [4] 迪尔库沙(Dilkusha):我们从J·R·阿克利的《印度教节日》中获知,意为“怡心园”,为(印度中央邦)切德尔布尔首相的花园。 [5] 要广为布施,不要留给子孙:在一九一三年三月三十日的印度日记中,福斯特曾引述他寄居其家的主人的话:“把一切都给你的儿子们,好好教育他们,但不要给他们留钱,否则只会聚讼不已、徒添烦恼。” [6] 律师们……,诉讼人……:这种鲜明的对比:“等待诉讼人的律师们”/“诉讼人在外面的泥地上等待律师”在福斯特一九一三年一月十五日写给母亲的一封信中已经有所提及。 [7] 升降沉浮(grading):这种用法殊为罕见,只在《牛津英语词典》的附录中给出过释义,最早的例证来自一八九二年:“浑然不觉地由一个阶层或等级升入或堕入另一个阶层或等级。” [8] 传教士(missionaries):“传教士”是福斯特发表于《雅典娜神庙》周刊一九二○年十月二十二日的一篇评论文章的标题(阿宾格版文集,卷十六)。按照《平凡故事》中的说法(101页),传教士们极少加入俱乐部,“部分原因是他们负担不起俱乐部会员的会费,部分原因是由于道德上的顾虑”。“我父的宅第中有众多华厦”典出《约翰福音》十四章第二节(和合本译作:“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 [book_title]第五章 “桥会”办得并不成功——至少不是莫尔太太和奎斯蒂德小姐习惯意义上的那种成功。她们到得很早,因为这次招待会名义上是为了她们而举行的,不过大部分印度客人到得更早,他们全都麇集在草地网球场的远端位置,就在那儿干站着。 “这才五点钟,”特顿太太道。“我丈夫一会儿就从办公室过来,招待会也就正式开始了。我也不知道我们该干点什么。这是我们第一次在俱乐部举行这样的聚会。希思洛普先生,等我死了埋了以后,你还会举行这样的聚会吗?它足以让那些老顽固的官僚在九泉之下都不得安生的。” 罗尼谦恭地一笑。“你想见识一些不像风景画那样的东西,我们已经为你准备好了,”他对奎斯蒂德小姐道。“你对那位头戴通草帽、脚蹬护鞋套的雅利安兄弟感觉如何?” 她跟他母亲都没答话。她们正相当忧虑地盯着草地网球场的远端。是的,这并非是幅风景画;东方,那丧失了其源远流长的庄严、堂皇的东方,正沉入一个谁都看不到彼岸的深谷中去。 “有趣的是,来到这里的人全都无足轻重;而那些举足轻重的人物又根本不来。是不是这样,特顿太太。” “一针见血,”那位伟大的贵妇道,朝后靠去。用她的话说,她正在“养精蓄锐”——不过并不是为了当天下午,甚至那个星期养精蓄锐,而是为了将来某个不确定的重要场合,某位高官显贵将纡尊光临,届时她将打点起全副社交才能竭力酬酢。而在大部分公开露面的场合,她的态度总是这么标志性地矜持冷漠。 确信得到了她的嘉许,罗尼继续道:“一旦有什么扰攘,这些有文化的印度人对我们不会有丝毫用处,根本就不值得笼络安抚他们,这正是他们无关紧要的原因所在。你见到的大部分印度人都心怀不轨,其余的则会四处煽风点火。种地的——另当别论。帕坦人[1]——如果您同意的话,倒称得上男子汉。不过这些人——不要认为他们就是印度。”他指着球场那边黑黢黢的那一排人,人群中不时有夹鼻眼睛的一闪或是皮鞋的挪动,仿佛意识到罗尼正在鄙视他们。欧式的服饰已经像麻风病般突然降临。虽然完全欧化的极少,全然不为所动的也绝无仅有。他这番话讲完后,球场两头一时间都鸦雀无声;至少,有更多的女士加入到英国人这边来,只不过她们的话语似乎一出口就已销声匿迹。几只风筝在头顶上盘旋,不偏不倚,风筝上面掠过一只庞大的兀鹫,再往上,半透明的天穹上只有丝丝缕缕的青云,以一种超越一切、不偏不倚的达观笼罩着世间万物,以它的光芒普照着整个大地。超拔的层次似乎还不止于此。在天穹之上必定还有某种更为超拔的实体笼罩着九重天,甚至比苍穹更为不偏不倚?那么在它之上呢…… 他们谈起了《凯特表妹》。 他们曾竭力想在舞台上再现他们自己的人生态度,并塑造出像他们一样的英国中产阶级的形象。明年他们打算上演《花街》或是《御林军》[2]。除了这每年一次的涉猎之外,他们平时对于文学根本就是敬而远之。男人们没有时间,女人们则不做任何无法跟男人分享的事情。他们对于艺术人文的无知非常突出,而且相互之间对此毫不讳言,简直还引以为荣;这正是英国公学不学无术的做派,而且这种风气在此地尤其盛行,比在英国本土更加变本加厉。如果说印度人很擅长文学艺术,那么文学艺术就纯属低劣的玩意儿,所以当莫尔太太问起罗尼的中提琴拉得怎么样了时,他故意把话题扯开了;会拉中提琴简直成了他的一项罪过,这种乐器当然也就绝不适宜在公开场合提及。她注意到他的鉴别力已经变得何等的宽容而又流俗;当母子俩过去在伦敦一起观看《凯特表妹》时,他曾对这部戏嗤之以鼻;而现如今他却假装那是一出好戏,为的是不伤害任何人的感情。一篇“不友好的剧评”已经出现在当地的报纸上,正如莱斯利太太所说,“白人绝不会写出这种东西来”。诚然,整出戏备受赞誉,舞台置景以及整体的演出效果也大受好评,不过那篇剧评中还有这么一句话:“德雷克小姐虽说将角色扮演得相当迷人,却缺乏必要的经验,而且偶尔会忘词儿。”这一丝真正批评的气息就已然造成了深深的冒犯,对德雷克小姐来说倒是真没什么,她就像是钉子一样死硬,冒犯的是她的朋友们。德雷克小姐并不属于昌德拉布尔。她只是在警察局的麦克布莱德先生家暂住十天半个月,她是如此乐于助人,在最后一刻慨然救场,甘愿补上了演员的空缺。她理应带走的是对于昌德拉布尔殷勤好客的美好印象。 “行动,玛丽,快行动起来,”行政长官叫道,用一根马鞭碰了碰妻子的肩头。 特顿太太有点尴尬地站起身来。“你想让我干什么?噢,那些养在深闺里的女人!我压根儿就没想到她们真的会来[3]。噢,我的天哪!” 一小群印度仕女聚集在场地的第三个区域里,靠近一个具有乡村风味的凉亭,有好几位更加腼腆的已经干脆躲到凉亭里去了。其余的背朝大家干站在那儿,脸都快埋到一排灌木丛里去了。不远处站着她们的男性亲属,眼巴巴地关注着这次冒险的进程。这一景象实在意味深长:一个由辗转的潮汐冲刷而成的岛屿,肯定会越来越大[4]。 “我认为他们应该主动过来拜见我。” “好啦,玛丽,克服一下吧。” “我拒绝跟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男人握手,除非是伯哈德老爷。” “到现在为止都到了哪些人?”他朝那一排人瞥了一眼。“有他!有他!果然不出所料。我们知道他为什么来,我想——为了那项合同的事儿——而他是想在对待斋月[5]的问题上得到我的眷顾;他呢,是个占星术士,想绕过市政建设的法规;他是那个帕西人[6];而他——哈啰!他过来了——竟然撞到我们的蜀葵园里去了。他想向右的时候偏偏拉左边的缰绳,总是这样。” “根本就不该允许他们赶着马车进来;这些人实在太糟糕啦,”特顿太太道,她终于下定决心,开始朝凉亭那边走去,陪她一道前往的还有莫尔太太、奎斯蒂德小姐和一条小猎犬。“真不知道她们干吗非要来呢。她们就跟我们一样讨厌这种聚会。不信你问问麦克布莱德太太去。她丈夫一直逼着她举行什么深闺聚会,直到她彻底罢工才算完事儿。” “这可不是什么深闺的聚会,”奎斯蒂德小姐纠正道。 “噢,是吗?”她傲慢地反驳道。 “请一定告诉我这些位女士都是什么人,”莫尔太太请求道。 “不管怎么说,你都要比她们来得高贵。千万别忘记这一点。在印度只有一两位拉尼[7]跟咱们是平等的,除了她们之外你比所有的人都高贵[8]。” 走上前去,她跟众位印度仕女握了握手,用乌尔都语说了几句欢迎的话。她曾学过这门语言,不过只是为了对她的用人们发号施令的,所以她根本就不懂礼貌些的表述方式,只知道祈使语气的动词用法。她话刚一说完,就回头问她的两位同伴:“这就是你们希望我做的吗?” “请告诉这几位女士,我但愿自己也能讲她们的语言,可惜我们只是刚刚才到她们的国家来。” “我们可能会说几句你们的语言,”有一位印度女士说。 “嘿,真想不到,她听得懂呢!”特顿太太道。 “伊斯特本,皮卡迪利,海帕克角[9],”另一位女士道。 “噢,没错,她们会讲英语。” “不过现在我们能够交谈了;真是太高兴啦!”阿黛拉叫道,脸上容光焕发。 “她还知道巴黎呢,”有位旁观者喊道。 “她们无疑是路过巴黎的,”特顿太太道,仿佛在描述候鸟的行踪。自打她发现这群女士当中有些已经西化,也会用她自己的评价标准来评价她之后,她的态度就变得更加疏远、冷淡了。 “那位矮一点的女士,她是我的妻子,她是巴塔查里亚太太,”那位旁观者解释道。“那位高一点的,她是我姐姐,她是达斯太太。” 矮一点、高一点的那两位女士都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莎丽[10],绽出微笑。她们的举止中有种莫名其妙的手足无措,仿佛她们在寻求一种新的既非东方又非西方的社交规范。当巴塔查里亚太太的丈夫说话的时候,她特意掉过头去背对着他,可她又并不回避其他的男性。确实,所有的女士的举止全都让人捉摸不定:畏畏缩缩,手足无措,吃吃地傻笑,不论听到什么都会做出一些讨好或是绝望的小动作;对于那条小猎犬要么亲切地抚弄,要么害怕地退缩。奎斯蒂德小姐终于得到了盼望已久的机会;友好的印度人就站在她面前,她努力想让她们多开口说话,可丝毫都不奏效,她只是徒劳地撞上她们那一堵堵彬彬有礼的回音墙。不论她说什么,招致的总是她们退避三舍的嘟囔,当她的手绢掉到地上时,又变成了表示关切的嘟囔。她改变策略,什么都不说不做,静观其变,结果她们也同样什么都不做。莫尔太太的努力也同样没有成效。特顿太太面带超然的表情等着她们;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这整个就是一场毫无意义的胡闹。 临到就要告辞的时候,莫尔太太突然心血来潮,她因为挺喜欢巴塔查里亚太太的长相,就对她说:“不知道您是否允许我们哪天到府上去拜访您?” “什么时候?”她娇媚地躬身道。 “在您方便的时候。” “哪一天都方便。” “礼拜四……” “当然可以。” “我们会非常高兴去拜访您,这可真是令人开心。几点钟好呢?” “几点钟都好。” “告诉我们您什么时间最方便。我们初到贵国,什么都不懂;我们不知道您什么时间接待客人,”奎斯蒂德小姐道。 巴塔查里亚太太似乎也不知道。从她的表情动作来看,既然她已经知道那两位英国女士将在某个礼拜四登门拜访她,那么只要是礼拜四,她就会一直待在家里恭候她们大驾光临。这一切都让她感到非常高兴,丝毫没有什么意外之处。她又加了一句:“我们今天就动身前往加尔各答。” “噢,是吗?”阿黛拉道,一开始并没有明白她这句话的含义。然后她才叫道,“噢,可如果你们去了加尔各答,我们就不能登门拜访啦。” 巴塔查里亚太太对此并未表示异议。不过她丈夫大老远地喊道:“没问题,没问题,您礼拜四尽管来。” “可那时候你们已经在加尔各答了。” “不,不,我们不会的。”他转向妻子用孟加拉语跟她说了句什么。“我们期待您礼拜四大驾光临。” “礼拜四……”那女人也应声道。 “你们不会为了我们的缘故推迟前往加尔各答的行程吧?这可太不应该了。”莫尔太太叫道。 “不,当然不会,我们不会这么做的。”他笑着说。 “我相信你们已经这样做了。噢,请千万不要——这太让我过意不去了。” 大家都笑了,没有任何人暗示她们已经铸成大错。然后又是一阵七嘴八舌的讨论,特顿太太退在一旁,暗自发笑。讨论的结果是她们礼拜四照来,不过为了尽量不妨碍巴塔查里亚夫妇的行程安排,礼拜四一早来,巴塔查里亚先生会派他的马车前去接她们,还会派出仆人专门给她们指路。他知道她们住哪儿吗?知道,他当然知道,他什么都知道;他又笑了起来。于是她们在一阵阵致意和微笑声中离开了,正在这时,有三位到目前为止一直没参加此次接见的印度女士,突然像优美的斑斓雨燕般从凉亭里飞奔出来,向她们行了个额首礼。 与此同时,行政长官也一直在客人中间来回走动,跟大家寒暄。他在这里妙趣横生地说上几句,又在那里开几句玩笑,处处都引得大家拍手叫好;不过,对于几乎每一位客人,他都知道些颇不名誉的底细,所以对待大家也不过敷衍了事、逢场作戏而已。他们倘非营私舞弊的话,那就定然是吸大麻、搞女人,甚至更加等而下之,就连那些他比较满意的也总想千方百计从他身上捞点好处。他相信举办这么次“桥会”总归有益无害、聊胜于无,否则他就根本不会去费心操办了,不过他对此也丝毫不抱任何幻想,所以招呼了一圈客人之后就适可而止,回到草地上英国人集中的这一头来了。他给每位印度客人留下的印象是各不相同的。有很多来宾,尤其是那些出身寒微和较少英国化的,对他是真心感激。一位级别如此之高的官员跟他们点头寒暄,对他们而言实在是三生有幸。他们毫不介意自己站了多久,招待会是多么索然乏味,而且七点钟一到他们就会被赶出去。其余来宾的感激则更为巧妙。伯哈德老爷虽然对于自己的身份以及受到的特殊礼遇并不怎么在意,不过对于发出邀请的诚意还是颇为感动的。他知道这其中的难处。哈米杜拉也认为行政长官表现得相当不赖。不过还是有些人,比如马哈茂德·阿里,对此颇不以为然;他们始终坚信特顿之所以举行此次招待会,完全是出于上峰的压力,他自己心里其实一直都是强压着一股怒气的,他们的看法也影响到本来倾向于持比较积极态度的一些人。不过就连马哈茂德·阿里也认为自己不虚此行。圣殿本就是令人心驰神往之地,尤其是在它们难得开放的情况下,现在终于有机会跻身于英国俱乐部这个圣殿当中,所以他饶有兴味地注意观察着其间的种种仪式、礼节,以便于今后可以在朋友们面前对其大加嘲讽。 除特顿先生之外,最尽职尽责的官员就要属菲尔丁先生——小小的国立中学的校长了。他对于这个地区知之甚少,对于当地的居民也极少偏见,所以他的态度不像其他英国官员那样总是那么冷嘲热讽。他身体健壮、精神高涨,兴致颇高地四处奔忙,无心地犯下无数举止失当的错误,他那些学生的家长都竭力替他遮掩,因为他深受他们的喜爱。当茶点端上之后,他并没有回到英国人那一边,而是跟印度人一起吃起了辣乎乎的鹰嘴豆。他什么都吃,跟什么人都乐意交谈。在他这种显得颇为异样的交往当中,他了解到刚从英国来的那两位女士已经赢得了巨大的成功,她们希望前去巴塔查里亚太太家拜访的雅意不仅令那位夫人非常高兴,也让所有听到这件事的印度人大为高兴。菲尔丁先生对此也很高兴。他跟这两位新来的女士几乎还不怎么认识,不过仍决定要告诉她们:她们的友好态度给大家带来了多大的快乐。 他发现年轻的那位女士身边无人陪伴。她正透过仙人掌树篱的缺口眺望远处的马拉巴尔山,在这日落时刻,群山似乎已然悄悄地爬近,如同往常给人的感觉一样;如果日落的过程持续得够长的话,它们没准儿会一直爬进城里来呢,不过因为是在热带,日落的过程非常之快。他把自己得知的情况告诉了那位姑娘,她是如此高兴、对他的感谢又是如此热诚,他便邀请她跟另一位女士一起到他家里喝茶。 “我非常乐意前往,我知道莫尔太太同样会非常高兴的。” “我可算得上是个隐士了,您知道。” “在这里做隐士再好也没有了。” “因为我的工作以及诸如此类的原因,我不太到俱乐部里去。” “我知道,我知道,而我们却从来走不出俱乐部。我真羡慕您能经常跟印度人在一起。” “您愿意结识几位印度人吗?” “非常、非常乐意,真的;这是我梦寐以求的。今天这个聚会让我深感气愤和难过。我觉得我那些在这里的同胞们肯定是疯了。您想想看:邀请了人家来,却又不以礼相待!唯有您跟特顿先生,也许还有麦克布莱德先生,算是表现出了最起码的礼貌。我真为其余所有的那些人感到羞愧,而且他们越来越不像话了。” 确实如此。英国的男人本来是想表现得好一点的,可是却因为他们的女眷的缘故而没法做到,因为他们不得不去照顾她们,给她们端茶倒水,建议她们如何喂养小狗等等,不一而足。网球比赛开始以后,那藩篱就更加不可逾越了。他们原本希望在西方人和东方人之间安排几场比赛的,可是这个计划早就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网球场马上就被俱乐部里的那几对常客独占了。菲尔丁对此也心怀不满,不过并没有对那位姑娘提及,因为他发现在她情绪的爆发中有些意气用事的成分。她喜欢印度音乐吗?他问她;他们学校里有一位老教授很会唱歌。 “噢,我们正想听听呢。还有,您认识阿齐兹医生吗?” “我很知道他,但并不认识他。您希望我也把他邀请过来吗?” “莫尔太太说他为人非常好。” “那好,奎斯蒂德小姐。您看礼拜四合适吗?” “非常合适,那天一早我们要去那位印度女士家。所有的好事都给礼拜四碰上啦。” “我就不请法官先生送您过来了。我知道他那个时候正忙。” “是呀,罗尼对于工作总是非常卖力,”她答道,眼睛仍眺望着群山。它们突然之间变得多么可爱了!可是她无法触摸到它们。在她眼前,就像照相机的快门咔嚓一声,她婚后生活的图景跃然在目。她跟罗尼会像现在这样每天傍晚都望着俱乐部的景象,然后驱车回家换上晚装;她们将经常见到莱斯利、卡伦德、特顿还有伯顿夫妇,她们会经常邀请他们并接受他们的邀请,可是真实的印度就这样不知不觉间从他们身边滑过。印度那独特的色彩将会残留下来——一大早那百鸟的齐会,那些棕色的躯体,白色的头巾,猩红或靛蓝身体的偶像——印度那独特的姿态也会残留下来,只要市场上还有拥挤的人群,水池里还有沐浴的浴客。高踞在轻便马车的座位上,她将看到这一切。可是那隐藏于色彩和姿态背后的力量却将从她眼前逃过,甚至比现在逃得还要更加干净彻底。她眼中看到的印度将永远只是建筑中楣上那一圈雕刻的饰带,永远都看不到它的灵魂,而她猜想莫尔太太曾隐约瞥见的正是印度的灵魂。 果不其然,几分钟后他们就当真驱车从俱乐部离开,然后确实换上晚装,德雷克小姐和麦克布莱德夫妇也的确要来跟他们共进晚餐,晚餐的菜单是:肉汁菜丝汤,汤里加了瓶装硬豌豆,仿冒农家自制面包,鱼刺纵横的冒牌鲽鱼,更多的瓶装豌豆加炸肉排,屈莱弗甜点[11],沙丁鱼吐司——典型的英印菜式。随着主人官阶的升降,菜肴可增可减,豌豆可硬可软,沙丁鱼和苦艾酒可以由不同的商号进口,不过传统却一成不变:背井离乡者的菜式,由根本就不懂英式菜肴的用人烹饪。阿黛拉不禁想起先她而来的那些年轻男女,由半岛和东方航运公司[12]一船船地运抵此处,登陆后吃的都是同样的菜式,接触到的也都是同样的思想,同样被人好意地奚落,直到真心接受了那套公认的宗旨并开始奚落起别人来为止。“我绝不能变得像他们那样,”她心下暗想,因为她自己还年轻;而与此同时,她也知道她已经碰到了一种既阴险又顽固的势力的阻挠,为了与其相对抗她需要一些同盟军。在昌德拉布尔,她必须在身边集聚起几个跟她志同道合之士,她很高兴结识了菲尔丁先生和那位姓氏很难发音的印度女士。不管怎么说,这里已经有了一个同盟的核心;在今后的两天之内,她将对于自己所处的位置和处境获得比此前远为清楚的认识。 德雷克小姐在一个遥远的土邦里给邦主夫人做女伴[13]。她为人亲切、性情快活,让大家都觉得她的休假非常好笑,她这次休假并非因为邦主夫人跟她说她可以休息,而是因为她觉得这是她应得的待遇。眼下她还想把邦主的汽车都一并劫走;这辆车载着邦主开到德里去参加邦主大会[14]了,她想出了一个惊人的计划,竟然想趁那辆汽车通过火车托运回来的时候在铁路的枢纽站点把车给偷走。这次“桥会”在她看来也颇为滑稽——事实上她把整个印度半岛都看成是一出喜歌剧。“要是有谁看不出这些人可笑的一面,他可真是完蛋啦,”德雷克小姐道。麦克布莱德太太——她那就是那位当过护士的女士——忍不住地大叫:“噢,南茜,说得太棒啦!噢,南茜,真是笑死人啦!要是我也能像你这样看问题该有多好。”麦克布莱德先生寡言少语,貌似为人颇有涵养。 等客人离开、阿黛拉上床就寝之后,母子俩之间又进行了一场谈话。他想要她的忠告和支持——同时又对她的干涉大为不悦。“阿黛拉跟您经常谈心吗?”他开始道。“我工作实在太忙,不能像我希望的那样经常见到她,不过我希望她在这儿能觉得事事满意。” “阿黛拉跟我谈得最多的就是印度。亲爱的,既然你已经说到这儿了,你说得很对——你是该更多地跟她单独在一起。” “是呀,也许吧,可是这么一来大家就要说闲话了。” “喔,他们总归是要说闲话的!让他们说去好啦。” “来到这里之后大家都变得行为乖张起来,可不像是在国内——就跟一直在众目睽睽之下对着脚灯演戏一样,这是行政长官特顿先生的经验之谈。就拿一件愚蠢的小事为例吧:上次阿黛拉走出俱乐部的大院儿时,菲尔丁正跟在她后头。我看到卡伦德太太注意到了这一点。你的一举一动都逃不掉他们的注意,一直得等到他们完全确信你跟他们是一路人才肯罢休[15]。” “我不认为阿黛拉跟他们会是一路人——她的个性太强了。” “我知道,这正是她不同寻常的地方,”他若有所思地道。莫尔太太觉得儿子实在有些荒唐。习惯了伦敦尊重私人空间的生活之后,她实在无法理解印度这个表面上看来如此神秘莫测的国度,竟然没有丝毫的私人空间,反而是传统习俗拥有如此强大的威力。“我想她根本就没把这些东西放在心上,”他继续道。 “问问她,亲自去问问她,我亲爱的孩子。” “她可能已经听说过印度是如何酷热难当了,不过每年四月份我当然会送她到山间去避暑的——我可不是那种老是把妻子留在平原上忍受煎熬的人。” “噢,那肯定不是因为天气的缘故。” “在印度除了天气就什么都不在话下了,我亲爱的妈妈;这就是一切的起因和结果。” “是呀,麦克布莱德先生就是这么说的,不过惹得阿黛拉心烦的与其说是天气,还不如说是那些英印人本身。她认为他们对待印度人的态度很不令人愉快,你知道。” “我是怎么跟您说的?”他忍不住叫道,一改温和的态度。“上礼拜我就知道是这么回事。噢,一个女人竟然为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瞎操心!” 惊讶之下她把阿黛拉的问题都暂时撇在一边了。“鸡毛蒜皮,小事?”她重复道。“这怎么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我们跑到这儿来可不是为了表现得令人愉快的!”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就是这个意思。我们跑到这儿来是为了主持公道,维持治安的。这就是我的看法。印度可不是个客厅。” “你的看法倒像是神明的看法,”她心平气和地道,不过让她恼火的与其说是他的看法,不如说是他的态度。 尽量克制住自己的情绪,他说:“印度是喜欢各种神明的。” “而英国人就喜欢摆出神明的架势。” “纠缠这些毫无意义。算了,咱们到此为止,而这个国家必须得忍受我们,不管我们是不是神明。噢,听我说,”他突然大叫一声,语气相当可怜,“您跟阿黛拉到底希望我怎么做?背叛我的阶级,跟这里所有那些我尊重而且仰慕的人对着干吗?丢掉在这个国家我可以赖以施德行善的权力,就因为我的行为不讨人喜欢吗?你们,你们俩谁都不懂得什么才是严肃的工作,否则你们就绝不会说出这些冠冕堂皇的空话套话。我不愿意这样跟您讲话,可有时候不得不把实话挑明。阿黛拉和您如果继续这样下去,那就是一种病态的神经过敏。今天我已经注意到您跟阿黛拉在俱乐部里的表现了——在行政长官不惜所有的那些麻烦、费尽心机想讨你们欢心之后你们的表现。别忘了,我来到这里是为了工作的,是为了用暴力来维持这个糟糕的国家的。我不是传教士,不是工党分子,也不是什么怀抱含混的同情心、多愁善感的文人。我只是这个政府的公仆;这个职业是您让我自己选择的,事实就是这样。我们在印度确实不那么讨人喜欢,我们也不想讨他们喜欢。我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这番话完全出自真心。每天他都在法庭上辛苦地工作,尽力在两份都不说实话的诉状中判断出哪一方的实话多一点,尽力在谎言和阿谀奉承的包围下毫无畏惧地执行法律、主持公道,保护两个弱者当中更为弱小的一方,保护拙嘴笨舌的免受花言巧语的欺侮。那天早上他刚刚宣判了两个人有罪,一个是铁路职员向几位朝圣者高价索要票款[16],还有一个帕坦人强奸未遂。他并不希图被害人的感激,也不期望大家的褒扬,而且那个职员和那个帕坦人都可能会提出上诉,会在案件重审之前变本加厉地贿赂他们的证人,力求推翻对他们的判决。那是他的职责。可他期盼得到自己人的同情,而除了她们这两位新来的人之外他也确实得到了这种同情。当一天的工作结束之后,他也确实觉得根本不需要再去为了什么“桥会”而烦恼操心,他只想跟同等地位的球友打打网球,或者在长椅上躺下来歇歇腿脚。 他这番话确实出自真心,可她却巴不得他不要这样沾沾自喜。罗尼在谈及他处境当中的种种障碍时是多么招摇炫耀!他是如何喋喋不休、津津乐道地唠叨着什么他来印度可不是为了讨人喜欢的,而且从中获得了巨大的满足!他不禁使她想起了他在公学念书的日子。那个满怀人道主义激情的年轻人的印记已经完全褪尽,他现在说起话来俨然是个世事洞明而又怀恨在心的孩子。如果撇除了他的声音,他这番话语还是有可能让她感动的,但当她听到他讲话时那种自鸣得意的声调,当她看到那个小小的红鼻子底下那张如此沾沾自喜、能言善辩的嘴巴时,她不禁觉得、非常不合逻辑地觉得,这绝非对于印度的盖棺定论。罗尼的话语中但凡有一丝一毫的歉疚和惋惜——不是精明狡诈的代用品,而是发自内心的歉疚和惋惜之情——就会使他成为一个完全不同的人,大英帝国也会成为一种完全不同的体制。 “我坚决主张,而且我要下达命令,”她忍不住道,把手指上的戒指碰得叮当直响。“英国人到这儿来就是要讨人喜欢的。” “您是怎么得出这样的结论的,妈妈?”他问道,语气重新温和了下来,因为他对自己的暴躁感到羞愧了。 “因为印度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上帝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来是为了让我们彼此友好相处的。上帝……就是……爱。”她迟疑了,因为看出他对这个论点是多么的不喜欢,但有某种力量促使她继续说下去。“上帝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来是要我们爱我们的邻人,并且把这种爱明白无误地表现出来,祂[17]无所不在,即便是在印度,祂也在看着我们是如何践行他那爱的宗旨的。” 他看起来非常沮丧,而且还有些焦虑不安。他知道她身上的这种宗教的天性,而且这也正是她健康状况不佳的症状;他继父去世的时候,这种症状已经相当明显了。他心下暗想:“她确实是上了年纪了,不管她说什么,我都不该感到恼火。” “只有心存与人为善的愿望才符合上帝的要求……真心诚意地践行祂的宗旨,哪怕是无能为力,也能赢得祂的赐福。我想每个人都会失败,可是失败的种类却各不相同。善意、善意,我们要满怀更多的善意。纵然我能说万人并天使的话语……[18]” 他一直等到她把话说完,然后柔声道:“我明白了。我想我得研究我的卷宗去了,您也该上床休息了。” “我想是的,我想是的。”母子俩又在一起待了几分钟,不过自打谈到教义之后,他们的谈话就变得脱离现实了。只要宗教跟国歌的意旨相一致,罗尼就完全赞同,可如果它试图影响到他的生活,他就要反对了。到了这时他就会用恭敬但却斩截的口吻说,“我认为奢谈这些问题没有任何意义,每个人都必须得解决他自己的信仰问题,”而每个听到他这么说的人都会悄声道,“听听,他说得多好!” 莫尔太太觉得她提到上帝是个错误,不过她发现随着年纪的增长,她越来越难以避开祂了,而且自打她踏上印度的土地以来,祂就一直经常不断地在她的头脑中浮现,但奇怪的是,祂却越来越难以让她感到满足了。她需要不断地念诵祂的圣名,将其视作最伟大的神明,然而其功效却越来越不灵验了。苍穹之上似乎总有一层更为高远的穹苍,最遥不可及之外又总有寂静在回响。事后她深为自己偏离了她此番印度之行那最重要的问题而懊悔——那就是罗尼和阿黛拉之间的关系。他们俩到底能够成功地订婚并最终结为连理吗,抑或不能? * * * [1] 帕坦人(Panthan),或称普什图人(Pashtun),分布在阿富汗东部和巴基斯坦西北部(印巴分治前当然属于印度西北部)一民族,以民风强悍著称。 [2] 《凯特表妹》……《花街》……《御林军》:《凯特表妹》、《花街》(J·M·巴里,1902)及《御林军》(吉尔伯特与沙利文,1888)都是西姆拉业余剧团喜欢的那类剧作:“我们并不排演莎士比亚或是此类的喜剧。我们演的是弗里德里克·朗斯代尔、巴里以及皮内罗之类的作品。”(《平凡故事》,133页。) [3] 你想让我干什么……压根儿就没想到她们真的会来:特顿太太对于为深闺制度下的印度女性举行的聚会的态度令人想起一位斯潘塞太太来,此人是阿拉哈巴德行政长官的妻子:“斯潘塞太太痛恨印度的一切——为那些深闺制度下的印度女性举办的聚会毫无用处。”(印度日记,一九一三年一月四日,其中引述斯先生的原话说,“我从心底里厌恶这些本地人。”) [4] 一个……岛屿,肯定会越来越大:在《再谈印度》中,福斯特曾描述过在他一九一二至一九一三年首访印度与一九四五年第三次访问印度之间“深闺帘幕的拉起,印度妇女的逐渐解放”。 [5] 参见“注释”部分第八章注2。 [6] 帕西人(Parsee)是公元八世纪为逃避穆斯林迫害而自波斯移居印度的琐罗亚斯德教(亦称“拜火教”、“祆教”)徒的后裔。 [7] 拉尼(rani或ranee)为印度土邦的女邦主,或者印度酋长或王公——拉甲(raja或rajah)之妻或遗孀。 [8] “在印度只有……除了她们之外你比所有的人都高贵”:在《印度反思录Ⅰ:为时太晚了吗?》一文中,福斯特曾引用一位“女士八年前对我说过的一番话,‘永远不要忘记,在印度只有那些拉甲跟你是平等的,除了他们之外你比所有的印度人都高贵,’”并补充说她“现在是个沉默的——如果并非灭绝的——物种”。福斯特一九一二年十月十日的印度日记中也曾记录过另一位女性相当类似的评论——如果“八年前”这个日期是精确无误的话。 [9] 分别为英国港市、伦敦著名的繁华大街和埃塞克斯郡一村庄名。 [10] 莎丽(sari或saree),印度次大陆女性穿着的主要外衣,是一块五至七码长、色彩鲜艳、通常绣花的绸缎或棉布,一端绕于腰部做成裙子,另一端从肩部垂下或裹住头部。 [11] 屈莱弗甜点(trifle),或译“酒浸果酱布丁”,是一款经典的传统英式甜点,上涂一层层果酱、果冻、牛奶蛋糊和掼奶油并在雪利酒、朗姆酒或白兰地中浸渍的蛋糕甜食,放入杯内冷冻后食用。 [12] 半岛和东方航运公司(P.-and-O.):半岛和东方航运公司(The Peninsular and Oriental Navigation Company)曾经、现在也依然是英国和印度之间最主要的航运公司。 [13] 德雷克小姐……给邦主夫人做女伴:德雷克小姐显然是以一位马修小姐为原型的,“轻佻而又假模假式……给一位拉尼做女伴”,据福斯特的描述(印度日记,一九一三年三月十四日),经常在焦特布尔[印度西部城市,位于德里市西南,是始建于十三世纪的一个前公国的中心。]的俱乐部里出没。 [14] 邦主大会:福斯特最初结识大代瓦斯邦的邦主,就是一九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印多尔市举行的这样一次会议上;另一次不期而遇是在一九一三年三月份的德里。 [15] 你的一举一动都逃不掉他们的注意……才肯罢休:一九二○年赴印度就任文官的康拉德·科菲尔德爵士曾回忆道(《平凡故事》,69页):“我清清楚楚地意识到,我的出身背景、我的一举一动以及我的待人接物无一不处在细致严密的监督之下……” [16] 向几位朝圣者高价索要票款:一九一三年的一月,福斯特曾偶遇一位白人警察,犯下这一罪行的几个罪犯就是通过他的警局刚刚被送往监狱服刑的。 [17] 西文在以第三人称提及上帝、耶稣时,会将首字母大写以示崇敬,中文语境中也特用“祂”字表示尊崇。 [18] 纵然我能说万人并天使的话语……:典出《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第一节。[和合本译作: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 [book_title]第六章 阿齐兹并没有去参加“桥会”。他跟莫尔太太意外会面之后,马上就忙于其他事情了。医院插进来好几台外科手术,搞得他忙碌不堪。他不再是个贱民或是诗人,又变成了医科学生,兴兴头头,把大量手术的细节拼命往他那几位朋友的耳朵里灌,尽管他们根本就不爱听。他医生的职业时不时地会让他神魂颠倒一段时间,不过他对它的要求是一定要令人兴奋,而且科学化的是他的手,并非他的头脑。他热爱他的手术刀,而且应用娴熟,他也喜欢给病人注射最新种类的血清。不过管理制度与卫生保健的刻板无趣又让他非常反感,于是他在刚给一个病人注射过肠道疾病的疫苗之后,自己反倒马上就会去喝未经过滤的生水。“对这个家伙你又能期望他怎么样呢?”严厉的卡伦德少校说。“既没有勇气,又没有骨气。”不过他心里面也明白,去年格雷斯福德太太的阑尾手术如果不是自己而是由阿齐兹主刀的话,这位老妇人可能就会活下来了。而这丝毫不能改善他对这位下属的看法。 在清真寺意外碰到莫尔太太的第二天上午,两人发生了一次争吵——他们经常口角不断。昨天半个夜晚都没合眼的少校想知道,阿齐兹究竟为什么在接到召唤之后没有立即赶过来。 “先生,请原谅,我立即就动身了。我是骑自行车赶去的,可是来到家牛医院[1]前的时候车子爆了胎。所以我只好雇了辆双轮小马车。” “在家牛医院门前爆了胎,是吗?那么你又是怎么会跑到那儿去的呢?” “您说什么?” “噢天哪,噢天哪!我住在这儿,”他踢了一下脚下的小石块,“而你住在那儿——到我家只有不到十分钟的路程——而家牛医院却远远地在你背后的位置——在那儿——那么你在去我家的路上又怎么会路过家牛医院呢?现在还是去干点儿实事吧,别在这儿信口开河啦。” 他怒冲冲地大踏步走开,根本不听阿齐兹的解释,其实他的解释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家牛医院就位于哈米杜拉和他自己家连成的一条直线上,所以阿齐兹自然要从它门前经过。少校从来就没意识到,印度的受教育阶层也会经常相互走动,而且正在努力编织一张全新的社会关系网,尽管其过程可说是历尽了艰辛。种姓制度“或是诸如此类的”原因会对他们产生阻碍作用。他只知道没有一个印度人跟他说过实话,虽然他在这个国家已经待了有二十年了。 阿齐兹暗自好笑地看着他走掉。在他精神愉快、兴致颇高的时候他总觉得英国人都是些滑稽可笑的怪人,被他们所误解,他反倒是挺开心的。不过这是种情绪化或是神经质的愉悦,一件小事或是时间的推移都可能会将其破坏无遗;这绝对不同于他跟可信赖的朋友们相处时感到的那种发自内心的快乐。一个跟卡伦德太太有关的刻薄比喻涌上他的心头。“我一定得说给马哈茂德·阿里听听,他肯定会被逗得哈哈大笑的,”他暗想。然后他就去工作了。他在医院里可是个很有能力、不可或缺的医生,这一点他很清楚。他全神贯注地动手术时,那个刻薄的比喻也就从他脑海中消失了。 在这几天愉快而又繁忙的日子里,他也模模糊糊地听说行政长官正在筹备一次聚会,而且伯哈德老爷说过每个人都应该参加。他的助理潘纳·拉尔医生面对这一机会简直欣喜若狂,极力撺掇、怂恿他乘坐自己的新轻便马车跟他一道前往。这样的安排倒是对他俩都挺合适。阿齐兹可以省却骑自行车的寒酸或是雇一辆马车的花销,而生性胆怯又年事已高的潘纳·拉尔医生也可以确保有人能帮他驾驭他的马车。他自己虽说也能驾车,不过实在是有些勉强,而且他又害怕路上的汽车,对于拐进俱乐部的那个弯道也很没把握。“也可能会碰上什么灾祸,”他很客气地道,“不过咱们总归要不惜一切代价安全抵达,即使不能平安归来。”然后又比较合理地推测道:“我想,咱们两位医生同时到达,应该会给大家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 不过临到招待会之前,阿齐兹的心绪却又急转直下,于是就临时决定不去了。一方面,最近刚刚结束的这段繁忙的工作让他感觉精神独立、身体健康;另一方面则是那天正好是他妻子去世的周年忌日。他妻子是在他爱上她不久以后就过世的;一开始他并不爱她。他因受西方思想感情的影响,雅不愿跟一个他从来都没见过的女人结合;加之他在真正见到她之后,她又确实挺让他失望的,他跟她生下第一个孩子纯是出于动物的本能。孩子生下后,情况才有了改变。她对他的深爱,她对他那远远超越了谦恭和柔顺的忠诚,以及她恪守妇德、努力反对在她这一代甚至下一代妇女中取消深闺制度的坚定态度,终于赢得了他的心。她人很聪颖,而又深具旧式闺秀的优雅。渐渐地,他不再觉得他的亲属们为他选错了对象。感官上的享受——哦,即便是他已经得到了,不出一年时间也会变得麻木不仁,而他赢得的却是另外一种更加持久的感情,他们一起生活得越久这种感情就越发深厚。她成了他儿子的母亲……可是在为他生下第二个儿子的时候,她却撒手人寰。这时他才意识到他失去的到底是什么,意识到再没有一个女人能够代替她的位置;相对于另一个女人,朋友的友情在感觉上反倒更接近于她。她已经走了,再也没有人像她那样,而这种独一无二的感情不是爱情又是什么呢?他自娱自乐、自得其乐,他有时会忘记她;不过在另一些时候他又觉得她已然将世间一切的美好和快乐都带进了天堂,他曾经认真考虑过要自杀。他死后能再见到她吗?真有这样一个可以相会的地方吗?虽说他是个正统的穆斯林,他却并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神的唯一性是不容置疑并且是被不容置疑地宣布了的,但在其他所有的问题上,他仍旧像是一般的基督徒那样摇摆不定;与其说他对来世秉持坚定的信念,还不如说他是怀抱着这样一种希望,一时会破灭,一时又会重来,一句话还没等说完或是心跳才不过十几下就已经完成了一次摇摆,所以决定他应该秉持何种观点并且秉持多久的,看来与其说是他本人,还不如说是他血液中的血球。他所有的态度、观点无一不是如此。什么都不可能持久,也没有什么过去了就不会重来的;这种循环往复永不停止、生生不息,使他能够永葆年轻,他越是难得哀悼他的妻子,他对她的哀悼之情就越是情真意切。 其实他完全可以告诉拉尔医生他已经改变主意,不想去参加招待会了,不过直到最后一分钟,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已经改了主意;确实,他并没有改主意,是他的主意自己发生了变化。不可抑制的反感喷涌而出。卡伦德太太、莱斯利太太——不,在他的悲伤时刻他可受不了她们:她们会看出他内心的悲伤——因为他认为这些英国太太们都具有非同寻常的洞察力——并会通过故意折磨他取乐的,她们会在自己丈夫面前嘲弄于他。在他本该已经准备好去赴会的时候,他却站在邮局里拟一份电报发给他的几个孩子,回到家后他发现拉尔医生已经来找过他,而且已经走了。好吧,他走就走吧,这正是他这种天性粗鲁的人干出来的事儿。至于他本人,他将跟他的亡妻倾心交流。 打开一个上锁的抽屉,他取出妻子的照片。他凝视着照片,泪水夺眶而出。他不禁暗想,“我是多么不幸啊!”可是正因为他真的是很不幸,另一种情绪很快就跟他的自哀自怜交织在一起:他极力想回忆起妻子的音容笑貌,却总也想不起来。那些他不爱的人他为什么反而记得住?他们总是在他面前活灵活现,可是他越是专注地看着照片,就越发什么都看不见了。她一直都像这样躲避着他,自从她被埋进坟墓以来。他早就知道她会从他的手中、从他的眼前消失不见,可他曾以为她将一直活在他的心里,却没有意识到正是我们曾经爱过死者的事实反而使他们在我们心中变得更加不真实,而且我们越是满怀激情地想唤醒他们,他们就会闪避得更加遥远。一张褐色泛黄的纸片外加三个孩子——这就是他妻子留给他的一切。这真是让人难以忍受,于是他再度暗想,“我是多么不幸!”这样想的结果是他感觉轻松了一些。他一度已经呼吸到了那种围绕着东方人和所有人的死亡的气息,深深吸入一口以后他就退了回来,因为他还年轻。“永远,永远我都将无法解脱出来,”他自言自语道。“我这辈子注定将一事无成,我的儿子也不会受到良好的教养。”既然这已然是确定无疑的了,他就竭尽全力不再去想它,转而看了看他就医院中的一个病例记下的几条病案笔记。也许有一天某一位富翁需要他来做这样一个特别的手术,这样他就能挣到一大笔钱了。这几条病案笔记本身引起了他的兴趣,他于是将亡妻的照片重新锁回到抽屉里。哀思的时刻已经过去,他也就不再想到他的亡妻了。 用过茶点之后,他的精神有所改善,于是就去哈米杜拉家里串门儿。哈米杜拉去了招待会,不过他那匹矮种马却留在家里,于是阿齐兹就将马借出来,同时还有他朋友的马裤和马球棍。他就骑着马去了球场。球场已经荒废,只除了在球场边缘,还有几个本地街区的年轻人在训练。为了什么训练?就连他们自己都很难说清,不过都说是在训练。他们绕着球场跑步,瘦小羸弱、膝盖内翻——当地人的体格就是这么可怜——脸上的表情与其说是坚定果决,还不如说是下定决心要摆出一副坚定果决的表情。“邦主大人,敬礼,”他开玩笑地喊道。那几个青年停下脚步哈哈大笑。他劝他们悠着点儿,别训练过了头。他们保证说绝对不会,然后就继续跑了起来。 他策马来到球场中央,开始四处击球。他其实并不会打马球,不过他那匹矮种马却很内行,于是他就专心一意地学着打起来,一时间摆脱了一切人生的压力。当他在棕褐色的椭圆球场上尽情驰骋时,习习的晚风轻拂着他的额头,周围的一圈绿树抚慰着他的倦眼,生而为人的所有该死的烦恼都被他浑然忘却了。他的球击向一位偶然也来到球场上练球的陆军中尉;他把球击回给阿齐兹并叫道,“再把球传过来。” “好呀。” 这位新来的军官懂得些马球的门道,不过他的马却什么都不懂,所以双方还是算势均力敌。全神贯注于马球的结果,两人倒是开始惺惺相惜,揽辔休息时两人更是相视而笑、莫逆于心。阿齐兹喜欢军人——他们直来直去,要么把你当朋友,要么将你大骂一顿,这种态度比那些文官的傲慢自负可取多了——而这位中尉喜欢所有会骑马的人。 “经常打球?”他问道。 “从没打过。” “咱们再来打一局。” 他正击球的时候,不料胯下的马突然弓身一跃,将他从马背上掀了下来,大叫一声,“噢上帝!”他再度跃上马背。“你就从来不会摔下来?” “经常的事儿。” “才不会呢。” 两人再度勒住马缰,眼中都燃烧着炽热的友谊之火。不过这种热情也随着他们身体热度的下降而渐趋冷却,因为体育运动只能唤起暂时的激情。民族意识再度卷土重来,不过还没等它发挥出毒素,两人已经道了别,相互挥手致敬。“要是他们都像他这样该有多好,”两人心下都这样暗想。 夕阳已经西沉。几个跟他有相同宗教信仰的教徒已经来到球场上,面朝麦加[2]虔诚祈祷。一头婆罗门公牛朝他们走来,阿齐兹虽然自己不愿意祈祷,却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受到这么一头笨拙而又被尊为偶像来崇拜的动物的干扰。他就用手里的马球棍敲了它一下。正当他这么做的时候,他听到马路上有人在叫他:那是潘纳·拉尔医生,正满面愁云地从行政长官的招待会上往回走。 “阿齐兹医生,阿齐兹医生,你到底上哪儿去啦?我在府上等了你足足有十分钟,没办法这才一个人走了。” “实在是抱歉之至——我迫不得已去了趟邮局。” 在阿齐兹自己的社交圈子里,大家都会把这种说法理解为他临时改了主意,不想去了,这种事原是司空见惯、无可厚非的。可是拉尔医生因为出身低微,却拿不准这是否是阿齐兹在有意怠慢于他,再加上他又眼看着阿齐兹抽打了婆罗门圣牛,就更是气不打一处来。“邮局?你怎么不派个用人去呢?”他道。 “我没几个用人——我的薪水非常少。” “你的用人跟我说过话。我看到你的用人了。” “可是拉尔医生,请你想想看。你要到我家里来的时候我怎么能把用人给派出去呢?你一来我们就得走,我家里就一个人都没有了,等我的用人回来的时候,恐怕我家里能拿走的东西都已经被坏人洗劫一空了。厨子是个聋子——我从来都指望不上我这个厨子——男仆还只是个小男孩儿。我跟哈桑绝对、绝对不能同时一起离开家。这是我既定的老规矩了。”他说了这么多,已经远远超出了仅仅出于礼貌的意图,全都是为了照顾拉尔医生的脸面。这当然并非都是事实,也不该因此而受到非难。可拉尔医生却全然不顾情面地当面揭穿——这么做轻而易举,但实在很不光彩。“即便如此,又有什么妨碍你留张便条说明一下你去了哪里呢?”诸如此类,不一而足。阿齐兹很厌恶缺乏教养的行为,就磕了下胯下的坐骑让那匹矮种马蹦跳起来。“离我远点儿,要不然我的马也因此而受了惊可就麻烦啦,”他哀诉道,这才道出了他心下恼怒的根源。“今天下午它就一直在耍泼撒野。它把俱乐部花园里几株最为名贵的花木都给糟蹋了,足足找个四个大男人才算把它从花圃里拉出来。英国的那些绅士淑女们就在一边看着,连行政长官大人都给惊动啦。不过,阿齐兹医生,我不再占用您宝贵的时间了。您既然有这么多的约会和电报要处理,对此是不会感兴趣的。我不过是个可怜的老医生,觉得但凡受到人家好心的邀请,总归要向人家表示敬意才是正经。您的缺席,我可以告诉您一声,已经引起了不少的议论。” “他们爱他娘的怎么议论就议论去好了。” “年轻真是好啊。真他娘的好!哦,非常好。到底是谁他娘的呢?” “我爱去不去,谁都管不着。” “可你答应过我呀,然后又平白编出这么个电报的故事来糊弄我。咱们还是走吧,驾,花斑马。” 拉尔医生驾着马车走了,阿齐兹一时恨不得跟他终生为敌。他只要打马飞奔上去就很容易能报复到那老头儿。他当真就这么做了。结果老头儿的花斑马一下子就惊了,脱缰飞奔而去。他又风驰电掣地奔回球场。他刚才跟中尉一起打球的荣光尚未散尽,他继续在球场上纵横驰骋、俯身击球,直跑到汗流浃背才尽兴而归,一直到他把矮种马送还哈米杜拉的马厩为止,他都觉得自己并不比任何人低一等、矮一头。可是一旦下了马,恐惧又不禁暗暗爬上心头。他会不会因此而触怒那些权贵们呢?他这次的缺席是否已经冒犯了行政长官呢?潘纳·拉尔医生固然无足轻重,但是即便跟这样人的翻脸算得上明智吗?他的思绪已经从人际关系转向了政治考虑。由于受到当今盛行的恶习的毒害,他已经不再考虑“我能否跟人和睦相处”,而是转向 “他们是否比我强大”的顾虑了。 回到家他发现有一封短信正等着他,信上盖着政府的邮戳。它活像是一包烈性炸药,稍一触动就会把他那幢脆弱的平房炸成碎片。他就要因为没有参加“桥会”而被就地免职了。等他终于把信拆开后才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那是一份菲尔丁先生——国立学校校长发来的请柬,请他后天前去参加茶会。他的情绪猛然再度高涨起来。他总归会重新振作起来,因为他的精神虽屡屡遭受磨难却总是生生不息,他的心境虽阴晴不定,他的精神却一直都相对稳定。不过这份请柬仍让他格外高兴,因为菲尔丁一个月前就曾邀请过他一次,可他竟然给忘了——既没答复,又没出席,就那么忘得一干二净。而现在人家又发来了第二次邀请,没有丝毫的责难,对他的过错连提都没提,就全当没发生过。这才叫真正的以礼待人——充分表现出一片好心的文明行径——他马上抓起笔来写了封热情洋溢的回信,又急忙跑到哈米杜拉家里探听消息去了。因为他从没见过这位校长,他相信他人生中的这一严重缺憾马上就将得以补偿了。他渴望了解这位杰出人物的所有情况——他的薪水、偏好、履历,以及怎么才能最大限度地取悦于他。不过哈米杜拉仍旧没有回家,马哈茂德·阿里虽然在那儿,却只会愚蠢而又粗鲁地一个劲儿嘲笑那场“桥会”。 * * * [1] 家牛医院:参见《雪山神女之山》(一九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的信),福斯特在其中记述道:有一头阉牛“病得很重,我把它送到了印多尔的病牛医院”。 [2] 麦加(Mecca,阿拉伯语作Makkah,旧称Bakkah或Macoraba)为沙特阿拉伯西部城市,伊斯兰教创始人先知穆罕默德的诞生地,是伊斯兰教第一圣地,每个穆斯林都渴望朝圣的宗教中心。伊斯兰教有所谓“五功”之说:念功,即信仰作证,念“清真言”;礼功,即谨守拜功,一日祈祷五次;斋功,即封斋节欲,每年在斋月封斋并禁止房事;课工,即法定施舍,捐献作为义务的税项;朝功,即朝觐天房,有生之年至少一次赴麦加朝圣。 [book_title]第七章 这位菲尔丁先生迷上印度的时间比较晚。踏进孟买的维多利亚终点站[1]那个最为奇特的入口时他已经年过四十,他贿赂了一名欧洲人检票员,将他的行李带进了他在热带地区乘坐的第一列火车的车厢。这次旅行在他的脑海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跟他同车厢的两位旅伴中一位是个年轻人,跟他自己同样初到东方,另一位是个成熟老练的英印人,跟他年纪相仿。他跟这两位旅伴之间都有天渊之别:他早已经多见广,既不可能成为那位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也不会认同那个老气横秋的英印人。新鲜的印象纷至沓来,不过又都算不上传统意义上的全新印象;它们统统受制于他过去的经验,他的错误也同样如此。比如说,将印度人当作意大利人看待就不是个普通的错误,当然也算不上什么致命的错误,菲尔丁就经常试图拿印度半岛跟意大利半岛来作类比,虽然后者面积更小、形态更加精巧,而且伸入的是经典的地中海水域。 他的一生虽主要从事学术研究,不过也算驳杂多变,并曾一度误入歧途,之后才悔过自新。现在,年届不惑的他已经是饱经风霜、性情温和、聪明睿智,对教育事业矢志不渝。他并不介意教的是什么样的学生:公学子弟、弱者低能和警务人员全都投到他门下,他统统来者不拒、有教无类,所以他并不反对再增添几个印度学生。借由朋友们的影响力,他被任命为昌德拉布尔那所小型国立学校的校长,他喜欢这份工作,并自认为干得相当成功。他在他的学生中间确实大获成功,但是他本人与他的同胞之间的隔阂——当初他在火车上就已注意到的隔阂,却正在令人痛心地日益加深。起先他还不明白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他并非没有爱国心,他在英国本土的时候跟英国人一直都相处融洽,他所有最好的朋友也全都是英国人,那为什么在这儿情况就不一样了呢?从外表上看来,他是那种不修边幅的大个子,毛发浓密、眼睛碧蓝,有些拙手笨脚,这些特征都很容易在他开口讲话前就赢得他人的信任。可是他的言行举止中却有某种东西让人颇为不解,而且并不能减轻他所从事的职业在人们心中自然激起的不信任感。印度无疑不可以缺少这邪恶的思想,而倒霉的是正是通过他,这种思想的邪恶在与日俱增!人们逐渐意识到菲尔丁先生就是一股破坏性的力量,而且这也一点都不冤枉他,因为对于等级制度而言,思想的自由就是最为致命的敌人,而且他还是以最强有力的方式在使用思想——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流。他既不是传教士,又不是研究生,可他却最喜欢跟别人进行那种平等交流式的倾心交谈。在他看来,这个世界就是由彼此间渴望相互接触的人所构成的星球,而唯有凭借善意再加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