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圣殿
[book_author]福克纳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57942
[book_dec]长篇小说,美国威廉·福克撰。《圣殿》出版于一九三一年,是福克纳第一部获得大量读者的小说。上世纪二十年代,南方小镇有一帮以金鱼眼为首的私酒贩子。天真的女大学生谭波儿被男友抛弃后混到这帮人中,惨遭强奸,后又被金鱼眼送进菲斯城的妓院。金鱼眼杀了人后,嫁祸于戈德温。律师霍拉斯为了将谭波儿救出火坑,做了许多取证工作。但谭波儿已被金鱼眼的变态性行为磨得精神失常,导致她内心失衡,最终竟然做了伪证,使得金鱼眼逃脱法网。尽管小说运用了通俗侦探小说的叙事模式,但也不乏自然主义的描写,无论从主题还是从表现力度来看,都不失为一部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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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第一章
金鱼眼站在环绕泉水的屏障似的灌木丛外,望着那个在喝水的男人。一条不很明显的小道从大路通向泉水。金鱼眼看着这个男人——一个又瘦又高的男人,没戴帽子,穿着一条灰色法兰绒的旧裤子,胳臂上搭着一件粗呢上衣——从小路上走过来,在泉边跪下,喝起水来。
泉水从一棵山毛榉树的根部边涌出来,在带旋涡和波纹的沙地上向四周流去。泉水周围有一片茂密的芦苇和黑刺莓藤以及柏树和胶树,阳光投射其中,显得散乱而又无根无源。在丛林里某个地方,某个隐蔽秘密而又很近的地方,有只鸟叫了三声就停下了。
泉边,喝水的男人把脸俯向水中的倒影,由于他在掬水喝,倒影被弄得支离破碎、不计其数。他站起身来的时候,发现其中还有金鱼眼的草帽的破碎倒影,尽管他没有听见脚步声。
他看见泉水对面站着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两手插在上衣口袋里,嘴角斜叼着一支香烟。他身穿黑色西服,上衣高腰紧身。裤腿卷起了一截,上面粘结着泥土,下面是一双也粘结着泥土的鞋子。他脸上有一种古怪的、没有血色的颜色,好像是在电灯光下看到的颜色;在这宁静的阳光下,他那歪戴的草帽和略显弯曲的胳膊使他像是从铁板上冲压出来的,既歹毒又深不可测。
在他身后,那只鸟又唱了起来,单调地重复着三声啁啾:这声音毫无意义却又十分深沉,出自随之而来的充满渴望与和平的宁静,这种寂静仿佛把这块地方孤立起来,与世隔绝,而过了一会儿,寂静中响起一辆汽车的马达声,它沿着一条大路开过去,马达声渐渐消失了。
喝水的男人在泉边跪下。“我看你那个口袋里有把枪吧。”他说。
在泉水的另一边,金鱼眼仿佛用两团柔软的黑橡胶端详着他。“是我在问你,”金鱼眼说,“你口袋里装的是什么?”
对方的上衣还搭在胳臂上。他抬起另一只手朝上衣伸去,上衣的一个口袋里撅出着一顶压扁的呢帽,另一个口袋里插了本书。“哪个口袋?”他说。
“别拿出来给我看,”金鱼眼说,“告诉我就行。”
对方住了手。“是本书。”
“什么书?”金鱼眼说。
“就是本书嘛。大家都读的那种书。有些人读的书。”
“你读书吗?”金鱼眼说。
对方的手在上衣上方僵住了。他们两人隔着泉水相望。淡淡的香烟烟雾缭绕着金鱼眼的面孔,面孔一边的眼睛眯起来对付烟雾,好像一个面具上同时雕刻出两个不同的表情。
金鱼眼从后裤袋里掏出一块脏兮兮的手绢,铺在脚后跟上。然后他面向泉水对面的男人蹲了下来。这是5月的一个下午,四点钟左右。他们这样隔着泉水面对面地蹲了两个小时。那只小鸟不时地在沼泽深处啼叫几声,仿佛受着一只钟的指挥;又有两辆看不见的汽车沿着公路开过来又走远了。小鸟又叫了。
“你当然不会知道这鸟叫什么名字的,”泉水对面的男人说,“我想你对鸟类一无所知,除了旅馆休息厅笼子里的鸟和放在盘子里价值4块钱一只的鸟。”金鱼眼一声不吭。他穿着紧绷绷的黑西服蹲在地上,右边的上衣口袋下垂着,紧贴着身子的右侧,一双洋娃娃似的小手把香烟不断地又拧又掐,还不时向泉水里啐唾沫。他的皮肤白里透青,带着死灰色。他的鼻子有点像鹰钩鼻,下巴则完全没有。他的脸一下子就到头了,跟放得离热火太近而又给忘掉了的蜡做的洋娃娃的脸差不多。他的西装背心上横挂着一根白金链条,像蜘蛛网似的。“听着,”另外那个男人说,“我叫霍拉斯·班鲍。我是金斯敦[1]的一个律师。我从前住在那边的杰弗生[2];我现在正要上那儿去。这个县里,人人都会告诉你我从来不伤人。如果是为了威士忌[3],我才不在乎你们酿了多少,卖了多少还是买了多少。我只不过在这儿喘口气,喝点水。我没别的目的,就是要进城,去杰弗生。”
金鱼眼的眼睛像两团橡胶,好像一碰就会掉下,可是用大拇指一揿便又复原,但留下了拇指上的涡纹。
“我要在天黑前赶到杰弗生,”班鲍说,“你不能这样把我留在这儿。”
金鱼眼还是叼着香烟,往泉水里啐了口唾沫。
“你不能这样拦住我,”班鲍说,“也许我会跳起身来就跑。”
金鱼眼用他那橡胶似的眼睛盯着班鲍。“你想跑吗?”
“不想。”班鲍说。
金鱼眼转移视线,不再看他。“嗯,那就别跑。”
班鲍听见那鸟又叫了起来,他努力回忆当地人给这种鸟起的名字。又一辆汽车在那看不见的公路上驶过,声音消失了。在他们的所在地和汽车声传来的地方之间已经差不多没有太阳光了。金鱼眼从裤兜里摸出一块廉价的怀表,看了一眼后又随随便便地放回口袋,好像当它是个镚子儿似的。
从泉水通来的小路和沙土岔路交会的地方,最近有人砍倒了一棵树,把路拦断了。他们跨过这大树继续向前走,公路现在已在他们的身后了。沙地上有两道浅浅的并行的凹痕,但没有蹄印。在泉水汇成的溪流渗透沙地的地方,班鲍看到汽车轮胎的痕迹。金鱼眼走在他的前面,绷紧的西服和硬邦邦的草帽使他有棱有角,轮廓分明,像个现代派的灯座。
沙地走完了。前面是条上坡的弯路,从丛林里延伸出来。这时四周几乎断黑了。金鱼眼转过脑袋瞥了一眼。“老兄,出来吧。”他说。
“我们干吗不直接翻山过去?”班鲍说。
“从这么些树木里穿过去?”金鱼眼说。他低头朝山下望去,丛林已像一池黑黝黝的墨水,暮色中,他的草帽猛地动了一下,掠过一道暗淡而歹毒的微光。“耶稣基督啊。”
天色几乎断黑了。金鱼眼的脚步已经放慢。他现在跟班鲍并肩而行,金鱼眼带着既狠毒又畏缩的神情东张西望,班鲍看见他的草帽随着他脑袋的转动而左右摆动。这草帽才够到班鲍的下巴颏。
接着,有样东西,一个迅捷如风的黑影,对着他们俯冲过来又继续向前,带着一双无声无息的绷紧的羽毛翅膀,留下一阵疾风扑打着他们的面庞。班鲍感到金鱼眼的整个身子猛地一下靠在他身上,一只手紧紧地抓住他的上衣。“这不过是只猫头鹰罢了,”班鲍说,“没什么,就是一只猫头鹰。”接着他又说:“人家把那卡罗来纳鹪鹩叫做鱼鸟。对,就是叫鱼鸟。我刚才在泉水边就是想不起来这个名字。”这时金鱼眼还偎靠着他,拽着他的口袋,像猫那样透过牙齿发出嘶嘶声。他闻起来有股黑色的味道,班鲍想;那味道就像人们托起包法利夫人的脑袋时从她嘴里流出来又顺着她新娘婚纱流下去的黑乎乎的东西[4]。
过了一会儿,在黑魆魆的、参差不齐的树丛上方,在日渐暗淡的天穹的衬托下,浮现出一座光秃秃的四四方方的大房子。
这座房子是片废墟,内部破败不堪,兀立在一片未经修剪的柏树丛里,光秃秃的,荒凉无比。它叫老法国人宅院,在内战前修建,是这儿的一座有历史意义的建筑物;当初是坐落在一片土地中心的种植园宅院;原来的棉花地、花园和草坪早已还复为荒草杂树,邻近的老百姓五十年来不是把木料一块块拆下来当柴火,便是每隔一阵子暗暗怀着信心去挖掘金子,因为据说格兰特[5]发动维克斯堡战役经过该县时,宅主人曾经把一批金子藏在地下的某个地方。
三个男人正坐在门廊一端的椅子里。敞开的过道深处看得见微弱的灯光。过道一直朝后穿过整座房屋。金鱼眼走上台阶时,那三个人看看他和他的同伴。金鱼眼没有停下脚步,便说:“教授来了。”他走进屋子,走上过道。他一直朝后走,穿过后门廊,拐个弯,走进有灯光的那间屋子。那是厨房。一个女人站在炉灶边,她穿了件褪色的印花棉布衣裙,光着脚穿着双男人的高帮劳动靴,没系鞋带,走动时啪嗒啪嗒地发响。她转过脸,看了金鱼眼一眼,又回过头去对着炉灶,灶上有一锅肉正在嘶嘶作响。
金鱼眼站在门口。歪戴着的草帽遮住了半边面孔。他没掏出烟盒就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香烟,把香烟捏挤一番,然后插在嘴里,在大拇指甲上啪地划了根火柴。“屋前来了个家伙。”他说。
女人并没有回头张望。她翻动着锅里的肉。“干吗告诉我?”她说,“我可不伺候李的顾客。”
“这是位教授。”金鱼眼说。
女人转过身来,手里悬空拿着一把铁做的叉子。炉灶后的阴影里有只木箱。“一位什么?”
“教授,”金鱼眼说,“他带着本书呢。”
“他来这儿干吗?”
“不知道。我压根儿没想到要问他。也许读那本书吧。”
“他上这儿来了?”
“我在泉水边发现他的。”
“他是存心来找这栋房子的?”
“不知道,”金鱼眼说,“我压根儿没想到要问他。”女人依然盯着他看。“我会让他搭卡车去杰弗生的,”金鱼眼说,“他说要上那儿去。”
“干吗跟我说这些事儿?”女人说。
“你是做饭的呀。他也要吃的。”
“好吧。”女人说。她转过身子对着炉灶。“我做饭。我做饭给骗子、食客和蠢货吃。不错。我是个做饭的。”
金鱼眼站在门口注视着她,香烟烟雾缭绕着他的面孔。他两手插在口袋里。“你可以走。我星期天送你回孟菲斯。你又可以去拉客卖淫了。”他注视着她的脊背。“你在这儿长胖发福了。待在乡下歇工休息。我不会告诉曼纽埃尔街[6]上的人的。”
女人手拿铁叉转过身来。“你这个杂种。”她说。
“说得好,”金鱼眼说,“我不会告诉他们鲁碧·拉马尔流落在乡下,穿着双李·戈德温扔掉不要的鞋子,自己动手劈柴烧火。我不会的。我会告诉大家,李·戈德温发了大财呢。”
“你这个杂种,”女人说,“杂种。”
“说得好。”金鱼眼说。说罢他转过头去。门廊里传来有人拖着脚走的声音,接着一个男人走了进来。他驼背弯腰,穿着工装裤。他光着脚;他们听见的正是他光着脚走路的声音。他长着一头给太阳晒焦了的浓发,乱蓬蓬、脏兮兮地缠结在一起。他两眼苍白,显得热烈兴奋,柔软的短须跟弄脏的金子颜色差不多。
“那家伙要不是个人物,我就不是人。”他说。
“你想干什么?”女人说。穿工装裤的男人并不回答。他走过金鱼眼身边时,看了他一眼,眼神既诡秘又机灵,仿佛他准备为一个笑话放声大笑,正等着大笑的时刻。他迈着蹒跚的狗熊般的步子走到厨房的另一端,仍然带着那股既机灵而又兴高采烈的神秘劲儿,当着他们的面掀起一块松动的地板,拿出一个一加仑的酒罐。金鱼眼注视着他,两手的食指插在背心里,那支香烟(他没用手摸一下香烟便把烟抽掉了大半支)的青烟缭绕着他的面孔。他表情凶恶,也许可说是歹毒;沉思默想地注视着那穿工装裤的男人带着机灵而谨慎的神情走回来,笨拙地用身体的一侧挡住了那酒罐;他用那种机敏而又准备随时放声大笑的神情一边注视着金鱼眼,一边走出厨房。于是他们又听见他光脚在门廊上走的声音。
“说得好,”金鱼眼说,“我不会告诉曼纽埃尔街上的人,鲁碧·拉马尔还给哑巴和傻子做饭呢。”
“你这个杂种,”女人说,“杂种。”
[book_title]第二章
女人端着一盘肉走进餐室,金鱼眼、从厨房地下取酒罐的男人和那个陌生人已经在一张用三块糙木板和两个支架钉成的桌子边就座了。她走进搁在桌上的那盏灯的灯光里,面色阴郁但不见苍老;她的眼神是冷峻的。班鲍注视着她,发现她在把大盘子放到桌上时并没有瞧他一眼,只带着女人特有的对餐桌做最后巡视的不露声色的神情。她站了一会儿,然后走到墙角,俯身从一个打开的包装箱里取出一副盘子和刀叉,拿到桌边,以一种突兀而又不慌不忙的了结一切的神情,把它们放在班鲍的面前,她的衣袖拂过他的肩膀。
她正放刀叉时,戈德温走了进来。他穿着一条沾满污泥的工装裤,面孔瘦削,显得饱经风霜,下巴颏上满是一片黑色的胡子茬儿;鬓角的头发显得花白。他搀着一位老人的胳臂走进来,老人蓄着长长的白胡须,嘴角处的胡须有点脏。班鲍看着戈德温把老人扶进一把椅子,老人很听话地坐着,神情自卑、急迫而迟疑,这是一个生命中只剩下一种乐趣、外界只能通过一种知觉来和他建立联系的人的神情,因为他又聋又瞎;他身材矮小,秃顶,丰满红润的圆脸上,有白内障的眼睛像两团浓痰。班鲍望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肮脏的布,往里面吐了一块嚼得几乎已经没有颜色的烟草,然后把布折起,放进口袋。那女人从大盘里舀了一勺放到他的盘子里。别人早已在默默无言地一口口吃着,但老人还只是坐着,脑袋俯向盘子,胡须微微颤动着。他颤巍巍、怯生生地用手在盘里摸索,摸到一小块肉,便吮吸起来,直到女人回到他身边,敲敲他的指关节,他这才把肉放回盘子里。接着班鲍看着女人把盘里的食物,肉、面包等等都切成小块,浇上芦黍糖浆。班鲍不再看下去了。吃完饭以后,戈德温把老人领了出去。班鲍注视着他们两人走出房门,听见他们顺着过道走去。
男人们回到门廊上。女人收拾好桌子,把菜盘端进厨房。她把盘子放在桌上,走到炉灶后的木箱前,俯身站了一会儿。然后她回过身来,给自己盛了一盘子食物,坐在桌边吃晚饭,接着凑着油灯点了支香烟,把盘子洗刷好收起来。然后她顺着过道朝外走。她没有走到门廊上,就站在门口,听他们讲话,听那陌生人讲话,听他们传酒罐时发出的沉重而轻柔的声音。“那个傻瓜,”女人说,“他想干什么……”她倾听这陌生人的嗓音;那是个急促的、略带外乡口音的嗓音,是一个只爱多说话而没有太多其他爱好的人的嗓音。“至少不是好喝酒的吧。”女人在门里边悄悄地自言自语。“他最好赶快动身赶他的路,到他家的女人们能照顾他的地方去。”
她倾听他说话。“从我的窗口可以看到葡萄棚,到了冬天,还可以看到那吊床。不过在冬天就只有吊床了。因此我们知道大自然是个女性;因为女性的肉体和女性的季节是串通一气的。所以每年春天我可以看到那亘古不变的生命酵素复苏了,又一次把吊床遮得无影无踪;这绿色织成的陷阱里孕育着骚动。那就是葡萄树的似锦繁花。这没什么了不起:不过是一股主要从叶子而不是从花里流出来的狂热的蜡一般的血,一点又一点地把吊床遮盖起来,到了5月下旬,在暮色里,她——小蓓儿——的嗓音跟野葡萄本身的嗡嗡声差不多了。她从来不说:‘霍拉斯,这位是路易斯、保罗,或者某某人,’她总说,‘这只不过是霍拉斯。’只不过是,你明白吗;在暮色中她穿了件小小的白色衫裙,两个人羞怯庄重,颇有戒备,还有点不耐烦。即便她是我的亲生骨肉,我都没法不觉得自己是个外人。”
“因此,今天早上——不对;那是四天以前;她是星期四从学校回家的,而今天已经是星期二了——我说:‘宝贝儿,要是你是在火车上碰到他的,那他说不定是铁路公司的人。你不能把他从铁路公司里带走;那是违反法律的,跟拆掉电线杆上的绝缘器一样。’”
“‘他跟你一样,不见得不如你。他在图兰大学[7]念书。’”
“‘不过你是在火车上碰到他的啊,宝贝儿。’”我说。
“‘我在比火车还要糟糕的地方都碰到过他们。’”
“‘我知道,’我说,‘我也碰到过。不过你不该把这种人带到家里来,你知道。你该干脆跨过他们的身体继续往前走。你不该把拖鞋弄脏,你知道。’”
“当时我们是在客厅里;快要吃晚饭的时候;当时家里只有我们俩。蓓儿[8]进城去了。”
“‘什么人来看我,干你什么事?你又不是我的父亲。你不过是——不过是——’”
“‘什么?’我说,‘不过是什么?’”
“‘那就去告诉母亲吧!告诉她好了。你真是打算这么干的。去告诉她吧!’”
“‘可这是在火车上啊,宝贝儿,’我说,‘要是他走进你在旅馆里的房间,我就干脆杀了他。可在火车上,我真恶心死了。咱们把他送走,从头做起吧。’”
“‘你有什么资格谈在火车上碰到什么人!你有什么资格!你这没用的东西!没用的东西!’”
“他有神经病。”女人一动不动地站在门里边说。陌生人还在滔滔不绝地说话,一串又一串,又快又漫无边际。
“接着她连声说:‘不!不!’我抱住了她,她紧紧地靠在我身上。‘我不是这个意思!霍拉斯!霍拉斯啊!’我闻到了被摧毁的鲜花的香味,那纤弱败死的花朵和泪水,接着我在镜子里看到了她的脸。她身后有一面镜子,我身后也有一面,她正注视着我身后那面镜子里她自己的模样,忘掉了还有一面我可以看见她面孔的镜子,看见她装模作样地望着我的后脑勺。大自然是女性的‘她’而进步是男性的‘他’,原因就在这里;大自然创造了葡萄棚而进步发明了镜子。”
“他有神经病。”女人站在门内边听边说。
“不过还不完全是这么回事。我想我心神不定也许是因为春天到了,或者也许因为我43岁了。要是我能找座山,在上面躺一会儿,我也许就没事了——都是那块土地的问题。既平坦又丰饶,还很邪恶,因此似乎刮阵风都能生财。就好像你能把树上的叶子摘下,送银行换现钱一样,一点都不觉得奇怪。那片三角洲[9]。整整五千平方英里的土地,没有一座山,有的只是印第安人堆起的小土堆儿,在大河泛滥时可以站一站。”
“所以我想我只是想要座山;不是小蓓儿使我离开家门的。你们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吗?”
“他是有毛病,”门内的女人说,“李不该让——”
班鲍没等人回答便说下去。“那是块带胭脂迹的布。我还没走进蓓儿的房间就知道会找到这么块布的。果然不出所料,塞在镜子后面:那是她化妆打扮时用来擦掉多余脂粉的手绢,塞在壁炉镜架的后面。我把它放进衣物袋,拿了帽子就走出家门。我搭了辆卡车走了一阵子才发现身无分文。这也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你们明白吗?我不可能用支票去兑换现金。我不可能走下卡车回城里去取点钱。我没法那么干。所以我从那天起不是走路就是求人让我搭段便车。我在造纸厂的木屑堆上睡了一夜,在一个黑人的小木屋里睡了一夜,还有一夜是在铁路专线上的一节货车里过的。我只想找座山躺一躺,你们明白吗?躺一下,我就会好的。你跟自己的老婆结婚,你是白手起家……也许是一点一滴从头做起。你要是娶了别人的老婆[10],你的出发点也许比那个人的白手起家要晚上十年。我只是想找座山,在上面躺一会儿。”
“这傻瓜,”女人说,“可怜的傻瓜。”她站在门里边。金鱼眼从后边顺着过道走来。他一言不发地走过她身边,走上门廊。
“来吧,”他说,“咱们装车吧。”她听见那三个人走了。她站着不动。接着她听见那陌生人摇摇晃晃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在门廊上走过来。她看见他了,在比黑夜稍亮的天空的衬托下显出一个模糊不清的侧影:是个穿着不成样子的衣服的瘦子,一头越来越稀的乱发;而且相当醉了。“她们没给他好好吃饭。”女人说。
她轻轻地靠在墙上,身子纹丝不动,他面对着她。“你喜欢过这样的日子吗?”他说,“你干吗要这么过?你还年轻;你可以回到城里,轻而易举地过上好日子,连眼皮都不用抬一下。”她一动不动,轻轻地靠在墙上,两臂在胸前交叉着。“你这可怜的吓破胆的傻瓜。”她说。
“你知道,”他说,“我没有勇气:我身体里没留下勇气。整台机器都在,可就是开动不起来。”他用手摸她的面颊。“你还年轻。”她没有挪动身子,感到他的手在摸她的脸,触摸她的肌肤,仿佛他想要弄明白她骨骼的形状和位置、她肌肤的质地。“你今后的日子长着呢,实际上正是如此。你今年多大了?还没过30吧。”他的嗓门不高,几乎是悄声低语。
她开口说话的时候一点儿也没有放低嗓门。她没有挪动身体,两臂仍在胸前交叉着。“你干吗要离开你的老婆?”
“因为她爱吃虾,”他说,“我吃不下去——你知道,那天是星期五,我想到我得在中午时分到火车站去,从火车上搬下一箱虾,拎着它走回家,一路走一路数着步子,走一百步换一只手,而——”
“你每天都这么干吗?”女人说。
“不。只在星期五。可我已经这么干了十年,从我们结婚开始。可我还是受不了虾的气味。但我不大在乎把那只箱子拎回家。这我受得了。糟糕的是纸箱漏水。在回家的路上,纸箱老是滴水,滴个没完,直到过了一阵子,我觉得仿佛跟着我自己上火车站,站在一边,看着霍拉斯·班鲍从火车上拿下那只箱子,拎着它走回家,每走一百步换一下手,我就跟在他身后,心里想,这里埋葬着霍拉斯·班鲍,埋葬在密西西比州一条人行道上一连串逐渐消失的臭烘烘的小水滴里。”
“噢。”女人说。她静静地呼吸着,两臂交叉。她走动起来;他后退一步,跟着她顺着过道朝后走。他们走进点着灯的厨房。“我这副模样,您别见怪。”女人说。她走到炉灶后的木箱前,把它拉出来,俯下身子站着,两手裹在前襟里。班鲍站在屋中央。“为了不让耗子咬他,我只好把他放在这木箱里。”她说。
“什么?”班鲍说,“那是什么?”他走过去,走到能看见箱子里面的地方。箱子里躺着一个熟睡着的、还不到1周岁的孩子。他低头静静地望着孩子消瘦的小脸。
“噢,”班鲍说,“原来你有个儿子。”他们低头看着孩子瘦削的、熟睡着的小脸。外面传来一阵响声;有人踏上了后门廊。女人用膝盖把木箱推回墙角,这时戈德温走了进来。
“好啦,”戈德温说,“汤米会给你带路,领你去卡车那里。”他又走掉了,走进大屋子。
班鲍看着那个女人。她的两手还裹在衫裙里。“谢谢你给我吃晚饭,”他说,“也许有一天……”他看了她一眼;她正打量着他,脸上的神情并不太阴郁,而是相当冷峻宁静。“也许我能在杰弗生为你办点事。给你捎点你需要的东西……”
她倏地把手一转,从衫裙里抽出来;又急忙藏起来。“老是泡在这种洗碗水里,加上洗衣服……你可以送我根橙木棒[11]。”她说。
汤米和班鲍沿着一条被废弃的道路,一前一后地从房子走下山。班鲍回头望望。天穹下,这破败的、光秃秃的房子耸立在茂密的树枝交叉纠结的柏树丛里,看不见灯光,荒凉而又莫测高深。脚下的路像是大地上的一条疤痕,是被雨水冲刷侵蚀出来的,它作为路则太深,作为渠又太直,路面上布满了冬天融雪引发的山洪所冲出的一道道小沟,里面长满了蕨类植物,堆满了腐烂的树叶和树枝。班鲍跟在汤米的身后,在难以辨认的小径上行走,人脚把烂草踩踏干净露出了泥土。头顶上方,相互交叉的拱墙似的树木由天空衬托着,显得稀疏。
下山的坡度加大了,道路曲曲弯弯。“我们大概就是在这儿看到那只猫头鹰的。”班鲍说。
走在他前面的汤米哈哈地笑起来。“我敢说,把他也吓得半死呢。”他说。
“对。”班鲍说。他跟着汤米的模糊不清的身影向前走,竭力小心翼翼地走路,小心翼翼地讲话,带着喝醉酒的人才有的那种叫人讨厌的谨慎的神情。
“他要不是天底下最容易担惊受怕的白种男人,我就不是人,”汤米说,“他当时从小径上坡走到门廊前,那条狗从屋下钻出来,上前去闻闻他的脚后跟,哪条狗见了人都会这样干的。可是不骗你,他竟吓得往后直躲,好像那不是狗而是条毒蛇,而他又偏偏光着脚没穿鞋,接着他掏出他那把自动小手枪,把狗打死了,没错儿。他要是不害怕,我就是见鬼了。”
“那是谁的狗?”霍拉斯问。
“我的。”汤米说。他咯咯地笑起来。“一条老狗,即使想咬人,也伤不了谁。”
下坡路变得平坦了。班鲍小心翼翼地迈着步,脚踩到沙子里发出沙沙声。在沙土的淡淡的反光里,他现在可以看清汤米了,他正像头骡子似的在沙地上行走,踉踉跄跄,一步一拖地走着,似乎不很费劲,他的光脚丫子在沙地上嘶嘶作响,脚趾头每往里一勾便向后轻轻地扬起一股沙子。
那棵放倒的树横躺在路上,黑乎乎的一大堆。汤米跨了过去,班鲍紧跟着,他还是小心翼翼地,战战兢兢地把身子钻过浓密的、尚未枯萎而还有清香味的枝丫和树叶。“又是——”汤米说。他转过身。“你行吗?”
“没事儿。”霍拉斯说。他找到了重心,没有倒下去。汤米继续往前走。
“又是金鱼眼干的好事,”汤米说,“其实把路拦断没什么用。他故意这么干,让我们得走上一英里才能到卡车那里。我告诉过他,乡亲们到李这儿来买酒,都有四年了,没人来找过李的麻烦。除了他那辆大汽车在这儿开进开出,别人没干过什么事儿。不过这些话金鱼眼都听不进去,没人拦得住他。他这个人要不见了自己的影子都害怕,我就不是人。”
“我见了也会害怕的,”班鲍说,“要是他的影子是我的话。”
汤米压住嗓门大笑起来。小径变成了黑色的地沟,路面是沙土,带着难以捉摸的死寂的光亮。“那条小径大概就是从这儿折向那泉水的。”班鲍边想边寻找小径穿进树丛的地方。他们继续向前走。
“谁来开卡车?”班鲍问,“孟菲斯还有别人来吗?”
“当然,”汤米说,“这是金鱼眼的卡车嘛。”
“这些孟菲斯人干吗不待在孟菲斯,让你们在这儿安安稳稳地造酒?”
“那儿才有钱可挣哪,”汤米说,“在这儿卖掉个半升三两的赚不了多少钱。李在这儿卖酒只不过是为了办事方便,也可以赚几个小钱。酿好一批酒,马上全部脱手,那才来钱呢。”
“噢,”班鲍说,“不过,我宁可饿死也不要跟那个人打交道。”
汤米哈哈一笑。“金鱼眼这人不坏。他就是有点古怪。”他向前走着,身影在小径、沙路的晦暗的反光里显得模糊,轮廓不清。“他要不是个人物,我就不是人。是不?”
“对,”班鲍说,“他绝对是个人物。”
卡车停在路口,那儿又是土路了,路面开始上升,通向砾石铺成的公路。有两个男人坐在挡泥板上,在抽烟;头顶上方,树枝稀疏处露出星光,天色已经过了午夜。
“你们真能磨蹭,”一个男人说,“不是吗?我本来打算这时候在进城的路上快开到一半了。城里有个女人正等着我呢。”
“是啊,”另外那个男人说,“正朝天躺着等你,可有人趴在她身上哪。”第一个开口说话的人狠狠地骂了他一句。
“我们是拼着命赶来的,”汤米说,“你们倒抽起烟来,干吗不干脆挂盏灯?要是我跟他是警察的话,我们会把你们逮住,错不了。”
“嘿,去你的吧,你这长着一头乱草的杂种。”第一个说话的人说。他们掐掉香烟,钻进卡车。汤米压低嗓门大笑起来。班鲍转过身子,伸出右手。
“再见,”他说,“非常感谢你,先生叫——”
“我叫汤米[12]。”对方说。他那没有力气的、长满老茧的手摸索着握住班鲍的手,很庄重地紧握了一下,才慢慢地抽掉。他站在那儿,在微弱的路面反光中只是一个矮胖的轮廓不清的身影,这时班鲍抬起一只脚去踩卡车的踏脚。他踉跄了一下,又站稳了。
“博士,小心些。”卡车驾驶室里有人说了一句。班鲍钻进车子。第二个开口说话的人正把一管滑膛枪靠在椅背上。卡车发动起来了,让人心惊胆战地爬上坑坑洼洼的斜坡,开上砾石铺成的公路,然后拐弯朝杰弗生和孟菲斯方向驶去。
[book_title]第三章
第二天下午,班鲍到了他妹妹的家里。她家在乡下,离杰弗生有四英里;那是她丈夫的亲人的宅院。她是个寡妇,有个10岁的儿子,跟她儿子和丈夫的姑婆一起住在一栋大房子里。姑婆90岁了,在轮椅上过日子,大家叫她珍妮小姐。她跟班鲍在窗口,看着他妹妹和一个年轻人在花园里散步。他妹妹守寡已经有十年了。
“她怎么还不再嫁人?”班鲍说。
“我正要问你呢,”珍妮小姐说,“年轻女人是需要有个男人的。”
“不过可不是这一位。”班鲍说。他望着那两个人。男的穿着法兰绒长裤和蓝色的上衣;年轻人肩膀挺宽,身子有些发胖,一副趾高气扬的神气,有点像大学生。“她好像很喜欢小孩子。也许这是因为她已经有个亲生儿子了。这一位是谁?还是去年秋天的那一位吗?”
“他叫高温·史蒂文斯,”珍妮小姐说,“你应该记得高温的。”
“是啊,”班鲍说,“我想起来了。我记得去年10月里的事。”当时他回家路过杰弗生,在妹妹家过了一夜。就是透过这同一扇窗户,他和珍妮小姐当时望着这同样的两个人在同一个花园里散步,当时那里正盛开着晚秋10月才有的鲜艳而香味不浓的花朵。当时史蒂文斯穿着一套棕色的衣服,那时霍拉斯还是第一次见到他。
“他春天从弗吉尼亚州回了家才出来走动的,”珍妮小姐说,“你上次看见的那个是琼斯家的孩子;赫谢尔。对。是叫赫谢尔。”
“噢,”班鲍说,“是弗吉尼亚州的名门望族,还是不过是那儿的一个可怜的过路客?”
“在那儿上学,弗吉尼亚大学。他去那儿上大学。你不记得他了,因为你离开杰弗生的时候,他还是个兜尿布的娃娃。”
“可别让蓓儿听见你这番话。”班鲍说。他望着那一男一女。他们朝楼房走来,在拐角处消失了。过了一会儿,他们走上台阶,走进房来。史蒂文斯走了进来,头发油光光的,圆圆的脸上充满自信。珍妮小姐伸出手来,他笨拙地弯下身子吻了一下。
“您长得一天比一天年轻漂亮了,”他说,“我刚才对娜西莎说过,要是您肯从轮椅上走下来,当我的女朋友,她就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我明天就下轮椅,”珍妮小姐说,“娜西莎——”
娜西莎身材高大,黑发宽脸,神情迟钝而又安详。她穿着平时常穿的白衫裙。“霍拉斯,这位是高温·史蒂文斯,”她说,“高温,这是我哥哥。”
“你好,先生。”史蒂文斯说。他跟班鲍紧紧地握握手,动作迅捷、有力,还颇有感情。这时班鲍的外甥,班鲍·沙多里斯走了进来。“久仰大名。”史蒂文斯说。
“高温上的是弗吉尼亚大学。”那孩子说。
“啊,”班鲍说,“我听说过。”
“谢谢,”史蒂文斯说,“不过并不是人人都能进哈佛大学的。”
“谢谢夸奖,”班鲍说,“是牛津[13]。”
“霍拉斯总对人说他去奥克斯福,让人以为他指的是州立大学,这样他就可以跟他们讲这两家大学的区别了。”珍妮小姐说。
“高温常去奥克斯福,”孩子说,“他在那儿有个心上人。他带她去参加舞会。对吗,高温?”
“对极了,小弟弟,”史蒂文斯说,“是个红头发的姑娘。”
“住口,鲍里[14]。”娜西莎说。她望着她哥哥。“蓓儿和小蓓儿好吗?”她差一点说出些别的话来,但是住口不说了。她还是望着她哥哥,目光严肃而专注。
“要是你老巴不得他离开蓓儿[15],他会这么干的。”珍妮小姐说。
“总有一天他会这么干的。不过到那时候,娜西莎还是不会满意的,”她说,“有些女人就是不喜欢让一个男人去娶某一个女人。可要是他突然抛弃了她,所有的女人都会生他的气。”
“你就给我住口。”娜西莎说。
“好吧,”珍妮小姐说,“霍拉斯蹦啊跳的,想挣脱缰绳已经有些日子了。不过你最好别太使劲,霍拉斯;缰绳的另一头也许没有系住。”
过道对面响起一只小铃的响声。史蒂文斯和班鲍都走过去想抓珍妮小姐轮椅的扶手。“先生,请允许我来推好吗?”班鲍说,“因为我看起来是这儿的客人。”
“好啊,霍拉斯,”珍妮小姐说,“娜西莎,你让人到阁楼去把箱子里的两支决斗手枪拿来好吗?”她转脸对着孩子,“你先去通知他们把音乐奏起来,再准备两朵玫瑰花。”
“奏什么音乐?”孩子问。
“桌子上就有着玫瑰花,”娜西莎说,“是高温送的。去吃晚饭吧。”
班鲍和珍妮小姐透过窗子望着那两个人。娜西莎还穿着白衫裙,史蒂文斯穿着法兰绒长裤和蓝色的上衣。“还是这位弗吉尼亚的绅士,那天吃晚饭时,他告诉我们那儿的人怎样教他像绅士那样喝酒。你往酒里放只甲虫,得到的是一只金龟子科甲虫;你往酒里泡个密西西比人,得到的可是位绅士啰——”
“高温·史蒂文斯。”珍妮小姐说。他们望着这两个人在房后消失了。过了一阵子,他们才听见有两个人顺着过道走来。他们进得房来,却是娜西莎和她的儿子,不是史蒂文斯。
“他不肯留下来,”娜西莎说,“他要去奥克斯福。大学里星期五晚上有舞会。他跟一位年轻小姐有约会。”
“他在那儿将有足够的地盘可以像绅士那样喝酒,”霍拉斯说,“或者像绅士那样干别的事情。我看这就是他提前去那儿的原因。”
“要带个老相好去参加舞会,”孩子说,“星期六他要去斯塔克维尔,去看棒球赛。他答应带我去,可你就是不让。”
[book_title]第四章
晚饭后出来开车兜风穿过校园的城里人、只顾想心事而对周围事物视而不见的大学教员、正赶着去图书馆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都可能在某个晚上见到谭波儿。她一臂夹着匆忙中抓到的一件外套,修长的腿儿因奔跑而呈金黄色,是个在所谓“鸡舍”的女生宿舍亮着灯的窗户前快步如飞的侧影,消失在图书馆墙边黑暗里的身影,而人们最后的惊鸿一瞥也许是她跳进等候在那儿的马达尚未熄火的汽车并迅速转身坐下时所露出的短衬裤之类的东西。那些汽车是城里的小青年的。大学里的学生不可以有汽车,而男生们——不戴帽子,穿着膝盖下扎紧的灯笼裤和色彩鲜艳的圆领毛衣——满怀愤怒和优越感蔑视那些城里的小青年,他们把帽子紧紧地扣在搽了发蜡的脑袋上,上衣有点过紧,裤管却有点过大。
这种情景往往是在星期日以外的夜晚出现。在两周一次的星期六晚上,在字母俱乐部的舞会上,或者在每年三次的正式舞会上,城里的小伙子们戴着式样相同的帽子,穿着衣领角往上翻的衬衣,摆出懒洋洋的、满不在乎而又好斗的姿态,注视着她倚在穿着黑色礼服的大学生的胳臂上走进体育馆,随着飞快旋转的金光闪烁的音乐旋律消失在令人目不暇接的熠熠光彩之中,她纤巧的脑袋高高昂起,嘴唇涂得猩红,下颏线条柔和,没有表情的眼睛东张西望,冷静、谨慎却又在搜索捕捉着什么。
后来,纵情吹奏的音乐声穿越玻璃门窗而出,小伙子们隔着窗户望着她从一双黑袖子的怀抱迅速地转到下一双,在迅速旋转的过程中,她的素腰显得纤细而急迫,她的双脚随着音乐节拍填补那节奏中的间断。他们弯下身子对着酒瓶喝上一口酒,点上一支香烟,然后站得笔直,一动不动,在灯光的衬托下,他们那往上翻的衣领、戴着帽子的脑袋,就像一排用黑铁皮做的、钉在窗台上的、戴了帽子和蒙着布的胸像。
乐队奏起《甜蜜的家》[16]时,总有三四个小伙子懒洋洋地靠在出口处,面色冷峻好战,因睡眠不足而略显憔悴,注视着晚会结束时从消退的动作与杂声中走出来的一对对舞伴。这天晚上,有三个年轻人看着谭波儿和高温·史蒂文斯从舞厅里走出来,走进拂晓前的料峭春寒中。她的脸色相当苍白,刚施过脂粉,红头发的发卷也已凌乱。她那瞳孔大得出奇的眼睛茫无表情地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她有气无力地举手挥了一下,谁也说不上是否是在对他们招手示意。他们没做任何反应,冷冰冰的眼睛连眨都不眨一下。他们看着高温伸手挽住她的胳膊,看见她钻进他汽车时一刹那间暴露的腰侧和大腿。这是辆车身很长很低的敞篷小轿车,车上装着一盏篝灯。
“这狗娘养的是谁?”一个人说。
“我父亲是位法官。”第二个人用轻快的假嗓门尖刻地说。
“去他的。咱们进城去吧。”
他们一路走去。有一回,他们对着一辆小汽车大吼大叫,但汽车没有停下来。在跨越铁路路堑的桥上,他们站停下来,对着瓶子喝酒。最后一个人想把瓶子往桥栏杆外面扔出去,第二个人一把抓住他的胳臂。
“给我吧。”他说。他小心地把瓶子砸碎,把碎片撒在路面上。其余的两个人望着他。
“你太损了,不配参加大学舞会,”第一个人说,“你这可怜的杂种。”
“我父亲是位法官。”第二个人边说边把玻璃碎块的尖头朝上放在路上。
“来车了。”第三个人说。
这辆车有三只前灯。他们靠在栏杆上,拉下帽檐挡住车灯的强光,看着谭波儿和高温从身边驶过。谭波儿低着脑袋,跟高温靠得很近。汽车慢慢地行驶着。
“你这可怜的杂种。”第一个人说。
“真的吗?”第二个人说。他从口袋里掏出样东西,一下子抖开来,把这带有淡淡香味的极薄的纺织品在他们面前挥动。“难道我没跟她好过?”
“这都是你自己吹的。”
“道克是在孟菲斯搞到这条女人内裤的,”第三个人说,“是从个该死的妓女身上扒下来的。”
“你是个好撒谎的杂种。”道克说。
他们望着那片扇面形的光亮、那变得越来越小的红宝石色的尾灯在“鸡舍”前停了下来。车灯熄灭了。过了一会儿,车门砰地关上了。车灯又亮了;汽车开走了。它又开回来。他们站成一排,靠在栏杆上,歪戴着帽子,挡住车灯的强光。那些碎玻璃闪烁出大小不一的亮光。汽车开过来了,在他们对面停了下来。
“你们几位先生打算进城吗?”高温边说边打开车门。他们靠在栏杆上,半晌,第一个人粗声说了句“多谢”,他们便上了车,另外两个人坐在折叠尾座上,第一个人坐在高温身边。
“往这边开,”他说,“那边有人打碎了一只瓶子。”
“谢谢你的提醒。”高温说。汽车向前行驶。“你们诸位明天去斯塔克维尔看球赛吗?”
尾座上的两人一声不吭。
“不知道,”第一个人说,“恐怕不去。”
“我对这地方一点都不熟悉,”高温说,“我今晚上把酒都喝完了,可我明天一早有个约会。诸位先生能告诉我哪儿可以弄到一夸脱吗?”
“恐怕太晚了。”第一个人说,他转向另外两个人,“你知道在夜里这个时候他可以找谁买酒吗,道克?”
“卢克也许肯卖。”第三个人说。
“他住在哪儿?”高温说。
“往前开,”第一个人说,“我给你指路。”他们穿过广场往城外开了大约半英里。
“这是去泰勒镇的那条路吧?”高温说。
“对。”第一个人说。
“我明天一早得开车去那儿,”高温说,“要在专列进站以前赶到那儿。你们诸位不去看球赛,对吗?”
“恐怕去不了,”第一个人说,“在这儿停下。”他们前面是个陡坡,坡顶有几棵得了矮株病长不高的栎树。“你在这儿等着。”第一个人说。高温关上车灯。他们听得见那人往陡坡上攀登的脚步声。
“卢克的酒好吗?”高温问。
“挺好的。我看跟别人的酒差不多。”第三个人说。
“你要是不喜欢的话可以不喝。”道克说。高温笨拙地转过身子看看他。
“他的酒跟你今儿晚上喝的一样好。”第三个人说。
“那酒你本来也可以不喝的。”道克说。
“这儿的人好像不如那边学校里的人,不会酿好酒。”高温说。
“你是哪儿人?”第三个人问。
“弗吉——噢,我是杰弗生人。我到弗吉尼亚州上的大学。那儿教你学会喝酒。”
另外两人没说话。第一个人返回来了,人没到坡下先送来薄薄一股泥土。他手里拎了只装水果的广口瓶。高温举起瓶子对着天空照了照。酒是浅色的,看上去没问题。他打开盖子,伸手递去。
“喝吧。”
第一个人接过瓶子,递给尾座上的两个人。
“喝吧。”
第三个人喝了一口,但道克不肯喝。高温喝了一口。
“老天爷!”他说,“你们这帮人怎么喝得下这种玩意儿?”
“我们在弗吉尼亚可不喝败胃的劣酒。”道克说。高温转过身子看看他。
“住嘴,道克,”第三个人说,“别理他,”他说,“他闹肚子疼,疼了一晚上了。”
“狗娘养的。”道克说。
“你是在骂我吗?”高温问。
“当然不是,”第三个人说,“道克挺好的。来吧,道克。喝一口吧。”
“我才不在乎呢,”道克说,“递过来。”
他们回到城里。“那饭馆大概开门了,”第一个人说,“就在车站那儿。”
这是个卖甜食和便餐的铺子。店内空荡荡的,只有一个穿着油污的围裙的男人。他们往屋后走,走进一个只有一张桌子和四把椅子的小间。男招待拿来四只玻璃杯和几瓶可口可乐。“领班,给我来点糖、水和一个柠檬。”高温说。那人把东西送过来。其余的人看着高温做酸威士忌鸡尾酒。“他们教我这种喝法。”他说。他们望着他喝酒。“对我来说,这酒劲头不大。”他说着又往杯子里倒满了酒。他把酒又喝了。
“你真是能喝。”第三个人说。
“我是在一家名牌大学里学会的。”室内有扇高窗。窗外的天空亮了一点,显得更清新一些。“再来一杯,先生们。”他边说边把自己的酒杯斟满。其余的人也各自多少倒了些酒。“在大学里,大家认为宁可醉着倒下去也比小心翼翼地喝一两口要好。”他说。他们看到他又把这杯酒喝了下去。他们看到他鼻尖上顿时冒出汗珠。
“他也就只有这点本事。”道克说。
“谁说的?”高温说。他往玻璃杯里倒了小半杯酒。“要是我们有点好酒就好了。我听说我家乡那边有个姓戈德温的人,他会酿——”
“他们在大学里喝这一点儿酒就算干一大杯了。”道克说。
高温看看他。“你是这么想的?瞧吧。”他往杯里倒酒。他们看着酒逐渐上升。
“小心些,伙计。”第三个人说。高温把酒倒到齐杯沿,端起杯子慢慢地把它喝光。他特意挺小心地放下杯子,接着同时感觉到自己仿佛到了户外,有一股灰白色的令人耳目清新的凉意,有台火车头在岔线上拉着一长串黑乎乎的车厢在呼呼喘气,而他正在对一个人说他是怎么学会像绅士那样喝酒的。他在一个黑暗狭窄的充满尿臭和消毒粉气味的地方,还在跟人说喝酒的事,一边向一个容器里呕吐,一边对人说他一定得在六点半钟赶到泰勒镇去接专列。呕吐恶心过去了;他觉得非常困乏无力,巴不得躺下来,但又努力控制住了这一欲望,接着他靠在墙上,划了根火柴,在火光中慢慢凝目注视有人用铅笔在墙上写的一个名字。他闭上一只眼睛,摇摇晃晃地靠在墙上,淌着口水,辨认出那个名字。他然后瞪着眼看着,摇摇头。
“是个姑娘的名字……我认识的姑娘的名字。好姑娘。好朋友。跟她约好了,带她去斯塔……斯塔克维尔。没有人陪伴监护,明白吗?”他靠在墙上,淌着口水,嘟囔着,就睡着了。
他马上使劲挣扎想醒过来。他觉得好像马上醒过来了,但又感到时光一直在流逝,而时光正是他必须醒过来的一个因素;要不然他会后悔莫及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知道自己的眼睛睁开了,可一时看不见东西。等到视力恢复了,他又看得见了,但并没有马上明白自己已经醒了。
他一动不动地躺着。他觉得仿佛摆脱了睡眠就是实现了他为之醒过来的目的。他躺在低矮顶篷下面一个窄小的空间,望着一栋陌生的房子的正面,房子上空有些被阳光照得呈玫瑰色的小云朵在飘过去,头脑里空荡荡的,没有任何感觉。后来,腹部肌肉的蠕动完成了他失去知觉前就已经发作的恶心,他便用力撑起身子,趴倒在车厢底上,脑袋砰的撞在车门上。这一撞倒使他彻底清醒了,他打开车门,半个身子摔出去,然后使劲站了起来,踉踉跄跄地转身朝车站奔去。他摔倒了。他双手双膝趴在地上,带着难以相信和绝望的神情望着空荡荡的铁路岔线,再抬头望望满是阳光的天空。他站起身子,又往前奔,无尾礼服上污迹斑斑,硬领崩开了[17],头发乱糟糟的。我晕过去了,他悻悻然地想道,我晕过去了。我晕过去了。
月台上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拿把扫帚的黑人。“老天爷,这些白人啊!”他说。
“火车呢?”高温说,“那专列。停在那条轨道上的那列火车。”
“开走啦。大约五分钟以前。”黑人举着正要扫地的扫帚,望着他转身跑回汽车前,跌跌冲冲地坐了进去。
广口瓶横在车厢的地板上。他踢开瓶子,发动了汽车。他知道他应该吃点东西,但时间来不及了。他低头看了一眼酒瓶。他的五脏六腑都抽紧起来,直冒凉气,但他还是举起瓶子喝了起来,大口大口地喝着,硬是把酒咽了下去,接着往嘴里塞了支香烟来抑制一阵阵的恶心。他几乎立刻觉得舒服多了。
他以每小时四十英里的车速穿过广场。这时是六点十五分。他加快速度上了去泰勒镇的道路。他又喝了些酒,但没有放慢车速。等他赶到泰勒镇,火车刚刚驶离月台。最后一节火车出站时,他把汽车冲到两辆大车之间,刹住了车。火车尾端的通廊的门打开了;谭波儿跳了下来,跟着火车跑了几步,这时有名列车员俯下身子,对她挥挥拳头。
高温已走下汽车。她转身朝他走来,走得飞快。接着她收住脚步,停下了,又走过来,瞪大了眼睛看他那狂暴的脸色和乱蓬蓬的头发,看他歪歪扭扭的硬领和皱巴巴的衬衣。
“你喝醉了,”她说,“你这蠢猪。你这肮脏的蠢猪。”
“昨天夜里过得开心极了。你一点都不知道。”
她四下看看,看看那阴暗荒凉的黄色车站,看看那些穿着工装裤、慢吞吞地嚼着口香糖、注视着她的男人,又顺着铁轨看看那越来越小的列车以及当汽笛声传过来时已经消散得差不多的那四股蒸气。“你这头肮脏的蠢猪,”她说,“你这副脏样哪儿都去不了。你连衣服都没换一下。”她走到车跟前又停了下来。“你身后藏着什么东西?”
“我的水壶,”高温说,“上车吧。”
她看看他,她的嘴唇涂得猩红醒目,无檐帽下,她的眼睛显得警惕而冷峻,一绺红色鬈发掉在帽子外面。她又回头望了望车站,在清新的晨光里,车站显得又荒凉又丑陋。她跳进汽车,把两腿蜷曲在身下。“我们离开这儿吧。”他发动马达,掉转车头。“你最好送我回奥克斯福。”她说。她又回头看看。这时车站在阴影里,被高空中一片飞速而来的云彩笼罩着。“你最好送我回去。”她说。
当天下午两点钟,高温驾驶着汽车高速穿过一片无人照料的沙沙作响的高大的松林,从砾石路拐上备遭冲刷侵蚀的河岸间的一条狭窄的小路,向下朝着长着柏树和胶树的河滩方向行驶。他在无尾礼服里面穿了件工人穿的廉价的蓝色衬衣。他两眼充血肿胀,下巴颏布满了发青的胡茬,当汽车在布满旧车辙的路面上不断弹跳时,谭波儿使劲绷紧身体揪住座椅,她望着他,暗自想道,我们离开邓姆弗莱斯镇以后,他的胡须长长了。他喝的是生发油。他在邓姆弗莱斯买了瓶生发油,喝了下去。
他感觉到她的目光,转脸看看她。“别生气了,好吗!开到戈德温那儿买瓶酒要不了多少时间。十分钟都用不了。我说过要在火车开到以前把你送到斯塔克维尔,我一定会赶到的。你难道不相信我?”
她一言不发,想着那已经停在斯塔克维尔车站的插着三角旗的火车;想着五彩缤纷的看台;那乐队、咧着大嘴的金光锃亮的大喇叭;散布在绿色棒球场上的运动员们蹲伏着,嘴里发出短促的叫声,仿佛被鳄鱼在沼泽中惊扰的鸟儿,不甚明了危险的所在,一动不动地摆好姿势,用短促而无意义的叫声,悲哀、谨慎而又凄凉的叫声来互相鼓励。
“还想在我面前摆出你那天真纯洁的架势。别以为我昨天跟你那两三个油头粉脸的小青年待一晚上是浪费时间。不要以为我请他们喝酒只是因为我慷慨大方。你真不简单,对不?你以为可以跟随便哪个有辆福特汽车的、容易上女人当的乡巴佬鬼混一星期,然后在星期六来糊弄我?别以为我没看见厕所墙上写着的你的名字。你不相信?”
她一言不发,只是坐稳身子防备摔倒,因为汽车开得太快,从这开出的道路的一侧不时地给弹到另一侧。他依然盯着她看,根本不去把稳方向盘。
“老天爷啊,我倒想看看女人能——”路变得平坦了,成为沙地,路面坡度完全成了弓形,完全被两旁杂乱丛生的藤丛和荆棘所包围。汽车在凌乱交叉的车辙里东歪西倒地摇晃着前进。
她看见了那棵横在路上的大树,但她只是又一次坐稳了身子防备摔倒。在她看来,这是她参与其中的一系列事件的合乎逻辑而带有毁灭性的结局。她坐着,紧张而默默地观望着,看着显然是眼望着前方的高温以每小时二十英里的车速向着大树冲去。汽车撞上大树,反弹回来,又撞了上去,朝一边翻倒了。
她觉得自己在空中飞了起来,肩膀猛地撞击了一下,给撞得麻木了,她仿佛看到有两个男人从路旁的藤丛里向外张望。她跌跌撞撞地爬起身来,脑袋向后扭着,看见他们跨上路面,一个穿着套紧身黑西服,戴着顶草帽,嘴里叼着支香烟,另一个光着脑袋,穿着工装裤,拿着一杆滑膛枪,长着胡须的脸上渐渐地显出目瞪口呆的吃惊表情。她继续向前奔跑,浑身好像散了架,脸朝下摔倒,但还在奔跑。
她没有停顿地转过身子,坐了起来,张开了嘴尖叫起来,但发不出声音,连气都喘不上来。穿工装裤的男人还瞪大眼睛望着她,傻乎乎地张着嘴,唇边的胡须短而柔软。另一个男人正俯身审视翻转的汽车,过紧的上衣在肩部勒出一道道皱痕。接着马达停止了运转,只有一只朝天的前轮还在懒洋洋而缓慢地转动着。
[book_title]第五章
穿工装裤的人而且还光着脚。他走在谭波儿和高温的前面,手里的枪前后摆动着,八字形的脚显然在沙地上走得一点都不费力气,而谭波儿却每走一步都陷得很深,沙子快埋到她的脚踝。他不时回头看看他们,看看高温血迹斑斑的面孔和污迹斑斑的衣裤,看看穿着高跟鞋的谭波儿走得蹒跚而吃力。
“这路走起来挺费劲,是不?”他说,“要是她肯把高跟鞋脱了,走起路来就会轻快些。”
“是吗?”谭波儿说。她停下脚步,拉住了高温双脚轮流独立着,把轻巧的舞鞋脱下。那人望望她,又看看她的鞋子。
“这鞋能搁得下我两个手指头才怪呢,”他说,“能让我瞧瞧吗?”她递过一只鞋。他慢慢地翻来覆去地端详着。“真他妈的开了眼啦。”他说。他又一次用暗淡而无表情的目光打量谭波儿。他的头发不加修饰,像一团乱草,顶部颜色稍浅,越向耳根和颈部,散乱的鬈发就颜色越深。“这妞儿还真是个高挑个子呢,”他说,“长着这么细的腿儿。她有多重?”谭波儿伸出一只手来。他慢吞吞地递回鞋子,打量着她,来回端详她的腹部和腰部。“他还没在里面撒种结果吧?”
“快,”高温说,“咱们走吧。我们得找辆车,在天黑前赶回杰弗生。”
他们走完沙路时,谭波儿坐下来,穿上鞋子。她发现那人在打量她抬起来的大腿,就把裙子猛地往下一拉,跳起身。“好了,”她说,“走吧。难道你不认识路了?”
房子出现了,高踞在柏树林之上,从黑乎乎的柏树的缝隙里可以看到更远处一个在午后阳光照耀下的苹果园。房子坐落在荒芜败落的草坪上,周围是被废弃的庭园和东歪西倒的外屋。但四周没有任何耕作的迹象——没有犁耙或农具;四面八方看不见一块长着庄稼的土地——只有一座在灰暗阴沉的树丛中的荒凉而饱经风霜的废墟,微风吹过树丛,掀起阵阵低沉而悲哀的声响。谭波儿收住了脚步。
“我不想到那儿去了,”她说,“你去找辆汽车吧,”她对那男人说,“我们在这儿等着。”
“他说要你们俩都上屋里去。”男人说。
“谁说的?”谭波儿说,“难道那个穿黑衣服的人以为他可以指挥我们吗?”
“啊,走吧,”高温说,“我们就进去见见戈德温,弄一辆车吧。天不早了。戈德温太太总在家吧,对吗?”
“有可能在。”男人说。
“走吧。”高温说。他们朝房子走去。那男人走上门廊,把枪放在门内侧。
“她就在这一带,”他说,他又看了谭波儿一眼,“你太太也不必烦恼,”他说,“我看李会送你们进城的。”
谭波儿看着他。他们严肃持重地彼此对视,像两个孩子或两条狗那样对面相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汤米,”他说,“你不必烦恼。”
过道敞开着,直通屋后。她走了进去。
“你上哪儿?”高温说,“干吗不在外边等?”她不予回答。她顺着过道朝后走。她听见身后高温和那男人说话的声音。阳光照在后门廊上,只见门框大小的一片阳光。她看见远处有个杂草丛生的斜坡和一座屋顶下陷的大谷仓在阳光下显得安详而又凄凉。门的右边是一堵墙角,不是独立存在的房子的一角便是大房子厢房的一角。但她听不见任何声响,只听得见房子前边的人声。
她慢步向前。然后她停下步来。通过房门投射下来的长方形的太阳光里有一个男人的头影,她便侧转半个身子准备奔跑。但这个影子没有戴帽子,于是她又返回来,踮着脚尖走到门口,向四下张望。阳光下,一把用薄木条做椅座的椅子上坐着一个男人,他那秃顶的有一圈白发的脑袋正背对着她,他的双手交叉,搭在一根粗木拐杖的上端。她走进后门廊。
“你好。”她说。那人纹丝不动。她继续向前走,然后倏地回头瞥了一眼。她自以为从眼角看到门廊成L形处一间不连在一起的房间里飘出一丝烟雾,但很快又消失了。拴在门前两根柱子之间的绳子上挂着三块湿漉漉、软沓沓的好像刚洗过的方形布片和一件褪了色的粉红绸子女内衣。内衣已经洗得连花边都跟料子本身一样磨损成丝丝缕缕的毛边了。上面还补了一块浅色的花布,细针密脚地缝得整整齐齐。谭波儿又望着那位老人。
她一时以为老人闭着眼睛,但马上看出他根本没有眼睛,因为他上下眼皮间嵌着像两颗泥土做的肮脏的黄弹子那样的东西。“高温。”她低声说,接着带着哭音叫了一声“高温!”便转身奔跑,脑袋还没转过来便听见有人在那间她以为看见了烟雾的房间里说话:
“他听不见你说的话。你要干什么?”
她又一次侧转身子,一面大步奔跑,一面还注视着那个老人,一直冲下门廊,摔进一堆炉灰、铁罐头和晒得发白的骨头,双手双膝撑在地上,看见金鱼眼站在墙角望着她,他两手插在口袋里,嘴里歪叼着一支香烟,青烟缭绕着他的脸。她还是没有停步,跌跌撞撞地登上门廊,冲进厨房,那里靠着桌子坐着一个女人,手里拿着一支点着的香烟,两眼望着门口。
[book_title]第六章
金鱼眼顺着墙绕到房子的前面。高温正靠在门廊边,小心翼翼地擦着流血的鼻子。那光脚的男人蹲在墙根。
“老天爷,”金鱼眼说,“你干吗还不领他上后边去好好洗洗?难道你想让他像头该死的割断喉管的蠢猪一样在这儿坐上一整天?”他啪地把烟头扔进乱草丛,在最上面的一级台阶上坐下来,用挂在表链上的一把白金小刀动手刮鞋上的烂泥。
光脚的男人站起身来。
“你不是说过要——”高温说。
“嘘!”另一个人说。他开始对高温挤眉弄眼,把脑袋朝金鱼眼的后背使劲摆了一下。
“洗完了你们就从刚才那条路赶回去,”金鱼眼说,“听见了没有?”
“我还以为你打算在那儿守着呢。”光脚男人说。
“别以为,”金鱼眼边刮裤管翻边上的泥边说,“你四十年来没动过脑筋,日子也过得不错嘛。你就照我说的办。”
他们走到后门廊,光脚男人开口说:“他就是对谁都看不顺眼——他是不是个人物,呃?看他,要不是比看马戏更精彩,我就不是人——他不能容忍这儿的任何人喝酒,除了李之外。他自己滴酒不沾,对我也只许喝一口。我一喝酒,他就好像要发病抽筋似的。要是不这样,我就不是人。”
“听他说你有40岁了。”高温说。
“还没那么老。”对方说。
“那你有多大年纪了?30岁?”
“我不知道。不过还不像他说的那么老。”阳光下,有位老人坐在椅子里。“没什么,是爸。”光脚男人说。柏树的蓝色影子投射到老人的两脚上,快照到膝盖上了。他伸出一只手,在膝盖处摸索着,触摸到树的影子,后来住了手,手和手腕还在树影之中。接着,他站起身,一手抓住椅子,一手用拐杖敲打面前的地面,拖着脚径直向他们冲过去,弄得他们只得赶快闪到一旁。他把椅子完全拖到太阳下,又坐下来,向着太阳仰起脸,两手交叉地拄着拐棍。“他就是爸,”光脚男人说,“又聋又瞎。我真不愿自己弄到他这地步,吃的是什么都说不上来,也不在乎,要不是这样,我就不是人。”
两根柱子之间钉了一块木板,板上放着一个镀锌铁桶、一个马口铁做的脸盆,还有一只裂了口的碟子里有一块黄色的肥皂。“甭管什么水啊洗的,”高温说,“你说的酒在哪儿?”
“我看你已经喝得太多了。你要不是自己把那车撞在那棵树上,我就不是人。”
“得了吧。难道你没在什么地方藏着点酒?”
“也许谷仓里有一点儿。不过别让他听见了,要不他会找到了把酒给倒了。”他回到门口,往过道里张望。然后他们走下门廊,向谷仓走去,穿过一片从前是菜地现在长满柏树和栎树树苗的园子。光脚男人回头看了两次。第二次他说:
“你老婆在那边找你有事。”
谭波儿站在厨房门口。“高温。”她喊道。
“挥挥手打个招呼吧,”光脚男人说,“她再喊下去,他就会听见了。”高温随便地挥了下手。他们继续朝前走,走进谷仓,谷仓门口靠着一把粗陋的梯子。“你最好等我先上去,”光脚男人说,“梯子烂得厉害,说不定受不住我们两个人的分量。”
“那你干吗不修一修?你不是天天要用的吗?”
“现在凑合着还能用。”对方说。他爬了上去。高温跟着他,穿过活板门,进入一片昏暗,只有太阳从破损的屋顶和墙壁隙缝里照进来的一道道黄色的光束。“踩着我的脚印走,”光脚男人说,“要不然,踩上一块松动的地板,你马上就会发现自己又到了楼下。”他小心翼翼地走到一个角落,从一堆腐烂的干草下面掏出一只瓦罐。“只有这个地方他不会来找,”他说,“他怕弄脏他那双像姑娘的小手。”
他们喝起酒来。“我从前在这儿见过你,”光脚男人说,“不过叫不出你的名字。”
“我姓史蒂文斯。我上李这儿来买酒已经有三年了。他什么时候回来?我们还得赶进城呢。”
“他就快回来了。我以前见过你。三四天以前,还有一个从杰弗生来的家伙到这儿来过。我也叫不出他的名字。他可真能侃。跟我们说了好半天他怎么干脆地甩了他老婆。再来点。”他说。接着他不说话了,慢慢地捧着瓦罐蹲下身子,侧耳细听。过了一会儿,楼下过道上的那人又讲话了。
“杰克。”
光脚男人看着高温。他张大着嘴,下巴朝下垂,神情又愚蠢又高兴。他嘴边的茶褐色胡子显得很柔软,露出仅存的那些牙齿是黄黑色而参差不齐的。
“你,杰克,我知道你在上边。”那声音又响了起来。
“听见了吗?”光脚男人悄声说,他憋住了笑声,高兴得浑身哆嗦。“居然叫起我杰克来。我的名字叫汤米。”
“下来吧,”那声音又说,“我知道你在上面。”
“我看还是下去吧,”汤米说,“说不定他真会朝上开枪打穿地板的。”
“老天爷啊,”高温说,“你干吗不——听见了,”他高声说,“我们就下来!”
金鱼眼站在门口,两只食指插在背心里。太阳下山了。他们走下梯子到门口时,谭波儿从后门廊走下来。她停步望着他们,然后走下山来。她开始奔跑起来。
“我不是曾经叫你往那条路走的吗?”金鱼眼说。
“我跟他就在这儿待了一小会儿。”汤米说。
“我曾经叫你往那条路走,对不对?”
“对,”汤米说,“你说过。”金鱼眼转身就走,对高温连正眼都不瞧一眼。汤米跟着他。他暗自高兴,背脊还在乐得直颤抖。谭波儿在半路上迎上金鱼眼。她没收住脚步,但看上去像是停了下来。连她那拍打着的上衣还在后面飘动着,然而明显有一秒钟的时间,她面对着金鱼眼,装出副不自然的怪相,卖弄风情地露齿一笑。他没有停下脚步;他那窄小的背脊照样精心地摆出架势,大摇大摆地走着。谭波儿又奔跑起来。她越过汤米的身边,一把抓住高温的胳臂。
“高温,我害怕。她说过叫我别——你又在喝酒了;你连血迹都没洗掉——她叫我们离开这儿……”暮色中,她的眼睛黑黝黝的,脸蛋显得又小又憔悴。她向房子看了一眼。金鱼眼刚拐过墙角。“她得大老远地走到泉眼去打水;她——他们有个漂亮极了的小娃娃睡在炉灶后面的木箱里。高温,她说我必须在天黑以前离开这儿。她说最好去找找他。他有辆小汽车。她说她并不以为他——”
“找谁?”高温说。汤米回头看了他们一眼,又朝前走去。
“那个穿黑衣服的人。她说她并不以为他肯借车,不过也许肯借。快走吧。”他们朝大屋走去。有条小路顺着墙根通向房子的前方。小汽车就停在小路和房子之间的高高的杂草丛里。谭波儿手扶车门面向高温。“开这辆小车进城花不了他太多时间。我认识家乡的一个小伙子,他有一辆这样的汽车。一小时能跑八十英里呢。他只消开车送我们到城里就行,她说如果我们是夫妻的话,我就只好说我们结婚了。只要送我们上火车就行。也许还有比杰弗生更近的火车站。”她紧盯着他悄声地说,一手抚摸车门的边缘。
“噢,”高温说,“要让我去求他。是这么回事吗?你真是个大傻瓜。你真相信那汉子肯开车送我们?我宁可在这儿待上一星期也不愿跟他一块儿坐车去什么地方。”
“她说去找他。她说我不能待在这儿。”
“你真蠢。走吧。”
“你不肯去找他?你不肯?”
“我不去。我跟你说过了,等李回来。他会给我们找辆车的。”
他们沿小路朝前走。金鱼眼靠在一根柱子上,正在点香烟。谭波儿奔上破损的台阶。“喂,”她说,“你愿不愿意开车送我们进城?”
他转过脸,香烟叼在嘴里,火柴拢在两手之间。谭波儿嘴角上又带着那谄媚的怪样。金鱼眼低头凑着火柴点香烟。“不愿意。”他说。
“得了,”谭波儿说,“做做好人吧。开这种帕卡德牌汽车,花不了你多少时间。怎么样?我们会付钱的。”
金鱼眼吸了口香烟。他把火柴梗啪的弹进乱草丛里。他用柔和冷漠的声调说:“老兄,叫你那小婊子别来打扰我。”
高温滞重地向前跨上一步,像匹突然被惹怒的笨拙而脾气好的马。“嘿,听着。”他说。金鱼眼吐了口烟,鼻子里朝下喷出两股细细的青烟。“我讨厌你说话的腔调,”高温说,“你可知道在对谁说话吗?”他继续滞重地向前挪动,仿佛既不能停顿也不能完成这一动作似的。“我讨厌你说这种话。”金鱼眼转过脸来盯着高温。后来他不再瞪眼瞧高温了,谭波儿便突然说:
“你穿着这套西服掉进哪条河里去了?你非要等到夜里才把它脱掉吗?”于是高温一手搂住她的腰背,推她往门口走去,她的脸扭向后方,鞋跟在地上哒哒地响。金鱼眼纹丝不动地靠着柱子,脑袋转向一边,露出一个侧影。
“难道你要——”高温嘶嘶地说。
“你这卑鄙的东西!”谭波儿叫喊起来,“你这卑鄙的东西!”
高温把她一下推进屋里。“难道你要让他把你的脑袋砸了?”他说。
“你怕他!”谭波儿说,“你害怕了!”
“闭嘴!”高温说。他把她摇晃起来。他们的脚在光秃秃的地板上来回蹭着,好像在表演一段不太熟练的舞蹈,两人就这样缠在一起,撞在墙上。“小心些,”他说,“你把我肚子里的东西又翻搅起来了。”她挣脱了他的胳臂,奔跑起来。他靠在墙上,望着她的背影冲出后门。
她奔进厨房。屋内一片漆黑,只有关上的灶门露出一丝火光。她侧转身子,冲出门外,看见高温正下山朝谷仓走去。他又要去喝酒了,她想;他又要喝醉了。这一来,今天一天就要喝醉三次了。过道显得更昏黑了。她踮着脚尖站着倾听,心里想我饿了。我一整天没吃过东西;她想起了学校、有灯光的窗户、随着晚饭的铃声慢步走向餐厅的成双作对的人们;还想起她的父亲,坐在家里的门廊上,两脚搁在栏杆上,看着一个黑人在修剪草坪。她踮着脚尖轻轻地走。门边角落里倚着那支滑膛枪,她挤进角落,靠在枪边哭起来。
她马上停止哭泣,屏住了呼吸。有样东西在她倚靠的墙的另一侧在活动。随着一阵干巴巴的嗒嗒声,它带着细碎的磕磕绊绊的声响穿过屋子。它走进过道,她尖叫起来,肺里的空气排空了好久,还是觉得在出气,胸膛里空了好久,横膈膜还在费劲地抽动。她望着老人两腿分得很开地拖着脚步顺着过道朝后走,一手拿着拐杖,另一只胳膊弯曲着,跟身体形成个锐角。她奔跑着经过他——一个叉开两腿站在门廊边的模糊的人影——的身边,一直冲进厨房,蹿到炉灶后的角落里。她蹲下身子,拉出木箱,拽到她的面前。她用手摸摸孩子的面孔,然后两手紧紧地环抱木箱,她隔着木箱望着朦胧的房门,试图做个祷告。但她想不起来应该如何称呼天上的父亲,于是一遍遍地念叨着“我父亲是位法官;我父亲是位法官”,一直到戈德温轻巧地跑进厨房。他划了根火柴,把火举在头顶上,低头望着她,直到火苗都快烧到他的手指头。
“哈。”他说了一声。她听见他轻巧的脚步飞快地移动了两步,接着他的手摸到她的脸颊,像拎小猫一样揪住她的后颈,把她从木箱后面拎起来。“你上我家来干什么?”他说。
[book_title]第七章
她[18]能听到从点着灯的过道的另一边的什么地方传来几个人的声音——一两个词儿;偶尔有一阵笑声:刺耳的讥讽的大笑声,由于太年轻或年纪太大而很容易被逗笑的人的那种笑声,淹没了那女人[19]身前炉灶上油锅里煎肉的嗞嗞声。她有一回听见其中的两个人穿着笨重的靴子朝过道这头走过来,过了一会儿,传来水勺撞击镀锌铁皮桶的响声,还有那个大笑过的人骂的粗话。她裹紧上衣,像个怀着极大好奇心而又局促不安的小孩那样向门外张望,看见高温和另一个穿卡其马裤的男人。他又喝醉酒了,她想。我们离开泰勒镇以后,他喝醉了四回啦。
“他是你兄弟吗?”她问。
“谁?”那女人说,“我的什么人?”她把嗞嗞作响的煎锅里的肉翻了个身。
“我以为也许是你弟弟来了。”
“上帝啊。”女人说,她用钢丝叉子翻动锅里的肉,“我可不希望是他来了。”
“你弟弟在哪儿?”谭波儿一面向门外张望一面说,“我有四个兄弟。两个是律师。一个在报社工作。还有一个还在上大学。在耶鲁大学。我父亲是位法官。杰克逊的德雷克法官。”她想起父亲穿着亚麻布西服,手拿棕榈叶扇,坐在阳台上看那黑人修剪草坪的情景。
那女人打开烤箱朝里面看看。“起先也没人请你上这儿来。我没有叫你在这儿待下。我早叫你趁天还没黑就走的。”
“我怎么走得了?我求过他。高温不肯去求他,所以我只好去求他了。”
女人关上烤箱的门,转过身来,背对着灯光,望着谭波儿。“你怎么走不了?你知道我是怎么去打水的?走着去走着回来。一英里路。一天去六次。算算看得走多少路。何况这还不是因为我害怕不想待下去的缘故。”她走到桌边,拿起一盒香烟,抖出一支来。
“给我一支好吗?”谭波儿说。女人把烟盒在桌面上倏地推过来。她取下灯罩,就着灯芯点香烟。谭波儿拿起烟盒,站着听高温和另一个男人走回大屋。“男人实在太多了,”她带着哭音说,眼睛看着手指慢慢地挤压香烟,“不过也许有了这么多男人……”女人已回到灶前。她正翻动着煎锅里的肉。“高温老是喝醉酒。他今天已经喝醉了三次。我在泰勒镇下火车时他已经醉了,而我正在受留校察看的处分,就告诉他我会出什么事,并且好歹劝他把酒罐子扔了,可是等我们在那家乡下小店前停车买衬衣的时候,他又喝醉了。因此我们没吃东西,赶到邓姆弗莱斯镇停下来,他进了一家饭馆,可我心里着急,吃不下去,一时找不到他,后来他从另外一条街走回来,我摸到他口袋里的酒瓶,可他啪地把我的手推开。他老是说我拿了他的打火机,后来他真的丢了,我对他说他有过一个打火机,他却发誓说这辈子从来就没有过。”
肉在煎锅里嗞嗞而毕剥地响。“他分别喝醉了三次,”谭波儿说,“一天之内分别喝醉了三次。巴迪——就是休伯特,我最小的哥哥——说过,要是他逮着我跟喝醉酒的男人混在一起,他要把我揍个半死。可我现在跟一个一天之内喝醉三次的人混到一起了。”她屁股靠在桌子边,手指头使劲挤碾那支香烟,她开始放声大笑。“难道你不觉得滑稽吗?”她说。随后她屏住了气,不笑了。她听得见油灯发出的轻微的呼呼声、煎锅里肉的嗞嗞声和炉灶上水壶的嘶嘶声,还有人的声音,从大屋方向传来的男人们的刺耳、短促、毫无意义的声音。“可你每天晚上都得为他们做饭。所有这些男人都在这儿吃,这屋子到了晚上,在黑暗里满是男人……”她扔掉碾碎的香烟,“让我抱抱娃娃好吗?我知道该怎样抱;我会好好地抱他的。”她跑到木箱前,俯身抱起熟睡着的孩子。孩子睁开眼睛,哭泣起来。“得了,得了;谭波儿抱着你呢。”她轻轻摇动孩子,用一双细胳臂把孩子挺别扭地高高举起。“听着,”她对着女人的后背说,“你肯求求他吗?我指的是你的丈夫。他可以找辆车把我送到什么地方去。你肯吗?你肯求求他吗?”孩子不哭了。他的铅灰色的眼皮间露出一线眼珠。“我可不怕,”谭波儿说,“不会出那种事的。对吗?他们就是跟别人一个样。你跟别人也一个样。你还有个小娃娃。再说,我父亲是位法……法官。州……州长还上我们家来吃……吃饭——这小娃娃多……多漂……漂亮呀,”她呜咽道,把孩子举到脸跟前,“要是坏男人来伤害谭波儿,咱们就去告诉州长的士兵,好不好?”
“跟什么样的人一个样?”女人边翻肉边说,“难道你以为李没事可干,非得见一个你这样的小贱货就追——”她打开火门,扔进烟头,把火门使劲关上。在用口鼻亲吻孩子的时候,谭波儿把帽子向脑后推了一把,它摇摇晃晃地搭在她纠结在一起的鬈发上,那角度使她显得放荡轻佻。“你干吗要上这儿来?”
“是高温要来的。我求他别来。我们已经错过了那场球赛,但我求他赶在专列开回去以前把我送到斯塔克维尔,这样他们就不会知道我没坐火车,因为看见我下车的人不会去告发的。可他就是不肯。他说要上这儿来拐一下,只待一小会儿,再买点威士忌,其实他当时已经醉了。我们离开泰勒镇以后他已经又醉过一回,而我还在留校察看期间,爸爸会气死的。可他就是不肯。我苦苦哀求他把我随便送到哪个小镇去,让我下车,可他又喝醉了。”
“留校察看?”女人说。
“因为我夜里擅自离校。因为只有城里的小伙子才有汽车,你要是跟城里的小伙子在星期五、星期六或星期天有约会的话,学校里的小伙子就不肯来邀你出去玩了,因为他们不可以有汽车。所以我只好在平时夜里溜出去。有个不喜欢我的姑娘去报告了教务长,因为我跟她喜欢的一个小伙子出去玩了一次,他从此不再找她玩了。所以我只好溜出去。”
“要是你不溜出来,你就没法乘车兜风了,”女人说,“是这么回事吧?你现在多溜出了一次,你倒抱怨起来了。”
“高温不是城里的小伙子。他是杰弗生人。他去弗吉尼亚上的大学。他没完没了地说那儿的人怎么教他像绅士那样喝酒,而我一直求他让我随便在什么地方下车,借我点钱去买张车票,因为我只有两块钱了,可他——”
“啊,我对你这样的人太了解了,”女人说,“你们是好人家的纯洁的女人。好得不能跟普通人有任何来往。你可以在夜里溜出校园跟小伙子们玩,可只要冒出个真正的大男人……”她把肉翻了个身。“你们能捞就捞,可从来不给别人一点东西。‘我是个贞洁的姑娘;我不做那种事的。’你可以跟小伙子们溜出校园,消耗他们的汽油,吃他们的东西。可要是有个大男人看你一眼,你就会昏厥过去,因为你爸是法官,你那四个兄弟也许会不高兴的。可是只要你惹了麻烦,那时候你会对谁来哭诉呢?对我们,我们这些连给法官尊贵的鞋子结鞋带都不配的人。”谭波儿抱着孩子望着女人的后背,在摇摇欲坠的帽子下,她的脸像一个苍白的小面具。
“我兄弟说过要杀了弗兰克。他没说过要是看见我跟弗兰克在一起,他会揍我一顿;他只说他要宰了那个坐黄色轻便马车的狗杂种,我父亲就把我兄弟臭骂了一通,说他还不老,还能当一阵子家做一阵子主,他还把我赶进屋子,关起来,自己到桥头去等弗兰克。可我不是胆小鬼。我顺着檐槽爬了下来,赶去挡住了弗兰克,把事情告诉了他。我求他走开上别处去,可他要我们两人一块儿走。我们又坐上了轻便马车,我知道这是最后一回了。我心里很明白,我又求他上别处去,可他说要赶着马车送我回家取箱子,而且我们要通知我父亲。他也不是个胆小鬼。我父亲正坐在门廊里。他说:‘从马车上下来。’我就下了车,求弗兰克赶着往前走,可他也下了车,我们就顺着小路往前走,父亲伸手到门里边拿出滑膛枪。我挡在弗兰克的前面,父亲说:‘你也想挨枪子儿?’我拼命想挡住弗兰克,可弗兰克把我一把拉到身后,揪住我不让动,父亲就开枪打他,说:‘趴下去喝你的脏血吧,你这婊子。’”
“有人也这么叫过我。”谭波儿悄声说,一双细胳臂把熟睡的孩子紧紧地搂着,两眼凝望着女人的后背。
“可你们这些好女人。爱寻开心的贱货。什么都不肯给,可是等你们给逮着了……你可知道你现在惹上什么了?”她回头看了一下,手里拿着铁叉,“你以为你还在跟小伙子们打交道?那些不管你喜欢还是不喜欢都挺在乎的小伙子?我来告诉你你上谁家来了,没人请没人要你就来了;你还指望他丢开一切把你送回到你不该离开的地方,你可知道他是谁吗?他在菲律宾当兵的时候为了个黑种女人杀死了另外一个当兵的,他们把他送到莱文沃思去坐牢。后来打仗了[20],他们放了他,让他去参军。他得了两枚勋章,等战争结束了,他们又把他送回莱文沃思的监狱里,直到那律师说服了一位议员把他放出来。那时候我才不必再跟人睡觉了——”
“睡觉?”谭波儿抱着孩子悄声说,她穿着单薄的衣衫,戴着向后歪斜的帽子,看起来不过是个细胳膊瘦腿的大娃娃。
“对啊,你这个灰白脸!”女人说,“要不然我拿什么来付给那位律师?而你以为律师才是那种会在乎的人——”她拿着叉子走过来,冲着谭波儿的脸不怀好意地用手轻轻地打了个榧子,“——会来关心你出了什么问题。而你,你这个长着洋娃娃脸的荡妇,竟以为只要你走进有男人的屋子,他就会……”在褪色的衣衫下,她丰满的胸膛大起大落地起伏着。她两手叉在后腰,用冷峻的冒着怒火的眼睛瞪着谭波儿。“男人?你还从没见过真正的男子汉呢。你根本不知道真正的男子汉想跟你好是什么滋味。你得感谢上帝让你福星高照,使你还没见过也永远不会遇到真正的男子汉,因为只有遇上了,你才会知道你那张灰白小脸究竟值多少钱,至于其他一切关于情爱的事情,你会以为你是妒忌,其实你只是害怕。如果他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他叫你一声婊子,你会连声说是的是的,还会光着身子在土里泥里爬,为的是让他这样叫你……把孩子给我。”谭波儿抱着孩子,瞪圆双眼望着女人,嘴巴微微动着,仿佛在说是的是的是的。女人把铁叉往桌上一扔。“松手。”她边说边把孩子提起来。孩子张开眼睛,哭叫起来。女人拉出一张椅子,坐下了,把孩子放在腿上。“把晾在外边绳子上的尿布递一块给我行吗?”她说。谭波儿站着不动,嘴唇还在微微启合。“你不敢上门外去,对吗?”女人说。她站了起来。
“不,”谭波儿说,“我去拿——”
“我去拿吧。”没系鞋带的劳动靴一步一拖地走出厨房。她回来了,把另一张椅子拖到炉灶前,把留下的两块尿布和那件内衣搭在椅子上,然后坐下,把孩子横放在腿上。孩子哭叫起来。“别哭,”她说,“好了,不哭了。”灯光下,她的面孔显得安详而若有所思。她给孩子换了尿布,把他放回木箱。然后她从挂着一块撕了口子的黄麻袋片的碗橱里拿出一个大盘子,从桌上拿起那把铁叉,走过来又仔细打量谭波儿的面孔。
“听着。要是我给你找辆小车,你肯不肯离开这儿?”她说。谭波儿凝视着她,努动着嘴,仿佛在品尝着话语,用言词做试验。“你肯不肯上后面去,坐上汽车去往别处,永远不回到这儿来?”
“肯的,”谭波儿低声说,“不管上哪儿。干什么都行。”
女人上下打量着谭波儿,但似乎并没有移动她那冷冰冰的眼珠。谭波儿觉得浑身肌肉抽紧起来,像中午烈日下被晒得开裂的枝蔓。“你这可怜的没胆量的小傻瓜,”女人冷冷地低声说,“还挺会装腔作势的。”
“我没有。我没有。”
“等你回去后,有不少事情可以告诉大家。是不?”她们面对面地站着,都压低了嗓门说话,像是两堵紧挨着的白墙上的两个影子。“装腔作势。”
“干什么都行。只要让我离开这儿。去哪儿都可以。”
“我担心的不是李。你以为他会跟公狗似的一见到发情的小母狗就扑上去?我担心的是你。”
“是啊。我去哪儿都行。”
“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你这种人我见得多了。你们东奔西跑,可又跑不快。你们跑不快,所以就算遇上了真正的男子汉,也认不出来。你以为已找到了天下唯一的男子汉了?”
“高温,”谭波儿悄声说,“高温。”
“我为这个男人做牛做马受过苦。”女人低声说,嗓音冷静安详,嘴唇几乎没有开合,仿佛只是在讲述做面包的配方,“我做过夜班女招待,为了星期日可以探监去看他。我在一个单人房间里住了两年,用个煤气喷嘴做饭,因为我答应过他不负心。我后来骗了他,挣钱把他从监狱里弄出来,可等我告诉他钱是怎么赚来的,他就打我。可你现在非要上这儿来,上这没人要你的地方来。没人请你来这儿啊。没人关心你到底害不害怕。你害怕吗?你还没有真正害怕的胆量,就跟你没胆量爱得死去活来一样。”
“我会给你钱的,”谭波儿悄声说,“随便你开口要多少。我父亲会给我的。”女人注视着她,脸上一无表情,跟她刚才讲话时一样僵硬死板。“我会送你衣服的。我有一件新的皮大衣。圣诞节以来才穿的。还跟新的一样。”
女人笑了起来。她的嘴巴在笑,但没有任何声音,脸部的肌肉纹丝不动。“衣服?我以前有过三件皮大衣呢。我把其中的一件送给了酒馆边的胡同里的一个女人。衣服?上帝啊。”她突然转过身子,“我去找辆车。你离开这儿,再别回来。听见没有?”
“听见了。”谭波儿低声说。她呆呆地站着,面色苍白,像个梦游者,注视着女人把肉抄到大盘子里浇上肉汁。她从烤箱里拿出一盘小圆饼,放在一只盘子里。“要我帮忙吗?”谭波儿低声说。女人一言不发。她端起这两只盘子,走出门外。谭波儿走到桌边,从香烟盒里取出一支,怔怔地站着,看着灯发愣。半边灯罩给熏得黑乎乎的。灯罩上有道裂缝,一条细细的银色弧线。灯是铁皮做的,细颈处有一圈油污。她就着灯火点香烟,不知怎么一来就点着了,谭波儿想,手里拿着香烟,眼睛望着摇曳不定的灯火。那女人回来了。她撩起裙子的一角,裹着灶上熏黑的咖啡壶,把它拎下来。
“我来拿好吧?”谭波儿说。
“不用。来吃晚饭吧。”她就走出去了。
谭波儿站在桌边,手里还拿着香烟。炉灶的阴影投射在孩子躺着的木箱上。他躺在高低不平的褥垫上,只看得见一连串淡淡的黑影,显出一些柔和细小的弧线。她走到木箱边,低头凝望孩子灰白色的面庞和发青的眼睑。一片淡淡的影子环绕着孩子的脑瓜,停在他湿漉漉的脑门上;一条细胳膊向上举着,握着拳头靠在脸颊边。谭波儿俯身在木箱上。
“他快死了。”谭波儿轻声说。她弯着腰,身影高高地投射在墙上,上衣走了样,歪戴的帽子奇形怪状,露在帽外的头发更是丑陋可怕。“可怜的小娃娃,”她轻轻地说,“可怜的小娃娃。”男人们的嗓门越来越高。她听见过道上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挪动椅子的嘎嘎声,还有那个哈哈大笑过的男人又笑了起来。她转身一动不动地望着门口。女人走了进来。
“快去吃你的饭吧。”女人说。
“汽车呢,”谭波儿说,“趁他们在吃饭,我可以走了。”
“什么汽车?”女人说,“去吃饭吧。没人会对你使坏的。”
“我不饿。我今天还没吃过东西。可我一点都不饿。”
“去吃你的晚饭吧。”女人说。
“我等着跟你一起吃。”
“去吧,去吃饭。我今天晚上还得把这儿收拾好呢。”
[book_title]第八章
谭波儿脸上带着畏缩讨好的表情从厨房走进餐厅;她刚进屋时什么都看不见,两手裹紧着上衣,帽子朝上推到后脑勺,仍是那个使她显得放荡轻佻的角度。过了一阵,她看见了汤米。她径直朝他走去,仿佛一直在找他似的。有样东西挡住了她:那是条坚硬的胳膊;她眼望着汤米,想要躲开这胳膊。
“上这儿来,”高温在桌子对面叫她,他把椅子往后挪动,发出嘎嘎声,“你绕到这儿来。”
“出去,老弟,”拦住她的人说,她这时认出这就是那个老在笑的男人,“你喝醉了。小妞儿,上我这儿来。”他那硬邦邦的胳臂搂住了她的腰。她使劲挣扎,同时紧张地对汤米微笑。“躲一边去,汤米,”那人说,“你怎么一点规矩都没有,你这胡子拉碴的狗杂种?”汤米嘿嘿一笑,把椅子在地板上拖动得嘎嘎响。那人抓住了谭波儿的手腕往身边拉。高温在桌子对面站起来,用桌子撑住身子。她边对汤米微笑边挣扎,使劲想掰开那人的手指。
“别胡来,凡。”戈德温说。
“来吧,就坐我腿上。”凡说。
“放开她。”戈德温说。
“谁敢命令我?”凡说,“谁那么了不起?”
“放开她。”戈德温说。于是她自由了。她慢吞吞地开始朝后退。身后,那正端着盘子进屋的女人闪到一边。谭波儿还带着僵硬费劲的笑容,退出餐厅。到了过道上,她转身就跑。她一直冲下门廊,冲进乱草丛,一直向前飞奔。她跑到路口,在黑暗中沿着路跑了50码,然后脚不停步地又侧转身子跑回大屋,跳上门廊,蜷缩在门口,这时正巧有人从过道上走过来。原来是汤米。
“噢,你在这儿。”他说。他有点别扭地塞给她一样东西。“给。”他说。
“什么东西?”她低声说。
“一点点吃食。我相信你从早上到现在还没吃过东西呢。”
“是的。连早饭都没有吃。”她轻轻地说。
“你吃上几口就会好受些。”他边说边把盘子塞给她,“你就坐在这儿吃上几口,没人会来打搅你的。这些家伙真该死。”
谭波儿靠在门上,躲开他那模糊的身影,从餐厅里折射出的光线把她苍白的小脸照得像个鬼怪似的。“那位太太……太太……”她轻声说。
“她在厨房里。要不要我陪你回到那儿去?”餐厅里响起挪动一把椅子的嘎嘎声。一眨眼工夫,汤米看见谭波儿已经在小路上了,纤细的身子一动不动地呆住了一会儿,仿佛在等候身上某些掉在后面的部位赶上来。接着,她像个影子似的绕过房角消失了。他站在门口,手里还端着那盘食物。然后他扭头向过道深处望去,正好看到她在黑暗里向厨房奔去。“这些家伙真是该死。”
其余的人回到门廊时他还站在那里。
“他还拿着盘吃的东西,”凡说,“他想用一盘火腿换个过瘾的机会。”
“换个什么?”汤米说。
“听着。”高温说。
凡一巴掌打掉汤米手里的盘子。他转身对高温说:“难道你不满意吗?”
“对,”高温说,“我不满意。”
“那你打算怎么办?”凡说。
“凡!”戈德温说。
“难道你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可以不满意?”凡说。
“我就是很了不起。”戈德温说。
凡朝房后的厨房走去,汤米尾随着。他在厨房门外站住了,听凡在屋里说话。
“小东西,跟我出去散散步吧。”凡说。
“滚出去,凡。”女人说。
“出去散会儿步吧,”凡说,“我是好人。鲁碧可以作证。”
“快滚出去,”女人说,“你要我去把李叫来?”凡背对着灯站着,穿着卡其衬衫和紧身马裤,耳后,梳得油光整齐的金发边夹着一支香烟。隔着桌子,谭波儿站在女人坐着的椅子的后边,嘴唇微微张开,两眼黝黑。
汤米拿着酒罐回到门廊,对戈德温说:“那几个家伙干吗老缠着那姑娘?”
“谁缠着她了?”
“凡呀。她怕极了。他们干吗不放开她?”
“这事跟你无关。你别卷进去。听见没有?”
“这些家伙该放开她,别老缠着她。”汤米说。他靠墙蹲下。大家把酒罐传过来递过去,边喝边聊天。汤米全神贯注地听他们说话,对凡讲的有关城市生活的粗俗而无聊的故事听得如痴如醉,不时发出一阵狂笑,轮到他时还喝上一口酒。凡和高温讲得起劲,汤米倾听着。“他们两个憋着劲儿,要打起来了,”他对坐在身边椅子里的戈德温悄声说,“听他们说了没有?”那两个人都提高了嗓门;戈德温轻快敏捷地从椅子里站起来,两脚踩在地板上,发出轻微的咚咚声;汤米看到凡站着而高温正抓住了椅子背,使身子挺直地站着。
“我从来没说过——”凡说。
“那就别说了。”戈德温说。
高温嘟囔了一句。这个该死的家伙,汤米想。连话都不会说了。
“闭嘴,你这个人。”戈德温说。
“想说说关于我的——”高温说。他动起来了,靠着椅子摇晃着。椅子倒下来了。高温笨拙地朝墙上摔去。
“老天爷啊,我要——”凡说。
“——吉尼亚绅士;我才不——”高温说。戈德温用胳膊向后一搡,把他推开,然后一把抓住了凡。高温摔倒在墙上。
“我说坐下,你们就得坐下。”戈德温说。
此后,他们安静了一会儿。戈德温又坐在椅子里。他们又开始传着酒罐聊天,汤米在一边听着。但他马上又想起了谭波儿。他觉得自己的两只脚在地板上摩擦着,全身抽动起来,难受极了。“他们不该去惹那个姑娘,”他对戈德温轻声说,“他们不该老缠着她。”
“这不关你的事儿,”戈德温说,“让这些该死的……”
“他们不该老缠着她。”
金鱼眼走出门来。他点起一支香烟。汤米望着他两手中的火光一下子照亮了他的脸庞,看到他的面颊因吸烟而收缩;他的目光追随着火柴梗像颗小彗星似的落进杂草丛里。他也一样,他说。他们俩;他的身体慢慢地抽搐起来。可怜的小东西。我真想上谷仓去待一阵子,我不想去才不是人呢。他站起身,无声无息地在门廊上行走。他走下门廊,走上小路,拐到房子后方。他看见一扇窗户里亮着灯。那里从来没有住过人,他站停下来说,接着又说,这是她过夜的地方吧,然后便走到窗前向屋里望去。上下推拉的窗的下半扇拉了下来。一张生锈的铁皮钉在窗框没有玻璃的一小格上。
谭波儿正坐在床上,两腿盘在臀下,腰板挺直,双手放在膝头,帽子扣在脑后。她看上去很弱小,她坐着的这副姿态和17岁多的大姑娘的肌肉和神经组织的发育状态不相称,倒更符合八九岁的孩童的模样。她两肘紧靠着身体两侧,脸转向用一张椅子顶着的房门。房间里只有一张铺着一条褪色百衲被的床和一把椅子。墙上曾经刷过灰泥,但不少地方的灰泥已经开裂甚至剥落,露出里面的板条和已经霉烂的模制成型的布条。墙上挂着一件雨衣和一个带卡其布套的水壶。
谭波儿的脑袋开始转动起来。它转得很慢,仿佛在追随着墙外某人的行动。她的脑袋最大限度地向后转,尽管其他肌肉都一无动作,就像用硬纸板做的复活节装糖果的玩具那样[21],她头朝后地坐着一动也不动。然后脑袋缓慢地往回转,仿佛随着墙外看不见的脚步在一步步地转,最后转回到面向顶着门的椅子时便停住不动了。过了一会儿,她的脸转向正前方,汤米看着她从长筒袜子的袜统口摸出一块小表,看了一眼。她手拿小表,抬起头来直视着他,眼睛像两个深洞似的平静而空荡荡的。过了一会儿,她又低头看了一眼小表,然后把表放回袜统里。
她从床沿站起来,脱掉外衣,静静地站着,单薄的衣衫下,她的身体瘦得像支箭,低垂着头,两手在胸前相握。她又在床沿坐下。她两腿并拢地坐着,低垂着头。她抬起头来,看看屋子四周。汤米听见黑暗的门廊里传来的说话声。声音响了起来,然后落下去,成为一片持续的嗡嗡声。
谭波儿一下子跳起身来。她解开衣裙,在脱衣服时,两条细胳臂高高地在头前交叉成拱形,投射在墙上的影子把她的动作变得很滑稽。她一下子就脱下了衣服,身子稍稍蜷缩,在单薄的内衣下显得格外瘦削。从裙衫下钻出来的脑袋正对着那抵着房门的椅子。她扔掉衣裙,伸手去拿外套。她摸索着抓起外套,往身上呼地一披,两手乱找袖子。接着,她使劲揪住外套贴紧胸口,飞速转过身子,直勾勾地望着汤米的眼睛,又侧转身子,奔跑了几步,扑到椅子上。“这些该死的家伙,”汤米悄声低语,“这些该死的家伙。”他听见他们在前面门廊上说话的声音,身子又慢慢地抽搐起来,非常不好受。“这些家伙真该死。”
他再度向屋里张望时,谭波儿正朝着他的方向走来,拽紧外套裹着身子。她从钉子上取下雨衣,罩在自己的外套外面,系上带子。她取下水壶,回到床边。她把水壶放在床上,从地板上拎起衣裙,用手掸去灰土,仔仔细细地叠起来,放在床上。然后她掀开被子,露出床垫。床垫上没有床单也没有枕头,当她触摸床垫时,里面的干玉米壳发出轻微的声息。
她脱掉便鞋,把鞋放在床上,钻到被子下面。汤米听得见玉米壳的窸窣声。她没有马上躺下去。她静悄悄地端坐着,腰板挺得笔直,帽子挺潇洒地戴在后脑勺上。接着她把水壶、衣裙和鞋子放在脑袋边,拉拉雨衣,遮住了双腿,然后躺下去,把被子拉上来,可她又坐起来,摘掉帽子,甩开头发,把帽子和其他衣着放在一起,准备再躺下去。但她又停了下来。她解开雨衣,不知从哪里掏出一个粉盒,对着粉盒里的小镜子又照又看,用手指摊开抖松头发,往脸上扑粉,然后放回粉盒,又看看表,才把雨衣系好。她把衣着一件件挪到被子下面,躺下身子,把被子拉到下巴处。嘈杂的人声安静了一会儿,寂静中,汤米能听见谭波儿身下床垫里的玉米壳轻微而持续地沙沙作响。谭波儿笔直地躺着,两手在胸前交叉,两腿并拢,显得端庄稳重,像古时坟墓碑石上镌刻的死者像。
门廊上没有说话的声音;他完全忘记了那些人,直到听见戈德温说“住手。住手!”一把椅子砰地倒了下来;他听见戈德温轻快而有力的脚步声;椅子顺着门廊乒乒乓乓地摔得直响,好像有人把它一脚踢开似的,而汤米蜷伏着,两只胳臂肘略微向外展开,像一头有所警惕的蹲伏着的大熊,听见轻微的干巴巴的声音,好像台球在互相撞击。“汤米。”戈德温说。
他在紧要关头能像獾或浣熊那样既滞重又如闪电般敏捷地行动。他绕过房角,冲上门廊,正好看到高温砰地撞在墙上,顺墙倒下,全身摔出门廊,一头扎进杂草丛,还看到金鱼眼人在门内,脑袋却已冲向门外。“抓住他!”戈德温说。汤米侧身一跃而起,扑到金鱼眼身上。
“我抓住了——哈!”在金鱼眼凶猛地抽打他的面孔时,他说,“你还想打人,对吗?别动,住手。”
金鱼眼住了手。“耶稣基督啊。你让他们在这儿坐了整整一晚上,没完没了地灌那该死的东西;我警告过你的啊。耶稣基督哪!”
戈德温和凡扭在一起,难解难分,成为一团阴影,两人都闷声不响,火冒三丈。“放开我!”凡大喝一声,“我要杀人——”汤米冲到他们跟前。他们把凡推到墙上,按住他,使他不能动弹。
“制服他了吗?”戈德温问。
“对。我制服他了。别动。你已经打败他了。”
“天哪,我要——”
“好了,好了;你干吗要杀了他?你又不能吃了他,对不对?你总不见得要让金鱼眼先生用他的自动手枪把我们大家都杀了?”
接着一切都结束了,像一阵愤怒的黑旋风般消退了,留下一片宁静的真空,他们在其中静悄悄地走动着,一面低声互相友好地指点着,一面把高温从乱草丛里抬了出来。他们把他抬进女人站着的过道,抬到谭波儿待着的房间的门口。
“她把门锁上了。”凡说。他使劲敲门。“开门,”他大声喊道,“我们给你送客人来了。”
“小点儿声,”戈德温说,“这门上没有锁。推一下吧。”
“成啊,”凡说,“我来推。”他对着门就是一脚。那椅子给撞歪,弹了开去。凡撞开房门,他们都走进去,抬着高温的双腿。凡一脚把椅子踢到房间的另一边。接着他看见谭波儿站在床后的墙角里。凡的头发很长,跟女孩似的披散在脸的周围。他一甩脑袋,把头发甩到脑后。他下巴颏上血迹斑斑,他故意往地板上吐了口血。
“走啊,”戈德温说,抬着高温的肩膀,“把他放在床上。”他们把高温撂到床上。高温血肉模糊的脑袋耷拉在床沿外面。凡把他使劲一拽,砰地放在床垫上。高温呻吟一声,抬起一只手。凡用手掌打了他一个耳光。
“安静地躺着,你——”
“由他去吧。”戈德温说。他一把抓住凡的手。他们怒目相视了一会儿。
“我说了,由他去吧,”戈德温说,“滚出去。”
“得保护……”高温嘟嘟囔囔地说,“……姑娘。弗吉尼亚绅……绅士得保护……”
“滚出去,快。”戈德温说。
女人站在门口,站在汤米的身边,背靠着门框。廉价的外套内,她的睡袍一直拖到脚面。
凡从床上拿起谭波儿的衣裙。“凡,”戈德温说,“我说过叫你滚出去的嘛。”
“我听见了。”凡说。他抖开衣裙。然后他直眼望着在角落里两手交叉抱着肩膀的谭波儿。戈德温朝凡走去。他扔下衣裙,绕到床后。金鱼眼走进房门,手里夹着一支香烟。女人身旁的汤米倒抽一口冷气,参差不齐的牙缝里发出嘶嘶声。
他看见凡抓住了谭波儿胸前的雨衣,一使劲把衣服撕开。这时戈德温一步窜到凡和谭波儿之间;他看见凡躲闪一下,侧转身子,谭波儿摸索着扯紧撕破的雨衣。凡和戈德温这时到了房间的中央,互相挥舞着拳头,然后他注视着金鱼眼朝谭波儿走去。他用眼角余光看到凡躺在地板上,戈德温站在他身边,身子微微下弯,眼睛望着金鱼眼的后背。
“金鱼眼。”戈德温说。金鱼眼继续向前走,一缕烟飘在肩后,脑袋略微侧转,仿佛并不在看他要去的地方,歪叼的香烟让人觉得他的嘴似乎长在下巴颏的下面。“别碰她。”戈德温说。
金鱼眼在谭波儿前面站停脚步,脑袋还是微微侧转。他右手插在外套口袋里。汤米看见他另外一只手在谭波儿胸前的雨衣下摸索着,使雨衣隐隐约约地上下波动。
“把手拿开,”戈德温说,“拿出来。”
金鱼眼抽出手来。他转过身子,两手都插在衣兜里,瞪眼望着戈德温。他边望着戈德温边走向房门。然后他转身背对戈德温,走出房门。
“来,汤米,”戈德温平静地说,“抓住这里。”他们抬起凡,把他抬出去。女人闪开身子让路。她裹紧上衣,靠在墙上。房间的另一头,谭波儿蜷缩在墙角,摸索着撕破的雨衣。高温打起了呼噜。
戈德温回进屋子。“你还是再去睡觉的好。”他说。女人纹丝不动。他把手放在她的肩上。“鲁碧。”
“我去睡觉,好让你干完凡发起的而你不让他了结的把戏?你这可怜的傻瓜。可怜的傻瓜。”
“去吧,快,”他手扶着她的肩膀说,“再去睡觉吧。”
“那你就别回来了。别费心再回来了。我不会待在那儿的。你不欠我什么情。别以为你欠了我的情。”
戈德温抓住她的手腕,稳稳地把两手分开。他缓慢而稳稳地把她的两手扭向她的背后,用一只手抓住这两个手腕。他用另一只手解开她的上衣。她的褪了色的粉红睡袍是用绉绸料子做的,还滚着花边,但跟晾在铁丝上的那件衣服一样,已久经洗涤,弄得花边成为乱糟糟的一团纱线。
“哈,”他说,“打扮好了要接客。”
“要是我只有这一件,那是谁的错啊?是谁的错啊?不是我的错。我以前只穿一夜就会把它送给黑鬼丫头。难道你以为现在会有个黑鬼肯要这一件而不当面笑话我?”
他松开她的上衣。他一放开她的双手,她就把上衣扯扯紧。他一手扶着她的肩膀,动手把她往门口推。“去吧。”他说。她的肩膀被推向前。但只有肩膀在移动,她的上半身向后转,脸朝后注视着他。“去吧。”他说。但只有她的躯体在转动,头和屁股依旧靠在墙上。他转过身子,穿过房间,很快绕过大床,用一只手紧紧抓住谭波儿雨衣的前襟。他开始使劲摇她。他用手里攥紧的一团雨衣前襟把她架起来,使劲摇她,她瘦小的身子在宽松的衣服里无声地抖动着,肩膀和大腿敲在墙上,咚咚直响。“你这小傻瓜!”他说,“你这小傻瓜!”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几乎是黑色的,灯光投射在她脸上,他的面孔映照在她的眼珠里,像是墨水瓶里的两粒豌豆。
他放开她。她身子开始往下沉,倒在地板上,身上的雨衣窸窣作响。他把她拉起来,又动手摇她,并回头看看那女人。“把灯拿来。”他说。女人没有反应。她微微低着脑袋;仿佛在若有所思地凝望着他们两个人。戈德温把另一只胳臂伸到谭波儿的腿下。她感到自己被一把抱了起来,接着便仰天躺在床上,就在高温的身边,随着玉米壳越来越弱的窸窣声而上下颠簸。她看着他走到壁炉架前,拿起油灯。那女人也扭过头来追随他的行动,由于灯光越来越近,她面孔的轮廓也越来越鲜明。“走吧。”他说。她转过身子,脸转向阴影,灯光这时照在她的背上,照在他放在她肩上的那只手上。他的影子笼罩了整个房间;那只胳臂的侧影向后伸出,被拉长到门上。高温打着呼噜,每一次呼吸的声音都忽然落到低处,憋住了一会儿,仿佛就要背过气去,再不能呼吸了。
汤米正在门外的过道里。
“他们去卡车那儿了吗?”戈德温说。
“还没有。”汤米说。
“你最好去照料一下。”戈德温说。他们继续往前走。汤米看着他们走进另外一扇房门。他然后向厨房走去,一双光脚在地板上没有发出任何声响,脖子略微前伸,倾听屋里的动静。厨房里,金鱼眼叉开腿跨坐在椅子上,在抽烟。凡站在桌子边,对着一块镜子的碎片用一把小木梳梳理头发。桌上有一块血迹斑斑的湿布和一支点着的香烟。汤米蹲在门外黑暗处。
戈德温拿着雨衣走出来时,他还蹲在那儿。戈德温没看见他,径直走进厨房。“汤米在哪儿?”他说。汤米听见金鱼眼说了句话,接着戈德温走了出来,凡跟在后面,这时雨衣搭在他的手臂上了。“来吧,快,”戈德温说,“咱们赶快把那玩意儿搬出去。”
汤米浅色的眼睛像猫眼似的微微发亮。当他跟在金鱼眼身后蹑手蹑脚走进房间、金鱼眼在谭波儿床前站下时,女人在黑暗中看得见他的眼珠。它们在黑暗里忽然对她闪烁发亮,他们然后走出去,她听见汤米在她身旁的呼吸声;他的眼睛又闪烁发亮,带着一种既愤怒又质问还有些悲哀的意味望了她一眼,这光亮就熄灭了,他悄悄地跟在金鱼眼身后走出房间。
他看见金鱼眼回到厨房,但他并没有立即跟他进屋。他在过道的门口站住了,就地蹲下。他的身体又犹犹疑疑、受惊害怕地抽搐起来,他的两只光脚随着身子的左右晃动在地板上蹭出轻微而有节奏的声响,两手在身体两侧缓慢地扭动。李也一个样,他说。连李也一个样。这些该死的家伙。这些该死的家伙。他两度偷偷地顺着门廊走到能看见金鱼眼的帽子投射在厨房地板上的影子的地方,然后回到过道,待在谭波儿躺着、高温打着呼噜的那间房间的门外。第三次,他闻到了金鱼眼在抽的香烟味。要是他就这么待下去才好,他说。李也一个样,他说,身子因麻木、带着难以忍受的痛苦而左右摇晃着。连李也一个样。
戈德温从斜坡走上来、踏上后门廊时,汤米正又蹲在房门外边。“你该死的干——”戈德温说,“你干吗不去呀?我到处找你,找了有十分钟啦。”他瞪了汤米一眼,然后往厨房里张望。“你准备好了吗?”他说。金鱼眼走到门口。戈德温又望着汤米。“你在干什么?”
金鱼眼看着汤米。汤米这时站了起来,一面望着金鱼眼,一面用脚蹭另一只脚的足背。
“你在这儿干什么?”金鱼眼说。
“不干什么。”汤米说。
“你在跟踪我吗?”
“我谁都不跟踪。”汤米闷声闷气地说。
“那好,可别干这种事。”金鱼眼说。
“来吧,”戈德温说,“凡在等着呢。”他们朝前走。汤米跟随着他们。他中途回头望望房子,然后拖着脚步跟在他们后面朝前走。他时不时觉得浑身涌起一阵阵剧痛,好像血液突然变得滚烫,然后渐渐消退,陷入小提琴声使他感到的那种温暖而苦恼的感觉。这些该死的家伙,他悄悄地说,这些该死的家伙。
[book_title]第九章
房间里一片漆黑。女人站在门里边,靠着墙,身上还穿着那件廉价的上衣和镶花边的绉绸睡袍,她就站在那没有装锁的门里边。她听见高温躺在床上打呼噜,听见其他的男人们在门廊上、过道里或厨房内走动聊天,隔着房门,他们的嗓音难以辨别。过了一会儿,他们都安静下来。于是她什么都听不见了,除了高温透过被打坏的鼻子和面孔的窒息声、呼噜声和呻吟声。
她听见门打开了。一个男人走进来,他并不在乎发出任何声响。他走进屋子,从她身前不到一英尺的地方走了过去。他还没开口,她就知道这人是戈德温。他走到床前。“我要这件雨衣,”他说,“坐起来,把它脱下来。”女人听见谭波儿坐起来和戈德温从她身上脱下雨衣时床垫里的玉米壳的窸窣声。他返身走回来,走出屋子。
她就站在门里边。她可以根据呼吸声分辨他们所有的人。后来,在她没听见任何声响也没有感觉到什么的情况下,门开了,她闻到了一种气味:金鱼眼抹在头发上的发蜡的香味。她没有看见金鱼眼走进屋子,走过她的身边;她并不知道他已经进屋了;她一直在等他;直到汤米跟着金鱼眼走进屋子时她才明白过来。汤米也悄无声息地进了屋子;要不是他的眼睛在发光,她也不会知道他和金鱼眼都进屋了。他的眼珠在她胸口高的地方亮了一下,带着深沉的质问的意味,然后光亮消失了,女人这时感到他就蹲在自己身边;她知道他也正朝那床望着,而金鱼眼正在床边黑暗中低头站着,床上躺着谭波儿和高温,高温正在打一声呼噜,憋住了一会儿,接着又是一声呼噜。女人就站在门里边。
床垫里的玉米壳没发出任何声响,她就依旧一动不动地站在门边,而汤米蹲在她身旁,面孔对着那张看不见的大床。这时她又闻到发蜡的香味。或者不如说,她感到汤米从她身边无声无息地走开,仿佛他悄悄挪动地位的动作在黑色的寂静里向她吹来柔和的凉风;她看不见他也听不见他的响动,但知道他随着金鱼眼蹑手蹑脚地走出屋子了。她听见他们顺着过道走出去;房子里的最后一点声响消失了。
她走到床前。谭波儿纹丝不动地躺着,女人摸到她时她才开始挣扎。女人摸到了谭波儿的嘴,把它捂住,尽管谭波儿并没打算尖声叫喊。她躺在玉米壳做芯子的床垫上左右翻滚,不断地转动脑袋,扯紧外套遮住胸部,但不吭一声。
“你这傻瓜!”女人压低嗓门恶狠狠地轻声说,“是我呀。是我,不是别人。”
谭波儿不再转动脑袋,但身子仍在女人手下左右折腾。“我要去告诉我父亲!”她说,“我要去告诉我父亲!”
女人一把抓住了她。“起来。”她说。谭波儿不再挣扎。她安静而僵硬地躺着。女人听见她大口喘着气。“你愿不愿意起来悄悄地走路?”女人说。
“好!”谭波儿说,“你肯把我送出这个地方吗?你肯吗?你肯吗?”
“肯的,”女人说,“快起来。”谭波儿爬起身来,玉米壳发出轻轻的沙沙声。在黑暗的深处,高温的鼾声既凶猛又深沉。刚下床时,谭波儿站立不稳。女人搀住了她。“别这样,”女人说,“你千万不能这样。你必须保持安静。”
“我要穿衣服,”谭波儿轻声说,“我没穿什么衣服,只有……”
“你是要衣服,”女人说,“还是要离开这儿?”
“是啊,”谭波儿说,“什么都行。只要你能帮我离开这个地方。”
她们光着脚,像幽灵似的走动。她们离开了屋子,穿过门廊,走向谷仓。她们走到离屋子大约五十码的地方,女人站住了,转身一把揪住谭波儿的肩膀,把她拽到她跟前,她们的脸凑得很近,她悄声咒骂谭波儿,声音不高,犹如一声叹息,却是充满了怒气。然后她使劲推开谭波儿,两人又往前走。她们走进过道。里面一片漆黑。谭波儿听见女人在墙上摸索着。有扇门吱嘎吱嘎地打开了;女人拉着她的胳臂,引她走上一级台阶,走进一间铺着地板的房间,她摸到了墙壁,闻到了淡淡的带尘土味的粮食气息,女人随手关上了身后的房门。就在关门时,附近有样看不见的东西乱窜乱爬地冲了过去,只听得一阵轻轻的逐渐消失的像精灵的脚发出的声音。谭波儿急忙转过身子,一脚踩着脚下在滚动的什么东西,便朝女人跳去。
“只不过是只耗子。”女人说,但谭波儿扑在她身上,双臂搂住了她,拼命想提起两只脚,离开地面。
“一只耗子?”她哭哭啼啼地说,“一只耗子?开门!快!”
“闭嘴!闭嘴!”女人嘶嘶地说。她抓住了谭波儿,直到她安静了下来。然后她们并排靠墙跪下。过了一会儿,女人低声说:“那边有些棉籽壳。你可以去躺下。”谭波儿没有反应。她蜷缩在女人身边,缓慢地颤抖着,她们就这样靠着墙,蹲在漆黑的黑夜里。
[book_title]第十章
女人做早饭时,那孩子仍然——或者已经——在炉灶后的箱子里睡熟了,这时她听见有人跌跌撞撞地跨过门廊,在厨房门口站住了。她回头张望时,看见一个失魂落魄、鼻青脸肿、血迹斑斑的鬼魂,她认出原来是高温。他两天没刮胡子,长满胡子茬儿的面孔青一块紫一块的,嘴唇给划破了。一只眼睛紧闭着,衬衣和上衣的前襟一直到腰部都血迹斑斑。他费劲地动着肿胀僵硬的嘴唇,试图说些什么。女人起先一个字都听不清楚。“去洗洗你的脸,”她说,“等一下。你进来,坐下来。我去拿脸盆。”
他望着她,费劲地试图说话。“噢,”女人说,“她没事儿。她在那边放粮食的小间里,在睡觉。”她不得不耐心地重复了三四遍。“在小间里。睡着了。我一直陪她到天亮。好了,去洗洗脸吧。”
高温稍微镇静了一点。他开始谈起找汽车的事。
“最近的地方是塔尔那里,离这儿有两英里,”女人说,“洗洗脸,吃点早饭吧。”
高温走进厨房,还在谈找汽车的事。“我去找辆车把她送回学校。总会有位姑娘帮她偷偷溜进学校的。那就万事大吉了。你说那样是不是就不会有问题了?”他走到桌旁,从烟盒里抽出一支香烟,两手哆嗦着,试图把香烟点着。他费了好大劲儿才把香烟送到嘴里,但根本点不上,最后还是女人过来给他拿着火柴才点上。但他只抽了一口便拿着香烟站着,用那只好眼睛茫然而吃惊地望着香烟。他扔掉香烟,转身朝门口走去,踉跄了一下,又站稳了身子。“找汽车去。”他说。
“先吃点东西吧,”女人说,“也许喝杯咖啡会让你舒服一点。”
“找汽车去。”高温说。他穿过门廊时,稍停了片刻,往脸上泼了点水,但对他的外观没起多大作用。
他离开房子时还是昏头昏脑而步履不稳,自以为是酒醉还未醒。他只依稀记得发生了什么事。他把凡和撞车事件搞混了,不记得别人把他打昏过两次。他只记得在天没太黑时曾晕倒过,并且自以为他酒醉后还没清醒过来。他走到被撞毁的汽车跟前,看见那条小路,沿着路走到泉眼边,喝了几口清凉的泉水以后,发现他想喝的是酒。他蹲在水边,用凉水洗脸,努力察看自己在破碎的水面上的倒影,口中多少绝望地悄声说耶稣基督啊。他想回那栋房子里去要杯酒喝,但他想到那就得面对谭波儿和那几个男人;他想到跟那些男人在一起的谭波儿。
他走到公路边时,太阳已经高高升起,天气暖洋洋的。我要多少梳洗一番,他说。并且找辆车开回来。我要决定在回城的路上跟她说些什么;他想到谭波儿将回到那些认识他的或可能知道他的人中间。我昏倒过两次,他说。我昏倒过两次。耶稣基督啊,耶稣基督啊,他悄声说,又羞又怒,痛苦万分,身子在那肮脏的血迹斑斑的衣衫里扭动起来。
由于空气新鲜,也由于走动,他的头脑开始清醒起来,然而随着他开始感到身子不太难受了,他的前途却变得更加黑暗了。家乡小镇、整个世界都开始显得像是绝境末路;是一个他必须永远在其中不断走动的地方,在他走过时,那些窃窃私语和探究的眼睛会使他整个身子躲躲闪闪,畏缩不前,等到十点左右,他走到他要找的那栋房子,却无法忍受再次面对谭波儿的情景。于是他雇了辆车,指点司机该去的方向,后来付了钱,自己继续向前走。过了一会儿,一辆向相反方向行驶的汽车停了下来,让他上车。
[book_title]第十一章
谭波儿醒过来,全身紧紧缩成一团,躺在那里,一道道细栅栏形的阳光照在她脸上,像一把金叉的尖齿,而当稠黏的血液在麻痹了的肌肉里流动、产生一种又刺又痒的感觉时,她静静地躺着凝望头上的天花板。天花板跟墙壁一样,是用粗糙的板条胡乱钉成的,板条之间有又细又窄的黑色缝隙;墙角有把梯子,梯子顶端有个正方形的出口,通向黑黝黝的阁楼,那儿也投射着细条的阳光光束。墙壁上一些钉子上挂着破碎的干枯老化的马具,她躺着,心不在焉地扯着身下压着的东西。她抓了一把,抬起头来,看见松开的上衣里胸罩与短裤之间和短裤与长袜之间赤裸的肉体。接着她想起了那只耗子,便爬起身来,冲到门口,使劲抓门,手里还攥着那把棉籽壳,她的脸跟17岁的姑娘们一样,由于睡眠不好而有些浮肿。
她以为门是锁上的,好一阵子打不开,麻木的双手在没有刨光的板门上乱抓,弄得听得见自己指甲的擦划声。门往外开了,她跳了出去。但她马上又蹦回来,回进小间,砰地把门关上。那瞎子正拖着脚用小快步从坡上走下来,用拐棍敲着地面,另一只手在腰部揪住一团裤腰。他经过小间,背带拖在屁股上,球鞋在过道的干草上拖曳着,不久就不见了踪影,只留下拐棍轻轻敲打那一排空的牲口棚隔栏的清脆声响。
谭波儿蜷靠在门上,扯住上衣裹紧身体。她听见他在后边某一间隔栏内的声音。她打开房门,向外张望,看到沐浴在5月灿烂阳光下的大房子,她感觉到安息日的宁静,想起那些姑娘和男友穿着新的春装走出宿舍,沿着有树荫的街道漫步走向那发出使人感到清凉的不慌不忙的钟声的地方。她抬起一只脚,察看被弄脏的袜底,用手掌抹抹,然后把另一只脚上的袜底也抹抹。
瞎子的拐棍又响了起来。她猛地缩回脑袋,关上房门,只留下一条缝隙,看着他从门前走过去,这时他走得慢一些了,边走边把背带往肩膀上拉。他登上坡道,走进大房子。她这才打开房门,小心翼翼地走出来。
她疾步走向屋子,路面粗糙,只穿着长筒袜子的双脚畏畏缩缩,简直不敢沾地,她边走边注意着屋内的动静。她走上门廊,进了厨房,收住脚步,在寂静中倾听。炉灶中没有火。灶上搁着熏黑的咖啡壶和一只油腻的煎锅;桌上胡乱堆着一些用过的脏盘碟。我从……从……起就没吃过饭。昨天是一整天,她想,但我当时没吃饭。我从……起就没吃过东西,而那天晚上参加舞会,我连晚饭都没吃。我从星期五正餐[22]以后就没吃过东西,她想。而现在已经是星期天了,她想到蓝天下使人感到清凉的教堂尖塔的钟声,钟楼四周鸽子柔和的咕咕声像是管风琴低音部乐声的回声。她回到门口,向外窥视。她然后裹紧着上衣,走了出来。
她走进房子,顺着过道朝前飞奔。太阳现在已经照在前门廊上,她伸长脖子奔跑着,两眼注视着围在门框中的那片阳光。门框中空无一人。她奔到入口右侧的那扇门,打开房门,一跃而入,关上房门,用后背顶住门。床上没有人。一条褪了色的百衲被被弄成一团,横搁在床上。床上放着一只有卡其布套的水壶和一只轻便舞鞋。地板上放着她的衣裙和帽子。
她拎起裙子和帽子,努力用手和上衣的一角去擦掉上面的尘土。然后她开始寻找另一只鞋,掀开了被子,弯腰向床下寻找。最后她在壁炉的铁薪架和倒下的砖头堆之间的木柴灰堆里找到了那只鞋,鞋子侧放着,里面有半鞋灰,好像是有人把鞋踢进或扔进炉膛的。她把灰倒出来,用上衣把鞋擦干净,放在床上,拿起水壶,把它挂在墙上的钉子上。水壶上有“美国”两字和用模板印上的已经模糊不清的黑色号码。她然后脱掉上衣,穿上衣裙。
她长腿细胳臂,臀部小巧而高翘——是个已经不是孩子可还没有发育成妇人的娇小的、孩子气的身材——她迅速地走动着,捋平长筒袜,挣扎着套上单薄的紧身衣裙。现在我什么都能忍受了,她带着一种麻木而疲惫的惊讶神情,平静地想道;我就是什么都能忍受了。她从一只袜筒内取出一块系在半截黑缎带上的挂表。九点钟了。她用手指梳理纠结成一团的发髻,梳出三四粒棉籽壳。她拿起上衣和帽子,又到门口倾听。
她回到后门廊。脸盆里留下一点儿脏水。她涮了脸盆,倒满了水,洗起脸来。有只钉子上挂着条脏兮兮的毛巾。她小心翼翼地用它擦脸,然后从上衣里掏出粉盒,正要对镜化妆,发现女人站在厨房门口望着她。
“早上好。”谭波儿说。女人把娃娃抱在髋关节处。孩子沉睡着。“你好,娃娃,”谭波儿弯下身体说,“你要整天都睡觉吗?看看谭波儿吧。”她们走进厨房。女人往一只杯子里倒咖啡。
“我想咖啡已经凉了,”她说,“除非你想生个火。”她从烤箱里拿出一盘面包。
“不用了,”谭波儿说,啜着半温不热的咖啡,她觉得五脏六腑像松散的弹丸一小团一小团地跟着液体活动起来,“我不饿。我两天没吃饭了,可不觉得饿。这是不是有点怪?我没吃饭有……”她望着女人的后背,表情僵硬、古怪、求饶似的,“你这儿没有盥洗室,对吗?”
“什么?”女人说。她扭头望着谭波儿,而谭波儿带着那种讨好、求饶的怪相看着她。女人从搁板上拿下一本邮购商品目录,撕下几张递给谭波儿。“你得去谷仓,跟我们一样。”
“是吗?”谭波儿握着纸说,“谷仓。”
“他们都走了,”女人说,“今天早上他们不会回来的。”
“是啊,”谭波儿说,“谷仓。”
“对;就是谷仓,”女人说,“除非你太纯洁了,不必干这种事。”
“是的。”谭波儿说。她望着门外,目光越过杂草丛生的空地。在昏暗的柏树之间,果园在阳光照耀下显得灿烂明亮。她穿上上衣,戴上帽子,朝谷仓走去,一手拿着撕下的书页,上面满是一幅幅晾衣服夹子、带专利的衣服脱水机和洗衣粉的铜图。她走上过道,停下脚步。把纸张折了又折,然后一面向前走,一面畏畏缩缩地朝那些空荡荡的牲口隔栏飞快地瞥视。她笔直穿过谷仓。谷仓的后门敞开着,门外是一大丛盛开着白色和淡紫色花朵的曼陀罗。她又走到了阳光下,走进草丛。然后她开始奔跑,几乎是脚不沾地地飞速奔跑,草丛中的巨大、潮湿、带难闻臭味的花朵抽打着她的小腿。她弯下身子,扭动着钻过一道由松垂的生了锈的铅丝做的围栏,在树丛里往山下奔跑。
山脚下,一块狭长的沙地把一个小山谷的两道斜坡一隔为二,沙地弯弯曲曲,在阳光照着的地方形成一连串光彩夺目的亮点。谭波儿站在沙地上,倾听洒满阳光的树叶间小鸟的啁啾,一面听一面四下张望。她顺着干涸的溪床来到一块突出的山肩所形成的一个纠结着荆棘的隐蔽处。头顶树枝上新长出的绿叶间还挂着那些没有落下的前一年的枯叶。她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带着绝望的神情反复折叠手里的纸张。她站起来时,看见沟顶闪烁发亮的树叶堆里有个蹲着的男人的身影。
一刹那间,她站着看到自己冲出自己的身体飞跑,掉了一只鞋子。她看着自己的两腿在沙地上轻快地移动着,穿过树荫下斑斑驳驳的阳光,跑了几码,然后侧转身子跑回来,一把抓起鞋子,又飞快地转身再跑。
她看到大房子时人正好对着前门廊。那瞎子正坐在椅子里,仰着脑袋晒太阳。她在树林边停下来,穿上鞋子。她跨过给踩坏的草坪,跃上门廊,顺着过道朝后跑。她跑到后门廊,发现谷仓门口有个男人正在朝大房子张望。她两大步就跨过门廊,进入厨房,只见那女人正坐在桌边抽烟,孩子躺在她的大腿上。
“他在偷看我!”谭波儿说,“他一直在偷看我!”她靠在门边,向外窥探,然后走到女人身边来,面孔瘦小苍白,眼睛像两个用雪茄烫出的空洞。她把一只手放在冰凉的炉灶上。
“谁在偷看?”女人说。
“是啊,”谭波儿说,“他躲在那边树丛里,一直在偷看我。”她朝门口看看,然后又望着女人,发现自己的一只手正放在炉灶上。她带着哭音尖叫起来,猛地缩回手,捂住了嘴,转身往门口跑去。女人一把抓住她的胳臂,另一只手还抱着孩子,谭波儿便反弹似的回到厨房里。戈德温正朝房子走过来。他看了她们一眼,便径自走进过道。
谭波儿挣扎起来。“放手,”她轻声说,“放手!你放手!”她身子一再向前冲,在门的边框上挤压女人的手,这才脱出身来。她一耸身跳下门廊,奔向谷仓,冲进通道,爬上梯子,手脚并用地钻出楼梯口,站起来,向着一堆烂干草跑去。
忽然,她的冲刺中断了,她头朝下地奔跑着;她看见自己的两条腿还在空中奔跑,她轻飘飘而又结结实实地朝天摔倒在地上,静静地躺着,仰望一个长方形的豁口,一些震动得嗒嗒响的松动的木板正在合上这个豁口。一些薄薄的灰尘穿过一狭条一狭条的阳光洒落下来。
她一手摸索着身下的东西,然后又想起了那只耗子。她整个身子鱼跃打挺,折腾了一通,终于在松乱的棉籽壳堆里站了起来,然后张开两手,保持了直立的姿势,两手撑在墙角的两边,脸蛋离那蜷伏在横梁上的耗子不到一英尺。一瞬间,她和耗子四目对视,然后耗子的眼睛突然像两只小电灯泡似的亮了一下,就在她往后一闪的当儿,耗子向着她的脑袋跳了过来,她脚下又踩着了什么在翻滚的东西。
她朝对面的墙角倒过去,脸朝下地摔倒在棉籽壳和散放在地上的几个啃得干干净净的玉米棒子上。有样东西撞在墙上,反弹回来打在她的头上。耗子这时也在那个角落里,正伏在地板上。它和她的脸又相距不到一英尺,它的眼睛一亮一暗,仿佛受着肺部呼吸的控制。接着它直立起来,背对墙角,前脚缩在胸部,对着她用细小悲哀的嗓门吱吱地尖叫起来。她望着耗子,手脚并用地向后倒退。她站起来向房门冲去,一面使劲捶门,一面转脸望着耗子,身子弓起,使劲顶在门上,两只光手在门板上乱摸乱刮。
[book_title]第十二章
女人抱着孩子站在厨房门口,一直等到戈德温从大房子里走出来。他晒黑了的脸上,鼻翼显得白得出奇,她就说:“天哪,难道你也喝醉了?”他顺着门廊走过来。“她不在这儿,”女人说,“你找不着她了。”他从她身边擦身走过去,身后留下一股浓郁的威士忌酒味。她转身望着他。他在厨房里飞快地四下巡视,然后转身望着她,只见她正站在门口,身子把门挡住了。“你找不到她了,”她说,“她走了。”他举起一只手朝她走来。“别碰我。”她说。他缓缓地抓住她的胳臂。他的眼睛有些充血。鼻翼像蜡一样惨白。
“把你的手拿开,”她说,“拿开啊。”他慢吞吞地把她从门口拉开。她开始骂他。“你以为你有办法?你以为我会让你这么干?或者让你跟别的小荡妇相好去?”他们面对面一动不动地站着,仿佛站好了位置准备开始跳舞,就这么站着,处于越来越剧烈的肌肉似乎即将崩裂的状态中。
他似乎根本没有做任何动作,只是随手一甩,便把她摔得转了一圈,撞在桌子上,她一只胳臂向后挥,努力保持平衡,身子向后仰,一只手在背后的脏碟子堆里摸索,眼睛却隔着怀里没有动静的孩子紧盯着他。他朝她走去。“别过来,”她说着,微微举起一只手,露出手里的切肉刀,“别过来。”他继续沉稳地朝她走去,接着她举起刀向他砍去。
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她挣扎起来。他从她怀里夺过孩子,把孩子放在桌子上,然后抓住她向他脸上打来的另一只手,用一只手抓住她的两个手腕,另一只手打她耳光。这一下声音干巴巴的,并不清脆。他又打她耳光,正手打了一下,反手又打了一下,打得她的脑袋左右晃动。“我就是这样对付荡妇的,”他边打边说,“明白了吧?”他放开她。她踉踉跄跄地后退到桌子跟前,一把抱起孩子,半蹲半站地蜷缩在桌子与墙壁之间,看着他转身走出房间。
她抱着孩子,跪在角落里。孩子没有动过。她用手掌摸摸自己一边的面颊,再摸摸另一边的面颊。她站起身,把孩子放进箱子,从墙上一只钉子上取下一顶太阳帽,戴在头上。她从另一只钉子上取下一件曾经镶有一度是白色的毛皮的外套,抱起孩子,走出房间。
汤米正站在谷仓里,站在小间边,向着大房子张望。那老人坐在前门廊上,坐在阳光下。她走下台阶,顺着小路走上大路,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等她走到那棵大树和撞坏的汽车边,她离开大路,拐上一条小道。走了大约一百码,她来到泉边,在旁边坐了下来,把孩子放在腿上,翻起裙边遮住他熟睡的小脸。
金鱼眼从灌木丛里走出来,穿着满是泥泞的鞋子,小心翼翼地走着,隔着泉水停下步,低头望着她。他倏地把一只手向外衣伸去,不耐烦地摸索出一支香烟,放到嘴里,用大拇指啪的划了根火柴。“耶稣基督啊,”他说,“我吩咐过他不该让他们整夜坐着灌那该死的迷魂汤。真该有条法律才是。”他转过脸朝大房子的方向望去。接着他又看看女人,看看她那太阳帽的帽顶。“一屋子的蠢货,”他说,“就是这么回事。还不过四天以前,我发现有个狗娘养的在这儿蹲着,问我读不读书。好像他想用本书什么的来向我突然袭击。拿了本电话簿来要我上当受骗。”他又朝大房子眺望,把脖子使劲向前伸了一下,仿佛领子系得太紧。他低头看着太阳帽顶。“我要进城去,明白吗?”他说,“我要离开这里。我受够了这一切。”她没有抬起头来看。她整理了一下遮在孩子面孔上的裙边。金鱼眼继续向前走,灌木丛里传来他轻巧的小心翼翼的脚步声。过了一会儿,脚步声消失了。沼泽中某个地方有只小鸟鸣叫起来。
金鱼眼还没走到大房子,便离开了大路,沿着一道树木丛生的斜坡走去。他走出树林时发现戈德温正站在果园中一棵大树后,向谷仓张望着。金鱼眼在树林外边停了步,看着戈德温的后背。他又往嘴里塞了一支香烟,手指伸进背心里。他小心翼翼地穿过果园朝前走。戈德温听见他的脚步声,回头望了他一眼。金鱼眼从背心里摸出一根火柴,划着了火,点上香烟。戈德温又回头去看谷仓,金鱼眼站在他肩旁,也向谷仓方向眺望。
“谁在那儿?”他说。戈德温一声不吭。金鱼眼从鼻孔里向外喷烟。“我要走了。”他说。戈德温望着谷仓,一言不发。“我说了,我要离开这儿。”金鱼眼说。戈德温咒骂他,没有扭回头来。金鱼眼默默地抽着烟,烟雾在他那平静、柔和、歹毒的目光前袅绕。过了一会儿,他转身向大房子走去。老人坐在阳光下。金鱼眼没有进屋。相反,他跨过草坪一直走,走进柏树林里,走到在大屋里的人看不见他的地方。接着,他转身穿过花园和那片杂草丛生的空地,从后门进入谷仓。
汤米蹲在小间门口,向大屋张望。金鱼眼抽着香烟,盯着他看了一阵子。然后他啪地摁灭香烟,把它扔掉,悄悄地走进一间牲口棚隔栏。马槽上面有一只堆放干草的木架,正好位于阁楼地板的一个缺口的下面。金鱼眼爬上木架,悄没声息地撑起身子从缺口钻进阁楼,他的紧身上衣套在瘦削的肩膀和后背上,绷得勒出一小道一小道的皱痕。
[book_title]第十三章
谭波儿终于把小间的门打开时,汤米正站在谷仓的过道上。她认出了他,往后退了一步,身子半转着,接着又侧转身子,朝他跑过来,向他一跃,紧紧拽住他的胳臂。然后她看见戈德温正站在大屋的后门口,便侧转身子,奔回小间,又转过来,把头靠在门上,嘴里发出纤细的咿咿咿咿咿咿的声音,好像瓶子里的气泡声。她倚在门上,两手在门上乱抓乱摸,想把门拉上,同时听到汤米在说话。
“……李说那事不会伤你半根毫毛的。你只消平躺下来……”那是一种干巴巴的话音,丝毫也没有进入她的意识,她同样丝毫没看到他那蓬乱的头发下泛白的眼睛。她靠在门上呜咽着,一心想把门关上。后来,她感到他的手在笨拙地摸她的大腿。“……说那事不会伤你半根毫毛的。你只消……”
她看着他,他那只胆怯而粗硬的手还放在她的臀部上。“好的,”她说,“没问题。你别让他上这儿来。”
“你是说要我不让他们随便哪个进来?”
“对。我不怕耗子了。可你留下,别让他进来。”
“好吧。我会想办法不让人上你这儿来的。我就在这儿守着。”
“好吧。关上门。别让他进来。”
“行啊。”他动手关门。她靠在门上,向大屋张望。他把她往后推了一把,以便把门关好。“那事不会伤你半根毫毛的,李说的。你只消平躺下来就行。”
“好吧。我会躺下的。可你不能让他上这儿来。”门关上了。她听见他把门的搭扣扣上了。他晃了晃门。
“门拴上了,”他说,“谁也进不来找你了。我就在这儿守着。”
他蹲在草料里,望着大屋。过了一会儿,他看见戈德温走到谷仓后门口,朝他望着。汤米抱着膝盖,蹲着不动,眼睛又亮了起来,一瞬间,那浅色虹膜仿佛像小轮子般绕着瞳孔转起来。他蹲在地上,微微掀起上嘴唇,一直等到戈德温又返身走进大屋。然后他叹息了一声,把气吐出来,望着小间那光秃秃的门,眼睛里又燃起胆怯、探索、饥渴的火光,慢慢地用手抚摸小腿,身子微微地左右摇晃。后来他停了下来,身子变得僵直,看着戈德温疾步绕过房角,走进柏树丛。他僵直地蹲着,嘴唇微微掀起,露出参差不齐的牙齿。
谭波儿坐在棉花壳和乱七八糟的啃过的玉米棒子芯堆里,突然抬起头去看梯子顶端的活动门。她听见金鱼眼在阁楼里走动,接着出现了他的一只脚,在小心翼翼地踏上梯子的横档。他边转过脸看着她,边从梯子上倒退着走下来。
她一动不动地坐着,微微张着嘴。他站住了,看着她。他把下巴颏向前急促地伸了几下,仿佛领子卡得太紧。他抬起两只胳膊肘,用手掌捋了几下,还捋捋上衣的下摆,然后穿过她的视野,无声无息地走过去,一只手插在上衣口袋里。他拉拉门。接着他把门使劲地摇撼起来。
“开门。”他说。
门外没有反响。过了片刻,汤米轻声问:“谁呀?”
“开门。”金鱼眼说。门打开了。汤米望着金鱼眼。他眨巴了一下眼睛。
“我不知道你在里面啊。”他说。他试图越过金鱼眼的身边往小间里看。金鱼眼打了汤米一记耳光,把他朝后推开,侧身前倾,朝大屋方向张望。然后他盯着汤米。
“我不是告诉你别跟踪我吗?”
“我没有跟踪你,”汤米说,“我是在看住他。”他用脑袋向大屋方向猛地甩了一下。
“那就去看住他吧。”金鱼眼说。汤米转过头去朝大屋方向看,金鱼眼把手从上衣口袋里抽出来。
对坐在棉花壳和玉米棒子芯堆里的谭波儿来说,那声音比划火柴的声音响不了多少:那是个短促的、并不重要的声音,向那时那刻的情景压了下来,带着深邃的决定性,把这事彻底地孤立起来,而她就坐在那里,两腿朝前伸得笔直,两手手掌心向上,软弱无力地放在大腿上,她望着金鱼眼绷紧的后背和上衣肩部勒出的皱痕,这时他正半个身子俯在门外,手枪垂在身后,靠着身侧,顺着腿儿冒出一缕青烟。
他转身望着她。他轻轻地晃动一下手枪,放回上衣口袋,然后朝她走去。他走动着,却没有半点声响;那扇打开的门张着大口,反弹回来和门框相撞,但也没有发出任何响声;仿佛声音与寂静完全颠倒了。当他穿过强烈的窸窣声向她走来,当他推开窸窣声时,她听见了寂静,于是开口说我就要出事了。她是在对那位眼睛只是两团黄色凝块的老人说的。“我出事了!”她对着他尖声喊叫,而他坐在阳光下的椅子上,两手交叉在拐杖的顶端。“我告诉过你我要出事了!”她尖叫起来,把一字一句像炽热宁静的水泡落入它们周围明亮的寂静之中,终于他回过头来,两团黄痰似的眼睛漠然望着她的上方,她躺在粗糙的、洒满阳光的地板上,翻来覆去,拼命挣扎。“我告诉过你!我一直在告诉你啊!”
[book_title]第十四章
女人坐在泉水边,熟睡的孩子躺在她腿上,她发现忘了带孩子的奶瓶。金鱼眼走了以后,她在那儿坐了快一小时。然后她回到大路上,朝大屋方向走回去。她抱着孩子快走到半路时,金鱼眼的汽车从她身边驶过。她听见了汽车开来的声音,便离开大路,站在那儿看着汽车从山上开下来。汽车里坐着谭波儿和金鱼眼。金鱼眼没有任何表示,然而谭波儿却直勾勾地望着女人。谭波儿从帽下直勾勾地望着女人的脸,但毫无认识她的表示。她的脸没转过来,眼神没有活跃起来;在路边的女人看来,谭波儿的脸像个死灰色的小面具,用一根绳子牵着从她面前拉过去,然后给拉走了。汽车向前行驶,在沟洼处一颠一簸,左右晃动。女人向大屋继续走去。
那瞎子正坐在前门廊上的太阳下。她走进过道时,脚步飞快。她对抱着的孩子的不大的分量毫无感觉。她在卧室里找到戈德温。他正在系上一条已经磨破的领带;她对他望望,发现他刚刮过胡子。
“啊,”她说,“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我得走到塔尔家去打电话找治安官。”他说。
“治安官,”她说,“对。好啊。”她走到床边,把孩子小心地放在床上。“去塔尔家,”她说,“对。他有电话。”
“你得做饭,”戈德温说,“还有爸呢。”
“你可以给他吃点冷面包。他不会在乎的。烤炉里还剩下一些呢。他不会在乎的。”
“我去吧,”戈德温说,“你待在这儿。”
“上塔尔家,”她说,“好吧。”塔尔就是高温找到汽车的那户人家的主人。他家在两英里以外。塔尔一家人正在吃饭。他们叫她一起吃。“我只想用一用你家的电话。”她说。电话在餐厅里,在他们吃饭的地方。他们围着桌子吃饭,她开始打电话。她不知道治安官的电话号码。她十分耐心地对着话筒说:“我找治安官。”她接通了治安官的电话,塔尔一家人围着桌子坐着,桌上摆的是星期天的饭菜。“有个死人。你过了塔尔先生家再走大约一英里,然后向右拐……对,老法国人宅院。对。我是戈德温太太……戈德温。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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