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一知半解
[book_author]伊夫林·沃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57207
[book_dec]伊夫林·沃(Evelyn waugh,1903—1966)被誉为英国二十世纪最优秀的讽刺小说家,并被公认为二十世纪最杰出的文体家之一。《一知半解》是他唯一的自传作品,是二十世纪作家自传中的经典名著。伊夫林·沃从自己家族父系母系的祖辈写起,描述了自己从童年时代历经蓝星、牛津的学生岁月,直到担任私立预科学校教师这第一次职业失败为止的经历,全景式地展现了他那一代人的成长经历和时代背景。 私立预科学校那段不堪回首的职业经历直接促发了伊夫林·沃成名作《衰落与瓦解》的创作,而牛津大学的生活则在其名著《故园风雨后》中以挽歌的风格重新得以诗意地呈现。一起来翻阅《一知半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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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译序
伊夫林·沃(1903—1966)全名阿瑟·伊夫林·圣约翰·沃,被英国评论家迈科尔·戈拉称为“狄更斯以来英国乃至全世界最重要的喜剧艺术作家。他创造了一种黑色幽默,一种狰狞的笑声,世界各国的艺术家都用这笑声对抗当代噩梦般的世界”。
伊夫林·沃,1903年出生于英国汉普斯特德一个中产阶级家庭,是家中的第二个儿子,其父阿瑟·沃系英国霍尔公司的高级编辑兼文学批评家,也是一位虔诚的英国圣公会教徒。沃从小就受到两方面环境的熏陶:宗教与书本。他和他的哥哥亚历克·沃长大后都成为作家,都与儿时的家庭影响关系颇大。沃的父母给孩子读故事,并与他们一起讨论作品。沃在七岁时就写过一个题为《赛马的诅咒》的短篇小说,并被收入一个成人作品集中出版。哥哥亚历克1917年发表了半自传小说《青春的迫近》,这是一部评论褒贬参半的作品。也正是这种公学的生活和同性恋小说的描写阻止了弟弟伊夫林跟随哥哥在社本上学,他被送往苏塞克斯的蓝星学院,对于这一情况他后来有着一番不满。正是在这里,沃开始奠定了他作家职业生涯的基础。除了一开始他写日记的习惯,他还饶有兴趣地广泛阅读,并撰写三幕剧在全校表演。他的一位同学透露,沃能够深入探讨小说的构成智慧、性格透明度以及现代人对其他潜在传媒方式的兴趣:通过情节和事件尝试把家庭思想呈现出来。不要把所有的话都挑明了说出来。这才是电影相比小说所具有的不可估量的价值。(不要嘲笑这个低级的警句,因为它的确非常的真实。)“不管用什么方法,让事件发生吧。看在上帝的分上,不要通过简单的性格和语言描写来呈现人物,应该对他们逐一进行设计。”
1921年,十八岁的沃进入牛津大学赫特福德学院学习,专业是历史,但是他似乎更爱好社交、文学和艺术,在这里他结交一批权贵子弟,纵酒狂欢,虚掷光阴,过着放荡不羁的日子,最后负债累累,没有拿到学位。1924年遂转入希瑟利艺术学校学习绘画。不久之后,他便发现绘画亦非自己的爱好,就在威尔士的一所私立学校谋了一个职位。1927年2月,伊夫林·沃职业生涯正处在动荡时期。这之前,他刚刚从让他消沉的教师工作上被解雇了,原因就是他个人生活方面的不检点,有酗酒和同性恋的倾向。自那以后,他与他的父母一直住在位于伦敦北部的家。“我一直在努力找工作做,可是我很疲倦,很沮丧,”他在自己的日记里悲伤地承认了这些。“看来我应该着手做一个文人了。”之后沃开始面对现实,开始了从事家人所擅长的文学创作。
1928年,沃发表了第一部长篇小说《衰落与瓦解》,讲述了主人公保罗·潘尼费瑟,一个孤儿,不谙世事、命途多舛的故事。他是牛津大学神学院的学生,一天晚上,被一群醉汉扒光了衣服。保罗本是事件的受害者,院方没有处罚闹事者,却以“行为不检”为由把他开除。而他的监护人也乘机剥夺了他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走投无路之际,他只好到一个偏远的学校当教师。漂亮富有的上流社会贵妇马格特·比斯特切温德夫人看上他,并借机向他示爱,但他却不知道夫人经营着南美洲的妓院生意。结婚前夕,保罗因为帮马格特处理“事务”而被逮捕,判处七年徒刑。最后,马格特嫁给了内政大臣,保罗改变外貌隐姓埋名,回到牛津继续读书。小说出版后立即轰动文坛,阿诺德·班内特、马尔科姆·布雷德伯利、埃德蒙·威尔逊等英美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此书在英国风行一时,日后成为英国首相的温斯顿·丘吉尔更是把这本书作为圣诞礼物送给了好友。
《邪恶的肉身》,作为沃第一部大获成功的小说,则是他在婚变的阴影中写成的。其间他新婚不久的妻子伊夫林·加德纳写信告诉他,她爱上了一个叫约翰·阿克顿的男人,而且自称思想混乱需要帮助。沃匆匆从牛津乡间赶回伦敦,为挽回一切而努力,然而两个月后,他不得不面对事实。1930年1月14日,《邪恶的肉身》出版,四天后,《泰晤士报》刊登他的离婚通告。一个月后,他皈依天主教。当我们注意到小说里,主人公亚当无论在金钱上、还是在婚姻上,尽管几经努力争取,但最终都一无所获的时候,不难发现,沃实际上正是通过这种悲观但并未绝望的灰色调子,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自己内心的痛楚与阴影,可能也正是基于这种原因,三十四年后,当沃回顾这部为他打开成功之门的小说时,一直采取了有意压低其价值的态度,称之为“一本完全未经计划的小说”。
二战期间发生在《荣誉之剑》的主人公盖伊身上的故事,同样取材于沃自己的经历。在1939年9月英国向德国宣战时,像盖伊一样,沃加入军队时年龄太大,将近三十六岁。在经受了数星期求职失败给他带来的沮丧之后,当时的海军大臣温斯顿·丘吉尔在下院的私人秘书布伦丹·布雷肯干预了此事,沃未参加军官训练就在军队里获得了任命。由此,沃顺理成章地把在军旅生活中看到的混乱、荒诞和失败的情景写进了书中。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屡屡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为沃带来巨大声誉的作品《故园风雨后》(1945年),可谓他讽刺作品系列中唯一的例外。这部小说从一个敏锐而聪明的观察者的第一人称角度,再现了两次大战期间英国的风情。在建筑绘画师、英国陆军上尉查理斯·莱德的回忆和追溯中,伦敦近郊布赖兹赫德庄园一个天主教家庭一家人的生活和命运,渐次呈现出来。尽管小说感伤的意味压倒了沃小说惯有的讽刺特色,却凸显了贯穿沃一生创作的复杂心态。出身于伦敦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沃,像巴尔扎克一样,对世袭的贵族阶级怀着矛盾的心理:一方面无情地揭露和嘲讽了这个阶级的颓败和堕落;另一方面在内心深处却始终渴望跻身于这个阶级之中。面对西方价值体系解体的现实,他在理智上认识到这个阶级必将灭亡的命运,但在情感上却将恢复社会秩序和道德信仰的希望寄托在这个阶级身上。
沃几乎所有的作品,都烙上了自身经历的痕迹。《一知半解》是沃的一部未完成的自传小说,可以视为一部对沃所有作品的总结。因此对于研究沃的生平和作品有着至关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原书名为A Little Learning,取自蒲伯的《论批评》中的“A little learning is a dangerous thing”一句,体现了作者谦虚的人生态度,故在此将其译为“一知半解”,恰能表达作者的原意。
全书共分为九个章节。开篇的第一句“一个人只有失去了对未来的好奇心,才到了写自传的年纪”意味深长,也是本书中被引用次数最多的一句。作者由多年前读过的H·G·威尔斯的《时间机器》作为引子,指出时空隧道的穿梭性,同时讲出了自己希望能够沿时空隧道向后穿梭的渴望。“如果我在这个鞍上面,我会向后行驶,穿过几个(不超过三十个)世纪,静静地徘徊,这将是我能想象出的最大的满足。甚至在我自己短暂的一生中,随着记忆的衰退,那些日渐疏远的起源和经历使我越来越想拥有这样一台装置。”正是这样一台装置,帮助作者逐渐打开了时空隧道的大门,将作者的一生展现在了读者的面前。
第一章《遗传》。沃从自己的八位高曾祖父开始讲起,详细记述了自己前辈的生平,以显示自己和他们血缘和遗传的联系。他在最后总结到“各种特殊癖性在许多代人里都有先例。我看到报纸开始更多地使用‘基因’这个词来表达以前‘血缘’的意义。一个更令人快乐的隐喻或许是扑克游戏。一个人摸到的一手牌,其价值取决于它的组成部分所结合的关系,并不取决于其数字的总和。一个人只能“依靠”发到手里或是抽到的牌,还有对手已经打出的牌,即便如此也并不总能改善自己的牌。每张牌,不论大小,都是一副遗传。没有两手牌是完全一样的。”
第二章《环境》。在“环境”这一章里沃记述了童年时期所有的记忆,以及少年时代在家里居住时的事情。1910年9月被送到了学校,在这之后的八年里,学校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有时令人感觉惬意,更多时候是感觉别扭。因为身居其中的孩子仿佛完全变了一个人,甚至颇有些令人厌恶,他的生活完全与现实脱节,丝毫不像他三年在家生活那样安逸了。
第三章《父亲》。许多男孩子都觉得自己的父亲像英雄一样强壮、灵巧,像猎人一样英勇,并且精通各种机器。可沃认为自己的父亲却不是那样的,并且他也从来没有惧怕过父亲。父亲总是焦躁不安,而非积极主动。父亲的职业在沃小时候看来是不光彩的。小时候的沃觉得应该更尊重一些像他的叔叔们那样的士兵或者水手;抑或是有建筑方面的兴趣,会做木工活的人;再或是那些用会割到脖子的剃须刀刮脸的人。作为一个评论家父亲最大的动力就是他深深地热爱这一行业。他不为势利所动,不会承认自己看不到的优点。他不懂德语,看法语也不自在。他脑子里面深深地印着英国文学是从希腊语和拉丁语传承来的想法。读诗,他读的是诗的旋律、思想表达的清晰程度以及“观点”。“感情,”他写道,措辞比较晦涩,“如果没有感情的话诗歌就太贫瘠,诗歌自身包含了一种间接提到它所能唤起的人们的情绪。诗人发出人们已知的情感中的一种,然后再用普世的观点来验证它。但是不可忘记的是观点是一首诗的萌芽;真理和观点的普遍性是一首诗好与坏的验证;由于诗歌是从观点退回到情感上来,又从情感深入到情绪,诗歌越来越多地从有利地位退去,而这个时代的经典诗歌正站在那里的顶峰上俯瞰世界的方方面面。”
沃认为父亲的局限在于他没有足够的能力辨别出他所喜欢的品质,除非是以他所熟知的形式呈现给他。他很少被那些伪造的作品所欺骗,但同时也有很多真实的作品被他漏掉了。艾迪·马什诗集里的“乔治亚诗人”似乎大都非常大胆但却无法完成革命的重任。他认为T·S·艾略特和他的同行们明显很荒谬。
沃的父亲从没渴望过更高的地位,他也从未因自己不够优秀而心怀抱怨。他最原始、最主要、最本能的目标就是成家。
有些时候沃觉得他的成就有些单调乏味。现在他知道了,自己是多么地应该感谢他为他们创造出的稳定的生活,虽然沃只是朦胧地理解了,但比起那些不如他幸运的人来说已经好多了。
第四至第六章讲述的是沃的教育经历。他用这样的话总结了自己的校园生活:
“我的英语文学知识主要是在家中获得的。十年来,我在教室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拉丁语、希腊语、历史以及数学的学习上。现在我已经忘却希腊语了,闲时也没有读过拉丁文。如果要写篇墓志铭,现在恐怕是很艰难了。可是即使如此,我丝毫不后悔做过这般流于表面的古典研究。我相信,为古典研究的地位所作出的辩护是再正确不过的。只有学过古典学问,一个孩子才会明白,原来一个句子是有着逻辑结构的,单词与其内在的意义是不可分割的——不管这个词是用于文绉绉的暗喻还是露骨的谩骂。大部分没多少教养的人,如女人和美国人,如果没有接受那百里挑一的天才的指导,使用上往往会背离这些单词的本意。也正因如此,在我们已经失去翻译技巧以后,那旧式的英语测试题‘解释句子大意’仍然屹立不倒。”
“对于那些在蓝星读过六年级的人来说,他们的拼字是拙劣的,这全因他们很少读书,仅仅把注意力放在评论风格或大意上;拼字是幼儿才会注重的事情,因此他们将其忽略。那些‘专攻’历史的人,对从伯里克利时代开始时期的地中海历史认识模糊,对从亨利七世开始的英国历史,以及由奥地利皇位继承战争到色当战役的欧洲历史认识稍好。我们能够即席翻译法国文学,但如果要说法语,口音浓重非常,谚语一窍不通。对于诗歌,古典的音步倒是好好地敲了我们一下——‘敲’是一个再合适不过的词了。那些音节、韵律在我们的耳中萦绕,使得我们对毫无韵律美的现代诗歌充耳不闻。对地理,以及所有的自然科学我们都不屑一顾。自从我们从预科毕业以后,数学几乎没再取得进步。我们的常识只能勉强解决《泰晤士报》的填字游戏。”
沃所受的教育,现在看来,只是为一件事做准备,那就是当一位英语作家。这确实是再惊讶不过了,因为实在没多少人有能力可以做到。
第七章《两位导师》。沃专门预留一个章节来描写对他青少年时期产生巨大影响的两位导师,他们对沃的成长起到同等重要的作用,但却体现在截然不同的方面。弗朗西斯·克里斯和J·F·洛克斯伯格,一个是神秘的人,一个是位名人。
第八章《永不翻案》。沃的父亲在自传中哀怨地写道:“我晚了一个星期才到达我的私塾;在社本,我是在夏天,而不像普通新生那样是在秋天开始了我的学业的。而现在,在牛津,我是所有人当中最不幸运的一个,因为在我迟来的露面之前,1885年的大一新生都已建立了很好的工作和友谊,而我花费了第一年所有剩余的时间去找回失去的东西。”
沃不无抱怨地写道,虽然他自身的经验已经使他意识到了这种缺陷,奇怪的是他还是给我安排走相同的路。
没有人,在我们漫长的衰落里,
如此艰难,恶意和分离,
能够像我的朋友那样愉快,
或者能有我一半那样爱他们。
这是法裔英籍作家贝洛克对自己牛津生活的描述,而沃也是感同身受。
对这段生活的记录,有一项对沃来说非常重要,那就是友谊。
第九章《英雄气短》讲述了沃在离开牛津,转而学习绘画,后又做中学教员的坎坷经历。这一章节名称的原文是“In which our hero's for tune falls very low”,翻译时借用汉语中的“英雄气短”,用于体现作者在这一时期的精神、情绪状态。沃曾企图自杀,他自述道:“哈罗德·阿克顿正在牛津大众化中发光发热,而我,独自一人,似乎处于世界的末日,被整个世界拒绝了。”但沃最终放弃了在大海中结束生命的念头。这段经历也被他写进了《衰落与瓦解》之中。
尽管在孙辈的回忆录中,伊夫林·沃性情古怪,酗酒挥霍,对子女极尽尖酸刻薄之能事,的确,在个性特征方面,伊夫林·沃一直名声不佳,但凡涉及他的野史和正传,几乎都言及他的极度自私、贪婪、势利、保守和傲慢,不过这些恶性劣迹并未撼动他二十世纪英国重要作家的地位,他仍被誉为是“英国英语文学史上最具摧毁力和最有成果的讽刺小说家之一”。
给我的孙辈
亚历山大和索菲娅·沃,
艾米莉-阿尔伯特·菲茨赫伯特
与爱德华·贾斯丁·达姆斯
[book_title]第一章 遗传
一个人只有失去了对未来的好奇心,才到了写自传的年纪。
我最近对多年前读过的H·G·威尔斯的《时间机器》产生了兴趣,又重新拾了起来再次阅读。(顺便提一下,我猜想现代的评论家若是没头没脑地听到我这句话,肯定会这样评价作者:“银吊灯里的白炽灯散发的柔和的光芒捕获了我们杯中闪过的泡泡”。)这本书第一版的结尾,是十六页关于1895年的当红小说家的广告。他们被各大报纸用奢侈的语言赞美,很少有人给予我的职业生涯那样的评价,但是如今,他们都被人们彻底忘记了。似乎我在时间机器上轻轻一跃,便见识到我眼前时下所有的颂扬最后都将消失殆尽。
我渴望能借时间机器一用——就是那个有鞍有石英条的装置,它仅仅是对自行车的一个平淡的赞美而已。像书中的主人公那样用这种神奇的机器去窥视未来,实在是太浪费了,未来也会因此变得枯燥无味!如果我在这个鞍上面,我会向后行驶,穿过几个(不超过三十个)世纪,静静地徘徊,这将是我能想象出的最大的满足。甚至在我自己短暂的一生中,随着记忆的衰退,那些日渐疏远的起源和经历使我越来越想拥有这样一台装置。
一
我父亲在中年时逐渐丧失了左耳的听力。他过去曾认为这种痛苦是由于他在很多年前与索美塞志愿者们在营地里潮湿的地面上睡觉而造成的,而当我到了同样的年纪,我左耳的听力也在同样地丧失。我把这归咎于遗传。
奥斯伯特·西特韦尔爵士用他的双手给他的宏伟的自传命名。其左手显示了我们从出生就具有的特性,右手则给我们随后的生活经验和成就打分。童年时代,左手引领着我们;成年后我们似乎完全用右手掌握着自己的命运;随着年龄的增长,不仅仅是虚弱,我们的一些小弱点和癖性也会使我们想起我们的父母。了解了自己是从何处起源的,我们就能够更容易地对自己和我们的祖先进行类比。但是作为众多不同影响因素的结合体,我们的任何特质都是可以用这些术语来解答的。就容貌来说,有六七种不同外形的鼻子、嘴唇,不同颜色的头发、眼睛,不同结构的头盖骨、颧骨或者下巴。脸庞不论美丑,都有着一些能从家族肖像中辨认出来的细微的成分,才能和性格亦是如此。从祖先那里继承下的东西逐渐变得含糊,他们的任何一点特征都有可能成为我们身上重要的组成部分。
人类依然顽固地对家谱有着很强的好奇心,至少对一个人的过去很感兴趣,而这正是传记作家唯一关注的。
大多数上了年纪的人发现他们很难对年轻人感兴趣,或者,如果不认识年轻人的父母,他们甚至连年轻人的名字都记不住。对生物学最新理论的无知使得我们依旧像祖先留心星宿一样留心遗传的问题,认为性格是遗传而得来的。当一个年轻人行为不端的时候,我们会想,“她跟她可怜的叔叔多像”;当他显露才华的时候,我们会问,“他的才华是从谁那里遗传到的?”直觉不断支持着我们的推断。
我的祖先们没有一个杰出的人,因此如果我按照旧的观念,以一些祖先的历史来开始我自己的历史,也能够为自己开脱自负与虚荣的罪名。
我的八个高曾祖父中,有三个英国人,两个苏格兰人,一个爱尔兰人,一个威尔士人,以及唯一一个有着异域情调的,胡格诺教派的人,归入了汉普郡已经一个世纪了。他们中三个是律师,两个军人,一个牧师,一个数学家,一个画家。这些人中,只有四个保存下来了公认的性格,其他的就只是留下了名字而已。S·P·毕晓普,在十九世纪前三十年的大多数局部战争中服过役,去世时是孟加拉军队的中校,留下了很多孩子;托马斯·拉本在加尔各答当过律师;约翰·塞米斯在布里德波特当过律师。第四个,我猜他是军人,但是不能确定。他英年早逝,大概是在印度。他在罗斯康芒郡斯特罗克镇的马洪家族有着较好的名声。马洪家族当时在整个联邦里有着杰出的地位(第二个也是最后一个贵族死于精神病,而且没有子女)。1847年,家族首领丹尼斯·马洪被谋杀,马洪家族也因此而闻名于世。我的高曾祖父属于家族里较早的一代,也许他就是丹尼斯的叔叔,但是1922年都柏林档案的破坏,留下了很多关于他有着爱尔兰血统的推测。我曾祖母的洗礼名是西奥多西娅,她是一世男爵的妹妹。据推测她年幼时被遗弃成为孤儿,很可能被她父亲的老战友,巴斯城的普莱斯将军抚养长大。他在印度度过了一生,于是我的曾祖母被送到了印度成家。在那里她和我的曾祖父结了婚。我的曾祖父是东印度公司军队的少校,在我祖父出生不久他就因霍乱去世了。
关于西奥多西娅,说起来就有一点小小的神秘了。她在家族里面不经常被提起。我有一个她的微型画像,是在她短暂的守寡日子里画的。她身着黑天鹅绒的露肩装,带着黑玉项链和黑网手套,有着深色的鬈发和白皙的皮肤。她对丈夫的离去并没有深感痛心,而是带着自满的微笑,诱人的慧眼,没过多久她就有了第二任丈夫。
由于她和我的直系祖先都是天主教教徒,所以我对她比较感兴趣。我也不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但在一个英国爱尔兰新教徒的家族中,这是非常少有的。她并不是近来狂热地改变了信仰,也许她的第二任丈夫戴维尼斯是天主教教徒。也正是因为她改变了信仰,她的表妹在她再婚的时候将我的祖父接走抚养。我母亲在给我讲述天主教会的诡诈特点的时候,能够清楚地记起她的这些姑姥姥们。据说我祖父被带回英国很多年之后,人们在他身上发现了一个保留的念珠,他偷偷地藏起来并且在人们发现前他的念珠一直陪他入睡。这念珠也许并不是祈祷用的,而是被他当做一个纪念他失去母亲的信物。西奥多西娅的第二次婚姻也有了另外的孩子,但我祖父却不被允许与他天主教的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们见面。
关于上面提到的约翰·塞米斯有一段稀奇的经历。一天夜晚,一个异常的召唤命令他道:“起床啦!你快去朗塞斯顿吧。”像通常遇到这种状况一样,他表示怀疑,直到命令再三才动身。布里德波特距朗塞斯顿大约有八十英里,但上帝却准备了一个船夫,彻夜守候,摆渡过河。此外还有一辆停在客栈的马车,向导早已坐进车内准备出发。他到达朗塞斯顿,正赶上巡回法庭开庭,他认出了法庭上因谋杀罪而受审的囚犯,正是他在凶案发生的那天晚上在普利茅斯说过话的一名水手。正是如此,这名囚犯得以被宣告无罪。这是我的曾祖母,他的女儿曾经讲过的一个故事。我的一个姑姑将这个故事写了下来。不管这个故事是真实的抑或是虚构的,从中可以窥见出他朦胧模糊的性格。然而,它却并没有太多地预示出一些能够传递下来的天赋或缺点。
塞米斯家族在前苏丹总督斯图尔特·塞米斯爵士去世后就渐渐灭绝了。他唯一的儿子在1944年的一次行动中被杀,因此他比儿子活得长。
另外的四个祖先们都受到了传记作家和肖像画家的关注。
亚历山大·沃牧师(1754—1827),神学博士,是苏格兰分离教会的一名牧师。这个教会成立于1733年,大部分由分散在各地的自耕农和劳工组成。他们认为在1690年辛苦建立起来的长老制,由于松弛的教条以及接受了赞助商在教堂中的委任,背叛了约翰·诺克斯的变革意图。
亚历山大·沃的父亲托马斯加入了分离教会。他像他前面的四代或者四代以上的祖先一样,一直固守在贝里克郡格林劳附近的东戈登的一块相当荒凉的高地农场上。但是他是家族中最后一个这样做的人了。因为他的长子小托马斯在接管农场以后,就将其全部卖掉,并在梅尔罗斯附近的特威德河河畔买了一个更大的农场,这里的气候要比高地那边好得多。小托马斯的儿子移民到了澳大利亚。
我的高曾祖父所受的教育是要把他培养成一名在爱丁堡和阿伯丁的牧师。1782年,当他二十八岁的时候,他被送到伦敦牛津大街另一侧的威尔士街小教堂,他在这儿一直待到去世,而这个教堂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他成为当时最重要的非国教牧师,并且在其他公共活动中,他协助成立了伦敦传教者协会以及坐落在米尔希尔的非国教徒文法学校。
他的传记是由两名同事编纂的,有着相当大的知名度。这是一部纯粹为教诲而设计的作品,包含了从他的布道、书信和日记中摘录的部分,以及许多仰慕者的证言。我无法想象当今社会如果不是受到孝道的驱使,有谁会去读这本书。但是通过书中未加修饰的颂歌以及感情横溢的布道辞,我还是能够看出他那令人钦佩而又不失可爱的性格。
这个坚定的加尔文主义者没有一点让人觉得沉闷的。他很高很帅,年轻时非常强壮,但论年龄已是家长了。人们一说起他都觉得他是个和蔼可亲、热情好客、慷慨幽默、感情丰富、谨慎但却宽厚的人。他拉小提琴,喜欢葡萄酒和太阳浴,在旅行中他是一个敏锐的游客。他广泛阅读经典作品以及他自己所从事的神学领域的作品。在亚眠和约期间,他在巴黎待了几周,在那里他似乎可以毫不困难地用法语与人交流。他始终坚定不移地忠诚于自己教派的信条,毫无怨恨。他为自己的牧师工作呕心沥血,据估算他一共布道七千七百零六场,私人祈祷更是宵衣旰食、满腔热忱。
他的会众来自伦敦的各个地方,大多数是那些处在简陋环境下的新来移民。这些人由于工作的原因而无法在白天见到,他便定期地去他们家里拜访他们,在晚上踏过一条条的街道,从一家到另一家。他的布道和演讲都是使用纯正的英语,但私下里他常乐于使用他年轻时候的方言,在他漫长的流放生活中一直保持着他热情的苏格兰风格。几乎每年他都会乘船重返故乡。他在伦敦的住宅位于索尔兹伯里,这里是外来移民的聚集中心。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不仅仅是他们的宗教导师,更担当着银行家、职业介绍人、施赈员以及东道主的角色。据传记记录,他的一个女儿在唯一一次带有讽刺暗示的回忆中说道:“对我父亲最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他习惯于热情好客了,有时候美德的施与既不必要也不方便。虽然他的住宅很小,几乎还不够满足他自己家庭的需要,但对他的教友特别是那些来自苏格兰他自己教派的人们来说,他的房子是永远敞开着的。尤其是他一获悉这些人是专程来伦敦拜访的时候,哪怕会与家里之前已有的安排有冲突,(而且他对这一点并不怎么讲究,)他也会立即对他们发出一种绝对不会被误会的真诚的邀请,在他家里给他们提供住宿。虽然他奔忙的嗜好常常会在大白天把他叫出家门,可他自己却很少能够享受到教众们的快乐,有时深夜归家后也未能够细心照料他们,但他好客的热情丝毫不减。”
为了招待这些粗俗茫然的分离教会移民,他花费了多少单调乏味的日子,都能在这本小小的清晰的记录中找到。
他的薪金很少,但他有一个无儿无女的表弟,名叫约翰·尼尔,也是苏格兰人。尼尔和他差不多同时来的伦敦,在斯特兰德的萨里大街开了一家粮谷店,生意不错。他的传记作家曾描述过尼尔“常常无微不至地悉心照料,确保他生活的安逸”。对此,我的高曾祖父心存感激。尼尔对表侄子、侄女们像自己的孩子一样信任,在去世的时候将他十五万英镑的资产全部留给了他们。在这之后的一百年时间里,这项遗产又被多次划分,直到分光为止。但是对于家族的第一代人来说,这些钱的确为“生活的安逸”做出了可观的贡献。
苏格兰的美景令沃博士痴迷不已。他几乎在所有公开场合讲话都要对这个话题大肆抒发一番情怀。除了一个儿子以外,其他的儿子都被他送到苏格兰的学校和大学去学习了,但他们全都没有返回家乡的农场,只有一个儿子做了牧师但却早早地去世了,剩下的三个儿子都变得英国化了,而且都娶了英国女人为妻。本书稍后会提及的我的曾祖父,他成为了英国国教会的一名牧师,他的兄弟们进入了商界,非常成功。其中有一个受过医学教育,看准了药剂学能够挣到更多的钱,于是在摄政街开了间大药店。他在肯辛顿有一处寓所,在莱瑟黑德有一处乡间别墅,那里住着他三个漂亮的女儿,一个嫁给了雕塑家托马斯·沃尔纳,另两个先后嫁给了霍尔曼·亨特,其中小女儿的婚姻因为重婚而违反英国法律。在戴安娜·霍尔曼·亨特也就是卡斯伯特夫人那本颇受欢迎的回忆录《我和我的祖母》中对她守寡的事情有一些记载。我不知道曾祖父的另一个兄弟是做什么生意的,但可以肯定他一定是一个可靠的市民,因为他在1849年是裁缝公司的主管。
我只知道有关这位高曾祖父的一件事情,极不寻常且令人汗颜。年少时他曾经启用过一枚徽章,很难想象这枚徽章的使用权和他有任何关系。它几乎和沃科普家族的一样,只是把鲻鱼替换成了六角星。这枚徽章被他的后人多次非法展出,直到我父亲那时候,经过细微的修改它的用途才被规范化。
托马斯·卡莱尔于1824年第一次来到伦敦,那时我高曾祖父已经是年老体弱了。四十年后他在给祝贺托马斯·伍尔纳订婚的信中写道:“早先我经常听到许多关于沃博士的事情,人们称他是所有在陌生伦敦城里的苏格兰人的神使,异教者经常谈起他,称他是一个优秀的、通情达理而又可靠的人。我至今仍这样认为。”
我高曾祖父从没想过要搬出他所在的社区;他是一个平凡世界里非常显要的人。那些对他的学识和教养作证的人也并不是虚伪的。然而与我的另两位显要的祖先相比,他就显得不那么出众了。这两位祖先是威廉·摩尔根和亨利·科伯恩。
早在沃博士来到伦敦前的十年,威廉·摩尔根,皇家学会会员(1750—1833)就在这里定居了,并且在沃博士做牧师的岁月里一直居住在这里。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俩从没见过面,也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摩尔根是一位论派教徒,也许从心底是一个无神论者。亚历山大·沃不归属于任何政治团体,但是他憎恨法国大革命,并且在他的日记中将罗伯斯庇尔描述成为“一个最可恶血腥的怪兽”;摩尔根对雅各宾派的同情使得他臭名昭著,并且在1794年险些被检举为叛国罪。他与弗朗西丝·伯迪脱以及汤姆·潘恩有着密切的关系。他将霍恩·图克的雕有“改良俱乐部”的纽扣作为非常庄严的遗物留给了他的后人,这些纽扣现在被我收藏着。
他的脚是畸形足,但他却很聪明。劳伦斯在画他的全脸画像时将他最好的容貌展现了出来,给他画上了一种沉思的,甚至几乎是诗人般的气质。但是他的一个象牙雕侧面像却显示出他有长鼻子,突出的下嘴唇,以及一张带有轻蔑表情的脸。
他来自一个古老但贫穷的威尔士上流家庭,有着戴徽章的资格,当年在布里真德附近有着几处小的房地产,其中一个叫泰勒克的地方后来发现了煤,也因此使后面的两代人能给他们的后代留下持久性的开采权。他的家谱扩展到了传奇。顺着家族的名册往下看,出现了一位英雄,卡杜根·佛尔,他曾于1294年带领一支部队对抗吉尔伯特·德·克莱尔伯爵。在他们击败这些用武力侵略英国的人,并把他们的残留势力赶走后,他的同伴们纷纷安定下来庆祝胜利。但是卡杜根·佛尔没有这样,因为他已做好了更多的准备。他对自己的一个随从命令道:“hoeg fy mywall”,英语的意思是“磨快我的斧子”。后来家族将这句话定为家族箴言。正如格拉摩根希尔郡的系谱专家乔治·克拉克所说,“威尔士的家谱从不妄求细节的准确”,泰勒克的摩尔根家族的家谱跟大多数家族的差不多,但随着他们家族在遥远山谷里的逐渐衰败,在卡杜根·佛尔之后的五个世纪里,家谱确实起到了维持他们自尊的作用,直到威廉和他的兄弟乔治·摩尔根来到伦敦并且在高等学术圈中有了自己的地位。
乔治·卡多根·摩尔根也有着革命的观点,摧毁巴士底狱的时候他就在巴黎。他通过电学讲座得到广泛关注,但后来由于在化学实验中吸入了有毒气体而早早地离世了。
威廉·摩尔根曾研究并从事医学,后来转向数学和物理学。他的第一篇皇家学会的论文描述了一个电学实验《证明绝对真空的不传导性》,但是他却在五年后以一个数学家的身份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成为了公义保险公司的精算师并以此为生。
在摩尔根之前,保险如同赌博一样,许多公司因此破产。摩尔根是最早将科学运用到偶然事件计算中的人之一。公义保险公司也因此在摩尔根指导下的五十六年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他的薪水在当时非常的高,每年两千英镑,并且在他退休后依然不变。比他小十三岁的诗人塞缪尔·罗杰斯进入上流社会之前一直是他的密友,他的儿子娶了罗杰斯的侄女玛丽亚·托古德。托利党的周报《约翰牛》特别对他们的结合表示庆祝,贺词是这样的:
山姆喊道,“人的生命是脆弱的,
即使我的也不会长久。
为了避免突然失去生命,
我要赶快投保。”
山姆来到摩尔根的办公室;
想都没想就自作主张;
“走吧!”害怕的摩尔根叫道,
“鬼我可不能给上保险。”(暗指罗杰斯那张极其惨白的脸)
“咄!是我的诗,又不是我的脸;
我来念,你来写。”
摩尔根答道:“你还是去别的地方找,
我可没法给你保。”
威廉·摩尔根担任着皇家学会理事会的理事,发表过大量财政方面的论文。他在进步人士和知识分子的圈子里很出名,但却因为性格的刻薄疏远了许多人。直到生命的最后他都记得住自己的方言,有一次晚饭后他即兴地把一首威尔士民谣翻译成了所谓的“优美的英国诗句”。
科伯恩勋爵(1779—1854)来自边境的一个家族,是兰顿的科伯恩家族中较小的一个分支。没有凯尔特人,但却有着撒克逊-诺曼人的起源。雷伯恩为他所画的中年肖像被看作是他民族的典型,后来被用在了苏格兰商业银行发行的纸币上面。他写的《纪念我的时代》对有着“北方雅典”之称的爱丁堡社会的描写堪称经典,但却避开了个人启示。
他的父亲是中洛锡安郡的治安官,也是苏格兰财务法庭的男爵,一个坚定的托利党人。我的高曾祖父转而加入了辉格党,这一变节使他年轻时失去了从他叔叔亨利·邓达斯和托利党的独裁者梅尔维尔勋爵那里获得升迁的机会。他是一个精明的政治家,并且凭借自己雄辩的口才登上了法官的位置,在刑事法庭获得成功。1837年他被任命为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他对几乎所有的公共政策都发表意见。他是长老会教徒,但并不特别虔诚,是少数的持异议的法官中的一个,坚持国家掌控教会的意见,也因此退出了后来的苏格兰自由教会的组建,但他并不依附于长老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我被送到爱丁堡郊外一个漂亮的仿造城堡里去学习连长课程。在那里我注意到彩色玻璃窗上科伯恩的徽章。我了解到这就是博纳利塔,是科伯恩勋爵效仿阿伯茨福德建造的。
1857年1月的《爱丁堡评论》将他描述为“有些低于中等高度,结实,强壮有力,习惯于各类运动,游泳健将,滑冰高手,强烈地喜爱天堂的清劲风。他的面容英俊,充满智慧;秃顶使得他宽阔的额头更加明显,更有光泽;宁静而非忧郁的眼睛,当被活力或者智慧唤起的时候会像鹰眼一样闪烁”。
“他的性格是怪癖与独创的结合。谨慎细致的穿着,有教养的人,他却蔑视时装的优雅。他总是戴最差的帽子,穿他自己修补的鞋子,这鞋子可谓是爱丁堡最不得体的鞋子了。”
关于他鞋袜的怪癖穿法是从他的孙女也就是我的姥姥口中得到证实的。八岁的时候她正住在博纳利,当时沃森·戈登正在创作科伯恩的肖像,这幅肖像现在陈列在苏格兰国家肖像馆。当画家向她询问对画像的意见的时候,她经过漫长而严肃的思考后说:“嗯,这真是太像他的靴子了。”
卡莱尔形容他是个小而结实,真诚,比威尔逊更加健康的“产品”,威尔逊(布莱克伍德杂志里的“克里斯多佛·诺斯”)差不多和他同时去世;一个聪明的、有着令人愉快声音和红褐色眼睛的人;讲着富有逻辑和洞察力的苏格兰方言;同时也非常真诚。应该说他是一个完美的苏格兰式的绅士,这样的人非常独特,而他也许是最后一个这样的人了。
他的藏书室在1854年的一次五日拍卖中被弄得散乱了,但里面除了一些普通的古典集合,依然珍藏有一套珍贵的有关苏格兰历史、古迹的著作,十个从斯特灵城堡宴会厅上取下的十六世纪的橡木雕塑。对于他获得这些皇室财产的方式人们无从知晓。
托马斯·戈斯(1765—1844)是另一个我能够勾勒出较为清晰印象的高曾祖父,他是一位流动的肖像画家。他的家族是在废除南特敕令时从法国来的,在一个世纪以内靠着在汉普郡灵伍德镇的服装生意一直保持着家族的兴旺。但后来随着经济重心的北移,南部的纺织商纷纷破产。当时家里的第十一个儿子托马斯正在伦敦的皇家艺术院学习绘画,他也受到了这次财运转变所带来的影响,在舒适环境中长大的他也突然需要靠雕刻自食其力。但是在1790年7月22日这天,他在由彰思礼道向舰队街拐弯时,脑子里一直在思索着自己生意的艰难,就在这时他眼前浮现出一幅耶稣复活的画面,耶稣向他保证他的正直已经被接收到天堂了。
他回到自己的住所,深受这次经历的感动,沉思许久。在他之后的生命里一直都显示着对自己最终救赎的信心,也因此使得他对自己以及之后对自己家人世俗的成功漠不关心。他没有加入任何教派,而是更愿意信赖自己直接的灵感。在他的旅途中,每逢周日只要他觉得合宜他都会当众礼拜。他的儿子菲利普·亨利是一个自然主义者,他成了普利茅斯弟兄会的修士,并且回忆自己的父亲在老年时经常带着“碎面包”去教堂。他的这个儿子就是埃德蒙·戈斯所著的《父与子》一书中的主人公。
托马斯·戈斯总是不断地四处奔波迁移,通常是徒步在各家各个城镇间游走,给别人画肖像。一般是用水彩颜料在象牙上作画,但偶尔一两次也会用油画颜料,每幅画能挣几个几尼。一次给一个牙医画了幅小画像,得到的报酬是一副假牙。
在四十二岁的时候他迎娶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孩,名叫汉纳·百斯特。托马斯在伍斯特镇受雇给人作画,汉纳在家中的地位比女佣略高,却要比“伴侣”的地位略低。他习惯于将自己的老婆孩子留在家里很长一段时间,而自己则在农村到处漂泊,寻找不同的风俗。六十多岁时他从布里斯托尔徒步走到了利物浦。他有时穿着怪异,有一次旅行完回家时穿着黄顶靴子,淡黄色小衣服,皮裤子,鼻烟色的燕尾服式的外套,戴着棕色的假发。老婆斥责他时他回答道:“哼!裁缝告诉我这样穿最适合我了。”但是他在老年时小心翼翼地给自己画了一幅油画肖像,这幅肖像里他衣着严肃,颇有牧师风范,而并没有他惯有的放荡不羁。他有着长而瘦削的脸,浓密却很短的白发,他的眼睛里带有一种超然的神态,扫视着观众,完全没有自画像里英勇迷人的眼神。他曾试图让自己看起来既端正又疯狂。
在休息的时候他写了一些寓言般的史诗,比如其中的一篇名为《诺斯替巨人再征服天堂的尝试》,但这些诗都没有出版。他的女儿安妮嫁给了上文提到的威廉·摩尔根的儿子,安妮也就是我祖母的母亲。虽然在全国各地都有收藏戈斯所作的肖像画的人,但戈斯这个名字他们并不熟知,收藏家和经销商也对他的画不感兴趣。
在这四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的脑海里都有一种幻想的特质,虽然彼此之间并不知晓,但在某种程度上却合伙遗传给了我和我的哥哥。我们俩除了共同赋有讲故事的天赋外,是完全对立的,但彼此并不反感。
二
抛开这八位祖先,其中四个仅仅是一张面具而已,我来到了我父亲的这段记忆,三十年前他已经将这些写在了他的自传《一个人的路》中。这是一本很有魅力的书,由于他的晚年生活平静无事,因而只有书的后半部分才缺少了一些普遍感兴趣的东西。他对童年的记述非常生动,尤其是他对他祖父的回忆,但是过多对细节的复述显得不那么必要。
詹姆斯·海·沃牧师给他的孙儿女们留下的印象是一个家长权威的化身,随着他们的成长仍然无法超越他。我父亲十九岁的时候他的祖父去世了。虽然他一直对祖父的一些荒谬举止保有清醒的认识,他和兄弟姐妹们却以此为乐,而且没有嘲笑的意思,他们将这些荒谬的举止看作是他年轻时生动的残存。
詹姆斯·海·沃的手因病而总是发抖,他说这是他年轻时过多地吸鼻烟造成的。他雇用了一位书记员,来记录他口述的大量值得后代记住的知识、教诲和启迪,但却没有记下他刚刚成年的时候是在哪里、怎样度过的。不过似乎直到他四十岁之前,他都在和他的某一个兄弟一起经营伦敦的生意。他也没有对他想成为一名英国国教牧师时的情况有任何的描述。他有没有抵挡住敌对教派的要求?他漫不经心般审视镜头的姿态丝毫没有暴露出任何精神苦恼的迹象。他有没有收到一声呼唤,一个启示?他没有像托马斯·戈斯一样记录这些。不管他经历了什么,这些都会被称作“前一任职业”。在他父亲和叔叔约翰·尼尔去世之前,他自己从没做过决定。在他之后的人生里也一直对父亲的记忆有着深深的敬畏。但他的确做了一些明显违背父亲戒律的事情,而且在他那平和的额头上也没有内疚的皱纹。
亚历山大·沃博士也并非会对他教派的改变而严厉地反对。在他那一代英国国教徒和长老会教徒的关系相比后面的一代要近一些。他有一个儿子小亚历山大成为了父亲教堂的一名牧师,但后来英年早逝了。当小亚历山大对英国国教表现出兴趣的时候,父亲显露出亲切的温和,写道:“对于英国国教,你理应对其体系中的方针政策表示出完全的赞同。据说在那个教派中有许多人既不坚信她的条款,也不坚信她有《圣经》依据的权威命令,而且年轻人也不必为这些麻烦而顾虑。但是签名同意却是一件极为严肃充满敬畏的事,因此绝对不能轻视。研读其经文,向坦率正直的导师请教,欣赏他的教诲;让你的目光变得单纯,你探究出的结论应当引领你发展出与我不同的观点。我非常乐意在不减少对你尊重的基础上尽己力所能给予你帮助与支持。”
但是这里意思却有了一些模棱两可。他的意思是他在补充说明关于选择坦率正直的导师的这一论点,并且帮助儿子建立更好的性格?还是他会非常高兴地支持儿子加入英国国教?他似乎毫不含糊地认为他的儿子们不能接受主教制度以及三十九条条款。关于约翰·尼尔的脾气我们一无所知。一般信徒比他们的牧师更加固执己见是很常见的。詹姆斯·海对那个目标有着很大的期望,而且到头来全都实现了。照片里面的面孔不仅仅是一个有着坚定不移信念的人,而且是一个从未因钱而焦虑困扰的人。如果他放弃自己的信仰,他还会对自己留下的精神财富坚信不疑吗?
当他向莎拉·塞姆斯求婚时,布里波特镇的检察官指出,一个有着私人收入的英国国教牧师,要比一个非国教牧师或者伦敦商人更能让他的女儿享受舒适的位置。这样推测是否值得?
詹姆斯·海·沃结婚时身为英国国教教徒,婚后他去了牛津,去了莫德林学堂。他在布罗德街居住,与那些比他小二十岁的大学生没有什么交往。他成长的时期正值牛津运动的高峰,虽然他为教堂朗读,但他却没有受到他们直接的影响。他比纽曼或者蒲赛年纪都大。他可能听过他们的布道,但他自己的布道风格却是从早期的散文式朗诵式的风格发展来的。在宗教方面他却分享了约翰逊博士所具有的强大托利党的高尚教士品质。
在十九世纪初,我大部分的祖先都从不同的地方聚集到了英格兰的西南部。詹姆斯·海·沃不经意间随着他们来到了这里。他首先在沃明斯特短暂地担任了一段时期副牧师职务,在那里生下了我的祖父。之后索尔兹伯里的主教又给他提供了两份待遇丰厚的工作,但是都被他拒绝了。据他自己说是“因为他在晚年才得到了较高的圣职职位,并有了些私房钱。他绝不会给那些比自己供职时间长的人机会说三道四,污蔑自己私吞了教堂的财物”。这些话是从他的讣告中摘录出的,目的是为了说明他是多么地高尚、无私。如果这些趣闻轶事不是从他自己这里传出来,并且他对他的牧师同僚们是真诚地慷慨,而不是只关心自己的声誉的话,这些恭维的话也许听起会来更让人觉得惬意。但是似乎是一种自我克制的心理使得他接受了在多西特郡塞尔纳亚巴斯村的生活。
这完全就是一个意外收获。那里缺少一名牧师,薪金只有八十一英镑,而且他的前辈们从没有在此定居过。塞尔纳亚巴斯村现在已经大部分修复过并装饰过了,鹅卵石路两旁种满了园艺植物,粉刷得熠熠生辉的村舍门两旁也放着一盆盆植物。在1841年,当我曾祖父到那里的时候,那还是一个偏远贫穷破旧的村落。那里的人由于长期被忽视而非常地倔强。臭名昭彰的史前巨人站立在特伦德尔山的地盘上,在修道院的废墟上面挥舞着他的棍棒,似乎在庆祝异教的胜利。这是种有时能激励年轻圣徒勇气的机会。我的曾祖父带着一股传教士的干劲开始在这里工作。他自己花钱建造了现在的牧师住宅,维修了高坛,并且为乡村学校的建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他并不是圣人,并且已经人到中年。三年后他放弃了对这里改造的努力,接受了巴斯侯爵提供的一份在科斯利的营生。他到科斯利时已经四十七岁了,在那里居住了四十一年,从没有过要搬走的意思。
那里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是一个令人惬意的地方。巴斯夫人对他的偏爱让他很开心,后来这些年里这种偏爱发展成了他们间的友谊。不知道他有没有和她谈论过她最为人牢记的、为了讨好家庭女教师而购买了一幅罗塞蒂的画的事。纯朴的村民对他的尊敬,随着岁月的流逝成为了敬畏,这让他心里很高兴。他统治着他的小社区,步入歧途的少女被改造成诚实的妇女,生病的村民有肉汤和波特酒。
他不像我们前面所见过的他的父亲那样,渴望将不信教的法国人和迷信的爱尔兰人转化成苏格兰分离教会的信徒,因为他从没想过要将自己的影响延伸到自己教区之外。1854年他应邀到圣玛丽牛津为大学布道,但他并不是因为是传道者而大受欢迎,或者说即使受欢迎他也经常不同意。他总是在他自己坐满人的教堂里讲出他的要旨,最后的结束部分总是预示着他即将去世,即使在他早期布道也是这样。
他为这种情况制订了许多细致的计划。在我最后一个姑姑去世的时候,我继承到了一个铁盒子,里面装着一些家庭文件,大多数都不太让人感兴趣。在其中有一张显著但却缺乏幽默的备忘录,是我曾祖父用自己颤抖的手写下来的,日期是1876年5月:
我亲爱的孩子们:
我已经简略记下了自己的愿望,希望它能够镌刻于教堂墙壁的铜器上。我相信它代表了真相。
神圣的
为了纪念詹姆斯·海·沃
本教区牧师,工作××年,教民们的调解员,朋友,以及教父。
他于××年离开这个世界,享年××岁。
“你会向我展示人生之路。”
这座纪念碑由他的教子们安放,不去颂扬他的记忆,不去描绘他的性格,只是为了记录下他们对教父的爱,感激以及崇敬之情。
这些直到他去世九年后才被使用,但是同年7月的命令却被遵守了:
我希望我的葬礼能够像我担任科斯利教区牧师一样简单朴素,并且希望最虔诚的教友能把我带到我生前死后都爱着的她的枕边。
很显然不用说这里指的是我曾祖母,她在他发出这一命令后的一年就去世了。他真诚地为她服丧。他将她端庄的首饰打碎,分别装在高脚杯和酒壶中,和一双木鞋一起给了教堂。
在她葬礼后的星期天,他觉得应该继续隐居,但他口述了一段颂词,由一个书记员的女婿宣读,这段颂词非常好地展现出他独自的权威和责任的思想。其中一部分是这样的:
“你不需要用我的铅笔去勾勒出她生命的写照;呈现在你的眼前……她的虔诚:谦顺而安静精神的装饰,在上帝的眼中有着极高的价值;这样的装饰只是戴在她穿的服饰上;对人生中任何一种情况都为你们做出了榜样,这榜样永远值得效仿,但是特别是在当下,人们在穿着上不合宜地花费了太多。我恳求你们能通过在这些细节上面对她的效仿来表示对她回忆的爱。”
结尾处是:
“正是由于上帝的恩典,使得我能在她一生的陪伴下将自己大部分的有用之处投到了教区居民身上,而她不久前才离开了我们。
“而如今,为我祈祷,祈祷她的离世能让我更多地工作,而你们则会更多地听到这样的命令:‘听从那些能够统治你们并且你们自己愿意服从的人们的话。’……恕我向你们保证,我是多么重视你们对我和我家庭的同情,向你们保证这种重视就像你们对圣母以及教会的顺从一样,而你们心灵之花的种子会撒遍大地,并且会继续在神的天国开放。这些花被一双双充满爱的手慷慨地放在她的墓前,随着世间万物会逐渐消失。”
我记得有一件事他做得更为荒诞离奇。他做了一个箱子,从里到外都用黑天鹅绒包了一遍。里面不仅装有她的微型肖像,年轻年老时的头发各一缕,一个她以前戴的金十字架,以及类似的一些信物,而且还有一些她棺材衬里的样本,这是多么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想。
从丈夫到父亲再到祖父,在他大家庭的范围内,他宽厚的统治发挥到了最大的余地。他所有的孙子女都被送到科斯利由他亲自洗礼。父母去度假的时候,孩子们也都被送到科斯利待上几周。家里人不论年轻年长,要想离开家,哪怕是坐车出去简短地拜访他人,也都要跪拜求得他的祝福才算得到许可。
这些家庭集会不是简单地走形式,人人都热衷于此。他并不像清教徒那般因循守旧。个人业余演出、打牌在除了周日外的日子里都受到鼓励。他过着维多利亚中期式的生活,每顿饭都很丰富,并且要吃很久,家里有许多仆人、马匹。他从不在郡里刻意显得仪表堂堂,家庭就是他全部的社交范围。亚历山大·沃博士的肖像挂在餐厅的墙上,并且在家庭祷告时经常被当作榜样提出来。肖像的旁边挂着一幅可以发光的牌匾,上面写着:
Quisquis amat dictis absentem rodere vitam
Hanc mensam indignam noverit esse sui
(这张桌子不欢迎背后诽谤的人)
这是对那些我所了解的他的后人的训令,事实证明并未对他们产生显著的影响。
他很少给人留下轻松幽默的印象,有时他会对人加以叱责,更多的是他非常慷慨和慈爱。读者也许会觉察出他与塞缪尔·巴特勒笔下的老年教皇有些相似之处,但这些都是表面现象。他似乎在他的时代也非常特殊,要求他自己的尊严,但不论他的做法多么过分,他都是个慈善的人,而我祖父就不仁慈。我父亲的回忆录中对祖父没有做到不偏不倚。我的姑姑们对他们的童年已记不得太多的细节,而且不加鉴别地对父亲有着敬重的记忆,出于对她们的尊敬,我父亲的记录有很大的保留。我母亲则毫不顾忌自己对公公的讨厌。
他是名医生。在布里斯托尔和从男爵家里他是个大有前途的年轻人,获得过许多奖章和奖励。如果他曾想过,他一定能在伦敦有份工作,但他却爱好体育、喜欢农村生活,并且和他的许多家人一样,有一股渴望稳定的愿望,而且宁做鸡头,不做凤尾。二十四岁的时候他在巴思附近的米德尔威奇诺顿定居下来。那里当时是一个又大又美的村庄,但现在只是一个小而难看的小镇。他在那里一直住了四十二年,直到去世。
据大家讲,我祖母是一个温柔羞涩的女人,她的水彩画、刺绣、制作假蝇鱼饵的技艺都非常娴熟。我和祖母都从没听说过祖父是个完全受他自己心情和愿望支配的人。
他从事的事业非常广,马能驮着他走到哪里,他就能把事业发展到哪里。像当时许多普通医师一样,他保有着一套自己的福利体系。向世代居于一郡的望族们收取几几尼,向佃农们收取几先令,但他经常将这些费用全部免去了。他是唐赛德修道院和学院的博士。年长的修道士们都说他是个受欢迎的人物,衣着整洁时髦,总是留有一个扣孔,打招呼的语言也很令人愉快。他是第一个被选入唐赛德同学会格利高里社团的新教徒,担任着当地保守党协会会长、板球俱乐部部长以及合唱团团长,他还是无数委员会的成员。他是个一流的射手,后来他从阿默当租来一些树丛,自己养鸟。他每年都到苏格兰钓鱼。业余爱好是戏剧。他早在四十岁时就被选为巴思和布里斯托尔医学会的主席,在职期间他在威尔士的天鹅宾馆以豪华晚宴招待他的同事们,当时宴客的菜单保留了下来。他令人感觉愉快热忱,但却好斗。曾有一次起诉一个政治对手诽谤自己的性格,但没有胜诉。人们却因此更加喜欢他了。毫无疑问他在这一地区非常受欢迎。那是他阳光四射的公众表演。但是夜幕下他穿梭在树林中的马车轮响却带有一种忧惧的感觉。他在门廊的拉毛粉饰柱子前下车,进入了一个冬日里被红色哥特式六角铁灯照亮的大厅(那种灯现在挂在我家的厕所里),站在瓷砖地上专横地高喊一声,告诉家人他回来了,他要求家里人在他回家时不论在做什么都要停下去迎接他。他今天是惬意还是烦恼呢?他的病人有没有听他的话呢?他今天打鸟打得多吗?所有人开心与否都要看他的脾气。
他爱开玩笑吗?大家会喜欢他那种喜怒形于色的虚张声势吗?他会生气吗?生气的时候他会用拨火棍四处乱戳客厅的装饰物。而他是很容易生气的。我母亲记得一个灾难性的雨天的下午,那时她刚和我父亲订婚。家里人都对我祖父的提前返回感到惊喜,用他的纸牌吧嗒吧嗒地摔画片玩儿。一阵狂怒突然爆发了,这是我母亲在她家里所没有见过的。他的怒气不是由于纸牌被弄坏而引起的,而是因为他相信一副用来打惠斯特的纸牌如果用于任何其他的玩法就会失灵,此后就再也不能被好手们用来打惠斯特了,这是一种多么奇怪的想法。
他不单单是一个缺乏自我控制能力的人,在他性格里有一种现如今被认为是“虐待狂”的倾向。事实上当我父亲第一次向他解释这个陌生的词组时,他说:“我觉得我父亲一定就是这样的。”据说有一次当他和我祖母面对面地坐在马车里,一只黄蜂落在了她的额头上。他向前探头过去,用他手杖的象牙头小心地把黄蜂在祖母的额头上压碎了,结果她被蜇到了。他狠狠地用鞭子打我的阿利克叔叔;故意吓唬我身体很娇弱的父亲,把他那么一个小孩独自放在漆黑的屋子里面,或是挂在高高的大门上晃来晃去,说是为了培养他的性格。他在饭桌上不是唠叨就是恐吓,因此我的那些姑姑们虽然都快是成人了,但依然时常会哭着离开饭桌。
他那广为人知的慷慨大方并不是从家里面传出来的。他为我父亲和叔叔提供了非常好的教育,但是对我的姑姑们却不是这样。我叔叔是一名海军,他娶了一个塔斯马尼亚女孩,并把她带回了米德尔威奇诺顿一个村子的家中,我叔叔在海上时那里就是她的家了。叔叔年轻时就去世了,留下妻子和还在襁褓中的孩子在那陌生的岛屿上。我祖父不仅留心照顾婶婶收拾好东西回到了澳大利亚,还给了她一张支票,算是分别的礼物,让她用于叔叔葬礼的开销以及偿还他在认识我婶婶之前在裁缝那里未还完的账单。我祖父在去世时也只是到了勉强不赔本的地步。
三
我母亲的家族名叫拉本,这是一个不常见的姓氏,直到1914年他们才相信自己的起源在德国。在那一年比利时入侵的暴行使他们省悟了。后来一个对家谱很感兴趣的亲戚将他们的历史追溯到了斯塔福德郡的佩恩,据已有的记录显示,身为自耕农的他们在那里居住了五代,直到1706年,之后的两代人去伦敦从商了。直到十八世纪末他们进入这一行业,但主要是在印度,有四代人在那里,首先是在东印度公司,之后又在帝国公司的部队服役或者在政府部门工作。他们在萨默塞特的哈奇比彻姆建了一栋宽敞的前端为弓形的房子,那里现在是一所私人疗养院。由于气候原因,他们将家里的女人孩子还有老人都送到了那个疗养院,以及另外一个叫希尔汉普顿小修道院的老房子里。那些挺过来的人过后就能回家了。事实上,我的男性祖先里无一人生还。哈奇比彻姆的教堂里有纪念他们寡妇、兄弟、堂兄弟们的牌位和彩色玻璃,但我拉本姓的三代祖先的遗体都留在了印度。我的高曾外祖父托马斯·拉本1811年在加尔各答的一场车祸中去世了。亨利·蒂尔曼·拉本娶了西奥多西娅·马洪,死于霍乱,去世时军衔为少校。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外祖父亨利·比达尔夫·克顿是个带着念珠的孤独的小孩儿。他从剑桥三一学院来到了新成立的孟加拉文职机构,那里通过提供给监护人史无前例的保障来招募一些有潜力的年轻人。他在奥里萨邦当时一个叫做布里的地方做主神圣地的行政长官。那种臭名昭著的节日时的极端铺张浪费在不仅仅一代人的身上被严厉禁止。在我外祖父那时候,对于朝圣者最首要的危险就是霍乱。外祖父对城郊地区极不卫生的状况比较熟悉,一位监察官员在报告里对此表示吃惊和钦佩。结婚后他搬到了卫生条件稍微好一些的吉大港,但他却在我母亲还是婴儿的时候就死于了一种地方病。使家谱产生混乱的是在他死后,他的寡妇妻子伊丽莎白·科伯恩嫁给了他的一个做牧师的表弟,又组建了第二个家庭,同样也姓拉本。我的这对后阿姨后叔叔,像我家许多人一样,跟随着西南的召唤去了索美塞定居下来,那里离我现在的家很近,我的继外祖父在那儿靠推荐受俸牧师生活。
拉本家族与印度的关系于1917年终止了,那时我的后叔叔巴吉度不幸阵亡。他在孟加拉枪骑兵团服役,终生未婚。他休长假回家时经常和我们待在一起,因为他是我母亲的亲戚,而且我父亲对他也特别喜爱。我对他的记忆并不是很清楚,但是却非常光荣,因为他参加了国王乔治五世的加冕仪式。
亲爱的读者们,除了在电影院那种任何事都可能发生的地方,你们有没有见过全副武装的孟加拉枪骑兵?如果没有的话可以想象一下某位喜欢闹着玩的穆斯林神灵将王室骑兵的短号变成一个莫卧儿皇帝,而他又在这变化的半途中被分了神。虽然我父亲的性格有些反复无常,甚至有些矫揉造作,但他却一直都是一身深暗色的衣着。从屋门到大门口的一段短短的铺砌好的路上,经常留下他灰色的身影。父亲不苟言笑,却披挂着具有美妙东方特色的盔甲。虽然我也看过父亲穿衣服,但关于细节我了解得不是很多。他全身穿亮红色、金黄色以及浅黄色,戴有腰带、肩章和踢马刺、剑、大鹿皮手套,还戴着一顶耸立着的穆斯林大头巾。后来我了解到,他体型纤细瘦小,但在我当时还是孩子的视线里他的体型却是非常庞大的。
他1911年在土邦宫廷做英王兼印度皇帝特派副官,1914年考进基达参谋学院。他原本可以出色地完成课程的学习,获得一个稳定而又不错的职位,但是在法国和佛兰德斯的伤亡人数增加了,他立即志愿跟随英国军队去了,后来在皇室一个营部的战壕里牺牲了。
这些是我所做的关于遗传的物质资料。身体包括精神和神经,是一连串各式各样的混杂连接;而灵魂则是一种单独的创造。
我和哥哥是由完全相同的成分构成的。我们身高相同(沃家人的身高十九世纪一直都在降低,这也许是因为这样能满足他们选择娇小妻子的专权感)。如果说我父亲家族的性格有一个相同点的话,那就是建房子然后住在那里,而我也遗传了这一种癖好。我哥哥是一个不屈不挠的流浪者,也许可以说是从托马斯·戈斯,一个我年轻时获得成为画家愿望的那个人身上所遗传的。我父亲家里的大部分人都很虔诚,也都有些奢侈。我对神学、基督教感兴趣,而我哥哥却对宗教漠不关心,威廉·摩尔根也是这样的吗?我所记述的大部分祖先们都非常好客,很爱交际。我哥哥具有所有的这些特点,六十多岁的时候还保持着对生活不变的热情,对人类社会的各种形态都很喜爱。我对独居非常喜爱,但却很容易感到厌倦。我哥哥年轻时非常强壮,但我不是;科伯恩以对滑冰的精通而著称,那摩根的畸形脚呢?就像我在这一章开头提到的,各种特殊癖性在许多代人里都有先例。我看到报纸开始更多地使用“基因”这个词来表达以前“血缘”的意义。一个更令人快乐的隐喻或许是扑克游戏。一个人摸到的一手牌,其价值取决于它的组成部分所结合的关系,并不取决于其数字的总和。一个人只能“依靠”发到手里或是抽到的牌,还有对手已经打出的牌,即使如此也并不总能改善自己的牌。每张牌,不论大小,都是一副遗传。没有两手牌是完全一样的。
因为对其是否切实有用有所怀疑,所以,我结束了这一部分关于我的遗传的描述,正式开始对我自己的经历的记述。
[book_title]第二章 环境
一
我生于1903年的深秋。我对自己出生的房子几乎没有什么印象。房子在一条叫做希尔费尔德街的死巷里,在芬赤利路旁的汉普斯特德板球场附近。在我还是婴儿的时候我们就离开了那里。我的洗礼名是亚瑟·伊夫林·圣约翰,亚瑟是随我父亲的名字,伊夫林则是我母亲奇想出来的。我从没喜欢过这个名字。在美国只有女孩子才用这个名字,在英国也会时不时地让人对我的性别产生困惑。在我上的私立学校里,我经常引用先前的陆军总指挥伊夫林·伍德爵士来压制嘲弄。(在意大利—阿比西尼亚战争期间我去了一个兵站,那里没有一个白种女人,不过在我去那里之前他们就已经接到了“英国作家伊夫琳·沃”要来的通知。这一小队的所有军官都手捧花束面容整洁地出来迎接我。我对此感到颇有些仓皇失措,而他们也感到很吃惊。)圣约翰这个名字则更加荒唐,我的高教会教父坚持我应该取一个圣人的名字。他们原本可以取一个普通的约翰作为我的名字,但还是在前面加上了圣字,这样看上去似乎是在宣称一种伪造的家庭关系。
在对上一代人心理探索的回流中,有一种对早期童年生活的天真好奇心在挣扎。在开始写作本书的一两年前我接受了一个电视采访。相比起我后来的一些异乎寻常的经历来说,采访我的人对我在育儿室里的那段生活更感兴趣。可能他的任务是为观众呈现影响和经历对一个作家和他的作品的形成有什么作用。比如,旅行和我在军队的服役这些经历就激发了我的想象力,可这个采访者却对这些一点都不关心,相反他似乎更渴望挖掘一些我童年里的一些内心的悲伤和挫折。选择我是非常让他失望的。除去一些不确定的闪烁的记忆,在我的大脑里那段文盲的岁月是一片黑暗的;或者除去一些苍白的阴影外,颇有一些纯幸福的洋溢。
我父亲的童年里充满了恐怖,充满了我祖父对他的强制,无意中听到的仆人们关于罪犯和鬼魂的流言蜚语更加剧了他心中的那种恐怖;每夜都会惧怕保姆合上她的《圣经》,关了灯下去吃饭;甚至会惧怕祖父钟表的走动,钟表就在父亲的门厅里,我对它感觉很熟悉也很好,在敲响之前会发出一声隆隆的声音。我祖母则是充满了对世界末日到来的期待以及对地狱的恐惧。她会小心地防止我父亲受到钟声的惊吓,但她却无法让父亲摆脱咖啡杯摔碎声的惊吓,这种声音我从没听过,但据说在前任的考斯利教区长突然去世一周年纪念的时候总在不断地回响。
我完全没有受过这种折磨,但是我也没有什么小时候快乐的记忆,比如说第一次看到大海,看到下雪,而对于那些比我更敏感的人,这些回忆都诗一般地美丽。
我的第一个视觉记忆来自滨海威斯顿码头,阴霾般挥之不去。家人告诉我那一天我经受了一次荒唐甚至险些致命的事故。我正在吃一个煮老了的鸡蛋,突然蛋黄从蛋白中被挤了出来,卡在了我的喉咙里,令我无法呼吸,快要窒息了。脸上有中风状,我被头朝下倒过来,拍打后背,使劲摇晃。当时情况非常紧急,那个蛋黄要么是出来了,要么被我咽下去了,不然就继续卡在那里像掐住我脖子要杀死我一样。最后我把蛋黄咽下去了。家里其他人经常提醒我这件事是多么令人后怕。我对那次野餐唯一的记忆是那个黑暗小屋里发亮的圆桌面上闪过一个个度假者神秘的身影。
我记得宠物兔死的时候自己有一种特别的失落感。它的下颌上长了个瘤子,于是就被送到了兽医那里给杀了。家人这样对我解释,我也顺其自然地接受了它的离去。但兽医当时却决定给兔子做手术。一周后他把兔子送了回来,说它被治愈了。我心里狂喜,对它特别好,结果它那天晚上就死了。
家人还告诉我,在我四五岁的时候,我对父亲产生了一种不敬的情感,那时他在汉普斯特希思游乐园纵容了我整整一上午后,想着带我回家吃午饭。我在沙土路上打滚,还骂他是“野兽,畜生,丑八怪”,这句话成了我们家庭语言的一部分了。这些只是我小时候的一些不幸的事,但这些事却为我留下了天堂般的温暖、阳光、安详但却相当平淡无奇的快乐,这快乐是存在于两个令人敬慕的神的法则里的,她们是我的保姆还有我的母亲。
虽然我很少想起这些,但我的保姆在我眼里的确非常年轻漂亮。她来自米德尔威奇诺顿附近的一个名叫奇康普顿的小村庄。她妹妹是我两个表姐妹的保姆,我大部分的假期都是和这两个表姐妹一起度过的。我的保姆经常穿着当时很普遍的保姆服,但我们都经常叫她的基督教名露西。直到1914年,我们的仆人都是我祖父传教时招募来的,他们中除非结婚没有一个人离开我们家。他们大多数人都上过我姑姑们的圣经课,但露西不是,因为她是绝对的非国教信徒。我觉得我母亲打桥牌、父亲喝酒,这些让露西感到很伤心,但她并不用对他们的救赎负责。我并不容易受这些东西的诱惑。但在她照顾我期间她带我去了戏院,回家时她对我对看戏激动的描述毫无反应。她父亲从工人升为了小业主,并有一份送奶的差事,我和她哥哥经常一起陪着他,在他从奶罐往奶桶里倒奶的时候在前面扶着马缰绳。我毫不怀疑地相信露西的父亲从不犯错误,也从没将她父亲和我父亲做过比较。露西的父亲是个圣人、英雄。对于他来说所有的比较都是那么的轻薄。只有一次他生气了,因为那次他弟弟把一批鸡蛋弄烂了,而且仅仅因为那些鸡蛋是一个邻居的。像所有的保姆一样,露西经常给我读《圣经》。她并没有研究过经文,只是一字一句地读,从家谱、法律到小先知,像生活必需品一样接受这些东西的存在。这样读下来花了她六个月的时间,然后她又回到《创世记》这一章读第二遍。许多年以后,在二战期间,我发现自己和另外两个乏味的英国人被大雪困在了克罗地亚,陷入了一场争辩。我们仅有的几本书里面就有一本《圣经》。我们中有一个人很絮叨,也很喜欢与人辩论。为了安静,我们跟他打赌他绝对不可能读完整本《圣经》,因为他对《圣经》了解得很少。在接下来三天被神赐福的日子里他埋头苦读,只是偶尔停下来把自己新发现的真相讲述出来。但是还是被《利未记》打败了,他放弃了并且付清了输的钱。露西不会这样。对她来讲这本书本身就是一份值得尊敬的东西,需要她特殊的照顾,而她从没对其他的书这样过。
我觉得露西补偿了我所缺失的爱。她从不生气,从不忽视我。我只记得我们吵过一次架。我们经常去一个离家不远的封闭式花园,不久前为了扩建汉普斯特希思公园,它被遗赠了。我的哥哥还有他的几个朋友经常在这里搞恶作剧,把我藏起来,告诉露西我掉进了花园池塘里了。露西立即就变得特别焦虑起来,后来她把我找到的时候我也会跟着小朋友们一起大笑。她直接把我带回家,但是令我大为吃惊的是她哭得泪流满面。当她向我母亲汇报这件事的时候,她强调的不仅仅是她自己的羞辱,更有我也参与撒谎的这个事实。
露西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与一个年轻人订了婚,这个人既是个严肃却世俗的传教士,又是个木匠。他从索美塞过来看过露西一两次。他总是从伦敦的住所步行过来,而不是在周日乘巴士或地铁来。我八岁的时候露西离开了我们,去和那个人结了婚。他们定居在奇康普顿,在那里他发展成了一名富裕的建筑商和木材商。
我母亲个子不高,衣着整洁,少言寡语,但直到她生命的最后十年她都非常地活跃。她对文学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但是两周就会读一本书,而且总是读好书。她更愿意住在乡下,从她那里我了解到城镇是流放者的地方,不幸的人在那里集合,以一种不健康不自然的方式谋生。她很喜欢在汉普斯特德荒地遛狗,在花园里工作,经常在那里待几个小时,完全被那里吸引,不仅仅是把枯枝烂叶剪掉,而且还给花草移盆,浇水,除草。(有个人每周有一两天来这里翻土、割草、将草坪推平。)和家里许多人一样,我父亲在中年的时候为他和母亲选好了墓志铭,他指示道在墓碑上他那边应该刻上:“另一本名叫生命的书打开了”,在我母亲那边刻上“我亲爱的去花园里摘百合花去了”。但是相比花来讲,母亲更喜欢蔬菜水果。母亲没有一点前拉斐尔派的特点。提到她我想到更多的是沾满泥土的洗革手套,还有一篮球形洋蓟,黑、红醋栗,而不会想到太多的百合花。
她那种乡土的品味是小时候就在希尔汉普顿形成的。她和妹妹在还记不住出生地的时候就被从印度送到了那里,由两个未婚的姑奶和一个原来做水手的单身叔爷照顾。在这座小隐修院的房子里,正是这两个姑奶发现了祖父的念珠。希尔汉普顿现在是布里斯托尔的郊区。那座小隐修院已经变成了一个教区牧师的住宅了,其草坪的修建已经远远超出了实际的所需。在我母亲小的时候那里是农村,她在那里特别开心。她一辈子回想起那里的老家都觉得那里是最理想的家了。后来她继父又建立的几个家庭都比不上老家。他从他在印度那边部队里的牧师职位上退休了,在我母亲的青少年时期家庭一直不稳定。随着收入的减少以及家庭人数的增加,他们分别搬迁到过克利夫顿、保顿、滨海威斯顿。我的继外祖父在教堂“任职”,因为那里没有定期的牧师。几年以后我外祖母感觉每座房子都不利于健康。家具被收了起来,订购了新的窗帘和地毯,全家人继续搬迁。直到我母亲结婚,她的继父才定居在了陶顿的毕晓普山上,也就是在那里我的后叔叔继承了他的遗产。
我的外祖母在印度长大,那时印度还是英国的殖民地,人们在那里过着慵懒的生活。外祖母也不例外,她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坐在沙发上,对家务一窍不通,过着一种回想起来在我母亲看来持续不断、可以避免的不舒适的生活。我母亲很早就对家务有了自己的原则,那就是“想想妈妈会怎么做”,然后做和她相反的事情。她自学了家务这门艺术。我记得她的手总是闲不住,缝纫、做果酱、沐浴,给她的卷毛狗剪毛,那些狗当时的个头要比现在大得多,用锤子、起子把一些包装箱做成兔子窝。
正是我母亲给我上了第一堂课,后来我把这些讲给邻居家跟我同龄的红头发小女孩斯特拉听。斯特拉的父亲欧内斯特·里斯是一个留胡子的文人、诗人,他是《大众文库》的第一任主编,这一系列书在他任主编的时候还用非常好的纸做封底,而现在却不再用了。里斯家是凯尔特人。里斯来自威尔士,他妻子来自爱尔兰,也是一名作家。斯特拉对音乐很有天赋。我母亲在这方面帮不了她,因为我们家没有钢琴,而且母亲和露西从不对我唱歌。我小时候学过的仅有的韵律是诗句,而不是歌曲。我和斯特拉最初是从《读书没有眼泪》和《小亚瑟的历史》学起的。我们死记硬背地记住了九九乘法表,做了些简单的加法运算;在散步的时候,我们学会了各种野花的名字。七岁的时候,我上学了,我觉得那时我比现在的很多孩子更有准备,当然也就比我同时代的孩子准备得更充分了。
七岁之前我父亲是一个不太重要也不太有意思的人。我记得他为了缓解自己的哮喘而烧的一种制剂的味道,记得他在冬天的早上咳嗽哽咽的声音,记得他从伦敦回来后叫我母亲从育儿室下来的声音,记得他烟斗甜甜的味道,记得他在家时周六早晨写作时的安静。
我想他每天傍晚都去育儿室看看,经常还想娱乐娱乐大家,但我却从没特别地欢迎过他。事实上,我觉得他的出现是一种捣乱,在我认为是完全正常的方式中,他那样做就是为了抢夺我母亲的注意力。
我哥哥在假期和我一起住,但很少进入日间育儿室。我们小时候分开的那五年成了我们之间永远的隔阂。在我那时小小的世界里也出现过一些其他的慈善可爱的成年人,但在我从婴儿到预备学校的这五年期间,本应是充满爱的时光,我却只从母亲和露西那里感受到了爱。
二
在前面我已经不止一次提到英国的乡村正在缓缓地消逝。这过程虽然备受指责,但却是不可避免的。劝告是无用的,哀悼是乏味的。这只不过是英国本世纪冷酷掠夺经历中的一幕而已,除非你能认可这种对安闲视觉盛宴的剥夺是必要的,有时是出于无能的愤恨,有时是源于情感的冷漠,有时甚至是对国家、邻里爱恨交织的纠结,否则便无法全面理解这段刚刚过去的历史(想必这正是阅读此书的初衷)。在美好的世界中降生、丑陋的世界里离去是我们所有人共同的命运。
“对地点的描写”是老式的关于忠实的书籍中所推荐的初步的冥想之一。它应该是作家为读者所提供的最基本的东西,但是要在这魔法提灯上聚焦“逐渐消融的观点”,简单地看这世界五十年前的各个方面,这些对于年轻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对上了年纪的人则是比较困难的。那些曾经与其他一些团体能联系起来的地名,现在却多半成为了陌生的名字。影响人的感情很容易,但要想影响人的视觉想象力却不那么简单。父亲在汉普斯特德当时叫做北角的村子里建房子的时候我才四岁。实际上父亲是第一个掠夺者。我们搬迁到那里时,地铁刚刚只通到了汉普斯特德。戈登·格林是一个长满草的十字路口,那里有指向伦敦、芬赤利和亨顿方向的路标;在这里偶尔还能遇到“白衣女人”(1)。在我们家周围有奶农的牧场,菜农果农的农场,以及几座占地二十多英亩的漂亮的老房子,都是砖瓦灰泥建造的。离那不远有片树林,我们在那里采摘野风信子,林边有条小溪,是我们经常野餐的地方。北角路是一条很陡的土路,路两旁有白色的柱子和栏杆。读者也许会记得,比尔·赛克斯在杀害南希之后逃跑的第一个晚上就是在这条路上度过的(2)。
父亲为了庆祝房子的建成,特意写了篇文章,在文中他说道:“我们这些在农村牧场里长大,在西部那座金色修道院里接受教育的人们,都要像在一个有着路灯和路缘石地方的朝圣者和旅居者一样……一个人被关在城中拥挤地段的一间阴暗的房子里,对面脏兮兮的菩提树开始掉叶子的时候,他却依然能够感觉到自己血液中那种春天般的力量在跳动,如果这本书到了这样一个人的手中,就让他来汉普斯特德吧,在这里学学如何为自己营造一个家。
“哦,我无私地告诉了他这些!因为我知道他渴望做巴尔布斯的工作,或许他会将自己像柳树一样种在草地上,就像今天我书房的房门一样有春天的气息。不管怎样,人都不能抱怨。我这方面的工作已经做完了。巴尔布斯已经建好了他家的围墙。虽然墙修得很简单,但是沃赛先生和巴利·斯科特先生能用笔尖作画将墙装饰得好看一些,至少墙上已经有了一个炉床,能让人感觉到家的舒适,在绿色的树荫下留有绿色的思想。”
他所预期的得以实现。种有柳树的草地卖给了建筑商。我们盖完房子不久,周围就盖起了许多新房。在我们家对面是一座很大的名叫常春藤的后维多利亚式别墅,铺有木地板,巴甫洛娃(3)去世前最后几年就是在这里度过的。这些房子建起来之后不久,留给芭蕾舞女演员的私人空间就只剩下花园和池塘了。之后地铁修到了戈尔德斯格林,地铁站附近出现了商店、戏院、电影院,以及一片迅速建成的房子,根本没法和我们的镇子相比。最后大概在一战以后,我们的邮政地址从汉普斯特德变成了戈尔德斯格林。我父亲对这一变化坚决反对,并且尽可能地不理会这些,因为对他来说,汉普斯特德和他有着历史的联系,和济慈、布莱克、康斯特勃尔都有联系,而戈尔德斯格林对他来说只是一个地铁站而已。而我在那个忸怩的年岁里对此比较介意,因为我知道这一地区有一些滑稽的感觉。但是新的命名系统足够恰当,因为那时候我们在戈尔德斯格林购物,乘汽车、火车。但是我们在那里最初的几年,北角还是个与汉普斯特德镇分开的村子,中间隔着汉普斯特希思公园的一角。我们常常找种种借口去汉普斯特德镇玩耍。
它的核心部分包括一个弓形前部的旅馆,布尔及布什老店,伦敦街头小曲中常常提及的名字,就立在路旁的啤酒公园里,那里的桌子设在爬山虎和蔓藤玫瑰的荫凉处;一幢名叫“房间”的建筑是一所幼儿学校也是村办公大楼,在周日的时候这里是朝拜的地方。邮局和村商店是由一个火爆脾气、名叫宝利先生的人经营着。他对顾客总是很粗暴,对孩子也很凶,直到邮局工作人员给他施加压力他才有所改观。不论他卖邮票还是飞镖盘,他都把钱放在一个钱柜里,而且从不记账。关于他被解雇的事情有一些问题,并且我父亲能替他说话来延缓对他的解雇。在那之后他变得至少对我们非常和蔼。我父亲拒绝在家里装电话。在极少数情况下,当我们需要请医生来家里时,就会去宝利先生那儿打电话。这里还有托利一家开的牛奶场,托利夫人卖的牛奶装在一个大的陶瓷箱里面,同时她还卖无脂软面包和姜饼。托利的父亲在附近的一块地上放养奶牛,坐着一辆小轮车转圈巡视。小车和奇康普顿的那辆一样。他留着白胡须,唱歌非常有力,周日时经常在“房间”那里唱一些副歌。在这些机构附近集中着一些农舍,他们的花园里种满了花,人们在里面洗衣服、聊天八卦,就像斯坦利·斯宾塞(4)在库克姆中描述过的情景一样。所有的这些都没有留下什么痕迹,除了布尔及布什这个名字,而这里现在已经被沥青铺设的停车场替代了原有的草坪和花丛,仿佛是为了强调它的荒凉,酿酒商们在外面竖了块木板,将这首老歌的第一句歌词写在了上头。
两栋巨大的建筑俯视着整个村子,分别是北角宅和北角苑,房子的主人都是未婚女子。庄园的女主人是个上了年纪但又愤世嫉俗的人,我们和她没有什么交往,只有在她未经允许进入我们的庄园的时候才会给她写封抱怨信。她家的草坪面朝着北角路,草坪后面是她的菜地,而我则也经常不经她允许闯入进去,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把球捡回来。我父亲就是从这儿买了一块地皮,事实上是买了两块,因为这块地已经成为建筑用地了,后来花园也被征用了,所以我母亲也就有了尽够她打理的地方。在我们家和北角苑的大门之间是一片荒废的空地,在我整个童年里那块地成为了建筑商存放建筑材料的地方,因此我们把那里叫做“仓库”。房主去世后那里建立起了一座附属学校。一战期间那里是一所军队医院。那里现在还有一部分能看出是医院,并且受到社会主义者的鼎力惠顾。
北角宅的女主人霍尔女士是个非常与众不同的人。当我读E·M·福斯特关于一个世纪前的那些福音慈善家的描写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她,悉尼·史密斯曾给他们起了个绰号叫“克拉彭教派”。她来自一个银行家的家庭,家里人是贵格会教徒,支持诺福克郡的盖尼和巴克斯顿家族。就像克拉彭教派一样,她在政界有关系(塞缪尔·霍尔,坦普尔伍德勋爵都是她的外甥),和主教关系也不错。但是她决不搞幕后操纵,一生都致力于在村子内外的慈善行为。我们认识她的时候她一定有六十岁了,脸色红润,满头银发,口齿虽不太伶俐但却能给人带来欢笑。她第一次来拜访我们的时候是乘坐马车来的。除了那次之外,我记得她只在去伦敦的时候坐车,平时都是步行,穿着大而不成样子的靴子,衣着朴素,领着两只苏格兰猎犬。我倒觉得她来拜访我母亲只不过是走走过场罢了。她不和新来的移民联系,因为除了位于戈尔德斯格林的都会区以外,另外一个建筑规划即将在汉普斯特德城郊花园兴起。那里的房子有更好的设计,就连住户们花园围栏的高度都有特别的限制。他们不是怪人,也不是波希米亚,而主要是一群具有艺术兴趣的非传统的资产阶级。那时的《笨拙》周刊里全都是住在那儿的汤森所画的城郊花园的图画。这个乌托邦里有着它自己的天才主管,巴奈特夫人,后更名为汉丽埃塔夫人。我父亲和她有些不和,会时不时地漫游闲逛,唱着他自己编的小曲,小曲的开头是:
“该死的她!见鬼的她!
汉丽埃塔·伊丽莎白·巴奈特(5)……”
因此我将现在我认为堪称模范的这位女士当作了可笑的怪兽。父亲后来是通过去教堂礼拜以及长时间的业余戏院演出和社区里的人有了些联系。这些都是霍尔女士影响力之外的。
母亲说霍尔女士让她想起了她在奇康普顿的姑姥姥。虽然父亲对霍尔很愤恨,但是母亲对霍尔女士很钦佩,并且和她在各种活动中成为了非常亲密的伙伴。她们一起组织了一个“服装俱乐部”,并且倡导节俭,倡导一种私人存款银行,其中包含每周去拜访附近贫困的居民,在一些亮闪闪的黑色小账簿上记账。在农舍附近客栈的周围就是北角路,离我们家有几百码远,一排陈旧的无产阶级式的建筑叫做“台地”。我母亲对这些是特别关心的,并且我确定她是那里很受欢迎的访客。母亲和霍尔女士还在索迪治有一块儿共享的“区域”,她们定期去那里拜访比北角地区更贫穷的家庭。在汉普斯特希思游乐园的时候,她们在那里为走失的儿童建立起了一个避难所,还建立一个急救站,为那些摇船的、开瓶子时碰破手的人,不论年纪,提供急救。霍尔女士周日时在“房间”演奏脚踏式风琴,她是一个很冷静虔诚的女人,并没有把自己限制到慈善工作中。我们经常在北角宅前的草坪上玩板球。摇手铃的训练也从不间断,以前在圣诞节的时候,架起货架,摆上提灯,我们花园前经常上演颂歌表演。除了我父亲以外,北角附近的人都没有去伦敦工作的。似乎是伦敦离我们的村子太远了。除了在去索美塞的路上路过帕丁顿车站以外,我记得在我们搬到这里最初的八年间自己去那里的次数不超过八次。在议会山上可以看到那里的烟雾,夏天的时候那山上的望远镜应该是对着圣保罗大教堂的。一个便士就可以朝黑漆漆的镜头里瞧一瞧,不过我从来也没见过什么吸引我的东西。
我也不知道自己和斯特拉·里斯会做多长时间的作业,但我却记得许多天早上和露西一起购物。比较吸引人的店铺在芬赤利路上,而那些家庭生活常用的物品都是从希思街和高街上购买。去那里的那段路是我这一生中最熟悉的一段路,因为之后我每天上学放学都是走的这条路。我们过马路时很少会左右看车,因为路上几乎没有车。去往伦敦的司机,不论开的是大货车还是长途车,都选择要么从东走海格特那里,要么从西边走芬赤利路到圣约翰伍德。从我们这里路过的唯一的车都是去老汉普斯特德的,这其中好大一部分好像都是在我们家门对面出事故。在我回顾这段往事的时候,发现经常有四轮马车突然失控,向前猛冲,直到有人拉住缰绳,一个人坐到马头上才将马车控制住;自行车向下滑行时经常翻到沟里面。每到周六母亲就会经常忙着给这些受伤的人们包扎伤口,提供茶水。
正如我前面所说,常春藤庄园就在对面,地面还没有毁坏。有一次翻修栅栏,我在低墙上未干的油漆上写上了自己名字的缩写,五十年之后我在一丛青苔下面发现了它们,已经遭到腐蚀,变成了“FW”,在所有事物都发生变化的地方这依然是一个极小的地标。
我想我们经常走右边那条路的原因是露西不想走离布尔及布什老店和旁边的酒吧太近的路。在北角路两旁种满了树之后,路边的草坪都有了木桩子做成的栅栏。路的一边是希思街,另一边是一座破旧的房子,老皮特就是在这里独自居住的。有一间塔楼房间,两边各有一个门,老皮特就是在这里被人赡养着,那时正值春季,松鼠大量繁衍后代,而他却极度悲伤愤怒。事实上我听说松鼠的泛滥最初是由从摄政公园动物园里逃出来的一对松鼠不断繁殖引起的。这条路上有个上了年纪的盲人乞丐,经常坐在路边的凳子上拿着一本盲文《圣经》大声地诵读。他的背后是一棵倒下的大树,这树的名字叫“绞刑架榆树”。大人们告诉我,那些劫路的强盗就是在这棵树上被吊死的,后来我了解到这并不是真实的。1673年一个名叫杰克逊的凶犯在他犯罪的地方被处死,这棵树就种在这个地方。
之后是一栋意大利式建筑,当时正在建造之中,房子的主人是日光肥皂的制造商利华。大人们告诉我,在树林和高墙后面那两栋巨大的十八世纪建筑背后,以及杰克·斯特劳城堡的后面就是叛乱军两次被击败的地方,一次是在瓦特·泰勒时期,叛军正往伦敦行进;另一次是在戈登暴乱时期,叛军出动去攻击肯伍德。最近的也是最真实的一次就发生在小旅馆的后面。奸诈的铁路投机商萨德利尔,狄更斯小说中的人物“莫多尔”(6)的原型,在旅馆后面用银壶喝下了氢氰酸,后来被发现时一条腿还从沙坑中伸出。我觉得露西没有告诉过我这些耸人听闻的历史碎片,这些一定是一两年之后父亲每天早上送我上学时讲给我听的。
再往后就是白石湖,湖面宽阔而且多风,因此经常有人在湖边放风筝。从湖边到希思种满了参天大树,树冠一边伸向哈罗,另一边伸向海格特。那里除了几套新建但却很丑的公寓以外,其他依旧如故。湖岸被整修过,并且现在没有从湖里面引出来的水槽来饮马了。这个湖在我小的时候就已经颇有历史感了。每到夏天在希思山谷里就有驮货物的驴可以出租,周日的时候经常有木偶戏表演,人员稀少的政治会议以及一队基督教救世军。人们经常带着狗来这里锻炼,扔出短棍再让狗去从水中捡出来,因此狗叫声也是常有的。
从这里延伸出好多条窄窄的小路,有的通往弗罗格纳尔的老房子那里,有的通往我们常去的小商店。这里很少有装饰门面,除了在圣诞节期间,那时里面有纸环链和彩纸做成的飘带。粮店的橱窗里有一个板,上面摆有各种各样的谷物。珠宝店的橱窗里有一个钟表,钟表上有一个螺旋玻璃,似从铜狮子口中流出的一股水流一般。但整体来说,吸引我的不是那些商品,而是店主和店员们熟练的操作,他们粘有黄油的手熟练地摆弄着秤、尺子、小铲子、罐子、纸还有细线等各种各样的东西。药商有一个煤气炉,他在上面融一些蜡用来给我们买的东西封口。在我早期的记忆里我就喜欢看别人把事情做得很完美。
汉普斯特德在我童年的记忆里依然是十八世纪末的那种平淡的样子;一座充满快乐的花园;那里不仅仅是人们去伦敦工作所要经过的地方,更是伦敦人在仲夏夜以及周末纳凉度假的好地方。
在复活节、圣灵降临节以及8月的第一个星期一这些赶集的日子前,各式各样五彩斑斓的旅行展览队伍会从我家门前经过。有装满了帆布和脚手架的大型两轮货车,有吉卜赛式的样式诡异的大篷车,有装有野兽的大笼子,以及旋转木马上笨重的蒸汽机。一夜之间沿着希思路两边的沙道上搭满了货摊。
汉普斯特德的其他居民都会在这时候锁好房门,关上百叶窗,而我们家却经常去赶集,有时候全家集体出动,有时候只有我和露西去。我之前提到过,母亲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急救站的帐篷里度过。早上或者午饭后他们会带我去那里,因为晚上那里太吵了,小商贩们比我们去得要早,驾着马车或者驴车大声地叫卖,许多人穿着有珍珠纽扣的礼服戴顶帽子,几乎所有的女人穿的衣服都是节日庆祝后典当剩下来的,丝绒上衣、裙子,以及菲尔·梅(7)经常画的那种羽毛装饰的女式礼帽。我欣喜地从人群中挤过,他们说的话不太易懂,但能看出他们都有一种圣灵降临节的勃勃生气,充满好意地交流。他们手拉手站成几排,随着风琴的乐声快步起舞;放声歌唱;在草坪上打滚;用水枪互相喷水,拿着羽毛给别人挠痒,我从没见过打架,也许那些在吵闹的时段过后才有。我记得对卫生方面唯一的限制就是禁止去买那亮闪闪的手推车卖出的冰淇淋。人家给我说过一些很恶心的事,意大利人把奶油放在床下面,既然我的床下面放着夜壶,故我猜测意大利人卖的冰淇淋是尿做的。我也就再没吵着要求通融通融。
马戏也是常有的。猴子在大手摇风琴上跳来跳去,拿着土耳其帽收钱;还有一个鼻子上穿着绳子的狗熊跳舞,但是大家告诉我这个不一定有。价钱也不贵,我记得没有超过一便士的收费;通常两先令就能看上好几个小时的表演。马戏场里的味道也是什么都有:橘子皮、糖果、啤酒、椰子、草料还有马的味道。我的第一场电影是在汉普斯特希思看的,内容并不是一个故事,也不是特别有激情,只是塑造了几个会动的人物形象,且动作极不协调。比起马戏和胖女老板来说,电影相当没有意思。
集会结束之后,这些商贩就像当时到来的时候一样,一夜之间就全走了。他们去了山下别的地方继续这样的展览。留下的垃圾有的收走了,有的装在垃圾篓中了,微风又毫无阻挡地从荆豆丛中吹过。
说到这里我还没有描述过我们家的样子。我们家非常适合父亲的生活方式和需求,他在那里住了二十五年,直到他承受不了窗外交通的吵闹,搬到了海格特的一个安静的穷乡僻壤的地方。那里有一座那个时代非常典型而且朴实的房子,建造那样的房子当时大概只要花上一千多点英镑的钱就够了。他以米德尔威奇诺顿附近的一条小巷的名字给房子命名为昂德希尔。后来邮局坚持要给房子编上一个门牌号,他还因此感到很受伤害。每次提到这个房子,他总会说:“你什么时候来昂德希尔?”并且直到他搬家之前,他在名人录里面的地址一直都留的是这里。
我的日间育儿室里面有画报贴的墙纸,上面画有穿着中世纪服装的人物;那里通向阳台,阳台下面是花园。而夜间育儿室就在上面的那一层楼上,面对着马路。我醒着的时候很少在那里,因此对那里也就几乎没有什么印象了。小时候我很健康,但称不上是强壮,很少待在床上睡觉。偶尔生过几场小病,也并没有让我受到折磨,甚至是我难得的乐事。当体温超过九十九华氏度时,我就可以吃到一种叫做“白兰氏精华”的美味增香果冻。
母亲和露西从不纵容我,每当我装病逃避上学时,她们都会教我改正的。我摔倒擦破手和膝盖时,她们给我擦洗伤口,但没有消毒。除了爬屋顶瓦和树枝以外,她们不会阻止我去尝试危险的攀爬。我不像其他小孩那样,会被警告小心利器、动物、细菌、毒物以及污垢,这些烦恼我从来都没有过。小时候吉卜赛人经常在我们家附近露营,她们从来没有教过我吉卜赛人会给小孩胡桃汁喝进而拐骗他们。那些吉卜赛人似乎有好多孩子,他们那种有狗、有马驹还有蒸煮锅的住大篷车的生活看起来是那么诱人。
家里有一间空余卧室,经常是有客人或者亲戚来的时候会住在那里。母亲有一间小的起居室,有时我经常坐在那里陪她。那里面最吸引我的东西是一个她伯祖母给她的印度产的象牙针线箱,里面用檀香木分成了好多盘和隔间,里面放有许多象牙线轴上面缠有丝线,还放有针盒,以及各种大小非常精致的刺绣剪刀。我在餐厅吃午饭,另外两顿饭都是在楼上的育儿室里吃的,这样主要是为了不影响父亲。房子的主要房间是书房,我很少在那里,除了穿过落地窗、走廊再下几级台阶去花园时会从书房经过。
家里所有的家具几乎现在都还在我和我哥哥家使用,大部分都是橡木或者红木做的,质量非常好。家里面到处都是书柜,因此很少有空余的墙壁用来挂照片或是水彩画。房子给人感觉明亮、欢快、温暖,每次回到家我都心情愉悦,但是与我对家的爱截然不同,我对房子并没有太多的感情,并且从我对父亲变得挑剔开始,我就觉得父亲对房子结构的设计有一点点荒唐。他有时把房子描述成一艘船,提到它那些“粗壮的船骨”。他对房子有着感伤的情感,但并不做作。他一共打过我两次,都是因为我故意在房子里搞破坏,一次是用一把新弄来的刀把壁炉架的角给削了,另外一次则是我在行李柜下面挖了一条地道,一直挖到了地基,他们发现时地道已经足够我在地板托梁下面爬行了。
房子唯一吸引我的是我们刚搬来时花房后面老菜园那里的一片狭窄的区域。那里杂草丛生,足有一人多高,以及一条通往废弃锅炉间的光线昏暗的台阶。这个地窖以及这片荒地都被我看做是我独有的领地,如此我身上很早就有普遍的英国式古旧和高尚的混乱。我一生都在追求黑暗冷清的隐居,就像是一个准备产崽的动物一样。
这种特殊的品味在我姑姑家位于米德尔威奇诺顿的房子里得到了充分的满足。
我祖父母去世后,这三个未婚女子都选择继续待在她们的老家,据我所知那里自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以后就没什么大的变化了。事实上我记得自己每年在那里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但那里却要比我自己的家更让我迷恋,有人告诉我这其中有一个原因“有人在那里去世了”。
从外面看去,那只是一座普通而又平淡的住所,静静地隐藏在墙与灌木丛的后面。我猜想外面涂了灰泥的前屋在前维多利亚时期是一间农舍,因为里面完全是杂乱无章,房间和石头小路布置混乱,还有一个内部的小院子,院子里有一个泵。另外在花园里、马厩里,以及厨房后面还有几个别的泵,这些养育孩子长大的泵都是一些神秘的东西。祖父以前的马车夫就经常用他那旺盛的精力从泵里取水,他现在已经不做车夫了,而是在花园里清洗靴子和陶器。
房子有着古色古香的风格。一间远离吸烟室的房间叫做“黑暗食品室”,房间只有一块红色玻璃窗能够透进去光线,那里以前是用来冲洗照片的。另外几间房子以前是保育室,现在是木料间。这几间房前面有非常陡的楼梯,房门在楼梯上面,里面分成了两层。其中有一间有一个贴近地面的小窗户,窗户通往一个大的雨水池,水池上面漂满了厚厚的绿色浮游生物。
藏书室里面并没有几本书,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些书没有一本吸引我的,但里面有一排玻璃柜,柜子里放着矿工送给我祖父的各式各样的化石。
我对房子里的灯很感兴趣:楼下房间里的油灯,走廊上的煤气灯,卧室里的蜡烛,这些都是我所喜爱的。威妮弗蕾德·派克记录了罗纳德·诺克斯和他的兄弟在第一次引进电的时候的兴奋,而我自己也有着相同的经历。
我对浴室既感到震惊又很兴奋,因为整栋房子里只有一个,因此要想洗澡的话就要至少提前半个小时准备。浴室是一间高而窄的房间,没有窗户,只有一点天光。那时我们已经有了一个烧火的热水锅炉,现在应该被称为“古董”式样了。要不了多久屋里就充满了水蒸气和烟气,因此那个鱼尾状的火炉里的火光也不怎么明显了。火炉里仅有的一点微光照在猴子标本的牙齿上,这个猴子好像是我一个伯祖父去英格兰时给我买的,但后来在科斯利的一次学校游乐会上展出时中暑死了。水蒸气凝结在标本外面的玻璃上,猴子被高高地放在头顶,所以对一个在下面用凉水快速淋浴的孩子来说,只能看到猴子的牙齿。我当然很害怕这个动物,但是比起来我更害怕康妮姑姑唱歌,我会坚持让她唱“兰德尔爵爷”民谣。众所周知,这个剧目有很多种版本,但康妮姑姑唱的发音上完全是英国化的,音节长而跳动,让我听了心里发颤。她坐在客厅里的直立式钢琴前,在柔和的灯光下,在浓重的深影中,她陶醉着演奏着钢琴,头时而前时而后地摆动,但看上去就像是个女巫的咒语一样。
“啊!兰德尔,我的儿,剧毒下进了你的碗儿,”
“就快踏进生死门儿,舍不得你我英俊的人儿!”
毫无疑问兰德尔爵爷是被他的“真爱”所杀,而不是像一些版本里的那样,死于食物中毒。歌中提到食物中毒的猎犬死之前身体会膨胀,这件事一直困扰着我,因为那段时间我很喜欢狗。在我听了这首民谣之后,我每天晚上都要听,我会真诚地躺在床上,非常乐意地等待着被惊吓,手里玩着蜡烛上滚落下的一粒粒像珍珠一样的蜡油,然后慢慢地睡着了。
餐厅里光线很暗,墙上挂满了油画。客厅里凌乱地放有小桌子、布料、屏风以及雕刻精美的托架上面摆的装饰物。有两个贮藏柜,里面装满了“古玩”:有扇子、鼻烟壶、雕刻的坚果、古钱币和奖章。有些是很普通的,被小心地塞成一团、装在盒子里,贴上标签;一根拐杖,上面有烧焦的痕迹,正是这根拐杖,助人爬过意大利的维苏威火山,还有一绺据说是华兹华斯本人的头发。旅游纪念品还没有标准化,阿利克叔叔从海上给我带的礼物要比巡游的战利品更加稀奇古怪,而且质量更好。这些东西都被很好地保存起来,只有在天气潮湿的时候才会被拿出来看一看。其中最吸引人的是“白血”,是我祖父从一个死于严重贫血症的病人身上保存的样本。它被装在一个玻璃药瓶中,瓶口被一个乳白色的螺旋瓶塞封住,上面还贴有我祖父手写的一些看不懂的注释。它以前也许真的是白色的,但现在早就凝固变成棕色的了。许多年以后,当我最后一个姑姑去世时,我来负责处理她们的财产,那时我还徒劳地寻找过那一段快乐的孩童时光。
在米德尔威奇诺顿的这栋房子里有非常好闻的味道,因为这里不像我家,窗户总是敞开,这样父亲抽的烟就不会吸入引发哮喘病,甚至在开花的旺季即使母亲的风信子花开无数也不会在屋里留下香气。诺顿这里没有烟草,但屋里面却有一些煤气味儿、油味儿、霉菌味儿和水果味儿;有些时候这栋房子的味道闻起来像是一座废弃了的教堂,也有些时候像是一个拥挤的集市。姑姑的狗要比母亲的狗身上味道重,另外还有一只凶悍的老美冠鹦鹉,它前面的空盘子没有清洗,发出一股恶臭味儿。尽管姑姑们只有一匹小马驹拉马车,但马厩里依然是皮革和马匹的味道。有几年里马车房里停了一辆有盖马车,它的味道非常芳香。
我的外祖母拉本住在赫尔主教住宅里,我也曾经常去那拜访她。她那里非常惬意,因为那里有着和米德尔威奇诺顿一样的马厩的味道,墙边上有即将成熟的杏树、无花果树,还有印度的手工艺品。我的继姥爷有着长长的白胡子,他的声音低沉,给人印象很深;他的女儿们对我也非常友好、和蔼,他的儿子看起来有些古怪,花了八年时间拿到剑桥的学士学位,经过多次失败后他终于成为了一名教区牧师,并且继承了这一生计。但是这个家庭从没有让我喜欢过。
我的几个姑姑对待自己的财产都各有方式。就像麦考利不屑地提及草莓山时说的那样,“有一个关于信号铃拉绳的故事”。埃尔希姑姑晚年开始鬼鬼祟祟地将那些并不是她的合法财产分发给她的朋友、亲戚,并且对那些不在乎这些财产的人,她分给的少之又少。
这里面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我凭直觉知道那些都是属于我上一代人的。家里的大部分家具都很旧了,但是和米德尔威奇诺顿那里同时期买的家具比起来,这些旧家具在新环境中并不显得破旧。其中有一件,在我小时候一直被它欺骗,认为它是真的,那是一件铜碗的银器复制品,是在格拉斯顿伯里湖边村落里发现的。大人告诉我这个碗很特别,是当时负责发掘这一区域的考古学家布利德博士专门为我祖父制作的。它的设计很精美,但后来我才得知,陶顿的银匠生产了大量的复制品。我想我的几个姑姑可能一直还认为这是真品,有很高的价值。她们出去的时候总要把它锁在吸烟室里一个小保险箱里面,里面除了这个碗什么都没有放。
这里不是雷尼绍或者康奈,而仅仅是富裕的维多利亚时代一个乡村医生的简陋住所。但孩子是不会考虑门市部的价钱的,当然也不需要特别大的空间。橱柜里摆着的古董、谢菲尔德的盘子、无名艺术家的画像,这些对我这一个孩子的审美来说,已经足已达到世界著名展览的效果。那条窄窄的走廊就像一条古老的画廊一样在我眼前展开。可以肯定我很喜爱姑姑家的房子,因为我被那种气氛所吸引,现在我知道那是一种维多利亚中期的气派,而并不像心理学家所说的我喜爱那一时代的东西是因为它们让我回忆起我的姑姑们。
我经常和姑姑们在一起,她们也都非常宠我。未婚的姑妈如今已经很少了,就我这一代人来说我能说出的也不超过六个。(我知道许多未婚女子都已经有了侄子侄女,但是侄子侄女都已经抛弃了自己的处男处女时代,建立起了自己独立的社交圈。“未婚姑妈”真正的意义应该是没有从家庭中脱离出来的人。)也许她们是被门罗(笔名“萨基”(8))所影响。被遗弃的母亲现在成了孤独无依的女性的一种新的流行趋势。上一代人几乎家家都有未嫁出去的未婚姑妈,虽然很荒谬,但她们在最大程度上发挥着自己仁慈的力量。北角的霍尔女士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
尽管听起来会比较异常,但是我可以肯定地说我的姑妈们都是未婚。两个年龄稍大些的,康妮和特蕾西都有着成为贤妻良母的潜质。康妮姑妈年轻时是远近闻名的漂亮女孩,而且人到中年依然很漂亮。特蕾西姑妈虽然相貌一般,但却有着和蔼的面庞。有不少人向康妮求婚,但都被她拒绝了。女孩在这里很难遇到中意的男子。如果她们住在有军队驻防的城镇里或者是海军基地附近,或者如果她们像我的祖先那样被送往印度,她们肯定会找到合适的丈夫的。但是在北萨默塞特这样一个分层的社会里,像姑妈这样的人只占有非常少的一部分,比农民和商人的地位要高,但又比久居郡里的望族地位低。她们很少去我祖父打猎的房子那儿,也很少有人把她们介绍给外面更多的人,于是她们就一直待在自己出生的房子里面,过着忙碌而快乐的生活,一直到她们离开人世。
埃尔希姑妈年龄最小,也是我最喜欢的,她年轻时经常生病,年龄大了以后也越具高雅气质。她自私、任性、说话尖刻,而且特别娇生惯养。二战结束之后,仆人都走了,她们的收入也减少了许多,康妮姑妈依然细心照顾她。我记得当时在藤蔓覆盖的走廊下埃尔希姑妈躺在一张躺椅上,白色的头发上扎着蓝色丝带,身穿带花边的短上衣,一只手炫耀着自己的戒指和胸针,另一只摆弄着康妮姑妈放到她边上的茶具。她说:“见到康妮时我总是努力不去想痛苦的事情,比我年龄大那么多,却什么地方都能去什么事都可以做。”
这三个女人都很聪明。当然,她们都没有接受“高等教育”。在1914年以前她们还去旅行过,但是游览的地方十分有限。直到晚年她们才得以舒适地休息,收入主要是来自摩根在泰勒克的煤矿收入。当妇女也有资格担当地方治安官的时候,康妮姑妈就开始为她所见到的不公而苦恼。她们三个都有着未婚姑妈所独有的拘谨,但埃尔希姑妈在晚年也开始慢慢接受一些轻微低俗的小说。
教区教堂就是她们生活的中心。康妮姑妈是个非常有热情的人,她在早期的圣餐式的祭祀时会特别激动。三个姑妈每周日下午都有圣经课,康妮在餐厅教岁数较大的女孩,埃尔希在客厅教年轻女孩,特蕾西在藏书室教几个男青年。每次课都以圣歌开始又以圣歌结束,有意思的是客厅里圣歌总是开始得最晚,结束得最早。几年之后埃尔希教的女孩们和康妮教的女孩们合并到了一起,由埃尔希姑妈下午给她们朗读。
我的两个在奇康普顿的表姐经常在米德尔威奇诺顿陪我玩儿,她们的父母并没有在一起居住。周日下午的圣经课,因为不让我们上,所以很吸引人,我们经常暗中窥探她们。本来我们应该是在吸烟室里玩儿,但那里的一个游廊通向男厕所,还有一条通往温室的路,小时候那里面只有一些蕨类植物还有一个摇椅,温室有一扇彩色玻璃门可以通往餐厅。我们可以留一条门缝,偷偷听康妮姑妈讲述,而她如果是在讲坛上讲那些东西,我们绝对不会有兴趣去听的。更有意思的是特蕾西姑妈和那些年轻矿工们的集会。我们经常从侧门那里观察他们,在周日这天他们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聚集在那里。我们都知道他们是“健美男”,因为一次一个来访的教区牧师把他们称作“健壮的小伙子”,这样说其实并不准确。姑妈对这些小伙子们的影响甚至要高过教区的牧师和副牧师。他们组成了一个社会体育性质的俱乐部,许多人在成年结婚后依然非常虔诚地来参加这里的活动。姑妈去世时他们一个接一个整夜地在她灵柩前为她守灵。
除了那两个表姐,我还有其他的玩伴。最要好的是考古学家布利德博士的孩子。他是一个跟我同岁的男孩,在我看来他有着不同寻常而且非常令人羡慕的童年经历,在我保证不向他提起的前提下,他把那些经历讲给了我听。那是他父亲在印度服兵役时候的事情,一次一个印度兵进入到了育儿室里面,残忍地将他的奶妈杀害了。后来人们告诉他说那只是一场噩梦,这么说现代心理学家会认同吗?我从没就此问题问过他,但是却想象着自己如果遇上这样的事,那该是件多么自豪的事啊。
这些就是我的朋友圈,与我在汉普斯特德的朋友有很大的不同。每周我们都会吵吵闹闹地聚在一起玩儿,但在我们的一生中,特别是我这一生,姑妈们各式各样的活动对我们影响十分深刻。在米德尔威奇诺顿,每次姑妈都会为我们准备一些活动,而她们自己则充当着指挥者的角色。现如今教堂的义卖主要是靠一些好心人来维持,他们购买一些普通的商品然后再在教堂义卖,为的就是能让组织者高兴。还会有一些艺术品、缝纫、浮雕细工、枝编花瓶和特蕾西姑妈擅长的木雕等手工艺品在这里出售。当时还流行过一段一种已经消失了的艺术“钢笔画”。先从平纹细布上面裁出几块碗碟垫和小布巾大小的部分,然后再用粗的金质钢笔沾上速干油漆在上面画出花的形状。埃尔希姑妈特别擅长这种钢笔画,但她很快就感觉厌倦了。姑妈们经常会在喝茶时做这些。“女友社”演出的服装、道具、舞台背景以及彩排都是在我们家这里准备的。现在女子学院里做的事当时都是在家里面做的。
康妮姑妈手头经常会有一些大型的基督教刺绣作品,她默默地推动着教区的人民从事各种仪式。有一次讲坛的前部是她用金线钩边又用丝绸填充出的复杂图案设计。我曾想效仿她,但还未能够熟练掌握,就又为这是女孩子家的追求而感到气馁。
这些长而且频繁的游访中我还记着些什么呢?一系列我在家从没见过的古董物件的静物画:有电池;带桃木底座的接线筒,上面有两个铜把手,通过拽一个棒电流可以从这里通过,直到能够握紧把手,这东西在我祖父那时曾经是医疗器械的一部分,当时特别流行,对于治疗痉挛特别有效;有一个幻灯机;一个立体镜,通过它人们可以看到以令人吃惊的浮雕效果呈现的《圣经》所述历史中的场景;一份处死查理一世的死刑执行令复制品,我在模仿弑君者签名的时候把一瓶印度墨水洒上去了。我还发现了一个圆桌,上面有一块打磨得很光滑的化石。所有这一切都反映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所有这些对我童年的影响,经过历史和记忆的检验,都要比人的影响更大。
我们经常去教堂,对此我并不感到无聊,因为周日的晚祷绝对是一种乐事。
祖母去世后父亲就不常来了。他在米德尔威奇诺顿这里总是受哮喘病的困扰。他天生就是主人,在别人的家里总感到烦躁。在我快到十一岁的时候有一次我们都在那里,我记得当时他在哀叹这里比起我祖父那时候要差了很多,而他这样说也是有着充分的原因的。外屋看上去快要塌了一样;家禽饲养场的门铰链已松;马厩的顶楼,每一次我来了都会在梁上面划一些字以表示自己的到来,那里已经不安全了;暖房的窗玻璃都已破碎(里面也不再加热),无人修理;葡萄藤上也不再产果实了。
但是这些衰败对我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相反,我非常享受其中的乐趣。后来当我姑妈年龄大了以后,房子的内部变得更年轻了,我也不再从中发掘乐趣了。随着时光的推移,二十世纪渐渐到来。擦光印花布取代了长毛绒;电灯取代了煤气灯;原来老的热水锅炉也不再用了;水泵生锈了,我们用上了自来水;货架和临时茶几还有瓷器都被分散安置在了不同的地方;墙纸被剥掉,换成了涂料;老式的金属大理石钟表也被换成了亮闪闪的挂钟。埃尔希姑妈觉得那些鸟类标本和蝴蝶标本已经不再具有审美价值,将它们都搬到“黑暗食品室”里面了。相反,她爱上了瓷器动物,因为她的朋友给了她好多这样的东西,有前迪士尼的小狗、小猫,还有猴子。邮局的官员要求这栋房子应该被命名为“米德尔威奇诺顿,巴斯”,而她却不管康妮姑妈的强烈反对,将其命名为“路边小屋”,并且在信件分拣室也都被称作是这个名字。
家里的小马跑进了花园里面,因为吃了太多未熟的杏子死了,于是家里原有的马车也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辆“女士伴侣”的双座轿车。
像所有靠股息生活的人一样,姑妈们虽然没有到贫穷的地步,但她们的生活已不如以前了。菜园被卖掉了,上面盖上了房子。最后,二战以后藏书室和仆人的屋子也都被当做住房一间间租出去了。我依然经常过去,但从不在那里过夜,只是开车路过时在那里待上一两个小时。我对这里最后一段的记忆有些模糊,而在我十五岁之前在这里的那些记忆却非常地牢固。三个姑妈中残疾的埃尔希活得最长,在她去世后,这里就被卖了出去,变成当地政府的办公室了。
从此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三
特殊的款待非常稀少。我父亲安排的那些总要比母亲的挥霍。我并不喜欢那样,但我把这看作是男性生活中更奢侈的一面。父亲带我去戏院的时候,我们坐在唱诗班和牧师的座位上,先在伦敦的索霍区(9)吃午饭,许多美味的菜肴我们都吃过。而和母亲一起出去时,我们在莱康茶室吃饭,要排队候座。但这些都是圣诞节时的事情,一年才有一次。
和母亲一起时我们去博物馆总是坐公交车。小时候我对画廊不感兴趣,却很喜欢埃及木乃伊、泥金写本、中世纪兵器。父亲带我去过伦敦塔、圣奥尔本修道院之类的地方。他会生动地给我讲解我们看到的所有东西,他会让自己显得和皇家卫队卫士以及教堂的司事关系很好,大方地给小费,从而给我们营造一些重要人物的气氛,这一点在我和母亲单独出去的时候是没有的。罗兰先生带着我和他的孩子们一起去看了位于奥林匹亚的军事比赛。他在陆军部的职位使得我们能够坐上最奢华的座位。霍尔女士在周日时不时会开车带我们去动物园,她自己也会带一篮子食物给动物吃。她知道什么样的动物喜欢吃什么样的东西。她认识所有的管理员,因此她可以带我们去笼子后面去亲手抚摸那些温驯的动物。
我记得在我小时候只有一次我们四个曾想全家一起去海边拉姆斯盖特那里度假。我们租了一小间带家具的房子,这也是我第一次体验男仆的服务。他是一个长得不太体面的德国人,但却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我从狭窄的楼梯上摔了下来,碰伤了眼睛,大人们给了我樱桃派来安慰我。后来我得知那是多么恐怖的经历。我很开心但父亲对这次旅行心有余悸,之后我们就再没去过那里了。在那之后父亲和母亲经常在6月份去国外。每年夏天母亲都至少带我去一次海边,在那里过上两三天没有云雾的日子,通常是去布莱顿、艾塞克斯的西崖或者布罗德斯泰斯。我们住在小型私营旅店里,白天去码头、沙滩还有砾滩那里。在这些旅行中我从没认识过其他的孩子,甚至也没有想过要去认识一些。
父亲是萨维尔俱乐部的,当时俱乐部在皮卡迪利大街。在国王爱德华七世的葬礼和国王乔治五世的加冕时他都在俱乐部里给我们安排了座位。但两次我都错过了,一次是因为得了麻疹,另一次得了水痘。正如我所说,我很少生病。唯一一次环境对我的影响是在1912年的夏天,那时我得了阑尾炎,在家里厨房的桌子上做了手术。当时那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父母都很着急,在家疗养的好日子被一个护士的出现打破了,我给她起绰号叫“无赖”,因为她和家人、仆人都对着干。我对自己的情况一无所知。手术的前一天晚上露西睡在我的卧室里,在我睡着之后她想起了各种瓶瓶罐罐的烧开了的水没有盖盖子,于是下楼去了,我问她去哪儿了,她说她去“盖东西”了。母亲问她为什么不说去厕所了,她说她不应该撒谎。第二天早晨一个奇怪的人来到我的卧室,他不是家庭医生,对我说:“你来闻闻这种宜人的气息。”然后把一块浸满氯仿的纱布盖到了我的脸上。之后我感觉特别难受,双腿被绑在床上,口中干渴。之后我就不知道了。后来“无赖”用湿纱布给我擦嘴和舌头。那也是我第一次也几乎是最后一次我感觉生病了。他们把我的腿在床上又绑了一周或者十天左右。随后人们纷纷带着礼物来看我,夸我勇敢,而我心目中的勇敢则是用剑砍倒一片帕坦族人或普鲁士人,所以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勇敢。我不知道自己像这样被麻醉、开刀、手脚被缚的时候还会怎么样表现。我享受着一种自己很重要的感觉,但这整件事情都非常令我厌恶。在这段时间,我又开始写日记了,将自己在刀下一幅幅生动的画面记录下来。
当我伤口愈合,健康也逐渐恢复之后,我下床了,但是双脚却扭曲了。长期的捆扎使得我的腿像残废了一样,也正是为了使我的腿恢复,我第一次被转移到了我家附近的圈子里。
我不知道父母是怎么听说这个地方的,一个位于泰晤士河河口的很大的女子学校,那时学校正放假。当时唯一和我做伴的是一个名叫水仙的孤独的小女孩,她父亲正在印度服兵役。女校长有一个非常好玩儿的绰号叫“鸟冠毛”或者是类似那样的东西。她住在学校。还有一个德国的主妇,我因为具有所有的民族偏见,对她非常憎恨,她也很少温柔地对我们。她用德语教了我一首韵诗,内容是关于一个狮子狗偷牛奶的事,这首诗虽然没什么意思但至今依然能够回荡在我的脑海里。
我人生中第一次感觉自己被抛弃了。我们有很吸引我的无花果花蜜。不定时地能够和男生学校有联系,也有几个生病了的孩子在那里度过他们的暑假。水仙和我隐约觉得那几个男孩子和传达室的人有着下流的秘密联系。有一次水仙把床弄湿了,被罚把手绑上一天。我怎么也找不出这次耻辱的原因。这里并不是不近人情,只是少了同情和魅力。房子又大又空又丑,但是临近海边,这也算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吧,多少有些辛辣的讽刺意味。
在这里每周都会有一个胖而和蔼的女人骑着自行车带着蓄电池三次来到这沙漠里,她把电池连到我的脚上。在那里、在浅水的淤泥滩里我每天都可以戏水几个小时。这是一种恢复我的腿部功能的办法,效果非常好。我向这位给我按摩的人吐露了自己被遗弃在这学校里的痛苦。她向我母亲建议我应该和她住在一起。她有一个年龄比我大一点的女儿名叫穆里尔,她的丈夫是一名老兵。他们的房子孤独地坐落在一些沟渠和盐沼之中。周日经常会有一些看着见不得人的赌徒在这里集会。我和穆里尔被告知不允许接近他们。我们就在远处看着他们,等他们散去后,我们发现地上散落着一些磨破了的纸牌。在这排房子尽头,当时有一些未婚女人在那里办了一所小学校,我,穆里尔以及其他三四个孩子就去那里上学。学校课程中的很大一部分都是伴着钢琴音乐围着客厅行军。很多年之后我收到了来自这几位女士们的圣诞贺卡。穆里尔有时会把她的秘密告诉我,我也会把自己的告诉她。她告诉班里的其他孩子,说我来自伦敦的一个百万富翁的家庭。
穆里尔的父亲晚上经常喝得烂醉。这样他非常高兴。他唱歌,大力称赞我。虽然他在一棵老树上给我们做了一个平台,但穆里尔不喜欢他。当我父母给他们按周付的钱到了的时候,他们取了钱,带回来了满满一推车奇怪的家具和装饰品。她告诉我说这些都是她买的。我现在才意识到它们来自典当铺。那些东西里什么都有:一把以前穆里尔父亲弹的班卓琴,一些在印度军营里照的相片的相册,一台留声机,瓷器,还有几件大衣。家里是典型的狄更斯式的,对我来说是一个既古老又新奇的世界。我在那里非常开心,开心到忘记了给家里写信,父亲写信斥责了我一顿。他写道,或者说是口述,因为信是打字机打出来的,告诉我母亲在我手术那天晚上是多么的焦虑。他回忆起那些被耶稣治好了的麻风病患者只有一个回来向他表示感谢。我被打动了,但并不后悔,并且还对这封信很愤恨。
在我的脚和脚踝恢复力量之后不久,我就回家了,这一次看到的另外的世界就此结束了。
四
在我六岁的时候,上学之前我都是自己交朋友。和露西从家里走出几百米,我们见到了三个孩子,一个和我大小差不多的男孩,以及他的一个姐姐一个妹妹,他们在一个黏土堆上玩儿。挖出来这堆土是为了给当时一座孤宅铺路、填排水沟以及打地基的。不管是当时还是不久以后,他们都邀请我去和他们一起玩儿,而且在十多年的时间里他们都是我假期最亲密的伙伴。我叫他们罗兰。
这个有一大堆土的房子是汉普斯特德郊区花园的一部分。前面我提到这里居住了大量有艺术倾向的、留大胡子的、穿灯笼裤的、穿法兰绒衬衫的,甚至有时有穿凉鞋的人。罗兰先生不是那样的人,他衣着整洁严肃,是陆军部的高官。他有一把具有无限魅力的左轮手枪,和一条强壮的艾尔谷犬。那一地区当时特别偏僻,照明不好,很少有巡逻队。父亲只有一只报警用的警哨,但就像罗兰先生的手枪一样,从来没有用过。
罗兰兄妹成为了我一直的伙伴。我们一直期待着德国的入侵。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使得我们有这样的想法。我们的父母并没有惊慌。1909年P·G·沃德豪斯发表了小说《俯冲》,讲述了童子军击败侵略者的故事。我们中没有人看过那本书,但那本书的主题当时一定经常挂在年轻人的嘴边。为了保卫王国,我们把土堆变成了城堡,修的形状就像一个真的机枪掩体一样,上面我们用旗杆插上了英国国旗。黏土堆起来很容易,我们把中间掏空,堆到周围作为壁垒,在下面留下储存的东西:装满水的瓶子,一罐鲱鱼酱,还有黏土飞弹。我们联合了另一个小男孩,我记得他总是处在一种下级地位,组成了一个名叫“手枪队”的爱国主义联盟。只有很少的成年人会被允许加入这个组织的。我们用心良苦,推选罗兰先生出任“军需部长”,这个职位赋予了他许多为我们掏腰包的表现机会。我们制定了游戏规则,肉体惩罚措施,当然这些都没有真的实施过。我们还想出了一些折磨的办法,算是对勇气的考验,比如光着腿走过一片大荨麻,爬又高又难爬的树,用自己的血签名,等等,这使得我们都饱受折磨。我们和那些试图要进入我们城堡的人有过一些打斗。他们被我们用拳头、土球和木棍赶走了,但我们并不是主动挑衅的。我们为了跟普鲁士卫队作战保存自己的体力。我们相当自负地品格高尚。“荣誉”是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欺诈、世故和残忍对我们来说都是不可思议的,但是我觉得我们在那个年纪,在还没参加幼童军之前,我们就有了自己对贫民窟街头暴徒的天真且富有想象的看法。
手枪队兴盛了大概三年时间,从没有正式解散过。它是我们家庭生活的产物,我们从不在学校里提到它,同样也很少在不同的世界里招募新成员。1912年我们出了一份杂志,是我父亲的秘书帮忙打印的,装帧精美。我的作品是一个关于寻找宝藏的故事,相当地无趣。
后来,在我习惯了我的新朋友们之后,很长时间以来罗兰太太都对她的孩子说我作为家里唯一的孩子是多么的不幸。“不,不是那样的,”一个孩子回答道,“他有一个哥哥在上学,他很讨厌哥哥。”这是对我和亚历克关系的曲解,但他的确对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很冷漠,觉得自己比我们要高一级别。然而他却被邀请为手枪队杂志写过一篇故事。他的那片关于爱情故事的文章并没有预示出他之后会成为一名有名的作家,文章只是模仿当时比较流行的作家奈特·古尔德写出来的,此君专写赛马场上的各种罪行。
1912年的秋天是我和罗兰兄妹们关系最近的时候了。那时我刚做完阑尾炎手术,在家快快乐乐地度过一个学期,在女家庭教师的指导下和他们一起做功课。
我们的王国的防御远远不是我们唯一关心的问题。我们还排出了一些短剧,自己写剧本,自己穿自己做的服装在家表演。我也不是所有的娱乐事情都离不开朋友。小时候大人就教育我不要去问“我该怎么做?”我一分钟的厌倦都没有。要是将我干过的各种工作都列出来的话,那将是一个小男孩所喜欢的所有兴趣爱好的总和。我在绘画方面不是很有天赋,但我画了很多画,从没尝试过画个物体画个风景,但是能照着书和杂志上的画制作生动的装饰和猛烈的战争场景。肖氏的《字母表》,展示了字母如何从中世纪的手稿演变生成的。还有一卷傅华萨《闻见录》中的蚀版插图,这两本书很吸引我的眼球。我对《密友》杂志格外着迷,通过阅读我学会如何识别出各式各样的插图画家的风格。我将有用的东西都整理起来:硬币、邮票、化石、蝴蝶、甲虫、海藻、野花,还有“古玩”。我还玩过化学,一次我用酒精灯、试管和试剂瓶在花园的小屋里做了一个既不规范而且相当危险的“实验”。我将几个铅质的玩具士兵熔化,然后又用家里的模具重新给这些亮闪闪的金属定型。断断续续有大约一年的时间,我对魔术特别着迷,经常出没于莱斯特广场附近的一家商店,那里有硬币,有横着切开上面装有橡胶铰链的柜子,是用来表演大变活人用的。这就意味着店里面总会有一位专业的魔术师,并且在商店后面有一个装备齐全的戏院,在那里可以让顾客“不花钱买东西”便可以观赏魔术。我从没钻进那个戏院里面去,并且我发现店里的魔术师很快就厌倦了在柜台前为我表演,但是我自己造出了一些魔术道具:一个用纸筒和四分之一英寸长的蜡油和灯芯做成的蜡烛;一副扑克牌是由两张牌沿对角线剪开然后放在一起,这样如果把牌像扇形那样展开的话,就可以通过收起再展开时将它们倒转,从而转移到另一个手上。我对观众来说一定特别单一无趣,特别是在自己模仿着儿童聚会上的专业魔术师那样开玩笑的时候,总是尝试着将自己要做得神秘化。我记得有一次在米德尔威奇诺顿的一个聚会上表演时,当地的医生也在观看,我吓得差点要哭出来了。我借用他的大礼帽,本打算从中变出手绢、饰带和纸花的,我问他:“先生,您的帽子上有洞吗?”“有啊,”他回答道,“有一个洞我可以把头放进去。”
我的这些兴趣爱好,除了绘画和表演,在我快到十二岁的时候都渐渐没有了。
我有一台显微镜和一把气枪。我被大英博物馆里面的铭文深深吸引,尝试把它们临摹下来,还想临摹哈钦森《各国历史》中的插图。当时的《少儿百科全书》我很喜欢读,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像现在或像中维多利亚时期常见的那些介绍流行文化的书了。或者说,也许的确有这样的书,只是我没有遇见而已。1912年父亲给了我一本沃利斯·巴奇的埃及象形文字语法书,这本书远远超过了我的阅读能力。
我写了很多东西,断断续续地记些日记,写一些带插图的故事。这些都是我阅读中最差部分的模仿,我从未想过去模仿一些父亲早期介绍给我的经典作品。《密友》和《男孩之友》是我模仿的对象。我早期的作品里只有最早的一篇有一些想象的成分。那篇故事的名字叫做《赛马的诅咒》,上面没有注明写作的日期,我觉得从字迹来判断,应该是写于1910年,当时我还不到七岁。文章开头写道:
第一章
赌注
我跟你赌五百磅,我会赢的。说话的人是鲁珀特,他是一个大约二十五岁的人,有着深而浓密的胡子,闪亮的眼睛。
我不会太信赖你的马的,汤姆说道,因为他的钱数不够。
故事有十页那么长,最后结尾处是:
第九章
绞刑
汤姆穿好衣服,把鲁珀特带到治安法庭,鲁珀特因为杀害警察而被处以绞刑。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赌博。
毫无疑问这里面的道德观念是从露西那里获得的,但是这个故事完全是虚构的,两个人都装备着刀剑,其中并无可辨识的受到阅历或是阅读影响的痕迹。
在“环境”这一章里我记述了童年时期所有的记忆,以及少年时代在家里居住时的事情。1910年9月我被送到了学校,在这之后的八年里,学校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有时令人感觉惬意;更多时候是感觉别扭。因为身居其中的孩子仿佛完全变了一个人,甚至颇有些令人厌恶,他的生活完全与现实脱节,丝毫不像他三年级在家度过的那一年那样安逸了。
* * *
(1)指与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威基·科林斯的名著《白衣女人》的主人公类似的女性。
(2)狄更斯《雾都孤儿》中的情节。
(3)俄罗斯最负盛名的女芭蕾舞蹈家。
(4)英国早期现代主义画家。
(5)英国著名社会改革家、教育家和作家。
(6)狄更斯小说《小杜丽》中的人物。
(7)英国著名漫画家。
(8)英国著名短篇小说家。
(9)伦敦一区,以法籍、意籍等外国人经营餐厅多而闻名。
[book_title]第三章 父亲
一
我在前文提到过父亲,但一直没有单独对他进行描写。我对他的观察是缓慢的,并且理性和判断力也随之提升。和他一起生活了四十年,已经很难回忆起他在任何特定年龄时的确切样子了。
正如我在前文中说的那样,童年时父亲在我眼中就是一个侵入者。他总是在一天最高兴的时候从前门进来,用冲破天花板的声音叫道:“嘿!嘿!我妻子在哪?”母亲就这样被叫走了。(我最大的孩子对我的第一个记忆是一个穿着军装脾气怪异而又容易生气的人,在前一天晚上来到了她奶奶家休假,现在却又出现在她和表兄妹们玩耍的窗户下叫道:“看在上帝的分上,来人把这些小孩儿带到别处的草坪上去吧。”)
许多男孩子都觉得自己的父亲像英雄一样强壮、灵巧,像猎人一样英勇,并且精通各种机器。可我父亲却不是那样的,并且我也从来没有惧怕过他。他总是焦躁不安,而非积极主动。他的职业在我小时候看来是不光彩的。我应该更尊重一些像我叔叔们那样的士兵或者水手;抑或是有建筑方面的兴趣,会做木工活的人;再或是那些用会割到脖子的剃须刀刮脸的人。
我出生那年他三十七岁;我开始留心的时候他已经四十多岁了,他在自传中对那一段日子是这样回忆的:“我一定是在伦敦跟我同龄人中最年轻的。”而我却觉得他很老。
小时候我经常惹怒他,年轻时曾有一段我让他焦虑甚至绝望;但是总体上来讲,我们的关系还是不错的。对我来说我越来越欣赏他的品质,并且和他在一起的乐趣越来越多。
父亲个子不高,我和哥哥也都和他的身高差不多,但我们都没有父亲长得帅。他灰色的眼睛很大,有着雄辩的口才但又不乏仁慈幽默,浓浓的眉毛和头发,随着岁月的流逝不知不觉地都变成了白色。他曾经身材消瘦,但大概在我出生那时他的体重开始上升,直到最后变得体态臃肿,在我的印象中他一直都是比较胖的。在穿衣方面他比较传统,也比较整洁,但即便是他在穿衣方面比较讲究,性格也很随和,他还是坚信自己很丑。他不喜欢照相,如果看到自己在镜子里面的样子就会立即避开,用《哈姆雷特》中鬼魂的声调喊道“哦,真是太可怕了!太可怕了!”这样一些强烈反感的话语。
他晚年出现的一些错觉又因为他自己说的话而更加严重了。就像他在科斯利的祖父一样,他经常谈及自己快要死了。他常常称自己是“不可矫正的维多利亚人”。这些年来他一直被这样的病症所困扰,有时还患有哮喘和支气管炎。有时他说自己呼吸时感觉很“紧”,有一次问他身体感觉怎么样时他的回答很令人吃惊,他说:“今天感觉好多了。昨天一晚上紧死我了。”
我对他早期的记忆是他饱受痛苦地喘气、咳嗽。在那时候他总会引用各种各样的名言,向天堂呼喊请求减轻他的痛苦。他在汉普斯特德看自己的墓地的时候感到非常满意,心里忧郁的感觉得到了简短而快速的释放。大部分认识他的人都觉得他总是非常快乐。
他天性好交际,殷勤好客,但在大型聚会上他却并不感到快乐,不愿在一群比他富有的人中走动。他不打牌,不下棋,除了板球之外对任何竞技类游戏都不感兴趣,板球也是在我出生前经常玩。但是对于所有的理论性的和表演性的游戏他都非常在行,因为这些游戏需要随机的创造性。
他喜欢把自己放在一群普通人中说话,那样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会集中在他那生动的谈话上了。随着他年龄的增长,听力逐渐衰退,他一个人的时候感觉最开心。他深受年轻人喜爱,从他们那儿赢得自信,从他们的激情里得到精神上的振奋,他很喜欢和年轻女孩保持一种亲密但非情爱的关系,通常是和朋友们的女儿,每天都会和她们见面或写信,为她们写诗,送一些小礼物。除了这些连续的钟爱的目标外,他会对认识的大多数人持一种亲切的嘲弄态度。
我觉得他有点怕埃德蒙·戈斯(1),这位亲戚也是他刚到伦敦时的导师。他会激动地期待戈斯并不经常来的拜访,出钱到汉诺威特勒斯那里吃饭,虽然很不情愿但也没有办法。但他总会兴致极高地回来,说自己度过了一个绝好的夜晚。
我很鄙视戈斯。他那种优雅的取悦他人的艺术对小孩来说并没有效果。我记得他有一次跟我打招呼时说道:“你带着腿去哪里呢?”那时我大概有八九岁,我傲慢地对他说:“我想去哪它们就会带我去哪。”
“年轻人真有自信!能够想象出一个可以达到的目的地!”
我觉得这很荒谬,并且有挑衅的意味。
比我有更高鉴别力的会更喜欢与戈斯为伍。在我看来,他体现了作家身上所有的卑劣之处。我在调查他和丘顿·柯林斯的争吵中发现他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学者。他只匿名写过一本书。他在他勤勉的追随者中名声显赫,在他们中他为自己和权威人士、时尚人士的关系比和艺术家亲密而更感到自豪。不像他的继任者德斯蒙德·麦卡锡那样,他天生并不和蔼也不慷慨。他的长相令人生厌。我在小时候曾被这种装模作样所迷住。在我眼里,戈斯就是一个塔金霍恩先生(2)那样的人,步伐轻快,不引人注目,是这个大世界里坏脾气的住客,我渴望能有一个疯狂的女人将他干掉。
我可以肯定父亲从没有伤过任何人。他完全没有野心和嫉妒心。曾经的对文学方面声誉的渴望也在他年轻的时候消散了。虽然受到的批评少之又少,但他对批评特别敏感,对于每一条琐碎的消息来源他都非常感激。他对别人的赞美却毫不吝啬,对于想尝试戏剧创作以及想从事文艺工作的年轻人,不管他们是否合适,他都会给予充分的鼓励和肯定。
他会尽其所能,只要自己的条件允许,他都非常乐意慷慨地给予别人。他渴望乐趣和爱慕的愿望很难区分开来。他并无“憎恶贵族品位”的纰缪,对权力没有欲望,也不会老谋深算。他从不存钱也不借钱。
他憎恶争论,在他看来所有的深思熟虑都有争论的可能。当出现讨论的时候,不管气氛多么和睦,而且讨论的话题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总会好像很痛苦的一样叫喊道:
“让这场冗长的争论停止吧!
鹅就是天鹅,天鹅就是鹅,
他们是什么就是什么吧!
你累了,最好安静吧”
然后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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