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叶之震颤
[book_author]毛姆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34056
[book_dec]叶之震颤·毛姆南太平洋故事集。毛姆只出过四个短篇集:《叶之震颤》《木麻黄树》《阿金》《四海为家的人们》。《叶之震颤》是毛姆唯一短篇故事集,极为经典,奠定了他作为短篇小说家的地位。本书基于1921年乔治·道兰版本翻译,原汁原味。收录《太平洋》《池塘》等篇目,你从未读过的全新故事。只有在不受约束的环境中,才能看见人性真正的面目。打开本书仿佛打开六罐不同风味的热带水果罐头,在浓郁的异国风情之下,渗透出不同的人生滋味。这本毛姆的短篇故事集收录了他创作的6个发生在南太平洋小岛上的故事,奠定了他作为短篇小说家的地位。一个不被人理解的统治者,一个生活在过去的船长,一个不想回家的未婚夫,一个被爱情杀死的水手,一个关于信任与出轨的故事,一个结局神逆转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让人欲罢不能。6个人的不同命运,毛姆的人性失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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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扉页
William Somerset Maugham
(1874.1.25-1965.12.15)
L'extrême félicité à peine séparée par une feuille tremblante de l'extrême désespoir, n'est-ce pas la vie? Sainte-Beuve.
极端的幸福与极端的绝望之间只隔着一片震颤之叶,生活莫不如此?
——〔法〕圣伯夫,文学评论家
献给
伯特伦·阿兰森
[book_title]太平洋
太平洋变化无常,难以预测,就像人的心灵。它时而起伏不定,像比奇角外的英吉利海峡般灰蒙蒙一片,时而波涛汹涌,白浪滔天。平静而碧蓝的大海已不常见,而那片碧蓝之色又实在傲慢自负。晴朗无云的天空中,明晃晃的阳光照下来,信风吹进你的血脉,令你急于探寻未知的一切。翻腾的巨浪气势磅礴,从四面八方冲击着你的身心,而你已然忘却那逝去的青春,忘却那残酷而甜蜜的记忆,心里唯有焦躁不安以及难以承受的求生欲望。正是在这样的大海上,尤利西斯扬帆起航去寻找幸福岛。不过,在另一些日子里,太平洋就像是一座湖。大海平展耀眼,飞鱼在如镜的水面上微光一闪,入水时晶莹的水珠形成一个个小喷泉。地平线上悬着如絮的白云,在落日余晖中变幻出奇异的形状,让你不由得怀疑眼前的是一座座高耸的山峦。那是你梦中之国的山峦。你扬帆穿过笼罩着神奇之海的那份不可思议的寂静,偶尔有几只海鸥预示着陆地就在不远处,一座被遗忘的小岛隐藏在汪洋之中。而那海鸥,那些忧伤的海鸥,竟是你所拥有的唯一线索。你看不见任何走动的人影,看不见令人亲切的烟雾,也没有庄严的多桅帆船或待发的纵帆船,连艘渔船都没有:这是一片空无人迹的沙漠,那空寂之感随即占据了你,朦胧中带着某种预兆。
[book_title]麦金托什
他只在海里待了几分钟,四下扑腾了一阵。那地方浅得无法游泳,而他害怕鲨鱼,不敢去太深的地方。随后他上岸去浴室冲了澡。在黏稠咸涩的太平洋里泡过之后,冷冽的清水实在令人惬意。尽管时间已过七点,那海水却是温的,泡在里头非但不能提振精神,反倒会加深倦怠感。他擦干身子,披上一件浴袍,招呼中国厨子说五分钟后就要吃早餐,然后光脚穿过那片丛生的杂草——行政官沃克尔自豪地宣称那是“草坪”——走到自己的住处穿好衣服。这没花太多时间,他只穿了一件衬衣、一条细帆布裤子,便朝住宅另一端他长官的房子走去。通常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吃饭,不过中国厨子告诉他,沃克尔五点钟的时候骑着马出去了,一时半刻回不来。
麦金托什夜里没有睡好,番木瓜和培根煎蛋摆在面前却毫无胃口。这一晚他让蚊子折磨得快疯了,它们一直围着他的帐子,数量多得让那残忍无情的嗡嗡声听上去就像一架风琴,在远处不停地弹着一个绵延不绝的音符,才刚迷糊地睡过去就又猛然惊醒,觉着好像有只蚊子钻进了帐子。天气炎热,赤条条的他只得辗转反侧。拍打礁石的碎浪发出沉闷的轰鸣,无止无歇,一成不变,通常都不会引起注意,此时却渐渐在他的意识中越发明晰。那种节奏敲击着他疲惫的神经,他只得攥紧双拳强忍着。什么都阻止不了这声音持续到无尽的永恒,一想到这里,真让人感到难以承受,而他的体魄,好像就是用来匹敌大自然那无情法力的,他有一种要做出狂暴事情的愚蠢冲动,必须牢牢克制住。此刻,望着窗外的礁湖,还有勾勒出礁脉的那一道白色泡沫,他只感到憎恶,对着这光艳的景致打了一个寒战。无云的天空像一只倒扣的大碗,将一切收拢其中。他点燃烟斗,翻看那一摞几天前从阿皮亚送过来的奥克兰报纸。最新的也不过是三周前的了,上面都是看上去极其沉闷无聊的报道。
随后他来到办公室。这间屋子很大,四壁空空如也,里面摆着两张办公桌,墙边靠着一张长椅。几个当地人坐在椅子上,其中有两三个妇女,闲聊着等行政官,见麦金托什进来便向他问好。
“塔罗发-里。”
他回了他们一声招呼,坐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开始着手写那份萨摩亚总督一直嚷着要的报告,只是沃克尔办事拖沓,就是不肯动笔。麦金托什埋头摘记着,心里恶狠狠地想:沃克尔迟迟不交报告是因为他胸无点墨,任何跟纸笔沾边的事情都让他不胜其烦。眼下报告终于完成了,简明扼要,公文写得优美得体,他就会大大方方接过来,对下属连句谢谢也没有,反倒要讥笑几声,随即把报告递交给自己的上司,像是他一手写就的。事实上他连一个字都憋不出来。麦金托什气咻咻地想,要是他这位上司拿起铅笔往报告里添上几句,准会显得幼稚可笑,文辞失当。如果向他指出这一点,或者试图为他顺出一个让人理解的句子,沃克尔还会大发雷霆,叫嚷起来:
“我干吗要在乎那该死的语法?我想说的就是这个,我就想这么说。”
沃克尔终于回来了。他一进屋,那些当地人便把他围了起来,一个个抢着说让他关照自己的事,但他粗暴地拒绝了所有人,让他们在椅子上待着把嘴闭上,威胁说如果不保持安静,就把他们统统赶走,这一天一个都不见。他朝麦金托什点点头。
“喂,麦克,还是起来了?我不明白你怎么能把一天中最好的时光浪费在床上。你应该像我一样,天不亮就起床。懒鬼。”
他重重地往椅子上一坐,用一大块印花手帕擦擦脸。
“天呐,渴坏我了。”
他转身去叫站在门口的警察——那人穿得花里胡哨,白色外套下面围着一块萨摩亚缠腰布——吩咐他去把卡瓦酒端过来。卡瓦钵子在房间一角的地板上,警察用半个椰子壳从里面舀满一瓢递给沃克尔。他往地上倒了几滴,对在场的人低声嘀咕了几句客套话,便畅快地喝了起来,然后吩咐警察给等待的当地人按长幼尊卑分别上酒,他们也按照同样的礼仪一饮而尽。
这时他才开始一天的工作。沃克尔个子矮小,比一般人矮上一截,身材又十分敦实;一张肉乎乎的大脸盘上,胡子刮得很干净,两腮挂着大片的赘肉,下巴足足有三层,小小的五官全部淹没在一脸肥肉里。此外,除了后脑勺上一小撮月牙般的白发,他已经彻底秃了,让人想起那位匹克威克先生。他是个古怪、逗趣的人物,神奇的是同时不乏尊贵之气。大大的金丝眼镜后面,那双蓝色的眼睛精明、灵动,神情也明显透出坚毅和果决。他年届六十,但与生俱来的活力战胜了日月的消磨。尽管身体肥胖,行动却很快,走起路来步态沉重、坚定,像是要让大地领教他的一身重量。他说话声音很大,嗓门粗哑。
麦金托什接受任命给沃克尔当助手已有两年。沃克尔在萨摩亚群岛中的一座大岛——塔鲁阿岛上当了四分之一世纪的行政官,在南太平洋一带闻名遐迩,算得上是个人物,即使没跟他打过交道也都听说过他。麦金托什当时怀着好奇心期待与他的初次见面。在就任之前,他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在阿皮亚待过几个星期,不管是在查普林的旅店还是英国人俱乐部,他都听过无数有关行政官的故事。现在想起当时听得津津有味,实在很讽刺。他还反反复复听沃克尔亲自跟他讲了上百次。沃克尔知道自己是个知名人物,为这份声誉而骄傲,刻意用行动去迎合那些说法,小心翼翼地维护他的“传奇”,急于让人了解他那些广为流传的精彩故事的细枝末节。要是哪个人讲起这些故事时有失准确,他会大光其火,样子滑稽可笑。
一开始,麦金托什觉得沃克尔这种无所顾忌的热忱劲儿倒也不乏魅力,沃克尔也乐意有这么一个倾听者,对什么都感到新鲜,好让他自己发挥得淋漓尽致。沃克尔脾气好,热情爽朗,办事周到。而麦金托什呢,他在伦敦一直过着政府官员那种备受庇护的日子,直到三十四岁时染上一场肺炎,因为害怕转成结核病才不得不来太平洋找份差事干,对他来说,沃克尔的存在显得尤为浪漫。沃克尔征服人生的最初历险便十分典型:他十五岁跑到一艘运煤船上当了一年多的铲煤工。因为个子矮小,大人和同伴们对他都很友善,可船长不知为何特别讨厌他,使唤起来残酷无情,不时拳脚相加,他常常胳膊腿疼得睡不着觉。沃克尔打心底憎恨船长。后来有人给了他一场赛马的内幕消息,他便从一个在贝尔法斯特结交的朋友那儿借了二十五英镑,把这笔钱冒险押在那匹没什么机会胜出的赛马上。这些钱要是输光了,他根本没法还债,但他压根没想过会输,只感到自己鸿运当头。结果那匹马赢了,他手里一下子有了一千多英镑的现金。机会来了,他弄清楚镇上哪个律师最好,找到并告诉他,听说那艘运煤船——当时远在爱尔兰海岸——要卖掉,让律师安排为自己买下。律师觉得这位小客户有意思,只有十六岁,加上可能被同情心所打动,承诺不但替他安排买入,还要谈上一个好价钱。很快沃克尔便成了那艘船的船主,他回到船上当即解雇了船长,命令其在半个小时内离开他的船。按他的说法,那是他一生中最为辉煌的时刻。他让大副当了船长,驾驶运煤船又航行了九个月,把船卖掉时大赚了一票。
他二十六岁那年来到岛上,当上了种植园主。在德国占领时期,他是定居塔鲁阿岛的少数白人之一,在当地人中已经有了一定影响。德国人让他当了行政官,他在这个位子上一待就是二十年,英国人占领这座岛以后更加得到巩固。他用专制手段统治这座岛屿,取得了圆满的成功。成功的声望是麦金托什对他感兴趣的另一个原因。
但两个人并不投缘。麦金托什长相丑陋,姿态笨拙,身材又高又瘦,前胸狭窄,肩膀佝偻。他脸色蜡黄,双颊凹陷,两眼大而阴沉,嗜好读书,书运到这儿拆包的时候沃克尔过来看了看,转身朝麦金托什粗声大气地笑了几声。
“你把这些垃圾弄这儿来有什么鬼用?”他问。
麦金托什的脸涨得通红。
“很遗憾你觉得这是垃圾。我把书带来是因为我要阅读。”
“你说你带不少书过来,当时我还以为有我能读的呢。这里头有侦探小说吗?”
“我对侦探小说不感兴趣。”
“那你就是个该死的傻瓜。”
“你要那样想,我也没什么可指望的了。”
每趟邮件都给沃克尔带来一大堆定期刊物,有新西兰的报纸和美国的杂志,麦金托什对这类出版物表露出的蔑视让他十分恼怒。他没心思看麦金托什闲暇时沉浸其中的那些书,觉得只有装样子的人才去读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和伯顿的《忧郁的解剖》。而且,他从来没学过如何管住自己的嘴巴,品评起自己的助手毫不客气。麦金托什渐渐看透了这个人的真实面目,闹嚷嚷的好脾气后面,他察觉出那令人痛恨的庸俗狡诈、自负和盛气凌人。奇怪的是,尽管如此,沃克尔内心却有种羞怯,让他讨厌那些跟他秉性不合的人。他天真地凭人家的言辞来评价他们,如果里头没有诅咒和下流的字眼——他自己的话大部分由这些东西组成,他就会满心疑忌地看着他们。到了晚上,两个人打起皮克牌。他打得不好,虚荣心却很强,一旦赢了便嘻嘻哈哈嘲笑对手,要是输了就大发脾气。难得有几个种植园主或商人开车过来打上一次桥牌,沃克尔便会显露出麦金托什认定的那种个性之光,打起牌来全然不顾自己的搭档,想叫牌就叫牌,争吵不断,用他的那副大嗓门镇住对家。他经常有牌不跟,每到这会儿他又讨好地哀叹说:“哎呀,你们不该怪罪一个眼神不中用的老人吧?”他不知道对家都在哄着他高兴,并没打算严格按规矩玩吗?麦金托什用蔑视的目光冷冷地看着他。玩过牌后,他们一边抽着烟斗,一边喝着威士忌,开始讲各自的故事。沃克尔兴致勃勃说起他的婚姻。他在婚宴上喝得烂醉如泥,以至于新娘一逃了之,从此他再也没有见过她。他跟岛上的女人有过无数次奇遇,全都庸俗不堪、肮脏下作,描述这些时他颇为自己的本事自豪,让挑剔的麦金托什听着觉得刺耳。他是个下流、好色的老家伙,觉得麦金托什是个可怜虫,因为对方不肯分享那些乱七八糟的风流事,别人都喝醉了,唯独麦金托什保持清醒。
沃克尔鄙视他还因为他工作起来井然有序。麦金托什喜欢按规矩办事。办公桌总是整整齐齐,公文全都工整地做了摘要,想要什么文件随手就能拿到,他们辖内事务所需的规章制度他记得滚瓜烂熟。
“简直胡闹,”沃克尔说,“这个岛我管了二十年了,从没用过什么条条框框,现在也不打算用。”
“这不让你更方便吗?省得你找封信也要花上半小时。”麦金托什问他。
“你不过是一个该死的官僚。不过你这家伙人倒也不差,在这儿待上一两年也就正常了。你的不足之处就是不喝酒。要是每个礼拜灌上一回,也就坏不到哪儿去了。”
奇怪的是,沃克尔全然没有意识到自己下属心里对他的厌恶,并且这种厌恶逐月增强。沃克尔尽管嘲笑他,还是渐渐习惯了他,几乎开始喜欢他了。沃克尔对别人的怪癖有一定的肚量,只把麦金托什当作一个怪人,也许是喜欢他,自己并未察觉,所以常拿他来逗趣。他的幽默包含粗鲁的揶揄挖苦,所以总是需要一个笑柄。麦金托什做事精准,有德行,节酒,这些都是再好不过的挖苦对象。他那苏格兰人的名字为那些惯常说的苏格兰笑话提供了机会。但凡有两三个人在场时,他就会拿麦金托什当靶子引得大家开怀大笑,这最让他得意了,他把荒唐可笑的事情说给当地人听,麦金托什的萨摩亚语还派不上用场,看见沃克尔用下流的方式提到他,逗得别人毫无拘束地笑起来,他也善意地一笑了之。
“听我说句话,麦克,”沃克尔粗声粗气地对他说,“你得经得起人家开玩笑。”
“刚才说的是个笑话吗?”麦金托什笑着说,“那我听不出。”
“苏格兰人啊!”沃克尔吼道,“只有一个办法让苏格兰人明白笑话,那就是外科手术。”
沃克尔全然不知,再没有什么比揶揄更让麦金托什不能忍受的了。他会在深夜醒来,在雨季无风的夜晚,闷闷不乐地思索着几天前沃克尔脱口而出的讥嘲。那些话在心头隐隐作痛,令他的心中蓄满了愤怒,脑子里构想着种种方式来报复这种欺凌。他曾出言回敬过他,但沃克尔有善辩的天赋,话说得既粗鲁又明白,这便成了他的优势——他愚钝的头脑理解不了微妙机智的讽刺,反倒让他刀枪不入。他的自我满足让人不可能伤害他,那响亮的嗓门、咆哮般的笑声,全都是对付麦金托什的武器,让他无从抵抗。麦金托什明白最聪明的做法就是不要暴露自己心中的怒火。他学会了控制自己,但仇恨越发强烈,最后变成了一种狂热的偏执。他疯子一般警觉地观察沃克尔,每一个卑劣的事例,每一次显露出孩子气的虚荣、狡猾和粗俗,都可以填补他的自尊。沃克尔吃相贪婪、粗枝大叶、污秽不堪,这让在一旁看在眼里的麦金托什很是满足。他留意记录沃克尔愚蠢的言辞和语法错误,知道沃克尔不怎么尊敬自己,他在上司对自己的评价中找到一丝苦涩的满足感,增加了他对这个心胸狭隘、自鸣得意的老家伙的蔑视。得知沃克尔完全没意识到他对自己怀恨在心,这让他有种奇特的快感。这个喜欢公众吹捧的傻瓜,竟无聊地幻想着人人都钦佩他。又一次,麦金托什无意中听到沃克尔在谈论他。
“等我把他打磨成个样子就行了,”他说,“他是条不错的狗,爱自己的主人。”
麦金托什那张蜡黄的长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心里尽情地笑了很久。
不过,他的仇恨并不盲目,相反,还特别清醒、敏锐。他对沃克尔的手段有准确的判断——他有效地统治着自己小小的王国,公正、诚实,手头有各种赚钱的机会,但他比当初委任这一职位的时候更穷,养老的唯一依靠就是最终退离公职后才能领到的退休金。让他自豪的是,靠着一个助理和一个混血职员,他得以将这座岛屿管理得有条不紊,远胜于首府阿皮亚所在的乌波卢岛,那座岛上有一大批官员。是有几个本地警察维护他的权力,但他并不动用警力,而是以虚张声势的恫吓和爱尔兰式的幽默施行统治。
“他们坚持要为我建一座监狱,”他说,“可我要那该死的监狱干吗?我可不会把当地人关进监狱。要是他们做了坏事,我知道怎么对付他们。”
他跟阿皮亚的上司发生过争吵,原因之一是他要求对岛上的当地人拥有完全管辖权。无论他们犯了什么罪,他都不必将他们送到主管法庭处理,为此他与乌波卢岛的地方长官通过好几次气势汹汹的函件。他把当地人看成自己的孩子,对于这么一个粗鲁、庸俗、自私的人来说,这实在让人惊奇。他喜爱这座满怀热情生活了如此之久的小岛,并且用一种奇怪而豪放的亲善态度对待当地人,也算是一件美好的事。
他喜欢骑着自己那匹灰色的老母马在岛上转悠,小岛的美景从不让他厌倦。徜徉于椰树间一条条青草覆盖的小路上,他会不时停下来欣赏迷人的景致。他也不时走访当地的村庄,头人给他端上一碗卡瓦酒,他便驻足片刻,望着那些钟形的小屋,茅草屋顶高高垒起,一座座如蜂巢般聚集在一起,那张肥脸上绽出微笑。他的目光落在一片浓绿的面包果树上,表情十分愉快。
“老天,这儿简直就像伊甸园啊。”
有时他骑马沿着海岸穿过树林,得以一瞥广阔而空旷的大海,不见一叶孤帆惊扰那份寂寞;有时他爬上一座小山,辽阔的乡野绵延伸展,高大的林木间安卧着一个个小小的村落,眼前的一切犹如整个王国,他便在那儿一连坐上好几小时,沉浸在兴奋与喜悦中。不过他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感情,只能用一句下流的玩笑话予以排解。他的情感似乎异常强烈,非得用粗俗的方式才能破除那种紧张。
麦金托什以一种冷冰冰的蔑视观察到了这种情绪。沃克尔喜欢酗酒,并为自己的酒量感到自豪,他在阿皮亚过夜的时候曾把小他一半岁数的人灌得溜进桌子底下。他也有酒徒惯有的那种喜怒无常:读杂志上的故事会痛哭流涕,但也会拒绝借钱给某个与他相识二十年的商人摆脱困境。他把钱看得很紧。
有一次麦金托什对他说:“谁也不会指责你送钱给别人。”
他把这话当成了恭维。他对自然的热情不过是酒鬼那种无处打发的敏感。上司对当地人的感情也无法引起麦金托什的共鸣。他爱他们是因为他们在他的权力掌控之下,就像一个自私的人爱他的狗,而他的头脑也跟他们处在同一个水平。他们的玩笑猥亵下流,他的淫言秽语也张口就来,毫不含糊。他理解他们,他们也理解他。他为自己施加给他们的影响力而骄傲,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孩子,任何事情他都掺和,也细心维护着自己的权威。他用铁杖统治着他们,容不得任何对抗,却也无法忍受岛上的任何白人占他们的便宜。他深怀戒心,提防着那些传教士,如果有人做了什么他不赞成的事情,他就让那人的日子过不下去——就算不能把他调走,也让他自己情愿离开。沃克尔在当地人心目中的影响力是如此之大,只要他说句话,他们就会拒绝为牧师提供劳务和食物。另一方面,他对商人没什么好感,总会提防他们欺骗当地人。他照看着当地人付出的劳动,保障他们的椰子干换得公平的报偿,商人们贩卖商品给他们时不至于获取厚利。他要是觉得哪项交易不公平,处理起来毫不宽容。有些商人会去阿皮亚控告说遭受不公平待遇,结果为此吃了苦头。沃克尔毫不犹豫地大加诽谤,放出一个个骇人听闻的谣言来报复他们,最后他们明白了,要想在岛上平平安安生活下去,都不得不接受他的条件。不止一次有惹他讨厌的商人店铺被烧毁,也只能从出事的时机上推断是受了行政官的唆使。有一次一个瑞典的混血儿让大火烧得破了产,找上门来严词指责是沃克尔纵火。沃克尔冲着他大笑起来。
“你这条癞皮狗。你母亲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你还打算骗他们的钱?你那破烂铺子烧掉是神意的判决。一点儿不错,是神意的判决。滚出去。”
接着那人便被两个警察推搡了出去。行政官笑得肉颤。
“神意的判决。”
现在,麦金托什看着他开始一天的工作。他先从生病的人着手——沃克尔在自己的工作范畴加上了诊疗的差事,他的办公室后面有个塞满各种药剂的小房间。一个上了岁数的男人走上前来,一头卷曲的灰色短发,腰上系了一块蓝色缠腰布,刺青很是精致,身上的皮肤像酒囊一样尽是褶皱。
“你来这儿干吗?”沃克尔粗声大气地问。
那人哀声诉说他一吃饭就呕吐,身上这儿也疼那儿也疼。
“去找传教士吧,”沃克尔说,“你知道我只给孩子看病。”
“找过传教士了,他们看不好。”
“那就回家等死吧。都活这么长了,还想接着活吗?你这个傻瓜。”
那人突然又是发牢骚又是讨好,但沃克尔用手指了指一个怀抱生病孩子的女人,让她把孩子抱到他的办公桌那儿。他问了她几个问题,看了看孩子。
“我来给你开药。”他说,转身对混血职员说,“去药房给我拿点儿甘汞片来。”
他让孩子当即服了一片,又拿了一片给母亲。
“把孩子抱回去,给他保暖。明天要么死了,要么好了。”
他靠在椅子上,点着了烟斗。
“甘汞真是个奇妙的东西。我用它救活的人命比阿皮亚医院所有大夫加在一起救的还多。”
沃克尔很得意自己这份能耐,无知的武断让他蔑视那些从事医疗行当的人。
“我喜欢的是那种病例,”他说,“所有的医生都放弃了,认为病人已经不可救药。医生说他们也治不了的,我就对他说,‘来我这儿吧。’我跟你讲过那个得癌症的家伙没有?”
“经常讲。”麦金托什说。
“不出三个月我就把他治好了。”
“你从来没给我讲过那些你没治好的人。”
做完这部分工作,他继续处理其余的事情。问题实在是五花八门。一个女人跟她丈夫不和,还有个男人抱怨说他的妻子跑掉了。
“你真幸运,”沃克尔说,“多数男人都希望自己的妻子也这样。”
一块几码大小的土地归属权引发了长期而复杂的纠纷;一桩捕获渔产分配的争执;有人投诉一个白人商贩卖货分量不足。沃克尔认真听取每一件申诉,很快拿定主意做出判决,随后就什么话也不听了。如果申诉人继续诉苦,就会被警察从办公室推搡出去。麦金托什从头到尾在一旁听着,心里憋着一股火。总体来说,倒也可以承认做到了大致的公平,但让这位助手恼怒的是他的上司不顾证据,只相信自己的直觉。他不听人讲道理,他威吓目击证人,如果他们不赞同他所希望的,他就说他们是贼,是骗子。
他把坐在房间角落里的那伙人留到最后,故意不理睬他们。这些人里有一个年老的族长,身材高大,很有威严,一头白发剪得很短,系着一块崭新的缠腰布,带着一把巨大的蝇甩子,那是他的权杖。此外还有他的儿子,以及五六个村里的头面人物。沃克尔跟他们结了仇,殴打过这些人。按他的作风,他要好好显摆一番胜利,因为是他让他们败在脚下,他们要吸取教训,明白自己无能。整件事情不同寻常。沃克尔对于开辟道路十分积极。在他刚来塔鲁阿那会儿,岛上只有几条零散的小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在乡间铺设了不少新的路,把一个个村庄连接起来,小岛的繁荣很大程度仰赖于此。在过去,岛上的农产品——主要是椰子干——一直无法送到海岸,再从那儿用纵帆船或汽艇运往阿皮亚。而现在的交通方便又简单。他的宏伟目标是修建一条环岛公路,很大一部分目前已经建好。
“再过两年我就完成任务了,那时候,我是死还是被解雇,就都不在乎了。”
沃克尔的公路建设让他心中充满快乐。他经常外出巡视,察看路况是否正常。这些路都很简单,宽阔的大道覆着杂草,从灌木丛或者种植场中间穿过。但大树要连根拔起,石头要掘出或者炸掉,不少地方还要整平。他颇感自豪的是每每出现难题,都能用自己的技能加以克服。他很高兴在自己的部署之下,一条条道路不仅便利,而且能将他深爱的小岛上的种种美妙展露无遗。他谈起那些路时简直成了诗人,它们蜿蜒穿过一处处可爱的景致,全都经过沃克尔的悉心关照,在这里或那里该保持笔直,好让人透过那些大树望见一片绿色;在这里或那里该转个弯,形成一条曲线,稍加变换能让心情得以放松。这个粗俗且耽于声色的人竟会发挥如此细致入微的创造力,来实现他想象中的种种效果,这真是出人意料。修路时他就像一个技艺高超的日本园丁。总部也提供了资助,但出于某种奇怪的自负,他只花了其中一小部分——拨给他的一千英镑中,上一年他只花掉了一百。
“他们要钱做什么?”他厉声说,“他们会去买那些没用的破烂儿,都是那些传教士留给他们的。”
不是出于什么特殊原因,或许是他对自己施政节俭感到骄傲,要拿他的效率跟阿皮亚官方的种种浪费做法抗衡,他让当地人为他干活,付出的工钱几乎是象征性的一点点。就是因为这个,他最近跟村里发生了争执,现在,他们的头面人物来这儿找他了。族长的儿子在乌波卢岛待过一年,回来就告诉村里人说阿皮亚的公共劳务付给他大笔的工资。这样的闲聊时间一长,便在他们心中激起了贪求的欲望,给了他们拥有巨大财富的幻景,甚至觉得自己可以买威士忌了——那东西很贵,因为岛上有条法律规定不允许卖给当地人,要买就得付双倍于白人的价钱。他们想要巨大的檀香木箱存放他们的宝物,想要香皂和罐装鲑鱼,还有卡纳卡人宁愿出卖灵魂来换取的各种奢侈品。所以,当行政官找来他们,说他要在他们村庄和海岸的某处之间修一条路,出价二十英镑,他们就向他要一百英镑。酋长的儿子名叫马努马,是个高大英俊的小伙子,一身古铜色皮肤,毛茸茸的头发用莱檬染成了红色,脖子上戴着一个红浆果花环,耳朵后面别着一枝鲜花,像一簇猩红的火苗衬在褐色的面孔上。他赤裸着上半身,但因为在阿皮亚待过,为了证明他不再是野蛮人所以没有裹缠腰布,而是穿一条粗布裤子。他告诉那些人,如果他们团结起来,行政官就不得不接受他们的条件。沃克尔一门心思扑在修路上,发现给少了他们不愿意干活,一定会答应他们的要价。因此他们不能动摇,无论他说什么都不能降低自己的要求。既然说了要一百,他们就要坚持下去。当提到那个数目,沃克尔立刻爆发出他那悠长、低沉的笑声。他告诉他们别犯傻了,马上开始工作。那天他心情不错,答应他们路铺好后给他们办一场宴会。但是,当他发现他们无意开始工作便去了村里,看看那些人在耍什么无聊的把戏。马努马把他们调教得不错,一个个都相当平静,并没有争辩什么——争论是卡纳卡人的一大嗜好——他们只是耸耸肩膀:给一百英镑他们就干,如果不给他们就不干。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他们不在乎。沃克尔登时勃然大怒。当时他凶极了,短粗脖子可怕地鼓胀起来,红脸膛变成了紫色,嘴角泛着白沫。他大声谩骂这些当地人。他深谙伤害、羞辱他人之道,那样子实在可怕,上了年纪的全都一脸惨白、坐立不安。他们犹豫起来。若不是因为马努马,因为他知道外面世界的事儿,也害怕被他嘲笑,他们早就屈服了。最后还是马努马回答了沃克尔。
“付给我们一百英镑,我们就干活。”
沃克尔冲着他挥舞拳头,用所有想得起来的脏话骂他,轻蔑地指责他。马努马静静坐在那儿,微笑着。那笑容里更多的是虚张声势,并无太多自信,但他必须在别人面前好好表现一番。他又把自己的话重复了一遍。
“付给我们一百英镑,我们就干活。”
他们以为沃克尔会扑上去打他,反正也不是他第一次动手殴打当地人了。他们知道他体力过人,虽说沃克尔的年龄是这年轻人的三倍,也比他矮上六英寸,但他们毫不怀疑马努马不是他的对手。从来没有人想过要抵抗行政官的野蛮殴打。但沃克尔没这么做,他嘿嘿笑了几声。
“我不打算跟你们这帮傻瓜浪费时间,”他说,“再商量商量。你们知道我的出价。如果一周之内还不开工,小心着点儿。”
他转身走出族长的茅舍,解开他的老母马。当沃克尔踩上一块巨石,让自己重重地跨上马鞍时,通常都有一位年长者紧紧抓住另一侧的马镫子。这动作在他与当地人的关系中很有代表性。
就在这天晚上,沃克尔按惯例沿着他房子旁边的那条路溜达着,只听耳边有东西嗖地飞了过去,啪的一声击中了一棵树。有人袭击他。他本能地闪身躲开,喊了句“谁在那儿”,朝投掷物飞来的方向跑过去,听见有人穿过树丛逃走了。他知道黑灯瞎火穷追无益,再说他很快就已气喘吁吁,于是停下来回到原路,四下寻找那东西,但什么也没找到。天色已经很暗了,他赶回自己的房子,叫来麦金托什和中国仆人。
“有个鬼家伙朝我扔东西,跟我去找找扔的是什么。”
他让仆人提上灯笼,三个人回到刚才的地方到处搜索,什么都没找到。突然间仆人用喉音低声喊了起来,他们转过去看,只见仆人举起灯笼,在穿透周遭黑暗的光影中,一把长刀阴森可怖地插在一棵椰树的树干上。投掷的力量如此之大,令他们费了些力气才把它拔出来。
“天呐!要是当初没有投偏,肯定有我好瞧的了。”
沃克尔摆弄着刀。这是一把模仿品,是一百年前第一批白人带到岛上的水手刀,用来将椰子切开,好让里面的椰子肉晒干。这是件要命的武器,刀口有十二英寸长,非常锋利。沃克尔轻轻笑了几声。
“鬼家伙,真是胆大包天。”
他毫不怀疑是马努马扔的刀子。只差三英寸,让他逃过一劫。他并不气愤,反而来了兴致。这次遭遇让他快活起来,一回到房子里就兴高采烈地搓着手。
“我要让他们付出代价!”他的小眼睛闪闪发亮。
他自傲得像只雄火鸡,半个小时内成功地把事情的每个细节跟麦金托什讲了两遍,然后问他玩不玩皮克牌,打牌的时候他又吹嘘了一通自己的打算。麦金托什闭紧嘴巴听着。
“可你为什么这么压榨他们呢?”他问道,“二十英镑对于你让他们干的活计来说,实在太少了。”
“只要我给了,不管多少他们都该对我千恩万谢。”
“岂有此理,这又不是你自己的钱。政府下发给你这笔钱合情合理,就算全都花掉他们也不会说什么的。”
“阿皮亚的那帮人是一群傻瓜。”
麦金托什看出沃克尔的动机不过出于虚荣。他一耸肩膀。
“拿你的性命做代价来羞辱阿皮亚那些家伙,实在没什么好处。”
“那谢谢你,但他们不会伤害我,那帮人。他们离不开我。他们崇拜我。马努马是个傻瓜,他扔这把刀只是想吓唬我。”
第二天,沃克尔又骑着马去了村里,那村子名叫马陶图。他没有下马,直接来到族长的房子前,看见男人们围成一圈坐在地上说着话,估计他们又在讨论修路的问题。萨摩亚人小房子的建造方式是这样的:用几根细树干围成一个圆圈,相互约有五六英尺的间隔,一根高高的树干竖在中间,由此铺就向下倾斜的茅草屋顶。椰树叶做的百叶窗帘会在晚上或下雨时拉下来。通常小屋都是四面开放,让微风自由进出。骑着马的沃克尔朝族长吆喝起来。
“喂,听着,坦噶图,你儿子昨晚把他的刀忘在了树上。我给你送回来了。”
他把刀往地上一扔,落在圈子的正中,爆发出一阵低沉的笑声。沃克尔策马缓步而去。
星期一他出门去看是否开工。没有任何迹象。他骑着马穿过村子,居民们像往常那样忙着各自的事情。有人在用露兜树叶编织垫子,一个老头正做着一只卡瓦酒钵,孩子们在玩耍,妇女们则照料家务琐事。沃克尔嘴角挂着微笑,来到族长的房子。
“塔罗发-里。”族长说。
“塔罗发。”沃克尔回答。
马努马正在织网。他嘴上叼着一根烟坐在那儿,抬头看见沃克尔,得意地笑了笑。
“你们已经决定不修路了?”沃克尔问。
族长答话了。
“是的。除非你付给我们一百英镑。”
“你会后悔的。”他转向马努马,“你,小伙子,过不了多久你的后背就会疼得火烧火燎,这一点我绝不怀疑。”
他嘿嘿笑着骑马走开,让当地人隐隐感到不安。他们害怕这个又胖又歹毒的老家伙,无论是传教士对他的诋毁,还是马努马在阿皮亚学会的蔑视,都无法让他们忘记他恶魔一般的狡猾,任何人胆敢跟他对抗,最后没有不吃亏的。不出二十四小时他们就明白了他到底在谋划什么,这正是他的行事作风。第二天一早,一大帮人来到村里,有男有女,还有孩子,里头的几位族长说他们跟沃克尔已达成交易修这条路。他答应给二十英镑,他们接受了。他的狡猾之处在于,波利尼西亚人有热情好客的规矩,具有法律一般的效力,这项必须绝对执行的礼节要求村里人不仅要为陌生人提供住宿,还要供他们吃喝,他们愿意待多久就招待多久。马陶图的居民被愚弄了。每天早晨工人们快快活活结队而出,平整路面,砍伐树木,炸开岩石,扫除一路的障碍,晚上又溜达回来,连吃带喝一顿饱餐,又是跳舞,又是唱赞美诗,一个个尽享其乐。对于他们来说,这不啻一场野餐会。但很快,他们的东道主便拉下脸孔。这些外来人胃口奇大,大蕉和面包果被他们贪婪地一扫而光。一棵棵鳄梨树都被剥光,那些果子若是送到阿皮亚,本该卖不少钱的,现在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被糟蹋掉。后来他们发现,那些外来人干活非常慢。他们是不是得到了沃克尔的暗示,才尽可慢慢悠悠不着急?照这个速度,等路修好时,村里就一丁点儿食物都不剩了。更糟糕的是,他们成了别人的笑料。每当有村民去某个遥远的村落办点儿事,就会发现传闻已经抢先一步到达,迎接他的是一片讥讽的笑声。没有比嘲笑更让卡纳卡人无法忍受的了。没过多久,受难者们便开始怒气冲冲地议论起来。马努马也不再被当成英雄,他要忍受不少直来直去的怨言,而有一天,沃克尔暗示过的事情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辩论演变成了吵架,五六个年轻人对族长的儿子大展拳脚,打得他遍体鳞伤,在露兜树叶的垫子上躺了一个星期。他翻过来转过去,怎么都不得安生。每天或隔上一天,行政官便骑上他的老母马去查看修路的进度。他这个人抗拒不了嘲弄落败敌手的诱惑,从不错过任何机会,让那些蒙羞的马陶图村民一次次回味他们的屈辱之苦。他挫败了他们的锐气。一天早晨,他们把自尊收进口袋——这种惯常说法只是个比喻,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口袋——跟着那些外来人一道去修路了。如果还想省下一点儿食物的话,就得尽快把路修完,全村的人都加入进来。他们默默地干着活,心里充满了愤怒和屈辱,就连孩子们也默不作声地劳作着。女人们搬走一捆捆树枝,眼里流着泪。沃克尔看见他们的时候,笑得差点儿从马鞍上滚下来。这一消息迅速传开,岛上的人简直要乐死了。这成了天底下最大的笑话,这个老奸巨猾的白人大获全胜,还没有任何一个卡纳卡人能赢过他的算计。人们大老远从外村赶来,带着老婆孩子来看这些蠢人,给他们二十英镑修路却拒绝了,现在不得不白白为人家干活。但是,主人干得越卖力,客人就越轻松。既然他们能白白得到好吃好喝的,干吗要着急呢?他们把活儿拖得越久,笑话不就越可笑么?最后,倒霉的村民们再也忍受不下去了,这天上午他们找上门来,就是请求行政官打发这些外来人回家。如果他肯这么做,他们就答应自己把剩下的路修完,什么钱也不要。对他来说,这是一次彻头彻尾的胜利。他们的傲气被挫败了,一种沾沾自喜的傲慢表情浮现在他又大又光的胖脸上,使他看上去像一只巨大的牛蛙,在椅子里鼓胀起来。他的样子带着一股邪气,让麦金托什厌恶地打了一个激灵。随后,他用那特有的低沉声调说起话来。
“修这条路是为我好吗?我能从中得到什么益处?这都是为了你们,让你们能舒舒服服走路,舒舒服服运送椰子干。我愿意付钱让你们干活,尽管这活儿是为你们自己干的。我出的价钱很慷慨。现在该你们付钱了。如果你们把路修完,再把我要付给他们的二十英镑付清,我就把马努阿的人打发回家。”
屋子里一片喧嚷。他们想跟他讲道理,跟他说他们没钱。但不管说什么,他一概以粗暴的讥笑作答。接着,时钟敲响了。
“午饭时间到了,”他说,“把他们都轰出去。”
他吃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出了屋子。等麦金托什跟上时,发现他已经在桌边坐下,脖子上围了一块餐巾,握着刀叉等着中国厨子给他上餐。他看上去兴高采烈的。
“我算是把他们治服帖了,”他说。麦金托什也坐了下来。“以后再修路,就没这么麻烦了。”
“我还以为你在开玩笑。”麦金托什冷冷地说道。
“你这话什么意思?”
“你不是当真要让他们付出二十英镑吧?”
“给你打包票我是当真的。”
“我不知道你有什么权力这么做。”
“你不知道?我有权在这个该死的岛上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
“我觉得你把他们欺负得够狠的了。”
沃克尔哈哈笑了起来,肥肉直颤。他并不在乎麦金托什怎么想。
“需要你的意见的时候我会问的。”
麦金托什脸色煞白。以往的痛苦经历让他明白自己什么都做不了,只能保持沉默,他死命地克制着自己,以至于感到既恶心又乏力。摆在面前的食物他一口也吃不下去,只是厌恶地看着沃克尔把一块块肉塞进他那张大嘴里。这个肮脏贪吃的家伙,跟他坐在同一张桌子吃饭需要有强壮的胃口。麦金托什打了一个寒战,一种巨大的渴望攫住了他,想要羞辱一番这个下流而又残忍的人。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只为亲眼看着他的上司被羞辱,受一受他让别人受的苦。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憎恨这个恶棍。
白天慢慢过去。麦金托什本想在午饭后睡一会儿,但心里那股火气不容他安歇,只好去读书,结果文字在他眼前飘游不定。烈日无情地照射着,他盼着下一场雨,虽然雨不会带来任何凉意,只能让天气更炎热,潮气更大。他生长在阿伯丁,心里猛地对那城市的花岗岩街道上呼啸而过的寒风充满了渴望。在这儿他是个囚犯,囚禁他的不仅是那平静的大海,还有他对那个讨厌的老家伙的深深痛恨。他两手按着阵阵作痛的脑袋,真想杀了那个人啊。最后,他总算恢复了镇定,必须做点儿什么分一分心,既然没法看书,不如去把那些私人文件整理一下。这件事他早就打算做,却一直拖着没有动手。他打开书桌的抽屉拿出一沓信件,一眼看见了自己那把左轮手枪。一股冲动在脑中一闪而过,想用一颗子弹打穿对方脑袋,从此逃脱难以忍受的生之束缚。他不让自己多想,马上拂去这个念头。他发现由于空气潮湿,左轮手枪已经有点儿生锈,便拿起一块油抹布擦拭起来。正忙着,只听有人在门口偷偷摸摸转悠。
他抬起头嚷了一声:“谁在那儿?”
过了一会儿,马努马出现在门口。
“你想干什么?”
族长的儿子站在那里,阴沉着脸一言不发。终于开口的时候,声音显得十分憋闷。
“我们付不出二十英镑。我们没有钱。”
“我有什么办法?”麦金托什说,“沃克尔先生的话你也听见了。”
马努马开始求情,说的一半是萨摩亚语,一半是英语。哀苦的诉说抑扬顿挫,带着乞丐一般的颤音,让麦金托什厌恶不已。他痛恨这个人竟然窝囊到这种地步。真是个可悲的东西。
“我什么忙也帮不了,”麦金托什厌烦地说,“你知道这里是沃克尔先生做主。”
马努马再次沉默下来。他仍站在门口。
“我生病了,”他最后说,“给我点儿药。”
“你哪儿不舒服?”
“我也不知道,就是病了。我身上觉着疼。”
“别站在那儿,”麦金托什厉声说,“进来,我给你看看。”
马努马走进小房间,站在桌子前。
“我这里和这里都疼。”
他把两手放在腰部,脸上现出痛苦的表情。突然,麦金托什意识到这孩子的目光落在左轮手枪上,刚才见马努马出现在门口,他便随手把它放在了桌子上。两个人之间的沉默让麦金托什觉得十分漫长。他似乎已经猜到这个卡纳卡人心里在想什么。他的心狂跳起来。接着,他觉得好像自己的行动受到某种外来意志力的支配,不是他本人,而是一种陌生的力量控制了他身体的动作。他突然觉得喉咙发干,机械地用手摸了摸,好让自己说出话来。他努力回避马努马的眼睛。
“在这儿等着。”他说,声音听上去就像有人捏住了他的喉管,“我去药房给你取点儿药。”
他站起身来,感觉有点儿摇晃,是幻觉吗?马努马默默站在那儿,虽然麦金托什一直回避着目光,但知道他正无神地望着门外。先前那种陌生的力量驱使他走出房间,但他自身的意识让他一把抓起几张纸盖在左轮手枪上,以免让人看见。他去了药房,拿出一粒药丸,往一只小瓶子里倒了些蓝色的顿服剂,然后出门来到院子。他不想再回自己的房间,便朝马努马喊了一声。
“到这儿来。”
他把药递过去,告知了服用方法。他心里明白,到底是什么让他无法去直视这个卡纳卡人。跟马努马说话的时候,他只是看着对方肩膀。马努马拿了药,鬼头鬼脑地溜出了大门。
麦金托什走进就餐室,又翻了翻那些旧报纸,但读不下去。房子里非常安静,沃克尔在楼上自己的房间睡觉,中国厨子正在厨房里忙着,两个警察都出去钓鱼了。一种怪异的沉寂笼罩着这座房子。麦金托什脑子里一遍遍回响着那个问题:左轮手枪是否还在原来的地方?他鼓不起勇气去瞧一瞧。半信半疑虽让人害怕,确定无疑就更让人恐怖了。他开始冒汗,最后再也忍受不了这种静默,拿定主意去大路尽头一个名叫杰维斯的商人那儿看看,那店铺离这儿大概一英里远。那人是个混血儿,但他的白种人成分让人可以跟他聊一聊。麦金托什想逃离这间平房,逃离那铺着一堆乱纸的办公桌,还有乱纸下面的东西,或者已然空无一物。他沿着大路走着,经过一座族长住的漂亮小棚屋,有人跟他打了一声招呼。他来到那片店铺,商人的女儿坐在柜台后面,她肤色黝黑,有一张宽脸盘,穿着粉红色的上衣和白色的粗布裙子。杰维斯希望他能娶她为妻。他有钱,曾跟麦金托什说,做他女儿的丈夫自然也会很富裕的。一见到麦金托什,她的脸有点儿红了。
“父亲正在拆今早上送来的几个箱子。我去告诉他你来了。”
他坐了下来,女孩去了店铺后面。不一会儿,她的母亲摇摇摆摆走了进来,一个大块头的老女人,一位女族长,有不少属于她自己的土地。她朝他伸出一只手来。她肥得像一头惹人讨厌的怪物,却给人留下一种尊贵的印象。她亲切、不显媚态、和蔼友善,但也很清楚自己的身份。
“真是位稀客啊,麦金托什先生。特莱萨今天早上还说呢——‘唉,现在我们都见不到麦金托什先生了。’”
想到给这个老土著当女婿,他不禁打了一个寒战。谁都知道她死死管着她的丈夫,完全不顾他的白人血统。她大权在握,生意上也是她来做主。在白人看来,她不过是位杰维斯太太,但她父亲曾经是王族的族长,而族长的父亲和父亲的父亲都当过国王。商人走了进来,在威风堂堂的妻子边上显得很渺小,这男人皮肤发黑,黑色的胡子已经灰白,穿一条细帆布裤子,眼睛很漂亮,牙齿闪闪发亮。他的举止很英国化,交谈之中满口俚语,但感觉他说英语时就像说一门外语。他用自己土著母亲的语言跟他的家人说话。这个人一身奴性,卑躬屈膝,谄媚逢迎。
“啊,麦金托什先生,您的到来简直让人喜出望外。特莱萨,快去拿威士忌。麦金托什先生要跟我们小酌几杯。”
他讲起阿皮亚近来发生的各种新鲜事,一边留意看着客人的眼睛,以便探究说什么更合对方心意。
“沃克尔怎么样?最近一直没见到他。这个礼拜杰维斯太太要送头乳猪给他。”
“今早我还看见他骑马回家。”特莱萨说。
“来上这杯。”杰维斯说,端起他的威士忌。
麦金托什一饮而尽。两个女人坐在那儿看着他,杰维斯太太穿着黑色的宽松罩衣显得沉稳而高傲,特莱萨呢,每次跟他对上目光她都会不安地笑一下,商人则一直在絮絮叨叨,让人难以忍受。
“阿皮亚那边都在说沃克尔该退休了。他只是显得年轻而已。自打他上岛后,情况已经有了不少改变,可他就没怎么变。”
“他做得太过头了,”老女族长说,“当地人都不满意。”
“修路那件事儿简直太逗乐了,”商人哈哈笑了起来,“我在阿皮亚跟人家提起来,他们都笑得肚皮快胀破了。好家伙,这个老沃克尔。”
麦金托什恶狠狠地看了他一眼。他怎么敢用这种口气说行政官?这个混血商人应该称呼“沃克尔先生”才是。训斥他无礼言辞的话已经到了嘴边,不知为何却没有说出口。
“他走后我希望你能取代他的位置,麦金托什先生,”杰维斯说,“岛上的人都喜欢你,你了解当地人。他们现在也有教养了,不该再像以前那样对待他们。现在该有一个受过教育的人来当行政官,沃克尔不过是个像我一样的商人。”
特莱萨的眼睛闪闪发光。
“到时候,如果有什么事情需要哪个人帮忙,你大可相信我们都会全力以赴。我可以带上所有的族长去阿皮亚请愿。”
麦金托什觉得厌烦透顶。他从未想过如果沃克尔发生什么变故,会轮到他来继任。的确,官方职员里再没有谁像他这样了解这座岛。他突然站起身来,随便说了句告辞便返回了居住地。现在,他径直回到自己房间,很快扫了办公桌一眼,随即他在乱纸堆里上下翻找。
左轮手枪不见了。
他的心剧烈撞击着肋骨。他开始到处找那把左轮手枪,在几把椅子下和各个抽屉里拼命翻找、搜寻,但从一开始他就清楚根本找不到。突然,他听见沃克尔那粗哑、有力的声音。
“见鬼,你在那儿忙活什么呢,麦克?”
他吓了一跳。沃克尔就站在门口,他本能地转过身来,想把办公桌上的东西遮住。
“清理东西呢?”沃克尔问了一句,“我已经让他们给‘老灰’套上轻便马车了。我要去塔夫尼洗个澡,你最好也去吧。”
“好吧。”麦金托什说。
只要他跟沃克尔在一起就不会出什么事。他们要去的地方位于大约三英里外,那里有个淡水池,用一道窄窄的石坝与大海隔开。行政官炸开岩石,方便当地人在那儿洗澡。他在岛上有泉眼的地方建了好几处水池,与黏稠温热的海水相比,清凉的淡水让人神清气爽。绿草覆盖的大路上十分寂静,他们驾着马车,不时涉过一片海水冲刷陆地形成的浅滩,途经两个当地人的村落,钟形小屋相互隔得很开,将一座白色的小礼拜堂围在中间,他们在第三个村庄下了马车,拴上马,然后走进水池。四五个姑娘和十几个孩子也在那里。他们很快就玩起水来,叫着、笑着,沃克尔系了一块缠腰布,像一头笨拙的海豚般游来游去。他跟几个姑娘说着猥亵的笑话,她们潜到他的身下取乐,在他来抓的时候又扭动身子游开。等他累了,便躺在一块岩石上,姑娘和孩子们围着他,这景象就像一个幸福的家庭——他庞大的身形,还有那月牙般的白发和亮闪闪的秃顶,让他看起来就像一位上了年纪的海神。麦金托什还瞥见他眼中闪过一种奇怪、慈祥的神情。
“这些孩子多可爱啊,”他说,“他们把我当成父亲。”
话音未落,他又马上转身对着一个姑娘说了句下流话,惹得她们哄然大笑。麦金托什开始穿衣服。他的胳膊腿细细的,撑起一副怪异的身架,像个阴险的堂吉诃德。沃克尔随即拿他开起了低俗的玩笑,又引出一阵稍显收敛的笑声。麦金托什费力地穿上衬衫。他知道自己看上去怪模怪样的,但也讨厌让别人嘲笑。他默然站在那里,一脸怒容。
“如果你想赶回去吃晚饭的话,那就该马上走。”
“你这个家伙不坏,麦克,但你是个傻瓜。每当你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总是想着另一件事。人不能这样活着。”
但沃克尔还是慢慢站起身来,开始穿衣服。他们两人溜达回村里,跟族长喝了一碗卡瓦酒之后,由懒洋洋的村民们欢快地送别。两人驾着马车回家了。
晚饭后,按照自己的习惯,沃克尔点着一支雪茄,准备去外面散步。麦金托什突然感到一阵恐惧。
“你不觉得现在夜里一个人外出不太明智吗?”
沃克尔用那双圆圆的蓝眼珠瞪着他。
“见鬼,你是什么意思?”
“还记得那天夜里的那把刀吧?你把那帮家伙惹急了。”
“呸!他们不敢。”
“已经有人敢了。”
“那不过是虚张声势。他们不会伤害我。他们把我当作父亲,知道无论我做什么都是对他们好。”
麦金托什看着他,心里充满蔑视。这人的自鸣得意让他愤慨,不过有种莫名的东西让他坚持说下去。
“记得今天早上发生的事儿吧?就算今晚待在家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可以跟你打皮克牌。”麦金托什说。
“我回来再跟你玩皮克牌。让我改变计划的卡纳卡人还没生出来呢。”
“最好让我跟你一起去。”
“你就待着你的吧。”
麦金托什耸了耸肩膀。既然已经再三提醒过他,再不听就是他的事了。沃克尔戴上帽子走了出去。麦金托什开始阅读,马上又想起了什么:他自己的所做所为或许也该让人知道得清清楚楚。他来到厨房,找个借口跟厨子聊了几分钟,然后取出留声机,放上一张唱片。当留声机吱吱嘎嘎播放出忧郁的旋律——一家伦敦音乐厅演出的滑稽歌曲时,他却在侧耳谛听夜幕深处的声响。唱片在他肘边回转出阵阵喧闹,人声嘈杂刺耳,然而他却像被包围在一种神秘的静寂之中,耳畔能听见碎浪拍打礁石发出的沉闷鸣响。他听见微风的叹息,很远,在椰树的枝叶间。这是要等多久呢?太可怕了。
他听到一阵沙哑的笑声。
“真是稀罕事啊。很少见你自己放曲子听,麦克。”
沃克尔站在窗前,脸红红的,咋咋呼呼一副快活的样子。
“看见啦,我这不是活蹦乱跳的嘛。你放那东西干吗?”
沃克尔走进屋子。
“有点儿萎靡不振,对吧?放支曲子能让你精神点儿?”
“我是给你放追思弥撒。”
“那是什么鬼东西?”
“《半份苦啤加一份黑啤》。”
“那也是响当当的好歌,听多少遍我都不在意。这会儿玩玩皮克牌吧,看我把你的钱统统赢来。”
他们玩了起来,沃克尔还是老一套,为了赢牌连唬带骗,戏弄对手,嘲笑对方失误,耍出种种招数,不停地叱责,以此为乐。眼下,麦金托什已恢复了冷静,从不安之中摆脱出来。他观察着这位傲慢专横的老人,体味自己那份冷静的自制,并获得一种超然的乐趣。马努马正静静躲在什么地方,坐等时机到来。
沃克尔赢了一局又一局,最后高高兴兴把赢来的钱装进口袋里。
“你还得等几年才能有机会跟我较量,麦克。事实上我有玩牌的天分。”
“我不知道什么天分,只不过碰巧发给你十四张王牌罢了。”
“好牌手总是来好牌,”沃克尔反驳道,“我要是拿到你那些牌也一样赢。”
他接着滔滔不绝讲起故事来,说自己在各种场合跟许多臭名昭著的赌棍打过牌,一个个输得精光,大惊失色。他牛皮吹个没完,对自己赞不绝口,麦金托什听得专心致志。现在他要积攒对上司的仇恨,沃克尔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手势,都在增加他的愤怒。最后沃克尔站了起来。
“好了,我要去睡了,”他打了个响亮的哈欠说,“明天还有不少事儿呢。”
“都有什么事?”
“我骑马去岛的另一边,五点钟就得出发,估计很晚才能回来,赶不上晚饭了。”
晚餐的时间一般是七点。
“那就改在七点半吧。”
“我看行。”
麦金托什看着他磕出烟斗里的烟灰。那股与生俱来的活力既原始又旺盛,不可思议的是死亡就要降临到他的头上。一丝淡淡的笑意在麦金托什那双冷静、阴郁的眼睛里闪过。
“需要我跟你一起去吗?”
“我的老天爷!我要你跟着干吗?那匹母马载我一个人就已经够了,它可不愿意再拉上你,跑那三十多英里的路。”
“也许你不太了解马陶图人的情绪。我认为我跟你一块去更安全些。”
沃克尔爆发出一阵轻蔑的笑声。
“打起架来你的确大有用处。我可不是闻风就丧胆的人。”
此刻,那丝微笑从麦金托什的眼睛蔓延到了他的嘴角。他双唇痛苦地扭动着。
“Quem deus vult perdere prius dementat.”
“这是什么鬼话?”沃克尔问。
“拉丁语。”麦金托什答了一句,走出门去。
他又低声笑起来,心境也有了变化。能做的事情已经都做了,一切都交由命运摆布吧。几周以来他头一次睡得这么踏实。第二天早上醒来后,他来到室外,清晨的新鲜空气让他感到欣悦。蓝色的大海比大多数日子更为鲜亮,天空也更加绚烂。信风清新宜人,轻轻拂过礁湖,泛起一片波纹,犹如戗着毛刷一块天鹅绒。他感觉自己更强壮,也更年轻了。他带着热情投入一天的工作,午饭后又睡了一觉。傍晚降临,他给枣红马装上马鞍,骑马漫步穿过那片灌木林,用全新的目光看着眼前的一切。最不同寻常的是,他可以把沃克尔完全抛在脑后,对他来说,这个人就像从来都不存在。
他回来时已是傍晚,骑马让他出了不少汗,便去洗浴一番。然后,他坐在走廊上抽烟斗,远望礁湖上的日头慢慢落下。夕阳让礁湖呈现出玫瑰色、紫色和绿色,美丽异常。他感到与世无争,也不再跟自己作对。这时,厨子出来跟他说晚饭已经准备好了,问是否还要等一等。麦金托什露出友善的微笑,看了看手表。
“已经七点半了,最好不要等了。谁知道长官什么时候回来呢。”
仆人点点头,不一会儿,麦金托什看见他端着热气腾腾的汤碗穿过院子,于是懒洋洋地站起身,走进就餐室吃晚饭。那件事发生了吗?这种不确定性很值得玩味,麦金托什暗暗笑了起来。食物似乎不像往常那样单调,即便又做了碎牛肉饼——每当厨子那点可怜的创造力枯竭,他就一成不变地端出这道菜——但尝起来奇迹般香浓美味。晚饭后,他悠悠然溜达到平房取一本书。他喜欢这种极度的寂静,尤其是夜幕降临,繁星已在天空闪耀。他喊人送来一盏灯,很快就听见中国人光着脚板啪哒啪哒走了过来,随后一道光线刺破黑暗,厨子把灯往书桌上一放便无声地溜出了房间。麦金托什像脚底生了根一样定在地上——在他眼前,几张纸胡乱地半遮半掩着那把左轮手枪。他的心剧烈跳动着,冷不丁出了一身冷汗。这么说,那件事做完了。
他颤抖着手拿起手枪。有四个弹膛已经空了。他犹豫了一下,疑虑地望着外面的夜色,但那里空无一人。他急忙往弹膛里填上四颗子弹,将左轮手枪锁进自己的抽屉。
他坐下来等待着。
一小时过去了,又一个小时过去了。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他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仿佛在写着什么,其实,既没有写也没有读。他只是在听,侧耳谛听着远处传来的声响。最后他听见一阵迟疑的脚步声,知道是那个中国厨子。
“阿宋!”他喊了一声。
那仆人走到门边。
“主人忒晚了,”他说,“晚餐都做好了。”
麦金托什盯着他,怀疑他是否知道发生了什么。等他知道后,是否会联想到自己跟沃克尔之间的关系。麦金托什四处忙着活计,圆滑、沉默、面带微笑,怎会有人看穿他的心思?
“我希望他在路上吃过了,但无论如何你还是把汤热着。”
没等他把这话说完,一阵突如其来的混乱打破了周遭的沉寂,叫喊声混杂着光脚急匆匆跑步的声音。一伙当地人跑进了院子,有男有女,还有孩子。他们把麦金托什团团围住,全都同时说起话来,那些话让人一句也听不懂。只见他们一个个又激动又害怕,还有几个人哭了起来。麦金托什从人群中挤过去,来到门口。虽然不太明白他们的话,但他很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刚走到大门口,那驾双轮马车就到了。老母马由一个高大的卡纳卡人牵着,另有两个人蹲在马车里扶着沃克尔的身子。一小群当地人围在旁边。
母马被牵进院子,当地人随之蜂拥而入。麦金托什嚷着要他们退后,两个警察——天知道他们突然间从哪儿冒出来的——使劲把人群推到一边。现在,他已经弄清是几个捕鱼的小伙子在回村的路上碰见了马车,它正停在浅滩边。那匹母马当时低头在草地上四处嗅着,黑暗中老头白乎乎的庞大身躯倒在座位和挡板之间。一开始他们以为他喝醉了,嘿嘿笑着朝里面窥探,但随后便听见他在呻吟,猜到有些不对劲。他们跑到村里叫人帮忙,带着五十来人返回的时候,才发现沃克尔挨了枪。
麦金托什猛然感到一阵惊恐,自忖他是否已经死了。不管怎么说,先得把他从马车上抬下来,不过由于沃克尔体态肥硕,这成了一件麻烦事。四条壮汉合力才将他抬了起来。他被摇晃醒了,发出一声沉闷的呻吟。他还活着。最终人们把他抬进屋子,上了楼梯,让他躺在自己的床上。现在,麦金托什能看清楚了,院子里只有五六盏防风的煤油灯,什么都模模糊糊的。沃克尔的白色亚麻裤子沾着血迹,将抬过他的几个人的手也染红了,黏糊糊的,他们在自己的缠腰布上擦拭着。麦金托什举着灯,没料到这个老头竟会如此苍白。他闭着眼睛,仍在呼吸,微弱的脉搏勉强才能摸到。很明显,他快死了。麦金托什哪曾想到这番恐慌会让自己如此胆战心惊。他看见了那个当地职员,发出恐惧而嘶哑的喊声告诉他去药房取皮下注射的必备物品。一个警察拿来了威士忌,麦金托什往老头的嘴里勉强倒了一点儿。房间里挤满了当地人。他们四下坐在地板上,全都害怕得说不出话,不时有人哀号一声。周围非常热,但麦金托什却觉得冷,手脚冰凉,必须强忍着不让四肢发抖。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知道沃克尔是否还在流血,如果真是这样,他怎么才能止血?
职员拿来了皮下注射器。
“你来给他注射,”麦金托什说,“这种事情你比我熟练。”
他头疼得要死。那种感觉就像无数凶残的生物在脑中打斗,竭力要挣脱出来。所有人都等着注射产生效果。过了一会儿,沃克尔慢慢睁开眼睛,好像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
“别说话,”麦金托什说,“你回家了,没事儿的。”
沃克尔的嘴角隐约勾出一丝笑容。
“我中了他们的算计。”他低声说。
“我让杰维斯立刻派他的摩托艇去阿皮亚。明天下午医生就能赶到这儿了。”
长长的停顿后,老头才说出话。
“到那会儿我早就死了。”
麦金托什苍白的脸上闪过一丝可怕的表情。他勉强让自己笑了笑。
“别胡说了!静静待着别动,你会完好如初的。”
“给我喝的,”沃克尔说,“够劲儿的那种。”
麦金托什双手哆嗦着倒了些威士忌和水,各占一半,然后端着杯子让沃克尔贪婪地喝下去。这好像让他恢复了一点。他长叹一声,肉乎乎的大脸上有了一点儿血色。麦金托什觉得自己简直太没用了。他站在那里,直盯盯看着老头。
“告诉我该怎么做,我一切照办。”他说。
“没什么要做的。让我一个人待着吧。我累坏了。”
此情此景实在可怜,这个体态庞大、傲慢自负的老头躺在大床上,却是那样憔悴,虚弱无力,真叫人痛心。他安歇下来,头脑似乎更清楚了。
“你是对的,麦克,”他又说道,“你提醒过我。”
“我真希望当时跟你一起去。”
“你是个不错的小伙子,麦克,只不过你不喝酒。”
又是一阵长时间的沉默,沃克尔明显越来越虚弱。这是内出血,就连麦金托什也看得出,他的长官只有一两个小时可活了。他呆立在床边,一动不动。沃克尔闭目躺在那儿,大概过了半个钟头,才又睁开眼睛。
“他们会让你接替我的工作,”他说,声音迟缓,“上次我去阿皮亚,跟他们说你各方面都好。把我的路修完吧,知道它会修好我就心满意足了。环绕整个岛屿呢。”
“我不要接替你。你会完全恢复的。”
沃克尔疲惫地摇摇头。
“我的日子到头了。公平对待他们,这是顶重要的。他们是孩子,你一定记住这一点。对待他们必须态度果断,但是你必须心善,也必须公正。我从来没从他们身上赚过一个先令。二十年来我连一百英镑也没攒出来。修路是件大事,把这条路修完吧。”
麦金托什发出一种近乎呜咽的哀声。
“你是个好人,麦克。我一直很喜欢你。”
沃克尔合上双目,仿佛再也不会睁眼了,麦金托什觉得。他嘴唇发干,必须找点儿什么喝下去。中国厨子默默为他搬来一把椅子。他在床边坐下,等待着,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黑夜似乎没有尽头。突然,一个坐着的男人忍不住抽泣起来,声音响亮,就像小孩子那样,麦金托什这才发觉现在房间里已挤满了当地人,四下坐在地板上,有男有女,全都盯着床上。
“这些人都来这儿做什么?”麦金托什说,“他们无权来这儿。把他们赶出去,统统赶走。”
沃克尔似乎被这番话唤醒,再次睁开了眼睛,但眼前一片迷蒙。他想说话,但太虚弱了,麦金托什不得不竖起耳朵才能听清他的话。
“让他们留下。他们是我的孩子,应该待在这儿。”
麦金托什转向当地人。
“就待在原地吧。他需要你们。不过不要作声。”
老头苍白的脸上掠过一丝淡淡的微笑。
“靠近点儿。”他说。
麦金托什朝他俯下身去。他闭着眼睛,说的话就像微风吹过椰树叶发出的叹息。
“再给我喝点儿。我有话要说。”
这一次麦金托什给了他一杯未掺水的威士忌。沃克尔强打起精神,使出最后一点儿意志力。
“不要拿这件事小题大做。九五年发生过白人被打死的乱子,结果调来了舰队,向村子里投炸弹,死了很多毫无关系的人。阿皮亚那帮人都是该死的傻瓜,一旦他们兴师动众,惩罚总是落在无辜的人头上。我不想让任何人受到惩罚。”
他停下来,歇了一会儿。
“你要说这是一场意外,不要责怪任何人。答应我。”
“你想怎么样我都会照做。”麦金托什耳语般地说。
“好样的,真是出类拔萃。他们是孩子,我是他们的父亲。做父亲的应当力所能及,不让他的孩子惹上麻烦。”
他喉咙里发出一阵微弱的笑声,怪异得可怕,让人不寒而栗。
“你是虔心信教的,麦克。还记得那句宽恕他们的话吧?你知道的。”
一时间麦金托什没有回答。他的嘴唇颤抖着。
“宽恕他们,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
“就是这句话。宽恕他们。我爱他们,你知道,我一直都爱他们。”
他叹了口气,嘴唇微微颤动,麦金托什不得不把耳朵贴得很近才能听清。
“握着我的手。”他说。
麦金托什倒吸一口气,内心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抓起老头的手,这只手冰冷、粗糙、无力。他用自己的手握着,一动不动坐在那儿,直到一阵长长的出气声突然打破沉寂,惊得他差点儿从座位上跌下来。那声音十分恐怖、怪异。沃克尔就这样死了。接着,当地人大声哭喊起来。他们的脸上流着泪水,一个个捶打着自己的胸口。
麦金托什把自己的手从死者的指间抽回,他踉踉跄跄,就像一个沉醉于熟睡中的人一样走出屋子。他走到办公桌旁,打开上锁的抽屉,拿出那把左轮手枪,朝大海的方向走去。他走进了礁湖,小心地涉水前行,以免绊在珊瑚礁上,直到水没过了他的腋窝。然后,他让一颗子弹击穿自己的脑袋。
一小时后,五六条细长的灰鲨在他倒下的地方溅起水花,争斗起来。
[book_title]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贝特曼·亨特睡得很不好。乘船从塔希提岛到旧金山那两个星期的旅行中,他一直想着要说给别人听的故事,在火车上的三天里也在反复琢磨用什么词句更适合表达。现在,几小时后就要抵达芝加哥了,种种疑虑又向他袭来。他对善恶是非一直都很敏感,因而越发良心不安。他说不准是否能做的事情都已做了。为了脸上有光,做不到的事情也该尽力去做,可让他不安的是,在这件触及自身利益的事情上,他竟将个人利益置于堂吉诃德式的精神之下。自我牺牲的幻象如此强烈,未能付诸实现让他顿生理想破灭之感。他就像一个慈善家出于利他动机为穷人建造模范住房,却发现自己做了一笔赚钱的投资买卖。真心行善并获得百分之十的报偿,难免让他感到心满意足,尴尬的是这又减损了自身美德的滋味。贝特曼·亨特知道自己心地纯正,但让他没有把握的是,把那件事情说给伊莎贝尔·朗斯塔夫后,自己是否经受得起她那双灰眼睛冷冷的审视——那双眼睛卓有远见,跃动着聪明睿智的光芒。她做事一丝不苟又极端正直,也以此来衡量别人的操守。若是某些言行不符合她那严苛的准则,她便用冷冰冰的沉默表示不满,没有比这更严厉的谴责了。她的评判不容抗辩,因为一旦拿定了主意,她就再也不会更改。贝特曼就喜欢她这个样子。他爱的不只是她外在的美——她身材苗条挺拔,总是高傲地昂着头——更爱她的心灵之美。她为人真实,有强烈的名誉心、无所畏惧的人生态度,让他觉得她的身上汇聚了所有优秀的女性品质。她身上有某种超乎一个典型美国女孩的特质,从某种程度上说,她那种完美是她所处的环境特有的,他相信除了芝加哥,世界上再没有哪座城市能够造就出她来。想到接下来就要让她的自尊遭受重击,他便感到一阵心痛,还有那个爱德华·巴纳德,让他顿时怒火中烧。
火车终于喷着蒸汽驶进芝加哥城,眼前那一条条灰色房屋林立的长街让他欣喜不已。想起斯泰德街和沃巴什大道上拥挤的人行道、熙来攘往的车辆和此起彼伏的噪声,他感到情急难耐。终于回家了。他很高兴自己出生在美国最重要的城市。旧金山就像是外省,纽约则已见衰微,美国的未来要靠经济发展潜能,芝加哥呢,以其城市的位置和居民的活力,注定会成为这个国家真正的首都。
“但愿在我有生之年能看到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贝特曼走下月台,自言自语道。
站台上的这对父子同样身形瘦高,体格结实,仪表堂堂。在同样的苦行僧般的脸上长着同样的薄嘴唇。他们走出车站,亨特先生的汽车在等着。亨特先生瞥见儿子望着外面的街道,眼神既骄傲又快乐。
“回家很高兴吧,儿子?”他问。
“我想是的。”贝特曼说,眼睛紧盯着川流不息的街景。
“我估计这里的车要比你那个南太平洋小岛上多一些,”亨特先生笑着说,“你喜欢那儿吗?”
“我宁可选择芝加哥,父亲。”贝特曼答道。
“你没把爱德华·巴纳德一起带回来?”
“没有。”
“他怎么样?”
贝特曼沉默了片刻,那张英俊而敏感的面孔阴沉下来。
“我不想谈论他,父亲。”他最后说。
“没关系,儿子。我想你母亲今天会很高兴的。”
他们穿过卢普区拥挤的街道,汽车沿着湖畔一路驶到一幢气势壮观的房子前。那是卢瓦尔河畔一座城堡的原样翻版,是亨特先生早几年建造的。等到贝特曼回到自己的房间,马上拿起电话要了一个号码。听见对面的应答,他的心一下子狂跳起来。
“早上好,伊莎贝尔。”他快活地说。
“早上好,贝特曼。”
“你怎么听出是我的声音?”
“自从上次听你的声音到现在也没多久嘛。再说,我一直在等你啊。”
“我什么时候能见到你?”
“如果你没什么要紧事的话,今晚就可以来我们这儿吃饭。”
“你很清楚我不可能有什么更要紧的事。”
“估计你有不少新闻吧?”
他察觉出她的声音里有一丝担忧。
“是的。”他回答。
“好吧,今晚你一定得说给我听。再见。”
电话挂断了。她就是这样一种性格,即使事关重大,也宁可毫无必要地等上几个小时,不会马上问个究竟。在贝特曼看来,她的自我约束无疑是一种令人钦佩的坚毅品格。
晚餐时,除了他跟伊莎贝尔,就只有她的父母了。他留意着她将谈话引入温文尔雅的闲聊,那姿态不禁让他想到一位处在断头台阴影下的女侯爵,明知来日不继,仍在笑谈今日之事。她娇美的五官、短短的上唇带着贵族气,浓密的金发也让人联想到那位女侯爵。很明显,她身上流淌着芝加哥最高贵的血液,虽然这一点远非尽人皆知。那间餐室便是衬托她纤弱之美的合适背景。整座房子是威尼斯大运河上的宫殿的复制品,由一位英国专家按照路易十五的风格布置。启发他这么做的,正是伊莎贝尔;与那位多情君主的名字连在一起的优雅装饰增添了她的魅力,同时也赋予她一种更为精深的含义。伊莎贝尔的头脑蕴藏丰厚,她的谈吐无论多么随意,也从不显得空泛。现在她谈到了自己同母亲在下午参加的一场社交音乐会,谈到一位英国诗人在礼堂举办的讲座,他们谈论政局,以及她父亲近期以五万美元从纽约购得的那幅十八世纪前的大师之作。听她说话让贝特曼感到舒心,他觉得自己再次回到了文明世界,回到了文化中心,跻身于高人雅士之间。此前种种确然无疑的声音喧嚣恼人,抗拒他的意志不肯停歇,如今终于在他心中静默下来。
“哎,能回到芝加哥真是太好了。”他说。
晚餐结束后,他们走出饭厅,伊莎贝尔对她母亲说:
“我要带贝特曼去我的私室。我们有许多事情要谈。”
“好啊,我亲爱的,”朗斯塔夫太太说,“你父亲和我在杜巴里夫人房间,你们随后去那儿找我们吧。”
伊莎贝尔带着年轻人上楼,将他引入曾给他留下诸多迷人回忆的房间。尽管对这里非常熟悉,但他依然像每次走进时那样,抑制不住那一声喜悦的赞叹。她微笑着四下打量了一番。
“我认为布置得还算成功,”她说,“重要的是恰当合理。就连一只烟灰缸也非得是那个时期的不可。”
“我觉得正因为这样,这里才会如此美妙。你做什么事情都是一丝不苟的。”
他们在炉火前坐了下来,伊莎贝尔用平静而庄重的眼神看着他。
“现在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她问。
“我真不知道从哪儿说起。”
“爱德华·巴纳德要回来吗?”
“不。”
一阵长时间的沉默过后,贝特曼才又开口,其间两个人都在左思右想。他要讲的故事实在难以开口,个中细节对她敏感的耳朵是一种冒犯,他也不忍心讲出来,但为了予她公道,也为了对自己公道,他必须把全部真相告诉她。
这件事说来话长,当年他和爱德华·巴纳德还在上大学,在一次茶会上见到了伊莎贝尔·朗斯塔夫,这个茶会是为了庆祝她进入社交界而举办的。早在她年纪尚小、他们也不过是两个长腿男孩的时候,三人就相识了,之后她去欧洲待了两年完成了学业。在茶会上与这位返乡的可爱女孩重拾旧日友情,让他们两人情不自禁、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她。但贝特曼很快发现,她眼里只有爱德华一个人,而为了对朋友忠实,他委屈自己,担当起一个心腹密友的角色,任对方倾吐恋爱的秘密。他历经了种种苦痛,但也无法否认爱德华才配有这种好运气,他绝不容许任何事情伤害他所珍视的友情,也小心不让自己的感情有一丝流露。六个月后这对年轻人订下婚事,但他们都太年轻,伊莎贝尔的父亲决定至少该等到爱德华毕业后再结婚,也就是一年时间。贝特曼还记得那年冬季结束时,伊莎贝尔和爱德华要结婚了,记得那个冬天里的每场舞会和戏剧晚会,还有那些非正式的热闹场合,他这个一成不变的第三者次次到场。他对她的爱恋并未因为她就要成为他朋友的妻子而减弱。她的笑容,她向他抛来的每一句令人快活的话,她情感中显露出的自信,一直令他欣悦不已。他暗自庆幸,甚至略微有些得意,因为他不嫉妒他们的幸福。随后出了一件意外——有家大银行倒闭了,交易所发生恐慌,爱德华·巴纳德的父亲发现自己破产,一天晚上回到家中,告诉妻子他已经一文不名。晚饭后,他走进自己的书房,举枪自尽。
一个星期后,爱德华·巴纳德带着疲惫而苍白的脸色找到伊莎贝尔,求她免除婚约。她答不出话,只是紧紧搂着他的脖子痛哭起来。
“别这样,我会更难过的,亲爱的。”他说。
“你以为我现在会放你走吗?我爱你。”
“我怎么能让你嫁给我呢?任何希望都没有了。你父亲绝对不会同意的,我一分钱都没有。”
“我会在乎吗?我爱你。”
他把自己的计划告诉她:他必须马上开始挣钱,他家有位老朋友,名叫乔治·布劳恩施密特,曾提过让他跟自己一道做生意。那个人在南太平洋经商,在很多岛上都有经办处,建议让爱德华去塔希提岛待上一两年,能在他手下最有经验的经理那里学到各类贸易的操作方法,并许诺此后给这位年轻人在芝加哥谋个职位。这是个绝好的机会,等爱德华解释完毕,伊莎贝尔又是满脸笑容了。
“你这个傻孩子,何必故意让我难过呢?”
她的话让他脸上放光,眼睛也闪闪发亮。
“伊莎贝尔,你的意思莫非是要等着我?”
“你不觉得你值得让我等吗?”她笑了。
“哎呀,现在就别嘲笑我了,我求你认真想一想,可能要等两年呢。”
“用不着担心,我爱你,爱德华。等你回来我就跟你结婚。”
爱德华的雇主办事不喜欢拖延,告诉他如果打算接受那个职位,一周后就必须从旧金山乘船出发。爱德华跟伊莎贝尔度过最后一晚。只是到了晚餐后,朗斯塔夫先生才说想跟爱德华说句话,把他带进吸烟室。此前朗斯塔夫先生已爽快地接受了女儿向他道出的安排,因此爱德华想不出还有什么神秘的事情需要交代,看见对方一脸尴尬,他就更加不知所措了。朗斯塔夫先生说话支支吾吾,先谈了些琐碎的事情,最后才把那句话脱口说出来。
“我想你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这个人吧?”他说,皱着眉头看了看爱德华。
爱德华犹豫了。天生的诚实迫使他承认这件宁愿予以否定的事实。
“是的,我听说过,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记得当时我也没太在意。”
“在芝加哥没几个人不知道阿诺德·杰克逊,”朗斯塔夫先生挖苦地说,“就算有,也不难找几个愿意谈论他的人。你知道他是朗斯塔夫太太的兄弟吗?”
“是的,我知道。”
“当然了,我们已经多年没跟他联系过了。他逮着个机会就立刻出了国,我想这个国家少了他也没什么遗憾。我们知道他在塔希提岛,我给你的建议就是对他敬而远之。不过,如果你听到什么他的消息,请告诉给我们,朗斯塔夫太太和我会很高兴的。”
“一定。”
“我想跟你说的就是这些。我看你一定想去女士们那边了。”
几乎每个家庭都少不了有那么一位成员,如果邻居们不提的话,宁可把他忘掉,若是一两代的间隔为这人的怪诞品性增添些许浪漫魅力,那便是这家人的造化了。可如果他实实在在地活着,而他的乖张行径没法用“不过是自己害自己”这类的托词——假如其过错无非是酗酒或用情不专,这么说也算妥帖——敷衍过去的话,唯一的策略就是保持沉默。这正是朗斯塔夫一家对阿诺德·杰克逊采取的态度。他们从来不谈论他,甚至连他住过的那条街他们都绕着走。他们为人厚道,不愿让他的妻子儿女为他的罪过受苦,多年来一直接济他们,但有一个条件,就是必须搬去欧洲。他们尽一切努力来抹掉对阿诺德·杰克逊的所有记忆,但也知道这件事在众人心目中历久弥新,如同当年丑闻一出,举世震惊一样。阿诺德·杰克逊是个不能再败的败家子,无论哪个家庭都承受不起。这么一位富有的银行家,在教会里也是位响当当的人物,又是慈善家,深受众人的尊敬,不仅出于他的人际关系(他身上流着芝加哥贵族的血液),也因为他正直的性格。这样一个人,突然有一天以诈骗罪名被捕,审判所昭示的不正当行径无法用一时经受不住诱惑来解释,而是精心策划,蓄意而为。阿诺德·杰克逊是个无耻之徒,最终被判七年。关进监狱时,几乎人人都觉得他是轻松逃过了一劫。
在这最后一晚的离别时刻,这一对恋人信誓旦旦,难舍难分。伊莎贝尔涕泪涟涟,但她坚信爱德华对自己痴心一片,这一点让她稍感宽慰。说起来这种感觉可真奇怪。与他天各一方令她悲切凄惨,但又感到幸福,因为知道他爱恋着她。
这已是两年多前的事了。
从那时起,每班邮件都有他写来的信,一共二十四封,因为他那儿每个月只发送一班邮件。他的信跟恋人间的情书毫无二致,措辞亲热动人,有时,尤其到了后来,信写得既幽默,又充满温柔之情。最初的信里流露出思乡之苦,满纸都在说想回芝加哥,回到伊莎贝尔身边。她也有点儿着急,写信求他坚持下去。她担心他会搞砸这个机会,匆匆跑回来。她不希望自己的恋人缺乏耐力,便引用了几句诗给他:
若非我更钟爱荣誉,亲爱的,
我便不会如此深深爱你。
但不久之后他就安定了下来,伊莎贝尔看出他越发积极地将美国人的做法引入那个被外界遗忘的角落,心里十分高兴。她很了解他,一年时间接近终了,他在塔希提必须停留的最短期限行将结束,她打算动用自己全部的影响力劝他不要回家,要是他能全面掌握经营之道岂不更好?既然已经等了一年,似乎没什么理由不能再等一年。她把这些讲给贝特曼·亨特,朋友里就数他一贯慷慨大度(爱德华刚离开的那段日子,若是没有他,她真不知道如何是好),两人都认为爱德华的前途高于一切。她颇感安慰地发现,随着时间推移,他已不再提及回来的事情了。
“他真是了不起,你说是吧?”她对贝特曼赞叹道。
“他纯洁善良,无可挑剔。”
“读他的信,我从字里行间看出他讨厌那地方,但他一直坚持着,因为……”
她脸有些发烫,贝特曼一本正经地笑了笑——这是他最迷人的神态——替她把话说完。
“因为他爱你。”
“和他相比,我真是不值一提啊。”她说。
“你很出色,伊莎贝尔,你完美无缺。”
第二年过去了,每个月伊莎贝尔继续收到爱德华的信,不过很快事情就有点儿不对头了,因为他闭口不提回来的事。他写信的口气就像干脆在塔希提岛定居下来,甚至过得还挺安闲自在。她很惊讶,再去读他的来信,所有的信统统读了好几遍。这会儿她真是在品读“字里行间”的意思,在疑惑之中注意到某种变化,是先前被她忽略的。晚近的一些信件跟早先的那些信一样,既温情又快乐,但语气已不太一样。她对信中流露的情绪开始怀疑起来,对这种无法解释的特质抱有女性本能的不信任,从中分辨出一种让她苦恼的轻率和简慢。她不太确定这个写信的是不是从前她所认识的爱德华。一天下午,也就是从塔希提岛发来的邮件送达后的第二天,她跟贝特曼驾车上路时,他对她说:
“爱德华有没有告诉你他何时启程归来?”
“没有,他没提这件事。我以为他或许跟你说了些什么。”
“一个字都没提。”
“你知道爱德华这个人,”她笑着答道,“他没什么时间观念。如果下次你写信的时候想起来了,不妨问问他打算什么时候回来。”
她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贝特曼十分敏感,察觉得出她这番请求情急意切。他轻声笑了起来。
“好的,我问问他。真猜不出他在想什么。”
几天后,再次跟他见面时,她注意到他好像有什么烦心事。自从爱德华离开芝加哥,他们常在一起,两人都关爱着他,双方无论是谁想谈谈这位缺席的朋友,都一定能发现对方也乐于倾听。伊莎贝尔熟悉贝特曼脸上的每一种表情,凭她那敏锐的直觉,即便他矢口否认也没有用。他忧心忡忡的样子一定跟爱德华有关,只有让他坦言相告才能使她踏实。
“真实的情况是,”他终于开口,“我辗转打听到,爱德华已经不在布劳恩施密特公司工作了,昨天我又找机会向布劳恩施密特先生本人确认过。”
“哦?”
“爱德华差不多一年前就离开他们那儿了。”
“真奇怪,他竟然连提都没提过!”
贝特曼迟疑了一下,但既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他也不得不把下面的话说完。他提心吊胆,局促不安。
“他被解雇了。”
“天呐,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他们似乎警告过他一两次,最后只得叫他走人。他们说他既懒惰又无能。”
“爱德华?”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接着他发现伊莎贝尔哭了起来,于是本能地抓住她的手。
“哦,亲爱的,别,别这样,”他说,“这我可受不了。”
她心乱如麻,顾不得自己的手一直被他攥着。他极力安慰着她。
“真是难以理解啊,对吧?一点儿都不像爱德华做的事。我觉得肯定是弄错了。”
有一会儿她什么都没说,再开口时有些犹豫。
“你不觉得他最近的信有点儿奇怪吗?”她望向一边,眼里闪着泪光。
他简直不知如何回答。
“我注意到信里有些变化,”他承认,“他好像失去了原来那种令我敬佩的严肃和认真。几乎让人觉得那些要紧的东西——唉,都无关紧要了。”
伊莎贝尔没有回答,内心隐约有些不安。
“也许给你回信的时候他会说什么时候回家。眼下我们也只能等待了。”
他们各自又收到一封爱德华的信,还是没提回来的事。不过,在写信的时候他应该还没有收到贝特曼问询的信。下一班邮件就会为他们带来问题的答案。邮件来了,贝特曼把刚刚收到的信带给伊莎贝尔,只消一瞥他脸上的表情就足以让她明白,他十分为难。她把信从头到尾仔细读完,嘴唇紧抿,又读了一遍。
“这真是太奇怪了,”她说,“我弄不太明白。”
“别人肯定会以为他在耍弄我。”贝特曼说,脸也红了。
“读起来是有这种感觉,但也许并不是有意的。这一点都不像爱德华。”
“他也没说回来的事。”
“要不是我对他的爱坚信不疑,我就会想……我都不知道我会怎么想了。”
这个时候,贝特曼才把整个下午在他脑中形成的谋划透露出来。他父亲开创的那家公司生产各种机动车辆,他现在是其中的合伙人,公司要在火奴鲁鲁、悉尼和惠灵顿开设代销处,贝特曼提出由自己来顶替拟议中的一位经理代为前往,回程时可以经过塔希提岛:事实上从惠灵顿返回必然要经过那里,这样他就能去见见爱德华了。
“情况让人琢磨不透,要去弄清楚的话,只能用这办法了。”
“哦,贝特曼,你怎么会这么好、这么善良?”她感叹道。
“你知道的,只要你快乐幸福,我在这个世界上就别无所求了,伊莎贝尔。”
她看着他,伸出自己的手。
“你实在太好了,贝特曼。真不知道世界上还会有谁能像你这样。我该如何感谢你才好呢?”
“我不要你感谢,只希望你允许我帮助你。”
她垂下眼帘,脸上微微泛红。她已经太熟悉他了,竟忘记他是多么英俊。贝特曼跟爱德华一样高大,也一样身材匀称,只是他一头黑发,一脸苍白,爱德华则肤色红润。她当然知道他爱她,这让她深受触动,对他温情有加。
眼下,贝特曼·亨特已经结束了这次旅行,正在回国的路上。
公务部分占去的时间比他预料的要长一些,让他有足够的时间考虑两个朋友的事。他的结论是,阻碍爱德华回家的肯定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或许只是自尊心作祟,让他下定决心要混出个模样,然后再去求得深爱的新娘:然而这种自尊必须晓之以理来劝服。伊莎贝尔很不快乐,爱德华必须跟自己一起返回芝加哥,马上同她结婚。可以在亨特电机牵引汽车公司为他谋一个职位,贝特曼一副软心肠,想到自己付出一点代价就能给世上两个他最喜爱的人带去幸福,一时感到喜不自胜。他自己是永远也不会结婚的,只想做爱德华和伊莎贝尔的孩子的教父。多年以后当他们双双故去,他会跟伊莎贝尔的女儿讲起很久很久以前,他曾怎样爱过她的母亲。此情此景浮上心头,让贝特曼的双眼蒙上了一层泪水。
为了给爱德华一个惊喜,他并没打电报告知自己要来。终于踏上塔希提岛后,他让一个自称是店主儿子的年轻人指引着来到“鲜花旅店”。想着自己这个最最出乎意料的客人走进爱德华的办公室,让他大吃一惊的样子,贝特曼不禁暗自笑了起来。
“顺便打听一下,”走在路上他问道,“你能否告诉我在哪儿能找到爱德华·巴纳德先生?”
“巴纳德?”年轻人回答,“我好像听过这个名字。”
“他是个美国人,个子高高的,浅褐色头发,蓝眼睛。他来这儿两年多了。”
“当然,现在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了。是杰克逊先生的侄子。”
“谁的侄子?”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我们说的大概不是一个人吧。”贝特曼回答,语气冷冰冰的。
他吃了一惊。真是奇怪,这个阿诺德·杰克逊——显然,各色人等都知道他——在这儿竟然继续使用被判罪的那个可耻的名字。但贝特曼想不出冒充他侄子的人会是谁,他只有朗斯塔夫太太这一个姊妹,也没有兄弟。那个年轻人在他身边说着流利的英语,带有一种抑扬顿挫的外国腔,贝特曼从侧面扫了他一眼,看出他明显具有当地人的血统,而自己一开始并没留意到。一丝傲然之气不觉渗透到他的言谈举止之中。两人来到旅店,那里濒临海岸,面对一片礁湖。安排好房间后,贝特曼请求指点布劳恩施密特公司的所在地。他已在海上待了八天,很高兴能再次踏上坚实的土地,沿着阳光明媚的大路漫步走向水边。到了要找的地方后,贝特曼向经理递上自己的名片,被人带着穿过一间谷仓般高高的房间,半是店面,半是仓库,最后进了一间办公室,那里坐着一位身形肥硕的秃头男子,戴着一副眼镜。
“能告诉我在哪儿可以找到爱德华·巴纳德先生吗?我知道他以前在这家公司待过一段时间。”
“是这样,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可他来这儿是布劳恩施密特先生特别推荐的。我跟布劳恩施密特先生很熟。”
胖子用敏锐、狐疑的目光打量着贝特曼,然后朝仓库那边的一个男孩子喊了一声。
“喂,亨利,巴纳德现在在哪儿,你知道吗?”
“他在卡梅伦商店那儿干呢,我觉得。”那边有人答了一句,却不见人动一动。
胖子点了点头。
“你从这儿出去,然后往左转,走三分钟就到卡梅伦商店了。”
贝特曼迟疑了一下。
“我想我应该告诉你,爱德华·巴纳德是我最好的朋友。当我听说他离开布劳恩施密特公司时,我非常吃惊。”
胖子的眼睛眯缝成了一道细线,那种盯视让贝特曼浑身不自在,觉得脸都红了。
“要我说,是布劳恩施密特公司和爱德华·巴纳德在某些问题上无法取得一致意见。”他说。
贝特曼不太喜欢这家伙的态度,便不失威严地站了起来,说了句抱歉打扰便辞别。离开这个地方让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刚见面的这个人似乎有很多话可以告诉他,但就是不想说。他按照指示的方向很快来到了卡梅伦商店。这是一家普通的商号,就像一路看到的五六家店铺一样,他进门看见的头一个人,那个只穿着衬衣、正裁量一块棉布的,正是爱德华。见他干着如此卑微的营生,贝特曼着实吃了一惊。结果他刚一出现,爱德华便抬头看见了,惊喜地叫起来。
“贝特曼!真想不到能在这儿看见你!”
他隔着柜台伸出胳膊,紧紧握住贝特曼的手,神态举止没有任何不自然的地方,尴尬全在贝特曼这一边。
“稍等,我要把这个打包好。”
他相当从容地剪开布匹,叠起来包成一个包裹,递给那个黑皮肤的顾客。
“请到收款台付款吧。”
随后,他朝贝特曼转过身,明亮的眼睛带着笑意。
“你怎么会来这儿?天呐,见到你太高兴了。快坐下,老伙计,别那么拘束,就跟到了自己家一样。”
“我们没法在这儿说话。来我的旅店吧,你走得开吗?”
他有些担心地加上了最后一句话。
“我当然走得开。我们塔希提这儿不那么讲求实效。”他朝对面柜台后站着的一个中国人喊道,“阿林,等老板来的时候告诉他,有个朋友刚从美国来这儿,我出去跟他喝酒了。”
“吼的(好的)。”中国人说,咧嘴一笑。
爱德华套上一件外衣,戴上帽子,陪着贝特曼走出商店。贝特曼试图摆出一副轻松谈笑的样子。
“我没想到你会在这儿给油腻腻的黑家伙吆喝三尺半烂棉布。”他笑着说。
“布劳恩施密特把我解雇了,你知道,我认为干一干这个也还凑合。”
爱德华的坦率让贝特曼十分吃惊,不过他觉得继续追问下去不免轻率。
“我想你现在干的营生是不会发什么财的。”他的回答听上去干巴巴的。
“我想也是。但挣的钱还算能够维持生计,这我就很满足了。”
“两年前你可不会这样想。”
“人是越老越聪明。”爱德华反驳道,显得很快活。
贝特曼瞥了他一眼。爱德华身着破旧的白色细帆布衣裤,不怎么干净,戴着一顶当地人做的大草帽。他比以前更瘦了,皮肤让太阳晒得黝黑,而且无疑比原先更好看了。不过,外表上有某种东西让贝特曼感到不安。他走路时带着从未有过的兴奋自得,举止显得心不在焉,一身的快活劲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因由,也让贝特曼无从责备,只是这让他感到困惑异常。
“真不明白有哪门子事情让他这么开心。”他对自己说道。
他们到了旅店,在露台上坐下。一个中国男孩给他们端来鸡尾酒。爱德华急于探听芝加哥的新闻,连珠炮似的向他的朋友提出一个个问题。他的兴致勃勃发自真心,这不难理解。但奇怪的是,他的兴趣在众多话题上似乎不分主次:打听贝特曼父亲的近况,其热切程度跟探问伊莎贝尔时全无区别。谈到她的时候他没有一丝尴尬,就好像那是他的妹妹,而不是未婚妻。不等贝特曼分析出爱德华一番述说的确切含义,便发现话题已经转到他自己的工作和他父亲新建的楼房上来了。他决意把话引回伊莎贝尔身上,正在等待机会,只见爱德华亲切地挥了挥手。一个男人沿着露台朝他们走了过来,但贝特曼背对着他,看不见这人是谁。
“来这儿坐吧。”爱德华快活地说。
新来者走到近前。他个子很高,身材瘦削,穿一条白色的细帆布裤子,一头漂亮的白色鬈发。他瘦长的脸上长着一只大鹰钩鼻子和一张漂亮、富有表情的嘴巴。
“这是我的老朋友贝特曼·亨特,我跟你提起过他。”爱德华说,嘴角展露出那一成不变的笑容。
“很高兴见到你,亨特先生。我以前认识你的父亲。”
陌生人伸出手来,亲热有力地握着年轻人的手。直到这时爱德华才提及对方的名字。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贝特曼的脸刷地白了,觉得自己两手渐渐变凉。这就是那个伪造票据的人,那个罪犯,伊莎贝尔的舅舅。他不知该说些什么,竭力掩饰自己的惊慌失措。阿诺德·杰克逊看着他,两眼频频闪动。
“我敢说你很熟悉我这名字。”
贝特曼不知该说是还是不是,杰克逊和爱德华都觉得他这样子很好笑,这就更让他难堪了。被迫跟岛上这么一个让他避之不及的人见面已经够倒霉的了,更糟的是又发觉自己让人愚弄了。不过,也许他的结论下得太早,因为这时杰克逊马上接了一句:
“我了解你跟朗斯塔夫一家交好。玛丽·朗斯塔夫是我的姊妹。”
现在贝特曼暗自琢磨,阿诺德·杰克逊会不会以为他不知道那桩芝加哥有史以来最可怕的丑闻。这时杰克逊把手放在了爱德华的肩膀上。
“我就不坐了,特迪,”他说,“我很忙。不过你们两个最好晚上过来吃晚饭。”
“那太好了。”爱德华说。
“非常感谢,杰克逊先生,”贝特曼冷冷地说,“只是我在这里停留的时间很短。你知道,我乘坐的船明天就要起航。若是你能原谅的话,我就不去了。”
“呃,别胡说,我要为你来一顿当地的特色晚餐,我妻子是个很棒的厨师。特迪会告诉你怎么走。早点儿来,看看日落,愿意的话也可以在我那儿凑合一晚。”
“肯定去,”爱德华说,“晚上一有船来,旅店就吵得要死,我们可以在平房那儿好好聊聊天。”
“我不会轻易放你走的,亨特先生,”杰克逊极其热忱地说下去,“我还想听听芝加哥和玛丽的消息呢。”
他点了点头,不等贝特曼再说什么便转身离去。
“我们塔希提这儿不容别人拒绝,”爱德华笑了几声,“再说,你还能享受一顿岛上最好的晚餐。”
“他说他妻子是个好厨师是什么意思?我刚好知道他的妻子在日内瓦。”
“对一个丈夫来说,那离得有点儿太远了,是吧?”爱德华说,“他也很长时间没见过她了。我想刚才说的是另一个妻子吧。”
贝特曼沉默了好一会儿,面容凝重,现出条条皱纹。当他抬头看见爱德华那副颇感好笑的样子,一下子气得涨红了脸。
“阿诺德·杰克逊是一个卑鄙的流氓。”他说。
“恐怕他的确是。”爱德华笑着说道。
“我不明白一个正派人怎么会跟他扯上关系。”
“也许我不是个正派人。”
“你经常见他吗,爱德华?”
“是的,经常。他收我做他的侄子。”
贝特曼向前探了探身子,用探询的目光盯着爱德华。
“你喜欢他?”
“很喜欢。”
“可你不知道吗?这儿的人竟然都不知道,他伪造票据,是个被定罪的罪犯?他应该被逐出文明社会。”
爱德华看着他的雪茄升起一枚烟圈,飘入平静、散发着芳香的空气中。
“我想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无赖,”爱德华终于说道,“我承认,他不能因为对自己的罪过有了悔改,就可以借此让人宽恕。他是个骗子,一个伪君子。这些他摆脱不掉。但我从来没有遇到过比他更易于相处的伙伴。我知道的一切都是他教给我的。”
“他都教会你什么了?”贝特曼吃惊地叫了起来。
“教会我如何生活。”
贝特曼嘲讽般地哈哈大笑起来。
“真是个好老师。莫非是因为他的教诲你才丢了赚大钱的机会,如今在小杂货店里站柜台来维持生计?”
“他有一种了不起的魅力,”爱德华说,和颜悦色地微笑着,“也许今天晚上你就能明白我这话的意思了。”
“如果你的意思是说跟他一起吃晚饭,放心吧,我是不会去的。谁也别想让我跨进那个人的家门。”
“就算为我好,去吧,贝特曼。我们都是这么多年的朋友了,求你帮这个忙,总不会拒绝我吧?”
爱德华的语气带有某种让贝特曼陌生的东西。那柔和的腔调格外具有说服力。
“你要是这么说,爱德华,那我就一定得去了。”他笑了笑。
贝特曼进而想到,这样一来也可以尽自己所能去了解一下这个阿诺德·杰克逊。他对爱德华有着强势的支配力,这一点是明摆着的,要想与之相争,就必须探明这种力量到底如何构成。越跟爱德华交谈下去,越觉得他身上已经发生了某种变化。一种本能让贝特曼觉得自己理应小心前行,他打定主意在看清道路之前绝不泄露此行的真正意旨。他开始东拉西扯,谈起这次旅行的目的、已经达成的结果,谈芝加哥的政治事务,他们都认识的这个或那个朋友,还回忆了他们在大学里的生活。
最后爱德华说他得回去工作了,五点钟会来接贝特曼,然后两人乘车去阿诺德·杰克逊家。
“顺便说一句,我原来还以为你住在这家旅店呢。”贝特曼说,跟着爱德华溜达着出了花园,“就我所知,它是这里唯一体面的地方。”
“我可没有,”爱德华笑道,“这对我来说太豪华了。我在城外租了间房,又便宜又干净。”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在芝加哥的时候,‘干净’和‘便宜’似乎并不是最先考虑的。”
“哼,芝加哥!”
“我不明白你是什么意思,爱德华。芝加哥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
“我知道。”爱德华说。
贝特曼快速瞟了他一眼,他脸上的表情莫测高深。
“你什么时候回那儿啊?”
“我也经常纳闷呢。”爱德华笑了一下。
这样的回答,这样一种态度,让贝特曼大感错愕。还没来得及寻求解释,只见爱德华朝一个开车路过的混血儿挥了挥手。
“让咱们搭一程,查理。”他说。
他朝贝特曼点一下头便追随而去,那辆车在前方几码远的地方停下。贝特曼一个人留在原地,拼凑着一堆令人费解的疑虑。
爱德华坐一辆母马拉的摇摇晃晃的马车前来接他,两人驾车走上海滨大道。道路两旁是一片片种植园,种着椰树和香草,间或会看见巨大的芒果树,黄色、红色和紫色的果实掩映在浓绿的枝叶间。有时,他们能瞥见那平静、碧蓝的礁湖,中间点缀着几座小岛,经由高高的棕榈树的装扮更显美轮美奂。阿诺德·杰克逊的房子位于一座小山上,只有一条小路通向那里,因此他们卸下马具,把马拴在一棵树上,马车则停靠在路边。在贝特曼看来,这种做法真是粗枝大叶。他们上坡来到房前,一位高个头、貌美但算不得年轻的当地女人迎上前来,爱德华与她亲切握手,又把贝特曼介绍给她。
“这是我的朋友亨特先生。我们来和你们一起用餐,拉维娜。”
“好的,”她的脸上闪过一丝笑意,“阿诺德还没回来。”
“那我们先下去洗澡。给我们拿两条帕瑞欧来。”
那女人点点头,走进屋子里。
“这人是谁?”贝特曼问。
“呃,是拉维娜,阿诺德的妻子。”
贝特曼紧闭嘴唇,什么也没说。片刻后女人拿着一个包出来,交给爱德华。两个男人攀下一条陡峭的小径,走进沙滩上的一片椰树林。他们脱掉衣服,爱德华给他的朋友示范如何把那块称作“帕瑞欧”的红色棉布拧成一条贴身的游泳裤。紧接着他们跳进浅而温暖的大海,顿时水花四溅。爱德华兴致勃勃,又是笑又是喊,还唱起了歌,就像个十五岁的孩子。贝特曼从没见过他这么快活。随后他们躺在沙滩上,抽着烟,空气如此清澈,他那种无忧无虑的劲头又如此诱人,着实让贝特曼吃惊。
“看来你觉得这日子很快乐嘛。”他说。
“没错。”
他们听见一阵响动,回头便看见阿诺德·杰克逊朝这边走过来。
“我想还是亲自下来叫你们俩回去,”他说,“洗得还算舒服吧,亨特先生?”
“很舒服。”贝特曼说。
阿诺德·杰克逊没再穿那套潇洒的细帆布衣服,只在腰间围了一条帕瑞欧,打着赤脚。他身上让太阳晒得很黑,长而卷曲的白发和苦行僧一般的面孔搭配上当地人的装束,让他看起来十分古怪,但举止中没有丝毫的不自然。
“如果你们准备好了,我们现在就上去吧。”杰克逊说。
“我去把衣服穿上。”贝特曼说。
“怎么,特迪,你没有给你的朋友拿条帕瑞欧吗?”
“我想他宁可穿衣服吧。”爱德华笑了笑。
“我当然要穿衣服。”贝特曼严肃地回答。他看见爱德华已经束好了缠腰布,站在那儿准备走,而自己这边衬衣还没穿好。
“你不穿鞋不怕硌脚吗?”他问爱德华,“我发现这条小路上石头很多,不太好走。”
“哦,我已经习惯了。”
“从城里回来,围上一条帕瑞欧实在是舒服,”杰克逊说,“如果你打算待在这儿,我就要极力推荐你这样穿。这是我见过最实用的服饰了,既凉快又方便,也很廉价。”
他们走回坡上的房子那儿,杰克逊带他们进了一个大房间,粉白的四壁,开放式天花板,饭桌已经摆好。贝特曼注意到那是为五个人准备的。
“伊娃,过来见见特迪的朋友,再给我们调点儿鸡尾酒。”杰克逊喊道。
然后,他引着贝特曼走到长长的矮窗子前面。
“瞧那儿,”他做了一个十分夸张的手势,“仔细瞧瞧。”
下方的一片椰树沿着陡坡一直铺展到礁湖那里,暮色中的礁湖泛起鸽子胸脯一般的色彩,柔和而富于变化。再远处是条港湾,当地人村落的茅屋一簇簇聚集在那儿,朝向礁石的地方有一条独木舟,上面坐着几个钓鱼的当地人,剪影般轮廓鲜明。在更远的地方,能看见广阔而平静的太平洋,二十英里之外,便是如诗人的想象一般虚幻缥缈、被称作“穆瑞阿”的那座美轮美奂的小岛。眼前的一切都那样可爱动人,竟让贝特曼感到羞愧难当。
“这倒是我从来没见过的。”他最后说了一句。
阿诺德·杰克逊站在他前面注视着远处,眼神带着梦幻般的温柔,那张瘦削的面孔严肃有加,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贝特曼瞥了一眼,再次意识到那张脸上强烈的灵性。
“这就是美,”阿诺德·杰克逊喃喃低语,“一个人很少能面对面看见美。好好看看,亨特先生,你现在看到的一切不会再有了,因为这一刻瞬息消逝,但它会成为你心中不可磨灭的记忆。你触到了永恒。”
他的声音低沉而浑厚,似乎在吐露内心最为纯粹的理想观念,贝特曼不得不反复提醒自己,说话的人是个罪犯,是不择手段的骗子。爱德华像是听见了什么动静,立刻转过身去。
“这是我的女儿,亨特先生。”杰克逊说。
贝特曼跟她握了握手。她长着一双漂亮的黑眼睛,一双红唇随着笑声不停翕动,皮肤深褐,卷曲的头发波浪一般披散在她肩头,色如炭黑。她只穿了一件粉红色的棉布宽松罩衣,光着两只小脚,头上还戴了一顶白色香花编成的花冠。她实在惹人怜爱,就像一位波利尼西亚的春之女神。
她有些害羞,但不像贝特曼那样——整个场面弄得他万分尴尬。看着这位精灵般的尤物拿起一只调酒器,手法娴熟地调出三杯鸡尾酒,他的心情也没能放松下来。
“给我们调几杯有劲儿的,孩子。”杰克逊说。
她倒上酒,笑盈盈地给三个男人每人递上一杯。贝特曼自认掌握鸡尾酒的调兑之法,尝过这杯也颇为惊讶,发觉口味十分出色。杰克逊见客人无意中流露出赞叹之色,得意地笑了起来。
“不错吧?是我亲自教这孩子的,过去在芝加哥那会儿,我认为城里没有一个酒保能跟我一争高下。我在监狱里无事可做,就琢磨新式鸡尾酒当消遣,不过言归正传,什么酒也敌不过干马提尼。”
贝特曼觉得就像有人在他尺骨的痛点上狠击一掌,他意识到自己的脸先是变红,然后又发白。但不等他说些什么,就见一个当地男孩端来一大碗汤,大家便一齐坐下吃晚饭了。阿诺德·杰克逊被自己的话勾起了一连串回忆,他开始谈起自己在监狱里的日子来,讲述得那么自然,没有任何怨恨,就好像说的是他在一所国外大学的经历一般。他单单冲着贝特曼说,让贝特曼摸不着头脑,继而惶然不安,又看见爱德华一直盯着自己,眼里闪烁着颇感兴趣的光芒。贝特曼一下子涨红了脸,猛然想到杰克逊是在捉弄他,随后又觉得这一切都愚蠢可笑——他也知道自己没理由这样——心里便恼火起来。阿诺德·杰克逊真是厚颜无耻——再没有别的词能形容他了——还有他那种冷漠无情,不管是不是装出来的,简直令人发指。晚餐继续进行,贝特曼被劝着尝了许多大杂烩、生鱼,还有他叫不上名字的东西,出于礼仪的驱使他才张口,但惊讶地发现竟很美味。随后发生了一件整个晚上最让贝特曼懊丧的事情。他面前摆着一个小小的花环,为了找话题,他大着胆子谈起它来。
“这是伊娃为你做的花冠,”杰克逊说,“我想她太害羞了,不好意思直接给你。”
贝特曼把它拿在手里,礼貌地对那姑娘说了句感谢的话。
“你要把它戴上。”她说着微微一笑,脸红了起来。
“我?我可不能戴这个。”
“这是当地的一种风俗,戴起来很有魅力。”阿诺德·杰克逊说。他面前也摆着一个,拿起戴在头上。爱德华也照做了。
“我想我的穿着跟这个不相配。”贝特曼不安地说。
“你要帕瑞欧吗?”伊娃立刻问,“我这就给你拿一条过来。”
“不,谢谢你,我这样就很舒服。”
“教给他怎么戴,伊娃。”爱德华说。
这会儿,贝特曼真是恨他这位最好的朋友。伊娃从桌边站起来,笑盈盈地把花冠戴在他的黑头发上。
“你戴着很合适啊,”杰克逊夫人说,“是不是挺配的,阿诺德?”
“当然了。”
贝特曼每个毛孔都在冒汗。
“可惜天已经黑了,”伊娃说,“要不我们就能给你们三人拍张合影了。”
贝特曼感谢自己吉星高照。他穿着一件蓝色哔叽外套,又戴着高领——极其雅致,派头十足——要是再加上个可笑的花冠,那样子一定愚蠢透顶。他心里憋着一股火,这辈子从没像现在这样调用如此大的克制力,才能端出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他被这个老家伙气得发狂,只见对方坐在桌子上首,半裸着身子,圣人一般的面相,鲜花佩在一绺绺漂亮的白发上。整个处境荒诞至极。
晚餐结束后,伊娃和她母亲留下收拾打扫,三个男人坐在阳台上。天气暖洋洋的,空气中散发着一种夜晚才开放的白花的芳香。一轮满月在晴朗的天空中飘移,在宽广的大海上留下一条通道,引向永恒的无疆之国。阿诺德·杰克逊说着话,嗓音深沉,如乐声一般动听。现在他讲起了当地人,以及这块土地上的古老传奇。他讲了有关过去的稀奇古怪的故事,探索未知的危险旅程,爱与死,仇恨与雪耻,还有发现这一座座遥远岛屿的探险家,那些在岛上安家、娶了大族长的女儿为妻的水手,银色海岸上以不同方式谋生的流浪者。贝特曼既懊丧又恼火,一开始紧绷着脸,但很快就被那些故事里的某种魔力吸引住了,坐在那儿听得入了神。浪漫的幻象让庸常的日子黯淡无光。难道他忘了阿诺德·杰克逊巧舌如簧,曾以此迷惑了轻信的公众骗取了大量钱财,还差点让自己的罪行逃脱惩罚?再没人像他这样能言善辩了,也没有人像他这样精于故事的铺垫来营造高潮。他突然站起身来。
“好了,你们两个年轻人好久没见面了,还是让你们自己聊吧。想睡觉的话,特迪会告诉你房间在哪儿。”
“哦,不过我没打算在这儿过夜,杰克逊先生。”贝特曼说。
“你会觉得在这儿更舒服,我们会留意准时叫醒你。”
礼貌地握手之后,阿诺德·杰克逊神情威严地离开了他的客人,就像是一位身着法衣的主教一样。
“如果想回帕皮提的话,我就驾车送你回去。”爱德华说,“不过我劝你还是留下来。一大早走那条路最带劲儿了。”
好几分钟他们谁都没说话。贝特曼不知如何开口说那个话题,一天里发生的事情让他更急于谈一谈。
“你什么时候回芝加哥?”他突然问道。
爱德华一时没有回答。他懒洋洋地转过身,看着自己的朋友,笑了一下。
“我不知道。也许永远不回去了。”
“我的老天爷,你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贝特曼喊了起来。
“我在这儿很快乐,再回去的话不是太愚蠢了吗?”
“这是什么话!你总不能在这儿待一辈子吧。这不是一个人该有的生活,你现在简直就是行尸走肉。唉,爱德华,马上离开这儿吧,趁现在还不晚。我已感觉到有些事情不对劲儿,你被这地方弄昏了头,已经向邪恶的感化力屈服了,但只要横下一条心,摆脱了这种环境,就该感谢诸神保佑了。你会像染了毒瘾的人戒掉了麻醉品一样,到时候就会明白这两年里一直在呼吸有毒的气体。一旦你肺腑里装满祖国清新、纯净的空气,你都无法想象那有多么快慰。”
他说得很急,激动的话语一句跟着一句,囫囵儿脱口而出,声音饱含真挚情感。爱德华受到了触动。
“有你这么关心我真是太好了,老朋友。”
“明天就跟我走吧,爱德华。你来这地方本身就是个错误。这种生活不适合你。”
“你口口声声这种生活那种生活,你知道一个人该怎么充分享受生活?”
“怎么不知道?我以为这个问题不会有第二个答案:只能通过履行他的职责,通过努力工作,并尽到他的身份和地位所要求的所有义务。”
“那他能得到什么回报呢?”
“他的回报是意识到自己达到了当初设定的目标。”
“我听着怎么有点儿吓人呢。”爱德华说,借着夜晚的光亮,贝特曼能看出他在笑,“恐怕你觉得我堕落得很。我敢说现在有些事情搁在三年前,我是无法忍受的。”
“是你从阿诺德·杰克逊那儿学的?”贝特曼的语气带着轻蔑。
“你不喜欢他?也许不该指望你喜欢他,刚来的时候我也这样,对他抱有偏见。他是个非常特殊的人,你自己也看见了,他对自己坐牢的事实并不隐瞒。我不知道他是否为那些导致他坐牢的罪行感到后悔,我所听到的唯一抱怨就是他出来的时候健康受损了。他似乎全然不知懊悔为何物,完全超乎道德。他接受一切,也同样接受自己。他既慷慨又善良。”
“他一直是那样,”贝特曼打断他,“不过是拿别人的钱。”
“我发现他是个很好的朋友。我凭自己的看法来接受一个人,难道这有什么反常吗?”
“其结果就是你分不清孰是孰非了。”
“没有,在我心里,是与非还像原来一样清清楚楚,让我有点儿困惑的不过是坏人和好人之间的区别。阿诺德·杰克逊是做好事的坏人,还是做坏事的好人呢?这是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也许我们过多看重一个人跟另一个人之间的区别了。也许我们中最善良的人都是有罪之人,最坏的人倒是圣人。谁知道呢?”
“你永远别想说服我相信白是黑,黑是白。”贝特曼说。
“我肯定是做不到,朋友。”
贝特曼无法理解爱德华既然赞同他的看法,为什么嘴角却闪过一丝微笑。爱德华沉默了一会儿。
“我今天早上看见你的时候,贝特曼,”他随后又说,“好像看见了两年前的自己。同样的衣领,同样的鞋子,同样的蓝色外套,同样干劲十足,也是同样意志坚定。的确,我那时精力充沛。这个地方昏昏欲睡的生活方式让人心痒难忍。我四处转了转,无论到哪儿都能看见发展和创业的机会。这是个发财致富的地方。在我看来,用麻袋把椰子干运到美国榨油简直荒唐,这些事情统统在当地做好,不就划算多了?这里有廉价的劳力,又省了运费,我仿佛已经看见大片的厂房在岛上拔地而起。后来又觉得他们榨取椰子的方法很不得当,便发明了一种机器,能以每小时二百四十个的速度切分果实、舀出果肉。海港也不够大,我又计划加以扩建,然后组建一个工会来购买土地,为临时居留者建造两三家大型旅店,盖些平房。我还制定了改善客轮设施的方案,以便从加利福尼亚州吸引游客。再过二十年,这里便不再是无精打采的半法国化小镇帕皮提,我将看见一座美国化的大城市,到处是十层的高楼和电车、剧场、歌剧院,还有证券交易所和一位市长。”
“那就开始干吧,爱德华,”贝特曼嚷道,激动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你既有想法又有能力。是啊,你会成为从澳大利亚到美国之间的土地上最富有的人。”
爱德华轻轻一笑。
“我还不想呢。”他说。
“你的意思是你不想赚钱,赚一大笔钱,大到好几百万?你知不知道,你可以用它做什么?你知道这些钱能拿来做什么吗?你知道这能让人变得多强大吗?就算你不为自己考虑,也想想你能做什么吧,为人类事业开辟新渠道,让成千上万人就业。我脑子都快被你那些搬弄出来的幻景搞晕了。”
“那就坐下吧,我亲爱的贝特曼。”爱德华笑道,“那切割椰子的机器将永远不会投入使用,就我而言,帕皮提空闲的街道上也永远不会有电车。”
贝特曼重重地坐回自己的椅子上。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他说。
“现在的想法是一点一点形成的。我渐渐喜欢上这儿的生活,喜欢这种轻松闲适,还有这里的人,他们的温厚和善,他们幸福的笑脸,让我不禁开始思考。以前我一直没时间思考。我开始读书。”
“你总是在读书。”
“以前读书是为了考试,为了受教育,为了谈话时把握自己的论点。在这儿我学会为了乐趣而阅读,学会了怎样说话。你知不知道交谈是生命中的一大乐趣?而谈话需要有余暇。一直以来我太忙了,原来的生活中那些看似相当重要的东西逐渐显得琐碎、庸俗。那种你争我夺、埋头苦干到底有什么用呢?现在一想到芝加哥,就看见一座阴沉、灰暗的城市,到处都是石头建筑——就像一座监狱——还有无休无止的混乱。这样的一味忙碌到底成就了什么?在那儿能充分享受生活吗?难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急匆匆赶去办公室,一连几个小时工作到晚上,然后赶回家吃晚饭,再匆匆忙忙去剧院?我的青春时光就该这样度过吗?青春转瞬即逝啊,贝特曼,等我老了,还有什么指望呢?仍然一大早匆匆走出家门去办公室,持续工作到晚上,然后又匆忙赶回家吃过晚饭再去剧院?要是你能赚大钱的话,这样倒也值得,我说不清,这取决于你的本性。可如果你赚不了钱,还值得这么做吗?我想让我的生活比这更有意义,贝特曼。”
“那你认为生活中什么最可贵?”
“恐怕你要笑话我了。真,善,美。”
“难道你认为在芝加哥得不到这些?”
“也许有些人可以,但我不行。”现在是爱德华跳了起来,“跟你说吧,每当我回想起以前过的那种生活,心里就充满了恐惧,”他简直是在喊了,“一想起我逃离的那种危险,就吓得浑身发抖。此前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灵魂,直到这儿才找到。如果我现在是个有钱人,就可能已经永远失去它了。”
“我不知道你怎么能说这种话,”贝特曼气愤地嚷道,“这个问题我们以前经常讨论。”
“是的,我知道,但那讨论的效果就如同跟聋哑人谈论和声一样。我永远也不会回芝加哥的,贝特曼。”
“伊莎贝尔怎么办?”
爱德华走到阳台边上,俯下身,抬起头,专注地凝视梦幻般的蓝色夜空。当他朝贝特曼转过身时,脸上带着一丝微笑。
“对我来说伊莎贝尔过于完美了,我仰慕她胜过我认识的任何女性。她头脑聪颖,心地与外表一样美丽,我敬重她的活力和她的抱负,她生来便是为了成就大业。我完全配不上她。”
“她不这么认为。”
“但你一定要把我的话转告给她,贝特曼。”
“我?”贝特曼叫道,“我是最不可能干这件事的。”
爱德华背对着明亮的月光,无法看清他的脸。难道他又在笑吗?
“你别想对她隐瞒任何事情,贝特曼。凭她那机灵的头脑,用不了五分钟就能把你摸个一清二楚,你最好直接把事情和盘托出。”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当然,我会告诉她我见到你了。”贝特曼忐忑不安地说,“老实说,我真不知道该对她说什么。”
“告诉她我还没混出样儿来。告诉她我不仅贫穷,甚至还安于受穷。告诉她我因为游手好闲、工作疏忽被解雇了。把你今晚的所见所闻,还有我跟你说的话都告诉她。”
有个念头在贝特曼脑中一闪而过,让他猛地站了起来,怀着一种难以控制的惊惶面对着爱德华。
“我的老天爷,你不想跟她结婚了?”
爱德华严肃地看着他。
“我不能请求她放弃婚约。如果她希望我信守誓言,我会尽我所能,去做一个爱她的好丈夫。”
“你想让我把这个消息带给她吗,爱德华?唉,我做不到。这太可怕了。她从来没想过你会不跟她结婚。她如此爱你,我怎么能把这种羞辱强加给她?”
爱德华又笑了。
“你自己为什么不跟她结婚呢,贝特曼?你很久以前就爱上她了,而且彼此十分般配。你会让她幸福的。”
“别跟我说这些,我忍受不了。”
“我退出对你有利,贝特曼。你才是更合适的人选。”
他说话的腔调有些异样,让贝特曼猛地抬起头来,但爱德华一脸严肃,毫无笑意。贝特曼不知该说什么。他心里很乱,不知道爱德华是否怀疑他是带着特殊使命来塔希提岛的。尽管他清楚那种想法很可怕,但仍控制不住心里一阵欣喜。
“要是伊莎贝尔写信终止你们之间的婚约,你会怎么办?”他缓慢地问道。
“我会活下去的。”爱德华说。
贝特曼一阵激动,竟没听清他的回答。
“我倒希望你穿一件惯常的衣服,”他有些恼火地说,“你正在做一个极其重大的决定,这身怪诞装扮让这事儿显得太随随便便了。”
“我向你保证,不管是围着帕瑞欧、戴着玫瑰花冠,还是头顶大礼帽、身穿燕尾服,我都能一样保持庄重。”
这时,贝特曼又猛然想起了什么。
“爱德华,你不是为了我才这样做的吧?我也说不清,不过这或许会对我的将来造成很大影响。你不是为了我而牺牲自己吧?我受不了这个,你知道。”
“不,贝特曼,在这儿我已经学会了不做蠢事,也不感情用事。我希望你和伊莎贝尔幸福,但我一丁点儿也不希望自己不幸福。”
这回答让贝特曼隐隐感到扫兴,似乎他成了一个玩世不恭的人。他应该大大方方把这个高尚的角色扮演下去。
“你的意思是说,你心甘情愿把生命浪费在这儿?这简直就是自杀。我们离开校门时你是那么雄心勃勃,可现在竟满足于做个廉价小店的售货员,一想到这些我就为你难过。”
“呃,我也只是临时干一干,积累宝贵的经验。我脑子里还有另外一个计划。阿诺德·杰克逊在帕莫塔斯群岛有座小岛,离这儿大约一千英里,是块环礁湖的陆地。他在那儿种植椰树,并且提出把小岛给我。”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贝特曼问。
“因为如果伊莎贝尔跟我解约的话,我就跟他女儿结婚。”
“你?”贝特曼惊得如遭雷击,“你不能跟一个混血儿结婚。你总不会疯狂到这种地步吧?”
“她是个好姑娘,天性温柔可爱。我想她会让我非常幸福。”
“你爱她吗?”
“我不知道,”爱德华沉思后说,“我不像爱伊莎贝尔那样爱她。我崇拜伊莎贝尔,她是我所见过的最出色的人,我连她的一半都比不上。跟伊娃在一起我没有这种感觉。她像一枝新奇美丽的花朵,要人庇护才能免遭风吹雨打,让我想要保护她——没有人会想要保护伊莎贝尔——我觉得伊娃爱的是我本人,不是我会成为的什么人。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让她失望。她很适合我。”
贝特曼沉默了。
“明天还得起早呢,”爱德华最后说,“现在我们真得去睡觉了。”
然后贝特曼开口了,声音透露着真切的愁苦。
“我彻底糊涂了,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来这儿是因为我感觉到有些不对,以为你还没有成就当初立下的目标,失败了,羞于回去,根本没想到会面对这种状况。实在太遗憾了,爱德华,我很失望。我曾希望你干一番伟业,而你以如此可悲的方式浪费自己的才华和青春,浪费你的机会,想一想都让我难以忍受。”
“别伤心,老朋友,”爱德华说,“我没有失败。我已经成功了。你都想象不到我多么热切地期待未来的生活,这对我来说多么充实,多么重要。等你跟伊莎贝尔结婚后,你会时常想起我来。我要为自己在珊瑚岛上造一座房子,在那儿住下,侍弄我的树,用延续了无数年的古老方式摘果取肉。我要在园子里种满东西,还要捕鱼。那么多事情够我忙的,绝不会让我烦闷。我还会自己写书,还有伊娃、孩子们,我希望。最为重要的,是变化无穷的大海和天空,是黎明的清新、落日的美景,还有瑰丽多姿的夜色。我要在一片荒芜的地方建起一座花园。我必须创造一些东西。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但愿等我成了一个老头子,在回顾往昔时发觉自己的一生幸福、简单而平和。日子虽然普普通通,但我要生活在美之中。你是不是觉得满足于这些太过渺小了?可如果一个人赚到整个世界却输掉了灵魂,那他就没什么收益。我想我赢得了自己的灵魂。”
爱德华引着他走进一个放着两张床的房间,然后一头倒在其中一张上。十分钟后,听着那孩子般平静、均匀的呼吸,贝特曼知道爱德华已经睡熟了。但他却久久不能平静,心里一团乱麻,直到黎明的光线像鬼魂一般无声地溜进房间,他才慢慢睡着。
贝特曼给伊莎贝尔讲完了这个长长的故事,没有丝毫隐瞒,除了他认为会伤害她,或者让自己显得可笑的部分没对她说,比如自己被迫戴上一顶花冠坐着吃晚餐,还有她一旦同意,爱德华就准备跟她舅舅的混血女儿结婚。然而,或许伊莎贝尔的敏锐直觉超乎他的预知,因为在他不停讲述时,她的眼睛渐渐冷漠,嘴唇也绷得更紧。她时不时盯他一眼,要不是贝特曼一门心思在讲故事,她的表情一定会让他大感惊奇。
“那个女孩长什么样?”他讲完了,她问道,“阿诺德舅舅的女儿。你觉得她跟我有什么相似之处吗?”
这问题让贝特曼十分意外。
“我从未想过这个问题。你知道,除了你以外,我从来不去仔细打量别人,也从来不认为有哪个人像你。谁能跟你比呢?”
“她漂亮吗?”伊莎贝尔说,他的话让她略微一笑。
“我看算漂亮吧。有些男人会认为她很美,我敢说。”
“唉,这倒也无关紧要。我觉得我们没必要再去谈论她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伊莎贝尔?”这时他问道。
伊莎贝尔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那上面仍戴着爱德华给她的订婚戒指。
“我不和爱德华解除婚约,是因为我认为这对他是一种激励。我想让自己鼓舞他。如果有什么事情能够促使他取得成功,那就是让他想着我爱他。我已经尽我所能,但看来还是没有希望了。如果不承认事实,那只能是我太过软弱。可怜的爱德华,害的不是别人,只害了自己。他是一个善良可爱的人,但身上缺少点儿东西,我想他是没骨气。希望他能幸福。”
她从手指上褪下戒指,放在桌子上。贝特曼看着她,心跳快得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你太好了,伊莎贝尔,你简直太好了。”
她笑了笑,站起身,把一只手伸给他。
“你为我做了这么多事情,让我怎么才能感谢得过来呢?”她说,“你帮了我一个大忙,我知道可以信任你。”
他拉起她的手,握在自己手里。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漂亮。
“哎,伊莎贝尔,我愿意为你做更多的事情,你知道,只求你允许我爱你,为你效劳。”
“你是个坚强的人,贝特曼,”她叹了口气,“这给了我一种妙不可言的信任感。”
“伊莎贝尔,我爱慕你。”
他说不清自己怎么会灵光一现,突然把她搂在了怀里。而她,毫不反抗,仰起笑脸看着他的眼睛。
“伊莎贝尔,你知道,自从我见到你的那一天起,我就想跟你结婚。”他激动地喊道。
“那你究竟为什么不问我呢?”她回答说。
她爱他。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可爱的嘴唇等着他去亲吻。他将她揽进怀里,仿佛看见亨特电机牵引汽车公司的工厂规模不断扩大,地位节节攀升,占地达到一百英亩,看见他们出产了上百万台电动机,看见他收集到一大批名画,远远胜过纽约那些人的任何藏品。他将戴上一副角质眼镜,而她则舒舒服服倚靠在他的怀抱中,幸福地叹息一声,想象着她会拥有的精美房子,里面满是古董家具,想到她要筹办的音乐会,想到那些thés dansants,以及只有最具修养的人才能参加的晚餐会。贝特曼确实该戴一副角质眼镜。
“可怜的爱德华。”她叹息道。
[book_title]阿赤
船长将手使劲插进一只裤袋。裤袋不是缝在侧面,而是正前面,加上他是个大胖子,因此勉强才从里面掏出一只大银表来。他看了一眼表,又望向西沉的落日。掌舵的那个卡纳卡人朝他瞥了瞥,没有说话。船长的目光落在他们正要靠近的小岛上。一道白色的泡沫标示出礁石所在,他知道那开口足以让船通过,再靠近些应该就能看见了。还有将近一个小时的日光。礁湖的水很深,可以踏踏实实抛下锚去。他已经望得见椰树林中的那个村子,那儿的村长是大副的朋友,上岸过一夜也很不错。恰好这时大副走上前来,船长转身来跟他说话。
“我们随身带瓶酒过去,拉上几个女孩跳舞。”他说。
“我怎么没看见那个开口。”大副说。
他是个卡纳卡人,五官端正,轮廓鲜明,皮肤黝黑,长相酷似某位罗马帝国末期的皇帝,只是稍显敦实。
“我敢保证这儿就有个开口,”船长说,拿望远镜眺望着,“我纳闷怎么就找不到呢。派个水手去桅杆上面看看。”
大副叫来一个船员,向他下了指令。船长看着那个卡纳卡人爬上桅杆,等着听他汇报。但那人朝下喊话,除了连成一线的泡沫以外什么都看不见。船长的萨摩亚语说得跟当地人一样,冲着上面破口大骂起来。
“让他待在上面吗?”大副问。
“待在那儿有个鬼用!”船长回答,“那该死的傻瓜连根毛都看不见。我敢打赌,要是我在上面,肯定能看见那个开口。”
他怒气冲冲地瞪着细长的桅杆。这事儿对一辈子爬惯了椰树的当地人来说轻而易举,他却又肥又重。
“下来,”他喊道,“还不如一条死狗管用。我们只能沿着礁石走,直到找到那个开口。”
这是一艘装有煤油辅助设备的七十吨纵帆船,如果不是逆风,每小时可以开行四到五海里。这艘破烂邋遢的大家伙很早以前漆的是白色,现在早已肮脏不堪,斑驳陆离。船上有股刺鼻的煤油和椰子干味儿,后者是它经常运输的货物。现在他们与礁石的距离已不足百英尺,船长让舵手绕着它一直行驶,直到找到开口。但这样前行了好几英里以后,他意识到他们已经错过了,便慢慢掉转船头往回开。礁石外围的白色泡沫绵延不断,如今太阳也要落下去了。船长除了大骂船员愚蠢,也只能听天由命,等明天一早再说。
“把船掉个头,”他说,“我不能在这儿下锚。”
他们才又朝海上开了一点,天色已经黯淡下来。船停了。把帆收拢以后,船身开始晃动不止。阿皮亚那边的人说,总有一天这船会翻个底朝天,而船主本人,那个开了一家大商号的德裔美国人也说,无论出多少钱都别想让他登上这条船出海。厨子是个中国人,穿一条又脏又破的白裤子、一件单薄的白色上衣,过来说晚饭准备好了,船长便走进船舱,发现机师已经坐在那里。机师又瘦又高,脖子干瘪如柴。他穿着蓝工装裤和一件无袖套衫,露出两条细瘦的胳膊,从肘部到手腕都刺满文身。
“真倒霉,只好在外面过夜了。”船长说。
机师没有答话,两人默不作声地吃着晚饭。机舱内点着昏暗的油灯。他们吃过罐头杏肉之后,晚餐便告结束,中国人给他们送上一杯茶。船长点燃一支雪茄,走到上面的甲板。在黑夜的衬托下,眼前那座小岛变成黑乎乎的一团。星星很亮,周遭只剩海浪那永不停歇的拍击声。船长一屁股坐进一把折叠躺椅里,悠闲地抽着雪茄。不一会儿,三名船员上来坐成一排。其中一个拿一把班卓琴,另一个抱着六角手风琴。他们开始演奏,一个人唱了起来。当地人的歌曲用这两种乐器来伴奏,听起来有点儿奇怪。接着,两个人和着歌声开始跳舞。这种野蛮人的舞蹈既粗鲁又原始,手脚动作很快,身体急剧扭动,带有肉欲和色情的意味,而这种色情又并非发自内心。这是兽性之舞,直接、古怪,全无神秘可言,纯粹出乎天然,甚至可以说像孩子般天真无邪。最后他们累了,伸开四肢在甲板上睡了过去,一切都安静了。船长费劲地从椅子上站起来,爬下扶梯口,走进他的舱室,脱掉衣服,爬上床铺躺下。夜晚的暑气让他微微有些气喘。
到了第二天早晨,当拂晓的微光悄然掠过宁静的海面,那个头天晚上躲起来的开口便出现在他们位置偏东的地方。纵帆船驶进了礁湖。水面平静无波,从珊瑚礁深深的缝隙间,能看到色彩斑斓的小鱼游动。船长泊好船,用过早餐之后来到甲板上。晴朗的天空阳光普照,清晨的空气清冽宜人。这天是星期日,四周一片宁静,仿佛大自然也在歇息。他觉得异常舒心,坐下后望着林木密布的海岸,一阵慵懒漫上心头。他嘴角泛起一丝笑意,将手上的雪茄烟头扔进水中。
“我看我得上岸了,”他说,“把小船放下来。”
他笨手笨脚地爬下梯子,让人划着船送进一个小海湾。水边的椰树虽没有排成行,相互间隔也算规整有序,就像一群跳芭蕾舞的老处女,年迈色衰,一身轻浮,惺惺作态,扭捏顾盼一如旧时模样。他慢悠悠穿过一棵棵椰树,走上一条依稀可辨的蜿蜒小径,不久便来到一条宽宽的小溪边,上面立着一座桥,是用单根的椰树干搭成的,总共有十几根,树干首尾相连,连接处由插入河床的树杈支撑。走在光溜溜的圆形表面上又窄又滑,手也无处可扶,必须脚步稳当,内心坚定。船长犹豫了。他看见对岸的树丛间影影绰绰有座白人的房子,便拿定主意,小心翼翼地走上去,紧盯着自己的两只脚。树干相接的地方高低不平,让他有点儿摇晃。直到走完最后一根树干,两脚终于踏上对岸的坚实土地,他才得以解脱,吐出一口气。刚才只顾应付过桥的难题,竟没注意有人正看着他,所以听见那边的人冲着自己说话,他不禁吃了一惊。
“要是你没走惯这种桥,的确得拿出点儿勇气才行。”
他抬头看见一个人正站在面前,显然是从刚才他见过的那座房子里出来的。
“我看到你犹豫了,”那人接着说道,嘴角挂着一丝微笑,“我在等着看你掉下去呢。”
“绝对不会。”船长说,现在他已恢复了自信。
“我以前也掉下去过。还记得一天晚上打猎回来,我就这么掉了下去,连同猎枪一起。现在我都是找个孩子替我背枪。”
这人算不上年轻,下巴上留着一小撮灰白胡子,脸很瘦削。他穿一件汗衫,没有袖子,下身是一条细帆布裤子,既没穿鞋也没穿袜子。他的英语带有轻微的口音。
“你是尼尔森吗?”船长问。
“是的。”
“我听说过你,我猜你就住在这附近。”
船长跟随主人走进那座小平房,往对方示意他的椅子上重重坐下。趁尼尔森出去拿威士忌和杯子,他四下打量着这间屋子,这一看吃惊不小——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书。书架占据了四面墙壁,一直顶到天花板,上面塞得满满当当。一台大钢琴上散落着几张乐谱,在另一张大桌子上也凌乱地放着书和杂志。这间屋子让人感到局促不安。他想起尼尔森是个怪人,谁也不了解他。尽管这个瑞典人在岛上待了这么多年,但认识他的人都觉得他古怪。
“你弄了一大堆书来这儿。”见尼尔森回来,船长说道。
“书又没什么害处。”
“你都读过了?”船长问。
“大部分读过。”
“我不时也读点儿东西。订了一份《星期六晚邮报》。”
尼尔森给客人倒了满满一杯纯威士忌,又递上一支雪茄。船长主动说起了情况。
“我昨晚就到了,但没有找到开口,只得停泊在外面。我从来没走过这条线。有个手下要把一些东西送来这儿。那人叫格雷,你认识吗?”
“认识,他的商铺就在前面不远。”
“嗯,有不少罐头交给他,他那儿也有些椰子干。他们觉得与其让我在阿皮亚闲着,不如上这儿来一趟。我一般都是跑阿皮亚和帕果帕果那条线,但他们那儿正闹天花,一片萧条。”
他喝了一口威士忌,点上雪茄。他平素寡言少语,而尼尔森身上有某种东西让他紧张,一紧张话就多起来。瑞典人那对深色的大眼睛盯着他,带着颇为玩味的神色。
“你把这个小地方弄得很整洁嘛。”
“我尽了最大努力。”
“这些树估计收成不错,看着都挺好。椰子干现在正好卖得上价,我以前有片不大的种植园,在乌波卢,可惜后来不得不卖掉了。”
他又四下看一遭,那些书莫测高深,似乎对他充满敌意。
“我估计你在这儿免不了寂寞。”他说。
“我习惯了。已经在这儿待了二十五年了。”
船长再也想不出该说些什么,只得闷头抽雪茄。尼尔森显然也无意打破沉默,用沉思的眼神看着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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