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大瑟尔 [book_author]凯鲁亚克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30285 [book_dec]本书是凯鲁亚克后期的半自传体小说,主人公杜洛兹是一位作家,是“垮掉的一代”所崇拜的偶像。他受邀去加利福利亚的海滨胜地大瑟尔度假,希望能亲近大自然并远离那些狂热的崇拜者。可事与愿违,他看到的大自然让他有压迫感,他甚至幻想海浪拍击堤岸的声音是对他种种罪恶的抨击。酗酒过度的杜洛兹在经历一番疯狂的风流韵事之后,精神几近崩溃,这也使他对垮掉派的理想落败进行痛苦的反思。 [book_img]Z_9644.jpg [book_title]前言 杰克·凯鲁亚克是马萨诸塞大学洛厄尔分校的橄榄球明星,曾因漂亮的触地得分赢得比赛,引起了哥伦比亚大学橄榄球队的著名教练卢·利特尔的注意,利特尔还承诺为凯鲁亚克提供大学奖学金。 凯鲁亚克出生于普通的工人家庭,父亲是一位印刷工,原为法裔加拿大人。他们一家从洛厄尔搬到晨边高地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突然之间全美国的男孩子都立刻对橄榄球失去了兴趣,他们都涌到西区酒吧,面对着那个来自哥伦比亚大学、名叫艾伦·金斯堡的家伙,那家伙从不远的新泽西赶来,跟他在一起的是从圣·路易斯出发途经哈佛来到这里的威廉·巴勒斯。两个人在照片上摆出同样的姿态——正如金斯堡所说,“行动起来!我们就像纪德书里的人物一样,是国际大浪子。” 尼尔·卡萨迪[1],就是被金斯堡誉为“威风八面,堪称丹佛城的阿多尼斯[2]”的那位极富传奇色彩的司机,跟他的女友一起像风一样来到纽约,突然之间萌发起势不可挡的决心——要全心全意跟阿伦、杰克和比尔[3]学写作,作为回报,他会把他在西部的生活原原本本讲给他们听。这时“垮掉的一代”已经准备就绪,就要踏上声名大噪的征程了。事实上,凯鲁亚克在尼尔刚出现的那几年便创作了《在路上》,可是这本书直到七年后才得以出版。而在这七年里,这本书的作者背着沉重的背包,包里装着厚厚的手稿,成为那个时代真正的文学漂泊者。 之后,当《在路上》于一九五七年问世的时候,他便借此声名大振,背包也因此放下,他所有的书稿便开始接二连三地不断问世。 《特丽丝苔莎》或许是凯鲁亚克巧妙地对《你好,忧愁》[4]表示敬意的作品(这本书曾使弗朗索瓦丝·萨冈一夜间成为明星)。这部小说写的是凯鲁亚克与墨西哥城风尘女子的风流韵事,也是亚文出版社平装图书的首次问世。《科迪的幻象》是对《在路上》中主角人物的又一次尝试,这一次他把杰克和尼尔之间的对话原封不动地置于作品之中(比沃霍尔[5]的创作技巧和“口头传记”至少要提前十年左右)。 在《大瑟尔》中,我们看到了令人哀伤却又恢宏壮丽的结局:“垮掉的一代之王”坐在普式火车的卧铺车厢内一次次地游历整个国家,狂热的少男少女紧紧追随他,直到他放弃探索、不再酗酒,把打字机扔在了一边。一九六九年,凯鲁亚克由于长期饮酒导致腹腔突然大出血,随后告别了人世,时年四十七岁。 杰克·凯鲁亚克无论从外形上还是行动上都堪称美国式英雄,在他的十几部著作中,他敢于将自己长久以来敏感而脆弱的神经衰弱的病症贯穿其中。他最出色的作品把法国印象派中令人愉悦的东西清晰地传递给美国文学界,同时把普鲁斯特那充满忧伤气质与深思情怀的综合句法传递过来。总之,他是位温柔的作家,在他的所有作品中,都找不到一个恶意描写他人的词汇。 阿拉姆·萨洛扬 像普鲁斯特的作品一样,我的书也算是大部头的作品,只是我的回忆不是事后在病床上记录下来的,而是随想随记。由于以前合作过的出版商的反对,我不能在每部作品中使用相同的人名。《在路上》、《地下人》、《达摩流浪者》、《萨克斯博士》、《玛吉·卡西迪》、《特丽丝苔莎》、《孤独天使》、《科迪的幻象》以及其他作品,还包括本书《大瑟尔》都只不过是我整部大部头著作的一些章节。我把这部大书叫做《杜洛兹传奇》。当我年老的时候,我打算集合所有的作品,然后在这部神圣的巨著中插入统一的人名,把这些书塞满我那长长的书架然后快乐地死去。在可怜的蒂·让(我)眼里,或者是大家都知道的杰克·杜洛兹眼里,所有的一切形成了一出巨大的喜剧;从他眼睛的钥匙孔看去,这个世界虽暴虐狂乱、愚蠢荒唐,却也不乏柔情蜜意。 杰克·凯鲁亚克 * * * [1] Neal Cassady(1926—1968),凯鲁亚克的著名小说《在路上》里的主人翁之一迪安的原型,也是本书中科迪的原型。 [2] Adonis,希腊神话中爱神阿佛洛狄忒(Aphrodite)所爱的美少年。 [3] 三人均为“垮掉的一代”的代表人物。 [4] 该书法文名称为Bonjour Tristesse,我国一般译为《你好,忧愁》,而《特丽丝苔莎》的英文名字便是Tristessa。 [5] Andy Warhol(1928—1987),波普艺术的倡导者和领袖,也是对波普艺术影响最大的艺术家。 [book_title]一 教堂的钟声在风中回荡,好像在吹奏一曲忧伤的《凯瑟琳》,钟声穿过贫民窟的破街烂巷,我满脸愁苦、心焦气躁地醒来,呻吟不止,因为我刚刚经历了一场宿醉,我使劲呻吟,更因为我把到旧金山的“秘密之旅”计划毁得一塌糊涂,我跟流浪汉们藏在山谷里的时候喝得大醉,然后又行进到北海岸去跟大家见面,可是我和洛伦佐·蒙桑托[1]交换了那些超长的信件,信里都计划好我会怎样悄悄潜入旧金山,我给他打电话时用亚当·尤尔其或者拉拉吉·普尔夫塔夫特(都是作家)之类的名字作暗号,之后他就会开着车把我秘密带到他在大瑟尔树林中的小屋,在那儿我可以一个人待着,砍砍柴、提提水、写点什么,要不就呼呼大睡,或者散散步,总之六个星期都不会有人打扰我。——可是我没去成,反倒是在星期六晚上生意最好的时候醉醺醺地闯进“城市之光”书店,所有人都认出我来(尽管我全副伪装,戴着渔夫帽,穿着渔夫服和防水裤),大家都嚷着说那个酷极了的“垮掉之王”回到城里来请大家喝酒啦,然后大家又乱哄哄地跑到所有有名的酒吧去喝酒——就这么喝了两天,包括星期天本来和洛伦佐说好到我秘密落脚的那个贫民客栈去接我的那一天(霍华德街四号的火星客栈),可是他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根本没人接,他让客栈的服务员打开房门,只见我躺在外间的地板上,周围全是酒甁,本·费根四仰八叉躺在那儿,一半身子还在床上,罗伯特·布朗宁[2],就是那个垮掉派的画家,身子都掉到床外了还鼾声震耳——于是他心想:“我下周再来接他吧,我看他还想在城里喝上一个星期(他老是这么干,我猜)。”于是他就把我撂在那儿,自己开车回到大瑟尔的小屋了,他还觉得他这样做挺对。可是啊,当我醒来的时候,本和布朗宁已经走了,他们把我扔到了床上,我听到《我会再次带你回家,凯瑟琳》的曲子被钟声吹打得那么悲凉,再加上薄雾中冷风的吹送更显得忧伤,风吹过神秘怪异的旧金山屋顶,哇,我走到了路的尽头,可不管怎么使劲身子也动不了,连在树林里找个避风的地方都不行,就让这身子在城市里孤零零地直立一会儿——自打我出版“路上”那本书,就是那本“让我名声大振”的书后,这是我第一次离家(我妈妈家),可事实上这三年来我都快给逼疯了,无穷无尽的电报、电话、请求、信件、来访者、记者,还有没完没了的窥探者(我正打算写小说的时候从我地下室的窗子那儿传来巨大的声音:你忙不忙?),要不就在我穿着睡衣打算把我梦中的情形写下来的时候,记者却跑上楼来直冲到我的卧室——年轻人们得跳过六英尺高的栅栏,那是我为了保护隐私而安装的——好多人拿着酒瓶在我书房的窗子前大声嚷嚷:“出来吧,好好喝一顿!您要是光干活不玩的话就变成傻子啦!”——一个女人来敲我的门对我说:“我不是来问你,你是不是杰克·杜洛兹,因为我知道他有胡子,我就想问问你,我到哪能找到杜洛兹,我想请个真正的垮掉派成员来参加我的年度狂欢大会。”——醉醺醺的来访者在我的书房呕吐,还偷走我的书,连铅笔也偷——不请自来的熟人一待就是好几天,因为我妈妈为他们准备了干净的床铺,还有可口的食物——而我实际上无时无刻都醉醺醺的,好给自己戴上一顶快活的帽子来适应这一切,可我最后终于意识到,我被重重包围而且势单力孤,所以我得逃离这里,一个人待着,或者死掉算了——于是洛伦佐·蒙桑托给我写信说“到我的小屋来吧,没人能知道你在哪”这样的话时,我便偷偷潜入旧金山,从我的家乡长岛(北港)坐在开往加利福尼亚西风号火车的小包厢里走了三千英里,一路看着美利坚大地在窗外掠过,三年来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感到开心快活,我在私人包厢里待了三天三夜,喝着速溶咖啡,吃着三明治——一路沿哈德孙河谷而上穿过纽约州,到了芝加哥,后来又是平原、山冈、沙漠,最后是加利福尼亚山脉,跟我以前艰苦不堪的搭便车之旅相比,一切都这么自在,像梦境一样。那时候我还没钱去坐横贯大陆的火车(所有美国的高中生、大学生都觉得“杰克·杜洛兹二十六岁而且每时每刻都在路上搭便车”,可我现在已经四十岁了,厌烦了也疲惫了,就想躺在小包厢的床铺上逍遥地穿过盐地)——可是不管怎么样,可爱的老洛伦佐慷慨地为我的退隐提供了极好的开端,但事情进行得却不那么顺畅。我醉着醒来,难受、厌恶、害怕,事实上我是给吓着了,因为那么忧伤的歌飘过屋顶,中间还夹杂着在下面街角聚集的救世军那令人落泪的哭喊声:“是撒旦让你酒精中毒啊,是撒旦让你堕落放荡,撒旦无处不在,一心要毁掉你,除非你现在就悔过。”而且比这更糟的是,我能听见隔壁房间的老醉鬼呕吐的声音,大厅地板的嘎吱嘎吱响声,还有无处不在的呻吟声——其中有把我吵醒的呻吟声,我自己躺在凹凸不平的床上的呻吟声,我脑子里呼呼作响的声音越来越大也让我呻吟不止,而且还把我像个鬼一样扔到枕头外面去了。 * * * [1] Lorenz Monsanto,原型为劳伦斯费林盖蒂(Lawrence Ferlinghetti)。 [2] Robert Browning,原型为罗伯特·拉维涅(Robert LaVigne)。 [book_title]二 我看了看这阴郁凄凉的小房间,我那承载着希望的帆布背包整整齐齐地待在那儿,我细心周到的母亲在里面装上了我林间生活所需的一切必需品,甚至还有最精巧的急救箱、详细的饮食表、针线包(里面装着像超级安全别针、扣子、特制缝衣针、小号铝制剪刀之类的东西)——她甚至还在帽檐上绣上了带给人无限希望的圣克里斯托弗[1]的像章——救生工具都放在最下面,和小型救生衣、手帕和网球鞋(远足时穿的)放在一起——可是帆布背包却神采飞扬地坐在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空酒瓶子中间,空虚可怜的伙计们喝光了白波特酒、扔了满地白烟头、吸着白粉、心怀恐惧……“得赶快逃,不然就完了!”我意识到,要远离三年来酗酒而绝望的生活,那是身体上、精神上,还有形而上的绝望,不管你在学校读多少关于存在主义或者悲观主义的书,也不管你喝了多少壶致幻死藤水[2],吃了多少酶斯卡灵[3],往肚子里填了多少佩奥特[4],你都不会明白这种绝望——就是那种你带着极度的精神错乱和对从耳朵眼里滴下的怪异死亡的恐惧,醒来时的感觉就像在炎热的乡间,那种特别笨重的蜘蛛在结网,是那种像只弓着背,在滚烫的地下泥流里痛苦呻吟满身泥汤的怪兽一样,拖着又热又长的负担却不知朝向何方的感觉,是那种站在齐脚踝深的煮沸的猪血中的感觉,啊唷,是那种站在巨大的平底锅里,里面盛着齐腰深、看不见一丁点肥皂沫、全是油腻腻的黑色洗碗水的感觉——你在镜子里看到的自己的脸是被无法忍受的痛苦所扭曲的表情,并且由于充满忧愁而形容枯槁,面目可憎,这张脸这么丑陋,这么令人失望,你却不会为它掉一滴泪,那东西已经和原来完美的状态毫无关系,因此跟眼泪什么的也毫无关系了:它就像威廉·巴勒斯的“陌生人”突然出现在你面前的镜子里——“够了!”“得赶快逃,不然就完了!”于是我跳起来,先倒立一会儿,好让血汩汩流进我头发纷乱的脑袋,淋浴后换上新T恤、新袜子、新内衣,精神百倍地收拾东西,拎起帆布包跑出去,把钥匙扔在桌子上,然后一头冲进寒冷的街道,快步走到最新的小杂货铺里买上两天的食物,把食物塞进包里,大步走过充满俄罗斯式忧伤味道的失落街巷。那里流浪汉坐在雾蒙蒙的门口,双手抱膝,将头靠在膝盖上。我得赶紧从这沉寂无聊怪异可怕的城市夜晚逃离,否则就死路一条,于是我走到公共汽车站——过了半个小时我坐到了公共汽车上,写着“蒙特利”的汽车开动了,开过干净明亮的霓虹灯公路。我一路都在睡觉,醒来我吃了一惊,我又闻到了大海的气息,公共汽车司机过来摇晃着我说:“蒙特利号,终点站到了。”——上帝啊,这就是蒙特利,凌晨两点我睡眼蒙眬地站在那儿,恍惚看到有小渔船的桅杆在街道那边漂过。现在要完成这次逃离,我要做的是沿着海岸走十四英里,到了拉顿峡谷大桥然后再徒步前行。 * * * [1] St.Christopher,天主教和东正教信奉的圣人,旅行者的保护神。 [2] 用南美一种藤本植物的根泡制而成有致幻作用的饮料。 [3] 一种致幻剂。 [4] 一种致幻剂。 [book_title]三 “得赶快逃,不然就完了!”于是我花了八块钱坐出租车,车沿着海岸行驶,夜晚雾气很重,不过有时还能看到天上的星星。大海在右边,可是却看不清大海,只好听出租车司机讲讲它的样子——“这周围的村落是什么样的?我从来都没见过。” “可不,今晚你可看不到——你说的那个拉顿峡谷大桥,晚上在那周围走可得小心点儿。” “为什么?” “嗯,就像你说的,得打着灯……” 一点没错,到了拉顿峡谷大桥,司机让我下车,我给他数钱时就感到有什么不对劲了,海浪的阵阵呼啸声却好像不是从正当的地方传来,就好像你想着有东西应该从“那上面”过来,没想到却从“那下面”出现了——我能看到大桥,可却看不到桥底下的东西——桥将沿海大路从一个陡坡引向另一个陡坡,这真是一座漂亮的白色大桥,有白色的栏杆,公路中间还有那条熟悉的白色中线,可是就是有什么不对劲——出租车前灯射向前方,灯光越过几处灌木丛,再往前就空空如也了。那就应该是峡谷吧,尽管能看到脚下满是灰尘的公路,也能看到挂在脚边的泥,可我还是感觉它好像悬在空中似的——“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我把蒙桑托寄给我的小地图上关于这地方的一切都记下来了,可是在我对回家隐居这件大事的幻想中,我觉得包含着嬉闹的、田园的意味,那么亲切,带给人的快乐也那么质朴,与这里在黑暗天空中弥漫的神秘味道截然不同——出租车开走后我就打开探路灯,小心翼翼地窥视四周,可是光线就像出租车灯一样消失在一片空茫之中。事实上电池也快没电了,我连左边的大坡也看不见——至于大桥我更看不见了,只看到沿桥的灯好像发光的肩扣一样忽明忽暗地一直延伸到远方,与低沉的海啸声融在一起——海啸声真烦人,像狗一样在下面的浓雾中冲着我狂吠不止,有时它向地面呼啸而来,可是上帝呀,地面在哪里呀,海怎么会在地下啊!——“唯一要做的,”我喘息着说,“就是点起灯照亮前面的路,兄弟,跟着灯光走,而且要保证灯光照亮前面的车辙,然后怀着希望祈祷灯亮着的时候,为你照亮的路是正确的。”换句话说假如我把这灯从泥泞的车辙上往上移开一分钟的话,我真的害怕这盏灯也会把我引向歧途——黑暗中的咆哮带来巨大的恐惧感,唯一能让我感觉满意的,是灯光摇摇晃晃地照在左边高耸的山坡上,所以探灯细小的边框形成了巨大的阴影,因为在右边(灌木丛在海风中摇摇摆摆)没有影子,光线无法在灌木丛上停留——于是我开始了跋涉,大包背在后面,埋头紧跟着灯光朝前走,可眼睛却犹疑地往上窥视,就像面前站着个危险的白痴可我又不想招惹他似的——尘土满地的路面有些上坡,然后向右弯曲,之后又有些下坡,突然又上坡,一直上坡——现在海啸声已经远远地落在后面了,我甚至还停下来朝后看了看,什么也没看见——“我把灯关了,想试试能看见什么东西。”我被钉在脚上,而脚被钉在路上——感觉真他妈好啊,我关了灯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只能看到脚下模糊的沙地。 我继续跋涉,离海啸声越来越远了,心里也越来越有信心,可是突然我又被路上的一个可怕的东西吓到了,我停下来伸出手,缓缓向前摸索,那不过是一段牲畜专用的铁道交叉口(横穿大路的铁栅栏深埋在土里),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左边刮来一阵大风,可那边本来应该是大坡啊!我认出了这条路,却什么也看不清。“到底怎么回来啊!”“沿着路走吧!”一个试图表示出镇静的声音说。于是我安静了一会儿,可是我马上就听到右边响起了咔嗒咔嗒的声音,我用灯照过去,什么也没有,只有干枯而丑陋的灌木丛在风中摇摆,而且这种峡谷高处特有的灌木丛尤其适合响尾蛇安身——(事实上,响尾蛇可不愿意在半夜的时候被一个背包拿着灯的驼背怪物惊醒)。 路又开始下坡了,左边又出现了令我感到安全踏实的大坡,不久根据我对洛瑞[1]给我的地图的记忆,我知道她就在那儿,那条小溪,我听到她在黑暗的底部哗哗作响,至少我会到达平整的地面,迎接从天空的什么地方吹来的呼呼大风——可是我离小溪越近,路的下坡就变得越来越陡,越来越险峻。突然间,我收不住脚朝前小跑起来,水流声越来越大,我真担心自己还没看清小溪的模样就直接掉进去了——小溪就像愤怒泛滥的洪流,一直发出尖利的声音——而且那下面比任何地方都要黑暗!下面有恐怖的沼泽、蕨草、滑溜溜的圆木、苔藓和危险的水坑,还有像从死亡之口散发出来的阴冷潮湿的雾气,危险的巨大古树朝我头顶砸来,刮到了我的背包——传来一阵响声。我知道我下去的时候响声只会越来越响,因为好奇它到底会变得多响,我停下来听了听,那声音好似来自黑暗中狂怒的战场,越发神秘,震耳欲聋地朝我逼近,不知是树木还是岩石,或者别的什么东西碎裂了,全都变得粉碎,全都面临陷进潮湿黑暗的土地中的危险——我真害怕下坡——我被鞭打着,是斯宾塞[2]那个年代的真正意义上的鞭子,而且鞭子还是湿的——一条粘乎乎的绿龙在灌木丛中狂舞——这是一场愤怒的战争,不允许我在旁边刺探——它在那里已经有一百万年了,不想让我带着它去撞击黑暗——它狂啸着从遍布了整个造物地图的千年裂缝中来,从狰狞盘旋的红杉树根中来——它是雨林中叮当作响的黑暗之声,不想被我这个破街烂巷里的流浪汉带到这糟透了的海边来,海一直在后面等着呢——我几乎能感受到海在使劲拉扯那树林中的狂欢之声,可是我手里有探灯,我要做的就是沿着可爱的沙路走。路面在不断增高,坡面一直倾斜,之后突然变成了平地,看到了搭桥的圆木,桥上还有横栏,往下四英尺就是小溪,你这个清醒过来的流浪汉,过了桥看看对岸有什么。 过桥的时候快速瞅一眼溪水,那小溪刚漫过岩石,只是条小溪而已。 现在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片梦幻般的草地,有漂亮而古老的牲畜圈的大门,还有装着铁丝网的金属栅栏。路就在左边,而这正是我最终的逃离之路。接着我爬过铁丝网,大步走在一条美妙的向右弯曲的小沙路上,路两旁是芳香馥郁的干枯石南花。我觉得自己好像突然间从地狱来到了熟悉而古老的人间天堂,啊呀,感谢上帝(尽管过了一会儿我又开始心惊肉跳,因为我看见在前面白色的沙地上有些黑乎乎的东西,原来是天堂里善良的老骡子的几堆粪便)。 * * * [1] Lorry,作者对洛伦佐的昵称。 [2] Edmund Spenser(1552—1599),英国诗人。主要作品有《牧人日记》、《仙后》等。 [book_title]四 到了早晨(我躺在小溪边的白沙上睡醒之后),我真切地看清楚了到底是什么令我在峡谷边上走得胆战心惊——路在海拔一千英尺的陡坡上盘旋,还不时会陡然下降,尤其是那段牲畜穿越的地带,路上升到最高,可那儿峭壁上却有一个大裂缝,从另一头涌进对面大海的浓浓雾气,那个大裂缝本身就够恐怖的了,可这还不够,还有通向大海的大洞——最糟糕的是那座桥!我沿着溪边小路从容地朝大海的方向漫步时,发现这桥就像一条细弱的白线般可怕。它在我行走的树丛上方悬挂着,发出千万次悲鸣。那里无论如何不适合建桥,简直令人无法相信,让你的心狂跳不止、恐慌难耐的是,你要是在这勉强算是路的地方稍稍弯一下腰,咆哮的海浪就会朝你的方向扑来,撞碎在沙地上。那海浪好像比你站的地方还要高,那突然而来的浪潮会把你吓得直往后退,或者吓得你跑回山里去了——还不止这样,猛烈的巨浪后面,那蓝色的大海里尽是些黑色的岩石,像妖魔的城堡一样高高耸立,还滴着潮湿的黏液,那里是上亿年的悲伤,那里是巨大而沉闷的哀号声,底部是溢满泡沫的垂涎的嘴唇——于是你从可爱的树林里走出来,嘴里衔着一根小草,然后让小草落下,看着它灭亡——接着你抬眼看看那不可思议的高高的大桥,感觉到十足的死亡讯息:因为在大桥的下面,就在海边绝壁旁边的沙地上,鼓鼓的,看到它你的心会猛地一沉:十年前从桥上的小路跌下来摔碎的汽车就是从一千英尺的高处坠下,倒着跌下来,如今车还在那儿,能看到生锈的底盘、海水腐蚀过的轮胎、破旧的轮辐、沾满了乱草的车座椅和悲哀的燃油泵,可是却没有人—— 突起的岩石随处高耸,里面满是海水的洞穴,海水在岩石里轰隆隆地四处流溢,激起无数泡沫,砰砰砰地撞击在沙滩上,沙滩很快就浸湿了(这里没有马里布冲浪海滩)——可是你转回身,看到令人愉悦的树林沿着溪水蜿蜒向前,就好像一幅佛蒙特州美丽的风景画——你再抬头看看天空,头朝后仰,天啊,你正站在这空中大桥的正下方,细弱的白线穿过一块块岩石,没头没脑的汽车在上面飞速穿行,就像一场梦!穿过一块块岩石!沿途都是暴怒的海岸!因此后来我听到人们说“啊,大瑟尔肯定很美!”时,我痛苦无语,想不通为什么它的美会比它的恐怖更为出名,它那布莱克式粗糙的岩石呻吟出无边的剧痛,艳阳高照的日子,你沿着海岸公路开车时,这长达几英里的狭长风景会在你眼前展开,令你眼界大开,惊骇不已。 [book_title]五 拉顿峡谷的另一端平平静静的,但却更加可怕,峡谷东端,当地居民养的名叫阿尔夫的骡子,夜间在几棵奇形怪状的树下沉沉地睡了一觉,早晨起来吃了些草然后就慢慢地从草地走到海边,站在海浪旁边的沙地中,就像一尊古代神话中的圣人一样,一动不动——我后来就叫它“圣骡阿尔夫”——令人害怕的是峡谷东端高高耸立的山峦,那些缅甸式的奇怪的山峰一会儿是一层层的平面,一会儿又是郁悒不快的梯台。山顶上则是一片奇怪的水田,像帽子一样扣在那儿。我头一次看见这山的时候,身心健康,可是凝视它时还是感到心情沉重(六周后即九月三号的月圆之夜我要是待在这个峡谷里准会疯掉的)——这山让我想起在纽约反复出现的关于“米恩莫山”噩梦。在梦里,一群飞马在月光下兴致盎然地飞翔,它们环绕着“一千英里高”(梦里就是这么说的)的山峰飞的时候,披肩也飘扬起来。在另外一个时常骚扰我的噩梦中,我在高山之巅看到了一块硕大的石头长椅,上面空无一人,在世界之巅的月光下显得那么宁静。似乎很久以前曾有神仙或巨人什么的占据过,不过又都离开了,于是石椅现在布满了灰尘和蛛网,而且魔鬼就在附近的某个金字塔里面潜伏着。塔里有一个大妖怪,心脏巨大而且跳得怦怦响。可是,更加邪恶阴险的是,有个破衣烂衫、满身烂泥的看门人在微弱的柴火上做饭——山洞又窄又脏,可我想爬过去而且我脖子上还戴着一串西红柿——梦——酒后的噩梦——反复出现的这一系列噩梦都关于那座山,头一眼看去还挺美,可不知怎么翠绿色的雾气把从那个绿色的热带国家,即所谓的“墨西哥”扶摇而出的长满丛林的山峰包裹起来,更远处就是金字塔、干涸的河流,还有其他一些满是敌军步兵的乡村,但最大的危险不过是流氓无赖们星期天出来扔石头——所以一看到那座简朴却又悲伤的山,再加上那座桥,还有那大约翻了两次跟头后砰然跌落在沙土上的汽车,人的肢体骨骼和领带碎片全被掩埋,再也看不见了(就像写一首关于美国的骇人诗歌),啊,峡谷更远处雾气浓重的地方,住在古老而邪恶的空树洞里的猫头鹰发出呜呜的哀号,那里我无论如何也不敢去——米恩莫山脚下那纠结缠绕、无法攀登的悬崖高高耸入笨拙的枯树林中,那里灌木十分茂密,再往上全是石南花,上帝知道那隐蔽的洞穴到底有多深,没人知道我想生活在十世纪的印第安人——当你走在宁静的小路上,那些又大又粘的蕨类植物从陡峭突兀、爬满黑色藤蔓的黑色绝壁旁遭受过闪电击打的松树林中探出头,直伸到你身旁——正如我说的,海洋从比你高的地方朝你扑来,就像古老木刻上的海港总是比城镇高出许多(正如兰波颤抖着身子指出的)——这么多邪恶联合起来,集结在那只蝙蝠身上,而它打算在我躺在洛伦佐小屋门口的帆布小床上睡觉时飞到我这儿来,绕着我脑袋转圈有时飞得特别低,让我心中充满了传说中那种恐惧,害怕它会缠在我头发上,这翅膀是多么悄无声息,想想看那荒唐场景:半夜醒来的时候你看到这悄无声息的翅膀在你眼前拍打,然后你自言自语地说:“你真的相信有吸血鬼吗?”——事实是,凌晨三点我在小木屋里点着灯读(而不是做别的事)(发抖)《化身博士》[1]时,那些翅膀绕着我的小屋飞——我有点小小的怀疑我可能会在短短六个星期之内从沉静安详的杰基尔博士变成了歇斯底里的海德,生平第一次我头脑中的平静机制完全失去了控制。 可是啊,最初几天都很美好,蒙桑托开车把我送到蒙特利,然后又按照完整的清单给我买回两大箱食物,留下我一个人独自度过三个星期,这是我们说好的——头一个晚上我拿着他那功率极大的手电筒朝上面的大桥照射的时候一点都不害怕,甚至还有些快乐,光束径直穿过雾气,直指那个高大怪异的畸形物的苍白底部,我甚至还把光束射过无从耕作的海面。那时我坐在洞穴旁边,身穿我的渔夫行头,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记录下海的语言——最糟糕的是光束照射着藤蔓缠绕的疯狂悬崖,猫头鹰在那里呜啦啦地狂叫不止——熟悉环境后,我忍受着恐惧在小木屋里过起日子来。小屋里火炉和煤油灯都闪着温暖的光,让那些鬼怪们都掉转屁股滚开吧——和尚就住在树林里,他只渴望安宁,他会得到安宁——可是为什么在这陌生的树林里过了无比幸福无比宁静的三个星期,已经完全适应了那样的生活,当我和戴夫·韦恩[2]、罗玛娜还有我的姑娘比莉和她的孩子一起回来之后,我的灵魂变得那么消沉空虚,我真是搞不懂——要是我把一切都深入挖掘一番的话,便需要细细道来。 因为起初一切都那么美好,甚至睡袋坏了都没影响我的心情。半夜里我翻了个身继续睡觉的时候,我的睡袋却突然爆裂羽绒乱飞,因此我骂骂咧咧起来点起灯缝被子,否则到了早晨羽绒就飞完了——我像可怜的妈妈一样垂着头在小屋里摆弄针线,坐在刚点起的炉火旁、煤油灯的灯光里,就在这里那些该死的悄无声息的黑色翅膀拍打着飞来弄得我的小屋里四处都是阴影,那些吸血蝙蝠飞进了我的房子——我费劲地把一块小碎布缝在破旧不堪的睡袋上(睡袋主要毁于一九五七年,在一次大地震后我躺在新墨西哥城的一家旅馆里,靠它捂汗退烧),那次被汗浸湿之后,睡袋的尼龙都变得脆弱不堪了,不过还挺柔软,尽管柔软到我不得不从旧衬衣上剪下块布补上那个破口——我记得我在夜里干着这些家务琐事的时候抬起暗淡的眼睛迷迷糊糊地说:“对,没错,米恩莫山谷有蝙蝠。”火苗噼啪作响,补丁缝好了,外面的小溪时而潺潺时而隆隆——小溪的声音居然这么多变,真不可思议,有时像在小小的水池中轻吟浅唱,欢腾跳跃,有时又像是山间岩石中妇人的咯咯娇笑,突然又成为水坝那里传来的歌手们的大合唱,不分白天黑夜地叮当作响。这小溪的声音起初让我觉得很开心,可后来在那个疯狂夜晚的恐怖中,它在我头脑里变成了邪恶天使叽里呱啦的咆哮声——所以到最后也不管是蝙蝠还是裂口了,反正最后我是完全清醒,根本睡不着了,而那时才凌晨三点,于是我拨开炉火,静下心来读完了整本《化身博士》。这本精美的皮面袖珍本是精明的蒙桑托留下的。他一定也在像这样的夜晚瞪着大眼读完了它——黎明时我读完了最后几句优美的句子,该起床了,还得去汩汩流淌的小溪那儿提水,再吃点薄饼加果汁的早餐——然后我对自己说:“为什么因为夜里睡袋裂开这样的小事而烦恼呢,要自力更生。”[3]——“操他妈的蝙蝠,”我又加了一句。 第一个下午的宏大开启,实际上就是我一个人在小屋里为自己做了第一顿饭,洗了盘子,小睡一会儿,醒来后居然在小溪欢乐的潺潺声中听到了沉默或是天堂的声音,像铃声一样欢快动人——当你说自己正在独处时,小屋就突然变成了家,只是因为你做了一顿饭,还洗了第一顿饭的碗碟——接着夜幕降临,漂亮的煤油灯上有虔诚圣洁的女灶神[4]为你照明,那个灯罩在小溪中仔细清洗过,又拿卫生纸仔细地擦干,可是卫生纸却弄得灯罩全是斑点,于是我又拿到小溪那儿洗了一遍。这一次我就把灯罩在阳光下晾干,黄昏时分太阳很快就消失在庞大高耸的峡谷峭壁之后——夜幕降临了,煤油灯为小屋投射下一缕光芒,我出去采了一些蕨菜,就像《楞伽经》中提到的,那种像发网一样的蕨菜,“看哪,先生们,漂亮的发网!”黄昏时分,雾从峡谷峭壁上喷涌而出,席卷一切,遮住了太阳,天凉下来,甚至门廊上的苍蝇也像山顶上的雾一样悲伤——当阳光消逝时,苍蝇也娴静得像艾米莉·狄金森笔下的苍蝇一样消失了。天黑下来时,苍蝇都在树里或别的什么地方睡着了——正午的时候,苍蝇们跟你一起待在小屋里,可是随着午后时光的流淌,它们就向门槛那边缓缓移动,优雅得令人不可思议——两个街区外蜜蜂的嗡嗡声让你感觉它们就在你房顶上飞舞,当蜜蜂的嗡嗡声盘旋得越来越近的时候(再喘口气),你得撤退到小屋里等着,它们可能得到消息来看你,于是两千只蜜蜂都来了——可是最后习惯了蜜蜂的嗡嗡声,那就好像一周一次的大型派对一样可爱——一切最终都变得那么神奇。 在第一个可怕的夜晚,我坐在浓雾弥漫的海滩上手拿笔记本和铅笔,盘着腿坐在沙滩上,对着整个狂怒的太平洋以及怒涛中的岩石,那岩石就像海湾中耸立出来的、裹挟着海水的高塔一般阴郁可怖,海湾中有乒乒乓乓的声音,那是海水在洞中轰鸣,海水拍打着溅出洞外,海藻之城在水中上下起浮,你甚至可以看到磷光闪闪的海滩夜色中它们妖媚的目光——第一个夜晚我坐在那,我所知道的就是,当我向上望去,厨房的灯亮了,在悬崖上,在右边,那里有人建起了一个木屋,可以俯瞰整个可怖的大瑟尔,我所知道的就是有人在那里享受着清淡而精致的晚餐——闪烁在悬崖之上的小屋灯光像微弱的灯塔之光一样照射出来,在离波浪汹涌的海岸一千英尺的地方就戛然中断了——谁会在那里建一个小木屋呢?除了无聊的人,除了头发灰白却富于冒险精神的老建筑师,也许他厌倦了在国会中竞选的日子,这些日子里有一天会上演奥逊·威尔斯[5]的大悲剧,一个身穿白袍像鬼一样的女人尖叫着从陡峭的悬崖飞落下来——可实际上我在脑海中真正看到的是那上面厨房的灯光,灯光下是清淡、精致,也许还很浪漫的晚餐,灯光在寂寥的浓雾中闪烁,此时我身在火神[6]的冶炼炉中悲伤地向上眺望——我坐在一块上亿年的岩石上,心不在焉地抽着骆驼牌香烟,那岩石在我身后耸立着,到了令人无法相信的高度——悬崖上微弱的灯光就是那岩石的尽头,岩石后面大海的肩膀迫使那些悬崖再往高、再往后,使内陆变得越来越高,把我吓得喘着粗气,心想:“看上去像一条斜卧着的大狗,该死的肩膀就靠在这杂种上面。”——能把人淹死,把人卷起摔死,把人吓死,不过也让人困惑:在这水与岩石之间,到底是什么意味着死亡。 我在小屋的门廊里补睡袋,可是凌晨两点,雾气越来越重,把一切都弄得湿乎乎的,我只好抱着湿湿的睡袋回到屋里重作安排。可是在树林中一座孤独的小屋里待着,谁不会沉沉睡去呢,当早晨睡个懒觉醒来时会觉得神清气爽,意识到宇宙真是不可名状:宇宙是天使——不过这样的话只有在你成功逃离了肮脏的城市后才会脱口而出——不过也只有到了树林中,你才会涌起对“城市”的怀念,你梦想到城市去的漫长而灰暗的旅程,柔和的夜晚像巴黎一样展露出来,不过却永远看不到它有多恶心,因为荒原带给人的健康和纯净是原始而纯洁的——于是我告诉自己:“要明智。” * * * [1] Dr.Jekyll and Mr.Hyde,苏格兰作家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代表作之一,该小说主要讲杰基尔博士为探索人性的善与恶,发明了一种药,服用后便成为海德先生,强调人格的分裂。 [2] Dave Wain,原型是卢·韦尔奇(Lew Welch)。 [3] 自力更生(self-reliance)是美国超验主义所推崇的思想,其代表人物是爱默生和梭罗。 [4] 根据罗马神话,守护万家灯火的是美丽圣洁的女灶神(Vesta)。 [5] Orson Welles(1915—1985),美国电影导演、编剧和演员,代表作品有《公民凯恩》、《夜半钟声》等。 [6] Vulcan,罗马神话中火与锻冶之神,爱神维纳斯的丈夫。 [book_title]六 尽管蒙桑托的小屋也有缺点,比如说没有纱窗,只有大大的木头窗板,白天的时候苍蝇就在屋里乱飞,而雾气浓重空气潮湿的日子,要是打开窗板就会觉得冷,关上就什么也看不清了,连正午时分也得点上灯——除此之外再没别的缺点了——一切都非常美妙——首先你可以尽情欣赏梦幻般的午后。草地上面长满了石南花,一直延伸到峡谷的另一端,而且你只需走上不到半英里的路程就会惊喜地发现,狂野阴郁的海岸突然间展现在眼前,要是你对这些都没兴趣,你可以悠闲自得地坐在小溪边的林间空地上,任想象飞舞——在一片青翠之中享受做白日美梦的惬意,多美啊!于是对那里的精灵祈祷说:“请允许我留在这里,我只想要安宁。”被浓雾笼罩的山峰便无声地回答:“好吧!”——然后对自己说(如果你像我这样专注于神学)(至少在那个时候,在我疯掉之前一直专注于神学):“上帝无处不在,它拥有唤醒之眼,如同做一个长长的梦,梦中你面临着一项无法完成的任务,之后你突然醒来,喔,任务没有了,做完了不见了。”——最初几天的快乐将我淹没在这种令人头晕目眩的幸福中。我信心满满地对自己说(根本没想过三个星期后我会做什么):“再也不过放纵的生活,我应该安静下来观察世界享受其中的乐趣,先是在这样的森林中生活,之后静静地走到世界中对人们说,不要酗酒,不要吸毒,不要放纵自己,也不要和垮掉派分子、酒鬼和吸毒的人鬼混,我不再问自己‘上帝为什么要折磨我’这样的问题,也就是说,做个孤独的人,旅行者,只跟服务生说话,事实上,在米兰、巴黎,我只跟服务生说话,四处漫步,再也不给自己施加痛苦……是该好好想一想、好好看一看了,要关注事实真相。我们知道的只是整个表象世界,而真相在历史的长河中被亿万年的淤泥所掩盖……是啊,因为这样,孤独更重。”——“回到童年吧,吃着苹果读天主教理——坐在路边的石头上,地狱里有好莱坞炽烈的灯光。”(想起了仅仅一年之前的可怕经历。那时我坐在伯班克演播室里,在炽烈的灯光下为史蒂夫·阿伦脱口秀节目进行第三次散文朗读的排练,有一百来个技师等我开口朗读,斯蒂夫·阿伦砰砰地敲着钢琴充满期待地看着我,我坐在那个傻逼凳子上就不张嘴,一个字也不读,“拜托,史蒂夫,我不用排练!”——“快点读吧,我们只想听听你的语调,这是最后一次,以后穿正装的排练你就可以不来了。”可我坐在那儿不停地出汗,整整一分钟一个字也念不出来。所有的眼睛都盯着我,最后我说了句“不行,我念不出来”,然后就走到街对面喝了个酩酊大醉。)(不过后来出乎所有人意料,那天晚上的脱口秀节目中,我的朗诵完美极了,连制作人都惊喜不已。于是他们带了一个好莱坞的小明星陪我出去潇洒。她可真烦人,非要把她的诗念给我听,可是就不跟我谈爱情,因为在好莱坞爱情是拿来卖的)——甚至世界上开天辟地以来所有漫长的、美妙的生命记忆也仅仅是坐在那儿,或躺在那儿,或者慢慢走着去回忆生命的所有细节,因为已经相隔一百万光年那么遥远了,于是就随意地在脑海中将其投射成令人愉快的电影,以供将来研究之用——令人愉快——我想象着上帝此时此刻也是这样,他在看他自己的电影,也就是我们。 有一天晚上我心情很好,长呼了口气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觉,可是一只老鼠突然跑到我头上来,这可太棒了,因为我随后就拿出了轻便帆布小床,在上面放了一块又大又宽的木板,能把帆布床的两头都盖住,这样我就不会陷进让人难受的帆布中去,我又把两个旧睡袋放在木板上,我睡上面那个,于是我就拥有了世界上无与伦比的既防老鼠又有利于背部健康的床。 我还满怀好奇地走好远的路去看看内陆方向是什么样子,沿着尘土飞扬的小路走上几英里,就看到一座孤零零的农场,还有几座伐木帐篷——我走近忧伤而宁静的巨大山谷,那里你会看到高达一百五十英尺的红杉树,间或会有一只小鸟直直地站在最高的枝头,像粘在那里一般——小鸟优雅地站在那儿,俯瞰着薄雾与参天古木——你还能看到峡谷对面的悬崖边上有一朵孤零零的小花在风中摇摆,或者看到红杉树上一个巨大的树瘤像极了宙斯的脸,或者看到上帝的某个微小而疯狂的造物在溪流里混沌度日(比如锯齿形的小虫),或者看到一段寂寞的篱笆上面写着“帕西先生,非请勿入”,或者看到从红杉树阴影中渗透出来的层层叠叠的蕨类植物,你想着:“离垮掉的一代已经很远了,在这雨林中。”——于是我转身返回小屋所在的峡谷,路过小屋,然后又沿着小屋旁边的小路一直走到海边,去那个骡子站立的海岸,它在高达一千英尺的大桥下细细吃草,有时就站在那里,用它那棕色的像伊甸园般纯净的大眼睛盯着我看——这骡子是峡谷中住在小木屋里的一户人家的宠物,我给它起名叫阿尔夫,它刚刚从峡谷的另一端漫步而来,却被那里的牲畜栅栏挡住了去路,走到荒凉的海岸,又被大海阻挡。第一次见到它,你会觉得它像高更笔下一头奇怪的骡子,它把黑黑的粪便留在完美的白色沙滩上,它是来自远古的不朽的骡子,整个沙滩都是它的——后来我甚至找到了阿尔夫睡觉的地方,是在长满石南花的梦幻草地上的一处充满神圣色彩的小树林中——于是我把剩下的苹果都给它吃了。它用深藏在柔软多毛的嘴中的大牙来接,但它根本不咬,只是把我伸展的手掌中的苹果弄掉,然后悲哀地咬着牙走开,转过身,把它的屁股往树上蹭,那动作极端色情,而且越来越色情,最后它站在那儿,阳具勃起,那架势足以把巴比伦的妓女也吓跑了,更别说是我。 世上所有奇异与非凡的事情就像黎普列所经历的不可思议的情形一样,大约五百年前一棵大树倒下来,横跨过小溪成为一座桥,树干的另一端如今已经深深埋在十英尺深的淤泥和落叶里,这已经够奇怪了,可是树干的中间,即溪水上方的部分又笔直地长出了一棵红杉树,看上去就像有人种在树干中一样,或者是上帝之手将它插进去的,我搞不清到底是怎么回事,于是一边瞪着眼看,一边像个大学生似的嘴里猛嚼着大把大把能噎死人的花生——(这不过是我在纽约的鲍厄里大街[1]一头栽下去的前几个星期的事儿)——甚至当一辆家用车经过时我还在做着不着边际的白日梦,就像是农夫琼斯和他的两个女儿过来了,而我胳膊下面夹着一棵六十英尺长的红杉树慢慢地拖着走,他们既惊讶又害怕。“我们是在做梦吗?怎么会有这么强壮的人?”他们甚至忍不住这样问我,而我的回答则充满禅机:“你们只是认为我强壮。”然后就夹着那棵树往前走——这些古怪的幻想让我在苜蓿地里笑了好几个小时——一头牛从我身边经过,它转身看我,好像随意拉了一大坨粪便——回到小屋里,我点着火坐在那儿叹气,锡桶上有树叶掠过,大瑟尔正值八月——我坐在椅子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我正面对着门外枝叶茂密而交错的小树林。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这树林的样子,甚至想到了那片特别厚重的灌木丛,茎缠着茎,彼此盘绕,古老的宅院,不过就在我琢磨着这乱糟糟的东西到底是什么的时候,砰的一声,风把小屋的门关上了,我什么也看不见了!——于是我总结道:“我只看门让我看的东西,不管门是开还是关。”——起来的时候我又加了一句,用响亮的英国贵族的腔调,反正也没人听见,“宣告之事即重要之事,陛下”,我把“之事”说得像“之思”——这让我吃晚饭的时候一直笑个不停——晚饭是裹着锡纸扔进火里烤熟的土豆,一杯咖啡,用铁签穿着烤的大块大块的斯帕姆牌[2]肉罐头,还有苹果酱和奶酪——晚饭后我点着灯开始看书,每夜必至的飞蛾便一头飞向灯火,飞向每夜必至的死亡——我把灯吹灭了一会儿,后来又点着了,但那只在墙上睡觉的飞蛾没有觉察到。 可是我还要说的是,每天都又阴又冷,要不就潮湿难耐,这种冷与东部不一样,而且每天夜里都雾气重重:从来就没看到过星星——不过后来我发现这种情形真是再妙不过了,这正是“潮湿季节”,而峡谷的其他居民(周末度假者)就不会在周末出来了,这样我连续几个星期就享受着绝对的独处(因为到了八月末,当阳光驱散了雾气的时候,突然之间我听到峡谷里各个地方都传来笑声和嚓嚓的脚步声,可这里曾是我的,只属于我,我想到海滩上去,可在那儿蹲坐着写东西时,却来了许多出来郊游的家庭,其中年轻一些的就把车停在横亘在高高绝壁上的桥上走下来玩,实际上他们当中有一些就是一群胡喊乱叫的小流氓)——因此雨林中的夏日浓雾真是威风八面啊!而且到了八月阳光普照的时候,又会发生可怕的变化,一阵阵吓人的飓风狂暴地涌进峡谷,所有的树都咆哮不止,那情形真是吓得人魂飞魄散,有时候震耳欲聋的轰鸣声让人觉得大树之间似乎起了战争。小屋在风中摇晃,我也惊醒过来——这样的情形促使我陷入疯狂。 不过最美妙的那天是我完全忘记了我是谁,我在哪,那是什么时间。我只是把裤腿卷到膝盖上面,一门心思在溪水里摆弄,我把石头都重新摆了摆,还把碍事的东西挪开,那地方(离沙滩很近)水越聚越多,水流打着漩涡急速而来,形成了一泓深而清的水潭,不再像那些浅浅的地方水流缓缓,里面甚至还积聚了小虫子,我弯下腰轻易就打了满满一壶水——我双手挖进底下的白沙,把地下的石头摆好,于是我就可以把这个水壶固定在那儿,再把壶口斜对着溪流,壶里立刻就会灌满清澈纯净又没有小虫的水,那是可以直接饮用的活水——这个过程叫做挖引水槽——由于我弯腰取水的沙地旁水流过急,水潭过深,所以我必须用石头垒一个像堤坝一样的东西,这样水流才不会把边缘冲垮——要垒好堤坝,就得先在外围用小石头固定一圈,于是太阳下山的时候我还弯着腰抽着鼻子埋头苦干(就像小孩子疯玩了一整天后抽鼻子那样)。我开始把小鹅卵石嵌进石头间的缝隙中,这样水流就不会渗过来冲毁堤坝,我甚至还把小鹅卵石嵌进下面的沙子中,真是完美的堤坝,我还在上面放了一块木板,这样每个来打圣水的人都能跪在上面——抬头看看我忙活了整整一天的工程,我从太阳高照一直忙到太阳下山,当我明白我在哪里,我是谁,我做了什么的时候,真是无比惊讶——就像印第安人独自一人在森林里精心加工独木舟一样,内心无比纯净,无比简单——可是就在几个星期前,我在纽约的鲍厄里大街一头栽下去,人们都以为我摔伤了,我刚才说过这事儿——于是我唱着快乐的歌去做晚饭,又在雾气蒙蒙的月夜出来(白色的月光洒遍大地)兴致勃勃地看着眼前的奇妙景色:轻盈欢快的溪水潺潺流淌,闪烁着细细的波光——“当薄雾散尽,星星和月亮展露光芒,这是多么美丽的夜色啊!” 可是这一切的一切——所有这些给我惊喜的琐碎的快乐却在我后来回去时恐怖的心境中都变成了阴险邪恶的模样,甚至当我的眼睛和胃口感到恶心作呕,我的灵魂高声呼喊着一千个含混不清的词语时,我那个小小的木头平台还有引水槽也变得狰狞起来,哦——真是说不清楚,那最好就别自作聪明地乱说,还是闭嘴吧。 * * * [1] Bowery,纽约市曼哈顿区南部的一条街道和小型街区,因疯狂的酒吧、遍地垃圾以及扒手聚集而臭名昭著。 [2] Spam,美国罐装肉品牌。 [book_title]七 因为到了第四天我就开始厌倦,我还好奇地把这种感觉写在日记里,“已经厌倦了?”——尽管爱默生写的漂亮文章能让我摆脱这种情绪(比如在一本红色皮面的小书中一篇名为《论自助》的随笔中他说:“当一个人全心全意投入一项工作并做到了最好,他便会得到解脱与愉悦。”)(这同样适用于傻乎乎地建造那个简单的引水槽和写这种长篇大论的愚蠢文字)——这些话是被称为“美国黎明的号角”的爱默生之口,爱默生还盛赞惠特曼,并说道:“孩童不用遵从任何人。”——孩童的心地单纯,在树林里待着就很开心,要做什么、应该做什么都不用遵从其他人的想法——“生活无须勉强”——当博爱的废奴主义者自以为是、不怀好意地指责他对奴隶制视而不见时,他说:“你的爱太遥远,家里却没有。”(也许该慈善家使唤黑佣)——于是我成了叫蒂·让[1]的那个孩子,每天就是玩玩乐乐、补补衣服、做做晚饭、洗洗盘子(我总是让壶里的水在火上开着,一旦需要洗盘子,我就把开水倒进平底锅里,加上汰渍皂液在里面好好泡泡,然后用从“五分十分”杂货铺买来的小钢丝球搓洗,最后擦干净)——漫漫长夜我都在想那个小钢丝球的用途,那些花一毛钱从超市里买来的钢丝做的黄色小玩意,对我来说要比愚蠢乏味的小说《荒原狼》不知有趣多少倍。我在小屋里读过这本了无意趣的小说,这是个自称反映当今世界“顺民特性”的狗屁东西,作者一直自诩像尼采一样伟大,可是他就算是模仿陀斯妥耶夫斯基也晚了五十年啊(他认为在所谓的“私人地狱”中饱受折磨,只因为他不喜欢别人喜欢的东西!)中午时分最好去看蝴蝶翅膀上橙黑相间的普林斯顿之色[2]——而最棒的是在夜间到海岸聆听大海的声音。 也许我不应该出去把自己吓得心惊胆战,心生厌倦,或者不停地絮絮叨叨,不过夜间的海滩是每个人都会害怕的——每天晚上八点钟左右,吃过晚饭,我就会穿上宽大的渔夫外套,带上笔记本、铅笔和一盏灯上路(有时在路上会碰到鬼魅般的阿尔夫)。一直走到高得吓人的大桥下,透过黑暗的雾气向前看,海中白色的浪头像一张张大嘴高高地朝我扑来——不过我熟悉地形,于是一直朝前走,跳过海滩的小溪,到了悬崖边离洞穴不远的那个属于我的小角落,然后像个白痴一样坐下来,在黑暗中把波浪的声音记在笔记本上(秘书专用的那种),我能在一片黑暗中看到白色的纸,因此不用点灯就在上面潦草书写——我不敢点灯,因为我怕吓到那些爬到悬崖上、在夜色中享用温馨晚餐的人——(后来我发现根本没人爬到这么高的地方享用温馨晚餐,只有加班的木匠在灯光里赶路)——我却被涨到十五英尺高的潮水吓到了,可我还是坐在那儿,满怀信心地期望从几英里外的夏威夷奔涌过来的、像格鲁姆斯海峡一样高的浪潮都会被坐在黑暗中的我看在眼里——不过有一天我还是被吓坏了,于是就坐在十英尺高的悬崖顶上,海浪像是在说:“响啊,把门撞得那个响啊”——“撞啊撞啊”——“哗——嘘”——海浪就发出这种声音,尤其是在夜里——大海说话不是完整的一句话,大多是特别短的:“哪一个?……破落的那一个?……一样啊,轰隆隆”……实际上我写下的就是这些稀奇古怪毫无意义的东西,可是我觉得我必须这么做,因为詹姆斯·乔伊斯做不了了,他已经死了(他曾考虑“明年我会记下大西洋在夜间撞击康沃尔[3]海岸那与众不同的声音,或者记录下印度洋撞击恒河口的轻柔之声”)——我只是坐在那里聆听海浪以不同的声调在沙滩上涨涨落落:“咔,轰隆隆,可破落啊,啊嗬破水獭纠缠不休嗬,哗啦啦,海里的天使啊都被绳捆着吗?”等等等等[4]——我偶尔抬下头看到间或有汽车穿过高高的大桥,就纳闷在这弥漫着浓雾的阴郁夜晚他们能看到什么。如果他们知道,一千英尺之下狂风怒吼的地方,有一个疯子在黑暗中坐着,在黑暗中写着——那是个海边的垮掉派分子,不过要是他们因为这个而叫我垮掉派分子的话就来试试好了,我看他们谁敢——那些黑色的巨大岩石似乎在动——凄凉恐怖咆哮不止的孤独,没点过人之处谁敢这样做,我告诉你——我是布列塔尼[5]人!我高声呼喊,黑夜也高声回应:“Les poisons de la mer parlent Breton(海里的鱼说的是布列塔尼语)”——不管怎样,我每天夜里都到那里去,尽管我不是很想,那是我的责任(可能我已经给逼疯了),我得写下海的声音,以及那首疯疯癫癫的长诗《海》。 事实上逃离那个地方往回走的感觉非常好,回到更有人气的小树林,回到小木屋里,炉火红红的,你能看到菩萨的灯,桌上放着一瓶蕨菜,旁边还有一盒茉莉花茶,从外面那满是岩石的大火边回来感觉一切都那么温柔富有人性——于是我做了一锅香喷喷的松饼,然后对自己说:“会给自己做饭的人有福了。”——就像这样的日子,过了整整三个星期,幸福啊——我还自己卷烟抽——正像我说的,有时候我就琢磨从那些便宜的小物件中发掘出绝妙的用途,多么令人兴奋啊,比如说那个小钢丝球,不过转念间我又想到,帆布背包里那些非同凡响的东西,比如说我花了两毛五买的塑料调酒壶,就是我刚才用来打松饼糊的那个,以前我还曾经拿它喝热茶、酒、咖啡、威士忌,甚至在旅行的时候我还拿它存放干净的手帕——调酒壶的盖子是我的圣杯,我都用了五年了——有些东西是我花了大价钱买的,但却从没派上用场,因此就毫无价值,跟这些东西比,我包里的其他东西也都特别珍贵——比如那件柔软的黑色针织睡衣,都穿了五年了,如今在大瑟尔潮湿的夏天,我白天黑夜都穿着,冷的时候就套上件法兰绒衬衫,晚上在睡袋里睡觉时就只穿它——可反复穿着,优点道不尽!因为那些贵东西都没什么用,比如我最近为了在纽约和其他地方录制节目买的花里胡哨的裤子,我就没再穿过第二次,那件价值四十美元的雨衣更是毫无用处,我从来就没穿过,因为它的侧兜根本就没有开口(你得为品牌和所谓的“剪裁”买单)——还有一件为了上电视而买的粗花呢夹克也从没有再穿过——两件为好莱坞录节目而买的傻乎乎的衬衫也从没再碰过,每一件都花了九美元啊!——我找到那件绿色的旧T恤,一看见它我就想起过去,眼泪都快流下来了,知道吗,都八年了,知道吗,在加州沃森威尔大清仓时买的知道吗,特别实用,而且舒服极了——就像是在小溪里忙活,鼓捣出一条新的水流,让它流过堤岸上木板旁边那个深浅适宜的新挖的水坑,就像小孩子做游戏一样让自己陶醉其中,就是这些小事才有价值(这些老话都是真理,所有的真理都是对的)——我临终之时都能记起在小溪边的日子,却不会记起米高梅电影公司购买我写的书的那一天,我会记得这件不知放在哪里的绿色旧衬衫,而不会记得镶着蓝宝石的礼服——这也许是步入天堂的最好的方式。 白天的时候,我又走到海滩写我的《海》,我光着脚站在海边,停下手中的笔,用一个脚趾头挠脚踝,我听懂了波浪的节奏,它们突然在说:“你想探寻我是否纯洁吗?”我回去泡了一壶茶。 夏日的下午—— 焦虑不安地嚼着 茉莉花叶 正午时分太阳终于出来了,阳光强烈,打在高大而漂亮的门廊上。我坐在那儿,有书和咖啡陪伴,那个中午我想到了古印第安人,他们一定在这个峡谷住了上千年,就算回到十世纪这个峡谷肯定也是这个样子,只是树木有些不同:古印第安人据说是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印第安人的祖先——他们是如何全部死去,并悄无声息地埋葬了他们的悲伤与激情——过去六十年的伐木运动把后山的分水岭夷平,为何这小溪以前也许比现在深一英寸——妇女是如何敲开当地的橡子或者叫橡果,我终于在山谷中找到了这种天然坚果,味道还挺甜——男人们都猎鹿——事实上只有上帝知道他们干过什么,因为我当时并不在场——不过是在同一个山谷,千年的尘埃已经覆盖了他们公元九六○年留下的脚步——在我看来这世界对于我们来说太过古老,不应该拿我们那些新词谈论它——我们将悄无声息地度过生命(度过、度过而已),就像十世纪时生活在这个山谷的人一样,只不过多了些噪音、多了几座桥、几座大坝和几辆破车,而一百万年后这些也都没了踪迹——世界依然是这个样子,它不停运动,历经沧桑,眼光放长远些,其实根本没什么要抱怨的——就连山谷的岩石也有更早的岩石祖先,亿万亿万年前,没有留下任何抱怨的呼号——蜜蜂也没有,第一只海胆、海蛤或者破裂的爪子也没有——一切悲伤如此而已,这便是世界之景,就在我眼前,就在我鼻子底下——看着峡谷的时候其实我又意识到该做饭了。我做的午餐与远古之人的午餐没什么不同,除了味道更好一点——一切都没有改变,雾说:“我们是雾,转瞬即逝。”而树叶说:“我们是树叶,在风中摇摆,就这样,我们来了又走,长了又落。”——就连我扔进垃圾坑中的纸袋也说:“我们是人类用木浆做成的纸袋,我们是纸袋的样子时心里总有几分得意,可是雨季来临我们就和我们的树叶姐妹一起再次成为烂糊。”——树桩说:“我们是树桩,被人从地里拔出来,有时是被风扯出来,我们巨大的根须沾满泥土,从土地中汲取水分。”——人说:“我们是人,我们拔出树桩,我们制造纸袋,我们有睿智的思想,我们做午餐,我们环视四周,我们历经千辛万苦才意识到万物大同。”——而沙子却说:“我们是沙子,我们早就知道。”大海说:“我们总是来了又走,落了又涨。”——茫茫的蓝天说:“一切都回归于我,然后再离开,再回归,再离开,我从不介意,一切依然属于我。”——蓝天又说:“不要叫我永恒,你可以叫我上帝,刚才所有讲话的都在天堂:树叶是天堂,树桩是天堂,沙子是天堂,大海是天堂,人是天堂,雾是天堂。”——你能想象一个有如此非凡洞察力的人会在一个月之内疯掉?(因为你必须承认那些说话的纸袋和沙子说的都是事实)——可是我记得看到一堆树叶突然被风吹散,飘落到小溪中,然后随着溪流迅速流向大海,这让我感到一阵莫名的恐惧,甚至就在那时想:“噢,天哪,不管我们知道什么,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们都会被卷入大海。”——一只停在弯树枝上的小鸟突然飞走,而我甚至一点都没有觉察。 * * * [1] Ti Jean,凯鲁亚克的昵称。 [2] 普林斯顿校旗的颜色为橙黑相间。 [3] Cornwall,英格兰西南部一个郡。 [4] 于海边写成的完整诗歌附于书后,即附录部分,题目为《海:大瑟尔的太平洋之声》。 [5] Breton,法国的一个区,该区位于法国的边缘,受外界影响较少。布列塔尼有自己的民族和语言,但现在这种语言已几近消亡。 [book_title]八 不过今天的雾夜有月光,火在炉膛里熊熊燃烧——给了骡子一个苹果,它用厚嘴唇接住——一只蓝鸟喝我的罐装牛奶头往后一歪,鸟喙上就留下一溜儿牛奶——外面总有浣熊或老鼠的抓痕,在夜里——有只可怜的小老鼠每晚都躲在小角落里吃晚餐,那是我在可爱的小盘子上放的奶酪和巧克力糖(我捕杀老鼠的日子已经一去不返了)——雾中有只熊,炉火旁有个人,他们都因上帝而孤独——我结束了海边的夜坐,像个老和尚一般咕咕哝哝、跌跌撞撞沿路走回来——我把聚光灯突然射向一只正往树上爬的浣熊,它的小心脏吓得怦怦乱跳,可我却用法语大喊“allo ti bonhomme(你好啊小家伙)”——有一瓶橄榄,四块九买的,进口的,西班牙甘椒味的,我一个一个地吃着,心里想着希腊的午后山坡——有番茄酱拌的意大利面条,还加了我用油和醋拌的沙拉,还有那可爱的开胃的苹果酱,一杯黑咖啡和羊乳干酪,还有晚饭后吃的坚果,亲爱的,这一切都在树林里——(在午夜慢慢咀嚼美味的橄榄是任何人在豪华饭店都没有的体验)——此时此刻全是枝叶交错的树林——有一只鸟在树枝上,它突然安静下来,因为它太太看了它一眼——有只斧头的手柄就像伊格雷夫斯基的芭蕾一样优雅——有薄雾笼罩的“米恩莫山”在八月的朦胧月色中、在一片峻美的群山之中闪着光泽,华美而朦胧的雾气层层叠叠在昏暗中缭绕升起,夜色中似乎弥漫着些许玫瑰色,好像中国或日本的传统丝画一般精美——有一只小虫子,一个没有翅膀的无助的小爬虫,跌进水罐里了,我把它拿出来,它就在门廊上来回瞎转,直到我看得厌烦——有一只蜘蛛在房子外面忙活着自己的事情——我旁边有一块熏肉,用钩子挂在小屋的天花板上——有傻瓜的笑声从月影中传来——猫头鹰在诡异的菩提达摩树下嚎叫——有鲜花和红杉圆木——有简单的柴火,既小心谨慎又漫不经心地填火加柴这种行为就叫无为之为,然而这本身就是一种思考,因为所有的木柴,就像雪花一样,每时每刻都在变幻——是的,有被火苗包裹的红杉圆木融化的纯净树脂——是的,十字锯开的红杉圆木变成了碳,看上去像干闼婆[1]之城或者日落时的西部孤丘——有和尚的扫帚和水壶——有个喝多了酒在海边沙滩上唠叨不清的醉鬼——还有那些为了睡个好觉而做的热切的准备工作,就像那天晚上我四处找睡袜(这样就不会弄脏睡袋里面),却发现我一直在唱:“我的睡袜在哪里呀?”——没错,我的骡子在峡谷下,阿尔夫,唯一看得到的活物——一觉醒来眼前有清寂的月光——全世界的物质就是神圣的物质,因为除此之外还能存在于哪呢?——一家子鹿黄昏时走在泥路上——小溪一路咳嗽着奔向林中空地——有在我大拇指上蹭鼻子的苍蝇,接着它又迈步走到我的书页上——有个像流氓一样脑袋不停地左右摇晃的蜂鸟——所有这一切都存在着,还有我所有美好的想法,甚至还有我献给大海的小曲:“我把尿水,撒到海里,从酸到酸,从我到你。”可是不到三个星期我就疯了。 谁会在这么轻松自在的情况下疯掉?不过等一下:的确有迹象显示有些地方有问题。 * * * [1] Gandharvas,印度神话里的乐师神。 [book_title]九 第一个迹象就在我那次美妙的远足后接踵而至。那天我再次沿峡谷小路走到大桥公路上,那里有一个牧场邮箱,我可以把信投进去(一封是给我妈妈的,让她给我的小猫“小淘气”一个吻,一封给我的铁哥们朱利恩[1],信的抬头是煤球·锈果,署名是矮子·傻果)。当我一路上行的时候,我能看到半英里外古树掩映中我那小木屋的宁静屋顶,能看到门廊,我睡觉的帆布小床,还有床边椅子上晾着的红手帕(简单别致的景色:半英里外的红手帕让我快乐得无以言表)——回来的路上我在小树林里停下来沉思,“圣骡阿尔夫”正在那个树林中睡觉,在闭合的眼睑中我看到了未放的玫瑰,就像我曾经看到的红手帕一样清晰,我走在海边沙滩上,脚步声也清晰可闻,看到,或者听到“未放的玫瑰”一词,我盘腿坐在柔软的草地上,还听到生命中心那可怕的静谧,可是却感觉到奇怪的低沉,似乎是第二天的前兆——下午我到海边的时候,突然做了个瑜伽式深呼吸,把所有大海的好气息都吸了进去。不过也吸入了过量的碘或者过量的邪气,也许是海中洞穴,也许是海藻之城,也许是别的什么,我的心突然狂跳——想着我本想融入这里的山水之间,没想到我却几乎昏倒,只不过不是像圣方济各[2]那样因狂喜而眩晕,它以恐慌的形式将我攫获,因为我痛苦地知道我永远不能把握自己的生死——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恐惧——我感到自己完全赤裸,没有一丝一毫的遮蔽,比如对生命的思索,或是大树下的冥想,还有什么“终极本原”以及所有那些扯淡的东西,其实还可以通过其他可怜的手段寻求保护,比如做做晚饭,或者说“接下来做些什么?砍砍柴?”——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末日,真可怜——我明白我这一生都在欺骗自己,总想着下一步要做什么,好让这场戏演下去,可事实上我不过是个讨厌的木偶,所有人都是木偶,这种想法让人不寒而栗——所有所有的一切,如此可怜可悲,而且甚至没有任何能使灵魂从这种恐怖险恶的状态(指必然面对死亡的无助)中得到慰藉、感受到生命活力的方法,于是我从刚才的晕厥中回过神来,在沙子上枯坐,凝视着那突然变幻消退的海浪,我当时的表情一定是呆滞到极点,沮丧之至,上帝(如果有的话)肯定从他的镜头中看到过这种表情(因为他的事业就是拍电影)——他妈的,我讨厌写作——我所有的把戏都裸露着,甚至这种想法本身也裸露在那儿,就像横陈在床铺之上——大海似乎在朝我呼号:“追随你的欲望吧,别在这儿瞎逛!”——因为大海与上帝一样,上帝没有让我们闷闷不乐地忍受痛苦,为了记下大海毫无意义的声音在寒冷的午夜到海边枯坐,他毕竟给了我们自力更生的工具,让我们经过糟糕而短暂的此生而直达天堂,这也许是我的希望——可是一些像我这样的苦命人甚至都没听说过,当它来到身边还觉得不可思议——啊,生命至少是通往天堂的一扇门、一条路、一条线,为什么不为开心而活,为快乐而活,为爱而活,为火炉边的某个女孩而活,为什么不遵从内心的欲望开怀大笑……可是我从海边跑开了,再没有回去,没带走那个秘密:它不希望我在那儿,我坐那里看上去像个傻瓜,大海有它的波浪,男人有他的壁炉,如此而已。 这是导致我后来发疯的第一个暗示——我离开小木屋搭车回旧金山,看到了大伙。我厌倦了木屋里的食物(忘了带果冻,在树林里吃完油乎乎的熏肉和玉米之后就需要来点果冻,每个在林中生活的人都需要果冻)(或者可乐)(或者别的什么)——不过也该离开了,我现在都害怕海边那碘味浓郁的大风,也厌倦了木屋的生活,我把价值二十美元现成的食物留下来,撒在木屋门廊下的大木板上,让蓝鸟、浣熊、老鼠,还有所有的伙计们来吃,我打起背包,走——不过走之前我意识到这不是我的木屋(这是我发疯的第二个征兆),我没有权力把蒙桑托的老鼠药藏起来,可我一直这样做,还给老鼠喂吃的,我刚说过——于是我就像个负责任的借宿客人一样,让老鼠药盒的盖子敞着,只是把那只盒子放到了架子顶上,这样谁也不会怨我了——然后就这样走了——可是我不在的时候,可是——你明白吧。 * * * [1] Julian,原型为卢西恩·卡尔(Lucien Carr)。 [2] St.Francis(1182—1226),方济各会(又称“小兄弟会”)的创办者。 [book_title]十 “寂寂断见闻,荡荡心无著”,正如惠能[1]所说,我像傻瓜一样欢蹦乱跳地撤退了,背着布包,过了三个星期实际上只有三四天无聊的日子后,充满渴望地返回城市——“出门时开心,返回时伤心。”多玛斯·耿稗思[2]在谈到出去寻欢作乐的傻瓜时这样说。那些傻瓜像高中学生一样,星期六晚上匆匆忙忙风风火火走过人行道,走到车前整整领结搓搓手,热情高涨,充满期待,结果不过是星期天早晨在乱糟糟的床上睡眼蒙眬地醒来,反正妈妈会来收拾——我走出幽灵般的峡谷,踏上海岸公路时感到一切真美好,我就站在拉顿峡谷大桥的这一边,他们在那儿,成千上万的旅行者在高高的弧线上缓缓经过,看到大海冲刷侵袭加州海岸的巨幅蔚蓝色画卷时,不禁兴奋得乱叫——我觉得很容易就能搭到去蒙特利的便车,到了那儿再乘公交车,天黑的时候就能到旧金山,然后我就和大伙一起饮酒狂欢、放声喊叫,我觉得那时候戴夫·韦恩肯定回来了,科迪[3]也做好了聚会的准备,而且肯定有不少女孩,等等等等,完全忘记了三周前我是因为对肮脏的城市生活感到恐惧才逃离那里——可是大海不是告诉我逃回自己的现实中吗? 这里真美,尤其是抬头向北望去,只见无限辽阔的海岸线蜿蜒绵长,内陆的山脉在静静飘荡的云朵下做着美梦,颇像古老的西班牙美景,或者更确切地说就像是地道的西班牙风格的加州景致,老蒙特利的海盗海岸就在那里,你会明白西班牙人乘着豪华壮丽的单桅帆船转过海湾时,看到了白色门垫一样的沙滩,以及延伸出去的沉睡的沃土,那时他们脑子里在想什么——简直是黄金之地——老蒙特利、大瑟尔和圣克鲁兹的魔力——于是我自信满满地调整了一下背包的带子,开始了一路跋涉,同时回头张望准备搭车。 这是几年来我第一次搭便车,可是很快我就明白美国的世态已变,根本就搭不到车了(像海岸公路这样有着严格限制的旅游公路上根本不允许有卡车或货车,搭车自然就更加困难)——狡猾的长旅行车一辆接一辆呼啸而过,车身是五颜六色,凡是画笔所能调兑的色彩都展现出来,比方粉色、蓝色、白色之类,丈夫坐在驾驶位上,头上戴着长长的、滑稽的度假帽,长长的帽舌使他看上去傻乎乎的,像个白痴——旁边坐着他的妻子,真正的老大,戴着深色的墨镜,一脸不屑的表情,就算他想带上我或者别的什么人,她也不会同意的——后面的座位里是孩子,孩子,成千上万的孩子,什么年龄都有,他们打闹着、尖叫着争抢冰淇淋,他们把冰淇淋弄得格子坐垫上到处都是——根本没有搭车人的地方,尽管你觉得他们可以让这个可怜的混账像个驯服的持枪歹徒或者默不作声的谋杀犯一样待在后备厢里就行,可是后备厢没地方,唉!那里放着成千上万套干洗过,而且经过仔细熨烫的各种尺码的套装和裙子,就为了他们每次在路边停下来去买熏肉或鸡蛋时装扮自己,让别人以为他们是百万富翁——只要那个老男人的裤子前面出现一点点褶皱,就会有人叫他从后备厢里取出一条崭新的休闲裤换好后再继续开车,真凄惨啊,尽管他也许暗暗希望今年的假日可以独自一人,或者跟他老伙计一起去钓鱼,重温一下过去的好时光——可是现在,就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家长教师联谊会[4]却成功压制了他的每一个欲望,他没有工夫再渴望到双心河边钓鱼,穿着又旧又肥的大裤衩在帐篷里放着鱼线——或者夜晚拿着威士忌在篝火边痛饮——现在是汽车旅馆的时代,是免下车路边餐馆的时代,餐巾纸都给你送到车里来,回程之前也可以叫人把车洗干净——如果他想在美国找个宁静幽僻的路段探险的话根本就没门。戴着深色墨镜轻蔑冷笑的女士现在是领航员,她坐在那儿,对从前那种印着蓝色路线的公路地图嗤之以鼻,那是戴着领结的快乐的行政官员分发给同样戴着领结的度假者的(已经走了很远的路还戴着),可是现在的度假时尚是穿运动衫、戴长舌帽、深色墨镜、紧身裤,还有婴儿在金油里浸泡过的第一双鞋在仪表盘那儿晃来晃去——于是我站在那条路上,背着可怜的大背包,可能脸上还带着恐慌的表情,因为我曾坐在巨大的黑色悬崖下的海岸上度过了那许多的夜晚,他们觉得我与他们对假日的所有幻想都格格不入,因此当然不会停下来——我敢说那天下午有四五千辆汽车从我身边开过,没有一辆动过停下来的念头——可我并不因此烦恼,因为第一眼看到通往蒙特利的壮丽绵长的海岸时,我就想:“那就徒步去吧。不过是十四英里,并不是什么难事。”——而且一路上能看到许多有趣的事情,比如海豹在下面的岩石上咆哮,或是公路对面的小山上用圆木搭建的古老农庄,或是陡然向上铺展开来的梦幻般的海边草地,牛群在那里优雅地吃草,背景是一望无际的蔚蓝色太平洋——可是因为我穿着鞋底特别薄的沙漠靴,而阳光又把柏油马路晒得滚烫,热气最终从薄薄的鞋底透进来,于是我的脚开始起水泡——我一瘸一拐地走着,琢磨到底是怎么回事,接着我意识到是脚上起了水泡——我从背包里拿出急救包,给脚涂上油膏,粘上鸡眼贴,继续前行——可是沉重的背包和炽热的路面使水泡的疼痛愈发剧烈,最后我终于明白,我要么搭个便车,要么就永远别想去蒙特利。 不过游客们都觉得奇怪,他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觉得我背着背包快乐地远足,于是他们继续开车,就算我伸出拇指也不停——我绝望极了,因为我确实束手无策,那时我已经走了七英里,可前面还有七英里啊!我却一步也迈不动了——我还渴得要命,可是路上连个加油站的影子都没有——我的脚毁了,烫得全是泡,这一天成了不折不扣的受难日,从早上九点到下午四点,我艰难地走过了九英里的路程,这时我不得不停下来,坐在路边擦脚上的血——擦完再把脚塞到鞋里继续上路的时候,我只能像贝比·鲁斯[5]似的用脚尖点地,一跳一跳地往前走,每一步都歪歪扭扭的,因为我不想把水泡压得太疼——于是游客们(太阳开始下山游客也渐渐少了)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公路上有个人背个大背包,一瘸一拐地走着,希望能搭个便车,可他们依然怕他是好莱坞电影里藏着枪的搭车人,而且他背上还背着个大包,就好像刚从古巴战场上逃出来似的——可是我说了,我并不怪他们。 过往的汽车中唯一可能搭载我的汽车却开往相反的方向,是开往大瑟尔的,是那种稀里哗啦乱响的破车,里面坐着个块头很大留着大胡子的民歌手,唱着“南部海岸是孤单的海岸”,他朝我挥了挥手。最后终于有一辆小卡车停了下来,在前面五十码的地方等我,我忍着刀刺一般的剧痛,一瘸一拐地跑过去——那家伙还带着条狗——他打算把我带到下一个加油站,然后就不管了——可是当他听了我脚的情况后直接把我送到了蒙特利汽车站——只是出于善意——没什么特别的原因,我也没因为脚的情况提出特别的请求,只是提了一下而已。 我说请他喝啤酒,可是他要赶回家吃晚饭,于是我走进汽车站,洗洗换换又收拾了一下,把书包存进有锁的柜子里,买了张车票,然后静静地、一瘸一拐地走进蒙特利那笼罩着蓝色薄雾的夜色中,我觉得自己像羽毛一样轻盈,像百万富翁一样开心——这是我最后一次搭便车——而“禁止搭车”就是一种迹象。 * * * [1] 禅宗六祖惠能(638—713),在圆寂时对弟子说了一首偈语:“兀兀不修善,腾腾不造恶,寂寂断见闻,荡荡心无著。” [2] Thomas à Kempis(约1380—1471),德国隐修士,曾著《师主篇》。 [3] Cody Pomeray,原型为尼尔·卡萨迪(Neal Cassady)。 [4] Parent-Teacher Association,略作PTA。 [5] Babe Ruth(1895—1948),美国职业棒球运动员。 [book_title]十一 另一个迹象就出现在旧金山。我在那里的贫民区一间破旧不堪的旅馆里美美睡了一夜后,到蒙桑托的“城市之光”书店找他,他看到我很开心,笑着说:“我还打算下周末去看你呢,你在那儿等着多好,”可他的表情分明像掩饰着什么——屋里只剩下我们俩的时候,他说:“你妈妈来信说你的猫死了。” 一般情况下死一只猫在大多数人看来是小事一桩,对极少数人来说是重大事件,可是对我来说,那只猫的死毫不夸张、千真万确、绝无虚言相当于我亲兄弟的死——我用全部身心去爱“小淘气”,它是我的宝贝,它小时候就在我手心里睡觉,小脑袋耷拉着,或者只是喵呜喵呜叫几声,一连几个小时,我就这样一直带着它,不管走路还是坐着——它就像绕在我手腕上的一块松软的毛皮,我就把它缠在手腕上,要不就让它搭在我身上,它就喵呜喵呜地叫,后来它长大了我还是这样带着它,我甚至能够伸展双臂,双手把这只大猫举过头顶,而它还是喵呜喵呜叫,完全信任我——我离开纽约到树林中隐居的时候认认真真吻了它,告诉它要等我回来,“小猫咪等我回来”——可是我妈妈在信里说我离开后的那个晚上它就死了!——也许你自己看看这封信就能理解我的感受了: 一九六○年七月二十日,亲爱的儿子,恐怕你读了这封信会很难过,因为我现在只有一个悲哀的消息要告诉你。我真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不过亲爱的,你一定要坚强。我自己也像从地狱里走了一遭那样痛苦。“小淘气”走了。周六整整一天它都挺好的,看起来挺有精神,可是深夜的时候,我正在看电视中的午夜电影,大概就是凌晨一点三十分,它开始打嗝和呕吐。它浑身发抖,好像很冷的样子,于是我就把它放在毛毯里轻轻拍它,可是它却吐了我一身。那是它做的最后一件事。不必再说我感受到的痛苦和经历的煎熬了。我一直睁着眼守到天亮,用尽一切办法想让它醒过来,可是什么都没用。凌晨四点钟的时候我意识到它的确是走了,于是六点钟时我用一条干净的毯子将它整整齐齐地包好——七点钟我出去为它挖掘坟墓。我一生中做任何事都没有像埋葬我心爱的“小淘气”这样心碎欲裂,在我看来它像你我一样有人性。我把它埋在栅栏角落的金银花藤下面。我真是寝食难安。我一直朝外张望,希望看到它喵呜喵呜地叫着从地下室的门里走出来。我真是难受极了,而且埋葬“小淘气”的时候发生了最怪异的事情,我整个冬天都在喂养的黑山鸟仿佛知道发生的一切。亲爱的儿子,我一点也没有夸张。许许多多的黑山鸟在我头顶飞来飞去,叽叽喳喳叫着,然后停在栅栏上,“小淘气”入土安息后整整一个小时它们就待在那儿——这件事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真希望那时我用相机拍摄下来,不过只有上帝和我知道这件事,看到了这件事。亲爱的,我知道这会使你伤心,可我必须得告诉你……我非常难受,身上难受,心里更难受……我无法相信、也不愿相信我那可爱的“小淘气”已经不在了——我再也看不到它从自己的小“棚屋”走出来穿过青青的草地……又及:我必须把“小淘气”的棚屋拆掉,我真的无法忍受再到那里时看到它空空的样子——真受不了。亲爱的,我会再写信给你,你好好照顾自己。向真正的“上帝”祈祷——爱你的老妈。 所以当蒙桑托准备告诉我这个消息时,我正坐在那儿开心地微笑着,所有从那漫长的孤独中摆脱出来的人都会这样笑,不管是从孤独的森林生活中脱身还是从医院的病床上回来。砰,我的心猛地一沉,那种下沉真的就像我在海岸边做不幸的深呼吸一样,带着奇怪的白痴般的绝望,所有不祥的预兆都交织在一起。 蒙桑托看到我伤心欲绝,他看到我浅浅的微笑(我一到蒙特利就因为摆脱孤独回到世俗生活而带上了这种微笑,我走在街上,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带着呆滞茫然的蒙娜丽莎式微笑)——他看到那种微笑慢慢消散,变成了伤心与懊恼——当然他并不理解,因为我没告诉过他,现在我也不想告诉他,我和这只猫的关系与我从前那些猫总是有点不太一样:我对猫有种心理认同,总觉得它们与我死去的哥哥吉拉德有关,是吉拉德在我三四岁的时候教我爱上了猫,那时我们总是趴在地板上看它们舔牛奶——“小淘气”的死其实就是我小兄弟的死——蒙桑托看我那么沮丧就说:“也许你应该回到小木屋再待上几个星期——不然你又该往醉里喝了”——“我又要往醉里喝,没错”——因为不管怎样,那么多事情都在酝酿中,每个人都在等待,在树林中我做了上千次疯狂派对的白日梦——事实上在我最喜爱的城市、最令人兴奋的旧金山市听到“小淘气”的死讯,未尝不是件幸运的事儿,如果它死的时候我在家,我可能会以截然不同的形式疯掉,可是尽管现在我跟伙计们出去喝个酩酊大醉,而且喝着喝着那种有趣的淡淡笑容就会回到脸上,可是之后又会消散殆尽,因为微笑本身就让人想到死亡,这个消息让我在狂欢了三个星期后还是发了疯,在海边的圣卡罗琳那最可怕的一天,我现在依然这么认为慢慢地将我占据——这一切的混乱都需要我来解释。 不管怎样,这期间可怜的蒙桑托这个文人想告诉我一些写作的新闻,再给我讲讲大伙都在做什么,让我高兴起来,接着费根[1]到书店来了(下楼来到蒙桑托那张老旧的活动书桌前,我又感到懊恼不已,因为我年轻时候的梦想就是做一名站在书桌后的文学经纪人,这个形象是我父亲和我作为作家两个形象的结合体,而蒙桑托绝没有想到,他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实现了)——蒙桑托有宽阔的肩膀、大大的蓝眼睛、迷人的玫瑰色皮肤,脸上还挂着永恒的微笑,因此他在大学里赢得了“笑面人”的称呼,而且让你总感觉这微笑“是真的吗?”直到你觉得要是蒙桑托哪一天不这么微笑了,这世界该如何是好——这种笑容与他融为一体,密不可分,你无法相信它会消失——说呀说呀说呀,不过我告诉你,他这人真的特别不错,但现在他怀着男子汉的同情心,真的认为我要是感觉这么糟糕的话就不应该继续沉溺于狂欢与放纵。“无论如何,”他说,“你应该过些日子再回来,是吧?”——“好了洛瑞。”——“你还写东西吗?”——“我写下了大海的声音,我给你好好讲讲——那三个星期是我这辈子过得最快活的日子,他妈的现在又发生了这事,可怜的‘小淘气’——你应该见过它吧,那只漂亮的波斯大黄猫,他们把这个品种叫花斑。”——“行了,你还有我那条叫荷马的狗呢,对了,阿尔夫怎么样了?”“圣骡阿尔夫,哈哈,它下午的时候站在小树林里,你要是突然出现在它眼前它会害怕的,可是我总去喂它苹果和碎小麦,什么都喂。”(动物们总是那么忧伤而坚忍,我一想到“小淘气”的眼睛和阿尔夫的眼睛就有这种想法。啊,死亡,我又想到那不可思议、令人厌恶的死亡也会降临在人类身上,是的,就连“笑面人”也不例外,可怜的笑面人,还有他那条叫荷马的可怜的狗,还有我们所有人)——我也觉得很沉重,因为我知道远在三千英里之外的妈妈没有了她的小密友,一个人在屋子里该有多么孤单难过(事实上后来我知道,一些愚蠢透顶的垮掉分子为了看我就把前门的窗玻璃打碎,把她吓得够呛,那个夏天她就忙着用家具把门顶住)。 可是本·费根那个老家伙正举着烟斗吞云吐雾咯咯地笑,真是的,干嘛拿你自己的烦恼骚扰成年男人和诗人呢——于是我和本,还有那个和他一样咯咯笑着抽烟的叫乔西的哥们一起去酒吧(酒吧叫“迈克的地方”)慢慢喝了几杯啤酒,毕竟一开始我就发誓不会喝醉,我们甚至还去了公园,在暖暖的阳光下聊了很长时间,可在这城中之城,阳光最后总会变成舒适凉爽、弥漫着薄雾的黄昏——我们坐在宽阔的意大利白色教堂的公园里看着嬉戏的孩子和路上的行人,不知为什么我看到一个金发女郎匆匆走过,便呆呆地想着“她要去哪儿?她是不是有个当水手的秘密情人?她会不会只是去办公室加班把字打完?本,要是我们知道每个走过的人要去哪里,要开哪扇门,去哪个饭店,赴什么秘密的浪漫约会”。——“听起来似乎林中的日子使你对生活积蓄了太多的精力和兴趣。”——本当然明白,因为他也曾孤身一人在荒野中过了几个月——本这老伙计,比五年前我们更为疯狂的达摩流浪时期瘦多了,事实上也更憔悴了,不过依然是那个熬夜到很晚,对着楞伽经文动情地咯咯笑,并且写下关于雨滴的诗歌的老伙计——他非常了解我,他知道我今夜会喝醉,然后连续几个星期都醉醺醺的,我一般都是这个样子,几个星期后的一天,我会耗到筋疲力尽,跟谁也没力气说话,他就会来看我,坐在我旁边一声不吭地抽烟,我则躺在那儿睡觉——他就是这样的伙计——我想跟他说说“小淘气”的事儿,可是有的人爱猫有的人不爱,虽然本的家里也养着一只小猫——他家的地板上通常放着一个草垫子,上面放着一个软垫,他经常盘着腿坐在上面,旁边放着热气腾腾的茶壶,他的书架上放满了斯泰因、庞德还有华莱士·史蒂文斯的书——他是个奇怪又安静的诗人,刚刚开始被公认为前途美好的隐居圣人(他有一句诗是这样的:“当我离开城镇时我所有的朋友都大醉而归”)——我如今正在通往大醉的路上。 不管怎样,戴夫·韦恩回来了。说到戴夫,我就好像看到他搓着双手,满怀期待地要和我纵情畅饮,就像去年他从西海岸开车送我回纽约,同行的还有乔治·巴索那个矮小的日本禅师,同时也是爵士乐手,他盘着腿坐在戴夫的吉普车(威利吉普)后面的坐垫上,那次旅行真是棒极了,我们途经拉斯维加斯、圣路易斯,中途在昂贵的汽车旅馆前停车,一路都举着瓶子喝最好的苏格兰威士忌——这是去纽约最好的方法,我本来可以花上一百九十美元坐飞机去——戴夫从没见过了不起的科迪,他期待着与他见面——于是我和本离开了公园,沿着哥伦比亚大街慢慢朝酒吧走去,我头一次点了双份的波本威士忌和姜汁啤酒。 外面奇异美妙的玩具街上灯光摇曳,我能感到快乐从我的灵魂中升腾——我带着清晰刺骨的爱与痛,想起了大瑟尔,甚至还有“小淘气”的死。我以为这些痛足以让我应对一切,可是我还没意识到即将发生的更残忍痛苦的事情——我们打电话给刚从里诺[2]回来的戴夫·韦恩,他一路喋喋不休地开着他的吉普车来到酒吧。他开车技术非常高超(他曾经是出租车司机),路上一直说个不停,而且从来不犯错误,事实上开车开得跟科迪一样棒,尽管我想不出还能有谁开车技术比科迪还要好。第二天我就问了科迪这个问题——可是这个老司机忌妒心还挺强,总是互相挑刺,抱怨不停:“哎呀,你们那个戴夫·韦恩转弯的方法不对,他太不用心,有时候甚至还拉了一下刹车,而不是利用加速度沿着原来的弧度走,老兄你得利用那些弧度”——很明显到了这个时候,顺便插一句,关于接下来决定命运的三周要说的实在太多,简直不知道从哪儿说起。 事实上,这就像人生——一切都是那么复杂!——“小矮子乔治·巴索那个家伙怎么了,兄弟?”——“小矮子乔治·巴索在图莱里[3]外的一家医院里得了肺结核快死了。”——“天哪,戴夫,我们去看看他吧。”——“没错先生,我们明天去。”——戴夫一般是没钱的,可是没关系,我有的是,第二天我出去用旅行支票兑了五百美元,这样我和戴夫那个老伙计就能好好开心一下了——戴夫喜欢好吃的好喝的,我也一样——可他还从里诺带回来一个小孩子,名叫罗恩·布莱克,他大概十多岁,长得很好看,一头金黄的头发,他想成为一名像查特·贝克[4]一样煽情的歌手,来的时候一副万事不关心的颓废表情,这种样子要是在五年或十年,甚至二十五年之前还挺正常,可现在已经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了,那只算是做作的姿态,事实上我觉得他是个骗子,来骗戴夫的(为什么骗他,我不知道)——可是戴夫·韦恩这个四肢修长的红头发威尔士人就喜欢开着他的威利吉普去俄勒冈州北部的罗格河钓鱼。他知道那里有一个废弃的矿营,要不就喜欢在沙漠里的公路上乱转一阵,然后突然又出现在城里,喝个烂醉,他自己是个了不起的诗人,也许身上有某种东西是那些十来岁的嬉皮士小青年想模仿的——比如他是世界上最棒的演说家之一,而且特别风趣——这点容我慢慢道来——正是他和乔治·巴索偶然发现了那个绝妙而简单的事实,就是每个美国人都带着个脏屁股走来走去,每个人都是,因为如厕后用清水冲洗的古老仪式从现代所有的消毒手段中消失了——戴夫说:“美国人就像你说的,在旅行时带着一堆一堆干洗过的衣服,全身都洒满了古龙香水,他们用邦迪什么的消毒,连腋窝也不放过,他们看到衬衣或裙子上有个污点就惊讶地大嚷大叫,可能一天换两次内衣和袜子,他们走到哪儿都一副目中无人傲慢无礼的样子,觉得他们是世界上最干净的人,可是他们却带着个脏屁眼到处转——这不让人惊异吗?把奶嘴给我吸点!”他边说边伸手来拿我的酒,于是我又要了两杯,我刚才听得全神贯注的,戴夫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点他想喝的任何酒。“上到美国总统,那些大部长们,那些随处可见的大主教、大头头、大人物们,下到工厂最底层的带着强烈自豪感的工人们,电影明星们,经纪人和大工程师,还有律师业的大院长们,广告公司的大老板们,都穿着丝绸衬衫,打着领结,拎着昂贵的旅行包,里面放着各种各样昂贵的英国进口发刷、刮胡刀、头油和香水,可是他们走到哪儿都带着个脏屁眼!你只要用肥皂和水洗洗不就行了嘛!可是在美国就没有任何人这样做!这是我听过的最好玩的事儿了!他们总把我们叫做脏兮兮不洗澡的垮掉分子,可是我们才是唯一的屁眼干净的人,你想想看,这简直太绝了!”事实上对屁眼的攻击很快蔓延开来,我和戴夫认识的每一个人,从东海岸到西海岸都投身到这场伟大的运动中来,我必须承认这场运动真是不错——事实上在大瑟尔我就在蒙桑托的厕所里安装了个架子,上面必须放的东西就是肥皂,每个人去那里都必须带上一罐子水——蒙桑托还没听说过脏屁眼的事。“你是不是觉得等我们告诉可怜的大作家蒙桑托他带着个脏屁眼到处走的时候他才会那么做?”——“我们现在就去告诉他吧!”——“干吗呀,当然,等等再说吧……可是你知道人们带着脏屁眼到处走到底会怎么样吗?那会让人们在打哈欠时有负罪感,可他们却对此浑然不觉,他们早晨打理得干干净净去上班,在通勤列车上全是刚刚干洗过的衣服和古龙香水的味道,可是总有件事让他们不安,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们知道有什么不对劲,可是就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我们立刻冲去街角的书店去告诉蒙桑托。 这时候我们感觉越来越棒——费根要走了,说着他那句最有特色的话:“好了,伙计们上啊,痛快地喝去吧,我要回家洗个热水澡,拿本书度过一个安静的夜晚。”——他的“家”也是戴夫·韦恩和罗恩·布莱克住的地方——所谓的“家”就是一幢位于旧金山黑人区边上的一栋四层老房子中的出租客房,戴夫、本、乔西还有一个名叫兰尼·梅多斯的画家,一位名叫帕斯卡的疯癫的法裔加拿大酒鬼,以及一个叫约翰逊的黑人,他们分别住在不同的房间,屋里胡乱堆放着帆布背包、地毯、书和衣服,每个星期他们都轮流出去买东西,回来后在厨房做好供大家一起吃的一大桌饭——这十个或十二个人分摊租金,轮流做饭,这样他们总算过上了舒适的生活,开疯狂的派对时也有女孩子跑来,人们都拿着酒瓶,据说一周至少要花掉七美元——这地方真是好极了,不过同时也有些疯狂,事实上整群人都很疯狂,因为画家兰尼喜欢音乐,所以尽管他在后面的房间里放唱片,可是却在厨房里安装了高保真扬声器,因此当天做饭的厨师正专心致志地做蔬菜烩肉的时候,头顶上会像恐龙到来般突然响起斯特拉文斯基[5]的乐曲——到了晚上则是酒瓶不停碰撞的派对,通常由帕斯卡做总监,他可是个招人爱的孩子,不过一喝起来就发疯——事实上这就是一个精神病院,而且恰恰就是记者所描绘的“垮掉的一代”的形象。不过对于年轻的单身汉来说,这是一个无伤大雅又令人愉快的方式,长远来看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因为你不管冲进哪个房间都能找到专家,比如跑到本的房间问他:“嗨,菩提达摩[6]是怎么教二祖的?”——“他说去你妈的,外息诸缘,内心无惴,心如墙壁,可以人道。”——“所以他就出去在雪里倒立?”——“不是,你都搞混了。”——或者你跑到戴夫·韦恩的房间里,他正盘腿坐在地板上的垫子上读着简·奥斯丁的小说,你问他:“怎么做牛肉炖蘑菇最好吃啊?”——“牛肉炖蘑菇很简单,你只需要一锅煮得很烂的牛肉炖洋葱,把它放凉之后,就把蘑菇放进去,最后是放很多酸奶油,一会儿我下去给你示范一下,等我读完这一章,这小说太棒了,我想看看接下来怎么了。”——或者你来到黑人的房间,问他能不能借下他的录音机,因为杜洛兹、麦克李尔[7]、蒙桑托,还有几个新闻记者在说话,他们的谈话可有趣了——因为厨房也是主要的聊天室,大家都坐在凌乱的盘子和烟灰缸中间,各种各样的访客都会来——比如说,去年有个十六岁的漂亮日本女孩到这儿来,仅仅是为了见见我,陪她一起来的是个中国画家——电话总是响个不停——甚至于流落在街角的疯狂黑人爵士乐手也会拿着酒瓶过来(爱德华·科尔和其他一些人)——那里有禅宗、爵士乐、酒瓶、酒壶,还有各种各样的东西,不过这些都被一个情景抹杀了(大概就是堕落颓废的想法),就是有一个“垮掉分子”在仔仔细细地粉刷他房间的墙壁,用的是纯净的白色,再把门框和窗框刷上亮丽精细的小红边——或者有人在打扫起居室。而像我和罗恩·布莱克这样的常客则在备用床垫上睡觉。 * * * [1] Ben Fagan,原型为菲利普·沃伦(Philip Whalen)。 [2] Reno,美国有名的“离婚城市”,在内华达州西部,凡欲离婚者,只需在该市住满三个月,即可离婚。 [3] Tulare,美国加州的一个小镇。 [4] Chet Baker(1929—1988),冷爵士小号演奏家,爵士歌手。 [5] Igor Stravinsky(1882—1971),美籍俄罗斯作曲家、钢琴家、指挥家。 [6] Bodhidharma(活动时期公元6世纪),通称达摩,是中国禅宗的始祖。凯鲁亚克曾著《达摩流浪者》,小说描写一个没有“悟性”的佛教追随者、主人公雷蒙进行着近乎禅僧修业式的全国各地漫游,途中他遇到先行者贾菲,便跟随他漫游险峻的山川。该书为“垮掉的一代”确立的文学版图平添些许东方色彩。 [7] Pat McLear,原型为迈克尔·麦格罗尔(Michael McClure)。 [book_title]十二 可是戴夫和我都急着去见伟大的科迪,而他是我跑到西海岸来的主要原因。于是我们给他打电话,他住在距离圣塔克拉克谷地五十英里的洛斯加托斯,我听到他亲切而伤感的声音说:“一直在等你呢老伙计,快来吧,不过半夜的时候我要去干活,所以得快点,你们可以在我干活的时候来看我,老板大约两点的时候就走了。我让你们看看,我的新工作就是翻新轮胎。我看看你们会不会带点什么小礼物,比如说女孩子什么的,开玩笑呢,快点来吧伙计——” 老威利在街上等我们,就跟平常一样,在那个快活的小个子日本人开的卖酒的商店对面,按照老规矩,我跑到那里买点保乐力加葡萄酒,或者苏格兰威士忌,或者别的什么好东西,而戴夫开着车在商店门口接上我,我坐前排,就是戴夫的右边,我从来都是坐在这儿的,就像可敬的塞缪尔·约翰逊一样,而其他也想一起去的人就得挤在的后面的垫子上(一张大垫子,座位搬出去了)。他们要不蹲在那儿,要不躺在那儿,而且一般情况下特别安静,因为如果戴夫掌握着威利吉普的方向盘,而我则抱着那些酒,我们再次出门旅行的时候所有的谈话就都来自前排——“天啊,”戴夫又开始快活地大叫,“就像回到了过去,杰克,嘿,老威利也曾经为你难过呢,一直等着你回来——现在我就向你展示一下这老威利年头越老越威风的样子,上个月在里诺我把它修整了一下子,要开喽,准备好没有威利?”——然后车开动了,这个特别的夏天美妙之处就在于前排座位坏了,戴夫开车的时候每动一下,这个座位就会轻轻地前后摆动——我就好像坐在门廊里的摇椅上一样,只是这个门廊会往前移动,而且还是个能坐在里面说话的门廊——而不是坐在门廊里看老头子们掷马蹄铁的游戏,当我们像鸟一样在哈里森街的斜坡上飞起来的时候,它就在马路中间的那条漂亮干净的白线上奔驰,这也是戴夫经常用来避开所有车辆以极快的速度逃离旧金山的小东西——很快我们就畅快地在美丽的四车道海滨公路上一路前行,驶向美妙的圣克拉拉山谷——不过我觉得很惊讶,才几年时间,这该死的地方就再也没有像劳伦斯城那样的洋李树林和大片的甜菜地,那时候我在南太平洋公司做司闸员,之后一段时间这里也曾很美,可现在取而代之的是长长的一排房子,绵延五十英里,一直延伸到圣何塞,洛杉矶就像一个巨大的怪物,耸现在旧金山南部。 一开始我只凝视着公路上的白线不断绕进威利车头的样子,觉得很是美妙,可是当我环顾车窗外的景色时,却只看到到处都是一望无尽的住宅建筑,还有新建的蓝色工厂厂房——戴夫说:“真的没错,过不了多久人口爆炸就会占据美国所有房屋后院的每一寸土地,实际上他们还会在房屋上再他妈的一层层加高,然后再在上面垒上别的玩意,这就是你的城市、城市、城市,最后房子都有上百英里那么高,地图上不管东西南北,所有的房子都得伸到云彩里头去了。人们要是从其他的星球上用超高倍望远镜看地球,准会看到一个在太空中悬着的像刺猬一样的大球——一想到这个你才会觉得真是恐怖啊,就是我们胡侃瞎聊着都觉得可怕,我操,好几百万人和事不断地堆积,你几乎都无法想象,就像发疯的狒狒一样,我们都一个一个地摞在一起,要不就你压着我我压着你,不然还能怎么样,你说说——数百万饥饿的嘴疯狂地想争抢到更多,更多,更多——最悲哀的是这样的世界再也不能造就出真正的作家,就像你常常说的那种能够真真正正触摸到这种真实生活每一个细节的作家,一些作家能让你彻夜难眠,躺在月光下,躺在床上落泪,就是他妈的那种婴儿床似的东西,终于看透一切,到黎明时分读到最后那个该死的血淋淋的细节时,你的心会变得无比低落阴郁,完全被故事所左右,可是这时已经没有人在乎了,就像辛纳屈[1]的歌中唱的一样”(他用低沉的男中音唱道:“当无人在意的时候”,之后再继续唱下去):——“一些严厉的清扫夫把这些清理得干干净净,杰克,我是说那种不可思议的绝望情绪,当席林在大清早往塞纳河里撒尿,以此来结束他的‘通向夜之尽头之旅’的时候,我那时却在想着,我的天哪,就是现在这个大清早的时刻,也许正有人往特伦顿河尿尿呢,还有多瑙河、恒河、冰冻的鄂毕河、黄河、巴拉那河、威拉米特河,还有密苏里州的梅里麦克河、密苏里河、尤马河、亚马孙河、泰晤士河、波河等,永远都他妈的没完没了,就像诗歌一样,根本就没有尽头,你知道吗?老和尚是人间最有智慧的,他说的大概是:‘宇宙中的星云亘古永存的年代久远得无法计量,比所有星系中的尘埃数量还要多,再乘以十亿光年的乘积,事实上我要是继续说下去,你肯定会被吓到,而且也无法理解,最后你会感觉无比绝望,直到倒地而死。’他在其中一本经书中就是这样说的——从宏观世界到微观世界,到死后世界,到微生物,直到最后你得到所有这些恢宏伟大的书,可是人甚至根本没有时间去读,在这个已经重重堆积的世界中你想做什么?说到这些堆积如山的书,你肯定会想到《诗经》、福克纳、塞查·皮罗多、莎士比亚、《萨帝利孔》、但丁,这些都是酒吧里的人讲的那些长长的故事而已,事实上那些经书,菲利普·西德尼、斯特恩、伊本·阿拉比、著作丰厚的洛佩·德·维加,还有那个他妈的就写了一本书的塞万提斯,嗬,接下来你还得想方设法去应对那些卡图卢斯们、大卫们,还有在贫民区听收音机的圣人们,因为他们身上也有数不尽的故事,你也一样。后排的罗恩·布莱克你给我闭嘴!要一件不落地说完简直太多了,就看有没有这个必要。难道你没想到‘虚无’这个词吗,呃?”(当然,他完整而精确地表达出了我的观点。) 为了证实这个世界繁多杂乱的看法,事实上在后面垫子上挨着罗恩坐着的斯坦利·波波维奇,就是来自纽约的那个斯坦利·波波维奇,和他漂亮的意大利女友一起突然来到旧金山,可没几天又要离开她去马戏团干活,他是个高大健壮的南斯拉夫小伙,曾在纽约经营过“七星艺术馆”,读过的垮掉派书籍也是不计其数,可现在跑到马戏团干活,他自己的经历本身就是完整的在路上的大作——够了,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开始讲起了他在马戏团的工作——而科迪那个老家伙他的经历也包含着成千上万的故事——我们都觉得经历这本书太大了,我们跟不上它的步伐,我们都被生活包围,可我们从来都不懂生活,于是我们就痛饮瓶子里的苏格兰威士忌,好把全部生活聚集到其中,酒瓶空了我就赶紧下车去买,如此而已。 * * * [1] Frank Sinatra(1915—1998),美国音乐人,演员。 [book_title]十三 可是在去科迪家的路上,我的疯病又开始不管不顾地以更怪异的方式展现出来,之前我曾提到,我看到过一个不吉利的预兆:我觉得我看到洛斯加托斯的上方有一个飞碟——大概在五英里远的地方——我远远望去,觉得那东西清晰可见,而且一直往前飞,于是就跟戴夫说了,戴夫只是轻轻瞟了一眼就说:“咳,那不过是个无线电塔的尖顶罢了。”——这使我想起来,有一次我吃了一片酶斯卡灵后就把一架飞机当成了飞碟(这事儿真是奇怪,不过人只有疯了才会把这些事写下来)。 可是科迪那个老家伙待在他那美妙的乡下小屋的客厅里,坐在国际象棋棋盘旁边,为一个问题陷入沉思。他坐的地方正好在壁炉边,壁炉里火光明亮,那是他老婆生起的炉火,因为她知道我喜欢壁炉——她也是我的好朋友——孩子们在后面睡觉,大概是十一点钟吧,好心的老科迪又跟我握了握手——我已经好几年没见到他了,主要因为他被指控持有大麻而进了圣昆廷监狱,待了两年——他那天晚上正准备到铁路上去上班,时间很紧,可是他的驾照又刚刚因为超速而被吊销了,他看到两个留着小胡子、穿着蓝色牛仔的垮掉派分子停了车,便问他们能不能带他到铁路局,他会给他们两根大麻作为回报,他们答应了,然后就把他逮捕了——原来他们是便衣警察——就因为这宗大罪,他在圣昆廷监狱的一个小号子里跟一个持枪杀人犯待了两年——他的工作就是清扫棉纺车间——我觉得这会使他变得更加愤世,更加疯狂,可是结果却出人意料的绝妙,因为他变得更加安静、更加阳光、更加宽容、甚至更加友善——与我一起在路上的旧时光一去不返,那时的狂野之火已经渐渐熄灭,不过他的脸依然坚毅有力,每一块肌肉都灵敏柔韧,让人觉得他随时都可以重新上路——可是事实是,他爱他的家(他的家靠铁路保险维持,因为他有一次为了使一个车厢免于碰撞而弄断了腿),他以自己的方式爱着他的老婆,尽管他们有时也会吵架,他爱他的孩子,尤其是他的小儿子蒂米·约翰(这个名字有一半是随我的)——可怜的老家伙,善良的老科迪坐在棋盘旁边,希望立刻能跟人杀上一盘,不过他只能跟我们聊上一个小时就得出去挣钱养家了。他得冲到门外,把他的纳什漫步者汽车推上洛斯加托斯安静的乡村街道,跳上车,发动引擎,他唯一的抱怨就是这辆纳什车不推的话根本发动不起来——除此之外,这个高大伟岸富于理想的男人对社会再也没有什么尖刻的抱怨之辞,而且他还真心实意地爱我,就好像我真的值得他这样爱似的,不过我有一肚子的话想要说给他听,不只是关于大瑟尔的日子,还有以前那些年的事儿,可是每个人都自顾自地喋喋不休,我根本就没机会讲——其实我从科迪的眼睛里看到悔意,他也能从我的眼睛里看到悔意,我们都感觉最近没有机会交谈,不管谈什么都行,就像以前在路上的时候我们曾经开着车在美国自由穿行,现在有太多的人想跟我们聊天,给我们讲他们的故事,我们被重重包围,困在中间,寡不敌众——包围圈把旧日那些时代英雄牢牢困住了——可是他说:“管他呢,伙计们,过来吧,先去那儿待会儿,等老板走了就过来看我干活,陪我一会儿,然后再回城去。”——我能看出戴夫·韦恩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他,还有斯坦利·波波维奇,他一路跋涉而来就为了见见传说中的“迪安·莫里亚蒂”——这是我在写《在路上》时给科迪起的名字——可是,哎呀,看到他丢掉了他很喜爱的铁路上的工作,我的心都快碎了。毕竟他从一九四八年起就在铁路干,积累了那么多经验,现在却沦落到翻新轮胎以及令人厌恶的假释走访——这一切都是因为长在得克萨斯的两根野生的疯草,是上帝让那草长在那儿的—— 书架上摆着一张老照片,那是以前在阳光明媚的街上我和科迪手拉着手的样子—— 我急不可耐地跟科迪解释前一年发生了什么,那时他的监狱宗教顾问邀请我到圣昆廷监狱的宗教课堂做个讲座——本来应该是戴夫·韦恩开车接我并站在监狱的高墙外等候,因为我必须独自进去,也许因为我衣服里会藏一小瓶提神的饮料(希望是这样);我会被几个高大的卫兵领进监狱的讲堂,那里大概坐着一百来个囚犯,当然也包括科迪,他也许正无比骄傲地坐在前排——我的演讲也会一开始就告诉他们我自己也曾蹲过监狱的事儿,因此我根本无权对他们讲什么宗教——不过他们都是些孤独的囚犯,根本不在意我说什么——整件事本来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可是不管怎样,在那个隆重的早晨我却喝得烂醉,躺倒在地板上,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戴夫·韦恩也躺在地板上,威利车停在外面,要把我们带到昆廷去做演讲,可是已经太晚了——不过科迪却说:“没事伙计,我理解。”——后来我们的朋友欧文[1]去了,在那儿做了演讲,不过对做这样的事儿,欧文都挺在行,他比我更善于交际,而且能够非常投入,他演讲时就是这样。他朗读了他写的最狂野的诗,搞得监狱差点被嗡嗡嗡的激动而亢奋的回声掀翻。我真是觉得应该派他去演讲,尽管我认为不管什么原因,只要在监狱里露一面就已经很有意义了——我把这个话告诉了正在为象棋的问题冥思苦想的科迪,他说:“嘿,你又喝高了?”(要说有什么事能让他讨厌的话,那就是看到我喝酒。) 我们帮他把纳什汽车推到街上,接着我们喝了一会儿酒,又跟伊芙琳[2]聊了会儿天,伊芙琳是个金发美女,年轻的罗恩·布莱克想得到她,甚至连戴夫·韦恩也想得到她,可她的心却完全扑在别的事情上。她整个上午都在照料那些要去上学和上舞蹈课的孩子们。当我们都像傻瓜一样叽里呱啦大声叫嚷,想要引起她的注意时,她连一句话都没有。她唯一真正想做的就是与我单独在一起,谈谈科迪以及科迪最近的内心世界。 她还想说说科迪的情人比莉·达布尼威胁要把科迪彻底从她身边抢走的事,这事我之后再说。 于是我们真的来到圣何塞公路上看科迪翻新轮胎——他干活的时候戴着护目镜就像忙着锻造的火神伍尔坎一样,他力大无比,把轮胎扔到各个地方,好轮胎就高高地堆在一起,“这个不好”,就把它扔到一边,乒乒乓乓地,嘴里还喋喋不休地给我们上课教我们怎样翻新轮胎,戴夫·韦恩听得惊讶不已连声感叹——(“天啊,他居然什么都能干而且还边干边讲解。”)——不过我却只是提及了一个与之相关的事实那就是戴夫·韦恩现在明白我为什么一直特别喜欢科迪了——本来期望看到一个充满愤怨的犯有前科的罪犯可他看到的却是美国之夜中一位戴着护目镜的大义凛然的受难者凌晨两点时分在一家沉闷萧瑟的轮胎店里挥汗如雨而且还能充满风趣地不停地讲解逗得旁边的伙计们开怀大笑同时他还能像在T型台上表演一样把他谋生挣钱的活的每一个细节展现出来——飞快地跑去用把吉可螺丝刀把轮胎从汽车上卸下来,哐啷一声,把它扔到机器上,开启震耳欲聋的清洗机却还要大声叫嚷着为我们讲解,飞奔、俯身、投掷、剥皮,直到戴夫·韦恩说他觉得他这个时候要是不扯着嗓子叫嚷的话就得活活笑死。 于是我们开车返回到那个疯狂的寄宿之地,又大喝一通,然后我如同往常,像死过去一样地醉倒在屋里的地板上,早晨呻吟着醒来,与我在大瑟尔时门廊上那个干净的小帆布床相隔那么遥远——再也没有叽叽喳喳的蓝鸟将我唤醒,再也没有汩汩流淌的小溪,我又回到了牢笼般的城市。我被困住了。 * * * [1] Irwin Garden,原型为艾伦·金斯堡(Allen Ginsberg)。 [2] Evelyn,原型为尼尔·卡萨迪的妻子卡罗琳·卡萨迪(Carolyn Cassady)。 [book_title]十四 这里刺入耳膜的只有客厅里酒瓶乒乒乓乓乱碰的声音,以及可怜的莱克斯·帕斯卡扯着嗓子不停叫嚷的声音,这让我想起了一年前有一次杰瑞·瓦格纳[1]的未婚妻对莱克斯发起火来,在房间那头就把半瓶子葡萄酒嗖的一声扔了过来,把莱克斯的眼睛划伤了,后来她就乘船到了日本,在那里办了一个大型的禅宗仪式作为结婚典礼,还为此办理了一些跨海的证件,可是老莱克斯所收获的只有一个伤口而已。我在楼上的浴室里一边为他处理伤口一边说:“你看,伤口已经不流血了,很快就好了,莱克斯。”他还骄傲地说:“我也是法裔加拿大人。”当戴夫和我还有乔治·巴索准备开车回纽约时,他送给我一枚圣·克里斯托夫勋章作为临别的礼物——像莱克斯这种伙计真的不应该住在这种疯狂不羁的垮掉派的寄居场所,他应该隐居在牧场之类的地方,他充满力量,容貌俊美,对女人和酒有着不可遏制的疯狂欲望,有多少也不嫌多——于是酒瓶酒罐又开始碰撞。高保真立体声组合音箱开始播放贝多芬的《庄严的弥撒》时,我横卧在地板上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我当然又是呻吟着醒来,可是这一天非常重要,因为我们要去山谷中的结核医院看望可怜的乔治·巴索——戴夫想让我立刻打起精神,就问我喝酒还是喝咖啡——我回来居然睡在本·费根的地板上,很显然我跟他滔滔不绝地讲佛教、佛教徒——一直讲到天亮。 已经够复杂了,可是现在突然又来了个奇怪的年轻小伙儿,名叫乔伊·罗森伯格,来自俄勒冈州。他像劳尔·卡斯特罗一样满脸胡子,头发也一直留到脖子,他曾是加利福尼亚高级中学的跳高冠军,他身高不过五英尺六英寸,却跳出了六英尺九英寸的高度,简直不可思议!他脚步轻盈地跳来跳去,也展示了他的跳高能力——真是奇怪,好好的运动健将却突然决定成为一名垮掉派达人,而你从他年轻的湛蓝眼睛里看到的却是一尘不染的纯净和真诚——他的眼睛那么纯净,你甚至都不会注意到他那狂乱的头发和胡子,而且虽然他穿的衣服破破烂烂的,但却让人感觉无比高贵(“新一代垮掉派公子哥之一”),麦克李尔几天后对我说:“你听说过这事吗?最近兴起一个奇怪的地下垮掉派团体之类的组织,他们都穿着超棒超时尚的服装,虽然可能也就是牛仔夹克配上宽腿裤,反正他们总是穿着又新奇又漂亮的鞋子或衬衫,要不就反着穿,再配上花里胡哨皱巴巴的裤子,脚上却穿着破帆布鞋。”——乔伊穿的那件就有点像棕色软布外套,也像个长罩衫之类的东西,他的鞋看上去像拉斯维加斯运动鞋——他看到我脚上破旧的蓝色帆布鞋,就是我在大瑟尔脚疼的时候经常穿的那双(那时候我的脚经常因为走崎岖的山路而疼痛),他想把鞋据为己有,用时髦的拉斯维加斯运动鞋(皮鞋是浅色的,皮质朴实厚重)跟我换那双傻里傻气、又小又紧,但却堪称完美的帆布鞋。事实上我还穿着它,是因为走山路留下的水泡还阵阵作痛——于是我们就换了——我向戴夫·韦恩询问他的情况,戴夫说:“他真的是我认识的最古怪、最招人喜爱的家伙,我听说是一周前才露的面,我们问他想干什么他从来不回答,就是笑笑——他就是那种想搞清一切的人,只是静静旁观,暗暗欣赏,却不作只字的评论——如果有人对他说‘我们开车去纽约吧’,他就一声不吭立刻跳起来就走,像是去朝圣一般,瞧吧,真是年轻气盛啊,我们这些老家伙们真该跟他学学,还有信念,他就有信念,从他眼睛里就能看出来,无论到哪里他都有信念支撑,我觉得他就像耶稣一样,能带任何人上路。” 奇怪的是,在后来的白日梦中我想象自己走过广阔的田野,在阿肯色州寻找一群奇怪的朝圣之人,戴夫·韦恩坐在那儿说:“嘘,他睡着了。”“他”是指乔伊,所有的门徒都跟着他朝纽约方向前进,他们希望沿水路继续前行,直到到达彼岸——当然(甚至在我的白日梦中)我对此嗤之以鼻根本不相信(这只不过是我经常做的那种白日梦罢了)。可是早晨当我凝视乔伊的眼睛时,我立刻意识到就是他,他就是耶稣,因为任何人(根据我的白日梦法则)只要凝视了他的眼睛就会立刻转变信仰坚定跟随——于是白日梦仍在继续,最后演变成牵强附会的冗长故事,结尾处我想到的是IBM的机器试图摧毁这次“基督再世”什么的(而且事实上,几个月后我觉得他的鞋给我带来了霉运,就把它们丢进了房子后面的垃圾桶,我希望我依然拥有那双脚趾处已经磨出小洞的蓝色帆布鞋)。 不管怎样我们带着时刻跟随在戴夫左右的乔伊和罗恩·布莱克到书店去看蒙桑托,这是我们的常规仪式,之后又转过街角去了迈克的酒吧,在那儿我们从上午十点开始吃东西、喝酒,还在吧台边的桌子上打了几盘台球——乔伊赢了。他是你从未见过的另类台球高手,他留着长长的《圣经》式发型,弯下身流畅平稳地推动球杆,手型极为专业自信,所击之球径直穿越长长的球台落入网中,真的就像耶稣在打台球——同时那三个饿坏了的家伙把所有的食物都打包吃光了!——他们并不是每天都跟一个舍得为他们挥霍几百块钱、喝得醉醺醺的小说家在一起,因此他们什么都点,意大利面、巨无霸汉堡,接着是冰淇淋、馅饼和布丁,反正戴夫·韦恩也有惊人的食量,于是又点了曼哈顿酒和马提尼酒,放在他盘子旁边——我则在一旁豪饮我那如生命般重要的双份波旁威士忌和姜汁啤酒,过不了几天我又会因此而悔恨。 每个酒鬼都知道步骤如何:头一天喝多了你还觉得没什么,第二天早晨你就会觉得头痛难受,然后你可以再喝几杯,再吃上点饭,就轻而易举地把头痛制止了,可是如果你拒绝吃饭,到了晚上又继续痛饮,醒来后还继续狂饮不停,持续到第四天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喝酒对你已经不再起什么作用了,因为你身体中的化学成分已经过量,你必须得用睡觉来解决问题。可是你却再也睡不着了,因为前五天完全是靠酒精才睡着的,于是开始出现幻觉和精神错乱——无法入睡、大汗淋漓、浑身颤抖,因虚弱而不断呻吟,胳膊麻木,什么也干不了,噩梦(关于死亡的噩梦)……唉,后面出现的症状还有更多。 中午时分对我来说是迷迷糊糊新一天的黄金时刻,我们和戴夫的女朋友罗玛娜·斯瓦茨在一起,她是个高大的罗马尼亚女妖,身上有种特殊的美(我是说她有双紫色的大眼睛,而且非常高大,不过是指梅·威斯特[2]的那种高大),戴夫在我耳边悄悄说:“你应该看看她穿着紫色内裤在禅东堂里走来走去的样子,除了内裤什么也不穿,住在那儿的一个已婚男人每次看到她走进大厅都很抓狂,可我并不责怪他,你也不会吧?她不是想引诱他或者别的什么人,她只是个裸体主义者,她信仰裸体主义。哦,老天哪,她说到做到!”(禅东堂是另一处垮掉派的住所,可它是给所有已婚、单身,以及一些小型波西米亚式家庭准备的,各色人种都学习苏布派[3]什么的,我从没去过那儿)——不管怎么说,她是个不折不扣的深肤色美女,令人垂涎欲滴,你可能会觉得她像世界上任何一个饥渴滥交的性奴隶,可是她还特别聪明,读过很多书,会写诗,是个禅宗派的弟子,她什么都懂,事实上她只不过是个高大健康的罗马尼亚犹太女人,想嫁给一个强壮能干的好男人,在山谷的农场里安居乐业,如此而已。 到结核医院大概两个小时的车程要穿过特雷西,然后沿圣华金山谷一直往南,戴夫开车时很潇洒,罗玛娜坐在我们中间,我的手又拿起了酒瓶,明媚宜人的加州阳光和茂密的李子园在窗外掠过——阳光灿烂的午后有个好司机来瓶好酒,再戴上副墨镜,开车去有趣的地方,真是惬意啊,再加上我刚才提到的美好的谈话——罗恩和乔伊盘着腿坐在后面的垫子上,就像可怜的乔治·巴索去年从旧金山到纽约时一样。 可是那个日本小伙儿,让我一眼就真正喜欢上的主要原因是在布坎南街那个房子的疯狂的厨房里遇见他的第一个夜晚他就跟我说的那些话:从午夜到凌晨六点,他用低沉而富有节奏的声音对我讲了他从生命之始到生命之终佛教生涯的惊人故事:乔治的理论(他有许多理论,事实上他还真的开过坐禅课,他的所作所为的确表明他是个严肃的日本佛教俗家青年弟子)是佛教并不反对他与妻子和众多美妾的情爱生活,因为他对性爱本身没有兴趣,但却受到了印度最高的性爱艺术与情色享乐的教育,当时像《爱经》这样的伟大经卷正在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中,那些经卷中对你和另外一个人类——“男性或者女性”——做爱过程的每一个细节予以指导,比如每个动作、每个细节、如何亲近、如何把握时机、如何挑逗、如何控制、如何嘿咻嘿咻达到高潮等,乔治强调:“他知道关于性的一切知识,因此当他放弃这个声色享乐的世界到森林中去过禁欲主义的生活时,每个人都知道他把这一切抛在脑后,绝不是因为蒙昧无知——这使得那个时代的人们对他的所有言论都充满无上的敬意——他可不是靠几年中制造几件了无意趣的风流韵事的卡萨诺瓦[4],他一直都享受着这种生活,他有大臣、专门的宦官和专门的妇女教他做爱,还有精挑细选的处女献给他,他熟悉每一种变态和非变态的性爱,而且你知道他还是出色的射手和骑师,在他父亲的命令下他被培养成全面了解生活艺术的人,因为他父亲希望他能够一辈子住在皇宫中,永不离开——他们用尽书本上所有的手段来引诱他过上享乐的生活,他们甚至让他与一位名叫耶输陀罗的美丽姑娘幸福地结合,而且还与她生下了儿子罗侯罗,除此之外他的后宫中还有无数佳丽,甚至还包括一些舞男,以及书中所提到的一切……”接着乔治就会开始详述性爱知识的每一个细节,例如“他知道用手握住阴jing旋转着插入阴道中,不过这只是几种变幻技巧的第一个而已,你还可以把女孩的屁股放低这样在你眼中阴hu就比较靠后,于是阴jing就好像黄蜂蜇人一样迅速刺入,另外还可以把女孩的屁股抬高,这样阴hu就突出了,于是那家伙就可以直捣黄龙,接着还可以退出来着实地戏弄一下对方,然后再往右或往左刺——然后他就知道了所有的姿势、语言、表达,对处女应该如何做,不应该如何做,怎样在各种各样的亲吻中吸吮对方的红唇或者如何激吻如何轻吻,伙计他从一开始就是个天才”……,乔治一直给我讲到凌晨六点,这是我听过的最绝妙的关于我佛慈悲的故事,最后乔治会以他自己对佛教十二因缘之法的完美阐述收尾,关于为什么佛会在逻辑上与所有造物分离开来,使自己毫无保留毫无遮拦地展示自己的本色,在菩提树下,一连串的幻象——曾经在去纽约的路上我和戴夫坐在前面一路高谈阔论,可怜的乔治坐在后面的垫子上,大部分时候都非常安静。他说跟我们一起去是为了搞清楚是他自己到纽约去还是只有汽车本身到纽约去,或者只是轮子本身在转呀转,或者是轮胎,抑或是其他什么——一个类似于禅宗的问题——于是当我们看到俄克拉荷马大平原上的谷物升降机时,乔治就会轻轻地说:“嗯,在我看来谷物升降机是在等候道路接近它。”或者他会突然说道:“你们刚才讨论如何调兑出美味的马提尼酒的时候,我却看到一匹白马站立在废弃的店面前方。”——在拉斯维加斯我们住进了一家相当不错的汽车旅馆还会出去小赌一番,在圣路易我们去看了东路易著名的胡奇库奇舞(一种色情的女子舞蹈),欣赏了美丽的肚皮,有三个姿色出众的年轻女孩在表演时直冲着我们微笑,好像她们特别了解乔治和他的情色佛教理论(在场观看女孩跳舞的还有大人物呢),而且好像她们还认识那个一看到漂亮女孩就舔着嘴唇说“嗯,不错,不错”的戴夫·韦恩似的…… 可是现在乔治得了肺结核,而且人们告诉我说他可能会死去——这加深了我内心的黑暗之感,所有与死亡相关的东西在瞬间堆积——可是我不能相信乔治这个老禅师会让他的躯体死去,可是当我们穿过草坪来到满是病床的房间看到他的时候,却觉得他真的是要死了,他神情沮丧地坐在床边,头发胡乱地垂在前额,以前他都是仔细地梳理到后面的——他穿着浴衣抬头看到我们的时候几乎都有些生气了(不过每个在医院的病人看到亲友们不约而至都会生气的)——没人喜欢在医院的病床上得到什么惊喜——他叹了口气跟我们一起出来,走到暖洋洋的草坪上。他脸上的表情在说:“哼,你们就是因我病了来看我,可你们的真实意图是什么?”仿佛以往所有的幽默风趣的勇气此刻完全让路给了根深蒂固的日本怀疑论思想,就像一个日本武士突然被自杀的绝望情绪所攫获(他眉头紧皱,有些吓人,表情凄惨阴郁,着实令我吃惊)。 * * * [1] Jarry Wagner,原型为加里·斯奈德(Gary Snyder)。 [2] Mae West(1893—1980),好莱坞性感女星。 [3] Subud,一种建立在自发和入迷修习上的印尼宗教运动,于1933年由穆罕默德·苏布成立,其主要特点是使参与者通过不受控制的自然活动让上帝的力量表现出来,即一种精神活动。 [4] Casanova(1725—1798),意大利极富传奇色彩的冒险家、作家,18世纪享誉欧洲的大情圣,曾著《我的一生》记录其风流韵事。 [book_title]十五 我想说我第一次惊恐地意识到做日本人的真正内涵是什么——做日本人,不再相信生活,而是变得像贝多芬那样阴郁,于是就成为阴郁的日本人,其核心是著名诗圣松尾芭蕉的忧郁,以及小林一茶或者正冈子规排山倒海般的惨淡愁容,低着头在冰天雪地中跪着的形象就好像低着头被日本长久的历史尘埃湮没的老马一样。 他低着头坐在草坪的长凳上戴夫跟他说“没事,乔治,你很快就会好的”的时候他只是淡淡地说“不知道”——他真正的意思是“我不在乎”——以往对我很热情很有礼貌的他此时却好像根本没看到我似的——他有些紧张,因为其他病人,就是那些退伍老兵,会看到有一群衣衫不整的垮掉派分子来看望他,其中就包括一直在草地上乱蹦,一脸真挚完全迷醉的表情赏花的乔伊·罗森伯格——可是乔治却干干净净的,个子小小的,只有五英尺五英寸高,体重也轻,而且那么整洁,羽毛一样柔软的头发好像小孩子一般,双手精巧细致,他双眼凝视着地面——他的回答却像个老人(他只有三十岁而已)——“我觉得达摩佛祖讲的万事皆空的说法已经完全融入我骨髓了”,他的坦承令我颤栗——(在路上戴夫已经告诉我们要做好心理准备,因为乔治性情大变)——可是我仍然试图将谈话进行下去:“你还记得圣路易斯那些艳舞女郎吗?”——“记得,妓女甜甜。”(他是指一个女孩在跳舞时将一块喷了香水的手帕朝我们扔过来,后来我们把它钉在了一个设在公路事故地点的十字架上。那个十字架是我们在亚利桑那州如血的残阳中从地里硬生生拔出来的,我们把那个香水手帕就钉在基督的头像那儿,这样我们把十字架带到纽约时就自然而然地叫大伙都过来闻闻,可是乔治却指出我们这种潜意识的做法,简直美妙极了,因为最终的结果是格林威治村所有来看望我们的爵士音乐家们全都拿起十字架把鼻子凑了过去)——可乔治再也不理会这些了——我们的确该走了。 可是,唉,当我们准备告辞,转身向他挥手说再见时,他却试探性地转过身,要走进医院里去。我磨磨蹭蹭地走在其他人后面,不停地转身朝他一次次挥手——最后我就这样跟他开起玩笑来,我躲到一个角落向外偷看,然后再挥挥手——他躲到灌木丛后面朝我挥手——我也冲进一簇灌木中向外偷看——突然之间我们成了两个不可救药的疯狂圣人,在草地上没完没了地折腾——最后我们离得越来越远,他离大门越来越近,我们的动作也越来越精细,最后竟然精细到了极点,当他迈进大门的时候我还一直等着,直到看到他伸出了手指头——于是我从自己藏身的角落里伸出去一只脚——他又从门里探出一只眼——于是我从我的角落里什么也伸不出来了,就大声地喊“无!”——于是他从门里什么也没伸出来,什么也没喊出来——于是我就藏在角落里什么也没做——不过突然间我冲出角落,而他也冲了出来,我们转着圈挥手,然后又藏起来——接着我做了个大动作,站起身快速走开,然后又突然转身挥手——他也朝后退着跟我挥手——我也一直后退,而且退得越远,挥手挥得越频繁——最后我们分开得很远,大概得有一百码了,再玩下去已经看不清了,可不知为什么我们却仍然继续——最后我远远看到那个悲伤的小禅师挥动着双手——我就高高跳起来挥舞双手——他也照我的样子做——他走进了医院,可过了一会儿,他在从病房的窗户边向外偷看!——我躲在一棵大树后面,对着他用手拨弄鼻子——没完没了,真的——其他人都回到了车里,搞不清楚我到底被什么耽搁了——我知道乔治会好起来,会活下去,并把使人快乐的真理教给大家,而乔治知道我知道,这也是他跟我玩这个游戏的原因,这个带给人自由和快乐的魔法游戏是禅宗,或者说是这个日本灵魂所寻找的终极意义之所在。我说:“总有一天我会和乔治一起去日本。”我们最后一次远远地挥手之后,我对自己这样说,我们之所以停下来是因为我听到晚餐的铃声响了,而且看到其他病人冲出去排队吃饭,我知道乔治单薄瘦小的身体中包裹着惊人的胃口,因此我可不想耽误他吃饭,可他还是跟我开了最后一个玩笑:他把一大杯水一股脑儿地从窗口倒出来,然后就再也看不到他了。 “他这是什么意思?”我挠着头回到了车里。 [book_title]十六 为了使这疯狂的一天更加圆满,凌晨三点我坐在速度达到每小时一百英里的车里,车子在沉睡的街道、山峦和旧金山的海滨间穿行,戴夫已经离开,和罗玛娜睡觉去了,其他人也都睡得死沉死沉的,隔壁那位疯狂的邻居也睡过去了(他自己就是个波希米亚人,同时又是个体力工人,给别人刷房子,回家的时候靴子上满是泥浆。他和他的小儿子住在一起,他老婆早死了)——我曾经在他的房间听他的高保真音箱里放着震耳欲聋的斯坦·盖茨[1]的爵士乐。有一次我无意中说,我觉得戴夫·韦恩和科迪·波梅雷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司机——“什么?”他嚷道,这个高大的金发小子带着奇怪的似乎凝固住的微笑,声音嘶哑地说:“伙计,我以前可是替逃命的人开车的!来,我开给你看看!”——于是,大约在黎明时分,我们沿布坎南大街呼啸而下,拐弯时车轮尖声划过地面,他开始加速,尖声呼啸着冲着红灯开过去,左转车轮声突然更加刺耳,他以全速向山上驶去,我们到达山顶的时候我还以为他会停一会儿,看看山顶的风光,可他却开得更快了,简直就是飞过了山顶,一头驶入陡峭险峻的旧金山山路。我们的车头径直朝海湾中的海水冲去,可他居然还踩着油门!我们以每小时一百英里的速度冲到山脚下,幸好那儿的十字路口是绿灯,我们便全速驶了过去,只是在交叉路口处微微颠簸了一下,后来在街道开始下坡的地方又颠簸了一下——我们一直开到海边,然后急速右转——不到一分钟我们就已经翱翔在大桥入口的坡道上了,我还没把深夜最后一两口酒吞下去,车就已经回到了布坎南街,停在了我们的住所门口——不管他叫什么,反正他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司机,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他——好像是叫布鲁斯什么的——真是一场逃亡啊。 * * * [1] Stan Getz(1927—1991),美国爵士作曲家,演奏家。 [book_title]十七 这一回,我呻吟着醉倒在戴夫的地垫旁,都忘记了他根本不在那里。 可我记起了那天早晨发生的一件奇怪的事儿,发生在科迪从山谷下打电话来之前:我又一次感觉像白痴一样,无可救药地沮丧,在呻吟中记起了“小淘气”的死,也记起了被吞没的海滩。可是在厕所的散热器旁边放着一本鲍斯威尔[1]的《约翰逊传》,我们曾在汽车里快乐地讨论过这本书:我随意翻开一页,然后又翻了一页,接着便从左上角开始读起来。突然之间我便觉得自己又身处于一个无比完美的世界:老约翰逊博士和鲍斯威尔到苏格兰的一座城堡造访,那城堡属于他们已故的朋友罗瑞·摩里,他们在巨大的壁炉旁喝着雪莉酒,看着墙上挂的摩里的照片,罗瑞的遗孀也在那里,约翰逊突然说:“先生,我告诉你怎样对付罗瑞·摩里的剑。”(照片里的老罗瑞拿着他的高原投掷武器。)“我用短剑刺进他的身体,刺伤他,我会像动物一样感到快乐”,在宿醉的蒙眬中我意识到,如果说哪种方式可以使约翰逊在这种场合对罗瑞·摩里的遗孀表达出他对摩里之死的悲伤之情的话,那么非这种方式莫属——如此悲悯,如此没有理性,然而又是如此完美贴切——我一下子冲到厨房里,戴夫·韦恩和其他人正在那儿吃早餐,我便把整件事讲给他们听——乔西叼着烟斗斜睨着我,因为我这么一大早就这么文艺,可是我其实一点也不文艺——我又一次看到了死亡,罗瑞·摩里之死,可是约翰逊对死的反应堪称完美,太完美了,我只希望老约翰逊现在就坐在厨房里——(救命!我想。) 科迪从洛斯加托斯打来电话说,他那个翻新轮胎的工作丢了——“就因为我们昨天夜里在那儿吗?”——“不不,绝对不是,他要解雇一些人,因为他的抵押负担太沉重了,还有就是有个女孩要起诉他伪造发票什么的,哎呀伙计,我还得再找别的活,可我还得付房租,还有哎,没有他妈的一件顺心的事儿,老伙计啊,你能不能,我也不知道该不该说,就直说了吧,杰克,嗯,借给我一百块钱怎么样?”——“天哪,科迪,我这就下山给你拿一百块钱来。”——“你真的肯借我啊,你能借给我真是太好了,你真的会借给我,是吧!”(电话那头他的睫毛一眨一眨的,因为他知道我真的会借给他。)“你这家伙真是个好哥们,你怎么下山把钱拿过来呢?让我这沧桑的心都高兴起来了。”——“我让戴夫开车送我下山。”——“好啊,那我很快就可以付房租了,今天都已经是星期五了,哎呀,是星期四还是,哦是星期四,哎呀我到下周一的时候能找到新工作就行了,那你就可以在我这儿住两天,我们一起过个长长的周末,像以前一样瞎聊胡侃,混混日子,下下棋,看我杀你个痛快,要不就一块看棒球比赛。”之后他又悄声说:“我们还可以溜进城去逛逛,看看我的漂亮宝贝。”——于是我就问了一下戴夫,没错,他随时可以送我,他一直跟随在我左右,就像我跟随别人一样,于是我们又出发了。 路上我们顺便去书店看望蒙桑托。我突然有个想法,就是戴夫、我还有科迪一起去小木屋过个盛大宁静而又疯狂的周末(如何做到),可是当蒙桑托听了这个想法,他也想去,事实上他还要带上他那个矮个子的中国哥们马亚瑟,我们还要去圣克鲁兹接上麦克李尔,再去拜访亨利·米勒,转瞬之间又一场大型的聚会就要开始。 威利车在街边等着,我去商店买酒,戴夫把车调了头,这次是罗恩·布莱克和本·费根坐在的后面的垫子上,我还坐在前面像摇椅一样的座位上,现在正是艳阳高照的火热午后,我们又一路上喋喋不休地聊着,沿着海滨的公路去找科迪那个老家伙。蒙桑托和马亚瑟开着他的吉普车跟在我们后面,现在是两辆吉普了,告诉你吧,将来还会再增加两辆——到科迪家的时候大约下午三点,他的房子里挤满了客人(洛斯加托斯本地的文艺人士以及各界人士电话也响个不停)。科迪对伊芙琳说:“我要跟杰克他们一伙人一起待两天,星期一再找工作。”——“好吧。”——于是我们到了洛斯加托斯一家相当不错的披萨店,那里的披萨上面堆放着一英寸高的蘑菇、肉和凤尾鱼等你想吃的任何东西,我在超市用旅行支票兑换了现金,科迪拿了一百块,在披萨店把钱给了伊芙琳。不久之后,两辆吉普又开始朝蒙特利的方向驶去。我曾经拖着满是水泡的双脚走在那条破旧的公路上,一直走回可怕的拉顿峡谷大桥——我还以为我再也不会回到这里了,可是现在我却带着许多见证人回来了。我们沿山路盘旋而上,当下面的峡谷再次呈现在我眼前时,我在惊异与悲伤中咬紧了嘴唇。 * * * [1] James Boswell(1740—1795),苏格兰律师及作家。塞缪尔·约翰逊的挚友。其主要著作有《科西嘉记事》,《赫布里底群岛游记》和《塞缪尔·约翰逊传》。 [book_title]十八 尽管我感觉仿佛已经离开了一百万年之久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