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史迪威与美国在中国的经验 [book_author]塔奇曼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486469 [book_dec]20世纪前叶,中国和美国正处于一个交叉点上,这是一个古老但衰弱的古国和另一个年轻但强大的新兴国家的一次相遇。在本书中,跟随史迪威——一个古怪但却真实的英雄、美国最伟大的战区指挥官之一,我们见证了那次历史性的相遇,它代表了美国试图使中国跟自己更相似的努力。在 这种堂吉诃德式屡败屡试的努力之外,现代中国露出了它的脊梁。 本书为1972年普利策新闻奖(非虚构类)获奖作品。 [book_img]Z_9502.jpg [book_title]序[1] 费正清 巴巴拉·W·塔奇曼的《史迪威与美国在中国的经验,1911—1945》是一部杰作,这是出于许多很不相同的理由,每一条理由都足以让它流传下去。首先,它富于戏剧性。这是一部生动的传记,讲的是一位古怪但却真实的英雄,美国最伟大的战区指挥官之一。当美国陆军1940年在路易斯安那举行军事演习以物色有才干的指挥官时,乔·史迪威(Joe Stilwell)[2]表现得极为敏锐、富有想象力而又不墨守成规,当时他就已经是闪电战的高手。在陆军的九个军级指挥官中他得到了最高评价,并受命率军进攻北非。他本可以成为像欧洲战区的布莱德雷或者巴顿那样的人物。可是,由于他的中国经历,他被派去处理那里的危机。 不过,美国在中国的战时努力基本上是白费了——即便我们承认了这样的事实,那就是:战争本身不过是一种高度组织化的对人的耗费而已。史迪威将军恪尽职守,这使他能屡屡创造奇迹。他这次冒险本来就凶多吉少,当时在蒋介石委员长统治下的“自由中国”已经濒于崩溃,而史迪威名义上是蒋介石的“总参谋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一个是美国的顽强的理想主义者,决心训练出理想的中国军队并“打垮小日本”;另一个则是狡诈的军事政治家,同样很有决心,那就是不想让中国继续打下去,从而保住自己的位子。史迪威与蒋介石的对峙浓缩了美国在中国的战时目标所遭遇的种种挫折。 然而本书并非只是快节奏地叙述笼罩在悲剧阴影下的纷繁事件。隐藏在这个关于战争的故事后面的是长期以来美国试图使中国跟自己更相似的努力——这是个堂吉诃德式的努力,但是屡败屡试,现在这种努力又再度兴起了。读者会发现本书的结语恰如其分(直到1971年前都是如此):“最后,中国走了自己的道路,就仿佛美国人从来没有去过那里似的。”但在将近十五年后,另一轮的接触、旅游、交流、投资和外交活动又在开展了。现在是美国公众好好回顾从前的时候了,用中国人的话说即所谓“前车之鉴”。特别是当我们发现,帮助盟友国民党使我们成了共产党所发动的中国革命的敌人,对我们来说最糟的是,这场革命最后成功了。 总之,正如我们说过的,我们开始是想帮助中国,而之后在冷战的强权政治中,出于我们的“国家利益”,我们又跟中国人对立起来。这样做真的符合我们的国家利益吗?尤其在考虑到那就是我们的朝鲜和越南战争的序曲时?巴巴拉·塔奇曼的《史迪威与美国在中国的经验,1911—1945》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直至今天仍然很重要的问题。 但这本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它是部一流的历史著作,作者是一位自信而又熟悉这种艺术的大家。一开始巴巴拉·沃特海姆·塔奇曼(Barbara Wertheim Tuchman)就很自然地跻身于美国知识精英阶层中。她的祖父和外祖父都是纽约从事实务的人中的自由派领袖。她的外祖父是老亨利·摩根索(Henry Morgenthau, Sr.),老亨利的儿子,也就是她的舅舅,后来成了罗斯福的财政部长。她还是哈佛拉德克利夫(Radcliffe)学院的学生时,就曾陪祖父参加在伦敦举行的世界经济会议。对她来说,眼界高远和公众人物的品性都是遗传的一部分。 在拉德克利夫的时候,她专注于既相关又各有专攻的历史和文学。1933年她毕业后不久,这个世界就不得不为反对法西斯和军国主义而动员起来。她积极主动、思路清晰而又无所畏惧,这些素质使得她成为太平洋关系研究所(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的研究人员。1934年她在纽约,1935年则在东京。该研究所是一个富有开创性的“智囊团”和会议组织,20世纪20年代由基督教青年会的一些前干事在檀香山创办。它由十几个国家级研究所组成,分布于主要的环太平洋国家,还包括欧洲在那里的殖民地。它独自在太平洋地区开创了当代研究和定期国际讨论的模式,而现在的中心和协会几乎每天都在采用这种研究模式。1935年巴巴拉·沃特海姆从军国主义的东京去了共产党掌握政权前的中国。 回到纽约后她开始为《国家》(The Nation)杂志工作,她父亲曾经是该杂志的受托人。然后她在1937年至1938年间去马德里报道西班牙内战。她作为伦敦《新政治家》(New Statesman)杂志的驻美国记者回到纽约,并于1940年与莱斯特·塔奇曼(Lester Tuchman)博士结婚,之后生下三个女儿。1943—1945年,她在纽约战时新闻处远东新闻部工作。 对一个家道殷实又忙忙碌碌的母亲来说,这样的早期职业经历足以让她参加外国关系委员会的会议,从而为纽约的当权者们增光,但也就仅此而已。然而对巴巴拉·塔奇曼来说,她才刚刚走上轨道。1956年,她重拾早年的兴趣,出版了《圣经与剑:从青铜时代到贝尔福宣言时期的英国和巴勒斯坦》(Bible and Sword: Britain and Palestine from the Bronze Age to Balfour),一本从古代一直讲到1918年的历史著作。那以后她避免了那些牵扯她个人情感的题目,并作为面向大众写作历史的作家找到了自己的风格。 某个把巴巴拉的这些书称为“通俗历史”的批评家与其说是在评论这些书,倒不如说是在评论他自己。确实,它们是“非学术性的”,因为它们主要不是为了讨论那些历史“问题”——太多这类问题来源于社会科学对历史学的渗透。在大学里,那些寻求科学一致性的人入侵历史学后强调的是概括、事件的模式和比较研究的先验图式。这些很可能加速了学生对历史的兴趣的减弱。总而言之,巴巴拉·塔奇曼主张把历史看作具有可读性的故事,在这一点上她可以畅所欲言、深刻,并有广泛的说服力。对她来说,关键的是人们的感受和言行;相比这些,像社会流动性、合法性、投资比率和工作观念之类的问题则是次要的。她反复强调了事件、人物以及地域的独特性。 当然,多年来在历史学领域里个别性和普遍性一直在争斗,各方都期望获得更多的关注。这里我们很难用只言片语——不管我们怎样斟词酌句——来解决这个古老的哲学问题。其实这也用不着我们解决:巴巴拉·塔奇曼的历史是自立的,根本用不着任何理论支持。它就是让读者着迷了,它让他们得以如此接近过去的历史,这接近的程度是前所未有的。 她的秘密首先在于她惊人的勤奋。她在研究时发掘了所有的记录,哪怕是最小的纸片也不放过。酝酿《史迪威与美国在中国的经验,1911—1945》花了四年,这个时间跟《八月炮火》(The Guns of August)花的时间一样多;后者描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第一个月,是本畅销书,并获得普利策奖。1967年,当她开始创作《史迪威与美国在中国的经验,1911—1945》的时候,当时已经存在的一些深入研究已经揭示了“二战”时美国对华政策在外交和官僚政治上的盘根错节之处。两个很有才干的军事历史学家写了三厚本有关史迪威在中缅印战区的著作。事件的框架已经有了。尤为可贵的是,史迪威将军的家人公开了他内容广泛的日记和私人记录。 要关注史迪威,塔奇曼夫人就得避开那些雷区,即那些自美国宣告“失去中国”之后所积累的单方面证据、指责,以及那些各怀心思的回忆录。另外,聚焦史迪威使得她可以探求美国与其盟友中国国民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这才是关键所在。这样就避免了把注意力分散到蒋介石所率领的国民党和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国共产党之间的那场殊死搏斗。1946年史迪威突然死于癌症后,国共之间的搏斗挣脱了美国的影响爆发了,美国国内政坛因此充满了抱怨。 另一个也跟勤奋有关的秘密则很容易被察觉到,那就是巴巴拉·塔奇曼通过掌握并运用这些记录而提炼出了她所谓的“确证的细节”。即便她已经感知了某些事件的相关性,她仍然必须通过现场证据——不言自明的一条引语、一个事实或者另一个事件——才可以将这一点传达给读者。这些细节使得不同事件联系起来了。因为她是在讲一个故事,并不是想证明什么,所以巴巴拉·塔奇曼瞧不起计算机打印出来的那些玩意儿,也不喜欢引用其他历史学家的话。“我从来不觉得引用某人在旁边大学工作的邻居的话有什么意义。在我看来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来源;我想知道某个事实的原出处,而不是最近谁引用了它。”[3]幸运的是,她除了有一种咄咄逼人的独立精神(虽然她不是位教授),对众多学者所关注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的制度或“因素”也具有敏锐观察力。例如,她对蒋介石在中国所达成的脆弱又耗神费力的权力平衡的分析,便是本书阐发的最为清晰的地方之一。她回顾的史迪威的早期经历——他的语言天分和海外游历,他对体育运动的热爱,以及他在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对中国的探索——既是他本人的传记,又是他那个时代的社会历史。塔奇曼夫人善于发掘和运用各种记录,这使得她可以把故事贯穿起来。 从20世纪80年代的视角来看,史迪威以及美国人在中国的经历是怎样的? 历史地看,1911—1945年是中国摸索建立新政体的时期。直到1928年国民党一党专政终于取代了君主专制。不过,自1931年起,由于日本入侵,中国的政治生活重又陷入混乱。 在这个时期,政治上的分裂和虚弱使得外国人——特别是美国人——难得地有了参与中国生活的机会。在很多中国爱国人士看来,美国那些用条约维持的各种特权不过是19世纪欧洲和日本帝国主义的延续。罗斯福总统在1944年竟然提议由史迪威将军指挥全部中国对日作战部队,这无疑是整个帝国主义历史中一个登峰造极的时刻。自1949年以来,中国共产革命改变了这一切。然而…… 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政体是独立自主的,但它的经济看起来仍然需要外国的贸易、技术和投资。自1949年后中国人口增加了一倍多,这消耗了革命成果。中国的贫穷是显而易见的,美国人,包括那些阔绰的美国游客,又一次成了贫穷中国的特殊人群。我们再次跟处于统治地位的中国人密切交往起来,跟他们谈生意、交朋友。 我们在20世纪80年代所看到的中国改革是史迪威未能看到的——这是个社会和工业革命的富于活力的交替变化,是乡村和城市人民渴望的此消彼长。仿佛有一个内置的钟摆,引导中国就像一个盲人一样走了一条迂回曲折的路线,先在农民中间开展平均主义的社会改革,然后转而在现代技术领域培养出新的统治阶层。过去三十多年的历史所展现的可不是一种单调的稳定。 自巴巴拉·塔奇曼完成此书后,其他历史学家又有什么新见解?有关赢得了未来的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的新见解有很多,但有关20世纪40年代美国战时努力的却很少。也许最有价值的研究是迈克尔·沙勒(Michael Schaller)的《美国十字军在中国,1938—1945年》(The U.S. Crusade in China, 1938-1945)[4],此书利用了根据《自由信息法案》刚刚解禁的秘密政府档案。沙勒的研究仅仅加深了美国对战时中国的意图和所作所为的幻灭感,而塔奇曼在她的《史迪威与美国在中国的经验,1911—1945》里早已明确传达了这种幻灭感。 举例来说,她记载了统率美国驻华海军的米尔顿·迈尔斯(Milton Miles)中校的工作。迈尔斯走在了美国陆军的前面。通过1943年4月罗斯福总统所签署的一个秘密协议,迈尔斯让美国海军利用中国自己的飞机向中国运输军火,并帮助蒋介石的秘密警察头目戴笠对其人员进行培训,从而更好地打击蒋介石的对手——中国共产党。迈尔斯好像有童子军的素质,看上去也很像。他还在海军军官学校(U. S.Naval Academy)的时候,朋友们就叫他“玛丽”,因为他也有酒窝,长得挺像舞台明星玛丽·迈尔斯·敏特(Mary Miles Minter)。在“自由中国”,迈尔斯统率着2500—3000名美国人。有些帮助戴笠进行反共活动,从事暗杀、投毒、抓捕和镇压工作。由于有美国海军上层的支持,迈尔斯屡次挫败了史迪威试图控制他的努力。迈尔斯感到戴笠有种“磁石般的吸引力”,因为他“本身是个自由、民主人士……建立的集中营都是完全合法的……而且他爱自己的母亲并支持妇女教育”[5]。据迈尔斯的批评者说,他参加了戴笠主持的集体审判,审判后那些政治犯就被活埋了。这位浪漫而可怕的海军军官提前在中国揭开了冷战的序幕,后来他得了夸大妄想症并于1945年9月被送回美国。中国共产党对迈尔斯的活动进行抗议是完全正当的。 迈尔斯一事说明,史迪威在中国的战时努力是怎样被限制在国民党的冷漠和中美反革命行为之间的。乔·史迪威这个带兵高手很想教中国那些被征募来服兵役的农家子弟们怎样保卫自己的祖国。他身上体现了我们引以为荣的美国人的优点,如民主和主动尽职。他的经历说明了一个有天赋又有超人毅力的人能够取得什么,以及不能够取得什么。 毫无疑问,史迪威很幸运没有成为中国抗日军队的统帅——在史迪威1944年被召回前罗斯福总统曾经这样建议过。那将使他置身于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之间。中国的爱国情绪正在高涨,而国共战争已经开始。这个曾被蒋介石拒绝的(由史迪威统率中国军队的)任命将使美国卷入“二战”后的中国,从而招致一个致命的“超级越南”。即便如此,直到30年后美国才承认了中国革命。 [1] 本序写作于1985年。——编者注 [2] 全名Joseph Warren Stilwell, Joe为Joseph的简称。——编者注 [3] 这句话引自《历史泛滥》一文(“History by the Ounce”),载于《哈泼斯》(Harpers’Magazine),1965年7月,第74页。 [4] 该书由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于1979年出版。 [5] 这段话引自沙勒著《美国十字军在中国:1938—1945年》,第241页。引用迈尔斯在1945年8月的话。 [book_title]前言 本书的主题是美国跟中国的关系,广义上说是美国跟亚洲的关系。这个主题的载体便是史迪威将军的职业生涯。为什么一定要选取史迪威呢?因为他在工作上专注于中国问题,但其背景和个性又是典型美国式的;因为他与中国的联系所跨越的那段时间影响了今天的中国,从1911年辛亥革命这个戏剧化的开场,一直到1944年国民政府走向衰败的关键一年;因为他在这两个时间之间的岁月里的工作也折射了当时时代的情况—1920年至1923年的军阀时代他是语言教官,1926年至1929年蒋介石逐渐得势上台时他是美国驻天津第十五步兵团军官,1935年至1939年日本入侵时他是美国驻华武官,最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他是中缅印战区司令;还因为在这个时期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几年里,他是中美关系中最重要的人物。这位不耐烦的、尖酸无礼的“酸醋乔”并不是担当这个角色的理想人选。但是,由于他对中国语言和这个国家的了解,对中国人民的友好,对自己任务的自信和执着,再加上他的官方地位和权力,这使他代表了他的国家在亚洲所做的最大努力,并正如后来所证明的,也体现了这种努力悲剧的局限性。 我完全意识到了涉足美国对华政策领域的危险性。自从蒋介石领导的国民党被共产党打败、美国所做的巨大努力都付之东流后,美国对华政策这个话题近来在公众生活领域激起了最令人愤慨的和极具破坏力的诋毁浪潮。不过,因为中国是我们卷入东南亚的根本原因,所以尽管有风险,这个题目还是值得探讨的。还应该加上一句:虽然本书的叙述结束于1946年,但着重于探讨本源,并非简单地局限于昨天。史迪威将军在1945年写给西点军校毕业班的信里说:“你们会听到这样那样的说法,说这一代或者那一代人怎么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并把我们拖入战争。这纯粹是胡说八道。所有还活着的人和那些死去的人一样,都需要为我们的所作所为负责。” 我还想补充说明一下史迪威将军的日记,因为很自然地,这是他传记作者的主要材料来源。但我因此冒犯了他,因为这些日记原本只是供他自己阅读的。“这个小日记本,”他在1906年那本便携式日记的扉页上明确警告说,“跟你他妈的毫无关系!”我认为个人有隐私权,因此我不同意这样的看法——后代有“权利”违背某个公共人物的意愿去了解他的私人生活。不过就史迪威而言,历史的需要已经超越了隐私权。在战争之后,让史迪威用自己的声音去说话,去解释在他引起很多争议的指挥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不但重要而且必需。经他家人许可,他在1942—1944年间的战时日记和信件经过前驻华记者白修德(Theodore White)的编辑,以《史迪威文件》(Stilwell Papers)之名于1948年出版。这些文件的原件以及其他战时文件还提供给了查尔斯·罗曼努斯(Charles Romanus)和莱利·桑德兰(Riley Sunderland),他们都是中缅印战区官方陆军史的撰写者。这些文件后来捐献给了位于加利福尼亚州斯坦福市的胡佛图书馆,以供公众使用。既然做出了上面这样的决定,那么向他的传记作者开放其他有关他在珍珠港事件之前经历的档案材料也就顺理成章了。史迪威太太给我看了那些她所保存的迄今尚未出版的日记、信件、文件、剪贴本和家庭相册等。这些材料在参考文献中有进一步说明。 《史迪威文件》出版后引起轰动,成了畅销书,对历史研究者来说更成了他们引用各种珍贵事实和生动语句的来源。不过听上去有些矛盾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版的日记并不能代表本人的真面目,至少不能全部代表。这些日记本身只是一家之言,特别是史迪威往往有意借助日记去——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放毒”;他这方面原本就有天赋,而当时那种让人沮丧的环境自然又是火上浇油。有时光写日记还不过瘾,之后他还会用大笔记本或者用单张纸把日记改写或者进一步展开,而这些他也都保存下来了。有时候这个过程本身也被记录下来了:“写啊写,可怕。”或者是:“我这么涂涂画画,只是为了使自己不去啃散热器。”这些在其他人那里不过是稍纵即逝的烦恼都变成了历史的陈迹。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怨气往往会被其他品性所平衡,但在这里被以过高的比例保留下来了。 最后一点是,我很清楚,这本书就其主题而言,对中国和中国人民是不公平的。由于本书尤其是后半部所关注的是中国历史的一个低潮,而且集中关注了军队素质,有不少负面描写。那些使得中国人民列于世界文明民族前列的品质,如和蔼可亲、艺术想象力和哲学思考力、性格坚毅、聪明智慧、性格和善以及吃苦耐劳等,都未能恰如其分地传达出来。作为作者我只能对此深表遗憾。 [book_title]致谢 很多人对本书都有贡献,在这里我对他们的帮助、建议和批评表示诚挚的谢意。首先要感谢约瑟夫·史迪威夫人(Mrs.Joseph W.Stilwell),她准许我使用并引用所有她保存的有关她丈夫的文件和家书,并在我研究这些材料时给予我热情接待;感谢贝蒂夫人[Mrs.Bettye,前本杰明·史迪威夫人(Mrs. Benjamin Stilwell)]一丝不苟地誊抄日记,并整理好文件;感谢将军的长女南希·史迪威·伊斯特布鲁克夫人(Mrs. Nancy Stilwell Easterbrook)以及她的丈夫欧内斯特·伊斯特布鲁克(Ernest Easterbrook)将军,在本书写作期间他们一直有很多真知灼见并提供了很多信息;要感谢史迪威将军的妹妹斯图尔特·瓦尔德夫人(Mrs. Stuart Wilder)提供的回忆情况。 我要特别感谢哈佛大学东亚问题研究中心的费正清(John King Fairbank)教授在知识上给予指导,抽时间阅读了原稿并提出了意见;感谢史迪威的高级助手、多年来在很多场合中与其共事的弗兰克·多恩(Frank Dorn)准将,他提供了跟费教授一样的帮助,并接连不断地提供了大量信息;感谢大卫·包瑞德(David D. Barret)上校,1927—1945年他曾在中国服役,大多数时间是与史迪威一起,他给予我的指导十分生动,并真诚地说服我要“淡化个人魅力”;感谢马歇尔将军的传记作者弗里斯特·珀格(Forrest Pogue)博士对我的疑问总是给予及时回答;感谢前中缅印战区物资供应处主任雷蒙·威勒(Raymond A.Wheeler)中将给予我热情的关注并帮助安排采访和引见。 我还要感谢很多曾经经历了这段历史中的事件的人,他们亲自回答我的问题、给予解释、回忆那段历史并提供了各种其他帮助。其中包括:特莱弗·杜普伊(Trevor Dupuy)上校和塞缪尔·格里菲斯(Samuel B. Griffith)将军,他们不约而同地分别给予这个计划以最初推动力,那时这个计划还只是我头脑中一个隐约的想法;感谢前总参谋部对外联络局局长商震、前军械署长俞大维、前交通部长张嘉璈、原中缅印战区司令部的霍拉斯·殷(Horace Eng);感谢原中国远征军第三十八师的四位军官,他们曾参加缅甸战役,给我提供了作为亲历者的看法和信息;我还要对前驻华外交官们表示感谢,其中负责中国事务的有埃德蒙·克拉布(Edmund Clubb)、约翰·塞尔维斯(John Service,中文名谢伟思)、约翰·培顿·戴维斯(John Paton Davies)、约翰·爱默森(John Emmerson)、菲利普·斯普拉斯(Philip Sprouse)和约翰·卡特·文森特(John Carter Vincent),感谢他们提供了他们非常了解的事件的情况以及人物情况;此外还要感谢克拉布夫人(Mrs. Clubb)、谢伟思夫人(Mrs. Service),以及文森特夫人(Mrs.Vincent),是她们提供了补充材料;还要感谢罗斯福总统的同事们,这包括艾弗莱尔·哈里曼(Averell Harriman)大使、塞缪尔·罗森曼(Samuel Rosenman)法官、本杰明·科恩(Benjamin V. Cohen)以及总统的女儿詹姆斯·哈尔斯台德夫人(Mrs. James Halsted);感谢缅甸的蒙巴顿伯爵(Earl Mountbatten of Burma),他在百忙之中抽出一个上午并生动地回忆了当时的很多情况;感谢约翰·凯斯威克(John Keswick)和彼得·弗莱明(Peter Fleming)进一步从英国的角度提出了看法,并且热情地招待了我;感谢曾在中国或者中缅印战区工作过的记者们,这其中包括埃德加·斯诺(Edgar Snow)、白修德,提尔曼·德定(Tillman Durdin)、布鲁克斯·埃金森(Brooks Atkinson)、埃瑞克·塞瓦雷德(Eric Sevareid);还要感谢下面这些跟史迪威共事过的军官、朋友,或者有其他关系的人:陆军五星上将奥马尔·布莱德雷(Omar Bradley),雅克布·德弗斯(Jacob Devers)上将,马修·里奇维(Matthew B. Ridgway)上将,迈克斯维尔·泰勒(Maxwell Taylor)上将,阿尔伯特·魏德迈(Albert C. Wedemeyer)上将,弗兰克·罗伯茨(Frank Roberts)少将,托马斯·廷伯曼(Thomas Timberman)少将,波特纳(H. L. Boatner)少将,托马斯·阿尔姆斯(Thomas Arms)准将,托马斯·贝茨(Thomas Betts)准将,克里斯特(W. E. Crist)准将,麦克纳里(E. J. McNally)准将,弗里德里克·蒙森(Frederick Munson)准将,亨利·拜罗德(Henry A. Byroade)大使,乔治·德莫特里亚迪(George Demetriadi)上校,小托马斯·阿尔姆斯(Thomas Arms, Jr.)上校,约翰·马格鲁德夫人(Mrs. John Magruder),西蒙·玻利瓦尔·巴克纳夫人(Mrs. Simon Bolivar Buckner),詹姆斯·麦克休夫人(Mrs. James McHugh),保罗·琼斯(Paul Jones)夫妇,迪恩·拉斯克(Dean Rusk)夫妇,约瑟夫·艾尔索普(Joseph Alsop)夫妇,迪仑·雷普利(Dillon Ripley),理查德·扬(Richard M. T. Young),罗杰·希尔斯曼(Roger Hilsman),还有将军的家庭成员埃利斯·考科斯(Ellis Cox)上校及其夫人、本杰明·史迪威(Benjamin Stilwell)博士以及已故的查尔斯·迪尤尔(Charles Duell)先生。 我要特别感谢切斯特·波尔斯(Chester Bowles)大使使我可以去阿萨姆邦(Assam),感谢瓦特(J. T. Watt)夫妇在那里给予我热情招待,还要感谢福坎(J. Phookan)先生的陪护。在台湾所得到的协助要感谢哈里·科里尔(Harry Collier)上校和福克斯·巴特菲尔德(Fox Butterfield)先生,在香港所得到的协助则要感谢美国领事馆的阿兰·怀廷(Alan Whiting)先生和威廉·维特森(William Whitson)上校。 在研究过程中我也得到了帮助,这主要要感谢国家档案馆(National Archives)军事部的约翰·泰勒(John E. Taylor)先生和斯坦福市胡佛图书馆的肯尼斯·格莱奇尔(Kenneth Glazier)博士;我还要感谢在史迪威研究方面比我做得更早的查尔斯·罗曼努斯先生,他是三部内容翔实、极具参考价值的中缅印战区史著作的作者之一,感谢他的热情接待和阐释;还要感谢他在军事史处主任办公室的那些同事,包括斯戴森·康(Stetson Conn)博士、查尔斯·麦克唐纳(Charles MacDonald)先生以及汉娜·齐德里克夫人(Mrs. Hannah Zeidlik);还要感谢西点军校战术与工程学教授托马斯·格里斯(Thomas Griess)上校;要感谢美国陆军军官学校(U. S. Military Academy,即西点军校)图书馆档案和历史部的约瑟夫·奥多奈尔(Joseph O’Donnell)先生;要感谢国家档案馆电影部的里昂·威廉斯(Leon Williams)先生;要感谢国防部副官署办公室的西摩·庞雷泽(Seymour Pomrenze)先生和他的同事;感谢国防部书刊部(还有其他各种名称)的凡特(Fant)上校、韦布(Webb)上校、额尔班(Urban)小姐和斯布里格(Sprigg)小姐;感谢海德公园(Hyde Park)罗斯福图书馆前馆长伊丽莎白·德鲁里(Elizabeth Drewry)小姐、她的继任者詹姆斯·奥尼尔(James O’Neill)博士,以及其他同事;感谢哥伦比亚大学东亚口述历史项目的朱莉·豪(Julie How)小姐和伊丽莎白·梅森夫人(Mrs.Elizabeth B. Mason);感谢耶鲁大学图书馆手稿及档案部主任赫曼·卡恩(Herman Kahn)博士以及他的助手朱迪斯·希弗(Judith Schiff)小姐,感谢他们帮助我查阅史汀生文件(Stimson Papers);感谢国务院历史部主任威廉·富兰克林(William Franklin);感谢纽约公共图书馆参考部的工作人员;感谢杜克大学的多拉茜·博格(Dorothy Borg)小姐以及西奥多·罗普(Theodore Ropp)教授,哥伦比亚大学的多克·巴尼特(Doak Barnett,中文名鲍大可)教授,威廉斯学院的詹姆斯·麦克瑞格·波恩斯(James MacGregor Burns)教授以及斯坦福大学的莱曼·凡·斯莱克(Lyman Van Slyke)教授。 写作过程中有人阅读书稿并提出宝贵意见是不可缺少的,否则任何作家包括我的灵感都会枯竭。为此我要衷心感谢我的女儿们以及一位女婿:露西以及戴维·艾森伯格夫妇(Lucy and David Eisenberg),杰西卡·塔奇曼(Jessica Tuchman)以及阿尔玛·塔奇曼(Alma Tuchman);还要感谢我的丈夫莱斯特·塔奇曼博士。 [book_title]开篇 危机 1944年7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事正酣的时候,美国政府正式要求蒋介石委员长任命一个美国人,也就是约瑟夫·W·史迪威(Joseph Warren Stilwell)中将,来统率国民政府所有的武装力量。这个提议是前所未有的:此前还从来没有哪个美国人去直接指挥盟国的国内武装力量。更为不同寻常的是,史迪威将军在中缅印战区表现不凡,但同时又争强好斗并引起很多争议,在蒋介石眼里他是个不受欢迎的人,而且蒋介石在这之前就曾经要求美国将他召回。 然而,中国的情况被认为已经“非常危急”,因此需要“非常手段”才能解决。让中国继续打下去,保持它的剩余战斗力并阻止日本在中国大陆巩固其占领地,这些目标对美国的战略以及战后政策均至为重要。“整个亚洲的命运岌岌可危,”罗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总统在给蒋介石的信中说,“同时美国在那个地区所做的巨大努力也可能付之东流。”他又说他完全了解“你对史迪威将军的想法”,但是“我现在想不出还有其他人有他那样的能力、力量和决心去对抗正在威胁中国的灾难”。 这场危机是由日本对其当时尚未占领的地区发起大规模进攻引起的。这场在4月展开的进攻势如破竹,直逼虚弱且不断退缩的中方防线。“自由中国”面临被扼杀的威胁,而美国空军基地所在的地区也可能被侵占。在战争的这个阶段,由于美国穿过太平洋向西发起进攻,日本在那里处于防守之势,同时由于从中国南部基地起飞的美国空军的打击,日本的海上供给线遭到了致命的削弱。日本发动这场战役的目的是想清除掉美军的机场,以确保从东北到东南亚的陆上通道能够贯通起来,如此即使美军在中国沿海登陆,被孤立的中国也无法与之联系。 日本的这些企图很有可能得逞,因为它迅速取得了一系列胜利,而中方则缺乏协同防御。那样的话谁也不知道这场战争还会拖多长时间。日本可以在把它的交通线连接起来后,清除掉美国能发起进攻的基地,并进一步巩固它对中国的占领,这样,即使日本失去了本土岛屿,它仍然可以将其政府撤到中国大陆。 然而中国的前景可能比这更加黯淡。如果中国崩溃了,美国远东政策的全部目标就可能全部落空。美国的目标是战争取得胜利后中国能够保持强大和稳定,从而可以取代日本成为强国并维持远东和平。中国已经经历了七年抗战,这比任何其他国家都长,抗战早已使它虚弱不堪。它饱受打击和封锁,敌人的占领使它经济凋敝,它的政府疲惫不堪,贪污腐败。国民政府的战争努力由于国内共产党的压力而受到很大牵制。自1937年达成停战协议之前的十年里蒋介石一直想消灭共产党,但是没能成功。如果蒋介石的政府垮掉了,那么中国将陷入内乱和分裂。日本发动的新攻势使国民政府的地盘不断减少和分裂,即便国民政府在那里得以生存下去,来自其内部的失败和消极情绪也会加强。最后,在经历了这场战争之后,这个饱受蹂躏的中国是不是还有能力接受日本投降,并维持自己的完整呢?如果它不能,那么谁是未来维护亚洲稳定的基石呢? 这些问题困扰着美国的政策,而且,如果最终事与愿违的话,巨大的战争努力都将付诸东流。从一开始罗斯福的政策就基于一个希望,那就是强大的中国将成为战后和平的四个支撑点之一,正是这样的希望让美国在战争中始终努力支持中国。与此同时,还制定了相应的军事战略。这个战略的意图就是,在中国大陆参与战斗的应该是中国人,而不是美国人;需要借用中国领土用作空军作战基地,而将来要用作陆战基地;尤为重要的是,需要中国继续抗日,从而把100万日军牵制在中国大陆上,否则的话,这些日军部队就会被腾出来,用于对付那些在太平洋上一个岛屿一个岛屿艰难推进的美军。重庆政府代表了远东最后一个自由国家,它无论是崩溃、投降还是跟敌人合作,都会促使亚洲其他国家与日本妥协,这是罗斯福最为担心的。基于这些考虑,长期以来美国虽然面临重重困难,但仍然千方百计地给中国提供物资,为它鼓劲,想把它动员起来,此外,还想重新打通经过缅甸的后门。这些也就是史迪威将军自珍珠港事件后一直在做的事情。 长江三峡以西,位于偏僻的重庆的国民政府并没有制订任何阻止日军进攻的防御计划。这位委员长的才干主要是在政治而不是军事上。他在防御上主要倚仗美国第十四航空队的空中力量及其自信的司令官陈纳德(Claire Chennault)将军。这位将军保证说,只要他能够从自己国家那里在供给上得到足够支持,他就能阻止甚至打败日本人。这种安排对委员长来说是正中下怀,因为有人替他去打日本,他就可以保存有限的军事力量以对付内部敌人。他最精锐的师没有用来打日本,而是驻扎在北部靠近共产党控制地区的前沿阵地上。其他方面的异己势力也一直困扰着他。南部地区一些地方军阀原本就跟他不和,现在看到重庆政府的种种弊端更是蠢蠢欲动,开始鼓动新一轮的分裂运动,而这种分裂一直是中国的一大祸患。 面对这种种压力,蒋既不想把他的嫡系部队用于消耗很大的对日作战,又不想让那些对他不太忠诚的部队得到美国人的培训、武器和装备,以免有朝一日他们会倒戈对付他自己。他急切想得到美国可以给他的军火、金钱和供给,但这不是为了对付他们的共同敌人——反正他知道其他盟友早晚会打败这个敌人的——而是为了作为总统的他认为对自己国家至为重要的目的,这就是国民党政府的生存。他被缠进了这个网里,同时这也为他与史迪威之间的长期斗争埋下了伏笔。 史迪威可不想替人打仗。他一直认为,空军跟那些保卫机场的地面部队相比并没有什么优越的地方。日军现在步步逼近,这让他的论点有了惊人的说服力。他的目标和既定使命是让中国的地面部队能够发挥其战斗力。要好好训练、武装中国士兵,保证他们得到粮饷和医疗护理,从而使之成为一支有效的军事力量。他曾经对一个记者说:“如果我能够证明中国士兵跟任何一个盟国战士一样出色,我也就死而无憾了。”通过在缅甸指挥的中国两个军的出色表现,他证明了这是可能的。他计划通过美国教官和装备为中国60个师进行培训,但是这个计划变成了一场无休止的斗争,要斗争的是各种障碍和拖延,而其中很多是人为制造的。 对蒋介石来说,美国人每训练一批人就意味着他对这批人的控制削弱了。由于他完全依赖于美国的援助,因而他无法拒绝这种训练计划,但是他可以制造种种障碍,还可以把军用物资挪作他用。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这两个所谓的盟友都固执地不肯让步,互相看不惯,为了中国的命运你争我斗。蒋介石曾经三次亲自或者通过别人要求美国将史迪威召回,史迪威则对委员长充满蔑视,而且对此毫不掩饰。 史迪威被称为“酸醋乔”并非空穴来风。他精明强干,刚直不阿,对其他达不到这两点的人往往很快就充满厌恶,若位高权重的人如此,他就尤其憎恶。他本性里无法让自己去讨好一个他不尊重的人。如果把没有其他人协助而他能完成的工作交给他去做,他也会欣然接受。当时他已经是中缅印战区美军总司令、东南亚盟军副总司令、驻印度中国陆军司令和缅甸中国陆军作战指挥官、名义上的中国战区蒋介石的总参谋长、中国训练与作战司令部总指挥以及《租借法案》(Lend-Lease)对华调拨物资官员——这里每个头衔都有一群助手,讲排场和大量文牍工作。因为他讨厌阿谀奉承和虚张声势,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他偏喜欢去缅甸的丛林中跟那些蚂蟥、霉菌和凶残的敌人打交道了。 在前线的时候他跟格兰特(Ulysses Simpson Grant)将军一样,而且为了使自己更舒服一些,他喜欢脱掉佩戴徽章的军服。他穿着非军用毛衣和美国大兵用的靴子,戴着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保留下来的旧硬檐军帽,往往在距离火线只有几百码(1码约0.9米)的地方和一个中国营长站在一起,嘴里嚼着口香糖,一边用烟嘴抽烟一边用汉语交谈。他当时61岁,身体单薄,瘦骨嶙峋,高5英尺9英寸(约1.75米),削得短短的黑发中已经有些白发,脸上布满皱纹但是神情果敢坚毅,身体看上去硬朗,但这不过是假象罢了。其实他的体质之虚弱犹如钢丝。他曾经在不同时期在中国工作,先后经历了军阀时代、国民党兴起以及中日战争[1]。作为一名军官,他一直关注士兵的福利,不管是美国士兵还是中国士兵。这不仅仅是做给记者看的,而且是一以贯之的,有时这个问题甚至会引起他的勃然大怒。对美国公众来说,他是遭遇失败时有名的步行走出缅甸的英雄,对美国大兵来说他是“乔大叔”,在英国人看来他“难以相处”(除了那些他喜欢的人外,他通常是讨厌英国人的),而在战区杂志《中缅印战区简报》(CBI Roundup)看来,他专心致志,志在必得,并富有幽默感 ——“只有在雨季来临和遇到自命不凡的人的时候”他才失去这种幽默感。他的格言是Illegitimati non carborundum,他自己把它翻译为“别叫这些杂种把你搞垮了”。 为了让蒋介石比较容易接受对史迪威的这项任命,史迪威被晋升为四星上将,而当时的四星上将只有马歇尔(George Catlett Marshall)将军、艾森豪威尔(Dwight David Eisenhower)将军、麦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将军以及阿诺德(Henry‘Hap’ Arnold)将军。 让一个外国人统率中国军队,这样的提议对蒋介石来说无论如何都是不易接受的。然而,作为一个国家元首和一个盟友对另一个国家元首和盟友说话,罗斯福的语气十分严厉,简直近乎侮辱,有最后通牒的意味。美国占了上风,但是在中国整个历史中从来不轻易顺从他人。蒋介石“原则上”接受了,但提出了一些修改,更改了一些主张,坚持要求控制《租借法案》的物资,进行了一些曲解,也做了一些妥协。由于形势所迫,中国人早就把以弱胜强变成了一门高超的艺术,而蒋介石的每一步无不经过精心筹划。蒋介石提出美国派一名特使来“协调我跟史迪威将军的关系”,于是华盛顿派遣了前陆军部长帕特里克·赫尔利(Patrick John Hurley)将军。蒋介石不断哄他,敷衍他,华盛顿则开始不耐烦,进一步施加压力。两个月后这个问题仍然没有解决。9月12日,赫尔利在最后一次会谈后垂头丧气地回去了,报告说蒋委员长“很难打交道”,事情并无进展。临别时蒋介石说了一句话既有东方人虚伪的谦卑又有些真实的怨气的话。他说:“史迪威将军在中国比我的权力还要大。” 这当然并非事实,不过蒋说出这样的话本身便显示了这个美国人的奇异命运。他早在五年前(1939年)那次离开中国时便认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已经结束,并且永远地离开了中国。 [1] 即抗日战争。——编者注 [book_title]第一章 一个军官的成长 1911年11月,28岁的史迪威中尉第一次来到中国,当时这个历史最为悠久的独立国家刚刚跌跌撞撞地走进20世纪。在他到来之前六个星期革命爆发了。这场部分由于意外而爆发的革命席卷了一个又一个城市,对清政府军队发起了猛攻,并最终推翻了没落的清政府。这场偶然爆发的革命所取得的胜利并不完美,因为它赶走了清王朝,却未能填补由此产生的真空。这个曾经凝聚了地球四分之一人口的帝国没能找到一个强有力的继承者。由于群雄争逐,中国分崩离析,其主权亦遭受外国列强入侵而损害。失去了凝聚力和自信的中国即将进入世界上最为狂暴的岁月。 这个来访者正在菲律宾服役,是请假去中国的。他从遗传上说是纯粹的美国佬。他是尼古拉斯·史迪威(Nicholas Stilwell)的第八代嫡孙,尼古拉斯1638年从英国来到美洲,在斯达丹岛(Staten Island)、长岛(Long Island)和曼哈顿拥有房产。他母亲的祖先姓福勒(Fowler),也是在17世纪30年代来到美洲的。后面的各代中史迪威家族又吸收了这个美洲殖民地的主流血统:英国人、法国胡格诺派教徒(Huguenot)和荷兰人。在乔·史迪威出生的时候尼古拉斯·史迪威的后代已有约1600人,其中有两人曾参加过美国独立战争,这就是理查德·史迪威(Richard Stilwell)上校和加莱特·史迪威(Garret Stilwell)将军。 军旅生涯与其说是乔自己选择的倒不如说是他父亲一时兴起强加给他的。他父亲本杰明·W·史迪威(Benjamin W. Stilwell)博士是位聪明英俊的绅士,性格果断,家境优裕,多才多艺但都不突出。本杰明的父亲约翰·史迪威(John Stilwell)是位“很有商业头脑又生活严谨”的绸缎商人,到退休时通过之前的投资房地产已经积累了相当的财富,并在扬克斯(Yonkers)定居。他在那里造了一座可以看到哈德孙河的漂亮房子,做了扬克斯银行的董事,而且是卫理会教会的支柱之一。他的家族此后就一直住在扬克斯。 扬克斯市中心 位于扬克斯栅栏街的史迪威家 扬克斯中学 扬克斯中学橄榄球队,前排左二是史迪威,1898年 本杰明·史迪威21岁时在哥伦比亚大学取得法律学位,但是并没有成为开业律师。他1880年跟玛丽·A·皮恩(Mary A. Peene)结婚并生了一个女儿,后搬到佛罗里达的帕拉塔卡(Palataka)的一个种植园,想经营南方松树木材生意。1883年3月19日,他的大儿子在这里降生了,起名约瑟夫·华伦(Joseph Warren),这是为儿子接生的医生、本杰明朋友的名字,而这个医生的名字又是随波士顿的约瑟夫·华伦医生的:这位波士顿的医生拒绝了军医局局长的职位,为的是能到危险的战区工作,结果死于邦克山(Bunker Hill)战役中。 本杰明·史迪威放弃了木材生意并带着家人回到扬克斯。他在那里学医,并取得学位,但是这个职业也没有足够的吸引力让他去开业行医。到1892年时,这个家庭已经又添了次子约翰和次女玛丽,就在这年,史迪威医生把家搬到了靠近伯克夏(Berkshires)的大巴林顿(Great Barrington),并打算过起乡绅的生活。四年之后他得出结论认为,他未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为社会尽职尽力。于是他又回到扬克斯,接受了一个在公共事业公司即维斯特切斯特照明公司(Westchester Lighting Company)的职位,并最终担任了副总裁。 按照清教徒的想法,一个人不工作则良心上过不去,因此史迪威医生终于可以心安理得了,之后他还颇为得意地成了扬克斯的杰出公民,担任过学校董事会董事长,以及维斯特切斯特多家银行和公司的董事。本杰明·史迪威医生自命不凡又性情温和,相当有魅力,其家人和周围社区也因为他的风度把他看成天才人物。有个女儿的评语是“父亲很了不起”。他有足够的风度和财力可以经常出头露面并展现自己的才气,然而他从来没有想到去扬克斯之外的严酷世界里好好利用或者试试自己的才气。1889年,法兰西共和国建立百年庆典时他带领全家去了巴黎,游历了英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德国、奥地利和意大利,同时还为《扬克斯政治家》(Yonkers Statesman)发回了一系列出色的、富有趣味的游记。他会画画,会弹钢琴,对自己的孩子管教很严,家人吃饭时一天三次由他亲自带领进行餐前祷告。此外,他还有无数的故事、俏皮话、建议和指教,总是能让家人开开心心,而他的子女对他也是崇敬有加,因为他们相信——或者一直来已经习惯相信——父亲是了不起的,是永远正确的。 家里人都管乔·史迪威叫华伦,这是个活泼、机智又很有冲劲的男孩,爬过屋顶,曾把野兔淹死在马槽里,还极为厌恶周日的礼拜,可他偏偏每个周日都得参加三次礼拜活动,包括去教堂、参加主日学校和晚祷时的布道。他在60多岁时写给自己女儿的一封信里回忆道:“由于被强迫去教堂和主日学校,我产生了犯罪的冲动。既然明白了宗教对人没有多少真正的好处,所以我劝你们姑且对宗教置之不理,而代以常识。” 华伦跟父亲一样能说会道,但是他的心思和精力主要还是投入到体育运动中了。他打网球,在哈德孙河上划赛艇,还在扬克斯中学橄榄球队中打四分卫。一个同学回忆说他是球队的“推动力、灵感和场地指挥”。在他的率领下,1898年的扬克斯橄榄球队击败了纽约市和维斯特切斯特郡的所有预科学校的代表队,结果让扬克斯公立中学大为得意,居然给所有队员都发了钱。在田径赛场上华伦的特长是400米跑,不过他的兴趣还不只限于此。他还是维斯特切斯特校际联合会田径赛的组织者。他是这个联合会的发起者之一,同时还是《扬克斯政治家》的体育记者。组织体育活动成了伴随他一生的事情,除此之外他还积极锻炼,使身体保持运动员的水平。 1899年在他中学的最后一年结束时,校长托马斯·贝克(Thomas O. Baker)在给他的最后评语里把他说成是一个模范生——不过后来证明这样说有些为时过早。这个学生“各科学习优异”,而且“精力充沛,有管理能力……并热心维护学校利益”,“没有不良习惯”且“完全值得信赖”。 史迪威医生为自己的儿子们选择了耶鲁大学,不过他觉得16岁的华伦现在进大学年纪还太小。他认为无论哪个孩子,留在家里才是最好的,因此他决定让他聪明能干、精力超群又效率极高的儿子毕业后在扬克斯的一所学校里再待一年。除了短暂的一段时间之外,他从5岁开始就一直在这个学校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恰恰是这种过于关爱的举动把乔·史迪威引上了军旅生涯。不难想象,他在学校里很快就觉得没劲,成绩也下降了。他跟朋友们成立了一个叫“四巨头”的俱乐部,又用木板搭在阁楼的椽子上隔出一个藏身之处,然后跟这一伙人在那里打牌,有一次还用绳子把校长的桌子悬挂到天花板上。另外一次,他们把比利时林堡干酪摆在学生的桌子上。登峰造极的一次捣蛋发生在1900年的高年级舞会上,后来被称为“冰激凌大战”。以华伦为首的这四个“突击队员”袭击了点心桌子并与守卫者交火,在此过程中连贝克博士也不小心“挂了彩”,之后他们拿着成桶的冰激凌和一托盘一托盘的糕点撤退。第二天,教育委员会特别召集会议处理这个骇人听闻的事件,结果这些惹事的孩子有的被停学,有的被开除,有的不得毕业,唯独华伦是个例外,因为他已经毕业了。 哈德孙河与西点 西点军校一景 尽管史迪威医生开始无法相信史迪威家的人会这样胡作非为,但是经过一番调查他不得不接受这个令人不快的事实。他认为需要立些规矩了:华伦必须入伍。他好像并没有特别严厉或者做出惩罚的样子,因为他对华伦说:“哈德孙河上游有个不错的地方,你可以在那里玩玩网球。”(家人有这样的说法,尽管这种说法无法被证实。)尽管这样一来华伦将无缘去耶鲁打橄榄球了,但是据说他对此并没有表示反对。美国当时刚刚在古巴“小有战果”,在菲律宾还在与叛乱分子作战,而且美国步兵当时正跟其他外国军队一道打打杀杀地去解救在北京被义和团围困的外国使团。对一个饱受父亲束缚又在中学待得腻味的孩子来说,当兵似乎是一个颇为诱人的前景。 西点军校中高年级生欺辱低年级生现象,出自《莱斯利周刊》(Leslie's Weekly),1902年 总之,他跟做任何别的事情一样,开始全力以赴争取进入西点军校。一个邻居记得当时他曾经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因为根据当时一种有趣的说法,这样可以使身高伸长四分之一英寸(约6毫米),如此他就可以满足学员的身高要求了。 因为当时申请去西点军校已经太晚,史迪威医生就去通了通路子。街道那边有个邻居是麦金利(William McKinley)总统的朋友,通过他华伦成了一个全州候补生。史迪威医生先轻轻地用铅笔填写申请表的空格,然后让儿子用钢笔再抄一遍。参加入学考试让华伦饱受折磨,他以为数学会不及格。不过当那些考试不及格者的名字被无情地大声公布的时候,华伦惊奇地发现自己竟然落在剩下的那些成功者中了。 他即将加入的这个群体还不像欧洲那样已经发展出一个军事阶层。到1900年为止,毕业于西点军校的4000名军官中只有139名或者说3.5%是从前西点毕业生的儿子或孙子。国会一向对“军国主义”很是戒备,因此保留了为军校录取学员的权力,而且由于担心会出现一个军事阶层,便倾向于避开那些军官的儿子,更喜欢录取平民的儿子。这种情况下入学的学员从背景来看主要是思想保守、出生于本土并属于中上阶层的。一年级学员的年纪从17岁到22岁,史迪威属于年纪最小的学员之一。1900年7月的一天,刚刚被录取的学员奔向最近的电报局向家人报喜,然后,根据史迪威在日记中的说法,新学员们便“回到了地狱”。 对于1900年西点军校的新学员来说,这样的说法并不为过。在这个时期折磨新生的做法已经登峰造极,据说两个学员由于被折磨而退学并在稍后死去,国会因此在1901年2月展开了调查。其中很不情愿地为此作证的有道格拉斯·麦克阿瑟。麦克阿瑟比史迪威高一个年级,有一次经过了这样一番“锻炼”之后他躺在吊床上抽搐不止。新生往往要蹲在刺刀上;裸奔,与此同时身上被泼上一桶桶冷水;捆住手指被吊起来或者在浴池中倒立;长时间伸长手臂平举步枪;进行“发汗”(在7月里裹着毯子或者雨衣);吞食墨西哥塔巴斯哥(Tabasco)辣椒油或者吃下大量的食物,比方说一盘糖浆或者两百个梅干;互相打架或者蹲在桌子下面吃饭。此外,还有其他很多种侮辱方式。 这种做法并不完全是胡作非为。据说跟官员的刻板的繁文缛节一样,这可以培养学员自我控制,避免恐慌,更重要的是服从权威。军人的核心是纪律,而纪律的实质便是服从。由于对于具有独立意志和思考能力的人来说,服从并非生来就有的,所以他们必须培养出服从的习性,因为有一天这可能是关乎生死和胜负的事情。合情合理的命令服从起来不难;可是恰恰是那些变化无常的、官僚气息十足的,甚至白痴的命令才能帮助养成服从纪律的习惯。这其中最有代表性、最能说明实质的便是西点军校的挺身立正——这是一种固定不动的站立姿势,要求肩膀向后挺,下巴和腹部则要内收。 “立正,立正,立正,”史迪威在日记中写道,“训练,训练,训练。哦,上帝啊……疲惫不堪,开始训练,喝水,休息,班操练,吃饭,擦枪,班操练,解散,晚饭前在周围进行连队训练……熄灯号,睡觉,4点30分起床,一直立正,每吃进一口饭就得用脚尖站立一个半小时。”高年级学员总喜欢用立正来折磨人。有时一年级新生一边干活一边在“肩上顶上手纸(满身是汗时这倒不难)”。夏天在帐篷宿营时他参加了一个折磨人的“晚会”,当时的情况他只是零零碎碎地记录下来:“抽烟时用烟头烫人家的下巴。真他妈的刺激。啊,过瘾。老鼠的葬礼和臭虫。收起刺刀看了好几个钟头。”乔(从这以后除了他家人,别人都这样叫他)想家了,感到难过,便秘,这个毛病将伴随他终生。“有次睡过了头,结果听到了枪响——吓得半死……收拾床,打扫帐篷,卷起来,喝口水,戴上领口袖筒……一直骂娘。” 他在从图书馆借来的历险小说中寻求慰藉,其中有《绑架》(Kidnapped)、《呼啸营地的幸存者》(The Luck of Roaring Camp)、《所罗门国王的宝藏》(King Solomon’s Mines)、《两面旗帜》(Under Two Flags)、《悲惨世界》(Les Misérables),而且还有一本他最喜欢的作品,那便是德·昆西(Thomas De Quincy)的《一个吸食鸦片者的自白》(Confessions of an Opium Eater)。最后一本书他借的时间最长,达两个星期,而其他书的借阅时间都在两天到五天之间。 终于第一年过去了,就仿佛从黑暗的隧道走入阳光之中一样,他成了一个高年级学生。这个时期军校的课程主要是为了从头培养一个军官,因此着重于士兵所需要的技术知识,但是对一个公民可能更广泛的必要知识则很不重视。学员最后往往都十分擅长画地图以及地貌图,但是对人类历史以及社会制度则所知不多。人文课程包括一门历史和一门综合英语语言、文学和作文。此外一个学员还要上法语与西班牙语、数学、化学、法律和“自然哲学”(即自然学科概论)课程,再加上一些军事学科。除了训练条例之外,还有军械学和射击学、测量学、筑城学、战术学以及两年的绘图课;绘图包括地形测量学、绘制测量结果、阴影和投影、直线透视、色彩学和着色法、战场侦察轮廓绘制、制图史、工程学和军械绘图、景物速写等,足够培养出一个达·芬奇了。 学员军事课程中的核心课程是军事工程系教授的“战争术”。这门课原来叫“战争学”,当时军校认为唯一可以教授的便是防御工事学。后来军校最了不起的教官之一丹尼斯·哈特·马汉(Dennis Hart Mahan)通过研究过去的战役和优秀指挥官的经验,把它变成了研究战术战略原则的一门课。在马汉任教的1832年到1871年间,拿破仑发动的战役被视为典范,重点是在进攻。当时强调的是速度、机动性、出其不意以及其他进攻方面的要素。在史迪威做学员的时候美国南北战争已经取代了拿破仑的战争。甚至1898年那场战争的经验战例也进入了课堂,不过提供的多是反面材料。 乔展示了学习语言的能力,第二年法语成绩名列第一,其他课程也不错。不过他缺乏高度严肃性和自信,而正是这些品性使得在他之前的罗伯特·李(Robert Edward Lee)、约翰·潘兴(John Joseph Pershing)以及道格拉斯·麦克阿瑟毕业时能够在军事潜力评估方面名列前茅。乔曾经两次因“训练时发笑”被记过,这可不像是优秀指挥官的样子。其他几次记过则是因为“晚饭时在食堂里把食物扔掉”,“棒球队离开时在浴室大喊大叫制造混乱”,“预先安排好使两名学员徒手搏斗”以及“下午点名时躲在宿舍里”,等等。 除了这些事情,他的体育活动量依然惊人。他有早饭前跑几英里(1英里为约1.6千米)的习惯,做过越野长跑队的队长,1903年获得过一英里赛跑冠军,在1904年的运动会中赢得了致胜的关键分数,次日他还参加了两场划船比赛。正是他最先在军校展开篮球运动,在1903年至1904年间,他不但是第一支球队的队员,同时也是组织者和教练。尽管他身材瘦小没有什么优势,但是在毕业那一年他还是成了校橄榄球队的队员。在进行了这些体育活动之后他还有精力做连队的社交活动代表,负责组织舞会,而且一做就是两年。 他成了学员尉官,毕业成绩不错但并不优异,在124人中列第32名。这离前十名还相去甚远,而只有前十名才可以优先选择他们想去的部门。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会选择工兵——这是和平时期工作最有意思的兵种——把那里还剩下的位置全占据了。乔又不喜欢骑兵——虽然他会骑马,但他讨厌马。他称马是“吃燕麦的家伙”,并说它们脑袋的形状表明它们的脑子跟恐龙差不多。他选了步兵,并在1904年6月15日他21岁时得到任命,成为一名少尉。据学校年鉴说他是“填写祖先是‘美国佬’(Yankee)的少数几个人之一”。他此时身材挺拔,身高5英尺9英寸,重145磅(约1.75米,65千克),面目端庄,头发很短,总是目不斜视,黑眼睛透出严肃的目光。毕业那天他的日记只说了句“终于拿到这个羊皮证书了”。跟后来一样,遇到一些有纪念意义的日子他总是变得言语简洁。 在史迪威准备从西点毕业加入陆军的时候,陆军正在经历有史以来最大的变革。1900年时这还是个散漫的谋生途径,但是经过清理、重组和改造,到1904年的时候它已经成了一个专业化的职业,至少在理论上是如此。如果说这些改变大多还只是停留在纸上的话,至少专业化的基础已经确立。促成这种改变的与其说是最近的那场战争,倒不如说是陆军部长伊莱休·鲁特(Elihu Root)。 1898年对古巴作战动员时所出现的混乱情况,显示了陆军的管理体制是多么不可救药。它没有总参谋部,而是通过十个几乎完全独立的局在运作,这些局包括军需局、军饷局、军粮局、军械局等。单独一个命令不能调动陆军的任何队伍,因为其军火、供给、辅助部队、运输等都分别需要得到不同局的调遣命令。管理各局的军官都是长期任职的,这使他们养成了惰性。 鲁特于1899年被任命为陆军部长以改革陆军体制。他着手改革是基于这样一种常识和原则:“要陆军就是为了备战。”他还认为正规陆军是一种核心力量,但“绝不是发起战争时可以动用的整个机器”。他改革的主要动作是建立总参谋部,这是以二十年前埃默里·厄普顿(Emory Upton)将军——他是西点最出名的毕业生之一——以及斯宾塞·威尔金森(Spenser Wilkinson)所制订的蓝图为基础的。威尔金森写有一本书叫《陆军的大脑》(The Brains of an Army, 1890年初版)。正如这个书名所说的,参谋部将是“陆军的大脑”。它将取代从前各个局行使行政职能,此外它还有个美国陆军过去从未有过的职能,这便是拟定作战计划。 为了培养这种战略方面的人才,鲁特建立了陆军军事学院(U.S. Army War College),此外对在炮兵、骑兵和步兵学校以及利文沃思堡(Fort Leavenworth)的陆军指挥参谋学院(U. S. Army Command and General Staff College)学习的前线军官的研究生课程进行了改进。他引进了晋升的考核依据,并建立了作战学员和参谋学员互换职位的制度。这种体系还不断接受实战的检验。在1901—1903年的国会召开期间鲁特成功地使他的改革在国会通过。虽然各局的控制并不能一下子解除,但是他奠定了统一陆军组织的基础。 1898年4月22日,美西战争爆发,4月27日,美国亚洲分舰队从中国香港出发,三天后抵达菲律宾马尼拉湾并轻易歼灭西班牙舰队;人头像即美国亚洲分舰队的司令乔治·杜威(George Dewey) 从规模上看,陆军已经从战前的2.8万名士兵和2000名军官上升到在菲律宾战役最激烈时的总计10万人。尽管有人惊呼出现了“军国主义”,国会还是要求之后陆军人数不能少于6万人。在史迪威1904年加入陆军的时候,其规模缩小到了大约5万名士兵和3000名军官。名义上,陆军有31个步兵团和15个骑兵团。这些部队,加上炮兵兵团和工兵兵团,分驻到美国及海外的45个基地。每个团的编制为三个营,每个营满员为800人,又分成四个连。在1904年那样的和平时期,平均每个地方的守卫部队人数仅为一个团的核心力量,约为700人,或者说不到一个营的兵力。 除了在菲律宾还有零星战斗之外,美国本土的守备军生活并不艰苦。跟印第安人发生的最后一次武装冲突是在1890年,不过地方各区及其国会代表一直反对废除本地的“拴马柱”(hitching post)要塞或者与其他地方的驻军合并起来。就这样,这些驻军被半死不活地保留下来,为了让这些官兵不至于太过无聊,便不断进行日常操练,练枪、擦枪、保养枪,记诵条例规定。对准确要求甚高,崇尚枪法,因此在射击方面美国兵往往比欧洲兵技高一筹。工作日中午以后即可休息了。入伍士兵住处叫“肥皂泡营地”(Soapsuds Row),这是因为早期士兵的妻子往往为那些军官们洗衣物。在1904年,列兵每月的薪饷是13美元,上士最低45美元,如果射击合格另加2美元,步枪射击高手再加5美元。入伍人员往往性情粗野,公众对他们并无好感。 总体说来,美国人并不羡慕他们的军人。为军人设计的服装有意省去了带尖铁的钢盔和铠甲,也没有熊皮帽子和大红领章,因此也就不像在欧洲那样能靠这些装束而博得爱慕和尊重。1900年出现的帝国热很快消退,国会又一如既往地在拨款方面很是吝啬。运送士兵的火车的等级排在货车的后面,因此要等在一旁让客车和货车先过去。公众态度越来越过分,结果国会不得不在1911年通过立法,对任何歧视穿制服者的公共娱乐场合处以500美元的罚款。 在1904年看,世界会经历长时间的和平,因此史迪威所在的军官阶层可以指望的生活是有保障的、相当舒适的,但是也不会出大的风头,更不会有什么实现雄心大志的机会了。薪俸不算很高,从新任命少尉的每年1400美元到上校的每年4000美元。生活中最重要的事便是官阶,但是在1904年升迁是很慢的。从指挥官往下是指挥官的老婆[commanding office’s wife,简称COW(母牛)],一直往下,无论是正式场合还是社交场合,包括住房方面,官阶都是决定一切的。如果官阶相同就要看资历了,也就是任职的日期。如此一来,一个6月份得到任职的军官可能发现要搬进一幢中意的房子的希望落空了,因为刚刚调来的一个新人的任命时间是5月。在下午的招待会上,职位最高的军官的太太会倒咖啡而不是茶,因为人们觉得咖啡比茶高级,在美国咖啡比茶更受欢迎,所以会有更多人聚拢在桌子供应咖啡的那一头。 由于工作和住处都在一起,由于学校就在驻地,由于换防频繁使军官无法与当地社区建立联系,这样,军官们只能彼此结交,他们的生活交叉再交叉,而军内刊物的社交消息让大家都知道谁要结婚了,哪里有牌局以及谁在哪个驻地接待了谁——跟平民生活的紧张关系和政治对抗相比,军旅生活变成了一种封闭的生活,简直是一种单纯的生活。尽管官阶会引发嫉妒和阴谋,但是他们之间也有一种很强的团队精神,其表现便是相互问候,按照条例的说法这是“军界同胞间相互致意和问候的信号”。军校所灌输的价值观认为军官是绅士,把他们结合在一起的是共同的荣誉观和行为准则,以及对兄弟军官的个人忠诚。对指挥官的忠诚,不管这指挥官是团级上校还是总司令,这既是公事公办,但同时也是一种个人之间的关系。 由于总司令是“行政当局的得力助手”,因此陆军承认自己相对于行政权力来说处于从属地位。它很清楚自己是服务于国家的。西点军校的校训是“职责、荣誉、国家”(Duty, Honor, Country),因此军官阶层的主导概念就是职责。为了能够无论何时、无论通过何种手段都能响应职责的召唤并有效地完成职责,军队应当培养一种超越党派之别的心态,这样才能够不假思索地按命令行事。从理论上说,它认为自己有义务摈弃常人的那种政治激情,这正像一个宗教派别摈弃肉体一样。西点军校校友联合会的一项规章是“莫谈国事”。按照《军务报》(Military Services Journal)的说法,军人“很少意识到”他们的选举权,也很少使用这种权利。 史迪威少尉在菲律宾,1905年 因为天性好动,史迪威选择了菲律宾作为他这个初出茅庐的军官首次服役的地方。那是唯一有美国军队参战的地方。作为西点军校的毕业生,而且成绩排在前三分之一中,他可以表达他希望做什么事。他被分到了第十二步兵团,并于1904年10月乘“谢里丹”(Sheridan)号运兵船前往。这是陆军1898年买下的船,原来是穿越大西洋的运牛船。船要在夏威夷停靠一下,到马尼拉需要三十到四十天。为了打发时间,乔在甲板上锻炼身体、读书、睡觉、吃饭、突击学习西班牙语、跟朋友发牢骚、跟军官的太太们聊天,还有写信——有一天写了“8封厚信和16封明信片”。他当时写东西已经是得心应手,而且终身如此。他还显示了另一个特性:不加入那些“每天晚上灌黄汤的酒鬼”行列,这其中包括H上尉,他“喝酒就像喝牛奶一般”。虽然史迪威并非绝对不喝酒,而且也不喜欢在酒这个问题上小题大作,但是他喝酒喝得很少。 让美国难堪的是,它发现自己像旧世界那些渴望征池略地的邪恶大国一样,开始卷入对外征服;更难堪的是,它遭到了积极抵抗。为了让自己在良心上过得去,美国政府急忙赶来扶植菲律宾的文职统治并宣布暴乱结束,而实际上并没有结束。虽然阿吉纳尔多(Emilio Aguinaldo)1901年被捕后有组织的民族抵抗运动已经支离破碎,但是很多岛屿仍然拒绝投降。他们的弹药供应越来越少,于是他们就用致命的大砍刀(bolo)作为武器,在占领区进行游击战,时不时地进行突袭。史迪威在他的日记中曾经提到,在他到达前三个月,仅在宿雾省(Cebu)一个地方就有803个摩洛人在“冲突”中被杀死。 他很快就投入战斗,在向沿海的进军过程中“担心大砍刀突袭而吓得要死”。1905年2月,他所在的第一营D连奉命在萨马(Samar)境内溯甘多拉(Gandora)河而上去攻打反叛的普拉杰人(Pulajanes)。他长途跋涉,“翻山越岭赶往圣何塞(San Jose),到处是沼泽、藤草、泥浆、山丘、断层、瀑布……天黑在林中宿营。士兵站着睡。雨一夜未停。士兵湿透了,还有泥,等等。见鬼!”他们第二天又冒雨挺进一天,沿着一条很难走的小路爬过去,不断有人掉队,结果发现圣何塞已经是空城。派菲律宾侦察队在前面走,结果发现一股普拉杰人,之后是一场小遭遇战。后来他们又发现50个拿着大砍刀的人跑掉了。在丛林中待了两周后,乔在日记中写道:“大喝一场,呵!”在河边宿营的间隙,他很快开始组织体育活动。“造出一条有座位、桨和桨架的‘巴罗达’[1]——有趣极了。是萨马第一条有八只桨的赛艇。” 在行军开始继续的时候,乔在几个小时里学到的有关指挥的东西是任何军事院校都不可能教给他的。出发第二天连队没有水了,上尉急于找到水源便很快地在前面走,并叫乔殿后防止部队走散。在酷热中乔押着一个普拉杰俘虏行进,路上发现上士由于酷暑昏倒在地。开始他停下来想唤醒他,可是队列还在前进,他想叫住队伍,但是厚厚的丛林挡住了他的声音,没有人能听得到他的声音。他和俘虏轮流背着不省人事的上士艰难前进,很快就走错了路,再回头重新找,渴得要命,只带着一只38毫米口径的柯尔特式手枪,一直担心会有普拉杰人“从丛林中跳出来把我们砍成碎片”。队伍那边一点消息也没有。他越来越疲惫,急切盼望在天黑前能走到什么地方,最后终于听到前面有谈笑声。当他踉踉跄跄走进连队的宿营地时,他们正在吃晚饭,上尉毫不在意,只是问了句:“你们来了?”他没有派任何人回去找掉队的这个上士和少尉,乔能挺过来完全是因为他体力好。假如他因为疲惫而倒在了敌对区,那么他的生命就可能在距离他22岁生日不到两天的时候在萨马结束。这个指挥官的责任意识——或者说没有责任意识——给史迪威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一直萦绕在他的心头。三十年后他写道:“直到今天我还不知道,如果我没有挺过来,福尔斯上尉是不是会因此做点什么。” 驻扎在帕奈(Panay)沿海的一个叫吉马拉斯(Guimaras)小岛的乔斯曼营地(Camp Jossman)时,生活没有那么艰苦了。史迪威寥寥数语描写了在将军住处的一次晚会:“粉黛佳丽、着制服的军人、侍者、英国四对舞。”当地的事物他都感兴趣,从孩子们用作风筝的蕨叶到当地人偷粮食的方法:将楼上的粮袋钻个洞,让粮食通过楼板的板条间漏到在楼下张开等着的口袋里。战术练习、训练、熟习条例、步枪和手枪射击、网球、帆船以及跟“骑兵蠢货们”的比赛使他忙个不停。乔还组织徒步旅行和体育比赛,为连队舞会负责装饰,为陆军部翻译了一本法文的有关当时日俄战争中旅顺港之围的小册子,以及一本西班牙文的有关“智利军事地理”的论文。作为俱乐部管理委员会的重要成员,他“决定生出点事情来”。事情之一便是跟骑兵团无休止地争执,为的是证明炮兵的优越性。其中一个插曲是他让士兵列队站在战壕里,给他们一些床单。当骑兵冲击的时候,他们突然站起来挥舞床单,结果那些马被吓得乱了阵脚。这让乔开心不已。尽管搞了这些名堂,或者说正因为这些事情,D连上尉在他的成绩报告中称他各个方面都“极为优秀”,而且说他“极为聪明、实干和高效”。 1906年2月,在菲律宾待了十四个月后史迪威接到命令,调往西点军校任现代语言系教官。“是1904年级里第一个回来的。”他不无自豪地写道。能反映出他极端敏感的细节是,他还列举了7个向他表示过祝贺和9个没有向他表示祝贺的人的名字。 他立即利用担任语言系教官的机会申请两个月的休假,并要求准许经欧洲回国。在申请中他说,从西贡搭乘法国轮船到法国,如此可以“每天跟法国人交往和谈话”,这样他就能提高自己的法语水平。这个请求落入那些官僚之手,尽管他连发急电,但是在4月他准备乘运输船出发时仍然没有收到回复。在日本长崎时船停下来装煤,他又尝试了一下,结果终于收到了答复。这个答复说明尽管有鲁特的改革,军界的效率仍然十分低下:这个答复所使用的密码竟是在日本没有人可以译出的。史迪威不得已只能乘船继续东行,到了美国下一个军事驻地夏威夷的时候才得以破解这份电报的内容:“准假,经欧洲回。”可是那时候已经太晚,他当时对此反应之强烈简直难以诉诸笔端。他只好经旧金山回国。 在军事这个行业中,通过实践学习的机会往往不可多得,因此,从事教学和训练便成了和平时期军官的主要职业。在史迪威做教员的头三年里,他教授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在第四年里,他又接受了教授战术的额外任务,并由教授语言转向历史。他对那些头脑迟钝、不努力或者任何“不诚实”的人很不耐烦,但对那些真正努力的人总是乐于帮助。在战术系工作期间他担任过篮球、棒球和径赛教练,在第四年还担任橄榄球助理教练。陆军体育协会在1908—1909年度的报告中指出:“由于史迪威少尉的不倦努力,(橄榄)球队才得以如此成功。”将球队体育项目归入战术部是出于方便还是出于哲理方面的原因不得而知,但是这些运动本身确实也体现了一种战术,特别是橄榄球。这种运动后来常常出现在史迪威和其他指挥官的计划和讨论中。据1909级的雅各布·德弗斯(Jacob Devers)将军说,作为一名教练,史迪威“非常尖刻,不过他的尖刻让你奋进。我乐于为了他做一切”。 然而军校生活并不能满足他,因为离家很近,就更是如此了。他不安分,富于探求精神,在1907年、1908年和1909年,每个夏天都要求休假去“海外”,借口是提高西班牙语水平。跟之前他申请休假以提高法语水平相比,这时候他的运气要好些,结果他得以三次前往拉丁美洲。第一次是政府负担费用,是完成一次“秘密使命”——对危地马拉进行地貌勘察。他受命在旅行时使用假名,并不得携带任何可能暴露他作为政府特工身份的东西,任务是在一张草图上详细标上一些地貌特征,还要增加其他信息,如桥梁、浅滩、渡口、铁路、公路、拉货马车、军用马匹、港口、登陆点、防御工事、电话和电报线、河流、湖泊、运河、城市、乡镇和村庄、驻军、人口分布和人口密度、食物、燃料、饲料、政治状况、疾病和气候等。完成这个使命的期限是六个星期。 史迪威在危地马拉徒步以及乘骡子游荡,有不少发现。他发现这个国家到处是跳蚤,枯燥乏味,他得了痢疾并开始发烧,过了几个星期就想回家了。然而他却仍然不断地观察,把自己看到的事实和想法记在笔记本上,自己也深为后来在中国也常见到的沉闷压抑局势所触动。这种压抑局势激起了他对普通人的同情和对统治者的愤慨,而这他在国内是不会感觉到的。他写道,危地马拉人干起活来总是能怎么懒散就怎么懒散,因为他们的劳动成果都将被那些“像贼一样甚至更坏”的政府官员偷去。史迪威对官员、土地所有者以及专门职业阶层“评价很不高”。他写道,农民不识字,不能接受教育,这对“政府来说正中下怀,因为这就可以随时把他从农田上拉走,让他无限期地在部队服役,而不必关心他的家人是不是会饿死。然而……他什么也不说,默默忍受这一切”。这些感受后来在中国又重复出现了。正如他的一位好友说的:“史迪威有出于本能的开明豁达和同情心,但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他是保守的。” 第二年,也就是1908年,他的暑假是跟自己的同学加朋友、绰号“饥饿”的弗朗西斯·哈尼卡特(Francis Honeycutt)少尉一起在墨西哥旅行度过的。从军事上说他们可是很好的一对,因为据说哈尼卡特是正规军中最好的击剑手,而史迪威枪法极好,曾是陆军步枪射击队成员,当时曾有报纸说他是“美国20名步枪神射手之一”。他们从华盛顿出发,先去了陆军军事学院和国会图书馆。“国会图书馆是个桃子[2]。”乔写道。这是他的最高评价。他最喜欢的东西都是“桃子似的”(peachy)。 在墨西哥时他们或徒步或骑马旅行了两周,乔记下了大量有关墨西哥文化、历史、风俗、农业、宗教以及阿兹特克(Aztec)象形文字的笔记。取道古巴回国后,他和“饥饿”还把墨西哥这个主题带到了普拉希德湖(Lake Placid)的一个化装晚会上;当时他们“化装成两个光腿袒腹的女人,扮演蒙提祖马[3]的女儿,引起了轰动”。8月份连续两周在艾迪隆山区(the Adirondacks)举行的娱乐活动中,这场晚会是个高潮,之后暑假也就结束了。他们不停地参加野餐会、网球赛、徒步旅行和舞会,跟朋友打趣,跟姑娘们到附近旅游。这次他的日记总算没有什么尖刻的评语了,而是很罕见地承认过得很快活,周围都是“热情而友好的正派人”。 就在出发去墨西哥之前,25岁的史迪威遇见了后来成为他妻子的那个女孩。她就是锡拉丘兹(Syracuse)市的威尼弗雷德·A·史密斯(Winifred A.Smith),史迪威妹妹玛丽在寄宿学校的同学。到目前为止,史迪威除了曾经把一个女孩的相片带到菲律宾去之外(他父母对此表示同意,认为这“能帮助他走正道”),他还没有真正经历过什么浪漫的事。他在西点军校毕业晚会上的舞伴并不是照片上这个朦朦胧胧的女孩,而是自己的妹妹,当时只有13岁的玛丽。现在玛丽也要表示回报了,邀请他参加自己学校6月的舞会,还要他为她的朋友温妮[4]把“饥饿”也带来;温妮是个很漂亮的19岁女孩,长着一头鬈发,眼睛很有神。 哈尼卡特穿着野战炮兵的带红臂章的精美蓝色制服,可是温妮所心仪的是穿着笔挺白色夏装的玛丽的哥哥。她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英俊、长着如此迷人的深褐色眼睛的人”。他们在一起很快活,于是他问是否能给她写信。一年后他邀请她参加西点军校的军官舞会,可是她母亲对军人怀有戒心,没有同意。不过他参加了她的毕业舞会。后来她在自己母亲的陪同下去了西点军校,还见了他家人。他写来的一封信称她为“甜桃”(Sweet Peach),这让她很难为情,不过在1910年春,在她参加了那年西点军校的舞会后,他们订婚并于同年10月结婚。他在结婚前给她的一封信里写道:“我对你作为妻子的爱要胜过你作为未婚妻时,胜过很多……我会尽最大努力照顾你,让你快乐。但是我离完美还差得很多。我还经常需要得到你的帮助——比如我不耐烦了,发脾气了,不高兴了……如果我有时候变得难以忍受,亲爱的,请记住,我会摆脱这种情绪的,而且我唯一的希望便是使你幸福。因为我用所有的爱爱你。” 史迪威,西点军校学员时期 史迪威的未婚妻温妮,1908年 甚至在恋爱时史迪威也不甘心待在家里,他一如既往每年还是有到“海外”走走的冲动。1909年的夏天他去了中美洲,1910年他申请利用他订婚到结婚之间的几个月时间再次去执行地貌勘察的任务。在给陆军部的信里他强调了自己的西班牙语水平和上次的经验,而且有些咄咄逼人又有些含糊地指出,他对工作的性质并不在乎,“只要带我去那些国家的工作符合美国利益而不符合它们的利益”。尽管信写得情绪高昂,但是国务院和总参谋长都拒绝了,前者是因为跟尼加拉瓜“近来的摩擦”而想避免进一步的麻烦,后者则有些神秘地反对让年轻军官去完成这种任务,这是“考虑到对过去曾经到过那里的人所产生的影响”。 结婚前夕,史迪威恰好碰上派遣性任务与团队服务轮换制的新规定开始实行。根据这个规定,在和平时期,上校军衔以下的战斗部队军官每六年中要有两年待在部队里。这些规定旨在将到华盛顿执行派遣性任务的时间限制在四年以下,它们由国会在1912年批准为法令,称为《满族法案》(Manchu Act),这是将把陆军官僚从华盛顿调出去跟把满族从北京赶出去相比拟。由于史迪威在第十二步兵团所待的时间未能满足规定,他再次被派往自己的团里。1911年1月他跟妻子一起乘“谢尔曼”(Sherman)号运输船前往菲律宾。 他第二次来到这个岛国,是在距离马尼拉不远的威廉·麦金莱堡(Fort William McKinley)执行常规驻防任务。这期间唯一的大事是他在3月份升为中尉,其他时候无非是闭着眼睛都可以完成的连队每天的队列训练,到卫戍学校学习打发时间一直到下午1点结束,或者为了消耗能量组织“班卡”[5]划船比赛和教士兵在河上用竹子搭桥。他关注着墨西哥正在发生的革命,并提出参加在边境所发生的“事件”,但是并没有成功。到9月份他已经积累了三个月的假期,便打算跟妻子更多地了解一些东方,然后再回家等待他们第一个孩子的到来。 他们于9月14日乘船去日本,先抵达长崎,然后他们游览了整个内海海岸,一直游览到广岛。史迪威逢山必登。在他用一个半小时登上宫岛(Miyajima)山顶之后,据他的记录,“向导对我的腿脚羡慕不已”。在之后的六个星期里,凭着无穷的好奇心和精力,他跟温妮细致地游览了日本。他立即开始学习日语。有一次在火车站买牛奶时引起了窃笑。后来查了字典才知道他是在要“妈妈的奶”。他的记录极为详尽,但是限于他此时对日本的了解程度,这些看法主要是描述性的,还算不上是判断和意见。 报纸上充斥了有关中国发生革命的惊人事件,但是史迪威显然太专注于其他事情了,根本没有留意到这件事,因为他的日记里没有提及。11月中旬他将妻子送回美国,然后自己继续旅行,前往中国。 [1] 巴罗达(baroda),印度巴罗达人使用的一种小船。——译者注 [2] 桃子(peach),这个词在俚语中是“好东西”的意思;下文的“peachy”则意为“极好的”。——译者注 [3] 蒙提祖马二世(Montezuma Ⅱ,1466—1520),墨西哥阿兹特克人第九代皇帝,1502—1520年在位,因与西班牙占领者科尔特斯(H. Cortes)之间的戏剧性对抗而闻名。——译者注 [4] Win,威尼弗雷德的昵称。——译者注 [5] 班卡(bancas),菲律宾等国使用的有舷外护木和竹蓬的一种独木舟。——译者注 [book_title]第二章 革命的访问者 中国,1911年 史迪威首先来到上海,这是中国通商口岸中最大的,也是最具代表性的。他首先看到的是各国的战舰——两艘日本的,两艘法国的,一艘英国的,一艘德国的和一艘美国的——这些在港口咖啡色江水中游弋的战船是占领者,不是来访问的。经过外国企业的开发,中国的这个大都市和商业中心大部分已是被外国控制的租界。它位于长江的入海口,而长江是这个国家的交通大动脉和亚洲最繁忙的河流;中国的一半工业都集中在上海的范围之内,一半的贸易都是经过这个港口进行往来的。史迪威在吴淞口第一次看到了黄包车,在黄浦江上看到了舢板和小帆船。来到上海本埠他首先是“吃了一惊”,这是大多数刚到的外国人都免不了的,因为他们下意识地希望看到某种东方风味和异国情调的东西,但实际上看到的是一个西方式城市的高大的宾馆和银行,宽阔的街道与公园。从宾馆的窗户往外看去,史迪威觉得仿佛是在费城。他在公共租界吃惊地看到了头上裹着头巾的高个子锡克教信徒,这是从英属印度雇来做警察的。 这场革命给史迪威增添了一丝兴奋,不过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不方便,因为跟大多数具有历史意义的大动荡一样,这些事件在历史上固然显著,但是对亲历者则未必如此。在中国老城,他看到了造反者的征兵站。在那里,红底上有十二个锯齿的黑太阳的革命者旗帜代替了清王朝的黄龙旗。他跟一些士兵交谈,发现他们带着中国制造的毛瑟枪,而且似乎是些“看上去不错的小伙子们”。他看到贫民窟里到处都是衣衫褴褛的乞丐,到处倒满了垃圾,一个苦力为了三毛钱把一大堆行李从码头扛到宾馆,一个街头小贩一瓣一瓣地卖橘子,庙里有些穿着白色丧服的奔丧者,“阔太太们排列在门口,在灯光下衣着华丽,披金戴银,可是目光迟钝,无精打采”。他去开创自明朝的一个老茶馆喝茶,发现通往茶馆的桥是弯弯曲曲的。这是为了避邪,因为中国人认为那些鬼怪绕不过去,会在这些拐弯的地方掉到水里去。他还在其他人家看到很多神像和佛龛,于是得出结论,中国宗教的主要目的“似乎就是为了驱除那些要加害于他们的鬼怪”。 上海码头,19世纪90年代 或者出于偶然或者因为他的悟性高,他领悟到了中国生活的一个关键事实——人们害怕那些会带来灾祸的各种各样的妖魔鬼怪。外国人被称为“洋鬼子”,有时还加上“长鼻子”或者“长毛”之类的修饰语,在中国人的心中,外国人是跟鬼怪联系在一起的。中国人的本能反应是不要让自己的地盘受到外来的污染。清政府在1898年之前没有负责处理与别国关系的外交部,因为他们不希望也不认为有必要建立这样的部门。那些想从事贸易、传教或者建立其他关系的外国人是由理藩院处理的。 在整个历史中,中国一直认为自己是文明的中心,周围都是野蛮人。它叫中国,是宇宙的中心,其皇帝是天子,是顺应天意的。中国人相信自己的价值观至高无上,并认为中国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其社会秩序的原则是由圣贤制定,再由一些有学问而又仁慈的精英将其应用于融洽和睦的芸芸众生的。那些不幸生活在他们国家之外的“夷人”只能是低人一等的,只能指望,甚至必须来亲近中国。而且,假如他们坚持要来的话,那就要带上贡品,并且要叩头表示臣服。 从马可·波罗的时代到18世纪,那些来访的惊羡不已的西方人往往都接受了中国人对自身的认识。中国有记载的历史始于约公元前3000年,它的青铜器跟金字塔一样久远,它的古典文化跟希腊的古典文化差不多同时,孔夫子的伦理学经书尽管也许没有《旧约》早,但要早于《新约》。它发明了纸、瓷器、丝绸、火药、钟和活字印刷术,建造了世界几大奇迹之一的长城,还创造了精美绝伦的纺织品和陶器以及技法高超、富于表现力的绘画艺术,而当时欧洲的绘画还处于原始的平面状态。 中国地大物博,历史悠久,到处是房脊上有龙雕饰的庙宇、大理石桥、梯田和多层的宝塔,国家由一位圣明的君主和一些卓越的朝臣统治着,他们受到无数辛勤劳作的民众的支持。中国不像西方那样受到宗教战争的破坏,在基督教的影响之外遗世独立,热爱秩序、崇尚学问的同时还蔑视战争,无怪乎欧洲旅行者认为它是个乌托邦。事实上也似乎是这样的,因为它的圣哲们声称掌握了合理治国的秘密。与此同时,大众的贫困则让人感到矛盾和困惑。同样让一些观察者感到不解的是每个朝代总会走向衰落,其文化仿佛是一个没有齿牙的轮子,在历史的车辙中来回不停地转动。不过,尽管有种种疑惑,西方人为了适合某个时期的理论,还是习惯于把中国理想化。 在18世纪末渴望得到茶叶、丝绸和棉花的西方船只和商人涌向中国海岸的时候,他们发现对方并没有表示出相应的热情。处于封闭中的中国有很强的优越感,根本不想让那些陌生人进入;这些人来自叫作英国、法国或者荷兰的那些原始岛国,他们无非是垂涎于中国的财富,但是他们带来的、用来交换的东西都是些无用的东西。他们的鼻子很难看,举止粗鲁,穿的衣服很可笑:袖子和裤腿很窄,领子也很紧,大衣在后面有尾巴,但是前面却敞开着。这些服装都不是正常人穿的。 这个视线投向过去的社会只有在封闭中才会感到安全,因此面对纠缠不休的西方它嗅到了威胁的意味。帝国政府设置了无数障碍:拒绝、推诿、拖延、禁止外国人进入或者居留、不许建立正常关系。远在北京紫禁城“大内”中的朝廷对不停的敲门声置之不理。那些希望通商的外国使节,只有对天子行三跪九叩之礼后方可进入。英国使节历尽千辛抵达北京,由于不肯叩头只好空手而归。 由于西方商人用银子购买中国物品,因此朝廷并没有完全驱逐他们。为此颁布了一些条例,为的是阻止他们进入的同时又可以让他们的钱进来。他们被限制居住在最南部的港口广州,以尽可能地远离都城北京,同时还要求他们通过城外的“商馆”做生意;这种商馆将住地、办公室和仓库合为一体。为了防止他们永久居住下去,还禁止他们将妇女带来。为了不让他们学会中国的语言,中国人教他们中国话是非法的。 即便如此,贸易还是在增长,不过这种贸易是用一种改变了历史的商品来支付的,这就是鸦片。欧洲和美国对茶叶和中国工艺品的需求使得商人的获利前景很好,但是这种单方面的以钱换货的方式无法在扩张的同时产生足够的利润。将在印度和波斯种植的鸦片带入中国之前,外国人并没有给中国人带来什么他们所需要的东西。随着中国人对鸦片的需求不断增加,这种毒品成了英国东印度公司所许可的运货人的主要货物,随后还成了美国趸船贸易商的主要货物。财富滚滚而来,贸易量大增,以至于英国在印度的统治开始依靠鸦片的收入了。 尽管清政府宣布鸦片贸易为非法,但是很多人也靠它发了财。经销商和中间商可以抽取佣金,而各级官员因为对这种贸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得到了好处。他们虚张声势,假装追击走私船,追击趸船时总是保持安全距离再轰隆轰隆放一阵炮,这样就可以向远处的皇帝汇报说取得了胜利。对于东方人来说,形式比实质更加重要,因此这种摩擦也算满足了中国人面子上的需要。由于鸦片带来了丰厚的获利机会,清政府日益腐败。西方人时不时不免有些羞愧,但是看到这么赚钱也就释然了。不过对双方来说,这种自欺欺人的做法实在无助于增进彼此间的尊重。 外国军队与太平军交战。出自《哈泼斯周报》(Harper's Weekly) 在这种情形下爆发了1839—1842年和1856—1860年的鸦片战争,而这两次战争也定下了后来中西方交往的基调。由于关税方面遭受了损失,吸食鸦片在民众中造成了日益严重的恶果,担心挡住外国人进入的封锁正在瓦解,清政府认为必须中止鸦片贸易。此时英国人正急于出售自己的棉纺织品和其他工业品,因此要求开放其他港口并以条约的方式确立通商权。根本问题并不仅仅是鸦片,而是这个事实:中国人想限制而西方人想扩大双方的交往。结果西方人占了上风。 中国的海岸大炮本来就陈旧,加之清朝政府的无能,这些炮已是锈迹斑斑,面对英国的战列舰根本就派不上什么用场。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后缔结了《南京条约》,这实际上就把中国向西方开放了,并为后来外国的入侵铺平了道路。除了割让香港之外,条约还开放了从广州到上海的5个沿海城镇,后来被称为通商口岸;在这些口岸城市英国人可以安家(带上妻子),开设领事馆,设立法庭,以便根据英国自己的法律审判违法者,并可以在缴纳5%的固定关税后从事贸易活动。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拿着长矛的清兵在北京城外被英法远征军所击败。这次战争确立并扩大了治外法权原则。外国人可以出入的通商口岸又增加了10个,可以在长江上通行,并可以去中国的任何地方。他们还得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权利,如在北京派驻外交代表和居住,传教士可以在通商口岸之外拥有财产。最终的妥协是鸦片被合法化了。美国和俄国尽管没有直接参加战争,但是也参加了条约谈判。在打开中国大门的整个过程中,美国一直是沿着英国开辟的道路进入的,它避免主动出击,但是得到的好处并不少。 中英鸦片战争 俄国垂涎旅顺 英俄在中国的贸易竞赛 关于义和团的传闻 中日甲午战争 慈禧逃离北京城 中国清政府是凭借其威信统治的,但由于被夷人打败,这种威信被严重损害了。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的岁月中,灾难不断,农民的税赋增加,政府官员的腐败已经体制化,当局的威信降低了,权力分散了,盗匪猖獗,这些从本质上动摇了政权的基础。1850年,所有这些衰败和不满汇集成了一场叫太平天国的大规模民众起义,历时十五年,平息时已经夺去了2000万人的生命。太平军从受压迫者那里汲取力量,并成功地在南京建立了另外一个首都。似乎又到了朝代更迭中上天把天意从一个乱朝收回的时候了。然而外国人为了能继续享受他们通过条约获得的特权,开始扶持清政府。在他们的帮助下南京被攻破,同时还杀戮了10万太平军。这个中国式的法国大革命就这样被镇压了。 在外国帮助下得以生存下来的中国的“波旁贵族”们开始依赖这些外来入侵者。这种依赖的方式之一是在至关重要的关税领域。在发生革命的混乱时刻,英国人和美国人开始代替政府征收关税。由于他们的效率较高而且较少出现贪污受贿,北京政府在这方面所得到的收入比从前任何时候都多。通过签订协议,这种做法推广到了所有其他通商口岸,并且有了在一个英国人监督下并由外国职员任职的常设机构。 很多中国人开始意识到,要对付来自西方的威胁,中国就必须在坚持自己信念的同时用西方技术武装自己。不改革必然亡国。似乎外国的方法是可以单独借鉴过来并且可以部分地应用在某些方面的。这种“自强”运动的领袖们开始设法为陆军和海军引进西方培训项目,建立西式兵工厂,而且不顾保守派的强烈反对在北京开办了一所大学堂,在这个大学里除了要学习体现中国教育本质的经学和礼学之外,还增加了西洋课程。中国当时主要还靠独轮车做陆上运输工具,因此这些改革者主张首先建造铁路,此外还要架设电报线,开工厂,造机器,建立邮政系统,更重要的是,还要创立现代教育制度。然而保守势力竭力反对,而且由于缺少像当时日本明治天皇那样有执着信念的推动者,这种现代化运动缺少动力,而且也未能积蓄自己的力量。在朝廷里,心胸狭窄却又掌握实权的慈禧太后最终颠覆了改革者的努力。 中国的政府所依靠的是一些头脑还处在中世纪的王公大人们组成的小集团以及正在变得松散和低效的官僚体系。变革的动力来自外国人那里。铁路是外国资本和影响渗透的途径。政府将修铁路的特许权卖给外国,各个国家为此争得不可开交。雇用的外国顾问越来越多;传教士大量增加,说明中国多么需要拯救;外国棉花和其他产品开始输入,这导致了小作坊工业的衰退。中国对外国的依赖越大,中国的不满也越大,这种不满最后酿成各种“事件”,但是每个事件的结果只不过是无奈地签订另一个“不平等”条约,又一部分主权被割让,又增加一块治外法权的地方,外国人用脚又踢开另一个通商口岸的大门而已。外国人开发了中国的资源,但同时也耗尽了中国使用这些资源所需要的意志和能力。 西方帝国主义在19世纪80年代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1885年,虽然清政府打得很辛苦,但是却不得其法,结果被西方抢去了两个属国——法国抢走了东京(Tonkin,越南北部)与安南(Annam),英国夺走了缅甸北部。同一年又向英国开放了10个通商口岸。不到十年,另一个属国被一个中国人习惯称作“倭奴”或“倭寇”的近邻夺去。1895年日本突然崛起,轻而易举地打败了中国,迫使它放弃了朝鲜(委婉的说法是“独立”),又失去了台湾和澎湖列岛,并付出一大笔赔款;最为严重的损失是割让具有战略意义的辽东半岛。这是通往东北的门户,也是进入华北海上通道的控制点。 欧洲列强对这个竞争者的出现感到吃惊,加上想独占东北的俄国的竭力鼓动,结果它们匆忙联手迫使日本吐出了辽东半岛,然后又分别冲过来向还没有从战败中镇定下来的中国索要各种租借地、特许和特权。俄国接管了日本原来占领的地方,此外,还在辽东半岛的南端租借了地方,在旅顺港建立海军基地,并在大连修建了商港和铁路。英国占领了旅顺对面、位于山东半岛的威海卫,并在其北部建立了自己的海军基地。德国占了山东半岛下部面向黄海的青岛并建立了海军基地和铁路,此外还获得了采矿权。在南方,英国夺取了香港对面位于中国大陆的九龙,而法国在与印度支那相邻的广州湾海岸上建立了海军基地,同时还得到了修建一条从印度支那到中国南部的云南的铁路特许权。 接着它们又开始为给中国提供贷款的份额争吵不休,这些贷款是用来支付给日本赔款的。贷款是修建铁路之外最有效的渗透方式。竞争使它们变得更加贪婪,结果各国列强开始划分自己的“势力范围”,在势力范围内这些国家有开发资源的特权,并在中国被瓜分的情况下可以用作进一步兼并的据点。它们兽性发作,开始大谈特谈如何瓜分中国,这不免让美国苦恼,因为它渴望占有,但又不能完全不顾原则。 在内战后迅速发展的美国也加入了剥削中国的行列中来,不过在此过程中,它对抢夺别国领土还是有所顾虑的。1898年,海约翰(John Hay)将这种把逐利和原则合为一体的方法上升为一种外交信条。所谓的“门户开放”(虽然这门不是由它先开)听上去宽容、高尚,甚至有些保护中国的意味,但其实它的含义——如果有含义的话——不过是渗透之门应该对所有人平等开放而已。 美国在这段时间对中国的渗透是通过生意和福音双管齐下的。美孚石油公司的代理商为使用煤油灯的中国各个家庭提供煤油,这也许是受到这些顾客欢迎的,但是长久影响两国关系的是那些传教士。 地域广大的中国让这些传教士兴奋不已。它看上去是一片拥有广阔未来的土地,一旦其广大民众皈依了基督教,那么基督教,甚至说英语的民族就可能主导这个世界。这些传教士无视中国人所适应的社会、伦理结构,企图改变这种结构。他们灌输的观念是:个人是神圣的,民主原则至上,他们并不关心这些概念是否能跟中国的生活方式有关联。这些传教士看到19世纪的中国处于苦难之中,并认为这证明了中国人不能管理好自己,其问题只有在外国帮助下才能解决。这些无处不在的、狂热的美国传教士把“美国援助东方”视为自己的使命,并在给国内教友大会的报告中反复提及。因为他们自己要依赖国内支持者的财政资助,他们必须让人信服这是项有价值的事业。美国各地的教友大会都聚精会神地听那些回国的传教士用幻灯片讲述中国人的品性多么好,那里可能潜藏着怎样多的基督徒。当时在公众中制造的印象是,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维持了中国的领土完整,而传教士则竭力把中国描绘成为美国的保护国,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对受保护者有了某种施恩的义务。 在1898年曾短暂地出现了一丝希望,中国似乎在迈向现代化。被日本打败之后,看到昔日被自己蔑视的邻国转变成了一个军事强国,在惊诧之余,中国的维新派也在年轻的光绪皇帝的支持下重新活跃起来,提出了规模庞大的现代化措施,其中包括发展交通和工业,设立学堂和报馆,改革政府机构,而最激进的一个措施是废除了基于书法和儒家经典的科举制度。皇帝发布了一系列法令,旧中国坚硬的外壳已经被打破,在一百天的时间里似乎有个新中国在艰难诞生。但是守旧派掌握了强大的军队。慈禧太后突然发动政变,逮捕了维新派领袖并处决了其中6人。慈禧将她的外甥囚禁在皇城中南海中一个小岛上的宫殿中,自己再次临朝“训政”。她是个在太监簇拥下的脸上涂粉、身着绸缎的暴君,在清朝的最后岁月当政,那时这个王朝已是风雨飘摇。 不断遭受的挫折和屈辱导致了1899年到1900年的义和团叛乱。当时的口号是“灭洋”,尽管这并不是全部原因。其倡导者是一些叫作“义和拳”(Harmonious Fists,外国记者将它译作“Boxers”)的秘密团体。其狂热的领袖们将中国所有的弊端都归于外国人,鼓动民众参与屠杀,并自称有蔽弹之术。他们很像19世纪50年代在美国出现的“无知狂”(Know-Nothings)[1]。义和拳其实并不是一场反叛,而是横扫北部的疯狂杀戮。他们并不反对清政府,反而打着皇帝和清王朝的旗号。实际上这个运动受到了政府的支持。政府既想借义和团运动把民众的不满转移到一只替罪羊头上,又对其寄予一线希望,指望它能彻底赶走外国人。义和团运动在华北各地爆发,共杀死了两百多名传教士及其家人,此外还有至少两万名的“二鬼子”——皈依了基督教的中国人,直到最后汇聚北京包围了外国公使馆。虽然清廷意见并不统一,但是六十年的仇恨还是让它愤怒了,最后决定对西方列强宣战。 由六国派遣部队组成的外国联军从海上攻入[2],以解救被围困的公使馆。为了报复义和团的进攻,这些前来营救的军队开始烧杀抢掳,疯狂发泄。“军队所到之处,无论城镇、村庄还是农舍,均先被掠夺再被焚烧。”曾目睹了这一切的老记者托马斯·米勒德(Thomas Millard)这样写道。他总结说,外国军队所干的一切“将在世界上给以后好几代人留下道德上的阴影”。据美国公使说,在北京城内,无论是军人还是平民,从将军到普通士兵,从公使到随员,从主教到传教士,他们都在“偷窃、抢劫、破坏,都在让自己蒙羞”。胜利者所强加的条件十分苛刻。十二列强签署了《辛丑条约》,宣布中国犯了“反文明”罪,而且违反了国际法。位于北京市中心的公使馆区划入治外法权区并由外国驻军保护。两年内禁止中国从外国进口军火。从北京到海岸的要塞均被毁掉,由外国军队维持通往北京的道路畅通无阻。中国被迫缴纳巨额赔款,并用关税作为抵押。四名政府官员被处决,其他一些人或被革职或被永久放逐。 外国的做法无论多么可恨,但同时也把中国带入了20世纪。中国的经济得到了发展,民众的政治觉悟被唤起,封闭状态已经被打破。由于显然需要维新,想摆脱清朝统治的情绪在蔓延。第一个致力于推翻满族统治的秘密社团是兴中会,1894年由28岁的受过西方教育的基督徒孙中山博士创立的。孙中山是广东人,而广东是受西方影响时间最久的。他在檀香山接受过西式教育,并曾在香港学过西医。他的追随者代表了维新运动的一部分。这个运动的形式很多,如一些学生勇敢地剪掉表示效忠清廷的辫子,另外也体现在打破经书中僵硬模式的文学复兴运动上。即便官僚统治阶层(他们并非都是顽固分子)也开始出现了变化,于1904年建立了最早的一批国立学校。1905年9月,自公元前1世纪就开始存在的科举考试制度[3]——这个中国文化上的长城——被废除了。满族朝廷为了维持王室权力采取了一些改头换面的措施,答应五年内制定宪法,并在经历一段时间以便对人民进行教育之后通过选举组建议会。在学堂的科目中加入了西方课程,而作为新学来源的教会学校也开始扩张了。有进步思想的中国人跟日本人一样为西方学问所吸引,因为他们在这些学科中看到了对付西方挑战的办法。 日本在1904年到1905年的日俄战争中取得了惊人的胜利,这进一步激励了“自强派”。日本看来是值得效仿的。那些想接受顺应时代的高等教育的学生开始去东京留学。美国1904年的《排华法案》(Exclusion Act)强烈地刺激了中国的民族主义情绪。这个法案的狂热鼓动者是一些仇视华工的人,而这些华工被运到美国原是为了铺设横贯美国东西的铁路。这个法案明确规定永久性地排斥华工,但是其他阶层的人则例外。1905年,中国的不满演变成了抵制美货运动。抵制扩展到从北京到广州的25个城市,并与反对清廷的革命情绪汇聚到了一起。现在这两者都变成了敌人:篡位者和外国人将同所有束缚中国的东西一道被扫除。不过被抵制的东西并没有包括西方的思想,这些具有维新思想的中国人仍然认为西化是实现变化的必要工具。 那些从欧美归来的留学生往往得到了工程学、农艺学或者政治学方面的学位,他们穿西服戴眼镜,神情真挚,跟那些穿着绸缎长袍、头戴显示官阶的瓜皮帽、长髯垂胸的朝中大员,无论在形象还是在精神上都是迥然不同的。 孙中山 刚刚得到了夏威夷和菲律宾的美国此时已把视线投向了亚洲,远东巨大的创业机会和商品消费潜力让它头晕目眩。中国仿佛成了美国未来的保障,地位日益重要。据说海约翰曾说过,谁了解了中国便等于掌握了以后五百年世界政治的关键。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总统在1905年说:“美国的未来将更多取决于我们在面对太平洋彼岸的中国的立场,而不是我们在面对大西洋彼岸的欧洲的立场。”1908年,他免除了庚子赔款中中国应付给美国的部分,并要求将这些免除的赔款用于送中国学生到美国留学。这显然是个姿态,是个天才的自我宣扬,在此后很长时间里屡被美国人和中国人提及,并被作为两国之间具有特殊关系的明证。 袁世凯 美国的“美元外交”就没有那么为别人着想了,而是跟别国一样狂热地以极高的利率迫使中国接受贷款修建铁路。一个中国人不论身处何处,总是可以看到自己国家的国土、主权或者重要事业设施已经落入外国人之手。根据条约,外国人的轮船可以在中国的内河中自由航行。外国银行在为中国的工业和贸易提供贷款的同时还控制了中国的关税收入以及外国贷款利息的支付。同时这些银行也为中国那些富裕公民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存款的地方。外国法庭所依据的是治外法权,外国邮局负责治外法权区的邮政业务。在上海的外国租界里,中国人要缴税,但是没有选举权,也不得进入某些公园,还可能被外国警察逮捕。 在很多位于内河地带的通商口岸经常可以看见穿着制服的外国海关官员,而特别划出的治外法权区是供外国人做生意和居住用的。中国人的居住区拥挤不堪,一片嘈杂,到处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喊叫声、争吵声和嘻笑声不绝于耳。码头上轮船、各种帆船和舢板挤在一起,船夫扯着嗓子吼叫,而乘客则在一堆堆货物中间绕行。街上到处都是露天小摊贩、黄包车和独轮车,富人乘坐着轿子,前呼后拥的保镖吆喝着开路,苦力用竹子扁担挑着的货物上下晃动着,瘦狗在人脚下嗅来嗅去找残渣剩饭吃,还有些人蹲在露天的水沟边上。 通过一座桥走到河道的那边,一切都变了。一切突然都变得安静而整洁。干净的街道两侧绿树成荫,一个身着白制服的看门人坐在椅子上打盹,一艘船体发亮的炮艇停靠在外滩附近。住宅区外面有个通常叫作维多利亚公园的地方,那里有各种娱乐设施,如网球场、板球场和俱乐部等。俱乐部大多由英国人开办,而英国人所经营的俱乐部是禁止中国人进入的。每天下午,租界里的上等人便乘坐轿子去公园。抬轿子的中国人穿着各个领事馆和商号的制服,比如英国领事馆的是白底红边制服,而英国庞大的贸易公司——怡和洋行(Jardine Matheson)的则是蓝底白边。一旦遇到骚乱、暴徒抢劫或者其他威胁,炮艇上就会有一小队身着蓝色制服的军人下来在外滩上进行一番演练以示警告。对于外国人来说,中国辽阔又动荡不安,生活在这些隔离的飞地——或者说“外港”,如果没有那些小炮艇时不时的访问,生活就会处在危险之中,这些炮舰总是以鸟类命名,比如“鹬”(Snipe)号、“凫”(Teal)号、“矶鹞”(Sandpiper)号、“丘鹬”(Woodcock)号。 在很多人看来,革命是恢复中国在世界上独立和平等地位的唯一途径。虽然外国租界代表着敌国势力,但是由于孙中山受到过西方教育,因此他不但不排外,反而坚信他的国家对外国的依赖由来已久,没有外国的贷款和技术帮助,中国要迈入现代化是很难的。他认为,革命首先要反对清朝,因为清朝导致了中国的衰落,只要这个篡权的王朝仍然在统治,中国就无法强大,“且其软弱势将引起外族之贪欲,危及世界之和平”。他认为革命会使中国快速迈入现代,这将进一步促进世界和平,而且中国也将欢迎列强提供的外援——这些国家在意识到外援能起到的作用后是一定会提供的。他夫人说:“他不是胸怀一个中国,而是胸怀全世界。” 在20世纪的头十年里,(孙中山的)非法革命团体首先在日本,然后在海外社区中发展,并开始在中国本土发展追随者,特别是在广东和广西这两个南方省份。由于广东的省会广州控制了与香港的贸易,因而广东是中国最富裕的省份,而当地的人民也同情革命,因为他们需要一个能够维护富强的政府。1907年至1909年间,旅居河内的孙中山策划了六起南方起义,这些起义并没有明确的目的,只是指望这次或那次起义能够引起响应。1910年,当孙中山博士正在欧洲和美国筹款时,革命的节奏加快了。革命党人试图在广州、汉口甚至北京发动政变,其中在北京,孙中山的副手汪精卫想炸死摄政王,但由于事情败露,汪被判处终身监禁。由于军火未能到达、领导者错过了约定时间,或者其他方面的偶发事件或错误,所有的起义都失败了,不过起义者宣扬了他们的事业,吸引了更多的人参与,并传播了反抗精神。 1911年10月,革命党人又在长江上位置关键的武汉三镇(汉口、汉阳和武昌)策划起义。他们在汉阳设立了一个弹药库,并在武昌的清朝军队里进行了策反工作。 由于发生了意外爆炸,这次起义提前泄密了,于是决定立即进攻总督府并占领军队驻地。10月10日(后来成了“双十节”)起义奇迹般地成功了。驻军叛变,总督和镇统逃往上海,群龙无首的革命党人一下子成了这个中国心脏地区的主人。当他们召开会议选举领袖时,革命委员会选择了标统黎元洪,并随即派代表去通知他。听说有革命党来了,黎元洪感到大难临头,便躲到了床下,可是没有藏好脚,暴露了。结果他被从床底下拉出来,代表正式请求他担任革命领袖,否则就要枪毙他。他做出了明智的选择,并以革命军都督的身份宣布推翻清王朝。 不出两天,武汉三镇就全部落入起义军之手。广州的同志也起义响应,这次成功了,他们刺杀了镇统并建立了革命政府。这些事件在中国其他地方引起了各种叛乱——省会被烧,官员被杀,驻军反叛。不出一个月,就有九个省宣布从清廷独立,不过它们未必都忠于一个革命政府——分裂开始了。 丹佛排华惨案,1880年 清政府终于慌了,召来了实力人物袁世凯。个头不高、身材敦实的袁世凯眼神机警,还留着小胡子,很像克列孟梭(Georges Clemenceau),而且也跟他一样有才干、有野心。袁世凯在10月底收复了汉口,随即屠杀了所有剪掉辫子或者支持过起义的人。革命党人将基地转移到上海,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在处于治外法权区的外国租界找到了庇护。最后上海各方面达成了协议,有资金、工业、兵工厂和造船厂的上海在11月3日接受了共和。顺应时势的袁世凯表示愿意就建立君主立宪进行谈判,日后事实证明他实际上想自己做皇帝。根基极其薄弱的革命党人既没有稳固的基地,也没有意志坚定的领袖,便同意谈判。他们坚持要建立共和国,并答应,如果袁世凯能把中国北部归于新政府之下,那就让他当总统。北京方面则请他做内阁总理,这在历史上也许是独一无二的:革命和反革命同时寻求他的领导。袁世凯接受了清政府的总理职位并继续进攻,革命党人则开始从上海沿长江对南京发起进攻。 在这些重要事件发生的背后,旧体系正在混乱中分崩离析。各省的实力人物拼命扩大势力,叛军攻下城市后烧杀抢夺,而清朝军队在他们掌控的城市里也干着同样的事情。一无所有的难民们流离失所。农村的苦难更加深重了,因为现在除了土匪,士兵也在四处游荡抢夺农民储藏的粮食和牲畜。土匪日益壮大,因为领不到军饷的士兵把弹药卖给土匪,或者干脆加入到土匪那里去了。村民用锄头、叉子和棍棒进行抵抗,封堵大门,加固围墙,来访者只能攀绳而入。政府的崩溃已经指日可待,可是革命党人并没有把握机会取而代之。正如一位美国记者所写的:尽管革命的目标是好的,但是却“由于缺少凝聚力、资金和领袖而一无所成……这个长期处于休眠状态中的伟大民族正在激情、恐怖和狂热中爆发”。 在这种情况下,史迪威于11月23日到达上海,在这个国家总共停留了十七天。他仅仅有限地看到了这场大动乱的表面现象,也就不可能对此有怎样深刻的判断。但是他孜孜不倦地进行细致观察并做了记录。他所看到的东西正是历史学家常常忽视的:不管发生了怎样可怕的事情,普通人的生活跟过去一样仍在继续,也只能继续。去了上海之后史迪威乘船去了香港,看到这个“仿佛悬在半山腰上”的富于进取的城市俯视着一个壮丽的海港。这里跟苏伊士运河以东的其他地方一样,在地势最高的地方挂着英国国旗,无非是炫耀大英帝国的威风。史迪威进港时那里停泊着36艘远洋轮船。他所乘坐的轮船周围拥挤着许多舢板,上面有一家老小,甚至鸡也在上面。“妻子掌舵,孩子摇桨。每个人都有事做。”在一家美国人开办的家庭旅馆吃了感恩节晚餐后,史迪威乘电车到达太平山顶,从山顶朝港湾望去的景观是很有名的:“棒极了,记忆中最好的景象。” 他注意到那些刚刚剪去辫子的中国人看上去怪怪的,他对那些训练中的英国训练士官(中国人)则是称羡不已,说他们“就指挥、形象和结果来看胜过我们一般军官五倍”。然而他对英国军官的评价则成了一种历史性偏见的始作俑者,他认为他们“一团糟,至少在香港如此。不整洁,脾气坏,懒散,拿着手杖游手好闲。给士兵树立了很坏的榜样”。让他厌恶的是那些手杖。在史迪威的一生中,不管看到哪个国家的军官拿着手杖敲打靴子,他都会感到深恶痛绝。他的结论是,在香港任何一个应征者都比他看到的(英国)军官更像一个军人。 史迪威在香港的时候,那里的报纸充斥着有关广东陷入混乱的报道:巷战,武装歹徒抢劫商店,旁观者被杀,革命政府完全无能为力,广州几乎落入匪徒之手,西江海盗肆虐。据说他们已经截断了去梧州的通道,并杀害了一艘英国江轮的大副。史迪威认为:“所有这些事端都是凶残的英国人挑起的,因为他们把局面搞得越遭,他们就越可以堂而皇之地进行干涉。”于是他立即去广州,并从广州沿江去梧州实地察看。 在广州的时候史迪威置身于色彩和活力之中,不同的气味、声音和身体混杂在一起,古老和各种机巧随处可见,中国人生活的迷人和可怕之处同时并存。他看到一个猫狗市场,在那里人们先把猫煮熟,然后切开,再挂起来出售,而狗肉则炖在一个大锅里,再装盘出售。一个制造于1325年的水钟的水滴滴入一串容器而推动浮在水上的一根垂直指针以报时,而且“还挺准”;庙宇的屋顶上是雕梁画栋,两个凶猛的红色大狮子守在大门口。他在迷宫般的用石头铺成的街道和弄堂里行走,那里的中国人摩肩接踵,用大声嚷嚷、吆喝、铃声或者敲打木块来“骂人,叫人避让或者叫卖自己的货物”。所有商品的买卖双方都在街上进行交易,过秤,讲价钱,妇女们围在篮子旁拣鸡骨头,一个裁缝在做衣服,一名男子往罐子里塞稻草,另一个在称鱼,还有一个在卖头发(“一个中国人剪了头发后放在报纸里卖”)。他还提到了吸食鸦片的人,在帆船上养鸭子,歌女,坟墓,在门廊烧香,一些闲人一边聊天一边在衣服的缝隙里捉虱子,捉到后放到嘴里咬,用稻草孵小鸡,当铺,笼子里养的云雀,猪和母鸡的叫声,尿味以及公厕的味道,所谓公厕无非是“一排排蹲坑,人蹲在一块木材上,有些地方小孩当街大便”。中国是个对比鲜明的地方,一方面中国像在搪瓷上的用翠鸟羽毛制作的精致饰画,由剪成淡蓝和紫红色的碎片粘贴而成,另一方面则是“水坑,泥巴,污垢,垃圾,破布,还时不时隐隐呈现那神秘的内部”。 他谈到了“叛军,一群乌合之众”,有些“像不错的人,但大多数是十足的土匪”。他们也算穿了制服——带有红边的浅蓝上装和裤子,咔叽色背带,绑腿,还有土匪常用的裹布。“很多人配有新的子弹带,弹药很多,有些人提着手枪站在周围,手指搁在扳机上……我给他们看我的红领带和蓝衬衫,说我也是个叛党,结果他们都被逗笑了。所有的人都鞠躬道别。”他还写道,广州炸弹团由300名精干的士兵组成,他们都誓死战斗,所用的武器都是小型自制炸弹,里面有雷酸贡和凡士林。史迪威去了外国租界区的沙面岛,还去了外国人“拼酒量”的俱乐部。他听说有钱的中国人在沙面岛上所藏下的金锭和各种值钱东西的总价在200万至600万美元之间。他还收集了中国的一些传说和迷信说法,此外还有些贬低传教士的故事。有一天他跟一个鼓吹传教士如何如何努力的美国人一道旅行,此人大谈特谈新教基督徒为中国人做了多少事,还说:“当我们进入这里的时候,我们在一瞬间把跨越一千二百年的历史联系在一起了。” 史迪威在去了广州之后乘轮船逆西江而上200英里(约320千米),在85吨的英国战舰“矶鹞”号的护送下去了梧州。有关有强盗出没的传闻看来并非耸人听闻。在一次船靠岸的时候史迪威他们正好看到叛军在跟江上的强盗遭遇后归来,叛军的舰队包括两艘炮船、三艘汽艇,还有五六条帆船。他们看到江上有死尸漂下来,得知两周前曾经跟土匪有过一次大规模交火。当时梧州的部队袭击了一群土匪,抓了66个俘虏,第二天砍了土匪们的头,接着又挖出他们的心烤着吃了。史迪威听说吃被处决的人的心肝是很平常的事,他甚至有一次听说还有把整个人都吃掉的:“人们吃掉他之后他就不会再投胎成土匪了”。史迪威的想象力自然也被大大激发了,结果有一次在三水抛锚时他一下子被惊醒了:“我以为我们肯定遭到了袭击。本来睡得很香,一下子跳起来就要抓枪。” 等他再回到广州的时候他已经在河上待了一个星期,不断观察河两岸以及河上所发生的生生死死,对路途上的见闻非常留意,把看到的生活习惯以及各种东西的制作方法和价格都记录下来。因为有人对他说,鸭子见到外国人是要嘎嘎乱叫的,他就得出结论认为,普通中国人尽管也会勃然大怒,但是人可以通过言语化解掉。他看到过无数次的冲突碰撞,但是没有一次打起来。 还在香港的时候他曾经在日记中记道:“南京一天有400颗人头落地。”这是11月27日这个南方古都落入叛军之手的结果。这个事件加快了事情发展的进程。为了使清朝的统治可以维持下去,摄政王让政于已故皇帝的遗孀,但是南方的革命党只接受完全退位。大量满族人开始沿着很久以前他们祖先进关时走的路退回东北。外蒙古宣布独立。尽管在通商口岸时不时有人感到应当对叛军进行干预,但是各国列强都没有介入。各国普遍的感觉是,由于革命是倾向西化的,因此应该不会像旧政府那样排外,再加上对义和团运动记忆犹新,所以各国列强并不是很想保存旧政权。还有人认为中国正在陷入政治混乱,干预只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在这前途攸关的时刻,有个头脑依然保持清醒的人[4]是这样说的:“凡是对此事曾经做过仔细研究的人,对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亚洲跟世界其他地方的关系是20世纪最大的难题。” 其他一些人则更加乐观,他们由于革命者许诺的自由、西方和议会制而受到鼓舞。有个美国商人写道:“我们对中国以及崭露曙光的新时代怀有崇高的想法。”总体来说,这也是当时美国公众的看法;他们相信那些传教士不断给他们允诺的东西,那就是有4亿人的中国将转化成为他们所喜欢并熟悉的国家,即民主国家。至于说4亿人中的70%到80%的人都不识字,其饮食中没有牛奶或肉类,没有卫生设备,没有自来水,没有隐私,没有电,没有选举权,其工业90%仍然是手工业,交通大部分仍然依靠人力——所有这些即使有人考虑到了,也并没有人觉得这是跟民主不相容的。汉口的一个起义军领袖以东方人认为的应该讲别人爱听的话的那种礼貌对记者说:“我们起义的目的是要使中国政府跟美国政府一样。”这种话美国读者听到时是再顺耳不过了。 史迪威在12月9日离开中国去马尼拉。革命艰难地进行下去。谈判代替了军事解决,结果袁世凯正式向朝廷说明了接受共和的必要性。孙中山终于在12月25日回到了中国,并被选为建都南京的民国临时政府大总统。由于各方面对清廷的支持已经不多,结果已经不可避免。1912年2月12日,摄政的皇太后代表清廷宣布结束帝制。 中国现在成了共和国。因此美国国会两院共同发表了联合决议对此表示欢迎:“鉴于中国人民已经成功地表明主权来自人民”,同时又由于美国人民“本质上、传统上对采取代议制政府的所有努力都表示同情”,因此美国“祝贺中国人民承担起了自治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希望共和政体“能够保证中国人民的幸福和国家的进步”。 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袁世凯仍然控制着北方,而且没有使之归入民国政府之下。他还在施展诡计并等待时机。由于缺少整体上的支持、有力的权威以及可靠的军事力量,孙中山难以支撑下去。继续进行的谈判的结果可想而知。1912年3月12日,孙博士辞去总统职务,让位给了袁世凯。袁在北京重新建立了政府。就这样,中国在求得了这个不稳固也不彻底的解决结果之后迈入了现代。 [1] 无知狂,一无所知党(Know-Nothing Party)党徒。一无所知党,又名美国党(American Party),19世纪50年代盛极一时的美国政党,是当时强大的反移民倾向特别是反对天主教情绪的产物。——译者注 [2] 此六国为英国、法国、俄国、美国、意大利、日本。六国先自海上攻入,于天津登陆,再乘火车抵达北京。数日后德国、奥匈帝国抵京,八国联军初步集结完成。——编者注 [3] 科举制度始于隋朝,作者此处说法有误。——译者注 [4] 头脑依然保持清醒的人指约翰·福特(John Ford),当时的美国——亚洲协会(American-Asiatic Association)秘书长。 [book_title]第三章 世界大战 圣米耶尔与山东 从1912年至1917年,也就是史迪威在29岁到34岁之间的时候,对于这个美国陆军军官来说,这段时间并没有多少挑战性,也没有给那个年龄的人提供多少机会让他们消耗旺盛的精力。尽管欧洲的军人阶层在这个时间段的中期遇到了致命的挑战,但是对于美国陆军来说,周遭仍然是风平浪静,几乎没有被大西洋那边的战火波及到。 史迪威于1912年1月从菲律宾回到美国。他以中尉的身份又在团里干了一年,在加利福尼亚州蒙特雷(Monterey)郡的普雷西迪奥(Presidio)执行极其平静的日常勤务。他的第一个儿子小乔那年3月在锡拉丘兹出生,但史迪威六个星期后妻子带着孩子来加利福尼亚避暑的时候才第一次见到孩子。这个夏天史迪威第一次见到了卡梅尔(Carmel)这个小村庄,这是个蒙特雷南边滨海的村庄,当时还没有被开发,也没有被人为美化。他们在海滨野餐,在海风中踩着被太平洋拍打的石头散步,当下决定这里就是他们日后要居住的地方,退休之后便在此安家。 史迪威还是跟从前一样不安分,想争取去圣多明各做武官,但是没有成功。然而西点军校要他回到英语和历史系担任教官,于是1913年8月他再次回到西点军校重操旧业。尽管在军校教学不像在步兵团工作那么枯燥,但是同样也无法使他的精力完全集中起来。他的上级在向上汇报他的工作时说:“他是个很有才干的军官,不过对在历史系的工作好像并不是很有热情。”他为篮球队和橄榄球队担任教练,次年6月他的女儿南希(Nancy,中文名史文思)出世了。不过此时他对做父亲的至关重要性的认识还不是很强;随着孩子们的长大,而且有更多孩子降临之后,他才开始看重父亲的角色。据他太太回忆,乔在西点工作还不满一年就“拼命想离开西点”。 西点军校教官史迪威,1914年 1914年夏天,他的机会来了。当时他被调到现代语言系去教西班牙语,于是他设法争取到马德里进一步学习西班牙语。6月29日他到乡村玩了一天。他在日记里叙述了游玩的情况,最后加了这么一句括号圈起来的话:“波斯尼亚暗杀”。此后几周里,他跟世界上的其他人一样没有再更多地考虑发生在萨拉热窝的这件事,直到7月30日他读到了有关奥地利炮轰塞尔维亚的消息。“很严重的战争消息。难以置信欧洲即将陷入深渊。” 回到军校重新执教并不能让他兴奋,而且在此后两年里这种刻板的日子也没有什么改变。史迪威试图去法国陆军担任观察员,但是没有成功。陆军部在1915年12月答复他的申请时解释说,当时已经外派了5名军官去观察欧洲战争(当时这场战争已经涉及从英吉利海峡海岸到美索不达米亚的10个国家的部队),因此“不打算再派人去”。 但是战备运动加快了。1916年4月通过的陆军法案准许在五年的时间里把陆军常备军增加一倍,最多可达28.8万人。史迪威第一次在战时的工作是1916年夏在纽约的普拉茨堡(Plattsburg)训练营担任教官,这是第一个从平民中培养预备役军官的训练营。当年9月,在当了十二年的中尉后,他晋升为上尉。 1917年4月,当时拥有13.3万陆军的美国参与了这场战争,当时交战各方仅在西线集结的人数就超过了600万。欧洲各国的部队都编成集团军,每个集团军下辖三到五个军,每个军有两个师。而美国陆军没有超过团的军事单位。尽管名义上有师级组织的存在,但是自内战之后,美国军人从来没有以师为单位,在步兵和炮兵、参谋部和战场指挥人员、情报部门和作战部队进行必要的协调的情况下打过仗。所有这些都必须从头学起并进行实践。必须建立一支规模比现有团级构架大10倍的国民军队,这意味着要征兵、配备军官、训练、提供装备、运至海外、集结起来、补给、对其各个分支的工作进行协调,而且在投入实战前还需要进一步训练。尽管要做的事情很多,但是总参谋部并没有做出安排,也没有什么动员总计划。 还是事态的发展促进了这件事,1917年5月颁布的《选征兵役法》授权招募100万名新兵。通过考察欧洲的情况所得出的结论是,要实现未来的计划,这个数目应当增加两倍。想到这样一支庞大的新军队会需要多大数量的军官——每20名军人需要1名军官或者100万军队需要5万名军官——这个景象把正规军吓坏了。在战争的第一年,训练营通过一系列为期三个月的课程总共培养了5.7万名军官,这是西点军校自建校以来所有毕业生总数的10倍。 培训是当时压倒一切的重任。通过训练造就一支英勇善战的部队,是当时美国的首要目标,过了二十五年后这也成了史迪威在中国的首要目标。一支部队的第一要素是不会临阵脱逃,而这只能通过训练达到。不经过训练,一名士兵担不起他被赋予的责任,一名军官毫无用处,这样的部队只是乌合之众。亨特·莱格特(Hunter Liggett)将军当时是陆军军事学院院长,之后不久开始指挥第一师,最后指挥美国第一集团军;他曾经毫不客气地说,一名接受过严格训练并装备良好的外国军人可以战胜10名虽优秀但未经训练的美国军人。他还指出,在1812年的战争中,一支5400人的未经训练的美国部队在遭遇了1500人的英国正规军后落荒而逃,一直跑到离华盛顿15英里(约24千米)的地方才停下来。在他们花三天时间做重新集结的时候,英军已经放火把首都给烧了。要想在战争中让美国军队扮演独立作战的角色,而不是仅仅作为协约国部队的替补队伍(这正是协约国所希望的),就要求把美军训练成为美国军官统率下的美国军队。职业军官突然变得十分抢手,不久他们中的很多人便被从自己的部队中抽调出来,到各个地方参与了各种培训任务,后来他们中有一半人没有被派到海外去过。 尽管最初要求史迪威到训练营担任教官,但是调派他担任驻弗吉尼亚李营(Camp Lee)第八十师副旅长的命令得到了优先考虑,因此他摆脱了这个命运。他被晋升为临时少校,于1917年8月25日到达李营,并与另一个可能改变他命运的提议擦肩而过。他多年来执意想去说西班牙语的国家,现在终于有了结果,这就是任命他为驻西班牙武官。陆军部给他写信的人说,这可“不是坐在转椅上的工作”;相反,“西班牙到处是间谍和德国特务”,而且“为了建立一个间谍体系”需要一个能干的人过去。当时要求史迪威“立即”通过电报答复,可是当这封任命信发出的时候他已经到达了李营。 四个月之后,也就是1917年12月,他受命去法国向美国远征军总司令报到,从事情报工作。他要成为一名参谋官了。像他这样体力好又富于冲劲的人被分配去做参谋而不是去作战,未免有些讽刺意味,但是考虑到他之前的职业经历,这又合情合理了。虽然他不是陆军指挥参谋学院或陆军军事学院指挥和参谋方面的毕业生(美国远征军担当要职的都是这类毕业生),但是他会法语,而这是当时所急需的。 自美国参战以来,协约国军队就一直不断地对上至威尔逊(Thomas Woodrow Wilson)总统,下至营或者营以下单位的美国军官的每一个人施加压力,让美国军队填充到不断减员且疲惫不堪的协约国的各个师中去。他们坚持认为,虽然美国军队缺乏训练,但是只要跟有经验的部队一同作战,这一弱点就可以得到弥补,这样还可以节约时间。 “一战”时美国政府募兵海报 那位意志坚强的骑兵、美国远征军司令约翰·潘兴将军对此断然拒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