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太宰治短篇小说集 [book_author]太宰治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61112 [book_dec]《太宰治短篇小说集》收录了《美男子和香烟》《皮肤和心》《雪夜的故事》《阴火》等11篇中短篇小说,是作者不同时期,有着不同风格的代表作。阅读这些文字,深入太宰治的内心,感受喧嚣之下的伤感,在孤独中寻找希望,这是每一个现代人的宿命,也是太宰治献给每一个人的宽容与安慰。 [book_img]Z_9666.jpg [book_title]美男子和香烟 虽然我一个人独自战斗到现在,但心里总觉得快要输了,胆怯得不得了。尽管如此,我现在也不会恳求那些蔑视我的人说:“我错了,请让我成为你们的朋友吧!”我依然决定一个人喝着廉价酒,继续战斗。 我所说的战斗,概括来说,就是与守旧派做斗争,与日常生活中的阿谀奉承者做斗争,与滑稽可笑的装腔作势者做斗争,与小气的人和事做斗争。 我可以在神面前负责任地说,为了这场战争我已经失去了一切。现在我每天就是一个人拼命喝酒,因为感觉快招架不住了。 守旧派们大都心地不好。他们常常厚颜无耻地用一套一套迂腐至极的文学理论和艺术理论,肆意将拼命萌发的新芽踩死在脚下,对此他们却没有一丝罪恶感,实在让人害怕。他们稳如磐石,外力已无法撼动;他们为了保命、捞钱,为了博得家人开心拼命投机钻营;他们结党营私,和所谓的狐朋狗友一起联手欺负形单影只的年轻人。 我快招架不住了。 前些时候,我独自一人在一个地方喝廉价酒时,三位年长的作家也走了进来。我跟他们并不熟悉,可他们却莫名其妙地把我围起来,醉醺醺地开始无厘头地批评起我的小说来。我喝再多的酒也不喜欢闹事,所以当时对他们的恶言恶语也只是一笑了之,并没放在心上。可回家吃晚饭时,却越想越觉得懊恼,一时竟抽咽起来,最后放下碗筷不禁号啕大哭。边哭边对伺候我吃饭的妻子说:“人、人家这么拼命写的东西,却被他们那么随意取笑……那些人可是前辈啊,是大我十岁甚至二十多岁的前辈啊,他们却合起伙来这么否定我……真是太卑鄙了,太狡猾了……既然如此,我也不客气了,我也要公然批评他们,跟他们斗争……他们真是太过分了。” 我不停地控诉着,哭得越来越厉害了。一旁的妻子一脸惶恐,劝我说:“行了,早点睡吧。”然后把我扶到了床上。可我躺下之后,仍然委屈地抽泣个不停。 啊,人活着真艰难!男人要活下去就更辛苦、更可怜了。看来我只能迎难而上,不停奋击,并且最后必须取胜。 就在我哭过几天后,一名年轻的杂志社记者找到我,让我做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 “您可以去上野看看那些流浪汉吗?” “流浪汉?” “对,我想拍一些您和他们在一起的照片。” “我和流浪汉在一起的照片?” “是的。”他平静地回答道。 为什么要选我呢?我想恐怕是他觉得太宰治和流浪汉、流浪汉和太宰治之间存在什么因果关系吧。 “好的,我去。” 我这人在受委屈的时候,总会条件反射性地倔强应战。 于是我马上起身换上西服,催促着那名年轻的记者出了门。 那是一个寒冬的早晨,我用手绢擦着鼻涕默默地走着,心里却是五味杂陈。 我们从三鹰站乘坐省线到东京站后,又换乘市营电车,在那名年轻记者的带领下,我先去了他们杂志社总部。进了会客室后,他立刻拿出一瓶威士忌招待我。 想来这可能是杂志社编辑部的好意或策略,他们觉得我比较怯懦,不让我喝点威士忌壮壮胆,我就没法跟流浪汉自然地交谈吧。但恕我直言,那种威士忌的味道很是奇怪。我素来也品尝了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酒,这些酒也不一定都是好酒,但像这样独饮威士忌还是头一回。那酒虽然贴着洋标签,瓶子也很好看,但瓶里的酒却浑浊不堪,可以说是威士忌中的浊酒了。 即便这样的酒我也喝了,大口大口地喝了。我还推荐围在会客室的记者们也尝一尝,可他们都笑着拒绝了。我听说这些记者大都非常能喝,但他们却没有喝。看来这些酒中豪杰也对威士忌中的浊酒敬而远之啊。 最后只有我一个喝醉了。我一边笑着一边对他们说:“你们这群家伙不觉得很失礼吗?用你们都不喝的美味威士忌劝客人喝,你们真是太过分了!” 记者们看我醉意袭来,便打算趁着我酒劲未消时让我去见流浪汉。他们不失时机地把我带上车,带我来到了上野站的地下通道,那儿号称“流浪者之窝”。 但这些记者天衣无缝的计划可以说并没成功。我进了地下通道后,便毫不犹豫地径直朝前走去。在地下通道的出口附近,我看见四个少年正在烤鸡肉店前吸烟,我硬着头皮靠近他们,说:“别吸烟了,烟越吸肚子越饿的。别吸了,我给你们买烤鸡吃。” 少年们立刻扔掉了手里的烟。他们看起来还都是十来岁的孩子。我冲烤鸡肉店老板说:“喂,给这些孩子一人一串烤鸡肉。”这么说时我其实很难为情。 这也算是善行吗?真让人受不了。我突然想起瓦雷里的一句名言,更加觉得难为情了。 如果我当时的做法被一般人认为多少有点友好的话,那我就会被瓦雷里极度鄙视了。 瓦雷里说:当你行善时必须心怀歉意,因为再没有比行善更伤人心的举动了。 我感觉像感冒了一般,蜷缩着背大步大步地走出了地下通道。 四五个记者追了上来,其中一个问我:“怎么样?是不是感觉像地狱一样?” 另外一个记者说:“不用说,就是另一个世界吧。” 又一个记者说:“您一定很吃惊吧,对此您有什么感想?” 我不小心笑出了声说:“地狱?怎么会,我一点也没有吃惊。” 说完我便朝上野公园的方向走去,边走我不停地说了起来。 “其实我什么也没看到,我一边想着自己的辛苦,一边径直匆匆穿过了地下通道。不过我明白了你们为什么要选我来地下通道,因为我是一名美男子。” 大家都笑了。 “我可没开玩笑。你们可能都没有注意到,当我径直朝前走时,我发现那些躺在黑暗角落里的流浪汉大都是些非常端正的美男子,也就是说,美男子沦落为地下通道里的流浪汉的可能性很大。像你们这种肤白貌美的美男子可是很危险的哟,可得小心点,我也得多加注意了啊。” 说完,大家又开始哈哈大笑起来。 自以为是!自以为是!不管别人说什么都自以为是,等你突然回过神来时,你已经躺在地下通道的一个黑暗角落里,已经不是一个正常的人了。只是从地下通道过了一下,我就已经明显感觉身体在战栗了。 “除了美男子这个发现,您还有其他的发现吗?” “香烟。那些美男子看起来都没喝醉酒,但他们大都在吸烟。香烟可不便宜啊!买烟的钱足够买一张草席或一双木屐了吧。可他们却宁愿直接躺在混凝土上,光着脚,吐着烟圈。人啊,不,现在的人啊,再怎么落魄,就算全裸着身子,也好像必须要抽烟啊。不要说别人,就连我好像也有那种想法。看来我去地下通道生活的色彩越来越重了啊!” 走到上野公园前的广场时,我看见刚才那四名少年正沐浴着冬日正午的阳光,开心地一起玩耍着。我不由自主地朝他们走了过去。 “就那样别动,就那样!” 一个记者拿着照相机冲着我们边叫喊着,边咔嚓咔嚓地拍了照。 “再次笑一笑!” 那个记者瞄着镜头,大声叫道。其中一个少年看着我的脸说:“一面对面,我就想笑。” 他一说,我也跟着笑了起来。 天使在空中飞舞着,遵从神的旨意,他们的翅膀消失了,像降落伞一样飘落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我飘落在了北国的雪地上,你飘落在南国的橘柑田里,而这些少年则飘落在了上野公园里,仅此不同而已。少年啊,今后就算长大成人,也一定不要太在意自己的容颜,不要吸烟,除节日以外不要喝酒,但在心里要永远装着自己心爱的姑娘哟。 附记 记者后来给了我当时拍的照片。一张是我和少年互相笑着的照片,还有一张是我蹲在那些流浪儿童面前,抓着一个孩子的脚的奇怪照片。如果日后某个杂志把它刊登出来的话,很可能会招致这样的误解:太宰治真会装腔作势,好像自己是基督一样在给约翰传中的弟子洗脚啊。真是的!为了避免这种误解,我在这里要声明一下:那只是我好奇光脚走路的孩子的脚底是什么样的动作而已。 还有一个好笑的。那两张照片被送来的时候,我指给妻子说:“这个就是上野的流浪汉。”妻子认真地问我:“啊,这就是流浪汉啊?”边说边使劲盯着照片看。当不经意间发现妻子盯着看的地方时,我惊叫道:“你看哪儿呢?那是我啊!是你的丈夫我啊!流浪汉在我旁边啊。” 我妻子是一个非常认真的人,基本不开玩笑。她好像真把我认成流浪汉了。 [book_title]皮肤和心 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左胸下面长了豆子般大小的大疙瘩,周围还密密麻麻长了些红色的小疙瘩,心里非常郁闷。它们一点都不痒,但是我就想洗澡的时候用毛巾拼命搓洗它们,几乎快要把皮肤搓烂了的节奏。即使这样,那些疙瘩依然没有消失。回到家后,我坐在梳妆台前对着镜子仔细看了看胸部,心情更加烦闷了。澡堂到我家走路用不了五分钟,就这点时间,那些疙瘩从胸部一直扩散到到腹部,现在竟然有两个巴掌左右那么大了。那些疙瘩像烂熟的红草莓一样,在我看起来犹如地狱绘一般让人眼前发黑。从那时起,我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我了。我甚至感觉自己人不人鬼不鬼的了。“六神无主”四个字大概最能表达我现在的状态吧。我一直呆坐着,感觉自己被乌云笼罩般难以再开心起来。我的灵魂似乎要飘离这个凡尘俗世,从此以后我好像只听见周围一些微弱的细语,那些细语仿佛来自地狱,阴暗消沉,让人心情更加郁闷。过会儿我再看了看镜中自己赤裸的身体,竟然发现又接二连三地冒出新的红色的小疙瘩,这儿一个,那儿一个,像雨滴侵蚀地面一样,很快我的脖子周围、胸部、肚子、背上满是红色的疙瘩。我捂住了脸,镜子里的那个人,那个背部如赤霞映射过一般,白色的皮肤已经全部被红色疙瘩占据的人,我再也看不下去了。 “我这儿好像长了些东西。”我让老公看了我的那些疙瘩。那应该是六月初的事了。他当时穿着短袖短裤,刚下班回来悠闲地坐在那儿抽着烟。我说完后他走过来让我左转右转了一下,按了按那些疙瘩,皱着眉仔细查看着。 “不痒吗?”他询问道。“不痒,”我回答说,“不痛不痒,没什么感觉。”他有些疑惑,又把我带到走廊,借着夕阳的余晖,又细细地查看了一下。他对我的身体健康一直很关心,平时虽然不善言辞,但我心里明白他的真心。此时此刻,当我站在走廊光亮的地方被他来回查看我赤裸着的身体,我竟然有些放心起来。我像做祷告般内心平静,闭上双眼,内心希望永远这样下去。 “我也不知道咋回事,如果是荨麻疹的话会痒的,有没有可能是麻疹呢?” 我苦笑着穿上衣服说:“或许是米糠过敏吧,我每次去洗澡总会用米糠擦拭胸部和脖子。” 就这样,我们暂时就认定病因是米糠过敏了。随后,他去药店买到了一支膏体黏糊糊的药膏,认真地帮我抹药,还按摩了红色疙瘩的周围,希望能早点见药效。涂完药后,我感觉那个地方的温度降下来了,心情也变得轻松起来。 “不会传染给你吧?” “没事,别瞎担心。” 虽然他嘴上那么一说,但我知道他很心疼我。从他帮我抹药时难受的表情,我能感觉到他在心里祈祷着我能快点好起来。 一直以来,他都非常细心地呵护我。对我外表不完美的地方,他连开玩笑都很少提及。单纯而美好的他,还会经常对我表白。 “我觉得你很美,我喜欢这样的你。” 每当他这样说,总会让我不知所措。我们俩是在今年三月份才结婚的。说起结婚,至今我都觉得难以启齿。我眼看二十八了,长相一般,嫁不出去。二十四五岁时有过两三次相亲的经历,但很快也都不了了之。家里只有母亲、妹妹和我三人,经济条件也不太好,从不奢望能够跟一位国家栋梁、社会精英结为夫妇。对我而言,组建一个幸福家庭简直就像白日做梦。到了二十五岁,我决定这一辈子哪怕不结婚,也要赡养母亲、养育妹妹,担负起家庭责任,这就是我唯一的人生目标。我的妹妹比我小七岁,今年二十一了,是一个容貌俏丽,懂事明理的好孩子。我希望能有一位良人爱她疼她一生,那个时候我就能追求我自己的生活了。在此之前,家里的大小事我都要负责照料,我要守护这个家。做了这个决定后,我的内心不再烦恼,所有的痛苦、寂寞都烟消云散了。另外,我在负责家务之余,还学习了裁缝的手艺,邻居家有要给小孩做衣服的活儿我也试着开始接一些。大概在这个时候,我遇到了我现在的老公。介绍他给我的是我已故父亲的朋友,这位叔叔跟我父亲生前关系就像亲兄弟,因此我也不好马上拒绝。从叔叔那里得知,被介绍的人是小学毕业,无父无母也没有其他兄弟,叔叔看他可怜,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带回家抚养。当然,不是亲生的也就没有所谓的家产继承了。如今他也三十五岁了,从事图案设计工作,据说手艺还不错,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能赚两百多日元,生意一般的时候也可能很少,因此估计平均月收入也就七八十日元吧。另外,他有过一次婚史,和前妻在一起生活了六年,不知为何前年突然离婚了。那之后,由于年纪大、学历低、没钱等原因,他对二婚也就不抱什么期望了,想着打一辈子光棍好了。但是,那位叔叔不同意,认为这样会惹闲言碎语,催着他赶快再婚,这样叔叔才能安心。听到这里,我和母亲不禁面面相觑,有点不安。这确实算不上一门好的亲事,即便我是一个嫁不出去的丑女,但也没做什么丢人现眼的事,没必要非得嫁给这样一个男人吧。一开始,我非常生气,后来又觉得很难过。除了拒绝,别无他法。可是由于叔叔是父亲的恩人、好兄弟,又不能立马回绝。但是转念一想,这个男的也真是命运坎坷啊,说不定还真是一个善良的人呢。再看看我自己,也只是高中毕业而已,无才无能又不富,大龄剩女还丑得要命。父亲还过世了,家里也没什么背景和靠山。这样想想,我和他还算是般配吧。反正我也不会有别的更好的选择了,要是再辜负叔叔的一片好意,以后两家的关系肯定也会变得很尴尬。于是,我的情绪慢慢平静下来,有点脸红地点了点头。母亲很担心地问我,你真的愿意吗?我没再多说一句,直接答应了叔叔,说自己愿意这门亲事。 婚后,我很幸福。不,嗯,确实应该说是很幸福的。丈夫待我如视珍宝,或许这种极致的幸福,在今后会有别的什么惩罚吧。让我唯一有些苦恼的是,丈夫遇事有些软弱,加之有被女人抛弃的经历,更显得有些唯唯诺诺的;待人接物总显得不自信,长得有些瘦小,没有福相。他在工作上倒是很认真、上进,对于他的设计图,我一直觉得有些似曾相识。后来才得知,这竟是一段奇妙的缘分。当我问及他设计图背后的故事时,我的内心开始小鹿乱撞,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我好像喜欢上了他。原来,银座那家知名化妆品店的蔷薇藤蔓商标,就是他设计的。不仅如此,那家店内销售的所有香水、香皂、蜜粉等商标的创意,以及宣传广告等,都是他的设计。大概从十年前起,他就成了那家化妆品店的专属设计师。与众不同的蔷薇藤蔓商标、宣传海报、平面广告等,都出自他手。到现在,那个独特的蔷薇藤蔓图案,就连外国人都知晓,哪怕不知道店铺的名字,只要看到那相互缠绕的、典雅的蔷薇藤蔓图,都会过目难忘。我也是自女校时期就知道那个蔷薇藤蔓图,女校毕业后,也一直使用那家店的化妆品,可以说是铁粉了。但,我从未想过那个商标设计师是谁,真是一个糊涂虫。可是,大概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吧,只看见了美丽的宣传图片,却从未想过这些图案的设计者。设计师就是这样一种在幕后默默工作的人群。直到嫁给他以后,我才知道这个事实,内心十分激动,幸福感油然而生。 “我在女校时,就非常喜欢这个图案了,原来是你设计的呀。真开心,我觉得自己好幸福。原来我们的缘分,从十年前就开始了。嫁给你,是十年前就已经注定的呀!”我激动地说道。听到这样的话语,他的脸又红了起来。 “别开玩笑了,我那也只是手艺活罢了。”他有些难为情地眨着眼睛,无力地苦笑着,一副无奈的表情。 他这个人总是不自信,我什么都没说,可他却似乎很在乎自己没学历、二婚、经济条件差等。可是,如果要这样想,那我一个大龄剩女又该怎么办呢?夫妻两人都不自信,垂头丧气,脸上便会长出更多的皱纹。有时候,他也想让我对他撒撒娇。可是,我一个二十八岁的黄脸婆,本来对自己容貌就不自信,再看见他那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就泄气了,哪里还有心情对他甜甜地撒娇呢。明明我心里是喜欢他的,表现出来的却是满不在乎。这样一来,他更加情绪低落了,我虽然明白他的心思,可是两个人难以沟通,夫妻关系也愈发相敬如宾。他似乎也知道我对容貌不自信,偶尔也会突如其来地、笨拙地赞美我的妆容,或者衣服款式。我知道他的体贴,可越是这样,我心里愈加难受,难受得想哭。他是一个好人,关于前妻的事,只字不提。正因为如此,我几乎都忘记了他有过婚史的事了。说起这个家,是我们结婚后新租的房子,他之前住在赤坂的单身公寓里。大概是不想留下过去不好的回忆,以及照顾我的情绪,他把前一段婚姻中的家具等都处理掉了,只带着工作相关的工具搬进了这个新家。随后,我也从母亲那里稍微取了一点钱,两人再慢慢地添置了些家具;被褥和柜子,则是我从娘家带来的,他前妻的痕迹一点也没有留下。至今我都难以相信,他曾经和除我之外的女人,一起生活过六年。说真的,如果他没有那么自卑、敏感,而是对我粗线条一点,偶尔发发火,或许我还能对他撒撒娇。这样的话,我们家一定是充满欢乐和笑声洋溢的。但,我们两人都对自己的缺点耿耿于怀,使得夫妻关系更加不自然——我就不用说了,但是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自卑呢?他虽然只是小学毕业,可是文化素养完全不次于大学生水平。说到唱片收集,他的品位不俗;此外,他也常在工作之余,阅读一些我都没听说过的国外作家的作品;还创作出那个世界知名的蔷薇藤蔓商标。他经常自嘲赚不到钱,可是旺季时段,也有一两百日元的大金额收益;即使我们没有太多钱,他也会想着带我去体验伊豆的温泉;但即使现在,他还是一直自责,家中的被褥、柜子等家具是我从娘家带来的。他如此在意,反而让我更加内疚,仿佛做了什么错事一样。明明都是一些便宜的小物件罢了。越这样想,越发想哭,觉得因为同情或怜悯结婚就是错误的,还不如自己一个人生活来得轻松;甚至,我还有过一些坏念头,如果能找一个更加有信心、强大的男人就好了。我是一个坏女人。结婚后,从青春期以来对婚姻的美好憧憬,就在这样的灰色气氛中消磨掉了。心中的悔恨,就如同咬到舌尖般,痛苦喷涌而出,现在该如何弥补呢?两个人静静地端起碗筷吃饭时,泪水夺眶而出。都怪自己贪心,都是黄脸婆了,还妄想在婚姻中享受到青春时代所期待的恋爱,这就是一个笑话。我能够拥有现在这样的一段婚姻,已经够幸福的了,一定要这样去想。可能就是因为我不懂得知足,太过任性,才会长出这样恶心的红疙瘩。或许是因为涂了药,疙瘩没有再继续扩散,说不定明天就能好起来呢?我在心中默默祈祷着,早早地休息了。 边睡边想,我越发觉得后怕。得什么病都可以,唯独这皮肤病,我是万万不能忍受的;再苦再穷我都不怕,就是不愿意染上这皮肤病;哪怕断条胳膊、少条腿,也比染上这皮肤病好多了。在女校上生理课时,老师讲授到皮肤病的病原体,我就浑身发痒;看到课本上印刷着病虫和细菌的页面,我就想把那页书给撕掉。然而,老师却似乎毫无感觉,不,即使老师,也无法这么淡定。他肯定是由于工作原因,不得不故作镇定,一定是这样的。这样一想,就越发觉得老师虚伪,内心更觉得不舒服。生理课结束后,我和朋友开始讨论哪一种现象最不能忍受——疼痛、挠痒痒、瘙痒,将三个现象依次排序。对此,我果断认为,瘙痒是最难受的。不是吗?疼痛和挠痒痒,都有人的感知承受范围。比如,被打了,被割伤或者挠痒痒,当这种痛苦达到人的承受极限时,人就会晕厥。晕厥后失去意识,就感受不到外界的痛苦,如登极乐世界般,得到解脱。这样一来,即使死去,又有什么大不了呢?但是,瘙痒却不同。它如同潮水般,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如此反复延绵;它不会让你一次性达到可承受的极限,因此也不会晕厥过去,更不会死去;它让你在看不到终点的痛苦之旅中,持续煎熬、挣扎。不管怎么说,瘙痒,真的是最难以接受的了。如果在旧时代的审讯厅被严刑逼供,鞭打、针扎、挠痒痒等,都不会让我供认。在受刑期间,我可能会晕过去,反复受刑两三次大概就死去了。但我一定会坚守那份傲骨,绝不认罪。然而,如果拿出一篮子跳蚤、虱子、疥癣虫,恐吓说会倒在我的背上。我可能就会汗毛直立、浑身颤抖,双手合掌求饶,完全顾不得什么骨气和脸面了。即使想想那个场景,都觉得浑身难受。在课间休息时,我和朋友聊了我的感受,大家不约而同表示有同感。有一次,在老师带领下,全班同学去上野科学博物馆。一到三楼标本室,我被吓得一声惨叫,大哭不止——像螃蟹那么大的寄生虫标本,被固定在展台上,看着恶心极了,我真想用棍子把它们全部打个粉碎。 之后连续几天,我吃不好睡不好,总觉得身上到处发痒。连带着也开始讨厌菊花,总觉得那一片片小花瓣,像某些东西;看到树干上麻麻赖赖的凸起,也会全身发痒;对于那些淡定地吃着鱼子的人,真的完全无法理解。牡蛎壳、南瓜皮、石子路、被虫咬过的树叶、鸡冠、芝麻、带花纹的布、章鱼脚、茶渣、虾、蜂窝、草莓、蚂蚁、莲菜、苍蝇、鳞片等,我全都讨厌;就连标注的假名也是,小假名看起来就像虱子。茱萸籽、桑果也是如此。就连看到被放大的月球照片,都忍不住想吐。有时,触摸带有刺绣的花纹,我也浑身难受。正因为如此,我对皮肤护理格外注意,基本没有出现过任何皮肤问题。结婚后,我更是坚持每天都泡澡,用米糠擦拭身体。肯定是清洁过度了,才会皮肤过敏,长出这些红疙瘩,我懊恼极了。我做了什么坏事吗?老天爷!世界上有那么多病,为什么偏偏让我得上我最讨厌的皮肤病。就像子弹正中靶心,把我推向最厌恶的深渊。我百思不得其解。 次日,天刚亮,我便起床,偷偷地照镜子。天哪!镜子里是一个怪物,那不是我。那副身体就像被压烂的西红柿一样,脖子、胸部、肚子上到处都布满了奇丑无比的、豆粒大小的红色疙瘩。简直就像全身长满了犄角,犹如雨后的蘑菇头,密密麻麻地破土而出。而且,还在向两腿蔓延。妖怪、魔鬼,我已经完全不像一个人了。让我死吧。不能哭,变成这样一副鬼样子,再抽抽噎噎地哭,就更加丑陋了。身体就像慢慢熟透、烂掉的柿子一样,真是讽刺呢。我竟然落到这样一种凄惨、不知所措的境地。我不能哭,得掩饰一下,丈夫他还不知道呢。原本就不漂亮,现在身体还变成这副鬼样子,我不想让他看见如此丑陋的我。面对像废物、垃圾一般的我,他还能怎样安慰我呢?我也不愿意被安慰。如果,面对这样的身体他还能体贴、照顾,我反而会瞧不起他。不行,我想就这样分手吧。不要再关心我,不要再看我,不要再出现在我眼前。唉,要是有更大的房子就好了,我想待在一个离他远远的房间里。如果没有结婚,该多好。如果没有活到二十八岁,在十九岁得肺炎那年就死掉了,该多好。如果那个时候死掉了,现在就不会这么痛苦,这么丑陋,这么烦恼了。我紧闭双眼,一动不动地跪坐在榻榻米上,直喘粗气。我感觉我的心已经被魔鬼占据了,世界一片寂静,我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我了。我缓缓地,像动物一样爬起来,穿上和服。我深感和服的功效,无论怎样丑陋的躯体,它都能将其完美地包裹、掩饰。我打起精神,走向晾衣服的阳台,看着刺眼的太阳,长叹一声。耳边传来了广播体操的音乐,我一个人开始做起了体操,小声地数着一、二的口号,试着装作很有精神的样子。可是,我突然悲伤起来,如果不继续做操就会忍不住哭出来。或许是因为动作幅度太大,脖子和腋下的淋巴开始隐隐作痛,按了一下,发现都是硬邦邦的。我一下子慌了神,瘫坐到地上。我长得不漂亮,一直以来都活得小心翼翼,为什么老天爷还要欺负我呢?瞬间一股无名火涌上心头。这时,老公的声音突然出现。 “原来你在这儿啊,好像有点不开心?”他温柔的语气关切地问我,“怎么了?今天好一些了吗?” 我本想回答说好一些了,然而我却推开他搭在我肩膀的手,站起来冷淡地说了句:“我进去了。”我怎么说了这句话!我好像有点恍惚了,自己在说什么,甚至在做什么、在想什么,我根本没意识。现在的我谁也不相信,包括我自己。 “让我看看好吗?”他完全不解的语气,小心翼翼地试探道。 “不要。”我转身面对着他,抬起双手指着自己的胳肢窝说,“连这种地方都莫名其妙冒出了这些硬疙瘩。”我忍不住号啕大哭起来。我知道我一个已经二十八岁的黄脸婆这样矫情很丢脸,但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根本停不下来,哭到甚至口水都流了出来。 “好了,别哭了!我带你去看医生!”我从来都不知道他能如此果断。 那天他请了假,翻阅了所有报纸上能治疗皮肤病的相关宣传广告后,带我去一家皮肤科数一数二的知名医院,提前挂了位皮肤科医生的专家号。我一边换衣服准备出门一边问道: “要脱光给医生看吗?” “当然啊。”他非常认真地回答,“你不要把医生当成男人就好了。” 我的脸有些发红了,心里一丝暖意。 外面阳光灿烂,可我觉得自己就像一条丑陋的毛毛虫。如果这个皮肤病治不好,我的世界就永远是一片黑暗。 “我不想坐电车。”结婚以来,我第一次提出这么任性而奢侈的要求。疙瘩已经扩散到手背,我曾在电车上见过手部患这种病的女人,从此再也不敢抓车上的吊环,担心会被传染。现在我也成了这种样子。“感同身受”这个词的含义,终于算是痛彻心扉了。 “我懂。”他爽快地答应我,一起搭了出租车去医院。从筑地经过日本桥,再到高岛屋对面的医院,距离不远,我却像自己在丧车里一样心情沉重,感觉好像很远。此时的我,似乎只有一双眼睛还活着,只是一路上静静地看着城市的初夏。眼睛来来往往的行人里,他们肯定没有一个像我这样浑身长满红疙瘩的。 终于到了医院,他陪我去了候诊室。这里的世界和外面完全不同,让我不禁想起了很久以前,在筑地小剧场看过的一部叫作《底层》的话剧场景。窗外明明是一片深绿色,生机盎然,而这里却满是昏沉沉而湿冷的空气,还有刺鼻又酸臭的味道。我想就算是失明的人也不想待在这种地方。这里虽然没有盲人,但总觉得怪怪的,怎么会有那么多老奶奶、老爷爷。我在靠近入口处的一张长椅上坐下,像快要死了一样低垂着头、闭上双眼。突然,我感觉或许我是这么多病人中,唯一一个严重的皮肤病患者。我猛地睁开眼抬起头,仔细观察了周围所有人,果然,没有一个病人像我这样长了如此多的疙瘩。从医院的宣传板上得知,这个医院以专治皮肤病和另一种难以启齿的疾病为特色。也就是说,坐在远处那个像电视明星一样的男的,皮肤没有长奇怪的疙瘩,他应该不是来看皮肤科的,而是来看另一个科室的了。这样一想,我大概知道待在这间候诊室里,垂头丧气地坐着等死的病人们都得的什么病了。 “你要不要出去透透气?这里好像有点闷的。” “待会儿再说,好像就快轮到咱们了。”他有些无聊地站在我身边。 “唉,轮到我估计要到中午了,这里不干净,你先出去转转吧。”我的语气有些生硬,连我自己都有些讶异。但他顺从地点了点头。 “你不一起去吗?” “不用了,没事的。”我微笑着说,“留在这里,我比较轻松点。” 然后,我把他从候诊室推了出去,我稍微镇静了一点,重新坐到长椅上,闭上了发酸的双眼。旁人看来,我肯定就是个装模作样,陷入沉思的女人。确实,我是这样的,这是我最放松的方式。“装死”,多么可笑的一个词,但我却开始担心起来。任何人都有秘密,仿佛有谁在我耳边低语,我不由得紧张起来。说不定这皮肤病……我突然感觉毛骨悚然。老公他那么温柔,虽然没什么自信但是对我言听计从,难道是因为……虽然那一刻,我觉得很可笑,但我不是他第一任妻子,事实上我也能感受到。我坐立难安,被骗了。“骗婚”,我突然想到这样一个词,真想跑出去痛打他一顿。我真是个蠢货。明明一开始就知道他有过婚史,现在才突然意识到,他不是第一次的这件事,让我如此难以接受,我好后悔。他之前的女人在我心中也越来越膈应,我第一次对他之前的女人有了种无比憎恨、厌恶之感。我以前真的是从来没想过这些,而现在,我为自己的迟钝、大大咧咧而后悔、懊恼。这就是所谓的嫉妒吧。如果真是这样,嫉妒就是无可救药的肉体的疯狂,毫无美感,丑陋至极。世间大概还有很多我未触及的人间炼狱吧。我开始对生活不再抱有希望,匆匆拿出膝上布袋子里的小说,随便翻起来,想着是不是可以缓解一下。《包法利夫人》 [1] 的主人公爱玛,她悲惨的命运故事总能治愈我。在我看来,爱玛的沉沦就是最符合女性、最自然的方式。就如同水往低处流,美丽的躯体会随着时间流逝而衰老一样。女人,总是内心藏有不能言说的秘密,这就是我们的天性。人的一生,会经历很多坎坷和诱惑,这一点毋庸置疑。对于女人来说,活在当下不就是我们的宗旨吗?和男人完全不同的是,我们不会去考虑百年之后的身后事,我们对事情有更深入的思考。我们只期待当下的每一刻都活得美丽、尽兴,沉迷于生活中每一个细微的感触。女人总是喜欢那些漂亮的茶碗、美丽的衣服,而这也恰好是生活真正的意义所在。我们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是活在当下。这正是对我们生活宗旨的完美体现。除此之外,还需要什么呢?深不可测的现实生活,压抑了女人的任性和不羁。如果没有这些束缚,让我们自由、恣情地生活,那我们的内心和身体,不知该有多么轻松啊!可是,对于女人内心的这个恶魔,所有人都选择忽视、不去触碰,这才导致了那么多悲剧的产生。或许,也只有深不可测的现实生活,才能够拯救我们。老实说,在结婚的第二天,女人就可以在心里镇定地想其他男人了。人心叵测啊!突然,我心中一颤,想起“男女七岁有别”这句古语。不由得惊叹这就是日本社会伦理的写照啊。原来,古人早已知晓。从古时起,这些诱惑和困境就一直存在啊。这样一想,心情反而轻松起来。即使皮肤过敏,长了这些红疙瘩,我也还是风韵犹存的少妇啊。我苦笑着,低头继续阅读小说。现在罗多尔夫正慢慢地靠近爱玛的身体,喃喃地说着情话。读到这里,我突发奇想,不由得笑出声——如果这个时候,爱玛皮肤过敏长出一身疙瘩,会发生什么呢?呀,这可就严重了,我认真地思考着。爱玛肯定会拒绝罗多尔夫的诱惑,然后,爱玛的一生也就会完全不同了。没错,她一定会拒绝的。因为,面对这样的身体,她别无选择。这并非开玩笑,有时候女人的一生,真的和她此刻的发型、衣服款式、瞌睡程度,甚至一些身体细微的差异,息息相关。只因自己太瞌睡,就把背在背上的、不停哭闹的孩子掐死,这样的事件不也发生过吗?更别说染上这种皮肤病,又会让女人的命运发生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呢?毋庸置疑,这样的现实会把所谓的浪漫、所谓的感情无情地埋葬掉的。假设在婚礼的前一天晚上,新娘的身上突然长出这种疙瘩,并逐渐扩散到胸部、胳膊、双腿的话,会怎样呢?我想,这是极有可能的。皮肤过敏这种病,真的不是平时预防就可以完全控制的。它就像老天爷的恶作剧。比如,精心打扮的年轻妇人在横滨码头翘首等着迎接自己五年未见的老公,突然发现自己的脸上长满紫红色疙瘩,她肯定要瞬间崩溃了。这也是极有可能会发生的。男人对皮肤过敏毫不在意,可是,女人将护肤作为第一要务。否认这一点的女人,肯定是在撒谎。我不太了解福楼拜,大概是一个严谨细腻的写实主义者吧。书中描写罗多尔夫想去亲吻爱玛的肩膀时(不要,衣服会皱的。)——爱玛表示拒绝的回答,是多么观察入微的描写啊。可是,即使这样细腻的他也没有描写出女人得了皮肤病的痛苦。这是因为作为男性很难理解这种痛苦吗?还是说,福楼拜早已看透其背后的污秽,认为其毫无浪漫可言,因此装糊涂、敬而远之呢?如果真是装糊涂,那也太狡猾了,太狡猾了。不管是在结婚前夜,还是在与阔别五年、日思夜想的爱人重逢之际,要是皮肤过敏长满疙瘩,是我的话,我宁愿去死,离家出走、堕落或自杀。因为女人就是靠着这瞬间的欢愉之美而活着的,管他明天会怎样呢。这时,门开了,丈夫探出他那如栗鼠般的小脑袋,用眼神询问我,“还没到吗?”我对他招招手。 “老公!”我听见自己那粗大的嗓门,不由得缩了缩肩膀压低嗓门,“问你个问题,你说,是不是恣情地活在当下的女人最有魅力啊?” “什么意思?”他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我倒是笑了起来。 “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但是,没事了。我只是觉得在这里坐了一会儿,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我这个人太不坚定,很容易被外在环境影响。我变得有些粗俗,想要堕落,就像……”说着,我戛然而止。“妓女”这个词,被我吞进肚子里。这个词,是女人绝不能说出口的,但又会为它烦恼。当尊严完全被践踏时,一定会想到这个词。我身体过敏长了疙瘩,就连内心也变坏了,我有点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一直以来,我都自嘲是大龄黄脸婆,长得丑,假装很没自信。可我却细心呵护自己的皮肤,那是我唯一引以为傲的地方。事到如今我才知道,让我自负的谦逊、谨慎、顺从等品性,原来都是假装出来的。而我只不过是像瞎了一样,在感受快乐和忧愁的可怜女人。要知道,不管知觉和触觉多么灵敏,那都是动物的属性,和智慧毫无关系。我清楚,自己就是一个愚蠢的傻瓜。 我错了,一直以来我自喻细心、高尚、聪明,还沾沾自喜。事实上,我只是一个愚蠢的笨女人罢了。 “我想了好多啊,就像个傻子,都快疯了。” “我懂,懂的。”他似乎真的明白我在说什么一样,温柔地提醒我,“到咱们的号了。” 被护士带进了诊疗室,我有些为难地解开腰带,露出肌肤,瞥见自己的乳房,就像一颗石榴一样。比起面前的大夫,身后观看的护士更让我难为情。那名大夫,则早已习以为常。我没看清大夫的脸,他好像对病人也真的没有男女之分的感觉,认真检查我身上长疙瘩的地方。 “是中毒了,大概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吧。”大夫就那么冷淡地一说。 “能治好吗?”丈夫询问道。 “能治好。” 我恍恍惚惚地听着他们的对话。 “她总是一个人哭,我都不知该怎么办了。” “很快就能恢复的,打完针就能好。” 医生站了起来。 “不是很复杂的病吧?”丈夫追问。 “嗯,不是。” 打完针后,我们离开了医院。 “啊,手上的疙瘩,已经消退了。” 我用手遮着太阳,看着远处。 “高兴吗?” 被他这样一问,我又有点难为情了。 * * * [1] 《包法利夫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福楼拜的作品。讲述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爱玛,嫁给了医生查理·包法利,不满足于乡下丈夫的平庸迟钝,她先后成为地主罗多尔夫与书记员莱昂的情人,最终挥霍掉家产,落得自杀的结局。 [book_title]雪夜的故事 那天早上一直在下雪。给侄女小鹤做的裙裤终于做好了,那天放学后,我便把它送到中野的婶子家去了。为了感谢我,婶子给了我两片鱿鱼干。等我在吉祥寺车站下车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脚下的雪已经积了一尺多深了,可还不断地簌簌往下落着。我穿了长靴,心情反而相当兴奋,故意挑那些积雪很深的地方走。一直走到家附近的邮筒时,我才发现腋下夹着的鱿鱼干纸包不见了。虽然我是个粗枝大叶的人,但从来没丢过什么东西,我想肯定是晚上在积雪中蹦蹦跳跳的时候弄丢了。我一下像泄了气的皮球。弄丢鱿鱼干让我感到垂头丧气的原因,除了觉得犯这种低级错误感到羞愧以外,更重要的是我本来打算把它送给嫂子的。我嫂子今年夏天要生宝宝了。听她说肚子里有了小宝宝之后,常常就会觉得肚子饿,所以她必须吃两个人的饭。和我不同,嫂子是一个外表端庄、气质高雅的人。她总是像金丝雀一样,吃得很少,而且从不吃零食。这阵子她总说肚子饿,这让她觉得很丢脸,还说突然会想吃一些奇怪的东西。我还记得,前不久我和嫂子吃完饭收拾碗筷的时候,她小声叹着气说:“啊!嘴里好苦啊!好想吃点鱿鱼干啊!”所以那天中野的婶子给了两片鱿鱼干后,我就兴冲冲地想偷偷带回来给嫂子吃,没想到却被我弄丢了,真让人扫兴。 大家知道,我和哥哥、嫂子一起生活。哥哥是个性情古怪的小说家,年近四十了还默默无闻;尽管家里一直很穷,他却以身体差为借口经常赖床不起。不过他嘴上特别能说,总是向我们抱怨这抱怨那,但光是嘴上说,一点儿家务活也不帮着干。因此嫂子连男人干的体力活都得自己做,非常可怜。曾有一天,我生气地质问哥哥说:“哥,你偶尔也背着包去买买菜,别人家的男人可都是这么做的哟。”谁知他马上生气地骂道:“混账!我又不是那种低贱的男人,你给我听好了,君子(嫂子的名字),你心里也有个数,我们全家就是饿死,我也不会那样不知廉耻地出去买东西的,这可是我最后的尊严!” 他的想法可真高尚啊!但我不清楚他究竟是为了国家着想而憎恶那些出门购物的人,还是因为自己懒惰而讨厌出去买东西呢?我的父母都是东京人。由于父亲常年在东北的山形县政府部门工作,所以哥哥和我都是在山形出生的。父亲在山形过世后,哥哥已经二十岁左右了,母亲背着襁褓中的我,和哥哥三人再度回到了东京。前些年母亲过世后,家里就剩下哥哥、嫂子和我三人一起生活。因为我们没有乡下的老家,所以也没法像别人一样得到乡下送来的食物。再加上哥哥性情古怪,完全不和人打交道,因此我们几乎从没意外收到过稀罕的东西。一想到如果将两片鱿鱼干送给嫂子的话,她不知会有多高兴,我就觉得那两片鱿鱼干丢得可惜,于是便不顾别人笑话,当下掉转头,慢慢沿着刚刚走过的路仔细搜寻起来。可哪能找到啊!在白雪皑皑的路上要找一个用白纸包着的东西已相当困难了,加上还一直不停地下着雪,所以往回一直走到吉祥寺车站附近,就连一个小石子都没发现。我叹了口气,一边重新撑起伞,一边抬头看了看漆黑的夜空,只见天空的雪花就像千百万只萤火虫似的疯狂飞舞着。真是太美了!道路两旁的树冠被雪覆盖着,不堪重负的树枝往下垂着,偶尔还像叹息似的微微抖动一下。这美丽的景象,让我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童话世界之中,不由得忘了鱿鱼干的事。这时我忽然灵机一动,觉得如果把这幅美丽的雪景送给嫂子的话,或许比鱿鱼干还要好呢!因为总是送吃的东西的话,会让人讨厌的,而且自己也怪难为情的。 哥哥曾告诉过我,人的眼珠是可以储存风景的。就像盯着灯泡看一会儿,然后闭上眼睛,还能清楚地看见灯泡一样。这就是证据。哥哥曾给我讲过一个发生在丹麦的浪漫小故事。尽管哥哥平时总爱胡说八道,说的话总不靠谱,但我觉得只有这个小故事,哪怕是他编的也罢,倒也算一个好故事。 从前,丹麦有位医生在解剖一名沉船失事的年轻水手的尸体时,用显微镜观察他的眼球后,发现他的视网膜中竟然呈现出一家团圆的景象。医生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小说家朋友,小说家马上对这一不可思议的事情给出了以下解释:那位年轻的水手在乘船沉水后被卷入波涛之中,之后被冲到岸边时,他不顾一切地抓住了灯塔的窗户。正要大声呼救时,透过灯塔的窗户,他猛然发现灯塔看守员一家人正要享用温馨的晚餐。“啊……不可以!”想到自己凄惨地大叫救命的话,会彻底毁了这一家人的团聚,他紧抓窗栏的手指便渐渐没了力气,此时“哗”的一声,一阵大浪袭来,水手又被海浪给冲走了。看来这水手是世界上最善良、最高贵的人。听完小说家的解释,医生也表示赞同。于是两人最后郑重地将水手的尸体埋葬了。 我相信这个故事是真的,即使在科学上它难以解释,我还是愿意相信它是真的。在下雪的那天夜里,我突然想起了这个故事,并且决定把美丽的雪景留在眼底,带回家告诉嫂子,“嫂子,请看着我的眼睛,你肚子里的小宝宝会变漂亮哦!”之前,嫂子曾经笑着拜托哥哥说:“请在房间里贴一张美女图片吧,我每天看着图片就会生一个漂亮的小宝宝。”哥哥那时也认真地点头说:“唔…是胎教吗?那可得重视。”于是哥哥把一张孙次郎华丽的能乐照片和一张雪小面悲情的能乐照片并排贴在了墙上,然后又在两张能乐照片中间贴了一张自己皱着眉头的照片,显得不伦不类。“拜托,能把你的照片拿下来吗?看到你的照片,我就觉得心里不舒服。”果然,连一向温顺的嫂子也看不下去了,恳求哥哥无论如何也要把那张照片拿下来,不然看着那张照片,保不准会生出一个长得像猴子一样的宝宝的。哥哥听后,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恐怕他还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美男子哩!真是快把人笑死了。嫂子现在为了肚子里的宝宝,肯定只想看到世界上最美的东西。如果我把今天这个雪景保存在我的眼底,然后让嫂子欣赏的话,她肯定会比收到鱿鱼干要开心几倍、十几倍的。 我放弃继续寻找鱿鱼干。在回家的路上,我尽可能地去眺望周围美丽的雪景,我把它们保存在眼里和心底。我带着洁白雪景的心情一回到家,马上对嫂子说:“嫂嫂,快看我的眼睛。我的眼睛里可全是漂亮的景色哟!” “什么?你说什么?”嫂子笑着站在我面前,把手放在我肩上,“你的眼睛到底怎么了?” “哥哥曾告诉过,说人的眼睛里,会保留刚刚看到的景象。” “你哥的话你还信啊,都是骗人的。” “但我觉得这是真的,我只相信他说的这件事是真的。你看我的眼睛嘛。我刚刚看了很多很多漂亮的雪景后才回家的。你看了我的眼睛,一定能生个肌肤像雪一样的漂亮小宝贝的!”嫂子默默地看着我,脸上充满了悲伤。 “喂!”就在这时候,哥哥从隔壁六榻榻米大的房间里走了出来,说:“看顺子(我的名字)那双单调的眼睛,还不如看我的呢,看我的眼睛效果要比她的好百倍呢。” “为什么?为什么?”气得我真想揍他一顿,“嫂子不是说过吗?看你的眼睛时她心里会不舒服。” “才没那回事儿。我的眼睛可是看了二十多年的美丽雪景哟。我在山形一直待到二十岁,顺子还没懂事就被带回了东京,根本就没看过山形美丽的雪景,所以她看见东京这样的小雪就激动得不成样子了。而我的眼睛可是看过比这个还要漂亮百倍、千倍,甚至看腻了的美丽雪景,再怎么说都要比顺子的眼睛高级一些。” 我都快被他气哭了。这时,身旁的嫂子帮了我。她平静地笑着说:“但你哥的眼睛在看几百倍、几千倍美丽风景的同时,也看了几百倍、几千倍的脏东西呀!” “对呀!对呀!比起优点,你的缺点更多啊!所以你的眼睛才会显得那么昏黄浑浊啊!” “净胡扯!”哥哥绷着脸,又钻进隔壁那间六榻榻米大的房间里去了。 [book_title]阴火 诞生 二十五岁那年春天,他从众多的申请者中挑选了一位对前途很迷茫的新生,把自己很有来头的菱形学士帽送给了他,之后便回到了家乡。挂着鹰羽家纹的轻便马车,载着年轻的主人,从停车场向三里外的目的地飞奔而去。车轮的嘎吱声、马具的摇曳声、马夫的斥责声以及马蹄的疾驰声混杂在一起,偶尔还能听到云雀的啼鸣声。 北方地区即使到了春天也还是冰天雪地。道路干涩发黑,田地里的积雪开始融化。白雪覆盖的蜿蜒山脉,也枯萎成了酱紫色。堆积着黄色木材的山脚下是低矮的工厂。朝蓝色的天空冒着青烟的大烟囱所在地就是他的家。这个刚毕业的学生,深情地凝望着故乡久违的风景,若无其事地轻轻打了个哈欠。 接下来的一年里,他大部分时间都在散步。他在家里的每个房间走来走去,嗅着每个房间熟悉的气味。西式房间散发着药草的气味,餐厅里是牛奶味,客厅里有种令人难堪的气味。他走遍了二层里里外外的房间,连阁楼的客间也去过了。每次拉开一扇隔扇,他那尘封的内心都会隐约跳动。各种气味总会使他回想起在东京时的一些往事。 他不仅在家里,还独自在田野里散步。他不屑于原野上的红树叶和水田边的浮藻花儿,不过却很喜欢掠耳的春风和秋天里满眼跃动的稻田。 以前读过的小诗集和鲜红封面上印有黑色铁锤类的书籍,现在已经很少放在枕边了。现在他会躺着把台灯拉过来看自己的手相。掌心有很多细小的纹路,其中有三条长长的粗手纹,弯弯曲曲地横向排列着。这三条淡红色的手纹据说预示着他的命运。根据手纹来看,他的感情和智慧很发达,但生命比较短暂,最多二十多岁就会死亡。 第二年,他结了婚。他并没刻意早结婚,心想只要遇到漂亮的女人就结。他举行了隆重的婚礼,新娘是邻镇酿酒厂老板的女儿,皮肤有点黑,光滑的脸颊上还长着汗毛。她擅长编织。婚后一个多月,他对新婚妻子疼爱有加。 那年冬天,五十九岁的父亲去世了。葬礼那天天气很好,积雪上反射着金色的光芒。他扎起和服裙绔,穿着草鞋,沿着雪路朝山顶十多里的寺庙走着,身后是载着父亲灵柩的马车,再后面是两个妹妹,用白纱蒙着脸。送丧的队伍排得很长。 父亲死后,他的境遇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父亲的职责一下子落到他的身上,他开始生活在父亲的影子里。 他开始蠢蠢欲动,打算对工厂进行一番改革,但需要解决的问题层出不穷,他一下手足无措起来。最后他索性放弃改革,把一切都交给经理去处理。看来到他这一代,家里发生变化的只能是把西式房间里祖父的肖像画换成罂粟花油画,还有就是给黑色的铁门上装上昏黄的法式门灯了。 家里的一切照旧,但外界发生的变化却打破了这种宁静。父亲去世后的第二年夏天,镇上的银行开始出现问题。万一银行出事的话,他的家就会破产。 好不容易想好了对策,可经理在精简员工时却激怒了工人。他没想到,一直担心的事情这么快就发生了。不过他一点也不沮丧,怒气冲冲地命令经理道:“那就满足他们的要求吧!”他心里明白只要给他们想要的,事情就能解决。最后在他谨慎地进行了小规模的裁员后了结了此事。 从那时起,他开始喜欢上了寺庙。寺庙在后山,铁皮材质的屋顶闪闪发光。他和住持慢慢熟稔起来。住持是一位瘦骨嶙峋的老人,右耳撕裂过,留下一道黑色的疤痕,有时看上去面相有些狰狞。即便是酷热的夏天,他也会沿着长长的石阶去寺庙。寺庙厨房前的草地上疯长着高高的草,四五朵鸡冠花开得正艳。住持此时一般都在午休,他会从走廊外面向他打招呼。有时晃动着青色尾巴的壁虎会从走廊下面爬出来。 他会向住持请教一些经文的含义,住持也完全不懂,迟疑一下后会大声笑几声,此时他就报以尴尬的微笑。有时他想听住持讲一些鬼故事,住持就用他干涩沙哑的嗓音,给他讲二十多个。“那这个寺里闹过鬼吧?”他追问道,住持回答说没有。 一年后,他的母亲也去世了。父亲死后,母亲对他极其冷淡。由于心情一直闷闷不乐,母亲很快就命丧黄泉了。自母亲去世后,他开始厌倦寺庙了。母亲去世后他才意识到,自己之前常去寺庙,也多少包含着为母亲积德的成分吧。 母亲走后,他开始感觉到家人之间的疏远。两个妹妹中,大的嫁给了邻镇一家开大饭店的,小的在东京一个以体操出名的私立女校读书,只有寒暑假的时候才回来。她戴的是黑色赛璐珞眼镜。他们兄妹三人都戴眼镜,他戴的是金属框的,大妹戴的是细金边的。 他常去邻镇游玩,因为在家附近不敢尽情喝酒。因在邻镇喝酒惹了些丑闻,之后也懒得再去了。 他想要个孩子,有了孩子或许可以缓解他和妻子之间的感情。他受不了妻子身上的那股腥味,那种刺鼻的气味。 到了三十岁后,他的身体稍稍有点发福。每天早上洗脸时,两只手用肥皂泡洗过后,手心像女人般光滑细嫩。只是指甲被香烟熏成了黄色,再怎么洗也洗不掉。他实在太能抽烟了,每天都要抽七包希望牌香烟。 那年春天,妻子生了个女孩。两年以前,妻子在东京一家医院悄悄治疗了一个多月。 女儿起名叫百合。她的肤色白皙,一点不像她的父母。短发稀疏,眉毛几乎看不出来,手脚修长纤细。出生两个月后,体重已达到五公斤,身高大概五十八厘米,比一般的小孩发育都好。 出生后的第一百二十天,全家为女儿举行了盛大的庆生会。 纸鹤 我和你不同,还算比较幸运吧。我娶了一位不是处女的妻子,三年间一直被蒙在鼓里。我也知道这种话不该跟你说,因为这对现在还陶醉于编织的妻子来说太残酷,而且还会招致世间很多夫妻的厌恶吧。但我还是要说,我想狠狠地揍一顿道貌岸然的你。 我没读过瓦雷里和普鲁斯特,对文学基本一无所知。不懂也好,这样我就可以专注于更现实的东西——人类。所谓人类,不过是市井里的苍蝇。因此对我来说,作家才是一切,而作品是没有价值的。 任何杰作都是作家写的,超越了作家的作品,只不过是读者的错觉罢了。你一定一脸不屑吧,企图让读者相信你的灵感,肯定会认为我的话俗不可耐。好吧,让我来说得更清楚些。我的作品其实只是为我自己创作的。如果你够聪明的话,应该对我这种态度嗤之以鼻。如果你没笑的话,今后就给我乖乖地闭嘴! 我现在就是为了让你蒙羞才写这篇小说的。这篇小说的题材可能也会让我蒙羞,但即便这样,我也绝不会祈求你的怜悯。我要站在比你高的位置,用人类真实的苦恼来狠狠击打你的脸庞。 我妻子和我一样,经常撒谎。今年初秋,我写完了一篇小说。那是一篇向神炫耀我家庭幸福的短篇小说。我给妻子读了。她低声读完后,说写得不错。然后对我做了个低俗的动作。就算我再愚笨,也能从她的举止背后,看出她想极度掩饰的不寻常气息。我花了整整三个晚上,思考妻子为什么会如此不安。我的疑惑,最终落在一件令我苦恼的事实上面。毕竟我也是一个应该坐在第十三个椅子上的多疑者。 [1] 于是我开始质问妻子,这件事也耗费了我三个晚上。她反过来讥笑我,有时还冲我发火。最后我使用了一个奸诈的手段。在那篇小说中,我描写了一个像我一样的男人娶到处女时的欢喜。我之所以专门写这段,就是为了讽刺妻子。我吓唬妻子说,我成为大作家后,这篇小说定会流传百年的,那么你的谎言,肯定会和这篇小说一样被后人传诵百年的。于是没上过学的妻子,果然被我的话吓到了,考虑了一会儿,喃喃自语道:“只有过那么一次。”我笑了笑,抱了抱她。为了让妻子说得更具体些,我安慰她道,这都是年轻时受的伤害,我一点也不会在意的。啊,过了一会儿,妻子改口说是两次,接着又说是三次。我仍微笑着试探道:“和什么样的男人啊?”妻子说的那个男人我不认识。妻子在说那个男人的名字时,我紧紧地用心抱了她。这真是一段孽缘,同时又是一段真挚的爱情。妻子最终大声哭着说是六次。 第二天早上,妻子一脸轻松。在早饭桌前,她调皮地两手合十向我作揖,我也咬着嘴唇冲她笑了笑。于是她愈发放松地瞅着我问道:“你难过吗?”我回答说有一点。 我想让你知道的是,再怎么永恒的身姿,其实都是俗不可耐的。 我还想告诉你,那一天我是怎么度过的。 那个时候,妻子的容颜、她脱掉的袜子以及一切和她有关的事物,我都不想再见到。这不仅会让我联想起妻子不贞的过去,也会让我念起和妻子在一起的快乐时光。于是那天我立刻决定出门去拜访一位少年西洋画家,他还单身。我那天的心情不适合找已婚朋友。 一路上,我尽量不让自己的大脑空闲下来。为了不让自己想起昨晚的事情,我一直在思考别的问题。思考人生和艺术之类的问题有点危险,特别是文学,一下就会唤醒那段鲜明的记忆。于是我用力思考起路上的植物来。枸杞是灌木,春末会开白花,不知道属于哪个科目,刚到秋天就会变成黄色小粒的果实。再考虑下去就危险了,我匆忙把目光又转移到别的植物上。芒草,属禾本科。嗯,之前好像学过。这个白色的花穗叫作芒穗,是“秋之七草”之一。秋之七草分别是胡枝子、桔梗、苓草、红瞿麦以及芒穗,还有两种是什么来着?六次!耳边突然传来这个声音。我加快了脚步,几乎跑了起来,差点摔好几跤。这些落叶?不,不能再想植物了,要想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更无关紧要的!我一边踉踉跄跄地走着,一边整理着我的思绪。 我开始在心里背诵A加B的平方展开公式,接着又开始研究A加B加C的平方展开公式。 听我这么说,你肯定一脸不可思议吧。不过我知道,如果你遭受和我一样的灾难,或更棘手的问题时,你平日里高谈阔论的高雅文学理论就会没什么用,你就会让自己去关注数学,甚至甲壳虫了。 我一边数着人体内脏器官的名称,走进了朋友住的公寓。 我敲了下朋友房间的门后,看见走廊东南角挂着一个圆形金鱼缸,又数了一遍鱼缸里四尾金鱼的鱼鳍。朋友好像还在睡觉,他睡眼惺忪地睁着一只眼出来开了门。进了他的房间,我终于松了口气。 最令人害怕的就是孤独,因此需要借助聊天来排遣,对方是女性的话会引起不安,所以只能是男性,最好是性格好的男人。我的这个朋友就符合这些条件。 我对他最近的作品喋喋不休地品头论足。那是一幅二十号的风景画,在他的作品中属于大部头作品。画上有一栋红屋顶的洋房,建在一片清澈的沼泽边。朋友有些不好意思示人,他把画布翻过来放在墙旁。我毫不犹豫地一下把它翻过来欣赏。我当时是怎么评价他的画的呢?如果你是一个优秀的艺术评论家的话,你肯定会觉得我当时的评论还说得过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也像你一样,发表了一些似是而非的看法。我从画风、色彩、构图等方面,用我所知的纯理论性语言挑了一圈毛病。 朋友全都认可了我的意见。嗯,准确地说,我从一开始就说个不停,根本就没给他插嘴的机会。 但就是这样说个不停,我心里也不踏实。于是我在一个合适的时机停止了我的絮叨,开始向这位年轻的朋友挑战起了象棋。我俩坐在床上,将棋子摆在画得歪歪扭扭的厚纸板上,很快就下完了几盘。友人时常会陷入沉思,被我训斥后便仓促下子。因为即便是一瞬间,我也不想让自己有任何思考别的事情的余地。 如此紧绷的心情毕竟无法持续太久,我开始对将棋都感到了危机感。最后我感觉自己很累,便说“算了,不下了”,将棋盘推到一边,爬上床躺下了。朋友也和我并排仰躺着抽起了烟。我是个浑浑噩噩的人,休息就是我的大敌。悲伤的感觉已经不止一次掠过我的心头。我喃喃自语道:“我说,我说。”企图驱赶这巨大的阴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必须一直行动才行。 你可能会觉得我很好笑。我翻身趴在床上,从枕边拾起一张擦鼻子的纸,开始折起纸来。 首先,将纸沿对角线折成两半,然后再对折,这样就做成了一个袋子。接着再将两边尖角拉出来,做成翅膀,然后把尖角再一折,就成了鸟嘴。然后拽着鸟嘴,从小孔里噗噗地往里吹气,最后就成了纸鹤。 水车 到了桥边,男人想要就此折回,可看着女人静静地过了桥,他也跟了过去。 他左思右想,为何要一直追随女人到这儿来呢?他想来想去,觉得不是因为留恋,可能是因为一离开女人的身体他就失去了热情的原因吧。当女人静静地收拾带走的东西时,他点燃了一根烟。当他发现自己的手竟然一点也不颤抖时,内心不免有些扫兴。就这样随缘吧,这么想着他便和女人一起出了家门。 两人在土堤的小路上,一前一后慢慢地走着。初夏的黄昏,路旁的白色繁缕花星星点点开放着。 有这样一群不幸的人,他们遇见极其憎恨的异性时才会去关注这个异性。男人属于这样的人,女人也是。女人今天去了男人郊区的家,无缘无故地尽情数落了男人一番。面对女人的不断侮辱,男人决定让她见识见识自己的厉害。女人察觉到了男人的想法,马上做好了防备。两人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反倒点燃了两个人的畸形欲火。于是,男子最终选择了别的方式报复。直到两人冷静下来,才彻底发现其实彼此一点也不喜欢对方。 两人就这样并排走着,但都绷着不愿向对方妥协,互相憎恶之情达到了极点。 土堤的下方,有一条一丈多宽的小河缓缓流淌着。男人在薄暮中看着水面微弱的光,犹豫着该不该回去。女人低着头径直走着,男人紧跟在她身后。 这不是留恋,而是为了解决两人之间的问题。用不好听的话说,就是为了结束两人的关系吧。这下男人总算给自己找到了借口。男人在离女人十步远的身后走着,边走边挥着手杖打路边的草。他知道,如果自己对她轻声说句“请原谅我吧”,两人之间就会风平浪静几个月,但他却没能说出口。这句话要在刚吵完架之后说才有用,现在已经错过了时机。在两人又怒目相对的时候,再说这话岂不是很愚蠢吗?想到这儿,他又打倒了一株青芦苇。 火车的轰鸣声从身后传来,女人突然回过头来,男人急忙把脸背了过去。火车穿过了河上的铁桥,明亮的车厢一节一节从他们的眼前闪过。男人感到背后女人的目光灼热刺痛。火车已经驶了过去,轰鸣声向前方的森林深处传了过去。男人一咬牙,将脸转了过来。他想如果女人和自己对视的话,自己就冷笑着说“日本的火车也不赖嘛”。 而女人却已扭头快步向远处走去。她崭新的黄底白色水珠点花纹裙子,透过暮色映入了男人的眼帘。难道女人就这么回家吗?不行和她结婚算了?不,其实自己并不想和她结婚,自己只是为了结束两人的关系才跟她出来的。 男人把手杖紧紧夹在腋下,朝女人小跑了过去。离女人越来越近的时候,男人却开始退缩了。女人耸着瘦弱的肩膀,全神贯注地走着。男人跑到离女人两三步的时候,放慢了脚步。他心里对女人充满了厌恶,仿佛女人身上散发着让人无法忍受的臭味一样。 两个人默默地走着。路中间突然出现了一簇川柳,女人从川柳左侧走了,而男人则选择了右侧。 干脆从她身边逃走算了,也不用和她做什么正式了断!哪怕我在她心中是个无所事事的流氓或普通男人也无所谓,反正男人在女人心里就是这样的东西。我看我还是逃走算了。男人默默想道。 穿过川柳丛,两人谁也没看谁,又一起走着。要不要说些什么呢?比如说“咱俩的事我不会说出去”,此时他伸进袖子里的一只手碰到了一根烟。还是对她说“女人一生都有为人女、为人妻和为人母的经历,你一定要嫁个好人”。这么说,她会怎么回答呢?她肯定会反问“你是斯特林堡吗?”。男人划着了火柴,女人黝黑歪曲的脸庞一下浮现在他眼前。 男人终于停下了脚步,女人也停了下来。两人背对着脸一直站着。男人瞟了女人一眼,他气呼呼地发现她并没有哭。接着他故作轻松地环顾了一下四周。他看见左侧有一间自己散步时经常见到的水车小屋。水车在昏暗中慢慢地转着。女人迅速转过身又走了起来。男人站在原地吸着烟,没有一点阻止女人的意思。 尼姑 这件事发生在九月二十九日的深夜。我想着再忍一天到十月份再去当铺的话,就能赚到整一个月的利息,所以连烟都没抽,睡了整整一天。结果白天睡得太多,晚上竟然睡不着了。晚上十一点左右,房间的拉门嘎吱嘎吱作响,我想可能是风吹的吧,可过了一阵还是响个不停。嗯!难道门外有人吗?于是我从被窝爬起来,伸出胳膊拉开门一看,门外站着一位小尼姑。 她不胖不瘦,身材也不太高。头皮发青,长着一张鹅蛋脸。脸颊虽有点黑,却粉嫩嫩的。眉毛好似地藏王菩萨的新月眉,睫毛细长,眼睛犹如银铃般炯炯有神。鼻子小巧而笔直,双唇微红偏大,微微张开,隐约能看到洁白整齐的牙齿,下嘴唇好看地微突着。上过浆的黑色袈裟有棱有角,略微显短了些。三寸见方的双脚鼓鼓的,就像弹力球一样;露出来的小腿圆润粉嫩,隐约能看到淡淡的绒毛,脚踝被小小的白色布袜紧裹着,陷进去了一些。她右手拿着青玉念珠,左手拿着朱红色封皮的细长形经书。 我以为是我妹妹,便请她进了家。她进来后轻轻拉上了我身后的拉门,伴随着厚重袈裟的沙沙声,她走到我枕边端坐了下来。我缩在被窝里,仰躺着打量她。突然一阵恐怖袭来,我紧张得一下喘不上气来,眼前一片漆黑。 “你虽然长得很像我妹妹,但你不是她!”恍惚过后,我才意识到她不是我妹妹,“你是谁?” 尼姑答道:“我进错门了。这里的房子都一个样,我也没办法!” 此时我的恐惧稍稍消退一些。我看了看她的手,她的手指甲约有两寸长,手指关节发黑干瘪。 “你的手怎么这么脏?我躺着看你的脖子很干净啊。” 她说:“因为我做了不洁之事,所以要用念珠和经卷来遮掩。为了颜色搭配,我行走的时候都会手持念珠和经卷。黑色的袈裟与青色的念珠、红色的经卷配在一起,能衬托出我的体型来。”说着,她便哗啦哗啦地翻起经书来,“你要听吗?” “嗯。”我眨了眨眼睛。 “佛曰:观夫人间浮相,如梦如幻,世事烟云终幻灭——念不下去了,有点难为情,还是念别的吧。夫女人者,身上有五障 [2] 和三从 [3] ,因此一切女人不得凌驾于男人之上——这真是一派胡言。” “你的声音真好听!”我闭着眼睛说,“能接着念吗?我每天都很无聊,就是有陌生人来访我也不会恐惧和好奇。我最高兴的就是什么也不问,就这样闭着眼睛和人轻松地聊天。你喜欢这样吗?” “我不喜欢这样,可我也没别的办法啊!你喜欢听童话故事吗?” “喜欢。” 她便开始讲了起来。 “那就讲一个螃蟹的故事吧。月明之夜的螃蟹之所以瘦,是因为看到自己映在沙滩上的影子奇丑无比,害怕得彻夜未眠,连走路都无精打采的。你说它躲到月光照不到的深海里,在摇曳的海带丛里安稳地睡觉多好啊!或许还可以梦见龙宫的美景呢。可它却被月光迷得神魂颠倒,使劲想往海边爬。当它爬到沙滩,看到自己丑陋的影子时,瞬间就又惊又怕。“我是个男人啊,男人啊”,它一边惊慌地爬着,一边吐着泡泡嘟囔着。人们都觉得螃蟹壳很容易碎,其实只是外形上好像很容易被弄碎罢了。据说弄碎蟹壳的时候,能听到咔哧咔哧的声音。从前,英国有只很大的螃蟹,它天生长着漂亮的红蟹壳。可悲的是,这只螃蟹的壳被弄碎了,不知是被人弄碎的,还是它自己遭受的报应?有一天,它拖着露着白花花肉的蟹壳,摇摇晃晃地进了一家咖啡店。店里聚集着许多小螃蟹,一边抽着烟一边聊着女人。其中有只出生于法国的小螃蟹,睁着明亮的大眼睛一直盯着那只大螃蟹。这只小螃蟹的壳上布满了东洋式的灰色条纹。大螃蟹回避着小螃蟹的目光,低声嘟囔道:“你怎么可以这样看一只受伤的螃蟹呢?”这只小螃蟹比大螃蟹小很多,外表穷酸落魄,为了能在月光下展示一下自己,从北方的海边忍辱负重一路前来。它到沙滩一看,吓了一跳。难道眼前这个难看的瘪扁影子,就是自己的影子吗?自己可是一个年轻小伙子啊,我要我真正的影子!啊!已经被踩碎了。我的蟹壳就这么难看吗?就这么脆弱吗?小螃蟹一边嘟囔着,一边无精打采地走着。难道我没才能吗?哎呀,就算有,也是些奇怪的、混饭吃的才能罢了。你为了卖自己的稿子,用尽各种手段讨好编辑,有时哭诉哀求,有时甚至恐吓编辑:怎么不穿漂亮的和服?不许给我的作品加一句注释!你要眼巴巴地求我说‘求您……’这时,它突然感到蟹壳阵阵剧痛!好像体内的水分干了。啊,海水的气息可是我唯一的资本啊,要是海水的气息消失的话,我也会随之消失的。到时候还是回海底吧,那里有令人怀念的海带丛以及游来游去的鱼群。小螃蟹喘着气,踉踉跄跄地走在沙滩上。它在岸边的杂草堆里休息了一会儿,又到破烂的渔船阴暗处休息了一会儿。这只不知来自哪里的螃蟹,或许来自遥远的角鹿的螃蟹,横着爬走了。不知它会去哪儿呢?……” 她讲到这儿便停了下来。 “怎么了?”我睁开了眼睛。 “没什么。”她平静地答道,“真是太可惜了,这是《古事记》里的……因果报应。对了,厕所在哪里?” “出门往走廊的右首一直走,尽头处的杉木门便是。” “一到秋天,女人就会怕冷起来。”她说着,像顽皮的孩子一样缩了缩脖子,两只眼睛骨碌骨碌地转着。看到她这样,我笑了。 小尼姑出去后,我用被子蒙住头思忖起来。我想的可不是什么高尚的事情,我感觉今天可是赚大了。想到这里我不禁暗自窃笑起来。 她慌慌张张地跑了回来,关好门后站着说:“已经十二点了,我得睡觉了,可以吗?” 我说:“可以啊。” 从小时候起我就一直认为,再怎么穷也要拥有几床舒服的被子,这样当有不速之客留宿时就不会惊慌失措。于是我起身从我盖的三床被子里抽出一床铺在我旁边。 “这床被子看起来真奇特,像玻璃彩绘一样。” 我又从剩下的两床被子里拿了一床出来。 “不不不,用不着盖被子的,我不脱衣服就这样睡。” “这样啊。”说着,我立刻钻进了被窝里。 她将经卷和念珠轻轻塞到被子下面,直接就躺在没铺床单的被子上了。 “请仔细地看着我,我一会儿就会睡着,然后我就会吱吱吱地磨牙,接着如来佛祖就会降临。” “如来佛祖?” “嗯,佛祖会来夜游,每晚都会来。反正你也很无聊,就仔细看着吧。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自己瞧好了。” 她话音刚落,我便听到一阵均匀的熟睡声响了起来。接着听见一阵咯吱咯吱的声音,像是敲击拉门的响声。我从被子里钻出来,伸手拉开门一看,如来佛祖就站在门外。 如来佛祖身骑两尺多高的白象,白象身上搭了一副发黑生锈的金属马鞍。如来看起来有点瘦,不对,应该是非常瘦,肋骨一根一根地凸出来,宛如百叶窗一样。他全身几乎赤裸,只在腰间缠了一圈褐色的破布。手脚又瘦又细,像螳螂一样,挂满了蛛丝和炭灰。皮肤黝黑,红色的短发卷曲着。脸也只有拳头一般大小,鼻子眼睛缩成一团,分不清楚。 “您是如来佛祖吗?” “是的,”如来佛祖的声音低沉沙哑,“我进退两难,实在没办法就出来了。” “什么东西好臭!”我抽了抽鼻子,真的好臭。如来一出现,我的房间就开始弥漫着一种莫名的恶臭。 “看来这只大象已经死了。虽然我给它塞满了樟脑,结果还是有味道。”他的声音越来越低沉,“现在很难再弄到一头活着的白象了。” “用普通的大象不行吗?” “嗯,如果以如来的身份来说的话,那是不行的。其实我也不想以这种样子出现,我是被那些讨厌的家伙硬拉出来的。听说佛教很盛行啊!” “啊,如来佛祖,请您快点想想办法吧,我从刚才起就一直不敢呼吸,快要被臭死了。” “真可怜!”他说道,接着竟有些结巴地问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在这里现身有些滑稽?是不是觉得如来的现身方式有些寒酸?请老实回答我!” “不是的,我觉得非常好,很有气势。” “呵呵,是吗?”如来身子微微前倾,“这样我就放心了。从刚才起我就很在意这件事,可能我这人也挺好面子吧。好了,这样我就可以安心地回去了。最后再让你见识见识如来帅气的隐身吧!”话音刚落,如来便“啊嘁”一声打了个喷嚏。“糟了!”就在我嘟囔的时候,如来和白象就像纸片落入水中一样,霎那间变得透明起来,然后又悄无声息地烟消云散了。 我又钻回被窝,打眼再看小尼姑,她面带微笑还在沉沉地睡着。那微笑好像是恍惚的笑、侮蔑的笑、无心的笑、做作的笑、谄媚的笑、喜悦的笑,还像流泪的笑。 她不停地笑着。笑着笑着她的身体开始慢慢缩小,伴着流水似的沙沙声,最后变成了一个二寸来长的人偶。我伸手抓起这个人偶,仔细打量起来。笑容还凝结在她淡黑色的脸颊上,雨滴般的嘴唇依然红嫩,罂粟颗粒般洁白的牙齿整齐地排列着。两只粉嫩的小手有点黑,松叶般纤细的双脚穿着米粒般大小的白袜。我忍不住朝她墨黑色的袈裟轻轻吹了口气。 * * * [1] 《最后的晚餐》中的第十三个椅子,是叛徒犹大的代称。——译者注 [2] 五障:梵天、帝释天、魔王、转轮圣王和佛身。 [3] 三从:从父、从夫、从子。 [book_title]奔跑吧,梅勒斯 梅勒斯勃然大怒,他下决心一定要除掉那个狡猾暴虐的国王。梅勒斯不懂什么政治,他只是村子里的一个牧民,每天的生活就是吹着笛子和羊群嬉戏。但他性格豪爽,比一般人都要嫉恶如仇。今天凌晨,梅勒斯从村子出发,越过旷野,翻过高山,来到了离家十里地的希拉克斯城。梅勒斯无父无母,也没成家,和十六岁的妹妹相依为命。妹妹最近就要嫁给村里一个诚实善良的放牧人了。眼看婚期一天天临近,梅勒斯今天特意来到希拉克斯城,给妹妹置办结婚的礼服和婚宴用的菜品。他买齐东西后悠闲地走在城市宽敞的马路上。梅勒斯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叫赛利努迪斯,正在希拉克斯城做石工。梅勒斯打算接下来去拜访他。已经有很长时间没见赛利努迪斯了,梅勒斯真想快点见到他。走着走着,梅勒斯忽然感觉周围的一切都很奇怪,心里不由暗暗吃惊。此时日落西山,四周有些昏暗也实属正常,可梅勒斯却觉得,整座城市笼罩在一种可怕的沉寂中,而这种沉寂和夜暮无关。这种感觉让一向性格开朗的梅勒斯心里慢慢不安起来,于是他便向路边的年轻人打听道:“两年前我来这里的时候,晚上到处都是欢歌笑语,非常热闹啊!可现在怎么这么冷清,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可年轻人都摇头不语走开了。往前走了一会后,梅勒斯碰到一位老者,这回他加重语气又询问老者,可对方还是摇头不语。没办法梅勒斯只得伸开双臂拦着老者反复恳求,最后老者环顾四周之后,才低声说道: “国王在不停地杀人!” “为什么要杀人?” “他说大家都心怀不轨,可其实根本没人那么想啊!” “他杀了很多人吗?” “是的。一开始他杀了自己的妹夫,接着杀了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妹妹和妹妹的孩子,再接着杀了皇后,最后连贤臣亚力基斯大人都杀了。” “太恐怖了!国王这是疯了吗?” “不,国王没有疯,他只是不相信别人罢了。最近他开始怀疑大臣们都对自己不忠,但凡生活过得好一点儿的大臣,他就命令交出一名人质,胆敢违抗者就会被吊在十字架上处死。今天就有六个人被杀了。” 听了这话,梅勒斯当下便勃然大怒:“这个国王真是个昏君,我绝不能让他这样瞎折腾下去!” 梅勒斯是个心地单纯的男人,他背着买好的东西直接向王宫冲去。可刚进王宫不久,他就被巡逻的警吏逮住了,警吏从他身上搜出了匕首。此事引起了轩然大波,于是梅勒斯被押到了国王的面前。 “说!你携带匕首想干什么?”暴君帝奥尼斯沉着而又满脸威严地审问道。他的脸色苍白,眉宇间紧锁的皱纹就像刻上去一样。 “我要把这座城市从你这个暴君的手中拯救出来!”梅勒斯毫不畏惧地回答道。 “就凭你?”国王冷笑道,“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像你这种人怎知我的孤独?” “你哪里是孤独?”梅勒斯愤然反驳道,“总怀疑别人的行为最令人不耻了!作为一国之主,你怎么能怀疑你的忠诚子民!” “我当然要怀疑了,这都是被你们逼的!人心叵测,说到底只为满足自己的一己私欲,所以绝对不能相信任何人啊!”暴君喃喃低语着,之后不禁长叹道,“我何尝不希望天下太平啊!” “你所谓的天下太平,只不过是为了保护你自己的王位罢了!”梅勒斯冷笑道,“滥杀无辜,算什么天下太平?” “住嘴!你这贱民。”国王猛地抬头怒喝道,“不要嘴上把自己说得这么纯洁高尚!我太清楚人们的内心怎么想了。你也一样,等我把你送上断头台时,你照样会痛哭求饶的!” “哼,好个英明的国王,真是太自以为是了!我早就做好必死的准备了,决不向任何人求饶。只是……”梅勒斯说着,看了看自己的脚下,踌躇了一下接着说,“如果你有一点同情心的话,就请在行刑前给我三天时间吧。我想把与我相依为命的妹妹嫁出去,因此需要回村给她置办一场婚礼,三天之后我一定会回到这里接受刑罚的。” “混账东西!”暴君哑着嗓子低声冷笑道,“别开这种低级玩笑了,难道逃走的小鸟还会再飞回来吗?” “会的,我一定会回来的!”梅勒斯异常坚定地说,“我一定会遵守约定的。请给我三天时间,我妹妹正盼着我回家呢。如果你不相信我的话,就把我最好的朋友留在这里做人质吧。他叫赛利努提斯,在希拉克斯城做石工。如果我逃走了,到第三天日落之前还没回来的话,你就处死我的朋友好了。请你相信我!” 听了这番话,国王便心生歹意,内心盘算道:这人真是嘴硬,肯定一离开这儿就不会再回来了。不如我先假装上当,把他放了,等到第三天日落后,我就处死替代他的那个石工好了。到时候我就以人类言而无信为借口,假装悲伤地处死那个当石工的人质。我一定要让那些自认正直的家伙看个明白。 “我答应你的请求,你叫那个人质来。第三天日落之前你一定要回来,不然我就会杀掉这个人质。如果你能按时回来,当然稍微晚一点也无妨,我就赦免你的全部罪责。” “您说的是真的吗?” “哈哈。如果你不想死的话,就晚些来吧。你这家伙的心思我早就看透了。” 梅勒斯气得捶胸顿足,一时竟哑口无言。 一同长大的赛利努提斯连夜被召进王宫,这对两年不见的好友在暴君帝奥尼斯的面前重逢了。梅勒斯对朋友说明了一切,赛利努提斯听了默默地点了点头,然后紧紧地和梅勒斯相拥在一起。这对好朋友就是用这种方式传递他们之间的感情的。接下来,国王就命人用绳子捆住了赛利努提斯。梅勒斯便马不停蹄地出发了。那时是初夏的夜晚,满天繁星。 那一晚,梅勒斯一夜没睡,他急匆匆赶了十里路,回到村子时,已是第二天上午。太阳已经高高升起,村民们都到田里干活了。梅勒斯十六岁的妹妹今天代替哥哥看守着羊群。当她看到蹒跚走来的哥哥疲惫不堪的样子时,不由大吃一惊,追问哥哥到底怎么了。 “没事。”梅勒斯努力挤出一丝微笑,说:“我在市里有事没办完,得马上赶回去,所以明天就给你举办婚礼,好吗?” 妹妹一下红了脸。 “你开心吗?你看,哥哥已给你买好了漂亮的衣服。去吧!现在就去告诉村里人,说你明天要举行婚礼。” 之后梅勒斯便晃晃悠悠地回到家中,装饰好了神龛,准备好了喜宴,然后便一头倒在床上,像死人一样昏睡了过去。 等他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然全黑了。梅勒斯赶紧跑去新郎家,请求新郎第二天就举行婚礼。当牧人的新郎大吃一惊,连声说不行,因为眼下什么都还没准备,必须要等到葡萄成熟的季节才行。梅勒斯再三恳求,说真的不能再等了,无论如何都必须第二天举行婚礼。谁料新郎也很固执,无论如何都不肯答应。两人一直争论到天亮,梅勒斯才连哄带骗地说服了新郎。 于是婚礼便在白天如期举行了。可就在新郎新娘面对众神宣誓完后,天空开始乌云密布,不一会儿便飘起了零星小雨,紧接着雨越下越大,地上的雨水都汇成了小河。出席婚宴的村民们尽管内心都有一种不祥之感,但谁也不说,全挤在放牧人闷热的小房子里,欢快地唱歌、鼓掌庆祝婚礼。 梅勒斯满脸喜色,暂时忘记了和国王的死亡之约。到了晚上,婚礼愈发热闹起来,人们唱歌喝酒,已经完全忘记了屋外的暴雨。梅勒斯真想一辈子就这样过下去。他多么希望能和这对新人共度余生啊,可他心里明白,自己的命已经掌握在别人的手里,再也无法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了。他残忍地把自己从周围欢乐的气氛中唤醒,决定出发前往城里。只有这样,到第二天日落之前,路上才有足够的时间。他决定先稍微睡一会儿,然后再出发,那时雨应该也会小一点。他真想在家里能多待一秒是一秒。是的,即使像梅勒斯这样的男人,也会留恋这美好的瞬间的。想到这儿,梅勒斯便走到一直沉浸在幸福中的新娘妹妹身旁,说: “恭喜你,我的好妹妹。我累了,想先睡一会儿,醒来后马上就得去市里办一件重要的事情。今后即使没有我,你善良的丈夫也不会让你感到寂寞的。你知道,哥哥最讨厌的事情就是怀疑别人,还有对别人撒谎。所以你和妹夫之间绝对不能有任何秘密,这是我对你的唯一忠告。哥哥我或许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你应该为哥哥感到自豪才对。” 新娘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之后梅勒斯又拍了一下新郎的肩膀说: “其实我和妹妹也没准备好结婚。我家最值钱的宝贝也就是妹妹和羊,现在就全部给你了。还有,你应该为你是梅勒斯的妹夫而感到自豪。” 听他这么说,新郎不好意思地搓着双手。接着,梅勒斯笑着向村民们点点头,便离开宴席,钻进羊圈,像死人一样睡了过去。 天微微亮时梅勒斯才醒了过来。他一下子跳了起来,以为自己睡过了头。回过神后他才平静下来,心里暗暗想道:没事没事,要是现在马上出发的话,离约定的时间也足够了。今天一定要让那个国王见识见识,人还是讲诚信的。然后,我要笑着登上断头台。雨好像小多了。梅勒斯收拾好行装后,便甩开双臂,像箭一样在雨中飞奔了起来。 今晚我就要被杀死了。接下来我将为了赴死而奔跑!为了拯救替代我的挚友而奔跑!为了摧毁残暴的国王而奔跑!我必须奔跑!这样我才能被杀死,毕竟从小到大我都是一个坚守诚信的人。再见了,我亲爱的故乡。年轻的梅勒斯很痛苦,有几次差点停下来。他一边“啊!啊!”地发泄着自己的不满,一边不停地跑着。他跑出了村子,横穿过原野,穿过了森林,跑到隔壁村子的时候,雨停了,太阳升了起来,天气渐渐热起来了。梅勒斯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心想跑到这里就好了,自己不再对故乡感到留恋了。妹妹和妹夫一定会成为幸福美满的夫妻,所以我现在也没什么可挂念的了,只要到达王宫就可以了,用不着那么着急。想到这儿,梅勒斯便放慢了脚步,走了起来。他恢复了往日的悠闲,边走边唱着喜欢的小调。他慢悠悠地走了二三里地,就在差不多快走完全程一半路的时候,意外的灾难让他一下停止了前行的脚步。天哪!他看到原本架在河上的大桥,因为昨天的暴雨,被源自山间的雨水汇流而成的滔滔山洪给冲垮了。汹涌的河水,裹夹着腐草烂叶不停翻滚地冲刷着残破的桥墩。梅勒斯不知所措地呆立在河边。他举目四望,竭力呼喊,可是河上却看不到一艘渡船的影子。河水越来越大,像大海一样翻滚着。梅勒斯跪在河边,举起双手哭着向宙斯哀求道:“神啊,求求你让激流停歇吧!时间一分一分流逝着,太阳已经升到头顶了,如果在太阳落山前我过不了河,到不了王宫的话,我的好朋友就要为我而死了!” 山洪就像在嘲笑梅勒斯一样,越发疯狂地翻滚着。河水一浪接着一浪,互相拍打着;而时间也在一秒一秒地流逝着。看着眼前的河水,梅勒斯心里明白,自己除了下水游过去外别无他法了。诸位天神,请你们好好看着,我一定要用我内心的友爱和诚信之力打败这滔滔的山洪!梅勒斯扑通一声跳入水中,与万千条大蛇般的狂风暴浪展开了殊死搏斗。他将全身的力气都集中在手腕上,不停地将涌上来的漩涡用力拨开。也许是他殊死拼搏的精神感动了上苍,在上苍的怜悯下,梅勒斯在被大浪冲走的途中,幸运地被河对岸的一根粗树枝拦住了。他赶紧像烈马一样一跃而起,向河对岸奋力游去。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不允许有半点闪失。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梅勒斯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沿着山坡往上爬。爬到山顶后,他刚想喘口气,突然眼前出现了一群山贼。 “站住!” “你们想干什么?让开!我必须在太阳落山前到达王宫。” “闭嘴!把你身上所有的东西都给老子留下。” “除了这条命,我一无所有。就是这条命也已经交给国王了。” “我们要的就是你的命!” “原来是国王让你们在这里伏击我!” 山贼们不由分说,一齐举起棍棒扑向梅勒斯。梅勒斯灵巧地弯下腰,闪电一般将身边的一个山贼击倒后,将他的棍棒抢了过来。 “为了正义,得罪了!”他举起棍棒猛然一击,一下将三个山贼打翻在地。趁着剩下的山贼还没反应过来,梅勒斯一口气冲下了山顶。正午的太阳灼热地照在身上,又累又热的梅勒斯有好几次都差点晕过去。他强打精神,拖着疲惫的身子摇晃着走了两三步后,因脚下站立不稳,“咯噔”一声腿骨折了,再也无法站立起来了。仰望天空,梅勒斯不甘心地哭了起来。啊!想我梅勒斯,游过了可怕的山洪,打倒了三名山贼,终于到达这里了。我可是一名真正的勇者啊。可竟然在这里累得动弹不了了,真是丢人啊!你亲爱的朋友就因为相信你,不久就要被国王杀害了!想到这儿,梅勒斯心里不由暗暗自责道:梅勒斯!没见过你这么不守信用的人,你的行径不正中国王的下怀了吗?他全身蜷缩着,像蠕虫一样动也动不了,只能斜躺在路边的草丛里。他感觉身体疲劳不堪的同时,精神也随之萎靡不振起来。此时,刚刚还自诩为勇者的梅勒斯心里,有种自暴自弃的本能开始作祟。还是听天由命吧,我已经尽力了。上帝啊!您都看到了,我内心从未想过放弃,一直竭尽全力地赶路,可现在我实在跑不动了。我并不是一个不守信用的人啊!我真想请您剖开我的胸膛,看看我血红的心脏,我心脏里流动的血液可全是爱心和诚信啊!但在这么重要的时刻,我真的已经精疲力尽了。很不幸,我梅勒斯欺骗了朋友,今后不仅会被世人嘲笑,就连我的家人也会小瞧我的。我这样半途倒下,跟一开始什么也不做有什么不同呢?算了算了,无所谓了,这也许就是命吧。塞利努提斯啊,我的朋友,请你原谅我吧。你总是那么相信我,其实我也从没欺骗过你。我们是真正的挚友,彼此从未怀疑过对方的真诚,也从未欺骗过对方。你现在应该在焦急地等我回去吧。没错,你肯定在等着我了吧。塞利努提斯,谢谢你一直那么相信我。一想到你还在等我,我就心痛不已,因为朋友间的信任可是人世间最值得珍惜的宝贝啊!塞利努提斯啊,我一直在奔跑。我没有欺骗你,从来都没有,请你相信我!我已经心急如焚地跑到现在了。我冲过了汹涌的泥石流,从山贼的包围中一口气跑到了山底。因为相信你,我真的都做到了。但现在别再期望我跑下去了,饶了我吧,我实在无能为力了,我认输了,请嘲笑我这个没出息的人吧。临走前国王不怀好意地对我说:“梅勒斯,你晚点回来也行哦。”因为我和他约定,如果我回去晚的话,他就可以杀了我的挚友。当时我还憎恨他卑劣的做法,可现在看来,我的确跟国王说的一样。我晚点回去的话,国王肯定会拍着手嘲笑我,然后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释放我。要是真的那样的话,我肯定比死还难受。我将永远都是个背叛者,是这个世界上最无耻之人。塞利努提斯啊,请让我和你一起死吧。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只有你肯永远相信我。但我为何就不能独善其身呢?为何就不能背着坏人的标签苟延残喘下去呢?我家就在村子里,那里也有我的羊,我妹妹妹夫无论如何也不会把我赶出村子。什么正义、诚信、友爱,这些东西想想都无聊。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不就是牺牲别人保存自己吗?所有的一切都是这么荒谬!我梅勒斯就是个丑陋的背叛者,随便你们怎么说吧,我已毫无办法了——梅勒斯瘫软在地,闭上了眼睛。 突然,梅勒斯听到潺潺的流水声。他慢慢抬起头,屏住呼吸倾听起来。流水声好像就在自己的脚下。他摇摇晃晃地爬起来一看,一股清泉从岩石的裂缝中汩汩流淌着,好像在跟他轻声私语一样。梅勒斯弯下腰,用两手捧起泉水喝了一口。他长叹了一口气,仿佛刚从梦中初醒似的。嗯!我还能走!我得赶快走!随着身体疲劳感的消失,他的内心也燃起了一丝希望之火——实现义务的希望和誓死保护自己声誉的希望。那时,红色的夕阳映射到树叶上,树上的枝叶就要燃烧起来了一样。离日落还有一段时间,还有人在等我,毫不怀疑地、静静地在等着我。那人对我的归来深信不疑。我这条命本不值钱,但我绝不干那种害死朋友后再向他道歉之类的事!我绝不能辜负朋友的信任。现在我唯一要做的事就是——奔跑吧!梅勒斯。 朋友那么信任我!朋友那么信任我!刚才那些恶魔般的想法,只是个梦,对,是个噩梦,我必须忘掉它。人在身心俱疲的时候,有时是会做那种噩梦的。梅勒斯,你不需要感到羞愧,你是个真正的勇者啊!你看,你不是又站起来奔跑了吗?太棒了!我梅勒斯为了正义死而无憾。啊,太阳已经快落山了,求求你慢点下山,等等我好不好!神啊,求求您了!我梅勒斯从小到大都是一个正直的人,也请让我死得光明磊落一些吧! 梅勒斯跌跌撞撞地推开路上来往的行人,像风一样奔跑着。他从草原上的婚宴跑过时,婚宴上的人都吃惊地看着他。他踢飞了恶犬,越过了河流,跑得比太阳落山的速度还快十倍。与一群旅人擦肩而过时,他听到了不好的消息——国王正在对那个男人实施死刑。啊,塞利努提斯!为了你,我在拼命奔跑着。我绝对不能让我的朋友因为我而死。你必须再跑快点,梅勒斯!你不能迟到。现在就是让国王感受我们伟大友情与诚信的时刻。梅勒斯现在几乎赤身裸体了,他已顾不上什么仪表了。他现在几乎无法呼吸了,好几次嘴里都喷出了鲜血。终于,他看到了远处小小的一个亮点,那是在夕阳下闪闪发光的希拉克斯城塔楼。 “喂,梅勒斯!”伴随着耳边的风声,梅勒斯好像听到有人在呼唤自己。 “你是谁啊?”梅勒斯边跑边问。 “我是费罗斯特拉托斯,塞利努提斯的徒弟。”那个年轻的石工跟在梅勒斯后面边跑边喊。“已经没用了,现在再着急也没用了。请不要再跑了,已经没人能救我师父了!” “不,太阳还没落山!” “现在我师父已被国王吊在十字架上了。您迟到了,现在已经太晚了。真的,要是您能再稍微稍微早一点的话,也许我师父就得救了,可现在已经不行了!” “不,太阳还没落山!”梅勒斯撕心裂肺般凝视着夕阳,夕阳还是红的。他鼓励自己道:我得跑,得快点跑! “请您停下来,不要再跑了,现在您自己的命更重要啊!我师父一直相信您会赶回来,所以被押到刑场时,他没有一丝反抗,依然平静如水。当国王恶狠狠地嘲笑他时,他就坚定地回答说‘梅勒斯一定会回来的’。” “正因为这样,我才要继续跑啊。你师父那么信任我,我更要继续跑啊。没事,一定还来得及,就算来不及了也没关系。我现在已经不是为了你师父的性命奔跑了,我是为了更伟大的东西在奔跑。来,跟我一起跑吧!费罗斯特拉托斯!” “啊,您是疯了吗?好吧,那您继续跑吧。现在真的已来不及了!那您继续跑吧。” 太阳还没落山。梅勒斯竭尽全力地奔跑着。他的大脑一片空白,但心里却被一种巨大的力量莫名其妙地牵引着,不停地向前奔跑着。终于在太阳慵懒地落到地平线的那一刻,在最后一缕夕阳即将消失之际,梅勒斯如疾风般冲进了刑场。他终于赶到了,梅勒斯终于赶到了。 “等等,你不能杀那个人,梅勒斯回来了。按照约定,我梅勒斯现在回来了,放掉我的朋友啊!”梅勒斯本想大声对着刑场这样喊,但嗓子好像被什么东西卡住了,沙哑的声音淹没在人群的吵杂声中,竟没一个人注意到他的到来。一根石柱高高地立在刑场上,被绳子绑着的塞利努提斯已被缓缓地拉到了十字架上。梅勒斯看见后,赶忙用尽全身最后一丝力气,拨开层层人群,从拥挤的人流中向前冲去。 “是我,大人!该杀的是我梅勒斯!把他作为人质留在这里的是我,我就在这里!”梅勒斯声嘶力竭地叫喊着,终于爬上了行刑台。他一边跟挚友连声说“我的朋友啊,请原谅我连累了你”,一边想一口咬断绑在挚友身上的绳索。人群轰动了,大家都欢呼着:“梅勒斯,真厉害!” “塞利努提斯!”梅勒斯眼里满是泪水,“你揍我吧,用力揍我一顿吧!我中途差点放弃了。你要是不揍我的话,我就没脸拥抱你了。揍啊!” 塞利努提斯看到梅勒斯满脸认真的样子后,点了点头,在全场群众的欢呼声中朝他的脸上打了一拳。欢呼声响彻了整个刑场。 打完之后,挚友温柔地看着他微笑着说:“梅勒斯,你也该揍我。也请你狠狠地揍我吧。这三天里,我曾经怀疑过你,虽然只有一次。这是我从认识你到现在第一次怀疑你。如果你不揍我,我也没脸拥抱你的!” 梅勒斯痛苦地吼叫着,也打了塞利努提斯的脸一下。 “谢谢你,我的朋友。”两人说着紧紧地拥抱在一起,然后高兴地哭了起来,放声大哭起来。 人群中不停传出哭泣的声音。暴君帝奥尼斯目不转睛地凝视着两个人,静静地走向他们,红着脸说:“你们兑现了自己的诺言,你们战胜了我。看来诚信绝不是空虚的妄想。无论如何,请让我成为你们的伙伴好吗?” 人们一拥而上,欢声四起:“万岁!国王陛下万岁!” 一个少女将绯红的斗篷送给了梅勒斯。梅勒斯不知所措,好朋友机智地提醒他道:“梅勒斯,你现在可接近全裸了哦,快穿上那件斗篷吧。被这个可爱的小姑娘看到也就罢了,要是让大家都看到的话你可就糗大了。” 好朋友的话让勇者梅勒斯面红耳赤。 (来自古传说和希尔勒的诗。) [book_title]候鸟 外表看似快乐的人,内心其实充满了苦恼。 ——但丁·阿利基耶里 深秋的夜晚,一场音乐会结束后,成群结队的人群像乌鸦一样地从日比谷公会堂里涌出来,随即忽地一下子飞散开来,朝着家的方向消失而去。 “您是?山名老师吗?” 搭话的,是个没戴帽子,头发蓬乱,穿着夹克衫,瘦高个的青年。 “是啊……” 被搭话的,是一位中年发福的绅士。这位绅士并未因此而驻足,继续朝乐町方向走着。 “您是哪位?” “我吗?” 青年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笑着说:“我只是个喜欢音乐的普通人……” “请问您到底有什么事呢?” “其实我是山名老师的粉丝啊。您写的音乐评论我每篇都特别喜欢。但最近您好像都没更新啊?” “我还在写着呢。” 黑暗中,这位青年突然“啊”的一声,好像想到了什么。虽然他正在东京某大学上学,但学校却不发给他学生帽和学生服,所以到现在他只能穿夹克衫、春秋季穿一身西服。没有亲人愿意供他上学,所以他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通过自己的双手挣来的。有时他给人擦鞋子,有时也倒卖彩票。有段时间还打着给某出版社编辑做助理的幌子,暗地里却在倒腾黑市买卖。不过现在他的手头还算比较宽裕。 “说起音乐二字,我看也就莫扎特能配得上。” 青年突然想起山名老师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赞扬过莫扎特,便小声说了出来。他想要靠此挽回刚才近乎失败的套近乎,想重新找个话题来迎合山名老师。 “也不能总是这么说吧……” 太好了!话锋好像终于扭转过来了,老师看起来也不再跟我那么拘束了。 青年见势有点得意忘形起来: “其实我认为近代音乐的衰落是从贝多芬那个时期开始的。音乐应该是生活的伴侣,而不是对抗现实的产物。今晚,在听莫扎特的时候,我再一次深切地感受到,音乐其实应该是这样的……” “我要从这里乘车了。” 已经到了乐町站。 “啊,这样啊,老师再见了。期待下次能有机会跟您再多聊一会儿。” 于是,青年两手插在裤兜里,轻轻地向老师鞠躬道别,然后转身迅速向银座方向走去。 贝多芬也好,莫扎特也罢,不都一样吗?那个老师留着胡子,他为什么要留胡子呢?这个爱好真让人费解。嗯,也许那家伙根本就没什么爱好。嗯,肯定是的,一般来说,评论家好像都没什么爱好,也没什么好恶。我可能也是这样吧。哎,真是的。可是,满嘴胡子……不过听说留胡子会让牙齿变得更坚固,可长一口好牙难道要咬人吗?记得有位姓宫的先生,喜欢身穿西装脚蹬木屐,嘴上竟然也留着胡子,真可悲啊!哎,猜测别人的心理真是太难了。难道说这些留着胡子的人都在与生活做斗争吗?这些人的睡相恐怕也和常人大不相同吧。我要不要也试着留留胡子?那样的话,说不定还会明白些什么呢。马克思也留着大胡子,他胡子的构造是什么样子呢?感觉他的胡子就像把玉米须插在鼻子底下一样。真是令人费解!笛卡尔的胡子,像牛涎水一样,难道那里面充满了怀疑思想? 哎呀,前面那个人是谁啊?好像是田边女士,她已经四十岁了。不过女人到了四十岁后,可能身上总会揣些小钱吧,感觉都很强势。不过她身材小巧,看着很年轻。 “田边小姐。” 我从后面拍了拍她的肩膀。呀!她怎么戴了顶绿色的贝雷帽,一点也不好看。她为什么要戴这个帽子呢?难道意识形态主义者一定要拒绝有品位的东西吗?还是考虑一下自己的年龄吧。对,年龄! “您是哪位啊?” 她不会是近视眼吧!我叹了口气,说:“我是蜡笔公司的……” 你想让我连名字都说出来吗?你不会有鼻窦炎吧? “啊,对不起啊,原来是柳川先生。” 这当然不是真名,我怎么会告诉你我的真名呢。 “是的。上次真要谢谢您。” “不客气。” “您这是要去哪里?” “你呢?” 这女人谨慎得让人讨厌。 “我去音乐会。” “啊,是吗。” 她好像松了口气。看来时不时地去参加个音乐会什么的,还是很有必要的。 “我正要坐地铁回家。刚才有点事情去了报社一趟……” 你能有什么事呢?骗人!恐怕是刚跟哪个男人约会回来吧。竟然好意思说去报社办事。哎,这些女社会主义者的虚荣心真是太强了啊。 “是听演讲吗?” 看,这个女人的脸一点都没红。 “不是,是工会的……” 工会?按传统的词典来解释的话,那可是东奔西走累到哭的事情啊。也就是繁忙的同义词。 我也哭过那么几次。 “每天都很辛苦吧?” “嗯,挺累的。” 她肯定会这么说的。 “不过,现在可是民主革命的最好时机啊。” “是啊,确实是好时机。” “现在要是错过了,就永远……” “不会的,我们绝对不会放弃的。” 又是一次失败的恭维吗?恭维人可真难啊。 “一起去喝杯茶吧?” 快点答应我吧。 “不好意思,改天吧。今天晚上有点……” 这女人真是机灵得让人讨厌。不过,谁要能娶这样的女人当老婆的话,肯定会很轻松的。不仅善于持家,而且依然水灵。 四十岁的女人、三十岁的女人和十六七岁的女人,各有各的风采。贝多芬、莫扎特、山名老师、马克思、笛卡尔、宫先生、田边女士也各有各的特点。可我的身边,除了微风拂过以外,已空无一人。 吃点什么吧。胃好像不太舒服……看来听音乐会还会伤胃,我现在忍不住想打嗝。 “喂,柳川君!” 哈,这名字真不错,倒过来正好是川柳。柳川锅不错。不行,从明天起得改个笔名。对了,这家伙是谁来着?真是个奇丑无比的男人。想起来了,他不就是那个到我们出版社送稿子的文学青年吗。怎么就碰上这个无趣的人了呢?好像喝醉了,说不定还想向我借钱呢。对,我可不能对他太热情了。 “不好意思,您是哪位啊?” 说不定我真会被敲一竹杠呢。 “我就是前不久带着稿子去蜡笔社的那个人。结果您说我的稿子是模仿永井荷风的,给退稿了。您可记得吗?” 这不是威胁我吗?我可没说模仿,我说的应该是追随者或者仿造者。其实那篇稿子我一页也没看,因为书名一看就不行。对了,那个书名叫什么来着?好像叫《一个舞女的自述》。光一看标题,我已经面红耳赤,狼狈不堪了。真是个愚蠢的家伙啊! “我想起来了。” 还是尽量以礼相待吧。反正他是个蠢货。要是被他揍一顿就不好了。不过,他看起来很弱,我肯定能打赢他。但人不可貌相,我还是当心点比较好。 “我已经换了书名。” 我在心里暗暗吃惊,他竟然注意到了书名的问题,看来还不完全傻嘛。 “是吗,也许换了会好一些。” 其实我毫无兴趣!毫无兴趣! “我改成《男女对战》了。” “《男女对战》……” 我竟无言以对。这个混蛋,做事得有个限度啊,真是个像虱子一样让人恶心的家伙。千万别靠近我,我会觉得肮脏。看来这些文学青年都不招人喜欢。 “很畅销呢。” “诶?” “我是说,那本书很畅销呢。” 真是个奇迹!看来文坛的一颗新星就要诞生了。这真让人不爽啊。也许这个长得奇丑无比的男人真是个天才呢,我都惊呆了。看来我不擅长对付这种文学青年啊。算了,还是恭维恭维他吧。 “书名很有趣啊。” “嗯,比较迎合时代的喜好。” 真想打他一顿。你这个混蛋,还蹬鼻子上脸了,差不多得了,感点恩吧。跟这种人真没法交往。 “今天我拿到稿费了,竟然比预想的多很多呢。刚才我边走边使劲花,到现在还剩下一多半呢。” 你肯定没舍得花吧。真讨厌!有点钱也不需要这么嘚瑟吧。我估计这家伙顶多就剩三千日元了吧。另外,他肯定躲在厕所把兜里的钱偷偷数了好几遍了,要不然怎么能那么准确地说出剩的钱数呢?没错,这种人我见多了,他们一般都躲在厕所或巷子拐角处的电线杆后面,醉醺醺地一张一张数着兜里的剩钱,叹着气抬头郁闷地看着空中自由自在飞过的小鸟,嘴里无力地嘟囔着“生活为何如此不公”。呵呵,真可怜啊。其实我也曾这么干过。 “今晚我想把剩下的钱全部花光,你愿意陪我吗?咱们一起去附近你熟悉的酒馆消遣消遣吧。” 失敬失敬,这家伙瞬间让我刮目相看。可他真的有钱吗?我可不愿喝完酒后再跟他AA制。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搞清楚比较好。 “有倒是有,但那里消费有点高哦。我可以带你去,不过你不要埋怨我噢……” “不会的,三千日元应该足够了。要不然你先拿着这笔钱,今晚我们就用光它!” “不不,那可不行。拿着你的钱我会有心理负担的,到时候喝酒都会不开心的。” 这个男人虽长得丑陋无比,但还挺会说话的。到底他是写小说的,身上带有一种爽快和洒脱劲。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然这样,我也就不客气了。哈哈,看我怎么对付你。 “那咱们今晚就好好聊聊文学吧。其实我对你的作品还是很有兴趣的,只是我们的主编有些保守。” 我决定带他去竹田屋。因为我在那里还赊有一千多日元的账,顺便可以让他帮我结了。 “是这里吗?” “嗯,虽然有点脏乱,不过我喜欢在这种地方喝酒。你觉得怎么样? “还不错。” “好,看来我们的喜好还比较接近。来吧,喝酒,干杯!有个爱好真不容易,所谓一千件讨厌的事情中才能挑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情啊。那些没有什么爱好的家伙,恐怕也不会厌恶什么吧。喝吧,干杯!今晚咱们好好聊一聊。没想到你竟然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啊。不能沉默,沉默可是我们的大敌,以后别再沉默了。像我这么爱说话的人,其实是一种自我牺牲,甚至可以说是人类一种最崇高的奉献精神,因为它不图任何回报。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敬爱这位敌人。给我活力的人我怎能不爱呢?我们的敌人,总是让我们充满活力啊。 “来,喝酒!愚蠢的人都坚信玩笑不能当真,时髦不是答案,因此他们要求态度必须直率。但所谓‘直率’却是一种不顾及他人感受的态度。因此太敏感的人会体谅到他人的痛苦,根本就无法轻易变得直率起来。所谓的直率,其实就是一种暴力。所以啊,我就不喜欢那些老学究,不过他们的手段真的很可怕。这些人净是一些能把粗鲁的话说得很坦然的人,比如说‘狼不应该吃羊,那是不道德的,非常令人不快的,因为我觉得我应该吃羊’。 “直觉本来就是靠不住的。没有经过深思的直觉简直就是灾难,有时不过是侥幸应验罢了。 “来,喝酒,干杯!我们继续聊吧。我们真正的敌人是沉默。不过我总觉得,说得越多越令人不安。就和有人拉你的袖子时,你想偷偷看看是谁那种心情一样。 “看来我的修养还是不够啊。最伟大的人总是坚信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而最愚蠢的人也是这么认为的。算了,还是不说别人的坏话了。看来我自己也不是那种高尚的人,因为说坏话这个事本身就包含着这个人的小气秉性。喝吧!咱们还是聊聊文学吧。文学很有趣,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人们自然而然就会被其感染,真是特别有意思。你想想啊,你现在作为新出道的作家,为了让三百万名读者都喜欢读你的作品,你该怎么做呢?这是件难事,不过你也不用绝望。不妨这么考虑吧,这总比让特定的一百个人以外的人讨厌你容易得多吧?不过话说回来,如果那样的话,就连作家本人对自己的作品也不会满意的,那可真是太惨了。不过,幸好你很认可自己的作品,所以你很可能成为让三百万名读者满意的大作家。你千万不要绝望,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你是有无限可能的。 “来,喝酒吧,干杯!我曾问一位名作家:‘作家大人,您觉得一部作品让一个人读一千遍和十万个人读一遍,哪个是您所追求的呢?’他迟疑了一会儿,回答说希望让十万个人读一千遍。你尽情地去写吧,你的未来充满了希望。不要在意别人说你的作品是永井荷风的仿制品。因为独创这个东西,就像人的胃一样,吸收了别人的养分后,关键是能否充分消化,如果原封不动地排泄出来的话,那就没什么用。只要能消化就没什么问题。独创型文人以前就未曾有过。真正配得上这种称谓的家伙不仅不被世人所知,就算我们想了解也了解不了。所以你大可不必担心。或许有人不可一世,觉得自己就是独创性文人。那种人其实是个蠢才,没什么好可怕的。你不要叹息,你的前途无量,发展的空间非常宽广。 “对了,你这次小说的名字改成《宽广的大门》怎么样?因为‘门’这个字带有很强的时代感。不好意思,我有点想吐,没事没事。这儿的酒好像不怎么好喝啊!啊,现在舒服多了,刚才特别想吐。边赞赏别人边喝酒醉得很难看啊。瓦雷里 [1] ,啊,我终于还是说出来了,说‘我主动败给了你的沉默’。我今晚在这里说的大部分话,其实都是瓦雷里的文学理论,既非原创也非糟粕,只是我的胃功能不好,没能彻底消化,最终吐出来的都是块状物。你想听的话,我还可以给你讲很多。嗯,不如我送你一本瓦雷里的书吧,这书是我从旧书店买的,在电车上刚刚读完,从书中学到的一些新知识现在还留在我的记忆里,到明天可能就完全忘光了。瓦雷里、蒙田和帕斯卡的作品对人的影响非常大。只有幸福的人才有资格自杀,这也是瓦雷里的原话。你看我们其实连自杀都做不到。这本书送给你。喂,老板娘,这边结账,全部的账,全部的!那我就先告辞了。记得这本书里说‘要像鸟儿一样轻盈,而不是羽毛’,你觉得如何呢?” 一只候鸟停留了几秒忽地又消失在风中。它本来只是一只乌鸦而已,没有戴帽子,头发蓬乱,瘦削的身姿裹着件夹克衫。什么是候鸟?不就是那些随着季节变化而南北迁移的鸟类吗?人自然不用这样来回迁徙,但在某些情况下,人却像候鸟一样,处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就得有什么样的色彩,接触什么样的人就得说什么样的话。不知这是一种随机应变的本领,还是一种心口不一的无奈? * * * [1] Paul Valery,1871~1945,法国象征派诗人。代表作品:《海滨墓园》 [book_title]蟋蟀 我要和你分手,因为你整天谎话连篇。我可能也有不对的地方,但是,我不知道我哪里不对。我已经二十四岁了,到了这般年纪,就算哪里不对,也已没法改变了,除非我像基督那样能死后复活。我也知道,自杀罪大恶极,万万不能,因此我只能和你分手,按照我认为正确的活法努力活下去。我觉得你真的是太可怕了。在这个世界上,也许你的活法才是正确的,但我实在没法接受。我嫁给你,已经五年了。在我十九岁那年春天,跟你相亲后,就只身陪伴在你的左右了。现在我才敢告诉你,我父母当时是极力反对我跟你在一起的。我弟弟也不支持我。那会儿他刚上大学,脸上带着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像个小大人似的问我:“姐,你没事吧?”因为怕你不高兴,我一直将有些事憋在心里没给你说。其实,那会儿别人还给我提过两门亲。离现在时间有些远,记不太清楚了。依稀记得其中一位是帝国大学法学部毕业的官二代,将来是要当外交官啥的。一位住在池袋的姐姐给我看过他的照片,照片上的他看起来很开朗,脸上笑嘻嘻的。还有一位是我父亲公司的同事,是一个将近三十岁的工程师。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年,记得不太清楚了。那名工程师好像是一大户人家的长子,人很踏实靠谱。我父亲对他很满意,我母亲也非常支持这门婚事。不过我记得没看过他的照片,不知道他长什么样。现在说这些事情都已无所谓了,只不过常常被你耻笑心里很不爽,我才把记忆中的一些事全说了出来。我现在说这些陈年旧事,绝不是说我讨厌你,这一点请你一定要相信我。因为我从来没有过当初要是嫁一个好人家就好了等不纯洁甚至愚蠢的想法。除了你,我没有想过其他任何人。请不要用你一贯的表情嘲笑我。这都是我的真心话,希望你能听我说完。不管是那时候,还是现在,我都未想过要跟你以外的人结婚。这一点你应该很清楚。从小我就讨厌做事磨磨蹭蹭。当时,我父母,还有池袋的大姐,都劝我先去相亲看看,但我觉得,相亲和婚礼就是同一码事,就没贸然答应。因为我从没想过要和那个人结婚。如果真的像大家所说的那样,对方是一个无可挑剔的人,那就更不应该找我,比我优秀且更适合他的女孩太多了。所以我对相亲这种事根本没什么兴趣。我一直痴想嫁给这样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我这么说,你马上又要笑话我了)他非我不娶。恰好那个时候,有人向我提起了你。因为提亲的方式很不礼貌,从一开始就惹得我父母很不愉快。当时是古董商但马先生来我父亲的公司卖画,他像平常一样,胡乱扯了一通之后,突然话锋一转,开玩笑似的对我父亲说,这幅画的作者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你想不想把你女儿嫁给他?父亲听了后根本就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只把那幅画买了下来,把它挂在了公司会客室的墙上。没想到两三天后,但马先生又来了,这次他竟然是来正式提亲的。但马先生的提亲方式真是太随意了,我父母都惊呆了。他们觉得这既有媒人但马先生的原因,可那个拜托他的男人也不怎么靠谱。日后,我问了你才知道,原来这一切你并不知道,都是但马先生自作主张的结果。真是太感谢但马先生了。现在你能出人头地,也是多亏了但马先生吧。他之所以全力无私地帮助你,就是因为他看准了你这个人。今后你可别忘了但马先生的恩情。那时,听了但马先生那鲁莽的请求,我在感到吃惊的同时,心里有种莫名的喜悦,反倒有点儿想见见你。有一天,我悄悄去父亲的公司看了你的画。这件事,我以前告诉过你吧。那天我假装有事找父亲,在公司的会客室一个人完整地欣赏了你的画。天很冷,我站在冰冷的会客室一角,全身哆嗦着看着你的画。那幅画上画着一个小庭院和阳光明媚的檐廊,檐廊里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一个白色的坐垫。画里只有蓝色、黄色和白色三种颜色。看着看着,我哆嗦得更厉害了,站都站不稳了。我当时就觉得这幅画只有我能懂。我是认真的,你不要笑。自从看了那幅画后,足足有两三天时间,白天黑夜我的身体一直在发抖。我觉得自己必须嫁给你。这事说起来有点害羞,当时我感觉浑身像在燃烧。于是我去求母亲,母亲的脸色很难看。这也是预料中的结果,我当然不肯善罢甘休了,接下来就直接答应了但马先生。但马先生大声说了声“真棒”,起身站起来时被椅子绊了一跤,不过我和他都没笑。那以后的事,你就非常清楚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家人对你的评价越来越差了。他们不知从哪儿打听到的,说你瞒着父母从濑户内海的老家跑到东京来、父母和亲戚们都不搭理你、你成天就知道喝酒、你的画作从没在展览会上展出过、你好像是个左翼分子、怀疑你是否从美术学校真正毕业等等。总之,我父母不断用这些打听来的事实威胁我。多亏在但马先生的热心调解下,他们总算同意我去相亲了。之后,我就和母亲去了位于千疋屋二层的你的家。你跟我想象的一样,衬衣和袖口干净得让人心动。当我端起红茶托盘时,整个身体一颤,茶勺在盘子上碰擦出了声音,让我很难堪。回家后,母亲更是说了很多你的坏话。她说你不跟她好好说话,只顾着一个劲地抽烟,真是太差劲了;还说你面相不好,根本没什么前途。可任凭母亲再怎么说,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嫁给你了。和父母僵持了一个月后,我终于获胜了。和但马先生商量了之后,我就只身去了你那里。回头想想,在淀桥公寓居住的那段时间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每天满脑子都想着第二天要做的事。你对展览会、绘画大师之类的,一概漠不关心,只一味地画自己喜欢的画。尽管生活越来越拮据,我却越来越开心,心里总有种莫名的兴奋。对经常光顾的当铺和旧书店都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就像怀念远方的故乡一样。当我们身无分文时,我就拼命去挣钱,每天都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你想想,没钱的时候吃顿好吃的是多么幸福、多么美味啊!我当时还接连发明了很多好吃的饭菜呢。可现在不行了。一想到想要的东西什么都可以买到,便不再有任何幻想了。即使去逛市场,我也觉得心里一片空虚。我只是把身边大妈们买的东西,一样一样买回来而已。由于你突然声名鹊起,我们便从淀桥的公寓搬到了三鹰的这个家。但从此以后,我就感觉所有快乐的事情全都消失了,我也失去了能够一展身手的机会。你突然变得能说会道起来,对我也更加呵护了,但我总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被饲养的小猫,内心并不快乐。我从没想过你会一夜成名,只认为你会一辈子一贫如洗,平时随意画些自己喜欢的画,即使被世人嘲笑也毫不在意;从不会向任何人低头,偶尔喝点自己喜欢的小酒,不受俗世的影响,悠然度过自己的一生。我这么想是不是太傻了啊。不过直到现在,我都坚信世上一定有这种崇高之人的;因为别人看不到他头顶的光环,他经常会遭世人的白眼,也没女人愿意嫁给他、照顾他,只有我会嫁给他,伺候他一辈子。我一直以为你就是那个天使,而且只有我知道。但结果如何呢?你突然变得有名起来,可不知为什么,我却觉得羞愧难当。 其实我并不怨恨你出名。当知道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你那异常悲凉的画时,我每晚都在感谢神灵,高兴得泪流满面。在淀桥公寓住的那两年,你随性地画你喜欢的后院和新宿深夜时的街道;当身无分文时,但马先生就会用足够多的钱换走你画的两三幅画。看着自己的画被但马先生拿走,那时的你总是一脸恋恋不舍,可画儿换了多少钱,你却一点也不在意。但马先生每次来,都会偷偷地把我叫到走廊,毕恭毕敬地鞠着躬说“您受累了”,然后把一个白色信封塞进我的腰带。你平时毫不关心这些事,而我也从没粗俗地立即打开信封看里面装了多少钱。因为我觉得,即使没钱我们也能想办法过下去的。另外,我也从没向你汇报过咱们得到了多少钱,因为我不想让金钱玷污你。真的,我从没向你要过钱,也从没盼着你赶快出名。我一直认为像你这样笨嘴笨舌、脾气又暴躁的人(这样说你别生气)是不可能有钱,也不可能出名的。但这一切都只是表象罢了。为什么?为什么? 当但马先生来商量你的个人画展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你忽然变得爱讲究起来了。首先是去看牙医。你原来嘴里的蛀牙很多,一笑起来就像老头一样。但你从不在意,有时我劝你去看牙医,你也总是开玩笑说,没事,等牙全掉光了就戴个假牙吧,不过金光闪闪的假牙招女孩子喜欢就麻烦了。可从不去看牙医的你,也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居然趁着工作之余,溜出去换了一两颗金光闪闪的假牙。当我逗你说“喂,笑一下”时,你满是胡须的脸变得通红,用罕见的语气轻轻辩解道“都怪但马那家伙,一直催个不停”。你的个人画展,是在我们来淀桥后的第二年秋天举办的。我真的很高兴,为有更多的人爱上你的画而感到开心。不过,我这人做任何事都有先见之明。虽然报纸上不停地大肆宣传你,你的画一出手就一抢而空,著名画家也开始写信给你了,但这一切太过于美妙了,我心里总有些不安。尽管你和但马先生都极力劝我去画展看看,但我却吓得浑身哆嗦,把自己关在家里使劲织毛衣。光是想想你的二三十幅画整齐地挂着,被那么多人观赏,我就紧张得想哭。有时我甚至想,这么好的事来得太快了吧,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啊?每天夜里我都祈求神灵:“神啊!我们现在的幸福已经足够了,只请您保佑我丈夫今后身体健康、诸事顺利!”而你在但马先生的邀请下,开始每天晚上去各个著名画家的府上拜访,有时直到第二天早晨才回来。我对你的晚归其实并没什么别的想法,但你每次都给我详细描述前一天晚上的事情,比如某某老师怎么样,某某老师就是个笨蛋之类的,一点都不像以前那个沉默寡言的你,尽说些无聊的事。在跟你生活的两年时间里,我从未听你背后说过别人的坏话。不管某某老师如何,你不都一直以一副唯我独尊的态度漠不关心吗?还有,我知道你说那些,不就是努力想让我相信你前一天晚上没做什么亏心事嘛。其实你大可不必那么心虚地绕着弯辩解,因为我长这么大也是懂一些道理的,所以你倒不如直接跟我说实话,那样我痛苦一两天后,反而会更轻松一些,毕竟我要跟你生活一辈子的。对于那些事,我本来就不怎么相信男人,而且也不会胡乱猜忌。如果你真做了那种事,我只会一笑而过,一点也不担心,因为我更担心另外一些事情。 我们突然成了有钱人,你也变得格外忙碌起来,还被吸收为二科会的会员。于是,你开始嫌咱们住的公寓太小了;再加上但马先生不停地催促,说我们住在这种地方,要是被世人怀疑我们作秀的话,会让画作卖不上价钱的。他建议咱们不如狠心换个大房子。听他那么说,你也连声说“是呀是呀,住在这样的公寓里,会被人小看的”。听你这么说,我心里突然有种很落寞的感觉。之后但马先生骑着自行车四处奔走,帮我们找了现在这个三鹰的家。年底时,我们便带着几件简单的家具,搬进了这座大房子。没想到,你悄悄背着我去百货商场买了很多高档家具。当那些家具一件一件送来的时候,我感觉胸口一下透不过气来,不由悲从中来。这和大多数暴发户的做法没什么两样啊。不过为了不惹你生气,我一直假装自己很开心。就这样,不知不觉间,我也成了那种让人讨厌的“太太”。你甚至说还要雇一个女佣,不过遭到了我的极力反对,因为我压根就不会使唤人。搬过来后,你立刻印制了三百张贺卡寄给朋友,通知了咱们家的新地址。三百张啊!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你竟然结交了这么多朋友。我感觉你已经走在危险的钢丝上了,心里担心死了,害怕不久就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虽然我觉得你不是那种通过庸俗的交际手段来获取成功的人,但还是每天忍不住胆战心惊地往坏处想。 可实际上你不但没遭受任何挫折,反而好事接连不断。难道是我想错了?不久我母亲也开始来咱们家了,每次都高高兴兴地带给我一些衣服和记账簿之类的东西。我父亲开始不喜欢你的画,把它从公司会客室的墙上拿下来,锁进了公司的储藏室,但听说之后竟然拿回家,重新裱了后挂在书房里。我池袋的大姐也开始写信鼓励我们好好干。我们家的客人也逐渐多了起来,客厅常常是人满为患。当客人来咱们家时,我常常在厨房都能听到你爽朗的笑声。你开始变得能说会道了。以前你总是沉默寡言,我一直以为你是因为不和别人一般见识才保持沉默的,可现在看来好像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你在客人面前说的事情都很无聊。比如把前几天刚从别人那里听来的绘画理论,又当成自己的见解装模作样地讲给客人听;有时我把自己读小说的感想说给你听之后,第二天你便照搬出我的浅薄见解,在客人面前高谈阔论起来,比如“莫泊桑对信仰也很虔诚啊”等等。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不好意思端着茶水进客厅了。原来你以前什么都不懂啊!对不起,其实我自己也什么都不懂。但我至少还有自己的思想,而你呢?要么是一言不发,要么就是模仿别人说话。可就是这样你竟然还获得了成功。那一年,你在二科的画居然还获得了报社的大奖,报纸上对你的赞美之词——孤傲、清贫、思索、忧愁、膜拜、日本的夏凡纳等等,听起来都让人有点不好意思。后来,当跟客人说起报纸上的那篇报道的时候,你竟然还大言不惭地说“说得还算中肯吧”。哎!你怎么能这么说呢?事实上我们并不清贫,你看看我们的存折就清楚了。自从搬到这个新家以后,你就仿佛变了个人似的,常常把钱挂在嘴上。只要有客人求你作画,你都会毫不忌讳地谈到价钱。每当听到你对客人说“价钱事先说清楚对双方都好,免得事后惹麻烦”时,我在一旁就觉得恶心得不得了。你为什么对钱那么执着呢?我觉得只要你能创作出好的画来,咱们生活方面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人最快乐的就是好好工作,默默地平静生活。我从不奢求金钱等身外之物,只想有自尊地平静生活。 你现在都开始检查我的钱包了。一旦有了收入,你就会分成两份,一份装进你的大钱包,一份装进我的小钱包。你的钱包里装的是五张大额纸币,而我的钱包里只有一张对叠的大额纸币。剩下的钱你会全部存进邮局或银行。你做这些事时我一般只会在一旁默默地看着。要是哪天我忘了锁放存折的抽屉,你看见后就会很不高兴地抱怨我粗心。我真的是心灰意冷了。每次你去画廊收钱,都要第三天才回来。回来时已是深夜,你满身酒气,哗啦哗啦地打开玄关,刚一进门就嚷道“喂,还剩三百日元,你过来看看”。这些话,听起来是那么令人悲伤!因为都是你挣的钱,你爱用多少都无所谓,偶尔心情好时挥霍一把也很正常。可让我很失望的是,你总是都把钱花得精光。我也是知道金钱的价值的,只不过平时不太看重它罢了。看到你身揣剩下的三百日元、一脸得意地回家时的表情我就感到寒心。我压根儿不需要钱,也不想买什么、吃什么。家里的那些家具,虽然破旧不堪但也凑合着能用,我身上的衣服染染补补也够穿了。我想日子想办法总能过下去的。就连一个毛巾架,我也不愿买个新的,因为觉得那太浪费了。你时不时带我去市里吃昂贵的中华料理,可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好吃。因为觉得那样太浪费了,每次都感到不安,甚至心惊胆战。你不知道,比起三百日元和中华料理,我更愿意你能给我在咱家的院子里搭一个丝瓜架。这样的话,即使太阳西晒很厉害的时候,待在咱家那八榻榻米大的走廊里也会很舒服。可我每次请求你,你都不愿意,让我请个园丁来搭,而我又讨厌那种财大气粗地请园丁的做法。结果搭个丝瓜架这么简单的事情,在你不停地推脱下,直到今日也没搭成。为了自己你可以大肆挥霍,可对别人的事情你却往往充耳不闻。 我记得,你的朋友雨宫先生为给妻子治病,来咱们家找你帮忙的时候,你故意把我叫到客厅,装模作样地问我“现在家里有钱吗?”。我觉得你既可笑又愚蠢,十分尴尬。正当我红着脸,不知所措时,你又故意挖苦我似的说,“不要捏捏藏藏的了,四处找找,总能找出二十多日元吧。”我不由大吃一惊,区区二十日元怎能拿出手?我重新看着你,你一只手在我眼前一挥,说道“好啦,就当你借给我了,不要那么小气嘛”,然后你笑着面对雨宫先生说,“你看咱们两家都一样,这种时候没钱真不好受啊。”我惊呆了,什么都不想说了。你一点也不清贫啊!而说到忧愁,现在你的身上哪里能看到它美丽的影子呢?相反,你是一个任性的狂欢者。每天早晨,你不都是在洗漱间里大声哼唱民谣吗。你这习惯都让我愧对四邻呢。膜拜、日本的夏凡纳这些词用在你身上太浪费了。至于孤傲,你难道没发现,你生活在一群吹捧你的人中间吗?被客人尊称为老师的你,经常把他们的画批得体无完肤,就像没人能达到你的绘画水平一样。我觉得,如果你真有那么高水平的话,就没必要靠贬低别人来获取别人的赞同吧。看来你想得到的只是客人当着你的面称赞你而已。这算什么孤傲呢?你要是孤傲的话,就不会让客人当面佩服你了。 你啊,真是一个爱说谎的人!去年,你从二科退出后,弄了一个什么新浪漫派团体。你不知道,当看到这个团体成立时,我一个人有多悲哀吗?因为这个团体全是由被你暗地里随意嘲笑、捉弄的人聚集起来的!你这个人真的没有一点自己的主见。难道在这个世界上,你的生活方式才是正确的?当葛西先生来访的时候,你们俩说着雨宫先生的坏话,又是咒骂,又是嘲笑;可当雨宫先生来的时候,你又亲热地骗他说“我的朋友只有你一个”。你说起谎话来严丝合缝,令雨宫先生无比感激。然后你又开始抨击葛西先生,说他的态度有问题。我觉得惶恐不安,同时又不可思议。难道世上那些所谓的成功人士,都和你一样生活吗?而且还能生活得顺风顺水吗?你这样下去肯定会自食恶果的!那样的话,不仅可以挽救你,也可以印证神的存在。我在心里默默祈祷着,祈祷能早点发生一些坏事。但是,坏事却一件都没有发生,你依然是好事接连不断。你那个团体举办的首届展览会,居然获得了广泛的好评。我还听客人说,你的那幅菊花图,不仅让人心驰神往,而且还散发着高贵的爱情芬芳。怎么会这样呢?我觉得太不可思议了。今年春节,你第一次带我拜访了大名鼎鼎的冈井老师,他是你画作的最热心粉丝。没想到冈井老师那么有名,却住在比我们家还小的房子里。仅凭这一点,我就觉得他是一位真正的大家。他身体胖乎乎的,给人一种稳如泰山的感觉。他盘着腿,透过眼镜仔细打量我的眼睛里,透着一种真正的孤傲!看着他的眼神我浑身直打哆嗦,就像我在父亲公司冰冷的会客室里,第一次见到你的画时一样。冈井老师随意跟我聊着家常。他看着我开玩笑似的说:“噢!真是个不错的太太啊,想必是武家出身吧?”没想到你却自豪地说,嗯,她母亲是士族呢!听你这么说,我真的是冷汗直流。我母亲怎么变成士族了?我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平民啊。太可怕了!以后在别人的吹捧下,你不会又说我母亲是华族吧?我很吃惊,就连冈井老师都没看穿你的谎言。难道这个世界真的都是这样的吗?当冈井老师不停安慰你说“最近工作可辛苦了吧”时,我脑海里浮现出的却你每天早晨大声唱那粗俗民谣的情景,不由觉得非常滑稽,差点儿笑喷出来。离开冈井老师家,走了不到一条街的时候,你突然踹了一脚沙子,骂道“切!这个好色的老家伙,真讨厌!”我吓了一跳。你也太卑劣了吧!刚刚在那么正直的老师面前,还低三下四,点头哈腰呢,现在背后又说这样的坏话,你真是个疯子!从那一刻起,我就想跟你分手了,我再也无法继续忍耐你了。你肯定不对,灾难肯定会降临在你身上的!可不好的事情依然没有发生。你好像连但马先生一直以来对你的恩惠都给忘了,你甚至对朋友说“但马那个混蛋又来了”,而但马先生似乎也知道你这么说他,经常一边笑着说“但马那个混蛋又来了”,一边若无其事地从后门进来。我真搞不懂你们之间到底怎么回事。我不知道人的自尊都去哪里了。我要和你分手,我觉得你们合起伙来嘲弄我。 前几天,你在广播上发表了新浪漫派时局意识的讲演吧。当时我正在茶室读晚报,突然听到收音机里提到了你的名字,紧接着便传来你的声音。我感觉那声音很陌生,听起来不清脆、很浑浊,让人讨厌。我终于可以从远离你的地方清楚地评判你了。你只是一个凡夫俗子,只不过今后会越来越红罢了。真没意思!当收音机里传来“我之所以能有今天”这句话时,我马上就把收音机给关了。你以为你是谁呢!真不害臊!请你今后再不要说“我之所以能有今天”这种可怕又无知的话了,真希望你早点栽个大跟头。那天晚上我早早地就休息了。关了灯后,我一个人仰面躺在床上。这时就听见身下有只蟋蟀在拼命地叫。虽然声音是从床边传上来的,但我判断蟋蟀就在我脊背的正下方,这让我觉得那只蟋蟀好像一直在我的脊椎骨里叫似的。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个细细幽幽的声音,我将把它装在脊椎骨里一直生活下去。或许在这个世界上,我的想法是错的,只有你才是正确的吧!可我始终不明白,我到底哪儿错了?怎么错了? [book_title]心之王者 前几日,两位年轻的学生从三田来我家拜访。不凑巧我身体不适,正卧床休息,便告诉他们我只能奉陪一小会儿。我从床上爬起来,随便在睡袍上加了件褂子就和他们见了面。两人都很有礼貌,迅速谈完事后便起身离开了。 两人见我的目的是要我给这份报纸写一篇随笔。他们相貌温厚,看起来只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少年,没承想交谈后才知道他们都已二十多岁了。近来我经常看不准人的年龄了。好像不管是十五岁的人、三十岁的人、四十岁的人,还是五十岁的人,都会因同样的事愤怒、为同样的事欢笑,同样狡猾,同样软弱、卑微。若只从人的心理表现来看,已混乱到看不出他们的真实年龄来,最终只得苦笑作罢。前几日前来拜访的两个学生,看起来只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但言谈举止间却透着几分精明,在某些地方甚至十分老练。作为报社编辑,他们已经拥有了自己的风格。两人走后,我脱下褂子又钻进被窝,思忖了良久。不知为何,我总觉得现在很多学生的际遇有些可怜。 学生不属于社会中任何一个阶层,而且,我觉得也不应该属于任何一个阶层。我向来固执地认为,所谓学生,就应该是披着蓝色斗篷的恰尔德·哈罗尔德,应该是思考的漫步者,天空中的云朵。学生不应成为彻底的编辑、官员,也不应成为彻底的学者。对学生而言,彻底变成一个老练的社会人,就是一种可怕的堕落。这不是学生的过错,而是被人唆使的结果。所以我才说现在的学生很可怜。 那么,学生应该是什么样子呢?我想用席勒的一篇叙事诗来告诉大家答案。大家平时应该多读读席勒的作品。特别是在当下,大家更应该多读一些席勒的作品。为了不断拥有豁达、坚强的意志和光明崇高的希望,各位现在应该重温和细细品读席勒的作品。席勒有一首诗名叫《地球的分配》,很有趣。其大意如下: 众神之父宙斯在天庭向人类发号施令:“接受这个世界吧!” “接受它吧,它是属于你们的。我把它作为遗产赠予你们,它将永远是你们的领地。好了,你们友好地分享它吧。”听到这话,大家开始争先恐后、东奔西走、竭尽所能地抢夺起来。农民在原野上用木桩划界,将土地开垦为农田;这时,地主背着双手出现了,他信口胡诌道:“这地有七成是我的。”商人在仓库里储满货物;长老觅得了贵重的陈年红酒;贵族迅速用绳子圈住翠绿的森林,把它作为自己欢乐地狩猎和幽会的场所;市长夺取大街小巷;渔夫在水边定居。等一切瓜分完毕后,诗人才慢吞吞地走来。他来自遥远的他乡。那时土地上已空无一物了,所有的土地都有了主人。“真气人啊!为什么只有我一人一无所有呢?我可是您最忠诚的儿子啊!”诗人大声抱怨着,扑倒在宙斯的宝座前。“谁让你一味地沉浸在梦境中,磨磨蹭蹭呢!”宙斯应声道,“你没资格向我抱怨!大家瓜分土地时,你在哪儿呢?”诗人答道:“我在您的身旁啊!我凝视着您的容颜,聆听着天籁之音。请原谅我这颗赤诚之心,原谅我陶醉于您的圣光而忘记了凡间的一切。”宙斯听后温柔地说:“那该如何是好呢?我已经把地球给了众人。秋实、猎物、买卖都不再为我所有。如果你想在天庭与我共处的话,就尽管前来吧,我为你在这里保留了位置!” 你们看,学生的本质其实是神的宠儿,就像这位诗人一样。即使在人世间没什么作为,凭借自由高贵的理想,就会时刻与神同往! 请你们记住这种特权!并为这种特权感到自豪!你们不会永远拥有这种特权!光阴似箭,请好好珍惜,千万不要玷污了自己!等你们从学校毕业时,凡间的瓜分便会不请自来,你即使厌恶也得接受。那时你们会成为商人、编辑、官员。但与神同往这种事,错过学生时代便不会再来,永远不会! 三田的学生们,当你们在歌颂“大地之王”的同时,内心一定要以“心之王者”而自居。因为在你们的一生中,与神同往的时光仅此一次! [book_title]樱桃 我,面向群山,举目朝上。 ——《诗篇》第一百二十一篇。 我更愿意认为父母比孩子重要。传统的封建家长都认为,严厉一点对孩子好。不过,我的意思是,跟孩子相比,父母总是处于劣势的。不知别人家怎么样,至少我家是这样的。等自己老了,就仰仗孩子来照顾吧,这种不知廉耻的想法我从未有过。要是那样的话,父母在家里就只能成天看孩子的脸色生活了。我的孩子年纪都还尚小,大女儿七岁,儿子四岁,小女儿只有一岁;可即便年纪不大,他们都已经开始蚕食父母了。因为父母其实就是被孩子呼来唤去的奴仆。 炎热的夏天,我们一家人挤在三榻榻米的狭窄空间里,乱哄哄地吃着晚饭。我一边用毛巾不停擦着脸上的汗,一边嘟囔道: “虽然《柳多留》里说,吃饭流汗有伤大雅。但孩子们如此吵闹,再优雅的父亲,也会冒汗呐。” 妻子一边给小女儿喂着奶,一边为我和大女儿、儿子张罗着饭菜,同时还抽空帮孩子们擦拭、捡拾掉落的东西,擤鼻涕,忙得手忙脚乱,不可开交。 “孩子他爸,我看你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