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去吧,摩西 [book_author]福克纳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241449 [book_dec]《去吧,摩西》(Go Down, Moses)是威廉·福克纳创作于1942年的小说,由七个相关联的部分组成,故事发生在约克纳帕塔法县。讲述的是美国南方庄园主麦卡斯林与女奴生有一女,后又与这个女儿生下一子泰瑞乐,泰瑞乐后来娶了另一位庄园主布钱普的女奴谭尼,其子嗣都以布钱普为姓氏。麦卡斯林的外孙女则嫁给了爱德蒙兹。全书写的就是这三个姓氏的子孙间的复杂关系,最浓墨重彩的人物是麦卡斯林的孙艾萨克,他在黑人猎手的带邻下自小参加猎熊活动,长大后看透了白人与黑奴间的畸形关系,自愿放弃家产,到镇上做木工为生。全书由两个中篇及五个短篇组成,各部分既相对独立又共同融合为一幅完整的画面。 [book_img]Z_9479.jpg [book_title]前言 《去吧,摩西》(Go Down,Moses,1942)是威廉·福克纳的第十七部作品,也是他的第十三部长篇小说。人们常把这部小说视为他从一九二九年的《喧哗与骚动》开始的鼎盛时期的最后一部作品。这以后,福克纳还发表了七部作品,但是似乎都未能超过以前的水平。 从福克纳的书信与讲演中,我们可以得知他创作此书的一些情况以及他自己对此书的看法。 一九四一年五月一日,福克纳给他的出版者兰登书屋的罗伯特·哈斯写了一封信,信里说: “亲爱的鲍勃: 去年我提到过一本集子,一部短篇小说集,总的主题是南方白人与黑人种族之间的关系。我的计划是这样的: 书名:去吧,摩西 小说篇目: 《灶火与炉床》 第一部分:已在《科利尔》杂志上发表。 第二部分:《大西洋月刊》。 第三部分:尚未发表。 《大黑傻子》:《哈泼》杂志 《古老的部族》: 《三角洲之秋》:尚未发表。 《去吧,摩西》:《科利尔》。 我还要在某种程度上改写它们;在改写的过程中也许还会添加一些材料。书的规模大致与《没有被征服的》相当。” 一九四一年五月十三日,福克纳在给哈斯的信中又往选目里加进一篇,题目他显然还未想好,因为他仅用小写写上“当我和布克大叔”这几个字。后来他一度把这一篇叫作《几乎》,正式出版时才确定为《话说当年》(Was)。 五月二十二日福克纳在给哈斯的信里又提到了他的计划:“……奥伯[1]处已有四篇讲黑人的故事。我还可以再进一步发挥,再写上几篇,出一本像《没有被征服的》那样的书,也许可以在六个月之内把材料搞齐。” 到这时为止福克纳还没有具体提到要写《熊》。六七月间,他开始写《熊》了。十二月二日,福克纳致函哈斯说:“我十二月一日交稿的诺言无法实现了。可写的内容比我当初想的要多得多,可以成为我能引以为豪的一个章节,但需要精心地写,得反复修改才能写好。我正在写呢……”福克纳这里指的显然是《熊》的第四章。 十二月中旬,兰登书屋收到了一百二十一页打字稿,上附给编辑与排字工人的明确指示:“不得改动标点符号或句子结构。”接着,福克纳又扩展《三角洲之秋》。他还在信中关照得把早先寄去的那篇《去吧,摩西》放在后面,作为全书最后的一篇。 一九四二年一月二十一日,福克纳将《去吧,摩西》一书的献词(即书前关于卡洛琳·巴尔大妈的那段话)寄给了罗伯特·哈斯。 一九四二年五月十一日,这本书出版了。但是书名成了《〈去吧,摩西〉及其他故事》。 一九四七年春天,福克纳在密西西比大学与英语系学生谈话,在回答提问时说:“《去吧,摩西》——我原先是作为一部短篇小说集写的。可是在改写后它成了一个物体的七个刻面(facets)。其实它就是一部短篇集。”他还把这本书与《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并提,认为是他最好的作品。 一九四九年,哈斯写信给福克纳,说出版社要重印《〈去吧,摩西〉及其他故事》,问他有什么地方需要改动。福克纳在一月二十六日的回信里说:“《摩西》其实是一部长篇小说。我不打算删去故事或章节的标题。你认为有必要给这些故事像章节一样列上次序吗?干吗不照原来样子重印呢,但是得把书名从《〈去吧,摩西〉及其他故事》改为《去吧,摩西》,并在封套说明上做相应的修改。……要是允许我事后放炮的话,我看只有兰登书屋才会那么认真,非得在《去吧,摩西》后面加上‘及其他故事’这几个字。我记得当初我看到印好的扉页时的那份惊愕(当然也不算很大)。我说,再版时就干脆利落地叫它《去吧,摩西》得了,八年前我寄给你们时就是这么写的。” 于是,从一九四九年起,《去吧,摩西》就正式被认为是一部长篇小说。看来,最初福克纳自己也拿不定主意,而是一点点确立自己的看法的。 要是让局外人客观地说,这本书应该算是一部“系列小说”。它由一个统一的主题与属于同一家族的众多人物连接成一体,各篇之间大致都互有关联,但也都能独立成篇。福克纳后来把《熊》编进《大森林》(1955)短篇集时就抽去了第四章,他认为附有第四章的《熊》是长篇《去吧,摩西》的一部分。对于短篇小说来说,它太沉重了。 《去吧,摩西》的主人公自然是艾萨克·麦卡斯林。他所属的麦卡斯林家族是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几大庄园主家族之一。这部小说就是写这个家族的两个支系(白人后裔包括女儿生的“旁系”,以及黑白混血的后裔)几代人的命运的。所涉及的人物有族长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双生子梯奥菲留斯(布克)与阿摩蒂乌斯(布蒂),当然,还有布克的儿子艾萨克(艾克)。“旁系”里有老卡洛瑟斯女儿的外孙麦卡斯林(卡斯)·爱德蒙兹、卡斯的儿子扎卡里(扎克)、孙子卡洛瑟斯(洛斯)。白人人物中比较重要的还有艾克的母亲索凤西芭、舅舅休伯特·布钱普。小说的另一人物支系(黑人)姓的就是后面的这个庄园主的姓。老卡洛瑟斯不愿让他与黑女奴(亦即他的女儿)所生的儿子姓自己的姓,这个奴隶只能被称为托梅(黑女奴名)的图尔。在图尔娶了布钱普家的女奴生了孩子后,他的孩子才有了姓——布钱普。而堪称《去吧,摩西》第二号人物的路喀斯·布钱普就是图尔的小儿子。而他的妻子莫莉——我们有充分理由可以认为福克纳家的老女佣卡洛琳·巴尔即是其原型——与外孙赛缪尔分别是“系列小说”的两篇(前者)与一篇(后者)中的主要人物。为帮助读者弄清人物之间的关系,译者特绘制了一张“谱系图”,附在序言的后面。 另外,还有一个人物是不能不提的,他就是印第安酋长与黑女奴所生的混血儿山姆·法泽斯。他是艾萨克精神上的父亲,不仅教会了艾萨克打猎,也教会了他怎样做人。 《去吧,摩西》写到的时间,最早的是一八五九年(追述的部分不算),最晚的则是福克纳写作的“当时”——一九四一年。若按先后次序排列,书中写到的较大事件约有这么一些: 一八五九年 布克与麦卡斯林·爱德蒙兹去休伯特·布钱普处追捕逃奴托梅的图尔。布克被扣。布蒂与休伯特打牌,救回布克,并赢得一黑女奴。布克后来娶了索凤西芭·布钱普,于一八六七年生下艾萨克。(《话说当年》) 一八七七年 艾萨克十岁。他初次加入猎人的队伍,进入大森林。(《熊》) 一八七九年 艾萨克十二岁。杀死他的第一只鹿。法泽斯为他举行印第安族正式成为猎人的仪式。(《古老的部族》) 一八八三年 艾萨克十六岁。猎人们杀死大熊“老班”。名叫“狮子”的猎狗与法泽斯也都先后死去。艾萨克看家中老账本,知道了祖先的罪恶。(《熊》) 一八八五年 艾萨克十八岁。他最后一次去大森林中已被卖掉的营地。他悼念法泽斯。(《熊》) 一八八六年 年底,艾萨克去阿肯色州,设法将一千元给已出嫁的索凤西芭——路喀斯的姐姐。(《熊》) 一八八八年 艾萨克二十一岁。他决定放弃祖产并搬到镇上去住。他发现舅舅休伯特赠与的咖啡壶的秘密。(《熊》) 一八八九年 艾萨克结婚。他拒绝了妻子收回庄园的要求。(《熊》) 一八九五年 托梅的图尔的幼子路喀斯·布钱普二十一岁。他向艾萨克索取应该得到的遗产。(《灶火与炉床》) 一八九八年 扎卡里(扎克)·爱德蒙兹之子卡洛瑟斯(洛斯)诞生,扎克之妻难产死去。路喀斯之妻莫莉去扎克家当乳母。约半年后,路喀斯去“索回”莫莉,后与扎克进行“决斗”。(《灶火与炉床》) 一九○六年 洛斯八岁。他的种族意识“觉醒”,决定不再与路喀斯之子亨利同吃同睡。(《灶火与炉床》) 一九四○年 莫莉的外孙赛缪尔犯罪被处决。莫莉设法让其遗体“光荣还乡”。(《去吧,摩西》) 一九四一年 路喀斯埋藏酿酒器,无意中发现金币。他迷上挖宝,但最后不得不放弃。(《灶火与炉床》) 一九四一年 艾萨克与洛斯去打猎,他遇见洛斯的情妇,发现她是詹姆士(吉姆)·布钱普——路喀斯长兄——的孙女儿。他看到罪恶循环返回。但他把镶银的号角传给其子。(《三角洲之秋》) 《去吧,摩西》的第三篇《大黑傻子》中的人物、故事均与麦卡斯林家无关。从里面提到“四五年前路喀斯结婚”一语推定,故事应该发生在一九四一年。后来,当弗吉尼亚大学的学生问起为何要将这个故事插在这里时,福克纳回答道:因为“大黑傻子和他的妻子租住的是爱德蒙兹的房子”。福克纳提供的理由显然有些勉强。其实这还是出于福克纳创作时艺术上的需要。他刻画了路喀斯·布钱普之后,大概感到言犹未尽,认为总得有一些更悲壮的笔触,才能全面反映南方黑人生活的图景。 从上面的介绍中可以看出,总主题是美国南方的种族关系,但是其中有三篇作品即《古老的部族》《熊》和《三角洲之秋》却是侧重写打猎的,人称“大森林三部曲”。这里又接触到一个人类怎样对待大自然的问题。而艾萨克正是在打猎的过程中,学会怎样做一个正直的人的。于是,接下去他做出了舍弃有罪恶的祖产的决定。他认为世界应该“在谁也不用个人名义的兄弟友爱气氛下,共同完整地经营”。然而我们不应认为艾萨克即是福克纳。福克纳并不认为放弃祖先罪恶的遗产就是问题的终结。从《三角洲之秋》中所写老卡洛瑟斯的罪孽在后代的身上重新出现,也可以得到证明。此外,福克纳在一九五五年答复一个访问者时说:“我认为一个人应该比舍弃做得更多。他应该有更加积极的行动而不能仅仅躲开别人。”接着福克纳列举了自己作品中更加积极的人物,如《坟墓的闯入者》(1948)中的加文·史蒂文斯以及他的外甥。而这个加文·史蒂文斯也就是《去吧,摩西》这篇作品中帮助莫莉大婶的那位律师。 不难看出,《去吧,摩西》一书虽然篇幅不大,却提供了一整个时期的历史画面,概括地反映了美国南方最本质的一些问题。用福克纳自己的话说,这里的故事是“整片南方土地的缩影,是整个南方发展和变迁的历史”。《熊》里也写道:“这部编年史本身就是一整个地区的缩影,让它自我相乘再组合起来也就是整个南方了。”作者采取了“系列小说”的形式,这样就可以舍弃一般交代性的笔墨而集中经营戏剧性强烈、诗意浓郁的场面,从而获得一种史诗般的效果。在人物塑造上,这本书一方面刻画出艾萨克·麦卡斯林这样的形象,他代表了白人的良知,另一方面又让我们看到了路喀斯·布钱普灵魂的深处。他是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凭借自己的不屈不挠与聪明才智生存下去的黑人的代表。福克纳一直认为黑人很顽强,他们是能够生存下去并且最终得到自由的。书名的典故也透露了这层意思。《去吧,摩西》原来是一首著名的黑人灵歌的标题。里面唱道: “去吧,摩西, 在遥远的地方埃及, 告诉年迈的法老, 让我的人民离去。” “那时候以色列归埃及管辖, 让我的人民离去, 压迫太厉害他们无法忍受, 让我的人民离去。” “‘这是上帝的旨意。’勇敢的摩西说, 让我的人民离去, 不然我要杀死你的长子, 让我的人民离去。” 另外,我们也不能忽略书中所写的当时存在于美国南方的第三个种族的代表——山姆·法泽斯。他不但是个优秀的猎人,而且是另一种社会制度的孑遗。书里写到他给艾萨克“讲往昔的时日与种族的事情”,当时,土地的所有权“其实……是渺不足道的”。艾萨克在他的熏陶下,终于摆脱了自己与庄园的关系,当了一个像耶稣那样自食其力的木匠。他说:“是山姆·法泽斯使我得到了自由。”山姆·法泽斯这个形象的意义是不能低估的。 最后,请容许我在这里对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教授、著名的福克纳专家詹姆斯·B.梅里韦瑟(Professor James B.Meriwether)表示衷心的感激。他与译者两次会面,给予译者许多鼓励与具体的帮助,并且还惠寄高足南西·迪尤·泰勒女士(Nancy Dew Taylor)尚未出版的博士论文《〈去吧,摩西〉诠释》(Annotations to William Faulkner's GO DOWN,MOSES)供译者参考。《去吧,摩西》中译最终得以顺利完成是与这些帮助分不开的。 李文俊 一九九四年九月 * * * [1] 哈罗德·奥伯,福克纳当时的文学代理人。 [book_title]人物表 卡洛瑟斯·麦卡斯林(1772—1837) 麦卡斯林家族的族长,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庄园主。 梯奥菲留斯(布克)·麦卡斯林(1799—1874) 卡洛瑟斯之子。 阿摩蒂乌斯(布蒂)·麦卡斯林(1799—1874) 卡洛瑟斯之子。他与梯奥菲留斯是孪生兄弟。 艾萨克(艾克)·麦卡斯林(1867—1947) 梯奥菲留斯之子。 休伯特·布钱普(?—1877) 邻县“沃维克”庄园的主人,艾萨克的舅父。 索凤西芭(西贝)·布钱普(?—1877) 休伯特之妹,后嫁给梯奥菲留斯·麦卡斯林。艾萨克之母。 麦卡斯林(卡斯)·爱德蒙兹(1850—?) 卡洛瑟斯·麦卡斯林女儿的外孙,艾萨克的表外甥。代艾萨克管理麦卡斯林家庄园。 尤妮丝(?—1832) 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黑女奴。 图西德斯(1779—1854) 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黑奴,尤妮丝之夫。 托玛西娜(托梅)(1810—1833) 卡洛瑟斯·麦卡斯林与尤妮丝所生之女,黑女奴。 托梅的图尔(泰瑞尔)(1833—?) 卡洛瑟斯与托玛西娜所生之子,黑奴。 谭尼·布钱普(1838—?) 休伯特·布钱普的黑女奴,后嫁给托梅的图尔。 谭尼的吉姆(1864—?) 图尔与谭尼之子。后出走不见。 索凤西芭(1869—?) 图尔与谭尼之女。后嫁给一黑人,同赴阿肯色州。 路喀斯·布钱普(1874—?) 图尔与谭尼之子。 山姆·法泽斯(?—1883) 麦卡斯林家的仆佣,一个印第安酋长与女黑奴之子。优秀猎人,艾萨克·麦卡斯林精神上的导师。 布恩·霍根贝克 德·斯班少校的仆佣,白人与印第安妇女的孙子。后任霍克铺警官。 阿许 德·斯班少校的仆佣。打猎队的厨子。 德·斯班少校 猎人,当地的地主,打猎营地的主人。 康普生将军 当地的名流,打猎队的成员。 华尔特·艾威尔 打猎队的成员。 献给大妈 卡洛琳·巴尔 密西西比人 [1840—1940] 她生为奴隶,但对我的家庭 忠心耿耿,慷慨大方,从不 计较报酬,并在我的童年时代 给予我不可估量的深情与热爱 [book_title]话说当年 1 艾萨克·麦卡斯林,人称“艾克大叔”,早过七十都快奔八十了,他也就不再实说自己的年纪了,如今是个鳏夫,半个县的人都叫他大叔,但他连个儿子都没有[1] 这里要说的并非他亲身经历甚至亲眼目睹的故事,经历与目睹的是年纪比他大的表亲麦卡斯林·爱德蒙兹,此人乃是艾萨克姑妈的孙子,说起来是家族中女儿一支的后裔,不过却是产业的继承人,到一定时候又会是赠予人,这份产业原先有人认为而现在仍然有人觉得该是艾萨克的,因为当初从印第安事务衙门那里得到土地所有权状的是姓他那个姓的人,而住在这儿的他父亲手下的奴隶的有些后裔直到如今仍然姓他的这个姓。可是艾萨克本人却不作此想:——二十年来他一直是个鳏夫,他一生中所拥有的东西里,无法一下子塞进衣袋并抱在手里拿走的就是那张窄窄的铁床和那条沾有锈迹的薄褥子,那是他进森林野营时用的,他去那里打鹿、猎熊、钓鱼,有时也不为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喜欢森林;他没有任何财产,也从来不想拥有,因为土地并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所有的人的,就跟阳光、空气和气候一样;他仍然住在杰弗生镇一所质量低劣的木结构平房里,那是他和他女人结婚时老丈人送的,他女人临死时把房子传给了他,他装作接受了,默许了,为的是讨她喜欢,让她走的时候心里轻松些,不过尽管临终有遗言关照,这房子并非他的由法院判定有正式遗嘱规定而具有永久所有权的产业,正式说法是不是这样可不清楚,反正是这么回事,而他留着房子仅仅是为了让他小姨和那几个外甥有地方住,他老婆死后他们便跟他住在一起,也是为了自己可以住其中的一间,老婆在世时他就是这样住的,她那时也愿意他这样住,如今小姨和外甥们也这样,他们愿意他这样住,直到他去世,至于死后 这并非他亲身经历甚至亲自记得的,仅仅是从表外甥麦卡斯林处听来的,是耳闻而得的陈年旧事,他这外甥出生于一八五〇年,大他十六岁,由于艾萨克这棵独苗儿出生时父亲已年近七十,所以与其说麦卡斯林是他外甥还不如说是长兄,或者说简直就是他父亲而非外甥与哥哥,这故事发生在早年间,那时候 * * * [1] 本节原文除第一个词(Issac)系大写之外,每段首词均为小写,而每段结尾处均无句号。作者的用意想是表示出此节与以下各节时间上的差异。这一节可以看作是故事正文之前的“楔子”。 2 他[1]和布克大叔发现托梅的图尔又逃走了,便跑回到大房子里去,这时候,他们听见布蒂大叔在厨房里诅咒和吼叫,接着狐狸和那些狗冲出厨房,穿过门厅进入狗房,他们还听到它们急急穿过狗房进入他和布克大叔的房间接着看见它们重新穿过门厅进入布蒂大叔的房间,然后听见它们急急穿过布蒂大叔的房间重新进入厨房,到这时听起来像是厨房的烟囱整个儿坍塌了,而布蒂大叔大叫得直像条汽艇在拉汽笛,这时狐狸、狗群外加五六根劈柴一起从厨房里冲出来把布蒂大叔裹挟在当中而他手里也拿着根劈柴瞅见什么就揍什么。真是好一场精彩的赛跑呀。 当他和布克大叔跑进他们的房间去取布克大叔的领带时,那只狐狸已经蹿到壁炉架上的钟后面去了。布克大叔从抽屉里取出领带,把几只狗踢开,揪住狐狸脖颈上的皮,把它拎下来,塞回床底下的柳条筐里,接着他们走进厨房,布蒂大叔正在那里把早饭从炉灰里捡起来,用他的围裙擦干净。“你们这究竟算什么意思,”他说,“把这天杀的狐狸放出来让一群狗满屋子的追撵?” “别提那骚狐狸了,”布克大叔说,“托梅的图尔又跑了。快让我和卡斯胡乱吃点早饭。没准我们能赶在他到达那边之前把他逮住。” 这是因为他们非常清楚托梅的图尔是往哪儿跑的,但凡有机会可以开溜,一年总有两回吧,他总是朝休伯特·布钱普先生的庄园跑去的,就在县界的另一边,休伯特先生(跟布克大叔和布蒂大叔一样,他也是个老光棍)的妹妹索凤西芭小姐至今还想让大家称那地方为“沃维克”,这是英国一个府邸的名称,她说休伯特没准是真传的伯爵,只不过他从来没有那份傲气,更没有足够的精力,去争取恢复他的正当权利。托梅的图尔是去那儿跟休伯特先生的女奴谭尼厮混的,他总是在那儿泡着直到有人前去把他抓回来。他们无法从休伯特先生手里买下谭尼,用这个办法来稳住托梅的图尔,因为布克大叔说他和布蒂大叔手底下黑鬼已经太多,弄得都没法在自己地里自由走动了,他们又不能把托梅的图尔卖给休伯特先生,因为休伯特先生说他不但不想买托梅的图尔,也不想让自己的家里有这个天杀的白皮肤的(他身上有一半麦卡斯林家血液[2])小伙子,白送不要,即使布克大叔和布蒂大叔肯倒贴房饭钱也不要。若是没人立即去把托梅的图尔领回来,休伯特先生就会自己把他押来,还和索凤西芭小姐一起来,他们会待上一个星期或甚至更久,索凤西芭小姐住在布蒂大叔的房间里,而布蒂大叔就得干脆搬出房子,睡到小木屋区去,那是麦卡斯林的外曾祖父在世时黑奴们住的地方,外曾祖父死后,布克大叔和布蒂大叔就让所有的黑鬼都搬进外曾祖父来不及装修完毕的大房子里去,而黑鬼们住在那儿时,布蒂大叔连做饭也不上那儿去做,甚至连屋子也不再进去,只除了晚饭后在前廊上坐坐,在黑暗里坐在休伯特先生与布克大叔之间,过了一会儿,连休伯特先生也敛住了话头,不再说等索凤西芭小姐出嫁时他还要往给她的陪嫁上增添多少口黑奴和多少英亩土地,而是就去睡觉了。去年夏季有一天半夜里,布蒂大叔偶然醒来,恰巧听见休伯特先生驾车离开庄园的声音,等他叫醒大家,大家让索凤西芭小姐起床、穿戴好,再把车套好出发,赶上休伯特先生,天都快亮了[3]。因此,总是他卡斯和布克大叔出发去逮托梅的图尔的,因为布蒂大叔是从来不出门的,他不愿进城,就连到休伯特先生那里把托梅的图尔领回来也不愿去,虽然大伙儿知道布蒂大叔冒起风险来要比布克大叔胆大十倍。 他们匆匆忙忙把早饭吃完。布克大叔趁大伙儿朝空地跑去抓马儿时赶紧把领带打上。抓托梅的图尔是他唯一需要打领带的时候,而他从去年夏天那个晚上之后就再未把它从抽屉里取出来过,当时布蒂大叔在黑暗里把他弄醒,说:“起来,得赶快。”布蒂大叔则是连一根领带都没有的;布克大叔说布蒂大叔根本不愿费这份心,即使在他们这样的地区,感谢上帝这儿女士是如此稀少,一个男人可以骑马沿着一根直线走上好几天,也无需因见到一位而躲躲闪闪。他的奶奶(亦即布克大叔和布蒂大叔的妹妹;他自幼失母,是姥姥把他一手领大的。他的教名,麦卡斯林,也由此得来,而他的全名是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爱德蒙兹)说布克大叔和布蒂大叔两人合用一根领带,无非是堵别人的口的一种办法,不让他们说两人像双胞胎,因为即使年届六十,他们仍然一听人说分不出他俩谁是谁就要跟人打架;这时麦卡斯林的父亲就说了,任何人只要跟布蒂大叔打过一次扑克,就再也不会把他当作布克大叔或是任何人了。 乔纳斯[4]已经给两匹马备好鞍,等在那里了。布克大叔登上马背的动作一点儿也不像个六十岁的人,他瘦削灵活得像一只猫,头颅圆圆的,一头白发留得很短,一双灰眼睛又小又冷酷,下巴上蒙着一层白胡楂,他一只脚刚插进马镫,那匹马就挪动步子了,等来到开着的院门口就已经在奔跑了,到这时,布克大叔才往马鞍上坐了下去。爱德蒙兹不等乔纳斯托他上去,便胡乱爬到那匹矮小些的马的背上,用脚跟夹了夹,让小马跑起它那僵僵的、两下两下连得挺紧的小步,出了院门去追赶布克大叔,这时布蒂大叔(麦卡斯林甚至都没注意到他在场)从院门里跨出来一把抓住马嚼。“看着他点儿,”布蒂大叔说,“看着梯奥菲留斯。一旦有什么不对头,赶紧骑马回来叫我。听见了吗?” “听见了,大叔,”麦卡斯林说,“快让我走吧。我连布克大叔都要撵不上,更别说托梅的图尔——” 布克大叔骑的是“黑约翰”,因为只消他们能在离休伯特先生家院门至少一英里的地方看见托梅的图尔,“黑约翰”就能在两分钟以内撵上他。因此当他们来到离休伯特先生家大约三英里的那片长洼地时,瞧,托梅的图尔果然正在前面大约一英里外端坐在那匹叫“杰克”的骡子背上往前赶路呢。布克大叔伸出胳膊往后一挥,勒紧缰绳,蹲伏在他那匹大马的背上,圆圆的小脑袋和长有瘤子的脖子像乌龟那样伸得长长的。“盯住[5]!”他悄没声地说,“你躲好,别让他见到你惊跑了。我穿过林子绕到他前面去,咱们要在小河渡口把他两头堵住。” 他等着,直到布克大叔消失在林子里。然后他继续往前走。可是托梅的图尔看到他了。他逼近得太早了;也许是因为生怕赶不上看见图尔被撵上树[6]。那真是他有生以来所见过的最精彩的一次赛跑。他从未见过老杰克跑得这么快,而托梅的图尔平时走路总不慌不忙的,即使骑在骡背上也这样,谁也没料到他也能快跑。布克大叔在林子里呼啸了一声,对准猎物冲去,紧接着只见黑约翰从树丛里蹿出来,急急奔着,伸直身子,平平的,像只鹰隼,这时布克大叔简直就趴在它耳朵后面,一边在大声吼叫,看上去活像一只大黑鹰[7]驮着只麻雀,他们穿过田野,跳过沟渠,又穿过另一片田野,这时这孩子也动起来;还不等他明白过来,那匹母马已在全速飞奔,他自己也吼叫起来。照说作为黑人,托梅的图尔一见他们本该从牲口背上跳下,用自己的双脚跑的。可是他没这样做;兴许是托梅的图尔从布克大叔处溜走已有点历史,所以已习惯于像白人那样逃跑了。仿佛是人和骡把托梅的图尔平时走路的速度和老杰克生平发挥得最好的速度加到了一起,而这速度恰好足以使他赶在布克大叔之前到达渡口。等孩子和小马赶到时,黑约翰已经喘得不行,浑身冒汗,布克大叔下了马,牵着它遛圈儿,好让它缓过劲儿来,这时他们已能听到一英里外休伯特先生家招呼进午餐的号角声了。 不过,眼下托梅的图尔好像也不在休伯特先生的庄园里。那黑孩子仍然坐在门柱上,在吹号——院门早就没有了,光剩下两根门柱,一个个头跟他差不多的黑孩子坐在一根门柱上,正在吹一把猎狐小号;这就是索凤西芭小姐仍然在提醒人们其名称为沃维克的那个庄园,虽则人们早已清楚她要这样称呼用意何在,到后来一方面人们不愿意叫它沃维克而她呢甚至都不想知道他们在讲的是什么,于是听上去就像是她和休伯特先生拥有的是两个各不相干的庄园,却占据着同一块地方,仿佛是一个叠在另一个之上。休伯特先生正坐在“泉房”里,脱了靴子,双脚浸在泉水里,一边啜饮甜酒[8]。不过那边的人谁也没看见托梅的图尔;有一阵子好像休伯特先生甚至连布克大叔所说的那人是谁都对不上号。“哦,那个黑鬼,”他终于明白过来了,“咱们吃过午饭去找他就是了。” 不过看上去他们也还不打算吃饭呢。休伯特先生和布克大叔干了一杯甜酒,这时休伯特先生总算派人去关照门柱上的那孩子可以不必吹了,接着他和布克大叔又干了一杯,而布克大叔仍在不断地说,“我只不过是想找回我的黑小子。然后我们就得动身回家。” “吃了午饭再说吧,”休伯特先生说,“要是咱们没能在厨房左近把他轰出来,咱们就放狗出去搜他。只要那臭挨刀的沃克种狗[9]嗅得出来,就不愁逮不住他。” 可是终于有一只手从楼上百叶窗破洞里伸出来,开始挥动一块手帕或别的什么白布。于是他们穿过后廊,走进宅子,休伯特先生跟往常一样,再次警告他们要留神他还顾不上修的一处朽坏的地板。这以后他们站在门厅里,过不多久传来一阵环佩丁当与衣裙窸窣的声音,他们开始闻到香气,原来是索凤西芭小姐下楼来了。她把头发拢在一顶带花边的软帽里;她穿的是星期天穿的出客服装,一根珠链和一条红缎带系在脖子上,有个黑小妞给她拿着扇子,孩子静静地站在布克大叔身后一点儿的地方,注视着她的嘴唇,一直盯到双唇张开,他看见了那颗有黄斑的牙齿。他以前从未见到过有谁牙齿带黄斑,他还记得有一回他姥姥和他爸爸谈到布蒂大叔和布克大叔,他姥姥说索凤西芭小姐有一阵子也还算好看。也许她好看过。他可说不准。他才只九岁啊。 “唷,是梯奥菲留斯先生呀,”她说。“还有小麦卡斯林,”她说。她从不把眼光投向他,这时也不是在对他说话,这他很清楚,虽然他做好了准备,也平衡好身子,等布克大叔脚往后退时也把他的脚向后退。[10]“欢迎光临沃维克呀。” 他和布克大叔把脚退了退。“我无非是来把我的黑小子领回去,”布克大叔说,“完了我们就得动身回家。” 接下去索凤西芭小姐讲了一通一只大黄蜂的事,不过他记不清是怎么讲的了。话说得太快,也说得太多,耳环与珠链的碰击声犹如小体型的骡子一路小跑时它那小挽链发出的音响,而香气也更咄咄逼人了,好像耳环与珠链每一晃动都能把香水喷雾似的喷向别人似的,他还盯视着那颗变色的牙齿在她的唇间轻叩并闪光;反正是在说布克大叔像只从一朵又一朵花里吮吸蜜汁的蜜蜂,从不在一处久留,而积贮的蜜都虚掷在布蒂大叔的荒凉的空气里了[11],她把布蒂大叔叫作阿摩蒂乌斯先生,就像把布克大叔叫作梯奥菲留斯先生一样,要不,说不定这蜜汁是留待一位女王莅临时享用的吧,那么这位幸运的女王又是谁,将于何时莅临呢?“什么,小姐?”布克大叔说。这时候休伯特先生接茬说了: “哈。一只雄蜂[12]啊。我看等他把双手揪住那黑小子的时候,那黑小子会觉得布克是只雄赳赳的大黄蜂[13]哩。不过我想布克眼下最需要的还是尝点肉汁,吃点饼干和喝上一杯咖啡。我自己也饿了呢。” 他们走进餐厅吃起来,这时索凤西芭小姐说真不像话,只隔开半天骑马路程的邻居如今也不常来往,布克大叔就是这样,于是布克大叔说是的,小姐,接着索凤西芭小姐说布克大叔打从生下来躺在摇篮那会儿起就是个铁了心的浪荡单身汉,这一回布克大叔竟停止了咀嚼,把眼睛抬起来说,是的,小姐,他的确是这样,而且天生如此,现在太晚了,再改也难了,不过至少他可以感谢上帝没有哪位女士必须受和他与布蒂大叔一起生活的罪,这时索凤西芭小姐又说了,呀,也许布克大叔仅仅是至今还未遇到这样一位女士吧,她会不但愿意接受布克大叔愿意称之为受罪的那种生活,而且还会使布克大叔觉得连自己的自由也只不过是值得为之付出的一个很小的代价呢,这时布克大叔说,“是啊,小姐。还没有遇到。” 接着他、休伯特先生和布克大叔走出屋子来到前廊上坐下。休伯特先生甚至还没来得及再把鞋子脱掉,也没来得及请布克大叔把他的也脱了,索凤西芭小姐就从门里走了出来,托着一只托盘,上面搁着又是一杯甜酒。“得了,西贝,”休伯特先生说,“他才吃过饭。他现在不想喝。”可是索凤西芭小姐像是根本没听见他的话。她站在那里,那颗黄斑牙现在没有闪光,而是固定着,因为她这会儿没开口说话,只是把甜酒递给布克大叔,过了片刻才说她爸爸以前总是说再没有一位密西比[14]女士的纤手更能使一杯密西比甜酒喝起来更加怡人的了,布克大叔想不想看看她以前是怎样给爸爸添点甜味的呢?她举起酒杯抿了一小口,然后端还给布克大叔,这一回布克大叔接下了。他再次把一只脚往后退了退,喝下了那杯甜酒,说若是休伯特先生打算躺下休息的话,他也可以睡一会儿,因为从各种情况看来,托梅的图尔是决心让他们有一番漫长、艰苦的追逐的,除非休伯特先生的那些狗表现特别出色,与往常大不一样。 休伯特先生和布克大叔进到宅子里去了。小麦卡斯林过了不多会儿也站起来,绕到后院,等他们起床。他一抬头就看见托梅的图尔的脑袋在巷子围栏的上方移动。可是等他穿过院子去拦截时,托梅的图尔连跑都没跑。他蹲在一丛灌木后面,观察着宅子,眼光从灌木丛边上朝后门与楼上的窗子看去,他发出声音,不能确切地算是耳语,却也不是大声嚷嚷:“他们这会儿在干啥?” “他们这会儿在打盹儿,”麦卡斯林说,“不过你别太高兴了;他们起床后要放狗来逮你呢。” “哈,”托梅的图尔说,“你也别太高兴了。我现在有保护了。我只消做到在得到那句话之前别让老布克逮住我。” “什么话?”麦卡斯林说,“谁发的话?是休伯特先生决心把你从布克大叔手里买下吗?” “嗐,”托梅的图尔又说了,“我受到的保护可比休伯特先生自己得到的还多。”他站起身来,“我要跟你说一句话,你千万得记住:每逢你想做成一件事,管他是锄庄稼还是娶媳妇儿,让老娘们儿搀和进来准保没错。完了你坐下来等着就成,别的啥也不用干。你记住我这话好了。” 说完托梅的图尔就走了。过了一会儿,麦卡斯林又回到宅子跟前来。现在毫无动静,除了有鼾声从布克大叔和休伯特先生睡的房间里传出来,还有稍轻的鼾声从楼上房间里传出来。麦卡斯林走进泉房,学休伯特先生的样,坐下来把双脚浸在水里,因为这样可以快点凉快下来,追逐马上要开始了。果不其然,没多久休伯特先生和布克大叔就走出屋子来到后廊上,索凤西芭小姐紧跟在后面,手里端着那只甜酒托盘,只是这回布克大叔不等索凤西芭来得及添加甜味就赶紧把他那杯喝了,索凤西芭小姐关照他们要早点回来,因为对于沃维克,布克大叔所了解的仅仅是猎狗和黑奴,今天她既然把他请来了,她非得让他参观她的花园不可,那是休伯特先生和任谁都没有插过手的。“是的,小姐,”布克大叔说,“我只不过是要抓回我的黑小子。然后我们就得赶回去。” 四五个黑小子牵来那三匹马。猎狗仍然一对对的拴着等候在巷子里,但他们已经听到那喧闹声了,就跨上坐骑,顺着巷子朝黑人住处驰去,这时布克大叔竟已赶到狗群的前面去了。因此麦卡斯林根本不知道他们是在何时从何处轰出托梅的图尔来的,也不知道他是从哪所小木屋里冲出来的还是从别处跑出来的。布克大叔骑着黑约翰冲在最前头,他们都还没顾得上放狗出去便听见布克大叔吼道,“盯住[15]!我的天,他从躲藏处跑出来啦!”这时黑约翰的蹄子在地上叩击了四下,就跟开了四枪一样脆响,这是它在聚拢四只脚准备飞奔呢,紧接着它和布克大叔便翻过山头不见了,就像是越过了这世界的地角天边似的。休伯特先生也吼起来了:“盯住!放狗呀!”于是猎狗纷纷朝山脊拥去,刚好赶上看见托梅的图尔冲过平地,即将进入树林,于是狗群又飞也似的冲下山头,在平地上疾奔。它们仅仅伸出舌头吠叫了一次,等簇拥到托梅的图尔身边时,它们看来像是要跳上去舔他脸似的,这时连托梅的图尔也放慢了步子,他和那群狗是走着一起进入树林的,那模样就像是猎完兔子一块儿回家。等大伙儿进入树林追上布克大叔,不论是托梅的图尔还是那群狗连影儿都不见了,只看到老杰克,那是大约半个小时之后了,拴在一丛灌木上,身上系着托梅的图尔的外衣,当作鞍子,地上摊着差不多半蒲式耳休伯特先生的燕麦,老杰克早就吃饱,连拿鼻子去吸起再喷回去的兴趣都没了。这算是哪门子追捕呀。 “然而咱们能在晚上逮住他,”休伯特先生说,“咱们给他设下圈套。咱们在半夜左右让黑小子们和猎狗在谭尼屋子四周布下包围圈,准保手到擒来。” “今晚,不行,”布克大叔说,“天黑时,我、卡斯和那黑小子三个该在回家半路上才行。难道你手下的黑小子里没有那种能追踪那些猎犬的小杂种狗吗?” “那还不得傻瓜似的在树林里兜上大半夜?”休伯特先生说,“我可以跟你打赌,赌五百元,你啥也不用干,只消天黑后走到谭尼小屋门口,喊上一声,就能把他逮住了。” “五百元?”布克大叔说,“打就打!因为不管是我还是他天黑时谁也不会上谭尼家附近去的。五百块钱!”他和休伯特先生相互轻蔑地瞪视对方。 “打定了!”休伯特先生说。 于是他们等着,让休伯特先生派一个黑小子骑上老杰克回宅子去,大约半小时后那黑小子回来了,带来一只一丁点儿大的短尾巴小黑狗以及又一瓶威士忌。接着黑小子驱动坐骑来到布克大叔跟前,递给他一样包在纸里的东西。“那是什么?”布克大叔说。 “是给您的,”那黑鬼说。布克大叔便把它接过来打开。原来是方才系在索凤西芭小姐脖子上的那根红缎带,布克大叔骑在黑约翰背上,捏着缎带,仿佛那是条水蝮蛇,只不过他不打算让任何人看出他害怕这东西,他对着黑小子急捷地眨动眼睛。接着就停止了眨眼。 “什么意思?”他说。 “她就让带来给您,”那黑鬼说,“她说让您‘成功’。” “她说什么来着?”布克大叔说。 “我也不懂,老爷,”黑小子说,“她光说‘成功’。” “哦,”布克大叔说。后来小狗找到了那群猎狗。他们在距离相当远处就听到了它们的声音。这时太阳眼看就要下山,它们不是在跟踪嗅迹,而是在发出狗群想从什么地方出来的那种喧闹声。他们也发现那是什么地方了。那是地里的一间十平方英尺大存放棉花的小屋子,离休伯特先生家大约两英里,所有十一条狗全给关在里面,门用一块厚木板揳得死死的。那黑小子把门弄开,他们眼看狗群像开锅的粥似的扑出来,休伯特先生稳坐在马背上,瞧着布克大叔的脖颈。 “唷,唷,”休伯特先生说,“反正这样很有意思。现在你又可以使唤它们了。看来它们跟你的黑小子没什么冤仇,而他跟狗群也处得不错。” “冤仇是不够深,”布克大叔说,“我是说双方都是如此。我还是得依靠那只小杂种狗。” “那也好。”休伯特先生说。接着说,“嗨,菲留斯[16],走吧。咱们吃晚饭去吧。我告诉你,你想逮住那黑小子唯一要做的就是——” “五百块钱,”布克大叔说。 “什么?”休伯特先生说。他和布克大叔相互盯看着。他们现在已不是在怒目而视了。他们也不是在互相打趣。他们是在初起的薄暮里坐在马背上,相互对看,仅仅是眨了几下眼。“什么五百块钱?”休伯特先生说,“是赌你不可能今天半夜在谭尼的小屋里逮住那黑小子吗?” “是赌今天半夜我跟那黑小子除了我自己那所之外都不会走近任何别的房子。” “五百块钱,”休伯特先生说,“就这么定了。” “定了。”布克大叔说。 “定了。”休伯特先生说。 “定了。”布克大叔说。 于是休伯特先生带了那群猎狗和几个黑小子回去了。而他麦卡斯林和布克大叔还有那个带来小杂种狗的黑小子继续前进,那黑小子一手牵着老杰克,另一只手捏着系小狗的皮带(那是一段磨旧的犁绳)。这时布克大叔让小狗闻闻托梅的图尔的外套;那只小狗好像这会儿才第一次明白他们要找的是什么,他们本该把套在它脖子上的皮条解开,骑马追随在它的后面,可是不早不晚,宅子那边的黑孩子吹响了招呼用晚餐的猎狐号角,他们便不敢那样做了。 接下去天空全黑了。这以后——孩子不知道究竟过了多久,也不清楚他们在什么地方,离宅子有多远,只知道那是块良田,天黑了已有一阵子,而他们还在往前走,布克大叔时不时弯下身让那小狗再闻闻托梅的图尔的外套,而自己则端起威士忌瓶子再呷上一口——他们发现托梅的图尔又绕回来了,正在兜一个大圈子往大宅子走去。“我的天,咱们算是找到他了,”布克大叔说,“他想缩进洞去呢。咱们抄近道回宅子去,赶在他缩进窝之前截住他。”因此他们让那黑人放开小狗,让他骑上老杰克跟踪图尔,而孩子和布克大叔则策马朝休伯特先生家奔去,只在山冈上停留片刻,让马儿喘口气,同时谛听小狗在沟底叫唤的声音,托梅的图尔还在那儿兜圈子呢。 可是他们压根儿没逮住他。他们来到漆黑的黑人村;他们可以看见休伯特先生宅子里灯光仍然亮着,有人再次吹响了猎狐号角,那肯定不是什么小孩吹的,而他从未听到过有谁把猎狐号吹得这样气急败坏的,他和布克大叔便分开,守在谭尼小屋下的斜坡上。接着他们听到了那小狗叫起来了,不是在搜寻嗅迹,而是在狂吠,约摸在一英里以外,接着那黑人发出了高声吆喝的声音,他们便知道小狗又失去嗅迹了。那是在沟边出纰漏的。他们在堤岸上来回搜寻了一个多小时,仍未能把托梅的图尔乱七八糟的嗅迹理出个头绪来。最后连布克大叔也不抱希望了,他们开始朝大宅赶回去,那只小狗现在也上了坐骑,就趴在黑小子身前的骡背上。他们正来到通向黑人村的巷道上;他们顺着屋脊能看见休伯特先生的大宅如今已一片漆黑,这时,小狗突然叫了一声,从老杰克背上跃下,一落地就急急奔跑,每蹦一下就叫一声,布克大叔也下了马,而且不等孩子双脚完全退出铁镫就一把将他从小马背上拽下,两人也奔跑起来,一直跑过好几座黑黑的小屋,朝小狗蹿去的那座跑去。“咱们找到他了!”布克大叔说,“快绕到后面去。别喊;就给我抄起根棍子朝后门猛敲,声音要响。” 事后,布克大叔承认是他自己不好,他竟忘掉了即便是小小孩也该明白的事理:但凡惊动一个黑鬼时千万别站在他面前或是背后,而是要永远站在他的一边。布克大叔居然忘了这档子事。他对准前门而且就站在门口,还有那小狗梗在他前面,只要新吸进一口气就像叫救火和救命似的叫;他说他光知道小狗尖叫一声,转了个回旋,托梅的图尔便已在狗的身后了。布克大叔说他都没看见门是怎么开的;那只小狗仅仅尖叫了一声,便从他腿缝里钻过去,接着托梅的图尔飞跑着从他身上跨过。他甚至都没有颠跳一下;他撞倒了布克大叔,没有停止奔跑,便在布克大叔着地前扶住了他,他托住布克一只胳膊,把他拉起来,仍然没停下,把他往前拖了总有十英尺,一边嘴巴里说,“留神这儿哟,老布克。留神这儿哟,老布克。”然后才把他扔下,兀自往前跑。到这时,他们连小狗的叫唤也完全听不见了。 布克大叔倒没有受伤;就只是托梅的图尔把他四脚朝天撂倒在地时一下子气儿回不过来。不过他后面兜里揣着个威士忌酒瓶,他省下最后一口原本想在逮住托梅的图尔时喝的,所以他不愿动弹,非得先弄清楚那摊湿的仅仅是威士忌而不是血。因此布克大叔稍稍转向一侧,松开身子,让孩子跪在他背后把碎玻璃从他兜里掏出来。接着他们朝大宅子赶去。他们是步行去的。那黑小子牵着马赶了上来,不过谁也不提让布克大叔再坐上去。他们现在根本听不见小狗的声音了。“他跑得很快,不错,”布克大叔说,“可是就算是他,我也不信能赶上那杂种狗,我的天,今儿晚上真是够瞧的呀。” “咱们明天准能逮住他。”孩子说。 “明天,去你的吧,”布克大叔说,“明天咱们已经回到家了。休伯特·布钱普或是那黑鬼,不管是谁吧,只要把脚踩进我的地,我就要让上头以非法侵入和流浪罪把他们逮捕。” 宅子里一片漆黑。他们能听见休伯特先生此时鼾声大作,就像是在一门心思对着房子练习竞走。可是他们听不见楼上有任何声响,即使进入了黑黢黢的门厅,来到了楼梯底下。“看来她的卧室是在后面,”布克大叔说,“在那儿,她不用起床也能对着楼下的厨房吆喝。再说,家里来客人时,未婚的女士一定会锁上房门的。”因此布克大叔就在楼梯最低一级处坐下来,孩子便跪下来帮布克大叔脱下马靴。接着他也脱了自己的,并把靴子贴墙根放好,他和布克大叔便登上楼梯,摸黑来到二楼的过厅。这里也是黑黢黢的,还是听不到什么声响,除了楼底下休伯特先生的鼾声,于是他们一路摸黑朝前楼走去,直到摸到一扇门。他们听不见门里有什么声音,布克大叔试着转了一下门把,门儿开了。“行了,”布克大叔悄没声地说,“轻点儿。”他们这时稍稍能看出一点儿了,也仅能看出床和蚊帐的轮廓。布克大叔卸下背带,解开裤子的纽扣,来到床边,小心翼翼地往床沿坐下去,想松快松快,孩子再次跪下,帮布克大叔把裤子拉下来,他正脱自己的裤子时,布克大叔撩起蚊帐,抬起双脚,就翻身上床。这时,索凤西芭小姐在床的另一边坐了起来,发出了第一下尖叫声。 * * * [1] 这里的“他”已不是艾萨克,而是麦卡斯林·爱德蒙兹,下同。本故事发生在1859年,当时他9岁。下文常用“孩子”来指他。 [2] 因为图尔是托梅跟艾萨克的祖父卡洛瑟斯老爷养的私生子。 [3] 如作为陪伴者的休伯特不在,未婚的索凤西芭小姐的名誉将受到损害,布克便不得不与之结婚。因此,他们非得把想摆脱妹妹的休伯特追住不可。 [4] 应是麦卡斯林庄园里的一个黑种仆人。 [5] 打猎用语,原文为“stole away”,意思是催促猎狗紧跟住猎物的嗅迹。 [6] 这前后用的都是猎人追捕猎物的语言。“撵上树”即逼进死角之意。 [7] 据注家泰勒女士说,这种美国南方的沼泽鹰在冬季总是掠过野草飞捕猎物。故此福克纳以之比喻布克大叔胯下的那匹黑马。 [8] 用糖水、波旁威士忌和冰兑成的一种饮料。 [9] 一种猎狐犬,因约翰·沃克参与育种而得名。 [10] 这是当时美国南方绅士正式鞠躬的一种姿势:在把头低下去的同时右脚向后退十八英寸左右。 [11] 参见英国诗人托·格雷(1716—1771)的《墓园挽歌》中的诗句:“世界上多少花吐艳而无人知晓,/把芳香白白的散发给荒凉的空气。” [12] 此处的“雄”,原文为“buck”,与“布克”谐音,休伯特是接住妹妹的话头在打趣。 [13] 英语俗语中有“疯得像只大黄蜂”(mad as a hornet)之说。休伯特是在继续逗弄布克。 [14] 密西西比的简称,这里有学小儿语故作娇态之意。 [15] 原文为“gone away”,意同前面的“stole away”,亦是招呼猎狗的惯用语。 [16] 布克大叔教名梯奥菲留斯的简称。 3 第二天午饭前那孩子回到家里时真是快筋疲力尽了。他累得不想吃饭,虽然布蒂大叔一直等着要大家先吃饭;他方才待在小马背上直想打盹,简直无法再走一英里了。事实上,他准是一边对布蒂大叔说话一边就已经睡着了,因为等他再醒过来早已是黄昏了,他正躺在颠簸不已的大车底的干草上,布蒂大叔则坐在自己头顶的赶车座上,那模样就跟他往常骑在马背上或是坐在厨房炉灶前一把摇椅里做饭时一模一样,他手里拿着鞭子,就跟平时拿把勺子或叉子搅动食物尝味道时一模一样。布蒂大叔用湿麻袋包住面包、熟肉和一瓶酸奶,准备让他醒过来时吃。在眼看黑下来的暮色里,他坐在大车里吃着。他们准是很快就动身的,因为他们已来到离休伯特先生家不到两英里处了。布蒂大叔等他吃完。然后说,“再跟我说一遍。”于是他又说了一遍:他和布克大叔如何终于找到了一间空房间,布克大叔就坐在床沿上说,“噢天哪,卡斯。噢天哪,卡斯,”这时他们听到休伯特先生上楼的声音,看见烛光从过道上照过来,接着休伯特先生走进房来,穿着睡衣,走过来把蜡烛放在桌子上,站在床前盯看着布克大叔。 “嗐,菲留斯,”他说,“她终于把你逮住了。” “这是意外事件,”布克大叔说,“我向上帝起誓——” “哈,”休伯特先生说,“不见得吧。这话你跟她说去。” “我说了,”布克大叔说,“我已经跟她说了嘛。我向上帝起誓——” “那当然,”休伯特先生说,“不过你听呀。”他们听了一分钟。那孩子倒是早就在听她的吼叫了。她不像刚开始时那么吵得吓人;不过声音一直是持续稳定的。“你要不要回进房间去再跟她说这是次偶然事件,你完全没有不好的用意,希望她能原谅并把一切都忘掉?那好吧。” “什么好吧?”布克大叔说。 “回进去再跟她说呀。”休伯特先生说。布克大叔盯着休伯特先生看了足足有一分钟。他迅速地眨动眼睛。 “那么我回出来后怎么跟你说呢?”他说。 “跟我?”休伯特先生说,“我的看法是根本不是你所说的这么回事。你不也会这么认为的吗?” 布克大叔盯看着休伯特先生。他又迅速地眨动起眼睛来。接着他又停住了。“等一等,”他说,“你要讲道理嘛。就算是我真的闯进了一位女士的卧室,甚至是索凤西芭小姐的卧室;为了把问题说得更清楚些,就算是除了她世界上再没别的女人而我闯进她房间就是为了想跟她睡觉,难道我会带上个九岁的男孩吗?” “我也正是要讲道理,”休伯特先生说,“你是自觉自愿进入大熊出没的地区的。好吧;你是个成年人,你明知道前面是大熊出没的地方,你还知道退路就跟你知道进去的路一样,而且进与退都是可以由你自己选择的。可是不。你一定要钻进熊洞去躺在熊的身边。至于你知道或是不知道熊在不在洞里那是无关紧要的。因此要说你能从熊洞里逃出来连爪痕都没留下一处,我信了才怪哩,那我不成了个十足的大傻瓜了。说到底,既然好不容易有了个机会,我自然也想过几天自由自在的太平日子。是的,老兄啊。她可逮着你了,菲留斯,这你也明白。你参加了一次艰苦的赛跑,你跑得挺快,可就是闯进了母鸡窝,这样的错误犯上一回也就满够了。” “是啊。”布克大叔说。他深深吸了口气又把气儿慢慢地、轻轻地吐出来。不过你还是能听到出气声。“呣,”他说,“那我看我只好碰碰运气啰。” “你本来就是在碰运气嘛,”休伯特先生说,“你回宅子里来就是来碰运气的。”这时他也停住了。接着他眨动眼睛,不过只眨了大约六下。完了他也停住话头,盯住布克大叔瞧了足足有一分多钟。“碰什么运气?”他说。 “那五百块钱呀。”布克大叔说。 “什么五百块钱?”休伯特先生说。他和布克大叔相互盯视着。现在是休伯特先生再次眨动眼睛然后再次停下来了。“我原以为你说过是在谭尼的小屋里找到他的。” “正是这样,”布克大叔说,“你和我打的赌是我会在那儿抓住他。即使有十个我这样的人站在那扇门的前面,我们也是逮不住他的。”休伯特先生对着布克大叔眨眼,一下下很慢,也很稳定。 “这么说你还打算让我为那个愚蠢的赌负责。”他说。 “你当初也是在碰碰运气嘛。”布克大叔说。休伯特先生朝布克大叔眨眨眼睛。接着他停住了。然后他走过去从桌上拿起蜡烛,走了出去。两人坐在床沿上瞧着烛光顺着过道照过去,并听见休伯特先生下楼的脚步声。过了一会儿,他们又开始见到烛光,并听见休伯特先生重新上楼的脚步声。接着休伯特先生走进房间,来到桌子前,把蜡烛放下,并在边上放下一叠纸牌。 “玩一盘,”他说,“暗扑克[1]。你洗牌,我切,这孩子发牌。五百块钱对西贝。咱们也可一锤子把这黑小子的问题给解决了。要是你赢,你买下谭尼;我赢,我买下你那黑小伙儿。两人价钱都一样:三百块。” “赢什么?”布克大叔说,“赢家买下黑奴?” “是西贝,笨蛋!”休伯特先生说,“是西贝!咱们坐到半夜争吵还为别的什么?牌比输的一方把西贝拿去,还得把黑奴买下。” “这样吧,”布克大叔说,“我就把那死丫头买下,这档蠢事别的全都一笔勾销。” “哈,”休伯特先生又说,“这正是你平生一本正经干的第一等蠢事啊。不行。你说过你要碰运气,现在就让你来碰。它就在这里,就在这张桌子上,正等着你哪。” 于是布克大叔便把牌洗了,休伯特先生切了牌。接着孩子拿起那摞牌,依次发牌,直到布克大叔和休伯特先生都有了五张。接着布克大叔久久瞪视着自己手里的牌,然后说要两张,于是孩子给了他两张,休伯特先生却朝手里的牌倏地看了一眼,便说要一张,于是孩子给了他一张,这时休伯特先生把他的垫牌甩在布克大叔扔掉的两张牌上,把新拿的牌插到手里的一副牌中,把牌展开,又倏地看了一眼,便把牌合上,看着布克大叔,说:“怎么样?对你那三张有帮助吗?” “没有。”布克大叔说。 “呣,对我可有。”休伯特先生说。他把牌往桌面上一甩,使牌面朝上一张张摊开在布克大叔的面前,那是三张老K和两张5[2],然后说,“老天,布克·麦卡斯林,你算是撞见丧门星了。” “就这些吗?”布蒂大叔说。这时时间已晚,太阳快下山了;他们再赶十五分钟就能抵达休伯特先生家了。 “是的,您哪。”孩子说,接着又说了下面的情况:布克大叔如何在天刚亮时把他叫醒,接着他从一扇窗户里爬出去,找到那匹小马,就离开了那儿,而布克大叔还说要是在这期间他们把他逼得太紧,他也要顺着水落管爬下去,躲在树林里,直到布蒂大叔来到。 “哈,”布蒂大叔说,“托梅的图尔是在那儿吗?” “是的,您哪,”孩子说,“我去牵小马的时候,他正等在马厩里呢。他说,‘他们还没弄妥吗?’” “那你说什么了?”布蒂大叔说。 “我说,‘布克大叔像是已经给弄妥了。可是布蒂大叔还没来呢。’” “哈。”布蒂大叔说。 这就是大致的情况。他们来到那所大宅。也许布克大叔正在观望着他们,不过如果是的话,他却根本没露面,没从树林里走出来。也没见到哪儿有索凤西芭小姐的影子,因此至少是布克大叔还没有完全屈服;至少他还未向她求婚。于是那孩子、布蒂大叔和休伯特先生一起用晚餐,接着他们从厨房走进房间,清了清桌子,仅仅在上面留下那盏灯和那副纸牌。这以后的情况就跟昨晚一模一样,不同的仅仅是布蒂大叔没系领带,休伯特先生穿的是正式的衣服而不是睡衣,桌子上放的是一盏有罩子的灯而不是一支蜡烛,休伯特先生坐在桌子的一头,手里拿着那摞牌,用大拇指翻动纸牌边缘,盯视着布蒂大叔。接着他把牌边拍拍齐,把这摞牌放在桌子中央的灯下,叠起胳膊支在桌子边缘上,身子稍稍前倾,盯视着布蒂大叔,而布蒂大叔坐在桌子的另一头,双手放在膝上,上上下下都是灰色的,就像块古老的灰色岩石或是长满灰色苔藓的树桩,纹丝不动,长着白发的头颅圆圆的,跟布克大叔的一样,只是他不像布克大叔那样爱眨眼,身躯也比布克大叔厚实些,好像是因为老坐着盯看在煮的饭菜,又好像他烹煮的食物使他比应分的厚重一点儿,而他做饭所用的原料,面粉之类啦,也使他全身都变得灰扑扑的很不惹眼。 “开始之前来点儿甜酒怎么样?”休伯特先生说。 “我是不喝酒的。”布蒂大叔说。 “好吧,”休伯特先生说,“我早知道菲留斯之所以显得有人情味,除了他的娘娘腔之外,还有别的原因。不过没关系。”他眼睛朝布蒂大叔眨了两回,“拿布克·麦卡斯林来赌我答应过的作索凤西芭结婚陪嫁的土地与黑奴。要是我赢了你,菲留斯把西贝娶了,没陪嫁。要是你赢了我,你把菲留斯带走。不过菲留斯买谭尼欠我的三百块钱还得给我。没错吧?” “没错。”布蒂大叔说。 “来四明一暗的,”休伯特先生说,“就一盘。你洗牌,我切牌,这孩子发牌。” “不行,”布蒂大叔说,“不要卡斯。他太小了。我不想让他搀和到任何赌博里来。” “哈,”休伯特先生说,“不是说跟阿摩蒂乌斯·麦卡斯林玩牌不算是赌博吗。不过没关系。”他仍然在瞧着布蒂大叔;他说话时连头都没扭过去:“上后门口去喊一声。把第一个应声的活物带来,管他是牲口、骡子还是人,只要会发十张牌就行。” 于是那孩子走到后门口。可是他根本不用喊,因为托梅的图尔就蹲在门外墙根下呢,于是他们回进餐厅,休伯特先生仍然交叉双臂坐在桌子他那头,布蒂大叔双手放在膝上坐在另一头,那摞纸牌面朝下放在他们之间的灯下面。孩子和托梅的图尔进来时,那两个人连眼皮都没抬。“洗牌吧。”休伯特先生说。布蒂大叔洗了牌,把牌放回到灯下,两只手也放回到自己膝上,接着休伯特先生切了牌,又把胳膊交叉起来搁在桌沿上。“发牌吧。”他说。他或是布蒂大叔仍然是谁都不把眼皮抬起来。他们就那样坐着,这时托梅的图尔那双马鞍色的手伸到灯光下,拿起纸牌开始发牌,他给了休伯特先生一张面朝下的,给了布蒂大叔一张面朝下的,给了休伯特先生一张明的,那是张老K,还给了布蒂大叔一张明的,那是张6。 “布克·麦卡斯林赌西贝的嫁妆,”休伯特先生说,“发牌。”于是那只手发给休伯特先生一张牌,那是张小3,又给布蒂大叔一张牌,那是张小2。休伯特先生抬起眼来看看布蒂大叔。布蒂大叔用指关节在桌上敲了一下[3]。 “发牌。”休伯特先生说。于是那只手发给休伯特先生一张牌,那又是张小3,又给布蒂大叔一张牌,那是张4。休伯特先生瞧了瞧布蒂大叔的牌。然后他看看布蒂大叔,布蒂大叔又用指关节在桌子上敲了一下。 “发牌。”休伯特先生说,那只手发给他一张爱斯,发给布蒂大叔一张5,这时休伯特先生就那样静静地坐着。足足有一分钟,他不看任何东西,也一动不动;他光是坐在那里,盯看着布蒂大叔自洗牌以来头一回把一只手伸到桌面上,掀起他那张面朝下的牌的一只角,对它看了一眼,然后又把手放回到膝上。“你先加注吧。”休伯特先生说。 “我拿那两个黑奴跟你赌。”布蒂大叔说。他也一动不动。他坐在那儿,姿势就跟他坐在大车里、马背上或是待在那把摇椅上做菜时一模一样。 “赌什么呢?”休伯特先生说。 “赌梯奥菲留斯为买谭尼欠你的三百块钱,加上你和梯奥菲留斯说好要为托梅的图尔花的那三百块。”布蒂大叔说。 “哈。”休伯特先生说,不过这一回声音一点儿也不高,甚至也不是短促的。然后又说,“哈。哈。哈。”同样不是高声的。然后他说,“好。”接着又说,“好,好。”接着又说,“咱们先等一分钟。要是我赢,你把西贝带走,没有嫁妆也没有那两个黑奴,我就再不欠菲留斯任何东西。要是你赢——” “——那么梯奥菲留斯便自由了。可你还欠他买托梅的图尔那三百块钱。”布蒂大叔说。 “那是倘若我决定‘跟’[4]你的话,”休伯特先生说,“如果我不跟呢,那就菲留斯什么都不欠我,我也不欠菲留斯什么,除非我收下那个黑小子,那是我多年来就跟你也跟他一直在解释我这里实在不需要的。我们就重新回到这件蠢事一开始的那个局面,除了那一点之外。因此结果造成的形势是:要就是我得白白送掉一个黑奴,要就是冒买进一个的风险,而这个你已承认在你家里是养不住的。”这时他停住了话头。约摸有一分钟,似乎他和布蒂大叔都睡着了。接着休伯特先生拿起他那张脸朝下的纸牌,把它翻过来。又是一张3,休伯特先生就坐在那儿,不朝任何地方看,他的手指在桌子上叩击出一个鼓点子,慢慢地,很稳定,也不太响。“呣,”他说,“你需要一张小3,但拢共只有四张,而我手里已经有了三张。你光是洗牌。接着我切了牌。倘若我跟你,我就非得买下那个黑鬼不可。是谁发这些牌的呢,阿摩蒂乌斯?”不过他并不等别人回答。他伸过手去把灯罩弄斜一些,光线顺着托梅的图尔的胳膊往上移动,这胳膊应该是黑色的,但是也不算太白,移动到他星期天穿的衬衫上,那应该是雪白的,但是现在也不太白了,每回他逃跑都穿这件衬衫,正如布克大叔每回去抓他都要系上领带一样,而光线最后落到他的脸上;休伯特先生就坐在那儿,捏住了灯罩,盯看着托梅的图尔。接着他把灯罩放回去,拿起他的牌,把它们翻成脸朝下,把牌往桌子中间一推。“我派司了,阿摩蒂乌斯。”[5]他说。 * * * [1] 这种牌戏原文系“draw”,为“draw poker”的简称,玩法是每人发五张暗牌,下注后可要求换发手中不需要的牌,一般不超过三张。然后比大小。北京人俗称“拉耗子”。 [2] 这是所谓“满堂红”。 [3] 意思是催促发牌,好把牌戏进行下去。 [4] 扑克术语,意为对方下注后自己也下同样的注,然后双方摊牌以决胜负。 [5] 1957年,福克纳在一次回答提问者时说:“托梅的图尔希望得到自由,因此他把适当的牌发给适当的人,而休伯特先生是明白这一点的。”(《福克纳在大学里》,第7页)休伯特手里有三张“3”,布蒂那张暗牌倘若是“3”,那就是一副顺子,要比休伯特的牌大。因此,休伯特认输了。这样,布克就不必与索凤西芭结婚,而且还将谭尼赢去与图尔成亲。不过,从福克纳的《熊》等作品可以看出,索凤西芭还是与布克结了婚,而且生下艾克。关于这一点,克林思·布鲁克斯在他的《威廉·福克纳浅介》(耶鲁大学出版社,1983)里是这样说的:“我有一次问福克纳先生,布克大叔后来还是与索凤西芭小姐结了婚,还生下一个孩子,亦即艾萨克·麦卡斯林,这件事是如何发生的呢。布克大叔刚从索凤西芭小姐的掌心里被解救出来,在这样幸免于难之后布克大叔肯定是更加警惕与神经紧张的呀。福克纳解释说,他始终没顾得上写出布克大叔是怎样终于被俘获的。”(见该书第133页) 4 这孩子仍然太疲倦,直想睡,难以骑马,因此这回他、布蒂大叔还有谭尼三个全坐在大车里,让托梅的图尔骑在老杰克背上牵着小马。天亮刚过,他们回到家中,这一次布蒂大叔都没来得及动手做早饭,那只狐狸也没能从柳条筐里钻出来,因为那些狗就在这房间里。老摩西干脆钻进柳条筐要跟狐狸待在一起,因此它们都从后面那头钻了出去。那是说,狐狸钻出去了,因为布蒂大叔开门进去时,老摩西脖子上仍然套着大半只筐,还是布蒂大叔帮摩西把筐从它身上踢开的呢。索赛才迈开步子穿过前廊绕房子跑了一圈,他们就能听到狐狸顺着披屋柱子蹿上屋顶时那些爪子的搔刮声了——这场赛跑够精彩的,只是结束得太快,那棵树晃动得太厉害了。 “你这算是哪门子规矩,”布蒂大叔说,“把那骚东西跟这些狗全关在同一个房间里?” “就别操心狐狸的事了,”布克大叔说,“快去做早饭吧。我都觉得离开家足足有一个月了。” [book_title]灶火与炉床 第一章 1 为了彻底防范乔治·威尔金斯,他[1]头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得把自己的烧锅[2]藏起来。不光是这样,他还得单枪匹马地干——在黑暗中把它卸开,在没有人帮助的情况下运到足够远、足够隐秘的地方去,免得卷进日后会出现的喧闹与骚动,而且还得在那里把东西藏起来。正是这个前景让他气恼,而且又提前让他增添了精疲力竭的感觉,通宵劳累后肯定会有这种结果的。他倒不怕自己的买卖暂时中断;五年前买卖就给打断过一回,当时他快刀斩乱麻应付了那次危机,就像他如今处理当前的这回一样——从那时候起那个对手就一直在帕区曼[3]州立劳改农场里犁地、砍木头和摘棉花,那可不是他自家的棉花,乔治·威尔金斯八成是在步此人的后尘,除非他去把自己的意图向卡洛瑟斯·爱德蒙兹一五一十地说清,清楚得就跟他自称在银行里存了多少钱一样。 使他恼火的还不是这干扰所带来的财务上的损失。他六十七了;眼下存在银行里的钱他已经用不完了,比卡洛瑟斯·爱德蒙兹本人还多呢,要是你相信有人想从卡洛瑟斯·爱德蒙兹小铺[4]里支取额外的现金与实物时爱德蒙兹的那些诉苦的话。问题是他必须独自单枪匹马地完成所有的事;他得在播种大忙季节的当口干一整天活之后从地里回来,把爱德蒙兹那些骡子赶进厩房,喂它们,自己吃晚饭,然后把他那匹母马套上单匹牲口拉的大车赶三英里路去到烧锅那里,在黑暗中凭手感把它卸了,然后再赶一英里到他能想到的最稳妥的地方去,即使出了事闹得满城风雨时也是相当安全的地方,等这一切办完回到家中,夜晚没准已过去一大半,都不值得上床睡了,因为马上又得回地里去干活了,然后一直要等时机成熟了再去向爱德蒙兹说那句话;——所有这一切都得他单独干,得不到任何帮助,因为他原来满有理由、名正言顺可以指望而且命令他们帮一把的那两个人,现在却根本不能考虑:一个是他的老伴,她年老体衰这种事情干不动了,再说他对她的保密能力也不敢信任,倒不是说她不够忠诚;至于他的闺女,与其让她对他要做的事有所知晓,还不如干脆请乔治·威尔金斯本人来帮他藏起烧锅呢。他并非对乔治此人有什么意见,照说有他帮忙自己岂不是可以待在家里睡大觉而不用面临精神折磨与肉体疲累吗。要是乔治光是黏在爱德蒙兹租给他的那块地上整治土坷垃,那他路喀斯倒是愿意痛痛快快把纳特许配给他的,反正会比答应大多数他认得的黑小子都要痛快。可是他不想让乔治·威尔金斯或是别的什么人闯进他生活了快七十个春秋的角落,更不愿让乔治进入他出生的那块土地,在自己一手创立、悄悄地惨淡经营了二十年的行当里参加竞争。自打他在离扎克·爱德蒙兹厨房门口不到一英里处为他头一锅出品点火以来,已经过去二十年了;——确实是够保密的,因为不用谁告诉他扎克·爱德蒙兹或是他的儿子卡洛瑟斯(老卡斯·爱德蒙兹也一样啊,就此事而言)会怎么做,倘若他们发现的话。就凭乔治两个月前开始弄出来的也算是威士忌的喂猪泔水,他是不怕乔治会在他已经根深叶茂的买卖或是他的老主顾里插上一杠子的。可是乔治·威尔金斯是个根本不知谨慎为何物的憨大,迟早会给人抓住,这一来今后十年爱德蒙兹地里每个树丛后都会有个副保安官蹲伏在那里了,每晚从日落一直守到日出[5]。他不想有个呆女婿,更不愿让一个傻瓜和自己住在同一个地方。要是必须让乔治进牢房以缓解目前的局势,那是乔治和洛斯·爱德蒙兹之间的事。 不过事情也快熬到头了。再有一小时光景他就可以回家了,在天亮之前尽可能睡一小会儿觉,然后回到地里去对付一天直到跟爱德蒙兹谈话的恰当时刻来临。也许到那时火头已经过去,他唯一需要对付的就是疲乏了。不过地是他自己的,虽然他既不拥有它也不想甚至也没有必要去拥有它。他耕耘这块土地已有四十五年之久,当时连卡洛瑟斯·爱德蒙兹都还未出生呢,他啥时候干,咋样干,是犁、是种还是锄,都由他自己说了算(说不定还啥都不干呢,兴许就在前廊上坐整个上午,边瞅那块地边琢磨自己是不是真的打算那样干),爱德蒙兹也许一星期三回骑了那匹母马来看看庄稼,没准是整个季节就来一次,停上片刻以便把要对他作的忠告说完,其实他压根儿不听,不光不听劝告而且连对那谆谆嗓音本身也都听之藐藐,仿佛那一位方才啥都没说,这以后爱德蒙兹驱马往前而他就该干啥还是干啥,反正是该装的样子也装了,该耗的时间也耗了,这事就在被原谅、宽恕之后给忘得一干二净了。总之,这一天是会过去的。这以后他就可以去到爱德蒙兹跟前说他要说的话,就跟往“吃角子机”里塞枚硬币扳一下操纵杆一样:接下去他只消等着看结果,别的啥也不用操心了。 他很清楚自己要去什么地方,就算周围是一片漆黑。他是本乡本土出生的,比当今的东家爱德蒙兹早二十五年。他刚到能扶直犁的年龄便在这块地上干活;他在这儿的每一寸土地上打过猎,在童年、青年时期也包括成年时期一直到他洗手不干为止,他所以不干,并非因为成天成夜边走边猎让他受不了,而是觉得再猎食兔子与负鼠未免太丢份儿,他不仅是爱德蒙兹农庄上男人里而且也是所有活着的人里年纪最大的一个,是麦卡斯林后裔里年岁最大的,虽然在世俗的眼光里他不是麦卡斯林的后裔而是麦卡斯林的家奴的后裔,他岁数几乎跟老艾萨克·麦卡斯林一般大,此人目前住在镇上,依靠洛斯·爱德蒙兹想起时愿意给的一些接济为生,如果艾萨克·麦卡斯林的正当权利为人所知,如果人们知道老卡斯·爱德蒙兹——眼下这个爱德蒙兹的爷爷——是如何夺走了他的祖产的,那么这片土地以及上面的一切就都是他的;岁数几乎跟老艾萨克一般大,也几乎跟老艾萨克一样,是老布克和布蒂·麦卡斯林的同时代人,他们俩跟他们的父亲卡洛瑟斯·麦卡斯林一起活在人世时老爷子从印第安人手里弄到了土地,那是很早很早以前的事了,那时候不管黑人白人都是人。 他现在来到沟底了。奇怪的是,能见度倒像是高了一些,似乎那浓密的、不透阳光的由柏树、柳树和荆棘组成的莽丛非但没有使晦暝变得更浓,却凝聚成了由树干与枝条组成的具体物体,剩下的空气与空间——它们与莽丛脱离了关系,比起来也更轻些,——能为视线所穿透,至少对母马的眼睛是这样,使它能在树干和无法穿越的灌木丛之间迂回行走。接着他见到他要找的那个地方了——一个莫名其妙地从地板般平的谷底升起的矬矮的、平顶的、相当对称的土墩。白种人管它叫印第安土墩[6]。五六年前的一天,一伙白人,其中还有两个是女的,大多戴着眼镜,一律穿着卡其布衣裤,它们在二十四小时前显然还都叠得好好的放在一家商店的货架上,这伙人带来了铁锹、铲子、水壶以及一瓶瓶驱虫剂,对着土墩挖了整整一天,而本地大多数的居民,男男女女以及小孩,在这一天不同时间里陆陆续续前来静静地观看;以后——实际上是今后的两三天之内——他将以几乎是悚然的惊愕心情回忆起,自己当时居然是怀着冷静与鄙夷的好奇心注视着他们的。 不过那是以后的事。眼下他忙得啥也顾不上。他看不清表面,可是他知道快到半夜了。他把大车停在土墩旁,把蒸馏器卸下来——那是只里面是一层黄铜的壶,价格昂贵得他到现在仍然不忍心去回忆,尽管他一辈子根深蒂固是个瞧不上低劣用具的人——接着又卸下螺旋管以及他的铁锹、铁铲。他选中的是土墩一边上面略略有点悬垂的地点;不妨说他要挖的洞的一边已是现成的,只需稍稍扩大就行,在他那把看不见的铁锹的挖掘下,土块迅速落下,随着他那看不见的铲子的移动,它们又不断发出轻轻的沙沙声,不久那个洞就深得足以把螺旋管和蒸馏壶都藏进去了,就在此时——也许那不过是叹息似的轻轻一声,可是在他听来却比一场雪崩还响,仿佛整个土墩都吼叫着朝他压下来——整个悬垂都坍塌了。它砸在空壶上,盖没了壶和螺旋管,直漫到他脚上,而且在他往后一跳绊了下跌倒在地时,也压到他身上,把土块、土坷垃朝他扔来,最后又把一样比土块大点儿的东西端端正正地打在他脸上,给了他最后的一个打击——这个打击倒也不算特别毒,只是出手挺重,像是黑暗与孤独的精灵,是古老的土地,也许就是列祖列宗本身所发出的某种最终警告式的拍击。因为,在他坐起身来、终于重新缓过气来又是喘气又是眨眼时,只见那土墩显然丝毫没有变小,在比喧闹的声波还要逼人的长长的寂静中阴森森地矗立在他的上方,那寂静真像是一阵嘲弄人的经久不息的大笑,这时候,他的手摸到了方才打他的那样东西,而且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感觉出了那是什么——是一件陶器的碎片,那陶器若是完整无缺准有搅乳器那样大,在他把那块陶片举起来时,它再次裂开并把一样东西放入他的掌心,就像是特地交给他似的,那是一枚硬币。 他说不清自己怎么知道那是金的[7]。不过他甚至都不用划亮一根火柴来看。他可不敢冒险发出任何光亮,因为这时他脑子里挤满了听来或是传闻的关于窖藏的各种各样的故事,在接下去的五小时里他四肢着地在坍塌的松土里搜寻,现在那些泥土阒寂无声了,他几乎是一块土一块土地翻了个遍,过上一阵才停下来看看星星,估摸这飞逝中的短促春夜还剩下多少时候,接着又在那干燥、无感觉的尘土里搜寻,那些尘土打了下呵欠向他投来个让他目眩的不容置疑的一瞥,然后又封闭了。 当东方开始变得灰蒙蒙时他停止了搜寻,跪着直起腰身,让发僵疼痛的肌肉放放松,尽可能伸伸直,这从半夜以来还是头一回。他再也没有找到任何东西。他甚至都没能找到搅乳器或是陶罐的其他碎片。这就是说那些碎片可能散布在塌陷处底下的任何地方。他得用铁锹和铲子把窖藏的钱币一个一个地挖掘出来。这意味着要花时间,但更意味着得孤独。明摆着的是,绝对不再容许出现保安官和别的吃公事饭的人上此地来嗅嗅闻闻搜寻酿酒蒸锅的哪怕是最最微小的可能性。于是,乔治·威尔金斯还不知道自己交了好运便给缓了刑,就像方才不清楚自己要倒霉便陷入了险境一样。想起三小时前一根汗毛都没碰他便让他始终不直一下腰的那股巨大的威力,他一时间竟动了心想让乔治参加当个小股东,由这小子负责实际的挖掘工作;事实上这不仅是让他做点事儿,而且也是对机遇、命运的一种酬谢、报答与还愿,因为倘若不是乔治,他是连这一枚钱币也根本不可能找到的。可是不等这个想法酝酿成熟他就把它抛弃了。他,路喀斯·布钱普,仍在这片世代相传的土地上生活的麦卡斯林后裔里年纪最老的人,他确实还记得老布克、布蒂活在人世时的模样,他,比扎克·爱德蒙兹老,即使扎克今天仍然在世,他几乎和老艾萨克一样老,此人在某种意义上,咳,人也真是说不准哪,竟成了他姓氏与家世的背叛者,居然会软弱地放弃了名正言顺属于他的土地,住到城里去靠自己甥外孙的施舍为生;——他,路喀斯·布钱普,竟要分享布克与布蒂约百年前埋下的钱里的一丁点儿、一小枚钱,与一个祖先不明、来历不清的闯入者,此人的姓氏二十五年前这一带没一个人知道——这是个下颚突出的小丑,连威士忌怎么酿都学不会,他不仅仅打算干涉以及威胁他的买卖,瓦解他的家庭,而且还使他一个星期以来不是着急便是生气而到了今夜——现在该说是昨夜了——这气恼更是达到了顶点,而且烦心的事还没有完,因为他还得把螺旋管与蒸馏壶藏起来呢。不行。不让乔治进监狱就是对他的最好酬谢了,按说即使法律不送他进去,洛斯·爱德蒙兹也会这样干的。 天稍微有点亮了;他现在看得见了。崩落的泥土已经把烧锅遮盖住了。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弄几根树枝来堆在上面,好让新土不致受到偶尔过路者的注意。他站起身。可是他仍然不能完全站直。他一只手压在后腰上,仍然有些佝偻,开始发僵、痛苦地朝五十英尺外一丛三角叶杨的幼苗走去,这时不知什么打树丛里或是树丛边上突然跑开,接着便拼命跑拼命跑,声音逐渐减弱而且已经开始拐弯朝树林的边缘跑去了,他在那儿站了约有十秒钟,下颚松垂,惊愕不已,简直无法相信,他的头转过去跟踪那看不见的疾跑的脚步。紧接着他一转身跳将起来,不是朝那声音而是和它平行,他以令人难以置信的灵巧和速度在树木和灌木丛间边跳边跑,总算及时穿出树林,在逐渐亮起来的苍白光线里见到追捕对象像头鹿那样飞也似的越过一块空地,躲进了对面仍被黑夜封锁的一片林子。 他知道那是谁了,虽然他还未回到她方才奔脱的那个树丛,去站住凝视他女儿那光脚板的印迹,她曾在这里的湿泥里蹲伏,这脚印他太熟悉了,就跟他一眼就能辨认出自己母马或狗的脚印一样,有好几分钟他站在脚印前对着它们凝视但却已经视而不见。原来是这么档子事啊。从某种意义上说,事情倒变得简单了。即便是还有时间(再过一小时沟边每块地里便都会有个黑人赶着头骡子在干活了),即便他真敢希望把土墩这边泥土翻动过的一切迹象都消灭,把他的烧锅再倒腾到另一个掩埋地点去,那也是徒然的。因为当人们来到土墩这儿挖掘时,他们必定不仅会找到一些东西,而且准是很快、立即就找到,而这样的发现与出土必然会使他们停止并走开——是不是这样更好一些,半埋半露,上面就放不多点儿的灌木枝子,让他们在把枝子全部拖走之前就能发现。因为这是件公开的、承认了的、不容争议的事情,甚至都不用讨论的。乔治·威尔金斯必须走人。他必须在又一个夜晚过去之前滚蛋。 2 他把他的椅子从晚餐桌前往后一推,站起身来。他朝他女儿那张低垂、神秘的脸投去一瞥,不算严峻却是冷冷的。但是他没有对她或是他老伴直接说话。照说他应该对她们中的一个或是两个或是不具体对着谁说上这么一句的:“上路那头去一下。” “这么晚了还上哪儿去?”他老伴说,“昨晚就在那块洼地里捣弄了整整一夜!回来忙不迭套牲口下地,太阳升起都足足一个钟头了!你该上床睡觉的,要是你想把溪边那块地犁好的话,洛斯先生说了——” 这时他已走出家门,也不用再听她唠叨了。又是夜晚了。土路在玉米播种季节[8]无月的天空下微微发白地向前延伸。很快小路就与他打算在蚊母鸟[9]叫起来时种上棉花的那块地平行了。要不是乔治·威尔金斯捣乱,他如今准已经全都犁完,打好畦,一切都弄舒齐了。不过现在也差不离了。再有十分钟,事情就会像投一枚镍币到“吃角子机”里一样,倒不是说哐的一响向他浇下来一阵金雨,他不指望这个,不需要这个;他愿意自己侍弄这赌钱机,只是要在干的时候能太太平平,不受干扰。干活儿他倒不怵,即使要熬夜而且没有帮手,即使他不得不挖去半个土墩。他才六十七岁,比有些年纪只有他一半大的人身子骨还棒,倒回去十岁,他还能干个连轴转呢,晚上整个通宵,白天照干不误。可是如今他不想这样拼了。在某种程度上,放弃农活他还真有点不舍得。他爱干农活,瞧着自己的地他觉得顺眼,他喜欢侍弄它,若是有上好的家什,若是把它们使唤得漂亮,他会着实感到骄傲,瞧着不像样的设备和松松垮垮的活计他便嗤之以鼻,他支起炉子酿酒时蒸锅又是非买最好的不可——那把里层是铜的壶的价钱他现在更不愿想起来了,因为这壶他不仅眼看要失去而且简直是自己有意出送的。在第一桩事干成后连跟爱德蒙兹怎么说用哪些措词他都已经想好了,他要告诉爱德蒙兹他决定不种地了,老啦,该歇息了,要求爱德蒙兹把他的地拨给别人务必把庄稼管好收好。“行啊,”爱德蒙兹会说,“可是你不能指望我会给一个一点地都不种的家庭白白供应住房、柴火和用水。”这时他会说,万一事情真正变得这样的话——没准真会这样的,因为他路喀斯至死也要说,扎克·爱德蒙兹为人比他儿子好,而老卡斯·爱德蒙兹又比这爷儿俩加在一起都好:“那好。我跟你租房住就是了。你开个价,我每周六把钱给你送去直到我不想住为止。” 不过这件事会自行解决的。另一件事才是头等紧要的呢。原先,在他今儿早上回家那阵,他是打算去向保安官本人报告的,这样就绝对不会有什么闪失了,免得爱德蒙兹满足于仅仅去捣毁乔治的蒸馏器与地下仓库,光是把他从农庄轰走。倘若这样,乔治仍然会赖着不走,仅仅是想方设法不让爱德蒙兹看见而已;于是,既然什么农活都没有,更不用说酿酒了,他无事可做,就会整个白天懒洋洋,到了晚上却一夜不挨床铺在外面瞎混,比起过去来威胁更大了。得让爱德蒙兹这个白人去报告,因为在保安官眼里路喀斯仅仅是另一个黑鬼,这一点保安官和路喀斯都很清楚,虽然他们当中只有一个人清楚在路喀斯眼里保安官只不过是个红脖梗的穷白人而已,没有祖先可以夸耀,也没有根据对自己的后裔抱什么奢望。要是爱德蒙兹决定私了而不诉诸法律,那路喀斯就要向杰弗生某个人去报告:不仅仅是他和乔治·威尔金斯知道在卡洛瑟斯·爱德蒙兹的农庄里有一个蒸馏器,而且卡洛瑟斯·爱德蒙兹也是知情的。 他走进那扇宽阔的可走马车的院门,车道从这里起逐渐上升,通向一个长满了橡树和雪杉的土丘,来到这里他已经可以见到屋子里的电灯光了,这比煤油灯亮多了,屋子里比现在的这位更出色的老主人有煤油灯甚至是蜡烛就感到很满足了。骡棚里停着一辆拖拉机,扎克·爱德蒙兹是绝对不会让家里有这种东西的,还有辆汽车停在专门盖的车房里,老卡斯是连脚都不愿踩到这种车子里去的。不过那是早年间,是旧时代,那时候的人都比现在的更出色;他路喀斯自己就是一个,他和老卡斯甚至不仅仅在精神上是同时代人,他们相同之处甚多,尽管这样说似乎有点荒谬:——老卡斯仅仅在母系方面有麦卡斯林的血统,他姓的是自己父亲的姓,虽然土地归了他连同其利益与责任;路喀斯则是在父系上有麦卡斯林的血统虽然姓了母亲的姓[10],他可以使用土地从中得到利益却不必承担任何责任。更加出色的人:——像老卡斯,他仅仅在母亲方面算得上是个麦卡斯林,可是血管里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成分却是够足的,故而敢于把土地从真正继承者手里夺过来,仅仅是因为他想占有这块地,知道自己能把它利用得更好,知道自己更强大,更无情,更像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本人;即便扎克也不含糊,虽然他不像乃父有那样多的男子汉气概,不过他路喀斯,一个男性的麦卡斯林后裔,却是把他当作对手看待的,以致曾起意要杀他,一直到了这个地步——当时他所有的事务均已料理妥当,就像从容赴死的人那样——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早晨,他手执卸去套子的剃刀,站在那个睡得正香的人的面前。 他走近大宅——那两边由原木构筑的侧翼(这是卡洛瑟斯·麦卡斯林建造的,也曾满足了老布克、布蒂的需要)由不封闭的过道相连,老卡斯·爱德蒙兹后来给过道加上廊柱,砌上墙,用白色隔板加出了一个二楼过厅,这也算是显示自己骄傲的纪念碑与墓志铭吧。路喀斯并未绕到后面去走厨房门。自从当今的爱德蒙兹出生以来,他只进过一次厨房门;他这辈子再也不会走第二次了[11]。他也不愿登上台阶。他仅仅是在廊子旁的黑暗中停住脚步,用手指关节叩击板边直到那白人来到门厅朝前门外面张望。“嗯?”爱德蒙兹说,“什么事?” “是我。”路喀斯说。 “哦,进来吧,”那人说,“干吗站在外面?” “你出来,”路喀斯说,“谁知道,乔治没准正猫在哪儿偷听呢。” “乔治?”爱德蒙兹说,“乔治·威尔金斯?”他走出来,来到廊子里——仍然显得挺年轻,他是个单身汉,三月里刚满四十三岁。路喀斯不用想也记得很清楚。他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早春的那个夜晚,已一连下了十天雨,连老人也不记得曾见过这么大的雨,白人的老婆要分娩了,沟里的水漫了出来,整个沟谷像是一条为漂浮的圆木和淹死的牲口所挤塞的河,到后来在黑暗中连骑在马背上蹚过河去打电话请医生也不可能了。当时莫莉还年轻,正在奶他们的头生子,半夜里那白人亲自来把她叫醒,于是他们跟着他穿过满处淌水的黑暗来到他的宅子,路喀斯在厨房里等着,一边把炉子里的火燃得旺旺的,莫莉则去把白娃娃接下来,除爱德蒙兹外再没别人帮忙,接着他们明白大夫是非请不可的了。于是不等天亮他就走进水里并且还真的蹚了过去,怎么能做到的他至今也不明白,天黑时分他带了大夫回来,简直是死里逃生(有一回他都相信自己完了,没命了,他和骡子眼看要变成另外两具翻白眼、松垂下巴的浮尸,等一个月后水退了,靠着盘旋不去的兀鹰方能找到,但已肿得无法辨认)。但是闯鬼门关却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此人不但是他的而且也是扎克·爱德蒙兹的祖先——等他回来,发现白人的老婆已经咽了气,而他自己的老婆则在白人的宅子里有了一席之地。这就像在这个天气恶劣、风雨交加的日子里他渡过去又渡回来的是一条冥河,他逃了回来,得以捡回一条命脱身而出是付出了代价的:接受一个外表上与前无异但已起了微妙与决定性变化的世界。 就像是那个白种女人不但根本没离开过那个宅子而且从未在世界上生存过——他们两天后在果园里埋葬的那个物体(他们仍然无法越过河谷去教堂墓地)是一件不存在于时间中的、未经圣化的、虚无飘渺的东西;而他自己的妻子,那个黑女人,如今却独自住在他们结婚时老卡斯为他们盖的房子里,一直维持着他们成亲那天他点燃的炉火,从那天起这火一直没灭过虽然现在已没多少饭菜要煮了;——就这样,直到差不多半年后的一天他上扎克·爱德蒙兹那儿去,说:“我要我的老婆。我家里少不了她。”接着——他本来是没打算说这句话的。可是时间几乎长达半年,他老得独自一人来维持家中的灶火,这火将一直燃着直到他与莫莉都不再在人世给它加柴添薪,整个春季与夏季一夜接着一夜他都是独自坐在炉火前,直到有天晚上他站在火前大发雷霆,气得七窍生烟,啥也看不见了,那只松木水桶都已经挂到火上去了,这时他好不容易才强压怒火,把水桶放回到座架上去[12],但仍然气得发抖,甚至都不记得要拿起水桶用水了——接着[13]他说:“我琢磨你拿准我不会接她回去的,是不是?” 那个白人正要往椅子上坐下去。在年纪上他和路喀斯可以算是兄弟,几乎是双胞胎呢。他慢慢地往椅背靠去,眼睛看着路喀斯。“唉,天哪,”他轻声轻气地说,“原来你想到这上头去了。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你把自己说成是什么人了?” “我是个黑鬼,”路喀斯说,“不过我也是一个人。我还不仅仅是个人。制造我爸的那同一个东西也造出了你的姥姥。我要把她带回去。” “天哪,”爱德蒙兹说,“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要向一个黑鬼起誓。可是我愿意发誓——”路喀斯转过身子,已经走开去了。他像一阵旋风。那一位现在站起来了。他们面对着面,虽然一瞬间路喀斯气得根本看不见他。 “用不着!”路喀斯说,“我今天晚上就要她回到我的家。你听明白了吗?”他走回到地里去,回到立着的犁头那儿去,方才他犁了半垄突然发现他现在就得去,就得在这一刻,到小铺或是宅子或是那白人会在的任何地方去,闯进他的卧室倘然有必要,去和他当面说清。他方才把骡子系在一棵树底下,绳索什么的全没卸下。他现在重新把骡子套好继续犁地。他每犁完一垄掉头时都可以看见自己的屋子。可是他从不朝那边看,即使是他知道她已回去,已经回到家里,即使是在那新鲜柴火的炊烟在停了几乎半年后又再次在小晌午从烟囱冒出时,他也没朝那边看望;晌午时分,她沿着围栏走来,手里拿着一只小桶和一个加盖的盘子,她在那儿站上一会儿,瞧瞧他,然后放下东西转身回家,即使在那样的时刻他也没朝那边看望。接着庄园报午的钟响起来了,那平平的、悦耳的、从容不迫的当当声。他给骡子松了套,饮水,喂料,然后才上围栏旮旯儿去,午饭在这儿呢——一盘小饼,还有点热乎,盛猪油的小桶里有半桶牛奶,铁皮由于擦洗和长期使用已泛出一种旧银器才有的发暗的光辉——一切都跟过去一模一样。 接着,下午也过去了。他进厩房,喂了爱德蒙兹的骡子,把轭套等挂在特定的木楔上准备明天再用。然后来到巷子里,来到夏日绿莹莹的薄暮里,现在正是萤火虫闪光与飘飞的时刻,是蚊母鸟前前后后唱和的时刻,也是满沟的蛙群鼓噪喧腾得正欢的时刻,直到此时,他才第一次注视他的房子,注视烟囱上面无风状态下那稀疏羽毛似的晚餐炊烟,他的呼吸变得越来越费劲,越来越费劲,也越来越深,越来越深,最后他那褪色的衬衫竟在胸口上绷得很紧连钮扣处都有压力了。也许等他老了之后他就会不在乎了。可是他知道他永远不会的,即使他活到一百岁已记不清她的面容、名字,也记不清那白人和自己的面容和名字。我得把他杀了,他想,或者是我得带了她上别处去。片刻之间,他想到上白人那儿去告诉他自己一家要走了,就在现在,今晚,马上。不过倘若让我现在再见到他,没准我会杀了他的,他想。我想我已经拿定主意打算怎么做了,不过倘若让我现在看到他,遇见他,我没准会改变主意的。——这还算是个男子汉吗!他想。他把她在自己家里留了六个月而我什么行动都没采取:他让她回来我却杀了他。这就好比我向整个世界大声宣告:他不是因为我告诉他了才让她回来的,而是因为厌倦了才把她还给我的。他走进木栅栏的院门,这栅栏是老卡斯把房子拨给他们住时他自己修的,当时他还从地里运来石块给没长草的院子铺上了小路,他老婆每天早上都要用柳枝扎的笤帚扫院子,在用碎砖、瓶子、瓷片、各种颜色的草砌边的花坛之间把不脏的尘土扫成一个个弯曲、复杂的图案。春季里她有时还回家来侍弄花坛,因此那儿还跟往常一样有花可看——都是些黑人喜爱的皮实、刺眼的花卉:太子羽、向日葵、美人蕉和蜀葵——可是直到今天为止花坛间的小路从去年以来就没扫过。是的,他想,我得把他杀了,要不就走得远远的。他走进门厅,然后进入房间,在这里两年前他点燃了炉火,这火将比他们两人都存活得更长久。他事后不是总能记住自己说过的话,却永远也忘不了当时心中涌起的那股惊讶与难以置信的怒火,他怀着这股怒火想道:哼,时至今日她甚至都不知道我是不是起过疑心呢。她坐在炉前,那儿正煮着晚饭,她抱着孩子,手掌放在孩子面前给他挡住光和热——即使那时她也是个娇小的女人,当时离她皮肉自然也包括骨骼开始朝内里抽缩还有好些年呢,他站在她上方往下看,见到的不是他自己的孩子而是一个白人小孩的脸,正偎挤向她隆起的黑乳房——那乳房不是爱德蒙兹妻子的而是他自己老婆的,他曾一度失去这个老婆;那小孩也不是他的儿子而是那个白人的,如今又撂到他这儿来了,他的声音很响,他那爪子似的手猛地朝婴儿伸去,但是她的手飞快举起抓住了他的手腕。 “咱们自己的呢?”他喊道,“我的孩子呢?” “就在那边床上,睡得正香呢!”她说,“去瞧瞧他呀!”他没有动,还是站在她的上方,用手和手腕和她较着劲儿。“我不能扔下这个!你知道我不能!我只好把他带来!” “别跟我撒谎!”他说,“别跟我说扎克·爱德蒙兹知道他的孩子到哪儿去了。” “他知道的!我告诉他了!”他挣脱了手腕,把她的手和胳臂往后一推;当她的手背打在她面颊上时,他听见她的牙齿发出轻轻的叩击声,他看着她把手举到嘴边,又让它垂落下来。 “这就对了,”他说,“离开那边跑回来根本不是你自己的意思!” “你这笨蛋!”她喊道,“哦,天哪,”她说,“哦,天哪。好吧。我把他送回去。我早晚要送回去的。蒂斯比大妈可以让他咂糖水奶嘴[14]——” “你甭送,”他说,“我也不送。你以为扎克·爱德蒙兹回来发现孩子不见了还会在家里待着不动吗?不会的!”他说,“我老婆是我去扎克·爱德蒙兹家向他讨回来的,他的儿子也让他上我家来要吧!” 他在廊子上等候。他能看见沟谷对面那幢房子里的亮光。他仅仅是还没回到家里,他想。他的呼吸很慢很平稳。不用着急。他会做出一些举动,那么我也做出一些,然后事情就会结束了。会没事儿的。这时灯光熄灭了。他开始镇静、大声地说:“对。对。他得花些时间才能走到这儿来。”他继续这么说,其实时间已经过去很久,足够让那一位在两幢房子之间走上十个来回了。这时候好像他早就明白那位是不会来的,似乎在那幢房子里等候的是他,轮到他在眺望着他的,也即是路喀斯的房子。接着他又明白那人甚至都没在等待,似乎是他已经站在卧室里,他的下方是一个沉睡的人在缓慢地呼吸,他的前面是一个未加防卫的、不知有危险的咽喉,而一把露出刃锋的剃刀已经捏在他的手里。 他重新走进屋子,走进他老婆和两个孩子在床上躺着的那个房间。天刚黑他回家时煨在炉火上的晚饭甚至都没有取下,到这会儿剩在锅里的东西早该烧焦煮干了,要不就是在越来越微的余烬里几乎没一点热气了。他把炖锅和咖啡壶拨到一边,用根柴火把炉底一角的灰烬刮净,露出砖块,用一只湿手指去摸摸其中的一块。砖头热烘烘的,不特别烫,不炙人,那是一种迟钝、深沉的热,它凝聚了火在它身上不停地烧了两年之久的岁月,凝聚的不是火而是时光,仿佛只有时光才能使它变凉而不是火的熄灭,甚至连水也不行。他用他小刀的刀片把砖头撬起,把砖底下温暖的土拨开,起出一只小小的金属的公文递送盒,差不多一百年前,他的白皮肤的祖父卡洛瑟斯·麦卡斯林本人曾经拥有这只盒子,他从那里取出一个扎好的小布包,小包里密密匝匝地挤放着许多硬币,其中的一些几乎和卡洛瑟斯·麦卡斯林是同时代的,而路喀斯十岁前就开始积攒钱币了。他老婆睡下时仅仅脱掉了鞋子(他也认得这双鞋子。那是属于那个不曾死去甚至也从未生存过的女人的)。他把那个打上结的小包放在一只鞋里,又走到胡桃木橱柜跟前,这柜子是艾萨克·麦卡斯林送的结婚礼物,他从抽屉里取出剃刀。 他是在等待天亮。他也说不清为什么要等。他靠在院门和白人房子半当中一棵树前蹲着,就和那无风的晦暗本身一样,一动也不动,这时,斗转星移、蚊母鸟们的合唱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后来又停住了,接着头一批公鸡开始打鸣,这时短暂的“假天亮”来临,完了天色又暗了下来,紧接着鸟雀们开始噪鸣,夜晚终于过去了。天刚刚亮他就登上白人家宅前的台阶,走进未锁的前门,穿过寂静的门厅进了卧室,他觉得自己已经进来过,而且就在片刻之前,他捏着打开的剃刀站在那个正在呼吸、毫无戒备、未加防卫的咽喉的上方,再次感到此情此景自己是经历过的。这时他察觉枕头上那张脸上的眼睛在静静地盯着他,这时候他明白自己为什么非要等到天亮了。“因为你也是麦卡斯林的子孙,”他说,“虽然是女儿的后裔。也许原因就在这上头。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你才那样做:因为你跟你爹非得通过一个女人才能从老卡洛瑟斯那里得到点儿什么——不是通过负责任的男人、可以依靠的男人。因此没准我都已经原谅你了,可是我仍然不能原谅你,因为人只能原谅损害你的人;连《圣经》也不要求一个人去原谅他打定主意去伤害的人呢,因为即便是耶稣也终于发现对人这样要求未免太过分了。” “把剃刀放下,我再和你说话。”爱德蒙兹说。 “你知道我是不怕的,因为你知道我也是麦卡斯林家的子孙而且是父裔方面的。你从来没有想到吧,因为我也是个麦卡斯林,所以我不愿意。你连想都没有想到吧,你以为我也是个黑鬼,所以我不敢。不。你以为因为我是黑鬼所以我根本不会在乎。我倒是从来没想过要用剃刀。可是我给过你平等的机会。也许你走进我家的门时我不知道自己会怎么做,可是我知道我要做的是什么,知道我相信我会怎样做,知道卡洛瑟斯·麦卡斯林会要我怎样做。可是你没有来。你甚至都没有给我机会来做老卡洛瑟斯会叫我做的事。你想让我服输。这你永远也做不到,即使明日此时我被吊死在树枝上,浇的煤油还在燃烧,你也永远没法让我认输。” “把剃刀放下,路喀斯。”爱德蒙兹说。 “什么剃刀?”路喀斯说。他举起手,看着剃刀,好像不知道自己捏着的是剃刀,好像他从来没看见它似的,在看的同时他把刀朝开着的窗户扔去,亮闪闪的刀旋转着在初升的黄铜色阳光里闪出了几乎像血一样的颜色,旋即便消失了。“我不需要什么剃刀。我赤手空拳就能把事情办成。现在你把你枕头底下的手枪拿出来吧。” 可是那个人仍然一动不动,甚至都没有把手从被单底下抽出来。“枪不在枕头底下。是在那边的抽屉里,一直是放在那儿的,这你也知道。过去瞧瞧。我不会跑掉的。我跑不了。” “我知道你不会跑的,”路喀斯说,“你也知道你不会跑的。因为你知道我需要的、我一心想看到的就是你想逃跑,是你转过身去逃跑。我知道你不会这样做的。因为你唯一要压垮的就是我。我要战胜的则是老卡洛瑟斯。去拿你的枪呀。” “不,”那个人说,“回家去。你给我出去。今天晚上我会上你家去——” “出了这样的事之后?”路喀斯说,“我和你,难道还会待在同一个地方,甚至还呼吸同样的空气?出了这样的事之后,不管你编派出什么花言巧语,甚至还变着法子去证明,都要我一五一十地接受?去拿枪吧。” 对方把双手从被单底下抽出来放在上面。“好吧,”他说,“去站到墙根那儿,等我去拿。” “哈,”路喀斯说,“哈。” 对方又把手放回到床单底下去。“那你去捡你的剃刀吧。”他说。 路喀斯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他连连往里吸气,却不见他吐气。白人能看到他的胸膛抽紧了,那件褪色的旧衬衫在上面绷得鼓鼓的。“就在你毫无表示地瞧着我把它扔掉之后?”路喀斯说,“就在你知道如果我现在离开这个房间我就再也不会回来的时候?”他走到墙根下,背靠墙站着,还是面对着床。“因为我已经灭了你的威风,”他说,“是老卡洛瑟斯灭的。去拿你的枪吧,白人。”他站在那里喘息,急急地往里吸气,直到他的肺似乎再也容纳不下了。他看着对方从床上起来,抓住床脚,把床从墙边拉开,直到两边都能上床;他看着白人走过房间,来到多屉柜,从抽屉里取出手枪。路喀斯仍然没有动弹。他贴紧墙站着,瞧着那白人走到房门口把门关上,转动钥匙,然后回到床边,把枪扔在床上,这才抬起眼来望着路喀斯。路喀斯颤抖起来了。“不。”他说。 “你去一边,我待在另一边,”那白人说,“咱们跪下来握紧手。我们不需要数数。” “不!”路喀斯说,气儿几乎出不出来,“最后一次跟你说。拿着你的手枪,我来对付你。” “那就来吧。你以为我是你所说的女性后裔,麦卡斯林家气概就会少一点吗?没准你连个麦卡斯林女性的后代都不是,仅仅是个不守本分的黑鬼呢?” 这时候路喀斯来到床边了。他甚至都不记得自己移动过身子。他跪在地上,他们的手对握着,当中是床和那把手枪,面对面的那人他从小就认识,始终亲兄弟似的共同生活直到长大成人。他们一起钓鱼一起打猎,在同一片水里学会游泳,他们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不是在白孩子的厨房里便是在黑妈妈的小屋里;他们在森林的篝火前合盖一条毯子睡觉。 “这是最后一次,”路喀斯说,“我告诉你——”这时他大声嚷叫起来了,不是冲着这个白人的,这一点白人也知道;他眼看那黑人的眼白里突然涌现出红颜色,那是野兽——熊或是狐狸——被围困时眼睛里的那种血色。“我告诉你!别对我要求太高了!”我是做错了,那白人想。我做得过头了。可是现在已经太迟。他即使想把手挣脱却已被路喀斯的手紧紧捏住。他赶紧伸出左手去抓枪,可是路喀斯也把他的左腕抓住了。这以后两人除了前臂之外别的部位都一动不动,他们捏紧的手逐渐转动,直到白人的手背贴在了手枪上。那白人一动不动,被扭住了也动弹不了,他盯看着对面那张精疲力竭、怒不可遏的脸。“我给你机会,”路喀斯说,“你不锁门睡觉又把机会给了我。我把剃刀扔掉再把机会还给你。以后你又把机会扔还给我。是这样的,对不对?” “对。”那白人说。 “哼!”路喀斯说。他一使劲,把白人的左手和左胳膊甩开,挣脱了右手,同时把对手从床边推开;这个动作同时也使他拿到了枪,他跳起来往后一退,此时此际白人也站直了身子,那张床隔在两人当中。路喀斯打开枪后膛,朝旋转弹膛飞快瞥了一眼,转动它直到击锤下的空膛停在最底下,这样,不管弹膛朝哪边转也总有一颗实弹会在击锤下面。“因为我需要两颗子弹。”他说。他把后膛啪地关上,面对着白人。白人又一次看见他眼睛充血,直到里面既不见角膜也没有虹膜。机会来了,那白人想,思路很快也很清晰,甚至都不觉得惊讶,他尽量大胆地在聚积力量。路喀斯似乎没在注意。他这会儿甚至都看不见我,那白人想。可是时机又错过了。路喀斯如今在看他了。“你总以为我不会这样做,是不是?”路喀斯说,“你知道我能打赢你,所以你想用老卡洛瑟斯的威力来压倒我,就像卡斯·爱德蒙兹对付艾萨克那样:利用老卡洛瑟斯来让艾萨克放弃土地,那原本是他的,因为卡斯·爱德蒙兹是女儿生的麦卡斯林,是女儿这一支的,是妹妹,好像老卡洛瑟斯会叫艾萨克向姑妈的后代让步,因为她日子过不下去了。你以为我也会那样做,是吗?你以为我会痛痛快快那样做,比艾萨克还痛快,因为要我放弃的并不是土地。我也根本没有麦卡斯林家的大片良田可以放弃。我唯一必须放弃的就是麦卡斯林的血统,从法律上说那玩意儿与我根本无关,至少是没有什么价值,因为那天晚上老卡洛瑟斯给了托梅使我爸得以出世的东西,这对他来说本来就不是什么损失。而且如果这就是麦卡斯林的血统带给我的东西,我也不想要。要是那种血流到我的黑人血液里来对他从未造成什么损害,那么从我这里流走对我也不会有损害的,甚至也不会像老卡洛瑟斯那样得到最大的快乐。——或者是,不。”他喊道,他现在又看不见我了,那白人想。现在干吧。“不!”路喀斯喊道,“比方说我压根儿不用这第一颗子弹,比方说我只用最后那颗来把你和老卡洛瑟斯的威风全压下去,给你留下点纪念,让你去到老卡洛瑟斯已经在的地方,在你不用忙着想出点什么跟老卡洛瑟斯说说的时候也有点事儿可以回味回味,那是在明天、又一个明天、再一个明天之后,只要还有明天——”那白人猛地一跳,朝床的上空一扑,去抓那把枪和捏住枪的那只手。路喀斯也猛地一跳;两人在床的中央接触,路喀斯在那里用左胳膊夹住那人,就跟拥抱他似的,他把手枪插进白人的胁肋,扣动扳机,同时把白人往外一推,这都是一下子同时完成的,但这时他听见了没打响的枪那轻轻的、干巴巴的却又响得出奇的撞击声。 那一年年景不错,虽然一开头雨水多,发过大水,好天气来得迟了些:那是夏季特别长的年份。他的收成会比多年来的都好,虽然迟至八月他的玉米地还有几块没犁最后一遍。眼下他正干这活儿,在两行茁壮、齐腰高的玉米秆的肥厚、黝黑、闪亮的叶片之间赶他的独匹骡子,在一垄的尽头停下,把犁从土里拔出来,扭动方向,吆喝走偏了的骡子朝下一垄走去,直到午饭的炊烟终于在他家烟囱上无分量地悬挂在明净的空气里,接着到了老时间,她拿着盖好的盘子和小桶沿着围栏走来。他也不朝她看,只顾继续犁地,直到庄园的午时钟声响起。他喂饮骡子,然后自己吃饭——那是牛奶和仍然温乎的饼——接着便在树荫底下歇息,直到钟声再次响起。这以后,他仍然不起来干活,而是从兜里掏出一颗子弹,再次对着它细看,同时陷入了沉思——这就是那颗没爆炸的子弹,连脏都没弄脏,也没锈蚀,撞针在未爆炸的底火铜帽上弄出了清晰的、深深的一道凹痕——这颜色发暗的小黄铜圆柱体不比一根火柴长,不比一支铅笔粗,也重不了多少,却包容了两条人命。是曾经包容,准确地说。因为我是不会用那第二颗子弹的,他想。我得付出代价。我得等待吊索,甚至还有煤油。我得付出代价。因此看来,我毕竟不是白有老卡洛瑟斯的血统的。老卡洛瑟斯,他想。我需要他的时候他出现并且替我发言了。他又继续犁地了。不久,她沿着围栏再次走来,亲自取走了盘子和小桶,免得他回家时还要带上这些东西。可是今天够她忙的;他觉得下午没过去多久却又看见晚饭的炊烟了——这晚饭她会给他留在炉子上,而她自己则要带着两个孩子到大宅去。他在暮色苍茫中回到家时她正要走。不过她这会儿没穿那个白女人的皮鞋,身上也还是早上穿的那件没有样子的褪色花布裙子。“你的晚饭做好了,”她说,“我来不及挤牛奶。只好让你干了。” “要是我想喝牛奶得等,那我看母牛也可以等一等的,”他说,“你抱两个娃娃行吗?” “我想能行。那么久没个男人帮忙,这两个娃儿也都是我在带着。”她连头都没有扭过来,“我哄他们睡着后再回来。” “我看你把时间都用在他们身上得了,”他粗声粗气地说,“反正你一开头就是这样干的。”她往前走去,既不答话也没扭过头来,毫不在乎,很平静,甚至还很安详。他也不再望着她了。他的呼吸很缓慢,很平静。娘们儿,他想。娘们儿。我永远也看不透。我也不想看透了。我情愿啥也不知道,这总比以后发现自己被耍了要强些。他朝有炉火的房间走去,那里煨着他的晚饭。这一回他是大声说出来的:“他娘的,请别跟俺的黑老婆睡觉,这话叫一个黑人怎么跟白人开口说呢?就算是他真的说了,那白人又他娘的怎么会答应不这样做呢?” 3 “乔治·威尔金斯?”爱德蒙兹说。他走到柱廊的边上[15]——他还是个年轻人,但已有几分那种说变就变的火暴脾气了,路喀斯记得这是老卡斯·爱德蒙兹的脾气,却跳过了当中一代的扎克。从年龄上说,这年轻人满可以做自己的儿子,但实际上却有更多的理由不是,因为该交所得税、保险金与利息的并非路喀斯,拥有产业的也不是路喀斯,有了产业就得操心挖沟、排水、围栏、施肥并为一年的收成去冒反对上帝的风险,他倒不用流汗,这就是他唯一的好处了。“乔治·威尔金斯到底干了什么——” 路喀斯连语气都没有变,而且显然没作什么努力,甚至连这样的打算都没有,就从一个黑人变成了一个黑鬼,倒不是有了什么不可穿透的秘密,也没变得奴颜婢膝与丧失个性,但是却让自己被一重无时间性的、愚钝、冷漠的氛围裹起来,那东西就如同是一种气味。“他在‘老西地’后头的沟里支起了烧锅。要是你也想要威士忌,上他家厨房地板底下去找好了。” “一只蒸馏壶?”爱德蒙兹说,“在我的地里?”他吼叫起来了,“难道我不是跟这儿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孩子都打过招呼吗,如果在我的地界里发现一滴白骡威士忌[16],我会怎么办?” “这话你甭跟我说,”路喀斯说,“我打生下来就一直住在这里,那会儿你爹还没出生呢。你也好你爹也好老卡斯也好,除了你和他在圣诞节送给莫莉的那瓶城里货以外,听说过我跟任何品种的威士忌有啥关系吗?” “这我知道,”爱德蒙兹说,“我一直以为乔治·威尔金斯——”他停住了。他说:“哈。我听说过什么来着,是不是乔治想娶你的闺女?” 有一小会儿路喀斯没有回答。接着他说:“是有这档子事。” “哈,”爱德蒙兹又说了,“你以为在乔治自己被逮住之前向我告发了乔治,我就会宽宏大量,让他砸烂壶把酒倒掉,这账就可以一笔勾销了吗?” “我说不上来。”路喀斯说。 “好,你现在能说得上来了,”爱德蒙兹说,“乔治也能说得上来了,等保安官——”他回进屋子里去。路喀斯侧耳听他的鞋跟踩在地板上的坚实、急遽、愤怒的哒哒声,然后又谛听摇电话曲柄的拖长、激烈的转动声。接着他不再去听了,而是一动不动地站在半明半暗处,眨了几下眼睛。他想,还有那么多的麻烦事儿。我原先想都没有想到呢。爱德蒙兹又回出来了。“行了,”他说,“现在你可以回家了。去睡吧。我知道提了也是白搭,不过我希望见到你南溪边的那块地明儿天黑前能够种上。你今天迷迷瞪瞪地围着那块地转都好像有一星期没睡觉了。我不清楚你夜晚在干什么,不过你也太老了,不管自个儿怎么想,再像公猫那样满处转已经不合适了。” 他回到家里。如今,事情都过去了,办妥了,他才发觉自己真的有多么疲倦。就像是过去十天里交替出现的惊慌、狂烈、愤怒与恐惧的浪潮,其顶点是昨晚的激烈行动以及连续三十六小时的未曾宽衣解带,已使他神经麻木,对疲倦本身都失去了任何感觉。不过现在好了。如果需要他体力上有所消耗,哪怕再累上十天半个月,只要能免去昨晚那段难熬的时刻,他也心甘情愿。这时候他记起了他忘记告诉爱德蒙兹自己决定不再务农的事了,他得让爱德蒙兹把他一直在种的地租给别人,好把庄稼收下来。不过没准还是不说的好;没准再有一个夜晚就能把这样大小一个瓦罐能盛下的其余的钱都找到,这样他就可以留下地,留下庄稼了,他干惯了,没事干也闲得难受。——除非我有什么更好的理由不需要留,他阴郁地寻思。因为对这样一笔横财我兴许连搜刮一下都办不到,可它也真沉得住气,竟等我活到了六十七岁才来临,可我已经太老,都不需要它,不想发财了。整幢房子黑黢黢的,只有他和他老伴房间的炉床里才露出一点微光。门厅对面他女儿睡的房间也是黑黑的。而且也准是空的。他早就料到会是这样的。我看乔治·威尔金斯有女人陪伴今晚是最后一次了。他想。按我听说的,他明儿要去的地方连女人的影儿也不会有。他上床时老伴没有真醒,却喃喃地说:“你哪去了?昨儿一宿在路上瞎折腾。今天又走了一宿,咱们的地正哭着喊着等播种呢。你就等洛斯先生来训——”说到一半就打住了,还是没醒。过了些时候,他醒过来了。那时已经过了半夜。他盖了条被子躺在玉米衣垫子上。差不离就是这时辰了。他很清楚他们是怎么干的——那白人保安官、几个税务官还有助理猫腰爬着穿过灌木丛,手里捏着枪,去包围蒸馏壶,遇到每一个树桩和形迹可疑的土堆便像猎狗似的吸气与嗅闻,直到每只坛坛罐罐都给搜出来,带回到汽车停着的地方;没准他们还会咂上两口以祛除夜晚的寒气,然后回到蒸馏壶左近蹲着,等乔治毫无戒备地前来自投罗网。他既不洋洋得意也没有出了一口气的感觉。如今他对乔治倒抱有几分个人的歉疚之情呢。他还年轻,他想。他们不会永久把他关在那儿不让他出头的。事实上就他路喀斯而言,关上两个星期也就够了。为这事蹲一两年他还蹲得起。也许等他们放他出来时,他就会接受教训,知道再不敢玩某某人的女儿了。这时候他老伴弯身在床上,一边摇他一边尖叫。天刚蒙蒙亮。他穿着衬衫、裤衩紧跟着她朝后廊跑去。稳稳安放在廊外地上的是乔治·威尔金斯那只打了补丁的瘪瘪凹凹的蒸馏壶;廊子上则安放着形状各异的水果瓶、陶罐、一两只小桶,还有一只生锈的五加仑油桶,在路喀斯那双惊恐、睡意未消的眼睛看来,它盛的东西足能灌满一只十英尺长的马槽了。他甚至能看见玻璃瓶里的东西——一种暗暗的、说不上什么颜色的液体,上面还漂浮着玉米衣的碎屑,这是乔治那换过十个主儿的蒸馏壶没能去掉的。“纳特昨晚在哪儿?”他喊道。他一把抓住老伴的肩膀,摇晃她。“纳特在哪儿,老婆子?” “你一走她跟着就不见了!”老婆子也大声嚷嚷说,“她又盯你的梢去了,就跟前天晚上一样!这你还不知道?” “我现在知道了,”路喀斯说,“快拿斧子来!”他说,“把这砸了!咱们来不及搬走了。”可是连砸也来不及了。还不等他俩动弹,县保安官就带着一个副手从屋角后走出来了——那是个大个头的胖子,看得出通宵没睡,而且显然还在为这事发着脾气。 “妈的,路喀斯,”他说,“我原以为你挺聪明不会干这件事的。” “这根本不是我的,”路喀斯说,“你也清楚这不是我的。要真的是,我还会摊在这儿吗?乔治·威尔金斯——” “你甭操心乔治·威尔金斯了,”保安官说,“我也逮住他了。他在那边的汽车里,你的宝贝闺女也在。快穿上裤子。咱们进城去。” 两小时后,他来到杰弗生联邦法院[17]督察员的办公室。他脸上仍然摆出一副莫测高深的样子,偶尔眨几下眼,倾听着身边乔治·威尔金斯沉重的呼吸声和那些白人说话的声音。 “烦死人了,卡洛瑟斯,”督察员说,“这算哪门子的塞内冈比亚[18]的蒙太古和凯普莱特之争呢?” “问他们去!”爱德蒙兹气冲冲地说,“问他们去呀!威尔金斯跟路喀斯那闺女要结婚。路喀斯不知为什么不赞成——我现在像是有点明白了。于是昨晚上路喀斯上我家告诉我乔治在我的地里支起了一个蒸馏壶,因为——”爱德蒙兹连口气都不喘,便再次吼叫起来,“——他很清楚我会怎样做,因为多年来我不断对我地界里的每一个黑小子说我会怎样办,要是我发现一滴那种私酿的猫尿——” “是的,是的,”督察员说,“对,对。因此你才打电话给保安官——” “于是我们得到了情报——”说话的是副手中的一个,胖嘟嘟的但远不及保安官块头大,他一开口就滔滔不绝,小腿处有泥迹,脸上也有点脏和显得疲倦,“我们到了那儿,洛斯先生告诉我们该上哪儿去找。可是他说的那条沟里啥壶也没有,于是我们坐下来细细琢磨,要是我们自己是洛斯先生的黑佃户,我们会把蒸馏壶藏在什么地方,接着便上那儿去找,果不其然还真的找到了,藏得那真叫干净、稳当,卸成一个个部件,正埋了一半,用灌木枝遮住,是在沟底的一个小土墩前。可是这时天快亮了,因此我们决定先折回到乔治家去,照洛斯先生吩咐的到厨房地板底下去找找看,然后再跟乔治聊聊。于是我们拐回到乔治家,可是乔治不在,屋里连个鬼影都没有,地板底下也是空空的,于是我们又去洛斯先生家,问他会不会记错了地方;这时天已差不多大亮,我们离路喀斯的家大约有一百码远,你猜我们瞧见什么,乔治跟那丫头正费劲地爬上小山朝路喀斯的小屋走去呢,两人一手提着一只一加仑的罐子,只不过乔治在我们逮住他们之前就把罐子在树根上砸碎了。约摸就在这时候,路喀斯的老婆在屋子里大叫起来,我们小跑绕到屋后,只见路喀斯的后院里还有一套蒸馏器呢,他后廊上放着约摸四十加仑威士忌,像是要大拍卖似的,而路喀斯穿着裤衩,露出了衬衫下摆,在大吼大叫:‘快拿斧子来把它砸了!拿斧子来把它砸了!’” “行了,”那督察员说,“不过你们控告谁呢?你们下乡是去抓乔治的,可是你们的证据都是不利于路喀斯的。” “有两套蒸馏设备,”那副手说,“而乔治和那丫头都发誓说路喀斯一直在爱德蒙兹后院里酿造、出售威士忌,足足有二十年了。”这一瞬间,路喀斯抬起头来,遇到了爱德蒙兹的眼光,那不是谴责的甚至也不是惊异的,而是恶狠狠与怒气冲冲的。于是他把目光移了开去,眨眨眼睛,倾听着身边的乔治·威尔金斯像是人熟睡时所发出的深沉呼吸声以及周围的说话声。 “可是你不能让他自己的女儿做证反对他呀。”督察员说。 “乔治是可以的,”副手说,“乔治跟他没有任何亲属关系。再说乔治恰好处境不妙,得想点好话说说,而且脑筋还得动得快。” “这一切让法庭来解决吧,汤姆,”保安官说,“我昨晚一宿没睡,这会儿还没吃早饭呢。反正我给你带来一个犯人、三四十加仑的物证,还有两个证人。咱们把这事了结吧。” “我想你是带来了两个犯人。”督察员说。他开始往面前的纸上写字。路喀斯瞅着那只在动的手,一边眨着眼睛。“我打算判他们两个人有罪。乔治可以做控告路喀斯的证人,那个姑娘则可以当反对乔治的证人。她跟乔治也还没有亲属关系呢。” 其实,把他和乔治的出庭费记在他的账上也不至于使他银行存款的第一位数字有所变动的。在爱德蒙兹开了支票替他们付清了款项之后,他们都钻进了爱德蒙兹的汽车。这一回开车的是乔治,纳特也跟着坐前排。回家要走十七英里。在这十七英里的路程里,他在后座傍着那绷着脸生闷气的白人,除了两个后脑勺再没什么可看的——一边是女儿的脑袋,她尽可能离乔治远些,缩在她的角落里,头一次也没有扭过来;另一边是乔治的脑袋,那顶破巴拿马草帽斜挂在右耳上方,人是坐着,却仍然像是在大摇大摆地走路。至少这会儿不是满脸全是牙齿,往常但凡有人看他便总是那样,他恶狠狠地想。可是先别去管这个了。汽车在院门口停下时,他坐在车子里瞅着纳特跳出车子,像只受惊的鹿,顺着小路朝他的家飞跑,仍然是连头也不回,一次也没有看他。接着他们继续前进,来到骡子院和马棚那儿,他和乔治下车,他又一次听到乔治在他后面呼吸的声音,这时候已坐到方向盘后面去的爱德蒙兹一只胳膊靠在车窗上瞪视着他们两人。 “快去套你的骡子呀!”爱德蒙兹说,“你他妈的还等什么?” “我寻思你准要说点儿什么,”路喀斯说,“来教训一个人的亲属别在法庭上揭发他。” “你管这个干什么!”爱德蒙兹说,“乔治可以揭发的事儿多着呢,再说他还不是你的亲属。倘若他记性忽然变得不行了,可纳特不是乔治的亲属,她可以说的事儿也多着呢。我知道你脑子里在打什么主意。可是你已经错过了时机。如果乔治和纳特现在想去花钱领一张结婚许可证,官方没准会把你和乔治俩都吊死的。得了,先不说这些了。一等你锄完棉花,我立刻亲自送你们进监狱。现在你马上给我去你那块在南溪边的地。上帝在上,这回你非听我的劝告不可了。还有你给我注意:不种完不许回来。天黑了也不用着急。我会派人送提灯去的。” 天黑前他真的把南溪边的地种完了;他原本就打算今天干完这件事的。他回到厩房,给两头骡子饮了水,擦过皮毛,把它们关进厩栏,并喂了草料,这时候乔治还没有松下轭套呢。接着他踏进小巷,在初起的暮色中朝自己家走去,屋顶烟囱上,因为没有风,晚饭的炊烟立得直直的。他没加快步子,说话时也没把头扭过来。“乔治·威尔金斯。”他说。 “是的,您哪。”乔治在他后面说道。他们一前一后,几乎是左右脚齐步的,中间隔了约摸五英尺。 “你当时打的到底是什么主意?” “我到现在也还不清楚呢,您老,”乔治说,“这差不多都是纳特的主意。我们压根儿没给您惹事儿的意思。她说您和洛斯先生告诉过保安官那烧锅藏在什么地方,要是我们把它起出来,您在后廊上发现了它,我们又提出在他们来到之前帮您搬走,说不定您会改变主意借钱给我们——我是说会答应让我们成亲的。” “哼。”路喀斯说。他们接着往前走。现在他能闻到炖肉的香味了。他来到院门口,转过身来。乔治也停住脚步,他瘦瘦的,细蜂腰,歪戴帽子,即使穿了条旧工裤也摆出副花花公子的做派。“卷进这场糟心事儿的可不光是我一个呀。” “是啊,您哪,”乔治说,“可不是吗。我希望我能从里边接受一点教训。” “这也是我的希望,”路喀斯说,“等他们把你送进帕区曼,在种棉花和玉米的空当里——我看你也不见得会得到三分之一或是四分之一的分成了——你会有足够时间去琢磨这场教训的。”他们两人对看了一眼。 “是的,您哪,”乔治说,“特别难得的是能有您老在那儿帮我一起琢磨。” “哼。”路喀斯说。他没有移动身子;他叫了一声,声调几乎没有提高:“纳特。”他连眼光都没朝自己家转过去,那丫头就顺着小路跑过来了,光着脚,穿了条干净的旧花布裙子,包着块艳丽的头巾。她的脸哭肿了,可是声音却是气鼓鼓的,倒也并不歇斯底里。 “让洛斯先生给保安官挂电话的可不是我!”她喊道。他生平头一次正眼看她。他一直盯着她,直到那挑衅的眼光开始消失,而为某种警惕与猜疑的神情所代替。他看见她的眼光越过他的肩膀朝乔治站的地方闪去,接着又收回来。 “我改变主意了,”他说,“我打算让你和乔治结婚。”她瞪大了眼看他。再一次他看见她的眼光朝乔治闪去又收回。 “变得够快的。”她说。她盯看着他。她的手,那是黑人典型的狭长、柔软、掌心颜色很淡的手,伸上去在包头的鲜亮花布上摸了摸。她的语气,连同音色与调门都已起了变化。“我,嫁给乔治·威尔金斯,去住在那样一间小屋里,那儿后廊全坍了,还得让我走上半英里路到泉边去打水?他可连炉子都没有!” “我的烟囱好烧着哩,”乔治说,“我可以把后廊再支起来的。” “挑上满满两桶水走一英里我还能对付,”她说,“凑合支一支的后廊我可不要。我要乔治的房子里有个全新的廊子,还要有炉灶和一口水井。你打算怎么做到这几桩?你能出钱砌新灶、建新后廊、雇人帮忙挖井吗?”不过她眼睛看着的却仍然是路喀斯,她那高亢、尖厉的女高音并非逐渐变轻而是陡然停住的,她目光炯炯地望着父亲的脸,仿佛在用花剑和对方搏斗似的。他的脸既不阴沉也不冷酷与愤怒。那是绝对没有表情与看不透的。他真像是站在那儿睡着了,像匹马那样睡着了。他终于开口了,像是在自言自语。 “一个炉灶,”他说,“后廊修一下。一口井。” “要新的后廊。”她说。他像是根本没听见女儿的话。仿佛她根本没张过嘴。 “后廊修一下。”他说。这时她不再看他了。那只手再一次举起来,细巧、秀气的手,没一点干过粗活的痕迹,那手摁了摁后脑上的头巾。路喀斯身子动了一下。“乔治·威尔金斯。”他说。 “您老咋说。”乔治说。 “进屋去吧。”路喀斯说。 于是,过了一段时候,判决的那个日子终于来到。他和纳特还有乔治穿了星期天穿的好衣服站在院门口,汽车开过来停住了。“早上好,纳特,”爱德蒙兹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是昨儿个到家的,洛斯先生。” “你在维克斯堡[19]待的日子不短嘛。我都不知道你打算去,等莫莉大婶告诉我的时候你已经走了。” “是啊,先生,”她说,“我是那些保安官来过的第二天走的。——我自己也没料想到,”她说,“我不太想去。是爸爸的主意让我出门去看姑妈——” “别啰嗦了,快上车吧,”路喀斯说,“我该在本地收自己的庄稼还是得去帕区曼县替别人收,我也想早点知道呢。” “是啊。”爱德蒙兹说。他又跟纳特说话了,“你和乔治先走一步。我有几句话要跟路喀斯说。”纳特和乔治往前走了。路喀斯站在汽车旁,爱德蒙兹看着他。从那个早晨到现在已过去三星期,爱德蒙兹还是头一回跟他说话,仿佛得要三星期的时间才能使他的怒火自行消解,至少是自己熄灭。现在这白人靠在车窗上,望着那张明显有白人血液的深不可测的脸,那血和他自己血管里所流的是一样的,是通过男性后裔去到这个黑人身上的,而来到自己身上却是通过女性后裔,不但如此,去到黑人身上比他自己还早上一个辈分——他望着那张脸,那张矜持、深不可测,甚至还有点傲慢,连表情都有点像他曾外公[20]麦卡斯林的脸。“我想你知道自己会有什么命运,”他说,“联邦律师收拾纳特,纳特收拾乔治,乔治又收拾你,然后高恩法官把你们三个统统收拾了。你在这地方住了整整一辈子,时间几乎是我的一倍。你认识所有在这儿生活过的麦卡斯林家和爱德蒙兹家的人,除开老卡洛瑟斯。你后院的那只蒸馏壶、那些威士忌是你的不是?” “你也知道那不是我的。”路喀斯说。 “那好,”爱德蒙兹说,“他们在沟底找到的那只蒸馏壶该是你的了吧?” 他们对看着。“他们审判我又不是为了那一只。”路喀斯说。 “那只蒸馏壶是你的不是,路喀斯?”爱德蒙兹说。他们互相对看。可是爱德蒙兹看着的那张脸仍然是绝对没有表情与深不可测的。甚至那双眼睛的深处也是一片空白。他想,他这样想也不是第一次了:我瞧着的这张脸不单单比我老,比我见多识广,而且是属于一个一万年以来血液大抵是纯正的人,可我呢,从老祖宗起就是来历不明、混乱不清的。“这个问题你一定要我回答吗?”路喀斯说。 “不要了!”爱德蒙兹粗暴地说,“上车吧!” 他们来到城里时,广场以及通向广场的各条街道上都停满了汽车与大车;联邦法院屋顶上,旗帜在五月晴朗的天空中翻飞。他还有纳特与乔治,跟在爱德蒙兹后面穿过拥挤的人行道,从他们认得的那些脸组成的细狭通道里通过——这些人来自他们的庄园,也来自溪边一带各个农庄和邻近各处,他们走上十七英里,明知自己进不了法院的建筑,只能等在街上看他们经过——还有一些脸,那是他们仅仅听说过名字的:那是富有的白人律师、法官和警长,他们一边傲慢地挥动着雪茄一边聊天,那可是地面上有权有势、自命不凡的人。他们走进大理石的门厅,这里也是人头济济,声音也嗡地变响了,一到这里,乔治不由得用他星期天才穿的皮鞋的硬后跟走起一种小心谨慎的步子来。而路喀斯则从他外衣口袋里取出那份厚厚的、脏兮兮的、折叠起来的文件,它在路喀斯炉灶那块撬松的砖头底下已经埋放了三个星期,路喀斯用它去碰碰爱德蒙兹的胳膊——纸够厚的,也够脏的,但轻轻一碰显然就自动打开了,硬邦邦的,但顺着被手弄污的旧折痕散开时还算是很自然的,显露出,呈现出三个词儿:乔治·威尔金斯、纳塔莉·布钱普以及去年十月的一个日期,这三个词儿埋藏在抬头与印鉴之间由一个籍籍无名的文书所写的、没有实际含意也无人去读的紧密、潦草的书法里,只有那三个词才是路喀斯费心去辨认的。 “你的意思是,”爱德蒙兹说,“你一直有这份文件?整整三个星期里它都在你手里?”可是他盯着看的那张脸仍然是毫无表情,几乎是睡意蒙眬的。 “你把它交给高恩法官。”路喀斯说。 他和纳特、乔治安静地坐在一间小办公室的一条硬条凳上,房间里有个半老的白人——路喀斯知道他是个副警长,但也不能太肯定——边嚼一根牙签,边看一份孟菲斯出的报纸。接着一个动作快、有几分心事、戴了副眼镜的年轻白人推开门,在一瞬间让他的眼镜闪了闪光接着便消失了;接着,他们跟在那个上了年纪的白人的后面,再一次穿过门厅,这大理石洞窟模糊不清地回响着永远在缓慢移动的脚步的声音和说话声,在他们登上楼梯时,那些脸又再次瞪视着他们。他们穿过空荡荡的法庭,没有停下来,进入另一个办公室,这间更大些,也更讲究更安静些。这里有一个脸容愠怒的人,路喀斯不认得他——他是合众国的检察官,八年前政府换届[21]后才调到杰弗生来的,那时路喀斯已不再经常进城了。不过有爱德蒙兹在这儿呢,桌子后面坐着的那人路喀斯倒认得,四十五年前老卡斯当家那阵每逢打鹌鹑的季节此人都要下乡,一待就是好几个星期,和扎克一起打猎,但凡狗群指出了猎物所在方位他们需要下马射击时,就由路喀斯来牵住马笼头。事情不一会儿就处理完了。 “是路喀斯·布钱普吗?”法官说,“大白天在他后廊上放着三十加仑威士忌和一只蒸馏壶?笑话。” “我不是跟您说了吗,”那个愠怒的人说,双手一挥,“我原先一点不知道这事,直到爱德蒙兹——”可是法官连听也不听他的。他在看纳特。 “过来,姑娘。”他说。纳特往前挪了挪步,就站住了。路喀斯能看到她在颤抖。她看上去很娇小,又细又薄像根板条,非常年轻;她是他们家最小的幺妹——才十七岁,是他老伴晚年所生的,有时候他觉得,也是自己暮年时所得到的一个孩子。她还太年轻不该结婚,不该去面临种种烦恼,这些烦恼是婚后男女必须经历的,为的是使自己变老,去亲自发现宁静的滋味与妙处。光有一个炉灶、一个新的后廊和一口井是不够的。“你是路喀斯的闺女?”法官问道。 “是呀,老爷,”纳特用她那嘹亮、甜美、吟唱般的女高音说道,“我叫纳特。纳特·威尔金斯,乔治·威尔金斯的妻子。您手里的那张纸可以证明的。” “我看到是那么写的,”法官说,“上面的日期是去年十月。” “是啊,法官老爷,”乔治说,“去年秋上我卖完棉花我们就领了文书了。我们那时就办手续了,只不过她不愿上我那儿去住,除非路喀斯先——我是说除非我砌好炉灶,修好后廊,把井挖好。” “你现在都办成啦?” “是啊,法官老爷,”乔治说,“我这会儿有钱办这些事了,我这就去把剩下的事给办了,哪天得空我就会拿起锤子和铁锹的。” “我明白了,”法官说,“亨利,”他对另外那位老人说,也就是含着牙签的那位,“那些威士忌还在你那里,你可以找个地方把它倒掉吗?” “可以的,法官。”那人说。 “还有那些蒸馏器,你可以把它们砸碎,让它们永远不能再用吗?” “可以的,法官。” “那就退庭吧。把他们带走。至少把那个下颚突出的小丑给我拎出去。” “他在说你呢,乔治·威尔金斯。”路喀斯喃喃地说。 “是啊,您哪,”乔治说,“我也听出来了。” 4 起先他以为在外面干两三天也就足够了——或者说是两三个晚上,因为白天乔治一定会在自己的地里侍弄庄稼的,且不说还得和纳特在他们的房子里为婚后过日子忙于各种杂事。可是一个星期过去,虽然纳特白天总至少要回娘家一次,一般是为了借什么东西,他却压根儿没见到乔治。他明白自己不安的根源是什么——那土墩和它的秘密,这是某个人,任何一个人,都可能像他一样偶然发现的,以及那段正飞快逝去、随着一天天过去而变得更短的他计划好的时间,他要在这段时间里不仅找到财宝,而且从中得到好处与喜悦,现在他倘然不能把插进来的小事处理完便只好干等,在空等的当儿又根本无事可做——多好的年景,多好的大春季节,甚至在播种机碾压出的轮印里,棉花与玉米都一个劲儿地往上蹿,而这当口他却百无聊赖,只能靠在围栏上瞧庄稼猛长;——一方面,他想干的事不能干;另一方面他可以干的事却纯属多余。可是最后,熬到了第二个星期,他知道再过一天他的耐心就会消失殆尽了,这时,他站在厨房门口里面,看见乔治在暮色里走进院子,穿过空地,进入马厩,牵出他的母马,把它套上大车并且驶走了。因此,第二天早上,他也不走远,仅仅来到他第一块地的地头,倚在为晶亮的露水所覆盖的围栏上,凝望着他的棉花,直到他老伴在房子里开始对他喊叫。 他回进屋子时,纳特坐在壁炉旁他坐惯的那把椅子里,身子前伛,那双细长的手无力地垂在她的两膝之间,脸蛋又哭肿了。“你还有你那个乔治·威尔金斯!”莫莉说,“快告诉你爸呀。” “他打井啥的全没开始呢,”纳特说,“他连后廊都没修。他拿了你给他的钱却啥都没干。我问他,他光说顾不上,我等了一阵子再问他,他还是说忙啊,顾不上呀。直到后来我终于告诉他,要是他不照他答应过的快点开始,我可就要对保安官来那晚我们见到的事改变看法了,于是昨天晚上他说他有事儿要去路那头,问我想不想回娘家住一宿,因为他没准要很晚才回家,于是我说我可以插上大门的,因为我想他准是要开始打井了。后来我看见他赶走了爹的母马和大车,我知道就是这么回事了。他是天快亮才回来的,可是啥也没运回来。既没有打井的工具,也没有支廊子用的木板,可是爹给他的钱全花掉了。于是我告诉他我打算怎么做,我上大房子去等着,洛斯先生一起床,我就跟洛斯先生说对那晚看到的事我改变看法了,洛斯先生那个咒和骂呀,他说我改变得太迟了,因为我如今已经是乔治的老婆,法律再也不听我的了,他还要我来说,让你和乔治在太阳下山之前离开他的庄园。” “你瞧瞧!”莫莉喊了起来,“你的乔治·威尔金斯真是个宝贝!”路喀斯已经在朝门口走去了。“你去哪儿?”她说,“咱们往哪儿搬呀?” “啥时候洛斯·爱德蒙兹为咱们还不搬走操心,你再操这份心吧。”路喀斯说。 太阳已经高高的了。今儿准是个大热天;太阳下山前棉花和玉米准会又长上一截。他来到乔治的屋子时,乔治已从屋角绕出来,平静地站在那里。路喀斯穿过没长草的、晒得晃眼的院子,那里的细微的尘土给扫成复杂、弯曲的图案,这种扫法是莫莉传给纳特的。“东西在哪儿?”路喀斯说。 “我就把它藏在我以前安锅的沟里,”乔治说,“上一回保安官在那儿啥也没找到,他们准会认为去那儿找是多余的。” “你这傻瓜,”路喀斯说,“现在离下一轮选举一星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